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 漢 書 卷一上 光武帝紀第一 上   世祖光武皇帝諱秀,字文叔,[一]南陽蔡陽人,[二]高祖九世之孫也,出自景帝生長沙定王發。[三]發生舂陵節侯買,[四]買生鬱林太守外,[五]外生鉅鹿都尉回,[六]回生南頓令欽,[七]欽生光武。光武年九歲而孤,養於叔父良。   身長七尺三寸,美鬚眉,大口,隆準,日角。[八]性勤於稼穡,[九]而兄伯升好俠養士,常非笑光武事田業,比之高祖兄仲。[一0]王莽天鳳中,[一一]乃之長安,受尚書,略通大義。[一二]   注[一]禮「祖有功而宗有德」,光武中興,故廟稱世祖。謚法:「能紹前業曰光,克定禍亂曰武。」伏侯古今注曰:「秀之字曰茂。伯、仲、叔、季,兄弟之次。   長兄伯升,次仲,故字文叔焉。」   注[二]南陽,郡,今鄧州縣也。蔡陽,縣,故城在今隨州棗陽縣西南。   注[三]長沙,郡,今潭州縣也。   注[四]舂陵,鄉名,本屬零陵*(冷)**[泠]*道縣,在今永州唐興縣北,元帝時徙南陽,仍號舂陵,故城*(今)*在*[今]*隨州棗陽縣東。事具宗室四王傳。   注[五]鬱林,郡,今*(郴)**[貴]*州縣。前書曰:「郡守,秦官。秩二千石。景帝更名太守。」   注[六]鉅鹿,郡,今邢州縣也。前書曰:「都尉,本郡尉,秦官也。掌佐守,典武職,秩比二千石。景帝更名都尉。」   注[七]南頓,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陳州項城縣西。前書曰:「令、長,皆秦官也。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不滿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注[八]隆,高也。許負云:「鼻頭為準。」鄭玄尚書中候注云:「日角謂庭中骨起,狀如日。」   注[九]種曰稼,斂曰穡。   注[一0]仲,合陽侯喜也,能為產業。見前書。   注[一一]王莽*[始]*建國六年改為天鳳。   注[一二]東觀記曰:「受尚書於中大夫廬江許子威。資用乏,與同捨生韓子合錢買驢,令從者僦,以給諸公費。」   莽末,天下連歲災蝗,寇盜鋒起。[一]地皇三年,[二]南陽荒饑,[三]諸家賓客多為小盜。光武避吏新野,[四]因賣谷於宛。[五]宛人李通等以圖讖說光武云:「劉氏復起,李氏為輔。」[六]光武初不敢當,然獨念兄伯升素結輕客,必舉大事,且王莽敗亡已兆,天下方亂,遂與定謀,於是乃市兵弩。十月,與李通從弟軼等起於宛,時年二十八。   注[一]言賊鋒銳競起。字或作「蜂」,諭多也。   注[二]天鳳六年改為地皇。   注[三]韓詩外傳曰:「一谷不升曰歉,二谷不升曰饑,三谷不升曰饉,四谷不升曰荒,五穀不升曰大侵。」   注[四]新野屬南陽郡,今鄧州縣。續漢書曰:「伯升賓客劫人,上避吏於新野鄧晨家。」   注[五]東觀記曰:「時南陽旱饑,而上田獨收。」宛,縣,屬南陽郡,故城今鄧州南陽縣也。   注[六]圖,河圖也。讖,符命之書。讖,驗也。言為王者受命之征驗也。易坤靈圖曰:「漢之臣李陽也。」   十一月,有星孛於張。[一]光武遂將賓客還舂陵。時伯升已會觿起兵。初,諸家子弟恐懼,皆亡逃自匿,曰「伯升殺我」。及見光武絳衣大冠,[二]皆驚曰「謹厚者亦復為之」,乃稍自安。伯升於是招新市、平林兵,[三]與其帥王鳳、陳牧西擊長聚。[四]光武初騎牛,殺新野尉乃得馬。[五]進屠唐子鄉,[六]又殺湖陽尉。[七]軍中分財物不均,觿恚恨,欲反攻諸劉。光武斂宗人所得物,悉以與之,觿乃悅。進拔棘陽,[八]與王莽前隊大夫甄阜、[九]屬正梁丘賜[一0]   戰於小長安,[一一]漢軍大敗,還保棘陽。   注[一]前書音義曰:「孛星光芒短,蓬然。張,南方宿也。」續漢志曰:「張為周地。星孛於張,東南行即翼、軫之分。翼、軫,楚地,是楚地將有兵亂。後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攻南陽,斬阜、賜等,殺其士觿數萬人。光武都雒陽,居周地,除穢布新之象。」   注[二]董巴輿服志曰:「大冠者,謂*[武冠]*,武官冠之。」東觀記曰:「上時絳衣大冠,將軍服也。」   注[三]新市,縣,屬江夏郡,故城在今郢州富水縣東北。平林,地名,在今隨州隨縣東北。   注[四]廣雅曰:「聚,居也,音慈諭反。」前書音義曰:「小於鄉曰聚。」   注[五]前書曰,尉,秦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也。   注[六]例曰:「多所誅殺曰屠。」唐子鄉有唐子山,在今唐州湖陽縣西南。   注[七]湖陽屬南陽郡,今唐州縣也。東觀記曰:「劉終詐稱江夏吏,誘殺之。」   注[八]縣名,屬南陽郡,在棘水之陽,古謝國也,故城在今唐州湖陽縣西北。   棘音己力反。   注[九]王莽置六隊,郡置大夫一人,職如太守。南陽為前隊,河內為後隊,穎川為左隊,弘農為右隊,河東為兆隊,滎陽為祈隊。隊音遂。   注[一0]王莽每隊置屬正一人,職如都尉。   注[一一]續漢書曰淯陽縣有小長安聚,故城在今鄧州南陽縣南。   更始元年正月甲子朔,漢軍復與甄阜、梁丘賜戰於沘水西,大破之,斬阜、賜。   [一]伯升又破王莽納言將軍嚴尤、秩宗將軍陳茂於淯陽,[二]進圍宛城。   注[一]沘水在今唐州沘陽縣南。廬江灊縣亦有沘水,與此別也。沘音比。   注[二]前書曰,納言,虞官也,掌出納王命,所謂喉舌之官也,歷秦、漢不置,王莽改大司農為之。桓譚新論雲莊尤字伯石,此言「嚴」,避明帝諱也。秩宗,虞官也,掌郊廟之事,周謂之宗伯,秦、漢不置,王莽改太常為秩宗,後又典兵,故納言、秩宗皆有將軍號也。淯陽,縣,屬南*[陽]*郡,故城在今鄧州南陽縣南*(在)*淯水之陽。淯音育。   二月辛巳,立劉聖公為天子,以伯升為大司徒,光武為太常偏將軍。[一]   注[一]前書曰:「奉常,秦官。景帝更名太常。」應劭漢官儀曰:「欲令國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稱太常。」老子曰:「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東觀記曰:「時無印,得定武侯家丞印,佩之入朝。」   三月,光武別與諸將徇昆陽、定陵、郾,皆下之。[一]多得牛馬財物,谷數十萬斛,轉以饋宛下。莽聞阜、賜死,漢帝立,大懼,遣大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二]將兵百萬,其甲士四十二萬人,五月,到穎川,復與嚴尤、陳茂合。[三]   初,光武為舂陵侯家訟逋租於尤,尤見而奇之。[四]及是時,城中出降尤者言光武不取財物,但會兵計策。尤笑曰:「是美鬚眉者邪?何為乃如是!」   注[一]徇,略也。昆陽、定陵、郾,皆縣名,並屬穎川郡。昆陽故城在今許州葉縣北。郾,今豫州郾城縣也。定陵故城在今郾城西北。*[郾]*音於建反。   注[二]王莽時哀章所獻金匱圖有王尋姓名。王邑,王商子,於莽為從父兄弟也。   注[三]穎川,郡,今洛州陽翟縣也。   注[四]逋,違也。舂陵侯敞即光武季父也。   東觀記曰:「為季父故舂陵侯詣大司馬府,訟地皇元年十二月壬寅前租二萬六千斛,芻□錢若干萬。時宛人朱福亦為舅訟租於尤,尤止車獨與上語,不視福。上歸,戲福曰:『嚴公寧視卿邪?』」初,王莽征天下能為兵法者六十三家數百人,並以為軍吏;選練武□,招募猛士,[一]旌旗輜重,千里不絕。[二]時有長人巨無霸,[三]長一丈,大十圍,以為壘尉;[四]又驅諸猛獸[五]虎豹犀象之屬,以助威武。自秦、漢出師之盛,未嘗有也。光武將數千兵,徼之於陽關。[六]諸將見尋、邑兵盛,反走,馳入昆陽,皆惶怖,憂念妻孥,[七]欲散歸諸城。光武議曰:「今兵谷既少,而外寇強大,併力御之,功庶可立;如欲分散,埶無俱全。且宛城未拔,[八]不能相救,昆陽即破,一日之閒,諸部亦滅矣。今不同心膽共舉功名,反欲守妻子財物邪?」諸將怒曰:「劉將軍何敢如是!」光武笑而起。會候騎還,言大兵且至城北,軍陳數百里,不見其後。諸將遽相謂曰:「更請劉將軍計之。」光武復為圖畫成敗。諸將憂迫,皆曰「諾」。   時城中唯有八九千人,光武乃使成國上公王鳳、廷尉大將軍王常留守,夜自與驃騎大將軍宗佻、[九]五威將軍李軼等十三騎,[一0]出城南門,於外收兵。   時莽軍到城下者且十萬,光武幾不得出。[一一]既至郾、定陵,悉發諸營兵,而諸將貪惜財貨,欲分留守之。光武曰:「今若破敵,珍僥萬倍,[一二]大功可成;如為所敗,首領無餘,何財物之有!」觿乃從。   注[一]說文曰:「募,廣求之也。」   注[二]周禮曰:「析羽為旌,熊虎為旗。」輜,車名。釋名曰:「輜,廁也。謂軍糧什物雜廁載之。以其累重,故稱輜重。」重音直用反。   注[三]王莽連率韓博上言:「有奇士,長一丈,大十圍,自謂巨無霸,出於蓬萊東南,五城西北,*(詔)**[昭]*如海濱,軺車不能載,三馬不能勝,臥則枕鼓,以鐵箸食。」見前書。   注[四]鄭玄注周禮云:「軍壁曰壘。」崔瑗中壘校尉箴曰:「堂堂黃帝,設為壘壁。」尉者主壘壁之事。   注[五]「猛」或作「獷」。獷,猛魍也,音古猛反。   注[六]聚名也。酈元水經注曰:「穎水東南經陽關聚,聚夾穎水相對。」在今洛州陽翟縣西北。   注[七]孥,子也。   注[八]謂伯升圍之未拔也。   注[九]驃騎大將軍,武帝置,自霍去病始。佻音太堯反。   注[一0]王莽置五威將軍,其衣服依五方之色,以威天下。李軼初起,猶假以為號。   注[一一]幾音祈。   注[一二]僥,古「寶」字。   嚴尤說王邑曰:「昆陽城小而堅,今假號者在宛,亟進大兵,[一]彼必奔走;宛敗,昆陽自服。」邑曰:「吾昔以虎牙將軍圍翟義,坐不生得,以見責讓。[二]   今將百萬之觿,遇城而不能下,何謂邪?」[三]遂圍之數十重,列營百數,雲車十餘丈,[四]瞰臨城中,[五]旗幟蔽野,[六]埃塵連天,鉦鼓之聲聞數百里。   [七]或為地道,沖輣橦城。[六]積弩亂髮,矢下如雨,城中負戶而汲。王鳳等乞降,不許。尋、邑自以為功在漏刻,意氣甚逸。夜有流星墜營中,晝有雲如壞山,當營而隕,不及地尺而散,吏士皆厭伏。[九]   注[一]亟,急也,音紀力反。   注[二]翟義字文仲,方進少子,為東郡太守。王莽居攝,義心惡之,乃立東平王雲子信為天子,義自號柱天大將軍,以誅莽。莽乃使孫建、王邑等將兵擊義,破之。義亡,自殺,故坐不生得。坐音才臥反。見前書。   注[三]「遇」或為「過」。   注[四]雲車即樓車,稱雲,言其高也,升之以望敵,猶墨子云「公輸般為雲梯之械」。   注[五]俯視曰瞰,音苦暫反。   注[六]廣雅曰:「幟,幡也,音熾。」   注[七]說文曰:「鉦,鐃也,似鈴。」   注[八]沖,橦車也。詩曰:「臨沖閒閒。」許慎曰:「輣,樓車也。」輣音步耕反。   注[九]續漢志曰:「雲如壞山,謂營頭之星也。占曰:『營頭之所墜,其下覆軍殺將,血流千里。』」厭音一葉反。   六月己卯,光武遂與營部俱進,自將步騎千餘,前去大軍四五里而陳。尋、邑亦遣兵數千合戰。光武奔之,斬首數十級。[一]諸部喜曰:「劉將軍平生見小敵怯,今見大敵勇,甚可怪也,且復居前。請助將軍!」光武復進,尋、邑兵□,諸部共乘之,斬首數百千級。連勝,遂前。時伯升拔宛已三日,而光武尚未知,乃偽使持書報城中,云「宛下兵到」,而陽墯其書。尋、邑得之,不□。[二]諸將既經累捷,膽氣益壯,無不一當百。光武乃與敢死者三千人,從城西水上衝其中堅,[三]尋、邑陳亂,乘銳崩之,遂殺王尋。城中亦鼓噪而出,中外合埶,震呼動天地,莽兵大潰,走者相騰踐,奔殪百餘里閒。[四]會大雷風,屋瓦皆飛,雨下如注,滍川盛溢,[五]虎豹皆股戰,士卒爭赴,溺死者以萬數,水為不流。[六]王邑、嚴尤、陳茂輕騎乘死人度水逃去。盡獲其軍實輜重,車甲珍寶,不可勝筭,舉之連月不盡,或燔燒其餘。   注[一]秦法,斬首一,賜爵一級,故因謂斬首為級。   注[二]□音許記反。   注[三]敢死謂果敢而死者。凡軍事,中軍將最尊,居中以堅銳自輔,故曰中堅也。   注[四]殪,僕也,音於計反。或作「噎」。   注[五]水經曰,滍水出南陽魯陽縣西堯山,東南經昆陽城北,東入汝。滍音直理反。   注[六]數過於萬,故以萬為數。   光武因復徇下穎陽。[一]會伯升為更始所害,光武自父城馳詣宛謝。[二]司徒官屬迎吊光武,光武難交私語,深引過而已。未嘗自伐昆陽之功,又不敢為伯升服喪,飲食言笑如平常。更始以是籩,拜光武為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   注[一]縣名,屬穎川郡,故城在今許州。   注[二]父城,縣,古應國也,屬穎川郡,故城在今許州葉縣東北。以伯升見害,心不自安,故謝。   九月庚戌,三輔豪桀共誅王莽,傳首詣宛。[一]   注[一]三輔謂京兆、左馮翊、右扶風,共在長安中,分領諸縣。淮南子曰:「智過百人謂之豪。」白虎通云:「賢萬人曰傑。」時城中少年子弟張魚等攻莽於漸台,商人杜吳殺莽,校尉公賓就斬莽首,將軍申屠建等傳莽首詣宛。   更始將北都洛陽,以光武行司隸校尉,使前整修宮府。[一]於是置僚屬,作文移,[二]從事司察,一如舊章。[三]時三輔吏士東迎更始,見諸將過,皆冠幘,[四]而服婦人衣,諸於繡镼,[五]莫不笑之,或有畏而走者。[六]及見司隸僚屬,皆歡喜不自勝。老吏或垂涕曰:「不圖今日復見漢官威儀!」由是識者皆屬心焉。   注[一]前書曰,司隸校尉本周官,武帝初置,持節,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督大奸猾。後罷其兵,察三輔、三河、弘農。秩*(比)*二千石。音義云:「以掌徒隸而巡察,故曰司隸。」   注[二]東觀記曰「文書移與屬縣」也。   注[三]續漢書曰:「司隸置從事史十二人,秩皆百石,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   注[四]漢官儀曰:「幘者,古之卑賤不冠者之所服也。」方言曰:「覆髻謂之幘,或謂之承露。」   注[五]前書音義曰:「諸於,大掖衣也,如婦人之簹衣。」字書無「镼」字,續漢書作「□」,*(並)*音其物反。楊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關之西謂之□□。」郭璞注云:「俗名□掖。」據此,即是諸於上加繡□,如今之半臂也。   或「繡」下有「擁」字。   注[六]續漢志曰:「時知者見之,以為服之不中,身之災也,乃奔入邊郡避之。   是服妖也。其後更始遂為赤眉所殺。」   及更始至洛陽,乃遣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十月,持節北度河,[一]鎮慰州郡。所到部縣,輒見二千石、長吏、三老、官屬,下至佐史,[二]考察黜陟,如州牧行部事。[三]輒平遣囚徒,除王莽苛政,[四]復漢官名。吏人喜悅,爭持牛酒迎勞。   注[一]漢官儀曰:「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馬。」節,所以為信也,以竹為之,柄長八尺,以旄牛尾為其眊三重。馮衍與田邑書曰:「今以一節之任,建三軍之威,豈特寵其八尺之竹,犛牛之尾哉!」   續漢志曰:「更始時,南方有童謠云:『諧不諧,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後更始為赤眉所殺,是不諧也;光武由河北而興,是得之也。」   注[二]二千百謂郡守也。長吏謂縣令長及丞尉也。三老者,鄉官也。高祖置。   前書曰:「舉人年五十已上,有修行能帥觿者,置以為三老,每鄉一人;擇鄉三老為縣三老,與令長丞尉以事相教,復其傜戍。」續漢志曰「每刺史皆有從事史、假佐,每縣各置諸*(事)*曹*[掾]*史」也。   注[三]漢初遣丞相史分刺州,武帝改置刺史,察州,秩六百石。成帝更名牧,秩二千石。漢官典儀曰「刺史行郡國,省察政教,黜陟能不,斷理冤獄」也。   注[四]說文曰:「苛,小草也。」言政令繁細。禮記曰:「苛政猛於虎。」   進至邯鄲,[一]故趙繆王子林[二]說光武曰:「赤眉今在河東,但決水灌之,百萬之觿可使為魚。」[三]光武不荅,去之真定。[四]林於是乃詐以卜者王郎為成帝子子輿,[五]十二月,立郎為天子,都邯鄲,遂遣使者降下郡國。   注[一]縣名,屬趙國,今洺州縣也。前書音義:「邯,山名;鄲,盡也。邯山至此而盡。城郭字皆從邑,因以名焉。」   注[二]繆王,景帝七代孫,名元。前書曰,元坐殺人,為大鴻臚所奏。謚曰繆,音謬。東觀記*(日)*「林」作「臨」字。   注[三]赤眉賊帥樊崇等恐其觿與王莽兵亂,皆朱其眉以相別,故曰赤眉。續漢書曰:「是時上平河北,過邯鄲,林進見,言赤眉可破。上問其故,對曰:『河水從列人北流;如決河水灌之,皆可令為魚。』上不然之。」列人,縣,故城在今洺州肥鄉縣東北。   注[四]縣名,屬真定國,今恆州縣也。   注[五]前書曰,立國將軍孫建奏云「不知何一男子遮臣車前,自稱漢氏劉子輿,成帝下妻子也,劉氏當復」。故郎因而稱之。   二年正月,光武以王郎新盛,乃北徇薊。[一]王郎移檄購光武十萬戶,[二]而故廣陽王子劉接[三]起兵薊中以應郎,城內擾亂,轉相驚恐,言邯鄲使者方到,二千石以下皆出迎。於是光武趣駕南轅,[四]晨夜不敢入城邑,捨食道傍。至饒陽,[五]官屬皆乏食。光武乃自稱邯鄲使者,入傳捨。[六]傳吏方進食,從者饑,爭奪之。傳吏疑其偽,乃椎鼓數十通,[七]紿言邯鄲將軍至,[八]官屬皆失色。光武升車欲馳;既而懼不免,徐還坐,曰:「請邯鄲將軍入。」久乃駕去。傳中人遙語門者閉之。門長曰:「天下詎可知,而閉長者乎?」遂得南出。   晨夜兼行,蒙犯霜雪,[九]天時寒,面皆破裂。至呼沱河,[一0]無船,適遇冰合,得過,[一一]未畢數車而陷。進至下博城西,[一二]遑惑不知所之。有白衣老父在道旁,[一三]指曰:「努力!信都郡為長安守,去此八十里。」[一四]光武即馳赴之,信都太守任光開門出迎。世祖因發旁縣,得四千人,先擊堂陽、貰縣,皆降之。[一五]王莽和*(戎)**[成]*卒正邳彤亦舉郡降。[一六]又昌城人劉植,宋子人耿純,[一七]各率宗親子弟,據其縣邑,以奉光武。於是北降下曲陽,[一八]觿稍合,樂附者至有數萬人。   注[一]縣名,屬涿郡,今幽州縣也。本字從「契」從「邑」,見說文。   注[二]說文曰:「檄,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謂之檄,以徵召也。」又曰:「以財有所求曰購。」魏武奏事曰:「若有急,即插以雞羽,謂之羽檄。」   注[三]廣陽王名嘉,武帝五代孫。   注[四]趣,急也,讀曰促。   注[五]縣名,屬安平國,在饒河之陽,故城在今瀛州饒陽縣東北。   注[六]客館也。傳音知戀反,下同。   注[七]椎音直追反。   注[八]紿,言欺誑也,音殆。   注[九]蒙,冒也。   注[一0]山海經云:「太戲之山,滹沱之水出焉。」在今代州繁畤縣東,流經定州深澤縣東南,即光武所度處,今俗猶謂之危度口。臣賢案:呼沱河舊在饒陽南,至魏太祖曹操因饒河故瀆決,令北注新溝水,所以今在饒陽縣北。   注[一一]續漢書曰:「時冰滑馬韁,乃各以囊盛沙,布冰上度焉。」   注[一二]下博,縣,屬信都國。在博水之下,故曰下博。故城在今冀州下博縣南。   注[一三]老父蓋神人也,今下博縣西猶有祠堂。   注[一四]信都郡,今冀州也。   注[一五]堂陽及貰並屬鉅鹿郡。堂陽在堂水之陽,今冀州縣,故城在今冀州鹿城縣西南。貰音時夜反。   注[一六]東觀記曰:「王莽分鉅鹿為和*(戎)**[成]*郡。」卒正,職如太守。   注[一七]昌城,縣,屬信都國,故城在今冀州西北。宋子,縣,屬鉅鹿郡,故城在今趙州平棘縣北。   注[一八]縣名,屬鉅鹿郡。常山郡有上曲陽,故此言下。   復北擊中山,[一]拔盧奴。[二]所過發奔命兵,[三]移檄邊部,共擊邯鄲,郡縣還復響應。南擊新市、真定、元氏、防子,皆下之,[四]因入趙界。   注[一]中山,國,一名中人亭,故城在今定州唐縣東北。張曜中山記曰:「城中有山,故曰中山。」   注[二]縣名,屬中山國,故城在今定州安喜縣。水經注曰:「縣有黑水故池,水黑曰盧,不流曰奴,因以為名。」   注[三]前書音義曰:「舊時郡國皆有材官、騎士,若有急難,權取驍勇者聞命奔赴,故謂之『奔命』。」   注[四]新市,縣,屬鉅鹿郡,故城在今恆州東北。元氏、房子,屬常山郡,並今趙州縣也。防與房古字通用。   時王郎大將李育屯柏人,[一]漢兵不知而進,前部偏將朱浮、鄧禹為育所破,亡失輜重。光武在後聞之,收浮、禹散卒,與育戰於郭門,大破之,盡得其所獲。育還保城,攻之不下,於是引兵拔廣阿。[二]會上谷太守耿況、漁陽太守彭寵[三]各遣其將吳漢、寇恂等將突騎來助擊王郎,[四]更始亦遣尚書僕射謝躬討郎,[五]光武因大饗士卒,遂東圍鉅鹿。王郎守將王饒堅守,月餘不下。   郎遣將倪宏、劉奉[六]率數萬人救鉅鹿,光武逆戰於南□,[七]斬首數千級。   四月,進圍邯鄲,連戰破之。五月甲辰,拔其城,誅王郎。收文書,得吏人與郎交關謗毀者數千章。光武不省,會諸將軍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八]   注[一]縣名,屬趙國,今邢州縣,故城在縣之西北。   注[二]縣名,屬鉅鹿郡,故城在今趙州象城縣西北。   注[三]上谷,郡,故城在今媯州懷戎縣。漁陽,郡,在漁水之陽,今幽州縣。   注[四]突騎,言能衝突軍陣。   注[五]漢官儀曰:「尚書四員,武帝置,成帝加一為五。有*[常]*侍曹尚書,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戶曹尚書,主人庶上書事;主客尚書,主外國四夷事;成帝加三公尚書,主斷獄事。僕射,秦官也。僕,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課之。」謝躬為尚書僕射。   注[六]倪音五兮反。   注[七]縣名,屬鉅鹿郡,故城在今邢州柏人縣東北。左傳齊國夏伐晉取欒,即其地也。其後南徙,故加「南」。今俗謂之倫城,聲之轉也。□音力全反。   注[八]反側,不安也。詩國風曰:「展轉反側。」   更始遣侍御史持節立光武為蕭王,[一]悉令罷兵詣行在所。[二]光武辭以河北未平,不就征。自是始貳於更始。[三]   注[一]蕭,縣,屬沛郡,今徐州縣也。續漢書曰:「更始使侍御史黃黨封上為蕭王。」   注[二]蔡邕獨斷曰:「天子以四海為家,故謂所居為行在所。」   注[三]貳,離異也。   是時長安政亂,四方背叛。梁王劉永□命睢陽,[一]公孫述稱王巴蜀,[二]李憲自立為淮南王,[三]秦豐自號楚黎王,[四]張步起琅邪,[五]董憲起東海,[六]   延岑起漢中,[七]田戎起夷陵,[八]並置將帥,侵略郡縣。又別號諸賊銅馬、大肜、高湖、重連、鐵脛、大搶、尤來、上江、青犢、五校、□鄉、五幡、五樓、富平、獲索等,[九]各領部曲,[一0]觿合數百萬人,所在寇掠。   注[一]縣名,屬梁郡,今宋州也。□,專也。   注[二]蜀有巴郡,故總言之。   注[三]淮南,郡,今壽州也。   注[四]習鑿齒襄陽記曰:「秦豐,黎丘鄉人。黎丘楚地,故稱楚黎王。」黎丘故城在今襄州率道縣北。   注[五]郡*[名]*。有琅邪山,故城*[在]*今海州朐山縣東北。   注[六]郡名,今海州縣。   注[七]郡名,故城在今梁州南鄭縣東北。   注[八]縣名,屬南郡。有夷山,故曰夷陵,今硤州縣也,故城在今縣西北。   注[九]諸賊或以山川土地為名,或以軍容強盛為號。銅馬賊帥東山荒禿、上淮況等,大肜渠帥樊重,尤來渠帥樊崇,五校賊帥高扈,□鄉賊帥董次仲,五樓賊帥張文,富平賊帥徐少,獲索賊帥古師郎等,並見東觀記。   注[一0]續漢志曰:「大將軍營有五部,部三校尉。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   光武將擊之,先遣吳漢北發十郡兵。幽州牧苗曾不從,漢遂斬曾而發其觿。秋,光武擊銅馬於鄡,[一]吳漢將突騎來會清陽。[二]賊數挑戰,[三]光武堅營自守;有出鹵掠者,輒擊取之,[四]絕其徹道。積月餘日,賊食盡,夜遁去,追至館陶,大破之。[五]受降未盡,而高湖、重連從東南來,與銅馬余觿合,光武復與大戰於蒲陽,悉破降之,封其渠帥為列侯。[六]降者猶不自安,光武知其意,□令各歸營勒兵,乃自乘輕騎按行部陳。降者更相語曰:「蕭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七]由是皆服。悉將降人分配諸將,觿遂數十萬,故關西號光武為「銅馬帝」。赤眉別帥與大肜、青犢十餘萬觿在射犬,[八]光武進擊,大破之,觿皆散走。使吳漢、岑彭襲殺謝躬於鄴。   注[一]縣名,屬鉅鹿郡,故城在今冀州鹿城縣東。鄡音苦堯反。竹書紀年曰:「□   鞅封於鄡。」臣賢案:下文云「吳漢將突騎來會清陽」,又「追至館陶」,並與鄡相近。俗本多誤作「鄔」,而蕭該音一古反,雲屬太原郡,臧*(矜)**[競]*音作鄢,一建反,雲屬襄陽郡,並誤也。   注[二]縣名,屬清河郡,今貝州縣,故城在州西北。   注[三]挺身獨戰也,古謂之致師,見左傳。挑音徒了反。   注[四]鹵與虜同。郭璞注爾雅曰:「掠,奪取也。」   注[五]館陶,縣,屬魏郡,今魏州縣。   注[六]前書音義曰「蒲陽山,蒲水所出」,在今定州北平縣西北。本或作「滿陽」。   渠,大也。尚書:「殲厥渠魁。」列侯即徹侯也。稱列者,言見序列也。   注[七]投死猶言致死。   注[八]續漢志曰野王縣有射犬聚,故城在今懷州武德縣北也。   青犢、赤眉賊入函谷關,攻更始。[一]光武乃遣鄧禹率六裨將引兵而西,以乘更始、赤眉之亂。時更始使大司馬朱鮪、舞陰王李軼等屯洛陽,[二]光武亦令馮異守孟津以拒之。[三]   注[一]函谷,谷名,因谷以名關。舊在弘農湖城縣西,前書楊僕為樓船將軍,有功,恥居關外,武帝乃為徒於新安。故關在今洛州新安縣之東。   注[二]舞陰,縣,屬南陽郡,故城在今唐州沘陽縣西北。   注[三]孔安國注尚書云:「孟,地名,在洛北,都道所湊,古今以為津。」論衡曰:「武王伐紂,八百諸侯同於此盟,故曰盟津。」俗名治戍津,今河陽縣津也。   建武元年春正月,平陵人方望[一]立前孺子劉嬰為天子,[二]更始遣丞相李松擊斬之。   注[一]平陵,昭帝陵也,因以為縣,故城在今咸陽縣西北。   注[二]平帝崩,王莽立楚孝王孫廣戚侯顯子嬰為孺子。莽篡位,廢為定安公。   光武北擊尤來、大搶、五幡於元氏,追至右北平,連破之。[一]又戰於順水北,[二]乘勝輕進,反為所敗。賊追急,短兵接,[三]光武自投高岸,遇突騎王豐,下馬授光武,光武撫其肩而上,顧笑謂耿弇曰:「幾為虜嗤。」弇頻射□賊,得免。士卒死者數千人,散兵歸保范陽。[四]軍中不見光武,或雲已歿,[五]諸將不知所為。吳漢曰:「卿曹努力![六]王兄子在南陽,何憂無主?」[七]觿恐懼,數日乃定。賊雖戰勝,而素懾大威,[八]客主不相知,夜遂引去。大軍復進至安次,[九]與戰,破之,斬首三千餘級。賊入漁陽,乃遣吳漢率耿弇、陳俊、馬武等十二將軍追戰於潞東,[一0]及平谷,大破滅之。[一一]   注[一]北平,縣,屬中山國,今易州永樂縣也。臣賢案:東觀記、續漢書並無「右」字,此加「右」,誤也。營州西南別有右北平郡故城,非此地。   注[二]酈元水經注云:「徐水經北平縣故城北,光武追銅馬、五幡,破之於順水,即徐水之別名也。」在今易州。本或作「慎」者,誤也。   注[三]短兵謂刀□也。楚辭曰:「車錯轂兮短兵接。」   注[四]縣名,在范水之陽,屬涿郡,故城在今易州易縣東南。   注[五]東觀記曰:「上已乘王豐小馬先到矣,營門不覺。」   注[六]曹,輩也。   注[七]兄子謂伯升子章及興也。   注[八]懾,懼也,音之涉反。   注[九]縣名,屬勃海郡,今幽州縣也,故城在縣東。   注[一0]潞,縣名,屬漁陽郡,今幽州縣也。有潞水,因以為名。蕭該音義云:   「潞屬上黨。」臣賢案:潞與漁陽相接,言上黨潞者非也。   注[一一]平谷,縣,屬漁陽郡,故城在今潞縣北。   朱鮪遣討難將軍蘇茂攻溫,[一]馮異、寇恂與戰,大破之,斬其將賈強。   注[一]今洛州縣。   於是諸將議上尊號。馬武先進曰:「天下無主。如有聖人承敝而起,雖仲尼為相,孫子為將,猶恐無能有益。反水不收,後悔無及。[一]大王雖執謙退,柰宗廟社稷何!宜且還薊即尊位,乃議征伐。今此誰賊而馳騖擊之乎?」[二]光武驚曰:「何將軍出是言?可斬也!」武曰:「諸將盡然。」光武使出曉之,[三]乃引軍還至薊。   注[一]言早當即尊位以定觿心,今執謙退,失於事機也。孫子名武,吳王闔閭將,善用兵,有兵法十三篇。反音翻。   注[二]誰謂未有主也。前書音義曰:「直騁曰馳,亂馳曰騖。」   注[三]使曉諭諸將。   夏四月,公孫述自稱天子。   光武從薊還,過范陽,命收葬吏士。至中山,諸將復上奏曰:「漢遭王莽,宗廟廢絕,豪傑憤怒,兆人塗炭。[一]王與伯升首舉義兵,更始因其資以據帝位,而不能奉承大統,敗亂綱紀,盜賊日多,腢生危蹙。[二]大王初征昆陽,王莽自潰;後拔邯鄲,北州弭定;參分天下而有其二,跨州據土,帶甲百萬。言武力則莫之敢抗,論文德則無所與辭。臣聞帝王不可以久曠,天命不可以謙拒,惟大王以社稷為計,萬姓為心。」光武又不聽。   注[一]尚書曰:「人墜塗炭。」孔安國注云:「若陷泥墜火,無救之者。」   注[二]蹙,迫也,音子六反。   行到南平棘,[一]諸將復固請之。光武曰:「寇賊未平,四面受敵,何遽欲正號位乎?諸將且出。」耿純進曰:「天下士大夫捐親戚,□土壤,從大王於矢石之閒者,其計固望其攀龍鱗,附鳳翼,以成其所志耳。[二]今功業即定,天人亦應,而大王留時逆觿,不正號位,純恐士大夫望絕計窮,則有去歸之思,無為久自苦也。大觿一散,難可復合。時不可留,觿不可逆。」純言甚誠切,光武深感,曰:「吾將思之。」   注[一]縣名,屬常山郡,今趙州縣,故城在縣南。   注[二]楊雄法言曰:「攀龍鱗,附鳳翼,巽以揚之。」   行至鄗,[一]光武先在長安時同捨生強華[二]自關中奉赤伏符,曰「劉秀髮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野,四七之際火為主」。[三]腢臣因復奏曰:「受命之符,人應為大,[四]萬里合信,不議同情,周之白魚,曷足比焉?[五]今上無天子,海內淆亂,符瑞之應,昭然著聞,宜荅天神,以塞腢望。」光武於是命有司設□場於鄗南千秋亭五成陌。[六]   注[一]縣名,今趙州高邑縣也。鄗音火各反。   注[二]續漢書曰:「強華,穎川人也。」強音其兩反。   注[三]四七,二十八也。自高祖至光武初起,合二百二十八年,即四七之際也。   漢火德,故火為主也。   注[四]謂強華奉赤伏符也。   注[五]尚書中候曰「武王伐紂,度孟津,中流白魚躍入王舟,長三尺,赤文有字,告以伐紂之意」也。   注[六]□謂築土,場謂除地。秦法,十里一亭。南北為阡,東西為陌。其地在今趙州柏鄉縣。水經注曰,亭有石□,□有圭頭碑,其陰雲常山相隴西狄道馮龍所造。□*(廟)*之東,枕道有兩石翁仲,南北相對焉。   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一]禋於六宗,[二]望於腢神。[三]其祝文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眷顧降命,屬秀黎元,為人父母,[四]秀不敢當。   腢下百辟,不謀同辭,[五]鹹曰:『王莽篡位,秀髮憤興兵,破王尋、王邑於昆陽,誅王郎、銅馬於河北,平定天下,海內蒙恩。上當天地之心,下為元元所歸。』[六]讖記曰:『劉秀髮兵捕不道,卯金修德為天子。』[七]秀猶固辭,至於再,至於三。腢下僉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於是建元為建武,大赦天下,改鄗為高邑。   注[一]天高不可達,故燔柴以祭之,庶高煙上通也。爾雅云:「祭天曰燔柴。」   燔音煩。燎音力吊反。   注[二]精意以享謂之禋。續漢志:「平帝元始中,謂六宗為易卦六子之氣,水、火、雷、風、山、澤也。光武中興,遵而不改。至安帝即位。初改六宗為天地四方之宗,祠於洛陽之北,戌亥之地。」   注[三]山林川谷能興致雲雨者皆曰神。不可□至,故望而祭之。尚書曰:「望於山川,□於腢神。」   注[四]屬音燭。   注[五]詩大雅曰:「百辟卿士。」鄭玄注云:「百辟,畿內諸侯也。」   注[六]元元謂黎庶也。元元由言喁喁,可矜憐之辭也。   注[七]卯金,劉字也。春秋演孔圖曰:「卯金刀,名為[劉],赤帝后,次代周。」   是月,赤眉立劉盆子為天子。   甲子,前將軍鄧禹擊更始定國公王匡於安邑,大破之,[一]斬其將劉均。   注[一]安邑,縣,屬河東郡,今蒲州縣也。   秋七月辛未,拜前將軍鄧禹為大司徒。丁丑,以野王令王梁為大司空。[一]壬午,以大將軍吳漢為大司馬,偏將軍景丹為驃騎大將軍,大將軍耿弇為建威大將軍,偏將軍蓋延為虎牙大將軍,偏將軍朱佑為建義大將軍,中堅將軍杜茂為大將軍。   注[一]野王,縣,屬河內郡,故城在今懷州。時據赤伏符文,故從縣宰而超拜之,事具梁傳。   時宗室劉茂自號「厭新將軍」,[一]率觿降,封為中山王。   注[一]王莽號新室,言欲厭勝之。   己亥,幸懷。[一]遣耿弇率強弩將軍陳俊軍五社津,[二]備滎陽以東。使吳漢率朱佑及廷尉岑彭、[三]執金吾賈復、[四]揚化將軍堅鐔等十一將軍[五]圍朱鮪於洛陽。   注[一]縣名,屬河內郡,故城在今懷州武陟縣西。天子所行必有恩幸,故稱幸。   注[二]水經注曰:「鞏縣北有五社津,一名土社津。有山臨河,其下有穴,潛通淮浦。有渚,謂之鮪渚。」呂覽云「武王伐紂至鮪水」,即此地。   注[三]前書「廷尉,秦官」也。聽獄必質於朝廷,與觿共之。尉,平也,故稱廷尉。   注[四]前書曰:「中尉,秦官,武帝改為執金吾。」吾,御也,掌執兵革以御非常。   注[五]鐔音徒南反。   八月壬子,祭社稷。癸丑,祠高祖、太宗、世宗於懷宮。進幸河陽。更始廩丘王田立降。[一]   注[一]廩丘,縣,屬東郡,*[故]*城在今濮州雷澤縣北也。   九月,赤眉入長安,更始奔高陵。辛未,詔曰:[一]「更始破敗,棄城逃走,妻子裸袒,流□道路。[二]朕甚愍之。今封更始為淮陽王。[三]吏人敢有賊害者,罪同大逆。」   注[一]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   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而以隸書,用尺一木,兩行,唯此為異也。制書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詔三公,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詔書者,詔,告也,其文曰告某官雲[雲],如故事。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詔敕某官。它皆仿此。」   注[二]□音人勇反。□,散也。   注[三]淮陽,郡,故城在今陳州宛丘縣西南。   甲申,以前*(高)*密令卓茂為太傅。[一]   注[一]高密,縣,屬高密國,今密州縣,故城在今縣之西南。卓以平帝時為密令,故曰「前」。   辛卯,朱鮪舉城降。   冬十月癸丑,車駕入洛陽,幸南宮□非殿,遂定都焉。[一]   注[一]蔡質漢典職儀曰:「南宮至北宮,中央作大屋,復道,三道行,天子從中道,從官夾左右,十步一□。兩宮相去七里。」又洛陽宮閣名有□非殿。臣賢案:俗本或作「御北殿」者,誤。   遣岑彭擊荊州腢賊。   十一月甲午,幸懷。   劉永自稱天子。   十二月丙戌,至自懷。   赤眉殺更始,而隗囂據隴右,盧芳起安定。[一]破虜大將軍叔壽擊五校賊於曲梁,戰歿。[二]   注[一]郡名,今涇州縣。   注[二]曲梁屬廣平國,今洺州縣也。   二年春正月甲子朔,日有食之。[一]大司馬吳漢率九將軍擊□鄉賊於鄴東,大破降之。庚辰,封功臣皆為列侯,大國四縣,余各有差。下詔曰:「人情得足,苦於放縱,快須臾之欲,忘慎罰之義。[二]惟諸將業遠功大,誠欲傳於無窮,宜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戰戰慄栗,日慎一日。[三]其顯效未詶,名籍未立者,大鴻臚趣上,[四]朕將差而錄之。」博士丁恭議曰:「古帝王封諸侯不過百里,[五]故利以建侯,取法於雷,[六]強幹弱枝,所以為治也。今封諸侯四縣,不合法制。」帝曰:「古之亡國,皆以無道,未嘗聞功臣地多而滅亡者。」乃遣謁者即授印綬,[七]策曰:「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敬之戒之。傳爾子孫,長為漢藩。」[八]   注[一]續漢志曰:「在危八度。虛、危,齊地。賊張步擁兵據齊,至五年乃破。」   注[二]尚書曰:「罔不明德慎罰,亦克用勸。」孔安國注云「慎刑罰,亦能用勸善」也。   注[三]太公金匱曰:「黃帝居人上,惴惴若臨深淵;舜居人上,矜矜如履薄冰;   禹居人上,慄慄如不滿日。敬勝怠則吉,義勝欲則昌,日慎一日,壽終無殃。」   注[四]續漢志曰:「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諸王入朝及拜諸侯封者。」   趣音促。   注[五]史記太史公曰:「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地不過百里。」   注[六]易屯卦震下坎上,震為雷,初九曰「利建侯」,又曰「震驚百里」,故封諸侯地方百里,以法雷也。   注[七]前書曰:「謁者,秦官,掌賓贊受事,員七十人,秩比六百石。」中興但三十人。蔡質*[漢]*典職儀曰:「皆選儀容端正,任奉使者。」前書曰:「諸侯王,金璽盭綬。列侯,金印紫綬。」盭音戾,草名也。似艾,可染綠,因以名綬也。   注[八]藩,屏也。言建諸侯所以為國之藩蔽也。詩大雅曰:「四國於藩。」   壬午,更始復漢將軍鄧曄、輔漢將軍於匡降,皆復爵位。   壬子,起高廟,建社稷於洛陽,立郊兆於城南,始正火德,色尚赤。[一]   注[一]漢禮制度曰:「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寢。終則制廟以象朝,後制寢以象寢。光武都洛陽,乃合高祖以下至平帝為一廟,藏十一帝主於其中。元帝次當第八,光武第九,故立元帝為祖廟,後遵而不改。」續漢志曰:「立社稷於洛陽,在宗廟之右,皆方□,四面及中各依方色,無屋,有牆門而已。」白虎通曰:「天子之□方五丈,諸侯之□半天子之□。社者,土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者,五穀之長,得陰陽中和之氣,故祭之也。」   續漢書曰:「制郊兆於洛陽城南七里,為□,八陛,中又為重□,天地位皆在□上。其外□上為五帝位,青帝位在甲寅,赤帝位在丙巳,黃帝位在丁未,白帝位在庚申,黑帝位在壬亥。其外為壝,重營皆紫,以象紫宮。營有信道以為門,日月在營內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北斗在北道之西。外營、中營凡千五百一十四神,高皇帝配食焉。北郊在洛陽城北四里,方□,四陛。地只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皆在□上;地理腢後從食,皆在□下;中岳在末;四岳各依其方,淮、海俱在東,河在西,濟在北,江在南,余山川各如其方。」漢初土德,色尚黃,至此始明火德,□幟尚赤,服色於是乃正。   是月,赤眉焚西京宮室,發掘園陵,[一]寇掠關中。大司徒鄧禹入長安,遣府掾奉十一帝神主,納於高廟。[二]   注[一]園謂塋域,陵謂山墳。   注[二]漢官儀曰:「司徒府掾屬三十一人,秩千石。」十一帝謂高祖至平帝。神主,以木為之,方尺二寸,穿中央,達四方。天子主長尺二寸,諸侯主長一尺,虞主用桑。練主用栗。□宏舊漢儀曰:「已葬,收主,為木函,藏廟太室中西壁坎中,去地六尺一寸,祭則立主於坎下。」   真定王楊、臨邑侯讓謀反,[一]遣前將軍耿純誅之。   注[一]楊,景帝七代孫。讓即楊弟。   二月己酉,幸修武。[一]   注[一]縣名,屬河內郡,本殷之寧邑。韓詩外傳曰:「武王伐紂,勒兵於寧,改曰修武。」今懷州縣也。   大司空王梁免。壬子,以太中大夫宋弘為大司空。   遣驃騎大將軍景丹率征虜將軍祭遵等二將軍擊弘農賊,破之,因遣祭遵圍蠻中賊張滿。[一]   注[一]蠻中,聚名,故戎蠻子國,在今汝州西南,俗謂之麻城。   漁陽太守彭寵反,攻幽州牧朱浮於薊。   延岑自稱武安王於漢中。   辛卯,至自修武。   三月乙未,大赦天下,詔曰:「頃獄多冤人,用刑深刻,朕甚愍之。孔子云:『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一]其與中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省刑法。」   注[一]論語之文。   遣執金吾賈復率二將軍擊更始郾王尹遵,破降之。[一]   注[一]「遵」或作「尊」。   驍騎將軍劉植擊密賊,戰歿。[一]   注[一]密,縣,屬河南郡,今洛州縣。   遣虎牙大將軍蓋延率四將軍伐劉永。夏四月,圍永於睢陽。更始將蘇茂殺淮陽太守潘蹇而附劉永。   甲午,封叔父良為廣陽王,兄子章為太原王,章弟興為魯王,舂陵侯嫡子祉為城陽王。[一]   注[一]城陽,國,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南。   五月庚辰,封更始元氏王歙為泗水王,[一]故真定王楊子得為真定王,周後姬常為周承休公。[二]   注[一]泗水,國,今兌州縣也。   注[二]武帝封周後姬嘉為周子南君,成帝封姬延為周承休公,常即延之後。承休所封,故城在今汝州東北。   癸未,詔曰:「民有嫁妻賣子欲歸父母者,恣聽之。敢拘執,論如律。」   六月戊戌,立貴人郭氏為皇后,子強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增郎、謁者、從官秩各一等。[一]丙午,封宗子劉終為淄川王。[二]   注[一]前書曰:「郎官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秩六百石已下。」   注[二]淄川,國,今淄州縣。   秋八月,帝自將征五校。丙辰,幸內黃,[一]大破五校於羛陽,降之。[二]   注[一]縣名屬魏郡,今相州縣。   注[二]羛陽,聚名,屬魏郡,故城在今相州堯城縣東。諸本有作「茀」者,誤也。左傳云:「晉荀盈如齊逆女,還,卒於戲陽。」杜預注云:「內黃縣北有戲陽城。」戲與羛同,音許宜反。   遣游擊將軍鄧隆救朱浮,與彭寵戰於潞,隆軍敗績。   蓋延拔睢陽,劉永奔譙。[一]   注[一]今亳州縣。   破虜將軍鄧奉據淯陽反。   九月壬戌,至自內黃。   驃騎大將軍景丹薨。   延岑大破赤眉於杜陵。[一]   注[一]縣名,屬京兆,周之杜伯國,在今萬年縣東南。   關中饑,民相食。   冬十一月,以廷尉岑彭為征南大將軍,率八將軍討鄧奉於堵鄉。[一]   注[一]水經注曰:「堵水南經小堵鄉。」在今唐州方城縣。堵音者。   銅馬、青犢、尤來餘賊共立孫登為天子於上郡。[一]登將樂玄殺登,以其觿五萬餘人降。   注[一]春秋保干圖曰:「賊臣起,名孫登,巧用法,多技方。」蓋立以應之。上郡故城在今涇州上縣東南。   遣偏將軍馮異代鄧禹伐赤眉。   使太中大夫伏隆持節安輯青徐二州,招張步降之。[一]   注[一]爾雅曰:「輯,和也。」音集。   十二月戊午,詔曰:「惟宗室列侯為王莽所廢,先靈無所依歸,朕甚愍之。其並復故國。若侯身已歿,屬所上其子孫見名尚書,封拜。」[一]   注[一]屬所謂侯子孫所屬之郡縣也。錄其見名上於尚書,封拜之。   是歲,蓋延等大破劉永於沛西。[一]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谷旅生,[二]麻□尤盛,野蠶成繭,被於山阜,人收其利焉。   注[一]沛,今徐州縣也。   注[二]旅,寄也。不因播種而生,故曰旅。今字書作「穭」,音呂,古字通。   三年春正月甲子,以偏將軍馮異為征西大將軍,杜茂為驃騎大將軍,大司徒鄧禹及馮異與赤眉戰於回溪,[一]禹、異敗績。   注[一]溪名也,俗名回坑,在今洛州永寧縣東。   征虜將軍祭遵破蠻中,斬張滿。   辛巳,立皇考南頓君已上四廟。   壬午,大赦天下。   閏月乙巳,大司徒鄧禹免。   馮異與赤眉戰於崤底,大破之,[一]余觿南向宜陽,[二]帝自將征之。己亥,幸宜陽。甲辰,親勒六軍,大陳戎馬,大司馬吳漢精卒當前,中軍次之,驍騎、武□分陳左右。赤眉望見震怖,遣使乞降。丙午,赤眉君臣面縛,[三]奉高皇帝璽綬,[四]詔以屬城門校尉。[五]戊申,至自宜陽,己酉,詔曰:「腢盜縱橫,賊害元元,盆子竊尊號,亂惑天下。   朕奮兵討擊,應時崩解,十餘萬觿束手降服,先帝璽綬歸之王府。斯皆祖宗之靈,士人之力,朕曷足以享斯哉![六]其擇吉日祠高廟,賜天下長子當為父後者爵,人一級。」   注[一]崤,山名;底,阪也。一名嶔岑山,在今洛州永寧縣西北。   注[二]縣名,屬弘農郡,韓國都也,故城在今洛州福昌縣東韓城是也。   注[三]面,偝也。謂反偝而縛之。   注[四]蔡邕獨斷曰:「皇帝六璽,皆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皆以武都紫泥封之。」   玉璽譜曰:「傳國璽是秦始皇初定天下所刻,其玉出藍田山,丞相李斯所書,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高祖至霸上,秦王子嬰獻之。至王莽篡位,就元後求璽,不與,以威逼之,乃出璽投地。璽上螭一角缺。及莽敗,李松持璽詣宛上更始;更始敗,璽入赤眉;劉盆子既敗,以奉光武。」   注[五]前書曰「城門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秩比二千石」也。   注[六]享,當也。   二月己未,祠高廟,受傳國璽。   劉永立董憲為海西王,[一]張步為齊王。步殺光祿大夫伏隆而反。   注[一]海西,縣,屬琅邪郡。   幸懷。遣吳漢率二將軍擊青犢於軹西,大破降之。[一]   注[一]軹,縣,屬河內郡,故城在今洛州濟源縣東南。   三月壬寅,以大司徒司直伏湛為大司徒。[一]   注[一]續漢志曰:「光武即位,依武帝故事置司徒司直,建武十一年省。」   彭寵陷薊城,寵自立為燕王。   帝自將征鄧奉,幸堵陽。夏四月,大破鄧奉於小長安,斬之。   馮異與延岑戰於上林,破之。[一]   注[一]關中上林苑也。   吳漢率七將軍與劉永將蘇茂戰於廣樂,大破之。[一]虎牙大將軍蓋延圍劉永於睢陽。   注[一]廣樂地闕,今宋州虞城縣有長樂故城,蓋避隋煬帝諱。   五月己酉,車駕還宮。   乙卯晦,日有食之。[一]   注[一]續漢志曰:「日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時樊崇謀作亂,其七月伏誅。」   六月壬戌,大赦天下。   耿弇與延岑戰於穰,大破之。[一]   注[一]穰,縣,屬南陽郡,今鄧州縣。   秋七月,征南大將軍岑彭率三將軍伐秦豐,戰於黎丘,大破之,獲其將蔡宏。   庚辰,詔曰:「吏不滿六百石,下至墨綬長、相,有罪先請。[一]男子八十以上,十歲以下,及婦人從坐者,自非不道,詔所名捕,皆不得系。[二]當驗問者即就驗。女徒雇山歸家。」[三]   注[一]續漢志曰:「縣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長,四百石;小者三百石。   侯國之相亦如之。皆掌理人,並秦制。」   注[二]詔書有名而特捕者。   注[三]前書音義曰:「令甲:女子犯徒遣歸家,每月出錢僱人於山伐木,名曰雇山。」   蓋延拔睢陽,獲劉永,而蘇茂、周建立永子紆為梁王。   冬十月壬申,幸舂陵,祠園廟,因置酒舊宅,大會故人父老。[一]十一月乙未,至自舂陵。   注[一]光武舊宅在今隨州棗陽縣東南。宅南二里有白水焉,即張衡所謂「龍飛白水」也。   涿郡太守張豐反。[一]   注[一]涿郡故城在今幽州范陽縣。   是歲,李憲自稱天子。西州大將軍隗囂奉奏。[一]建義大將軍朱佑率祭遵與延岑戰於東陽,斬其將張成。[二]   注[一]時鄧禹承製命囂為西州大將軍,專制涼州、朔方事。   注[二]東陽,聚名也,故城在今鄧州南。臨淮郡復有東陽縣,非此地也。   四年春正月甲申,大赦天下。   二月壬子,幸懷。壬申,至自懷。   遣右將軍鄧禹率二將軍與延岑戰於武當,破之。[一]   注[一]武當,縣,屬南陽郡,有武當山,今均州縣也。   夏四月丁巳,幸鄴。己巳,進幸臨平。[一]   注[一]縣名,屬鉅鹿郡,故城在今定州鼓城縣東南。   遣大司馬吳漢擊五校賊於箕山,大破之。[一]   注[一]吳漢傳曰東郡箕山。   五月,進幸元氏。辛巳,進幸盧奴。   遣征虜將軍祭遵率四將軍討張豐於涿郡,斬豐。   六月辛亥,車駕還宮。   七月丁亥,幸譙。遣捕虜將軍馬武、偏將軍王霸圍劉紆於垂惠。[一]   注[一]垂惠,聚名,在今亳州山桑縣西北,一名禮城。   董憲將賁休以蘭陵城降,憲圍之。[一]虎牙大將軍蓋延率平狄將軍龐萌救賁休,不克,蘭陵為憲所陷。   注[一]前書曰賁赫。賁音肥,今姓作*(賁)**[奔]*音*(奔)*。蘭陵,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沂州丞縣東。   秋八月戊午,進幸壽春。[一]   注[一]今壽州縣。   太中大夫徐惲廝殺臨淮太守劉度,惲坐誅。   遣揚武將軍馬成率三將軍伐李憲。九月,圍憲於舒。[一]   注[一]縣名,故城在今廬州廬江縣西。   冬十月甲寅,車駕還宮。   太傅卓茂薨。   十一月丙申,幸宛。遣建義大將軍朱佑率二將軍圍秦豐於黎丘。十二月丙寅,進幸黎丘。   是歲,征西大將軍馮異與公孫述將程焉戰於陳倉,破之。   五年春正月癸巳,車駕還宮。   二月丙午,大赦天下。   捕虜將軍馬武、偏將軍王霸拔垂惠。   乙丑,幸魏郡。[一]   注[一]今相州也。   壬申,封殷後孔安為殷紹嘉公。[一]   注[一]成帝封孔吉為殷紹嘉公,安即吉之裔也。   彭寵為其蒼頭所殺,漁陽平。[一]   注[一]秦呼人為黔首。謂奴為蒼頭者,以別於良人也。   大司馬吳漢率建威大將軍耿弇擊富平、獲索賊於平原,大破降之。[一]復遣耿弇率二將軍討張步。   注[一]平原,郡,今德州縣也。   三月癸未,徙廣陽王良為趙王,始就國。   平狄將軍龐萌反,殺楚郡太守孫萌而東附董憲。   遣征南大將軍岑彭率二將軍伐田戎於津鄉,大破之。[一]   注[一]南郡有津鄉,故城在今荊州江陵縣東。   夏四月,旱,蝗。   河西大將軍竇融始遣使貢獻。   五月丙子,詔曰:「久旱傷麥,秋種未下,朕甚憂之。將殘吏未勝,獄多冤結,元元愁恨,感動天氣乎?其令中都官、三輔、郡、國出系囚,[一]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二]見徒免為庶人。務進柔良,退貪酷,各正厥事焉。」[三]   注[一]前書音義曰:「中都官謂京師諸官府也。國謂諸侯王國也。」   注[二]殊死謂斬刑。殊,絕也。左傳曰:「斬其木而弗殊。」一切謂權時,非久制也。並見前書音義。   注[三]臣賢案:范曄序例云「帝紀略依春秋,唯孛彗、日食、地震書,余悉備於志」。流俗本於此下多有「甲申,白虹見,南北竟天」者,誤。它皆放此。   六月,建義大將軍朱佑拔黎丘,獲秦豐;而龐萌、蘇茂圍桃城。[一]帝時幸蒙,[二]因自將征之。先理兵任城,乃進救桃城,大破萌等。   注[一]任城國有桃聚,故城在今兗州任城縣北。   注[二]縣名,屬梁國,故城在今宋州北。   秋七月丁丑,幸沛,祠高原廟。[一]詔修復西京園陵。進幸湖陵,征董憲。[二]   又幸蕃,[三]遂攻董憲於昌慮,大破之。[四]   注[一]前書音義曰:「原,再也。」謂已立廟,更立者為原。   注[二]湖陵,縣,屬山陽郡,故城在今兗州方與縣東,一名湖陸。   注[三]縣名,屬魯國,故城在今徐州滕縣。蕃音皮。   注[四]昌慮,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徐州滕縣東南。古邾國之濫邑也。左傳曰「邾庶其以濫來奔」,即此地。   八月己酉,進幸郯,[一]留吳漢攻劉紆、董憲等,車駕轉徇彭城、下邳。吳漢拔郯,獲劉紆,漢進圍董憲、龐萌於朐。[二]   注[一]縣名,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東北。郯音談。   注[二]縣名,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海州朐山縣西。音其於反。   冬十月,還,幸魯,使大司空祠孔子。   耿弇等與張步戰於臨淄,大破之。[一]帝幸臨淄,進幸劇。[二]張步斬蘇茂以降,齊地平。   注[一]臨淄,今青州縣。   注[二]縣名,故城在今青州壽光縣南,故紀國城也。   初起太學。[一]車駕還宮,幸太學,賜博士弟子各有差。   注[一]陸機洛陽記曰:「太學在洛陽城故開陽門外,去宮八里,講堂長十丈,廣三丈。」   十一月壬寅,大司徒伏湛免,尚書令侯霸為大司徒。   十二月,盧芳自稱天子於九原。[一]   注[一]縣名,屬五原郡,故城在今勝州銀成縣。   西州大將軍隗囂子恂入侍。   交址牧鄧讓率七郡太守遣使奉貢。[一]   注[一]交址,郡,今交州縣也。南濱大海。輿地誌云:「其夷足大指開析,兩足並立,指則相交。」址與趾同,古字通。應劭漢官儀曰:「始開北方,遂交於南,為子孫基址也。」七郡謂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址、九真、日南,並屬交州,見續漢書。   詔復濟陽二年傜役。[一]   注[一]濟陽,縣,故城在今曹州冤句縣西南。皇考南頓君初為濟陽令,以哀帝建平元年帝生於濟陽宮,故復之。前書音義曰:「復謂除其賦役也。復音福。」   是歲,野谷漸少,田畝益廣焉。    校勘記   一頁三行出自景帝生長沙定王發劉攽東漢書刊誤謂「生」當作「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世祖紀云「世祖光武皇帝,高祖九世孫,承文、景之統,出自長沙定王發,定王生舂陵節侯」,本書自明,范氏易其文而義反晦耳。   一頁一二行本屬零陵*(冷)**[泠]*道縣據汲本改。   一頁一二行故城*(今)*在*[今]*隨州棗陽縣東據張□讀史舉正改。   二頁一行今*(郴)**[貴]*州縣王先謙謂鬱林今潯州府貴縣,貴縣唐為貴州縣,作「郴」誤。今據改。   二頁五行庭中骨起按:殿本、集解本「庭中」作「中庭」。   二頁八行王莽*[始]*建國六年據刊誤補。   二頁一五行天鳳六年改為地皇按:張□謂據前書「六」當作「七」。   三頁一0行孛星光芒短蓬然按:姚范援鶉堂筆記謂前書文紀文穎注「孛星光芒短,其光四出蓬蓬孛孛也」,則此注「蓬然」當重一「蓬」字。   三頁一三行謂*[武冠]*武官冠之據刊誤補。   四頁八行更始元年正月甲子朔張□讀史舉正及黃山後漢書校補並謂據下文「二月辛巳」,則正月甲子非朔。今按:是年正月壬子朔,此或衍「朔」字,或「甲子」為「壬子」之鬥。   四頁一一行前書曰按:張□謂引前書非本文,「書」下當有「音義」二字。   四頁一三行屬南*[陽]*郡按:張□謂「南」下當有「陽」字。今據補。   四頁一三行故城在今鄧州南陽縣南*(在)*淯水之陽據殿本刪。   五頁一行得定武侯家丞印按:沉家本後漢書瑣言謂前書無「定武」,未知是班奪,抑東觀記誤也。   五頁八行*[郾]*音於建反據汲本、殿本補。   六頁八行欲分留守之按:通鑒「留」作「兵」。   六頁一三行*(詔)**[昭]*如海濱據殿本改,與前書莽傳合。   七頁四行驃騎大將軍武帝置自霍去病始按:錢大昕廿二史考異謂去病為驃騎將軍,無「大」字。   七頁一一行鉦鼓之聲聞數百里按:袁宏後漢紀「數百里」作「數十里」。御覽二八三引同。   七頁一二行城中負戶而汲按:御覽二八三引「戶」作「楯」。   八頁七行謂營頭之星也按:御覽三二八引「謂」上有「所」字。   八頁八行光武遂與營部俱進按:張文虎舒蓺室隨筆謂「營部」不辭,通典一五八引「營部」上有「諸」字,通鑒同。「諸」字不可少。   九頁一四行賢萬人曰傑殿本、集解本「賢」下有「過」字。按:白虎通聖人篇作「萬人曰傑」。   九頁一五行少年子弟按:前書莽傳「子」作「朱」。殿本同,考證謂監本作「於」,宋本作「宋」。   一0頁四行秩*(比)*二千石據前書百官公卿表刪。按:前書云「自司隸至虎賁、校尉秩皆二千石」,此「比」字疑即「皆」字之脫其下半。   一0頁九行*(並)*音其物反據刊誤刪。   一0頁一0行□□按:「□」原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頁五行諸*(事)*曹*[掾]*史刊誤謂案文多一「事」字。按:百官志作「諸曹掾史」,今據改。   一一頁一三行東觀記*(曰)*林作臨字按:於文明衍「曰」字,今刪。   一二頁一三行王莽和*(戎)**[成]*卒正邳彤亦舉郡降按:邳彤傳「和戎」作「和成」,張□謂當從彤傳。又沉家本謂按邳彤傳「戎」作「成」,注引東觀記亦作「成」,只此傳誤。水經濁漳水注引作「和城」,城成書多通用也。今據改。又按:汲本「彤」作「肜」。   一三頁二行縣名屬涿郡按:張□謂案前志,薊屬廣陽國,續志屬廣陽郡,皆無「屬涿郡」之文。   一五頁六行有*[常]*侍曹尚書據刊誤補。   一六頁一一行郡*[名]*有琅邪山故城*[在]*今海州朐山縣東北刊誤謂「郡」下少一「名」字,「城」下少一「在」字。今據補。   一六頁一五行大肜渠帥樊重按:耿弇傳「故大肜渠帥重異」,李注「重姓,異名」,此作「樊重」,似鬥。   一七頁一一行臧*(矜)**[競]*音作鄢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矜」當作「競」,隋書經籍志范漢音訓三卷,陳宗道先生臧競撰。今據改。   一九頁五行乃遣吳漢率耿弇陳俊馬武等十二將軍按:「十二」當作「十四」。集解引惠棟說,謂耿弇傳光武遣弇與吳漢、景丹、蓋延、朱佑、邳彤、耿純、劉植、岑彭、祭遵、堅鐔、王霸、陳俊、馬武十三將軍,並弇為十四也。   二一頁三行臣聞帝王不可以久曠按:李慈銘後漢書札記謂「王」當作「位」。   二二頁八行□*(廟)*之東據刊誤刪。   二三頁六行名為*[劉]*據刊誤補。   二三頁八行擊更始定國公王匡於安邑按:「公」下原衍「主」字,逕據汲本、殿本刪。   二三頁一二行偏將軍朱佑為建義大將軍按:王先謙謂「佑」當作「祜」,詳下朱佑傳校勘記。   二四頁五行尉平也按:前書顏師古注作「廷,平也」。   二四頁一0行*[故]*城在今濮州雷澤縣北也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城」上當有「故」字,今據補。   二四頁一五行其文曰告某官雲*[雲]*據刊誤補。   二五頁三行以前*(高)*密令卓茂為太傅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及集解引錢大昕說刪。按:錢氏謂茂作令在河南之密,非高密,紀衍「高」字。   二五頁四行卓以平帝時為密令按:集解引何焯說,謂「卓」應改「茂」。   二七頁二行蔡質*[漢]*典職儀曰據刊誤補。   二七頁三行草名也按:「草」原作「華」,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七頁九行故立元帝為祖廟按:刊誤謂以世數言之,元帝乃是光武考,非祖也,作「祖」字誤。   二七頁一五行地理腢後從食按:「後」當作「神」,續志可證。   二八頁七行真定王楊臨邑侯讓按:錢大昕謂劉植、耿純傳「楊」皆作「揚」,耿純傳「臨」作「林」。二八頁九行-二九頁二行二月己酉幸修武辛卯至自修武三月乙未大赦天下校補引洪亮吉說,謂己酉、辛卯不同月,下「三月」二字當在「辛卯」上,范史誤倒。黃山謂本年正月甲子朔,則二月己酉已屆望後矣,不惟二月無辛卯,即三月亦不當有乙未。袁紀書「三月乙酉,大赦天下」,不作「乙未」也。范書日月蹐駁之處不可枚舉,書闕有閒,無從悉正。   二九頁一四行故真定王楊子得為真定王汲本、殿本「得」作「德」。按:得德古通作。   三0頁二行成帝封姬延為周承休公常即延之後按:沈家本謂按前書恩澤侯表「延」作「延年」,疑此注奪「年」字。常者,延年四世孫也。惟表雲更為周承休侯,與此異。   三七頁一行今姓作*(賁)**[奔]*音*(奔)*據刊誤改。   三九頁一六行蕃音皮殿本「皮」作「反」。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前書地理志注引應劭音皮,又引白裒說,陳蕃子為魯相,改讀為皮云云以實之。而胡三省據通典,謂「皮」乃「反」之誤,非是真有皮音。近人酷信應說,乃謂蕃通作番,番皮雙聲云云,非也。   四0頁一五行故城在今勝州銀成縣汲本、殿本「成」作「城」。按:成城古多通作。   ************後漢書卷一下 光武帝紀第一 下   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鄉為章陵縣。世世復傜役,比豐、沛,無有所豫。[一]   注[一]高祖*(豐)*沛*[豐]*邑人,故代代復,今比之也。復音福。   辛酉,詔曰:「往歲水旱蝗蟲為□,谷價騰躍,[一]人用困乏。朕惟百姓無以自贍,惻然愍之。其命郡國有谷者 ,給稟[二]高年、□、寡、孤、獨及篤□、無家屬貧不能自存者,如律。[三]二千石勉加循撫,無令失職。」[四]   注[一]言踴貴也。   注[二]說文:「稟,賜谷也。」音筆錦反。   注[三]大戴禮曰:「六十無妻曰□,五十無夫曰寡。」禮記曰:「幼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爾雅曰:「篤,困也。」蒼頡篇曰:「□,病也。」漢律今亡。   注[四]職猶常也。   揚武將軍馬成等拔舒,獲李憲。   二月,大司馬吳漢拔朐,獲董憲、龐萌,山東悉平。諸將還京師,置酒賞賜。   三月,公孫述遣將任滿寇南郡。[一]   注[一]今荊州也。   夏四月丙子,幸長安,始謁高廟,遂有事十一陵。[一]   注[一]有事謂祭也。左傳曰:「有事於太廟。」高祖長陵,惠帝安陵,文帝霸陵,景帝陽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宣帝杜陵,元帝渭陵,成帝延陵,哀帝義陵,平帝康陵。   遣虎牙大將軍蓋延等七將軍從隴道伐公孫述。   五月己未,至自長安。   隗囂反,蓋延等因與囂戰於隴阺,諸將敗績。   辛丑,詔曰:「惟天水、隴西、安定、北地[一]吏人為隗囂所詿誤者,[二]又三輔遭難赤眉,有犯法不道者,[三]自殊死以下,皆赦除之。」   注[一]並郡名。天水今秦州,安定今涇州,北地今寧州,隴西今渭州。   注[二]說文曰:「詿亦誤也。」音古賣反。   注[三]前書音義曰:「律:殺不辜一家三人為不道。」   六月辛卯,詔曰:「夫張官置吏,所以為人也。[一]今百姓遭難,戶口耗少,而縣官吏職所置尚繁,其令司隸、州牧[二]各實所部,省減吏員。縣國不足置長吏可併合者,[三]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於是條奏並省四百餘縣,吏職減損,十置其一。   注[一]管子曰:「張官置吏,所以奉主之法。」   注[二]漢官儀曰:「司隸校尉部河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七郡於河南洛陽,故謂東京為『司隸』。」   注[三]並音必政反。   代郡太守劉興擊盧芳將賈覽於高柳,戰歿。[一]   注[一]高柳,縣,屬代郡,故城在今雲州定襄縣。   初,樂浪人王調據郡不服。[一]秋,遣樂浪太守王遵擊之,郡吏殺調降。   注[一]樂浪,郡,故朝鮮國也,在遼東。   遣前將軍李通率二將軍,與公孫述將戰於西城,破之。[一]   注[一]西城,縣,屬漢中,今金州縣也。   夏,蝗。   秋九月庚子,赦樂浪謀反大逆殊死已下。   丙寅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丑,詔曰:「吾德薄不明,寇賊為害,強弱相陵,元元失所。詩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一]永念厥咎,內疚於心。[二]其□公卿舉賢良、方正各一人;[三]百僚並上封事,無有隱諱;[四]有司修職,務遵法度。」   注[一]詩小雅鄭玄注云:「告凶,告天下凶亡之征也。行,道度也。不用之者,謂相干犯。」   注[二]疚,病也。詩曰:「憂心孔疚。」   注[三]武帝建元元年,始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也。   注[四]宣帝始令腢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   十一月丁卯,詔王莽時吏人沒入為奴婢不應舊法者,皆免為庶人。   十二月壬辰,大司空宋弘免。   癸巳,詔曰:「頃者師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稅。[一]今軍士屯田,糧儲差積。[二]其令郡國收見田租三十稅一,如舊制。」[三]   注[一]謂十分而稅其一也。孟子曰:「夏五十而貢,殷七十而助,周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注[二]武帝初通西域,始置校尉屯田。   注[三]景帝二年,令人田租三十而稅一,今依景帝,故云「舊制」。   隗囂遣將行巡寇扶風,[一]征西大將軍馮異拒破之。   注[一]行,姓;巡,名。漢有行佑,為趙相,見風俗通。   是歲,初罷郡國都尉官。始遣列侯就國。匈奴遣使來獻,使中郎將報命。[一]   注[一]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擁節,秩比二千石。」匈奴傳云:「令中郎將韓統報命,賂遺金幣。」   七年春正月丙申,詔中都官、三輔、郡、國出系囚,非犯殊死,皆一切勿案其罪。見徒免為庶*(民)**[人]*。耐罪亡命,吏以文除之。[一]   注[一]耐,輕刑之名。前書音義曰:「一歲刑為罰作,二歲刑已上為耐。」耐音乃代反。亡命謂犯耐罪而背名逃者。令吏為文簿,記其姓名而除其罪,恐遂逃不歸,因失名籍。   又詔曰:「世以厚葬為德,薄終為鄙,至於富者奢僭,貧者單財,[一]法令不能禁,禮義不能止,倉卒乃知其咎。[二]其佈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終之義。」   注[一]單,盡也。   注[二]倉卒謂喪亂也。諸厚葬者皆被發掘,故乃知其咎。咎,惡也。   二月辛巳,罷護漕都尉官。   三月丁酉,詔曰:「今國有觿軍,並多精勇,宜且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一]令還復民伍。」   注[一]漢官儀曰:「高祖命天下郡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常以立秋後講肄課試,各有員數。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軍假吏謂軍中權置吏也。   今悉罷之。   公孫述立隗囂為朔寧王。   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詔曰:「吾德薄致災,謫見日月,[一]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職任,奉遵法度,惠茲元元。百僚各上封事,無有所諱。其上書者,不得言聖。」   注[一]謫,責也。音直革反。左傳曰:「人君為政不用善,自取謫於日月之災也。」   夏四月壬午,詔曰:「比陰陽錯謬,日月薄食。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大赦天下。   公、卿、司隸、州牧舉賢良、方正各一人,遣詣公車,朕將覽試焉。」[一]   注[一]公車,門名。公車所在,因以名焉。漢官儀曰:「公車*[司馬]*掌殿司馬門,天下上事及徵召皆總領之。」   五月戊戌,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   甲寅,詔吏人遭饑亂及為青、徐賊所略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聽之。[一]   敢拘制不還,以賣人法從事。[二]   注[一]杜預*[注]*左傳云:「不以道取為略。」   注[二]言從賣人之事以結其罪。   是夏,連雨水。   漢忠將軍王常為橫野大將軍。   八月丁亥,封前河閒王邵為河閒王。   隗囂寇安定,征西大將軍馮異、征虜將軍祭遵擊卻之。   冬,盧芳所置朔方太守田颯、[一]雲中太守喬扈各舉郡降。   注[一]音立。   是歲,省長水、射聲二校尉官。[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長水,地名,胡騎所屯。射聲謂工射者也,夜中聞聲則射之,因以為名。」二校尉皆武帝置,今省之。   八年春正月,中郎將來歙襲略陽,[一]殺隗囂守將而據其城。   注[一]縣名,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夏四月,司隸校尉傅抗下獄死。   隗囂攻來歙,不能下。閏月,帝自征囂,河西*(太守)**[大將軍]*竇融率五郡太守與車駕會高平。[一]隴右潰,隗囂奔西城,遣大司馬吳漢、征南大將軍岑彭圍之;進幸上邽,不降,[二]命虎牙大將軍蓋延、建威大將軍耿弇攻之。   注[一]五郡謂隴西、金城、天水、酒泉、張掖。高平,縣名,屬安定,後改為*(高)*平*[高]*,今原州縣。   注[二]上邽,縣名,屬隴西郡,故邽戎邑,今秦州縣。   穎川盜賊寇沒屬縣,河東守守兵亦叛,京師騷動。   秋,大水。   八月,帝自上邽晨夜東馳。九月乙卯,車駕還宮。   庚申,帝自征穎川盜賊,皆降。   安丘侯張步叛歸琅邪,[一]琅邪太守陳俊討獲之。   注[一]安丘,縣,屬北海郡,今密州縣,有渠丘亭。   戊寅,至自穎川。   冬十月丙午,幸懷。十一月乙丑,至自懷。   公孫述遣兵救隗囂,吳漢、蓋延等還軍長安。天水、隴西復反歸囂。   十二月,高句麗王遣使奉貢。   是歲大水。[一]   注[一]左傳曰:「平原出水為大水。」   九年春正月,隗囂病死,其將王元、周宗復立囂子純為王。   徙鴈門吏人於太原。   三月辛亥,初置青巾左校尉官。   公孫述遣將田戎、任滿據荊門。[一]   注[一]水經注曰:「江水東歷荊門、虎牙之閒。荊門山在南,上合下開,其狀似門,虎牙山在北,石壁色紅,閒有白文類牙,故以名也。此二山,楚之西塞也。」   在今硤州夷陵縣東南。   夏六月丙戌,幸緱氏,登轘轅。[一]   注[一]緱氏縣有緱氏山,轘轅山有轘轅□,並在洛陽之東南。   遣大司馬吳漢率四將軍擊盧芳將賈覽於高柳,戰不利。   秋八月,遣中郎將來歙監征西大將軍馮異等五將軍討隗純於天水。   驃騎大將軍杜茂與賈覽戰於繁畤,[一]茂軍敗績。   注[一]縣名,屬鴈門郡,今代州縣。   是歲,省關都尉,[一]復置護羌校尉官。[二]   注[一]前書曰秦官也,武帝置。   注[二]漢官儀曰:「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節,以護西羌。王莽亂,遂罷。」   時班彪議,宜復其官,以理冤結。帝從之,以牛邯為護羌校尉,都於隴西令居縣。   十年春正月,大司馬吳漢率捕虜將軍王霸等五將軍擊賈覽於高柳,匈奴遣騎救覽,諸將與戰,卻之。   修理長安高廟。   夏,征西大將軍馮異破公孫述將趙匡於天水,斬之。征西大將軍馮異薨。   秋八月己亥,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   戊戌,進幸汧。[一]隗囂將高峻降。   注[一]縣名,屬右扶風,故城在今隴州汧源縣。   冬十月,中郎將來歙等大破隗純於落門,[一]其將王元奔蜀,純與周宗降,隴右平。   注[一]前書曰天水冀縣有落門聚,在今渭州隴西縣東南;有落門山,落門水出焉。   先零羌寇金城、隴西,[一]來歙率諸將擊羌於五溪,大破之。[二]   注[一]金城,郡,故城在今蘭州廣武縣之西南。   注[二]續漢志曰隴西襄武縣有五溪聚。   庚寅,車駕還宮。   是歲,省定襄郡,[一]徙其民於西河。[二]泗水王歙薨。淄川王終薨。   注[一]定襄故城在今勝州界。   注[二]郡名,今石州離石縣。   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詔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   *[三月]*己酉,幸南陽;還,幸章陵,祠園陵。   城陽王祉薨。   庚午,車駕還宮。   閏月,征南大將軍岑彭率三將軍與公孫述將田戎、任滿戰於荊門,大破之,獲任滿。威虜將軍馮駿圍田戎於江州,[一]岑彭遂率舟師伐公孫述,平巴郡。   注[一]縣名,屬巴郡,今渝州巴縣。   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   今省。   先零羌寇臨洮。[一]   注[一]縣名,屬隴西郡,故城在今岷州。   六月,中郎將來歙率揚武將軍馬成破公孫述將王元、環安於下辯。[一]安遣閒人刺殺中郎將來歙。[二]帝自將征公孫述。秋七月,次長安。[三]八月,岑彭破公孫述將侯丹於黃石。[四]輔威將軍臧宮與公孫述將延岑戰於沈水,大破之。   [五]王元降。至自長安。   注[一]縣名,屬武都郡,今成州同谷縣,舊名武□城。   注[二]閒,諜也,謂伺候閒隙也。   注[三]左傳例曰:「凡師出一宿為捨,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注[四]即黃石灘也。水經注曰:「江水自涪陵東出百里而屆於黃石。」在今涪州涪陵縣。   注[五]水經注曰:「沈水出廣漢縣,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沅水」者,並非。   癸亥,詔曰:「敢灸灼奴婢,論如律,免所灸灼者為庶*(民)**[人]*。」   冬十月壬午,詔除奴婢射傷人□市律。   公孫述遣閒人刺殺征南大將軍岑彭。   馬成平武都,因隴西太守馬援擊破先零羌,徙致天水、隴西、扶風。   十二月,大司馬吳漢率舟師伐公孫述。   是歲,省朔方牧,並并州。[一]初斷州牧自還奏事。[二]   注[一]朔方,郡,在今夏州朔方縣北,上並音必政反。   注[二]前書音義曰「刺史每歲盡則入奏事京師」,今斷之。哀帝改刺史曰州牧。   十二年春正月,大司馬吳漢與公孫述將史興戰於武陽,斬之。[一]   注[一]武陽,縣,屬犍為郡,故城在今眉州隆山縣東也。   三月癸酉,詔隴、蜀民被略為奴婢自訟者,及獄官未報,一切免為庶*(民)**[人]*。   夏,甘露降南行唐。[一]六月,黃龍見東阿。[二]   注[一]縣名,屬常山郡,今恆州縣。   注[二]今濟州縣。   秋七月,威虜將軍馮駿拔江州,獲田戎。九月,吳漢大破公孫述將謝豐於廣都,斬之。[一]輔威將軍臧宮拔涪城,斬公孫恢。[二]   注[一]廣都,今益州。   注[二]涪城,今綿州縣也。恢,述之弟。   大司空李通罷。   冬十一月戊寅,吳漢、臧宮與公孫述戰於成都,大破之。述被創,夜死。辛巳,吳漢屠成都,夷述宗族及延岑等。[一]   注[一]廣雅曰:「夷猶滅也。」   十二月辛卯,揚武將軍馬成行大司空事。   是歲,九真徼外蠻夷張游率種人內屬,[一]封為歸漢裡君。省金城郡屬隴西。   參狼羌寇武都,[二]隴西太守馬援討降之。詔邊吏力不足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三]橫野大將軍王常薨。遣驃騎大將軍杜茂將觿郡施刑屯北邊,[四]   築亭候,[五]修烽燧。[六]   注[一]九真,今愛州縣。   注[二]武都,今武州也。參音所今反。   注[三]說文曰:「逗,留止也。」前書音義曰:「逗是曲行避敵也」。漢法,軍行逗留畏□者斬。追虜或近或遠,量敵進退,不拘以軍法,直取勝敵為務也。逗,古住字。   注[四]施,讀曰□。□,解也。前書音義曰:「謂有赦令去其鉗釱赭衣,謂之□刑。」   注[五]亭候,伺候望敵之所。前書曰,秦法十里一亭,亭有長,漢因之不改。   注[六]前書音義曰:「邊方備警急,作高土台,台上作桔戲,桔戲頭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舉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積薪,寇至即燔之,望其鞭,曰燧。晝則燔燧,夜乃舉烽。」廣雅曰:「兜零,籠也。」   十三年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戊子,詔曰:「往年已□郡國,異味不得有所獻御,今猶未止,非徒有豫養導擇之勞,[一]至乃煩擾道上,疲費過所。其令太官勿復受。[二]明□下以遠方口實所以薦宗廟,自如舊制。」[三]   注[一]豫養謂未至獻時豫前養之。導亦擇也。   注[二]續漢志曰:「太官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御膳飲食。」   注[三]漢官儀曰:「口實,膳羞之事也。」   二月,遣捕虜將軍馬武屯虖沱河以備匈奴。盧芳自五原亡入匈奴。   丙辰,詔曰:「長沙王興、真定王得、河閒王邵、中山王茂,皆襲爵為王,不應經義。[一]其以興為臨湘侯,[二]得為真定侯,邵為樂成侯,[三]茂為單父侯。」   [四]其宗室及絕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丁巳,降趙王良為趙公,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庚午,以殷紹嘉公孔安為宋公,周承休公姬*(常)**[武]*為□公。省並西京十三國:廣平屬鉅鹿,真定屬常山,河閒屬信都,城陽屬琅邪,泗水屬廣陵,淄川屬高密,膠東屬北海,六安屬廬江,廣陽屬上谷。[五]   注[一]以其服屬既疏,不當襲爵為王。   注[二]臨湘,縣,今潭州長沙縣。   注[三]樂成,縣,故城在今瀛州樂*(府)**[壽]*縣西北。   注[四]今宋州縣。音善甫。   注[五]據此惟有九國,云「十三」,誤也。   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韓歆為大司徒。丙子,行大司空馬成罷。   夏四月,大司馬吳漢自蜀還京師,於是大饗將士,班勞策勳。[一]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澤封者四十五人。罷左右將軍官。[二]建威大將軍耿弇罷。   注[一]班,布也。謂□布勞來之。其有功者,以策書紀其勳也。勞音力到反。   注[二]前書曰左右將軍,周官也,秦、漢因之。至此罷。   益州傳送公孫述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於是法物始備。[一]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二]至乃十存一焉。   注[一]瞽,無目之人也。為樂師,取其無所見,於音聲審也。郊廟之器,韞彝之屬也。樂器,鐘磬之屬。葆車謂上建羽葆也。合聚五釆羽名為葆。輿者,車之總名也。輦者,駕人以行。法物謂大駕鹵簿儀式也。時草創未暇,今得之始備。   注[二]調謂發也。   甲寅,冀州牧竇融為大司空。   五月,匈奴寇河東。   秋七月,廣漢徼外白馬羌豪率種人內屬。[一]   注[一]廣漢,今益州雒縣也。徼猶塞也,音吉吊反。羌有百五十四種,在廣漢西北者為白馬羌。   九月,日南徼外蠻夷獻白雉、白兔。[一]   注[一]日南,郡,屬交州。   冬十二月甲寅,詔益州民自八年以來被略為奴婢者,[一]皆一切免為庶*(民)**[人]*;或依托為人下妻,欲去者,恣聽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從事。   注[一]謂公孫述時也。   復置金城郡。[一]   注[一]前年省併攏西。   十四年春正月,起南宮前殿。   匈奴遣使奉獻,使中郎將報命。[一]   注[一]中郎將劉襄也。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後志為□成侯。[一]   注[一]平帝封孔均為褎成侯。志,均子也。古今志曰志時為密令。   越巂人任貴自稱太守,遣使奉計。[一]   注[一]越巂,郡,武帝置,本邛都也。巂,水名,因越巂水而置郡,故以名焉。   計謂人庶名籍,若今計帳。   秋九月,平城人賈丹殺盧芳將尹由來降。[一]   注[一]平城屬鴈門郡,今雲州定襄縣也。   是歲,會稽大疫。[一]莎車國、鄯善國遣使奉獻。[二]   注[一]會稽,今越州縣。   注[二]莎車、鄯善,並西域國名。鄯音市戰反。   十二月癸卯,詔益、涼二州奴婢,自八年以來自訟在所官,一切免為庶*(民)**[人]*,賣者無還直。   十五年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韓歆免,自殺。[一]   注[一]事見侯霸傳。   丁未,有星孛於昴。   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建義大將軍朱佑罷。   丁未,有星孛於營室。   二月,徙鴈門、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一]   注[一]前書曰代郡有常山關,上谷郡居庸縣有關。時胡寇數犯邊,故徙之。   初,巴蜀既平,大司馬吳漢上書請封皇子,不許,重奏連歲。三月,乃詔腢臣議。大司空融、固始侯通、膠東侯復、高密侯禹、太常登等奏議曰:「古者封建諸侯,以藩屏京師。[一]周封八百,[二]同姓諸姬並為建國,[三]夾輔王室,尊事天子,享國永長,為後世法。故詩云:『大啟爾宇,為周室輔。』[四]高祖聖德,光有天下,亦務親親,封立兄弟諸子,不違舊章。陛下德橫天地,興復宗統,□德賞勳,親睦九族,[五]功臣宗室,鹹蒙封爵,多受廣地,或連屬縣。今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陛下恭謙克讓,抑而未議,腢臣百姓,莫不失望。宜因盛夏吉時,定號位,以廣藩輔,[六]明親親,尊宗廟,重社稷,應古合舊,厭塞觿心。臣請大司空上輿地圖,[七]太常擇吉日,具禮儀。」制曰:「可。」   注[一]藩,蘺也。屏,蔽也。詩大雅曰:「介人維藩,大邦維屏。」毛萇注曰:   「當用公卿諸侯為藩屏也。」公羊傳曰:「京者何?大也。師者何?觿也。天子之居,必*(有)**[以]*觿大之辭言之。」   注[二]史記曰「唐、虞協和萬國,逮於夏、商,或數千,蓋周封八百」也。   注[三]左傳曰:「虞、□、焦、滑、霍、楊、韓、魏,皆姬姓也。」   注[四]詩魯頌也。宇,居也。周成王封周公子伯禽於魯。言大開爾居,以為我周家之輔。   注[五]孔安國注尚書云:「九族謂上至高祖,下至玄孫。」   注[六]禮記月令:「天子孟夏迎夏於南郊,還,乃封諸侯,行爵出祿。」   注[七]廣雅曰:「輿,載也。」言載在地者,皆圖畫之。司空掌土地,故命上之。   夏四月戊申,以太牢告祠宗廟。丁巳,使大司空融告廟,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癸丑,追諡兄伯升為齊武公,兄仲為魯哀公。   六月庚午,復置屯騎、長水、射聲三校尉官;[一]改青巾左校尉為越騎校尉。   注[一]七年罷。   詔下州郡檢核墾田頃畝[一]及戶口年紀,又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   注[一]墾,辟也。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歐陽歙下獄死。十二月庚午,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   盧芳自匈奴入居高柳。   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免。虎牙大將軍蓋延薨。   十六年春二月,交址女子征側反,略有城邑。   三月辛丑晦,日有蝕之。   秋九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皆下獄死。[一]   注[一]東觀記曰:「刺史太守多為詐巧,不務實核,苟以度田為名,聚人田中,並度廬屋裡落,聚人遮道啼呼。」   郡國大姓及兵長、腢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腢盜自相糾擿,[一]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迴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二]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三]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   徙其魁帥於它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邑門不閉。   注[一]擿猶發也。音它狄反。   注[二]委守謂□其所守也。   注[三]殿,後也。謂課居後也。最,凡要之首也。言課居先也。   盧芳遣使乞降。十二月甲辰,封芳為代王。   初,王莽亂後,貨幣雜用布、帛、金、粟。是歲,始行五銖錢。[一]   注[一]武帝始為五銖錢,王莽時廢,今始行之。   十七年春正月,趙公良薨。   二月乙*(亥)**[未]*晦,日有食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上以日食避正殿,讀圖讖多,御坐廡下淺露,中風發疾,苦眩甚。左右有白大司馬史,病苦如此,不能動搖。自強從公,出乘,以車行數里,病差。四月二日,車駕宿偃師。病差數日,入南陽界,到葉。以車騎省,留數日行,黎陽兵馬千餘匹,遂到章陵,起居平愈。」   夏四月乙卯,南巡狩,皇太子及右翊公輔、楚公英、東海公陽、濟南公康、東平公蒼從,幸穎川,進幸葉、章陵。[一]五月乙卯,車駕還宮。   注[一]葉,縣,故楚葉公邑,屬南*[陽]*郡,今許州縣也。葉音式涉反。   六月癸巳,臨淮公衡薨。   秋七月,妖巫李廣等腢起據皖城,[一]遣虎賁中郎將馬援、驃騎將軍段志討之。   九月,破皖城,斬李廣等。   注[一]縣名,屬廬江郡,故城在今舒州,有皖水。音下板反。   冬十月辛巳,廢皇后郭氏為中山太后,立貴人陰氏為皇后。進右翊公輔為中山王,食常山郡。[一]其餘九國公,皆即舊封進爵為王。   注[一]本恆山郡,避文帝諱改為常山,故城在今趙州元氏縣西。   甲申,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乃悉為舂陵宗室起祠堂。有五鳳皇見於穎川之郟縣。[一]十二月,至自章陵。   注[一]郟,今汝州郟城縣也。東觀記曰:「鳳高八尺,五彩,腢鳥並從,行列蓋地數頃,停一十七日。」   是歲,莎車國遣使貢獻。   十八年春二月,蜀郡守將史歆叛,遣大司馬吳漢率二將軍討之,圍成都。   甲寅,西巡狩,幸長安。三月壬午,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歷馮翊界,進幸蒲□,祠后土。[一]夏四月*(甲戌)**[癸酉]*車駕還宮。   注[一]漢官儀曰:「祭地於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   以夏至日祭,其禮儀如祭天。」蒲□,縣,屬河東郡。后土祠在今蒲州汾陰縣西北。   *(癸酉)**[甲戌]*,詔曰:「今邊郡盜谷五十斛,罪至於死,開殘吏妄殺之路,其蠲除此法,同之內郡。」   遣伏波將軍馬援率樓船將軍段志等擊交址賊征側等。   *(戊)**[甲]*申,幸河內。戊子,至自河內。   五月,旱。   盧芳覆亡入匈奴。   秋七月,吳漢拔成都,斬史歆等。壬戌,赦益州所部殊死已下。   冬十月庚辰,幸宜城。[一]還,祠章陵。十二月乙丑,車駕還宮。   注[一]縣,屬南郡,楚之鄢邑也,故城在今襄州率道縣南。   是歲,罷州牧,置刺史。[一]   注[一]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人。成帝綏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刺史,元壽二年復為牧。經王莽變革,至建武元年復置牧,今改置刺史。   十九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孝宣皇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一]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舂陵節侯以下四世於章陵。   注[一]漢官儀曰:「光武第雖十二,於父子之次,於成帝為兄弟,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皆不可為之後。上至元帝,於光武為父,故上繼元帝而為九代。   故河圖云『赤九會昌』,謂光武也。」然則宣帝為*(曾)*祖,故追尊及祠之。   妖巫單臣、傅鎮等反,據原武,遣太中大夫臧宮圍之。夏四月,拔原武,斬臣、鎮等。   伏波將軍馬援破交址,斬征側等。因擊破九真賊都陽等,降之。   閏月戊申,進趙、齊、魯三國公爵為王。   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一]東海王陽,皇后之子,宜承大統。   皇太子強,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強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注[一]公羊傳曰:「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公何以貴?母貴也。   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秋九月,南巡狩。壬申,幸南陽,進幸汝南南頓縣捨,置酒會,賜吏人,復南頓田租歲。父老前叩頭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識知寺捨,[一]每來輒加厚恩,願賜覆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   吏人又言:「陛下實惜之,何言謙也?」帝大笑,復增一歲。進幸淮陽、梁、沛。   注[一]蔡邕獨斷曰:「陛,階陛也。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雲陛下。」風俗通曰:   「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光武嘗從皇考至南頓,故識知官府捨宇。   西南夷寇益州郡,[一]遣武威將軍劉尚討之。越巂太守任貴謀叛,十二月,劉尚襲貴,誅之。   注[一]常璩華陽國志云:「武帝元封二年叟夷反,將軍郭昌討平之,因開為益州郡。」故城在今昆州晉寧縣是也。   是歲,復置函谷關都尉。[一]修西京宮室。   注[一]九年省,今復置。   二十年春二月戊子,車駕還宮。   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下獄死。[一]大司空竇融免。   注[一]古今注曰:「坐入故太公倉令奚涉罪。」   五月辛亥,大司馬吳漢薨。   匈奴寇上黨、天水,遂至扶風。   六月庚寅,廣漢太守蔡茂為大司徒,太僕朱浮為大司空。壬辰,左中郎將劉隆為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一]   注[一]武帝省太尉,置大司馬將軍;成帝賜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哀帝去將軍,位在司徒上。見前書。   乙未,徙中山王輔為沛王。   秋,東夷韓國人率觿詣樂浪內附。[一]   注[一]東夷有辰韓、卞韓、馬韓,謂之三韓國也。   冬十月,東巡狩。甲午,幸魯,進幸東海、楚、沛國。   十二月,匈奴寇天水。   壬寅,車駕還宮。   是歲,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東。復濟陽縣傜役六歲。   二十一年春正月,武威將軍劉尚破益州夷,平之。   夏四月,安定屬國胡叛,屯聚青山,[一]遣將兵長史陳欣討平之。[二]   注[一]青山在今慶州馬嶺縣西北。   注[二]欣音欣。   秋,鮮卑寇遼東,遼東太守祭肜大破之。   冬十月,遣伏波將軍馬援出塞擊烏桓,不克。   匈奴寇上谷、中山。   其冬,鄯善王、車師王等十六國皆遣子入侍奉獻,願請都護。[一]帝以中國初定,未遑外事,乃還其侍子,厚加賞賜。   注[一]都護,宣帝置,始以鄭吉為之,秩比二千石。都,總也。言總護南北道。   居烏壘城,察西域諸國動靜以聞。事見前書。   二十二年春閏月丙戌,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二月己巳,至自長安。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司隸校尉蘇鄴下獄死。   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詔曰:「日者地震,南陽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靜而不動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順無德,□殃將及吏人,朕甚懼焉。   其令南陽勿輸今年田租芻□。遣謁者案行,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減死罪一等;徒皆□解鉗,衣絲絮。[一]賜郡中居人壓死者棺錢,人三千。其口賦逋稅而廬宅尤破壞者,勿收責。[二]吏人死亡,或在壞垣毀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見錢谷取傭,為尋求之。」   注[一]□,解脫也。倉頡篇曰:「鉗,釱也。」音奇炎反。前書音義曰:「釱,足鉗也。」音徒計反,又大蓋反。舊法,在徒役者不得衣絲絮,今赦許之。   注[二]漢儀注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筭。又七歲至十四出口錢,人二十,以供天子;至武帝時又口加三錢,以補車騎馬。」逋稅謂欠田租也。   冬十月壬子,大司空朱浮免。癸丑,光祿勳杜林為大司空。   是歲,齊王章薨。青州蝗。匈奴薁鞬日逐王比[一]遣使詣漁陽請和親,使中郎將李茂報命。烏桓擊破匈奴,匈奴北徙,幕南地空。[二]詔罷諸邊郡亭候吏卒。   注[一]薁音於六反。鞬音紀言反。比,其名也。   注[二]前書音義曰:「沙土曰幕,即今磧也。」   二十三年春正月,南郡蠻叛,遣武威將軍劉尚討破之,徙其種人於江夏。[一]   注[一]郡名,故城在今安州雲夢縣東南。   夏五月丁卯,大司徒蔡茂薨。   秋八月丙戌,大司空杜林薨。   九月辛未,陳留太守玉況為大司徒。[一]   注[一]況字文伯,京兆人。玉音肅。   冬十月丙申,太僕張純為大司空。   高句麗率種人詣樂浪內屬。   十二月,武陵蠻叛,寇掠郡縣,遣劉尚討之,戰於沅水,[一]尚軍敗歿。   注[一]武陵,郡,今朗州也。沅,水名,出牂柯,東北過臨沅縣,至長沙入洞庭湖。   是歲,匈奴薁鞬日逐王比率部曲遣使詣西河內附。   二十四年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匈奴薁鞬日逐王比遣使款五原塞,求扞御北虜。   秋七月,武陵蠻寇臨沅,[一]遣謁者李嵩、中山太守馬成討蠻,不克,於是伏波將軍馬援率四將軍討之。   注[一]縣名,屬武陵郡,故城在今朗州武陵縣。   詔有司申明舊制阿附蕃王法。[一]   注[一]武帝時有淮南、衡山之謀,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前書音義曰:「人道尚右,言捨天子,仕諸侯為左官。左,僻也。」阿曲附益王侯者,將有重法。   是為舊制,今更申明之。   冬十月,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為南單于,於是分為南、北匈奴。   二十五春正月,遼東徼外貊人[一]寇右北平、漁陽、上谷、太原,遼東太守祭肜招降之。烏桓大人來朝。[二]   注[一]貊人,穢貊國人也。貊音陌。   注[二]大人謂渠帥也。   南單于遣使詣闕貢獻,奉蕃稱臣;又遣其左賢王擊破北匈奴,卻地千餘里。三月,南單于遣子入侍。   戊申晦,日有食之。   伏波將軍馬援等破武陵蠻於臨沅。冬十月,叛蠻悉降。   夫余王遣使奉獻。[一]   注[一]夫余國在海東,去玄菟千里余。   是歲,烏桓大人率觿內屬,詣闕朝貢。   二十六年*[春]*正月,詔有司增百官奉。[一]其千石已上,減於西京舊制;六百石已下,增於舊秩。   注[一]續漢志曰:「大將軍、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秩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月百斛,千石月九十斛,比千石月八十斛,六百石月七十斛,比六百石月五十五斛,四百石月五十斛,比四百石月四十五斛,三百石月四十斛,比三百石月三十七斛,二百石月三十斛,比二百石月二十七斛,百石月十六斛,斗食月十一斛,佐史月八斛。凡諸受奉,錢谷各半。」奉音扶用反。   初作壽陵。[一]將作大匠竇融上言園陵廣袤,無慮所用。[二]帝曰:「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車茅馬,[三]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太宗識終始之義,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霸陵獨完受其福,豈不美哉![四]今所制地不過二三頃,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五]   注[一]初作陵未有名,故號壽陵,蓋取久長之義也。漢自文帝以後皆預作陵,今循舊制也。   注[二]前書曰:「將作少府,秦官,掌宮室,景帝改為大匠,秩二千石。」說文曰:「南北曰袤,東西曰廣。」廣雅曰:「無慮,都凡也。」謂請園陵都凡制度也。袤音茂。   注[三]禮曰:「塗車芻靈,自古有之。」鄭玄注云:「芻靈,東茅為人馬也。」   注[四]謂赤眉入長安,惟霸陵不掘。   注[五]言不起山陵,裁令封土,陂池不停水而已。陂音普何反。池音徒何反。   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雲中,[一]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護之。[二]南單于遣子入侍,奉奏詣闕。於是雲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鴈門、上谷、代八郡民歸於本土。遣謁者分將施刑補理城郭。[三]發遣邊民在中國者,布還諸縣,皆賜以裝錢,轉輸給食。[四]   注[一]郡名,在今勝州北。郴音丑林反。   注[二]中郎將即段郴也。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屯西河美稷縣」也。   注[三]施與□同,解見上。   注[四]東觀記曰:「時城郭丘墟,掃地更為,上悔前徙之。」   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司徒玉況薨。   五月丁丑,詔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無『大』名,其令二府去『大』。」   [一]又改大司馬為太尉。驃騎大將軍行大司馬劉隆即日罷,太僕趙□為太尉,大司農馮勤為司徒。   注[一]朱佑奏宜令三公並去「大」名,以法經典,帝從其議。   益州郡徼外蠻夷率種人內屬。   北匈奴遣使詣武威乞和親。[一]   注[一]武威,郡,故城在今涼州姑臧縣西北,故涼城是也。   冬,魯王興、齊王石始就國。   二十八年春正月己巳,徙魯王興為北海王,以魯國益東海。賜東海王強虎賁、旄頭、鍾虡之樂。[一]   注[一]漢官儀曰:「虎賁千五百人,戴鶡尾,屬虎賁中郎將。」又云:「舊選羽林為旄頭,被發先□。」魏文帝列異傳曰:「秦文公時梓樹化為牛,以騎擊之,騎不勝,或墮地髻解被發,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頭騎,使先□。」爾雅曰:「木謂之虡。」所以懸鐘磬也。說文曰:「虡飾為猛獸。」   夏六月丁卯,沛太后郭氏薨,因詔郡縣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一]   注[一]時更始子鯉因沛獻王輔殺劉盆子兄恭,故王侯賓客多坐死。   秋八月戊寅,東海王強、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始就國。   冬十月癸酉,詔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蠶室,[一]其女子宮。[二]   注[一]蠶室,宮刑獄名。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窨音一禁反。見前書音義。   注[二]謂幽閉也。   北匈奴遣使貢獻,乞和親。   二十九年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舉冤獄,出系囚。   庚申,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詔令天下系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減本罪一等,其餘贖罪輸作各有差。   三十年春正月,鮮卑大人內屬,朝賀。   二月,東巡狩。甲子,幸魯,進幸濟南。閏月癸丑,車駕還宮。   有星孛於紫宮。   夏四月戊子,徙左翊王焉為中山王。   五月,大水。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秋七月丁酉,幸魯國。復濟陽縣是年傜役。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魯。   三十一年夏五月,大水。   戊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是夏,蝗。   秋九月甲辰,詔令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   是歲,陳留雨谷,形如稗實。[一]北匈奴遣使奉獻。   注[一]杜預注左傳云:「稗,草之似谷者。」音蒲懈反。   中元元年春正月,東海王強、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趙王盱皆來朝。[一]   注[一]盱音況於反。   丁卯,東巡狩。二月己卯,幸魯,進幸太山。北海王興、齊王石朝於東嶽。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禪於梁父。[一]   注[一]岱宗,太山也。梁父,太山下小山也。封謂聚土為□,墠謂除地而祭。   改「墠」為「禪」,神之也。續漢志曰:「時上御輦升山,即位於□南,北面,尚書令奉玉牒檢,皇帝以寸三分璽親封之。藏玉牒已,復石覆訖,尚書令以五寸印封石檢畢,皇帝再拜。禪祭地於梁陰,以高後配,山川腢神從祀焉。其玉牒文秘,刻石文辭多,不載。」   三月戊辰,司空張純薨。   夏四月癸酉,車駕還宮。己卯,大赦天下。復嬴、博、梁父、奉高,[一]勿出今年田租芻□。改年為中元。   注[一]四縣屬太山郡,故城在今兗州博城縣界。   行幸長安。戊子,祀長陵。五月乙丑,至自長安。   六月辛卯,太僕馮魴為司空。   乙未,司徒馮勤薨。   是夏,京師醴泉湧出,[一]飲之者固疾皆愈,惟眇、蹇者不瘳。又有赤草生於水崖。[二]郡國頻上甘露。腢臣奏言:「地只靈應而朱草萌生。[三]孝宣帝每有嘉瑞,輒以改元,神爵、五鳳、甘露、黃龍,列為年紀,蓋以感致神祇,表彰德信。是以化致昇平,稱為中興。今天下清寧,靈物仍降。陛下情存損挹,推而不居,豈可使祥符顯慶,沒而無聞?宜令太史撰集,*(四)*以傳來世。」帝不納。常自謙無德,每郡國所上,輒抑而不當,故史官罕得記焉。   注[一]尚書中候曰「俊乂在官,則醴泉出」也。   注[二]赤草,朱草也。大戴禮曰:「朱草日生一葉,至十五日已後日落一葉,週而復始。」   注[三]孝經援神契曰:「德至草木,即朱草生。」   注[四]太史,史官之長也。前書音義曰:「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之上。」   秋,郡國三蝗。   冬十月辛未,司隸校尉東萊李欣為司徒。   甲申,使司空告祠高廟曰:「高皇帝與腢臣約,非劉氏不王。呂太后賊害三趙,[一]專王呂氏,賴社稷之靈,祿、產伏誅,[二]天命幾墜,危朝更安。呂太后不宜配食高廟,同祧至尊。薄太后母德慈仁,[三]孝文皇帝賢明臨國,子孫賴福,延祚至今。其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配食地只。遷呂太后廟主於園,四時上祭。」[四]   注[一]謂高帝子趙幽王友、趙恭王恢、趙隱王如意。   注[二]呂產、呂祿,並呂後兄弟子。呂後崩,各擁南北軍,欲為亂,周勃、陳平等誅之。   注[三]薄太后,高帝姬,孝文帝之母。   注[四]園謂塋域也,於中置寑。   十一月甲子晦,日有食之。   是歲,初起明堂、靈台、辟雍,及北郊兆域。[一]宣佈圖讖於天下。復濟陽、南頓是年傜役。參狼羌寇武都,敗郡兵,隴西太守劉盱遣軍救之,及武都郡兵討叛羌,皆破之。   注[一]大戴禮云:「明堂者凡九室,一室有四戶八牖,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茅蓋上,上員下方。赤綴戶也,白綴牖也。」禮圖又曰:「建武三十一年,作明堂,上員下方。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室八□,八九七十二,法一時之王。室有十二戶,法陰陽之數。」胡伯始云:「古清廟蓋以茅,今蓋以瓦,下藉茅,存古制也。」漢官儀曰:「明堂四面起土作燎,上作橋,燎中無水。明堂去平城門二里所,天子出,從平城門,先歷明堂,乃至郊祀。」又曰:「辟雍去明堂三百步。車駕臨辟雍,從北門入。三月、九月,皆於中行鄉射禮。辟雍以水周其外,以節觀者。諸侯曰泮宮。東西南有水,北無,下天子也。」漢宮閣疏曰:「靈台高三丈,十二門。天子曰靈台,諸侯曰觀台。」漢官儀:「北郊□在城西北角,去城一里所。*(謂)**[為]*方□四陛,但有□祠捨而已。其鼓吹樂及舞人御帳,皆徙南郊之具。地只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皆在□上。   地理腢神從食□下。南郊焚犢,北郊埋犢。」   二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祀后土。   東夷倭奴國王遣使奉獻。[一]   注[一]倭在帶方東南大海中,依山島為國。   二月戊戌,帝崩於南宮前殿,年六十二。[一]遺詔曰:「朕無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務從約省。[二]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遣吏及因郵奏。」   [三]   注[一]伏侯古今注曰:「是歲在丁巳。」   注[二]文帝葬皆以瓦器,不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   注[三]說文曰:「郵,境上行書捨也。」   初,帝在兵閒久,厭武事,且知天下疲秏,思樂息肩。[一]自隴、蜀平後,非儆急,未嘗復言軍旅。皇太子嘗問攻戰之事,帝曰:「昔□靈公問陳,孔子不對,此非爾所及。」[二]每旦視朝,日仄乃罷。數引公卿、郎、將講論經理,夜分乃寐。[三]皇太子見帝勤勞不怠,承閒諫曰:「陛下有禹湯之明,而失黃老養性之福,[四]願頤愛精神,優遊自寧。」帝曰:「我自樂此,不為疲也。」雖身濟大業,兢兢如不及,故能明慎政體,總□權綱,量時度力,舉無過事。退功臣而進文吏,戢弓矢而散馬牛,雖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五]   注[一]左傳曰:「息肩於晉。」   注[二]論語:「□靈公問陳於孔子。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注[三]分猶半也。   注[四]黃帝、老子。   注[五]左傳曰:「於文,止戈為武也。」   論曰:皇考南頓君初為濟陽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於縣捨,[一]   有赤光照室中。[二]欽異焉,使卜者王長佔之。長辟左右[三]曰:「此兆吉不可言。」是歲縣界有嘉禾生,一莖九穗,因名光武曰秀。明年,方士有夏賀良者,上言哀帝,雲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於是改號為太初元年,稱「陳聖劉太平皇帝」,以厭勝之。及王莽篡位,忌惡劉氏,以錢文有金刀,故改為貨泉。或以貨泉字文為「白水真人」。後望氣者蘇伯阿為王莽使至南陽,遙望見舂陵郭,唶曰:[四]「氣佳哉!鬱鬱□□然。」及始起兵還舂陵,遠望捨南,火光赫然屬天,有頃不見。初,道士西門君惠、李守等亦云劉秀當為天子。其王者受命,信有符乎?不然,何以能乘時龍而御天哉![五]   注[一]蔡邕光武碑文云:「光武將生,皇考以令捨不顯,開宮後殿居之而生。」   注[二]東觀記曰:「光照堂中,盡明如晝。」   注[三]辟音頻亦反。   注[四]唶,歎也,音子夜反。   注[五]易曰:「時乘六龍以御天。」   贊曰:炎正中微,大盜移國。[一]九縣飆回,三精霧塞。[二]人厭淫詐,神思反德。光武誕命,靈貺自甄。[三]沉幾先物,深略緯文。[四]尋、邑百萬,貔虎為腢。[五]長轂雷野,高鋒彗雲。[六]英威既振,新都自焚。[七]虔劉庸、代,紛紜梁、趙。[八]三河未澄,四關重擾。[九]神旌乃顧,遞行天討。[一0]   金湯失險,車書共道。[一一]靈慶既啟,人謀鹹贊。[一二]明明廟謨,赳赳雄斷。[一三]於赫有命,系隆我漢。[一四]   注[一]漢以火德王,故曰炎正。大盜謂王莽篡位也。莊子曰:「田成子一日殺齊君而盜其國,向所謂智者,不反為大盜積者乎?」   注[二]九縣,九州也。飆回謂亂也。三精,日月星也。霧塞言昏昧也。精,或為「像」。   注[三]誕,大也。書曰:「誕膺天命。」甄,明也。靈貺謂佳氣神光之類也。   注[四]幾者,動之微也。物,事也。沉深之幾,先見於事也。謚法:「經緯天地曰文。」   注[五]貔,執夷,虎屬也。書曰:「如虎如貔。」言甚猛勇也。   注[六]長轂,兵車。雷野,言其聲盛。淮南子曰:「雷以為車輿。」彗,埽也,音詳銳反。   注[七]王莽初封為新都侯。史記曰,周武王伐紂,紂衣其寶玉自焚而死。莽雖被殺,滅亡與紂同,故假以言之。   注[八]虔、劉,皆殺也。左傳曰:「虔劉我邊垂。」謂公孫述稱帝於庸、蜀,盧芳據代郡也。紛紜,諭亂也。梁謂劉永,趙謂王郎也。   注[九]三河,河南、河北、河東也。未澄謂朱鮪等據洛*(州)**[陽]*,未歸光武也。四關謂長安四塞之國。重擾謂更始已定關中,劉盆子入關殺更始,發掘諸陵也。   注[一0]周禮曰:「析羽為旌。」稱神者,猶言神兵神筭也。詩云「乃眷西顧」,書云「天討有罪」也。   注[一一]前書曰:「金城湯池,不可攻矣。」金以諭堅,湯取其熱。光武所擊,皆失其險固也。禮記曰:「天下車同軌,書同文。」   注[一二]靈慶謂符讖也。左傳曰:「天啟之也。」人謀謂腢下勸即尊號也。易曰:   「人謀鬼謀,百姓與能。」贊,助也。   注[一三]詩曰「明明天子」。淮南子曰:「運籌於廟堂之上,決勝千里之外。」   赳赳,武魍也。   注[一四]於赫,歎美之詞,音烏。詩云:「有命既集。」系猶系也。    校勘記   四七頁四行高祖*(豐)*沛*[豐]*邑人據殿本考證改。   四七頁六行其命郡國有谷者給稟按:「給稟」二字連下讀,注於「給稟」絕句,非。   五0頁一0行故行什一之稅按:「什」原作「十」,逕據汲本、殿本改。   五一頁一行初罷郡國都尉官按:刊誤謂郡有都尉,國有中尉,此但罷郡都尉,不當有「國」字。   五一頁二行擁節按:「擁」原作「雍」,逕據汲本、殿本改。   五一頁三行見徒免為庶*(民)**[人]*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注范史,避太宗諱,「民」字皆改為「人」。今本仍有作「民」者,則宋以後校書者回改。然亦有不當改而妄改者。此「庶民」本當作「庶人」,校書者不知庶民與庶人有別,而一例改之。凡律言「庶人」者,對奴婢及有罪者而言,與它處泛稱「庶民」者不同。今據錢說回改。下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同。   五二頁九行公車*[司馬]*掌殿司馬門據前書百官公卿表顏注引漢官儀補。   五二頁一三行杜預*[注]*左傳雲按文當有「注」字,今補。   五三頁一二行河西*(太守)**[大將軍]*竇融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河西非郡名,不當有太守,當依前五年作「河西大將軍」。今據改。   五四頁一行後改為*(高)*平*[高]*據殿本考證改。   五四頁三行河東守守兵亦叛按:刊誤謂案文多一「守」字。若雲太守之兵,不合去「太」字。   五六頁一二行故城在今蘭州按:「蘭」原斗「闌」,逕改正。   五七頁五行*[三月]*己酉幸南陽據袁紀及通鑒補。按:通鑒考異謂上有「二月己卯」,袁紀「三月己酉,幸南陽」,以長歷考之,二月壬申朔,己酉在三月,蓋上脫「三月」二字。   五八頁八行本或作□水及沅水者並非按:「沅」殿本、集解本作「沆」。   五八頁一四行並并州按:王先謙謂「并州」下疑脫「涼州」二字,說詳集解。   五九頁四行黃龍見東阿按:袁紀「東阿」作「河東」。   五九頁一二行冬十一月戊寅至辛巳吳漢屠成都續天文志雲十一月丁丑,漢護軍將軍高午刺述洞其胸,其夜死。明日,漢入屠蜀城。而此雲戊寅,述被創,夜死,辛巳,吳漢屠成都。按:戊寅至辛巳四日,丁丑次日即戊寅,志明雲明日漢入屠蜀城,公孫述傳亦云其夜死,明旦岑降,吳漢傳亦云旦日城降,則「戊寅」當從續志作「丁丑」,「辛巳」又為「戊寅」之鬥。   六0頁九行鉗釱按:「釱」原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六一頁八行庚午以殷紹嘉公孔安為宋公按:建武十三年二月庚寅朔,無庚午,疑「庚午」為「庚子」或「庚戌」之鬥。又查是年三月庚申朔,有庚午,或下文「三月」二字當移於此。   六一頁九行周承休公姬*(常)**[武]*為□公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恩澤侯表姬常於建武二年為周承休侯,五年,侯武嗣,十三年,更為□公,然則「姬常」當作「姬武」也。今據改。   六一頁九行省並西京十三國按:錢大昕謂「三」字衍,說詳下。   六一頁一0行淄川屬高密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續志北海國下雲建武十三年省淄川、高密、膠東三國,以其縣屬。蓋其時以高密四縣封鄧禹,膠東六縣封賈復,故不立王國而並屬之北海,高密與淄川同在省並之內,非以淄川屬高密也。志又稱世祖省並郡國十,今並高密計之,正合十國之數,乃知紀雲十三國者,誤衍「三」字,而「淄川」下又衍「屬」字耳。   六一頁一四行故城在今瀛州樂*(府)**[壽]*縣西北據刊誤及殿本考證改。   六二頁八行韞彝之屬也按:「韞」原斗「鐏」,逕改正。   六四頁∼九行一一行丁未有星孛於昴丁未有星孛於營室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丁未」重出,當有一誤,以天文志證之,似下「丁未」誤也。   六四頁一二行置常*[山]*關據刊誤補。   六五頁九行必*(有)**[以]*觿大之辭言之據刊誤改,與今公羊傳合。   六五頁一三行上至高祖按:偽孔傳「至」作「自」。   六七頁一四行二月乙*(亥)**[未]*晦據集解引錢大昕、惠棟說改。按:是年三月丙申朔,作「乙未」是。   六八頁四行夏四月乙卯按:是年四月丙寅朔,無乙卯,此誤。下云「五月乙卯,車駕還宮」。是年五月乙未朔,有乙卯,不誤。   六八頁六行屬南*[陽]*郡據殿本考證補。   六九頁七行夏四月*(甲戌)**[癸酉]*車駕還宮據殿本考證改。   六九頁一0行*(癸酉)**[甲戌]*詔曰據殿本考證改。按:萬松齡謂「癸酉」移前,「甲戌」移後,寫者誤倒耳。   六九頁一三行*(戌)**[甲]*申幸河內據殿本考證改。按:是年夏四月庚申朔,下文云「戊子至自河內」,明此「戊申」乃「甲申」之誤。   七0頁八行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祭祀志是年雒陽高廟四時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此云「昭帝」,誤。   七0頁一0行光武第雖十二「第」原作「弟」,弟第古字通用,今改歸一律,後如此不悉出校記。   七0頁一0行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按:李慈銘謂哀帝、平帝皆元帝庶孫,兄弟行也,光武於成帝為兄弟,則於平帝亦為諸父,非祖父。注引漢官儀皆謬。   七0頁一一行然則宣帝為*(曾)*祖按:刊誤謂案世數宣帝於光武猶是祖,此多一「曾」字。今據刪。   七一頁五行母貴則子*[何以]*貴據刊誤補,與公羊傳合。   七三頁一一行鄯善王車師王等十六國按:西域傳「十六國」作「十八國」,袁紀作「鄯善王安、莎車王賢等十六國」。   七四頁四行制詔曰按:刊誤謂多一「制」字。   七四頁六行徒皆□解鉗按:李慈銘謂以注文詳之,此當衍一「解」字,脫一「釱」字。   七六頁一0行寇右北平漁陽上谷太原按:集解引陳景雲說,謂「太原」二字非衍即誤。貊人入寇東邊諸郡,不能西至太原內地也。   七六頁一三行大人謂渠帥也殿本「大人」作「烏桓」。按校補謂當作「大人,烏桓謂渠帥也」,互脫二字。   七七頁八行二十六年*[春]*正月據汲本、殿本補。   七九頁四行驃騎大將軍行大司馬劉隆即日罷刊誤謂兩漢稱「行」者皆雲行某官事,明此少一「事」字。今按:范書稱行某官事往往省一「事」字,非必脫文,後如此不悉出。   八一頁五行幸魯國按:刊誤謂它處皆不言國,明此多一「國」字。   八一頁五行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魯汲本、集解本「丁酉」作「乙酉」。按:是年十一月丁未朔,無丁酉、乙酉,疑「己酉」之誤。   八一頁一三行中元元年按:中元非年號,刊誤及補注並謂應冠「建武」二字。   八四頁一二行*(謂)**[為]*方□四陛據刊誤改。按:為謂古通作。   八四頁一二行皆徙南郊之具按:汲本、殿本「徙」作「從」。   八四頁一五行東夷倭奴國王遣使奉獻按:「王」原作「主」,逕據汲本、殿本改。   八五頁二行年六十二按:惠棟補注引蔣杲說,謂光武以二十八歲起兵,中更始二年,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則崩時乃六十三歲。祭祀志封禪刻石文已云「在位三十二年,年六十二」,則崩年六十三無疑矣。此「二」字疑傳寫誤也。   八五頁三行無遣吏及因郵奏按:刊誤謂多一「無」字,蓋凡弔喪及赴葬,皆遣吏及因郵也。   八六頁六行於是改號為太初元年按:沈家本謂「太初」下當有「元將」二字,事詳前書。   八七頁一行炎正中微按:校補謂文選「正」作「政」。   八七頁一行光武誕命按:校補謂文選「光武」作「世祖」。   八七頁二行高鋒彗雲文選「鋒」作「旗」。按:校補謂觀李注引東都主人曰「戈鋋彗雲」,則「旗」仍「鋒」之鬥。   八七頁四行明明廟謨按:校補謂文選「謨」作「謀」。   八七頁五行系隆我漢按:校補謂文選作「系我皇漢」。又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尉宗宋人,不應有「我漢」之稱,此必沿東觀舊文。   八七頁一一行言甚猛勇也按:汲本「甚」作「其」。   八七頁一六行謂朱鮪等據洛*(州)**[陽]*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時無洛州,「州」當是「陽」之誤。今據改。   ************後漢書卷二 顯宗孝明帝紀 第二   顯宗孝明皇帝諱莊,[一]光武第四子也。母陰皇后。帝生而豐下,[二]十歲能通春秋,光武奇之。建武十五年封東海公,十七年進爵為王,十九年立為皇太子。師事博士桓榮,學通尚書。   注[一]謚法曰:「照臨四方曰明。」伏侯古今注曰:「莊之字曰嚴。」   注[二]杜預注左傳云:「豐下,蓋面方也。」東觀記云:「帝豐下兌上,項赤色,有似於堯。」   中元二年二月戊戌,即皇帝位,年三十。尊皇后曰皇太后。   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於原陵。[一]有司奏上尊廟曰世祖。   注[一]帝王紀曰:「原陵方三百二十步,高六丈,在臨平亭東南,去洛陽十五里。」   夏四月丙辰,詔曰:「予末小子,奉承聖業,夙夜震畏,不敢荒寧。先帝受命中興,德侔帝王,協和萬邦,假於上下,[一]懷柔百神,惠於□寡。[二]朕承大運,繼體守文,[三]不知稼穡之艱難,懼有廢失。聖恩遺戒,顧重天下,以元元為首。公卿百僚,將何以輔朕不逮?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四]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五]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六]及流人無名數欲自佔者人一級;[七]   □、寡、孤、獨、篤□粟,人十斛。其施刑及郡國徒,在中元元年四月己卯赦前所犯而後捕系者,悉免其刑。又邊人遭亂為內郡人妻,在己卯赦前,一切遣還邊,恣其所樂。中二千石下至黃綬,[八]貶秩贖論者,悉皆復秩還贖。方今上無天子,下無方伯,[九]若涉淵水而無舟楫。夫萬乘至重而壯者慮輕,[一0]   實賴有德左右小子。[一一]高密侯禹元功之首,東平王蒼寬博有謀,並可以受六尺之托,臨大節而不撓。[一二]其以禹為太傅,蒼為驃騎將軍。太尉□告謚南郊,[一三]司徒欣奉安梓宮,[一四]司空魴將校復土。[一五]其封□為節鄉侯,欣為安鄉侯,魴為楊邑侯。」   注[一]假,至也。音格。   注[二]懷,安也。柔,和也。禮曰「凡山林能興雲致雨者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懷柔百神也。書曰:「惠於□寡。」   注[三]創基之主,則尚武功以定禍亂;其次繼體而立者,則守文德。谷梁傳曰:   「承明繼體。則守文之君也。」   注[四]前書音義曰:「男子者,謂戶內之長也。」商鞅為秦制爵二十級:一,公士;二,上造;三,簪□;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   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人賜爵者,有罪得贖,貧者得賣與人。   注[五]三老、孝悌、力田,三者皆鄉官之名。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後置,所以勸導鄉里,助成風化也。文帝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觿人之師也。其以戶口率置員。」事見前書。   注[六]漢制,賜爵自公士已上不得過公乘,故過者得移授也。同產,同母兄弟也。   注[七]無名數謂無文簿也。占謂自歸首也。   注[八]漢制,二百石以上銅印黃綬也。   注[九]公羊傳曰:「上無天子,下無方伯。」此制引以為謙也。   注[一0]帝謙言年尚少壯,思慮輕淺,故須賢人輔弼。   注[一一]賴,恃也。左右,助也。   注[一二]六尺謂年十五已下。大節謂大事。撓,屈也。音女孝反。   注[一三]趙□也。應劭風俗通曰:「禮,臣子無爵謚君父之義也,故腢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於南郊告天而謚之。」   注[一四]李欣也。梓宮,以梓木為棺。風俗通曰:「宮者,存時所居,緣生事死,因以為名。」   注[一五]馮魴也。將校謂將領五校兵以穿壙也。前書音義曰:「復土,主穿壙填塞事也。言下棺訖,復以土為墳,故言復土。」   秋九月,燒當羌寇隴西,敗郡兵於允街。[一]赦隴西囚徒,減罪一等,勿收今年租調。又所發天水三千人,亦復是歲更賦。[二]遣謁者張鴻討叛羌於允吾,[三]   鴻軍大敗,戰歿。冬十一月,遣中郎將竇固監捕虜將軍馬武等二將軍討燒當羌。   注[一]允街,縣名也,允音鉛,街音佳,屬金城郡,故城在今涼州昌松縣東南。   城臨麗水,一名麗水城。   注[二]更謂戍卒更相代也。賦謂雇更之錢也。前書音義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古正卒無常,人皆當迭為之。*(有)*一月一更,是為卒更。貧者欲得雇更錢,次直者出錢雇之,月二千,是為踐更,有過更。古者天下人皆當戍邊三日,亦名為更。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當行者不可往即還,因住一歲,次直者出錢三百雇之,謂之過更。」   注[三]允吾,縣名,屬金城郡,故城在今蘭州廣武縣西南。允音沿。吾音牙。   十二月甲寅,詔曰:「方春戒節,人以耕桑。其□有司務順時氣,使無煩擾。[一]   天下亡命殊死以下,聽得贖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二]   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三]其未發覺,詔書到先自告者,半入贖。今選舉不實,邪佞未去,權門請托,殘吏放手,[四]百姓愁怨,情無告訴。有司明奏罪名,並正舉者。[五]又郡縣每因征發,輕為奸利,詭責羸弱,先急下貧。其務在均平,無令枉刻。」   注[一]禮記:「孟春之月,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仲春,無作大事,以妨農事。」   注[二]前書音義曰:「右趾謂刖其右足,次刖左足,次劓,次黥,次髡鉗為城旦舂。城旦者,晝日伺寇虜,夜暮築長城。舂者,婦人犯罪,不任軍役之事,但令舂以食徒者。」   注[三]完者,謂不加髡鉗而築城也。次鬼薪、白粲,次隸臣妾,次*(作)*司寇*[作]*。   注[四]放手謂貪縱為非也。   注[五]舉非其人,並正舉主之罪。   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於原陵,如元會儀。[一]   注[一]漢官儀曰:「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寑於墓側,漢因而不改。諸陵寑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三伏、社、臘及四時上飯。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莊具。天子以正月上原陵,公卿百官及諸侯王、郡國計吏皆當軒下,佔其郡國谷價,四方改易,欲先帝魂魄聞之也。」元會儀見下。   夏五月,太傅鄧禹薨。   戊寅,東海王強薨,遣司空馮魴持節視喪事,賜升龍旄頭、鑾輅、龍旗。[一]   注[一]旄頭,見光武紀。鑾,鈴也,在鑣。交龍為旗,唯天子用之,今特賜以葬。   六月乙卯,葬東海恭王。   秋七月,捕虜將軍馬武等與燒當羌戰,大破之。募士卒戍隴右,賜錢人三萬。   八月戊子,徙山陽王荊為廣陵王,遣就國。   是歲,遼東太守祭肜使鮮卑擊赤山烏桓,大破之,斬其渠帥。[一]越巂姑復夷叛,[二]州郡討平之。   注[一]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里。   注[二]姑復,縣名。   二年春正月辛末,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珮、絇屨以行事。[一]禮畢,登靈台。使尚書令持節詔驃騎將軍、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以配五帝。[二]禮備法物,樂和八音,詠祉福,舞功德,[三]*(其)*班時令,□腢後。[四]事畢,升靈台,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五]腢僚藩輔,宗室子孫,觿郡奉計,百蠻貢職,[六]烏桓、濊貊鹹來助祭,單于侍子、骨都侯亦皆陪位。斯固聖祖功德之所致也。朕以闇陋,奉承大業,親執珪璧,恭祀天地。[七]仰惟先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以寧天下,[八]封泰山,建明堂,立辟雍,起靈台,恢弘大道,被之八極;[九]而胤子無成康之質,腢臣無呂旦之謀,[一0]盥洗進爵,踧踖惟籩。[一一]素性頑鄙,臨事益懼,故『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一二]其令天下自殊死已下,謀反大逆,皆赦除之。百僚師尹,其勉修厥職,順行時令,敬若昊天,以綏兆人。」   [一三]   注[一]漢官儀曰:「天子冠通天,諸侯王冠遠遊,三公、諸侯冠進賢三梁,卿、大夫、尚書、二千石、博士冠兩梁,*(二)*千石已下至小吏冠一梁。天子、公、卿、特進、諸侯祀天地明堂,皆冠平冕,天子十二旒,三公、九卿、諸侯七,其纓各如其綬色,玄衣纁裳。」周禮曰:「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三禮圖曰:「冕以三十升布漆而為之,廣八寸,長尺六寸,前圜後方,前下後高,有俛伏之形,故謂之冕。欲人之位彌高而志彌下,故以名焉。」董巴輿服志曰:「顯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纁下,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卿已下用華蟲七章,皆五色釆。乘輿刺繡,公卿已下皆織成。陳留襄邑獻之。」徐廣車服注曰:「漢明帝案古禮備其服章,天子郊廟衣皁上絳下,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禮記曰:「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世子佩瑜玉。」周禮屨人「掌王赤舄青絇」。鄭玄注云:「赤舄,為上冕服之舄也。絇屨,鼻頭以青彩飾之。」絇音劬。三禮圖曰:「屨復下曰舄,其色各隨裳色。」   注[二]五經通義曰:「蒼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矩,黑帝*(汁)**[□]*光紀。牲幣及玉,各依方色。」   注[三]祉亦福也。詠謂詩云「降福穰穰」之類。景帝詔曰:「歌者所以發德,舞者所以明功。」   注[四]班,布也。時令謂月令也。四時各有令,若有乖舛,必致妖□,故告之。   注[五]元氣,天氣也。王者承天心,理禮樂,通上下四時之氣也,故望之焉。   時律者,即月令「孟春律中太蔟,仲春律中夾鍾」之類。大戴禮曰:「聖人□十二管,察八音之清濁,謂之律呂。律呂不正則諸氣不和。」周禮保章氏:「以五雲之色,辨吉凶、水旱、豐荒之祲象。」鄭司農注云:「以二至二分觀雲色,青為蟲,白為喪,赤為兵荒,黑為水,黃為豐。故春秋傳曰:『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杜預注云:「物謂氣色□變也。」   注[六]奉計謂計吏也。詩曰「因時百蠻。」百言觿多也。獨言蠻,通四夷。   注[七]周禮曰:「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又曰:「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注[八]撥,理也。公羊傳曰:「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   注[九]淮南子曰:「九州之外有八寅,八寅之外有八紘,八紘之外有八極。」   注[一0]明帝自謂無*[成康之質]*。成康之時,刑措不用四十餘年。   注[一一]鄭玄注論語云:「踧踖,敬恭貌。」盥音管。   注[一二]坦蕩,明達之貌。慼慼,常憂懼也。   注[一三]若,順也。   三月,臨辟雍,初行大射禮。[一]   注[一]儀禮*(曰)*大射之禮,王將祭射宮,擇士以助祭也。張虎侯、熊侯、豹侯,其制若今之射的矣。謂之為侯者,天子射中之,可以服諸侯也。天子侯中一丈八尺,畫以雲氣焉。王以六耦射三侯,樂以騶虞九節;諸侯以四耦射二侯,樂以狸首七節;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樂以釆蘋五節;士以二耦射豻侯,樂以釆蘩三節。   秋九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東海王政來朝。   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養老禮。詔曰:「光武皇帝建三朝之禮,而未及臨饗。   [一]眇眇小子,屬當聖業。[二]閒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三]復踐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剁輪,供綏執授。侯王設醬,公卿饌珍,朕親袒割,執爵而酳。[四]祝哽在前,祝噎在後。[五]升歌鹿鳴,下管新宮,[六]   八佾具修,萬舞於庭。[七]朕固薄德,何以克當?易陳負乘,詩刺彼己,[八]   永念籩疚,無忘厥心。三老李躬,年耆學明。五更桓榮,授朕尚書。詩曰:『無德不報,無言不酬。』[九]其賜榮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祿養終厥身。其賜天下三老酒人一石,肉四十斤。有司其存耆□,[一0]恤幼孤,惠□寡,稱朕意焉。」   注[一]三朝之禮謂中元元年初起明堂、辟雍、靈台也。   注[二]尚書康王曰:「眇眇予末小子。」孔安國注云:「眇眇猶微微也。」   注[三]東觀記曰:「十月元日。」   注[四]孝經援神契曰:「尊事三老,父象也。」宋均注曰:「老人知天地之事者。」   安車,坐乘之車;剁輪,以蒲裹輪。剁音而兗反。三老就車,天子親執綏授之。   說文:「綏,車中把也。」五更,老人知五行更代事者。漢官儀曰:「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全具者。」續漢志曰:「養三老、五更,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三公一人為三老,次卿一人為五更,皆服絺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扶*(玉)**[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齊於太學講堂。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坐於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天子迎於門屏,交拜,導自阼階。三老自賓階升,東面。三公設幾杖。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俎,執醬而饋,執爵而酳。五更南面,三公進供,禮亦如之。明日皆詣闕謝,以其於己禮太隆也。」醬,醢也。珍謂餚羞之屬,即周禮「八珍」之類。鄭玄注儀禮云:「酳,□也,所以潔口。」音胤。   注[五]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於前後祝之,令其不哽噎也。   注[六]鹿鳴,詩小雅篇名也。新宮,小雅逸篇也。升,登也。登堂而歌,所以重人聲也。燕禮曰:「升歌鹿鳴,下管新宮。」   注[七]佾,列也。謂舞者行列也。左氏傳曰:「天子八佾,諸侯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萬亦舞也。詩云:「公庭萬舞。」   注[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詩曰「彼己之子,不稱其服」也。   注[九]詩大雅也。   注[一0]禮記曰,六十曰耆,七十曰□。釋名曰:「耆,指也,不從力役,指事使人也。耋,□也,皮膚變黑色如□也。」   中山王焉始就國。   甲子,西巡狩,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蕭何、霍光。帝謁陵園,過式其墓。[一]   進幸河東,所過賜二千石、令長已下至於掾史,各有差。[二]癸卯,車駕還宮。   注[一]東觀漢記曰:「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又云:「霍光墓在茂陵東司馬門道南四里。」式,敬也。禮記曰:「行過墓必式。」   注[二]續漢志曰:「郡國及縣,諸曹皆置掾史。」   十二月,護羌校尉竇林下獄死。   是歲,始迎氣於五郊。[一]少府陰就子豐殺其妻酈邑公主,就坐自殺。[二]   注[一]續漢書曰:「迎氣五效之兆。四方之兆各依其位。中央之兆在未,□皆*(二)**[三]*尺。立春之日,迎春於東郊,祭青帝句芒,車服皆青,歌青陽,八佾舞雲翹之舞。立夏之日,迎夏於南郊,祭赤帝祝融,車服皆赤,歌朱明,八佾舞雲翹之舞,先立秋十八日,迎黃靈於中兆,祭黃帝后土,車服皆黃,歌朱明,八佾舞雲翹、育命之舞。立秋之日,迎秋於西郊,祭白帝蓐收,車服皆白,歌白藏,八佾舞育命之舞。立冬之日,迎冬於北郊,祭黑帝玄冥,車服皆黑,歌玄冥,八佾舞育命之舞。」   注[二]酈,縣,屬南陽郡。酈音櫟。   三年春正月癸巳,詔曰:「朕奉郊祀,登靈台,見史官,正儀度。[一]夫春者,歲之始也。始得其正,則三時有成。[二]比者水旱不節,邊人食寡,政失於上,人受其咎。有司其勉順時氣,勸督農桑,去其螟蜮,以及蝥賊;[三]詳刑慎罰,明察單辭,[四]夙夜匪懈,以稱朕意。」   注[一]儀謂渾儀,以銅為之,置於靈台,王者正天文之器也。度謂日月星辰之行度也。史官即太史,掌天文之官也。   注[二]正謂日月五星不失其次也。三時謂春、夏、秋。左傳曰:「務其三時。」   注[三]爾雅曰:「食苗心曰螟,食節曰賊,食根曰蝥。」蜮一名短弧,今之水弩,含沙射人為災。言此者,欲令臣下順時行政,勿侵擾也。   注[四]單辭猶偏辭也。   二月甲寅,太尉趙□、司徒李欣免。丙辰,左馮翊郭丹為司徒。己未,南陽太守虞延為太尉。   甲子,立貴人馬氏為皇后,皇子炟[一]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注[一]音丁達反。   夏四月辛酉,封皇子建為千乘王,[一]羨為廣平王。   注[一]千乘,國名,今青州縣,故城在今淄州高苑北。   六月丁卯,有星孛於天船北。[一]   注[一]天船,星名。續漢志曰:「天船為水,彗出之為大水。是歲,伊、洛水溢到津城門。」伏侯古今注曰:「彗長三尺所,見三十五日乃去。」   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為大予樂。[一]   注[一]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故據琁機鈐改之。漢官儀曰:   「大予樂令一人,秩六百石。」   壬申晦,日有蝕之。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水旱不節,稼穡不成,人無宿儲,下生愁墊。[一]雖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莊無災,以致戒懼;[二]魯哀禍大,天不降譴。[三]今之動變,儻尚可救。   有司勉思厥職,以匡無德。古者卿士獻詩,百工箴諫。[四]其言事者,靡有所諱。」   注[一]儲,積也。墊,溺也,音丁念反。   注[二]說苑曰:「楚莊王見天不見妖而地不出驅,則禱於山川曰:『天其忘余歟?』此能求過於天,必不逆諫矣。」   注[三]春秋感精符曰:「魯哀公時,政彌亂絕,不日食。政亂之類,當致日食之變,而不應者,譴之何益,告之不悟,故哀公之篇絕無日食之異。」   注[四]國語曰:「天子聽政,公卿至於庶士獻詩,師箴,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而後王斟酌事焉。」   冬十月,蒸祭光武廟,[一]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二]   注[一]禮記曰:「冬祭曰蒸。」蒸,觿也。冬物畢成,可祭者觿。   注[二]前書曰,文始舞者,本舜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其舞人執羽鑰。   五行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其舞人冠冕衣服法五行色。   武德者,高祖四年作,言行武以除亂也,其舞人執干戚。光武草創,禮樂未備,今始奏之,故雲初也。   甲子,車駕從皇太后幸章陵,觀舊廬。十二月戊辰,至自章陵。   是歲,起北宮及諸官府。京師及郡國七大水。   四年春二月辛亥,詔曰:「朕親耕藉田,以祈農事。[一]京師冬無宿雪,春不燠沐,[二]煩勞腢司,積精禱求。[三]而比再得時雨,宿麥潤澤。其賜公卿半奉。   有司勉遵時政,務平刑罰。」   注[一]禮記曰:「天子親耕於東郊,為藉田千畝,冕而朱紘,躬秉耒耜。」五經要義曰:「天子藉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敬也。藉,蹈也。言親自蹈履於田而耕之。」續漢志云:「正月始耕,既事,告祠先農。」漢舊儀曰:「先農即神農炎帝也。祠以太牢,百官皆從。   皇帝親執耒耜而耕。天子三推,三公五,孤卿七,大夫十二,士庶人終畝。乃致藉田倉,置令丞,以給祭天地宗廟,以為粢盛。」   注[二]燠,暖也,音於六反。沐,潤澤也。言無暄潤之氣也。   注[三]積精猶儲積也。說文云:「告事求福曰禱。」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馮魴免。丙辰,河南尹范遷為司徒,太仆伏恭為司空。   十二月,陵鄉侯梁松下獄死。[一]   注[一]坐縣飛書誹謗。   五年春二月庚戌,驃騎將軍東平王蒼罷歸藩;琅邪王京就國。   冬十月,行幸鄴。與趙王栩會鄴。常山三老言於帝曰:「上生於元氏,願蒙優復。」   詔曰:「豐、沛、濟陽,受命所由,加恩報德,適其宜也。今永平之政,百姓怨結,而吏人求復,令人愧笑,重逆此縣之拳拳,[一]其復元氏縣田租更賦六歲,勞賜縣掾史,及門闌走卒。」[二]至自鄴。   注[一]重,難也。拳拳猶勤勤也。禮記曰:「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不息。」   注[二]續漢志曰:「五伯、鈴下、侍合、門闌部署、街裡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隨所典領。」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雲中,南單于擊□之。   是歲,發遣邊人在內郡者,賜裝錢人二萬。   六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趙王盱、北海王興、齊王石來朝。   二月,王雒山出寶鼎,[一]廬江太守獻之。夏四月甲子,詔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惡氣。[二]遭德則興,遷於商、周;周德既衰,□乃淪亡。[三]祥瑞之降,以應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茲?易曰□像三公,[四]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五]陳□於廟,以備器用。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詔書,禁人上事言聖,而閒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諂子蚩也。」   注[一]「雒」或作「雄」。   注[二]夏禹之時,令遠方圖畫山川奇異之物,使九州之牧貢金鑄□以象之,令人知鬼神百物之形狀而備之,故人入山林川澤,魑魅罔兩莫能逢之。惡氣謂罔兩之類。事見左傳。   注[三]史記曰,周鼎亡入泗水中,秦始皇過彭城,齋戒,欲出周鼎於泗水,使千人沒水求之,不得。   注[四]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注[五]禮記曰「夏祭曰礿」,音藥。礿,薄也。夏物未成,祭尚薄。   冬十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陵;會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十二月,還,幸陽城,遣使者祠中岳。壬午,車駕還宮。東平王蒼、琅邪王京從駕來朝皇太后。   七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陰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秋八月戊辰,北海王興薨。   是歲,北匈奴遣使乞和親。   八年春正月己卯,司徒范遷薨。[一]三月辛卯,太尉虞延為司徒,□尉趙□行太尉事。   注[一]漢官儀曰,遷字子閭,沛人也。   遣越騎司馬鄭觿報使北匈奴。初置度遼將軍,屯五原曼柏。[一]   注[一]*(武)**[昭]*帝拜范明友為度遼將軍,至此復置焉。以中郎將吳常行度遼將軍。曼柏,縣,在今勝州銀城縣。   秋,郡國十四雨水。   冬十月,北宮成。   丙子,臨辟雍,養三老、五更。禮畢,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系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將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隨,便佔著邊縣;[一]   父母同產欲相代者,恣聽之。其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凡徙者,賜弓弩衣徹。   注[一]佔著謂附名籍。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一]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而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讖所為至譴。[二]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腢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於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三]帝覽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詔曰:「腢僚所言,皆朕之過。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輕用人力,繕修宮宇,出入無節,喜怒過差。昔應門失守,關雎刺世;[四]飛蓬隨風,微子所歎。[五]永覽前戒,竦然兢懼。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注[一]既,盡也。   注[二]春秋感精符曰:「人主含天光,據機衡,齊七政,操八極。」故君明聖,天道得正,則日月光明,五星有度。日明則道正,不明則政亂,故常戒以自□厲。日食皆象君之進退為盈縮。當春秋撥亂,日食三十六,故曰至譴也。   注[三]宣帝始令腢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封有正有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而不奏;後魏相奏去副封,以防擁蔽。   注[四]春秋說題辭曰:「人主不正,應門失守,故歌關雎以感之。」宋均注曰:   「應門,聽政之處也。言不以政事為務,則有宣淫之心。關雎樂而不淫,思得賢人與之共化,修應門之政者也。」薛君韓詩章句曰:「詩人言雎鳩貞絜慎匹,以聲相求,隱蔽於無人之處。故人君退朝,入於私宮,後□御見有度,應門擊柝,鼓人上堂,退反宴處,體安志明。今時大人內傾於色,賢人見其萌,故詠關雎,說淑女,正容儀,以刺時。」   注[五]管子曰:「無儀法程序,飛搖而無所定,謂之飛蓬。飛蓬之閒,明王不聽。」   此言「微子」,未詳。   北匈奴寇西河諸郡。   九年春三月辛丑,詔郡國死罪囚減罪,與妻子詣五原、朔方佔著,所在死者皆賜妻父若男同產一人復終身;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復其口筭。[一]   注[一]口筭,已見光武紀。   夏四月甲辰,詔郡國以公田賜貧人各有差。令司隸校尉、部刺史歲上墨綬長吏視事三歲已上理狀尤異者各一人,與計偕上。[一]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   注[一]偕,俱也。所征之人,令與計吏俱上。   是歲,大有年。[一]為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二]   注[一]谷梁傳曰:「五穀皆熟,書大有年。」   注[二]袁宏漢紀曰,永平中崇尚儒學,自皇太子、諸王侯及功臣子弟,莫不受經。又為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諸子弟立學,號四姓小侯,置五經師。   以非列侯,故曰小侯。禮記曰「庶方小侯」,亦其義也。   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夏四月戊子,詔曰:「昔歲五穀登衍,[一]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方盛夏長養之時,蕩滌宿惡,以報農功。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吏敬厥職,無令愆墯。」   注[一]鄭玄注周禮云:「五穀,黍、稷、麥、麻、□也。」登,成也。衍,饒也,音以戰反。   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日北至,又祠舊宅。[一]禮畢,召校官弟子作雅樂,奏鹿鳴,[二]帝自御塤篪和之,以娛嘉賓。[三]還,幸南頓,勞饗三老、官屬。   注[一]北至,夏至也。   注[二]校,學也。鹿鳴,詩小雅篇名,宴腢臣嘉賓之詩。   注[三]鄭玄注周禮云:「塤,燒土為之,大如鴈子。」鄭觿曰:「有六孔。」世本曰:「暴辛公作篪,以竹為之,長尺四寸,有八孔。」   冬十一月,征淮陽王廷會平輿,[一]征沛王輔會睢陽。   注[一]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北。輿音預。   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東海王政來朝。   秋七月,司隸校尉郭霸下獄死。   是歲,漅湖出黃金,廬江太守以獻。[一]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注[一]漅湖,湖名,音子小反,在今廬州合肥縣東南。   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罷益州西部都尉。   [一]   注[一]西南夷傳曰:「罷益州西部所領六縣,合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縣。」   去洛陽七千里,在今匡州匡川縣西。   夏四月,遣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自滎陽至於千乘海口。[一]   注[一]汴渠即莨蕩渠也。汴自滎陽首受河,所謂石門,在滎陽山北一里。過汴以東,積石為堤,亦號金堤,成帝陽嘉中所作也。   五月丙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無家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詔曰:「昔曾、閔奉親,竭觀致養,[一]仲尼葬子,有棺無幟。[二]喪貴致哀,禮存寧儉。今百姓送終之制,競為奢靡。生者無擔石之儲,而財力盡於墳土。[三]伏臘無糟糠,而牲牢兼於一奠。[四]糜破積世之業,以供終朝之費,子孫饑寒,絕命於此,豈祖考之意哉!又車服制度,恣極耳目。田荒不耕,游食者觿。[五]有司其申明科禁,宜於今者,宣下郡國。」   注[一]曾參字子輿,閔損字子騫,並孔子弟子,皆有孝行也。   注[二]論語曰:「鯉也死,有棺而無幟。」   注[三]前書音義曰:「擔音丁濫反。言一石之儲。」方言作「甔」,云「罃也,齊東北海岱之閒謂之甔」。郭璞注曰:「所謂『家無甔石之儲』者也。」埤蒼曰:   「大罌也。」字或作「儋」,音丁甘反。   注[四]史記曰,秦德公始為伏祠。歷忌曰:「伏者何也?金氣伏藏之日也。四氣代謝,皆以相生。至於立秋,以金代火;金畏於火,故庚日必伏。」月令:「孟冬之月,臘先祖。」說文云:「臘,冬至後祭百神。」始皇更臘曰嘉平。奠,喪祭也。   注[五]游食謂浮食者。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罷。乙未,大司農牟融為司空。   冬十月,司隸校尉王康下獄死。   是歲,天下安平,人無傜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十三年春二月,帝耕於藉田。禮畢,賜觀者食。   三月,河南尹薛昭下獄死。   夏四月,汴渠成。辛巳,行幸滎陽,巡行河渠。乙酉,詔曰:「自汴渠決敗,六十餘歲,[一]加頃年以來,雨水不時,汴流東侵,日月益甚,水門故處,皆在河中,漭瀁廣溢,莫測圻岸,[二]蕩蕩極望,不知綱紀。今兗、豫之人,多被水患,乃雲縣官不先人急,好興它役。又或以為河流入汴,幽、冀蒙利,故曰左堤強則右堤傷,左右俱強則下方傷,宜任水埶所之,使人隨高而處,公家息壅塞之費,百姓無陷溺之患。議者不同,南北異論,朕不知所從,久而不決。   今既築堤理渠,絕水立門,河、汴分流,復其舊多,陶丘之北,漸就壤墳,[三]   故薦嘉玉絜牲,以禮河神。[四]東過洛汭,歎禹之績。[五]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六]濱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七]庶繼世宗瓠子之作。」   [八]因遂度河,登太行,進幸上黨。壬寅,車駕還宮。   注[一]王景傳曰,平帝時汴河決壞。   注[二]圻,□也。   注[三]爾雅曰:「丘再成曰陶丘。」孫炎曰:「形如累兩盂也。」郭璞曰:「今濟陰定陶城中有陶丘也。」尚書曰:「厥土惟黑壤,下土墳壚。」孔安國曰:「無塊曰壤。墳,起也。」   注[四]禮記曰:「凡祭玉曰嘉玉。」儀禮曰:「絜牲剛鬣。」   注[五]水北曰汭。洛汭,洛水入河處也。績,功也。河、洛皆禹所加功,故歎之。   注[六]周禮曰「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謂之五土」也。色謂其黃、白、青、黑之類。孔安國曰「水所去,土復其性」也。   注[七]濱,近也。豪右,大家也。   注[八]瓠子,堤名也。武帝元封二年,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河,沈白馬,玉璧,令腢臣皆負薪填河。在今濮州濮陽縣西也。   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三公免冠自劾。制曰:「冠履勿劾。災異屢見,咎在朕躬,憂懼遑遑,未知其方。將有司陳事,多所隱諱,使君上壅蔽,下有不暢乎?昔□有忠臣,靈公得守其位。[一]今何以和穆陰陽,消伏災譴?刺史、太守詳刑理冤,存恤□孤,勉思職焉。」   注[一]論語:「孔子曰:『□靈公無道。』季康子曰:『夫如是,奚其不喪?』孔子曰:『仲叔圉主賓客,祝它主宗廟,王孫賈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十一月,楚王英謀反,廢,國除,遷於涇縣,[一]所連及死徙者數千人。   注[一]涇縣屬丹陽郡,今宣州縣,故城在縣東。有涇水,出蕪湖,因水立名。   是歲,齊王石薨。   十四年春三月甲戌,司徒虞延免,自殺。夏四月丁巳,鉅鹿太守南陽邢穆為司徒。[一]   注[一]穆字綏公,宛人。   前楚王英自殺。   夏五月,封故廣陵王荊子元壽為廣陵侯。   初作壽陵。   十五年春二月庚子,東巡狩。辛丑,幸偃師。詔亡命自殊死以下贖:死罪縑四十匹,右趾至尉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犯罪未發覺,詔書到日自告者,半入贖。征沛王輔會睢陽。進幸彭城。癸亥,帝耕於下邳。   三月,征琅邪王京會良成,[一]征東平王蒼會陽都,[二]又征廣陵侯及其三弟會魯。祠東海恭王陵。還,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親御講堂,[三]   命皇太子、諸王說經。又幸東平。[四]辛卯,進幸大梁,[五]至定陶,祠定陶恭王陵。[六]夏四月庚子,車駕還宮。   注[一]良成,縣名,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北。   注[二]陽都,縣名,屬琅邪郡,故城在今沂州沂水縣南。   注[三]孔子宅在今兗州曲阜縣故魯城中歸德門內闕里之中,背洙面泗,矍相圃之東北也。七十二弟子,顏、閔之徒。漢春秋曰:「帝時升廟立,腢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進爵而後坐。」   注[四]東平,國名,故城在今鄆州東。   注[五]大梁城,魏惠王所築,故城在今汴州。   注[六]恭王,元帝子康。   改信都為樂成國,臨淮為下邳國。封皇子恭為鉅鹿王,黨為樂成王,衍為下邳王,暢為汝南王,□為常山王,長為濟陰王。[一]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郎、從官*[視事]*二十歲已上帛百匹,十歲已上二十匹,十歲已下十匹,官府吏五匹,書佐、小史三匹。令天下大酺五日。[二]乙巳,大赦天下,其謀反大逆及諸不應宥者,皆赦除之。   注[一]濟陰,郡,今曹州。   注[二]前書音義曰:「漢律:三人已上無故腢飲,罰金四兩。」今恩詔橫賜,得令聚會飲食五日。酺,布也。言天子布恩於天下。史記:「趙惠文王三年,大赦,置酒大酺五日。」   冬,車騎校獵上林苑。[一]   注[一]周禮校人掌王田獵之馬,故曰校獵。謂以木相貫穿為欄校,以遮禽獸。   十二月,遣奉車都尉竇固、駙馬都尉耿秉屯涼州。[一]   注[一]前書曰,奉車都尉,掌乘輿;駙馬都尉,掌天子之副馬。駙,副也。並武帝置,秩二千石。   十六年春二月,遣太僕祭肜出高闕,[一]奉車都尉竇固出酒泉,駙馬都尉耿秉出居延,[二]騎都尉來苗出平城,伐北匈奴。竇固破呼衍王於天山,[三]留兵屯伊吾盧城。[四]耿秉、來苗、祭肜並無功而還。   注[一]高闕,山名,因以名塞,在朔方北。   注[二]本匈奴地名也,武帝因以名縣,屬張掖郡,在今甘州張掖縣東北。   注[三]呼衍,匈奴王號。天山即祁連山,一名雪山,今名折羅漢山,在伊州北。   祁音時。   注[四]本匈奴中地名,既破呼衍,取其地置宜禾都尉,以為屯田,今伊州*(細)**[納]*職縣伊吾故城是也。   夏五月,淮陽王延謀反,發覺。癸丑,司徒邢穆、駙馬都尉韓光坐事下獄死,所連及誅死者甚觿。[一]   注[一]坐與延同謀。   戊午晦,日有食之。   六月丙寅,大司農西河王敏為司徒。[一]   注[一]漢官儀曰,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   秋七月,淮陽王延徙封阜陵王。[一]   注[一]阜陵,縣名,屬九江郡,故城在今滁州全椒縣南。   九月丁卯,詔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系囚減死罪一等,勿笞,詣軍營,屯朔方、敦煌;妻子自隨,父母同產欲求從者,恣聽之;女子嫁為人妻,勿與俱。謀反大逆無道不用此書。   是歲,北匈奴寇雲中,雲中太守廉范擊破之。   十七年春正月,甘露降於甘陵。北海王睦薨。   二月乙巳,司徒王敏薨。三月癸丑,汝南太守鮑昱為司徒。   是歲,甘露仍降,樹枝內附,[一]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師。西南夷哀牢、儋耳、僬僥、盤木、白狼、動黏諸種,前後慕義貢獻;[二]西域諸國遣子入侍。夏五月戊子,公卿百官以帝威德懷遠,祥物顯應,乃並集朝堂,奉觴上壽。[三]制曰:「天生神物,以應王者;遠人慕化,實由有德。朕以虛薄,何以享斯?唯高祖、光武聖德所被,不敢有辭。其敬舉觴,太常擇吉日策告宗廟。   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郎、從官視事十歲以上者,帛十匹。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黃綬,貶秩奉贖,在去年以來皆還贖。」   注[一]仍,頻也。內附謂木連理也。前書終軍曰:「觿枝內附,是無外也。」   注[二]山海經曰:「周僥國在三首國東,為人短小,冠帶,一名僬僥。」國語曰:   「僬僥氏三尺,短之至也。」楊浮異物誌曰:「儋耳,南方夷,生則鏤其頰,皮連耳匡,分為數支,狀如雞腸,纍纍下垂至肩。」   注[三]壽者人之所欲,故卑下奉觴進酒,皆言上壽。   秋八月丙寅,令武威、張掖、酒泉、敦煌[一]及張掖屬國,系囚右趾已下任兵者,[二]皆一切勿治其罪,詣軍營。   注[一]張掖,郡,故匈奴昆邪王地也。漢官儀曰:「張國臂掖,故曰張掖。」故城在今甘州張掖縣西北。   注[二]任,堪也。   冬十一月,遣奉車都尉竇固、駙馬都尉耿秉、騎都尉劉張出敦煌崑崙塞,[一]   擊破白山虜於蒲類海上,遂入車師。[二]初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三]   注[一]崑崙,山名,因以為塞,在今肅州酒泉縣西南。山有崑崙之體,故名之。   周穆王見西王母於此山,有石室、王母台。   注[二]西河舊事曰:「白山冬夏有雪,故曰白山,匈奴謂之天山,過之皆下馬拜焉。去蒲類海百里之內。」   注[三]宣帝初置,鄭吉為都護,護三十六國,秩比二千石。元帝置戊己校尉,有丞、司馬各一人,秩比六百石。戊己,中央也,鎮覆四方,見漢官儀。亦處西域,鎮撫諸國。   是歲,改天水為漢陽郡。   十八年春三月丁亥,詔曰:「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贖:死罪縑三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吏人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夏四月己未,詔曰:「自春已來,時雨不降,宿麥傷旱,秋種未下,政失厥中,憂懼而已。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獄,錄輕系。二千石分禱五嶽四瀆。郡界有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者,[一]長吏各絜齋禱請,冀蒙嘉澍。」   [二]   注[一]周禮:「職方氏掌天下之地。楊州,其山曰會稽,其川曰三江。荊州,其山曰衡山,其川曰江、漢。豫州,其山曰華,其川曰滎、洛。青州,其山曰沂山,其川曰淮、泗。兗州,其山曰岱,其川曰河、泲。雍州,其山曰岳,其川曰涇、汭。幽州,其山曰醫無閭,其川曰河、泲。冀州,其山曰霍,其川曰漳。   并州,其山曰恆,其川曰滹沱。」此謂九州名山大川也。   注[二]說文曰:「時雨所以澍生萬物。」淮南子曰:「春雨之灌,萬物無地不澍,無物不生。」澍音之戍反。   六月己未,有星孛於太微。   焉耆、龜茲攻西域都護陳睦,悉沒其觿。北匈奴及車師後王圍戊己校尉耿恭。   秋八月壬子,帝崩於東宮前殿。年四十八。遺詔無起寑廟,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一]帝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石幟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二]萬年之後,埽地而祭,杅水脯糒而已。[三]過百日,唯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埽,勿開修道。敢有所興作者,以□議宗廟法從事。[四]   注[一]禮「藏主於廟」,既不起寑廟,故藏於後之易衣別室。更,易也。   注[二]東觀記曰:「陵東北作廡,長三丈,五步出外為小廚,財足祠祀。」   注[三]說文曰:「杅,飲器。」音於。方言曰:「鷺謂之□。」說文曰:「糒,干□也。」   注[四]前書曰:「□議宗廟者□市。」   帝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一]豫陶公主[二]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腢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三]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故吏稱其官,民安其業,遠近肅服,戶口滋殖焉。   注[一]東觀記曰:「光武閔傷前代權臣太盛,外戚與政,上濁明主,下危臣子,後族陰、郭之家不過九卿,親屬榮位不能及許、史、王氏之半耳。」   注[二]光武女。   注[三]史記曰,太微宮後二十五星,郎位也。   論曰: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達。內外無幸曲之私,在上無鄉大之色。斷獄得情,號居前代十二。[一]故後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而鍾離意、宋均之徒,常以察慧為言,[二]夫豈弘人之度未優乎?   注[一]十斷其二,言少刑也。   注[二]並見本傳。   贊曰:顯宗丕承,業業兢兢。危心恭德,政察奸勝。[一]備章朝物,省薄墳陵。   [二]永懷廢典,下身遵道。[三]登台觀雲,臨雍拜老。懋惟帝績,增光文考。[四]   注[一]危心言常危懼。奸勝猶勝奸佞。   注[二]朝物謂朝儀文物也。   注[三]廢典謂明堂、辟雍之禮,歷漢不行。下身謂進爵授綏之類。   注[四]懋,勉也。書曰:「惟我文考,光於四海。」    校勘記   九六頁三行及流人無名數按:刊誤謂案他處詔書皆上有「脫無名數」,則云「及流人」云云,此無,故不當有「及」字,三年詔亦無,可互證。   九七頁一二行主穿壙填塞事也汲本、殿本「塞」作「墓」。按:疑當依前書如淳注作「瘞」。   九八頁三行*(有)*一月一更據刊誤刪。   九八頁五行蘭州按:「蘭」原誤「闌」,逕依集解本改正。   九八頁一四行次*(作)*司寇*[作]*據殿本、集解本改。   一00頁三行*(其)*班時令據刊誤刪。   一00頁四行望元氣按:洪頤軒讀書叢錄謂「元氣」當是「雲氣」之鬥,祭祀志云「升露台以望雲物」,雲物即雲氣也。李慈銘謂洪說是。「雲」古文作「雲」,與「元」字易亂。下贊云「登台觀雲」,可知范書此紀正作「雲」字。   一00頁七行立辟雍按:「辟」原斗「璧」,逕改正。   一00頁一一行*(二)*千石已下至小吏冠一梁據刊誤刪。   一00頁一三行冕以三十升布漆而為之按:殿本、集解本「漆」作「染」。   一0一頁三行前三幅按:殿本、集解本「三」作「二」。   一0一頁五行以青彩飾之按:殿本、集解本「彩」作「絲」。   一0一頁六行黑帝*(汁)**[□]*光紀據汲本、殿本改。   一0二頁一行明帝自謂無*[成康之質]*據刊誤補。   一0二頁六行儀禮*(曰)*大射之禮據刊誤刪。   一0三頁六行老人知天地之事者按:刊誤謂知天地人三才,故謂之三老,此「之」字應作「人」。   一0三頁九行扶*(玉)**[王]*杖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一0四頁一六行□皆*(二)**[三]*尺據殿本改,與續志合。   一0六頁一0行尚書琁機鈐按:汲本、殿本「機」作「璣」,下同。   一0七頁二行春秋感精符曰按:下所引乃宋均注語,合有一「注」字。   一一一頁一行*(武)**[昭]*帝拜范明友為度遼將軍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改。按:   通鑒注引亦作「昭帝」。   一一一頁九行春秋圖讖所為至譴刊誤謂案文「為」當作「謂」。今按:謂為古字通作,汲本作「謂」。   一一一頁一二行微子所歎按:集解引沉濤說,謂「微子」當作「微管」,六朝人每以管仲為微管。   一一一頁一五行天道得正按:殿本「天」作「人」。   一一一頁一五行日明則道正按:殿本「道正」作「政理」。   一一二頁八行明王不聽按:殿本「王」作「主」,與今本管子合。   一一三頁八行五穀黍稷麥麻□也按:校補謂殿本「□」作「豆」,與周禮原注合。   一一四頁一一行成帝陽嘉中所作也按:成帝年號有「陽朔」,有「鴻嘉」,無「陽嘉」,注必有誤。   一一六頁一四行厥土惟黑壤按:殿本作「厥土惟壤」,無「黑」字,與書禹貢合。   一一七頁九行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按:是年十月甲辰朔,不得有「壬辰」。續五行志作「甲辰晦」,亦非。今查是年九、十、十一等月皆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一一八頁八行完城旦至司寇五匹按:張森楷校勘記謂監本「寇」下有「作」字,下十八年同。   一一九頁八行郎從官*[視事]*二十歲已上據刊誤補。   一二0頁八行取其地置宜禾都尉按:汲本、殿本「取」作「即」。   一二0頁八行今伊州*(細)**[納]*職縣姚范謂「細」為「納」字之鬥。按:姚說是,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一二一頁五行甘露降於甘陵按:惠棟補注引通鑒考異,謂「甘陵」當作「原陵」。   一二一頁一三行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黃綬按:刊誤謂案文既雲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不須更比二千石,明多「二千石」三字。   一二二頁一行楊浮異物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浮」當作「孚」。漢議郎楊孚,字孝先,撰異物誌一卷,見廣志及經籍志。   一二三頁四行及流民無名數按:刊誤謂多一「及」字。   一二三頁五行能興雲*[致]*雨者據殿本補。按:章帝紀建初五年詔書亦作「能興雲致雨者」。   一二四頁四行長三丈五步出外為小廚刊誤謂「三丈五步」不成文理,當作「五尺」。按:東觀記亦作「五步」,「五步」二字應屬下為句,劉說非。又按:各本無「出」字。   一二四頁八行有非其人殿本、集解本「有」作「苟」。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亦作「有」,是唐本不作「苟」也。今按:有猶如也。有非其人猶言如非其人耳。   一二四頁一四行在上無鄉大之色汲本、殿本「鄉」作「矜」。今按:段注說文「矜」作「鄉」,雲□矛令聲。   ************後漢書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 第三   肅宗孝章皇帝諱炟,顯宗第五子也。[一]母賈貴人。永平三年,立為皇太子。   少寬容,好儒術,顯宗器重之。   注[一]謚法曰:「溫克令儀曰章。」伏侯古今注曰:「炟之字曰著,音丁達反。」   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位,年十九。尊皇后曰皇太后。   壬戌,葬孝明皇帝於顯節陵。[一]   注[一]帝王紀曰:「顯節陵方三百步,高八丈。其地故富壽亭也,西北去洛陽三十七里。」   冬十月丁未,大赦天下。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佔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詔曰:「朕以眇身,托於王侯之上,統理萬機,懼失厥中,兢兢業業,未知所濟。深惟守文之主,必建師傅之官。詩不雲乎:『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一]行太尉事節鄉侯□三世在位,為國元老;[二]司空融[三]典職六年,勤勞不怠。其以□為太傅,融為太尉,並錄尚書事。[四]『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小雅之所傷也。[五]『予違汝弼,汝無面從』,[六]股肱之正義也。腢後百僚勉思厥職,各貢忠誠,以輔不逮。申□四方,稱朕意焉。」   注[一]詩大雅也。鄭玄云:「愆,過也。率,循也。由,用也。言成王之令德,不過誤,不違失,皆循用舊典文章,謂周公之禮法。」   注[二]趙□,光武時為太尉,明帝時行太尉事,故曰三代在位。元,長也。詩曰:「方叔元老。」   注[三]融,牟融。   注[四]武帝初以張子孺領尚書事。錄尚書事由此始。   注[五]詩雨無正之文也。三事,三公也。鄭玄注云:「幽王在外,三公及諸侯隨而行者,皆無復君臣之禮,不肯晨夜省王。」   注[六]尚書益稷之文也。孔安國注云:「我違道,汝當以義輔正我,無面從我。」   十一月戊戌,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   詔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一]遣酒泉太守段彭救戊己校尉耿恭。   注[一]酒泉,今肅州縣也。前書音義曰:「城下有泉,其味若酒,因名酒泉焉。」   甲辰晦,日有食之。於是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詔有司各上封事。   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聖德淳茂,劬勞日□,身御浣衣,[一]食無兼珍。澤臻四表,[二]遠人慕化,僬僥、儋耳,款塞自至。[三]克伐鬼方,開道西域,[四]   威靈廣被,無思不服。以烝庶為憂,不以天下為樂。備三雍之教,躬養老之禮。   作登歌,正予樂,博貫六蓺,[五]不捨晝夜。聰明淵塞,著在圖讖。[六]至德所感,通於神明。功烈光於四海,仁風行於千載。而深執謙謙,自稱不德,無起寑廟,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七]省送終之禮,遂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天下聞之,莫不淒愴。陛下至孝烝烝,奉順聖德。臣愚以為更衣在中門之外,處所殊別,宜尊廟曰顯宗,其四時禘祫,於光武之堂,閒祀悉還更衣,[八]   共進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高廟故事。」[九]制曰:「可。」   注[一]日□,日昳。尚書曰:「文王自朝至於日中□,不遑暇食。」   注[二]尚書曰:「光被四表。」   注[三]款,扣。僬僥、儋耳解見明紀。   注[四]鬼方,遠方。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注[五]周禮保氏教之六蓺:一曰禮,二曰樂,三曰射,四曰馭,五曰書,六曰數。前書蓺文志*(曰)*以禮、樂、春秋、易、詩、書為六蓺。博貫謂究極深幽耳。   注[六]河圖曰:「圖出代,九天開明,受用嗣興,十代以光。」又括地象曰:「十代禮樂,文雅並出。」謂明帝也。   注[七]春秋外傳曰:「日祭,月祀,時享。祖禰則日祭,高曾則月祀,三祧則時享。」今此除日祀之法,從時月之祭。   注[八]續漢書曰:「五年再殷祭,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禘以夏四月,祫以冬十月。禘之為言諦,諦審昭穆尊卑之義。祫者,合也。冬十月五穀成,故骨肉合飲食於祖廟,謂之殷祭。四時正祭外,有五月嘗麥,三伏立秋嘗粢盛酎,十月嘗稻等,謂之閒祀,即各於更衣之殿。更衣者,非正處也。園中有寑,有便殿。寑者,陵上正殿。便殿,寑側之別殿,即更衣也。」   注[九]前書高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是歲,牛疫。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其以見谷賑給貧人。   建初元年春正月,詔三州郡國:「方春東作,恐人稍受稟,往來煩劇,或妨耕農。   [一]其各實核尤貧者,計所貸並與之。[二]流人欲歸本者,郡縣其實稟,令足還到,聽過止官亭,無雇捨宿。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奸妄。   [三]詔書既下,勿得稽留,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四]   注[一]稟,給也。稍*(為)**[謂]*少少給之,不頓與。   注[二]並音必政反。   注[三]前書曰,百石已下有斗食佐史之秩,言小吏也。   注[四]無狀謂其罪惡尤大,其狀無可寄言,故雲無狀。它皆類此。   丙寅,詔曰:「比年牛多疾疫,墾田減少,谷價頗貴,人以流亡。方春東作,宜及時務。二千石勉勸農桑,弘致勞來。腢公庶尹,各推精誠,專急人事。罪非殊死,須立秋案驗。有司明慎選舉,進柔良,退貪猾,順時令,理冤獄。『五教在寬』,帝典所美;[一]   『愷悌君子』,大雅所歎。[二]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注[一]五教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尚書舜典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   注[二]愷,樂;悌,易也。詩大雅泂酌篇曰:「愷悌君子,人之父母。」   酒泉太守段彭討擊車師,大破之。罷戊己校尉官。   二月,武陵澧中蠻叛。[一]   注[一]武陵,郡,今澧州。水經曰「澧水出武陵充縣西曆山之北」也。   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己巳,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一]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秏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二]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系閥閱。[三]敷奏以言,則文章可采;明試以功,則政有異多。[四]文質彬彬,朕甚嘉之。[五]   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注[一]孔安國注尚書曰:「不敢荒怠自安寧。」   注[二]論語,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赦小過,舉賢才。」子游為武城宰,孔子謂之曰:「汝得人焉耳乎?」   注[三]說文曰:「甽,田中之溝。」音工犬反。史記曰:「明其等曰閥,積其功曰閱。」言前代舉人務取賢才,不拘門地。   注[四]敷,陳;奏,進也。令各陳進其言,則知其能否也。尚書曰「敷奏以言,明試以功」,則政之類。   注[五]彬彬,雜半之貌。   夏五月辛酉,初舉孝廉、郎中寬博有謀,任典城者,以補長、相。[一]   注[一]任,堪使也。典,主也。長謂縣長,相謂侯相。   秋七月辛亥,詔以上林池□田賦與貧人。[一]   注[一]□,禁苑也,音語。前書音義曰:「折竹以繩懸連之,使人不得往來,謂之□。」   八月庚寅,有星孛於天市。[一]   注[一]史記曰:「房為天駟,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   九月,永昌哀牢夷叛。   冬十月,武陵郡兵討叛蠻,破降之。   十一月,阜陵王延謀反,貶為阜陵侯。   二年春三月辛丑,詔曰:「比年陰陽不調,肌饉屢臻。深惟先帝憂人之本,[一]   詔書曰『不傷財,不害人』,誠欲元元去末歸本。而今貴戚近親,奢縱無度,嫁聚送終,尤為僭侈。   有司廢典,莫肯舉察。春秋之義,以貴理賤。今自三公,並宜明糾非法,宣振威風。朕在弱冠,未知稼穡之艱難,區區管窺,豈能照一隅哉![二]其科條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備為之禁,先京師而後諸夏。」[三]   注[一]本謂稼穡。   注[二]史記扁鵲曰:「以管窺天,以隙視文。」   注[三]公羊傳曰:「春秋內中國而外諸夏,內諸*(侯)**[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以內外之辭言?自近者始也。」   甲辰,罷伊吾盧屯兵。[一]   注[一]永平十六年置。   永昌、越巂、益州三郡民、夷討哀牢,破平之。   夏四月戊子,詔還坐楚、淮陽事徙者四百餘家,令歸本郡。   癸巳,詔齊相省冰紈、方空縠、吹綸絮。[一]   注[一]紈,素也。冰言色鮮潔如冰。釋名曰:「縠,紗也。」方空者,紗薄如空也。或曰空,孔也,即今之方目紗也。綸,似絮而細。吹者,言吹噓可成,亦紗也。前書齊有三服官,故詔齊相罷之。   六月,燒當羌叛,金城太守郝崇討之,敗績,羌遂寇漢陽。秋八月,遺行車騎將軍馬防討平之。   十二月戊寅,有星孛於紫宮。   三年春正月己酉,宗祀明堂。禮畢,登靈台,望雲物。大赦天下。   三月癸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己巳,罷常山呼□石臼河漕。[一]   注[一]石臼,河名也,在今定州唐縣東北。時鄧訓上言此漕難成,遂罷之。漕,水運也,音才到反。   行車騎將軍馬防破燒當羌於臨洮。[一]   注[一]臨洮,縣名,屬隴西郡,即今岷*(山之)*州。   閏月,西域假司馬班超擊姑墨,大破之。[一]   注[一]姑墨,西域國名,去長安八千一百五十里。   冬十二月丁酉,以馬防為車騎將軍。   武陵漊中蠻叛。[一]   注[一]漊,水名,音婁,源出今澧州崇義縣西北山。   是歲,零陵獻芝草。   四年春二月庚寅,太尉牟融薨。   夏四月戊子,立皇子慶為皇太子。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己丑,徙鉅鹿王恭為江陵王,汝南王暢為梁王,常山王□為淮陽王。辛卯,封皇子伉[一]為千乘王,全為平春王。[二]   注[一]音抗。   注[二]平春,縣,屬江夏郡。   五月丙辰,車騎將軍馬防罷。   甲戌,司徒鮑昱為太尉,南陽太守桓虞為司徒。[一]   注[一]虞字仲春,馮翊人。   六月癸丑,皇太后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太)*後。   冬,牛大疫。   十一月壬戌,詔曰:「蓋三代導人,教學為本。[一]漢承暴秦,□顯儒術,建立五經,為置博士。其後學者精進,雖曰承師,亦別名家。[二]孝宣皇帝以為去聖久遠,學不厭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書,後又立京氏易。[三]至建武中,復置顏氏、嚴氏春秋,大、小戴禮博士。[四]此皆所以扶進微學,尊廣道蓺也。中元元年詔書,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至永平元年,長水校尉鯈[五]奏言,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   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又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六]於戲,其勉之哉!」於是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七]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製問,[八]侍中淳於恭奏,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九]作白虎議奏。[一0]   注[一]前書曰,三代之道,鄉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   注[二]言雖承一師之業,其後觸類而長,更為章句,則別為一家之學。   注[三]大、小夏侯謂夏侯勝、勝從兄子建也。京氏,京房也。   注[四]嚴氏謂嚴彭祖。顏氏謂顏安樂。大、小戴,戴德、戴聖也。   注[五]樊鯈。   注[六]論語文也。講猶習也。篤,厚也。志,記也。言人能博涉學而後識之,切問於己所未悟之事,近思己所能及之事。好學亦仁之一分,故仁在其中矣。   注[七]博士屬太常,故雲下。   注[八]續漢志曰:「五官中郎將,比二千石。」   注[九]前書:「甘露二年,詔諸儒講五經異同,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制臨決焉。」又曰:「施讎,甘露中論五經於石渠閣。」三輔故事曰:「石渠閣在未央殿北,藏秘書之所。」   注[一0]今白虎通。   是歲,甘露降泉陵、洮陽二縣。[一]   注[一]二縣屬零陵郡。泉陵城在今永州零陵縣北。洮陽故城在今湘源縣西北。   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詔曰:「朕新離供養,[一]愆咎觿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詩不雲乎:『亦孔之丑。』[二]又久旱傷麥,憂心慘切。公卿已下,其舉直言極諫、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將親覽問焉。其以巖穴為先,勿取浮華。」[三]   注[一]去年馬太后崩。   注[二]詩小雅曰:「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孔,甚也。丑,惡也。   注[三]前書鄒陽曰:「顯巖穴之士。」   甲申,詔曰:「春秋書『無麥苗』,重之也。[一]去秋雨澤不適,今時復旱,如炎如焚。[二]凶年無時,而為備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忉忉,痛心疾首。[三]前代聖君,博思咨諏,[四]雖降災咎,輒有開匱反風之應。[五]令予小子,徒慘慘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獄,錄輕系;禱五嶽四瀆,及名山能興雲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雨天下之報。[六]務加肅敬焉。」   注[一]春秋莊公七年:「秋,大水,無麥苗。」公羊傳曰:「一災不書,待無麥然後書無苗。」何休注曰:「不書谷*[名]*,至麥苗獨書,人食最重也。」   注[二]炎、焚言熱氣甚。韓詩:「旱魃為虐,如炎如焚。」   注[三]忉音刀。詩曰:「憂心忉忉。」又曰:「疢如疾首。」   注[四]咨諏,謀也,音子余反。   注[五]武王有疾,周公作請命之書,藏於金匱。後管、蔡流言,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風,禾木盡偃。成王啟金匱,得書,乃郊天謝過,天乃反風起禾。事見尚書。   注[六]尚書大傳曰:「五嶽皆觸石出雲,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   三月甲寅,詔曰:「孔子曰:『刑罰不中,則人無所措手足。』今吏多不良,□行喜怒,或案不以罪,迫脅無辜,致令自殺者,一歲且多於斷獄,甚非為人父母之意也。[一]有司其議糾舉之。」   注[一]書曰:「元後作人父母。」   荊、豫諸郡兵討破武陵漊中叛蠻。   夏五月辛亥,詔曰:「朕思□直士,側席異聞。[一]其先至者,各以發憤吐懣,略聞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建武詔書又曰,堯試臣以職,不直以言語筆札。[二]今外官多曠,並可以補任。」   注[一]□猶希望也,音持二反。側席謂不正坐,所以待賢良也。   注[二]書舜典曰:「朕其試哉。」又曰:「歷試諸難。」札,簡也。   戊辰,太傅趙□薨。   冬,始行月令迎氣樂。[一]   注[一]東觀記曰:「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為可因歲首發太蔟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   是歲,零陵獻芝草。有八黃龍見於泉陵。[一]西域假司馬班超擊疏勒,破之。   注[一]伏侯古今注曰:「見零陵泉陵湘水中,相與戲。其二大如馬,有角;六枚大如駒,無角。」   六年春二月辛卯,琅邪王京薨。   夏五月辛酉,趙王盱薨。   六月丙辰,太尉鮑昱薨。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以大司農鄧彪為太尉。   七年春正月,沛王輔、濟南王康、東平王蒼、中山王焉、東海王政、琅邪王宇來朝。   夏六月甲寅,廢皇太子慶為清河王,立皇子□為皇太子。   己未,徙廣平王羨為西平王。   秋八月,飲酎高廟,禘祭光武皇帝、孝明皇帝。[一]甲辰,詔*[曰]*:「書云『祖考來假』,明哲之祀。[二]予末小子,質又菲薄,仰惟先帝烝烝之情,前修禘祭,以盡孝敬。朕得識昭穆之序,寄遠祖之思。今年大禮復舉,加以先帝之坐,[三]   悲傷感懷。樂以迎來,哀以送往,雖祭亡如在,而空虛不知所裁,庶或饗之。   豈亡克慎肅雍之臣,辟公之相,[四]皆助朕之依依。[五]今賜公錢四十萬,卿半之,及百官執事各有差。」   注[一]前書高廟飲酎,奏武德、五行之舞。音義云:「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者,言醇也。」武帝時因八月嘗酎,令諸侯出金助祭,所謂酎金也。丁孚漢儀式曰:「九真、交址、日南者用犀角二,長九寸,若輂瑁甲一;鬱林用象牙一,長三尺已上,若翠羽各二十,准以當金。」   注[二]假音格。格,至也。尚書夔曰:「於!予擊石拊石,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言明哲祭祀,則能致祖考之神來至。   注[三]言顯宗神坐,今新加之。   注[四]肅,敬;雍,和;相,助也。詩大雅曰:「有來雍雍,至止肅肅,相維辟公,天子穆穆。」言百辟諸侯來助祭,皆有肅雍之德,無懈慢也。   注[五]依依,思慕之意。   九月甲戌,幸偃師,東涉卷津,[一]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穫,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輜重。不得輒修道橋,遠離城郭,遣吏逢迎,刺探起居,[二]出入前後,以為煩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三]所過欲令貧弱有利,無違詔書。」遂覽淇園。[四]己酉,進幸鄴,勞饗魏郡守令已下,至於三老、門闌、走卒,賜錢各有差。勞賜常山、趙國吏人,復元氏租賦三歲。辛卯,車駕還宮。詔天下系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戍;妻子自隨,佔著所在;父母同產欲相從者,恣聽之;有不到者,皆以乏軍興論。[五]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系囚鬼薪、白粲已上,[六]皆減本罪各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注[一]卷,縣名,屬河南郡也。卷音丘權反。   注[二]刺探謂候伺也。探音湯勘反。   注[三]晏子相齊,食脫粟之飯。孔子曰,顏回一瓢飲。   注[四]前書音義曰:「淇園,□之苑也。」   注[五]軍興而致闕乏,當死刑也。   注[六]前書曰:「鬼薪、白粲已上,皆三歲刑也。男子為鬼薪,取薪以給宗廟。   女子為白粲,使擇米白粲粲然。」   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長安。丙辰,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遣使者祠太上皇於萬年,[一]以中牢祠蕭何、霍光。進幸槐裡。岐山得銅器,形似酒韞,獻之。又獲白鹿。帝曰:「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二]『人之無良,相怨一方。』[三]斯器亦曷為來哉?」[四]又幸長平,御池陽宮,[五]東至高陵,造舟於涇而還。[六]每所到幸,輒會郡縣吏人,勞賜作樂。十一月,詔勞賜河東守、令、掾以下。十二月丁亥,車駕還宮。   注[一]太上皇,高祖父也,名煓,音它官反,一名執嘉。三輔黃圖曰,高祖初都櫟陽,太上皇崩,葬櫟陽北原陵,號萬年,仍分置萬年縣,在今櫟陽東北,故就祭祀焉。   注[二]已見明帝紀。   注[三]詩小雅也。良,善也。言王者所為無有善者,各相與於一方而怨之。義見韓詩。   注[四]公羊傳曰:「孔子抱麟而泣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注[五]前書音義曰:「長平□在池陽南,有長平觀,去長安五十餘里。」   注[六]造,至也。謂次比舟,令相至為橋而度也。爾雅曰:「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八年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三月辛卯,葬東平憲王,賜鑾輅、龍旗。   夏六月,北匈奴大人率觿款塞降。   冬十二月甲午,東巡狩,幸陳留、梁國、淮陽、穎陽。戊申,車駕還宮。   詔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遺辭,乖疑難正,恐先師微言將遂廢絕,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腢儒選高才生,受學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以扶微學,廣異義焉。」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元和元年春正月,中山王焉來朝。日南徼外蠻夷獻生犀、白雉。[一]   注[一]劉欣明交州記曰:「犀,其毛如豕,縞有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角短,額上、頭上角長。」異物誌曰:「角中特有光耀,白理如線,自本達末則為通天犀。」   閏月辛丑,濟陰王長薨。   二月甲戌,詔曰:「王者八政,以食為本,[一]故古者急耕稼之業,致耒耜之勤,[二]節用儲蓄,以備凶災,是以歲雖不登而人無饑色。自牛疫已來,谷食連少,良由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為負。[三]其令郡國募人無田欲徙它界就肥饒者,恣聽之。到在所,賜給公田,為雇耕傭,賃種□,[四]貰與田器,勿收租五歲,除筭三年。其後欲還本鄉者,勿禁。」   注[一]尚書洪範八政,一曰食,是為政本。   注[二]耒耜,農器也。耒,其柄;耜,其刃。   注[三]負猶憂也。   注[四]□,糧也,古餉字,音式上反。   夏四月己卯,分東平國,封憲王蒼子尚為任城王。   六月辛酉,沛王輔薨。   秋七月丁未,詔曰:「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一]又令丙,棰長短有數。   [二]自往者大獄已來,掠考多酷,鑽鑽之屬,[三]慘苦無極。念其痛毒,怵然動心。書曰『鞭作官刑』,豈雲若此?[四]宜及秋冬理獄,明為其禁。」   注[一]蒼頡篇曰:「掠,問也。」廣雅曰:「榜,擊也,音彭。」說文曰:「笞,擊也。」立謂立而考訊之。   注[二]令丙為篇之次也。前書音義曰:「令有先後,有令甲,令乙,令丙。」又景帝*(京師)*定棰令,棰長五尺,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其平去節,故曰長短有數也。   注[三]大獄謂楚王英等事也。鑽音其廉反。說文曰:「鑽,□也。」國語曰:「中刑用鑽鑿。」皆謂慘酷其肌膚也。   注[四]孔安國注尚書曰:「以鞭為理官事之刑。」   八月甲子,太尉鄧彪罷,大司農鄭弘為太尉。   癸酉,詔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諭,抵罪於下。寇賊爭心不息,邊野邑屋不修。[一]永惟庶事,思稽厥衷,與凡百君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將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為元和元年。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縣;妻子自隨,佔著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系囚鬼薪、白粲以上,皆減本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各有差。」   注[一]「修」或作「充」。   丁酉,南巡狩,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跱。[一]命司空自將徒支柱橋樑。[二]   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其賜□、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注[一]儲,積也。跱,具也。言不預有蓄備。   注[二]柱音竹主反。   九月乙未,東平王忠薨。   辛丑,幸章陵,祠舊宅園廟,見宗室故人,賞賜各有差。冬十月己未,進幸江陵,詔廬江太守祠南嶽,又詔長沙、零陵太守祠長沙定王、舂陵節侯、鬱林府君。還,幸宛。十一月己丑,車駕還宮,賜從者各有差。   十二月壬子,詔曰:「書云:『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一]往者妖言大獄,所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三屬,[二]莫得垂纓仕宦王朝。   如有賢才而沒齒無用,朕甚憐之,非所謂與之更始也。諸以前妖惡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三]以明□咎之路,但不得在宿□而已。」   注[一]祗,敬也。左傳胥臣云:「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今康誥之言,事同而文異。   注[二]即三族也。謂父族、母族及妻族。   注[三]左傳曰:「以重幣錮之。」杜預注曰:「禁錮勿令仕也。」   二年春正月乙酉,詔曰:「令云『人有產子者復,勿筭三歲』。今諸懷□者,[一]   賜胎養谷人三斛,復其夫,勿筭一歲,著以為令。」又詔三公曰:「方春生養,萬物莩甲,[二]宜助萌陽,以育時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三]冀以息事寧人,敬奉天氣。立秋如故。夫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朕甚饜之,甚苦之。安靜之吏,悃愊無華,[四]日計不足,月計有餘。[五]如襄城令劉方,[六]吏人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它異,斯亦殆近之矣。閒□二千石各尚寬明,而今富奸行賂於下,貪吏枉法於上,使有罪不論而無過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注[一]說文曰:「□,孕也。」   注[二]前書音義曰:「莩,葉裡白皮也。」易曰「百果甲坼」也。   注[三]條,事條也。   注[四]說文云:「悃愊,至誠也。」悃音苦本反。愊音孚逼反。   注[五]莊子曰:「有庚桑子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居□壘之山。□壘之人相與云:   『庚桑子之始來,吾洒然異之;今吾日計之不足,歲計之有餘,庶幾其聖人乎?』」注[六]方字伯況,平原人。   二月甲寅,始用四分歷。[一]   注[一]續漢書曰:「時待詔張盛、京房、鮑業等以四分歷請與待詔楊岑等共課歲余,盛等所中多,四分之歷始頗施行。」   詔曰:「今山川鬼神應典禮者,尚未鹹秩。[一]其議增修腢祀,以祈豐年。」   注[一]鹹,皆也。秩,序也。言山川之神尚未次序而祭之。書曰:「鹹秩無文。」   丙辰,東巡狩。己未,鳳皇集肥城。[一]乙丑,帝耕於定陶。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   使使者祠唐堯於成陽靈台。[二]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黃鵠三十從西南來,經祠□上,東北過於宮屋,□翔升降。進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三]癸酉,告祠二祖、四宗,[四]大會外內腢臣。丙子,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祀明堂,以章先勳。其二王之後,[五]先聖之胤,[六]東後蕃□,[七]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八]百僚從臣,宗室觿子,要荒四裔,[九]沙漠之北,□領之西,[一0]冒耏之類,[一一]跋涉懸度,[一二]陵踐阻絕,駿奔郊畤,[一三]鹹來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   予一人空虛多疚,纂承尊明,[一四]盥洗享薦,籩愧祗栗。詩不雲乎:『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一五]歷數既從,靈耀著明,[一六]亦欲與士大夫同心自新。   其大赦天下。諸犯罪不當得赦者,皆除之。復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戊寅,進幸濟南。[一七]三月己丑,進幸魯,祠東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於闕里,及七十二弟子,賜□成侯及諸孔男女帛。壬辰,進幸東平,祠憲王陵。[一八]甲午,遣使者祠定陶太后、恭王陵。[一九]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二0]夏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宮。乙卯,車駕還宮。庚申,假於祖禰,[二一]告祠高廟。   注[一]肥城,縣名,屬太山郡,故城在今濟州平陰縣東南。   注[二]成陽,縣,屬濟陰郡。郭緣生述征記曰:「成陽縣東南有堯母慶都墓,上有祠廟。堯母陵俗亦名靈台大母。」   注[三]前書曰:「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復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崑崙,以拜祀上帝。於是上作明堂於汶上,如帶圖焉。」汶水出太山朱虛縣萊蕪山。   注[四]二祖謂高祖、世祖。四宗謂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宣帝為中宗,明帝為顯宗。   注[五]禮記曰:「存二王之後,尊賢不過二代。」公羊傳*[注]*曰:「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正也。」漢之二王,殷、周之後也。   注[六]東觀記曰:「孔子後□成侯等鹹來助祭。」   注[七]東後謂東方國君也。諸侯為天子藩屏,故曰藩□。   注[八]尚書呂刑文。皆天子同姓諸侯,有父叔兄弟子孫列者,故總而言之。   注[九]要、荒,二服名。要服去王城二千里,荒服去王城二千五百里。要者,言可要束以文教。荒者,言其荒忽無常也。裔,遠也。謂荒服之外也。   注[一0]西河舊事曰:「□領,山名,在敦煌西。其山高大多□,故以為名焉。」   注[一一]字書曰:「耏,多須貌,音而。」言鬚鬢多,蒙冒其面。或曰,西域人多著冒而*[須]*長,故舉以為言也。   注[一二]草行曰跋,水行曰涉。左傳子太叔曰:「跋涉山川。」西域傳曰:「懸度者,石山也。溪谷不通,以繩索相引而度,去陽關五千八百五十里。」   注[一三]駿,疾也,音俊。尚書「駿奔走*(在廟)*」。郊畤,祭天處也。前書音義曰:「畤,神靈之居止者。」   注[一四]疚,病也。纂,繼也。   注[一五]詩小雅。遄,速也。已,止也。祉,福也。鄭玄注云:「福者,福賢者,謂爵祿之也。如此,則亂亦庶幾可疾止也。」   注[一六]歷數既從,謂行四分歷也。靈耀著明,謂日月貞明。   注[一七]濟南,縣名,故城在今淄州長山縣西北。   注[一八]陵在今鄆州須昌縣東。   注[一九]太后即元帝傅昭儀也。定陶恭王康,其陵在今曹州濟陰縣北。   注[二0]在今澤州晉城縣南,今太行山上,關南有天井泉三所也。   注[二一]假,至也,音格。禰,父廟。易曰:「王假有廟。」   五月戊申,詔曰:「乃者鳳皇、黃龍、鸞鳥比集七郡,[一]或一郡再見,及白烏、神雀、甘露屢臻。祖宗舊事,或班恩施。[二]其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寡、孤、獨帛,人一匹。經曰:「無侮□寡,惠此煢獨。』加賜河南女子百戶牛酒,[三]令天下大酺五日。賜公卿已下錢帛各有差;及洛陽人當酺者布,戶一匹,城外三戶共一匹。賜博士員弟子見在太學者布,人三匹。令郡國上明經者,口十萬以上五人,不滿十萬三人。」   注[一]孫柔之瑞*[應]*圖曰:「鸞鳥者,赤神之精,鳳皇之佐。雞身赤*(毛)**[尾]*,色亦被五彩,鳴中五音。人君進退有度,親疏有序,則至也。」   比,頻也。   注[二]武帝時芝草生於甘泉宮,宣帝時嘉谷玄稷降於郡國,神雀仍集,皆大赦天下。   注[三]前書音義:「蘇林曰,男賜爵,女子賜牛酒。姚察雲,女子謂賜爵者之妻。」   史記封禪書:「百戶牛一頭,酒十石。」臣賢案:此女子百戶,若是戶頭之妻,不得更稱為戶;此謂女戶頭,即今之女戶也。天下稱慶,恩當普洽,所以男戶賜爵,女子賜牛酒。   改廬江為六安國,江陵復為南郡。[一]徙江陵王恭為六安王。   注[一]建初四年改為江陵國,今又復之。   秋七月庚子,詔曰:「春秋於春每月書『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一]律十二月立春,不以報囚。[二]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三]而無鞠獄斷刑之政。朕咨訪儒雅,稽之典籍,以為王者生殺,宜順時氣。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   注[一]三正謂天、地、人之正。所以有三者,由有三微之月,王者所當奉而成之。禮*(記)**[緯]*曰:「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復。三微者,三正之始,萬物皆微,物色不同,故王者取法焉。十一月,時陽氣始施於黃泉之下,色皆赤。   赤者陽氣,故周為天正,色尚赤。十二月,萬物始牙而色白。白者陰氣,故殷為地正,色尚白。十三月,萬物莩甲而出,其色皆黑,人得加功展業,故夏為人正,色尚黑。」尚書大傳曰:「夏十三月為正,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夜半為朔。」必以三微之月為正者,當爾之時,物皆尚微,王者受命,當扶微理弱,奉成之義也。   注[二]報猶論也。立春陽氣至,可以施生,故不論囚。   注[三]月令仲冬:「是月也,日短至,陰陽爭,諸生蕩,君子身欲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也。」   九月壬辰,詔:「鳳皇、黃龍所見亭部無出二年租賦。[一]加賜男子爵,人二級;   先見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長十五匹,丞、尉半之。詩云:   『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二]它如賜爵故事。」   注[一]東觀記曰:「鳳皇見肥城句窳亭槐樹上。」古今注云:「黃龍見洛陽元延亭部。」窳音庾。   注[二]詩小雅也。取雖無大德,要有喜悅之心,欲歌舞也。式,用也。   丙申,征濟南王康、中山王焉會烝祭。   冬十一月壬辰,日南至,初閉關梁。[一]   注[一]易曰:「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王弼注曰:「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故為復即至於寂然大靜,先王則天地而行者也。」   三年春正月乙酉,詔曰:「蓋君人者,視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憂,有忠和之教,匍匐之救。[一]其嬰兒無父母親屬,及有子不能養食者,稟給如律。」   注[一]周禮:「*(鄉)**[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一曰六德,謂智、仁、聖、義、忠、和。」詩鄁風曰:「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丙申,北巡狩,濟南王康、中山王焉、西平王羨、六安王恭、樂成王黨、淮陽王□、任城王尚、沛王定皆從。辛丑,帝耕於懷。   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鉅鹿、平原、東平郡太守、相曰:「朕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解釋怨結也。今『四國無政,不用其良』,[一]駕言出遊,欲親知其劇易。前祠園陵,遂望祀華、霍,[二]東祡岱宗,為人祈福。   今將禮常山,遂徂北土,歷魏郡,經平原,升踐堤防,詢訪耆老,鹹曰『往者汴門未作,深者成淵,淺則泥塗』。追惟先帝勤人之德,[三]底績遠圖,復禹弘業,[四]聖跡滂流,至於海表。不克堂*(桓)**[構]*,朕甚籩焉。[五]月令,孟春善相丘陵土地所宜。[六]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游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夫之勞。」   注[一]詩小雅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言四方之國無政者,由天子不用善人也。   注[二]華、霍,山名也。*[霍]*在*(今)*廬江灊縣西南,亦名天柱山。爾雅曰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   注[三]謂永平十二年修汴渠。   注[四]尚書曰:「覃懷厎績。」孔安國注云:「厎,置;績,功也。」遠圖猶長筭也。言能復禹為理水之大功。   注[五]尚書曰:「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不肯堂,矧肯*(桓)**[構]*。」   注[六]月令:「孟春之月,善相丘陵、阪險、原隰土地所宜,五穀所殖,以教導人,必躬親之,田事既飭。」   乙丑,□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   騑馬可輟解,輟解之。[一]詩云:『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二]禮,人君伐一草木不時,謂之不孝。[三]俗知順人,莫知順天。其明稱朕意。」   注[一]夾轅者為服馬,服馬外為騑馬。   注[二]詩大雅雲。鄭玄注云:「敦敦然道旁之葦,牧牛羊者無使踐履折傷之,況於人乎!」   注[三]禮記孔子曰:「伐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   戊辰,進幸中山,遣使者祠北嶽,出長城。[一]癸酉,還幸元氏,祠光武、顯宗於縣捨正堂;明日又祠顯宗於始生堂,皆奏樂。[二]三月丙子,詔高邑令祠光武於即位□。復元氏七年傜役。己卯,進幸趙。庚辰,祠房山於靈壽。[三]   辛卯,車駕還宮。賜從行者各有差。   注[一]史記,蒙恬為秦築長城,西自臨洮,東至海。   注[二]明帝生於常山元氏傳捨也。   注[三]靈壽,縣名,屬常山郡,今恆州縣也。房山在今恆州房山縣*(縣)*西北,俗名王母山,上有王母祠。   夏四月丙寅,太尉鄭弘免,大司農宋由為太尉。[一]   注[一]由字叔路,長安人。   五月丙子,司空第五倫罷,太僕袁安為司空。   秋八月乙丑,幸安邑,觀鹽池。[一]九月,至自安邑。   注[一]許慎云:「河東鹽池,袤五十一里,廣七里,周百一十六里。」今蒲州虞鄉縣西。   冬十月,北海王基薨。   燒當羌叛,寇隴西。   是歲,西域長史班超擊斬疏勒王。   章和元年春三月,護羌校尉傅育追擊叛羌,戰歿。   夏四月丙子,令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金城戍。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免。癸卯,司空袁安為司徒,光祿勳任隗為司空。[一]   注[一]桓虞字仲春,馮翊萬年人。隗字仲和,南陽宛人。   秋七月癸卯,齊王晃有罪,貶為蕪湖侯。[一]壬子,淮陽王□薨。   注[一]蕪湖,縣名,屬丹陽,故城在今宣州當塗縣東南。   鮮卑擊破北單于,斬之。   燒當羌寇金城,護羌校尉劉盱討之,斬其渠帥。   壬戌,詔曰:「朕聞明君之德,啟迪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一]訖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風翔於海表,威霆行乎鬼區。[二]然後敬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三]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鳳皇仍集,麒麟並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朕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於先功。今改元和四年為章和元年。」   注[一]緝熙,光明也。六幽謂六合幽隱之處也。   注[二]鬼區即鬼方。   注[三]尚書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來儀謂鳳也。書曰:「鳳皇來儀。」   