明代的書院

就像是戲劇舞台上總有正反面的角色一樣,教育的舞台上常常也被人劃出正反面的角色。因此,當作為一個朝代教育主幹部分的國學、府州縣學,在現代的教育評論中被置於反派的位置上時,書院就理所當然地佔據了正面角色的位置,並且在明代,繼續主演著挽救學術和社會的戲劇。

第一節 明代書院發展概述

按照通常的說法,明代是中國書院再度輝煌的時期。這種輝煌,究竟是因為數量的增多、規制的健全,還是因為它為國家培養出了安邦定國的人材、推進了中國社會的進步,也沒有一個特別令人滿意的答案。所以我們還是需要從頭看一看明代書院發展的實際情形,以使自己能夠得出一個解答。

一、書院發展的基本狀況

書院發展到明代,已經走過了幾百年的歷史,所以無論在數量、規模和內部建置上都有了相當的積累。這種積累,使得明代書院的發展從一開始就處在一個相當高的起點上。雖然如此,這並不意味著書院在明代一直處在良好的發展環境中。相反,在明代的前半期(從洪武到弘治),書院的發展並不那麼理想。其中在天順以前(包括天順)的一百年中,書院的發展是非常緩慢的。自正德以後,書院才開始發達起來。

(一)洪武到弘治時期的書院建設

明代書院的發展,從一開始就與中央政府對它所採取的態度密切相關。根據記載,洪武元年十一月,朱元璋曾經下令重設尼山、洙泗二書院,各設山長一人。尼山、洙泗書院是專門為祭祀孔子而設,所以它們的設立,乃是明代統治者尊崇孔子的結果。同年(確切月份待考),朱元璋還下令「改天下書院山長為訓導,書院田皆令入官」。由於當時全國還沒有普遍設立儒學,故朱元璋改書院山長為訓導,乃是改變書院主持人的名稱,將書院的主持者納入國家的官僚體系中,從而將書院當作官方的教育機構來對待。洪武五年,朱元璋再令革罷書院訓導,「弟子員歸於邑學」 。這一命令,雖然沒有明確禁止書院的建設,但它等於將書院置於國家整體的教育部署之外,任其自生自滅。

應該說,朱元璋採取這一做法,並非沒有他的理由。當洪武三年全國開始普遍設立儒學時,在洪武元年改山長之後而成為官方教育機構的書院,其存在的必要性就已經受到了挑戰。由於地方教育的任務可以由各級儒學來承當,則在儒學設立之前而承擔地方教育任務的書院,就顯得是不必要的了。而且,當時正處於經濟的恢復時期,書院與儒學並行,顯然也會增加國家的財政負擔。因此,將書院合併進儒學,至少在當時而言,是有其合理性的。

正是由於缺乏國家的強有力支持,明初的書院建設極度萎縮。根據我們的統計,洪武年間,全國新建的書院僅有37所,重建、重修的也只有15所。這一簡單的事實,表明在明初的三十年中,書院的建設實際上是處在一個倒退的階段。

洪武時期所定下的基調,顯然對此後的幾朝都有重大影響。從建文到宣德時期,書院的建設尚且不及洪武。其中跨時較長的永樂時期,新建書院僅統計到21所。並且,不少新建的書院並不再以聚徒教學為目的,而是為了祭祀先賢等。因此,在明代前期,書院的發展不僅在數量有所減退,而且在性質上也有所變化。

從正統時期開始,明代書院建設的情形有所好轉。這種好轉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以往修建的書院有不少在這時逐漸被修復。如正統元年翟溥福任南康知府時,就對著名的廬山白鹿洞書院進行了修葺,「延師訓其子弟,朔望躬詣講授」。而據《明一統志》記載,僅福建一地,正統年間修復的書院就達7所,其中包括建陽的鰲峰書院(正統十三年修復)。另一方面,新建書院的數量也開始增加。整個正統的14年中,新建的書院至少有21所。如果加上此後的景泰和天順時期,前後29年中,全國各地新建的書院數就達到了44所。這個數字,已經超出了洪武時期的新建書院數。

