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追尋真理?不斷提問? --人文一百期有感 岑朗天(香港人文哲學會幹事)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便是神。              --《聖經.約翰福音》 一.   翁巴托.艾可(Umberto Eco,1932- )在小說《玫瑰的 名字》的前言,開首便把「太初有道」的經文重抄一次。理性知識的合法性,盡 在其中。   作為該書敘事者的阿德索(Adso),在「憶述」以往發生在修道院的血 腥奇案之前,首先懺悔一番。他在重抄經文之後寫道:   「... 每個虔誠的修士,其職責便是日復一日,謙恭地吟誦這唯一永恆不變 的經傳,其中自有顛撲不破的真理。然而,現在我們卻隔層玻璃吃力地觀察,在 人類未直接認識真理,塵世間謬誤橫流時,我們只得知真理的一鱗半爪(可憐啊 ,它們又多麼難以辨認)。」(註1)   關於阿德索和他的導師威廉修士如何用理性知識和符號學方法,在七天之內 查出修道院內數宗離奇命案的真相,翻看小說之間,人們或許會讚嘆不已。可是 ,威廉修士並非小說中的英雄。推理和博學令他找到真兇,但最終修道院的圖書 館還是被大火吞噬,失傳的知識(包括故老相傳曾經存在過,討論喜劇的亞里士 多德《詩學》第二卷)一度入於掌中,最後仍復歸黑暗。   正如威廉修士的頭腦一度非常澄明,以為一切智珠在握,到總結的時候,他 仍不得不承認,他並不算一個真正有智慧的人。因為他原本以為所有的罪案都以 相似的模式出現,不料有許多事卻是偶發的;以為有同一個殺人動機,不料每個 死者致命的原因都不盡相同。他尋找一個理智而惡毒的主謀,但最終發現,連 串命案背後根本沒有甚麼全盤計劃,確切點說,是最初的動機失了控,事情節外 生枝,產生了太多互相砥觸的新變化。理性令他固執地尋找類似規律的東西,「 但我早該明白,宇宙間根本沒有甚麼規律可言」。   這是對理性和知識說的晦氣話,更大不敬的,這也是瀆神的話。看到這裡, 讀者應該明白為甚麼阿德索記述時要如此誠惶誠恐了。何況一刻前師徒倆剛討論 了敵基督的臉容?「地獄的勢力隨著過多的美德而得逞。」艾可假阿德索的「手 」寫下了這一節的標題。故事中的真兇是為了不讓有關笑的哲學荼毒信仰,不惜 殺人,封禁知識。好心做壞事?理性出錯?不止於此吧。那是關於追求真理的噩 夢。兇手自以為是真理的化身。然而,真理經常出現辯證;真理的執持者每每和 魔鬼結盟。   固然,當理性之光降臨在威廉修士以至阿德索自己身上,令他們撥開雲霧的 一剎那,他們總也有那絲狂喜吧。但只要再想深一層,狂喜又會否變成冷顫?涼 意升起,笑容收歛。理性勝利的自許,會不會是下一次更大狂妄的前奏?甚麼令 歡喜變成狂妄?還是那歡喜本身便有著妄的成份?有誰可以清楚解明,那一條界 線畫在哪裡,能否保證我們總可以意識到它的存在,令威廉不會成為下一個兇手 ?   太初有道,道便是神。何時,理性而神性的知識,居然成了魔道?   《玫瑰的名字》整體上是一部怎麼樣的書,衡定的工作交給專業書評人去辦 。這裡要問的問題是:它的敘事為理性知識提供了一些怎麼樣的啟示?甚麼令理 性出錯?理性可以察覺到自己的出錯嗎?   更基本的問題:為甚麼人們要介懷理性「出錯」? 二.   太初有道。經文如此唸。   「其中自有顛撲不破之真理。」阿德索寫出這句說話時,其對真理的看法大 抵是非常矛盾,百般滋味在心頭吧。   威廉修士戰戰兢兢從事的,和《人文》一百期以來所作的,會否是真理的追 尋?不懈追求的過程中,最後所得到的期望是否一種真理呢?   容我來問:怎樣才算是真理呢?在阿德索眼中,威廉靠精密的推理和淵博的 學識,雖然會出錯,卻仍然找到了很多好像是真相的東西。這種威廉倚仗的能力 ,簡言之,便是理性,也是構造符號找尋規律解開符碼的能力。正是這種能力, 帶他們走上指向真理之路。   太初有道。道是說得出來的話,是word,是邏各斯(logos)。聖 靈降臨先知身上,通過他們的口說出神聖的話語,這些話語當然是《聖經》在在 肯定的真理。真理與神(聖靈)同在,它與神合一,它便是神。   不過,對於人來說,聖靈和邏各斯的實質是其麼呢?神聖的話語和真理透過 先知的口,透過《聖經》的文字,可以得而聞,但人憑甚麼去了解所聞?其了解 的意義又如何確保和那些話語出入不差?似乎,答案逐漸指向兩個字:理性。經 過中世紀教父哲學和經院哲學的發展,真理和理性知識的關係愈來愈密切,聖靈 逐漸透過邏各斯,和理性拉近了距離。(註2)    在《玫瑰的名字》中,雖然理性出錯的事實擺在眼前,令威廉的自信動搖 過,但他始終沒有懷疑過符號的可恃。它是人在世界中尋找自身位置唯一可依靠 的東西,他不敢肯定的,只是符號之間的關係而已。(註3)   人作為符號的動物和理性的動物,在這裡(又豈只在這裡?)等值了。符號 是理性產生和運用的,其系統構成一個足以令人頂天立地,令人成為三才之一。 