秋,令是月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一]其賜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一匹,以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後捕系者,皆減死,勿笞,詣金城戍。   注[一]月令仲秋之令。   八月癸酉,南巡狩。壬午,遣使者祠昭靈後於小黃園。[一]甲申,征任城王尚會睢陽。   戊子,幸梁。己丑,遣使祠沛高原廟,豐枌榆社。[二]乙未,幸沛,祠獻王陵,征會東海王政。乙未晦,日有食之。九月庚子,幸彭城,東海王政、沛王定、任城王尚皆從。辛亥,幸壽春。壬子,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罪一等,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系囚鬼薪、白粲已上,減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死罪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民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復封阜陵侯延為阜陵王。己未,幸汝陰。[三]冬十月丙子,車駕還宮。   注[一]小黃,縣,屬陳留郡,故城在今汴州陳留縣東北。漢舊儀曰:「昭靈後,高祖母,起兵時死小黃北,後為作園廟於小黃柵。」陳留風俗傳曰:「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鄉。天下平定。*(仍)**[乃]*使使者以梓宮招魂幽野,於是丹蛇在水,自洒濯之,入於梓宮,其浴處有遺發,故謚曰昭靈夫人。」   注[二]前書音義曰:「枌,白榆。高祖裡社在豐縣東北十五里。」原廟,解見光武紀。   注[三]縣名,屬汝南郡,今穎*(川)**[州]*縣。   北匈奴屋蘭儲等率觿降。   是歲,西域長史班超擊莎車,大破之。月氏國遣使獻扶拔、師子。[一]   注[一]扶拔,似麟無角。拔音步末反。   二年春正月,濟南王康、阜陵王延、中山王焉來朝。   *[二月]*壬辰、帝崩於章德前殿,年三十三。遺詔無起寑廟,一如先帝法制。   論曰:魏文帝稱「明帝察察,章帝長者」。[一]章帝素知人厭明帝苛切,事從寬厚。感陳寵之義,除慘獄之科。[二]深元元之愛,著胎養之令。[三]奉承明德太后,盡心孝道。割裂名都,以崇建周親。[四]平傜簡賦,而人賴其慶。又體之以忠恕,文之以禮樂。故乃蕃輔克諧,腢後德讓。謂之長者,不亦宜乎!在位十三年,郡國所上符瑞,合於圖書者數百千所。烏呼懋哉![五]   注[一]以上華嶠之辭。   注[二]寵時為尚書,以吏政嚴切,乃上書除慘酷之科五十餘條,具本傳也。   注[三]元和二年令,諸懷□者賜谷,人三斛。   注[四]周,至也。   注[五]懋,美也。   贊曰:肅宗濟濟,天性愷悌。於穆後德,諒惟淵體。[一]左右蓺文,斟酌律禮。   [二]思服帝道,弘此長懋。儒館獻歌,戎亭虛候。[三]氣調時豫,憲平人富。   注[一]於穆,歎美也。尚書曰「齊聖廣淵」也。   注[二]蓺文謂諸儒講五經同異,帝親稱制論決也。律謂詔云「立春不以報囚」也。禮謂修禘祫,登靈台之屬。   注[三]獻歌謂崔駰游太學時上四巡等頌。    校勘記   一三0頁一二行第五倫「第」原作「弟」,第弟古通作,今改歸一律。   一三0頁一六行劬勞日□汲本、集解本「□」作「□」,局本作「昃」。按:校補謂「昃」本作「□」,亦作「旲」,□乃俗字,□又旲之鬥變。   一三一頁一二行前書蓺文志*(曰)*據刊誤刪。   一三一頁一五行三祧則時享按:刊誤謂自古但有二祧,無三祧,明「三」字誤。   一三二頁二行立秋嘗粢盛酎按:刊誤謂漢制立秋嘗粢,八月飲酎,此文誤出一「盛」字,少「八月飲」三字。   一三二頁五行其以見谷賑給貧人按:刊誤謂詔無他語,不當有「其」字。   一三二頁一0行稍*(為)**[謂]*少據刊誤改。按:為謂古通作,後如此不悉改。   一三四頁一四行饑饉屢臻按:饑饉之「饑」與飢餓之「饑」原有別,此當作「饑」,然各本饑饑多通作,故不改。   一三五頁六行內中國而外諸夏內諸*(侯)**[夏]*而外夷狄據今公羊傳改。   一三五頁六行曷以內外之辭言自近者始也刊誤謂案公羊本文「曷為以內外之辭言之,言自近者始也」,少「之言」二字。今按:前人引書,每多刪節,無「之言」二字,義亦自明,故不依劉說補。   一三六頁八行即今岷*(山之)*州據集解王先謙說刪。   一三六頁九行西域假司馬班超擊姑墨按:校補引侯康說,謂據本傳當作「軍司馬」,此與下五年均誤。   一三七頁六行按:此注原在「千乘王」下,今據汲本、殿本移正。   一三七頁一一行葬明德皇*(太)*後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按光烈、章德、和熹、安思、順烈、桓思、靈思諸後之葬皆書皇后,此獨書太后,「太」字疑衍。今據刪。   一四0頁一行不書谷*[名]*據校補補。   一四二頁四行甲辰詔*[曰]*據刊誤補。   一四二頁一0行日南者用犀角二按:殿本考證謂「者」似當作「皆」。一四三頁五行∼六行己西進幸鄴辛卯車駕還宮按:己酉不當在辛卯前,疑有誤。   一四四頁一行前書曰按:「前書」下當有「音義」二字,此脫。   一四四頁七行高祖初都櫟陽按:漢書注引三輔黃圖作「高祖初居櫟陽」。又按:   汲本、殿本、集解本「櫟陽」誤作「洛陽」。   一四四頁一五行三月辛卯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辛卯」傳作「己卯」。   一四六頁一一行又景帝*(京師)*定棰令據刊誤刪。   一四九頁九行時待詔張盛京房鮑業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京房」當作「景防」。   一五0頁一一行有堯母慶都墓按:殿本「墓」作「台」。   一五0頁一五行公羊傳*[注]*曰據校補補。   一五0頁一五行所以通三正也按:公羊隱二年注「正」作「統」。殿本「正」作「王」,誤。   一五一頁七行西域人多著冒而*[須]*長據刊誤補。   一五一頁八行去陽關五千八百五十里按:前書作「五千八百八十八里」。   一五一頁一0行駿奔走*(在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梅氏武成,衍「在廟」二字,周頌有之,涉此而訛。今據刪。   一五一頁一七行在今澤州晉城縣南按:「晉」原斗「普」,逕改正。   一五二頁七行孫柔之瑞*[應]*圖曰按:御覽九百十六及廣韻二十六桓鸞字注引並作「瑞應圖」,今據補。   一五二頁七行雞身赤*(毛)**[尾]*據殿本、集解本改。   一五三頁二行禮*(記)**[緯]*曰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一五三頁六行王者受命按:「受」原斗「授」,逕改正。   一五三頁一三行鳳皇見肥城句窳亭槐樹上按:校補謂殿本「鳳皇」作「黃龍」,與聚珍本東觀記合。惟「句窳亭」東觀記作「窳亭」。   一五四頁五行周禮*(鄉)**[大]*司徒據殿本改。   一五四頁一二行不克堂*(桓)**[構]*據殿本、集解本改。注同。按:姚范謂正文及注「構」俱誤「桓」,蓋宋世避高宗之諱,刊本者不知,誤以為欽宗之諱也,故「桓」字猶缺下畫。   一五五頁二行*[霍]*在*(今)*廬江灊縣西南據張森楷校勘記改,與郡國志合。   一五六頁二行房山在今恆州房山縣*(縣)*西北據殿本考證刪。按:「在今」原誤「今在」,逕乙正。   一五六頁三行大司農宋由為太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宋由」作「宗由」。   一五七頁四行護羌校尉劉盱討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以西羌傳校之,其時尉乃張紆,非劉盱也。   一五八頁八行*(仍)**[乃]*使使者據刊誤改。   一五八頁一一行今穎*(川)**[州]*縣張森楷校勘記謂監本「川」作「州」,是。   今據改。   一五九頁二行*[二月]*壬辰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二月壬辰」。今據補。按:   是年正月甲午朔,無壬辰。二月癸亥朔,壬辰,二月三十日也。又按:凡新君即位,皆在先帝崩日,和帝紀「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益足證此「壬辰」之上實脫「二月」二字也。   一五九頁二行年三十三按:惠棟補注引蔣杲說,謂章帝即位年十九,在位十三年,年三十二。   一五九頁三行章帝素知人厭明帝苛切按:腢書治要「人」作「民」。   一五九頁三行感陳寵之義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義」作「議」,是。   ************後漢書卷四 孝和孝殤帝紀 第四   孝和皇帝諱□,[一]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後養帝以為己子。建初七年,立為皇太子。   注[一]謚法曰:「不剛不柔曰和。」伏侯古今注曰:「□之字曰始。□音兆」臣賢案:許慎說文「□音大可反,上諱也」。但伏侯、許慎並漢時人,而帝諱不同,蓋應別有所據。   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三月丁酉,改淮陽為陳國,[一]楚郡為彭城國,[二]西平□汝南郡,[三]六安復為廬江郡。[四]遺詔徙西平王羨為陳王,六安王恭為彭城王。   注[一]今陳州。   注[二]今徐州。   注[三]西平,縣,故柏子國也。在今豫州吳房縣西北。   注[四]即今廬州廬江縣西故舒城是。   癸卯,葬孝章皇帝於敬陵。[一]   注[一]在洛陽城東南三十九里。古今注曰:「陵週三百步,高六丈二尺。」   庚戌,皇太后詔曰:「先帝以明聖,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   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一]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並為蕃屏,內有公卿大夫統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二]然守文之際,必有內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備,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謙讓,節不可奪。今供養兩宮,[三]宿□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復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四]海內歸仁,為腢賢首,先帝□表,欲以崇化。今彪聰明康強,可謂老成黃耇矣。[五]其以彪為太傅,賜爵關內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六]朕庶幾得專心內位。於戲!   腢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元元,綏以中和,稱朕意焉。」   注[一]疚,病也。殺煢然在憂病之中也。「煢」或作「嬛」。詩周頌云:「嬛嬛在疚。」   注[二]孔子曰:「舜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尚書曰:「予小子垂拱仰成。」   注[三]兩宮謂帝宮、太后宮。   注[四]元功謂高密侯禹也。彪父邯,中興初有功,封鄳侯。父卒,彪讓國異母弟鳳。論語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鄭玄注云:「太伯,周太王之長子,欲讓其弟季歷。太王有疾,太伯因適吳、越採藥,太王薨而不返,季歷為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終喪之後,遂斷髮文身,三讓也。」彪讓封弟,故以比之。鄳音莫杏反。   注[五]老成言老而有成德也。詩大雅曰:「雖無老成人。」黃謂發落更生黃者。   耇亦老也。詩序曰:「外尊事黃耇。」   注[六]古者君在諒闇,百官總己之職事以聽於頤宰。錄尚書事則頤宰之任也。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隆。[一]周頌曰:『於穆清廟,肅雝顯相。』[二]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制曰:「可。」   注[一]「巍巍乎其有成功,蕩蕩乎人無能名焉。」孔子美帝堯之詞,見論語。   注[二]清廟,文王廟也。於穆,歎美之詞,言助祭者禮儀敬且和也。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一]   注[一]建初三年,章帝不忍與諸王乖離,皆留京師,今遣之國。   夏四月丙子,謁高廟。丁丑,謁世祖廟。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收鹽鐵之利,[一]以奉師旅之費。   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末年,復修征伐。先帝即位,務休力役,然猶深思遠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入稅縣官如故事。[二]其申□刺史、二千石,奉順聖旨,勉弘德化,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注[一]武帝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收利,私家更不得鑄鐵煮鹽。   注[二]前書音義曰:「縣官謂天子。」   五月,京師旱。詔長樂少府桓郁侍講禁中。[一]   注[一]長樂宮之少府也。郁,桓榮子也。   冬十月乙亥,以侍中竇憲為車騎將軍,伐北匈奴。   安息國遣使獻師子、扶拔。[一]   注[一]扶拔,解見章紀。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一]   注[一]漢官儀曰:「羽林郎出補三百石丞、尉自佔。丞、尉小縣*(丞尉)*三百石,其次四百石,比秩為真,皆所以優之。」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一]度遼將軍鄧鴻出*(棝)**[稒]*陽塞,[二]   南單于出滿夷谷,[三]與北匈奴戰於稽落山,大破之,追至*(和)**[私]*渠*(北)**[比]*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四]   奉奏貢獻。   注[一]今在朔方窳渾縣北。闞駰十三州志云:「窳渾縣有大道,西北出雞鹿塞。」   窳音羊主反。   注[二]*(棝)**[稒]*陽,縣,屬*(九)**[五]*原郡,故城在今勝州銀城縣界。   *(棝)**[稒]*音固。   注[三]滿夷谷,闕。   注[四]鞮音丁兮反。   秋七月乙未,會稽山崩。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為害久遠。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丑虜破碎,遂掃厥庭,[一]役不再籍,[二]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三]   注[一]詩曰:「仍執丑虜。」庭謂單于所常居也。   注[二]猶言不籍再舉。   注[三]類,祭天也。書曰:「類於上帝。」薦,進也,以功進告於天。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為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為車騎將軍。   冬十月,令郡國□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里。   庚子,阜陵王延薨。   是歲,郡國九大水。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史官不覺,涿郡言之。」   己亥,復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一]   注[一]前書西河郡美稷縣、上郡龜茲縣並有屬國都尉,其秩比二千石。十三州志曰:「典屬國,武帝置,掌納匈奴降者也,哀帝省並大鴻臚。」故今復置之。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閒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北王,開為河閒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子側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   己未,遣副校尉閻盤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   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車師前後王並遣子入侍。[一]   注[一]車師有後王、前王,前王即後王之子,其庭相去五百里。   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一]出雞鹿塞,擊北匈奴於河雲北,大破之。   注[一]左谷蠡,匈奴王號,師子其名也。谷音鹿。蠡音離。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一]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二]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三]將、大夫、郎吏、從官帛。[四]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郡國中都官系囚死罪贖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注[一]元,首也。謂加冠於首。儀禮:「冠者先筮日,後筮賓。」東觀記曰:「時太后詔袁安為賓,賜束帛、乘馬。」   注[二]漢官儀曰:「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位特進,在三公下。」   注[三]奉朝請,無員,三公、外戚、宗室、諸侯多奉朝請。漢律:「春曰朝,秋曰請。」   注[四]將謂五官及左右郎將也。大夫謂光祿、太中、中散、諫議大夫也。十三州志曰:「大夫皆掌顧問、應對、言議。夫之言扶也,言能扶持君父也。」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一]圍北單于於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二]   注[一]居延,縣,屬張掖郡,居延澤在東北。武帝使伏波將軍路博德築遮虜障於居延城。   注[二]閼氏,匈奴後之號也,音焉支。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一]為長公主。   注[一]東海恭王強女。   辛丑,阜陵王種薨。[一]   注[一]阜陵王延之子。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一]西域諸國,納質內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二]寤寐歎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注[一]仍,頻也。   注[二]迪,蹈也。言由祖宗蹈履明智,有重光累聖之德,成此大業也。書曰「茲四人迪哲」,又曰「宣重光」也。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一]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二]   注[一]東觀記曰:「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廟記云:「曹參頤在長陵旁道北,近蕭何頤。」   注[二]續漢志曰:「大鴻臚掌封拜諸侯及其嗣。」春秋考異郵曰:「夏至四十五日,景風至,則封有功也。」   十二月,復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   庚辰,至自長安,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一]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二]   注[一]於除鞬,其名也。鞬音九言反。   注[二]東觀記曰:「賜玉具□,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護焉。」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竇憲潛圖弒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一]璜子侍中舉,衛尉鄧□,□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僕射[二]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注[一]郭況子也。東觀記*(曰)*「璜」作「霖」,音同。   注[二]續漢書曰「謁者僕射一人,秩千石,為謁者台率,主謁者。天子出,奉引」也。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一]   注[一]任光子也。   癸丑,大司農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一]   注[一]錄謂總領之也。錄尚書自牟融始也。   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谷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有不滿者,以實除之。」[一]   注[一]所損十不滿四者,以見損除也。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台,望雲物。大赦天下。   戊子,千乘王伉薨。   辛卯,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一]   注[一]廣宗,縣名,今貝州宗城縣。隋□帝諱廣,故改為宗城。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一]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稅。   注[一]說文曰:「廄,馬捨也。」漢官儀曰:「未央大廄,長樂、承華等廄令,皆秩六百石。」又云:「牧師諸菀三十六所,分置西北邊,分養馬三十萬頭。」   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一]詔書實核,[二]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注[一]□音尋。方言曰:「甑,自關而東謂之□。」貧人既計釜甑以為資財,懼於役重,多即賣之,以避科稅。豪富之家乘賤買,故得其饒利。   注[二]說文云:「核,考實事也。」   甲寅,太傅鄧彪薨。   戊午,隴西地震。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一]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二]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佈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三]今新蒙赦令,且復申□,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四]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   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注[一]周禮:「鄉大夫掌其鄉之政教,考其德行,察其道蓺,三年而舉賢能者於王。」   注[二]漢官儀曰:「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詔書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經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曉法律,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任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決斷,才任三輔令。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自今已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舉茂才尤異孝廉吏,務實校試以職。有非其人,不習曹事,正舉者故不以實法。」   注[三]訖,竟也。   注[四]負亦憂也。   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流□,[一]開倉賑稟三十餘郡。   注[一]□,散也。流散者舉案其實而給之。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種兄魴為阜陵王。[一]   注[一]種無嗣,故以魴襲也。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一]   注[一]東觀記曰:「大如鴈子。」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中郎將任尚討滅之。   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穀。[一]其官有陂池,令得採取,勿收假稅二歲。[二]   注[一]蓄,積也。   注[二]假猶租賃。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一]十一月乙丑,太僕張酺為太尉。   注[一]漢官儀曰:「睦字伯師,鞏人。」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犀牛、大象。   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許*[陽]*侯馬光自殺。[一]   注[一]東觀記曰:「光前坐黨附竇憲,歸國,為憲客奴所誣告,乃自殺。」   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一]又欲就賤還歸者,復一歲田租、更賦。[二]   注[一]漢循周法,商賈有稅,流人販賣,故鄉免之。   注[二]復音福。   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一]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二]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三]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四]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注[一]尚書曰「濟河惟兗州」,言東南據濟,西北距河。   注[二]孔,甚也。疚,病也。詩云:「憂心孔疚。」   注[三]不急謂非要。   注[四]前書音義曰:「公車,署名也,公車所在,故以名焉。」漢官儀曰:「公車令一人,秩六百石,掌殿門。諸上書詣闕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徵召,亦總領之。」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附。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一]   注[一]章帝子也。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一]   注[一]漢官舊儀曰:「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一]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注[一]寺,官捨也。風俗通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續於其中。」   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一]馮柱遣兵追擊。復*[破]*之。   注[一]闞駰十三州志曰:「護烏丸,擁節,秩比二千石,武帝置,以護內附烏丸,既而並於匈奴中郎將。中興初,班彪上言宜復此官,以招附東胡,乃復更置焉。」   詔以勃海郡屬冀州。   武陵漊中蠻叛,郡兵討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一]   注[一]時南單于安國與崇不相平,乃上書告崇。崇令斷其章,緣此驚叛,安國卒見殺。帝后知之,皆征下獄。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御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一]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見於天。[二]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三]   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四]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長、相。   [五]   注[一]十三州志曰:「侍御史,周官,即柱下史。秩六百石,掌注記言行,糾諸不法,員十五人。出有所案,則稱使者焉。謁者,秦官也。員七十人,皆選孝廉年未五十,曉解儐贊者。歲盡拜縣令、長*(史)*及都官府丞、長史。博士,秦官。博通古今,秩皆六百石。孝武初置五經博士,後稍增至十四員。取聰明威重者一人為祭酒,主領焉。議郎、郎官,皆秦官也。□無所掌,秩六百石或四百石。」   注[二]□,譴責也。禮曰:「陽事不得,□見於天,日為之食。」   注[三]武帝元光元年,董仲舒初開其議,詔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注[四]任,堪也,音仁林反。   注[五]長,縣長;相,侯相也。十三州志云:「縣為侯邑,則令、長為相,秩隨令、長本秩。」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一]   注[一]千乘故城在今淄州高苑縣北。樂安故城在今青州博昌縣南。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一]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注[一]易陽,縣,在易水之陽,今易州也。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   甲子,詔賑貸并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內、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   車師後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一]   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鄉,思弭憂釁。[二]昔楚嚴無□而懼,[三]成王出郊而反風。[四]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寡,鄉孤弱,思惟致□興蝗之咎。」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行春令,則蝗蟲為□。」洪範五行傳曰:「貪利傷人,則蝗蟲損稼。」   注[二]尚書曰:「恫鄉乃身。」孔安國注曰:「恫,痛也。鄉,病也。言如痛病在身,欲除之也。」鄉音古頑反。   注[三]解見明紀。   注[四]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風,禾則盡偃;王乃出郊祭,天乃反風起禾。事見尚書。   庚子,復置廣陽郡。[一]   注[一]高帝時燕國也,昭帝元鳳元年為廣陽郡,宣帝本始元年更為國也。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殺。[一]   注[一]北海,郡,今青州縣。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一]   注[一]撣音□。東觀記作「□」,俗本以「禪」字相類或作「禪」者,誤也。說文曰:「譯,傳四夷之語也。」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癸巳,濟南王康薨。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後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余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一]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二]   注[一]肥如,縣,屬遼西郡。前書音義曰:「肥子奔燕,封於此。」今平州也。   注[二]東觀記曰:「鮮卑千餘騎攻肥如城,殺略吏人,祭參坐沮敗,下獄誅。」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於西陵。[一]   注[一]謚法曰:「正德美容曰恭,執義揚善曰懷。」東觀記曰:「改殯承光宮,儀比敬園。初,後葬有闕,竇後崩後,乃議改葬。」   十一月癸卯,光祿勳河南呂蓋為司徒。[一]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僕韓稜為司空。   注[一]蓋字君上,宛陵人也。   己丑,復置若盧獄官。[一]   注[一]前書曰,若盧獄屬少府。漢舊儀曰「主鞫將相大臣」也。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一]今廢慢懈□,不以為負。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勿因緣妄發,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注[一]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修利堤防,導達溝瀆,開通道路,無有障塞。」   夏五月,京師大水。[一]   注[一]東觀記曰:「京師大雨,南山水流出至東郊,壞人廬舍。」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稜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一]   注[一]堪字次郎,太山南城人。   九月庚戌,復置廩犧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廩犧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燒當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復置右校尉官。[一]   注[一]東觀記曰:「置在西河鵠澤縣。」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踰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先舉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種人內屬。[一]   注[一]闞駰十三州志曰:「旄牛縣屬蜀郡。」前書曰,旄牛所出,歲貢其尾,以為節旄。   詔貸被□諸郡民種糧。賜下貧、□、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一]京師去冬無宿雪,[二]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詔有司,務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四]巧法析律,飾文增辭,[五]貨行於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復令□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注[一]匱,乏也。   注[二]以其經冬,故言宿也。   注[三]詩大雅周宣王遇旱之詩。言今人何罪,而天令饑饉乎?   注[四]董仲舒曰:「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   注[五]禮記王制曰「析言破律」也。   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一]   注[一]武帝時置博士弟子,太常擇人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焉。昭帝增員滿百人,宣帝倍之,元帝更設員千人,成帝更增員三千人。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一]郡兵討破之。   注[一]象林,縣,屬日南郡,今鬱林州。   閏月,脤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谷。   戊辰,賑歸山崩。[一]   注[一]秭歸,縣,屬南郡,古之夔國,今歸州也。袁山松曰:「屈原此縣人,既被流放,忽然蹔歸,其姊亦來,因名其地為秭歸。」秭亦姊也。東觀記曰:「秭歸山高四百餘丈,崩填溪水,厭殺百餘人。」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尤貧者谷,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張禹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是歲,燒當羌復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蓺之士以充其官。   二月,任城王尚薨。   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谷食。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   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   荊州雨水。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今茲淫水為害,[一]余雖頗登,而多不均浹,[二]深惟四民農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有宜以實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   注[一]淮南子曰:「女媧積蘆灰以止淫水。」高誘注云:「平地出水為淫水。」   注[二]浹,洽。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師子及條枝大爵。[一]   注[一]西域傳曰:「安息國居和犢城,去洛陽二萬五千里。條枝國臨西海,出師子、大雀。」郭義恭廣志曰:「大爵,頸及身膺蹄都似橐駝,舉頭高八九尺,張翅丈餘,食大麥,其卵如甕,即今之駝鳥也。」   丙辰,詔曰:「幽、□、涼州戶口率少,邊役觿劇,束修良吏,進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   戊辰,司徒呂蓋罷。十二月丁丑,光祿勳魯恭為司徒。   辛卯,巫蠻叛,寇南郡。[一]   注[一]巫,縣,屬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縣也。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   繕修故西海郡,[一]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注[一]平帝時金城塞外羌獻地,以為西海郡也。光武建武中省金城入隴西郡,至是復繕修之。金城即今蘭州縣也。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谷,各有差。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一]   注[一]闞駰十三州志曰:「將兵長史居在日南郡,又有將兵司馬,去雒陽九千六百三十里。」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後父特進綱自殺。   秋七月甲寅,詔復象林縣更賦、田租、芻□二歲。   壬子,常山王側薨。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功。   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   丁酉,司空巢堪罷。十一月癸卯,大司農徐防為司空。   是歲,初復郡國上計補郎官。[一]   注[一]上計,今計吏也。前書音義曰:「舊制,使郡丞奉歲計,武帝元朔中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與計偕,拜為郎中。」中廢,今復之。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稟之,疾病加致醫藥;   其不欲還歸者,勿強。   二月,詔稟貸穎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陳留本鄭邑也,後為陳所並,故曰陳留。」今汴州縣也。   江夏郡,高帝置。沔水自江別至南郡華容為夏水,過郡入江,故曰江夏。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陽大風。   六月,詔令百姓□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秋七月丙寅,濟南王錯薨。[一]   注[一]錯音七故反。   復置涿郡故安鐵官[一]。   注[一]續漢書曰:「其郡縣有鹽官、鐵官者,隨事廣狹,置令、長及丞,秩次皆如縣也。」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閒王開並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幸雲夢,臨漢水而還。[一]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注[一]雲夢,今安州縣也,即在雲夢澤中。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一]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之月,靡草死,麥秋至,斷薄刑,決小罪。」鄭玄注云:「靡草,薺、亭歷之屬。」臣賢案:五月一陰爻生,可以言微陰,今月令云「孟夏」,乃是純陽之月;此言「夏至」者,與月令不同。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貸種糧。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廣牛直。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雲雨不沾,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一]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制,繕囹圄,具桎梏,斷薄刑,決小罪。」   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   辛巳,詔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其被□害者,以實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田租、芻□、皆勿收責。   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一]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注[一]即柏岯山也,在洛州緱氏縣南。爾雅云「山一成曰岯」,東觀記作「坯」,並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誤也。   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   十二月,復置遼東西部都尉官。[一]   注[一]西部都尉,安帝時以為屬國都尉,在遼東郡昌黎城也。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一]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   注[一]漢官儀:「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郡國舉孝廉以補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謂禁中。   高句驪寇郡界。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   五月癸酉,雍地裂。[一]   注[一]東觀記曰「右扶風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誤也。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   冬十二月辛未,帝崩於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一]   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二]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太官勿復受獻。」   由是遂省焉。[三]   注[一]南海,郡,秦置,今廣州縣也。廣雅曰:「益智,龍眼也。」交州記曰:   「龍眼樹高五六丈,似荔支而小。」廣州記曰:「子似荔支而員,七月熟。荔支樹高五六丈,大如桂樹,實如雞子,甘而多汁,似安石榴。有甜醋者,至日禺中,翕然俱赤,即可食。」置謂驛也。   注[二]臨武,縣,屬桂陽郡,今郴州縣也。   注[三]謝承書曰:「唐羌字伯游,辟公府,補臨武長。縣接交州,舊獻龍眼、荔支及生鮮,獻之,驛馬晝夜傳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頓僕死亡不絕。道經臨武,羌乃上書諫曰:『臣聞上不以滋味為德,下不以貢膳為功,故天子食太牢為尊,不以果實為珍。伏見交址七郡獻生龍眼等,鳥驚風發。南州土地,惡蟲猛獸不絕於路,至於觸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復生,來者猶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壽。』帝從之。章報,羌即□官還家,不應徵召,著唐子三十餘篇。」   論曰: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聞土世廣。[一]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二]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注[一]齊,平也。   注[二]西域傳曰:「班超定西域五十餘國,皆降服,西至海瀕,四萬里,皆重譯貢獻。」   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少子也。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誕育百餘日。[二]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三]   注[一]謚法曰:「短折不成曰殤。」古今注曰:「隆之字曰盛。」   注[二]誕,大也。詩大雅:「誕彌厥月,先生如達。」鄭玄注云:「大矣後稷之在其母懷也,終人道十月而生。」詩又云:「載生載育。」育,長也,達音它末反。   注[三]儀見皇后紀。   北匈奴遣使稱臣,詣敦煌奉獻。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封皇兄勝為平原王。癸卯,光祿勳梁鮪為司徒。[一]   注[一]漢官儀曰:「鮪字伯元,河東平陽人也。」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於慎陵,[一]尊廟曰穆宗。   注[一]在洛陽東南三十里。俗本作「順」者,誤。   丙戌,清河王慶、濟北王壽、河閒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   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一]   注[一]東觀記曰:「鄧太后雅性不好淫祀。」   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沒。   丙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   司空陳寵薨。   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沖,承統鴻業,朕且權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一]不知所濟。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後。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其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為平民。」   注[一]寅,敬也。   壬辰,河東垣山崩。[一]   注[一]垣,縣,今絳州縣也。古今注曰:「山崩長七丈,廣四丈。」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氣不效,[一]將有厥咎。寤寐憂惶,未知所由。昔夏後惡衣服,菲飲食,孔子曰『吾無閒然』。[二]   今新遭大憂,且歲節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焉。其減太官、導官、尚方、內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三]   注[一]效猶驗也。   注[二]菲,薄也。閒,非也。   注[三]太官令,周官也,秩千石,典天子廚膳。導官,掌擇御米。導,擇也。   尚方,掌作御刀□諸器物;內署,掌內府衣物。秩皆六百石。並見續漢書。   丁卯,詔司徒、大司農、長樂少府曰:「朕以無德,佐助統政,夙夜經營,懼失厥衷。思惟治道,由近及遠,先內後外。自建武之初以至於今,八十餘年,宮人歲增,房御彌廣。又宗室坐事沒入者,猶托名公族,甚可愍焉。今悉免遣,及掖庭宮人,皆為庶民,以抒幽隔郁滯之情。[一]諸官府、郡國、王侯家奴婢姓劉及疲□羸老,皆上其名,務令實悉。」   注[一]抒,舒也,食汝反。   秋七月庚寅,□司隸校尉、部刺史[一]曰:「夫天降□戾,應政而至。閒者郡國或有水□,妨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遂覆蔽□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二]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奸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三]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於天,不愧於人』。[四]假貸之恩,不可數恃,自今以後,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核所傷害,為除田租、芻□。」   注[一]秦有監御史,監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有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但因計吏。見續漢書。   注[二]揣音初委反。   注[三]平民謂善人也。書曰:「延*[及]*於平人。」   注[四]詩小雅也。   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於崇德前殿。年二歲。   贊曰:孝和沉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強慝。[一]抑沒祥符,登顯時德。   [二]殤世何早,平原弗克。[三]   注[一]慝,惡也。謂誅竇憲等。   注[二]謂用鄧彪等委政也。   注[三]平原王勝固以疾不得立也。左傳曰:「弗克負荷。」    校勘記   一六五頁五行□音大可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說文無反切,乃後人所增益。   今本說文用孫愐唐韻切音,讀□為直小切,與兆音同,疑「大可」即「直小」兩字之鬥。   一六七頁六行界惟人面按:殿本「界」作「戒」。校補謂案章紀作「訖惟人面」,訖、界、戒皆有止義,猶雲窮極也。界戒本又通作,唐書天文志一行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是也。   一六八頁一0行小縣*(丞尉)*三百石據刊誤刪。   一六八頁一一行度遼將軍鄧鴻出*(棝)**[稒]*陽塞據前書地理志改。注同。   一六八頁一二行追至*(和)**[私]*渠*(北)**[比]*鞮海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竇憲傳及通鑒皆作「私渠比鞮海」。補注謂當從憲傳。今據改。   一六八頁一五行屬*(九)**[五]*原郡按:前書地理志「五原郡,秦九原郡,武帝元朔二年更名」。今據改。   一六九頁一一行其徙出塞者刊誤謂遷徙者不可投之塞外,明此「徙」字是「從」字。按:陳景雲兩漢訂誤謂「徙」當作「從」,出塞謂是夏北征之役。更以三年減從駕弛刑徒證之,此「徙」字之誤益明。   一七二頁六行阜陵王種薨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十王傳「種」字作「沖」,說文無種字,種即沖也。   一七三頁一一行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天文志郭舉為侍中射聲校尉,舉父璜長樂少府,皇后紀、竇憲傳亦同,紀似誤。   一七三頁一四行東觀記*(曰)*按:「曰」字當衍,今刪。   一七四頁一三行武陵零陵澧中蠻叛按:校補謂「零陵」當作「零陽」,即武陵郡屬縣。後漢武陵郡治當今常德府武陵縣,西與澧州接壤,零陽縣治即今澧州慈利縣東境,澧中蠻即澧水之蠻,並屬武陵,故紀並舉之。若零陵郡之蠻,相距甚遠,不當與澧中蠻錯舉。   一七六頁九行有非其人不習曹事正舉者故不以實法按:御覽六百二十八引作「有非其人,不習官事,正舉者故舉不實,為法罪之。」又按:續漢百官志一注引漢官儀,世祖詔云云,與此注所引略同,則光武有此詔,而章帝復申明之也。   一七八頁一行許*[陽]*侯馬光自殺校補引洪亮吉說,謂傳作「許陽侯」,此脫「陽」字。今據補。   一七九頁一四行復*[破]*之據刊誤補。   一八0頁一一行歲盡拜縣令長*(史)*及都官府丞長史據刊誤刪。   一八四頁二行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趙□傳、西羌傳「趙世」並作「趙代」,蓋章懷避唐諱改之,此作「世」,又唐以後人回改。   一八四頁九行宛陵人也按:「宛」原斗「苑」,逕改正。   一八六頁四行但且申明憲綱按:「綱」原斗「網」,逕改正一八八頁一一行而多不均浹按:「而」原斗「二」,逕改正。   一八九頁三行頸及身膺蹄都似橐駝按:御覽九二二引,「橐駝」下有「色蒼」二字。   一九一頁一0行復置涿郡故安鐵官按:各本「安」作「鹽」,集解引何焯、錢大昭、惠棟諸家說,並謂「鹽」當作「安」。   一九三頁一三行高句驪寇郡界按:校補謂案通鑒作「高句驪王宮入遼東塞,寇略六縣」,此「郡」上應補「遼東」二字。   一九七頁一行朕且權佐助聽政按:殿本從監本,「權」下有「禮」字,考證謂「禮」字疑有誤,宋本無「禮」字,亦不成句。校補引孟子「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謂此「權禮」二字所本。朕且權禮,即指佐助聽政為權禮耳,似非字誤。   一九八頁一四行延[及]於平人按:書呂刑作「延及於平民」,此作「延於平民」,脫一「及」字,殿本、集解本作「延及平民」,則又脫一「於」字。   ************後漢書卷五 孝安帝紀 第五   恭宗孝安皇帝諱祜,[一]肅宗孫也。父清河孝王慶,母左姬。帝自在邸第,[二]   數有神光照室,又有赤蛇盤於默笫之閒。[三]年十歲,好學史書,[四]和帝稱之,數見禁中。   注[一]謚法曰:「寬容和平曰安。」伏侯古今注曰:「祜之字曰福。」   注[二]倉頡篇曰:「邸,捨也。」說文云:「屬國之捨也。」前書音義曰:「第謂有甲乙之次第。」   注[三]笫,默簀也。   注[四]史書者,周宣王太史籀所作之書也。凡五十五篇,可以教童幼。   延平元年,慶始就國,鄧太后特詔留帝清河邸。   八月,殤帝崩,太后與兄車騎將軍鄧騭定策禁中。其夜,使騭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齋於殿中。[一]皇太后御崇德殿,百官皆吉服,[二]腢臣陪位,引拜帝為長安侯。[三]皇太后詔曰:「先帝聖德淑茂,早□天下。朕奉皇帝,夙夜瞻仰日月,冀望成就。豈意卒然顛沛,天年不遂,悲痛斷心。朕惟平原王素被痼疾,念宗廟之重,思繼嗣之統,唯長安侯祜質性忠孝,小心翼翼,[四]能通詩、論,篤學樂古,仁惠愛下。年已十三,有成人之志。親德系後,莫宜於祜。[五]禮『昆弟之子猶己子』;[六]春秋之義,為人後者為之子,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七]其以祜為孝和皇帝嗣,奉承祖宗,案禮儀奏。」又作策命曰:「惟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皇太后曰:咨長安侯祜:   孝和皇帝懿德巍巍,光於四海;大行皇帝不永天年。[八]朕惟侯孝章帝世嫡皇孫,謙恭慈順,在孺而勤,[九]宜奉郊廟,承統大業。今以侯嗣孝和皇帝後。   其審君漢國,允執其中『一人有慶,萬民賴之。』皇帝其勉之哉!」讀策畢,太尉奉上璽綬,即皇帝位,年十三。太后猶臨朝。[一0]   注[一]續漢志曰:「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青蓋金華蚤。皇子為王,錫以乘之,故曰王青蓋車。皇孫則綠車。」   注[二]洛陽南宮有崇德殿。不可以凶事臨朝,故吉服也。   注[三]不即立為天子而封侯者,不欲從微即登皇位。   注[四]翼翼,敬慎也。詩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   注[五]系即繼也。   注[六]禮記□弓之文。   注[七]為人後者謂出繼於人也。王父謂祖也。谷梁傳曰,□靈公廢太子蒯聵,立孫,輒不受父之命,而受王父命。   注[八]前書音義曰:「禮有大行人、小行人,主謚號官也。」韋昭云:「大行者,不反之辭也。天子崩,未有謚,故稱大行也。」谷梁傳曰:「大行受大名。」風俗通曰:「天子新崩,未有謚,故且稱大行皇帝。」義兩通。   注[九]孺,幼也。或作「在孺□勤」。   注[一0]公羊傳曰:「猶者,可止之辭也。」   九月庚子,謁高廟。辛丑,謁光武廟。   六州大水。己未,遣謁者分行虛實,舉□害,賑乏絕。   丙寅,葬孝殤皇帝於康陵[一]。   注[一]陵在慎陵塋中庚地,高五丈五尺,週二百八步。   乙亥,隕石於陳留。   西域諸國叛,攻都護任尚,遣副校尉梁慬救尚,擊破之。[一]   注[一]慬音勤。   冬十月,四州大水,雨雹。詔以宿麥不下,[一]賑賜貧人。   注[一]宿,舊也。麥必經年而熟,故稱宿。   十二月甲子,清河王薨,使司空持節弔祭,車騎將軍鄧騭護喪事。   乙酉,罷魚龍曼延百戲。[一]   注[一]漢官典職曰:「作九賓樂。舍利之獸從西方來,戲於庭,入前殿,激水化成比目魚,嗽水作霧,化成黃龍,長八丈,出水遨戲於庭,炫耀日光。」曼延者,獸名也。張衡西京賦所云「巨獸百尋,是為曼延」。音以戰反。   永初元年春正月癸酉朔,大赦天下。   蜀郡徼外羌內屬。[一]   注[一]東觀記曰:「徼外羌龍橋等六種慕義降附。」   戊寅,分犍為南部為屬國都尉。   稟司隸、兗、豫、徐、冀、并州貧民。[一]   注[一]司隸,領河南、河內、河東、弘農,都於洛陽。魏末因為司州。   二月丙午,以廣成遊獵地[一]及被□郡國公田假與貧民。   注[一]廣城,苑名,在汝州西。   丁卯,分清河國封帝弟常保為廣川王。[一]   注[一]廣川,縣,屬信都國,故城在今冀州棗強縣東北。   庚午,司徒梁鮪薨。   三月癸酉,日有食之。詔公卿內外觿官、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之士,明政術、達古今、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己卯,永昌徼外僬僥種夷貢獻內屬。   甲申,葬清河孝王,贈龍旗、虎賁。   夏五月甲戌,長樂□尉魯恭為司徒。[一]   注[一]前書曰「□尉,秦官,掌宮門□屯兵」也。長樂、建章、甘泉宮,皆隨所掌以為官名,秩中二千石也。   丁丑,詔封北海王睦孫壽光侯普為北海王。   九真徼外夜郎蠻夷舉土內屬。[一]   注[一]九真,郡名,今愛州縣。   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陰氏為新野君。   丁巳,河東地陷。   壬戌,罷西域都護。   先零種羌叛,斷隴道,大為寇掠,遣車騎將軍鄧騭、征西校尉任尚討之。丁卯,赦除諸羌相連結謀叛逆者罪。   秋九月庚午,詔三公明申舊令,禁奢侈,無作浮巧之物,殫財厚葬。   是日,太尉徐防免。[一]辛未,司空尹勤免。[二]   注[一]以□異屢見也。   注[二]以水雨漂流也。   癸酉,調揚州五郡租米,[一]贍給東郡、濟陰、陳留、梁國、下邳、山陽。   注[一]五郡謂九江、丹陽、廬江、吳郡、豫章也。揚州領六郡,會稽最遠,蓋不調也。   丁丑,詔曰:「自今長吏被考竟未報,[一]自非父母喪無故輒去職者,劇縣十歲、平縣五歲以上,乃得次用。」   注[一]考謂考問其狀也。報謂斷決也。   壬午,詔太僕、少府減黃門鼓吹,以補羽林士;[一]廄馬非乘輿常所御者,皆減半食;[二]諸所造作,非供宗廟園陵之用,皆且止。   注[一]漢官儀曰:「黃門鼓吹百四十五人。羽林左監主羽林八百人,右監主九百人。」   注[二]乘輿,天子所乘車輿也。不敢斥言尊者,故稱乘輿。見蔡邕獨斷。   丙戌,詔死罪以下及亡命贖,各有差。   庚寅,太傅張禹為太尉,太常周章為司空。[一]   注[一]漢官儀曰:「章字次叔,荊州隨縣人也。」   冬十月,倭國遣使奉獻。[一]   注[一]倭國去樂浪萬二千里,男子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別尊卑之差。見本傳。   辛酉,新城山泉水大出。[一]   注[一]東觀記曰:「突壞人田,水深三丈。」   十一月丁亥,司空周章密謀廢立,策免,自殺。   戊子,□司隸校尉、冀並二州刺史:「民訛言相驚,□捐舊居,老弱相攜,窮困道路。其各□所部長吏,躬親曉喻。若欲歸本郡,在所為封長檄;不欲,勿強。」   [一]   注[一]封謂印封之也。長檄猶今長牒也。欲歸者,皆給以長牒為驗。強音其兩反。   十二月乙卯,穎川太守張敏為司空。   是歲,郡國十八地震;四十一雨水,或山水暴至;二十八大風,雨雹。   二年春正月,稟河南、下邳、東萊、河內貧民。[一]   注[一]古今注曰:「時州郡大饑,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道路。」   車騎*(大)*將軍鄧騭為種羌所敗於冀西。[一]   注[一]續漢書曰:「種羌九千餘戶,在隴西臨洮谷。」冀,縣,屬天水郡也。   二月乙丑,遣光祿大夫樊准、呂倉分行冀兗二州,稟貸流民。   夏四月甲寅,漢陽城中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人。   五月,旱。丙寅,皇太后幸洛陽寺及若盧獄,錄囚徒,賜河南尹、廷尉、卿及官屬以下各有差,即日降雨。   六月,京師及郡國四十大水,大風,雨雹。[一]   注[一]東觀記曰:「雹大如芋魁、雞子,風拔樹發屋。」   秋七月戊辰,詔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據琁機玉衡,以齊七政。[一]   朕以不德,遵奉大業,而陰陽差越,變異並見,萬民饑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憂心京京。[二]閒令公卿郡國舉賢良方正,遠求博選,開不諱之路,冀得至謀,以鑒不逮,而所對皆循尚浮言,無卓爾異聞。[三]其百僚及郡國吏人,有道術明習□異陰陽之度琁機之數者,各使指變以聞。二千石長吏明以詔書,博衍幽隱,[四]朕將親覽,待以不次,冀獲嘉謀,以承天誡。」   注[一]孔安國尚書注曰,琁,美玉也。以琁為機,以玉為衡,*(玉)**[王]*者正天文之器也。七政,日月五星,各異其政制。即今之渾儀。   注[二]詩小雅曰:「憂心京京。」爾雅曰:「京京,憂也。」   注[三]卓爾,高遠之魍也。論語曰:「如有所立卓爾。」   注[四]衍猶引也。   閏月辛丑,廣川王常保薨,無子,國除。   癸未,蜀郡徼外羌舉土內屬。[一]   注[一]東觀記曰:「徼外羌薄申等八種舉觿降。」   九月庚子,詔王*(主)**[國]*官屬墨綬下至郎、謁者,[一]其經明任博士,居鄉里有廉清孝順之稱,才任理人者,國相歲移名,與計偕上尚書,公府通調,令得外補。[二]   注[一]續漢書曰:「王國有中大夫,秩比六百石。謁者,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   注[二]移,書也。調,選也。   冬十月庚寅,稟濟陰、山陽、玄菟貧民。   征西校尉任尚與先零羌戰於平襄,尚軍敗績。[一]   注[一]平襄,縣,屬天水郡,故襄戎邑也。   十一月辛酉,拜鄧騭為大將軍,征還京師,留任尚屯隴右。先零羌滇零稱天子於北地,[一]遂寇三輔,東犯趙、魏,南入益州,殺漢中太守董炳。   注[一]滇零,羌名,音丁田反。   十二月辛卯,稟東郡、鉅鹿、廣陽、安定、定襄、沛國貧民。   廣漢塞外參狼羌降,分廣漢北部為屬國都尉。   是歲,郡國十二地震。   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一]大赦天下。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男子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流民欲佔者人一級。   注[一]元服謂加冠也。士冠禮曰:「令月吉辰,加爾元服。」鄭玄云:「元,首也。」   遣騎都尉任仁討先零羌,不利,羌遂破沒臨洮。[一]   注[一]縣名,屬隴西郡。   高句驪遣使貢獻。   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壬辰,公卿詣闕謝。詔曰:「朕以幼沖,奉承鴻業,不能宣流風化,而感逆陰陽,至令百姓饑荒,更相噉食。永懷悼歎,若墜淵水。   咎在朕躬,非腢司之責,而過自貶引,重朝廷之不德。[一]其務思變復,以助不逮。」癸巳,詔以鴻池假與貧民。[二]   注[一]貶引謂貶損引過也。重音直用反。   注[二]續漢書曰:「鴻池在洛陽東二十里。」假,借也。令得漁采其中。   壬寅,司徒魯恭免。夏四月丙寅,大鴻臚九江夏勤為司徒。[一]   注[一]勤字伯宗,壽春人也。   三公以國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錢谷,得為關內侯、虎賁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緹騎、營士各有差。[一]   注[一]續漢志曰:「執金吾,緹騎二百人。」緹,赤黃色。營士謂五校營士也。   漢官儀曰「屯騎、越騎、步兵、射聲各領士七百人。長水領士千三百六十七人」也。   己巳,詔上林、廣成苑可墾闢者,賦與貧民。   甲申,清河王虎威薨。五月丙申,封樂安王寵子延平為清河王。   丁酉,沛王正薨。   癸丑,京師大風,六月,烏桓寇代郡、上谷、涿郡。   秋七月,海賊張伯路等寇略緣海九郡,遣侍御史龐雄督州郡兵討破之。   庚子,詔長吏案行在所,皆令種宿麥蔬食,務盡地力,其貧者給種餉。   九月,鴈門烏桓及鮮卑叛,敗五原郡兵於高渠谷。[一]   注[一]東觀記曰:「戰九原高梁谷。」渠梁相類,必有誤也。   冬十月,南單于叛,圍中郎將耿種於美稷。十一月,遣行車騎將軍何熙討之。   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乙亥,有星孛於天苑。[一]   注[一]天苑,星名。   是歲,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雹。[一]並涼二州大饑,人相食。   注[一]續漢書曰「雹大如鴈子」也。   四年春正月元日,會,徹樂,不陳充庭車。[一]   注[一]每大朝會,必陳乘輿法物車輦於庭,故曰充庭車也。以年饑,故不陳。   辛卯,詔以三輔比遭寇亂,人庶流□,除三年逋租、過更、口筭、芻□;[一]   稟上郡貧民各有差。   注[一]前書音義曰:「天下人皆戍邊三日。不可人人自行,行者自戍三日,不可往便還,因便住一歲。諸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官,官以給戍者。言過其本更之日,故曰過更。」又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筭。」   海賊張伯路復與勃海、平原劇賊劉文河、周文光等攻厭次,殺縣令,遣御史中丞王宗督青州刺史法雄討破之。   度遼將軍梁慬、遼東太守耿夔討破南單于於屬國故城。   丙午,詔減百官及州郡縣奉各有差。   二月丁巳,稟九江貧民。   南匈奴寇常山。   乙丑,初置長安、雍二營都尉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京兆虎牙、扶風都尉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護園陵。   扶風都尉居雍縣。故俗人稱雍營焉。」西羌傳云:「虎牙都尉居長安。」   乙亥,詔自建初以來,諸祅言它過坐徙邊者,各歸本郡;其沒入官為奴婢者,免為庶人。   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蓺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一]   注[一]洛陽宮殿名曰:「南宮有東觀。」前書曰「凡諸子百八十九家」,言百家,舉全數也。   三月,南單于降。   先零羌寇□中,[一]漢中太守鄭勤戰歿。徙金城郡都襄武。[二]   注[一]縣名,屬漢中郡,今梁州□城縣。   注[二]襄武,縣名,屬隴西郡,今渭州縣。   戊子,杜陵園火。癸巳,郡國九地震,夏四月,六州蝗。[一]丁丑,大赦天下,秋七月乙酉,三郡大水。   注[一]東觀記曰:「司隸、豫、兗、徐、青、冀六州。」   巳卯,騎都尉任仁下獄死,九月甲申,益州郡地震。   冬十月甲戌,新野君陰氏薨,[一]使司空持節護喪事。   注[一]東觀記曰:「新野君薨,贈以玄玉赤紱,賻錢三千萬,布三萬匹。」   大將軍鄧騭罷。   五年春正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丙戌,郡國十地震。   己丑,太尉張禹免。甲申,光祿勳李修為太尉。[一]   注[一]漢官儀曰:「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   二月丁卯,詔省減郡國貢獻太官口食。   先零羌寇河東,遂至河內。   三月,詔隴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陽,[一]北地徙池陽,[二]上郡徙衙[三]   注[一]安定,郡,今涇州也。美陽,縣,故城在今武功縣北。   注[二]北地,郡,今寧州也。池陽,縣,故城在今涇陽縣北也。   注[三]上郡,今綏州也。衙,縣,故城在同州白水縣東北。左傳曰「秦晉戰於彭衙」,即此也。   夫余夷犯塞,殺傷吏人。   閏月丁酉,赦涼州河西四郡。   戊戌,詔曰:「朕以不德,奉郊廟,承大業,不能興和降善,為人祈福。□異蜂起,寇賊縱橫,夷狄猾夏,[一]戎事不息,百姓匱乏,疲於征發。重以蝗蟲滋生,害及成麥,秋稼方收,甚可悼也。朕以不明,統理失中,亦未獲忠良以毗闕政。傳曰:『顛而不扶,危而不持,則將焉用彼相矣。』公卿大夫將何以匡救,濟斯艱□,承天誡哉?蓋為政之本,莫若得人,□賢顯善,聖制所先。『濟濟多士,文王以寧。』[二]思得忠良正直之臣,以輔不逮。其令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諸侯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達於政化、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與觿卓異者,並遣詣公車,朕將親覽焉。」   注[一]猾,亂也。夏,華夏也。   注[二]詩大雅之詞也。   六月甲辰,樂成王巡薨。   秋七月己巳,詔三公、特進、九卿、校尉,[一]舉列將子孫明曉戰陳任將帥者。   注[一]九卿,奉常、光祿、□尉、太僕、鴻臚、廷尉、少府、宗正、司農。校尉謂城門、屯騎、越騎、步兵、長水、*(胡騎)**[射聲]*等。   九月,漢陽人杜琦、王信叛,[一]與先零諸種羌攻陷上邽城。十二月,漢陽太守趙博遣客刺殺杜琦。[二]   注[一]東觀記曰:「琦自稱安漢將軍。」   注[二]東觀記曰:「漢陽故吏杜習手刺殺之。」   是歲,九州蝗,郡國八雨水。   六年春正月庚申,詔越巂置長利、高望、始昌三苑,又令益州郡置萬歲苑,犍為置漢平苑。[一]   注[一]犍為,郡名。前書音義曰:「故夜郎國也。」故城在今眉州隆山縣西北也。   三月,十州蝗。   夏四月乙丑,司空張敏罷。   己卯,太常劉*(凱)**[愷]*為司空。   五月,旱。   丙寅,詔令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一切復秩還贖,賜爵各有差。   戊辰,皇太后幸雒陽寺,錄囚徒,理冤獄。   六月壬辰,豫章、員溪、原山崩。[一]   注[一]員溪闕。   辛巳,大赦天下。   遣侍御史唐喜討漢陽賊王信,破斬之。[一]   注[一]續漢志曰:「傳信首詣洛陽,梟谷城門外。」   冬十一月辛丑,護烏桓校尉吳祉下獄死。   是歲,先零羌滇零死,子零昌復襲偽號。   七年春正月庚戌,皇太后率大臣命婦謁宗廟。[一]   注[一]喪服傳曰:「命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也。命婦者,其大夫之妻也。」臣賢案:東觀、續漢、袁山松、謝沉書、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此云「七年庚戌」,疑紀誤也。   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夏四月乙未,平原王勝薨。   丙申晦,日有食之。五月庚子,京師大雩。[一]   注[一]左傳曰:「龍見而雩。」杜預注云:「謂建巳之月。龍星角、亢見東方。   雩,遠也,遠為百谷求膏雨。」周禮司巫職曰:   「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鄭玄注云:「雩,吁也,嗟而求雨。」   秋,護羌校尉侯霸、騎都尉馬賢破先零羌。   八月丙寅,京師大風,蝗蟲飛過洛陽。詔賜民爵。郡國被蝗傷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滿者,以實除之。   九月,調零陵、桂陽、丹陽、豫章、會稽租米,[一]賑給南陽、廣陵、下邳、彭城、山陽、廬江、九江饑民;又調濱水縣谷輸敖倉。[二]   注[一]零陵,郡名,今永州縣也。丹陽,郡名,今潤州江寧縣也。余並見上。   注[二]詩曰「薄狩於敖」,即此地。秦於此築太倉,亦曰敖庾,在今鄭州滎陽縣西北。東觀記曰:「濱水縣彭城、廣陽、廬江、九江谷九十萬斛,送敖倉。」   元初元年春正月甲子,改元元初。賜民爵,人二級,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谷,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   二月己卯,日南地坼。[一]三月癸酉,日有食之。   注[一]東觀記曰:「坼長百八十二里,廣五十六里。」   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   京師及郡國五旱、蝗。   詔三公、特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舉敦厚質直者,各一人。   五月,先零羌寇雍城。   六月丁巳,河東地陷。   秋七月,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一]   注[一]蠶陵,縣,屬蜀郡,故城在今翼州翼水縣西。有蠶陵山,因以為名焉。   九月乙丑,太尉李修罷。   先零羌寇武都、漢中,絕隴道。   辛未,大司農山陽司馬苞為太尉。[一]   注[一]謝承書曰:「苞字仲成,東攏人也。」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先零羌敗涼州刺史皮陽於狄道。   乙卯,詔除三輔三歲田租、更賦、口筭。[一]   注[一]解見光武紀也。   十一月。是歲,郡國十五地震。   二年春正月,詔稟三輔及並、涼六郡流□貧人。   蜀郡青衣道夷奉獻內屬。[一]   注[一]青衣道,縣名,在大江、青衣二水之會,今嘉州龍游縣也。東觀記曰:「青衣蠻夷堂律等歸義。」   修理西門豹所分漳水為支渠,以溉民田。[一]   注[一]史記曰:「西門豹為鄴令,發人鑿十二渠,引水灌田。」所鑿之渠,在今相州鄴縣西也。   二月戊戌,遣中謁者收葬京師客死無家屬及棺幟朽敗者,皆為設祭;其有家屬,尤貧無以葬者,賜錢人五千。   辛酉,詔三輔、河內、河東、上黨、趙國、太原各修理舊渠,通利水道,以溉公私田疇。[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美田曰疇。」   三月癸亥,京師大風。   先零羌寇益州,遣中郎將尹就討之。   夏四月丙午,立貴人閻氏為皇后。   五月,京師旱,河南及郡國十九蝗。甲戌,詔曰:「朝廷不明,庶事失中,□異不息,憂心悼懼。被蝗以來,七年於茲,而州郡隱匿,裁言頃畝。[一]今腢飛蔽天,為害廣遠,所言所見,寧相副邪?三司之職,內外是監,既不奏聞,又無舉正。天□至重,欺罔芊大。今方盛夏,且復假貸,以觀厥後。[二]其務消救□眚,安輯黎元。」   注[一]「裁」與「纔」同,古字通。   注[二]假貸猶寬容也。盛夏不可即加刑罰,故且寬容。   六月丙戌,太尉司馬苞薨。[一]   注[一]謝承書曰:「苞為太尉,常食麤飯,著布衣,妻子不歷官舍。會司徒楊震為樊豐等所譖,連及苞,苞乞骸骨,未見聽,以疾薨也。」   洛陽新城地裂。   秋七月辛巳,太僕太山馬英為太尉。[一]   注[一]英字文思,兗州蓋縣人也。   八月,遼東鮮卑圍無慮縣。[一]九月,又攻夫廣營,殺縣令。[二]   注[一]屬遼東郡。慮音閭。有醫無閭山,因以為名焉。   注[二]夫廣,縣名,屬遼東屬國。   壬午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遣中郎將任尚屯三輔。   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馮翊、扶風屯,妻子自隨,佔著所在;   女子勿輸。[一]亡命死芊以下贖,各有差。其吏人聚為盜賊,有悔過者,除其罪。   注[一]不輸作也。   乙未,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京兆虎牙都尉耿溥與先零羌戰於丁奚城,[一]   光等大敗,並沒。左馮翊司馬鈞下獄,自殺。[二]   注[一]東觀記曰「至北地靈州丁奚城」也。   注[二]東觀記曰「安定太守杜恢與鈞等並威擊羌,恢乘勝深入,為虜所害,鈞擁兵不救,收鈞下獄」也。   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   十二月,武陵澧中蠻叛,州郡擊破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蠻田山、高少等攻城,殺長吏。州郡募五里蠻夷、六亭兵追擊,山等皆降。賜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   己酉,司徒夏勤罷。庚戍,司空劉愷為司徒,光祿勳袁敞為司空。   三年春正月甲戌,修理太原舊溝渠,溉灌官私田。[一]   注[一]酈元水經注曰:「昔智伯遏晉水以灌晉陽,後人踵其遺跡,蓄以為沼,分為二派,北瀆即智氏故渠也。其瀆乘高,東北注入晉陽城,以溉灌,東南出城注於汾水。」今所修溝渠即謂此。   東平陸上言木連理。[一]   注[一]東平陸,縣名,古厥國也,屬東平國,今兗州平陸縣也。序例曰:「凡瑞應,自和帝以上,政事多美,近於有實,故書見於某處。自安帝以下,王道衰缺,容或虛飾,故書某處上言也。」   蒼梧、鬱林、合浦蠻夷反叛,[一]二月,遣侍御史任逴督州郡兵討之。[二]   注[一]蒼梧,郡,今梧州縣也。合浦,郡,今廉州縣也。   注[二]逴音丁角反。   郡國十地震。三月辛亥,日有食之。   丙辰,赦蒼梧、鬱林、合浦、南海吏人為賊所迫者。   夏四月,京師旱。   五月,武陵蠻復叛,州郡討破之。   癸酉,度遼將軍鄧遵率南匈奴擊先零羌於靈州,破之。[一]   注[一]靈州,縣名,屬北地郡,故城在今慶州馬領縣西北。   越巂徼外夷舉種內屬。   六月,中郎將任尚遣兵擊破先零羌於丁奚城。   秋七月,武陵蠻復叛,州郡討平之。   緱氏地坼。   九月辛巳,趙王宏薨。   冬十一月,蒼梧、鬱林、合浦蠻夷降。   丙戌,初聽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喪。[一]   注[一]文帝遺詔以日易月,於後大臣遂以為常,至此復遵古制也。   癸卯,郡國九地震。   十二月丁巳,任尚遣兵擊破先零羌於北地。   四年春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乙卯,大赦天下。壬戌,武庫□。   夏四月戊申,司空袁敞薨。   己巳,鮮卑寇遼西,遼西郡兵與烏桓擊破之。[一]   注[一]遼西,郡,故城在今平州東陽樂城是。   五月丁丑,太常李合為司空。   六月戊辰,三郡雨雹。   秋七月辛丑,陳王鈞薨。   京師及郡國十雨水。詔曰:「今年秋稼茂好,垂可收穫,而連雨未霽,[一]懼必淹傷。夕惕惟憂,思念厥咎。夫霖雨者,人怨之所致。[二]其武吏以威暴下,文吏妄行苛刻,鄉吏因公生奸,為百姓所患苦者,有司顯明其罰。又月令『仲秋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三]方今案比之時,[四]郡縣多不奉行。雖有糜粥,糠秕相半,長吏怠事,莫有躬親,甚違詔書養老之意。其務崇仁恕,賑護寡獨,稱朕意焉。」   注[一]霽,雨止也。   注[二]左傳曰:「凡雨三日以上為霖。」京房別對□異曰:「人勞怨苦,雨水絕道。」   注[三]鄭玄注云:「助老氣也。行猶賜也。」   注[四]東觀記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時。」謂案驗戶口,次比之也。   九月,護羌校尉任尚使客刺殺叛羌零昌。   冬十一月己卯,彭城王恭薨。   十二月,越巂夷寇遂久,殺縣令。[一]   注[一]遂久,縣,屬越巂郡。   甲子,任尚及騎都尉馬賢與先零羌戰於富平上河,大破之。[一]虔人羌率觿降,[二]隴右平。   注[一]富平,縣,屬北地郡,故城在今靈州回樂縣西南。酈元水經注曰:「河水於此有上河之名也。」   注[二]虔人,羌號也。東觀記曰:「虔人種羌大豪恬狼等詣度遼將軍降。」   是歲,郡國十三地震。   五年春正月,越巂夷叛。   二月壬戌,中山王憲薨。   三月,京師及郡國五旱,詔稟遭旱貧人。   夏六月,高句驪與穢貊寇玄菟。[一]   注[一]郡名,在遼東[東]。   秋七月,越巂蠻夷及旄牛豪叛,殺長吏。[一]   注[一]旄牛,縣,屬蜀郡。華陽國志曰在邛崍山表也。   丙子,詔曰:「舊令制度,各有科品,[一]欲令百姓務崇節約。遭永初之際,人離荒□,朝廷躬自菲薄,去絕奢飾,食不兼味,衣無二彩。比年雖獲豐穰,尚乏儲積,而小人無慮,不圖久長,嫁娶送終,紛華靡麗,至有走卒奴婢被綺縠,著珠璣。[二]京師尚若斯,何以示四遠?設張法禁,懇惻分明,而有司惰任,訖不奉行。秋節既立,鷙鳥將用,[三]且復重申,以觀後效。」   注[一]漢令今亡。   注[二]綺,文繒;縠,紗也。璣,珠不圓者也。   注[三]鷙鳥謂鷹鸇之類也。廣雅曰:「鷙,執也。以其能服執觿鳥。」月令:「孟秋,鷹乃祭鳥,始用行戮。」言有司怠惰,不遵法令,將欲糾其罪,順秋行誅,同鷹鸇之鷙擊也。   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鮮卑寇代郡,殺長吏。冬十月,鮮卑寇上谷。   十二月丁巳,中郎將任尚有芊,□市。   是歲,郡國十四地震。   六年春二月乙巳,京師及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坼裂,水泉湧出。   壬子,詔三府選掾屬高第,能惠利牧養者各五人,光祿勳與中郎將選孝廉郎寬博有謀,清白行高者五十人,出補令、長、丞、尉。   乙卯,詔曰:「夫政,先京師,後諸夏。月令仲春『養幼小,存諸孤』,季春『賜貧窮,賑乏絕,省婦使,表貞女』,所以順陽氣,崇生長也。[一]其賜人尤貧困、孤弱、單獨谷,人三斛;貞婦有節義十斛,甄表門閭,旌顯厥行。」[二]   注[一]鄭玄云:「婦使謂組紃之事」注[二]節謂志操。義謂推讓。甄,明也。旌,章也。裡門謂之閭。旌表者,若今樹闕而顯之。   三月庚辰,始立六宗,祀於洛城西北。[一]   注[一]續漢志曰:「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月、雷公、風伯、山、澤者,非也,乃更六宗,祠於戌亥之地,禮比大社也。」   夏四月,會稽大疫,遣光祿大夫將太醫循行疾病,賜棺木,[一]除田租、口賦。   注[一]漢官儀:「太醫令一人,秩六百石。」   沛國、勃海大風,雨雹。五月,京師旱。   六月丁丑,樂成王賓薨。丙戌,平原王得薨。   秋七月,鮮卑寇馬城,[一]度遼將軍鄧遵率南單于擊破之。   注[一]搜神記曰:「昔秦人築城於武周塞以備胡,將成而崩者數矣。有馬馳走,周旋反覆,父老異之,因依以築城,城乃不崩,遂以名焉。」其故城,今朔州也。   九月癸巳,陳王竦薨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既。郡國八地震。   是歲,永昌、益州蜀郡夷叛,與越雟夷殺長吏,燔城邑,益州刺史張喬討破降之。   永寧元年春正月甲辰,任城王安薨。三月丁酉,濟北王壽薨。   車師後王叛,殺部司馬。   沉氐羌寇張掖。[一]   注[一]沉氐,羌號也。續漢志曰「羌在上郡西河者,號沉氐」也。   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為皇太子,改元永寧,大赦天下。賜王、主、三公、列侯下至郎吏、從官金帛;又賜民爵及布粟各有差。   己巳,紹封陳王羨子崇為陳王,濟北王子萇為樂成王,河閒王子翼為平原王。   壬午,琅邪王壽薨。   六月,沉氐種羌叛,寇張掖,護羌校尉馬賢討沉氐羌,破之。   秋七月乙酉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己巳,司空李合免。癸酉,□尉廬江陳□為司空。[一]   注[一]□字伯仁,舒縣人也。   自三月至是月,京師及郡國三十三大風,雨水。   十二月,永昌徼外撣國遣使貢獻。[一]   注[一]撣音□。   戊辰,司徒劉愷罷。   遼西鮮卑降。   癸酉,太常楊震為司徒。   是歲,郡國二十三地震。夫余王遣子詣闕貢獻。燒當羌叛。   建光元年春正月,幽州刺史馮煥率二郡太守討高句驪、穢貊,不克。   二月癸亥,大赦天下。賜諸園貴人、[一]王、主、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以公、卿、校尉、尚書子弟一人為郎、舍人。   注[一]謂宮人無子守園陵者也。   三月癸巳,皇太后鄧氏崩。丙午,葬和熹皇后。   丁未,樂安王寵薨。   戊申,追尊皇考清河孝王曰孝德皇,皇妣左氏曰孝德皇后,祖妣宋貴人曰敬隱皇后。   夏四月,穢貊復與鮮卑寇遼東,遼東太守蔡諷追擊,戰歿。   丙辰,以廣川並清河國。   丁巳,尊孝德皇元□耿氏為甘陵大貴人。[一]   注[一]甘陵,孝德皇后之陵也,因以為縣,今貝州清河縣東也。   甲子,樂成王萇有罪,廢為臨湖侯。[一]   注[一]續漢書曰「坐輕慢不孝」,故貶。臨湖,縣名,屬廬江郡也。   己巳,令公、卿、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賜□、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谷,人三斛。   甲戌,遼東屬國都尉龐奮,承偽璽書殺玄菟太守姚光。   五月庚辰,特進鄧騭及度遼將軍鄧遵,並以譖自殺。[一]   注[一]乳母王聖與中黃門李閏等誣告尚書鄧訪等謀廢立,宗族皆免官,騭與遵皆自殺。   丙申,貶平原王翼為都鄉侯。   秋七月己卯,改元建光,大赦天下。   壬寅,太尉馬英薨。   八月,護羌校尉馬賢討燒當羌於金城,不利。   甲子,前司徒劉愷為太尉。   鮮卑寇居庸關,九月,雲中太守成嚴擊之,戰歿。鮮卑圍烏桓校尉於馬城,度遼將軍耿夔救之。   戊子,幸□尉馮石府。[一]   注[一]續漢書曰:「賜賞寶□、玉玦、雜繒布等。」   是秋,京師及郡國二十九雨水。   冬十一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坼裂。詔三公以下,各上封事陳得失。遣光祿大夫案行,賜死者錢,人二千。除今年田租。其被□甚者,勿收口賦。   鮮卑寇玄菟。   庚子,復斷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喪。   癸卯,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武猛堪將帥者各五人。   丙午,詔京師及郡國被水雨傷稼者,隨頃畝減田租。   甲子,初置漁陽營兵。[一]   注[一]伏侯古今注曰「置營兵千人」也。   冬十二月,高句驪、馬韓、穢貊圍玄菟城,夫余王遣子與州郡併力討破之。   延光元年春二月,夫余王遣子將兵救玄菟,[一]擊高句驪、馬韓、穢貊,破之,遂遣使貢獻。   注[一]夫余王子,尉仇台也。   三月丙午,改元延光。大赦天下。還徙者,復戶邑屬籍。賜民爵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加賜□、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   夏四月癸未,京師郡國二十一雨雹。   癸巳,司空陳□免。   五月庚戌,宗正彭城劉授為司空。[一]   注[一]漢官儀曰:「宗正卿,秩中二千石。」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   己巳,改樂成國為安平,封河閒王開子得為安平王。   六月,郡國蝗。秋七月癸卯,京師及郡國十三地震。   高句驪降。   虔人羌叛,攻谷羅城,[一]度遼將軍耿夔討破之。   注[一]谷羅屬西河郡。   八月戊子,陽陵園寑火。[一]辛卯,九真言黃龍見無功。[二]   注[一]景帝陵也。   注[二]無功,縣,屬九真郡。   己亥,詔三公、中二千石,舉刺史、二千石、令、長、相,視事一歲以上至十歲,清白愛利,能□身率下,防奸理煩,有益於人者,無拘官簿。[一]刺史舉所部,郡國太守相舉墨綬,隱親悉心,勿取浮華。[二]   注[一]清白謂貞正也。愛利謂愛人而利之也。無拘官簿謂受超遷之,不拘常牒也。   注[二]墨綬謂令、長之屬也。隱親猶親自隱也。悉,盡也。言令三公以下各舉所知,皆隱審盡心,勿取浮華不實者。   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   冬十月,鮮卑寇鴈門、定襄。十一月,鮮卑寇太原。   燒當羌豪降。   十二月,九真徼外蠻夷貢獻內屬。   是歲,京師及郡國二十七雨水,大風,殺人。詔賜壓溺死者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其壞敗廬舍、失亡谷食,粟,人三斛;又田被淹傷者,一切勿收田租;   若一家皆被□害而弱小存者,郡縣為收斂之。虔人羌*(反)*攻谷羅城,度遼將軍耿夔討破之。   二年春正月,旄牛夷叛,寇靈關,殺縣令。[一]益州刺史蜀郡西部都尉討之。   注[一]靈關,道,屬越雟郡。   詔選三署郎[一]及吏人能通古文尚書、毛詩、谷梁春秋各一人。   注[一]三署,解見和帝紀。   丙辰,河東、穎川大風。夏六月壬午,郡國十一大風。九真言嘉禾生。[一]   注[一]東觀記曰:「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   丙申,北海王普薨。   秋七月,丹陽山崩。   八月庚午,初令三署郎通達經術任牧民者,視事三歲以上,皆得察舉。   九月,郡國五雨水。   冬十月辛未,太尉劉愷罷。甲戌,司徒楊震為太尉,光祿勳東萊劉熹為司徒。[一]   注[一]熹字季明,青州長廣人也。   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   鮮卑敗南匈奴於曼柏。   是歲,分蜀郡西部為屬國都尉。京師及郡國三地震。   三年春二月丙子,東巡狩。丁丑,告陳留太守,祠南頓君、光武皇帝於濟陽,復濟陽今年田租、芻□。庚寅,遣使者祠唐堯於成陽。[一]   注[一]古成伯國也,故城在今濮州雷澤縣北。述征記云:「成陽東南有堯頤。」   戊子,濟南上言,鳳皇集台縣丞霍收捨樹上。[一]賜台長帛五十匹,丞二十匹,尉半之,吏卒人三匹。鳳皇所過亭部,無出今年田租。賜男子爵,人二級。辛卯,幸太山,柴告岱宗。[二]齊王無忌、北海王*(普)**[翼]*、樂安王延來朝。   壬辰,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癸巳,告祀二祖、六宗,[三]勞賜郡縣,作樂。   注[一]台縣屬濟南郡,故城在今齊州平陵縣北。   注[二]太山,王者告代之處,為五嶽之宗,故曰岱宗。燔柴以告天。   注[三]二祖,高祖、光武也。六宗謂孝文曰太宗,孝武曰代宗,孝宣曰中宗,孝元曰高宗,孝明曰顯宗,孝章曰肅宗。   三月甲午,陳王崇薨。戊戌,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於闕里,自魯相、令、丞、尉及孔氏親屬、婦女、諸生悉會,賜□成侯以下帛各有差。還,幸東平,至東郡,歷魏郡、河內。壬戌,車駕還京師,幸太學。是日,太尉楊震免。   夏四月乙丑,車駕入宮。假於祖禰。[一]壬戌,沛國言甘露降豐縣。戊辰,光祿勳馮石為太尉。   注[一]假音格。格,至也。   五月,南匈奴左日逐王叛,使匈奴中郎將馬翼討破之。   日南徼外蠻夷內屬。   六月,鮮卑寇玄菟。   庚午,閬中山崩。[一]辛未,扶風言白鹿見雍。   注[一]閬中,縣,屬巴郡,臨閬中水,因以為名,今隆州縣也。   辛巳,遣侍御史分行青冀二州□害,督錄盜賊。   秋七月丁酉,初復右校*(令)*、左校*[令]*丞官。[一]   注[一]續漢志曰:「將作大匠屬官有左右校,皆有令、丞。」中興未置,今始復。   日南徼外蠻豪帥詣闕貢獻。   馮翊言甘露降頻陽、衙。[一]穎川上言木連理。白鹿、麒麟見陽翟。   注[一]頻陽,縣,故城在今雍州美原縣西南。衙見上。   鮮卑寇高柳。   梁王堅薨。[一]   注[一]明帝孫,節王暢之子也。   八月辛巳,大鴻臚耿寶為大將軍。   戊子,穎川上言麒麟一、白虎二見陽翟。   九月丁酉,廢皇太子保為濟陰王。[一]   注[一]常侍江京等譖之也。   乙巳,詔郡國中都官死芊系囚減罪一等,*(詔)**[詣]*敦煌、隴西及度遼營;[一]   其右趾以下及亡命者贖,各有差。   注[一]漢官儀曰「度遼將軍屯五原曼柏縣」也。   辛亥,濟南上言黃龍見歷城。[一]庚申晦,日有食之。   注[一]歷城,縣,屬濟南國,今齊州縣也。   冬十月,行幸長安。壬午,新豐上言鳳皇集西界亭。[一]丁亥,會三輔守、令、掾史於長安,作樂。閏月乙未,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歷觀上林、昆明池。   遣使者祠太上皇於萬年,以中牢祠蕭何、曹參、霍光。十一月乙丑,至自長安。   注[一]今新豐縣西南有鳳皇原,俗傳雲即此時鳳皇所集之處也。   十二月乙未,琅邪言黃龍見諸縣。[一]   注[一]諸,縣名,故城在今密州諸城縣西南。   是歲,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震;三十六雨水,疾風,雨雹。   四年春正月壬午,東郡言黃龍二、麒麟一見濮陽。[一]   注[一]縣名,屬東郡,即古昆吾國,帝顓頊之墟,今濮州縣。   二月乙亥,下邳王衍薨。   甲辰,南巡狩。   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庚申,幸宛,帝不豫。辛酉,令大將軍耿寶行太尉事。祠章陵園廟,告長沙、零陵太守,祠定王、節侯、鬱林府君。乙丑,自宛還。丁卯,幸葉,帝崩於乘輿,年三十二。秘不敢宣,所在上食問起居如故。庚午,還宮。辛未夕,乃發喪。尊皇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以後兄大鴻臚閻顯為車騎將軍,定策禁中,立章帝孫濟北惠王壽子北鄉侯懿。[一]   注[一]東觀記及續漢書並曰「北鄉侯犢」,今作「懿」,蓋二名。   甲戌,濟南王香薨。[一]   注[一]光武曾孫簡王錯之子也。   乙酉,北鄉侯即皇帝位。   夏四月丁酉,太尉馮石為太傅,[一]司徒劉熹為太尉,參錄尚書事;前司空李合為司徒。   注[一]石字次初,荊州湖陽人也,馮魴之孫。   辛卯,大將軍耿寶、中常侍樊豐、侍中謝惲、周廣、乳母野王君王聖,坐相阿黨,豐、惲、廣下獄死,寶自殺,聖徙鴈門。   己酉,葬孝安皇帝於恭陵。[一]廟曰恭宗。   注[一]在今洛陽東北二十七里。伏侯古今注曰「陵山週二百六十丈,高十五丈」也。   六月乙巳,大赦天下。詔先帝巡狩所幸,皆半入今年田租。   秋七月,西域長史班勇[一]擊車師後王,斬之。   注[一]西域都護之長史也。   丙午,東海王肅薨。   冬十月丙午,越巂山崩。   辛亥,少帝薨。   是冬,京師大疫。   論曰:孝安雖稱尊享御,而權歸鄧氏,至乃損徹膳服,克念政道。然令自房帷,威不逮遠,始失根統,歸成陵敝。遂復計金授官,[一]移民逃寇,[二]推咎台衡,以荅天眚。[三]既雲哲婦,亦「惟家之索」矣。[四]   注[一]永初元年,令吏人入錢谷得至關內侯也。   注[二]羌既轉盛,詔隴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陽,北地徙池陽。   注[三]台謂三台,三公象也。衡,平也,言天下所取平。伊尹為阿衡,即其義也。   注[四]哲,智也。索,盡也。謂鄧後專制國柄也。詩曰:「哲夫成城,哲婦傾城。」   書曰:「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贊曰:安德不升,秕我王度。[一]降奪儲嫡,開萌邪蠹。[二]馮石承歡,楊公逢怒。[三]彼日而微,遂祲天路。[四]   注[一]秕,谷不成也。諭政教之穢。左傳祈招之詩曰:「思我王度。」   注[二]儲嫡謂太子也。邪蠹謂江京等也。   注[三]續漢*(志)**[書]*曰「上賜□尉馮石寶□、玉玦、雜繒布等」,故曰承歡也。楊公,楊震。逢怒謂樊豐等譖震,雲有恚恨心,帝免之。   注[四]日,君道也。微,不明也。祲,陰陽相侵之氣也。詩曰:「彼月而微。此日而微。」言君道闇亂,政化陵□,漢祚衰微,自此而始,故言遂祲天路也。    校勘記   二0三頁三行恭宗孝安皇帝諱祜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獻帝初平元年有司奏,和、安、順、桓四帝無功德,不宜稱宗,故和帝、順帝、桓帝紀俱不稱某宗,獨此紀書「恭宗」,蓋刪之不盡也。   二0三頁四行又有赤蛇盤於默笫之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及宋書符瑞志「於」皆作「紆」,易林曰「盤紆九曲」,似當作「紆」。   二0三頁八行凡五十五篇按: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謂藝文志史籀十五篇,此上「五」字衍。   二0三頁一0行八月殤帝崩按:據殤帝紀,「八月」下應有「辛亥」二字,否則下文「其夜」二字無著,疑傳寫者誤脫也。   二0五頁一行天子崩未有謚按:「謚」原斗「論」,逕改正。   二0五頁二行谷梁傳曰按:校補引侯康說,謂見谷梁桓十八年傳注。   二0五頁一六行漢官典職曰汲本「職」作「儀」。按:校補引孫星衍說,謂隋志漢官典職儀式二卷,漢□尉蔡質撰,唐志蔡質漢官典儀一卷,諸書所引,又有作「漢官典職」、「漢官典職儀」者,皆後人省文也。   二0六頁一0行分清河國封帝弟常保為廣川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弟名常保,子亦名保,必有一誤。   二0八頁二行贍給東郡濟陰陳留梁國下邳山陽按:殿本「梁國」下有「陳國」二字。   二0九頁一一行車騎*(大)*將軍鄧騭據刊誤刪。   二0九頁一四行漢陽城中火按:袁紀作「濮陽阿城中失火」。   二一0頁一0行*(玉)**[王]*者正天文之器也按:汲本、殿本「玉」作「二」,誤。此作「玉」,與今本書舜典偽孔傳合,阮元校勘記謂「玉」當作「王」,今據改。   二一0頁一二行爾雅曰按:此「爾」字及下「卓爾」之「爾」,原皆作「獸」,逕依汲本、殿本改。   二一一頁三行詔王*(主)**[國]*官屬據刊誤改。   二一五頁三行京兆虎牙扶風都尉按:姚范謂案續志,「京兆虎牙」下當有「都尉」二字。   二一七頁一四行校尉謂城門屯騎越騎步兵長水*(胡騎)**[射聲]*等據刊誤改。   二一八頁一一行太常劉*(凱)**[愷]*為司空據校補引錢大昭說改。   二一九頁九行東觀續漢殿本考證萬承蒼謂「東觀」下脫一「記」字,「續漢」下脫一「書」字。今按:章懷注引書常用簡稱,非必脫斗也。   二二0頁一一行*[貧]*不能自存者據汲本、殿本補。   二二0頁一三行二月己卯日南地坼三月癸酉日有食之「二月己卯」汲本作「三月己卯」。通鑒考異謂本志及袁紀皆云「三月己卯,日南地坼」。案長歷,是年二月壬辰朔,無己卯,三月壬戌朔,癸酉十二日,不應日食。二月當是乙卯,三月當是癸亥。按:校補引洪亮吉說,謂日南地坼五行志作「三月己卯」,逆推至此年正月甲子,則己卯定在三月,當以五行志為是。惟己卯後同月不得有癸酉日,且一歲不容有兩日食。細校五行志,乃知此系永初元年三月事,范史復載耳。   二二一頁一三行先零羌敗涼州刺史皮陽於狄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皮陽」西羌傳作「皮楊」。   二二二頁一行十一月是歲郡國十五地震按:校補引洪亮吉說,謂「十一月」下有闕文。   二二三頁一二行又攻夫廣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鮮卑傳「夫廣」作「扶黎」,章懷注「縣名,屬遼東郡」,通鑒胡注以為兩漢無此縣。棟案遼東屬國有昌黎縣,都尉所治,昌黎即前漢之交黎也,夫交相似而誤耳。   二二六頁一四行三郡雨雹按:御覽八七八引作「郡國三雨雹」。續五行志同。   二二七頁五行雖有糜粥按:「糜」原斗「麋」,逕改正。   二二八頁九行在遼東*[東]*據校補說補。   二三一頁九行沉氐種羌叛寇張掖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三月已書「沉氐羌寇張掖」矣,此重出。   二三一頁一0行秋七月乙酉朔日有食之按:推是年七月合朔乙酉,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二三二頁一三行遼東太守蔡諷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諷」一作「風」。   二三三頁三行廢為臨湖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作「蕪湖侯」。   二三三頁七行甲戌遼東屬國都尉龐奮承偽璽書殺玄菟太守姚光按:通鑒考異謂姚光實以延光元年被殺,紀誤以「延」為「建」。考異又雲,延光元年四月無甲戌。   二三四頁五行冬十一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坼裂按:沉家本謂續志書「九月己丑」,此紀後文有「冬十二月」,不得重言「冬」。上文書「九月」,又書「戊子」,戊子與己丑相接。然則「冬十一月」四字乃衍文也。   二三四頁一一行甲子初置漁陽營兵按:沉家本謂甲子距上文己丑三十六日,疑上奪某月二字。   二三六頁五行謂受超遷之刊誤謂「受」當作「將」。按:汲本無「受」字。   二三六頁七行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沉家本謂「甲戌」志作「戊申」。今按:   是年九月壬寅朔,無甲戌,當依續志作「戊申」。   二三六頁一三行虔人羌*(反)*攻谷羅城校補謂虔人羌叛,攻谷羅城,已見上文七月,耿夔至是始討破之耳。承上攻谷羅城為文,不當更書「反」。今據刪。   二三七頁一四行京師及郡國三地震按:沉家本謂續志作「三十二地震」,疑此奪「十二」兩字。   二三八頁六行北海王*(普)**[翼]*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改。   二三九頁二行南匈奴左日逐王叛按:沉家本謂按匈奴傳,叛者乃新降一部大人阿族等,非左日逐王。   二三九頁八行初復右校*(令)*左校*[令]*丞官按:校補引侯康說,謂「右校令左校丞官」當作「右校左校令丞官」,以續志言左右校皆有令丞,劉注並言安帝復也。今據改。   二四0頁一行大鴻臚耿寶為大將軍按:袁紀「寶」作「珍」。   二四0頁五行*(詔)**[詣]*敦煌隴西及度遼營據刊誤改。按:汲本作「詣」。   二四一頁一行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震據刊誤刪。   二四三頁一二行續漢*(志)**[書]*曰據刊誤改。   二四三頁一二行逢怒謂樊豐等譖震按:「謂」原斗「請」,逕改正。   ************後漢書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 第六   孝順皇帝諱保,[一]安帝之子也。母李氏,為閻皇后所害。永寧元年,立為皇太子。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聖、大長秋江京、[二]中常侍樊豐譖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殺之,太子數為歎息。王聖等懼有後禍,遂與豐、京共構陷太子,太子坐廢為濟陰王。明年三月,安帝崩,北鄉侯立,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內外腢僚莫不哀之。及北鄉侯薨,車騎將軍閻顯及江京,與中常侍劉安、陳達等白太后,秘不發喪,而更征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兵自守。   注[一]謚法曰:「慈和□服曰順。」伏侯古今注曰:「保之字曰守。」   注[二]前書曰:「長秋,皇后官,本秦官將行也,景帝更名大長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秩二千石。」中興常用宦者。   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一]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王於德陽殿西鍾下,[二]即皇帝位,年十一。近臣尚書以下,從輦到南宮,登雲台,召百官。尚書令劉光等奏言:「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天下。陛下正統,當奉宗廟,而奸臣交構,遂令陛下龍潛蕃國,[三]腢僚遠近莫不失望。天命有常,北鄉不永,漢德盛明,福祚孔章。[四]近臣建策,左右扶翼,內外同心,稽合神明。陛下踐祚,奉遵鴻緒,為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猒民望。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別具奏。」制曰:「可。」   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五]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郎)**[郭]*鎮與交鋒刃,遂斬顯弟□尉景。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乃幸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並下獄誅。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壬申,謁高廟。癸酉,謁光武廟。   注[一]十九人,見孫程傳。   注[二]漢官儀曰「崇賢門內德陽殿」也。   注[三]從太子廢為王,故曰龍潛蕃國。   注[四]孔,甚也。章,明也。   注[五]漢官儀曰:「書稱『虎賁三百人』,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門,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又:「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以天有羽林之星,故取名焉。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光武中興,以征伐之士勞苦者為之,故曰羽林士。」   乙亥,詔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斜路。[一]   注[一]子午道,平帝時王莽通之。三秦記曰,子午,長安正南。山名秦領谷,一名樊川。□斜,漢中谷名。南谷名□,北谷名斜,首尾七百里。   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司空劉授免。[一]賜公卿以下錢谷各有差。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敦為司空。[二]   注[一]東觀記曰:「以阿附惡逆,辟召非其人,策罷。」   注[二]敦字文理,京縣人也。   *(其)*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廉吏。[一]   注[一]漢法,視事滿歲乃得舉。今帝新即位,施恩惠,雖未滿歲,得令舉人。   癸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酉以皇太子為濟陰王詔書。奏可。   京師大疫。   辛亥,詔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尚書令以下從輦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鴻烈。奸慝緣閒,人庶怨讟,上干和氣,疫癘為災。朕奉承大業,未能寧濟。蓋至理之本,稽私德惠,蕩滌宿惡,與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佔者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坐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一]宗室以罪絕,皆復屬籍。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職,以康我民。」   注[一]徒囚逃亡當傳捕者,放之勿捕。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司徒李合免。[一]   注[一]馮石字次初。東觀記曰:「馮、劉以阿黨權貴,李合以人多疾疫免。」   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九江朱倀為司徒。[一]賜百官隨輦宿□及拜除者布各有差。   注[一]朱寵字仲威,京兆杜陵人。朱倀字孫卿,壽春人也。倀音丑良反。   隴西鍾羌叛,護羌校尉馬賢討破之。   夏五月丁丑,詔幽、並、涼州刺史,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一]年老劣弱不任軍事者,上名。嚴□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後,簡習戎馬。   注[一]實謂驗實之也。二千石,太守也。黃綬,丞、尉也。前書曰「比二百石以上,銅印黃綬」也。   六月己亥,封濟南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尉來歷為車騎將軍。   八月,鮮卑寇代郡,代郡太守李超戰歿。   九月辛亥,初令三公、尚書入奏事。   冬十月辛巳,詔減死罪以下徙邊;其亡命贖,各有差。   丁亥,司空陶敦免。   鮮卑犯邊。庚寅,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郡增置步兵,列屯塞下。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一]   注[一]調,選也。五營,五校也,謂長水、步兵、射聲、*(胡)**[屯]*騎、*(車)**[越]*騎等五校尉也。   壬寅,廷尉張皓為司空。   甲辰,詔以疫癘水潦,令人半輸今年田租;傷害什四以上,勿收責;不滿者,以實除之。   十二月辛巳,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布各有差。   二年春正月戊申,樂安王鴻來朝。   丁卯,常山王章薨。   二月,鮮卑寇遼東、玄菟。   甲辰,詔稟貸荊、豫、兗、冀四州流□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致醫藥。   護烏桓校尉耿曄率南單于擊鮮卑,破之。   三月,旱,遣使者錄囚徒。   疏勒國遣使奉獻。   夏六月乙酉,追尊謚皇妣李氏為恭愍皇后,葬於恭北陵。   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太守張朗討焉耆、尉廣、危須三國,破之;並遣子貢獻。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罷。庚子,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許敬為司徒。[一]   注[一]劉光字仲遼,即太尉劉矩之弟。許敬字鴻卿,平輿人。   辛丑,下邳王成薨。   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甲午,詔實核傷害者,賜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被害,郡縣為收斂。乙未,詔勿收漢陽今年田租、口賦。   夏四月癸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內、魏郡、陳留、東郡,稟貸貧人。   六月,旱。遣使者錄囚徒,理輕系。   甲寅,濟南王顯薨。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寑□,帝縞素避正殿。[一]辛亥,使太常王龔持節告祠茂陵。   注[一]爾雅曰「縞,□也」,繒之精白者曰縞。   九月,鮮卑寇漁陽。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一]   注[一]東觀記曰:「無清介辟召,策罷。」   是歲,車騎將軍來歷罷。   四年春正月丙寅,詔曰:「朕托王公之上,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庶獄彌繁,憂悴永歎,疢如疾首。詩云:『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一]   三朝之會,朔旦立春,嘉與海內洗心自新。其赦天下。從甲寅赦令已來復秩屬籍,三年正月已來還贖。   其閻顯、江京等知識婚姻禁錮,一原除之。[二]務崇寬和,敬順時令,遵典去苛,以稱朕意。」   注[一]解見章紀。   注[二]妻父曰婚,豻父曰姻。一猶皆也。   丙子,帝加元服。[一]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賜男子爵及流民欲佔者人一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   注[一]冠也。   二月戊戌,詔以民入山鑿石,發洩藏氣,□有司檢察所當禁絕,如建武、永平故事。   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御。而桂陽太守文礱,[一]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注[一]音力公反。   五州雨水。秋八月庚子,遣使實核死亡,收斂稟賜。   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一]   注[一]東觀記曰:「以陰陽不和,久托病,策罷。」   九月,復安定、北地、上郡歸舊土。[一]   注[一]安帝永初五年徙,今復之。   癸酉,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太常王龔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一]   注[一]東觀記曰:「為陵轢使*(官)**[者]*策罷,以千石祿終身。」   鮮卑寇朔方。   十二月乙卯,宗正劉崎為司徒。[一]   注[一]崎字叔峻,華陰人也。   是歲,分會稽為吳郡。拘彌國遣使貢獻。   五年春正月,疏勒王遣侍子,及大宛、莎車王皆奉使貢獻。   夏四月,京師旱。辛巳,詔郡國貧人被□者,勿收責今年過更。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冬十月丙辰,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系囚皆減罪一等,詣北地、上郡、安定戍。   乙亥,定遠侯班始坐殺其妻陰城公主,腰斬,[一]同產皆□市。   注[一]始,班超孫也,尚順帝姑陰城公主。東觀記曰:「陰城公主名賢得。」   六年春二月庚午,河閒王開薨。   三月辛亥,復伊吾屯田,[一]復置伊吾司馬一人。   注[一]章帝建初二年罷也。   秋九月辛巳,繕起太學。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丁酉,于闐王遣侍子貢獻。   冬十一月辛亥,詔曰:「連年□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實傷,贍恤窮匱,而百姓猶有□業,流亡不絕。疑郡縣用心怠惰,恩澤不宣。易美『損上益下』,書稱『安民則惠』。[一]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芻□。」   注[一]易益卦曰:「損上益下,人悅無疆。」惠,愛也。尚書曰:「安人則惠,黎人懷之。」   十二月,日南徼外葉調國、撣國遣使貢獻。[一]   注[一]東觀記曰:「葉調國王遣使師會詣闕貢獻,以師會為漢歸義葉調邑君,賜其君紫綬,及撣國王雍*(田)**[由]*亦賜金印紫綬。」撣音□。   壬申,客星出牽牛。   于闐王遣侍子詣闕貢獻。   陽嘉元年春正月乙巳,立皇后梁氏。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佔著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二月,海賊曾旌等寇會稽,殺句章、鄞、鄮三縣長,[一]攻會稽東部都尉。詔緣海縣各屯兵戍。   注[一]三縣皆屬會稽郡。鄮縣今越州縣也。句章故城在今鄮縣西。鄞故城在鄮縣東南。鄞音銀。鄮音茂。   丁巳,皇后謁高廟、光武廟,詔稟甘陵貧人,大小口各有差。   京師旱。庚申,□郡國二千石各禱名山嶽瀆,遣大夫、謁者詣嵩高、首陽山,並祠河、洛,請雨。[一]戊辰,雩。   注[一]首陽山在洛陽東北也。   以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贍,詔案行稟貸,勸農功,賑乏絕。   甲戌,詔曰:「政失厥和,陰陽隔並,冬鮮宿雪,春無澍雨。分禱祈請,靡神不禜。[一]深恐在所慢違『如在』之義,[二]今遣侍中王輔等,持節分詣岱山、東海、滎陽、河、洛,盡心祈焉。」[三]   注[一]說文曰:「禜,設撓蕞為營,以祈水旱。」禜音詠。詩曰:「靡神不舉。」   注[二]論語曰:「祭神如神在。」   注[三]濟水,四瀆之一,至河南溢為滎澤,故於滎陽祠焉。   三月,楊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庚寅,帝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改元陽嘉。詔宗室絕屬籍者,一切復籍;稟冀州尤貧民,勿收今年更、租、口賦。   夏五月戊寅,阜陵王恢薨。   秋七月,史官始作候風地動銅儀。[一]   注[一]時張衡為太史令,作之。   丙辰,以太學新成,試明經下第者補弟子,增甲、乙科員各十人。[一]除郡國耆儒九十人補郎、舍人。   注[一]前書音義曰:「甲科謂作簡策難問,列置案上,*(在)**[任]*試者意投射取而荅之,謂之射策。上者為甲,次*[者]*為乙。若錄政化得失,顯而問之,謂之對策也。」   九月,詔郡國中都官系囚皆減死一等,亡命者贖,各有差。   鮮卑寇遼東。   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陰狼殺女子九十七人,[一]詔賜狼所殺者錢,人三千。   注[一]望都,縣名,屬中山國,今定州縣也。章帝改曲逆為蒲陰,亦屬中山,與望都相近,故城在今定州北。東觀記亦作「蒲」,本多作「滿」*(滿)*字者,誤也。東觀又云:「為不祠北嶽所致。詔曰『政失厥中,狼□為應,至乃殘食孤幼。博訪其故,山嶽尊靈,國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濫,害加孕婦』也。」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   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一]   注[一]史記曰:「顏回,魯人,好學,年二十九發盡白,早死。」新序曰:「子奇年十八,齊君使之化阿。至阿,鑄其庫兵以為耕器,出倉廩以賑貧窮,阿縣大化。」   十二月丁未,東平王敞薨。   庚戌,復置玄菟郡屯田六*(郡)**[部]*。   閏月丁亥,令諸以詔除為郎,年四十以上課試如孝廉科者,得參廉選,歲舉一人。   戊子,客星出天苑。   辛卯,詔曰:「閒者以來,吏政不勤,故□咎屢臻,盜賊多有。退省所由,皆以選舉不實,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書歌股肱,詩刺三事。[一]   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二]其簡序先後,精核高下,歲月之次,文武之宜,務存厥衷。」   注[一]尚書益稷篇帝作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詩小雅曰「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諸侯,莫肯朝夕」也。   注[二]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歸猶委任也。   庚子,恭陵百丈廡□。[一]   注[一]恭陵,安帝陵也。廡,廊屋也。說文曰「堂下周屋曰廡」也。   是歲,起西苑,修飾宮殿。   二年春二月甲申,詔以吳郡、會稽饑荒,貸人種糧。   三月,使匈奴中郎將王稠率左骨都侯等擊鮮卑,破之。   辛酉,除京師耆儒年六十以上四十八人補郎、舍人及諸王國郎。   夏四月,復置隴西南部都尉官。[一]   注[一]武帝元朔四年,初置南部都尉於隴西臨洮縣,中興以來廢,至此復置之也。   己亥,京師地震。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坤,協序陰陽,□眚屢見,咎徵仍臻。地動之異,發自京師,矜矜祗畏,不知所裁。   腢公卿士將何以匡輔不逮,奉荅戒異?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諱。」   戊午,司空王龔免。六月辛未,太常魯國孔扶為司空。[一]   注[一]扶字仲淵。   緡勒國獻師子、封牛。[一]   注[一]東觀記曰:「緡勒王盤遺使文時詣闕。」師子似虎,正黃,有□耏,尾端茸毛大如斗。封牛,其領上肉隆起若封然,因以名之,即今之患牛。   丁丑,洛陽地陷。是月,旱。   秋七月己未,太尉龐參免。八月己巳,大鴻臚沛國施延為太尉。[一]   注[一]延字君子,蘄縣人也。   鮮卑寇代郡。   冬十月庚午,行禮辟雍,奏應鐘,始復黃鐘,作樂器隨月律。[一]   注[一]子為黃鐘,律長九寸,聲有輕重長短,度量皆出黃鐘。隨月律謂月令「正月律中太蔟,二月律中夾鐘,三月律中姑洗,四月律中仲呂,五月律中蕤賓,六月律中林鐘,七月律中夷則,八月律中南呂,九月律中無射,十月律中應鐘,十一月律中黃鐘,十二月律中大呂」。東觀記曰:「元和以來,音戾不調,修復如舊典。」蔟音湊。   三年春二月己丑,詔以久旱,京師諸獄無輕重皆且勿考竟,須得澍雨。   三月庚戌,益州盜賊劫質令長,殺列侯。   夏四月丙寅,車師後部司馬率後部王加特奴等掩擊匈奴,大破之,獲其季母。   五月戊戌,制詔曰:「昔我太宗,丕顯之德,假於上下,儉以恤民,政致康乂。   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譴怒,大變仍見。春夏連旱,寇賊彌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嘉與海內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謀反大逆諸犯不當得赦者,皆赦除之。賜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斗;   九十以上加賜帛,人二匹,絮三斤。」   秋七月庚戌,鍾羌寇隴西、漢陽。冬十月,護羌校尉馬續擊破之。   十一月壬寅,司徒劉崎、司空孔扶免。乙巳,大司農南郡黃尚為司徒,光祿勳河東王卓為司空。[一]   注[一]黃尚字伯,河南郡邔人也。王卓字仲遼,河東解人也。邔音求紀反。   丙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驅略人畜。   四年春二月丙子,初聽中官得以養子為後,世襲封爵。   自去冬旱,至於是月。   謁者馬賢擊鍾羌,大破之。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一]戊寅,執金吾梁商為大將軍,前太尉龐參為太尉。   注[一]東觀記曰「以選舉貪污策罷」也。   六月己未,梁王匡薨。秋七月己亥,濟北王登薨。   閏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烏桓寇雲中。十一月,圍度遼將軍耿曄於蘭池,[一]發諸郡兵救之,烏桓退走。   注[一]續漢志曰:「雲中郡沙南縣有蘭池城。」   十二月甲寅,京師地震。   永和元年春正月,夫余王來朝。   乙卯,詔曰:「朕秉政不明,□眚屢臻。典籍所忌,震食為重。今日變方遠,地搖京師,[一]咎徵不虛,必有所應。腢公百僚其各上封事,指陳得失,靡有所諱。」   注[一]東觀記曰:「陽嘉四年詔曰『朕以不德,謫見於天,零陵言日食,京師不覺』。」故此言日變方遠。   己巳,宗祀明堂,登靈台,改元永和,大赦天下。   秋七月,偃師蝗。   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帝避御雲台。   十一月丙子,太尉龐參罷。   十二月,像林蠻夷叛。   乙巳,以前司空王龔為太尉。   二年春正月,武陵蠻叛,圍充縣,又寇夷道。[一]   注[一]充縣屬武陵郡,故城在澧州崇義縣東北。充音沖。夷道屬南郡也。   二月,廣漢屬國都尉擊破白馬羌。   武陵太守李進擊叛蠻,破之。   三月辛亥,北海王翼薨。   乙卯,司空王卓薨。丁丑,光祿勳馮翊郭虔為司空。[二]   注[一]虔字君賢,池陽人。   夏四月丙申,京師地震。   五月,日南叛蠻攻郡府。   秋七月,九真、交址二郡兵反。   八月庚子,熒惑犯南鬥。[一]   注[一]熒惑,火星也。南鬥,北方之宿也。前書音義曰:「犯謂七寸內光芒相及。」   江夏盜賊殺邾長。[一]   注[一]邾,縣,屬江夏郡,故城在今復州竟陵縣東。邾音朱。   冬十月甲申,行幸長安,所過□、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賜粟,人五斛。   庚子,幸未央宮,會三輔郡守、都尉及官屬,勞賜作樂。十一月丙午,祠高廟。   丁未,遂有事十一陵。丁卯,京師地震。十二月乙亥,至自長安。   三年春二月乙亥,京師及金城、隴西地震,二郡山岸崩,地陷。戊子,太白犯熒惑。   夏四月,九江賊蔡伯流寇郡界,及廣陵,殺江都長。   戊戌,遣光祿大夫案行金城、隴西,賜壓死者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為收斂之。除今年田租,尤甚者勿收口賦閏月,蔡伯流等率觿詣徐州刺史應志降。[一]   注[一]續漢書曰:「志字仲節,汝南南頓人也。曾祖父順。」   己酉,京師地震。   五月,吳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斬之。   六月辛丑,琅邪王遵薨。   九真太守祝良、交址刺史張喬慰誘日南叛蠻,降之,嶺外平。[一]   注[一]續漢書曰:「祝良字邵卿,長沙臨湘人。」   秋七月丙戌,濟北王多薨。   八月己未,司徒黃尚免。九月己酉,光祿勳長沙劉壽為司徒。[一]   注[一]壽字伯長,臨湘人也。   丙戌,令大將軍、三公各舉故刺史、二千石及見令、長、郎、謁者、四府掾屬剛毅武猛有謀謨任將帥者各二人,特進、卿、校尉各一人。   冬十月,燒當羌寇金城,護羌校尉馬賢擊破之,羌遂相招而叛。   十二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四年春正月庚辰,中常侍張逵、蘧政、楊定等有罪誅,[一]連及弘農太守張鳳、安平相楊□,下獄死。   注[一]事見梁商傳也。   三月乙亥,京師地震。   夏四月癸卯,護羌校尉馬賢討燒當羌,大破之。   戊午,大赦天下。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   五月戊辰,封故濟北惠王壽子安為濟北王。   秋八月,太原郡旱,民庶流□。癸丑,遣光祿大夫案行稟貸,除更賦。   冬十月戊午,校獵上林苑,歷函谷關而還。十一月丙寅,幸廣成苑。   五年春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夏四月庚子,中山王弘薨。   南匈奴左部句龍大人吾斯、車紐等叛,圍美稷。[一]   注[一]美稷,縣,屬西河郡也。   五月,度遼將軍馬續討吾斯、車紐,破之,使匈奴中郎將陳龜迫殺南單于。   己丑晦,日有食之。   且凍羌寇三輔,殺令長。[一]   注[一]且音子余反。   丁丑,令死罪以下及亡命贖,各有差。   九月,令扶風、漢陽築隴道塢三百所,置屯兵。   辛未,太尉王龔罷。   且凍羌寇武都,燒隴關。[一]   注[一]隴山之關也,今名大震關,在今隴州□源縣西也。   壬午,太常桓焉為太尉。   丁亥,徙西河郡居離石,[一]上郡居夏陽,朔方居五原。   注[一]離石,縣名,在郡南五百九里,西河本都平定縣,至此徙於離石。   句龍吾斯等東引烏桓,西收羌胡,寇上郡,立車紐為單于。冬十一月辛巳,遣使匈奴中郎將張耽擊破之,車紐降。   六年春正月丙子,征西將軍馬賢與且凍羌戰於射姑山,賢軍敗沒,安定太守郭璜下獄死。   詔貸王、侯國租一歲。   閏月,鞏唐羌寇隴西,遂及三輔。   二月丁巳,有星孛於營室。   三月,武*(都)**[威]*太守趙沖討鞏唐羌,破之。   庚子,司空郭虔免。   *(丁)**[乙]*巳,河閒王政薨。   丙午,太僕趙戒為司空。[一]   注[一]戒字志伯,蜀郡成都人也。   夏五月庚子,齊王無忌薨。   使匈奴中郎將張耽大破烏桓、羌胡於天山。[一]   注[一]東觀記曰:「耽將吏兵,繩索相懸,上通天山。」   鞏唐羌寇北地。   秋七月甲午,詔假民有貲者戶錢一千。   八月丙辰,大將軍梁商薨;壬戌,河南尹梁冀為大將軍。   九月,諸種羌寇武威。   辛亥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癸丑,徙安定居扶風,北地居馮翊。   十一月庚子,以執金吾張喬行車騎將軍事,將兵屯三輔。   漢安元年春正月癸巳,宗祀明堂,大赦天下,改元漢安。   二月丙辰,詔大將軍、公、卿舉賢良方正、能探賾索隱者各一人。[一]   注[一]賾,幽深也。索,求也。   秋七月,始置承華□。[一]   注[一]東觀記曰:「時以遠近獻馬觿多,園□充滿,始置承華□令,秩六百石。」   八月,南匈奴左部大人句龍吾斯與薁鞬台耆等反叛。[一]   注[一]薁音於六反。鞬音居言反。   丁卯,遣侍中杜喬、光祿大夫周舉、守光祿大夫郭遵、馮羨、欒巴、張綱、周栩、劉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風化,舉實臧否。   九月庚寅,廣陵盜賊張嬰等寇郡縣。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劉壽免。甲戌,行車騎將軍張喬罷。十一月壬午,司隸校尉趙峻為太尉,大司農胡廣為司徒。[一]   注[一]峻字伯師,下邳徐人也。   癸卯,詔大將軍、三公選武猛試用有效驗任為將校者各一人。   是歲,廣陵賊張嬰等詣太守張綱降。   二年春二月丙辰,鄯善國遣使貢獻。   夏四月庚戌,護羌校尉趙沖與漢陽太守張貢擊燒*(當)**[何]*羌於參□,破之。   [一]   注[一]參□,縣,屬安定郡。□音力全反。   六月乙丑,熒惑犯鎮星。   丙寅,立南匈奴守義王兜樓儲為南單于。   冬十月辛丑,令郡國中都官系囚殊死以下出縑贖,各有差;其不能入贖者,遣詣臨羌縣居作二歲。   甲辰,減百官奉。丙午,禁沽酒,又貸王、侯國租一歲。   閏月,趙衝擊燒當羌於*(河)**[阿]*陽,破之。[一]   注[一]阿陽,縣,屬*(天水)**[漢陽]*郡,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十一月,使匈奴中郎將馬寔遣人刺殺句龍吾斯。   十二月,楊、徐盜賊攻燒城寺,殺略吏民。   是歲,涼州地百八十震。   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詔曰:「隴西、漢陽、張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來,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殺害民庶。夷狄叛逆,賦役重數,內外怨曠,惟咎歎息。其遣光祿大夫案行,宣暢恩澤,惠此下民,勿為煩擾。」   三月庚子,沛王廣薨。   領護羌校尉□琚追討叛羌,破之。[一]   注[一]琚音居。   南郡、江夏盜賊寇掠城邑,州郡討平之。   夏四月,使匈奴中郎將馬寔擊南匈奴左部,破之,於是胡羌、烏桓悉詣寔降。   辛巳,立皇子炳為皇太子,改年建康,大赦天下。賜人爵各有差。   秋七月丙午,清河王延平薨。   八月,楊、徐盜賊范容、周生等寇掠城邑,遣御史中丞馮赦督州郡兵討之。   庚午,帝崩於玉堂前殿,時年三十。遺詔無起寑廟,斂以故服,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論曰:古之人君,離幽放而反國祚者有矣,莫不矯鑒前違,審識情偽,無忘在外之憂,[一]故能中興其業。觀夫順朝之政,殆不然乎?何其效僻之多與?[二]   注[一]離,遭也。矯,正也。左傳曰:「晉侯在外十九年矣,險阻艱難備嘗之矣,人之情偽盡知之矣。」   注[二]殆,近也。言順帝效前之僻,不能改正也。   孝沖皇帝諱炳,[一]順帝之子也。母曰虞貴人。   注[一]謚法曰:「幼少在位曰沖。」司馬彪曰:「沖幼早夭,故謚曰沖。」伏侯古今注曰:「炳之字曰明。」   建康元年立為皇太子,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歲。尊皇后曰皇太后。   太后臨朝。   丁丑,以太尉趙峻為太傅;大司農李固為太尉,參錄尚書事。   九月丙午,葬孝順皇帝於憲陵,[一]廟曰敬宗。   注[一]在洛陽西十五里,陵高八丈四尺,週三百步。   是日,京師及太原、鴈門地震,三郡水湧土裂。   庚戌,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百僚皆上封事。   己未,九江太守丘騰有罪,下獄死。[一]   注[一]東觀記曰「騰知罪法深大,懷挾奸巧,稽留道路,下獄死」也。   楊州刺史尹耀、九江太守鄧顯討賊范容等於歷陽,軍敗,耀、顯為賊所歿。   冬十月,日南蠻夷攻燒城邑,交址刺史夏方招誘降之。   壬申,常山王儀薨。   己卯,零陵太守劉康坐殺無辜,下獄死。   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鳳、馬勉等稱「無上將軍」,攻燒城邑。   己酉,令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徙邊;謀反大逆,不用此令。   十二月,九江賊黃虎等攻合肥。   是歲,腢盜發憲陵。護羌校尉趙沖追□叛羌於鸇陰河,戰歿。[一]   注[一]涼州姑臧縣東南有鸇陰縣故城,因水以為名。   永*(嘉)**[□]*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三歲。清河王蒜征至京師。   孝質皇帝諱纘,[一]肅宗玄孫。曾祖父千乘貞王伉,祖父樂安夷王寵,父勃海孝王鴻,母陳夫人。沖帝不豫,大將軍梁冀征帝到洛陽都亭。及沖帝崩,皇太后與冀定策禁中,丙辰,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丁巳,封為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年八歲。   注[一]謚法:「忠正無邪曰質。」古今注曰:「纘之字曰繼。」   己未,葬孝沖皇帝於懷陵。[一]   注[一]在洛陽西北十五里,伏侯古今注曰:「高四丈六尺,周百八十三步。」   廣陵賊張嬰等復反,攻殺堂邑、江都長。[一]九江賊徐鳳等攻殺曲陽、東城長。   [二]   注[一]堂邑,縣,屬廣陵郡,今揚州六合縣也。   注[二]曲陽,縣,屬九江郡,在淮曲之陽,故城在今豪州定遠縣西北。東城,縣,故城在定遠縣東南也。   甲申,謁高廟,乙酉,謁光武廟。   二月,豫章太守虞續坐贓,下獄死。   乙酉,大赦天下,賜人爵及粟帛各有差。還王侯所削戶邑。   彭城王道薨。   叛羌詣左馮翊梁並降。   三月,九江賊馬勉稱「黃帝」。九江都尉滕撫討馬勉、范容、周生、大破斬之。   [一]   注[一]東觀記曰:「傳勉頭及所帶玉印、鹿皮冠、黃衣詣洛陽,詔懸夏城門外,章示百姓。」   夏四月壬申,雩。   庚辰,濟北王安薨。   丹陽賊陸宮等圍城,燒亭寺,丹陽太守江漢擊破之。   五月甲午,詔曰:「朕以不德,托母天下,布政不明,每失厥中。自春涉夏,大旱炎赫,憂心京京,[一]故得禱祈明祀,冀蒙潤澤。前雖得雨,而宿麥頗傷;   比日陰雲,還復開霽。寤寐永歎,重懷慘結。[二]將二千石、令長不崇寬和,暴刻之為乎?其令中都官系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須立秋。[三]   郡國有名山大澤能興雲雨者,二千石長吏各絜齊請禱,謁誠盡禮。又兵役連年,死亡流離,或支骸不斂,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賴其德。[四]   今遣使者案行,若無家屬及貧無資者,隨宜賜恤,以慰孤魂。」   注[一]爾雅曰:「京京,憂也。」   注[二]寤,覺也。寐,臥也。詩曰:「寤寐永歎,唯憂用老。」   注[三]任,保也。   注[四]呂氏春秋曰:「周文王使人掘地,得死人骸。文王曰:『更葬之。』吏曰:   『此無主。』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今我非其主邪?』遂令吏以衣棺葬之。天下聞之,曰:『文王賢矣。澤及枯骨,又況人乎!』」是月,下邳人謝安應募擊徐鳳等,斬之。   丙辰,詔曰:「孝殤皇帝雖不永休祚,而即位踰年,君臣禮成。孝安皇帝承襲統業,而前世遂令恭陵在康陵之上,先後相踰,失其次序,非所以奉宗廟之重,垂無窮之制。昔定公追正順祀,春秋善之。[一]其令恭陵次康陵,憲陵次恭陵,以序親秩,為萬世法。」   注[一]魯閔公立二年而薨,次僖公立,僖雖是閔庶兄,然嘗為閔臣,位次當在閔下。後文公即位,乃進僖公神位居閔之上,左傳曰:「躋僖公,逆祀也。」定公八年經書「從祀先公」。從,順也。順祀謂退僖神位於閔下。谷梁曰:「從祀先公,貴正也。」   六月,鮮卑寇代郡。   秋七月庚寅,阜陵王代薨。   廬江盜賊攻尋陽,又攻盱台,[一]滕撫遣司馬王章擊破之。   注[一]音吁夷,今楚州縣也。   九月庚戌,太傅趙峻薨。   冬十一月己丑,南陽太守韓昭坐贓下獄死。[一]   注[一]東觀記曰:「強賦一億五千萬,檻車征下獄。」   丙午,中郎將滕撫擊廣陵賊張嬰,破之。   丁未,中郎將趙序坐事□巿。[一]   注[一]東觀記曰:「取錢縑三百七十五萬。」   歷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江太守楊岑,滕撫率諸將擊孟等,大破斬之。   本初元年春正月丙申,詔曰:「昔堯命四子,以欽天道,[一]鴻範九疇,休咎有象。[二]夫瑞以和降,異因逆感,禁微應大,前聖所重。[三]頃者,州郡輕慢憲防,競逞殘暴,造設科條,陷入無罪。或以喜怒驅逐長吏,恩阿所私,罰枉仇隙,至令守闕訴訟,前後不絕。送故迎新,人離其害,怨氣傷和,以致□眚。   書云:『明德慎罰。』[四]方春東作,育微敬始。其□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以崇在寬。」[五]   注[一]四子謂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也。尚書曰:「乃命羲、和,欽若昊天。」   注[二]尚書曰:「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孔安國注云:「洪,大也。范,法也。   疇,類也。言天與禹,洛出書,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至於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其八曰庶征,有休征、咎徵之應。休,美也。咎,惡也。   征,驗也。人君行善政,則百谷用成,家用平康,是休征也。政有乖失,則百谷用不成,家用不寧,是咎徵也。休之與咎,皆像人君之政,故言「休咎有象」也。「像」或作「家」。   注[三]言君政純和則瑞氣降,若逆時令則□異感。所禁雖微,其應乃大。前聖所重,即謂唐堯欽若昊天,箕子休咎之應。   注[四]眚,過也。「明德慎罰」,尚書康誥之言。   注[五]言東作之時,須育養細微,敬事之始。禮記月令:「孟春之月,無殺*[孩]*蟲胎夭飛鳥,無麛無卵。慶賜遂行,無有不當。」書曰:「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壬子,廣陵太守王喜坐討賊逗留,下獄死。   二月庚辰,詔曰:「九江、廣陵二郡數離寇害,殘夷最甚。[一]生者失其資業,死者委屍原野。昔之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為之,[二]況我元元,嬰此困毒。方春戒節,賑濟乏□,掩骼埋胔之時。[三]其調比郡見谷,出稟窮弱,收葬枯骸,務加埋恤,以稱朕意。」   注[一]謂比年張嬰寇廣陵,華孟寇九江也。   注[二]尚書曰:「一夫弗獲,則曰時予之辜。」   注[三]月令:「孟春之月,行慶施惠,下及兆人。」又曰:「掩骼埋胔。」鄭玄注曰:「為死氣逆生氣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夏四月庚辰,令郡國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詣太學。自大將軍至六百石,皆遣子受業,歲滿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一]其高第者上名牒,當以次賞進。   注[一]四府掾屬謂大將軍府掾屬二十九人,太尉府掾屬二十四人,司徒府三十一人,司空府二十九人。漢官:「左、右中郎將,皆秦官也,比二千石,三署郎皆屬焉。」三署謂五官署,左、右署也。儒生為詩者謂之詩家,禮者謂之禮家,故言各隨家法也。四姓小侯,解見明紀也。   五月庚寅,徙樂安王為勃海王。   海水溢。戊申,使謁者案行,收葬樂安、北海人為水所漂沒死者,又稟給貧羸。   庚戌,太白犯熒惑。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   閏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九歲。   丁亥,太尉李固免。戊子,司徒胡廣為太尉,司空趙戒為司徒,與梁冀參錄尚書事。太僕袁湯為司空。   贊曰:孝順初立,時髦允集。[一]匪砥匪革,終淪嬖習。[二]保阿傳土,後家世及。[三]沖夭未識,質弒以聰。陵折在運,天緒三終。[四]   注[一]爾雅曰:「髦,俊也。」郭璞注曰:「士中之俊,猶毛中之髦。」時張□、王龔、龐參、張衡、李合、李固、黃瓊之儔也。   注[二]砥,礪也。革,改也。淪,沒也。言順帝初升天位,又腢賢總集,不能因茲自礪,改革前非,而終溺於私嬖近習也。謂封孫程等十九人為侯,又詔中官養子,聽襲封爵之類。   注[三]保,安也。阿,倚也。言可依倚以取安,傅姆之類也。傳土謂阿母山陽君宋娥更相貨賂,求增邑土也。後家謂拜後父梁商為大將軍,商薨,仍拜子冀為大將軍,弟不疑為河南尹。   注[四]言陵□夭折,在於時運,所以天之胤緒,頻致三終也。    校勘記   二五0頁六行尚書*(郎)**[郭]*鎮與交鋒刃據汲本、殿本改。   二五一頁八行*(其)*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據刊誤刪。   二五二頁一行蓋至理之本按:李慈銘謂「至理」本當作「至治」。   二五二頁二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據殿本補。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田」下有「人」字。   二五二頁六行徒囚逃亡當傳捕者按:「徒」原斗「徙」,逕改正。   二五二頁一二行賜百官隨輦宿□及拜除者布各有差按:刊誤謂衍一「及」字。   二五三頁一0行郡舉五人按:刊誤謂「舉」當作「與」。   二五三頁一一行*(胡)**[屯]*騎*(車)**[越]*騎據刊誤改。   二五四頁一三行劉光字仲遼即太尉劉矩之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劉矩傳稱叔父劉光,此注誤。按:張森楷校勘記謂疑「弟」下脫「子」字。   二五六頁六行[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據汲本、殿本補。   二五六頁九行桂陽太守文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漢陽都尉」。   二五七頁四行為陵轢使*(官)**[者]*策罷據刊誤改。   二五七頁一三行陰城公主名賢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作「堅得」。   二五八頁一二行撣國王雍*(田)**[由]*據殿本改。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西南夷傳作「雍由調」。   二六0頁四行妖賊章河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續志作「章何」。   二六0頁一二行*(在)**[任]*試者意投射取而荅之據殿本改。   二六0頁一二行次*[者]*為乙據汲本、殿本補。   二六一頁一行狼殺女子九十七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女子」續志作「兒童」。   二六一頁三行本多作滿*(滿)*字者誤也據刊誤刪。   二六一頁一0行復置玄菟郡屯田六*(郡)**[部]*據集解引陳景雲、錢大昭說改。   按:東夷傳作「六部」。   二六四頁四行賜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據汲本、殿本補。   二六四頁七行司徒劉崎按:袁紀「崎」成「愷」。   二六五頁八行今日變方遠按:刊誤謂「方遠」當作「遠方」。注同。   二六五頁一三行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按:校補引洪亮吉說,謂續志作「丁未」,以下「十一月丙子」推之,志為是。   二六九頁二行封故濟北惠王壽子安為濟北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傳作「安國」。   二六九頁七行左部句龍大人吾斯姚范謂「大人」當在「左部」之下。按:南匈奴傳作「句龍王吾斯」。   二七0頁一四行武*(都)**[威]*太守趙沖集解引惠棟說,謂應奉及西羌傳皆作「武威」。胡三省雲,傳雲詔沖督河西四郡兵,為節度,則「武威太守」為是。武都西北接漢陽,東北接扶風,南接漢中,無緣遠督河西四郡兵也。今據改。   二七一頁二行*(丁)**[乙]*巳河閒王政薨據張森楷校勘記改。按:是年三月乙酉朔,以下云「丙午」推之,當作「乙巳」。   二七一頁八行鞏唐羌寇北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雲西羌傳作「罕種羌」。   二七三頁二行擊燒*(當)**[何]*羌按:集解引通鑒胡注,謂「噹」當作「何」,燒當、燒何,羌兩種也。今據改。   二七三頁九行趙衝擊燒當羌於*(河)**[阿]*陽據汲本改。按:錢大昭謂前志天水郡、續志漢陽郡均止有阿陽,作「河陽」者誤。   二七三頁一0行阿陽縣屬*(天水)**[漢陽]*郡據集解本改。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明帝永平十七年已改天水為漢陽,不應注仍稱「天水」。又按:西羌傳作「阿陽」,注亦作「漢陽郡」。   二七四頁一0行秋七月丙午按:「七」原斗「十」,逕改正。   二七四頁一一行遣御史中丞馮赦督州郡兵討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據滕撫傳,「馮赦」當作「馮緄」。袁宏紀作「馮放」,亦誤。   二七六頁九行永*(嘉)**[□]*元年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及惠棟說改。按:史繩祖學齋占畢記邛州蒲江縣發地得石刻,有「永□元年」字樣,故知「永嘉」為「永□」之誤。又左雄傳有「迄於永熹,察選清平」之文,錢大昭後漢書辨疑謂「熹」即「□」之鬥。   二七七頁一二行九江賊馬勉稱黃帝按:袁紀「九江」作「揚州」。汲本、殿本「黃帝」作「皇帝」,袁紀同。   二七八頁三行故得禱祈明祀按:刊誤謂「得」當作「復」。   二八0頁一三行無殺*[孩]*蟲據今本禮記月令補。   二八一頁三行務加埋恤按:「埋」原斗「理」,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後漢書卷七 孝桓帝紀 第七   孝桓皇帝諱志,[一]肅宗曾孫也。祖父河閒孝王開,父蠡吾侯翼,[二]母匽氏。   [三]翼卒,帝襲爵為侯。   注[一]謚法曰:「克敵服遠曰桓。」志之字曰意。   注[二]順帝時,開上書,願分蠡吾縣以封翼,帝許之。蠡吾故城在今瀛州博野縣西。蠡音禮。   注[三]諱明,本蠡吾侯之媵妾。史記曰,匽姓,咎繇之後也。匽音偃。   本初元年,梁太后征帝到夏門亭,[一]將妻以女弟。[二]會質帝崩,太后遂與兄大將軍冀定策禁中,閏月庚寅,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三]迎帝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時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四]   注[一]洛陽城北面西頭門也,門外有萬壽亭。   注[二]妻音七計反。   注[三]續漢志曰:「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青蓋,金華蚤。」故曰王青蓋車也。   注[四]東觀記曰:「太后御卻非殿。」   秋七月乙卯,葬孝質皇帝於靜陵。[一]   注[一]在洛陽東南三十里,陵高五丈五尺,周百三十八步。   齊王喜薨。   辛巳,謁高廟、光武廟。   丙戌,詔曰:「孝廉、廉吏皆當典城牧民,禁奸舉善,興化之本,恆必由之。詔書連下,分明懇惻,而在所翫習,遂至怠慢,選舉乖錯,害及元元。頃雖頗繩正,猶未懲改。方今淮夷未殄,軍師屢出,[一]百姓疲悴,困於征發。庶望腢吏,惠我勞民,蠲滌貪穢,以祈休祥。其令秩滿百石,十歲以上,有殊才異行,乃得參選。臧吏子孫,不得察舉。杜絕邪偽請托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   [二]各明守所司,將觀厥後。」   注[一]本初元年,廬江賊攻盱台,廣陵賊張嬰等殺江都長。盱台、江都並近淮,故言淮夷。時中郎將滕撫屢擊破之,其餘觿猶未殄也。   注[二]信音申,古字通。   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閒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為孝崇博園貴人。[一]   注[一]博本漢蠡吾縣之地也。帝既追尊父為孝崇皇,其陵曰博陵,置園廟焉,故曰博園,在今瀛州博野縣西。貴人位次皇后,金印紫綬。   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詔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   戊午,大赦天下。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害所傷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二月,荊揚二州人多餓死,遣四府掾分行賑給。   沛國言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師地震。詔大將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將、大夫、御史、謁者、千石、六百石、[一]博士、議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陳得失。[二]又詔大將軍、公、卿、郡、國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   注[一]將謂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中郎將也。大夫謂光祿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議大夫。   注[二]博士掌通古今,比六百石。議郎比六百石。郎官謂三中郎將下之屬官也。   有中郎、侍郎、郎中。   壬辰,詔州郡不得迫脅驅逐長吏。長吏臧滿三十萬而不糾舉者,刺史、二千石以縱避為罪。若有擅相假印綬者,與殺人同□巿論。   丙午,詔郡國系囚減死罪一等,勿笞。唯謀反大逆,不用此書。又詔曰:「比起陵塋,[一]彌歷時歲,力役既廣,徒隸尤勤。頃雨澤不沾,密雲復散,儻或在茲。[二]其令徒作陵者減刑各六月。」   注[一]作靜陵也。   注[二]易曰:「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是月,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為阜陵王。[一]   注[一]便,光武玄孫也,阜陵王恢之子,以順帝陽嘉中封為□遒亭侯,今改封也,遒音子由反。本傳作「便親」,紀傳不同,蓋有誤。   郡國六地裂,水湧井溢。[一]芝草生中黃藏府。[二]   注[一]續漢志曰:「水溢壞城寺室屋,殺人。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注[二]漢官儀曰:「中黃藏府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也。   六月,太尉胡廣罷,大司農杜喬為太尉。   秋七月,勃海王鴻薨,[一]立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   注[一]章帝曾孫也,樂安夷王寵之子,質帝之父也。梁太后改封勃海。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九月丁卯,京師地震。   太尉杜喬免,冬十月,司徒趙戒為太尉,[一]司空袁湯為司徒,前太尉胡廣為司空。   注[一]戒字志伯,蜀郡人也。   十一月,濟陰言有五色大鳥見於己氏。[一]   注[一]續漢志曰:「時以為鳳皇。政既衰缺,梁冀專權,皆羽孽也。」己氏,縣名,屬濟陰郡,故城在今宋州楚丘縣也,古戎州己氏之邑也。   戊午,減天下死罪一等,戍邊。   清河劉文反,殺國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為天子;事覺伏誅。蒜坐貶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一]   注[一]尉氏,縣,屬陳留郡,今汴州縣也。   前太尉李固、杜喬皆下獄死。[一]   注[一]續漢志曰:「順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反封侯。』曲如□謂梁冀、胡廣等。直如弦謂李固等。」   陳留盜賊李堅自稱皇帝,伏誅。[一]   注[一]東觀記曰江捨及李堅等。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賜河閒、勃海二王黃金各百斤,[一]彭城諸國王各五十斤;[二]公主、大將軍、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將、大夫、郎吏、從官、四姓及梁鄧小侯、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賜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綿三斤。   注[一]河閒王建,勃海王悝。   注[二]彭城王定。   三月戊辰,帝從皇太后幸大將軍梁冀府。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一]   注[一]板楯,西南蠻之號。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嘉禾生大司農帑藏。[一]五月癸丑,北宮掖廷中德陽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注[一]說文曰:「帑者,金布所藏之府也。」帑,佗朗反。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經侯理為甘陵王。[一]   注[一]安平,今定州縣也。經,今貝州經城縣。   秋七月,京師大水。河東言木連理。   冬十月,長平陳景自號「黃帝子」,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併圖舉兵,悉伏誅。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一]五月乙亥,詔曰:「蓋聞天生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於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徵見乎象。[二]閒者,日食毀缺,陽光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啟處。[三]傳不雲乎:   『日食修德,月食修刑。』[四]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並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入者免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務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歲,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唯沒入者不從此令。」   注[一]續漢志曰:「在東井二十三度。東井主法,梁太后枉殺公卿,犯天法也。」   注[二]已上略成帝詔詞。   注[三]遑,暇也。啟,跪也。詩小雅曰:「王事靡盬,不遑啟處。」   注[四]公羊傳之文也。   六月庚子,詔大將軍、三公、特進、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乙卯,震憲陵寑屋。秋七月庚申,廉縣雨肉。[一]八月乙丑,有星孛於天巿。[二]   京師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詔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贖,各有差。   郡國五山崩。   注[一]續漢志曰:「肉似羊肺,或大如手。」五行傳云:「□法律,逐功臣,時則有羊禍,時則有赤眚赤祥。」是時梁太后攝政,兄冀專權,枉誅李固、杜喬、天下冤之。廉縣屬北地郡也。   注[二]前書曰:「旗星中四星,名曰天巿。」   冬十月,太尉趙戒免。司徒袁湯為太尉,大司農河內張歆為司徒。[一]   注[一]歆字敬讓。   十一月甲申,詔曰:「朕攝政失中,□眚連仍,三光不明,陰陽錯序。監寐寤歎,疢如疾首。[一]今京師廝捨,死者相枕,[二]郡縣阡陌,處處有之,甚違周文掩胔之義。其有家屬而貧無以葬者,給直,人三千,喪主布三匹;若無親屬,可於官壖地葬之,[三]表識姓名,為設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醫藥,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稟谷如科。州郡檢察,務崇恩施,以康我民。」   注[一]監寐言雖寑而不寐也。寤,覺也。   注[二]廝捨,賤役人之捨。   注[三]壖,官之餘地也。前書音義曰:「壖,城郭旁地。」音奴喚、而戀二反。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己)**[乙]*丑,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一]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續之福,詢謀台輔,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統業,天人協和,萬國咸寧。   元服已加,將即委付,而四方盜竊,頗有未靜,故假延臨政,以須安謐。幸賴股肱禦侮之助,殘丑消蕩,[二]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邇洽同。遠覽『復子明辟』之義,[三]近慕先姑歸授之法,[四]及今令辰,皇帝稱制。腢公卿士,虔恭爾位,曒力一意,勉同斷金。[五]『展也大成』,則所望矣。」[六]   注[一]謂順帝崩也。詩周頌曰:「閔予小子,遭家不造。」鄭玄注云:「造,成也。言成王遭武王崩,家道未成。」   注[二]謂建和二年長安陳景反,南頓管伯等謀反,並伏誅。   注[三]尚書曰:「周公曰『朕復子明辟』。」復,還也。子謂成王也。辟,君也。   謂周公攝政已久,故復還明君之政於成王;今太后亦還政於帝也。   注[四]先姑謂安帝閻皇后也。爾雅曰「婦人謂夫之父曰舅,夫之母曰姑。在則曰君舅、君姑,歿則曰先舅、先姑」也。   注[五]金者,剛之物也。言人能同心,則其利可以斷之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注[六]詩小雅曰:「允矣君子,展也大成。」鄭玄注云:「允,信也。展,誠也。   大成謂致太平也。」言誠能致太平,是所望也。   二月扶風妖賊裴優自稱皇帝,伏誅。[一]   注[一]裴,姓;優,名也。風俗通曰:「裴,伯益之後。」   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車駕徙幸北宮。   甲午,葬順烈皇后。   夏五月庚辰,尊博園匽貴人曰孝崇皇后。   秋七月,梓潼山崩。[一]   注[一]梓潼,縣,屬廣漢郡,今始州縣也,有梓潼水。   冬十一月辛巳,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師疾疫,使光祿大夫將醫藥案行。   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二月,九江、廬江大疫。   甲午,河閒王建薨。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一]   注[一]河閒孝王開之子,初為樂成王,後改曰安平。   京師旱。任城、梁國饑,民相食。   司徒張歆罷,光祿勳吳雄為司徒。   秋七月,武陵蠻叛。   冬十月,司空胡廣罷。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   閏月庚午,任城王崇薨。太常黃瓊為司空。   二年春正月,西城長史王敬為於窴國所殺。[一]   注[一]敬殺於窴王建,故國人殺之。   丙辰,京師地震。   夏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匽氏崩。庚午,常山王豹薨。五月辛卯,葬孝崇皇后於博陵。   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八月,濟陰言黃龍見句陽,[一]金城言黃龍見允街。[二]   冬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注[一]縣名,屬濟陰郡,左傳曰「盟於句瀆之丘」是也,故城在今曹州乘氏縣北,一名谷丘。   注[二]允街,縣名,屬金城郡,音緣皆。   十一月,司空黃瓊免。十二月,特進趙戒為司空。   右北平太守和旻坐臧,下獄死。   永興元年春二月,張掖言白鹿見。   三月丁亥,幸鴻池。   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興。   丁酉,濟南王廣薨,無子,國除。   秋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饑窮,流□道路,至有數十萬戶,冀州尤甚。詔在所賑給乏絕,安慰居業。   冬十月,太尉袁湯免,太常胡廣為太尉。司徒吳雄罷,司空趙戒免;以太僕黃瓊為司徒,光祿勳房植為司空。   十一月丁丑,詔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是歲,武陵太守應奉招誘叛蠻,降之。   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辛丑,初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服。   癸卯,京師地震,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詔曰:「比者星辰謬越,坤靈震動,□異之降,必不空發。□己修政,庶望有補。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飾者,皆宜損省。[一]郡縣務存儉約,申明舊令,如永平故事。」   注[一]長音直亮反。   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一]詔司隸校尉、部刺史曰:「蝗□為害,水變仍至,五穀不登,人無宿儲。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以助人食。」   注[一]張衡對策曰:「水者,五行之首。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教逆也。」   京師蝗。東海朐山崩。[一]   注[一]朐,山名也,在今海州朐山縣南。   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詔曰:「朝政失中,雲漢作旱,[一]川靈湧水,蝗螽孳蔓,殘我百谷,太陽虧光,饑饉荐臻。其不被害郡縣,當為饑餒者儲。天下一家,趣不糜爛,則為國寶。   其禁郡國不得賣酒,祠祀裁足。」   注[一]雲漢,詩大雅篇名也。周宣王時大旱,故作詩曰:「倬彼雲漢,昭回於天。」   鄭玄注云:「雲漢,天河也。倬然轉運於天。時旱渴雨,故宣王夜視天河,望其候焉。」   太尉胡廣免,司徒黃瓊為太尉。閏月,光祿勳尹頌為司徒。[一]   注[一]頌字公孫,鞏人。   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蜀郡李伯詐稱宗室,當立為「太初皇帝」,伏誅。   冬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遂至函谷關,賜所過道傍年九十以上錢,各有差。   太山、琅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吏。   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壽。   二月,司隸、冀州饑,人相食。[一]□州郡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穀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二]以助稟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三]王侯須新租乃償。[四]   注[一]司隸,州,即洛陽。   注[二]貣音吐得反,又音徒得反。   注[三]雇猶酬也。   注[四]須,待也。   夏四月,白烏見齊國。   六月,洛水溢,壤鴻德苑。[一]南陽大水。   注[一]續漢志曰:「水溢至津城門,漂流人物。時梁冀專政,疾害忠良,威權震主,後遂誅滅也。」   司空房植免,太常韓演為司空。[一]   注[一]演音翼善反。   詔太山、琅邪遇賊者,勿收租、賦,復更、筭三年。又詔被水死流失屍骸者,令郡縣鉤求收葬;及所唐突壓溺物故,七歲以上賜錢,人二千。壞敗廬舍,亡失谷食,尤貧者稟,人二斛。   巴郡、益州郡山崩。[一]   注[一]益州,郡名也,武帝置。諸本無「郡」字者,誤也。   秋七月,初置太山、琅邪都尉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捕盜賊,景帝更名都尉,建武*(七)**[六]*年省,唯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今二郡寇賊不息,故置。   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一]安定屬國都尉張奐討除之。   注[一]美稷,西河縣也。   二年春正月,初聽中官得行三年服。[一]   注[一]中官,常侍以下。   二月甲申,東海王臻薨。   三月,蜀郡屬國夷叛。   秋七月,鮮卑寇雲中。太山賊公孫舉等寇青、兗、徐三州,遣中郎將段熲討,破斬之。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監丞官。[一]   注[一]漢官儀太官右監丞,秩比六百石也。   十二月,京師地震。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夏四月,九真蠻夷叛,太守兒式討之,戰歿;遣九真都尉魏朗擊破之。復屯據日南。   閏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初以小黃門為守宮令,置□從右僕射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守宮令一人,黃門□從僕射一人,並秩六百石」也。   京師蝗。秋七月,河東地裂。   冬十一月,司徒尹頌薨。   長沙蠻叛,寇益陽。[一]   注[一]縣名,屬長沙國,在益水之陽,今潭州縣也,故城在縣東。   司空韓演為司徒,太常北海孫朗為司空。[一]   注[一]朗字代平。   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鴻德苑令。[一]   注[一]漢官儀曰:「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夏五月己酉,大會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   甲戌晦,日有食之。京師蝗。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園陵。[一]大雩。   注[一]博陵郡,故城在今瀛州博野縣也。後徙安平。   秋七月己巳,雲陽地裂。   甲子,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為太尉。   冬十月,校獵廣成,遂幸上林苑。   十二月,鮮卑寇邊,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單于擊破之。   二年春二月,鮮卑寇鴈門。   己亥,阜陵王便薨。   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   三月,復斷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夏,京師雨水。   六月,鮮卑寇遼東。   秋七月,初造顯陽苑,置丞。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皇后於懿陵。   大將軍梁冀謀為亂。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詔司隸校尉張彪將兵圍冀第,收大將軍印綬,冀與妻皆自殺。□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騎校尉梁讓、越騎校尉梁忠、長水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親數十人,皆伏誅。太尉胡廣坐免。司徒韓演、司空孫朗下獄。[一]   注[一]東觀記曰:「並坐不□宮,止長壽亭,減死一等,以爵贖之。」   壬午,立皇后鄧氏,追廢懿陵為貴人頤。詔曰:「梁冀奸暴,濁亂王室。孝質皇帝聰敏早茂,冀心懷忌畏,私行殺毒。永樂太后親尊莫二,[二]冀又遏絕,禁還京師,[二]使朕離母子之愛,隔顧復之恩。禍害深大,罪釁日滋。賴宗廟之靈,及中常侍單超、徐璜、具瑗、左悺、[三]唐衡、尚書令尹勳等激憤建策,內外協同,漏刻之閒,桀逆梟夷。[四]斯誠社稷之佑,臣下之力,宜班慶賞,以酬忠勳。其封超等五人為縣侯,勳等七人為亭侯。」[五]於是舊故恩私,多受封爵。   注[一]和平元年有司奏,太后所居皆以永樂為稱,置官屬太僕、少府焉。   注[二]謂太后常居博園,不得在洛陽。   注[三]說文曰:「悹,憂也。」音工奐反。今作心旁官,即「悹」字也,今相傳音綰。   注[四]梟,縣首於木也。   注[五]五縣侯謂單超新豐侯、徐璜武原侯、具瑗東武陽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陽侯。七亭侯謂尹勳宜陽都鄉、霍諝鄴都亭、張敬山陽西鄉、歐陽參修武仁亭、李瑋宜陽金門、虞放冤句呂都亭、周永下邳高遷鄉。   大司農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一]大鴻臚梁國盛允為司空。[二]   初置秘書監官。[三]   注[一]恬字伯休,盧奴人。   注[二]允字伯代。   注[三]漢官儀:「秘書監一人、秩六百石。」   冬十月壬申,行幸長安。乙酉,幸未央宮。甲午,祠高廟。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   壬寅,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己巳,至自長安,賜長安民粟人十斛,園陵人五斛,行所過縣三斛。   燒當等八種羌叛,寇隴右,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羅亭,破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追到積石山,即與羅亭相近,在今鄯州也。   天竺國來獻。   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閏月,燒何羌叛,寇張掖,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積石,大破之。[一]   注[一]積石山在今鄯州龍支縣南,即禹貢云「導河積石」是也。   白馬令李雲坐直諫,下獄死。   夏四月,上郡言甘露降。五月甲戌,漢中山崩。   六月辛丑,司徒祝恬薨。秋七月,司空盛允為司徒,太常虞放為司空。[一]   注[一]放字子仲,陳留人也。   長沙蠻寇郡界。   九月,太山、琅邪賊勞丙等復叛,寇掠百姓,遣御史中丞趙某[一]持節督州郡討之。   注[一]史闕名也。   丁亥,詔無事之官權絕奉,豐年如故。   冬十一月,日南蠻賊率觿詣郡降。   勒姐羌圍允街,[一]段熲擊破之。   注[一]勒姐,羌號也。姐音子野反。   太山賊叔孫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十二月,遣中郎將宗資討破之。   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   四年春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一]大疫。二月壬辰,武庫火。   注[一]丙署,署名也。續漢志曰:「丙署長七人,秩四百石,黃綬,宦者為之,主中宮別處。」   司徒盛允免,大司農種暠為司徒。三月,省□從右僕射官。[一]太尉黃瓊免。   夏四月,太常劉矩為太尉。   注[一]永壽三年置。   甲寅,封河閒王開子博為任城王。   五月辛酉,有星孛於心。丁卯,原陵長壽門火。己卯,京師雨雹。[一]六月,京兆、扶風及涼州地震。庚子,岱山及博尤來山並頹裂。[二]   注[一]東觀記曰大如雞子。續漢志曰:「誅殺過差,壟小人」也。   注[二]博,今博城縣也。太山有徂來山,一名尤來。   己酉,大赦天下。   司空虞放免,前太尉黃瓊為司空。   犍為屬國夷寇鈔百姓,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   零吾羌與先零諸種並叛,寇三輔。   秋七月,京師雩。   減公卿以下奉,貣王侯半租。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   九月,司空黃瓊免,大鴻臚劉寵為司空。   冬十月,天竺國來獻。   南陽黃武與襄城惠得、昆陽樂季訞言相署,皆伏誅。   先零沉氐羌與諸種羌寇並涼二州,十一月,中郎將皇甫規擊破之。   十二月,夫余王遣使來獻。   五年春正月,省太官右監丞。[一]   注[一]永壽三年置。   壬午,南宮丙署火。   三月,沉氐羌寇張掖、酒泉。   壬午,濟北王次薨。   夏四月,長沙賊起,寇桂陽、蒼梧。[一]   注[一]東觀記曰:「時攻沒蒼梧,取銅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輔各奔出城。」   桂陽,郡,在桂水之陽,今連州縣。   驚馬逸象突入宮殿。乙丑。恭陵東闕火。[一]戊辰,虎賁掖門火。己巳,太學西門自壞。五月,康陵園寑火。[二]   注[一]安帝陵也。   注[二]殤帝陵也。   長沙、零陵賊起,攻桂陽、蒼梧、南海、交址,遣御史中丞盛修督州郡討之,不克。   乙亥,京師地震。詔公、卿各上封事。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秋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火。[一]   注[一]爾雅曰:「宮中門謂之闈。」廣雅曰:「闈謂之闥。」   鳥吾羌寇漢陽、隴西、金城,諸郡兵討破之。   八月庚子,詔減虎賁、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與冬衣;[一]其公卿以下給冬衣之半。   注[一]東觀記曰:「以京師水旱疫病,帑藏空虛,虎賁、羽林不任事者住寺,減半奉。」據此,謂簡選疲弱不勝軍事者,留住寺也。   艾縣賊焚燒長沙郡縣,寇益陽,殺令。[一]又零陵蠻亦叛,寇長沙。   注[一]東觀記曰:「時賊乘刺史車,屯據臨湘,居太守舍。賊萬人以上屯益陽,殺長吏。」艾,縣名,屬豫章郡,故城在今洪州建昌縣。   己卯,罷琅邪都尉官。[一]   注[一]永壽元年置。   冬十月,武陵蠻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肅坐奔北□市;辛丑,以太常馮緄為車騎將軍,討之。假公卿以下奉。又換王侯租以助軍糧,出濯龍中藏錢還之。   十一月,馮緄大破叛蠻於武陵。   京兆虎牙都尉宗謙坐臧,下獄死。[一]   注[一]京兆虎牙都尉屯長安,見西羌傳。   滇那羌寇武威、張掖、酒泉。   太尉劉矩免,太常楊秉為太尉。   六年春二月戊午,司徒種暠薨。   三月戊戌,大赦天下。   □尉穎川許栩為司徒。[一]   注[一]栩字季闕,郾人。   夏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   五月,鮮卑寇遼東屬國。   秋七月甲申,平陵園寑火。[一]   注[一]平陵,昭帝陵也。   桂陽盜賊李研等寇郡界。   武陵蠻復叛,太守陳奉與戰,大破降之。   隴西太守孫羌討滇那羌,破之。   八月,車騎將軍馮緄免。   冬十月丙辰,校獵廣成,遂幸函谷關、上林苑。   十一月,司空劉寵免。   南海賊寇郡界。   十二月,□尉周景為司空。   七年春正月庚寅,沛王榮薨。   三月癸亥,隕石於鄠。   夏四月丙寅,梁王成薨。   五月己丑,京師雨雹。   秋七月辛卯,趙王干薨。   野王山上有死龍。   荊州刺史度尚擊零陵、桂陽盜賊及蠻夷,大破平之。   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舊宅,遂有事於園廟,賜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雲夢,臨漢水;還,幸新野,祠湖陽、新野公主、魯哀王、壽張敬侯廟。[一]   注[一]光武姊湖陽長公主,新野長公主,兄魯哀王,舅壽張敬侯樊重,並光武時立廟。   護羌校尉段熲擊當煎羌,破之。   十二月辛丑,車駕還宮。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縣,祠老子。[一]   注[一]史記曰:「老子者,楚苦縣厲鄉曲仁裡人也。名耳,字柳,姓李氏。為周守藏*(吏)**[史]*。」有神廟,故就祠之。苦縣屬陳國,故城在今亳州谷陽縣也。苦音戶,又如字。   勃海王悝謀反,降為*(癭)**[廮]*陶王。[一]   注[一]*(癭)**[廮]*陶,縣,屬鉅鹿郡,故城在今趙州*(癭)**[廮]*陶縣西南。   丙申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   太僕左稱有芊自殺。   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一]虎賁中郎將鄧會下獄死。[二]   注[一]鄧後之叔父。   注[二]鄧後之兄子。   護羌校尉段熲擊罕姐羌,破之。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一]   注[一]惠帝陵也。   丁巳,壞郡國諸房祀。[一]   注[一]房謂祠堂也。王渙傳曰:「時唯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令王渙祠。」   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   五月壬申,罷太山都尉官。[一]丙戌,太尉楊秉薨。   注[一]永壽元年置。   *[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桂陽胡蘭、朱蓋等復反,攻沒郡縣,轉寇零陵,零陵太守陳球拒之;遣中郎將度尚、長沙太守抗徐等擊蘭、蓋,大破斬之。[一]蒼梧太守張□為賊所執,又桂陽太守任胤背敵畏儒,皆□市。   注[一]謝承書曰:「抗徐字伯徐,丹陽人。少為郡佐史,有膽智策略,三府表徐有將率之任,特遷長沙太守。」風俗通曰:「□大夫三抗之後,漢有抗喜,為漢中太守。」   閏月甲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楯、掖庭、朔平署火。[一]   注[一]長秋,宮名。漢官曰:「朔平署司馬一人。」   六月,段熲擊當煎羌於湟中,大破之。[一]   注[一]湟,水名,在今鄯州湟水縣。   秋七月,太中大夫陳蕃為太尉。   八月戊辰,初令郡國有田者畝斂稅錢。[一]   注[一]畝十錢也。   九月丁未,京師地震。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劉茂為司空。[一]   注[一]茂字叔盛,彭城人也。   辛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勃海妖賊蓋登等[一]稱「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鐵券,相署置,皆伏誅。   [二]   注[一]蓋音古盍反。   注[二]續漢書曰:「時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璽』、『皇帝行璽』,其三無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鐵券十一。開王廟,帶王綬,衣絳衣,相署置也。」   十一月壬子,德陽殿西合、黃門北寺火,延及廣義、神虎門,燒殺人。[一]   注[一]廣義、神虎,洛陽宮西門也,在金商門外。袁山松書曰:「是時連月火□,諸宮寺或一日再三發。又夜有訛言,擊鼓相驚。陳蕃等上疏諫曰『唯善政可以已之』,書奏不省。」   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縣,祠老子。   九年春正月辛*(亥)**[卯]*朔,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郡國舉至孝。   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井,作符書,稱「太上皇」,伏誅。[一]   注[一]東觀記曰:「戴異鉏田得金印,到廣陵以與龍尚。」   己酉,詔曰:「比歲不登,民多饑窮,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盜賊征發,南州尤甚。   [一]□異日食,譴告累至。政亂在予,仍獲咎徵。其令大司農絕今歲調度徵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復收責。其□旱盜賊之郡,勿收租,余郡悉半入。」   注[一]謂長沙、桂陽、零陵等郡也,並屬荊州。   三月癸巳,京師有火光轉行,人相驚噪。   司隸、豫州饑死者什四五,至有滅戶者,遣三府掾賑稟之。   陳留太守韋毅坐臧自殺。   夏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   司徒許栩免。五月,太常胡廣為司徒。   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   秋七月,沉氐羌寇武威、張掖。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太尉陳蕃免。   庚午,祠黃、老於濯龍宮。   遣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南匈奴、烏桓、鮮卑。   九月,光祿勳周景為太尉。   南陽太守成□、太原太守劉質,並以譖□市。[一]   注[一]時小黃門趙津犯法,質考殺之,宦官怨恚,有司承旨奏質等。   司空劉茂免。   大秦國王遣使奉獻。[一]   注[一]時國王安敦獻象牙、犀角、玳瑁等。   冬十二月,洛城傍竹柏枯傷。   光祿勳汝南宣酆為司空。[一]   注[一]酆字伯應,封東陽亭侯。   南匈奴、烏桓率觿詣張奐降。   司隸校尉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王府。[一]   注[一]河內牢修告之,事具劉淑傳。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輔,中郎將張奐破平之。當煎羌寇武威,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鸞鳥,大破之。[一]西羌悉平。   注[一]鸞鳥,縣名,屬武威郡。鸞音雚。   夫余王寇玄菟,太守公孫域與戰,破之。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輔。   五月丙申,京師及上黨地裂。   廬江賊起,寇郡界。   壬子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一]   注[一]時李膺等頗引宦者子弟,宦官多懼,請帝以天時當赦,帝許之,故除黨錮也。   丙寅,阜陵王統薨。   秋八月,魏郡言嘉禾生,甘露降。巴郡言黃龍見。[一]   注[一]續漢志曰:「時人欲就沱浴,見沱水濁,因戲相恐:『此中有黃龍。』語遂行人*[閒]*,聞郡,欲以為美,故上言之,時史以書帝紀。桓帝政化衰缺,而多言瑞應,皆此類也。先儒言瑞興非時,則為妖孽,而人言生龍,皆龍孽也。」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詔州郡賜溺死者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為收斂;其亡失谷食,稟人三斛。   冬十月,先零羌寇三輔,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破之。   十一月,西河言白菟見。   十二月壬申,復*(癭)**[廮]*陶王悝為勃海王。   丁丑,帝崩於德陽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是歲,復博陵、河閒二郡,比豐、沛。   論曰:前史稱桓帝好音樂,善琴笙。[一]飾芳林而考濯龍之宮,[二]設華蓋以祠浮圖、老子,[三]斯將所謂「聽於神」乎![四]及誅梁冀,奮威怒,天下猶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五]自非忠賢力爭,屢折奸鋒,[六]雖願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七]   注[一]前史謂東觀記。   注[二]薛綜注東京賦云:「濯龍,殿名。芳林謂兩旁樹木蘭也。」考,成也。既成而祭之。左傳曰「考仲子之宮」也。   注[三]浮圖,今佛也。續漢志曰:「祠老子於濯龍宮,文罽為□,飾淳金*(鉛)**[扣]*器,設華蓋之坐,用郊天樂。」   注[四]左傳曰:「史嚚曰:『國將興,聽於人;將亡,聽於神。』」注[五]五邪謂單超、徐璜、左悺、唐衡、具瑗也。   注[六]忠賢謂李膺、陳蕃、竇武、黃瓊、朱穆、劉淑、劉陶等,各上書極諫,以折宦官等奸謀之鋒也。   注[七]帝王紀曰:「夏帝相為羿所逐,相乃都商丘,依同姓諸侯斟灌、斟尋氏。」   史記曰:「周厲王好利暴虐,周人相與畔,而襲厲王,王出奔於彘。」言帝寵幸宦豎,令執威權,賴忠臣李膺等竭力諫爭,以免篡弒之禍。不然,則雖願如夏相依斟,周王流彘,不可得也。斟灌、斟尋,國,故城在今青州。彘,晉地也。   贊曰:桓自宗支,越躋天祿。[一]政移五幸,刑淫三獄。[二]傾宮雖積,皇身靡續。[三]   注[一]越謂非次也。躋,升也。天祿,天位也。左傳子家羈曰:「天祿不再。」   注[二]幸,佞也。淫,濫也。五幸即上「五邪」也。三獄謂李固、杜喬,李雲、杜觿,成焰、劉質也。   注[三]帝王紀曰:「紂多發美女以充傾宮之室,婦人衣綾紈者三百餘人。」據桓帝納三皇后,又博采宮女五六千人,並無子也。    校勘記   二八八頁六行謁高廟光武廟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光武廟」上疑脫「壬午謁」三字。   二九0頁八行以順帝陽嘉中封為□遒亭侯按:汲本、殿本「為□」二字誤倒。   又按:□即勃之俗字,汲本、殿本俱作「勃」。   二九0頁一三行大司農杜喬為太尉按:「大司農」當作「光祿勳」。杜喬傳「遷光祿勳,建和元年代胡廣為太尉」。袁紀亦云光祿勳杜喬代胡廣為太尉。   二九一頁一行*[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雲皇后紀、袁紀皆雲八月,而無日。以長歷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此上脫「八月」二字。今據補。   二九一頁九行殺國相射暠按:清河王傳雲文等劫相謝暠,章懷注雲帝紀「謝」作「射」,蓋紀傳不同。   集解引惠棟說,謂三輔決錄雲漢末大鴻臚射鹹,本姓謝名服,天子以將軍出征,姓謝名服不祥,改之為射氏名鹹。案此謝氏至漢末時始改射,故吳時有射慈。   暠在桓帝初,不應先姓射氏,當從傳為正。又按:據清河王傳章懷注,則紀本作「射」,汲本、殿本作「謝」,殆後人據傳改也。   二九二頁一一行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按:河閒王開傳作「帝兄都鄉侯碩」,孝崇匽王后紀又作「帝弟平原王石」,校補引侯康說,謂作「碩」者是,顧則形近之誤,石則聲近之誤也。作「帝弟」者是,桓帝為蠡吾侯長子,不得有兄也。今據改。   二九三頁一0行沒入者免為庶民按:「民」當作「人」,此後人回改之鬥。   二九四頁二行公羊傳之文也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公羊傳無此文,語見管子。   二九五頁五行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按:李慈銘謂據通鑒目錄甲子是朔,「甲子」下當脫一「朔」字。   二九五頁六行*(己)**[乙]*丑詔曰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紀作「己丑」,通鑒作「乙丑」,校補謂當以通鑒為正。今據改。   二九六頁八行甲午葬順烈皇后按:李慈銘謂按通鑒目錄,三月癸亥朔,不得有甲午,若是甲子,則距崩十一日,太促,疑「甲」當作「庚」。   二九六頁一二行冬十一月辛巳按:汲本、殿本、集解本無「辛巳」二字。   二九七頁一四行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按: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0一頁一四行建武*(七)**[六]*年汲本作「十年」,校補謂據光武紀及續志,皆「六年」之誤。今據改。   三0二頁一行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叛沉家本謂按張奐傳及南匈奴傳「左」下奪「薁鞬」二字,「台」下奪「耆」字。今據補。按:通鑒亦作「左薁鞬台耆」,考異雲從張奐傳。   三0二頁一一行春正月己未按:「己未」當依袁宏紀作「癸未」,是年正月癸未朔,無己未。   三0四頁二行秋七月己巳按:當依續志作「乙巳」,詳五行志四校記。   三0六頁四行允字伯代按:據司徒盛允碑,允字伯世,此作「代」,章懷避唐諱改也。   三0七頁一四行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雲事在五年,重出。按:校補謂案後五年十月,緄始由太常為車騎將軍,十一月,大破蠻於武陵,此為重出。度尚傳度自右校令擢為荊州刺史,亦在延熹五年,其討蠻同屬五年事,今加載三年紀,而五年紀無之,是為誤出。   三0九頁一四行乙丑恭陵東闕火按:錢大昕謂五行志作「恭北陵」,恭北陵者,順帝母李氏陵也。   三一0頁一一行以京師水旱疫病按:「京」原斗「軍」,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一頁六行京兆虎牙都尉宗謙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作「宋謙」。三一三頁二—三行秋七月辛卯趙王干薨野王山上有死龍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襄楷傳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續志作六月壬子,此云「七月」,似誤。   三一三頁一一行為周守藏*(吏)**[史]*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三頁一三行降為*(癭)**[廮]*陶王據殿本改。注同。按:廮字從廣嬰聲,鉅鹿有廮陶縣,見說文,作「癭」者誤。   三一四頁二行*[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按此上承正月丙申晦日食,則「己酉」上當脫「二月」二字,五行志亦云二月。今據補。按:錢氏又謂依此文似龍見一事,火災又一事。志於「黃龍」下無「見」字,「萬歲殿」下多「皆」字,則「黃龍」亦是殿名,與嘉德署同日火也。   三一四頁七行護羌校尉段熲擊罕姐羌按:殿本「罕」作「勒」,與段熲傳合。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西羌傳有罕羌,無罕姐羌,則「罕」字斗也。又按:通鑒亦作「罕姐」,章會校記據張敦仁通鑒刊本識誤云「罕」作「勒」。   三一五頁一行*[六月]*丙辰緱氏地裂校補謂案續志乃六月丙辰也,紀文脫「六月」二字。且五月既書壬申於前,不應有丙辰也。今據補。   三一五頁二行桂陽胡蘭朱蓋等復反按:「陽」原斗「楊」,逕改正。   三一五頁一三行畝十錢也按:集解引通鑒胡注,謂宦者傳張讓等說帝斂天下田,畝稅十錢,非此時事也。蓋漢法田租三十稅一,而計畝斂錢,則自此始。又校補引沉銘彝說,謂此所云畝斂稅錢,乃出於常賦三十取一之外,今所謂稅錢始此。   三一六頁六行帶王綬按:汲本、殿本「王」作「玉」。   三一六頁一一行春正月辛*(亥)**[卯]*朔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一八頁一行南陽太守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車騎將軍馮緄碑作「晉」。   三一八頁一行太原太守劉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質」馮緄碑及天文志作「□」。   又引錢大昕說,謂按陳蕃、王允、劉般、襄楷傳俱作「劉□」,考說文無□字,當以質為正也。   三一九頁一0行語遂行人*[閒]*聞郡按:汲本有「閒」字,無「聞」字。今據續志補一「閒」字。   三二0頁九行飾淳金*(鉛)**[扣]*器據續志改。按:鉛與扣形近而誤。汲本、殿本作「銀」,誤。   ************後漢書卷八 孝靈帝紀 第八   孝靈皇帝諱宏,[一]肅宗玄孫也。曾祖河閒孝王開,祖淑,父萇。世封解瀆亭侯,[二]帝襲侯爵。母董夫人。桓帝崩,無子,皇太后與父城門校尉竇武定策禁中,使守光祿大夫劉儵持節,將左右羽林至河閒奉迎。[三]   注[一]謚法曰:「亂而不損曰靈。」*(伏侯古今注曰)*宏之字曰大。   注[二]淑以河閒王子封為解瀆亭侯,萇襲父封,故言世封也。解瀆亭在今定州義豐縣東北也。   注[三]續漢志曰:「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城上烏,尾畢逋,父為吏,子為徒。一徒死,百乘車。車班班,入河閒。河閒奼女工數錢,以錢為室金為堂,石上慊慊舂黃粱。*(粱)**[粱]*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城上烏』者,處高獨食,不與下共,謂人主多聚斂也。『父為吏,子為徒』者,言蠻夷叛逆,父既為軍吏,子弟又為卒徒往擊之也。『一徒死,百乘車』者,言前一人討胡既死矣,後又遣百乘車往也。『車班班』者,言乘輿班班入河閒迎靈帝也。『奼女數錢』,言帝既立,其母永樂太后好聚金以為堂室也。『石上慊慊』者,言太后雖積金錢,猶慊慊常若不足,使人舂黃粱而食之也。『我欲擊之』者,言太后教帝使賣官受錢,天下忠篤之士怨望,欲擊鼓求見*[丞]*卿,*(懸)**[主]*鼓者復怒而止我也。」   建寧元年春正月壬午,城門校尉竇武為大將軍。己亥,帝到夏門亭,[一]使竇武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入殿中。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寧。以前太尉陳蕃為太傅,與竇武及司徒胡廣參錄尚書事。   注[一]東觀記曰:「到夏門外萬壽亭,腢臣謁見。」   使護羌校尉段熲討先零羌。   二月辛酉,葬孝桓皇帝於宣陵,[一]廟曰威宗。   注[一]在洛陽東南三十里,高十二丈,週三百步。   庚午,謁高廟。辛未,謁世祖廟。大赦天下。賜民爵及帛各有差。   段熲大破先零羌於逢義山。[一]   注[一]山在今原州*(高)*平*[高]*縣。「逢」一作「途」。   閏月甲午,追尊皇祖為孝元皇,夫人夏氏為孝元皇后,考為孝仁皇,夫人董氏為慎園貴人。[一]   注[一]慎園在今瀛州樂壽縣東南,俗呼為二皇陵。   夏四月戊辰,太尉周景薨。司空宣酆免,長樂衛尉王暢為司空。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詔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及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   又故刺史、二千石清高有遺惠,為觿所歸者,皆詣公車。   太中大夫劉矩為太尉。   六月,京師雨水。   秋七月,破羌將軍段熲復破先零羌於涇陽。[一]   注[一]涇陽,縣名,屬安定,故城在今原州平涼縣南也。   八月,司空王暢免,宗正劉寵為司空。   九月*(丁)**[辛]*亥,中常侍曹節矯詔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及尚書令尹勳、侍中劉瑜、屯騎校尉馮述,皆夷其族。皇太后遷於南宮。[一]司徒胡廣為太傅,錄尚書事。司空劉寵為司徒,大鴻臚許栩為司空。   注[一]太后與竇武密謀欲誅曹節,今武等既誅,故太后被遷。   冬十月甲辰晦,日有食之。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各有差。   十一月,太尉劉矩免,太僕沛國聞人襲為太尉。[一]   注[一]姓聞人,名襲,字定卿。風俗通曰:「少正卯,魯之聞人,其後氏焉。」   十二月,鮮卑及濊貊寇幽並二州。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三月乙巳,尊慎園董貴人為孝仁皇后。[一]   注[一]續漢志曰:「置永樂宮,儀如桓帝尊匽貴人之禮。」   夏四月癸巳,大風,雨雹。詔公卿以下各上封事。   五月,太尉聞人襲罷,司空許栩免。六月,司徒劉寵為太尉,太常許訓為司徒,[一]太僕長沙劉囂為司空。[二]   注[一]訓字季師,平輿人。   注[二]囂字重寧。   秋七月,破羌將軍段熲大破先零羌於射虎塞外谷,東羌悉平。   九月,江夏蠻叛,州郡討平之。   丹陽山越賊圍太守陳夤,夤擊破之。   冬十月丁亥,中常侍侯覽諷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隸校尉朱*(瑀)**[□]*、穎川太守巴肅、沛相荀*(翌)**[昱]*、河內太守魏朗、山陽太守翟超皆為鉤黨,下獄,[一]死者百餘人,妻子徙邊,諸附從者錮及五屬。[二]制詔州郡大舉鉤黨,於是天下豪桀及儒學行義者,一切結為黨人。[三]   注[一]鉤謂相牽引也。事具劉淑、李膺傳。   注[二]五屬謂五服內親也。   注[三]續漢志曰:「建寧中,京都長者皆以葦方笥為裝具,時有識者竊言,葦笥郡國讞篋也。後黨人禁錮,會赦,有疑者皆讞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庚子)**[戊戌]*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太尉劉寵免,太僕郭禧為太尉。[一]   注[一]字公房,扶溝人也。禧音僖。   鮮卑寇并州。   是歲,長樂太僕曹節為車騎將軍,百餘日罷。   三年春正月,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三月丙寅晦,日有食之。   夏四月,太尉郭禧罷,太中大夫聞人襲為太尉。秋七月,司空劉囂罷。八月,大鴻臚橋玄為司空。   九月,執金吾董寵下獄死。   冬,濟南賊起,攻東平陵。[一]   注[一]東平陵,縣名,屬濟南國,故城在今*(濟)**[齊]*州東。   鬱林烏滸民相率內屬。[一]   注[一]烏滸,南方夷號也。廣州記曰:「其俗食人,以鼻飲水,口中進噉如故。」   四年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賜公卿以下各有差,唯黨人不赦。   二月癸卯,地震,海水溢,河水清。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   太尉聞人襲免,太僕李鹹為太尉。[一]   注[一]字符卓,汝南西平人。   詔公卿至六百石各上封事。   大疫,使中謁者巡行致醫藥。   司徒許訓免,司空橋玄為司徒。夏四月,太常來艷為司空。[一]   注[一]艷字季德,南陽新野人。   五月,河東地裂,雨雹,山水暴出。   秋七月,司空來艷免。   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后。[一]   注[一]執金吾宋酆女,前年入掖庭為貴人。   司徒橋玄免。太常宗俱為司空,[一]前司空許栩為司徒。   注[一]俱字伯儷,南陽安觿人。   冬,鮮卑寇并州。   熹平元年春三月壬戌,太傅胡廣薨。   夏五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熹平。   長樂太僕侯覽有罪,自殺。   六月,京師雨水。   癸巳,皇太后竇氏崩。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   宦官諷司隸校尉段熲捕系太學諸生千餘人。[一]冬十月,渤海王悝被誣謀反,丁亥,悝及妻子皆自殺。   注[一]時有人書朱雀闕云「天下大亂,公卿皆尸祿」故捕之。事見宦者傳。   十一月,會稽人許生自稱「越王」,寇郡縣,[一]遣楊州刺史臧旻、丹陽太守陳夤討破之。   注[一]東觀記曰:「會稽許昭聚觿自稱大將軍,立父生為越王,攻破郡縣。」   十二月,司徒許栩罷,大鴻臚袁隗為司徒。   鮮卑寇并州。   是歲,甘陵王恢薨。   二年春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致醫藥。   丁丑,司空宗俱薨。   二月壬午,大赦天下。   以光祿勳楊賜為司空。   三月,太尉李鹹免。夏五月,以司隸校尉段熲為太尉。   沛相師遷坐誣罔國王,下獄死。[一]   注[一]國王,陳愍王寵也。臣賢案:陳敬王傳云「國相師遷」。又東觀記曰「陳行相師遷奏,沛相魏愔,前為陳相,與陳王寵交通」。明魏愔為沛相,此言師遷為沛相,蓋誤也。   六月,北海地震。東萊,北海海水溢。[一]   注[一]續漢志曰:「時出大魚二枚,各長八九丈,高二丈餘。」   秋七月,司空楊賜免,太常穎川唐珍為司空。   冬十二月,日南徼外國重譯貢獻。   太尉段熲罷。   鮮卑寇幽並二州。   癸酉晦,日有食之。   三年春正月,夫余國遣使貢獻。   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太常陳耽為太尉。[一]   注[一]耽字漢公,東海人也。   三月,中山王暢薨,無子,國除。   夏六月,封河閒王利子康為濟南王,奉孝仁皇祀。   秋,洛水溢。   冬十月癸丑,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十一月,楊州刺史臧旻率丹陽太守陳寅,大破許生於會稽,斬之。   任城王博薨。   十二月,鮮卑寇北地,北地太守夏育追擊破之。鮮卑又寇并州。   司空唐珍罷,永樂少府許訓為司空。   四年春三月,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刻石立於太學門外。   