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海闊天空--儒家和道家的道德分歧(中) 岑朗天 道德這兩個字,在中國哲學原本不即指MORALITY。「道」,是偏就客觀意義而言表終極 真理;此真理可理解為一種律則,也可理解為一種形上實體(不過這「實體」義與西方哲學 的「實體」/substance不同,須詳加疏解)。「德」則是偏就主觀而言表終極真理,通常是 透過人實踐以展示,此真理可理解為一種境界,一種心靈狀況,以至實踐心靈自身。中國哲 學性、相、體、用通常四而一,一而四,互轉互用。「道」與「德」均有此混用泛指的情況 。 故此,如果我們單單從儒家和道家典籍中抽取其中說及「道」、「德」的章句,未必與 道德相干──雖然「道」之規則可同時即是客觀道德原則,「德」之心靈主體或實踐境界, 即可是道德主體和道德動力之源。這裡以簡要討論為準,只選取我認為可凸顯兩家分歧的章 句,隨文疏解闡釋,再作綜合檢視。 《論語•學而》:「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又說:「子曰 :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即列明儒家應然的政治,同時是道 德規 範(儒家主德治,政治和道德一而二,二而一)。這個規範客觀而言即是「禮」,主觀而言即 是 「仁」。《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 恥且格。」又曰:「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 禮。」「禮」與「仁」的關係不是對立的。《論語•八佾》即云:「人而不仁,如禮何 ?」如果不是出於主觀的,內在的「仁」則雖守禮,也不道德。「禮」是客觀的,可見的規 範 ,「仁」是這些規範背後的精神,此精神收歸於人的主體愛心,故政治合禮者敬事,講信用 ,不奢侈,愛護人民;個人言行合禮者,孝弟忠信。汎愛眾人,其背後的依據,無非一己一 心的仁慈愛心,有了此愛心,客觀的禮儀得到充實,而有其道德意義。 至於義務的表述,即使在《論語》也是在所多有的,例如所謂「入則孝」、「出則弟」 、「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便即是其一,指明為人子者有盡孝的義務,為人弟則有 盡弟(悌)的義務。所謂「無違」,即無違於禮,也是無違於義務。《論語•為政》明言:「 見義不為,無勇也。」便是指明人應勇於遵從義務。到《孟子》,義務之表述乃更形突出。 《孟子•盡心下》:「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 所為,義也。」 此處是從「不忍」指點「仁」,如最著名的「見孺子將入於井」,亦是從「不忍」處指 點仁愛。孟子同意孔子以「仁」為道德禮教背後的基礎,但他比孔子更多言「義」,「義」 即義務──有所不為,即義務的嚴格禁令,「達之於其所為」,即義務之責成性,乃不容不 行者也。《告子上》又云:「仁,人心也,義,人路也。」有了愛心,但如何去表現此愛心 呢?即通過義務行之,展示這內在的道德性。孔子偏重從「禮」處講客觀規範,「禮」本即 包含很多義務,但未見突出。孟子善言「義」,開始正視義務作為客觀規範最嚴格、最堅實 的表現和表述。 《孟子•告子上》:「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 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 ,智也。仁義禮智,非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盡心上》:「人之所 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其愛其親者,及其長也 ,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 這裡,孟子直言義務乃出於內在的訴求。「仁」是這種訴求的直接表現。內在的仁慈 愛心驅使我們不忍,去愛護別人,這種內在的訴求其實也便是「仁」本身!(分析言之,「 仁」可分兩重,一重是內在的道德基礎,一重是其直接顯現的德目。)直接表現如此,曲折 表現,即為「義」、「禮」、「智」。「義」即道德義務,「禮」本是禮儀,但最常見的禮 儀表現即是恭敬,即尊重別人(尊重別人,嚴格來說也是義務的一種),「智」非一般的智慧 ,是指明辨道德對錯(是非),是道德判斷力。有了仁愛,以其為標準,即可判斷是非(但要 保障,還須訓練判斷力),所以仁義禮智四端其實可總之於主客兩端──主觀而言是「仁」 ,客觀而言是「義」,此「義」已把孔子講的「禮」統合。但「義」又非純是客觀,因它也 出於主體仁心之發用,故《孟子•離婁下》云:「由仁義行,非行仁義。」道德不是在符合 客觀的規範,而是由於仁愛之心驅使我們去遵從義務,將義務的規定表現出來。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