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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一種不是邪教的宗教

光明在黑暗

 



所謂邪教,它有這樣幾種屬性:


1.
獨斷性。它的教條是不容質疑的,總是被宣稱爲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或曰科學),邪教的權

力範圍內,言論權利是不平等的。

2.欺騙性。邪教綱領和邪教領導核心給教民許下種種美好而無法兌現的諾言(包括總的諾言和不

斷更新的日常諾言),而這些謊言却成了其統治、奴役民衆的神聖藉口。

3.權利不平等性。邪教內部按等級組織,不同等級享有不平等的權利或承擔不一樣的義務。邪教

的官僚階層對下層教衆具有支配權:下層屬衆及其支配的民衆被要求無條件順從,並對其組織

無私奉獻,邪教組織不惜侵害其支配的民衆的私人財産、尊嚴、言論結社自由甚至生命安全。

4.暴力性。邪教組織一旦掌握了政權,它就會把異議分子關的關、殺的殺、趕的趕,實行一黨或

一教獨裁,公民沒有言論、結社、出版的自主權利。



宇宙之廣大幽深

人生之禍福無常

死亡之恐怖絕望

快樂、幸福、自由和永��

將如何去找尋

 

人生於世,難免挫折失意、困苦憂傷,難免迷惘困惑、歧途茫茫,我們或早或遲,終將意識

到,人是弱小的,人是有局限的,除了對人自身和自然力量的利用和依靠外,還需要另外的倚

憑仗恃。我們希望在現實世界之上,還有一種支配命運的力量,給我們的以庇護、拯救、慰

藉。古代的所謂先知設想了種種神靈,設計了各種儀式、教義,進而演繹出宗教組織,通過這

些信仰,力量弱小而心靈軟弱的人們就獲得了心靈的依靠和慰藉,找到了靈魂皈依的處所,爲

注定消逝的短暫生命找到了虛擬的自由永生的彼岸:伊甸園、天堂或極樂世界。

但是,有了信仰的生靈並非就獲得了自由,他們依然有不幸、苦難、痛苦、無奈,人世中依然

有邪惡、卑污、仇恨、奴役、蒙昧、血腥,那些先知的預言、設計、假定都只是一種心理的安

慰或欺騙。

隨著人類的理性的力量和工具的力量的增强,人類有了人本身的力量和依靠,傳統宗教就無可

挽回地沒落了。


Ⅰ.傳統宗教的沒落


上帝死了,教會墮落了。人類從農業社會進化到工商業社會,神聖的上帝就被人類的理性和實

證的科學所摧毀,曾經燒死了布魯諾的火刑柱成了基督教的耻辱柱,在一定程度上,傳統宗教

成了蒙昧、獨斷、欺騙和奴役的恰如其份的載體,西方的現代化歷史,一方面是教會權勢的

失落,宗教信仰的淡漠,另一方面則是人的精神的獨立、自由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以及社會制度

的理性化、民主化)。

在現代社會,法律代替了宗教戒律,制度改良代替了等級秩序,人們通過科學發現、認識積累

與發展來消除蒙昧,通過生産和技術創新來創造財富、消除貧困、疾患、災難及增强生存力

量,通過觀念更新和制度改革來消除社會不公和危機,祈求神靈保佑和借助簡單的儀式至福免

災的歷史就到了終點,顯而易見,科學、理性、技術、智巧成了人類的實際的依賴力量。

人類有了現實的力量,宗教及其神靈就無奈地,也是必然地從人類世俗事務中逃遁,退避到科

學技術――包括關於人的科學和改造社會的技術――的力量尚够不到的精神和道德的領域。這

是歷史的進步,是人的精神力量和工具力量强大的必然結果。在這種情况下,宗教和科技這兩

種因素是否可以和平共處,各司其職呢?

一方面,人類從蒙昧走向文明,從迷信走向理智,從封閉走向開放,從野蠻衝突走向和平協

作,從貧困弱小走向富裕强大,是什麽力量促成的?顯然就是科學、技術及由此帶來的人類思想

和精神的發展,沒有農業技術的積累發展,就不會有足够的剩餘糧食以養活非農業的城市人

口,沒有城市工業的發展,就不會有開放繁盛的現代文明,沒有工業生産和市場發育,就不會

有足以對抗暴力的和等級制的封建堡壘的以技術和才智創造財富的資產階級,就不會有現代

民主、平等的社會關係和制度模式。關於自然的科學和技術改造著自然環境和人的生理環境,

關於人與社會的科學和技術創造出更公正、和平、理性、高效率的社會制度和倫理。而西方所

經歷的宗教改革,也是由於工商業文明所導致的。

另一方面,人類技術力量、工具力量的强大已引起了不少人的擔憂和恐懼,因爲這種力量也可

以反過來成爲傷害甚至毀滅人本身的力量,如環境破壞、資源枯竭、核恐怖、克隆危險,這意

味著什麽 ?

