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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論壇
天災的反思
方世豪(華夏書院人文學部研究員)

  在二OO五一開始,便遇到大型天災,南亞發生罕見的海嘯,出現大範圍災區、大量難民。香港人為善不甘後人,看見他人的痛苦,也願意伸出援手,很多香港人願意捐出金錢救助災區災民。由這些事件,可見人有同情心,有惻隱之心,有良心,心中有那一下不忍的感動,可見傳統孔孟的講法是對的,這事件看見人心確有一真實的普遍性存在。

  但另一方面我又聽到一些關於災難的言論,包括來自道教和基督教的言論。我曾聽見來自道教人士的說法,說這次南亞天災是因果循環的結果,因為南亞地區人民大量殺生,破壞環境,製造罪惡,甚至把排華事件也算在內,種善因,得善果,現在種了惡因,因此要吃惡果。因果到頭終有報,這是一種報應說,這報應是與人的行為有關,而且與人的道德行為有關,因為人行了惡行,所以上天把災難給予人民,也可說是中國古代的災異說。災異說是上天根據人(包括皇帝)行為的道德價值給予人警示,若人做得好,便給予瑞祥之兆,若人做得不好,便會給予災難,警告人以後要做好些。這是源自原始宗教對上天信仰的方式,這個「天」是一個有意志的天,會對人的行為發出一些命令,讓人知道,這些就是災異。古代中國人對道德價值很重視,所以把災難也視為一與道德有關的現象,而不是一自然科學的現象。所以會要求人反省自己,改變環境要由改變自己的意志開始,要求建立道德價值。這是典型的中國人的價值思維方式,現代人受科學洗禮,已沒有了這種「罪己」的想法。

  另外,有來自基督教徒的講法,認為這災難是上帝對「拜偶像」國家的審判,因為印尼人多信奉回教,泰國人和斯里蘭卡人信奉佛教,印度人信奉印度教,上帝藉洪水沖毀偶像廟宇,懲罰拜偶像的異教徒。當然,這只是其中一些人的看法,不代表大部份基督徒的意見,但這確實是一種源於基督教的看法。由於西方的宗教傳統,基督徒看待災難的看法,難免會與上帝有關。

  其實災難問題是一個很古老的基督教問題,也是人質疑上帝存在的一個重要理由,哲學家休謨就曾以自然罪惡質疑上帝的存在。最早提出質疑的是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問如果有上帝存在,為何祂不阻止罪惡的出現?如果上帝是全善的,何來罪惡?大多數宗教哲學家都接受一個較寬的定義,罪惡包括兩類,一是道德的罪惡,例如:偷盜、兇殺、欺詐、貪婪、歧視等,一是自然的罪惡,例如:旱災、水災、火災、颱風、海嘯、地震、飢荒等。現在我們集中討論自然罪惡的問題。天災既然是自然法則的結果,但自然法則來自上帝,為甚麼這法則會帶給人這麼多苦難?上帝為何不造一個沒有災難,或者少一些災難的世界給人呢?

  為上帝提出辯護,最著名的是中世紀的神學家奧古斯丁,提出著名的神正論。他的辯論最關鍵的地方是對罪惡的解釋,他認為罪惡是善的缺乏,好像人病了是健康的缺乏一樣,「病」不是一樣實存的東西,「惡」也不是一樣存在的東西,只是一種狀態,是缺乏了善的狀態。上帝造人,造世界,本是善的,好的,但人受不住引誘,墮落了,失去了善的本性,於是有惡的出現。只要回復善的本性(當然需要上帝協助),惡便不存在。

  這種說法近似中國儒家的人性論,人性本善,因人麻木了,有惡的出現,回復人性的善則人便不惡了。但儒家只就人心靈狀態而言,基督教則涉及現實世界的苦難,如果只講心靈,這解釋還可以,但涉及現實世界則顯得解釋不足了。

