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劉蕺山對先儒論性之評論(下) 張萬鴻 三. 綜論 案蕺山反對氣質義理之分,源自其深惡先儒支離之說,欲皆統而 一之。 其言曰: 「理即是氣之理,斷然不在氣先,不在氣外。知此,則知道心即 人心之本心,義理之性即氣質之本性。千古支離之說可以盡掃,而學 者從事於入道之路,高之不墜于虛無,卑之不淪于象數,而道術始歸 于一乎?」(40) 蕺山亟欲將先儒分解之說統歸于一,故將形而下者如氣、如人心 、如氣質等等,直下向上緊收於形而上者,如理、如道心、如義理之 性,此大體是本體論地即體即用之一滾地說。故此不分理氣,謂「理 即是氣之理」;不分道心人心,只謂「道心即人心之本心」;不分氣 質之性與義理之性,只謂「性只有氣質之性,而義理之性者,氣質之 所以為性也。」蕺山之意,所謂氣質,只取其最廣泛之意義,即人之 本能欲望之類,而就此言氣質之性,或曰氣質之本性,是指只有一個 作為氣質底性體主宰的性,而謂「義理之性即氣質之所以為性」,非 是說氣質本身之所以能成為性者,更非是說氣質本身所呈現的種種性 質之所以為此種性質者 ,而是說就氣質底性之所以為性者,全皆是 義理也,此還是體用義,亦即「理即是氣之理」之義。蓋蕺山言「理 即是氣之理」,意謂理是使氣之所以為此氣,妙運乎氣而使之能生生 不息者。由此可知,蕺山之理是指即活動即存有,於穆不已的天命流 行之體而說,而不會是把理視作氣之性質也。同樣地,「道心即人心 之本心」即「道心者人心之所以為心」,意謂人心之不止于其實然之 心而能成其為有道德意義之本心者即為道心,此道心本心絕不會是就 人心之 實然現象而言也。按蕺山之 意,乃係就理氣、道心人心,義 理氣質之性之既為一,則不必分而言之,故「千古支離之說可以盡掃 」「道術始歸于一」。查蕺山如此言,乃係反對朱子歧理氣為二、理 在氣先之說而有,試觀其解《太極圖說》云: 「一陰一陽之謂道,即太極也。天地之間一氣而已,非有理而後 有氣,乃氣立而理因之寓也。就形下之中而指其形而上者,不得不推 高一層,以立至尊之位,故謂太極,而實無太極之可言,所謂無極而 太極也。使實有是太極之理,為此氣從出之母,則亦一物而已,又何 以生生不息,妙萬物而無窮乎?今曰理本無形,故謂之無極,無乃轉 注落腳!太極之妙,生生不息而已矣。生陰生陽,而生水火木金土, 而生萬物,皆一氣自然之變化,而合之只是一個生意,此造化之蘊也 。」(41) 蕺山對《太極圖說》之解釋有兩個重點,一是「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是「無極而太極」。就「無極而太極」言,蕺山以為無極乃「 實無太極之可言」之意,此顯非周濂溪原意,按牟先生對「無極而太 極」之詮釋,無極是遮詮之負面語,太極是表詮之正面語,意即遮撥 限定之極以顯示道體為無限定之極,此之謂「無極而太極」。而非是 以「無太極之可言」為無極,「無極而太極」亦非以沒有太極為太極 。此是蕺山矯枉過正之滯辭。而此段之實義,乃在「一陰一陽之謂道 ,即太極也」中見。蕺山之意,乃係於形下世界天地萬物之陰陽生成 變化中、就是形上太極之運行與展現,亦即是一個生生不息而已。此 是將太極內在化,納于氣中即體即用之一滾地描述。此乃蕺山形上思 想之重要理論之一,即是將形而下者向上緊收於形而上者,而反過來 說,將形而上者亦全部內在化而緊收於形而下者,因而成其為即體即 用之一滾說。此是蕺山將所有形而下者如情,如人心,如氣質,直下 緊收于形而上之於穆不已的天命流行之體,而此於穆不已之體亦全部 內在化而緊收于形而下之中以主宰而妙運之,以成其「全體是用、全 用是體」之一滾而化,一滾地如如呈現。故反對分言道心人心,而言 「心只有人心,道心者人心之所以為心」;反對分性為氣質義理,曰 :「性只有氣質,義理者氣質之所以為性」;反對理在氣先,理在氣 外,曰:「理即是氣之理,斷然不在氣先,不在氣外」,而此正是蕺 山之滯礙不通處。蓋蕺山之所體會者,乃係於形而上下緊收于一後的 圓融化境於此自是無可言說,(而蕺山亦是就此而解「無極」為「實 無太極之可言」)但蕺山不能自覺此與先儒之分解地描述為不同層次 之陳述,反以此收歸于一之無可言說反對前人之說,而有許多突兀之 辭、如「使實有是太極之理為此氣從出之母,則亦一物而已」「理.. ..