這表明科學技術是有害的嗎?我們應該放棄現代科學技術,退回到蒙昧、野蠻、貧弱的原始時代

嗎?顯然,科學技術是一種中性的力量,它本身是非道德的,它是禍是福取決於人怎麽去利用

它,這恰恰表明是因爲我們的精神的、道德的世界還沒有得到改進,還沒有與經濟,與科學技

術同步發展,蒙昧、狹隘、自私、征服欲、獨佔欲、種族主義、暴力主義都還根植於我們的精

神世界,宗教以引導心靈、匡撫人倫道德爲己任,但它又何尚擔當起了它的責任和使命呢?

這只能表明,傳統宗教幷不能承擔改進和塑造人類精神的、道德的世界的艱巨而又必要的歷史

使命。宗教在事實上趨向了沒落,我們更要理性地揭示出傳統宗教之所以在現代社會無所作爲

的原因。

有人把宗教及宗教精神的沒落歸於近代工商業的産生和發展,無可否認,確實是近代以來的工

商業文明的生産和交換的社會制度摧毀了人們對神靈、彼岸的沈迷,並消除了教會所擁有的政

治和經濟上的支配力,但顯而易見的是,正是因爲傳統宗教不能解除人類經濟上的貧困(宗教

只有通過禁欲主義的鼓動讓人安於貧困)、政治上的暴力屬性和等級性不公正(宗教信仰本身

的分歧往往就是靠暴力手段來“解決”,西方的教會組織是很典型的等級制度)和人與人之間

的非理性衝突,正是因爲傳統宗教束縛了人的精神,阻礙了人們對現實幸福的追求與創造,才

有了對宗教及其信仰的革命,在近代資本主義的工商業産生之前,宗教(這�堨D要指西方宗教)教

會引發出血腥衝突(聖戰、十字軍征戰)、教會奴役和迫害,西方人把宗教興盛的時代稱爲黑暗的

中世紀,佛教是一種很和平的宗教,但它誤導人們逃避現實、逃避社會,缺乏積極的歷史意

義,也就是說,在人類歷史上,宗教從來沒有創造出一個公正、和平、富裕、自由的太平盛

世來,這表明是宗教本身的無能。

第一,傳統宗教總是要假想一個全知全能、至善至美、可以拯救人類、可以懲惡揚善的神靈

(上帝、真主等)或法則(佛、道),社會的倫理道德、個人的靈魂皈依都寄托在這種假定的神靈

身上。

顯然,人們憑想象虛構的神靈絲毫也不能從邏輯上推導和憑實證獲得證實,這類憑空假想並不

是什麽天啓神諭,因爲誰都可以做這類虛構,只要他有興趣,這類假想只能吸引那些失意的、

弱小的、看不到成功希望的、飽受人生苦痛的人,只能蒙蔽那些蒙昧的人、那些孩童(他們由於

從小受到宗教熏陶而習慣了對宗教的虔誠)。另一方面,人世的善惡賞罰從來都遵循自然的法則

而不可能聽憑神秘的因果報應和求助於神的意志,人在社會中的尊卑榮辱,都遵循社會固有的

法則――這些法則包括政治、經濟制度、公認的道德、倫理,人的社會命運决定於人本身的素

質和由血緣繼承形成的社會關係,這些决定和影響的因素都是現實的,可感可知的,可以用明

確的方法、技術手段改變的。

由於現代世俗生活、工業文明、科學技術越來越顯示宗教神靈的虛假性,如果繼續要求(或引誘)

人們去虔信那些神靈,從而産生敬畏的道德效果,這種做法就是欺騙,這既難以凑效,也不

人道,怎麽可以拿不可信的謊言來自欺和欺人呢?

