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文文庫】

書法的中和哲學——項穆《書法雅言•中和》篇解讀

方世豪(香港人文學會會長、新亞研究所哲學組博士)

 

 

編者案:

本文是方世豪先生的講座《書法的中和哲學——項穆《書法雅言•中和》篇解讀》記錄文稿,文題及所有章題均為編者所訂。

提要:

明代項穆所著《書法雅言》為書學理論之重要專著,其中〈中和〉篇以儒家「中和」概念為核心,建構了一套完整的書法美學體系。本文以〈中和〉篇為研究對象,透過文本細讀與思想史分析,探討項穆如何將《中庸》之「致中和」思想轉化為書法藝術之最高審美理想。項穆區分書法之「性情」與「形質」,以「體用不二」之哲學框架論述楷書與草書之本質差異,並提出「方圓互成、正奇相濟」之中和美學標準。進而,本文分析項穆對唐代書法家之評價體系,揭示其以王羲之為正統、以「不逾規矩」為價值判準之書法史觀。本文會根據項穆《書法雅言•中和》篇展開論述。

關鍵詞:

項穆、書法雅言、中和、書法美學、體用、方圓、正奇

 

精華摘錄閱讀:

本文分為以下十二章:

一、引言

二、性情與形質:書法之內在與外在

三、體用不二:楷書與草書之本質與變化

四、方圓互成、正奇相濟:中和之書法表現

五、「中」與「和」之辯證關係

六、禮樂思想與書法之比擬

七、儒家「中和」概念之位育哲學

八、楷、行、草的權變

九、對「中和之美」的質疑

十、對「體用」範疇運用之商榷

十一、項穆對唐代書法家之評價

十二、總結

 

精華摘錄是第七、八、九、十、十一章部分內容。

 

 

七、儒家「中和」概念之位育哲學

項穆云:「中和一致,位育可期,況夫翰墨者哉?」項穆說到了《中庸》說的「中和一致」境界,萬物可以各得其所,何況書法呢?位育,即《禮記·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即個人修養做到中不廢和,和不離中,中和達到一致,就可以天地位,萬物育,萬物就可各得其所。所以書法做到中和,就像修養做到中和,書法也可以成為好的書法。

「方圓互成,正奇相濟,偏有所著,即非中和。」方和圓相互相成,中正和新奇相濟相成,如果有所偏頗執著,就不是「中和」了。這��說出了書法中和的標準,是要「方圓互成」,「正奇相濟」,即不會只是方或只是圓,正也可以有奇,奇中也要有正,這才是中和。

八、楷、行、草的權變

「使楷與行真而偏,不拘純即棱峭矣。」假設楷書和行楷有所偏執,就會變得不是拘謹,就是棱側尖峭。即楷書容易偏執而變成拘謹,或尖峭。

「行草與草而偏,不寒俗即放誕矣。」行草和草書容易有所偏執,變成不是寒酸俗氣,就是放肆怪誕。行草的偏執,容易變成寒俗或怪誕,梅花體即是其中例子。

「不知正奇參用,斯可與權。」一般人並不知道中正和新奇交互運用,才是權變之道。書法的中和之道,其中有所謂權變,即不只是正,或不只是奇,而是正中有奇,奇中有正,奇正相互使用。

「權之謂者,稱物平施,即中和也。」所謂權變,就是稱物平施,就是「中和」。稱物平施,稱量物資的輕重,來公平施與。引申為因事制宜。語出《易·謙》:「君子以裒(音掊,減)多益寡(減多餘以補不足),稱物平施。」書法中所謂權變,就是衡量正和奇,方和圓,公平適當的使用,就是中和了。「中和」本是儒家思想的一個重要概念,項穆借用為書法藝術的最高理想。

