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用計梧下諫魏王

衛使客事魏,三年不得見。衛客患之,乃見梧下先生[1],許之以百金。梧下先生曰:「諾。」乃見魏王曰:「臣聞秦出兵,未知其所之。秦、魏交而不修之日久矣。願王博[2]事秦,無有佗計。」魏王曰:「諾。」

[3]趨出,至郎門[4]而反曰:「臣恐王事秦之晚。」王曰:「何也?」先生曰:「夫人於事己者過急,於事人者過緩。今王緩於事己者,安能急於事人。」「奚以知之? 「衛客曰:事王三年不得見。臣以是知王緩也。」魏王趨[5]見衛客。(卷三十二《宋衛》)

 

【註釋】


[1] 梧下先生:某人之號,梧下(一作「吾丘」)指其所居之處,先生乃對德高望重者的稱呼。

[2] 博:當作「專」,專一。

[3] 客:梧下先生。

[4] 郎門:廊門。

[5] 趨:同「趣」,趕緊。

 

【點評】

事或成於緩語,計或敗於直言。示之以輕,則或得其重。此梧下先生之所以善諫也。魏之事秦,魏王之所欲也,以之言,則必入焉。趨而出,至門而返,而後始言衛事,非以衛事為不急,乃故也。梧下先生可謂善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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