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神的定義 作者﹕ Janis 對於神的定義, 至今仍未能有一個共識, 以下是其中一些的(簡略)定義 : 【希臘神話中的神】 希臘有很健全的神話系統, 它主要是由社會的型態演變出來的. 在神話中, 神並非 全能的, 雖然長生不死, 但與人一樣吃喝玩樂和爭鬥, 具備了人欲望和肉體的所有 特性. 神與人同型同性, 在道德上沒有甚麼超越人的地方, 祂們並不是如想像般的 愛護世人, 甚至對人作出了種種可怕又無法理解的事情, 令人類帶來不幸. (參考<希臘神話(故事)>) 【柏拉圖】 他認為在物質/感觀世界 (The World of Sense) 的背後, 必定有一個實在的存在, 他稱這個實在為理念的世界 (The World of Ideas), 它是永恆/不變/完美的. 在 理型界中, 以善的理型地位最高, 善不是本質, 但比本質更尊貴及強而有力, 它是 超越一切物之物, 是萬物之根源, 是真正絕對之物 (The True Absolute), 上帝就 是善的理念, 因善的性質及其行動與神的相以. (參考<西洋哲學史>, 第11節9, 文德爾班著, 及<柏拉圖的哲學>, 第四章--善的觀念, 曾仰如著) 【亞里士多德】 在亞里士多德那裡, 上帝是絕對的自我意識和第一推動者, 衪是完善的存在, 其中 的一切可能性同時也是現實性, 在一切存在物中, 它是最高, 最好的. 存在的決定因素是形式而不是質料, 雖然質料為形式的實質基礎. 而最高存在的 “上帝”, 就是宇宙的實質形式, 也是唯一的純粹形式, 即絕對精神. 神本身就是 存在, 精神, 生命, 如果世上有生命, 神本身就是生命體, 同時世上所有東西, 都 分受了存在, 神本身自己就是存在本身. 只有上帝是純粹的實現, 衪的真正本質是 存在, 天地萬物正是祂自身的存在. 這也就是說, 作為世界的存有的上帝, 是那 個不止是實際存在, 而且其存在自身即是存有. (參考<西洋哲學史>, 第13節5, 文德爾班著, 及<希臘哲學趣談>, 第五章--形上學及宗教哲學, 鄔昆如著) 【多瑪斯阿奎那】 上帝是宇宙的第一推動者, 沒有這推動者任何東西都不會運動; 上帝是第一原因, 沒有這個原因, 任何原因都不可能在宇宙過程中發揮作用; 上帝是個自身不倚靠他物的存有, 是絕對必然及最高的存在, 衪就是存在本身,如 沒有祂, 其他任何存在者都是不實在的; 上帝是一切中之最好者, 如沒有衪, 談論 “美好” 或 “不美好” 都是亳無意義 的. 上帝是萬事萬物的富有智慧的主宰, 是這個有井然有序的宇宙設計者. (參考<上帝>, 第三章, Heinrich Ott著) 【笛卡兒】 上帝是無限的實體, 他為上帝下了一個定義, 就是 “Nothing better can be through 絕對完美之物”, 他說 “ 當我們反省上帝之觀念時, 我們看到, 衪是 永恆的, 全知的, 全能的, 是一切真與善的源頭, 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簡言之, 凡我們清楚認識的無限美善, 只要不含缺點, 衪都擁有.” (參考<西洋哲學史>, 第31節4, 文德爾班著, 及世界哲學家叢書<笛卡兒>, 第七章 --上帝的屬性, 孫振青著) 【休姆】 假設我們想像上帝是一個無限 “智慧/聰明/善良的事物”, 那麼, “上帝” 這個 觀念就是由某個無限智慧, 某個無限聰明與某個無限善良的事物共同組成的一個 “複合觀念”, 如果我們不知道何謂智慧, 何謂聰明, 個謂良善的話, 我們絕不可 能形成這樣一個對上帝的觀念. (參考<蘇菲的世界>—休姆) 【康德】 上帝是理念, 是一種力量, 衪是直觀性的知性. 對於上帝, 康德強調個人信仰的重要性, 他更進一步認為, 為了維護道德的緣故, 我們應該假定人有不巧的靈魂, 上帝存在以及人有自由意志. 他自己也強調這是 出於他的信仰多於他的理性. (參考<西洋哲學史>, 主題索引, 文德爾班著 (參考<蘇菲的世界>—康德) 【牛頓】 雖然不碓定如伽里略, 牛頓或愛因斯坦對 “上帝” 的定義是什麼, 但可以肯定的 是, 他們所指的 “上帝”, 並不在大自然中的物質來顯示自己, 衪在受做物開始 了最初的運行後便功成身退, 讓它們自行運作. 即使是牛頓也說: “第一因不是機械的, 而是能以一種有力的動因之智慧與技巧所 造成的, 這動因無所不在, 而且比我們之能以我們的意志去運動我們身體的各部 份, 更能以衪(上帝)的意志去運動其無邊的統一的空間中的物體, 去形成和改造宇 宙各部份.” 【Walsch】 這個神, 是一個詼諧幽默的神, 是一個通達的神, 是一個寬大到連 “寬大” 一詞都屬多餘的神, 是一個喜歡玩的神, 是一個循循循善誘的神, 是一個正面, 肯定的神. 真正的神, 並非擁有最多佣僕的那一位, 卻是為最多人服務, 因而使得所有人都成 為神的那一位. 如果神是你的標把, 你可走運了, 因為神是如此之大, 你可不會錯過他. (參考<與神對話>, Neale Donald Walsch著) ====== S.C.案﹕謝謝Janis君的大作﹐這是一篇很有趣味的文章。 Walsch說的神的確令人神往。以下是Richard Swinburne給『神』的正統教會的定義(拙譯)﹕ 沒有形體的位格(即靈體)﹔無處不在的﹔宇宙的創造者和維持者﹔ 能做任何事(即全能)﹔全知﹔絕對的善﹔道德規範的源頭﹔不變的﹔ 永恆的﹔必然的存有﹔神聖的﹔值得敬拜的。 原文﹕ A person without a body (i.e., a spirit), present everywhere, the creator and sustainer of the universe, able to do everything(i.e., omnipotent), knowing all things, perfectly good, a source of moral obligation, immutable, eternal, a necessary being, holy, and worthy of worship. ("Atheistic Humanism" by Antony Flew﹐Prometheus 1993, p.24.) 另外﹐有關基督教的正統上帝觀的詳細討論﹐ 請參考章力生的《上帝論》(宣道﹐1990)。 其中第三章可說是章氏給『神』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