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再談複製人問題 劉桂標 由蘇格蘭科學家複製的綿羊多莉已經一周歲了,關於複製人問題的討論,亦 已熱烈展開;最近,有科學家揚言在短期內正式複製人類,更將這個熱門話題帶 到新高峰。早在上年四月,筆者已就此問題表達了自己的看法(見於《人文月刊》 四月第四十期,題為「複製人的倫理思考」,本期《人文》將重載於後),到目 前為止,我的立場沒有多大的改變,只是由於多看了這方面的資料,對此問題有 更完整的看法。因此,筆者本文打算對前文加以一些補充。由於篇幅所限,前文 的觀點這裡不再重複,有興趣的讀者可看今期《人文》的重載。 首先,我要重申和澄清我的立場:我以為,目前主張全面禁止複製人類的研 究和活動的人的推論,雖然有一定的理據,然而,卻不能決定性地得出他們的結 論。一般來說,他們指出複製人類活動有違道德規範,並且對社會會造成嚴重的 負面影響,從而推論出複製人類活動必須全面地禁止。但是,經過多番思考,我 卻認為並非所有的複製人類活動都有違道德規範和會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壞後 果,而即使承認部分活動是不道德的和有嚴重壞後果的,也只表示部分複製人類 的活動需要受到監管,甚至禁制,卻推不出要全面禁止這類活動。以下,我嘗試 就我以前未論及的一些主張全面禁止複製人活動的觀點加以討論: 一.滑坡理論(theory of slippery slope) 這種理論在應用倫理學的領域中是司 空見慣的。這裡,持滑坡理論的人認為,如果一旦允許複製人的活動,那麼,其 他類似的,對人類社會有更大災害的人類基工程活動也不可避免地逐一被允許, 而這種趨勢一旦開始,就象落於滑坡上,無法逆轉,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不過, 這種理論已被不少倫理學家所質疑,因為允許一有害的事情發生,是否導致類似 的禍害一發不可收拾,這是不確定的。況且,我們沒有客觀精確的標準判斷什麼 事情會令我們陷於滑坡上,我們總沒有道理把一切有害處的事情,即使它們有更 大的好處,統統看成滑坡理論可以應用於其上,從而一早就將它看成是洪水猛 獸。 二.扮演上帝 這種觀點是部分神學家所喜歡運用的,在應用倫理學中亦並 不陌生。據此,神和人在道德上各有其分位,不可易轉;而複製人類,或者別的 基因工程,是一種創造生命活動,這是神聖的任務,因此,人類從事這類工作是 一僭越,是不道德的。我以為,這種觀點是難以成立的。因為,對於沒有宗教信 仰的人來說,這種神與人不同道德分位的劃分沒有多大的意義;即使對有宗教信 仰的人來說,不同的人對於什麼事情人會僭越神的職分,會有很不同的看法,難 以有客觀的標準。就算根據《聖經》,我們也難以判定,因為那裡上帝沒有明言 是否允許複製人類的活動。 三.生靈塗炭 持此觀點的人以為,在研究複製人類的最初試驗階段,將會 有許多胚胎因研究失敗而被犧牲,白白賠上了無數寶貴的生命。這種看法表面上 看來言之成理,但經細心思考,卻並非沒有討論餘地的。這裡涉及我們對什麼是 生命,什麼是人的看法;這裡可以墮胎的問題相提並論。人們之所以對墮胎問題 產生那麼大的爭論,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們對於胚胎是否就是生命有很不同的看 法。有人以為胚胎是人,因為它有發展成為人的的潛在可能性。然而,這個說法 有問題,因為精子、卵子,甚至在目前的科技來說,普通一個細胞,也有發展成 為人的潛在可能性,但我們一般都不會將它們視為已經有生命的人。隨意殺人固 然是不道德的,但如果胚胎尚不是人,為了醫學研究或活動犧牲它們便不算濫殺 無辜。當然,胚胎的發展有好幾個階段,在它最初形成的階段,它的道德地位與 細胞等無大不同,但到了後來的階段,尤其當它成了有意識的胎兒時,我們當然 不能隨意殺害它。另外,這個論點對科學家進行基因工程也有警愓作用,即使是 最初階段的胚胎,由於它有成為人的潛在可能性,它是較有價值的事物,如果不 是為了更高的價值,我們還是要珍惜它,不要隨意毀壞。據此,政府方面對它作 出嚴密的監視和控制,是在所難免的。 四.因減少遺傳因子上的多樣性而導致生理質素低劣 在醫學常識上很多人 都知道,兩個遺傳因子相近的人(譬如兩兄妹)交配而繁殖後代,後者的生理質 素會變得低劣。因此,有人便以此為據,推論社會上複製人越多,則人類的遺傳 因子上的多樣性便會越少,下一代的生理質素便會每況愈下,所以,為了後代, 我們便應及早禁止複製人的產生。依筆者看,這個論點亦可以商榷。首先,象其 他基因工程一樣,複製人技術亦可將一些先天殘疾因子在胚胎中剔除,從而提高 人的生理質素。其次,在理論上雖然複製人越多,人類的基因的種類越少,但實 際上複製人的數目是否會增加到那種地步,可能性是很低的,這必須預設社會上 許多人濫用了這種技術。事實上,體外受孕、體外受精、試管嬰兒等技術今天已 可算相當普及,但不見得有濫用這些技術的情況出現。理由是:培育後代並非一 蹴即就的事,因此,欲培育者往往要經過許多經濟、社會、生活等等方面的慎重 考慮才成事,很不可能草率行事。另外,政府亦可以作出嚴格的監管,以確保複 製人的數目驟然大增,所以前面的情況極難發生。 綜合筆者前一文及本文上面所述,我以為部分複製人活動雖有其價值上、後 果上的負面地方,但由於整體來說一方有正面的地方(請參考筆者前文),一方 亦可透過嚴密監管而納於正軌,因此,我們需要的是對它作出嚴格的監視和管 制,而非盲目的全面禁止。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