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哲學概念淺釋第四輯:「天人合德」與「神人合一」   有人以為中國儒、道、佛三教所講的「天人合德」,與西方基督 教講的「神人合一」可以相通,因為前者可以融攝後者。這個說法雖 有一定的理據,然而,卻欠缺詳細的分疏。其實,說儒、道、佛三教 相通在某種意義下是可以的。因為,無論是說「神人合一」或者是「 天人合德」,都體現出一種人類崇高的超越精神,所以,在這種意義 下,它們都可以被稱為宗教。不過,它們雖有相通之處,但卻亦有不 少相異之處,這些都是我們所應注意的。 第一,「天」與「神」的意義畢竟有異。依基督教,神是一有人 格性, 即有理性、情感、意志、意欲等特性的超越實體,是人的創造 者,同時亦是人的最高的崇拜對象;但依儒、道、佛三教,天卻是一 無位格性的超越實體,是人生實踐的最終根源。 第二,儒、道、佛三教與基督教所講的人亦有不同的特質。在基 督教,人被視為是有限的、不圓滿的,因為人雖為神所創造,但人被 造後,卻因受引誘而墮陷,有了原罪,所以喪失了人原有的美好的本 性。然而,在中國的宗教,人被視為雖有限而可無限,因為人一方面 雖有陷溺的可能性,會被私欲、成心或無明等障蔽,但人卻有圓滿的 本性──善性、聖性或佛性,只要不斷修養自己,便可成就完美的人 格。所以,中國人承認人人皆可成聖人、真人、佛;然而,西方人對 於是否人人皆可成基督的問題,卻有十分分歧的看法。 最後,中西大教對於神與人或天與人的相合亦有很不同的看法。 由於基督教視人為有限的,與圓滿無限的神始終有無可踰越的鴻溝, 所以,神與人的相合並非相即而只是相屬:人最後必須歸屬於神。另 外,人之歸屬於神不能單靠自己的信心,最重要的還須憑藉神的救贖 ,所以,在這種由上而下的相合方式的意義之下,基督教可被視作一 種他力的宗教。相反,由於儒、道、佛三教視人雖有限而可無限,這 種無限性與天道的無限性的內容意義相同,故此,人與天的相合是相 即而非相屬:人可到達一種人、天不分的境界。另一方面,人的與天 合一,是不能靠任何外在的力量,只能靠自己的道德實踐(廣義的, 包括儒、道、佛三教所講的實踐工夫)而達至,這種由下而上的相合 方式,便令到三教被視為自力的宗教,與他力的宗教南轅北轍。 總結而論,基督教的「神人合一」與儒、道、佛三教的「天人合 德」雖有相通之處,可是,亦有不少本質上的分歧,所以,在這個意 義之下,我們不能說任何一方可以完全融攝另一方。基於宗教自由的 立場,我們只可持儒家的「和而不同」的思想,求同存異,讓它們和 平共存,並行不悖。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