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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128-18

維根斯坦
韋漢傑

  維根斯坦(L. Wittgenstein, 1889-1951)是二十世紀的重要哲學家,亦是繼羅素後最偉大的分析哲學家之一,其哲學思想很明顯劃分為兩個時期,前期思想可以在1921年出版的著作《邏輯哲學論》(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為代表,此書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成為分析哲學或邏輯實證主義(logical positivism)的經典;後期思想則可以在他逝世後兩年出版的《哲學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為代表,此書在五、六十年代成為語言哲學的經典。從他的哲學思想啟發兩個不同的哲學潮流,即邏輯實證主義及日常語言學派,可見維根斯坦是一個很重要的哲學家。

  維根斯坦1889年生於奧地利維也納的一個富裕的家族,父親是一位才氣橫溢的工程師,後來成為奧地利的鋼鐵工業鉅子,母親具有很高的藝術修養,她對音樂的愛好,使她的家成為一個音樂活動中心,音樂大師Brahms就是維根斯坦家的好友和常客。維根斯坦是家中最小的,這一家兒女多才多藝,但父親過分嚴格及渴望兒子繼承他的事業,結果摧殘了哥哥們的前途。大哥對工業毫無興趣,郤是個音樂天才,後來偷跑到美國想作音樂家,以後聽說他跳海自殺了。三哥想作演員,跑到柏林,後來喝毒自殺,因為他懷疑自己是個同性戀者。大哥和三哥自殺後,父親開始對維根斯坦放鬆了,讓他選擇自己的方向。[1]維根斯坦1908年到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學習航空工程,據說他設計了一種飛機發動機和螺旋槳,後來興趣逐漸轉到數學及其基礎。經弗雷格(G. Frege)建議,維根斯坦到檢橋大學跟羅素(B. Russell)學習邏輯,從1912-1913,維根斯坦先是作為本科生,後是作為研究生在那裡度過了五個學期。從一開始,他就給羅素和摩爾(G. E. Moore)留下深刻的印象,羅素亦曾在一封信中稱維根斯坦是「自摩爾以來我所遇到的最最具有使命感和聰明才智的人」。[2]這時,維根斯坦經常晚上去羅素房間跟他談邏輯,一談數小時,羅素回憶說:「他有時候在我房中像野獸一樣一聲不響的來回走兩三個鐘頭。有一次我問他:『你在想邏輯還是在想你的罪惡?』他答說:『兩者都在想。』」[3]從這些事例可見維根斯坦性情古怪,與眾不同,很難跟人相處。在劍橋過了五個學期後,他遷居挪威,住在一間簡陋的小屋,後來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維根斯坦應徵入伍,1918年被意軍俘虜,當了九個月戰俘,就在被俘前數月,他已寫完《邏輯哲學論》。

