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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二OO四年四月第一三六期

何謂「音」「樂」?
方世豪(華夏書院人文學部研究員)

  甚麼是音樂?貝多芬的是音樂,年輕歌手唱得走音沒氣的不是音樂?且看中國古代文獻《樂記》是如何說音樂的。

  《樂記》是儒家對於藝術的重要文獻。中國關於藝術或美學的文獻不少,但很多都是以道家的觀點看待藝術。純粹代表儒家而比較完整的篇章很少,《樂記》就是很珍貴的一篇。

  《樂記》的作者是誰,目前還未有定論,只可肯定是戰國至漢初時的作品,但這篇作品可代表先秦儒家的藝術觀卻可以肯定。

  《樂記》的「樂」是音樂的樂,所以《樂記》的內容是討論音樂的。先秦時代的音樂觀和我們今天的音樂觀頗為不同。先看看《樂記》怎樣區分「聲」、「音」、「樂」。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樂記》)

  「音」和「聲」不同,「音」是由人心而起,有特別的意思,「聲」是泛指一切人的聲音。「音」是只有人才有的,因人的心與事物接觸而有所感,有所感就有所動,人心因感物而有所活動,再由這種心的活動表現成為「聲」。即是說人對經驗世界的事物有所感,這種感表現成為一種「聲」,如遇到驚奇會大叫,遇到美景會讚嘆等。如果這種「聲」只是一般雜亂的「聲」,沒有規律節奏的「聲」,則這種「聲」只仍是「聲」,還未曾有「音」出現。「音」和「聲」不同,「音」是「相應」的,有「變」化的,而且是「變成方」的,即是變成有規律的。如果人心有所感而發出聲,而這些聲又有相應的聲附和,這些原本不同的聲互相響應,因而產生變化,變化成有規律的「音」。可見《樂記》所講的「聲」是「聲音」,是今天我們講的「聲音」,而且特指人發的聲音。而「音」是有節奏規律的聲音,即是說,《樂記》的「音」大概是指旋律、樂曲之類的意思,是較接近我們今天「音樂」的意思,但仍不是「樂」。《樂記》所講的音樂,是以「樂」來表示的。

  那麼「樂」是甚麼意思呢?「樂」比較「聲」和「音」都複雜,「樂」不單有旋律,還要是因著旋律樂曲而演奏唱和,這樣還不止,還要用「干戚羽旄」這些舞蹈工具來一起表達,這樣才是「樂」。可見《樂記》的這個「樂」,不只是「音樂」的意思,或者說不單是「旋律」或「樂曲」。如果說這個「樂」是「音樂」,則這個「音樂」所包括的內容較我們現在日常了解的多。

  我們今天了解的「音樂」常取一個較為狹窄的意思,只說那些演奏、演唱的內容才是音樂,舞蹈便不是音樂。舞蹈和音樂有關,可配合音樂,但舞蹈是另一種藝術形式。音樂是聲音的,舞蹈是形體的,是透過不同的媒介來表達的藝術。但很明顯,《樂記》所說的「樂」就包括了舞蹈,可見中國古代不是以聲音和形體的區分來說明甚麼是音樂,而是整體地包括了聲音、旋律、歌唱、舞蹈一起所表達的一種內容。

  中國古人所了解的世界和我們今天的不同,我們今天的世界是個分類的世界,所有事物,包括學問、藝術形式,也是分為很多種種不同的類別。這是配合我們今天的知識世界,科學世界,因為知識是分類的,科學是分類。我們自幼已有這種分類的觀念。但中國古人沒有這種分類的觀念,因為他們不是生活在一個知識的世界、科學的世界中。他們的世界是一個生活的世界,有情的世界,他們的世界和他們的生活是有關係,是息息相關的,有感通的,不是一個客觀外在的世界。所以他們對生活有所感,便表達而為音樂,這種音樂他們不關心是否屬於聲音或形體,總之是以一種因人有所感觸而產生的節奏而表現出來的就是音樂。這種音樂是屬於生活的,不是屬於知識分類的,所以隨意可唱,可奏,可跳,可用工具,可不用工具,只要能表達人心所感的,就是音樂。他們的音樂是感通的,是生活的,是整體的,不是分別的、知識的。

