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道德問題》

第八章:平議五種動物權利學說

劉桂標(香港人文學會課程部主任、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博士)

劉桂標-倫理學08動物權利

作者案:多年前,筆者差不多同時擔任中文大學及人文學會的「現代社會的道德問題」課程(相當於一般的應用倫理學課程)的講者;在教學之餘,根據課堂筆記,以及與學生和網友的集體討論,寫成同名的一本著述。初稿曾在昔日本會主持Ourradio網上電台節目「通識看天下」討論區及本會Facebook分章分節公開分享,現在正式予以修訂,並呈本會現代人文網頁刊載,全書經修訂後將正式出版。

 

內容提要:

關於言論自由,許多人只想到它在社會、政治方面的好處——保障基本的個人權益,並容納不同的意見以令政府改善施政等。然而,它的好處遠不止此,如容許不同意見的人互相溝通,甚至互相攻錯,可以令全人類知識得以增加和改進;每個人的人格的自由自主性,得以保障和促進等。作者在本文中,除了論述言論自由的種種好處外,也釐清了言論自由的涵義,以及說明言論自由在什麼特殊情況下才可受到必要的限制。

關鍵詞:

倫理學 應用倫理學 動物權利

 

精華摘錄閱讀:

本章分為兩節:一、五種關於動物道德地位的理論,二、評論。

精華摘錄為本章第一節,作者從近、現代倫理學的觀點,講述了五種關於動物道德地位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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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種關於動物道德地位的理論

  目前,五種有關動物權利討論的觀點如下:

1.        無地位理論(no status theory)

2.        間接義務理論(indirect obligation theory)

3.        地位平等觀(equal status view)

4.        平等考慮理論(equal consideration theory)

5.        分級理論(split level theory)

  簡單來說,1,2是反對動物權利的理論,3,4,5是贊成動物權利的理論。

 

 

I            無地位理論(no status theory)

  這一種理論,可以笛卡兒(Rene Descartes)為代表。他以為,由於動物缺乏靈魂(指理性),因此,動物沒有權利,也沒有道德地位。

  依這種理論,踢狗一腳和吃牛肉,與踢石頭和吃蘿蔔在道德上沒有不同,因為動物與植物及死物一樣,同樣沒有道德地位。

 

II          間接義務理論(indirect obligation theory)

  這一觀點的代表人物為阿奎那(Thomas Aquinas)及康德(Immanual Kant)

  這是傳統西方哲學和宗教的最主要立場:動物雖然沒有天生的權利,但我們仍應仁慈地對待牠們,對牠們有義務;因為我們對擁有牠們的理性存有──上帝或其他的人有義務

  詳言之,因動物沒有理性,只是工具而非目的,故此我們對動物無直接的義務。然而,我們對動物仍有間接的義務,因我們對待牠們的方式會影響到我們對待人類的態度。例如,對動物殘忍的人在對待人類時也會心狠手辣。

 

III         地位同等觀(equal status view)

  這種理論可以里根(Tom Regan)為代表。他從義務論的觀點出發,主張動物與人有同等的道德地位

  他以為,動物與人有同等的道德地位,主要並非因為牠們能感受痛苦,而是牠們具有與人一樣的固有的或天賦的價值(inherent value),後者指經驗能力的主體(experiencing subject),包括欲求、偏好、相信、感覺、回憶和期望等。因此,動物擁有與人同等的權利,應該獲得同等的尊重,而不應被降級到有如一件物品。歧視動物就有如對人的性別、種族或宗教上的歧視一樣。

 

IV        同等考慮理論(equal consideration theory)

  這種學說的代表人物為邊沁(Jeremy Bentham)及辛格(Peter Singer)

  他們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主張動物與人類有同等的道德地位。

  依邊沁的功利主義觀點,道德的標準在於快樂與痛苦,而動物也會感到快樂和痛苦;因此,動物和人類一樣都應該作道德上的考慮。

  辛格將邊沁的主張修飾得看來較合理,因為沁的說法有其弱點:因為只考慮道德的量,故此將人與動物的價值(主要在理性方面)混同起來,邊沁的功利主義也因此被人稱為「豬的哲學」(pig philosophy or philosophy of swine),這點與人類的道德反省相悖。例如,當一小孩或一隻雞都受到生命威脅,而我們只有一顆活命藥時,我們會覺得給小孩服用較合理,因為人的價值高於動物。

  辛格區分開生命的兩種成分:其一是感覺痛苦的能力,在這方面,人與動物俱有;因此,兩者俱同等價值。其二是理性的自我意識,這方面,人有而動物無;因此,人的價值高於動物。他又區別開兩種行動:一是救活生命,這方面,人優先於動物。二是避免痛苦,這方面,人與動物同等。

 

V         分級理論(split level theory)

  這種學說以班傑民(Martin Benjamin)。他批評了前面四種理論:無地位觀點和間接義務觀點的錯誤,在於不承認動物的道德地位;地位平等觀點和平等考慮的錯誤則是,將動物的道德地位與人類等同。

  他以為,一方面,動物有其權利;另一方面,動物的道德地位低於人,因為理性的自我意識造成生命的價值上的不同,較高級的生物有較高的價值,故應得到多一些的尊重

  他同時區分開兩種需求:一是重要需求(important needs),例如,生存及不被傷害的需求。二是瑣碎需求(trivial needs),例如,口腹之慾的需求。他以為,類的重要需求比動物的重要需求重要,但動物的重要需求卻比人類的瑣碎需求重要。例如動物對我們的生存或健康來說是必須,則我們就有權利殺死牠們,但我們無權為了自己的口腹之慾而將其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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