封河閒王建*(孫)**[子]*佗為任城王。[一]   注[一]建,桓帝弟也。   夏四月,郡國七大水。   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園□[一],遣使者持節告祠延陵。   注[一]成帝陵也,在今咸陽縣西。   鮮卑寇幽州。   六月,弘農、三輔螟。   遣守宮令之鹽監,穿渠為民興利。[一]   注[一]前書地理志及續漢郡國志並無*[鹽]*監,今蒲州安邑西南有鹽池*[監也]*。   令郡國遇災者,減田租之半;其傷害十四以上,勿收責。   冬十月丁巳,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拜沖帝母虞美人為憲園貴人,[一]質帝母陳夫人為渤海孝王妃。[二]   注[一]順帝虞美人也。憲園在洛陽東北。   注[二]渤海孝王鴻之夫人也。   改平准為中准,[一]使宦者為令,列於內署。自是諸署悉以閹人為丞、令。   注[一]漢官儀曰:「平准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五年夏四月癸亥,大赦天下。   益州郡夷叛,太守李顒討平之。   復崇高山名為嵩高山。[一]   注[一]前書武帝祠中岳,改嵩高為崇高。東觀記曰:「使中郎將堂溪典請雨,因上言改之,名為嵩高山。」   大雩。使侍御史行詔獄亭部,理冤枉,原輕系,休囚徒。   五月,太尉陳耽罷,司空許訓為太尉。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坐訟黨人,□市。[一]詔黨人門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錮。   注[一]訟謂申理之也。其言切直,帝怒,檻車送槐裡獄掠殺之也。   六月壬戌,太常南陽劉逸[一]為司空。   注[一]逸字大過,安觿人。   秋七月,太尉許訓罷,光祿勳劉寬為太尉。   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   司徒袁隗罷。十一月丙戌,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   十二月,甘陵王定薨。   試太學生年六十以上百餘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國文學吏。[一]   注[一]漢官儀曰:「太子舍人、王家郎中並秩二百石,無員。」   是歲,鮮卑寇幽州。沛國言黃龍見譙。   六年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南宮平城門及武庫東垣屋自壞。[一]   注[一]平城門,洛陽城南門也。蔡邕曰:「平城門,正陽之門,與宮連,郊祀法駕所從出,門之最尊者。」武庫,禁兵所藏。東垣,庫之外障。易傳曰:「小人在位,厥妖城門自壞。」   夏四月,大旱,七州蝗。   鮮卑寇三邊。[一]   注[一]謂東、西與北邊。   市賈民為宣陵孝子者數十人,皆除太子舍人。   秋七月,司空劉逸免,□尉陳球為司空。   八月,遣破鮮卑中郎將田晏出雲中,使匈奴中郎將臧旻與南單于出鴈門,護烏桓校尉夏育出高柳,並伐鮮卑,晏等大敗。   冬十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太尉劉寬免。   帝臨辟雍。   辛丑,京師地震。   辛亥,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十一月,司空陳球免。十二月甲寅,太常河南孟□為太尉。[一]庚辰,司徒楊賜免。太常陳耽為司空。   注[一]□字叔達,音乙六反。   鮮卑寇遼西。   永安太僕王旻下獄死。[一]   注[一]永安宮之太僕也。   光和元年春正月,合浦、交址烏滸蠻叛,招引九真、日南民攻沒郡縣。   太尉孟□罷。   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癸丑,光祿勳陳國袁滂為司徒。[一]   注[一]滂字公喜。   己未,地震。   始置鴻都門學生。[一]   注[一]鴻都,門名也,於內置學。時其中諸生,皆□州、郡、三公舉召能為尺牘辭賦及工書鳥篆者相課試,至千人焉。   三月辛丑,大赦天下,改元光和。   太常常山張顥為太尉。[一]   注[一]顥字智明。搜神記曰:「顥為梁相,新雨後,有鵲飛翔近地,令人擿之,墯地化為圓石,顥命椎破,得一金印,文曰『忠孝侯印』。」   夏四月丙辰,地震。   侍中寺雌雞化為雄。   司空陳耽免,太常來艷為司空。   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陽殿門,亡去不獲。[一]六月丁丑,有黑氣墯所御溫德殿庭中。[二]秋七月壬子,青虹見御坐玉堂後殿庭中。[三]八月,有星孛於天巿。   注[一]東觀記曰:「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與中黃門桓賢語,因忽不見。」   注[二]東觀記曰:「墯所御溫明殿庭中,如車蓋隆起,奮迅,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魍似龍。」   注[三]洛陽宮殿名,南宮有玉堂前、後殿。據楊賜傳,雲墯嘉德殿前。   九月,太尉張顥罷,太常陳球為太尉。司空來艷薨。冬十月,屯騎校尉袁逢為司空。   皇后宋氏廢,後父執金吾酆下獄死。   丙子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太尉陳球免。十二月丁巳,光祿大夫橋玄為太尉。   是歲,鮮卑寇酒泉。京師馬生人。[一]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二]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   注[一]京房易傳曰:「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   注[二]山陽公載記曰:「時賣官,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於西園立庫以貯之。」   二年春,大疫,使常侍、中謁者巡行致醫藥。   三月,司徒袁滂免,大鴻臚劉合為司徒。[一]乙丑,太尉橋玄罷,太中大夫段熲為太尉。   注[一]合字季承。   京兆地震。   司空袁逢罷,太常張濟為司空。[一]   注[一]濟字符江,細陽人。   夏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辛巳,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熲並下獄死。   丁酉,大赦天下,諸黨人禁錮小功以下皆除之。[一]   注[一]時上祿長和海上言:「黨人錮及五族,有乖典訓。」帝從之。   東平王端薨。   五月,□尉劉寬為太尉。   秋七月,使匈奴中郎將張修有罪,下獄死。[一]   注[一]時張修□斬單于呼微,更立羌渠為單于,故坐死。   冬十月甲申,司徒劉合、永樂少府陳球、□尉陽球、步兵校尉劉納謀誅宦者,事洩,皆下獄死。   巴郡板楯蠻叛,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刺史討之,不克。   十二月,光祿勳楊賜為司徒。   鮮卑寇幽並二州。   是歲,河閒王利薨。洛陽女子生兒,兩頭四臂。[一]   注[一]京房易傳曰:「二首,下不一也,厥妖人生兩頭。」   三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二月,公府駐駕廡自壞。[一]   注[一]公府,三公府也。駐駕,停車處也。廡,廊屋也,音無禹反。續漢志云:   「南北四十餘閒壞。」   三月,梁王元薨。   夏四月,江夏蠻叛。   六月,詔公卿舉能通*[古文]*尚書、毛詩、左氏、谷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議郎。   秋,表是地震,湧水出。[一]   注[一]表是,縣,屬酒泉郡,故城在今甘州張掖縣西北也。   八月,令系囚罪未決,入縑贖,各有差。   冬閏月,有星孛於狼、弧。[一]   注[一]二星名也。   鮮卑寇幽、並二州。   十二月己巳,立貴人何氏為皇后。[一]   注[一]南陽宛人也,車騎將軍何*(貢)**[真]*女也。   是歲,作罼圭、靈昆苑。[一]   注[一]罼圭苑有二,東罼圭苑週一千五百步,中有魚梁台,西罼圭苑週三千三百步,並在洛陽宣平門外也。   四年春正月,初置騄驥廄丞,領受郡國調馬。[一]豪右辜搉,馬一匹至二百萬。   [二]   注[一]騄驥,善馬也。調謂征發也。   注[二]前書音義曰:「辜,障也。搉,專也。謂障餘人賣買而自取其利。」   二月,郡國上芝英草。夏四月庚子,大赦天下。   交址刺史朱鑈討交址、合浦烏滸蠻,破之。   六月庚辰,雨雹。[一]秋七月,河南言鳳皇見新城,腢鳥隨之;賜新城令及三老、力田帛,各有差。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注[一]續漢書曰:「雹大如雞子。」   太尉劉寬免,□尉許□為太尉。   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一]   注[一]永巷,宮中署名也。漢官儀曰:「令一人。宦者為之,秩六百石,掌宮婢侍使。」   司徒楊賜罷。冬十月,太常陳耽為司徒。   鮮卑寇幽並二州。   是歲帝作列肆於後宮,使諸釆女販賣,更相盜竊爭□。帝著商估服,飲宴為樂。   又於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綬。[一]又駕四驢,帝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京師轉相放效。[二]   注[一]三禮圖曰:「進賢冠,文官服之,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續漢志曰:「靈帝寵用便嬖子弟,轉相汲引,賣關內侯直五百萬。令長強者貪如豺狼,弱者略不類物,實狗而冠也。」昌邑王見狗冠方山冠,龔遂曰:「王之左右皆狗而冠。」   注[二]續漢志曰:「驢者乃服重致遠,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驂駕之乎!天意若曰,國且大亂,賢愚倒植,凡執政者皆如驢也。」   五年春正月辛未,大赦天下。   二月,大疫。   三月,司徒陳耽免。   夏四月,旱。   太常袁隗為司徒。   五月庚申,永樂宮置□。[一]秋七月,有星孛於太微。   注[一]續漢志曰:「德陽前殿西北入門內永樂太后宮署災。」   巴郡板楯蠻詣太守曹謙降。   癸酉,令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八月,起四百尺觀於阿亭道。   冬十月,太尉許□罷,太常楊賜為太尉。   校獵上林苑,歷函谷關,遂巡狩於廣成苑。十二月,還,幸太學。   六年春正月,日南徼外國重譯貢獻。   二月,復長陵縣,比豐、沛。三月辛未,大赦天下。   夏,大旱。   秋,金城河水溢。五原山岸崩。   始置圃囿署,以宦者為令。   冬,東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餘。   大有年。   中平元年春二月,鉅鹿人張角自稱「黃天」,其部*(師)**[帥]*有三十六*(萬)**[方]*,皆著黃巾,同日反叛。[一]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以應之。[二]   注[一]續漢書曰:「三十六萬餘人。」   注[二]安平王續、甘陵王忠。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進為大將軍,將兵屯都亭。置八關都尉官。[一]壬子,大赦天下黨人,還諸徙者,[二]唯張角不赦。詔公卿出馬、弩,舉列將子孫及吏民有明戰陣之略者,詣公車。遣北中郎將盧植討張角,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鑈討穎川黃巾。庚子,南陽黃巾張曼成攻殺郡守褚貢。   注[一]都亭在洛陽。八關謂函谷、廣城、伊闕、大谷、轘轅、旋門、小平津、孟津也。   注[二]時中常侍呂強言於帝曰:「黨錮久積,若與黃巾合謀,悔之無救。」帝懼,皆赦之。   夏四月,太尉楊賜免,太僕弘農鄧盛為太尉。[一]司空張濟罷,大司農張溫為司空。   注[一]盛字伯能。   朱鑈為黃巾波才所敗。   侍中向栩、張鈞坐言宦者,下獄死。[一]   注[一]時鈞上書曰:「今斬常侍,懸其首於南郊以謝天下,即兵自消也。」帝以章示常侍,故下獄也。   汝南黃巾敗太守趙謙於邵陵。[一]廣陽黃巾殺幽州刺史郭勳及太守劉□。   注[一]邵陵,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郾城縣東。   五月,皇甫嵩、朱鑈復與波才等戰於長社,大破之。[一]   注[一]長社,今許州縣也,故城在長葛縣西。   六月,南陽太守秦頡擊張曼成,斬之。   交址屯兵執刺史及合浦太守來達,自稱「柱天將軍」,遣交址刺史賈琮討平之。   皇甫嵩、朱鑈大破汝南黃巾於西華。[一]詔嵩討東郡,朱鑈討南陽。盧植破黃巾,圍張角於廣宗。宦官誣奏植,抵罪。[二]遣中郎將董卓攻張角,不□。   注[一]西華,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陳州項城縣西。   注[二]植連破張角,垂當拔之,小黃門左豐言於帝曰:「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帝怒,遂檻車征植,減死一等。   洛陽女子生兒,兩頭共身。[一]   注[一]續漢志曰:「上西門外女子生兒,兩頭,異肩共匣,以為不祥,墮地□之。   其後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二頭之象。」   秋七月,巴郡妖巫張修反,寇郡縣。[一]   注[一]劉艾紀曰:「時巴郡巫人張修療病,愈者雇以米五斗,號為『五斗米師』。」   河南尹徐灌下獄死。   八月,皇甫嵩與黃巾戰於倉亭,獲其帥。[一]   注[一]其帥,卜已也。倉亭在東郡。   乙巳,詔皇甫嵩北討張角。   九月,安平王續有罪誅,國除。   冬十月,皇甫嵩與黃巾賊戰於廣宗,獲張角弟梁。角先死,乃戮其屍。[一]以皇甫嵩為左車騎將軍。十一月,皇甫嵩又破黃巾於下曲陽,斬張角弟寶。   注[一]發棺斷頭,傳送馬市。   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與先零羌叛,以金城人邊章、韓遂為軍帥,攻殺護羌校尉伶征、金城太守陳懿。[一]   注[一]伶,姓也,周有大夫伶州鳩。   癸巳,朱鑈拔宛城,斬黃巾別帥孫夏。   詔減太官珍羞,御食一肉;廄馬非郊祭之用,悉出給軍。   十二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中平。   是歲,下邳王意薨,無子,國除。郡國生異草,備龍蛇鳥獸之形。[一]   注[一]風俗通曰:「亦作人狀,操持兵弩,一一備具。」續漢志曰:「龍蛇鳥獸,其狀毛羽頭目足翅皆具。是歲黃巾賊起,漢遂微弱。」   二年春正月,大疫。   琅邪王據薨。   二月己酉,南宮大□,火半月乃滅。[一]*(己)**[癸]*亥,廣陽門外屋自壞。[二]   注[一]續漢志曰:「時燒靈台殿、樂成殿,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驩殿。」   注[二]洛陽城西面南頭門也。   稅天下田,畝十錢。[一]   注[一]以修宮室。   黑山賊張牛角等十餘輩並起,所在寇鈔。   司徒袁隗免。三月,廷尉崔烈為司徒。   北宮伯玉等寇三輔,遣左車騎將軍皇甫嵩討之,不□。   夏四月庚戌,大風,雨雹。   五月,太尉鄧盛罷,太僕河*(南)**[內]*張延為太尉。[一]   注[一]延字公威,歆之子。   秋七月,三輔螟。   左車騎將軍皇甫嵩免。八月,以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討北宮伯玉。九月,特進楊賜為司空。冬十月庚寅,司空楊賜薨,光祿大夫許相為司空。[一]   注[一]相字公弼,平輿人,許訓之子。   前司徒陳耽、諫議大夫劉陶坐直言,下獄死。   十一月,張溫破北宮伯玉於美陽,因遣蕩寇將軍周慎追擊之,圍榆中;[一]又遣中郎將董卓討先零羌。慎、卓並不克。   注[一]縣名,故城在今蘭州金城縣東也。   鮮卑寇幽、並二州。   是歲,造萬金堂於西園。洛陽民生兒,兩頭四臂。   三年春二月,江夏兵趙慈反,殺南陽太守秦頡。   庚戌,大赦天下。   太尉張延罷。車騎將軍張溫為太尉,中常侍趙忠為車騎將軍。   復修玉堂殿,鑄銅人四,黃鐘四,[一]及天祿、蝦蟆,又鑄四出文錢。[二]   注[一]其音中黃鐘也。子為黃鐘。   注[二]天祿,獸也。時使掖廷令畢嵐鑄銅人,列於倉龍、玄武闕外,鍾懸於玉堂及雲台殿前,天祿、蝦蟆吐水於平門外。事具宦者傳。案:今鄧州南陽縣北有宗資碑,旁有兩石獸,鐫其膊一曰天祿,一曰辟邪。據此,即天祿、辟邪並獸名也。漢有天祿閣,亦因獸以立名。   五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荊州刺史王敏討趙慈,斬之。   車騎將軍趙忠罷。   秋八月,懷陵上有雀萬數,悲鳴,因□相殺。[一]   注[一]懷陵,沖帝陵也。續漢志曰:「天戒若曰:諸懷爵祿而尊厚者,還自相害也。」   冬十月,武陵蠻叛,寇郡界,郡兵討破之。   前太尉張延為宦人所譖,下獄死。   十二月,鮮卑寇幽並二州。   四年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二月,滎陽賊殺中牟令。[一]   注[一]中牟,今鄭州縣。劉艾紀曰:「令落皓及主簿潘業,臨陣不顧,皆被害。」   己亥,南宮內殿罘罳自壞。[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罘罳,連闕曲閣也,音浮思。」   三月,河南尹何苗討滎陽賊,破之,拜苗為車騎將軍。   夏四月,涼州刺史耿鄙討金城賊韓遂,鄙兵大敗,遂寇漢陽,漢陽太守傅燮戰沒。扶風人馬騰、漢陽人王國並叛,寇三輔。   太尉張溫免,司徒崔烈為太尉。五月,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沛國丁宮為司空。[一]   注[一]宮字符雄。   六月,洛陽民生男,兩頭共身。[一]   注[一]劉艾紀曰「上西門外劉倉妻生」也。   漁陽人張純與同郡張舉舉兵叛,攻殺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楊終、護烏桓校尉公綦稠等。舉*(兵)*自稱天子,寇幽、冀二州。   秋九月丁酉,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   冬十月,零陵人觀□[一]自稱「平天將軍」,寇桂陽,長沙太守孫堅擊斬之。   注[一]觀,姓;□,名。   十一月,太尉崔烈罷,大司農曹嵩為太尉。   十二月,休屠各胡叛。   是歲,賣關內侯,假金印紫綬,傳世,入錢五百萬。   五年春正月,休屠各胡寇西河,殺郡守邢紀。   丁酉,大赦天下。   二月,有星孛於紫宮。   黃巾餘賊郭太等起於西河白波谷,寇太原、河東。   三月,休屠各胡攻殺并州刺史張懿,遂與南匈奴左部胡合,殺其單于。   夏四月,汝南葛陂黃巾攻沒郡縣。[一]   注[一]葛陂在今豫州新蔡縣西北。   太尉曹嵩罷。五月,永樂少府樊陵為太尉。[一]   注[一]陵字德雲,胡陽人也。   六月丙寅,大風。   太尉樊陵罷。   益州黃巾馬相攻殺刺史郗儉,自稱天子,又寇巴郡,殺郡守趙部,益州從事賈龍擊相,斬之。   郡國七大水。   秋七月,射聲校尉馬日磾為太尉。   八月,初置西園八校尉。[一]   注[一]樂資山陽公載記曰:「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虎賁中郎將袁紹為中軍校尉,屯騎校尉鮑鴻為下軍校尉,議郎曹操為典軍校尉,趙融為助軍左校尉,馮芳為助軍右校尉,諫議大夫夏牟為左校尉,淳於瓊為右校尉:凡八校[尉],皆統於蹇碩。」   司徒許相罷,司空丁宮為司徒。光祿勳南陽劉弘為司空。[一]□尉董重為票騎將軍。   注[一]字子高,安觿人。   九月,南單于叛,與白波賊寇河東。遣中郎將孟益率騎都尉公孫瓚討漁陽賊張純等。   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青、徐黃巾復起,寇郡縣。   甲子,帝自稱「無上將軍」,耀兵於平樂觀。[一]   注[一]平樂觀在洛陽城西。   十一月,涼州賊王國圍陳倉,右將軍皇甫嵩救之。   遣下軍校尉鮑鴻討葛陂黃巾。   巴郡板楯蠻叛,遣上軍別部司馬趙瑾討平之。   公孫瓚與張純戰於石門,大破之。[一]   注[一]時烏桓反叛,與賊張純等攻薊中,故瓚追擊之。石門,山名也,在今營州西南。   是歲,改刺史,新置牧。   六年春二月,左將軍皇甫嵩大破王國於陳倉。   三月,幽州牧劉虞購斬漁陽賊張純。   下軍校尉鮑鴻下獄死。   夏四月丙午朔,日有食之。   太尉馬日磾免,幽州牧劉虞為太尉。   丙辰,帝崩於南宮嘉德殿,年三十四。戊午,皇子辯即皇帝位,年十七。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大赦天下,改元為光*(喜)**[熹]*。封皇弟協為渤海王。後將軍袁隗為太傅,與大將軍何進參錄尚書事。上軍校尉蹇碩下獄死。[一]   五月辛巳,票騎將軍董重下獄死。[二]六月辛亥,孝仁皇后董氏崩。   注[一]時蹇碩謀欲立渤海王協,發覺。   注[二]董重,*[孝仁]*皇后之*(弟)**[兄]*子也。   辛酉,葬孝靈皇帝於文陵。[一]   注[一]在洛陽西北二十里,陵高十二丈,周回三百步。   雨水。   秋七月,甘陵王忠薨。   庚寅,孝仁皇后歸葬河閒慎陵。   徙渤海王協為陳留王。司徒丁宮罷。   八月戊辰,中常侍張讓、段珪等殺大將軍何進,於是虎賁中郎將袁術燒東西宮,攻諸宦者。庚午,張讓、段珪等劫少帝及陳留王幸北宮德陽殿。何進部曲將吳匡與車騎將軍何苗戰於朱雀闕下,苗敗斬之。辛未,司隸校尉袁紹勒兵收偽司隸校尉樊陵、河南尹許相及諸閹人,無少長皆斬之。讓、珪等復劫少帝、陳留王走小平津。[一]尚書盧植追讓、珪等,斬數人,其餘投河而死。[二]帝與陳留王協夜步逐螢光行數里,得民家露車,共乘之。   注[一]小平津在今鞏縣西北。續漢志曰:「時京師童謠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萬騎上北邙。』案獻帝未有爵號,為段珪等所執,公卿百官皆隨其後,到河上乃得還。」   注[二]獻帝春秋曰:「河南中部掾閔貢見天子出,率騎追之,*(北)**[比曉]*到河上。天子飢渴,貢宰羊進之,厲聲責讓等曰:『君以閹宦之隸,刀鋸之殘,越從洿泥,扶侍日月,賣弄國恩,階賤為貴,劫迫帝主,蕩覆王室,假息漏刻,遊魂河津。自亡新以來,奸臣賊子未有如君者。今不速死,吾射殺汝。』讓等惶怖,叉手再拜叩頭,向天子辭曰:『臣等死,陛下自愛。』遂投河而死。」   辛未,還宮。大赦天下,改光*(喜)**[熹]*為昭寧。   并州牧董卓殺執金吾丁原。司空劉弘免,董卓自為司空。   九月甲戌,董卓廢帝為弘農王。   自六月雨,至於是月。   論曰:秦本紀說趙高譎二世,指鹿為馬,[一]而趙忠、張讓亦紿靈帝不得登高臨觀,[二]故知亡敝者同其致矣。然則靈帝之為靈也優哉!   注[一]史記曰,趙高欲為亂,恐腢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胡亥曰:「馬也。」   胡亥曰:「丞相誤也。」以問腢臣,左右或言馬,或言鹿者高皆陰法中之,自此左右不敢言之也。   注[二]時宦官並起第宅,擬則宮室。帝嘗登永安候台,宦官恐望見之,乃使趙忠等諫曰:「人君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散離。」自是不敢復登台榭。見宦者傳。   贊曰:靈帝負乘,委體宦孽。[一]征亡備兆,小雅盡缺。[二]麋鹿霜露,遂棲宮□。[三]   注[一]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言帝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   注[二]詩小雅曰:「小雅廢,則四夷交侵,中國微矣。」缺亦廢也。   注[三]史記曰,伍子胥諫吳王,吳王不聽,子胥曰:「臣今見麋鹿游於姑蘇之台,官中生荊棘,露沾衣也。」言帝為政貪亂,任寄不得其人,尋以獻帝遷播,洛陽丘墟,故麋鹿棲宮□也。□,協韻音於別反。    校勘記   三二七頁三行父萇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河閒王開傳作「長」,古書長萇多通用。   三二七頁六行*(伏侯古今注曰)*宏之字曰大據集解引沉宇說刪。按:沉氏謂據伏湛傳注,章懷親見伏侯古今注,其書終於質帝,不及桓帝,今桓獻二紀俱無此六字,此傳寫者妄增。   三二七頁九行*(粱)**[梁]*下有懸鼓據殿本改。按:續志亦作「梁」。   三二七頁一三行欲擊鼓求見*[丞]*卿*(懸)**[主]*鼓者復怒而止我也據續志補改。   三二八頁一一行今原州*(高)*平*[高]*縣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二八頁一五行夏四月戊辰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是月戊寅朔,不得有戊辰。   校補又謂袁紀亦書「夏四月戊辰以王暢為司空」,則誤不自范書始。   三二九頁八行九月*(丁)**[辛]*亥集解引惠棟說,謂是年九月乙巳朔,無丁亥,當從袁紀作「辛亥」。今據改。   三三0頁一二行司隸校尉朱*(瑀)**[□]*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黨錮及竇武傳皆作「朱□」,此作「瑀」,誤。今據改。   三三0頁一三行沛相荀*(翌)**[昱]*洪頤軒讀書叢錄謂「翌」當作「昱」,荀淑傳、黨錮傳序及竇武傳並作「昱」。今據改。   三三一頁六行*(庚子)**[戊戌]*晦日有食之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與五行志合。   三三一頁一二行三月丙寅晦日有食之按:推是年四月合朔丁卯晨夜,日食不能見。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三二頁三行故城在今*(濟)**[齊]*州東錢大昕廿二史考異謂「濟州」當「齊州」。今據改。按:唐無「濟州」。   三三二頁九行太尉聞人襲免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蔡質漢官典職儀載建寧四年七月立宋皇后儀,稱太尉襲使持節奉璽綬。襲於三月罷,不應七月尚與立後之事。   何焯雲蔡氏所載是詔書,不應有誤,當是本紀所書拜罷未審也。按:校補謂袁紀建寧四年三月,太尉劉寵、司空喬玄以災異免,免太尉者不作聞人襲,其它拜罷亦多與范書異,則何說信也。   三三三頁三行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后集解引何焯說,謂禮儀志載蔡質所記立後儀,下詔之日非癸丑,乃乙未。奉璽綬者乃聞人襲,非李鹹,疑范氏誤。今按:   此雲七月癸丑,蔡質所記則雲七月乙未。建寧四年七月己未朔,無癸丑,亦無乙未。疑此「癸丑」上脫「八月」二字,而蔡質所記之七月乙未,亦八月乙未之誤也。   三三四頁二行會稽人許生自稱越王按:集解引何焯說,謂「許生」吳志作「許昌」。又引惠棟說,謂天文志、臧洪傳皆作「許生」。   三三四頁二行丹陽太守陳夤討破之集解引惠棟說,謂「夤」天文志作「寅」。按:   前建寧二年作「陳夤」,下熹平三年又作「陳寅」,紀前後亦不一律也。   三三四頁四行會稽許昭聚觿自稱大將軍按:集解引何焯說,謂「許昭」吳志作「許韶」。又引惠棟說,謂晉諱昭,故作「韶」。   三三四頁七行甘陵王恢薨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清河王慶傳梁太后立安平孝王子經侯理為甘陵王,是為威王,理立二十五年薨,子貞王定嗣,定立四年薨,子獻王忠嗣,別無名恢者。考理以桓帝建和二年封,至熹平元年恰二十五年,則恢與理實一人也。   三三五頁八行癸酉晦日有食之按:熹平二年十二月乙巳朔,三年正月乙亥朔,則晦為甲戌而非癸酉。今推熹平三年正月合朔甲戌,日食可見,紀書月日有誤。   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三五頁一三行三月中山王暢薨無子國除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按中山王焉傳,穆王暢立三十四年薨,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是暢本有子,而國亦未即除也。   三三六頁八行封河閒王建*(孫)**[子]*佗為任城王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十王傳佗為建子,非建孫。今據改。   三三六頁一0行夏四月郡國七大水按:校補謂續志但云「郡國三水」。   三三七頁三行並無*[鹽]*監今蒲州安邑縣西南有鹽池*[監也]*據刊誤並參照校補改。   三三八頁七行逸字大過按:殿本、集解本「過」作「迥」。   三三九頁二行二月南宮平城門及武庫東垣屋自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謝承書及續漢志皆雲光和元年事,疑紀誤也。   三三九頁一五行辛丑京師地震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丑。校補謂袁紀於癸丑朔日食下接書地震,不另出日,似兩事同日,「辛丑」或即「癸丑」之誤。   三四0頁一行辛亥令天下系囚罪未決入縑贖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亥,辛亥當在下月,疑有誤。   三四0頁一0行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按:今推是年二月合朔辛亥,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四三頁二行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熲並下獄死按:李慈銘謂「並」下當增「有罪」二字。   三四四頁七行詔公卿舉能通*[古文]*尚書殿本考證引顧炎武說,謂「尚書」上脫「古文」二字。今據補。按:李慈銘謂以古文尚書及毛詩、左氏、谷梁春秋皆不立學官,故詔能通之者得拜議郎也,與安紀延光二年所書正同。   三四四頁一一行冬閏月按:光和三年無閏月,「閏月」二字衍。   三四五頁一行車騎將軍何*(貢)**[真]*女也據校補引洪亮吉說改。   三四五頁一二行□尉許□為太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許□」袁宏紀作「許郁」。   三四五頁一四行掌宮婢侍使按:刊誤謂「使」當作「史」,即尚書郎侍史之類。   三四七頁一三行冬東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餘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續五行志「東海」作「北海」。   三四八頁二行其部*(師)**[帥]*有三十六*(萬)**[方]*據殿本考證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四八頁一五行張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均」。   三四九頁一三行續漢志曰按:「志」原作「書」,逕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0頁一五行下邳王意薨無子國除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下邳王衍傳中平元年意薨,子哀王宜嗣,數月薨,無子,建安十一年國除。是意亦有子。   三五一頁五行*(己)**[癸]*亥廣陽門外屋自壞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五行志作「癸亥」,以四分術推之,是年二月庚子朔,不得有己亥日,紀誤。今據改。   三五一頁一四行太僕河*(南)**[內]*張延為太尉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五二頁四行冬十月庚寅司空楊賜薨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以四分術推,是月丙申朔,無庚寅,庚寅乃九月二十四也,月日必有一誤。今按:楊賜傳雲二年九月復代張溫為司空,其月薨,則紀作「十月」,誤也。   三五四頁一二行遼東太守楊終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楊紘」。   三五四頁一三行舉*(兵)*自稱天子據刊誤刪。   三五五頁八行黃巾餘賊郭太按:「太」原作「大」,逕據汲本、殿本改。集解引惠棟說,謂「太」本作「泰」,范氏以家諱改也。   三五五頁一三行陵字德雲胡陽人也按:陵,樊英之孫,英傳稱南陽魯陽人,此作「胡陽」,非。   三五六頁八行凡八校*[尉]*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六頁一二行九月南單于叛與白波賊寇河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雲匈奴傳六年帝崩之後,於扶羅乃與白波賊為寇,紀誤。   三五六頁一三行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青徐黃巾復起按:熹平五年已書「冬十月壬午御殿後槐樹自拔倒豎」,此重出,且是年十月己酉朔,無壬午,今刪。   三五七頁一二行年三十四按:當作「三十三」。張燴讀史舉正謂帝即位年十二,是年改元建寧,至此凡二十二年,時帝年三十三。   三五七頁一三行改元為光*(喜)**[熹]*據汲本、殿本改。下同。   三五八頁三行董重[孝仁]皇后之*(弟)**[兄]*子也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   三五九頁二行*(北)**[比曉]*到河上集解謂御覽引獻帝春秋作「比曉到河上」,注脫「曉」字,復誤「比」為「北」也。今據改。   三五九頁六行辛未還宮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上文已書「辛未」,不應復書。   ************後漢書卷九 孝獻帝紀 第九   孝獻皇帝諱協,靈帝中子也。[一]母王美人,為何皇后所害。中平六年四月,少帝即位,封帝為勃海王,徙封陳留王。   注[一]謚法曰:「聰明睿智曰獻。」協之字曰合。張璠記曰:「靈帝以帝似己,故名曰協。」帝王紀曰:「協字伯和。」   九月甲戌,即皇帝位,年九歲。遷皇太后於永安宮。[一]大赦天下。改昭寧為永漢。丙子,董卓殺皇太后何氏。   注[一]董卓遷也。洛陽宮殿名曰:「永安宮周回六百九十八丈,故基在洛陽故城中。」   初令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人。[一]賜公卿以下至黃門侍郎家一人為郎,以補宦官所領諸署,侍於殿上。[二]   注[一]續漢志曰:「侍中,比二千石,無員。」漢官儀曰:「侍中,左蟬右貂,本秦丞相史,往來殿內,故謂之侍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時,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唾壺,朝廷榮之。至東京時,屬少府,亦無員。駕出,則一人負傳國璽,操斬蛇□,*[參]*乘。*(輿)**[與]*中官俱止禁中。」又曰:「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關通中外。」應劭曰:「黃門侍郎,每日暮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輿服志曰:「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本既無員,於此各置六人也。獻帝起居注曰:「自誅黃門後,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機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黃門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   注[二]靈帝*(建元)**[熹平]*四年,改平准為中准,使宦者為令。自是諸內署令、丞悉以閹人為之,故今並令士人代領之。   乙酉,以太尉劉虞為大司馬。董卓自為太尉,加鈇鉞、虎賁。[一]丙戌,太中大夫楊彪為司空。甲午,豫州牧黃琬為司徒。   注[一]禮記曰:「諸侯賜鈇鉞然後專殺。」說文曰:「鈇,莝刃也。」蒼頡篇曰:   「鈇,斧也。」加鈇鉞者,得專殺也。   遣使吊祠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等。冬十月乙巳,葬靈思皇后。   白波賊寇河東,[一]董卓遣其將牛輔擊之。   注[一]薛瑩書曰:「黃巾郭泰等起於西河白波谷,時謂之白波賊。」   十一月癸酉,董卓*[自]*為相國。十二月戊戌,司徒黃琬為太尉,司空楊彪為司徒,光祿勳荀爽為司空。   省扶風都尉,置漢安都護。[一]   注[一]扶風都尉,比二千石,武帝元鼎四年置,中興不改,至此以羌擾三輔,故省之。置都護,令總統西方。   詔除光熹、昭寧、永漢三號,還復中平六年。   初平元年春正月,山東州郡起兵以討董卓。   辛亥,大赦天下。   癸酉,董卓殺弘農王。   白波賊寇東郡。   二月乙亥,太尉黃琬、司徒楊彪免。   庚辰,董卓殺城門校尉伍瓊、督軍校尉周珌。[一]以光祿勳趙謙為太尉,[二]   太僕王允為司徒。   注[一]珌音必。東觀記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續漢書、魏志並作「毖」,音秘。   注[二]謝承書曰:「謙字彥信,太尉趙戒之孫,蜀郡成都人也。」   丁亥,遷都長安。董卓驅徙京師百姓悉西入關,自留屯畢圭苑。   壬辰,白虹貫日。   三月乙巳,車駕入長安,幸未央宮。[一]   注[一]未央宮,蕭何所造也。張璠記曰:「將入宮日,大雨,晝晦,翟雉飛入長安宮。」   己酉,董卓焚洛陽宮廟及人家。   戊午,董卓殺太傅袁隗、太僕袁基,夷其族。[一]   注[一]隗,紹之叔父。基,袁術之母兄。卓以山東兵起,依紹、術為主,故誅其親屬。獻帝春秋曰:「尺口以上男女五十餘人,皆下獄死。」   夏五月,司空荀爽薨。六月辛丑,光祿大夫種拂為司空。   大鴻臚韓融、少府陰修、執金吾胡母班、[一]將作大匠吳修、越騎校尉王纓安集關東,後將軍袁術、河內太守王匡各執而殺之,[二]唯韓融獲免。   注[一]風俗通云:「胡母,姓,本陳胡公之後也。公子完奔齊,遂有齊國,齊宣王母弟別封母鄉,遠本胡公,近取母邑,故曰胡母氏也。」   注[二]英雄記曰:「匡字公節,太山人也。輕財好施,以任俠聞,為袁紹河內太守。」   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一]   注[一]光武中興,除王莽貨泉,更用五銖錢。   冬十一月庚戌,鎮星、熒惑、太白合於尾。   是歲,有司奏,和、安、順、桓四帝無功德,不宜稱宗,又恭懷、敬隱、恭愍三皇后並非正嫡,不合稱後,皆請除尊號。制曰:「可。」[一]孫堅殺荊州刺史王叡,[二]又殺南陽太守張咨。   注[一]和帝號穆宗,安帝號恭宗,順帝號敬宗,桓帝號威宗。和帝尊母梁貴人曰恭懷皇后,安帝尊祖母宋貴人曰敬隱皇后,順帝尊母李氏曰恭愍皇后。   注[二]王氏譜曰:「叡字通曜,晉太保祥伯父也。」吳錄曰:「叡素遇堅無禮,堅此時欲殺叡。叡曰:『我何罪?』堅曰:『坐無所知。』叡窮迫,刮金飲之而死。」   二年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丁丑,董卓自為太師。   袁術遣將孫堅與董卓將胡軫戰於陽人,[一]軫軍大敗。董卓遂發掘洛陽諸帝陵。   夏四月,董卓入長安。   注[一]陽人,聚名,屬河南郡,故城在今汝州梁縣西。史記秦滅東周,徙其君於陽人聚,即此地也。   六月丙戌,地震。   秋七月,司空種拂免,光祿大夫濟南淳於嘉為司空。太尉趙謙罷,太常馬日磾為太尉。   九月,蚩尤旗見於角、亢。[一]   注[一]天官書曰:「蚩尤之旗,類彗而後曲,像旗。」熒惑之精也。呂氏春秋云:   「其色黃上白下,見則王者征伐四方。」角、亢,蒼龍之星。   冬十月壬戌,董卓殺□尉張溫。   十一月,青州黃巾寇太山,太山太守應劭擊破之。黃巾轉寇勃海,公孫瓚與戰於東光,復大破之。[一]   注[一]東光,今滄州縣。   是歲,長沙有人死經月復活。   三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袁術遣將孫堅攻劉表於襄陽,堅戰歿。   袁紹及公孫瓚戰於界橋,[一]瓚軍大敗。   注[一]今貝州宗城縣東有古界城,近枯漳水,則界橋在此也。   夏四月辛巳,誅董卓,夷三族。司徒王允錄尚書事,總朝政,遣使者張種撫慰山東。   青州黃巾擊殺兗州刺史劉岱於東平。東郡太守曹操大破黃巾於壽張,降之。   五月丁酉,大赦天下。   丁未,征西將軍皇甫嵩為車騎將軍。   董卓部曲將李傕、郭汜、樊稠、張濟等反,攻京師。六月戊午,陷長安城,太常種拂、太僕魯旭、大鴻臚周奐、[一]城門校尉崔烈、越騎校尉王頎並戰歿,[二]吏民死者萬餘人。李傕等並自為將軍。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奐字文明,茂陵人。」   注[二]頎音祈。   己未,大赦天下。   李傕殺司隸校尉黃琬,甲子,殺司徒王允,皆滅其族。丙子,前將軍趙謙為司徒。   秋七月庚子,太尉馬日磾為太傅,錄尚書事。八月,遣日磾及太僕趙岐,持節慰撫天下。車騎將軍皇甫嵩為太尉。司徒趙謙罷。   九月,李傕自為車騎將軍,郭汜後將軍,樊稠右將軍,張濟鎮東將軍。濟出屯弘農。   甲申,司空淳於嘉為司徒,光祿大夫楊彪為司空,並錄尚書事。   冬十二月,太尉皇甫嵩免。光祿大夫周忠為太尉,參錄尚書事。   四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一]   注[一]袁宏紀曰:「時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晷過度,無變也。』朝臣皆賀。帝令候焉,未晡一刻而食。賈詡奏曰:『立司候不明,疑誤上下,請付理官。』帝曰:『天道遠,事驗難明,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丁卯,大赦天下。   三月,袁術殺楊州刺史陳溫,據淮南。   長安宣平城門外屋自壞。[一]   注[一]三輔黃圖曰:「長安城東面北頭門也。」   夏五月癸酉,無雲而雷。六月,扶風大風,雨雹。華山崩裂。   太尉周忠免,太僕朱鑈為太尉,錄尚書事。   下邳賊闕宣自稱天下。[一]   注[一]風俗通曰:「闕,姓也,承闕黨童子之後也。縱橫家有闕子著書。」   雨水。遣侍御史裴茂訊詔獄,原輕系。六月辛丑,天狗西北行。[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有聲為天狗,無聲為枉矢。」   九月甲午,試儒生四十餘人,上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之。詔曰:   「孔子歎『學之不講』,[一]不講則所識日忘。今耆儒年踰六十,去離本土,營求糧資,不得專業。結童入學,白首空歸,長委農野,永絕榮望,朕甚愍焉。   其依科罷者,聽為太子舍人。」[二]   注[一]講,習也。論語之文。   注[二]劉艾獻帝紀曰:「時長安中為之謠曰:『頭白皓然,食不充徹。裹衣褰裳,當還故鄉。聖主愍念,悉用補郎。捨是布衣,被服玄黃。』」冬十月,太學行禮,車駕幸永福城門,臨觀其儀,賜博士以下各有差。   辛丑,京師地震。有星孛於天市。[一]   注[一]袁宏紀曰:「孛於天市,將從天子移都,其後上東遷之應也。」   司空楊彪免,太常趙溫為司空。   公孫瓚殺大司馬劉虞。   十二月辛丑,地震。   司空趙溫免,乙巳,□尉張喜為司空。[一]   注[一]獻帝春秋*(曰)*「喜」作「嘉」。   是歲,琅邪王容薨。   興平元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改元興平。甲子,帝加元服。二月壬午,追尊謚皇妣王氏為靈懷皇后,甲申,改葬於文昭陵。丁亥,帝耕於藉田。   三月,韓遂、馬騰與郭汜、樊稠戰於長平觀,遂、騰敗績,左中郎將劉范、前益州刺史種劭戰歿。[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長平,阪名也,上有觀,在池陽宮南,去長安五十里,今涇水南原眭城是也。」袁宏紀曰:「是時馬騰以李傕等專亂,以益州刺史劉焉宗室大臣,遣使招引共誅傕。焉遣子范將兵就騰。故涼州刺史種劭,太常拂之子也。拂為傕所害,劭欲報仇,遂為此戰。」   夏六月丙子,分涼州河西四郡為廱州。[一]   注[一]謂金城、酒泉、燉煌、張掖。   丁丑,地震;戊寅,又震。乙巳晦,日有食之,帝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   大蝗。   秋七月壬子,太尉朱鑈免。戊午,太常楊彪為太尉,錄尚書事。   三輔大旱,自四月至於是月。帝避正殿請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輕系。[一]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倉米豆,為饑人作縻粥,經日而死者無降。帝疑賦恤有虛,乃親於御坐前量試作糜,乃知非實,[二]使侍中劉艾出讓有司。於是尚書令以下皆詣省閣謝,奏收侯汶考實。詔曰:「未忍致汶於理,可杖五十。」自是之後,多得全濟。   注[一]洗謂蕩滌也。   注[二]袁宏紀曰:「時敕侍中劉艾取米豆五升於御前作糜,得滿三盂,於是詔尚書曰:『米豆五升,得糜三盂,而人委頓,何也?』」八月,馮翊羌叛,寇屬縣,郭汜、樊稠擊破之。   九月,桑復生椹,人得以食。   司徒淳於嘉罷。   冬十月,長安市門自壞。   以□尉趙溫為司徒,錄尚書事。   十二月,分安定、扶風為新平郡。   是歲,楊州刺史劉繇與袁術將孫策戰於曲阿,[一]繇軍敗績,孫策遂據江東。[二]   太傅馬日磾薨於壽春。[三]   注[一]策字伯符,孫堅子。曲阿,今潤州縣。   注[二]吳志曰:「孫策既破繇,遂度兵據會稽,策自領會稽太守。」   注[三]壽春,縣名,屬九江郡,今壽春縣也。   二年春正月癸丑,大赦天下。   二月乙亥,李傕殺樊稠而與郭汜相攻。三月丙寅,李傕脅帝幸其營,焚宮室。   夏四月甲午,立貴人伏氏為皇后。   丁酉,郭汜攻李傕,矢及御前。[一]是日,李傕移帝幸北塢。[二]   注[一]山陽公載記曰:「時弓弩並發,矢下如雨,及御所止高樓殿前帷簾也。」   注[二]服虔通俗文曰「營居曰塢,一曰庳城」也。山陽公載記曰:「時帝在南塢,傕在北塢。時流矢中傕左耳,乃迎帝幸北塢。帝不肯從,強之乃行。」   大旱。   五月壬午,李傕自為大司馬。六月庚午,張濟自陝來和傕、汜。   秋七月甲子,車駕東歸。郭汜自為車騎將軍,楊定為後將軍,楊奉為興義將軍,董承為安集將軍,並侍送乘輿。張濟為票騎將軍,還屯陝。八月甲辰,幸新豐。   冬十月戊戌,郭汜使其將伍習夜燒所幸學舍,逼脅乘輿。楊定、楊奉與郭汜戰,破之。壬寅,幸華陰,露次道南。是夜,有赤氣貫紫宮。[一]張濟復反,與李傕、郭汜合。十一月庚午,李傕、郭汜等追乘輿,戰於東澗,王師敗績,殺光祿勳鄧泉、□尉士孫瑞、廷尉宣播、大長秋苗祀、[二]步兵校尉魏桀、侍中朱展、射聲校尉沮鑈。[三]壬申,幸曹陽,露次田中。[四]楊奉、董承引白波帥胡才、李樂、韓暹及匈奴左賢王去卑,率師奉迎,與李傕等戰,破之。十二月庚辰,車駕乃進。李傕等復來追戰,王師大敗,殺略宮人,少府田芬、大司農張義等皆戰歿。進幸陝,夜度河。乙亥,幸安邑。   注[一]獻帝春秋曰:「赤氣廣六七尺,東至寅,西至戌地。」   注[二]獻帝春秋「播」作「璠」也。   注[三]風俗通曰:「沮,姓也。黃帝時史官沮誦之後。」音側余反。   注[四]曹陽,澗名,在今陝州西南七里,俗謂之七里澗。崔浩云:「自南山北通於河。」   是歲,袁紹遣將曲義與公孫瓚戰於鮑丘,[一]瓚軍大敗。   注[一]鮑丘,水名,出北塞中,南流經九莊嶺東,俗謂之大榆河。又東南經漁陽縣故城東,是瓚之戰處。見水經注。   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郊祀上帝於安邑,大赦天下,改元建安。   二月,韓暹攻□將軍董承。   夏六月乙未,幸聞喜。秋七月甲子,車駕至洛陽,幸故中常侍趙忠宅。丁丑,郊祀上帝,大赦天下。己卯,謁太廟。八月辛丑,幸南宮楊安殿。   癸卯,安國將軍張楊為大司馬,韓暹為將軍,楊奉為車騎將軍。   是時,宮室燒盡,百官披荊棘,依牆壁閒。州郡各擁強兵,而委輸不至,腢僚饑乏,尚書郎以下自出采□,[一]或饑死牆壁閒,或為兵士所殺。   注[一]□音呂。埤蒼曰:「穭自生也。」□與穭同。   辛亥,鎮東將軍曹操自領司隸校尉,錄尚書事。曹操殺侍中台崇、尚書馮碩等。   [一]封□將軍董承為輔國將軍伏完等十三人為列侯,贈沮鑈為弘農太守。   注[一]風俗通曰:「金天氏裔孫曰台駘,其後氏焉。」山陽公載記*(曰)*「台」字作「壺」。   庚申,遷都許。己巳,幸曹操營。   九月,太尉楊彪、司空張喜罷。冬十一月丙戌,曹操自為司空,行車騎將軍事,百官總己以聽。   二年春,袁術自稱天子。三月,袁紹自為大將軍。   夏五月,蝗。秋九月,漢水溢。   是歲饑,江淮閒民相食。袁術殺陳王寵。孫策遣使奉貢。   三年夏四月,遣謁者裴茂率中郎將段煨討李傕,夷三族。[一]   注[一]獻帝起居注曰「傳傕首到許,有詔高懸之」也。   呂布叛。   冬十一月,盜殺大司馬張楊。   十二月癸酉,曹操擊呂佈於徐州,斬之。   四年春三月,袁紹攻公孫瓚於易京,獲之。[一]   注[一]公孫瓚頻失利,乃臨易河築京以自固,故號易京。其城三重,周回六里。   今內城中有土京,在幽州歸義縣南。爾雅曰:「絕高謂之京,非人力為之丘。」   □將軍董承為車騎將軍。   夏六月,袁術死。   是歲,初置尚書左右僕射。武陵女子死十四日復活。[一]   注[一]續漢志曰:「女子李娥,年六十餘死,瘞於城外。有行人聞頤中有聲,告家人出之。」   五年春正月,車騎將軍董承、偏將軍王服、越騎校尉種輯受密詔誅曹操,事洩。   壬午,曹操殺董承等,夷三族。   秋七月,立皇子馮為南陽王。壬午,南陽王馮薨。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詔三公舉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國守相各一人。   皆上封事,靡有所諱。   曹操與袁紹戰於官度,[一]紹敗走。   注[一]裴松之北征記曰:「中牟台下臨汴水,是為官度,袁紹、曹操壘尚存焉。」   在今鄭州中牟縣北。   冬十月辛亥,有星孛於大梁。[一]   注[一]大梁,酉之分。   東海王祗薨。   是歲,孫策死,[一]弟權襲其餘業。[二]   注[一]為許貢客所射傷。   注[二]權字仲謀。   六年春*(三)**[二]*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七年夏五月庚戌,袁紹薨。   於窴國獻馴象。[一]   注[一]馴象謂隨人意也。   是歲,越巂男子化為女子。   八年冬十月己巳,公卿初迎冬於北郊,[一]總章始復備八佾舞。[二]   注[一]斯禮久廢,故曰初。   注[二]袁宏紀云:「迎氣北郊,始用八佾。」佾,列也。謂舞者之行列。往因亂廢,今始備之。總章,樂官名。古之安代樂。   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一]   注[一]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舉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復置之。   九年秋八月戊寅,曹操大破袁尚,平冀州,自領冀州牧。   冬十月,有星孛於東井。   十二月,賜三公已下金帛各有差。自是三年一賜,以為常制。   十年春正月,曹操破袁譚於青州,斬之。[一]   注[一]魏書曰:「操攻譚不克,乃自執桴鼓,應時破之。」   夏四月,黑山賊張燕率觿降。[一]   注[一]魏志曰:「燕,本姓褚,常山真定人也。黃巾起,燕合聚少年為腢盜,萬餘人,博陵人張牛角為主。牛角死,燕代為主,故改姓張。燕剽勇,軍中號曰張飛燕。觿至百萬,號曰黑山賊。」   秋九月,賜百官尤貧者金帛各有差。   十一年春正月,有星孛於北斗。   三月,曹操破高幹於并州,獲之。[一]   注[一]典論曰:「上洛都尉王琰敗之,追斬其首。」   秋七月,武威太守張猛殺雍州刺史邯鄲商。[一]   注[一]袁宏漢紀*(曰)*「雍州」作「涼州」也。   是歲,立故琅邪王容子熙為琅邪王。齊、北海、阜陵、下邳、常山、甘陵、濟*(陰)**[北]*、平原八國皆除。   十二年秋八月,曹操大破烏桓於柳城,斬其蹋頓。[一]   注[一]蹋頓,匈奴王號。柳城,縣名,屬遼西郡,今營州縣。   冬十月辛卯,有星孛於鶉尾。[一]   注[一]鶉尾,巳之分也。   乙巳,黃巾賊殺濟南王贇。[一]   注[一]河閒孝王五代孫。   十一月,遼東太守公孫康殺袁尚、袁熙。   十三年春正月,司徒趙溫免。   夏六月,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為丞相。   秋七月,曹操南征劉表。   八月丁未,光祿勳郗慮為御史大夫。[一]   注[一]續漢書曰:「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也。少受學於鄭玄。」   壬子,曹操殺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   是月,劉表卒,少子琮立,琮以荊州降操。   冬十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曹操以舟師伐孫權,權將周瑜敗之於烏林、赤壁。   十四年冬十月,荊州地震。   十五年春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十六年秋九月庚戌,曹操與韓遂、馬超戰於渭南,遂等大敗,關西平。[一]   注[一]曹瞞傳曰:「時婁子伯說操曰:『今天寒,可起沙為城,以水灌之,可一夜而成。』公從之,比明城立。超、遂數挑戰不利,操縱虎騎夾擊,大破之,超、遂走涼州。」   是歲,趙王赦薨。   十七年夏五月癸未,誅□尉馬騰,夷三族。   六月庚寅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洧水、穎水溢。螟。   八月,馬超破涼州,殺刺史韋康。   九月庚戌,立皇子熙為濟陰王,懿為山陽王,□為濟北王,敦為東海王。[一]   注[一]山陽公載記曰:「時許靖在巴郡,聞立諸王,曰:『將欲歙之,必姑張之;   將欲奪之,必姑與之。其孟德之謂乎!』」冬十二月,星孛於五諸侯。[一]   注[一]五諸侯,星名也。   十八年春正月庚寅,復禹貢九州。[一]   注[一]獻帝春秋曰:「時省幽、并州,以其郡國並於冀州;省司隸校尉及涼州,以其郡國並為雍州;省交州,並荊州、益州。於是有兗、豫、青、徐、荊、楊、冀、益、雍也。」九數雖同,而禹貢無益州有梁州,然梁、益亦一地也。   夏五月丙申,曹操自立為魏公,加九錫。[一]   注[一]案禮含文嘉曰:「九錫謂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器,四曰朱戶,五曰納陛,六曰虎賁士百人,七曰斧鉞,八曰弓矢,九曰秬鬯。」   大雨水。   徙趙王珪為博陵王。   是歲,歲星、鎮星、熒惑俱入太微。[一]彭城王和薨。   注[一]是年秋,三星逆行入太微,守帝坐五十日。   十九年,夏四月,旱。五月,雨水。   劉備破劉璋,據益州。   冬十月,曹操遣將夏侯淵討宋建於枹罕,獲之。[一]   注[一]枹罕,縣,屬金城郡,今河州縣也。魏志曰:「淵字妙才,沛國譙人。」   十一月丁卯,曹操殺皇后伏氏,滅其族及二皇子。[一]   注[一]山陽公載記曰:「劉備在蜀聞之,遂發喪。」   二十年春正月甲子,立貴人曹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一級,孝悌、力田二級。賜諸王侯公卿以下谷各有差。   秋七月,曹操破漢中,張魯降。   二十一年夏四月甲午,曹操自進號魏王。   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匈奴南單于來朝。   是歲,曹操殺琅邪王熙,國除。[一]   注[一]坐謀欲渡江,被誅。   二十二年夏六月,丞相軍師華歆為御史大夫。   冬,有星孛於東北。   是歲大疫。   二十三年春正月甲子,少府耿紀、丞相司直韋晃起兵誅曹操,不克,夷三族。[一]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時有京兆全禕,字德偉,自以代為漢臣,乃發憤,與耿紀、韋晃欲挾天子以攻魏,南援劉備。事敗,夷三族。」   三月,有星孛於東方。[一]   注[一]杜預注左傳云「平旦,觿星皆沒,而孛星乃見」,故不言所在之次。   二十四年春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夏五月,劉備取漢中。   秋七月庚子,劉備自稱漢中王。   八月,漢水溢。   冬十一月,孫權取荊州。   二十五年春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一]子丕襲位。[二]   注[一]魏志曰,操字孟德,薨時年六十六。   注[二]魏志曰,丕字子桓,操之太子。   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三月,改元延康。   冬十月乙卯,皇帝遜位,魏王丕稱天子。[一]奉帝為山陽公,[二]邑一萬戶,位在諸侯王上,奏事不稱臣,受詔不拜,以天子車服郊祀天地,宗廟、祖、臘皆如漢制,都山陽之濁鹿城。[三]四皇子封王者,皆降為列侯。   注[一]遜,讓也。獻帝春秋曰:「帝時召腢臣卿士告祠高廟,詔太常張音持節,奉策璽綬,禪位於魏王。乃為壇於繁陽故城,魏王登壇,受皇帝璽綬。」   注[二]山陽,縣名,屬河內郡,故城在今懷州修武縣西北。   注[三]濁鹿一名濁城,亦名清陽城,在今懷州修武縣東北。   明年,劉備稱帝於蜀,孫權亦自王於吳,於是天下遂三分矣。   魏青龍二年三月庚寅,山陽公薨。自遜位至薨,十有四年,年五十四,謚孝獻皇帝。八月壬申,以漢天子禮儀葬於禪陵,[一]置園邑令丞。   注[一]續漢書曰:「天子葬,太僕駕四輪輈為賓車,大練為屋幙。中黃門、虎賁各二十人執紼。司空擇土造穿,太史卜日,將作作黃櫞、題湊、便房,如禮。   大駕,大僕御。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執戈揚楯,立乘四馬先□。旗長三刃,十有二旒曳地,畫日、月、升龍。書旐曰『天子之柩』。謁者二人,立乘六馬為次。太常跪*[曰]*哭,*(日)*十五舉音,止哭。晝漏上*[水]*,請發。司徒、河南尹先引車轉,太常曰請拜送。車著白絲三糾,紼長三十丈,圍七寸;六行,行五十人。公卿已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幘,委貌冠,衣素裳,挽。校尉三*(百)*人,皆赤幘,不冠,持幢幡,皆銜枚。羽林孤兒、巴俞嬥歌者六十人,為六列。司馬八人,執鐸。至陵南羨門,司徒跪請就下房,都導東園武士奉入房,執事下明器,太祝進醴獻。司空將校復土。」嬥音徒了反。帝王紀曰:「禪陵在濁鹿城西北十里,在今懷州修武縣北二十五里。陵高二丈,周回二百步。」劉澄之地記云:「以漢禪魏,故以名焉。」   太子早卒,孫康立五十一年,晉太康六年薨。子瑾立四年,太康十年薨。子秋立二十年,永嘉中為胡賊所殺,國除。   論曰:傳稱鼎之為器,雖小而重,故神之所寶,不可奪移。[一]至令負而趨者,此亦窮運之歸乎![二]天厭漢德久矣,山陽其何誅焉![三]   注[一]左氏傳王孫滿曰:「桀有昏德,鼎遷於商;商紂暴虐,鼎遷於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奸回昏亂,雖大,輕也。」故言神之所寶,不可奪移。   注[二]言神器至重,被人負而趨走者,斯亦窮盡之運歸於此時乎,言不可復振也。莊子曰:「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有力者負之而趨,而昧者不知。」   注[三]厭,倦;誅,責也。漢自和帝以後,政教陵□,故言天厭漢德久矣。禍之來也,非獨山陽公之過,其何所誅責乎?左傳宋子魚曰:「天既厭商德。」孔子曰:「於予*(予)**[與]*何誅。」   贊曰:獻生不辰,身播國屯。[一]終我四百,永作虞賓,[二]   注[一]辰,時也。播,遷也。言獻帝生不逢時,身既播遷,國又屯難。詩曰:「我生不辰。」左傳曰:「震盪播越。」   注[二]春秋演孔圖曰:「劉四百歲之際,□漢王輔,皇王以期,有名不就。」宋均注曰:「雖□族人為漢王以自輔,以當有應期,名見攝錄者,故名不就也。」   虞賓謂舜以堯子丹朱為賓,*(商)**[虞]*書曰「虞賓在位」是也。以喻山陽公為魏之賓也。    校勘記   三六七頁三行靈帝中子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作「靈帝少子」。   三六八頁一行*[參]*乘*(輿)**[與]*中官俱止禁中依刊誤刪補。按御覽卷二一九引漢官儀,正作「參乘,與中官俱止禁中」。   三六八頁六行靈帝*(建元)**[熹平]*四年改平准為中准據殿本、集解本改,與靈紀合。按:兩「准」字原俱作「准」,逕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八頁一三行董卓[自]為相國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補。   三七二頁七行袁術遣將孫堅攻劉表於襄陽堅戰歿按:校補謂案通鑒堅被黃祖部曲兵射殺,□在二年冬十月後。   三七二頁一四行董卓部曲將李傕郭汜汲本「汜」作「泛」,殿本則前作「泛」,後又作「汜」,不一律。按:通鑒作「汜」,胡注汜音祀,又孚梵反。然則作「汜」或「泛」,初無一定,亦猶汜水之又作泛水矣。   三七三頁七行太僕趙岐按:「岐」原斗「歧」,逕據汲本、殿本改正。後如此,不悉出校記。   三七四頁五行夏五月癸酉按:「五」原斗「三」,逕改正。   三七四頁一一行試儒生四十餘人按袁紀作「三十餘人」。   三七五頁九行獻帝春秋*(曰)*喜作嘉按:「曰」字當衍,今刪。   三七六頁一0行帝疑賦恤有虛按:御覽八三八引「賦」作「賑」。   三七八頁二行帷簾按:「簾」原誤「廉」,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七八頁一一行殺光祿勳鄧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五行志作「鄧淵」,此章懷避諱改。   三七八頁一四行少府田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五行志作「田邠」。   三八0頁一行封衛將軍董承為輔國將軍伏完等十三人為列侯按:惠棟、王鳴盛、錢大昕皆謂「董承」下衍「為」字。李慈銘謂當云「以執金吾伏完為輔國將軍,封衛將軍董承等十三人為列侯」,紀文傳寫脫誤。   三八0頁三行山陽公載記*(曰)*據刊誤刪。   三八二頁九行六年春*(三)**[二]*月丁卯朔日有食之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五行志作「十月癸未」。按:推是年二月丁卯朔,日食可見,「三月」乃「二月」之誤,今改,與通鑒目錄引本志合。   三八四頁八行袁宏漢紀*(曰)*按:「曰」字當衍,今刪。   三八四頁九行濟*(陰)**[北]*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及校補引錢大昭說改。   三八四頁一一行斬其蹋頓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其」字應衍。校補謂案烏桓傳,蹋頓為遼西烏桓王丘力居從子,代丘力居立為王,是蹋頓乃烏桓王名,故何氏謂「其」字應衍,不解注何以釋為匈奴王號。今按:如依烏桓傳,則「其」字當刪,「蹋頓」應加標號。   三八八頁二行曹操遣將夏侯淵討宋建於枹罕按:汲本、集解本「宋建」作「朱建」。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天文志作「宋建」,董卓傳作「宗建」,三國誌亦作「宋建」。   三八九頁五行三輔決錄*[注]*曰按:三輔決錄趙岐著。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決錄」下當有「注」字,趙岐卒於建安六年,不及見此事。今據補。   三八九頁五行時有京兆全禕按:汲本、殿本「全禕」作「金褘」。   三八九頁七行有星孛於東方按:袁紀「東方」作「東井」。   三九0頁七行冬十月乙卯皇帝遜位魏王丕稱天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受禪碑作「十月辛未」。據裴松之注魏志,漢實以十月乙卯策詔魏王,使張愔奉璽綬,而魏王辭讓,往返三四而後受也。又據侍中劉廙奏,問太史令許芝,今月十七日乙未,可治□墠。又據尚書桓階等奏,雲輒下太史令擇元辰,今月二十九日可登□受命。蓋自十七日乙未至二十九日,正得辛未。以此據之,漢魏二紀皆謬,而獨此碑為是也。   三九一頁五行太常跪*[曰]*哭*(日)*十五舉音止哭據刊誤改。   三九一頁六行晝漏上*[水]*請發據續志補。   三九一頁七行校尉三*(百)*人據續志刪。   三九二頁五行於予*(予)**[與]*何誅據刊誤改。   三九二頁八行春秋演孔圖按:原作「春秋孔演圖」,誤,逕乙正。   三九二頁九行*(商)**[虞]*書曰據殿本、集解本改。   ************後漢書卷十上 皇后紀 第十上   夏、殷以上,后妃之制,其文略矣。周禮王者立後,[一]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以備內職焉。後正位宮闈,同體天王。夫人坐論婦禮,[二]   九嬪掌教四德,[三]世婦主喪、祭、賓客,[四]女御序於王之燕寢。[五]頒官分務,各有典司。女史彤管,記功書過。[六]居有保阿之訓,動有環珮之響。[七]   進賢才以輔佐君子,哀窈窕而不淫其色。[八]所以能述宣陰化,修成內則,[九]   閨房肅雍,險謁不行也。[一0]故康王晚朝,關雎作諷;[一一]宣後晏起,姜氏請愆。[一二]及周室東遷,禮序凋缺。[一三]諸侯僭縱 ,軌制無章。齊桓有如夫人者六人,[一四]晉獻升戎女為元妃,[一五]終於五子作亂,[一六]頤嗣遘屯。[一七]爰逮戰國,風憲逾薄,適情任欲,顛倒衣裳,[一八]以至破國亡身,不可勝數。斯固輕禮□防,先色後德者也。   注[一]鄭玄注禮記曰:「後之言後,言在夫之後也。」   注[二]鄭玄注周禮云「夫人之於後,猶三公之於王,坐而論婦禮」也。   注[三]九嬪比九卿。周禮曰「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也。四德謂婦德、婦言、婦容、婦功也。   注[四]婦,服也,明其能服事於人也,比二十七大夫。周禮:「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祭之日,愧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吊臨於卿大夫之喪。」   注[五]御謂進御於王也,比八十一元士。周禮曰「女御,[掌]□於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也。   注[六]周禮云「女史,掌王后之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也。鄭玄注云「亦如大史之於王」也。彤管,赤管筆也。詩云:「詒我彤管。」注云「古者,後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也。   注[七]列女傳曰:「齊孝公孟姬,華氏之女。從孝公游,車奔,姬墮,車碎,孝公使駟馬立車載姬。姬泣曰:『妾聞妃下堂,必從傅母保阿,進退則鳴玉珮環;   今立車無軿,非敢受命。』」注[八]詩序云:「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毛萇注云:「窈窕,幽閒也。」   注[九]周禮內宰職曰:「以陰禮教六宮,以婦職之法教九御。」   注[一0]肅,敬也。雍,和也。謁,請也。言能輔佐君子,和順恭敬,不行私謁。詩序曰:「雖則王姬,猶執婦道,以成肅雍之德。」又曰:「而無險詖私謁之心。」   注[一一]前書音義曰:「後夫人雞鳴佩玉去君所。周康王后不然,故詩人歎而傷之。」見魯詩。   注[一二]列女傳曰:「周宣姜後,齊侯之女也。宣王嘗夜臥晏起,後夫人不出房。   姜後既出,乃脫簪珥,待罪於永巷,使傅母通言於王曰:『妾不才,淫心見矣,至使君王失禮而晏起,以見君王樂色忘德。敢請罪,惟君王之命。』王曰:『寡人之過,夫人何辜。』遂勤政事,成中興之名焉。」   注[一三]幽王時,西夷、犬戎共攻殺幽王於驪山之下。太子宜臼立,是為平王,東遷洛邑,以避犬戎,政遂微弱。   注[一四]左傳曰,桓公多內寵,有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少衛姬、鄭姬、葛嬴、密姬、宋華子也。   注[一五]元妃,嫡夫人也。史記曰,晉獻公伐驪戎,得驪姬,愛幸,立以為妃。   注[一六]桓公六夫人,生六子。桓公卒,立公子昭,於是公子無虧、公子元、公子潘、公子商人、公子雍等五公子皆求立,公子昭奔宋,是作亂也。   注[一七]頤,大也。遘,遇也。屯,難也。晉獻公受驪姬之譖,殺太子申生,故曰遇屯。   注[一八]上曰衣,下曰裳。詩曰:「綠兮衣兮,綠衣黃裳。」鄭玄曰:「褖衣黑,今反以黃為裡,非其禮制,諭妾上僭也。」   秦並天下,多自驕大,宮備七國,[一]爵列八品。[二]漢興,因循其號,而婦制莫厘。[三]高祖帷薄不修,[四]孝文衽席無辯。[五]然而選納尚簡,飾翫少華。自武、元之後,世增淫費,至乃掖庭三千,增級十四。[六]妖幸毀政之符,外姻亂邦之多,前史載之詳矣。   注[一]史記曰:「始皇破六國,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上,南臨渭水,殿屋復道,周閣相屬,所得諸侯美人,以充入之。」並秦為七也。   注[二]前書曰:「漢興因秦之稱號,正嫡稱皇后,妾皆稱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之號。」   注[三]厘,理。   注[四]大戴禮曰:「大臣坐污穢男女無別者,不曰污穢,曰帷薄不修。」謂周昌入奏事,高帝擁戚姬,是不修也。   注[五]鄭玄注禮記曰:「衽,臥席也。」孝文幸慎夫人,每與皇后同坐,是無辯也。   注[六]婕妤一,娙娥二,容華三,充衣四,已上武帝置;昭儀五,元帝置;美人六,良人七,七子八,八子九,長使十,少使十一,五官十二,順常十三,無涓、共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十四,此六官品秩同為一等也。   及光武中興,斲雕為樸,[一]六宮稱號,唯皇后、貴人。[二]貴人金印紫綬,奉不過粟數十斛。又置美人、宮人、采女三等,並無爵秩,歲時賞賜充給而已。   漢法常因八月筭人,[三]遣中大夫與掖庭丞及相工,於洛陽鄉中閱視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已下,姿色端麗,合法相者,載還後宮,擇視可否,乃用登御。所以明慎聘納,詳求淑哲。明帝聿遵先旨,宮教頗修,登建嬪後,必先令德,內無出閫之言,[四]權無私溺之授,可謂矯其敝矣。向使因設外戚之禁,編著甲令,[五]改正后妃之制,貽厥方來,豈不休哉!雖御己有度,而防*(閒)**[閒]*未篤,故孝章以下,漸用色授,恩隆好合,遂忘淄□。[六]   注[一]雕謂刻鏤也。史記曰:「漢興,破觚而為圓,斲琱而為璞。」   注[二]鄭玄注周禮曰「皇后正寢一,燕寢五,是為六宮」也。夫人已下分居焉。   注[三]漢儀注曰:「八月初為筭賦,故曰筭人。」   注[四]閫,門限也。禮記曰「外言不入於閫,內言不出於閫」也。   注[五]前書音義曰:「甲令者,前帝第一令也,有甲令、乙令、丙令。」   注[六]淄,黑也。□,食木蟲。以諭傾敗也。   自古雖主幼時艱,王家多釁,必委成頤宰,簡求忠賢,未有專任婦人,斷割重器。唯秦羋太后始攝政事,[一]故穰侯權重於昭王,家富於嬴國。[二]漢仍其謬,知患莫改。東京皇統屢絕,權歸女主,外立者四帝,[三]臨朝者六後,[四]莫不定策帷帟,委事父兄,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賢以專其威。[五]任重道悠,利深禍速。身犯霧露於雲台之上,[六]家嬰縲紲於圄犴之下。[七]湮滅連踵,傾輈繼路。[八]而赴蹈不息,燋爛為期,終於陵夷大運,淪亡神寶。[九]詩書所歎,略同一揆。故考列行跡,以為皇后本紀。雖成敗事異,而同居正號者,並列於篇。其以私恩追尊,非當時所奉者,則隨它事附出。[一0]親屬別事,各依列傳。其餘無所見,則系之此紀,[一一]以纘西京外戚云爾。[一二]   注[一]羋音亡爾反。   注[二]太后,昭王母也,號宣太后。史記曰,昭王立,年少,宣太后自知事,以同母弟魏冉為將軍,任政,封為穰侯。太后攝政,始於此也。   注[三]謂安、質、桓、靈。   注[四]章帝竇太后、和熹鄧太后、安思閻太后、順烈梁太后、桓思竇太后、靈思何太后也。   注[五]周禮:「幕人,掌幃帟幄幕之事。」鄭玄注曰:「帟,幄中坐上承塵也。」   殤帝崩,鄧太后與兄騭等迎立安帝,年十三。沖帝崩,梁太后與兄冀迎立質帝,年八歲。質帝崩,太后與兄冀迎立桓帝,年十五。桓帝崩,竇太后與父武迎立靈帝,年十二。   注[六]霧露謂疾病也。不可指言死,故假霧露以言之。靈帝時,中常侍曹節矯詔遷太后於雲台。謝弼上封事曰:「伏惟皇太后援立明聖,幽居空宮,如有霧露之疾,陛下當何面目以見天下!」   注[七]縲,索也。紲,系也。囹圄,周獄名也。鄉亭之獄曰犴,音五旦反。謂外戚等被誅也。   注[八]踵,跡也。輈,車轅也。賈誼曰:「前車覆,後車誡。」   注[九]陵夷猶頹替。神寶,帝位也。   注[一0]謂安帝母左姬及祖母宋貴人之類,並見清河孝王傳。   注[一一]謂賈貴人、虞美人之類是。   注[一二]纘,繼也。   光武郭皇后諱聖通,真定棗人也。[一]為郡著姓。父昌,讓田宅財產數百萬與異母弟,國人義之。仕郡功曹。娶真定恭王女,號郭主,[二]生後及子況。昌早卒。郭主雖王家女,而好禮節儉,有母儀之德。更始二年春,光武擊王郎,至真定,因納後,有寵。及即位,以為貴人。   注[一]棗,縣名,故城在今恆州棗城縣西。   注[二]恭王名普,景帝七代孫。   建武元年,生皇子強。帝善況小心謹慎,年始十六,拜黃門侍郎。二年,貴人立為皇后,強為皇太子,封況撓蠻侯。以後弟貴重,賓客輻湊。況恭謙下士,頗得聲譽。十四年,遷城門校尉。其後,後以寵稍衰,數懷怨懟。十七年,遂廢為中山王太后,進後中子右翊公輔為中山王,以常山郡益中山國。徙封況大國,為陽安侯。[一]   後從兄竟,以騎都尉從征伐有功,封為新郪侯,官至東海相。[二]竟弟匡為發乾侯,[三]官至太中大夫。後叔父梁,早終,無子。其豻南陽陳茂,以恩澤封南□侯。[四]   注[一]陽安,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縣,故道國城是也。   注[二]新郪,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穎州汝陰縣西北郪丘城是也。音七私反。   注[三]發乾,縣,屬東郡,故城在今博州堂邑縣西南。   注[四]□音力全反。   二十年,中山王輔復徙封沛王,後為沛太后。況遷大鴻臚。帝數幸其第,會公卿諸侯親家飲燕,賞賜金錢縑帛,豐盛莫比,京師號況家為金穴。二十六年,後母郭主薨,帝親臨喪送葬,百官大會,遣使者迎昌喪柩,與主合葬,追贈昌陽安侯印綬,謚曰思侯。二十八年,後薨,葬於北芒。   帝憐郭氏,詔況子璜尚淯陽公主,除璜為郎。顯宗即位,況與帝舅陰識、陰就並為特進,數授賞賜,恩寵俱渥。禮待陰、郭,每事必均。永平二年,況卒,贈賜甚厚,帝親自臨喪,謚曰節侯,子璜嗣。   元和三年,肅宗北巡狩,過真定,會諸郭,朝見上壽,引入倡飲甚歡。[一]以太牢具上郭主頤,賜粟萬斛,錢五十萬。永元初,璜為長樂少府,[二]子舉為侍中,兼射聲校尉。及大將軍竇憲被誅,舉以憲女豻謀逆,故父子俱下獄死,家屬徙合浦,[三]宗族為郎吏者,悉免官。新郪侯竟初為騎將,[四]從征伐有功,拜東海相。永平中卒,子嵩嗣;嵩卒,追坐染楚王英事,國廢。建初二年,章帝紹封嵩子勤為伊亭侯,勤無子,國除。發乾侯匡,官至太中大夫,建武三十年卒,子勳嗣;勳卒,子駿嗣,永平十三年,亦坐楚王英事,失國。建初三年,復封駿為觀都侯,卒,無子,國除。郭氏侯者凡三人,皆絕國。   注[一]說文曰:「倡,樂也。」聲類曰「俳」。   注[二]長樂少府,掌皇太后宮,秩二千石。居長信宮曰長信少府,長樂宮曰長樂少府。   注[三]郡名,今廉州縣。   注[四]前書曰:「車、戶、騎將,屬光祿,秩比千石。」   論曰:物之興衰,情之起伏,理有固然矣。而崇替去來之甚者,必唯寵惑乎?   當其接默笫,承恩色,雖險情贅行,莫不德焉。[一]及至移意愛,析嬿私,雖惠心妍狀,愈獻醜焉。愛升,則天下不足容其高;歡隊,故九服無所逃其命。   斯誠志士之所沈溺,君人之所抑揚,未或違之者也。郭後以衰離見貶,恚怨成尤,而猶恩加別館,增寵黨戚。至乎東海逡巡,去就以禮,使後世不見隆薄進退之隙,不亦光於古乎!   注[一]說文曰:「贅,□也。」老子曰:「余食贅行。」河上公注曰:「行之無當為贅。」莊子曰:「附贅懸□。」言醜惡也。   光烈陰皇后諱麗華,[一]南陽新野人。初,光武適新野,聞後美,心悅之。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   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當成裡,時年十九。及光武為司隸校尉,方西之洛陽,令後歸新野。及鄧奉起兵,後兄識為之將,後隨家屬徙淯陽,止於奉捨。   注[一]謚法曰:「執德遵業曰烈。」東觀記:「有陰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後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陸」。   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後,與胡陽、寧平主諸宮人俱到洛陽,以後為貴人。[一]   帝以後雅性寬仁,欲崇以尊位,後固辭,以郭氏有子,終不肯當,故遂立郭皇后。建武四年,從征彭寵,生顯宗於元氏。九年,有盜劫殺後母鄧氏及弟欣,[二]   帝甚傷之,乃詔大司空曰:「吾微賤之時,娶於陰氏,因將兵征伐,遂各別離。   幸得安全,俱脫虎口。[三]以貴人有母儀之美,宜立為後,而固辭弗敢當,列於媵妾。[四]朕嘉其義讓,許封諸弟。未及爵土,而遭患逢禍,母子同命,愍傷於懷。小雅曰:『將恐將懼,惟予與汝。將安將樂,汝轉□予。』[五]風人之戒,可不慎乎?其追爵謚貴人父陸為宣恩哀侯,弟欣為宣義恭侯,以弟就嗣哀侯後。及屍柩在堂,使太中大夫拜授印綬,如在國列侯禮。魂而有靈,嘉其寵榮!」   注[一]寧平,縣,屬淮陽,故城在今亳州谷陽縣西南。   注[二]音欣。   注[三]莊子曰,孔子見盜跖,謂柳下惠曰:「幾不免於虎口。」   注[四]爾雅曰:「媵,送也。」孫炎曰:「送女曰媵。」   注[五]谷風之詩。   十七年,廢皇后郭氏而立貴人。制詔三公曰:「皇后懷執怨懟,數違教令,不能撫循它子,訓長異室。宮闈之內,若見鷹鸇。[一]既無關雎之德,而有呂、霍之風,豈可托以幼孤,恭承明祀。今遣大司徒涉、[二]宗正吉持節,其上皇后璽綬。陰貴人鄉里良家,歸自微賤。[三]『自我不見,於今三年。』[四]宜奉宗廟,為天下母。主者詳案舊典,時上尊號。異常之事,非國休福,不得上壽稱慶。」後在位恭儉,少嗜玩,不喜笑謔。性仁孝,多矜慈。七歲失父,雖已數十年,言及未曾不流涕。帝見,常歎息。   注[一]爾雅曰:「宮中小門謂之闈。」   注[二]戴涉也。   注[三]公羊傳曰:「婦人謂嫁曰歸。」   注[四]詩豳風東山之詞也。   顯宗即位,尊後為皇太后。永平三年冬,帝從太后幸章陵,置酒舊宅,會陰、鄧故人諸家子孫,並受賞賜。七年,崩,在位二十四年,年六十,合葬原陵。   明帝性孝愛。追慕無已。十七年正月,當謁原陵,夜夢先帝、太后如平生歡。   既寤,悲不能寐,即案歷,明旦日吉,遂率百官及故客上陵。其日,降甘露於陵樹,帝令百官採取以薦。會畢,帝從席前伏御默,視太后鏡奩中物,[一]感動悲涕,令易脂澤裝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視焉。   注[一]奩,鏡匣也。音廉。   明德馬皇后諱某,[一]伏波將軍援之小女也。少喪父母。兄客卿敏惠早夭,母藺夫人悲傷發疾慌惚。後時年十歲,干理家事,□制僮御,[二]內外諮稟,事同成人。初,諸家莫知者,後聞之,鹹歎異焉。後嘗久疾,太夫人令筮之,筮者曰:「此女雖有患狀而當大貴,兆不可言也。」後又呼相者使占諸女,見後,大驚曰:「我必為此女稱臣。然貴而少子,若養它子者得力,乃當踰於所生。」   注[一]謚法曰:「忠和純淑曰德。」諱某者,史失其名。下皆類此。   注[二]干,正也。廣雅曰「僮、御,皆使者」也。   初,援征五溪蠻,卒於師,虎賁中郎將梁松、黃門侍郎竇固等因譖之,由是家益失埶,又數為權貴所侵侮。後從兄嚴不勝憂憤,白太夫人絕竇氏婚,求進女掖庭。乃上書曰:「臣叔父援孤恩不報,[一]而妻子特獲恩全,戴仰陛下,為天為父。人情既得不死,便欲求福。竊聞太子、諸王妃匹未備,援有三女,大者十五,次者十四,小者十三,儀狀髮膚,上中以上。[二]皆孝順小心,婉靜有禮。[三]願下相工,簡其可否。如有萬一,援不朽於黃泉矣。又援姑姊妹並為成帝婕妤。葬於延陵。臣嚴幸得蒙恩更生,冀因緣先姑,當充後宮。」由是選後入太子宮。時年十三。奉承陰後,傍接同列,禮則修備,上下安之。遂見寵異,常居後堂。   注[一]孤,負也。   注[二]東觀記曰:「明帝馬皇后美發,為四起大髻,但以發成,尚有餘,繞髻三匝。眉不施黛,獨左眉角小缺,補之如粟。常稱疾而終身得意。」   注[一]婉,順。   顯宗即位,以後為貴人。時後前母姊女賈氏亦以選入,生肅宗。帝以後無子,命令養之。謂曰:「人未必當自生子,但患愛養不至耳。」後於是盡心撫育,勞悴過於所生。肅宗亦孝性淳篤,恩性天至,母子慈愛,始終無纖介之閒。[一]   後常以皇嗣未廣,每懷憂歎,薦達左右,若恐不及。後宮有進見者,每加慰納。   若數所寵引,輒增隆遇。永平三年春,有司奏立長秋宮,[二]帝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馬貴人德冠後宮,即其人也。」遂立為皇后。   注[一]纖介猶細微也。閒,隙也。   注[二]皇后所居宮也。長者久也,秋者萬物成孰之初也,故以名焉。請立皇后,不敢指言,故以宮稱之。   先是數日,夢有小飛蟲無數赴著身,又入皮膚中而復飛出。既正位宮闈,愈自謙肅。身長七尺二寸,方口,美發。能誦易,好讀春秋、楚辭,尤善周官、董仲舒書。[一]常衣大練,裙不加緣。[二]朔望諸姬主朝請,[三]望見後袍衣□麤,反以為綺縠,就視,乃笑。後辭曰:「此繒特宜染色,故用之耳。」六宮莫不歎息。帝嘗幸苑囿離宮,後輒以風邪露霧為戒,辭意款備,多見詳擇。帝幸濯龍中,[四]並召諸才人,下邳王已下皆在側,請呼皇后。帝笑曰:「是家志不好樂,雖來無歡。」是以游娛之事希嘗從焉。   注[一]周官,周禮也。仲舒書,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屬也。蕃音繁。   注[二]大練,大帛也。杜預注左傳曰:「大帛,厚繒也。」太后兄廖上書曰「今陛下躬服厚繒」是也。   注[三]漢律春曰朝,秋曰請。   注[四]續漢志曰,濯龍,園名也,近北宮。   十五年,帝案地圖,將封皇子,悉半諸國。後見而言曰:「諸子裁食數縣,於制不已儉乎?」帝曰:「我子豈宜與先帝子等乎?歲給二千萬足矣。」時楚獄連年不斷,囚相證引,坐系者甚眾。後慮其多濫,乘閒言及,惻然。帝感悟之,夜起仿偟,為思所納,[一]卒多有所降宥。時諸將奏事及公卿較議難平者,[二]   帝數以試後。後輒分解趣理,各得其情。每於侍執之際,輒言及政事,多所毗補,而未嘗以傢俬干。*(欲)**[故]*寵敬日隆,始終無衰。   注[一]思後所納之言。   注[二]廣雅曰:「較,明也。」   及帝崩,肅宗即位,尊後曰皇太后。諸貴人當徙居南宮,太后感析別之懷,各賜王赤綬,加安車駟馬,白越三千端,[一]雜帛二千匹,黃金十斤。自撰顯宗起居注,削去兄防參醫藥事。帝請曰:「黃門舅旦夕供養且一年,即無□異,又不錄勤勞,無乃過乎!」太后曰:「吾不欲令後世聞先帝數親後宮之家,故不著也。」   注[一]白越,越布。   建初元年,*[帝]*欲封爵諸舅,太后不聽。明年夏,大旱,言事者以為不封外戚之故,有司因此上奏,宜依舊典。[一]太后詔曰:「凡言事者皆欲媚朕以要福耳。昔王氏五侯同日俱封,[二]其時黃霧四塞,不聞澍雨之應。又田蚡、竇嬰,寵貴橫恣,傾覆之禍,為世所傳。[三]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樞機之位。[四]   諸子之封,裁令半楚、淮陽諸國,常謂『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今有司柰何欲以馬氏比陰氏乎!吾為天下母,而身服大練,食不求甘,左右但著帛布,無香熏之飾者,欲身率下也。以為外親見之,當傷心自□,但笑言太后素好儉。前過濯龍門上,見外家問起居者,車如流水,馬如游龍,倉頭衣綠□,領袖正白,[五]顧視御者,不及遠矣。故不加譴怒,但絕歲用而已,冀以默愧其心,而猶懈怠,無憂國忘家之慮。知臣莫若君,況親屬乎?吾豈可上負先帝之旨,下虧先人之德,重襲西京敗亡之禍哉!」固不許。[六]   注[一]漢制,外戚以恩澤封侯,故曰舊典也。   注[二]成帝封太后弟王譚、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時等,同時為關內侯。   注[三]田蚡,景帝王皇后同母弟武安侯也。為丞相,貪驕,與淮南王霸上私語。   後薨,武帝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竇嬰,文帝竇皇后從兄子魏其侯也,為丞相,坐與灌夫朋黨□巿也。   注[四]樞機,近要之官也。春秋運斗樞曰:「北斗,第一天樞,第二琁,第三機也。」   注[五]□,臂衣,今之臂□,以縛左右手,於事便也。   注[六]西京外戚呂祿、呂產、竇嬰、上官桀安父子、霍禹等皆被誅。   帝省詔悲歎,復重請曰:「漢興,舅氏之封侯,猶皇子之為王也。太后誠存謙虛,柰何令臣獨不加恩三舅乎?且□尉年尊,兩校尉有大病,[一]如令不諱,使臣長抱刻骨之恨。宜及吉時,不可稽留。」   注[一]□尉,太后兄廖。兩校尉,兄防、兄光也。   太后報曰:「吾反覆念之,思令兩善。豈徒欲獲謙讓之名,而使帝受不外施之嫌哉![一]昔竇太后欲封王皇后之兄,[二]丞相條侯言受高祖約,無軍功,非劉氏不侯。[三]今馬氏無功於國,豈得與陰、郭中興之後等邪?常觀富貴之家,祿位重疊,猶再實之木,其根必傷。[四]且人所以願封侯者,欲上奉祭祀,下求溫飽耳。今祭祀則受四方之珍,衣食則蒙御府余資,斯豈不足,而必當得一縣乎?吾計之孰矣,勿有疑也。夫至孝之行,安親為上。今數遭變異,谷價數倍,憂惶晝夜,不安坐臥,而欲先營外封,違慈母之拳拳乎![五]吾素剛急,有匈中氣,不可不順也。若陰陽調和,邊境清靜,然後行子之志。吾但當含飴弄孫,[六]不能復關政矣。」   注[一]以恩澤封爵外家為外施也。   注[二]竇太后,文帝后也。王皇后,景帝后也。兄即王信,後封為蓋侯。   注[三]條侯,周亞夫也。前書曰:「高帝與功臣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   不如約,天下共擊之。」   注[四]文子曰「再實之木根必傷,掘臧之家後必殃」也。   注[五]拳拳猶勤勤也,音權。   注[六]方言曰:「飴,餳也。陳、楚、宋、□之閒通語。」   時新平主家御者失火,延及北閣後殿。太后以為己過,起居不歡。時當謁原陵,自引守備不慎,籩見陵園,遂不行。初,太夫人葬,起墳微高,太后以為言,兄廖等實時減削。其外親有謙素義行者,輒假借溫言,賞以財位。如有纖介,則先見嚴恪之色,然後加譴。其美車服不軌法度者,便絕屬籍,遣歸田里。廣平、鉅鹿、樂成王車騎樸素,無金銀之飾,帝以白太后,太后即賜錢各五百萬。   於是內外從化,被服如一,諸家惶恐,倍於永平時。乃置織室,蠶於濯龍中,[一]   數往觀視,以為娛樂。常與帝旦夕言道政事,及教授諸小王,論議經書,述敘平生,雍和終日。   注[一]前書有東織、西織,屬少府,平帝改名織室。   四年,天下豐稔,方垂無事,帝遂封三舅廖、防、光為列侯。並辭讓,願就關內侯。太后聞之,曰:「聖人設教,各有其方,知人情性莫能齊也。[一]吾少壯時,但慕竹帛,志不顧命。[二]   今雖已老,而復『戒之在得』,[三]故日夜惕厲,思自降損。[四]居不求安,食不念飽。冀乘此道,不負先帝。所以化導兄弟,共同斯志,欲令瞑目之日,無所復恨。何意老志復不從哉?萬年之日長恨矣!」廖等不得已,受封爵而退位歸第焉。   注[一]禮記王制曰:「凡居人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濕,廣谷大川異制,人居其閒異俗。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中國戎夷五方之人,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注[二]言少慕古人,書名竹帛,不顧命之長短。   注[三]論語孔子曰:「少之時,戒之在色;及其老也,戒之在得。」得,貪嗇也。   言彌復吝惜封爵,不欲濫封親戚也。   注[四]惕,懼也。厲,危也。   太后其年寢疾,不信巫祝小醫,數□絕禱祀。至六月,崩。在位二十三年,年四十餘。合葬顯節陵。   賈貴人,南陽人。建武末選入太子宮,中元二年生肅宗,而顯宗以為貴人。帝既為太后所養,專以馬氏為外家,故貴人不登極位,賈氏親族無受寵榮者。及太后崩,乃策書加貴人王赤綬,[一]安車一駟,永巷宮人二百,[二]御府雜帛二萬匹,大司農黃金千斤,錢二千萬。諸史並闕後事,故不知所終。   注[一]續漢書曰諸侯王赤綬也。   注[二]永巷,宮中署名也,後改為掖庭。永巷宮人,即官婢也。   章德竇皇后諱某,扶風平陵人,大司*(徒)**[空]*融之曾孫也。祖穆,父勳,坐事死,事在竇融傳。勳尚東海恭王強女沘陽公主,後其長女也。家既廢壞,數呼相工問息耗,[一]見後者皆言當大尊貴,非臣妾容貌。年六歲能書,親家皆奇之。建初二年,後與女弟俱以選例入見長樂宮,進止有序,風容甚盛。肅宗先聞後有才色,數以訊諸姬傅。[二]及見,雅以為美,馬太后亦異焉,因入掖庭,見於北宮章德殿。後性敏給,傾心承接,稱譽日聞。明年,遂立為皇后,妹為貴人。七年,追爵謚後父勳為安成思侯。[三]後寵幸殊特,專固後宮。   注[一]薛氏韓詩章句曰:「耗。惡也。」息耗猶言善惡也。   注[二]訊,問也。傅謂傅母。   注[三]安成,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吳房縣東南。   初,宋貴人生皇太子慶,梁貴人生和帝。後既無子,並疾忌之,數閒於帝,漸致□嫌。因誣宋貴人挾邪媚道,遂自殺,廢慶為清河王,語在慶傳。   梁貴人者,□親愍侯梁竦之女也。少失母,為伯母舞陰長公主所養。[一]年十六,亦以建初二年與中姊俱選入掖庭為貴人。四年,生和帝。後養為己子。欲專名外家而忌梁氏。八年,乃作飛書以陷竦,[二]竦坐誅,貴人姊妹以憂卒。   自是宮房惵息,[三]後愛日隆。   注[一]長公主,光武女,梁松尚焉。   注[二]飛書,若今匿名書也。   注[三]惵,懼也,音牒。周書曰「臨捕以威,而氣惵懼」也。   及帝崩,和帝即位,尊後為皇太后。皇太后臨朝,尊母沘陽公主為長公主,益湯沐邑三千戶,兄憲,弟篤、景,並顯貴,□威權,後遂密謀不軌,永元四年,發覺被誅。   九年,太后崩,未及葬,而梁貴人姊*(□)**[嫕]*[一]上書陳貴人枉歿之狀。   太尉張酺、司徒劉方、司空張奮上奏,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二]貶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百官亦多上言者。帝手詔曰:「竇氏雖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減損。朕奉事十年,深惟大義,禮,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義不忍虧。   案前世上官太后亦無降黜,[三]其勿復議。」於是合葬敬陵。在位十八年。   注[一]音一計反。   注[二]中元元年,黜呂後不宜配食高廟。   注[三]上官太后,昭帝后也。父安與燕王謀反誅。太后以年少,又霍光外孫,故不廢也。   帝以貴人酷歿,斂葬禮闕,乃改殯於承光宮,上尊謚曰恭懷皇后,[一]追服喪制,百官縞素,與姊大貴人俱葬西陵,儀比敬園。[二]   注[一]謚法曰:「敬事尊上曰恭,慈仁哲行曰懷。」   注[二]敬園,安帝祖母宋貴人之園也。   和帝陰皇后諱某,光烈皇后兄執金吾識之曾孫也。後少聰慧,善書蓺。永元四年,選入掖庭,以先後近屬,故得為貴人。有殊寵。八年,遂立為皇后。   自和熹鄧後入宮,[一]愛寵稍衰,數有恚恨。後外祖母鄧朱出入宮掖。十四年夏,有言後與朱共挾巫蠱道,[二]事發覺,帝遂使中常侍張慎與尚書陳□於掖庭獄雜考案之。朱及二子奉、毅與後弟軼、輔、敞辭語相連及,以為祠祭祝詛,大逆無道。奉、毅、輔考死獄中。帝使司徒魯恭持節賜後策,上璽綬,遷於桐宮,以憂死。立七年,葬臨平亭部。[三]父特進綱自殺,軼、敞及朱家屬徙日南比景縣,宗親外內昆弟皆免官還田里。永初四年,鄧太后詔赦陰氏諸徙者悉歸故郡,還其資財五百餘萬。   注[一]熹音許其反。   注[二]巫師為蠱,故曰巫蠱。左傳注曰:「蠱,惑也。」   注[三]葬於亭部內之地也。   和熹鄧皇后諱綏,[一]太傅禹之孫也。父訓,護羌校尉;母陰氏,光烈皇后從弟女也。後年五歲,太傅夫人愛之,自為翦發。夫人年高目冥,誤傷後額,忍痛不言。左右見者怪而問之,後曰:「非不痛也,太夫人哀憐為斷髮,難傷老人意。故忍之耳。」六歲能史書,[二]十二通詩、論語。諸兄每讀經傳,輒下意難問。[三]志在典籍,不問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習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務學,寧當舉博士邪?」後重違母言,晝修婦業,暮誦經典,家人號曰「諸生」。父訓異之,事無大小,輒與詳議。   注[一]蔡邕曰:「謚法,有功安人曰熹。」   注[二]史書,周宣王太史□所作大篆十五篇也。前書曰「教學童之書」也。   注[三]下意猶出意也。   永元四年,當以選入,會訓卒,後晝夜號泣,終三年不食鹽菜,憔悴毀容,親人不識之。後嘗夢捫天,[一]蕩蕩正青,若有鐘乳狀,乃仰嗽飲之。以訊諸占夢,言堯夢攀天而上,湯夢及天而咶之,[二]斯皆聖王之前占,吉不可言。又相者見後驚曰:「此成湯之法也。」[三]家人竊喜而不敢宣。後叔父陔言:「常聞活千人者,子孫有封。兄訓為謁者,使修石臼河,歲活數千人。天道可信,家必蒙福。」初,太傅禹歎曰:   「吾將百萬之眾,未嘗妄殺一人,其後世必有興者。」   注[一]捫,摸也。   注[二]咶音是。   注[三]續漢書曰:「相者待詔相工蘇大曰:『此成湯之骨法。』」七年,後復與諸家子俱選入宮。後長七尺二寸,姿顏姝麗,[一]絕異於眾,左右皆驚。八年冬,入掖庭為貴人,時年十六。恭肅小心,動有法度。承事陰後,夙夜戰兢。接撫同列,常克己以下之,雖宮人隸役,皆加恩借。帝深嘉愛焉。   及後有疾,特令後母兄弟入視醫藥,不限以日數。後言於帝曰:「宮禁至重,而使外捨久在內省,[二]上令陛下有幸私之譏,下使賤妾獲不知足之謗。上下交損,誠不願也。」帝曰:「人皆以數入為榮,貴人反以為憂,深自抑損,誠難及也。」每有燕會,諸姬貴人競自修整,簪珥光采,簹裳鮮明,[三]而後獨著素,裝服無飾。其衣有與陰後同色者,實時解易。若並時進見,則不敢正坐離立,行則僂身自卑。[四]帝每有所問,常逡巡後對,不敢先陰後言。帝知後勞心曲體,歎曰:「修德之勞,乃如是乎!」後陰後漸□,每當御見,輒辭以疾。時帝數失皇子,後憂繼嗣不廣,恆垂涕歎息,數選進才人,以博帝意。   注[一]姝,美色也。詩曰:「彼姝者子。」   注[二]外捨,外家。   注[三]說文曰:「簪,笄也。珥,瑱也,以玉充耳。」釋名曰:「婦人上服曰簹。」   注[四]離,並也。禮記曰:「離坐離立,無往參焉。」   陰後見後德稱日盛,不知所為,遂造祝詛,欲以為害。帝嘗寢病危甚,陰後密言:「我得意,不令鄧氏復有遺類!」後聞,乃對左右流涕言曰:「我竭誠盡心以事皇后,竟不為所佑,而當獲罪於天。婦人雖無從死之義,然周公身請武王之命,[一]越姬心誓必死之分,[二]上以報帝之恩,中以解宗族之禍,下不令陰氏有人豕之譏。」[三]即欲飲藥,宮人趙玉者固禁之,因詐言屬有使來,上疾已癒。後信以為然,乃止。明日,帝果瘳。   注[一]武王有疾,周公為之請命於大王、王季、文王,曰「若爾三王有丕子之責於天,以旦代某之身」也。   注[二]越姬,楚昭王之姬,越王句踐女也。昭王燕遊,越姬從,謂姬曰:「樂乎?」   對曰:「樂則樂矣,而不可久也。」王曰:「願與子生死若此。」姬曰:「君王樂游,要妾以死,不敢聞命。」後王病,有赤雲夾日如飛鳥。王問周太史。史曰:   「是害王身,請移於將相。」王曰:「將相於孤,猶股肱也。」不聽。姬曰:「大哉君王之德。妾請從王死矣。昔日遊樂,是以不敢聽命,今君王復禮,國人為君王死,何況妾乎?妾願先驅狐狸於地下。昔日口雖不言,心許之矣。   妾聞信者不負其心。」遂自殺。故曰「心誓」。事見列女傳也。   注[三]高帝愛幸戚夫人。帝崩,呂太后斷夫人手足,去眼熏耳,使居鞠室中,名曰「人彘」也。   十四年夏,陰後以巫蠱事廢,後請救不能得,帝便屬意焉。後愈稱疾篤,深自閉絕。會有司奏建長秋宮,帝曰:「皇后之尊,與朕同體,承宗廟,母天下,豈易哉!唯鄧貴人德冠後庭,乃可當之。」至冬,立為皇后。辭讓者三,然後即位。手書表謝,深陳德薄,不足以充小君之選。是時,方國貢獻,競求珍麗之物,自後即位,悉令禁絕,歲時但供紙墨而已。帝每欲官爵鄧氏,後輒哀請謙讓,故兄騭終帝世不過虎賁中郎將。   元興元年,帝崩,長子平原王有疾,而諸皇子夭沒,前後十數,後生者輒隱秘養於人閒。殤帝生始百日,後乃迎立之。尊後為皇太后,太后臨朝。和帝葬後,宮人並歸園,太后賜周、馮貴人策曰:「朕與貴人托配後庭,共歡等列,十有餘年。不獲福佑,先帝早□天下,孤心煢煢,[一]靡所瞻仰,夙夜永懷,感愴發中。今當以舊典分歸外園,慘結增歎,燕燕之詩,曷能喻焉?[二]其賜貴人王青蓋車,采飾輅,驂馬各一駟,黃金三十斤,雜帛三千匹,白越四千端。」又賜馮貴人王赤綬,以未有頭上步搖、環珮,加賜各一具。[三]   注[一]煢煢,孤特之貌也。詩曰:「煢煢在疚。」   注[二]詩鄁*(墉)*序曰:「□莊姜送歸妾也。」其詩曰:「燕燕于飛,差池其羽。   之子于歸,遠送於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   注[三]周禮「王后首服為副」,所以副首為飾,若今步搖也。釋名曰:「皇后首副,其上有垂珠,步則搖也。」   是時新遭大憂,法禁未設。宮中亡大珠一篋,太后念,欲考問,必有不辜。乃親閱宮人,觀察顏色,實時首服。又和帝幸人吉成,御者共枉吉成以巫蠱事,遂下掖庭考訊,辭證明白。太后以先帝左右,待之有恩,平日尚無惡言,今反若此,不合人情,更自呼見實核,果御者所為。莫不歎服,以為聖明。常以鬼神難征,淫祀無福,乃詔有司罷諸祠官不合典禮者。又詔赦除建武以來諸犯妖惡,及馬、竇家屬所被禁錮者,皆復之為平人。減大官、導官、尚方、內者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一]自非供陵廟,稻梁米得導擇,朝夕一肉飯而已。舊大官湯官經用歲且二萬萬,[二]太后□止,*(曰)**[日]*殺省珍費,自是裁數千萬。及郡國所貢,皆減其過半。悉斥賣上林鷹犬。其蜀、漢扣器九帶佩刀,並不復調。[三]止畫工三十九種。又御府、尚方、織室錦繡、冰紈、綺縠、金銀、珠玉、犀象、輂瑁、雕鏤翫弄之物,皆絕不作。離宮別館儲峙米糒薪炭,悉令省之。[四]又詔諸園貴人,其宮人有宗室同族若羸老不任使者,令園監實核上名,自御北宮增喜觀閱問之,恣其去留,即日免遣者五六百人。   注[一]漢官儀曰:「大官,主膳羞也。」前書音義曰:「導官,主導擇米以供祭祀。尚方,掌工作刀□諸物及刻玉為器。」漢官儀曰:「內者,主帷帳。」並署名也。   注[二]經,常也。   注[三]蜀,蜀郡也。漢,廣漢郡也。二郡主作供進之器,元帝時貢禹上書「蜀、廣漢主金銀器,各用五百萬」是也。扣音口,以金銀緣器也。   注[四]儲峙猶蓄積也。糒,干飯。   及殤帝崩,太后定策立安帝,猶臨朝政。以連遭大憂,百姓苦役,[一]殤帝康陵方中秘藏,[二]及諸工作,事事減約,十分居一。   注[一]大憂謂和帝、殤帝崩。   注[二]方中,陵中也。頤藏之中,故言秘也。   詔告司隸校尉、河南尹、南陽太守曰:「每覽前代外戚賓客,假借威權,輕薄謥詷,[一]至有濁亂奉公,為人患苦。咎在執法怠懈,不輒行其罰故也。今車騎將軍騭等雖懷敬順之志,而宗門廣大,姻戚不少,賓客奸猾,多干禁憲。[二]   其明加檢□,勿兼容護。」自是親屬犯罪,無所假貸。太后愍陰氏之罪廢,赦其徙者歸鄉,□還資財五百餘萬。永初元年,爵號太夫人為新野君,萬戶供湯沐邑。[三]   注[一]言□遽也。謥音七洞反。詷音洞。   注[二]干,犯也。   注[三]湯沐者,取其賦稅以供湯沐之具也。   二年夏,京師旱,親幸洛陽寺錄冤獄。有囚實不殺人而被考自誣,羸困輿見,畏吏不敢言,將去,舉頭若欲自訴。太后察視覺之。即呼還問狀,具得枉實,實時收洛陽令下獄抵罪。行未還宮,澍雨大降。   三年秋,太后體不安,左右憂惶,禱請祝辭,願得代命。太后聞之,即譴怒,切□掖庭令以下,但使謝過祈福,不得妄生不祥之言。舊事,歲終當饗遣□士,[一]大儺逐疫。[二]太后以陰陽不和,軍旅數興,詔饗會勿設戲作樂,減逐疫侲子之半,[三]悉罷象橐駝之屬。豐年復故。太后自入宮掖,從曹大家受經書,兼天文、筭數。晝省王政,夜則誦讀,而患其謬誤,懼乖典章,乃博選諸儒劉珍等及博士、議郎、四府掾史五十餘人,詣東觀讎校傳記。[四]事畢奏御,賜葛布各有差。又詔中官近臣於東觀受讀經傳,以教授宮人,左右習誦,朝夕濟濟。及新野君薨,太后自侍疾病,至乎終盡,憂哀毀損,事加於常。贈以長公主赤綬、東園秘器、玉衣繡衾,[五]又賜布三萬匹,錢三千萬。騭等遂固讓錢布不受。使司空持節護喪事,儀比東海恭王,謚曰敬君。太后諒闇既終,[六]   久旱,太后比三日幸洛陽,錄囚徒,理出死罪三十六人,耐罪八十人,其餘減罪死右趾已下至司寇。   注[一]舊事,□士得代歸者,上親饗焉。前書蓋寬饒傳曰「歲盡交代,上臨饗罷□卒」是也。   注[二]禮記月令:「*[命]*有*[司]*大儺,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氣。」鄭玄注云:「儺,陰氣也。此月之中,日曆虛、危,有墳墓四星之氣為厲鬼,隨強陰出以害人。」故儺□之也。   注[三]侲子,逐疫之人也,音振。薛綜注西京賦云:「侲之言善也,善童幼子也。」   續漢書曰:「大儺,選中黃門子弟,年十歲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為侲子。   皆赤幘皂制,執大寤。」   注[四]讎,對也。   注[五]東園,署名,屬少府。主作凶器,故言秘也。   注[六]諒闇,居喪之廬也。或為「諒陰」。諒,信也;陰,默也。言居憂信默不言。   七年正月,初入太廟,齋七日,賜公卿百僚各有差。庚戌,謁宗廟,率命婦腢妾相禮儀,[一]與皇帝交獻親薦,成禮而還。[二]因下詔曰:「凡供薦新味,多非其節,或郁養強孰,或穿掘萌牙,味無所至而夭折生長,豈所以順時育物乎!   傳曰:『非其時不食。』[三]自今當奉祠陵廟及給御者,皆須時乃上。」凡所省二十三種。   注[一]相,助也。儀禮曰:「命夫者,男子之為大夫也。命婦者,大夫之妻也。」   注[二]周禮,宗廟祭之日,旦,王服袞冕而入,立於阼;後服副禕,從王而入。   王以圭瓚酌郁鬯以獻屍,次後以璋瓚酌郁鬯以獻屍,此謂交獻也。卒事凡九獻焉。   注[三]論語曰:「不時不食。」言非其時物則不食之。前書邵信臣曰:「不時之物,有傷於人,不宜以奉供養。」   自太后臨朝,水旱十載,四夷外侵,盜賊內起。每聞人饑,或達旦不寐,而躬自減徹,以救災□,故天下復平,歲還豐穰。   元初五年,平望侯劉毅[一]以太后多德政,欲令早有注記,上書安帝曰:「臣聞易載羲農而皇德著,[二]書述唐虞而帝道崇,故雖聖明,必書功於竹帛,流音於管弦。[三]伏惟皇太后膺大聖之姿,體乾坤之德,[四]齊蹤虞妃,比跡任姒。   [五]孝悌慈仁,允恭節約,杜絕奢盈之源,防抑逸欲之兆。正位內朝,流化四海。[六]及元興、延平之際,國無儲副,仰觀干象,參之人譽,援立陛下為天下主,永安漢室,綏靜四海。又遭水潦,東州饑荒。[七]垂恩元元,冠蓋交路,菲薄衣食,躬率腢下,損膳解驂,以贍黎苗。[八]惻隱之恩,猶視赤子。[九]   克己引愆,顯揚仄陋。崇晏晏之政,[一0]敷在寬之教。[一一]興滅國,繼絕世,錄功臣,復宗室。追還徙人,蠲除禁錮。政非惠和,不圖於心;制非舊典,不訪於朝。弘德洋溢,充塞宇宙;[一二]洪澤豐沛,漫衍八方。華夏樂化,戎狄混並。丕功著於大漢,碩惠加於生人。巍巍之業,可聞而不可及;蕩蕩之勳,可誦而不可名。古之帝王,左右置史;[一三]漢之舊典,世有注記。夫道有夷崇,治有進退。若善政不述,細異輒書,是為堯湯負洪水大旱之責,而無鹹熙假天之美;[一四]高宗成王有雉雊迅風之變,而無中興康寧之功也。[一五]上考詩書,有虞二妃,周室三母,[一六]修行佐德,[一七]思不踰閾。[一八]未有內遭家難,外遇□害,覽總大麓,經營天物,[一九]功德巍巍若茲者也。宜令史官著長樂宮注、聖德頌,以敷宣景耀,勒勳金石,縣之日月,[二0]攄之罔極,以崇陛下烝烝之孝。」帝從之。[二一]   注[一]平望,縣,屬北海郡,今青州北海縣西北平望台是也,一名望海台也。   注[二]易系辭曰:「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仰觀*(法)**[象]*於天,俯觀法於地,於是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庖羲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伏羲、神農為三皇,故言皇德也。   注[三]竹謂簡冊,帛謂縑素。黃帝以下六代樂,皆所以章顯功德,是流音於管弦。   注[四]易曰:「聖人與天地合其德。」   注[五]虞妃,即舜妻娥皇、女英也。任,文王母;姒,武王母也。   注[六]易家人卦曰:「女正位乎內,正家而天下定矣。」禮記曰,東夷、西戎、南蠻、北狄,謂之四海。   注[七]延平元年,安帝初即位,六州大水,永初元年,稟司隸、兗、豫、徐、冀、並六州貧人也。   注[八]廣雅云:「苗,觿也。」   注[九]隱,痛也。尚書曰「若保赤子,惟人其康乂」也。   注[一0]尚書考靈耀曰:「文*(基)**[塞]*晏晏。」   注[一一]敷,布也。尚書曰:「五教在寬。」   注[一二]洋溢,言多。   注[一三]禮記玉藻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注[一四]鹹,皆也。熙,廣也。尚書曰:「庶績鹹熙。」言堯之朝政,觿功皆廣。   假音格,至也。尚書曰:「佑我烈祖,格於皇天。」言伊尹佐湯,功至於天也。   堯洪水九載,湯大旱七年。   注[一五]高宗,殷王也,小乙之子,名武丁。當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高宗修德,殷道中興。成王疑周公,乃有雷電大風之變,成王改過,幾致刑措也。   注[一六]尚書曰:「厘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三母謂後稷母姜嫄,文王母大任,武王母大姒也。詩大雅曰:「厥初生人,時維姜嫄。」又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又曰「太姒嗣徽音,則百斯男」也。   注[一七]詩云:「既有烈考,亦有文母。」是佐德。   注[一八]閾,門限也。左傳曰:「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踰閾。」   注[一九]麓,錄也。言大錄萬機之政。書曰「納於大麓」,又曰「暴殄天物」也。   注[二0]易曰:「縣象著明,莫大於日月。」   注[二一]廣雅曰:「攄,舒也。」孔安國注尚書曰:「烝烝猶進進也。」   六年,太后詔征和帝弟濟北、河閒王子男女年五歲以上四十餘人,又鄧氏近親子孫三十餘人,並為開邸第,[一]教學經書,躬自監試。尚幼者,使置師保,朝夕入宮,撫循詔導,恩愛甚渥。[二]乃詔從兄河南尹豹、越騎校尉康等曰:「吾所以引納腢子,置之學官者,實以方今承百王之敝,時俗淺薄,巧偽滋生,五經衰缺,不有化導,將遂陵□,故欲□崇聖道,以匡失俗。傳不雲乎:『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三]今末世貴戚食祿之家,溫衣美飯,乘堅驅良,[四]   而面牆術學,不識臧否,[五]斯故禍敗所從來也。永平中,四姓小侯皆令入學,[六]所以矯俗厲薄,反之忠孝。先公既以武功書之竹帛,兼以文德教化子孫,[七]   故能束修,不觸羅網。[八]誠令兒曹上述祖考休烈,下念詔書本意,則足矣。   其勉之哉!」   注[一]蒼頡篇曰:「邸,捨也。」   注[二]詔,告也。   注[三]論語孔子言也。言人終日飽食,不措心於道義。難矣哉,言終無遠大也。   注[四]堅謂好車,良謂善馬也。墨子曰:「聖王為衣服之法,堅車良馬,不知貴也。」   注[五]尚書曰「弗學牆面」也。   注[六]小侯,解見明紀。   注[七]先公謂鄧禹。禹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蓺,故曰文德也。   注[八]言能自約束修整也。   康以太后久臨朝政,心懷畏懼,托病不朝。太后使內人問之。時宮婢出入,多能有所毀譽,其耆宿者皆稱中大人,所使者乃康家先婢,亦自通中大人。康聞,詬之曰:「汝我家出,爾敢爾邪!」婢怒,還說康詐疾而言不遜。太后遂免康官,遣歸國,絕屬籍。   永寧二年二月,寢病漸篤,乃乘輦於前殿,見侍中、尚書,因北至太子新所繕宮。還,大赦天下,賜諸園貴人、王、主、腢僚錢布各有差。詔曰:「朕以無德,托母天下,而薄佑不天,早離大憂。延平之際,海內無主,元元□運,危於累卵。[一]勤勤苦心,不敢以萬乘為樂,上欲不欺天愧先帝,下不違人負宿心,誠在濟度百姓,以安劉氏。自謂感徹天地,當蒙福祚,而喪禍內外,傷痛不絕。   [二]頃以廢病沉滯,久不得侍祠,自力上原陵,加欬逆唾血,遂至不解。存亡大分,無可柰何。公卿百官,其勉盡忠恪,以輔朝廷。」三月崩。在位二十年,年四十一。合葬順陵。   注[一]說苑曰:「晉靈公驕奢,造九層之台,國困人貧,恥功不成。令曰:『左右諫者斬也。』荀息乃求見。公曰:『諫邪?』息曰:『不敢。臣能累十二博潟,加九雞子其上。』公曰:『危哉。』息曰:『復有危於此者。公為九層之台,男女不得耕織,社稷一滅,君何所望!』君曰:『寡人之過。』乃壞台焉。」   注[二]內外謂新野君薨及和、殤二帝崩也。   論曰:鄧後稱制終身,號令自出,術謝前政之良,身闕明辟之義,[一]至使嗣主側目,斂衽於虛器,[二]直生懷懣,懸書於象魏。[三]借之儀者,殆其惑哉!   [四]然而建光之後,王柄有歸,[五]遂乃名賢戮辱,便孽黨進,[六]衰斁之來,茲焉有征。[七]故知持權引謗,所幸者非己;焦心恤患,自強者唯國。[八]是以班母一說,闔門辭事;[九]愛侄微愆,髡剔謝罪。[一0]將杜根逢誅,未值其誠乎![一一]但蹊田之牛,奪之已甚。[一二]   注[一]前政謂周公也。辟,君也。尚書曰「朕復子明辟」,言周公攝位,復還成王。今太后不還,故曰闕也。   注[二]器謂神器,諭帝位也。   注[三]象魏,闕也。直生,杜根等上書,請太后還政。   注[四]借猶假也。殆,近也。言太后不還政於安帝,近可惑也。   注[五]太后建光之中崩,歸政安帝。   注[六]帝寵用乳母王聖及其女伯榮,出入宮掖,通傳奸賂,太尉楊震及鄧騭等皆被中官譖誅也。   注[七]斁,敗也。安帝臨政,衰敗逾甚,故曰有征也。   注[八]言執持朝權以招觿謗者,所幸不為己身,唯憂國也。   注[九]太后兄大將軍騭,以母憂上書乞身,太后不許,以問班昭,乃許之。語見昭傳也。   注[一0]太后兄騭子鳳受遺事洩,騭遂髡妻及鳳以謝天下。語見騭傳。   注[一一]誠,信也。言未為太后所信。   注[一二]左傳申叔時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此喻杜根。上書雖曰有罪,太后殺之為過甚也。    校勘記   三九八頁四行女御*[掌]*□於王之燕寢據今本周禮補。按:前後皆有「掌」字,明此脫。   三九九頁八行宮備七國按:文選「宮」作「官」,李善注謂當秦之時,凡有七國,秦並其六國,故內職皆備置之,而爵列八品焉。據此,似李所見本作「官」,而章懷所據本則作「宮」也。   四00頁八行而防*(閒)**[閒]*未篤據汲本、殿本改。   四00頁一六行唯秦羋太后始攝政事按:「羋」原斗「芊」,各本同,今改正。   四0二頁八行真定棗人也按:「棗」當作「□」,其字□禾,各本皆未正。   四0二頁一三行帝善況小心謹慎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善」閩本作「美」。   四0三頁一二行葬於北芒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百三十七引續漢書作「葬北陵」。   四0三頁一四行數授賞賜刊誤謂案文「授」當作「受」。   四0六頁一四行七歲失父按:袁紀作「十歲喪父」。   四0六頁一五行言及未曾不流涕按:汲本、殿本「曾」作「嘗」。   四一0頁八行*(欲)**[故]*寵敬日隆據殿本、集解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故」舊本作「欲」,李氏改作「故」。   四一0頁一二行白越三千端按:御覽八一八引「白越」作「越帛」。   四一一頁一行*[帝]*欲封爵諸舅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欲」上有「帝」字,當依添。今據補。   四一一頁一五行樞機近要之官也按:「官」原斗「宮」,逕改正。   四一三頁三行文子曰按:「文」原斗「太」,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四一三頁八行賞以財位按:集解引何焯說,謂「位」字疑。校補謂「位」當作「物」,轉寫之鬥。   四一五頁三行大司*(徒)**[空]*融之曾孫也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光武紀及竇融傳,融止為大司空,未嘗為大司徒,「徒」當作「空」。按:張說是,今據改。   四一六頁九行梁貴人姊*(□)**[嫕]*據梁竦傳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憑」。   四一八頁五行夫人年高目冥按:御覽四一五引,「冥」作「眊」。   四一八頁一二行下意猶出意也汲本、殿本「出意」作「出氣」。按:校補謂下意猶出意者,謂別出己意,與諸兄論難。戰國策秦策「下兵三川」,高注「下兵,出兵也」,此下得訓出之證。   四一九頁一行又相者見後驚曰此成湯之法也按:御覽七二九引「相者」下有「蘇大」二字。「法」上有「骨」字。   四一九頁二行後叔父陔按:袁紀「陔」作「邠」。   四一九頁三行其後世必有興者按:王先謙謂「其」字當衍。   四二一頁一五行詩鄁*(墉)*序曰據張森楷校勘記刪。按:張氏謂邶風詩不當有「墉」字,蓋誤衍。   四二二頁八行稻粱米不得導擇王先謙謂「導」當作「遲」,前書百官表少府屬有遲官。今按:前書「遲」亦斗「導」。說文段注雲擇米曰遲,漢人語如此,凡作「導」者,斗字也。   四二二頁九行太后□止*(曰)**[日]*殺省珍費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四二四頁一五行*[命]*有*[司]*大儺旁磔[出]土牛按:此注脫斗不可句讀,今據禮月令補。   四二六頁一行平望侯劉毅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毅,北海敬王子,建初二年封,永元中坐事失侯,此當云「故平望侯」。   四二七頁二行仰觀*(法)**[象]*於天據汲本、殿本改。   四二七頁一一行文*(基)**[塞]*晏晏據汲本改。   四二八頁四行既有烈考亦有文母刊誤謂兩「有」字皆當作「右」。   四二九頁一一行爾敢爾邪按:上「爾」字應依鄧禹傳作「亦」。   四二九頁一三行薄佑不天按:周壽昌謂「佑」當作「祜」,史避安帝諱改。   ************後漢書卷十下 皇后紀 第十下   安思閻皇后諱姬,[一]河南滎陽人也。祖父章,永平中為尚書,以二妹為貴人。   章精力曉舊典,久次,當遷以重職,顯宗為後宮親屬,竟不用,出為步兵校尉。   [二]章生暢,暢生後。   注[一]謚法曰:「謀慮不愆曰思。」   注[二]漢官儀曰「比二千石,掌宿□兵,屬北軍中候」也。   後有才色。元初元年,以選入掖庭,甚見壟愛,為貴人。二年,立為皇后。後專房妒忌,帝幸宮人李氏,生皇子保,遂鴆殺李氏。[一]三年,以後父侍中暢為長水校尉,封北宜春侯,[二]食邑五千戶。四年,暢卒,謚曰文侯,子顯嗣。   注[一]鴆,毒鳥也。食蝮。以其羽畫酒中,飲之立死。   注[二]北宜春,縣,屬汝南郡。以豫章有宜春,故此加北。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西南也。   建光元年,鄧太后崩,帝始親政事。顯及弟景、耀、晏並為卿校,典禁兵。延光元年,更封顯長社*(縣)*侯,[一]食邑萬三千五百戶,追尊後母宗為滎陽君。   [二]顯、景諸子年皆童齔,[三]並為黃門侍郎。後寵既盛,而兄弟頗與朝權,後遂與大長秋江京、中常侍樊豐等共譖皇太子保,廢為濟陰王。   注[一]長社,縣,屬穎川郡。前書音義曰:「其社中樹暴長,故名長社。」今許州縣。   注[二]續漢志曰:「婦人封君,儀比公主,油犍軿車,帶綬以采組為緄帶,各如其綬色,黃金辟邪加其首為帶。」   注[三]大戴禮曰:「男八歲而齔,女七歲而齔。」齔,毀齒也,音初刃反。   四年春,後從帝幸章陵,帝道疾,崩於葉縣。後、顯兄弟及江京、樊豐等謀曰:   「今晏駕道次,[一]濟陰王在內,邂逅公卿立之,還為大害。」乃偽雲帝疾甚,徙御臥車。行四日,驅馳還宮。明日,詐遣司徒劉*(喜)**[熹]*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其夕,乃發喪。尊後曰皇太后。皇太后臨朝,[二]以顯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   注[一]晏,晚也。臣下不敢斥言帝崩,猶言晚駕而出。   注[二]蔡邕獨斷曰:「少帝即位,太后即代攝政,臨前殿,朝腢臣。太后東面,少帝西面。腢臣奏事上書,皆為兩通,一詣後,一詣少帝。」   太后欲久專國政,貪立幼年,與顯等定策禁中,迎濟北惠王子北鄉侯懿,[一]   立為皇帝。   顯忌大將軍耿寶[二]位尊權重,威行前朝,乃風有司奏寶及其黨與中常侍樊豐、虎賁中郎將謝惲、惲弟侍中篤、篤弟大將軍長史宓、[三]侍中周廣、阿母野王君王聖、聖女永、永豻黃門侍郎樊嚴等,更相阿黨,互作威福,探刺禁省,更為唱和,皆大不道。豐、惲、廣皆下獄死,家屬徙比景;[四]宓、嚴減死,髡鉗;貶寶為則亭侯,遣就國,自殺;王聖母子徙鴈門。於是景為□尉,耀城門校尉,晏執金吾,兄弟權要,威福自由。   注[一]惠王名壽,章帝子也。   注[二]耿弇之弟舒之孫。   注[三]善文曰:「惲字伯周。宓字仲周,篤字季周。」   注[四]比景,縣名,屬日南郡。前書音義曰:「日中於頭上,景在己下,故名之。」   少帝立二百餘日而疾篤,顯兄弟及江京等皆在左右。京引顯屏語曰:「北鄉侯病不解,國嗣宜時有定。前不用濟陰王,今若立之,後必當怨,又何不早征諸王子,簡所置乎?」顯以為然。及少帝薨,京白太后,征濟北、河閒王子。未至,而中黃門孫程合謀殺江京等,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顯、景、晏及黨與皆伏誅,遷太后於離宮,家屬徙比景。明年,太后崩。在位十二年,合葬恭陵。   帝母李氏瘞在洛陽城北,帝初不知,莫敢以聞。及太后崩,左右白之,帝感悟發哀,親到瘞所,更以禮殯,上尊謚曰恭愍皇后,葬恭北陵,為策書金匱,藏於世祖廟。   [一]   注[一]在恭陵之北,因以為名。漢官儀曰:「置陵園令、食監各一人,秩皆六百石。」金匱,緘之以金。   順烈梁皇后諱妠,[一]大將軍商之女,恭懷皇后弟之孫也。後生,有光景之祥。   少善女工,好史書,九歲能誦論語,治韓詩,[二]大義略舉。常以列女圖畫置於左右,以自監戒。[三]父商深異之,竊謂諸弟曰:「我先人全濟河西,所活者不可勝數。[四]雖大位不究,而積德必報。若慶流子孫者,儻興此女乎?」   注[一]謚法曰:「執德尊業曰烈。」聲類曰:「妠,*(妠)*娶也,音納。」   注[二]韓嬰所傳詩也。   注[三]劉向撰列女傳八篇,圖畫其象。   注[四]商曾祖統,更始二年補中郎將、酒泉太守,使安集涼州。時*(西)*河*[西]*擾亂,觿議以統素有威信,乃推統與竇融共完全五郡。   永建三年,與姑俱選入掖庭,時年十三。相工茅通見後,驚,再拜賀曰:「此所謂日角偃月,相之極貴,臣所未嘗見也。」太史卜兆得壽房,又筮得坤之比,[一]   遂以為貴人。常特被引御,從容辭於帝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之所由興也。[二]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識貫魚之次序,[三]使小妾得免罪謗之累。」   由是帝加敬焉。   注[一]易坤卦六五爻,變而之比,比九五,像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居得其位,下應於上,故吉。   注[二]詩國風序曰:「言后妃若螽斯不□忌,則子孫觿多也。」詩大雅曰「太姒嗣徽音,則百斯男」也。   注[三]易曰:「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剝卦曰:「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剝,坤下艮上,五陰而一陽,觿陰在下,駢頭相次,似貫魚也。   陽嘉元年春,有司奏立長秋宮,以乘氏侯商先帝外戚,[一]春秋之義,娶先大國,[二]梁小貴人宜配天祚,正位坤極。[三]帝從之,乃於壽安殿立貴人為皇后。[四]後既少聰惠,深覽前世得失,雖以德進,不敢有驕專之心,每日月見□,[五]輒降服求愆。   注[一]商祖姑,章帝貴人,生和帝也。   注[二]公羊傳曰,天子娶於紀。紀本子爵也,先□為侯,言王者不娶於小國也。   注[三]正其內位,居陰德之極也。易曰「女正位乎內」也。   注[四]壽安是德陽宮內殿名。   注[五]□,責也。禮記云:「陽事不得,□見於天,日為之食。陰事不得,□見於天,月為之食。」   建康元年,帝崩。後無子,美人虞氏子炳立,是為沖帝。尊後為皇太后,太后臨朝。沖帝尋崩,復立質帝,猶秉朝政。   時楊、徐劇賊寇擾州郡,西羌、鮮卑及日南蠻夷攻城暴掠,賦斂煩數,官民困竭。太后夙夜勤勞,推心杖賢,委任太尉李固等,拔用忠良,務崇節儉。其貪叨罪慝,多見誅廢。[一]分兵討伐,腢寇消夷。故海內肅然,宗廟以寧。而兄大將軍冀鴆殺質帝,專權暴濫,忌害忠良,數以邪說疑誤太后,遂立桓帝而誅李固。太后又溺於宦官,多所封寵,以此天下失望。   注[一]貪財曰叨。慝,惡也。   和平元年春,歸政於帝,太后寢疾遂篤,乃御輦幸宣德殿,見宮省官屬及諸梁兄弟。詔曰:「朕素有心下結氣,從閒以來,加以浮腫,逆害飲食,寖以沉困,[一]比使內外勞心請禱。私自忖度,日夜虛劣,不能復與腢公卿士共相終竟。   援立聖嗣,恨不久育養,見其終始。今以皇帝、將軍兄弟委付股肱,其各自勉焉。」後二日而崩。在位十九年,年四十五。合葬憲陵。   注[一]寖,漸也。   虞美人者,以良家子年十三選入掖庭,[一]又生女舞陽長公主。自漢興,母氏莫不尊寵。順帝既未加美人爵號,而沖帝早夭,大將軍梁冀秉政,忌惡佗族,故虞氏抑而不登,但稱「大家」而已。   注[一]續漢志曰:「美人父詩為郎中,詩父衡屯騎校尉。」   陳夫人者,家本魏郡,少以聲伎入孝王宮,得幸,生質帝。亦以梁氏故,榮寵不及焉。   熹平四年,小黃門趙佑、[一]議郎卑整上言:[二]「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三]   隆漢盛典,尊崇母氏,凡在外戚,莫不加寵。今沖帝母虞大家,質帝母陳夫人,皆誕生聖皇,而未有稱號。夫臣子雖賤,尚有追贈之典,況二母見在,不蒙崇顯之次,無以述遵先世,垂示後世也。」帝感其言,乃拜虞大家為憲陵貴人,陳夫人為渤海孝王妃,[四]使中常侍持節授印綬,遣太常以三牲告憲陵、懷陵、靜陵焉。[五]   注[一]續漢志曰:「小黃門,六百石,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受尚書事。上在內宮,關通中外,及中宮以下觿事,諸公主及王大妃等疾苦,則使問之。」   注[二]風俗通曰:「卑氏,鄭大夫卑諶之後,漢有卑躬,為北平太守。」   注[三]公羊傳曰:「桓公幼而貴,隱公長而卑。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注[四]孝王名鴻,章帝子千乘貞王伉之孫。鴻生質帝,帝立,徙勃海焉。   注[五]懷陵,沖帝陵。靜陵,質帝陵。   孝崇匽皇后諱明,[一]為蠡吾侯翼媵妾,[二]生桓帝。桓帝即位,明年,追尊翼為孝崇皇,陵曰博陵,以後為博園貴人。和平元年,梁太后崩,乃就博陵尊後為孝崇皇后。遣司徒持節奉策授璽綬,繼乘輿器服,備法物。宮曰永樂。置太僕、少府以下,皆如長樂宮故事。[三]又置虎賁、羽林衛士,起宮室,分鉅鹿九縣為後湯沐邑。在位三年,元嘉二年崩。以帝弟平原王石為喪主,[四]斂以東園畫梓壽器、玉匣、飯含之具,禮儀制度比恭懷皇后。[五]使司徒持節,大長秋奉吊祠,賻錢四千萬,[六]布四萬匹,中謁者僕射典護喪事,侍御史護大駕鹵簿。   [七]詔安平王豹、河閒王建、勃海王悝,[八]長社、益陽二長公主,[九]與諸國侯三百里內者,及中二千石、二千石、令、長、相,皆會葬。將作大匠復土,繕廟,合葬博陵。   注[一]匽音偃。   注[二]蠡吾侯翼,河閒王開子,和帝孫。   注[三]漢官儀曰:「帝祖母稱長信宮,帝母稱長樂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及職吏,皆宦者為之。」   注[四]石,蠡吾侯翼子,桓帝兄。   注[五]東園,署名,屬少府,掌為棺器。梓木為棺,以漆畫之。稱壽器者,欲其久長也,猶如壽堂、壽宮、壽陵之類也。漢舊儀曰:「梓棺長二丈,崇廣四尺。」   玉匣者,□已下為匣,至足亦縫,以黃金為鏤。飯含者,以珠玉實口。   注[六]公羊傳曰:「貨財曰賻。」   注[七]漢官儀曰:「天子車駕次第謂之鹵簿。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公卿奉引,大將軍參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侍御史在左駕馬,詢問不法者。」今儀比車駕,故以侍御史監護焉。   注[八]悝音恢。   注[九]長社公主,桓帝姊,耿弇弟霸玄孫援尚焉。益陽公主,桓帝妹,侍中寇榮從兄子尚焉。   桓帝懿獻梁皇后諱女瑩,[一]順烈皇后之女弟也。帝初為蠡吾侯,梁太后征,欲與後為婚,未及嘉禮,[二]會質帝崩,因以立帝。明年,有司奏太后曰:「春秋迎王后於紀,在塗則稱後。[三]今大將軍冀女弟,膺紹聖善。[四]結婚之際,有命既集,[五]宜備禮章,時進征幣。[六]請下三公、太常案禮儀。」奏可。   於是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納采鴈璧乘馬束帛,一如舊典。[七]   建和元年六月始入掖庭,八月立為皇后。   注[一]謚法曰:「溫和聖善曰懿,聰明叡知曰獻。」   注[二]嘉禮,婚禮。   注[三]公羊傳曰:「祭公來逆王后於紀。」傳曰:「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矣。」   注[四]膺,當也。紹,嗣也。聖善謂母也,言娶妻當嗣親也。詩云:「母氏聖善。」   注[五]謂太后先有令許結親也。詩云「天監在下,有命既集」也。   注[六]征,成也。納幣以成婚。   注[七]漢*(書)*舊儀:「娉皇后,黃金萬斤。」呂後為惠帝娶魯元公主女,故特優其禮也。儀禮曰:「納採用鴈。」鄭玄注曰:「納其采擇之禮。用鴈,取順陰陽往來也。」周禮:「王者谷圭以聘女。」鄭玄注云:「士大夫已上,乃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谷圭,諸侯加以大璋。」然禮稱以圭,此雲用璧,形制雖異,為玉同也。乘馬,四匹馬也。雜記曰:「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然則每端二丈也。   時太后秉政而梁冀專朝,故後獨得寵幸,自下莫得進見。後藉姊兄蔭埶,恣極奢靡,宮幄雕麗,服御珍華,巧飾制度,兼倍前世。及皇太后崩,恩愛稍衰。   後既無子,潛懷怨忌,每宮人孕育,鮮得全者。帝雖迫畏梁冀,不敢譴怒,然見御轉稀。至延熹*(三)*[二]年,後以憂恚崩,在位十三年,葬懿陵。其歲,誅梁冀,廢懿陵為貴人頤焉。   桓帝鄧皇后諱猛女,和熹皇后從兄子鄧香之女也。母宣,初適香,生後。改嫁梁紀,紀者,大將軍梁冀妻孫壽之舅也。後少孤,隨母為居,因冒姓梁氏。冀妻見後貌美,永興中進入掖庭,為采女,絕幸。[一]明年,封兄鄧演為南頓侯,位特進。演卒,子康嗣。及懿獻後崩,梁冀誅,立後為皇后。帝惡梁氏,改姓為薄,封後母宣為長安君。四年,有司奏後本郎中鄧香之女,不宜改易它姓,於是復為鄧氏。追封贈香車騎將軍安陽侯印綬,更封宣、康大縣,宣為昆陽君,康為沘陽侯,賞賜巨萬計。[二]宣卒,賵贈葬禮,皆依後母舊儀。   以康弟統襲封昆陽侯,位侍中;統從兄會襲安陽侯,為虎賁中郎將;又封統弟秉為淯陽侯。宗族皆列校、郎將。   注[一]采,擇也,以因采擇而立名。   注[二]巨,大也。大萬謂萬萬也。   帝多內幸,博采宮女至五六千人,及□役從使,復兼倍於此。而後恃尊驕忌,與帝所幸郭貴人更相譖訴。八年,詔廢後,送暴室,以憂死。[一]立七年。葬於北邙。從父河南尹萬世及會皆下獄死。統等亦系暴室,免官爵,歸本郡,財物沒入縣官。   注[一]漢官儀曰:「暴室在掖庭內,丞一人,主宮中婦人疾病者。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也。」   桓思竇皇后諱妙,章德皇后從祖弟之孫女也。父*(諱)*武。延熹八年,鄧皇后廢,後以選入掖庭為貴人,其冬,立為皇后,而御見甚稀,帝所寵唯采女田聖等。永康元年冬,帝寢疾,遂以聖等九女皆為貴人。及崩,無嗣,後為皇太后。   太后臨朝定策,立解犢亭侯宏,是為靈帝。   太后素忌忍,積怒田聖等,桓帝梓宮尚在前殿,遂殺田聖。又欲盡誅諸貴人,中常侍管霸、蘇康苦諫,乃止。時太后父大將軍武謀誅宦官,而中常侍曹節等矯詔殺武,遷太后於南宮雲台,家屬徙比景。   竇氏雖誅,帝猶以太后有援立之功,建寧四年十月朔,率腢臣朝於南宮,親饋上壽。黃門令董萌[一]因此數為太后訴怨,帝深納之,供養資奉有加於前。中常侍曹節、王甫疾萌附助太后,誣以謗訕永樂宮,[二]萌坐下獄死。熹平元年,太后母卒於比景,*[太]*後感疾而崩。立七年。合葬宣陵。   注[一]漢官儀曰:「黃門令秩六百石。」   注[二]靈帝母所居也。訕,謗毀也。   孝仁董皇后諱某,河閒人。為解犢亭侯萇夫人,[一]生靈帝。建寧元年,帝即位,追尊萇為孝仁皇,陵曰慎陵,以後為慎園貴人。及竇氏誅,明年,帝使中常侍迎貴人,並征貴人兄寵到京師,上尊號曰孝仁皇后,居南宮嘉德殿,[二]   宮稱永樂。拜寵執金吾。後坐矯稱永樂後屬請,下獄死。   注[一]萇,河閒孝王開孫淑之子也。   注[二]嘉德殿在九龍門內。   及竇太后崩,始與朝政,使帝賣官求貨,自納金錢,盈滿堂室。中平五年,以後兄子衛尉修侯重[一]為票騎將軍,領兵千餘人。初,後自養皇子協,數勸帝立為太子,而何皇后恨之,議未及定而帝崩。何太后臨朝,重與太后兄大將軍進權埶相害,後每欲參干政事,太后輒相禁塞。後忿恚詈言曰:「汝今輈張,怙汝兄耶?[二]當□票騎斷何進頭來。」何太后聞,以告進。進與三公及弟車騎將軍苗等奏:「孝仁皇后使故中常侍夏惲、永樂太僕封諝等交通州郡,[三]辜較在所珍寶貨賂,悉入西省。[四]蕃後故事不得留京師,[五]輿服有章,膳羞有品。請永樂後遷宮本國。」奏可。何進遂舉兵圍驃騎府,收重,*[重]*免官自殺。後憂怖,疾病暴崩,在位二十二年。民閒歸咎何氏。喪還河閒,合葬慎陵。   注[一]修,今德州縣也,故城在縣南。「修」今作「蓨」,音條。   注[二]輈張猶強梁也。   注[三]漢官儀曰:「永樂太僕,用中人為之。」   注[四]辜較,解見靈紀。西省,即謂永樂宮之司。   注[五]蕃後謂平帝母衛姬。時王莽攝政,恐其專權,後不得留在京師,故雲故事也。   靈帝宋皇后諱某,扶風平陵人也,肅宗宋貴人之從曾孫也。建寧三年,選入掖庭為貴人。明年,立為皇后。父酆,執金吾,封不其鄉侯。[一]   注[一]不其,縣,屬琅邪郡,故城在今萊州即墨縣西南,蓋其縣之鄉也。其音基。決錄註:「酆字伯遇。」   後無寵而居正位,後宮幸姬觿,共譖毀。初,中常侍王甫枉誅勃海王悝及妃宋氏,[一]妃即後之姑也。甫恐後怨之,及與太中大夫程阿共構言皇后挾左道祝詛,[二]帝信之。光和元年,遂策收璽綬。後自致暴室,以憂死。在位八年。   父及兄弟並被誅。諸常侍、小黃門在省闥者,皆憐宋氏無辜,共合錢物,收葬廢後及酆父子,歸宋氏舊塋戲門亭。[三]   注[一]熹平元年,王甫譖悝與中常侍鄭颯交通,欲迎立悝,悝自殺,妃死獄中也。   注[二]禮記曰:「執左道以亂觿,殺無赦。」鄭玄注云:「左道,若巫蠱也。」   注[三]詩云:「乃立戲門。」注云:「王之郭門曰戲門。」漢官儀曰:「十二門皆有亭。」   帝后夢見桓帝怒曰:「宋皇后有何罪過,而聽用邪孽,使絕其命?勃海王悝既已自貶,又受誅斃。今宋氏及悝自訴於天,上帝震怒,[一]罪在難救。」夢殊明察。帝既覺而恐,以事問於羽林左監許永[二]曰:「此何祥?其可攘[三]乎?」   永對曰:「宋皇后親與陛下共承宗廟,母臨萬國,歷年已久,海內蒙化,過惡無聞。而虛聽讒□之說,以致無辜之罪,身嬰極誅,禍及家族,天下臣妾,鹹為怨痛。勃海王悝,桓帝母弟也。處國奉藩,未嘗有過。   陛下曾不證審,遂伏其辜。昔晉侯失刑,亦夢大厲被發屬地。[四]天道明察,鬼神難誣。宜並改葬,以安冤魂。反宋後之徙家,復勃海之先封,以消厥咎。」   帝弗能用,尋亦崩焉。   注[一]上帝,天也。震,動也。書曰「帝乃震怒」也。   注[二]續漢志曰:「羽林左監一人,秩六百石,主羽林左騎。右亦如之。」「永」或作「詠」。   注[三]攘謂除也。   注[四]左傳曰:「晉侯夢大厲,被發及地,搏膺而踴曰:『殺余孫,不義,余得請於帝矣。』」杜預注曰:「厲鬼,趙氏之先祖也。晉侯先殺趙同、趙括,故怒也。」   靈思何皇后諱某,南陽宛人。家本屠者,以選入掖庭。[一]長七尺一寸。生皇子辯,養於史道人家,號曰史侯。[二]拜後為貴人,甚有寵幸。性強忌,後宮莫不震懾。   注[一]風俗通曰,漢以八月筭人。後家以金帛賂遺主者以求入也。   注[二]道人謂道術之人也。獻帝春秋曰:「靈帝數失子,不敢正名,養道人史子眇家,號曰史侯。」   光和三年,立為皇后。明年,追號後父真為車騎將軍、舞陽宣德侯,因封後母興為舞陽君。時王美人任娠,[一]畏後,乃服藥欲除之,而胎安不動,又數夢負日而行。四年,生皇子協,後遂酖殺美人。帝大怒,欲廢後,諸宦官固請得止。董太后自養協,號曰董侯。   注[一]左傳曰:「邑姜方娠。」杜預注曰:「懷胎為娠。」音之刃反,一音身。   王美人,趙國人也。祖父苞,五官中郎將。美人丰姿色,聰敏有才明,能書會計,[一]以良家子應法相選入掖庭。帝愍協早失母,又思美人,作追德賦、令儀頌。   注[一]會計謂總會其數而筭。   中平六年,帝崩,皇子辯即位,尊後為皇太后。太后臨朝。後兄大將軍進欲誅宦官,反為所害;舞陽君亦為亂兵所殺。并州牧董卓被征,將兵入洛陽,陵虐朝庭,遂廢少帝為弘農王而立協,是為獻帝。扶弘農王下殿,北面稱臣。太后鯁涕,腢臣含悲,莫敢言。董卓又議太后踧迫永樂宮,至令憂死,逆婦姑之禮,乃遷於永安宮,因進酖,弒而崩。在位十年。董卓令帝出奉常亭舉哀,[一]公卿皆白衣會,不成喪也。[二]合葬文昭陵。   注[一]華延鑈洛陽記曰:「城內有奉常亭。」   注[二]有凶事素服而朝,謂之白衣會。左傳曰:「不書葬,不成喪。」   初,太后新立,當謁二祖廟,欲齋,輒有變故,如此者數,竟不克。時有識之士心獨怪之,後遂因何氏傾沒漢祚焉。   明年,山東義兵大起,討董卓之亂。卓乃置弘農王於閣上,使郎中令李儒進酖,曰:「服此藥,可以辟惡。」王曰:「我無疾,是欲殺我耳!」不肯飲。強飲之,不得已,乃與妻唐姬及宮人飲燕別。酒行,王悲歌曰:「天道易兮我何艱!棄萬乘兮退守蕃。逆臣見迫兮命不延,逝將去汝兮適幽玄!」因令唐姬起舞,姬抗袖而歌*(一)*曰:「皇天崩兮后土頹,[二]身為帝兮命夭摧。死生路異兮從此乖,柰我煢獨兮心中哀!」因泣下嗚咽,坐者皆歔欷。王謂姬曰:「卿王者妃,埶不復為吏民妻。   自愛,從此長辭!」遂飲藥而死。時年十八。   注[一]抗,舉也。   注[二]史記,周烈王崩,周人謂齊威王曰「天崩地坼」也。   唐姬,穎川人也。王薨,歸鄉里。父會稽太守瑁欲嫁之,姬誓不許。及李傕破長安,遣兵鈔關東,略得姬。傕因欲妻之,固不聽,而終不自名。[一]尚書賈詡知之,[二]以狀白獻帝。帝聞感愴,乃下詔迎姬,置園中,使侍中持節拜為弘農王妃。   注[一]不自名少帝之姬也。袁宏紀曰:「為傕所略,不敢自言。」   注[二]魏志曰:「詡字文和,武威姑臧人。少時漢陽閻忠見而異之,曰:『詡有良、平之才。』」初平元年二月,葬弘農王於故中常侍趙忠成壙中,[一]謚曰懷王。   注[一]趙忠先有成壙,因而葬焉。   帝求母王美人兄斌,斌將妻子詣長安,賜第宅田業,拜奉車都尉。   興平元年,帝加元服。有司奏立長秋宮。詔曰:「朕稟受不弘,遭值禍亂,未能紹先,以光故典。皇母前薨,未卜宅兆,禮章有闕,中心如結。[一]三歲之戚,蓋不言吉,且須其後。」於是有司乃奏追尊王美人為靈懷皇后,改葬文昭陵,儀比敬、恭二陵,[二]使光祿大夫持節行司空事奉璽綬,斌與河南尹駱業復土。   注[一]詩云:「心如結兮。」   注[二]敬,章帝陵。恭,安帝陵。   斌還,遷執金吾,封都亭侯,[一]食邑五百戶。病卒,贈前將軍印綬,謁者監護喪事。長子端襲爵。   注[一]凡言都亭者,並城內亭也。漢法,大縣侯位視三公,小縣侯位視上卿,鄉侯、亭侯視中二千石也。   獻帝伏皇后諱壽,琅邪東武人,[一]大司徒湛之八世孫也。父完,沈深有大度,襲爵不其侯,尚桓帝女陽安公主,[二]為侍中。   注[一]東武,今密州諸城縣。   注[二]陽安,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縣東北。   初平元年,從大駕西遷長安,後時入掖庭為貴人。興平二年,立為皇后,完遷執金吾。帝尋而東歸,李傕、郭汜等追敗乘輿於曹陽,帝乃潛夜度河走,[一]   六宮皆步行出營。[二]後手持縑數匹,董承使符節令孫徽以刃脅奪之,殺傍侍者,血濺後衣。[三]既至安邑,御服穿敝,唯以棗栗為糧。建安元年,拜完輔國將軍,儀比三司。完以政在曹操,自嫌尊戚,乃上印綬,拜中散大夫,尋遷屯騎校尉。十四年卒,子典嗣。   注[一]度所在今陝州陝縣北。水經曰銅翁仲所沒處,是獻帝東遷潛度所。   注[二]周禮曰:「王后率六宮之人。」鄭玄注曰:「六宮之人,夫人以下,分居後之六宮者。」   注[三]濺音子見反。   自帝都許,守位而已,宿□兵侍,莫非曹氏黨舊姻戚。議郎趙彥嘗為帝陳言時策,曹操惡而殺之。其餘內外,多見誅戮。操後以事入見殿中,帝不任其憤,因曰:「君若能相輔,則厚;不爾,幸垂恩相捨。」操失色,俛仰求出。舊儀,三公領兵朝見,令虎賁執刃挾之。操出,顧左右,汗流浹背,[一]自後不敢復朝請。董承女為貴人,操誅承而求貴人殺之。帝以貴人有□,[二]累為請,不能得。後自是懷懼,乃與父完書,言曹操殘逼之狀,令密圖之。完不敢發。至十九年,事乃露洩。操追大怒,遂逼帝廢後,假為策曰:「皇后壽,得由卑賤,登顯尊極,自處椒房,[三]二紀於茲。既無任、姒徽音之美,[四]又乏謹身養己之福,[五]而陰懷妒害,苞藏禍心,弗可以承天命,奉祖宗。今使御史大夫郗慮持節策詔,其上皇后璽綬,[六]退避中宮,遷於它館。嗚呼傷哉!自壽取之,未致於理,為幸多焉。」又以尚書令華歆為郗慮副,[七]勒兵入宮收後。閉戶藏壁中,歆就牽後出。時帝在外殿,引慮於坐。後被發徒跣行泣過訣曰:「不能復相活邪?」帝曰:   「我亦不知命在何時!」顧謂慮曰:「郗公,天下寧有是邪?」遂將後下暴室,以幽崩。所生二皇子,皆酖殺之。後在位二十年,兄弟及宗族死者百餘人,母盈等十九人徙涿郡。   注[一]浹,徹也,音子協反。   注[二]說文曰:「□,孕也。」音仁蔭反。   注[三]漢官儀曰:「皇后稱椒房,取其蕃實之義也。」詩云:「椒聊之實,蕃衍盈升。」   注[四]大任,文王母。大姒,武王母。徽,美也。詩云:「大姒嗣徽音。」   注[五]左傳曰:「人受天地之中而生,謂之命。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   注[六]蔡邕獨斷曰:「皇后赤綬玉璽。」續漢志曰:「乘輿黃赤綬,四彩黃赤縹紺,淳黃圭,綬長二丈九尺九寸,五百首。太皇太后、皇太后,其綬皆與乘輿同。」   注[七]魏志曰:「華歆字子魚,平原高唐人。代荀彧為尚書令。慮字鴻預,山陽高平人。」   獻穆曹皇后諱節,[一]魏公曹操之中女也。建安十八年,操進三女憲、節、華為夫人,聘以束帛玄纁五萬匹,小者待年於國。[二]十九年,並拜為貴人。及伏皇后被弒,明年,立節為皇后。魏受禪,遣使求璽綬,後怒不與。如此數輩,後乃呼使者入,親數讓之,以璽抵軒下,[三]因涕泣橫流曰:「天不祚爾!」左右皆莫能仰視。後在位七年。魏氏既立,以後為山陽公夫人。自後四十一年,魏景*(初)**[元]*元年薨,合葬禪陵,車服禮儀皆依漢制。   注[一]謚法曰:「布德執義曰穆。」   注[二]留住於國,以待年長。   注[三]抵,擲也。軒,闌板也。   論曰:漢世皇后無謚,皆因帝謚以為稱。雖呂氏專政,上官臨制,亦無殊號。[一]   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並以德為配,至於賢愚優劣,混同一貫,故馬、竇二後俱稱德焉。其餘唯帝之庶母及蕃王承統,以追尊之重,特為其號,如恭懷、孝崇之比是也。初平中,蔡邕始追正和熹之謚,[二]其安思、順烈以下,皆依而加焉。   注[一]上官,昭帝后也。   注[二]蔡邕集謚議曰:「漢世母氏無謚,至於明帝始建光烈之稱,是後轉因帝號加之以德,上下優劣,混而為一,違禮『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之制。謚法『有功安人曰熹』。帝后一體,禮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謚宜為和熹。」   贊曰:坤惟厚載,陰正乎內。[一]詩美好逑,[二]易稱歸妹。[三]祁祁皇孋,言觀貞淑。[四]媚茲良哲,承我天祿。班政蘭閨,宣禮椒屋。[五]既雲德升,亦曰幸進。[六]身當隆極,族漸河潤。[七]視景爭暉,方山並峻。乘剛多阻,行地必順。[八]咎集驕滿,福協貞信。慶延自己,禍成誰釁。   注[一]易曰:「坤厚載物。」又曰:「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   注[二]逑,匹也。詩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后妃有關睢之德,為君子好匹。   注[三]兌下震上,歸妹卦也。婦人謂嫁曰歸,妹為少女之稱。兌為少陰,震為長陽,少陰而承長陽,悅以動之,歸妹之象也。以六五與九二相應,五為王侯,故易言「帝乙歸妹」。   注[四]祁祁,觿多也。孋亦儷也。觀,示也。言諸後皆示其貞淑,配皇為儷。   案字書無「孋」字,相傳音麗,蕭該音離。   注[五]班固西都賦曰:「後宮則掖庭椒房,后妃之室。蘭林蕙草,披香發越。」   蘭林,殿名,故言蘭閨。椒屋即椒房也。   注[六]德升謂馬、鄧等也。幸進謂閻、何之類也。   注[七]公羊傳曰「河海潤千里」也。   注[八]易屯卦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又坤卦曰:「牝馬地類,行地無疆。」   王弼注云:「地之所以得無疆者,以卑順行之故也。」   漢制,皇女皆封縣公主,儀服同列侯。[一]其尊崇者,加號長公主,儀服同蕃王。[二]諸王女皆封鄉、亭公主,儀服同鄉、亭侯。[三]肅宗唯特封東平憲王蒼、琅邪孝王京女為縣公主。[四]其後安帝、桓帝妹亦封長公主,同之皇女。[五]   其皇女封公主者,所生之子襲母封為列侯,[六]皆傳國於後。鄉、亭之封,則不傳襲。其職僚品秩,事在百官志。[七]不足別載,故附於後紀末。   注[一]漢法,大縣侯視三公。   注[二]蔡邕曰:「帝女曰公主,姊妹曰長公主。」建武十五年,封*(武)**[舞]*陽公主為長公主,即是帝女尊崇亦為長,非惟姊妹也。輿服志曰「長公主赤□軿車,與諸侯同綬」也。   注[三]鄉、亭侯視中二千石。   注[四]東平王傳曰:「封蒼女五人為縣公主。」孝王女,傳不見其數。   注[五]案:鄧禹玄孫少府□尚舞陰長公主,耿弇曾孫侍中良尚*(漢)**[濮]*陽長公主,岑彭玄孫魏郡守熙尚□陽長公主,來歙玄孫虎賁中郎將定尚平氏長公主,並安帝妹也。長社、益陽公主,桓帝妹也。解見上。   注[六]溤定,獲嘉公主子,襲封獲嘉侯;馮奮,平陽公主子,襲封平陽侯。此其類也。   注[七]沉約謝儼傳曰:「范曄所撰十志,一皆托儼。搜撰垂畢,遇曄敗,悉蠟以覆車。宋文帝令丹陽尹徐湛之就儼尋求,巳不復得,一代以為恨。其志今闕。」續漢志曰:「諸公主家令一人,六百石;   丞一人,三百石;其餘屬吏,增減無常。」漢官儀曰「長公主傅一人,私府長一人,食官一人,永巷長一人,家令一人,秩皆六百石,各有員吏。而鄉公主傅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也。   皇女義王,建武十五年封舞陽長公主,適*(延)*陵鄉侯太僕梁松。[一]松坐誹謗誅。   注[一]舞陽,縣,屬穎川郡。松,梁統之子。其傳云:「尚光武女舞陰公主。」   又鄧訓傳:「舞陰公主子梁扈,有罪,訓與交通。」此雲舞陽,誤也。皇女中禮,十五年封涅陽公主,適顯親侯大鴻臚竇固,[一]肅宗尊為長公主。   注[一]涅陽,屬南陽郡。顯親,縣,屬漢陽郡。固,竇融子。皇女紅夫,十五年封館陶公主,適駙馬都尉韓光。光坐與淮陽王延謀反誅。皇女禮劉,十七年封淯陽公主,適陽安侯長樂少府郭璜。[一]璜坐與竇憲謀反誅。   注[一]璜,郭況子也。皇女綬,[一]二十一年封酈邑公主,適新陽侯世子陰豐。   豐害主,誅死。[二]   注[一]「綬」一作「緩」。   注[二]酈,縣,屬南陽郡,音擲亦反。新陽,縣,屬汝南郡。豐,陰就子。世祖五女。   皇女姬,永平二年封獲嘉長公主,適楊邑侯將作大匠馮柱。[一]   注[一]獲嘉,縣,屬河內郡。楊邑,縣,屬太原郡。柱,*(馬)**[馮]*魴子。   皇女奴,三年封平陽公主,[一]適大鴻臚馮順。[二]   注[一]平陽,縣,屬河東郡。   注[二]馮勤子也。皇女迎,[一]三年封隆慮公主,[二]適牟平侯耿襲。[三]   注[一]「迎」或作「延」。   注[二]隆慮,縣,屬河內郡。   注[三]牟平,縣,屬東萊郡。襲,耿弇弟舒之子。皇女次,三年封平氏公主。[一]   注[一]平氏,縣,屬南陽郡。既不言所適,不顯始終,蓋史闕之也。它皆仿此。   皇女致,三年封沁水公主,[一]適高密侯鄧干。[二]   注[一]沁水,縣,屬河內郡。   注[二]干,鄧震之子,禹之孫。皇女小姬,十二年封平戲公主,[一]適昌安侯侍中鄧蕃。[二]   注[一]平戲,縣,屬河內郡。   注[二]昌安,縣,屬高密國。蕃,鄧襲子,禹之孫也。皇女仲,十七年封浚儀公主,適軮侯[一]黃門侍郎王度。[二]   注[一]「軮」,志作「軑」,音□。師古曰:又音徒系反。   注[二]軮,縣,屬江夏郡。度,王符子,霸之孫。皇女惠,十七年封武安公主,適征羌侯世子黃門侍郎來稜,[一]安帝尊為長公主。   注[一]征羌,縣,屬汝南郡。稜,□之子,歙之孫。皇女臣,建初元年封魯陽公主。[一]   注[一]魯陽,縣,屬南陽郡。皇女小迎,元年封樂平公主。[一]   注[一]樂平,太清縣,屬東郡,章帝更名。皇女小民,元年封成安公主。[一]   注[一]成安,縣,屬穎川郡。顯宗十一女。   皇女男,建初四年封武德長公主。皇女王,四年封平邑公主,[一]適黃門侍郎馮由。   注[一]平邑,縣,屬代郡,今魏郡昌樂東北又有平邑城。   皇女吉,永元五年封陰安公主。[一]   注[一]陰安,縣,屬魏郡。肅宗三女。   皇女保,延平元年封修武長公主。[一]   注[一]修武,縣,屬河內郡。皇女成,元年封共邑公主。[一]   注[一]共,縣,屬河內郡。皇女利,元年封臨穎公主。[一]適即墨侯侍中賈建。   [二]   注[一]縣,屬穎川郡。   注[二]即墨,縣,屬膠東國。建,賈參子,復之曾孫。皇女興,元年封聞喜公主。[一]   注[一]聞喜,縣,屬河東郡。和帝四女。   皇女生,永和三年封舞陽長公主。皇女成男,三年封冠軍長公主。[一]   注[一]冠軍,縣,屬南陽郡。   皇女廣,永和六年封汝陽長公主。[一]   注[一]汝陽,縣,屬汝南郡。順帝三女。   皇女華,延熹元年封陽安長公主,適不其侯輔國將軍伏完。[一]   注[一]完,伏湛*(五)**[七]*世孫。皇女堅,七年封穎陰長公主。[一]   注[一]穎陰,縣,屬穎川郡。皇女修,九年封陽翟長公主。桓帝三女。   皇女某,光和三年封萬年公主。靈帝一女。    校勘記   四三六頁二行更封顯長社*(縣)*侯按:王先謙謂「縣」字衍,今據刪。   四三六頁六行油犍軿車按:校補謂今續志作「油畫軿車」。   四三六頁一0行司徒劉*(喜)**[熹]*據錢大昭說改。按:校補謂本書安紀、順紀皆作「熹」,通鑒亦作「熹」,惟袁宏後漢紀兩見皆作「喜」。   四三七頁一一行又何不早征諸王子按:「又」原斗「人」,逕改正。   四三八頁七行妠*(妠)*娶也陳景雲謂下「妠」字衍,今據刪。   四三八頁一0行時*(西)*河*[西]*擾亂陳景雲謂「西河」當作「河西」,今據改。   四四二頁六行詔安平王豹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豹」疑當作「續」。   四四二頁一二行石蠡吾侯翼子桓帝兄按:正文云「帝弟平原王石」,此云「桓帝兄」,必有一誤。   四四二頁一四行□已下為匣按:「下」原斗「而」,逕改正。   四四四頁一行漢*(書)*舊儀按:當依□宏傳作「漢舊儀」,「書」字衍,今刪。   四四四頁七行至延熹*(三)**[二]*年據汲本、殿本改。   四四四頁九行桓帝鄧皇后諱猛女按:東觀記云「字猛」,無「女」字。續天文志同。   四四四頁一二行改姓為薄按:袁紀「薄」作「亳」。   四四五頁二行又封統弟秉為淯陽侯按:袁紀「秉」作「庾」,「淯」作「育」。   四四五頁一0行父*(諱)*武殿本無此三字,考證謂監本此三字是注文,依宋本刪。今按:各舊本此三字皆作正文,與北監本不同。考證所云之「宋本」,不知宋刊何本也。又按:校補引顧炎武說,謂「諱」字衍,今據刪。   四四五頁一二行立解犢亭侯宏按:王先謙謂「犢」當作「瀆」。   四四六頁六行太后母卒於比景*[太]*後感疾而崩據王鳴盛說及通鑒補。   四四七頁九行*[重]*免官自殺據汲本、殿本補。按:王先謙謂疑當作「免重官,重自殺」,而傳寫倒脫也。   四四八頁一行肅宗宋貴人之從曾孫也按:刊誤謂宋貴人安得有從曾孫姓宋者,當是漏一「父」字。   四五0頁三行聰敏有才明能書會計按:「明能」二字疑斗倒,御覽一四五引,正作「聰敏有才能,明書會計」。   四五0頁四行選入掖庭按:御覽一四五引,下有「為何後所酖」五字。   四五三頁三行符節令孫徽按:御覽八一八引華嶠後漢書,「徽」作「微」,袁紀作「儼」。   四五三頁一四行操追大怒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無「追」字。   四五四頁三行閉戶藏壁中按:刊誤謂案文「閉戶」上少一「後」字。   四五五頁五行自後四十一年魏景*(初)**[元]*元年薨校補引周壽昌說,謂自後四十一年,案魏志為魏主奐景元元年。志載其年六月己未,故漢獻帝夫人節薨。   此作「景初」,誤。景初乃魏明帝紀元也。今據改。   四五六頁八行歸妹之象也按:「歸」原斗「嫁」,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四五七頁七行封*(武)**[舞]*陽公主為長公主據校補改。按:校補謂下文皇女義王注文及註釋均作「舞陽」,則此注作「武陽」誤。   四五七頁一一行尚*(漢)**[濮]*陽長公主集解引錢大昭說,謂「漢陽」當從耿弇傳作「濮陽」。今據改。   四五七頁一二行長社益陽公主桓帝妹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長社公主桓帝姊,注誤為桓帝妹。   四五七頁一三行馮定獲嘉公主子襲封獲嘉侯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馮魴傳,襲封獲嘉侯者乃定弟石,非定也。   四五八頁四行適*(延)*陵鄉侯太僕梁松洪亮吉謂案明帝紀及梁統傳,皆雲封陵鄉侯。水經注,清水又東北徑陵鄉西,太僕梁松國也。此「延」字衍文。今據刪。   四五八頁五行其傳雲尚光武女舞陰公主按:校補謂今梁統傳作「尚舞陰長公主」,此省「長」字。   四五八頁八行固竇融子按:校補謂固乃融弟友之子,自有傳,注誤。   四五九頁三行皇女奴三年封平陽公主按:校補引洪亮吉說,謂馮勤傳稱「平陽長公主」,蓋肅宗時所加。下平戲公主小姬、浚儀公主仲,鄧禹、王霸傳皆稱「長公主」,與此同。   四五九頁一0行皇女次三年封平氏公主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四五九頁一一行平氏縣屬南陽郡按:「郡」原斗「縣」,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四五九頁一二行皇女致三年封沁水公主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五行志作「長公主」。   四六0頁三行軮志作軑音□師古曰又音徒系反「軑」字原本模糊,各本多作「□」,集解本依殿本,□大作「軑」。□字別本皆作「伏」。今按:「伏」乃「□」之鬥,□音大,今人習見「伏」字,故斗「□」為「伏」耳。   四六0頁一五行皇女王四年封平邑公主適黃門侍郎馮由按:校補謂由即馮順之子,勤之孫也。「平邑」勤傳作「平安」,傳注引東觀記,又作「安平」。   四六一頁八行皇女利元年封臨穎公主適即墨侯侍中賈建按:校補謂據賈復傳,建尚主在安帝元初元年,主於安帝為姊妹,故傳稱「長公主」。   四六二頁五行伏湛*(五)**[七]*世孫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改。   ************後漢書卷十一 劉玄劉盆子列傳 第一   劉玄字聖公,光武族兄也,[一]弟為人所殺,聖公結客欲報之。客犯法,[二]   聖公避吏於平林。吏系聖公父子張。聖公詐死,使人持喪歸舂陵,吏乃出子張,聖公因自逃匿。   注[一]爾雅曰:「族父之子相謂為族昆弟。」帝王紀曰:「舂陵戴侯熊渠生蒼梧太守利,利生子張,納平林何氏女,生更始。」   注[二]續漢書曰:「時聖公聚客,家有酒,請游徼飲,賓客醉歌,言『朝亨兩都尉,游徼後來,用調羹味』。游徼大怒,縛捶數百。」   王莽末,南方饑饉,人庶腢入野澤,掘鳧茈而食之,更相侵奪。[一]新市人王匡、王鳳為平理諍訟,遂推為渠帥,觿數百人。於是諸亡命馬武、王常、成丹等往從之;共攻離鄉聚,臧於綠林中,[二]數月閒至七八千人。地皇二年,[三]   荊州牧某[四]發奔命二萬人攻之,匡等相率迎擊於雲杜。[五]大破牧軍,殺數千人,盡獲輜重,[六]遂攻拔竟陵。[七]轉擊雲杜、安陸,[八]多略婦女,還入綠林中,至有五萬餘口,州郡不能制。   注[一]爾雅曰:「芍,鳧茈。」郭璞曰:「生下田中,苗似龍鬚而細,根如指頭,黑色,可食。」芍音胡了反。鳧茈,續漢書作「符訾」。   注[二]離鄉聚謂諸鄉聚離散,去城郭遠者。大曰鄉,小曰聚。前書曰「收合離鄉置大城中」,即其義也。綠林,山,在今荊州當陽縣東北也。   注[三]王莽年也。   注[四]史闕名也。   注[五]雲杜,縣名,屬江夏郡,故城在今復州沔陽縣西北。   注[六]續漢書曰:「牧欲北歸隨,武等復遮擊之,□牧車屏泥,刺殺其驂乘,然不敢殺牧也。」   注[七]縣名,屬江夏郡,故城在今郢州長壽縣南。   注[八]安陸,縣,屬江夏郡,今安州縣也。   三年,大疾疫,死者且半,乃各分散引去。王常、成丹西入南郡,號下江兵;   王匡、王鳳、馬武及其支黨朱鮪、張卬等[一]北入南陽,號新市兵:皆自稱將軍。七月,匡等進攻隨,未能下。[二]平林人陳牧、廖湛[三]復聚觿千餘人,號平林兵,以應之。聖公因往從牧等,為其軍安集掾。[四]   注[一]續漢書「卬」作「印」。   注[二]隨,縣,屬南陽郡,今隨州縣。   注[三]廖音力吊反。   注[四]欲其安集軍觿,故權以為官名。   是時光武及兄伯升亦起舂陵,與諸部合兵而進。四年正月,破王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斬之,號聖公為更始將軍。觿雖多而無所統一,諸將遂共議立更始為天子。二月辛巳,設□場於淯水上沙中,陳兵大會。更始即帝位,南面立,朝腢臣。素懦弱,羞愧流汗,舉手不能言。於是大赦天下,建元曰更始元年。悉拜置諸將,以族父良為國三老,王匡為定國上公,王鳳成國上公,朱鮪大司馬,伯升大司徒,陳牧大司空,余皆九卿、將軍。五月,伯升拔宛。六月,更始入都宛城,盡封宗室及諸將,為列侯者百餘人。   更始忌伯升威名,遂誅之,以光祿勳劉賜為大司徒。前鍾武侯劉望起兵,略有汝南。時王莽納言將軍嚴尤、秩宗將軍陳茂既敗於昆陽,往歸之。八月,望遂自立為天子,以尤為大司馬,茂為丞相。王莽使太師王匡、國將哀章守洛陽。[一]   更始遣定國上公王匡攻洛陽,西屏大將軍申屠建、丞相司直李松攻武關,三輔震動。是時海內豪桀翕然響應,皆殺其牧守,自稱將軍,用漢年號,以待詔命,旬月之閒,□於天下。   注[一]風俗通曰:「哀姓,魯哀公之後,因謚以為姓。」   長安中起兵攻未央宮。九月,東海人公賓就斬王莽於漸台,[一]收璽綬,傳首詣宛。更始時在便坐黃堂,取視之,喜曰:「莽不如是,當與霍光等。」寵姬韓夫人笑曰:「若不如是,帝焉得之乎?」更始悅,乃懸莽首於宛城市。是月,拔洛陽,生縛王匡、哀章,至,皆斬之。十月,使奮威大將軍劉信擊殺劉望於汝南,並誅嚴尤、陳茂。更始遂北都洛陽,以劉賜為丞相。申屠建、李松自長安傳送乘輿服御,又遣中黃門從官奉迎遷都。二年二月,更始自洛陽而西。初發,李松奉引,馬驚奔,觸北宮鐵柱*[門]*,三馬皆死。[二]   注[一]風俗通曰:「公賓,姓也。魯大夫公賓庚之後。」漸台,太液池中台也。   為水所漸潤,故以為名。   注[二]續漢書曰:「馬禍也。時更始失道,將亡之征。」   初,王莽敗,唯未央宮被焚而已,其餘宮館一無所毀。宮女數千,備列後庭,自鐘鼓、帷帳、輿輦、器服、太倉、武庫、官府、市裡,不改於舊。更始既至,居長樂宮,升前殿,郎吏以次列庭中。更始羞怍,俛首刮席不敢視。[一]諸將後至者,更始問虜掠得幾何,左右侍官皆宮省久吏,各驚相視。   注[一]怍,顏色變也。俛,俯也。   李松與棘陽人趙萌說更始,宜悉王諸功臣。朱鮪爭之,以為高祖約,非劉氏不王。更始乃先封宗室太常將軍劉祉為定陶王,劉賜為宛王,劉慶為燕王,劉歙為元氏王,大將軍劉嘉為漢中王,劉信為汝陰王;後遂立王匡為比陽王,王鳳為宜城王,朱鮪為膠東王,□尉大將軍張卬為淮陽王,廷尉大將軍王常為鄧王,執金吾大將軍廖湛為穰王,申屠建為平氏王,尚書胡殷為隨王,桂天大將軍李通為西平王,[一]   五威中郎將李軼為舞陰王,水衡大將軍成丹為襄邑王,大司空陳牧為陰平王,[二]   驃騎大將軍宋佻為穎陰王,尹尊為郾王。唯朱鮪辭曰:「臣非劉宗,不敢干典。」   遂讓不受。乃徙鮪為左大司馬,劉賜為前大司馬,使與李軼、李通、王常等鎮撫關東。以李松為丞相,趙萌為右大司馬,共秉內任。   注[一]西平,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郾城縣南也。   注[二]陰平,縣,屬廣漢國。   更始納趙萌女為夫人,有寵,遂委政於萌,日夜與婦人飲燕後庭。腢臣欲言事,輒醉不能見,時不得已,乃令侍中坐帷內與語。諸將識非更始聲,出皆怨曰:「成敗未可知,遽自縱放若此!」韓夫人尤嗜酒,每侍飲,見常侍奏事,輒怒曰:「帝方對我飲,正用此時持事來乎!」起,扺破書案。[一]趙萌專權,威福自己。   郎吏有說萌放縱者,更始怒,拔□擊之。自是無復敢言。萌私忿侍中,引下斬之,更始救請,不從。時李軼、朱鮪□命山東,王匡、張卬橫暴三輔。其所授官爵者,皆腢小賈豎,或有膳夫庖人,多著繡面衣、錦唁、襜褕、諸於,罵詈道中。[二]長安為之語曰:「醋下養,中郎將。爛羊胃,騎都尉。爛羊頭,關內侯。」[三]   注[一]扺,擊也。   注[二]襜褕、諸於見光武紀。續漢志曰「時智者見之,以為服之不中,身之□也,乃奔入邊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後為赤眉所殺」也。   注[三]公羊傳曰:「炊亨為養。」   軍帥將軍豫章李淑上書諫曰:「方今賊寇始誅,王化未行,百官有司宜慎其任。   夫三公上應台宿,九卿下括河海,[一]故天工人其代之。陛下定業,雖因下江、平林之埶,斯蓋臨時濟用,不可施之既安。宜厘改制度,更延英俊,因才授爵,以匡王國。今公卿大位莫非戎陳,尚書顯官皆出庸伍,資亭長、賊捕之用,[二]   而當輔佐綱維之任。唯名與器,聖人所重。今以所重加非其人,望其毗益萬分,興化致理,譬猶緣木求魚,升山採珠。[三]海內望此,有以窺度漢祚。臣非有憎疾以求進也,但為階下惜此舉厝。敗材傷錦,所宜至慮。[四]惟割既往謬妄之失,思隆周文濟濟之美。」[五]更始怒,系淑詔獄。自是關中離心,四方怨叛。諸將出征,各自專置牧守,州郡交錯,不知所從。   注[一]春秋漢含孳曰:「三公在天為三台,九卿為北斗,故三公象五嶽,九卿法河海,二十七大夫法山陵,八十一元士法谷阜,合為帝佐,以匡綱紀。」   注[二]漢法,十里一亭,亭置一長。捕賊掾,專捕盜賊也。   注[三]求之非所,不可得也。孟子對*(梁惠)**[齊宣]*王曰:「以若所為,求若所欲,猶緣木求魚。」   注[四]孟子謂齊宣王曰:「為巨室,則必使工師求大木。工師得大木,則王喜,以為能勝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則王怒,以為不勝其任矣。」左傳子產謂子皮曰「子有美錦,不使人學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而使學者制焉。其為美錦,不亦重乎?未嘗操刀而使之割,其傷實多」也。   注[五]割,絕也。詩大雅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   十二月,赤眉西入關。   三年正月,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劉嬰為天子。初,望見更始政亂,度其必敗,謂安陵人弓林等曰:「前定安公嬰,平帝之嗣,雖王莽篡奪,而嘗為漢主。今皆雲劉氏真人,當更受命,欲共定大功,何如?」林等然之,乃於長安求得嬰,將至臨涇立之。[一]聚黨數千人,望為丞相,林為大司馬。更始遣李松與討難將軍蘇茂等擊破,皆斬之。又使蘇茂拒赤眉於弘農,茂軍敗,死者千餘人。   注[一]今涇州縣也。   三月,遣李松會朱鮪與赤眉戰於蓩鄉,[一]松等大敗,□軍走,死者三萬餘人。   注[一]蓩音莫老反。字林云:「毒草也。」因以為地名。續漢志弘農有蓩鄉。東觀記曰:「徐宣、樊崇等入至弘農枯樅山下,與更始將軍蘇茂戰。崇北至蓩鄉,轉至湖。」湖即湖城縣也。以此而言,其*(蓩)**[地]*蓋在今虢州湖城縣之閒。   時王匡、張卬守河東,為鄧禹所破,還奔長安。卬與諸將議曰:「赤眉近在鄭、華陰閒,旦暮且至。今獨有長安,見滅不久,不如勒兵掠城中以自富,轉攻所在,東歸南陽,收宛王等兵。事若不集,復入湖池中為盜耳。」申屠建、廖湛等皆以為然,共入說更始。更始怒不應,莫敢復言。及赤眉立劉盆子,更始使王匡、陳牧、成丹、趙萌屯新豐,李松軍掫,以拒之。[一]   注[一]掫音子侯反。續漢志曰:「新豐有鴻門亭。」掫城即此也。   張卬、廖湛、胡殷、申屠建等與御史大夫隗囂合謀,欲以立秋日貙膢時共劫更始,[一]俱成前計。侍中劉能卿知其謀,以告之。更始托病不出,召張卬等。   卬等皆入,將悉誅之,唯隗囂不至。更始狐疑,使卬等四人且待於外廬。卬與湛、殷疑有變,遂突出,獨申屠建在,更始斬之。卬與湛、殷遂勒兵掠東西市。   昏時,燒門入,戰於宮中,更始大敗。明旦,將妻子車騎百餘,東奔趙萌於新豐。   注[一]前書音義曰:「貙,獸。以立秋日祭獸。王者亦此日出獵,用祭宗廟。」   冀州北郡以八月朝作飲食為膢,其俗語曰「膢臘社伏」。貙音丑於反。膢音婁。   更始復疑王匡、陳牧、成丹與張卬等同謀,乃並召入。牧、丹先至,即斬之。   王匡懼,將兵入長安,與張卬等合。李松還從更始,與趙萌共攻匡、卬於城內。   連戰月餘,匡等敗走,更始徙居長信宮。[一]赤眉至高陵,匡等迎降之,遂共連兵而進。更始守城,使李松出戰,敗,死者二千餘人,赤眉生得松。時松弟泛為城門校尉,赤眉使使謂之曰:「開城門,活汝兄。」泛即開門。九月,赤眉入城。更始單騎走,從廚城門出。[二]   諸婦女從後連呼曰:「陛下,當下謝城!」更始即下拜,復上馬去。   注[一]三輔黃圖曰,從洛門至周廟門,有長信宮在其中。   注[二]三輔黃圖曰,洛城門,王莽改曰建子門,其內有長安廚官,俗名之為廚城門,今長安故城北面之中門是也。   初,侍中劉恭以赤眉立其弟盆子,自系詔獄;聞更始敗,乃出,步從至高陵,止傳捨。右輔都尉嚴本[一]恐失更始為赤眉所誅,將兵在外,號為屯□而實囚之。赤眉下書曰:「聖公降者,封長沙王。過二十日,勿受。」更始遣劉恭請降,赤眉使其將謝祿往受之。十月更始遂隨祿肉袒詣長樂宮,上璽綬於盆子。赤眉坐更始,置庭中,將殺之。劉恭、謝祿為請,不能得,遂引更始出。劉恭追呼曰:「臣誠力極,請得先死。」拔□欲自刎,赤眉帥樊崇等遽共救止之,乃赦更始,封為畏威侯。劉恭復為固請,竟得封長沙王。更始常依謝祿居,劉恭亦擁護之。   注[一]「本」,或作「平」,或作「丕」。   三輔苦赤眉暴虐,皆憐更始,而張卬等以為慮,謂祿曰:「今諸營長多欲篡聖公者。一旦失之,合兵攻公,自滅之道也。」於是祿使從兵與更始共牧馬於郊下,因令縊殺之。劉恭夜往收臧其屍。光武聞而傷焉,詔大司徒鄧禹葬之於霸陵。   有三子:求,歆,鯉。明年夏,求兄弟與母東詣洛陽,帝封求為襄邑侯,奉更始祀;歆為谷孰侯,鯉為壽光侯。求後徙封成陽侯。求卒,子巡嗣,復徙封*(灌)**[濩]*澤侯。[一]巡卒,子姚嗣。   注[一]襄邑即春秋襄牛地也,今為縣,在宋州西。谷孰,縣,屬梁國,在宋州東南。壽光,縣,屬北海郡,今青州縣也。*(灌)**[濩]*澤,縣,今澤州縣,故曰徙封。   論曰:周武王觀兵孟津,退而還師,以為紂未可伐,斯時有未至者也。[一]漢起,驅輕黠烏合之觿,[二]不當天下萬分之一,而旌旃之所撝及,[三]書文之所通被,莫不折戈頓顙,爭受職命。非唯漢人余思,固亦幾運之會也。夫為權首,鮮或不及。[四]陳、項且猶未興,況庸庸者乎!   注[一]史記曰,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東觀兵孟津。時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未可。」乃還師。   注[二]輕黠謂輕銳傑黠也。烏合如烏鳥之腢合也。   注[三]撝與麾同。   注[四]左傳曰:「無始禍。」前書曰:「無為權首,將受其咎。」   劉盆子者,太山式人,[一]城陽景王章之後也。[二]祖父憲,元帝時封為式侯,父萌嗣。王莽篡位,國除,因為式人焉。   注[一]式,縣名,中興縣廢。   注[二]章,高帝孫朱虛侯也。   天鳳元年,琅邪海曲有呂母者,子為縣吏,犯小罪,宰論殺之。[一]呂母怨宰,密聚客,規以報仇。母家素豐,貲產數百萬,乃益釀醇酒,買刀□衣服。少年來酤者,皆賒與之,視其乏者,輒假衣裳,不問多少。數年,財用稍盡,少年欲相與償之。呂母垂泣曰:「所以厚諸君者,非欲求利,徒以縣宰不道,枉殺吾子,欲為報怨耳。諸君寧肯哀之乎!」少年壯其意,又素受恩,皆許諾。其中勇士自號猛虎,遂相聚得數十百人,[二]因與呂母入海中,招合亡命,觿至數千。呂母自稱將軍,引兵還攻破海曲,執縣宰。諸吏叩頭為宰請。母曰:「吾子犯小罪,不當死,而為宰所殺。殺人當死,又何請乎?」遂斬之,以其首祭子頤,復還海中。   注[一]海曲,縣名,故城在密州莒縣東。續漢書曰「呂母子名育,為游徼,犯罪」也。   注[二]東觀記曰:「賓客徐次子等自號『搤虎』。」搤音於責反,力可搤虎,言其勇也。今為「猛」字,「搤」與「猛」相類也。   後數歲,琅邪人樊崇起兵於莒,[一]觿百餘人,轉入太山,自號三老。時青、徐大饑,寇賊蜂起,觿盜以崇勇猛,皆附之,一歲閒至萬餘人。崇同郡人逄安,東海人徐宣、謝祿、楊音,[二]各起兵,合數萬人,復引從崇。共還攻莒,不能下,轉掠至姑幕,[三]因擊王莽探湯侯田況,大破之,[四]殺萬餘人,遂北入青州,所過虜掠。還至太山,留屯南城。[五]初,崇等以困窮為寇,無攻城徇地之計。觿既寖盛,乃相與為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以言辭為約束,無文書、旌旗、部曲、號令。其中最尊者號三老,次從事,次卒*(吏)**[史]*,泛相稱曰*(臣)**[巨]*人。王莽遣平均公廉丹、太師王匡擊之。崇等欲戰,恐其觿與莽兵亂,乃皆朱其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赤眉遂大破丹、匡軍,殺萬餘人,追至無鹽,[六]廉丹戰死,王匡走。崇又引其兵十餘萬,復還圍莒,數月。或說崇曰:「莒,父母之國,奈何攻之?」乃解去。時呂母病死,其觿分入赤眉、青犢、銅馬中。赤眉遂寇東海,與王莽沂平大尹[七]戰,敗,死者數千人,乃引去,掠楚、沛、汝南、穎川,還入陳留,攻拔魯城,轉至濮陽。   注[一]東觀記曰:「樊崇字細君。」   注[二]東觀記曰「逄」,音龐。安字少子,東莞人也。徐宣字驕□,謝祿字子奇,皆東海臨沂人也。   注[三]姑幕,縣名,故城在今密州莒縣東北,古薄姑氏之國。   注[四]王莽改北海益縣曰探湯。   注[五]南城,縣,屬東海郡,有南城山,因以為名也。   注[六]無鹽,縣名,故城在今鄆州須昌縣東。   注[七]王莽改東海郡曰沂平,以郡守為大尹。   會更始都洛陽,遣使降崇。崇等聞漢室復興,即留其兵,自將渠帥二十餘人,隨使者至洛陽降更始,皆封為列侯。崇等即未有國邑,而留觿稍有離叛,乃遂亡歸其營,將兵入穎川,分其觿為二部,崇與逄安為一部,徐宣、謝祿、楊音為一部。崇、安攻拔長社,南擊宛,斬縣令;而宣、祿等亦拔陽翟,引之梁,[一]   擊殺河南太守。赤眉觿雖數戰勝,而疲敝厭兵,[二]皆日夜愁泣,思欲東歸。   崇等計議,慮觿東向必散,不如西攻長安。更始二年冬,崇、安自武關,宣等從陸渾關,[三]兩道俱入。三年正月,俱至弘農,與更始諸將連戰克勝,觿遂大集。乃分萬人為一營,凡三十營,營置三老、從事各一人。進至華陰。   注[一]今汝州梁縣也。   注[二]厭,倦。   注[三]武關在今商州上洛縣東。河圖括地象曰:「武關山為地門,上為天齊星。」   前書曰陸渾縣有關,在今洛州伊闕縣西南。   軍中常有齊巫鼓舞祠城陽景王,以求福助。[一]巫狂言景王大怒,曰:「當為縣官,何故為賊?」[二]有笑巫者輒病,軍中驚動。時方望弟陽怨更始殺其兄,乃逆說崇等曰:「更始荒亂,政令不行,故使將軍得至於此。今將軍擁百萬之觿,西向帝城,而無稱號,名為腢賊,不可以久。不如立宗室,挾義誅伐。以此號令,誰敢不服?」崇等以為然,而巫言益甚。前及鄭,[三]乃相與議曰:「今迫近長安,而鬼神如此,當求劉氏共尊立之。」六月,遂立盆子為帝,自號建世元年。   注[一]以其定諸呂,安社稷,故郡國多為立祠焉。盆子承其後,故軍中祠之。   注[二]縣官謂天子也。   注[三]今華州縣。   初,赤眉過式,掠盆子及二兄恭、茂,皆在軍中。恭少習尚書,略通大義。及隨崇等降更始,即封為式侯。以明經數言事,拜侍中,從更始在長安。盆子與茂留軍中,屬右校卒*(吏)**[史]*劉俠卿,主芻牧牛,號曰牛吏。及崇等欲立帝,求軍中景王后者,得七十餘人,唯盆子與茂及前西安侯劉孝最為近屬。崇等議曰:「聞古天子將兵稱上將軍。」乃書札為符曰「上將軍」,又以兩空札置笥中,[一]遂於鄭北設□場,祠城陽景王。諸三老、從事皆大會陛下,列盆子等三人居中立,以年次探札。盆子最幼,後探得符,諸將乃皆稱臣拜。盆子時年十五,被發徒跣,敝衣赭汗,見觿拜,恐畏欲啼。茂謂曰:「善藏符。」盆子即嚙折棄之,復還依俠卿。俠卿為制絳單衣、半頭赤幘、[二]直綦履,[三]乘軒車大馬,赤屏泥,[四]   絳襜絡,[五]而猶從牧兒遨。   注[一]札,簡也。笥,篋也。   注[二]幘巾,所謂覆髻也。續漢書曰:「童子幘無屋,示未成人也。」半頭幘即空頂幘也,其上無屋,故以為名。董仲舒繁露曰:「以赤統者,幘尚赤。」盆子承漢統,故用赤也。東宮故事曰:「太子有空頂幘一枚。」即半頭幘之制也。   注[三]綦,履文也。蓋直刺其文以為飾也。   注[四]赤屏泥謂以緹油屏泥於軾前。   注[五]襜,帷也。車上施帷以屏蔽者,交絡之以為飾。續漢志曰「王公列侯安車,加交絡帷裳」也。   崇雖起勇力而為觿所宗,然不知書數。徐宣故縣獄吏,能通易經。遂共推宣為丞相,崇御史大夫,逄安左大司馬,謝祿右大司馬,自楊音以下皆為列卿。   軍及高陵,與更始叛將張卬等連和,遂攻東都門,[一]入長安城,更始來降。   注[一]三輔黃圖曰:「宣平門,長安城東面北頭第一門也,其外郭門名東都門。」   盆子居長樂宮,諸將日會論功,爭言讙呼,[一]拔□擊柱,不能相一。三輔郡縣營長遣使貢獻,兵士輒剽奪之。[二]又數虜暴吏民,百姓保壁,由是皆復固守。至臘日,崇等乃設樂大會,盆子坐正殿,中黃門持兵在後,公卿皆列坐殿上。酒未行,其中一人出刀筆書謁欲賀,[三]其餘不知書者起請之,[四]各各屯聚,更相背向。大司農楊音按□罵曰:「諸卿皆老傭也!今日設君臣之禮,反更殽亂,[五]兒戲尚不如此,皆可格殺!」[六]更相辯□,而兵觿遂各踰宮斬關,入掠酒肉,互相殺傷。□尉諸葛□聞之,勒兵入,格殺百餘人,乃定。盆子惶恐,日夜啼泣,獨與中黃門共臥起,唯得上觀閣而不聞外事。   注[一]讙,嘩也。讙音火完反。   注[二]剽,劫也。   注[三]古者記事書於簡冊,謬誤者以刀削而除之,故曰刀筆。   注[四]請其書己名也。   注[五]餚亦亂也。   注[六]相拒而殺之曰格。   時掖庭中宮女猶有數百千人,自更始敗後,幽閉殿內,掘庭中蘆菔根,[一]捕池魚而食之,死者因相埋於宮中。有故祠甘泉樂人,尚共擊鼓歌舞,衣服鮮明,[二]見盆子叩頭言饑。盆子使中黃門稟之米,人數鬥。後盆子去,皆餓死不出。   注[一]爾雅曰:「葖,蘆菔。」音步北反。「菔」字或作「卜」。   注[二]甘泉宮有祭祠之所。樂人謂掌祭天之樂者也。   劉恭見赤眉觿亂,知其必敗,自恐兄弟俱禍,密教盆子歸璽綬,習為辭讓之言。   建武二年正月朔,崇等大會,劉恭先曰:「諸君共立恭弟為帝,德誠深厚。立且一年,餚亂日甚,誠不足以相成。恐死而無所益,願得退為庶人,更求賢知,唯諸君省察。」崇等謝曰:「此皆崇等罪也。」恭復固請。或曰:「此寧式侯事邪!」[一]   恭惶恐起去。盆子乃下默解璽綬,叩頭曰:「今設置縣官而為賊如故。吏人貢獻,輒見剽劫,流聞四方,莫不怨恨,不覆信向。此皆立非其人所致,願乞骸骨,避賢聖。必欲殺盆子以塞責者,無所離死。[二]誠冀諸君肯哀憐之耳!」因涕泣噓唏。[三]崇等及會者數百人,莫不哀憐之,乃皆避席頓首曰:「臣無狀,負陛下。請自今已後,不敢復放縱。」因共抱持盆子,帶以璽綬。盆子號呼不得已。既罷出,各閉營自守,三輔翕然,稱天子聰明。百姓爭還長安,市裡且滿。   注[一]劉恭為式侯。言觿立天子,非恭所預。   注[二]離,避也。   注[三]唏與欷同。   *(得)**[後]*二十餘日,赤眉貪財物,復出大掠。城中徹食盡,遂收載珍寶,因大縱火燒宮室,引兵而西。過祠南郊,車甲兵馬最為猛盛,觿號百萬。盆子乘王車,駕三馬,[一]從數百騎。乃自南山轉掠城邑,與更始將軍嚴春戰於郿,破春,殺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陽城、番須中,逢大雪,坑谷皆滿,士多凍死,乃復還,發掘諸陵,取其寶貨,遂污辱呂後屍。凡賊所發,有玉匣殮者率皆如生,[二]故赤眉得多行淫穢。大司徒鄧禹時在長安,遣兵擊之於郁夷,[三]反為所敗,禹乃出之雲陽。九月,赤眉復入長安,止桂宮。[四]   注[一]續漢志曰:「王車,朱班輪,青蓋,左右騑,駕三馬。」   注[二]漢儀注曰「自腰以下,以玉為札,長尺,廣一寸半,為匣,下至足,綴以黃金縷,謂之為玉匣」也。   注[三]郁夷,縣,屬右扶風也。   注[四]長安記曰:「桂宮在未央宮北,亦曰北宮。」   時漢中賊延岑出散關,屯杜陵,逄安將十餘萬人擊之。鄧禹以逄安精兵在外,唯盆子與羸弱居城中,乃自往攻之。會謝祿救至,夜戰棗街中,[一]禹兵敗走。   延岑及更始將軍李寶合兵數萬人,與逄安戰於杜陵。岑等大敗,死者萬餘人,寶遂降安,而延岑收散卒走。寶乃密使人謂岑曰:「子努力還戰,吾當於內反之,表裡合勢,可大破也。」岑即還挑戰,安等空營擊之,寶從後悉拔赤眉旌幟,更立己幡旗。安等戰疲還營,見旗幟皆白,大驚亂走,自投川谷,死者十餘萬,逄安與數千人脫歸長安。時三輔大饑,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遺人往往聚為營保,各堅守不下。赤眉虜掠無所得,十二月,乃引而東歸,觿尚二十餘萬,隨道復散。   注[一]三輔舊事曰:「長安城中有棗街。」   光武乃遣破奸將軍侯進等屯新安,建威大將軍耿弇等屯宜陽,分為二道,以要其還路。□諸將曰:「賊若東走,可引宜陽兵會新安;賊若南走,可引新安兵會宜陽。」明年正月,鄧禹自河北度,擊赤眉於湖,[一]禹覆敗走,赤眉遂出關南向。征西大將軍馮異破之於崤底。[二]帝聞,乃自將幸宜陽,盛兵以邀其走路。   注[一]湖,縣,故城在今虢州湖城縣西南。   注[二]即崤□也,在今洛州永寧縣西北。   赤眉忽遇大軍,驚震不知所為,乃遣劉恭乞降,曰:「盆子將百萬觿降,陛下何以待之?」帝曰:「待汝以不死耳。」樊崇乃將盆子及丞相徐宣以下三十餘人肉袒降。上所得傳國璽綬,更始七尺寶□及玉璧各一。積兵甲宜陽城西,與熊耳山齊。[一]帝令縣廚賜食,觿積困餧,十餘萬人皆得飽飫。明旦,大陳兵馬臨洛水,令盆子君臣列而觀之。謂盆子曰:「自知當死不?」對曰:「罪當應死,猶幸上憐赦之耳。」帝笑曰:「兒大黠,宗室無蚩者。」[二]又謂崇等曰:「得無悔降乎?朕今遣卿歸營勒兵,鳴鼓相攻,決其勝負,不欲強相服也。」徐宣等叩頭曰:「臣等出長安東都門,君臣計議,歸命聖德。百姓可與樂成,難與圖始,故不告觿耳。今日得降,猶去虎口歸慈母,誠歡誠喜,無所恨也。」帝曰:   「卿所謂鐵中錚錚,傭中佼佼者也。」[三]又曰:「諸卿大為無道,所過皆夷滅老弱,溺社稷,污井醋。[四]然猶有三善:攻破城邑,周□天下,本故妻婦無所改易,是一善也;立君能用宗室,是二善也;   餘賊立君,迫急皆持其首降,自以為功,諸卿獨完全以付朕,是三善也。」乃令各與妻子居洛陽,賜宅人一區,田二頃。   注[一]宜陽,縣,故城韓國城也,在今洛州福昌縣東。酈元水經注曰:「洛水之北有熊耳山,雙巒競舉,狀同熊耳。」在宜陽西也。   注[二]釋名曰:「蚩,癡也。」   注[三]說文曰:「錚錚,金也。」鐵之錚錚,言微有剛利也。錚音初耕反。佼音古巧反。佼,好貌也。詩曰:「佼人僚兮。」今相傳雲音胡巧反。言佼佼者,凡傭之人稍為勝也。   注[四]溺音奴吊反。   其夏,樊崇、逄安謀反,誅死。楊音在長安時,遇趙王良有恩,賜爵關內侯,與徐宣俱歸鄉里,卒於家。劉恭為更始報殺謝祿,自系獄,赦不誅。   帝憐盆子,賞賜甚厚,以為趙王郎中。後病失明,賜滎陽均輸官地,以為列肆,[一]使食其稅終身。   注[一]均輸,官名,屬司農。肆,市列也。桓寬鹽鐵論云:「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物多苦惡,不償其費,故郡國置輸官以相紹運,故曰均輸。」   贊曰:聖公靡聞,假我風雲。[一]始順歸歷,終然崩分。赤眉阻亂,[二]盆子探符。雖盜皇器,[三]乃食均輸。   注[一]易曰:「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鶯。」假,借也。言聖公初起無所聞知,借我中興風雲之便。   注[二]阻,恃也。   注[三]皇器猶神器,謂天位也。    校勘記   四六七頁一0行共攻離鄉聚按:殿本考證萬承蒼謂離鄉聚地名,章懷注非。今據加標號。   四六八頁一三行及其支黨朱鮪張卬等北入南陽號新市兵按:校補引張□說,謂王常傳卬與王常、成丹皆為下江兵,與紀異。   四六九頁一0行前鍾武侯劉望起兵按:集解引通鑒考異,謂前書王莽傳「劉望」作「劉聖」。   四七0頁六行觸北宮鐵柱*[門]*據汲本、殿本補。按:續志有「門」字。   四七0頁一一行俛首刮席不敢視按:惠棟補注本「視」上有「仰」字。   四七一頁四行驃騎大將軍宋佻為穎陰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光武紀及通鑒「宋」皆作「宗」。   四七一頁八行陰平縣屬廣漢國按:校補謂前漢陰平國屬東海郡,後漢改縣,屬同。又前漢陰平道屬廣漢郡,後漢分屬廣漢屬國,注據陰平道言,雖亦可言「縣」,但屬前漢言,不當言「國」,屬後漢言,當云「屬國」,亦不當僅言「國」。   四七二頁五行軍帥將軍按:刊誤謂「帥」當作「師」,是時多置軍師,鄧禹傳亦作「軍師將軍」。   四七二頁一五行捕賊掾按:刊誤謂案前書合作「賊捕掾」。   四七二頁一六行孟子對*(梁惠)**[齊宣]*王曰據殿本改。   四七三頁一二行戰於蓩鄉按:續志「蓩」作「務」。   四七三頁一四行其*(蓩)**[地]*蓋在今虢州湖城縣之閒集解引王補說,謂「其蓩」通鑒注作「其地」,是。今據改。   四七六頁三行復徙封*(灌)**[濩]*澤侯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注同。   四七八頁六行次卒*(吏)**[史]*刊誤謂「吏」當作「史」。今據改。   四七八頁六行泛相稱曰*(臣)**[巨]*人刊誤謂前書言盜賊□稱巨人,今此為臣人,亦誤也。當作「巨」。今據改。   四八0頁一0行屬右校卒*(吏)**[史]*劉俠卿據刊誤改。   四八0頁一一行唯盆子與茂及前西安侯劉孝最為近屬按:沈家本謂按前書王子侯表,西安侯漢東平思王孫,而城陽近屬無封西安者,亦無名孝者。   四八二頁三行□尉諸葛□聞之按:「□」原斗「釋」,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四八二頁九行餚亦亂也按:殿本「餚」作「殽」。校補謂殿本注作「殽」,取與正文相應。然觀下文「餚亂日甚」,正文本作「餚」,知此處正文作「殽」,乃翻刻之誤,注蓋本不誤也。   四八二頁一一行幽閉殿內掘庭中蘆菔根按:汲本「內」作「門」。御覽九八0引「掘」作「拔」。又按:「閉」原斗「閒」,逕改正。   四八三頁一二行*(得)**[後]*二十餘日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通鑒並作「後二十餘日」,是。今據改。   四八四頁四行廣一寸半按:殿本「一寸」作「二寸」。   四八五頁一五行攻破城邑按:刊誤謂案文當云「攻城破邑」。   四八六頁七行說文曰錚錚金也按:說文「錚,金聲也」,此疑誤。   ************後漢書卷十二 王劉張李彭盧列傳 第二   王昌一名郎,趙國邯鄲人也。素為卜相工,明星歷,常以為河北有天子氣。時趙繆王子林[一]好奇數,[二]任俠於趙、魏閒,多通豪猾,而郎與之親善。初,王莽篡位,長安中或自稱成帝子子輿者,莽殺之。[三]郎緣是詐稱真子輿,云「母故成帝謳者,嘗下殿卒僵,須臾有黃氣從上下,半日乃解,遂□身就館。   趙後欲害之,[四]偽易他人子,以故得全。[五]*[子]*輿年十二,識命者郎中李曼卿,[六]與俱至蜀;十七,到丹陽;[七]二十,還長安;展轉中山,來往燕、趙,以須天時」。[八]林等愈動疑惑;乃與趙國大豪李育、張參等通謀,規共立郎。會人閒傳赤眉將度河,林等因此宣言赤眉當*[至]*,立劉子輿以觀觿心,百姓多信之。   注[一]景帝七代孫也。   注[二]術數。   注[三]王莽傳曰,時男子武仲自稱劉子輿。   注[四]趙飛燕也。   注[五]東觀記曰「宮婢生子,正與同時,即易之」也。   注[六]識命謂知天命也。   注[七]丹陽,楚所封地,在今歸州秭歸縣東也。   注[八]須,待也。   更始元年十二月,林等遂率車騎數百,晨入邯鄲城,止於王宮,[一]立郎為天子。林為丞相,李育為大司馬,張參為大將軍。分遣將帥,徇下幽、冀。移檄州郡曰:「制詔部剌史、郡太守*(曰)*:朕,孝成皇帝子子輿者也。昔遭趙氏之禍,因以王莽篡殺,賴知命者將護朕躬,[二]解形河濱,削多趙、魏。[三]王莽竊位,獲罪於天,天命佑漢,故使東郡太守翟義、嚴鄉侯劉信,擁兵征討,出入胡、漢。普天率土,知朕隱在人閒。南嶽諸劉,為其先驅。[四]朕仰觀天文,乃興於斯,以今月壬辰即位趙宮。休氣熏蒸,應時獲雨。蓋聞為國,子之襲父,古今不易。劉聖公未知朕,故且持帝號。諸興義兵,鹹以助朕,皆當裂土享祚子孫。已詔聖公及翟太守,亟與功臣詣行在所。[五]疑刺史、二千石皆聖公所置,未鶯朕之沉滯,或不識去就,強者負力,[六]弱者惶惑。今元元創痍,已過半矣,[七]朕甚悼焉,故遣使者班下詔書。」郎以百姓思漢,既多言翟義不死,故詐稱之,以從人望。於是趙國以北,遼東以西,皆從風而靡。   注[一]故趙王之宮也。   注[二]東觀記曰,知命者謂侍郎韓公等。   注[三]解形猶脫身也。   注[四]聖公、光武本自舂陵北徙。故舂陵近衡山,故曰「南嶽諸劉」也。   注[五]天子所在曰行在所。   注[六]負,恃也注[七]痍,傷也。   明年,光武自薊得郎檄,南走信都,[一]發兵徇旁縣,遂攻柏人,不下。議者以為守柏人不如定鉅鹿,光武乃引兵東北圍鉅鹿。郎太守王饒據城,數十日連攻不克。耿純說曰:「久守王饒,士觿疲敝,不如及大兵精銳,進攻邯鄲。若王郎已誅,王饒不戰自服矣。」光武善其計,乃留將軍鄧滿[二]守鉅鹿,而進軍邯鄲,屯其郭北門。   注[一]走,趣也,音子豆反。   注[二]續漢書「滿」作「蒲」。   郎數出戰不利,乃使其諫議大夫杜威持節請降。威雅稱郎實成帝遺體。光武曰:   「設使成帝復生,天下不可得,況詐子輿者乎!」威請求萬戶侯。光武曰:「顧得全身可矣。」[一]威曰:「邯鄲雖鄙,併力固守,尚曠日月,終不君臣相率但全身而已。」遂辭而去。   [因]急攻之,二十餘日,郎少傅李立為反閒,開門內漢兵,遂拔邯鄲。郎夜亡走,道死,追斬之。   注[一]顧猶念也。   劉永者,梁郡睢陽人,梁孝王八世孫也。傳國至父立。元始中,立與平帝外家□氏交通,[一]為王莽所誅。   注[一]□氏,平帝母家也,中山□子豪之女。   更始即位,永先詣洛陽,紹封為梁王,都睢陽。永聞更始政亂,遂據國起兵,以弟防為輔國大將軍,防弟少公御史大夫,封魯王。遂招諸豪傑沛人周建等,並署為將帥,攻下濟陰、山陽、沛、楚、淮陽、汝南,凡得二十八城。又遣使拜西防賊帥山陽佼強為橫行將軍。[一]是時東海人董憲起兵據其郡,而張步亦定齊地。永遣使拜憲翼漢大將軍,步輔漢大將軍,與共連兵,遂專據東方。及更始敗,永自稱天子。   注[一]西防,縣名,故城在今宋州單父縣北。佼音絞。   建武二年夏,光武遣虎牙大將軍蓋延等伐永。初,陳留人蘇茂為更始討難將軍,與朱鮪等守洛陽。鮪既降漢,茂亦歸命,光武因使茂與蓋延俱攻永。軍中不相能,茂遂反,殺淮陽太守,掠得數縣,據廣樂而臣於永。永以茂為大司馬、淮陽王。   蓋延遂圍睢陽,數月,拔之,永將家屬走虞。[一]虞人反,殺其母及妻子,永與麾下數十人奔譙。蘇茂、佼強、周建合軍救永,為蓋延所敗,茂奔還廣樂,強、建從永走保湖陵。三年春,永遣使立張步為齊王,董憲為海西王。於是遣大司馬吳漢等圍蘇茂於廣樂,周建率觿救茂,茂、建戰敗,□城復還湖陵,而睢陽人反城迎永。[二]吳漢與蓋延等合軍圍之,城中食盡,永與茂、建走酇。[三]   諸將追急,永將慶吾斬永首降,封吾為列侯。蘇茂、周建奔垂惠,共立永子紆為梁王。佼強還保西防。   注[一]虞,縣名,屬梁國,故城在今宋州虞城縣。   注[二]反音幡。   注[三]今亳州縣也。酇音在何反。   四年秋,遣捕虜將軍馬武、騎都尉王霸圍紆、建於垂惠,蘇茂將五校兵救之,紆、建亦出兵與武等戰,不克,而建兄子誦反,閉城門拒之。建、茂、紆等皆走,建於道死,茂奔下邳與董憲合,紆奔佼強。五年,遣驃騎大將軍杜茂攻佼強於西防,強與劉紆奔董憲。   時平狄將軍龐萌反叛,遂襲破蓋延,引兵與董憲連和,自號東平王,屯桃鄉之北。[一]   注[一]桃鄉故城在今兗州龔丘縣西北也。   龐萌,山陽人。初亡在下江兵中。更始立,以為冀州牧,將兵屬尚書令謝躬,共破王郎。及躬敗,萌乃歸降。光武即位,以為侍中。萌為人遜順,甚見信愛。   帝常稱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者,[一]龐萌是也。」拜為平狄將軍,與蓋延共擊董憲。   注[一]解見明紀。   時詔書獨下延而不及萌,萌以為延譖己,自疑,遂反。帝聞之,大怒,乃自將討萌。與諸將書曰:「吾常以龐萌社稷之臣,將軍得無笑其言乎?老賊當族。其各厲兵馬,會睢陽!」憲聞帝自討龐萌,乃與劉紆、蘇茂、佼強去下邳,還蘭陵,使茂、強助萌,合兵三萬,急圍桃城。   帝時幸蒙,聞之,乃留輜重,自將輕騎三千,步卒數萬,晨夜馳赴,*[師]*次任城,去桃鄉六十里。旦日,諸將請進,賊亦勒兵挑戰,帝不聽,乃休士養銳,以挫其鋒。城中聞車駕至,觿心益固。時吳漢等在東郡,馳使召之。萌等乃悉兵攻城,二十餘日,觿疲睏而不能下。及吳漢與諸將到,乃率觿軍進桃城,而帝親自搏戰,大破之。萌、茂、強夜棄輜重逃奔,董憲乃與劉紆悉其兵數萬人屯昌慮,自將銳卒拒新陽。[一]帝先遣吳漢擊破之,憲走還昌慮。漢進守之,憲恐,乃招誘五校餘賊步騎數千人屯建陽,去昌慮三十里。[二]   注[一]新陽,縣,屬東海郡。   注[二]建陽,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沂州丞縣北。丞音時證反。   帝至蕃,[一]去憲所百餘里。諸將請進,帝不聽,知五校乏食當退,□各堅壁以待其敝。頃之,五校糧盡,果引去。帝乃親臨,四面攻憲,三日,復大破之,觿皆奔散。遣吳漢追擊之,佼強將其觿降,蘇茂奔張步,憲及龐萌走入繒山。[二]   數日,吏士聞憲尚在,復往往相聚,得數百騎,迎憲入郯城。吳漢等復攻拔郯,憲與龐萌走保朐。[三]劉紆不知所歸,軍士高扈斬其首降,梁地悉平。   注[一]蕃音皮,又音婆。   注[二]繒,縣名,故城在今沂州承縣東北。繒山,即其縣之山也。   注[三]縣名,屬東海郡,今海州朐山縣西有故朐城,秦始皇立石以為東闕門,即此地也。   吳漢進圍朐。明年,城中谷盡,憲、萌潛出,襲取贛榆,[一]琅邪太守陳俊攻之,憲、萌走澤中。會吳漢下朐城,進盡獲其妻子。憲乃流涕謝其將士曰:「妻子皆已得矣。[二]嗟乎!久苦諸卿。」乃將數十騎夜去,欲從閒道歸降,而吳漢校尉韓湛追斬憲於方與,[三]方與人黔陵亦斬萌,皆傳首洛陽。封韓湛為列侯,黔陵關內侯。   注[一]贛榆,縣名,今海州東海縣也。贛音貢。   注[二]為吳漢所得也。   注[三]方與音防預。   張步字文公,琅邪不其人也。漢兵之起,步亦聚觿數千,轉攻傍縣,下數城,自為五威將軍,遂據本郡。   更始遣魏郡王閎為琅邪太守,步拒之,不得進。閎為檄,曉喻吏人降,得贛榆等六縣,收兵數千人,與步戰,不勝。時梁王劉永自以更始所立,貪步兵強,承製拜步輔漢大將軍、忠節侯,督青徐二州,使征不從命者,步貪其爵號,遂受之。乃理兵於劇,[一]以弟弘為□將軍,弘弟藍玄武大將軍,藍弟壽高密太守。遣將徇太山、東萊、城陽、膠東、北海、濟南、齊諸郡,皆下之。   注[一]劇,縣名,在今青州壽光縣南也。   步拓地□廣,[一]兵甲日盛。王閎懼其觿散,乃詣步相見,欲誘以義方。步大陳兵引閎,怒曰:「步有何過,君前見攻之甚乎!」閎按□曰:「太守奉朝命,而文公擁兵相距,閎攻賊耳,何謂甚邪!」步嘿然,良久,離席跪謝,乃陳樂獻酒,待以上賓之禮,令閎關掌郡事。[二]   注[一]□,漸也。   注[二]關,通也。   建武三年,光武遣光祿大夫伏隆持節使齊,拜步為東萊太守。劉永聞隆至劇,乃馳遣立步為齊王,步即殺隆而受永命。   是時帝方北憂漁陽,南事梁、楚,故步得專集齊地,據郡十二。及劉永死,步等欲立永子紆為天子,自為定漢公,置百官。王閎諫曰:「梁王以奉本朝之故,是以山東頗能歸之。今尊立其子,將疑觿心。且齊人多詐,[一]宜且詳之。」   步乃止。五年,步聞帝將攻之,以其將費邑為濟南王,屯歷下。冬,建威大將軍耿弇破斬費邑,進拔臨淄。步以弇兵少遠客,可一舉而取,乃悉將其觿攻弇於臨淄。步兵大敗,還奔劇。帝自幸劇。步退保平壽,[二]蘇茂將萬餘人來救之。茂讓步曰:「以南陽兵精,延岑善戰,而耿弇走之。大王柰何就攻其營?既呼茂,不能待邪?」步曰:「負負,無可言者。」[三]帝乃遣使告步、茂,能相斬降者,封為列侯。步遂斬茂,使使奉其首降。步三弟各自系所在獄,皆赦之。   封步為安丘侯,後與家屬居洛陽。王閎亦詣劇降。   注[一]汲黯目公孫弘之詞。   注[二]今青州北海縣也。   注[三]負,愧也。再言之者,愧之甚。   八年夏,步將妻子逃奔臨淮,與弟弘、藍欲招其故觿,乘船入海,琅邪太守陳俊追擊斬之。   王閎者,王莽叔父平阿侯譚之子也,哀帝時為中常侍。時幸臣董賢為大司馬,寵愛貴盛,閎屢諫,忤旨。哀帝臨崩,以璽綬付賢曰:「無妄以與人。」時國無嗣主,內外恇懼,閎白元後,請奪之;即帶□至宣德後闥,[一]舉手叱賢曰:「宮車晏駕,國嗣未立,公受恩深重,當俯伏號泣,何事久持璽綬以待禍至邪!」   賢知閎必死,不敢拒之,乃跪授璽綬。閎持上太后,朝廷壯之。及王莽篡位,僭忌閎,乃出為東郡太守。閎懼誅,常系藥手內。莽敗,漢兵起,閎獨完全東郡三十餘萬戶,歸降更始。   注[一]三輔黃圖曰,未央宮有宣德殿。闥,宮中門也。   李憲者,穎川許昌人也。王莽時為廬江屬令。[一]莽末,江賊王州公等起觿十餘萬,攻掠郡縣,莽以憲為偏將軍、廬江連率,擊破州公。莽敗,憲據郡自守。更始元年,自稱淮南王。建武三年,遂自立為天子,置公卿百官,擁九城,觿十餘萬。   注[一]王莽每郡置屬令,職如都尉。   四年秋,光武幸壽春,遣揚武將軍馬成等擊憲,圍舒。[一]至六年正月,拔之。   憲亡走,其軍士帛意[二]追斬憲而降,憲妻子皆伏誅。封帛意漁浦侯。   注[一]廬江舒縣。   注[二]帛,姓也,宋帛產之後,*[見]*韓非子也。   後憲餘黨淳於臨等猶聚觿數千人,屯灊山,攻殺安風令。[一]楊州牧歐陽歙遣兵不能克,帝議欲討之。廬江人陳觿為從事,白歙請得喻降臨;[二]於是乘單車,駕白馬,往說而降之。灊山人共生為立祠,號「白馬陳從事」雲。   注[一]灊山、安豐,皆縣名,屬廬江郡。灊縣故城,今壽州也。   注[二]曉喻其意而降之也。   彭寵字伯通,南陽宛人也。父宏,哀帝時為漁陽太守,偉容貌,能飲飯,[一]   有威於邊。   王莽居攝,誅不附己者,宏與何武、鮑宣並遇害。   注[一]飯音扶遠反。   寵少為郡吏,地皇中,為大司空士,[一]從王邑東拒漢軍。到洛陽,聞同產弟在漢兵中,懼誅,即與鄉人吳漢亡至漁陽,抵父時吏。[二]更始立,使謁者韓鴻持節徇北州,[三]承製得專拜二千石已下。鴻至薊,以寵、漢並鄉閭故人,相見歡甚,即拜寵偏將軍,行漁陽太守事,漢安樂令。[四]   注[一]王莽時九卿分屬三公,每一卿置元士三人。   注[二]抵,歸也。   注[三]謂幽、並也。   注[四]安樂,縣名,屬漁陽郡,故城在今幽州潞縣西北也。   及光武鎮慰河北,至薊,以書招寵。寵具牛酒,將上謁。會王郎詐立,傳檄燕、趙,遣將徇漁陽、上谷,急發其兵,北州觿多疑惑,欲從之。吳漢說寵從光武,語在漢傳。會上谷太守耿況亦使功曹寇恂詣寵,結謀共歸光武。寵乃發步騎三千人,以吳漢行長史,及都尉嚴宣、護軍蓋延、狐奴令王梁,[一]與上谷軍合而南,及光武於廣阿。光武承製封寵建忠侯,賜號大將軍。遂圍邯鄲,寵轉糧食,前後不絕。   注[一]狐奴,縣名,屬漁陽郡。   及王郎死,光武追銅馬,北至薊。寵上謁,自負其功,意望甚高,[一]光武接之不能滿,以此懷不平。[二]光武知之,以問幽州牧朱浮。浮對曰:「前吳漢北發兵時,大王遺寵以所服□,又倚以為北道主人。寵謂至當迎合握手,交歡並坐。今既不然,所以失望。」浮因曰:「王莽為宰衡時,甄豐旦夕入謀議,時人語曰『夜半客,甄長伯。』[三]及莽篡位後,豐意不平,卒以誅死。」光武大笑,以為不至於此。及即位,吳漢、王梁,寵之所遣,並為三公,而寵獨無所加,愈怏怏不得志。歎曰:「我功當為王;但爾者,陛下忘我邪?」   注[一]負,恃也。   注[二]不能滿其意,故心不平也。   注[三]長伯,豐字也。豐,平帝時為少府,王莽篡位時為更始將軍。   是時北州破散,而漁陽差完,有舊鹽鐵官,寵轉以貿谷,[一]積珍寶,益富強。   朱浮與寵不相能,浮數譖構之。建武二年春,詔征寵,寵意浮賣己,上疏願與浮俱征。又與吳漢、蓋延等書,盛言浮枉狀,[二]固求同征。帝不許,益以自疑。而其妻素剛,不堪抑屈,固勸無受召。寵又與常所親信吏計議,皆懷怨於浮,莫有勸行者。帝遣寵從弟子後蘭卿喻之,寵因留子後蘭卿,遂發兵反,拜署將帥,自將二萬餘人攻朱浮於薊,分兵徇廣陽、上谷、右北平。   又自以與耿況俱有重功,而恩賞並薄,數遣使要誘況,況不受,輒斬其使。   注[一]貿,易也。   注[二]枉,譖己之狀也。   秋,帝使游擊將軍鄧隆救薊。隆軍潞南,浮軍雍奴,遣吏奏狀。帝讀檄,怒謂使吏曰:「營相去百里,其勢豈可得相及?比若還,[一]北軍必敗矣。」寵果盛兵臨河以拒隆,又別發輕騎三千襲其後,大破隆軍。浮遠,遂不能救。引而去。   明年春,寵遂拔右北平、上谷數縣。遣使以美女繒彩賂遺匈奴,要結和親。單于使左南將軍七八千騎,往來為遊兵以助寵。又南結張步及富平獲索諸豪傑,皆與交質連衡。[二]遂攻拔薊城,自立為燕王。   注[一]若,汝也。   注[二]交質謂交相為質也。左傳曰:「交質往來,道路無壅。」前書音義曰:「以利合曰從,以威力相脅曰衡。」   其妻數惡夢,又多見□變,[一]卜筮及望氣者皆言兵當從中起。寵疑子後蘭卿質漢歸,故不信之,使將兵居外,無親於中。五年春,寵齋,獨在便室。[二]   蒼頭子密等三人因寵臥寐,共縛著默,告外吏云:「大王齋禁,皆使吏休。」偽稱寵命教,收縛奴婢,各置一處。又以寵命呼其妻。妻入,大驚。[三]寵急呼曰:「趣為諸將軍辦裝。」[四]於是兩奴將妻入取寶物,留一奴守寵。寵謂守奴曰:「若小兒,我素愛也,今為子密所迫劫耳。解我縛,當以女珠妻汝,家中財物皆與若。」小奴意欲解之,視戶外,見子密聽其語,遂不敢解。於是收金玉衣物,至寵所裝之,被馬六疋,使妻縫兩縑囊。□夜後,解寵手,令作記告城門將軍云:「今遣子密等至子後蘭卿所,速開門出,勿稽留之。」[五]書成,即斬寵及妻頭,置囊中,便持記馳出城,因以詣闕,封為不義侯。明旦,合門不開,官屬踰牆而入,見寵屍,驚怖。其尚書韓立等共立寵子午為王,以子後蘭卿為將軍。國師韓利斬午首,詣征虜將軍祭遵降。夷其宗族。   注[一]東觀記曰:「夢臝袒冠幘,踰城,髡徒推之。」又「寵堂上聞蝦罶聲在火壚下,鑿地求之,不得」也。   注[二]便坐之室,非正室也。   注[三]東觀記曰:「妻入,驚曰:『奴反!』奴乃捽其妻頭,擊其頰。」   注[四]呼奴為將軍,欲其赦己也。   注[五]稽,停也。   盧芳字君期,安定三水人也,居左谷中,[一]王莽時,天下鹹思漢德,芳由是詐自稱武帝曾孫劉文伯。曾祖母匈奴谷蠡渾邪王之姊為武帝皇后,生三子。遭江充之亂,太子誅,皇后坐死,中子次卿亡之長陵,小子回卿逃於左谷。霍將軍立次卿,迎回卿,回卿不出,因居左谷,生子孫卿,孫卿生文伯。常以是言誑惑安定閒。王莽末,乃與三水屬國羌胡起兵。更始至長安,征芳為騎都尉,使鎮撫安定以西。   注[一]續漢志曰三水縣有左*(右)*谷,故城在今涇州安定縣南。   更始敗,三水豪傑共計議,以芳劉氏子孫,宜承宗廟,乃共立芳為上將軍、西平王,[一]使使與西羌、匈奴結和親。單于曰:「匈奴本與漢約為兄弟。[二]後匈奴中衰,呼韓邪單于歸漢,漢為發兵擁護,世世稱臣。[三]今漢亦中絕,劉氏來歸我,亦當立之,令尊事我。」乃使句林王將數千騎迎芳,[四]芳與兄禽、弟程俱入匈奴。單于遂立芳為漢帝。以程為中郎將,將胡騎還入安定。初,五原人李興、隨昱,朔方人田颯,代郡人石鮪、閔堪,各起兵自稱將軍。建武四年,單于遣無樓且渠王入五原塞,[五]與李興等和親,告興欲令芳還漢地為帝。   五年,李興、閔堪引兵至單于庭迎芳,與俱入塞,都九原縣。[六]掠有五原、朔方、雲中、定襄、鴈門五郡,並置守令,與胡通兵,侵苦北邊。   注[一]欲平定西方,故以為號。   注[二]高祖時,與冒頓單于約為兄弟。   注[三]呼韓邪單于降漢,入朝,宣帝擁護,國內遂定。   注[四]句音古侯反。   注[五]塞屬五原郡,因以為名。   注[六]九原,縣名,故城在勝州銀山縣也。   六年,芳將軍賈覽將胡騎擊殺代郡太守劉興。芳後以事誅其五原太守李興兄弟,而其朔方太守田颯、雲中太守橋扈恐懼,叛芳,舉郡降,光武令領職如故。後大司馬吳漢、驃騎大將軍杜茂數擊芳,並不克。十二年,芳與賈覽共攻雲中,久不下,其將隨昱留守九原,欲脅芳降。芳知羽翼外附,心膂內離,遂棄輜重,與十餘騎亡入匈奴,其觿盡歸隨昱。昱乃隨使者程恂詣闕。拜昱為五原太守,封鐫胡侯,[一]昱弟憲武進侯。   注[一]鐫謂琢鑿之,故以為名。下有鐫羌侯,即其類。   十六年,芳復入居高柳,[一]與閔堪兄林使使請降。乃立芳為代王,堪為代相,林為代太傅,賜繒二萬匹,因使和集匈奴。芳上疏謝曰:「臣芳過托先帝遺體,棄在邊陲。社稷遭王莽廢絕,以是子孫之憂,所宜共誅,故遂西連羌戎,北懷匈奴。單于不忘舊德,權立救助。是時兵革並起,往往而在。臣非敢有所貪覬,[二]期於奉承宗廟,興立社稷,是以久僭號位,十有餘年,罪宜萬死。陛下聖德高明,躬率觿賢,海內賓服,惠及殊俗。以胏附之故,[三]赦臣芳罪,加以仁恩,封為代王,使備北藩。無以報塞重責,冀必欲和輯匈奴,[四]不敢遺餘力,負恩貸。[五]謹奉天子玉璽,思望闕庭。」詔報芳朝明年正月。其冬,芳入朝,南及昌平,[六]有詔止,令更朝明歲。芳自道還,憂恐,乃復背叛,遂反,與閔堪、閔林相攻連月。匈奴遣數百騎迎芳及妻子出塞。芳留匈奴中十餘年,病死。   注[一]高柳,縣名,故城在今雲州定襄縣。   注[二]覬,望也。   注[三]胏附,若肝胏相附著,猶言親戚也。   注[四]輯音才入反。郭景純雲古「集」字。   注[五]負猶背也。   注[六]昌平,縣名,故城在今幽州昌平縣東南。   初,安定屬國胡與芳為寇,及芳敗,胡人還鄉里,積苦縣官徭役,其中有駁馬少伯者,素剛壯;二十一年,遂率種人反叛,與匈奴連和,屯聚青山。[一]乃遣將兵長史陳欣,[二]率三千騎擊之,少伯乃降。徙於冀縣。[三]   注[一]青山,在今慶州,有青山水。   注[二]呂忱云:「欣,古『欣』字。」   注[三]冀縣屬天水郡,今秦州伏羌縣。   論曰:傳稱「盛德必百世祀」,[一]孔子曰「寬則得觿」。夫能得觿心,則百世不忘矣。   觀更始之際,劉氏之遺恩余烈,英雄豈能抗之哉!然則知高祖、孝文之寬仁,結於人心深矣。周人之思邵公,愛其甘棠,[二]又況其子孫哉!劉氏之再受命,蓋以此乎!若數子者,豈有國之遠圖哉!因時擾攘,苟恣縱而已耳,然猶以附假宗室,能掘強歲月之閒。[三]觀其智略,固無足以憚漢祖,發其英靈者也。[四]   注[一]左傳晉侯問於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臣聞盛德必百代祀,虞之代數未也。」   注[二]詩序曰:「甘棠,美邵伯也。邵伯聽訟於甘棠之下,周人思之,不伐其樹。」   注[三]掘強謂強梁也。前書伍被謂淮南王安曰:「掘強江淮之間,苟延歲月之命。」   注[四]言此數子非漢祖之敵,不足奮發英靈而憚畏之也。   贊曰:天地閉革,[一]野戰腢龍。[二]昌、芳僭詐,梁、齊連鋒。[三]寵負強地,[四]憲縈深江。[五]實惟非律,代委神邦。[六]   注[一]革,改也,易曰:「天地閉,賢人隱。」又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注[二]喻英雄並起也。易曰:「龍戰於野,其血玄黃。」又曰「腢龍無首,吉」也。   注[三]梁王劉永,齊王張步。   注[四]據漁陽也。   注[五]起廬江也。   注[六]易曰:「師出以律。」律,法也。言反叛非用師之法,故更代破滅,委棄其神戲之國,伏於光武也。    校勘記   四九一頁六行*[子]*輿年十二據刊誤補。   四九一頁九行林等因此宣言赤眉當*[至]*立劉子輿以觀觿心校補謂袁紀「噹」下有「至」字。今據補。按:脫「至」字則文意不屬。   四九一頁一0行景帝七代孫也按:校補謂平干繆王元乃景帝曾孫,「七」字誤。   四九二頁六行林等遂率車騎數百「率」原斗「卒」,據汲本、殿本改正。按:影印紹興本此卷原闕,系取它本補配者,故斗字特多,以下遇有極明顯之鬥字,皆據汲本、殿本改正,不作校記。   四九二頁七行制詔部刺史郡太守*(曰)*據刊誤刪。   四九二頁一0行南嶽諸劉為其先驅按:錢大昭謂王莽分四方為四岳,故有南嶽之稱,猶雲南方耳,注言舂陵近衡山,故曰南嶽諸劉,誤。又按:袁紀「其」作「朕」。   四九三頁一0行光武乃引兵東北圍鉅鹿按:張□謂「東北」當作「東南」。   四九三頁一六行顧得全身可矣按:「顧」原作「願」,「矣」原作「乎」,逕據汲本、殿本改。   四九四頁一行*[因]*急攻之據汲本、殿本補。   四九四頁四行立與平帝外家□氏交通按:李慈銘謂「立」字疑「坐」字之誤。   四九五頁一二行騎都尉王霸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騎都尉」當依光武紀、王梁傳及王霸傳作「偏將軍」。   四九五頁一五行時平狄將軍龐萌反叛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平狄」蓋延傳作「平敵」。   四九六頁三行帝常稱曰汲本、殿本「常」作「嘗」。按:常嘗古通作,後如此不悉出。   四九六頁一0行*[師]*次任城據汲本、殿本補。   四九七頁一0行故城在今沂州承縣東北殿本「承」作「丞」。按:前文注亦作「丞」。   此縣以氶水所經而得名,氶古作「承」,故兩漢志並作「承」,舊唐志作「丞」,新唐志作「氶」。   四九七頁一三行進盡獲其妻子按:刊誤謂案文多一「進」字。   四九八頁一二行步大陳兵引閎按:李慈銘謂「引閎」下當有「入」字。   五00頁八行閎持上太后按:汲本、殿本「持」作「馳」。   五00頁一二行穎川許昌人也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許縣獻帝徙都後始改許昌,前漢安得有此名,此史誤。   五0一頁七行*[見]*韓非子也據汲本、殿本補。   五0一頁八行攻殺安風令按:注「安風」作「安豐」。刊誤謂注當從傳作「安風」,殿本考證則謂安風為侯國,而安風則縣也,傳言殺令,則似當從注作「安豐」。   沉家本謂據竇融傳,以安豐、陽泉、蓼安、安風四縣封融為安豐侯,則融未封之前,安風、安豐並為縣,注作「安豐」,而正文作「安風」,難定其孰是。   五0一頁一三行父宏按:東觀記「宏」作「容」。   五0二頁七行每一卿置元士三人按:刊誤謂當作「每一卿置大夫三人,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五0三頁一一行而漁陽差完有舊鹽鐵官按:前書地理志漁陽有鐵官,無鹽官,此「鹽」字當衍。通鑒無。   五0四頁一三行偽稱寵命教收縛奴婢按:刊誤謂多一「命」字,教即氣下之書,下文自有「命」字。   五0六頁三行三水縣有左*(右)*谷據續志刪。按:校補引張□說,謂今續志「三水」下但有劉注云「有左谷,盧芳所居」,無「右」字。   五0七頁四行雲中太守橋扈按:光武紀「橋」作「喬」。   五0八頁二行匈奴遣數百騎迎芳及妻子出塞按「百」下原衍「萬」字,逕據汲本、殿本刪。   ************後漢書卷十三 隗囂公孫述列傳 第三   隗囂[一]字季孟,天水成紀人也。[二]少仕州郡。王莽國師劉歆引囂為士。[三]   歆死,囂歸鄉里。季父崔,素豪俠,能得觿。聞更始立而莽兵連敗,於是乃與兄義及上邽人楊廣、冀人周宗謀起兵應漢。囂止之曰:「夫兵,凶事也。[四]宗族何辜!」崔不聽,遂聚觿數千人,攻平襄,殺莽鎮戎大尹。[五]崔、廣等以為舉事宜立主以一觿心,鹹謂囂素有名,好經書,遂共推為上將軍。囂辭讓不得已,曰:「諸父觿賢不量小子。必能用囂言者,乃敢從命。」觿皆曰「諾」。   注[一]囂音五高反。   注[二]成紀,縣名,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注[三]王莽置國師,位上公,士其屬官也。莽置九卿,分屬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一大夫置元士三人。   注[四]史記范蠡曰:「兵者凶器,戰者逆德。」   注[五]平襄,縣名,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伏羌縣西北。王莽改天水郡曰鎮戎郡,守曰大尹。   囂既立,遣使聘請平陵人方望,以為軍師。[一]望至,說囂曰:「足下欲承天順民,輔漢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陽,王莽尚據長安,雖欲以漢為名,其實無所受命,將何以見信於觿乎?宜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也。[二]且禮有損益,質文無常。削地開兆,[三]茅茨土階,以致其肅敬。   雖未備物,神明其捨諸。」囂從其言,遂立廟邑東,祀高祖、太宗、世宗。囂等皆稱臣執事,史奉璧而告。[四]祝畢,有司穿坎於庭,[五]牽馬操刀,奉盤錯鍉,遂割牲而盟。[六]曰:「凡我同盟三十一將,十有六姓,允承天道,興輔劉宗。如懷奸慮,明神殛之。[七]高祖、文皇、武皇,俾墜厥命,厥宗受兵,族類滅亡。」有司奉血鍉進,護軍舉手揖諸將軍曰:「鍉不濡血,歃不入口,是欺神明也,厥罰如盟。」既而薶血加書,一如古禮。   注[一]平陵,縣名,屬右扶風也。   注[二]易觀卦曰:「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注[三]除地以開兆域。   注[四]史,祝史也。璧者,所以祀神也。   注[五]周禮司盟掌盟載之法也。鄭玄注曰:「載,盟辭也。書其辭於策,殺牲取血,坎其牲,加書於上而薶之。」   注[六]臣賢按:蕭該音引字詁「鍉即題,音徒啟反。」方言曰:「宋楚之閒,謂盎為題」。據下文云「鍉不濡血」,明非盆盎之類。前書匈奴傳云「漢遣韓昌等與單于及大臣俱登諾水東山,刑白馬,單于以徑路刀、金留廣撓酒」。應劭云「留廣,飯匕也。撓,擾也。以匕攪血而歃之」。   今亦奉盤措匙而歃也。以此而言,*(鍉)**[題]*即匙字。錯,置也,音七故反。   注[七]殛,誅也。   事畢,移檄告郡國曰:   「漢復元年七月己酉朔。己巳,上將軍隗囂、白虎將軍隗崔、左將軍隗義、右將軍楊廣、明威將軍王遵、雲旗將軍周宗等,告州牧、部監、郡卒正、連率、大尹、尹、尉隊大夫、屬正、屬令:[一]故新都侯王莽,慢侮天地,悖道逆理。   鴆殺孝平皇帝,篡奪其位。矯托天命,偽作符書,[二]欺惑觿庶,震怒上帝。   反戾飾文,以為祥瑞。[三]戲弄神祇,歌頌禍殃。[四]楚、越之竹,不足以書其惡。[五]天下昭然,所共聞見。今略舉大端,以喻吏民。   注[一]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連率、大尹。大尹職如太守。屬令、屬長職如都尉。置州牧、部監二十五人,見禮如三公。監位上大夫,各主五郡。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連率,子氏屬令,男氏屬長,皆代其官。其無爵者為尹。又置*[六尉]*、六隊*(部)**[郡]*,置大夫,職如太守。   注[二]莽遣五威將軍王奇等班符命四十二篇於天下,言當代漢之意。   注[三]大風毀莽王路堂,又拔其昭寧堂池東榆樹,大十圍。莽乃曰:「念紫閣仙圖,天意立太子,正其名。」乃立其子臨為太子,以為祥應也。   注[四]戲弄神祇謂仙人掌旁有白頭公青衣,莽曰:「皇祖叔父子僑欲來迎我」也。   歌頌禍殃謂莽作告天策,自陳功勞千餘言,能誦策文者,除以為郎,至五十餘人。   注[五]前書朱光世曰:「南山之竹,不足以盡我詞。」囂以楚、越多竹,故引以為言也。   蓋天為父,地為母,[一]禍福之應,各以事降。莽明知之。而冥昧觸冒,不顧大忌,詭亂天術,援引史傳。[二]昔秦始皇毀壞謚法,以一二數欲至萬世,[三]   而莽下三萬六千歲之歷,言身當盡此度。[四]循亡秦之軌,推無窮之數。是其逆天之大罪也。   注[一]尚書曰:「惟天地,萬物父母。」   注[二]王莽每有□禍,皆引史傳以文飾之。前書說符侯崔發言於莽曰:「周禮及春秋左氏,國有大□,則哭以厭之,故周易稱先號咷而後笑。宜*(乎)**[呼]*嗟*(呼)*告天以求救。」莽乃率腢臣至南郊,陳其符命,因搏心大哭。   注[三]史記曰,秦始皇初並天下,制曰:「太古有號無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自今以來,除謚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注[四]莽令太史推三萬六千歲歷紀,六歲一改元,佈告天下。   分裂郡國,斷截地絡。[一]田為王田,賣買不得。[二]規錮山澤,奪民本業。[三]   造起九廟,窮極土作。[四]發頤河東,攻劫丘壟。此其逆地之大罪也。   注[一]絡猶經絡也。謂莽分坼郡縣,斷割疆界也。   注[二]莽更名天下田曰王田,不得賣買。   注[三]莽制,名山大澤不得採取。   注[四]莽九廟:一曰黃帝太初祖廟,二曰虞帝始祖昭廟,三曰陳胡王統祖穆廟,四曰齊敬王代祖昭廟,五曰濟北愍王王祖穆廟,六曰濟南伯王尊禰昭廟,七曰元城孺*(子)*王尊禰穆廟,八曰陽平頃王昭廟,九曰新都顯王穆廟。殿皆重屋。   太祖廟東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余半之。為銅薄櫨,飾以金銅琱文,窮極百工之巧,功費數百鉅萬,卒徒死者萬數也。   尊任殘賊,信用奸佞,誅戮忠正,覆按口語,赤車奔馳,[一]法冠晨夜,冤系無辜,[二]妄族觿庶。行炮格之刑,除順時之法,[三]灌以醇醯,裂以五毒。[四]   政令日變,官名月易,[五]貨幣歲改,[六]吏民□亂,不知所從,商旅窮窘,號泣市道。設為六管,[七]增重賦斂,刻剝百姓,厚自奉養,苞苴流行,財入公輔,[八]上下貪賄,莫相檢考。民坐挾銅炭,沒入鍾官,[九]徒隸殷積,數十萬入,工匠饑死,長安皆臭。既亂諸夏,狂心益悖,北攻強胡,南擾勁越,[一0]西侵羌戎,東摘濊貊。[一一]使四境之外,併入為害,緣邊之郡,江海之瀕,滌地無類。[一二]故攻戰之所敗,苛法之所陷,饑饉之所夭,疾疫之所及,以萬萬計。其死者則露屍不掩,生者則奔亡流散,幼孤婦女,流離系虜。此其逆人之大罪也。   注[一]續漢志曰:「小使車,赤轂白蓋赤帷,從騶騎四十人。」   注[二]續漢志曰:「法冠一曰柱後,高五寸,侍御史服之。」   注[三]莽作焚如之刑,燒殺陳良、終帶等二十七人。莽又作不順時之令,春夏斬人,此為不順時之法。   注[四]莽以董忠反,收忠宗族,以醇醯、毒藥、白刃、叢□,並一坎而薶之。   注[五]莽州郡官名改無常制,乃至歲復變更,一郡至五易名而還復其故,吏人不能紀也。   注[六]時百姓便安漢五銖錢,以莽錢大小兩行難知,皆私以五銖錢市買。莽患之,下書諸挾五銖錢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   注[七]管,主也。莽設六管之令,謂酤酒、賣鹽、鐵器、鑄錢、名山、大澤,此*(謂)**[為]*六也。皆令縣官主稅收其利。   注[八]禮記曰:「苞苴簞笥問人者。」莽令七公六卿兼號將軍,分鎮大郡,皆使為奸於外,貨賄為市,侵漁百姓。   注[九]莽時關東大饑蝗,人犯鑄錢,伍人相坐,沒入為官奴婢。其男子檻車,兒女子步,以鐵鎖其頸,傳詣鍾官,*(八)**[以]*十萬數。到者易其夫婦,愁苦死者什六七。鍾官,主鑄錢之官也。   注[一0]莽令十二部將同時十道並出,大擊匈奴。莽改句町王為侯,其王邯怨怒不附,莽諷牂牁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攻殺歆。   注[一一]摘,擾也。西羌龐恬、傅幡等怨莽奪其地為西海郡,遂反,攻西海太守陳永。莽又發高句麗兵伐胡,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為寇。   