九、對「中和之美」的質疑

近代學者李永忠以為,把「中和」作為書法的最高理想,既有正面的一面,但也有負面的一面。正面的一面,是「中和之美」在儒家的提倡下,已經深入中國人人心,具有普遍性的認知。而且項穆所處時代,書法偏離了正軌,提倡中和,有利書法向正統回歸。消極的一面,「中和之美」作為最高審美理想,雖然具有普遍性,但並不是唯一的,將中和推為至尊,有些專橫了。即李永忠認為項穆用「中和」概念作為最高理想,有利也有弊。積極一面,這概念深入人心,人人知道,容易獲得認同。而且為了挽救偏離了的書風,回歸儒家正統是較為有效的。但也有消極一面,就是使到「中和之美」變成唯一標準,忽略了審美理想的其他標準。李永忠也曾提出過,藝術應有獨立的範疇,獨立的標準,不應只在儒家倫理範疇、道德標準之下。項穆高舉儒家的「中和」作為最高審美標準,就是把藝術附在道德範疇之下。所以李永忠認為這是有問題的。

其實中國藝術自始就沒有把藝術和道德區分二個不同的獨立範疇,二者是相輔相成。所以禮樂從來是一起說的,不是獨立的。所以藝術的最高標準和道德的最高標準其實是可以共同的,就是所謂盡善盡美。所以「中和」可以作為道德和審美的最高標準,是沒有問題的。最好的藝術作品,必然是又美又善的。

十、對「體用」範疇運用之商榷

李永忠又認為項穆使用了「體」、「用」 這樣一對哲學範疇,有不恰當的地方。項穆說:「真以方正為體,圓奇為用,草以圓奇為體,方正為用。」李永忠認為楷書和草書各有其體,各有其用,而方正和圓奇只是審美表現,而不就是體用本身。即是項穆說的方正和圓奇,其實都是用,而不是體。

這是對的,項穆其實只是借用這對概念而已,而並不是真的說體用。只是想就楷書的表現來說,本質的表現應該是方正,圓奇是變化的表現。而草書的本質表現應是圓奇,方正是變化的表現。體用是借用來方便說法而已。

十一、項穆對唐代書法家之評價

1.擇善而從之學書態度

《中和》篇第二段云:「唐之諸賢,雖各成家,然有一手而獨擅一二長者,有多能而反拙一二體者。」唐代諸位賢能之士,雖然號稱各成一家,但有的只擅長一兩種字體,有的擅長多種字體卻有一兩種字體不好。前面說到各體字形,各有自己的體用,並不相同。唐代書法家有不少是自成一家的,但多數不是各體俱佳。有的只擅長一兩種字體,有的擅長多種,但也會有一兩種是不懂的。相信如能各體俱佳,就是完美,就是中和的最高標準。但人是有限的,總是有所偏的,總會偏向一兩種較好。有天份的,會懂得多種,但總不會全部都好,即使名家也不會例外。

「臨學之士,貴擇善而從焉。」臨摹學習的人,應該懂得擇善而從。即唐代書法家中,也有好和不好的,項穆提出要選擇好的。下面會說出他的看法。

2.陸柬之:青出於藍

「陸柬之得法於世南,晚擅出藍之譽。」陸柬之效法虞世南,後期有青出於藍的美譽。出藍,《荀子·勸學》:「青,出之於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即陸柬之是好的,效法虞世南,還能青出於藍。

「予嘗見其所書《蘭亭詩》,無一筆不出右軍,第少飄逸和暢之妙爾。」項穆曾經看過陸柬之寫的《蘭亭詩》,沒有一筆不是出自王羲之的,只是缺少了一些飄逸和暢的妙處。即是陸柬之不限於寫虞世南,還能寫王羲之,雖不及王羲之,但也屬正統。