這系統,人們叫它作文化也好,巴別塔也好,艾可似乎在表述著那個永恆的詛咒 。理性被肯定而同時又不能肯定,理性能給人信心又隨時拖人的後腿。   它被肯定,因為太初,其變身邏各斯便與神同在;它不能被肯定,因為那始 終是有限物的能力,其應用是有限的。   如何了解這重對反呢?與神同在的邏各斯是純粹理性?人的理性則是受到感 取和肉身規限,受到障閉的理性?抑或,理性沒有問題,其應用得訴諸經驗,因 而難免出現限制?   換上《玫瑰的名字》裡的說法:威廉不能確定符號之間的關係,換言之,便 是不能確定令符號如此這般的符碼,而這些符碼在上帝面前,是透明的,在有限 的人面前,則退藏於密。   要用柏拉圖的術語,符碼便是理型,人的生命有限,即使有理性,有回憶( 柏拉圖認為人賴以掌握理型的途徑),也很難一一確定現象背後的實相,因而要 企求靈魂不滅,而這情況能靠上帝或造物主保證。     別忘記《聖經》上那棵分別善惡的智慧樹。挪用這個有名的譬喻,人吃了樹 上的禁果便有了符號運作的能力,因而也被逐出伊甸園。   理性思考,我已慣於把它理解為人得以由原始狀態出發--人變得不完美, 變得曲折,變得懂得論述。但也是理性的能力和思考的動作造就出人類文明的價 值。重視理性之光令人類歷史上出現所謂人的發現,出現人文精神;種種以人的 本位隨著符號運用下的自我肯定出場了。   (人文啊!人文!)   理性甚至規定了智慧,規定了學問的範圍。今天如果有人如此表述:要重返 當代人的伊甸園(這個譬喻的實指可以是太多的事物,由烏托邦到形形色色的美 好生活;天國在彼岸也好,就在人間也好,我們都可以把它放在理想和幸福的標 籤下),理性(或者有人喜歡用「靈性」之類的字眼,但誰敢說「靈性」不是理 性的某種使用和表現?)是人可以依仗的能力,我不會感到奇怪。對於這些人來 說,不錯,理性會出錯,會出現辯證,會走到自己的反面,但他們只消學懂如何 批判地使用理性,控制它,像有效使用工具般使用它,理性依然可以成為實踐生 活和溝通的基礎,成為生活的指南針。   故此,艾可安排阿德索安慰威廉:「雖然你設想的規律是錯誤的,但你仍然 有所發現啊......」     而威廉的回話實在令人想起莊子。「你說得很好,阿德索,我感謝你。我們 頭腦中想像的規律就像是一張網,或是一架梯子,用途是捕捉獵物。但事成之後 應該把梯子扔掉。因為你會發現,它雖然有用,但毫無意義。... 唯一有用的真 理是,工具用完了就應該扔掉。」(註4)   (《莊子.外物》:「筌者所以在魚,得魚以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以 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以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與言哉?」)   你喜歡叫這作符號的工具性也好,叫符號的中介性也妙,總之符號是通往真 理之路的憑依,指向月亮的指頭。人們不能把指頭當做月亮,但我們可因此而望 向月亮。   《人文》一百期以來,是否不斷伸出不同的指頭?是否企圖把理性的詛咒減 至最低,而把理性的許諾提至最高?《人文》的編輯和作者是否也會不時擔心自 己的立論出錯?不只是邏輯上推理上的出錯,也涉及理性之光的黯淡?終極真理 的偏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我期望這種理性的追尋可以繼續自畫於魔道之外(至 於具體如何可能,如有人能夠寫出,則可能是百期以來最有份量的一篇文章了) ,而我,則如本文的方略,甘於常做一個提問者,不是不敢肯定,而是想常能照 見肯定之中的否定、真理之中的自我吞噬,而在奢言「得意」〕之前,體味下筌 的遊戲三昧!  (註1)譯文依閔炳君譯本,北京寶文堂書店,1988頁1。 (註2)字義上,希臘字邏各斯logos,一方面有ratio(理性)的意 思,另一方面又有言說(oratio)的意義,它是有特定內容的理性/道理 ,也是表達出來的語言話句。而耶穌/上帝/聖靈和邏各斯的關係,則相信是原 始基督教希臘化的結果。 (註3)同上,頁472-473。符號的可恃,William Weaver的英譯本(< The Name of the Rose>,Vintage,1998)作truth of signs。另一個中譯本 (謝瑤玲譯,台北皇冠,1993)則成了「真理的表象」(頁443,估計是 signs of truth的中譯)。究竟是truth of signs還是signs of truth呢?還是 ,符號和真理的關係根本便有著這雙重性? (註4)這段神學意義的對話閔譯本居然把它全部刪節,今依謝譯本頁444補 。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