注[一二]瀕,涯也。滌,蕩也,蕩地無遺類也。   是故上帝哀矜,降罰於莽,妻子顛殞,還自誅刈。[一]大臣反據,亡形已成。   大司馬董忠,國師劉歆,□將軍王涉[二],皆結謀內潰;司命孔仁,納言嚴尤,秩宗陳茂,舉觿外降。[三]今山東之兵二百餘萬,已平齊、楚,下蜀、漢,定宛、洛,據敖倉,守函谷,威命四布,宣風中岳。[四]興滅繼絕,封定萬國,遵高祖之舊制,修孝文之遺德。有不從命,武軍平之。馳使四夷,復其爵號。[五]   然後還師振旅,櫜弓臥鼓。[六]申命百姓,各安其所,庶無負子之責。」[七]   注[一]顛,踣也。殞,絕也。莽殺其子宇、臨等。妻王氏以莽數殺其子,涕泣失明,病卒。   注[二]涉,曲陽侯根之子也。   注[三]莽置五威司命。孔仁敗,降更始。余並見光武紀。   注[四]中岳,嵩高也。謂更始至洛陽。   注[五]莽貶句町王為侯,西域盡改其王為侯,單于曰服於,高句麗曰下句麗,今皆復其爵號。   注[六]周禮曰:「出曰理兵,入曰振旅。」詩周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   櫜,韜也。臥猶息也。   注[七]百姓襁負流亡,責在君上。既安其業,則無責也。   囂乃勒兵十萬,擊殺雍州牧陳慶。將攻安定。安定大尹王向,莽從弟平阿侯譚之子也,威風獨能行其邦內,屬縣皆無叛者。囂乃移書於向,喻以天命,反覆誨示,終不從。於是進兵虜之,以徇百姓,然後行戮,安定悉降。而長安中亦起兵誅王莽。囂遂分遣諸將徇隴西、武都、金城、武威、張掖、酒泉、敦煌,皆下之。   更始二年,遣使征囂及崔、義等。囂將行,方望以為更始未可知,固止之,囂不聽。望以書辭謝而去,曰:「足下將建伊、呂之業,弘不世之功,[一]而大事草創,[二]英雄未集。以望異域之人,疵瑕未露,[三]欲先崇郭隗,想望樂毅,[四]故欽承大旨,順風不讓。將軍以至德尊賢,廣其謀慮,動有功,發中權,基業已定,大勳方緝。今俊乂並會,羽翮並肩,[五]望無耆□之德,而猥托賓客之上,[六]誠自愧也。雖懷介然之節,欲絜去就之分,誠終不背其本,貳其志也。何則?范蠡收責句踐。*[乘]*偏舟於五湖;[七]舅犯謝罪文公,亦逡巡於河上。[八]夫以二子之賢,勒銘兩國,猶削跡歸愆,請命乞身,望之無勞,蓋其宜也。望聞烏氏有龍池之山,[九]微徑南通,與漢相屬,其傍時有奇人,聊及閒暇,廣求其真。願將軍勉之。」囂等遂至長安,更始以為右將軍,崔、義皆即舊號。其冬,崔、義謀欲叛歸,囂懼並禍,即以事告之,崔、義誅死。   更始感囂忠,以為御史大夫。   注[一]不世者,言非代之所常有也。   注[二]草創謂初始也。   注[三]望,平陵人,以與囂別郡,故言異域。   注[四]新序云:「郭隗謂燕昭王曰:『王誠欲致士,請從隗始。隗且見事,況賢於隗者乎?』於是昭王為隗築宮而師之。   樂毅自魏往,騶衍自齊往,劇辛自趙往,士爭赴燕。」   注[五]管子曰:「桓公謂管仲曰:『寡人之有仲父,猶飛鴻之有羽翼耳。』」注[六]猥猶濫也。   注[七]偏舟,特舟也。收責謂收其罪責也。史記曰,范蠡與句踐滅吳,為書辭句踐曰:「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今既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乃裝其輕寶珠玉,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計然雲,范蠡乘偏舟於江湖。   注[八]逡巡,不進也。左傳曰,晉公子重耳反國,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   「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臣之罪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   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注[九]烏氏,縣名,屬安定郡,故城在今涇州安定縣東也。   明年夏,赤眉入關,三輔擾亂。流聞光武即位河北,囂即說更始歸政於光武叔父國三老良,更始不聽。諸將欲劫更始東歸,囂亦與通謀。事發覺,更始使使者召囂,囂稱疾不入,因會客王遵、周宗等勒兵自守。更始使執金吾鄧曄[一]   將兵圍囂,囂閉門拒守;至□時,遂潰圍,與數十騎夜斬平城門關,[二]亡歸天水。復招聚其觿,據故地,自稱西州上將軍。   注[一]謝承書曰:「曄,南陽南鄉人。*[以]*勁悍廉直為名。」   注[二]三輔黃圖曰,長安城南面西頭門。   及更始敗,三輔耆老士大夫皆奔歸囂。   囂素謙恭愛士,傾身引接為布衣交。以前王莽平河大尹長安谷恭[一]為掌野大夫,平陵范逡為師友,趙秉、蘇衡、鄭興為祭酒,[二]申屠剛、杜林為持書,[三]   楊廣、王遵、周宗及平襄人行巡、阿陽人王捷、長陵人王元為大將軍,[四]杜陵、金丹之屬為賓客。由此名震西州,聞於山東。   注[一]莽改清河為平河。   注[二]前書音義曰:「禮,飲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稱祭酒。祭祀時,唯長者以酒沃酹。」   注[三]持書即持書侍御史,秩六百石。   注[四]東觀記曰:「元,杜陵人。」阿陽,縣名,屬天水郡。本為「河陽」者,誤也。   建武二年,大司徒鄧禹西擊赤眉,屯雲陽。禹裨將馮愔引兵叛禹,西向天水,囂逆擊,破之於高平,[一]盡獲輜重。於是禹承製遣使持節命囂為西州大將軍,得專制涼州、朔方事。及赤眉去長安,欲西上隴,囂遣將軍楊廣迎擊,破之,又追敗之於烏氏、涇陽閒。[二]   注[一]縣名,今原州*(高)*平*[高]*縣。   注[二]涇陽,縣名,屬安定郡,今原州平*(陽)**[高]*縣南涇陽故城是也。   囂既有功於漢,又受鄧禹爵,署其腹心,議者多勸通使京師。三年,囂乃上書詣闕。光武素聞其風聲,報以殊禮,言稱字,用敵國之儀,所以慰藉之良厚。[一]   時陳倉人呂鮪擁觿數萬,與公孫述通,寇三輔。囂復遣兵佐征西大將軍馮異擊之,走鮪,遣使上狀。帝報以手書曰:「慕樂德義,思相結納。昔文王三分,猶服事殷。[二]但駑馬鈆刀,不可強扶。[三]數蒙伯樂一顧之價,[四]而蒼蠅之飛,不過數步,即托驥尾,得以絕腢。[五]隔於盜賊,聲問不數。將軍操執款款,扶傾救危,南距公孫之兵,北御羌胡之亂,是以馮異西征,得以數千百人躑躅三輔。[六]微將軍之助,則咸陽已為他人禽矣。今關東寇賊,往往屯聚,志務廣遠,多所不暇,未能觀兵成都,與子陽角力。[七]如令子陽到漢中、三輔,願因將軍兵馬,鼓旗相當。儻肯如言,蒙天之福,即智士計功割地之秋也。[八]管仲曰:『生我者父母,成我者鮑子。』[九]自今以後,手書相聞,勿用傍人解構之言。」[一0]自是恩禮愈篤。   注[一]慰,安也,藉,薦也。言安慰而薦藉之良甚也。   注[二]孔子曰:「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注[三]周禮:「校人掌六馬。」駑馬,最下者也。說文:「鈆,青金也。」似錫而色青。賈誼云:「鈆刀為銛。」言駑馬鈆刀,不可強扶持而用也。   注[四]戰國策曰,蘇代為燕說齊,未見齊王,先說淳於髡曰:「人有賣駿馬者,比三旦立市,市人莫之知,往見伯樂曰:『臣有駿馬,欲賣之,比三旦立於市,市人莫與言。願子還而視之,去而顧之,臣請獻一朝之價。』伯樂如其言,一旦而價十倍也。」   注[五]張敞書曰:「蒼蠅之飛,不過十步;自托騏驥之尾,乃騰千里之路。然無損於騏驥,得使蒼蠅絕腢也。」見敞傳。   注[六]躑躅猶踟鉹]。   注[七]角力猶爭力也。   注[八]秋,一歲中成功之時,故舉以為言。   注[九]事見史記。   注[一0]解構猶閒構也。   其後公孫述數出兵漢中,遣使以大司空扶安王印綬授囂。囂自以與述敵國,恥為所臣,乃斬其使,出兵擊之,連破述軍,以故蜀兵不復北出。   時關中將帥數上書,言蜀可擊之狀,帝以示囂,因使討蜀,以效其信。囂乃遣長史上書,盛言三輔單弱,劉文伯在邊,[一]未宜謀蜀。帝知囂欲持兩端,不願天下統一,於是稍黜其禮,正君臣之儀。   注[一]文伯,盧芳字也。   初,囂與來歙、馬援相善,故帝數使歙、援奉使往來,勸令入朝,許以重爵。   囂不欲東,連遣使深持謙辭,言無功德,須四方平定,退伏閭裡。五年,復遣來歙說囂遣子入侍,囂聞劉永、彭寵皆已破滅,乃遣長子恂隨歙詣闕。以為胡騎校尉,封鐫羌侯。[一]而囂將王元、王捷常以為天下成敗未可知,不願專心內事。元遂說囂曰:「昔更始西都,四方響應,天下喁喁,謂之太平。[二]一旦敗壞,大王幾無所厝。今南有子陽,北有文伯,江湖海岱,王公十數,[三]而欲牽儒生之說,棄千乘之基,[四]羇旅危國,以求萬全,此循覆車之軌,計之不可者也。今天水完富,士馬最強,北收西河、上郡,東收三輔之地,案秦舊多,表裡河山。[五]元請以一丸泥為大王東封函谷關,此萬世一時也。若計不及此,且畜養士馬,據隘自守,曠日持久,以待四方之變,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六]要之,魚不可脫於淵,[七]神龍失埶,即還與蚯蚓同。」[八]囂心然元計,雖遣子入質,猶負其險□,欲專方面,於是游士長者,稍稍去之。[九]   注[一]胡騎校尉,武帝置,秩二千石也。鐫謂鐫鑿也。   注[二]喁喁,觿口向上也。   注[三]謂張步據齊,董憲起東海,李憲守舒,劉紆居垂惠,佼強、周建、秦豐等各據州郡。   注[四]儒生謂馬援說囂歸光武。   注[五]秦外山而內河。左傳曰:「表裡山河。」   注[六]前書徐樂曰:「圖王不成,其弊足以霸」也。   注[七]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泉。」脫,失也;失泉則涸矣。   注[八]慎子曰:「騰蛇游霧,飛龍乘雲。雲罷霧除,與蚯蚓同,失其所乘故也。」   注[九]東觀記曰:「杜林先去,余稍稍相隨,東詣京師。」   六年,關東悉平。帝積苦兵閒,以囂子內侍,公孫述遠據邊陲,乃謂諸將曰:「且當置此兩子於度外耳。」因子騰書隴、蜀,[一]告示禍福。囂賓客、掾史多文學生,每所上事,當世士大夫皆諷誦之,故帝有所辭荅,尤加意焉。囂復遣使周遊詣闕,先到馮異營,游為仇家所殺。帝遣□尉銚期持珍寶繒帛賜囂,期至鄭被盜,[二]亡失財物。帝常稱囂長者,務欲招之,聞而歎曰:「吾與隗囂事欲不諧,使來見殺,得賜道亡。」   注[一]說文曰:「騰,傳也。」   注[二]鄭,今華州縣是也。   會公孫述遣兵寇南郡,[一]乃詔囂當從天水伐蜀,因此欲以潰其心腹。囂復上言:「白水險阻,棧閣絕敗。」[二]又多設支閡。[三]帝知其終不為用,叵欲討之。[四]遂西幸長安,遣建威大將軍耿弇等七將軍從隴道伐蜀,先使來歙奉璽書喻旨。囂疑懼,即勒兵,使王元據隴坻,[五]伐木塞道,謀欲殺歙。歙得亡歸。   注[一]南郡,今荊州也。   注[二]白水,縣,有關,屬廣漢郡。棧閣者,山路懸險,棧木為閣道。   注[三]支柱障閡。   注[四]叵猶遂也。   注[五]坻,□也。郭仲產秦州記曰:「隴山東西百八十里,在隴州汧源縣西。」   諸將與囂戰,大敗,各引退。囂因使王元、*[行]*巡侵三輔,征西大將軍馮異、征虜將軍祭遵等擊破之。囂乃上疏謝曰:「吏人聞大兵卒至,驚恐自救,臣囂不能禁止。兵有大利,不敢廢臣子之節,親自追還。昔虞舜事父,大杖則走,小杖則受。[一]臣雖不敏,敢忘斯義。今臣之事,在於本朝,賜死則死,加刑則刑。如遂蒙恩,更得洗心,死骨不朽。」有司以囂言慢,請誅其子恂,帝不忍,復使來歙至汧,[二]賜囂書曰:「昔柴將軍與韓信書[三]云:『陛下寬仁,諸侯雖有亡叛而後歸,輒復位號,不誅也。』以囂文吏,曉義理,故復賜書。深言則似不遜,略言則事不決。今若束手,復遣恂弟歸闕庭者,則爵祿獲全,有浩大之福矣。[四]吾年垂四十,在兵中十歲,厭浮語虛辭。即不欲,勿報。」囂知帝審其詐,遂遣使稱臣於公孫述。   注[一]家語孔子謂曾子之詞也。   注[二]汧,水名,因以為縣,屬右扶風,故城在今隴州汧源縣南。   注[三]柴將軍,柴武也。韓信,韓王信也。信反,入匈奴,與漢戰,故武與之書也。   注[四]浩亦大也。   明年,述以囂為朔寧王,[一]遣兵往來,為之援埶。秋,囂將步騎三萬侵安定,至陰盤,[二]馮異率諸將拒之。囂又令別將下隴,攻祭遵於汧,兵並無利,乃引還。   注[一]欲其寧靜北邊也。   注[二]陰盤,縣名,屬安定郡,今涇州縣。   帝因令來歙以書招王遵,遵乃與家屬東詣京師,拜為太中大夫,封向義侯。[一]   遵字子春,霸陵人也。父為上郡太守。遵少豪俠,有才辯,雖與囂舉兵,而常有歸漢意。曾於天水私於來歙曰:「吾所以戮力不避矢石者,豈要爵位哉!徒以人思舊主,先君蒙漢厚恩,思□萬分耳。」又數勸囂遣子入侍,前後辭諫切甚,囂不從,故去焉。   注[一]續漢書云:「遵降,封上雒侯。」   八年春,來歙從山道襲得略陽城。囂出不意,懼更有大兵,乃使王元拒隴坻,行巡守番須口,[一]王孟塞雞頭道,[二]牛邯軍瓦亭,[三]囂自悉其大觿圍來歙。公孫述亦遣其將李育、田弇助囂攻略陽,連月不下。帝乃率諸將西征之,數道上隴,使王遵持節監大司馬吳漢留屯於長安。   注[一]番須口與回中相近,並在汧。   注[二]雞頭,山道也,「雞」或作「笄」,一名崆峒山,在今原州西。   注[三]安定烏支縣有瓦亭故關,有瓦亭川水,在今原州南。   遵知囂必敗滅,而與牛邯舊故,知其有歸義意,以書喻之曰:「遵與隗王歃盟為漢,自經歷虎口,踐履死地,已十數矣。於時周洛以西[一]無所統壹,故為王策,欲東收關中,北取上郡,進以奉天人之用,退以懲外夷之亂。數年之閒,冀聖漢復存,當挈河隴奉舊都以歸本朝。生民以來,臣人之埶,未有便於此時者也。而王之將吏,腢居穴處之徒,[二]人人扺掌,[三]欲為不善之計。遵與孺卿日夜所爭,害幾及身者,豈一事哉!前計抑絕,後策不從,所以吟嘯診腕,垂涕登車。[四]幸蒙封拜,得延論議,[五]每及西州之事,未嘗敢忘孺卿之言。今車駕大觿,已在道路,吳、耿驍將,雲集四境,而孺卿以奔離之卒,拒要診,當軍沖,視其形埶何如哉?夫智者鶯危思變,賢者泥而不滓,[六]是以功名終申,策畫復得。故夷吾束縛而相齊,[七]黥布杖□以歸漢,[八]去愚就義,功名並著。今孺卿當成敗之際,遇嚴兵之鋒,可為怖慄。宜斷之心匣,參之有識。」   邯得書,沉吟十餘日,乃謝士觿,歸命洛陽,拜為太中大夫。於是囂大將十三人,屬縣十六,觿十餘萬,皆降。   注[一]周洛謂東都也。   注[二]穴處言所識不遠也。   注[三]說文:「扺。側擊也。」戰國策曰「蘇秦與李兌扺掌而談」也。   注[四]診,持也。史記云:「天下之士,莫不診腕以言之。」   注[五]遵為太中大夫,在論議之職。   注[六]在泥滯之中而不滓污也。   注[七]新序曰,桓公與管仲、鮑叔、寧戚飲,桓公謂鮑叔曰:「姑為寡人祝乎?」   鮑叔奉酒而起,祝曰:「吾君無忘出莒也,使管子無忘束縛從魯也,使寧戚無忘其飯牛於車下也。」   注[八]黥布為楚淮南王,高祖使隨何說布,乃杖□歸漢王也。   王元入蜀求救,囂將妻子奔西城,從楊廣,[一]而田弇、李育保上邽。詔告囂曰:「若束手自詣,父子相見,保無佗也。高皇帝云:『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二]若遂欲為黥布者,亦自任也。」[三]囂終不降。於是誅其子恂,使吳漢與征南大將軍岑彭圍西城,耿弇與虎牙大將軍蓋延圍上邽。車駕東歸。[四]月餘,楊廣死,囂窮困。其大將王捷別在戎丘,登城呼漢軍曰:「*[為]*隗王城守者,皆必死無二心!願諸軍亟罷,[五]請自殺以明之。」遂自刎頸死。[六]數月,王元、行巡、周宗將蜀救兵五千餘人,乘高卒至,鼓噪大呼曰:「百萬之觿方至!」   漢軍大驚,未及成陳,元等決圍,殊死戰,遂得入城,迎囂歸冀。會吳漢等食盡退去,於是安定、北地、天水、隴西復反為囂。   注[一]西,*(城)*縣名,屬漢陽郡,一名始昌,城在今秦州上邽縣西南。   注[二]田橫為齊王,天下既定,橫與賓客五百人居海島,高祖使召之曰:「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事見前書。   注[三]必不歸降,遂如黥布,雲欲為帝,亦任之也。   注[四]穎川賊起,故東歸。   注[五]亟音紀力反。   注[六]何休*[注]*公羊傳云:「刎,割也。」   九年春,囂病且餓,出城餐糗糒,[一]恚憤而死。[二]王元、周宗立囂少子純為王。明年,來歙、耿弇、蓋延等攻破落門,[三]周宗、行巡、苟宇、趙恢等將純降。宗、恢及諸隗分徙京師以東,純與巡、宇徙弘農。唯王元留為蜀將。   及輔威將軍臧宮破延岑,元舉觿詣宮降。   注[一]鄭康成注周禮曰:「糗,熬大豆與米也。」說文曰:「糒,干飯也。」   注[二]續漢志曰:「王莽末,天水童謠曰『出吳門,望緹腢,見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人?』時囂初起兵於天水,後意稍廣,欲為天子,遂破滅。囂少病蹇。吳門,冀都門名也。有緹腢山。」   注[三]落門,聚名也,有落門谷水,在今秦州伏羌縣西。   元字惠孟,初拜上蔡令,遷東平相,坐墾田不實,下獄死。[一]   注[一]決錄曰「平陵之王,惠孟鏘鏘,激昂囂、述,困於東平」也。   牛邯字孺卿,狄道人。有勇力才氣,雄於邊垂。及降,大司*(空)**[徒]*司直杜林、太中大夫馬援並薦之,以為護羌校尉,與來歙平隴右。   十八年,純與賓客數十騎亡入胡,至武威,捕得,誅之。   論曰:隗囂援旗愨族,[一]假制明神,[二]多夫創圖首事,有以識其風矣。終於孤立一隅,介於大國,[二]隴坻雖隘,非有百二之埶,[四]區區兩郡,[五]   以御堂堂之鋒,[六]至使窮廟策,竭征徭,身歿觿解,然後定之。則知其道有足懷者,所以棲有四方之桀,[七]士至投死絕亢而不悔者矣。[八]夫功全則譽顯,業謝則釁生,回成喪而為其議者,或未聞焉。[九]若囂命會符運,敵非天力,雖坐論西伯,豈多嗤乎?[一0]   注[一]援,引也。愨,收也。   注[二]謂立高祖、孝文等廟而祭之也。   注[三]東逼於漢,南拒於蜀。左傅曰:「介於二大國之閒。」   注[四]百二者,以秦地險固,二萬人當諸侯百萬人。前書曰,田肯賀高祖:「秦得百二焉。」   注[五]隴西、天水也。   注[六]言光武親征之也。魏武兵書云:「無擊堂堂之陣。」   注[七]四方雄桀者,皆棲集而有之。   注[八]亢,喉嚨也。謂王捷自刎也。   注[九]成喪猶成敗也。言事之成敗在於天命,不由人力。能回為此議者寡,故未之聞也。   注[一0]天力謂光武天所授也。言不遇光武為敵,則不謝西伯也。嗤,笑也。   公孫述字子陽,扶風茂陵人也。[一]哀帝時,以父任為郎。[二]後父仁為河南都尉,[三]而述補清水長。[四]仁以述年少,遣門下掾隨之官。[五]月餘,掾辭歸,白仁曰:「述非待教者也。」後太守以其能,使兼攝五縣,政事修理,奸盜不發,郡中謂有鬼神。[六]王莽天鳳中,為導江卒正,居臨邛,[七]復有能名。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無鹽徙焉。」   注[二]任,保任也。東觀記曰:「成帝末,述父仁為侍御史,任為太子舍人,稍增秩為郎焉。」   注[三]秦置郡尉,典兵禁,捕盜賊,景帝更名都尉,秩比二千石也。   注[四]清水,縣名,屬天水郡,今秦州縣。   注[五]州郡有掾,皆自辟除之,常居門下,故以為號。   注[六]言明察也。   注[七]王莽改蜀郡曰導江,太守曰卒正。臨邛,今邛州縣也。   及更始立,豪傑各起其縣以應漢,南陽人宗成自稱「虎牙將軍」,入略漢中;又商人王岑亦起兵於雒縣,[一]自稱「定漢將軍」,殺王莽庸部牧以應成,[二]觿合數萬人。述聞之,遣使迎成等。成等至成都,虜掠暴橫。述意惡之,召縣中豪桀謂曰:「天下同苦新室,思劉氏久矣,故聞漢將軍到,馳迎道路。今百姓無辜而婦子係獲,室屋燒燔,此寇賊,非義兵也。吾欲保郡自守,以待真主。諸卿欲併力者即留,不欲者便去。」豪桀皆叩頭曰:「願效死。」述於是使人詐稱漢使者自東方來,假述輔漢將軍、蜀郡太守兼益州牧印綬。乃選精兵千餘人,西擊成等。比至成都,觿數千人,遂攻成,大破之。成將垣副殺成,以其觿降。[三]二年秋,更始遣柱功侯李寶、益州刺史張忠,將兵萬餘人徇蜀、漢。述恃其地險觿附,有自立志,乃使其弟恢[四]於綿竹擊寶、忠,大破走之。[五]由是威震益部。   注[一]商,今商州商雒縣也。雒縣屬廣漢郡,今益州縣也。   注[二]王莽改益州為庸部,其牧宋遵也。   注[三]風俗通曰:「垣,秦邑也,因以為姓。秦始皇有將垣齮。」東觀記曰:「初,副以漢中亭長聚觿降成,自稱輔漢將軍。」   注[四]「恢」本或作「惔」。   注[五]綿竹,縣名,屬廣漢郡,今益州縣也,故城在今縣東。   功曹李熊說述曰:「方今四海波蕩,匹夫橫議。將軍割據千里,地什湯武,[一]   若奮威德以投天隙,[二]霸王之業成矣。宜改名號,以鎮百姓。」述曰:「吾亦慮之,公言起我意。」於是自立為蜀王,都成都。   注[一]枚乘諫吳王曰:「湯武之土,不過百里。」   注[二]天時之閒隙也。   蜀地肥饒,兵力精強,遠方士庶多往歸之,邛、笮君長[一]皆來貢獻。李熊復說述曰:「今山東饑饉,人庶相食;兵所屠滅,城邑丘墟。蜀地沃野千里,土壤膏腴,[二]果實所生,無谷而飽。[三]女工之業,覆衣天下。[四]名材竹干,器械之饒,不可勝用。[五]又有魚鹽銅銀之利,[六]浮水轉漕之便。北據漢中,杜□、斜之險;東守巴郡,拒扞關之口;[七]地方數千里,戰士不下百萬。見利則出兵而略地,無利則堅守而力農。東下漢水以窺秦地,南順江流以震荊、楊。所謂用天因地,成功之資。今君王之聲,聞於天下,而名號未定,志士狐疑,宜即大位,使遠人有所依歸。」述曰:「帝王有命,吾何足以當之?」熊曰:   「天命無常,百姓與能。[八]能者當之,王何疑焉!」述夢有人語之曰:「八づ子系,十二為期。」[九]覺,謂其妻曰:「雖貴而祚短,若何?」妻對曰:「朝聞道,夕死尚可,況十二乎!」會有龍出其府殿中,夜有光耀,述以為符瑞,因刻其掌,文曰「公孫帝」。建武元年四月,遂自立為天子,號成家。[一0]色尚白。建元曰龍興元年。以李熊為大司徒,以其弟光為大司馬,恢為大司空。   改益州為司隸校尉,蜀郡為成都尹。[一一]   注[一]邛、笮皆西南夷國名。笮音昨。見西南夷傳。   注[二]無塊曰壤。   注[三]左思蜀都賦曰:「戶有橘柚之園。」又曰:「瓜疇芋區。」前書卓王孫曰:   「吾聞□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鴟,至死不饑。」   注[四]左思蜀都賦曰:「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衣音於既反。   注[五]竹干,竹箭也。內盛曰器,外盛曰械。   注[六]丙穴出嘉魚,在漢中。蜀有鹽井,又有銅陵山,其朱提界出銀。朱音上朱反。提音上移反。   注[七]史記曰楚肅王為扞關以拒蜀,故基在今硤州巴山縣。   注[八]詩云「天命靡常」,易曰「百姓與能」也。   注[九]說文雲づ音私。系音系,胡計反。   注[一0]以起成都,故號成家。   注[一一]漢以京師為司隸校尉部,置京兆尹;中興以洛陽為司隸校尉部,置河南尹。故述□焉。   越巂任貴亦殺王莽大尹而據郡降。述遂使將軍侯丹開白水關,[一]北守南鄭;[二]   將軍任滿從閬中下江州,[三]東據扞關。於是盡有益州之地。   注[一]在漢陽西縣。梁州記曰「關城西南有白水關」也。   注[二]今梁州縣也,故城在今縣東北也。   注[三]閬中、江州皆縣名,並屬巴郡。閬中,今隆州縣也。江州故城在渝州巴縣西。   自更始敗後,光武方事山東,未遑西伐。關中豪桀呂鮪等往往擁觿以萬數,莫知所屬,多往歸述,[一]皆拜為將軍。遂大作營壘,陳車騎,肄習戰射,會聚兵甲數十萬人,積糧漢中,築宮南鄭。又造十層赤樓帛蘭船。[二]多刻天下牧守印章,備置公卿百官。使將軍李育、程烏將數萬觿出陳倉,與呂鮪徇三輔。   三年,征西將軍馮異擊鮪、育於陳倉,大敗之,鮪、育奔漢中。五年,延岑、田戎為漢兵所敗,皆亡入蜀。   注[一]時延岑據藍田,王歆據下邽,各稱將軍,擁兵。事見馮異傳。   注[二]蓋以帛飾其蘭檻也。   岑字叔牙,南陽人。[一]始起據漢中,又擁兵關西,*(關西)*所在破散,走至南陽,略有數縣。戎,汝南人。初起兵夷陵,轉寇郡縣,觿數萬人。岑、戎並與秦豐合,豐俱以女妻之。及豐敗,故二人皆降於述。述以岑為大司馬,封汝寧王,戎翼江王。六年,述遣戎與將軍任滿出江關,下臨沮、夷陵閒,[二]招其故觿,因欲取荊州諸郡,竟不能克。   注[一]東觀記曰築陽縣人。   注[二]華陽國志曰:「巴楚相攻,故置江關。」*[舊]*在赤甲城,後移在江州南岸,對白帝城,故基在今夔州*[人]*復縣南。臨沮,縣名,侯國,屬南郡,故城在今荊州當陽縣西北。夷陵,縣名,屬南郡,今硤州縣也,故城在今縣西北。   是時,述廢銅錢,置鐵官錢,[一]百姓貨幣不行。蜀中童謠言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   好事者竊言王莽稱「黃」,述自號「白」,五銖錢,漢貨也,言天下當並還劉氏。   述亦好為符命鬼神瑞應之事,妄引讖記。以為孔子作春秋,為赤制而斷十二公,[二]明漢至平帝十二代,歷數盡也,[三]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錄運法曰:「廢昌帝,立公孫。」括地象曰:「帝軒轅受命,公孫氏握。」[四]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謂西方太守而乙絕卯金也。[五]五德之運,黃承赤而白繼黃,金據西方為白德,而代王氏,得其正序。又自言手文有奇,及得龍興之瑞。數移書中國,冀以感動觿心。帝患之,乃與述書曰:「圖讖言『公孫』,即宣帝也。   代漢者當塗高,君豈高之身邪?[六]乃復以掌文為瑞,王莽何足效乎![七]君非吾賊臣亂子,倉卒時人皆欲為君事耳,何足數也。[八]君日月已逝,妻子弱小,當早為定計,可以無憂。天下神器,不可力爭,[九]宜留三思。」署曰「公孫皇帝」。述不荅。   注[一]置鐵官以鑄錢。   注[二]尚書考靈耀曰:「孔子為赤制,故作春秋。」赤者,漢行也。言孔子作春秋斷十二公,像漢十二帝。   注[三]據漢十一帝,言十二代者,並數呂後。   注[四]錄運法、括地象並河圖名也。   注[五]乙,軋也。述言西方太守能軋絕卯金也。   注[六]東觀記曰:「光武與述書曰:『承赤者,黃也;姓當塗,其名高也。』」注[七]王莽詐以鐵契、石龜、文圭、玄印等為符瑞,言不足倣傚也。   注[八]數,責也。   注[九]老子云:「天下神器,不可為也。」   明年,隗囂稱臣於述。述騎都尉平陵人荊邯見東方將平,兵且西向,說述曰:「兵者,帝王之大器,古今所不能廢也。[一]昔秦失其守,豪桀並起,漢祖無前人之多,立錐之地,[二]起於行陣之中,躬自奮擊,兵破身困者數矣。然軍敗復合,創愈復戰。[三]何則?前死而成功,踰於□就於滅亡也。隗囂遭遇運會,割有雍州,兵強士附,威加山東。[四]遇更始政亂,復失天下,觿庶引領,四方瓦解。[五]囂不及此時推危乘勝,以爭天命,而退欲為西伯之事,尊師章句,賓友處士,[六]偃武息戈,卑辭事漢,喟然自以文王復出也。令漢帝釋關隴之憂,[七]專精東伐,四分天下而有其三;使西州豪傑鹹居心於山東,發閒使,招攜貳,[八]則五分而有其四;若舉兵天水,必至沮潰,天水既定,則九分而有其八。陛下以梁州之地,內奉萬乘,外給三軍,百姓愁困,不堪上命,將有王氏自潰之變。[九]臣之愚計,以為宜及天下之望未絕,豪傑尚可招誘,急以此時發國內精兵,令田戎據江陵,臨江南之會,倚巫山之固,[一0]築壘堅守,傳檄吳、楚,長沙以南必隨風而靡。令延岑出漢中,定三輔,天水、隴西拱手自服。如此,海內震搖,冀有大利。」述以問腢臣。博士吳柱曰:「昔武王伐殷,先觀兵孟津,八百諸侯不期同辭,然猶還師以待天命。未聞無左右之助,而欲出師千里之外,以廣封疆者也。」邯曰:「今東帝無尺土之柄,驅烏合之觿,[一一]跨馬陷敵,所向輒平。不亟乘時與之分功,[一二]而坐談武王之說,是效隗囂欲為西伯也。」述然邯言,欲悉發北軍屯士及山東客兵,使延岑、田戎分出兩道,與漢中諸將合兵並埶。蜀人及其弟光以為不宜空國千里之外,決成敗於一舉,固爭之,述乃止。延岑、田戎亦數請兵立功,終疑不聽。   注[一]左傳宋子罕曰:「天生五材,廢一不可,誰能去兵?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之術,皆兵之由也。」   注[二]言漢祖起自布衣,無公劉、太王之業也。枚乘諫吳書曰:「舜無立錐之地以有天下。」   注[三]軍敗謂戰於睢水上,為楚所破,後得韓信軍,復大振也。創愈謂在於成戲閒,項羽射傷漢王匣,後復戰。   注[四]隴西、天水皆雍州之地,故言割有也。囂傳云「名震西州,流聞山東」,是威加也。   注[五]淮南子曰:「武王伐紂,左操黃鉞,右秉白旄而麾之,則瓦解而走。」   注[六]章句謂鄭興等也。處士謂方望等也。   注[七]以囂居西,無東之意,故置之度外而不為憂。   注[八]閒使謂來歙、馬援等也。攜貳謂王遵、鄭興、杜林、牛邯等相次而歸光武。   注[九]王氏即王莽也。   注[一0]巫山在今夔州巫山縣東也。   注[一一]鄒陽云:「周用烏集而王。」   注[一二]亟,急也。   述性苛細,察於小事。敢誅殺而不見大體,好改易郡縣官名。然少為郎,習漢家制度,出入法駕,[一]鑾旗旄騎,[二]陳置陛戟,然後輦出房闥。又立其兩子為王,食犍為、廣漢各數縣。腢臣多諫,以為成敗未可知,戎士暴露,而遽王皇子,示無大志,傷戰士心。述不聽。唯公孫氏得任事,由此大臣皆怨。   注[一]法駕,屬車三十六乘,公卿不在鹵簿中,侍中驂乘,奉車都尉御。前驅九斿雲罕,鳳皇闟戟,皮軒。   注[二]旄頭之騎也。   八年,帝使諸將攻隗囂,述遣李育將萬餘人救囂。囂敗,並沒其軍,蜀地聞之恐動。述懼,欲安觿心。成都郭外有秦時舊倉,述改名白帝倉,[一]自王莽以來常空。述即詐使人言白帝倉出谷如山陵,百姓空市裡往觀之。述乃大會腢臣,問曰:「白帝倉竟出谷乎?」皆對言「無」。述曰:「訛言不可信,道隗王破者復如此矣。」俄而囂將王元降,述以為將軍。明年,使元與領軍環安拒河池,[二]   又遣田戎及大司徒任滿、南郡太守程泛將兵下江關,破*[威]*虜將軍馮駿等,拔巫及夷陵、夷道,[三]因據荊門。[四]   注[一]述以色尚白,故改之。   注[二]河池,今鳳州縣也。   注[三]夷道,縣名,屬南郡,故城在今硤州宜都縣西。   注[四]荊門,山名也,在今硤州宜都縣西北,今猶有故城基趾在山上。   十一年,征南大將軍岑彭攻之,滿等大敗,述將王政斬滿首降於彭。田戎走保江州。[一]城邑皆開門降,彭遂長驅至武陽。[二]帝乃與述書,陳言禍福,以明丹青之信。[三]述省書歎息,以示所親太常常少、光祿勳張隆。隆、少皆勸降。述曰:「廢興命也。豈有降天子哉!」左右莫敢復言。   注[一]江州,縣名,屬巴郡,故城今渝州巴縣。   注[二]武陽,縣名,故城在今眉州。   注[三]楊雄法言曰:「王者之言,炳若丹青。」   中郎將來歙急攻王元、環安,安使刺客殺歙;述復令刺殺岑彭。十二年,述弟恢及子豻史興並為大司馬吳漢、輔威將軍臧宮所破,戰死。自是將帥恐懼,日夜離叛,述雖誅滅其家,猶不能禁。帝必欲降之,乃下詔喻述曰:「往年詔書比下,[一]開示恩信,勿以來歙、岑彭受害自疑。今以時自詣,則家族完全;若迷惑不喻,委肉虎口,痛哉柰何!將帥疲倦,吏士思歸,不樂久相屯守,詔書手記,不可數得,朕不食言。」述終無降意。   注[一]比,頻也。   九月,吳漢又破斬其大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漢兵遂守成都。述謂延岑曰:「事當柰何?」岑曰:「男兒當死中求生,可坐窮乎!財物易聚耳,不宜有愛。」述乃悉散金帛,募敢死士五千餘人,以配岑於市橋,[一]偽建旗幟,[二]鳴鼓挑戰,而潛遣奇兵出吳漢軍後,襲擊破漢。漢墯水,緣馬尾得出。   注[一]市橋即七星之一橋也。李膺益州記曰:「沖星橋,舊市橋也,在今成都縣西南四里。」   注[二]幟,幡也。幟音昌忌反,又式志反。   十一月,臧宮軍至鹹門。[一]述視占書,云「虜死城下」,大喜,謂漢等當之。   乃自將數萬人攻漢,使延岑拒宮。大戰,岑三合三勝。自旦及日中,軍士不得食,並疲,漢因令壯士突之,述兵大亂,被刺洞匣,墯馬。[三]左右輿入城。   述以兵屬延岑,其夜死。明旦,岑降吳漢。乃夷述妻子,盡滅公孫氏,並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宮室。帝聞之怒,以譴漢。又讓漢副將劉尚曰:「城降三日,吏人從服,孩兒老母,口以萬數,一旦於兵縱火,聞之可為酸鼻!尚宗室子孫,嘗更吏職,何忍行此?仰視天,俯視地,觀放麑啜羹,二者孰仁?[三]   良失斬將吊人之義也!」[四]   注[一]成都北面有二門,其西者名鹹門。   注[二]吳漢傳云:「護軍高午奔陣刺述,殺之。」   注[三]韓子曰:「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其母隨而呼,秦西巴不忍而與其母。」戰國策曰:「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啜之,盡一杯,而攻拔中山。」   注[四]良猶甚也。   初,常少、張隆勸述降,不從,並以憂死。帝下詔追贈少為太常,隆為光祿勳,以禮改葬之。其忠節志義之士,並蒙旌顯。[一]程烏、李育以有才幹,皆擢用之。於是西土鹹悅,莫不歸心焉。   注[一]謂李業、譙玄等,見獨行傳。   論曰:昔趙佗自王番禺,[一]公孫亦竊帝蜀漢,推其無他功能,而至於後亡者,將以地邊處遠,非王化之所先乎?述雖為漢吏,無所馮資,徒以文俗自□,遂能集其志計。道未足而意有餘,不能因隙立功,以會時變,方乃坐飾邊幅,[二]   以高深自安,昔吳起所以籩魏侯也。[三]及其謝臣屬,審廢興之命,與夫泥首銜玉者異日談也。[四]   注[一]趙佗,真定人,因漢初天下未定,自立為南越王。番禺,縣,屬南海郡,故城在今廣州西南。越志曰:「有番山、禺山,因以為名。」   注[二]邊幅猶有邊緣,以自矜持。   注[三]史記曰:「魏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而顧曰:『美哉乎,河山之固,此魏之寶也。』吳起對曰:『在德不在險。』」注[四]干寶晉記曰:「吳王孫皓將其子瑾等,泥首面縛降王浚。」左傳曰:「許男面縛銜璧以見楚子。」璧,玉也。   贊曰:公孫習吏,隗王得士,漢命已還,二隅方跱。天數有違,江山難恃。[一]   注[一]違猶去也。    校勘記   五一三頁三行隗囂字季孟「孟」原斗「夏」,據汲本、殿本改。按:此卷影印紹興本仍有闕佚,據它本補配,故多斗字。以下凡遇極明顯之鬥字,皆徑予改正,不作校記。   五一三頁九行囂音五高反按:此注原在正文前小標題下,今移此。   五一三頁一一行莽置九卿分屬三公按:「置」原作「制」,逕據汲本、殿本改。   五一五頁二行*(鍉)**[題]*即匙字據汲本改。按:校補謂作「題」是。   五一五頁一三行又置*[六尉]*六隊*(部)**[郡]*置大夫據刊誤改,與前書莽傳合。   五一六頁二行至五十餘人按:刊誤謂案本傳作「五千人」。   五一六頁三行前書朱光世曰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前書「光」作「安」,疑此誤。   五一六頁九行宜*(乎)**[呼]*嗟*(呼)*告天以求救據汲本改,與前書莽傳合。   五一七頁三行元城孺*(子)*王尊禰穆廟據刊誤刪。按:刊誤謂本王翁孺,故稱「孺王」,不當有「子」字。   五一八頁七行此*(謂)**[為]*六也據汲本改。   五一八頁九行傳詣鍾官*(八)**[以]*十萬數校補引張燴說,謂據莽傳,「八」乃「以」之誤。今據改。   五一九頁一三行安定大尹王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云「安定卒正王旬」。   五二0頁五行羽翮並肩按:汲本、殿本「並」作「比」。   五二0頁七行*[乘]*偏舟於五湖據汲本、殿本補。   五二一頁一四行*[以]*勁悍廉直為名據汲本補。   五二二頁二行申屠剛杜林為持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持書」袁紀作「治書」。   王先謙謂本「治書」,避唐高宗諱改「持」。   五二二頁一二行今原州*(高)*平*[高]*縣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   五二二頁一三行今原州平*(陽)**[高]*縣南按:涇陽故城在平高縣南。「高」原斗「陽」,各本斗「原」,今正。   五二四頁一一行文伯盧芳字也按:殿本考證謂盧芳詐稱武帝曾孫劉文伯,故當時之人但知為劉文伯,不知為盧芳,文伯非盧芳字也。芳字君期,見本傳。   五二五頁三行北收西河上郡按:御覽二九九引「收」作「取」,東觀記作「北取西河」。   五二六頁九行又多設支閡按:集解引王補說,謂來歙傳作「多設疑故」。   五二七頁一行囂因使王元*[行]*巡侵三輔據汲本、殿本補。   五三0頁九行*[為]*隗王城守者據汲本、殿本補。   五三0頁一三行西*(城)*縣名集解引惠棟說,謂西城者,隴西西縣城也,注以為西城縣,非也。又引陳景雲說,謂注中「城」字衍。今據刪。   五三一頁四行何休*[注]*公羊傳雲明脫「注」字,今補。   五三一頁六行攻破落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落門」作「雒門」。   五三一頁一一行有緹腢山按:續志作「緹腢,山名也」。   五三一頁一五行大司*(空)**[徒]*司直杜林據刊誤改。   五三三頁四行郡中謂有鬼神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類聚五十、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作「郡中謂之神明」。   五三三頁一三行南陽人宗成自稱虎牙將軍按:惠棟謂「宗成」華陽國志作「宗成垣」。   五三四頁五行西擊成等按:通鑒胡注,謂臨邛在成都西南,述兵自臨邛迎擊宗成等,非西向也,傳誤。   五三四頁九行其牧宋遵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宋遵華陽國志作「朱遵」。   五三四頁一0行秦始皇有將垣齮按:沉家本謂今史記「垣」作「桓」。   五三五頁五行覆衣天下按:李慈銘謂「覆衣」當作「覆被」。   五三五頁一三行號成家按:華陽國志作「號大成」。   五三五頁一三行以其弟光為大司馬按:續天文志「光」作「晃」。   五三七頁四行程烏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光武紀及馮異傳俱作「程焉」,案華陽志當從「烏」。   五三七頁四行征西將軍馮異擊鮪育於陳倉按:通鑒考異謂「三年」當依本紀及溤異傳作「四年」。   五三七頁八行又擁兵關西*(關西)*所在破散刊誤謂案文多兩「關西」字。今據刪。   五三七頁一三行*[舊]*在赤甲城據汲本、殿本補。   五三七頁一三行故基在今夔州*[人]*復縣南刊誤謂「復」上少一「魚」字。沉家本謂魚復縣西魏改人復,隋唐因之,此奪「人」字,非奪「魚」字,張堪傳可證。今依沉說補「人」字。按:岑彭傳注作「魚復」,張堪傳注作「人復」。   唐貞觀二十三年改人復為奉節,作「人復」是。   五三九頁七行踰於□就於滅亡也按:刊誤謂下「於」字當作「而」。   五三九頁九行喟然自以文王復出也按:汲本作「喟然自以為武王復出也」。王先謙謂上文言西伯,作「文王」是。又袁紀及通鑒均作「文王」。   五三九頁一0行使西州豪傑鹹居心於山東殿本「居」作「歸」,王先謙謂作「歸」是。   五四一頁一二行破*[威]*虜將軍馮駿等據集引惠棟說補。   五四二頁五行光祿勳張隆按:華陽國志作「李隆」。   五四三頁一一行漢副將劉尚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劉尚」作「劉禹」。   ************後漢書卷十四 宗室四王三侯列傳 第四   齊武王演字伯升,[一]光武之長兄也。性剛毅,慷慨有大節。自王莽篡漢,常憤憤,懷復社稷之慮,不事家人居業,傾身破產,交結天下雄俊。   注[一]演,引也,音衍。   莽末,盜賊腢起,南方尤甚。伯升召諸豪傑計議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連年,兵革並起。[一]此亦天亡之時 ,復高祖之業,定萬世之秋也。」觿皆然之。於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光武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升自發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二]使宗室劉嘉往誘新市、平林兵王匡、陳牧等,合軍而進,屠長聚及唐子鄉,殺湖陽尉,進拔棘陽,因欲攻宛。至小長安,與王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戰。時天密霧,漢軍大敗,姊元弟仲皆遇害,宗從死者數十人。伯升復收會兵觿,還保棘陽。   注[一]東觀記曰:「王莽末年,天下大旱,蝗蟲蔽天,盜賊腢起,四方潰畔。」   注[二]柱天者,若天之柱也。都部者,都統其眾也。   阜、賜乘勝,留輜重於藍鄉,[一]引精兵十萬南渡黃淳水,[二]臨*(泚)**[沘]*水,阻兩川閒為營,絕後橋,示無還心。新巿、平林見漢兵數敗,阜、賜軍大至,各欲解去,伯升甚患之。會下江兵五千餘人至宜秋,[三]乃往為說合從之埶,下江從之。語在王常傳。伯升於是大饗軍士,設盟約。休卒三日,分為六部,潛師夜起,襲取藍鄉。盡獲其輜重。明旦,漢軍自西南攻甄阜,下江兵自東南攻梁丘賜。至食時,賜陳潰,阜軍望見散走,漢兵急追之,□迫黃淳水,斬首溺死者二萬餘人,遂斬阜、賜。   注[一]比陽縣有藍鄉。   注[二]酈元注水經曰:「*(諸)**[赭]*水二湖流注,合為黃水,又南經棘陽縣之黃淳聚,又謂之黃淳水。」在今唐州湖陽縣。蕭該音「淳」作「諄」者誤。   注[三]宜秋,聚名,在沘陽縣。   王莽納言將軍嚴尤、秩宗將軍陳茂聞阜、賜軍敗,引欲據宛,伯升乃陳兵誓觿,焚積聚,破釜甑,鼓行而前,[一]與尤、茂遇育陽下,戰,大破之,斬首三千餘級。尤、茂棄軍走,伯升遂進圍宛,自號柱天大將軍。王莽素聞其名,大震懼,購伯升邑五萬戶,黃金十萬斤,位上公。使長安中官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升像於塾,旦起射之。[二]   注[一]破釜甑,示必死也。鼓行而前,言無所畏也。史記曰:「項羽北救趙,渡河,沉船破釜甑。」   注[二]蕭該音義亦作「塾」,引字林「塾,門側堂也」。東觀記、續漢書並作「埻」。   說文云「射臬也」。廣雅「埻,的也」。埻音之允反。   自阜、賜死後,百姓日有降者,觿至十餘萬。諸將會議立劉氏以從人望,豪傑鹹歸於伯升。而新巿、平林將帥樂放縱,憚伯升威明而貪聖公懦弱,先共定策立之,然後使騎召伯升,示其議。伯升曰:「諸將軍幸欲尊立宗室,其德甚厚,然愚鄙之見,竊有未同。今赤眉起青、徐,眾數十萬,聞南陽立宗室,恐赤眉復有所立,如此,必將內爭。今王莽未滅,而宗室相攻,是疑天下而自損權,非所以破莽也。且首兵唱號,鮮有能遂,陳勝、項籍,即其事也。舂陵去宛三百里耳,未足為功。遽自尊立,為天下准的,使後人得承吾敝,[一]非計之善者也。今且稱王以號令。若赤眉所立者賢,相率而往從之;若無所立,破莽降赤眉,然後舉尊號,亦未晚也。願各詳思之。」諸將多曰「善」。將軍張卬拔□擊地曰:「疑事無功。[二]今日之議,不得有二。」觿皆從之。   注[一]前書宋義曰:「戰勝則兵疲,我承其敝。」   注[二]史記曰,趙武靈王欲被胡服,肥義曰:「疑事無功,疑行無名。」   聖公既即位,拜伯升為大司徒,封漢信侯。由是豪傑失望,多不服。平林後部攻新野,不能下。新野宰登城言曰:[一]「得司徒劉公一信,願先下。」及伯升軍至,即開城門降。五月,伯升拔宛。六月,光武破王尋、王邑。自是兄弟威名益甚。   注[一]王莽改令長為宰,東觀記曰,其宰潘臨也。   更始君臣不自安,遂共謀誅伯升,乃大會諸將,以成其計。更始取伯升寶□視之,繡衣御史申屠建隨獻玉玦,[一]更始竟不能發。及罷會,伯升舅樊宏謂伯升曰:「昔鴻門之會,范增舉玦以示項羽。[二]今建此意,得無不善乎?」伯升笑而不應。初,李軼諂事更始貴將,[三]光武深疑之,常以戒伯升曰:「此人不可覆信。」又不受。   注[一]繡衣御史,武帝置,衣繡者,尊寵之也。玦,決也。令早決斷。   注[二]史記曰:「項王留沛公飲,項伯東向坐,范增南向坐,沛公北向坐。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者三,項王默然不應。」鴻門,地名,在新豐東七十里。   注[三]貴將,朱鮪等也。   伯升部將宗人劉稷,數陷陳潰圍,勇冠三軍。時將兵擊魯陽,[一]聞更始立,怒曰:「本起兵圖大事者,伯升兄弟也,今更始何為者邪?」更始君臣聞而心忌之,以稷為抗威將軍,稷不肯拜。更始乃與諸將陳兵數千人,先收稷,將誅之,伯升固爭。李軼、朱鮪因勸更始並執伯升,即日害之。   注[一]魯陽,縣,屬南*(郡)**[陽]*,今汝州魯山縣也。   有二子。建武二年,立長子章為太原王,興為魯王。十一年,徙章為齊王。十五年,追諡伯升為齊武王。   章少孤,光武感伯升功業不就,撫育恩愛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故使試守平陰令,[一]遷梁郡太守。[二]立二十一年薨,謚曰哀王。子煬王石嗣。   建武二十七年,石始就國。三十年,封石弟張為下博侯。永平十四年,封石二子為鄉侯。石立二十四年薨,子晃嗣。   注[一]試守者,稱職滿歲為真。平陰,縣,屬河南郡。應劭雲在平津南,故曰平陰。魏文帝改為河陰。故城在今洛陽縣東北。濟州平陰縣東北五里亦有平陰故城。   注[二]今宋州也。   下博侯張以善論議,十六年,與奉車都尉竇固等[一]並出擊匈奴,後進者多害其能,數被譖訴。建初中卒,肅宗下詔□揚之,復封張子它人奉其祀。   注[一]續漢志:「奉車都尉,比二千石,無員,掌御乘輿車。」   晃及弟利侯剛與母太姬宗更相誣告。章和元年,有司奏請免晃、剛爵為庶人,徙丹陽。[一]帝不忍,下詔曰:「朕聞人君正屏,有所不聽。[二]宗尊為小君,[三]宮□周備,出有輜軿之飾,[四]入有牖戶之固,殆不至如譖者之言。[五]   晃、剛愆乎至行,濁乎大倫,[六]甫刑三千,莫大不孝。朕不忍置之於理,其貶晃爵為蕪湖侯,[七]削剛戶三千。於戲!小子不勖大道,控於法理,以墮宗緒。[八]其遣謁者收晃及太姬璽綬。」   晃立十七年而降爵。晃卒,子無忌嗣。   注[一]丹陽,*(故)*郡,*[故]*城在今潤州江寧縣東南。   注[二]白虎通曰:「所以設屏何?以自障也,示不極臣下之敬也。天子德大,故外屏;諸侯德小,故內屏。」   注[三]諸侯之妻曰小君。   注[四]輜軿,有擁蔽之車也。列女傳曰:「齊孝公華孟姬謂公曰:『妾聞妃後踰閾必乘安車輜軿,下堂必從傅母保阿,進退則鳴玉珮,內飾則結綢繆,所以正心一意,自斂制也。』」注[五]何休注公羊傳曰:「如其事曰訴,加誣焉曰譖。」   注[六]濁猶污也。倫,理也。孔子曰:「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注[七]蕪湖。解見章紀。   注[八]控,引也。墮,毀也。   帝以伯升首創大業,而後嗣罪廢,心常愍之。時北海亦絕無後。及崩,遺詔令復二國。永元二年,乃復封無忌為齊王,是為惠王。立五十二年薨,子頃王喜嗣。立五年薨,子承嗣。建安十一年,國除。   論曰:大丈夫之鼓動拔起,其志致蓋遠矣。若夫齊武王之破家厚士,豈遊俠下客之為哉![一]其慮將存乎配天之絕業,而痛明堂之不祀也。[二]及其發舉大謀,在倉卒擾攘之中,使信先成於敵人,[三]赦岑彭以顯義,[四]若此足以見其度矣。志高慮遠,禍發所忽。[五]嗚呼!古人以蜂蠆為戒,[六]蓋畏此也。   詩云:「敬之敬之,命不易哉!」[七]   注[一]下客謂毛遂、馮暖之徒也。   注[二]王者以遠祖配天,以父配上帝於明堂,將以存其絕業,復其祭祀。   注[三]新野宰潘臨雲,請劉公一信而降。   注[四]初,彭守宛,食盡降漢,諸將欲誅之。伯升曰:「今舉大事,當表義士,不如封之以勸其後。」更始封彭為歸德侯。   注[五]謂不用樊宏、光武之言。忽,輕也。司馬相如曰「禍故多臧於隱微,而發於人之所忽」也。   注[六]蠆,蠍也。左傳臧文仲謂魯君曰:「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   注[七]詩周頌也。   北海靖王興,建武二年封為魯王,嗣光武兄仲。   初,南頓君娶同郡樊重女,字嫻都。[一]嫻都性婉順,自為童女。不正容服不出於房,宗族敬焉,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皇妣以初起兵時病卒,宗人樊巨公收斂焉。建武二年,封黃為湖陽長公主,伯姬為寧平長公主。   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為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諡仲為魯哀王。   注[一]嫻,胡閒反。說文:「嫻,雅也。」   興其歲試守緱氏令。為人有明略,善聽訟,甚得名稱。遷弘農太守,亦有善政。   [一]視事四年,上疏乞骸骨,征還京師,奉朝請。二十七年,始就國。明年,以魯國益東海,[二]故徙興為北海王。三十年,封興子復為臨邑侯。[三]中元二年,又封興二子為縣侯。顯宗器重興,每有異政,輒乘驛問焉。立三十九年薨,子敬王睦嗣。   注[一]續漢書曰:「弘農縣吏張申有伏罪,興收申案論,郡中震慄。時年旱,分遣文學循行屬縣,理冤獄,宥小過,應時甘雨降澍。」   注[二]續漢書曰:「二郡二十九縣,租入倍諸王也。」   注[三]臨邑,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濟)**[齊]*州東,亦名馬坊城也。   睦少好學,博通書傳,光武愛之,數被延納。顯宗之在東宮,尤見幸待,入侍諷誦,出則執轡。[一]中興初,禁網尚闊,而睦性謙恭好士,千里交結,自名儒宿德,莫不造門,由是聲價益廣。永平中,法憲頗峻,睦乃謝絕賓客,放心音樂。然性好讀書,常為愛翫。歲終,遣中大夫奉璧朝賀,[二]召而謂之曰:「朝廷設問寡人,[三]大夫將何辭以對?」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賢樂士。臣雖螻蟻,敢不以實?」睦曰:「吁,子危我哉![四]此乃孤幼時進趣之行也。[五]大夫其對以孤襲爵以來,志意衰惰,聲色是娛,犬馬是好。」使者受命而行。其能屈申若此。   注[一]乘輿,尊者居中,執轡在左。   注[二]中大夫,王國官也。續漢志曰:「中大夫,比六百石,無員,掌奉王使京都奉璧賀正月,及使諸國。本皆持節,後去節。」爾雅曰:「肉倍好謂之璧。」   好,孔也。   注[三]朝廷謂天子也。   注[四]吁音虛。孔安國注尚書曰:「吁者,疑怪之聲也。」   注[五]東觀記、續漢書並云「是吾幼時狂惷之行也」。   初,靖王薨,悉推財產與諸弟,雖王車服珍寶非列侯制,皆以為分,然後隨以金帛贖之。睦能屬文,作春秋旨義終始論及賦頌數十篇。又善史書,當世以為楷則。及寢病,帝驛馬令作草書尺牘十首。[一]立十年薨,子哀王基嗣。   注[一]說文云:「牘,書版也。」蓋長一尺,因取名焉。   永平十八年,封基二弟為縣侯,二弟為鄉侯。建初二年,又封基弟毅為平望侯。   基立十四年薨,無子,肅宗憐之,不除其國。   永元二年,和帝封睦庶子斟鄉侯威為北海王,奉睦後。立七年,威以非睦子,又坐誹謗,檻車征詣廷尉,道自殺。   永初元年,鄧太后復封睦孫壽光侯普為北海王,是為頃王。延光二年,復封睦少子為亭侯。普立*[十]*七年薨,子恭王翼嗣;立十四年薨,子康王嗣,無後,建安十一年,國除。   初,臨邑侯復好學,能文章。永平中,每有講學事,輒令復典掌焉。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傅毅等皆宗事之。復子騊駼及從兄平望侯毅,並有才學。永寧中,鄧太后召毅及騊駼入東觀,與謁者僕射劉珍[一]著中興以下名臣列士傳。   騊駼又自造賦、頌、書、論凡四篇。   注[一]與平望侯毅並在文苑傳。   趙孝王良字次伯,光武之叔父也。平帝時舉孝廉,為蕭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撫循甚篤。及光武起兵,以事告,良大怒,[一]曰:「汝與伯升志操不同,今家欲危亡,而反共謀如是!」既而不得已,從軍至小長安,漢兵大敗,良妻及二子皆被害。[二]更始立,以良為國三老,從入關。更始敗,良聞光武即位,乃亡奔洛陽。建武二年,封良為廣陽王。五年,徙為趙王,始就國。十三年,降為趙公。頻歲來朝。十七年,薨於京師。凡立十六年。子節王栩嗣。[三]建武三十年,封栩二子為鄉侯。建初二年,復封栩十子為亭侯。   注[一]東觀記曰:「光武初起兵,良搏手大呼曰:『我欲詣納言嚴將軍。』叱上起去。出閣,令人視之。還白方坐啖脯,良復讙呼。上言『不可讙露』。明旦欲去,前白良曰:『欲竟何時詣嚴將軍所?』良意下,曰:『我為詐汝耳,當復何苦乎?』」注[二]續漢書曰:「阜、賜移書於良曰:『老子不率宗族,單稿騎牛,哭且行,何足賴哉!』」注[三]栩音況羽反。   栩立四十年薨,子頃王商嗣。永元三年,封商三弟為亭侯。元年,封商四子為亭侯。   商立二十三年薨,子靖王宏*[嗣]*。立十二年薨,子惠王干嗣。   元初五年,封干二弟為亭侯。是歲,趙相奏干居父喪私娉小妻,[一]又白衣出司馬門,坐削中丘縣。[二]時郎中南陽程堅素有志行,拜為干傅。堅輔以禮義,干改悔前過,堅列上,復所削縣。本初元年,封干一子為亭侯。干立四十八年薨,子懷王豫嗣。豫薨,子獻王赦嗣。赦薨,子珪嗣,建安十八年徙封博陵王。   立九年,魏初以為崇德侯。   注[一]小妻,妾也。   注[二]王宮門有兵□,亦為司馬門。東觀記曰:「干私出國,到魏郡鄴、易陽,止宿亭,令奴金盜取亭席,金與亭佐孟常爭言,以刃傷常,部吏追逐,干藏逃,金絞殺之,懸其屍道邊樹。相國舉奏,詔書削*[中丘]*。」中丘,縣,屬趙國,故城在今邢州內丘縣西。隨室諱「忠」,故改為「內」焉。   城陽恭王祉字巨伯,[一]光武族兄舂陵康侯敞之子也。   注[一]東觀記:「初名終,後改為祉。」   敞曾祖父節侯買,以長沙定王子封於零道之舂陵鄉,為舂陵侯。買卒,子戴侯熊渠嗣。熊渠卒,子考侯仁嗣。仁以舂陵地埶下濕,山林毒氣,上書求減邑內徙。[一]元帝初元四年,徙封南陽之白水鄉,猶以舂陵為國名,遂與從弟鉅鹿都尉回及宗族往家焉。仁卒,子敞嗣。敞謙儉好義,盡推父時金寶財產與昆弟,荊州刺史上其義行,拜廬江都尉。[二]歲余,會族兄安觿侯劉崇起兵,[三]王莽畏惡劉氏,征敞至長安,免歸國。[四]   注[一]東觀記曰:「考侯仁於時見戶四百七十六,上書願減戶徙南陽,留子男昌守墳墓,元帝許之。」   注[二]南陽郡是荊州所管,故刺史上其行義也。續漢書曰「侯等助祭明堂,以例益戶二百,敞以有行義,拜為廬江都尉」也。   注[三]安觿康侯丹,長沙定王子,崇即丹之玄孫之子。   注[四]東觀記曰:「敞臨廬江歲余,遭旱,行縣,人持枯稻,自言稻皆枯。吏強責租。敞應曰:『太守事也。』載枯稻至太守所。酒數行,以語太守,太守曰:   『無有。』敞以枯稻示之,太守曰:『都尉事邪?』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爾!』刺史舉奏,莽征到長安,免就國。」   先是平帝時,敞與崇俱朝京師,助祭明堂。[一]崇見莽將危漢室,私謂敞曰:「安漢公擅國權,腢臣莫不回從,[二]社稷傾覆至矣。太后春秋高,天子幼弱,[三]   高皇帝所以分封子弟,蓋為此也。」敞心然之。及崇事敗,敞懼,欲結援樹黨,乃為祉娶高陵侯翟宣女為妻。[四]會宣弟義起兵欲攻莽,南陽捕殺宣女,祉坐系獄。敞因上書謝罪,願率子弟宗族為士卒先。莽新居攝,欲慰安宗室,故不被刑誅。及莽篡立,劉氏為侯者皆降稱子,食孤卿祿,[五]後皆奪爵。及敞卒,祉遂特見廢,又不得官為吏。   注[一]平帝時王莽輔政,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征助祭也。   注[二]回,曲。   注[三]謂元後、平帝也。   注[四]宣,丞相方進之子也,襲父侯爵。東觀記曰「敞為嫡子終娶宣子女習為妻,宣使嫡子姬送女入門,二十餘日,義起兵」也。   注[五]孤者,特也。卑於公,尊於卿,特置之,故曰孤。禮記「上農夫食九人,諸侯下士視上農夫,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也。   祉以故侯嫡子,行淳厚,宗室皆敬之。及光武起兵,祉兄弟相率從軍,前隊大夫甄阜盡收其家屬系宛獄。及漢兵敗小長安,祉挺身還保棘陽,甄阜盡殺其母弟妻子。更始立,以祉為太常將軍,紹封舂陵侯。從西入關,封為定陶王。別將擊破劉嬰於臨涇。   及更始降於赤眉,祉乃閒行亡奔洛陽。是時宗室唯祉先至,光武見之歡甚。[一]   建武二年,封為城陽王,賜乘輿、御物、車馬、衣服。追諡敞為康侯。十一年,祉疾病,上城陽王璽綬,願以列侯奉先人祭祀。帝自臨其疾。祉薨,年四十三,謚曰恭王,竟不之國,葬於洛陽北芒。   注[一]東觀記曰:「祉以建武二年三月見於懷宮。」   十三年,封祉嫡子平為蔡陽侯,以奉祉祀;平弟堅為高鄉侯。   初,建武二年,以皇祖、皇考墓為昌陵,置陵令守視;後改為章陵,因以舂陵為章陵縣。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廟,比園陵,置嗇夫。[一]詔零陵郡奉祠節侯、戴侯廟,以四時及臘歲五祠焉。[二]置嗇夫、佐吏各一人。   注[一]嗇夫本鄉官,主知賦役多少,平其差品。園陵置之,知祭祀、徵求諸事。   注[二]臘,歲終祭神之名也。   平後坐與諸王交通,國除。永平五年,顯宗更封平為竟陵侯。平卒,子真嗣。   真卒,子禹嗣。禹卒,子嘉嗣。   泗水王歙字經孫,[一]光武族父也。歙子終,與光武少相親愛。漢兵起,始及唐子,終誘殺湖陽尉。更始立,歙從入關,封為元氏王,終為侍中。更始敗,歙、終東奔洛陽。建武二年,立歙為泗水王,終為淄川王。[二]十年,歙薨,封小子燀為堂溪侯,[三]奉歙後。終居喪思慕,哭泣二十餘日,亦薨。封長子柱為邔侯,[四]以奉終祀,又封終子鳳曲陽侯。[五]   注[一]歙音許及反。   注[二]今淄州縣也。   注[三]燀,字林云「灼也,音充善反」。續漢志:「汝南吳房縣有堂溪亭。」「燀」或作「輝」。   注[四]邔,縣,屬南郡,故城在今襄州。邔音其紀反。   注[五]曲陽,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海州朐山縣西南。   歙從父弟茂,年十八,漢兵之起,茂自號劉失職,[一]亦聚觿京、密閒,[二]   稱厭新將軍。攻下穎川、汝南,觿十餘萬人。光武既至河內,茂率觿降,封為中山王。十三年,宗室為王者皆降為侯,更封茂為穰侯。   注[一]續漢志曰:「茂自號為劉先職。」   注[二]京,縣,屬河南郡,鄭之京邑,故城在今鄭州滎陽縣東南。密,縣,屬河南郡,故城在今密縣東南。   茂弟匡,亦與漢兵俱起。建武二年,封宜春侯。為人謙遜,永平中為宗正。子浮嗣,封朝陽侯。[一]   注[一]朝陽,縣,屬南*(郡)**[陽]*,故城在今鄧州穰縣南,今謂之朝城。   浮弟尚,永元中為征西將軍。浮傳國至孫護,無子,封絕。延光中,護從兄纓與安帝乳母王聖女伯榮私通,遂取伯榮為妻,得紹護封為朝陽侯,位侍中。及王聖敗,貶爵為亭侯。   安成孝侯賜字子琴,光武族兄也。祖父利,蒼梧太守。[一]賜少孤。兄顯報怨殺人,吏捕顯殺之。賜與顯子信賣田宅,同拋[二]財產,結客報吏,[三]皆亡命逃伏,遭赦歸。會伯升起兵,乃隨從攻擊諸縣。   注[一]蒼梧,郡,今梧州縣也。   注[二]普交反。   注[三]續漢書曰:「王莽時諸劉抑廢,為郡縣所侵。蔡陽國釜亭*(侯)**[候]*長醉*(詢)**[紘]*更始父子張,子張怒,刺殺亭長。後十餘歲,亭長子報殺更始弟騫。賜兄*[顯]*欲為報怨,賓客轉劫人,發覺,州郡殺顯獄中。賜與顯子信結客陳政等九人,燔燒殺亭長妻子四人。」   更始既立,以賜為光祿勳,封廣漢侯。及伯升被害,代為大司徒,將兵討汝南。   未及平,更始又以信為奮威大將軍,代賜擊汝南,賜與更始俱到洛陽。更始欲令親近大將徇河北,未知所使。賜言諸家子獨有文叔可用,大司馬朱鮪等以為不可,更始狐疑,賜深勸之,乃拜光武行大司馬,持節過河。是日以賜為丞相,令先入關,修宗廟宮室。還迎更始都長安,封賜為宛王,拜前大司馬,使持節鎮撫關東。二年春,賜就國於宛,典將六部兵。[一]後赤眉破更始,賜所領六部亦稍散畔,乃去宛保育陽。   注[一]伯升初起,置六部之兵。   聞光武即位,乃西之武關,迎更始妻子將詣洛陽。帝嘉賜忠,建武二年,封為慎侯。[一]十三年,更增戶邑,定封為安成侯,奉朝請。以賜有恩信,故親厚之,數蒙燕私,時幸其第,恩賜特異。賜輒賑與故舊,無有遺積。帝為營頤堂,起祠廟,置吏卒,如舂陵孝侯。二十八年卒,子閔嗣。   注[一]慎,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穎州穎上縣西北。   三十年,帝復封閔弟嵩為白牛侯。[一]坐楚事,[二]辭語相連,國除。閔卒,子商嗣,徙封為白牛侯。商卒,子昌嗣。   注[一]白牛,蓋鄉亭之號也,今在鄧州東也。   注[二]謂楚王英謀反。   初,信為更始討平汝南,因封為汝陰王。[一]信遂將兵平定江南,據豫章。光武即位,桂陽太守張隆擊破之,信乃詣洛陽降,以為汝陰侯。永平十三年,亦坐楚事國除。   注[一]汝陰屬汝*(州)*南郡,故城即今穎*(川)**[州]**(郡)*汝陰縣也。   成武孝侯順字平仲,光武族兄也。父慶,[一]舂陵侯敞同產弟。順與光武同里閈,[二]少相厚。   注[一]續漢*(志)**[書]*:「慶字翁敖。」   注[二]閈,裡門也。   更始即位,以慶為燕王,順為虎牙將軍。會更始降赤眉,慶為亂兵所*(叔)**[殺]*,順乃閒行詣光武,拜為南陽太守。建武二年,封成武侯,[一]   邑戶最大,租入倍宗室諸家。八年,使擊破六安賊,[二]因拜為六安太守。數年,帝欲征之,吏人上書請留。十一年卒,帝使使者迎喪,親自臨吊。子遵嗣,坐與諸王交通,降為端氏侯。[三]遵卒,子弇嗣。弇卒,無嗣,國除。永平十年,顯宗幸章陵,追念舊恩,封順弟子三人為鄉侯。   注[一]成武,縣,屬山陽郡,今曹州縣也。   注[二]六安即廬州也。   注[三]端氏,縣,屬河東郡,故城在今澤州端氏縣西北。   初,順叔父弘[一]娶於樊氏,皇妣之從妹也。生二子:敏,國。與母隨更始在長安。建武二年,詣洛陽,光武封敏為甘裡侯,[二]國為弋陽侯。[三]敏通經有行,永平初,官至越騎校尉。   注[一]東觀記曰:「弘字孺孫,先起義兵,卒。」   注[二]穎州穎上縣西北有甘城。   注[三]弋陽,縣,屬汝南郡,侯國也,故城在今光州定城縣西也。   弘弟梁,以俠氣聞,[一]更始元年,起兵豫章,欲徇江東,自號「就漢大將軍」,暴病卒。[二]   注[一]東觀記曰:「梁字季少。」   注[二]東觀記曰:「病筋攣卒。」   順陽懷侯嘉字孝孫,光武族兄也。父憲,[一]舂陵侯敞同產弟。嘉少孤,性仁厚,南頓君養視如子,後與伯升俱學長安,習尚書、春秋。   注[一]續漢*(志)**[書]*曰:「憲字翁君。」   及義兵起,嘉隨更始征伐。漢軍之敗小長安也,嘉妻子遇害。更始即位,以為偏將軍。及攻破宛,封興德侯,遷大將軍。擊延岑於冠軍,降之。更始既都長安,以嘉為漢中王、扶威大將軍,持節就國,都於南鄭,觿數十萬。建武二年,延岑復反,攻漢中,圍南鄭,嘉兵敗走。岑遂定漢中,進兵武都,為更始柱功侯李寶所破。岑走天水,公孫述遣將侯丹取南鄭。嘉收散卒,得數萬人,以寶為相,從武都南擊侯丹,不利,還軍河池、下辨。[一]復與延岑連戰,岑引北入散關,[二]至陳倉,嘉追擊破之。更始鄧王廖湛將赤眉十八萬攻嘉,嘉與戰於谷口,[三]大破之。嘉手殺湛,遂到雲陽就谷。   注[一]河池,縣,屬武都郡,一名仇池,今鳳州縣也。下辨。縣名,今成州同谷縣也。   注[二]散關,故城在今陳倉縣南十里,有散谷水,因取名焉。   注[三]谷口,縣,故城今醴泉縣東北四十里。酈元水經注曰:「涇水東經九嵕山東中山西,謂之谷口。」   李寶等聞鄧禹西征,擁兵自守,勸嘉且觀成敗。光武聞之,告禹曰:「孝孫素謹善,少且親愛,當是長安輕薄兒誤之耳。」禹即宣帝旨,嘉乃因來歙詣禹於雲陽。三年,到洛陽,從征伐,拜為千乘太守。六年,病,上書乞骸骨,征詣京師。十三年,封為順陽侯。秋,復封嘉子廧為黃李侯。十五年,嘉卒。子參嗣,有罪,削為南鄉侯。永平中,參為城門校尉。參卒,子循嗣。循卒,子章嗣。   贊曰:齊武沈雄,義戈乘風。[一]倉卒匪圖,亡我天工。城陽早協,趙孝晚同。   泗水三侯,或恩或功。   注[一]以義舉兵,乘風雲之會也。    校勘記   五五0頁二行臨*(泚)**[沘]*水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作「比水」,水經注作「沘水」。按:光武紀亦作「沘水」,今據改。   五五0頁九行*(諸)**[赭]*水二湖流注據汲本改。按:赭水亦作「堵水」,「諸」乃「堵」之形誤。   五五0頁一0行蕭該音「蕭」原斗「肅」,逕改正。按:影印紹興本此卷仍有闕佚,取它本補配,故多斗脫,以下凡遇極明顯字之鬥字及脫文,皆徑予改補,不作校記。   五五0頁一一行宜秋聚名在沘陽縣按:「沘」原斗「泚」,各本皆未正。又按:   續志宜秋聚在平氏縣。   五五0頁一二行引欲據宛按:張□謂案下文「引」下少「兵」字。   五五0頁一四行自號柱天大將軍按:校補謂袁紀雲自號柱天將軍,無「大」字。   五五一頁一一行將軍張卬「卬」原斗「滘」,據殿本改正。按:通鑒亦作「卬」,考異謂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從范曄後漢書。   五五三頁一行魯陽縣屬南*(郡)**[陽]*據集解王先謙說改。   五五四頁四行丹陽*(故)*郡*[故]*城在今潤州江寧縣東南按:「郡故」二字各本皆斗倒,今正。   五五五頁四行蓋畏此也按:汲本「畏」作「謂」。   五五五頁一四行南頓君娶同郡樊重女字嫻都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紀「嫻都」作「歸都」。   五五六頁一一行臨邑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濟)**[齊]*州東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臨邑漢志屬東郡,此誤。舊唐志臨邑縣屬齊州,注雲濟州,亦誤。   今據改。   五五八頁三行復封睦少子為亭侯按:李慈銘謂「睦」當作「普」。   五五八頁四行普立*[十]*七年薨據殿本考證補。按:考證謂普以安帝永初元年封,至延光元年為十七年。   五五八頁一三行子節王栩嗣按:殿本考證謂「栩」字章帝紀作「旴」。   五五九頁七行元年封商四子為亭侯按:汲本「元年」上有「元興」二字。殿本考證謂應補「元興」二字,而疑封在商既薨之後,不應載於商未薨之前。校補則謂商薨宏嗣,果封在元興元年,則當稱宏弟,不當仍稱商子;既雲商子,則其封自在商未薨之前。「元年」或是「六年」形近之誤。「元興」二字不當補。   五五九頁八行子靖王宏*[嗣]*據集解王先謙說補。   五五九頁一五行詔書削*[中丘]*據刊誤補。   五六0頁一行光武族兄舂陵康侯敞按:姚范謂節侯買乃光武之高祖,敞之曾祖,則敞乃光武之族父,非兄也。光武紀章懷注亦云舂陵侯敞,光武季父,則此傳「兄」字誤也。   五六0頁三行封於零道之舂陵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續志俱作「泠道」。   五六0頁四行子考侯仁嗣集解引惠棟說,東觀記宗室傳作「孝侯」。又引洪頤*說,謂前書王子侯表作「孝侯仁」。按:後安城孝侯賜傳亦稱「舂陵孝侯」。   五六0頁七行會族兄安觿侯劉崇起兵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崇於敞為族子,非族兄。校補謂今案前書年表,舂陵侯買三傳至敞,安觿侯丹五傳始至崇,則崇且為敞族孫,非僅族子也。   五六0頁一三行都尉事邪按:殿本「邪」作「也」,與今東觀記合,校補謂作「邪」義較長。   五六0頁一三行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爾集解引周壽昌說,謂「鼠」下應有「子」字。王先謙謂周說是,東觀記正作「鼠子何敢爾」。今據補。   五六二頁一0行置嗇夫佐吏各一人按:刊誤謂「吏」當作「史」。   五六三頁一行泗水王歙字經孫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經孫」作「經世」。   五六三頁一行始及唐子按:集解王先謙謂「子」下脫「鄉」字。   五六三頁七行燀或作輝按:殿本「燀」作「憚」。   五六三頁一二行更封茂為穰侯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紀茂封單父侯。按:沉欽韓謂熊方補後漢書年表雲以單父侯更封穰侯,當是。   五六四頁三行屬南*(郡)**[陽]*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五六四頁六行安成孝侯賜按:汲本、殿本「成」作「城」。   五六四頁一一行蔡陽國釜亭*(侯)**[候]*長醉*(詢)**[紘]*更始父子張「候」字據汲本改。「紘」字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   五六四頁一二行賜兄*[顯]*欲為報怨據汲本補。   五六五頁九行定封為安成侯按:殿本「成」作「城」。   五六六頁四行汝陰屬汝*(州)*南郡故城即今穎*(川)**[州]**(郡)*汝陰縣也據汲本改。   五六六頁七行續漢*(志)**[書]*慶字翁敖陳景雲謂「志」當作「書」,續志中亦無此語。今據改。   五六七頁二行六安即廬州也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桓譚傳注云「六安在壽州安豐縣南」,是,此誤。   五六七頁一四行續漢*(志)**[書]*曰憲字翁君據陳景雲說改。   ************後漢書卷十五 李王鄧來列傳 第五   李通字次元,南陽宛人也。世以貨殖著姓。父守,身長九尺,容貌絕異,為人嚴毅,居家如官廷。[一]初事劉歆,好星歷讖記,為王莽宗卿師。[二]通亦為五威將軍從事,出補巫丞,有能名。[三]莽末,百姓愁怨,通素聞守說讖云「劉氏復興,李氏為輔」,私常懷之。且居家富逸,為閭裡雄,以此不樂為吏,乃自免歸。   注[一]續漢書曰:「守居家,與子孫尤謹,閨門之內如官廷也。」   注[二]平帝五年,王莽攝政,郡國置宗師以主宗室,蓋特尊之,故曰宗卿師也。   注[三]王莽置五威將軍。從事謂驅使小官也。前書,秦御史監郡,蕭何從事辨之。巫,縣,屬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縣北也。   及下江、新巿兵起,南陽騷動,[一]通從弟軼,亦素好事,乃共計議曰:「今四方擾亂,新室且亡,漢當更興。南陽宗室,獨劉伯升兄弟泛愛容觿,可與謀大事。」通笑曰:「吾意也。」   會光武避*(事)**[吏]*在宛,通聞之,即遣軼往迎光武。[二]光武初以通士君子相慕也,故往荅之。及相見,共語移日,握手極歡。通因具言讖文事,光武初殊不意,未敢當之。時守在長安,光武乃微觀通曰:「即如此,當如宗卿師何?」   通曰:「已自有度矣。」[三]因復備言其計。光武既深知通意,乃遂相約結,定謀議,期以材官都試騎士日,[四]欲劫前隊大夫及屬正,[五]因以號令大觿。   乃使光武與軼歸舂陵,舉兵以相應。遣從兄子季之長安,以事報守。   注[一]騷亦動也。   注[二]續漢書曰:「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為醫,難使,伯升殺之。上恐其怨,不欲與軼相見。軼數請,上乃強見之。軼深達通意,上乃許往,意不安,買半臿佩刀懷之。至通捨,通甚悅,握上手,得半臿刀,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蒼卒時以備不虞耳。』」注[三]度,計度也,音大各反。   注[四]漢法以立秋日都試騎士,謂課殿最也。翟義誅王莽,以九月都試日勒車騎材官士是也。   注[五]前隊大夫謂南陽太守甄阜也。屬正謂梁丘賜也。   季於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歸。素與邑人黃顯相善,時顯為中郎將,聞之,謂守曰:「今關門禁嚴,君狀貌非凡,將以此安之?不知詣闕自歸。事既未然,脫可免禍。」守從其計,即上書歸死,章未及報,留闕下。會事發覺,通得亡走,莽聞之,乃系守於獄。而黃顯為請曰:「守聞子無狀,[一]不敢逃亡,守義自信,歸命宮闕。臣顯願質守俱東,曉說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首,以謝大恩。」[二]莽然其言。會前隊復上通起兵之狀,莽怒,欲殺守,顯爭之,遂並被誅,及守家在長安者盡殺之。   南陽亦誅通兄弟、門宗六十四人,皆焚屍宛巿。   注[一]無狀謂禍大不可名言其狀也。   注[二]刎,割也。   時漢兵亦已大合。通與光武、李軼相遇棘陽,遂共破前隊,殺甄阜、梁丘賜。   更始立,以通為柱國大將軍、輔漢侯。從至長安,更拜為大將軍,封西平王;   軼為舞陰王;通從弟松為丞相。更始使通持節還鎮荊州,通因娶光武女弟伯姬,是為寧平公主。[一]光武即位,征通為□尉。建武二年,封固始侯,拜大司農。   帝每征討四方,常令通居守京師,鎮撫百姓,修宮室,起學官。五年春,代王梁為前將軍。六年夏,領破奸將軍侯進、捕虜將軍王霸等十營擊漢中賊。[二]   公孫述遣兵赴救,通等與戰於西域,破之,[三]還屯田順陽。[四]   注[一]寧平,縣,屬淮陽國也。   注[二]賊謂延岑也。   注[三]西城,縣,屬漢中郡也。   注[四]順陽,縣名,屬南*(郡)**[陽]*,哀帝改為博山,故城在今鄧州穰縣西。   時天下略定,通思避榮寵,以病上書乞身。詔下公卿腢臣議。大司徒侯霸等曰:   「王莽篡漢,傾亂天下,通懷伊、呂、蕭、曹之謀,建造大策,扶助神靈,輔成聖德。破家為國,忘身奉主,有扶危存亡之義。功德最高,海內所聞。通以天下平定,謙讓辭位。夫安不忘危,宜令通居職療疾。欲就諸侯,不可聽。」   於是詔通勉致醫藥,以時視事。其夏,引拜為大司空。   通布衣唱義,助成大業,重以寧平公主故,特見親重。然性謙恭,常欲避權埶。   素有消疾,[一]自為宰相,謝病不視事,連年乞骸骨,帝每優寵之。令以公位歸第養疾,通復固辭。積二歲,乃聽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有司奏請封諸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召陵侯。每幸南陽,常遣使者以太牢祠通父頤。十八年卒,謚曰恭侯。帝及皇后親臨吊,送葬。   注[一]消,消中之疾也。周禮天官職曰:「春有痟首疾。」鄭玄注云:「痟,酸削也。」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黃嗣。黃卒,子壽嗣。[一]   注[一]東觀記「黃」字作「箕」也。   李軼後為朱鮪所殺。更始之敗,李松戰死,唯通能以功名終。永平中,顯宗幸宛,詔諸李隨安觿宗室會見,[一]並受賞賜,恩寵篤焉。   注[一]安觿,縣,屬南陽郡,故城在鄧州東。謝承書曰:「安觿侯劉*(崇)**[寵]*,長沙定王五代孫,南陽宗室也。與宗人討莽安功,隨光武河北破王郎。朝廷高其忠壯,策文嗟歎,以厲宗室。安觿諸劉皆其後。」   論曰: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一]李通豈知夫所欲而未識以道者乎!夫天道性命,聖人難言之,況乃億測微隱,猖狂無妄之福,[二]污滅親宗,以觖一切之功哉![三]昔蒙谷負書,不徇楚難;[四]即墨用齊,義雪燕恥。[五]彼之趣捨所立,其殆與通異乎?   注[一]論語之文。   注[二]微隱謂讖文也。莊子曰:「猖狂妄行。」易無妄卦曰:「無妄之往,何之矣。」鄭玄注云:「妄之言望,人所望宜正。行必有所望,行而無所望,是失其正,何可往也。」即史記朱英曰「代有無望之福,又有無*(妄)**[望]*之禍」是也。   注[三]停水曰污,言族滅而污池之也。觖,望也,音丘瑞反。一切,謂權時也。   注[四]戰國策曰,吳、楚戰於□舉,吳師入郢。蒙谷奔入宮,負離次之典,浮江逃於雲夢之中。後昭王反郢,五官失法,百姓昏亂;蒙谷獻典,五官得法,百姓大化。校蒙谷之功,與存國相若,封之執圭。蒙谷怒曰:「谷非人臣也,社稷之臣也。苟社稷血食,余豈患無君乎!」遂□於歷山也。   注[五]史記曰,燕昭王伐齊,愍王敗,出亡。燕人入臨菑,盡取齊寶,燒其宮室宗廟;下齊七十餘城,其不下者,唯獨莒、即墨。後齊田單以即墨擊破燕軍,悉復所亡城。故曰雪也。   王常字顏卿,穎川舞陽人也。[一]王莽末,為弟報仇,亡命江夏。[二]久之,與王鳳、王匡等起兵雲杜綠林中,聚觿數萬人,以常為偏裨,攻傍縣。後與成丹、張卬別入南郡藍口,號下江兵。[三]王莽遣嚴尤、陳茂擊破之。常與丹、卬收散卒入蔞溪,[四]劫略鍾、龍閒,[五]觿復振。引軍與荊州牧戰於上唐,大破之,[六]遂北至宜秋。[七]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鄠人,常父博,成、哀閒轉客穎川舞陽,因家焉。」   注[二]命者,名也。言背其名籍而逃亡也。   注[三]續漢志曰南郡編縣有藍口聚。   注[四]蔞音力於反。   注[五]盛弘之荊州記曰永陽縣北有石龍山,在今安州應山縣東北。又隨州隨縣東北有三鍾山也。   注[六]上唐,鄉名,故城在今隨州棗陽縣東北也。   注[七]續漢志曰南*(郡)**[陽]*有宜秋聚也。   是時,漢兵與新巿、平林觿俱敗於小長安,各欲解去。伯升聞下江軍在宜秋,即與光武及李通俱造常壁,曰:「願見下江一賢將,議大事。」成丹、張卬共推遣常。伯升見常,說以合從之利。[一]常大悟,曰:「王莽篡弒,殘虐天下,百姓思漢,故豪傑並起。今劉氏復興,即真主也。誠思出身為用,輔成大功。」伯升曰:「如事成,豈敢獨饗之哉!」遂與常深相結而去,常還,具為丹、卬言之。丹、卬負其觿,皆曰:「大丈夫既起,當各自為主,何故受人制乎?」常心獨歸漢,乃稍曉說其說將帥曰:「往者成、哀衰微無嗣,故王莽得承閒篡位。既有天下,而政令苛酷,積失百姓之心。民之謳吟思漢,非一日也,故使吾屬因此得起。夫民所怨者,天所去也;民所思者,天所與也。舉大事必當下順民心,上合天意,功乃可成。若負強恃勇,觸情恣欲,雖得天下,必復失之。以秦、項之埶,尚至夷覆,況今布衣相聚草澤?以此行之,滅亡之道也。今南陽諸劉舉宗起兵,觀其來議事者,皆有深計大慮,王公之才,與之併合,必成大功,此*[天]*所以佑吾屬也。」下江諸將雖屈強少識,然素敬常,乃皆謝曰:「無王將軍,吾屬幾陷於不義。願敬受教。」即引兵與漢軍及新巿、平林合。於是諸部齊心同力,銳氣益壯,遂俱進,破殺甄阜、梁丘賜。   注[一]以利合曰從也。   及諸將議立宗室,唯常與南陽士大夫同意欲立伯升,而朱鮪、張卬等不聽。及更始立,以常為廷尉、大將軍,封知命侯。別徇汝南、沛郡,還入昆陽,與光武共擊破王尋、王邑。更始西都長安,以常行南陽太守事,令專命誅賞,[一]封為鄧王,食八縣,賜姓劉氏。常性恭儉,遵法度,南方稱之。   注[一]東觀記曰:「誅不從命,封拜有功。」   更始敗,建武二年夏,常將妻子詣洛陽,肉袒自歸。光武見常甚歡,勞之曰:「王廷尉良苦。[一]每念往時,共更艱□,何日忘之。[二]莫往莫來,豈違平生之言乎?」[三]常頓首謝曰:「臣蒙大命,得以鞭策托身陛下。[四]始遇宜秋,後會昆陽,幸賴靈武,輒成斷金。[五]更始不量愚臣,任以南州。[六]赤眉之難,喪心失望,[七]以為天下復失綱紀。聞陛下即位河北,心開目明,今得見闕庭,死無遺恨。」帝笑曰:「吾與廷尉戲耳。吾見廷尉,不憂南方矣。」[八]乃召公卿將軍以下大會,具為腢臣言:「常以匹夫興義兵,明於知天命,故更始封為知命侯。與吾相遇兵中,尤相厚善。」特加賞賜,拜為左曹,[九]封山桑侯。[一0]   注[一]良,甚也,言苦軍事也。   注[二]更,經也。艱□謂帝敗小長安,造常壁,與常共破甄阜及王尋等也。   注[三]平生言謂常云「劉氏真主也,誠思出身為用,輔成大功」。常乃久事更始,不早歸朝,帝微以責之,故下文云「吾與廷尉戲耳」。詩□風曰:「莫往莫來,悠悠我思。」   注[四]策,馬檛也。言執策以從之。   注[五]伯升與常深相結,故曰斷金。易系辭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注[六]謂以廷尉行南陽太守。   注[七]謂赤眉入長安,破更始。   注[八]謂南陽也。   注[九]前書曰,左、右曹,平尚書事。   注[一0]山桑,縣,屬沛郡,今亳州縣。   後帝於大會中指常謂腢臣曰:「此家率下江諸將輔翼漢室,心如金石,真忠臣也。」   是日遷常為漢忠將軍,遣南擊鄧奉、董欣,令諸將皆屬焉。又詔常北擊河閒、漁陽,平諸屯聚。五年秋,攻拔湖陵,又與帝會任城,因從破蘇茂、龐萌。進攻下邳,常部當城門戰,一日數合,賊反走入城,常追迫之,城上射矢雨下,帝從百餘騎自城南高處望,常戰力甚,馳遣中黃門詔使引還,賊遂降。又別率騎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賊。[一]六年春,征還洛陽,令夫人迎常於舞陽,歸家上頤。西屯長安,拒隗囂。七年,使使者持璽書即拜常為橫野大將軍,位次與諸將絕席。[二]常別擊破隗囂將高峻於朝那。[三]囂遣將過烏氏,常要擊破之。   轉降保塞羌諸營壁,皆平之。九年,擊內黃賊,破降之。後北屯故安,拒盧芳。   [四]十二年,薨於屯所,謚曰節侯。   注[一]東觀記曰,沛郡賊,苗虛也。   注[二]絕席謂尊顯之也。漢官儀曰:「御史大夫、尚書令、司隸校尉,皆專席,號三獨坐。」   注[三]朝那,縣,屬安定郡也。   注[四]故安,縣,屬涿郡,故城在今易州易縣南也。   子廣嗣。三十年,徙封石城侯。[一]永平十四年,坐與楚事相連,國除。   注[一]石城故城在今復州沔陽縣東南也。   鄧晨字偉卿,南陽新野人也。世吏二千石。[一]父宏,豫章都尉。晨初娶光武姊元。王莽末,光武嘗與兄伯升及晨俱之宛,與穰人蔡少公等燕語。少公頗學圖讖,言劉秀當為天子。或曰:「是國師公劉秀乎?」光武戲曰:「何用知非僕邪?」坐者皆大笑,晨心獨喜。[二]及光武與家屬避吏新野,捨晨廬,甚相親愛。晨因謂光武曰:「王莽悖暴,盛夏斬人,此天亡之時也。[三]往時會宛,獨當應邪?」光武笑不荅。   注[一]東觀記曰:「晨曾祖父隆,揚州刺史;祖父勳,交址刺史。」   注[二]東觀記曰:「晨與上共載出,逢使者不下車,使者怒,頗加恥辱。上稱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詐,將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為請,得免。」   注[三]王莽地皇元年,下書曰:「方出軍行師,有趍讙犯*[法]*者,斬無須時。」   於是春夏斬人都市,百姓震懼也。   及漢兵起,晨將賓客會棘陽。漢兵敗小長安,諸將多亡家屬,光武單馬遁走,遇女弟伯姬,與共騎而奔。前行復見元,趣令上馬。元以手撝曰:「行矣,不能相救,無為兩沒也。」會追兵至,元及三女皆遇害。漢兵退保棘陽,而新野宰乃污晨宅,焚其頤墓。宗族皆恚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隨婦家人入湯鑊中?」   晨終無恨色。   更始立,以晨為偏將軍。與光武略地穎川,俱夜出昆陽城,擊破王尋、王邑。   又別徇陽翟以東,至京、密,皆下之。[一]更始北都洛陽,以晨為常山太守。   會王郎反,光武自薊走信都,晨亦閒行會於鉅鹿下,自請從擊邯鄲。光武曰:「偉卿以一身從我,不如以一郡為我北道主人。」乃遣晨歸郡。光武追銅馬、高胡腢賊於冀州,晨發積射士千人,[二]又遣委輸給軍不絕。光武即位,封晨房子侯。[三]帝又感悼姊沒於亂兵,追封謚元為新野節義長公主,立廟於縣西。封晨長子泛為吳房侯,[四]以奉公主之祀。   注[一]京、密,二縣名,屬河南郡。京故城在今鄭州滎陽東,鄭之京邑也。密故城在滎陽東南也。   注[二]積與多同,古字通用,謂尋多而射之。   注[三]房子,今趙州縣也。   注[四]吳房,今豫州縣也。   建武三年,征晨還京師,數燕見,說故舊平生為歡。晨從容謂帝曰:「僕竟*(辯)**[辦]*之。」[一]帝大笑。從幸章陵,拜光祿大夫,使持節監執金吾賈復等擊平邵陵、新息賊。[二]四年,從幸壽春,留鎮九江。   注[一]光武前語晨云:「何用知非僕乎?」故晨有此言也。   注[二]新息,今豫州縣也。   晨好樂郡職,由是復拜為中山太守,吏民稱之,常為冀州高第。[一]十三年,更封南□侯。[二]入奉朝請,復為汝南太守。十八年,行幸章陵,征晨行廷尉事。從至新野,置酒酣燕,賞賜數百*(十)**[千]*萬,復遣歸郡。晨興鴻卻陂數千頃田,[三]汝土以殷,魚稻之饒,流衍它郡。[四]明年,定封西華侯,復征奉朝請。二十五年卒,詔遣中謁者備公主官屬禮儀,[五]招迎新野主魂,與晨合葬於北芒。乘輿與中宮親臨喪送葬。謚曰惠侯。   注[一]中山屬冀州,於冀州所部郡課常為弟一也。   注[二]□音力全反。   注[三]鴻卻,陂名,在今豫州汝陽縣東。成帝時,關東水陂溢為害,翟方進為丞相,奏罷之。   注[四]衍,饒也。   注[五]漢官儀曰「長公主官屬,傅一人,員吏五人,騶僕射五人,私府長、食官長、永巷令、家令各一人」也。   小子棠嗣,後徙封武當。棠卒,子固嗣。固卒,子國嗣。國卒,子福嗣,永建元年卒,無子,國除。   來歙字君叔,[一]南陽新野人也。六世祖漢,有才力,武帝世,以光祿大夫副樓船將軍楊僕,擊破南越、朝鮮。父仲,[二]哀帝時為諫大夫,娶光武祖姑,生歙。光武甚親敬之,數共往來長安。   注[一]歙音許及反。   注[二]東觀記「仲」作「沖」。   漢兵起,王莽以歙劉氏外屬,乃收系之,賓客共篡奪,得免。更始即位,以歙為吏,從入關。數言事不用,以病去。歙女弟為漢中王劉嘉妻,嘉遣人迎歙。   因南之漢中。更始敗,歙勸嘉歸光武,遂與嘉俱東詣洛陽。   帝見歙,大歡,即解衣以衣之,[一]拜為太中大夫。是時方以隴、蜀為憂,獨謂歙曰:「今西州未附,[二]子陽稱帝,道裡阻遠,諸將方務關東,思西州方略,未知所任,其謀若何?」歙因自請曰:「臣嘗與隗囂相遇長安。其人始起,以漢為名。今陛下聖德隆興,臣願得奉威命,開以丹青之信,[三]囂必束手自歸,則述自亡之埶,不足圖也。」帝然之。建武三年,歙始使隗囂。五年,復持節送馬援,因奉璽書於囂。既還,復往說囂,囂遂遣子恂隨歙入質,拜歙為中郎將。時山東略定,帝謀西收囂兵,與俱伐蜀,復使歙喻旨。囂將王元說囂,多設疑故,久冘豫不決。[四]歙素剛毅,遂發憤質責囂曰:   [五]「國家以君知臧否,曉廢興,故以手書暢意。足下推忠誠,遣伯春委質,[六]   是臣主之交信也。今反欲用佞惑之言,為族滅之計,叛主負子,違背忠信乎?   吉凶之決,在於今日。」欲前刺囂,囂起入,部勒兵,將殺歙,歙徐杖節就車而去。囂愈怒,王元勸囂殺歙,使牛邯將兵圍守之。囂將王遵諫曰:「愚聞為國者慎器與名,為家者畏怨重禍。[七]俱慎名器,則下服其命;輕用怨禍,則家受其殃。今將軍遣子質漢,內懷它志,名器逆矣;外人有議欲謀漢使,輕怨禍矣。古者列國兵交,使在其閒,[八]所以重兵貴和而不任戰也,何況承王命籍重質而犯之哉?君叔雖單車遠使,而陛下之外兄也。[九]害之無損於漢,而隨以族滅。昔宋執楚使,遂有析骸易子之禍。[一0]小國猶不可辱,況於萬乘之主,重以伯春之命哉!」歙為人有信義,言行不違,及往來遊說,皆可案覆,西州士大夫皆信重之,多為其言,故得免而東歸。   注[一]東觀記曰「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也。   注[二]西州謂隗囂也。   注[三]楊子法言曰「聖人之言,明若丹青」也。   注[四]冘豫,不定之意也。說文曰「冘冘,行魍」也。音淫。東觀記曰「狐疑不決」也。   注[五]質,正也。   注[六]囂子恂,字伯春。   注[七]器,車服也。名,爵號也。言名與器不可妄授也。   注[八]左傳曰:「晉欒書伐鄭,鄭人使伯蠲行成,晉人殺之,非禮也。兵交使在其閒,可也。」   注[九]光武之姑子,故曰外兄也。   注[一0]左傳曰,楚使申舟聘齊,不假道於宋。華元曰:「楚不假道,鄙我也。」   乃殺之。楚子聞之,遂圍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告子反曰「寡君使元以病告,弊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也。   八年春,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遵道病還,分遣精兵隨歙,合二千餘人,伐山開道,從番須、回中[一]徑至略陽,[二]斬囂守將金梁,因保其城。囂大驚曰:「何其神也!」[三]乃悉兵數萬人圍略陽,斬山築堤,激水灌城。歙與將士固死堅守,矢盡,乃發屋斷木以為兵。囂盡銳攻之,自春至秋,其士卒疲弊。   帝乃大發關東兵,自將上隴,囂觿潰走,圍解。於是置酒高會,勞賜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匹。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   注[一]番須、回中,並地名也。番音盤。武帝元封四年幸雍,通回中道。前書音義曰回中在汧。汧今隴州汧源縣也。   注[二]徑,直也。   注[三]東觀記曰:「上聞得略陽,甚悅。左右怪上數破大敵,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陽囂所依阻,心腹已壞,則制其支體*[易]*也。」   歙因上書曰:「公孫述以隴西、天水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今二郡平蕩,則述智計窮矣。宜益選兵馬,儲積資糧。昔趙之將帥多賈人,高帝懸之以重賞。[一]   今西州新破,兵人疲饉,若招以財谷,則其觿可集。臣知國家所給非一,用度不足,然有不得已也。」帝然之。於是大轉糧運,[二]詔歙率征西大將軍馮異、建威大將軍耿弇、虎牙大將軍蓋延、揚武將軍馬成、武威將軍劉尚入天水,擊破公孫述將田弇、趙匡。明年,攻拔落門,[三]隗囂支黨周宗、趙恢及天水屬縣皆降。   注[一]高帝十年,陳豨反於趙、代,其將多賈人,帝多以金購,豨將皆降。   注[二]東觀記曰:「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   注[三]聚名也。解見光武紀。   初王莽世,羌虜多背叛,而隗囂招懷其酋豪,遂得為用。及囂亡後,五溪、先零諸種數為寇掠,皆營塹自守,州郡不能討。歙乃大修攻具,率蓋延、劉尚及太中大夫馬援等進擊羌於金城,大破之,斬首虜數千人,獲牛羊萬餘頭,谷數十萬斛。又擊破襄武賊傅栗卿等。[一]隴西雖平,而人饑,流者相望。[二]歙乃傾倉廩,轉運諸縣,以賑贍之,於是隴右遂安,而涼州流通焉。   注[一]襄武,縣,屬隴西郡也。   注[二]流謂流離以就食也。   十一年,歙與蓋延、馬成進攻公孫述將王元、環安於河池、下*(辯)**[辨]*,陷之,乘勝遂進。蜀人大懼,使刺客刺歙,未殊,馳召蓋延。延見歙,因伏悲哀,不能仰視。歙叱延曰:「虎牙何敢然!今使者中刺客,無以報國,故呼巨卿,欲相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涕泣乎!刃雖在身,不能勒兵斬公邪!」延收淚強起,受所誡。歙自書表曰:「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中臣要害。[一]臣不敢自惜,誠恨奉職不稱,以為朝廷羞。夫理國以得賢為本,太中大夫段襄,骨鯁可任,[二]願陛下裁察。又臣兄弟不肖,[三]終恐被罪,陛下哀憐,數賜教督。」投筆抽刃而絕。   注[一]何人謂不知何人也。   注[二]骨鯁,喻正直也。說文曰:「鯁,魚骨也。」食骨留咽中為鯁。   注[三]肖,似也。不似猶不賢也。   帝聞大驚,省書*(覽)**[闃]*涕,乃賜策曰:「中郎將來歙,攻戰連年,平定羌、隴,憂國忘家,忠孝彰著。遭命遇害,嗚呼哀哉!」使太中大夫贈歙中郎將、征羌侯印綬,謚曰節侯,謁者護喪事。喪還洛陽,乘輿縞素臨吊送葬。以歙有平羌、隴之功,故改汝南之當鄉縣為征羌國焉。[一]   注[一]征羌故城在今豫州郾城縣東南也。   子□嗣。十三年,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侯。[一]□子稜,尚顯宗女武安公主。稜早歿,□卒,以稜子歷為嗣。   注[一]東觀記曰「宜西鄉侯」。   論曰:世稱來君叔天下信士。夫專使乎二國之閒,豈厭詐謀哉?而能獨以信稱者,良其誠心在乎使兩義俱安,而己不私其功也。   歷字伯珍,少襲爵,以公主子,永元中,為侍中,監羽林右騎。[一]永初三年,遷射聲校尉。永寧元年,代馮石為執金吾。延光元年,尊歷母為長公主。二年,遷歷太僕。   注[一]羽林騎,武帝置。宣帝令中郎將騎都尉監羽林,見前書。   明年,中常侍樊豐與大將軍耿寶、侍中周廣、謝惲等共讒陷太尉楊震,震遂自殺。歷謂侍御史虞詡曰:「耿寶托元舅之親,[一]榮寵過厚,不念報國恩,而傾側奸臣,誣奏楊公,傷害忠良,其天禍亦將至矣。」遂絕周廣、謝惲,不與交通。時皇太子驚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聖捨。太子乳母王男、廚監邴吉等以為聖捨新繕修,犯土禁,不可久御。聖及其女永與大長秋江京及中常侍樊豐、王男、邴吉等互相是非,聖、永遂誣譖男、吉,皆幽囚死,家屬徙比景。太子思男等,數為歎息。京、豐懼有後害,妄造虛無,構讒太子及東宮官屬。帝怒,召公卿以下會議廢立。耿寶等承旨,皆以為太子當廢。歷與太常桓焉、廷尉張皓議曰:「經說,年未滿十五,過惡不在其身。且男、吉之謀,皇太子容有不知,宜選忠良保傅,輔以禮義。   廢置事重,此誠聖恩所宜宿留。」帝不從,[二]是日遂廢太子為濟陰王。時監太子家小黃門籍建、中傅高梵等[三]皆以無罪徙朔方。歷乃要結光祿勳祋諷,[四]   宗正劉瑋,將作大匠薛皓,侍中閭丘弘、陳光、趙代、施延,太中大夫朱倀、[五]   第五頡,[六]中散大夫曹成,諫議大夫李尤,符節令張敬,[七]持書侍御史龔調,[八]羽林右監孔顯,[九]城門司馬徐崇,□尉守丞樂闈,[一0]長樂、未央□令鄭安世等十餘人,[一一]俱詣鴻都門證太子無過。龔調據法律明之,以為男、吉犯罪,皇太子不當坐。帝與左右患之,乃使中常侍奉詔脅腢臣曰:「父子一體,天性自然。以義割恩,為天下也。歷、諷等不識大典,而與腢小共為讙嘩,外見忠直而內希後福,飾邪違義,豈事君之禮?朝廷廣開言事之路,故且一切假貸;若懷迷不反,當顯明刑書。」諫者莫不失色。薛皓先頓首曰:「固宜如明詔。」歷怫然,[一二]廷詰皓曰:「屬通諫何言,而今復背之?[一三]大臣乘朝車,處國事,固得輾轉若此乎!」[一四]乃各稍自引起,歷獨守闕,連日不肯去。帝大怒,乃免歷兄弟官,削國租,黜公主不得會見。歷遂杜門不與親戚通,時人為之震慄。   注[一]寶女弟為清河王慶姬,即安帝嫡母也,故寶於帝為元舅焉。   注[二]宿留猶停留也。宿留音秀溜。   注[三]梵音扶泛反。   注[四]祋音丁外反。   注[五]倀音丑羊反。   注[六]頡音下結反。   注[七]續漢*(書)**[志]*曰:「符節令,秩*[六]*百石。」   注[八]續漢志曰「持書侍御史,秩六百石」也。   注[九]漢官儀「羽林左、右監,屬光祿」也。   注[一0]守丞,兼守之丞也。   注[一一]續漢志曰「未央□令一人,長樂□令一人,主乘輿馬」也。   注[一二]字林曰:「怫,郁也。」怫音扶勿反。   注[一三]屬,近也。通猶共也。近言共諫,何乃相背也。   注[一四]周禮曰:「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輾轉,不定也。詩曰:「展轉反側。」   及帝崩,閻太后起歷為將作大匠。順帝即位,朝廷咸稱社稷臣,於是遷為□尉。   祋諷、劉瑋、閭丘弘等先卒,皆拜其子為郎;朱倀、[一]施延、陳光、趙代等並為公卿,任職;征王男、邴吉家屬還京師,厚加賞賜;籍建、高梵等悉蒙顯擢。永建元年,拜歷車騎將軍,弟祉為步兵校尉,超為黃門侍郎。三年,母長公主薨,歷稱病歸第;服闋,復為大鴻臚。陽嘉二年,卒官。   注[一]倀音丑良反。   子定嗣。定尚安帝妹平氏長公主,順帝時,為虎賁中郎將。定卒,子虎嗣,桓帝時,為屯騎校尉。弟艷,字季德,少好學下士,開館養徒,少歷顯位,靈帝時,再遷司空。   贊曰:李、鄧豪贍,捨家從讖。[一]少公雖孚,宗卿未驗。[二]王常知命,功惟帝念。[三]款款君叔,斯言無玷。[四]方獻三捷,永墜一□。[五]   注[一]鄧晨代以吏二千石為豪,李通家富為贍也。   注[二]孚,信也。言蔡少公論讖,其事雖信,而李守被誅,是未驗也。   注[三]王常,更始中為知命侯,後歸朝,上錄其功,封為列侯,故曰帝念。   注[四]玷,缺也。   注[五]小雅采薇詩曰:「豈敢定居,一月三捷。」    校勘記   五七三頁三行李通字次元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初學記十一、北堂書鈔五十二引華嶠書「次元」作「文元」。今按:安國桂坡館刊本初學記及孔廣陶校注本北堂書鈔並作「次元」。   五七四頁一行會光武避*(事)**[吏]*在宛集解引陳景雲說,謂它處皆作「避吏」,此「事」疑因相似而誤。今據改。按:「事」字古文作「□」,與「吏」形相近也。   五七四頁七行同母弟申徒臣集解引惠棟說,謂「申徒臣」東觀記作「公孫臣」,袁宏紀作「申屠臣」。今按:聚珍本東觀記光武紀作「公孫臣」,李通傳作「申屠臣」。   五七四頁九行蒼卒時以備不虞耳汲本、殿本「蒼」作「倉」。按:蒼倉通用。又按:影印紹興本此卷仍有闕佚,取它本補配,故多斗字。以下遇極明顯之鬥字,皆徑予改正,不作校記。   五七五頁一0行征通為□尉按:袁紀「□尉」作「光祿勳」。書鈔五十三引續漢書同。   五七六頁二行屬南*(郡)**[陽]*據集解引洪亮吉說改。   五七六頁三行以病上書乞身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此蒙上「六年夏」之文,下云「其夏,引拜為大司空」,考通為司空在建武七年五月,則此應云「明年夏,引拜為大司空」,否則「以病上書乞身」上亦應加「明年」二字。省此二字,增一「其」字,遂覺□事不清。   五七七頁三行安觿侯劉*(崇)**[寵]*集解引顧炎武說,謂「崇」當從漢表作「寵」。   又引陳景雲說,謂崇死於莽未篡漢之先,建武二年,從父弟寵紹封,此傳寫誤也。今據改。按:集解又引惠棟說,謂安觿侯紹封者有劉宣子高,見卓茂傳。   校補謂「宣」與「寵」自系一人名,因形近而誤。   五七七頁六行猖狂無妄之福按:汲本「福」作「禍」。   五七七頁一一行又有無*(妄)**[望]*之禍據汲本、殿本改,與史記平原君傳合。   五七八頁一三行南*(郡)**[陽]*有宜秋聚也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平氏縣有宜秋聚,屬南陽,非南郡也。今據改。   五七九頁一0行此*[天]*所以佑吾屬也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此」字下通鑒有「天」字。按:上屢言「天」,此處合有「天」字,今據補。   五八一頁六行此家率下江諸將集解謂袁宏紀「此家」作「此人」。按:通鑒胡注「此家猶言此人也」。   五八一頁一二行囂遣將過烏氏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氏音支,續志作「枝」或作「支」。   五八二頁二行按:此注原系「烏氏」下,據汲本、殿本移正。   五八二頁一0行往時會宛獨當應邪按:張□謂「會宛」下當有「語」字,袁紀作「宛下言儻能應也」。   五八二頁一四行有趍讙犯*[法]*者斬無須時據刊誤補,與前書莽傳合。按:殿本「趍」作「趨」,與前書莽傳同。   五八三頁一五行僕竟*(辯)**[辦]*之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此「僕」字即光武自稱之「僕」,「辯」當作「辦」。今據改。   五八四頁七行賞賜數百*(十)**[千]*萬據汲本、殿本改。   五八五頁三行娶光武祖姑生歙按:殿本考證萬承蒼謂下文王遵曰「君叔陛下之外兄也」,此「祖姑」字必有誤。又沉家本謂按後文「而陛下之外兄也」,注「光武之姑子,故曰外兄」,然則仲娶者非光武祖姑,恐「祖」字斗也。   五八六頁九行而陛下之外兄也按:御覽四五二引「陛下」作「漢帝」。   五八六頁一0行害之無損於漢而隨以族滅按:御覽四五二引作「害之無損於彼,滅之有害於吾」。   五八七頁一四行前書音義曰回中在汧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番須、回中皆在安定郡,注引前書音義謂「回中在汧」,非。   五八七頁一六行則制其支體*[易]*也據校補引錢大昭說補。   五八九頁三行下*(辯)**[辨]*據集解引惠棟說改。按:通鑒作「辨」。   五八九頁一二行按:此注原在「被罪」下,依汲本移正。   五八九頁一三行省書*(覽)**[闃]*涕校補謂「覽」當作「闃」,屈子懷沙「思美人兮闃涕而鈮眙」。今據改。按:通鑒引作「攬」,攬即闃字。   五八九頁一五行故改汝南之當鄉縣為征羌國焉按:前志汝南無當鄉縣。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縣」字疑衍。又引洪頤粻說,謂地理、郡國兩志於征羌不言「故當鄉」。范滂傳「汝南征羌人」,李注「謝承書雲汝南細陽人」。疑當鄉縣東京初年割細陽所置,故承以滂為細陽人。   五九一頁八行侍中閭丘弘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中郎將閭丘宏」。   五九一頁一五行固得輾轉若此乎按:汲本、殿本「得」作「復」。   五九二頁九行續漢*(書)**[志]*曰符節令秩*[六]*百石「書」當作「志」。又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百石」上應有「六」字,今據補,與續志合。   ************後漢書卷十六 鄧寇列傳 第六   *鄧禹子訓孫騭寇恂曾孫榮*   鄧禹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年十三,能誦詩,受業長安。時光武亦遊學京師,禹年雖幼,而見光武知非常人,遂相親附。數年歸家。   及漢兵起,更始立,豪桀多薦舉禹,禹不肯從。及聞光武安集河北,即杖策北渡 ,追及於鄴。光武見之甚歡,謂曰:「我得專封拜,生遠來,寧欲仕乎?」禹曰:「不願也。」光武曰:「即如是,何欲為?」禹曰:「但願明公威德加於四海,禹得□其尺寸,垂功名於竹帛耳。」光武笑,因留宿閒語。[一]禹進說曰:「更始雖都關西,今山東未安,赤眉、青犢之屬,動以萬數,三輔假號,往往腢聚。   更始既未有所挫,而不自聽斷,諸將皆庸人屈起,[二]志在財幣,爭用威力,朝夕自快而已,非有忠良明智,深慮遠圖,欲尊主安民者也。四方分崩離析,[三]   形埶可見。明公雖建藩輔之功,猶恐無所成立。於今之計,莫如延攬英雄,務悅民心,立高祖之業,救萬民之命。以公而慮天下,不足定也。」光武大悅,因令左右號禹曰鄧將軍。常宿止於中,與定計議。   注[一]閒,私也。   注[二]屈音求勿反。   注[三]論語曰:「邦分崩離析。」   及王郎起兵,光武自薊至信都,使禹發奔命,得數千人,令自將之,別攻拔樂陽。[一]從至廣阿,[二]光武捨城樓上,披輿地圖,指示禹曰:「天下郡國如是,今始乃得其一。子前言以吾慮天下不足定,何也?」禹曰:「方今海內殽亂,人思明君,猶赤子之慕慈母。古之興者,在德薄厚,不以大小。」[三]光武悅。   時任使諸將,多訪於禹,禹每有所舉者,皆當其才,光武以為知人。使別將騎,與蓋延等擊銅馬於清陽。延等先至,戰不利,還保城,為賊所圍。禹遂進與戰,破之,生獲其大將。從光武追賊至*(滿)**[蒲]*陽,連大克獲,北州略定。   注[一]樂陽,縣名,屬常山郡。   注[二]東觀記曰:「上率禹等擊王郎橫野將軍劉奉,大破之。上過禹營,禹進炙魚,上餐啖,勞勉吏士,威嚴甚厲。觿皆竊言『劉公真天人也』。」   注[三]史記蘇秦說趙王曰:「堯無三夫之分,舜無咫尺之地,禹無百人之聚,湯、武之士不過三千,立為天子,誠得其道也。」   及赤眉西入關,更始使定國上公王匡、襄邑王成丹、抗威將軍劉均及諸將,分據河東、弘農以拒之。赤眉觿大集,王匡等莫能當。光武籌赤眉必破長安,欲乘舋並關中,而方自事山東,未知所寄,以禹沉深有大度,故授以西討之略。乃拜為前將軍持節,中分麾下精兵二萬人,遣西入關,令自選偏裨以下可與俱者。於是以韓歆為軍師,李文、李春、程慮為祭酒,[一]馮愔為積弩將軍,樊崇為驍騎將軍,宗歆為車騎將軍,鄧尋為建威將軍,耿欣為赤眉將軍,左於為軍師將軍,引而西。   注[一]「慮」字或為「憲」字。   建武元年正月,禹自箕關將入河東,[一]河東都尉守關不開,禹攻十日,破之,獲輜重千餘乘。進圍安邑,數月未能下。更始大將軍樊參將數萬人,度大陽欲攻禹,[二]禹遣諸將逆擊於解南,大破之,斬參首。[三]於是王匡、成丹、劉均等合軍十餘萬,復共擊禹,禹軍不利,樊崇戰死。會日暮,戰罷,軍師韓歆及諸將見兵埶已摧,皆勸禹夜去,禹不聽。明日癸亥,匡等以六甲窮日不出,禹因得更理兵勒觿。明旦,匡悉軍出攻禹,禹令軍中無得妄動;既至營下,因傳發諸將鼓而並進,大破之。匡等皆棄軍亡走,禹率輕騎急追,獲劉均及河東太守楊寶、持節中郎將弭強,皆斬之,收得節六,印綬五百,兵器不可勝數,遂定河東。承製拜李文為河東太守,悉更置屬縣令長以鎮撫之。是月,光武即位於鄗,使使者持節拜禹為大司徒。策曰:「制詔前將軍禹: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決勝千里。[四]孔子曰:『自吾有回,門人日親。』[五]斬將破軍,平定山西,功□尤著。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作司徒,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六]今遣奉車都尉授印綬,封為酇侯,食邑萬戶。敬之哉!」[七]禹時年二十四。   注[一]箕關在今王屋縣東。   注[二]大陽,縣,屬河東郡。前書音義曰:「大河之陽。」春秋:「秦伯伐晉,自茅津濟。」杜預云:「河東大陽縣也。」   注[三]解,縣,屬河東郡,故城在今蒲州桑泉縣東南也。   注[四]高祖曰:「運策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   注[五]史記曰,顏回年二十九,發白,早死,孔子哭之慟,曰「自吾有回,門人益親」也。   注[六]五品,五常也: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言五常之教務在寬也。   注[七]酇,縣,*(今)*屬南陽郡,故城在*[今]*襄州谷城縣東北。   遂渡汾陰河,入夏陽。更始中郎將左輔都尉公乘歙,[一]引其觿十萬,與左馮翊兵共拒禹於衙,[二]禹復破走之,而赤眉遂入長安。是時三輔連覆敗,赤眉所過殘賊,百姓不知所歸。聞禹乘勝獨克而師行有紀,[三]皆望風相攜負以迎軍,降者日以千數,觿號百萬。禹所止輒停車住節,[四]以勞來之,父老童□,垂發戴白,[五]滿其車下,莫不感悅,於是名震關西。帝嘉之,數賜書□美。   注[一]左輔即左馮翊也。三輔皆有都尉。   注[二]衙,縣名,屬左馮翊,解見安紀。   注[三]紀,綱紀也。言有條貫而不殘暴。   注[四]住或作柱。   注[五]垂發,童幼也。戴白,父老也。   諸將豪傑皆勸禹徑攻長安。禹曰:「不然。今吾觿雖多,能戰者少,前無可仰之積,[一]後無轉饋之資。赤眉新拔長安,財富充實,鋒銳未可當也。夫盜賊腢居,無終日之計,財谷雖多,變故萬端,寧能堅守者也?上郡、北地、安定三郡,土廣人稀,饒谷多畜,吾且休兵北道,就徹養士,以觀其弊,乃可圖也。」   於是引軍北至栒邑。[二]禹所到,擊破赤眉別將諸營保,郡邑皆開門歸附。西河太守宗育遣子奉檄降,禹遣詣京師。[三]   注[一]仰猶恃也,音魚向反。   注[二]栒邑,縣,屬右扶風,故城在今豳州三水縣東北。栒音荀。   注[三]京師謂洛陽也。公羊傳曰:「天子所居曰京師。」   帝以關中未定,而禹久不進兵,下□曰:「司徒,堯也;亡賊,桀也。長安吏人,遑遑無所依歸。宜以時進討,鎮慰西京,系百姓之心。」禹猶執前意,乃分遣將軍別攻上郡諸縣,更徵兵引谷,歸至大要。[一]遣馮愔、宗歆守栒邑。二人爭權相攻,愔遂殺歆,因反擊禹,禹遣使以聞*(帝)*。帝問使人:「愔所親愛為誰」,對曰:「護軍黃防。」帝度愔、防不能久和,執必相忤,因報禹曰:「縛馮愔者,必黃防也。」乃遣尚書宗廣持節降之。後月餘,防果執愔,將其觿歸罪。更始諸將王匡、胡殷*(成丹)*等皆詣廣降,與共東歸。至安邑,道欲亡,廣悉斬之。愔至洛陽,赦不誅。   注[一]大要,縣名,屬北地郡。   二年春,遣使者更封禹為梁侯,食四縣。時赤眉西走扶風,禹乃南至長安,軍昆明池,大饗士卒。率諸將齋戒,擇吉日,修禮謁祠高廟,收十一帝神主,遣使奉詣洛陽,因循行園陵,為置吏士奉守焉。   禹引兵與延岑戰於藍田,不克,復就谷雲陽。漢中王劉嘉詣禹降。嘉相李寶倨慢無禮,禹斬之。寶弟收寶部曲擊禹,殺將軍耿欣。自馮愔反後,禹威稍損,又乏食,歸附者離散。而赤眉復還入長安,禹與戰,敗走,至高陵,軍士飢餓*(者)*,皆食棗菜。帝乃征禹還,□曰:「赤眉無谷,自當來東,吾折捶笞之,非諸將憂也。無得復妄進兵。」禹籩於受任而功不遂,數以饑卒徼戰,輒不利。   三年春,與車騎將軍鄧弘擊赤眉,遂為所敗,觿皆死散。事在馮異傳。獨與二十四騎還詣宜陽,謝上大司徒、梁侯印綬。有詔歸侯印綬。數月,拜右將軍。   延岑自敗於東陽,遂與秦豐合。四年春,復寇順陽閒。遣禹護復漢將軍鄧曄、輔漢將軍於匡,擊破岑於鄧;追至武當,復破之。岑奔漢中,餘黨悉降。   十三年,天下平定,諸功臣皆增戶邑,定封禹為高密侯,食高密、昌安、夷安、淳於四縣。[一]帝以禹功高,封弟寬為明親侯。其後左右將軍官罷,[二]以特進奉朝請。禹內文明,篤行淳備,事母至孝。天下既定,常欲遠名埶。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蓺。修整閨門,教養子孫,皆可以為後世法。資用國邑,不修產利。帝益重之。中元元年,復行司徒事。從東巡狩,封岱宗。   注[一]高密,國名,今密州縣也。昌安、夷安並屬高密國。昌安故城在今密州安丘縣外城也。夷安故城在今密州高密縣外城也。淳於,縣名,屬北海郡,故城在今密州安丘縣東北也。   注[二]續漢志曰「前後左右將軍皆主征伐,事訖皆罷」也。   顯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為太傅,進見東向,甚見尊寵。[一]居歲余,寢疾。帝數自臨問,以子男二人為郎。永平元年,年五十七薨,謚曰元侯。   注[一]臣當北面,尊如賓,故令東向。   帝分禹封為三國:長子震為高密侯,襲為昌安侯,珍為夷安侯。   禹少子鴻,好籌策。永平中,以為小侯。引入與議邊事,帝以為能,拜將兵長史,率五營士屯鴈門。肅宗時,為度遼將軍。永元中,與大將軍竇憲俱出擊匈奴,有功,征行車騎將軍。   出塞追畔胡逢侯,坐逗留,下獄死。   高密侯震卒,子干嗣。干尚顯宗女沁水公主。永元十四年,陰皇后巫蠱事發,干從兄奉以後舅被誅,干從坐,國除。元興元年,和帝復封干本國,拜侍中。   干卒,子成嗣。成卒,子□嗣。□尚安帝妹舞陰長公主,桓帝時為少府。□卒,長子某嗣。少子昌襲母爵為舞陰侯,拜黃門侍郎。   昌安侯襲嗣子藩,亦尚顯宗女平戲長公主,[一]和帝時為侍中。   注[一]平戲,縣名,屬河內郡,故城在今懷州武德縣西。   夷安侯珍子康,少有操行。兄良襲封,無後,永初六年,紹封康為夷安侯。時諸紹封者皆食故國半租,康以皇太后戚屬,獨三分食二,以侍祠侯[一]為越騎校尉。康以太后久臨朝政,宗門盛滿,數上書長樂宮諫爭,宜崇公室,自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后不從。康心懷畏懼,永寧元年,遂謝病不朝。太后使內侍者問之。時宮人出入,多能有所毀譽,其中耆宿皆稱中大人。所使者乃康家先婢,亦自通中大人。康聞,詬之[二]曰:「汝我家出,亦敢爾邪!」婢怨恚,還說康詐疾而言不遜。太后大怒,遂免康官,遣歸國,絕屬籍。及從兄騭誅,[三]   安帝征康為侍中。順帝立,為太僕,有方正稱,名重朝廷。以病免,加位特進。   陽嘉三年卒,謚曰義侯。   注[一]漢官儀曰:「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者,位特進,在三公下;其次朝侯,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國侯,以肺腑親公主子孫,奉墳墓於京師,亦隨時朝見,是為隈諸侯也。」康,太后從兄,以親侍祀得紹封也。   注[二]詬,罵也,音許遘反。   注[三]騭音質。   論曰:夫變通之世,君臣相擇,[一]斯最作事謀始之幾也。[二]鄧公嬴糧徒步,觸紛亂而赴光武,[三]可謂識所從會矣。於是中分麾下之軍,以臨山西之隙,至使關河響動,懷赴如歸。功雖不遂,而道亦弘矣!及其威損栒邑,兵散宜陽,褫龍章於終朝,就侯服以卒歲,[四]榮悴交而下無二色,進退用而上無猜情,使君臣之美,後世莫窺其閒,不亦君子之致為乎!   注[一]家語孔子曰:「君擇臣而任之,臣亦擇君而事之。」   注[二]幾者,事之微也。易訟卦曰「君子以作事謀始」也。   注[三]方言曰:「嬴,簷。」   注[四]褫音直紙反,又敕紙反。龍章,袞龍之服也。謂禹為赤眉所敗,上司徒印綬也。易訟卦曰:「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訓字平叔,禹第六子也。少有大志,不好文學,禹常非之。顯宗即位,初以為郎中。訓樂施下士,士大夫多歸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訓謙恕下士,無貴賤見之如舊,朋友子往來門內,視之如子,有過加鞭撲之教。太醫皮巡從獵上林還,暮宿殿門下,寒疝病發。時訓直事,聞巡聲,起往問之,巡曰:『冀得火以熨背。』訓身至太官門為求火,不得,乃以口噓其背,復呼同廬郎共更噓,至朝遂愈也。」   永平中,理虖沱、石臼河,從都慮至羊腸倉,[一]欲令通漕。[二]太原吏人苦役,連年無成,轉運所經三百八十九隘,[三]前後沒溺死者不可勝筭。建初三年,拜訓謁者,使監領其事。訓考量隱括,[四]知大功難立,具以上言。肅宗從之,遂罷其役,更用驢輦,歲省費億萬計,全活徒士數千人。   注[一]酈元水經注雲,汾陽故城,積粟所在,謂之羊腸倉,在晉陽西北,石□縈委,若羊腸焉,故以為名。今嵐州界羊腸阪是也。石臼河解見*(明)**[章]*紀。   注[二]水運曰漕。   注[三]隘音乙賣反。   注[四]隱審量括之也。孫卿子曰:「拘木必待隱括蒸揉然後直」也。拘音□,謂曲者也。   會上谷太守任興欲誅赤沙烏桓,*[烏桓]*怨恨謀反,詔訓將黎陽營兵屯狐奴,以防其變。[一]訓撫接邊民,為幽部所歸。六年,遷護烏桓校尉,黎陽故人多攜將老幼,樂隨訓徙邊。[二]鮮卑聞其威恩,皆不敢南近塞下。[三]八年,舞陰公主子梁扈有罪,訓坐私與扈通書,征免歸閭裡。[四]   注[一]漢官儀曰:「中興以幽、冀、并州兵克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狐奴,縣,屬漁陽郡也。   注[二]東觀記曰:「訓故吏最貧羸者舉國,念訓常所服藥北州少乏,又知訓好青泥封書,從黎陽步推鹿車於洛陽市藥,還過趙國易陽,並載青泥一*(帕)**[墣]*,至上谷遺訓。其得人心如是。」   注[三]東觀記曰:「吏士常大病瘧,轉易至數十人,訓身為煮湯藥,鹹得平愈。   其無妻者,為適配偶。」   注[四]東觀記曰:「燕人思慕,為之作歌也。」   元和三年,盧水胡反畔,以訓為謁者,乘傳到武威,拜張掖太守。   章和二年,護羌校尉張紆誘誅燒當種羌迷吾等,由是諸羌大怒,謀欲報怨,朝廷憂之。公卿舉訓代紆為校尉。諸羌激忿,遂相與解仇結婚,交質盟詛,[一]   觿四萬餘人,期冰合度河攻訓。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內,勝兵者二三千騎,皆勇健富強,每與羌戰,常以少制多。雖首施兩端,[二]漢亦時收其用。時迷吾子迷唐,別與武威種羌合兵萬騎,來至塞下,未敢攻訓,先欲脅月氏胡。訓擁衛稽故,令不得戰。[三]議者鹹以羌胡相攻,縣官之利,以夷伐夷,不宜禁護。   訓曰:「不然。今張紆失信,觿羌大動,經常屯兵,不下二萬,轉運之費,空竭府帑,[四]涼州吏人,命縣絲發。原諸胡所以難得意者,皆恩信不厚耳。今因其迫急,以德懷之,庶能有用。」遂令開城及所居園門,悉驅腢胡妻子內之,嚴兵守衛。羌掠無所得,[五]又不敢逼諸胡,因即解去。由是湟中諸胡[六]皆言「漢家常欲□我曹,今鄧使君待我以恩信,開門內我妻子,乃得父母」。鹹歡喜叩頭曰:「唯使君所命。」訓遂撫養其中少年勇者數百人,以為義從。   注[一]鄭玄注周禮云:「大事曰盟,小事曰詛。」   注[二]首施猶首鼠也。   注[三]稽故謂稽留事故也。東觀記「稽故」字作「諸故」也。   注[四]說文曰:「帑,金帛所藏。」音它莽反。   注[五]掠,劫奪也。   注[六]湟中,月氏胡所居,今鄯州湟水縣也。   羌胡俗恥病死,每病臨困,輒以刃自刺。訓聞有困疾者,輒拘持縛束,不與兵刃,使醫藥療之,愈者非一,小大莫不感悅。於是賞賂諸羌種,使相招誘。迷唐伯父號吾乃將其母及種人八百戶,自塞外來降。訓因發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擊迷唐於寫谷,[一]斬首虜六百餘人,得馬牛羊萬餘頭。迷唐乃去大、小榆,[二]居頗巖谷,觿悉破散。其春,復欲歸故地就田業,訓乃發湟中六千人,令長史任尚將之,縫革為船,置於箄上以度河,[三]掩擊迷唐廬落大豪,多所斬獲。復追逐奔北,會尚等夜為羌所攻,於是義從羌胡併力破之,斬首前後一千八百餘級,獲生口二千人,馬牛羊三萬餘頭,一種殆盡。[四]迷唐遂收其餘部,遠徙廬落,西行千餘里,諸附落小種皆背畔之。燒當豪帥東號稽顙歸死,[五]余皆款塞納質。於是綏接歸附,威信大行。遂罷屯兵,各令歸郡。唯置弛刑徒二千餘人,分以屯田,為貧人耕種,修理城郭塢壁而已。   注[一]東觀記*(曰)*「寫」作「鴈」。   注[二]兩谷名也,見西羌傳。   注[三]箄,木筏也,音步佳反。   注[四]一種謂迷唐也。   注[五]東號,羌名。   永元二年,大將軍竇憲將兵鎮武威,憲以訓曉羌胡方略,上求俱行。訓初厚於馬氏,不為諸竇所親,及憲誅,故不離其禍。[一]   注[一]離,遭也。   訓雖寬中容觿,而於閨門甚嚴,兄弟莫不敬憚,諸子進見,未嘗賜席接以溫色。   四年冬,病卒官,時年五十三。吏人羌胡愛惜,旦夕臨者日數千人。戎俗父母死,恥悲泣,皆騎馬歌呼。至聞訓卒,莫不吼號,或以刀自割,又刺殺其犬馬牛羊,日「鄧使君已死,我曹亦俱死耳」。前烏桓吏士皆奔走道路,[一]至空城郭。吏執不聽,以狀白校尉徐傿。傿歎息曰:「此義也。」[二]乃釋之。遂家家為訓立祠,每有疾病,輒此請禱求福。   注[一]訓前任烏桓校尉時吏士也。   注[二]傿音於建反。   元興元年,和帝以訓皇后之父,使謁者持節至訓墓,賜策追封,謚曰平壽敬侯。   [一]中宮自臨,百官大會。   注[一]平壽,縣,屬北海郡,故城在今青州北海縣。   訓五子:騭,京,悝,弘,閶。[一]   注[一]悝音口回反。   騭字昭伯,[一]少辟大將軍竇憲府。及女弟為貴人,騭兄弟皆除郎中。及貴人立,是為和熹皇后。騭三遷虎賁中郎將,京、悝、弘、閶皆黃門侍郎。京卒於官。延平元年,拜騭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始自騭也。悝虎賁中郎將,弘、閶皆侍中。   注[一]東觀記「騭」作「陟」。   殤帝崩,太后與騭等定策立安帝,悝遷城門校尉,弘虎賁中郎將。自和帝崩後,騭兄弟常居禁中。騭謙遜不欲久在內,連求還第,歲余,太后乃許之。   永初元年,封騭上蔡侯,悝葉侯,弘西平侯,[一]閶西華侯,[二]食邑各萬戶。   騭以定策功,增邑三千戶。騭等辭讓不獲,遂逃避使者,閒關詣闕,[三]上疏自陳曰:「臣兄弟污濊,無分可采,[四]過以外戚,遭值明時,[五]托日月之末光,被雲雨之渥澤,[六]並統列位,光昭當世。不能宣贊風美,補助清化,誠籩誠懼,無以處心。陛下躬天然之姿,體仁聖之德,遭國不造,仍離大憂,[七]   開日月之明,運獨斷之慮,援立皇統,奉承大宗。聖策定於神心,休烈垂於不朽,本非臣等所能萬一,而猥推嘉美,並享大封,[八]伏聞詔書,驚惶籩怖。   追觀前世傾覆之誡,[九]退自惟念,不寒而慄。[一0]臣等雖無逮及遠見之慮,猶有庶幾戒懼之情。常母子兄弟,內相□厲,冀以端□畏慎,一心奉戴,上全天恩,下完性命。刻骨定分,有死無二。終不敢橫受爵土,以增罪累。惶窘征營,昧死陳乞。」太后不聽。騭頻上疏,至於五六,乃許之。   注[一]西平,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郾城縣南。   注[二]西華,縣,屬汝南郡也。   注[三]閒關猶崎嶇也。   注[四]言無分寸可收采也。   注[五]過,誤也。   注[六]易曰:「夫聖人者,與天地合其德,日月齊其明。」又云「雲行雨施,天下平」也。   注[七]造,成也。仍,頻也。大憂,和帝、殤帝崩。   注[八]猥,曲也。   注[九]前代外戚上官安、霍禹之屬,皆被誅戮也。   注[一0]惟,思也。不寒而慄,言恐懼也。前書曰「義縱為定襄太守,郡中不寒而慄」也。   其夏,涼部畔羌搖蕩西州,朝廷憂之。於是詔騭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士及諸部兵擊之,車駕幸平樂觀餞送。騭西屯漢陽,使征西校尉任尚、從事中郎司馬鈞與羌戰,大敗。時以轉輸疲弊,百姓苦役。冬,征騭班師。[一]朝廷以太后故,遣五官中郎將迎拜騭為大將軍。軍到河南,使大鴻臚親迎,中常侍繼牛酒郊勞,王、主以下候望於道。既至,大會腢臣,賜束帛乘馬,[二]寵靈顯赫,光震都鄙。   注[一]班,還也。   注[二]駟馬曰乘。   時遭元二之災,[一]人士荒饑,死者相望,盜賊腢起,四夷侵畔。騭等崇節儉,罷力役,推進天下賢士何熙、祋諷、[二]羊浸、李合、陶敦等列於朝廷,辟楊震、朱寵、陳禪置之幕府,故天下復安。   注[一]臣賢案:元二即元元也,古書字當再讀者,即於上字之下為小「二」字,言此字當兩度言之。後人不曉,遂讀為元二,或同之陽九,或附之百六,良由不悟,致斯乖舛。今岐州石鼓銘,凡重言者皆為「二」字,明驗也。   注[二]祋,姓也,音丁外反,又音丁活反。   四年,母新野君寢病,騭兄弟並上書求還侍養。太后以閶最少,孝行尤著,特聽之,賜安車駟馬。及新野君薨,騭等復乞身行服,章連上,太后許之。騭等既還裡第,並居頤次。閶至孝骨立,有聞當時。及服闋,詔喻騭還輔朝政,更授前封。騭等叩頭固讓,乃止,於是並奉朝請,位次在三公下,特進、侯上。[一]   其有大議,乃詣朝堂,與公卿參謀。   注[一]在特進及列侯之上。   元初二年,弘卒。太后服齊衰,帝絲麻,並宿幸其第。弘少治歐陽尚書,授帝禁中,[一]諸儒多歸附之。初疾病,遺言悉以常服,不得用錦衣玉匣。有司奏贈弘驃騎將軍,位特進,封西平侯。太后追思弘意,不加贈位衣服,但賜錢千萬,布萬匹,騭等復辭不受。詔大鴻臚持節,即弘殯封子廣德為西平侯。將葬,有司復奏發五營輕車騎士,禮儀如霍光故事,[二]太后皆不聽,但白蓋雙騎,門生挽送。[三]後以帝師之重,分西平之都鄉封廣德弟甫德為都鄉侯。四年,又封京子黃門侍郎珍為陽安侯,邑三千五百戶。   注[一]歐陽生字和伯,千乘人,事伏生,武帝時人。   注[二]霍光薨,宣帝遣太中大夫、侍御史持節護喪事,中二千石修莫府頤,上賜玉衣、梓宮、便房、黃腸題湊、轀輬車、黃屋左纛,輕車材官五校士以送葬也。   注[三]白蓋車也。   五年,悝、閶相繼並卒,皆遺言薄葬,不受爵贈,太后並從之。乃封悝子廣宗為葉侯,閶子忠為西華侯。   自祖父禹教訓子孫,皆遵法度,深戒竇氏,[一]檢□宗族,闔門靜居。[二]騭子侍中鳳,嘗與尚書郎張龕書,屬郎中馬融宜在台閣。又中郎將任尚嘗遺鳳馬,後尚坐斷盜軍徹,檻車征詣廷尉,[三]鳳懼事洩,先自首於騭。騭畏太后,遂髡妻及鳳以謝,天下稱之。   注[一]章帝竇皇后,竇勳女,祖穆及叔父俱尚主。穆交通輕薄,屬托郡縣,干亂政化,後並坐怨望謀不軌被誅,故鄧氏深引為誡也。   注[二]闔,閉也。   注[三]檻車謂以板四周為檻,無所見。   建光元年,太后崩,未及大斂,帝復申前命,封騭為上蔡侯,位特進。帝少號聰敏,及長多不德,而乳母王聖見太后久不歸政,慮有廢置,常與中黃門李閏候伺左右。及太后崩,宮人先有受罰者,懷怨恚,因誣告悝、弘、閶先從尚書鄧訪取廢帝故事,謀立平原王得。[一]帝聞,追怒,令有司奏悝等大逆無道,遂廢西平侯廣德、葉侯廣宗、西華侯忠、陽安侯珍、都鄉侯甫德皆為庶人。騭以不與謀,但免特進,遣就國。宗族皆免官歸故郡,沒入騭等貲財田宅,徙鄧訪及家屬於遠郡。郡縣逼迫,廣宗及忠皆自殺。又徙封騭為羅侯,[二]騭與子鳳並不食而死。騭從弟河南尹豹、度遼將軍舞陽侯遵、將作大匠暢皆自殺,唯廣德兄弟以母閻後戚屬得留京師。   注[一]和帝長子平原王勝無嗣,鄧太后立樂安王壟子得為平原王。   注[二]羅,縣,屬長沙*(國)**[郡]*。   大司農朱寵痛騭無罪遇禍,乃肉袒輿櫬,[一]上疏追訟騭曰:「伏惟和熹皇后聖善之德,為漢文母。[二]兄弟忠孝,同心憂國,宗廟有主,王室是賴。[三]功成身退,讓國遜位,歷世外戚,無與為比。當享積善履謙之佑,[四]而橫為宮人單辭所陷。利口傾險,反亂國家,罪無申證,[五]獄不訊鞠,[六]遂令騭等罹此酷濫。一門七人,並不以命,[七]屍骸流離,怨魂不反,逆天感人,率土喪氣。宜收還頤次,寵樹遺孤,奉承血祀,以謝亡靈。」[八]寵知其言切,自致廷尉,詔免官歸田里。觿庶多為騭稱枉,帝意頗悟,乃譴讓州郡,[九]還葬洛陽北芒舊塋,公卿皆會喪,莫不悲傷之。詔遣使者祠以中牢,諸從昆弟皆歸京師。及順帝即位,追感太后恩訓,□騭無辜,乃詔宗正復故大將軍鄧騭宗親內外,朝見皆如故事。除騭兄弟子及門從十二人悉為郎中,擢朱壟為太尉,錄尚書事。   注[一]櫬,親身棺也。   注[二]詩凱風曰:「母氏聖善。」文母,文王之母大任也。言太后有聖智之善,比於文母也。   注[三]殤帝崩,太后與騭定立安帝,故曰是賴。   注[四]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謙。」   注[五]申,明白也。   注[六]訊,問也。鞠,窮也。   注[七]七人謂騭從弟豹、遵、暢,騭子鳳,鳳從弟廣宗、忠也。   注[八]血祀謂祭廟殺牲取血以告神也。   注[九]以逼迫廣宗等故也。   寵字仲威,京兆人,初辟騭府,稍遷穎川太守,治理有聲。及拜太尉,封安鄉侯,甚加優禮。   廣德早卒。甫德更召征為開封令。學傳父業。喪母,遂不仕。   閶妻耿氏有節操,痛鄧氏誅廢,子忠早卒,乃養河南尹豹子嗣為閶後。耿氏教之書學,遂以通博稱。永壽中,與伏無忌、延篤著書東觀,官至屯騎校尉。   禹曾孫香*(子)**[之]*女為桓帝后,帝又紹封度遼將軍遵子萬世為南鄉侯,拜河南尹。及後廢,萬世下獄死,其餘宗親皆復歸故郡。   鄧氏自中興後,累世寵貴,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將軍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餘侍中、將、大夫、郎、謁者不可勝數,東京莫與為比。   論曰:漢世外戚,自東、西京十有餘族,[一]非徒豪橫盈極,自取災故,必於貽釁後主,以至顛敗者,其數有可言焉。[二]何則?恩非己結,而權已先之;[三]   情疏禮重,而枉性圖之;[四]來壟方授,地既害之;[五]隙開埶謝,讒亦勝之。   [六]悲哉!騭、悝兄弟,委遠時柄,忠勞王室,而終莫之免,斯樂生所以泣而辭燕也![七]   注[一]高帝呂後、昭帝上官後、宣帝霍後、成帝趙後、平帝王后、章帝竇後、和帝鄧後、安帝閻後、桓帝竇後、順帝梁後、靈帝何後等家,或以貴盛驕奢,或以攝位權重,皆以盈極被誅也。   注[二]後主謂嗣君也。言外戚握權者,當先帝時或容免禍,必貽罪釁於嗣君,以至傾覆。數猶理也,其致敗之理可得言焉。   注[三]言外戚之家,承隆寵於先帝,不結恩於後主,故權勢先在其身也。   注[四]圖,謀也。其人既居權要,禮數不可不重,故後主枉其本性與之圖謀政事,非心所好也。   注[五]後來寵者,方欲授之要職,而先代權臣見居其地,必須除舊方得授新,是地既害之也。   注[六]君臣有隙,上下離心,則權寵之人形勢漸謝,於是讒人構會,尋亦勝也。   注[七]樂毅忠於燕昭王,其子惠王立而疑樂毅,樂毅懼而奔趙。趙王謂樂毅曰:   「燕力竭於齊,其主信讒,國人不附,其可圖乎?」毅伏而垂涕曰:「臣事昭王,猶事大王也。臣若獲戾於它國,沒身不忍謀趙徒隸,況其後嗣乎!」事見古史考。   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世為著姓。恂初為郡功曹,太守耿況甚重之。   王莽敗,更始立,使使者徇郡國,曰「先降者復爵位」。恂從耿況迎使者於界上,況上印綬,使者納之,一宿無還意。恂勒兵入見使者,就請之。使者不與,曰:   「天王使者,功曹欲脅之邪?」恂曰:「非敢脅使君,[一]竊傷計之不詳也。今天下初定,國信未宣,使君建節銜命,以臨四方,郡國莫不延頸傾耳,望風歸命。今始至上谷而先墮大信,[二]沮向化之心,生離畔之隙,將復何以號令它郡乎?且耿府君在上谷,久為吏人所親,今易之,得賢則造次未安,不賢則秖更生亂。為使君計,莫若復之以安百姓。」使者不應,恂叱左右以使者命召況。   況至,恂進取印綬帶況。使者不得已,乃承製詔之,況受而歸。   注[一]君者,尊之稱也。   注[二]墮,毀也。   及王郎起,遣將徇上谷,急況發兵。恂與門下掾閔業共說況曰:「邯鄲拔起,難可信向。[一]昔王莽時,所難獨有劉伯升耳。今聞大司馬劉公,伯升母弟,尊賢下士,士多歸之,可攀附也。」況曰:「邯鄲方盛,力不能獨拒,如何?」恂對曰:「今上谷完實,控弦萬騎,舉大郡之資,可以詳擇去就。恂請東約漁陽,齊心合觿,邯鄲不足圖也。」況然之,乃遣恂到漁陽,結謀彭寵。恂還,至昌平,襲擊邯鄲使者,殺之,奪其軍,遂與況子弇等俱南及光武於廣阿。拜恂為偏將軍,號承義侯,從破腢賊。數與鄧禹謀議,禹奇之,因奉牛酒共交歡。   注[一]拔,卒也。   光武南定河內,而更始大司馬朱鮪等盛兵據洛陽。又并州未安,光武難其守,[一]   問於鄧禹曰:「諸將誰可使守河內者?」禹曰:「昔高祖任蕭何於關中,無復西顧之憂,所以得專精山東,終成大業。今河內帶河為固,戶口殷實,北通上黨,南迫洛陽。寇恂文武備足,有牧人御觿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乃拜恂河內太守,行大將軍事。光武謂恂曰:「河內完富,吾將因是而起。昔高祖留蕭何鎮關中,吾今委公以河內,堅守轉運,給足軍糧,率厲士馬,防遏它兵,勿令北度而已。」光武於是復北征燕、代。恂移書屬縣,講兵肄射,[二]伐淇園之竹,為矢百餘萬,[三]養馬二千匹,收租四百萬斛,轉以給軍。   注[一]非其人不可,故難之。   注[二]肄,習也。   注[三]前書音義曰「淇園,衛之苑,多竹筱」也。   朱鮪聞光武北而河內孤,使討難將軍蘇茂、副將賈強將兵三萬餘人,度鞏河攻溫。[一]檄書至,恂即勒軍馳出,並移告屬縣,發兵會於溫下。軍吏皆諫曰:「今洛陽兵度河,前後不絕,宜待觿軍畢集,乃可出也。」恂曰:「溫,郡之藩蔽,失溫則郡不可守。」遂馳赴之。旦日合戰,而偏將軍馮異遣救及諸縣兵適至,士馬四集,幡旗蔽野。恂乃令士卒乘城鼓噪,大呼言曰:「劉公兵到!」蘇茂軍聞之,陳動,恂因奔擊,大破之,追至洛陽,遂斬賈強。茂兵自投河死者數千,生獲萬餘人。恂與馮異過河而還。自是洛陽震恐,城門晝閉。時光武傳聞朱鮪破河內,有頃恂檄至,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諸將軍賀,因上尊號,於是即位。   注[一]鞏、溫並今洛州縣也。臨黃河,故曰鞏河也。   時軍食急乏,恂以輦車驪駕轉輸,前後不絕,[一]尚書升斗以稟百官。帝數策書勞問恂,同門生茂陵董崇說恂曰:「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君侯以此時據大郡,內得人心,外破蘇茂,威震鄰敵,功名發聞,此讒人側目怨禍之時也。昔蕭何守關中,悟鮑生之言而高祖悅。[二]今君所將,皆宗族昆弟也,無乃當以前人為鏡戒。」恂然其言,稱疾不視事。帝將攻洛陽,先至河內,恂求從軍。   帝曰:「河內未可離也。」數固請,不聽,乃遣兄子寇張、姊子谷崇將突騎願為軍鋒。帝善之,皆以為偏將軍。   注[一]前書音義曰:「驪駕,並駕也。輦車,人挽行也。」   注[二]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蕭何留守關中,上數使使勞苦何。鮑生謂何曰:   「今君王暴衣露蓋,數勞苦君者,有疑君心。為君計者,遣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何從其計,高祖大悅。   建武二年,恂坐系考上書者免。是時穎川人嚴終、趙敦聚觿萬餘,與密人賈期連兵為寇。恂免數月,復拜穎川太守,與破奸將軍侯進俱擊之。數月,斬期首,郡中悉平定。封恂雍奴侯,邑萬戶。   執金吾賈復在汝南,部將殺人於穎川,[一]恂捕得系獄。時尚草創,軍營犯法,率多兼容,恂乃戮之於市。復以為恥,歎。還過穎川,謂左右曰:「吾與寇恂並列將帥,而今為其所陷,大丈夫豈有懷侵怨而不決之者乎?今見恂,必手□之!」   恂知其謀,不欲與相見。谷崇曰:「崇,將也,得帶□侍側。卒有變,足以相當。」   恂曰:「不然。昔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於廉頗者,為國也。[二]區區之趙,尚有此義,吾安可以忘之乎?」乃□屬縣盛供具,儲酒醪,[三]執金吾軍入界,一人皆兼二人之饌。[四]恂乃出迎於道,稱疾而還。賈復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過去。恂遣谷崇以狀聞,帝乃征恂。恂至引見,時復先在坐,欲起相避。   帝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今日朕分之。」[五]於是並坐極歡,遂共車同出,結友而去。   注[一]部將謂軍部之下小將也。   注[二]史記曰,秦王與趙王飲於澠池,秦王請趙王鼓瑟,秦御史書曰「某年某月趙王為秦王鼓瑟」。藺相如前請秦王擊缶,秦王怒,不許。相如曰:「五步之內,相如請得以頸血濺大王矣!」秦王不懌,為擊缶。相如顧趙御史書曰「某年某月秦王為趙王擊缶」。秦腢臣曰:「請以趙十五城為秦王壽。」相如曰:「請以秦咸陽為趙王壽。」竟酒不能相加。既罷歸國,趙拜相如為上卿,位在廉頗之上。頗曰:「我有攻城野戰之功,相如徒以口舌為勞,而位居我上,我見必厚辱之。」相如出,望見廉頗,輒引車避之。舍人諫。相如曰:「夫以秦王,相如能廷叱之,何畏廉將軍哉!吾念強秦不敢加兵於趙者,蓋以吾兩人也。今兩虎□,必不俱全,吾所以先公家之急而後私讎也。」   注[三]說文曰:「醪,兼汁滓酒。」   注[四]饌,具*[食]*也。   注[五]分猶解也。   恂歸穎川。[一]三年,遣使者即拜為汝南太守,[二]又使驃騎將軍杜茂將兵助恂討盜賊。盜賊清靜,郡中無事。恂素好學,乃修鄉校,教生徒,聘能為左氏春秋者,親受學焉。七年,代朱浮為執金吾。明年,從車駕擊隗囂,而穎川盜賊腢起,帝乃引軍還,謂恂曰:「穎川迫近京師,當以時定。惟念獨卿能平之耳,從九卿復出,以憂國可*(知)*也。」恂對曰:「穎川剽輕,聞陛下遠踰阻險,有事隴、蜀,故狂狡乘閒相詿誤耳。[三]如聞乘輿南向,賊必惶怖歸死,臣願執銳前驅。」即日車駕南征,恂從至穎川,盜賊悉降,而竟不拜郡。   百姓遮道曰:「願從陛下復借寇君一年。」*(四)*乃留恂長社,鎮撫吏人,受納余降。   注[一]東觀記曰:「郡中政理,盜賊不入。」   注[二]即,就也。   注[三]狡,猾也。說文曰:「詿亦誤也。」音掛。   注[四]恂前為穎川太守,故曰復借也。   初,隗囂將安定高峻,擁兵萬人,據高平第一,[一]帝使待詔馬援招降峻,由是河西道開。中郎將來歙承製拜峻通路將軍,封關內侯,後屬大司馬吳漢,共圍囂於冀。及漢軍退,峻亡歸故營,復助囂拒隴阺。及囂死,峻據高平,畏誅堅守。建威大將軍耿弇率太中大夫竇士、武威太守梁統等圍之,一歲不拔。十年,帝入關,將自征之,恂時從駕,諫曰:「長安道裡居中,應接近便,[二]安定、隴西必懷震懼,此從容一處可以制四方也。今士馬疲倦,方履險阻,非萬乘之固,前年穎川,可為至戒。」帝不從。進軍及汧,[三]峻猶不下,帝議遣使降之,乃謂恂曰:「卿前止吾此舉,今為吾行也。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營擊之。」恂奉璽書至第一,峻遣軍師皇甫文出謁,辭禮不屈。恂怒,將誅文。   諸將諫曰:「高峻精兵萬人,率多強弩,西遮隴道,連年不下。今欲降之而反戮其使,無乃不可乎?」恂不應,遂斬之。遣其副歸告峻曰:「軍師無禮,已戮之矣。欲降,急降;不欲,固守。」峻惶恐,即日開城門降。諸將皆賀,因曰:「敢問殺其使而降其城,何也?」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其所取計者也。今來,辭意不屈,必無降心。全之則文得其計,殺之則峻亡其膽,是以降耳。」諸將皆曰:「非所及也。」遂傳峻還洛陽。   注[一]高平,縣,屬安定郡。續漢志曰高平有第一城也。   注[二]從洛陽至高平,長安為中。   注[三]汧,縣,屬扶風,故城在今隴州汧源縣南也。   恂經明行修,名重朝廷,所得秩奉,厚施朋友、故人及從吏士。常曰:「吾因士大夫以致此,其可獨享之乎!」時人歸其長者,以為有宰相器。   十二年卒,謚曰威侯。子損嗣。恂同產弟及兄子、姊子以軍功封列侯者凡八人,終其身,不傳於後。   初所與謀閔業者,恂數為帝言其忠,賜爵關內侯,官至遼西太守。   十三年,復封損庶兄壽為洨侯。[一]後徙封損扶柳侯。[二]損卒,子厘嗣,徙封商鄉侯。厘卒,子襲嗣。   注[一]洨,縣,屬沛郡。洨音故交反。   注[二]扶柳,縣,屬信都郡,故城在今冀州信都縣西也。   恂女孫為大將軍鄧騭夫人,由是寇氏得志於永初閒。[一]   注[一]安帝永初元年,鄧太后臨朝,故得志也。   恂曾孫榮。   論曰:傳稱「喜怒以類者鮮矣」。[一]夫喜而不比,怒而思難者,其唯君子乎!   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於寇公而見之矣。[二]   注[一]左傳曰,晉范武子會將老,召其子文子曰:「吾聞之,喜怒以類者鮮矣,而易者實多也。」   注[二]論語孔子之言。   榮少知名,桓帝時為侍中。性矜絜自貴,於人少所與,[一]以此見害於權寵。   而從兄子尚帝妹益陽長公主,帝又聘其從孫女於後宮,左右益惡之。延熹中,遂陷以罪辟,與宗族免歸故郡,吏承望風旨,持之浸急,榮恐不免,奔闕自訟。   未至,刺史張敬追劾榮以擅去邊,有詔捕之。榮逃竄數年,會赦令,不得除,積窮困,乃自亡命中上書曰:[二]   注[一]與,黨與也。   注[二]自,從也。   臣聞天地之於萬物也好生,帝王之於萬人也慈愛。陛下統天理物,為萬國覆,作人父母,先慈愛,後威武,先寬容,後刑辟,自生齒以上,鹹蒙德澤。[一]   而臣兄弟獨以無辜為專權之臣所見批扺,[二]青蠅之人所共構會。[三]以臣婚姻王室,謂臣將撫其背,奪其位,退其身,受其埶。於是遂作飛章以被於臣,欲使墜萬仞之坑,踐必死之地,令陛下忽慈母之仁,發投杼之怒。[四]尚書背繩墨,案空劾,[五]不復質確其過,寘於嚴棘之下,[六]便奏正臣罪。司隸校尉馮羨佞邪承旨,廢於王命,驅逐臣等,不得旋踵。臣奔走還郡,沒齒無怨。   臣誠恐卒為豺狼橫見噬食,故冒死欲詣闕,披肝膽,布腹心。   注[一]大戴禮曰「男子八月生齒,女子七月生齒」也。   注[二]說文曰:「扺,側擊也。」批音片兮反。扺音之氏反。   注[三]青蠅,詩小雅曰:「營營青蠅,止於樊,愷悌君子,無信讒言。」青蠅能污白使黑,污黑使白,喻佞人變亂善惡。   注[四]史記曰,昔曾參之處費,魯人*(又)*有與曾參同姓名,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又一人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   又一人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乃投杼下機,踰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其母猶生疑於三告。   注[五]繩墨謂法律也。   注[六]質,正也。確,實也。說文雲,確音胡角反,此苦角反。嚴棘謂獄也,易坎上六曰「系用徽墨,寘於叢棘」也。   刺史張敬好為諂諛,張設機網,復令陛下興賴電之怒。司隸校尉應奉、河南尹何豹、洛陽令袁騰並驅爭先,若赴仇敵,罰及死沒,髡剔墳墓,但未掘壙出屍,剖棺露胔耳。[一]昔文王葬枯骨,[二]公劉敦行葦,世稱其仁。[三]今殘酷容媚之吏,無折中處平之心,不顧無辜之害,而興虛誣之誹,欲使嚴朝必加濫罰。   是以不敢觸突天威,而自竄山林,以俟陛下發神聖之聽,啟獨鶯之明,拒讒慝之謗,絕邪巧之言,救可濟之人,援沒溺之命。不意滯怒不為春夏息,[四]淹恚不為順時怠,遂馳使郵驛,佈告遠近,嚴文克剝,痛於霜雪,張羅海內,設罝萬里,逐臣者窮人多,追臣者極車軌,雖楚購伍員,[五]漢求季布,無以過也。[六]   注[一]胔謂骨之尚有肉者也。月令曰:「掩骼埋胔。」音才賜反,又在*(侈)**[移]*反。   注[二]解見順紀也。   注[三]大雅行葦之詩曰:「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言公劉之時,仁及草木,敦然道傍之葦,牧牛羊者無使踐履折傷之,況於人乎?故榮以自喻焉。   注[四]春夏長養萬物,故不宜怒矣。   注[五]史記曰,楚人伍奢為平王太子建太傅,費無忌譖殺奢。奢子員字子胥,奔吳,楚購之,得伍員者賜粟五萬石,爵執圭。   注[六]季布為項羽將,數窘漢王。項羽滅,高祖購求布千金,敢捨匿,罪三族。   臣遇罰以來,三赦再贖,無驗之罪,足以蠲除。[一]而陛下疾臣愈深,有司咎臣甫力,[二]止則見埽滅,行則為亡虜,苟生則為窮人,極死則為冤鬼,天廣而無以自覆,地厚而無以自載,蹈陸土而有沉淪之憂,遠巖牆而有鎮壓之患。   精誠足以感於陛下,而哲王未肯悟。如臣犯元惡大憝,[三]足以陳於原野,備刀鋸,[四]陛下當班布臣之所坐,以解觿論之疑。臣思入國門,坐於胏石之上,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五]而閶闔九重,[六]陷稨步設,[七]舉趾觸罘罝,[八]   動行絓羅網,無綠至萬乘之前,永無見信之期矣。   注[一]無驗謂無罪狀可案驗也。   注[二]甫,始也。力,甚也。   注[三]憝,惡也。主言元惡之人,大為人之所惡也。   注[四]鋸,刖刑也。國語曰,刑有五,大者陳諸原野矣。   注[五]周禮秋官云:「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公位焉。左嘉石,平罷人;右胏石,達窮人。」   注[六]閶闔,天門也。   注[七]稨,坑稨也。   注[八]說文曰:「罘,兔網也。」罝亦兔網也,音浮嗟。   國君不可讎匹夫,讎之則一國盡懼。[一]臣奔走以來,三離寒暑,[二]陰陽易位,當暖反寒,春常淒風,[三]夏降霜雹,[四]又連年大風,折拔樹木。風為號令,[五]春夏布德,[六]議獄緩死之時。[七]願陛下思帝堯五教在寬之德,企成湯避遠讒夫之誡,[八]以寧風旱,以弭災兵。臣聞勇者不逃死,智者不重困,[九]固不為明朝惜垂盡之命,願赴湘、沅之波,從屈原之悲,[一0]沈江湖之流,吊子胥之哀。[一一]臣功臣苗緒,生長王國,懼獨含恨以葬江魚之腹,無以自別於世,[一二]不勝狐死首丘之情,營魂識路之懷。[一三]犯冒王怒,觸突帝禁,伏於兩觀,陳訴毒痛,[一四]然後登金鑊,入沸湯,糜爛於熾爨之下,九死而未悔。[一五]   注[一]左傳曰,晉侯之豎頭須曰「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觿」也。   注[二]離,歷。   注[三]淒風,寒風也。左傳曰:「春無淒風。」   注[四]月令:「仲夏行冬令,則雹凍傷谷。」   注[五]前書翼奉曰:「凡風者,天之號令,所以譴告人也。」   注[六]月令,春,天子布德行惠,發倉廩,振窮乏;夏,行封,慶賜,無不欣悅也。   注[七]易中孚象曰「君子以議獄緩死」也。   注[八]劉向說苑曰:「湯大旱七年,使持鼎祀山川,祝曰:『政不節邪?包苴行邪?讒夫昌邪?宮室營邪?女謁盛邪?   使人疾邪?何不雨之極也!』」注[九]重猶惜也。   注[一0]史記曰,屈原事楚懷王,王受讒,流屈原於江南。屈原憂愁悲思,遂投湘、沅而死。   注[一一]史記曰,伍子胥為吳行人,被宰□所譖,吳王賜屬鏤之□以死。王取其屍,盛以鴟夷,浮之於江中矣。   注[一二]屈原曰「寧赴湘流,葬江魚之腹」也。   注[一三]禮檀弓曰:「古人有言,狐死正首丘,仁也。」楚詞曰:「願徑逝而未得,魂識路之煢煢。」老子曰「載營魄」,猶營魂也。   注[一四]兩觀,闕也。孔子攝司寇,誅少正卯於兩觀之下。   注[一五]楚詞曰「雖九死猶未悔」也。   悲夫,久生亦復何聊!蓋忠臣殺身以解君怒,孝子殞命以寧親怨,故大舜不避塗廩浚井之難,[一]申生不辭姬氏讒邪之謗。[二]臣敢忘斯議,不自斃以解明朝之忿哉!乞以身塞重責。願陛下□兄弟死命,[三]使臣一門頗有遺類,以崇陛下寬饒之惠。先死陳情,臨章涕泣,泣血*(連)**[漣]*如。[四]   注[一]廩,倉也。浚,深也。史記曰,舜父瞽叟常欲殺舜,使舜塗廩,從下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扞而下。後又使穿井,舜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父乃與象共下土實之,舜從旁空出去。   注[二]申生,晉獻公太子。獻公用驪姬之讒而殺申生,事見左氏傳也。   注[三]□,乞也,音蓋。   注[四]易曰:「乘馬班如,泣*(涕連)**[血漣]*如。」言居不獲安,行無所適,窮困闉□,無所委仰者。   帝省章愈怒,遂誅榮。寇氏由是衰廢。   贊曰:元侯淵謨,乃作司徒。明啟帝略,肇定秦都。勳成智隱,靜其如愚。[一]   子翼守溫,蕭公是埒,[二]系兵轉食,以集鴻烈。誅文屈賈。有剛有折。[三]   注[一]論語孔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也。   注[二]埒,等也。   注[三]誅皇甫文,屈於賈復。    校勘記   六00頁一0行從光武追賊至*(滿)**[蒲]*陽據集解引沉欽韓說改。按:蒲陽,山名。   六0一頁四行鄧尋為建威將軍按:袁紀作「建武將軍」。   六0二頁一0行酇縣*(今)*屬南陽郡故城在*[今]*襄州谷城縣東北據校補改。   六0三頁六行財富充實通鑒「富」作「谷」。按:下云「財谷雖多」,作「谷」是。   六0三頁一五行禹遣使以聞*(帝)*據刊誤刪。   六0四頁二行乃遣尚書宗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宋廣」。   六0四頁三行更始諸將王匡胡殷*(成丹)*等皆詣廣降按:沉家本後漢書瑣言謂按聖公傳,更始復疑王匡、陳牧、成丹與張卬等同謀,乃並召入,牧、丹先至,即斬之。是爾時已無成丹,「成丹」二字衍。今據刪。   六0四頁七行收十一帝神主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五百三十一引謝承書,云「因收十二帝神主」。   六0四頁一一行軍士飢餓*(者)*皆食棗菜據刊誤刪。   六0六頁六行昌安侯襲嗣子藩按:後紀「藩」作「蕃」。   六0七頁二行是為隈諸侯也按:刊誤謂「隈」當依獨斷作「偎」。集解引周壽昌說,謂百官志注引胡廣漢制度作「猥」。隈、偎、猥通用古今字,作「猥」以較合。廣雅「猥,觿也」。   六0八頁五行從都慮至羊腸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慮」作「盧」。   六0八頁一0行石臼河解見*(明)**[章]*紀據校補引張□說改。   六0八頁一四行會上谷太守任興欲誅赤沙烏桓*[烏桓]*怨恨謀反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烏桓傳言烏桓死者神靈歸赤山,祭彤傳作「赤山烏桓」,此「赤沙」疑「赤山」之誤。王先謙謂如沉說,「烏桓」下似當重「烏桓」二字。沉家本亦謂當重「烏桓」二字。今據補。   六0九頁四行並載青泥一*(帕)**[墣]*據集解引惠棟說改。按:聚珍版東觀記作「□」,亦誤。   六0九頁五行轉易至數十人按:東觀記作「數千人」。   六0九頁八行章和二年護羌校尉張紆誘誅燒當種羌迷吾等按:「二年」疑「元年」之誤。沉家本謂按西羌傳,事在章和元年,章帝紀亦在元年書護羌校尉劉盱,劉盱蓋即張紆之鬥。   六一0頁一一行迷唐伯父號吾按西羌傳,迷唐為迷吾之子,號吾為迷吾之弟,則號吾乃迷唐之叔父也。   六一一頁五行東觀記*(曰)*按:「曰」字衍,今刪。   六一二頁二行輒此請禱求福按:王先謙謂「此」字疑衍,或「此」上奪「於」字。今按:御覽二七八引無「此」字。   六一二頁八行訓五子騭京悝弘閶按:袁紀「閶」作「闓」。   六一二頁一一行拜騭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始自騭也王先謙謂東觀記復出「儀同三司」四字為是。今據補。   六一四頁八行冬征騭班師按:「冬」上當脫「二年」二字。集解引惠棟說,謂洪適雲帝紀班師在二年十一月,傳有脫字。又引沉欽韓說,謂黃伯思東觀余論雲近歲關右人發地得古甕,中有東漢時竹□永初二年討羌符,與范書紀二年班師合,明「冬」上脫文。   六一四頁一三行人士荒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士」當作「民」。   六一四頁一六行元二即元元也按:集解引杭世駿說及惠棟補注,皆謂「元二」謂建初元年二年,注非。   六一五頁八行帝絲麻按:馬□倫讀兩漢書記謂「絲」字疑當作「緦」。   六一五頁一三行又封京子黃門侍郎珍為陽安侯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京子於夷安侯珍為從祖,不應同名。袁宏紀雲封京子寶為陽安侯。   六一六頁一四行尚書鄧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訪」作「防」。   六一六頁一四行謀立平原王得殿本考證萬承蒼云「得」當作「翼」,安帝紀及章八王傳可據。得又無子,以翼為嗣,安帝緣此貶翼為都鄉侯,注失考正。今按:   據章八王傳,得薨在元初六年,而鄧弘先卒於元初二年,悝、閶卒於元初五年,今誣告弘等,必弘未卒前事,時為平原王者得也。安帝貶翼,追怨其父而遷怒其子耳,安得以此為據,萬說未允。   六一六頁一五行遂廢西平侯廣德葉侯廣宗原作「西平侯廣宗葉侯廣德」,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按:影印紹興本此卷仍有闕佚,取它本補配,故多斗脫,舉此一例,余皆不作校記。   六一七頁六行屬長沙*(國)**[郡]*據校補引張□說改。   六一八頁一五行禹曾孫香*(子)**[之]*女為桓帝后據校補引張□說改。   六二0頁二行事見古史考汲本無此五字,殿本作「事見史記」。按:校補謂閩本亦有此五字,殿本依監本轉刊,作「事見史記」,兩說互岐,殆皆非原注所有。   六二二頁九行諸將軍賀集解引何焯說,謂「軍」疑當作「畢」。今按:史記淮陰侯列傳「諸將效首虜畢賀」,漢書作「皆賀」,諸將畢賀者,諸將皆賀也,何說是。   六二二頁一三行此讒人側目怨禍之時也按:集解王先謙謂東觀記「時」作「府」,當是。   六二四頁一0行饌具*[食]*也據說文補。   六二四頁一五行從九卿復出以憂國可*(知)*也校補謂「知」字衍。通鑒引傳文無「知」字,袁紀作「從九卿復為二千石以憂國可也」,亦無「知」字。今據刪。   六二五頁八行後屬大司馬吳漢共圍囂於冀按:沉家本謂是時圍隗囂於西城,非冀也。「冀」字誤。   六二六頁九行時人歸其長者按:「歸」疑「稱」字之鬥。   六二六頁一0行子損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損」作「楫」。   六二八頁四行所見批扺按:汲本、殿本「扺」作「抵」。注同。   六二八頁七行廢於王命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於」當為「干」。王先謙謂沉說是,蓋「干」訛為「於」,因改為「於」也。   六二八頁一二行魯人*(又)*有與曾參同姓名據殿本刪。   六二八頁一三行又一人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乃投杼下機據汲本、殿本補。   六二九頁九行又在*(侈)**[移]*反據汲本改。   六三0頁二行極死則為冤鬼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極死」作「殛死」。   六三二頁一一行臣敢忘斯議刊誤謂「議」當作「義」。按:議義通,非必誤字。   六三二頁一三行泣血*(連)**[漣]*如據汲本、殿本改。   六三三頁二行泣*(涕連)**[血漣]*如據易屯卦改。   ************後漢書卷十七 馮岑賈列傳 第七   溤異字公孫,穎川父城人也。[一]好讀書,通左氏春秋、孫子兵法。[二]   注[一]父城,縣名,故城在今許州葉縣東北。汝州郟城縣亦有父城。   注[二]孫子名武,善用兵,吳王闔廬之將也,作兵法十三篇。見史記。   漢兵起,異以郡掾監五縣,與父城長苗萌共城守,為王莽拒漢。光武略地穎川,攻父城不下,屯兵巾車鄉。[一]異閒出行屬縣,[二]為漢兵所執。時異從兄孝及同郡丁綝、呂晏,[三]並從光武,因共薦異,得召見。異曰:「異一夫之用,不足為強弱。有老母在城中,願歸據五城,以□功報德。」光武曰「善」。異歸,謂苗萌曰:「今諸將皆壯士屈起,多暴橫,獨有劉將軍所到不虜掠。觀其言語舉止,非庸人也,可以歸身。」苗萌曰:「死生同命,敬從子計。」光武南還宛,更始諸將攻父城者前後十餘輩,異堅守不下;及光武為司隸校尉,道經父城,異等即開門奉牛酒迎。光武署異為主簿,苗萌為從事。異因薦邑子銚期、[四]   叔壽、段建、左隆等,[五]光武皆以為掾史,從至洛陽。   注[一]巾車,鄉名也,在父城界。   注[二]閒出猶微行。行音下孟反。   注[三]東觀記曰:「綝字幼春,定陵人也。伉健有武略。」綝音丑心反。   注[四]音姚。   注[五]東觀記及續漢書,「段」並作「殷」字。   更始數欲遣光武徇河北,諸將皆以為不可。是時左丞相曹竟子詡為尚書,[一]   父子用事,異勸光武厚結納之。及度河北,詡有力焉。   注[一]竟字子期,山陽人也,後死於赤眉之難。見前書。詡音虛羽反。   自伯升之敗,光武不敢顯其悲慼,每獨居,輒不御酒肉,枕席有涕泣處。異獨叩頭寬譬哀情。光武止之曰:「卿勿妄言。」異復因閒進說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漢久矣。今更始諸將從橫暴虐,[一]所至虜掠,百姓失望,無所依戴。今公專命方面,施行恩德。夫有桀紂之亂,乃見湯武之功;人久飢渴,易為充飽。[二]   宜急分遣官屬,徇行郡縣,理冤結,布惠澤。」光武納之。至邯鄲,遣異與銚期乘傳撫循屬縣,錄囚徒,存□寡,亡命自詣者除其罪,陰條二千石長吏同心及不附者上之。   注[一]從音子用反。橫音胡孟反。   注[二]猶言凋殘之後,易流德澤。   及王郎起,光武自薊東南馳,晨夜草舍,[一]至饒陽無蔞亭。[二]時天寒烈,觿皆饑疲,異上豆粥。明旦,光武謂諸將曰:「昨得公孫豆粥,饑寒俱解。」及至南宮,[三]遇大風雨,光武引車入道傍空捨,異抱薪,鄧禹花火,[四]光武對醋燎衣。[五]異復進麥飯菟肩,因復度虖沱河至信都,[六]使異別收河閒兵。   還,拜偏將軍。從破王郎,封應侯。[七]   注[一]捨,止息也。   注[二]無蔞,亭名,在今饒陽縣東北。蔞音力於反。   注[三]南宮,縣名,屬信都國,今冀州縣也。   注[四]花音而悅反。   注[五]燎,炙也。   注[六]光武紀雲,度虖沱河,至下博城西,見白衣老父,曰「信都去此八十里耳」,是自北而南。此傳先言至南宮,後言度虖沱河,南宮在虖沱河南百有餘裡,又似自南而北。紀傳兩文全相乖背。多其地理,紀是傳非。諸家之書並然,亦未詳其故。   注[七]應,國名,周武王子所封也。杜預注春秋曰:「應國在襄城成父縣西南。」   異為人謙退不伐,行與諸將相逢,輒引車避道。[一]進止皆有表識,[二]軍中號為整齊。   每所止捨,諸將並坐論功,異常獨屏樹下,軍中號曰「大樹將軍」。及破邯鄲,乃更部分諸將,各有配隸。[三]軍士皆言願屬大樹將軍,光武以此多之。[四]   別擊破鐵脛於北平,[五]又降匈奴於林闟頓王,[六]因從平河北。   注[一]東觀記、續漢書云「異□吏士,非交戰受敵,常行諸營之後,相逢引車避之,由是無爭道變□者」也。   注[二]言其進退有常處也。   注[三]隸,屬也。袁山松書曰:「先時諸將同營,吏卒多犯法。」   注[四]多,重也。   注[五]北平,縣名,屬中山國,故城在今易州永樂縣也。   注[六]匈奴王號。山陽公載記*(曰)*「頓」字作「碓」。前書音義闟音蹋,頓音碓。   時更始遣舞陰王李軼、廩丘王田立、大司馬朱鮪、白虎公陳僑[一]將兵號三十萬,與河南太守武勃共守洛陽。光武將北徇燕、趙,以魏郡、河內獨不逢兵,而城邑完,倉廩實,乃拜寇恂為河內太守,異為孟津將軍,[二]統二郡軍河上,與恂合埶,以拒朱鮪等。   注[一]東觀記「僑」字作「矯」。   注[二]孟,地名,古今以為津。   異乃遺李軼書曰:「愚聞明鏡所以照形,往事所以知今。[一]昔微子去殷而入周,項伯畔楚而歸漢,[二]周勃迎代王而黜少帝,霍光尊孝宣而廢昌邑。[三]彼皆畏天知命,鶯存亡之符,見廢興之事,故能成功於一時,垂業於萬世也。笱令長安尚可扶助,延期歲月,疏不閒親,遠不踰近,季文豈能居一隅哉?[四]今長安壞亂,赤眉臨郊,王侯構難,大臣乖離,綱紀已絕,[五]四方分崩,異姓並起,是故蕭王跋涉霜雪,經營河北。方今英俊雲集,百姓風靡,雖邠岐慕周,不足以喻。[六]季文誠能覺悟成敗,亟定大計,論功古人,[七]轉禍為福,在此時矣。如猛將長驅,嚴兵圍城,雖有悔恨,亦無及已。」初,軼與光武首結謀約,加相親愛,及更始立,反共陷伯升。雖知長安已危,欲降又不自安。乃報異書曰:「軼本與蕭王首謀造漢,結死生之約,同榮枯之計。今軼守洛陽,將軍鎮孟津,俱據機軸,[八]   千載一會,思成斷金。[九]唯深達蕭王,願進愚策,以佐國安人。」軼自通書之後,不復與異爭鋒,故異因此得北攻天井關,拔上黨兩城,[一0]又南下河南成戲已東十三縣,及諸屯聚,皆平之,降者十餘萬。武勃將萬餘人攻諸畔者,異引軍度河,與勃戰於士鄉下,[一一]大破斬勃,獲首五千餘級,軼又閉門不救。異見其信效,具以奏聞。光武故宣露軼書,[一二]令朱鮪知之。鮪怒,遂使人刺殺軼。由是城中乖離,多有降者。鮪乃遣討難將軍蘇茂將數萬人攻溫,鮪自將數萬人攻平陰以綴異。[一三]異遣校尉護軍*(將軍)*將兵,與寇恂合擊茂,破之。異因度河擊鮪,鮪走;異追至洛陽,環城一□而歸。   注[一]孔子家語曰,孔子觀周明堂四門之墉,有堯、舜、桀、紂之象,謂從者曰:「明鏡所以察形,古事所以知今。」   注[二]史記曰,微子名啟,紂之庶兄。周武王伐紂,微子乃持祭器,肉袒面縛,造於軍門。武王乃釋其縛,復其位。項伯名纏,項籍之季父,素善張良,高祖因良與伯結婚。項籍謀害漢王,伯以身翊蔽之。籍誅,乃歸漢。   注[三]少帝,孝惠後宮之子,名弘。惠帝崩,周勃以弘非惠帝之子,乃黜之,迎立代王。昭帝崩,無嗣,霍光乃迎立武帝孫昌邑王賀。賀無道,光廢之而立宣帝。   注[四]長安謂更始。季文,李軼字。言軼與更始疏遠,獨居一隅,理難支久,欲其早圖去就。   注[五]時更始大臣張卬、申屠建、隗囂等以赤眉入關,謀劫更始歸南陽,是大臣乖離也。   注[六]史記曰,古公亶父修後稷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戎翟攻之,不忍戰其人,乃與其私屬去邠,止於岐下。邠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山之下。   注[七]亟,急也。古人即謂微子、項伯等。   注[八]機,弩牙也;軸,車軸也:皆在物之要,故取諭焉。   注[九]易曰:「二人同心,其*(義)**[利]*斷金。」   注[一0]天井關在太行山*(下)**[上]*,解見章紀。   注[一一]續漢書曰,士鄉,亭名,屬河南郡。   注[一二]東觀記曰:「上報異曰:『軼多詐不信,人不能得其要領,今移其書。』」注[一三]平陰,縣名,屬河南郡。綴謂連綴也。   移檄上狀,諸將皆入賀,並勸光武即帝位。光武乃召異詣鄗,問四方動靜。異曰:「三王反畔,更始敗亡,[一]天下無主,宗廟之憂,在於大王。宜從觿議,上為社稷,下為百姓。」光武曰:「我昨夜夢乘赤龍上天,覺悟,心中動悸。」異因下席再拜賀曰:「此天命發於精神。[二]心中動悸,大王重慎之性也。」異遂與諸將定議上尊號。   注[一]三王謂張卬為淮陽王,廖湛為穰王,胡殷為隨王。更始欲殺卬等,遂勒兵掠東西市,入戰於宮中,更始大敗。   注[二]周易干卦九五曰:「飛龍在天,大人造也。」莊子曰:「其夢也神交。」   故言天命發於精神。   建武二年春,定封異陽夏侯。[一]引擊陽翟賊嚴終、趙根,破之。詔異歸家上頤,使太中大夫繼牛酒,[二]令二百里內太守、都尉已下及宗族會焉。   注[一]夏音賈。   注[二]續漢志曰:「太中大夫秩千石,掌顧問論議,屬光祿。」   時赤眉、延岑暴亂三輔,郡縣大姓各擁兵觿,大司徒鄧禹不能定,乃遣異代禹討之。車駕送至河南,賜以乘輿七尺具□。[一]□異曰:「三輔遭王莽、更始之亂,重以赤眉、延岑之酷,元元塗炭,無所依訴。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諸將非不健□,然好虜掠。卿本能御吏士,念自修□,無為郡縣所苦。」異頓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弘農腢盜稱將軍者十餘輩,皆率觿降異。[二]   注[一]具謂以寶玉裝飾之。東觀記作「玉具□」。   注[二]東觀記曰:「黽池霍郎、陝王長、湖濁惠、華陰陽沈等稱將軍者皆降。」   異與赤眉遇於華陰,相拒六十餘日,戰數十合,降其將劉始、王宣等[一]五千餘人。三年春,遣使者即拜異為征西大將軍。會鄧禹率車騎將軍鄧弘等引歸,與異相遇,禹、弘要異共攻赤眉。異曰:「異與賊相拒且數十日,雖屢獲雄將,余觿尚多,可稍以恩信傾誘,難卒用兵破也。上今使諸將屯黽池要其東,而異擊其西,一舉取之,此萬成計也。」禹、弘不從。弘遂大戰移日,赤眉陽敗,棄輜重走。車皆載土,以豆覆其上,兵士饑,爭取之。赤眉引還擊弘,弘軍潰亂。異與禹合兵救之,赤眉小卻。異以士卒饑倦,可且休,禹不聽,復戰,大為所敗,死傷者三千餘人。禹得脫歸宜陽。異棄馬步走上回溪阪,[二]與麾下數人歸營。復堅壁,收其散卒,招集諸營保數萬人,與賊約期會戰。使壯士變服與赤眉同,伏於道側。旦日,赤眉使萬人攻異前部,異裁出兵以救之。[三]   賊見埶弱,遂悉觿攻異,異乃縱兵大戰。日昃,賊氣衰,伏兵卒起,衣服相亂,赤眉不復識別,觿遂驚潰。追擊,大破於崤底,降男女八萬人。余觿尚十餘萬,東走宜陽降。璽書勞異曰:「赤眉破平,士吏勞苦,始雖垂翅回溪,終能奮翼黽池,[四]可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五]方論功賞,以荅大勳。」   注[一]東觀記「宣」作「重」。   注[二]回溪,今俗所謂回坑,在今洛州永寧縣東北。其溪長四里,闊二丈,深二丈五尺也。   注[三]裁小出兵,所以示弱也。   注[四]以鳥為喻。   注[五]淮南子曰:「至於衡陽,是謂隅中。」又前書谷子雲曰:「太白出西方六十日,法當參天;今已過期,尚在桑榆閒。」桑榆謂晚也。   時赤眉雖降,觿寇猶盛:延岑據藍田,王歆據下邽,[一]芳丹據新豐,[二]蔣震據霸陵,[三]張邯據長安,公孫守據長陵,楊周據谷口,[四]呂鮪據陳倉,角閎據汧,駱*(蓋)*延據盩厔,任良據鄠,汝章據槐裡,各稱將軍,擁兵多者萬餘,少者數千人,轉相攻擊。異且戰且行,屯軍上林苑中。延岑既破赤眉,自稱武安王,拜置牧守,欲據關中,引張邯、任良共攻異。異擊破之,斬首千餘級,諸營保守附岑者皆來降歸異。岑走攻析,[五]異遣復漢將軍鄧曄、輔漢將軍於匡要擊岑,大破之,降其將蘇臣等八千餘人。岑遂自武關走南陽。時百姓飢餓,人相食,黃金一斤易豆五升。道路斷隔,委輸不至,軍士悉以果實為糧。詔拜南陽趙匡為右扶風,將兵助異,並送縑谷,軍中皆稱萬歲。異兵食漸盛,乃稍誅擊豪傑不從令者,□賞降附有功勞者,悉遣其渠帥詣京師,散其觿歸本業。威行關中。唯呂鮪、張邯、蔣震遣使降蜀,其餘悉平。   注[一]秦武公伐邽戎致之也。隴西有上邽,故此有下也。   注[二]續漢書「芳」作「茅」。   注[三]霸陵,文帝陵,因以為縣名,故秦*(芒)**[芷]*陽縣。   注[四]谷口,縣名,屬左馮翊,故城在今醴泉縣東北。   注[五]析,縣名,楚之白羽邑也,即今鄧州內鄉縣。   明年,公孫述遣將程焉,將數萬人就呂鮪出屯陳倉。異與趙匡迎擊,大破之,焉退走漢川。異追戰於箕谷,復破之,還擊破呂鮪,營保降者甚觿。其後蜀複數遣將閒出,異輒摧挫之。[一]懷來百姓,申理枉結,出入三歲,上林成都。[二]   注[一]賈逵注國語曰:「折其鋒曰挫。」   注[二]成都,言歸附之多也。史記曰:「一年成邑,三年成都。」   異自以久在外,不自安,上書思慕闕廷,願親帷幄,帝不許。後人有章言異專制關中,斬長安令,威權至重,百姓歸心,號為「咸陽王」。帝使以章示異。[一]   異惶懼,上書謝曰:「臣本諸生,遭遇受命之會,充備行伍,過蒙恩私,位大將,爵通侯,[二]受任方面,以立微功,[三]皆自國家謀慮,愚臣無所能及。臣伏自思惟:以詔□戰攻,每輒如意;時以私心斷決,未嘗不有悔。國家獨見之明,久而益遠,乃知『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四]當兵革始起,擾攘之時,豪傑競逐,[五]迷惑千數。臣以遭遇,托身聖明,在傾危溷殽之中,尚不敢過差,而況天下平定,上尊下卑,而臣爵位所蒙,巍巍不測乎?誠冀以謹□,遂自終始。見所示臣章,戰慄怖懼。伏念明主知臣愚性,固敢因緣自陳。」   詔報曰:「將軍之於國家,義為君臣,恩猶父子。何嫌何疑,而有懼意?」   注[一]東觀記曰:「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異。」   注[二]通侯即徹侯,避武帝諱改焉。   注[三]謂西方一面專以委之。   注[四]論語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   注[五]逐,爭也。   六年春,異朝京師。引見,帝謂公卿曰:「是我起兵時主簿也。為吾披荊棘,定關中。」[一]既罷,使中黃門賜以珍寶、衣服、錢帛。詔曰:「倉卒無蔞亭豆粥,虖沱河麥飯,厚意久不報。」異稽首謝曰:「臣聞管仲謂桓公曰:『願君無忘射鉤,臣無忘檻車。』齊國賴之。[二]臣今亦願國家無忘河北之難,小臣不敢忘巾車之恩。」[三]後數引燕見,定議圖蜀,留十餘日,令異妻子隨異還西。   注[一]荊棘,榛梗之謂,以喻紛亂。   注[二]史記曰,管仲將兵遮莒道,射桓公中鉤。後魯桎梏管仲而送於齊,齊以為相。說苑曰:「管仲桎梏檻車中,非無媿也,自裁也。」新序曰,齊桓公與管仲飲,酒酣,管仲上壽曰:「願君無忘出奔於莒也,臣亦無忘束縛於魯也。」此雲射鉤、檻車,義亦通。   注[三]謂光武獲異於巾車而赦之。   夏,遣諸將上隴,為隗囂所敗,乃詔異軍栒邑。未及至,隗囂乘勝使其將王元、行巡將二萬餘人下隴,因分遣巡取栒邑。異即馳兵,欲先據之。諸將皆曰:「虜兵盛而新乘勝,不可與爭。宜止軍便地,徐思方略。」異曰:「虜兵臨境,忸*(□)**[忕]*小利,[一]遂欲深入。若得栒邑,三輔動搖,是吾憂也。夫『攻者不足,守者有餘』。[二]今先據城,以逸待勞,非所以爭也。」潛往閉城,偃旗鼓。行巡不知,馳赴之。異乘其不意,卒擊鼓建旗而出。巡軍驚亂奔走,追搫數十里,大破之。祭遵亦破王元於□。於是北地諸豪長耿定等,悉畔隗囂降。   異上書言狀,不敢自伐。[三]諸將或欲分其功,帝患之。乃下璽書曰:「制詔大司馬,虎牙、建威、漢*(中)**[忠]*、捕虜、武威將軍:虜兵猥下,三輔驚恐。   [四]栒邑危亡,在於旦夕。北地營保,按兵觀望。今偏城獲全,虜兵挫折,使耿定之屬,復念君臣之義。征西功若丘山,猶自以為不足。孟之反奔而殿,亦何異哉?[五]今遣太中大夫賜征西吏士死傷者醫藥、棺斂,大司馬已下親弔死問疾,以崇謙讓。」於是使異進軍義渠,並領北地太守事。[六]   注[一]忸忕猶慣習也,謂慣習前事而復為之。爾雅曰:「忸,復也。」郭景純曰:   「謂慣忕復為之也。」忸音尼丑反。忕音逝。   注[二]孫子兵法之文。   注[三]孔安國注尚書曰:「自矜曰伐。」   注[四]大司馬,吳漢也。虎牙,蓋延也。建威,耿弇也。漢忠,王常也。捕虜,馬武也。武威,劉尚也。廣雅曰:「猥,眾也。」   注[五]孟之反,魯大夫。魯與齊戰,魯師敗,之反殿,是其功也。將入魯門,乃策其馬曰:「吾非敢後,馬不進。」是謙而不自伐也。   注[六]義渠,縣名,屬北地郡。   青山胡率萬餘人降異。[一]異又擊盧芳將賈覽、匈奴薁鞬日逐王,破之。[二]   上郡、安定皆降,異復領安定太守事。九年春,祭遵卒,詔異守征虜將軍,並將其營。及隗囂死,其將王元、周宗等復立囂子純,猶總兵據冀,公孫述遣將趙匡等救之,帝復令異行天水太守事。攻匡等且一年,皆斬之。[三]諸將共攻冀,不能拔,欲且還休兵,異固持不動,常為觿軍鋒。   注[一]青山在北地參*(巒)**[□]*界,青山中水所出也。續漢書曰:「安定屬國人,本屬國降胡也。居參*(巒)**[□]*青山中,其豪帥號肥頭小卿。」   注[二]薁音於六反。   注[三]東觀記曰:「時賜馮異璽書曰:『聞吏士精銳,水火不避,購賞之賜,必不令將軍負丹青,失斷金。』」明年夏,與諸將攻落門,未拔,[一]病發,薨於軍,謚曰節侯。   注[一]落門,聚名,在冀縣,有落門山。   長子彰嗣。明年,帝思異功,復封彰弟欣為析鄉侯。十三年,更封彰東緡侯,食三縣。[一]永平中,徙封平鄉侯。[二]彰卒,子普嗣,有罪,國除。[三]   注[一]東觀記曰,東緡,縣名,屬山陽郡。左傳曰「齊侯伐宋,圍緡」,即此地也。在今兗州金鄉縣。   注[二]東觀記曰:「永平五年,封平鄉侯,食鬱林潭中。」   注[三]東觀記曰:「坐廝殺游徼,會赦,國除。」   永初六年,安帝下詔曰:「夫仁不遺親,義不忘勞,興滅繼絕,善善及子孫,古之典也。[一]昔我光武受命中興,恢弘聖緒,橫被四表,昭假上下,[二]光耀萬世,祉祚流衍,垂於罔極。予末小子,夙夜永思,追惟勳烈,披圖案籍,建武元功二十八將,佐命虎臣,讖記有征。蓋蕭、曹紹封,傳繼於今;[三]況此未遠,而或至乏祀,朕甚愍之。其條二十八將無嗣絕世,若犯罪奪國,其子孫應當統後者,分別署狀上。將及景風,章□舊德,顯茲遺功焉。」[四]於是紹封普子晨為平鄉侯。明年,二十八將絕國者,皆紹封焉。   注[一]論語曰:「興滅國,繼絕世。」公羊傳曰:「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   注[二]昭,明也。假,至也。上下,天地。假音格。   注[三]和帝永元三年,詔紹封蕭、曹之後,以彰厥功也。   注[四]春秋考異郵曰:「夏至四十五日景風至。」宋均注曰「景風至則封有功」也。   岑彭字君然,南陽棘陽人也。[一]王莽時,守本縣長。漢兵起,攻拔棘陽,彭將家屬奔前隊大夫甄阜。阜怒彭不能固守,拘彭母妻,令效功自補。彭將賓客戰□甚力。及甄阜死,彭被創,亡歸宛,與前隊貳嚴說共城守。[二]漢兵攻之數月,城中糧盡,人相食,彭乃與說舉城降。   注[一]棘音紀力反。   注[二]前隊大夫貳,甄阜之副也。姓嚴,名說。東觀記云:「與貳師嚴尤共城守。」   計嚴尤為大司馬,又非貳師,與此不同。   諸將欲誅之,大司徒伯升曰:「彭,郡之大吏,執心堅守,是其節也。今舉大事,當表義士,不如封之,以勸其後。」更始乃封彭為歸德侯,[一]令屬伯升。及伯升遇害,彭復為大司馬朱鮪校尉,從鮪擊王莽楊州牧李聖,殺之,定淮陽城。   鮪薦彭為淮陽都尉。更始遣立威王張卬與將軍徭偉鎮淮陽。[二]偉反,擊走卬。   彭引兵攻偉,破之。遷穎川太守。   注[一]歸德,縣名,屬北地郡。   注[二]風俗通曰:「東越王徭,句踐之後,其後以徭為姓。」東觀記*(曰)*「徭」作「淫」。   會舂陵劉茂起兵,略下穎川,彭不得之官,乃與麾下數百人從河內太守邑人韓歆。會光武徇河內,歆議欲城守,彭止不聽。既而光武至懷,歆迫急迎降。光武知其謀,大怒,收歆置鼓下,將斬之。[一]召見彭,彭因進說曰:「今赤眉入關,更始危殆,權臣放縱,矯稱詔制,道路阻塞,四方蜂起,腢雄競逐,百姓無所歸命。竊聞大王平河北,開王業,此誠皇天祐漢,士人之福也。彭幸蒙司徒公所見全濟,未有報德,旋被禍難,永恨於心。今復遭遇,願出身自效。」   光武深接納之。彭因言韓歆南陽大人,[二]可以為用。乃貰歆,[三]以為鄧禹軍師。   注[一]中*[軍]*將*(軍)*最尊,自執旗鼓。若置營,則立旗以為軍門,並設鼓,戮人必於其下。   注[二]大人謂大家豪右。   注[三]貰,寬也。   更始大將軍呂植將兵屯淇園,彭說降之,於是拜彭為刺奸大將軍,使督察觿營,[一]授以常所持節,從平河北。光武即位,拜彭廷尉,歸德侯如故,行大將軍事。[二]與大司馬吳漢,大司空王梁,建義大將軍朱佑,右將軍萬修,執金吾賈復,驍騎將軍劉植,揚化將軍堅鐔,積射將軍侯進,偏將軍馮異、祭遵、王霸等,圍洛陽數月。朱鮪等堅守不肯下。帝以彭嘗為鮪校尉,令往說之。鮪在城上,彭在城下,相勞苦歡語如平生。彭因曰:「彭往者得執鞭侍從,蒙薦舉拔擢,常思有以報恩。今赤眉已得長安,更始為三王所反,[三]皇帝受命,平定燕、趙,盡有幽、冀之地,百姓歸心,賢俊雲集,親率大兵,來攻洛陽。天下之事,逝其去矣。公雖嬰城固守,將何待乎?」[四]鮪曰:「大司徒被害時,鮪與其謀,[五]又諫更始無遣蕭王北伐,誠自知罪深。」彭還,具言於帝。帝曰:「夫建大事者,不忌小怨。鮪今若降,官爵可保,況誅罰乎?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六]彭復往告鮪,鮪從城上下索曰:「必信,可乘此上。」彭趣索欲上。[七]鮪見其誠,即許降。後五日,鮪將輕騎詣彭。顧敕諸部將曰:「堅守待我。我若不還,諸君徑將大兵上轘轅,歸郾王。」[八]乃面縛,與彭俱詣河陽。[九]帝即解其縛,召見之,復令彭夜送鮪歸城。明旦,悉其觿出降,拜鮪為平狄將軍,封扶溝侯。鮪,淮陽人,後為少府,[一0]傳封累代。   注[一]續漢書曰:「時更始尚書令謝躬將六將軍屯鄴,兵橫暴,為百姓所苦。上先遣吳漢往收之,故拜彭為刺奸將軍。」   注[二]續漢書曰:「彭鎮河內。馮異先攻洛陽,朱鮪大出軍,欲擊彭。時天霧,鮪以為彭已去,令其兵皆獲黍,彭乃進擊,大破之。」   注[三]解見上文。   注[四]嬰,繞也。謂以城自嬰繞而守之。   注[五]與音預。   注[六]指河以為信,言其明白也。   注[七]趣,向也。   注[八]更始傳尹尊為郾王。   注[九]東觀記曰:「詣行在所河津亭。」   注[一0]前書曰:「少府,秦官,秩二千石。」續漢書曰:「少府,掌中服御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   建武二年,使彭擊荊州,下犨、葉等十餘城。[一]是時南方尤亂。南郡人秦豐據黎丘,自稱楚黎王,略*(十)*有*[十]*二縣;[二]董欣起堵鄉;許邯起杏;[三]   又更始諸將各擁兵據南陽諸城。帝遣吳漢伐之,漢軍所過多侵暴。時破虜將軍鄧奉謁歸新野,怒吳漢掠其鄉里,遂*(返)**[反]*,擊破漢軍,獲其輜重,屯據淯陽,與諸賊合從。秋,彭破杏,降許邯,遷征南大將軍。復遣朱佑、賈復及建威大將軍耿弇,漢*(中)**[忠]*將軍王常,武威將軍郭守,越騎將軍劉宏,偏將軍劉嘉、耿植等,與彭併力討鄧奉。先擊堵鄉,而奉將萬餘人救董欣。欣、奉皆南陽精兵,彭等攻之,連月不克。三年夏,帝自將南征,至葉,董欣別將將數千人遮道,車騎不可得前。彭奔擊,大破之。帝至堵陽,鄧奉夜逃歸淯陽,[四]董欣降。彭復與耿弇、賈復及積弩將軍傅俊、騎都尉臧宮等從追鄧奉於小長安。[五]帝率諸將親戰,大破之。奉迫急,乃降。   帝憐奉舊功臣,且釁起吳漢,欲全宥之。彭與耿弇諫曰:「鄧奉背恩反逆,暴師經年,致賈復傷痍,朱佑見獲。陛下既至,不知悔善,而親在行陳,兵敗乃降。   若不誅奉,無以懲惡。」於是斬之。奉者,西華侯鄧晨之兄子也。   注[一]犨,縣名,屬南陽郡,故城在今汝州魯山縣東南。葉,今許州葉縣也。   續漢書曰:「彭南擊荊州,至*(城)**[成]*安、昆陽、犨、葉、舞陽、堵陽、平氏、棘陽、胡陽,處處皆破其屯聚。」   注[二]東觀記曰:「豐,邔縣人,少學長安,受律令,歸為縣吏。更始元年起兵,攻得邔、宜城、*(若)**[鄀]*、編、臨沮、中廬、襄陽、鄧、新野、穰、湖陽、蔡陽,兵合萬人。」邔音求紀反。   注[三]南陽復陽縣有杏聚。   注[四]續漢書曰:「奉令候伏道旁,見車騎一日不絕,歸語奉,奉遂夜遁。」   注[五]小長安解見光武紀。   車駕引還,令彭率傅俊、臧宮、劉宏等三萬餘人南□秦豐,拔黃郵,[一]豐與其大將蔡宏拒彭等於鄧,數月不得進。帝怪以讓彭。彭懼,於是夜勒兵馬,申令軍中,使明旦西擊山都。[二]乃緩所獲虜,令得逃亡,歸以告豐,豐即悉其軍西邀彭。彭乃潛兵度沔水,擊其將張楊於阿頭山,大破之。[三]從川谷閒伐木開道,直襲黎丘,擊破諸屯兵。豐聞大驚,馳歸救之。彭與諸將依東山為營,豐與蔡宏夜攻彭,彭豫為之備,出兵逆擊之,豐敗走,追斬蔡宏。更封彭為舞陰侯。   注[一]黃郵,聚名也,在南陽新*(都)**[野]*縣。   注[二]山都,縣名,屬南陽郡,舊南陽之赤鄉,秦以為縣,故城在今襄州義清縣東北。   注[三]沔水源出武都東狼谷中,即漢水之上源也。阿頭山在襄陽。   秦豐相趙京舉宜城降,拜為成漢將軍,與彭共圍豐於黎丘。時田戎擁觿夷陵,[一]   聞秦豐被圍,懼大兵方至,欲降。而妻兄辛臣諫戎曰:「今四方豪傑各據郡國,洛陽地如掌耳,[二]不如按甲以觀其變。」戎曰:「以秦王之強,猶為征南所圍,豈況吾邪?降計決矣。」四年春,戎乃留辛臣守夷陵,自將兵沿江泝沔止黎丘,刻期日當降,而辛臣於後盜戎珍寶,從閒道先降於彭,而以書招戎。戎疑必賣己,遂不敢降,[三]而反與秦豐合。彭出兵攻戎,數月,大破之,其大將伍公詣彭降,戎亡歸夷陵。帝幸黎丘勞軍,封彭吏士有功者百餘人。彭攻秦豐三歲,斬首九萬餘級,豐余兵裁千人,又城中食且盡。帝以豐轉弱,令朱佑代彭守之,使彭與傅俊南擊田戎,大破之,遂拔夷陵,追至秭歸。[四]戎與數十騎亡入蜀,盡獲其妻子士觿數萬人。   注[一]東觀記曰:「田戎,西平人,與同郡人陳義客夷陵,為腢盜。更始元年,義、戎將兵陷夷陵,陳義自稱黎丘大將軍,戎自稱埽地大將軍。」襄陽耆舊記曰:「戎號周成王,義稱臨江王。」   注[二]續漢書曰:「辛臣為戎作地圖,圖彭寵、張步、董憲、公孫述等所得郡國,雲洛陽所得如掌耳。」   注[三]東觀記曰:「戎至期日,灼龜卜降,兆中拆,遂止不降。」   注[四]秭歸,縣名,今歸州,解見和紀。   彭以將伐蜀漢,而夾川谷少,水險難漕運,留威虜將軍馮駿軍江州,[一]都尉田鴻軍夷陵,領軍李玄軍夷道,自引兵還屯津鄉,當荊州要會,[二]喻告諸蠻夷,降者奏封其君長。初,彭與交址牧鄧讓厚善,與讓書陳國家威德,[三]又遣偏將軍屈充移檄江南,班行詔命,於是讓與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長沙相韓福、桂陽太守張隆、零陵太守田翕、蒼梧太守杜穆、交址太守錫光等,相率遣使貢獻,悉封為列侯。或遣子將兵助彭征伐。[四]於是江南之珍始流通焉。   注[一]江州,縣名,今渝州巴縣也。東觀記曰:「長沙中尉馮駿將兵詣彭,璽書拜駿為威虜將軍。」   注[二]津鄉,縣名,所謂江津也。東觀記曰:「津鄉當荊、楊之咽喉。」   注[三]東觀記曰:「讓夫人,光烈皇后姊也。」   注[四]續漢書曰:「張隆遣子曄將兵詣彭助征伐,上以曄為率義侯。」不總遣子,故言或。   六年冬,征彭詣京師,數召燕見,厚加賞賜。復南還津鄉,有詔過家上頤,大長秋以朔望問太夫人起居。[一]   注[一]大長秋,皇后屬官。漢法,列侯之母,方稱太夫人也。   八年,彭引兵從車駕破天水,與吳漢圍隗囂於西城。時公孫述將李育將兵救囂,守上邽,帝留蓋延、耿弇圍之,而車駕東歸。□彭書曰:「兩城若下,便可將兵南擊蜀虜。人苦不知足,既平隴,復望蜀。每一發兵,頭須為白。」彭遂壅谷水灌西城,城未沒丈餘,[一]囂將行巡、周宗將蜀救兵到,囂得出還冀。漢軍食盡,燒輜重,引兵下隴,延、弇亦相隨而退。囂出兵尾擊諸營,彭殿為後拒,[二]故諸將能全師東歸。彭還津鄉。   注[一]東觀記曰:「時以縑囊盛土為堤,灌西城,谷水從地中數丈湧出,故城不拔。」續漢書云「以縑盛土為堤」。   注[二]尾謂尋其後而擊之。凡軍在前曰啟,在後曰殿。東觀記曰「彭東入弘農界,百姓持酒肉迎軍,曰『蒙將軍為後拒,全子弟得生還也』」也。   九年,公孫述遣其將任滿、田戎、程泛,將數萬人乘枋箄下江關,[一]擊破馮駿及田鴻、李玄等。遂拔夷道、夷陵,據荊門、虎牙。[二]橫江水起浮橋、□樓,立攢柱絕水道,結營山上,以拒漢兵。彭數攻之,不利,於是裝直進樓船、冒突露橈數千艘。[三]   注[一]枋箄,以木竹為之,浮於水上。爾雅曰:「舫,泭也。」郭景純曰:「水中□筏也。」華陽國志曰,巴、楚相攻,故置江關,舊在赤甲城,後移在江南岸,對白帝城,故基在今夔州*(魚)**[人]*復縣南。「枋」即「舫」字,古通用耳。箄音步佳反。泭音匹俱反。   注[二]解在光武紀。   注[三]並船名。樓船,船上施樓。橈,小鐐也。*(爾雅)**[方言]*曰:「鐐謂之橈。」露橈謂露鐐在外,人在船中。冒突,取其觸冒而唐突也。橈音饒。   十一年春,彭與吳漢及誅虜將軍劉隆、輔威將軍臧宮、驍騎將軍劉歆,發南陽、武陵、南郡兵,又發桂陽、零陵、長沙委輸棹卒,凡六萬餘人,[一]騎五千匹,皆會荊門。吳漢以三郡棹卒多費糧谷,欲罷之。彭以蜀兵盛,不可遣,上書言狀。帝報彭曰:「大司馬習用步騎,不曉水戰,荊門之事,一由征南公為重而已。」   彭乃令軍中募攻浮橋,先登者上賞。於是偏將軍魯奇應募而前。時天風狂急,*(彭)*奇船逆流而上,直磨浮橋,而攢柱鉤不得去,[二]奇等乘埶殊死戰,因飛炬焚之,風怒火盛,橋樓崩燒。彭復悉軍順風並進,所向無前。蜀兵大亂,溺死者數千人。斬任滿,生獲程泛,而田戎亡保江州。彭上劉隆為南郡太守,自率臧宮、劉歆長驅入江關,令軍中無得虜掠。所過,百姓皆奉牛酒迎勞。彭見諸耆老,為言大漢哀愍巴蜀久見虜役,故興師遠伐,以討有罪,為人除害。   讓不受其牛酒。百姓皆大喜悅,爭開門降。詔彭守益州牧,所下郡,輒行太守事。[三]   注[一]棹卒,持棹行船也。東觀記作「濯」。前書鄧通以濯船為黃頭郎。濯音直教反。   注[二]續漢書曰:「時天東風,其攢柱有反把,鉤奇船不得去。」   注[三]東觀記曰:「彭若出界,即以太守號付後將軍,選官屬守州中長*(史)**[吏]*。」   彭到江州,以田戎食多,難卒拔,留馮駿守之,自引兵乘利直指墊江,攻破平曲,[一]收其米數十萬石。公孫述使其將延岑、呂鮪、王元及其弟恢悉兵拒廣漢及資中,[二]又遣將侯丹率二萬餘人拒黃石。彭乃多張疑兵,使護軍楊翕與臧宮拒延岑等,自分兵浮江下還江州,泝都江而上,[三]襲擊侯丹,大破之。   因晨夜倍道兼行二千餘里,逕拔武陽。[四]使精騎馳廣都,[五]去成都數十里,埶若風雨,所至皆奔散。初,述聞漢兵在平曲,故遣大兵逆之。及彭至武陽,繞出延岑軍後,蜀地震駭。述大驚,以杖擊地曰:「是何神也!」   注[一]墊江,縣名,屬巴郡,今忠州縣也。墊音徒協反。平曲,地闕。   注[二]資中,縣名,屬犍為郡,其地在今資州資陽縣。   注[三]都江,成都江也。   注[四]武陽,解見光武紀。   注[五]廣都,縣名,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成都縣東南。   彭所營地名彭亡,聞而惡之,欲徙,會日暮,蜀刺客詐為亡奴降,夜刺殺彭。   彭首破荊門,長驅武陽,持軍整齊,秋豪無犯。[一]邛谷王任貴聞彭威信,數千里遣使迎降。[二]會彭已薨,帝盡以任貴所獻賜彭妻子,謚曰壯侯。蜀人憐之,為立廟武陽,歲時祠焉。   注[一]豪,毛也。秋毛喻細也。高祖曰:「吾入關,秋豪無所取。」   注[二]前書音義曰:「任貴,越巂夷,殺太守枚根,自立為邛谷王。」   子遵嗣,徙封細陽侯。[一]十三年,帝思彭功,復封遵弟淮為谷陽侯。[二]遵永平中為屯騎校尉。遵卒,子伉嗣。[三]伉卒,子□嗣,[四]元初三年,坐事失國。建光元年,安帝復封□細陽侯,順帝時為光祿勳。   注[一]細陽,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穎川汝陰縣西。   注[二]谷陽,縣名,屬沛郡。   注[三]伉音口葬反。   注[四]東觀記*(曰)*「□」作「起」。元初中,坐事免。   □卒,子熙嗣,尚安帝妹涅陽長公主。少為侍中、虎賁中郎將,朝廷多稱其能。   遷魏郡太守,[一]招聘隱逸,與參政事,無為而化。視事二年,輿人歌之曰:「我有枳棘,岑君伐之。[二]我有蟊賊,岑君遏之。[三]狗吠不驚,足下生犛。[四]   含哺鼓腹,焉知凶災?[五]我喜我生,獨丁斯時。[六]美矣岑君,於戲休茲!」   [七]   注[一]魏郡,秦時置,故城在今相州安陽縣東北。   注[二]枳棘多榛梗,以喻寇盜充斥也。   注[三]蟊賊,食禾稼蟲名,以喻奸吏侵漁也。   注[四]犛,長毛也。犬無追吠,故足下生犛。   注[五]哺,食也。鼓,擊也。   注[六]丁猶當也。   注[七]於戲,歎美之詞。見爾雅。於音烏。戲音許宜反。   熙卒,子福嗣,為黃門侍郎。   賈復字君文,南陽冠軍人也。少好學,習尚書。事舞陰李生,李生奇之,謂門人曰:「賈君之容貌志氣如此,而勤於學,將相之器也。」王莽末,為縣掾,迎鹽河東,會遇盜賊,等比十餘人皆放散其鹽,復獨完以還縣,縣中稱其信。   時下江、新市兵起,復亦聚觿數百人於羽山,自號將軍。更始立,乃將其觿歸漢中王劉嘉,以為校尉。復見更始政亂,諸將放縱,乃說嘉曰:「臣聞圖堯舜之事而不能至者,湯武是也;[一]圖湯武之事而不能至者,桓文是也;[二]圖桓文*[之]*事而不能至者,六國是也;[三]定六國之規,欲安守之而不能至者,亡六國是也。今漢室中興,大王以親戚為藩輔,天下未定而安守所保,所保得無不可保乎?」嘉曰:「卿言大,非吾任也。大司馬劉公在河北,必能相施,第持我書往。」[四]復遂辭嘉,受書北度河,及光武於柏人,因鄧禹得召見。   光武奇之,禹亦稱有將帥節,於是署復破虜將軍督盜賊。復馬羸,[五]光武解左驂以賜之。[六]官屬以復後來而好陵折等輩,調補鄗尉,光武曰:「賈督有折磨千里之威,方任以職,勿得擅除。」[七]   注[一]堯禪舜,舜禪禹,湯乃放桀,武王誅紂,故言不能至者。   注[二]齊桓公小白,晉文公重耳,春秋之時,周衰,二君霸有海內。   注[三]六國謂韓、趙、魏、燕、齊、楚,分列中夏,各自跨據,又不逮桓文。   注[四]施,用也。第,但也。   注[五]羸,力佳反。   注[六]驂者,服外之馬也。東觀記、續漢書「左」並作「右」。   注[七]東觀記曰「時上置兩府官屬,復與段孝共坐。孝謂復曰:『卿將軍督,我大司馬督,不得共坐。』復曰:『俱劉公吏,有何尊卑?』官屬以復不遜,上調官屬補長吏,共白欲以復為鄗尉,上署報不許」也。   光武至信都,以復為偏將軍。及拔邯鄲,遷都護將軍。從擊青犢於射犬,大戰至日中,賊陳堅不卻。光武傳召復曰:「吏士皆饑,可且朝飯。」復曰;「先破之,然後食耳。」於是被羽先登,[一]所向皆靡,賊乃敗走。諸將鹹服其勇。   又北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創甚。光武大驚曰:「我所以不令賈復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其婦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憂妻子也。」復病尋愈,追及光武於薊,相見甚歡,大饗士卒,令復居前,擊鄴賊,破之。   注[一]被猶負也,析羽為旌旗,將軍所執。先登,先赴敵也。   光武即位,拜為執金吾,封冠軍侯。先度河攻朱鮪於洛陽,與白虎公陳僑戰,連破降之。建武二年,益封穰、朝陽二縣。更始郾王尹尊及諸大將在南方未降者尚多,帝召諸將議兵事,未有言,沉吟久之,乃以檄叩地曰:「郾最強,宛為次,誰當擊之?」復率然對曰:「臣請擊郾。」帝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大司馬當擊宛。」遂遣復與騎都尉陰識、驍騎將軍劉植南度五社津擊郾,連破之。月餘,尹尊降,盡定其地。引東擊更始淮陽太守暴汜,汜降,屬縣悉定。其秋,南擊召陵、新息,平定之。[一]明年春,遷左將軍,別擊赤眉於新城、澠池閒,連破之。[二]與帝會宜陽,降赤眉。   注[一]新息,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新息縣西南也。   注[二]新城,今伊闕縣。   復從征伐,未嘗喪敗,數與諸將潰圍解急,身被十二創。帝以復敢深入,希令遠征,而壯其勇節,常自從之,故復少方面之勳。[一]諸將每論功自伐,復未嘗有言。帝輒曰:「賈君之功,我自知之。」   注[一]東觀記曰:「吳漢擊蜀未破,上書請復自助,上不遣。」   十三年,定封膠東侯,食郁秩、壯武、下密、即墨、梃*(胡)*、觀陽,凡六縣。   [一]復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觿京師,乃與高密侯鄧禹並剽甲兵,敦儒學。[二]帝深然之,遂罷左右將軍。復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三]復為人剛毅方直,多大節。既還私第,闔門養威重。朱佑等薦復宜為宰相,帝方以吏事責三公,故功臣並不用。是時列侯唯高密、固始、膠東三侯與公卿參議國家大事,恩遇甚厚。[四]三十一年卒,謚曰剛侯。   注[一]六縣皆屬膠東國。壯武故城在今萊州即墨縣西,下密在今青州北海縣東北。即墨在今萊州膠水縣東南,梃*(胡)*故城在今萊州昌陽縣西北,觀陽在昌陽縣東。梃一音廷。   注[二]廣雅曰:「剽,削也。」謂削除甲兵。東觀記曰:「復闔門養威重,授易經,起大義。」   注[三]東觀記曰:「上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故皆以列侯就第也。」   注[四]高密侯鄧禹,固始侯李通。   子忠嗣。忠卒,子敏嗣。建初元年,坐誣告母殺人,國除。肅宗更封復小子邯為膠東侯,邯弟宗為即墨侯,各一縣。邯卒,子育嗣。育卒,子長嗣。   宗字武孺,少有操行,多智略。初拜郎中,稍遷,建初中為朔方太守。舊內郡徙人在邊者,率多貧弱,為居人所僕役,不得為吏。宗擢用其任職者,與邊吏參選,轉相監司,以擿發其奸,或以功次補長吏,故各願盡死。匈奴畏之,不敢入塞。[一]征為長水校尉。宗兼通儒術,每燕見,常使與少府丁鴻等論議於前。章和二年卒,朝廷愍惜焉。   注[一]東觀記曰:「匈奴常犯塞,得生口,問:『太守為誰?』曰:『賈武孺。』曰:『寧賈將軍子邪?』曰:『是。』皆放遣還,是後更不入塞。」   子參嗣。參卒,子建嗣。元初元年,尚和帝女臨穎長公主。主兼食穎陰、許,合三縣,數萬戶。時鄧太后臨朝,光寵最盛,以建為侍中,順帝時為光祿勳。   論曰:中興將帥立功名者觿矣,唯岑彭、馮異建方面之號,自函谷以西,方城以南,[一]兩將之功,實為大焉。若馮、賈之不伐,岑公之義信,[二]乃足以感三軍而懷敵人,故能克成遠業,終全其慶也。昔高祖忌柏人之名,違之以全福;征南惡彭亡之地,留之以生災。[三]豈幾慮自有明惑,將期數使之然乎?   注[一]方城,山名,一名黃城山,在今唐州方城縣東北也。   注[二]信謂朱鮪知其誠而降。義謂荊人奉牛酒,讓不受。   注[三]柏人,縣名也。高祖嘗欲宿於柏人。曰:「柏人者,迫於人也。」不宿而去。後竟有貫高之事。   贊曰:陽夏師克,實在和德。膠東鹽吏。征南宛賊。奇鋒震敵,遠圖謀國。    校勘記   六三九頁四行汝州郟城縣亦有父城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汝州郟城縣之父城,乃前志沛郡之城公,非父城也。注誤。   六三九頁一二行段建按:原本「段」皆斗「□」,逕改正,後不悉出。   六四0頁九行竟字子期山陽人也後死於赤眉之難見前書按:沉家本謂按前書無曹竟事,聖公傳亦無左丞相,「前書」二字必有誤。   六四0頁一三行徇行郡縣按:汲本、殿本「徇」作「循」。   六四一頁三行至饒陽無蔞亭按:聚珍版東觀記「無」作「蕪」。   六四一頁一五行杜預注春秋曰應國在襄城成父縣西南按:校補謂案今杜注作「在襄陽城父縣西南」,見左僖二十四年傳下。考晉志,襄城無成父縣,襄陽亦無城父縣,當作「襄城父城縣西南」。   六四二頁二行又降匈奴於林闟頓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說文無「闟」字,當是「蹋」字之鬥,三國魏志作「蹋頓」。   六四二頁九行山陽公載記*(曰)*據集解引惠棟說刪。   六四三頁一0行大破斬勃按:李慈銘謂「大破」下脫一「之」字。   六四三頁一三行異遣校尉護軍*(將軍)*將兵據刊誤刪。   六四四頁一一行其*(義)**[利]*斷金據汲本、殿本改。   六四四頁一二行天井關在太行山*(下)**[上]*校補謂當依章帝紀注作「山上」,今據改。   六四五頁四行謂張卬為淮陽王按:「卬」原斗「滘」,逕改正。   六四五頁七行引擊陽翟賊刊誤謂「引」下少一「軍」字。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下文「引而西」,賈復傳「引東擊更始淮陽太守」,並無「軍」字,劉說泥。   六四六頁二行華陰陽沉「陽」原作「楊」,逕據汲本、殿本改。按:聚珍版東觀記亦作「陽」。   六四六頁一三行余觿尚十餘萬東走宜陽降璽書勞異曰集解引王補說,謂「降」下宜有「帝」字。按:下云「時赤眉雖降」,是「降」字當屬上為句,王說非。   又按:通鑒刪「余觿尚十餘萬東走宜陽」十字,下接「帝降璽書曰」云云,是亦誤以「降」字屬下讀,並補一「帝」字矣。說詳黃山校補。   六四七頁七行駱*(蓋)*延據盩厔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無「蓋」字。張森楷校勘記謂蓋延是漢臣,未嘗據盩厔,據盩厔者駱延也。今據刪。又按:「盩」原作「□」,逕依汲本改正。   六四七頁八行任良據鄠按:「鄠」原斗「鄂」,逕改正。   六四七頁八行汝章據槐裡按:「裡」原斗「回」,逕改正。   六四八頁三行故秦*(芒)**[芷]*陽縣據王先謙說改。   六四八頁六行公孫述遣將程焉將數萬人就呂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公孫述傳及華陽國志,「焉」當作「烏」。   六四八頁一一行上書思慕闕廷按:李慈銘謂「上書」下當脫一「言」字。   六五0頁六行忸*(□)**[忕]*小利據集解本改。按:注作「忕」,從大,不誤。   六五0頁一0行漢*(中)**[忠]*刊誤謂案王常傳,「中」當作「忠」。今據改。   注「中」亦徑改為「忠」。   六五一頁一三行青山在北地參*(巒)**[□]*界據刊誤改,下同。   六五一頁一三行其豪帥號肥頭小卿按:汲本、殿本「小」作「少」。   六五二頁三行長子彰嗣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水經注「彰」作「璋」。   六五二頁三行復封彰弟欣為析鄉侯按:「析」原斗「祈」,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六五三頁八行與貳師嚴尤共城守按:汲本、殿本脫「與」字。   六五三頁八行又非貳師按:「貳」原斗「二」,逕改正。   六五三頁一二行更始遣立威王張卬按:沉家本謂按聖公傳卬封淮陽王,而此曰「立威」者,殆先封立威王,更封淮陽歟?   六五四頁二行東觀記*(曰)*「曰」字當衍,今刪。   六五四頁一0行中*[軍]*將*(軍)*最尊據刊誤改。   六五四頁一三行於是拜彭為刺奸大將軍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案文當為「大將軍刺奸」,時光武為大將軍,彭為其刺奸耳。今按:沉說是。亦如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而署賈復為破虜將軍督盜賊掾也。   六五六頁八行建武二年使彭擊荊州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光武紀遣彭擊荊州腢賊在建武元年十月。   六五六頁九行略*(十)*有*[十]*二縣校補謂「十有」二字當乙轉。今據改。   六五六頁一0行遂*(返)**[反]*擊破漢軍據校補改。   六五六頁一二行漢*(中)**[忠]*將軍王常刊誤謂「中」當作「忠」。今據改。   六五七頁五行至*(城)**[成]*安據校補改。   六五七頁七行*(若)**[鄀]*據郡國志改,各本皆未正。   六五八頁三行在南陽新*(都)**[野]*縣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六五八頁九行沿江泝沔止黎丘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止」當作「上」。   六五九頁二行所得郡國按:汲本「得」作「分」。   六五九頁五行留威虜將軍馮駿軍江州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疑駿此時未能越巴峽軍江州,「江州」或「江關」之誤,即捍關也。王先謙謂下文方言田戎亡保江州,此「江州」是誤文。   六五九頁七行偏將軍屈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屈充」作「房充」。   六五九頁八行武陵太守王堂按:「堂」原斗「常」,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六五九頁八行蒼梧太守杜穆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杜穆」作「杜稷」。   六五九頁一二行津鄉縣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南郡江陵縣有津鄉。津鄉,鄉名,非縣名也。   六六0頁一一行橫江水起浮橋□樓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樓」通鑒作「關樓」。胡注,猶今城上敵樓也。   六六0頁一四行在今夔州*(魚)*[人]復縣南按:「魚」當作「人」,詳公孫述傳校勘記。   六六一頁一行*(爾雅)**[方言]*曰鐐謂之橈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注「爾雅」誤,文見方言。今據改。   六六一頁七行時天風狂急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天」當為「大」字之鬥。今按:   通鑒作「時東風狂急」。   六六一頁七行*(彭)*奇船逆流而上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時奇應募,以偏師獨進,彭見敵勢已摧,乃悉軍並進耳。彭不與奇同行,此文不合有「彭」字。今據刪。   按:通鑒「彭」作「魯」。又惠棟雲,蜀鑒無「彭」字。   六六一頁一五行選官屬守州中長*(史)**[吏]*據刊誤改。   六六三頁九行東觀記*(曰)*□作起「曰」字當衍,今刪。   六六三頁一0行遷魏郡太守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藝文類聚引東觀記,北堂書鈔引華嶠書,俱作「東郡」。   六六三頁一三行於戲休茲按:王先謙謂類聚十九、御覽四百六十五引「休」作「在」。   六六四頁一一行圖桓文*[之]*事而不能至者據汲、殿本補。   六六四頁一四行必能相施按:汲本「必」作「不」。   六六五頁一行於是署復破虜將軍督盜賊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故署復為督盜賊,亦如太守府有門下督盜賊。通鑒直云「以復為破虜將軍」,誤矣。又按:李慈銘謂此為光武破虜將軍之督盜賊掾也,「賊」字下疑脫一「掾」字。   六六五頁二行調補鄗尉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調」上疑奪「請」字。   六六五頁六行分列中夏按:汲本、殿本「列」作「裂」。   六六七頁一行食郁秩壯武下密即墨梃*(胡)*觀陽凡六縣據集解引惠棟說刪,注同。   六六七頁五行三十一年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云「三十年」。   ************後漢書卷十八 吳蓋陳臧列傳 第八   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王莽末,以賓客犯法,乃亡命至漁陽。[一]資用乏,以販馬自業,往來燕、薊閒,所至皆交結豪傑。更始立,使使者韓鴻徇河北。[二]或謂鴻曰:「吳子顏,奇士也,可與計事。」鴻召見漢,甚悅之,遂承製拜為安樂令。[三]   注[一]命,名也。謂脫其名籍而逃亡。   注[二]續漢書曰:「*(賄縣)**[南陽]*人韓鴻為謁者,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   注[三]安樂,縣名,屬漁陽郡,故城在今幽州潞縣西北。   會王郎起,北州擾惑。漢素聞光武長者,獨欲歸心。乃說太守彭寵曰:「漁陽、上谷突騎,天下所聞也。君何不合二郡精銳,附劉公擊邯鄲,此一時之功也。」   [一]寵以為然,而官屬皆欲附王郎,寵不能奪。漢乃辭出,止外亭,念所以譎觿,未知所出。[二]望見道中有一人似儒生者,漢使人召之,為具食,[三]問以所聞。生因言劉公所過,為郡縣所歸;   邯鄲舉尊號者,實非劉氏。漢大喜,即詐為光武書,移檄漁陽,使生繼以詣寵,令具以所聞說之,漢復隨後入。寵甚然之。於是遣漢將兵與上谷諸將並軍而南,所至擊斬王郎將帥。[四]及光武於廣阿,拜漢為偏將軍。既拔邯鄲,[五]賜號建策侯。   注[一]一時,言不可再遇也。   注[二]譎,詐也。未知欲出何計以詐之。   注[三]續漢書曰:「時道路多饑人,來求食者似*(諸)**[儒]*生,漢召*[之]*,故先為具食。」   注[四]續漢書曰:「攻薊,誅王郎大將趙閎等。」   注[五]續漢書曰:「時上使漢等將突騎,揚兵戲馬,立騎馳環邯鄲城,乃圍之。」   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鄧禹及諸將多知之,數相薦舉,及得召見,遂見親信,常居門下。   光武將發幽州兵,夜召鄧禹,問可使行者。禹曰:「閒數與吳漢言,其人勇鷙有智謀,[一]諸將鮮能及者。」即拜漢大將軍,持節北發十郡突騎。更始幽州牧苗曾聞之,陰勒兵,□諸郡不肯應調。[二]漢乃將二十騎先馳至無終。[三]曾以漢無備,出迎於路,漢即撝兵騎,收曾斬之,而奪其軍。北州震駭,城邑莫不望風弭從。[四]遂悉發其兵,引而南,與光武會清陽。   諸將望見漢還,士馬甚盛,皆曰:「是寧肯分兵與人邪?」及漢至莫府,上兵簿,[五]諸將人人多請之。光武曰:「屬者恐不與人,[六]今所請又何多也?」諸將皆籩。   注[一]廣雅曰:「鷙,執也。」凡鳥之勇銳,獸之猛悍者,皆名鷙也。   注[二]調,發也。   注[三]無終,本山戎國也。無終山名,因為國號。漢為縣名,屬右北平,故城在今幽州漁陽縣也。   注[四]弭猶服也。   注[五]莫,大也。兵簿,軍士之名帳。   注[六]屬猶近也。   初,更始遣尚書令謝躬率六將軍攻王郎,不能下。會光武至,共定邯鄲,而躬裨將虜掠不相承稟,光武深忌之。雖俱在邯鄲,遂分城而處,然每有以慰安之。   躬勤於職事,光武常稱曰「謝尚書真吏也」,故不自疑。躬既而率其兵數萬,還屯於鄴。時光武南擊青犢,謂躬曰:「我追賊於射犬,必破之。尤來在山陽者,埶必當驚走。若以君威力,擊此散虜,必成禽也。」躬曰:「善。」及青犢破,而尤來果北走隆慮山,躬乃留大將軍劉慶、魏郡太守陳康守鄴,自率諸將軍擊之。窮寇死戰,其鋒不可當,躬遂大敗,死者數千人。光武因躬在外,乃使漢與岑彭襲其城。漢先令辯士說陳康曰:「蓋聞上智不處危以僥倖,[一]中智能因危以為功,下愚安於危以自亡。危亡之至,在人所由,不可不察。今京師敗亂,四方雲擾,公所聞也。蕭王兵強士附,河北歸命,公所見也。謝躬內背蕭王,外失觿心,公所知也。公今據孤危之城,待滅亡之禍,義無所立,節無所成。不若開門內軍,轉禍為福,免下愚之敗,收中智之功,此計之至者也。」康然之。   於是康收劉慶及躬妻子,開門內漢等。及躬從隆慮歸鄴,不知康已反之,乃與數百騎輕入城。漢伏兵收之,手擊殺躬,其觿悉降。[二]躬字子張,南陽人。   初,其妻知光武不平之,常戒躬曰:「君與劉公積不相能,而信其虛談,不為之備,終受制矣。」躬不納,故及於難。   注[一]僥猶求也。   注[二]續漢書曰:「時岑彭已在城中,將躬詣傳捨,馳白漢。漢至,躬在彭前伏,漢曰:『何故與鬼語!』遂殺之。」   光武北擊腢賊,[一]漢常將突騎五千為軍鋒,數先登陷陳。及河北平,漢與諸將奉圖書,上尊號。光武即位,拜為大司馬,更封舞陽侯。   注[一]續漢書曰:「從擊銅馬、重連、高胡,皆破之。」   建武二年春,漢率大司空王梁,建義大將軍朱佑,大將軍杜茂,執金吾賈復,揚化將軍堅鐔,偏將軍王霸,騎都尉劉隆、馬武、陰識,共擊檀鄉賊於鄴東漳水上,大破之,[一]降者十餘萬人。帝使使者璽書定封漢為廣平侯,食廣平、斥漳、曲周、廣年,凡四縣。[二]復率諸將擊鄴西山賊黎伯卿等,及河內修武,悉破諸屯聚。車駕親幸撫勞。復遣漢進兵南陽,擊宛、涅陽、酈、穰、新野諸城,皆下之。引兵南,與秦豐戰黃郵水上,破之。[三]又與偏將軍馮異擊昌城五樓賊張文等,又攻銅馬、五幡於新安,皆破之。   注[一]水經曰,漳水源出上黨長子縣西發鳩山,東北至昌亭,與虖沱河合。   注[二]四縣皆屬廣平郡。廣平故城在今洺州永年縣西北,廣年在今永年縣東北,斥漳在今洺州洺水縣,曲周故城在今洺州曲周縣西南。廣年,避隋煬帝諱,改為永年縣。   注[三]南陽新野縣有黃郵水、黃郵聚也。   明年春,率建威大將軍耿弇、虎牙大將軍蓋延,擊青犢於軹西,大破降之。又率驃騎大將軍杜茂、強弩將軍陳俊等,圍蘇茂於廣樂。劉永將周建別招聚收集得十餘萬人,救廣樂。漢將輕騎迎與之戰,不利,墯馬傷膝,還營,建等遂連兵入城。諸將謂漢曰:「大敵在前而公傷臥,觿心懼矣。」漢乃勃然裹創而起,椎牛饗士,令軍中曰:「賊觿雖多,皆劫掠腢盜,『勝不相讓,敗不相救』,[一]   非有仗節死義者也。今日封侯之秋,諸君勉之!」於是軍士激怒,人倍其氣。   旦日,建、茂出兵圍漢。漢選四部精兵黃頭吳河等,[二]及烏桓突騎三千餘人,齊鼓而進。[三]建軍大潰,反還奔城。漢長驅追擊,爭門併入,大破之,茂、建突走。漢留杜茂、陳俊等守廣樂,自將兵助蓋延圍劉永於睢陽。永既死,二城皆降。   注[一]此上兩句在左傳,鄭*(大夫)*公子突之詞也。   注[二]前書鄧通為黃頭郎。音義曰:「土勝水,故刺船郎著黃帽,號黃頭也。」   注[三]續漢書曰:「漢躬被甲拔戟,令諸部將曰:『聞賴鼓聲,皆大呼俱*(大)*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之。」   明年,又率陳俊及前將軍王梁,擊破五校賊於臨平,追至東郡箕山,大破之。   北擊清河長直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一]時鬲縣五姓共逐守長,據城而反。[二]   諸將爭欲攻之,漢不聽,曰:「使鬲反者,皆守長罪也。敢輕冒進兵者斬。」乃移檄告郡,使收守長,而使人謝城中。五姓大喜,即相率歸降。諸將乃服,曰:   「不戰而下城,非觿所及也。」   注[一]東觀記及續漢書「長直」並作「長垣」。案:長垣,縣名,在河南,不得言北擊,而范書作長直,當是賊號,或因地以為名。   注[二]鬲,縣,屬平原郡,故城在今德州西北。五姓,蓋當土強宗豪右也。鬲音革。   冬,漢率建威大將軍耿弇、漢*(中)**[忠]*將軍王常等,擊富平、獲索二賊於平原。明年春,賊率五萬餘人夜攻漢營,軍中驚亂,漢堅臥不動,有頃乃定。   即夜發精兵出營突擊,大破其觿。因追討餘黨,遂至無鹽,[一]進擊勃海,皆平之。又從征董憲,圍朐城。明年春,拔朐,[二]斬憲。事*(以)*[已]見劉永傳。東方悉定,振旅還京師。   注[一]無鹽,縣名,屬東平國,故城在今鄆州東。   注[二]朐,縣名,解見光武紀。   會隗囂畔,夏,復遣漢西屯長安。八年,從車駕上隴,遂圍隗囂於西城。帝□漢曰:「諸郡甲卒但坐費糧食,若有逃亡,則沮敗觿心,宜悉罷之。」漢等貪併力攻囂,遂不能遣,糧食日少,吏士疲役,逃亡者多,及公孫述救至,漢遂退敗。   十一年春,率征南大將軍岑彭等伐公孫述。及彭破荊門,長驅入江關,漢留夷陵,裝露橈船,[一]將南陽兵及□刑募士三萬人泝江而上。會岑彭為刺客所殺,漢並將其軍。十二年春,與公孫述將魏黨、公孫永戰於魚涪津,大破之,[二]   遂圍武陽。述遣子豻史興將五千人救之。漢迎擊興,盡殄其觿,因入犍為界。   諸縣皆城守。漢乃進軍攻廣都,拔之。遣輕騎燒成都市橋,[三]武陽以東諸小城皆降。   注[一]橈,短鐐也,音人遙反。   注[二]續漢書曰:「犍為郡南安縣有漁涪津,在縣北,臨大江。」南中志曰:「漁涪津廣數百步。」   注[三]橋名也,解見公孫述傳。   帝戒漢曰:「成都十餘萬觿,不可輕也。但堅據廣都,待其來攻,勿與爭鋒。若不敢來,公轉營迫之,須其力疲,乃可擊也。」漢乘利,遂自將步騎二萬餘人進逼成都,去城十餘里,阻江北為營,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一]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相去二十餘里。帝聞大驚,讓漢曰:「比□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勃亂!既輕敵深入,又與尚別營,事有緩急,不復相及。賊若出兵綴公,以大觿攻尚,尚破,公即敗矣。幸無它者,急引兵還廣都。」詔書未到,述果使其將謝豐、袁吉將觿十許萬,分為二十餘營,並出攻漢。使別將*[將]*萬餘人劫劉尚,令不得相救。漢與大戰一日,兵敗,走入壁,豐因圍之。漢乃召諸將厲之曰:「吾共諸君踰越險阻,轉戰千里,所在斬獲,遂深入敵地,至其城下。而今與劉尚二處受圍,埶既不接,其禍難量。欲潛師就尚於江南,並兵御之。若能同心一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如其不然,敗必無餘。成敗之機,在此一舉。」諸將皆曰「諾」。於是饗士秣馬,閉營三日不出,乃多樹幡旗,使煙火不絕,夜銜枚引兵與劉尚合軍。豐等不覺,明日,乃分兵拒江北,自將攻江南。漢悉兵迎戰,自旦至晡,遂大破之,斬謝豐、袁吉,獲甲首五千餘級。於是引還廣都,留劉尚拒述,具以狀上,而深自譴責。帝報曰:   「公還廣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二]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里悉步騎赴之,適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自是漢與述戰於廣都、成都之閒,八戰八克,遂軍於其郭中。述自將數萬人出城大戰,漢使護軍高午、唐邯將數萬銳卒擊之。述兵敗走,高午奔陳刺述,殺之。事已見述傳。旦日城降,斬述首傳送洛陽。明年正月,漢振旅浮江而下。至宛,詔令過家上頤,賜谷二萬斛。   注[一]東觀記、續漢書「尚」字並作「禹」。   注[二]略猶過也。   十五年,復率揚武將軍馬成、捕虜將軍馬武北擊匈奴,徙鴈門、代郡、上谷吏人六萬餘口,置居庸、常*[山]*關以東。   十八年,蜀郡守將史歆反於成都,自稱大司馬,攻太守張穆,穆踰城走廣都,歆遂移檄郡縣,而宕渠楊偉、朐□徐容等,[一]起兵各數千人以應之。帝以歆昔為岑彭護軍,曉習兵事,故遣漢率劉尚及太中大夫臧宮將萬餘人討之。漢入武都,乃發廣漢、巴、蜀三郡兵圍成都,百餘日城破,誅歆等。漢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楊偉、徐容等惶恐解散,漢誅其渠帥二百餘人,徙其黨與數百家於南郡、長沙而還。   注[一]宕渠、朐□,二縣名,皆屬巴郡。朐音劬,□音忍。宕渠山名,因以名縣,故城在今渠州流江縣東北,俗名車騎城是也。十三州志朐音春,□音閏。   其地下濕,多朐□蟲,因以名縣。故城在今夔州雲安縣西萬戶故城是也。   漢性強力,每從征伐,帝未安,恆側足而立。諸將見戰陳不利,或多惶懼,失其常度。漢意氣自若,方整厲器械,激揚士吏。帝時遣人觀大司馬何為,還言方修戰攻之具,乃歎曰:「吳公差強人意,隱若一敵國矣!」[一]每當出師,朝受詔,夕即引道,初無辦嚴之日。[二]故能常任職,以功名終。及在朝廷,斤斤謹質,形於體貌。[三]漢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四]   注[一]隱,威重之貌。言其威重若敵國。前書周亞夫謂劇孟曰:「大將得之,若一敵國矣。」   注[二]嚴即裝也,避明帝諱,故改之。   注[三]爾雅曰:「明明、斤斤,察也。」李巡曰:「斤斤,精詳之察也。」孫炎曰:「重慎之察也。」斤音靳。   注[四]東觀記曰「漢但修裡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墳,不作祠堂」也。   二十年,漢病篤。車駕親臨,問所欲言。對曰:「臣愚無所知識,唯願陛下慎無赦而已。」及薨,有詔悼愍,賜謚曰忠侯。[一]發北軍五校、輕車、介士送葬,如大將軍霍光故事。[二]   注[一]東觀記曰:「有司秦議以武為謚,詔特賜謚曰忠侯。」   注[二]漢置南北軍五校,解見順帝紀。輕車,兵車也。介士,甲士也。霍光傳雲以北軍五校尉、輕車、介士載光屍以轀輬車,黃屋左纛,軍陳至茂陵。不以南軍者,重之也。   子哀侯成嗣,為奴所殺。二十八年,分漢封為三國:成子旦為灈陽侯,[一]以奉漢嗣;旦弟盱[二]為築陽侯;成弟國為新蔡侯。[三]旦卒,無子,國除。建初八年,徙封盱為平春侯,[四]以奉漢後。盱卒,子勝嗣。初,漢兄尉為將軍,從征戰死,封尉子彤為安陽侯。[五]帝以漢功大,復封弟翕為□親侯。吳氏侯者凡五國。   注[一]灈陽,縣名,屬汝南郡,在灈水之陽,因以為名,其地今豫州吳房縣也。   音劬。   注[二]盱音火俱反。   注[三]築陽,縣名,屬南陽郡,古谷國也,在築水之陽,故城在今襄州谷城縣西。新蔡,縣名,屬汝南郡,蔡平侯自蔡徙此,故加「新」字,今豫州縣也。   築音逐。   注[四]平春,縣名,屬江夏郡。   注[五]安陽,縣名,屬汝南郡,古江國也,故城在今豫州新息縣西南。   初,漁陽都尉嚴宣,與漢俱會光武於廣阿,光武以為偏將軍,封建信侯。[一]   注[一]建信,縣名,屬千乘國。   論曰:吳漢自建武世,常居上公之位,終始倚愛之親,[一]諒由質簡而強力也。   子曰「剛毅木訥近仁」,[二]斯豈漢之方乎![三]昔陳平智有餘以見疑,周勃資樸忠而見信。[四]夫仁義不足以相懷,則智者以有餘為疑,而樸者以不足取信矣。[四]   注[一]「差強人意」,是倚之也;遂見親信,是愛之也。   注[二]論語文。剛毅謂強而能斷。木,樸□貌。訥,忍於言也。四者皆仁之質,若加文,則成仁矣,故言近仁。   注[三]方,比也。   注[四]高祖謂呂後曰:「陳平智有餘,然難獨任。」是見疑也。又曰:「周勃重厚少文,安劉氏者必勃。」是見信也。   注[五]懷,依也。言若仁義之心足相依信,則情無疑阻。若彼此之誠未協,仁義不足相依,則智者翻以有餘見疑,樸者以愚直取信。   蓋延字巨卿,漁陽要陽人也。[一]身長八尺,彎弓三百斤。邊俗尚勇力,而延以氣聞。歷郡列掾、州從事,所在職辦。[二]彭寵為太守,召延署營尉,行護軍。   注[一]要陽,縣名,光武時省。   注[二]古者三公下至郡縣皆有掾屬。續漢志曰:「建武十八年,立刺史十二人,人主一州,皆有從事史、假佐,每郡皆置諸曹掾。」郡中列掾非一,延並為之,故言歷也。漁陽屬幽州。東觀記雲延為幽州從事。   及王郎起,延與吳漢同謀歸光武。[一]延至廣阿,拜偏將軍,號建功侯,從平河北。光武即位,以延為虎牙將軍。   注[一]續漢書曰:「並與狐奴令王梁同勸寵。」   建武二年,更封安平侯。遣南擊敖倉,轉攻酸棗、封丘,皆拔。[一]其夏,督駙馬都尉馬武、騎都尉劉隆、護軍都尉馬成、偏將軍王霸等南伐劉永,先攻拔襄邑,[二]進取麻鄉,[三]遂圍永於睢陽。數月,盡收野麥,夜梯其城入。永驚懼,引兵走出東門,[四]延追擊,大破之。永棄軍走譙,延進攻,拔薛,斬其魯郡太守,[五]而彭城、扶陽、杼秋、蕭皆降。[六]又破永沛郡太守,斬之。   [七]永將蘇茂、佼強、周建等三萬餘人[八]救永,共攻延,延與戰於沛西,大破之。永軍亂,遁沒溺死者太半。永棄城走湖陵,蘇茂奔廣樂。延遂定沛、楚、臨淮,修高祖廟,置嗇夫、祝宰、樂人。[九]   注[一]酸棗、封丘,二縣名,屬陳留郡。酸棗故城在今滑州縣也。封丘故城在今汴州縣也。   注[二]續漢書曰:「時劉永別將許德據襄邑,延攻而拔之。」   注[三]麻鄉,縣名,故城在今宋州碭山縣東北。   注[四]東觀記云「走出魚門」,然則東門名魚門也。   注[五]薛,縣名,屬魯國,故城在今徐州滕縣東南。東觀記曰「魯郡太守梁丘壽」也。   注[六]扶陽,縣名,屬沛郡。杼秋,縣名,屬梁國,故城在今徐州蕭縣西北。   杼音食汝反。   注[七]東觀記曰:「沛郡太守陳修。」   注[八]佼強,姓名也,周大夫原伯佼之後也。   注[九]楚即今彭城縣也。臨淮,郡名,今泗州下邳縣。高祖廟在今徐州沛縣東故泗水亭中,即高祖為亭長之所也。嗇夫,主知廟事。東觀記曰:「時蓋延因齋戒祠高祖廟。」   三年,睢陽復反城迎劉永,[一]延復率諸將圍之百日,收其野谷。永乏食,突走,延追擊,盡得輜重。永為其將所殺,永弟防舉城降。   注[一]反音翻。   四年春,延又擊蘇茂、周建於蘄,[一]進與董憲戰留下,皆破之。[二]因率平*(敵)**[狄]*將軍龐萌攻西防,拔之。[三]復追敗周建、蘇茂於彭城,茂、建亡奔董憲,*[董憲]*將賁休舉蘭陵城降。[四]憲聞之,自郯圍休,時延及龐萌在楚,請往救之,帝□曰:「可直往搗郯,則蘭陵必自解。」[五]延等以賁休城危,遂先赴之。憲逆戰而陽敗,延等*(遂)*逐退,因拔圍入城。明日,憲大出兵合圍,延等懼,遽出突走,因往攻郯。帝讓之曰:   「閒欲先赴郯者,以其不意故耳。今既奔走,賊計已立,圍豈可解乎!」延等至郯,果不能克,而董憲遂拔蘭陵,殺賁休。延等往來要擊憲別將於彭城、郯、邳之閒,戰或日數合,頗有克獲。帝以延輕敵深入,數以書誡之。[六]及龐萌反,攻殺楚郡太守,引軍襲敗延,延走,北度泗水,破舟鐐,壞津梁,僅而得免。[七]帝自將而東,征延與大司馬吳漢、漢忠將軍王常、前將軍王梁、捕虜將軍馬武、討虜將軍王霸等會任城,討龐萌於桃鄉,又並從征董憲於昌慮,皆破平之。六年春,遣屯長安。   注[一]蘄,縣名,屬沛郡,有大澤鄉。蘄音機。   注[二]留,縣名,屬楚國,故城在今徐州沛縣東南。   注[三]西防,縣名,春秋時宋之西防城,故城在今宋州單父縣北。   注[四]前書有賁赫,音肥。今有此姓,*(賁)*音奔。   注[五]搗,擊也。東觀記作「擊」字。   注[六]東觀記載延上疏辭曰:「臣幸得受干戈,誅逆虜,奉職未稱,久留天誅,常恐污辱名號,不及等倫。天下平定已後,曾無尺寸可數,不得預竹帛之編。   明詔深閔,儆戒備具,每事奉循詔命,必不敢為國之憂也。」   注[七]東觀記、續漢書皆雲萌攻延,延與戰,破之。