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論 魏 晉 玄 學 之 三 系

岑 朗 天

 

  魏 晉 玄 學 , 以 名 理 、 玄 論 、 曠 達 三 系 分 。 大 抵 由 漢 魏 到 鍾 會 一 段 , 以 「 名 理 」 稱 之 ; 正 始 年 間 , 名 士 輩 出 , 尚 玄 遠 高 致 之 清 談 , 可 謂 「 玄 論 」 盛 矣 ; 至 竹 林 名 士 崛 起 於 魏 晉 之 際 , 玄 論 之 外 , 行 為 放 達 , 狂 傲 不 羈 , 故 亦 有 總 之 以 「 曠 達 」 者 。 三 系 有 歷 史 出 現 之 先 後 , 亦 有 義 理 先 後 之 連 貫 。

  大 抵 「 名 理 」 一 系 , 以 品 鑒 人 物 為 主 。 史 家 以 劉 劭 《 人 物 志 》 、 盧 毓 《 九 州 人 士 論 》 等 「 名 理 」 一 系 著 作 歸 入 「 名 家 」 , 其 內 容 自 與 先 秦 名 家 有 別 , 唯 重 名 實 相 應 則 一 。 漢 魏 人 注 重 人 才 登 用 及 察 舉 上 之 名 實 問 題 , 無 非 恐 怕 名 不 副 實 , 會 造 成 政 治 上 及 社 會 上 的 壞 影 響 。 故 此 , 魏 晉 「 名 理 」 一 系 乃 發 展 出 一 套 自 成 一 格 的 人 格 品 鑒 學 , 例 如 《 人 物 志 》 論 五 質 、 九 徵 , 發 據 聖 人 、 君 子 及 人 才 的 氣 質 品 賦 , 作 出 一 定 的 品 評 , 判 斷 其 價 值 。 由 此 可 開 出 中 國 獨 有 的 人 格 美 學 ( 以 人 或 人 格 作 為 審 美 對 象 ─ ─ 不 , 應 該 是 「 人 」 同 時 作 為 審 美 主 體 和 審 美 對 象 , 審 美 的 同 時 也 成 為 創 造 ─ ─ 創 造 自 己 、 創 造 「 美 」 ) , 氣 象 不 可 謂 不 宏 大 。

  「 名 理 」 既 著 重 人 格 才 性 之 品 鑒 而 可 引 申 為 一 審 美 學 問 , 則 審 美 時 考 慮 名 實 是 否 相 應 , 即 發 生 哲 學 之 思 辨 需 要 , 乃 有 玄 論 玄 思 之 初 步 。 魏 晉 玄 學 有 四 大 課 題 , 即 「 人 物 品 鑒 」 、 「 言 意 之 辨 」 、 「 孔 老 會 通 」 和 「 自 然 與 名 教 之 衝 突 」 。 「 言 意 之 辨 」 , 即 由 審 美 引 發 出 的 哲 思 。 簡 言 之 , 審 美 主 體 用 特 定 之 方 法 , 對 特 定 對 象 進 行 審 美 , 因 而 可 下 一 判 斷 。 這 些 判 斷 散 見 於 魏 晉 文 學 與 非 文 學 的 著 作 中 , 如 《 世 說 新 語 》 「 其 人 廉 且 貞 」 、 「 其 人 磊 砢 而 英 多 」 ( 《 言 語 第 二 》 ) 、 「 巖 巖 若 孤 松 之 獨 立 … … , 巍 峨 若 玉 山 之 將 崩 」 ( 《 容 止 第 十 四 》 ) 。 判 斷 語 是 用 來 表 達 審 美 經 驗 的 , 但 畢 竟 判 斷 歸 判 斷 , 審 美 經 驗 歸 審 美 經 驗 , 品 鑒 並 非 認 知 , 亦 難 推 理 , 並 非 持 用 一 些 可 以 用 認 知 或 理 性 衡 量 的 標 準 , 套 在 對 象 上 。 即 使 是 認 知 , 也 有 名 實 是 否 相 應 的 真 理 檢 定 或 證 立 ( justification) 問 題 , 何 況 是 審 美 ? ( 1) 審 美 判 斷 是 否 充 分 表 達 審 美 經 驗 , 即 帶 來 「 言 意 之 辨 」 。 魏 晉 名 士 中 有 主 張 能 充 分 表 達 者 ( 「 言 能 盡 意 」 ) , 有 認 為 不 能 充 分 表 達 者 ( 「 言 不 盡 意 」 以 至 「 盡 而 不 盡 」 ) 。 其 實 「 言 」 、 「 意 」 是 最 粗 糙 的 二 分 , 詳 言 之 , 實 可 再 區 分 為 「 言 」 ( 語 言 文 字 符 號 載 體 ) 、 「 象 」 ( 作 為 象 徵 和 譬 喻 之 符 號 ) 、 「 意 」 ( 意 義 、 內 容 ) 、 「 實 」 ( 符 號 指 涉 之 對 象 ) ; 其 中 「 言 」 、 「 象 」 是 一 端 , 「 實 」 又 是 一 端 , 可 構 成 一 個 「 載 體 ─ 意 義 ─ 對 象 」 之 三 角 符 號 學 結 構 。 魏 晉 人 當 然 沒 有 像 現 代 符 號 學 家 那 樣 研 究 符 號 的 發 生 、 運 作 、 破 拆 符 碼 ( code) 和 分 析 外 指 、 內 指 ( 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 但 其 論 「 言 意 之 辨 」 , 卻 幫 助 時 人 確 定 知 識 之 領 域 , 而 凸 顯 審 美 經 驗 之 外 於 認 知 , 別 有 一 域 。