3.張旭、懷素:草書正統之辨

「張伯高世目為顛,然其見擔夫爭道,聞鼓吹,觀劍舞,而知筆意,固非常人也。」張旭,字伯高,世稱張長史,有草聖之稱。張旭,世人視之為顛狂,然而他看見公主擔夫爭道,聽聞鼓吹合奏,觀看公孫劍舞,而知道筆意,確實不是平常的人!世目為顛,《新唐書·列傳·文藝中》:「(張旭)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筆,或以頭濡墨而書,既醒自視,以為神,不可復得也,世呼張顛。」擔夫爭路,唐代李肇著《唐國史補》云:「旭言:『始吾見公主擔夫爭路,而得筆法之意;後見公孫氏舞劍器,得其神。』」後世多解讀為公主與擔夫爭道,引申為書法中的穿插避讓之理。查閱相關史料,「公主擔夫爭道」實際與當時的出行制度緊密相關。唐代官員出行以乘車為主,有時也坐人工「擔子」。因為「擔子」比較舒適,所以很受歡迎,抬「擔子」的人叫做「擔夫」,多則八人,少則二人。只因擔子出行的成本較高,且易造成交通擁堵,所以政府鼓勵坐車出行。

而公主身為皇族,自然享受優待,出行也會乘坐「擔子」。看見「公主擔夫爭路」,可以理解為「公主之擔夫」或「公主家擔夫」與「行人」爭路,這種說法應該是比較符合實際的。後「公主擔夫爭道」用於比喻書法行筆(特別是草書用筆)中的穿插避讓之理。

鼓吹,古代的一種樂器合奏,即「鼓吹樂」。劍舞,漢族舞蹈形式之一。流傳歷史悠久,漢代即有記載(見《漢書·高帝記》)。舞者持單劍或雙劍而舞,舞姿英武俊美,種類、形式多元。公孫大娘,唐代知名的舞蹈家之一,傳劍擊之術亦是一絕。擅舞「劍器」,舞藝超群,常在民間獻藝,極負盛名。又多次被召入宮,表演劍舞技藝。是唐代見於記載中,既活躍於民間,又聞名於宮廷的少數著名舞蹈家。李十二娘的師傅。唐代著名詩人杜甫《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並序》詩中對公孫大娘劍舞的描寫:「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根據杜甫的詩所述,開元三年(715年),年幼的杜甫在郾城見過公孫大娘「舞劍器渾脫」。杜甫的《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並序》:「昔者吳人張旭善草書書帖,數嘗於鄴縣見公孫大娘舞西河劍器,自此草書長進,豪蕩感激。即公孫可知矣!」《明皇雜錄》則稱「開元中,有公孫大娘善劍舞,僧懷素見之,草書遂長,蓋壯其頓挫勢也。」當代研究者根據杜甫的詩推測,公孫大娘是在開元初年已供奉宮廷的女伎,推測是梨園弟子。

項穆說:張旭,世人視之為顛狂,然而他看見公主擔夫爭道,聽聞鼓吹合奏,觀看公孫劍舞,而知道草書筆意,確實不是平常的人!即是說張旭確是一個書法的天才。

「其真書絕有繩墨,草字奇幻百出,不逾規矩,乃伯英之亞,懷素豈能及哉?」張旭的楷書絕對合乎法度,草書就變幻百出,但不超出規矩,僅次於張芝,懷素又怎能及得上呢?根據項穆的說法,張旭的楷書水平並不亞於當時的楷書名家,認為這正是張旭在草書方面登峰造極的重要條件之一。繩墨,是木匠畫直線用的工具。比喻規矩、法度。即是張旭是草書的天才,世人以為他為人癲狂,才有狂草。其實不是,他固然有天才,他能觀看擔夫爭道,聽聞鼓吹,觀看公孫舞劍,都能悟出筆意,這些是天才。但張旭不只靠天才,他有很堅實的楷書基礎,楷書有規有矩,所以草書雖然變化萬千,也沒有超出規矩。所以項穆列張旭為正統,僅次於張芝,而懷素就不能列為正統。米芾就更加是變亂之人。