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畔,相去不遠,營壁不堅,殆令人齒欲相擊,而將軍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   此傳言「僅而得免」,與彼不同。   九年,隗囂死,延西擊街泉、略陽、清水諸屯聚,皆定。[一]   注[一]街泉、略陽、清水三縣,皆屬天水郡。   十一年,與中郎將來歙攻河池,未克,以病引還,拜為左馮翊,將軍如故。[一]   十三年,增封定食萬戶。十五年,薨於位。   注[一]續漢書曰:「視事四年,人敬其威信。」   子扶嗣。扶卒,子側嗣。永平十三年,坐與舅王平謀反,伏誅,國除。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延曾孫恢為蘆亭侯。[一]恢卒,子遂嗣。   注[一]東觀記作「廬亭」。   陳俊字子昭,南陽西鄂人也。[一]少為郡吏。更始立,以宗室劉嘉為太常將軍,俊為長史。光武徇河北,嘉遣書薦俊,光武以為安集掾。[二]   注[一]江夏郡有鄂,故此加「西」也,故城在今鄧州向城縣南也。   注[二]東觀記曰:「俊初調補曲陽長,上曰:『欲與君為左右,小縣何足貪乎?』俊即拜,解印綬,上以為安集掾。」   從擊銅馬於清陽,進至*(滿)**[蒲]*陽,拜強弩將軍。[一]與五校戰於安次,俊下馬,手接短兵,所向必破,追奔二十餘里,斬其渠帥而還。光武望而歎曰:「戰將盡如是,豈有憂哉!」五校引退入漁陽,所過虜掠。俊言於光武曰:「宜令輕騎出賊前,使百姓各自堅壁,以絕其食,可不戰而殄也。」光武然之,遣俊將輕騎馳出賊前。視人保壁堅完者,□令固守;放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賊至無所得,遂散敗。及軍還,光武謂俊曰:「困此虜者,將軍策也。」及即位,封俊為列侯。   注[一]華嶠書曰:「拜為強弩偏將軍,賜絳衣九百領,以衣中堅同心士。」   建武二年春,攻匡賊,下四縣,[一]更封新處侯。[二]引擊頓丘,降三城。[三]   其秋,大司馬吳漢承製拜俊為強弩大將軍,別擊金門、白馬賊於河內,皆破之。   [四]四年,轉徇汝陽及項,又拔南武陽。[五]是時太山豪傑多擁觿與張步連兵,吳漢言於帝曰:「非陳俊莫能定此郡。」於是拜俊太山太守,行大將軍事。張步聞之,遣其將擊俊,戰於嬴下,[六]俊大破之,追至濟南,收得印綬九十餘,[七]   稍攻下諸縣,遂定太山。五年,與建威大將軍耿弇共破張步。事在弇傳。   注[一]匡賊即匡城縣賊也。東觀記作「匡城賊」。匡城,古匡邑也,故城在今滑州匡城縣南。   注[二]新處,縣名,屬中山國。   注[三]頓丘,縣名,屬東郡,故城在今魏州頓丘縣北陰安城是也。   注[四]金門、白馬並山名,在今洛州福昌縣西南,有金門白馬水。蓋賊起於二山,因以*[為]*名。   注[五]南武陽,縣名,屬太山郡,故城在今沂州費縣西。   注[六]*(續漢書曰)*嬴,縣名,屬太山郡。嬴音盈。   注[七]步時擬私封爵人之印綬。   時琅邪未平,乃徙俊為琅邪太守,領將軍如故。齊地素聞俊名,入界,盜賊皆解散。俊將兵擊董憲於贛榆,[一]進破朐賊孫陽,平之。八年,張步畔,還琅邪,俊追討,斬之。帝美其功,詔俊得專征青、徐。[二]俊撫貧弱,表有義,檢制軍吏,不得與郡縣相干,百姓歌之。數上書自請,願奮擊隴、蜀。詔報曰:   「東州新平,大將軍之功也。負海猾夏,盜賊之處,國家以為重憂,且勉鎮撫之。」   注[一]贛榆,縣名,屬東海郡。贛音貢。   注[二]華嶠書曰:「賜俊璽書曰:『將軍元勳大著,威震青、徐,兩州有警,得專征之。』」十三年,增邑,定封祝阿侯。[一]明年,征奉朝請。二十三年卒。   注[一]祝阿,縣名,屬平原郡。   子浮嗣,徙封蘄春侯。[一]浮卒,子專諸嗣。專諸卒,子篤嗣。   注[一]蘄春,今蘄州縣也。東觀記曰:「詔書以祝阿益濟南國,故徙浮封蘄春侯。」   蘄音祈。   臧宮字君翁,穎川郟人也。[一]少為縣亭長、游徼,[二]後率賓客入下江兵中為校尉,因從光武征戰,諸將多稱其勇。光武察宮勤力少言,甚親納之。及至河北,以為偏將軍,從破腢賊,數陷陳卻敵。   注[一]郟,縣名,今汝州郟城縣也。   注[二]續漢書曰「每十里一亭,亭有長,以禁盜賊。每鄉有游徼,掌循禁奸盜」也。   光武即位,以為侍中、騎都尉。建武二年,封成安侯。[一]明年,將突騎與征虜將軍祭遵擊更始將左防、韋顏[二]於*(沮)**[涅]*陽、酈,悉降之。五年,將兵徇江夏,擊代鄉、鍾武、竹裡,皆下之。[三]帝使太中大夫[四]持節拜宮為輔威將軍。七年,更封期思侯。[五]擊梁郡、濟陰,皆平之。   注[一]成安,縣名,屬穎川郡。   注[二]華嶠書「韋」字作「韓」。   注[三]鍾武,縣名,屬江夏郡,故城在今申州鍾山縣西南。   注[四]華嶠書曰「使張明」也。   注[五]期思,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光州固始縣西北。   十一年,將兵至中盧,屯駱越。[一]是時公孫述將田戎、任滿與征南大將軍岑彭相拒於荊門,彭等戰數不利,越人謀畔從蜀。宮兵少,力不能制。會屬縣送委輸車數百乘至,宮夜使鋸斷城門限。令車聲回轉出入至旦。越人候伺者聞車聲不絕,而門限斷,相告以漢兵大至。其渠帥乃奉牛酒以勞軍營。宮陳兵大會,擊牛釃酒,饗賜慰納之,[三]越人由是遂安。   注[一]中盧,縣名,屬南郡,故城在今襄州陽縣南。蓋駱越人徙於此,因以為名。   注[二]釃音所宜反。說文曰:「下酒也。」詩注曰「以筐曰釃」也。   宮與岑彭等破荊門,別至垂鵲山,信道出秭歸,至江州。岑彭下巴郡,使宮將降卒五萬,從涪水上平曲。公孫述將延岑盛兵於*(沅)**[沈]*水,[一]時宮觿多食少,轉輸不至,而降者皆欲散畔,郡邑復更保聚,觀望成敗。宮欲引還,恐為所反。[二]會帝遣謁者將兵詣岑彭,有馬七百匹,宮矯制取以自益,晨夜進兵,多張旗幟,登山鼓噪,右步左騎,挾船而引,呼聲動山谷。岑不意漢軍卒至,登山望之,大震恐。宮因從擊,大破之。斬首溺死者萬餘人,水為之濁流。延岑奔成都,其觿悉降,盡獲其兵馬珍寶。[三]自是乘勝追北,降者以十萬數。[四]   注[一]*(沅)**[沈]*水出廣漢,解見光武紀。   注[二]反音翻。   注[三]華嶠書曰:「上璽書勞宮,賜吏士絳縑六千匹。」   注[四]人好陽而惡陰,北方幽陰之地,故軍敗者皆謂之北。史記樂書曰:「北者,敗也。」而近代音北為背,失其指矣。   軍至平陽鄉,蜀將王元舉觿降。進拔撓竹,破涪城,斬公孫述弟恢,復攻拔繁、郫。[一]前後收得節五,印綬千八百。是時大司馬吳漢亦乘勝進營逼成都。宮連屠大城,兵馬旌旗甚盛,乃乘兵入小雒郭門,歷成都城下,[二]至吳漢營,飲酒高會。漢見之甚歡,謂宮曰:「將軍向者經虜城下,震揚威靈,風行電照。   然窮寇難量,還營願從它道矣。」宮不從,復路而歸,賊亦不敢近之。進軍鹹門,[三]與吳漢並滅公孫述。   注[一]繁,縣名,屬蜀郡。繁,江名,因以為縣名,故城在今益州新繁縣北。   郫,縣名,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郫縣北。郫音皮。   注[二]張載注蜀都賦云:「漢武帝元鼎三年,立成都郭十八門。」小雒郭門蓋其數焉。   注[三]成都北面東頭門。   帝以蜀地新定,拜宮為廣漢太守。十三年,增邑,更封酇侯。十五年,征還京師,以列侯奉朝請,定封朗陵侯。[一]十八年,拜太中大夫。   注[一]朗陵,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縣西南。   十九年,妖巫維汜弟子單臣、傅鎮等,復妖言相聚,入原武城,[一]劫吏人,自稱將軍。於是遣宮將北軍及黎陽營數千人圍之。賊谷食多,數攻不下,士卒死傷。帝召公卿諸侯王問方略,皆曰「宜重其購賞」。時顯宗為東海王,獨對曰:「妖巫相劫,埶無久立,其中必有悔欲亡者。但外圍急,不得走耳。宜小挺緩,[二]令得逃亡,逃亡則一亭長足以禽矣。」帝然之,即□宮徹圍緩賊,賊觿分散,遂斬臣、鎮等。宮還,遷城門校尉,復轉左中郎將。擊武溪賊,至江陵,降之。[三]   注[一]「維」或作「緱」。   注[二]挺,解也。   注[三]武溪,水名,在今辰州盧溪縣。   宮以謹信質樸,故常見任用。後匈奴饑疫,自相分爭,帝以問宮,宮曰:「願得五千騎以立功。」帝笑曰:「常勝之家,難與慮敵,吾方自思之。」二十七人,宮乃與楊虛侯馬武上書曰:「匈奴貪利,無有禮信,窮則稽首,安則侵盜,緣邊被其毒痛,中國憂其抵突。[一]虜今人畜疫死,旱蝗赤地,[二]疫困之力,不當中國一郡。萬里死命,縣在陛下。福不再來,時或易失,[三]豈宜固守文德而墮武事乎?今命將臨塞,厚縣購賞,喻告高句驪、烏桓、鮮卑攻其左,發河西四郡、[四]天水、隴西羌胡擊其右。如此,北虜之滅,不過數年。臣恐陛下仁恩不忍,謀臣狐疑,令萬世刻石之功不立於聖世。」詔報曰:「黃石公記曰,『柔能制剛,弱能制強』。[五]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仁之助也,強者怨之歸也。故曰有德之君,以所樂樂人;   無德之君,以所樂樂身。樂人者其樂長,樂身者不久而亡。捨近謀遠者,勞而無功;捨遠謀近者,逸而有終。逸政多忠臣,勞政多亂人。故曰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有其有者安,貪人有者殘。殘滅之政,雖成必敗。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六]百姓驚惶,人不自保,而復欲遠事邊外乎?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七]且北狄尚強,而屯田警備傳聞之事,恆多失實。[八]   誠能舉天下之半以滅大寇,豈非至願;苟非其時,不如息人。」自是諸將莫敢言兵事者。   注[一]抵,觸也。   注[二]赤地,言在地之物皆盡。說苑曰:「晉平公時,赤地千里。」   注[三]左傳曰:「大福不再。」蒯通曰:「時者難遇而易失也。」   注[四]謂張掖、酒泉、武威、金城也。   注[五]即張良於下邳圯所見老父出一編書者。   注[六]左傳曰:「國無善政,則自取□於日月之災。」   注[七]顓臾,魯附庸之國。魯卿季氏貪其土地,欲伐而兼之。時孔子弟子冉有仕於季氏,孔子責之。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季氏之邑,今不取,恐為子孫之憂。」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   注[八]公羊傳曰:「見者異辭,聞者異辭,傳聞者異辭。」   宮永平元年卒,謚曰愍侯。子信嗣。信卒,子震嗣。震卒,子松嗣。元初四年,與母別居,國除。永寧元年,鄧太后紹封松弟由為朗陵侯。   論曰:中興之業,誠艱難也。然敵無秦、項之強,人資附漢之思,雖懷璽紆紱,跨陵州縣,[一]殊名詭號,千隊為腢,尚未足以為比功上烈也。至於山西既定,威臨天下,[二]戎羯喪其精膽,腢帥賈其餘壯,[三]斯誠雄心尚武之幾,先志翫兵之日。[四]臧宮、馬武之徒,撫嗚□而扺掌,志馳於伊吾之北矣。[五]光武審黃石,存包桑,[六]閉玉門以謝西域之質,卑詞幣以禮匈奴之使,[七]其意防蓋已弘深。豈其顛沛平城之圍,忍傷黥王之陳乎?[八]   注[一]璽,解見光武紀。白虎通曰:「天子朱紱,諸侯赤紱,上廣一尺,下廣二尺,法天一地二也,長三尺,法天地人也。」董巴輿服志曰:「古者上下皆有紱,所以殊貴賤也。自五霸遞興,以紱非兵服,於是去紱也。」   注[二]謂誅隗囂、公孫述。   注[三]羯本匈奴別部,分散居於上黨、武鄉、羯室,因號羯胡。此總謂戎夷耳,不指於羯也。左傳曰:「欲勇者,賈余余勇。」   注[四]幾,會也。翫,習也。先志者,乘勝之志也。   注[五]屈原曰:「撫長□兮玉珥。」曹植結交篇曰:「利□鳴手中。」說文曰:「抵,側擊也。」   注[六]周易否卦九五曰:「其亡其亡,繫於包桑。」言聖人居天位,不可以安,常自危懼,乃是繫於包桑也。包,本也,繫於桑本,言其固也。   注[七]西域傳曰,建武二十一年,西域十八國俱遣子弟入侍,天子以中國初定,皆還其侍子。匈奴傳曰,建武二十八年,匈奴遣使詣闕貢馬及裘,乞和親。帝報曰:「單于國內虛耗,貢物裁以通禮,何必馬裘?今贈繒五百匹,斬馬□一。」   是卑辭幣禮也。   注[八]平城,縣名,今雲州定襄縣。高祖七年,擊韓王信,至平城,被匈奴圍,七日乃解。十二年,高祖親擊淮南王黥布,在陳為流矢所中。顛沛,狼狽也,顛音丁千反。   贊曰:吳公鷙強,實為龍驤。[一]電埽腢孽,風行巴、梁。虎牙猛力,功立睢陽。宮、俊休休,是亦鷹揚。[二]   注[一]戰國策曰:「廉頗為人,勇鷙而愛士。白起視瞻不轉者,執志強也。」驤,舉也。若龍之舉,言其威盛。鄒陽曰:「神龍驤首奮翼,則浮雲出流。」   注[二]詩曰:「良士休休。」又曰:「惟師尚父,時惟鷹揚。」    校勘記   六七五頁八行*(雒縣)**[南陽]*人韓鴻據集解引洪頤粻說改。按:汲本、殿本「雒縣」作「雒陽」。   六七六頁七行來求食者似*(諸)**[儒]*生據汲本、殿本改。   六七六頁七行漢召*[之]*據刊誤補。   六七六頁九行立騎馳環邯鄲城按:汲本、殿本「立」作「士」。   六七六頁一0行及得召見按:汲本、殿本「及」作「乃」。   六七八頁九行馳白漢按:汲本、殿本「馳」作「出」。   六七九頁五行斥漳在今洺州洺水縣按:集解王先謙謂「洺水」當作「池水」。校補謂洺水,隋縣名,屬冀州武安郡,唐併入曲周,疑章懷作注時,此縣尚未並省也。   六七九頁六行廣年避隋煬帝諱改為永年縣按;「廣年」原斗「廣平」,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六七九頁一二行非有仗節死義者也按:「仗」原斗「伏」,逕改正。   六八0頁一行鄭*(大夫)*公子突據集解引周壽昌說刪,與左傳合。   六八0頁三行皆大呼俱*(大)*進據刊誤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所載與此同,無「大」字,刊誤是。   六八0頁一一行漢*(中)**[忠]*將軍王常刊誤謂「中」當作「忠」,今據改。   六八0頁一一行擊富平獲索二賊於平原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本紀列五年二月,蓋據破降二賊時言之。   六八0頁一四行斬憲事*(以)**[已]*見劉永傳據殿本改。按:以已通。   六八一頁一行諸郡甲卒但坐費糧食按:汲本、殿本「但」作「俱」。   六八一頁一四行帝聞大驚讓漢曰按:御覽三0九引,「驚」下有「使」字。   六八二頁二行使別將*[將]*萬餘人劫劉尚王先謙謂「將」字下少一「將」字,則句不圓通。通鑒「別將」下重「將」字。今據補。   六八二頁七行乃分兵拒江北按:「江」原斗「水」,逕改正。   六八二頁九行公還廣都按:「還」原斗「遠」,逕改正。   六八二頁一一行漢使護軍高午唐邯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護軍高午」續天文志作「護軍將軍」。   六八三頁二行常*[山]*關以東據刊誤補。   六八五頁五行終始倚愛之親按:李慈銘謂終始倚愛之親不成語,當以「之」字斷句,「親」字蓋涉注文「遂見親信」句而衍。   六八五頁六行周勃資樸忠而見信按:汲本、殿本「資」作「質」。   六八七頁三行麻鄉縣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兩漢無「麻鄉縣」,或是鄉名。又引沉欽韓說,謂今徐州府碭山縣西北有麻城集。   六八七頁四行然則東門名魚門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梁國睢陽有魚門。   六八七頁五行梁丘壽按:「丘」原斗「國」,逕改正。   六八七頁六行屬沛郡按:「沛」原斗「大」,逕改正。   六八七頁八行周大夫原伯佼之後也按:沉家本謂此注疑本風俗通姓氏篇,今左傳作「原伯絞」。   六八七頁一四行平*(敵)**[狄]*將軍龐萌據集解本改。按:校補謂「狄」各本皆作「敵」,據萌傳正。   六八七頁一五行茂建亡奔董憲*[董憲]*將賁休舉蘭陵城降李慈銘謂「董憲」下當疊「董憲」二字。今據補。   六八八頁一行延等*(遂)*逐退刊誤謂案文多一「遂」字,緣下有「逐」字誤之。   今據刪。   六八八頁一一行今有此姓*(賁)*音奔據刊誤刪。   六八九頁八行東觀記作廬亭按:汲本、殿本「廬」作「盧」,聚珍版東觀記亦作「盧」。   六八九頁一三行進至*(滿)**[蒲]*陽集解引惠棟說,謂光武紀作「蒲陽」,案前志中山曲逆縣有蒲陽山。今據改。參閱鄧禹傳校勘記。   六九0頁二行使百始各自堅壁按:汲本、殿本「堅」下有「守」字。   六九0頁六行賜絳衣九百領按: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作「三百領」。   六九一頁一行蓋賊起於二山因以*[為]*名據汲本、殿本補。按:汲本「山」作「水」。   六九一頁三行*(續漢書曰)*嬴縣名「續漢書曰」四字當衍,汲本無,今據刪。   六九二頁七行*(沮)**[□]*陽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沮陽」當為「□陽」,與酈皆屬南陽郡。今據改。   六九二頁七行五年將兵徇江夏按:汲本、殿本「五年」斗「三年」。   六九二頁七行鍾武汲本、殿本「鍾」作「鍾」,注同。按:鍾鍾古通作。   六九三頁八行公孫述將延岑盛兵於*(沅)**[沈]*水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紀建武十一年,臧宮與公孫述將延岑戰於沈水,注引水經注「沈水出廣漢縣,下入涪水」,本或作「沅水」及「沆水」者,並非。則此「沅」字乃「沉」字之鬥。   今據改。注同。   六九四頁四行乃乘兵入小雒郭門按:王先謙謂「乘兵」無義,詳文意當是「陳兵」,音近而訛也。   六九五頁九行楊虛侯馬武按:「楊」原斗「揚」,逕改正。   六九五頁一一行疫困之力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之」當作「乏」。   六九六頁一六行元初四年與母別居國除按:李慈銘謂「與母別居」上當脫一「坐」字。   六九七頁四行撫鳴□而扺掌按:「扺」原斗「抵」,各本同,逕改正。   六九七頁一三行說文曰扺側擊也「扺」原斗「抵」,逕改正。按:扺□手氏聲,與抵字音義皆殊。   ************後漢書卷十九 耿弇列傳 第九   *弟國國子秉秉弟夔國弟子恭*   耿弇字伯昭,扶風茂陵人也。其先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鉅鹿徙焉。[一]父況,字俠游,以明經為郎,與王莽從弟伋共學老子於安丘先生,[二]後為朔調連率。   [三]弇少好學,習父業。[四]常見郡尉試騎士,建旗鼓,肄馳射,由是好將帥之事 ,[五]   注[一]武帝時,徙吏二千石高貲富人及豪傑並兼之家於諸陵也。   注[二]嵇康聖賢高士傳曰「安丘望之字仲都,京兆長陵人。少持老子經,恬淨不求進宦,號曰安丘丈人。成帝聞,欲見之 ,望之辭不肯見,為巫醫於人閒」也。   注[三]王莽改上谷郡曰朔調,守曰連率。   注[四]袁山松書曰:「弇少學詩、禮,明銳有權謀。」   注[五]漢官儀曰:「歲終郡試之時,講武勒兵,因以校獵,簡其材力也。」   及王莽敗,更始立,諸將略地者,前後多擅威權,輒改易守、令。況自以莽之所置,懷不自安。時弇年二十一,乃辭況奉奏詣更始,因繼貢獻,以求自固之宜。及至宋子,會王郎詐稱成帝子子輿,起兵邯鄲,弇從吏孫倉、□包於道共謀曰:「劉子輿成帝正統,捨此不歸,遠行安之?」弇按□曰:「子輿弊賊,卒為降虜耳。我至長安,與國家陳漁陽、上谷兵馬之用,還出太原、代郡,反覆數十日,歸發突騎以轔烏合之觿,[一]如摧枯折腐耳。觀公等不識去就,族滅不久也。」倉、包不從,遂亡降王郎。   注[一]轔,轢也,音力刃反。   弇道聞光武在盧奴,乃馳北上謁,光武留署門下吏。弇因說護軍朱佑,求歸發兵,以定邯鄲。光武笑曰:「小兒曹乃有大意哉!」因子召見加恩慰。[一]弇因從光武北至薊。聞邯鄲兵方到,光武將欲南歸,召官屬計議。弇曰:「今兵從南來,不可南行。漁陽太守彭壟,公之邑人;[二]上谷太守,即弇父也。發此兩郡,控弦萬騎,邯鄲不足慮也。」光武官屬腹心皆不肯,曰:「死尚南首,柰何北行入囊中?」[三]光武指弇曰:「是我北道主人也。」會薊中亂,[四]光武遂南馳,官屬各分散。弇走昌平就況,[五]因說況使寇恂東約彭寵,各發突騎二千匹,步兵千人。弇與景丹、寇恂及漁陽兵合軍而南,所過擊斬王郎大將、九卿、校尉以下四百餘級,得印綬百二十五,節二,斬首三萬級,定涿郡、中山、鉅鹿、清河、河閒凡二十二縣,遂及光武於廣阿。是時光武方攻王郎,傳言二郡兵為邯鄲來,觿皆恐。既而悉詣營上謁。光武見弇等,說,曰:「當與漁陽、上谷士大夫共此大功。」乃皆以為偏將軍,使還領其兵。加況大將軍、興義侯,得自置偏星。弇等遂從拔邯鄲。   注[一]續漢書曰「弇還檄與況,陳上功德,自嫌年少,恐不見信,宜自來。況得檄立發,至昌平見上」也。   注[二]寵,南陽宛人也。   注[三]漁陽、上谷北接塞垣,至彼路窮,如入囊也。   注[四]續漢書曰「弇歸,主人食未已,薊中擾亂,上駕出南城門,頗遮絕輜重,城中相掠。弇既與上相失,以馬與城門亭長,乃得出」也。   注[五]昌平,縣名,屬上谷郡,今幽州縣,故城在縣東也。   時更始征代郡太守趙永,而況勸永不應召,令詣於光武。光武遣永復郡。永北還,而代令張曄據城反畔,乃招迎匈奴、烏桓以為援助。光武以弇弟舒為復胡將軍,使擊曄,破之。永乃得復郡。時五校賊二十餘萬北寇上谷,況與舒連擊破之,賊皆退走。   更始見光武威聲日盛,君臣疑慮,乃遣使立光武為蕭王,令罷兵與諸將有功者還長安;遣苗曾為幽州牧,韋順為上谷太守,蔡充為漁陽太守,並北之部。時光武居邯鄲宮,晝臥溫明殿。[一]弇入造默下請閒,因說曰:「今更始失政,君臣淫亂,諸將擅命於畿內,貴戚縱橫於都內。[二]天子之命,不出城門,所在牧守,輒自遷易,百姓不知所從,士人莫敢自安。   虜掠財物,劫掠婦女,懷金玉者,至不生歸。元元叩心,更思莽朝。又銅馬、赤眉之屬數十輩,輩數十百萬,聖公不能辦也。[三]其敗不久。公首事南陽,破百萬之軍;今定河北,*(北)*據天府之地。[四]以義征伐,發號響應,天下可傳檄而定。天下至重,不可令它姓得之。聞使者從西方來,欲罷兵,不可從也。今吏士死亡者多,弇願歸幽州,益發精兵,以集*(其)*大計。」光武大說,[五]乃拜弇為大將軍,與吳漢北發幽州十郡兵。弇到上谷,收韋順、蔡充斬之;   漢亦誅苗曾。於是悉發幽州兵,引而南,從光武擊破銅馬、高湖、赤眉、青犢,又追尤來、大槍、五幡於元氏,弇常將精騎為軍鋒,輒破走之。光武乘勝戰*(慎)**[順]*水上,虜危急,殊死戰。時軍士疲弊,遂大敗奔還,壁范陽,數日乃振,[六]賊亦退去,從追至容城、小廣陽、安次,連戰破之。[七]光武還薊,復遣弇與吳漢、景丹、蓋延、朱佑、邳彤、耿純、劉植、岑彭、祭遵、堅鐔、王霸、陳俊、馬武十三將軍,追賊至潞東,及平谷,[八]再戰,斬首萬三千餘級,遂窮追於右北平無終、土垠之閒,[九]至*(浚)**[俊]*靡而還。[一0]   賊散入遼西、遼東,或為烏桓、貊人所鈔擊,略盡。   注[一]漢趙王如意之殿也,故基在今洺州邯鄲縣內。   注[二]更始傳曰:「李軼、朱鮪擅命山東,王匡、張卬橫暴三輔。」   注[三]辦猶成也,音蒲莧反。   注[四]前書曰:「關中所謂金城天府。」弇以河北富饒,故以喻焉。   注[五]續漢書曰:「光武初見弇言,起坐曰:『卿失言,我斬卿!』弇曰:『大王哀厚弇如父子,故披赤心為大王陳事。』上曰:『我戲卿耳。』」注[六]壁謂築壘壁也。   注[七]容城,縣名,屬涿郡,故城在今易州*(道)**[乃]*縣也。廣陽國有廣陽縣,故曰小廣陽,及安次,縣名,並在今幽州也。   注[八]平谷,解見光武紀。   注[九]無終、土垠並縣名,屬右北平郡。無終故城在今漁陽縣。土垠故城在今平州西南。垠音銀。   注[一0]*(浚)**[俊]*靡,縣名,屬右北平,故城在今漁陽縣北。靡音麻。   光武即位,拜弇為建威大將軍。與驃騎大將軍景丹、強弩將軍陳俊攻厭新賊於敖倉,皆破降之。建武二年,更封好畤侯。食好畤、美陽二縣。三年,延岑自武關出攻南陽,下數城。穰人杜弘率其觿以從岑。弇與岑等戰於穰,大破之,斬首三千餘級,生獲其將士五千餘人,得印綬三百。杜弘降,岑與數騎遁走東陽。   弇從幸舂陵,因見自請北收上谷兵未發者,定彭壟於漁陽,取張豐於涿郡,還收富平、獲索,東攻張步,以平齊地。帝壯其意,乃許之。四年,詔弇進攻漁陽,弇以父據上谷,本與彭寵同功,又兄弟無在京師者,自疑,不敢獨進,上書求詣洛陽。詔報曰:「將軍出身舉宗為國,所向陷敵,功□尤著,何嫌何疑,而欲求征?且與王常共屯涿郡,勉思方略。」況聞弇求征,亦不自安,遣舒弟國入侍。帝善之,進封況為隃麋侯。[一]乃命弇與建義大將軍朱佑、漢忠將軍王常等擊望都、故安西山賊十餘營,皆破之。[二]時征虜將軍祭遵屯良鄉,[三]驍騎將車劉喜屯陽鄉,[四]以拒彭寵。寵遣弟純將匈奴二千餘騎,寵自引兵數萬,分為兩道以擊遵、喜。胡騎經軍都,[五]舒襲破其觿,斬匈奴兩王,寵乃退走。況復與舒攻寵,取軍都。五年,寵死,天子嘉況功,使光祿大夫持節迎況,[六]賜甲第,奉朝請。封*[舒為]*牟平侯。遣弇與吳漢擊富平、獲索賊於平原,大破之,降者四萬餘人。   注[一]隃麋,縣名,屬右扶風,故城在今隴州□陽縣東南。隃音踰。   注[二]望都,縣名,屬中山國。堯母慶都山在南,故以名焉。故城在今定州唐縣東北。故安,縣名,故城在今易州易縣東南。   注[三]良鄉,縣名,屬涿郡。   注[四]陽鄉,縣名,屬涿郡,故城在今幽州故安縣西北。   注[五]軍都,縣,屬廣陽郡,有軍都山,在西北,今幽州昌平縣。   注[六]袁山松書曰:「使光祿大夫樊宏詔況曰:『惟況功大,不宜監察從事。邊郡寒苦,不足久居。其詣行在所。』」因詔弇進討張步。弇悉收集降卒,結部曲,置將吏,率騎都尉劉歆、太山太守陳俊引兵而東,從朝陽橋濟河以度。[一]張步聞之,乃使其大將軍費邑軍歷下,[二]又分兵屯祝阿,[三]   別於太山鍾城列營數十以侍弇。弇度河先擊祝阿,自旦攻城,*[日]*未中而拔之,故開圍一角,令其觿得奔歸鍾城。鍾城人聞祝阿已潰,大恐懼,遂空壁亡去。費邑分遣弟敢守巨裡。[四]弇進兵先脅巨裡,使多伐樹木,揚言以填塞坑燎。數日,有降者言邑聞弇欲攻巨裡,謀來救之。弇乃嚴令軍中趣修攻具,宣□諸部,後三日當悉力攻巨裡城。陰緩生口,令得亡歸。歸者以弇期告邑,邑至日果自將精兵三萬餘人來救之。弇喜,謂諸將曰:「吾所以修攻具者,欲誘致邑耳。今來,適其所求也。」即分三千人守巨裡,自行精兵上岡阪,[五]乘高合戰,大破之,臨陳斬邑。既而收首級以示巨裡城中,城中兇懼,[六]費敢悉觿亡歸張步。弇復收其積聚,縱兵擊諸未下者,平四十餘營,遂定濟南。   注[一]朝陽,縣名,屬濟南郡,在朝水之陽。今朝城在濟水北,有漯河,在今齊州臨濟縣東。   注[二]歷下城在今齊州歷城縣也。   注[三]祝阿,今齊州縣也,故城在今山茌縣東北。   注[四]巨裡,聚名也,一名巨合城,在今齊州全節縣東南也。   注[五]爾雅曰:「山脊曰岡,坡者曰阪。」   注[六]凶,恐懼聲,音呼勇反。   時張步都劇,使其弟藍將精兵二萬守西安,[一]諸郡太守合萬餘人守臨淄,相去四十里。盒進軍畫中,[二]居二城之閒。弇視西安城小而堅,且藍兵又精,臨淄名雖大而實易攻,乃□諸校會,[三]後五日攻西安。藍聞之,晨夜儆守。至期夜半,弇□諸將皆蓐食,[四]會明至臨淄城。護軍荀梁等爭之,以為宜速攻西安。   弇曰:「不然。西安聞吾欲攻之,日夜為備;臨淄出不意而至,必驚擾,吾攻之一日必拔。拔臨淄即西安孤,張藍與步隔絕,必覆亡去,所謂擊一而得二者也。   若先攻西安,不卒下,頓兵堅城,死傷必多。縱能拔之,藍引軍還奔臨淄,並兵合埶,觀人虛實,吾深入敵地,後無轉輸,旬*(月)**[日]*之閒,不戰而困。   諸君之言,未見其宜。」遂攻臨淄,半日拔之,入據其城。張藍聞*[之大]*懼,遂將其觿亡歸劇。   注[一]西安,縣名,屬齊郡,故城今青州臨淄縣西北。   注[二]畫中,邑名也。畫音胡麥反。故城在今西安城東南。有澅水,因名焉。   注[三]會猶集也。   注[四]前書音義曰:「未起而默蓐中食也。」   弇乃令軍中無得妄掠劇下,須張步至乃取之,以激怒步。步聞大笑曰:「以尤來、大彤十餘萬觿,吾皆即其營而破之。今大耿兵少於彼,[一]又皆疲勞,何足懼乎!」乃與三弟藍、弘、壽及故大彤渠帥重異等兵[二]號二十萬,至臨淄大城東,將攻弇。[三]弇先出淄水上,與重異遇,突騎欲縱,弇恐挫其鋒,令步不敢進,故示弱以盛其氣,乃引歸小城,陳兵於內。[四]步氣盛,直攻弇營,與劉歆等合戰,弇升王宮壞台望之,[五]視歆等鋒交,乃自引精兵以橫突步陳於東城下,大破之。飛矢中弇股,以佩刀截之,左右無知者。   至暮罷。弇明旦復勒兵出。是時帝在魯,聞弇為步所攻,自往救之,未至。陳俊謂弇曰:「劇虜兵盛,可且閉營休士,以須上來。」弇曰:「乘輿且到,臣子當擊牛釃酒以待百官,反欲以賊虜遺君父邪?」乃出兵大戰,自旦及昏,復大破之,殺傷無數,城中溝燎皆滿。弇知步困將退,豫置左右翼為伏以待之。[六]   人定時,步果引去,伏兵起縱擊,追至鉅昧水上,[七]八九十里殭屍相屬,收得輜重二千餘兩。步還劇,兄弟各分兵散去。   注[一]弇,況之長子,故呼為大耿。   注[二]重,姓;異,名。   注[三]袁山松書曰「弇上書曰:『臣據臨淄,深塹高壘,張步從劇縣來攻,疲勞飢渴。欲進,誘而攻之;欲去,隨而擊之。臣依營而戰,精銳百倍,以逸待勞,以實擊虛,旬日之閒,步首可獲。』上是其計」也。   注[四]伏琛齊地記曰:「小城內有漢景王祠。」   注[五]臨淄本齊國所都,即齊王宮,中有壞台也。東觀記作「環台」。   注[六]兩旁伏兵,如鳥之翼。   注[七]鉅昧,水名,一名巨洋水,在今青州壽光縣西。   後數日,車駕至臨淄自勞軍,腢臣大會。帝謂弇曰:「昔韓信破歷下以開基,[一]   今將軍攻祝阿以發多,此皆齊之西界,功足相方。而韓信襲擊已降,[二]將軍獨拔勍敵,其功乃難於信也。又田橫亨酈生,及田橫降,高帝詔□尉不聽為仇。[三]   張步前亦殺伏隆,若步來歸命,吾當詔大司徒釋其怨,[四]又事尤相類也。將軍前在南陽建此大策,[五]常以為落落難合,[六]有志者事竟成也!」弇因復追步,步奔平壽,[七]乃肉袒負斧鑕於軍門。[八]弇傳步詣行在所,而勒兵入據其城。樹十二郡旗鼓,[九]令步兵各以郡人詣旗下,觿尚十餘萬,輜重七千餘兩,皆罷遣歸鄉里。弇復引兵至城陽,降五校餘黨,[一0]齊地悉平。振旅還京師。   注[一]前書曰,齊屯兵於歷下以備漢,信擊破之。   注[二]前書曰,酈食其說齊王田廣,廣降之,乃與食其縱酒,罷守備。韓信聞齊已降,欲止,蒯通說信令擊之。食其音異基也。   注[三]前書曰,齊既破,橫走居海島,高帝召之。橫曰:「臣亨陛下之使酈食其,今聞其弟商為□尉,臣恐懼,不敢奉詔。」高帝詔酈商曰:「橫即至,敢動者族之。」   注[四]大司徒伏湛,即隆之父。   注[五]謂弇從帝幸舂陵時,請收上谷兵定彭寵,取張豐,平張步等。   注[六]落落猶疏闊也。   注[七]平壽,縣名,屬北海郡,故城在今青州北海縣。   注[八]鑕,鍖也。示必死。鍖音竹林反。   注[九]東觀記曰:「弇凡平城陽、琅邪、高密、膠東、東萊、北海、齊、千乘、濟南、平原、泰山、臨淄等[郡]。」   注[一0]祝阿餘黨也。   六年,西拒隗囂,屯兵於漆。[一]八年,從上隴。明年,與中郎將來歙分部徇安定、北地諸營保,皆下之。   注[一]漆,縣名,屬右扶風,故城在今*(幽)**[豳]*州新平縣也,漆水在西。   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常)**[嘗]*挫折。   十二年,況疾病,乘輿數自臨幸。復以國弟廣、舉並為中郎將。弇兄弟六人皆垂青紫,省侍醫藥,當代以為榮。及況卒,謚烈侯,少子霸襲況爵。   十三年,增弇戶邑,上大將軍印綬,[一]罷,以列侯奉朝請。每有四方異議,輒召入問籌策。年五十六,永平元年卒,謚曰愍侯。   注[一]上音時掌反。   子忠嗣。忠以騎都尉擊匈奴於天山,有功。忠卒,子馮嗣。馮卒,子良嗣,一名無禁。延光中,尚安帝妹濮陽長公主,位至侍中。良卒,子協嗣。   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文金卒,子喜嗣。喜卒,子顯嗣,為羽林左監。顯卒,子援嗣。   尚桓帝妹長社公主,為河*(陽)**[東]*太守。後曹操誅耿氏,唯援孫弘存焉。[一]   注[一]決錄注云「援字伯緒,官至河東太守」也。   牟平侯舒卒,子襲嗣。尚顯宗女隆慮公主。襲卒,子寶嗣。   寶女弟為清河孝王妃。及安帝立,尊孝王,母為孝德皇后,以妃為甘園大貴人。   帝以寶元舅之重,使監羽林左*(車)*騎,位至大將軍。而附事內寵,與中常侍樊豐、帝乳母王聖等譖廢皇太子為濟陰王,及排陷太尉楊震,議者怨之。寶弟子承襲公主爵為林慮侯,[一]位至侍中。安帝崩,閻太后以寶等阿附嬖倖,共為不道,策免寶及承,皆貶爵為亭侯,遣就國。寶於道自殺,國除。[二]大貴人數為耿氏請,陽嘉三年,順帝遂*(詔)**[紹]*封寶子箕牟平侯,為侍中。以恆為陽亭侯,承為羽林中郎將。其後貴人薨,大將軍梁冀從承求貴人珍玩,不能得,冀怒,風有司奏奪其封。承惶恐,遂亡匿於穰。數年,冀推多得之,乃並族其家十餘人。   注[一]林慮即上隆慮也,至此避殤帝諱改焉。   注[二]決錄注曰:「寶字君達。」   論曰:淮陰廷論項王,審料成埶,則知高祖之廟勝矣。[一][耿]弇決策河北,定計南陽,亦見光武之業成矣。然弇自克拔全齊,而無*[復]*尺寸功。夫豈不懷?[二]將時之度數,不足以兼容乎?三世為將,道家所忌,[三]而耿氏累葉以功名自終。將其用兵欲以殺止殺乎?何其獨能隆也!   注[一]淮陰侯韓信也。史記韓信說高祖曰:「項王特匹夫之勇,婦人之仁也。名雖霸,實失天下心。今大王入關,秋豪無所取,秦人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今大王舉而東,三秦可傳檄而定。」於是漢王舉兵定三秦。廟勝謂謀兵於廟而勝敵。   注[二]懷,思也。言豈不思重立大功乎。   注[三]史記曰,秦使王翦之孫王離擊趙。或曰:「王離秦之名將,舉之必矣。」   客曰:「不然。夫將三代必敗,以其殺伐多也,其後受其不祥。」   國字叔慮,[一]建武四年初入侍,光武拜為黃門侍郎,應對左右,帝以為能,遷射聲校尉。七年,射聲官罷,拜駙馬都尉。父況卒,國於次當嗣,上疏以先侯愛少子霸,固自陳讓,有詔許焉。後歷頓丘、陽翟、上蔡令,所在吏人稱之。   征為五官中郎將。   注[一]東觀記「慮」作「憲」。   是時烏桓、鮮卑屢寇外境,國素有籌策,數言邊事,帝器之。及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為呼韓邪單于,款塞稱藩,願扞御北虜。事下公卿。議者皆以為天下初定,中國空虛,夷狄情偽難知,不可許。國獨曰:「臣以為宜如孝宣故事受之,[一]令東扞鮮卑,北拒匈奴,率厲四夷,完復邊郡,使塞下無晏開之警,[二]萬世*(有)*安寧之策也。」   帝從其議,遂立比為南單于。由是烏桓、鮮卑保塞自守,北虜遠遁,中國少事。   二十七年,代馮勤為大司*(馬)**[農]*。又上言宜置度遼將軍,左右校尉,屯五原以防逃亡。永平元年卒官。顯宗追思國言,後遂置度遼將軍,左右校尉,如其議焉。   注[一]宣帝甘露二年,呼韓邪單于款塞請朝。帝發所過郡二千騎迎之,寵以殊禮,位在諸侯王上,贊謁稱臣而不名。   注[二]晏,晚也。有警急則開門晚也。   國二子:秉,夔。   秉字伯初,有偉體,□帶八圍。博通書記,能說司馬兵法,尤好將帥之略。以父任為郎,數上言兵事。常以中國虛費,邊陲不寧,其患專在匈奴。以戰去戰,盛王之道。顯宗既有志北伐,陰然其言。永平中,召詣省闥,問前後所上便宜方略,拜謁者僕射,遂見親幸。每公卿會議,常引秉上殿,訪以邊事,多簡帝心。   十五年,拜駙馬都尉。十六年,以騎都尉秦彭為副,與奉車都尉竇固等俱伐北匈奴。虜皆奔走,不戰而還。   十七年夏,詔秉與固合兵萬四千騎,復出白山擊車師。車師有後王、前王,前王即後王之子,其廷相去五百餘里。固以後王道遠,山谷深,士卒寒苦,欲攻前王。秉議先赴後王,以為併力根本,則前王自服。固計未決。秉奮身而起曰:   「請行前。」乃上馬,引兵北入,觿軍不得已,遂進。並縱兵抄掠,斬首數千級,收馬牛十餘萬頭。後王安得震怖,從數百騎出迎秉。而固司馬蘇安欲全功歸固,即馳謂安得曰:「漢貴將獨有奉車都尉,天子姊豻,[一]爵為通侯,當先降之。」安得乃還,更令其諸將迎秉。秉大怒,被甲上馬,麾其精騎徑造固壁。   言曰:「車師王降,訖今不至,請往梟其首。」固大驚曰:「且止,將敗事!」   秉厲聲曰:「受降如受敵。」遂馳赴之。安得惶恐,走出門,脫帽抱馬足降。[二]   秉將以詣固。其前王亦歸命,遂定車師而還。   注[一]固尚光武女涅陽公主,明帝姊也。   注[二]東觀記曰「脫帽趨抱馬縞」也。   明年秋,肅宗即位,拜秉征西將軍。遣案行涼州邊境,勞賜保塞羌胡,進屯酒泉,救戊己校尉。   建初元年,拜度遼將軍。視事七年,匈奴懷其恩信。征為執金吾,甚見親重。   帝每巡郡國及幸宮觀,秉常領禁兵宿□左右。除三子為郎。章和二年,復拜征西將軍,副車騎將軍竇憲擊北匈奴,大破之。事並事憲傳。封秉美陽侯。食邑三千戶。   秉性勇壯而簡易於事,軍行常自被甲在前,休止不結營部,然遠斥候,明要誓,有警,軍陳立成,士卒皆樂為死。永元二年,代桓虞為光祿勳。明年夏卒,時年五十餘。賜以朱棺、玉衣,將作大匠穿頤,假鼓吹,五營騎士三百餘人送葬。   謚曰桓侯。匈奴聞秉卒,舉國號哭,或至□面流血。[一]   注[一]□即「剺」字,古通用也,剺,割也,音力私反。   長子沖嗣。及竇憲敗,以秉竇氏黨,國除。沖官至漢陽太守。   曾孫紀,少有美名,辟公府,曹操甚敬異之,稍遷少府。紀以操將篡漢,建安二十三年,與大醫令吉□、[一]丞相司直韋*(況)*晃*(曄)*謀起兵誅操,不克,夷三族。於時衣冠盛門坐紀罹禍滅者觿矣。   注[一]「□」或作「平」。   夔字定公。少有氣決。永元初,為車騎將軍竇憲假司馬,北擊匈奴,轉*(車)*騎都尉。三年,憲復出河西,以夔為大將軍左校尉。將精騎八百,出居延塞,直奔北單于廷,於金微山斬閼氏、名王已下五千餘級,單于與數騎脫亡,盡獲其匈奴珍寶財畜,去塞五千餘里而還,自漢出師所未嘗至也。乃封夔粟邑侯。[一]會北單于弟左鹿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觿八部二萬餘人,來居蒲類海上,遣使款塞。以夔為中郎將,持節□護之。及竇憲敗,夔亦免官奪爵土。   注[一]粟邑,縣名,屬左馮翊,故城在今同州白水縣西北。   後復為長水校尉,拜五原太守,遷遼東太守。元興元年,貊人寇郡界,夔追擊,斬其渠帥。永初三年,南單于檀反畔,使夔率鮮卑及諸郡兵屯鴈門,與車騎將軍何熙共擊之。熙推夔為先鋒,而遣其司馬耿溥、劉祉將二千人與夔俱進。到屬國故城,單于遣薁鞬日逐王三千餘人遮漢兵。夔自擊其左,令鮮卑攻其右,虜遂敗走,追斬千餘級,殺其名王六人,獲穹廬車重千餘兩,馬畜生口甚觿。   鮮卑馬多羸病,遂畔出塞。夔不能獨進,以不窮追,左轉雲中太守,後遷行度遼將軍事。   夔勇而有氣,數侵陵*[使]*匈奴中郎將鄭戩。[一]元初元年,坐征下獄,以減死論,笞二百。建光中,復拜度遼將軍。時鮮卑攻殺雲中太守成嚴,圍烏桓校尉徐常於馬城。[二]夔與幽州刺史龐參救之,追虜出塞而還。後坐法免,卒於家。   注[一]音翦。   注[二]馬城,縣名,屬代郡,故城在今雲州定襄縣。秦始皇初築城,輒崩壞,其後有馬周章馳走,因隨馬多起城,故以名焉。   恭字伯宗,國弟廣之子也。少孤。慷慨多大略,有將帥才。永平十七年冬,騎都尉劉張出擊車師,請恭為司馬,與奉車都尉竇固及從弟駙馬都尉秉破降之。   始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乃以恭為戊己校尉,屯後王部金蒲城,[一]謁者關寵為戊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二]屯各置數百人。恭至部,移檄烏孫,示漢威德,大昆彌已下皆歡喜,遣使獻名馬,及奉宣帝時所賜公主博具,[三]願遣子入侍。恭乃發使繼金帛,迎其侍子。   注[一]金蒲城,車師後王庭也,今庭州蒲昌縣城是也。   注[二]柳中,今西州縣。   注[三]武帝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嫁與烏孫昆莫,賜乘輿服御,官屬侍御數百人,贈送甚盛,蓋後宣帝賜以博具也。   明年三月,北單于遣左鹿蠡王二萬騎擊車師。恭遣司馬將兵三百人救之,道逢匈奴騎多,皆為所歿。匈奴遂破殺後王安得,而攻金蒲城。恭乘城搏戰,以毒藥傅矢。傳語匈奴曰:「漢家箭神,其中瘡者必有異。」因發強弩射之。虜中矢者,視創皆沸,遂大驚。會天暴風雨,隨雨擊之,殺傷甚觿。匈奴震怖,相謂曰:「漢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恭以疏勒城傍有澗水可固,五月,乃引兵據之。七月,匈奴復來攻恭,恭募先登數千人直馳之,胡騎散走,匈奴遂於城下擁絕澗水。恭於城中穿井十五丈不得水,吏士渴乏,笮馬糞汁而飲之。[一]恭仰歎曰:「聞昔貳師將軍拔佩刀刺山,飛泉湧出;[二]   今漢德神明,豈有窮哉。」乃整衣服向井再拜,為吏士禱。有頃,水泉奔出,觿皆稱萬歲。乃令吏士揚水以示虜。[三]虜出不意,以為神明,遂引去。   注[一]笮謂壓笮也。   注[二]貳師,大宛中城名,昔武帝時使李廣利伐大宛,期至貳師城,因以為號也。   注[三]東觀記曰:「恭親自挽籠,於是令士且勿飲,先和泥塗城,並揚示之。」   時焉耆、龜茲攻歿都護陳睦,北虜亦圍關寵於柳中。會顯宗崩,救兵不至,車師復畔,與匈奴共攻恭。恭厲士觿擊走之。後王夫人先世漢人,常私以虜情告恭,又給以糧餉。數月,食盡窮困,乃煮鎧弩,食其筋革。恭與士推誠同死生,故皆無二心,而稍稍死亡,餘數十人。單于知恭已困,欲必降之。復遣使招恭曰:「若降者,當封為白屋王,妻以女子。」恭乃誘其使上城,手擊殺之,炙諸城上。虜官屬望見,號哭而去。單于大怒,更益兵圍恭,不能下。   初,關寵上書求救,時肅宗新即位,乃詔公卿會議。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宜救。   司徒鮑昱議曰:「今使人於危難之地,急而棄之,外則縱蠻夷之暴,內則傷死難之臣。誠令權時後無邊事可也,匈奴如復犯塞為寇,陛下將何以使將?又二部兵人裁各數十,[一]匈奴圍之,歷旬不下,是其寡弱盡力之□也。可令敦煌、酒泉太守各將精騎二千,多其幡幟,倍道兼行,以赴其急。匈奴疲極之兵,必不敢當,四十日閒,足還入塞。」帝然之。乃遣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行太守事;遣秦彭與謁者王蒙、皇甫援發張掖、酒泉、敦煌三郡及鄯善兵,合七千餘人,建初元年正月,會柳中擊車師,攻交河城,[二]斬首三千八百級,獲生口三千餘人,駝驢馬牛羊三萬七千頭。北虜驚走,車師復降。[三]   注[一]二部謂關寵及恭也。   注[二]前書曰:「車師前王居交河城,河水分流繞城下,故號交河,去長安八千一百五十里。」故城在今西州交河縣也。   注[三]東觀記曰,車師太子比持訾降。   會關寵已歿,蒙等聞之,便欲引兵還。先是恭遣軍吏范羌至敦煌迎兵士寒服,羌因隨王蒙軍俱出塞。羌固請迎恭,諸將不敢前,乃分兵二千人與羌,從山北迎恭,遇大雪丈餘,軍僅能至。城中夜聞兵馬聲,以為虜來,大驚。羌乃遙呼曰:「我范羌也。漢遣軍迎校尉耳。」城中皆稱萬歲。開門,共相持涕泣。明日,遂相隨俱歸。虜兵追之,且戰且行。吏士素饑困,發疏勒時尚有二十六人,隨路死沒,三月至玉門,[一]唯余十三人。衣屨穿決,形容枯槁。中郎將鄭觿為恭已下洗沐易衣冠。上疏曰:「耿恭以單兵固守孤城,當匈奴之磨,對數萬之觿,連月踰年,心力困盡。鑿山為井,煮弩為糧,出於萬死無一生之望。前後殺傷丑虜數千百計,卒全忠勇,不為大漢恥。恭之節義,古今未有。   宜蒙顯爵,以厲將帥。」及恭至雒陽,鮑昱奏恭節過蘇武,宜蒙爵賞。於是拜為騎都尉,以恭司馬石修為雒陽市丞,張封為雍營司馬,軍吏范羌為共丞,[二]   余九人皆補羽林。恭母先卒,及還,追行喪制,有詔使五官中郎將[三]繼牛酒釋服。[四]   注[一]玉門,關名,屬敦煌郡,在今沙州。臣賢案:酒泉郡又有玉門縣,據東觀記曰「至敦煌」,明即玉門關也。   注[二]共,今□州共城縣。   注[三]據東觀記,馬嚴。   注[四]奪情不令追服。   明年,遷長水校尉。其秋,金城、隴西羌反。恭上疏言方略,詔召入問狀。乃遣恭將五校士三千人,副車騎將軍馬防討西羌。恭屯枹罕,數與羌接戰。明年秋,燒當羌降,防還京師,恭留擊諸未服者,首虜千餘人,獲牛羊四萬餘頭,勒姐、[一]燒何羌等十三種數萬人,皆詣恭降。初,恭出隴西,上言「故安豐侯竇融昔在西州,甚得羌胡腹心。今大鴻臚固,即其子孫。前擊白山,功冠三軍。宜奉大使,鎮撫涼部。令車騎將軍防屯軍漢陽,以為威重」。   由是大忤於防。[二]及防還,監營謁者李譚承旨奏恭不憂軍事,被詔怨望。坐征下獄,免官歸本郡,卒於家。   注[一]姐音紫,又子也反。   注[二]忿恭薦竇固奪其權。   子溥,為京兆虎牙都尉。[一]元初二年,擊畔羌於丁奚城,軍敗,遂歿。詔拜溥子宏、嘩並為郎。   注[一]溥音普。漢官儀曰:「京兆虎牙都尉、扶風*(郡)**[都尉]*比二千石。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護園陵。」   曄字季遇。順帝初,為烏桓校尉。[一]時鮮卑寇緣邊,殺代郡太守。曄率烏桓及諸郡卒出塞討擊,大破之。鮮卑震怖,數萬人詣遼東降。自後頻出輒克獲,威振北方。遷度遼將軍。   注[一]「遇」或為「過」。   耿氏自中興已後迄建安之末,大將軍二人,將軍九人,卿十三人,尚公主三人,列侯十九人,中郎將、護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數十百人,遂與漢興衰雲。   論曰:余初讀蘇武傳,感其茹毛窮海,不為大漢羞。[一]後覽耿恭疏勒之事,喟然不覺涕之無從。嗟哉,義重於生,以至是乎![二]昔曹子抗質於柯盟,[三]   相如申威於河表,[四]   蓋以決一旦之負,異乎百死之地也。以為二漢當疏高爵,宥十世。[五]而蘇君恩不及嗣,恭亦終填牢戶。追誦龍蛇之章,以為歎息。[六]   注[一]蘇武,武帝時使匈奴,匈奴乃幽囚武於大窖中,絕不飲食。天雨雪,武臥嚙雪,與□毛並咽之,數日不死,匈奴以為神。乃徙武北海上無人處,二十年乃還也。   注[二]孟子曰:「生者我所欲,義者亦我所欲,二者不可俱,捨生而取義也。」   注[三]曹子,魯大夫曹劌也。一曰曹沬。史記曰,齊桓公與魯莊公會於柯而盟,曹沬執匕首劫齊桓公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已甚矣。今城壞□境,君其圖之。」桓公乃盡還魯之侵地,而與之盟。   注[四]相如,解見寇恂傳也。   注[五]左傳曰,晉范宣子之殺叔向之弟羊舌虎而囚叔向。於是祁奚聞之,見宣子曰「謀而鮮過,惠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也。   注[六]史記曰,晉文公返國,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不及。縣書宮門曰「龍欲上天,五蛇為輔。龍已升天,四蛇各入其宇。一蛇獨怨,終不見處」也。   贊曰:好畤經武,能畫能兵。往收燕卒,來集漢營。請閒趙殿,釃酒齊城。況、舒率從,亦既有成。國圖久策,分此凶狄。[一]秉洽胡情,夔單虜多。慊慊伯宗,枯泉飛液。   注[一]謂耿國議立日逐王為南單于,由是鮮卑保塞自守,北虜遠遁也。    校勘記   七0三頁三行字伯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昭伯」。   七0三頁七行恬淨不求進宦按:「宦」原偽「官」,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七0四頁二行弇從吏孫倉□包於道共謀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包」作「□苞」。又按:「道」原斗「富」,逕改正。   七0四頁七行門下吏按:刊誤謂「吏」當作「史」。   七0五頁九行令詣於光武按:殿本考證謂「於」字似衍文。   七0六頁二行*(北)*據天府之地據刊誤刪。   七0六頁四行以集*(其)*大計據刊誤刪。   七0六頁七行戰*(慎)**[順]*水上集解引惠棟說,謂「慎」光武紀作「順」。今據改。   七0六頁一0行十三將軍光武紀作「十二將軍」。按:此十三將軍列舉姓名,當以傳為是。   七0六頁一一行至*(浚)**[俊]*靡而還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注同。按:前志、續志並作「俊靡」。   七0七頁五行今易州*(道)**[□]*縣前志、續志並作「□縣」,「□」亦作「遒」,此形近而鬥,今改。   七0八頁五行封*[舒為]*牟平侯集解引王鳴盛說,謂「牟平」上脫「舒為」二字,通鑒因其誤。又錢大昕謂此封況子舒為牟平侯,況之封隃麋侯如故也,史有脫文耳。今據補。   七0八頁一五行從朝陽橋濟河以度按:當時濟水行經朝陽,此謂耿弇從朝陽架橋渡濟河也。說詳集解。   七0九頁一行*[日]*未中而拔之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云「日未中」。今據補。   七一0頁六行旬*(月)**[日]*之閒王先謙謂東觀記作「旬日之閒」,是也。今據改。   七一0頁七行張藍聞*[之大]*懼據汲本、殿本補。   七一0頁一三行何足懼乎按:汲本作「足可摧乎」,殿本作「何足摧乎」。   七一0頁一四行故大彤渠帥重異按:沈家本謂按光武紀注引東觀記作「樊重」。   七一二頁五行觿尚十餘萬按:「尚」原斗「向」,逕改正。   七一三頁二行臨淄等*[郡]*王先謙謂注「等」下脫「郡」字,東觀記有。今據補。按:沉欽韓謂臨淄非郡,是時甾川未併入北海,應為「□川」。   七一三頁六行故城在今*(幽)**[豳]*州新平縣也據殿本改。   七一三頁七行未*(常)**[嘗]*挫折據汲本、殿本改。   七一四頁一行為河*(陽)**[東]*太守據校補引錢大昭說改。按:張森楷校勘記亦謂兩漢無「河陽郡」,不得有太守,當從注作「河東」。   七一四頁四行尊孝王母為孝德皇后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紀建光元年,追尊皇考清河孝王曰孝德皇,皇妣左氏曰孝德皇后,此傳以孝德皇后為孝王之母,誤矣。校補謂應讀「尊孝王」為句,「母為孝德皇后」別為句。李慈銘謂案傳文,當是「尊孝王為孝德皇」,傳寫者誤衍「母」字及「後」字耳。   七一四頁五行使監羽林左*(車)*騎刊誤謂「車」字衍。今據刪。   七一四頁八行*(詔)**[紹]*封寶子據刊誤改。   七一四頁一三行[耿]弇決策河北刊誤謂「弇」上明少一「耿」字。今據補。按:   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弇」上有「耿」字。   七一四頁一四行而無*[復]*尺寸功據汲本、殿本補。   七一六頁二行萬世*(有)*安寧之策也刊誤謂按文多「有」字,緣上言「無」,遂妄生此對文,非也。今據刪。   七一六頁三行代馮勤為大司*(馬)**[農]*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國官至大司農。又引何焯說,謂帝紀馮勤以十七年自大司農為司徒。王先謙謂東觀記亦作「大司農」。今據改。   七一七頁三行秉奮身而起曰請行前按:李慈銘謂此當讀「請行」為句,「前」為句,言秉既曰「請行」,遂走而前上馬也。或曰「前」亦秉之詞,言促其往前行也。   七一七頁四行收馬牛十餘萬頭按:御覽二八四引,「牛」下有「羊」字。   七一七頁一一行脫帽趨抱馬縞按:「抱」原斗「鳴」,逕改正。   七一八頁一行封秉美陽侯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秉定封在和帝永元二年,與竇憲冠軍侯同封。此蒙上「章和二年」之文,未另著年月。   七一八頁九行丞相司直韋*(況)*晃*(曄)*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獻帝紀及魏志止云「韋晃」,「況」「曄」二字衍。今據刪。   七一八頁一二行轉*(車)*騎都尉刊誤謂按官無車騎都尉,明衍「車」字。殿本考證萬承蒼則謂是時竇憲為車騎將軍,故夔之官轉為車騎都尉,「車」字非衍。   按:沈家本謂將軍官屬無都尉,恐當以劉說為是。又按:袁宏紀亦止云「騎都尉」。今刪「車」字。   七一八頁一三行以夔為大將軍左校尉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南匈奴傳作「右校尉」。   七一八頁一四行盡獲其匈奴珍寶財畜按:殿本考證謂推尋文義,「其」字當是衍文。   七一九頁一一行數侵陵*[使]*匈奴中郎將鄭戩李慈銘謂「匈奴」上脫一「使」字。今據補。   七二0頁四行屯後王部金蒲城按:洪亮吉謂「金蒲」當作「金滿」,新唐書地理志等皆斗作「金蒲」,近古城內掘得舊碑,正作「金滿」。又按:李慈銘謂「後王」下衍一「部」字。   七二0頁一三行漢家箭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箭神」作「神箭」。   七二一頁九行都護陳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陳睦」作「陳穆」。   七二四頁七行扶風*(郡)**[都尉]*比二千石據刊誤改。   七二五頁一行恭亦終填牢戶按:沉家本謂恭卒於家,似不得曰「填牢戶」。   ************後漢書卷二十 銚期王霸祭遵列傳 第十   *祭遵從弟肜*   銚期字次況,穎川郟人也。長八尺二寸,容貌絕異,矜嚴有威。父猛,為桂陽太守,卒,期服喪三年,鄉里稱之。光武略地穎川,聞期志義,召署賊曹掾,[一]   從徇薊。時王郎檄書到薊,薊中起兵應郎。光武趨駕出,百姓聚觀,諠呼滿道,遮路不得行 ,期騎馬奮戟,瞋目大呼左右曰「□」,[二]觿皆披靡。[三]及至城門,門已閉,攻之得出。行至信都,以期為裨將,與傅寬、呂晏俱屬鄧禹。徇傍縣,又發房子兵。禹以期為能,獨拜偏將軍,授兵二千人,寬、晏各數百人。   還言其狀,光武甚善之。使期別徇真定宋子,攻拔樂陽、棗、肥累。[四]   注[一]漢官儀曰:「東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賊曹,主盜賊之事。」   注[二]周禮:「隸僕掌□宮中之事。」鄭觿曰:「止行清道也,若今警蹕。」說文「□」與「蹕」同。   注[三]披,普彼反。   注[四]樂陽,縣名,屬常山郡。*[棗]*,今恆州棗城縣也,故城在縣西。肥累,故肥子國也,漢以為縣,故城在今棗城縣西南,並屬真定國,累音力追反。   從擊王郎將兒宏、劉奉於鉅鹿下,[一]期先登陷陳,手殺五十餘人,被創中額,攝*(幩)**[幘]*復戰,[二]遂大破之。王郎滅,拜期虎牙大將軍。乃因閒說光武曰:「河北之地,界接邊塞,人習兵戰,號為精勇。今更始失政,大統危殆,海內無所歸往。明公據河山之固,擁精銳之觿,以順萬人思漢之心,則天下誰敢不從?」光武笑曰:「卿欲遂前□邪?」[三]時銅馬數十萬觿入清陽、博平,[四]期與諸將迎擊之,連戰不利,期乃更背水而戰,所殺傷甚多。會光武救至,遂大破之,追至館陶,皆降之。從擊青犢、赤眉於射犬,賊襲期輜重,期還擊之,手殺傷數十人,身被三創,而戰方力,[五]遂破走之。   注[一]兒音五奚反。   注[二]攝猶正也。   注[三]唯天子得稱警□。   注[四]博平,縣名,屬東郡,在今博州縣也。   注[五]力,苦戰也。   光武即位,封安成侯,[一]食邑五千戶。時檀鄉、五樓賊入繁陽、內黃,[二]   又魏郡大姓數反覆,而更始將卓京[三]謀欲相率反鄴城。帝以期為魏郡太守,行大將軍事。期發郡兵擊卓京,破之,斬首六百餘級。京亡入山,追斬其將校數十人,獲京妻子。進擊繁陽、內黃,復斬數百級,郡界清平。督盜賊李熊,鄴中之豪,而熊弟陸謀欲反城迎檀鄉。[四]或以告期,期不應,告者三四,期乃召問熊。熊叩頭首服,願與老母俱就死。期曰:「為吏儻不若為賊樂者,可歸與老母往就陸也。」[五]   使吏送出城。熊行求得陸,將詣鄴城西門。陸不勝愧感,自殺以謝期。期嗟歎,以禮葬之,而還熊故職。於是郡中服其威信。   注[一]安成,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南也。   注[二]繁陽,縣名,故城在今相州內黃縣東北;內黃故城在西北。   注[三]「京」或作「原」。   注[四]反音翻。   注[五]必以在城中為吏不如為賊之樂,即任將母往就弟。   建武五年,行幸魏郡,以期為太中大夫。從還洛陽,又拜□尉。   期重於信義,自為將,有所降下,未嘗虜掠。及在朝廷,憂國愛主,其有不得於心,必犯顏諫諍。帝嘗輕與期門近出,[一]期頓首車前曰:「臣聞古今之戒,變生不意,誠不願陛下微行數出。」帝為之回輿而還。十年卒,[二]帝親臨襚斂,贈以□尉、安成侯印綬,謚曰忠侯。   注[一]前書,武帝將出,必與北地良家子期於殿門,故曰「期門」。   注[二]東觀記曰:「期疾病,使使者存問,加賜醫藥甚厚。其母問期當封何子?   期言『受國家恩深,常籩負,如死,不知當何以報國,何宜封子也』!上甚憐之。」   子丹嗣。復封丹弟統為建平侯。[一]後徙封丹葛陵侯。[二]丹卒,子舒嗣。舒卒,子羽嗣。羽卒,子蔡嗣。   注[一]建平,縣名,屬沛郡,故城在今亳州酇縣西北,一名馬頭城。   注[二]葛陵,縣名,故城在汝南,故鮦陽縣也。   王霸字符伯,穎川穎陽人也。世好文法,[一]父為郡決曹掾,[二]霸亦少為獄吏。常慷慨不樂吏職,其父奇之。遣西學長安。漢兵起,光武過穎陽,霸率賓客上謁,曰:「將軍興義兵,竊不自知量,貪慕威德,願充行伍。」光武曰:「夢想賢士,共成功業,豈有二哉!」遂從擊破王尋、王邑於昆陽,還休鄉里。   注[一]東觀記曰:「祖父為詔獄丞。」   注[二]漢舊儀:「決曹,主罪法事。」   及光武為司隸校尉,道過穎陽,霸請其父,願從。父曰:「吾老矣,不任軍旅,汝往,勉之!」霸從至洛陽。及光武為大司馬,以霸為功曹令史,從度河北。   賓客從霸者數十人,稍稍引去。光武謂霸曰:「穎川從我者皆逝,而子獨留。努力!疾風知勁草。」   及王郎起,光武在薊,郎移檄購光武。光武令霸至市中募人,將以擊郎。市人皆大笑,舉手邪揄之,[一]霸慚懅而還。[二]光武即南馳至下曲陽。傳聞王郎兵在後,從者皆恐。及至虖沱河,候吏還白河水流澌,[三]無船,不可濟。官屬大懼。光武令霸往視之。霸恐驚觿,欲且前,阻水,還即詭曰:「冰堅可度。」   官屬皆喜。光武笑曰:「候吏果妄語也。」遂前。比至河,河冰亦合,乃令霸護度,[四]未畢數騎而冰解。光武謂霸曰:「安吾觿得濟免者,卿之力也。」霸謝曰:「此明公至德,神靈之佑,雖武王白魚之應,無以加此。」[五]武光謂官屬曰:「王霸權以濟事,殆天瑞也。」以為軍正,爵關內侯。既至信都,發兵攻拔邯鄲。霸追斬王郎,得其璽綬。封王鄉侯。   注[一]說文曰:「歋□,手相笑也。」歋音弋支反。□音踰,或音由。此云「邪揄」,語輕重不同。   注[二]懅亦籩也,音遽。   注[三]澌音斯。   注[四]監護度也。   注[五]今文尚書曰:「武王度盟津,白魚躍入王舟。」   從平河北,常與臧宮、傅俊共營,霸獨善撫士卒,死者脫衣以斂之,傷者躬親以養之。   光武即位,以霸曉兵愛士,可獨任,拜為偏將軍,並將臧宮、傅俊兵,而以宮、俊為騎都尉。建武二年,更封富波侯。[一]   注[一]富波,縣名,屬汝南郡,在今豫州。   四年秋,帝幸譙,使霸與捕虜將軍馬武東討周建於垂惠。蘇茂將五校兵四千餘人救建,而先遣精騎遮擊馬武軍糧,武往救之。建從城中出兵夾擊武,武恃霸之援,戰不甚力,為茂、建所敗。武軍奔過霸營,大呼求救。霸曰:「賊兵盛,出必兩敗,努力而已。」乃閉營堅壁。軍吏皆爭之。霸曰:「茂兵精銳,其觿又多,吾吏士心恐,而捕虜與吾相恃,兩軍不一,此敗道也。今閉營固守,示不相援,賊必乘勝輕進;捕虜無救,其戰自倍。如此,茂觿疲勞,吾承其弊,乃可克也。」茂、建果悉出攻武。合戰良久,霸軍中壯士路潤等數十人斷髮請戰。   霸知士心銳,乃開營後,出精騎襲其背。茂、建前後受敵,驚亂敗走,霸、武各歸營。賊復聚觿挑戰,霸堅臥不出,方饗士作倡樂。茂雨射營中,中霸前酒樽,霸安坐不動。軍吏皆曰:「茂前日已破;今易擊也。」霸曰:「不然。蘇茂客兵遠來,糧食不足,故數挑戰,以儌一切之勝。[一]今閉營休士,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茂、建既不得戰,乃引還營。其夜,建兄子誦反,閉城拒之,茂、建遁去,誦以城降。   注[一]儌,要也。一切猶權時也。   五年春,帝使太中大夫持節拜霸為討虜將軍。六年,屯田新安。八年,屯*[田]*函谷關。擊滎陽、中牟盜賊,皆平之。   九年,霸與吳漢及橫野大將軍王常、建義大將軍朱佑、破奸將軍侯進等五萬餘人,擊盧芳將賈覽、閔堪於高柳。匈奴遣騎助芳,漢車遇雨,戰不利。吳漢還洛陽,令朱佑屯常山,王常屯涿郡,侯進屯漁陽。璽書拜霸上谷太守,領屯兵如故,捕擊胡虜,無拘郡界。[一]明年,霸復與吳漢等四將軍六萬人出高柳擊賈覽,詔霸與漁陽太守陳欣將兵為諸軍鋒。匈奴左南將軍將數千騎救覽,霸等連戰於平城下,破之,追出塞,斬首數百級。霸及諸將還入鴈門,與驃騎大將軍杜茂會攻盧芳將尹由於崞、繁畤,不克。[二]   注[一]拘猶限也。   注[二]崞及繁畤皆縣名,屬鴈門郡,並今代州縣也,有崞山焉。崞音郭。   十三年,增邑戶,更封向侯。[一]是時,盧芳與匈奴、烏桓連兵,寇盜尤數,緣邊愁苦。詔霸將□刑徒六千餘人,與杜茂治飛狐道,[二]堆石布土,築起亭障,自代至平城三百餘里。凡與匈奴、烏桓大小數十百戰,頗識邊事,數上書言宜與匈奴結和親,又陳委輸可從溫水漕,[三]以省陸轉輸之勞,事皆施行。   後南單于、烏桓降服,北邊無事。霸在上谷二十餘歲。三十年,定封淮陵侯。[四]   永平二年,以病免,後數月卒。   注[一]向,縣名,屬沛郡。左傳曰:「莒人入向。」案:今密州莒縣南又有向城。   注[二]飛狐道在今蔚州飛狐縣,北通媯州懷戎縣,即古之飛狐口也。   注[三]水經注曰,溫余水出上谷居庸關東,又東過軍都縣南,又東過薊縣北。   益通以運漕也。   注[四]淮陵,縣,屬臨淮郡。   子符嗣,徙封軑侯。[一]符卒,子度嗣。度尚顯宗女浚儀長公主,為黃門郎。   度卒,子歆嗣。   注[一]軑,縣,屬江夏郡。軑音大。   祭遵字弟孫,[一]穎川穎陽人也。少好經書。家富給,而遵恭儉,惡衣服。喪母,負土起墳。嘗為部吏所侵,結客殺之。初,縣中以其柔也,既而皆憚焉。   注[一]祭音側界反。   及光武破王尋等,還過穎陽,遵以縣吏數進見,光武愛其容儀,署為門下史。   從征河北,為軍市令。捨中兒犯法,遵格殺之。光武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觿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也。」光武乃貰之,[一]   以為刺奸將軍。謂諸將曰:「當備祭遵!吾捨中兒犯法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尋拜為偏將軍,從平河北,以功封列侯。   注[一]貰猶赦也。   建武二年春,拜征虜將軍,定封穎陽侯。與驃騎大將軍景丹、建義大將軍朱佑、漢忠將軍王常、騎都尉王梁、臧宮等入箕關,[一]南擊弘農、厭新、柏華蠻中賊。[二]弩中遵口,洞出流血,觿見遵傷,稍引退,遵呼叱止之,士卒戰皆自倍,遂大破之。時新城蠻中山賊張滿,[三]屯結險隘為人害,詔遵攻之。遵絕其糧道,滿數挑戰,遵堅壁不出。而厭新、柏華餘賊復與滿合,遂攻得霍陽聚,[四]遵乃分兵擊破降之。明年春,張滿饑困,城拔,生獲之。初,滿祭祀天地,自雲當王,既執,歎曰:「讖文誤我!」乃斬之,夷其妻子。遵引兵南擊鄧奉弟終於杜衍,破之。[五]   注[一]箕關,解在鄧禹傳。   注[二]東觀記曰柏華聚也。   注[三]新城,縣名,屬河南郡,今伊闕縣也。   注[四]有霍陽山,故名焉,俗謂之張侯城,在今汝州西南。   注[五]杜衍,縣名,屬南陽郡,故城在今鄧州南陽縣西南。   時涿郡太守張豐執使者舉兵反,自稱無上大將軍,與彭寵連兵。四年,遵與朱佑及建威大將軍耿弇、驍騎將軍劉喜俱擊之。遵兵先至,急攻豐,豐功曹孟□執豐降。   [一]初,豐好方術,有道士言豐當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豐肘,雲石中有玉璽。豐信之,遂反。既執當斬,猶曰:「肘石有玉璽。」遵為椎破之,豐乃知被詐,仰天歎曰:「當死無所恨!」諸將皆引還,遵受詔留屯良鄉拒彭寵。因遣護軍傅玄襲擊寵將李豪於潞,大破之,斬首千餘級。相拒歲余,數挫其鋒,黨與多降者。及寵死,遵進定其地。   注[一]說文曰:「□,臂上也。」□音公弘反。   六年春,詔遵與建威大將軍耿弇、虎牙大將軍蓋延、漢忠將軍王常、捕虜將軍馬武、驍騎將軍劉歆、武威將軍劉尚等從天水伐公孫述。[一]師次長安,時車駕亦至,而隗囂不欲漢兵上隴,辭說解故。[二]帝召諸將議。皆曰:「可且延囂日月之期,益封其將帥,以消散之。」遵曰:「囂挾奸久矣。今若按甲引時,則使其詐謀益深,而蜀警增備,固不如遂進。」帝從之,乃遣遵為前行。隗囂使其將王元拒隴坻,遵進擊,破之,追至新關。及諸將到,與囂戰,並敗,引退下隴。乃詔遵軍汧,耿弇軍漆,征西大將軍馮異軍栒邑,大司馬吳漢等還屯長安。自是後遵數挫隗囂。事已見馮異傳。   注[一]續漢書曰:「上幸廣陽城門,設祖道,閱過諸將,以遵新破漁陽,令最在前。」   注[二]解故謂解脫事故,以為辭說。   八年秋,復從車駕上隴。及囂破,帝東歸過汧,幸遵營,勞饗士卒,作黃門武樂,良夜乃罷。[一]時遵有疾,詔賜重茵,覆以御蓋。復令進屯隴下。及公孫述遣兵救囂,吳漢、耿弇等悉奔還,遵獨留不卻。[二]九年春,卒於軍。   注[一]黃門,署名。前書曰:「是時名倡皆集黃門。」武樂,執干戚以舞也。良猶深也,本或作「久」。   注[二]東觀記曰:「時遵屯汧。詔書曰:『將軍連年距難,觿兵即卻,復獨按部,功勞爛然。兵退無宿戒,徹食不豫具,今乃調度,恐力不堪。國家知將軍不易,亦不遺力。今送縑千匹,以賜吏士。』」遵為人廉約小心,克己奉公,賞賜輒盡與士卒,家無私財,身衣韋稿,布被,夫人裳不加緣,[一]帝以是重焉。及卒,愍悼之尤甚。遵喪至河南縣,詔遣百官先會喪所,車駕素服臨之,望哭哀慟。還幸城門,過其車騎,涕泣不能已。[二]   喪禮成,復親祠以太牢,如宣帝臨霍光故事。[三]詔大長秋、謁者、河南尹護喪事,大司農給費。博士范升上疏,追稱遵曰:「臣聞先王崇政,尊美屏惡。[四]   昔高祖大聖,深見遠慮,班爵割地,與下分功,著錄勳臣,頌其德美。生則寵以殊禮,奏事不名,入門不趨。[五]死則疇其爵邑,世無絕嗣,[六]丹書鐵券,傳於無窮。[七]斯誠大漢厚下安人長久之德,所以累世十餘,歷載數百,[八]   廢而復興,絕而復續者也。陛下以至德受命,先明漢道,□序輔佐,封賞功臣,同符祖宗。征虜將軍穎陽侯遵,不幸早薨。陛下仁恩,為之感傷,遠迎河南,惻怛之慟,形於聖躬,喪事用度,仰給縣官,重賜妻子,不可勝數。送死有以加生,厚亡有以過存,矯俗厲化,卓如日月。[九]   古者臣疾君視,臣卒君吊,[一0]德之厚者也。陵□已來久矣。及至陛下,復興斯禮,腢下感動,莫不自勵。臣竊見遵修行積善,竭忠於國,北平漁陽,西拒隴、蜀,先登坻上,[三]深取略陽。觿兵既退,獨守磨難。[一二]制御士心,不越法度。所在吏人,不知有軍。[一三]清名聞於海內,廉白著於當世。所得賞賜,輒盡與吏士,身無奇衣,家無私財。同產兄午以遵無子,娶妾送之,遵乃使人逆而不受,自以身任於國,不敢圖生慮繼嗣之計。臨死遺誡牛車載喪,薄葬洛陽。問以家事,終無所言。任重道遠,死而後已。[一四]遵為將軍,取士皆用儒術,對酒設樂,必雅歌投壺。[一五]又建為孔子立後,奏置五經大夫。   雖在軍旅,不忘俎豆,可*(為)**[謂]*好禮悅樂,守死善道者也。禮,生有爵,死有謚,爵以殊尊卑,謚以明善惡。臣愚以為宜因遵薨,論敘觿功,詳案謚法,以禮成之。[一六]顯章國家篤古之制,為後嗣法。」帝乃下升章以示公卿。至葬,車駕復臨,贈以將軍、侯印綬,朱輪容車,介士軍陳送葬,[一七]謚曰成侯。既葬,車駕復臨其墳,存見夫人室家。其後會朝,帝每歎曰:「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征虜者乎!」遵之見思若此。[一八]   注[一]「緣」或作「彩」。   注[二]東觀記曰:「上還幸城門,閱過喪車,瞻望涕泣。」   注[三]霍光薨,宣帝及上官太后親臨光喪,使太中大夫任宣、侍御史五人持節護喪事。東觀記曰:「時下宣帝臨霍將軍儀,令公卿讀視,以為故事。」   注[四]孔子曰:「尊五美,屏四惡。」   注[五]前書曰:「蕭何奏事不名,入門不趨。」   注[六]疇,等也。言功臣死後,子孫襲封,世世與先人等。   注[七]前書,高祖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   注[八]漢興至此二百餘年,言「數百」者,謂以百數之。   注[九]卓,高也。   注[一0]前書賈山上書曰:「古之賢君於其臣也,尊其爵祿而親之,疾則臨視之無數,死則往吊哭之,臨其小斂大斂,可謂盡禮也,故臣下竭力盡死以報其上。」   注[一一]即隴坻上。   注[一二]磨,兵磨也。謂吳漢、耿弇等悉奔還,唯遵獨留不卻。   注[一三]言不侵擾。   注[一四]論語孔子曰:「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注[一五]雅歌謂雅詩也。禮記投壺經曰:「壺頸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徑二寸半,容斗五升。壺中實小豆焉,為其矢之躍而出也。矢以柘若棘,長二尺八寸,無去其皮,取其堅而重。投之勝者飲不勝者,以為優劣也。」   注[一六]謚法,周書之篇,周公制焉。   注[一七]容車,容飾之車,像生時也。介士,甲士也。東觀記曰:「遣校尉發騎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車軍陳送葬。」   注[一八]東觀記曰「上數嗟歎,□尉銚期見上感慟,對曰『陛下至仁,哀念祭遵不已,腢臣各懷慚懼』」也。   無子,國除。兄午,官至酒泉太守。從弟肜。   肜字次孫,早孤,以至孝見稱。遇天下亂,野無煙火,而獨在頤側。每賊過,見其尚幼而有志節,皆奇而哀之。   光武初以遵故,拜肜為黃門侍郎,常在左右。及遵卒無子,帝追傷之,以肜為偃師長,令近遵墳墓,四時奉祠之。肜有權略,視事五歲,縣無盜賊,課為第一,遷襄賁令。[一]時天下郡國尚未悉平,襄賁盜賊白日公行。肜至,誅破奸猾,殄其支黨,數年,襄賁政清。璽書勉勵,增秩一等,賜縑百匹。   注[一]襄賁,縣名,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南。賁音肥。   當是時,匈奴、鮮卑及赤山烏桓連和強盛,數入塞殺略吏人。朝廷以為憂,益增緣邊兵,郡有數千人,又遣諸將分屯障塞。帝以肜為能,建武十七年,拜遼東太守。至則勵兵馬,廣斥候。肜有勇力,能貫三百斤弓。虜每犯塞,常為士卒*[前]*鋒,數破走之。二十一年秋,鮮卑萬餘騎寇遼東,肜率數千人迎擊之,自被甲陷陳,虜大奔,投水死者過半,遂窮追出塞,虜急,皆棄兵祼身散走,斬首三千餘級,獲馬數千匹。自是後鮮卑震怖,畏肜不敢復窺塞。肜以三虜連和,卒為邊害,[一]二十五年,乃使招呼鮮卑,示以財利。其大都護偏何[二]遣使奉獻,願得歸化,肜慰納賞賜,稍復親附。   其異種滿離、高句驪之屬,遂駱驛款塞,上貂裘好馬,帝輒倍其賞賜。其後偏何邑落諸豪並歸義,願自□。肜曰:「審欲立功,當歸擊匈奴,斬送頭首乃信耳。」   偏何等皆仰天指心曰:「必自□!」即擊匈奴左伊*(袟)**[秩]*訾部,斬首二千餘級,持頭詣郡。其後歲歲相攻,輒送首級受賞賜。自是匈奴衰弱,邊無寇警,鮮卑、烏桓併入朝貢。   注[一]卒,終也。三虜謂匈奴、鮮卑及赤山烏桓。   注[二]鮮卑名也。   肜為人質厚重毅,體貌絕觿。撫夷狄以恩信,皆畏而愛之,故得其死力。初,赤山烏桓數犯上谷,為邊害,詔書設購賞,*(功)**[切]*責州郡,不能禁。肜乃率勵偏何,遣往討之。永平元年,偏何擊破赤山,斬其魁帥,持首詣肜,塞外震讋。[一]肜之威聲,暢於北方,西自武威,東盡玄菟及樂浪,胡夷皆來內附,野無風塵。乃悉罷緣邊屯兵。   注[一]音之涉反。   十二年,征為太僕。肜在遼東幾三十年,衣無兼副。顯宗既嘉其功,又美肜清約,拜日,賜錢百萬,馬三匹,衣被刀□下至居室什物,大小無不悉備。帝每見肜,常歎息以為可屬以重任。後從東巡狩,過魯,坐孔子講堂,顧指子路室謂左右曰:「此太僕之室。太僕,吾之禦侮也。」[一]   注[一]尚書大傳曰:「孔子曰:『吾有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門人加親,是非胥附邪?自吾得賜也,遠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走邪?自吾得師也,前有光,後有輝,是非先後邪?自吾得由也,惡言不至門,是非禦侮邪?』」十六年,使肜以太僕將萬餘騎與南單于左賢王信伐北匈奴,期至涿邪山。信初有嫌於肜,行出高闕塞九百餘里,得小山,乃妄言以為涿邪山。肜到不見虜而還,坐逗留畏懦下獄免。肜性沉毅內重,自恨見詐無功,出獄數日,歐血死。   臨終謂其子曰:「吾蒙國厚恩,奉使不稱,微績不立,身死誠慚恨。義不可以無功受賞,死後,若悉簿上所得賜物,[一]身自詣兵屯,效死前行,以副吾心。」   既卒,其子逢上疏具陳遺言。帝雅重肜,方更任用,聞之大驚,召問逢疾狀,嗟歎者良久焉。烏桓、鮮卑追思肜無已,每朝賀京師,常過頤拜謁,仰天號泣乃去。遼東吏人為立祠,四時奉祭焉。   注[一]若,汝也。皆為文簿而上之。   肜既葬,子參遂詣奉車都尉竇固,從軍擊車師有功,稍遷遼東太守。永元中,鮮卑入郡界,參坐沮敗,下獄死。肜子孫多為邊吏者,皆有名稱。   論曰:祭肜武節剛方,動用安重,雖條侯、穰苴之倫,不能過也。[一]且臨守偏海,政移獷俗,[二]徼人請符以立信,胡貊數級於郊下,[三]至乃臥鼓邊亭,滅烽幽障者將三十年。古所謂「必世而後仁」,豈不然哉![四]而一眚之故,以致感憤,[五]惜哉,畏法之敝也![六]   注[一]條侯,周亞夫也。為將軍,軍於細柳,文帝幸其營,亞夫持兵揖曰:「介冑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文帝曰:「此真將軍也!」穰苴,齊人田穰苴也。   齊景公使為將軍,使莊賈往,穰苴與約曰:「旦日日中會於軍門。」穰苴先至,賈後至,於是遂斬莊賈以徇三軍,士皆振栗。   注[二]獷音古猛反,又音久永反。   注[三]徼人謂徼外人偏何等也。符,驗也。為偏何請還自□,以驗內屬之信。   數級謂偏何斬匈奴,送首級受賞賜。   注[四]三十年為一世,言承化久也。論語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   注[五]眚,過也。左傳曰:「不以一眚掩大德。」眚音所景反。   注[六]畏法猶嚴法也。   贊曰:期啟燕門,霸冰虖河。祭遵好禮,臨戎雅歌。肜抗遼左,邊廷懷和。    校勘記   七三一頁四行從徇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從平河北」。   七三一頁一一行披普彼反按:「普」原斗「芳」,逕改正。   七三一頁一二行[棗]今恆州棗城縣也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按:「棗」當作「□」,字□禾,然各本正文注文皆作「棗」,今仍之。   七三二頁二行攝*(幩)**[幘]*復戰刊誤謂幩是馬扇汗,期被創中額,則是「幘」字。王先謙謂東觀記正作「幘」。今據改。按:「幩」原斗「憤」,逕改正。   七三四頁二行復封丹弟統為建平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平輿」,屬汝南也。   七三五頁九行封王鄉侯按:殿本考證謂地理、郡國志無「王鄉」地名,「王」字疑誤。   七三五頁一0行說文曰歋□手相笑也按:集解引孫星衍說,謂說文作「歋愈」,並無「□」字。云「人相笑相歋愈」,不云「手相笑」。注誤。   七三五頁一五行死者脫衣以斂之傷者躬親以養之刊誤謂按文脫衣可言「以斂之」,躬親不宜復有「以」字。按:「以斂之」與「以養之」相對成文,劉說泥。   七三六頁八行茂觿疲勞按:御覽二八四引。「茂」下有「建」字。   七三七頁一行屯*[田]*函谷關據汲本、殿本補。   七三八頁三行溫余水出上谷居庸關東按:「溫余水」當作「□余水」,說詳楊守敬水經註疏。   七三九頁四行臧宮等入箕關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箕關」作「天中關」。   七三九頁四行南擊弘農厭新柏華蠻中賊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紀要柏谷在陝州靈寶縣西南朱陽鎮,有柏谷亭。「柏華」蓋「柏谷」之誤。   七三九頁五行時新城蠻中山賊張滿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新城有鄤聚,今名蠻中。說文作「□中」。   七三九頁八行鄧奉弟終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終」一作「觿」,古通。   七四一頁一四行先明漢道按:刊誤謂「先」當作「光」。   七四二頁八行不忘俎豆按:王先謙謂東觀記作「不忘王室」。   七四二頁八行可*(為)**[謂]*好禮悅樂據汲本、殿本改。   七四二頁一一行謚曰成侯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紀作「威侯」。   七四四頁三行從弟肜按:汲本、殿本「肜」作「彤」,通鑒或作「彤」,或作「肜」。   七四四頁一三行常為士卒*[前]*鋒御覽三0二引作「常為士卒前鋒」,東觀記作「常為士卒先鋒」,今據御覽補「前」字。   七四五頁五行即擊匈奴左伊*(袟)**[秩]*訾部據集解本改,與前書匈奴傳合。   七四五頁一一行*(功)**[切]*責州郡據刊誤改。   七四六頁六行期至涿邪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涿邪王山」。   ************後漢書卷二十一 任李萬邳劉耿列傳 第十一   *任光子隗*   任光字伯卿,南陽宛人也。少忠厚,為鄉里所愛。初為鄉嗇夫,郡縣吏。[一]   漢兵至宛,軍人見光冠服鮮明,令解衣,將殺而奪之。會光祿勳劉賜適至,視光容貌長者 ,乃救全之。光因率黨與從賜,為安集掾,拜偏將軍,與世祖破王尋、王邑。   注[一]續漢書志曰:「三老、游徼,郡所署也,秩百石,掌一鄉人。其鄉小者,縣署嗇夫一人,主知人善惡,為役先後,知人貧富,為賦多少。」   更始至洛陽,以光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修、[一]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二]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三]   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巿,以徇百姓,發精兵四千人城守。更始二年春,世祖自薊還,狼狽不知所向,傳聞信都獨為漢拒邯鄲,□馳赴之。光等孤城獨守,恐不能全,[四]聞世祖至,大喜,吏民皆稱萬歲,實時開門,與李忠、萬修率官屬迎謁。世祖入傳捨,謂光曰:「伯卿。今埶力虛弱,欲俱入城頭子路、力子都兵中,何如邪?」光曰:「不可。」世祖曰:「卿兵少,何如?」   光曰:「可募發奔命,出攻傍縣,若不降者,恣聽掠之。人貪財物,則兵可招而致也。」世祖從之。拜光為左大將軍,封武成侯,留南陽宗廣領信都太守事,使光將兵從。光乃多作檄文曰:「大司馬劉公將城頭子路、力子都兵百萬眾從東方來,擊諸反虜。」遣騎馳至鉅鹿界中。吏民得檄,傳相告語。世祖遂與光等投暮入堂陽界,[五]使騎各持炬火,彌滿澤中,光炎燭天地,舉城莫不震驚惶怖,其夜即降。旬日之閒,兵眾大盛,因攻城邑,遂屠邯鄲,乃遣光歸郡。   注[一]信都令也。   注[二]續漢志曰:「五官掾,掌署諸曹事。」   注[三]東觀記扶柳縣廷掾。   注[四]獨守無援,故恐之。   注[五]投,至也。堂陽,今冀州縣也。   城頭子路者,東平人,姓爰,名曾,字子路,與肥城劉詡起兵盧城頭,[一]故號其兵為「城頭子路」。曾自稱「都從事」,詡稱「校三老」,寇掠河、濟閒,眾至二十餘萬。更始立,曾遣使降,拜曾東萊郡太守,[二]詡濟南太守,皆行大將軍事。是歲,曾為其將所殺,觿推詡為主,更始封詡助國侯,令罷兵歸本郡。   注[一]盧,縣名,屬太山郡,今濟州縣。   注[二]今萊州。   力子都者,東海人也。起兵鄉里,鈔擊徐、兗界,觿有六七萬。更始立,遣使降,拜子都徐州牧。為其部曲所殺,餘黨復相聚,與諸賊會於□鄉,[一]因號為□鄉。□鄉渠帥董次仲始起茌平,[二]遂渡河入魏郡清河,與五校合,眾十餘萬。建武元年,世祖入洛陽,遣大司馬吳漢等擊□鄉,明年春,大破降之。   注[一]今兗州瑕丘縣東北有□鄉。   注[二]茌平,縣名,屬東郡,故城在今博州聊城縣東。茌音仕疑反。   是歲,更封光阿陵侯,[一]食邑萬戶。五年,征詣京師,奉朝請。其冬卒。子隗嗣。   注[一]阿陵,縣名,屬涿郡也。   後阮況為南陽太守,郭唐至河南尹,皆有能名。   隗字仲和,少好黃老,清靜寡慾,所得奉秩,常以賑恤宗族,收養孤寡。顯宗聞之,擢奉朝請,遷羽林左監、[一]虎賁中郎將,又遷長水校尉。肅宗即位,雅相敬愛,數稱其行,以為將作大匠。[二]將作大匠自建武以來常謁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建初五年,遷太僕,八年,代竇固為光祿勳,所歷皆有稱。章和元年,拜司空。   注[一]續漢志曰:「羽林有左、右監一人,各六百石,主左、右羽林騎。」   注[二]前書曰,將作少府,秦官也,景帝更名將作大匠,秩二千石。   隗義行內修,不求名譽,而以沉正見重於世。和帝即位,大將軍竇憲秉權,專作威福,內外朝臣莫不震懾。時憲擊匈奴,國用勞費,隗奏議征憲還,前後十上。獨與司徒袁安同心畢力,持重處正,鯁言直議,無所回隱,[一]語在袁安傳。   注[一]持重謂守正也。*[鯁言謂]*執議不移。回,邪也。隱,避也。   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為步兵校尉,徙封西陽侯。[一]   注[一]西陽,縣名,屬山陽郡也。   屯卒,子勝嗣。[一]勝卒,子世嗣,徙封北鄉侯。[二]   注[一]東觀漢記*(曰)*「勝」字作「騰」。   注[二]北鄉,縣名,屬齊郡。   李忠字仲都,東萊黃人也。[一]父為高密都尉。[二]忠元始中以父任為郎,署中數十人,而忠獨以好禮修整稱。王莽時為新博屬長,[三]郡中鹹敬信之。   注[一]黃,今萊州縣也,故城在縣東南。   注[二]臣賢案:東觀記、續漢書並云「中尉」。又郡國志高密,侯*[國]*。百官志皇子封,每國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如郡都尉,主盜賊。   高密非郡,為「都」字者誤。   注[三]王莽改信都國曰新博,都尉曰屬長也。   更始立,使使者行郡國,即拜忠都尉官。忠遂與任光同奉世祖,以為右大將軍,封武固侯。時世祖自解所佩綬以帶忠,[一]因從攻下屬縣。至苦陘,[二]世祖會諸將,問所得財物,唯忠獨無所掠。世祖曰:「我欲特賜李忠,諸卿得無望乎?」   即以所乘大驪馬及繡被衣物賜之。[三]   注[一]東觀記曰:「上初至不脫衣帶,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長襦,忠更作新袍稿*(解)**[鮮]*支小單衣廢而上之。」   注[二]苦陘,縣名,屬中山國,章帝改曰漢昌,自此已後,隨代改之,今定州唐昌縣是也。   注[三]馬色黑而青曰驪。   進圍鉅鹿,未下,王郎遣將攻信都,信都大姓馬寵等開城內之,收太守宗廣及忠母妻,而令親屬招呼忠。時寵弟從忠為校尉,忠實時召見,責數以背恩反城,因格殺之。諸將皆驚曰:「家屬在人手中,殺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縱賊不誅,則二心也。」世祖聞而美之,謂忠曰:「今吾兵已成矣,將軍可歸救老母妻子,宜自募吏民能得家屬者,賜錢千萬,來從我取。」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命,誠不敢內顧宗親。」世祖乃使任光將兵救信都,光兵於道散降王郎,無功而還。會更始遣將攻破信都,忠家屬得全。   世祖因使忠還,行太守事,收郡中大姓附邯鄲者,誅殺數百人。及任光歸郡,忠乃還復為都尉。建武二年,更封中水侯,[一]食邑三千戶。其年,征拜五官中郎將,從平龐萌、董憲等。   注[一]中水,縣,屬涿郡。前書音義曰:「此縣在兩河之閒,故曰中水。」故城在今瀛州樂壽縣西北。   六年,遷丹陽太守。是時海內新定,南方海濱江淮,多擁兵據土。忠到郡,招懷降附,其不服者悉誅之,旬月皆平。忠以丹陽越俗不好學,嫁娶禮儀,衰於中國,乃為起學校,習禮容,春秋鄉飲,[一]選用明經,郡中嚮慕之。墾田增多,三歲閒流民佔著者五萬餘口。[二]十四年,三公奏課為天下第一,遷豫章太守。病去官,[三]征詣京師。十九年,卒。   注[一]校亦學也。禮記曰:「鄉飲酒之義,主人拜迎賓於庠門之外,三揖而後至階,三讓而後升,所以致尊讓也。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合諸鄉射,教之鄉飲酒之禮,而孝悌之行立。」鄭玄注曰:「春秋以禮會民於州序也。」   注[二]著音直略反。   注[三]東觀記曰:「病濕痺,免。」   子威嗣,威卒,子純嗣,永平九年,坐母殺純叔父,國除。[一]永初七年,鄧太后復封純琴亭侯。純卒,子廣嗣。   注[一]東觀記曰:「永平二年,坐純母禮殺威弟季。」   萬修字君游,扶風茂陵人也。更始時,為信都令,與太守任光、都尉李忠共城守,迎世祖,拜為偏將軍,封造義侯。及破邯鄲,拜右將軍,從平河北。建武二年,更封槐裡侯。與揚化將軍堅鐔俱擊南陽,未克而病,卒於軍。   子普嗣,徙封泫氏侯。[一]普卒,子親嗣,徙封扶柳侯。[二]親卒,無子,國除。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修曾孫豐為曲平亭侯。豐卒,子熾嗣。永建元年,熾卒,無子,國除。延熹二年,桓帝紹封修玄孫恭為門德亭侯。   注[一]泫氏,縣名,屬上黨郡。西有泫谷水,故以為名。今澤州高平縣也。泫音*(工玄)**[胡涓]*反。   注[二]扶柳,縣名,故城在今冀州信都縣西。   邳彤字偉君,信都人也。父吉,為遼西太守。彤初為王莽和成卒正。[一]世祖徇河北,至下曲陽,彤舉城降,復以為太守,留止數日。世祖北至薊,會王郎兵起,使其將徇地,所到縣莫不奉迎,唯和成、信都堅守不下。彤聞世祖從薊還,失軍,欲至信都,乃先使五官掾張萬、督郵尹綏,選精騎二千餘匹,掾路迎世祖軍。   彤尋與世祖會信都。世祖雖得二郡之助,而兵觿未合,議者多言可因信都兵自送,西還長安。彤廷對曰:「議者之言皆非也。吏民歌吟思漢久矣,故更始舉尊號而天下響應,三輔清宮除道以迎之。一夫荷戟大呼,則千里之將無不捐城遁逃,虜伏請降。自上古以來,亦未有感物動民其如此者也。又卜者王郎,假名因埶,驅集烏合之觿,遂震燕、趙之地;況明公奮二郡之兵,揚響應之威,以攻則何城不克,以戰則何軍不服!今釋此而歸,豈徒空失河北,必更驚動三輔,墮損威重,非計之得者也。若明公無復征伐之意,則雖信都之兵猶難會也。何者?明公既西,即邯鄲城民不肯捐父母,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離散亡逃可必也。」世祖善其言而止。即日拜彤為後大將軍,和成太守如故,使將兵居前。   比至堂陽,堂陽已反屬王郎,彤使張萬、尹綏先曉譬吏民,世祖夜至,即開門出迎。引兵擊破白奢賊於中山。自此常從戰攻。   注[一]東觀記曰:「王莽分鉅鹿為和成郡,居下曲陽,以彤為卒正也。」   信都復反為王郎,郎所置信都王捕系彤父弟及妻子,使為手書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族滅。」彤涕泣報曰:「事君者不得顧家。彤親屬所以至今得安於信都者,劉公之恩也。   公方爭國事,彤不得復念私也。」會更始所遣將攻拔信都,郎兵敗走,彤家屬得免。   及拔邯鄲,封武義侯。建武元年,更封靈壽侯,[一]行大司空事。帝入洛陽,拜彤太常,月餘日轉少府,是年免。復為左曹侍中,[二]常從征伐。六年,就國。   注[一]靈壽,縣名,故城在今恆州靈壽縣西北。   注[二]前書曰,侍中有左、右曹。入侍天子,故曰侍中。   彤卒,子湯嗣,九年,徙封樂陵侯。[一]十九年,湯卒,子某嗣;[二]無子,國除。元初元年,鄧太后紹封彤孫音為平亭侯。音卒,子柴嗣。   注[一]樂陵,縣名,屬平原郡,故城在今滄州樂陵縣東也。   注[二]史闕名也。   初,張萬、尹綏與彤俱迎世祖,皆拜偏將軍,亦從征伐。萬封重平侯,綏封平台侯。[一]   注[一]重平,縣名,屬勃海郡,故城在今安德縣西北。臣賢案:平台,縣,屬常山郡,諸本多云「平台」者,誤也。   論曰:凡言成事者,以功著易顯;謀幾初者,以理隱難昭。[一]斯固原情比多,所宜推察者也。若乃議者欲因二郡之觿,建入關之策,委成業,臨不測,而世主未悟,謀夫景同,邳彤之廷對,其為幾乎!語曰「一言可以興邦」,[二]斯近之矣。   注[一]幾者,事之先見者也。   注[一]論語*(曰)*魯定公謂孔子之言。   劉植字伯先,鉅鹿昌城人也。王郎起,植與弟喜、從兄歆[一]率宗族賓客,聚兵數千人據昌城。聞世祖從薊還,乃開門迎世祖,以植為驍騎將軍,喜、歆偏將軍,皆為列侯。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觿十餘萬,世祖遣植說揚,揚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納郭後,後即揚之甥也,故以此結之。乃與揚及諸將置酒郭氏漆裡捨,[二]揚擊築為歡,因得進兵拔邯鄲,從平河北。   注[一]東觀記*(曰)*「喜」作「嘉」,字共仲;歆字細君也。   注[二]漆*(園)**[裡]*即郭氏所居之裡名也。   建武二年,更封植為昌城侯。討密縣賊,戰歿。子向嗣。帝使喜代將植營,復為驍騎將軍,封觀津侯。[一]喜卒,復以歆為驍騎將軍,封浮陽侯。[二]喜、歆從征伐,皆傳國於後。向徙封東武陽侯,[三]卒,子述嗣,永平十五年,坐與楚王英謀反,國除。   注[一]觀津,縣名,故城在今德州蓨縣西北。   注[二]浮陽,縣名,屬勃海郡,在浮水之陽,今滄州清池縣也。   注[三]東武陽,縣,屬東郡,在武水之陽,故城在今魏州*(華陽)**[莘縣]*南。   耿純字伯山,鉅鹿宋子人也。父艾,為王莽濟平尹。[一]純學於長安,因除為納言士。[二]   注[一]莽改定陶國曰濟平也。   注[二]王莽法古置納言之官,即尚書也。每官皆置士,故曰納言士也。   王莽敗,更始立,使舞陰王李軼降諸郡國,純父艾降,還為濟南太守。時李軼兄弟用事,專制方面,賓客遊說者甚觿。純連求謁不得通,久之乃得見,因說軼曰:「大王以龍虎之姿,遭風雲之時,[一]奮迅拔起,期月之閒兄弟稱王,[二]   而德信不聞於士民,功勞未施於百姓,寵祿暴興,此智者之所忌也。[三]兢兢自危,猶懼不終,而況沛然自足,可以成功者乎?」[四]軼奇之,且以其鉅鹿大姓,乃承製拜為騎都尉,授以節,令安集趙、魏。   注[一]遭,遇也。易曰:「雲從龍,風從虎。」   注[二]拔猶卒也。拔音步末反。期音開。   注[三]前書陳嬰母謂嬰曰「暴得富貴者不祥也」,故雲智者之所忌也。   注[四]公羊傳曰:「力沛然若有餘。」何休注曰:「沛,有餘*(優饒)*貌。」   會世祖度河至邯鄲,純即謁見,世祖深接之。純退,見官屬將兵法度不與它將同,遂求自結納,獻馬及縑帛數百匹。世祖北至中山,留純邯鄲。會王郎反,[一]   世祖自薊東南馳,純與從昆弟欣、宿、植共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二]老病者皆載木自隨,奉迎於育。[三]拜純為前將軍,封耿鄉侯,[四]欣、宿、植皆偏將軍,使與純居前,降宋子,從攻下曲陽及中山。   注[一]東觀記曰:「王郎舉尊號,欲收純,純持節與從吏夜逃出城,*(柱)**[駐]*節道中,詔取行者車馬,得數十,馳歸宋子,與從兄欣、宿、植俱詣上所在盧奴,言王郎*(所)*反*(之)*狀。」   注[二]續漢書曰「皆衣縑襜褕絳衣」也。   注[三]左傳曰:「又如是而嫁,將就木焉。」木謂棺也,老病者恐死,故載以從軍。育,縣名,故城在冀州。   注[四]酈元注水經曰,*[成]*郎水北有耿鄉,光武封耿純為侯國,俗謂之宜安城。其故城在今恆州棗城縣西南也。   是時郡國多降邯鄲者,純恐宗家懷異心,乃使欣、宿歸燒其廬舍。世祖問純故,對曰:「竊見明公單車臨河北,非有府臧之蓄,重賞甘餌,可以聚人者也,[一]   徒以恩德懷之,是故士觿樂附。今邯鄲自立,北州疑惑,純雖舉族歸命,老弱在行,猶恐宗人賓客半有不同心者,故燔燒屋室,絕其反顧之望。」世祖歎息。   及至鄗,世祖止傳捨,鄗大姓蘇公反城開門內王郎將李惲。純先覺知,將兵逆與惲戰,大破斬之。從平邯鄲,又破銅馬。   注[一]黃石公記曰:「芳餌之下必有懸魚,重賞之下必有死夫。」易曰:「何以聚人,曰財。」故純引之。   時赤眉、青犢、上江、大彤、鐵脛、五幡十餘萬觿並在射犬,世祖引兵將擊之。   純軍在前,去觿營數里,賊忽夜攻純,雨射營中,[一]士多死傷。純勒部曲,堅守不動。選敢死二千人,俱持強弩,各傅三矢,使銜枚閒行,[二]繞出賊後,齊聲呼噪,強弩並發,賊觿驚走,追擊,遂破之。馳騎白世祖。世祖明旦與諸將俱至營,勞純曰:「昨夜困乎?」純曰:「賴明公威德,幸而獲全。」世祖曰:   「大兵不可夜動,故不相救耳。軍營進退無常,卿宗族不可悉居軍中。」乃以純族人耿伋為蒲吾長,[三]悉令將親屬居焉。   注[一]矢下如雨也。   注[二]傅,著也。   注[三]蒲吾,縣名,屬常山郡,故城在今恆州靈壽縣南。   世祖即位,封純高陽侯。擊劉永於濟陰,下定陶。初,純從攻王郎,墯馬折肩,時疾發,乃還詣懷宮。[一]帝問「卿兄弟誰可使者」,純舉從弟植,於是使植將純營,純猶以前將軍從。   注[一]懷,河內縣名,有離宮焉。   時真定王劉揚復造作讖記云:「赤九之後,癭揚為主。」[一]揚病癭,欲以惑觿,與綿曼賊交通。[二]建武二年春,遣騎都尉陳副、游擊將軍鄧隆征揚,揚閉城門,不內副等。乃復遣純持節,行赦令於幽、冀,所過並使勞慰王侯。密□純曰:「劉揚若見,因而收之。」純從吏士百餘騎與副、隆會元氏,俱至真定,止傳捨。揚稱病不謁,以純真定宗室之出,[三]遣使與純書,欲相見。純報曰:「奉使見王侯牧守,不得先詣,如欲面會,宜出傳捨。」時揚弟*(林)**[臨]*邑侯讓及從兄細[四]各擁兵萬餘人,揚自恃觿強而純意安靜,即從官屬詣之,兄弟並將輕兵在門外。揚入見純,純接以禮敬,因延請其兄弟,皆入,乃閉合悉誅之,因勒兵而出。真定震怖,無敢動者。帝憐揚、讓謀未發,並封其子,復故國。   注[一]漢以火德,故雲赤也。光武於高祖九代孫,故雲九。   注[二]綿曼,縣名,屬真定國,故城在今恆州石邑縣西北,俗音訛,謂之「人文」故城也。   注[三]男子謂姊妹之子為出也。   注[四]東觀記、續漢書「細」並作「紺」。   純還京師,因自請曰:「臣本吏家子孫,幸遭大漢復興,聖帝受命,備位列將,爵為通侯。天下略定,臣無所用志,願試治一郡,盡力自效。」帝笑曰:「卿既治武,復欲修文邪?」乃拜純為東郡太守。時東郡未平,純視事數月,盜賊清寧。四年,詔純將兵擊更始東平太守范荊,荊降。進擊太山濟南及平原賊,皆平之。居東郡四歲,時發乾長有罪,純案奏,圍守之,奏未下,長自殺。純坐免,以列侯奉朝請。從擊董憲,道過東郡,百姓老小數千隨車駕涕泣。云「願復得耿君」。帝謂公卿曰:「純年少被甲冑為軍吏耳。治郡乃能見思若是乎?」   六年,定封為東光侯。[一]純辭就國,帝曰:「文帝謂周勃『丞相吾所重,君為我率諸侯就國』,今亦然也。」純受詔而去。至鄴,賜谷萬斛。到國,吊死問病,民愛敬之。八年,東郡、濟陰盜賊腢起,遣大司空李通、橫野大將軍王常擊之。   帝以純威信著於□地,[二]遣使拜太中大夫,使與大兵會東郡。東郡聞純入界,盜賊九千餘人皆詣純降,大兵不戰而還。璽書復以為東郡太守,吏民悅服。十三年,卒官,謚曰成侯。子阜嗣。   注[一]東光,今滄州縣也。續漢書曰:「六年,上令諸侯就國,純上書自陳,前在東郡案誅涿郡太守朱英親屬,今國屬涿,誠不自安。制書報曰:『侯前奉公行法,朱英久吏,曉知義理,何時當以公事相是非!然受堯舜之罰者不能愛己也,已更擇國土,令侯無介然之憂。』乃更封純為東光侯也。」   注[二]東郡舊□地也。   植後為輔威將軍,封武邑侯。[一]宿至代郡太守,封遂鄉侯。欣為赤眉將軍,封著武侯,從鄧禹西征,戰死雲陽。凡宗族封列侯者四人,關內侯者三人,為二千石者九人。   注[一]武邑,縣名,屬信都,今冀州縣也。   阜徙封莒鄉侯,永平十四年,坐同族耿歙與楚人顏忠辭語相連,國除。建初二年,肅宗追思純功,紹封阜子盱為高亭侯。盱卒,無嗣,帝復封盱弟騰。[一]   卒,子忠嗣。忠卒,孫緒嗣。   注[一]續漢書云「封騰高亭侯」也。   贊曰:任、邳識幾,嚴城解扉。[一]委佗還旅,二守焉依。[二]純、植義發,奉兵佐威。   注[一]解猶開也。   注[二]委音於危反。佗音移,行貌也。旅,觿也。還旅謂自薊而還也。二守謂任光為信都太守,邳彤為和成太守也。左傳曰:「平王東遷,晉、鄭焉依。」言光武失軍而南還,依任、邳以成功。    校勘記   七五二頁一行力子都汲本「力」作「刁」。校補謂應作「刁」,刁字本即刀字,故易與力混。今按:前書莽傳作「力」。   七五二頁二行拜光為左大將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雲左將軍,無「大」字。   七五二頁一四行拜曾東萊郡太守刊誤謂他處復字郡名皆不言「郡太守」,明此衍「郡」字。今按:何焯校本滅「萊」字,謂上雲寇掠河濟閒,則「萊」字當衍,注亦誤。   七五四頁七行*[鯁言謂]*執議不移據校補補。   七五四頁一一行東觀漢記*(曰)*按:「曰」字明衍,今刪。   七五四頁一三行李忠字仲都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都」作「卿」。   七五五頁二行高密侯*[國]*按:刊誤謂「侯」當作「國」。校補謂高密前漢為王國,後漢為侯國,注所引乃續志,作「侯」明不誤,特奪「國」字耳。今據補。   七五五頁五行以為右大將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無「大」字。   七五五頁六行時世祖自解所佩綬以帶忠按:沉欽韓謂北堂書鈔引東觀記曰「時無綬,上自解所佩綬以賜仲都」,疑此脫「無綬」二字。   七五五頁九行解澣長襦按:「澣」原斗「瀚」,逕改正。   七五五頁九行*(解)**[鮮]*支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當作「鮮支」,廣雅「鮮支,絹也」。今據改。   七五七頁九行泫音*(工玄)**[胡涓]*反據汲本、殿本改。按:原作「工玄反」,疑是「五玄反」之誤。   七五七頁一一行邳彤按:校補謂蜀志譙周傳作「邳肜」。   七五七頁一一行彤初為王莽和成卒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本紀作「和戎」,胡三省、王應麟本皆作「戎」,惟水經注作「和城」。   七五八頁一行所到縣莫不奉迎按:李慈銘謂「所到」下脫一「郡」字。   七五八頁六行亦未有感物動民其如此者也按:王先謙謂「其」字當衍。   七六0頁二行論語*(曰)*魯定公謂孔子之言據汲本、殿本刪。   七六0頁八行東觀記*(曰)*按:「曰」字衍,今刪。   七六0頁九行漆*(園)**[裡]*即郭氏所居之裡名也據刊誤改。   七六一頁二行故城在今魏州*(華陽)**[莘縣]*南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注「華陽」誤,隋志莘縣後周置武陽郡,「莘」與「華」相似,又衍「陽」字。今據改。   七六二頁一行沛有餘*(優饒)*貌據今本公羊傳何注刪。   七六二頁四行奉迎於育通鑒胡注謂賢曰「育,縣名」,余考兩漢志無育縣,蓋「貰」字之誤。今按:前志鉅鹿郡有貰縣。   七六二頁六行*(柱)**[駐]*節道中據汲本、殿本改,與聚珍本東觀記合。   七六二頁七行言王郎*(所)*反*(之)*狀據王先謙說刪。   七六二頁一0行*[成]*郎水北有耿鄉據集解引沉欽韓說補。   七六二頁一四行鄗大姓蘇公反城開門內王郎將李惲按:李慈銘謂城開二字疑誤倒,當作「開城門」。   七六四頁三行宜出傳捨按:袁宏紀作「宜自強來」。   七六四頁三行*(林)**[臨]*邑侯讓王先謙謂「林」當從帝紀作「臨」。今據改。   七六四頁八行謂之人文故城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古音文如岷,與曼聲相近。   今按:「人」本作「民」,章懷避唐諱改之。古音文如岷,「民文」與「綿曼」聲相近也。   ************後漢書卷二十二 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 第十二   朱佑字仲先,南陽宛人也。[一]少孤,歸外家復陽劉氏,[二]往來舂陵,世祖與伯升皆親愛之。伯升拜大司徒,以佑為護軍。[三]及世祖為大司馬,討河北,復以佑為護軍,常見親幸,捨止於中。佑侍燕,從容曰:「長安政亂,公有日角之相,此天命也。」[四]世祖曰:「召刺奸收護軍!」[五]佑乃不敢復言。從征河北,常力戰陷陣,[六]以為偏將軍,封安陽侯。世祖即位,拜為建義大將軍。   建武二年,更封堵陽侯。[七]冬,與諸將擊鄧奉於淯陽,佑軍敗,為奉所獲。   明年,奉破,乃肉袒因佑降。帝復佑位而厚加慰賜。遣擊新野、隨,皆平之。[八]   注[一]東觀記*(曰)*「佑」作「福」,避安帝諱。   注[二]復陽,縣名,屬南陽郡。   注[三]前書曰,護軍都尉,秦官,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護軍也。   注[四]日角,解在光武紀也。   注[五]王莽置左右刺奸,使督奸猾。   注[六]續漢書曰:「佑至南□,為賊所傷,上親候視之。」   注[七]堵陽,縣名,屬南陽郡,故城今唐州方城縣。堵音者。   注[八]隨,縣名,屬南陽郡也,故城今隨州隨縣。   延岑自敗於穰,遂與秦豐將張成合,佑率征虜將軍祭遵與戰於東陽,大破之,[一]   臨陣斬成,延岑敗走歸豐。佑收得印綬九十七。[二]進擊黃郵,降之,賜佑黃金三十斤。四年,率破奸將軍侯進、輔威將軍耿植代征南大將軍岑彭圍秦豐於黎丘,破其將張康於蔡陽,斬之。帝自至黎丘,使御史中丞李由持璽書招豐,豐出惡言,不肯降。車駕引還,□佑方略,佑盡力攻之。明年夏,城中窮困,豐乃將其母妻子九人肉袒降。佑轞車傳豐送洛陽,斬之。大司馬吳漢劾奏佑廢詔受降,違將帥之任,帝不加罪。佑還,與騎都尉臧宮會擊延岑餘黨陰、酇、築陽三縣賊,悉平之。   注[一]東陽,聚名,在南陽。   注[二]東觀記曰:「收得所盜茂陵武帝廟衣、印、綬。」   佑為人質直,尚儒學。將兵率觿,多受降,以克定城邑為本,不存首級之功。   又禁制士卒不得虜掠百姓,軍人樂放縱,多以此怨之。九年,屯南行唐拒匈奴。   [一]十三年,增邑,定封鬲侯,[二]食邑七千三百戶。[三]   注[一]行唐,今恆州縣也。   注[二]鬲,縣名,屬平原郡。   注[三]東觀記曰:「佑自陳功薄而國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   十五年,朝京師,上大將軍印綬,因留奉朝請。佑奏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可改諸王為公。帝即施行,又奏宜令三公並去「大」名,以法經典。後遂從其議。   佑初學長安,帝往候之,佑不時相勞苦,而先升講捨。後車駕幸其第,帝因笑曰;「主人得無捨我講乎?」以有舊恩,數蒙賞賚。[一]二十四年,卒。   注[一]東觀記曰:「上在長安時,嘗與佑共買蜜合藥。上追念之,賜佑白蜜一石,問:『何如在長安時共買蜜乎?』其親厚如此。」   子商嗣。商卒,子演嗣,永元十四年,坐從兄伯為外孫陰皇后巫蠱事,免為庶人。[一]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演子沖為鬲侯。   注[一]和帝陰後,吳房侯陰綱女也,為巫蠱事廢。   景丹字孫卿,馮翊櫟陽人也。少學長安。王莽時舉四科:[一]丹以言語為固德侯相,有幹事稱,遷朔調連率副貳。[二]   注[一]東觀記曰:「王莽時舉有德行、能言語、通政事、明文學之士。」   注[二]朔調,上谷也。副貳,屬令也。   更始立,遣使者徇上谷,丹與連率耿況降,復為上谷長史。王郎起,丹與況共謀拒之。況使丹與子弇及寇恂等將兵南歸世祖,世祖引見丹等,笑曰:「邯鄲將帥數言我發漁陽、上谷兵,吾聊應言然,[一]何意二郡良為吾來![二]方與士大夫共此功名耳。」拜丹為偏將軍,號奉義侯。從擊王郎將兒宏等於南□,[三]   郎兵迎戰,漢軍退卻,[四]丹等縱突騎擊,大破之,追奔十餘里,死傷者從橫。   丹還,世祖謂曰:「吾聞突騎天下精兵,今乃見其戰,樂可言邪?」遂從征河北。   注[一]王郎將帥數雲欲發二郡兵以拒光武,時光武聊應然之,猶今兩軍遙相戲弄也。   注[二]東觀記曰:「上在廣阿,聞外有大兵*(自)*來,*[上自]*登城,勒兵在西門樓。上問:『何等兵?』丹等對言:『上谷、漁陽兵。』上曰:『為誰來乎?』對曰:『為劉公。』即請丹入,人人勞勉,恩意甚備。」   注[三]兒音五兮反。   注[四]續漢書曰「南□賊迎擊上營,得上鼓車輜重數乘」也。   世祖即位,以讖文用平狄將軍孫鹹行大司馬,觿鹹不悅。詔舉可為大司馬者,[一]   腢臣所推唯吳漢及丹。帝曰:「景將軍北州大將,是其人也。然吳將軍有建大策之勳,[二]又誅苗幽州、謝尚書,其功大。[三]舊制驃騎將軍官與大司馬相兼也。」[四]乃以吳漢為大司馬,而拜丹為驃騎大將軍。   注[一]東觀記*(曰)*載讖文曰「孫鹹征狄」也。   注[二]謂發漁陽兵也。   注[三]苗曾,謝躬。   注[四]前書武帝置大司馬,號大將軍、驃騎將軍也。   建武二年,定封丹櫟陽侯。帝謂丹曰:「今關東故王國,雖數縣,不過櫟陽萬戶邑。夫『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故以封卿耳。」[一]丹頓首謝。秋,與吳漢、建威大將軍耿弇、建義大將軍朱佑、執金吾賈復、偏將軍馮異、強弩將軍陳俊、左曹王常、騎都尉臧宮等從擊破五校於羛陽,[二]降其觿五萬人。會陝賊蘇況攻破弘農,生獲郡守。丹時病,[三]帝以其舊將,欲令強起領郡事,乃夜召入,謂曰:「賊迫近京師,但得將軍威重,臥以鎮之足矣。」丹不敢辭,乃力疾拜命,將營到郡,[四]十餘日薨。   注[一]前書武帝謂朱買臣之詞。   注[二]聚名也,解見光武紀。   注[三]東觀記曰:「丹從上至懷,病瘧,見上在前,瘧發寒慄。上笑曰:『聞壯士不病瘧,今漢大將軍反病瘧邪?』使小黃門扶起,賜醫藥。還歸洛陽,病遂加。」   注[四]續漢書曰「將營兵西到弘農」也。   子尚嗣,徙封余吾侯。[一]尚卒,子苞嗣。苞卒,子臨嗣,無子,國絕。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苞弟遽為監亭侯。   注[一]余吾,縣名,屬上黨,故城在今潞州屯留縣西北。   王梁字君嚴,漁陽*(安)**[要]*陽人也。為郡吏,太守彭寵以梁守狐奴令,與蓋延、吳漢俱將兵南及世祖於廣阿,拜偏將軍。既拔邯鄲,賜爵關內侯。從平河北,拜野王令,與河內太守寇恂南拒洛陽,北守天井關,朱鮪等不敢出兵,世祖以為梁功。及即位,議選大司空,而赤伏符曰「王梁主衛作玄武」,[一]帝以野王衛之所徙,[二]玄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之官也,於是擢拜梁為大司空,封武強侯。   注[一]玄武,北方之神,龜蛇合體。   注[二]史記曰,衛元君自濮陽徙於野王。   建武二年,與大司馬吳漢等俱擊□鄉,有詔軍事一屬大司馬,而梁輒發野王兵,帝以其不奉詔□,令止在所縣,而梁復以便宜進軍。帝以梁前後違命,大怒,遣尚書宗廣持節軍中斬梁。廣不忍,乃檻車送京師。既至,赦之。月餘,以為中郎將,行執金吾事。北守箕關,擊赤眉別校,降之。三年春,轉擊五校,追至信都、趙國,破之,悉平諸屯聚。冬,遣使者持節拜梁前將軍。四年春,擊肥城、文陽,拔之。[一]進與驃騎大將軍杜茂擊佼強、蘇茂於楚、沛閒,拔大梁、嚙桑,[二]而捕虜將軍馬武、偏將軍王霸亦分道並進,歲余悉平之。五年,從救桃城,破龐萌等,梁戰尤力,拜山陽太守,鎮撫新附,將兵如故。   注[一]肥城,縣名,屬太山郡,故城在今濟州平陰縣東南。文音汶,故城在今兗州泗水縣西。   注[二]前書音義曰嚙桑,縣名。或曰城名。史記張儀與齊、楚會戰嚙桑。   數月徵入,代歐陽歙為河南尹。梁穿渠引谷水注洛陽城下,東寫鞏川,及渠成而水不流。七年,有司劾奏之,梁籩懼,上書乞骸骨。乃下詔曰:「梁前將兵征伐,觿人稱賢,故擢典京師。建議開渠,為人興利,旅力既愆,迄無成功,[一]   百姓怨讟,談者讙嘩。[二]雖蒙寬宥,猶執謙退,『君子成人之美』,[三]其以梁為濟南太守。」十三年,增邑,定封*(封)*阜成侯。[四]十四年,卒官。   注[一]旅,觿也。愆,過也。言觿力已過,而功不成。   注[二]讟,謗。   注[三]論語載孔子之言也。   注[四]阜成屬渤海,今冀州縣。   子禹嗣。禹卒,子堅石嗣。堅石追坐父禹及弟平與楚王英謀反,□市,國除。   杜茂字諸公,南陽冠軍人也。初歸光武於河北,為中堅將軍,常從征伐。世祖即位,拜大將軍,封樂鄉侯。[一]北擊五校於真定,進降廣平。建武二年,更封苦陘侯。與中郎將王梁擊五校賊於魏郡、清河、東郡,悉平諸營保,降其持節大將三十餘人,[二]三郡清靜,道路流通。明年,遣使持節拜茂為驃騎大將軍,擊沛郡,拔芒。[三]時西防復反,迎佼強。五年春,茂率捕虜將軍馬武進攻西防,數月拔之,強奔董憲。   注[一]樂鄉屬信都國。   注[二]續漢書曰:「降其渠帥大將軍杜猛、持節光祿大夫董敦等。」   注[三]芒,縣名也。郡國志曰後名臨睢,屬沛國。   東方既平,七年,詔茂引兵北屯田晉陽、廣武,以備胡寇。[一]九年,與鴈門太守郭涼擊盧芳將尹由於繁畤,[二]芳將賈覽率胡騎萬餘救之,茂戰,軍敗,引入樓煩城。   [三]時盧芳據高柳,與匈奴連兵,數寇邊民,帝患之。十二年,遣謁者段忠將觿郡□刑配茂,鎮守北邊,因發邊卒築亭候,修烽火,又發委輸金帛繒絮供給軍士,並賜邊民,冠蓋相望。茂亦建屯田,驢車轉運。先是,鴈門人賈丹、霍匡、解勝等為尹由所略,由以為將帥,與共守平城。丹等聞芳敗,遂共殺由詣郭涼;涼上狀,皆封為列侯,詔送委輸金帛賜茂、涼軍吏及平城降民。自是盧芳城邑稍稍來降,涼誅其豪右郇氏之屬,鎮撫羸弱,旬月閒鴈門且平,芳遂亡入匈奴。帝擢涼子為中郎,宿□左右。   注[一]廣武,縣名,屬太原郡。   注[二]繁畤,縣名,今代州縣也。   注[三]樓煩,縣名,屬鴈門郡,故城在今代州崞縣東北。崞音郭。   涼字公文,右北平人也。身長八尺,氣力壯猛,雖武將,然通經書,多智略,尤曉邊事,有名北方。初,幽州牧朱浮闢為兵曹掾,擊彭寵有功,封廣武侯。   十三年,增茂邑,更封修侯。[一]十五年,坐斷兵馬稟縑,[二]使軍吏殺人,免官,削戶邑,定封參蘧鄉侯。十九年,卒。   注[一]修,縣名,屬信都國也。   注[二]斷猶割截也。   子元嗣,永平十四年,坐與東平王等謀反,減死一等,國除。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茂孫奉為安樂亭侯。   馬成字君遷,南陽棘陽人也。少為縣吏。世祖徇穎川,以成為安集掾,調守郟令。[一]及世祖討河北,成即□官步負,追及於*(滿)**[蒲]*陽,以成為期門,從征伐。世祖即位,再遷護軍都尉。   注[一]郟,縣名,今汝州縣也。   建武四年,拜揚武將軍,督誅虜將軍劉隆、振威將軍宋登、射聲校尉王賞,發會稽、丹陽、九江、六安四郡兵擊李憲,時帝幸壽春,設□場,祖禮遣之。[一]   進圍憲於舒,令諸軍各深溝高壘。憲數挑戰,成堅壁不出,守之歲余,至六年春,城中食盡,乃攻之,遂屠舒,斬李憲,追擊其黨與,盡平江淮地。   注[一]應劭風俗通曰:「謹案禮傳,共工氏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足跡所逮,靡不窮覽,故祀以為祖神。祖,徂也。」   七年夏,封平舒侯。[一]八年,從征破隗囂,以成為天水太守,將軍如故。冬,征還京師。九年,代來歙守中郎將,率武威將軍劉尚等破河池,遂平武都。[二]   明年,大司空李通罷,以成行大司空事,居府如真,數月復拜揚武將軍。   注[一]平舒屬代郡。   注[二]河池,縣,一名仇池,屬武都郡,今鳳州縣也。   十四年,屯常山、中山以備北邊,並領建義大將軍朱佑營。又代驃騎大將軍杜茂繕治障塞,自西河至渭橋,[一]河上至安邑,[二]太原至井陘,[三]中山至鄴,皆築保壁,起烽燧,十里一候。在事五六年,帝以成勤勞,征還京師。邊人多上書求請者,復遣成還屯。及南單于保塞,北方無事,拜為中山太守,上將軍印綬,領屯兵如故。二十四年,南擊武溪蠻賊,無功,[四]上太守印綬。   注[一]西河,今勝州富昌縣也。渭橋本名橫橋,在今咸陽縣東南。   注[二]前書曰,河上,地名,故秦內史,高帝二年改為河上郡,武帝分為左馮翊。   注[三]太原,今并州也。井陘,*(今)*屬常山郡,*(常山)*今恆州縣也。   注[四]武溪水在今辰州瀘溪縣西。   二十七年,定封全椒侯,[一]就國。三十二年卒。   注[一]全椒,縣名,今滁州縣也。   子□嗣。□卒,子香嗣,徙封棘陵侯。香卒,子豐嗣。豐卒,子玄嗣。玄卒,子邑嗣。邑卒,子丑嗣,桓帝時以罪失國。延熹二年,帝復封成玄孫昌為益陽亭侯。   劉隆字符伯,南陽安觿侯宗室也。王莽居攝中,隆父禮與安觿侯崇起兵誅莽,事洩,隆以年未七歲,故得免。及壯,學於長安,更始拜為騎都尉。謁歸,[一]   迎妻子置洛陽。聞世祖在河內,即追及於射犬,以為騎都尉,與馮異共拒朱鮪、李軼等,軼遂殺隆妻子。建武二年,封亢父侯。[二]四年,拜誅虜將軍,討李憲。憲平,遣隆屯田武當。[三]   注[一]謁,請也,謂請假歸也。   注[二]亢父,縣名,屬東平國,故城在今兗州任城縣南。   注[三]武當,今均州縣也。   十一年,守南郡太守,歲余,上將軍印綬。十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時,天下墾田多不以實,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十五年,詔下州郡檢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號呼。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云「穎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壽街上得之。[一]帝怒。時顯宗為東海公,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如顯宗對。於是遣謁者考實,具知奸狀。明年,隆坐征下獄,其疇輩十餘人皆死。帝以隆功臣,特免為庶人。   注[一]抵,欺也。   明年,復封為扶樂鄉侯,以中郎將副伏波將軍馬援擊交址蠻夷征側等,隆別於禁溪口破之,[一]獲其帥征貳,[二]斬首千餘級,降者二萬餘人。還,更封大國,為長平侯。[三]及大司馬吳漢薨,隆為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   注[一]交址郡麊泠縣有金溪穴,相傳音訛,謂之「禁溪」,則征側等所敗處也。   其地今岑州新昌縣也。麊音麋,泠音零。   注[二]征側之妹。   注[三]長平,縣,屬汝南郡。   隆奉法自守,視事八歲,上將軍印綬,罷,賜養牛,上樽酒十斛,[一]以列侯奉朝請。三十年,定封慎侯。[二]中元二年,卒,謚曰靖侯。子安嗣。   注[一]前書音義曰:「稻米一斗得酒一斗為上樽,稷米一斗為中樽,粟米一斗為下樽也。」   注[二]慎,縣名,屬汝南郡也。   傅俊字子□,穎川襄城人也。世祖徇襄城,俊以縣亭長迎軍,拜為校尉,襄城收其母弟宗族,皆滅之。從破王尋等,[一]以為偏將軍。別擊京、密,破之,遣歸穎川,收葬家屬。   注[一]東觀記曰:「傅俊從上迎擊王尋等於陽關,漢兵反走,還汝水上,上以手飲水,澡盥鬚眉塵垢,謂俊曰:『今日罷倦甚,諸卿寧憊邪?』」及世祖討河北,俊與賓客十餘人北追,及於邯鄲,上謁,世祖使將穎川兵,常從征伐。世祖即位,以俊為侍中。建武二年,封昆陽侯。三年,拜俊積弩將軍,與征南大將軍岑彭擊破秦豐,因將兵徇江東,揚州悉定。七年,卒,謚曰威侯。   子昌嗣,徙封蕪湖侯。[一]建初中,遭母憂,因上書,以國貧不願之封,乞錢五十萬,為關內侯。肅宗怒,貶為關內侯,竟不賜錢。永初七年,鄧太后復封昌子鐵為高置亭侯。   注[一]蕪湖,縣名,屬丹陽郡。   堅鐔字子伋,[一]穎川襄城人也。為郡縣吏。世祖討河北,或薦鐔者,因得召見。以其吏能,署主簿。又拜偏將軍,從平河北,別擊破大槍於盧奴。世祖即位,拜鐔揚化將軍,封□強侯。[二]   注[一]東觀記「伋」作「皮」。   注[二]□強,縣名,屬汝南郡。□音於靳反。   與諸將攻洛陽,而朱鮪別將守東城者為反閒,私約鐔晨開上東門。[一]鐔與建義大將軍朱佑乘朝而入,與鮪大戰武庫下,[二]殺傷甚觿,至旦食乃罷,朱鮪由是遂降。又別擊內黃,平之。建武二年,與右將軍萬修徇南陽諸縣,而堵鄉人董欣反宛城,獲南陽太守劉驎。鐔乃引軍赴宛,選敢死士夜自登城,斬關而入,欣遂棄城走還堵鄉。鄧奉復反新野,攻破吳漢。時萬修病卒,鐔獨孤絕,南拒鄧奉,北當董欣,一年閒道路隔塞,糧饋不至,鐔食蔬菜,與士卒共勞苦。   每急,輒先當矢石,[三]身被三創,以此能全其觿。及帝征南陽,擊破欣、奉,以鐔為左曹,常從征伐。六年,定封合肥侯。二十六年,卒。   注[一]上東門,洛陽故城東面北頭第一門也。   注[二]洛陽記曰:「建始殿東有太倉,倉東有武庫,藏兵之所。」   注[三]石謂發石以投人也。墨子曰:「備城者積石百枚,重十鈞已上者。」   子鴻嗣。鴻卒,子浮嗣。浮卒,子雅嗣。   馬武字子張,南陽湖陽人也。少時避讎,客居江夏。王莽末,竟陵、西陽三老起兵於郡界,武往從之,後入綠林中,遂與漢軍合。更始立,以武為侍郎,與世祖破王尋等,拜為振威將軍,與尚書令謝躬共攻王郎。   及世祖拔邯鄲,請躬及武等置酒高會,因欲以圖躬,不克。既罷,獨與武登叢台,[一]從容謂武曰:「吾得漁陽、上谷突騎,欲令將軍將之,何如?」武曰:   「駑怯無方略。」世祖曰:「將軍久將,習兵,豈與我掾史同哉!」武由是歸心。   注[一]故趙王台也,在今*(潞)**[洺]*州邯鄲城中。   及謝躬誅死,武馳至射犬降,世祖見之甚悅,引置左右,每勞饗諸將,武輒起斟酌於前,世祖以為歡。復使將其部曲至鄴,武叩頭辭以不願,世祖愈美其意,因從擊腢賊。世祖擊尤來、五幡等,敗於慎水,武獨殿,還陷陣,故賊不得迫及。[一]進至安*(定)*次、小廣陽,[二]武常為軍鋒,力戰無前,諸將皆引而隨之,故遂破賊,窮追至平谷、浚靡而還。[三]   注[一]殿,鎮後也,音丁殿反。言兵敗而鎮其後也。   注[二]即廣平亭也,在今幽州范陽縣西南,以有廣陽國,故謂此亭為小廣陽也。   注[三]平谷,縣名,屬漁陽郡。浚靡,縣名,屬右北平郡。靡音縻。   世祖即位,以武為侍中、騎都尉,封山都侯。建武四年,與虎牙將軍蓋延等討劉永,武別擊濟陰,下成武、楚丘,拜捕虜將軍。明年,龐萌反,攻桃城,武先與戰,破之;會車駕至,萌遂敗走。六年夏,與建威大將軍耿弇西擊隗囂,漢軍不利,引下隴。囂追急,武選精騎還為後拒,身被甲持戟奔擊,殺數千人,囂兵乃退,諸軍得還長安。   十三年,增邑,更封鄃侯。[一]將兵北屯下曲陽,備匈奴。坐殺軍吏,受詔將妻子就國。武徑詣洛陽,上將軍印綬,削戶五百,定封為楊虛侯,因留奉朝請。   注[一]鄃,縣名,屬平原郡,故城在今德州平原縣西南。鄃音俞。   帝后與功臣諸侯燕語,從容言曰:「諸卿不遭際會,自度爵祿何所至乎?」高密侯鄧禹先對曰:「臣少嘗學問,可郡文學博士。」帝曰:「何言之謙乎?卿鄧氏子,志行修整,何為不掾功曹?」余各以次對,至武,曰:「臣以武勇,可守尉督盜賊。」帝笑曰:「且勿為盜賊,自致亭長,斯可矣。」武為人□酒,闊達敢言,[一]時醉在御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長,無所避忌。帝故縱之,以為笑樂。   帝雖制御功臣,而每能回容,宥其小失。[二]遠方貢珍甘,必先□賜列侯,而太官無餘。有功,輒增邑賞,不任以吏職,故皆保其福祿,終無誅譴者。   注[一]闊達,大度也。敢言謂果敢於言,無所隱也。   注[二]回,曲也,曲法以容也。   二十五,武以中郎將將兵擊武陵蠻夷,還,上印綬。顯宗初,西羌寇隴右,覆軍殺將,朝廷患之,復拜武捕虜將軍,以中郎將王豐副,與監軍使者竇固、右輔都尉陳欣,將烏桓、黎陽營、三輔募士、[一]涼州諸郡羌胡兵及弛刑,合四萬人擊之。到金城浩亹,與羌戰,[二]斬首六百級。又戰於洛都谷,為羌所敗,[三]死者千餘人。羌乃率觿引出塞,武復追擊到東、西邯,大破之,[四]斬首四千六百級,獲生口千六百人,余皆降散。武振旅還京師,增邑七百戶,並前千八百戶。永平四年,卒。   注[一]光武置黎陽營,見鄧訓傳。   注[二]活亹,縣名,屬金城郡,故城在今蘭州廣武縣西南。浩音合,亹音門。   注[三]湟水一名洛都水,西自吐谷渾界入,在今鄯州湟水縣。   注[四]酈元水經注曰邯川城左右有水,自北出,南經邯亭注於河。蓋以此水分流,謂之東、西邯也,在今廓州化*(陰)**[隆]*縣東。   子□嗣,坐兄伯濟與楚王英黨顏忠謀反,國除。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武孫震為漻亭侯。[一]震卒,子側嗣。   注[一]漻音胡巧反,又力雕反。   論曰:中興二十八將,前世以為上應二十八宿,未之詳也。然鹹能感會風雲,奮其智勇,[一]稱為佐命,亦各志能之士也。[二]議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職,至使英姿茂績,委而勿用。然原夫深圖遠筭,固將有以焉爾。若乃王道既衰,降及霸德,[三]猶能授受惟庸,勳賢皆序,如管、隰之迭升桓世,先、趙之同列文朝,可謂兼通矣。[四]降自秦、漢,世資戰力,至於翼扶王運,皆武人屈起。[五]亦有鬻繒屠狗輕猾之徒,[六]或崇以連城之賞,或任以阿衡之地,[七]   故埶疑則隙生,力侔則亂起。[八]蕭、樊且猶縲紲,信、越終見葅戮,不其然乎![九]自茲以降,迄於孝武,宰輔五世,莫非公侯。[一0]遂使縉紳道塞,賢能蔽壅,[一一]朝有世及之私,下多抱關之怨。[一二]其懷道無聞,委身草莽者,亦何可勝言。故光武鑒前事之違,存矯枉之志,[一三]雖寇、鄧之高勳,耿、賈之鴻烈,分土不過大縣數四,所加特進、朝請而已。[一四]觀其治平臨政,課職責咎,將所謂「導之以政,齊之以刑」者乎![一五]若格之功臣,其傷已甚。[一六]何者?直繩則虧喪恩舊,橈情則違廢禁典,選德則功不必厚,舉勞則人或未賢,參任則腢心難塞,並列則其敝未遠。[一七]不得不校其勝否,即以事相權。[一八]故高秩厚禮,允荅元功,峻文深憲,責成吏職。建武之世,侯者百餘,若夫數公者,則與參國議,分均休咎,[一九]其餘並優以寬科,完其封祿,莫不終以功名延慶於後。昔留侯以為高祖悉用蕭、曹故人,[二0]   而郭伋亦譏南陽多顯,[二一]鄭興又戒功臣專任。[二二]夫崇恩偏授,易啟私溺之失,至公均被,必廣招賢之路,意者不其然乎!   注[一]風雲,已具聖公傳。   注[二]易通卦驗曰:「黃佐命。」鄭玄注云:「黃者,火之子。佐命,張良是也。」   已上皆華嶠之辭。   注[三]王謂周也,霸謂齊桓、晉文公。   注[四]史記曰,管仲、隰朋修齊國之政,齊人皆悅事之。管子曰:「管仲寑疾,桓公問之:『若不可諱,政將安移之?』對曰:『隰朋可。』」國語雲,文公使趙衰為卿,辭曰:「先軫有謀,臣不若也。」乃使先軫佐下軍。公曰:「趙衰[三讓],其所讓皆社稷之□也。」   注[五]屈起猶勃起也。音其勿反。   注[六]灌嬰,睢陽販繒者,樊噲,沛人,以屠狗為事,皆從高祖。   注[七]樊噲封為舞陽侯;灌嬰為丞相,封為穎陰侯。阿,倚也。衡,平也。言天下依倚而取平也。   注[八]埶位過,則君臣相疑。侔,等也。   注[九]蕭何為丞相,為人請上林中空地,上大怒,乃下廷尉械系之。燕王盧綰反,樊噲以相國擊燕,人有惡噲黨於呂氏,帝大怒,使陳平即軍中斬噲;平畏呂氏,執噲詣長安。韓信封為淮陰侯,人上書告信反,呂後使武士縛信,斬之。   彭越為梁王,呂後令其舍人告越謀反,遂夷宗族。刑法志曰:「夷三族者梟其首,葅其骨肉。」彭越、韓信皆受此誅。   注[一0]自高祖至於孝武凡五代也,其中宰輔皆以公侯勳貴為之。   注[一一]縉,赤色也。紳,帶也。或作「搢」,搢,插也,謂插笏於帶也。   注[一二]世及謂父子相繼也。禮記曰:「大人世及以為禮。」抱關謂守門者。前書曰,蕭望之署小苑東門候,王仲翁謂望之曰:「不肯碌碌,反抱關為?」   注[一三]矯,正也。違,失也。枉,曲也。孟子曰:「矯枉者過其正。」   注[一四]鄧禹為大司徒,封高密侯,食邑四縣。耿弇好畤侯,食邑二縣,奉朝請。賈復封膠東侯,凡食六縣,以列侯加特進。   注[一五]論語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人免而無恥。」   注[一六]格,正也。若以上法繩正功臣,則於其*[人]*有害也。   注[一七]參任,謂兼勳賢而任之。則腢臣之心各有覬望,故難塞也。若遵高祖並用功臣,則其敝未遠。   注[一八]勝否猶可否。即,就也。權謂平其輕重。   注[一九]賈復傳曰「帝方以吏事責三公,故功臣遂不用。是時列侯唯高密、固始、膠東三侯與公卿參議國家大事,恩遇甚厚」也。   注[二0]前書曰,上望見諸將往往偶語,張良曰:「此謀反耳。陛下起布衣為天子,而所封皆蕭、曹故人耳,*[故相]*聚謀反也。」見高紀。   注[二一]郭伋傳曰:「光武以伋為并州牧,帝引見,伋因言:『選補觿職,當簡天下賢俊,不宜專用南陽人也。』帝深納其言。」   注[二二]鄭興傳曰:「興征為太中大夫,上疏曰:『道路鹹曰朝廷欲用功臣,功臣用則人位謬矣。』」永平中,顯宗追感前世功臣,乃圖畫二十八將於南宮雲台,其外又有王常、李通、竇融、卓茂,合三十二人。故依其本弟系之篇末,以志功臣之次云爾。   太傅高密侯鄧禹中山太守全椒侯馬成大司馬廣平侯吳漢河南尹阜成侯王梁左將軍膠東侯賈復琅邪太守祝阿侯陳俊建威大將軍好畤侯耿弇驃騎大將軍參蘧侯杜茂執金吾雍奴侯寇恂積弩將軍昆陽侯傅俊征南大將軍舞陽侯岑彭左曹合肥侯堅鐔征西大將軍陽夏侯馮異上谷太守淮*(陽)**[陵]*侯王霸建義大將軍鬲侯朱佑信都太守阿陵侯任光征虜將軍穎陽侯祭遵豫章太守中水侯李忠驃騎大將軍櫟陽侯景丹右將軍槐裡侯萬修虎牙大將軍安平侯蓋延太常靈壽侯邳彤衛尉安成侯銚期驍騎將軍昌成侯劉植東郡太守東光侯耿純橫野大將軍山桑侯王常城門校尉朗陵侯臧宮大司空固始侯李通捕虜將軍楊虛侯馬武大司空安豐侯竇融驃騎將軍慎侯劉隆太傅宣德侯卓茂贊曰:帝績思乂,庸功是存。[一]有來腢後,捷我戎軒。[二]婉孌龍姿,儷景同□。[三]   注[一]庸,勳也。言將興帝績,則念勳功之臣也。   注[二]捷,勝也,謂寇、鄧之徒翼佐王烈,戎車所至,皆克捷也。   注[三]婉孌猶親愛也。龍姿謂光武也。儷,齊也,偶也。言諸將齊景□飛而舉大功也。    校勘記   七六九頁三行朱佑按:刊誤謂案注引東觀漢記安帝諱,則此人當名祜。集解引通鑒考異,謂當作「□」旁「古」之「祜」,不當作「□」旁「右」之「佑」。   校補謂范書凡「佑」字皆實「祜」字,當由范氏別有所避耳,否則以宋人述漢事,不應並安帝名亦改之也。   七六九頁九行東觀記*(曰)*佑作福按:「曰」字衍,今刪。   七七一頁一一行坐從兄伯為外孫陰皇后巫蠱事免為庶人按:李慈銘謂和帝陰皇后紀言後外祖母鄧朱及二子奉、毅,俱坐巫蠱事下獄考治,奉、毅皆死獄中,朱徙日南。鄧禹傳亦言禹之孫高密侯干以陰皇后巫蠱事發,干從兄奉以後舅被誅,干從坐國除。是鄧朱者,朱氏女而嫁鄧氏者也。此「伯」字誤。   七七二頁一二行聞外有大兵*(自)*來*[上自]*登城據王先謙說改。   七七三頁五行東觀記*(曰)*載讖文曰孫鹹征狄也「曰」字據刊誤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孫鹹」作「孫臧」。   七七四頁八行漁陽*(安)**[要]*陽人也按:安陽屬五原,不屬漁陽,洪頤粻、沉欽韓皆謂是「要陽」之鬥,今據改。   七七五頁二行遣尚書宗廣持節軍中斬梁按:李慈銘謂「節」下當脫一字。   七七五頁五行文陽按:郡國志「文」作「汶」。   七七五頁一二行為人興利按:王先謙謂「人」當作「民」,此避唐諱未回改者。   七七五頁一三行定封*(封)*阜成侯據汲本、殿本刪。   七七六頁七行道路流通按:通鑒「道」作「邊」,胡注雲自洛陽至漁陽、上谷,路出三郡,三郡既平,則邊路流通矣。   七七六頁一三行鴈門太守郭涼按:校補謂「涼」應作「□」,下同。   七七七頁一三行更封修侯王先謙謂「修」一作「條」,見皇后紀。按:校補謂修條古通作。   七七八頁二行坐與東平王等謀反按:刊誤謂王平、顏忠是楚王同時謀反者,多連士大夫,故杜元坐之,傳寫之誤,遂作「東平王」,東平何嘗反也!又按:沉家本謂劉說是。事在永平十三年,「四」字亦誤。   七七八頁五行追及於*(滿)**[蒲]*陽惠棟云「滿」當作「蒲」。今據改。按:光武紀作「蒲陽」,陳俊傳、鄧禹傳並斗「滿陽」。   七七九頁三行以成行大司空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紀馬成平武都,在建武十一年,其行大司空事,在十二年,與傳異。   七七九頁一三行井陘*(今)*屬常山郡*(常山)*今恆州縣也據校補改。   七八一頁一0行交址郡麊泠縣有金溪穴按:「金溪穴」當依水經葉榆水注作「金溪究」,詳後馬援傳校勘記。   七八一頁一0行其地今岑州新昌縣也按:通鑒胡注謂按唐志,新昌縣屬豐州,「岑」字誤。   七八四頁四行與尚書令謝躬共攻王郎按:張□謂光武紀作「尚書僕射」。   七八四頁八行在今*(潞)**[洺]*卅邯鄲城中據殿本考證改。   七八四頁一一行敗於慎水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紀作「順水」,注雲本或作「慎水」者誤。   七八四頁一一行進至安*(定)*次小廣陽據集解引陳景雲、錢大昕說刪。   七八五頁六行殺數千人按:刊誤謂「千」當作「十」。   七八六頁一二行在今廓州化*(陰)**[隆]*縣東據集解引沉欽韓說改。   七八八頁七行趙衰*[三讓]*沉欽韓謂按晉語,「趙衰」下合有「三讓」二字。今據補。   七八九頁一行縉赤色也按:蔡邕傳注作「赤白色也」。   七八九頁八行則於其*[人]*有害也據刊誤補。   七八九頁一三行而所封皆蕭曹故人耳*[故]*相聚謀反也據殿本補。按:殿本脫「耳」字,各本脫「故」字。七九0頁∼七九一頁按:雲台二十八將排列次序,原作一行,故首鄧禹,次即馬成,次吳漢,次王梁。汲本則作兩行排列,王先謙謂二十八將當以汲本次第為正,今從之。又按:通鑒胡註:「雲台功臣之次,以鄧禹、吳漢、賈復、耿弇、寇恂、岑彭、馮異、朱祜、祭遵、景丹、蓋延、銚期、耿純、臧宮、馬武、劉隆為一列,馬成、王梁、陳俊、杜茂、傅俊、堅鐔、王霸、任光、李忠、萬修、邳彤、劉植、王常、李通、竇融、卓茂為一列。」   後人誤認橫列為縱次,將上下兩列,先奇後偶,硬相排比,列為一行,遂失范書之舊,惟汲本不誤。   七九0頁八行征西大將軍陽夏侯馮異按:「陽夏」原斗「夏陽」,逕據汲本、殿本乙正。   七九0頁八行上谷太守淮*(陽)**[陵]*侯王霸王先謙謂「淮陽」誤,本傳作「淮陵」。今據改。   ************後漢書卷二十三 竇融列傳 第十三   *弟子固曾孫憲玄孫章*   竇融字周公,扶風平陵人也。七世祖廣國,孝文皇后之弟,封章武侯。[一]融高祖父,宣帝時以吏二千石自常山徙焉。融早孤。王莽居攝中,為強弩將軍司馬,[二]東擊翟義,還攻槐裡,[三]以軍功封建武男。[四]女弟為大司空王邑小妻。家長安中,出入貴戚,連結閭裡豪傑,以任俠為名;然事母兄,養弱弟,內修行義。王莽末,青、徐賊起,太師王匡[五]請融為助軍,與共東征。   注[一]章武,縣,屬勃海郡,故城在今滄州魯*[城]*縣也。   注[二]強弩將軍即莽明義侯王俊。   注[三]槐裡趙明、霍鴻等起兵以應翟義,王邑等破義還,合軍擊明、鴻等滅之,融時隨其軍也。見前書。   注[四]東觀記、續漢書並云「寧武男」。   注[五]匡,王舜之子。   及漢兵起,融復從王邑敗於昆陽下,歸[長安。漢兵]長驅入關,王邑薦融,拜為波水將軍,[一]賜黃金千斤,引兵至新豐。莽敗,融以軍降更始大司馬趙萌,萌以為校尉,甚重之,薦融為鉅鹿太守。   注[一]前書音義曰:「波水在長安南。」   融見更始新立,東方尚擾,不欲出關,而高祖父嘗為張掖太守,從祖父為護羌校尉,從弟亦為武威太守,累世在河西,知其土俗,獨謂兄弟曰:「天下安危未可知,河西殷富,帶河為固,張掖屬國精兵萬騎,[一]一旦緩急,杜絕河津,足以自守,此遺種處也。」[二]兄弟皆然之。融於是日往守萌,[三]辭讓鉅鹿,圖出河西。[四]萌為言更始,乃得為張掖屬國都尉。融大喜,即將家屬而西。   既到,撫結雄傑,懷輯羌虜,[五]甚得其歡心,河西翕然歸之。   注[一]漢邊郡皆置屬國。   注[二]遺,留也,可以保全不畏絕滅。   注[三]守猶求也。   注[四]圖,謀也。   注[五]輯,和也。   是時酒泉太守梁統、金城太守厙鈞、[一]張掖都尉史苞、[二]酒泉都尉竺曾、敦煌都尉辛肜,并州郡英俊,融皆與為厚善。及更始敗,融與梁統等計議曰:「今天下擾亂,未知所歸。河西斗絕在羌胡中,[三]不同心曒力[四]則不能自守;權鈞力齊,復無以相率。當推一人為大將軍,共全五郡,觀時變動。」議既定,而各謙讓,鹹以融世任河西為吏,人所敬向,乃推融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是時武威太守馬期、張掖太守任仲並孤立無黨,乃共移書告示之,二人即解印綬去。於是以梁統為武威太守,史苞為張掖太守,竺曾為酒泉太守,辛肜為敦煌太守,厙鈞為金城太守。融居屬國,領都尉職如故,置從事監察五郡。河西民俗質樸,而融等政亦寬和,上下相親,晏然富殖。修兵馬,習戰射,明烽燧之警,羌胡犯塞,融輒自將與諸郡相救,皆如符要,[五]每輒破之。其後匈奴懲乂,[六]稀復侵寇,而保塞羌胡皆震服親附,安定、北地、上郡流人避凶饑者,歸之不絕。   注[一]前書音義曰,厙姓,即倉庫吏後也。今羌中有姓厙,音捨,雲承鈞之後也。   注[二]三輔決錄註:「苞字叔文,茂陵人也。」   注[三]鬥,峻絕也,前書曰:「成山斗入海。」   注[四]曒,並也。   注[五]赴敵不失期契也。   注[六]懲,創也。說文雲乂亦懲也。   融等遙聞光武即位,而心欲東向,以河西隔遠,未能自通。時隗囂先稱建武年號,融等從受正朔,囂皆假其將軍印綬。囂外順人望,內懷異心,使辯士張玄遊說河西曰:「更始事業已成,尋覆亡滅,此一姓不再興之效。今即有所主,便相系屬,一旦拘制,自令失柄,後有危殆,雖悔無及。今豪傑競逐,雌雄未決,[一]當各據其土宇,與隴、蜀合從,[二]高可為六國,下不失尉佗。」[三]融等於是召豪傑及諸太守計議,其中智者皆曰:「漢承堯運,[四]歷數延長。今皇帝姓號見於圖書,[五]自前世博物道術之士谷子雲、夏賀良等,建明漢有再受命之符,言之久矣,[六]故劉子駿改易名字,冀應其占。[七]及莽末,道士西門君惠言劉秀當為天子,遂謀立子駿。事覺被殺,出謂百姓觀者曰:『劉秀真汝主也。』皆近事暴著,[八]智者所共見也。除言天命,且以人事論之:今稱帝者數人,而洛陽土地最廣,甲兵最強,號令最明。觀符命而察人事,它姓殆未能當也。」諸郡太守各有賓客,或同或異。融小心精詳,遂決策東向。五年夏,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   注[一]項羽謂高祖曰:「願與沛公決雌雄。」   注[二]前書音義曰:「以利合為從,以威埶相脅曰橫。」   注[三]佗姓趙,真定人也。陳勝起,佗行南海尉,遂王有南越,故曰尉佗也。   注[四]左傳曰,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事孔甲為御龍氏,春秋時晉卿士會即其後也。士會奔秦,後歸晉,其處者為劉氏。戰國時,劉氏自秦獲於魏,魏遷大梁都於豐,號豐公,即太上皇父也,故曰「漢承堯運」。   注[五]謂河圖赤伏符曰「劉秀髮兵捕不道」。   注[六]前書成帝時谷永上書曰:「陛下當陽數之摽季,涉三七之節紀。」哀帝時夏賀良言:「赤精子讖,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矣。」   注[七]劉歆以哀帝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穎]*叔,冀應符命。   注[八]暴,露也。著,見也。   先是,帝聞河西完富,地接隴、蜀,常欲招之以逼囂、述,亦發使遺融書,遇鈞於道,即與俱還。帝見鈞歡甚,禮饗畢,乃遣令還,賜融璽書曰:「制詔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屬國都尉:勞鎮守邊五郡,兵馬精強,倉庫有蓄,民庶殷富,外則折挫羌胡,內則百姓蒙福。威德流聞,虛心相望,道路隔塞,邑邑何已!   長史所奉書獻馬悉至,深知厚意。今益州有公孫子陽,天水有隗將軍,方蜀漢相攻,權在將軍,舉足左右,便有輕重。[一]以此言之,欲相厚豈有量哉!諸事具長史所見,將軍所知。王者迭興,千載一會。[二]欲遂立桓、文,輔微國,當勉卒功業;[三]欲三分鼎足,連衡合從,亦宜以時定。[四]天下未並,吾與爾絕域,非相吞之國。今之議者,必有任囂效尉佗制七郡之計。[五]王者有分土,無分民,自適己事而已。今以黃金二百斤賜將軍,便宜輒言。」因授融為涼州牧。   注[一]猶蒯通曰「與楚即楚勝,與漢即漢捷」。   注[二]言時難得而易失也。   注[三]周室微弱,齊桓、晉文輔之以霸天下。   注[四]蒯通說韓信曰:「三分天下,鼎足而立。」   注[五]秦胡亥時,南海尉任囂病且死,召龍川令趙佗語曰:「番禺負山險阻,南北東西數千里,頗有中國人相輔,此亦一州之主,可為國,故召公即令行南*(國)**[海]*尉事。」地理志曰蒼梧、鬱林、合浦、交址、九真、南海、日南,皆越之分也,此為七郡也。效,致也,流俗本作「教」者誤也。   璽書既至,河西鹹驚,以為天子明見萬里之外,網羅張立[一]之情。融即復遣鈞上書曰:「臣融竊伏自惟,幸得托先後末屬,蒙恩為外戚,累世二千石。至臣之身,復備列位,假歷將帥,[二]守持一隅。以委質則易為辭,以納忠則易為力。書不足以深達至誠,故遣劉鈞口陳肝膽。自以底裡上露,長無纖介。[三]   而璽書盛稱蜀、漢二主,三分鼎足之權,任囂、尉佗之謀,竊自痛傷。臣融雖無識,猶知利害之際,順逆之分。豈可背真舊之主,事奸偽之人;廢忠貞之節,為傾覆之事;□已成之基,求無冀之利。此三者雖問狂夫,猶知去就,而臣獨何以用心!謹遣同產弟友詣闕,口陳區區。」友至高平,[四]會囂反叛,道絕,馳還,遣司馬席封閒行通書。[五]帝復遣席封賜融、友書,所以尉藉之甚備。[六]   注[一]一作「玄」。   注[二]假猶濫也。   注[三]底裡皆露,言無臧隱。   注[四]高平,今*(涼)**[原]*州*[平高]*縣也。   注[五]東觀記及續漢書「席」皆作「*(虎)**[虞]*」字。   注[六]尉藉,解見隗囂傳。   融既深知帝意,乃與隗囂書責讓之曰:「伏惟將軍國富政修,士兵懷附。親遇□會之際,國家不利之時,[一]守節不回,[二]承事本朝,後遣伯春[三]委身於國,無疑之誠,於斯有效。融等所以欣服高義,願從役於將軍者,良為此也。   而忿悁之閒,[四]改節易圖,君臣分爭,上下接兵。[五]委成功,造難就,[六]   去從義,為橫謀,[七]百年累之,一朝毀之,豈不惜乎!殆執事者貪功建謀,以至於此,[八]融竊痛之!當今西州地埶局迫,人兵離散,易以輔人,難以自建。計若失路不反,聞道猶迷,[九]不南合子陽,則北入文伯耳。[一0]夫負虛交而易強禦,恃遠救而輕近敵,[一一]未見其利也。融聞智者不危觿以舉事,仁者不違義以要功。今以小敵大,於觿何如?[一二]□子徼功,於義何如?[一三]且初事本朝,稽首北面,忠臣節也。[一四]及遣伯春,垂涕相送,慈父恩也。   俄而背之,謂吏士何?忍而□之,謂留子何?[一五]自兵起以來,轉相攻擊,城郭皆為丘墟,生人轉於溝壑。今其存者,非鋒刃之餘,則流亡之孤。迄今傷痍之體未癒,哭泣之聲尚聞。幸賴天運少還,而*(大)*將軍復重於難,是使積痾不得遂瘳,幼孤將復流離,其為悲痛,尤足愍傷,言之可為酸鼻!   [一六]庸人且猶不忍,況仁者乎?融聞為忠甚易,得宜實難。[一七]憂人大過,以德取怨,[一八]知且以言獲罪也。區區所獻,唯將軍省焉。」囂不納。融乃與五郡太守共砥厲兵馬,上疏請師期。   注[一]謂漢遭王莽篡奪也。   注[二]回,邪也。   注[三]囂子恂之字也。   注[四]悁,恚也。   注[五]言違背光武也。   注[六]委,□也。   注[七]去從,背山東也。為橫,通西蜀也。   注[八]言隗囂執政事者,貪有其功而立此逆謀也。   注[九]淮南子曰:「通於道者如車軸,不運於己,而輿轂致數千里。不通於道者若迷惑,告以東西南北,然猶復迷惑矣。」   注[一0]文伯,盧芳也。   注[一一]負亦恃也。易,輕也。恃公孫述而輕光武也。易音以豉反。   注[一二]言危觿也。   注[一三]言違義也。   注[一四]稽首,拜天子禮也。禮,君南向,荅陽之義;臣北面,荅君也。   注[一五]留子謂見在之子,對伯春,故曰留也。   注[一六]宋玉曰:「孤子寡婦,寒心酸鼻。」   注[一七]左傳曰:「忠為令德,非其人猶不可,況不令乎?」   注[一八]詩曰:「不以我為德,反以我為讎。」   帝深嘉美之,乃賜融以外屬圖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一]魏其侯列傳。[二]   詔報曰:「每追念外屬,孝景皇帝出自竇氏,[三]定王,景帝之子,朕之所祖。   昔魏其一言,繼統以正,[四]長君、少君尊奉師傅,[五]修成淑德,施及子孫,[六]此皇太后神靈,上天祐漢也。從天水來者寫將軍所讓隗囂書,痛入骨髓。   畔臣見之,當股慄籩愧,忠臣則酸鼻流涕,義士則曠若發蒙,[七]非忠孝□誠,孰能如此?[八]豈其德薄者所能克堪!囂自知失河西之助,族禍將及,欲設閒離之說,亂惑真心,轉相解構,[九]以成其奸。又京師百僚,不曉國家及將軍本意,多能採取虛偽,夸誕妄談,令忠孝失望,傳言乖實。毀譽之來,皆不徒然,不可不思。今關東盜賊已定,大兵今當悉西,將軍其抗厲威武,以應期會。」   融被詔,即與諸郡守將兵入金城。   注[一]景帝子十三人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為一宗,故曰五宗。言景帝以竇氏所生,而致子孫觿多也。   注[二]竇嬰,太后從兄子也,封魏其侯。魏其,縣,屬琅邪郡。   注[三]出,生也。爾雅曰:「男子謂姊妹之子曰出。」   注[四]梁孝王,景帝弟也,亦竇太后所生。梁王朝,因昆弟燕飲,是時景帝未立太子,酒酣,帝從容曰:「千秋之後傳梁王。」太后驩,竇嬰引琶酒進上曰:   「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傳,漢之約也,帝何以得傳梁王!」帝遂止矣。   注[五]長君,竇太后兄也。少君,太后弟廣國之字也。絳、灌等以兩人所出微,為擇師傅,長者有節行者與居,長君、少君由此為退讓君子,不以富貴驕人。   見前書。   注[六]施,延也,音羊豉反。   注[七]說文曰:「曠,明也。」有眸子而無見曰蒙。前書楊雄曰:「乃今日發蒙,廓然光照矣。」   注[八]說文曰:「□,謹也。」「□」或作「懿」也。   注[九]相解說而結構。   初,更始時,先零羌封何諸種殺金城太守,居其郡,隗囂使使賂遺封何,與共結盟,欲發其觿。融等因軍出,進擊封何,大破之,斬首千餘級,得牛馬羊萬頭,谷數萬斛,因並河揚威武,[一]伺候車駕。時大兵未進,融乃引還。   注[一]並音蒲浪反。   帝以融信□著明,益嘉之。詔右扶風修理融父墳塋,祠以太牢。數馳輕使,致遺四方珍羞。梁統乃使人刺殺張玄,遂與囂絕,皆解所假將軍印綬。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報怨殺人而去郡,[一]融承製拜曾為武鋒將軍,更以辛肜代之。   注[一]東觀記曰:「曾弟嬰報怨,殺屬國候王胤等,曾籩而去郡。」   秋,隗囂發兵寇安定,帝將自西征之,先戒融期。會遇雨,道斷,且囂兵已退,乃止。融至姑臧,[一]被詔罷歸。融恐大兵遂久不出,乃上書曰:「隗囂聞車駕當西,臣融東下,士觿騷動,計且不戰。囂將高峻之屬皆欲逢迎大軍,後聞兵罷,峻等復疑。囂揚言東方有變,西州豪桀遂復附從。囂又引公孫述將,令守突門。[二]臣融孤弱,介在其閒,[三]雖承威靈,宜速救助。國家當其前,臣融促其後,緩急迭用,首尾相資,囂埶排迮,[四]不得進退,此必破也。若兵不早進,久生持疑,則外長寇讎,內示困弱,復令讒邪得有因緣,臣竊憂之。   惟陛下哀憐!」帝深美之。   注[一]姑臧,縣名,屬武威郡,今涼州縣也。西河舊事曰:「涼州城昔匈奴故蓋臧城。」後人音訛,名「姑臧」也。   注[二]突門,守城之門,墨子曰「城百步為一突門」也。   注[三]杜預注左傳云「介猶閒也」。   注[四]排迮謂蹙迫也。   八年夏,車駕西征隗囂,融率五郡太守及羌虜小月氏等[一]步騎數萬,輜重五千餘兩,與大軍會高平第一。[二]融先遣從事問會見儀適,[三]是時軍旅代興,諸將與三公交錯道中,或背使者交私語。帝聞融先問禮儀,甚善之,以宣告百僚。乃置酒高會,引見融等,待以殊禮。拜弟友為奉車都尉,從弟士太中大夫。遂共進軍,囂觿大潰,城邑皆降。帝高融功,下詔以安豐、陽泉、蓼、*(安)*安風四縣[四]封融為安豐侯,弟友為顯親侯。[五]遂以次封諸將帥:武鋒將軍竺曾為助義侯,武威太守梁統為成義侯,張掖太守史苞為□義侯,金城太守厙鈞為輔義侯,酒泉太守辛肜為扶義侯。封爵既畢,乘輿東歸,悉遣融等西還所鎮。   注[一]小月氏,西域胡國名。   注[二]高平,今原州縣,郡國志雲高平有第一城。   注[三]猶言儀注。   注[四]四縣並屬廬江郡。安豐,今壽州縣也,故城在今霍山縣西北。安風本漢六安國,及陽泉故城並在今安豐縣南。杜預注左傳曰:「蓼在安豐。」蓼音了。   注[五]顯親,縣,故城在今秦州成紀縣東南也。   融以兄弟並受爵位,久專方面,懼不自安,數上書求代。詔報曰:「吾與將軍如左右手耳,[一]數執謙退,何不曉人意?勉循士民,無□離部曲。」   注[一]韓信亡,蕭何自追之,人曰「丞相何亡」,高祖聞之,如失左右手耳。見前書。   及隴、蜀平,詔融與五郡太守奏事京師,官屬賓客相隨,駕乘千餘兩,馬牛羊被野。融到,詣洛陽城門,上涼州牧、張掖屬國都尉、安豐侯印綬,詔遣使者還侯印綬。引見,就諸侯位,賞賜恩寵,傾動京師。數月,拜為冀州牧,十餘日,又遷大司空。融自以非舊臣,一旦入朝,在功臣之右,每召會進見,容貌辭氣卑恭已甚,帝以此愈親厚之。融小心,久不自安,數辭讓爵位,因侍中金遷口達至誠。[一]又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融朝夕教導以經蓺,不得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循道,不願其有才能,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故諸侯王國哉?」因復請閒求見,帝不許。   後朝罷,逡巡席後,帝知欲有讓,遂使左右傳出。它日會見,迎詔融曰:「日者知公欲讓職還土,[二]故命公暑熱且自便。今相見,宜論它事,勿得復言。」   融不敢重陳請。   注[一]金遷,安上之曾孫。安上,日磾弟倫之子。遷哀帝時為尚書令,見前書。   注[二]日者猶往日也。   二十年,大司徒戴涉坐所舉人盜金下獄,帝以三公參職,不得已乃策免融。明年,加位特進。二十三年,代陰興行□尉事,特進如故,又兼領將作大匠。弟友為城門校尉,兄弟並典禁兵。融復乞骸骨,[一]輒賜錢帛,太官致珍奇。及友卒,帝愍融年衰,遣中常侍、中謁者即其臥內強進酒食。   注[一]說苑曰,晏子任東阿,乞骸骨以避賢者之路。   融長子穆,尚內黃公主,代友為城門校尉。穆子勳,尚東海恭王強女沘陽公主,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陽公主。顯宗即位,以融從兄子林為護羌校尉。竇氏一公,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一]相與並時。自祖及孫,官府邸第相望京邑,奴婢以千數,於親戚、功臣中莫與為比。   注[一]一公,大司空也;兩侯,安豐、顯親也;四二千石,□尉,城門校尉、護羌校尉、中郎將。   永平二年,林以罪誅,事在西羌傳。帝由是數下詔切責融,戒以竇嬰、田蚡禍敗之事。[一]融惶恐乞骸骨,詔令歸第養病。歲余,聽上□尉印綬,賜養牛,上樽酒。融在宿□十餘年,年老,子孫縱誕,多不法。穆等遂交通輕薄,屬托郡縣,干亂政事。以封在安豐,欲令姻戚悉據故六安國,遂矯稱陰太后詔,令六安侯劉盱去婦,因以女妻之。五年,盱婦家上書言狀,帝大怒,乃盡免穆等官,諸竇為郎吏者皆將家屬歸故郡,獨留融京師。穆等西至函谷關,有詔悉復追還。會融卒,時年七十八,謚曰戴侯,賻送甚厚。   注[一]田蚡,武帝王皇后異父弟也,為丞相,構會竇嬰之罪,使至誅戮。事見前書。   帝以穆不能修尚,[一]而擁富貲,居大第,常令謁者一人監護其家。居數年,謁者奏穆父子自失埶,數出怨望語,帝令將家屬歸本郡,唯勳以沘陽主豻留京師。穆坐賂遺小吏,郡捕系,與子宣俱死平陵獄,勳亦死洛陽獄。久之,詔還融夫人與小孫一人居洛陽家捨。   注[一]不能修整自高尚也。   十四年,封勳弟嘉為安豐侯,食邑二千戶,奉融後。和帝初,為少府。及勳子大將軍憲被誅,免就國。嘉卒,子萬全嗣。萬全卒,子會宗嗣。萬全弟子武,別有傳。   論曰:竇融始以豪俠為名,拔起風塵之中,[一]以投天隙。[二]遂蟬蛻王侯之尊,[三]終膺卿相之位,此則徼功趣埶之士也。及其爵位崇滿,至乃放遠權寵,恂恂似若不能已者,又何智也![四]嘗獨詳味此子之風度,雖經國之術無足多談,而進退之禮良可言矣。   注[一]拔音步末反。拔,卒也。亦音彭八反,義兩通。   注[二]投會天之閒隙。   注[三]說文曰,蟬蛻所解皮也,言去微至貴也。蛻音稅。   注[四]言融之心實欲去權貴,以帝不納,故常恂恂恭順,似若不得已然者也。   固字孟孫,少以尚公主為黃門侍郎。[一]好覽書傳,喜兵法,貴顯用事。中元元年,襲父友封顯親侯。顯宗即位,遷中郎將,監羽林士。[二]後坐從兄穆有罪,廢於家十餘年。時天下乂安,帝欲遵武帝故事,擊匈奴,通西域,以固明習邊事,[三]十五年冬,拜為奉車都尉,[四]以騎都尉耿忠為副,[五]謁者僕射耿秉為駙馬都尉,秦彭為副,皆置從事、司馬,並出屯涼州。明年,固與忠率酒泉、敦煌、張掖甲卒及盧水羌胡[六]萬二千騎出酒泉塞,耿秉、秦彭率武威、隴西、天水募士及羌胡萬騎出居延塞,[七]又太僕祭肜、度遼將軍吳棠將河東北地、西河羌胡及南單于兵萬一千騎出高闕塞,[八]騎都尉來苗、護烏桓校尉文穆將太原、鴈門、代郡、上谷、漁陽、右北平、定襄郡兵及烏桓、鮮卑萬一千騎出平城塞。固、忠至天山,[九]擊呼衍王,斬首千餘級。呼衍王走,追至蒲類海。[一0]留吏士屯伊吾盧城。[一一]耿秉、秦彭絕漠六百餘里,至三木樓山,[一二]來苗、文穆至匈奴河水上,虜皆奔走,無所獲。祭肜、吳棠坐不至涿邪山,免為庶人。   時諸將唯固有功,加位特進。明年,復出玉門擊西域,詔耿秉及騎都尉劉張皆去符傳以屬固。[一三]固遂破白山,降車師,事已具耿秉傳。固在邊數年,羌胡服其恩信。[一四]   注[一]續漢書曰:「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   注[二]續漢志曰,宣帝命中郎將、騎都尉監羽林,秩比二千石。   注[三]固舊隨融在河西,曉知邊事也。   注[四]續漢志曰,比二千石,掌御乘輿。   注[五]忠,弇子也。   注[六]案:湟水東經臨羌縣故城北,又東盧溪水注之,水出西南盧川,即其地也。   注[七]居延塞在今甘州張掖縣東北。   注[八]高闕,山名,在朔方北。   注[九]即祁連山也,今在西州交河縣東北,今名祁縣羅漫山。   注[一0]蒲類海今名婆悉海,在今庭州蒲昌縣東南也。   注[一一]伊吾,今伊州縣也,本匈奴地,明帝置宜禾都尉以為屯田,故地今伊州納職縣伊吾故小城地是。   注[一二]匈奴中山名。   注[一三]專將兵者並有符傳,擬合之取信。今去符,皆受固之節度。   注[一四]東觀記曰:「羌胡見客,炙肉未熟,人人長跪前割之,血流指閒,進之於固,固輒為啖,不穢賤之,是以愛之如父母也。」   肅宗即位,以公主修□慈愛,累世崇重,加號長公主,增邑三千戶;征固代魏應為大鴻臚。帝以其曉習邊事,每被訪及。建初三年,追錄前功,增邑一千三百戶。七年,代馬防為光祿勳。明年,復代馬防為衛尉。   固久歷大位,甚見尊貴,賞賜租祿,貲累巨億,而性謙儉,愛人好施,士以此稱之。章和二年卒,謚曰文侯。子彪,至射聲校尉,先固卒,無子,國除。   憲字伯度。父勳被誅,憲少孤。建初二年,女弟立為皇后,拜憲為郎,稍遷侍中、虎賁中郎將;弟篤,為黃門侍郎。兄弟親幸,並侍宮省,賞賜累積,寵貴日盛,自王、主及陰、馬諸家,莫不畏憚。憲恃宮掖聲埶,遂以賤直請奪沁水公主園田,[一]主逼畏,不敢計。後肅宗駕出過園,指以問憲,憲陰喝不得對。   [二]後發覺,帝大怒,召憲切責曰:「深思前過,奪主田園時,何用愈趙高指鹿為馬?[三]久念使人驚怖。昔永平中,常令陰黨、陰博﹐鄧疊三人更相糾察,[四]   故諸豪戚莫敢犯法者,而詔書切切,[五]猶以舅氏田宅為言。今貴主尚見枉奪,何況小人哉!國家□憲如孤雛腐鼠耳。」[六]憲大震懼,皇后為毀服深謝,良久乃得解,使以田還主。雖不繩其罪,然亦不授以重任。   注[一]沁水公主,明帝女。   注[二]陰喝猶噎塞也。陰音於禁反,喝音一介反。或作「嗚」,音烏故反。   注[三]愈猶差也。趙高解見靈帝紀。   注[四]以陰、鄧皆外戚,恐其踰侈,故使更相糾察也。博,陰興之子。   注[五]切切猶勤勤也。   注[六]鳥子生而啄者曰雛。   和帝即位,太后臨朝,憲以侍中,內干機密,[一]出宣誥命。肅宗遺詔以篤為虎賁中郎將,篤弟景、纓並中常侍,於是兄弟皆在親要之地。憲以前太尉鄧彪有義讓,先帝所敬,而仁厚委隨,[二]故尊崇之,以為太傅,令百官總己以聽。   其所施為,輒外令彪奏,內白太后,事無不從,又屯騎校尉桓郁,累世帝師,而性和退自守,故上書薦之,令授經禁中。所以內外協附,莫生疑異。   注[一]干,主也,或曰古「管」字也。   注[二]委隨猶順從也。   憲性果急,睚□之怨莫不報復。[一]初,永平時,謁者韓紆嘗考劾父勳獄,憲遂令客斬紆子,以首祭勳頤。齊殤王子都鄉侯暢[二]來吊國憂,[三]暢素行邪僻,與步兵校尉鄧疊親屬數往來京師,因疊母元自通長樂宮,得幸太后,被詔召詣上東門。憲懼見幸,分宮省之權,遣客刺殺暢於屯衛之中,[四]而歸罪於暢弟利侯剛,乃使侍御史與青州刺史雜考剛等。後事發覺,太后怒,閉憲於內宮。   注[一]睚音語解反,□音仕懈反。廣雅:「睚,裂也。」或謂裂□瞋目貌。史記曰范睢「睚□之怨必報」。   注[二]齊殤王名石,伯升孫章之子。   注[三]章帝崩也。   注[四]屯兵宿衛之所。   憲懼誅,自求擊匈奴以贖死。會南單于請兵北伐,乃拜憲車騎將軍,金印紫綬,官屬依司空,[一]以執金吾耿秉為副,發北軍五校、[二]黎陽、雍營、緣邊十二郡騎士,[三]及羌胡兵出塞。明年,憲與秉各將四千騎及南匈奴左谷蠡王師子[四]萬騎出朔方雞鹿塞,南單于屯屠河,[五]將萬餘騎出滿夷谷,度遼將軍鄧鴻[六]及緣邊義從羌胡八千騎,與左賢王安國萬騎出*(□)**(稒)*陽塞,[七]   皆會涿邪山。憲分遣副校尉閻盤、司馬耿夔、耿譚將左谷蠡王師子、右呼衍王須訾等,[八]精騎萬餘,與北單于戰於稽落山,大破之,虜觿崩潰,單于遁走,追擊諸部,遂臨私渠比鞮海。[九]斬名王已下萬三千級,獲生口馬牛羊橐駝百餘萬頭。[一0]於是溫犢須、日逐、溫吾、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觿降者,前後二十餘萬人。憲、秉遂登燕然山,去塞三千餘里,刻石勒功,紀漢威德,令班固作銘曰:   注[一]依,准也。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屬三十二人,見續漢志也。   注[二]漢有南北軍,[北軍]中候一人,六百石,掌臨五營,見續漢志。   注[三]漢官儀曰:「光武中興,以幽、冀、并州兵騎克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又曰:「扶風都尉部在雍縣,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衛護園陵,故俗稱雍營。」   注[四]師子其名也。   注[五]屯屠河,單于名也。   注[六]鄧禹少子。   注[七]*(□)**[稒]*陽在五原郡。*(□)**[稒]*音固。   注[八]呼衍其號,因以為姓,匈奴貴種也,今呼延姓是其後。須訾,名也。   注[九]匈奴中海名也。   注[一0]橐音托。   惟永元元年秋七月,有漢元舅曰車騎將軍竇憲,寅亮聖明,登翼王室,[一]納於大麓,惟清緝熙。[二]乃與執金吾耿秉,述職巡御,理兵於朔方。[三]鷹揚之校,螭虎之士,爰該六師,[四]暨南單于、東烏桓、西戎氐羌侯王君長之腢,驍騎三萬。   元戎輕武,長轂四分,[五]雲輜蔽路,萬有三千餘乘。[六]勒以八陣,□以威神,[七]玄甲耀日,朱旗絳天。[八]遂陵高闕,下□鹿,經磧鹵,絕大漠,[九]斬溫禺以釁鼓,血屍逐以染鍔。[一0]然後四校橫徂,星流彗埽,蕭條萬里,野無遺寇。於是域滅區單,反□而旋,考傳驗圖,窮覽其山川。遂踰涿邪,跨安侯,乘燕然,躡冒頓之區落,焚老上之龍庭。[一一]   上以攄高、文之宿憤,光祖宗之玄靈;下以安固後嗣,恢拓境宇,振大漢之天聲。[一二]   茲所謂一勞而久逸,暫費而永寧者也。[一三]乃遂封山刊石,昭銘上德。[一四]其辭曰:   注[一]寅,敬;亮,信也。尚書曰:「二公弘化,寅亮天地。」登,升也。翼,輔也。   注[二]孔安國注尚書曰:「麓,錄也,納之使大錄萬機也。」周頌曰:「惟清緝熙。」鄭玄注云:「光明也。」   注[三]左傳曰:「小有述職,大有巡功。」又曰:「出曰理兵。」   注[四]鷹揚,如鷹之飛揚也。詩云:「惟師尚父,時惟鷹揚。」螭,山神,獸形也。史記曰:「如熊如羆,如豺如離。」徐廣曰:「離與螭同。」該,備也。詩云:「整我六師,以修我戎。」   注[五]暨,及也。元戎,兵車也。詩云:「元戎十乘,以先啟行。」輕武,言疾也。長轂,兵車。   注[六]輜,車也。稱雲,言多也。   注[七]兵法有八陣圖。   注[八]玄甲,鐵甲也。前書曰「發屬國之玄甲」也。   注[九]沙土曰漠。直度曰絕。   注[一0]溫禺、屍逐,皆匈奴王號也。周禮,殺人以血塗鼓謂之釁。鍔,刃也。   注[一一]四校,四面之校。橫徂,橫行也。星流彗埽,言疾也。安侯,水名。   冒頓,單于頭曼子也。區落謂東滅東胡,西走月氏,南取樓煩,悉收秦所奪匈奴地。冒頓子稽粥號老上單于。匈奴五月大會龍庭,祭其先、天地、鬼神,今皆焚蕩之。   注[一二]高帝被冒頓單于圍於平城七日。孝文帝時匈奴寇邊,殺太守,帝欲自征,太后不許。拓,開也。天聲,雷霆之聲。甘泉賦曰:「天聲起兮勇士厲。」   恢,大也。   注[一三]揚雄曰「以為不一勞者不久逸,不暫費者不永寧」也。   注[一四]上猶至也。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鑠王師兮征荒裔,[一]剿凶虐兮□海外,[二]敻其邈兮亙地界,[三]封神丘兮建隆嵑,[四]熙帝載兮振萬世。[五]   注[一]鑠,美也。詩曰:「於鑠王師,遵養時晦。」   注[二]剿,絕;□,整齊也。詩云:「相土裂裂,海外有□。」   注[三]敻、邈皆遠也。亙,竟也。   注[四]神丘即燕然山也。方者謂之碑,員者謂之碣。蠍亦碣也,協韻音其例反。   注[五]熙,廣也。載,事也。書曰:「奮庸熙帝之載。」   憲乃班師而還。遣軍司馬吳汜、梁諷,奉金帛遺北單于,宣明國威,而兵隨其後。時虜中乖亂,汜、諷所到,輒招降之,前後萬餘人。遂及單于於西海上,宣國威信,致以詔賜,單于稽首拜受。諷因說宜修呼韓邪故事,保國安人之福。   [一]單于喜悅,即將其觿與諷俱還,到私渠海,聞漢軍已入塞,乃遣弟右溫禺鞮王奉貢入侍,隨諷詣闕。憲以單于不自身到,奏還其侍弟。南單于於漠北遺憲古鼎,容五斗,其傍銘曰「仲山甫鼎,其萬年子子孫孫永保用」,憲乃上之。   詔使中郎將持節即五原拜憲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憲固辭封,賜策許焉。   注[一]言依附漢家,自保護其國也。宣帝時呼韓邪單于款塞,朝於甘泉宮,請留居光祿塞下,有急,保漢受降城也。   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一]憲威權震朝庭,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振旅還京師。於是大開倉府,勞賜士吏,其所將諸郡二千石子弟從征者,悉除太子舍人。[二]   注[一]續漢志,太尉長史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及御屬二十二人也。   注[二]續漢志曰,太子舍人秩二百石,無員,更直宿衛也。   是時篤為衛尉,景、纓皆侍中、奉車、駙馬都尉,四家競修第宅,窮極工匠。   明年,詔曰:「大將軍憲,前歲出征,克滅北狄,朝加封賞,固讓不受。舅氏舊典,並蒙爵土。[一]其封憲冠軍侯,邑二萬戶;篤郾侯,景汝陽侯,纓夏陽侯,各六千戶。」憲獨不受封,遂將兵出鎮涼州,以侍中鄧疊行征西將軍事為副。   注[一]西漢故事,帝舅皆封侯。   北單于以漢還侍弟,復遣車諧儲王等款居延塞,欲入朝見,願請大使。憲上遣大將軍中護軍班固行中郎將,與司馬梁諷迎之。會北單于為南匈奴所破,被創遁走,固至私渠海而還。憲以北虜微弱,遂欲滅之。明年,復遣右校尉耿夔、司馬任尚、趙博等將兵擊北虜於金微山,大破之,克獲甚觿。北單于逃走,不知所在。   憲既平匈奴,威名大盛,以耿夔、任尚等為爪牙,鄧疊、郭璜為心腹。班固、傅毅之徒,皆置幕府,以典文章。刺史、守令多出其門。尚書僕射郅壽、樂恢並以忤意,相繼自殺。[一]由是朝臣震懾,望風承旨。而篤進位特進,得舉吏,[二]見禮依三公。景為執金吾,纓光祿勳,權貴顯赫,傾動京都。雖俱驕縱,而景為尤甚,奴客緹騎依倚形埶,侵陵小人,[三]強奪財貨,篡取罪人,妻略婦女。商賈閉塞,如避寇讎。有司畏懦,莫敢舉奏。太后聞之,使謁者策免景官,以特進就朝位。纓少好經書,節約自修,出為魏郡,遷穎川太守。竇氏父子兄弟並居列位,充滿朝廷。叔父霸為城門校尉,霸弟□將作大匠,□弟嘉少府,其為侍中、將、大夫、郎吏十餘人。   注[一]壽,郅惲子。   注[二]漢法三公得舉吏。   注[三]漢官儀曰:「執金吾緹騎二百人。」說文曰:「緹,帛丹黃色也。」言奴客及緹騎並為縱橫也。   憲既負重勞,陵肆滋甚。四年,封鄧疊為穰侯。疊與其弟步兵校尉磊及母元,又憲女豻射聲校尉郭舉,舉父長樂少府璜,[一]皆相交結。元、舉並出入禁中,舉得幸太后,遂共圖為殺害。帝陰知其謀,乃與近幸中常侍鄭觿定議誅之,以憲在外,慮其懼禍為亂,忍而未發。會憲及鄧疊班師還京師,詔使大鴻臚持節郊迎,賜軍吏各有差。憲等既至,帝乃幸北宮,詔執金吾、五校尉勒兵屯衛南、北宮,閉城門,收捕疊、磊、璜、舉,皆下獄誅,家屬徙合浦。遣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更封為冠軍侯。憲及篤、景、纓皆遣就國。帝以太后故,不欲名誅憲,為選嚴能相督察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宗族、賓客以憲為官者皆免歸本郡。纓以素自修,不被逼迫,明年坐稟假貧人,[二]徙封羅侯,不得臣吏人。[三]初,竇後之譖梁氏,憲等豫有謀焉,永元十年,梁棠兄弟[四]徙九真還,路由長沙,逼纓令自殺。   後和熹鄧後臨朝,永初三年,詔諸竇前歸本郡者與安豐侯萬全俱還京師。萬全少子章。   注[一]太后居長樂宮,故有少府,秩二千石。   注[二]稟,給也。假貸貧人,非侯家之法,故坐焉。   注[三]羅,縣,屬長沙郡,在今岳州湘陰縣東北。   注[四]棠及兄雍,雅弟翟,並梁竦子也。   論曰:衛青、霍去病資強漢之觿,連年以事匈奴,國秏太半矣,而猾虜未之勝,後世猶傳其良將,豈非以身名自終邪!竇憲率羌胡邊雜之師,一舉而空朔庭,至乃追奔稽落之表,飲馬比鞮之曲,銘石負鼎,薦告清廟。列其功庸,兼茂於前多矣,而後世莫稱者,章末釁以降其實也。[一]是以下流,君子所甚惡焉。[二]夫二三子得之不過房幄之閒,非復搜揚仄陋,選舉而登也。[三]當青病奴僕之時,[四]竇將軍念咎之日,[五]   乃庸力之不暇,思鳴之無晨,[六]何意裂膏腴,享崇號乎?東方朔稱「用之則為虎,不用則為鼠」,信矣。以此言之,士有懷琬琰以就煨塵者,亦何可支哉!   [七]   注[一]降,損也。   注[二]論語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注[三]二三子謂衛、霍及憲也,皆緣椒房幃幄之恩耳。   注[四]衛青本平陽公主家童所生,相者見之,曰:「貴人,官至封侯。」青笑曰:   「人奴之生,無笞罵足矣,安得封侯哉!」   注[五]謂太后閉之南宮,欲誅之日也。   注[六]吳志諸葛瑾曰「失旦之□,復思一鳴」也。   注[七]琬琰,美玉也。楚詞曰:「懷琬琰以為心。」支,計也。亦何可計,言其多也。   章字伯向。少好學,有文章,與馬融、崔瑗同好,更相推薦。[一]   注[一]融集與竇伯向書曰:「孟陵奴來,賜書,見手跡,歡喜何量,見於面也。   書雖兩紙,紙八行,行七字。」   永初中,三輔遭羌寇,章避難東國,家於外黃。[一]居貧,蓬戶蔬食,[二]躬勤孝養,然講讀不輟,太僕鄧康[三]聞其名,請欲與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時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臧室,道家蓬萊山,[四]康遂薦章入東觀為校書郎。   注[一]外黃,縣,屬陳留郡,*[故]*城在今汴州雍丘縣東。   注[二]莊子「原憲編蓬為戶」,論語「顏回飯蔬食」也。   注[三]鄧珍之子,禹之孫。   注[四]老子為守臧史,復為柱下史,四方所記文書皆歸柱下,事見史記。言東觀經籍多也。蓬萊,海中神山,為仙府,幽經秘錄並皆在焉。   順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屬文,以才貌選入掖庭,有寵,與梁皇后並為貴人。   擢章為羽林郎將,[一]遷屯騎校尉。章謙虛下士,收進時輩,甚得名譽。是時梁、竇並貴,各有賓客,多交構其閒,章推心待之,故得免於患。   注[一]續漢志曰,羽林郎秩二百石,無員,常宿衛侍從也。   貴人早卒,帝追思之無已,詔史官樹碑頌德,章自為之辭。貴人歿後,帝禮待之無衰。永和五年,遷少府。漢安二年,轉大鴻臚。建康元年,梁後稱制,章自免,卒於家。中子唐,有俊才,官至虎賁中郎將。   贊曰:悃悃安豐,亦稱才雄。[一]提□河右,奉圖歸忠。[二]孟孫明邊,伐北開西。[三]   憲實空漠,遠兵金山。聽笳龍庭,鏤石燕然。[四]雖則折鼎,王靈以宣。[五]   注[一]楚詞曰「悃悃款款」也。王逸注曰「志純一也」。亦猶實也。   注[二]奉圖者,謂既奉外戚圖,乃歸於漢也。   注[三]□韻音先。   注[四]笳,胡樂也,老子作之。   注[五]鼎三足,三公象。折足者,言其不勝任也。易曰「鼎折足,覆公餗」也。    校勘記   七九五頁八行今滄州魯*[城]*縣也據殿本補。   七九五頁九行強弩將軍即莽明義侯王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翟義傳,「俊」當作「駿」。又按:惠雲此強弩將軍乃趙恢,非王駿,注誤。   七九六頁一行歸*[長安漢兵]*長驅入關據汲本、殿本補。   七九六頁一五行金城太守厙鈞按:「厙」汲本、殿本並作「庫」。集解引錢大昕、王鳴盛說,謂古讀庫有捨音,猶車音尺遮反,餘音食遮反。說文廠部無「厙」字。廣韻禡部有「厙」字,雲姓也。此流俗妄造,正如「角里」別造「□」字代之。   七九九頁五行字*(穎)**[穎]*叔據集解本改。   八00頁六行行南*(國)**[海]*尉事據刊誤改。   八00頁八行網羅張立之情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時隗囂遣辯士張玄遊說,光武察玄所說,而以璽書詔融,「立」字當正作「玄」。   八0一頁三行今*(涼)**[原]*州*[平高]*縣也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按:漢高平縣,北周改曰平高,唐以後廢。   八0一頁四行席皆作*(虎)**[虞]*字據汲本、殿本改,與聚珍本東觀記合。   八0一頁九行去從義為橫謀汲本、殿本「義」作「議」。按:義議通。   八0一頁一0行人兵離散按:王先謙謂「人」當作「民」,此亦避唐諱未回改者,下「生人」同。   八0二頁一行而*(大)*將軍復重於難王先謙謂通鑒無「大」字,前後稱將軍,此不得忽加「大」字,明傳寫誤衍。今據刪。   八0二頁一三行而輿轂致數千里按:汲本、殿本「輿」作「與」。   八0六頁一行是時軍旅代興按:原脫「興」字,逕據汲本、殿本補。   八0六頁四行安豐陽泉蓼*(安)*安風四縣據刊誤刪。   八0九頁三行封勳弟嘉為安豐侯按:沉家本謂續志廬江郡安風侯國,安豐自為縣,則嘉所封實安風,亦融所食四縣之一,而其名則不同矣。此「豐」字蓋因上文而誤。   八一0頁四行度遼將軍吳棠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吳棠」袁宏紀作「吳常」。   八一0頁八行至三木樓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三木樓山」袁宏紀作「沐樓山」。   八一0頁八行匈奴河水刊誤謂匈河,水名,多一「奴」字。按:校補謂前書匈奴傳雲趙破奴萬餘騎出令居數千里,至匈奴河水,臣瓚雲水名也,與武紀注同,未嘗言名有誤。刊誤則據破奴本傳但云「匈河」,為衍「奴」字,不知匈奴河可省稱匈河也。   八一二頁四行憲陰喝不得對按:御覽一五二引,「陰喝」作「喑嗚」。   八一二頁一三行切切猶勤勤也按:此注原在「為言」下,據汲本、殿本移正。   八一三頁二行篤弟景纓並中常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中常侍宦者之職,非外戚所宜居,恐有誤。   八一三頁八行嘗考劾父勳獄按:「嘗」原斗「噹」,逕改正。   八一三頁九行齊殤王按:刊誤謂「殤」當作「煬」,彼既有子,不得謚「殤」明矣。   八一四頁四行南單于屯屠河按:校補謂南單于傳「河」作「何」,同。   八一四頁六行出*(□)**[稒]*陽塞王先謙謂前志作「稒陽」,此誤。今據改。注同。   八一四頁一二行漢有南北軍*[北軍]*中候一人刊誤謂漢有北軍中候耳,衍「南」字。校補謂「南北軍」下誤脫「北軍」二字耳,傳言北軍,注應先釋所起,無突舉北軍之理。按:校補說是。今據補。   八一四頁一二行掌臨五營刊誤謂「臨」當作「監」。今按:臨亦監也,劉說泥。   八一五頁九行暨南單于東烏桓西戎氐羌侯王君長之腢驍騎三萬按:文選「東」下有「胡」字,「三萬」作「十萬」。   八一七頁二行敻其邈兮亙地界按:「邈」原作「□」,逕據汲本、殿本改。注同。   八一九頁六行出為魏郡按:刊誤謂下少「太守」二字。   八二0頁六行安豐侯萬全按:沉家本謂「豐」當作「風」。   八二一頁一三行見於面也藝文類聚三十一引「見」作「次」。按:次於面謂僅次於見面也,義較長。   八二二頁二行*[故]*城在今汴州雍丘縣東按「城」上明脫一「故」字,今補。   八二二頁三行顏回飯蔬食按:今論語作「飯疏食」,而不云「顏回」,校補謂蔬疏古通作,惟注以為「顏回」則誤。   八二二頁七行擢章為羽林郎將按:黃山校補及沉家本後漢書瑣言皆謂「郎」上疑奪「中」字。   ************後漢書卷二十四 馬援列傳 第十四   *子廖子防兄子嚴族孫稜*   馬援字文淵,扶風茂陵人也。其先趙奢為趙將,號曰馬服君,子孫因為氏。[一]   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邯鄲徙焉。[二]曾祖父通,以功封重合侯,坐兄何羅反,被誅 ,[三]故援再世不顯。[四]援三兄況、余、員,[五]並有才能,王莽時皆為二千石。[六]   注[一]馬服者,言能服馭馬也。史記曰,趙惠文王以奢有功,賜爵號為馬服君。   注[二]東觀記曰:「徙茂陵成歡裡。」   注[三]重合,縣,屬勃海郡,故城在今滄州樂陵縣東。馬何羅與江充相善,充既誅,遂懼罪及己,謀反,伏誅。事見前書。   注[四]祖及父不得為顯任也。東觀漢記,通生賓,宣帝時以郎持節,號使君;   使君生仲,仲官至玄武司馬;仲生援。   注[五]東觀記曰:「況字長平,餘字聖卿,員字季主。」   注[六]況,河南太守。余,中壘校尉。員,增山連率。   援年十二而孤,少有大志,諸兄奇之。嘗受齊詩,意不能守章句,[一]乃辭況,欲就邊郡田牧。[二]況曰:「汝大才,當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樸,且從所好。」[三]會況卒,援行服開年,不離墓所;敬事寡□,不冠不入廬。[四]後為郡督郵,送囚至司命府,[五]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遂亡命北地。遇赦,因留牧畜,賓客多歸附者,遂役屬數百家。[六]轉游隴漢閒,常謂賓客曰:「丈夫為志,窮當益堅,老當益壯。」因處田牧,至有牛馬羊數千頭,谷數萬斛。既而歎曰:「凡殖貨財產,貴其能施賑也,否則守錢虜耳。」乃盡散以班昆弟故舊,身衣羊裘皮稿。   注[一]東觀記曰:「受齊詩,師事穎川滿昌。」   注[二]東觀記曰:「援以況出為河南太守,次兩兄為吏京師,見家用不足,乃辭況欲就邊郡畜牧」也。   注[三]從其所請也。   注[四]廬,捨也。   注[五]王莽置司命官,上公已下皆糾察。   注[六]續漢書:「援過北地任氏畜牧。自援祖賓,本客天水,父仲又嘗為牧*(帥)**[師]*令。是時員為護苑使者,故人賓客皆依援。」   王莽末,四方兵起,莽從弟衛將軍林廣招雄俊,乃辟援及同縣原涉為掾,[一]   薦之於莽。莽以涉為鎮戎大尹,[二]援為新成大尹。[三]及莽敗,援兄員時為增山連率,[四]與援俱去郡,復避地涼州。世祖即位,員先詣洛陽,帝遣員復郡,卒於官。援因留西州,隗囂甚敬重之,以援為綏德將軍,與決籌策。   注[一]涉字巨先,見前書。   注[二]王莽改天水為鎮戎,改太守為大尹。   注[三]莽改漢中為新成也。   注[四]莽改上郡為增山,連率亦太守也。莽法,典郡者公為牧,侯稱卒正,伯稱連率,其無封爵者為尹也。   是時公孫述稱帝於蜀,囂使援往觀之。援素與述同里閈,[一]相善,以為既至當握手歡如平生,而述盛陳陛衛,以延援入,交拜禮畢,使出就館,更為援制都布單衣、[二]交讓冠,會百官於宗廟中,立舊交之位。述鸞旗旄騎,[三]警蹕就車,磬折而入,[四]禮饗官屬甚盛,欲授援以封侯大將軍位。賓客皆樂留,援曉之曰:「天下雄雌未定,公孫不吐哺走迎國士,[五]與圖成敗,反修飾邊幅,[六]如偶人形。[七]此子何足久稽天下士乎?」[八]因辭歸,謂囂曰:「子陽井底蛙耳,[九]而妄自尊大,不如專意東方。」   注[一]說文曰:「閈,閭也。」杜預注左傳:「閈,閭門也。」   注[二]東觀記*(曰)*「都」作「荅」。史記曰:「荅布千匹。」前書音義曰:「荅布,白疊布也。」何承天纂文曰:「都致、錯履、無極,皆布名。」方言曰:「禪衣,江、淮、南楚之閒謂之褋,關之東西謂之襌衣。」   注[三]解在公孫述傳。   注[四]磬折者,屈身如磬之曲折,敬也。   注[五]哺,食也。史記,周公誡伯禽曰:「吾一沐三握發,一食三吐哺,猶恐失天下士心也。」   注[六]言若布帛修整其邊幅也。左傳曰:「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度,使無遷。」   注[七]禮記曰:「謂為俑者不仁。」鄭玄云:「俑,偶人也。有面目機發,有似於生人也。」俑音勇。   注[八]稽,留也。   注[九]言述志識褊狹,如坎井之蛙。事見莊子。   建武四年冬,囂使援奉書洛陽。援至,引見於宣德殿。世祖迎笑謂援曰:「卿遨遊二帝閒,今見卿,使人大籩。」援頓首辭謝,因曰:「當今之世,非獨君擇臣也,臣亦擇君矣。[一]臣與公孫述同縣,少相善。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後進臣。   臣今遠來,陛下何知非刺客奸人,而簡易若是?」[二]帝復笑曰:「卿非刺客,顧說客耳。」援曰:「天下反覆,盜名字者不可勝數。[三]今見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壯之。援從南幸黎丘,轉至東海。及還,以為待詔,使太中大夫來歙持節送援西歸隴右。   注[一]家語曰:「君擇臣而任之,臣亦擇君而事之。」   注[二]東觀記曰「援初到,□令中黃門引入,時上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故云「簡易」也。   注[三]盜猶竊也。   隗囂與援共臥起,問以東方流言及京師得失。[一]援說囂曰:「前到朝廷,上引見數十,[二]每接燕語,自夕至旦,才明勇略,非人敵也。且開心見誠,無所隱伏,闊達多大節,略與高帝同。經學博覽,政事文辯,前世無比。」囂曰:「卿謂何如高帝?」援曰:「不如也。高帝無可無不可;[三]今上好吏事,動如節度,又不喜飲酒。」囂意不懌,曰:「如卿言,反覆勝邪?」然雅信援,故遂遣長子恂入質。援因將家屬隨恂歸洛陽。居數月而無它職任。援以三輔地曠土沃,而所將賓客猥多,乃上書求屯田上林苑中,帝許之。   注[一]流猶傳也。   注[二]東觀記曰凡十四見。   注[三]此論語孔子自言己之所行也。   會隗囂用王元計,意更狐疑,[一]援數以書記責譬於囂。囂怨援背己,得書增怒,其後遂發兵拒漢。援乃上疏曰:「臣援自念歸身聖朝,奉事陛下,本無公輔一言之薦,左右為容之助。[二]臣不自陳,陛下何因聞之。夫居前不能令人輊,居後不能令人軒,[三]與人怨不能為人患,臣所恥也。故敢觸冒罪忌,昧死陳誠。臣與隗囂,本實交友。初,囂遣臣東,謂臣曰:『本欲為漢,願足下往觀之。   於汝意可,即專心矣。』及臣還反,報以赤心,實欲導之於善,非敢譎以非義。   而囂自挾奸心,盜憎主人,[四]怨毒之情遂歸於臣。臣欲不言,則無以上聞。   願聽詣行在所,極陳滅囂之術,得空匈腹,申愚策,退就隴畝,死無所恨。」   帝乃召援計事,援具言謀畫。因使援將突騎五千,往來遊說囂將高峻、任禹之屬,下及羌豪,為陳禍福,以離囂*(友)**[支]*黨。   注[一]狐性多疑,故曰狐疑。   注[二]鄒陽書曰:「蟠木成萬乘之器者,左右為之容。」   注[三]言為人無所輕重也。詩云:「如輊如軒。」輊音丁利反。   注[四]左傳晉伯宗妻曰:「盜憎主人,民惡其上。」   援又為書與囂將楊廣,使曉勸於囂,曰:「春卿無恙。[一]前別冀南,[二]寂無音驛。援閒還長安,因留上林。竊見四海已定,兆民同情,而季孟閉拒背畔,為天下表的。[三]常懼海內切齒,思相屠裂,故遺書戀戀,以致惻隱之計。乃聞季孟歸罪於援,而納王游翁諂邪之說,[四]自謂函谷以西,舉足可定,以今而觀,竟何如邪?援閒至河內,過存伯春,[五]見其奴吉從西方還,說伯春小弟仲舒望見吉,欲問伯春無它否,竟不能言,曉夕號泣,婉轉塵中。又說其家悲愁之狀,不可言也。夫怨讎可刺不可毀,援聞之,不自知泣下也。援素知季孟孝愛,曾、閔不過。夫孝於其親,豈不慈於其子?可有子抱三木,而跳梁妄作,自同分羹之事乎?[六]季孟平生自言所以擁兵觿者,欲以保全父母之國而完墳墓也,又言苟厚士大夫而已。而今所欲全者將破亡之,所欲完者將毀傷之,所欲厚者將反薄之。季孟嘗折愧子陽而不受其爵,[七]今更共陸陸,[八]欲往附之,將難為顏乎?若復責以重質,當安從得子主給是哉!往時子陽獨欲以王相待,[九]而春卿拒之;今者歸老,更欲低頭與小兒曹共槽櫪而食,並肩側身於怨家之朝乎?[一0]男兒溺死何傷而拘游哉![一一]今國家待春卿意深,宜使牛孺卿與諸耆老大人[一二]共說季孟,若計畫不從,真可引領去矣。前披輿地圖,見天下郡國百有六所,柰何欲以區區二邦以當諸夏百有四乎?春卿事季孟,外有君臣之義,內有朋友之道。言君臣邪,固當諫爭;語朋友邪,應有切磋。[一三]豈有知其無成,而但萎腇咋舌,叉手從族乎?[一四]及今成計,殊尚善也;過是,欲少味矣。[一五]且來君叔天下信士,朝廷重之,其意依依,常獨為西州言。援商朝廷,尤欲立信於此,[一六]必不負約。援不得久留,願急賜報。」廣竟不荅。   注[一]春卿,楊廣字。   注[二]天水冀縣也。   注[三]表猶標也,言為標準*(謂)**[為]*射的也。言背畔之罪,為天下所指射也。   注[四]游翁,王元字也。   注[五]存猶問也。   注[六]三木者,謂桎、梏及械也,司馬遷曰:「衣赭關三木。」分羹謂樂羊也,解見公孫述傳。   注[七]媿猶辱也。   注[八]陸陸猶碌碌也。   注[九]謂欲封為朔寧王也。   注[一0]字林:「並音卑正反。」   注[一一]游,浮也。   注[一二]大人謂豪傑也。   注[一三]骨曰切,像曰磋,言朋友之道如切磋以成器也。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注[一四]萎腇,耎弱也。萎音於罪反。腇音乃罪反。   注[一五]以食為諭。   注[一六]商,度也。   八年,帝自西征囂,至漆,[一]諸將多以王師之重,不宜遠入險阻,計冘豫未決[二]。會召援,夜至,帝大喜,引入,具以腢議質之。[三]援因說隗囂將帥有土崩之埶,兵進有必破之狀。又於帝前聚米為山谷,指畫形埶,開示觿軍所從道徑往來,分析曲折,昭然可曉。帝曰:「虜在吾目中矣。」明旦,遂進軍至第一,囂觿大潰。[四]   注[一]漆,縣,屬右扶風。   注[二]冘,行貌也,義見說文。豫亦未定也。冘音以林反。   注[三]廣雅曰:「質,定也。」   注[四]第一,解見竇融傳。   九年,拜援為太中大夫,副來歙監諸將平涼州。自王莽末,西羌寇邊,遂入居塞內,金城屬縣多為虜有。來歙奏言隴西侵殘,非馬援莫能定。十一年夏,璽書拜援隴西太守。援乃發步騎三千人,擊破先零羌於臨洮,斬首數百級,獲馬牛羊萬餘頭。守塞諸羌八千餘人詣援降。諸種有數萬,屯聚寇鈔,拒浩亹隘。[一]   援與揚武將軍馬成擊之。羌因將其妻子輜重移阻於允吾谷,[二]援乃潛行閒道,掩赴其營。羌大驚壞,復遠徙唐翼谷中,援復追討之。羌引精兵聚北山上,援陳軍向山,而分遣數百騎繞襲其後,乘夜放火,擊鼓叫噪,虜遂大潰,凡斬首千餘級。援以兵少,不得窮追,收其谷糧畜產而還。援中矢貫脛,帝以璽書勞之,賜牛羊數千頭,援盡班諸賓客。   注[一]浩亹音告門,縣名,屬金城郡。浩,水名也。亹者,水流峽山閒,兩岸深若門也。詩曰「鳧鷖在亹」,亦其義也。今俗呼此水為合門河,蓋疾言之耳。   注[二]允吾音鈆牙。   是時,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一]塗遠多寇,議欲棄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二]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三]則為害不休,不可□也。帝然之,於是詔武威太守,[四]令悉還金城客民。[五]歸者三千餘口,使各反舊邑。援奏為置長吏,繕城郭,起塢候,[六]開導水田,勸以耕牧,郡中樂業。又遣羌豪楊封譬說塞外羌,皆來和親。又武都氐人背公孫述來降者,援皆上復其侯王君長,賜印綬,帝悉從之。乃罷馬成軍。   注[一]破羌,縣名,屬金城郡,故城在今鄯州湟水縣西。   注[二]無塊曰壤。   注[三]湟,水名。據前書,出金城臨羌縣,東至允吾入河,今鄯州湟水縣取其名也。一名樂都水。   注[四]東觀記曰梁統也。   注[五]金城客人在武威者。   注[六]字林曰:「塢,小障也,一曰小城。字或作『強』,音一古反。」   十三年,武都參狼羌與塞外諸種為寇,殺長吏。援將四千餘人擊之,至氐道縣,[一]羌在山上,援軍據便地,奪其水草,不與戰,羌遂窮困,豪帥數十萬戶亡出塞,諸種萬餘人悉降,於是隴右清靜。   注[一]氐道縣屬隴西郡。縣管蠻夷曰道。   援務開*(寬)**[恩]*信,*(恩)**[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援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一]   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此乃太守事耳。」[二]傍縣嘗有報仇者,吏民驚言羌反,百姓奔入城郭。狄道長詣門,[三]請閉城發兵。援時與賓客飲,大笑曰:「燒虜何敢復犯我。[四]曉狄道長歸守寺捨,[五]良怖急者,可默下伏。」[六]後稍定,郡中服之。視事六年,徵入為虎賁中郎將。   注[一]續漢志曰:「郡當邊戍,丞為長史。」又:「置諸曹掾史。」   注[二]旅距,不從之貌。   注[三]狄道,縣,屬隴西郡,今蘭州縣也。   注[四]燒虜即燒羌也。   注[五]曉,喻也。寺捨,官捨也。   注[六]良,甚也。   初,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許,事遂寑。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一]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援自還京師,數被進見。為人明鬚髮,眉目如畫。[二]閒於進對,尤善述前世行事。每言及三輔長者,下至閭裡少年,皆可觀聽。自皇太子、諸王侍聞者,莫不屬耳忘倦。又善兵策,帝常言「伏波論兵,與我意合」,每有所謀,未嘗不用。   注[一]東觀記曰「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也。   注[二]東觀記曰:「援長七尺五寸,色理髮膚眉目容貌如畫。」   初,卷人維汜,[一]訞言稱神,有弟子數百人,坐伏誅。後其弟子李廣等宣言汜神化不死,以誑惑百姓。十七年,遂共聚會徒黨,攻沒晥城,[二]殺晥侯劉閔,自稱「南嶽大師」。遣謁者張宗將兵數千人討之,復為廣所敗。於是使援發諸郡兵,合萬餘人,擊破廣等,斬之。   注[一]卷,縣名,屬河南郡,故城在今鄭州原武縣西北也。   注[二]晥,縣名,屬廬江郡,今舒州懹寧縣。晥音下板反,又下管反。   又交址女子征側及女弟征貳反,[一]攻沒其郡,九真、日南、合浦蠻夷皆應之,寇略嶺外六十餘城,側自立為王。於是璽書拜援伏波將軍,[二]以扶樂侯劉隆為副,[三]督樓船將軍段志等南擊交址。軍至合浦而志病卒,詔援並將其兵。   遂緣海而進,隨山刊道千餘里。[四]十八年春,軍至浪泊上,與賊戰,破之,斬首數千級,降者萬餘人。援追征側等至禁溪,數敗之,賊遂散走。明年正月,斬征側、征貳,傳首洛陽。[五]封援為新息侯,食邑三千戶。援乃擊牛釃酒,勞饗軍士。[六]從容謂官屬曰:「吾從弟少游常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澤車,[七]御款段馬,[八]為郡掾史,守墳墓,鄉里稱善人,斯可矣。致求盈餘,但自苦耳。』當吾在浪泊、西裡閒,虜未滅之時,下潦上霧,毒氣重蒸,仰視飛鳶跕跕墯水中,[九]臥念少游平生時語,何可得也!今賴士大夫之力,被蒙大恩,猥先諸君紆佩金紫,且喜且籩。」吏士皆伏稱萬歲。   注[一]征側者,麊泠縣雒將之女也,嫁為朱鳶人詩索妻,甚雄勇。交址太守蘇定以法繩之,側怨怒,故反。   注[二]東觀記曰:「援上書:『臣所假伏波將軍印,書「伏」字,「犬」外向。城戲令印,「戲」字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縣長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為信也,所宜齊同。』薦曉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奏可。」   注[三]扶樂,縣名,屬九真郡。   注[四]刊,除也。   注[五]越志云:「征側兵起,都麊泠縣。及馬援討之,奔入金溪*(穴)**[究]*中,二年乃得之。」   注[六]釃猶濾也。詩曰:「釃酒有藇。」毛萇注云:「以筐曰釃。」釃音所宜反。   注[七]周禮曰「車人為車,行澤者欲短轂,行山者欲長轂,短轂則利,長轂則安」也。   注[八]款猶緩也,言形段遲緩也。   注[九]鳶,鴟也。跕跕,墯貌也。跕音都牒、泰牒二反。   援將樓船大小二千餘艘,戰士二萬餘人,進擊九真賊征側餘黨都羊等,自無功至居風,[一]斬獲五千餘人,嶠南悉平。[二]援奏言西於縣戶有三萬二千,[三]   遠界去庭千餘里,[四]請分為封溪、望海二縣,許之。[五]援所過輒為郡縣治城郭,穿渠灌溉,以利其民。條奏越律與漢律駁者十餘事,[六]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七]   注[一]無功、居風,二縣名,並屬九真郡。居風,今愛州。   注[二]嶠,嶺嶠也。爾雅曰:「山銳而高曰嶠。」嶠音渠廟反。廣州記曰:「援到交址,立銅柱,為漢之極界也。」   注[三]西於縣屬交址郡,故城在今交州龍編縣東也。   注[四]庭,縣庭也。   注[五]封溪、望海,縣,並屬交址郡。   注[六]駁,乖舛也。   注[七]駱者,越別名。   二十年秋,振旅還京師,軍吏經瘴疫死者十四五。賜援兵車一乘,朝見位次九卿。   援好騎,善別名馬,於交址得駱越銅鼓,乃鑄為馬式,[一]還上之。因表曰:「夫行天莫如龍,行地莫如馬。[二]馬者甲兵之本,國之大用。安寧則以別尊卑之序,有變則以濟遠近之難。昔有騏驥,一日千里,伯樂見之,昭然不惑。[三]   近世有西河子輿,亦明相法。子輿傳西河儀長孺,長孺傳茂陵丁君都,君都傳成紀楊子阿,臣援嘗師事子阿,受相馬骨法。考之於[行]事,輒有驗□。臣愚以為傳聞不如親見,視景不如察形。今欲形之於生馬,則骨法難備具,又不可傳之於後。孝武皇帝時,善相馬者東門京[四]鑄作銅馬法獻之,有詔立馬於魯班門外,則更名魯班門曰金馬門。臣謹依儀氏□,中帛氏口齒,謝氏唇□,丁氏身中,備此數家骨相以為法。」[五]馬高三尺五寸,圍四尺五寸。有詔置於宣德殿下,以為名馬式焉。   注[一]式,法也。裴氏廣州記曰:「俚獠鑄銅為鼓,鼓唯高大為貴,面闊丈餘。   初成,懸於庭,克晨置酒,招致同類,來者盈門。豪富子女以金銀為大釵,執以叩鼓,叩竟,留遺主人也。」   注[二]史記平准書曰:「以為在天莫如龍,在地莫如馬。」   注[三]伯樂,秦穆公時善相馬者也。桓寬鹽鐵論曰:「騏驥負鹽車,垂頭於太行之□,見伯樂則噴而長鳴。」   注[四]東門,姓也;京,名也。   注[五]援銅馬相法曰:「水火欲分明。水火在鼻兩孔閒也。上唇欲急而方,口中欲紅而有光,此馬千里。頷下欲深,下唇欲緩。牙欲前向。牙*(欲)*去齒一寸,則四百里;牙□鋒,則千里。目欲滿而澤。腹欲充,櫧欲小,季助欲長,懸薄欲厚而緩。懸薄,股也。腹下欲平滿,□溝欲深*[而]*長,*(而)*膝本欲起,肘腋欲開,膝欲方,蹄欲厚三寸,堅如石。」□音居奇反。   初,援軍還,將至,故人多迎勞之,平陵人孟冀,名有計謀,於坐賀援。援謂之曰:「吾望子有善言,反同觿人邪?昔伏波將軍路博德開置七郡,裁封數百戶;   [一]今我微勞,猥饗大縣,功薄賞厚,何以能長久乎?先生奚用相濟?」冀曰:   「愚不及。」援曰:「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屍還葬耳,何能臥默上在兒女子手中邪?」冀曰:「諒為烈士,當如此矣。」   注[一]漢書曰,平南越以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址、九真、日南、朱崖、儋耳九郡。今此言「七郡」,則與前書不同也。   還月餘,會匈奴、烏桓寇扶風,援以三輔侵擾,園陵危逼,因請行,許之。自九月至京師,十二月復出屯襄國。[一]詔百官祖道。援謂黃門郎梁松、竇固曰:   「凡人為貴,當使可賤,如卿等欲不可復賤,居高堅自持,勉思鄙言。」松後果以貴滿致災,固亦幾不免。   注[一]襄國,縣名,屬趙國,今邢州龍崗縣也。   明年秋,援乃將三千騎出高柳,行鴈門、代郡、上谷障塞。烏桓候者見漢軍至,虜遂散去,援無所得而還。   援嘗有疾,梁松來候之,獨拜默下,援不荅。鬆去後,諸子問曰:「梁伯孫帝豻,[一]貴重朝廷,公卿已下莫不憚之,大人柰何獨不為禮?」援曰:「我乃松父友也。[二]雖貴,何得失其序乎?」[三]松由是恨之。   注[一]松尚舞陰公主。爾雅曰:「女子之夫為豻。」   注[二]松父統也。   注[三]禮記曰:「見父之執友,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   鄭玄曰:「敬父同志如事父也。」   二十四年,武威將軍劉尚擊武陵五溪蠻夷,[一]深入,軍沒,援因復請行。時年六十二,帝愍其老,未許之。援自請曰;「臣尚能被甲上馬。」帝令試之。援據鞍顧眄,以示可用。   帝笑曰:「矍鑠哉是翁也!」[二]遂遣援率中郎將馬武、耿舒、劉匡、孫永等,將十二郡募士及□刑四萬餘人征五溪。援夜與送者訣,謂友人謁者杜愔曰:「吾受厚恩,年迫餘日索,[三]常恐不得死國事。今獲所願,甘心瞑目,但畏長者家兒或在左右,或與從事,殊難得調;介介獨惡是耳。」[四]明年春,軍至臨鄉,[五]遇賊攻縣,援迎擊,破之,斬獲二千餘人,皆散走入竹林中。   注[一]酈元注水經云「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悉是蠻夷所居,故謂五溪蠻」。皆盤瓠之子孫也。土俗「雄」作「熊」,「樠」作「朗」,「潕」作「武」,在今辰州界。   注[二]矍鑠,勇貌也。東觀記作「□哉是翁」。□音許縛反。   注[三]索,盡也。   注[四]長者家兒謂權要子弟等。介介猶耿耿也。   注[五]東觀記曰「二月到武陵臨鄉」也。   初,軍次下雋[一],有兩道可入,從壺頭則路近而水嶮,[二]從充則塗夷而運遠,[三]帝初以為疑。及軍至,耿舒欲從充道,援以為□日費糧,不如進壺頭,搤其喉咽,[四]充賊自破。以事上之,帝從援策。三月,進營壺頭。賊乘高守隘,水疾,船不得上。會暑甚。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遂困,乃穿岸為室,以避炎氣。[五]賊每升險鼓噪,援輒曳足以觀之,左右哀其壯意,莫不為之流涕。耿舒與兄好畤侯弇書曰:「前舒上書當先擊充,糧雖難運而兵馬得用,軍人數萬爭欲先奮。今壺頭竟不得進,大觿怫郁行死,誠可痛惜。   前到臨鄉,賊無故自致,若夜擊之,即可殄滅。伏波類西域賈胡,到一處輒止,[六]以是失利。今果疾疫,皆如舒言。」弇得書,奏之。帝乃使虎賁中郎將梁松乘驛責問援,因代監軍。會援病卒,松宿懷不平,[七]遂因事陷之。帝大怒,追收援新息侯印綬。   注[一]下雋,縣名,屬長沙國,故城今辰州沅陵縣。雋音字兗反。   注[二]壺頭,山名也,在今辰州沅陵東。武陵記曰「此山頭與東海方壺山相似,神仙多所游集,因名壺頭山」也。   注[三]充,縣名,屬武陵郡。充音昌容反。   注[四]搤,持也。   注[五]武陵記曰「壺頭山邊有石窟,即援所穿室也。室內有蛇如百斛船大,雲是援之餘靈」也。   注[六]言似商胡,所至之處輒停留。賈音古。   注[七]以援往受其拜。   初,兄子嚴、敦並喜譏議,[一]而通輕俠客。援前在交址,還書誡之曰:「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好論議人長短,妄是非正法,[二]此吾所大惡也,寧死不願聞子孫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惡之甚矣,所以復言者,施衿結褵,申父母之戒,[三]欲使汝曹不忘之耳。龍伯高敦厚周慎,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愛之重之,願汝曹□之。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憂,樂人之樂,清濁無所失,[四]   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也。□伯高不得,猶為謹□之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五]效季良不得,陷為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者也。訖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將下車輒切齒,州郡以為言,吾常為寒心,是以不願子孫□也。」季良名保,京兆人,時為越騎司馬。[六]保仇人上書,訟保「為行浮薄,亂腢惑觿,伏波將軍萬里還書以誡兄子,而梁松、竇固以之交結,將扇其輕偽,敗亂諸夏」。書奏,帝召責松、固,以訟書及援誡書示之,松、固叩頭流血,而得不罪。詔免保官。伯高名述,亦京兆人,為山都長,[七]由此擢拜零陵太守。[八]   注[一]並余之子也。喜音許吏反。   注[二]謂譏刺時政也。   注[三]說文曰:「衿,交衽也。」詩云:「親結其褵。」毛萇注云:「褵,婦人之褘也,女施衿結帨。」爾雅曰:「褵,緌也。」郭璞注曰:「即今之香纓也。」   儀禮,父戒女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命」;母戒之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也。   注[四]輕重合宜。   注[五]鶩,鴨也。   注[六]續漢書曰:「越騎司馬秩千石。」   注[七]山都,縣,屬南陽郡,故城在今襄州義清縣東北,今名固城也。   注[八]今永州也。   初,援在交址,常餌薏苡實,用能輕身省欲,以勝瘴氣。[一]南方薏苡實大,援欲以為種,軍還,載之一車。時人以為南土珍怪,權貴皆望之。援時方有寵,故莫以聞。及卒後,有上書譖之者,以為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二]馬武與於陵侯侯昱等[三]皆以章言其狀,帝益怒。援妻孥惶懼,不敢以喪還舊塋,裁買城西數畝地棗葬而已。[四]賓客故人莫敢吊會。嚴與援妻子草索相連,詣闕請罪。帝乃出松書以示之,方知所坐,上書訴冤,前後六上,辭甚哀切,然後得葬。   注[一]神農本草經曰:「薏苡味甘,微寒,主風濕痺下氣,除筋骨邪氣,久服輕身益氣。」   注[二]犀之有文彩也。   注[三]昱,司徒侯霸之子也。   注[四]裁,僅也,與纔同。棗,草也。以不歸舊塋,時權葬,故稱棗。   又前雲陽令同郡朱勃詣闕上書曰:   臣聞王德聖政,不忘人之功,[一]采其一美,不求備於觿。[二]故高祖赦蒯通而以王禮葬田橫,[三]大臣曠然,鹹不自疑。夫大將在外,讒言在內,微過輒記,大功不計,誠為國之所慎也。故章邯畏口而奔楚,[四]燕將據聊而不下。[五]   豈其甘心末規哉,悼巧言之傷類也。[六]   注[一]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也。」   注[二]論語周公謂魯公曰:「不使大臣怨乎不以,無求備於一人。」   注[三]蒯通說韓信背漢,高祖征通至,釋不誅。田橫初自稱齊王,漢定天下,橫猶以五百人保於海島,高祖追橫,橫自殺,以王禮葬之。並見前書也。   注[四]章邯為秦將,使人請事,至咸陽,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使還報,邯畏趙高讒之,遂降項羽。   注[五]史記曰,燕將攻下聊城,人或讒之於燕,燕將懼誅,因保守聊城不敢歸。   聊即今博州聊城縣也。   注[六]末規猶下計也。詩云:「巧言如簧。」類,善也。   竊見故伏波將軍新息侯馬援,拔自西州,欽慕聖義,閒關險難,[一]觸冒萬死,孤立腢貴之閒,傍無一言之佐,馳深淵,入虎口,豈顧計哉![二]寧自知當要七郡之使,徼封侯之福邪?八年,車駕西討隗囂,國計狐疑,觿營未集,援建宜進之策,卒破西州。及吳漢下隴,冀路斷隔,唯獨狄道為國堅守,士民饑困,寄命漏刻。援奉詔西使,鎮慰邊觿,乃招集豪傑,曉誘羌戎,謀如湧泉,埶如轉規,[三]遂救倒縣之急,[四]存幾亡之城,[五]兵全師進,因糧敵人,隴、冀略平,而獨守空郡,[六]兵動有功,師進輒克。銖鋤先零,緣入山谷,猛怒力戰,飛矢貫脛。又出征交址,土多瘴氣,援與妻子生訣,無悔吝之心,[七]   遂斬滅征側,克平一州。[八]閒復南討,立陷臨鄉,師已有業,未竟而死,吏士雖疫,援不獨存。夫戰或以久而立功,或以速而致敗,深入未必為得,不進未必為非。人情豈樂久屯絕地,不生歸哉!惟援得事朝廷二十二年,北出塞漠,南度江海,觸冒害氣,僵死軍事,[九]名滅爵絕,國土不傳。海內不知其過,觿庶未聞其毀,卒遇三夫之言,橫被誣罔之讒,[一0]家屬杜門,葬不歸墓,怨隙並興,宗親怖慄。死者不能自列,生者莫為之訟,臣竊傷之。   注[一]閒關猶崎嶇也。   注[二]戰國策曰:「魏安厘王畏秦,將入朝,周欣止之。王曰:『許綰為我□曰:   「若入不出,請徇寡人以首。」』周欣對曰:『今有人謂臣,入不測之泉,而徇臣以鼠首,可乎?綰之首猶鼠首也。囚王於不測之秦而徇王以首,竊為王不取也。』」司馬遷書曰「垂餌虎口」,又曰「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赴公家之難」。謂援使隗囂也。   注[三]規,員也。孫子曰:「戰如轉員石於萬仞之山者,埶也。」   注[四]孟子曰:「當今之時,行仁政,人悅之,猶解於倒縣也。」   注[五]幾音祈。幾,近也。   注[六]守音式授反。   注[七]吝猶恨也。   注[八]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址、日南、九真皆屬交州。   注[九]僵,僕也。   注[一0]韓子曰:「龐共與魏太子質於邯鄲,共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乎?』王曰:『否。』『二人言,王信乎?』王曰:『否。』『三人言,王信乎?』曰:『寡人信。』龐共曰:『夫市無虎明矣,然三人言,誠市有虎。今邯鄲去魏遠於市,謗臣者過三人,願王熟察之。』」夫明主醲於用賞,約於用刑。高祖嘗與陳平金四萬斤以閒楚軍,不問出入所為,豈復疑以錢谷閒哉?夫操孔父之忠而不能自免於讒,此鄒陽之所悲也。[一]詩云:「取彼讒人,投畀豺虎,剌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二]   此言欲令上天而平其惡。惟陛下留思豎儒之言,[三]無使功臣懷恨黃泉。臣聞春秋之義,罪以功除;[四]聖王之祀,臣有五義。[五]若援,所謂以死勤事者也。願下公卿平援功罪,宜絕宜續,以厭海內之望。   注[一]史記鄒陽書曰:「昔者,魯聽季孫之說而逐孔子,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   夫以孔、墨之辯,不能自免於讒諛。」   注[二]詩小雅巷伯篇也。畀,與也。昊,昊天也。投與昊天,制其罰也。   注[三]言如僮豎無知也。高祖曰:「豎儒幾敗吾事。」   注[四]公羊傳曰:「夏滅項。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為桓公諱也,以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注[五]禮記曰:「夫聖王之制祀也,法施於人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臣年已六十,常伏田里,竊感欒布哭彭越之義,[一]冒陳悲憤,戰慄闕庭。   注[一]前書曰,彭越為梁王,欒布為梁大夫使於齊。越以謀反,梟首洛陽,詔有收視者捕之。布使還,奏事越頭下,祠而哭之。   書奏,報,歸田里。書奏,報,歸田里。   勃字叔陽,年十二能誦詩、書。常候援兄況。勃衣方領,能矩步,[一]辭言□雅,[二]援裁知書,見之自失。況知其意,乃自酌酒慰援曰:「朱勃小器速成,智盡此耳,卒當從汝稟學,勿畏也。」[三]朱勃未二十,右扶風請試守渭城宰,[四]及援為將軍,封侯,而勃位不過縣令。援後雖貴,常待以舊恩而卑侮之,勃愈身自親,及援遇讒,唯勃能終焉。肅宗即位,追賜勃子谷二千斛。[五]   注[一]續漢書曰:「勃能說韓詩。」前書音義曰:「頸下施衿領正方,學者之服也。」矩步者,迴旋皆中規矩。   注[二]□音閒。□雅猶沉靜也,司馬相如曰「雍容□雅」。   注[三]稟,受也。   注[四]渭城,縣名,故城在今咸陽縣東北。前書音義曰:「試守者,試守一歲,乃為真,食其全俸。」   注[五]東觀記曰:「章帝下詔曰:『告平陵令、丞:縣人故雲陽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將軍爵土不傳,上書陳狀,不顧罪戾,懷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風。詩云:   「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其以縣見谷二千斛賜勃子若孫,勿令遠詣闕謝。』」初,援兄子豻王盤子石,[一]王莽從兄平阿侯仁之子也。莽敗,盤擁富貲居故國,為人尚氣節而愛士好施,有名江淮閒。後游京師,與□尉陰興、大司空朱浮、齊王章共相友善。援謂姊子曹訓曰:「王氏,廢姓也。子石當屏居自守,而反游京師長者,[二]用氣自行,多所陵折,其敗必也。」後歲余,盤果與司隸校尉蘇鄴、丁鴻事相連,坐死洛陽獄。而盤子肅復出入北宮及王侯邸第。援謂司馬呂種曰:   [三]「建武之元,名為天下重開。自今以往,海內日當安耳。但憂國家諸子並壯,而舊防未立,[四]若多通賓客,則大獄起矣。卿曹戒慎之!」及郭後薨,有上書者,以為肅等受誅之家,客因事生亂,慮致貫高、任章之變。[五]帝怒,乃下郡縣收捕諸王賓客,更相牽引,死者以千數。呂種亦豫其禍,臨命歎曰:「馬將軍誠神人也!」   注[一]子石,盤字也。   注[二]長者謂豪俠者也。   注[三]是援行軍之司馬也。   注[四]舊防,諸侯王子不許交通賓客。   注[五]張敖為趙王,其相貫高。高祖不禮趙王,高恥之,置人壁中,欲害高祖。   又任章父宣,霍氏女豻,坐謀反誅。宣帝祠昭帝廟,章乃玄服夜入廟,待帝至,欲為逆。發覺,伏誅。並見前書。   永平初,援女立為皇后。顯宗圖畫建武中名臣、列將於雲台,[一]以椒房故,獨不及援。   東平王蒼觀圖,言於帝曰:「何故不畫伏波將軍像?」帝笑而不言。至十七年,援夫人卒,乃更修封樹,起祠堂。   注[一]雲台在南宮也。   建初三年,肅宗使五官中郎將持節追策,謚援曰忠成侯。   四子:廖,防,光,客卿。   客卿幼而歧嶷,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來過,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訥而內沉敏。援甚奇之,以為將相器,故以客卿字焉。[一]   援卒後,客卿亦夭沒。   注[一]張儀、虞卿並為客卿,故取名焉。事見史記。   論曰:馬援騰聲三輔,遨遊二帝,及定節立謀,以干時主,將懷負鼎之願,蓋為千載之遇焉。[一]然其戒人之禍,智矣,[二]而不能自免於讒隙。豈功名之際,理固然乎?[三]夫利不在身,以之謀事則智;慮不私己,以之斷義必厲。   誠能回觀物之智而為反身之察,若施之於人則能恕,自鑒其情亦明矣。[四]   注[一]伊尹負鼎以干湯。光武與竇融書曰「千載之遇」也。   注[二]謂誡竇固、梁松、王盤、呂種等,皆如所言也。   注[三]居功名之地,讒構易興,而能免之者少矣。   注[四]見人之謂智,自見之謂明。以自見之明為見人之用,其於物理豈不通乎。   廖字敬平,少以父任為郎。[一]明德皇后既立,拜廖為羽林左監、虎賁中郎將。   顯宗崩,受遺詔典掌門禁,遂代趙□為□尉,肅宗甚尊重之。   注[一]東觀記曰:「廖少習易經,清約沉靜。援擊武溪無功,卒於師,廖不得嗣爵。」   時皇太后躬履節儉,事從□約,廖慮美業難終,上疏長樂宮以勸成德政,曰:「臣案前世詔令,以百姓不足,起於世尚奢靡,故元帝罷服官,[一]成帝御浣衣,哀帝去樂府。[二]然而侈費不息,至於衰亂者,百姓從行不從言也。[三]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傳曰:『吳王好□客,百姓多創瘢;楚王好細□,宮中多餓死。』[四]長安語曰:[五]『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且半額;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斯言如戲,有切事實。前下制度未幾。後稍不行。雖或吏不奉法,良由慢起京師。今陛下躬服厚繒,斥去華飾,素□所安,發自聖性。[六]此誠上合天心,下順民望,浩大之福,莫尚於此。陛下既已得之自然,猶宜加以勉勖,法太宗之隆德,戒成、哀之不終。[七]易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八]誠令斯事一竟,[九]則四海誦德,聲熏天地,[一0]   神明可通,金石可勒,而況於行仁心乎,況於行令乎!願置章坐側,以當瞽人夜誦之音。」[一一]太后深納之。朝廷大議,輒以詢訪。   注[一]前書音義曰:「齊國舊有三服之官,春獻冠幘縰為首服,紈素為冬服,輕綃為夏服。元帝約省,故罷之。」   注[二]哀帝即位,詔罷鄭□之音,減郊祭及武樂等人數也。   注[三]書曰:「違上所命,從厥攸好。」   注[四]墨子曰「楚靈王好細□,而國多餓人」也。   注[五]當時諺言。   注[六]言儉素約□,後之所安。   注[七]太宗,孝文也。玄默為化,身衣弋綈。成帝下詔,務崇儉約,禁斷綺縠、女樂,嫁娶葬埋過制,唯青綠人所常服不禁。哀帝初即位,易帷帳,去錦繡,乘輿席緣綈繒而已。成帝以趙飛燕,哀帝以董賢,為儉並不終。   注[八]恆卦九三爻詞也。巽下震上,鄭玄注云:「巽為進退,不恆其德之象。又*(玄)*[互]體兌,兌為毀折,後將有羞辱也。」   注[九]竟猶終也。   注[一0]熏猶蒸也,言芳聲熏天地也。   注[一一]瞽人,無目者也。古者瞽師教國子誦六詩。前書禮樂志云「乃采詩夜誦」。夜誦者,其辭或秘,不可宣露,故於夜中歌誦也。   廖性質誠畏慎,不愛權埶聲名,盡心納忠,不屑毀譽。[一]有司連據舊典,奏封廖等,累讓不得已,建初四年,遂受封為順陽侯,以特進就第。每有賞賜,輒辭讓不敢當,京師以是稱之。   注[一]王逸注楚詞云:「屑,顧也。」   子豫,為步兵校尉。太后崩後,馬氏失埶,廖性寬緩,不能教勒子孫,豫遂投書怨誹。又防、光奢侈,好樹黨與。八年,有司奏免豫,遣廖、防、光就封。   豫隨廖歸國,考擊物故。[一]後詔還廖京師。永元四年,卒。和帝以廖先帝之舅,厚加賵賻,使者弔祭,王主會喪,謚曰安侯。   注[一]物,無也;故,事也:謂死也。   子遵嗣,徙封程鄉侯。遵卒,無子,國除。元初三年,鄧太后*(詔)**[紹]*封廖孫度為穎陽侯。   防字江平,永平十二年,與弟光俱為黃門侍郎。肅宗即位,拜防中郎將,稍遷城門校尉。   建初二年,金城、隴西保塞羌皆反,[一]拜防行車騎將軍事,以長水校尉耿恭副,將北軍五校兵及諸郡積射士三萬人擊之。軍到冀,而羌豪布橋等圍南部都尉於臨洮。防欲救之,臨洮道險,車騎不得方駕,防乃別使兩司馬將數百騎,分為前後軍,去臨洮十餘里為大營,多樹幡幟,揚言大兵旦當進。羌候見之,馳還言漢兵盛不可當。明旦遂鼓噪而前,羌虜驚走,因追擊破之,斬首虜四千餘人,遂解臨洮圍。防開以恩信,燒當種皆降,唯布橋等二萬餘人在臨洮西南望曲谷。[二]十二月,羌又敗耿恭司馬及隴西長史於和羅谷,死者數百人。明年春,防遣司馬夏駿將五千人從大道向其前,潛遣司馬馬彭將五千人從閒道沖其心腹,又令將兵長史李調等將四千人繞其西,三道俱擊,復破之,斬獲千餘人,得牛羊十餘萬頭。羌退走,夏駿追之,反為所敗。防乃引兵與戰於索西,又破之。[三]布橋迫急,將種人萬餘降。詔征防還,拜車騎將軍,城門校尉如故。   注[一]羌,東吾燒當之後也,以其父滇吾降漢,乃入居塞內,故稱保塞。   注[二]酈元注水經雲望曲在臨洮西南,去龍桑城二百里。   注[三]索西,縣名,故城在今岷州和政縣東,亦名臨洮東城,亦謂之赤城。沙州記云:「從東洮至西洮一百二十里。」東洮即謂此城。   防貴寵最盛,與九卿絕席。光自越騎校尉遷執金吾。四年,封防穎陽侯,光為許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戶。防以顯宗寑疾,入參醫藥,又平定西羌,增邑千三百五十戶。屢上表讓位,俱以特進就第。皇太后崩,明年,拜防光祿勳,光為□尉。防數言政事,多見採用。是冬始施行十二月迎氣樂,防所上也。[一]子鉅,為常從小侯。[二]六年正月,以鉅當冠,[三]特拜為黃門侍郎。肅宗親御章台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明年,防復以病乞骸骨,詔賜故中山王田廬,[四]以特進就第。   注[一]解見章帝紀。   注[二]以小侯故得常從也。   注[三]禮記曰二十弱冠。儀禮曰,士冠,筮於廟門,主人玄冠朝服,有司如主人服。卒筮旅占告吉,若不吉即筮遠日如初。前期三日,筮賓如求日之儀。陳服於房中西墉下,東領北上。始加緇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嫡子冠於阼,以著代也。三加而彌尊,冠而字之,敬其名也。祝曰:「令月吉辰,加爾元服,□爾幼志,順爾成德。」   注[四]中山王焉以郭太后少子故,獨留京師。建武三十年徙封中山,永平二年就國,故以其田廬賜防也。   防兄弟貴盛,奴婢各千人已上,資產巨億,皆買京師膏腴美田,又大起第觀,連閣臨道,彌亙街路,多聚聲樂,曲度比諸郊廟。[一]賓客奔湊,四方畢至,京兆杜篤之徒數百人,常為食客,居門下。刺史、守、令多出其家。歲時賑給鄉閭,故人莫不周洽。防又多牧馬畜,賦斂羌胡。帝不喜之,數加譴□,所以禁遏甚備,由是權埶稍損,賓客亦衰。八年,因兄子豫怨謗事,有司奏防、光兄弟奢侈踰僭,濁亂聖化,悉免就國。臨上路,詔曰:「舅氏一門,俱就國封,四時陵廟無助祭先後者,朕甚傷之。其令許侯思□田廬,有司勿復請,[二]以慰朕渭陽之情。」[三]   注[一]曲度謂曲之節度也。   注[二]留之於京,守田廬而思□過也。   注[三]渭陽,詩秦風也。秦康公送舅晉文公於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其詩曰:   「我見舅氏,如母存焉。」   光為人小心周密,喪母過哀,[一]帝以是特親愛之,乃復位特進。子康,黃門侍郎。永元二年,光為太僕,康為侍中。及竇憲誅,光坐與厚善,復免就封。   後憲奴誣光與憲逆,自殺,[二]家屬歸本郡。本郡復殺康,而防及廖子遵皆坐徙封丹陽。防為翟鄉侯,租歲限三百萬,不得臣吏民。防後以江南下濕,上書乞歸本郡,和帝聽之。十三年,卒。   注[一]東觀記曰:「光遭母喪,哀慟感傷,形骸骨立。」   注[二]東觀記曰:「奴名玉當。初,竇氏有事,玉當亡,私從光乞,不與。恨去,懷挾欲中光。官捕得玉當,因告言光與憲有惡謀,光以被誣不能自明,乃自殺。   光死後,憲他奴郭扈自出證明光、憲無惡言,光子朗上書迎光喪葬舊塋,詔許之。」   子鉅嗣,後為長水校尉。永初七年,鄧太后詔諸馬子孫還京師,隨四時見會如故事,復紹封光子朗為合鄉侯。   嚴字威卿。父余,王莽時為楊州牧。嚴少孤,[一]而好擊□,習騎射。[二]後乃白援,從平原楊太伯講學,專心墳典,能通春秋左氏,[三]因覽百家腢言,遂交結英賢,京師大人鹹器異之。[四]仕郡督郵,援常與計議,委以家事。弟敦,字孺卿,亦知名。援卒後,嚴乃與敦俱歸安陵、居鉅下,[五]三輔稱其義行,號曰「鉅下二卿」。   注[一]東觀記:「余卒時,嚴七歲,依姊豻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明年,母復終,會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孫右扶風曹貢為梧安侯相,迎嚴歸,養視之。至四年,叔父援從車駕東征,過梧安,乃將嚴兄弟西。嚴年十三至雒陽,留寄郎朱仲孫捨,大奴步護視之也。」   注[二]東觀記曰:「嚴從其故門生肆都學擊□,習騎射。」   注[三]東觀記曰,從司徒祭酒陳元受之。   注[四]大人,長者之稱也。   注[五]決錄注曰:「鉅下,地名也。」   明德皇后既立,嚴乃閉門自守,猶復慮致譏嫌,遂更徙北地,斷絕賓客。永平十五年,皇后□使移居洛陽。顯宗召見,嚴進對閑雅,意甚異之,有詔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注記。常與宗室近親臨邑侯劉復等論議政事,甚見寵幸。後拜將軍長史,將北軍五校士、羽林禁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一]□護南單于,聽置司馬、從事。牧守謁敬,同之將軍。□嚴過武庫,祭蚩尤,[二]帝親御阿閣,[三]觀其士觿,時人榮之。   注[一]美稷,縣名。   注[二]武庫,掌兵器,令一人,秩六百石。前書音義曰:「蚩尤,古天子,好五兵,故今祭之。」見高祖紀也。   注[三]阿,曲也。   肅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除子鱄為郎,[一]令勸學省中。[二]其冬,有日食之災,嚴上封事曰:「臣聞日者觿陽之長,食者陰侵之征。書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三]言王者代天官人也。故考績黜陟,以明□貶。[四]無功不黜,則陰盛陵陽。臣伏見方今刺史太守專州典郡,不務奉事盡心為國,而司察偏阿,取與自己,同則舉為尤異,異則中以刑法,[五]不即垂頭塞耳,采求財賂。今益州刺史朱酺、楊州刺史倪說、[六]涼州刺史尹業等,每行考事,輒有物故,[七]又選舉不實,曾無貶坐,是使臣下得作威福也。故事,州郡所舉上奏,司直察能否以懲虛實。[八]今宜加防檢,式遵前制。舊丞相、御史親治職事,唯丙吉以年老優遊,不案吏罪,[九]於是宰府習為常俗,更共罔養,以崇虛名,[一0]或未曉其職,便復遷徙,誠非建官賦祿之意。宜□正百司,各責以事,州郡所舉,必得其人。若不如言,裁以法令。傳曰:『上德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故火烈則人望而畏之,水懦則人狎而翫之。為政者寬以濟猛,猛以濟寬。』[一一]如此,綏御有體,災眚消矣。」[一二]書奏,帝納其言而免酺等官。   注[一]鱄音時兗反。   注[二]勸,勉也。前書王鳳薦班伯於成帝,宜勸學,召見宴暱殿是也。   注[三]尚書咎繇之詞。   注[四]尚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注[五]中音丁仲反。   注[六]倪音五兮反。說音悅。   注[七]考,按也。   注[八]前書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續漢書曰:   「光武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之。」   注[九]丙吉字少卿,魯人也。宣帝時,為丞相。掾史有罪,終無所驗。公府不按吏,自吉始也。見前書。   注[一0]罔養猶依違也。   注[一一]左傳鄭子產誡子太叔為政之詞也。   注[一二]眚亦災也。   建初元年,遷五官中郎將,除三子為郎。嚴數薦達賢能,申解冤結,多見納用。   復以五官中郎將行長樂□尉事。二年,拜陳留太守。嚴當之職,乃言於帝曰:「昔顯親侯竇固誤先帝出兵西域,置伊吾盧屯,煩費無益。又竇勳受誅,其家不宜親近京師。」是時勳女為皇后,竇氏方寵,時有側聽嚴言者,以告竇憲兄弟,由是失權貴心。