  就 一 般 認 知 言 , 可 言 「 言 能 盡 意 」 ( 2) , 但 審 美 非 一 般 認 知 , 故 有 「 言 不 盡 意 」 以 至 「 盡 而 不 盡 」 。 認 知 的 「 盡 」 與 審 美 的 「 盡 」 不 能 同 義 , 認 知 的 證 立 標 準 也 不 能 移 用 到 審 美 上 。 大 抵 審 美 的 「 盡 」 不 是 講 名 實 的 對 應 , 而 是 啟 發 與 指 點 義 ( 3) 。 認 知 上 的 言 象 工 具 , 與 意 實 是 一 一 對 應 的 , 審 美 上 的 言 象 工 具 , 與 意 實 不 是 一 一 對 應 的 , 審 美 判 斷 上 的 用 語 ( 如 最 簡 單 的 一 個 「 美 」 字 ) , 並 無 一 定 的 指 涉 對 象 可 尋 可 應 。 「 言 意 之 辨 」 結 果 是 開 拓 出 一 個 玄 思 的 領 域 , 因 為 既 然 有 一 般 認 知 以 外 , 名 實 未 必 可 對 應 的 領 域 , 一 般 之 認 知 法 則 、 證 立 便 用 不 上 , 玄 思 便 應 運 而 生 , 成 為 在 這 個 領 域 尋 求 有 效 性 的 方 法 。

  如 前 說 , 「 名 理 」 對 才 性 之 品 鑒 本 求 名 實 之 相 副 , 以 資 政 治 之 實 用 , 但 就 品 鑒 審 美 而 考 辨 之 , 卻 發 現 審 美 世 界 , 而 非 名 實 相 應 之 世 界 , 這 是 有 趣 的 地 方 , 也 是 魏 晉 玄 學 之 所 以 能 成 「 玄 學 」 的 地 方 。 審 美 不 是 名 實 對 應 的 事 , 或 者 取 巧 一 點 說 , 是 有 它 自 己 那 一 套 名 實 的 「 邏 輯 」 , 講 相 不 相 應 便 不 再 是 一 般 認 知 上 的 名 實 相 應 , 而 是 品 味 與 玄 思 的 問 題 。 還 有 , 玄 思 起 初 很 可 能 也 是 圍 繞 著 審 美 問 題 進 行 , 但 這 方 法 一 經 採 用 , 則 有 別 於 審 美 , 但 與 審 美 一 樣 , 屬 超 言 意 ( 即 超 出 一 般 認 知 言 意 關 係 ) 領 域 的 其 他 實 踐 和 思 辨 活 動 , 玄 思 也 可 用 得 上 , 由 是 有 種 種 之 玄 論 , 亦 不 必 限 於 品 鑒 之 發 微 。