  我們世俗人現在常有對音樂的看法,不單有聲音和形體的分別,還有所謂高級低級的分別。古典音樂較高級,流行音樂較低級,在演奏廳表演的音樂較高級,在街頭唱跳的較低級,用鋼琴、小提琴的又較二胡高級等。如此種種,都是我們對音樂的分別的、知識的看法。這是忽略了音樂還可以是生活的、具體的、感通的一面。

  我沒有到過非洲,但聽說非洲的音樂就是一群百姓,圍著一起打鼓吹號,眾人一齊高歌起舞,完全洋溢著一種生活的喜悅,相這這就是生活的音樂。我到過歐洲旅行,我看過有些歐洲人穿起民族服裝,在古蹟旁又唱又跳,又說笑話,又邀請圍觀遊客參與跳舞。當然,在旅遊區活動都帶有些商業成份,但他們那份不單為金錢,願與眾同樂的心情,仍然流露無遺。整個環境氣氛都很歡樂愉快,這就是生活的音樂。不單是他們彈奏的樂曲是音樂,全部聲音、形體、舞蹈、笑話、觀眾、環境、古蹟、歷史都是音樂,因為這些是生活的音樂,全體人就投入在這種具體情境之中。另外又有藝術學院的學生在街頭表演,有的表演音樂,有的表演繪畫,有的表演形體動作,各適其適,在旁的觀眾看得開心愉快,不單是音樂,其他藝術形式也是,是生活的藝術,是屬於整個具體的生活的,不只是一種知識而已。

  回到香港,仍然很多人以為西方古典音樂才是真正的音樂,貝多芬、莫扎特等才是音樂大家,現在那些年輕流行歌手唱的那些歌曲,當然不知所謂了。在演奏廳聽管弦樂團表演才是音樂,在卡拉ok房那些是噪音。儘管粵劇早已正式在演奏廳上演,但有些人仍然覺得粵劇大鑼大鼓太吵耳,不是音樂。若以生活的音樂來看,在演奏廳表現的音樂,固然是音樂,表達出一種優雅的整體氣氛與感覺。但在民間球場空地搭起戲棚大鑼大鼓的表演,也是音樂,百姓在生活的閒暇,走近空地來欣賞,感受節日的愉快氣氛,大家無拘無束,左鄰右里見面問好,熱?高興,這是一種生活的音樂,對生活有所感,這種感通,是豪華的演奏廳所找不到的。

  年輕流行歌手音樂造詣常被年長者批評,批評他們的歌唱造詣太差,不及那些成名已久的前輩。我相信這就是因為他們忘記了生活的音樂,音樂已變成了知識的音樂。各位長者年輕時所喜愛的音樂,相信大多數也是當時一些年輕歌手的音樂,而不是前輩的前輩的音樂。為甚麼?因為年輕歌手的音樂和年輕人有感通,年輕人聽這些音樂有感覺,所以很喜歡。這種感通不是只看歌手的音樂造詣,而是整體的環境、氣氛、潮流、語言、玩意、服裝、打扮、同儕的認同,當然還包括歌手的外表、氣質、性別和年紀。當人年華老去,發現自己不再喜歡新一代的歌手,便批評多多,說新不如舊。其實這是自己的生活環境改變了,聽年長一輩歌手的歌時,懷緬過去,感觸良多,容易有所感,容易進入這種生活的音樂。但對新的音樂世界則無法投入去感受,這是生活改變的問題。新一代的年輕人自然又會對新一代的歌手的音樂有所感,因為這就是他們的生活。這種生活的音樂,不能只是用一種音樂造詣技巧來衡量的。

  人心有所感才有音樂,所以音樂是生活的感覺,不單是旋律、形式、技巧,而是具體的生活,生命的感通。表現出來的也不只是旋律、技巧、聲音,而是整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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