  奧古斯丁的說法是上帝原本創造了美好的世界,讓人統治,人和世界都是完美的,但人墮落了,人有罪惡,世界也因此變壞了,自然也失去了善,所以有天災出現。這說法和現代人講環境保護有些相似,天災是由於人破壞環境,是人作惡在先,所以世界變壞,要由人負責。但也有反對者說,科學研究已證明早在人類存在以前就有天災的存在,而且不是人所能控制的災難,不能全用人破壞自然來解釋。好像遠古恐龍時代已有冰河時期的自然天災毀滅生命,不是因人的破壞而來。

  奧古斯丁的說法備受批評,現代的哲學家也曾嘗試找不同的解釋來說明災難來源。英國哲學家希克(John Hick)曾提出一新的神正論,稱為「靈魂塑造論」。他借用古希臘早期神學家伊里奈烏(Irenaeus)的講法,說上帝創造人的過程也是人成長的過程。上帝造人並非一次便完成,人類是要經過漫長經歷的成長。人類初時只是有道德潛力的存在,人通過自由意志,追求價值,追求自我實現,人經過努力後,日漸成熟,才可以有上帝的樣子,才能成為上帝的兒女。所以上帝造人不是一個短時期的活動,而是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希克認為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不是創造一個完美的世界給全善的人,上帝創造世界不是建造樂園,世界是用來塑造人的靈魂,世界提供困難、挑戰,使人成熟、進步、趨向完善。假如世界是個樂園,人是不會有進步,只會墮落的。假如有一個世界可以使人道德完善,就一定是一個苦難的世界。這個新的講法推翻了傳統基督教的原罪說和地獄說,不是很多基督教派能接受的,因而也受到很多質疑。例如:為何很多道德靈性修養很好很成熟的人也要經歷苦難的打擊?為何有些人經歷了苦難打擊後,靈魂沒有趨於完善,反而更差?這方法會不會太殘忍了些?為甚麼不用另一方法?

  其實這些解釋都未能解決苦罪問題,因此很多基督教徒乾脆以「奧秘」來說就算了,把這難題交給上帝,不必多加解釋。這種態度就似中國傳統的看法。儒家是甚樣的態度呢?中國人會以「命」的態度來看待災難問題。「命」原本是命令的意思,是配合人格天,有意志的天而出現的。這是原始宗教常見的觀念,西方宗教就有上帝命令的觀念。中國人的「命」很早便由「命令」的觀念,加上「正義」的內容。天子是天所命的,天所命的都是正義的人,這個「命」是加入了人的道德標準。漸漸更變成以人的道德標準限制天命的內容,即符合正義者,才是天命所歸,以人的標準作為天命的標準。

  到了孔子時再把「命」和「義」分開了,就是所謂「義命分立」的工作。他確定地把「命」改為客觀限制的意義,「義」成為獨立的標準。從此,儒家的人文思想正式確立,中國文化由重天的文化變為重人的文化,正式脫離原始宗教信仰,在文化發展上邁進了一大步。「命」是外在的客觀限制,可決定成敗得失,但不能決定有沒有價值。「義」卻是決定價值的標準,是由人自己所決定。這個區分把人的價值彰顯出來,可惜到了漢代,又重新講災異之說,把義和命又混在一起來講,使人的努力不顯。

  牟宗三先生更認為「命」這個概念,不只是指客觀限制,而是一個實踐的概念。即是說,是一個生命體會的問題,一個人的生命應如何存在的問題。「生」「死」「災難」「海嘯」是客觀限制,是事實,是知識,都不是儒家所講的「命」。儒家所關心的實踐問題,是如何生活,如何生,如何死的問題,這才是「命」。人要實踐的是如何對待「命」的問題。我們應如何對待生死,如何對待天災,如何對待苦難,這才是真正「命」的問題。所以人要知道如何對待「命」,「命」的問題要被確立,這就是所謂「知命」「立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這就是確立「命」的態度。我要做好我能掌握的,這就是「如何」的領域,我要知道那些是我不能掌握的,就是「命限」的領域。我們要努力的是做好我能掌握的,知道我們應該用甚麼態度對待命限,修身俟之,求之在我。所謂儒家的人文精神,就是從此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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