  玄 思 是 觀 照 , 觀 照 即 主 觀 上 盡 量 減 除 欲 望 障 擾 , 以 一 平 澄 空 靈 之 態 度 , 平 視 萬 物 。 這 用 在 審 美 上 , 便 帶 來 無 利 害 關 係 , 無 關 乎 道 德 理 想 而 純 粹 直 觀 之 審 美 經 驗 ; 用 在 人 生 實 踐 上 , 即 有 道 遙 自 在 , 遊 於 既 成 價 值 選 擇 , 「 可 乎 可 , 不 可 乎 不 可 」 , 「 為 是 不 用 而 寓 諸 庸 」 ( 皆 《 莊 子 》 語 ) 的 自 由 經 驗 。 不 過 正 始 名 士 大 部 分 都 把 這 套 方 法 用 在 思 辨 上 , 這 思 辨 即 接 先 秦 道 家 「 智 悟 」 之 一 路 , 而 有 獨 特 的 形 而 上 學 開 出 , 唯 這 種 形 上 學 只 是 思 辨 的 , 因 為 大 部 分 名 士 都 無 法 契 接 先 秦 道 家 「 實 踐 」 一 路 , 造 成 清 談 玄 談 流 於 空 談 , 人 生 實 踐 徬 徨 失 措 , 終 至 放 達 浪 擲 , 而 成 就 出 所 謂 「 名 士 」 之 獨 特 風 格 。

  名 士 本 可 泛 指 魏 晉 時 代 的 知 識 分 子 , 但 就 其 風 格 言 , 卻 有 其 獨 特 之 一 面 , 所 以 亦 可 據 此 為 名 士 作 一 「 本 質 」 的 介 述 。 由 「 名 理 」 到 「 玄 論 」 , 從 事 品 鑒 審 美 與 思 辨 玄 談 ( 以 王 弼 、 何 晏 之 注 《 論 語 》 、 《 周 易 》 、 《 老 子 》 及 向 秀 、 郭 象 之 注 《 莊 子 》 為 代 表 。 王 弼 之 「 將 無 同 論 」 、 「 聖 人 有 情 」 、 「 聖 人 體 無 」 以 及 向 、 郭 之 「 跡 本 論 」 都 是 玄 論 一 系 的 精 闢 內 容 、 唯 篇 幅 所 限 , 不 予 評 論 ) ( 4) 的 知 識 分 子 , 猶 隱 隱 然 未 見 其 卓 立 , 至 竹 林 七 賢 出 , 名 士 之 風 格 乃 朗 現 。

  《 世 說 新 語 》 : 「 王 平 之 , 胡 毋 彥 國 諸 人 , 皆 以 任 放 為 達 , 或 有 裸 體 者 。 樂 廣 笑 曰 : 名 教 中 自 有 樂 地 , 何 為 乃 爾 也 。 」 ( 《 德 行 第 一 》 )

  王 澄 、 胡 毋 輔 之 以 至 阮 瞻 等 人 的 任 放 , 從 今 之 角 度 視 之 , 即 浪 漫 藝 術 之 放 縱 肆 恣 , 而 其 所 效 法 者 , 正 竹 林 名 士 ( 尤 其 是 阮 籍 ) 之 為 。 阮 籍 嘗 言 , 禮 教 非 為 彼 輩 而 設 , 可 見 到 魏 晉 之 際 , 「 曠 達 」 一 系 卓 然 而 立 , 而 「 自 然 與 名 教 之 衝 突 」 的 課 題 , 亦 繼 「 言 意 之 辨 」 和 「 孔 老 會 通 」 ( 5) 成 為 魏 晉 名 士 關 心 的 對 象 。