第二、傳統宗教的道德引導的歧誤性和非人性决定了那些建立在宗教教義上的倫理和道德原則

是無用的、無益的甚至是惡的。

所謂倫理,就是社會人際法則、人在社會中的行爲準則,它是社會人際關係的一種理性規範;

所謂道德,就是個人內心�媬穘`、尊奉的倫理原則。所以,“倫理-道德”的實質是人與人之間

的相互關係的一種理性約定。

宗教倫理道德的確立,毫無疑問是基於當時的社會功利:謀求社會公正、和諧,制止紛爭、减

少人世痛苦,它的好壞取决於它是否有利於人際關係的公正和和諧,是否能有效地保護人的最

大的自由和利益。

這種必然的功利取向幷沒使宗教先知找到理性的倫理道德原則,相反,其確立的原則往往缺乏

現實的功利理由,甚至違背了人們的現實利益,這造成理想道德與實際功利的衝突,爲什麽會

這樣呢?

産生這種衝突的原因,最主要的是經濟性的。由於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下,生産力低下,社會

財富和自然資源都是很有限的,這種缺乏引致了人與人之間、社會利益集團之間的必然衝突,

要解决這種衝突,一方面是發展生産力,二方面是建立一種理性的分配制度。但生産力的發展

是一個漫長積累的過程,而分配制度受到暴力、血緣、人的自私本性以及非理性的觀念諸多因

素影響,從而不可能建立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

等級制的分配制度在暴力(由此産生獨裁的政治權力)的基礎得以形成。柏拉圖的理想國、孔丘的

大同世界實質上就是一種等級制構想,只不過世俗的等級制由暴力、血緣繼承制維護,而思想

家的等級制要人們自覺主動地遵循;等級制是不公正的,另一種分配制度――平均主義分配制

度也是不合理的,因爲個人能力、人生機遇、人生態度是不等同的,强求一律的絕對平等的分

配制度(或曰公有制)就抹煞了個人的個性和能力差異。直到到了近代,人類由農業社會進化到工

商業社會,才産生出公平的、交易式的分配制度――市場經濟。

在落後的經濟條件下,在人的理性素質還很低下的歷史時期,根本不可能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分

配制度,人世間只能聽憑個人的私欲與群體的利害關係産生種種爭鬥、衝突、建立等級秩序,

人世間只有利害原則而不可能有公平與正義。既然社會由利害關係組織而非由理性原則組織,

那麽,人世間的利害衝突就不可避免,在這種情况下,宗教先知、道德家就只有一厢情願地希

望人們放棄私欲,通過克制、禁欲、利他、忍讓來實現社會和諧。

但顯而易見,正直無私、不貪、不惡、自我克制、自我犧牲,就是對個人利益、快樂的損害,

也就是說,宗教的道德原則是反現實功利的,而人要生存,就必須功利地存在,即使僧侶,他

也依靠一定的經濟來源。這就决定了宗教道德是無效的。

爲了彌補其在世俗功利上的不足幷爲它的反功利性建立理由,宗教設定了一種“彼岸”性的

功利,即,只要遵循其道德信條,就可以獲得神恩、神佑、可以得道升天、立地成佛,諸如

此類,事實上,這種“彼岸”性功利是一種虛擬的、假定的功利,能否吸引人,取决於宗教教

義能在多大程度上欺騙到世人。事實上,只有極少數所謂聖徒才會虔信幷身體力行那些反現實

功利的道德教條。

傳統的倫理道德概括而言,有兩條,一是禁欲主義,二是利他主義,雖然它是反功利的,但這

種反功利的信條却有一種誘人的功利理想的價值:如果人人信奉並遵循這種教條,就會實現人

世和諧友愛,就不會有人間的種種衝突、爭鬥、罪惡、邪惡。也因爲這個原因,傳統的倫理原

則就幾乎沒有受到懷疑(直到尼采才給予了抨擊)。其實,這種普世的功利價值也只是一種預設和

假定,因爲根本不可能達到“人人利他、人人禁欲”。爲什麽呢?

首先,人的欲望來自於自己的需要,包括生理的、社會性的、精神上的,這些需要就是人的利

益之所在、人生快樂和意義之所在;沒有人的自私自利之心,趨利避害之欲,就不可能有社會

的發展、文明的進化。所以,人的欲望不能也不該禁絕,而只能對之採取控制、引導,從而把

它變成快樂、進步的源泉而消除其弊端。禁欲主義在根本上是用虛假的神性違反人性,從而會

遭到人性的反抗。

其次,利他主義原則被認爲是一種至善的原則,這實質上是一種蒙昧的看法。

 

