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民主云乎哉? 張萬鴻 香港首次的立法局全面直選已塵埃落定,民主派又一次大獲全勝 。對肯投票的人來說,這是一個表達其心中意願的機會,無論他(她) 是支持民主派,抑或藉此顯示對親中人士的否定。對於一個只有兩年 壽命、必然會在兩年後解散的議會而民主派仍獲得支持而言,香港市 民對民主的訴求至為明顯。然而不可不知的是,立法局裡多幾把民意 代表的聲音,並不等如香港是一個民主的社會。因香港向來是行政主 導,立法局議員只能對政府的政策刁難、抬槓,而不能真正透過選舉 獲得權力去實踐真正的民主。況且,分區直選導至吾人只能兩害(或 多害)取其輕,或痛苦地兩好擇其一,距真正的民主制度尚遠。 簡單來說,民主也者,乃指一種相對於獨裁而言的政治體制。基 於社會的運作須有執行架構,倘由一人或少數人把持而人民不可置喙 ,則是獨裁政府;但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故有透過人民的授權 而成立的民主政府(Democracy as Government by the people),當 中包含有對人性的不信任和人民擁有選立及罷免的權利。透過選舉, 人民選出代表自己去行使權力的執政黨,而不是香港式的選舉民意代 表去與執政者討價還價。任何一個群體倘涉及一定數量的人,就有公 平選配資源的問題。如何攤分使得人人受惠則須由執行人決定及運作 ,然倘此人不須向任何人負責(即所謂一語定音),則必會因人的好惡 左右理性的決定而衍生不公平的情況。這種情況在政治架構中尤其明 顯,禍害亦尤深,故有很多人著力於此不斷實踐研究,而發展出現今 的民主模式。簡而言之,就是人民透過授權來自我執政,透過少數服 從多數的選舉來完成授權。民主建基於對人權自由的肯定,然卻非認 同是此兩者的唯一可行辦法。對於政治體制來說,民主可能是現今政 權模式中最少禍害的模式,但不表示它可以放諸四海皆行之有效,尤 其對由少數人組成的群體而言。 自九一年引入直選後,香港人開始要習慣介入政府的運作模式中 ,有好些熱心人士以為港人的政治意識尚未成熟,因而鼓吹以大包圍 的方式,在吾人生活的各個層面引入民主模式,達致薰習的後果。然 此種「泛民主」的訴求筆者以為有更正的必要。試舉二例以明之。前 些時候港大遴選新校長,學生要求參與且爭取有決定性的投票權利, 以為這是民主的體現。吾不以為然。遴選委員會有廣泛的代表性並不 保證其有高質素的選取,引入更多的「民意」代表只是為了防止有人 私相授受;然如此一來,學術府第被預設為權力利益的鬥爭場。筆者 身為教育界一份子,深知教育機構亦免不了有權益的選配,但這並非 加入學生代表即能解決,更不是透過這樣的運作來教導學生明瞭民主 的意義。教育事業乃百年樹人的功夫,需要由能高瞻遠矚者來承擔及 帶領,作為一校之長,更須有明確的使命感及審時度勢的能力,始能 造就一群合格的社會棟樑。這些內在的素質不是一個廿多歲的學生所 能洞悉,貿然擁有選廢之權,不啻是外行領導內行,事倍功半。再者 ,教育機構在本質上異於政府架構,實不可相提並論。引入學生參與 決定校政,則只會將教育機構淪為講述利益公平分配的群體,失卻其 傳道、授業、解惑的神聖使命。 其次是有熱心人質詢父母親的角色:倘不能有民主氣息,如何能 造就有民主素質的子女云云。吾啞然。雖有家庭真能實行民主投票方 式決定家中大小事務,使子女體會其權利及義務,但這只是民主教育 的充份條件,不是必要條件。況且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與政府與市民的 關係截然不同,胡亂引用只是自尋煩惱。親子關係是一種愛的關係, 非權力分配的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長線功夫,不可化約為一個 個的決策而以票數定存廢。況且這樣的質詢更會引起反效果,以為不 講民主的父母親必然是獨裁者,使父母承擔了不該擔負的責任。 其實在民主制度中,對投票者的素質是有一定的要求,而且必須 數量愈眾,其出現偏差的機會才會愈低;反之,則必會有賣票及一票 定輸贏的異化情況出現,這樣就達不到原來預期的效果。泛民主的呼 聲愈高,愈走到其另一端,其可不慎乎!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