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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隔空回應反佔中言論

 

人文臉書編者

 

最近建制勢力大動員泡制許多反佔中言論,當中一種主要說法是指佔中不符合甘地、馬丁路德金等公民抗民先驅提出的觀點。然而,我們檢看後二者的一些言論,卻正好有力反駁這些反動言論。以下引用馬丁路德金有關公民抗命的言論以回應。

◎佔中違法無罪
反佔中謬論:佔中是違法行動、不符法治精神。
回應:
你們對我們之意欲違反法律,表示深為憂慮。這肯定是一種合理的關切。我們既勤勉地敦促人們服從最高法院1954年取締公共學校種族隔離的判決,而今又有意違反法律,初看起來未免矛盾。人們或許會問:「你們如何能倡導違反某一些法律,又服從另外的一些?」答案便繫於這樣的事實,即存在著兩種法律:公正的法律和不公正的法律。我會第一個倡導服從公正的法律。人不僅有法律責任,也有道德責任,去服從公正的法律。反之,人也有道德責任,去不服從不公正的法律。我會同意聖奧古斯丁的話:「不公正的法律,就等於無法無天。」
我希望你們能夠看出我要指出的區別所在。我絕不像那般狂熱的種族隔離主義者一樣,倡導規避及否定法律。這勢必導致無政府狀態。違反不公正法律的人,必得公開地違反,心懷愛意地違反,甘願接受懲罰。我認為,人若違反他根據良心斷定其不公正的法律,若情願接受監禁的懲罰以喚起社會對其不公正的良心,這實際上正表現了對法律的最高尊重。
(馬丁路德金《寄自伯明翰監獄的信》)

◎佔中施壓有理
反佔中謬論:佔中是向港人施壓,撕裂社會。
回應:
你們或許會問:「何必要搞直接行動?幹嗎不來點靜坐,來點遊行之類?談判豈不是更好?」你們倡導談判,這非常正確。不錯,這正是直接行動的目的所在。非暴力的直接行動,正是要尋求製造這樣的危機,促成這樣的緊張,好讓不斷拒絕了談判的社區,被迫面對這一個問題。它是要使得再無法漠視的問題,變得引人注目。我這裡講,製造緊張乃是非暴力反抗運動的組成部分,聽上去頗有點危言聳聽。然而我必得承認,我絕不憚於「緊張」一詞。我真誠地反對暴力的緊張,可另有種非暴力的建設性緊張,卻需要我們推波助瀾。一如蘇格拉底覺到需要在人心之中製造出緊張,以使得人們脫離開神話與真假混雜的思想之羈絆,臻於創造性分析與客觀評價的自由王國,我們也必得瞭解,需要非暴力的牛虹,在社會製造出一種緊張,以幫助人們脫離開偏見與種族主義的黑暗深淵,達到理解理友愛的壯麗山巔。(馬丁路德金《寄自伯明翰監獄的信》)

◎普選不能再拖
反佔中謬論:香港現在實行無篩選的普選不合時宜。
回應:
通過痛苦的經歷,我們曉得自由絕不會由壓迫者自願賜予給我們;它必得由被壓迫者要求過來。坦率地講,我還沒參加過一次直接行動運動,能在那般未曾飽受過種族隔離之苦的人看來乃是「合乎時宜」。多少年來,我一直就聽到這個詞:「等下去!」每個黑人都聽膩了這樣的聒噪。所謂的「等下去」,差不多永遠意味著「絕不去做」。誠如我們的一位卓越的律師所說,我們必得知道,「延誤太久的公正,便是否認了公正」。(馬丁路德金《寄自伯明翰監獄的信》)