一個人,他無私地奉獻自己,爲他人犧牲,這樣很好嗎?利他主義的道德家當然要這樣認爲,

他爲什麽會這樣認爲呢?他的理由是,這個人的無私奉獻和犧牲給他人帶來了福利。也就是說,

利他主義者是且只是站在那些受惠者的角度來評判的,他沒有爲利他主義者本身考慮,利他主

義者的犧牲和奉獻只得到了“善良”這一社會性榮譽和死後進天堂的虛幻承諾。事實上,當

社會榮譽”不具有其他的附加利益(如社會尊重、信譽度、政府物質獎勵或政治上的好處)時,它

也只是一種虛榮,清醒的人們最終會識破它相對於實際利益的虛幻和虛假的真相。

反過來,如果人人都是利他主義者,那麽,利他主義者的奉獻與犧牲就不可能,因爲善良的人

不可能接受別人的奉獻與犧牲,也就是說法,只有利己主義者才會樂意接受利他主義者的無私

奉獻與犧牲。也只有利己主義者佔多數的社會,利他主義才可能得以實施。這樣的結果是,利

他主義者的奉獻與犧牲全部由利己主義者享受了,利他主義在本質上便利了,養育了利己主

義者,利他主義的教條恰恰在鼓勵那些正直的人,善良無私的人去無私奉獻、去爲自私和邪惡

犧牲,是鼓勵那些道德高尚的人走上一條自我犧牲和自我損害的泯滅之路。

“利他”,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利他主義者是自虐狂,同樣是對人的尊

嚴和權利的侵犯和踐踏,如果利他主義者還承認他也是人,有著與他人平等的尊嚴和權利的

話。道德家們爲了一個根本無法在當時實現的功利需要――人世的普遍、永久的和平、和諧、

友愛――而設計出這種既違背人性、也違背理性的倫理原則,這表明這種宗教倫理是邪惡的、

僞善的、蒙昧的。

自私是人的本性,一切存在物都有它的“自我維護力”,只是這種自維護力的强弱、方式有所

不同而已,這種力量實質上就是“自私”。有的人可以犧牲自己的金錢、榮譽、快樂甚至生

命,這不是因爲他無私,而是因爲他出於維護他的某種信念,這種人把信念看得高於他的物質

利益、肉體快樂,原因在於他整個人是被信念支配了的人,信念就是這個人的靈魂,用湯因比

的話來說就是:信念即其人本身。要人放弃私心私欲,也就是要人放棄人的本性,絕對善良的

人只能任憑宰割,在自私自利的世界�堳雱硊|走向毀滅,正如歐也妮的母親臨終時所說的:幸

福只有在天上。

當人類文明由農業社會進化到工商業社會,人類開始告別蒙昧和迷信,開始理性地確立人生的

信條、社會的制度和人際關係,倫理家提出了新的倫理原則和道德信條,如最大多數的最大利

益的功利主義,人人平等的民主主義、自由主義、個人主義,以及主張互惠互利的交易式的

“客觀主義”,這些原則是市場經濟制度的反映,也正是在市場經濟制度的歷史條件下人們實

際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三、傳統宗教强調人要從內心�堥荋L奉一些所謂的神聖的倫理道德原則。

 

一方面,並沒有神聖的倫理道德,任何倫理信條都本乎個人或集體的利益,是人們基於現實的

人際關係和理想化的人際關係所做的約定或設定;與其說某種倫理道德信條是絕對的神聖的,

不如說人的利益是絕對的、神聖的。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倫理道德的社會要求,不同的個人、

