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12/3/02 02:32:53 AM

Name: 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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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Re: Re: Re: 儒家思想與賭波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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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賭博〞一詞所指的含意,是指那些出於貪婪金錢和抱持僥倖心態〞為主的博彩活動(我估計沒有人會視參與聯校乒乓球比賽的同學是進行賭博吧!)
而我認為以上的賭博活動會損害個人的道德涵養,影響家庭和諧,更助長了社會各界投機取巧之風。
《論語•里仁》:「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靠賭博而致富就是不以其道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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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賭波合法化沒有特定的立場。我只是不希望儒家思想成為一切反對改變現狀的理據。
儒家思想本是活躍的、靈動的、屬人的思想,自古以來都是推動人向前的一門學術,從沒有對負面的問題進行過討論,荀子提出性惡,即被排斥在儒家正統之外。
《論語•里仁》:「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中庸》:「義者,宜也。」
賭博是否合道?合法地賭博是否合道?
應否實施賭波合法化的問題應從事理上討論,考慮這是否適當的做法。
請LV君從賭博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影響提出反對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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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斷是不是完全不考慮結果呢?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賭博本身是否不道德又是一個問題,也是可以討論的。賭博這概念其實很不確定,所包括範圍可以很大,有人說人生就是一場賭博。賭博是不是就等如貪念和僥倖?貪念和僥倖又是不是不道德?就現實地說,其實賭博和現代自由經濟社會的經濟價值是很配合的,追求高利益回報是天經地義的,同意這樣的社會價值觀的人,又怎可以反對賭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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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站在儒家思想的立場,理應反對賭波合法化!而且任何帶有賭博成份的項目也應該反對之。原因是儒家思想必然著重義利之辨,只會遵從符合道德義務的事情,而不應該從一件事情的結果好壞來判別行為的對或錯...
這次支持賭波合法化的一方,其贊成的理由主要是:﹝既然已經存在著大群賭徒,倒不如將它合化法好讓政府有效監管,兼且可以增加庫房稅收﹞...以上這些是從目的與功利因素作考慮;但是賭博的本質其實是基於人類的貪念和僥倖心理,這些都與儒家的基本精神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