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文文庫】

我的孩子有什麼特別?——家長哲學(中)

曾瑞明博士(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前兼任講師、香港大學哲學系博士)

曾瑞明-我的孩子有什麼特別2

提要:

本文是一系列共三篇(上、中、下)討論有關身為家長的哲學反思。作者在第二篇中,討論了人們有自己的孩子的意義和價值。首先,人們有自己的孩子,重要的不是這方面的事實,而是箇中的價值。其次,其價值不是如效益主義者所講的更多的快樂,因為這並不必然。主要的價值,是人們一義下實現了自愛,以及與此相關的為人父母的意義感和肯定感。

正文:

為什麼要有「自己」的孩子?這有什麼特別價值?

我的孩子有什麼特別?若你是男人,那是因為你提供精子,並讓你的子女承襲了你一半的染色體。若你是女人,你提供了卵子,並且借出子宮養胎兒成長,懷胎十月後,經過了很大的痛苦後分娩。但這樣就你的孩子變得特別嗎?至少,就有理由令他/她變得特別嗎?

這樣也不夠嗎?我們仍會追問,是因為哲學和理性要求我們將實然與應然區分。生育是自然如此,但價值卻要建立在其他東西之上。這種現代性的思維,也令生育變成了一種選擇,和價值賦予的過程。

哲學家法蘭克福(Harry Frankfurt)就指出我們對孩子的愛是最純的愛,也是自愛(self love的最純版本。我們望著跟自己相像的子女,看他們模仿著自己的行為,跟著我們的價值觀,人生多了重量,但也多了意義。

父母對子女的愛也是一種自愛的延伸。自愛不好?但自愛是我們對世界、對自身的關懷。愛子女是這種關懷的延續。我愛自己的人生,透過生育,將這訊息表達出來,並且幫助我這訊息得到延續,此為生育的意義。我重視我的生命,我也重視我孩子的生命。這可能不那麼有客觀標準,或者理性分析,但這卻是顯示我們人有賦予價值的能力。

但這是自戀嗎?我們是愛上「跟我們分離的第二自己」嗎?法蘭克福會提醒我們為什麼會對愛自己感到尷尬呢?我們如果不自愛,我們還能合理地生活嗎,人生還會有有意思的追求嗎?我願意延續自己的生命,因為我認為生命有價值。

效益主義者是一種要我們放下自己,從一個公正不移的觀察者角度去看問題,我們就會找到最有效益的結論和決定。我們更應關心人在意什麼(what matter to human)。我們不會時時刻刻都是政策決定者(policy maker),以大局為重,計算效益,我們只是用人的方式過活。因此,我們未必會因效益而將自己子女送給他人,也不會因效益而 將別人的子女當成自己。會這樣做的人,我們或會覺得不近人情。倫理學不能沒有「我」(I),不能沒有「我們」(We)。

女哲學家Jean Kazez 在《哲學性的父母》( The philosophical parent asking the hard questions about having and raising children )一書,指出各種心理學實驗都指出當父母並不能帶給我們快樂,不過由於父母子女關係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加上子女對父母的依賴或仰賴,都能給與父母完美的意義感和肯定感,這是人生的重要東西。

回味子女幼年時的每一句說話,每一個傻念頭,都令人更能體會生命的意義所在。如光,如水,流過。孩子不一定會帶給我們利益,甚至未必有歡樂,只有哀愁與心痛。這就如我不一定討好自己,給自己歡愉,但我仍能「自愛」。父母對子女的愛,不就是可以在這層次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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