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文文庫】

儒道思想在文學藝術中的人格修養問題(上)

方世豪(香港人文學會會長、新亞研究所哲學組博士)

內容介紹

文學藝術作品的好壞和人格修養的問題,是歷代來不同派別理論家的爭論所在。而中國文化中,對人格修養有深遠影響的便是儒道兩家的思想。本文會根據徐復觀先生在《中國文學論集續篇》中《儒道思想在文學中的人格修養問題》一文的內容,說說人格修養和文學藝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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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摘錄:

文學家、藝術家發現客觀事物價值和意味的情況,和科學家發現客觀事物法則的情況不同。所有科學法則的價值意味都在同一層級,都是對事物的客觀說明,所以科學法則都是有定性定位的。某個科學法則一發現出來,就會固定在一個位置,它的價值意味不會再變化。但文學藝術說的價值意味,是有高低深淺的無限層次,而且會變動不居的。這就是為何同一客觀事物,可以容納無數創作的原因。不同的作者對同一客觀事物的價值意味,會有不同層級的發現。

不同層級的發現,不是因為客觀事物自身的原因,因為客觀事物本身並無記認,指定自身的價值意味為某一層級,價值意味的層級是由作者的主觀精神決定。作者主觀精神的層級越高,發現客觀事物價值意味的層級也越高。例如:唐詩「床前明月光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是一首很淺白易明的詩歌,三歲小孩也能琅琅上口。但小孩可能只感覺順口流暢的美感,而未明白其中深意。到小孩年紀漸長,人生不同時期,再讀此詩歌的感覺就有不同。隨著年齡越大,生活經驗增加,可能要離鄉別井,對詩歌中鄉愁的了解和欣賞,也就會更深入。

中國文學如是,中國哲學如是。曾有師兄未明白中國哲學的特點,以為像數學一樣,可以一步一步的推理了解,由淺入深,讀完老師的哲學入門書,可以不必重讀。但其實中國哲學如文學,也要講生活體驗,講精神修養,當初理解和後來生活體驗增加,人格修養增加後再理解,層次已有所不同。所以在文學藝術創作中,作者的主觀精神層級低,發現客觀事物的價值意味層級也越低。

所以決定藝術作品價值高低的標準,是作者的發現能力。作者如要具備卓越的發現能力,就必需要有卓越的精神。如要有卓越的精神,就必需有卓越的人格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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