成化、弘治時期,明代的書院建設開始從以前的低谷期走向復甦。表現在書院建設的數量上,成化時期新建書院70所,弘治時期新建書院78所,兩朝40年中,新建書院的數量乃是洪武時期的4倍。而且,書院建設覆蓋了全國各大政區,而不是象此前較多局限於一些具有久遠文化傳統的地區。在此同時,成、弘時期,重建、修復的書院也有所增加。其中如白鹿洞書院,在成化元年(1465年)重新修葺,招收諸生朱暉、梁貴等人入學,並聘請明初理學家胡居仁執掌教事。著名的岳麓書院也在成化五年被重修,並在弘治八年被修復。這類聲名久著的書院的修復,無疑對明代書院的發展有著潛在的推動作用。

探討正統至弘治期間書院逐漸恢復的原因,有一點是必須注意的,這就是當時的中央政府對書院的建設投入了較多的關注。如福建建陽的端樟書院和鰲峰書院,在正統十三年「奉部符」重建;建陽的環峰書院,「正統、成化間,歷奉禮、兵二部勘合,官為修理」。再如開州襄城縣紫雲書院,成化十五年由兵部右侍郎李敏捐建,「請於朝,賜今名」。這些做法,雖然談不上積極支持,但它卻顯示了中央政府在書院建設上的思想導向。而這種思想導向,無疑為書院的復甦提供了前提條件。

(二)正德、嘉靖時期的書院建設

從正德時期開始,明代的書院建設進入興旺發達階段。整個正德時期,新建書院153所,其中有確切年份可考的書院為73所,比較集中地分佈於正德六年(尤其是正德十四年)以後(見下表)。這種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正德年間的書院發展,與當時思想界的活躍有著密切的聯繫。

圖表 1 正德年間新建書院的年代分佈

年份

元年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不詳

合計

數量

1

3

2

1

1

7

4

5

4

2

3

6

5

9

14

6

80

153

資料來源:《中國書院辭典》、白新良《中國古代書院發展史》。

同書院發展的情形相類似,明代的思想界,在明代前期也是一直處於比較沉寂的階段。明代開國後的一百多年間,由於上層統治者推崇程朱,因此,當時的思想界是程朱理學一統天下的時代。所以明代前期的幾個思想大家,都是宗奉程朱的人物。如曹端、薛瑄、吳與弼等人,均是。但思想史的發展,並不能在各類思想之間劃分清楚的傳承界線,尤其到明代時,理學的發展已經有了幾百年的歷史,各派思想之間的融合也是勢所必然的事情,所以明代的程朱派學者,其思想都或多或少地偏離了程朱本人所建立的理學。這當中如吳與弼(13911469),學由心得,無所師承,其思想中就較多地摻雜了象山「心學」的成份。亦因如此,其學生就有陳獻章著重發展了其思想中的「心學」成份而形成「白沙心學」並演為「江門之學」一派,胡居仁、婁諒發展了其思想中的程朱理學成份而形成「余干之學」。薛瑄、吳與弼主要活動於宣德、天順年間,陳獻章、胡居仁、婁諒等人主要活動於成化、弘治間。由於有這些學者的推動,成化、弘治時期,明代的思想界開始逐漸活躍。這種活躍,主要表現在程朱理學一統天下的格局逐漸被打破,而「心學」勢力開始興起並形成一定的氣勢。

正是由於這一時期思想界的變化,為正德時期陽明「心學」的崛起提供了有利的條件。王守仁(14721528),字伯安,號陽明,故學者稱其所創立的學派為陽明「心學」。實際上,早年的王陽明也信奉程朱理學,由於按照朱熹的「格物」說去「格」竹子、按照朱熹的讀書法而去讀書均無所得,才逐漸引導他重新思考「心」與「理」的關係問題。正德元年(1506年),由於上疏觸怒了宦官劉瑾,被謫貴州龍場。正德三年至龍場後,方才悟解格物致知的道理,而提出了「心即理」的學說。正德五年,王陽明被調任江西廬陵知縣。自此之後,王陽明的學說逐漸在浙江、江西等地傳開,最終形成浙中(五支)、江右(九支)、南中(三支)、楚中(一支)、北方(一支)、粵閩(一支)六派二十支,其門徒遍佈全國各地。從正德到明末的思想發展上,陽明「心學」充當了極其重要的角色。