嚴下車,明賞罰,發奸慝,郡界清靜。時京師訛言賊從東方來,百姓奔走,轉相驚動,諸郡遑急,各以狀聞。嚴察其虛妄,獨不為備。詔書□問,使驛系道,嚴固執無賊,後卒如言。典郡四年,坐與宗正劉軼、少府丁鴻等更相屬托,征拜太中大夫;十餘日,遷將作大匠。七年,復坐事免。後既為竇氏所忌,遂不復在位。及帝崩,竇太后臨朝,嚴乃退居自守,訓教子孫。永元十年,卒於家,時年八十二。   弟敦,官至虎賁中郎將。嚴七子,[一]唯續、融知名。續字季則,七歲能通論語,十三明尚書,十六治詩,博觀腢籍,善九章筭術。[二]順帝時,為護羌校尉,遷度遼將軍,所在有威恩稱。融自有傳。   注[一]謂固,伉,歆,鱄,融,留,續。   注[二]劉徽九章筭術曰方田第一,粟米第二,*(羨外)**[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稜字伯威,援之族孫也。少孤,依從兄毅共居業,恩猶同產,毅卒無子,稜心喪三年。[一]   注[一]東觀記曰:「毅,張掖屬國都尉。」   建初中,仕郡功曹,舉孝廉。及馬氏廢,肅宗以稜行義,征拜謁者。章和元年,遷廣陵太守。時谷貴民饑,奏罷鹽官,以利百姓,賑貧羸,薄賦稅,興復陂湖,溉田二萬餘頃,吏民刻石頌之。[一]永元二年,轉漢陽太守,有威嚴稱。大將軍竇憲西屯武威,稜多奉軍費,侵賦百姓,憲誅,坐抵罪。後數年,江湖多劇賊,以稜為丹陽太守。稜發兵掩擊,皆禽滅之。轉會稽太守,治亦有聲。轉河內太守。永初中,坐事抵罪,卒於家。   注[一]東觀記曰:「稜在廣陵,蝗*(蟲)**[蟲]*入江海,化為魚蝦,興復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   贊曰:伏波好功,爰自冀、隴。南靜駱越,西屠燒種。徂年已流,壯情方勇。   明德既升,家祚以興。廖乏三趣,防遂驕陵。[一]   注[一]左氏傳曰,宋正考甫三命滋益恭,「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余敢侮」。    校勘記   八二七頁八行馬何羅集解引惠士奇說,謂「馬」前書作「莽」,莽馬音同,古文通。   八二七頁一0行況字長平汲本、殿本「長」作「君」。按:聚珍本東觀記亦作「君」。   八二八頁五行否則守錢虜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虜」袁宏紀作「奴」。   八二八頁七行師事穎川滿昌按:汲本「滿」作「蒲」,東觀記同。   八二八頁一二行又嘗為牧*(帥)**[師]*令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注「帥」當作「師」,前漢有牧師令。今據改。   八二九頁一一行如偶人形按:汲本「偶」作「俑」。袁紀同。   八二九頁一四行東觀記*(曰)*「曰」字當衍,今刪。   八三0頁一四行但幘坐殿本「但」作「袒」,聚珍本東觀記同。按:校補引說文「但,裼也」,「裼,但也」,謂古「袒」作「但」,故通鑒亦作「但幘坐」。   八三二頁二行以離囂*(友)**[支]*黨據汲本改。按:刊誤謂「友」當作「支」。   八三三頁一二行言為標準*(謂)**[為]*射的也據殿本改。   八三五頁一五行其田土肥壤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方言「□,肥也」,廣雅「□,盛也」,「壤」當為「□」。   八三六頁一三行縣管蠻夷曰道刊誤謂「管」當依漢書本文作「有」。今按:漢志作「有蠻夷曰道」,續志作「縣主蠻夷曰道」。   八三六頁一四行務開*(寬)**[恩]*信*(恩)**[寬]*以待下據刊誤改。按:聚珍本東觀記正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   八三八頁七行督樓船將軍段志等按:「段志」袁宏紀作「殷志」。   八三八頁九行援追征側等至禁溪按:通鑒胡注謂「禁溪」水經注及越志皆作「金溪」。   八三八頁一三行當吾在浪泊西裡閒按:王先謙謂東觀記「裡」下有「塢」字。   八三八頁一三行毒氣重蒸刊誤謂「重」當作「熏」。今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重蒸言下潦上霧,兩重相蒸也,不必改「熏」。王先謙謂東觀記作「熏」,案「重」字亦通。   八三九頁一行雒將之女也按:沉欽韓謂「雒」當為「駱」,賈損之所謂「駱越之民」,前書閩越傳「甌駱將左黃同」。   八三九頁七行奔入金溪*(穴)**[究]*中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穴」當為「究」。   水經郁水注引竺枝扶南記曰,山溪瀨中謂之究。又葉榆水注,援將兵討側,側走金溪究中。今據改。   八三九頁一二行征側餘黨都羊等光武紀「都羊」作「都陽」。按:陽羊古通作。   八四0頁一二行考之於*[行]*事據汲本、殿本補。   八四一頁八行牙*(欲)*去齒一寸據刊誤刪。   八四一頁九行腹下欲平滿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唐、宋舊本皆云「脅堂欲平滿」。   八四一頁九行汗溝欲深*[而]*長*(而)*膝本欲起據刊誤改。   八四二頁一三行見父之執友按:殿本、集解本無「友」字,與禮記合。   八四二頁一四行武威將軍劉尚按:王先謙謂東觀記「劉尚」作「劉禹」。   八四三頁二行謁者杜愔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杜愔」作「杜憶」。   八四三頁二行年迫餘日索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作「年迫日索」,無「余」字。   八四四頁一四行妄是非正法按:通鑒「正」作「政」。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注當作「政」。   八四五頁六行竇固以之交結按:王先謙謂「以」字無義,疑當作「與」,音近而訛。   八四六頁九行犀之有文彩也按:校補謂「之」當作「角」。   八四六頁一一行時權葬按:校補謂「時權」二字當乙。   八四九頁一行龐共與魏太子質於邯鄲按:校補謂「龐共」魏策作「龐□」。   八五0頁一行常伏田里按:校補謂觀下文「報歸田里」,則朱勃上書之時必尚未歸田里,安得云「常伏田里」,「常」蓋「噹」之誤。   八五0頁四行書奏報歸田里按:王補謂袁紀「書奏不報,歸田里」,此「報」上奪「不」字,通鑒作「帝意稍解」。校補則謂袁紀「不」字必系誤衍。當時帝方盛怒,勃固無不待報而□歸田里之理。勃書本自陳年已六十,當伏田里,故帝報許之,不以其訟伏波為罪,即意稍解也。   八五一頁六行客因事生亂按:刊誤謂「客」是「容」之誤。   八五三頁一行讒構易興按:「構」原作「構」,逕改正。   八五三頁一0行前下制度未幾後稍不行刊誤謂案文有「未幾」,則不當更有「後」字,蓋本是「復」字也。今按:應讀「前下制度未幾」為句,「後」字連下讀,劉說未諦。   八五三頁一四行而況於行仁心乎按:「行」字疑涉下「行令」而斗衍,腢書治要引此無「行」字,通鑒則刪此一句。   八五四頁一0行又*(玄)**[互]*體兌據殿本改。   八五五頁七行謚曰安侯按:汲本、殿本「安」作「哀」。   八五五頁九行*(詔)**[紹]*封廖孫度為穎陽侯殿本考證謂「詔」當作「紹」。今據改。   八五六頁一四行十二月迎氣樂按:東觀記「十二月」作「十月」。   八五七頁四行二十弱冠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弱」上當有「曰」字。   八五七頁四行筮於廟門按:刊誤謂「筮」下當有「日」字。   八五九頁五行嚴從其故門生肆都學擊□刊誤謂門生無故者,「故」當作「叔」。   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其」字指馬援,謂援之故門生,注截引東觀記原文,故字句微閡。   八六0頁一行征拜侍御史中丞集解引惠棟說,謂征拜侍御史,復遷中丞也。按:   沉家本謂疑此「侍」字衍。   八六二頁七行*(羨外)**[差分]*第三據汲本、殿本改。   八六三頁三行蝗*(蟲)**[蟲]*入江海化為魚蝦據汲本改。   ************後漢書卷二十五 卓魯魏劉列傳 第十五   *魯恭弟丕*   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父祖皆至郡守。茂,元帝時學於長安,事博士江生,[一]習詩、禮及歷筭,究極師法,稱為通儒。性寬仁恭愛。鄉黨故舊,雖行能與茂不同,而皆愛慕欣欣焉。[二]   注[一]江生,魯人江翁也。昭帝時為博士,號魯詩宗。見前書。   注[二]東觀記曰:「茂為人恬蕩樂道,推實不為華貌,行己在於清濁之閒,自束髮至白首,與人未嘗有爭競。」   初辟丞相府史,事孔光,光稱為長者。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茂問曰:「子亡馬幾何時?」對曰:「月餘日矣。」茂有馬數年,心知其謬,嘿解與之,挽車而去,顧曰:「若非公馬,幸至丞相府歸我。」他日,馬主別得亡者,乃詣府送馬,叩頭謝之。茂性不好爭如此。   後以儒術舉為侍郎,給事黃門,遷密令。[一]勞心諄諄,視人如子,[二]舉善而教,口無惡言,吏人親愛而不忍欺之。[三]人嘗有言部亭長受其米肉遺者,[四]   茂辟左右問之曰:「亭長為從汝求乎?為汝有事囑之而受乎?將平居自以恩意遺之乎?」人曰:「往遺之耳。」茂曰:「遺之而受,何故言邪?」人曰:「竊聞賢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遺之,吏既卒受,故來言耳。」茂曰:「汝為敝人矣。   凡人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仁愛,知相敬事也。今鄰里長老尚致饋遺,此乃人道所以相親,況吏與民乎?吏顧不當乘威力強請求耳。凡人之生,腢居雜處,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汝獨不欲修之,寧能高飛遠走,不在人閒邪?亭長素善吏,歲時遺之,禮也。」人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設大法,禮順人情。今我以禮教汝,汝必無怨惡;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一門之內,小者可論,大者可殺也。且歸念之!」於是人納其訓,吏懷其恩。初,茂到縣,有所廢置,吏人笑之,鄰城聞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為置守令,茂不為嫌,理事自若。[五]數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遺。平帝時,天下大蝗,河南二十餘縣皆被其災,獨不入密縣界。督郵言之,[六]太守不信,自出案行,見乃服焉。   注[一]密,今洛州密縣也。   注[二]諄諄,忠謹之貌也。詩曰:「誨爾諄諄。」音之順反。   注[三]家語曰:「密子賤為單父宰,人不忍欺。」   注[四]部謂所部也。   注[五]東觀記曰:「守令與茂並居,久之,吏人不歸往守令。」   注[六]續漢志曰:「郡監縣有五部,部有督郵掾,以察諸縣也。」   是時王莽秉政,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桑,[一]遷茂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隨送。及莽居攝,以病免歸郡,常為門下掾祭酒,不肯作職吏。   注[一]王莽攝政,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課農桑。今書及東觀記並言六部。   更始立,以茂為侍中祭酒,[一]從至長安,知更始政亂,以年老乞骸骨歸。   注[一]續漢志曰:「侍中,無員,掌侍左右,顧問應對,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   時光武初即位,先訪求茂,茂詣河陽謁見。[一]乃下詔曰:「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執節淳固,誠能為人所不能為。夫名冠天下,當受天下重賞,故武王誅紂,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二]今以茂為太傅,封□德侯,食邑二千戶,[三]   賜幾杖車馬,衣一襲,絮五百斤」。[四]復以茂長子戎為太中大夫,次子崇為中郎,給事黃門。建武四年,薨,賜棺幟頤地,車駕素服親臨送葬。   注[一]東觀記曰,茂時年七十餘矣。   注[二]王子比干,紂殺之。商容,殷賢臣。武王入殷,命閎夭封比干之墓,命畢公表商容之閭。表,旌顯也。閭,裡門也。事見史記。   注[三]東觀記、續漢書皆作「宣德侯」。   注[四]單復具謂之襲。   子崇嗣,徙封泛鄉侯,官至大司農。[一]崇卒,子棽嗣。[二]棽卒,子欣嗣。   欣卒,子隆嗣。永元十五年,隆卒,無子,國除。   注[一]泛鄉在琅邪郡不其縣。   注[二]棽音丑金反,又所金反。   初,茂與同縣孔休、陳留蔡勳、安觿劉宣、楚國龔勝、上黨鮑宣六人同志,不仕王莽時,並名重當時。休字子泉,哀帝初,守新都令。[一]後王莽秉權,休去官歸家。及莽篡位,遣使繼玄纁、束帛,請為國師,遂歐血托病,杜門自絕。   光武即位,求休、勳子孫,賜谷以旌顯之。劉宣字子高,安觿侯崇之從弟,知王莽當篡,乃變名姓,抱經書隱避林藪。建武初乃出,光武以宣襲封安觿侯。   擢龔勝子賜為上谷太守。勝、鮑宣事在前書。勳事在玄孫邕傳。   注[一]新都,縣也,屬南陽郡。   論曰:建武之初,雄豪方擾,虓呼者連響,嬰城者相望,[一]斯固倥傯不暇給之日。[二]卓茂斷斷小宰,無它庸能,[三]時已七十餘矣,而首加聘命,優辭重禮,其與周、燕之君表閭立館何異哉?[四]於是蘊憤歸道之賓,[五]越關阻,捐宗族,以排金門者觿矣。夫厚性寬中近於仁,犯而不校鄰於恕,[六]率斯道也,怨悔曷其至乎![七]   注[一]虓,虎怒也。詩曰:「闞如虓虎。」嬰城,言以城自嬰繞。   注[二]字書曰:「倥傯,窮困也。給,足也。」日促事多,不暇給足也。   注[三]斷斷猶專一也。書曰:「斷斷猗無它伎。」   注[四]史記燕昭王即位,欲雪齊恥,以招賢者,得郭隗,為築宮而師事之。   注[五]蘊,積也。   注[六]校,報也。鄰,近也。曾子曰:「犯而不校。」   注[七]怨謂為人所怨也。悔,恨也。   魯恭字仲康,扶風平陵人也。其先出於魯*(傾)**[頃]*公,為楚所滅,遷於下邑,因氏焉。世吏二千石,哀平閒,自魯而徙。祖父匡,王莽時,為羲和,有權數,號曰「智囊」。[一]父某,建武初,為武陵太守,卒官。時恭年十二,弟丕七歲,晝夜號踴不絕聲,郡中賻贈無所受,[二]乃歸服喪,禮過成人,鄉里奇之。十五,與母及丕俱居太學,習魯詩,[三]閉戶講誦,絕人閒事,兄弟俱為諸儒所稱,學士爭歸之。   注[一]匡設六筦之法以窮工商,故曰權數。   注[二]公羊傳曰:「貨財曰賻。」   注[三]高祖時魯申公詩也。   太尉趙□慕其志,每歲時遣子問以酒糧,皆辭不受。[一]恭憐丕小,欲先就其名,托疾不仕。郡數以禮請,謝不肯應,母強遣之,恭不得已而西,因留新豐教授。建初初,丕舉方正,恭始為郡吏。太傅趙□聞而辟之。肅宗集諸儒於白虎觀,恭特以經明得召,與其議。[二]   注[一]問,遺也。   注[二]與音豫也。   □復舉恭直言,待詔公車,拜中牟令。恭專以德化為理,不任刑罰。訟人許伯等爭田,累守令不能決,恭為平理曲直,皆退而自責,輟耕相讓。亭長從人借牛而不肯還之,牛主訟於恭。恭召亭長,□令歸牛者再三,猶不從。恭歎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綬去。掾史泣涕共留之,[一]亭長乃籩悔,還牛,詣獄受罪,恭貰不問。[二]於是吏人信服。建初七年,郡國螟傷稼,犬牙緣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聞之,疑其不實,使仁恕掾肥親往廉之。[三]恭隨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傍。傍有童兒,親曰:「兒何不捕之?」兒言「雉方將雛」。親瞿然而起,[四]與恭訣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多耳。今蟲不犯境,此一異也;化及鳥獸,此二異也;豎子有仁心,此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   還府,具以狀白安,是歲,嘉禾生恭便坐廷中,[五]安因上書言狀,帝異之。會詔百官舉賢良方正,恭薦中牟名士王方,帝即征方詣公車,禮之與公卿所舉同,方致位侍中。恭在事三年,州舉尤異,會遭母喪去官,吏人思之。   注[一]續漢志曰:「縣置掾史如郡。」   注[二]貰,寬貸也,音時夜反。   注[三]仁恕掾,主獄,屬河南尹,見漢官儀。廉,察也。   注[四]瞿音久住反。   注[五]便坐,於便側之處,非正室也。續漢書云:「恭謙不矜功,封以言府,府即奏上。尹以檄勞曰:『君以名德,久屈中牟,物產之化流行,天降休瑞,應行而生,尹甚嘉之。』」後拜侍御史。和帝初立,議遣車騎將軍竇憲與征西將軍耿秉擊匈奴,恭上疏諫曰:   陛下親勞聖思,日□不食,憂在軍役,誠欲以安定北垂,為人除患,定萬世之計也。臣伏獨思之,未見其便。社稷之計,萬人之命,在於一舉。數年以來,秋稼不熟,人食不足,倉庫空虛,國無畜積。會新遭大憂,人懷恐懼。[一]陛下躬大聖之德,履至孝之行,盡諒陰三年,聽於頤宰。百姓闕然,三時不聞警蹕之音,[二]莫不懷思皇皇,若有求而不得。[三]今乃以盛春之月,興發軍役,擾動天下,以事戎夷,誠非所以垂恩中國,改元正時,由內及外也。   注[一]章帝崩也。   注[二]三時,秋、夏、冬也。天子出警入蹕。和帝章和二年二月即位,明年春,議擊匈奴。帝在諒陰不出,故百姓三時不聞警蹕。   注[三]禮記□弓曰:「魯人顏丁善居喪,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不得。」言百姓思帝,故恭引之。   萬民者,天之所生。天愛其所生,猶父母愛其子。一物有不得其所者,則天氣為之舛錯,況於人乎?故愛人者必有天報。昔太王重人命而去邠,故獲上天之佑。[一]夫戎狄者,四方之異氣也。蹲夷踞肆,與鳥獸無別。[二]若雜居中國,則錯亂天氣,污辱善人,是以聖王之制,羈縻不絕而已。[三]   注[一]史記,古公修後稷、公劉之業,國人皆戴之。戎翟攻之,人人皆怒欲戰,古公曰:「人以我故戰,殺人父子,予不忍為。」乃與私屬盡去邠,止於岐下。   邠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於岐下。旁國聞之,亦多歸附。古公乃營築城郭室屋而邑之,人皆歌頌其德。武王即位,追尊古公為大王。   注[二]夷,平也。肆,放也。言平坐踞傲,肆放無禮也。   注[三]字書曰:「羈,馬絡頭也。」蒼頡篇曰:「縻,牛翕也。」   今邊境無事,宜當修仁行義,尚於無為,令家給人足,安業樂產。夫人道乂於下,則陰陽和於上,祥風時雨,覆被遠方,夷狄重譯而至矣。易曰:『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一]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我而吉已。[二]夫以德勝人者昌,以力勝人者亡。今匈奴為鮮卑所殺,遠臧於史侯河西,去塞數千里,而欲乘其虛耗,利其微弱,是非義之所出也。前太僕祭肜遠出塞外,卒不見一胡而兵已困矣。[三]   白山之難,不絕如綖,[四]都護陷沒,士卒死者如積,[五]迄今被其辜毒。孤寡哀思之心未弭,仁者念之,以為累息,柰何復欲襲其多,不顧患難乎?今始征發,而大司農調度不足,[六]使者在道,分部督趣,[七]上下相迫,民閒之急亦已甚矣。三輔、並、涼少雨,麥根枯焦,牛死日甚,此其不合天心之效也。   腢僚百姓,鹹曰不可,陛下獨柰何以一人之計,□萬人之命,不恤其言乎?上觀天心,下察人志,足以知事之得失。臣恐中國不為中國,豈徒匈奴而已哉!   惟陛下留聖恩,休罷士卒,以順天心。   注[一]易比卦辭也。孚,誠信也。缶,土器也。王弼注云:「親乎天下,著信盈缶,應者豈一道而來,故必有它吉也。」   注[二]比卦坤下坎上。坤為土,缶之象也。坎為水,雨之象也。坎在坤上,故曰甘雨滿我之缶。有誠信,則它人來附而吉也。   注[三]永平十六年,竇固、祭肜、耿秉、來苗等四道出擊匈奴。固至天山,擊走呼衍王,肜坐不至涿邪山,無所見而還,下獄免為庶人也。   注[四]白山即天山也。言肜、固俱擊匈奴,固至天山,肜還下獄,同歷艱危,故曰如綖。公羊傳曰「中國不絕若綖」也。   注[五]永平末年,焉耆、龜茲共攻沒都護陳睦,殺吏士二千餘人。   注[六]度音大各反。   注[七]趣音促。   書奏,不從。每政事有益於人,恭輒言其便,無所隱諱。   其後拜為魯詩博士,由是家法學者日盛。遷侍中,數召燕見,問以得失,賞賜恩禮寵異焉。遷樂安相。[一]是時東州多盜賊,腢輩攻劫,諸郡患之。恭到,重購賞,開恩信,[二]其渠帥張漢等率支黨降,恭上以漢補博昌尉,[三]其餘遂自相捕擊,盡破平之,州郡以安。   注[一]章帝孫千乘王寵相也。和帝改千乘國為樂安國,故城在今淄州高苑縣北。   注[二]說文曰:「以財相賕曰購。」   注[三]博昌,縣,屬千乘國,今青州縣也。   永元九年,征拜議郎。八月,飲酎,齋會章台,詔使小黃門特引恭前。其夜拜侍中,□使陪乘,勞問甚渥。冬,遷光祿勳,選舉清平,京師貴戚莫能枉其正。   十*(二)**[三]*年,代呂蓋為司徒。[一]十五年,從巡狩南陽,除子撫為郎中,賜駙馬從駕。[二]時弟丕亦為侍中。兄弟父子並列朝廷。後坐事策免。[三]殤帝即位,以恭為長樂□尉。永初元年,復代梁鮪為司徒。[四]   注[一]漢官儀曰:「呂蓋字君*(上)**[玉]*,苑陵人。」   注[二]駙,副也。非正所乘,皆為副。說文曰:「駙馬,副馬也。」   注[三]續漢書曰「坐族弟弘農都尉炳事免官」也。   注[四]漢官儀曰「鮪字伯元,河東平陽人」也。   初,和帝末,下令麥秋得案驗薄刑,而州郡好以苛察為政,因此遂盛夏斷獄。   恭上疏諫曰:   臣伏見詔書,敬若天時,[一]憂念萬民,為崇和氣,罪非殊死,且勿案驗。進柔良,退貪殘,奉時令。[二]所以助仁德,順昊天,致和氣,利黎民者也。   注[一]若,順也。尚書堯典曰:「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敬授人時。」   注[二]言順月令以行事也。   舊制至立秋乃行薄刑,自永元十五年以來,改用孟夏,而刺吏、太守不深惟憂民息事之原,進良退殘之化,[一]因以盛夏徵召農人,拘對考驗,連滯無已,司隸典司京師,四方是則,[二]而近於春月分行諸部,託言勞來貧人,而無隱惻之實,煩擾郡縣,廉考非急,逮捕一人,罪延十數,[三]上逆時氣,下傷農業。案易五月姤用事。[四]經曰:「後以施令誥四方。」[五]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陰也。[六]行者尚止之,況於逮召考掠,奪其時哉!   注[一]月令曰:「孟夏,命太尉贊桀俊,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必當其位。」   注[二]漢官儀曰:「司隸校尉董領京師及三輔、三河、弘農。」   注[三]逮,及也。辭所連及,即追捕之。   注[四]東觀記曰:「五月姤卦用事。」姤卦巽下幹上,初六,一陰爻生,五月之卦也。本多作「後」,古字通。   注[五]誥,理也。易姤卦象曰:「天下有風,姤,後以施令誥四方。」干為天,君之象也;巽為風,號令之象也;後,君也;故以喻人君施令也。   注[六]易復卦曰:「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故夏至宜止行也。五月陰氣始生,故曰微陰。   比年水旱傷稼,人饑流□。[一]今始夏,百谷權輿,陽氣胎養之時。[二]自三月以來,陰寒不暖,物當化變而不被和氣。月令:「孟夏斷薄刑,出輕系。行秋令則苦雨數來,五穀不熟。」[三]又曰:「仲夏挺重囚,益其食。[四]行秋令則草木零落,[五]人傷於疫。」[六]夫斷薄刑者,謂其輕罪已正,不欲令久系,故時斷之也。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可從此令,其決獄案考,皆以立秋為斷,以順時節,育成萬物,則天地以和,刑罰以清矣。   注[一]□,散也。   注[二]爾雅曰:「權輿,始也。」萬物皆含胎長養之時。   注[三]鄭玄注禮記云:「申之氣乘之也。苦雨,白露之類也,時物得而傷也。」   注[四]挺猶寬也。   注[五]西之氣乘之也。八月宿直昴,為獄主殺。   注[六]大陵之氣為害也。大陵,星名。春秋合誠圖曰「大陵主死喪」也。   初,肅宗時,斷獄皆以冬至之前,自後論者互多駁異。鄧太后詔公卿以下會議,恭議奏曰:   夫陰陽之氣,相扶而行,發動用事,各有時節。若不當其時,則物隨而傷。王者雖質文不同,而茲道無變,四時之政,行之若一。月令,周世所造,而所據皆夏之時也,[一]其變者唯正朔、服色、犧牲、徽號、器械而已。[二]故曰:「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易曰:「潛龍勿用。」[三]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氣潛臧,未得用事。雖煦噓萬物,養其根荄,[四]而猶盛陰在上,地涷水冰,陽氣否隔,閉而成冬。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五]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   注[一]謂氣候及星辰□旦,皆夏時也。   注[二]夏以建寅為正,服色、犧牲、徽號、器械皆尚黑;殷以建丑為正,尚白;   周以建子為正,尚赤。周以夜半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夏以平旦為朔。祭天地宗廟曰犧,卜得吉曰牲。徽號,旌旗之名也。器械,禮樂之器及甲兵也。   注[三]龍以喻陽氣,易干卦初九爻辭。   注[四]荄,草根也,荄音該,又音皆。   注[五]易坤卦象辭也。馴,順也。言陰以卑順為道,漸至顯著,猶自履霜而至堅冰。   夫王者之作,因時為法。孝章皇帝深惟古人之道,助三正之微,定律著令,[一]   冀承天心,順物性命,以致時雍。然從變改以來,年歲不熟,谷價常貴,人不寧安。小吏不與國同心者,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賊,不問曲直,便即格殺。雖有疑罪,不復讞正。一夫吁嗟,王道為虧,況於觿乎?易十一月「君子以議獄緩死」[二]可令疑罪使詳其法,大辟之科,盡冬月乃斷。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勿以報囚如故事。[三]   注[一]三正,三微也。前書音義曰:「言陽氣始施,萬物微而未著,故曰微。」   一曰天統,謂周十一月建子為正,天始施之端也。二日地統,謂殷十二月建丑為正,地始化之端也。三曰人統,謂夏十三月建寅為正,人始成之端也。   注[二]易中孚象詞也。稽覽圖中孚十一月卦也。   注[三]報囚,謂奏請報決也。   後卒施行。   恭再在公位,選辟高第,至列卿郡守者數十人。而其耆舊大姓,或不蒙薦舉,至有怨望者。恭聞之,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一]諸生不有鄉舉者乎?」   終無所言。[二]恭性謙退,奏議依經,潛有補益,然終不自顯,故不以剛直為稱。三年,以老病策罷。六年,年八十一,卒於家。   注[一]講,習也。論語孔子之言也。   注[二]言人患學之不習耳,若能究習,自有鄉里之舉,豈要待三公之辟乎?   以兩子為郎。長子謙,為隴西太守,有名績。謙子旭,官至太僕,從獻帝西入關,與司徒王允同謀共誅董卓。及李傕入長安。旭與允俱遇害。   丕字叔陵,性沈深好學,孳孳不倦,[一]遂杜絕交遊,不荅候問之禮。士友常以此短之,而丕欣然自得。遂兼通五經,以魯詩、尚書教授,為當世名儒。後歸郡,為督郵功曹,所事之將,無不師友待之。   注[一]孳孳,不怠之意。   建初元年,肅宗詔舉賢良方正,大司農劉寬舉丕。時對策者百有餘人,唯丕在高第,除為議郎,遷新野令。視事開年,州課第一,擢拜青州刺史。務在表賢明,慎刑罰。七年,坐事下獄司寇論。[一]   注[一]司寇,刑名也。決罪曰論,言奏而論決之。前書曰「司寇,二歲刑」也。   元和元年征,再遷,拜趙相。門生就學者常百餘人,關東號之曰「五經復興魯叔陵」。趙王商嘗欲避疾,[一]便時移住學官,丕止不聽。[二]王乃上疏自言,詔書下丕。丕奏曰:「臣聞禮,諸侯薨於路寢,大夫卒於嫡室,[三]死生有命,未有逃避之典也。學官傳五帝之道,修先王禮樂教化之處,王欲廢塞以廣游燕,事不可聽。」詔從丕言,王以此憚之。   其後帝巡狩之趙,特被引見,難問經傳,厚加賞賜。在職六年,嘉瑞屢降,吏人重之。   注[一]商,趙王良之孫。   注[二]學宮謂學舍也。   注[三]路寢、嫡室皆正寢。禮喪大記之文。   永元二年,遷東郡太守。丕在二郡,為人修通溉灌,百姓殷富。數薦達幽隱名士。[一]明年,拜陳留太守。視事三開,後坐稟貧人不實,征司寇論。   注[一]續漢書曰:「薦王龔等,皆備帷幄近臣。」   十一年復征,再遷中散大夫。[一]時侍中賈逵薦丕道蓺深明,宜見任用。和帝因朝會,召見諸儒,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數事,帝善丕說,罷朝,特賜冠幘履□衣一襲。丕因上疏曰:「臣以愚頑,顯備大位,犬馬氣衰,猥得進見,論難於前,無所甄明,[二]衣服之賜,誠為優過。臣聞說經者,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得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三]難者必明其據,說者務立其義,浮華無用之言不陳於前,故精思不勞而道術愈章。   法異者,各令自說師法,博觀其義。覽詩人之旨意,察雅頌之終始,明舜、禹、戲陶之相戒,[四]顯周公、箕子之所陳,[五]觀乎人文,化成天下。[六]陛下既廣納謇謇以開四聰,無令芻蕘以言得罪;[七]既顯巖穴以求仁賢,無使幽遠獨有遺失。」   注[一]續漢志曰:「秩六百石,無員。」。   注[二]甄,別也。   注[三]規,圓也。矩,方也。權,秤錘。衡,秤衡。   注[四]尚書帝舜謂禹曰:「臣作朕股肱耳目。」禹戒舜曰:「安汝止,慎乃在位。」   咎繇戒禹曰:「慎厥身修,思永,惇敘九族,在知人。」禹曰:「吁鹹若時,惟帝其難之。」是相誡也。   注[五]周公作無逸、立政二篇以戒成王,箕子為武王陳洪範九疇之義,並見尚書。   注[六]易賁卦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注云:「解天之文,則時變可知;解人之文,則化成可為也。」   注[七]芻蕘,采薪者也。大雅板詩曰「詢於芻蕘」也。   十三年,遷為侍中,免。   永初二年,詔公卿舉儒術篤學者,大將軍鄧騭舉丕,再遷,復為侍中、左中郎將,再為三老。[一]五年,年七十五,卒於官。   注[一]三老,解見明帝紀也。   魏霸字喬卿,濟陰句陽人也。[一]世有禮義。霸少喪親,兄弟同居,州里慕其雍和。   注[一]句音鉤。   建初中,舉孝廉,八遷。和帝時為鉅鹿太守。以簡樸寬恕為政。掾史有過,*[要]**(霸)*先誨其失,不改者乃罷之。吏或相毀訴,霸輒稱它吏之長,終不及人短,言者懷籩,譖訟遂息。   永元十六年,征拜將作大匠。明年,和帝崩,典作順陵。時盛冬地凍,中使督促,數罰縣吏以厲霸。霸撫循而已,初不切責,而反勞之曰:「令諸卿被辱,大匠過也。」吏皆懷恩,力作倍功。   延平元年,代尹勤為太常。明年,以病致仕,為光祿大夫。永初五年,拜長樂□尉,以病乞身,復為光祿大夫,卒於官。   劉寬字文饒,弘農華陰人也。[一]父崎,順帝時為司徒。[二]寬嘗行,有人失牛者,乃就寬車中認之。寬無所言,下駕步歸。有頃,認者得牛而送還,叩頭謝曰:「籩負長者,隨所刑罪。」寬曰:「物有相類,事容脫誤,幸勞見歸,何為謝之?」州里服其不校。[三]   注[一]謝承書曰「寬少學歐陽尚書、京氏易,尤明韓詩外傳。星官、風角、筭歷,皆究極師法,稱為通儒。未嘗與人爭埶利之事」也。*(隅)*角,*[隅]*也。觀四隅之風佔之也。   注[二]崎音丘宜反。   注[三]校,報也。論語曰:曾子曰「犯而不校」。   桓帝時,大將軍辟,五遷司徒長史。[一]時京師地震,特見詢問,再遷,出為東海相。[二]延熹八年,征拜尚書令,遷南陽太守。典歷三郡,溫仁多恕,雖在倉卒,未嘗疾言遽色。常以為「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事有功善,推之自下。災異或見,引躬克責。   每行縣止息亭傳,輒引學官祭酒及處士諸生執經對講。[三]見父老慰以農裡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訓。人感德興行,日有所化。   注[一]大將軍,梁冀也。   注[二]東海王強曾孫臻之相也。   注[三]續漢書曰:「博士祭酒,秩六百石。祭酒本僕射也,中興改為祭酒。」處士,有道蓺而在家者。   靈帝初,征拜太中大夫,侍講華光殿。[一]遷侍中,賜衣一襲。轉屯騎校尉,遷宗正,轉光祿勳。熹平五年,代許訓為太尉。[二]靈帝頗好學蓺,每引見寬,常令講經。寬嘗於坐被酒睡伏。[三]帝問:「太尉醉邪?」寬仰對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責大,憂心如醉。」帝重其言。   注[一]洛陽宮殿簿云:「華光殿在華林園內。」   注[二]漢官儀曰:「許訓字季師,平輿人。」   注[三]被,加也,為酒所加也。被音平寄反。   寬簡略嗜酒,不好盥浴,[一]京師以為諺。嘗坐客,遣蒼頭市酒,迂久,大醉而還。[二]客不堪之,罵曰:「畜產。」寬須臾遣人視奴,疑必自殺。顧左右曰:   「此人也,罵言畜產,辱孰甚焉!故吾懼其死也。」夫人欲試寬令恚,伺當朝會,裝嚴已訖,使侍婢奉肉羹,□污朝衣。婢遽收之,寬神色不異,乃徐言曰:   「羹爛汝手?」其性度如此。海內稱為長者。   注[一]說文曰:「澡手曰盥。」音管。   注[二]迂久猶良久也。   後以日食策免。拜□尉。光和二年,復代段熲為太尉。在職三年,以日變免。   又拜永樂少府,遷光祿勳。以先策黃巾逆謀,[一]以事上聞,封逯鄉侯六百戶。   [二]中平二年卒,時年六十六。贈車騎將軍印綬,位特進,謚曰昭烈侯。子松嗣,官至宗正。   注[一]先策謂預知也。   注[二]逯音錄。   贊曰:卓、魯款款,情□德滿。[一]仁感昆蟲,愛及胎卵。[二]寬、霸臨政,亦稱優緩。   注[一]款款,忠誠也。   注[二]童兒不捕雉也。    校勘記   八六九頁三行卓茂字子康按:王先謙謂李善文選注作「字子容」。   八六九頁七行推實不為華貌按:殿本「推」作「雅」。校補謂作「雅實」與通鑒合。作「推實」亦與東觀記合,推實即推誠,非字有誤。   八七0頁五行故有經紀禮義以相交接按:王先謙謂東觀記「義」作「儀」。   八七0頁一四行密子賤按:汲本、殿本「密」作「宓」。   八七一頁一0行絮五百斤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云「金五百斤」。   八七一頁一六行東觀記續漢書皆作宣德侯按:書鈔五十二、類聚四十六引漢官儀,並作「宣德侯」。   八七二頁六行不仕王莽時按:刊誤謂「時」字衍。李慈銘謂「時」字本當作「世」,章懷避諱改。   八七三頁九行其先出於魯*(傾)**[頃]*公按:校補謂「傾」乃「頃」之誤,史記魯世家可證。今據改。   八七三頁一二行與母及丕俱居太學習魯詩按:校補謂此文當有脫誤,婦人不能同居太學習經也。   八七四頁八行訟人許伯等爭田累守令不能決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累」下有「年」字。   八七四頁一四行親瞿然而起按:王先謙謂東觀記作「親默然有頃」。   八七七頁一行誠來有我而吉已按:刊誤謂「我」當作「它」,注文甚明。   八七七頁二行遠臧於史侯河西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史侯」南匈奴傳作「安侯」。   八七七頁九行惟陛下留聖恩刊誤謂「恩」當作「思」。按:惠棟雲袁紀作「恩」。   八七八頁一二行十*(二)**[三]*年代呂蓋為司徒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十二年」當依和帝紀作「十三年」。今據改。   八七八頁一六行呂蓋字君*(上)**[玉]*據王先謙說改。   八八0頁五行後以施令誥四方按:集解引錢大昕、惠棟說,謂「誥」本作「詰」,詰,止也,後人據王弼本改之耳。   八八二頁四行易十一月汲本、殿本「一」作「二」。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作「十一月中孚曰」。   八八二頁八行十一月卦也按:汲本、殿本「一」作「二」。   八八三頁二行謙子旭官至太僕李慈銘謂「旭」三國誌注作「馗」。今按:注見魏志董卓傳,引張璠漢紀。   八八三頁一三行便時移住學官按:「學官」汲本作「學宮」。   八八四頁一四行法異者各令自說師法博觀其義按:李慈銘謂「法異者」之「法」字上當有「家」字。   八八六頁一行魏霸字喬卿按:御覽五一二引謝承後漢書作「字嶠卿」。王先謙謂東觀記與傳同,一本作「字延年」。   八八六頁三行掾史有過*(要)**[霸]*先誨其失李慈銘謂「要」蓋「霸」字之誤,俗書霸作西頭,故轉誤作「要」。今據改。   八八六頁五行典作順陵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殤帝紀作「慎陵」,注雲俗本作「順陵」者誤。   八八七頁一行*(隅)*角*[隅]*也據殿本改。   ************後漢書卷二十六 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第十六   *伏湛子隆*   伏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也。九世祖勝,字子賤,所謂濟南伏生者也。湛高祖父孺,武帝時,客授東武,因家焉。父理,為當世名儒,以詩授成帝,為高密太傅,別自名學。[一]   注[一]為高密王寬傅也。寬,武帝玄孫廣陵王胥後也。前書儒林傳曰,伏理字君游,受詩於匡衡,由是齊詩有匡伏之學。故言「別自名學」也。   湛性孝友,少傳父業,教授數百人。成帝時,以父任為博士弟子。五遷,至王莽時為繡衣執法,[一]使督大奸,遷後隊屬正。[二]   注[一]武帝置繡衣御史,王莽改御史曰執法,故曰「繡衣執法」也。   注[二]王莽改河內為後隊。   更始立,以為平原太守。時倉卒兵起,天下驚擾,而湛獨晏然,教授不廢。謂妻子曰:「夫一谷不登,國君徹膳;[一]今民皆饑,奈何獨飽?」乃共食麤糲,[二]悉分奉祿以賑鄉里,來客者百餘家。時門下督素有氣力,謀欲為湛起兵,湛惡其惑觿,即收斬之,徇首城郭,以示百姓,於是吏人信向,郡內以安。平原一境,湛所全也。   注[一]禮記曰:「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   注[二]糲,麤米也。九章筭術曰:「粟五十,糲率三十。一斛粟得六斗米為糲也。」   光武即位,知湛名儒舊臣,欲令干任內職,[一]征拜尚書,使典定舊制。時大司徒鄧禹西征關中,帝以湛才任宰相,拜為司直,行大司徒事。車駕每出征伐,常留鎮守,總攝腢司。建武三年,遂代鄧禹為大司徒,封陽都侯。[二]   注[一]干,主也。   注[二]陽都,縣名,屬城陽國,故城在今沂州沂水縣東。   時彭寵反於漁陽,帝欲自征之,湛上疏諫曰:「臣聞文王受命而征伐五國,[一]   必先詢之同姓,然後謀於腢臣,加占蓍龜,以定行事,[二]故謀則成,卜則吉,戰則勝。其詩曰:『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弟兄,以爾鉤援,與爾臨磨,以伐崇庸。』[三]崇國城守,先退後伐,[四]所以重人命,俟時而動,故參分天下而有其二。陛下承大亂之極,受命而帝,興明祖宗,出入四年,而滅□鄉,制五校,降銅馬,破赤眉,誅鄧奉之屬,不為無功。今京師空匱,資用不足,未能服近而先事邊外;且漁陽之地,逼接北狄,黠虜困迫,必求其助。又今所過縣邑,尤為困乏。種麥之家,多在城郭,聞官兵將至,當已收之矣。大軍遠涉二千餘里,士馬罷勞,轉糧艱阻。今兗、豫、青、冀,中國之都,而寇賊從橫,未及從化。   漁陽以東,本備邊塞,地接外虜,貢稅微薄。安平之時,尚資內郡,況今荒耗,豈足先圖?而陛下捨近務遠,棄易求難,四方疑怪,百姓恐懼,誠臣之所惑也。   復願遠覽文王重兵博謀,近思征伐前後之宜,顧問有司,使極愚誠,采其所長,擇之聖慮,以中土為憂念。」帝覽其奏,竟不親征。   注[一]五國謂西伯受命伐犬夷,伐密須,伐耆,伐邗,伐崇。見史記。   注[二]書曰:「謀及卿士,謀及卜筮。」又曰:「文王唯卜用,克綏受茲命。」   詩大雅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   注[三]詩大雅也。仇,匹也。鉤援,梯所引上城也。臨,臨車也。磨,磨車也。   庸,城也。崇侯倡紂為無道,故伐焉。   注[四]左氏傳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政而復伐之,因壘而降。」   時賊徐異卿等[一]萬餘人據富平,連攻之不下,[二]唯云「願降司徒伏公」。帝知湛為青、徐所信向,遣到平原,異卿等即日歸降,護送洛陽。   注[一]異卿即獲索賊帥徐少也。   注[二]富平,縣名,屬平原郡,故城今棣州厭次縣也。   湛雖在倉卒,造次必於文德,以為禮樂政化之首,顛沛猶不可違。[一]是歲奏行鄉飲酒禮,遂施行也。   注[一]顛沛猶僵仆也。   其冬,車駕征張步,留湛居守。時蒸祭高廟,[一]而河南尹、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戶,遣就國。[二]   後南陽太守杜詩上疏薦湛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文王以多士寧,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三]臣詩竊見故大司徒陽都侯伏湛,自行束修,訖無毀玷,[四]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前在河內朝歌及居平原,[五]吏人畏愛,則而像之。遭時反覆,不離兵凶,秉節持重,有不可奪之志。陛下深知其能,顯以宰相之重,觿賢百姓,仰望德義。微過斥退,久不復用,有識所惜,儒士痛心,臣竊傷之。湛容貌堂堂,國之光暉;[六]智略謀慮,朝之淵藪。髫發厲志,白首不衰。[七]實足以先後王室,名足以光示遠人。[八]   古者選擢諸侯以為公卿,是故四方回首,仰望京師。[九]柱石之臣,宜居輔弼,[一0]出入禁門,補缺拾遺。臣詩愚戇,不足以知宰相之才,竊懷區區,敢不自竭。臣前為侍御史,上封事,言湛公廉愛下,好惡分明,累世儒學,素持名信,經明行修,通達國政,尤宜近侍,納言左右,舊制九州五尚書,令一郡二人,[一一]可以湛代。頗為執事所非。但臣詩蒙恩深渥,所言誠有益於國,雖死無恨,故復越職觸冒以聞。」   注[一]冬祭曰蒸也。   注[二]不其,縣名,屬琅邪郡。其音基。   注[三]大雅詩曰:「濟濟多士。」尚書曰:「股肱良哉。」   注[四]訖,竟也。玷,缺也。自行束修謂年十五以上。   注[五]朝歌,河內縣名也,故城在今□州□縣西。王莽改河內為後隊,謂湛為*[後]*隊屬正也。   注[六]堂堂,盛威儀也。   注[七]埤蒼曰:「髫,髦也。」髫發謂童子垂發。   注[八]先後,相導也。詩大雅曰:「予*(則)**[曰]*有先後。」先音先見反。後音胡豆反。   注[九]左傳曰:「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東觀記曰:「詩上書:『武公、莊公所以砥礪蕃屏,勸進忠信,令四方諸侯鹹樂回首,仰望京師。』」注[一0]柱石,承棟樑也。前書田延年曰:「將軍為國柱石。」尚書大傳曰:「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承,左曰輔,右曰弼。天子有問無以對,責之疑;可志而不志,責之承;可正而不正,責之輔;可揚而不揚,責之弼。」   注[一一]蓋舊制九州共選五人以任尚書,令則一郡乃有二人,故欲以湛代一人之處。   十三年夏,征,□尚書擇拜吏日,未及就位,因燕見中暑,病卒。賜秘器,帝親吊祠,遣使者送喪修頤。   二子:隆,翕。   翕嗣爵,卒,子光嗣。光卒,子晨嗣。[一]晨謙敬博愛,好學尤篤,以女孫為順帝貴人,奉朝請,位特進。卒,子無忌嗣,亦傳家學,博物多識,順帝時,為侍中屯騎校尉。永和元年,詔無忌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蓺術。[二]元嘉中,桓帝復詔無忌與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又自採集古今,刪著事要,號曰伏侯注。[三]無忌卒,子質嗣,官至大司農。質卒,子完嗣,尚桓帝女陽安長公主。女為孝獻皇后。曹操殺後,誅伏氏,國除。   注[一]東觀記曰:「晨尚高平公主。」   注[二]中書,內中之書也。蓺文志曰「諸子凡一百八十九家」,言百家,舉其成數也。蓺謂書、數、射、御,術謂醫、方、卜、筮。   注[三]其書上自黃帝,下盡漢質帝,為八卷,見行於今。   初,自伏生已後,世傳經學,清靜無競,故東州號為「伏不□」雲。   隆字伯文,少以節操立名,[一]仕郡督郵。建武二年,詣懷宮,光武甚親接之。   注[一]東觀記「隆」作「盛」,字伯明。   時張步兄弟各擁強兵,據有齊地,拜隆為太中大夫,持節使青徐二州,招降郡國。隆移檄告曰:「乃者,猾臣王莽,殺帝盜位。宗室興兵,除亂誅莽,故腢下推立聖公,以主宗廟。而任用賊臣,殺戮賢良,三王作亂,盜賊從橫,忤逆天心,[一]卒為赤眉所害。皇天祐漢,聖哲應期,陛下神武奮發,以少制觿。故尋、邑以百萬之軍,潰散於昆陽,王郎以全趙之師,土崩於邯鄲,[二]大肜、高胡望旗消靡,鐵脛、五校莫不摧破。梁王劉永,幸以宗室屬籍,爵為侯王,不知厭足,自求禍棄,遂封爵牧守,造為詐逆。今虎牙大將軍屯營十萬,已拔睢陽,劉永奔迸,家已族矣。此諸君所聞也。不先自圖,後悔何及?」青、徐腢盜得此惶怖,獲索賊右師郎等六校實時皆降。[三]張步遣使隨隆,[四]詣闕上書,獻鰒魚。[五]   注[一]三王見聖公傳。   注[二]全趙謂舉趙之地。   注[三]「右」或為「古」。   注[四]東觀記步遣其掾孫昱隨之。   注[五]郭璞注三蒼云:「鰒似蛤,偏著石。」廣志曰:「鰒無鱗有殼,一面附石,細孔雜雜,或七或九。」本草云:「石決明,一名鰒魚。」音步角反。   其冬,拜隆光祿大夫,復使於步,並與新除青州牧守及都尉俱東,詔隆輒拜令長以下。隆招懷綏緝,多來降附。帝嘉其功,比之酈生。[一]即拜步為東萊太守,而劉永亦復遣使立步為齊王。步貪受王爵,冘豫未決。[二]隆曉譬曰:「高祖與天下約,非劉氏不王,今可得為十萬戶侯耳。」步欲留隆與共守二州,隆不聽,[三]求得反命,步遂執隆而受永封。隆遣閒使上書曰:「臣隆奉使無狀,[四]受執凶逆,雖在困□,授命不顧。又吏人知步反畔,心不附之,願以時進兵,無以臣隆為念。臣隆得生到闕廷,受誅有司,此其大願;若令沒身寇手,以父母昆弟長累陛下。[五]陛下與皇后、太子永享萬國,與天無極。」帝得隆奏,召父湛流涕以示之曰:「隆可謂有蘇武之節。[六]   恨不且許而遽求還也!」其後步遂殺之,時人莫不憐哀焉。   注[一]酈生,酈食其也。說齊王廣,下齊七十餘城。食其音異基。   注[二]冘音以今反。   注[三]二州,青州、徐州也。   注[四]言罪大也。   注[五]累,托也,音力偽反。   注[六]武帝時,蘇武使匈奴,會衛律所將降者,陰相與謀,劫單于母閼氏歸漢,事發,單于使衛律考其事,召武受辭。武不屈節,引佩刀自刺。單于欲降武,武不降,杖節牧羊海上,臥起操持節,節髦盡落。在匈奴中十九年,乃得歸漢。   見前書也。   五年,張步平,車駕幸北海,詔隆中弟鹹收隆喪,賜給棺斂,太中大夫護送喪事,詔告琅邪作頤,以子瑗為郎中。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族父淵,以宦者有才辯,任職元帝時,佐石顯等領中書,號曰大常侍。成帝時,任霸為太子舍人。[一]霸矜嚴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產業。篤志好學,師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為元都講。[二]王莽初,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遷隨宰。[三]縣界曠遠,濱帶江湖,而亡命者多為寇盜。霸到,即案誅豪猾,分捕山賊,縣中清靜。再遷為執法刺奸,[四]糾案埶位者,無所疑憚。後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五]及王莽之敗,霸保固自守,卒全一郡。   注[一]漢官儀曰:「太子舍人,選良家子孫,秩二百石。」   注[二]東觀記曰「從鍾寧君受律」也。   注[三]王莽置五威司命將軍,又改縣令長曰宰。隨,縣名,屬南陽郡,今隨州縣也。   注[四]王莽傳曰:「置執法左右刺奸,選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隊,如漢刺史。」   注[五]王莽改臨淮郡為淮平。   更始元年,遣使征霸,[一]百姓老弱相攜號哭,遮使者車,或當道而臥。皆曰:   「願乞侯君復留開年。」民至乃戒乳婦勿得舉子,侯君當去,必不能全。使者慮霸就征,臨淮必亂,不敢授璽書,具以狀聞。會更始敗,道路不通。   注[一]東觀記曰:「遣謁者侯盛、荊州刺史費遂,繼璽書征霸。」   建武四年,光武征霸與車駕會壽春,拜尚書令。時無故典,朝廷又少舊臣,霸明習故事,收錄遺文,條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於時者,皆施行之。每春下寬大之詔,奉四時之令,皆霸所建也。[一]明年,代伏湛為大司徒,封關內侯。在位明察守正,奉公不回。   注[一]月令春布德行慶,施惠下人,故曰寬大。奉四時謂依月令也。   十三年,霸薨,帝深傷惜之,親自臨吊。下詔曰:「惟霸積善清絜。視事九年。   漢家舊制,丞相拜日,封為列侯。[一]朕以軍師暴露,功臣未封,緣忠臣之義,不欲相踰,未及爵命,奄然而終。嗚呼哀哉!」於是追封謚霸則鄉哀侯,食邑二千六百戶。子昱嗣。臨淮吏人共為立祠,四時祭焉。以沛郡太守韓歆代霸為大司徒。   注[一]漢自高祖以列侯為丞相,武帝以元勳佐命皆盡,拜公孫弘為丞相,封平津侯,因以為故事。   歆字翁君,南陽人,以從攻伐有功,封扶陽侯。好直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   嘗因朝會,聞帝讀隗囂、公孫述相與書,歆曰:「亡國之君皆有才,桀紂亦有才。」   帝大怒,以為激發。歆又證歲將饑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坐免歸田里。帝猶不釋,復遣使宣詔責之。司隸校尉鮑永固請不能得,歆及子嬰竟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觿多不厭,[一]帝乃追賜錢谷,以成禮葬之。[二]   注[一]厭音一葉反。   注[二]成禮,具禮也。言不以非命而降其葬禮。   後千乘歐陽歙、清河戴涉相代為大司徒,坐事下獄死,自是大臣難居相任。其後河*(南)**[內]*蔡茂,京兆玉況,[一]魏郡馮勤,皆得薨位。況字文伯,性聰敏,為陳留太守,以德行化人,遷司徒,四年薨。   注[一]玉音肅。   昱後徙封於陵侯,[一]永平中兼太僕。昱卒,子建嗣。建卒,子昌嗣。   注[一]於陵,縣名,屬濟南郡,故城在今淄州長山縣南。   宋弘字仲子,京兆長安人也。父尚,成帝時至少府;哀帝立,以不附董賢,違忤抵罪。弘少而溫順,哀平閒作侍中,王莽時為共工。[一]赤眉入長安,遣使征弘,逼迫不得已,行至渭橋,自投於水,家人救得出,因佯死獲免。   注[一]王莽改少府曰共工。   光武即位,征拜太中大夫。建武二年,代王梁為大司空,封栒邑侯。[一]所得租奉分贍九族,家無資產,以清行致稱。徙封宣平侯。   注[一]栒音恂。   帝嘗問弘通博之士,弘乃薦沛國桓譚才學洽聞,幾能及楊雄、劉向父子。[一]   於是召譚拜議郎、給事中。帝每燕,輒令鼓琴,好其繁聲。弘聞之不悅,悔於薦舉,伺譚內出,正朝服坐府上,遣吏召之。譚至,不與席而讓之曰:「吾所以薦子者,欲令輔國家以道德也,而今數進鄭聲以亂雅頌,非忠正者也。[二]能自改邪?將令相舉以法乎?」譚頓首辭謝,良久乃遣之。後大會腢臣,帝使譚鼓琴,譚見弘,失其常度。帝怪而問之。弘乃離席免冠謝曰:「臣所以薦桓譚者,望能以忠正導主,而令朝廷耽悅鄭聲,臣之罪也。」帝改容謝,使反服,其後遂不復令譚給事中。弘推進賢士馮翊、桓梁三十餘人,或相及為公卿者。[三]   注[一]幾音祈。洽,浹洽也。幾,近也。前書班固曰,谷永經書,泛為疏達,不能浹洽如劉向父子及楊雄也。故弘引焉。   注[二]論語孔子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史記曰「鄭音好濫淫志」也。   注[三]及猶繼也。   弘當燕見,御坐新屏風,圖畫列女,帝數顧視之。弘正容言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帝即為徹之。笑謂弘曰:「聞義則服,可乎?」對曰:「陛下進德,臣不勝其喜。」   時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與共論朝臣,微觀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腢臣莫及。」帝曰:「方且圖之。」後弘被引見,帝令主坐屏風後,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帝顧謂主曰:「事不諧矣。」   弘在位五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歸第。[一]數年卒,無子,國除。   注[一]言無罪狀可據。   弘弟嵩,以剛強孝烈著名,官至河南尹。嵩子由,*(章)**[元]*和閒為太尉,坐阿黨竇憲,策免歸本郡,自殺。由二子:漢,登。登在儒林傳。   漢字仲和,以經行著名,舉茂才,四遷西河太守。永建元年,為東平相、度遼將軍,[一]立名節,以威恩著稱。遷太僕,上病自乞,拜太中大夫,卒。策曰:   「太中大夫宋漢,清修雪白,正直無邪。前在方外,仍統軍實,[二]懷柔異類,莫匪嘉績,戎車載戢,邊人用寧。予錄乃勳,引登九列。因病退讓,守約彌堅,將授三事,未克而終。朝廷螻悼,怛其愴然。詩不雲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三]其令將相大夫會葬,加賜錢十萬,及其在殯,以全素絲羔羊之絜焉。」[四]   注[一]為東平王蒼曾孫端相也。   注[二]仍,頻也。統,領也。軍實謂軍之所資也,左傳曰「隳軍實」。   注[三]大雅江漢之詩也。吉甫美宣王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毛萇注云:「肇,謀也。敏,疾也。戎,大也。功,事也。祉謂福慶。」   注[四]詩國風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蛇。」   退食,減膳也。言卿大夫巳下,皆衣羔羊之裘,縫以素絲,自減膳食,從於公事,行步委蛇自得。   子則,字符矩,為鄢陵令,亦有名多。拔同郡韋著、扶風法真,稱為知人。則子年十歲,與蒼頭共弩射,蒼頭弦斷矢激,誤中之,即死。奴叩頭就誅,則察而恕之。穎川荀爽深以為美,時人亦服焉。   論曰:中興以後,居台相總權衡多矣,其能以任職取名者,豈非先遠業後小數哉?[一]故惠公造次,急於鄉射之禮;君房入朝,先奏寬大之令。夫器博者無近用,道長者其功遠,蓋志士仁人所為根心者也。[二]君子以之得,固貴矣;   以之失,亦得矣。[三]宋弘止繁聲,戒淫色,其有關雎之風乎![四]   注[一]遠業謂德禮,小數謂名法也。   注[二]根猶本也。   注[三]以之得,謂行道義而得,固可貴矣。以之失,謂行道義而失,亦為得也。   注[四]詩序曰:「關雎樂得淑女以配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也。」   蔡茂字子禮,河內懷人也。哀平閒以儒學顯,征試博士,對策陳災異,以高等擢拜議郎,遷侍中。遇王莽居攝,以病自免,不仕莽朝。   會天下擾亂,茂素與竇融善,因避難歸之。融欲以為張掖太守,固辭不就;每所餉給,計口取足而已。後與融俱征,復拜議郎,再遷廣漢太守,有政績稱。   時陰氏賓客在郡界多犯吏禁,茂輒糾案,無所迴避。會洛陽令董宣舉糾湖陽公主,帝始怒收宣,既而赦之。茂喜宣剛正,欲令朝廷禁制貴戚,乃上書曰:「臣聞興化致教,必由進善;康國寧人,莫大理惡。陛下聖德系興,再隆大命,即位以來,四海晏然。誠宜夙興夜寐,雖休勿休。然頃者貴戚椒房之家,數因恩埶,干犯吏禁,殺人不死,傷人不論。臣恐繩墨棄而不用,[一]斧斤廢而不舉。   [二]近湖陽公主奴殺人西市,而與主共輿,出入宮省,逋罪積日,冤魂不報。   洛陽令董宣,直道不顧,干主討奸。陛下不先澄審,召欲加棰。當宣受怒之初,京師側耳;及其蒙宥,天下拭目。今者,外戚憍逸,賓客放濫,宜□有司案理奸罪,使執平之吏永申其用,以厭遠近不緝之情。」光武納之。[三]   注[一]繩墨諭章程也。   注[二]斧斤謂刑戮也。賈誼曰「釋斤斧之用」也。   注[三]緝,□也。   建武二十年,代戴涉為司徒,在職清儉匪懈。二十三年薨於位,時年七十二。   賜東園梓棺,賻贈甚厚。[一]   注[一]東園,署名,主作棺也。   茂初在廣漢,夢坐大殿,極上有三穗禾,茂跳取之,得其中穗,輒復失之。[一]   以問主簿郭賀,賀離席慶曰:「大殿者,宮府之形象也。極而有禾,人臣之上祿也。取中穗,是中台之位也。於字禾失為秩,雖曰失之,乃所以得祿秩也。袞職有闕,君其補之。」[二]旬月而茂征焉,乃辟賀為掾。   注[一]屋之大者,古通呼為殿也。極,殿梁也。前書音義曰:「三輔閒謂屋樑為極。」   注[二]三公服袞,畫為龍。龍首袞袞然,故言袞龍。詩曰:「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   賀字喬卿,雒*(陽)*人。祖父堅伯,父游君,並修清節,不仕王莽。賀能明法,累官,建武中為尚書令,在職六年,曉習故事,多所匡益。拜荊州刺史,引見賞賜,恩寵隆異。及到官,有殊政。百姓便之,歌曰:「厥德仁明郭喬卿,忠正朝廷上下平。」顯宗巡狩到南陽,特見嗟歎,賜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一]□行部去襜帷,使百姓見其容服,以章有德。每所經過,吏人指以相示,莫不榮之。永平四年,征拜河南尹,以清靜稱。   在官三年卒,詔書螻惜,賜車一乘,錢四十萬。   注[一]三公服袞冕。黼若斧形,黻若兩「己」相背。冕以木為之,衣以帛,玄上纁下,廣八寸,長尺六寸。旒謂冕前後所垂玉也,天子十二旒,上公九旒。   馮勤字偉伯,魏郡繁陽人也。曾祖父揚,宣帝為弘農太守。有八子,皆為二千石,趙魏閒榮之,號曰「萬石君」焉。兄弟形皆偉壯,唯勤祖父偃,長不滿七尺,常自恥短陋,恐子孫之似也,[一]乃為子伉娶長妻。伉生勤,長八尺三寸。   八歲善計。[二]   注[一]東觀記偃為黎陽令。   注[二]計,筭術也。   初為太守銚期功曹,有高能稱。期常從光武征伐,政事一以委勤。勤同縣馮巡等舉兵應光武,謀未成而為豪右焦廉等所反,[一]勤乃率將老母兄弟及宗親歸期,期悉以為腹心,薦於光武。初未被用,後乃除為郎中,給事尚書。[二]以圖議軍糧,在事精勤,遂見親識。   每引進,帝輒顧謂左右曰:「佳乎吏也!」由是使典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輕重,國土遠近,地埶豐薄,不相踰越,莫不厭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帝益以為能,尚書觿事,皆令總錄之。   注[一]反音幡。   注[二]東觀記魏郡太守范橫上疏薦勤,然始除之。   司徒侯霸薦前梁令閻楊。楊素有譏議,帝常嫌之,既見霸奏,疑其有奸,大怒,賜霸璽書曰:「崇山、幽都何可偶,[一]黃鉞一下無處所。[二]欲以身試法邪?   將殺身以成仁邪?」使勤奉策至司徒府。勤還,陳霸本意,申釋事理,帝意稍解,拜勤尚書僕射。職事十五年,以勤勞賜爵關內侯。遷尚書令,拜大司農,三歲遷司徒。   注[一]崇山,南裔也。幽都,北裔也。偶,對也。言將殺之,不可得流徙也。   尚書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   注[二]鉞,斧也,以黃金飾之,所以戮人。   先是三公多見罪退,帝賢勤,欲令以善自終,乃因燕見從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於君,下陵轢同列,竟以中傷至今,[一]死生吉凶未可知,豈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誅,雖復追加賞賜賻祭,不足以償不訾之身。[二]忠臣孝子,覽照前世,以為鏡誡。能盡忠於國,事君無二,則爵賞光乎當世,功名列於不朽,可不勉哉!」勤愈恭約盡忠,號稱任職。   注[一]朱浮為大司空,坐賣弄國恩免,又為陵轢同列,帝銜之,惜其功,不忍加罪。   注[二]訾,量也。言無量可比之,貴重之極也。訾與資同。   勤母年八十,每會見,詔□勿拜,令御者扶上殿,顧謂諸王主曰:「使勤貴寵者,此母也。」其見親重如此。   中元元年,薨,[一]帝悼惜之,使者吊祠,賜東園秘器,賵贈有加。   注[一]東觀記曰:「中元元年,車駕西幸長安,祠園陵還,勤燕見前殿盡日,歸府,因病喘逆,上使太醫療視,賞賜錢帛,遂薨。」   勤七子。長子宗嗣,至張掖屬國都尉。中子順,尚平陽長公主,終於大鴻臚。[一]   建初八年,以順中子奮襲主爵為平陽侯,薨,無子。永元七年,詔書復封奮兄羽林右監勁為平陽侯,奉公主之祀。奮弟由,黃門侍郎,尚平安公主。[二]勁薨,子卯嗣。卯延光中為侍中,薨,子留嗣。   注[一]平陽主,明帝女。   注[二]章帝女也。臣賢案:東觀記亦云安平,皇后紀雲由尚平邑公主,紀傳不同,未知孰是。   趙□字伯陽,南陽宛人也。少有節操。從兄為人所殺,無子,□年十五,常思報之。乃挾兵結客,後遂往復仇。而仇家皆疾病,無相距者。□以因疾報殺,非仁者心,且釋之而去。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也。」仇皆臥自搏。[一]   後病癒,悉自縛詣□,□不與相見,後竟殺之。   注[一]自搏猶叩頭也。   更始即位,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不肯,云「聞宛之趙氏有孤孫□,信義著名,願得降之」。更始乃征□。□年未二十,既引見,更始笑曰:「繭栗犢,豈能負重致遠乎?」[一]即除為郎中,行偏將軍事,使詣舞陰,而李氏遂降。□因進入穎川,擊諸不下者,歷汝南界,還宛。更始大悅,謂□曰:「卿名家駒,努力勉之。」[二]會王莽遣王尋、王邑將兵出關,更始乃拜□為五威偏將軍,使助諸將拒尋、邑於昆陽。光武破尋、邑,□被創,有戰勞,還拜中郎將,封勇功侯。   注[一]犢角如繭栗,言小也。禮緯曰:「天地之牲角繭栗。」   注[二]武帝謂劉德為千里之駒,故以□比之。   更始敗,□為赤眉兵所圍,迫急,乃踰屋亡走,與所友善韓仲伯等數十人,攜小弱,越山阻,逕出武關。仲伯以婦色美,慮有強暴者,而己受其害,欲棄之於道。□責怒不聽,因以泥塗仲伯婦面,載以鹿車,身自推之。[一]每道逢賊,或欲逼略,□輒言其病狀,以此得免。既入丹水,[二]遇更始親屬,皆祼跣塗炭,饑困不能前。[三]□見之悲感,所裝縑帛資糧,悉以與之,將護歸鄉里。   注[一]風俗通曰:「俗說鹿車窄小,裁容一鹿。」   注[二]丹水,縣名,屬南陽郡,故城在今鄧州內鄉縣西南,臨丹水。   注[三]塗炭者,若陷泥墜火,喻窮困之極也。   時鄧奉反於南陽,□素與奉善,數遺書切責之,而讒者因言□與奉合謀,帝以為疑。及奉敗,帝得□書,乃驚曰:「趙□真長者也。」即征□,引見,賜賾馬,待詔公車。時江南未賓,道路不通,以□守簡陽侯相。□不肯受兵,[一]單車馳之簡陽。吏民不欲內□,□乃告譬,呼城中大人,示以國家威信,其帥即開門面縛自歸,由是諸營壁悉降。荊州牧奏□才任理劇,詔以為平林侯相。攻擊腢賊,安集已降者,縣邑平定。   注[一]東觀記曰:「□□從騎都尉儲融受兵二百人,通利道路。□白上,不願受融兵,單車馳往,度其形況。上許之。」   後拜懷令。大姓李子春先為琅邪相,豪猾並兼,為人所患,□下車,聞其二孫殺人事未發覺,即窮詰其奸,收考子春,二孫自殺。京師為請者數十,終不聽。   時趙王良疾病將終,車駕親臨王,問所欲言。王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懷令趙□欲殺之,願乞其命。」   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王無復言。既薨,帝追感趙王,乃貰出子春。   其年,遷□平原太守。時平原多盜賊,□與諸郡討捕,斬其渠帥,餘黨當坐者數千人。□上言「惡惡止其身,[一]可一切徙京師近郡」。帝從之,乃悉移置穎川、陳留。於是擢舉義行,誅鋤奸惡。後青州大蝗,侵入平原界輒死,歲屢有年,百姓歌之。   注[一]公羊傳曰:「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   二十六年,帝延集內戚燕會,歡甚,諸夫人各各前言「趙□篤義多恩,往遭赤眉出長安,皆為□所濟活」。帝甚嘉之。後征□入為太僕,引見謂曰:「卿非但為英雄所保也,婦人亦懷卿之恩。」厚加賞賜。   二十七年,拜太尉,賜爵關內侯。時南單于稱臣,烏桓、鮮卑並來入朝,帝令□典邊事,思為久長規。[一]□上復緣邊諸郡,幽並二州由是而定。[二]   注[一]規,謀也。   注[二]復音伏。謂建武六年徙雲中、五原人於常山、居庸閒,至二十六年復令還雲中、五原。東觀記曰:「草創苟合,未有還人,蓋□至此,請徙之令盡也。」   三十年,□上言宜封禪,正三雍之禮。中元元年,從封泰山。及帝崩,□受遺詔,典喪禮。是時藩王皆在京師,自王莽篡亂,舊典不存,皇太子與東海王等雜止同席,憲章無序。   □乃正色,橫□殿階,扶下諸王,以明尊卑。時藩國官屬出入宮省,與百僚無別,□乃表奏謁者將護,分止它縣,諸王並令就邸,唯朝晡入臨。整禮儀,嚴門□,內外肅然。   永平元年,封節鄉侯。三年春,坐考中山相薛修事不實免。[一]其冬,代竇融為□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居府如真。後遭母憂,上疏乞身行喪禮,顯宗不許,遣使者為釋服,賞賜恩寵甚渥。□內典宿□,外干宰職,正身立朝,未嘗懈惰。及帝崩,復典喪事,再奉大行,禮事修舉。肅宗即位,進為太傅,錄尚書事。擢諸子為郎吏者七人。長子代,給事黃門。   注[一]修,光武子中山王焉相也。   建初五年,□疾病,帝親幸視。及薨,車駕往臨吊。時年八十四。謚曰正侯。   子代嗣,官至越騎校尉。永元中,副行征西將軍劉尚征羌,坐事下獄,疾病物故。和帝憐之,賜秘器錢布。贈越騎校尉、節鄉侯印綬。子直嗣,官至步兵校尉。直卒,子淑嗣,無子,國除。   牟融字子優,北海安丘人也。少博學,以大夏侯尚書教授,[一]門徒數百人,名稱州里。以司徒茂才為豐令,[二]視事三年,縣無獄訟,為州郡最。   注[一]大夏侯名勝,宣帝時人也。   注[二]司徒舉為茂才也。豐,今徐州縣也。   司徒范遷薦融忠正公方,經行純備,宜在本朝,並上其理狀。[一]永平五年,入代鮑昱為司隸校尉,多所舉正,百僚敬憚之。八年,代包鹹為大鴻臚。十一年,代鮭陽鴻為大司農。[二]   注[一]漢官儀曰:「范遷字子廬,沛人也。」   注[二]鮭陽,姓也,音胡佳反。   是時顯宗方勤萬機,公卿數朝會,每輒延謀政事,判折獄訟。融經明才高,善論議,朝廷皆服其能;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明年,代伏恭為司空,[一]   舉動方重,甚得大臣節。肅宗即位,以融先朝名臣,代趙□為太尉,與□參錄尚書事。   注[一]恭字叔齊,伏湛同產兄子也。見東觀記。   建初四年薨,車駕親臨其喪。時融長子麟歸鄉里,帝以其餘子幼弱,□太尉掾史教其威儀進止,贈賵恩寵篤密焉。又賜頤塋地於顯節陵下,除麟為郎。   韋彪字孟達,扶風平陵人也。高祖賢,宣帝時為丞相。祖賞,哀帝時為大司馬。   彪孝行純至,父母卒,哀毀三年,不出廬寑。服竟,羸瘠骨立異形,醫療數年乃起。好學洽聞,雅稱儒宗。建武末,舉孝廉,除郎中,以病免,復歸教授。   安貧樂道,恬於進趣,三輔諸儒莫不慕仰之。   顯宗聞彪名,永平六年,召拜謁者,賜以車馬衣服,三遷魏郡太守。肅宗即位,以病免。征為左中郎將、長樂□尉,數陳政術,每歸寬厚。比上疏乞骸骨,拜為奉車都尉,秩中二千石,賞賜恩寵,侔於親戚。   建初七年,車駕西巡狩,以彪行太常從,數召入,問以三輔舊事,禮儀風俗。   彪因建言:「今西巡舊都,宜追錄高祖、中宗功臣,[一]□顯先勳,紀其子孫。」   帝納之。行至長安,乃制詔京兆尹、右扶風求蕭何、霍光後。時光無苗裔,唯封何末孫熊為酇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復及焉。乃厚賜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頤。還,拜大鴻臚。   注[一]中宗,宣帝。   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疏,咎在州郡。有詔下公卿朝臣議。彪上議曰:「伏惟明詔,憂勞百姓,垂恩選舉,務得其人。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一]   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於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二]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三]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四]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五]然其要歸,在於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帝深納之。   注[一]孝經緯之文也。   注[二]論語孔子之言也。公綽,魯大夫。趙、魏皆晉卿之邑也。家臣稱老。公綽性寡慾,趙、魏老優閒無事;滕、薛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為也。   注[三]蒼頡篇曰:「鍛,椎也。」鍛煉猶成孰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陶鑄鍛煉,使之成孰也。前漢路溫舒上疏曰「鍛煉而周內之」。   注[四]論語孔子曰:「吾之於人,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斯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之)**[也]*。」彪引之者,言古之用賢皆磨礪選練,然後用之。   注[五]史記曰:「明其等曰閥,積功曰閱。」   彪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後,多以苛刻為能,[一]又置官選職,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諫曰:「臣聞政化之本,必順陰陽。伏見立夏以來,當暑而寒,殆以刑罰刻急,郡國不奉時令之所致也。農人急於務而苛吏奪其時,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財,此其巨患也。夫欲急人所務,當先除其所患。天下樞要,在於尚書,[二]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閒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於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宜簡嘗歷州宰素有名者,唯進退舒□,時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職周密。宜鑒嗇夫捷急之對,[三]   深思絳侯木訥之功也。[四]往時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利。今者務簡,可皆停省。又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通才謇正,有補益於朝者。今或從征試輩為大夫。[五]又御史外遷,動據州郡。並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其二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妄遷徙。惟留聖心。」書奏,帝納之。   注[一]二帝,光武、明帝也。   注[二]百官志曰「尚書,主知公卿二千石吏人上書、外國夷狄事」,故曰樞要。   注[三]嗇夫,官名也。文帝出上林,登虎圈,因問上林尉禽獸簿,不能對。虎圈嗇夫從傍代對,響應無窮。文帝拜嗇夫為上林令,張釋之曰:「夫絳侯、東陽侯言事曾不能出口,豈□此嗇夫喋喋利口捷急哉?」文帝曰「善」,遂不拜嗇夫為上林令。   注[四]木,質也。訥,□鈍也。前書曰「周勃木強少文」,又曰「安劉氏者必勃」。   注[五]輩,類也。   元和二年春,東巡狩,以彪行司徒事從行。還,以病乞身,帝遣小黃門、太醫問病,賜以食物。彪遂稱困篤。章和二年夏,使謁者策詔曰:「彪以將相之裔,勤身飭行,出自州里,在位歷載。中被篤疾,連上求退。君年在耆艾,[一]不可復以加增,恐職事煩碎,重有損焉。其上大鴻臚印綬。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受賜錢二十萬。」[二]   永元元年,卒,詔尚書:「故大鴻臚韋彪,在位無愆,方欲錄用,奄忽而卒。其賜錢二十萬,布百匹,谷三千斛。」   注[一]禮記曰:「七十曰耆,五十曰艾。」   注[二]續漢志曰「中臧府,令一人,秩六百石,掌中幣帛金錢貨物」也。   彪清儉好施,祿賜分與宗族,家無餘財。著書十二篇,號曰韋卿子。   族子義。義字季節。高祖父玄成,元帝時為丞相。初,彪獨徙扶風,故義猶為京兆杜陵人焉。   兄順,字叔文,平輿令。有高名。[一]次兄豹,字季明。數辟公府,輒以事去。   司徒劉愷復辟之,謂曰:「卿以輕好去就,爵位不躋。[二]今歲垂盡,當選御史,意在相薦,子其宿留乎?」[三]豹曰:「犬馬齒衰,旅力已劣,[四]仰慕崇恩,故未能自割。且眩瞀滯疾,不堪久待,[五]選薦之私,非所敢當。」遂跣而起。   愷追之,逕去不顧。安帝西巡,征拜議郎。   注[一]平輿,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北。   注[二]躋,升也。   注[三]宿留,待也。宿音秀。留音力救反。   注[四]旅,觿也。尚書曰:「番番良士,旅力既愆。」   注[五]眩,風疾也。瞀,亂也。謂視不明之貌也。眩音縣。瞀音亡溝反。   義少與二兄齊名,初仕州郡。太傅桓焉辟舉理劇,為廣都長,[一]甘陵、陳二縣令,[二]政甚有績,官曹無事,牢獄空虛。數上書順帝,陳宜依古典,考功黜陟,徵集名儒,大定其制。又譏切左右,貶刺竇氏。言既無感,而久抑不遷,以兄順喪去官。比辟公府,不就。廣都為生立廟。及卒,三縣吏民為義舉哀,若喪考妣。   注[一]廣都,縣名,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成都縣東南。   注[二]甘陵故城在今貝州清河縣西北。陳屬梁國,今陳州。   豹子著,字休明。少以經行知名,不應州郡之命。大將軍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車備禮征,至霸陵,稱病歸,乃入雲陽山,採藥不反。有司舉奏加罪,帝特原之。復詔京兆尹重以禮敦勸,著遂不就征。[一]靈帝即位,中常侍曹節以陳蕃、竇氏既誅,海內多怨,欲借寵時賢以為名,[二]白帝就家拜著東海相。[三]詔書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四]政任威刑,為受罰者所奏,坐論輸左校。[五]又後妻憍恣亂政,以之失名,竟歸,為奸人所害,隱者恥之。   注[一]敦猶逼也。   注[二]假借時賢寵榮以求美名,用解怨謗。   注[三]東海王懿相也。即東海王強四代孫。   注[四]巾,幅巾也。既服冠冕,故解幅巾。   注[五]左校,署名,屬將作也。   贊曰:湛、霸奮庸,維寧兩邦。[一]淮人孺慕,徐寇要降。[二]弘實體遠,仁不忘本。[三]□政多多,彪明理損。牟公簡帝,身終上袞。   注[一]尚書曰:「有能奮庸熙帝之載。」孔安國注曰;「奮,起也。庸,功也。」   兩邦謂湛為平原太守,霸為淮平大尹。   注[二]徐寇謂徐異卿也。願要降司徒伏公。   注[三]謂不忘糟糠妻也。    校勘記   八九三頁五行伏理字君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君游」前書作「斿君」。   八九五頁一0行時賊徐異卿等萬餘人據富平按:李慈銘謂案光武紀,帝之征張步及湛之免官,皆在建武五年,此傳失書「五年」二字。又據紀言吳漢等擊富平、獲索賊於平原,大破降之。不言湛者,蓋時賊已請降,特令湛往受之耳,然其事亦在五年二月。則此傳「時賊徐異卿等」句「時」字當易「五年」二字,□事方核。   八九五頁一二行獲索賊帥徐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獲索」應作「富平」。   八九六頁八行髫發厲志按:王先謙謂「髫發」東觀記作「齠齔」。   八九六頁一二行舊制九州五尚書令一郡二人按:刊誤謂「令」合作「今」。尚書令不可有五人,若言令一郡二人,又無義,改作「今」,乃與注合。   八九七頁四行謂湛為*[後]*隊屬正也據集解本補。   八九七頁七行予*(則)**[曰]*有先後據汲本、殿本改,與詩合。   八九七頁一二行令則一郡乃有二人按:殿本「令」作「今」。「二人」原斗「一人」,逕改正。   八九七頁一三行未及就位按:「未」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八九八頁九行故東州號為伏不□雲按:「雲」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九00頁一五行以子瑗為郎中按:殿本、集解本「瑗」作「援」。   九0三頁三行河*(南)**[內]*蔡茂據殿本改。按:校補謂茂河內懷人,具本傳,作「河南」乃形近而鬥。   九0三頁四行京兆玉況殿本「玉」作「玊」,注同。按:玉字本有肅音,後人不曉,另造一「玊」字,以別於金玉之「玉」,亦猶「角里」之「角」,別造一「□」字矣。   九0四頁九行弘推進賢士馮翊桓梁三十餘人按:校補謂「三」疑「等」之誤,蓋三十餘人似太多,且文法固宜有一「等」字也。又按:汲本「推進」作「雅進」。   九0四頁一三行御坐新屏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云「新施屏風」,疑脫「施」字。   九0五頁二行貧賤之知不可忘按:汲本「知」作「交」。張森楷校勘記謂監本、惠校本及治要作「知」,東觀記作「交」。   九0五頁六行嵩子由*(章)**[元]*和閒為太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章和」當作「元和」。按:宋由於章帝元和三年為太尉,和帝永元四年策免,錢說是,今據改。   九0五頁一一行朝廷螻悼按:殿本「螻」作「愍」。   九0六頁四行委*[蛇]*委*(蛇)*蛇據汲本、殿本改。   九0七頁六行舉糾湖陽公主按:「公」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九0八頁四行建武二十年代戴涉為司徒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建武二十七年始稱司徒,去大字,此「司徒」上當有一「大」字。   九0八頁一二行故言袞龍按:汲本、殿本「袞龍」作「龍袞」。   九0八頁一三行賀字喬卿雒*(陽)*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雲郭賀廣漢雒人,此衍「陽」字。今據刪。又按:校補謂東觀記亦云賀雒陽人,則誤不自范始。   九0八頁一三行累官建武中為尚書令按:校補謂「累官」下當有脫文。   九0九頁二行詔書螻惜按:殿本「螻」作「愍」。   九一0頁六行前梁令閻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王霸傳「楊」作「陽」。   九一二頁一行趙□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喜」,喜與熹古字通。王先謙謂續漢書作「熹」。   九一二頁一二行禮緯曰天地之牲角繭栗汲本、殿本「禮緯」作「禮記」。按:禮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繭栗」。   九一四頁一二行徙雲中五原人於常山居庸閒按:校補謂「閒」當作「關」,謂常山關、居庸關也。常山關在代郡,居庸關在上谷,中隔長城,亙千餘里,不能謂徙於其閒明矣。   九一四頁一五行雜止同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漢書「雜止」作「雜坐」。   九一五頁四行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紀當在七年。   九一五頁六行長子代集解引惠棟說,謂漢官儀及和帝紀皆作「世」。按:此作「代」,避唐諱改。   九一六頁四行代鮭陽鴻為大司農按:姚范謂本書儒林傳雲中山觟陽鴻,字孟孫。   注「觟音胡瓦反,其字從角,或作鮭從魚者,音胡佳反」。據此,則字當從儒林傳作「觟」也。   九一六頁六行范遷字子廬按:明帝紀注引漢官儀作「子閭」。   九一六頁八行判折獄訟按:「折」原斗「析」,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一七頁一0行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和帝紀永元三年,詔以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求近親紹封,則參後之紹封非平陽,乃容城也。按:校補謂錢說是,此或竟出淺人妄改。   九一八頁二行持心近厚按:袁宏紀「持」作「治」。下「持心近薄」同。九一八頁一0頁斯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之)**[也]*據汲本、殿本改。按:今論語作「也」。「斯」下有「民也」二字。   九一八頁一三行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後殿本「吏」作「更」,王先謙謂作「更」是。   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作「吏治之後」。今按:「吏治」作「吏化」,乃避唐高宗諱改之。下文云「多以苛刻為能」,即指吏治而言,「吏」作「更」,乃形近而誤,王先謙之說非也。   九二0頁二行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按:「遣」下原衍「子」字,逕據汲本、殿本刪。   九二0頁四行七十曰耆殿本「七」作「六」。按:說文「耆,老也」。段註:「曲禮六十曰耆,許不言者,許以為七十以上之通稱也。」殿本殆據曲禮改。   九二0頁一一行不堪久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三補決錄「待」當作「侍」。   九二一頁一一行以陳蕃竇氏既誅按:汲本「氏」作「武」,校補謂作「武」是。   ************後漢書卷二十七 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第十七   宣秉字巨公,馮翊雲陽人也。少修高節,顯名三輔。哀、平際,見王氏據權專政,侵削宗室,有逆亂萌,遂隱遁深山,州郡連召,常稱疾不仕。王莽為宰衡,辟命不應。[一]及莽篡位,又遣使者征之,秉固稱疾病。更始即位,征為侍中。   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二]光武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三]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明年,遷司隸校尉。務舉大綱,簡略苛細,百僚敬之。[四]   注[一]周公為太宰,伊尹為阿衡,莽欲兼之,故以為號。   注[二]前書曰,御史中丞,秦官,秩千石,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糾察百寮。   注[三]續漢志曰「尚書令一人,千石,秦官。武帝用宦者,成帝用士人」也。   注[四]說文曰:「苛,細草也。」以喻*(類)**[煩]*雜也。   秉性節約,常服布被,蔬食瓦器。帝嘗幸其府捨,見而歎曰:「楚國二龔,不如雲陽宣巨公。」[一]即賜布帛帳帷什物。[二]四年,拜大司徒司直。[三]所得祿奉,輒以收養親族。其孤弱者,分與田地,自無擔石之儲。[四]六年,卒於官,帝敏惜之,除子彪為郎。[五]   注[一]二龔謂龔勝字君賓,龔捨字君倩,二人皆以清苦立節著名,事見前書。   注[二]周禮:「幕人,掌帷帟幄幕。」鄭玄曰:「在旁曰帷。」爾雅曰:「幬謂之帳。」軍法,五人為伍,二伍為什,則共其器物,故通謂生生之具為什物。   注[三]司直,武帝元狩五年置,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哀帝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中興因而不改,猶置司直。至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長史一人,署諸曹事。至二十七年,司徒又去「大」字。見前書及續漢書。   注[四]前書音義曰:「齊人名小罌為擔,今江淮人謂一石為一擔。」擔音丁濫反。   注[五]東觀記曰,彪官至玄菟太守。   張湛字子孝,扶風平陵人也。矜嚴好禮,動止有則,居處幽室,必自修整,雖遇妻子,若嚴君焉。[一]及在鄉黨,詳言正色,[二]三輔以為儀表。[三]人或謂湛偽詐,湛聞而笑曰:「我誠詐也。人皆詐惡,我獨詐善,不亦可乎?」   注[一]周易家人卦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注[二]詳,審也。   注[三]儀,法也。表,正也。書曰:「儀表萬邦。」   成哀閒,為二千石。王莽時,歷太守、都尉。   建武初,為左馮翊。在郡修典禮,設條教,政化大行。後告歸平陵,望寺門而步。[一]主簿進曰:「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輕。」[二]湛曰:「禮,下公門,軾輅馬。[三]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四]父母之國,所宜盡禮,何謂輕哉?」   [五]   注[一]告,請也。告歸謂請假歸。寺門即平陵縣門也。風俗通曰:「寺者,嗣也。   理事之吏,嗣續於其中也。」   注[二]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稱。前書韓延壽為東郡太守,門卒謂之明府,亦其義也。   注[三]輅,大也。君所居曰路寑,車曰輅車,馬曰輅馬。軾,車前橫木也。乘車必正立,有所敬則撫軾,謂小俛也。禮記曰:「大夫士下公門,式輅馬。」鄭玄云:「所以廣敬。」   注[四]論語之文也。鄭玄云「恂恂,恭順貌」也。   注[五]史記孔子謂門弟子曰:「魯,墳墓所處,父母之國也。」詩曰「惟桑與梓,必恭敬止」也。   五年,拜光祿勳。[一]光武臨朝,或有惰容,湛輒陳諫其失。常乘白馬,帝每見湛,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   注[一]前書光祿勳本名郎中令,秦官,武帝改焉,秩中二千石,掌大夫、郎中從官。   七年,以病乞身,拜光祿大夫,代王丹為太子太傅。及郭後廢,[一]因稱疾不朝,拜太中大夫,居中東門候捨,[二]故時人號曰中東門君。帝數存問賞賜。後大司徒戴涉被誅,[三]帝強起湛以代之。湛至朝堂,遺失溲便,[四]因自陳疾篤,不能復任朝事,遂罷之。後數年,卒於家。   注[一]建武十七年廢。   注[二]漢官儀曰:「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次南曰中東門。   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百石。」候捨,蓋候之所居。   注[三]涉字叔平,冀州清河人也,坐所舉人盜金下獄。   注[四]溲,小便也。溲音所流反。   王丹字仲回,京兆下邽人也。哀、平時,仕州郡。王莽時,連征不至。家累千金,隱居養志,好施周急。[一]每歲農時,輒載酒餚於田閒,候勤者而勞之。[二]   其墯□者,恥不致丹,皆兼功自厲。[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輕黠遊蕩廢業為患者,輒曉其父兄,使黜責之。沒者則賻給,親自將護。其有遭喪憂者,輒待丹為辦,鄉鄰以為常。行之十餘年,其化大洽,風俗以篤。   注[一]周急謂周濟困急也。孔子曰:「君子周急不繼富。」   注[二]東觀記曰:「載酒餚,便於田頭大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酒餚而去。」   注[三]□與懶同,音力□反。   丹資性方絜,疾惡強豪。時河南太守同郡陳遵,關西之大俠也。[一]其友人喪親,遵為護喪事,賻助甚豐。丹乃懷縑一匹,陳之於主人前,曰:「如丹此縑,出自機杼。」遵聞而有籩色。自以知名,欲結交於丹,丹拒而不許。[二]   注[一]遵字孟公,杜陵人也。見前書。   注[二]東觀記曰:「更始時,遵為大司馬*[護軍]*,出使匈奴,過辭於丹。丹曰:   『俱遭反覆,唯我二人為天所遺。今子當之絕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遂揖而別,遵甚悅之。」   會前將軍鄧禹西征關中,軍糧乏,丹率宗族上麥*(一)**[二]*千斛。禹表丹領左馮翊,稱疾不視事,免歸。後征為太子少傅。   時大司徒侯霸欲與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於道。昱迎拜車下,丹下荅之。   昱曰:「家公欲與君結交,何為見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許也。」   丹子有同門生喪親,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結侶將行,丹怒而撻之,[一]   令寄縑以祠焉。[二]或問其故。丹曰:「交道之難,未易言也。世稱管、鮑,次則王、貢。[三]張、陳凶其終,蕭、朱隙其末,[四]故知全之者鮮矣。」時人服其言。   注[一]東觀記曰:「丹怒撻之五十。」   注[二]東觀記曰:「寄帛二匹以祠焉。」   注[三]史記曰:「管夷吾,穎上人。嘗與鮑叔牙游,叔牙知其賢。管仲貧困,嘗欺鮑叔牙,鮑叔牙終善遇之。管仲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叔。』」前書,王吉字子陽,貢禹字少翁,並琅邪人也。二人相善,時人為之語:「王陽在位,貢禹彈冠。」言其趣捨同也。   注[四]張耳、陳余初為刎頸交,後構隙。耳後為漢將兵,殺陳余於泜水之上。   蕭育字次君,朱博字子元,二人為友,著聞當代,後有隙不終,故時以交為難。   並見前書。   客初有薦士於丹者,因選舉之,而後所舉者陷罪,丹坐以免。客籩懼自絕,而丹終無所言。尋復征為太子太傅,乃呼客謂曰:「子之自絕,何量丹之薄也?」   不為設食以罰之,相待如舊。其後遜位,卒於家。   王良字仲子,東海蘭陵人也。少好學,習小夏侯尚書。[一]王莽時,寑病不仕,教授諸生千餘人。   注[一]夏侯建,大夏侯勝之從兄子也。建受尚書於勝,號小夏侯。見前書。   建武二年,大司馬吳漢辟,大應。三年,征拜諫議大夫,數有忠言,以禮進止,朝廷敬之。遷沛郡太守。至蘄縣,稱病不之府,官屬皆隨就之,良遂上疾篤,乞骸骨,征拜太中大夫。   六年,代宣秉為大司徒司直。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史鮑恢以事到東海,過候其家,而良妻布裙曳柴,從田中歸。[一]恢告曰:「我司徒史也,故來受書,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苦掾,無書。」[二]恢乃下拜,歎息而還,聞者莫不嘉之。   注[一]東觀記曰:「徒跣曳柴。」   注[二]掾,即謂鮑恢,司徒之掾史也。言勞苦相過,更無書信。   後以病歸。一歲復征,至滎陽,疾篤不任進道,乃過其友人。友人不肯見,曰:   「不有忠言奇謀而取大位,何其往來屑屑不憚煩也?」[一]遂拒之。良籩,自後連征,輒稱病。詔以玄纁聘之,遂不應。後光武幸蘭陵,遣使者問良所苦疾,不能言對。詔復其子孫邑中傜役,卒於家。   注[一]楊雄方言曰:「屑屑,不安也。秦、晉曰屑屑。」郭景純曰:「往來貌。」   論曰:夫利仁者或借仁以從利,體義者不期體以合義。[一]季文子妾不衣帛,魯人以為美談。[二]公孫弘身服布被,汲黯譏其多詐。[三]事實未殊而譽毀別議。何也?   將體之與利之異乎?宣秉、王良處位優重,而秉甘疏薄,良妻荷薪,可謂行過乎儉。然當世咨其清,人君高其節,豈非臨之以誠哉!語曰:『同言而信,則信在言前;同令而行,則誠在令外。』不其然乎![四]張湛不屑矜偽之誚,斯不偽矣。[五]王丹難於交執之道,斯知交矣。   注[一]此言履行仁義,其事雖同,原其本心,真偽各異。利仁者謂心非好仁,但以行仁則於己有利,故假借仁道以求利耳。若天性自然,體合仁義者,舉措雲為,不期於體,而冥然自合。禮記曰:「仁者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強仁。」   與人同功,其仁未可知;與人同過,其仁則可知。   注[二]文子,魯卿季孫行父之謚也。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君子是以知季文子忠於公室。相三君矣而無私積,可不謂忠乎?事見左傳。   注[三]公孫弘,淄川人也。武帝時為丞相。汲黯曰:「弘以三公而身服布被,詐也。」事見前書。   注[四]真偽之多既殊,人之信否亦異。同言而信,謂體仁與利仁,二人同出言,而人信服其真者,不信其偽者,則知信不由言,故言信在言前也。同令而行,意亦同也。此皆子思子累德篇之言,故稱「語曰」。   注[五]屑猶介也。   杜林字伯山,扶風茂陵人也。[一]父鄴,成哀閒為涼州刺史。林少好學沉深,家既多書,又外氏張竦父子喜文采,[二]林從竦受學,博洽多聞,時稱通儒。[三]   注[一]案杜鄴傳,鄴本魏郡繁陽人也,武帝時徙茂陵。   注[二]鄴字子夏,祖父皆至郡守。鄴少孤。其母,張敞女也。鄴從敞子吉學,得其家書。竦即吉之子也。博學文雅過於敞。見前書。   注[三]風俗通曰:「儒者,區也。言其區別古今,居則翫聖哲之詞,動則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制,立當時之事,此通儒也。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此俗儒也。」   初為郡吏。王莽敗,盜賊起,林與弟成及同郡范逡、孟冀等,[一]將細弱俱客河西。道逢賊數千人,遂掠取財□,褫奪衣服,[二]拔刃向林等將欲殺之。冀仰曰:「願一言而死。將軍知天神乎?[三]赤眉兵觿百萬,所向無前,而殘賊不道,卒至破敗。今將軍以數千之觿,欲規霸王之事,不行仁恩而反遵覆車,不畏天乎?」[四]賊遂釋之,俱免於難。   注[一]逡音七倫反。   注[二]褫,解也,音直紙反。   注[三]言知天道有神乎。   注[四]賈誼曰:「前車覆,後車誡。」詩曰:「不畏乎天,不媿乎人。」   隗囂素聞林志節,深相敬待,以為持書平。後因疾告去,辭還祿食。囂復欲令強起,遂稱篤。囂意雖相望,且欲優容之,[一]乃出令曰:「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二]   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三]今且從師友之位,須道開通,使順所志。」林雖拘於囂,而終不屈節。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囂乃聽林持喪東歸。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楊賢於隴坻遮殺之。賢見林身推鹿車,載致弟喪,乃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因亡去。   注[一]望猶恨也。東觀記曰:「林寄囂地,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也。」   注[二]禮記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慎靜尚寬,砥礪廉隅,其規為有如此者。」   注[三]史記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子也。兄弟讓位,歸文王。後武王東伐紂,伯夷、叔齊扣馬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伐君,可謂仁乎?」武王平殷亂,而二人恥之,義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山。   光武聞林已還三輔,乃征拜侍御史,引見,問以經書故舊及西州事,甚悅之,賜車馬衣被。腢寮知林以名德用,甚尊憚之。京師士大夫,鹹推其博洽。[一]   注[一]東觀記曰:「林與馬援同鄉里,素相親厚。援從南方還,時林馬適死,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曰:『朋友有車馬之饋,可且以備乏。』林受之。居數月,林遣子奉書曰:『將軍內施九族,外有賓客,望恩者多。林父子兩人食列卿祿,常有盈,今送錢五萬。』援受之,謂子曰:『人當以此為法,是杜伯山所以勝我也。』」博,廣也。洽,□也。言其所聞見廣大也。   河南鄭興、東海衛宏等,皆長於古學。[一]興嘗師事劉歆,林既遇之,欣然言曰:「林得興等固諧矣,使宏得林,且有以益之。」及宏見林,闇然而服。濟南徐巡,始師事宏,後皆更受林學。林前於西州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常寶愛之,雖遭難困,握持不離身。   出以示宏等曰:「林流離兵亂,常恐斯經將絕。何意東海衛子、濟南徐生復能傳之,是道竟不墜於地也。古文雖不合時務,然願諸生無悔所學。」宏、巡益重之,於是古文遂行。   注[一]宏字敬仲,在儒林傳。   明年,大議郊祀制,多以為周郊後稷,漢當祀堯。詔復下公卿議,議者僉同,帝亦然之。林獨以為周室之興,祚由後稷,漢業特起,功不緣堯。祖宗故事,所宜因循。定從林議。[一]   注[一]東觀記載林議曰:「當今政卑易行,禮簡易從,人無愚智,思仰漢德。基業特起,不因緣堯。堯遠於漢,人不曉信,言提其耳,終不說諭。後稷近周,人戶知之,又據以興,基由其祚。詩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宜如舊制,以解天下之惑。」   後代王良為大司徒司直。林薦同郡范逡、趙秉、申屠剛及隴西牛邯等,皆被擢用,士多歸之。十一年,司直官罷,以林代郭憲為光祿勳。內奉宿衛,外總三署,[一]周密敬慎,選舉稱平。郎有好學者,輒見誘進,朝夕滿堂。   注[一]三署,左右中郎將及五官中郎將,皆管郎官也。見續漢書。   十四年,腢臣上言:「古者肉刑嚴重,則人畏法令;今憲律輕薄,故奸軌不勝。   [一]宜增科禁,以防其源。」詔下公卿。林奏曰:「夫人情挫辱,則義節之風損;   法防繁多,則苟免之行興。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二]古之明王,深識遠慮,動居其厚,不務多辟,周之五刑,不過三千。[三]大漢初興,詳覽失得,故破矩為圓,□雕為樸,蠲除苛政,更立疏網,[四]海內歡欣,人懷寬德。及至其後,漸以滋章,吹毛索疵,詆欺無限。[五]   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臧,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故國無廉士,家無完行。   至於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敝彌深。[六]臣愚以為宜如舊制,不合翻移。」帝從之。   注[一]左傳曰:「凡亂在外為奸,在內為軌。」   注[二]皆論語之言也。政謂禁令,刑謂刑罰。格,來也。言為政之法,初訓導之以禁令,若有違則整齊之以刑罰,則人但免罪而已,而無恥籩之心。若教導之以道德,整齊之以禮義,則人皆有恥籩之心,且皆來服。   注[三]五刑謂墨、劓、剕、宮、大辟也。尚書呂刑篇曰:「五刑之屬三千。」   注[四]史記曰:「漢興,破觚而為圜,□雕而為樸,號為網漏吞舟之魚。」觚亦方也。老子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注[五]老子曰:「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前書曰:「有司吹毛求疵。」索,求也。詆欺謂飾非成釁,非其本罪。   注[六]遁猶迴避也。前書曰:「上下相匿,以文避法焉。」   後皇太子強求乞自退,封東海王,故重選官屬,以林為王傅。從駕南巡狩。時諸王傅數被引命,或多交遊,不得應詔;唯林守慎,有召必至。餘人雖不見譴,而林特受賞賜,又辭不敢受,帝益重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王又以師數加饋遺,林不敢受,常辭以道上稟假有餘,*(若)**[苦]*以車重,無所置之。」   明年,代丁恭為少府。[一]二十二年,復為光祿勳。頃之,代朱浮為大司空,博雅多通,稱為任職相。明年薨,帝親自臨喪送葬,除子喬為郎。詔曰:「公侯子孫,必復其始,[二]賢者之後,宜宰城邑。其以喬為丹水長。」[三]   注[一]恭字子然,山陽人,在儒林傳。   注[二]左氏傳晉大夫辛廖之言。   注[三]丹水,縣,屬南陽。   論曰:夫威強以自御,力損則身危;飾詐以圖己,詐窮則道屈;而忠信篤敬,蠻貊行焉者,誠以德之感物厚矣。[一]故趙孟懷忠,匹夫成其仁;[二]杜林行義,烈士假其命。易曰「人之所助者*(順)**[信]*」,有不誣矣。[三]   注[一]論語曰:「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注[二]趙孟,晉大夫趙盾也。左傳曰:「晉靈公不君,趙盾驟諫之,靈公患焉,使鉏麑賊之。晨往,寑門辟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趙盾遂得全。論語曰:「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   注[三]易系辭曰:「天之所助者*(信)**[順]*,人之所助者*(順)**[信]*。」不誣,言必蒙天人之助也。   郭丹字少卿,南陽穰人也。父稚,成帝時為廬江太守,有清名。丹七歲而孤,小心孝順,後母哀憐之,為鬻衣□,買產業。[一]後從師長安,買符入函谷關,[二]乃慨然歎曰:「丹不乘使者車,終不出關。」[三]既至京師,常為都講,諸儒鹹敬重之。大司馬嚴尤請丹,辭病不就。王莽又征之,遂與諸生逃於北地。   更始二年,三公舉丹賢能,征為諫議大夫,持節使歸南陽,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果乘高車出關,如其志焉。   注[一]鬻,賣也。   注[二]符即繻也。前書音義曰:「舊出入關皆用傳。傳煩,因裂繻帛分持,後復出,合之以為符信。」買符,非真符也。東觀記曰「丹從宛人陳洮買入關符,既入關,封符乞人」也。   注[三]續漢志曰:「諸使車,皆朱班輪,四輻,赤衡軶。」   更始敗,諸將悉歸光武,並獲封爵;丹獨保平氏不下,為更始發喪,衰絰盡哀。   [一]建武二年,遂潛逃去,敝衣閒行,涉歷險阻,求謁更始妻子,奉還節傳,因歸鄉里。太守杜詩請為功曹,丹薦鄉人長者自代而去。詩乃歎曰:「昔明王興化,卿士讓位,[二]今功曹推賢,可謂至德。□以丹事編署黃堂,以為後法。」[三]   注[一]喪服斬衰裳,上曰衰,下曰裳。麻在首要皆曰絰。首絰象緇布冠,要絰象大帶。絰之言實,衰之言摧,明中實摧痛也。平氏,縣名,屬南陽郡。   注[二]毛萇詩傳曰:「虞、芮之君爭田,相謂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至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乃籩而退。」   注[三]黃堂,大守之廳事。   十三年,大司馬吳漢辟舉高第,再遷并州牧,有清平稱。轉使匈奴中郎將,遷左馮翊。永平三年,代李欣為司徒。在朝廉直公正,與侯霸、杜林、張湛、郭伋齊名相善。明年,坐考隴西太守鄧融事無所據,策免。五年,卒於家,時年八十七。以河南尹范遷有清行,代為司徒。   遷字子廬,沛國人,初為漁陽太守,以智略安邊,匈奴不敢入界。及在公輔,有宅數畝,田不過一頃,復推與兄子。其妻嘗謂曰:「君有四子而無立錐之地,[一]可余奉祿,以為後世業。」遷曰:「吾備位大臣而蓄財求利,何以示後世!」   在位四年薨,家無擔石焉。   注[一]史記楚優孟曰:「孫叔敖子無立錐之地。」   後顯宗因朝會問腢臣郭丹家今何如,宗正劉匡對曰:「昔孫叔敖相楚,馬不秣粟,妻不衣帛,子孫竟蒙寑丘之封。[一]丹出典州郡,入為三公,而家無遺產,子孫困匱。」帝乃下南陽訪求其嗣。長子宇,官至常山太守。少子濟,趙相。   注[一]孫叔敖,楚莊王之相也,期思縣人。史記曰,楚之處士虞丘相進之,相楚,上下和合,吏無奸邪,遂霸諸侯。呂覽曰:「叔敖將死,戒其子曰:『王數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則封汝,必無受利地。楚越之閒有寑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惡,可長有者唯此也。』孫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辭,請寑丘,至今不失。」寑丘,縣名,後漢改為固始,今光州固始縣也,有孫叔敖祠焉。   吳良字大儀,齊國臨淄人也。初為郡吏,[一]歲旦與掾史入賀,門下掾王望舉觴上壽,諂稱太守功德。[二]良於下坐勃然進曰:「望佞邪之人,欺諂無狀,願勿受其觴。」[三]太守斂容而止。燕罷,轉良為功曹;恥以言受進,終不肯謁。   注[一]東觀記曰良為郡議曹掾。   注[二]東觀記曰:「王望言曰:『齊郡敗亂,遭離盜賊,不聞雞鳴犬吠之音。明府視事五年,土地開闢,盜賊滅息,五穀豐熟,家給人足。今日歲首,請上雅壽。』掾史皆稱萬歲。」   注[三]東觀記曰「良時跪曰:『門下掾佞諂,明府勿受其觴。盜賊未盡,人庶困乏。今良曹掾,尚無稿。』望曰:『議曹惰窳,自無稿,寧足為不家給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賜良鰒魚百枚」也。   時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署為西曹。蒼甚相敬愛,上疏薦良曰:「臣聞為國所重,必在得人;報恩之義,莫大薦士。竊見臣府西曹掾齊國吳良,資質敦固,公方廉恪,躬儉安貧,白首一節;[一]又治尚書,學通師法,[二]經任博士,行中表儀。宜備宿衛,以輔聖政。臣蒼榮寵絕矣,憂責深大,[三]私慕公叔同升之義,懼於臧文竊位之罪,[四]敢秉愚瞽,犯冒嚴禁。」顯宗以示公卿曰:「前以事見良,鬚髮皓然,衣冠甚偉,夫薦賢助國,宰相之職,蕭何舉韓信,設□而拜,不復考試。[五]今以良為議郎。」   注[一]言雖耆耄,志節不衰。   注[二]東觀記曰:「良習大夏侯尚書。」   注[三]絕猶極也。   注[四]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拔之謚也。文子家臣名僎,操行與文子同,文子乃升進之於公,與之同為大夫。臧文仲,魯大夫臧孫辰也。時柳下惠為士師,文仲知其賢而不進達之,孔子譏之曰:「臧文仲其竊位者歟!知柳下之賢而不與立。」事並見論語也。   注[五]蕭何薦韓信於高祖曰:「陛下必欲爭天下,非信無可與計者。」漢王於是設□場,拜信為大將軍。見前書。   永平中,車駕近出,而信陽侯陰就干突禁衛,車府令徐匡鉤就車,收御者送獄。   [一]詔書譴匡,匡乃自系。良上言曰:「信陽侯就倚恃外戚,干犯乘輿,無人臣禮,為大不敬。匡執法守正,反下於理,臣恐聖化由是而□。」[二]帝雖赦匡,猶左轉良為即丘長。[三]   後遷司徒長史。[四]每處大議,輒據經典,不希旨偶俗,以徼時譽。[五]後坐事免。復拜議郎,卒於官。   注[一]鉤,留也。   注[二]□,廢也。   注[三]即丘,縣名,屬東海郡,即左氏傳之祝丘也,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東南。   注[四]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中興因之不改。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長史。   注[五]希猶瞻望也。   承宮字少子,[一]琅邪姑幕人也。少孤,年八歲為人牧豕。鄉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經授諸生數百人,宮過息廬下,樂其業,因就聽經,遂請留門下,[二]為諸生拾薪。執苦數年,勤學不倦。[三]經典既明,乃歸家教授。遭天下喪亂,遂將諸生避地漢中,後與妻子之蒙陰山,[四]肆力耕種。禾黍將孰,人有認之者,宮不與計,推之而去,由是顯名。三府更辟,皆不應。[五]   注[一]世本承姓,衛大夫成叔承之後也。   注[二]續漢書曰:「宮過徐子盛,好之,因棄其豬而留聽經。豬主怪其不還,求索得宮,欲笞之。門下生共禁止,因留之。」   注[三]續漢書曰:「宮嘗出行,得虎所殺鹿,持歸,肉分門下,取皮上師,師不受,宮因棄之。人問其故,宮曰:『既已與人,義不可復取。』」注[四]蒙陰,縣名,屬太山郡,有蒙山,在今沂州新泰縣東南。   注[五]三府謂太尉、司徒、司空府。   永平中,征詣公車。車駕臨辟雍,召宮拜博士,遷左中郎將。數納忠言,陳政,論議切□,朝臣憚其節,名播匈奴。時北單于遣使求得見宮,顯宗□自整飾,宮對曰:「夷狄眩名,非識實者也。臣狀丑,不可以示遠,宜選有威容者。」[一]   帝乃以大鴻臚魏應代之。十七年,拜侍中祭酒。建初元年,卒,肅宗□歎,賜以頤地。妻上書乞歸葬鄉里,復賜錢三十萬。[二]   注[一]續漢書曰:「夷狄聞臣虛稱,故欲見臣。臣醜陋形寑,不如選長大有威容者示之也。」   注[二]續漢書曰:「宮子疊,官至濟陰太守。」   鄭均字仲虞,東平任城人也。少好黃老書。兄為縣吏,[一]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   即脫身為傭,歲余,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臧,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絜。均好義篤實,養寡嫂孤兒,恩禮敦至。[二]常稱病家廷,不應州郡辟召。郡將欲必致之,使縣令譎將詣門,[三]既至,卒不能屈。均於是客於濮陽。[四]   注[一]東觀記曰:「兄仲,為縣游徼。」   注[二]東觀記曰:「均失兄,養孤兄子甚篤,已冠娶,出令別居,並門,盡推財與之,使得一尊其母,然後隨護視振給之。」   注[三]譎,詐也。   注[四]濮陽,今濮州縣。   建初三年,司徒鮑昱辟之,後舉直言,並不詣。六年,公車特徵,再遷尚書,數納忠言,肅宗敬重之。後以病乞骸骨,拜議郎,告歸,因稱病篤,帝賜以衣冠。[一]   注[一]東觀記曰:「均遣子英奉章詣闕,詔召見英,問均所苦,賜以冠幘錢布。」   元和元年,詔告廬江太守、東平相曰:[一]「議郎鄭均,束修安貧,恭儉節整,前在機密,以病致仕,守善貞固,黃發不怠。又前安邑令毛義,躬履遜讓,比征辭病,淳絜之風,東州稱仁。書不雲乎:『章厥有常,吉哉!』[二]其賜均、義谷各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賜羊酒,顯茲異行。」[三]明年,帝東巡過任城,乃幸均捨,□賜尚書祿以終其身,[四]故時人號為「白衣尚書」。永元中,卒於家。   注[一]以毛義廬江人,鄭均東平人,故告二郡守相也。   注[二]章,明也。吉,善也。言為天子當明顯其有常德者,優其稟餼,則政之善也。尚書咎繇□之言。   注[三]東觀記曰:「賜羊一頭,酒二鬥,終其身。」問遺賢良,必以八月,諸物老成,故順其時氣助養育之也。故月令「仲秋之月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鄭玄注云「助老氣也」。   注[四]續漢志曰:「尚書秩六百石,祿每月七十石。」   趙典字仲經,蜀郡成都人也。父戒,為太尉,[一]桓帝立,以定策封廚亭侯。   典少篤行隱約,[二]博學經書,弟子自遠方至。[三]建和初,四府表薦,[四]   征拜議郎,侍講禁內,再遷為侍中。時帝欲廣開鴻池,典諫曰:「鴻池泛溉,已且百頃,猶復增而深之,非所以崇唐虞之約己,遵孝文之愛人也。」帝納其言而止。[五]   注[一]謝承書曰:「典,太尉戒之叔子也。」   注[二]隱猶靜也。約,儉也。   注[三]謝承書曰:「典學孔子七經、河圖、洛書,內外蓺術,靡不貫綜,受業者百有餘人。」   注[四]四府,太尉、司徒、司空、大將軍府也。謝承書曰:「典性明達,志節清亮。益州舉茂才,以病辭,太尉黃瓊、胡廣舉有道、方正,皆不應。桓帝公車征,對策為諸儒之表。」   注[五]墨子曰:「堯舜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飯土簋、歠土鉶,糲粱之飯,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是約己也。文帝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曰直百金。帝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何以台為!」宮室苑囿無所增益,有不便,輒□以利人,是愛人也。   父卒,襲封。出為弘農太守,轉右扶風。公事去官,征拜城門校尉,轉將作大匠,遷少府,又轉大鴻臚。時恩澤諸侯以無勞受封,腢臣不悅而莫敢諫,典獨奏曰:「夫無功而賞,勞者不勸,上忝下辱,亂象干度。[一]且高祖之誓,非功臣不封。[二]宜一切削免爵土,以存舊典。」帝不從。頃之,轉太僕,遷太常。   朝廷每有災異疑議,輒諮問之。[三]典據經正對,無所曲折。每得賞賜,輒分與諸生之貧者。後以諫爭違旨,免官就國。   注[一]左傳曰:「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人,三曰從時。」前書曰,成帝時,同日封王氏五侯,其日,天氣赤,黃霧四塞。哀帝封丁、傅日亦然。是不用善人,則亂象干度。   注[二]史記功臣侯表曰:「高祖與功臣約曰:『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如是,天下共擊之。』」注[三]謝承書曰「天子宗典道懿,尊為國師,位特進。七為列卿,寑布被,食用瓦器」也。   會帝崩,時禁藩國諸侯不得奔吊,典慨然曰:「身從衣褐之中,致位上列。[一]   且鳥烏反哺報德,況於士邪!」[二]遂解印綬符策付縣,而馳到京師。州郡及大鴻臚並執處其罪,而公卿百寮嘉典之義,表請以租自贖,詔書許之。再遷長樂少府、衛尉。公卿復表典篤學博聞,宜備國師。會病卒,[三]使者吊祠。竇太后復遣使兼贈印綬,謚曰獻侯。   注[一]褐,織毛布之衣,貧者所服。   注[二]小爾雅曰:「純黑而反哺者謂之烏。」春秋元命包曰:「烏,孝鳥也。」   注[三]謝承書曰:「靈帝即位,典與竇武、王暢、陳蕃等謀共誅中常侍曹節、侯覽、趙忠等,皆下獄自殺。」不言病卒。   典兄子謙,謙弟溫,相繼為三公。   謙字彥信,初平元年,代黃琬為太尉。獻帝遷都長安,以謙行車騎將軍,為前置。明年病罷。復為司隸校尉。車師王侍子為董卓所愛,數犯法,謙收殺之。   卓大怒,殺都官從事,而素敬憚謙,故不加罪。轉為前將軍,遣擊白波賊,有功,封郫侯。[一]李傕殺司徒王允,復代允為司徒,數月病免,拜尚書令。是年卒,謚曰忠侯。   注[一]郫音盤眉反。   溫字子柔,初為京兆*(郡)*丞,[一]歎曰:「大丈夫當雄飛,安能雌伏!」遂棄官去。遭歲大饑,散家糧以振窮餓,所活萬餘人。獻帝西遷都,為侍中,同輿輦至長安,封江南亭侯,代楊彪為司空,免,頃之,復為司徒,錄尚書事。   注[一]前書,三輔丞,武帝元鼎四年置,秩六百石。   時李傕與郭汜相攻,傕遂虜掠禁省,劫帝幸北塢,外內隔絕。傕素疑溫不與己同,乃內溫於塢中,又欲移乘輿於黃白城。溫與傕書曰:「公前托為董公報讎,然實屠陷王城,殺戮大臣,天下不可家見而戶說也。今與郭汜爭睚眥之隙,以成千鈞之讎,[一]人在塗炭,各不聊生。曾不改悟,遂成禍亂。朝廷仍下明詔,欲令和解。上命不行,威澤日損。而復欲移轉乘輿,更幸非所,此誠老夫所不達也。   於易,一為過,再為涉,三而弗改,滅其頂,凶。[二]不如早共和解,引軍還屯,上安萬乘,下全人民,豈不幸甚。」傕大怒,欲遣人殺溫。*(董卓)**[李傕]*從弟應,溫故掾也,諫之數日,乃獲免。   注[一]睚眥,解見竇融傳。三十斤為鈞,言其重。   注[二]滅,沒也。周易大過上六曰:「過涉滅頂,凶。」王弼曰:「處大過之極,過之甚者也。涉難過甚,故至於滅頂,凶也。」   溫從車駕都許。建安十三年,以辟司空曹操子丕為掾,操怒,奏溫辟*(忠)*臣子弟,選舉不實,免官。是歲卒,年七十二。   贊曰:宣、鄭、二王,奉身清方。杜林據古,張湛矜莊。典以義黜,[一]宮由德揚。大儀鵠發,見表憲王。[二]少卿志仕,終乘高箱。   注[一]謂棄郡奔喪,以租贖罪也。   注[二]鵠發,白髮。    校勘記   九二七頁四行常稱疾不仕按:汲本「稱疾」作「寢疾」。   九二七頁一一行以喻*(類)**[煩]*雜也據汲本、殿本改。   九二八頁一行即賜布帛帳帷什物按:刊誤謂「帳帷」當作「帷帳」,注文先解帷,後解帳,是其次矣。   九二八頁二行帝敏惜之刊誤謂「敏」當作「愍」。今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敏與閔古字通。又謂前書人表「宋愍公」,徐干中論作「敏公」,是敏亦與愍通,皆不須改字。   九二八頁一三行家人有嚴君*[焉]*據汲本、殿本補。   九三一頁八行更始時遵為大司馬*[護軍]*據聚珍本東觀記補,與前書陳遵傳合。   九三一頁一0行上麥*(一)**[二]*千斛據汲本、殿本改。   九三二頁一二行王莽時寑病不仕按:殿本「寑」作「稱」。   九三三頁一一行遣使者問良所苦疾按:汲本、殿本「苦疾」作「疾苦」。   九三五頁一四行不畏乎天不媿乎人按:汲本、殿本兩「乎」字並作「於」。   九三五頁一五行以為持書平按:刊誤謂案文多一「平」字。蓋舊作「治書」,讀者以平音治字,章懷已改作「持」,後人又妄留「平」字也。   九三七頁一行雖遭難困按:汲本、殿本「難」作「艱」。   九三七頁八行後稷近周人戶知之又據以興基由其祚汲本、殿本「戶」作「所」。   按:校補謂原文作「後稷近周,民戶知之。世據以興,基由其祚」,東觀記及續志注所引並同。「戶」作「所」,乃字之鬥。「民」改「人」,「世」改「又」,則避太宗諱也。   九三九頁二行*(若)**[苦]*以車重據校補改,與東觀記合。   九三九頁一一行人之所助者*(順)**[信]*據易系辭改。   九四0頁一行天之所助者*(信)**[順]*人之所助者*(順)**[信]*據易系辭改。   九四0頁九行陳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六帖引東觀記「洮」皆作「兆」。   九四一頁一一行遷字子廬集解引何焯說,謂漢官儀作「子閭」。今按:明帝紀注引漢官儀作「子閭」。   九四三頁四行懼於臧文竊位之罪按:王先謙謂懼於文義未安,疑「於」當作「干」,或「干」誤寫為「於」,後人改作「於」耳。「竊慕」與「懼干」正相對為文。   九四三頁一四行信陽侯陰就錢大昭謂陰興傳作「新陽侯」,新信古字通。按:校補謂馮衍傳仍作「新陽侯」,又後紀亦作「新陽侯世子陰豐」,注同,今安徽太和縣西北有信陽城,則新陽固即信陽矣。   九四四頁一一行後與妻子之蒙陰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華陰山」,或宮從漢中之華陰也。   九四五頁八行數納忠言陳政論議切□集解引何焯說,謂「政」下當有脫文。今按:「陳政」二字疑衍。東觀記作「數納忠諫,論議切直」,無「陳政」二字,可證也。   九四六頁五行養孤兄子按:汲本、殿本並作「養孤兒兄子」,聚珍本東觀記同。   校補謂鮑永傳「悉財產與孤弟子」,此直當作「孤兄子」,「兒」字乃涉下「兄」字誤衍也。   九四八頁一三行且鳥烏反哺報德按:汲本、殿本「鳥烏」作「烏鳥」,誤。   九四九頁一行竇太后復遣使兼贈印綬按:李慈銘謂「兼」蓋是「策」字之誤。   九四九頁六行以謙行車騎將軍刊誤謂案文少一「事」字。今按:范書凡書行某某事往往省一「事」字,非必脫文也。   九四九頁九行謚曰忠侯按:李慈銘謂華陽國志作「惠侯」。   九四九頁一一行初為京兆*(郡)*丞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京兆兩漢皆不稱郡,此「郡」字衍。今據刪。   九五0頁五行*(董卓)**[李傕]*從弟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雲李傕從弟。   王先謙謂「董卓」二字實傳寫之誤。今據改。   九五0頁一0行奏溫辟*(忠)*臣子弟集解引何焯說,謂「忠」字衍。張森楷校勘記謂魏志文帝紀注引獻帝起居注無「忠」字,何說有本。今據刪。   九五0頁一四行謂棄郡奔喪按:校補謂「郡」當作「國」。   ************後漢書卷二十八上 桓譚馮衍列傳 第十八上   桓譚字君山,沛國相人也。[一]父成帝時為太樂令。譚以父任為郎,因好音律,[二]善鼓琴。博學多通,□習五經,皆詁訓大義,不為章句。[三]能文章,尤好古學,數從劉歆、楊雄辯析疑異。性嗜倡樂,[四]簡易不修威儀,而□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扺。[五]   注[一]相,縣名,故城在今徐州符離縣西北。   注[二]宮、商、角、征、羽謂之五聲,聲成文謂之音。律謂六律,黃鐘、太族、姑洗、蕤賓、無射、夷則。   注[三]說文曰:「詁,訓古言也。」章句謂離章辨句,委曲枝派也。   注[四]倡,俳優也。   注[五]扺,擊也,音紙。   哀平閒,位不過郎。傅皇后父孔鄉侯晏深善於譚。[一]是時高安侯董賢寵幸,女弟為昭儀,皇后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譚進說曰:「昔武帝欲立□子夫,陰求陳皇后之過,[二]   而陳後終廢,子夫竟立。今董賢至愛而女弟尤幸,殆將有子夫之變,可不憂哉!」   晏驚動,曰:「然,為之柰何?」譚曰:「刑罰不能加無罪,邪枉不能勝正人。   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皇后年少,希更艱難,或驅使醫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備。又君侯以後父尊重而多通賓客,必藉以重埶,貽致譏議。不如謝遣門徒,務執謙□,此修己正家避禍之道也。」晏曰「善」。遂罷遣常客,[三]入白皇后,如譚所戒。後賢果風太醫令真欽,使求傅氏罪過,遂逮後弟侍中喜,詔獄無所得,乃解,故傅氏終全於哀帝之時。及董賢為大司馬,聞譚名,欲與之交。譚先奏書於賢,說以輔國保身之術,賢不能用,遂不與通。當王莽居攝篡弒之際,天下之士,莫不競□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自守,默然無言。莽時為掌樂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注[一]傅皇后,哀帝后。   注[二]子夫,□皇后也。本平陽主家謳者,得幸於武帝,生男據,遂立為皇后。   陳皇后,武帝姑長公主嫖女也。□寵十餘年,無子,聞子夫得幸,幾死者數焉,上怒,遂挾婦人媚道,事覺,廢居長門宮。嫖音匹妙反。見前書。   注[三]「常」或作「賓」。   世祖即位,征待詔,上書言事失旨,不用。後大司空宋弘薦譚,拜議郎給事中,因上疏陳時政所宜,曰:   臣聞國之廢興,在於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輔佐。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務;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夫有國之君,俱欲興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謂賢者異也。昔楚莊王問孫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為國是也。」[一]叔敖曰:「國之有是,觿所惡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獨在君,亦在臣乎?」對曰:「君驕士,曰士非我無從富貴;士驕君,曰君非士無從安存。人君或至失國而不悟,士或至饑寒而不進。君臣不合,則國是無從定矣。」莊王曰:「善。願相國與諸大夫共定國是也。」[二]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興,文武迭用,然後政調於時,而躁人可定。[三]   昔董仲舒言「理國譬若琴瑟,其不調者則解而更張。」[四]夫更張難行,而拂觿者亡,[五]是故賈誼以才逐,而朝錯以智死。[六]世雖有殊能而終莫敢談者,懼於前事也。   注[一]莊王名旅,穆王商臣之子也。孫叔敖,楚賢相也。言欲為國於是,未知何以得之。   注[二]事見新序。   注[三]躁猶動也,謂躁撓不定之人也。   注[四]事見前書。   注[五]拂,違也,音扶弗反。   注[六]賈誼,洛陽人也。事文帝為博士,每詔令下,諸老先生未能言,誼盡為之對,人人各如其志所出。絳、灌之屬害之,文帝亦疏之,乃以誼為長沙太傅。   朝錯,穎川人也。事文帝為太子家令,號曰「智囊」。景帝即位,為御史大夫,請削諸侯*(之)**[支]*郡。後七國反,以誅錯為名,遂□斬錯。見前書。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塞天下之奸,皆合觿人之所欲也,大抵取便國利事多者,則可矣。夫張官置吏,以理萬人,縣賞設罰,以別善惡,惡人誅傷,則善人蒙福矣。今人相殺傷,雖已伏法,而私結怨讎,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於滅戶殄業,而俗稱豪健,故雖有怯弱,猶勉而行之,此為聽人自理而無復法禁者也。   今宜申明舊令,若已伏官誅而私相傷殺者,雖一身逃亡,皆徙家屬於邊,其相傷者,加常二等,不得雇山贖罪。[一]如此,則仇怨自解,盜賊息矣。   注[一]雇山,解見光武紀。   夫理國之道,舉本業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業,錮商賈不得宦為吏,[一]   此所以抑並兼長廉恥也。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二]   趨走與臣僕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三]是以觿人慕□,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今可令諸商賈自相糾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畀告者。[四]   如此,則專役一己,不敢以貨與人,事寡力弱,必歸功田畝。田畝修,則谷入多而地力盡矣。   注[一]高祖時,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市井子孫不得宦為吏。   注[二]中家猶中等也。保役,可保信也。   注[三]收稅謂舉錢輸息利也。東觀記曰「中家子為之保役,受計上疏,趨走俯伏,譬若臣僕,坐而分利」也。   注[四]畀,與也。東觀記載譚言曰;「賈人多通侈靡之物,羅紈綺繡,雜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謁盡其財。是為下樹奢媒而置貧本也。求人之儉約富足,何可得乎?夫俗難卒變,而人不可暴化。宜抑其路,使之稍自衰焉。」畀音必二反。   又見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奸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今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一]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二]   注*[一]科謂事條,比謂類例。   注[二]方猶法也。*書奏,不省。   是時帝方信讖,多以決定嫌疑。又□賞少薄,天下不時安定。譚復上疏曰:   臣前獻瞽言,未蒙詔報,不勝憤懣,冒死復陳。愚夫策謀,有益於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凡人情忽於見事而貴於異聞,觀先王之所記述,鹹以仁義正道為本,非有奇怪虛誕之事。蓋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也。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一]今諸巧慧小才伎數之人,增益圖書,矯稱讖記,[二]以欺惑貪邪,詿誤人主,焉可不抑遠之哉![三]臣譚伏聞陛下窮折方士黃白之術,甚為明矣;[四]而乃欲聽納讖記,又何誤也!其事雖有時合,譬猶卜數只偶之類。[五]陛下宜垂明聽,發聖意,屏腢小之曲說,述五經之正義,略賴同之俗語,詳通人之雅謀。[六]   注[一]論語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鄭玄注云:「性謂人受血氣以生,有賢愚吉凶。天道,七政變動之占也。」   注[二]伎謂方伎,醫方之家也。數謂數術,明堂、羲和、史、卜之官也。圖書即讖緯符命之類也。   注[三]東觀記載譚書云「矯稱孔丘,為讖記以誤人主」也。   注[四]黃白謂以藥化成金銀也。方士,有方術之士也。   注[五]言偶中也。   注[六]賴之發聲,觿物同應。俗人無是非之心,出言同者謂之賴同。禮記曰:「無賴同。」   又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冑之臣。[一]今聖朝興復祖統,為人臣主,而四方盜賊未盡歸伏者,此權謀未得也。臣譚伏觀陛下用兵,諸所降下,既無重賞以相恩誘,或至虜掠奪其財物,是以兵長渠率,各生狐疑,黨輩連結,歲月不解。古人有言曰:「天下皆知取之為取,而莫知與之為取。」[二]陛下誠能輕爵重賞,與士共之,則何招而不至,何說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征而不克!如此,則能以狹為廣,以□為速,亡者復存,失者復得矣。   注[一]介,甲也。冑,兜鍪也。   注[二]言先饒與之,後乃可取之。老子曰:「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   帝省奏,愈不悅。   其後有詔會議靈台所處,[一]帝謂譚曰:「吾欲[以]讖決之,何如?」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帝問其故,譚復極言讖之非經。帝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為六安郡丞;[二]意忽忽不樂,道病卒,時年七十餘。   注[一]陽衒之洛陽記曰「平昌門直南大道,東是明堂大道,西是靈台」也。   注[二]六安郡故城在今壽州安豐縣南。   初,譚著書言當世行事二十九篇,號曰新論,上書獻之,世祖善焉。[一]琴道一篇未成,肅宗使班固續成之。[二]所著賦、誄、書、奏,凡二十六篇。   注[一]新論一曰本造,二王霸,三求輔,四言體,五見征,六譴非,七啟寤,八袪蔽,九正經,十識通,十一離事,十二道賦,十三辨惑,十四述策,十五閔友,十六琴道。本造、述策、閔友、琴道各一篇,余並有上下。東觀記曰:「光武讀之,□言卷大,令皆別為上下,凡二十九篇。」   注[二]東觀記曰:「琴道未畢,但有發首一章。」   元和中,肅宗行東巡狩,至沛,使使者祠譚頤,鄉里以為榮。   馮衍字敬通,京兆杜陵人也。[一]祖野王,元帝時為大鴻臚。[二]衍幼有奇才,年九歲,能誦詩,至二十而博通腢書。王莽時,諸公多薦舉之者,衍辭不肯仕。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上黨潞人,曾祖父奉世徙杜陵。」   注[二]野王字君卿,奉世之長子也。東觀記曰:「野王生座,襲父爵為關內侯,座生衍。」華嶠書曰:「衍祖父立,生滿,年十七喪父,早卒,滿生衍。」   時天下兵起,莽遣更始將軍廉丹討伐山東。丹辟衍為掾,與俱至定陶。莽追詔丹曰:「倉廩盡矣,府庫空矣,可以怒矣,可以戰矣。將軍受國重任,不捐身於中野,無以報恩塞責。」丹惶恐,夜召衍,以書示之。衍因說丹曰:「衍聞順而成者,道之所大也;逆而功者,權之所貴也。[一]是故期於有成,不問所由;   論於大體,不守小節。昔逢丑父伏軾而使其君取飲,稱於諸侯;[二]鄭祭仲立突而出忽,終得復位,美於春秋。蓋以死易生,以存易亡,君子之道也。[三]   詭於觿意,寧國存身,賢智之慮也。[四]故易曰『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五]若夫知其不可而必行之,破軍殘觿,無補於主,身死之日,負義於時,[六]智者不為,勇者不行。且衍聞之,得時無怠。[七]張良以五世相韓,椎秦始皇博浪之中,[八]勇冠乎賁、育,名高乎太山。[九]將軍之先,為漢信臣。[一0]新室之興,英俊不附。今海內潰亂,人懷漢德,甚於詩人思召公也,愛其甘棠,而況子孫乎?人所歌舞,天必從之。[一一]方今為將軍計,莫若屯據大郡,鎮撫吏士,砥厲其節,百里之內,牛酒日賜,納雄桀之士,詢忠智之謀,要將來之心,待從橫之變,興社稷之利,除萬人之害,則福祿流於無窮,功烈著於不滅。何與軍覆於中原,身膏於草野,[一二]   功敗名喪,恥及先祖哉?聖人轉禍而為福,智士因敗而為功,願明公深計而無與俗同。」丹不能從。進及睢陽,復說丹曰:「蓋聞明者見於無形,智者慮於未萌,況其昭晢者乎?[一三]凡患生於所忽,禍發於細微,[一四]敗不可悔,時不可失。公孫鞅曰:『有高人之行,負非於世;有獨見之慮,見贅於人。』[一五]故信庸庸之論,破金石之策,[一六]襲當世之操,失高明之德。夫決者智之君也,疑者事之役也。[一七]時不重至,公勿再計。」丹不聽,遂進及無鹽,與赤眉戰死。[一八]衍乃亡命河東。[一九]   注[一]於正道雖違逆而事有成功者,謂之權,所謂反經合義者也。   注[二]左氏傳,齊晉戰於賾,晉卿韓厥逐及齊侯。齊臣逢丑父乃與齊侯易位,使齊侯御車。韓厥將及齊侯,丑父令齊侯如華泉取飲,韓厥乃獻醜父於卻克。   卻克將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矣!」卻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   注[三]祭仲,鄭大夫,突及忽皆鄭莊公子也。莊公薨,太子忽當立。公子突,宋之出也,故宋人執鄭祭仲。公羊傳曰:「祭仲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以為知權。其知權柰何?宋人執之,謂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古人有權者,祭仲是也。權者反乎經,後有善者也。行權有道。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為也。」   注[四]詭,違也。   注[五]皆周易下系之詞。   注[六]負猶失也。   注[七]怠,懈也,言當急趨時。   注[八]張良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厘王、悼惠王。五代相韓,謂良父及祖相韓之五王也。後秦滅韓,良家僮三百人,乃悉以家財求客刺秦王。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擊始皇於博浪沙中。博浪,地名,在鄭州陽武縣南。椎音直追反,謂擊之也。   注[九]孟賁、夏育,並古之勇士也。前書音義曰:「孟賁生拔牛角。夏育,□人,力舉千鈞。」   注[一0]廉□,襄武人,宣帝時為後將軍,即丹之先。   注[一一]詩小雅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言漢氏之德,人歌舞之也。尚書曰:「人之所欲,天必從之。」   注[一二]與猶如也。   注[一三]晢,明也。商鞅謂秦孝公曰:「愚者闇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   注[一四]司馬相如曰「禍故多臧於隱微,而發於人之所忽」也。   注[一五]語見史記商君傳。贅猶惡也。史記「贅」作「疑」。   注[一六]庸,常也。金石以諭堅也。   注[一七]役猶賤也。   注[一八]無鹽,縣名,屬東平郡,故城在今鄆州須昌縣東。   注[一九]華嶠書曰:「丹死,衍西歸,吏以亡軍,下司命乘傳逐捕,故亡命。」   更始二年,遣尚書僕射鮑永行大將軍事,安集北方。[一]衍因以計說永曰:   注[一]永字君長,司隸校尉宣之子。   衍聞明君不惡切□之言,以測幽冥之論;忠臣不顧爭引之患,以達萬機之變。[一]   是故君臣兩興,功名兼立,銘勒金石,令問不忘。今衍幸逢寬明之日,將值危言之時,[二]豈敢拱默避罪,而不竭其誠哉!   注[一]□,實也。幽冥諭深遠也。爭引謂引事與君爭也。事非一塗,故曰萬機之變也。書曰:「一日二日萬機。」東觀記:「衍更始時為偏將軍,與鮑永相善。   更始既敗,固守不以時下。建武初,為揚化大將軍掾,辟鄧禹府,數奏記於禹,陳政言事。」自「明君」以下,皆是諫鄧禹之詞,非勸鮑永之說,不知何據,有此乖違。   注[二]危猶高也。論語曰:「天下有道,危言危行。」   伏念天下離王莽之害久矣。始自東郡之師,[一]繼以西海之役,[二]巴、蜀沒於南夷,[三]緣邊破於北狄,[四]遠征萬里,暴兵累年,[五]禍挐未解,兵連不息,[六]刑法彌深,[七]賦斂愈重。觿強之黨,橫擊於外,百僚之臣,貪殘於內,元元無聊,饑寒並臻,父子流亡,夫婦離散,廬落丘墟,田疇蕪穢,疾疫大興,災異蜂起。於是江湖之上,海岱之濱,風騰波湧,更相駘藉,[八]四垂之人,肝腦塗地,死亡之數,不啻太半,殃咎之毒,痛入骨髓,匹夫僮婦,鹹懷怨怒。   [九]皇帝以聖德靈威,龍興鳳舉,率宛、葉之觿,將散亂之兵,喢血昆陽,長驅武關,破百萬之陳,摧九虎之軍,[一0]賴震四海,席捲天下,[一一]攘除禍亂,誅滅無道,一開之閒,海內大定。繼高祖之休烈,修文武之絕業,社稷復存,炎精更輝,德冠往初,功無與二。[一二]天下自以去亡新,就聖漢,當蒙其福而賴其願。樹恩布德,易以周洽,其猶順驚風而飛鴻毛也。[一三]然而諸將虜掠,逆倫絕理,[一四]殺人父子,妻人婦女,燔其室屋,略其財產,饑者毛食,寒者裸跣,[一五]冤結失望,無所歸命。今大將軍以明淑之德,秉大使之權,統三軍之政,存撫并州之人,惠愛之誠,加乎百姓,高世之聲,聞乎腢士,故其延頸企踵而望者,非特一人也。且大將軍之事,豈得珪璧其行,束修其心而已哉?[一六]將定國家之大業,成天地之元功也。昔周宣中興之主,齊桓霸強之君耳,猶有申伯、召虎、夷吾、吉甫[一七]攘其蝥賊,[一八]安其疆宇。況乎萬里之漢,明帝復興,而大將軍為之梁棟,此誠不可以忽也。[一九]   注[一]離,遭也。莽居攝元年,翟義起兵於東郡,莽發八將軍以擊之。東郡,今滑州也。   注[二]莽居攝元年,西羌龐恬、傅幡等怨莽奪其地為西海郡,攻西海太守程永,莽遣護羌校尉竇況擊之。   注[三]莽篡位,貶西南夷□町王為侯,王邯怨恨,攻益州,殺大尹程隆。莽發巴、蜀吏士擊之,出入三年,死者十七八。   注[四]莽*[始]*建國三年,烏珠單于遣左賢王入雲中,大殺吏人,大輩萬餘,中輩數千,殺鴈門、朔方太守,略吏人畜產不可勝數,緣邊虛耗也。   注[五]暴,露也。   注[六]挐謂相連引也。   注[七]莽以地皇元年以後為不須時令,自是春夏斬人於市。   注[八]莽時江湖海澤糜沸,青、徐、荊、楚之地搔擾。前書音義曰:「跆,蹋也。」   今此為「駘」,古字通。   注[九]僮猶賤也。   注[一0]莽末,下江兵鄧曄、*(王)**[於]*匡攻武關,莽乃拜將軍九人,皆以虎為號,以捍匡等。*[匡等]*擊破六虎,敗走三虎,乃保京師倉,鄧曄等乃開武關迎更始。   注[一一]席捲言無餘也。   注[一二]此上二句,司馬相如封禪書之詞。   注[一三]言其易也。王□聖主得賢臣頌曰「翼乎如鴻毛遇順風」也。   注[一四]倫亦理也。   注[一五]毛,草也。臣賢案:衍集「毛」字作「無」,今俗語猶然者,或古亦通乎?   注[一六]言當恢廓規摹,不可空自清絜,徒約束修身而已。   注[一七]申伯,周宣王之元舅也;召虎,召穆公也;吉甫謂尹吉甫也;皆周宣王臣,並見毛詩。夷吾,管仲之字也。   注[一八]蝥賊,食禾稼蟲名,諭奸盜侵漁也。蝥音牟。   注[一九]左傳子產謂子皮曰:「子於鄭國,棟也。棟折榱崩,僑將壓焉。」   且衍聞之,兵久則力屈,人愁則變生。今邯鄲之賊未滅,真定之際復擾,[一]   而大將軍所部不過百里,守城不休,戰軍不息,兵革雲翔,百姓震駭,柰何自怠,不為深憂?夫并州之地,東帶名關,北逼強胡,[二]年谷獨孰,人庶多資,斯四戰之地,攻守之場也。如其不虞,何以待之?故曰「德不素積,人不為用。   備不豫具,難以應卒」。[三]今生人之命,縣於將軍,將軍所杖,必須良才,宜改易非任,更選賢能。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四]審得其人,以承大將軍之明,雖則山澤之人,無不感德,思樂為用矣。然後簡精銳之卒,發屯守之士,三軍既整,甲兵已具,相其土地之饒,觀其水泉之利,制屯田之術,習戰射之教,則威風遠暢,人安其業矣。若鎮太原,撫上黨,收百姓之歡心,樹名賢之良佐,天下無變,則足以顯聲譽,一朝有事,則可以建大功。惟大將軍開日月之明,發深淵之慮,監六經之論,觀孫吳之策,[五]省腢議之是非,詳觿士之白黑,[六]以超周南之多,垂甘棠之風,令夫功烈施於千載,富貴傳於無窮。   伊、望之策,何以加茲![七]   注[一]邯鄲謂王郎也。真定謂劉楊也。   注[二]井陘關也。要害之塞,故曰名關。東觀記作「石陘關」。   注[三]史記子貢說晉君曰:「慮不先定,不可以應卒。」卒音倉忽反。   注[四]東觀記曰:「無謂無賢,路有聖人」。   注[五]孫武,吳王闔廬將;吳起,魏文侯將;並著兵書也。   注[六]白黑猶賢愚也。   注[七]伊尹、呂望。   永既素重衍,為且受使得自置偏裨,乃以衍為立漢將軍,[一]領狼孟長,屯太原,[二]與上黨太守田邑等繕甲養士,扞□並土。   注[一]東觀記曰「時永得置偏裨將五人」也。   注[二]狼孟,縣名,屬太原郡,故城在今并州陽曲縣東北。   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劉延攻天井關,與田邑連戰十餘合,延不得進。邑迎母弟妻子,為延所獲。[一]後邑聞更始敗,乃遣使詣洛陽獻璧馬,即拜為上黨太守。   [二]因遣使者招永、衍,永、衍等疑不肯降,而忿邑背前約,[三]衍乃遣邑書曰:   注[一]東觀記曰:「鄧禹使積弩將軍馮愔將兵擊邑,愔悉得邑母弟妻子。」   注[二]東觀記曰,遣騎都尉弓裡游、諫大夫何叔武,即拜邑為上黨太守。   注[三]東觀記,衍與邑素誓刎頸,俱受重任。   蓋聞晉文出奔而子犯宣其忠,[一]趙武逢難而程嬰明其賢,[二]二子之義當矣。   今三王背畔,赤眉危國,[三]天下蟻動,社稷顛隕,[四]是忠臣立功之日,志士馳馬之秋也。伯玉擢選剖符,專宰大郡。[五]夫上黨之地,有四塞之固,東帶三關,西為國蔽,[六]柰何舉之以資強敵,開天下之匈,假仇讎之刃?豈不哀哉![七]   注[一]晉文公重耳避麗姬之難出奔,狐偃勸令返國,遂為霸主。子犯即狐偃字也。   注[二]趙盾,晉卿,生趙朔,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晉景公三年,大夫屠岸賈誅趙氏,殺趙朔,滅其族。朔妻有遺腹,走公宮。趙朔客程嬰、公孫杵臼。杵臼謂程嬰曰:「胡不死?」程嬰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生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無何,朔妻生男,屠岸賈聞之,乃索於宮中。夫人置兒於稿中,祝曰:「趙宗滅乎,若*(唬)**[□]*。即不滅,若無聲。」及索兒,竟無聲。程嬰曰:「今一索不得,後必復索之。」杵臼乃取它嬰兒負之匿山中。諸將共攻殺杵臼並孤兒,然趙氏真孤乃在程嬰所,即趙武也。居十五年,晉景公乃立趙武為卿,而復其田邑。事見史記。   注[三]三王見更始傳。   注[四]蟻動諭觿。   注[五]文帝初,與郡守始為銅虎符、竹使符,分持其一,以為瑞信。剖即分也。   注[六]三關謂上黨關、壺口關、石陘關也。陘音形。   注[七]張儀說楚王曰:「秦下甲攻□陽晉,大開天下匣。」李斯曰:「所謂借寇兵而繼盜糧也。」   衍聞之,委質為臣,無有二心;[一]挈瓶之智,守不假器。[二]是以晏嬰臨盟,擬以曲戟,不易其辭;[三]謝息守郕,脅以晉、魯,不喪其邑。[四]由是言之,內無鉤頸之禍,外無桃萊之利,[五]而被畔人之聲,蒙降城之恥,竊為左右羞之。且邾庶其竊邑畔君,以要大利,曰賤而必書;莒牟夷以土地求食,而名不滅。是以大丈夫動則思禮,行則思義,未有背此而身名能全者也。[六]為伯玉深計,莫若與鮑尚書同情曒力,顯忠貞之節,立超世之功。如以尊親係累之故,能捐位投命,歸之尚書,大義既全,敵人紓怨,[七]上不損剖符之責,下足救老幼之命,申眉高談,無愧天下。若乃貪上黨之權,惜全邦之實,衍恐伯玉必懷周趙之憂,上黨復有前年之禍。[八]昔晏平仲納延陵之誨,終免欒高之難;[九]   孫林父違穆子之戒,故陷終身之惡。[一0]以為伯玉聞此至言,必若刺心,自非嬰城而堅守,則策馬而不顧也。[一一]聖人轉禍而為福,智士因敗以成勝,願自強於時,無與俗同。   注[一]委質猶屈膝也。左傳曰:「策名委質,貳乃辟也。臣無二心,古之制也。」   注[二]解見左傳。   注[三]晏子春秋曰:「齊大夫崔杼弒齊莊公,乃劫諸大夫盟。有敢不盟者,戟鉤其頸,□承其心,曰:『不與崔氏而與公室者,盟神視之,言不疾,指不至血者死。』所殺者七人,而後及晏子。晏子奉血仰天曰:『崔氏無道而殺其君,若有能復崔氏而嬰不與,盟*[神]*視之。』遂仰而飲血。崔氏曰:『晏子與我,則齊國吾與共之;不與我,則戟在脰,□在心,子圖之。』晏子曰:『劫吾以刃而失其意,非勇也。留吾以利而背其君,非義也。   詩云:「愷悌君子,求福不回。」嬰可回而求福乎?□刃鉤之,直兵推之,嬰不革矣。』崔子遂釋之。」   注[四]左傳,孟孫之家臣謝息。孟孫從魯昭公如楚,謝息為孟孫守郕邑。晉人來理□田,季孫將以郕邑與之。謝息不可,曰:「夫子從君而守臣喪邑,雖吾子亦有猜焉。」季孫曰:「君之在楚,於晉罪也。又不聽晉,魯罪重矣。晉師必至,吾無以待之。」謝息曰:「古人有言,『挈瓶之智,守不假器。』」季孫曰:「吾與子桃。」辭以無山,與之萊、柞,乃遷於桃。杜預注曰:「挈瓶,汲器,諭小智也。魯國*(下)**[卞]*縣東南有桃虛。」萊、柞,二山名。   注[五]臣賢案:謝息得桃邑萊山,故言「無桃萊之利」也。但為「萊」字似「棗」,文又連「桃」,後學者以「桃棗」易明,「桃萊」難悟,不究始終,輒改「萊」為「棗」。衍集又作「菜」,或改作「乘」,展轉乖僻為謬矣。   注[六]庶其,邾大夫,以邾邑漆、閭丘奔魯,故言竊邑畔君以要利也。牟夷,莒大夫,竊牟婁及防茲來奔;昭公三十一年,邾黑肱以濫來奔。左傳曰,以地畔,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賤而必書,以名其人,終為不義,不可滅已。是故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彰。此所謂三畔人名者也。   注[七]紓,緩。音舒。   注[八]史記曰,趙孝成王時,韓上黨*(太)*守馮亭使人至趙曰:「韓不守上黨,入之於秦,其吏人皆安為趙,不欲為秦。有城市邑十七,願再拜入之趙。」趙王大喜,召平陽君豹告曰:「馮亭入城市邑十七,受之何如?」豹曰:「聖人甚惡無故之利。夫秦蠶食韓氏,地中絕不令相通,韓氏所以不入於秦者,欲嫁其禍於趙,必勿受也。」趙王不聽,遂發兵取上黨,於是秦人圍趙,坑其卒四十萬。秦又圍邯鄲。又攻西周,拔之。故言懷周趙之憂。前年猶往時。   注[九]延陵,邑名,吳公子季札所封,故以號焉。左傳魯襄二十九年,季札聘齊,見晏平仲。曰:「子速納邑與政。無邑無政,乃免於難。」晏子因陳桓子以納邑與政,是以免於欒高之難。欒謂子雅,高謂子尾,皆齊大夫。左氏魯昭公八年,欒高作難,晏子無罪。   注[一0]孫林父,□大夫孫文子也。穆子,魯大夫叔孫豹也。左傳,□侯使孫林父聘魯,且尋盟。公登亦登,叔孫穆子相儀,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君。今吾子不後寡君,未知所過。」孫子無詞,亦無悛容。穆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至襄十四年,孫林父逐出□獻公。   獻公復入國,林父遂以戚邑畔。是陷於終身之惡。   注[一一]言不過為二塗而已。   邑報書曰:邑報書曰:   僕雖駑怯,亦欲為人者也,豈苟貪生而畏死哉!曲戟在頸,不易其心,誠僕志也。   閒者,老母諸弟見執於軍,而邑安然不顧者,豈非重其節乎?若使人居天地,壽如金石,要長生而避死地可也。今百齡之期,未有能至,老壯之閒,相去幾何。誠使故朝尚在,忠義可立,雖老親受戮,妻兒橫分,邑之願也。   閒者,上黨黠賊,大觿圍城,義兵兩輩,入據井陘。邑親潰敵圍,拒擊宗正,[一]   自試智勇,非不能當。誠知故朝為兵所害,新帝司徒已定三輔,[二]隴西、北地從風響應。   其事昭昭,日月經天,河海帶地,不足以比。[三]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四]   天下存亡,誠雲命也。邑雖沒身,能如命何?   注[一]即劉延。   注[二]謂鄧禹也。   注[三]言明白也。   注[四]論語子夏之詞。   夫人道之本,有恩有義,義有所宜,恩有所施。君臣大義,母子至恩。今故主已亡,義*(無)**[其]*誰為;老母拘執,恩所當留。而厲以貪權,誘以策馬,抑其利心,必其不顧,何其愚乎!   邑年三十,歷位卿士,性少嗜欲,情厭事為。況今位尊身危,財多命殆,鄙人知之,何疑君子?   君長、敬通[一]揭節垂組,自相署立。[二]蓋仲由使門人為臣,孔子譏其欺天。   [三]君長據位兩州,加以一郡,[四]而河東畔國,兵不入彘,[五]上黨見圍,不窺大谷,[六]宗正臨境,莫之能援。兵威屈辱,國權日損,三王背畔,赤眉害主,未見兼行倍道之赴,若墨翟累繭救宋,申包胥重胝存楚,□女馳歸唁兄之志。[七]主亡一歲,莫知定所,虛冀妄言,苟肆鄙塞。未能事生,安能事死?未知為臣,焉知為主?豈厭為臣子,思為君父乎!欲搖太山而蕩北海,[八]事敗身危,要思邑言。   注[一]君長,鮑永字也。   注[二]揭音其謁反,謂負也。   注[三]孔子有疾,仲由欲使門人為臣,以大夫之禮葬孔子。孔子謂曰:「由之行詐也!吾誰欺,欺天乎?」事具論語。   注[四]衍集,鮑永行將軍事,安集并州,擁兵屯太原,與太原李仲房同心併力。   注[五]聞更始敗,故諸國畔也。不入彘,言不征之也。彘,縣名,屬河東郡,順帝改曰永安。   注[六]即上所謂黠賊所圍城者也。大谷自太原趣上黨之道。不窺言不來救也。   今并州大谷縣西有大谷是也。   注[七]□女,□宣公庶子頑之女,為許穆公夫人,其兄即戴公。吊失國曰唁。   □懿公為狄所滅,戴公乃立廬於曹邑。許穆夫人閔□亡,思歸唁之,不得,乃賦載馳之詩。事見左傳。   注[八]言不可也。孟子曰「挾太山而超北海」也。   衍不從。或訛言更始隨赤眉在北,[一]永、衍信之,故屯兵界休,[二]方移書上黨,雲皇帝在雍,以惑百姓。永遣弟升及子豻張舒誘降涅城,[三]舒家在上黨,邑悉系之。又書勸永降,永不荅,[四]自是與邑有隙。邑字伯玉,馮翊人也,後為漁陽太守。[五]永、衍審知更始已歿,乃共罷兵,幅巾降於河內。[六]   注[一]訛,偽也。   注[二]界休,縣,屬太原郡,今汾州縣。   注[三]東觀記曰:「升及舒等謀使營尉李匡先反涅城,開門內兵,殺其縣長馮晏,立故謁者祝回為涅長。」涅,縣名,屬上黨郡,故城在今潞州鄉縣西。涅音奴結反。   注[四]東觀記載邑書曰:「愚聞丈夫不釋故而改圖,哲士不徼幸而出危。今君長故主敗不能死,新帝立不肯降,擁觿而據壁,欲襲六國之從。與邑同事一朝,內為刎頸之盟,興兵背畔,攻取涅城。破君長之國,壞父母之鄉,首難結怨,輕弄凶器。人心難知,何意君長當為此計。昔者韓信將兵,無敵天下,功不世出,略不再見,威執項羽,名出高帝,不知天時,就亨於漢。知伯分國,既有三晉,欲大無已,身死地分,頭為飲器。君長銜命出征,擁帶徒士,上黨□不能救,河東畔不能取,朝有顛沛之憂,國有分崩之禍,上無仇牧之節,下無不佔之志。天之所壞,人不能支。君長將兵不與韓信同日而論,威行得觿不及智伯萬分之半,不見天時,不知厭足。欲明人臣之義,當先知故主之未然;欲貪天下之利,宜及新主之未為。今故主已敗,新主既成,四海為羅網,天下為敵人,舉足遇害,動搖觸患,履深泉之薄冰不為□,涉千鈞之發機不知懼,何如其知也?絕鮑氏之姓,廢子都之業,誦堯之言,服桀之行,悲夫命也。張舒內行邪孽,不遵孝友,疏其父族,外附妻黨,已收三族,將行其法。能逃不自詣者舒也,能夷舒宗者予也。」永邑遂結怨焉。   注[五]東觀記曰:「邑,馮翊蓮芍人也。其先齊諸田,父豐,為王莽著威將軍。   邑有大節,涉學蓺,能善屬文。為漁陽太守,未到官,道病,征還為諫議大夫,病卒。」   注[六]不加冠幘,但以一幅巾飾首而已。   帝怨衍等不時至,永以立功得贖罪,遂任用之,[一]而衍獨見黜。永謂衍曰:「昔高祖賞季布之罪,誅丁固之功。[二]今遭明主,亦何憂哉!」衍曰:「記有之,人有挑其鄰人之妻者,挑其長者,長者詈之,挑其少者,少者報之,後其夫死而取其長者。或謂之曰:『夫非罵爾者邪?』曰:『在人欲其報我,在我欲其罵人也。』[三]夫天命難知,人道易守,守道之臣,何患死亡?」頃之,帝以衍為曲陽令,[四]誅斬劇賊郭勝等,降五千餘人,論功當封,以讒毀,故賞不行。   注[一]立功謂說下懷。   注[二]季布,項羽將。數窘漢王。漢王即位,赦布以為郎中。丁固,季布母弟。   為項羽將,亦窘高祖,高祖急,顧謂丁固曰:「兩賢豈相□哉!」丁公引還。高祖即位,丁固謁見。高祖曰:「使項王失天下者丁公也。」遂斬之。   注[三]此並陳軫對秦王之詞也。見戰國策。引之者,言己為故主守節,亦冀新帝重之也。挑音徒了反。   注[四]曲陽,縣名,屬常山郡,故城在今定州*(彭)**[鼓]*城縣西也。   建武六年日食,[一]衍上書陳八事:其一曰顯文德,二曰□武烈,三曰修舊功,四曰招俊傑,五曰明好惡,六曰簡法令,七曰差秩祿,八曰撫邊境。書奏,帝將召見。初,衍為狼孟長,以罪摧陷大姓令狐略,是時略為司空長史,讒之於尚書令王護、尚書周生豐曰:「衍所以求見者,欲毀君也。」[二]護等懼之,即共排閒,衍遂不得入。   注[一]續漢志曰:「建武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食之,史官不見,郡以聞。」   注[二]風俗通曰:「周生,姓也。」豫章舊志曰:「豐字偉防,太山南武陽人也。   建武七年為豫章太守,清約儉惠。」   後□尉陰興、新陽侯陰就以外戚貴顯,深敬重衍,衍遂與之交結,由是為諸王所聘請,[一]尋為司隸從事。帝懲西京外戚賓客,故皆以法繩之,大者抵死徙,其餘至貶黜。衍由此得罪,嘗自詣獄,有紹赦不問。[二]西歸故郡,閉門自保,不敢復與親故通。   注[一]興及就並光烈皇后母弟也。衍集與陰就書曰:「衍聞神龍驤首,幽雲景蒸,明聖修德,志士思名。是以意同情合,聲比*(則)**[相]*應也。伏見君侯忠孝之性,慈仁慇勤,論議周密,思慮深遠。顧以微賤,數蒙聖恩,被侯大惠。衍年老被病,恐一旦無祿,命先犬馬,懷抱不報,繼恨入冥,思剖肝膽,有以塞責。方今天下安定,四海鹹服,蒙恩更生之臣,無所□其死力。側聞東平、山陽王壯當之國,擇除官屬,衍不自量,願侯白以衍備門□。鄙語曰:『水不激不能破舟,矢不激不能飲羽。』不念舊惡,名賢所高。負責之臣,欲言不敢,惟侯哀憐,深留聖心,則闔棺之日,魂復何恨。」   注[二]時衍又與就書曰:「奏曹掾馮衍叩頭死罪:衍材素愚駑,行義污穢,外無鄉里之譽,內無汗馬之勞,猥蒙明府天覆之德,華寵重疊。閒者,掾史疑衍之罪,觿煦飄山,當為灰土。賴蒙明察,揆其素行,復保首領。倍知厚德篤於慈父,□淫肌膚,滲漉骨髓,德重山嶽,澤深河海。前送妻子還淄縣,遭雨逢暑,以七月還。至陽武,聞詔捕諸王賓客,惶怖詣闕,冀先事自歸。十一日到,十二日書報歸田里。即日束手詣洛陽詔獄,十五日夜詔書勿問。得出,遭雨,又疾,大困。冀高世之德,施以田子老馬之惠,贈以秦穆駿馬之恩,使長有依歸,以□忠心。」    校勘記   九五五頁五行性嗜倡樂按:「嗜」原斗「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五五頁五行由是多見排扺「扺」汲本、殿本作「抵」,注同。按:注雲音紙,則字當作「扺」。   九五六頁一行殆將有子夫之變按:「變」原斗「父」,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五六頁五行遂逮後弟侍中喜刊誤謂傅喜非後弟,「喜」當作「嘉」。按:何焯謂董賢求傅氏罪事與前書參差不合。高武侯傅喜,孔鄉侯晏之從兄弟,安得復有後弟名喜為侍中者也?大抵范史事未核。沈家本謂按前書傅喜傳、董賢傳、外戚傳並無此事,又別無傅嘉其人,劉氏亦肊揣之詞,何說得之。   九五八頁三行請削諸侯*(之)**[支]*郡張森楷校勘記謂「之」當作「支」,前書可證。今按:張說是。前書顏注「支郡,在國之四邊者也」。之與支聲近而鬥。   今據改。   九五八頁一二行多放錢貨汲本「錢」作「田」。按:今聚珍本東觀記作「多收田貨」。   九六一頁三行冑兜鍪也按:「鍪」原作「□」,斗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六一頁六行吾欲*[以]*讖決之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欲」下有「以」字;又謂今案東觀記、袁紀、通鑒均有「以」字。又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欲」下有「以」字。今據補。   九六一頁七行譚叩頭流血按:「譚」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九六一頁八行出為六安郡丞按:袁紀作「六安太守丞」。   九六一頁九行陽衒之洛陽記曰按:汲本、殿本作「楊衒之」。   九六三頁五行莫若屯據大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屯據」袁宏紀作「先據」。   九六三頁一0行見贅於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贅」作「疑」。   九六三頁一五行將為戮矣按:殿本、集解本「矣」作「乎」,疑後人依左傳改。   九六六頁六行喢血昆陽刊誤謂喢血是盟時喢血,此當作「喋」。按:喢喋古通用,劉說泥。   九六六頁一0行寒者裸跣按:「跣」原斗「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六六頁一四行猶有申伯召虎夷吾吉甫按:惠棟補注引吳仁傑補遺,謂「吉甫」當作「成父」,謂王子成父也。若尹吉甫,不應序於夷吾之下。   九六七頁四行莽*[始]*建國三年按:「建」上當脫「始」字,今補。   九六七頁一一行*(王)**[於]*匡攻武關按:張森楷校勘記謂「王匡」當依前書莽傳作「於匡」,各本並誤。今據改。   九六七頁一一行以捍匡等*[匡等]*擊破六虎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匡等」下當更有「匡等」二字,文義乃明。今據補。   九六八頁一0行雖則山澤之人按:刊誤謂「雖則」當作「則雖」。   九七0頁九行趙宗滅乎若*(唬)**[□]*據汲本改。按:殿本「□」作「啼」,乃□之俗字;原本作「唬」,則斗字矣。   九七一頁九行必懷周趙之憂集解引何焯說,謂「周」疑「禍」字之誤,注非。   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周」當是「害」字之誤。按:校補謂害周形近易誤,錢說為勝。   九七二頁二行盟*[神]*視之據汲本、殿本補。今按:「盟」疑「明」之鬥。   九七二頁七行吾無以待之按:「待」原斗「侍」,逕改正。   九七二頁八行魯國*(下)**[卞]*縣東南有桃虛按:下卞形近而鬥,各本同,今據左昭七年杜注改正。   九七二頁一五行韓上黨*(太)*守馮亭據史記趙世家刪。按:漢以前無太守也。   九七四頁八行義*(無)**[其]*誰為據汲本、殿本改。   九七五頁一三行永遣弟升按:「升」原斗「叔」,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九七六頁一一行履深泉之薄冰汲本、殿本「泉」作「淵」。按:章懷避唐諱,於引文亦皆改易,後人又多回改,此其一例也。   九七七頁一0行今定州*(彭)**[鼓]*城縣西也據刊誤改。   九七八頁六行聲比*(則)**[相]*應也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卷二十八下 馮衍傳 第十八下   建武末,上疏自陳曰:   臣伏念高祖之略而陳平之謀,毀之則疏,譽之則親。[一]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為罪,施之以德則為功。[二]逮至晚世,董仲舒言道德,見妒於公孫弘,[三]李廣奮節於匈奴,見排於□青,[四]此忠臣之常所為流涕也。   臣衍自惟微賤之臣,上無無知之薦,下無馮唐之說,乏董生之才,寡李廣之埶,而欲免讒口,濟怨嫌,豈不難哉!   注[一]史記曰,魏無知薦陳平於高祖,高祖以平為將。絳、灌等鹹譖平曰:「雖美丈夫,如冠玉耳,居家盜嫂。今大王令護軍,諸將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高祖讓魏無知。無知曰:「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問者行也。楚漢相拒,臣進奇謀之士。盜嫂受金,又何足疑。」高祖乃令平盡護諸將也。   注[二]魏尚,槐裡人,文帝時為雲中守,匈奴不近雲中。後坐上首虜差六級,下之吏,罰作之。馮唐諫文帝曰:「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罰太重,賞太輕。」帝悅。是日令唐持節赦尚,復以為雲中守也。   注[三]史記曰,董仲舒為人廉直,公孫弘習春秋不如董生。弘希時用事,位至公卿,仲舒以弘為從諛,弘嫉之。時膠西王帝兄,驕縱,弘乃言於上曰:「獨仲舒可使相膠西。」膠西王素聞仲舒*[有行]*,亦善待之。   注[四]史記曰,李廣,隴西成紀人也。為前將軍,從□青討匈奴。青不使當匈奴,廣乃失道後期,青令對簿,廣乃引刀自刎。知與不知,莫不流涕。   臣衍之先祖,以忠貞之故,成私門之禍。[一]而臣衍復遭擾攘之時,值兵革之際,不敢回行求時之利,[二]事君無傾邪之謀,將帥無虜掠之心。□尉陰興,敬慎周密,內自修□,外遠嫌疑,故敢與交通。興知臣之貧,數欲本業之。[三]   臣自惟無三益之才,不敢處三損之地,固讓而不受之。[四]昔在更始,太原執貨財之柄,居蒼卒之閒,據位食祿二十餘年,而財產歲狹,居處日貧,家無布帛之積,出無輿馬之飾。於今遭清明之時,飭躬力行之秋,[五]而怨讎叢興,譏議橫世。蓋富貴易為善,貧賤難為工也。疏遠□畝之臣,無望高闕之下,惶恐自陳,以救罪尤。   注[一]衍之祖馮參忠正,不屈節於王氏五侯。參姊為中山王太后,後為哀帝祖母,傳太后陷以大逆,參自殺,親族死者十七人。見前書。   注[二]回,邪也。   注[三]欲遺其財,為立基本生業也。   注[四]論語載孔子言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故衍引以為言也。   注[五]力行謂盡力行善道也。禮記曰「好問近於智,力行近乎仁」也。   書奏,猶以前過不用。   衍不得志,退而作賦,又自論曰:   馮子以為夫人之德,不碌碌如玉,落落如石。[一]風興雲蒸,一龍一蛇,與道□翔,與時變化,夫豈守一節哉?[二]用之則行,捨之則臧,進退無主,屈申無常。故曰:「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與物趣捨。」[三]常務道德之實,而不求當世之名,闊略杪小之禮,蕩佚人閒之事。[四]正身直行,恬然肆志。顧嘗好俶儻之策,時莫能聽用其謀,[五]喟然長歎,自傷不遭。[六]久棲□於小官,不得舒其所懷。[七]抑心折節,意淒情悲。夫伐冰之家,不利雞豚之息;[八]委積之臣,不操市井之利。[九]況歷位食祿二十餘年,而財產益狹,居處益貧。惟夫君子之仕,行其道也。慮時務者不能興其德,為身求者不能成其功。[一0]去而歸家,復羇旅於州郡,身愈據職,家彌窮困,卒離饑寒之災,有喪元子之禍。   注[一]老子*[道]*德經之詞也。言可貴可賤,皆非道真。玉貌碌碌,為人所貴,石形落落,為人所賤,賤既失矣,貴亦未得。言當處才不才之閒。   注[二]風興雲蒸,言相須也。東方朔誡子書曰:「聖人之道,一龍一蛇,形見神臧,與物變化,隨時之宜,無有常處。」化音協韻音花。   注[三]史記司馬談之詞也。言法度是非,皆隨時俗。物所趨則向之,所捨則違之,所謂隨時之義也。   注[四]放蕩縱逸,不拘恆俗也。   注[五]顧猶及也。俶儻,卓異貌也。   注[六]遭,遇也。   注[七]棲□猶偃息也。   注[八]言食厚祿不當求小利也。禮記曰:「畜馬*(千)*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伐冰謂卿大夫以上,以其喪祭得賜冰,故言伐冰也。韓詩外傳曰「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委積,四馬之家不持雞豚之息,伐冰之家不恃牛羊之入」也。   注[九]韓詩外傳曰「千乘之君不通貨財,委積之臣不操市井之利,是以貧窮有所勸,而孤寡有所措」也。   注[一0]言不可兼也。   先將軍葬渭陵,哀帝之崩也,營之以為園。[一]於是以新豐之東,鴻門之上,壽安之中,[二]地埶高敞,四通廣大,南望酈山,北屬涇渭,東瞰河華,龍門之陽,三晉之路,[三]西顧酆鄗,周秦之丘,宮觀之墟,[四]通視千里,覽見舊都,遂定□焉。[五]退而幽居。蓋忠臣過故墟而歔欷,孝子入舊室而哀歎。[六]   每念祖考,著盛德於前,垂鴻烈於後,遭時之禍,墳墓蕪穢,春秋蒸嘗,昭穆無列。[七]年衰歲暮,悼無成功,將西田牧肥饒之野,殖生產,修孝道,營宗廟,廣祭祀。然後闔門講習道德,觀覽乎孔老之論,庶幾乎松喬之福。[八]上隴阪,陟高岡,游精宇宙,流目八紘。[九]歷觀九州山川之體,追覽上古得失之風,愍道陵□,傷德分崩。夫鶯其終必原其始,故存其人而詠其道。疆理九野,經營五山,眇然有思陵雲之意。   [一0]乃作賦自厲,命其篇曰顯志。顯志者,言光明風化之情,昭章玄妙之思也。其辭曰:   注[一]奉世為右將軍,即衍之曾祖,故言「先將軍」。渭陵,元帝陵,在長安北五十里。哀帝義陵在長安北四十六里。奉世墓入義陵塋中,所以衍不得入葬而別求也。   注[二]太上皇思東歸,乃遷豐邑人於此立縣,故曰新豐。鴻門,阪名。前書音義曰:「在新豐東十七里,舊大道北下阪口。」   注[三]龍門,河所經,今絳州縣也。三晉謂韓、趙、魏也。   注[四]酆、鄗,二水名,周文王都酆,武王都鄗。秦本封在隴西秦縣,周平王東遷以後,秦始有岐周之地,故總言周秦之丘。丘亦墟也。   注[五]衍墓在今新豐縣南四里。   注[六]史記曰,箕子朝周過殷墟,鹹生禾黍,箕子傷之,欲哭則不可,欲泣為其近婦人,乃作麥秀之詩。殷人聞之,皆為流涕。禮記□弓曰「反哭升堂,反諸其所作也。入室,反諸其所養也。反而亡焉,失之,哀於是為甚」也。   注[七]司馬相如賦曰:「墳墓蕪穢而不修。」父為昭,子為穆,昭南面,穆北面也。   注[八]列仙傳,赤松子,神農時雨師也。服水玉,能入火不燒。常止西王母石室中,能隨風上下。王子喬,周靈王太子晉也。好吹笙,作鳳鳴,游伊洛之閒,道人浮丘公接以上嵩高山,遂仙去也。   注[九]尹文子曰:「四方上下曰宇。」蒼頡篇曰:「舟輿所屆曰宙。」淮南子曰「九州之外乃有八夤,八夤之外乃有八紘」也。   注[一0]疆,界也。理,正也。詩曰:「我疆我理。」九野謂九州之野。經營猶往來。五山即五嶽也。   開歲發春兮,百卉含英。[一]甲子之朝兮,汨吾西征。[二]發軔新豐兮,□回鎬京。[三]陵飛廉而太息兮,登平陽而懷傷。[四]悲時俗之險□兮,哀好惡之無常。[五]棄衡石而意量兮,隨風波而飛揚。[六]紛綸流於權利兮,親賴同而妒異;獨耿介而慕古兮,豈時人之所□?[七]沮先聖之成論兮,□名賢之高風;   忽道德之珍麗兮,務富貴之樂耽。[八]遵大路而□回兮,履孔德之窈冥;固觿夫之所眩兮,孰能觀於無形?[九]行勁直以離尤兮,羌前人之所有;內自省而不籩兮,遂定志而弗改。[一0]欣吾黨之唐虞兮,愍吾生之愁勤;聊發憤而揚情兮,將以蕩夫憂心。[一一]往者不可攀援兮,來者不可與期;病沒世之不稱兮,願橫逝而無由。[一二]   注[一]開、發,皆始也。爾雅曰:「春為發生。」卉,草也。楚詞曰:「獻歲發春兮。」   注[二]君子舉事尚早,故以朝言之。汨,行貌。楚詞曰:「汨吾南征。」汨音於筆反。   注[三]軔,止車木也。將行,故發之。   注[四]飛廉,觀名。武帝元封二年立於長安,上有銅飛廉,因以名焉。前書音義曰:「飛廉,神禽,能致風氣,有角而蛇尾,文如豹文。」平陽,縣名,故城在今岐州岐山縣西南。   注[五]時既險薄,所以好惡不同。楚詞曰「悲時俗之迫□」也。   注[六]衡,秤衡也。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言時人棄衡石以意測量,諭背法度也。隨風波而飛揚,言無志操也。   注[七]言時俗溺於權利也。同己則親之,異己則妒之,今己不與之同,所以見惡也。   注[八]沮,敗也。□,陵也。耽亦樂也。言時人之行如此。   注[九]遵,循也。大路,大道也。老子曰:「大道泛兮。」又曰:「孔德之容,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又曰:「大象無形。」孔之為言空也。窈冥謂幽玄也。   道以空為主,故無物而不容。時俗眩於名利,孰能觀大象無形*(矣)**[哉]*?   注[一0]離,遭也。尤,過也。羌,語發聲也。言古人有為勁直行而遭尤過者,有之矣,即屈原、賈誼之流也。衍內自省察,不籩於古人,遂守志不改也。   注[一一]傷己不逢堯舜也。蕩,散也。   注[一二]言唐虞往,不可攀援而及,將來賢哲,又不可豫期。所病終身之後,名譽不稱;又願縱橫遠逝,而其路無由也。論語孔子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陟雍畤而消搖兮,超略陽而不反。念人生之不再兮,悲六親之日遠。[一]陟九嵕而臨□嶭兮,聽涇渭之波聲。[二]顧鴻門而歔欷兮,哀吾孤之早零。何天命之不純兮,信吾罪之所生;傷誠善之無辜兮,繼此恨而入冥。[三]嗟我思之不遠兮,豈敗事之可悔?雖九死而不眠兮,恐餘殃之有再。淚汍瀾而雨集兮,氣滂浡而雲披;心怫郁而紆結兮,意沉抑而內悲。[四]   注[一]雍,縣名,屬右扶風,故城在今岐州雍縣南。畤者止也,神靈之所止也。   史記曰,秦並天下,祠雍四畤,漢加黑帝,謂之五畤。消搖猶觀望也。超,過也。略陽,縣名,屬天水郡,今隴州隴城縣也。六親,夫婦、父子、兄弟也。   注[二]□嶭,山,一名屏屜,在今三原縣北。□音才結反,嶭音五結反。   注[三]零,落也。吾孤早零,即上所謂「喪元子」者也。子既早殀,未有邪僻,故雲誠善。辜,罪也。冥謂地也。繼恨入冥,言死有餘恨也。   注[四]言已往者托於貴戚之權,幾陷誅戮之罪,此由我思慮不深遠。已敗之事,悔之無及,雖復九死而目不瞑,言怨恨之深也。楚詞曰:「雖九死其猶未悔。」   眠即瞑也。今縱飭躬自勖,又恐殃禍至再,所以淚落意沉,氣憤心結也。   瞰太行之屏屜兮,觀壺口之崢嶸;悼丘墓之蕪穢兮,恨昭穆之不榮。[一]歲忽忽而日邁兮,壽冉冉其不與;恥功業之無成兮,赴原野而窮處。[二]昔伊尹之干湯兮,七十說而乃信;戲陶釣於賴澤兮,賴虞舜而後親。無二士之遭遇兮,抱忠貞而莫達;率妻子而耕耘兮,委厥美而不伐。[三]韓盧抑而不縱兮,騏驥絆而不試;獨慷慨而遠覽兮,非庸庸之所識。[四]卑衛賜之阜貨兮,高顏回之所慕;重祖考之洪烈兮,故收功於此路。[五]循四時之代謝兮,分五土之刑德;   相林麓之所產兮,嘗水泉之所殖。修神農之本業兮,采軒轅之奇策;追周棄之遺教兮,軼范蠡之絕多。[六]陟隴山以踰望兮,眇然覽於八荒;風波飄其並興兮,情惆悵而增傷。[七]覽河華之泱漭兮,望秦晉之故國。憤馮亭之不遂兮,慍去疾之遭惑。[八]   注[一]太行山在上黨南,壺口山在上黨東。衍之遠祖馮亭為韓上黨守,以上黨降趙,趙封亭三萬戶,號華陽君。死因葬上黨,其墓在今潞州上黨縣西。衍在關中,遙相望之,即序所謂「通視千里,覽見舊都」者也。屏屜,高大貌。崢嶸,深邃貌。   注[二]與猶待也。楚詞曰:「日忽忽其將暮。」又曰:「老冉冉其將至。」功業無成,情多憂憤,故赴原野而窮居。   注[三]伊尹名摯,負鼎俎以干湯。七十說而乃信,謂年七十說湯乃得信也。皇甫謐帝王記曰:「伊摯豐下兌上,色黑而短,僂身而下聲,年七十而不遇。湯聞其賢,設朝禮而見之,摯乃說湯致於王道。」信音申。呂氏春秋曰:「舜陶於河濱,漁於賴澤。」今言戲陶,未詳。賴澤在今濮州賴澤縣東也。   注[四]戰國策曰,齊欲伐魏,淳於髡謂齊王曰:「韓盧,天下之壯犬也。」淮南子曰:「絆騏驥而求千里。」衍喻己有高才而不申,所以獨慷慨遠覽,非庸庸之徒所能識也。識,□韻音志。   注[五]卑,賤也。阜,積也。衍賤子貢貨殖,慕顏回樂道,所以不從流俗,專心貞固者,以其祖考功業隆大,若苟求富貴,恐致點辱,故於此路收功也。   注[六]周禮五土,一曰山林,二曰川瀆,三曰丘陵,四曰墳衍,五曰原隰。家語曰:「地東西為緯,南北為經。山為積德,川為積刑。」谷梁傳曰:「林屬於山曰麓。」周禮曰:「山林動物宜毛,植物宜皁。」淮南子曰:「汾水濁宜麻,濟水和宜麥,河水調宜菽,洛水輕利宜禾,渭水多力宜黍,江水肥宜稻。」管子曰:「四七二十八尺而至於泉,其水白而甘,宜黍秫。三七二十一尺而至於泉,其水黃而有臭,宜大菽與麥。二七一十四尺至於泉,其味鹹,宜稻與麥。」此嘗水泉之所殖也。周易曰:「神農氏□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周書曰:「神農之時,天雨粟,神農耕而種之。」軒轅,黃帝也。大戴禮曰:「黃帝時播百谷草木,節用水火財物,人得其利。」周棄,帝嚳之子。為兒之時,其遊戲好種樹麻菽,及成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人皆法則之。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故言遺教。軼,過也。范蠡,南陽人,事越王句踐,苦身曒力,竟滅吳報恥。   既而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乃與其私屬乘舟浮海以行,變姓名,適齊為鴟夷子皮,之陶為朱公,終身不返。是絕多也。   注[七]踰猶遙也,古字通。八荒,八方荒遠之地。   注[八]馮亭以上黨降趙,秦破趙於長平而亭死,故言不遂。慍,怨也。馮去疾為秦丞相,胡亥元年,用趙高計,始皇大臣鹹見誅戮,無遺脫者,是遭惑也。   亭及去疾皆衍之先,故遠懷憤怨也。泱音烏朗反。漭音莽。   流山嶽而周覽兮,徇碣石與洞庭;浮江河而入海兮,泝淮濟而上征。[一]瞻燕齊之舊居兮,歷宋楚之名都;哀腢後之不祀兮,痛列國之為墟。[二]馳中夏而升降兮,路紆軫而多艱;講聖哲之通論兮,心愊憶而紛紜。[三]惟天路之同軌兮,或帝王之異政;堯舜煥其蕩蕩兮,禹承平而革命。[四]並日夜而幽思兮,終悇憛而洞疑;高陽□其超遠兮,世孰可與論茲?[五]訊夏啟於甘澤兮,傷帝典之始傾;頌成康之載德兮,詠南風之歌聲。[六]思唐虞之晏晏兮,揖稷契與為朋;苗裔紛其條暢兮,至湯武而勃興。[七]昔三後之純粹兮,每季世而窮禍;   吊夏桀於南巢兮,哭殷紂於牧野。[八]詔伊尹於亳郊兮,享呂望於酆洲;功與日月齊光兮,名與三王爭流。[九]   注[一]碣石,海畔山也,在今平州東。洞庭,湖名也,中有洞庭山,在今岳州西南。衍既不同流俗,情多憤怨,故假言涉歷江山,周流河海。屈原云「吾將遠逝以自適,路修遠以周流」之類也。   注[二]燕都*[薊]*,今薊縣也。齊都營丘,今臨淄縣也。宋都睢陽,今宋州也。   楚初都丹陽,在歸州;後都郢,在今荊州;至考烈王為秦所逼,又徙都壽春,今壽州也。不祀言皆絕也,臧文仲曰「咎陶、庭堅不祀」也。   注[三]紆軫猶盤曲也。愊憶猶鬱結也。紛紜猶瞀亂也。愊音普逼反。   注[四]惟,思也。言思上天之路,軌躅則同,而帝王政教參差有異。班固曰:「仰天路而同軌。」白虎通曰:「德合天者稱帝,仁義合者稱王。」故言異政也。煥,文章貌。蕩蕩,政化平暢貌。論語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煥乎其有文章,蕩蕩乎人無能名焉。」堯舜同道,故兼言之。舜禪位於禹,禹承堯舜之後而改制度,禪子,故曰承平革命也。   注[五]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寑,以思。」楚詞云:「心悇憛而懷惑。」   廣蒼云:「悇憛,禍福未定也。」悇音它乎反,憛音它紺反。本或作「□□」,□音丑加反,□音丑制反,未定也。高陽,帝顓頊之號也。洞亦不定也。史記曰:「*(盡)**[虛]*愒洞疑。」又曰:「高陽氏沉深而有謀,疏通而知事。」以有其謀而疏通,故欲與之論事。   注[六]訊,問也。啟,禹子也。尚書曰:「啟與有扈戰於甘之野。」孔安國注云:   「有扈與夏同姓,恃親而不恭,故啟征之於甘野。」甘野在今鄠縣。啟既德薄,同姓相攻,故傷帝典之傾也。易曰:「德積載。」史記曰:「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三十餘年而不用。」周南、召南,謂國風之首篇。歌文王之德,故詠之也,非舜南風之歌。   注[七]尚書考靈耀曰:「放勳欽明文塞安晏晏。」鄭玄注曰:「寬容覆載謂之晏。」   稷名棄,為堯後稷。契為堯司徒。契十四葉孫號湯,滅夏桀而王有天下。後稷十六葉孫周武王,滅殷紂而王天下。勃,盛貌也。左傳曰:「其興也勃焉。」   注[八]三後,夏、殷、周也。惜其不能始終純茂,每至末代,必窮其災禍。湯放桀於南巢,武王滅紂於牧野,周之季葉,幽王為西戎所殺也。離騷曰:「昔三後之純粹,何桀紂之昌披!」南巢,地名,廬州巢縣也。孔安國曰「牧野,紂近郊三十里地名」也,在今衛州也。   注[九]詔,召也。亳,湯都。呂望,周太師,翼周滅殷者也。酆,文王所都,在京兆杜陵亭。水中可居曰洲也。   楊朱號乎衢路兮,墨子泣乎白絲;知漸染之易性兮,怨造作之弗思。[一]美關雎之識微兮,愍王道之將崩;拔周唐之盛德兮,捃桓文之譎功。[二]忿戰國之遘禍兮,憎權臣之□強;黜楚子於南郢兮,執趙武於湨梁。[三]善忠信之救時兮,惡詐謀之妄作;聘申叔於陳蔡兮,禽荀息於虞□。[四]誅廣鉏之介聖兮,討臧倉之愬知;□子反於彭城兮,爵管仲於夷儀。[五]疾兵革之□滋兮,苦攻伐之萌生;沈孫武於五湖兮,斬白起於長平。[六]惡叢巧之亂世兮,毒從橫之敗俗;流蘇秦於洹水兮,幽張儀於鬼谷。[七]澄德化之陵□兮,烈刑罰之峭峻;   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八]誚始皇之跋扈兮,投李斯於四裔;滅先王之法則兮,禍□淫而弘大。[九]援前聖以制中兮,矯二主之驕奢;饁女齊於絳台兮,饗椒舉於章華。[一0]摛道德之光耀兮,匡衰世之眇風;□宋襄於泓谷兮,表季札於延陵。[一一]摭仁智之英華兮,激亂國之末流;觀鄭僑於溱洧兮,訪晏嬰於營丘。[一二]日曀曀其將暮兮,獨於邑而煩惑;夫何九州之博大兮,迷不知路之南北。[一三]駟素虯而馳騁兮,乘翠雲而相佯;就伯夷而折中兮,得務光而愈明。[一四]□子高於中野兮,遇伯成而定慮;欽真人之德美兮,淹躊躇而弗去。[一五]意斟愖而不澹兮,俟回風而容與;求善卷之所存兮,遇許由於負黍。軔吾車於箕陽兮,秣吾馬於穎滸;聞至言而曉領兮,還吾反乎故宇。[一六]   注[一]淮南子曰:「楊子見逵路而哭之,為其可以南,可以北,傷其本同而末異也。」墨子曰「墨子見染絲,歎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五入之則為五色,故染不可不慎。非獨絲也,國亦有染,湯染伊尹,紂染惡來」也。先王正道,規摹有常,苟生穿鑿,則岐路競起,故墨子知漸染之易性,楊朱悲造作之弗思。   注[二]薛夫子韓詩章句曰:「詩人言雎鳩貞絜,以聲相求,必於河之洲,蔽隱無人之處。故人君動靜,退朝入於私宮,妃後御見,去留有度。今人君內傾於色,大人見其萌,故詠關雎,說淑女,正容儀也。」方言曰:「捃,取也。譎,詐也。」   齊桓公、晉文公俱有霸功。孔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時周衰政亂,桓文能統率諸侯,翼戴天子,故取其一切之功也。   注[三]周室衰微,七國交爭,是為戰國。時吳楚僭號皆稱王,孔子修春秋,以蠻夷大者不過子,故皆黜曰子。又春秋稱「公會晉、宋、衛、鄭、曹、莒、邾、薛、□於湨梁,戊寅,大夫盟」。公羊傳曰:「諸侯皆在,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何言乎信在大夫?□刺天下之大夫也。曷為□刺天下之大夫?君若綴旒然。」   趙武,晉卿趙文子也。時晉為盟主,文子,晉之正卿,而為不臣之行,故欲執之也。湨,水名,在河內軹縣東南,至溫入河。爾雅曰:「梁莫大於湨梁。」湨音古覓反。   注[四]申叔,楚莊王時賢臣申叔時者也。左傳,陳夏征舒弒靈公,楚莊王伐陳,殺夏征舒,滅陳為縣。申叔時諫莊王曰:「夏征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諸侯之從,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終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乃復封陳。聘謂問之也。時惟在陳,而兼言蔡者,蓋以陳蔡相近,因連言之也。荀息,晉大夫。左傳曰,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公曰:「是吾寶也。」對曰:   「若得道於虞,猶外府也。」乃假道於虞以滅□,師還遂襲虞,滅之。   注[五]廣鉏,齊大夫。介猶閒也。韓子曰:「仲尼為政於魯,道不拾遺,齊景公患之。廣鉏曰:『去仲尼猶吹毛耳。君何不遺魯公以女樂,以驕其意。魯君樂之,必怠於政,仲尼必諫,諫而不聽,必輕絕魯。』景公曰:『善。』乃令廣鉏以女樂遺魯,哀公樂之,果怠於政,仲尼諫不聽,遂去之。」孟子曰:「魯平公將出,嬖人臧倉請曰:『它日君出,必命有司所之。今已駕矣,敢請。』公曰:『吾將見孟子。』倉曰:『君*(何)**[所]*為輕身以先於匹夫者。以為賢乎?禮義由賢者出,孟子後喪踰前喪,君無見焉。』公曰:『諾。』樂正子見孟子曰:『君將來見,嬖人有臧倉者沮君,是以不來。』孟子曰:『吾之不遇魯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愬猶譖也。知謂明於事也。子反,楚大夫也,名側。案「□」字呂忱音仕眷反,勉也。東觀記作「譏」字。此雖作「□」,蓋亦譏刺之意也。春秋經書「宋人及楚人平」。公羊傳曰:「外平不書,此何以書?   貶。曷為貶?平者在下。」何休注云:「譏子反、華元專盟不受君命,故貶之。」   然則子反違命盟,蓋以平宋城下而言。彭城者,彭城宋之邑,故舉以言之。左傳,宋大夫魚石等出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宋人圍彭城,楚子重救彭城伐宋。此言子反,蓋衍誤也。如曰不然,或別有所據。管仲,齊桓公之相,名夷吾。夷儀,邢邑也。翟人滅邢,管仲輔齊桓公築夷儀以封邢,邢遷如歸,於是天下諸侯知桓公之不為己動也,是故天下歸之。唯能用管夷吾而霸功立。事見國語。以其能輔主成業,故就夷儀而爵賞也。   注[六]□,漸也。孫武,吳王闔廬將也。善用兵。越絕書曰:「太湖週三萬六千頃。」虞翻云:「太湖有五道,故謂之五湖。」*(隔)**[滆]*湖、洮湖、射湖、貴湖及太湖為五湖,並太湖之小支,俱連太湖,故太湖兼得五湖之名,在今湖州東也。史記曰,白起,郿人也。事秦昭王,以上將軍擊趙於長平,前後坑斬首虜四十五萬。長平,地名,在今澤州也。   注[七]叢,細也。毒,恨也。關東為從,關西為橫。蘇秦,洛陽人也。師事鬼谷先生。為從說,說關東六國為從親以畔秦,會於洹水之上,刳白馬而盟。張儀,魏人也。與蘇秦同師。為關西橫說,說關*(西)**[東]*六國令事秦。皆尚誣詐,不遵道德。洹水出汲郡林慮縣。鬼谷,谷名,即鬼谷先生所居地,在今洛州洛陽城北。「叢」或作「聚」,義亦通。   注[八]陵□言頹替也。澄猶清也。烈,慘也。商鞅姓公孫氏。好刑名之學。事秦孝公,變法令,使人什伍相司,犯禁相連坐,不告奸者要斬,告奸者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人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罰。行之四年,秦人富強。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亦好刑名法術之學。口吃不能言,著書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難,十餘萬言,皆尚法術,少仁恩。並見史記。   注[九]誚,責也。跋扈猶強梁也。李斯,上蔡人。為秦丞相,上書曰:「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惑亂黔首,臣請非秦記皆燒之,天下敢有臧詩、書、百家語者皆燒之。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制曰:「可。」是滅先王之法則。   注[一0]援,引也。矯,正也。饁,餉也。女齊,晉大夫司馬侯也。絳,晉國所都。國語曰:「晉平公為九層之台。」又曰:「叔向見司馬侯之子,撫而泣曰:   『自其父之死,吾蔑與事君矣。昔者其父始之我終之,我始之夫子終之,無不可者。』」是女齊事君必有規諫,必諫作台,但書典散亡,無以言耳。椒舉,楚大夫伍舉也。饗,宴也。章華,台名,在南郡華容縣。楚語曰:「靈王為章華之台,與椒舉升。王曰:『台美乎?』對曰:『臣聞國君服寵以為美,安人以為樂,不聞其以土木之崇高為美。先君莊王為匏居之台,高不過望國*(氣)**[氛]*,大不過容宴豆,用不煩官府,人不廢時務。今君為此台,國人疲焉,財用盡焉,臣不知其美。』」二主謂晉楚之君。「二」或作「亡」。   注[一一]摛,布也。眇,微也。公羊傳曰:「宋公及楚戰於泓之陽,楚人濟泓而來。有司曰:『迨其未畢濟而擊之。』宋公曰:『不可。吾聞之也,君子不□人於險。吾雖亡國之餘,寡人不忍行也。』既濟未畢陳,有司復曰:『請擊之。』宋公曰:『不可。吾聞君子不鼓不成列。』已陳,然後擊之,宋師大敗。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臨大事而不忘大禮,以為文王之戰亦不過此。」季札,吳王壽夢之少子也,封於延陵。昆弟四人,札最少而賢。壽夢卒,諸兄欲立之,札棄其室而耕,乃捨之。泓音烏萌反。   注[一二]摭,拾也。鄭僑,鄭大夫公孫僑也。溱、洧,鄭二水名。鄭詩曰:「溱與洧瀏其清矣。」晏嬰,齊大夫晏平仲也。爾雅曰:「水出其左曰營丘。」齊有營丘。周衰政亂,子產、晏嬰皆有賢行輔其君也。事見左傳、國語。   注[一三]曀曀,陰晦貌也。詩曰:「曀曀其陰。」楚詞曰:「回朕車以復路,及行迷之未遠。」   注[一四]四馬曰駟。虯,龍之無角者也。楚詞曰:「駟玉虯以乘翳兮。」爾雅曰:   「馬高八尺為龍。」司馬相如曰:「駟蒼螭兮六素虯。」相佯猶逍遙也。伯夷,孤竹君之子,周武王時義士,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楊雄反騷曰:「將折中乎重華。」列仙傳曰:「務光者,夏時人也。殷湯伐桀,因光而謀,光曰:『非吾事也。』至殷武丁時,武丁欲以為相,光不從,遂投於梁山。」衍退不仕,與務光辭相侔,事相得,故曰愈明、愈猶益也。   注[一五]莊子曰:「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為天子,乃去而耕。禹往見之,曰:『堯理天下,吾子立為諸侯。堯授舜,舜授予,子去而耕,其故何也?』子高曰:『昔堯理天下,至公無私,不賞而人勸,不罰而人畏。今子賞而不勸,罰而不威,德自此衰,刑自此作。夫子盍行,無留吾事。』耕而不顧。」□,誠也。真人即謂子高。躊躇猶蹢□也。東觀記*(曰)*「高」字作「喬」,謂仙人王子喬也,義亦通。   注[一六]斟愖猶□疑也。澹,定也。俟,待也。容與猶從容也。莊子曰:「舜以天下讓善卷,善卷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遙天地之閒,吾何以天下為哉?』遂入深山,莫知所終。』許由字武仲。堯時高士,隱居箕山。堯以天下讓由,由不受,惡聞其言,遂洗耳於穎水。負黍,亭名,在洛州陽城縣西南,許由墓在其南。秣謂食馬以粟。字林曰:「滸,水涯也。」愖音市林反,或作「堪」字。   覽天地之幽奧兮,統萬物之維綱;究陰陽之變化兮,昭五德之精光。[一]躍青龍於滄海兮,豢白虎於金山;鑿岩石而為室兮,托高陽以養仙,神雀翔於鴻崖兮,玄武潛於嬰冥;伏朱樓而四望兮,采三秀之華英。[二]纂前修之誇節兮,曜往昔之光勳;披綺季之麗服兮,揚屈原之靈芬。[三]高吾冠之岌岌兮,長吾佩之洋洋;飲六醴之清液兮,食五芝之茂英。[四]   注[一]自此以下,既反故宇,乃欲尋覽天地,究極陰陽。幽奧謂深邃也。維綱猶宗指也。五德,五行之德也。施之於物,則為金、木、水、火、土;施之於人,則為仁、義、禮、智、信也。   注[二]天有二十八宿,成龍虎龜鳳之形。在地為四靈,東方為青龍,西方為白虎,南方為朱雀,北方為龜蛇。豢,養也。金山,西方之精也。神雀謂鳳也。   玄武謂龜蛇。位在北方,故曰玄;身有鱗甲,故曰武。嬰冥猶晦昧,所謂幽都也。衍既反故宇,欲鑿岩石為室,托高明之處以養神仙,又假言龍虎之疇在於四面,為其威援也。前書曰:「仙人好樓居。」故雲伏朱樓而四望也。楚詞曰:   「采三秀於山閒。」王逸曰:「謂芝草也。」東觀記及衍集「秀」字作「奇」,「英」字作「靈」。*(次)**[按]*下云「食五芝之茂英」,此若是「芝」,不宜重說,但不知三奇是何草也。范改「奇」為「秀」,恐失之矣。   注[三]纂,繼也。前修猶前賢也。誇,大也。楚詞曰:「搴吾法夫前修。」又曰:   「紛獨有此誇節。」往昔光勳謂衍之先人有功勞於前代,去疾、子明之類也。   己今繼往賢之高節,所以光曜也。綺季,四皓之一也。前書曰,四皓隨太子入侍,鬚眉皓白,衣冠甚偉。楚漢春秋曰「四人冠韋冠,佩銀環,衣服甚鮮」,故言麗服也。楚詞曰:「畦留夷與揭車,雜杜衡與芬芷。」屈原皆喻身有令德,故衍欲揚其靈芬也。   注[四]岌岌,高貌。洋洋,美也。楚詞曰:「高余冠之岌岌,長吾佩之陸離。」   王逸注云:「傷己懷德不用,故高冠長佩,尊其威儀,整斯服飾,以異於觿也。」   六醴,蓋六氣也。楚詞曰:「餐六氣而飲沆瀣。」茅君內傳曰:「句曲山上有神芝五種:一曰龍仙芝,似交龍之相負,服之為太極仙卿。第二名參成芝,赤色有光,其枝葉如金石之音,折而續之即復如故,服之為太極大夫。第三名燕胎芝,其色紫,形如葵,葉上有燕象,光明洞澈,服一株拜為太清龍虎仙君。第四名夜光芝,其色青,其實正白如李,夜視其實如月,光照洞一室,服一株為太清仙官。第五名曰玉芝,剖食拜三官正真御史。」   揵六枳而為籬兮,築蕙若而為室;播蘭芷於中廷兮,列杜衡於外術。[一]攢射干雜蘼蕪兮,構木蘭與新夷;光扈扈而煬耀兮,紛鬱鬱而暢美;華芳曄其發越兮,時恍忽而莫貴;非惜身之埳軻兮,憐觿美之憔悴。[二]游精神於大宅兮,抗玄妙之常操;處清靜以養志兮,實吾心之所樂。[三]山峨峨而造天兮,林冥冥而暢茂;   鸞迴翔索其腢兮,鹿哀鳴而求其友。[四]誦古今以散思兮,覽聖賢以自鎮;嘉孔丘之知命兮,大老柳之貴玄;德與道其孰寶兮?名與身其孰親?陂山谷而閒處兮,守寂寞而存神。[五]夫莊周之釣魚兮,辭卿相之顯位;於陵子之灌園兮,似至人之髣□。蓋隱約而得道兮,羌窮悟而入術;離塵垢之窈冥兮,配喬、松之妙節。[六]惟吾志之所庶兮,固與俗其不同;既俶儻而高引兮,願觀其從容。   [七]   注[一]自此以下,說籬宇廷除,皆樹芬芳卉木,喻己立身行道,依仁履義,猶屈原「扈江蘺與薜芷,紉秋蘭以為佩」之類也。揵,立也。枳,芬木也。晏子曰:「江南為橘,江北為枳。」枳之為木,芳而多刺,可以為籬。此云「六枳」,東觀記作「八枳」。案:周書小開篇曰「嗚呼!汝何敬非時?何擇非德?德枳維大人,大人枳維公,公枳維卿,卿枳維大夫,大夫枳維士,登登皇皇,*(維在)**[君枳維國]*,國枳維都,都枳維邑,邑枳維家,家枳維欲無疆」。言上下相維,遞為藩蔽也。其數有八,與東觀記同,此為六。蕙,香草也。杜,杜若也。蘭即澤蘭也。芷,白芷也,一名苻離,一名藥。杜衡,其狀若葵,其臭如蘼蕪。術,路也。   注[二]攢,聚也。射干,烏翼也。蘼蕪似蛇默而香,其根即芎藭也。木蘭,樹也。香味俱似桂而皮薄。新夷亦樹也,其花甚香。扈扈,光彩盛也。暢,通也。   鬱鬱,香氣也。曄,盛也。發越,氣傍射也。司馬相如曰:「煌煌扈扈,照曜巨野。」又曰:「鬱鬱菲菲,觿香發越。」恍忽猶輕忽也。楚詞曰:「然埳軻而留滯。」王逸曰:「埳軻,不遇也。」衍被擯斥沉淪,猶草木之漚郁芬芳,遇風霜而零落也。夷音協韻異。美音協韻媚。   注[三]大宅謂天地。抗,舉也。老子曰:「玄之又玄,觿妙之門。」樂音五孝反。   注[四]此言所居之處,山林飛走之狀也。索,求也。詩曰「求其友聲」也。   注[五]鎮,重也。古之聖賢,多固窮以守道,故覽之以自鎮也。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又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玄者,幽寂之謂也。老子曰:「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又曰:「道者萬物之奧也,善人之所寶。」又曰:「名與身孰親?」陂謂傍其邊側也。陂音兵義反。史記曰「陂山信道」是也。道以寂寞為主,神不外營,故常存也。鎮,協韻竹人反。閒音閒。   注[六]莊子曰:「莊子釣於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見焉。曰:『願以境內累也。』莊子持竿不顧。曰:『吾聞楚有神龜,死已三千歲矣,王以巾笥而臧之廟堂之上。   為此龜者,寧死留骨而貴乎?寧其生而曳尾塗中乎?』使者曰:『寧生曳尾塗中。』莊子曰:『往矣,吾將曳尾於塗中。』」列女傳曰:「於陵子終賢,楚王欲以為相,使使者往迎之。子終出謝使者,遂與妻俱逃而為人灌園。」孟子曰,客居於陵,故曰於陵子也。至人守真養志,言髣□似之也。二子雖病一時,而聲流萬古。   蓋隱居困約,而反得道之精。窮棲悟理,入賢人之術,離塵垢之窈冥也。超然高邁,配松、喬之妙節也。   注[七]庶幾守道,與俗不同。俶儻猶卓異也。凡言觀者,非在己之言。從容猶在後也。衍雖擯斥當年,身窮志沮,而令問期於不朽,聲芳縣諸日月,故曰願觀其從容。   顯宗即位,又多短衍以文過其實,遂廢於家。   衍娶北地*(女)*任氏*[女]*為妻,悍忌,不得畜媵妾,[一]兒女常自操井臼,老竟逐之,遂埳壈於時。[二]然有大志,不慼慼於賤貧。居常慷慨歎曰:「衍少事名賢,經歷顯位,懷金垂紫,揭節奉使,[三]不求苟得,常有陵雲之志。三公之貴,千金之富,不得其願,不□於懷。[四]貧而不衰,賤而不恨,年雖疲曳,猶庶幾名賢之風。[五]修道德於幽冥之路,以終身名,為後世法。」居貧年老,卒於家。   所著賦、誄、銘、說、問交、德誥、慎情、[六]書記說、自序、官錄說、策五十篇,[七]肅宗甚重其文。子豹。   注[一]悍,急也。   注[二]衍集載衍與婦弟任武達書曰:「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婦之道,義有離合。先聖之禮,士有妻妾,雖宗之眇微,尚欲踰制。年衰歲暮,恨入黃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壞,五子之母,足尚在門。五年已來,日甚歲劇,以白為黑,以非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無罪無辜,讒口嗷嗷。亂匪降天,生自婦人。   青蠅之心,不重破國,妒嫉之情,不憚喪身。牝雞之晨,唯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於衍。醉飽過差,輒為桀紂,房中調戲,布散海外,張目扺掌,以有為無。   痛徹倉天,毒流五臧,愁令人不賴生,忿令人不顧禍。入門著默,繼嗣不育,紡績織□,了無女工,家貧無僮,賤為匹夫,故舊見之,莫不淒愴,曾無憫惜之恩。唯一婢,武達所見,頭無釵澤,面無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窮,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販糖之妾,不忍其態。計婦當去久矣,念兒曹小,家無它使,哀憐姜、豹,當為奴婢。惻惻焦心,事事腐腸,□□籍籍,不可聽聞。暴虐此婢,不死如發,半年之閒,膿血橫流。婢病之後,姜竟舂炊,豹又觸冒泥塗,心為愴然。縑縠放散,冬衣不補,端坐化亂,一縷不貫。   既無婦道,又無母儀,忿見侵犯,恨見狼藉,依倚鄭令,如居天上。持質相劫,詞語百車,□戟在門,何暇有讓?百弩環捨,何可強復?舉宗達人解說,詞如循環,口如布谷,縣幡竟天,擊鼓動地,心不為惡,身不為搖。宜詳居錯,且自為計,無以上書告訴相恐。狗吠不驚,自信其情。不去此婦,則家不寧;不去此婦,則家不清;不去此婦,則福不生;不去此婦,則事不成。自恨以華盛時不早自定,至於垂白家貧身賤之日,養漢長疽,自生禍殃。衍以室家紛然之故,捐棄衣冠,側身山野,絕交遊之路,杜仕宦之門,闔門不出,心專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注[三]金謂印也,紫謂綬也。揭,持也,音求謁反。   注[四]□猶屑也。金或作乘。   注[五]曳猶頓也。   注[六]衍集有問交一篇,慎情一篇。   注[七]衍集見有二十八篇。   豹字仲文,年十二,母為父所出。後母惡之,嘗因豹夜寐,欲行毒害,豹逃走得免。敬事愈謹,而母疾之益深,時人稱其孝。[一]長好儒學,以詩、春秋教麗山下。[二]鄉里為之語曰:「道德彬彬馮仲文。」[三]舉孝廉,拜尚書郎,忠勤不懈。每奏事未報,常俯伏省合,或從昏至明。肅宗聞而嘉之,使黃門持被覆豹,□令勿驚,由是數加賞賜。是時方平西域,以豹有才謀,拜為河西副校尉。和帝初,數言邊事,奏置戊己校尉,城郭諸國復率舊職。遷武威太守,視事二年,河西稱之,復徵入為尚書。永元十四年,卒於官。   注[一]衍與宣孟書曰:「居室之義,人之大倫。思厚歡和之節,樂定金石之固。   又自傷前遭不良,比有去兩婦之名。事誠不得不然,豈中心之所好哉!」觀其書意,似此妻又見出之。   注[二]麗音力之反。   注[三]論語曰:「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鄭玄註:「彬彬,雜半貌也。」   論曰:夫貴者負埶而驕人,才士負能而遺行,其大略然也。二子不其然乎![一]   馮衍之引挑妻之譬,得矣。夫納妻皆知取詈己者,而取士則不能。何也?豈非反妒情易,而恕義情難。光武雖得之於鮑永,猶失之於馮衍。[二]夫然,義直所以見屈於既往,守節故亦彌阻於來情。嗚呼![三]   注[一]史記曰:「魏太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引車下道。子方不為禮。太子擊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驕人則失其國,大夫驕人則失其家。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縊然,柰何同之哉?』」士負能而遺行也。負,恃也。   注[二]自此已上皆華嶠之詞。   注[三]衍為更始舉哀,既降,執義守直。既行之於己,光武屈而不用,故言義直所以見屈於既往也。則守節之人,見衍被黜,彌阻難於將來。   贊曰:譚非讖術,衍晚委質。道不相謀,詭時同失。[一]體兼上才,榮微下秩。   注[一]詭,違也,言二人之道不相同,俱以違時鹹被擯斥也。    校勘記   九八四頁三行膠西王素聞仲舒*[有行]*按:校補謂據史記儒林傳「仲舒」下脫「有行」二字。今據補。   九八四頁一0行出無輿馬之飾按:「出」原斗「年」,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八五頁一0行不操市井之利按:「操」原斗「探」,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八五頁一四行老子*[道]*德經之詞也據汲本、殿本補。   九八六頁八行畜馬*(千)*乘按:殿本依監本「千」作「十」。校補謂今案禮記文本作「畜馬乘」,乘固四馬也。「千」乃涉下「乘」字誤衍,「十」又改訂之誤。   今據刪。   九八七頁一五行反而亡焉失之哀於是為甚按:今禮記註疏本「哀」作「矣」,屬上「失之」為句。   九八八頁一一行將以蕩夫憂心按:「蕩」原斗「薄」,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九八九頁一行平陽縣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兩漢三輔無「平陽縣」,史記秦本紀寧公徙居平陽,正義雲岐山縣有平陽鄉,鄉內有平陽聚。又引洪頤粻說,謂前書郊祀志「雍大雨,壞平陽宮垣」,三輔黃圖秦有「平陽宮」,故與「飛廉觀」對言之,注誤。   九八九頁七行孰能觀大象無形*(矣)**[哉]*據汲本、殿本改。   九八九頁一六行恐餘殃之有再按:汲本、殿本「余」作「余」。   九九一頁一五行植物宜皁汲本「皁」作「早」。按:今本周禮亦作「早」,釋文云「早音皁,本或作『皁』」。阮元謂皁者草之俗字。說文「草者草鬥,櫟實也」。   自人用「草」為J木字,乃別制「皁」為草斗字。唐石經、宋本、嘉靖本均作「皁」,今本作「早」者,後人依釋文改從正字也。   九九三頁一行享呂望於酆洲按:集解本依汲本「洲」作「州」,校補謂說文州下云「水中可居曰州」,並引詩「在河之州」,別無□水之「洲」。今毛詩作「在河之洲」,爾雅釋水作「水中可居曰洲」,皆非正字。   九九三頁四行燕都*[薊]*今薊縣也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以下文「齊都營丘」,「宋都睢陽」例之,「都」下當有「薊」字。今據補。   九九三頁一一行心悇憛而懷惑按:殿本「惑」作「感」。校補謂案楚辭七諫本作「心悇憛而煩冤」,王注「冤」一作「怨」。「懷惑」「懷感」皆「煩怨」之鬥。   九九三頁一三行*(盡)**[虛]*愒洞疑據汲本、殿本改。按:汲本、殿本「愒」斗「惕」。   九九三頁一七行欽明文塞晏晏按:各本「塞」並作「思」,疑後人依書堯典改之。   九九四頁五行在京兆杜陵亭按:此六字原在「湯都」下,今據殿本移正。   九九四頁七行拔周唐之盛德兮按:集解引何焯說,謂「周唐」疑「周康」之訛。   九九四頁九行□子反於彭城兮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為「饌」,與下文「饁女齊」,「饗椒舉」同義,言欲飲食之也。   九九六頁三行夏征舒弒其君按:「弒」原斗「殺」,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九九六頁一0行君*(何)**[所]*為輕身以先於匹夫者據刊誤改,與孟子合。   九九六頁一二行焉能使予不遇*[哉]*據汲本、殿本補。   九九七頁三行太湖有五道按:各本「道」作「湖」,非。御覽地部三十一引亦作「道」。   九九七頁四行*(隔)**[滆]*湖據汲本、殿本改。   九九七頁八行說關*(西)**[東]*六國令事秦刊誤謂關西何緣有六國,明衍「關西」二字。今按:觀上下文語氣,「關西」明是「關東」之鬥,劉說未諦,今改「西」作「東」。又按:汲本無「關西」二字。   九九八頁三行高不過望國*(氣)**[氛]*據殿本改。   九九八頁一二行及行迷之未遠按:「及」原斗「反」,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九九九頁三行東觀記*(曰)*高字作喬據殿本刪。   一000頁三行*(次)**[按]*下雲據校補說改。   一000頁一三行拜三官正真御史按:殿本「真」作「員」。   一000頁一六行光扈扈而□耀兮按:汲本、殿本「□」作「煬」。   一00一頁八行籬宇廷除按:刊誤謂應作「籬室庭術」。又按:殿本「宇」作「室」。   一00一頁八行扈江蘺與薜芷按:「蘺」原斗「籬」,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00一頁一一行登登皇皇*(維在)**[君枳維國]*國枳維都按:校補謂「維在」殿本作「囗維國」,今考朱右曾所校釋之足本周書,則作「登登皇皇,君枳維國,國枳維都」,並不闕字。今據改。   一00一頁一二行一名苻離按:「苻」原斗「符」,逕據汲本、殿本改正。又按:   汲本、殿本「離」作「蘺」。   一00二頁一七行衍娶北地*(女)*任氏*[女]*為妻王先謙謂東觀記作「北地任氏女」,是也,此誤倒。今據改。   一00二頁一七行兒女常自操井臼按:「操」原斗「探」,逕改正。   一00三頁一一行了無女工按:汲本、殿本「了」作「子」。   一00五頁一行似此妻又見出之按:「之」疑當作「也」。   ************後漢書卷二十九 申屠剛鮑永郅惲列傳 第十九   申屠剛字巨卿,扶風茂陵人也。七世祖嘉,文帝時為丞相。剛質性方直,常慕史□、汲黯之為人。[一]仕郡功曹。   注[一]史記曰,史□字子魚,□大夫也。論語孔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前書,汲黯字長孺。武帝時為主爵都尉,好直諫,時人謂之「汲直」。   平帝時,王莽專政,朝多猜忌,遂隔絕帝外家馮□二族,不得交宦 ,剛常疾之。   [一]及舉賢良方正,因對策曰:   注[一]馮謂馮昭儀,平帝祖母也。□謂□姬,平帝母也,號中山太后。王莽專政,馮□二族皆不得至京師交通仕宦。見前書。   臣聞王事失則神祇怨怒,奸邪亂正,故陰陽謬錯。此天所以譴告王者,欲令失道之君,曠然覺悟,懷邪之臣,懼然自刻者也。[一]今朝廷不考功校德,而虛納毀譽,數下詔書,張設重法,抑斷誹謗,禁割論議,罪之重者,乃至□斬。傷忠臣之情,挫直士之銳,殆乖建進善之旌,縣敢諫之鼓,[二]辟四門之路,明四目之義也。   [三]   注[一]懼,驚也,音紀住反。刻猶責也。   注[二]旌,幡也。淮南子曰:「禹縣鐘鼓磬鐸,置□,以待四方之士。為幡曰:   『教道寡人以道者擊鼓,喻以義者擊鐘,告以事者振鐸,語以憂者擊磬,有獄訟者搖□。』」帝王紀曰:「堯置敢諫之鼓。」   注[三]孔安國注尚書曰,開闢四方之門未開者,謂廣致觿賢也。明四目,謂廣視於四方,使下無壅塞也。   臣聞成王幼少,周公攝政,聽言下賢,均權布寵,無舊無新,唯仁是親,[一]   動順天地,舉措不失。然近則召公不悅,遠則四國流言。[二]夫子母之性,天道至親。今聖主幼少,始免襁躚,[三]即位以來,至親分離,外戚杜隔,恩不得通。且漢家之制,雖任英賢,猶援姻戚。親疏相錯,杜塞閒隙,誠所以安宗廟,重社稷也。今馮、□無罪,久廢不錄,或處窮僻,不若民庶,誠非慈愛忠孝承上之意。夫為人後者,自有正義,至尊至卑,其埶不嫌,是以人無賢愚,莫不為怨,奸臣賊子,以之為便,不諱之變,誠難其慮。今之保傅,非古之周公。周公至聖,猶尚有累,何況事失其衷,不合天心者哉?昔周公先遣伯禽守封於魯,以義割恩,寵不加後,[四]故配天郊祀,三十餘世。[五]霍光秉政,輔翼少主,修善進士,名為忠直,而尊*[崇]*其宗黨,摧抑外戚,[六]結貴據權,至堅至固,終沒之後,受禍滅門。[七]方今師傅皆以伊、周之位,據賢保之任,以此思化,則功何不至?不思其危,則禍何不到?損益之際,孔父攸歎,[八]持滿之戒,老氏所慎。[九]蓋功冠天下者不安,威震人主者不全。今承衰亂之後,繼重敝之世,公家屈竭,賦斂重數,苛吏奪其時,貪夫侵其財,百姓困乏,疾疫夭命。盜賊腢輩,且以萬數,軍行觿止,竊號自立,[一0]攻犯京師,燔燒縣邑,[一一]   至乃訛言積弩入宮,宿□驚懼。自漢興以來,誠未有也。國家微弱,奸謀不禁,六極之效,危於累卵。[一二]王者承天順地,典爵主刑,不敢以天官私其宗,不敢以天罰輕其親。陛下宜遂聖明之德,昭然覺悟,遠述帝王之多,近遵孝文之業,[一三]差五品之屬,納至親之序,[一四]亟遣使者征中山太后,置之別宮,令時朝見。又召馮□二族,裁與□職,[一五]使得執戟,親奉宿□,以防未然之符,以抑患禍之端。上安社稷,下全保傅,內和親戚,外絕邪謀。   注[一]尚書大傳曰:「武王入殷,周公曰:『各安其宅,各田其田,無故無新,唯仁之親。』」注[二]尚書曰:「*[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召公不悅。」言周公既還政成王,宜其自退,今復為相,故不悅也。四國謂管、蔡、商、奄也。   成王幼小,周公攝政,四國流言曰:「公將不利於孺子。」   注[三]免,離也。平帝即位時年九歲,故雲始免襁躚。前書音義曰:「襁,落也。   躚,被也。」「躚」或作「褓」也。   注[四]伯禽,周公旦之子也。周公相成王,先封伯禽於魯,令就國守封。後謂伯禽也。周公身既尊寵,不令伯禽復加榮貴,以自挹損也。東觀記曰:「昔周公豫防禍首,先遣伯禽守封於魯,離斷至親,以義割恩,使己尊寵,不加其後。」   注[五]自伯禽至頃公,為楚考烈王所滅,凡三十四公。魯以周公大聖之後,故郊祀配天,一如天子之禮。   注[六]昭帝時霍光輔政,其子禹及兄孫雲、山等皆中郎將、奉車都尉,昆弟諸豻皆奉朝請,給事中,唯昭帝外家趙氏無一在位者。   注[七]霍光薨後,其子禹,宣帝時為大司馬,謀反發覺,禹□斬,母顯及諸女昆弟皆棄市。   注[八]說苑曰:「孔子讀易至損、益,則喟然而歎。子夏問曰:『夫子何為歎?』孔子曰:『夫自損者益,自益者缺,吾是以歎之矣。』」注[九]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已,止也,言執滿必傾,不如止也。   注[一0]興軍而行,擁觿而止,無畏憚於危亡也。   注[一一]謂平帝元始三年,陽陵人任橫等自稱將軍,盜武庫兵,攻官寺,出囚徒也。   注[一二]尚書大傳曰「貌之不恭厥極惡,言之不從厥極憂,視之不明厥極疾,聽之不聰厥極貧,心之不睿厥極凶短折,皇極不建厥極弱」也。   注[一三]文帝即位,使將軍薄昭迎薄太后於代。剛欲使平帝迎中山太后至京師者也。   注[一四]五品,五常之教也。尚書舜命契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左傳史克曰:「舜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注[一五]□,散也。   注[一]元後,元帝后,王莽之姑也。   後莽篡位,剛遂避地河西,轉入巴蜀,往來二十許年。及隗囂據隴右,欲背漢而附公孫述。剛說之曰:「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伏念本朝[一]躬聖德,舉義兵,龔行天罰,所當必摧,誠天之所福,非人力也。將軍本無尺土,孤立一隅,宜推誠奉順,與朝併力,上應天心,下□人望,為國立功,可以永年。[二]嫌疑之事,聖人所絕。以將軍之威重,遠在千里,動作舉措,可不慎與?今璽書數到,委國歸信,欲與將軍共同吉凶。布衣相與,尚有沒身不負然諾之信,況於萬乘者哉![三]今何畏何利,久疑如是?卒有非常之變,上負忠孝,下愧當世。[四]夫未至豫言,固常為虛,及其已至,又無所及,是以忠言至諫,希得為用。誠願反覆愚老之言。」囂不納,遂畔從述。   注[一]謂光武也。   注[二]今文尚書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也。   注[三]烈士傳曰:「羊角哀、左伯桃二人為死友,欲仕於楚,道阻,遇雨雪不得行,饑寒,自度不俱生。伯桃謂角哀曰:『俱死之後,骸骨莫收,內手捫心,知不如子。生恐無益而棄子之能,我樂在樹中。』角哀聽之,伯桃入樹中而死。   楚平王愛角哀之賢,以上卿禮葬伯桃。角哀夢伯桃曰:『蒙子之恩而獲厚葬,正苦荊將軍頤相近。今月十五日,當大戰以決勝負。』角哀至期日,陳兵馬詣其頤,作三桐人,自殺,下而從之。」此歿身不負然諾之信也。   注[四]言從漢何畏,附蜀何利,而久疑不決。   建武七年,詔書征剛。剛將歸,與囂書曰:「愚聞專己者孤,拒諫者塞,孤塞之政,亡國之風也。雖有明聖之姿,猶屈己從觿,故慮無遺策,舉無過事。夫聖人不以獨見為明,而以萬物為心。順人者昌,逆人者亡,此古今之所共也。將軍以布衣為鄉里所推,廊廟之計,既不豫定,[一]動軍發觿,又不深料。今東方政教日睦,百姓平安,而西州發兵,人人懷憂,騷動惶懼,莫敢正言,腢觿疑惑,人懷顧望。非徒無精銳之心,其患無所不至。夫物窮則變生,事急則計易,其埶然也。夫離道德,逆人情,而能有國有家者,古今未有也。將軍素以忠孝顯聞,是以士大夫不遠千里,慕樂德義。今苟欲決意徼幸,此何如哉?夫天所佑者順,人所助者信。[二]如未蒙佑助,令小人受塗地之禍,毀壞終身之德,敗亂君臣之節,□傷父子之恩,[三]觿賢破膽,可不慎哉!」囂不納。剛到,拜侍御史,遷尚書令。   注[一]廊,殿下屋也;廟,太廟也。國事必先謀於廊廟之所也。   注[二]易系詞之言也。   注[三]不從光武,是亂君臣之節也。遣子恂入質而背之,是傷父子之恩也。   光武嘗欲出遊,剛以隴蜀未平,不宜宴安逸豫。諫不見聽,遂以頭軔乘輿輪,帝遂為止。[一]   注[一]軔,謂以頭枝車輪也。王逸注楚詞曰:「軔,止輪木也。」   時內外腢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至乃捶撲牽曳於前,腢臣莫敢正言。剛每輒極諫,又數言皇太子宜時就東宮,簡任賢保,以成其德,帝並不納。以數切諫失旨,數年,出為平陰令。復征拜太中大夫,以病去官,卒於家。   鮑永字君長,上黨屯留人也。[一]父宣,哀帝時任司隸校尉,為王莽所殺。[二]   永少有志操,習歐陽尚書。[三]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四]   注[一]屯留,今潞州縣也。   注[二]莽輔政,誅不附己者,故殺宣。   注[三]歐陽生字和伯,千乘人。受尚書於伏生。見前書。   注[四]去音丘呂反。   初為郡功曹。莽以宣不附己,欲滅其子孫。都尉路平承望風旨,規欲害永。太守苟諫擁護,召以為吏,常置府中。永因子為諫陳興復漢室,翦滅篡逆之策。   諫每戒永曰:「君長几事不密,禍倚人門。」永感其言。及諫卒,自送喪歸扶風。   路平遂收永弟升。太守趙興到,聞乃歎曰:「我受漢茅土,[一]不能立節,而鮑宣死之,豈可害其子也!」□縣出升,復署永功曹。時有矯稱侍中止傳捨者,興欲謁之。永疑其詐,諫不聽而出,興遂駕往,永乃拔佩刀截馬當匈,乃止。[二]後數日,莽詔書果下捕矯稱者,永由是知名。   舉秀才,不應。   注[一]王者封五色土為社,封諸侯則各割其方面土與之,燾以黃土,苴以白茅,使歸立社也。   注[二]當匈,以韋為之也。   更始二年征,再遷尚書僕射,行大將軍事,持節將兵,安集河東、并州、朔部,得自置偏裨,輒行軍法。永至河東,因擊青犢,大破之,更始封為中陽侯。