斷然不在氣先,不在氣外」蕺山由誤解「理生氣」之「生」字而未 能善會理之為本義,甚而反對理在氣先,理在氣外之說,皆由於蕺山 滯于其形上形下緊收于一之說中,理氣無所謂先後亦無所謂內外,但 此並不礙分解地說在先在外之成立,蓋依分解地說,重視理之為本義 ,則可說理在氣先,正視理之為超越實體義,則可說理在氣外。 蕺山只言「理即是氣之理」,並不足以解釋何以理「不在氣先, 不在氣外」,蕺山未明圓頓之表述與分解之表述可並立而不悖,誤據 圓融化境而反對朱子理氣為二之分、先後之分、因而亦反對一切形上 形下之分。由是,蕺山之合道心人心為一,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為一 ,皆是未能分別兩個層次之陳述及未能正視分解地言說之重要性也。 蓋自道德實踐而言,蕺山不取先儒言氣質之性底實義,即已忽視此氣 質(即所謂脾性、才性)對人底道德行為之限制,吾不以此為然也! 註 釋 1.《劉子全書》卷七<原旨•原性>頁444 2.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頁325 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頁325 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頁326 5.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頁328 6.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頁326 7.《劉子全書》卷十九<答王右仲州刺>頁341 8.《劉子全書》卷十二<學言下>頁734 9.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十一<告子章句上>頁326 10.此論辯牟宗三先生於《圓善論》一書中有詳盡的評述,可參閱頁4 -12 11.《劉子全書》卷十二<學言下>頁733 12.《劉子全書》卷十二<學言下>頁733 13.《劉子全書》卷十二<學言下>頁733 1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369 15.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369 16.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328 17.詳見本文第一章 18.《劉子全書》卷六<證學雜解•解十九>頁432 19.《劉子全書》卷七<原旨•原性>頁447 20.《劉子全書》卷八<中庸首章大義>頁479 21.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328 22.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328 2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328 2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頁328 25.《劉子全書》卷四十<年譜下•六十六歲>頁926 26.《劉子全書》卷四十<年譜下•六十六歲>頁927 27.《劉子全書》卷八<中庸首章大義>頁479 28.《劉子全書》卷十一<學言中>頁658 29.《劉子全書》卷十三<會錄>頁206 30.《劉子全書》卷十一<學言中>頁658 31.《劉子全書》卷十一<學言中>頁658 32.《劉子全書》卷十二<學言下>頁745 33.《二程全書》<遺書第六•二先生語六> 34.《二程全書》<遺書第一•二先生語一> 35.《二程全書》<遺書第一•二先生語一> 36.《張子全書》卷二<正蒙•誠明篇> 37.《張子全書》卷二<正蒙•誠明篇> 38.《二程全書》<遺書第一•二先生語一> 39.《二程全書》<遺書第一•二先生語一> 40.《劉子全書》卷十一<學言中>頁643 41.《劉子全書》卷五<聖學宗要•太極圖說>頁364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