與陽明「心學」並存的還有由薛瑄一派發展而來、以呂柟為代表的關中之學,由胡居仁、陳獻章一派發展而來、以湛若水為代表的江門心學,源本於王學但內涵不無變異的泰州學派,以及以羅欽順為代表的程朱理學派等。這些學派的並存,刺激了明代的思想界,導致了思想的活躍,也帶來了教育方面的變化。而作為教育方面變化的典型案例,書院從數量到內部規制都有了重大發展。這就是:由於各學派都把書院作為傳播自身學說的重要途徑之一,建立書院並訂立書院規條,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應當注意的是,陽明「心學」的崛起,並不是以對抗官方倡導的程朱理學為標的,而是以如何合理地揭示個體道德行為發生的依據為標的。因此,儘管陽明「心學」以及類似的學派學說,在具體論述上與程朱理學不完全一致,但它們在所追求的精神目標上,與程朱理學並沒有特別大的差異。這個精神目標,也就是人格的道德完善。也因為如此,雖然這類書院以講學為主旨,但它們本身在所希望達到的目標上,則與儒學教育殊途同歸。

正德年間書院發展的良好勢頭,在嘉靖時期依然得到了延續。根據統計,在嘉靖的45年中,全國新建的書院數高達657所,居明代各朝新建書院之冠。其中有確切年份可考的書院為382所,年代分佈如下:

圖表 2 嘉靖年間新建書院的年代分佈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合計

元年

15

九年

14

十七年

12

二十五年

11

三十三年

5

四十一年

4

二年

20

十年

13

十八年

2

二十六年

7

三十四年

7

四十二年

6

三年

12

十一年

10

十九

5

二十七年

8

三十五年

11

四十三年

3

四年

14

十二年

9

二十年

12

二十八年

8

三十六年

2

四十四年

2

五年

7

十三年

16

二十一年

10

二十九年

11

三十七年

6

四十五年

5

六年

10

十四

13

二十二年

5

三十年

6

三十八年

6

嘉靖初

15

七年

13

十五年

11

二十三年

5

三十一

4

三十九年

7

嘉靖間

251

八年

10

十六年

6

二十四年

6

三十二年

8

四十年

5

嘉靖末

9

合計

101

92

57

63

49

295

657

備註

「嘉靖間」為概稱,包括整個嘉靖時期。

資料來源:《中國書院辭典》、白新良《中國古代書院發展史》。

嘉靖時期書院的持續發展,除了正德以來的思想界的活躍之外,明代中央政府對書院所採取的態度顯然也是當時書院發展、變化的重要原因。

從思想界來說,嘉靖元年,在禮科給事中章僑的奏請下,明世宗重申了尊崇程朱理學的一貫主張,開始對「心學」進行限制。嘉靖八年,在大學士桂萼的鼓動下,明世宗更是直接將矛頭對準了王守仁,謂:「守仁放言自肆,詆毀先儒,號召門徒,聲附虛和,用詐任情,壞人心術。近年士子傳習邪說,皆其倡導。」雖然如此,已經氣勢宏大的陽明「心學」,在王陽明門徒的推動下,依然不斷發展。特別是在嘉靖三十一年徐階(陽明再傳弟子)入直內閣後,為收買士大夫之心,設講會於京師靈濟宮,並請陽明高第歐陽德、聶豹、程文德分別主持之。故其時學徒雲集,多至千人。風氣所向,最終使嘉靖時期的書院建設在明代各朝中首屈一指。故《明史》的作者謂:「正嘉之際,王守仁聚徒於軍旅之中,徐階講學於端揆之日,流風所被,傾動朝野。於是縉紳之士、遺佚之老,聯講會,立書院,相望於遠近。」就直接把正德、嘉靖時期書院的發展,歸之於王陽明和徐階的講學。