  所 謂 「 自 然 」 , 是 指 自 然 人 性 , 尤 其 是 人 性 內 在 的 本 真 , 所 謂 「 名 教 」 , 是 指 外 在 的 禮 數 文 化 道 德 規 範 。 魏 晉 知 識 分 子 最 能 體 會 這 種 內 外 對 立 的 衝 突 , 蓋 與 時 代 相 關 , 如 魏 晉 上 承 漢 之 經 學 制 度 , 世 家 大 族 多 有 其 嚴 謹 之 禮 數 要 族 中 子 弟 遵 守 , 但 所 謂 漢 之 經 學 , 其 實 並 不 能 契 接 先 秦 儒 家 的 內 在 道 德 心 性 之 學 , 轉 而 從 氣 化 以 至 神 秘 經 驗 講 一 套 「 自 然 ─ ─ 超 自 然 哲 學 」 。 禮 教 喪 失 了 內 在 的 道 德 性 , 便 成 了 外 在 的 , 純 然 是 對 人 性 的 封 限 。 此 外 , 漢 末 魏 晉 的 中 原 劇 烈 政 治 鬥 爭 ( 由 何 進 謀 諸 十 常 侍 到 司 馬 氏 與 曹 氏 鬥 法 爭 權 ) , 也 容 易 令 不 甘 同 流 合 污 的 知 識 分 子 在 意 識 上 與 掌 握 禮 制 機 器 的 殘 酷 統 治 者 對 立 。 如 何 在 政 治 迫 害 中 保 存 自 我 以 至 創 造 自 我 , 如 何 自 由 而 不 受 拘 束 地 過 自 己 的 生 活 , 變 成 不 得 不 與 外 在 政 治 禮 教 勢 力 相 對 抗 的 問 題 。 知 識 分 子 採 取 近 似 藝 術 放 縱 任 達 , 崇 尚 自 由 以 至 任 性 妄 為 的 方 式 , 正 是 在 這 內 外 對 立 , 名 教 ( 不 自 然 之 封 限 ) 與 自 然 ( 人 性 本 真 ) 相 衝 突 的 相 持 結 構 中 的 自 處 待 人 之 道 。

  究 竟 為 何 魏 晉 人 實 踐 上 接 不 上 先 秦 道 家 , 卻 能 在 智 悟 上 接 ? 智 悟 的 道 家 若 不 循 先 秦 道 家 實 踐 路 數 , 為 何 卻 發 展 出 曠 達 任 放 之 實 踐 言 行 ? 當 中 有 否 義 理 上 的 必 然 關 係 ? 這 些 都 是 甚 難 回 答 的 問 題 。 然 而 , 魏 晉 知 識 分 子 之 稱 為 「 名 士 」 , 確 是 在 玄 論 可 精 , 生 活 實 踐 卻 往 往 一 塌 胡 塗 的 「 曠 達 」 一 系 上 顯 彰 。 ( 6)

  世 傳 司 馬 懿 與 諸 葛 亮 交 戰 , 見 亮 羽 扇 綸 巾 , 素 輿 獨 乘 , 司 馬 乃 歎 諸 葛 君 為 真 名 士 。 身 為 軍 士 家 而 能 儒 服 風 流 , 不 落 俗 套 , 可 稱 名 士 , 可 見 名 士 一 格 , 乃 在 其 能 顯 清 逸 之 氣 。 清 則 聰 明 , 逸 則 脫 俗 , 即 不 囿 於 固 有 成 規 而 灑 脫 活 潑 , 有 溢 出 之 神 采 。 清 逸 的 人 自 有 才 華 , 而 且 這 才 華 沒 有 受 到 禁 制 封 限 , 反 能 自 然 流 出 , 有 解 放 和 自 在 的 姿 態 。 魏 晉 的 知 識 分 子 一 般 都 帶 有 這 種 名 士 氣 , 而 且 時 人 以 這 種 氣 質 為 知 識 分 子 應 有 的 東 西 。 「 名 理 」 系 自 審 美 上 表 現 清 逸 , 清 逸 亦 是 品 鑒 中 之 上 等 ; 「 玄 論 」 系 自 玄 思 智 悟 上 表 現 清 逸 , 「 曠 達 」 系 則 直 接 在 日 常 生 活 和 一 般 言 行 上 表 現 此 清 逸 。

