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德希達(Derrida):解構 / 藝術 / 真理 (文中外語標示除人名外全為德語) (德國)王偉豐•邱君怡(慕尼克大學哲學系博士研究生) 法國當代哲學家,「解構主義」的奠基者德希達 (Jacques Derrida) 在七 月剛過了他的七十歲生日。德國重要報章如"Die Zeit","Frankurter Allgemein e Zeitung"(法蘭克福大眾報) 對這位深具影響力的思想家也作了不少篇幅的報 道。雖然德國的學術界對「解構主義」仍採取頗為保留的態度,但德希達的思想 受到世界的重視及討論已成為事實。就以德國重量級哲學家,「法蘭克福學派」 (Frankfurter Schule)後繼者哈伯瑪斯 (Juergen Habermas) 在今年六月邀請 了德希達來德演講一事,當時已造成轟動。我們知道,哈伯瑪斯對「後現代」哲 學一向持對立的態度,他認為「現代」的思想仍具有發展的潛力,主張重新建構 「現代」的思想結構 (Rekonstruktion der Moderne);他對德希達的「解構主 義」也因此一直保持懷疑的態度。德國當代「後現代」哲學家Wolfgang Welsch 多年前已對德國學術界面對解構思潮的保守態度作出了不少批評。不過德法兩國 知識分子在學術界的競逐在歷史上已是常事。 德希達的思想可視作當代傾向「區異」(Differenz)的「後現代」哲學中 的一支。此潮流在法國的其他代表人物尚有Michel Foucault, Gilles Deleuze, Jean-Francois Lyotard, Julia Kristeva等人。德希達的哲學是對歐洲傳統 哲學中「同一」或「同屬」的思想(Identitaetsdenken)的一個挑戰。同時他 也受到尼采(Nietzsche)及海德格(Heidegger)的影響,強調「哲學」與「藝 術」之間的密切關係。海德格曾指出:思維(Denken)鄰近於詩文創作(Dichte n)。這可理解為思維與詩文創作同樣建基於「風格」與「形式」上。德希達認 為「文字」(哲學寫作)與「繪畫」是處於一種平行而又矛盾的狀態,他們「一 方面互相注視,另一方面又良久看不到對方」。此矛盾狀態以通俗的方式來表達 ,有點像男女間在情愛中互相思念對方及再次見面時的情形。再進一步我們更可 以說「文字」與「繪畫」是互相渴慕的。「哲學」與「藝術」間的關係在此處也 被闡明。 而同時我們也觸碰到德希達「解構主義」的中心問題,亦即「說話」與「文 字」在哲學上所處地位的問題。從柏拉圖(Platon)以來「文字」(書寫)一直 處於為思想服務的工具性次要地位。柏拉圖在他的書信中強調:哲學中的真理是 無法以文字書寫記錄下來的,它只有在現場的對話(Dialog)中呈現。在此我們 立刻可想到蘇格拉底 (Socrates) 的哲學及其對話,但是,蘇格拉底的思想也同 樣是被記錄下來的。後人也只可以在遺留下來的文獻中了解他的思想。哲學史是 由哲學「文字」而來的,而哲學是從「文字」而來。重視「說話」、「聲音」並 壓抑沉默的「文字」對德希達來說是對「哲學」的誤解。他的解構思想嘗試把此 結構"說話(聲音)/文字"的次序倒置而成"文字/說話(聲音)"進而更將「文 字」的含義擴大而成為「痕跡」(Spur)、「原初文字」(Urschrift),其涵 蓋所有範疇,甚而「聲音」也被看作為「文字」。此處因篇幅的關係難以再進一 步的解釋,但讀者們可以嘗試設想「痕跡」的意義:在沙上行走會「留下」「痕 跡」,但我們有否想過「痕跡」也可以是「前伏」的。我的影子對我來說彷彿是 「後於」我來的,但對尋找我的人來說可能是先找著我的影子然後再到我(的軀 體)。哪一個是先哪一個是後呢?對於我來說是軀體先影子後,但對尋找我的人 的認知來說其先後次序卻是倒置的,那應該以誰的角度來看才是正確的呢?也就 是說,只有「尋找的人」與「我」成為「相同」或「同一」(identisch)的時 候,我們才可得到相同的答案,亦即在一個被「抽高」(抽象而高設)的層面上 才可達到,例如:兩者都是「人」或以一個更「一般化」的「我」的角度來看。 