儘管明中央政府對陽明「心學」採取了抵制的態度,但在嘉靖初年,明中央政府對書院依然採取了支持的政策。在現存《嘉靖溫州府志》中,就有敕建貞義書院的三條記載,茲錄一條如下:

嘉靖七年三月初四日,少保、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臣張孚敬奏,奉聖旨:「卿所奏,足見篤學以勉後來之意。書院名與做貞義,堂名更做抱忠。仍著彼處有司,就其書院中蓋敬一亭一座,以置朕之《五箴》。抱忠堂門等處或有損壞,亦與修葺。完日具奏。」

此後復載有三月初八日奏奉聖旨以及三月初九日工部奏奉聖旨。在三月初九日的聖旨中,明世宗稱修建貞義書院,「系敦崇正學、風厲斯文盛事」。

再如《嘉靖河間府志》卷五載任丘縣有珍謨書院,「今上皇帝為大學士序庵李公敕建」。序庵李公名叫李時,考李時在嘉靖十年九月入內閣,嘉靖十七年十二月卒,所以珍謨書院的建立時間,應該在此期限內。

又如嘉靖十六年三月,在大學士夏言的奏請下,在江西建立忠禮書院。據記載,忠禮書院建置的目的,是為了「奉藏御制翰墨」。書院建成後,奏聞,明世宗命令「有司僉編人役看守,毋致傾圮」。

可以看出,從內閣大臣到皇帝本人,對「敦崇正學、風厲斯文」的書院以及尊崇當今皇帝的書院,都採取了明顯的支持態度。也因為如此,明代最初的兩次禁毀書院,其範圍都是極其有限的。

嘉靖十六年四月,御史游居敬上疏批評南京吏部尚書湛若水「倡其邪學,廣收無賴,私創書院」,並連帶提及王陽明,而請求明世宗予以禁止。據記載,當時明世宗下令:

(湛)若水留用。書院不奉明旨,私自創建,令有司改毀。自今再有私創者,巡按御史參奏。比年陽倡道學、陰懷邪術之人,仍嚴加禁約,不許循襲,致壞士風。

這就是明代第一次禁毀書院。從這份命令中可以看出,當時所禁止的書院,其實僅限於湛若水、王守仁及其門徒所創立的書院,並且實際上僅僅局限於南畿(南直隸)地區。所以這一次的禁書院,並不是針對所有的書院,也不是針對全國的書院的。

明代第二次查禁書院,是在嘉靖十七年。這年五月,吏部尚書許瓚將在朝各官所開地方上應當予以裁革的事情匯總為八條,上奏當朝皇帝。其中一條,就是關於各地官員興建書院之事。據《明大政紀》載許氏語,云:

近來撫按兩司及知府等官,多將朝廷學校廢壞不修,別起書院,動費萬金。徵取各屬師儒赴院會講,初發則一邑制裝,及捨,供億科擾尤甚。日者南畿各處,已經御史游居敬奉行拆毀,人心稱快。而諸未及,宜盡查算。如仍有建者,許撫按據奏參劾。

據稱當時明世宗認為許「悉心民隱」,而「命內外嚴加禁約,毀其書院」。

這條材料,在《明世宗實錄》卷二一二中是這樣記載的:

七禁興造。如擅改衙門另起書院、刊刻書籍,甚為民害。今後額設衙門,不許擅自更改書院。官房應創建者,必須請旨。教官、生員,悉令於本處肄業,不許刊刻書籍,刷印送人,糜費民財。……帝以其悉心民隱,令所司嚴禁釐正。果有積弊難除、格於沮撓者,各撫按官具以實聞。

這兩條材料所記為同一件事,但內容頗有不同。由於尚未查到許氏奏疏原文,無法判定其間的是非異同。只是根據二者的內容判斷,這兩條材料,應是針對書院建設和書院開展的活動的,所以實屬從不同的方面來申述禁毀書院的理由。不過,許氏這裡的建議,也不可能針對全國所有的書院,而應該是針對官員擅自將衙門改建的書院,以及那些私自建立的書院。

