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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中國哲學
直道問題
方世豪

  孔子的一句話,一直是爭論的焦點。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躬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論語•子路》)

  其實這句話記錄過於簡潔,時月日久,不同時期對它加以不同解釋,因而出現誤解。就以「直躬者」而言,「直」是形容「躬者」,還是「直躬」連用來形容一個人呢?已經引起爭論,一說「直躬者」是「行為正直的人」的意思,「躬」是「躬行」的意思。一說「直躬者」是「正直的,名叫躬的人」,「躬」是人名。雖然比較少人用「躬」字作名,也不能說一定沒有,但以前是不是有一個名叫「躬」的人,真是無法考據了。不論這「躬」是不是一個人名,總之是一個正直的人,這是沒有爭議的。

  這句話爭議的地方不在「躬」,而在「直」。很明顯,葉公的「直」和孔子的「直」有不同標準,因此對相同一件事,有完全不同的評價。一般的解釋是:葉公以為一個正直的人是個守法的好公民,父親偷羊,兒子會盡公民責任,指證父親。孔子認為的正直就不同,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這樣才是正直的人。這樣解釋便顯得孔子贊成徇私枉法,葉公贊成秉公辦理,甚至大義滅親,孔子當然是錯了。

  其實孔子講的本來就不是「法」和「公民責任」的問題,強把這些概念加上,便會誤解。孔子想講的是兒子和父親的關係,而不是公民責任。孔子著重的是人與人的關係,社會之所以有秩序,是因為有人與人的關係維持著,而人與人關係中最容易體會到的是父子關係,所以孔子要用父子關係來說明。父子關係不是一個抽象的知識概念,而是一種具體的、有情的感覺。所以葉公的講法中,兒子指證父親,顯得兒子的無情,因為兒子把父親看成一個「公民」,是關係疏離的,客觀的一個普通人民。西方哲學著重抽象的概念分析,處理倫理問題時也是用概念分析方法,因此會討論出一些客觀的對錯原則,指導人的行為,違反了就是錯,不會再考慮感情問題,這就是我們今天法治社會的特色,所以我們也會很容易以為葉公講的就是這個意思。葉公未必有今天法治精神的意思,可能只是展示他權力,表示人民懼怕他的方法。但不論如何,孔子所講的卻不是這些內容,他是指出在具體情況,要做一個具體的實踐行為,而不是抽象地講甚麼是「直」。孔子認為「直」是在具體的關係中看到,在具體的實踐行為看到。即是說,道德行為的對錯,在於實踐中,而不是抽象的道理中。

  孔子是不是反對法治是另一個問題,孔子本來就沒有法治的概念,也無所謂反對,但孔子主張的卻肯定不是法治,而是德治。孔子主張道德價值才是人行為對錯的最後標準,也是社會秩序的最後基礎,而這道德價值的體現卻是在最具體的人與人的關係之中,在人的生活實踐的當中。因此父子關係是很重要的很具體很能體現人道德價值的關係,如像葉公把這父子關係輕易放棄了,又怎會明白孔子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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