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縣衙散議

 

喬新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內鄉縣衙三堂名聯 

 

出河南南陽市區大約1小時的車程,便來到了內鄉縣境內。內鄉縣源於秦代的析縣。西魏時期改名為中鄉縣。隋朝因避文帝諱改名為內鄉縣。析縣秦代鄰酈縣(唐代改稱菊譚縣)。五代時期菊譚並入內鄉,清代隸屬於南陽府,因管轄地域遼闊,配正五品知縣。

「縣治居城之中,元大德八年建」。然而,縣衙命運多蹇,崇禎十五年毀於李自成,清順治十八年重建。咸豐七年,捻軍攻內鄉,「公署全毀」,光緒十八年,縣官章炳燾履新,他「歷任九年,得以專心土木工程」,形成現在的格局。

內鄉縣衙南北250米,東西80米,房屋260余間,分為大堂、二堂、三堂,集中了縣衙的所有機構和縣官的家眷。內鄉縣衙體現了中國古代「家國一體」的治理模式,大堂前設吏、戶、禮、兵、刑、工六房,二堂的跨院則集中了知縣的幕僚班底,三堂則是知縣的眷屬棲息之地。這樣,在同一個屋簷下,以知縣為核心,由疏而密形成了一個系統的治理結構。在大堂之外為國,辦事機構為國家機構,二堂之後,則是知縣的私密所在,這裡既有他的眷屬,也有知心幕僚。奇怪地是,在幕僚辦事之處的兩側,卻又設置了東西賬房,主管縣衙內的財政收支和全縣的稅務事項。

在這樣一個治理模式中,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落難,全家遭殃。家國不分的治理方式,雖然比較穩定,但卻給腐敗提供了天然的溫床。在後院之內,如果有一個人動起邪念,整個穩定的治理結構就會發生傾斜。

沿著縣衙的中軸線徐步前行,突然感到一陣悲哀。作為內鄉的最高長官,知縣不但要記掛著內鄉百姓的安危,而且還要為滿門人丁提供衣食。作為皇帝的打工者,他的俸祿夠用嗎?據查,清代七品知縣歲俸45兩,正五品也才有區區80兩,遠遠無法養活一家老小。在俸祿不足的情況下,清中央政府不得不默許官員自找門路,在國家賦稅的徵收過程中額外加征。後來逐漸地形成了養廉銀製度。五品知縣的養廉銀居然高達7001200兩,已經成為知縣的主要收入來源。儘管如此,章炳燾異地被罷官後,仍不免經濟拮据,不得不攜女兒重歸故里,跪而募捐。

一家如此,內鄉的黎明百姓如何呢?據傳說,章炳燾種種善政,綽然有古循良風,內鄉太平無事。然而事實如何呢?

為了修築縣衙,章炳燾強令砍樹,以至於「天子渠」古樹幾乎不存。在修建縣衙的過程中,由於實行了承包責任制,工程進展迅速。但是,年終歲末,由於預算超支,縣庫空虛,無錢支付,只好拖欠工錢。後經鄉紳斡旋,民工才拿到了辛苦錢。據說,衙門修好,章炳燾接父參觀,其父不無幽默地說,「房舍雖好,惜缺少一樣東西。」 章炳燾忙問缺少什麼,其父幽幽回答:「缺少四個輪子,好在你卸任時將它推回咱浙江老家,供你終生享用」。

家國心態,一覽無遺。

既然財政緊張,為何又要大興土木呢?既然開工興建,如何籌措資金呢?

斯人已去,我們無法深究修衙的動機,或許知縣大人好大喜功,或許是為了拉動內鄉縣的投資,或許是為了刺激消費,或許是為了知縣大人自己的腰包,或許上述的一切都不真實,知縣大人就是為了給內鄉縣留下一座像樣的官衙。在他的身後,這座恢宏的建築曾經迎來了無數的達官顯貴。內鄉縣衙從此再也沒有寂寞過。

據史料記載,為了修建縣衙,知縣大人章炳燾曾經冥思苦想,東挪西借,精心策劃,終於按期完工。在諸多集資方案中,最絕的要數「贏捐輸罰」手段了。凡是到內鄉縣衙打官司的人,都必須為內鄉縣衙工程建設作出貢獻。如果打贏了官司,知縣大人會伸出手來,要求勝訴方捐出一點錢;如果打輸了官司,知縣大人會沉下臉來,要求敗訴方承擔罰款。這種集資的手段,與當今一些法院的做法何其相似乃爾。為了一心一意搞建設,知縣大人還作出規定,凡是上堂爭訟的,不管有理沒理,先打40大板。在這樣的高壓下,內鄉縣的升斗小民過得是什麼日子呢?