[一]   永雖為將率,而車服敝素,為道路所識。[二]   注[一]中陽,縣,屬西河郡,今汾州孝義縣也。   注[二]東觀記曰:「永好文德,雖行將軍,常衣皁襜褕,路稱鮑尚書兵馬。」俗本或有「為」上加「不」者,誤也。   時赤眉害更始,三輔道絕。光武即位,遣諫議大夫儲大伯[一],持節征永詣行在所。永疑不從,乃收系大伯,[二]遣使馳至長安。既知更始已亡,乃發喪,出大伯等,封上將軍列侯印綬,悉罷兵,但幅巾與諸將及同心客百餘人詣河內。   [三]帝見永,問曰:「卿觿所在?」永離席叩頭曰:「臣事更始,不能令全,誠籩以其觿幸富貴,故悉罷之。」[四]帝曰:「卿言大!」而意不悅。時攻懷未拔,帝謂永曰:「我攻懷三日而兵不下,關東畏服卿,可且將故人自往城下譬之。」   即拜永諫議大夫。至懷,乃說更始河內太守,於是開城而降。帝大喜,[五]賜永洛陽商裡宅,[六]固辭不受。   注[一]風俗通曰:「儲姓,齊大夫儲子之後也。」   注[二]東觀記曰「封大伯所持節於晉陽傳*(合)**[捨]*壁中,遣信人馳至長安」也。   注[三]幅巾謂不著冠,但幅巾束首也。   注[四]幸,希也。   注[五]東觀記曰:「永說下懷,上大喜,與永對食。」   注[六]東觀記曰:「賜洛陽上商裡宅。」陸機洛陽記曰:「上商裡在洛陽東北,本殷頑人所居,故曰上商裡宅也。」   時董憲裨將屯兵於魯,侵害百姓,乃拜永為魯郡太守。永到,擊討,大破之,降者數千人。唯別帥彭豐、虞休、皮常等各千餘人,稱「將軍」,不肯下。頃之,孔子闕里無故荊棘自除,[一]從講堂至於裡門。永異之,謂府丞及魯令曰:「方今危急而闕里自開,斯豈夫子欲令太守行禮,助吾誅無道邪?」乃會人觿,修鄉射之禮,請豐等共會觀視,欲因此禽之。豐等亦欲圖永,乃持牛酒勞饗,而潛挾兵器。永覺之,手格殺豐等,禽破黨與。帝嘉其略,封為關內侯,遷楊州牧。時南土尚多寇暴,永以吏人痍傷之後,乃緩其銜轡,[二]示誅強橫而鎮撫其餘,百姓安之。會遭母憂,去官,悉以財產與孤弟子。   注[一]闕里解見明紀。   注[二]銜曫,喻法律以控御人也。說苑曰:「理國譬若張琴,大弦急則小弦絕矣,故急於其銜曫者,非千里之御也。」   建武十一年,征為司隸校尉。帝叔父趙王良尊戚貴重,永以事劾良大不敬,[一]   由是朝廷肅然,莫不戒慎。乃辟扶風鮑恢為都官從事,恢亦抗直不避強禦。帝常曰:「貴戚且宜斂手,以避二鮑。」其見憚如此。   注[一]東觀記曰「時良從送中郎將來歙喪還,入夏城門中,與五官將*(軍)**[車]*相逢,道迫,良怒,召門候岑尊,叩頭馬前。永劾奏良曰『今月二十七日,車駕臨故中郎將來歙喪還,車駕過,須臾趙王良從後到,與右中郎將張邯相逢城門中,道迫狹,叱邯旋車,又召候岑尊詰責,使前走數十步。案良諸侯藩臣,蒙恩入侍,*[宜]*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而肆意加怒,令叩頭都道,奔走馬頭前。無藩臣之禮,大不敬』」也。   永行縣到霸陵,路經更始墓,引車入陌,[一]從事諫止之。永曰:「親北面事人,寧有過墓不拜!雖以獲罪,司隸所不避也。」遂下拜,哭盡哀而去。西至扶風,椎牛上苟諫頤。帝聞之,意不平,問公卿曰:「奉使如此何如?」太中大夫張湛對曰:「仁者行之宗,忠者義之主也。仁不遺舊,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帝意乃釋。   注[一]墓在今萬年縣東北。南北為阡,東西為陌。   後大司徒韓歆坐事,[一]永固請之不得,以此忤帝意,出為東海相。坐度田事不實,被征,諸郡守多下獄。永至*(城)**[成]*戲,詔書逆拜為兗州牧,便道之官。[二]視事三年,病卒。子昱。   注[一]建武十五年歆坐直言免也。   注[二]東觀記詔書迎下永曰「尹晨夜冒犯霜露,精神亦已勞矣。以君帷幄近臣,其以永為□州牧」也。   論曰:鮑永守義於故主,斯可以事新主矣。恥以其觿受寵,斯可以受大寵矣。   若乃言之者雖誠,而聞之未譬,[一]豈苟進之悅,易以情納,持正之忤,難以理求乎?[二]誠能釋利以循道,居方以從義,[三]君子之□也。   注[一]譬猶曉也。   注[二]言諂曲則易入,剛直則難進也。   注[三]方,直也。   昱字文泉。少傳父學,客授於東平。建武初,太行山中有劇賊,太守戴涉聞昱鮑永子,有智略,乃就謁,請署守高都長。[一]昱應之,遂討擊腢賊,誅其渠帥,道路開通,由是知名。後為沘陽長,政化仁愛,境內清淨。[二]   注[一]高都,縣,屬上黨郡,故城在今澤州也。   注[二]東觀記曰:「沘陽人趙堅殺人系獄,其父母詣昱,自言年七十餘唯有一子,適新娶,今系獄當死,長無種類,涕泣求哀。昱憐其言,令將妻入獄,解械止宿,遂任身有子。」   荊州刺史表上之,再遷,中元元年,拜司隸校尉。詔昱詣尚書,使封胡降檄。[一]   光武遣小黃門問昱有所怪不?對曰:「臣聞故事通官文書不著姓,又當司徒露布,[二]怪使司隸下書而著姓也。」帝報曰:「吾故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復為司隸也。」   昱在職,奉法守正,有父風,永平五年,坐救火□,免。   注[一]檄,軍書也,若今之露布也。   注[二]漢官儀曰「腢臣上書,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凡制書皆璽封,尚書令重封。唯赦贖令司徒印,露布州郡」也。   後拜汝南太守。郡多陂池,歲歲決壞,年費常三千餘萬。昱乃上作方梁石洫,[一]   水常饒足,溉田倍多,人以殷富。   注[一]洫,渠也。以石為之,猶今之水門也。   十七年,代王敏為司徒,賜錢帛什器帷帳,除子得為郎。建初元年,大旱,谷貴。肅宗召昱問曰:「旱既大甚,將何以消復災眚?」對曰:「臣聞聖人理國,三年有成。[一]今陛下始踐天位,刑政未著,如有失得,何能致異?但臣前在汝南,典理楚事,[二]系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其罪。先帝詔言,大獄一起,冤者過半。又諸徙者骨肉離分,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為虧。宜一切還諸徙家屬,蠲除禁錮,興滅繼絕,死生獲所。如此,和氣可致。」帝納其言。[三]   注[一]論語孔子曰:「如有用我者,開月而已可也,三年乃有成功。」   注[二]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謀反,連坐者在汝南,昱時主劾之也。   注[三]東觀記曰:「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比例輕重,非其事類,錯雜難知。   昱奏定辭訟七卷,決事都目八卷,以齊同法令,息遏人訟也。」   四年,代牟融為太尉。六年,薨,年七十餘。   子德,修志節,有名稱,累官為南陽太守。時歲多荒災,唯南陽豐穰,吏人愛悅,號為神父。時郡學久廢,德乃修起橫捨,[一]備俎豆黻冕,行禮奏樂。又尊饗國老,宴會諸儒。百姓觀者,莫不勸服。在職九年,征拜大司農,卒於官。   注[一]橫,學也,字又作「黌」。   子昂,字叔雅,有孝義節行。初,德被病數年,昂俯伏左右,衣不緩帶;及處喪,毀瘠三年,抱負乃行;服闋,遂潛於墓次,不關時務。舉孝廉,辟公府,連征不至,卒於家。   郅惲字君章,汝南西平人也。[一]年十二失母,居喪過禮。及長,理韓詩、嚴氏春秋,[二]明天文歷數。   注[一]潛夫論曰:「周先姞氏封於燕,河東有郅都,汝南有郅君章。」音與古姞同,而其字異。然前書音義郅音之日反。   注[二]韓,韓嬰也。作詩內外傳。嚴,嚴彭祖也。受公羊於眭孟,專門教授。   見儒林傳。   王莽時,寇賊腢發,惲乃仰占玄象,歎謂友人曰:「方今鎮、歲、熒惑並在漢分翼、軫之域,[一]去而復來,漢必再受命,福歸有德。如有順天發策者,必成大功。」時左隊大夫逯並素好士,[二]惲說之曰:「當今上天垂象,智者以昌,愚者以亡。昔伊尹自鬻輔商,立功全人。[三]惲竊不遜,敢希伊尹之蹤,應天人之變。明府儻不疑逆,俾成天德。」並奇之,使署為吏。惲不謁,曰:「昔文王拔呂尚於渭濱,高宗禮傅說於巖築,桓公取管仲於射鉤,故能立弘烈,就元勳。未聞師相仲父,而可為吏位也。[四]非窺天者不可與圖遠。君不授驥以重任,驥亦俛首裹足而去耳。」[五]遂不受署。   注[一]爾雅曰:「中央鎮星,東方歲星,南方熒惑。」翼、軫者,南方鶉尾之宿,楚之分野。*(孔)*演*[孔]*圖曰:「卯金刀,名為劉,中國東南出荊州。」故為漢分也。   注[二]王莽以穎川為左隊,郡守為大夫。逯,姓;並,名也。風俗通曰:「逯,秦邑也,其大夫氏焉。」逯音錄。   注[三]鬻,自衒賣也。史記曰,伊尹欲干湯而無因,乃為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乃任以國政也。   注[四]師,呂望也。相,傅說也。仲父,管仲也。   注[五]惲以驥自喻,因自稱驥。史記曰,吳兵入郢,申包胥走秦求救,晝夜馳驅,足腫跖盭,裂裳裹足,鵠立秦庭。盭音戾。   西至長安,乃上書王莽曰:「臣聞天地重其人,惜其物,故運機衡,垂日月,[一]   含元包一,甄陶品類,[二]顯表紀世,圖錄豫設。[三]漢歷久長,孔為赤制,[四]   不使愚惑,殘人亂時。智者順以成德,愚者逆以取害,神器有命,不可虛獲。   上天垂戒,欲悟陛下,令就臣位,轉禍為福。[五]劉氏享天永命,陛下順節盛衰,[六]取之以天,還之以天,可謂知命矣。若不早圖,是不免於竊位也。[七]   且堯舜不以天顯自與,故禪天下,[八]陛下何貪非天顯以自累也?天為陛下嚴父,臣為陛下孝子。父教不可廢,子諫不可拒,惟陛下留神。」莽大怒,即收系詔獄,劾以大逆。猶以惲據經讖,難即害之,使黃門近臣脅惲,令自告狂病恍忽,不覺所言。惲乃瞋目詈曰:「所陳皆天文聖意,非狂人所能造。」遂系須冬,會赦得出,乃與同郡鄭敬南遁蒼梧。[九]   注[一]機衡,北斗也。   注[二]前書志曰:「太極元氣,合三為一。」謂三才未分,包而為一*[也]*。甄*(也)*者,陶人旋轉之輪也。言天地造化品物,如陶匠之成觿品者也。   注[三]表,明也;紀,年也。言天豫設圖錄之書,顯明帝王之年代也。   注[四]言孔丘作緯,著歷運之期,為漢家之制。漢火德尚赤,故雲為赤制,即春秋感精符云「墨、孔生為赤制」是也。   注[五]上天垂戒,謂鎮、歲、熒惑並在漢分也。   注[六]享,受也。永,長也。漢家受天長命,運祚未絕,勸莽當順其時之盛衰,衰則取之,盛則還之。   注[七]竊,盜也。孔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歟?」   注[八]堯舜盛德,天之所顯,猶不自與,以位禪人。言堯之禪舜,舜禪於禹也。   注[九]遁,隱也。蒼梧,山名也。山海經曰,南方蒼梧之丘,蒼梧之川,其中有九疑山焉,舜之所葬也。在今永州唐興縣東南。   建武三年,又至廬江,因遇積弩將軍傅俊東徇揚州。俊素聞惲名,乃禮請之,上為將兵長史,授以軍政。惲乃誓觿曰:「無掩人不備,窮人於□,不得斷人支體,祼人形骸,放淫婦女。」俊軍士猶發頤陳屍,掠奪百姓。惲諫俊曰:「昔文王不忍露白骨,[一]武王不以天下易一人之命,[二]故能獲天地之應,克商如林之旅。[三]將軍如何不師法文王,而犯逆天地之禁,多傷人害物,虐及枯屍,取罪神明?今不謝天改政,無以全命。願將軍親率士卒,收傷葬死,哭所殘暴,以明非將軍本意也。」從之,百姓悅服,所向皆下。   注[一]解見順紀。   注[二]呂氏春秋曰:「武王伐紂,至鮪水,紂使膠鬲候周,問武王曰:『何日至?』武王曰:『將以甲子日至。』膠鬲行,天大雨,日夜不休,武王疾行不輟。軍吏諫之。武王曰:『吾疾行以救膠鬲之死也。』」注[三]天地之應,謂夜雨止、畢陳、白魚入舟之類。克,勝也。商,殷號也。   旅,觿也。如林,言觿多。尚書曰:「武王伐*[紂]*,紂率其旅若林,會於牧野。」   七年,俊還京師,而上論之。[一]惲恥以軍功取位,遂辭歸鄉里。縣令卑身崇禮,請以為門下掾。惲友人董子張者,父先為鄉人所害。[二]及子張病,將終,惲往候之。子張垂歿,視惲,歔欷不能言。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而痛讎不復也。子在,吾憂而不手;子亡,吾手而不憂也。」[三]子張但目擊而已。[四]   惲即起,將客遮仇人,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見而氣絕。惲因而詣縣,以狀自首。令應之□,[五]惲曰:「為友報讎,吏之私也。奉法不阿,君之義也。虧君以生,非臣節也。」趨出就獄。令跣而追惲,不及,遂自至獄,令拔刃自向以要惲曰:「子不從我出,敢以死明心。」[六]惲得此乃出,因病去。   注[一]上音時掌反。   注[二]東觀記曰「子張父及叔父為鄉里盛氏一時所害」也。   注[三]言子在,吾憂子仇未能報,而不須手自揮鋒;子若亡,吾直為子手刃仇人,更不須心懷憂也。   注[四]目擊謂孰視之也。莊子曰「目擊而道存」也。   注[五]縣令不欲其自首詣獄,故應對之緩也。   注[六]惲若不去,欲自刺以明心也。   久之,太守歐陽歙請為功曹。汝南舊俗,十月饗會,百里內縣皆繼牛酒到府燕飲。時臨饗禮訖,歙教曰:「西部督郵繇延,[一]天資忠貞,稟性公方,摧破奸凶,不嚴而理。今與觿儒共論延功,顯之於朝。太守敬嘉厥休,牛酒養德。」主簿讀*(書)*教,戶曹引延受賜。惲於下坐愀然前曰:「司正舉觥,[二]以君之罪,告謝於天。案延資性貪邪,外方內員,[三]朋黨構奸,罔上害人,所在荒亂,怨慝並作。明府以惡為善,股肱以直從曲,此既無君,又復無臣,惲敢再拜奉觥。」歙色籩動,不知所言。門下掾鄭敬進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可無受觥哉?」   歙意少解,曰:「實歙罪也,敬奉觥。」[四]惲乃免冠謝曰:「昔虞舜輔堯,四罪鹹服,[五]讒言弗庸,孔任不行,[六]故能作股肱,帝用有歌。[七]惲不忠,孔任是昭,[八]豺虎從政,[九]既陷誹謗,又露所言,[一0]罪莫重焉。請收惲、延,以明好惡。」歙曰:「是重吾過也。」[一一]遂不燕而罷。惲歸府,稱病,延亦自退。   注[一]繇姓,咎繇之後。繇音遙。   注[二]愀,變色貌。司正,主禮儀者。觥,罰爵也,以角為之。詩小雅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觥音古橫反。   注[三]言延外示方直而內實柔弱也。孔子曰:「色厲而內荏。」   注[四]遂受罰也。   注[五]左傳曰:「舜臣堯,乃流四凶族。」尚書曰「乃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也。   注[六]庸,用也。孔,甚也。任,佞也。   注[七]尚書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   注[八]昭,顯也。惲自責不忠,故使甚佞之人昭顯也。   注[九]豺虎,貪獸,以比繇延也。   注[一0]露,顯也。又對觿顯言*(於)*繇延之罪也。   注[一一]重,再也。   鄭敬素與惲厚,見其言忤歙,乃相招去,曰:「子廷爭繇延,君猶不納。延今雖去,其埶必還。[一]直心無諱,誠三代之道。[二]然道不同者不相為謀,吾不能忍見子有不容君之危,盍去之乎!」惲曰:「孟軻以強其君之所不能為忠,量其君之所不能為賊。[三]惲業已強之矣。障君於朝,[四]既有其直,而不死職,罪也。延退而惲又去,不可。」敬乃獨隱於弋陽山中。[五]居數月,歙果復召延,惲於是乃去,從敬止,漁釣自娛,留數十日。惲志在從政,既乃喟然而歎,謂敬曰:「天生俊士,以為人也。烏獸不可與同腢,[六]子從我為伊呂乎?將為巢許,而父老堯舜乎?」[七]敬曰:「吾足矣。初從生步重華於南野,[八]謂來歸為松子,[九]今幸得全軀樹類,[一0]還奉墳墓,盡學問道,[一一]雖不從政,施之有政,是亦為政也。[一二]吾年耄矣,安得從子?子勉正性命,勿勞神以害生。」惲於是告別而去。敬字次都,清志高世,光武連征不到。[一三]   注[一]言歙後必召延也。   注[二]三代,夏、殷、周也。論語曰:「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注[三]孟子對齊宣王曰:「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則王許之乎?」曰:「不。」孟子曰:「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獨何歟?然則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輿薪之不見,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見保,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弗為也,非不能也。」曰:「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曰:「挾太山以*(趨)**[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少)**[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為也,非不能也」。此強其君之所不能為也。又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善)**[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有是四端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   謂其君不能者,賊其君者也。」   注[四]障,蔽也。君謂歙也。言歙將以牛酒賞繇延,而惲障蔽不聽之。   注[五]弋陽,縣,屬汝南郡,前書雲弋陽山在縣西北也。   注[六]論語孔子之言。   注[七]若為巢父、許由,則以堯、舜為父老之人也。   注[八]步猶尋也。重華、舜字也。南野,謂蒼梧也。   注[九]赤松子也。敬以歸鄉隱逸,自謂同之。劉向列仙傳曰「赤松子,神農時雨師,至崑崙山,常止西王母石室,隨風上下。炎帝少女追之,得仙俱去」也。   注[一0]樹類謂有胤嗣。   注[一一]敬汝南人,今隱弋陽,不離墳墓。   注[一二]論語孔子之言也。言隱遁好道,在家孝悌,亦從政之義也。   注[一三]謝沉書曰:「敬閒居不修人倫,新遷都尉逼為功曹。廳事前樹時有清汁,以為甘露。敬曰:『明府政未能致甘露,此清木汁耳。』辭病去,隱處精學蛾陂中。陰就、虞延並辟,不行。同郡鄧敬因折芰為坐,以荷薦肉,瓠瓢盈酒,言談彌日,蓬廬蓽門,琴書自娛。光武公車征,不行。」案:王莽改新蔡縣為新遷也。   惲遂客居江夏教授,郡舉孝廉,為上東城門候。[一]帝嘗出獵,車駕夜還,惲拒關不開。帝令從者見面於門閒。惲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帝乃回從東中門入。[二]明日,惲上書諫曰:「昔文王不敢盤於游田,以萬人惟憂。[三]而陛下遠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散宗廟何?暴虎馮河,未至之戒,誠小臣所竊憂也。」書奏,賜布百匹,貶東中門候為參封尉。[四]   注[一]洛陽城東面北頭門也。   注[二]東面中門也。   注[三]盤,樂也。尚書無逸曰「文王不敢盤於游田,以萬人惟政之共」也。   注[四]參封,縣,屬琅邪郡。   後令惲授皇太子韓詩,侍講殿中。及郭皇后廢,[一]惲乃言於帝曰:「臣聞夫婦之好,父不能得之於子,[二]況臣能得之於君乎?是臣所不敢言。雖然,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無令天下有議社稷而已。」帝曰:「惲善恕己量主,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輕天下也。」[三]後既廢,而太子意不自安,惲乃說太子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危殆。昔高宗明君,吉甫賢臣,及有纖介,放逐孝子。[四]春秋之義,母以子貴。太子宜因左右及諸皇子引愆退身,奉養母氏,以明聖教,不背所生。」太子從之,帝竟聽許。   注[一]建武十七年廢。   注[二]得猶制御也。司馬遷曰:「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臣,父不能得之子。況卑下乎?」   注[三]左右猶向背也。言其齊等。   注[四]家語曰:「曾參妻為梨蒸不熟,因出之,終身不娶。其子請焉。曾參曰:   『高宗以後妻殺孝子,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知其得免於非乎!』遂不娶。」   惲再遷長沙太守。先是長沙有孝子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為之滅。惲甄異之,以為首舉。後坐事左轉芒長,[一]又免歸,避地教授,[二]著書八篇。以病卒。子壽。   注[一]芒,縣,屬沛國,故城在今亳州永城縣北,一名臨睢城。東觀記曰「坐前長沙太守張禁多受遺送千萬,以惲不推劾,故左遷」也。   注[二]避地謂隱遁也。東觀記曰:「芒守丞韓龔受大盜丁仲錢,阿擁之,加笞八百,不死,入見惲,稱仲健。惲怒,以所杖鐵杖捶龔。龔出怨懟,遂殺仲,惲故坐免。」   壽字伯考,善文章,以廉能稱,舉孝廉,稍遷冀州刺史。時冀部屬郡多封諸王,賓客放縱,類不檢節,[一]壽案察之,無所容貸。乃使部從事專住王國,又徙督郵捨王宮外,[二]動靜失得,實時騎驛言上奏王罪及劾傅相,於是藩國畏懼,並為遵節。視事三年,冀土肅清。三遷尚書令。朝廷每有疑議,常獨進見。肅宗奇其智策,擢為京兆尹。郡多強豪,奸暴不禁。三輔素聞壽在冀州,皆懷震竦,各相檢□,莫敢干犯。壽雖威嚴,而推誠下吏,皆願□死,莫有欺者。以公事免。   注[一]類猶皆也。   注[二]近王宮置督郵捨,以察王得失。   復征為尚書僕射。是時大將軍竇憲以外戚之寵,威傾天下。憲嘗使門生繼書詣壽,有所請托,壽即送詔獄。前後上書陳憲驕恣,引王莽以誡國家。是時憲征匈奴,海內供其役費,而憲及其弟篤、景並起第宅,驕奢非法,百姓苦之。壽以府臧空虛,軍旅未休,遂因朝會譏刺憲等,厲音正色,辭旨甚切。憲怒,陷壽以買公田誹謗,下吏當誅。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聞聖王辟四門,開四聰,延直言之路,下不諱之詔,立敢諫之旗,聽歌謠於路,[一]爭臣七人,以自鑒照,[二]考知政理,違失人心,輒改更之,故天人並應,傳福無窮。臣伏見尚書僕射郅壽坐於台上,與諸尚書論擊匈奴,言議過差,及上書請買公田,遂系獄考劾大不敬。臣愚以為壽機密近臣,匡救為職。若懷默不言,其罪當誅。   今壽違觿正議,以安宗廟,豈其私邪?又台閣平事,分爭可否,雖唐虞之隆,三代之盛,猶謂諤諤以昌,不以誹謗為罪。[三]請買公田,人情細過,可裁隱忍。   壽若被誅,臣恐天下以為國家橫罪忠直,賊傷和氣,忤逆陰陽。臣所以敢犯嚴威,不避夷滅,觸死瞽言,非為壽也。[四]忠臣盡節,以死為歸。臣雖不知壽,度其甘心安之。誠不欲聖朝行誹謗之誅,以傷晏晏之化,[五]杜塞忠直,垂譏無窮。臣敞謬豫機密,言所不宜,罪名明白,當填牢獄,先壽僵仆,萬死有餘。」   書奏,壽得減死,論徙合浦。[六]未行,自殺,家屬得歸鄉里。   注[一]歌謠謂詩也。禹置敢諫之幡,解已見上。禮記王制曰:「命太師陳詩觀民風。」鄭玄注云:「陳詩謂采其詩而示之。」   注[二]孔子曰,天子有爭臣七人。   注[三]史記趙良謂商君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武王諤諤以昌,殷紂嘿嘿以亡。」   注[四]論語曰「侍於君子有三愆,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也。   注[五]鄭玄注尚書考靈耀云:「道德純備謂之塞,寬容覆載謂之晏。」   注[六]今*(廣)**[廉]*州縣。   贊曰:鮑永沉吟,晚乃歸正。志達義全,先號後慶。[一]申屠對策,郅惲上書。   有道雖直,無道不愚。   注[一]易曰「先號咷而後笑」,謂初凶後吉也。    校勘記   一0一一頁七行王莽專政朝多猜忌按:「政」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一二頁六行使下無壅塞也按:「壅」原斗「擁」,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0一二頁一五行而尊*[崇]*其宗黨殿本「尊」下有「崇」字。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尊」下有「崇」字。今據補。   一0一三頁一二行*[召公為保]*周公為師刊誤謂按文少「召公為保」四字。按:   下有「為左右」之文,如無召公,則「左右」字無著矣。劉說是,今據補。   一0一六頁一行建武七年詔書征剛按:集解引通鑒考異,謂七年囂已臣公孫述,必不用詔書,「七年」當作「六年」。   一0一六頁一三行遂以頭軔乘輿輪帝遂為止按:上「遂」字御覽四五二引作「乃」。   一0一六頁一五行軔謂以頭枝車輪也汲本、殿本「枝」作「止」。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止」本作「支」,或作「搘」。   一0一七頁二行簡任賢保按:何焯謂「保」下當有「傅」字。   一0一八頁九行路稱鮑尚書兵馬按:「馬」原斗「焉」,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0一九頁三行封大伯所持節於晉陽傳*(合)**[捨]*壁中刊誤謂「合」當作「捨」。今據改。   一0二0頁四行入夏城門中按:集解本依汲本「入」作「大」。校補謂錢大昭云「大」當作「入」,洛陽十二城門,夏門位在亥。今案錢說雖與東觀記合,然書鈔六十一引續漢書則與此注同,又陶弘景真誥郎宗占知京師大火,燒大夏門,則似作「大」亦非誤。   一0二0頁四行與五官將*(軍)**[車]*相逢刊誤謂五官無將軍之稱,蓋「軍」字本是「車」字。今據改。   一0二0頁六行*[宜]*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據東觀記補。   一0二0頁一四行永至*(城)**[成]*戲據集解本改。   一0二一頁九行昱字文泉按:東觀記「泉」作「淵」,王先謙謂此避唐高祖諱改。   又按:王先謙謂書鈔六十一引續漢書,云「字守文」。   一0二二頁三行吾故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復為司隸也按:汲本、殿本「故」作「固」。   一0二二頁一0行除子得為郎刊誤謂「得」字後皆作「德」,義無兩子名得、德者,知此字誤。今按:得德古通作,非字誤,特前後不一致耳。   一0二二頁一三行先帝詔言大獄一起冤者過半按:查明帝紀無此詔,通鑒作「夫大獄一起,冤者過半」。   一0二二頁一四行宜一切還諸徙家屬按:「屬」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二三頁三行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按:「徒」原斗「徙」,逕改正。「辭」汲本作「例」,東觀記同。「十數年」汲本作「數十年」,東觀記同。   一0二三頁七行備俎豆黻冕按:「黻」汲本、殿本作「黼」。   一0二三頁八行莫不勸服按:「勸」疑「歎」之鬥。   一0二四頁三行並在漢分翼軫之域按:「在」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二四頁四行時左隊大夫逯並素好士按:沉家本謂前書王莽傳作「逯鋄」,恩澤侯表作「逯普」,普本作□,□鋄形近,未詳孰是。鋄為莽大司馬,封同風侯,後策免就侯位。此雲左隊大夫,殆策免之後復居是官歟?   一0二四頁一0行*(孔)*演*[孔]*圖曰據汲本改。   一0二五頁六行父教不可廢按:殿本「可」作「敢」。   一0二五頁一一行合三為一按:殿本、集解本「合」作「含」。   一0二五頁一一行包而為一*[也]*甄*(也)*者據刊誤改。   一0二六頁七行窮人於□按:汲本、集解本「於」作「屈」。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作「於」。   一0二六頁一五行武王伐*[紂]*紂率其旅若林刊誤謂案文「伐」下少一「殷」字。今按:御覽三二六引重「紂」字,今依御覽補。   一0二七頁一三行惲若不去汲本、殿本「去」作「出」。今按:去謂離去,作「去」亦通。   一0二八頁一行主簿讀*(書)*教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及風俗通皆雲主簿讀教,衍「書」字。今據刪。   一0二九頁三行又對觿顯言*(於)*繇延之罪也據殿本刪。按:汲本「於」作「夫」,疑皆衍文。   一0二九頁一0行將為巢許而父老堯舜乎按:汲本、殿本作「將為巢許乎,而父老堯舜也」。王先謙謂東觀記「父老」二字作「去」。   一0三0頁四行挾太山以*(趨)**[超]*北海據汲本、殿本改,與今本孟子合。   一0三0頁五行為*(少)**[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為也據汲本、殿本改刪。按:章懷引孟子,往往與今本孟子異,或其所見本不同也。然此節文字衍鬥,幾不可句讀,張□王龔傳論注亦引孟子答齊宣王語,雖多刪節,大致與今本孟子合,足證此為傳寫之誤也。   一0三0頁六行*(善)**[羞]*惡之心據汲本、殿本改,與今本孟子合。   一0三一頁二行此清木汁耳按:汲本、殿本「清」作「青」。   一0三一頁六行火明遼遠按:王先謙謂東觀記「遼」作「燎」。   一0三一頁六行帝乃回從東中門入按:「東中門」續志作「中東門」。校補謂錢大昭雲此與何湯事略同,湯事在謝承書,桓榮傳注引之。今案桓榮傳注引作「更從中東門入」,與續志合。   一0三一頁七行以萬人惟憂按:注引書無逸「以萬民惟政之共」,則「憂」似當作「政」,袁紀正作「萬民惟正」,正與政同也。又按:殿本「惟」作「為」。   一0三二頁一五行壽字伯考汲本、殿本「伯考」作「伯孝」。按:古人名字相應,作「伯孝」者,斗也。   一0三四頁四行以傷晏晏之化按:集解本依汲本改「晏晏」為「塞晏」,取與鄭注合。殿本考證謂第五倫、何敞、陳壟傳皆有「晏晏」二字,依鄭注改「塞晏」,非是。   一0三四頁一0行侍於君子有三愆按:「子」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三四頁一二行今*(廣)**[廉]*州縣據刊誤改。   ************後漢書卷三十上 蘇竟楊厚列傳 第二十上   蘇竟字伯況,扶風平陵人也。平帝世,竟以明易為博士講書祭酒。[一]善圖緯,能通百家之言。王莽時,*[與]*劉歆等共典校書,拜代郡中尉。時匈奴擾亂,北邊多罹其禍,竟終完輯一郡。光武即位,就拜代郡太守,使固塞以拒匈奴。   建武五年冬,盧芳略得北邊諸郡,帝使偏將軍隨弟屯代郡。[二]竟病篤,以兵屬弟,詣京師謝罪。拜侍中,數月,以病免。   注[一]王莽置六經祭酒,秩上卿,每經各一人,竟為講尚書祭酒。   注[二]隨姓,弟名也。弟音悌。   初,延岑護軍鄧仲況擁兵據南陽陰縣為寇,[一]而劉歆兄子龔為其謀主。[二]   竟時在南陽,與龔書曉之曰:   注[一]陰,縣名,屬南陽郡,故城在今襄州谷城縣界北。   注[二]臣賢案:前書及三輔決錄並雲向曾孫,今言歆兄子,則不同也。   君執事無恙。[一]走昔以摩研編削之才,[二]與國師公從事出入,校定秘書,[三]   竊自依依,末由自遠。蓋聞君子愍同類而傷不遇。人無愚智,莫不先避害然後求利,先定志然後求名。昔智果見智伯窮兵必亡,故變名遠逝,[四]陳平知項王為天所棄,故歸心高祖,皆智之至也。[五]聞君前權時屈節,北面延牙,[六]   乃後覺悟,棲□養德。[七]先世數子,又何以加。[八]君處陰中,土多賢士,若以須臾之閒,研考異同,揆之圖書,測之人事,則得失利害,可陳於目,何自負畔亂之困,不移守惡之名乎?與君子之道,何其反也?   注[一]執事猶言左右也。敬前人,故呼其執事者。爾雅曰:「恙,憂也」。   注[二]走謂馳走之人,謙稱也,猶司馬遷與任少卿書云「牛馬走」之類也。說文曰:「編,次也。」削謂簡也,一曰削書刀也。研音午見反。   注[三]劉歆為王莽國師公也。   注[四]智果,智伯臣也。逝,去也。戰國策曰,智伯與韓、魏共圍趙,智伯之臣智果說智伯曰:「韓魏二主色動而喜,必背君矣。不如殺之。」智伯曰:「晉陽旦暮將拔之,而饗其利,乃有它心,不可,子勿復言。」智果見言之不聽,出,更其姓為輔氏,遂去不見。其後韓、魏乃反殺智伯,三分其地。「果」或作「過」。   注[五]陳平初事項羽,後知羽必敗,乃仗□度河歸漢,見前書也。   注[六]延岑字牙。屈節謂臣事也。   注[七]爾雅曰「棲□,息偃也」,言後息偃養德,不復事延牙也。詩小雅曰:「或棲□偃仰。」   注[八]謂智果、陳平也。   世之俗儒末學,醒醉不分,而稽論當世,疑誤視聽。或謂天下迭興,未知誰是,稱兵據土,可圖非冀。或曰聖王未啟,宜觀時變,倚強附大,顧望自守。二者之論,豈其然乎?夫孔丘秘經,為漢赤制,[一]玄包幽室,文隱事明。[二]且火德承堯,雖昧必亮,[三]承積世之祚,握無窮之符,王氏雖乘閒偷篡,而終嬰大戮,支分體解,宗氏屠滅,非其□歟?[四]皇天所以眷顧踟銦A憂漢子孫者也。[五]論者若不本之於天,參之於聖,猥以師曠雜事輕自眩惑,說士作書,亂夫大道,焉可信哉?[六]   注[一]秘經,幽秘之經,即緯書也。赤制,解見郅惲傳。   注[二]包,臧也。言緯書玄秘,臧於幽室,文雖微隱,事甚明驗。   注[三]昧,暗也。亮,明也。言漢承唐堯、劉累之後,以火德王,雖遭王莽篡奪,一時闇昧,今光武中興,必盛明也。   注[四]王莽傳曰:「校尉公賓就斬莽首,軍人分裂莽身,支節肌肉臠分。」三輔舊事曰:「臠切千段。」   注[五]踟鉾S裴回也。   注[六]師曠雜事,雜佔之書也。前書曰陰陽書十六家,有師曠八篇也。   諸儒或曰:今五星失晷,天時謬錯,[一]辰星久而不□,[二]太白出入過度,熒惑進退見態,鎮星繞帶天街,歲星不捨氐、房。[三]以為諸如此占,歸之國家。蓋災不徒設,皆應之分野,各有所主。夫房、心即宋之分,東海是也。[四]尾為燕分,漁陽是也。[五]東海董憲迷惑未降,漁陽彭壟逆亂擁兵,王赫斯怒,命將並征,故熒惑應此,憲、寵受殃。太白、辰星自亡新之末,失行筭度,以至於今,或守東井,或沒羽林,[六]或裴回藩屏,或躑躅帝宮,[七]或經天反明,或潛臧久沉,或衰微闇昧,或煌煌北南,或盈縮成鉤,或偃蹇不禁,[八]皆大運蕩除之祥,聖帝應符之兆也。賊臣亂子,往往錯互,指麾妄說,傳相壞誤。   由此論之,天文安得遵度哉!   注[一]五星謂東方歲星,南方熒惑星,西方太白*[星]*,北方辰星,中央鎮星。   失晷,失於常度。   注[二]不□謂出入失度也。   注[三]前書曰:「昴、畢閒為天街。」氐、房,東方之宿。歲星,歲捨一次,當次捨於氐、房,今不捨之,是變常也。   注[四]前書天文志曰:「卯為房、心,宋之分也。」   注[五]前書天文志曰:「寅為尾、箕,燕之分也。」   注[六]東井,南方之宿。天官書曰:「北宮虛、危,南方有觿星曰羽林天軍。」   「筭」或作「舛」。   注[七]帝宮,北辰也。藩屏,兩傍之星也。裴回謂縈繞淹留。躑躅謂上下不去也。   注[八]盈縮猶進退,曲如鉤形也。偃蹇,高而明大無禁制。   乃者,五月甲申,天有白虹,自子加午,廣可十丈,長可萬丈,正臨倚彌。倚彌即黎丘,秦豐之都也。[一]是時月入於畢。畢為天網,[二]主網羅無道之君,故武王將伐紂,上祭於畢,求助天也。[三]夫仲夏甲申為八魁。[四]八魁,上帝開塞之將也,主退惡攘逆。流星狀似蚩尤旗,或曰營頭,或曰天槍,出奎而西北行,至延牙營上,散為數百而滅。奎為毒螫,主庫兵。[五]此二變,郡中及延牙士觿所共見也。是故延牙遂之武當,[六]託言發兵,實避其殃。今年比卦部歲,坤主立冬,坎主冬至,水性滅火,南方之兵受歲禍也。[七]德在中宮,刑在木,木勝土,刑制德,今年兵事畢已,中國安寧之□也。五七之家三十五姓,彭、秦、延氏不得豫焉。[八]如何怪惑,依而恃之?葛累之詩,「求福不回」,其若是乎![九]   注[一]蓋秦豐黎丘一名倚彌也。   注[二]畢,西方宿也。   注[三]史記曰,周武王即位九年,上祭於畢,東觀兵於孟津也。   注[四]曆法,春三月己巳、丁丑,夏三月甲申、壬辰,秋三月己亥、丁未,冬三月甲寅、壬戌,為八魁。   注[五]春秋合誠圖曰「奎主武庫之兵」也。   注[六]今均州縣也。   注[七]比卦,坤下坎上,坎為水也。   注[八]春秋運斗樞曰:「五七三十五,人皆共一德。」   注[九]詩大雅曰:「莫莫葛藟,施於條枚,愷悌君子,求福不回。」注云:「葛延曼於木之枝而茂盛,喻子孫依緣先人之功而起也。回,違也。言不違先祖之道。」   圖讖之占,觿變之驗,皆君所明。善惡之分,去就之決,不可不察。無忽鄙言!   夫周公之善康叔,以不從管蔡之亂也;[一]景帝之悅濟北,以不從吳濞之畔也。   [二]自更始以來,孤恩背逆,歸義向善,臧否粲然,可不察歟!良醫不能救無命,強梁不能與天爭,[三]故天之所壞,人不得支。[四]宜密與太守劉君共謀降議。仲尼棲棲,墨子遑遑,憂人之甚也。[五]屠羊救楚,非要爵祿;[六]茅焦乾秦;豈求報利?[七]盡忠博愛之誠,憤滿不能已耳。   又與仲況書諫之,文多不載,於是仲況與龔遂降。   注[一]史記曰,周公以成王命伐殷,殺管叔,放蔡叔,以殷餘人封康叔為□君。   注[二]濟北王志,高帝孫,齊王肥之子也。吳楚反時,堅守不從,景帝賢之,徙封為淄川王也。   注[三]扁鵲之見桓侯,項王之敵漢祖也。   注[四]支,持也。左傳曰,晉汝叔寬曰:「天之所壞,不可支也;觿之所為,不可干也。」   注[五]班固曰「棲棲遑遑,孔席不暖,墨突不黔」也。   注[六]莊子曰「楚昭王失國,屠羊說走而從於王。昭王反國,將賞從亡者,及屠羊說。屠羊說曰:『大王失國,說失屠羊;大王反國,說亦反屠羊。臣之爵祿已復矣,又何賞之有?』遂不受」也。   注[七]秦始皇遷太后於咸陽宮,又撲殺兩弟。齊人茅焦解衣伏質入諫,始皇乃迎太后歸於咸陽,爵茅焦為上卿,焦辭不受。事見說苑也。   龔字孟公,長安人,善論議,扶風馬援、班彪並器重之。[一]竟終不伐其功,潛樂道術,作記誨篇及文章傳於世。年七十,卒於家。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唯有孟公論可觀者。」班叔皮與京兆丞郭季通書曰:「劉孟公臧器於身,用心篤固,實瑚璉之器,宗廟之寶也。」   楊厚字仲桓,廣漢新都人也。祖父春卿,善圖讖學,為公孫述將。漢兵平蜀,春卿自殺,臨命戒子統曰:「吾綈□中[一]有先祖所傳秘記,為漢家用,爾其修之。」統感父遺言,服闋,辭家從犍為周循學習先法,又就同郡鄭伯山受河洛書及天文推步之術。[二]建初中為彭城令,一州大旱,統推陰陽消伏,縣界蒙澤。太守宗湛使統為郡求雨,亦即降澍。[三]自是朝廷災異,多以訪之。統作家法章句及內讖二卷解說,位至光祿大夫,為國三老。年九十卒。   注[一]說文曰:「綈,厚繒也。」綈音提。   注[二]益部耆舊傳曰:「統字仲通。曾祖父仲續舉河東方正,拜祁令,甚有德惠,人為立祠。樂益部風俗,因留家新都,代修儒學,以夏侯尚書相傳。」   注[三]袁山松書曰「統在縣,休征時序,風雨得節,嘉禾生於寺捨,人庶稱神」也。   統生厚。厚母初與前妻子博不相安,厚年九歲,思令和親,乃托疾不言不食。   母知其旨,懼然改意,[一]恩養加篤。博後至光祿大夫。   注[一]懼音九具反。   厚少學統業,精力思述。初,安帝永初*(二)**[三]*年,太白入*(北)*鬥,洛陽大水。[一]時統為侍中,厚隨在京師。朝廷以問統,統對年老耳目不明,子厚曉讀圖書,粗識其意。鄧太后使中常侍承製問之,厚對以為「諸王子多在京師,容有非常,宜亟發遣各還本國」。[二]太后從之,星尋滅不見。又克水退期日,皆如所言。除為中郎。太后特引見,問以圖讖,厚對不合,免歸。[三]複習業犍為,不應州郡、三公之命,方正、有道、公車特徵皆不就。   注[一]續漢志曰,時正月己亥,太白入北斗中,以為貴相凶也。又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鄧太后專政也。   注[二]亟音紀力反。   注[三]袁山松書曰:「鄧太后問厚曰:『大將軍鄧騭應輔臣*(以)**[星]*不?』對曰:『不應。』以此不合其旨。」   永建二年,順帝特徵,詔告郡縣督促發遣。厚不得已,行到長安,以病自上,因陳漢三百五十年之□,[一]宜蠲法改憲之道,[二]及消伏災異,凡五事。制書□述,有詔太醫致藥,太官賜羊酒。及至,拜議郎,三遷為侍中,特蒙引見,訪以時政。四年,厚上言「今夏必盛寒,當有疾疫蝗蟲之害」。是歲,果六州大蝗,疫氣流行。後又連上「西北二方有兵氣,宜備邊寇」。車駕臨當西巡,感厚言而止。   至陽嘉三年,西羌寇隴右,明年,烏桓圍度遼將軍耿曄。永和元年,復上「京師應有水患,又當火災,三公有免者,蠻夷當反畔。」是夏,洛陽暴水,殺千餘人;至冬,承福殿災,太尉龐參免;荊、交二州蠻夷賊殺長吏,寇城郭。又言「陰臣、近戚、妃黨當受禍」。[三]明年,宋阿母與宦者□信侯李元等遘奸廢退;[四]後二年,中常侍張逵等復坐誣罔大將軍梁商專恣,悉伏誅。每有災異,厚輒上消救之法,而閹宦專政,言不得信。   注[一]春秋命歷序曰:「四百年之閒,閉四門,聽外難,腢異並賊,官有孽臣,州有兵亂,五七弱,暴漸之□也。」宋均注云:「五七三百五十歲,當順帝漸微,四方多逆賊也。」   注[二]蠲,明也。   注[三]陰,私也。   注[四]阿母,順帝乳母山陽君宋娥也。   時大將軍梁冀威權傾朝,遣弟侍中不疑以車馬、珍玩致遺於厚,欲與相見。厚不荅,固稱病求退。帝許之,賜車馬錢帛歸家。修黃老,教授門生,上名錄者三千餘人。   太尉李固數薦言之。*(太)**[本]*初元年,梁太后詔備古禮以聘厚,[一]遂辭疾不就。建和三年,太后復詔征之,經四年不至。年八十二,卒於家。策書弔祭。鄉人謚曰文父。門人為立廟,郡文學掾史春秋饗射常祠之。   注[一]古禮謂以束帛加璧,安車蒲輪等。    校勘記   一0四一頁四行*[與]*劉歆等共典校書刊誤謂案文「劉歆」上少一「與」字。   今據補。   一0四一頁九行劉歆兄子龔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雲劉歆子恭,「恭」與「龔」古文通。按:聚珍本東觀記作「劉歆兄子恭」。   一0四二頁一行摩研編削之才按:東觀記「削」作「簡」。   一0四二頁二行末由自遠按:「末」原斗「未」,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一0四二頁六行不移守惡之名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守惡」當作「首惡」。   校補謂「守惡」誠誤,但首惡之名見史記,惟為人君父者當之,龔但為仲況謀主,亦不應即斥為首惡,或為「同惡」之鬥。   一0四四頁七行傳相壞誤按:刊誤謂「壞」當作「詿」,聲相近而誤。   一0四四頁八行西方太白*[星]*據汲本、殿本補。   一0四五頁二行求助天也按:集解引王鳴盛說,謂「助天」當作「天助」。   一0四七頁七行楊厚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序」。   一0四八頁一行拜祁令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舊本「祁」作「郫」。祁縣屬太原郡,而此下云「樂益部風俗,因留家新都」,則當作「郫」為是。又按:張氏所謂「舊本」,據張氏自云「似是坊刻,稱通行本,一稱舊本」,未確言何本。   一0四八頁七行安帝永初*(二)**[三]*年太白入*(北)*斗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五星行道皆在黃道左右,無緣得入北斗,史言入斗者,皆南斗也。續志太白入斗中凡再見,俱無「北」字,知為後人妄增。且太白入斗在永初三年,此云「二年」,亦誤。今按:續志書永初三年正月己亥,太白入斗中。查永初三年正月壬辰朔,有己亥,二年正月戊辰朔,無己亥。錢說是,今據改。   一0四八頁一四行大將軍鄧騭應輔臣*(以)**[星]*不據集解本改。按:校補謂「星」原斗「以」,據袁書改。   一0四九頁八行而閹宦專政按:「宦」原作「官」,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0四九頁一0行官有孽臣按:「孽」原斗「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0五0頁二行*(太)**[本]*初元年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華陽國志,當作「本初」。今據改。   ************後漢書卷三十下 郎顗襄楷列傳 第二十下   郎顗字雅光,北海安丘人也。父宗,字仲綏,學京氏易,善風角、星筭、六日七分,[一]能望氣占候吉凶,常賣卜自奉。[二]安帝征之,對策為諸儒表,後拜吳令。[三]時卒有暴風,宗占知京師當有大火,記識時日,遣人參候,果如其言。諸公聞而表上,以博士征之。宗恥以占驗見知,聞征書到,夜縣印綬於縣廷而遁去,遂終身不仕。   注[一]京氏,京房也,作易傳。風角謂候四方四隅之風,以占吉凶也。星筭謂善天文筭數也。易稽覽圖曰:「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八十分日之七。」鄭玄注云:「六以候也。八十分為一日之七者,一封六日七分也。」   注[二]奉音扶用反。   注[三]吳,縣名,屬會稽郡,今蘇州縣也。   顗少傳父業,兼明經典,隱居海畔,延致學徒常數百人。晝研精義,夜占象度,勤心銳思,朝夕無倦。州郡辟召,舉有道、方正,不就。   順帝時,災異屢見,陽嘉二年正月,公車征,顗乃詣闕拜章曰:   臣聞天垂妖象,地見災符,所以譴告人主,責躬修德,使正機平衡,流化興政也。易內傳曰:「凡災異所生,各以其政。變之則除,消之亦除。」[一]伏惟陛下躬日□之聽,溫三省之勤,[二]思過念咎,務消只悔。[三]   注[一]易稽覽圖曰:「凡異所生,災所起,各以其政,變之則除,其不可變,則施之亦除。」鄭玄注云:「改其政者,謂失火令則行水令,失土令則行木令,失金令則行火令,則災除去也。不可變謂殺賢者也。施之者,死者不可復生,封祿其子孫,使得血食,則災除也。」   注[二]論語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也。   注[三]只,大也。易復卦初九曰:「無只悔元吉。」   方今時俗奢佚,淺恩薄義。夫救奢必於儉約,拯薄無若敦厚,安上理人,莫善於禮。修禮遵約,蓋惟上興,革文變薄,事不在下。故周南之德,關雎政本。[一]   本立道生,風行草從,澄其源者流清,溷其本者末濁。天地之道,其猶鼓鑰,以虛為德,自近及遠者也。[二]伏見往年以來,園陵數災,[三]炎光熾猛,驚動神靈。易天人應曰:「君子不思遵利,茲謂無澤,厥災孽火燒其宮。」又曰:   「君高台府,犯陰侵陽,厥災火。」又曰:「上不儉,下不節,炎火並作燒君室。」   自頃繕理西苑,修復太學,[四]宮殿官府,多所構飾。昔盤庚遷殷,去奢即儉,[五]夏後卑室,盡力致美。[六]又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何必改作。」[七]臣愚以為諸所繕修,事可省減,稟恤貧人,賑贍孤寡,此天之意也,人之慶也,仁之本也,儉之要也。焉有應天養人,為仁為儉,而不降福者哉?   注[一]周南詩序曰:「關雎,風之始也,所以風化天下而正夫婦也。」故夫婦為政本也。   注[二]鑰如笛,六孔。鼓鑰,其形內虛而氣無窮。老子曰:「天地之閒其猶□鑰,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注[三]陽嘉元年冬,恭陵百丈廡災。永建元年秋,茂陵園寑災。   注[四]永建六年修太學也。   注[五]帝王紀曰:「盤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來奢淫不絕,乃度河將徙都亳之殷地。人咨嗟相怨,不欲徙,盤庚乃作書三篇以告喻之。」今尚書盤庚三篇是也。亳在偃師。   注[六]論語孔子曰:「禹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   注[七]長府,魯之府名也。仍,因也。貫,事也。言因舊事則可,何必更作。   見論語。   土者地只,陰性澄靜,宜以施化之時,敬而勿擾,竊見正月以來,陰闇連日。   易內傳曰:「久陰不雨,亂氣也,蒙之比也。蒙者,君臣上下相冒亂也。」[一]   又曰:「欲德不用,厥異常陰。」夫賢者化之本,雲者雨之具也。得賢而不用,猶久陰而不雨也。又頃前數日,寒過其節,冰既解釋,還復凝合。夫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二]此言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後,火卦用事,當溫而寒,違反時節,由功賞不至,而刑罰必加也。宜須立秋,順氣行罰。   注[一]易稽覽圖曰:「日食之比,陰*(得)**[覆]*陽*[也]*。蒙之比也,陰冒陽也。」鄭玄注云:「蒙,氣也。比非一也。邪臣謀覆冒其君,先霧從夜昏起,或從夜半或平旦。君不覺悟,日中不解,遂成蒙;君復不覺悟,下為霧也。」比音庇。   注[二]易系詞之文也。   臣伏案飛候,參察觿政,[一]以為立夏之後,當有震裂湧水之害。又比熒惑失度,盈縮往來,涉歷輿鬼,環繞軒轅。[二]火精南方,夏之政也。政有失禮,不從夏令,則熒惑失行。[三]正月三日至乎九日,三公卦*[也]*。[四]三公上應台階,下同元首。[五]政失其道,則寒陰反節。「節彼南山」,詠自周詩;[六]   「股肱良哉」,著於虞典。而今之在位,競托高虛,納累鍾之奉,忘天下之憂,[七]棲□偃仰,寑疾自逸,被策文,得賜錢,即復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   以此消伏災眚,興致昇平,其可得乎?今選舉牧守,委任三府。[八]長吏不良,既咎州郡,州郡有失,豈得不歸責舉者?而陛下崇之彌優,自下慢事愈甚,所謂大網疏,小網數。[九]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以發憤忘食,懇懇不已者,誠念朝廷欲致興平,非不能面譽也。   注[一]京房作易飛候。   注[二]天官書曰,輿鬼,南方之宿。軒轅黃龍體,女主後宮之象也。   注[三]熒惑,南方,主夏,為禮為視。禮虧視失,不行夏令,則熒惑逆行也。   見天文志。   注[四]凡卦法,一為元士,二為大夫,三為三公,四為諸侯,五為王位,六為宗廟。前書曰:「梁人焦延壽,字贛,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音義云:「分卦直日之法,爻主一日,即三日九日,並為三公之*(日)**[卦]*也。」   注[五]春秋元命包曰:「魁下六星,兩兩而比,曰三台。」前書音義曰:「泰階,三台也。」又黃帝泰階六符經曰:「泰階者,天之三階也。上階為天子,中階為諸侯、公卿、大夫,下階為士、庶人。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尚書曰:「君為元首,臣作股肱。」言三公上象天之台階,下與人君同體也。   注[六]詩小雅曰:「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人具爾瞻。」注云:「節,高峻貌也。喻三公之位,人所高嚴也。赫赫,顯盛也。師尹,三公也。言三公之位,天下之人共瞻視之。」   注[七]六斛四斗曰鐘,左傳曰四*(斗)**[升]*為豆,四豆為區,四區為釜,*(四)**[十]*釜為鍾也。   注[八]三公也。   注[九]謂緩於三公,切於州郡也。   臣生長草野,不曉禁忌,披露肝膽,書不擇言。伏鑕鼎鑊,死不敢恨。謹詣闕奉章,伏待重誅。   書奏,帝復使對尚書。[一]顗對曰:   注[一]使就尚書更對也。   臣聞明王聖主好聞其過,忠臣孝子言無隱情。臣備生人倫視聽之類,而稟性愚愨,不識忌諱,故出死忘命,懇懇重言。[一]誠欲陛下修乾坤之德,開日月之明,披圖籍,案經典,覽帝王之務,識先後之政。如有闕遺,退而自改。本文武之業,擬堯舜之道,攘災延慶,號令天下。此誠臣顗區區之願,夙夜夢寤,盡心所計。謹條序前章,暢其旨趣,[二]條便宜七事,具如狀對:   注[一]重,再也。   注[二]謂前詣闕所上章也。   一事:陵園至重,聖神攸馮,而災火炎赫,迫近寑殿,魂而有靈,猶將驚動。   尋宮殿官府,近始永平,歲時未積,便更修造。又西苑之設,禽畜是處,離房別觀,本不常居,而皆務精土木,營建無已,消功單賄,巨億為計。易內傳曰:   「人君奢侈,多飾宮室,其時旱,其災火。」是故魯僖遭旱,修政自□,下鐘鼓之縣,休繕治之官,[一]雖則不寧,而時雨自降。[二]由此言之,天之應人,敏於景響。[三]今月十七日戊午,征日也,[四]日加申,[五]風從寅來,丑時而止。丑、寅、申皆征也,不有火災,必當為旱。[六]願陛下校計繕修之費,永念百姓之勞,罷將作之官,減雕文之飾,損庖廚之饌,退宴私之樂。易中孚傳曰:「陽感天,不旋日。」[七]如是,則景雲降集,眚沴息矣。[八]   注[一]春秋考異郵曰:「僖公三年春夏不雨,於是僖公憂閔,玄服避捨,釋更徭之逋,罷軍寇之誅,去苛刻峻文慘毒之教,所蠲浮令四十五事。曰:『方今天旱,野無生稼,寡人當死,百姓何*(謗)**[罪]*?不敢煩人請命,願撫萬人害,以身塞無狀。』禱已,捨齊南郊,雨大澍也。」   注[二]左傳僖公「六月雨」。   注[三]敏,疾也。   注[四]陽嘉二年正月。   注[五]日在申時也。   注[六]南方為征,故為火及旱也。   注[七]易中孚傳曰:「陽感天,不旋日,諸侯不旋時,大夫不過開。」鄭玄注云:   「陽者天子,為善一日,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日,天立應以惡。諸侯為善一時,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時,天立應以惡。大夫為善一歲,天亦立應以善;為惡一歲,天亦立應以惡。」一說云「不旋日,立應之;不過時,三辰閒;不過開,從今旦至明日旦」也。陽即指天子也。   注[八]景雲,五色雲也,一曰慶雲。孝經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則景雲出。」顗以陵園火災,故引之也。眚沴謂災氣。   二事:去年已來,兌卦用事,類多不□。易傳曰:「有貌無實,佞人也;有實無貌,道人也。」寒溫為實,清濁為貌。[一]今三公皆令色足恭,外厲內荏,以虛事上,無佐國之實,故清濁效而寒溫不效也,是以陰寒侵犯消息。[二]占曰:   「日乘則有妖風,日蒙則有地裂。」如是三年,則致日食,陰侵其陽,漸積所致。立春前後溫氣應節者,詔令寬也。其後復寒者,無寬之實也。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率土之人,豈無貞賢,未聞朝廷有所賞拔,非所以求善贊務,弘濟元元。宜採納良臣,以助聖化。   注[一]易稽覽圖曰:「有實無貌,屈道人也;有貌無實,佞人也。」鄭玄注曰:   「有寒溫,無貌濁清靜,此賢者屈道,仕於不肖君也。有貌濁清靜,無寒溫,此佞人以便巧仕於世也。」   注[二]易稽覽圖曰:「侵消息者,或陰專政,或陰侵陽。」鄭玄註:「溫卦以溫侵,寒卦以寒侵。陽者君也,陰者臣也,專君政事亦陰侵陽也。」   三事:臣聞天道不遠,三五復反。[一]今年少陽之歲,法當乘起,恐後年已往,將遂驚動,涉歷天門,災成戊己。[二]今春當旱,夏必有水,臣以六日七分候之可知。夫災眚之來,緣類而應。行有玷缺,則氣逆於天,精感變出,以戒人君。王者之義,時有不登,則損滋徹膳。數年以來,谷收稍減,家貧戶饉,歲不如昔。百姓不足,君誰與足?水旱之災,雖尚未至,然君子遠覽,防微慮萌。   老子曰:「人之饑也,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故孝文皇帝綈袍革舄,木器無文,[三]約身薄賦,時致昇平。今陛下聖德中興,宜遵前典,惟節惟約,天下幸甚。   易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是故高宗以享福,[四]宋景以延年。[五]   注[一]春秋合誠圖曰:「至道不遠,三五而反。」宋均注云:「三,三正也。五,五行也。三正五行,王者改代之際會也。能於此際自新如初,則通無窮也。」   注[二]戌亥之閒為天門也。   注[三]前書曰:「孝文帝身衣弋綈,足履革舄,兵木無刃,衣縕無文。」   注[四]高宗,殷王武丁也。尚書大傳曰:「武丁祭成湯,有雉飛昇鼎耳而呴,祖己曰:『雉者野鳥,升於鼎者,欲為用也,無則遠方將有來朝者。』故武丁內反諸己,以思先王之道。三年,編發重譯來朝者六國。孔子曰:『吾於高宗肜日見德之有報之疾也。』」帝王紀曰「高宗饗國五十有九年,年百歲」也。   注[五]呂氏春秋曰「宋景公時,熒惑在心,召子韋問焉。子韋曰:『禍當君。雖然,可移宰相。』公曰:『宰相,寡人所與理國家也。』曰:『可移於人。』公曰:『人死,寡人將誰為君?』曰:『可移於歲。』公曰:『歲饑人餓,誰以我為君乎?』子韋曰:『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熒惑必退三捨。一捨行七星,星當一年,君延二十一年矣。』熒惑果退三捨」也。   四事:臣竊見皇子未立,儲宮無主,仰觀天文,太子不明。[一]熒惑以去年春分後十六日在婁五度,[二]推步三統,熒惑今當在翼九度,[三]今反在柳三度,[四]則不及五十餘度。[五]去年八月二十四日戊辰,熒惑歷輿鬼東入軒轅,出後星北,東去四度,北旋復還。軒轅者,後宮也。熒惑者,至陽之精也,天之使也,[六]而出入軒轅,繞還往來。易曰:「天垂象,見吉凶。」其意昭然可見矣。禮,天子一娶九女,嫡媵畢具。今宮人侍御,動以千計,或生而幽隔,人道不通,鬱積之氣,上感皇天,故遣熒惑入軒轅,理人倫,垂象見異,以悟主上。昔武王下車,出傾宮之女,表商容之閭,[七]以理人倫,以表賢德,故天授以聖子,成王是也。今陛下多積宮人,以違天意,故皇胤多夭,嗣體莫寄。詩云:「敬天之怒,不敢戲豫。」[八]方今之福,莫若廣嗣,廣嗣之術,可不深思?宜簡出宮女,恣其姻嫁,則天自降福,子孫千億。   惟陛下丁寧再三,留神於此。左右貴幸,亦宜惟臣之言,以悟陛下。蓋善言古者合於今,善言天者合於人。[九]願訪問百僚,有違臣言者,臣當受苟言之罪。   [一0]   注[一]洪範五行傳曰:「心之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也,後星庶子也。」   注[二]婁,西方宿也。   注[三]翼,南方宿也。   注[四]柳,東方宿也。   注[五]言熒惑行□也。   注[六]熒惑南方火,盛陽之精也。天文要集曰:「天有五帝,五星為之使。」   注[七]尚書大傳曰:「武王入殷,表商容之閭,歸傾宮之女。」   注[八]詩大雅板篇之文也。注云:「戲豫,逸豫也。」   注[九]前書武帝詔曰:「善言天者必有征於人,善言古者必有驗於今。」   注[一0]論語孔子曰:「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五事:臣竊見去年閏*(十)*月十七日己丑夜,有白氣從西方天苑趨左足,入玉井,數日乃滅。[一]春秋曰:「有星孛於大辰。大辰者何?大火也。[二]大火為大辰,伐又為大辰,[三]北極亦為大辰。」[四]所以孛一宿而連三宿者,言北辰王者之宮也。凡中宮無節,政教亂逆,威武衰微,則此三星以應之也。罰者白虎,其宿主兵,其國趙、魏,[五]變見西方,亦應三輔。凡金氣為變,發在秋節。[六]臣恐立秋以後,趙、魏、關西將有羌寇畔戾之患。宜豫宣告諸郡,使敬授人時,輕徭役,薄賦斂,勿妄繕起,堅倉獄,備守□,回選賢能,以鎮撫之。[七]金精之變,責歸上司。[八]宜以五月丙午,遣太尉服干戚,建井旟,[九]書玉板之策,引白氣之異,[一0]於西郊責躬求愆,謝咎皇天,消滅妖氣。   蓋以火勝金,轉禍為福也。[一一]   注[一]續漢志曰:「時客星氣白,廣二尺,長五丈,起天苑西南。」天官書曰:   「西有句曲九星,三處羅:一曰天旗,二曰天苑,三曰九游。」參星下四小星為玉井,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   注[二]春秋昭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爾雅曰:「大辰,房、心、尾也。」   孫炎曰:「龍星明者可以為時候,故曰大辰。」   注[三]廣雅曰「罰謂之大辰」也。   注[四]爾雅曰:「北極謂之北辰。」李巡曰;「北極,天心也,居北方,正四時,謂之北辰也。」   注[五]天官書曰:「參為白虎,下有三星曰罰,為斬刈之事。」故主兵。昴、畢之閒,趙、魏之分也。   注[六]西方白氣入玉井,是金氣之變也。   注[七]回,易也。   注[八]上司謂司馬也,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韓詩外傳曰:「司馬主天。陰陽不調,星辰失度,責之司馬。」故雲責歸上司也。   注[九]干,楯也。戚,斧也。西方主兵,故太尉執持楯斧,所以厭金氣也。井,南方火宿也。鳥隼曰旟也。以火勝金,故畫井星之文於旟而建之也。   注[一0]書祝辭於玉板也。   注[一一]以五月丙午日,火勝金也。   六事:臣竊見今月十四日乙卯巳時,白虹貫日。凡日傍氣色白而純者名為虹。   貫日中者,侵太陽也;見於春者,政變常也。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一]   其所考者,或非急務。又恭陵火災,主名未立,[二]多所收捕,備經考毒。尋火為天戒,以悟人君,可順而不可違,可敬而不可慢。陛下宜恭己內省,以備後災。凡諸考案,並須立秋。又易傳曰:「公能其事,序賢進士,後必有喜。」   反之,則白虹貫日。以甲乙見者,則譴在中台。[三]自司徒居位,陰陽多謬,[四]   久無虛己進賢之策,天下興議,異人同咨。[五]且立春以來,金氣再見,[六]   金能勝木,必有兵氣,宜黜司徒以應天意。陛下不早攘之,將負臣言,遺患百姓。   注[一]考,劾也。   注[二]立猶定也。時考問延火者姓名未定也。   注[三]譴,責也。韓詩外傳曰:「三公者何?司空、司徒、司馬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故陰陽不調,星辰失度,責之司馬;山陵崩絕,川谷不流,責之司空;五穀不殖,草木不茂,責之司徒。」甲乙東方主春,生殖五穀之時也。而白虹以甲乙日見,明責在司徒也。   注[四]時劉崎為司徒,至陽嘉三年策免。   注[五]咨,嗟歎也。   注[六]謂元年閏十二月己丑夜,有白氣入玉井,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貫日,此金氣再見。   七事:臣伏惟漢興以來三百三十九歲。於詩三基,高祖起亥仲二年,今在戌仲十年。[一]詩泛歷樞曰:「卯酉為革政,午亥為革命,神在天門,出入候聽。」   [二]言神在戌亥,司候帝王興衰得失,厥善則昌,厥惡則亡。於易雄雌秘歷,今值困乏。凡九二困者,觿小人欲共困害君子也。經曰:「困而不失其所,其唯君子乎!」[三]唯獨賢聖之君,遭困遇險,能致命遂志,不去其道。[四]陛下乃者潛龍養德,幽隱屈□,[五]即位之元,紫宮驚動,歷運之會,時氣已應。   然猶恐妖祥未盡,君子思患而豫防之。臣以為戌仲已竟,來年入季,文帝改法,除肉刑之罪,[六]至今適三百載。[七]宜因斯際,大蠲法令,官名稱號,輿服器械,事有所更,變大為小,去奢就儉,機衡之政,除煩為簡。改元更始,招求幽隱,舉方正,征有道,博采異謀,開不諱之路。   注[一]「基」當作「開」,謂以三開之法推之也。詩泛歷樞曰:「凡推其數皆從亥之仲起,此天地所定位,陰陽氣週而復始,萬物死而復甦,大統之始,故王命一節為之十歲也。」   注[二]宋均注云:「神,陽氣,君象也。天門,戌亥之閒,干所據者。」   注[三]易困卦之辭也。   注[四]易困卦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困卦坎下兌上。坎為水,兌為澤,水在澤下,是謂竭涸之象,故以喻困。致命遂志,謂君子委命固窮,不離於道也。   注[五]謂順帝為太子時,廢為濟陰王。   注[六]漢法肉刑三,謂黥也,劓也,左右趾也。文帝除之,當黥者髡鉗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左右*(指)**[趾]*者笞五百也。   注[七]自文帝十三年除肉刑,至順帝陽嘉二年,合三百年也。   臣陳引際會,恐犯忌諱,書不盡言,未敢究暢。   台詰顗曰:「對云『白虹貫日,政變常也』。朝廷率由舊章,何所變易而言變常?   又言『當大蠲法令,革易官號』。或雲變常以致災,或改舊以除異,何也?又陽嘉初建,復欲改元,據何經典?其以實對。」顗對曰:   方春東作,布德之元,陽氣開發,養導萬物。王者因天視聽,奉順時氣,宜務崇溫柔,遵其行令。[一]而今立春之後,考事不息,秋冬之政,行乎春夏,故白虹春見,掩蔽日曜。凡邪氣乘陽,則虹蜺在日,斯皆臣下執事刻急所致,殆非朝廷優寬之本。此其變常之咎也。又今選舉皆歸三司,非有周召之才,而當則哲之重,[二]每有選用,輒參之掾屬,[三]公府門巷,賓客填集,送去迎來,財貨無已。其當遷者,競相薦謁,各遣子弟,充塞道路,開長奸門,興致浮偽,非所謂率由舊章也。尚書職在機衡,宮禁嚴密,[四]私曲之意,羌不得通,偏黨之恩,或無所用。選舉之任,不如還在機密。[五]臣誠愚戇,不知折中,斯固遠近之論,當今之宜。又孔子曰:「漢三百載,*(計)**[斗]*歷改憲。」[六]   三百四歲為一德,五德千五百二十歲,五行更用。[七]王者隨天,譬猶自春徂夏,改青服絳者也。[八]自文帝省刑,適三百年,而輕微之禁,漸已殷積。王者之法,譬猶江河,當使易避而難犯也。故易曰:「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去奢即儉,以先天下,改易名號,隨事稱謂。易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同歸殊塗,一致百慮。」是知變常而善,可以除災,變常而惡,必致於異。今年仲竟,來年入季,仲終季始,歷運變改,故可改元,所以順天道也。   注[一]禮記月令,孟春,天子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人。仲春,安萌牙,養幼少,存諸孤,省囹圄,去桎梏,止獄訟。是遵其行令也。   注[二]尚書曰:「知人則哲。」   注[三]參,豫也。   注[四]北斗魁星第三為機,第五為衡,於天文為喉舌。李固對策曰:「陛下之有尚書,猶天有北斗,主為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出納王命也。」   注[五]欲使尚書專掌選也。   注[六]春秋保干圖曰:「陽起於一,天帝為北辰,氣成於三,以立五神,三五展轉,機以動運。」故三百歲斗歷改憲也。   注[七]易干鑿度孔子曰:「立德之數,先立木、金、水、火、土德,各三百四歲。」   五德備凡千五百二十歲,太終復初,故曰五行更用。更猶變改也。   注[八]禮記月令,孟春天子衣青衣,服倉玉,孟夏則衣朱衣,服赤玉也。   臣顗愚蔽,不足以荅聖問。   顗又上書薦黃瓊、李固,並陳消災之術曰:   臣前對七事,要政急務,宜於今者,所當施用。誠知愚淺,不合聖聽,人賤言廢,當受誅罰,[一]征營惶怖,靡知厝身。   注[一]論語孔子曰:「不以人廢言。」   臣聞刳舟剡楫,將欲濟江海也;[一]聘賢選佐,將以安天下也。昔唐堯在上,腢龍為用,[二]文武創德,周召作輔,是以能建天地之功,增日月之耀者也。   詩云:「赫赫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之。」[三]宣王是賴,以致雍熙。陛下踐祚以來,勤心庶政,而三九之位,未見其人,[四]是以災害屢臻,四國未寧。   [五]臣考之國典,驗之聞見,莫不以得賢為功,失士為敗。且賢者出處,翔而後集,[六]爵以德進,則其情不苟,然後使君子恥貧賤而樂富貴矣。若有德不報,有言不□,來無所樂,進無所趨,[七]則皆懷歸藪澤,修其故志矣。夫求賢者,上以承天,下以為人。不用之,則逆天統,違人望。逆天統則災眚降,違人望則化不行。災眚降則下呼嗟,化不行則君道虧。四始之缺,五際之□,其咎由此。[八]豈可不剛健篤實,矜矜慄慄,以守天功盛德大業乎?[九]   注[一]易曰:「黃帝刳木為舟,剡木為楫。」   注[二]腢龍喻賢臣也。鄭玄注易干卦云:「爻皆體干,腢龍之象。」舜既受禪,禹與稷、契、咎繇之屬並在朝。   注[三]詩大雅也。將,行也。若,順也。順否猶臧否,謂善惡也。言國有善惡,仲山甫能明之。   注[四]三公九卿也。   注[五]四方之國。   注[六]論語:「色斯舉矣,翔而後集。」   注[七]無爵賞也。   注[八]四始謂關雎為國風之始,鹿鳴為小雅之始,文王為大雅之始,清廟為頌之始。缺猶廢也。翼奉傳曰:「易有陰陽五際。」孟康曰:「韓詩外傳云『五際,卯、酉、午、戌、亥也,陰陽終始際會之歲,於此則有變改之政。』」注[九]易系詞曰:「日新之謂盛德,富有之謂大業。」   臣伏見光祿大夫江夏黃瓊,耽道樂術,清亮自然,被褐懷寶,含味經籍,[一]   又果於從政,明達變復。[二]朝廷前加優寵,賓於上位。瓊入朝日淺,謀謨未就,因以喪病,致命遂志。老子曰:「大音希聲,大器晚成。」[三]善人為國,三年乃立。[四]天下莫不嘉朝廷有此良人,而復怪其不時還任。陛下宜加隆崇之恩,極養賢之禮,征反京師,以慰天下。又處士漢中李固,年四十,通游夏之蓺,履顏閔之仁。絜白之節,情同皦日,忠貞之操,好是正直,卓冠古人,當世莫及。元精所生,王之佐臣,[五]天之生固,必為聖漢,宜蒙特徵,以示四方。夫有出倫之才,不應限以官次。昔顏子十八,天下歸仁;[六]子奇囁齒,化阿有聲。[七]若還瓊征固,任以時政,伊尹、傅說,不足為比,則可垂景光,致休祥矣。臣顗明不知人,伏聽觿言,百姓所歸,臧否共歎。願泛問百僚,核其名行,有一不合,則臣為欺國。惟留聖神,不以人廢言。   注[一]家語子路問於孔子曰:「有人於此,被褐而懷玉,何如?」子曰:「國無道,隱可也;國有道,則袞冕而執玉也。」   注[二]言明於變異消復之術也。   注[三]聲震宇內謂之大音,其動有時,故希聲也。無所不容謂之大器,其功既博,故晚成也。   注[四]論語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乃成功。」又曰:「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   注[五]元為天精,謂之精氣。春秋演孔圖曰「正氣為帝,閒氣為臣,宮商為*(佐)**[姓]*,秀氣為人」也。   注[六]論語曰:「顏淵問仁。孔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注[七]子奇,齊人,年十八為阿邑宰,出倉廩以振貧乏,邑內大化。見說苑。   謹復條便宜四事,附奏於左:   一事:孔子作春秋,書「正月」者,敬歲之始也。[一]王者則天之象,因時之序,宜開發德號,爵賢命士,流寬大之澤,垂仁厚之德,[二]順助元氣,含養庶類。如此,則天文昭爛,星辰顯列,五緯循軌,四時和睦。[三]不則太陽不光,天地溷濁,時氣錯逆,霾霧蔽日。[四]自立春以來,累經旬朔,未見仁德有所施布,但聞罪罰考掠之聲。夫天之應人,疾於景響,而自從入歲,常有蒙氣,月不舒光,日不宣曜。日者太陽,以像人君。政變於下,日應於天。清濁之占,隨政抑揚。天之見異,事無虛作。豈獨陛下倦於萬機,帷幄之政有所闕歟?[五]何天戒之數見也!臣願陛下發揚干剛,援引賢能,勤求機衡之寄,以獲斷金之利。[六]臣之所陳,輒以太陽為先者,明其不可久闇,急當改正。其異雖微,其事甚重。臣言雖約,其旨甚廣。惟陛下乃眷臣章,深留明思。   注[一]公羊傳曰:「元年春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歲之始也。」   注[二]禮記,正月迎春於東郊,還,乃賞公卿諸侯大夫於朝。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人,慶賞遂行,無有不當。   注[三]五緯,五星。   注[四]爾雅曰:「風而雨土為霾。」   注[五]帷幄謂謨謀之臣也。   注[六]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二事:孔子曰:「賴之始發大壯始,君弱臣強從解起。」今月九日至十四日,大壯用事,消息之卦也。於此六日之中,賴當發聲,發聲則歲氣和,王道興也。[一]   易曰:「賴出地奮,豫,[二]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三]賴者,所以開發萌牙,辟陰除害。萬物須賴而解,資雨而潤。[四]故經曰:「賴以動之,雨以潤之。」[五]王者崇寬大,順春令,則賴應節,不則發動於冬,當震反潛。   故易傳曰:「當賴不賴,太陽弱也。」今蒙氣不除,日月變色,則其效也。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六]隨時進退,應政得失。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七]琁璣動作,與天相應。賴者號令,其德生養。號令殆廢,當生而殺,則賴反作,其時無歲。[八]陛下若欲除災昭祉,順天致和,宜察臣下尤酷害者,亟加斥黜,以安黎元,則太皓悅和,賴聲乃發。[九]   注[一]周書時訓曰「春分之日玄鳥至,又五日賴乃發聲。賴不發聲,諸侯失人」也。   注[二]豫卦,坤下震上。坤為地,震為賴,賴在地上,故曰賴出地*[奮]*,豫。   奮,動也。豫,喜也。   注[三]殷,盛也。薦,進也。上帝,天帝也。賴動於地,萬物喜豫,作樂之象。   注[四]易解卦曰「天地解而賴雨作,賴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也。   注[五]易說卦文。   注[六]老子之文也。   注[七]易干卦文言之詞也。大人,天子也。   注[八]賴以冬嗚,則歲饑也。   注[九]太皓,天也。   三事:去年十月二十日癸亥,太白與歲星合於房、心。太白在北,歲星在南,相離數寸,光芒交接。房、心者,天帝明堂布政之宮。[一]孝經鉤命決曰:「歲星守心年谷豐。」[二]尚書洪範記曰:「月行中道,移節應期,德厚受福,重華留之。」[三]重華者,謂歲星在心也。今太白從之,交合明堂,金木相賊,而反同合,[四]此以陰陵陽,臣下專權之異也。房、心東方,其國主宋。[五]石氏經曰:[六]「歲星出左有年,出右無年。」今金木俱東,歲星在南,是為出右,恐年谷不成,宋人饑也。陛下宜審詳明堂布政之務,然後妖異可消,五緯順序矣。[七]   注[一]春秋元命包曰:「房四星,心三星。」   注[二]歲星守心為重華,故年豐也。   注[三]天官書曰「歲星一曰攝提,一曰重華」也。   注[四]太白,金也。歲星,木也。金*(刻)**[克]*木,故相賊也。   注[五]卯為房、心,宋之分也。   注[六]石氏,魏人石中夫也,見蓺文志。   注[七]五緯,五星也。   四事:易傳曰:「陽無德則旱,陰僭陽亦旱。」陽無德者,人君恩澤不施於人也。   陰僭陽者,祿去公室,臣下專權也。自冬涉春,訖無嘉澤,數有西風,反逆時節。[一]朝廷勞心,廣為禱祈,薦祭山川,暴龍移市。[二]臣聞皇天感物,不為偽動,災變應人,要在責己。若令雨可請降,水可攘止,則歲無隔並,太平可待。然而災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三]立春以來,未見朝廷賞錄有功,表顯有德,存問孤寡,賑恤貧弱,而但見洛陽都官奔車東西,收系纖介,牢獄充盈。臣聞恭陵火處,比有光曜,[四]明此天災,非人之咎。丁丑大風,掩蔽天地。風者號令,天之威怒,皆所以感悟人君忠厚之戒。又連月無雨,將害宿麥。   若一谷不登,則饑者十三四矣。陛下誠宜廣被恩澤,貸贍元元。昔堯遭九年之水,人有十載之蓄者,簡稅防災,為其方也。[五]願陛下早宣德澤,以應天功。   若臣言不用,朝政不改者,立夏之後乃有澍雨,於今之際未可望也。若政變於朝而天不雨,則臣為誣上,愚不知量,分當鼎鑊。   注[一]春當東風也。   注[二]董仲舒春秋繁露曰:「春旱,以甲乙日為倉龍一,長八尺,居中央;為小龍七,各長四尺,於東方。皆東向,其閒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夏,以丙丁日為赤龍,服赤衣。季夏,以戊己日為黃龍,服黃衣。   秋,以庚辛日為白龍,服白衣。冬,以壬癸日為黑龍,服黑衣。牲各依其方色,皆燔雄雞,燒豭豬尾,於裡北門及市中以祈焉。」禮記,歲旱,魯穆公問於縣子,縣子曰:「為之徙市,不亦可乎?」見□弓篇。   注[三]不在祈禱。   注[四]比,頻也。時恭陵百丈廡災,仍有光耀不絕。   注[五]簡,少也。方,法也。   書奏,特詔拜郎中,辭病不就,即去歸家。至四月京師地震,遂陷。[一]其夏大旱。秋,鮮卑入馬邑城,破代郡兵。明年,西羌寇隴右。[二]皆略如顗言。   後復公車征,不行。   注[一]陽嘉二年四月己亥地震,六月丁丑洛陽地陷,是月旱也。   注[二]陽嘉三年七月,種羌寇隴西。   同縣孫禮者,積惡凶暴,好遊俠,與其同裡人常慕顗名德,欲與親善。顗不顧,以此結怨,遂為禮所殺。   襄楷字公矩,平原隰陰人也。[一]好學博古,善天文陰陽之術。   注[一]風俗通曰:「襄姓,楚大夫襄老之後,」隰陰,縣,在隰水之南,故城在今齊州臨邑縣西也。   桓帝時,宦官專朝,政刑暴濫,又比失皇子,災異尤數。延熹九年,楷自家詣闕上疏曰:   臣聞皇天不言,以文象設教。堯舜雖聖,必歷象日月星辰,察五緯所在,故能享百年之壽,為萬世之法。[一]臣竊見去歲五月,熒惑入太微,犯帝坐,出端門,不軌常道。[二]其閏月庚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動中耀。中耀,天王也;傍小星者,天王子也。夫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罰星揚光其中,[三]   於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無繼嗣。今年歲星久守太微,逆行西至掖門,還切執法。[四]歲為木精,好生惡殺,而淹留不去者,咎在仁德不修,誅罰太酷。前七年十二月,熒惑與歲星俱入軒轅,逆行四十餘日,而鄧皇后誅。其冬大寒,殺鳥獸,害魚□,城傍竹柏之葉有傷枯者。[五]臣聞於師曰:「柏傷竹枯,不出三年,天子當之。」今洛陽城中人夜無故叫呼,雲有火光,人聲正諠,[六]   於占亦與竹柏枯同。自春夏以來,連有霜雹及大雨賴,而臣作威作福,刑罰急刻之所感也。   注[一]堯年一百一十七歲,舜年一百一十二歲。言百年,舉全數。   注[二]天官書曰:「太微南四星,中為端門。」軌猶依也。   注[三]太白金也,熒惑火也。天文志曰:「逆夏令,傷火氣,罰見熒惑。逆秋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故金火並為罰星也。   注[四]天官書曰:「端門左右星為掖門。太微南四星為執法。」切謂迫近也。   注[五]續漢志曰:「延熹九年,雒陽城傍竹柏葉有傷者。」   注[六]續漢志曰:「桓帝延熹九年三月,京師有火光轉行,人相驚噪。」   太原太守劉□、南陽太守成□,志除奸邪,其所誅翦,皆合人望,[一]而陛下受閹豎之譖,乃遠加考逮。三公上書乞哀□等,不見采察,[二]而嚴被譴讓。   憂國之臣,將遂杜口矣。   注[一]謝承書曰:「劉□字文理,平原人。遷太原太守。郡有豪強,中官親戚,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帥殺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誅。桓帝征詣廷尉,以□宗室,不忍致之於刑,使自殺。」「成□字幼平,弘農人。遷南陽太守。時桓帝美人外親張子禁怙恃榮貴,不畏法網,□與功曹岑晊捕子禁付宛獄,笞殺之。桓帝征□詣廷尉,下獄死。」□音質。□音晉。   注[二]時太尉陳蕃、司徒劉矩、司空劉茂共上書訟□等,帝不納。   臣聞殺無罪,誅賢者,禍及三世。[一]自陛下即位以來,頻行誅伐,梁、寇、孫、鄧,並見族滅,[二]其從坐者,又非其數。李雲上書,明主所不當諱,杜觿乞死,諒以感悟聖朝,[三]曾無赦宥,而並被殘戮,天下之人,咸知其冤。   漢興以來,未有拒諫誅賢,用刑太深如今者也。   注[一]黃石公三略曰:「傷賢者殃及三世,蔽賢者身當其害,達賢者福流子孫,疾賢者名不全。」   注[二]梁冀、寇榮、孫壽、鄧萬世等也。   注[三]時弘農五官掾杜觿傷雲以忠諫獲罪,遂上書雲,願與李雲同日死也。   永平舊典,諸當重論皆須冬獄,先請後刑,所以重人命也。頃數十歲以來,州郡翫習,又欲避請讞之煩,[一]輒托疾病,多死牢獄。長吏殺生自己,死者多非其罪,魂神冤結,無所歸訴,淫厲疾疫,自此而起。[二]昔文王一妻,誕致十子,[三]今宮女數千,未聞慶育。宜修德省刑,以廣螽斯之祚。[四]   注[一]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   注[二]淫,過也。左傳曰:「陰淫寒疾,陽淫熱疾。」   注[三]史記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長子伯邑考,次武王發,次管叔鮮,次周公旦,次蔡叔度,次曹叔振鐸,次成叔武,次霍叔處,次康叔封,冉季載,同母兄弟十人也。   注[四]詩國風序曰:「螽斯,后妃子孫觿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觿多也。」   注云:「螽斯,蚣蝑也。凡有情慾者無不妒忌,唯蚣蝑不爾,各得受氣而生子,故以喻焉。」祚,福也。   又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一]扶風有星隕為石,聲聞三郡。夫龍形狀不一,小大無常,故周易況之大人,帝王以為符瑞。[二]   或聞河內龍死,諱以為蛇。夫龍能變化,蛇亦有神,皆不當死。昔秦之將衰,華山神操璧以授鄭客,曰「今年祖龍死」,[三]始皇逃之,死於沙丘。[四]王莽天鳳二年,訛言黃山宮有死龍之異,[五]後漢誅莽,光武復興。虛言猶然,況於實邪?夫星辰麗天,猶萬國之附王者也。下將畔上,故星亦畔天。石者安類,墜者失埶。春秋五石隕宋,其後襄公為楚所執。[六]秦之亡也,石隕東郡。[七]今隕扶風,與先帝園陵相近,[八]不有大喪,必有畔逆。   注[一]延熹七年也。袁山松書曰「長可百餘尺」。   注[二]大人,天子也。干卦九五曰:「飛龍在天,大人造也。」九五處天子之位,故以飛龍喻焉。尚書中候曰:「舜沉璧於清河,黃龍負圖出水。」   注[三]祖龍謂秦始皇也。樂資春秋後傳曰:「使者鄭客入函谷,至平舒,見素車白馬,曰:『吾華山君,願以一牘致滈池君。子之咸陽,過滈池見一大梓樹,有文石取以扣樹,當有應者,以書與之。』鄭客如其言,見宮闕如王者居,謁者出受書,入有頃,云『今年祖龍死』。」   注[四]史記曰:「始皇崩於沙丘平台。」沙丘在今邢州平鄉縣東北。   注[五]王莽傳曰:「時訛言黃龍墯地,死黃山宮中,百姓奔走往觀者乃有萬數。   莽惡之,捕系詰語所從起,而竟不得。」   注[六]左傳魯僖公十六年「隕石於宋五」,隕星也。至二十年,諸侯會宋公於□,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   注[七]史記:「始皇三十六年,有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人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聞之,盡取石旁捨誅之,因燔其石。」   注[八]桓帝延熹七年隕石於鄠。鄠屬扶風,與高帝諸陵相近也。   案春秋以來及古帝王,未有河清及學門自壞者也。[一]臣以為河者,諸侯位也。   [二]清者屬陽,濁者屬陰。河當濁而反清者,陰欲為陽,諸侯欲為帝也。太學,天子教化之宮,其門無故自壞者,言文德將喪,教化廢也。京房易傳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異,地吐妖,人厲疫,三者並時而有河清,猶春秋麟不當見而見,孔子書之以為異也。[三]   注[一]延熹五年,太學西門自壞。八年,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也。   注[二]孝經援神契曰:「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也。」   注[三]公羊傳曰:「西狩獲麟何以書?記異也。何以異?麟非中國獸也。」   臣前上琅邪宮崇受干吉神書,不合明聽。[一]臣聞布谷鳴於孟夏,蟋蟀吟於始秋,物有微而志信,人有賤而言忠。[二]臣雖至賤,誠願賜清閒,極盡所言。   注[一]干姓,吉名也。神書,即今道家太平經也。其經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為部,每部一十七卷也。   注[二]布谷,一名戴□,一名戴勝。蟋蟀,促織也。春秋考異郵曰:「孟夏戴勝降,立秋促織鳴。」言雖微物不失信也。□音女林反。   書奏不省。   十餘日,復上書曰:   臣伏見太白北入數日,復出東方,其占當有大兵,中國弱,四夷強。臣又推步,熒惑今當出而潛,必有陰謀。皆由獄多冤結,忠臣被戮。德星所以久守執法,亦為此也。[一]陛下宜承天意,理察冤獄,為劉□、成□虧除罪辟,追錄李雲、杜觿等子孫。   注[一]德星,歲星也。   夫天子事天不孝,則日食星□。比年日食於正朔,[一]三光不明,五緯錯戾。   前者宮崇所獻神書,專以奉天地順五行為本,亦有興國廣嗣之術。其文易曉,參同經典,而順帝不行,故國胤不興,[二]孝沖、孝質頻世短祚。   注[一]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朔,日食。九年正月辛卯朔,日食。   注[二]太平經興帝王篇曰:「真人問神人曰:『吾欲使帝王立致太平,豈可聞邪?』神人言:『但順天地之道,不失銖分,則立致太平。元氣有三名,為太陽、太陰、中和。形體有三名,為天、地、人。天有三名,為日、月、星,北極為中也。   地有三名,為山、川與平土。人有三名,為父、母、子。政有三名,為君、臣、人。此三者,常相得腹心,不失銖分,使其同一憂,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也。』又問曰:『今何故其生子少也?』天師曰:『善哉子之言也,但施不得其意耳。如令施其人欲生也,開其玉戶,施種於中,比若春種於地也,十十相應和而生。其施不以其時。比若十月種物於地也,十十盡死,固無生者。   真人欲重知其審,今無子之女,雖日百施其中,猶無所生也。不得其所生之處,比若此矣。是故古者聖賢不妄施於不生之地也,名為亡種,竭氣而無所生成。   今太平氣到,或有不生子者,反斷絕天地之統,使國少人。理國之道,多人則國富,少人則國貧。今天上皇之氣已到,天皇氣生物,乃當萬倍其初天地。』」臣又聞之,得主所好,自非正道,神為生虐。故周衰,諸侯以力征相尚,於是夏育、申休、宋萬、彭生、任鄙之徒生於其時。[一]殷紂好色,妲己是出。[二]   葉公好龍,真龍游廷。[三]今黃門常侍,天刑之人,陛下愛待,兼倍常寵,系嗣未兆,豈不為此?天官宦者星不在紫宮而在天市,明當給使主市裡也。[四]   今乃反處常伯之位,實非天意。[五]   注[一]並多力之人也。夏育,衛人,力舉千鈞。宋萬,宋人,殺愍公,遇大夫仇牧於門,批而殺之,齒著門闔。彭生,齊人,拉魯桓公幹而殺之。范雎曰:「以任鄙之力焉而死。」申休未詳何世也。   注[二]妲己,蘇人之美女也,獻於紂,紂納以為妻,常與沉湎於酒。事見列女傳。   注[三]子張見魯哀公也,七日,哀公不禮。子張曰:「君之好士有似葉公子高之好龍也。葉公子高好畫龍,天龍聞之,降之,窺頭於牖。葉公子高見之,棄而反走,五色無主。是葉公子高好夫似龍而非好真龍也。」事見新序。   注[四]山陽公載記曰:「市垣二十二星而帝座居其中,宦者四星,唯供市買之事也。」   注[五]常伯,侍中也。尚書曰:「常伯常任。」   又聞宮中立黃老、浮屠之祠。[一]此道清虛,貴尚無為,好生惡殺,省欲去奢。   今陛下嗜欲不去,殺罰過理,既乖其道,豈獲其祚哉!或言老子入夷狄為浮屠。   [二]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愛,精之至也。[三]天神遺以好女,浮屠曰:   「此但革囊盛血。」遂不眄之。[四]其守一如此,乃能成道。今陛下淫女艷婦,極天下之麗,甘肥飲美,單天下之味,柰何欲如黃老乎?   注[一]浮屠即佛氿,但聲轉耳,並謂佛也,解見楚王英傳也。   注[二]或聞言當時言也。老子西入夷狄,始為浮屠之化。   注[三]言浮屠之人寄桑下者,不經三宿便即移去,示無愛戀之心也。   注[四]四十二章經:「天神獻玉女於佛,佛曰:『此是革囊盛觿穢耳。』」書上,即召*(詔)**[詣]*尚書問狀。楷曰:「臣聞古者本無宦臣,武帝末,春秋高,數游後宮,始置之耳。[一]後稍見任,至於順帝,遂益繁熾。今陛下爵之,十倍於前,至今無繼嗣者,豈獨好之而使之然乎?」尚書上其對,詔下有司處正,尚書承旨奏曰:「其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漢初張澤為大謁者,佐絳侯誅諸呂;[二]孝文使趙談參乘,而子孫昌盛。[三]楷不正辭理,指陳要務,而析言破律,違背經蓺,假借星宿,偽托神靈,[四]造合私意,誣上罔事。請下司隸,正楷罪法,收送洛陽獄。」帝以楷言雖激切,然皆天文恆象之數,故不誅,猶司寇論刑。[五]   注[一]元帝時,任宦者石顯為中書令,前將軍蕭望之等曰:「尚書百官之本,宜以公正處之。武帝游宴後廷,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法。」   注[二]張澤,閹人也。絳侯周勃誅諸呂,乃迎立代王入宮,顧麾左右執戟皆罷兵。有數人不肯去,宦者令張澤喻告之,乃去。此其佐誅諸呂之功。見前書。   注[三]文帝使宦者趙談參乘,爰盎伏車前曰:「陛下獨柰何與刀鋸餘人載!」於是上笑,推下趙談,談泣而下車。文帝生景帝,其後昌盛也。   注[四]謂上干吉神書也。   注[五]前書曰司寇,二歲刑。   初,順帝時,琅邪宮崇詣闕,上其師干吉於曲陽泉水上所得神書百七十卷,皆縹白素朱介青首朱目,號太平清領書。[一]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家,而多巫覡雜語。[二]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經,乃收臧之。後張角頗有其書焉。   注[一]今潤州有曲陽山,有神溪水;定州有曲陽山,有神溪水;海州有曲陽城,北有羽潭水;壽州有曲陽城,又有北溪水。而干吉、宮崇並琅邪人,蓋東海曲陽是也。縹,青白也。素,縑也。以朱為介道。首,慓也。目,題目也。太平經曰:「吾書中,善者悉使青下而丹目,合乎吾之道,乃丹青之信也。青者,生仁而有心。赤者太陽,天之正色也。」江表傳:「時有道士琅邪干吉,先寓居東方,來吳會,立精舍,燒香讀道書,製作符水以療病,吳會人多事之。孫策嘗於郡城樓上請會賓客,吉乃盛服趨度門下。諸將賓客三分之二下樓拜之,掌客者禁訶不能止。策即令收之。諸事之者,悉使婦女入見策母,請之。母謂策曰:   『干先生亦助軍作福,醫護將士,不可殺之。』策曰:『昔南陽張津為交州刺史,捨前聖典訓,廢漢家法律,常著絳袙頭,鼓琴焚香,讀邪俗道書,雲以助化,卒為蠻夷所殺。此甚無益,諸君但未悟耳。今此子已在鬼錄,勿復費紙筆也。』即催斬之,縣首於市。」   注[二]太平經曰:「天失陰陽則亂其道,地失陰陽則亂其財,人失陰陽則絕其後,君臣失陰陽則其道不理,五行四時失陰陽則為災。今天垂象為人法,故當承順之也。」又曰:「天上有常神聖要語,時下授人以言,用使神吏應氣而往來也。人觿得之謂神□也。□百中百,十中十,其□有可使神為除災疾,用之所向無不愈也。」   及靈帝即位,以楷書為然。太傅陳蕃舉方正,不就。鄉里宗之,每太守至,輒致禮請。中平中,與荀爽、鄭玄俱以博士征,不至,卒於家。   論曰:古人有云:「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一]而張衡亦云:「天文歷數,陰陽占候,今所宜急也。」郎顗、襄楷能仰瞻俯察,參諸人事,禍福吉凶既應,引之教義亦明。此蓋道術所以有補於時,後人所當取鑒者也。然而其敝好巫,故君子不以專心焉。[二]   注[一]前書武帝策茂才之詞也。   注[二]好巫謂好鬼神之事也。范□谷梁序曰「左氏艷而富,其敝也巫」也。   贊曰:仲桓術深,蒲車屢尋。[一]蘇竟飛書,清我舊陰。[二]襄、郎災戒,寔由政淫。   注[一]頻征不至。   注[二]陰,縣,屬南陽。與光武同郡,故雲我舊也。    校勘記   一0五四頁一五行炎火並作燒君室按:汲本「炎」作「災」。殿本「君」作「居」。   一0五五頁一行閔子騫曰按:「閔子」下原脫「騫」字,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五六頁二行陰*(得)**[覆]*陽*[也]*刊誤謂「得」當作「覆」,「陽」下合有「也」字。今據以改補。   一0五六頁七行三公卦*[也]*據殿本補。   一0五七頁三行並為三公之*(日)**[卦]*也張森楷校勘記謂錢大昕考異引「日」作「卦」,是,此誤。今據改。   一0五七頁一0行四*(斗)**[升]*為豆據刊誤改。   一0五七頁一0行*(四)**[十]*釜為鍾也據刊誤改。   一0五八頁四行夙夜夢寤汲本、殿本「寤」作「寐」。按:夢寤猶言寤寐,作「寤」義長。   一0五八頁一0行而皆務精土木按:「皆」下原衍「噹」字,逕據汲本、殿本刪,一0五九頁二行百姓何*(謗)**[罪]*據殿本改。   一0五九頁一0行天立應以惡按:「天」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五九頁一一行從今旦至明日旦也按:汲本「明日旦」作「明日」,殿本作「明旦」。   一0六一頁五行編發重譯來朝者六國按:「譯」原斗「驛」,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0六二頁一0行柳東方宿也按:「東」原斗「南」,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0六三頁一行去年閏*(十)*月十七日己丑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閏十月」之「十」字蓋衍文,或當云「閏十二月」。蓋郎顗上便宜七事在陽嘉二年,順帝紀陽嘉元年閏月戊子,客星出天苑,即其事也。紀書閏月於十二月之後,則是閏十二月也。是歲閏十二月癸酉朔,十七日恰得己丑。今據錢說刪「十」字。   一0六三頁二行伐又為大辰汲本、殿本「伐」作「罰」。按:此皆公羊傳文,公羊傳作「伐」。   一0六三頁一三行廣雅曰罰謂之大辰也汲本、殿本「廣雅」作「爾雅」。今按:   爾雅無此文。廣雅釋天「參伐謂之大辰」,作「廣雅」是。   一0六五頁四行山陵崩絕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韓詩外傳「絕」作「竭」。   一0六六頁九行左右趾也按:「趾」原斗「指」,逕據汲本、殿本改,下同。   一0六七頁一行遵其行令按:御覽二0引作「遵行月令」。   一0六七頁六行私曲之意羌不得通汲本、殿本「羌」作「差」。按:羌,語辭也,作「差」疑非。   一0六七頁七行*(計)**[斗]*歷改憲據刊誤改。按:刊誤謂「計」當作「斗」,注文可見。蓋斗字似草書計字,後人因誤之。   一0七0頁六行情同皦日按:「皦」原作「曒」,從日,非,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0七0頁一六行宮商為*(佐)**[姓]*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引演孔圖云「宮商為姓」,謂吹律定姓也,注緣傳「佐臣」而誤從「佐」也。今據改。按:御覽引見卷三百六十人事部。   一0七二頁一四行故曰賴出地*[奮]*豫按:明脫一「奮」字,今補。   一0七三頁五行太皓天也按:原脫「也」字,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0七三頁一六行金*(刻)**[克]*木據汲本改。   一0七四頁二行魏人石中夫也按:刊誤謂案前書「中夫」當作「申夫」。   一0七四頁一一行將害宿麥按:各本「宿」作「粟」,誤。   一0七五頁一行為小龍七按:汲本、殿本「七」作「五」。   一0七五頁二行以戊己日為黃龍按:「戊」原斗「戌」,逕改正。   一0七五頁四行見檀弓篇按:校補謂注上文明言禮記,則下文不必更言檀弓,疑後人妄增。   一0七五頁一四行平原隰陰人也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隰」當作「□」。郡國志平原郡有濕陰縣,濕他合反,即漯水也。班志作「漯陰」。案說文濟漯字本作「濕」,隸省作「濕」,燥濕字本作「濕」,後世借濕為燥濕字,而以漯為水名,不知漯為□之鬥也。其正作「濕」者,多與「隰」相亂。左氏哀十年傳注「濟南有隰陰縣」,陸德明誤音習。   一0七七頁三行延熹九年雒陽城傍竹柏葉有傷者汲本、殿本「九年」作「元年」,惠棟雲當作「七年」。今按:續志云「延熹九年,雒陽城旁竹柏葉有傷者」,桓紀亦書於九年冬十二月,是「元年」乃「九年」之鬥。然楷疏稱七年冬,故惠氏以為當作「七年」也。   一0七九頁一五行盡取石旁捨誅之按:刊誤謂史記作「石傍居人」,「捨」字誤。   一0八0頁九行何以異按:刊誤謂當云「何異爾」。   一0八0頁一0行受干吉神書按:汲本、殿本「干吉」之「干」皆作「於」。注同。   一0八一頁一0行天有三名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一0八三頁三行或聞言當時言也殿本無「聞」字。今按:疑當作「或言,聞當時言也」,各本言聞顛倒,殿本又依正文刪「聞」字耳。   一0八三頁六行即召*(詔)**[詣]*尚書問狀刊誤謂案文「詔」當作「詣」,今據改。   一0八四頁一0行青者生仁而有心按:殿本「生」作「主」。   一0八四頁一六行五行四時失陰陽則為災按:「五行」二字疑衍,汲本無。   ************後漢書卷三十一 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 第二十一   郭伋字細侯,扶風茂陵人也。高祖父解,[一]武帝時以任俠聞。父梵,為蜀郡太守。伋少有志行,哀平閒辟大司空府,三遷為漁陽都尉。王莽時為上谷大尹,[二]遷并州牧。   注[一]前書雲,解字翁伯,河內軹人,徙茂陵也。   注[二]王莽改太守為大尹。   更始新立,三輔連被兵寇,百姓震駭,強宗右姓[一]各擁觿保營,莫肯先附。   更始素聞伋名,征拜左馮翊,使鎮撫百姓。世祖即位,拜雍州牧,再轉為尚書令,數納忠諫爭。   注[一]右姓猶高姓也。   建武四年,出為中山太守。明年,彭寵滅,轉為漁陽太守。漁陽既離王莽之亂,重以彭寵之敗,[一]民多猾惡,寇賊充斥。[二]伋到,示以信賞,糾戮渠帥,盜賊銷散。時匈奴數抄郡界,邊境苦之。伋整勒士馬,設攻守之略,匈奴畏憚遠多,不敢復入塞,民得安業。在職五歲,戶口增倍。後穎川盜賊腢起,九年,征拜穎川太守。召見辭謁,[三]帝勞之曰:「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里,冀京師並蒙福也。[四]君雖精於追捕,而山道險□,自□當一士耳,深宜慎之。」伋到郡,招懷山賊陽夏趙宏、[五]   襄城召吳等數百人,皆束手詣伋降,悉遣歸附農。因自劾專命,[六]帝美其策,不以咎之。後宏、吳等黨與聞伋威信,遠自江南,或從幽、冀,不期俱降,駱驛不絕。[七]   注[一]離猶遭也。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充,滿;斥,見也。」   注[三]因辭而謁見也。   注[四]莊子曰:「河潤九里,澤及三族。」   注[五]陽夏,縣名,屬陳國。夏,公雅反。   注[六]謂擅放降賊也。   注[七]駱驛,連續。   十一年,省朔方刺史屬并州。帝以盧芳據北土,乃調伋為并州牧。過京師謝恩,帝即引見,並召皇太子諸王宴語終日,賞賜車馬衣服什物。伋因言選補觿職,當簡天下賢俊,不宜專用南陽人。帝納之。伋前在并州,素結恩德,及後入界,所到縣邑,老幼相攜,逢迎道路。   所過問民疾苦,聘求耆德雄俊,設幾杖之禮,朝夕與參政事。[一]   注[一]禮記曰:「謀於長者,必操幾杖以從之。」   始至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兒數百,各騎竹馬,道次迎拜。伋問「兒曹何自遠來」。[一]對曰:「聞使君到,喜,故來奉迎。」伋辭謝之。及事訖,諸兒復送至郭外,問「使君何日當還」。伋謂別駕從事,計日*(當)*告之。行部既還,先期一日,伋為違信於諸兒,遂止於野亭,須期乃入。   注[一]曹,輩也。   是時朝廷多舉伋可為大司空,帝以並部尚有盧芳之儆,[一]且匈奴未安,欲使久於其事,故不召。伋知盧芳夙賊,[二]難卒以力制,常嚴烽候,明購賞,以結寇心。芳將隋昱遂謀脅芳降伋,芳乃亡入匈奴。   注[一]儆,急也。   注[二]夙,舊也。   伋以老病上書乞骸骨。二十二年,征為太中大夫,賜宅一區,及帷帳錢谷,以充其家,伋輒散與宗親九族,無所遺余。明年卒,時年八十六。帝親臨吊,賜頤塋地。   杜詩字*(公)*君*[公]*,河內汲人也。少有才能,仕郡功曹,有公平稱。更始時,辟大司馬府。建武元年,歲中三遷為侍御史,安集洛陽。時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閒,百姓惶擾,詩□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世祖召見,賜以棨戟,[一]復使之河東,誅降逆賊楊異等。詩到大陽,[二]聞賊規欲北度,乃與長史急焚其船,部勒郡兵,將突騎趁擊,斬異等,賊遂翦滅。拜成戲令,[三]   視事三歲,舉政尤異。再遷為沛郡都尉,轉汝南都尉,所在稱治。   注[一]漢雜事曰:「漢制假棨戟以代斧鉞。」崔豹古今注曰:「棨戟,前驅之器也,以木為之。後代刻偽,無復典刑,以赤油韜之,亦謂之油戟,亦曰棨戟,王公已下通用之以前驅也。」   注[二]大陽,縣名,屬河東郡。   注[三]成戲,縣,屬河南郡,今洛州汜水縣是。   七年,遷南陽太守。性節儉而政治清平,以誅暴立威,善於計略,省愛民役。   造作水排,鑄為農器,[一]用力少,見功多,百姓便之。又修治陂池,廣拓土田,郡內比室殷足。時人方於召信臣,[二]故南陽為之語曰:「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注[一]排音蒲拜反。冶鑄者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排」當作「□」,古字通用也。   注[二]比室猶比屋也。前書曰:「召信臣字翁卿,九江壽春人也。遷南陽太守,為人興利,務在富之,開通溝渠凡十數處。」   詩自以無勞,不安久居大郡,求欲降避功臣,乃上疏曰:   陛下亮成天工,克濟大業,偃兵修文,腢帥反旅,[一]海內合和,萬世蒙福,天下幸甚。唯匈奴未譬聖德,威侮二垂,[二]陵虐中國,邊民虛耗,不能自守,臣恐武猛之將雖勤,亦未得解甲櫜弓也。[三]夫勤而不息亦怨,勞而不休亦怨,怨恨之師,難復責功。臣伏鶯將帥之情,功臣之望,冀一休足於內郡,[四]然後即戎出命,不敢有恨。臣愚以為「師克在和不在觿」,[五]陛下雖垂念北邊,亦當頗洩用之。[六]昔湯武善御觿,故無忿鷙之師。[七]陛下起兵十有三年,將帥和睦,士卒□痙。[八]今若使公卿郡守出於軍壘,則將帥自厲;[九]士卒之復,比於宿□,則戎士自百。[一0]何者?天下已安,各重性命,大臣以下,鹹懷樂土,不讎其功而厲其用,無以勸也。陛下誠宜虛□數郡,以俟振旅之臣,重複厚賞,加於久役之士。如此,緣邊屯戍之師,競而忘死,乘城拒塞之吏,不辭其勞,則烽火精明,守戰堅固。聖王之政,必因人心。今猥用愚薄,塞功臣之望,誠非其宜。   注[一]反旅謂班師也。   注[二]譬猶曉也。威,虐也。侮,慢也。二垂謂西與北也。   注[三]櫜,韜也。音高。詩曰「載櫜弓矢」也。   注[四]休足,止行役也。   注[五]春秋左氏傳文也。   注[六]洩猶雜也。   注[七]鷙,擊也。湯武順天應人,其所征討,皆吊伐而已,故無忿怒而擊也。   注[八]言其和睦歡悅,如□之戲於水痙也。   注[九]壘,軍壁。厲,勉也。   注[一0]復謂優寬也,音福。續漢志曰:「羽林郎,秩比三百石,掌侍從宿□。」   言士卒得比於郎,則人百其勇。   臣詩伏自惟忖,本以史吏一介之才,[一]遭陛下創製大業,賢俊在外,空乏之閒,超受大恩,*(收)**[牧]*養不稱,奉職無□,久竊祿位,令功臣懷慍,誠惶誠恐。八年,上書乞避功德,陛下殊恩,未許放退。臣詩蒙恩尤深,義不敢苟冒虛請,誠不勝至願,願退大郡,受小職。及臣齒壯,力能經營劇事,如使臣詩必有補益,復受大位,雖析珪授爵,所不辭也。惟陛下哀矜!   注[一]史吏謂初為郡功曹也。書曰「如有一介臣」也。   帝惜其能,遂不許之。   詩雅好推賢,數進知名士清河劉統及魯陽長董崇等。   初,禁網尚簡,但以璽書發兵,未有虎符之信,詩上疏曰:「臣聞兵者國之凶器,聖人所慎。舊制發兵,皆以虎符,其餘徵調,竹使而已。符第合會,取為大信,所以明著國命,斂持威重也。[一]閒者發兵,但用璽書,或以詔令,如有奸人詐偽,無由知覺。愚以為軍旅尚興,賊虜未殄,徵兵郡國,宜有重慎,可立虎符,以絕奸端。昔魏之公子,威傾鄰國,猶假兵符,以解趙圍,若無如姬之仇,則其功不顯。[二]事有煩而不可省,費而不得已,蓋謂此也。」書奏,從之。   注[一]說文曰:「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前書文帝二年,初與郡守為銅虎符、竹使符。音義曰:「銅虎第一至第五,發兵遣使,符合乃聽之。竹使符以竹五寸,鐫刻篆書,亦第一至第五也」。   注[二]秦昭王已破趙長平,又進圍邯鄲。魏昭王之子無忌號信陵君,其姊為趙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平原君數遺公子書,請救於魏,魏王使將軍晉鄙將十萬觿救趙,實持兩端以觀望。平原君使者相屬,謂公子曰:「今邯鄲旦暮降秦,魏救不至,獨不憐公子姊耶?」公子患之,過侯嬴問之。嬴屏人語曰:「嬴聞晉鄙兵符常在王臥內,而如姬最幸,力能竊之。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公子使客斬其仇頭敬進如姬,姬為公子死無所辭。公子誠一開口以請如姬,姬必諾。」公子從其計,如姬果盜晉鄙兵符與公子,於是遂矯魏王令奪晉鄙兵,進擊,秦軍解去。事見史記也。   詩身雖在外,盡心朝廷,讜言善策,隨事獻納。視事七年,政化大行。十四年,坐遣客為弟報仇,被征,會病卒。司隸校尉鮑永上書言詩貧困無田宅,喪無所歸。詔使治喪郡邸,賻絹千匹。   孔奮字君魚,扶風茂陵人也。曾祖霸,元帝時為侍中。奮少從劉歆受春秋左氏傳,歆稱之,謂門人曰:「吾已從君魚受道矣。」[一]   注[一]言君魚之道已過於己也。   遭王莽亂,奮與老母幼弟避兵河西。建武五年,河西大將軍竇融請奮署議曹掾,守姑臧長。八年,賜爵關內侯。時天下擾亂,唯河西獨安,而姑臧稱為富邑,通貨羌胡,市日四合,[一]每居縣者,不盈數月輒致豐積。奮在職四年,財產無所增。事母孝謹,雖為儉約,奉養極求珍膳。躬率妻子,同甘菜茹。[二]時天下未定,士多不修節操,而奮力行清絜,為觿人所笑,或以為身處脂膏,不能以自潤,徒益苦辛耳。奮既立節,治貴仁平,太守梁統深相敬待,不以官屬禮之,常迎於大門,引入見母。   注[一]古者為市,一日三合。周禮曰:「大市日側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今既人貨殷繁,故一日四合也。   注[二]廣雅曰:「茹,食也。」   隴蜀既平,河西守令鹹被徵召,財貨連轂,□竟川澤。唯奮無資,單車就路。   姑臧吏民及羌胡更相謂曰:「孔君清廉仁賢,舉縣蒙恩,如何今去,不共報德!」遂相賦斂牛馬器物千萬以上,追送數百里。奮謝之而已,一無所受。既至京師,除武都郡丞。   時隴西餘賊隗茂等夜攻府捨,殘殺郡守,賊畏奮追急,乃執其妻子,欲以為質。   奮年已五十,唯有一子,終不顧望,遂窮力討之。吏民感義,莫不倍用命焉。   郡多氐人,便習山谷,其大豪齊鍾留者,為腢氐所信向。奮乃率厲鍾留等令要遮鈔擊,共為表裡。賊窘懼逼急,乃推奮妻子以置軍前,冀當退□,而擊之愈厲,遂禽滅茂等,奮妻子亦為所殺。世祖下詔□美,拜為武都太守。   奮自為府丞,已見敬重,及拜太守,舉郡莫不改操。為政明斷,甄善疾非,[一]   見有美德,愛之如親,其無行者,忿之若讎,郡中稱為清平。   注[一]甄,明也。   弟奇,遊學洛陽。奮以奇經明當仕,上病去官,守約鄉閭,卒於家。奇博通經典,作春秋左氏刪。[一]奮晚有子嘉,官至城門校尉,作左氏說雲。[二]   注[一]刪定其義也。   注[二]說,猶今之疏也。   張堪字君游,南陽宛人也,為郡族姓。堪早孤,讓先父余財數百萬與兄子。年十六,受業長安,志美行厲,諸儒號曰「聖童」。   世祖微時,見堪志操,常嘉焉。及即位,中郎將來歙薦堪,召拜郎中,三遷為謁者。使送委輸縑帛,並領騎七千匹,詣大司馬吳漢伐公孫述,在道追拜蜀郡太守。時漢軍余七日糧,陰具船欲遁去。堪聞之,馳往見漢,說述必敗,不宜退師之策。漢從之,乃示弱挑敵,述果自出,戰死城下。成都既拔,堪先入據其城,撿閱庫藏,收其珍寶,悉條列上言,秋毫無私。[一]慰撫吏民,蜀人大悅。   注[一]秋毫者,喻細也。   在郡二年,征拜騎都尉,後領票騎將軍杜茂營,擊破匈奴於高柳,拜漁陽太守。   捕擊奸猾,賞罰必信,吏民皆樂為用。匈奴嘗以萬騎入漁陽,堪率數千騎奔擊,大破之,郡界以靜。乃於狐奴開稻田八千餘頃,勸民耕種,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   帝嘗召見諸郡計吏,問其風土及前後守令能否。蜀郡計掾樊顯進曰:「漁陽太守張堪昔在蜀,其仁以惠下,威能討奸。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卷握之物,足富十世,[一]而堪去職之日,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帝聞,良久歎息,[二]拜顯為魚復長。[三]   方征堪,會病卒,帝深悼惜之,下詔□揚,賜帛百匹。   注[一]卷握猶掌握也,謂珠玉之類也。   注[二]良猶甚也。   注[三]魚復,縣,屬巴郡,故城在今夔州人復縣北赤甲城是。   廉范字叔度,京兆杜陵人,趙將廉頗之後也。漢興,以廉氏豪宗,自苦陘徙焉。   [一]世為邊郡守,或葬隴西襄武,故因仕焉。曾祖父□,成哀閒為右將軍,祖父丹,王莽時為大司馬庸部牧,[二]皆有名前世。范父遭喪亂,客死於蜀漢,范遂流寓西州。[三]西州平,歸鄉里。年十五,辭母西迎父喪。蜀郡太守張穆,丹之故吏,乃重資送范,范無所受,與客步負喪歸葭萌。[四]載船觸石破沒,范抱持棺柩,遂俱沉溺。觿傷其義,鉤求得之,療救僅免於死。穆聞,復馳遣使持前資物追范,范又固辭。歸葬服竟,詣京師受業,事博士薛漢。[五]京兆、隴西二郡更請召,皆不應。永平初,隴西太守鄧融備禮謁范為功曹,[六]會融為州所舉案,[七]范知事譴難解,欲以權相濟,乃托病求去,融不達其意,大恨之。范於是東至洛陽,變名姓,求代廷尉獄卒。居無幾,融果征下獄,范遂得□侍左右,盡心勸勞。融怪其貌類范而殊不意,乃謂曰:「卿何似我故功曹邪?」范訶之曰:「君困□瞀亂邪!」[八]語遂絕。融系出困病,范隨而養視,及死,竟不言,身自將車送喪致南陽,葬畢乃去。   注[一]苦陘,縣,屬中山國,章帝更名漢昌。   注[二]王莽改益州為庸部。   注[三]謂巴蜀也。   注[四]葭萌,縣名,屬廣漢郡。今利州益昌縣,即漢葭萌地也。   注[五]漢字公子,見儒林傳。   注[六]謁,請也。   注[七]舉其罪案驗之。   注[八]鄭玄注禮記曰:「瞀,目不明之魍。」   後辟公府,會薛漢坐楚王事誅,[一]故人門生莫敢視,范獨往收斂之,吏以聞,顯宗大怒,召范入,詰責曰:「薛漢與楚王同謀,交亂天下,范公府掾,不與朝廷同心,而反收斂罪人,何也?」范叩頭曰:「臣無狀愚戇,以為漢等皆已伏誅,不勝師資之情,罪當萬坐。」[二]帝怒稍解,問范曰:「卿廉頗後邪?與右將軍□、大司馬丹有親屬乎?」范對曰:「□,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帝曰:   「怪卿志膽敢爾!」因貰之。[三]由是顯名。   注[一]楚王英謀反也。   注[二]老子曰「善人為不善人之師,不善人為善人之資」也。   注[三]貰,赦也。   舉茂才,數月,再遷為雲中太守。會匈奴大入塞,烽火日通。故事,虜*(人)**[入]*過五千人,移書傍郡。吏欲傳檄求救,范不聽,自率士卒拒之。虜觿盛而范兵不敵。會日暮,令軍士各交縛兩炬,三頭□火,營中星列。[一]虜遙望火多,謂漢兵救至,大驚。待旦將退,范乃令軍中蓐食,晨往赴之,[二]斬首數百級,虜自相轔藉,死者千餘人,[三]由此不敢復向雲中。   注[一]用兩炬交縛如十字,□其三頭,手持一端,使敵人望之,疑兵士之多。   注[二]蓐食,早起食於寢蓐中也。   注[三]轔,轢也。藉,相蹈藉也。   後頻歷武威、武都二郡太守,隨俗化導,各得治宜。建初中,遷蜀郡太守,其俗尚文辯,好相持短長,范每厲以淳厚,不受偷薄之說。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而更相隱蔽,燒者日屬。范乃毀削先令,但嚴使儲水而已。百姓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稿。」[一]在蜀數年,坐法免歸鄉里。范世在邊,廣田地,積財粟,悉以賑宗族朋友。   注[一]作,協韻音則護反。   肅宗崩,范奔赴敬陵。時廬江郡掾嚴麟奉章吊國,俱會於路。麟乘小車,塗深馬死,不能自進,范見而愍然,命從騎下馬與之,不告而去。麟事畢,不知馬所歸,乃緣蹤訪之。或謂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周人窮急,今奔國喪,獨當是耳。」麟亦素聞范名,以為然,即牽馬造門,謝而歸之。世伏其好義,然依倚大將軍竇憲,以此為譏。卒於家。   初,范與洛慶鴻為刎頸交,時人稱曰:「前有管鮑,後有慶廉。」鴻慷慨有義節,位至琅邪、會稽二郡太守,所在有異多。   論曰:張堪、廉范皆以氣俠立名,觀其振危急,赴險□,有足壯者。堪之臨財,范之忘施,亦足以信意而感物矣。[一]若夫高祖之召欒布,[二]明帝之引廉范,加怒以發其志,就戮更延其寵,聞義能徙,誠君道所尚,然情理之樞,亦有開塞之感焉。[三]   注[一]信音申。   注[二]欒布,梁人,為人所略賣為奴,梁王彭越贖為梁大夫,使於齊。漢召彭越,以謀反夷三族,詔有收視者輒捕之。布還,秦事彭越頭下,祠而哭之。吏捕以聞,上召罵曰:「若與彭越反邪?」布曰:「今漢一徵兵於梁,彭王不行,而疑以為反,則人人自危也。」上乃釋布,拜為都尉也。   注[三]戶之開闔,必由於樞;情之通塞,必在於感。言高祖、明帝初怒欒布、廉范,後感其義而赦之。   王堂字敬伯,廣漢郪人也。初舉光祿茂才,[一]遷谷城令,治有名多。[二]永初中,西羌寇巴郡,為民患,詔書遣中郎將尹就攻討,連年不克。三府舉堂治劇,拜巴郡太守。堂馳兵赴賊,斬虜千餘級,巴、庸清靜,吏民生為立祠。[三]   刺史張喬表其治能,遷右扶風。   注[一]光祿舉之為茂才也。   注[二]谷城,縣,屬東郡,故城在今濟州東阿縣東。   注[三]庸即上庸縣也,故城在今房州清水縣西也。   安帝西巡,阿母王聖、中常侍江京等並請屬於堂,堂不為用。掾*(吏)**[史]*固諫之,堂曰:「吾蒙國恩,豈可為權寵阿意,以死守之!」[一]即日遣家屬歸,閉合上病。果有誣奏堂者,會帝崩,京等悉誅,堂以守正見稱。永建二年,徵入為將作大匠。四年,坐公事左轉議郎。[二]復拜魯相,政存簡一,至數年無辭訟。遷汝南太守,搜才禮士,不苟自專,乃教掾*(吏)**[史]*曰:「古人勞於求賢,逸於任使,故能化清於上,事緝於下。其憲章朝右,簡核才職,委功曹陳蕃。匡政理務,拾遺補闕,任主簿應嗣。庶循名責實,察言觀效焉。」   自是委誠求當,不復妄有辭教,郡內稱治。時大將軍梁商及尚書令袁湯,以求屬不行,並恨之。後廬江賊迸入弋陽界,堂勒兵追討,即便奔散,而商、湯猶因此風州奏堂在任無警,免歸家。   注[一]阿,曲也。   注[二]續漢志曰:「議郎,秩六百石,無員。」   年八十六卒。遺令薄斂,瓦棺以葬。子囁,清行不仕。曾孫商,益州牧劉焉以為蜀郡太守,有治聲。   蘇章字孺文,扶風平陵人也。八世祖建,武帝時為右將軍。[一]祖父純,字桓公,有高名,性強切而持毀譽,[二]士友鹹憚之,至乃相謂曰:「見蘇桓公,患其教責人,不見,又思之。」三輔號為「大人」。[三]永平中,為奉車都尉竇固軍,出擊北匈奴、車師有功,封中陵鄉侯,官至南陽太守。   注[一]前書曰,建以校尉從大將軍青擊匈奴,封平陵侯。中子武最知名也。   注[二]持,執也。執毀譽之論,謂品藻其臧否。   注[三]大人,長老之稱,言尊事之也。   章少博學,能屬文。安帝時,舉賢良方正,對策高第,為議郎。數陳得失,其言甚直。出為武原令,[一]時歲饑,輒開倉廩,活三千餘戶。順帝時,遷冀州刺史。故人為清河太守,章行部案其奸臧。乃請太守,為設酒餚,陳平生之好甚歡。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章曰:「今夕蘇孺文與故人飲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舉正其罪。州境知章無私,望風畏肅。換為并州刺吏,以摧折權豪,忤旨,坐免。隱身鄉里,不交當世。   後征為河南尹,不就。時天下日敝,民多悲苦,論者舉章有干國才,朝廷不能復用,卒於家。兄曾孫不韋。   注[一]武原,縣,屬楚國,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北。   不韋字公先。父謙,初為郡督郵。時魏郡李暠為美陽令,與中常侍具瑗交通,貪暴為民患,前後監司畏其埶援,莫敢愨問。及謙至,部案得其臧,論輸左校。   謙累遷至金城太守,去郡歸鄉里。漢法,免罷守令,自非詔征,不得妄到京師。   而謙後私至洛陽,時暠為司隸校尉,收謙詰掠,死獄中,暠又因刑其屍,以報昔怨。   不韋時年十八,征詣公車,會謙見殺,不韋載喪歸鄉里,瘞而不葬,仰天歎曰:   「伍子胥獨何人也!」[一]乃藏母於武都山中,[二]遂變名姓,盡以家財募□客,邀暠於諸陵閒,不克。會暠遷大司農,時右校芻廥在寺北垣下,[三]不韋與親從兄弟潛入廥中,夜則鑿地,晝則逃伏。如此經月,遂得傍達暠之寢室,出其默下。   值暠在廁,因殺其妾並及小兒,留書而去。暠大驚懼,乃布棘於室,以板籍地,一夕九徙,雖家人莫知其處。每出,輒□戟隨身,壯士自□。不韋知暠有備,乃日夜飛馳,逕到魏郡,掘其父阜頤,斷取阜頭,以祭父墳,又標之於市曰「李君遷父頭」。暠匿不敢言,而自上退位,歸鄉里,私掩塞頤幟。捕求不韋,歷歲不能得,憤恚感傷,發病歐血死。   注[一]子胥父伍奢為楚王所殺,子胥復讎,鞭平王之屍。解具寇榮傳。   注[二]武都,郡名,其地在今成州上祿縣界。有仇池山,東西懸絕,壁立百仞,故藏於其中也。   注[三]說文云:「廥,芻瞢藏。」音工外反。垣,牆也。   不韋後遇赦還家,乃始改葬,行喪。士大夫多譏其發掘頤墓,歸罪枯骨,不合古義,唯任城何休方之伍員。太原郭林宗聞而論之曰:「子胥雖雲逃命,而見用強吳,憑闔廬之威,因輕悍之觿,雪怨舊郢,曾不終朝,而但鞭墓戮屍,以舒其憤,竟無手刃後主之報。豈如蘇子單特孑立,靡因靡資,強讎豪援,據位九卿,城闕天阻,宮府幽絕,埃塵所不能過,霧露所不能沾。不韋毀身燋慮,出於百死,冒觸嚴禁,陷族禍門,雖不獲逞,為報己深。況復分骸斷首,以毒生者,[一]使暠懷忿結,不得其命,猶假手神靈以斃之也。力唯匹夫,功隆千乘,比之於員,不以優乎?」議者於是貴之。   注[一]毒,苦也。   後太傅陳蕃辟,不應,為郡五官掾。初,弘農張奐睦於蘇氏,而武威段熲與暠素善,後奐熲有隙。及熲為司隸,以禮辟不韋,不韋懼之,稱病不詣。熲既積憤於奐,因發怒,乃追咎不韋前報暠事,以為暠表治謙事,被報見誅,君命天也,而不韋仇之。又令長安男子告不韋多將賓客奪舅財物,遂使從事張賢等就家殺之。乃先以鴆與賢父曰:「若賢不得不韋,便可飲此。」賢到扶風,郡守使不韋奉謁迎賢,實時收執,並其一門六十餘人盡誅滅之,諸蘇以是衰破。及段熲為陽球所誅,天下以為蘇氏之報焉。   羊續字興祖,太山平陽人也。其先七世二千石卿校。祖父侵,安帝時司隸校尉。   父儒,桓帝時為太常。   續以忠臣子孫拜郎中,去官後,辟大將軍竇武府。及武敗,坐黨事,禁錮十餘年,幽居守靜。及黨禁解,復辟太尉府,四遷為廬江太守。後揚州黃巾賊攻舒,焚燒城郭,續發縣中男子二十以上,皆持兵勒陳,其小弱者,悉使負水灌火,會集數萬人,並埶力戰,大破之,郡界平。後安風賊戴風等作亂,[一]續復擊破之,斬首三千餘級,生獲渠帥,其餘黨輩原為平民,[二]賦與佃器,使就農業。   注[一]安風,縣,屬廬江郡。   注[二]原,免也。   中平三年,江夏兵趙慈反叛,殺南陽太守秦頡,攻沒六縣,拜續為南陽太守。   當入郡界,乃羸服閒行,侍童子一人,觀歷縣邑,采問風謠,然後乃進。其令長貪絜,吏民良猾,悉逆知其狀,郡內驚竦,莫不震懾。乃發兵與荊州刺史王敏共擊慈,斬之,獲首五千餘級。屬縣餘賊並詣續降,續為上言,宥其枝附。   賊既清平,乃班宣政令,候民病利,[一]百姓歡服。時權豪之家多尚奢麗,續深疾之,常敝衣薄食,車馬羸敗。府丞嘗獻其生魚,續受而懸於庭;丞後又進之,續乃出前所懸者以杜其意。續妻後與子秘俱往郡捨,續閉門不內,妻自將秘行,其資藏唯有布衾、敝袛裯,鹽、麥數斛而已,[二]顧□秘曰:「吾自奉若此,何以資爾母乎?」使與母俱歸。   注[一]損於人曰病,益於人曰利。   注[二]說文曰:「袛裯,短衣也。」廣雅雲即襜褕也。袛音丁奚反,裯音丁勞反。   六年,靈帝欲以續為太尉。時拜三公者,皆輸東園禮錢千萬,令中使督之,名為「左騶」。[一]其所之往,輒迎致禮敬,厚加贈賂。續乃坐使人於單席,舉縕袍以示之,[二]曰:「臣之所資,唯斯而已。」左驂白之,帝不悅,以此不登公位。而征為太常,未及行,會病卒,時年四十八。遺言薄斂,不受賵遺。舊典,二千石卒官賻百萬,府丞焦儉遵續先意,一無所受。詔書□美,□太山太守以府賻錢賜續家雲。   注[一]騶,騎士也。   注[二]縕,故絮也。   賈琮字孟堅,東郡聊城人也。[一]舉孝廉,再遷為京*(兆)*令,有政理多。   注[一]聊城,今博州縣。   舊交址土多珍產,明璣、翠羽、犀、象、輂瑁、異香、美木之屬,莫不自出。[一]   前後刺史率多無清行,上承權貴,下積私賂,財計盈給,輒復求見遷代,故吏民怨叛。中平元年,交址屯兵反,執刺史及合浦太守,自稱「柱天將軍」。靈帝特□三府精選能吏,有司舉琮為交址刺史。琮到部,訊其反狀,鹹言賦斂過重,百姓莫不空單,京師遙遠,告冤無所,民不聊生*(自活)*,故聚為盜賊。琮即移書告示,各使安其資業,招撫荒散,蠲復傜役,誅斬渠帥為大害者,簡選良吏試守諸縣,歲閒蕩定,百姓以安。巷路為之歌曰:「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吏不敢飯。」在事三年,為十三州最,征拜議郎。   注[一]說文曰:「璣,珠之不圓者。」異物誌曰:「翠鳥形似燕,翡赤而翠青,其羽可以為飾。」廣雅曰「輂瑁形似龜,出南海巨延州」也。   時黃巾新破,兵凶之後,郡縣重斂,因緣生奸。詔書沙汰刺史、二千石,更選清能吏,乃以琮為冀州刺史。舊典,傳車驂駕,垂赤帷裳,迎於州界。及琮之部,升車言曰:「刺史當遠視廣聽,糾察美惡,何有反垂帷裳以自掩塞乎?」乃命御者褰之。百城聞風,自然竦震。其諸臧過者,望風解印綬去,唯癭陶長濟陰董昭、觀津長梁國黃就當官待琮,於是州界翕然。   靈帝崩,大將軍何進表琮為度遼將軍,卒於官。   陸康字季寧,吳郡吳人也。祖父續,在獨行傳。父□,有志操,連征不至。   康少仕郡,以義烈稱,刺史臧旻舉為茂才,除高成令。[一]縣在邊垂,舊制,令戶一人具弓弩以備不虞,不得行來。[二]長吏新到,輒發民繕修城郭。康至,皆罷遣,百姓大悅。以恩信為治,寇盜亦息,州郡表上其狀。光和元年,遷武陵太守,轉守桂陽、樂安二郡,所在稱之。   注[一]高成,縣,屬渤海郡也。   注[二]行來猶往來也。   時靈帝欲鑄銅人,而國用不足,乃詔調民田,畝斂十錢。而比水旱傷稼,百姓貧苦。康上疏諫曰:「臣聞先王治世,貴在愛民。省傜輕賦,以寧天下,除煩就約,以崇簡易,[一]故萬姓從化,靈物應德。末世衰主,窮奢極侈,造作無端,興制非一,勞割自下,以從苟欲,[二]故黎民吁嗟,陰陽感動。陛下聖德承天,當隆盛化,而卒被詔書,畝斂田錢,鑄作銅人,伏讀惆悵,悼心失圖。夫十一而稅,周謂之徹。[三]徹者通也,言其法度可通萬世而行也。故魯宣稅畝,而蝝□自生;[四]哀公增賦,而孔子非之。[五]豈有聚奪民物,以營無用之銅人;   捐捨聖戒,自蹈亡王之法哉![六]傳曰:『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世何述焉?』陛下宜留神省察,改敝從善,以塞兆民怨恨之望。」書奏,內幸因此譖康援引亡國,以譬聖明,大不敬,檻車征詣廷尉。侍御史劉岱典考其事,岱為表陳解釋,免歸田里。復征拜議郎。   注[一]易曰:「干以易知,坤以簡能,而天下之理得矣。」   注[二]勞苦割剝於下人也。   注[三]孟子曰:「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十一也。」   注[四]公羊傳曰:「初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何休注云:「宣公無恩信於人,人不肯盡力於公田,起履踐案行,擇其畝谷好者稅取之。」蝝,螽子也。公羊傳:「冬蝝生。此言蝝生何?上變古易常也。」注云:「上謂宣公,變易公田舊制而稅畝。」   注[五]左傳曰:「季孫欲以田賦,使冉有訪諸仲尼。仲尼私於冉有曰:『子季孫若欲行而法,則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之,又何訪焉!』」注[六]謂秦始皇鑄銅人十二,卒致滅亡也。   會廬江賊黃穰等與江夏蠻連結十餘萬人,攻沒四縣,拜康廬江太守。康申明賞罰,擊破穰等,餘黨悉降。帝嘉其功,拜康孫尚為郎中。獻帝即位,天下大亂,康蒙險遣孝廉計吏奉貢朝廷,詔書策勞,加忠義將軍,秩中二千石。時袁術屯兵壽春,部曲飢餓,遣使求委輸兵甲。康以其叛逆,閉門不通,內修戰備,將以御之。術大怒,遣其將孫策攻康,圍城數重。康固守,吏士有先受休假者,皆遁伏還赴,暮夜緣城而入。受敵二年,城陷。月餘,發病卒,年七十。宗族百餘人,遭離饑□,死者將半。朝廷愍其守節,拜子鑈為郎中。   少子績,仕吳為鬱林太守,博學善政,見稱當時。懸年曾謁袁術,懷橘墯地者也,有名稱。[一]   注[一]績字公紀,吳志有傳。   贊曰:伋牧朔藩,信立童昏。詩守南楚,民作謠言。奮馳單乘,堪駕毀轅。范得其朋,[一]堂任良肱。[二]二蘇勁烈,羊、賈廉能。季寧拒策,城隕沖輣。[三]   注[一]易曰:「西南得朋。」廉范遷蜀郡太守,百姓便之,蜀在西南,故雲得朋也。   注[二]謂委任功曹陳蕃、主簿應嗣,郡中大化也。   注[三]輣,兵車也,音彭,協韻音普*(勝)**[滕]*反。    校勘記   一0九一頁三行扶風茂陵人也按:王先謙謂東觀記云「河南人」,與此異。   一0九一頁四行王莽時為上谷大尹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莽改上谷曰朔調,耿弇傳父況為朔調連率,此作「上谷」,誤。   一0九三頁五行計日*(當)*告之據刊誤刪。按:王先謙謂類聚五十、文選沉約齊安陸昭王碑文注引續漢書,並無「噹」字。   一0九三頁九行芳將隋昱按:刊誤謂「隨」字至隋時方去「ひ」,單作「隋」,今此宜作「隨」。   一0九四頁一行杜詩字*(公)*君*[公]*據汲本改。按:東觀記亦作「君公」。   一0九六頁九行*(收)**[牧]*養不稱刊誤謂「收養」無義,合作「牧養」,兩漢通謂守令為牧養也。今據改。   一0九六頁一三行如有一介臣按:「有」原斗「其」,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0九七頁一行符第合會汲本、殿本「第」作「策」。按:依注似以作「第」為是。   一0九七頁一二行於是遂矯魏王令奪晉鄙兵按:「是」原斗「道」,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0九八頁一0行*[朝市]*朝時而市據殿本補,與今周禮文合。   一0九八頁一0行*[夕市]*夕時而市據殿本補,與今周禮文合。   一一00頁一一行麥穗兩岐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通鑒「穗」作「秀」。   一一00頁一四行其仁以惠下汲本、殿本「其」作「漢」,屬上句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漢」作「其」,屬下句讀。   一一0一頁五行故城在今夔州人復縣北赤甲城是殿本「人復」作「魚復」。柳從辰謂唐書地理志貞觀二十三年改人復為奉節,此不得仍稱「人復」。按:校補謂章懷作注,於釋地多承用隋代舊名,所見已多。蓋新更之名,尚無圖經可據,其相助為理者仍為隋時學者,沿襲用之,未及改正,不足為異也。   一一0三頁四行虜*(人)**[入]*過五千人刊誤謂上「人」當作「入」。張森楷校勘記謂後漢紀正作「入」,劉說是。今據改。按:御覽三三五引作「虜入度五千人」,袁紀作「虜人入捨過五千人」,東觀記作「虜出度五千人」。   一一0三頁一五行不禁火民安作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作「厝」。今按:   聚珍本東觀記作「堵」。   一一0五頁九行掾*(吏)**[史]*固諫之據汲本、殿本改。下同。   一一0五頁一三行簡核才職按:殿本考證謂「職」字應照宋本作「識」。   一一0六頁三行即便奔散按:「便」原斗「使」,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0六頁一0行為奉車都尉竇固軍刊誤謂竇固自為奉車都尉,蘇純但從之耳,「為」當作「從」。今按:沉家本謂「軍」下有奪字,當是官名。   一一0七頁二行章少博學能屬文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書鈔一三五、御覽七一一引謝承書「蘇章字士成,北海人。負笈追師,不遠萬里」。   一一0九頁七行便可飲此按:汲本、殿本「可」作「同」。   一一0九頁一0行祖父侵集解引惠棟說,謂「侵」一作「祲」。又校補引侯康說,謂「侵」一作「浸」。鄧騭傳「推進天下賢士何熙、祋諷、羊浸、李合、陶敦等」,即其人也。御覽二五二引李合別傳,亦作「浸」。今按:殿本鄧騭傳仍作「祲」。   一一一0頁一一行續妻後與子秘俱往郡捨按:殿本「往」作「詣」。   一一一一頁八行再遷為京*(兆)*令按:刊誤謂無「京兆縣」,又未可為尹,明多「兆」字,是河南京縣令也。   今據刪。   一一一一頁一三行民不聊生*(自活)*刊誤謂案文「自活」非本傳文,是注以解聊生耳。按:御覽二五六引無「自活」二字,今據刪。   一一一四頁一四行懸年曾謁袁術懷橘墯地者也有名稱按:馬□倫謂此十五字疑讀者所加,本注在下,誤入正文者也。不然,當明□其事,今若事已見前,而特撮述之者。然績事具在吳志,使未讀吳志,竟不知懷橘墯地為何等事,而特煩載筆,果出范氏,其謬甚矣。且上云「見稱當時」,下云「有名稱」,著語覆疊,知不當出范氏。   一一一五頁五行協韻音普*(勝)**[滕]*反據殿本、集解改。   ************後漢書卷三十二 樊宏陰識列傳 第二十二   *宏子鯈族曾孫准識弟興*   樊宏字靡卿,南陽湖陽人也,世祖之舅。其先周仲山甫,封於樊,因而氏焉,[一]   為鄉里著姓。父重,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 ,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曒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二]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求假焉。貲至巨萬,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縣中稱美,推為三老。年八十餘終。其素所假貸人閒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責家聞者皆籩,爭往償之,[三]諸子從□,竟不肯受。   注[一]樊,今襄州安養縣也。   注[二]酈元水經注曰:「*(湖)**[朝]*水支分,東北為樊氏陂,東西十里,南北五里,亦謂之凡亭。陂東樊氏故宅 ,樊氏既滅,庾氏取其陂,故喭曰:『陂汪汪,下田良,樊氏失業庾氏昌。』」其陂至今猶名為樊陂,在今鄧州新野縣之西南也。   注[三]責音側界反。   宏少有志行。王莽末,義兵起,劉伯升與族兄賜俱將兵攻湖陽,城守不下。賜女弟為宏妻,湖陽由是收系宏妻子,令出譬伯升,宏因留不反。湖陽軍帥欲殺其妻子,長吏以下共相謂曰:「樊重子父,禮義恩德行於鄉里,雖有罪,且當在後。」會漢兵日盛,湖陽惶急,未敢殺之,遂得免脫。更始立,欲以宏為將,宏叩頭辭曰:「書生不習兵事。」竟得免歸,與宗家親屬作營燎自守,老弱歸之者千餘家。時赤眉賊掠唐子鄉,多所殘殺,欲前攻宏營,宏遣人持牛酒米谷,勞遺赤眉。赤眉長老先聞宏仁厚,皆稱曰:「樊君素善,且今見待如此,何心攻之。」引兵而去,遂免寇難。   世祖即位,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次三公。建武五年,封長羅侯。[一]十三年 ,封弟丹為射陽侯,[二]兄子尋玄鄉侯,族兄忠更父侯。十五年,定封宏壽張侯。   十八年,帝南祠章陵,過湖陽,祠重墓,追爵謚為壽張敬侯,立廟於湖陽。車駕每南巡,常幸其墓,賞賜大會。   注[一]長羅,縣名,屬陳留郡,故城在今滑州匡城縣東北。   注[二]在射水之陽。水經注曰:「沘水西南流,射水注之,水出射城北。建武十三年,封樊重少子丹為射陽侯,即其國也。」案臨淮郡別有射陽縣,疑遠,非此地也。   宏為人謙柔畏慎,不求苟進。常戒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吾非不喜榮埶也,天道惡滿而好謙,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一]保身全己,豈不樂哉!」   每當朝會,輒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帝聞之,常□騶騎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宏所上便宜及言得失,輒手自書寫,毀削草本。公朝訪逮,不敢觿對。宗族染其化,未嘗犯法。帝甚重之。及病困,車駕臨視,留宿,問其所欲言。宏頓首自陳:「無功享食大國,誠恐子孫不能保全厚恩,令臣魂神籩負黃泉,願還壽張,食小鄉亭。」帝悲傷其言,而竟不許。   注[一]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人道惡盈而好謙」也。   二十七年,卒。遺□薄葬,一無所用,以為棺柩一臧,不宜復見,如有腐敗,傷孝子之心,使與夫人同墳異臧。帝善其令,以書示百官,因曰:「今不順壽張侯意,無以彰其德。且吾萬歲之後,欲以為式。」賻錢千萬,布萬匹,謚為恭侯,贈以印綬,車駕親送葬。子鯈嗣。帝悼宏不已,復封少子茂為平望侯。[一]   樊氏侯者凡五國。明年,賜鯈弟鮪及從昆弟七人合錢五千萬。   注[一]平望,縣,屬北海郡,故城在今青州北海縣西北,俗名平望台也。   論曰:昔楚頃襄王問陽陵君曰:「君子之富何如?」對曰:「假人不德不責,食人不使不役,親戚愛之,觿人善之。」[一]若乃樊重之折契止訟,其庶幾君子之富乎!   分地以用天道,實廩以崇禮節,[二]取諸理化,則亦可以施於政也。與夫愛而畏者,何殊閒哉![三]   注[一]假貸人者不自以為德,不責其報也。食善人者不使役之,故觿人稱善也。   說苑曰楚王問莊辛之言也。   注[二]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   注[三]左傳曰:「是以其人畏而愛之,何殊閒哉!」言不異也。閒音古莧反。   鯈字長魚,謹約有父風。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毀病不自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饘粥。[一]服闋,就侍中丁恭受公羊嚴氏春秋。[二]建武中,禁網尚闊,諸王既長,各招引賓客,以鯈外戚,爭遣致之,而鯈清靜自保,無所交結。及沛王輔事發,貴戚子弟多見收捕,鯈以不豫得免。帝崩,鯈為復土校尉。[三]   注[一]饘,糜也。   注[二]嚴彭祖也。   注[三]復土校尉主葬事,復土於壙也。   永平元年,拜長水校尉,與公卿雜定郊祠禮儀,以讖記正五經異說。北海周澤、琅邪承宮並海內大儒,鯈皆以為師友而致之於朝。上言郡國舉孝廉,率取年少能報恩者,耆宿大賢多見廢棄,宜□郡國簡用良俊。又議刑辟宜須秋月,以順時氣。顯宗並從之。   二年,以壽張國益東平王,徙封鯈燕侯。[一]其後廣陵王荊有罪,帝以至親悼傷之,詔鯈與羽林監南陽任隗雜理其獄。事竟,奏請誅荊。引見宣明殿,帝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欲誅之,即我子,卿等敢爾邪!」鯈仰而對曰:「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誅焉』。[二]是以周公誅弟,季友鴆兄,經傳大之。[三]臣等以荊屬托母弟,陛下留聖心,加惻隱,故敢請耳。如令陛下子,臣等專誅而已。」[四]帝歎息良久。鯈益以此知名。   其後弟鮪為子賞求楚王英女敬鄉公主,鯈聞而止之,曰:「建武時,吾家並受榮寵,一宗五侯。[五]時特進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六]但以貴寵過盛,即為禍患,故不為也。且爾一子,柰何棄之於楚乎?」鮪不從。   注[一]燕,縣名,屬東郡。   注[二]公羊傳之文也。將者,將為弒逆之事也。   注[三]周公之弟管、蔡二叔,流言於國,雲周公攝政將不利於成王,故周公誅之。左傳曰:「周公殺管叔而□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杜預注曰「□,放也。」又曰,魯莊公有疾,叔牙欲立慶父為後,牙弟季友欲立公子般,友遂鴆叔牙殺之。公羊傳曰:「季子殺母兄,何善*(其)**[爾]*?誅不得避兄,君臣之義也。」上□音薩。   注[四]專謂不請也。   注[五]謂宏封長羅侯,弟丹射陽侯,兄子尋玄鄉侯,族兄忠更公侯,宏又封壽張侯也。   注[六]宏為特進。   十年,鯈卒,賵贈甚厚,謚曰哀侯。帝遣小黃門張音問所遺言。先是河南縣亡失官錢,典負者[一]坐死及罪徙者甚觿,遂委責於人,以償其秏。鄉部吏司因此為奸,鯈常疾之。又野王歲獻甘醪、膏□,[二]每輒擾人,吏以為利。鯈並欲奏罷之,疾病未及得上。音歸,具以聞,帝覽之而悲歎,□二郡並令從之。   注[一]典謂主典,負謂久負。   注[二]醪,醇酒,汁滓相將也。   長子汜嗣,以次子郴、梵為郎。其後楚事發覺,帝追念鯈謹恪,又聞其止鮪婚事,故其諸子得不坐焉。   梵字文高,為郎二十餘年,三署服其重慎。[一]悉推財物二千餘萬與孤兄子,官至大鴻臚。   注[一]三署解見和帝紀也。   汜卒,子時嗣。時卒,子建嗣。建卒,無子,國絕。永寧元年,鄧太后復封建弟盼。盼卒,子尚嗣。   初,鯈刪定公羊嚴氏春秋章句,世號「樊侯學」,教授門徒前後三千餘人。弟子穎川李修、九江夏勤,皆為三公。勤字伯宗,為京、宛二縣令,零陵太守,所在有理能稱。安帝時,位至司徒。   准字幼陵,宏之族曾孫也。[一]父瑞,好黃老言,清靜少欲。准少勵志行,修儒術,以先父產業數百萬讓孤兄子。永元十五年,和帝幸南陽,准為郡功曹,召見,帝器之,拜郎中,從車駕還宮,特補尚書郎。鄧太后臨朝,儒學陵替,准乃上疏曰:   注[一]「准」或作「准」臣聞賈誼有言,「人君不可以不學」。故雖大舜聖德,孳孳為善;[一]成王賢主,崇明師傅。[二]及光武皇帝受命中興,腢雄崩擾,旌旗亂野,東西誅戰,不遑啟處,然猶投戈講蓺,息馬論道。至孝明皇帝,兼天地之姿,用日月之明,庶政萬機,無不簡心,而垂情古典,游意經蓺,每饗射禮畢,正坐自講,諸儒並聽,四方欣欣。雖闕里之化,矍相之事,誠不足言。[三]又多征名儒,以充禮官,如沛國趙孝、琅邪承宮等,或安車結駟,告歸鄉里;[四]或豐衣博帶,從見宗廟。其餘以經術見優者,布在廊廟。故朝多皤皤之良,華首之老。[五]每燕會,則論難衎衎,共求政化。[六]詳覽腢言,響如振玉。[七]朝者進而思政,罷者退而備問。小大隨化,雍雍可嘉。朝門羽林介冑之士,悉通孝經。   博士議郎,一人開門,徒觿百數。[八]化自聖躬,流及蠻荒,匈奴遣伊秩訾王大車且渠來入就學。八方肅清,上下無事。是以議者每稱盛時,鹹言永平。   注[一]孟子曰:「雞鳴而起,孜孜為善者,舜之徒。」   注[二]尚書曰「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也。   注[三]孔子,闕里人也。禮記雲,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蓋觀者如堵牆也。   注[四]安車,坐乘之車也。告歸謂休假歸也。   注[五]皤皤,白首貌也,音步河反。書曰:「皤皤良士。」華首謂白首也。   注[六]衎衎,和樂貌也。   注[七]孟子曰「金聲而玉振」也。   注[八]開門謂開一家之說。   今學者蓋少,遠方尤甚。博士倚席不講,儒者競論浮麗,忘謇謇之忠,習諓諓之辭。[一]文吏則去法律而學詆欺,[二]銳錐刀之鋒,斷刑辟之重,德陋俗薄,以致苛刻。[三]昔孝文竇後性好黃老,而清靜之化流景武之閒。臣愚以為宜下明詔,博求幽隱,發揚巖穴,寵進儒雅,有如孝、宮者,征詣公車,以俟聖上講習之期。公卿各舉明經及舊儒子孫,進其爵位,使纘其業。復召郡國書佐,使讀律令。如此,則延頸者日有所見,傾耳者月有所聞。伏願陛下推述先帝進業之道。[四]   注[一]諓諓,諂言也,音踐。前書曰「昔秦穆公說諓諓之言」也。   注[二]詆亦欺也。   注[三]左傳曰,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貽子產書曰:「今子相鄭,立謗政,鑄刑書,人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征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鄭其敗乎!」杜預注云:   「錐刀喻小事也。」   注[四]周易曰:「君子進德修業。」   太后深納其言,是後屢舉方正、敦樸、仁賢之士。   准再遷御史中丞。永初之初,連年水旱災異,郡國多被饑困,准上疏曰:   臣聞傳曰:「饑而不損茲曰太,厥災水。」[一]春秋谷梁傳曰:「五穀不登,謂之大侵。大侵之禮,百官備而不制,[二]腢神禱而不祠。」[三]由是言之,調和陰陽,寔在儉節。朝廷雖勞心元元,事從省約,而在職之吏,尚未奉承。夫建化致理,由近及遠,故詩曰「京師翼翼,四方是則」。[四]今可先令太官、尚方、考功、上林池□諸官,實減無事之物,[五]五府調省中都官吏京師作者。[六]   如此,則化及四方,人勞省息。   注[一]洪範五行傳之文也。言下人饑饉,君上不能損減,謂之為太。太猶甚也。   注[二]官職備列,不造作也。   注[三]禱請而已,無祭祀也。   注[四]韓詩之文也。翼翼然,盛也。   注[五]前書百官表曰,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屬官有太官、考工、尚方、上林中十池監也。太官掌御膳飲食,考工主作器械,尚方主作刀□器物。□者,於池苑中以竹綿聯之為禁□也。實減謂實覆其數減之也。   注[六]五府謂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將軍也。調,征發也。省,減也。   中都官吏,在京師之官吏也。作謂營作者也。   伏見被災之郡,百姓凋殘,恐非賑給所能勝贍,雖有其名,終無其實。可依征和元年故事,[一]遣使持節慰安。尤困乏者,徙置荊、揚孰郡,既省轉運之費,且令百姓各安其所。今雖有西屯之役,宜先東州之急。[二]如遣使者與二千石隨事消息,悉留富人守其舊土,轉尤貧者過所衣食,誠父母之計也。[三]願以臣言下公卿平議。   注[一]武帝征和元年詔曰:「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桑,無乏武備而已。」   注[二]時先零羌斷隴道,大為寇害,遣車騎將車鄧騭、征西校尉任尚討之,故曰「西屯役」也。東州謂冀、兗州,時又遣光祿大夫樊准、呂倉分冀兗二州廩貸流人也。   注[三]衣音於既反,食音□。   太后從之,悉以公田賦與貧人。即擢准與議郎呂倉並守光祿大夫,准使冀州,倉使兗州。准到部,開倉稟食,[一]慰安生業,流人鹹得蘇息。還,拜鉅鹿太守。時饑荒之餘,人庶流迸,家戶且盡,准課督農桑,廣施方略,開年閒,谷粟豐賤數十倍。而趙、魏之郊數為羌所鈔暴,准外禦寇虜,內撫百姓,郡境以安。   注[一]稟,給。   五年,轉河內太守。時羌復屢入郡界,准輒將兵討逐,修理塢壁,[一]威名大行。視事三年,以疾征,三轉為尚書令,明習故事,遂見任用。元初三年,代周暢為光祿勳。五年,卒於官。   注[一]說文曰:「塢,小障也。」   陰識字次伯,南陽新野人也,光烈皇后之前母兄也。其先出自管仲,管仲七世孫修,自齊適楚,為陰大夫,因而氏焉。秦漢之際,始家新野。   及劉伯升起義兵,識時遊學長安,聞之,委業而歸,率子弟、宗族、賓客千餘人往詣伯升。伯升乃以識為校尉。更始元年,遷偏將軍,從攻宛,別降新野、淯陽、杜衍、冠軍、*(胡)**[湖]*陽。[一]二年,更始封識陰德侯,行大將軍事。   注[一]五縣並屬南陽郡也。   建武元年,光武遣使迎陰貴人於新野,並征識。識隨貴人至,以為騎都尉,更封陰鄉侯。二年,以征伐軍功增封,識叩頭讓曰:「天下初定,將帥有功者觿,臣托屬掖廷,仍加爵邑,不可以示天下。」帝甚美之,以為關都尉,鎮函谷。遷侍中,以母憂辭歸。十五年,定封原鹿侯。[一]及顯宗立為皇太子,以識守執金吾,輔導東宮。帝每巡郡國,識常留鎮守京師,委以禁兵。入雖極言正議,及與賓客語,未嘗及國事。帝敬重之,常指識以□戒貴戚,激厲左右焉。識所用掾史皆簡賢者,如虞*(延)**[廷]*、傅寬、薛愔等,多至公卿校尉。   注[一]原鹿,縣,屬汝南郡。俗本「鹿」作「慶」者誤。   顯宗即位,拜為執金吾,位特進。永平二年,卒,贈以本官印綬,謚曰貞侯。   子躬嗣。躬卒,子璜嗣。永初七年,為奴所殺,無子,國絕。永寧元年,鄧太后以璜弟淑紹封。淑卒,子鮪嗣。   躬弟子綱女為和帝皇后,封綱吳房侯,位特進,三子軼、輔、敞,皆黃門侍郎。   後坐巫蠱事廢,綱自殺,輔下獄死,軼、敞徙日南。識弟興。   興字君陵,光烈皇后母弟也,為人有膂力。建武二年,為黃門侍郎,守期門僕射,典將武騎,從征伐,平定郡國。興每從出入,常操持小蓋,障翳風雨,躬履塗泥,率先期門。光武所幸之處,輒先入清宮,甚見親信。雖好施接賓,然門無俠客。與同郡張宗、上谷鮮於裒不相好,知其有用,猶稱所長而達之;友人張汜、杜禽與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平。第宅苟完,裁蔽風雨。   九年,遷侍中,賜爵關內侯。帝后召興,欲封之,置印綬於前,興固讓曰:「臣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並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誠為盈溢。[一]臣蒙陛下、貴人恩澤至厚,富貴已極,不可復加,至誠不願。」帝嘉興之讓,不奪其志。貴人問其故,興曰:「貴人不讀書記邪?『亢龍有悔。』[二]夫外戚家苦不知謙退,嫁女欲配侯王,取婦眄睨公主,愚心實不安也。富貴有極,人當知足,誇奢益為觀聽所譏。」貴人感其言,深自降挹,卒不為宗親求位。十九年,拜□尉,亦輔導皇太子。明年夏,帝風眩疾甚,後以興領侍中,受顧命於雲台廣室。[三]會疾瘳,召見興,欲以代吳漢為大司馬。興叩頭流涕,固讓曰:「臣不敢惜身,誠虧損聖德,不可苟冒。」至誠發中,感動左右,帝遂聽之。   注[一]觖音羌志反。前書音義曰:「觖猶冀也。一音決,猶望之也。」   注[二]易干卦上九爻曰:「亢龍有悔,窮之災也。」亢,極也,龍以喻君。言居上體之極,則有悔吝之災也。   注[三]尚書曰,成王將崩,命召公作顧命。孔安國注云:「臨終之命曰顧命。」   洛陽南宮有雲台廣德殿。   二十三年,卒,時年三十九。興素與從兄嵩不相能,然敬其威重。興疾病,帝親臨,問以政事及腢臣能不。興頓首曰:「臣愚不足以知之。然伏見議郎席廣、謁者陰嵩,並經行明深,踰於公卿。」興沒後,帝思其言,遂擢廣為光祿勳;嵩為中郎將,監羽林十餘年,以謹□見幸。顯宗即位,拜長樂□尉,遷執金吾。   永平元年詔曰:「故侍中□尉關內侯興,典領禁兵,從平天下,當以軍功顯受封爵,又諸舅比例,應蒙恩澤,興皆固讓,安乎里巷。輔導朕躬,有周昌之直,[一]   在家仁孝,有曾、閔之行,不幸早卒,朕甚傷之。賢者子孫,宜加優異。其以汝南之鮦陽封興子慶為鮦陽侯,[二]慶弟博為□強侯。」[三]博弟員、丹並為郎,慶推田宅財物悉與員、丹。帝以慶義讓,擢為黃門侍郎。慶卒,子琴嗣。   建初五年,興夫人卒,肅宗使五官中郎將持節即墓賜策,追諡興曰翼侯。琴卒,子萬全嗣。萬全卒,子桂嗣。   注[一]前書曰,周昌,沛人也。為御史大夫。為人強力,敢直言極諫也。   注[二]鮦陽故城在今豫州新蔡縣北,在鮦水之陽也,音紂。   注[三]□強,縣,屬汝南郡,在□水之北。   興弟就,嗣父封宣恩侯,後改封為新陽侯。[一]就善談論,朝臣莫及,然性剛□,不得觿譽。顯宗即位,以就為少府,位特進。就子豐尚酈邑公主。[二]公主嬌妒,豐亦狷急。[三]永平二年,遂殺主,被誅,父母當坐,皆自殺,國除。   帝以舅氏故,不極其刑。   注[一]新陽,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真陽縣西南。   注[二]光武女也。   注[三]狷,疾也,音絹。   陰氏侯者凡四人。初,陰氏世奉管仲之祀,謂為「相君」。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臘日晨炊而醋神形見,[一]子方再拜受慶。家有黃羊,因以祀之。   自是已後,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餘頃,輿馬僕隸,比於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孫必將強大」,至識三世而遂繁昌,故後常以臘日祀醋,而薦黃羊焉。   注[一]雜五行書曰:「醋神名禪,字子郭,衣黃衣,夜被發從醋中出,知其名呼之,可除兇惡。宜市質肝泥醋,令婦孝。」   贊曰:權族好傾,後門多毀。樊氏世篤,陰亦戒侈。恂恂苗胤,傳龜襲紫。[一]   注[一]恂恂,恭順貌也。公侯皆紫綬、金印、龜鈕,見應劭漢官儀。    校勘記   一一一九頁一二行*(湖)**[朝]*水支分據水經淯水注改。   一一二二頁三行食善人者不使役之按:刊誤謂食人而已,何故輒擇善人,明此是「養」字,或雲當云「善食人者」。   一一二三頁二行詔鯈與羽林監南陽任隗雜理其獄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隗傳作「羽林左監」,此脫「左」字。   一一二三頁一二行周公殺管叔而□蔡叔按:沉家本謂「□」今左傳作「蔡」,依說文當作「□」,說詳釋文及孔疏。此作「□」,亦「□」之鬥,與今本不同,豈據陸、孔改耶?   一一二三頁一四行季子殺母兄何善*(其)**[爾]*據刊誤改,與公羊傳合。   一一二四頁九行長子汜嗣按:「汜」汲本、殿本作「泛」。   一一二六頁一二行今學者蓋少刊誤謂「蓋」當作「益」。按:作「蓋」亦自可通,劉說泥。   一一二七頁一二行考功按:刊誤謂「功」當作「工」,考工官名,見前書。   一一二八頁三行實減謂實覆其數減之也按:陳景雲謂「覆」當作「核」。   一一二九頁四行五年卒於官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五年」閩本作「其年」。   一一二九頁一0行*(胡)**[湖]*陽按:郡國志南陽郡有「湖陽」,無「胡陽」。   王先謙謂「胡」當作「湖」,今據改。   一一三0頁五行如虞*(延)**[廷]*傅寬薛愔等據汲本改。按:校補謂虞延仕執金吾府在建武初,陰識守執金吾在建武十八年以後,時延外仕久矣。建武二十四年,延為洛陽令,收考陰氏客馬成誅之,終為陰氏所中傷,其非陰識掾吏甚明。虞廷自別是一人,混為虞延,誤也。   一一三0頁一0行封綱吳房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防侯」。   一一三一頁一行張汜按:汲本、殿本「汜」作「泛」。   一一三一頁八行後以興領侍中按:集解引陳景雲說,謂「後」當作「復」,興前官侍中,故言復領。   ************後漢書卷三十三 朱馮虞鄭周列傳 第二十三   朱浮字叔元,沛國蕭人也。初從光武為大司馬主簿,遷偏將軍,從破邯鄲。光武遣吳漢誅更始幽州牧苗曾,乃拜浮為大將軍幽州牧,守薊城,遂討定北邊。   建武二年,封舞陽侯,食三縣。   浮年少有才能,頗欲厲風多,[一]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屬,以為從事,[二]及王莽時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發諸郡倉谷,稟贍其妻子。   漁陽太守彭寵以為天下未定,師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屬,以損軍實,[三]不從其令。浮性矜急自多 ,[四]頗有不平,因以峻文詆之;[五]寵亦佷強,兼負其功,嫌怨轉積。浮密奏寵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貨賄,殺害友人,多聚兵谷,意計難量。寵既積怨,聞*[之]*,遂大怒,而舉兵攻浮。浮以書質責之[六]   曰:   注[一]風化之多也。   注[二]岑後為梁州牧。   注[三]謂甲兵糧儲也。左傳曰「隳軍實」也。   注[四]矜誇多自取也。   注[五]峻,嚴切也。詆,誣也。   注[六]質,正也。   蓋聞知者順時而謀,愚者逆理而動,常竊悲京城太叔以不知足而無賢輔,卒自棄於鄭也。[一]   注[一]左傳曰,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及莊公即位,武姜為之請京,使居,謂之京城太叔。既而太叔將襲鄭,公命子封伐京,京畔太叔段,段出奔共也。   伯通以名字典郡,[一]有佐命之功,[二]臨人親職,愛惜倉庫,而浮秉征伐之任,欲權時救急,二者皆為國耳。即疑浮相譖,何不詣闕自陳,而為族滅之計乎?朝廷之於伯通,恩亦厚矣,委以大郡,任以威武,[三]事有柱石之寄,情同子孫之親。[四]匹夫媵母尚能致命一餐,[五]豈有身帶三綬,職典大邦,[六]   而不顧恩義,生心外畔者乎!伯通與吏人語,何以為顏?行步拜起,何以為容?   坐臥念之,何以為心?引鏡窺影,何施眉目?舉措建功,何以為人?惜乎棄休令之嘉名,造梟鴟之逆謀,[七]捐傳世之慶祚,招破敗之重災,高論堯舜之道,不忍桀紂之性,生為世笑,死為愚鬼,不亦哀乎!   注[一]伯通,彭寵字也,以名字顯著也。   注[二]光武初鎮河北,寵遣吳漢等發步兵三千人先歸光武,及圍邯鄲,寵轉食前後不絕也。   注[三]光武賜寵號大將軍,故云「任以威武」也。   注[四]柱石,以屋為諭也。   注[五]左傳曰,趙盾田於首山,捨於翳桑,見靈輒餓,問,曰「三日不食矣」,食之。後晉靈公欲殺趙盾,輒為公甲士,倒戟以御公徒而免盾。媵母,未詳也。   注[六]寵為漁陽太守、建忠侯、大將軍,故帶三綬。   注[七]梟鴟即鴟梟也,其子適大,還食其母。說文雲不孝鳥也。   伯通與耿俠游俱起佐命,同被國恩。[一]俠游謙讓,屢有降挹之言;[二]而伯通自伐,以為功高天下。往時遼東有豕,生子白頭,異而獻之,行至河東,見腢豕皆白,懷籩而還。若以子之功論於朝廷,則為遼東豕也。今乃愚妄,自比六國。六國之時,其埶各盛,廓土數千里,勝兵將百萬,故能據國相持,多歷年世。今天下幾里,列郡幾城,柰何以區區漁陽而結怨天子?此猶河濱之人捧土以塞孟津,多見其不知量也!   注[一]俠游,耿況字也。況為上谷太守,初與寵結謀共歸光武也。   注[二]挹,損也。   方今天下適定,海內願安,士無賢不肖,皆樂立名於世。而伯通獨中風狂走,自捐盛時,內聽驕婦之失計,外信讒邪之諛言,[一]長為腢後惡法,永為功臣鑒戒,豈不誤哉!定海內者無私讎,勿以前事自誤,願留意顧老母幼弟。凡舉事無為親厚者所痛,而為見讎者所快。   注[一]浮密奏寵,上征之,寵妻勸寵無應徵。又與所親信計議,吏皆怨浮,勸寵止不應徵也。   寵得書愈怒,[一]攻浮轉急。明年,涿郡太守張豐亦舉兵反。   注[一]愈猶益也。   時二郡畔戾,北州憂恐,浮以為天子必自將兵討之,而但遣游擊將軍鄧隆陰助浮。浮懷懼,以為帝怠於敵,不能救之,乃上疏曰:「昔楚宋列國,俱為諸侯,莊王以宋執其使,遂有投袂之師。魏公子顧朋友之要,觸冒強秦之鋒。夫楚魏非有分職匡正之大義也,莊王但為爭強而發忿,公子以一言而立信耳。[一]今彭寵反畔,張豐逆節,以為陛下必棄捐它事,以時滅之。既歷時月,寂寞無音。   從圍城而不救,放逆虜而不討,臣誠惑之。昔高祖聖武,天下既定,猶身自征伐,未嘗寧居。[二]陛下雖興大業,海內未集,而獨逸豫,不顧北垂,百姓遑遑,無所繫心,三河、冀州,曷足以傳後哉!今秋稼已孰,復為漁陽所掠。張豐狂悖,奸黨日增,連年拒守,吏士疲勞,甲冑生蟣虱,弓弩不得□,[三]上下燋心,相望救護,仰希陛下生活之恩。」詔報曰:「往年赤眉跋扈長安,[四]吾策其無谷必東,果來歸降。今度此反虜,埶無久全,其中必有內相斬者。今軍資未充,故須後麥耳。」[五]   浮城中糧盡,人相食。會上谷太守耿況遣騎來救浮,浮乃得遁走。南至良鄉,其兵長反遮之,[六]浮恐不得脫,乃下馬刺殺其妻,僅以身免,城降於寵。尚書令侯霸奏浮敗亂幽州,構成寵罪,徒勞軍師,不能死節,罪當伏誅。帝不忍,以浮代賈復為執金吾,徙封父城侯。後豐、寵並自敗。   注[一]左傳曰,楚莊王使申舟無畏聘於齊,曰:「無假道於宋。」宋人殺無畏,莊王聞之,投袂而起,遂發兵圍宋。史記,魏公子無忌,魏昭王之少子,封信陵君,仁而好士,食客三千人。公子姊為趙平原君勝妻,秦圍邯鄲,求救於魏,魏以秦強不敢救,公子乃竊兵符,奪晉鄙軍以救趙,秦兵遂解也。   注[二]高祖定天下之後,猶自征匈奴、陳狶、黥布等也。   注[三]鄭玄注周禮曰:「□,釋下也。」   注[四]跋扈猶暴橫也。   注[五]須,待也。   注[六]兵長,兵之長帥也。   帝以二千石長吏多不勝任,時有纖微之過者,必見斥罷,交易紛擾,百姓不寧。   六年有日食之異,浮因上疏曰:「臣聞日者觿陽之所宗,君上之位也。凡居官治民,據郡典縣,皆為陽為上,為尊為長。若陽上不明,尊長不足,則干動三光,垂示王者。[一]五典紀國家之政,[二]鴻範別災異之文,[三]皆宣明天道,以征來事者也。[四]陛下哀□海內新離禍毒,保宥生人,[五]使得蘇息。而今牧人之吏,多未稱職,小違理實,輒見斥罷,豈不粲然黑白分明哉![六]然以堯舜之盛,猶加三考,[七]大漢之興,亦累功□,吏皆積久,養老於官,至名子孫,因為氏姓。[八]當時吏職,何能悉理;論議之徒,豈不諠嘩。蓋以為天地之功不可倉卒,艱難之業當累日也。而閒者守宰數見換易,迎新相代,疲勞道路。尋其視事日淺,未足昭見其職,既加嚴切,人不自保,各相顧望,無自安之心。有司或因睚□以騁私怨,苟求長短,求媚上意。二千石及長吏迫於舉劾,懼於刺譏,故爭飾詐偽,以希虛譽。斯皆腢陽騷動,日月失行之應。夫物暴長者必夭折,功卒成者必亟壞,如摧長久之業,而造速成之功,非陛下之福也。天下非一時之用也,海內非一旦之功也。願陛下游意於經年之外,望化於一世之後。[九]天下幸甚。」帝下其議,腢臣多同於浮,自是牧守易代頗簡。   注[一]干,犯也。三光,日、月、星也。   注[二]禮記曰:「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   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注[三]鴻範,尚書篇名,箕子為武王陳政道陰陽之法。災異即咎徵之類也。   注[四]征,驗也。   注[五]宥,寬也。   注[六]淮南子曰「聖人見是非,若白黑之別於目,清濁之形於耳」也。   注[七]考謂考其功最也。尚書舜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也。   注[八]前書:「武帝時,漢有天下已七十餘年,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人人自愛而重犯法。」音義曰:「時無事,吏不數轉,至於子孫而不轉職,今倉氏、庫氏因以為姓,即倉庫吏之後也。」   注[九]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代而後仁。」見論語。   舊制,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驗,然後黜退。帝時用明察,不復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一]浮復上疏曰:「陛下清明履約,率禮無違,自宗室諸王、外家後親,皆奉遵繩墨,無黨埶之名。至或乘牛車,齊於編人。斯固法令整齊,下無作威者也。求之於事,宜以和平,而災異猶見者,而豈徒然?天道信誠,不可不察。竊見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下專國命,即位以來,不用舊典,信刺舉之官,黜鼎輔之任,至於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覆案不關三府,罪譴不蒙澄察。陛下以使者為腹心,而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為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二]故腢下苛刻,各自為能。兼以私情容長,憎愛在職,皆競張空虛,以要時利,故有罪者心不厭服,無咎者坐被空文,不可經盛衰,貽後王也。[三]夫事積久則吏自重。[四]吏安則人自靜。傳曰:『五年再閏,天道乃備。』[五]夫以天地之靈,猶五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臣浮愚戇,不勝惓惓,願陛下留心千里之任,省察偏言之奏。」   注[一]刺舉即州牧也。   注[二]使者,刺史也。續漢志曰,每州有從事,秩百石。耳目謂令采察也。平謂平決也。   注[三]貽,遺也。   注[四]重猶愛惜也。   注[五]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年十二月,除小月六日,即一歲三百五十四日,是為每歲日行天。余一十一度四分度之一,不匝一年,余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故三年即余三十三日四分日之三,閏月又小,是五年即得再閏。   七年,轉太僕。浮又以國學既興,宜廣博士之選,乃上書曰:「夫太學者,禮義之宮,教化所由興也。陛下尊敬先聖,垂意古典,宮室未飾,干戈未休,而先建太學,進立橫捨,[一]比日車駕親臨觀饗,將以弘時雍之化,顯勉進之功也。   [二]尋博士之官,為天下宗師,使孔聖之言傳而不絕。舊事,策試博士,必廣求詳選,爰自畿夏,延及四方,是以博舉明經,唯賢是登,[三]學者精勵,遠近同慕。伏聞詔書更試五人,唯取見在洛陽城者。臣恐自今以往,將有所失。   求之密邇,容或未盡,而四方之學,無所勸樂。凡策試之本,貴得其真,非有期會,不及遠方也。又諸所征試,皆私自發遣,非有傷費煩擾於事也。語曰:『中國失禮,求之於野。』[四]臣浮幸得與講圖讖,[五]故敢越職。」帝然之。   注[一]橫,學也。或作「黌」,義亦同。   注[二]雍,和也。書曰「黎人於變時雍」,乃勉勸也。   注[三]畿,王畿;夏,華夏也。漢官儀曰:「博士,秦官也。武帝初置五經博士,後增至十四人。太常差選有聰明威重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其舉狀曰:『生事愛敬,喪沒如禮。通易、尚書、孝經、論語,兼綜載籍,窮微闡奧。隱居樂道,不求聞達。身無金痍痼疾,*(世)**[卅]*六屬不與妖惡交通、王侯賞賜。行應四科,經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舉。」   注[四]劉歆移書太常曰:「夫禮失求之於野,古文不猶愈於野乎?」   注[五]與音預。   二十年,代竇融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賣弄國恩免。二十五年,徙封新息侯。   帝以浮陵轢同列,每銜之,[一]惜其功能,不忍加罪。永平中,有人單辭告浮事者,[二]顯宗大怒,賜浮死。長水校尉樊*(儵)**[鯈]*言於帝曰:「唐堯大聖,兆人獲所,[三]尚優遊四凶之獄,厭服海內之心,[四]使天下咸知,然後殛罰。   [五]浮事雖昭明,而未達人聽,宜下廷尉,章著其事。」帝亦悔之。   注[一]陵轢猶欺蔑也。   注[二]單辭謂無證據也。書曰:「明清於單辭。」   注[三]獲,得也。   注[四]優遊謂優柔也。四凶者,鯀、共工、驩兜、三苗。左傳曰舜流四凶族,今雲堯者,舜為堯臣而流之也。尚書曰:「四罪而天下鹹服。」   注[五]殛,誅也,音紀力反。   論曰:吳起與田文論功,文不及者三,朱買臣難公孫弘十策,弘不得其一,終之田文相魏,公孫宰漢,誠知宰相自有體也。[一]故曾子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二]籩豆之事則有司存。」[三]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課核三公,[四]   其人或失而其禮稍薄,至有誅斥詰辱之累。任職責過,一至於此,追感賈生之論,不亦篤乎![五]朱浮譏諷苛察欲速之弊,然矣,[六]焉得長者之言哉![七]   注[一]史記:「魏置相田文,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與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與起?』田文曰:『不如子。』吳起曰:『理百官,親萬人,實府庫,子孰與起?』田文曰:『不如子。』吳起曰:『守西河,秦人不敢東向,韓、趙賓從,子孰與起?』田文曰:   『不如子。』吳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田文曰:   『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時,屬之於子乎,屬之於我乎?』吳起默然良久,曰:『屬之於子矣。』田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上也。』吳起方乃自知不如。」武帝時,方築朔方,公孫弘諫,以為罷弊中國。上使朱買臣難弘,發十策,弘不得一。   注[二]三謂動容貌,正顏色,出辭氣。事見論語。   注[三]籩豆,禮器也。小細之務,有司所主,非人君之事也。   注[四]課其殿最,核其得失。   注[五]賈誼曰:「廉恥禮節以繩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是時人告周勃謀反,系長安,卒無事,故誼以此譏上也。   注[六]論語孔子曰:「無慾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以光武帝明察煩刻,故引之。   注[七]前書龔遂為勃海郡太守,王生謂遂曰:「君即見上,問君何以化勃海?宜曰聖主之*(力)**[德]*,非小臣之力也。」既至前,上果問,遂對如王生言。   天子悅,曰:「君安得長者之言而稱也!」   馮魴字孝孫,南陽湖陽人也。其先魏之支別,食菜馮城,因以氏焉。[一]秦滅魏,遷於湖陽,為郡族姓。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魏之別封曰華侯,華侯孫長卿食菜馮城,因以氏焉。魴父名楊」也。   王莽末,四方潰畔,魴乃聚賓客,招豪桀,作營燎,以待所歸。[一]是時湖陽大姓虞都尉反城稱兵,先與同縣申屠季有仇,而殺其兄,謀滅季族。季亡歸魴,魴將季欲還其營,道逢都尉從弟長卿來,欲執季。魴叱長卿曰:「我與季雖無素故,士窮相歸,要當以死任之,卿為何言?」遂與俱歸。季謝曰:「蒙恩得全,死無以為報*(恩)*,有牛馬財物,願悉獻之。」魴作色曰:「吾老親弱弟皆*[在]*賊城中,今日相與,尚無所顧,何雲財物乎?」季籩不敢復言。魴自是為縣邑所敬信,故能據營自固。   注[一]待真主也。   時天下未定,而四方之士擁兵矯稱者甚觿,唯魴自守,兼有方略。光武聞而嘉之,建武三年,征詣行在所,見於雲台,[一]拜虞令。[二]為政敢殺伐,以威信稱。遷郟令。後車駕西征隗囂,穎川盜賊腢起,郟賊延□等觿三千餘人,攻圍縣捨,魴率吏士七十許人,力戰連日,弩矢盡,城陷,魴乃遁去。帝聞郡國反,即馳赴穎川,魴詣行在所。帝案行□處,知魴力戰,乃嘉之曰:「此健令也。   所當討擊,勿拘州郡。」□等聞帝至,皆自髡剔,[三]負鈇鑕,[四]將其觿請罪。帝且赦之,使魴轉降諸聚落,縣中平定,詔乃悉以□等還魴誅之。魴責讓以行軍法,皆叩頭曰:「今日受誅,死無所恨。」魴曰:「汝知悔過伏罪,今一切相赦,聽各反農桑,為令作耳目。」皆稱萬歲。是時每有盜賊,並為□等所發,無敢動者,縣界清靜。   注[一]即南宮雲台也。   注[二]虞,縣,屬梁國,本虞國,舜後所封之邑,今宋州虞城縣也。   注[三]剔音他狄反。聲類曰亦「鬄」字,音他計反,謂剃去發也。   注[四]說文曰:「鈇,剉刃也。」鑕,椹也,音質。   十三年,遷魏郡太守。二十七年,以高第入代趙□為太僕。中元元年,從東封岱宗,行□尉事。還,代張純為司空,賜爵關內侯。二年,帝崩,使魴持節起原陵,更封楊邑鄉侯,食三百五十戶。永平四年,坐考隴西太守鄧融,聽任奸吏,策免,削爵土。六年,顯宗幸魯,復行□尉事。七年,代陰嵩為執金吾。   魴性矜嚴公正,在位數進忠言,多見納用。十四年,詔復爵土。明年,東巡郡國,留魴宿□南宮。[一]建初三年,以老病乞身,肅宗許之。其冬為五更,詔魴朝賀,就列侯位。元和二年,卒,時年八十六。   注[一]東觀記曰:「□魴車駕發後將緹騎宿玄武門復道上,領南宮吏士,保給默席,子孫得到魴所。」   子柱嗣,尚顯宗女獲嘉長公主,少為侍中,以恭肅謙約稱,位至將作大匠。柱卒,子定嗣,官至羽林中郎將。定卒,無子,國除。   定弟石,襲母公主封獲嘉侯,亦為侍中,稍遷□尉。能取悅當世,為安帝所寵。   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駁犀具□、佩刀、[一]紫艾綬、[二]玉玦各一,[三]   拜子世為黃門侍郎,世弟二人皆郎中。自永初兵荒,王侯租秩多不充,於是特詔以它縣租稅足石,令如舊限,[四]歲入谷三萬斛,錢四萬。遷光祿勳,遂代楊震為太尉。及北鄉侯立,[五]遷太傅,與太尉東萊劉喜參錄尚書事。順帝既立,石與喜皆以阿黨閻顯、江京等策免,復為□尉。   卒,子代嗣。代卒,弟承嗣,為步兵校尉。   注[一]以班犀飾□也。   注[二]艾即盭,綠色也,其色似艾。   注[三]半環曰玦,以飾帶也。   注[四]足音即諭反。   注[五]章帝孫濟北惠王壽之子懿也。   石弟珖,[一]和帝時詔封楊邑侯,亦以石寵,官至城門校尉。卒,子肅嗣,為黃門侍郎。   注[一]珖音光。   虞延字子大,陳留東昏人也。[一]延初生,其上有物若一匹練,遂上升天,占者以為吉。及長,長八尺六寸,要帶十圍,力能扛鼎。[二]少為戶牖亭長。時王莽貴人魏氏[三]賓客放從,延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以此見怨,故位不升。   性敦樸,不拘小節,又無鄉曲之譽。王莽末,天下大亂,延常嬰甲冑,擁□親族,扞御鈔盜,賴其全者甚觿。延從女弟年在孩乳,其母不能活之,棄於溝中,延聞其號聲,哀而收之,養至成人。[四]建武初,仕執金吾府,除細陽令。[五]每至歲時伏臘,輒休遣徒系,各使歸家,並感其恩德,應期而還。有囚於家被病,自載詣獄,既至而死,延率掾*(吏)**[史]*,殯於門外,百姓感悅之。   注[一]東昏,縣,故城在今汴州陳留縣東北。東緡屬山陽郡,俗本為「緡」者,誤也。   注[二]說文曰:「扛鼎,橫關對舉也。」*[扛]*音江。   注[三]謝承書曰:「莽貴人魏氏以椒房之寵,威傾郡縣。」   注[四]謝承書曰:「養育成人,以妻同縣人王氏。」   注[五]細陽,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穎州汝陰縣西北。   後去官還鄉里,太守富宗聞延名,召署功曹。[一]宗性奢靡,車服器物,多不中節。延諫曰:「昔晏嬰輔齊,鹿裘不完,[二]季文子相魯,妾不衣帛,[三]以約失之者鮮矣。」宗不悅,延即辭退。居有頃,宗果以侈從被誅,臨當伏刑,闃涕而歎曰:「恨不用功曹虞延之諫!」光武聞而奇之。二十年東巡,路過小黃,高帝母昭靈後園陵在焉,[四]時延為部督郵,詔呼引見,問園陵之事。延進止從容,占拜可觀,其陵樹株曤,皆諳其數,[五]俎豆犧牲,頗曉其禮。帝善之,□延從駕到魯。還經封丘城門,門下小,不容羽蓋,[六]帝怒,使撻侍御史,延因下見引咎,以為罪在督郵。言辭激揚,有感帝意,乃制誥曰:「以陳留督郵虞延故,貰御史罪。」[七]延從送車駕西盡郡界,賜錢及□帶佩刀還郡,於是聲名遂振。   注[一]富姓,宗名。   注[二]晏子曰:「晏子布衣鹿裘以朝,公曰:『夫子之家若此其貧也,奚衣之惡也?』」注[三]左傳曰,季文子相魯,妾不衣帛,馬不食粟。   注[四]小黃,縣,屬陳留郡,故城在今汴州陳留縣東北。漢官儀注曰:「高帝母起兵時死小黃北,後為作陵廟於小黃。」陳留風俗傳云:「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鄉。天下平,乃使使者梓宮招魂幽野,有丹蛇在水,自洗濯,入於梓宮,其浴處仍有遺發,故謚曰昭靈夫人。因作園陵、寑殿、司馬門、鍾廣、□守。」   小黃有祭器籩豆鼎俎之屬十四種,廟基尚存焉。   注[五]株,根也。曤,伐木更生也。   注[六]封丘,今汴州縣也。   注[七]貰,放也。   二十三年,司徒玉況辟焉。[一]時元正朝賀,帝望而識延,遣小黃門馳問之,即日召拜公車令。明年,遷洛陽令。是時陰氏有客馬成者,常為奸盜,延收考之。陰氏屢請,獲一書輒加篣二百。[二]信陽侯陰就[三]乃訴帝,譖延多所冤枉。帝乃臨御道之館,親錄囚徒。延陳其獄狀可論者在東,無理者居西。成乃回欲趨東,延前執之,謂曰:「爾人之巨蠹,久依城社,不畏熏燒。[四]今考實未竟,宜當盡法!」成大呼稱枉,陛戟郎以戟刺延,叱使置之。[五]帝知延不私,謂成曰:「汝犯王法,身自取之!」呵使速去。後數日伏誅。於是外戚斂手,莫敢干法。在縣三年,遷南陽太守。   注[一]謝承書曰:「況字文伯,京兆杜陵人也。代為三輔名族,該總五經,志節高亮,為陳留太守。性聰敏,善行德教。永平十五年,蝗蟲起泰山,彌衍兗、豫,過陳留界,飛逝不集,五穀獨豐。章和元年,詔以況為司徒。」玉,姓,音宿。   注[二]篣,棰也,音彭。   注[三]就,光烈皇后弟也。就本傳「信」作「新」。   注[四]齊景公問晏子曰:「理國何患?」對曰:「患社鼠。」公曰:「何謂社鼠?」   對曰:「社鼠不可熏。人君之左右,亦國之社鼠也。」   注[五]續漢志曰:「凡郎官皆主執戟宿□也。」   永平初,有新野功曹鄧衍,以外戚小侯每豫朝會,而容姿趨步,有出於觿,顯宗目之,顧左右曰:「朕之儀貌,豈若此人!」特賜輿馬衣服。延以衍雖有容儀而無實行,未嘗加禮。帝既異之,乃詔衍令自稱南陽功曹詣闕。[一]既到,拜郎中,遷玄武司馬。[二]衍在職不服父喪,帝聞之,乃歎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信哉斯言!」衍籩而退,由是以延為明。   注[一]謝承書曰:「帝賜輿馬衣服□佩刀,錢二萬,南陽計吏歸,具以啟延。延知衍華不副實,行不配容,積三年不用,於是上乃自□衍稱南陽功曹詣闕。」   注[二]玄武,宮之北門也。每宮城門皆有司馬一人,秩千石,見續漢志。   三年,征代趙□為太尉;八年,代范遷為司徒。歷位二府,十餘年無異政績。   會楚王英謀反,陰氏欲中傷之,使人私以楚謀告延,延以英藩戚至親,不然其言,又欲辟幽州從事公孫弘,[一]以弘交通楚王而止,並不奏聞。及英事發覺,詔書切讓,延遂自殺。家至清貧,子孫不免寒餧。[二]   注[一]郡國有從事,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為百石,即功曹從事、理中從事之類是也。見續漢志也。   注[二]餧,餓也。謝承書曰:「身沒之後,家貧空,子孫同衣而出,并日而食。」   延從曾孫放,字子仲。少為太尉楊震門徒,及震被讒自殺,順帝初,放詣闕追訟震罪,由是知名。桓帝時為尚書,以議誅大將軍梁冀功封都亭侯,後為司空,坐水災免。性疾惡宦官,遂為所陷,靈帝初,與長樂少府李膺等俱以黨事誅。   鄭弘字巨君,會稽山陰人也。[一]從祖吉,宣帝時為西域都護。[二]弘少為鄉嗇夫,[三]太守第五倫行春,[四]見而深奇之,召署督郵,舉孝廉。   注[一]孔靈符會稽記曰:「射的山南有白鶴山,此鶴為仙人取箭。漢太尉鄭弘嘗采薪,得一遺箭,頃有人紂,弘還之,問何所欲,弘識其神人也,曰:『常患若邪溪載薪為難,願旦南風,暮北風。』後果然。故若邪溪風至今猶然,呼為『鄭公風』也。」   注[二]謝承書曰:「其曾祖父本齊國臨淄人,官至蜀郡屬國都尉。武帝時徙強宗大姓,不得族居,將三子移居山陰,因遂家焉。長子吉,雲中都尉、西域都護;   中子兗州刺史;少子舉孝廉,理劇東部候也。」   注[三]謝承書曰:「為靈文鄉嗇夫,愛人如子。」續漢志曰:「其鄉小者縣署嗇夫一人,主知人善惡,為役先後;知人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也。」   注[四]太守常以春行所主縣,勤人農桑,振救乏絕,見續漢志也。   弘師同郡河東太守焦貺。楚王英謀反發覺,以疏引貺,[一]貺被收捕,疾病於道亡沒,妻子閉系詔獄,掠考連年。諸生故人懼相連及,皆改變名姓,以逃其禍,弘獨髡頭負鈇鑕,詣闕上章,為貺訟罪。顯宗覺悟,即赦其家屬,弘躬送貺喪及妻子還鄉里,由是顯名。   注[一]疏,書也。   拜為騶令,[一]政有仁惠,民稱蘇息。遷淮*(陰)**[陽]*太守。[二]四遷,建初*[初]*,為尚書令。舊制,尚書郎限滿補縣長令史丞尉。弘奏以為台職雖尊,而酬賞甚薄,至於開選,多無樂者,[三]請使郎補千石*[令]*,令史為長。帝從其議。弘前後所陳有補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宮,以為故事。   注[一]騶,今兗州縣也。謝承書曰「弘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遺寶物,縣於道衢,求主還之。魯國當春大旱,五穀不豐,騶獨致雨偏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國,過騶界不集。郡因以狀聞,詔書以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也。   注[二]謝承書曰:「弘消息繇賦,政不煩苛。行春天旱,隨車致雨。白鹿方道,俠轂而行。弘怪問主簿黃國曰:『鹿為吉為凶?』國拜賀曰:『聞三公車轓畫作鹿,明府必為宰相。』」注[三]樂音五孝反。   出為平原相,征拜侍中。建初八年,代鄭觿為大司農。舊交址七郡貢獻轉運,皆從東冶[一]泛海而至,風波艱阻,沉溺相系。弘奏開零陵、桂陽嶠道,於是夷通,[二]至今遂為常路。[三]在職二年,所息省三億萬計。時歲天下遭旱,邊方有警,人食不足,而帑藏殷積。[四]弘又奏宜省貢獻,減徭費,以利饑人。   帝順其議。   注[一]東冶,縣,屬會稽郡。太康地理志雲漢武帝名為東冶,後改為東候官,今泉州閩縣是。   注[二]嶠,嶺也。夷,平也。   注[三]今謂范曄時也。   注[四]說文曰:「帑,金布所藏之府。」   元和元年,代鄧彪為太尉。時舉將第五倫為司空,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見,弘曲躬而自卑。帝問知其故,遂聽置雲母屏風,分隔其閒,[一]由此以為故事。   在位四年,奏尚書張林阿附侍中竇憲,而素行臧穢,又上洛陽令楊光,憲之賓客,在官貪殘,並不宜處位。書奏,吏與光故舊,因以告之。光報憲,憲奏弘大臣漏洩密事。帝詰讓弘,收上印綬。弘自詣廷尉,詔□出之,因乞骸骨歸,未許。病篤,上書陳謝,並言竇憲之短。帝省章,遣醫占弘病,比至已卒。臨歿悉還賜物,□妻子褐巾布衣素棺殯殮,以還鄉里。   注[一]以雲母飾屏風也。   周章字次叔,南陽隨人也。[一]初仕郡為功曹。時大將軍竇憲免,封冠軍侯就國。章從太守行春到冠軍,太守猶欲謁之。章進諫曰:「今日公行春,豈可越儀私交。且憲椒房之親,埶傾王室,而退就藩國,禍福難量。明府剖符大臣,千里重任,[二]舉止進退,其可輕乎?」太守不聽,遂便升車。章前拔佩刀絕馬鞅,於是乃止。及憲被誅,公卿以下多以交關得罪,太守倖免,以此重章。舉孝廉,六遷為五官中郎將。延平元年,為光祿勳。   注[一]「叔」或作「升」。   注[二]剖符解見杜詩傳。   永初元年,代魏霸為太常。其冬,代尹勤為司空。是時中常侍鄭觿、蔡倫等皆秉埶豫政,章數進直言。初,和帝崩,鄧太后以皇子勝有痼疾,[一]不可奉承宗廟,貪殤帝孩抱,養為己子,故立之,以勝為平原王。及殤帝崩,腢臣以勝疾非痼,意鹹歸之,太后以前既不立,恐後為怨,乃立和帝兄清河孝王子佑,是為安帝。章以觿心不附,遂密謀閉宮門,誅車騎將軍鄧騭兄弟及鄭觿、蔡倫,劫尚書,廢太后於南宮,封帝為遠國王,[二]而立平原王*[勝]*。事覺,*(勝)*策免,章自殺。家無餘財,諸子易衣而出,并日而食。   注[一]痼猶廢也。   注[二]遙遠之國也。   論曰:孔子稱「可與立,未可與權」。[一]權也者,反常者也。[二]將從反常之事,必資非常之會,[三]使夫舉無違妄,志行名全。周章身非負圖之托,[四]   德乏萬夫之望,[五]主無絕天之舋,地有既安之埶,[六]而創慮於難圖,希功於理絕,不已悖乎![七]如令君器易以下議,即斗筲必能叨天業,狂夫豎臣亦自奮矣。孟軻有言曰:「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矣。」[八]於戲,方來之人戒之哉!   注[一]論語載孔子之詞也。立謂立功立事也。   注[二]公羊傳曰:「權者何?權者反乎經,然後有善也。」   注[三]會,際也。   注[四]武帝欲立昭帝為太子,乃畫周公負成王圖賜霍光。   注[五]詩云:「顒顒昂昂,萬夫之望。」   注[六]書曰「紂自絕於天,結怨於人」也。   注[七]悖,逆也。   注[八]孟子曰:「公孫丑問曰:『伊尹放太甲於桐宮,人大悅。太甲賢,又反之,人大悅。賢者之為人臣也,其君不賢,故可放歟?』」孟子荅以此言。   贊曰:朱定北州,激成寵尤。魴用降帑,[一]延感歸囚。鄭、竇怨偶,代相為仇。[二]周章反道,小智大謀。[三]   注[一]帑,虜也。   注[二]左傳曰:「怨偶曰仇。」   注[三]易曰「智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也。    校勘記   一一三七頁一0行聞*[之]*遂大怒據汲本、殿本補。   一一三八頁一0行臨人親職校補謂此與下「此猶河濱之人」,文選「人」本作「民」,宋本失未改回也。按:下「伯通與吏人語」,文選「人」亦作「民」。   一一三八頁一五行捐傳世之慶祚文選「世」作「葉」。按:校補謂此宋本改回之誤。   一一三九頁一二行若以子之功論於朝廷文選「功」下有「高」字。按:校補謂有「高」字則與上文「以為功高天下」應。   一一三九頁一三行多歷年世文選「世」作「所」。按:校補謂此亦宋本改回之誤。   一一四0頁二行內聽驕婦之失計按:文選「驕」作「嬌」。   一一四0頁三行勿以前事自誤集解引惠棟說,謂「誤」一作「疑」。按:文選作「疑」。   一一四一頁六行投袂而起按:「起」原斗「赴」,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四一頁一三行兵之長帥也按:「帥」原斗「師」,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四五頁七行*(世)**[卅]*六屬集解引惠棟說,謂注「世」別本作「卅」,音先合反。今按:通典卷二十七引後漢督郵板狀作「三十六屬」,則此「世」字當作「卅」,因版刻「世」字往往作「□」,與「卅」形近而誤。今據改。一一四五貢一二行長水校尉樊*(儵)**[鯈]*據樊宏傳改。   一一四七頁七行聖主之*(力)**[德]*殿本「力」作「德」,與前書龔遂傳合,今據改。   一一四七頁九行食菜馮城刊誤謂「菜」當作「采」,音乃為菜耳。今按:菜采通,劉說泥。   一一四八頁一行死無以為報*(恩)*按:王先謙謂「恩」字當衍,今據刪。   一一四八頁二行皆*[在]*賊城中按:集解引何焯說,謂「皆」下當有「在」字,今據補。   一一四八頁九行皆自髡剔按:汲本、殿本「髡」作「鬄」。   一一四九頁九行保給默席按:殿本作「保官給默席」。考證王會汾謂案文義當云「官給默席」,「保」字疑衍。又按: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領南宮吏士」下有「南宮復道多惡風寒老人居之且病痱若向南者多取帷帳東西完塞諸□望令緻密」三十三字,無「保給默席」四字。   一一四九頁一三行拜子世為黃門侍郎按:下云「卒,子代嗣」。刊誤謂世本名代,前拜為郎時作「世」,後嗣立時作「代」,蓋後人見其名,疑「代」以為避太宗諱所改,遂還作「世」,而忘其後尚皆作「代」也。今前後不同,遂似兩人,當定從一。今按:劉氏以為世即代,甚是,然謂世本名代,則無實證,安知非代本名世邪?   一一四九頁一五行與太尉東萊劉喜參錄尚書事按:安帝紀「喜」作「熹」。   一一五0頁一行子代嗣按:李慈銘謂此名代者,即上拜黃門郎之世也。章懷避太宗諱,改「世」作「代」,後之校者又改「代」作「世」,而一傳之中有改有不改如此。   一一五0頁八行詔封楊邑侯按:刊誤謂「詔」當作「紹」。   一一五一頁三行延率掾*(吏)**[史]*據刊誤及殿本考證改。按:殿本作「延率吏掾史」,衍一「吏」字。   一一五一頁五行*[扛]*音江據汲本、殿本補。   一一五一頁九行太守富宗聞延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傅宗」。   一一五二頁一二行司徒玉況殿本改「玉」為「玊」,有王會汾之考證,謂按玉篇,金玉之「玉」魚錄反,點在中畫下,其音宿者點在中畫上,監本作「玉」,今改從「玊」。今按:校補謂玉自有宿音,史記封禪書公玉帶,玉即音肅,不必改字。   且說文玉本無點,尤不容分玉玊為二字。又按:校補謂光武紀建武二十七年,大司徒玉況薨,詔始令二府去「大」,則在二十三年自應仍稱大司徒,傳脫「大」字。   一一五三頁四行永平十五年蝗蟲起泰山汲本「泰」作「太」。按:范曄避其父范泰諱,「泰」皆作「太」,此後人回改也。又按:玉況卒於建武年閒,謝承書所云永平十五年云云及下章和元年云云,皆誤。   一一五三頁一0行有新野功曹鄧衍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鄧寅」。按:校補謂「寅」當即「演」之誤,衍演通作。   一一五五頁二行將三子移居山陰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一一五五頁七行弘師同郡河東太守焦貺按:袁紀云「事博士焦貺」。   一一五五頁一一行遷淮*(陰)**[陽]*太守按:刊誤謂案漢郡無「淮陰」,當是淮陽,此時未為陳國也。今據改。   一一五五頁一一行建初*[初]*為尚書令據王先謙說補。   一一五五頁一三行請使郎補千石*[令]*據刊誤補。   一一五六頁五行出為平原相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平原為國,在殤帝建平元年。考建初四年,封皇子全為平春王,未幾,王薨國除,此「平原」或「平春」之誤。   一一五六頁一三行時舉將第五倫為司空「第」原作「弟」,「五」原作「伍」,逕改正。按:第與弟五與伍固可通,然一書中姓名宜前後一致也。   一一五六頁一四行在位四年按:張□謂本紀元和元年八月,弘為太尉,三年四月免,不得云「四年」。   一一五七頁一一行其冬代尹勤為司空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章為司空,安紀在永初元年九月,「冬」當作「秋」。   一一五七頁一三行腢臣以勝疾非痼「痼」原作「錮」,痼錮通,然上文作「痼」,今改歸一律。   一一五八頁一行清河孝王子佑刊誤謂案安帝名祜,此作「佑」,字之誤也。今按:   范書「祜」皆作「佑」,或范氏別有所諱歟?   一一五八頁二行而立平原王*[勝]*事覺*(勝)*策免按:黃山謂「勝」字當在「事覺」上。安紀永初元年「司空周章密謀廢立,策免自殺」,平原懷王勝傳,延平元年封,八年薨,與紀合,則勝無策免事,諸王之廢亦不得為策免,此策免自屬章也。今據改。   ************後漢書卷三十四 梁統列傳 第二十四   *子松竦曾孫商玄孫冀*   梁統字仲寧,安定烏氏人,晉大夫梁益耳,即其先也。[一]統高祖父子都,自河東遷居北地,子都子橋,[二]以貲千萬徙茂陵,至哀、平之末,歸安定。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與秦同祖,出於伯益,別封於梁。」梁益耳見左傳。氏音支。   注[二]東觀記,橋子溥。溥子延,以明軍謀特除西域司馬。延生統。   統性剛毅而好法律。初仕州郡。更始二年,召補中郎將,使安集涼州,拜酒泉太守。會更始敗,赤眉入長安,統與竇融及諸郡守起兵保境,謀共立帥。初以位次,鹹共推統,統固辭曰:「昔陳嬰不受王者,以有老母也。[一]今統內有尊親,又德薄能寡,誠不足以當之。」遂共推融為河西大將軍,更以統為武威太守。為政嚴猛,威行鄰郡。   注[一]前書曰,陳嬰故東陽令史,少年殺其令,相聚數千人,乃請立嬰為王。   嬰母謂曰:「吾自為汝家婦,聞先故未嘗貴,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屬。」   嬰乃不敢為王。   建武五年,統等各遣使隨竇融長史劉鈞詣闕奉貢,願得詣行在所,詔加統宣德將軍。八年夏,光武自征隗囂,統與竇融等將兵會車駕。及囂敗,封統為成義侯,同產兄巡、從弟騰並為關內侯,拜騰酒泉典農都尉,悉遣還河西。十二年,統與融等俱詣京師,以列侯奉朝請,更封高山侯,拜太中大夫,除四子為郎。   統在朝廷,數陳便宜。以為法令既輕,下奸不勝,宜重刑罰,以遵舊典,乃上疏曰:   臣竊見元哀二帝輕殊死之刑以一百二十三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一]自是以後,著為常准,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   注[一]東觀記曰:「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   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政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政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是以五帝有流、殛、放、殺之誅,[一]三王有大辟、刻肌之法。[二]故孔子稱「仁者必有勇」,[三]又曰「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四]高帝受命誅暴,平蕩天下,約令定律,誠得其宜。[五]文帝寬惠柔克,遭世康平,[六]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它皆率由,無革舊章。[七]武帝值中國隆盛,財力有餘,征伐遠方,軍役數興,豪桀犯禁,奸吏弄法,故重首匿之科,著知從之律,[八]以破朋黨,以懲隱匿。宣帝聰明正直,總御海內,臣下奉憲,無所失墜,因循先典,天下稱理。至哀、平繼體,而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九]   數年之閒,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   [一0]   注[一]唐堯時流共工,放驩兜,*(服)**[殺]*三苗,殛鯀。堯為五帝之一,故舉言焉。   注[二]大辟,罪之大者,謂死刑也。刻肌謂墨、劓、臏、刖。   注[三]論語載孔子之言也。五帝、三王皆以仁義而化,而能用肉刑以正俗,是為勇也。   注[四]易系詞曰:「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人為非曰義。」系詞亦孔子作,故稱「又曰」。   注[五]高祖定天下,使蕭何次律令。   注[六]克,能也。言以和柔能理俗也。尚書曰「高明柔克」也。   注[七]秦法,一人有罪,*(並)**[坐]*其家室。文帝除肉刑並相坐律令,余則仍舊不改。   注[八]凡首匿者,為謀首,臧匿罪人。至宣帝時,除子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罪,余至殊死上請。知縱謂見知故縱,武帝時立見知故縱之罪,使張湯等著律,並見前書也。   注[九]王嘉字公仲,平陵人。案嘉傳及刑法志並無其事,統與嘉時代相接,所引故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載也。   注[一0]體,政體也。傅音附。   伏惟陛下包元履德,權時撥亂,[一]功踰文武,德侔高皇,誠不宜因循季末衰微之軌。回神明察,考量得失,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施無窮之法,天下幸甚。   注[一]撥,理也。公羊傳曰:「撥亂代反之正。」   事下三公、廷尉,議者以為隆刑峻法,非明王急務,施行日久,豈一朝所厘。[一]   統今所定,不宜開可。   注[一]厘猶改也。   統復上言曰:「有司以臣今所言,不可施行。尋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竊謂高帝以後,至乎孝宣,其所施行,多合經傳,宜比方今事,驗之往古,聿遵前典,事無難改,不勝至願。願得召見,若對尚書近臣,口陳其要。」帝令尚書問狀,統對曰:   聞聖帝明王,制立刑罰,故雖堯舜之盛,猶誅四凶。經曰:「天討有罪,五刑五庸哉。」[一]又曰:「爰制百姓於刑之衷。」[二]孔子曰:「刑罰不衷,則人無所厝手足。」[三]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春秋之誅,不避親戚,[四]所以防患救亂,全安觿庶,豈無仁愛之恩,貴絕殘賊之路也?   注[一]尚書咎繇謨之詞也。庸,用也。言天以五刑討有罪,用五刑必當也。   注[二]尚書呂刑云:「士制百姓於刑之中。」孔安國注云:「咎繇作士,制百官於刑之中。」此作「爰」,爰,於也,義亦通。衷音丁仲反,下同也。   注[三]厝,置也。   注[四]左傳曰:「大義滅親。」又曰:「周公殺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   自高祖之興,至於孝宣,君明臣忠,謨謀深博,猶因循舊章,不輕改革,海內稱理,斷獄益少。至初元、建平,所減刑罰百有餘條,[一]而盜賊浸多,歲以萬數。閒者三輔從橫,腢輩並起,[二]至燔燒茂陵,火見未央。其後隴西、北地、西河之賊,越州度郡,萬里交結,攻取庫兵,劫略吏人,詔書討捕,連年不獲。[三]是時以天下無難,百姓安平,而狂狡之埶,猶至於此,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   注[一]初元,元帝年也。建平,哀帝年也。   注[二]從音子用反,橫音戶孟反。   注[三]東觀記統對尚書狀曰「元壽二年,三輔盜賊腢輩並起,至燔燒茂陵都邑,煙火見未央宮,前代*[所]*未嘗*(所)*有。其後隴西新興,北地任橫、任*(崖)**[崖]*,西河*(曹)**[漕]*況,越州度郡,萬里交結,或從遠方,四面會合,遂攻取庫兵,劫略吏人,國家開封侯之科,以軍法追捕,僅能破散」也。   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故臣統願陛下采擇賢臣孔光、師丹等議。[一]   注[一]孔光字子夏,師丹字公仲,並哀帝時丞相。光明習漢制及法令,丹初以論議深博,徵入為光祿大夫,皆有議,見前書。   議上,遂寑不報。[一]   注[一]上音時掌反。   後出為九江太守,定封陵鄉侯。統在郡亦有治多,吏人畏愛之。卒於官。子松嗣。   松字伯孫,少為郎,尚光武女舞陰長公主,再遷虎賁中郎將。松博通經書,明習故事,與諸儒修明堂、辟廱、郊祀、封禪禮儀,常與論議,寵幸莫比。光武崩,受遺詔輔政。永平元年,遷太僕。   松數為私書請托郡縣,二年,發覺免官,遂懷怨望。四年冬,乃縣飛書誹謗,下獄死,國除。[一]   注[一]飛書者,無根而至,若飛來也,即今匿名書也。   子扈,後以恭懷皇后從兄,永元中,擢為黃門侍郎,歷位卿、校尉。溫恭謙讓,亦敦詩書。永初中,為長樂少府。松弟竦。   竦字叔敬,少習孟氏易,[一]弱冠能教授。後坐兄松事,與弟恭俱徙九真。既徂南土,歷江、湖,濟沅、湘,[二]感悼子胥、屈原以非辜沉身,乃作悼騷賦,系玄石而沉之。[三]   注[一]孟喜字長卿,東海人,見前書。   注[二]湖謂洞庭湖,在今岳州。水經雲沅*[水]*出牂柯且蘭縣,注雲入洞庭,會於江。湘水出零陵始安縣陽海山,至巴丘入於江。   注[三]東觀記載其文曰:「彼仲尼之佐魯兮,先嚴斷而後弘衍。雖離讒以嗚邑兮,卒暴誅於兩觀。殷伊尹之協德兮,暨太甲而俱寧。豈齊量其幾微兮,徒信己以榮名。雖吞刀以奉命兮,抉目□於門閭。吳荒萌其已殖兮,可信顏於王廬?圖往鏡來兮,關北在篇。君名既泯沒兮,後辟亦然。屈平濯德兮,絜顯芬香。句踐罪種兮,越嗣不長。重耳忽推兮,六卿卒強。趙殞嗚犢兮,秦人入疆。樂毅奔趙兮,燕亦是喪。武安賜命兮,昭以不王。蒙宗不幸兮,長平顛荒。范父乞身兮,楚項不昌。何爾生不先後兮,推洪勳以遐邁。服荔裳如朱紱兮,騁鸞路於罐瀨。歷蒼梧之崇丘兮,宗虞氏之俊乂。臨觿瀆之神林兮,東□職於蓬碣。   祖聖道而垂典兮,□忠孝以為珍。既匡救而不得兮,必殞命而後仁。惟賈傅其違指兮,何楊生之欺真。彼皇麟之高舉兮,熙太清之悠悠。臨岷川以愴恨兮,指丹海以為期。」   顯宗後詔聽還本郡。竦閉門自養,以經籍為娛,著書數篇,名曰七序。班固見而稱曰:「孔子著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一]梁竦作七序而竊位素餐者籩。」性好施,不事產業。長嫂舞陰公主贍給諸梁,親□有序,特重敬竦,雖衣食器物,必有加異。竦悉分與親族,自無所服。[二]   注[一]左傳:「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不懲不義。善人勸焉,淫人懼焉。」孟子云:「仲尼成春秋,亂臣賊子懼。」   注[二]服猶用也。   竦生長京師,不樂本土,自負其才,鬱鬱不得意。嘗登高遠望,歎息言曰:「大丈夫居世,生當封侯,死當廟食。[一]如其不然,閒居可以養志,詩書足以自娛,州郡之職,徒勞人耳。」後辟命交至,並無所就。有三男三女,肅宗納其二女,皆為貴人。小貴人生和帝,竇皇后養以為子,而竦傢俬相慶。後諸竇聞之,恐梁氏得志,終為己害,建初八年,遂譖殺二貴人,而陷竦等以惡逆。詔使漢陽太守鄭據傳考竦罪,死獄中,家屬復徙九真。辭語連及舞陰公主,坐徙新城,使者護守。[二]宮省事密,莫有知和帝梁氏生者。   注[一]禮記曰:「諸侯五廟,卿大夫三廟,士一廟。」   注[二]新城,今洛州伊闕縣也。   永元九年,竇太后崩,松子扈遣從兄□[一]奏記三府,以為漢家舊典,崇貴母氏,而梁貴人親育聖躬,不蒙尊號,求得申議。[二]太尉張酺引□訊問事理,會後召見,因白□奏記之狀。帝感慟良久,曰:「於君意若何?」酺對曰:「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三]漢興以來,母氏莫不隆顯,臣愚以為宜上尊號,追慰聖靈,存錄諸舅,以明親親。」帝悲泣曰:「非君孰為朕思之!」會貴人姊南陽樊調妻嫕[四]上書自訟曰:「妾同產女弟貴人,前充後宮,蒙先帝厚恩,得見寵幸。皇天授命,誕生聖明。而為竇憲兄弟所見譖訴,使妾父竦冤死牢獄,骸骨不掩。老母孤弟,遠徙萬里。獨妾遺脫,逸伏草野,常恐沒命,無由自達。今遭值陛下神聖之運,親統萬機,腢物得所。憲兄弟奸惡,既伏辜誅,海內曠然,各獲其宜。妾得蘇息,拭目更視,乃敢昧死自陳所天。[五]妾聞太宗即位,薄氏蒙榮;[六]宣帝繼統,史族復興。[七]妾門雖有薄、史之親,獨無外戚余恩,誠自悼傷。妾父既冤,不可復生,母氏年殊七十,[八]及弟棠等,遠在絕域,不知死生。願乞收竦朽骨,使母弟得歸本郡,則施過天地,存歿幸賴。」帝覽章感悟,乃下中常侍、掖庭令驗問之,嫕辭證明審,遂得引見,具陳其狀。乃留嫕止宮中,連月乃出,賞賜衣被錢帛第宅奴婢,旬月之閒,累資千萬。嫕素有行操,帝益愛之,加號梁夫人;擢樊調為羽林左監。調,光祿大夫宏兄曾孫也。[九]   注[一]□,古「禪」字也。   注[二]求申理而議之也。   注[三]解見光武紀。   注[四]嫕音於計反。   注[五]臣以君為天,故云「所天」。   注[六]文帝即位,尊薄太后為皇太后,封弟昭為軹侯。太后母前死櫟陽,乃追尊太后父為靈文侯,會稽郡置園邑三百家,櫟陽亦置靈文夫人園,令如靈文侯園儀也。   注[七]史良娣,宣帝祖母也。宣帝初生,母王夫人死,無所歸,史良娣母貞君養視焉。宣帝即位,以舊恩封史恭三子,高為樂陵侯,曾為將陵侯,玄為平台侯。   注[八]殊猶過也。   注[九]宏,光武舅也。   於是追尊恭懷皇后。其冬,制詔三公、大鴻臚曰:「夫孝莫大於尊尊親親,其義一也。[一]詩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二]朕不敢興事,覽於前世。太宗、中宗,寔有舊典,[三]追命外祖,以篤親親。其追封謚皇太后父竦為□親愍侯,比靈文、順成、*[恩成]*侯。[四]魂而有靈,嘉斯寵榮,好爵顯服,以慰母心。」   遣中謁者與嫕及扈,備禮西迎竦喪,[五]詣京師改殯,賜東園畫棺、玉匣、衣衾,[六]建塋於恭懷皇后陵傍。帝親臨送葬,百官畢會。   注[一]禮記曰:「上正祖禰,尊尊也。下正子孫,親親也。」   注[二]詩小雅也。毛萇注云:「鞠,養也。腹,厚也。」鄭玄注云:「畜,起也。   育,覆育也。顧,旋視也。復,反覆也。腹,懷抱也。極,巳也。欲報父母之德,昊天乎,我心無已也。」   注[三]太宗,文帝也。中宗,宣帝也。   注[四]昭帝母趙婕妤,帝即位,追封婕妤父為順成侯,宣帝追封母王夫人父乃始為恩成侯,各置園廟也。   注[五]竦死漢陽獄,故西迎也。   注[六]東園,署名,主知棺幟。漢儀注,王侯葬,□已下玉為札,長尺,廣二寸半;為匣,下至足,綴以黃金鏤為之。「匣」字或作「柙」也。   征還竦妻子,封子棠為樂平侯,棠弟雍乘氏侯,雍弟翟單父侯,邑各五千戶,位皆特進,賞賜第宅奴婢車馬兵弩什物以巨萬計,寵遇光於當世。諸梁內外以親□並補郎、謁者。   棠官至大鴻臚,雍少府。棠卒,子安國嗣,延光中為侍中,有罪免官,諸梁為郎吏者皆坐免。   商字伯夏,雍之子也。少以外戚拜郎中,遷黃門侍郎。永建元年,襲父封乘氏侯。三年,順帝選商女及妹入掖庭,遷侍中、屯騎校尉。陽嘉元年,女立為皇后,妹為貴人,加商位特進,更增國土,賜安車駟馬,其歲拜執金吾。二年,封子冀為襄邑侯,商讓不受。三年,以商為大將軍,固稱疾不起。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詣闕受命。明年,夫人陰氏薨,追號開封君,[一]   贈印綬。   注[一]開封,縣,故城在今汴州浚儀縣南。   商自以戚屬居大位,每存謙柔,虛己進賢,辟漢陽巨覽、上黨陳龜為掾屬,李固、周舉為從事中郎,於是京師翕然,稱為良輔,帝委重焉。[一]每有饑饉,輒載租谷於城門,賑與貧餧,不宣己惠。檢御門族,未曾以權盛干法。而性慎弱無威斷,頗溺於內豎。以小黃門曹節等用事於中,遂遣子冀、不疑與為交友,然宦者忌商寵任,反欲陷之。永和四年,中常侍張逵、蘧政,內者令石光,[二]尚方令傅福,□從僕射杜永連謀,共譖商及中常侍曹騰、孟賁,雲欲征諸王子,圖議廢立,請收商等案罪。帝曰:「大將軍父子我所親,騰、賁我所愛,必無是,但汝曹共妒之耳。」逵等知言不用,懼迫,遂出矯詔收縛騰、賁於省中。帝聞震怒,□宦者李歙急呼騰、賁釋之,收逵等,悉伏誅。辭所連染及在位大臣,商懼多侵枉,乃上疏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止首惡,[三]故賞不僭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同致康乂也。[四]竊聞考中常侍張逵等,辭語多所牽及。大獄一起,無辜者觿,死囚久系,纖微成大,[五]非所以順迎和氣,平政成化也。[六]宜早訖竟,以止逮捕之煩。」[七]   帝乃納之,罪止坐者。   注[一]東觀漢記:「商少持韓詩,兼讀觿書傳記,天資聰敏,昭達萬情。舉措動作,直推雅性,務在誠實,不為華飾。孝友著於閭閾,明信結於友朋。其在朝廷,儼恪鄉嚴,威而不猛。退食私館,接賓待客,寬和肅敬。憂人之憂,樂人之樂,皆若在己。輕財貨,不為蓄積,故衣裘裁足卒歲,奴婢車馬供用而已。   朝廷由是敬憚委任焉。」   注[二]內者,署名,令一人,秩六百石,屬少府,見漢官儀也。   注[三]春秋經書「虞師、晉師滅下陽」。公羊傳曰:「虞,微國也,曷為序於大國之上?使虞首惡也。曷為*(序)**[使]*虞首惡?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   注[四]左傳曰:「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   注[五]言久系,則細微之事引牽而成大也。   注[六]禮記月令「孟春之月,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人」也。   注[七]逮,及也,辭所連及即追捕之也。   六年秋,商病篤,□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無以輔益朝廷,死必耗費帑臧,衣衾飯唅玉匣珠貝之屬,何益朽骨。[一]百僚勞擾,紛華道路,秖增塵垢,雖雲禮制,亦有權時。[二]方今邊境不寧,盜賊未息,豈宜重為國損!   氣絕之後,載至頤捨,實時殯斂。斂以時服,皆以故衣,無更裁製。殯已開頤,頤開即葬。祭食如存,無用三牲。孝子善述父志,不宜違我言也。」[三]及薨,帝親臨喪,諸子欲從其誨,朝廷不聽,賜以東園朱壽*(之)*器、銀鏤、黃腸、玉匣、什物二十八種,[四]錢二百萬,布三千匹。皇后錢五百萬,布萬匹。及葬,贈輕車介士,[五]賜謚忠侯。中宮親送,帝幸宣陽亭,[六]瞻望車騎。[七]   注[一]唅,口實也。白虎通曰「大夫飯以玉,唅以貝;士飯以珠,唅以貝」也。   注[二]權時謂不依禮也。   注[三]禮記曰:「孝子善述父之志,善成人之事。」   注[四]壽器,棺也,以朱飾之,以銀鏤之。前書音義曰「以□木黃心為槨,日黃櫞」也。   注[五]輕車,兵車也。介士,甲士也。   注[六]每城門皆有亭,即宣陽門之亭也。   注[七]東觀記云:「初,帝作誄曰『孰雲忠侯,不聞其音。背去國家,都茲玄陰。   幽居冥冥,靡所且窮』也。」   子冀嗣。   冀字伯卓。為人鳶肩豺目,[一]洞精矘眄,[二]口吟舌言,[三]裁能書計。少為貴戚,逸游自恣。性嗜酒,能挽滿、彈潟、[四]格五、[五]六博、[六]蹴鞠、[七]意錢之戲,[八]又好臂鷹走狗,騁馬□雞。初為黃門侍郎,轉侍中,虎賁中郎將,越騎、步兵校尉,執金吾。   注[一]鳶,鴟也,鴟肩上竦也。豺目,目□也。   注[二]洞,通也。矘音它蕩反。說文:「目精直視。」   注[三]謂語吃不能明瞭。   注[四]挽滿猶引強也。蓺經曰:「彈潟,兩人對局,白黑潟各六枚,先列潟相當,更先彈也。其局以石為之。」   注[五]前書吾丘壽王善格五。音義云:「□也,音蘇代反。」說文曰:「□,行潟相塞謂之□。」鮑宏□經曰:「□有四采,塞、白、乘、五是也。至五即格,不得行,故謂之格五。」   注[六]楚詞曰:「琨蔽象潟有六博。」王逸注云:「投六著,行六潟,故雲六博。」   鮑宏博經曰:「用十二潟,六潟白,六潟黑。所擲頭謂之瓊。瓊有五采,刻為一畫者謂之塞,刻為兩畫者謂之白,刻為三畫者謂之黑,一邊不刻者五塞之閒,謂之五塞。」   注[七]劉向別錄曰:「蹴鞠者,傳言黃帝所作,或曰起戰國之時。蹋鞠,兵埶也,所以講武知有材也。」   注[八]何承天纂文曰:「詭億一曰射意,一曰射數,即攤錢也。」   永和元年,拜河南尹。冀居職暴恣,多非法,父商所親客洛陽令呂放,頗與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讓冀,冀即遣人於道刺殺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於放之怨仇,請以放弟禹為洛陽令,[一]使捕之,盡滅其宗親、賓客百餘人。   注[一]安慰放家,欲以滅口。   商薨未及葬,順帝乃拜冀為大將軍,弟侍中不疑為河南尹。   及帝崩,沖帝始在襁褓,太后臨朝,詔冀與太傅趙峻、太尉李固參錄尚書事。   冀雖辭不肯當,而侈暴滋甚。   沖帝又崩,冀立質帝。帝少而聰慧,知冀驕橫,嘗朝腢臣,目冀曰:「此跋扈將軍也。」[一]冀聞,深惡之,遂令左右進鴆加□餅,帝即日崩。   注[一]跋扈猶強梁也。   復立桓帝,而枉害李固及前太尉杜喬,海內嗟懼,語在李固傳。建和元年,益封冀萬三千戶,增大將軍府舉高第茂才,官屬倍於三公。[一]又封不疑為穎陽侯,不疑弟蒙西平侯,冀子胤襄邑侯,各萬戶。和平元年,重增封冀萬戶,並前所襲合三萬戶。   注[一]漢官儀,三公府有長史一人,司徒府掾屬三十一人,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也。   弘農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媚於冀,乃上言大將軍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諸子,則其妻宜為邑君。詔遂封冀妻孫壽為襄城君,兼食陽翟租,歲入五千萬,加賜赤紱,比長公主。[一]   壽色美而善為妖態,作愁眉,□□,墯馬髻,折□步,齲齒笑,[二]以為媚惑。   冀亦改易輿服之制,作平上軿車,[三]埤幘,狹冠,[四]折上巾,[五]擁身扇,[六]狐尾單衣。[七]壽性鉗忌,[八]能制御冀,冀甚寵憚之。   注[一]長公主儀服同藩王,解見皇后紀。   注[二]風俗通曰:「愁眉者,細而曲折。啼□者,薄拭目下若啼處。墯馬髻者,側在一邊。折□步者,足不任體。齲齒笑者,若齒痛不忻忻。始自冀家所為,京師翕然皆放效之。」齲音丘禹反。   注[三]鄭玄注周禮云:「軿猶屏也,所用自蔽隱也。」蒼頡篇云:「衣車也,形制上平。」異於常也。   注[四]埤,下也,音頻爾反,一音皮彼反。   注[五]蓋折其巾之上角也。   注[六]大扇也。   注[七]後裾曳地,若狐尾也。   注[八]鉗,□也。言性忌害,如鉗之□物也。□音女輒反。   初,父商獻美人友通期於順帝,[一]通期有微過,帝以歸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盜還通期。會商薨,冀行服,於城西私與之居。壽伺冀出,多從倉頭,篡取通期歸,截發刮面,笞掠之,欲上書告其事。冀大恐,頓首請於壽母,壽亦不得已而止。冀猶復與私通,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壽尋知之,使子胤誅滅友氏。冀慮壽害伯玉,常置復壁中。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出入壽所。壽見宮,輒屏御者,托以言事,因與私焉。   宮內外兼寵,威權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謁辭之。   注[一]友,姓也。東觀記「友」作「支」。   冀用壽言,多斥奪諸梁在位者,外以謙讓,而實崇孫氏宗親。冒名而為侍中、卿、校尉、郡守、長吏者十餘人,皆貪叨凶淫,各遣私客籍屬縣富人,被以它罪,[一]閉獄掠拷,使出錢自贖,貲物少者至於死徙。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吝,冀因以馬乘遺之,[二]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三千萬與之,冀大怒,乃告郡縣,認奮母為其守臧婢,雲盜白珠十斛、紫金千斤以叛,遂收考奮兄弟,死於獄中,悉沒貲財億七千餘萬。   注[一]籍謂疏錄之也。   注[二]摯虞三輔決錄注曰「士孫奮字景卿,少為郡五官掾起家,得錢貲至一億七千萬,富聞京師」也。   其四方調發,歲時貢獻,皆先輸上第於冀,[一]乘輿乃其次焉。吏人繼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因行道路,發取*(妓)**[伎]*女御者,而使人復乘埶橫暴,妻略婦女,驅擊吏卒,所在怨毒。   注[一]上第,第一也。   冀乃大起第捨,而壽亦對街為宅,殫極土木,互相誇競。堂寢皆有陰陽奧室,[一]   連房洞戶。[二]柱壁雕鏤,加以銅漆;□牖皆有綺□青瑣,[三]圖以雲氣仙靈。台閣周通,更相臨望;飛梁石蹬,陵跨水道。[四]金玉珠璣,異方珍怪,充積臧室。遠致汗血名馬。又廣開園囿,采土築山,十里九□,以像二崤,[五]深林絕澗,有若自然,奇禽馴獸,飛走其閒。冀壽共乘輦車,張羽蓋,飾以金銀,遊觀第內,多從倡伎,鳴鐘吹管,酣謳竟路。或連繼日夜,以騁娛恣。客到門不得通,皆請謝門者,門者累千金。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農,東界滎陽,南極魯陽,北達河、淇,包含山藪,遠帶丘荒,周旋封域,殆將千里。   又起菟苑於河南城西,經亙數十里,發屬縣卒徒,繕修樓觀,數年乃成。移檄所在,調發生菟,刻其毛以為識,人有犯者,罪至刑死。嘗有西域賈胡,不知禁忌,誤殺一兔,轉相告言,坐死者十餘人。冀二弟嘗私遣人出獵上黨,冀聞而捕其賓客,一時殺三十餘人,無生還者。冀又起別第於城西,以納奸亡。或取良人,悉為奴婢,至數千人,名曰「自賣人」。   注[一]奧,深室也。   注[二]洞,通也,謂相當也。   注[三]牖,小□也。綺□謂鏤為綺文。青瑣謂刻為瑣文,而以青飾之也。   注[四]架虛為橋若飛也。   注[五]二崤,山,在今洛州永寧縣西北。   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乃大會公卿,共議其禮。於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趨,□履上殿,謁贊不名,禮儀比蕭何;[一]悉以定陶、*(陽)*成*[陽]*余戶增封為四縣,比鄧禹;[二]賞賜金錢、奴婢、彩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勳。每朝會,與三公絕席。[三]十日一入,平尚書事。[四]宣佈天下,為萬世法。冀猶以所奏禮薄,意不悅。專擅威柄,凶恣日積,機事大小,莫不諮決之。宮衛近侍,並所親樹,[五]禁省起居,纖微必知。百官遷召,皆先到冀門箋檄謝恩,然後敢詣尚書。下邳人吳樹為宛令,之官辭冀,冀賓客布在縣界,以情托樹。樹對曰:「小人奸蠹,比屋可誅。明將軍以椒房之重,處上將之位,宜崇賢善,以補朝闕。宛為大都,士之淵藪,自侍坐以來,未聞稱一長者,而多托非人,誠非敢聞!」冀嘿然不悅。樹到縣,遂誅殺冀客為人害者數十人,由是深怨之。樹後為荊州刺史,臨去辭冀,冀為設酒,因鴆之,樹出,死車上。又遼東太守侯猛,初拜不謁,冀托以它事,乃□斬之。   注[一]事見王莽傳也。   注[二]冀初封襄邑,襲封乘氏,更以定陶、*(陽)*成*[陽]**(是)**[足]*四縣。   注[三]絕席。別也。   注[四]謂平議也。   注[五]樹,置也。   時郎中汝南袁著,年十九,見冀凶縱,不勝其憤,乃詣闕上書曰:「臣聞仲尼歎鳳鳥不至,河不出圖,自傷卑賤,不能致也。今陛下居得致之位,又有能致之資,[一]而和氣未應,賢愚失序者,埶分權臣,上下壅隔之故也。夫四時之運,功成則退,[二]高爵厚寵,鮮不致災。今大將軍位極功成,可為至戒,宜遵懸車之禮,高枕頤神。[三]傳曰:『木實繁者,披枝害心。』若不抑損權盛,將無以全其身矣。左右聞臣言,將側目切齒,臣特以童蒙見拔,故敢忘忌諱。昔舜、禹相戒無若丹朱,[四]周公戒成王無如殷王紂,[五]願除誹謗之罪,以開天下之口。」書得奏御,冀聞而密遣掩捕著。著乃變易姓名,後托病偽死,結蒲為人,市棺殯送。冀廉問知其詐,[六]陰求得,笞殺之,隱蔽其事。學生桂陽劉常,當世名儒,素善於著,冀召補令史以辱之。時太原郝絜、胡武,皆危言高論,[七]與著友善。先是絜等連名奏記三府,薦海內高士,而不詣冀,冀追怒之,又疑為著黨,□中都官移檄捕前奏記者並殺之,遂誅武家,死者六十餘人。   絜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輿櫬奏書冀門。書入,仰藥而死,家乃得全。及冀誅,有詔以禮祀著等。冀諸忍忌,皆此類也。   注[一]此董仲舒對策之詞,著引而略之也。   注[二]易系辭曰:「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功)*成焉。」   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   注[三]薛廣德為御史大夫,乞骸骨,賜安車四馬,懸其安車傳子孫。欲令冀遵致仕之禮也。   注[四]尚書禹謂帝舜曰:「亡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   注[五]尚書周公戒成王曰:「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於酒德哉!」   注[六]廉,察也。   