  大 抵 學 問 家 、 軍 事 家 、 政 治 家 , 上 至 君 主 貴 族 , 下 至 一 般 士 人 , 都 可 表 現 此 逸 氣 , 但 既 為 治 學 治 世 者 , 逸 氣 之 表 現 , 只 是 附 麗 其 上 而 顯 其 事 業 之 光 輝 , 不 ! 甚 至 可 說 , 逸 氣 根 本 便 是 其 事 業 之 光 輝 。 名 士 氣 , 是 才 華 才 性 才 情 的 某 種 表 現 姿 態 , 是 人 之 才 氣 的 某 種 狀 態 。 玄 思 跟 品 鑒 , 易 與 名 士 氣 配 合 ( 或 易 助 生 名 士 氣 ) , 無 非 在 於 觀 照 本 身 便 是 一 種 釋 放 , 把 事 物 從 認 知 結 構 和 定 見 成 規 以 至 利 害 、 理 想 中 釋 放 出 來 , 平 齊 以 感 以 思 , 相 關 之 主 體 才 氣 , 便 在 這 釋 放 中 溢 出 , 表 現 為 名 士 氣 。 但 竹 林 名 士 之 先 , 名 士 氣 不 成 為 知 識 分 子 赤 裸 裸 的 一 種 氣 質 , 用 上 文 的 話 說 , 是 仍 常 有 附 屬 ─ ─ 附 屬 在 正 務 學 問 之 上 , 但 自 竹 林 起 , 下 屆 所 謂 中 朝 名 士 , 卻 是 逐 漸 不 尚 正 務 , 不 作 治 學 , 而 光 禿 禿 地 表 現 這 名 士 氣 。 由 是 , 逸 氣 乃 四 無 掛 搭 而 只 就 其 自 己 而 呈 露 , 日 常 生 活 便 是 去 表 達 此 清 逸 之 氣 , 名 士 至 此 , 可 算 是 「 凸 顯 本 質 」 了 。

  如 前 說 , 名 士 氣 之 赤 裸 化 有 其 深 厚 之 歷 史 因 緣 ( 見 上 文 「 自 然 與 名 教 衝 突 」 之 討 論 ) 。 義 理 上 言 , 亦 見 其 要 。 在 自 然 本 真 與 外 在 偽 飾 禮 數 相 對 立 的 政 治 文 化 結 構 中 , 一 切 政 務 學 問 逐 漸 不 被 信 任 , 以 皆 難 免 與 外 在 禮 數 及 政 治 實 踐 發 生 關 係 故 。 知 識 分 子 之 才 華 便 傾 向 赤 裸 裸 地 表 現 自 身 。 竹 林 名 士 中 尚 有 實 學 玄 思 甚 精 之 人 ( 如 嵇 康 、 向 秀 , 阮 籍 也 不 太 差 ) , 但 自 阮 籍 故 意 揚 棄 學 問 而 立 狂 言 怪 行 , 效 尤 者 眾 。 發 展 到 後 來 , 名 士 成 了 未 必 真 能 玄 思 治 學 , 而 只 是 拋 弄 漂 亮 話 頭 的 人 。 這 是 名 士 風 格 凸 顯 之 後 的 流 弊 , 「 曠 達 」 本 不 排 斥 玄 思 以 至 玄 論 , 它 勿 寧 是 玄 論 智 悟 而 進 於 生 活 實 踐 的 一 種 發 展 ( 由 思 辨 而 實 踐 ) , 但 玄 論 如 只 是 一 種 扯 脫 了 先 秦 道 家 實 踐 一 路 而 孤 離 地 被 遙 契 的 智 悟 結 果 , 其 用 以 實 踐 , 又 那 能 有 效 ? ( 如 玄 論 性 質 上 是 思 辨 的 , 則 它 在 實 踐 上 的 無 效 , 自 是 必 然 。 ) 「 曠 達 」 一 系 在 這 種 無 效 的 徬 徨 中 , 唯 有 死 抱 著 人 自 身 的 自 然 才 性 氣 性 , 讓 此 聰 明 才 情 純 粹 地 奔 溢 放 肆 , 「 抵 抗 」 虛 無 中 的 壓 力 。 是 的 , 「 曠 達 」 一 系 , 外 在 / 歷 史 上 是 對 著 禮 教 之 趨 虛 偽 和 政 治 壓 迫 而 顯 , 內 在 / 義 理 上 則 是 對 著 實 踐 無 據 無 從 , 虛 無 感 膨 脹 而 生 。 魏 晉 玄 學 三 系 , 有 歷 史 上 先 後 之 連 貫 , 亦 有 義 理 上 之 發 展 關 係 。