不同的利益集團對倫理道德也有不同的要求――合乎其自身利益的規定。顯而易見,社會中的

强勢集團常常會把他們對倫理的要求說成是普遍的需要,即神聖化倫理信條。另外,在一個

封閉、少發展的社會�堙A社會關係就比較穩定,由此形成的倫理道德往往也難以改變,也就容

易被人誤認爲是神聖的原則。宗教的倫理規定之所的被宣稱爲神聖的,這是出於宗教的自私、

獨斷,出於對宗教組織和宗教信條的維護。

另一方面,一切倫理道德原則都最終而且必須是功利的,有的是俗世的功利,有的是天國、彼

岸的功利,而且,還必須借助於教育手段,特別是從個人還是孩童開始,進行從心靈到肉體(各

種宗教儀式)、具有一定强制性和利誘性(如聖誕禮物)地灌輸,從而培養出習慣,最終變成個人

內心�堙圻蛣M而然”的準則。這就是說,宗教的道德信條仍然是從外部來影響和塑造人,而不

是真正從內心��産生的,實際上人的各種思想觀念,都是後天形成的,雖然可能是由他自己思

考或頓悟獲得,但這只是人的大腦的自然功能:資訊積累、加工、整合産生新思想、新設計。

虔信巫術、宗教的人,完全可能因爲心理暗示、道德說教的催眠而産生一些幻覺:看見神、聽

到神諭。

總之,宗教要求人們從內心�堸@信,却不能示之以明白的理由和可信的憑據、實質上屬於蒙昧

主義的做法,是對人的不尊重。


現代社會通行以法律和制度制約人的行爲,它明白地從外部來規範人,但這反而是對人的尊

重。因爲,法律原則也是可以通過教育、功利性選擇和行爲習慣(通過懲戒達到)來使人從內心

�奡L奉的,用法律教育代替宗教教義的教育同樣可以培養人的道德,同樣可使人懂得尊重他

人、與人友善,而法律、制度是用切實可感的功利供人們選擇和尊奉,消除了教育上的蒙昧

主義;法律制度從來不是神聖的,而是人類群體基於利益協調所形成的契約,人們可以不斷改

進它,可以否定、懷疑和拒斥,從而保證了人精神上的獨立和人的尊嚴,而傳統的倫理道德不

容置疑、不能追問原因(所謂先信仰而後理解),人必須對它頂禮摩拜,絕對虔誠,這正是對

人的自由精神的粗暴傷害。――當然,在一個不民主的社會,它的法律制度打著暴力的烙印,

都是維護統治者的利益的,從而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理性的法律制度。

綜上所述,傳統宗教的神是虛假的,幷不能庇護和拯救世人,其蒙昧主義式的教條和獨斷作風

反而束縛人的精神,阻礙人們用現實的手段去追求實際的幸福和解除現實的灾難危機,建立在

虛構神靈之上的道德信條也是不足信的、反功利的、有害的。所以,傳統宗教理所當然地要被

歷史的進步所否弃。現代的傳教士們的存在,如果不是因爲蒙昧,就一定因爲利益――他們把

宗教組織作爲謀生的依托,他們努力在社會中掙扎,苟延殘喘,面對日新月異的世界無能爲

力,無所作爲,面對人世的邪惡只有卑怯地祈禱,虛情假意地安慰。

 


Ⅱ.無神論時代的危險和缺陷


科學技術的進步使人類走出了傳統宗教神學的羈絆,獲得了理性上的自覺和解放,相應的,無

神論也流行起來,業已成了現代社會思想的主流。

毫無疑問,無神論比有神論更合符現代科學精神,無神論使人們從幻想的、虛構的世界�堬M醒

過來,投身於追求現實的福利,著眼於現實的思考和對現實世界的改造與重建,從而極大地推

動了經濟的繁榮、科技的進步、制度的改進、觀念的革命,推動著人類趨向和平、富裕、强大

和自由。

但是,在神的窒錮被解除,而無神論一統天下的局面下,道德的危機、人生的困境和人世的衝

突依然如舊,唯物主義和科學理性幷沒有填補好宗教留下的空缺,並不能爲人的精神世界提供

皈所,並不能構建新的至善至真的信仰,人的靈魂依然飄泊無依。

在沒有神靈的世界�堙A有多種現實的力量起著維護或重構人類社會人際關係的作用,包括:

暴力、武力,血緣情愛,經濟、技術(包括社會制度),理性觀念。

在宗教退隱的社會�堙A暴力就可能赤裸裸地在人世間暢通無阻。法西斯的血腥暴力,史達林的

紅色恐怖,中國“文革”時的武鬥和暴力迫害,這都是在無神論的社會意識背境下産生的。

當然,幷不是說,人們不信神後,就一定變得野蠻、崇尚暴力,這首先是因爲人的理性在不斷

積累、强大,人們終究會意識到暴力只能導致兩敗俱傷。而和平、協作比衝突有更多的好處;