「米芾乃誚其變亂古法,驚諸凡夫。何其苛於責人,而昏於自反耶?」米芾譏誚張旭,說他混亂古人法度,只可使一般人感到驚訝。為何米芾要苛責他人,卻對自己糊塗而不知自己反省呢?米芾《論書帖》:「草書若不入晉人格轍,徒成下品。張顛俗子,變亂古法,驚諸凡夫,自有識者。懷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時代壓之,不能高古。」米芾論其他人書法時,認為好的草書,要進入晉人法度,不入晉人法度的,就是下品。而張旭就是俗品,變亂古法,只使一般人驚訝,有識者自然知道。而懷素稍為平淡,也有少少天才之作,但因時代風氣,不能寫得高古。即米芾認為張旭是俗品,懷素也不夠好。所以項穆說米芾很苛責其他人,而不知自己更差。

4.顏真卿:厚重與遒勁之雙重評價

「顏清臣雖以真楷知名,實過厚重。」顏真卿的楷書雖然很知名,其實太過厚重。項穆不太欣賞顏真卿的楷書,認為太過厚重,有所偏,不夠中和。

「若其行真如《鹿脯帖》,行草如《爭坐》、《祭侄帖》,又舒和遒勁,豐麗超動,上擬逸少,下追伯施,固出歐、李輩也。」至於顏真卿的行楷,如《鹿脯帖》,行草如《爭座位帖》、《祭侄文稿》,卻又和順遒勁,瀟灑飛動,向上可比擬王羲之,向下可追近虞世南,確是超過了歐陽詢、李邕之輩。顏真卿《祭侄文稿》,筆觸沉重淒楚,被譽為「天下第二行書」。

《爭坐位帖》與《祭侄文稿》、《祭伯父稿》被後人合稱「三稿」。從書法藝術的角度看,三稿各有優點。清王澍《虛舟題跋》說:「三稿皆公奇絕之作,《祭侄》奇古豪宕,《告伯父》淵潤從容,至《論坐》則兼有《祭侄》、《告伯》兩稿之奇。情結不同,書隨之異,所以直入神品,足為《蘭亭》後勁也。 」即三稿都是顏真卿奇絕的作品,《祭侄文稿》奇古豪宕,《祭伯父稿》淵潤從容,而《爭座位帖》就同時有《祭侄文稿》和《祭伯父稿》的奇絕。情意不同,書法隨之有不同,所以都列入神品,足以作為《蘭亭序》的後勁。王羲之的《蘭亭序》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顏真卿的《祭侄文稿》被喻譽為天下第二行書。王澍認為顏真卿的三稿,情感不同而書法有所不同,都是神品,都可以作為《蘭亭序》之後的佳作。一般人都認為是繼《蘭亭序》後的另一高峰。項穆雖然覺得顏真卿的楷書太過厚重,但也很佩服顏真卿的行書,可以承先啟後,屬於正統。

「獨其《自敘》一帖,粗魯詭異,且過鬱濁,酷非平日意態。」但顏真卿的《自書告身帖》,粗魯詭異,過於鬱結渾濁,特別不符合顏真卿的平常意態。項穆認為顏真卿的《自書告身帖》太過粗魯,不似顏真卿早期楷書的優美,認為是有所偏的。《自書告身帖》是顏真卿晚年的作品,和中年時的《多寶塔碑》比較,不及早年的優美正規,但卻有古樸和稚拙之趣,是顏真卿較成熟,和較有個人特色的作品。可惜項穆不太欣賞古樸之美,比較喜歡優美的,尤其是較接近王羲之的。所以這��對顏真卿的《自書告身帖》有所批評。

近年我有些初學楷書的學生有不少也有近似看法,覺得顏真卿晚年書法不夠優美。相信要欣賞稚拙之美是需要有些書法歲月的感受才可以。但顏真卿行書三稿,是公認的佳作,項穆也不能否認。

 

—精華摘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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