  固 然 , 歷 史 上 之 先 後 不 必 是 義 理 上 之 先 後 , 義 理 上 也 不 一 定 由 品 鑒 審 美 , 開 出 玄 論 思 辨 再 流 於 任 性 放 達 。 但 在 魏 晉 玄 學 史 上 , 這 種 恰 好 與 歷 史 的 配 合 的 義 理 先 後 串 通 , 卻 構 成 道 家 發 展 的 一 個 大 課 題 , 即 : 道 家 智 悟 之 理 如 何 可 保 與 實 踐 工 夫 不 脫 離 ? 魏 晉 名 士 在 歷 史 上 造 成 的 悲 劇 ( 不 治 學 而 放 縱 自 恣 , 是 知 識 分 子 人 生 的 悲 劇 ) 是 否 表 露 了 道 家 知 與 行 之 間 的 某 種 危 機 ? 此 大 問 題 另 文 詳 述 。

  註 釋

1. 認 知 之 證 立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一 種 , 是 看 知 識 判 斷 的 內 容 是 否 跟 認 知 對 象 相 對 應 ; 能 對 應 便 是 真 , 不 對 應 便 假 , 但 審 美 之 「 證 立 」 ( 如 果 還 可 以 這 樣 叫 的 話 ) 則 不 能 將 著 重 點 放 在 對 象 , 而 是 放 在 主 客 相 融 的 整 體 審 美 經 驗 , 這 種 分 別 和 有 關 理 據 , 是 知 識 論 和 美 學 處 理 的 基 本 問 題 , 茲 不 贅 論 。

2. 「 言 能 盡 意 」 其 實 即 是 講 名 實 對 應 。 魏 晉 古 人 未 能 細 分 「 意 」 、 「 實 」 , 也 沒 有 討 論 到 符 號 可 脫 離 指 涉 物 ( 對 象 / 實 ) 而 獨 立 運 作 。 一 般 認 知 之 證 立 , 乃 求 「 意 」 ( 意 含 ) 在 言 文 系 統 中 是 否 一 致 , 而 又 是 否 與 「 實 」 相 應 。 能 一 致 , 能 實 指 即 有 效 , 反 之 則 否 。 看 是 否 相 應 的 其 實 是 「 意 」 與 「 實 」 , 籠 統 地 將 「 言 盡 意 」 與 「 名 檢 實 」 ( 同 時 即 「 實 定 名 」 ) 等 同 , 也 可 。 細 言 之 , 則 言 ( 符 號 載 體 ) 與 意 ( 意 含 ) 必 然 連 繫 , 蓋 符 號 運 作 雖 可 獨 立 於 指 涉 物 , 但 如 無 意 含 , 則 不 可 謂 符 號 。 言 意 是 必 然 相 關 者 ( 如 何 相 關 則 有 不 同 變 化 ) , 盡 不 盡 是 講 言 意 ( 合 起 來 成 為 「 名 」 ) 及 不 及 「 實 」 ( 或 「 物 」 ) 。 認 知 之 證 立 標 準 已 預 設 了 名 、 實 是 可 對 應 的 , 如 果 有 不 能 與 名 對 應 的 實 或 有 不 能 與 實 對 應 的 名 , 則 證 立 亦 用 不 上 , 故 就 認 知 領 域 而 言 , 可 說 「 言 無 不 盡 意 」 ( 即 謂 : 總 有 可 與 「 實 」 對 應 的 「 名 」 , 也 總 有 可 與 「 名 」 對 應 的 「 實 」 ) 。

