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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惡和性善有甚麼不同--荀子的人性論
方世豪(華夏書院人文學部研究員)

  儒家興盛年代約可分為三期,孔孟的春秋戰國時期是第一期,程朱陸王的宋明理學是第二期,唐牟的當代新儒學是第三期。儒家思想之所以可以興盛,都是因為能對應當時代的問題,作出回應。但不是每一次回應都能取得成果,如果未能掌握儒學的精神,有時反為會帶來惡果,不單沒有解決時代問題,還導致儒學的衰落。荀子就是一個好例子。

  荀子是儒家人物,他也是一代大儒,是當時儒家的代表人物。他也要面對不同的挑戰。他和孔孟都是處在混亂的春秋戰國時代,老百姓都生活在頻繁的戰爭中,社會失去秩序,沒有統一的標準,所以有百家爭鳴,自由思想的空間。面對著百家的學說挑戰,面對著混亂的社會,面對儒家留下來未解決的問題,荀子都要一一去嘗試解決,他的挑戰不可謂不大。

  他生長在孟子之後,李斯、韓非之前,當時除了儒家之外,有名氣的學派還有道家、墨家、名家等,他要回應這些不同家派的質疑。孟子的學說沒有詳說人性中惡的問題,沒有詳細討論人性如何開出政治制度的問題。這些荀子都要作補充。荀子應在這時代作出適當回應,建立更適合當時的儒學,可惜荀子在回應時未能成功建立,反而使儒學歧出,並導致法家得勢。

  荀子面對的是重整社會秩序的要求,這要求和孔孟時代的要求是一樣的。荀子認為只要重建禮制,便可重建社會秩序,這個解決方案和孔子是一脈相承的。初步看,他的具體要求和方案與孔子是相同的,但再發展下去,便大有不同。

  荀子最著名的主張是性惡,作為儒家,所主張的竟和孟子對著幹,確是有些不尋常。一般人以為他既主張性惡,自然是和孟子相反。這其實只是表面相反而已,當然,他主張性惡確是針對孟子的。現代學者有以本質論來作區分,認為荀子主張性惡是取「事實義」,即指經驗義的本能,也就是動物性。這也就是和孟子辯論的告子所說的「生之謂性」的層次。而孟子的主張是取「本質義」,即指邏輯的分類,因為要分類,必須取那類事物的本質差異才可以作出區分,如果只取不同事物的相同處作區分,則是選取了不相干的差異,而不是本質差異。例如:《墨子》的例子說,如果說牛和馬的差異在於牛有齒,馬有尾,則這分類不成立。因為牛有齒和馬有尾不是本質差異,牛也有尾,馬也有齒,是兩者相同的條件,根本作不出區分,所以這區分所選取的差異是不相干的。但如果用牛有角,馬無角來區分,則可成立,因為這是牛和馬的不相同處,這個差異是相干的。《墨子》的邏輯區分已涉及本質差異的問題,但還未說到亞里士多德所說的。亞里士多德的本質差異是說類差,例如最著名的例子「人是理性的動物」。亞氏定義法公式是「目 = 差 + 綱」,人是目,動物是綱,人是動物,和牛是動物、馬是動物一樣,都是動物,但這樣不能分辨出人和其他動物的分別,所以要找出人的本質。所謂本質是只有人有而其他動物沒有的條件,只有找出本質,才能分辨出人和動物的不同,這個「本質」就是「差」。

  用這個定義法的標準來看荀子,或是告子等的主張,便會發覺,用人的動物性或天生本性來界定人性,是用人和動物相同的條件來作分別,這樣便看不到人和動物的分別,說不出人的本質,區分不出人和動物的不同。但孟子用人的道德心來分別則是找到人的本質,人能作道德行為,這正是只是人有而動物沒有的本質,用道德心來區分,正是找到人的本質,人和動物的「差」,這樣才能區分出人和動物不同,才能真正定義甚麼是人。所以「本質論」認為孟子比荀子勝出一籌,不是因為性善和性惡相反,而是因為理論上確是能說出人的本質,真正能區分出人和動物的不同。

  但孟子真是要作這個分類嗎?