更重要的原因還在於,科學技術的革命改變了人類的生存方式(它把人從一開始就裝進技術活

動的序列�堙A人們出於經濟的利益需要而認可這種身份和存在形式――否則,就只有像美國的

用暴力手段反現代化的恐怖主義者拉辛斯基那樣去做一個與世隔離的隱士或乞丐或黑社會成

員),從而也改變著人際關係,知識和技術的能力取代暴力成爲人與人之間倫理關係的締造

因素,人類文明的發展,就是暴力的趨向消解。

由人的繁衍形成的血緣關係作爲生理屬性的産物,也將隨著人類文明的進化而消隱。

血緣關係既是一種生理性人際關係,同時,由血緣産生的家庭制度、血緣情愛有很大的親和

力,它成了維繫一部分人之間的一種基本的紐帶,在血腥冷酷的社會中,血緣情愛成了一種難

得的慰籍。

但是,隨著人類文明的推進,隨著人類生存條件改善,社會關係趨向於平等、公正(交易的、契

約的、民主的),血緣屬性反而成爲一種落後的因素,溫馨和愛的紐帶成爲一種束縛人的繩套。

血緣情愛只能限於血緣之內,它不利於非血緣性人際關係的和諧友愛。孟子說,“老吾老以及

人之老”,這只是一種空想,人們之所以要“老”其老,是因爲血緣關係和血緣意識,“老”

他人之老,就是無理由的,無功利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就只是一種勸說,它幷沒有什麽

邏輯性,是道德學家的一厢情願。現代新儒學家們只看到血緣親情的一面,沒有看到它導致的

對人的社會性的生理性割裂、血緣繼承制的不公平以及家庭中也有的冷酷無情。人的倫理問題

只能由人的理性的力量來解决,而不可能借助DNA的非人性力量。

現代社會�堙A血緣屬性在逐漸淡化。現代社會的工業化、資訊化、分工化,日益瓦解著家庭這

個血緣堡壘,不但單親家庭,獨身群落日益擴大,而且親情趨向淡化,學校化教育、社會福

利、保險制度的發展也都盡可能地消解著家庭的社會功能,人更加社會化,也更加個體化,人

的血緣意識也不可避免地隨血緣利益的减弱而减弱。

在現代社會,經濟性暴力衝突因經濟的獲得方式的變革而消解,血緣性(種族性)暴力衝突就

成爲主要的衝突誘因,這表明,血緣屬性、種族主義情結乃是需要消除的而不是人類要依靠的

因素。

經濟是人生存的基礎,歷史上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力量就是經濟,人類的暴力衝突,就一直圍

繞著經濟、財富而展開。如果說人類因利益而組成社會群體,那麽,經濟就是利益的核心。

因此,在特定的社會歷史階段,經濟對人際關係的締造起著主導作用。

但是,隨著人類經濟能力的增强,隨著人類經濟財富的形成方式轉向工業化、智慧化,經濟在

社會中的支配作用就日益消解,個人的能力――個人創新知識和技術的能力成爲支配經濟的決

定性力量,從而也成爲人際關係的決定因素。而人的能力來自於人的教育,這就是說,公正、

合理的教育制度和人受教育的平等機會成爲創造公平和諧的人際關的最重要的因素,這種因素

實質上是制度原則和制度改善的問題。

在現代社會�堙A傳統觀念受到挑戰或被抛弃,多元論、相對主義觀念大行其道,這種多元論、

相對主義在一方面保護了人們觀念的自由,另一方面對道德建構造成危害,因爲倫理道德最終

要形成普遍的社會信條才可以發揮作用。無論如何,社會中還是有一些共識,比如,社會公

正、政治民主、互惠互利、和平、發展、理性。這些共識就是新的倫理原則的內容。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無神論時代人類社會獲得了很大的進步,這種進步可以概括爲兩

方面,一是科學技術的進步帶來社會財富的增加,對貧困、疾病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二是觀

