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陳那論知識的起源(下) 崇德 八、陳那對他派量分類的駁斥及對量概念的澄清 (一)陳那對他派量分類的駁斥 上面四節所言量概念及現、比二量的劃分,都是依陳那理論正面地講述。其實陳那量說 不限於正面的理論,還有對他派量分類進行反駁及反面地澄清一些與量概念容易混淆的概念 。現在先述陳那對他派量分類的駁斥。 在陳那的時代,印度各派哲學大都對量作出不同的分類和界說。而據服部正明的研究, 當時最權威的說法是正理派的學說。它將量分為四類,除現、比二量外,還有聖教量(梵 文sabda,亦譯為聲量、正教量或至教量等)及比喻量(梵文upamana,亦譯為喻量等)。所 以陳那所駁斥他派之量分類,也是以此二類為攻擊目標[26]。法尊在《集量論略解》的「 現量 品」裡「量唯二種,謂現、比二量」一句後,譯有這麼一句:「聖教量與譬喻量等符假名 量,非真實量。」[27]然而,查看呂澂及服部正明二譯卻沒有相當的文字,所以筆者推測 可能 是法尊自己為疏通文理而據別的文獻加上去的,不能夠視為正式的資料。不過,《因明正 理門論》裡卻有云: 「彼聲、喻等(指聲量及喻量)攝在此中(指現、比二量中),故唯二量。」[28] 這裡陳那只說聲、喻二量可收攝在現、比二量裡,但為何可以收攝卻沒有詳加解釋, 我們只好根據其他學者對此聲、喻二量的量研究,再加以詮釋。 窺基《因明大疏》釋此二量云:「聖教量,亦名正教量,或名聲量,觀可信聲而比義 故。……譬喻量,如不識野牛,言似家牛,方以喻顯故。」[29]準此,聖教量是指聽聞一 些可 信的說話(指聖者的說話)。而獲取知識,而比喻量是指經由比喻而獲取知識。我們若據陳 那根本區分現、比二量的思路來看,兩者都不是獨立的量,理由如下: 首先,聖教量既是通過語言來獲取知識,據陳那的學說,語言「有對其他對象之排除 」的作用[30],那是比量的功能,所以聖教量可以收攝在比量裡。其次,比喻量若純是經 由聽聞一比喻句子如「家牛好像野牛」等句而獲取知識,那麼,它的認知過程與聖教量無 異,都是經由語卜吾來獲取知識,故此亦可收攝在比量裡。如果說此認識純由認知者自己 將兩種不同的事物由心靈連繫起來才得出知識,那麼,它可視為一種比量,因為那種連繫 是理智活動所產生的。[31] (二)陳那對量概念之澄清 陳那在《集量論》首品裡建立現、比二量的根本區分後,便立即提出兩個關於量概念 的問難並加以解答,這部分文字可視作陳那對量概念進一步之澄清。兩個問難的原文如下 : 「如緣色等(境)謂是無常。或數數緣,此是何等?」[32] 引文的文字非常簡短,我們要引伸其意義才能明白二問難的用意。首個問難「如緣色等 (境)謂是無常」是指有一種認知是結合了自相(如眼中所見的「某種顏色」)以及共相(如「 無常」這一屬性)的,這種認知若依陳那系統來說,表面看來似難歸於現量或比量,因為前 者只認知自相,後者只認知共相,認知自、共相結合似應列為現、比量以外等三種的知識的 起源。第二個問難「數數緣」是指重複認知或再認知(Recognition),它表面上看來也難歸 於現量或比量,因為一方面它是種間接認知(比量)──透過心靈的作用來重認事物,另一方 面它所重複認知的對象卻是具體而特殊的事物(自相),而不是共相。 然而,依陳那,兩個問難都可以解決。 《集量論》頌云:「於彼結合故,餘量則非有;亦非數數知,無窮如念等。」[33] 其長行云:「雖有此執,仍是緣彼所量,故非餘量。緣自相者即屬現量,以正理推知 色無常者即屬比量。若由意識結合,未得定解者即屬非量,俱非現、比。又數數了知亦非 餘量。雖於一義可數了知,若皆是量,則成無窮。如無新知則不是量。(案:這一句另二 譯無,看來是法尊按文理而加的,這個附加的句子也能合乎陳那皂理路。)如以後憶念、 貪欲、瞋恨等於先所知義皆非是量。」[34] 上面所引長行中答覆首難部分,法尊譯文疏漏之處頗多,如譯「以正理推知色無常者 即屬比量」一句與上句「緣自相者即屬現量」在意義上並不平行,因後者是一般的現量的 界定,而前者卻是對一特殊的比量(推知色無常)作界定,且沒有明言比量是認知共相的, 這就令其對比量的界說不完整。至於「若由意識結合,未得定解者即屬非量,俱非現、比 」一句更多錯漏不妥之處:「未得定解者」是何意思?叫人莫名其妙。「非量」照文意似 為「非餘量」之誤,否則照其字面意思「不是一種量」於思路不符。 因此,關於這部分的文字,我們且引呂澂譯文補充: 「若以所謂無常等相取色等境,或非一時所取,此復云何。雖有其義,亦由所量相合。 謂先未設假名但取色等境已。次由共相分別無常,如是由意結合無常、色等,故非餘量。 」[35] 呂譯文字的文法頗拗口,但總的來說思路還是清楚的。據此,我們可知陳那對首難的 駁斥如下:「緣色等(境)謂是無常」,類的認知的結合自相(色等境)與共相(無常),然 而它卻是由認知者以意識(現智)依次而非一時所結合:認知者先認知色等境自相(這一認 知應為現量),然後再認知無常性(這一認知應為比量),最後才以理智將兩種相(這最後兩 種相都是共相,色等境的自相已經由概念的建構活動形了概念)結合,形成「色等境是無 常」的判斷(最後的這一種認知也是比量),它其實是一種間接認知(比量),而不是現、比 以外的另一種量。 至於第二難,陳那答覆的理路如下:「數數知」(重複認知)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認知 ,因為能給予新知識的才能算作真正的認知。否則我們一旦重複認知某一對象時,如對( 某)些人或事物起憶念、貪欲或瞋恨等時便算認知,那麼,人們的認知便無時無刻不在產 生及進行之中,這樣,知識的起源也變成無窮無盡,這與我們所理解一般的認知有很大的 出入。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