由於缺乏更為詳細的材料,現在已經無法確切知道這兩次查禁究竟拆毀了多少書院。但是,從前文圖表2中的數據來看,在嘉靖十六年以後,書院的建設顯然較以前有所下降,這種情形,應該和這兩次對私創書院的禁止有關。

雖然如此,這兩次查禁書院並沒有真正對後來的書院產生非常大的影響。特別是隨著明代中央政府官員的調整,他們對書院所採取的態度,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左右了明世宗對書院的看法。故當新一任官員進入政府後,書院的興與衰也就隨著他們對書院的態度而發生變化。這當中的典型事例,就是徐階進入內閣後,馬上在全國再度掀起了建立書院的高潮。根據記載,當時「人人自托吾道,凡撫台蒞鎮,必立書院,以鳩集生徒,冀當路見知」。「吾道」指講習性理之道。以此可見,即便是講學式的書院,其發展也還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依賴於上層人物對它的態度。

然而,書院的不幸也正在於此。上層人物對待書院態度的變化,總是同政權內部的權力之爭有關。所以書院的興與衰,並不是上層人物對教育目標進行科學審定、對教育佈局進行合理調整的結果,而是服務於權力爭奪的需要。以徐階來說,當他進入內閣後,就先後以「機巧」(黃宗羲語)而去閣臣嚴嵩和高拱。在內閣將近二十年,家中良田25萬畝,退職後尚且借勢欺壓百姓,故黃宗羲謂其「絕無儒者氣象」。此類人物,其推重書院和講學,不過是為了收買人心、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而已,又何談發展教育。至於地方官員希望「當路見知」而設立書院,更是從自己的前途出發,也不是以發展教育為目的。儘管這些做法確實也為一些講求學問、希望培養真才實學的書院提供了發展的機會,但它無疑也為書院的發展抹上了一層灰色。

(三)隆慶到崇禎時期的書院建設

隆慶、萬歷期間,明代的書院依然保持了比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萬歷時期的書院建設,從數量上講,僅次於嘉靖時期。其有確切年份可考者219所,具體分佈的年份如下:

圖表 3 萬歷年間新建書院的年代分佈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年份

數量

合計

元年

13

十年

2

十九年

10

二十八年

3

三十七年

3

四十六年

6

 

二年

6

十一年

2

二十年

3

二十九年

4

三十八年

1

四十七年

2

 

三年

6

十二

4

二十一年

4

三十年

9

三十九年

2

四十八年

2

 

四年

7

十三年

4

二十二年

9

三十一年

9

四十年

11

萬歷初

8

 

五年

6

十四年

2

二十三

5

三十二年

6

四十一年

1

萬歷間

134

 

六年

3

十五年

6

二十四年

6

三十三年

3

四十二年

3

萬歷末

9

 

七年

1

十六年

2

二十五年

9

三十四年

4

四十三年

9

 

 

 

八年

2

十七年

3

二十六年

3

三十五年

4

四十四年

2

 

 

 

九年

3

十八年

4

二十七年

5

三十六年

1

四十五年

6

 

 

 

合計

47

 

29

 

54

 

43

 

38

 

161

372

備註

「萬歷間」為概稱,指整個萬歷時期。

資料來源:《中國書院辭典》、白新良《中國古代書院發展史》。

同以往的朝代相比,萬歷以後,明中央政府對書院的限制力度大大加強。萬歷三年,張居正在《請申舊章、飭學政以振興人才疏》中,對提學官的職責重新進行了限定。其中第一條,就明確地對書院到設置進行了限定。由於這份奏疏最終作為提學官敕諭而頒發給全國各地的提學官,而提學官對地方教育負有專門的監督之責,因此,它實際上體現了萬歷初年明中央政府辦理書院的方針。大約因為如此,萬歷年間的書院雖然在總數上位居第二,但平均各年份的書院建立數並不高。

