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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Lester on 18/3/2001, 7:15 pm
, in reply to "(no subject)"
203.198.23.29
對,人的概念總是相對,但神的概念可是絕對的。安瑟倫的本體論証、笛卡兒的心理學版本體論証都闡 釋神的絕對完美。對於這一些我認為絕對是可以用邏輯學去討論和挑戰。但科學呢?它可以做的是甚麼 除了自然事物的探究以外、科學便可以說是用不著了。可以這樣說,「格物」在用科學,而「格物」以 「致知」,以「致知」的由科學探出的成果加以自己的邏輯思考才以「窮理」,甚至探究宇宙,開發內 心。在探討神存在與否時,邏輯學是必須的。 而當然邏輯學也有不能探究的時候,例如「時間有沒有開始」?如果有,時間開始以前又是甚麼?如果 無,現在的「時間」又是哪兒來的?因果論便會首先崩潰,邏輯學又要重新定位了。 至於有關聖經啊…發現荒唐的不止你一人哪…我不客氣先貼一篇有關老掉牙的自由意志和原罪的文章, 還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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