  為甚麼孟子要作區分?以上這個本質論的講法是作知識上分類,目的是把世界事物分為不同的類別,分為不同的知識概念,這樣才容易認識這個世界,把握這個世界。但這其實是西方哲學的做法,孔子孟子所想從來不是要對世界作知識的把握。他們要做的是提醒人要做一個憑良心做事的人,要做一個有品德的人,人不要和動物一樣沒有廉恥之心,人要和禽獸有分別是因為人要做一個有人格的人。孔孟自一開始已不是關心人在知識上的分類,他們不關心人是屬哪一科哪一目,他們只關心人應怎樣做人,所以他們的學說是教人怎樣做人,想提升人的品格修養,鼓勵人做一個有德的人。這不是一套知識,不是定義,這是一種主張,一種提醒,一種指點、啟發語、引導。所以本質論其實未能真正說明孟荀的分別。

  荀子要反對孟子,卻用這性惡論來反對,不但在知識上未能作類差的區分,還表示荀子不明白孟子的用意,對儒家的了解已出現了偏差,這就是何以先秦儒家會漸漸變成漢儒的原因。荀子之所以有這偏差,是因為受到墨家和道家的影響。

  荀子面對墨家和道家的挑戰,又要補充孔孟沒有詳述的人性惡的問題,所以綜合了墨家和道家某些部份,形成了他的性惡論。道家不主張人有甚麼道德規限,認為人應回復人的自然本性,這樣才會體現人的真正意義。荀子取了道家人的自然本性為人性的講法,但反對道家取消禮制,退回自然的主張,認為人要建立禮制才是進步文明,才是建立文化,人的自然本性只是性惡而已。其實老莊的主張沒有說人性是動物性,更沒有說人性是性惡,荀子所據未必是正宗的道家主張。墨家主張兼愛,因為他們認為天下之所以大亂是因為人們不相愛,人人自私爭利,故主張兼愛來解決天下之亂。荀子認為天下大亂是因為人性惡,所以要用人為的禮義教化來解決。在認為亂的原因方面,荀子的性惡和墨子的不相愛相似,解決方法方面,荀子的人為禮義和墨子的兼相愛近似。當然,具體主張有不同,但思考路向相近,都是認為人性有所不足,要在外面找尋力量來改善人性,與儒家向人內心深處找善的根源不同。

  荀子認為人為改善人性的方法有二:一是師法,一是禮義,即一是向聖人學習,一是建立禮制。荀子雖然認為人性惡,但仍然很重視聖人,以聖人為最高人格,人人應以聖人為目標。荀子認為要建立客觀禮制來改善人性,從沒有放棄聖君的德治理想,所以荀子始終是儒家而不是法家。可惜荀子未能從人心處建立道德的價值根源,以致人性善的希望不能確定,禮義的基礎也不能確定。到了荀子的學生韓非和李斯出現,從人性論學到了人性惡,崇君尊禮又只學到了崇君,把聖人、禮義、德治等儒家理想放棄了。結果荀子的禮義改造人性,變成法家的君主改造人民,人性惡變成人只知利害,成為人君以利害控制人民的理論根據,儒家理想一去不返。

  如果未能掌握儒家的精神,則如荀子般的大儒也會導致儒家的衰落。若我們今天講當代新儒家要回應現代問題,或中國文化要面對現代問題,如果真是要證明這文化是活的文化,這哲學是活的哲學,首先要做的就是真正的掌握中國文化的內容,掌握儒家的內容,否則後果可能比不回應更不堪。但要真正掌握中國文化或儒家精神也不是易事,因為我們的現代社會已是完全西化的社會,我們所了解的中國文化可能只是西化了的中國文化,西化了的儒家,要明白真正的儒家相信還需要我們再作一番努力才可接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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