◎抗爭不生暴力
反佔中謬論:就算佔中本身不用暴力,其實行也會促成暴力。
回應:
在聲明當中你們堅決認為,我們的行動,即便是和平性質,亦必得遭到譴責,因這些行為促成了暴力。可這一說法難道合乎邏輯?這豈不類似於譴責被搶劫的人,因他帶了錢便促成了搶劫的罪惡行為?這豈不類似於譴責蘇格拉底,因他堅決獻身於真理與哲學探索,促成了受到蠱惑的群氓迫他服毒的行為?這豈不類似於譴責耶穌,因他對神性的獨特意識以及對神不懈的忠誠,促成了令他身受磔刑的罪惡行為?必得看到,一如聯邦法庭一直堅稱的,要求人停止其爭取基本憲法權利的努力,只因這種爭取的努力會促成暴力,這絕非正確的做法。社會必得保護被搶劫的人,而懲罰搶劫旁人的人。
(馬丁路德金《寄自伯明翰監獄的信》)

◎非武不是怯懦
反佔中謬論:佔中宣稱不用暴力,這是怯懦和妥協。
回應:
非暴力抵抗並非給怯懦者使用的策略,它實在是一種反抗。若有誰運用這一方法,只因他膽小怕事,或因他缺乏暴力手段,這便不是真正的非暴力。正是因此,甘地才經常講,若取代暴力的惟有怯懦,則毋寧戰鬥下去。他這樣講,因他意識到了這樣的事實,即永遠存在著第三種選擇,便是任何個人或集團都無需屈服於任一種錯誤,也無需動用暴力去矯治錯誤,此處正存在著非暴力抵抗的途徑。終極言之,這乃是強者的途徑,而非猶疑被動的策略。「消極抵抗(passiveresistance)」一詞往往給人一種錯誤印象,認為這不過是種「無為方法」,彷彿反抗者會一聲不響地消極接受罪惡。然而這與真理實在是謬以千里。因非暴力的反抗者之為消極,僅僅在於這樣一種意義,即他不對對手的身體進行攻擊,而他的精神和熱情卻永遠活潑如生,不斷想辦法勸誡對手:他的舉動乃是錯誤的。此一方法在肉體上固然消極,在精神上卻極其活躍。這不是對罪惡消極不抵抗,而是對罪惡積極的非暴力抵抗。
(馬丁路德金《非暴力的歷程》)

◎教徒應可參與
反佔中謬論:基督徒不應參與佔中,因為違反信仰。
回應:
有過這樣一個時代,那時教會極其有力——正在那時,早期的基督徒快樂地覺得,值得為自己的信仰而受苦。在那時,教會不僅僅作為記錄了公眾見解的觀念與原則的溫度計;它也是轉變社會習俗的恆溫器。只要早期的基督徒們進了城,當權者總會驚惶不安,馬上企圖把他們判為「攪亂和平的人」和「外來的蠱惑者」。可基督徒們不屈不撓,堅信自己是「天國的開拓者」,必服從神而非服從人。他們的人數雖少,而成就的事業巨大。他們獻身於神,而不懼怕「籠罩天地的恐嚇」。靠他們的努力與榜樣,殺嬰和格鬥之類古代陋習亦得以根除。
如今的情況卻大有不同。現今的教會,其聲音往往是軟弱無力,首鼠兩端。它往往是維護現狀的主要力量。一般社會的權力結構,再不會因教會的存在而惶恐,倒是因教會的沉默——甚至通常還要講出來——而大感安慰,而首肯了他們的所作所為。
然而神對教會的裁斷亦絕非從前可比。若今日的教會不恢復早期教會的犧牲精神,它便會失去其可靠性,喪失千百萬信眾的忠誠,被視為無關痛癢的社會團體,對於二十世紀絕無意義,而無人理睬。每天裡我都會遇到一些青年,他們對教會的失望已然轉變成為徹底的憎惡。
(馬丁路德金《寄自伯明翰監獄的信》)

※以上馬丁路德金的言論,轉引自何懷宏編《西方公民不服從的傳統》(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第4章「《寄自伯明翰監獄的信》及其它(小馬丁•路德•金)」p.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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