念的理性化帶來社會制度的改進,朝著民主、公正、和諧方向進步。

但是,經濟繁榮與制度改良並不能解决人的精神世界中最根本的問題,不能構築人的信仰。人

們對個性品味與財富的追逐只是人的現世的寄托,它只有現世的意義。而人,不可能僅停留在

獲得現世的快樂、幸福和意義的層面之上,因爲現世是短暫的,它隨人的自然生命的終結而

終結。也許,現世的快樂或意義的追逐可以使人忘記了對人的終極意義的思考,但是,這種情

况只能表明人是盲目的、蒙昧的。如果人要追尋作爲人的意義,那麽,他就會意識到,現世的

一切,財富、名聲、榮譽、權勢都將隨生命終結而消失,而失去意義,即,僅有現世的一切還

遠遠不够,如果生命不能永�琚A現世的努力都白費力氣,這正如薩特所發現的人的虛無本質,

人們的努力總是西西弗斯式的反抗命運,勞而無功。

如果生命注定要滅亡,那麽,生命就注定是無意義的,這樣的生命就像水中浮起的泡沫,轉瞬

即逝,附麗於生命的信念、快樂、價值只有與生命聯結在一起時才是有意義的。像愛因斯坦這

樣的傑出人物,現在人們談論的只是一個名稱、符號,與愛因斯坦那個活生生的人已毫無關

係,這就是人最深刻的不幸:人不能籍其現實的努力而獲得意義,人不能逃避最終走向虛無的

自然命運。

人在現實中的種種精神寄托、物件化的行爲都是虛幻的,只能使人獲得虛幻的自我實現和精神

皈依,無論是血緣傳遞、藝術創作(更不用說藝術欣賞)、科學和技術創造以及對人類的歷史

功績,都不足以使活生生的生命永�琚C這就是唯物主義給追求精神自由、靈魂不朽的人的最深

重的傷害。

也許可以用唯物主義的原則和方法去解除這種傷害:通過科技進步,延長人的壽命,甚至使人

的生命無限延長,這當然是很好的,但是,即使科學技術最終有這個能力,也不能够給人一個

確信不疑的信念:永�琲漸糽R是有意義的、必然的。即使在人們獲得永�琲漁伬唌A人們還可以

疑問:人爲什麽要活著?對一個人而言,假如他沒有生理本能的作用,在理智上,選擇生和死是

沒有理由的、隨機的。也就是說,人這種自認高貴的生命,難道就只能籍憑生理本能這種低賤

的因素來維繫存在的意義嗎?難道生命真的是可有可無的嗎?

人的精神不可能由一些等而下之的人生目標所支撑,否則,人只能是卑賤的,無聊的,自欺

的,這樣的人生就是無意義的。

顯而易見,科學理性還不能建立現世的生命不朽,也不能够爲人生建立終極的意義。也許將來

能够,但是,在現在,科學理性只能掃蕩人心中的蒙昧污垢而不能照亮人心靈的盲目黑暗。

作爲現實中的個體生命,我們是注定是要死滅的,我們除了短暫的生命歷程和有限的塵世享

受,我們還能有什麽意義呢?

作爲生理的超越者,作爲理性的存在者,人必須有意義。在終極的意義上,就只能求助於宗教

式信仰,只有超越理智的信仰才可能把弱小、短暫的人生引自由永�琲漫憬丑C

 


Ⅲ.創造一種新的宗教

這種新宗教的構想必須克服傳統宗教的獨斷性、虛假性,它不能同自然和人所共有的秩序和原

則――科學――發生衝突,更不能與個人和人類的利益發生衝突,它必須是積極的,能够增强

人的信心,又能够推動人的進步和自由。

在《世界模式和它的基本法則》中我曾爲整個宇宙設想了一個自由之神(關於造物主的設想,還

可以有另外一些可能,比如,可以設想這個神是個惡魔,它出於一種邪惡的想法,創造出一些

生命來供它賞玩、愚弄,爲什麽有這種可能呢?因爲我們人世有太多不幸和不公正,我們人類

有太多的缺限,我們有理由認爲,這樣的世界不會出自一個善良之輩之手,在這種情況下,我

們人類的命運就不堪設想,所以,還是不信這樣的神靈爲妙;我們還可以設想,創造我們的神

本身不是萬能的,他創造人,乃是出於一種功利性考慮――他要我們爲他所用,就像我們要養

猪一樣,至於他是要吃我們的血肉還是攝取我們的靈氣,現在誰也不清楚;還有一種可能,我

們曾是另一個世界的叛逆者,由於受到强勢集團的迫害而被罰到地球上自生自滅,我們的使命

就是用自己的力量重塑尊嚴――基督教的設想不合情理之處在於,亞當和夏娃僅僅被引誘吃了

善惡果就受到那麽大的懲罰,這只能說明那個上帝太不仁慈,也太不明智,把蛇罰到地球上就

够了的),這種構想就是新宗教的基本教理。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時還沒有現在的這個宇宙,只有一個自由之神存在著,這個神忽發奇想(這