我們不能用法治的眼光來苛求知縣大人章炳燾。但是,歷史的車輪走到今天,我們仍然能在一些官員身上看到章炳燾的影子。在一個政府官員處於強勢地位的年代,老百姓的日子不會好過到哪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星轉斗移,昔日高大的縣衙已顯破敗。在蒙滿灰塵的仿古建築裡面,我們重溫了古代的升堂儀式,查閱了古代的典籍,翻看了歷代的刑具。所有這些不但沒有激起我對當地人口中盛傳清官的絲毫敬意,反而泛起了一絲蒼涼之感。在「越訴笞五十,誣告加三等」的石碑前,我很慶幸自己生活在現代。

如今的內鄉縣城早已繁華一片。在樹起的水泥高樓中間,古代縣衙略顯形單影隻。據專家介紹,中國古代官署保存最為完整的有四處,其中南陽就有兩處。除了內鄉縣衙之外,南陽的府衙也留存於世。由縣而府,在南陽不到100公里的地方,中國的行政架構似乎被濃縮定格了。

在清代,地方政府分為省、道、府、縣四級,國家的行政架構止於縣衙。官府不下鄉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新中國成立後,在政權結構中逐漸地增加了鄉鎮一級,延伸了政權的控制範圍,但卻壓縮了公民的自主空間。50年後的今天,以減輕農民負擔為直接目的的鄉鎮改革終於啟動,在短短的時間內,中國撤並了7400多個鄉鎮。現在,人們又在談論更高一層的機構改革問題,希望通過縮省的方式,平衡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關係,協調各地生產力的發展。

走出縣衙,「菊譚古治」的牌樓赫然矗立眼前。古代的衙門已經成為了熙熙攘攘的街市。懂建築的人在這裡尋找古代建築的樣式,懂文學的人可以抄錄縣衙上的楹聯,懂經濟的人可以在人群中兜售自己的產品。定格的歷史彷彿在喧鬧中復活了。人們在監獄的牆壁上看到了中國古代的十大酷刑,但耳中再也聽不到犯人的呻吟之聲。正義還是邪惡,暴戾還是寬厚,在那久遠的記憶中變得模糊起來。我一直在想,中國古代這種高度集權的治理模式為什麼能夠長期延續?不就是因為大堂下面跪拜著失去獨立人格的百姓嗎?每一次揭竿而起,換來的都是一個新的朝廷。老的縣官走了,新的縣官又來了。百姓的日子就在縣官的輪替中一點點變得黯淡無光。

歐洲的憲政起源於貴族的集體抗爭。中國的憲政起源於一場革命。但是,在血與火的洗禮中,中國的憲政之路卻是如此地坎坷,以至於在百年之後,我們還不得不進行民主的啟蒙。難道中國的土壤如此地貧瘠,民主之花永遠不能開放嗎?

「天理國法人情」,似乎道盡了中國古代治理的一切規則,但「愛民若子」的功德匾又見證了中國古代民主的高度。在主僕顛倒,百姓的人格無法獨立的社會,天理國法人情其實是一回事情。天理是天子之理,國法是皇帝之法,人情是最高統治者的人情。在這樣的社會結構裡,沒有互動,沒有平等,有的只是上下尊卑的管理關係。

1985年,在內鄉縣公園發現了一座石碑,其中刊刻著內鄉知縣報請上級監察部門批准的禁約。這塊被稱作「三院禁約」的石碑上,羅列了禁止亂吃喝,禁止亂攤派,禁止亂收費等禁令。禁約特別規定,「如有特殊外索者,該驛飛報兩院究治」。規定不可謂不具體,措施不可謂不嚴厲。但是,在一個缺乏外部監督,官員的任免與百姓沒有直接關係的社會裡,這樣的制度有何意義呢?看來,從古至今,中國的制度遭遇了同樣的命運。

「寬一分,民多受一分賜;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錢。」現代的一切行政理念似乎都體現在了這副楹聯之中。不幸地是,不值錢的官員何其多也。民主的價值就在於能夠及時清除這些不值錢的腐敗官員,讓百姓多受一分恩賜。然而,在章炳燾的時代無法真正做到。現在,我們能夠做到嗎?

在返程的車上,回望煙塵中的內鄉縣衙,讓思緒在歷史的長空中盤旋,不禁悵然若失。內鄉縣衙承載了中國行政機構變遷的歷史,見證了古代官宦的榮辱。但正因為她是如此地世俗化,以至於使我沉湎於大量的細節之中,忙於器物的考證,而淡忘了這片土地上百姓的悲歡。其實,如果遺忘了這裡生生不息的黎民,一座冰冷的建築有何價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