  維根斯坦的前期思想可以《邏輯哲學論》為代表,他這時期的思想跟羅素很相似,是一個邏輯原子論者,關於羅素的邏輯原子論(logical atomism),讀者可參看上一期的《人文》。[4]這裡,筆者簡單地介紹維根斯坦的邏輯原子論,首先他由「可說的」開始,他說「命題的總和就是語言」(T4.001)[5],「命題是實在之一個圖像」(T4.01),它表象或描述一個事實,而「世界是事實的總和」(T1.1)。上次當我們介紹羅素時,已談及邏輯原子論的原子(atom)不是物質的原子,而是事實的原子或原子事實(atomic fact),它由原子命題(atomic proposition)所描述,具有真假值,例如「我在房子裡」,若此命題是真的,它就是描述一個事實;因此,維根斯坦說:「世界是事實的總和,而不是物的總和。」(T1.1)語言的作用就是描述或反映事實世界,語言就是世界的圖象,語言的結構亦同時反映世界的結構。世界由原子事實(atomic facts)所構成,原子事實是不能再進一步分析的基本事實,它們由基本命題(elementary propositions)所描述,這些命題的真假取決於感官經驗,視乎它們是否正確地描述事實。任何複雜的事實都可由一個與此相關的命題所描述,這命題能夠完全被分析為一組基本命題,其真假值亦完全取決於這組基本命題的真假值;換言之,一切命題都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或真值函數(truth function)(T5)。例如,假設p,q是基本命題,那麼p q就是p,q的真值函項,因為p q的真假值只取決於其成分命題p,q的真假值。還有,一組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可以由這組基本命題透過否定(~)及其他邏輯連接詞(如 或 )給出;例如,(TTTF)(p,q)可以寫為p q(T5.101)。[6]總而言之,複雜的事實由一命題P所描述,我們對此命題可進行邏輯分析(logical analysis),把它分析成基本命題,其真假值只取決於這些基本命題的真假值,因此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項;最後,基本命題的真假值不能先驗而知,它們描述原子事實,我們只能從感官經驗得知它們的真假,從而知道命題P的真假,並且知道它是否描述那個複雜事實。但是原子事實(或基本命題)是怎樣的?它的結構如何?維根斯坦說:「基本命題由名詞構成,它是一條由名詞組成的鏈鎖或鏈環(concatenation)。」(T4.22)但是,構成基本命題的「名詞」是甚麼?它不是日常生活中一般的名詞,據維根斯坦,「名詞」意指某種單純的、沒有部分的東西或客體,「一個名詞意指一個客體(object)」(T3.203),「客體是單純的」(T2.02),「客體是那不可變更者,並是那持存者(subsistent)」(T2.0271),又「世界之實體(substance)由客體構成,此即客體何以不能是組合的之故。」(T2.021)關於「原子事實是怎樣構成的」,上面已提到了,維根斯坦再解釋說:「客體的排列或佈置(configuration)產生原子事實」(T2.0272),「在原子事實中,客體像鏈子的環節一樣,互相配入」(T2.03),「在原子事實中,客體之間有一決定的關係。」(T2.031)因此,這就很清楚了,原子事實就是客體間某種確定的關係,原子事實由基本命題所反映,基本命題由「名詞」及它們之間的關係(relation)所構成。[7]由於客體是不可變更的、持存的實體,維根斯坦的邏輯原子論是一實在論(realism)。

  以上是「可說」的界限,由以上論證可知,語言是世界的鏡象,亦是所有「自然科學的命題」(T4.11, 6.53),那麼,由於宗教及形上學等不可說,早年的維根斯坦是否和邏輯實證論者一樣排斥這些領域呢?筆者認為維根斯坦並不拒斥它們,維根斯坦說:「哲學將藉著清楚地呈現那能被說者來意指(signify)那不可說者」(T4.115),「不能被表述的事物確實存在,它們使其自身成為明顯的,它們就是神秘的。」(T6.522)因此,維根斯坦將事物分為「可說的」和「不可說的」,「可說的」他在《邏輯哲學論》提出,「不可說的」是所有那些他沒有寫出來的,後者(對他來說)恰巧是重要的部分。[8]

  寫完《邏輯哲學論》,維根斯坦暫時放棄哲學,從1920-1926他到奧地利南部地區的小學教書,後來與維也納學派(Vienna Circle)接觸,1928年他和威斯曼(F. Waismann)及費格爾(H. Feigl)去聽布勞維爾(Brouwer)關於數學基礎的演講,費格爾報導說:「那天晚上維根斯坦的變化使旁觀的人神魂顛倒,…他口若懸河的開始素描他後期著作中的思想,…那天晚上是維根斯坦恢復強烈哲學興趣及活動的紀念日。」[9]因此,維根斯坦於1929年重返劍橋,在蘭姆基(Ramsey)及史拉法(Sraffa)的批評及影響下,維根斯坦開始發展他的後期思想,這可以在他死後兩年出版的《哲學研究》為代表。維根斯坦的後期思想反對他自己的早期思想,反對「最後的分析」。維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提出任何事實最後都可以分析為由原子事實所組成,認為這是先驗的知識(T5.5562),又說:「我們先驗地知道單純客體的存在是一種邏輯的必然」[10],雖然他「一直在談單純客體,但連一個例子都舉不出來」[11],這時他對「分析」提出批評:

  「假定你不說『把掃帚拿給我』而說『把接合在一起的掃帚柄和掃帚頭拿給我!』──回答豈非:你要掃帚嗎?你為甚麼說得這麼怪裡怪氣的?」(PI, §60)[12]

