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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貼文(DORT )內容提要:支持預定論、人要負責、有限救贖)

    Posted by kenshin on 24/3/2001, 1:27 am , in reply to "第一篇貼文(CKACHOW先生)內容提要:支持預定論及反對自由意志之見解"

    第二篇貼文(DORT )內容提要:支持預定論、人要負責、有限救贖)

    (KENSHIN)並不清楚何為預定論......dort
    一般人很容易將預定等同宿命論這是十分錯誤的看法而且許多反對只是出自人自己理性的看法而並非從聖經的觀點而來。宿命論是人無需向自己的行為負責。但預定論是有要求人必須向自己的行為負責。神預定誰得救不得救是屬於神隱秘的旨意沒有人知道誰是被定得救或不得救。所以神的預定是人無權過問的也並非我們作為人行動的準則(29:29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 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 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因此神顯明的旨意(律法和福音)才是人行動的準則。舉一個例子:十誡明示謀財害命是一件大罪猶大出賣基督而為他所行的附上代價(27:3-5; 1:18)但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指到基督時說"2:23 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 被交與人, 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 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而基督自己也有說過"22:22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 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從這例子看到基督被出買是神所預定但並不因為這樣猶大能免去他的責任他依然要為他所做的負責。因此每個真正相信預定論的人也絕對相信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絕不如Kenshin君你所說的" 那麼任何人也有十足理由去入邪教、拜邪神(因為一樣可以說是神預定了這些人不可以信祂!)"大部份加爾文派都承認二律背反(antinomy)也就炫囿漸D權和人的責任在表面上的抵觸。在聖經中有極多支持預定的經文如羅馬書九至十一章以弗所書第一章等等。當然也有許多要求人對自己行為負責的經文。神學要忠於聖經,兩者就必須保存不能因強調人的責任而抹殺聖經中預定的教訓反之亦然。
    也就因為沒有人知道誰被定得救誰不被定得救,只知道在世上有許多蒙神揀選之人所以凡相信預定論的信徒都必需盡力將他們召回。正如基督所說有一百隻羊只要尚有一隻尚末召回也必需努力去找。正如保羅所說:
    "然而人未曾信他, 怎能求他呢. 未曾聽見他, 怎能信他呢. 沒有傳道的, 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 怎能傳道呢. 如經上所記,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10:15-16)這是基督徒的責任去將被定者尋回至於誰被定誰不被定那是神的事。而且相信預定論的信徙也確知世上有許多蒙神揀選之人所以凡相信預定論的信徒都相信必能將他們召回所以傳福音絕不會是一件亳無把握的事。也更不會如Kenshin君你所說"若向異教徒和不信者傳福音更可以視為敵基督的行為(因為可能阻擋了神預定了的不拯救那些人的計劃!)"。在改革宗的確有極端的預定論者認為不需向人傳福音但這些人只是在改革宗內的一少數人,其極端的預定論也不為大部份改革宗人士讚同。
    至於基督救贖範圍請看以下經文聖經將屬神的人分開而基督稱屬他的人為羊群
    , 他的教會,他的百姓因此可見救贖是有限定範圉的(:10:14-16;; 20:28; :5:25-27; 彼前1:2; 2:17)。基督只為屬他的人代求(17:9)。聖經中提及主為眾人死所以基督不是只為一少數人死。但請注意聖經中眾人並非指人人而是指蒙神揀選的眾人。以羅5:19節為例" 因一人的悖逆, 眾人成為罪人, 照樣, 因一人的順從, 眾人也成為義了."如果將眾人解作人人或世上所有人的話,那麼就會變成"普救論"了;而一些經文指基督為世人而死但聖經中"世界","世人"是指各國各族之人而非所有人(參太24:14, 10:18)。另外我們也必須清楚神並沒有義務去拯救沉倫的人(那腐屍)就正如他沒有拯救墮落的天使一樣。若要公平那麼全世界人都應滅亡因罪的工價是死。但出自神的慈愛他願意從我們這群必死的人中揀選一群人出來,試問我們有何資格指他的揀選不公。
    最後你提到加爾文的
    "罪行"。的確加爾文對異見者的手法是相當不對但我們必需去了解當時還境。在日內瓦被處決之人中有不少是異端。在當時異端是比殺人犯更嚴重如果加爾文對異端者包容那日內瓦將會面臨從天主教什至當時其他改革派的攻擊。我們去看一個人的神學是否正確最主要是看他的學說是否忠於聖經。如果我們是從一個人他是否犯而決定神學是否正確那麼將沒有人可以寫神學因世上連一個義人也沒有。還有你說"加爾文預定論不單在整個信仰中站不住腳(簡直係魔鬼設計出來的理論!)"不知你是從何經何節去得這結論我願聞其詳。
    補充
    ......dort
    大部份加爾文派都承認二律背反(antinomy)也就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在表面上的抵觸。在聖經中有極多支持預定的經文如羅馬書九至十一章以弗所書第一章等等。當然也有許多要求人對自己行為負責的經文。神學要忠於聖經,兩者就必須保存不能因強調人的責任而抹殺聖經中預定的教訓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