張居正限制書院建設,所打的旗號是整頓地方學校,以恢復地方學校教育的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為此,儘管書院的講學並不完全與儒學的辦理方針相違背,但由於它不屬於國家的整體教育部署,而且講學本身也在部分程度上導致對現政府的攻擊,所以在張居正大權在握的萬歷前十年中,書院一直處於被抑制的地位。萬歷七年,由於常州知府施觀民因科斂民財私創書院,坐罪革職閒居。張居正藉機將各地私創書院全部改為官廨衙門,書院糧田查歸裡甲。據記載,當時共改毀應天等府書院64所。

同嘉靖中的查禁書院的方式基本相同,張居正禁毀的書院也僅限於那些私自創立的書院。而從64所書院改為官廨來看,這些書院應該都是屬於在地方政府所在地建立的書院,故所改者不僅數量有限,而且似未涉及那些深山野嶺或偏僻地區的書院。從數量上來看,僅隆慶和萬歷前六年新建、重建的書院數就超過了120所,而張居正所毀者不過此數的50%。如果加上以往各朝所修建、萬歷時尚存的書院,所毀書院占的比例會更小。這當中,尚且未剔除那些名已禁毀而實際並未毀掉的書院。以此可見,這一次禁毀書院的範圍,其實還是非常有限的,並不像一些史書上說的那樣嚴重。

萬歷十年張居正去世後,張居正的反對者們以禁毀書院作為張居正罪狀之一,建議修復全國各地的書院。據沈德符《萬歷野獲編》卷二十四稱,時「當事者以祖制所無折之,其議不果行」。雖然是「祖制所無」,但由於中央政府對待書院態度大大緩和,所以萬歷十一年以後的書院建設,其境遇就比萬歷前十年好得多。

同嘉靖時期書院的興廢一樣,張居正禁毀書院,本身也是政府上層人物之間權力鬥爭在教育領域內的反映。張居正死後,明政府上層的權力鬥爭愈演愈烈。萬歷十三年,贊善趙用賢鑒於大學士許國等人排擠大臣李植、江東之、羊可立等人,上疏云:「朋黨之說,小人以之去君子,空人國。」由此掀開了明代的黨議之論,並最終導致了明代第四次禁毀書院。

萬歷二十二年,首輔王錫爵將致仕,朝臣推舉內閣人選。因詔書中有「不拘資格」的說法,顧憲成乃推舉舊輔王家屏、原吏部尚書孫鑨以及左都御史孫丕揚等七人,所推舉者皆與王錫爵不同,且吏部尚書、左都御史本來都不屬於推舉之列,引起明神宗的不滿,最終將顧憲成削籍為民。削籍家居的顧憲成,自萬歷二十六年開始,組織吳中同志在無錫的二泉聚會。又在萬歷三十二年重建東林書院,與高攀龍、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於孔兼等人講學其中。由於其「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於是天下聞風影附,而東林名聲大著。史書上所稱的「東林黨議」,也就由此開始。

所謂「黨議」,是指朋黨之間的爭議,故黨議本身總是與相應朋黨的利益相關聯。在當時,廷臣之間的黨爭日趨激烈。與東林相對抗,國子監祭酒湯賓尹(宣城人)和諭德顧天峻(昆山人)亦各招收門徒,干預時政,稱為「宣昆黨」。而台諫(御史)官中,復有齊、楚、浙三黨:「齊黨以亓詩教、周永春、韓浚、張延登為之魁,而燕人趙興邦輩附之;矗則官應震、吳亮嗣、田生金為之魁,而蜀人田一甲、徐紹吉輩附之;浙則姚宗文、劉廷元為之魁,而商周祚、毛一鷺、過庭訓等附之」。諸黨與「宣昆黨」交相呼應,「並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大僚非其黨,不得安於其位」。萬歷三十九年三月京察,在吏部尚書孫丕揚、侍郎王圖的主持下,湯賓尹等人均被黜退。諸黨懷恨,攻訐不止,而御史徐兆魁遂劾東林講學諸人。甚至次年五月顧憲成死後,諸黨依然將東林作為攻擊的目標。萬歷四十八年五月,周嘉謨任吏部尚書,隨後奏請起用了罷官家居的鄒元標、馮從吾等人,而先時齊、楚、浙黨的人物則漸漸被斥退,黨爭稍息。東林黨人在朝中的勢力漸張,而同時亦已作為清議的代表,而成為眾矢之的。