笛卡耳 (Descartes) 的「我思故我在」的「我」並非此「特定的我」或彼「特 定的我」,而是「一般化」之後的「我」。而笛卡耳的「我思」是所有個體被「 一般化」成為「我」之後的思想活動,這也是一種「減約」的過程,「減約」成 為「一般化」並「抽象」的「概念」。「特定的我」在此處失去了它的價值。如 果我們希望「特定個體」的價值被重視的話,在肯定「我」的同時也要肯定「其 他」個體的價值,亦即肯定多樣化的價值觀,這也就是「後現代」思想所強調的 「區異」(Differenz)與「眾數性」(Pluralitaet)的表現。 回到德希達「痕跡」的問題,「影子」與「我」(的軀體)是如雙胞胎般同 時並生的,正如「我」與「其他人」(Andere)的「關係」一樣(我與我父母的 「關係」並非從我或從我父母開始,而是從兩者-我和父母的「共存」而開始的 )。所以德希達的「痕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關係的指標」。每一個單身 漢都有可能成為某人的丈夫或父親,這種關係雖然在目前還未成為事實,但它的 「痕跡」(關係的指標)卻早已存在。所以,所有一切「可指」的,亦即由符號 構成的(意義的)世界,對德希達來說皆是由「文字」所組成的「本文」(Text ),或可理解為由「痕跡」所組成的「網路」。而「網路」與「區異」及「運動 」是有著密切關連的。以下我想再談一談在「區異」的條件下所產生的「動力」 可能造成的影響。 「後現代」思想中所強調的「區異」﹝Differenz﹞,與其不斷開展的運動 狀態中所形成的多樣性﹝一般稱為眾數性《Pluralitaet》或眾數主義《Plurali smus》﹞,打破了固定而封閉式的結構,造就了「活動中潛在的結構」的可能 。前面有提到的法國哲學家Gilles Deleuze進一步把「區異」﹝Differenz﹞與 「重複」﹝Wiederholung﹞並列。對於「重複」的理解德希達曾舉出一個有趣的 例子,並且對「原作」(Original)的問題提出懷疑:在每次簽名的重複動作中 ,個別簽名間是有所差異的,但當中我們卻辨認出一些「特徵」以確定簽名是出 於同一人手跡。那在眾多的簽名之間可分辨出那個是「原作」嗎?我們也只能憑 藉其「特徵」來判斷而已。而Deleuze在提出其新的本體論(Ontologie)中指出 ,現今世界到處可見的「系列的現象」(世界的構成)是透過運動中的「區異」 與「重複」如「幻象」﹝Simulacren﹞般呈現的﹝媒體世界正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我們可以骨牌遊戲作具體的構想:骨牌的排列正呈現出此種「系列的現象」 ;從第一張骨牌被推倒而所產生的連銷反應﹝一種動力﹞推動其他的骨牌所產生 的「運動的結構」(亦即動力中的活動結構)創造了隨而變動的「可能性」,其 「可能性」不斷推演,亦即「可能性」推動其他的「可能性」,如此不斷延續下 去。 到此,讀者們可能會產生一個疑問:德希達是如何看待「真理」與「藝術」的關 係的呢?關於「真理」的問題德希達認為,當「真理」在「現刻」呈現時它(真 理)並不在場,反之也是同樣的情況。這矛盾近似「顯現」同時又「隱藏」,「 隱藏」同時又「顯現」的狀態,對德希達來說,這也就是在「藝術」中「真理」 呈現的方式。事實上對一件藝術品而言,並沒有一個清楚並確定的解釋能完全呈 現作品中的「真理」的。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哲學著作中,作為本文(Text)它 的內容意義也被不斷地詮釋。由此角度來看詮釋哲學作品就如詮釋藝術作品一樣 ,當中並沒有一個清楚可掌握的固定意義。德希達把藝術品看作「本文」(Text ),它所表達的是在傳統哲學中無法闡明的部份,正如「真理」在「藝術」中的 情境一樣,它(真理)不斷躲避其在「現刻」中完全的呈現。事實上德希達的著 眼點並非是要把「真理」看作詮釋的對象,對他而言「真理」也只是遊戲中的磁 鐵而巳。他的目的是希望從對藝術的了解中展開一個與哲學討論銜接並可發展的 議題。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