3. 牟 宗 三 先 生 在 《 才 性 與 玄 理 》 一 書 中 , 曾 再 就 「 言 不 盡 意 」 作 細 分 。 「 言 不 盡 意 」 首 先 可 帶 出 言 象 工 具 論 , 一 般 認 知 也 講 得 象 忘 言 , 得 意 言 象 , 「 實 」 既 得 , 作 為 工 具 的 「 名 」 可 拋 棄 ; 但 要 「 極 成 」 「 言 不 盡 意 」 , 當 不 可 停 在 此 , 而 須 進 至 實 踐 ( 包 括 審 美 ) 之 層 面 , 此 即 「 盡 」 之 歧 義 , 而 凸 顯 牟 先 生 所 謂 之 「 內 容 真 理 」 ( 有 別 於 知 識 論 講 的 「 外 延 真 理 」 ) 。 ( 頁 246至 254)

4. 王 弼 等 人 之 論 是 否 只 限 於 思 辨 , 確 可 商 榷 , 唯 其 論 可 有 實 踐 上 之 意 義 , 並 不 意 味 放 在 當 時 當 地 當 事 人 , 本 身 便 是 實 踐 的 。 大 抵 王 向 之 學 既 是 詮 釋 《 老 》 、 《 莊 》 , 則 其 學 之 實 踐 可 能 性 也 許 來 自 《 老 》 、 《 莊 》 ; 王 弼 早 死 , 郭 象 涼 薄 , 向 秀 不 能 終 始 , 皆 未 見 其 實 踐 上 有 可 取 也 。

5. 這 裡 認 為 , 「 孔 老 會 通 」 是 玄 論 一 系 的 重 要 課 題 , 正 如 「 人 物 品 鑒 」 是 名 理 系 , 「 自 然 與 名 教 之 衝 突 」 是 曠 達 系 的 重 要 課 題 。 ( 「 言 意 之 辨 」 則 是 由 名 理 過 渡 到 玄 論 的 重 要 課 題 ) 。 王 弼 所 言 「 聖 人 體 無 , 老 子 是 有 」 及 向 、 郭 將 儒 家 禮 教 德 行 歸 諸 「 跡 」 , 冥 同 「 所 跡 」 與 「 所 以 跡 」 ( 「 本 」 ) , 乃 由 有 而 無 ; 自 無 而 施 教 , 乃 由 無 而 有 。 這 些 都 有 溝 通 儒 道 的 意 義 。 不 過 玄 論 系 的 「 孔 老 會 通 」 , 大 抵 都 是 陽 儒 陰 道 , 表 面 上 尊 崇 儒 聖 , 實 質 卻 以 道 家 心 性 之 學 代 替 儒 家 內 聖 功 夫 。 這 自 有 其 歷 史 因 緣 與 義 理 關 係 , 須 另 文 詳 述 。

6. 有 人 據 袁 宏 作 《 名 士 傳 》 所 列 舉 之 名 士 , 由 「 正 始 」 始 , 「 中 朝 」 終 , 而 論 定 名 士 一 格 由 魏 末 開 始 , 而 以 「 名 理 」 系 之 知 識 分 子 , 僅 屬 形 名 家 而 未 致 稱 名 士 。 這 只 是 定 寬 或 定 緊 的 分 別 。 下 文 以 能 顯 清 逸 之 氣 者 為 名 士 , 則 「 名 理 」 一 系 真 能 品 鑒 人 才 , 開 藝 術 審 美 學 的 人 , 未 嘗 不 可 見 清 逸 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