泰昌元年(1620年)九月,熹宗即位。即位之初,即賜太監魏進忠世蔭,以示寵幸。而魏進忠又在熹宗乳母客氏的幫助下,進入司禮監任秉筆太監。天啟元年(1621年),魏進忠賜名魏忠賢。由於秉筆太監掌管章奏文書之事,故魏忠賢藉機弄權,終成勢力。先前遭黜退的黨人趁機與魏氏相勾結,藉以傾軋群僚。

天啟二年,左都御史鄒元標、副都御史馮從吾在京師建首善書院。政暇,與高攀龍等人講學其中,由此又引起政敵的忌恨。其年九月,給事中朱童蒙等人借此彈劾鄒元標「以講學為門戶」,得到魏忠賢的支持,結果鄒元標、馮從吾被罷職還家。其後魏忠賢及其黨羽排擠東林更力,對東林黨人的打擊也更嚴厲。天啟四年六月,左副都御史楊漣疏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於是魏忠賢藉機羅織罪名,終於在天啟五年三月興起大獄,對東林黨人實行清洗。這一次行動,便連及書院。這年七月,首善書院被毀。八月,在奄黨張訥的建議下,詔毀天下書院,東林、關中、江右、徽州各書院俱行拆毀變賣。明代歷史上第四次禁毀書院的舉動,也就由此開始。

東林、關中、江右、徽州代表四個地區,而它們均分別與某些東林黨人相關。東林如高攀龍,關中如馮從吾,江右如鄒元標,徽州如余懋衡,都是不附魏忠賢的大臣。以此可見,所謂禁毀書院,實際上是借禁止講學之名而實行的一次政治大清洗。而其根源,其實早自萬歷中期就開始發生了。

天啟五年的禁毀書院究竟毀掉了多少書院,也已經難知其詳了。雖然這次的禁毀書院依然局限於「私創」的書院,但其禁毀的力度顯然要超過前幾次,所以它無疑是明代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禁毀書院的舉措。據我們統計,天啟間新建書院28所,在可考確切建立年份的14所中,有11所是在天啟五年以前建立的,1所建立於天啟五年,2所建立於天啟六年。這種情形,在部分程度上也可以說明當時禁毀書院對書院建設的影響。

崇禎初,魏忠賢被廢。在御史劉士佐的奏請下,崇禎皇帝下令「各處書院宜表彰者,著提學官盡行修復」。故其時書院的建設,得到了官方的強力支持。據統計,崇禎時期新建書院89所,遠遠超過天啟時期。而其時明朝已瀕臨滅亡,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全面陷入危機。在此情勢下,書院建設猶能如彼,也表明了末代政權對書院態度的大幅轉向。

二、明代書院的地理分佈

應該說,同以往各朝相比,明代的書院建設在數量上的確可以稱得上業績輝煌。而且,書院設置的地理分佈也極其廣闊。從我們的統計情況看,幾乎全國所有地區都設立了書院,而且有些地區所設立的數量不止一所。為見其整體情況,我們將相關數據羅列如下:

圖表 4 明代各朝各地新建書院數

朝代

北京

河北

山西

河南

陝西

寧夏

青海

甘肅

山東

遼寧

四川

雲南

貴州

廣西

廣東

海南

福建

安徽

江蘇

上海

浙江

江西

湖南

湖北

總計

洪武

1

1

4

6

2

2

18

2

1

37

建文

2

2

永樂

1

1

6

1

10

1

1

21

洪熙

1

1

宣德

1

1

2

2

6

正統

1

1

4

2

2

1

1

1

1

6

1

21

景泰

1

1

1

1

1

1

5

1

12

天順

2

1

4

2

1

1

11

成化

13

1

10

8

4

1

2

2

5

2

3

12

4

3

70

弘治

1

4

4

11

1

2

3

4

6

3

1

7

3

2

6

3

5

5

7

78

正德

5

7

6

2

9

7

7

2

3

9

1

25

7

5

2

5

33

5

13

153

嘉靖

2

35

17

28

9

2

9

36

4

22

25

10

31

80

6

48

52

40

49

89

41

22

657

隆慶

4

3

2

3

2

12

5

1

4

7

3

10

4

14

1

75

萬歷

3

16

13

29

11

14

6

20

8

14

46

9

13

23

18

2

33

65

15

14

372

天啟

1

1

4

1

2

1

1

2

2

1

2

2

1

4

1

2

28

崇禎

2

1

4

2

1

2

3

3

21

1

8

6

3

1

5

19

2

5

89

不詳

22

22

35

8

2

28

21

10

2

18

30

1

33

50

23

82

38

29

35

489

合計

6

89

69

125

46

2

1

12

112

7

75

84

31

79

217

21

149

154

113

5

191

322

107

105

2122

備註

1、新建書院數主要依據季嘯鳳主編《中國書院辭典》附錄《中國書院名錄》,其中明代各地新建書院為1643所。另據白新良《中國古代書院發展史》增479所。

2、地區為現代行政區劃。

3、各項統計互不重複。

 

圖表 5 明代各朝各地重建、重修書院數

朝代

北京

河北

山西

河南

陝西

寧夏

青海

甘肅

山東

遼寧

四川

雲南

貴州

廣西

廣東

海南

福建

安徽

江蘇

上海

浙江

江西

湖南

湖北

總計

洪武

1

1

8

1

4

15

建文

1

1

永樂

1

1

1

5

1

9

洪熙

0

宣德

1

2

1

3

1

8

正統

1

7

2

1

1

12

景泰

2

1

5

8

天順

1

1

1

2

4

9

成化

1

1

2

2

5

1

4

4

4

24

弘治

1

2

1

2

1

1

1

5

3

1

18

正德

2

1

1

1

1

4

1

2

2

6

3

24

嘉靖

1

5

1

3

3

9

8

6

1

37

隆慶

1

3

1

5

萬歷

1

1

1

1

1

1

2

1

4

4

2

1

20

天啟

0

崇禎

1

1

2

不詳

3

1

1

5

3

1

3

9

1

4

31

合計

8

7

11

5

3

4

1

1

4

6

41

8

10

1

27

57

22

7

223

備註

1、重建、重修書院數主要依據白新良《中國古代書院發展史》,並參照《中國書院辭典•中國書院名錄》進行了修訂。凡不一致者,以《名錄》為準相應增減。

2、其餘同上表。

 

根據兩表,可以清楚地看出,書院的建設在各朝、各地所表現出來的情形不完全一樣。但從整體上看,南直隸(表中的江蘇、安徽以及江西的婺源)、江西(表中的江西除去婺源10所)、廣東(表中的廣東和海南)、湖廣(表中的湖南、湖北)、浙江、福建為明代設立書院最多的幾個地區,而且通常也是各朝新建書院最多的地區。這幾個地區都是南方地區,顯示了明代書院建設上的南北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這幾個地區也是明代文化比較發達的地區,而在北方地區中,設立書院最多的地區也是文化比較發達的河南、山東地區。這一點,表明文化發達程度與地區書院發展之間,具有一定的聯繫。但是,在此同時,在南方的幾個地區中,廣東、湖廣佈政司建立書院的數量,在整體上居然超過了當時文化更為發達的浙江和福建地區。因此,儘管文化發達的地區在書院建設上通常成就較高,但這一點尚不是書院發展的唯一決定因素。

附帶說明,明代各地書院建設的實際情形是非常複雜的。這種複雜性主要表現在:現在已經無法確切地知道,各地區在明代以前以及明代各朝本身所建立的書院,究竟存在了多長時間。因此,所有在先前建立的書院,都不表示它們在明代後期依然存在,也不表示它們在後來都不存在。由於無法確認書院存在的確切時間,因而也無法確切地知道當地書院教育的確切規模。新建、重修的書院數,只能作為評價各地書院建設的一種參考,不能夠代表當地書院教育的發達程度。不過,有一點也是可以肯定的:正德以後書院建設的發達,其數量幾乎趕上地方儒學,也說明書院在明代地方教育發展中擔負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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