當然是他的權利),就搖身一變,變成無窮無盡的能量,這就是宇宙的創生,這能量向無窮虛空

暴漲,後來又逐漸冷却、聚結,形成星系,進而産生了我們這些肉體凡胎。

這個宇宙之所以遵循某些法則(比如物理定律)、具有某種秩序和某種演化趨向,原因就在於這個

世界是由神變成的,這個世界的每一種存在物都具有神性,這種神性我們就稱之爲宇宙的法

則、規律、真理或科學(它是必然的、可感可知的)。

顯而易見,宇宙中只有人才具有了認識自然和人本身的法則、規律、真理的能力,也就是說,

人是最接近神的存在,人是僅次於神的高貴的存在。

由於神變成了世界,神就失去了原來的自由,作爲神本身已不存在,但神的神性本能産生了人

這種智慧生物,人通過揭示世界而感知到神的精神,自覺到這一點的人就以複現神作爲其神聖

的使命――神性本身會讓人自覺到這一使命。

現實中人所能做的就是兩件事,一是揭示宇宙一切的規律、規則、定律、真理,二是通過技術

重組世界,從而使人更明智、更强大和具有越來越多的自由,進而把神按神的本來面目組織

起來,使神重新獲得自由,到那時,人即神,當然,現目前人類只能從事極其粗陋的工作,人

類的科學知識是膚淺的,技術能力是低劣的,但由於宇宙是有規律可循的,憑著神性(理性)

就這樣,人複現神的使命與人對人本身的自由、永�痚l求可以完美地重合在一起,人獲得了

使命,也獲得了信心,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也是至高無上的了。這樣的神靈構想既不會與自然科

學衝突,也能給人帶來積極的信仰:

人是神的一部分,人的價值在於促進人本身的自由和强大,從而足以把整個世界重組爲神,人

將因爲推動了人的進步(制度改進、科學真理的發現、工具發明、技術改進)而獲得永�琚A人因爲

參與了締造神而獲永�琚A這種人的靈魂就能够在神身上複現和永生。相反,那些作惡的人,阻

礙人類歷史進步的人,對人類沒有推動作用的人,就將被神拒斥,成爲真正的虛無。這就是這

種宗教教理的積極的道德意義。


有了宗教的基本的設想,宗教的建立就輕而易舉了。爲了避免這種宗教不被邪惡、自私、蒙昧

者利用和歪曲,我們就必須闡明:

首先,這種新宗教關於神的構想是由一個普通的人想象出來的,因而它不是神聖的,是可以

更改、可以否放棄的,人們是否相信它,只取决於這種教理同別的宗教信條相比,是否更有說

服力、是否具有更可信的功利價值。這樣,信仰者就不會被教條所束縛,而可以保持精神的

獨立、自由、理性。

其二,新宗教的信徒不可以因爲信仰了這種教理而具有超出他人的社會權利,即,凡是信徒不

能憑宗教組織獲得政治、經濟上的利益,只能獲得精神上的皈依和安撫。

其三,凡本宗教教徒,無論國家,無論種族,無論貧富,無論愚智,無論信仰,彼此自願相親

相愛,互惠互利,和平相處。

其四,凡本教信徒,當以科學發現和技術的改進、發明爲手段,以建立個人的理性、能力、自

信和推動整個社會的公正、和平、發展爲目的。

其五,本教教徒,凡是有了偷盜、暴力侵害的犯罪事實者,凡是否定本教的基本教義或參加與

本教教義相衝突的其他組織者,就不再是本教成員,五年之內不能被重新接納。

其六,組織和管理應盡可能簡單,最好的辦法是通過世俗的法治機構從外部對會員進行管理,

承擔登記、監督教會的純潔性的工作,確保會員只能按照教義原則生活。每個會員必須能够背

誦本教會的基本教義和會員規則。

其七,宗教儀式應盡可能簡單。

1.登記。信徒須接受登記才被承認爲教會成員。

2.聚會。本宗教信徒當保證一個月內有一次參與信徒聚會。聚會以自發形式,在比較固定的公共

場所進行,規定的內容是做一場集體的祈禱和自由交談。

3.標志。在沒有針對性的暴力迫害情况下,信徒要顯著佩戴本宗教的標誌――“Ψ”。

4.禮節。本教信徒相遇時應相互用大拇指(沒有大拇指的人可以換其他方式)做一個飛吻動作,

但不可以有身體接觸。

5.祈禱。在我們晚上入睡和早上起來時可默念:

噢!自由而偉大的神靈,由你偉大的自我犧牲,創造了我們這些分散而不完美的個人,我們生

而爲人,這是莫大的榮幸,我們將以神聖的理性智慧和技術的力量,創造我們人的幸福和自

由,我們將以複現神的自由之身爲最大的人生使命,我們的靈魂將因此與神共存。

這個宗教我把它取名爲:

通向自由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