  維根斯坦又問:「構成一張椅子的單純部分是甚麼呢?是做成椅子的那一塊塊的小木頭嗎?還是分子或原子?」並且答道:「『單純』意即非構成。…談『一張椅子的絕對單純的部分』根本沒有意思。」(PI, §47)的確,找不到單純的客體,亦找不到原子事實。後期的維根斯坦放棄了分析,他已不再是一個分析哲學家了。[13]另外,《邏輯哲學論》提出一種「意義對應說」的思想:語言是世界的圖象,命題對應於事實,名詞對應於客體,命題的意義是它指稱的事實,而名詞的意義則是它指稱的客體。現在,既然「連一個例子(即單純客體)都舉不出來」,因此維根斯坦勸說:「莫問意義,但問使用」[14],光注視一個字詞不能了解它的「使用」,只有在語言和社會場合中才能了解它,關於此,維根斯坦舉例說:我們不可以字詞與意義間的關係比作錢與用它買來的母牛之間的關係,錢並不指涉確定的事物,而應比作錢和錢的使用(PI, §120)。正如問「錢是甚麼」或「錢指稱甚麼事物」是無意義的,我們只有在字詞的「使用」來了解它,因此,維根斯坦提出「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的觀念,說語言遊戲之研究就是語言的原始形式之研究。[15]後期的維根斯坦著重語言的實用功能,並且認為語言或字詞不單有一種功能,而是有種種不同的功能,這是一種工具論的語言觀。

  最後,我們討論維根斯坦的哲學觀,他認為哲學的任務在於使思想清晰,並給它們以明確的界限(T4.112),他用的就是「語言批判」的方法。在前期思想,他採用邏輯分析,並用意義對應說的標準,標出意義的界限,凡具有指稱對象的就有意義,就是可說,否則不可說;在後期思想,他用語言的實用主義的標準,標出意義的界限[16],他說,對於一大類的情況,「一個詞的意義(meaning)就是它在語言中的用法。」(PI, §43)維根斯坦認為我們的理智通常受到迷惑(bewitchment),哲學就是一埸藉著語言批判的方法去防止這種迷惑的戰鬥(PI, §109),哲學家處理一個問題就像治療一種疾病(PI, §255),哲學的目的就是「為蒼蠅指示逃出捕蠅瓶之路」(PI, §309),難怪有人認為維根斯坦的後期思想與禪宗相似。[17]但並不是所有哲學家都贊成他,波普爾(K. Popper)認為維根斯坦就是一隻嗡嗡地叫個不停、令人厭煩、飛不出捕蠅瓶的蒼蠅。[18]

[編者案:上期<哲學淺說>一文第三段十三行起更正為「我們可透過連接詞 (並且,and)構成複合命題p q,從而我們可以構造複雜的邏輯命題,……」]

注釋:
[1] 范光棣《維根斯坦》,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94,頁1-2。
[2] A. J. 艾耶爾著、陳永實等譯《維特根斯坦》,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頁4。
[3]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4。
[4] 韋漢傑〈羅素〉,刊于《人文》月刊第127期,頁19-21。
[5] 《邏輯哲學論》是以列出命題的方式寫成,這裡T4.001表示此書的第4.001命題。可參看以下譯本:L. Wittgenstein,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tr. by D. Pears and B. McGuinness,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2002;牟宗三譯《名理論》,台北:學生書局,1987;張申府譯《名理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
[6] 參看牟宗三譯《名理論》,頁82,86。
[7]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41。
[8]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25,44;艾耶爾《維特根斯坦》,頁52-53。
[9]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13。
[10] L. Wittgenstein, Notebooks, 1914-1916, ed. by G. Anscombe and G. von Wright, 2nd ed.,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79, p.60.
[11] Notebooks, p.68.
[12] L.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tr. by G. Anscombe, 3rd ed.,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2001,這裡PI, §60指此書之第60節;范光棣《維根斯坦》,頁81。
[13]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83。
[14]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89。
[15]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70。
[16]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103,105。
[17] 范光棣《維根斯坦》,頁128。
[18] 涂紀亮《分析哲學及其在美國的發展》上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頁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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