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文文庫】

世界各大宗教異同

方世豪(香港人文學會會長、新亞研究所哲學組博士)

內文摘錄:宗教思想中,最大的問題是,人如何能夠知道靈魂不朽和神的存在,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人又應該如何規定神的性質,規定神和人、神和自然界的關係,和靈魂不朽的存在範圍等。這就是世界宗教哲學理論,所以有所不同,宗教信仰的具體內容有所不同的原因。

考察各種宗教哲學理論,具體信仰內容的不同,一方面可以知道人的宗教智慧中,有些不容易解決的問題。一方面也知道各個民族的宗教智慧,其實是由那個民族的人文智慧,或人文形態所規定,所以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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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前面所說的宗教要求,靈魂不朽和神存在,是人所當有和必有的內容,但宗教思想中,最大的問題是,人如何能夠知道靈魂不朽和神的存在,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人又應該如何規定神的性質,規定神和人、神和自然界的關係,和靈魂不朽的存在範圍等。這就是世界宗教哲學理論,所以有所不同,宗教信仰的具體內容有所不同的原因。

考察各種宗教哲學理論,具體信仰內容的不同,一方面可以知道人的宗教智慧中,有些不容易解決的問題。一方面也知道各個民族的宗教智慧,其實是由那個民族的人文智慧,或人文形態所規定,所以各有不同。

如果通觀世界大宗教精神的不同地方,可以說猶太教的耶和華,是主持正義的,主要以罰惡為主。猶太人之所以要求耶和華的,最初也只是要求懲罰罪惡,懲罰滅亡猶太國的敵人。耶和華的超越性,特別明顯著,個人只有服從耶和華的意志,而不能外有所為。耶和華就是各猶太人精神集中而得以相交貫通,凝結成為一個民族或社會的地方。但耶和華特別以威嚴顯著,常常個人的意願,因而不免對個人的精神來說,好像成為一個外在的客觀精神人格。

至於回教的上帝,也是以超越性顯著。但回教的上帝,不只是以懲罰罪惡為主,尤其是也富有賞善的意志。回教的上帝,是一個超越民族意識的上帝,凡是相信回教的民族,不同民族都是平等的。一切回教教徒在回教上帝之下,都可以平等。這是一個真正具有普遍正義德性的上帝。由於一切人在回教上帝下,都平等,於是回教的教義,特別著重一切人的自尊獨立,各自保持他的清真德性品行。所以回教徒精神,是挺拔直立,承受一個客觀普遍上帝的旨意。這和舊約中,猶太人奉耶和華的精神大不相,猶太人奉耶和華常常不免有委屈、哀怨、憤懣。

至於基督教的上帝和猶太教回教的上帝的不同,在於基督教的上帝的根本德性,只是一個仁愛。由於上帝之道,只是仁愛,所以上帝的精神,是撫育世間,體恤人類。所以耶穌在世間實現上帝之道,著重寬恕他人的罪惡,對人謙卑。耶穌奉行這個道,明白勸人忘記世界的一切人與人、民族與民族的仇恨。並且告訴猶太人,「我們的國在天上」,即是純精神境界,而不是在人世間。這就表示耶穌的精神,是使到上帝之道,降臨到世間,又使到世間可上升到上帝之中。所以耶穌為這個道而上十字架以後,基督徒就說,耶穌是上帝差遣的獨生子到世間,為人受苦贖罪。猶太教徒所期望的,神對人的審判,在基督教中,移到世界的末日。

耶穌是人而神的聖子,上帝是聖父,而聖靈則可以把耶穌所表現的精神和上帝之道,遍運於人間,使到神和人能夠溝通。由這三位一體,基督教的上帝,可以說是由猶太教的上帝,超越了威嚴的上帝自己,超越自己的超越性,而內在於人心,內在於世界。神自己超越自己的威嚴性,而顯出謙卑、寬恕、仁愛,承擔世間的痛苦和罪惡。並且使到一切相信上帝、耶穌的人,也彼此以仁愛、寬恕、謙卑互相相待。上帝就由此而共同謀求解除世間的痛苦和罪惡。

基督教崇拜的上帝,和基督教崇拜的耶穌,就成為一個教會團體中,一切個人精神互相貫通而凝結的堅固根據。這個精神的凝結和貫通,和回教徒有所不同。回教徒是先分別肯定各人的自尊心、體性。然後在共同相信上帝這一點上,精神互相用凝結貫通。基督教其實只是由各個人在耶穌精神人格之前,自願消融自己體性,而隸屬於一個客觀的教會團體,由此而凝結貫通。所以基督教的精神,不像回教徒的挺拔直立,而是內斂深厚。基督教教會主宰羅馬世界之後,教會精神墮落的型態,就是教徒要求團結意識,共同排斥異端,而形成精神的僵化。體性不顯著。

至於近代基督教的尊重良心和自由的精神,則是希臘精神,或日耳曼精神,透入基督教,而將這個僵化打開的結果。有這個僵化的打開,然後基督教的精神,就由內斂而趨於向外開拓。由著重謙卑、寬恕、期望,而更著重自我的尊嚴,和個體意識。由深厚中轉出高。這就是因為個人自我的地位提高,而上帝亦由此而更加和個人的良心、理性,互相連結。

回教和基督教都有一個唯一的上帝,亦有一個唯一的先知或救主,就是穆罕默德和耶穌。回教和基督教,都認為人不信先知或救主,就沒有道路可以直接聯繫自己精神到上帝。這種宗教思想的價值,在於除了上帝之外,有一個具體而現實的人格,作為一切人的個體精神和上帝的普遍聯繫者。但缺點就在於,人接通於上帝的道路,只有一條。

印度婆羅門教認為,我即是(宇宙的超越本體),即是上帝內在於一切事物、一切人,人人都可以自己尋覓接通上帝的道路。由此,上帝和世界接通的道路,便成為無數道路,可以見到上帝的真正廣大。但缺點就是,無所不在,人可以把和自然物混淆,於是就容易失去人格和精神性。

佛教反對婆羅門教,主張一切法都是因緣而生,一切法的自性都是空。一切法都是空,一方面可以掃蕩一切自然物的實在性,一方面可以破除人一切我執、法執,以顯出心的至虛這至虛的佛心,可以隨著所遇見,而運用大智大悲,對待這個不捨得的有情世間。這樣,一切清淨恆常的無邊福德,都是佛心所具備。有這個佛心,則外在的、超越於這個心的天或上帝,就不需要確立了。

這種宗教價值,在於把人的自覺者,即成佛者,上升至和上帝相同,並表現出一切眾生都平等的精神。又由因緣而生的教義,使到一切眾生的心色諸法,都成為透明而不相對峙。佛教的理論問題,是一切諸佛,究竟是一還是多?佛心是否可以說是自始就永恆存在?如果佛心自此就永恆存在,一切修行者,只是追求同證同一佛心的佛性,這個佛心,可以在某個意義上,等同於上帝或天。多個佛,也可以即是一個佛。

佛教中,好像《華嚴經》、《法華經》《涅槃經》、《楞嚴經》、《圓覺經》所說,都明顯有這個趨向。如果佛教徒決不承認有共同的佛心佛性,不承認佛是即即多,則佛教雖然表現一個大平等的價值,又表現一切法不相對待的價值。但始終不能免於諸佛和眾生的世界變得散漫,而不能統。佛教之所以常常只能成為個人的宗教,不能成為一個凝結集體社會人心的宗教,原因就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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