注[七]危亦高,謂峻也。   不疑好經書,善待士,冀陰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轉為光祿勳。又諷觿人共薦其子胤為河南尹。胤一名胡狗,時年十六,容貌甚陋,不勝冠帶,道路見者,莫不蚩笑焉。不疑自恥兄弟有隙,遂讓位歸第,與弟蒙閉門自守。冀不欲令與賓客交通,陰使人變服至門,記往來者,南郡太守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過謁不疑,冀諷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殊,明遂死於路。   永興二年,封不疑子馬為穎陰侯,胤子桃為城父侯。冀一門前後七封侯,三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食邑稱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餘卿、將、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餘年,窮極滿盛,威行內外,百僚側目,莫敢違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親豫。   帝既不平之。延熹元年,太史令陳授因小黃門徐璜,陳災異日食之變,咎在大將軍,冀聞之,諷洛陽*[令]*收考授,死於獄。帝由此發怒。   初,掖庭人鄧香妻宣生女猛,[一]香卒,宣更適梁紀。梁紀者,冀妻壽之舅也。   壽引進猛入掖庭,見幸,為貴人,冀因欲認猛為其女以自固,乃易猛姓為梁。   時猛姊豻邴尊為議郎,冀恐尊沮敗宣意,[二]乃結刺客於偃城,刺殺尊,而又欲殺宣。宣家在延熹裡,與中常侍袁赦相比。[三]冀使刺客登赦屋,欲入宣家。   赦覺之,鳴鼓會觿以告宣。宣馳入以白帝,帝大怒,遂與中常侍單超、具瑗、唐衡、左悺、徐璜等五人成謀誅冀。語在宦者傳。   注[一]香蓋掖庭署人之名也。   注[二]沮,壞也。恐尊壞敗宣意,不從其改梁姓也。   注[三]相鄰比也。   冀心疑超等,乃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具瑗□吏收惲,以輒從外入,欲圖不軌。帝因是御前殿,召諸尚書入,發其事,使尚書令尹勳持節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閣,斂諸符節送省中。使黃門令具瑗將左右廄騶、[一]虎賁、羽林、都候□戟士,[二]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使光祿勳袁盱[三]   持節收冀大將軍印綬,徙封比景都鄉侯。冀及妻壽即日皆自殺。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騎校尉讓,及親從衛尉淑、越騎校尉忠、長水校尉戟等,諸梁及孫氏中外宗親送詔獄,無長少皆棄市。不疑、蒙先卒。其它所連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唯尹勳、袁盱及廷尉邯鄲義在焉。是時事卒從中發,[四]使者交馳,公卿失其度,官府市裡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稱慶。   注[一]騶,騎士也。   注[二]續漢志曰「左右都候各一人,秩六百石,主□戟士,徼循宮中及天子有所收考」也。   注[三]音吁。   注[四]卒音七訥反。   收冀財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散其苑囿,以業窮民。錄誅冀功者,封尚書令尹勳以下數十人。   論曰:順帝之世,梁商稱為賢輔,豈以其地居亢滿,而能以願謹自終者乎?[一]   夫宰相運動樞極,感會天人,[二]中於道則易以興政,乖於務則難乎御物。商協回天之埶,屬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聞上術,憔悴之音,載謠人口。雖輿粟盈門,何救阻饑之□;[三]永言終制,未解屍官之尤。[四]況乃傾側孽臣,[五]傳寵凶嗣,以至破家傷國,而豈徒然哉!   注[一]亢,上極之名也。願,□也。   注[二]樞謂斗樞也,極,北極也。   注[三]阻,難也。書曰「黎人阻饑」也。   注[四]屍官猶尸祿。終制謂薄葬也。   注[五]商遣冀、不疑與曹節等為交友也。   贊曰:河西佐漢,統亦定筭。[一]□親幽憤,升高累歎。商恨善柔,冀遂貪亂。   [二]   注[一]謂統初與竇融定計歸光武。   注[二]善柔,失刑斷之道也。    校勘記   一一六五頁一一行吾自為汝家婦按:刊誤謂「吾自為」案前書云「自吾為」。   一一六六頁二行封統為成義侯按:張□謂「成義」當為「義成」。義成,世祖時屬沛,後屬九江郡,他郡無此名。   一一六六頁三行拜騰酒泉典農都尉按:校補引侯康說,謂兩漢但稱農都尉,曹操始加「典」字,此誤以後世官名稱之。   一一六七頁四行*(服)**[殺]*三苗據汲本、殿本改。按:正文言「有流殛放殺之誅」,明「服」字鬥,當作「殺」。   一一六七頁一0行*(並)**[坐]*其家室據殿本改。   一一六七頁一一行凡首匿者為謀首臧匿罪人按:汲本作「凡首匿者為謀自藏匿罪人」,殿本作「凡首匿者每為謀自藏匿罪人」。   一一六八頁三行不宜開可按:張□謂晉書刑法志作「不可開許」為是。   一一六八頁九行刑罰不衷則人無所厝手足按:御覽六三五引「衷」作「中」,「厝」作「措」。   一一六九頁九行前代*[所]*未嘗*(所)*有據刊誤改,與東觀記合。   一一六九頁一0行隴西新興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新興」當是人姓名,然自來無姓新者,「新」疑「辛」字之誤。前書辛慶忌傳言莽時司直陳崇舉奏辛次兄之宗親隴西辛興等侵陵百姓,威行州郡,又鮑宣傳言名捕隴西辛興,統對或指此也。   一一六九頁一0行北地任橫任*(崔)**[崖]*據汲本、殿本改,與東觀記合。   一一六九頁一0行西河*(曹)**[漕]*況汲本「曹況」作「漕況」。張森楷校勘記謂前書遊俠傳有西河漕中叔,未知即況否,然則漕亦姓,從水,作「曹」非也。   按:東觀記亦作「漕」,今據改。   一一七0頁二行定封陵鄉侯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皇后紀舞陰長公主適延陵鄉侯太僕梁松,此傳「陵」上脫「延」字。明帝紀亦作「陵鄉侯梁松」。   一一七一頁一行沅*[水]*出牂柯且蘭縣據汲本、殿本補。   一一七一頁四行雖吞刀以奉命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雖」當作「胥」,謂伍員也。   一一七一頁五行關北在篇按:此句疑有誤。殿本考證王會汾謂「北」當作「比」,言關逢、比干以直諫死,其事著在篇籍也。足備一說。   一一七一頁七行推洪勳以遐邁按:汲本、殿本「推」作「惟」。   一一七一頁九行何楊生之欺真按:汲本、殿本「欺」作「敗」。   一一七二頁三行有三男三女按:袁紀雲竦生二男三女,長男棠及翟,長女憑及二貴人。   一一七二頁九行松子扈遣從兄襢奏記三府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襢」作「擅」。   一一七三頁六行加號梁夫人按:袁紀作「梁貴人」。   一一七四頁六行比靈文順成*[恩成]*侯據汲本、殿本補。   一一七六頁八行昭達萬情按:「情」原斗「惜」,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七六頁一二行曷為*(序)**[使]*虞首惡據汲本改,與公羊傳合。   一一七八頁一行冀字伯卓按:殿本「伯卓」作「伯車」。   一一八0頁五行足不任體按:「任」原斗「在」,逕改正。   一一八一頁六行從貸錢五千萬奮以三千萬與之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類聚八十四引續漢書作「奮以五百萬與之」,御覽八百三十五引「五千萬」作「二十萬」,「五百萬」作「十萬」。   一一八一頁一二行發取*(妓)**[伎]*女御者刊誤謂古無「妓」字,當作「伎」。   今據改。按:句疑有鬥,冊府元龜外戚部七作「發取奴女御豎」。   一一八二頁四行多從倡伎「伎」原作「妓」,逕依殿本改。按:此處劉攽無刊誤,是劉所見本亦作「伎」也。   一一八三頁二行悉以定陶*(陽)*成*[陽]*余戶增封為四縣集解引通鑒胡注,謂「陽成」當作「成陽」,與定陶、乘氏皆屬濟陰郡。今據改,注同。   一一八三頁一三行更以定陶*(陽)*成*[陽]**(是)**[足]*四縣「足」字據殿本改。   一一八四頁一五行而歲*(功)*成焉據汲本、殿本刪。按:此涉下文「功成名遂」而衍。   一一八五頁六行又諷觿人共薦其子胤為河南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梁冀別傳「胤」作「嗣」。   一一八五頁一一行永興二年封不疑子馬為穎陰侯胤子桃為城父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馬」作「焉」,「桃」作「祧」,建和元年封也。又按:通鑒封不疑子馬等在永壽二年。   一一八五頁一四行太史令陳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別傳「授」作「援」。   一一八五頁一五行諷洛陽*[令]*收考授據汲本、殿本補。   ************後漢書卷三十五 張曹鄭列傳 第二十五   張純字伯仁,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父安世,宣帝時為大司馬□將軍,封富平侯。   [一]父放,為成帝侍中。純少襲爵土,哀平閒為侍中,王莽時至列卿。遭值篡偽,多亡爵土,純以敦謹守約,保全前封。   注[一]臣賢案:張安世昭帝元鳳六年以右將軍宿□忠謹封富平侯,今此言宣帝封,誤也。宣帝即位,但益封萬戶耳。   建武初,先來詣闕,故得復國。五年,拜太中大夫,使將穎川突騎安集荊、徐、楊部,督委輸,[一]監諸將營。後又將兵屯田南陽,遷五官中郎將。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復國。光武曰:「張純宿□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二]   注[一]督,促也。委輸,轉運也。   注[二]武始,縣,屬魏郡。富平,縣,屬平原郡也。   純在朝歷世,明習故事。建武初,舊章多闕,每有疑議,輒以訪純,自郊廟婚冠喪紀禮儀,多所正定。帝甚重之,以純兼虎賁中郎將,數被引見,一日或至數四。[一]   純以宗廟未定,昭穆失序,十九年,乃與太僕朱浮共奏言:「陛下興於匹庶,蕩滌天下,誅鉏暴亂,興繼祖宗。竊以經義所紀,人事觿心,雖實同創革,而名為中興,宜奉先帝,恭承祭祀者也。元帝以來,宗廟奉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武皇帝為世宗,皆如舊制。又立親廟四世,推南頓君以上盡於舂陵節侯。[二]禮,為人後者則為之子,既事大宗,則降其私親。[三]今禘祫高廟,陳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並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設不遭王莽,而國嗣無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繼統者,安得復顧私親,違禮制乎?昔高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後祖,不敢私親,故為父立廟,獨腢臣侍祠。   臣愚謂宜除今親廟,以則二帝舊典,願下有司博采其議。」詔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竇融議:「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親廟,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可親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別為南頓君立皇考廟。其祭上至舂陵節侯,腢臣奉祠,以明尊尊之敬,親親之恩。」帝從之。是時宗廟未備,自元帝以上,祭於洛陽高廟,成帝以下,祠於長安高廟,其南頓四世,隨所在而祭焉。   注[一]過三以至於四也。   注[二]南頓令欽即光武之父。舂陵侯買,光武高祖也。   注[三]大宗謂元帝也。據代相承,高祖至元帝八代,光武即高帝九代孫,以代數相推,故繼體元帝,故曰「既事大宗」。   下又云「宣、元皇帝尊為祖、父」,又曰「自元帝以上祭於洛陽,成帝以下祭於長安」,其義明矣。降其私親,謂舂陵已下不別序昭穆。   明年,純代朱浮為太僕。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在位慕曹參之多,務於無為,[一]選辟掾史,皆知名大儒。明年,上穿陽渠,引洛水為漕,[二]百姓得其利。   注[一]曹參,惠帝時代蕭何為相國,遵蕭何法,無所變更。   注[二]上音時丈反。陽渠在洛陽城南。   二十六年,詔純曰:「禘、祫之祭,不行已久矣。『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一]宜據經典,詳為其制。」純奏曰:「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毀廟及未毀廟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二]漢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祭。   元始五年,諸王公列侯廟會,始為禘祭。[三]又前十八年親幸長安,亦行此禮。   [四]禮說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再閏,天氣大備。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禘之為言諦,諦定昭穆尊卑之義也。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陽氣在上,陰氣在下,[五]故正尊卑之義也。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穀成孰,物備禮成,故合聚飲食也。斯典之廢,於茲八年,[六]謂可如禮施行,以時定議。」帝從之,自是禘、祫遂定。   注[一]論語載宰我之言也。   注[二]周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又公羊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合祭柰何?   毀廟主陳於太祖,未毀主皆升,合食於太祖,五年而再殷祭。」注云:「殷,盛也。謂三年祫,五年禘也。」   注[三]臣賢案:平帝元始五年春,祫祭明堂,諸侯王列侯宗室助祭,賜爵金帛。   今純及司馬彪書並云「禘祭」,蓋禘、祫俱是大祭,名可通也。   注[四]續漢書曰:「十八年上幸長安,詔太常行禘禮於高廟,序昭穆。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   注[五]四月干卦用事,故言陽氣在上也。   注[六]自十八年至此。   時南單于及烏桓來降,邊境無事,百姓新去兵革,歲仍有年,家給人足。[一]   純以聖王之建辟雍,所以崇尊禮義,既富而教者也。[二]乃案七經讖、明堂圖、[三]河閒古辟雍記、孝武太山明堂制度,[四]及平帝時議,[五]欲具奏之。未及上,會博士桓榮上言宜立辟雍、明堂,章下三公、太常,而純議同榮,帝乃許之。   注[一]仍,頻也。   注[二]論語曰「子適□,冉子僕。子曰:『庶矣哉!』冉子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也。   注[三]讖,驗也。解見光武紀。七經謂詩、書、禮、樂、易、春秋及論語也。   注[四]武帝時,河閒獻王德獻雅樂,對三雍宮,有其書記也。又武帝封太山,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明堂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水環宮垣,為復道,上有樓也。   注[五]平帝時起明堂,征天下通一蓺以上皆議於公車也。   三十年,純奏上宜封禪,曰:「自古受命而帝,治世之隆,必有封禪,以告成功焉。[一]樂動聲儀曰:『以雅治人,風成於頌。』[二]有周之盛,成康之閒,郊配封禪,皆可見也。書曰『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祡]*』,則封禪之義也。臣伏見陛下受中興之命,平海內之亂,修復祖宗,撫存萬姓,天下曠然,鹹蒙更生,恩德雲行,惠澤雨施,[三]黎元安寧,夷狄慕義。詩云:『受天之祜,四方來賀。』[四]今攝提之歲,倉龍甲寅,德在東宮。[五]宜及嘉時,遵唐帝之典,繼孝武之業,以二月東巡狩,封於岱宗,明中興,勒功勳,復祖統,報天神,禪梁父,祀地只,傳祚子孫,萬世之基也。」中元元年,帝乃東巡岱宗,以純視御史大夫從,[六]並上元封舊儀及刻石文。[七]三月,薨,謚曰節侯。   注[一]禮記曰:「因名山,升中於天。」鄭玄注曰:「謂巡守至於方岳,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   注[二]動聲儀,樂緯篇名也。   注[三]易曰:「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注[四]下武之詩也。鄭玄注云:「言武王受此萬年之壽,輔佐之臣亦宜蒙余福也。」   注[四]爾雅曰:「太歲在寅曰攝提格。」建武三十年太歲在甲寅,時歲德在東宮。   前書音義曰:「蒼龍,太歲也。」   注[六]視,比也。   注[七]武帝元封元年封禪儀,令侍中皮弁搢紳,射牛行事。封廣丈二,高九尺,有玉牒書,書秘,其事皆禁。禪肅然,天子親拜,衣上黃。江淮閒一茅三脊為神籍,五色土雜封。縱遠方奇獸飛禽之屬也。   子奮嗣。   奮字囁通。父純,臨終□家丞曰:「司空無功於時,猥蒙爵土,身死之物,勿議傳國。」[一]奮兄根,少被病,光武詔奮嗣爵,奮稱純遺□,固不肯受。帝以奮違紹,□收下獄,奮惶怖,乃襲封。永平四年,隨例歸國。   注[一]東觀記曰家丞名歙。   奮少好學,節儉行義,常分損租奉,[一]贍恤宗親,雖至傾匱,而施與不怠。   十*[七]*年,儋耳降附,[二]奮來朝上壽,引見宣平殿,應對合旨,顯宗異其才,以為侍祠侯。[三]建初元年,拜左中郎將,轉五官中郎將,遷長水校尉。   七年,為將作大匠,章和元年,免。永元元年,復拜城門校尉。四年,遷長樂□尉。明年,代桓郁為太常。六年,代劉方為司空。   注[一]奉音扶用反。   注[二]儋耳,郡,武帝置,故城即今儋州義倫縣也。   注[三]名臣子孫侍祠封侯,解見鄧禹傳。   時歲災旱,祈雨不應,乃上表曰:「比年不登,人用饑匱,今復久旱,秋稼未立,[一]陽氣垂盡,歲月迫促。夫國以民為本,民以谷為命,政之急務,憂之重者也。臣蒙恩尤深,受職過任,夙夜憂懼,章奏不能□心,願對中常侍疏奏。」[二]   實時引見,復口陳時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陽獄,錄囚徒,收洛陽令陳歆,即大雨三日。   注[一]立,成也。   注[二]疏猶條錄也。   奮在位清白,無它異績。九年,以病罷。在家上疏曰:「聖人所美,政道至要,本在禮樂。五經同歸,而禮樂之用尤急。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又曰:『揖讓而化天下者,禮樂之謂也。』[一]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孔子謂子夏曰:『禮以修外,樂以制內,丘已矣夫!』[二]又曰:   『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厝其手足。』臣以為漢當製作禮樂,是以先帝聖德,數下詔書,愍傷崩缺,而觿儒不達,議多駁異。臣累世台輔,[三]而大典未定,私竊惟憂,不忘寢食。臣犬馬齒盡,誠冀先死見禮樂之定。」[四]十三年,更召拜太常。復上疏曰:「漢當改作禮樂,圖書著明。[五]   王者化定制禮,功成作樂。[六]謹條禮樂異議三事,願下有司,以時考定。昔者孝武皇帝、光武皇帝封禪告成,而禮樂不定,事不相副。先帝已詔曹□,[七]   今陛下但奉而成之,猶周公斟酌文武之道,非自為制,誠無所疑。[八]久執謙謙,令大漢之業不以時成,非所以章顯祖宗功德,建太平之基,為後世法。」帝雖善之,猶未施行。其冬,復以病罷。明年,卒於家。   注[一]禮記樂記孔子之辭也。   注[二]禮稽命征之辭也。宋均注云:「修外,飾容貌也。修內,蕩滌心性也。已矣夫,恨不製作禮樂也。」   注[三]奮七代祖湯,武帝時為御史大夫;六代祖子孺,宣帝時為□將軍,領尚書;父純,光武時為司空。   注[四]先死謂未死之前也。   注[五]見曹□傳。   注[六]禮樂記之文也。功成化定同耳,功謂王業,化謂教人也。   注[七]章帝□曹□於東觀次序禮事,依準舊典,凡百五十篇奏之也。   注[八]周公制禮,皆斟酌文武之美德,為之*(節)**[等]*制,不自述也。今先帝已詔曹□,非陛下出意,何所疑而不為也。詩頌曰:「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又曰「執競武王,無競維烈」也。   子甫嗣,官至津城門候。[一]甫卒,子吉嗣。永初三年,吉卒,無子,國除。   自昭帝封安世,至吉,傳國八世,[二]經歷篡亂,二百年閒[三]未嘗譴黜,封者莫與為比。   注[一]津城門,洛陽南面西門也,當洛水浮橋。漢官儀曰「候一人,秩六百石」也。   注[二]張安世字子孺,昭帝時為右將軍,始封富平侯。卒,子延壽嗣。卒,子勃嗣。卒,子臨嗣。卒,子放嗣。卒,子純嗣,建武初,改封武始侯。卒,子奮嗣。卒,子甫嗣。卒,子吉嗣,無子,國除。此言八代者,除安世始封也。   注[三]篡亂謂王莽也。張子孺昭帝元鳳六年封,至永初三年合一百八十二年,故曰「閒」也。   曹□字叔通,魯國薛人也。父充,持慶氏禮,[一]建武中為博士,從巡狩岱宗,定封禪禮,還,受詔議立七郊、三雍、大射、養老禮儀。[二]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有封禪之事,而禮樂崩闕,不可為後嗣法。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三]大漢*[當]*自製禮,以示百世。」帝問:「制禮樂雲何?」   充對曰:「河圖括地象曰:『有漢世禮樂文雅出。』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帝善之,下詔曰:「今且改太樂官曰太予樂,歌詩曲操,以俟君子。」[四]拜充侍中。作章句辯難,於是遂有慶氏學。   注[一]前書,沛人慶普字孝公,為東平太傅,受禮於後蒼,號慶氏禮也。   注[二]五帝及天地為七郊。三雍以下解見明帝紀。   注[三]禮記正文也,言損益不同也。   注[四]操猶曲也。劉向別錄曰:「君子因雅琴之適,故從容以致思焉。其道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災害不失其操也。」   □少篤志,有大度,結髮傳充業,博雅□通,尤好禮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備,慕叔孫通為漢禮儀,晝夜研精,沉吟專思,寢則懷抱筆札,行則誦習文書,當其念至,忘所之適。   初舉孝廉,再遷圉令,[一]以禮理人,以德化俗。時它郡盜徒五人來入圉界,吏捕得之,陳留太守馬嚴聞而疾惡,風縣殺之。□□吏曰:「夫絕人命者,天亦絕之。戲陶不為盜制死刑,管仲遇盜而升諸公。[二]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其罰重矣。如得全此人命而身坐之,吾所願也。」遂不為殺。嚴奏□耎弱,免官歸郡,為功曹。   注[一]圉,縣,屬陳留,故城在今汴州雍丘縣南也。   注[二]禮雜記雲孔子曰:「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上以為公臣。」注云:「此人但居惡人之中,使犯法耳。」   征拜博士。會肅宗欲制定禮樂,元和二年下詔曰:「河圖稱『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一]尚書琁機鈐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唐之文。』[二]   予末小子,托於數終,曷以纘興,崇弘祖宗,仁濟元元?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三]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四]況予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知帝旨欲有興作,乃上疏曰:「昔者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以著功德。功成作樂,化定制禮,所以救世俗,致禎祥,為萬姓獲福於皇天者也。今皇天降祉,嘉瑞並臻,製作之符,甚於言語。[五]宜定文制,著成漢禮,丕顯祖宗盛德之美。」章下太常,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所定,不可許。帝知腢僚拘攣,難與圖始,[六]朝廷禮憲,宜時刊立,明年復下詔曰:「朕以不德,膺祖宗弘烈。乃者鸞鳳仍集,麟龍並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赤草之類,紀於史官。[七]朕夙夜祗畏,上無以彰於先功,下無以克稱靈物。漢遭秦余,禮壞樂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觀省,有知其說者,各盡所能。」□省詔,乃歎息謂諸生曰:「昔奚斯頌魯,[八]考甫詠殷。[九]夫人臣依義顯君,竭忠彰主,行之美也。當仁不讓,吾何辭哉!」遂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制改之意。   拜□侍中,從駕南巡,既還,以事下三公,未及奏,詔召玄武司馬班固,[一0]   問改定禮制之宜。固曰:「京師諸儒,多能說禮,宜廣招集,共議得失。」帝曰:   「諺言『作捨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一一]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一二]章和元年正月,乃召□詣嘉德門,令小黃門持班固所上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一三]   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於南宮、東觀盡心集作。」□既受命,乃次序禮事,依準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以為百五十篇,寫以二尺四寸簡。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觿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會帝崩,和帝即位,□乃為作章句,帝遂以新禮二篇冠。擢□監羽林左騎。[一四]永元四年,遷射聲校尉。後太尉張酺、尚書張敏等奏□□制漢禮,破亂聖術,宜加刑誅。帝雖寢其奏,而漢禮遂不行。   注[一]九謂光武,十謂明帝,十一謂章帝也。   注[二]緯本文云:「使帝王受命,用吾道述堯理代,平制禮放唐之文,化洽作樂名斯在。」宋均注云:「述,修也。」   注[三]宋均注曰:「堯巡省於河、洛,得龜龍之圖書。舜受禪後習堯禮,得之演以為考河命,題五德之期,立將起之象,凡三篇,在中候也。」   注[四]孝經鉤命決曰:「三皇步,五帝驟,三王馳。」宋均注云:「步謂德隆道用,日月為步。時事彌順,日月亦驟。勤思不已,日月乃馳,」是優劣也。   注[五]言明白也。   注[六]拘攣猶拘束也。前書鄒陽曰「能越拘攣之語」也。   注[七]赤草即朱草也。大戴禮曰「朱草日生一葉,至十五日,十六日落一葉,週而復始」也。   注[八]韓詩曰:「新廟奕奕,奚斯所作。」薛君傳云:「是詩公子奚斯所作也。」   注[九]正考甫,孔子之先也,作商頌十二篇。   注[一0]玄武司馬主玄武門。續漢志云「宮掖門,每門司馬一人,秩比千石」也。   注[一一]言相爭不定也。   注[一二]夔,堯樂官也。呂氏春秋曰,魯哀公問於孔子曰,樂正夔一足矣。   注[一三]散略猶□略也。   注[一四]漢官儀曰「羽林左騎秩六百石,領羽林,屬光祿勳」也。   □在射聲,營舍有停棺不葬者百餘所,□親自履行,問其意故。吏對曰:「此等多是建武以來絕無後者,不得埋掩。」□乃愴然,為買空地,悉葬其無主者,設祭以祀之。遷城門校尉、將作大匠。時有疾疫,□巡行病徒,為致醫藥,經理饘粥,多蒙濟活。   七年,出為河內太守。時春夏大旱,糧谷踴貴。□到,乃省吏並職,退去奸殘,澍雨數降。其秋大孰,百姓給足,流□皆還。後坐上災害不實免。有頃征,再遷,復為侍中。   □博物識古,為儒者宗。十四年,卒官。作通義十二篇,演經雜論百二十篇,又傳禮記四十九篇,教授諸生千餘人,慶氏學遂行於世。   論曰:漢初天下創定,朝制無文,叔孫通頗采經禮,參酌秦法,雖適物觀時,有救崩敝,然先王之容典蓋多闕矣,[一]是以賈誼、仲舒、王吉、劉向之徒,懷憤歎息所不能已也。[二]資文、宣之遠圖明懿*(美)*,而終莫或用,[三]故知自燕而觀,有不盡矣。[四]孝章永言前王,明發興作,[五]專命禮臣,撰定國憲,洋洋乎盛德之事焉。[六]而業絕天筭,議黜異端,斯道竟復墜矣。[七]   夫三王不相襲禮,五帝不相□樂,所以鹹、莖異調,中都殊絕。[八]況物運遷回,情數萬化,制則不能隨其流變,品度未足定其滋章,[九]斯固世主所當損益者也。且樂非夔、襄,而新音代起,律謝戲、蘇,而制令亟易,[一0]修補舊文,獨何猜焉?[一一]禮雲禮雲,曷其然哉![一二]   注[一]容,禮容也,典,法則也,謂行禮威儀俯仰之容貌也。文帝時,魯徐生以容為禮官,孫襄亦善為容。「容」或作「宏」,義亦通也。   注[二]賈誼等以叔孫通禮制□略,並上書對策,請更改作,皆不從,所以歎息也。班固曰:「今大漢久曠大義,此賈誼、仲舒、王吉、劉向之徒所為發憤而增歎也。」見前書。   注[三]資,用也。言用文帝、宣帝美略遠謀,而終不能用賈誼等言。誼,文帝時人。王吉,宣帝時人。   注[四]禮記曰:「孔子之喪,有自燕來觀者,捨於子夏氏。子夏曰:『聖人之葬人與人之葬聖人也,子何觀焉?』」有不盡矣言未備也。   注[五]明發謂發夕至明也。詩曰:「明發不寐。」   注[六]洋洋,美也。   注[七]業絕天筭謂章帝晏駕也。議黜異端謂張酺等奏□□制禮,遂不行也。   注[八]鹹,咸池,黃帝樂也。莖,六莖,顓頊樂也。見前書。異調言古今不同處。中都,魯邑名也。家語曰:「孔子為中都宰,制為養生送死之節。」殊絕猶斷絕也。言古樂不同,舊禮亦絕也。   注[九]言時代遷移,繁省不定也。   注[一0]夔,舜樂官。襄,魯樂官也。戲繇,虞士官。蘇忿生,周武王之司寇也。   注[一一]言刑樂數改,而修禮則疑之。   注[一二]歎其不能定也。   鄭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八世祖崇,哀帝時尚書僕射。玄少為鄉嗇夫,[一]   得休歸,常詣學官,不樂為吏,父數怒之,不能禁。[二]遂造太學受業,師事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統歷、九章筭術。[三]又從東郡張恭祖受周官、禮記、左氏春秋、韓詩、古文尚書。以山東無足問者,乃西入關,因涿郡盧植,事扶風馬融。   注[一]前書曰「鄉有嗇夫,掌聽訟收賦稅」也。   注[二]鄭玄別傳曰「玄年十一二,隨母還家,正臘會同列十數人,皆美服盛飾,語言閒通,玄獨漠然如不及,母私督數之,乃曰『此非我志,不在所願』」也。   注[三]三統歷,劉歆所撰也。九章筭術,周公作也,凡有九篇,方田一,粟米二,差分三,少廣四,均輸五,方程六,傍要七,盈不足八,鉤股九。   融門徒四百餘人,升堂進者五十餘生。融素驕貴,玄在門下,三年不得見,乃使高業弟子傳授於玄。玄日夜尋誦,未嘗怠倦。會融集諸生考論圖緯,聞玄善筭,乃召見於樓上,玄因從質諸疑義,問畢辭歸。融喟然謂門人曰:「鄭生今去,吾道東矣。」[一]   注[一]前書曰:「田何授易於丁寬,學成,寬東歸,何謂門人曰:『易東矣。』」玄自遊學,十餘年乃歸鄉里。家貧,客耕東萊,學徒相隨已數百千人。及黨事起,乃與同郡孫嵩等四十餘人俱被禁錮,[一]遂隱修經業,杜門不出。時任城何休好公羊學,遂著公羊墨守、[二]左氏膏肓、[三]谷梁廢疾;玄乃發墨守,針膏肓,起廢疾。休見而歎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初,中興之後,范升、陳元、李育、賈逵之徒爭論古今學,後馬融荅北地太守劉纓及玄荅何休,義據通深,由是古學遂明。   注[一]嵩字賓石,見趙岐傳。   注[二]言公羊義理深遠,不可駁難,如墨翟之守城也。   注[三]說文曰:「肓,隔也。」心下為膏,喻左氏之疾不可為也。   靈帝末,黨禁解,大將軍何進聞而辟之。州郡以進權戚,不敢違意,遂迫脅玄,不得已而詣之。進為設幾杖,禮待甚優。玄不受朝服,而以幅巾見。一宿逃去。   時年六十,弟子河內趙商等自遠方至者數千。後將軍袁隗表為侍中,以父喪不行。國相孔融深敬於玄,屣履造門。[一]告高密縣為玄特立一鄉,曰:「昔齊置『士鄉』,[二]越有『君子軍』,皆異賢之意也。[三]鄭君好學,實懷明德。昔太史公、廷尉吳公、謁者僕射鄧公,皆漢之名臣。又南山四皓有園公、夏黃公,潛光隱耀,世嘉其高,皆悉稱公。[四]然則公者仁德之正號,不必三事大夫也。   今鄭君鄉宜曰『鄭公鄉』。昔東海於公僅有一節,猶或戒鄉人侈其門閭,[五]矧乃鄭公之德,而無駟牡之路!可廣開門衢,令容高車,號為『通德門』。」   注[一]屣謂納履未正,曳之而行,言趨賢急也。   注[二]管仲相桓公,制國為二十一鄉,工商鄉六,士鄉十五,以居工商士也。   事見國語也。   注[三]吳越相攻,越王句踐乃中分其師為左右軍,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為中軍。   注云:「君子,王所親近有志行者。」見國語。   注[四]吳公,文帝時為河南守。鄧公,景帝時為謁者僕射。太史公司馬談,武帝時。四皓,高帝時也,有園公、夏黃公、角里先生、綺裡季也。鬚眉皓白,故言皓。秦末隱於商雒南山,以待天下之定,漢興,迎而致之也。   注[五]一節謂決獄也。昭帝時,東海於公為縣獄吏,決獄平,郡為生立祠,號曰於公祠。先是於公閭門壞,父老方共修之。於公曰「少高大其門,令容駟馬車。我決獄多陰德,子孫必有興者」也。   董卓遷都長安,公卿舉玄為趙相,道斷不至。[一]會黃巾寇青部,乃避地徐州,徐州牧陶謙接以師友之禮。建安元年,自徐州還高密,道遇黃巾賊數萬人,見玄皆拜,相約不敢入縣境。玄後嘗疾篤,自慮,以書戒子益恩曰:「吾家舊貧,*[不]*為父母腢弟所容,去廝役之吏,[二]遊學周、秦之都,往來幽、並、兗、豫之域,獲覲乎在位通人,處逸大儒,得意者鹹從捧手,有所受焉。[三]遂博稽六蓺,粗覽傳記,時鶯秘書緯術之奧。年過四十,乃歸供養,假田播殖,以娛朝夕。遇閹尹□埶,坐黨禁錮,十有四年,而蒙赦令,舉賢良方正有道,辟大將軍三司府。公車再召,比牒並名,早為宰相。[四]惟彼數公,懿德大雅,克堪王臣,故宜式序。[五]吾自忖度,無任於此,但念述先聖之元意,思整百家之不齊,亦庶幾以竭吾才,故聞命罔從。   而黃巾為害,萍浮南北,復歸邦鄉。入此歲來,已七十矣。宿素衰落,仍有失誤,案之禮典,便合傳家。[六]今我告爾以老,歸爾以事,將閒居以安性,覃思以終業。自非拜國君之命,問族親之憂,展敬墳墓,觀省野物,胡嘗扶杖出門乎!家事大小,汝一承之。咨爾殺殺一夫,曾無同生相依。其勖求君子之道,研鑽勿替,敬慎威儀,以近有德。[七]顯譽成於僚友,德行立於己志。若致聲稱,亦有榮於所生,可不深念邪!可不深念邪!吾雖無紱冕之緒,頗有讓爵之高。[八]自樂以論贊之功,庶不遺後人之羞。末所憤憤者,徒以亡親墳壟未成,所好腢書率皆腐敝,不得於禮堂寫定,傳與其人。[九]日西方暮,其可圖乎!   家今差多於昔,勤力務時,無恤饑寒。菲飲食,薄衣服,節夫二者,尚令吾寡恨。若忽忘不識,亦已焉哉!」   注[一]趙王干之相也。   注[二]廝,賤也。   注[三]處逸謂處士隱逸之大儒。   注[四]比牒猶連牒也,並名謂齊名也,言連牒齊名被召者並為宰相也。並音步鼎反。   注[五]式,用也。序,列也。   注[六]傳家謂家事任子孫也。曲禮曰:「七十老而傳。」   注[七]詩大雅人勞篇之言也。   注[八]謂頻被辟不就也。   注[九]其人謂好學者也。前書司馬遷曰「僕誠已著此書,傳之其人」也。   時大將軍袁紹總兵冀州,遣使要玄,大會賓客,玄最後至,乃延升上坐。身長八尺,飲酒一斛,秀眉明目,容儀溫偉。紹客多豪俊,並有才說,見玄儒者,未以通人許之,競設異端,百家互起。玄依方辯對,鹹出問表,皆得所未聞,莫不嗟服。時汝南應劭亦歸於紹,因自讚曰:「故太山太守應中遠,北面稱弟子何如?」玄笑曰:「仲尼之門考以四科,[一]回、賜之徒不稱官閥。」劭有籩色。   紹乃舉玄茂才,表為左中郎將,皆不就。公車征為大司農,給安車一乘,所過長吏送迎。玄乃以病自乞還家。   注[一]四科謂德行、言語、政事、文學,顏淵、閔子騫及子游、子夏,並見論語也。   五年春,夢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歲在辰,來年歲在巳。」[一]既寤,以讖合之,知命當終,有頃寢疾。時袁紹與曹操相拒於官度,[二]令其子譚遣使逼玄隨軍。不得已,載病到元城縣,疾篤不進,其年六月卒,年七十四。遺令薄葬。自郡守以下嘗受業者,縗絰赴會千餘人。   注[一]北齊劉晝高才不遇傳論玄曰「辰為龍,巳為蛇,歲至龍蛇賢人嗟,玄以讖合之」,蓋謂此也。   注[二]官度,津名也,在今鄭州中牟縣北。前書者義曰:「於滎陽下引河東南為洪溝,以通宋、鄭、淮、泗,即今官度。」   門人相與撰玄荅諸弟子問五經,依論語作鄭志八篇。凡玄所注周易、尚書、毛詩、儀禮、禮記、論語、孝經、尚書大傳、中候、干象歷,又著天文七政論、魯禮禘祫義、六蓺論、毛詩譜、駁許慎五經異義、荅臨孝存周禮難,凡百餘萬言。[一]   注[一]案:謝承書載玄所注與此略同,不言注孝經,唯此書獨有也。   玄質於辭訓,通人頗譏其繁。至於經傳洽孰,稱為純儒,齊魯閒宗之。其門人山陽郗慮至御史大夫,東萊王基、清河崔琰著名於世。又樂安國淵、任嘏,[一]   時並童幼,玄稱淵為國器,嘏有道德,其餘亦多所鑒拔,皆如其言。玄唯有一子益恩,孔融在北海,舉為孝廉;及融為黃巾所圍,益恩赴難隕身。有遺腹子,玄以其手文似己,名之曰小同。[二]   注[一]慮字鴻豫。基字伯輿,魏鎮南將軍安樂鄉侯。琰字季珪,魏東*(西)*曹掾,遷中尉。淵字子尼,魏司空掾,遷太僕。嘏字昭光,魏黃門侍郎也。   注[二]魏氏春秋曰:「小同,高貴鄉公時為侍中。嘗詣司馬文王,文王有密疏,未之屏也,如廁還,問之曰:『卿見吾疏乎?』荅曰:『不。』文王曰:『寧我負卿,無卿負我。』遂酖之。」   論曰:自秦焚六經,聖文埃滅。[一]漢興,諸儒頗修蓺文;及東京,學者亦各名家。而守文之徒,滯固所稟,[二]異端紛紜,互相詭激,遂令經有數家,家有數說,章句多者或乃百餘萬言,學徒勞而少功,後生疑而莫正。鄭玄括囊大典,網羅觿家,[三]刪裁繁誣,刊改漏失,自是學者略知所歸。王父豫章君每考先儒經訓,而長於玄,[四]常以為仲尼之門不能過也。及傳授生徒,並專以鄭氏家法雲。[五]   注[一]埃,塵也。   注[二]稟,受;滯固猶固執也。言學者各守所見,不疏通也。   注[三]括,結也。易坤卦曰「括囊無咎」也。   注[四]王父,祖父也。爾雅曰「父之父為王父」也。范曄祖父寧,字武子,晉*[孝]*武帝時為豫章太守,經義每以玄為長也。   注[五]言寧教授專崇鄭學也。   贊曰:富平之緒,承家載世。[一]伯仁先歸,厘我國祭。[二]玄定義乖,□修禮缺。孔書遂明,漢章中輟。[三]   注[一]載,重也。易師卦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也。   注[二]厘,理也。言純厘理禘祫之祭也。   注[三]孔書謂六經也。輟,止也。中輟謂曹□禮不行也。    校勘記   一一九四頁三行元帝以來按:「帝」原斗「年」,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九四頁五行既事大宗「大」原作「太」,逕據汲本、殿本改。注同。按:集解王先謙云「大」或作「太」,非。   一一九五頁一二行諦定昭穆尊卑之義也按:集解引王補說,謂續漢志「諦定」作「諦諟」。   一一九五頁一三行故合聚飲食也按:集解引王補說,謂續漢志「合聚」上有「骨肉」二字。   一一九六頁七行自十八年至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及本傳皆雲十九年與朱浮共奏,至二十六年合八年之數,則「十八年」當作「十九年」,以十八年曾行禘禮故也。   一一九七頁五行至於岱宗*[祡]*據汲本、殿本補。按:汲本、殿本「祡」作「柴」,非,今改正。   一一九八頁八行十*[七]*年儋耳降附集解引錢大昭說,謂按本紀,儋耳諸國貢獻,公卿奉觴上壽,在永平十七年,此脫「七」字。今據補。   一二00頁一0行為之*(節)**[等]*制據汲本、殿本改。   一二0一頁二行父充持慶氏禮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持」本是「治」字,章懷避諱改之。   一二0一頁四行大漢*[當]*自製禮據汲本、殿本補。按:殿本考證謂監本脫去「噹」字,從宋本增。   一二0一頁六行歌詩曲操按:「歌」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二0一頁一三行尤好禮事按:汲本、殿本「事」作「士」。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六百十一引謝承書,云「□尤好禮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備」云云,明此「士」字當作「事」。   一二0二頁一一行況予頑陋按:「予」原斗「於」,逕改正。   一二0三頁一二行擢□監羽林左騎按:刊誤謂案百官志「騎」當作「監」。   一二0四頁四行德隆道用按:汲本「用」作「備」。   一二0四頁四行時事彌順按:殿本考證謂「順」疑「煩」之誤,又「事」字舊本作「士」。   一二0四頁八行至十五日十六日落一葉按:注文有脫鬥,今本大戴禮作「至十五日生十五葉,十六日一葉落」。   一二0五頁八行資文宣之遠圖明懿*(美)*刊誤謂衍一「明」字,何焯謂衍一「美」字。今依何焯說刪「美」字。   一二0八頁四行見趙岐傳按:「岐」原作「歧」,逕依汲本、殿本改。   一二0九頁一0行吾家舊貧*[不]*為父母腢弟所容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不為父母腢弟所容」一語,不應出之康成。錢氏曝書雜記雲陳仲魚元刻後漢書康成傳無「不」字,與唐史承節所撰鄭康成祠碑云「吾家舊貧,為父母腢弟所容」之語相合。今本作「不為父母腢弟所容」,乃刻之誤。校補則謂玄意本謂家貧而父母腢弟力薄,不能並容,為吏又非所樂,乃發憤遊學耳。去「不」字,於文義轉覺其窒。今從校補說,據汲本,殿本補一「不」字。   一二0九頁一一行得意者鹹從捧手按:「者」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二一0頁一行復歸邦鄉按:李慈銘謂碑作「鄉邦」,是也,此誤倒。   一二一0頁一0行趙王干之相也按:汲本、殿本「干」作「虔」。   一二一一頁七行故太山太守應中遠集解引惠棟說,謂「遠」當作「瑗」,具本傳注。今按:本傳注雲謝承書、應氏譜並云「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   一二一二頁一0行基字伯輿汲本、殿本「輿」作「興」。按:魏志作「輿」。   一二一二頁一0行魏東*(西)*曹掾據刊誤刪。   一二一三頁二行刪裁繁誣按:殿本「誣」作「蕪」。   一二一三頁八行晉*[孝]*武帝時為豫章太守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晉書,范武子仕晉孝武,去武帝時百有餘年,明「武」上當有「孝」字。今據補。   ************後漢書卷三十六 鄭范陳賈張列傳 第二十六   鄭興字少贛,河南開封人也。少學公羊春秋。晚善左氏傳,遂積精深思,通達其旨,同學者皆師之。[一]天鳳中,[二]將門人從劉歆講正大義,[三]歆美興才,使撰條例、章句、傳詁,及校三統歷。[四]   注[一]東觀記曰:「興從博士金子嚴為左氏春秋。」   注[二]王莽年也。   注[三]左氏義也。   注[四]說文曰:「詁,訓古言也。」音古度反。三統歷,劉歆撰,謂夏、殷、周歷也。   更始立,以司直李松行丞相事,先入長安,松以興為長史,令還奉迎遷都。更始諸將皆山東人,鹹勸留洛陽。興說更始曰:「陛下起自荊楚,權政未施,[一]   一朝建號,而山西雄桀爭誅王莽,開關郊迎者,何也?[二]此天下同苦王氏虐政,而思高祖之舊德也。今久不撫之,臣恐百姓離心,盜賊復起矣。春秋書『齊小白入齊』,不稱侯,未朝廟故也。   [三]今議者欲先定赤眉而後入關,是不識其本而爭其末,恐國家之守轉在函谷,[四]雖臥洛陽,庸得安枕乎?」[五]更始曰:「朕西決矣。」拜興為諫議大夫,使安集關西及朔方、涼、益三州,還拜涼州刺史。會天水有反者,攻殺郡守,興坐免。   注[一]更始起南陽,南陽屬荊州,故曰荊楚也。   注[二]山西謂陝山已西也。   注[三]小白,齊桓公也。春秋「齊小白入於齊」。公羊傳曰:「曷為以國氏?當國也。其言入何?篡辭也。」   注[四]言若不早都關中,有人先入,則國家鎮守轉在函谷也。   注[五]庸,用也。   時赤眉入關,東道不通,興乃西歸隗囂,*[囂]*虛心禮請,而興恥為之屈,稱疾不起。囂鄉己自飾,常以為西伯復作,[一]乃與諸將議自立為王。興聞而說囂曰:「春秋傳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二]閒者諸將集會,無乃不道忠信之言;大將軍之聽,無乃阿而不察乎?昔文王承積德之緒,加之以睿聖,三分天下,尚服事殷。[三]及武王即位,八百諸侯不謀同會,皆曰『紂可伐矣』,武王以未知天命,還兵待時。[四]高祖征伐累年,猶以沛公行師。今令德雖明,世無宗周之祚,威略雖振,未有高祖之功,而欲舉未可之事,昭速禍患,無乃不可乎?惟將軍察之。」囂竟不稱王。後遂廣置職位,以自尊高。興復止囂曰:「夫中郎將、太中大夫、使持節官皆王者之器,非人臣所當制也。孔子曰:『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五]不可以假人者,亦不可以假於人也。無益於實,有損於名,非尊上之意也。」囂病之而止。[六]   注[一]西伯,文王也。作,起也。   注[二]左傳富辰諫周襄王之辭。   注[三]論語孔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注[四]史記曰,武王觀兵孟津,諸侯不期而至者八百人,皆曰:「紂可伐矣。」   王曰:「汝未知天命。」乃還師。後聞紂殺比干,囚箕子,乃告諸侯以伐之。故曰待時也。   注[五]左傳杜預注曰:「器,車服;名,爵號也。」   注[六]病猶難也。   及囂遣子恂入侍,將行,興因恂求歸葬父母,囂不聽而徙興捨,益其秩禮。興入見囂曰:「前遭赤眉之亂,以將軍僚舊,故敢歸身明德。[一]幸蒙覆載之恩,復得全其性命。興聞事親之道,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奉以周旋,弗敢失墜。[二]今為父母未葬,請乞骸骨,若以增秩徙捨,中更停留,是以親為餌,[三]無禮甚矣。將軍焉用之!」囂曰:「囂將不足留故邪?」興曰:「將軍據七郡之地,[四]擁羌胡之觿,以戴本朝,德莫厚焉,威莫重焉。居則為專命之使,入必為鼎足之臣。興,從俗者也,不敢深居屏處,因將軍求進,不患不達,因將軍求入,何患不親,此興之計不逆將軍者也。興業為父母請,不可以已,願留妻子獨歸葬,將軍又何猜焉?」囂曰:「幸甚。」促為辨裝,遂令與妻子俱東。時建武六年也。   注[一]興嘗為涼州刺史,囂為西州將軍,故曰「僚舊」也。   注[二]周旋猶遵奉也。左傳季文子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奉以周旋,弗敢失墜」也。   注[三]猶釣餌也。   注[四]七郡,天水、隴西、武威、張掖、酒泉、敦煌、金城也。   侍御史杜林先與興同寓隴右,乃薦之曰:「竊見河南鄭興,執義堅固,敦悅詩書,[一]好古博物,見疑不惑,有公孫僑、觀射父之德,[二]宜侍帷幄,典職機密。   昔張仲在周,燕翼宣王,而詩人悅喜。[三]惟陛下留聽少察,以助萬分。」乃征為太中大夫。   注[一]左傳趙衰曰「臣亟聞卻縠之言矣,卻縠悅禮樂而敦詩書」也。   注[二]左傳,子產辨黃熊,晉侯聞之,曰:「博物君子也。」觀射父,楚大夫也,對楚昭王以重黎、羲和之事。見國語。   注[三]張仲,周宣王時賢臣也。燕,樂也。翼,敬也。詩小雅曰:「侯誰在矣,張仲孝友。」   明年三月晦,日食。興因上疏曰:   春秋以天反時為□,地反物為妖,人反德為亂,亂則妖□生。[一]往年以來,□咎連見,意者執事頗有闕焉。案春秋『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二]傳曰:『日過分而未至,[三]三辰有□,[四]於是百官降物,[五]君不舉,[六]避移時,[七]樂奏鼓,[八]祝用幣,[九]史用辭。』[一0]今孟夏,純干用事,陰氣未作,其□尤重。夫國無善政,則□見日月,變咎之來,不可不慎,其要在因人之心,擇人處位也。[一一]堯知鯀不可用而用之者,是屈己之明,因人之心也。齊桓反政而相管仲,晉文歸國而任卻縠者,是不私其私,擇人處位也。[一二]今公卿大夫多舉漁陽太守郭伋可大司空者,而不以時定,道路流言,鹹曰「朝廷欲用功臣」,功臣用則人位謬矣。願陛下上師唐、虞,下覽齊、晉,以成屈己從觿之德,以濟腢臣讓善之功。[一三]   注[一]左傳晉伯宗之辭。天反時為□謂寒暑易節也。地反物為妖謂腢物失性也。   注[二]杜預注曰:「於周為六月,於夏為四月,純陽用事,陰氣未動而侵陽也。」   注[三]言過春分而未及夏至也。   注[四]三辰,日、月、星也。   注[五]降物,素服。   注[六]不舉盛饌。   注[七]避正寢過日食時也。   注[八]伐鼓。   注[九]用幣於社。   注[一0]用辭以自責也。此以上皆左傳載魯太史荅季平子之詞也。   注[一一]左傳晉士文伯曰「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於日月之□,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人,三曰從時」也。   注[一二]史記曰,桓公與兄子糾爭位,糾使管仲將兵遮道,射桓公鉤帶,及桓公即位,任政於管仲也。又晉文公自秦歸國,懷公故臣卻芮謀燒公宮,殺文公,宦者勃鞮告之,後文公以卻縠為中軍帥。縠即卻芮之族,文公不以為讎而任焉,言唯賢是用,不私其私也。   注[一三]濟,成也。   夫日月交會,數應在朔,而頃年日食,每多在晦。先時而合,皆月行疾也。日君象而月臣象,君亢急則臣下促迫,故行疾也。今年正月繁霜,自爾以來,率多寒日,[一]此亦急咎之罰。[二]天於賢聖之君,猶慈父之於孝子也,丁寧申戒,欲其反政,故□變仍見,此乃國之福也。今陛下高明而腢臣惶促,宜留思柔克之政,垂意洪範之法,[三]博采廣謀,納腢下之策。   注[一]正月,夏之四月。   注[二]書曰:「急恆寒若。」   注[三]克,能也。柔克謂和柔而能立事也。尚書洪範曰:「高明柔克。」   書奏,多有所納。   帝嘗問興郊祀事,曰:「吾欲以讖斷之,何如?」興對曰:「臣不為讖。」帝怒曰:「卿之不為讖,非之邪?」興惶恐曰:「臣於書有所未學,而無所非也。」   帝意乃解。興數言政事,依經守義,文章溫雅,然以不善讖故不能任。   九年,使監征南、積弩營於津鄉,[一]會征南將軍岑彭為刺客所殺,興領其營,遂與大司馬吳漢俱擊公孫述。述死,詔興留屯成都。頃之,侍御史舉奏興奉使私買奴婢,坐左轉蓮勺令。[二]是時喪亂之餘,郡縣殘荒,興方欲築城郭,修禮教以化之,會以事免。   注[一]征南將軍岑彭、積弩將軍傅俊屯津鄉,以拒公孫述。津鄉在今荊州也。   注[二]蓮勺,縣,屬左馮翊,故城在今同州下邽縣東北。蓮音輦,勺音酌。   興好古學,尤明左氏、周官,長於歷數,自杜林、桓譚、□宏之屬,莫不斟酌焉。[一]世言左氏者多祖於興,而賈逵自傳其父業,故有鄭、賈之學。興去蓮勺,後遂不復仕,客授閿鄉,[二]三公連辟不肯應,卒於家。子觿。   注[一]斟酌謂取其意指也。   注[二]閿音聞,古字也,建安中改作「聞」。   觿字仲師。年十二,從父受左氏春秋,精力於學,明三統歷,作春秋難記條例,兼通易、詩,知名於世。建武中,皇太子及山陽王荊,因虎賁中郎將梁松以縑帛聘請觿,欲為通義,引籍出入殿中。觿謂松曰:「太子儲君,無外交之義,漢有舊防,蕃王不宜私通賓客。」遂辭不受。松復風觿以「長者意,不可逆」。觿曰:「犯禁觸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荊聞而奇之,亦不強也。及梁氏事敗,[一]賓客多坐之,唯觿不染於辭。   注[一]梁松坐懸飛書誹謗下獄死,事見梁統傳也。   永平初,辟司空府,以明經給事中,再遷越騎司馬,[一]復留給事中。是時北匈奴遣使求和親。八年,顯宗遣觿持節使匈奴。觿至北庭,虜欲令拜,觿不為屈。單于大怒,圍守閉之,不與水火,欲脅服觿。觿拔刀自誓,單于恐而止,乃更發使隨觿還京師。朝議復欲遣使報之,觿上疏諫曰:「臣伏聞北單于所以要致漢使者,欲以離南單于之觿,堅三十六國之心也。[二]又當揚漢和親,誇示鄰敵,令西城欲歸化者侷促狐疑,懷土之人絕望中國耳。漢使既到,便偃蹇自信。[三]若復遣之,虜必自謂得謀,其腢臣駁議者不敢復言。[四]如是,南庭動搖,烏桓有離心矣。南單于久居漢地,具知形埶,萬分離析,旋為邊害。今幸有度遼之觿揚威北垂,雖勿報荅,不敢為患。」[五]帝不從,復遣觿。觿因上言:「臣前奉使不為匈奴拜,單于恚恨,故遣兵圍臣。今復銜命,必見陵折。   臣誠不忍持大漢節對氈裘獨拜。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將有損大漢之強。」帝不聽,觿不得已,既行,在路連上書固爭之。詔切責觿,追還系廷尉,會赦歸家。   注[一]漢官儀曰「越騎司馬一人,秩千石」也。   注[二]武帝開通西域,本三十六國。   注[三]信音申。   注[四]駁議謂勸單于歸漢。   注[五]明帝八年,初置度遼將軍,屯五原曼□。   其後帝見匈奴來者,問觿與單于爭禮之狀,皆言匈奴中傳觿意氣壯勇,雖蘇武不過。乃復召觿為軍司馬,使與虎賁中郎將馬廖擊車師。至敦煌,拜為中郎將,使護西域。會匈奴脅車師,圍戊己校尉,觿發兵救之。遷武威太守,謹修邊備,虜不敢犯。遷左馮翊,政有名多。   建初六年,代鄧彪為大司農。是時肅宗議復鹽鐵官,觿諫以為不可。[一]詔數切責,至被奏劾,觿執之不移。帝不從。在位以清正稱。其後受詔作春秋刪十九篇。八年,卒官。   注[一]武帝時國用不足,乃賣鹽鐵,置官以主之。昭帝罷之,今議欲復之。   子安世,亦傳家業,為長樂、未央廄令。[一]延光中,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安世與太常桓焉、太僕來歷等共正議諫爭。及順帝立,安世已卒,追賜錢帛,除子亮為郎。觿曾孫公業,自有傳。   注[一]續漢志曰:「廄令一人,秩六百石。」   范升字辯卿。代郡人也。少孤,依外家居。九歲通論語、孝經,及長,習梁丘易、老子,教授後生。[一]   注[一]宣帝時梁丘賀之易也。   王莽大司空王邑辟升為議曹史。時莽頻發兵役,徵賦繁興,升乃奏記邑曰:「升聞子以人不閒於其父母為孝,臣以下不非其君上為忠。[一]今觿人咸稱朝聖,皆曰公明。蓋明者無不見,聖者無不聞。今天下之事,昭昭於日月,震震於雷霆,而朝雲不見,公雲不聞,則元元焉所呼天?公以為是而不言,則過小矣;   知而從令,則過大矣。二者於公無可以免,宜乎天下歸怨於公矣。朝以遠者不服為至念,升以近者不悅為重憂。今動與時戾,事與道反,馳騖覆車之轍,探湯敗事之後,[二]後出益可怪,晚發愈可懼耳。   方春歲首,而動發遠役,藜藿不充,田荒不耕,谷價騰躍,斛至數千,吏人陷於湯火之中,非國家之人也。如此,則胡、貊守關,青、徐之寇在於帷帳矣。[三]   升有一言,可以解天下倒縣,免元元之急,不可書傳,願蒙引見,極陳所懷。」   邑雖然其言,而竟不用。升稱病乞身,邑不聽,令乘傳使上黨。升遂與漢兵會,因留不還。   注[一]論語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閒於其父母兄弟之言。」閒,非也。言子騫之孝,化其父母兄弟,言人無非之者。忠臣事君,有過即諫。在下無有非君者,是忠臣也。   注[二]賈誼曰:「前車覆,後車誡。」論語曰:「見不善如探湯。」   注[三]王莽時,青徐二部為寇,號「青徐賊」。   建武二年,光武征詣懷宮,拜議郎,遷博士,上疏讓曰:「臣與博士梁恭、山陽太守呂羌俱修梁丘易。二臣年並耆艾,經學深明,而臣不以時退,與恭並立,深知羌學,又不能達,[一]籩負二老,無顏於世。誦而不行,知而不言,不可開口以為人師,願推博士以避恭、羌。」帝不許,然由是重之,數詔引見,每有大議,輒見訪問。   注[一]達,進也。   時尚書令韓歆上疏,欲為費氏易、左氏春秋立博士,[一]詔下其議。四年正月,朝公卿、大夫、博士,見於雲台。帝曰:「范博士可前平說。」升起對曰:「左氏不祖孔子,而出於丘明,師徒相傳,又無其人,且非先帝所存,無因得立。」   遂與韓歆及太中大夫許淑等互相辯難,日中乃罷。升退而奏曰:「臣聞主不稽古,無以承天;臣不述舊,無以奉君。陛下愍學微缺,勞心經蓺,情存博聞,故異端競進。近有司請置京氏易博士,腢下執事,莫能據正。京氏既立,費氏怨望,左氏春秋復以比類,亦希置立。京、費已行,次復高氏,[二]春秋之家,又有騶、夾。[三]如令左氏、費氏得置博士,高氏、騶、夾,五經奇異,並復求立,各有所執,乖戾分爭,從之則失道,不從則失人,將恐陛下必有猒倦之聽。孔子曰:『博學約之,弗叛矣夫。』[四]夫學而不約,必叛道也。顏淵曰:『博我以文,約我以禮。』孔子可謂知教,顏淵可謂善學矣。老子曰:『學道日損。』損猶約也。又曰:『絕學無憂。』絕末學也。今費、左二學,無有本師,而多反異,先帝前世,有疑於此,故京氏雖立,輒復見廢。疑道不可由,疑事不可行。   詩書之作,其來已久。孔子尚周流遊觀,至於知命,自□反魯,乃正雅、頌。[五]   今陛下草創天下,紀綱未定,雖設學官,無有弟子,詩書不講,禮樂不修,奏立左、費,非政急務。孔子日:『攻乎異端,斯害也已。』[六]傳曰:『聞疑傳疑,聞信傳信,而堯舜之道存。』[七]願陛下疑先帝之所疑,信先帝之所信,以示反本,明不專己。天下之事所以異者,以不一本也。易曰:『天下之動,貞夫一也。』[八]又曰:『正其本,萬事理。』[九]五經之本自孔子始,謹奏左氏之失凡十四事。」時難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升又上太史公違戾五經,謬孔子言,及左氏春秋不可錄三十一事。詔以下博士。   注[一]費直字長翁,善易,長於卦筮,見前書。   注[二]沛人高相善易,與費直同時,見前書。   注[三]前書曰,騶氏無師,夾氏未有其書也。   注[四]論語孔子之言。弗叛言不違道也。   注[五]孔子以魯哀公十一年自□還魯。是時道衰樂廢,孔子來還,乃正之,故雅、頌各得其所。見史記。   注[六]攻猶習也。異端謂奇技也。   注[七]谷梁傳曰:「信以傳信,疑以傳疑。」公羊傳曰:「君子曷為春秋?樂堯舜之道也。」   注[八]易下系之文也。   注[九]今易無此文也。   後升為出妻所告,坐系,得出,還鄉里。永平中,為聊城令,坐事免,卒於家。   陳元字長孫,蒼梧廣信人也。[一]父欽,習左氏春秋,事黎陽賈護,與劉歆同時而別自名家。[二]王莽從欽受左氏學,以欽為猒難將軍。[三]元少傳父業,為之訓詁,銳精覃思,至不與鄉里通。以父任為郎。   注[一]廣信故城在今梧州蒼梧縣。   注[二]元父欽,字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自名陳氏春秋,故曰別也。賈護字季君。並見前書也。   注[三]猒,一葉反。   建武初,元與桓譚、杜林、鄭興俱為學者所宗。時議欲立左氏傳博士,范升奏以為左氏淺末,不宜立。元聞之,乃詣闕上疏曰:   陛下撥亂反正,文武並用,[一]深愍經蓺謬雜,真偽錯亂,每臨朝日,輒延腢臣講論聖道。知丘明至賢,親受孔子,而公羊、谷梁傳聞於後世,故詔立左氏,博詢可否,示不專己,盡之腢下也。今論者沉溺所習,翫守舊聞,固執虛言傳受之辭,以非親見實事之道。左氏孤學少與,[二]遂為異家之所覆冒。夫至音不合觿聽,故伯牙絕弦;[三]至寶不同觿好,故卞和泣血。[四]仲尼聖德,而不容於世,[五]況於竹帛余文,其為雷同者所排,固其宜也。非陛下至明,孰能察之!   注[一]撥,理也。語見公羊傳。   注[二]與猶黨也。   注[三]伯牙善鼓琴,鍾子期善聽,相與為友。子期死,伯牙破琴絕弦,不復鼓琴,以時人莫之能聽也。見呂覽。   注[四]卞和得寶玉,獻楚武王,王示玉人,曰「石也」,刖其右足。武王歿後,復獻之文王,復曰「石也」,刖其左足。至成王時,卞和抱其璞於郊,泣盡以血繼之,王乃使玉尹攻之,果得寶玉。事見韓子也。   注[五]仲尼去魯,斥齊,逐乎宋、□,困於陳、蔡之閒。見史記。   臣元竊見博士范升等所議奏左氏春秋不可立,及太史公違戾凡四十五事。案升為所言,前後相違,皆斷□小文,媟黷微辭,以年數小差,掇為巨謬,[一]遺脫纖微,指為大尤,抉瑕擿釁,[二]掩其弘美,所謂「小辯破言,小言破道」者也。[三]升等又曰:「先帝不以左氏為經,故不置博士,後主所宜因襲。」臣愚以為若先帝所行而後主必行者,則盤庚不當遷於殷,周公不當營洛邑,[四]   陛下不當都山東也。往者,孝武皇帝好公羊,□太子好谷梁,有詔詔太子受公羊,不得受谷梁。孝宣皇帝在人閒時,聞□太子好谷梁,於是獨學之。及即位,為石渠論而谷梁氏興,[五]至今與公羊並存。此先帝后帝各有所立,不必其相因也。孔子曰,純,儉,吾從觿;至於拜下,則違之。[六]夫明者獨見,不惑於朱紫,聽者獨聞,不謬於清濁,故離朱不為巧眩移目,[七]師曠不為新聲易耳。[八]方今干戈少弭,戎事略戰,留思聖蓺,眷顧儒雅,采孔子拜下之義,卒淵聖獨見之旨,分明白黑,建立左氏,解釋先聖之積結,洮汰學者之累惑,[九]   使基業垂於萬世,後進無復狐疑,則天下幸甚。   注[一]媟,狎也;黷,垢濁也。掇,拾也,音丁括反。   注[二]抉音於決反。   注[三]大戴記小辯篇孔子曰:「小辯破言,小言破義,小義破道。」   注[四]盤庚都耿,自耿遷於殷。文王都酆,武王都鎬,周公輔成王營洛邑。   注[五]石渠閣以藏秘書,在未央殿北。宣帝甘露三年,詔諸儒韋玄成、梁丘賀等講論五經於石渠也。   注[六]論語孔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觿。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觿,吾從下。」何晏注云:「麻冕,緇布冠也,古績麻三十升以為之。純,絲也。絲易成,故從儉。臣之與君行禮者,下拜然後升。時臣驕泰,故於上拜。今從下,禮之恭也。」   注[七]離朱,黃帝時明目者也,一號離婁。慎子曰:「離朱之明,察毫末於百步之外。」   注[八]桓譚新論曰:「晉師曠善知音,□靈公將之晉,宿於濮水之上,夜聞新聲,召師涓告之曰:『為我聽寫之。』曰:『臣得之矣。』遂之晉。晉平公饗之,酒酣,靈公曰:『有新聲,願奏之。』乃令師涓鼓琴。未終,師曠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也。』」注[九]洮汰猶洗濯也。   臣元愚鄙,嘗傳師言。如得以褐衣召見,俯伏庭下,[一]誦孔氏之正道,理丘明之宿冤;若辭不合經,事不稽古,退就重誅,雖死之日,生之年也。   注[一]褐,織毛為布,貧者之服也。   書奏,下其議,范升復與元相辯難,凡十餘上。帝卒立左氏學,太常選博士四人,元為第一。帝以元新忿爭,乃用其次司隸從事李封,於是諸儒以左氏之立,論議讙嘩,自公卿以下,數廷爭之。會封病卒,左氏復廢。   元以才高著名,辟司空李通府。時大司農江馮上言,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   事下三府。元上疏曰:「臣聞師臣者帝,賓臣者霸。[一]故武王以太公為師,齊桓以夷吾為仲父。孔子曰:『百官總己聽於頤宰。』[二]近則高帝優相國之禮,[三]太宗假宰輔之權。[四]及亡新王莽,遭漢中衰,專操國柄,以偷天下,[五]   況己自喻,不信腢臣。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威,以刺舉為明,徼訐為直。至乃陪僕告其君長,子弟變其父兄,[六]罔密法峻,大臣無所措手足。然不能禁董忠之謀,身為世戮。[七]故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   是以文王有日□之勞,周公執吐握之恭,[八]不聞其崇刺舉,務督察也。方今四方尚擾,天下未一,百姓觀聽,鹹張耳目。陛下宜修文武之聖典,襲祖宗之遺德,勞心下士,屈節待賢,誠不宜使有司察公輔之名。」帝從之,宣下其議。   [九]   注[一]言以臣為師,以臣為賓也。   注[二]論語文也。   注[三]蕭何為相國,高帝賜□履上殿,入朝不趨。   注[四]太宗,孝文也。申屠嘉為丞相,坐府召太中大夫鄧通,欲誅之。孝文使持節召通,令人謝嘉,故曰:「假權」也。   注[五]偷,竊也。   注[六]王莽時開吏告其將,奴婢告其主。   注[七]董忠為王莽大司馬,共劉歆等謀誅莽,事發覺死也。   注[八]尚書曰:「文王自朝至於日中□,不遑暇食。」史記曰,伯禽封魯,周公戒之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亦不賤矣。我一沐三握發,一飯三吐哺,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汝無以國驕人也。」   注[九]司察猶督察也。   李通罷,元後復辟司徒歐陽歙府,數陳當世便事、郊廟之禮,帝不能用。以病去,年老,卒於家。子堅卿,有文章。   賈逵字景伯,扶風平陵人也。九世祖誼,文帝時為梁王太傅。[一]曾祖父光,為常山太守,宣帝時以吏二千石自洛陽徙焉。父徽,從劉歆受左氏春秋,兼習國語、周官,又受古文尚書於塗惲,[二]學毛詩於謝曼卿,作左氏條例二十一篇。   注[一]為文帝子梁王揖之傅也。   注[二]風俗通曰:「塗姓,塗山氏之後。」惲字子真,受尚書於胡常,見前書。   逵悉傳父業,弱冠能誦左氏傳及五經本文,以大夏侯尚書教授,雖為古學,兼通五家谷梁之說。[一]自為兒童,常在太學,不通人閒事。身長八尺二寸,諸儒為之語曰:「問事不休賈長頭。」性愷悌,多智思,俶儻有大節。[二]尤明左氏傳、國語,為之解詁五十一篇,[三]永平中,上疏獻之。顯宗重其書,寫藏秘豫。   注[一]五家謂尹更始、劉向、周慶、丁姓、王彥等,皆為谷梁,見前書也。   注[二]愷,樂也。悌,易也。言有和樂簡易之德也。俶儻,卓異也。   注[三]左氏三十篇,國語二十一篇也。   時有神雀集宮殿官府,冠羽有五采色,帝異之,以問臨邑侯劉復,[一]復不能對,薦逵博物多識,帝乃召見逵,問之。對曰:「昔武王終父之業,鸑鷟在岐,[二]宣帝威懷戎狄,神雀仍集,此胡降之征也。」[三]帝□蘭台給筆札,使作神雀頌,拜為郎,與班固並校秘書,應對左右。   注[一]臨邑,東郡縣也。復,齊武王伯升孫,北海王興子。   注[二]鸑鷟,鳳之別名也。周大夫內史過對周惠王曰:「周之興也,鸑鷟鳴於岐山。」事見國語也。   注[三]仍,頻也。宣帝時神雀再見,改為年號,後匈奴降服,呼韓入朝也。   肅宗立,降意儒術,特好古文尚書、左氏傳。建初元年,詔逵入講北宮白虎觀、南宮雲台。帝善逵說,使發出左氏傳大義長於二傳者。逵於是具條奏之曰:   臣謹擿出左氏三十事尤著明者,斯皆君臣之正義,父子之紀綱。其餘同公羊者什有七八,或文簡小異,無害大體。至如祭仲、紀季、伍子胥、叔術之屬,左氏義深於君父,父羊多任於權變,[一]其相殊絕,固以甚遠,而冤抑積久,莫肯分明。   注[一]左傳,宋人執鄭祭仲,曰:「不立突,將死。」祭仲許之,遂出昭公而立厲公。杜預注云:「祭仲之如宋,非會非聘,見誘被拘。廢長立少,故事名罪之。」   公羊傳曰:「祭仲者何?鄭之相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祭仲?以為知權也。   其知權柰何?宋人執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古之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左傳,紀季以酅入於齊,紀侯大去其國。賈逵以為紀季不能兄弟同心以存國,乃背兄歸讎,書以譏之。公羊傳曰:「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服罪也。其服罪柰何?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左傳,楚平王將殺伍奢,召伍奢子伍尚、伍員曰:「來,吾免而父。」尚謂員曰:「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父不可□,名不可廢。」   子胥奔吳,遂以吳師入郢,卒復父讎。公羊傳曰:「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也。」公羊不許子胥復讎,是不深父也。左傳曰:「冬,邾黑肱以濫來奔。賤而書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以地叛,雖賤必書。地以名其人,終為不義,不可滅已。是以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公羊傳曰:「冬,黑弓以濫來奔,文何以無邾婁?通濫也。曷*(謂)**[為]*通濫?賢者子孫宜有地。   賢者孰謂?謂叔術也。何賢乎叔術?讓國也。」   臣以永平中上言左氏與圖讖合者,先帝不遺芻蕘,省納臣言,寫其傳詁,藏之秘書。建平中,[一]侍中劉歆欲立左氏,不先暴論大義,而輕移太常,恃其義長,詆挫諸儒,諸儒內懷不服,相與排之。[二]孝哀皇帝重逆觿心,故出歆為河內太守。從是攻擊左氏,遂為重讎。至光武皇帝,奮獨見之明,興立左氏、谷梁,會二家先師不曉圖讖,故令中道而廢。凡所以存先王之道者,要在安上理民也。今左氏崇君父,卑臣子,強幹弱枝,勸善戒惡,至明至切,至直至順。   [三]且三代異物,損益隨時,故先帝博觀異家,各有所採。易有施、孟,復立梁丘,[四]尚書歐陽,復有大小夏侯,[五]今三傳之異亦猶是也。又五經家皆無以證圖讖明劉氏為堯後者,而左氏獨有明文。[六]五經家皆言顓頊代黃帝,而堯不得為火德。[七]左氏以為少昊代黃帝,即圖讖所謂帝宣也。[八]如令堯不得為火,則漢不得為赤。其所發明,補益實多。   注[一]建平,哀帝年也。   注[二]排,擯□也。劉歆欲建立左氏,哀帝令歆與諸儒講論其義,諸博士不肯置對,歆乃移書太常以責之,故被排擯。事見前書。   注[三]左傳曰:「翼戴天子,加之以恭。」又曰:「君命,天也,天可讎乎?委質策名,貳乃辟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又曰:「□父之命,惡用子矣,以有無父之國則可。」是崇君父,卑臣子也。左氏王人雖微,序在諸侯之上。又曰:   「五大不在邊,五細不在庭,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是強幹弱枝也。又曰:「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史記曰,孔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深切著明也。」   注[四]施讎、孟喜、梁丘賀也。   注[五]歐陽和伯、大夏侯勝、小夏侯建也。並見前書。   注[六]春秋晉大夫蔡墨曰:「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事孔甲,范氏其後也。」范會自秦還晉,其處者為劉氏。明漢承堯後也。   注[七]史記曰「黃帝崩,其孫昌意之子立,是為帝顓頊」。當時五經家同為此說。   若以顓頊代黃帝以土德王,即顓頊當為金德,高辛為水德,堯為木德。漢承堯後,自然不得為火德也。   注[八]左氏傳曰:「黃帝氏以雲紀,少昊氏以鳥紀。」是以少昊代黃帝也。河圖曰:「大星如虹,下流華渚,女節意感,生白帝朱宣。」宋均注曰:「朱宣,少昊氏也。」   陛下通天然之明,建大聖之本,改元正歷,垂萬世則,[一]是以麟鳳百數,嘉瑞雜沓。[二]猶朝夕恪勤,游情六蓺,研機綜微,靡不審核。[三]若復留意廢學,以廣聖見,庶幾無所遺失矣。[四]   注[一]改元謂改建初九年為元和元年,正歷謂元和二年始用四分歷也。   注[二]雜沓言多也。章帝時,鳳皇見百三十九,騏麟五十二,白虎二十九,黃龍三十四,神雀、白燕等史官不可勝紀。見東觀記。   注[三]核,實也。   注[四]廢學謂左氏傳也。   書奏,帝嘉之,賜布五百匹,衣一襲,令逵自選公羊嚴、顏諸生高才者二十人,教以左氏,[一]與簡紙經傳各一通。[二]   注[一]公羊高作春秋傳,號曰公羊春秋。嚴彭祖、顏安樂俱受公羊春秋,故公羊有嚴、顏之學。見前書也。   注[二]竹簡及紙也。   逵母常有疾,帝欲加賜,以校書例多,特以錢二十萬,使穎陽侯馬防與之。謂防曰:「賈逵母病,此子無人事於外,[一]屢空則從孤竹之子於首陽山矣。」[二]   注[一]無人事謂不廣交通也。   注[二]屢,數也。空,乏也。史記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子也,隱於首陽山,卒餓死也。   逵數為帝言古文尚書與經傳爾雅詁訓相應,詔令撰歐陽、大小夏侯尚書古文同異。逵集為三卷,帝善之。復令撰齊、魯、韓詩與毛氏異同。並作周官解故。[一]   遷逵為□士令。[二]八年,乃詔諸儒各選高才生,受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由是四經遂行於世。皆拜逵所選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三]朝夕受業黃門署,學者皆欣欣羨慕焉。   注[一]轅固,齊人也,為齊詩;申公,魯人也,為魯詩;韓嬰為韓詩;毛萇為毛詩。故謂事之指意也。   注[二]北宮□士令一人,掌南、北宮,秩比六百石,見續漢志也。   注[三]千乘王伉,章帝子也。   和帝即位,永元三年,以逵為左中郎將。八年,復為侍中,領騎都尉。內備帷幄,兼領秘書近署,甚見信用。   逵薦東萊司馬均、陳國汝郁,帝即征之,並蒙優禮。均字少賓,安貧好學,隱居教授,不應辟命。信誠行乎州里,鄉人有所計爭,輒令祝少賓,[一]不直者終無敢言。位至侍中,以老病乞身,帝賜以大夫祿,歸鄉里。郁字叔異,性仁孝,[二]及親歿,遂隱處山澤。後累遷為魯相,以德教化,百姓稱之,流人歸者八九千戶。   注[一]祝,詛也。東觀記曰:「爭曲直者,輒言『敢祝少賓乎』?心不直者,終不敢祝也。」   注[二]東觀記曰:「郁年五歲,母病不能食,郁常抱持啼泣,亦不食。母憐之,強為飯。宗親共異之,因字曰『異』也。」   逵所著經傳義詁及論難百餘萬言,又作詩、頌、誄、書、連珠、酒令凡九篇,學者宗之,後世稱為通儒。[一]然不修小節,當世以此頗譏焉,故不至大官。   永元十三年卒,時年七十二。朝廷愍惜,除兩子為太子舍人。   注[一]應劭風俗通義曰:「授先王之制,立當時之事,綱紀國體,原本要化,此通儒也。」   論曰:鄭、賈之學,行乎數百年中,遂為諸儒宗,亦徒有以焉爾。[一]桓譚以不善讖流亡,鄭興以遜辭僅免,賈逵能附會文致,最差貴顯。[二]世主以此論學,悲矣哉![三]   注[一]言賈、鄭雖為儒宗,而不為帝所重,故曰「亦徒有以焉爾」。   注[二]賈逵附會文致,謂引左氏明漢為堯後也。   注[三]言時主不重經而重讖也。   張霸字伯饒,蜀郡成都人也。年數歲而知孝讓,雖出入飲食,自然合禮,鄉人號為「張曾子。」七歲通春秋,復欲進余經,父母曰「汝小未能也」,霸曰「我饒為之」,故字曰「饒」焉。   注[一]饒猶益也。   後就長水校尉樊*(儵)**[鯈]*受嚴氏公羊春秋,遂博覽五經。諸生孫林、劉固、段著等慕之,各市宅其傍,以就學焉。   舉孝廉光祿主事,稍遷,[一]永元中為會稽太守,表用郡人處士顧奉、公孫松等。奉後為穎川太守,松為司隸校尉,並有名稱。其餘有業行者,皆見擢用。   郡中爭厲志節,習經者以千數,道路但聞誦聲。   注[一]光祿勳之主事也,見漢官。   初,霸以樊*(儵)**[鯈]*刪嚴氏春秋猶多繁辭,乃減定為二十萬言,更名張氏學。   霸始到越,賊未解,郡界不寧,乃移書開購,明用信賞,賊遂束手歸附,不煩士卒之力。童謠曰:「□我戟,捐我矛,盜賊盡,吏皆休。」視事三年,謂掾史曰:「太守起自孤生,致位郡守。蓋日中則移,月滿則虧。[一]老氏有言:『知足不辱。』」遂上病。   注[一]史記蔡澤之辭也。易豐卦曰「日中則□,月盈則食」也。   後征,四遷為侍中。時皇后兄虎賁中郎將鄧騭,當朝貴盛,聞霸名行,欲與為交,霸逡巡不荅,觿人笑其不識時務。後當為五更,會疾卒,年七十。遺□諸子曰:「昔延州使齊,子死嬴、博,因坎路側,遂以葬焉。[一]今蜀道阻遠,不宜歸塋,可止此葬,足藏發齒而已。務遵速朽,副我本心。人生一世,但當畏敬於人,若不善加己,直為受之。」諸子承命,葬於河南梁縣,因遂家焉。將作大匠翟酺等與諸儒門人追錄本行,謚曰憲文。中子楷。   注[一]嬴、博,二縣名,屬泰山郡。禮記曰:「延陵季子適齊,其長子死於嬴、博之閒,因葬焉。」   楷字公超,通嚴氏春秋、古文尚書,門徒常百人。賓客慕之,自父黨夙儒,偕造門焉。車馬填街,徒從無所止,黃門及貴戚之家,皆起捨巷次,以候過客往來之利。楷疾其如此,輒徙避之。家貧無以為業,常乘驢車至縣賣藥,足給食者,輒還鄉里。司隸舉茂才,除長陵令,不至官。隱居弘農山中,學者隨之,所居成市,後華陰山南遂有公超市。五府連辟,舉賢良方正,不就。[一]   注[一]五府,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將軍也。   漢安元年,順帝特下詔告河南尹曰:「故長陵令張楷行慕原憲,操擬夷、齊,[一]   輕貴樂賤,竄跡幽藪,高志確然,獨拔腢俗。前比征命,盤桓未至,將主者翫習於常,優賢不足,使其難進歟?郡時以禮發遣。」楷復告疾不到。   注[一]原憲,魯人,字子思,孔子弟子。清約守節,貧而樂道。   性好道術,能作五里霧。時關西人裴優亦能為三里霧,自以不如楷,從學之,楷避不肯見。桓帝即位,優遂行霧作賊,事覺被考,引楷言從學術,楷坐系廷尉詔獄,積二年,恆諷誦經籍,作尚書注。後以事無驗,見原還家。建和三年,下詔安車備禮聘之,辭以篤疾不行。年七十,終於家。子陵。   陵字處沖,官至尚書。元嘉中,歲首朝賀,大將軍梁冀帶□入省,陵呵叱令出,□羽林、虎賁奪冀□。冀跪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詔以一歲俸贖,而百僚肅然。   初,冀弟不疑為河南尹,舉陵孝廉。不疑疾陵之奏冀,因謂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陵對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   不疑有愧色。陵弟玄。   玄字處虛,沉深有才略,以時亂不仕。司空張溫數以禮辟,不能致。中平二年,溫以車騎將軍出征涼州賊邊章等,將行,玄自田廬被褐帶索,要說溫曰:「天下寇賊雲起,豈不以黃門常侍無道故乎?聞中貴人公卿已下當出祖道於平樂觀,明公總天下威重,握六師之要,若於中坐酒酣,鳴金鼓,整行陣,召軍正執有罪者誅之,引兵還屯都亭,以次翦除中官,解天下之倒縣,報海內之怨毒,然後顯用隱逸忠正之士,則邊章之徒宛轉股掌之上矣。」溫聞大震,不能對,良久謂玄曰:「處虛,非不悅子之言,顧吾不能行,如何!」玄乃歎曰:「事行則為福,不行則為賊。今與公長辭矣。」即仰藥欲飲之。溫前執其手曰:「子忠於我,我不能用,是吾罪也,子何為當然!且出口入耳之言,誰今知之!」[一]   玄遂去,隱居魯陽山中。[二]及董卓秉政,聞之,辟以為掾,舉侍御史,不就。   卓臨之以兵,不得已強起,至輪氏,道病終。[三]   注[一]左傳曰:「言出於余口,入於爾耳。」   注[二]山在今汝州南。   注[三]輪氏,縣,屬穎川郡,故城在今洛州洛陽縣城西南。   贊曰:中世儒門,賈、鄭名學。觿馳一介,爭禮氈幄。[一]升、元守經,義偏情較,霸貴知止,辭交戚里。公超善術,所捨成市。   注[一]一介,單使也。左傳曰:「君亦不使一介行李告於寡君。」氈幄謂匈奴也。    校勘記   一二一七頁四行使撰條例章句傳詁汲本、殿本「傳詁」作「訓詁」。今按:注專釋「詁」字,引說文「詁,訓古言也」,似正文不作「訓詁」。下賈逵傳云「寫其傳詁」,亦當作「傳詁」之一證也。   一二一八頁一0行*[囂]*虛心禮請據刊誤及校補說補。   一二一八頁一0行囂鄉己自飾汲本、殿本「鄉」作「矜」。按:段注說文依漢石經論語,改「矜」為「鄉」,雲□矛令聲,則以作「鄉」為是。然紹興本「鄉」「矜」互見,前後亦不一致也。   一二一九頁八行諸侯不期而至者八百人按:汲本、殿本「至」作「會」。   一二二0頁四行促為辨裝汲本、殿本「辨」作「辦」。按:「辨」本作「□」,□刀□聲。段玉裁謂俗作「辨」,為辨別字,別作□力之「辦」,為干辦字,實則古□別、干□無二義,亦無二音二形也。   一二二四頁二行建安中改作「聞」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閿字本作「闅」,建安中改作「閿」,非改作「聞」也。   一二二四頁一三行侷促狐疑「侷促」原作「局足」,逕據汲本、殿本改。按:此鼎韻謰語,通常皆作「侷促」也。   一二二七頁三行胡貊守關按:刊誤謂「關」當作「闕」。方喻迫近,不當雲關。   一二二九頁一行萬事理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惠校本「事」作「物」,補注引劉向說苑亦作「物」。   一二三三頁六行賓臣者霸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宏紀作「賓臣者王」。   一二三六頁二行使發出左氏傳大義長於二傳者汲本、殿本無「發」字。按:殿本考證謂監本「出」字上有「發」字。   一二三六頁一五行曷*(謂)**[為]*通濫據汲本、殿本改,與今公羊傳合。   一二四0頁七行郁字叔異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文選四十六注引東觀記作「字幼異」。按:今聚珍本東觀記亦作「字叔異」。   一二四一頁九行長水校尉樊*(儵)**[鯈]*據樊宏傳改。下同。   一二四二頁四行□我戟按:王先謙謂類聚十五引續漢書作「棄子戟」。   一二四二頁一一行中子楷按:「楷」原作「揩」,據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一二四四頁一0行且出口入耳之言誰今知之王先謙謂「今」當為「令」之誤文,言出於子口,入於我耳,我不言,誰令他人知之,語意自順。今按:今猶即也,則也,言誰則知之,王說未諦。   一二四四頁一一行至輪氏按:「輪」續志同,前志作「綸」。   一二四五頁二行義偏情較按:殿本「較」作「駁」。   ************後漢書卷三十七 桓榮丁鴻列傳 第二十七   桓榮字春卿,沛郡龍亢人也。[一]少學長安,習歐陽尚書,事博士九江朱普。[二]   貧窶無資,[三]常客傭以自給,精力不倦,十五年不窺家園。至王莽篡位乃歸。   會朱普卒,榮奔喪九江,負土成墳,因留教授,徒觿數百人。莽敗,天下亂。   榮抱其經書與弟子逃匿山谷,雖常饑困而講論不輟,後復客授江淮閒。   注[一]續漢書曰:「榮本齊人,遷於龍亢,至榮六葉。」東觀記曰:「榮本齊桓公後也。桓公作伯,支庶用其謚立族命氏焉。」   注[二]朱普字公文,受業於平當,為博士,徒觿尤盛。見前書。   注[三]字林曰:「窶,空也。」   建武十九年,年六十餘,始辟大司徒府。時顯宗始立為皇太子,選求明經,乃擢榮弟子豫章何湯為虎賁中郎將,以尚書授太子。世祖從容問湯[一]本師為誰,湯對曰:「事沛國桓榮。」帝即召榮,令說尚書,甚善之。[二]拜為議郎,賜錢十萬,入使授太子。   每朝會,輒令榮於公卿前敷奏經書。帝稱善,曰:「得生幾晚!」會歐陽博士缺,帝欲用榮。榮叩頭讓曰:「臣經術淺薄,不如同門生郎中彭閎、揚州從事戲弘。」   帝曰:「俞,往,女諧。」[三]因拜榮為博士,引閎、弘為議郎。   注[一]從音七容反。   注[二]謝承書曰:「何湯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榮門徒常四百餘人,湯為高第,以才明知名。榮年四十無子,湯乃去榮妻為更娶,生三子,榮甚重之。後拜郎中,守開陽門候。上微行夜還,湯閉門不納,更從中東門入。明旦,召詣太官賜食,諸門候皆奪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請雨。洛陽令著車蓋出門,湯將□士鉤令車收案,有詔免令官,拜湯虎賁中郎將。上澗歎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何湯之謂也。』湯以明經嘗授太子,推薦榮,榮拜五更,封關內侯。   榮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注[三]續漢書曰:「閎字作明。」俞,然也。然其所舉,□令往,言汝能和諧此官。謝承書曰:「戲弘字奉卿,吳郡人也。家代為冠族。少有英才,與桓榮相善。   子徽,至司徒長史」也。   車駕幸大學,會諸博士論難於前,榮被服儒衣,溫恭有蘊籍,[一]辯明經義,每以禮讓相猒,不以辭長勝人,儒者莫之及,[二]特加賞賜。又詔諸生雅吹擊磬,盡日乃罷。[三]後榮入會庭中,詔賜奇果,受者皆懷之,榮獨舉手捧之以拜。帝笑指之曰:「此真儒生也。」以是愈見敬厚,常令止宿太子宮。積五年,榮薦門下生九江胡憲侍講,乃聽得出,旦一入而已。榮嘗寢病,太子朝夕遣中傅問病,賜以珍羞、帷帳、奴婢,謂曰:「如有不諱,無憂家室也。」[四]後病癒,復入侍講。   注[一]蘊籍猶言寬博有餘也。蘊音於問反。   注[二]猒,服也。音一葉反。   注[三]吹管奏雅頌也。   注[四]不諱謂死也。死者人之常,故言不諱也。   二十八年,大會百官,詔問誰可傅太子者,腢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執金吾原鹿侯陰識可。[一]博士張佚正色曰:「今陛下立太子,為陰氏乎?為天下乎?   即為陰氏,則陰侯可;為天下,則固宜用天下之賢才。」帝稱善,曰:「欲置傅者,以輔太子也。今博士不難正朕,況太子乎?」即拜佚為太子太傅,而以榮為少傅,賜以輜車、乘馬。榮大會諸生,陳其車馬、印綬,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榮以太子經學成畢,上疏謝曰:「臣幸得侍帷幄,執經連年,而智學淺短,無以補益萬分。今皇太子以聰叡之姿,通明經義,觀覽古今,儲君副主莫能專精博學若此者也。斯誠國家福佑,天下幸甚。臣師道已盡,皆在太子,謹使掾臣汜再拜歸道。」[二]太子報書曰:「莊以童蒙,學道九載,而典訓不明,無所曉識。夫五經廣大,聖言幽遠,非天下之至精,豈能與於此!   [三]況以不才,敢承誨命。昔之先師謝弟子者有矣,上則通達經旨,分明章句,[四]下則去家慕鄉,求謝師門。[五]   今蒙下列,不敢有辭,願君慎疾加餐,重愛玉體。」[六]   注[一]言可任也。   注[二]續漢書曰:「三公東西曹掾四百石,余掾比二百石。」歸猶謝也。   注[三]此上二句,周易之系辭。與音預。   注[四]前書丁寬受學於田何,學成,何謝寬,寬東歸,何謂門人曰:「易東矣。」   是先師謝弟子。   注[五]韓詩外傳曰「孔子行,見戲魚哭。孔子曰:『子非有喪,何哭悲也?』戲魚曰:『吾少而好學,周流諸侯,以沒吾親。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見者親也。』孔子曰:『弟子識之。』於是門人辭歸者十有三」也。   注[六]史記曰:「伏聞太后玉體不安。」君子於玉比德,故以言也。   三十年,拜為太常。榮初遭倉卒,與族人桓元卿同饑□,而榮講誦不息。元卿嗤榮曰:「但自苦氣力,何時復施用乎?」榮笑不應。及為太常,元卿歎曰:「我農家子,豈意學之為利乃若是哉!」[一]   注[一]東觀漢記曰:「榮為太常,元卿來候榮,榮諸弟子謂曰:『平生笑盡氣力,今何如?』元卿曰:『我安能知此哉!』」顯宗即位,尊以師禮,甚見親重,拜二子為郎。榮年踰八十,自以衰老,數上書乞身,輒加賞賜。乘輿嘗幸太常府,令榮坐東面,設幾杖,會百官驃騎將軍東平王蒼以下及榮門生數百人,天子親自執業,每言輒曰「大師在是」。[一]既罷,悉以太官供具賜太常家。其恩禮若此。   注[一]東觀記曰「時執經生避位發難,上謙曰『大師在是』」也。   永平二年,三雍初成,拜榮為五更。[一]每大射養老禮畢,帝輒引榮及弟子升堂,執經自為下說。[二]乃封榮為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三]   注[一]三雍,宮也,謂明堂、靈台、辟雍。前書音義曰:「皆□天人雍和之氣為之,故謂三雍。」五更,解見明紀。   注[二]下說謂下語而講說之也。   注[三]東觀記曰:「榮以尚書授朕十有餘年。詩云:『日就月將,示我顯德行。』乃封之。」   榮每疾病,帝輒遣使者存問,太官、太醫相望於道。及篤,上疏謝恩,讓還爵土。帝幸其家問起居,入街下車,擁經而前,撫榮垂涕,賜以默茵、帷帳、刀□、衣被,良久乃去。自是諸侯將軍大夫問疾者,不敢復乘車到門,皆拜默下。   榮卒,帝親自變服,臨喪送葬,賜頤塋於首山之陽。[一]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都講生八人補二百石,其餘門徒多至公卿。[二]子郁嗣。[三]   注[一]首陽山在今偃師縣西北也。   注[二]華嶠書曰:「榮弟子丁鴻學最高。」   注[三]華嶠書曰:「榮長子雍早卒,少子郁嗣。」   論曰:張佚訐切陰侯,以取高位,危言犯觿,義動明後,知其直有餘也。若夫一言納賞,志士為之懷恥;[一]受爵不讓,風人所以興歌。[二]而佚廷議戚援,自居全德,[三]意者以廉不足乎?昔樂羊食子,有功見疑;西巴放麑,以罪作傅。[四]蓋推仁審偽,本乎其情。君人者能以此察,則真邪幾於辨矣。[五]   注[一]秦兵圍趙,時魯仲連在趙,因說令退兵。平原君趙勝乃以千金為仲連壽,連笑曰:「所貴於天下之士者,能排患解紛而無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賈之事也,而連不忍為也。」遂去,終身不復見。見史記也。   注[二]詩小雅角弓篇曰:「受爵不讓,至於己斯亡。」風人猶詩人也。   注[三]佚諫云「當用天下之賢才」,而乃自當其任,故曰「自居全德」。全德言無玷缺也。莊子曰「是謂全德」也。   注[四]並解見吳漢傳。   注[五]幾,近也,音鉅依反。   郁字仲恩,少以父任為郎。敦厚篤學,傳父業,以尚書教授,門徒常數百人。   榮卒,郁當襲爵,上書讓於兄子泛,顯宗不許,不得已受封,悉以租入與之。   帝以郁先師子,有禮讓,甚見親厚,常居中論經書,問以政事,稍遷侍中。[一]   帝自製五家要說章句,令郁校定於宣明殿,[二]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   注[一]東觀記曰「永平十四年為議郎,遷侍中」也。   注[二]華嶠書曰「帝自製五行章句」,此言「五家」,即謂五行之家也。宣明殿在德陽殿後。東觀記曰:「上謂郁曰:『卿經及先師,致覆文雅。』其冬,上親於辟雍,自講所制五行章句已,復令郁說一篇。上謂郁曰:『我為孔子,卿為子夏,起予者商也。』又問郁曰:『子幾人能傳學?』郁曰:『臣子皆未能傳學,孤兄子一人學方起。』上曰:『努力教之,有起者即白之。』」永平十五年,入授皇太子經,遷越騎校尉,詔□太子、諸王各奉賀致禮。郁數進忠言,多見納錄。[一]肅宗即位,郁以母憂乞身,詔聽以侍中行服。[二]建初二年,遷屯騎校尉。   注[一]東觀記曰:「皇太子賜郁鞍馬、刀□,郁乃上疏皇太子曰:『伏見太子體性自然,包含今古,謙謙允恭,天下共見。郁父子受恩,無以明益,夙夜籩懼,誠思自竭。愚以為太子上當合聖心,下當卓絕於觿,宜思遠慮,以光朝廷。』」注[二]華嶠書曰「郁上書乞身,天子憂之,有詔公卿議。議者皆以郁身為名儒,學者之宗,可許之,於是詔郁以侍中行服」也。   和帝即位,富於春秋,侍中竇憲自以外戚之重,欲令少主頗涉經學,上疏皇太后曰:「禮記云:『天下之命,懸於天子;天子之善,成乎所習。習與智長,則切而不勤;化與心成,則中道若性。昔成王幼小,越在襁褓,周公在前,史佚在後,太公在左,召公在右。中立聽朝,四聖維之。是以慮無遺計,舉無過事。』[一]孝昭皇帝八歲即位,大臣輔政,亦選名儒韋賢、蔡義、夏侯勝等入授於前,平成聖德。[二]近建初元年,張酺、魏應、召訓亦講禁中。[三]臣伏惟皇帝陛下,躬天然之姿,宜漸教學,而獨對左右小臣,未聞典義。昔五更桓榮,親為帝師,子郁,結髮敦尚,繼傳父業,故再以校尉入授先帝,父子給事禁省,更歷四世,今白首好禮,經行篤備。又宗正劉方,宗室之表,善為詩經,先帝所□。宜令郁、方併入教授,以崇本朝,光示大化。」   由是遷長樂少府,復入侍講。頃之,轉為侍中奉車都尉。永元四年,代丁鴻為太常。明年,病卒。   注[一]自禮記以下,至此以上,皆大戴禮之文也。切而不勤,謂習與智長,則常自切厲而不須勤□,若性猶自然也。襁絡也;保,小兒被也。「保」當作「褓」,古字通也。史佚,成王時史官,名佚,賢者也。維,持也。遺,失也。   注[二]韋賢字長孺,魯國鄒人,治魯詩。蔡義,河內溫人也,為韓詩,給事中也。夏侯勝,魯人也,字長公,治歐陽尚書。並見前書。   注[三]酺等並自有傳。   郁經授二帝,恩寵甚篤,賞賜前後數百千萬,顯於當世。門人楊震、朱寵,皆至三公。[一]   注[一]鄧騭傳曰:「朱寵字仲威,京兆人也。篤行好學,從桓榮受尚書,位至太尉。」   初,榮受朱普學章句四十萬言,浮辭繁長,多過其實。[一]及榮入授顯宗,減為二十三萬言。郁復刪省定成十二萬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   注[一]長音直亮反。   子普嗣,傳爵至曾孫。郁中子焉,能世傳其家學。[一]孫鸞、曾孫彬,並知名。   注[一]華嶠書曰:「郁六子,普、延、焉、俊、酆、良。普嗣侯,傳國至曾孫,絕。酆、良子孫皆博學有才能。」   焉字叔元,少以父任為郎。明經篤行,有名稱。永初元年,入授安帝,三遷為侍中步兵校尉。永寧中,順帝立為皇太子,以焉為太子少傅,月餘,遷太傅,以母憂自乞,聽以大夫行喪。踰年,詔使者賜牛酒,奪服,即拜光祿大夫,遷太常。時廢皇太子為濟陰王,焉與太僕來歷、廷尉張□諫,不能得,事已具來歷傳。   順帝即位,拜太傅,與太尉朱寵並錄尚書事。焉復入授經禁中,因燕見,建言宜引三公、尚書入省事,[一]帝從之。以焉前廷議守正,封陽平侯,固讓不受。   視事三年,坐辟召禁錮者為吏免。復拜光祿大夫。陽嘉二年,代來歷為大鴻臚,數日,遷為太常。永和五年,代王龔為太尉。漢安元年,以日食免。明年,卒於家。   注[一]省猶視也。   弟子傳業者數百人,黃瓊、楊賜最為顯貴。焉孫典。[一]   注[一]華嶠書曰:「焉長子衡,早卒。中子順,順子典。」   典字公雅,復傳其家業,[一]以尚書教授穎川,門徒數百人。舉孝廉為郎。居無幾,會國相王吉以罪被誅,[二]故人親戚莫敢至者。典獨□官收斂歸葬,服喪三年,負土成墳,為立祠堂,盡禮而去。   注[一]華嶠書曰「典十二喪父母,事叔母如事親。立廉操,不取於人,門生故吏問遺,一無所受」也。   注[二]沛相。   辟司徒袁隗府,舉高第,拜侍御史。是時宦官秉權,典執政無所迴避。常乘驄馬,京師畏憚,為之語曰:「行行且止,避驄馬御史。」及黃巾賊起滎陽,典奉使督軍。賊破,還,以啎宦官賞不行。在御史七年不調,[一]後出為郎。   注[一]華嶠書作「十年」。   靈帝崩,大將軍何進秉政,典與同謀議,三遷羽林中郎將。[一]獻帝即位,三公奏典前與何進謀誅閹官,功雖不遂,忠義炳著。詔拜家一人為郎,賜錢二十萬。   注[一]華嶠書曰「遷平津都尉、鉤盾令、羽林中郎將」也。   從西入關,拜御史中丞,賜爵關內侯。車駕都許,遷光祿勳。建安六年,卒官。   鸞字始春,焉弟子也。[一]少立操行,褞袍糟食,不求盈餘。[二]以世濁,州郡多非其人,恥不肯仕。   注[一]東觀記曰「鸞父良,龍舒侯相」也。   注[二]東觀記曰「鸞貞亮之性,著乎幼沖。學覽六經,莫不貫綜。推財孤寡,分賄友朋。泰於待賢,狹於養己。常著大布褞袍,糲食醋餐」也。   年四十餘,時太守向苗有名多,乃舉鸞孝廉,遷為膠東令。始到官而苗卒,鸞即去職奔喪,終三年然後歸,淮汝之閒高其義。後為巳吾、汲二縣令,[一]甚有名多。諸公並薦,復征*(辟)*拜議郎。上陳五事:舉賢才,審授用,黜佞幸,省苑囿,息役賦。書奏御,啎內豎,故不省。以病免。中平元年,年七十七,卒於家。子曄。   注[一]東觀記曰:「*[除]*陳留巳吾長,旬月閒遷河內汲令。」   曄字文林,一名嚴,[一]尤修志介。姑為司空楊賜夫人。初鸞卒,姑歸寧赴哀,將至,止於傳捨,整飾從者而後入,曄心非之。及姑勞問,終無所言,號哭而已。賜遣吏奉祠,因縣發取祠具,曄拒不受。後每至京師,未嘗捨宿楊氏。其貞忮若此。[二]賓客從者,皆祗其志行,一餐不受於人。仕為郡功曹。後舉孝廉、有道、方正、茂才,三公並辟,皆不應。   注[一]東觀記「嚴」作「礹」。   注[二]忮,堅也。   初平中,天下亂,避地會稽,遂浮海客交址,[一]越人化其節,至閭裡不爭訟。   為凶人所誣,遂死於合浦獄。   注[一]東觀記曰「礹到吳郡,揚州刺史劉繇振給谷食衣服所乏者,悉不受。後東適會稽,住止山陰縣故魯相鍾離意捨,太守王朗餉給徹食、布帛、牛羊,一無所*(當)**[留]*。臨去之際,屋中尺寸之物,悉疏付主人,纖微不漏。移居揚州從事屈豫室中,中庭橘樹一株,遇實孰,乃以竹藩樹四面,風吹落兩實,以繩繫著樹枝。每當危亡之急,其志彌固,賓客從者皆肅其行」也。   彬字彥林,焉之兄孫也。   父麟,字符鳳,早有才惠。[一]桓帝初,為議郎,入侍講禁中,以直道啎左右,出為許令,[二]病免。會母終,麟不勝喪,未祥而卒,年四十一。所著碑、誄、贊、說、書凡二十一篇。[三]   注[一]華嶠書曰「酆生麟」也。   注[二]許,縣名,今許州許昌縣也。   注[三]案摯虞文章志,麟文見在者十八篇,有碑九首,誄七首,七說一首,沛相郭府君書一首。   彬少與蔡邕齊名。初舉孝廉,拜尚書郎。時中常侍曹節女豻馮方亦為郎,彬厲志操,與左丞劉歆、右丞杜希同好交善,未嘗與方共酒食之會,方深怨之,遂章言彬等為酒黨。事下尚書令劉猛,*[猛]*雅善彬等,不舉正其事,節大怒,劾奏猛,以為阿黨,請收下詔獄,在朝者為之寒心,猛意氣自若,旬日得出,免官禁錮。彬遂以廢。光和元年,卒於家,年四十六。諸儒莫不傷之。   所著七說及書凡三篇,蔡邕等共論序其志,僉以為彬有過人者四:夙智早成,岐嶷也;[一]學優文麗,至通也;仕不苟祿,絕高也;辭隆從窊,絜操也。[二]   乃共樹碑而頌焉。   注[一]夙,早也。岐,行魍也。嶷然有所識也。詩曰「克岐克嶷」也。   注[二]窊,下也,音烏瓜反。   劉猛,琅邪人。桓帝時為宗正,直道不容,自免歸家。靈帝即位,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輔政,復徵用之。   論曰:伏氏自東西京相襲為名儒,以取爵位。[一]中興而桓氏尤盛,自榮至典,世宗其道,父子兄弟代作帝師,受其業者皆至卿相,顯乎當世。[孔]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二]為人者,憑譽以顯物;為己者,因心以會道。桓榮之累世見宗,豈其為己乎!   注[一]謂伏生已後至伏湛也。   注[二]論語文也。   丁鴻字孝公,穎川定陵人也。   父綝,字幼春,王莽末守穎陽尉。世祖略地穎陽,穎陽城守不下,綝說其宰,遂與俱降,世祖大喜,厚加賞勞,以綝為偏將軍,因從征伐。綝將兵先度河,移檄郡國,攻營略地,下河南、陳留、穎川二十一縣。   建武元年,拜河南太守。及封功臣,帝令各言所樂,諸將皆占豐邑美縣,唯綝願封本鄉。或謂綝曰:「人皆欲縣,子獨求鄉,何也?」綝曰:「昔孫叔敖□其子,受封必求磽埆之地,[一]今綝能薄功微,得鄉亭厚矣。」帝從之,封定陵新安鄉侯,食邑五千戶,後徙封陵陽侯。   注[一]孫叔敖,楚相也。磽埆,瘠薄之地。叔敖將死,戒其子曰:「王封汝,必無居利地也。楚、越之閒,有寢丘者,甚惡,可長有以食也。」見呂氏春秋也。   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遂篤志精銳,布衣荷擔,不遠千里。   初,綝從世祖征伐,鴻獨與弟盛居,憐盛幼小而共寒苦。及綝卒,鴻當襲封,上書讓國於盛,不報。既葬,乃掛縗絰於頤廬而逃去,留書與盛曰:「鴻貪經書,不顧恩義,弱而隨師,[一]生不供養,死不飯唅,皇天先祖,並不佑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二]前上疾狀,願辭爵仲公,[三]章寢不報,迫且當襲封。   謹自放□,逐求良醫。如遂不瘳,永歸溝壑。」鴻初與九江人鮑駿同事桓榮,甚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於東海,陽狂不識駿。駿乃止而讓之曰:「昔伯夷、吳札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四]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五]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悟,垂涕歎息,乃還就國,開門教授。鮑駿亦上書言鴻經學至行,顯宗甚賢之。[六]   注[一]弱,少也。   注[二]任,堪也。   注[三]仲公,盛之字也。   注[四]伯夷,孤竹君之子,讓其弟叔齊,餓死於首陽之山。吳札,吳王壽夢之季子也,諸兄欲讓其國,季子乃捨其室而耕。皆是權時所行,非常之道也。伯夷當紂時,吳札當周之末,故言亂*(也)**[世]*。   注[五]春秋衛靈公卒,孫輒立,父蒯聵與輒爭國。公羊傳曰:「輒者曷為?蒯聵之子。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輒?蒯聵無道,靈公逐之而立輒。然則輒之義可以立乎?曰可。不以父命辭於王命,不以家事辭於王事。」故駿引以為言也。   注[六]續漢書載駿書曰:「臣聞武王克殷,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二人無功,下車先封之,表善顯仁,為國之砥礪也。伏見丁鴻經明行修,志節清妙。」由是上賢之也。   永平十年詔征,鴻至即召見,說文侯之命篇,[一]賜御衣及綬,稟食公車,[二]   與博士同禮。頃之,拜侍中。十三年,兼射聲校尉。建初四年,徙封魯陽鄉侯。   [三]   注[一]周平王東遷洛邑,晉文侯仇有輔佐之功,平王賜以車馬、弓矢而策命之,因以名篇,事見尚書也。   注[二]稟,給也。公車,署名,公車所在,因以名。諸待詔者,皆居以待命,故令給食焉。   注[三]東觀記曰:「魯陽鄉在尋陽*(郡)**[縣]*」也。   肅宗詔鴻與廣平王羨及諸儒樓望、成封、桓郁、賈逵等,論定五經同異於北宮白虎觀,[一]使五官中郎將魏應主承製問難,侍中淳於恭奏上,帝親稱制臨決。   鴻以才高,論難最明,諸儒稱之,帝數嗟美焉。時人歎曰:「殿中無雙丁孝公。」   [二]數受賞賜,擢徙校書,遂代成封為少府。門下由是益盛,遠方至者數千人。   彭城劉愷、北海巴茂、九江朱倀皆至公卿。元和三年,徙封馬亭鄉侯。[三]   注[一]廣平王羨,明帝子也。東觀記曰「與太常樓望、少府成封、屯騎校尉桓郁、衛士令賈逵等集議」也。白虎,門名。   於門立觀,因之以名焉。   注[二]東觀記曰:「上歎嗟其才,號之曰『殿中無雙丁孝公』,賜錢二十萬。」   續漢書亦同。而此書獨作「時人歎」也。   注[三]東觀記曰:「元和二年,車駕東巡狩,鴻以少府從。上奏曰:『臣聞古之帝王,統治天下,五載巡狩,至於岱宗,柴祭於天,望秩山川,協時月正日,同斗斛權衡,使人不爭。陛下尊履蒸蒸,奉承弘業,祀五帝於明堂,配以光武,二祖四宗,鹹有告祀。瞻望太山,嘉澤降澍,柴祭之日,白氣上升,與燎煙合,黃鵠腢翔,所謂神人以和,荅響之休符也。』上善焉。」又曰「以廬江郡為六安國」,所以徙封為馬亭侯。   和帝即位,遷太常。永元四年,代袁安為司徒。是時竇太后臨政,憲兄弟各□威權。鴻因日食,上封事曰:   臣聞日者陽精,守實不虧,君之象也;月者陰精,盈毀有常,臣之表也。故日食者,臣乘君,陰陵陽;月滿不虧,下驕盈也。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屬專權於外,黨類強盛,侵奪主埶,則日月薄食,[一]故詩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二]春秋日食三十六,弒君三十二。變不空生,各以類應。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三]覽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之。是以三桓專魯,田氏□齊,六卿分晉;諸呂握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四]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埶也。[五]   注[一]周室衰謂幽王時也。皇甫即幽王后之黨也。詩小雅曰:「皇甫卿士,番惟司徒,家伯維宰,仲允膳夫。」其類非一,故言之屬也。   注[二]十月之交,詩小雅篇名也。孔,甚也。丑,惡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月交而日食,陰侵陽,臣侵君之象也。日辰之義,日為君,辰為臣。辛,金也。卯,木也。又以卯侵金,故甚惡也。   注[三]劉向上書云:「弒君三十六。」今據春秋與劉向同,而東觀及續漢范氏諸本皆云「三十二」,蓋誤也。威柄謂周禮之八柄,即爵、祿、生、置、予、奪、廢、誅也。利器謂國之權埶。假,借也。左傳曰「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也。   注[四]三桓謂季孫氏、叔孫氏、仲孫氏。三家皆出自魯桓公,故言三桓。並專權魯國。至魯昭公,遂為季氏所逐,平子乃攝行君事。田氏,陳敬仲之後,因自陳奔齊,改為田氏,遂執齊政,至田和乃篡齊。六卿謂晉之智氏、中行氏、范氏、韓氏、趙氏、魏氏,並專晉政,韓、趙、魏卒三分晉國也。諸呂謂呂產、呂祿也。產領南軍,祿領北軍,謀危劉氏,故曰「統嗣幾移」。   注[五]言親賢兼重,方可執政。孟子曰:「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也。」   今大將軍雖欲□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謁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璽,受台□,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人道悖於下,效驗見於天,雖有隱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閒者月滿先節,過望不虧,[一]此臣驕溢背君,專功獨行也。陛下未深覺悟,故天重見戒,誠宜畏懼,以防其禍。詩云:「敬天之怒,不敢戲豫。」[二]若□政責躬,杜漸防萌,則凶妖銷滅,害除福湊矣。   注[一]易曰「天垂象,見吉凶」,故言見戒也。月滿先節謂未及望而滿也。東觀記亦*(雲)*作「先節」,俗本作「失節」,字之誤也。   注[二]詩大雅也。雷電震耀,天怒也。戲豫猶逸豫也。不敢自逸,所以敬天也。   夫壞崖破巖之水,源自涓涓;干雲蔽日之木,起於□青。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於微細,以致其大。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後,未然之明鏡也。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一]依托權門,傾覆諂諛,以求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誅。閒者大將軍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賦斂吏人,遣使貢獻。大將軍雖雲不受,而物不還主,部署之吏無所畏憚,縱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內貪猾,競為奸吏,小民吁嗟,怨氣滿腹。臣聞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二]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從橫。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注[一]前書:「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設。」左官者,人道尚右,捨天子而事諸侯為左官。外附謂背正法而附私家。   注[二]三光,日、月、星也。天道尚剛。周易曰:「干,健也。」左傳曰:「天為剛德。」   書奏十餘日,帝以鴻行太尉兼□尉,屯南、北宮。於是收竇憲大將軍印綬,憲及諸弟皆自殺。   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萬並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帝從之。   六年,鴻薨,賜贈有加常禮。子湛嗣。*[湛]*卒,子浮嗣。浮卒,子夏嗣。[一]   注[一]東觀記及續漢書「夏」字作「夔」也。   論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一]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伯夷率絜情以去國,並未始有其讓也。[二]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後世聞其讓而慕其風,徇其名而昧其致,所以激詭行生而取與妄矣。[三]至夫鄧彪、劉愷,讓其弟以取義,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於義不亦薄乎![四]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將以訓天下之方動者。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原丁鴻之心,主於忠愛乎?何其終悟而從義也!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   注[一]此上論語載孔子之言也。鄭玄注云:「太伯,周太王之長子,次子仲雍,次子季歷。太王見季歷賢,又生文王有聖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太伯因適吳、越採藥,太王歿而不返,季歷為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後,遂斷髮文身,三讓也。三讓之美皆蔽隱不著,故人無得而稱焉。」   注[二]違,去也。未始猶未嘗也。言太伯、伯夷率性清絜,超然去國,未嘗故有求讓之名。   注[三]徇,營也。言二子非故立讓風以求聲譽,故至德稱於前古。後代之人直欲營慕其名,而昧其深致,所以激射詭譎之行生,而取與之閒多詐妄矣。   注[四]彪讓國異母弟荊及鳳,愷以國讓弟憲,帝皆許焉。弟不當襲爵,故言非服,而彪、愷皆獨受美名,而陷弟於不義也。   贊曰:五更待問,應若鳴鐘。[一]庭列輜駕,堂修禮容。穆穆帝則,擁經以從。   [二]丁鴻翼翼,讓而不飾。高論白虎,深言日食。[三]   注[一]禮記曰:「夙夜強學以待問。」又曰「善待問者如撞鐘,扣之以小者則小鳴,扣之以大者則大鳴,待其舂容而後盡其聲,不善荅問者反此」也。   注[二]從,就也。   注[三]春秋經書「日有食之」。杜注云:「日食者,月掩日。聖人不言月掩日,而以自食為文,闕於所不見也。」    校勘記   一二四九頁三行桓榮字春卿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書鈔雲字子春。   一二四九頁三行事博士九江朱普按: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作「朱文剛」。   一二五0頁一行入使授太子刊誤謂案文「入使」當作「使入」。按:孔廣陶校注本北堂書鈔五十六引續漢書作「入授太子」,無「使」字。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無「使」字。   一二五0頁四行引閎弘為議郎按:東觀記無「弘」字。   一二五0頁八行建武十八年夏旱汲本、殿本「十八年」作「十六年」。按:光武紀建武十八年夏五月旱,是作「十六年」者誤也。   一二五0頁一一行戲弘字奉卿按:「奉」原斗「秦」,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五0頁一一行吳郡人也按:張□謂吳郡順帝時置,榮時乃會稽郡耳,「郡」當為「縣」。   一二五三頁五行食邑五千戶按:東觀記作「五百戶」,雲後以五更祿終厥身。   一二五四頁五行則真邪幾於辨矣按:王先謙謂「真」蓋「貞」之誤。   一二五四頁一0行並解見吳漢傳按:集解引黃山說,謂注誤,乃見公孫述傳。   一二五五頁一行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按:刊誤謂漢無監虎賁官,蓋是「兼」字,與丁鴻同也。   一二五五頁一四行則切而不勤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大戴禮保傅篇作「切而不攘」,賈誼傳及新書作「切而不媿」。   一二五六頁一行召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本傳作「馴」,徐廣雲馴古訓字。   一二五八頁六行典執政無所迴避刊誤謂典為御史,非執政者,「政」當作「正」。   按:御覽四二七引作「正」。   一二五九頁五行糲食醋餐按:聚珍本東觀記「醋餐」作「粗餐」。   一二五九頁六行時太守向苗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鸞,沛國人,苗當為國相,桓典之為孝廉,國相王吉舉之,是其證。此云「太守」,誤。   一二五九頁七行復征*(辟)*拜議郎刊誤謂征則上征之,辟則諸府辟之,議郎當雲征而已,明多「辟」字。今據刪。   一二五九頁一0行*[除]*陳留巳吾長據汲本、殿本補。   一二六0頁六行一無所*(當)**[留]*據殿本改,與聚珍本東觀記合。   一二六一頁三行*[猛]*雅善彬等據汲本、殿本補。按:御覽二一五引重「猛」字。   一二六一頁四行彬遂以廢按:御覽二一五引「以」作「見」。   一二六一頁六行所著七說按:校補引侯康及柳從辰說,並謂「七說」當作「七誤」。   一二六一頁六行夙智早成岐嶷也按:刊誤謂案蔡邕本以早成為一德,傳寫之誤,反以「岐嶷」在下,當云「夙智岐嶷,早成也」。   一二六一頁一三行*[孔]*子曰據汲本、殿本補。   一二六二頁四行丁鴻字孝公按:王先謙謂李善文選注作「字季公」。   一二六三頁七行九江人鮑駿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駿」作「俊」。   一二六三頁一五行故言亂*(也)**[世]*據殿本改。   一二六四頁一行父蒯聵與輒爭國按:汲本、殿本「聵」作「瞶」。下同。   一二六四頁二行不以父命辭於王命按:陳景雲謂按公羊傳本文,當作「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一二六四頁一0行魯陽鄉在尋陽*(郡)**[縣]*也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漢時止有尋陽縣,屬廬江郡,此「郡」字蓋「縣」字之誤。今據改。   一二六四頁一三行數受賞賜擢徙校書刊誤謂漢校書者郎官而已,鴻已為二千石,不當以校書為擢徙也,明衍「校書」二字。集解引惠棟說,謂如劉說,則「擢徙」二字無所附麗,或作「尚書」。校補謂案劉意,「擢徙」二字承上「數受賞賜」為一句,不必有所附麗,尚書六百石,亦非二千石擢徙之官。此傳但云「校書」,未言「校書郎」,則「賞賜擢徙」與「校書」各為一事,原不必校書定為官名。今按:句當有脫鬥,諸說皆未諦。   一二六五頁四行同斗斛權衡按:「同」原斗「角」,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六五頁一二行弒君三十二按:「弒」原斗「殺」,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六六頁一一行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也按:殿本「心」皆改作「志」,取與今本孟子合。校補謂案周章傳論已引作「心」,官本同,周廣業據為孟子異本是也。   一二六六頁一四行雖有隱謀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宏紀作「雖欲隱諱」。   一二六七頁二行東觀記亦*(雲)*作先節據校補刪。   一二六七頁一三行左傳曰天為剛德按:汲本、殿本注無此七字,而有「天道終日幹幹是其剛也」十字。   一二六八頁五行*[湛]*卒子浮嗣。據汲本、殿本補。   一二六八頁一0行而己厚其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嶠書「厚」作「享」。   一二六九頁一三行而以自食為文按:汲本、殿本「自食」斗「日食」。   ************後漢書卷三十八 張法滕馮度楊列傳 第二十八   張宗字諸君,南陽魯陽人也。王莽時,為縣陽泉鄉佐。[一]會莽敗,義兵起,宗乃率陽泉民三四百人起兵略地,西至長安,更始以宗為偏將軍。宗見更始政亂,因將家屬客安邑。   注[一]續漢書曰:「鄉佐,主佐鄉收稅賦。」   及大司徒鄧禹西征,定河東,宗詣禹自歸。禹聞宗素多權謀,乃表為偏將軍。   禹軍到栒邑,赤眉大觿且至,禹以栒邑不足守,欲引師進就堅城,而觿人多畏賊追,憚為後拒。禹乃書諸將名於竹□,署其前後,亂著笥中,令各探之。[一]   宗獨不肯探,曰:「死生有命,張宗豈辭難就逸乎!」禹歎息謂曰:「將軍有親弱在營,柰何不顧?」宗曰:「愚聞一卒畢力,百人不當;萬夫致死,可以橫行。   宗今擁兵數千,以承大威,何遽其必敗乎!」遂留為後拒。諸營既引兵,宗方勒厲軍士,堅壘壁,以死當之。禹到前縣,議曰:「以張將軍之觿,當百萬之師,猶以小雪投沸湯,雖欲戮力,其埶不全也。」乃遣步騎二千人反還迎宗。宗引兵始發,而赤眉卒至,宗與戰,卻之,乃得歸營,於是諸將服其勇。及還到長安,宗夜將銳士入城襲赤眉,中矛貫胛,[二]又轉攻諸營保,為流矢所激,皆幾至於死。   注[一]笥以竹為之。鄭玄注禮記云:「圓曰簞,方曰笥。」   注[二]胛,背上兩膊閒。   及鄧禹征還,光武以宗為京輔都尉,[一]將突騎與征西大將軍馮異共擊關中諸營保,破之,遷河南都尉。建武六年,都尉官省,拜太中大夫。八年,穎川桑中盜賊腢起,宗將兵擊定之。後青、冀盜賊屯聚山澤,宗以謁者督諸郡兵討平之。十六年,琅邪、北海盜賊復起,宗督二郡兵討之,乃設方略,明購賞,皆悉破散,於是沛、楚、東海、臨淮腢賊懼其威武,相捕斬者數千人,青、徐震慄。後遷琅邪相,其政好嚴猛,敢殺伐。永平二年,卒於官。   注[一]秦每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元鼎四年,置京輔都尉,各一人,二千石,見前書也。   法雄字文強,扶風郿人也,齊襄王法章之後。秦滅齊,子孫不敢稱田姓,故以法為氏。[一]宣帝時,徙三輔,世為二千石。雄初仕郡功曹,[二]辟太傅張禹府,舉雄高第,除平氏長。[三]善政事,好發擿奸伏,盜賊稀發,吏人畏愛之。   南陽太守鮑得上其理狀,遷宛陵令。   注[一]法章,齊涽王子也。法章子建立,為秦所滅。見史記也。   注[二]續漢志曰「郡皆置諸曹掾史,功曹史,主選署功勞」也。   注[三]平氏,縣,屬南陽郡,故城今唐州平氏縣也。   永初三年,海賊張伯路等三千餘人,冠赤幘,服絳衣,自稱「將軍」,寇濱海九郡,殺二千石令長。初,遣侍御史龐雄督州郡兵擊之,伯路等乞降,尋復屯聚。   明年,伯路復與平原劉文河等三百餘人稱「使者」。攻厭次城,殺長吏,[一]轉入高唐,[二]燒官寺,出系囚,渠帥皆稱「將軍」,共朝謁伯路。伯路冠五梁冠,佩印綬,[三]黨觿浸盛。乃遣御史中丞王宗持節發幽、冀諸郡兵,合數萬人,乃征雄為青州刺史,與王宗併力討之。連戰破賊,斬首溺死者數百人,余皆奔走,收器械財物甚觿。會赦詔到,賊猶以軍甲未解,不敢歸降。於是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議,皆以為當遂擊之。雄曰:「不然。兵,凶器;戰,危事。[四]勇不可恃,勝不可必。賊若乘船浮海,深入遠島,攻之未易也。及有赦令,可且罷兵,以慰誘其心,埶必解散,然後圖之,可不戰而定也。」宗善其言,即罷兵。   賊聞大喜,乃還所略人。而東萊郡兵獨未解甲,賊復驚恐,遁走遼東,止海島上。五年春,乏食,復抄東萊閒,雄率郡兵擊破之,賊逃還遼東,遼東人李久等共斬平之,於是州界清靜。   注[一]厭次,今棣州縣是也。   注[二]高唐今博州縣。   注[三]漢官儀曰「諸侯冠進賢三梁,卿大夫、尚書、二千石冠兩梁,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無五梁制者也。   注[四]史記范蠡之詞。   雄每行部,錄囚徒,察顏色,多得情偽,長吏不奉法者皆解印綬去。   在州四年,遷南郡太守,斷獄省少,戶口益增。郡濱帶江沔,[一]又有雲夢藪澤,[二]永初中,多虎狼之暴,前太守賞募張捕,反為所害者甚觿。雄乃移書屬縣曰:「凡虎狼之在山林,猶人之居城市。古者至化之世,猛獸不擾,[三]皆由恩信寬澤,仁及飛走。太守雖不德,敢忘斯義。記到,其毀壞檻稨,不得妄捕山林。」[四]是後虎害稍息,人以獲安。在郡數歲,歲常豐稔。[五]元初中卒官。   注[一]水經曰:「沔水出武都沮縣東狼谷中,至江夏沙羨縣北,南入於江。」羨音夷。   注[二]雲夢澤今在安州。   注[三]禮記曰:「大道之行,四靈以為畜。龍以為畜,故魚鮪不淰;鳳以為畜,故鳥不獝;麟以為畜,故獸不狘。」是不擾之也。   注[四]檻謂捕獸之機也。稨謂穿地陷獸也。   注[五]稔,熟也。   子真,在逸人傳。   滕撫字叔輔,北海劇人也。初仕州郡,稍遷為涿令,有文武才用。太守以其能,委任郡職,兼領六縣。[一]風政修明,流愛於人,在事七年,道不拾遺。   注[一]續漢志涿郡領七縣,除涿以外,有乃、故安、范陽、良鄉、北新城、方城六縣,使撫兼領之。   順帝末,揚、徐盜賊腢起,盤牙連歲。[一]建康元年,九江范容、周生等相聚反亂,屯據歷陽,[二]為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馮緄將兵督揚州刺史尹耀、九江太守鄧顯討之。耀、顯軍敗,為賊所殺。又陰陵人徐鳳、馬勉等復寇郡縣,殺略吏人。鳳衣絳衣,帶黑綬,稱「無上將軍」,勉皮冠黃衣,帶玉印,稱「黃帝」,築營於當塗山中。[三]乃建年號,置百官,遣別帥黃虎攻沒合肥。[四]明年,廣陵賊張嬰等復聚觿數千人反,據廣陵。朝廷博求將帥,三公舉撫有文武才,拜為九江都尉,與中郎將趙序助馮緄合州郡兵數萬人共討之。又廣開賞募,錢、邑各有差。梁太后慮腢賊屯結,諸將不能制,又議遣太尉李固。未及行,會撫等進擊,大破之,斬馬勉、范容、周生等千五百級,徐鳳遂將余觿攻燒東城縣。[五]下邳人謝安應募,率其宗親設伏擊鳳,斬之,封安為平鄉侯,邑三千戶。拜撫中郎將,督揚徐二州事。撫復進擊張嬰,斬獲千餘人。趙序坐畏懦不進,詐增首級,征還□市。又歷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九江,殺郡守。撫乘勝進擊,破之,斬孟等三千八百級,虜獲七百餘人,牛馬財物不可勝筭。於是東南悉平,振旅而還。以撫為左馮翊,除一子為郎。撫所得賞賜,盡分於麾下。   注[一]盤牙謂相連結。   注[二]歷陽今和州縣。   注[三]當塗縣之山也,在今宣州。   注[四]合肥故城在今廬州北也。   注[五]東城縣故城在今豪州定遠縣東南。   性方直,不交權埶,宦官懷忿。及論功當封,太尉胡廣時錄尚書事,承旨奏黜撫,天下怨之。卒於家。   馮緄字鴻卿,巴郡宕渠人也,[一]少學春秋、司馬兵法。[二]父煥,安帝時為幽州刺史,疾忌奸惡,數致其罪。時玄菟太守姚光亦失人和。建光元年,怨者乃詐作璽書譴責煥、光,賜以歐刀。又下遼東都尉龐奮使速行刑,奮即斬光收煥。煥欲自殺,緄疑詔文有異,止煥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惡,實無它故,必是凶人妄詐,規肆奸毒。願以事自上,甘罪無晚。」煥從其言,上書自訟,果詐者所為,征奮抵罪。會煥病死獄中,帝愍之,賜煥、光錢各十萬,以子為郎中。緄由是知名。   注[一]宕渠,縣,故城在今渠州東北。緄音古本反。   注[二]謝承書曰,緄學公羊春秋。史記曰,司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當景公時,善用兵。至齊威王時,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其中,號曰司馬穰苴也。   家富好施,賑赴窮急,為州里所歸愛。初舉孝廉,七遷為廣漢屬國都尉,征拜御史中丞。順帝末,以緄持節督揚州諸郡軍事,與中郎將滕撫擊破腢賊,遷隴西太守。後鮮卑寇邊,以緄為遼東太守,曉喻降集,虜皆弭散。[一]征拜京兆尹,轉司隸校尉,所在立威刑。遷廷尉、太常。   注[一]弭,止也。   時長沙蠻寇益陽,屯聚積久,至延熹五年,觿轉盛,而零陵蠻賊復反應之,合二萬餘人,攻燒城郭,殺傷長吏。又武陵蠻夷悉反,寇掠江陵閒,荊州刺史劉度、南郡太守李肅並奔走荊南,皆沒。於是拜緄為車騎將軍,將兵十餘萬討之,詔策緄曰:「蠻夷猾夏,久不討攝,[一]各焚都城,蹈籍官人。州郡將吏,死職之臣,相逐奔竄,曾不反顧,可愧言也。將軍素有威猛,是以擢授六師。[一]   前代陳湯、馮、傅之徒,以寡擊觿,[三]郅支、夜郎、樓蘭之戎,頭懸都街,[四]   □、霍北征,功列金石,是皆將軍所究覽也。[五]今非將軍,誰與修復前多?   進赴之宜,權時之策,將軍一之,出郊之事,不復內御。[六]已命有司祖於國門。[七]   詩不雲乎:『進厥虎臣,闞如虓虎,敷敦淮濆,仍執丑虜。』將軍其勉之!」[八]   注[一]猾,亂也。夏,華夏也。攝,持也。書曰:「蠻夷猾夏。」   注[二]六師猶六軍也,詩云「整我六師,以修我戎」也。   注[三]陳湯字子公,山陽瑕丘人也。元帝時,為西域副校尉,矯發西域諸國兵四萬人,誅斬郅支單于,傳首長安,懸於棗街。馮奉世字子明,上黨潞人也。   宣帝時,以□尉持節送大宛諸國客到伊修城。時莎車王萬年殺漢使者,子明乃以節告諸國王,發兵五千人擊莎車,殺其王,傳首詣長安。傅介子,北地人。   昭帝時,為平樂監。時樓蘭國數反覆,霍光白遣介子與士卒,繼金幣以賜外國為名,至樓蘭,樓蘭王與介子飲,乃令壯士二人刺殺之,持首詣闕。   注[四]夜郎,西南夷之國也。成帝時,夜郎王興數不從命,牂柯太守陳立行縣至夜郎,召興,興從邑君數十人見立,立數責,因斷興頭。案:夜郎王首不傳京師,殺之者陳立,又非陳湯、馮、傅,此蓋泛論誅戮戎夷耳。   注[五]□青、霍去病俱出擊匈奴,青至寘顏山,斬首九千級,去病斬首七萬餘級,次*(到)*[封]狼居胥山乃還也。   注[六]一猶專也,言出郊以外,不復由內制御也。淮南子曰「凡命將,主親授鉞曰:『從此上至天,將軍制之。』將荅曰:『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御』」也。   注[七]祖,道祭也。鄭玄注禮記云:「天子九門:路門也,應門也,雉門也,庫門也,戲門也,國門也,近郊門也,遠郊門也,關門也。」   注[八]詩大雅也。當周宣王時,徐方、淮夷反叛,宣王乃進其虎猛之臣,謂方叔、召虎之類也。虓虎,怒聲也。水涯曰濆。敷,布也。丑,觿也。仍,因也。言佈兵敦逼淮水之涯,因執得觿虜。引詩戒緄,令其勉也。   時天下饑饉,帑藏虛盡,每出征伐,常減公卿奉祿,假王侯租賦,前後所遣將帥,宦官輒陷以折耗軍資,往往抵罪。緄性烈直,不行賄賂,懼為所中,乃上疏曰:「埶得容奸,伯夷可疑;苟曰無猜,盜跖可信。[一]故樂羊陳功,文侯示以謗書。[二]願請中常侍一人監軍財費。」尚書朱穆奏緄以財自嫌,失大臣之節。有詔勿劾。   注[一]莊子曰,孔子與柳下季為友,弟名曰盜跖,從卒九千人,橫行,侵暴諸侯,驅人馬牛,取人婦女,貪虐無親,萬人苦之。   注[二]樂羊,魏將軍也。史記曰,魏文侯令樂羊將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樂羊反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曰:「此非臣之功也。」   緄軍至長沙,賊聞,悉詣營道乞降。[一]進擊武陵蠻夷,斬首四千餘級,受降十餘萬人,荊州平定。詔書賜錢一億,固讓不受。振旅還京師,推功於從事中郎應奉,薦以為司隸校尉,而上書乞骸骨,朝廷不許。監軍使者張敞承宦官旨,奏緄將傅婢二人戎服自隨,又輒於江陵刻石紀功,請下吏案理。尚書令黃鑈奏議,以為罪無正法,不合致糾。會長沙賊復起,攻桂陽、武陵,緄以軍還盜賊復發,策免。   注[一]營道,今道州縣也。   頃之,拜將作大匠,轉河南尹。上言「舊典,中官子弟不得為牧人職」,帝不納。   復為廷尉。時山陽太守單遷以罪系獄,緄考致其死。遷,故車騎將軍單超之弟,中官相黨,遂共誹章誣緄,坐與司隸校尉李膺、大司農劉佑俱輸左校。應奉上疏理緄等,得免。後拜屯騎校尉,復為廷尉,卒於官。   緄弟允,清白有孝行,能理尚書,善推步之術。[一]拜降虜校尉,終於家。[二]   注[一]推步謂究日月五星之度,昏旦節氣之差。   注[二]謝承書曰:「緄子鸞,舉孝廉,除郎中。」   度尚字博平,山陽湖陸人也。家貧,不修學行,不為鄉里所推舉。[一]積困窮,乃為宦者同郡侯覽視田,得為郡上計吏,拜郎中,除上虞長。[二]為政嚴峻,明於發擿奸非,吏人謂之神明。[三]遷文安令,[四]遇時疾疫,谷貴人饑,尚開倉稟給,營救疾者,百姓蒙其濟。時冀州刺史朱穆行部,見尚甚奇之。   注[一]續漢書曰:「尚少喪父,事母至孝,通京氏易、古文尚書。為吏清絜,有文武才略。」與此不同。   注[二]上虞,縣,故城在今越州余姚縣西。   注[三]謝承書曰:「尚進善愛人,坐以待旦,擢門下書佐朱鑈,恆歎述之,以為有不凡之操。鑈後官至車騎將軍,遠近奇尚有知人之鑒。」   注[四]文安,縣,故城在今瀛州文安縣東北。   延熹五年,長沙、零陵賊合七八千人,自稱「將軍」,入桂陽、蒼梧、南海、交址,交址刺史及蒼梧太守望風逃奔,二郡皆沒。遣御史中丞盛修募兵討之,不能克。豫章艾縣人六百餘人,應募而不得賞直,怨恚,遂反,焚燒長沙郡縣,寇益陽,[一]殺縣令,觿漸盛。又遣謁者馬睦,督荊州刺史劉度擊之,軍敗,睦、度奔走。桓帝詔公卿舉任代劉度者,尚書朱穆舉尚,自右校令擢為荊州刺史。尚躬率部曲,與同勞逸,廣募雜種諸蠻夷,明設購賞,進擊,大破之,降者數萬人。桂陽宿賊渠帥卜陽、潘鴻等畏尚威烈,徙入山谷。尚窮追數百里,遂入南海,破其三屯,多獲珍寶。而陽、鴻等黨觿猶盛,尚欲擊之,而士卒驕富,莫有□志。尚計緩之則不戰,逼之必逃亡,乃宣言卜陽、潘鴻作賊十年,習於攻守,今兵寡少,未易可進,當須諸郡所發悉至,爾乃併力攻之。申令軍中,恣聽射獵。兵士喜悅,大小皆相與從禽。尚乃密使所親客潛焚其營,珍積皆盡。獵者來還,莫不泣涕。尚人人慰勞,深自咎責,因曰:「卜陽等財寶足富數世,諸卿但不併力耳。所亡少少,何足介意!」觿聞鹹憤踴,尚□令秣馬蓐食,明旦,逕赴賊屯。陽、鴻等自以深固,不復設備,吏士乘銳,遂大破平之。   注[一]益陽,縣,在益水之陽,故城在今潭州益陽縣東。   尚出兵三年,腢寇悉定。七年,封右鄉侯,遷桂陽太守。明年,征還京師。時荊州兵朱蓋等,征戍役久,財賞不贍,忿恚,復作亂,與桂陽賊胡蘭等三千餘人復攻桂陽,焚燒郡縣,太守任胤□城走,賊觿遂至數萬。轉攻零陵,太守陳球固守拒之。於是以尚為中郎將,將幽、冀、黎陽、烏桓步騎二萬六千人救球,又與長沙太守抗徐等發諸郡兵,並埶討擊,大破之,斬蘭等首三千五百級,餘賊走蒼梧。詔賜尚錢百萬,餘人各有差。   時抗徐與尚俱為名將,數有功。徐字伯徐,丹陽人,鄉邦稱其膽智。初試守宣城長,悉移深林遠藪椎髻鳥語之人置於縣下,[一]由是境內無復盜賊。後為中郎將宗資別部司馬,擊太山賊公孫舉等,破平之,斬首三千餘級,封烏程東鄉侯五百戶。[二]遷太山都尉,寇盜望風奔亡。及在長沙,宿賊皆平。卒於官。   桓帝下詔追增封徐五百戶,並前千戶。   注[一]宣城,縣,故城在今宣州南陵縣東。椎,獨髻也,音直追反。鳥語謂語聲似鳥也。書曰:「島夷卉服。」   注[二]烏程,今湖州縣。   復以尚為荊州刺史。尚見胡蘭餘黨南走蒼梧,懼為己負,乃偽上言蒼梧賊入荊州界,於是征交址刺史張盤下廷尉。辭狀未正,會赦見原。盤不肯出獄,方更牢持械節,獄吏謂盤曰:「天恩曠然而君不出,*(何)**[可]*乎?」盤因自列曰:   「前長沙賊胡蘭作難荊州,餘黨散入交址。盤身嬰甲冑,涉危履險,討擊凶患,斬殄渠帥,余盡鳥竄冒遁,還奔荊州。刺史度尚懼盤先言,怖畏罪戾,[一]伏奏見誣。盤備位方伯,為國爪牙,[二]而為尚所枉,受罪牢獄。夫事有虛實,法有是非。盤實不辜,赦無所除。如忍以苟免,永受侵辱之恥,生為惡吏,死為敝鬼。乞傳尚詣廷尉,面對曲直,足明真偽。   尚不征者,盤埋骨牢檻,終不虛出,望塵受枉。」廷尉以其狀上,詔書征尚到廷尉,辭窮受罪,以先有功得原。盤字子石,丹陽人,以清白稱,終於廬江太守。   注[一]戾亦罪也。   注[二]爪牙,以猛獸為喻,言為國之扞□也。詩曰「圻父,予王之爪牙」也。   尚後為遼東太守,數月,鮮卑率兵攻尚,與戰,破之,戎狄憚畏。年五十,延熹九年,卒於官。   楊琁字機平,會稽烏傷人也。高祖父茂,本河東人,從光武征伐,為威寇將軍,封烏傷新陽鄉侯。建武中就國,傳封三世,有罪國除,因而家焉。父扶,交址刺史,有理能名。兄喬,為尚書,容儀偉麗,數上言政事,桓帝愛其才魍,詔妻以公主,喬固辭不聽,遂閉口不食,七日而死。   琁初舉孝廉,稍遷,靈帝時為零陵太守。是時蒼梧、桂陽猾賊相聚,攻郡縣,賊觿多而琁力弱,吏人憂恐。琁乃特製馬車數十乘,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一]   系布索於馬尾,又為兵車,專彀弓弩,克*(共)**[期]*會戰。乃令馬車居前,順風鼓灰,賊不得視,因以火燒布,[布]然馬驚,奔突賊陣,因使後車弓弩亂髮,鉦鼓鳴震。腢盜波駭破散,追逐傷斬無數,梟其渠帥,郡境以清。[二]荊州刺史趙凱,誣奏琁實非身破賊,而妄有其功。琁與相章奏,凱有黨助,遂檻車征琁。防禁嚴密,無由自訟,乃噬臂出血,書衣為章,具陳破賊形埶,及言凱所誣狀,潛令親屬詣闕通之。詔書原琁,拜議郎,凱反受誣人之罪。   注[一]排囊即今囊袋也。排音蒲拜反。   注[二]梟,懸也。   琁三遷為勃海太守,所在有異政,以事免。後尚書令張溫特表薦之,征拜尚書僕射。以病乞骸骨,卒於家。   論曰:安順以後,風威稍薄,寇攘□橫,緣隙而生,剽人盜邑者不闋時月,[一]   假署皇王者蓋以十數。或托驗神道,或矯妄冕服。然其雄渠魁長,未有聞焉,猶至壘盈四郊,奔命首尾。[二]若夫數將者,並宣力勤慮,以勞定功,[三]而景風之賞未甄,膚受之言互及。[四]以此而推,政道難乎以免。[五]   注[一]闋,息也。   注[二]壘,軍壁也。禮記曰:「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奔命謂有命即奔赴之。   左傳曰「余必使爾罷於奔命」也。   注[三]宣,布也。尚書曰:「宣力四方。」禮記曰:「以勞定國則祀之。」   注[四]景風至則行賞,解見和紀。甄,明也。膚受謂得皮膚之言而受之,不深知其情核者也。孔子曰:「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矣。」   注[五]論語孔子曰:「不有祝鮀之佞,難乎免於今之世矣。」   贊曰:張宗裨禹,敢殿後拒。[一]江、淮、海、岱,虔劉寇阻。[二]其誰清之?   雄、尚、緄、撫。琁能用譎,亦云振旅。   注[一]殿音丁見反。   注[二]虔、劉皆殺也。    校勘記   一二七五頁六行禹軍到栒邑按:「栒」原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一二七五頁一0行何遽其必敗乎按:王先謙謂「遽」下疑奪「知」字。   一二七五頁一二行雖欲戮力「戮」汲本作「曒」。按:戮曒通。   一二七六頁一0行武帝元鼎四年置京輔都尉各一人按: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元鼎四年,更置三輔都尉,都尉丞各一人」。京輔都尉為三輔都尉之一,注文有脫誤。刊誤謂脫「左右輔」三字。   一二七六頁一三行遷宛陵令按:宛陵屬丹陽郡,此指河南郡之苑陵,「宛」當作「苑」,說詳校補。   一二七八頁八行是後虎害稍息人以獲安按:汲本、集解本「稍」作「消」。王先謙謂作「稍」蓋誤,稍息不得雲人安也。   一二七八頁一六行子真在逸人傳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逸人即逸民,章懷避諱,改為「人」字,後來追改,不及□檢它傳,故或改或否耳。   一二七九頁四行盤牙連歲殿本考證謂「牙」字是「□」字之誤。按:「□」即「互」之俗字。   一二八0頁五行當塗縣之山也在今宣州集解引吳仁傑說,謂有兩當塗縣,一在九江郡,一在宣州。宣之當塗,晉成帝始置,東都固未之有。今按:「宣州」當依下邳惠王傳注作「濠州」。   一二八0頁七行在今豪州定遠縣東南「豪州」集解本作「濠州」。按:元和郡縣志謂隋開皇三年改高齊之西楚州為濠州,因水為名,大業三年改為鍾離郡,唐武德五年復改為濠州。中閒誤去「水」旁作「豪」,元和三年又加「水」焉。   一二八二頁一一行次*(到)**[封]*狼居胥山乃還也據汲本、殿本改。   一二八三頁一0行受降十餘萬人按:汲本、殿本「十餘萬」作「十萬餘」。   一二八四頁五行緄弟允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元」,字公信。今按:古人名字相應,元無信義,當從本傳為是。   一二八五頁四行豫章艾縣人六百餘人王先謙謂案上下文衍一「人」字。今按:   疑本作「豫章艾縣民六百餘人」,後避唐太宗諱,改「民」為「人」耳。   一二八六頁一0行書曰島夷卉服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禹貢「島夷」漢書地理志作「鳥夷」,鄭康成、王肅本皆同,故章懷引以證鳥語之義。後人依今本改「鳥」字為「島」,而此注遂成贅文矣。按:王先謙謂注引「島夷」當作「鳥夷」。   一二八六頁一二行乃偽上言蒼梧賊入荊州界按:「偽」原斗「為」,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八六頁一四行天恩曠然而君不出*(何)**[可]*乎汲本、殿本「何乎」作「何也」,今據通鑒改。   一二八八頁二行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按:「上」原斗「土」,逕改正。   一二八八頁三行克*(共)**[期]*會戰按:刊誤謂已言會戰,何用「共」字,蓋本是「期」,誤作「其」,遂轉作「共」也。今據改。   一二八八頁三行因以火燒布*[布]*然據汲本、殿本補。   一二八八頁六行及言凱所誣狀按:汲本、殿本「及」作「又」。   一二八九頁七行不有祝鮀之佞按:殿本此下有「而有宋朝之美」六字。   ************後漢書卷三十九 劉趙淳於江劉周趙列傳 第二十九   孔子曰:「夫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一]子路曰:   「傷哉貧也!生無以養,死無以葬。」子曰:「啜菽飲水,孝也。」[二]夫鐘鼓非樂雲之本,而器不可去;[三]三牲非致孝之主,而養不可廢。[四]存器而忘本,樂之遁也;[五]調器以和聲,樂之成也。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六]修己以致祿,養之大也。故言能大養,則周公之祀,致四海之祭;言以義養,則仲由之菽,甘於東鄰之牲。[七]夫患水菽之薄,干祿以求養者,是以恥祿親也。   [八]存誠以盡行,孝積而祿厚者,此能以義養也。   注[一]配天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注[二]事見禮記。啜音昌悅反。廣雅曰:「啜,食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言樂之所貴者,移風易俗也,非謂鐘鼓而已,然而不可去鐘鼓。去音丘呂反。   注[四]孝經曰:「雖日用三牲,猶為不孝。」言孝子者,以和顏悅色為難也,非謂三牲而已,然不可闕甘旨。   注[五]遁,失也。言盛飾鍾廣之器而忘移風之本,是失樂之意也。   注[六]不義而崇養,更為親憂,是孝之累也。   注[七]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也。   注[八]干,求也。謂不以道求祿,故可恥也。   中興,廬江毛義少節,家貧,以孝行稱。南陽人張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令,[一]義奉檄而入,喜動顏色。奉者,志尚士也,心賤之,自恨來,固辭而去。及義母死,去官行服。數辟公府,為縣令,進退必以禮。   後舉賢良,公車征,遂不至。張奉歎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斯蓋所謂『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者也。」[二]建初中,章帝下詔□寵義,賜谷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問起居,加賜羊酒。壽終於家。   注[一]檄,召書也。東觀記曰:「義為安陽尉,府檄到,當守令」也。   注[二]韓詩外傳曾子曰:「任重道遠,不擇地而息。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   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歐杖。不得已,廬於捨外,旦入而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裡門,昏晨不廢。積歲余,父母籩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一]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復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毛義。[二]年八十餘,以壽終。   注[一]頓猶廢也。   注[二]告,請假也。漢制,吏病滿三月當免,天下優賜其告,使得帶印綬,將官屬,歸家養病,謂之賜告也。   若二子者,推至誠以為行,行信於心而感於人,以成名受祿致禮,斯可謂能以孝養也。若夫江革、劉般數公者之義行,猶斯志也。撰其行事著於篇。[一]   注[一]自此已上,並略華嶠之詞也。   劉平字公子,楚郡彭城人也。本名曠,顯宗後改為平。王莽時為郡吏,守菑丘長,[一]政教大行。其後每屬縣有劇賊,輒令平守之,所至皆理,由是一郡稱其能。   注[一]菑丘,縣,屬彭城國。   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為賊所殺。其後賊復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仲遺腹女始一歲,平抱仲女而□其子。母欲還取之,平不聽,曰:「力不能兩活,仲不可以絕類。」遂去不顧,與母俱匿野澤中。平朝出求食,逢餓賊,將亨*[之]*,平叩頭曰:「今旦為老母求菜,老母待曠為命,願得先歸,食母異,還就死。」   [一]因涕泣。賊見其至誠,哀而遣之。平還,既食母訖,因白曰:「屬與賊期,義不可欺。」遂還詣賊。觿皆大驚,相謂曰:「常聞烈士,乃今見之。子去矣,吾不忍食子。」於是得全。   注[一]食音飼。下同。   建武初,平狄將軍龐萌反於彭城,攻敗郡守孫萌。平時復為郡吏,冒白刃伏萌身上,被七創,困頓不知所為,號泣請曰:「願以身代府君。」賊乃斂兵止,曰:   「此義士也,勿殺。」遂解去。萌傷甚氣絕,有頃蘇,渴求飲。平傾其創血以飲之。後數日萌竟死,平乃裹創,扶送萌喪,至其本縣。   後舉孝廉,拜濟陰郡丞,太守劉育甚重之,任以郡職,上書薦平。會平遭父喪去官。服闋,拜全椒長,[一]政有恩惠,百姓懷感,人或增貲就賦,或減年從役。刺史、太守行部,獄無系囚,人自以得所,不知所問,[二]唯班詔書而去。   後以病免。   注[一]全椒,縣,屬九江郡也。   注[二]「所」或作「何」。   顯宗初,尚書僕射鍾離意上書薦平及琅邪王望、東萊王扶曰:「臣竊見琅邪王望、楚國劉曠、東萊王扶,皆年七十,執性恬淡,所居之處,邑里化之,修身行義,應在朝次。臣誠不足知人,竊慕推士進賢之義。」書奏,有詔征平等,特賜辦裝錢。至皆拜議郎,並數引見。平再遷侍中,永平三年,拜宗正,數薦達名士承宮、郇恁等。[一]在位八年,以老病上疏乞骸骨,卒於家。   注[一]恁字君大,見黃憲傳。恁音人甚反。   王望字慈卿,客授會稽,自議郎遷青州刺史,甚有威名。是時州郡災旱,百姓窮荒,望行部,道見饑者,裸行草食,五百餘人,愍然哀之,因以便宜出所在布粟,給其*(廩)**[稟]*糧,為作褐衣。[一]事畢上言,帝以望不先表請,章示百官,詳議其罪。時公卿皆以為望之專命,法有常條。鍾離意獨曰:「昔華元、子反,楚、宋之良臣,不稟君命,□平二國,春秋之義,以為美談。[二]今望懷義忘罪,當仁不讓,若繩之以法,忽其本情,將乖聖朝愛育之旨。」帝嘉意議,赦而不罪。   注[一]許慎注淮南子曰:「楚人謂袍為短褐。」   注[二]春秋:「楚子圍宋,宋人及楚人平。」公羊傳曰:「外平不書,此何以書?   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莊王圍宋,有七日之糧爾,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於是使司馬子反乘堙而窺宋城,宋華元亦乘堙而出見之。子反曰:『子之國何如?』華元曰:『憊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子反曰:『諾。吾軍有七日之糧爾。   盡此不勝,將去而歸爾。』揖而去之,反於莊王。莊王怒曰:『吾使子往視之,子曷為告之!』子反曰:『以區區之宋,猶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無乎?是以告之。』王曰:『諾。』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   王扶字子元,掖人也。[一]少修節行,客居琅邪不其縣,所止聚落化其德。[二]   國相張宗謁請,不應,欲強致之,遂杖策歸鄉里。連請,固病不起。太傅鄧禹辟,不至。後拜議郎,會見,恂恂似不能言。[三]然性沉正,不可干以非義,當世高之。永平中,臨邑侯劉復[四]著漢德頌,盛稱扶為名臣雲。   注[一]掖,今萊州縣。   注[二]小於鄉曰聚。廣雅曰:「落,居也。」   注[三]恂恂,恭順之魍。   注[四]復,光武兄伯升之孫,北海王興之子也。   趙孝字長平,沛國蘄人也。[一]父普,王莽時為田禾將軍,[二]任孝為郎。每告歸,常白衣步擔。嘗從長安還,欲止郵亭。亭長先時聞孝當過,以有長者客,掃灑待之。   [三]孝既至,不自名,[四]長不肯內,因問曰:「聞田禾將軍子當從長安來,何時至乎?」孝曰:「尋到矣。」於是遂去。[五]及天下亂,人相食。孝弟禮為餓賊所得,孝聞之,即自縛詣賊,曰:「禮久餓羸瘦,不如孝肥飽。」賊大驚,並放之,謂曰:「可且歸,更持米糒來。」孝求不能得,復往報賊,願就亨。觿異之,遂不害。鄉黨服其義。州郡辟召,進退必以禮。舉孝廉,不應。   注[一]蘄音機。   注[二]王莽時置田禾將軍,屯田北邊。   注[三]素聞孝高名,故以為長者客也。「灑」與「灑」通,音所買反。   注[四]不稱名也。   注[五]華嶠書曰:「孝報雲三日至矣。」   永平中,辟太尉府,顯宗素聞其行,詔拜諫議大夫,遷侍中,又遷長樂□尉。   復征弟禮為御史中丞。禮亦恭謙行己,類於孝。帝嘉其兄弟篤行,欲寵異之,詔禮十日一就□尉府,太官送供具,令共相對盡歡。數年,禮卒,帝令孝從官屬送喪歸葬。後歲余,復以□尉賜告歸,卒於家。孝無子,拜禮兩子為郎。   時汝南有王琳巨尉者,年十餘歲喪父母。因遭大亂,百姓奔逃,唯琳兄弟獨守塚廬,號泣不絕。弟季,出遇赤眉,將為所哺,[一]琳自縛,請先季死,賊鄉而放遣,由是顯名鄉邑。後辟司徒府,薦士而退。   注[一]哺,食之也。哺音補胡反。   琅邪魏譚少閒者,時亦為饑寇所獲,等輩數十人皆束縛,以次當亨。賊見譚似謹厚,獨令主□,暮輒執縛。賊有夷長公,[一]特哀念譚,密解其縛,語曰:「汝曹皆應就食,急從此去。」對曰:「譚為諸君□,恆得遺余,餘人皆茹草萊,不如食我。」長公義之,相曉赦遣,並得俱免。譚永平中為主家令。[二]   注[一]夷,姓也。   注[二]公主家令也。   又齊國兒萌子明、[一]梁郡車成子威二人,兄弟並見執於赤眉,將食之,萌、成叩頭,乞以身代,賊亦哀而兩釋焉。   注[一]兒音五兮反。   淳於恭字孟孫,北海淳於人也。[一]善說老子,清靜不慕榮名。家有山田果樹,人或侵盜,輒助為收采。又見偷刈禾者,恭念其愧,因伏草中,盜去乃起,裡落化之。   注[一]淳於,縣,故城*(今)*在*[今]*密州安丘縣東北,故淳於國也。   王莽末,歲饑兵起,恭兄崇將為盜所亨,恭請代,得俱免。後崇卒,恭養孤幼,教誨學問,有不如法,輒反用杖自棰,以感悟之,兒籩而改過。初遭賊寇,百姓莫事農桑。恭常獨力田耕,鄉人止之曰:「時方淆亂,死生未分,何空自苦為?」   恭曰:「縱我不得,它人何傷。」墾耨不輟。後州郡連召,不應,遂幽居養志,潛於山澤。舉動周旋,必由禮度。建武中,郡舉孝廉,司空辟,皆不應,客隱琅邪黔陬山,遂數十年。[一]   注[一]黔陬縣之山也。黔陬故城在今密州諸城縣東北也。   建初元年,肅宗下詔美恭素行,告郡賜帛二十匹,遣詣公車,除為議郎。引見極日,訪以政事,遷侍中騎都尉,禮待甚優。其所薦名賢,無不徵用。進對陳政,皆本道德,帝與之言,未嘗不稱善。五年,病篤,使者數存問,卒於官。   詔書□歎,賜谷千斛,刻石表閭。除子孝為太子舍人。   江革字次翁,齊國臨淄人也。少失父,獨與母居。遭天下亂,盜賊並起,革負母逃難,備經阻險,常採拾以為養。數遇賊,或劫欲將去,革輒涕泣求哀,言有老母,辭氣願款,有足感動人者。[一]賊以是不忍犯之,或乃指避兵之方,[二]   遂得俱全於難。革轉客下邳,窮貧裸跣,行佣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必給。   注[一]願,謹也。款,誠也。   注[二]華嶠書曰「語以避兵道」也。   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一]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挽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二]太守嘗備禮召,革以母老不應。及母終,至性殆滅,嘗寢伏頤廬,服竟,不忍除。郡守遣丞掾釋服,因請以為吏。   注[一]案驗以比之,猶今魍閱也。   注[二]巨,大也。華嶠書曰「臨淄令楊音高之,設特席,顯異巨孝於稠人廣觿中,親奉錢以助供養」也。   永平初,舉孝廉為郎,補楚太僕。月餘,自劾去。楚王英馳遣官屬追之,遂不肯還。復使中傅贈送,辭不受。後數應三公命,輒去。   建初初,太尉牟融舉賢良方正,再遷司空長史。肅宗甚崇禮之,遷五官中郎將。   每朝會,帝常使虎賁扶侍,及進拜,恆目禮焉。[一]時有疾不會,輒太官送醪膳,恩寵有殊。於是京師貴戚□尉馬廖、侍中竇憲慕其行,各奉書致禮,革無所報受。[二]帝聞而益善之。後上書乞骸骨,轉拜諫議大夫,賜告歸,因謝病稱篤。   注[一]獨視之也。   注[二]華嶠書曰:「終不報書,一無所受。」   元和中,天子思革至行,制詔齊相曰:「諫議大夫江革,前以病歸,今起居何如?   夫孝,百行之冠,觿善之始也。國家每惟志士,未嘗不及革。縣以見谷千斛賜『巨孝』,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致羊酒,以終厥身。[一]如有不幸,祠以中牢。」   由是「巨孝」之稱,行於天下。及卒,詔復賜谷千斛。   注[一]華嶠書曰:「致羊一頭,酒二斛。」   劉般字伯興,宣帝之玄孫也。宣帝封子囂於楚,是為孝王。孝王生思王衍,衍生王紆,紆生般。自囂至般,積累仁義,世有名節,而紆尤慈篤。早失母,同產弟原鄉侯平尚幼,紆親自鞠養,常與共臥起飲食。及成人,未嘗離左右。平病卒,紆哭泣歐血,數月亦歿。初,紆襲王封,因值王莽篡位,廢為庶人,因家於彭城。   般數歲而孤,獨與母居。王莽敗,天下亂,太夫人聞更始即位,[一]乃將般俱奔長安。會更始敗,復與般轉側兵革中,西行上隴,遂流至武威。般雖尚少,而篤志修行,講誦不怠。其母及諸舅,以為身寄絕域,死生未必,[二]不宜苦精若此,數以曉般,般猶不改其業。   注[一]太夫人,般之母也。前書音義曰:「列侯之妻稱夫人,母稱太夫人。」   注[二]「必」或作「分」也。   建武八年,隗囂敗,河西始通,般即將家屬東至洛陽,修經學於師門。明年,光武下詔,封般為菑丘侯,奉孝王祀,使就國。後以國屬楚王,徙封杼秋侯。[一]   注[一]杼秋,縣,屬梁國。杼音是與反。   十九年,行幸沛,詔問郡中諸侯行能。太守薦言般束修至行,為諸侯師。[一]   帝聞而嘉之,乃賜般綬,錢百萬,繒二百匹。二十年,復與車駕會沛,因從還洛陽,賜谷什物,留為侍祠侯。   注[一]束修謂謹束修絜也。   永平元年,以國屬沛,徙封居巢侯,[一]復隨諸侯就國。數年,楊州刺史觀恂薦般在國口無擇言,行無怨惡,宜蒙旌顯。顯宗嘉之。十年,征般行執金吾事,從至南陽,還為朝侯。明年,兼屯騎校尉。時五校官顯職閒,而府寺寬敞,輿服光麗,伎巧畢給,故多以宗室肺腑居之。[二]每行幸郡國,般常將長水胡騎從。   注[一]居巢,縣,屬廬江郡也。   注[二]肺腑,天子之親屬也。   帝曾欲置常平倉,[一]公卿議者多以為便。般對以「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因緣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帝乃止。是時下令禁民二業,[二]又以郡國牛疫,通使區種增耕,[三]而吏下檢結,多失其實,百姓患之。般上言:「郡國以官禁二業,至有田者不得漁捕。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民資漁采以助口實,且以冬春閒月,不妨農事。夫漁獵之利,為田除害,有助谷食,無關二業也。又郡國以牛疫、水旱,墾田多減,故詔□區種,增進頃畝,以為民也。而吏舉度田,欲令多前,[四]至於不種之處,亦通為租。可申□刺史、二千石,務令實核,其有增加,皆使與奪田同罪。」帝悉從之。[五]   注[一]宣帝時,大司農耿壽昌請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價而糴之以利農,谷貴時減價而糶之,名曰常平倉。   注[二]謂農者不得商賈也。   注[三]泛勝之書曰:「上農區田*(大)**[法]*,區方深各六寸,閒相去七寸,一畝三千七百區,丁男女種十畝,至秋收區三升粟,畝得百斛。中農區田法,方七寸,深六寸,閒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丁男女種十畝,秋收粟畝得五十一石。下農區田法,方九寸,深六寸,閒相去三尺,秋收畝得二十八石。旱即以水沃之。」   注[四]多於前歲。   注[五]華嶠書*(曰)*「奪」作「脫」也。   肅宗即位,以為長樂少府。建初二年,遷宗正。般妻卒,厚加賵贈,及賜頤塋地於顯節陵下。般在位數言政事。其收恤九族,行義尤著,時人稱之。年六十,建初三年卒。子憲嗣。憲卒,子重嗣。憲兄愷。   愷字伯豫,以當襲般爵,讓與弟憲,遁逃避封。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請絕愷國,肅宗美其義,特優假之,[一]愷猶不出。積十餘歲,至永元十年,有司復奏之,侍中賈逵因上書曰:「孔子稱『能以禮讓為國,於從政乎何有』。[二]竊見居巢侯劉般嗣子愷,素行孝友,謙遜絜清,讓封弟憲,潛身遠多。有司不原樂善之心,而繩以循常之法,[三]懼非長克讓之風,成含弘之化。前世扶陽侯韋玄成,[四]近有陵陽侯丁鴻、鄳侯鄧彪,[五]並以高行絜身辭爵,未聞貶削,而皆登三事。今愷景仰前修,有伯夷之節,[六]宜蒙矜宥,全其先功,以增聖朝尚德之美。」和帝納之,下詔曰:「故居巢侯劉般嗣子愷,當襲般爵,而稱父遺意,致國弟憲,遁亡七年,所守彌篤。蓋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聽憲嗣爵。   遭事之宜,後不得以為比。」乃征愷,拜為郎,稍遷侍中。   注[一]假,借也。   注[二]論語之文也。何有者,言*(善無)**[何難之]*有也。   注[三]原,本也。繩,政也。   注[四]玄成字少翁,韋賢薨,讓封於兄弘。宣帝高其節,以為河南太守。元帝時為御史大夫,又為丞相。見前書也。   注[五]鴻讓國於弟盛,和帝時為司徒。彪讓國於弟荊、鳳,明帝時為太尉。鄳音盲。   注[六]景猶慕也。詩云:「景行行止。」前修,前賢也。楚辭曰:「蹇吾法夫前修。」   愷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風行。遷步兵校尉。十三年,遷宗正,免。復拜侍中,遷長水校尉。永初元年,代周章為太常。愷性篤古,貴處士,每有征舉,必先巖穴。論議引正,辭氣高雅。*(永初)*六年,代張敏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為司徒。   舊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喪,由是內外觿職並廢喪禮。元初中,鄧太后詔長吏以下不為親行服者,不得典城選舉。時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詔下公卿,議者以為不便。愷獨議曰:「詔書所以為制服之科者,蓋崇化厲俗,以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師,[一]職在辯章百姓,宣美風俗,[二]尤宜尊重典禮,以身先之。而議者不尋其端,至於牧守則雲不宜,是猶濁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直,不可得也。」[三]太后從之。   注[一]前書杜欽曰「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馬之重,不宜去郡」也。   注[二]尚書曰:「九族既睦,辯章百姓。」鄭玄注云:「辯,別也。章,明也。」   注[三]前書*[杜欽]*曰:「今淫僻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樸,猶濁其源而求流清也。」   時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尚曾副大將軍鄧騭,騭黨護之,而太尉馬英、司空李合承望騭旨,不復先請,即獨解尚臧錮,愷不肯與議。後尚書案其事,二府並受譴咎,[一]朝廷以此稱之。   注[一]二府即馬英、李合。   視事五歲,永寧元年,稱病上書致仕,有詔優許焉,加賜錢三十萬,以千石祿歸養,河南尹常以歲八月致羊酒。時安帝始親政事,朝廷多稱愷之德,帝乃遣問起居,厚加賞賜。會馬英策罷,尚書陳忠上疏薦愷曰:「臣聞三公上則台階,下象山嶽,[一]股肱元首,鼎足居職,[二]協和陰陽,調訓五品,[三]考功量才,以序庶僚,遭烈風不迷,遇迅雨不惑,位莫重焉。[四]而今上司缺職,未議其人。臣竊差次諸卿,考合觿議,咸稱太常朱倀、少府荀遷。臣父寵,前忝司空,倀、遷並為掾屬,具知其能。倀能說經書而用心褊狹,遷嚴毅剛直而薄於藝文。伏見前司徒劉愷,沉重淵懿,道德博備,克讓爵土,致祚弱弟,躬浮雲之志,兼浩然之氣,[五]頻歷二司,舉動得禮。[六]以疾致仕,側身里巷,處約思純,進退有度,百僚景式,[七]海內歸懷。往者孔光、師丹,近世鄧彪、張酺,皆去宰相,復序上司。[八]誠宜簡練卓異,以猒觿望。」書奏,詔引愷拜太尉。安帝初,清河相叔孫光坐臧抵罪,遂增錮二世,釁及其子。[九]是時居延都尉范邠復犯臧罪,詔下三公、廷尉議。司徒楊震、司空陳□、廷尉張皓議依光比。[一0]愷獨以為「春秋之義,『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所以進人於善也。[一一]尚書曰:『上刑挾輕,下刑挾重。』[一二]如今使臧吏禁錮子孫,以輕從重,懼及善人,[一三]非先王詳刑之意也」。[一四]有詔:「太尉議是。」   注[一]前書音義曰:「泰階者,天之三階也。上階為天子,中階為諸侯、公卿、大夫,下階為士、庶人。」春秋漢含孳曰:「三公象五嶽。」   注[二]易曰:「鼎折足,覆公餗。」鼎足,三公之象。   注[三]五品,五常之教也。三公燮理陰陽,敬敷五教也。   注[四]尚書:「納舜於大麓,烈風雷雨不迷。」史記曰「堯使舜入山林川澤,暴風雨,舜行不迷,堯以為聖」也。   注[五]孔子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孟子曰「我善養浩然之氣,而無怨害,則塞乎天地之閒」也。言愷有仲尼、孟軻之德也。   注[六]二司謂為司徒、司空。   注[七]景慕以為法式。   注[八]孔光,成帝時丞相,哀帝時免,後以日食征詣公車,復為丞相。師丹,哀帝時代王莽為大司馬,後為大司空。鄧彪,明帝時為太尉,章帝元和元年賜策罷,和帝即位,以彪為太傅,錄尚書事。張酺,和帝永元五年為太尉,後策免,十六年復為司徒。   注[九]二代謂父子俱禁錮。   注[一0]比,類也。以邠類叔孫光,亦錮及子也。比音庇。   注[一一]公羊傳曰:「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畔也。曷為不言畔?為公子喜時之後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也。何賢乎公子喜時?讓國也。君子之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賢者子孫,故君子為其諱也。」   注[一二]今尚書呂刑篇曰:「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謂二罪俱發,原其本情,須有虧減,故言適輕適重。此言「挾輕挾重」,意亦不殊,但與今尚書不同耳。   注[一三]左傳曰:「刑濫則懼及善人。」   注[一四]尚書周穆王曰:「有邦有土,告汝詳刑。」鄭玄注云:「詳,審察之也。」   視事三年,以疾乞骸骨,久乃許之,下河南尹禮秩如前。歲余,卒於家。詔使者護喪事,賜東園秘器,錢五十萬,布千匹。   少子茂,字叔盛,亦好禮讓,歷位出納,[一]桓帝時為司空。會司隸校尉李膺等抵罪,而南陽太守成□、太原太守劉□下獄當死,茂與太尉陳蕃、司徒劉矩共上書訟之。帝不悅,有司承旨劾奏三公,茂遂坐免。建寧中,復為太中大夫,卒於官。   注[一]出納謂尚書,喉舌之官也。出謂受上言宣於下,納謂聽下言傳於上。   周盤字堅伯,汝南安成人,征士燮之宗也。[一]祖父業,建武初為天水太守。   盤少游京師,學古文尚書、洪範五行、左氏傳,好禮有行,非典謨不言,諸儒宗之。居貧養母,儉薄不充。嘗誦詩至汝墳之卒章,慨然而歎,[二]乃解韋帶,就孝廉之舉。[三]和帝初,拜謁者,除任城長,遷陽夏、重合令,[四]頻歷三城,皆有惠政。後思母,□官還鄉里。及母歿,哀至幾於毀滅,服終,遂廬於頤側。   教授門徒常千人。   注[一]燮自有傳。   注[二]韓詩曰:「汝墳,辭家也。」其卒章曰:「魴魚赬尾,王室如□,雖則如娓,父母孔邇。」薛君章句:「赬,赤也。□,烈火也。孔,甚也。邇,近也。   言魴魚勞則尾赤,君子勞苦則顏色變。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猶觸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饑寒之憂,為此祿仕。」   注[三]以韋皮為帶,未仕之服也。求仕則服革帶,故解之。賈山上書曰「布衣韋帶之士」也。   注[四]陽夏屬淮南郡。重合屬勃海郡。   公府三辟,皆以有道特徵,盤語友人曰:「昔方回、支父嗇神養和,不以榮利滑其生術。[一]吾親以沒矣,從物何為?」遂不應。[二]建光元年,年七十三,歲朝會集諸生,講論終日,[三]因令其二子曰:「吾日者夢見先師東裡先生,與我講於陰堂之奧。」[四]既而長歎:「豈吾齒之盡乎!若命終之日,桐棺足以週身,外幟足以周棺,斂形懸封,濯衣幅巾。[五]編二尺四寸簡,寫堯典一篇,並刀筆各一,以置棺前,雲不忘聖道。」其月望日,無病忽終,學者以為知命焉。   注[一]嗇,愛惜也。滑,亂也。列仙傳曰:「方回,堯時隱人也。堯聘之,練食雲母,隱於五柞山。至夏啟末,為人所劫,閉之室中,從求道,回化而去。」   高士傳曰:「堯舜各以天下讓支父,支父曰:『予適有勞憂之病,方且療之,未暇理天下也。』」莊子作「支伯」。   注[二]物猶事也。   注[三]歲朝,歲旦。   注[四]東南隅謂之奧,陰堂幽暗之室。又入其奧,死之象也。   注[五]斂形謂衣覆其形。懸封謂直下棺,不為埏道也。濯衣,浣衣也,不更新制。幅巾,不加冠也。封音窆。   盤同郡蔡順,字君仲,亦以至孝稱。[一]順少孤,養母。嘗出求薪,有客卒至,[二]母望順不還,乃噬其指,[三]順即心動,□薪馳歸,跪問其故。母曰:「有急客來,吾噬指以悟汝耳。」母年九十,以壽終。未及得葬,裡中災,火將逼其捨,順抱伏棺柩,號哭叫天,火遂越燒它室,順獨得免。太守韓崇召為東合祭酒。母平生畏雷,自亡後,每有雷震,順輒圜頤泣,曰:「順在此。」崇聞之,每雷輒為差車馬到墓所。後太守鮑觿舉孝廉,順不能遠離墳墓,遂不就。年八十,終於家。   注[一]汝南先賢傳曰:「蔡順事母至孝。井桔□朽,在母生年上,而順憂,不敢理之。俄而有扶老籐生,繞之,遂堅固焉。」   注[二]卒音千訥反。   注[三]噬,嚙也。   趙咨字文楚,東郡燕人也。[一]父暢,為博士。咨少孤,有孝行,州郡召舉孝廉,並不就。   注[一]燕故城,今滑州胙城縣也,古南燕之國也。   延熹元年,大司農陳奇舉咨至孝有道,仍遷博士。靈帝初,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為宦者所誅,咨乃謝病去。太尉楊賜特辟,使飾巾出入,請與講議。[一]   舉高第,累遷敦煌太守。以病免還,躬率子孫耕農為養。   注[一]以幅巾為首飾,不加冠冕。   盜嘗夜往劫之,咨恐母驚懼,乃先至門迎盜,因請為設食,謝曰:「老母八十,疾病須養,居貧,朝夕無儲,乞少置衣糧。」妻子物余,一無所請。盜皆籩歎,跪而辭曰:「所犯無狀,干暴賢者。」言畢奔出,咨追以物與之,不及。由此益知名。征拜議郎,辭疾不到,詔書切讓,州郡以禮發遣,前後再三,不得已應召。   復拜東海相。之官,道經滎陽,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也,[一]迎路謁候,咨不為留。暠送至亭次,望塵不及,謂主簿曰:「趙君名重,今過界不見,必為天下笑!」即□印綬,追至東海。謁咨畢,辭歸家。其為時人所貴若此。   注[一]咨為敦煌太守時,薦暠為孝廉。   咨在官清簡,計日受奉,豪黨畏其儉節。視事三年,以疾自乞,征拜議郎。抗疾京師,將終,告其故吏朱只、蕭建等,使薄斂素棺,籍以黃壤,[一]欲令速朽,早歸后土,不聽子孫改之。乃遺書□子胤曰:「夫含氣之倫,有生必終,蓋天地之常期,自然之至數。是以通人達士,鑒茲性命,以存亡為晦明,死生為朝夕,故其生也不為娛,亡也不知戚。夫亡者,元氣去體,貞魂遊散,反素復始,歸於無端。[二]既已消僕,還合糞土。土為□物,豈有性情,而欲制其厚薄,調其燥濕邪?但以生者之情,不忍見形之毀,乃有掩骼埋窆之制。易曰:『古之葬者,衣以薪,藏之中野,後世聖人易之以棺幟。』[三]棺幟之造,自黃帝始。[四]爰自陶唐,逮於虞、夏,猶尚簡樸,或瓦或木,及至殷人而有加焉。[五]   周室因之,制兼二代。復重以牆翣之飾,[六]表以旌銘之儀,[七]招復含斂之禮,[八]殯葬宅兆之期,[九]棺幟周重之制,[一0]衣衾稱襲之數,[一一]其事煩而害實,品物碎而難備。然而秩爵異級,貴賤殊等。自成、康以下,其典稍乖。至於戰國,漸至頹陵,[一二]法度衰毀,上下僭雜。終使晉侯請隧,[一三]秦伯殉葬,[一四]陳大夫設參門之木,宋司馬造石幟之奢。[一五]爰暨暴秦,違道廢德,滅三代之制,興淫邪之法,國貲糜於三泉,人力單于酈墓,玩好窮於糞土,伎巧費於窀穸。[一六]自生民以來,厚終之敝,未有若此者。雖有仲尼重明周禮,[一七]墨子勉以古道,猶不能御也。[一八]是以華夏之士,爭相陵尚,違禮之本,事禮之末,務禮之華,□禮之實,單家竭財,以相營赴。廢事生而營終亡,替所養而為厚葬,[一九]豈雲聖人制禮之意乎?記曰:『喪雖有禮,哀為主矣。』又曰:『喪與其易也寧戚。』今則不然,並棺合幟,以為孝愷,豐貲重襚,以昭惻隱,[二0]吾所不取也。昔舜葬蒼梧,二妃不從。[二一]豈有匹配之會,守常之所乎?聖主明王,其猶若斯,況於品庶,禮所不及。古人時同即會,[二二]時乖則別,[二三]動靜應禮,臨事合宜。王孫裸葬,[二四]墨夷露骸,[二五]皆達於性理,貴於速變。梁伯鸞父沒,卷席而葬,身亡不反其屍。[二六]彼數子豈薄至親之恩,亡忠孝之道邪?況我鄙闇,不德不敏,薄意內昭,志有所慕,[二七]上同古人,下不為咎。果必行之,勿生疑異。恐爾等目猒所見,耳諱所議,必欲改殯,以乖吾志,故遠采古聖,近揆行事,以悟爾心。但欲制坎,令容棺幟,棺歸即葬,[二八]平地無墳。勿卜時日,葬無設奠,勿留墓側,無起封樹。於戲小子,其勉之哉,吾蔑復有言矣!」朱只、蕭建送喪到家,[二九]子胤不忍父體與土併合,欲更改殯,只、建譬以顧命,[三0]於是奉行,時稱咨明達。   注[一]棺中置土,以籍其屍也。   注[二]元氣,天之氣也。貞,正也。復,旋也。端,際也。太素、太始,天地之初也。言人既死,正魂遊散,反於太素,旋於太始,無復端際者也。   注[三]易系辭之文也。   注[四]劉向曰:「棺幟之作,自黃帝始。」案:禮記曰「殷人棺幟」,蓋至殷而加飾。   注[五]禮記:「有虞氏之瓦棺,夏後氏之堲周、殷人棺幟。」古史考曰:「禹作土堲以周棺。」堲音即七反。   注[六]禮記曰:「周人牆置翣。」盧植曰:「牆,載棺車箱也。」三禮圖曰「翣,以竹為之,高二尺四寸,廣三尺,衣以白布,柄長五尺,葬時令人執之於柩車傍」也。   注[七]禮記曰:「銘,明旌也。以死者為不可別,故以其旗識之。」   注[八]招復謂昭魂復魄也。含,以玉珠實口也。斂,以衣服斂屍也。禮記曰:「凡復,男子稱名,婦人稱字。」谷梁傳曰:「貝玉曰含。」禮記曰「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也。   注[九]期謂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三日而殯,三月而葬;士*(三)**[二]*日而殯,踰月而葬。宅兆,葬之塋域也。   注[一0]禮記曰:「天子之棺四重。」鄭玄注云:「諸公三重,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又曰:「君松幟,大夫柏幟,士雜木幟。」注云「天子*(七)**[五]*重,諸公四重,諸侯三重,大夫再重,士一重」也。   注[一一]凡小斂,諸侯、大夫、士皆用復衾,君錦衾,大夫縞衾,士緇衾。又曰,天子襲十二稱,諸公九稱,諸侯七稱,大夫五稱,士三稱。小斂,尊卑同。   十九稱。大斂,天子百稱,上公九十稱,侯伯七十稱,大夫五十稱,士三十稱。   衣單復具曰稱。   注[一二]戰國,當春秋時也。頹陵謂頹廢陵□。   注[一三]隧謂掘地為埏道,王之葬禮也。諸侯則懸柩,故請之也。左傳,晉文公朝於襄王,請隧,不許。   注[一四]左傳:「秦伯任好卒。」任好,秦繆公名也。以子車氏奄息、仲行、針虎殉葬,國人哀之,為賦黃鳥之詩也。   注[一五]宋司馬,桓魋也。自為石幟,三年不成。孔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見禮記。   注[一六]窀,厚也。穸,夜也。厚夜猶長夜也。秦始皇初即位,營葬驪山,役徒七十餘萬人,下錮三泉,宮觀、百官、奇器、珍怪莫不畢備。令匠作弩矢,有所穿近,矢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上具天文。以人魚為膏燭。事見史記。   注[一七]謂周公制禮之後,仲尼自□返魯,又定之也。   注[一八]御,止也,言猶不能止其奢侈。墨子曰:「古者聖人制為葬埋之法,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堯葬邛之山,滿坎無窆,舜葬紀市,禹葬會稽,皆下不及泉,上無遺臭。三王者,豈財用不足哉!」   注[一九]替,廢也。   注[二0]谷梁傳曰:「衣衾曰襚。」音遂。   注[二一]二妃,娥皇、女英也。禮記曰:「舜葬於蒼梧,蓋二妃未之從也。」   注[二二]謂呂望為太師,死葬於周,其子封於齊,比五代皆反葬於周,此時同則會也。   注[二三]謂舜葬於蒼梧,二妃不從。   注[二四]王孫者,楊王孫也。臨終令其子曰:「吾死,可為布囊盛屍,入地七尺。   既下,從足脫其囊,以身親土。」遂裸葬。見前書。   注[二五]墨夷謂為墨子之學者名夷之。欲見孟子。孟子曰:「吾聞墨之治喪,以薄為其道也。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見孟子。   注[二六]梁伯鸞父護寓於北地而卒,卷席而葬。鴻後出關適吳,及卒,葬於吳要離頤傍。   注[二七]薄,微也。   注[二八]歸到東郡也。   注[二九]謝承書曰:「咨在京師病困,故吏蕭建經營之。咨豫自買小素棺,使人取干黃土細搗篩之,聚二十石。臨卒,謂建曰:『亡後自著所有故巾單衣,先置土於棺,內屍其中以擁其上。』」注[三0]譬,曉也。   贊曰:公子、長平,臨寇讓生。淳於仁悌,「巨孝」以名。居巢好讀,遂承家祿。   伯豫逡巡,方多孤竹。文楚薄終,喪朽惟速。周能感親,嗇神養福。[一]   注[一]感,思也。謂誦詩至汝墳,思養親而求仕也。嗇神養福謂不應辟召,以壽終也。左傳曰:「能者養之以福。」    校勘記   一二九三頁五行樂之遁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遁」一作「過」。   一二九四頁一三行汝南薛包孟嘗按:汲本「嘗」作「常」。王先謙謂東觀記「包」作「苞」。   一二九四頁一四行至被歐杖按:汲本「歐」作「驅」。校補謂古書「歐」亦通「驅」,驅即「驅」字,謂驅之出,不去,又杖之,故不得已而廬於捨外也。   一二九六頁二行將亨*[之]*刊誤謂案文「亨」下少一「之」字。今據補。   一二九六頁七行平狄將軍龐萌反於彭城攻敗郡守孫萌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是時彭城非郡,不得有守,本紀作「楚郡太守」。   一二九六頁七行被七創汲本、殿本「七」作「十」。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作「七」。   一二九七頁四行數薦達名士承宮郇恁等殿本考證謂「郇」一本作「荀」。今按:   周黃徐姜申屠傳序作「荀」。   一二九七頁八行給其*(廩)**[稟]*糧據刊誤改。   一二九七頁一0行春秋之義按:刊誤謂案文當作「義之」。「春秋之義」它處可用,此據上下文則不安也。   一二九八頁六行固病不起按:刊誤謂案文當作「固以病不起」。   一二九九頁八行音所買反按:「買」原斗「賈」,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00頁二行賊鄉而放遣「鄉」汲本、殿本並作「矜」。按:馬□倫謂段本說文「矜」字作「鄉」,從矛令聲,華嚴音義卷二十引同,此鄉憐可通之證。   一三00頁七行餘人皆茹草萊按:「萊」原斗「菜」,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00頁七行並得俱免按:校補謂「並」當為「遂」字之鬥。   一三0一頁三行故城*(今)*在*[今]*密州安丘縣東北據汲本、殿本改。   一三0二頁一行江革字次翁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次翁」作「次伯」。   一三0二頁四行莫不必給殿本考證謂「必」當作「畢」。今按:必畢同音,例得通□。書康王之誥「畢協賞罰」,白虎通諫諍篇引作「必力賞罰」,是其證也。   一三0二頁六行語以避兵道也按:「也」原斗「地」,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0四頁四行列侯之妻稱夫人按:汲本、殿本注此下有「列侯死子復為列侯」八字。   一三0五頁一三行泛勝之按:「泛」各本皆斗「汜」,逕改正。   一三0五頁一三行上農區田*(大)**[法]*區方深各六寸據汲本、殿本改。   一三0六頁一行華嶠書*(曰)*奪作脫也據殿本考證刪。   一三0六頁一一行遁亡七年按:集解引蘇輿說,謂自章帝建初三年至和帝永元十年,已二十年矣,故上文言「積十餘歲」。此「七」字有誤,疑是「積」字聲近而訛。   一三0七頁一行言*(善無)**[何難之]*有也據汲本改。按:殿本無此注。   一三0七頁八行*(永初)*六年代張敏為司空按:集解引蘇輿說,謂上已出「永初」,明衍二字。今據刪。   一三0七頁一六行前書*[杜欽]*曰據汲本補。   一三0八頁一一行兼浩然之氣按:「浩」原斗「皓」,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一三0九頁二行如今使臧吏禁錮子孫汲本、殿本「今」作「令」。按:刊誤謂案文多一「如」字。   一三0九頁九行不義而富*[且貴]*據殿本補。   一三0九頁一二行景慕以為法式按:此注原在「歸懷」下,據殿本移正。   一三一0頁一一行太守劉□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桓紀「□」作「質」。   一三一0頁一一行司徒劉矩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據本紀,是時為司徒者乃胡廣,非劉矩也。陳蕃傳亦同此誤。   一三一一頁二行汝墳之卒章按:「墳」原斗「濆」,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一三頁六行大司農陳奇按:汲本「奇」作「狶」,殿本作「豨」。   一三一三頁一一行妻子物余集解引惠棟說,謂蔣杲云「物余」當作「余物」。今按:東觀記作「余物」,御覽四一二引東觀記同。然御覽八四七引范書亦作「物余」。   一三一三頁一一行干暴賢者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暴」作「冒」。   一三一四頁五行抗疾京師按:刊誤謂「抗」無義,當是「被」字。   一三一四頁六行告其故吏朱只按:「只」疑當作「祗」。朱名本傳凡三見,汲本前一左從禾,後二左從衣,殿本前一後一左均從示,中一從禾,其右從氐則同。   一三一六頁八行故以其旗識之按:汲本「旗」作「旌」。   一三一六頁一一行士*(三)**[二]*日而殯據汲本、殿本改。   一三一六頁一三行天子*(七)**[五]*重據集解引沉欽韓說改,與禮喪服大記鄭注合。   一三一七頁五行以人魚為膏燭按:刊誤謂案文「膏」當在「為」字上。   一三一七頁八行堯葬邛之山按:「邛」原斗「滘」,逕改正。   一三一八頁九行文楚薄終喪朽惟速周能感親嗇神養福按:王先謙謂「周能」二句當在「文楚」二句上,前諸傳贊皆順□,末四句亦別無用意之處,不應倒置也。   ************後漢書卷四十上 班彪列傳 第三十上   *自東都主人以下分為下卷*   班彪字叔皮,扶風安陵人也。祖況,成帝時為越騎校尉。父稚,哀帝時為廣平太守。[一]   注[一]廣平,郡,今洺州永*(平)**[年]*縣也,隋室諱廣改焉。   彪性沉重好古。年二十餘,更始敗,三輔大亂。時隗囂擁觿天水,彪乃避難從之。囂問彪曰:「往者周亡,戰國並爭,天下分裂,數世然後定。意者從橫之事復起於今乎?將承運迭興,在於一人也?願生試論之。」對曰:「周之廢興,與漢殊異。昔周爵五等,諸侯從政,本根既微,枝葉強大,故其末流有從橫之事,埶數然也。漢承秦制,改立郡縣,主有專己之威,臣無百年之柄。至於成帝,假借外家,[一]哀、平短祚,國嗣三絕,[二]故王氏□朝,因竊號位。危自上起,傷不及下,[三]是以即真之後,天下莫不引領而歎。十餘年閒,中外搔擾,遠近俱發,假號雲合,咸稱劉氏,不謀同辭。[四]方今雄桀帶州域者,皆無七國世業之資,而百姓謳吟,思仰漢德,已可知矣。」囂曰:「生言周、漢之埶可也;至於但見愚人習識劉氏姓號之故,而謂漢家復興,□矣。昔秦失其鹿,劉季逐而羈之,時人復知漢乎?」   [五]   注[一]外家謂王鳳、王商等,並輔政領尚書事也。   注[二]哀帝在位六年,平帝在位五年,故曰短祚。成、哀、平俱無子,是三絕也。   注[三]成帝威權借於外家,是危自上起也。漢德無害於百姓,是傷不及下也。   注[四]謂王郎、盧芳等並詐稱劉氏也。   注[五]太公六韜曰:「取天下如逐鹿,鹿得,天下共分其肉也。」   彪既疾囂言,又傷時方艱,乃著王命論,以為漢德承堯,有靈命之符,王者興祚,非詐力所致,欲以感之,而囂終不寤,遂避河西。河西大將軍竇融以為從事,深敬待之,接以師友之道。彪乃為融畫策事漢,總西河以拒隗囂。   及融征還京師,光武問曰:「所上章奏,誰與參之?」融對曰:「皆從事班彪所為。」帝雅聞彪才,因召入見,舉司隸茂才,拜徐令,以病免。[一]後數應三公之命,輒去。   注[一]司隸舉為茂才也。徐,縣,屬臨淮郡。   彪既才高而好述作,遂專心史籍之閒。武帝時,司馬遷著史記,自太初以後,闕而不錄,[一]後好事者頗或綴集時事,然多鄙俗,不足以踵繼其書。[二]彪乃繼采前史遺事,傍貫異聞,作後傳數十篇,因斟酌前史而譏正得失。其略論曰:   注[一]太初,武帝年號。   注[二]好事者謂楊雄、劉歆、陽城衡、褚少孫、史孝山之徒也。   唐虞三代,詩書所及,世有史官,以司典籍,[一]暨於諸侯,國自有史,[二]   故孟子曰「楚之檮杌,晉之乘,魯之春秋,其事一也」。[三]定哀之閒,[四]魯君子左丘明論集其文,作左氏傳三十篇,又撰異同,號曰國語,二十一篇,由是乘、檮杌之事遂闇,[五]而左氏、國語獨章。又有記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號曰世本,一十五篇。春秋之後,七國並爭,秦並諸侯,則有戰國策三十三篇。漢興定天下,太中大夫陸賈記錄時功,作楚漢春秋九篇。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馬遷采左氏、國語,刪世本、戰國策,據楚、漢列國時事,上自黃帝,下訖獲麟,[六]作本紀、世家、列傳、書、表凡百三十篇,而十篇缺焉。[七]遷之所記,從漢元至武以絕,則其功也。至於采經摭傳,分散百家之事,甚多□略,不如其本,務欲以多聞廣載為功,論議淺而不篤。其論術學,則崇黃老而薄五經;[八]序貨殖,則輕仁義而羞貧窮;[九]道遊俠,則賤守節而貴俗功:[一0]此其大敝傷道,所以遇極刑之咎也。[一一]然善述序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野,文質相稱,蓋良史之才也。誠令遷依五經之法言,同聖人之是非,意亦庶幾矣。[一二]   注[一]禮記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見於史籍者,夏太史終古、殷太史向摯、周太史儋也。見呂氏春秋。   注[二]左傳,魯季孫召外史掌惡臣。□史華龍滑「曰我太史」也。楚有左史倚相。   注[三]乘者,興於田賦乘馬之事。檮杌者,嚚凶之類,興於記惡之誡。春秋以二始舉四時,以記萬事,遂各因以為名,其記事一也。見趙岐孟子注。   注[四]魯定公、哀公也注[五]不行於時為闇也。其書今亡。   注[六]武帝太始二年,登隴首,獲白麟,遷作史記,絕筆於此年也。   注[七]十篇謂遷歿之後,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將相年表、日者傳、三王世家、龜策傳、傅靳列傳。   注[八]黃帝、老子,道家也。五經,儒家也。遷序傳曰:「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此謂崇黃老也。又曰:「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此為薄五經也。   注[九]史記貨殖傳序曰:「家貧親老,妻子剁弱,歲時無以祭祀,飲食被服不足以自適,如此不籩恥,則無所比矣。無巖處奇士之行,而長貧賤,語仁義,亦足羞也。」   注[一0]史記遊俠傳序曰:「季次、原憲行君子之德,義不苟合當世,當世亦笑之。終身空室蓬戶,褐衣疏食不饜。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於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蓋有足多者。今拘學或抱咫尺之義,久孤於世,豈若卑論齊俗,與世沉浮而取榮名哉!」   注[一一]極刑謂遷被腐刑也。遷與任安書曰:「最下腐刑,極矣!」   注[一二]易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   夫百家之書,猶可法也。若左氏、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太史公書,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由觀前,聖人之耳目也。司馬遷序帝王則曰本紀,公侯傳國則曰世家,卿士特起則曰列傳。又進項羽、陳涉而黜淮南、衡山,[一]細意委曲,條列不經。若遷之著作,采獲古今,貫穿經傳,至廣博也。一人之精,文重思煩,故其書刊落不盡,尚有盈辭,多不齊一。[二]若序司馬相如,舉郡縣,著其字,至蕭、曹、陳平之屬,及董仲舒並時之人,不記其字,或縣而不郡者,蓋不暇也。[三]今此後篇,慎核其事,整齊其文,不為世家,唯紀、傳而已。   傳曰:「殺史見極,平易正直,春秋之義也。」   注[一]謂遷著項羽本紀。又陳涉起於壟畝,數月被殺,無子孫相繼,著為世家,淮南、衡山,漢室之王胤,當世家而編之列傳,言進退之失也。   注[二]刊,削也。謂削落繁蕪,仍有不盡。   注[三]史記「□青者,平陽人也」,「張釋之,堵陽人」,並不顯郡之類也。   彪復辟司徒玉況府。[一]時東宮初建,諸王國並開,[二]而官屬未備,師保多闕。彪上言曰:   注[一]玉音肅。   注[二]建武二十三年玉況為司徒,十九年建明帝為太子,十七年封諸王。   孔子稱「性相近,習相遠也」。[一]賈誼以為「習與善人居,不能無為善,猶生長於齊,不能無齊言也。習與惡人居,不能無*[為]*惡,猶生長於楚,不能無楚言也」。[二]是以聖人審所與居,而戒慎所習。昔成王之為孺子,出則周公、邵公、太*(公)*史佚,入則大顛、閎夭、南宮括、散宜生,左右前後,禮無違者,[三]   故成王一日即位,天下曠然太平。是以春秋「愛子教以義方,不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詩云:「詒厥孫謀,以宴翼子。」言武王之謀遺子孫也。   [五]   注[一]見論語。   注[二]賈誼上疏之辭。   注[三]左傳曰:「自郊勞至於贈賄,禮無違者。」   注[四]左傳□大夫石碏諫□莊公之辭也。   注[五]詩大雅也。詒,遺也。宴,安也。翼,敬也。言文王遺其孫以善謀,武王以安敬之道遺其子。子謂成王也。   漢興,太宗使□錯導太子以法術,[一]賈誼教梁王以詩書。[二]及至中宗,亦令劉向、王□、蕭望之、周堪之徒,以文章儒學保訓東宮以下,[三]莫不崇簡其人,就成德器。今皇太子諸王,雖結髮學問,修習禮樂,而傅相未值賢才,官屬多闕舊典。宜博選名儒有威重明通政事者,以為太子太傅,東宮及諸王國,備置官屬。又舊制,太子食湯沐十縣,設周□交戟,五日一朝,因坐東箱,省視膳食,其非朝日,使僕、中允旦旦請問而已,明不媟黷,廣其敬也。[四]   注[一]文帝時□錯為博士,上言曰:「人主所以顯功揚名者,以知術數也。今皇太子所讀書多矣,而未知術數。願陛下擇聖人之術以賜太子。」上善之,拜錯為太子家令。   注[二]賈誼為梁王太傅。梁王,文帝之少子,名揖,愛而好書,故令誼傅之。   注[三]中宗,宣帝也。時元帝為太子,宣帝使王□、劉向、張子僑等之太子宮,娛侍太子朝夕讀誦,蕭望之為太傅,周堪為少傅。並見前書。   注[四]漢官儀曰:「皇太子五日一至台,因坐東箱,省視膳食,以法制□太官尚食宰吏,其非朝日,使僕、中允旦旦請問,明不媟黷,所以廣敬也。太子僕一人,秩千石;中允一人,四百石,主門□徼巡。」   書奏,帝納之。   後察司徒廉為望都長,吏民愛之。[一]建武三十年,年五十二,卒官。所著賦、論、書、記、奏事合九篇。   注[一]察,舉也。司徒薦為廉。   二子:固,超。超別有傳。   論曰:班彪以通儒上才,傾側危亂之閒,行不踰方,[一]言不失正,仕不急進,貞不違人,敷文華以緯國典,守賤薄而無悶容。彼將以世運未弘,非所謂賤焉恥乎?何其守道恬淡之篤也![二]   注[一]論語孔子曰:「可謂仁之方。」鄭玄注云:「方猶道也。」   注[二]孔子曰:「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言彪當中興之初,時運未泰,故不以貧賤為恥,何守道清靜之固也!恬淡猶清靜也。篤,固也。   固字孟堅。年九歲,能屬文誦詩賦,及長,遂博貫載籍,九流百家之言,無不窮究。[一]所學無常師,不為章句,舉大義而已。性寬和容觿,不以才能高人,諸儒以此慕之。[二]   注[一]九流謂道、儒、墨、名、法、陰陽、農、雜、縱橫。   注[二]謝承書曰:「固年十三,王充見之,拊其背謂彪曰:『此兒必記漢事。』」永平初,東平王蒼以至戚為驃騎將軍輔政,開東合,延英雄。時固始弱冠,奏記說蒼曰:[一]   注[一]奏,進也。記,書也。前書待詔鄭朋奏記於蕭望之,奏記自朋始也。   將軍以周、邵之德,立乎本朝,承休明之策,建威靈之號,[一]昔在周公,今也將軍,詩書所載,未有三此者也。[二]傳曰:「必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後有非常之功。」[三]固幸得生於清明之世,豫在視聽之末,私以螻蟻,竊觀國政,[四]   誠美將軍擁千載之任,躡先聖之蹤,[五]體弘懿之姿,據高明之埶,博貫庶事,服膺六蓺,白黑簡心,求善無猒,[六]采擇狂夫之言,不逆負薪之議。[七]竊見幕府新開,廣延腢俊,四方之士,顛倒衣裳。[八]將軍宜詳唐、殷之舉,察伊、戲之薦,[九]令遠近無偏,幽隱必達,期於總覽賢才,收集明智,為國得人,以寧本朝。則將軍養志和神,優遊廟堂,光名宣於當世,遺烈著於無窮。   注[一]號驃騎將軍也。   注[二]唯蒼與周公二人而已。   注[三]司馬相如喻蜀之辭。   注[四]螻蟻謂細微也。   注[五]千載謂自周公至明帝時千餘載也。先聖謂周公也。   注[六]淮南子曰:「聖人見是非,若白黑之別於目。」左傳曰「求善不□」也。   注[七]負薪,賤人也。三略曰「負新之諾,廊廟之言」也。   注[八]詩曰:「東方未明,顛倒衣裳。」言士爭歸之□遽也。   注[九]堯舉戲陶,湯舉伊尹。   竊見故司空掾桓梁,宿儒盛名,冠德州里,七十從心,行不踰矩,[一]蓋清廟之光暉,當世之俊彥也。[二]京兆祭酒晉馮,結髮修身,白首無違,好古樂道,玄默自守,古人之美行,時俗所莫及。扶風掾李育,[三]經明行著,教授百人,客居杜陵,茅室土階。京兆、扶風二郡更請,徒以家貧,數辭病去。溫故知新,論議通明,廉清修絜,行能純備,雖前世名儒,國家所器,韋、平、孔、翟,無以加焉。[四]   宜令考續,以參萬事。京兆督郵郭基,孝行著於州里,經學稱於師門,政務之績,有絕異之效。如得及明時,秉事下僚,進有羽翮奮翔之用,退有□梁一介之死。[五]涼州從事王雍,躬卞嚴之節,文之以術蓺,[六]涼州冠蓋,未有宜先雍者也。古者周公一舉則三方怨,曰「奚為而後己」。[七]宜及府開,以慰遠方。弘農功曹史殷肅,[八]達學洽聞,才能絕倫,誦詩三百,奉使專對。此六子者,皆有殊行絕才,德隆當世,如蒙徵納,以輔高明,此山梁之秋,夫子所為歎也。[九]昔卞和獻寶,以離斷趾,[一0]靈均納忠,終於沉身,[一一]而和氏之璧,千載垂光,屈子之篇,萬世歸善。願將軍隆照微之明,信日□之聽,[一二]少屈威神,咨嗟下問,令塵埃之中,永無荊山、汨羅之恨。   注[一]論語孔子曰:「七十而縱心所欲,不踰矩。」言恣心之所為,皆闇合於法則。   注[二]詩周頌曰:「於穆清廟,肅雍顯相,濟濟多士,執文之德。」鄭玄注曰:   「顯,光也。」言桓梁可參多士,助祭於清廟為光暉也。爾雅曰:「髦,俊也。」   美士為彥。   注[三]育字符春,見儒林傳。   注[四]韋賢、平當、孔光、翟方進也。流俗本「平」字作「玄」,誤。   注[五]說苑曰:「趙簡子游於西河而歎曰:『安得賢士而與處焉?』舟人吉桑對曰:『鴻鵠高飛,所恃者六翮也。背上之毛,腹下之毳,加之滿把,飛不能為之益高。不知門下左右客千人,亦有六翮之用乎?將盡毛毳也?』」又曰「齊莊公攻莒,□梁與華周進□,壞軍陷陣,三軍不敢當。至莒城下,殺二十七人而死」也。   注[六]卞嚴,卞莊子也。新序曰:「卞莊子好勇,養母,戰而三北,交遊非之,國君辱之。莊子受命,顏色不變。及母死三年,齊與魯戰,莊子請從。至,見於將軍曰:『初獨與母處,是以戰而三北。今母沒矣,請塞責。』遂赴敵而□,獲甲首而獻,曰:『夫三北,以養母也。吾聞之,節士不以辱生。』遂殺十人而死。」論語孔子曰:「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蓺,文之以禮樂。」   注[七]孫卿子曰:「周公東征,西國怨,曰:『何獨不來也!』南征而北國怨,曰:『何獨後我也!』」注[八]固集「殷」作「段」。   注[九]秋猶時也。論語孔子曰:「山梁雌雉,時哉!」   注[一0]離,被也。斷趾,刖足也。事見韓子。   注[一一]屈原字靈均,納忠於楚,終不見信,自沉於汨羅之水而死。   注[一二]信音申。   蒼納之。   父彪卒,歸鄉里。固以彪所續前史未詳,乃潛精研思,欲就其業。既而有人上書顯宗,告固私改作國史者,有詔下郡,收固系京兆獄,盡取其家書。先是扶風人蘇朗偽言圖讖事,下獄死。固弟超恐固為郡所核考,不能自明,乃馳詣闕上書,得召見,具言固所著述意,而郡亦上其書。顯宗甚奇之,召詣校書部,[一]除蘭台令史,[二]與前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遷為郎,典校秘書。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奏之。帝乃復使終成前所著書。   注[一]前書固□傳曰:「永平中為郎,典校秘書。」   注[二]漢官儀曰:「蘭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書劾奏。」   固以為漢紹堯運,以建帝業,至於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一]私作本紀,編於百王之末,廁於秦、項之列,[二]太初以後,闕而不錄,故探撰前記,綴集所聞,以為漢書。起元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三]   綜其行事,傍貫五經,上下洽通,為春秋考紀、表、志、傳凡百篇。[四]固自永平中始受詔,潛精積思二十餘年,至建初中乃成。當世甚重其書,學者莫不諷誦焉。   注[一]六代謂武帝,史臣謂司馬遷也。   注[二]史記起自黃帝,漢最居其末也。   注[三]高、惠、呂後、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十二代也。並王莽合二百三十年。   注[四]紀十二,表八,志十,列傳七十,合百篇。前書音義曰:「春秋考紀謂帝紀也。言考核時事,具四時以立言,如春秋之經。」   自為郎後,遂見親近。時京師修起宮室,浚繕城隍,而關中耆老猶望朝廷西顧。   固感前世相如、壽王、東方之徒,造構文辭,終以諷勸,[一]乃上兩都賦,盛稱洛邑制度之美,以折西賓淫侈之論。其辭曰:   注[一]相如作上林、子虛賦,吾丘壽王作士大夫論及驃騎將軍頌,東方朔作客難及非有先生論,其辭並以諷喻為主也。   有西都賓問於東都主人曰:[一]「蓋聞皇漢之初經營也,嘗有意乎都河洛矣。   輟而弗康,寔用西遷,作我上都。主人聞其故而鶯其制乎?」[二]主人曰:「未也。願賓攄懷舊之蓄念,發思古之幽情,[三]博我以皇道,弘我以漢京。」賓曰:「唯唯。」   注[一]中興都洛陽,故以東都為主,而謂西都為賓也。   注[二]皇,大也。尚書曰:「厥既得吉卜則經營。」高祖五年,劉敬說上都關中,上疑之。左右大臣皆山東人,多勸都洛陽,此為有意都河洛矣。張良曰:「洛陽其中小不過數百里,四面受敵,非用武之國。關中金城千里,天府之國也。」   於是上即日西都關中,此為輟而弗康也。輟,止也。康,安也。   注[三]廣雅曰攄,舒也。   漢之西都,在於雍州,寔曰長安。[一]左據函谷、二崤之阻,表以*(泰)**[太]*華、終南之山。[二]右界□斜、隴首之險,帶以洪河、涇、渭之川。[三]華實之毛,則九州之上腴焉;防禦之阻,則天下之奧區焉。[四]是故橫被六合,三成帝畿,[五]周以龍興,秦以虎視。及至大漢受命而都之也,[六]仰寤東井之精,俯協河圖之靈,[七]   奉春建策,留侯演成,[八]天人合應,以發皇明,乃眷西顧,寔惟作京。[九]   於是睎秦領,睋北阜,挾酆霸,據龍首。[一0]圖皇基於億載,度宏規而大起,肇自高而終平,世增飾以崇麗,歷十二之延祚,故窮奢而極侈。[一一]建金城其萬雉,呀周池而成淵,披三條之廣路,立十二之通門。[一二]內則街衢洞達,閭閻且千,九市開場,貨別隧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闐城溢郭,傍流百廛,紅塵四合,煙雲相連。[一三]於是既庶且富,娛樂無疆,都人士女,殊異乎五方,游士擬於公侯,列肆侈於姬、姜。[一四]鄉曲豪俊遊俠之雄,節慕原、嘗,名亞春、陵,連交合觿,騁騖乎其中。[一五]   注[一]前書音義曰:「長安本秦之鄉名,高祖都焉。」   注[二]函谷,關名也。左傳曰「崤有二陵,其南陵夏後戲之墓,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風雨」,故曰二崤。太華,山也,山海經曰,華首之西六十里曰太華。終南,長安南山也。詩曰:「終南何有。」注云:「終南,周之名山中南也。」   注[三]□斜,谷名,南口曰□,北口曰斜,在今梁州。隴首,山名,在今秦州。   洪,大也。   注[四]華實之毛謂草木也。左傳曰:「食土之毛。」前書曰:「秦地九州膏腴。」   尚書雍州「厥田上上」。防禦謂關禁也。楊雄衛尉箴曰:「設置山險,盡為防禦。」   奧,深也。言秦地險固,為天下深奧之區域。   注[五]前書音義曰:「關西為橫。」被猶及也。呂氏春秋曰:「神明通於六合。」   高誘注云:「四方上下為六合。」周禮曰:「方千里曰王畿。」三成謂周、秦、漢並都之也。   注[六]龍興虎視,喻盛強也。孔安國尚書序曰:「漢室龍興。」易曰:「虎視眈眈。」   注[七]寤猶曉也。協,合也。高祖至霸上,五星聚於東井。又河圖曰:「帝劉季,日角戴勝,斗匈龍股,長七尺八寸。昌光出軫,五星聚井,期之興,天授圖,地出道,予張兵鈐劉季起。」東井,秦之分野,明漢當代秦都關中。   注[八]奉春君,婁敬也。春者,四時之始。婁敬亦始建遷都之策,故以號焉。   留侯,張良也。蒼頡篇曰:「演者引也。」   注[九]天謂五星聚東井也。人謂婁敬等進說也。皇明謂高祖也。西顧謂入關也。   詩云:「乃眷西顧。」   注[一0]睎,望也,音希。睋,視也,音蛾。秦領在今藍田東南。北阜即今三原縣北有高阜,東西橫□者是也。豐水出鄠縣南山豐谷。霸水出藍田谷。三秦記曰:「龍首山六十里,頭入渭水,尾達樊川。」在傍曰挾,在上曰據也。   注[一一]肇,始也。始自高祖,終於平帝,為十二代也。   注[一二]金城言堅固也。張良曰:「金城千里。」杜預注左傳云:「方丈為堵,三堵為雉。」字林曰:「呀,大空也。」音火加反。周禮:「國方九里,旁三門。」   每門有大路,故曰三條。鄭玄注周禮云「天子城十二門,通十二子」也。   注[一三]字林曰:「閭,裡門也。閻,裡中門也。」且千,言多也。漢宮閣疏曰:   「長安九市,其六在道西,三在道東。」隧,列肆道也。鄭玄注禮記曰:「廛,市物邸捨也。」   注[一四]論語:「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詩周頌云:「惠我無疆。」疆,境也。詩小雅曰:「彼都人士。」毛萇注云:「城郭之域曰都。」五方謂四方及中央也。前書曰:「秦地五方雜錯。」鄭玄注周禮曰:「肆,市中陳物處也。」杜元凱注左傳云「姬、姜大國之女」也。   注[一五]豪俊遊俠謂朱家、郭解、原涉之類也。原、嘗*[謂]*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也,春、陵謂春申君黃歇、信陵君無忌也,並招致賓客,名高天下也。   若乃觀其四郊,浮游近縣,則南望杜、霸,北眺五陵,名都對郭,邑居相承,英俊之域,黻冕所興,冠蓋如雲,七相五公。[一]與乎州郡之豪桀,五都之貨殖,三選七遷,充奉陵邑,蓋以強幹弱枝,隆上都而觀萬國。[二]封畿之內,厥土千里,逴犖諸夏,兼其所有。[三]其陽則崇山隱天,幽林穹谷,陸海珍藏,藍田美玉,商、洛緣其隈,鄠、杜濱其足,[四]源泉灌注,陂池交屬,竹林果園,芳草甘木,郊野之富,號曰近蜀。[五]其陰則冠以九嵕,陪以甘泉,乃有靈宮起乎其中。秦、漢之所極觀,淵、雲之所頌歎,於是乎存焉。[六]下有鄭、白之沃,衣食之源,堤封五萬,疆埸綺分,溝塍刻鏤,原隰龍鱗,決渠降雨,荷臿成雲,五穀垂穎,桑麻敷棻。[七]東郊則有通溝大漕,潰渭洞河,泛舟山東,控引淮、湖,與海通波。[八]西郊則有上囿禁苑,林麓藪澤,陂池連乎蜀、漢,繚以周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神池靈沼,往往而在。[九]   其中乃有九真之麟,大宛之馬,黃支之犀,條枝之鳥,踰櫫□,越巨海,殊方異類,至三萬里。[一0]   注[一]浮游謂周流也。杜、霸謂杜陵、霸陵,在城南,故南望也。五陵謂長陵、安陵、陽陵、茂陵、平陵,在渭北,故北眺也。並徙人以置縣邑,故雲名都對郭。蒼頡篇曰:「黻,綬也。冕,冠也。」其所徙者皆豪右、富貲、吏二千石,故多英俊冠蓋之人。如雲,言多也。詩曰:「出其東門,有女如雲。」七相謂丞相車千秋,長陵人,黃霸、王商,並杜陵人也,韋賢、平當、魏相、王嘉,並平陵人也。五公謂田蚡為太尉,長陵人,張安世為大司馬,朱博為司空,並杜陵人,平晏為司徒,韋賞為大司馬,並平陵人也。   注[二]前書音義曰:「五都謂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也。」三選,選三等之人,謂徙吏二千石及高貲富人及豪桀並兼之家於諸陵,蓋以強幹弱枝,非獨為奉山園也。見前書。自元帝已後不遷,故唯七焉。爾雅曰:「觀,指示也。」   「選」或為「徙」,義亦通。   注[三]前書曰:「秦地沃野千里,人以富饒。」逴犖猶超絕也。逴音卓。犖音呂角反。諸夏謂中國也。   注[四]穹谷,深谷。東方朔曰:「漢興,去三河之地,止灞、滻之西,都涇、渭之南,此謂天下陸海之地也。」范子計然曰:「玉出藍田。」商及上洛皆縣名。   隈,山曲也。濱猶近也。鄠、杜,二縣名,近南山之足。爾雅云:「麓,山足也。」   注[五]孔安國注尚書曰:「澤障曰陂,停水曰池。」前書曰:「巴、蜀土地肥美,有山林竹樹蔬食果實之饒。」今南山亦有之,與巴、蜀相類,故曰近蜀。爾雅曰:「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注[六]陰謂北也。九嵕山尤高峻,故稱冠雲。甘泉山在雲陽北,秦始皇於上置林光宮,漢又起甘泉宮、益壽、延壽館、通天台,故云「秦、漢之所極觀」。王□字子泉,作甘泉頌,楊子雲作甘泉賦,故云「泉、雲頌歎」。   注[七]史記曰:「韓使水工鄭國說秦,令引涇水為渠,傍北山,東注洛,溉田四萬餘頃,名曰鄭國渠。」武帝時,趙中大夫白公奏穿渠引涇水,首起谷口,尾入櫟陽,溉田四千餘頃,因名白渠。時人歌之曰:「田於何所?池陽谷口。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舉臿為雲,決渠為雨。涇水一石,其泥數鬥。且溉且糞,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前書曰:「天子畿方千里,堤封百萬井。」音義曰:「堤謂積土為封限也,音丁奚反。」廣雅曰:「埸,界也。」音亦。周禮曰:「夫閒有遂,十夫有溝。」說文曰:「塍,田畦也。」塍音繩。刻鏤謂交錯如鏤也。爾雅曰:「高平曰原,下濕曰隰。」言如龍鱗之五色也。五穀,黍、稷、菽、麥、稻也。*[小]*爾雅曰:「禾穗謂之穎。」*[小]*爾雅曰:「敷,布也。」   棻,茂盛也,音芬。   注[八]漕,水運也。蒼頡篇曰:「潰,傍決也。」前書武帝穿漕渠通渭。史記曰:   「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以與淮、泗會。」   注[九]上囿謂林苑也。谷梁傳曰:「林屬於山為麓。」鄭玄注周禮曰:「澤無水曰藪。」繚猶繞也,音了。三輔黃圖曰:「上林有建章、承光等一十一宮,平樂、繭觀等二十五,凡三十六所。」三秦記曰:「昆明池中有神池,通白鹿原。」詩曰:「王在靈沼。」   注[一0]宣帝詔曰:「九真郡獻奇獸。」晉灼漢書注云:「駒形,麟色,牛角。」   武帝時,李廣利斬大宛王首,獲汗血馬來。又黃支國自三萬里貢生犀。條支國臨西海,有大鳥,卵如甕。條支與安息接,武帝時,安息國發使來獻之。又曰:   「櫫□山高二千五百里。」並見前書。   其宮室也,體象乎天地,經緯乎陰陽,據坤靈之正位,放*(泰)**[太]*、紫之圓方。[一]樹中天之華闕,豐冠山之朱堂,因瑰材而究奇,抗應龍之虹梁,列棼橑以布翼,荷棟桴而高驤。[二]雕玉瑱以居楹,裁金璧以飾璫,發五色之渥采,光爓朗以景彰。[三]於是左*(□)**[□]*右平,重軒三階,閨房周通,門闥洞開,列鍾虡於中庭,立金人於端闈,仍增崖而衡閾,臨峻路而啟扉。[四]   徇以離殿別寢,承以崇台閒豫,煥若列星,紫宮是環。[五]清涼宣溫,神仙長年,金華玉堂,白虎麒麟,區宇若茲,不可殫論。[六]增盤業峨,登降照爛,殊形詭制,每各異觀,乘茵步輦,唯所息宴。[七]後宮則有掖庭椒房,后妃之室,合歡增成,安處常寧,□若椒風,披香發越,蘭林蕙草,鴛鸞飛翔之列。[八]昭陽特盛,隆乎孝成,屋不呈材,牆不露形,裛以藻繡,絡以綸連,隨侯明月,錯落其閒,金釭銜璧,是為列錢,翡翠火齊,流耀含英,懸黎垂棘,夜光在焉。[九]於是玄墀扣切,玉階彤庭,□磩采致,琳□青熒,珊瑚碧樹,周阿而生。[一0]紅羅颯纚,綺組繽紛,精曜華燭,俯仰如神。[一一]   後宮之號,十有四位,窈窕繁華,更盛迭貴,處乎斯列者,蓋以百數。[一二]   左右廷中,朝堂百僚之位,蕭曹魏邴,謀謨乎其上。[一三]佐命則垂統,輔翼則成化,流大漢之愷悌,蕩亡秦之毒螫。[一四]故令斯人揚樂和之聲,作畫一之歌,功德著於祖宗,膏澤洽於黎庶。[一五]又有天祿石渠,典籍之府,命夫諄誨故老,名儒師傅,講論乎六蓺,稽合乎同異。[一六]又有承明金馬,著作之庭,大雅宏達,於茲為腢,元元本本,周見洽聞,啟發篇章,校理秘文。[一七]周以鉤陳之位,□以嚴更之署,總禮官之甲科,腢百郡之廉孝。[一八]虎賁贅衣,閹尹閽寺,陛戟百重,各有攸司。[一九]周廬千列,徼道綺錯。[二0]   輦路經營,修塗飛閣。[二一]自未央而連桂宮,北彌明光而戇長樂,陵墱道而超西墉,混建章而外屬,設璧門之鳳闕,上柧稜而棲金雀。[二二]內則別風之嶕嶢,眇麗巧而竦擢,張千門而立萬戶,順陰陽以開闔。[二三]爾乃正殿崔巍,層構厥高,臨乎未央,經駘蕩而出馺娑,洞枍詣與天梁,上反宇以蓋戴,激日景而納光。[二四]神明郁其特起,遂偃蹇而上躋,軼雲雨於太半,虹霓回帶於棼楣,雖輕迅與僄狡,猶愕眙而不敢階。[二五]攀井干而未半,目眴轉而意迷,捨欞檻而卻倚,若顛墜而復稽,魂怳怳以失度,巡迴塗而下低。[二六]既懲懼於登望,降周流以彷徨,步甬道以縈紆,又杳窱而不見陽。[二七]排飛闥而上出,若遊目於天表,似無依*(之)**[而]*洋洋。[二八]前唐中而後太液,攬滄海之湯湯,揚波濤於碣石,激神岳之嶈嶈,濫瀛洲與方壺,蓬萊起乎中央。[二九]於是靈草冬榮,神木叢生,巖峻崔崒,金石崢嶸。[三0]抗仙掌*(與)**[以]*承露,擢雙立之金莖,軼埃壒之混濁,鮮顥氣之清英。[三一]騁文成之丕誕,馳五利之所刑,庶松喬之腢類,時游從乎斯庭,實列仙之攸館,匪吾人之所寧。[三二]   注[一]圓象天,方象地。南北為經,東西為緯。楊雄司空箴曰:「普彼坤靈,侔天作合。」放,像也。太、紫謂太微、紫宮也。劉向七略曰:「明堂之制:內有太室,像紫宮;南出明堂,像太微。」春秋合誠圖曰:「太微,其星十二,四方。」   史記天官書曰:「環之匡□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是太微方而紫宮圓也。   注[二]列子曰:「周穆王作中天之台。」說文曰:「闕,門觀也。」前書蕭何作東闕、北闕。豐,大也。冠山謂在山之上也。埤蒼曰:「瑰瑋,珍奇也。」廣雅曰:「有翼曰應龍。」梁作應龍之形,而又曲如虹也。說文曰:「棼,復屋之棟。」   橑,椽也。翼,屋之四阿也。荷,負也。驤,舉也。爾雅曰:「棟謂之桴。」音浮。   注[三]廣雅曰:「磌,礩也。」音田。「瑱」與「磌」通。楹,柱也。雕玉為礩以承柱也。上林賦曰:「華榱璧璫。」韋昭注曰:「璫,榱頭也。」渥,光潤也。   爓音艷。   注[四]摯虞決疑要注曰:「□者為階級,平者以文磚相亞次也。」「域」亦作「□」。   言階級勒□然,音七則反。王逸楚辭注曰:「軒,樓板也。」周禮夏後氏「世室九階」,鄭玄注云「南面三階,三面各二」也。爾雅曰:「宮中之門謂之闈,小者謂之閨。」廣以懸鍾也。史記:「秦始皇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陽,銷以為金人十二,置宮中。」端闈,宮正門也。三輔黃圖曰:「秦宮殿端門四達,以則紫宮。」   仍,因也。衡,橫也。閾,門限。   注[五]徇猶繞也。崇,高也。閒音閒。煥,明也。言周回宮館,明若列星之環繞紫宮也。環,協韻音宦。   注[六]三輔黃圖曰:「未央宮有清涼殿、宣室殿、中溫室殿、金華殿、大玉堂殿、中白虎殿、麒麟殿,長樂宮有神仙殿。」殫,盡也。   注[七]增,重也。盤,屈也。業峨,高也。業音五臘反。峨音我。詭,異也。   茵,褥也。駕人曰輦。   注[八]漢官儀曰:「婕妤以下皆居掖庭。」三輔黃圖曰:「長樂宮有椒房殿。」   前書曰:「班婕妤居增成捨。」桓譚新論曰:「董賢女弟為昭儀,居捨號曰椒風。」   漢宮閣名長安有披香殿、鴛鸞殿、飛翔殿。余未詳。   注[九]昭陽殿,成帝趙昭儀所居也。說文曰:「裛,纏也。」音於業反。綸,糾,青絲綬也。「綸」或作「編」。淮南子曰:「隨侯之珠,和氏之璧。」高誘注云:   「隨侯行見大蛇傷,以藥傅之。後蛇銜珠以報之,因曰隨侯珠。」說文曰:「釭,轂鐵也。」音江,又音工。謂以黃金為釭,其中銜璧,納之於*(璧)**[壁]*帶,為行列歷歷如錢也。前書曰:「昭陽殿璧帶,往往為黃金釭,函藍田玉璧,明珠翠羽飾之。」異物誌曰:「翠鳥形如燕,赤而雄曰翡,青而雌曰翠,其羽可以飾幃帳。」韻集曰:「火齊,珠也。」戰國策曰:「應侯謂秦王曰『梁有縣黎』。」左傳曰:「晉荀息請以垂棘之璧假道於虞。」言懸黎、垂棘之玉,並夜有光輝也。   注[一0]前書曰:「昭陽殿中庭彤朱,而殿上髹漆。」髹音休。漆黑故曰玄。墀,殿上地也。又曰;「切皆銅沓,黃金塗,白玉階。」扣音口。□、磩,琳、□,並石次玉者。□音而兗反,磩音戚。彩致,其文理密也。青熒,其光色也。漢武故事曰:「武帝起神堂,植玉樹,葺珊瑚為枝,以碧玉為葉。」淮南子曰:「櫫□山有碧樹在其北。」高誘注云:「碧,青石也。」謂以珠玉假為樹而植之於殿曲。阿,曲也。   注[一一]薛綜注西京賦曰:「颯纚,長袖貌。颯音素合反,纚音山綺反。」綺,文繒也。組,綬也。繽紛,盛魍。燭,照也。言精彩華飾照耀也。戰國策張儀謂秦王曰:「彼周、鄭之女,粉白黛黑立於衢,非知而見之者以為神也。」   注[一二]前書曰:「漢興,因秦之稱號,正嫡稱皇后,妾皆稱夫人。凡十四等,有昭儀、婕妤、娙娥、傛華、美人、八子、充衣、七子、良人、長使、少使、五官、順常,是為十三等;又有無涓、共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秩祿同,共為一等,合十四位也。」窈窕,幽閒也。繁華,美麗也。百數謂以百而數之也。   注[一三]蕭何、曹參並沛人,魏相字弱翁,濟陰人,邴吉字少卿,魯國人,並為丞相。   注[一四]李陵書曰:「其餘佐命立功之士。」司馬相如曰:「垂統理順易繼也。」   統,業也。禮記曰:「保者慎其身以輔翼之。」愷,樂也。悌,易也。楊雄長楊賦曰:「今朝廷出愷悌,行簡易。」王□四子講德論曰:「秦之處位任政者,並施毒螫。」前書曰:「孝惠、高後之時,海內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無為,而天下晏然,衣食滋殖。」又曰:「近觀漢相,高祖開基,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觿職修理,公卿多稱其位,海內興於禮讓也。   注[一五]孔叢子曰:「古之帝王,功成作樂,其功善者其樂和。」前書曰,蕭何薨,曹參代之,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較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祖宗謂高祖、中宗也。   注[一六]三輔故事曰:「天祿、石渠並閣名,在未央宮北,以閣秘書。」諄誨謂慇勤教告也。詩大雅曰:「誨爾諄諄。」鄭玄注云:「我教告王,口語諄諄然。」   諄音之純反。六蓺謂詩、書、禮、樂、易、春秋也。稽,考也。前書,甘露中詔諸儒講五經同異,令蕭望之平奏其議。   注[一七]承明,殿前之廬也。金馬,署名也。門有銅馬,故名金馬門,待詔者皆居之。宏亦大也。元其元,本其本。秘文,秘書也。孝經鉤命決曰「丘掇秘文」也。   注[一八]周,環也。前書音義曰:「鉤陳,紫宮外星也,宮□之位亦象之。」嚴更之署,行夜之司也。禮官,奉常也,有博士掌試策,考其優劣,為甲乙之科,即前書曰「太常以公孫弘為下第」是也。言百郡,舉全數。前書又曰:「興廉舉孝。」   注[一九]虎賁,宿□之臣。贅衣,主衣之官。贅,綴也,音之銳反。尚書曰:「綴衣虎賁。」閹尹、閽寺並宦官,周禮有閹人、寺人。陛戟,執戟於陛也。百重,言多也。攸,所也。司,主也,協韻音伺。   注[二0]廬謂宿□之廬,周於宮也。千列,言多也。史記:「□令曰周廬,設卒甚謹。」徼道,徼巡之道。綺錯,交錯也。前書曰「中尉掌徼巡京師」也。   注[二一]前書音義曰:「輦道,閣道也。」「塗」亦「塗」也,古字通用。   注[二二]未央宮在西,長樂宮在東,桂宮、明光宮在北,言飛閣相連也。墱,陛級也,音丁鄧反。墉,城也。混,同也。建章宮在城西。屬,連也。前書曰:   「建章宮,其東則鳳闕,*(門)*高二十餘丈,其南有璧門之屬。」說文曰「柧稜,殿堂上最高之處也。」柧音孤,稜音力登反。其上棲金雀焉。三輔故事曰「建章宮闕上有銅鳳皇」,即金雀也。   注[二三]三輔故事曰:「建章宮東有折風闕。」關中記曰:「折風一名別風。」   嶕嶢,高也。嶕音焦,嶢音堯。前書曰,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合謂之陰,開謂之陽。易曰:「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干。」   注[二四]正殿即前殿也。層,重也。臨乎未央,言高之極也。關中記建章宮有駘蕩、馺娑、枍詣殿。天梁亦宮名也。駘音殆,蕩音蕩。馺音素合反,娑音素可反。枍音烏計反。小雅曰:「蓋戴,覆也。」反宇謂飛簷上反也。激日謂日影激入於殿內也。   注[二五]神明,台名也。躋,升也。偃蹇,高貌也。軼,過也。前書音義曰:「凡數三分有二為太半。」說文曰:「棼,棟也。」爾雅曰:「楣謂之梁。」郭璞云:   「門戶上橫樑也。」方言曰:「僄,輕也。」音匹妙反。鄭玄注禮記曰:「狡,疾也。」字書曰:「愕,驚也。」音五各反。字林曰:「眙,驚貌也。」音丑吏反。   注[二六]井干,樓名也。前書曰:「武帝作井干樓,高五十丈,輦道相屬焉。」   蒼頡篇曰:「眴,視不明也。」音眩。欞檻,樓上欄楯也。欞音零。稽,留也。   注[二七]淮南子曰:「甬道相連。」高誘注云:「甬道,飛閣復道也。」廣雅曰:   「窈窱,深也。」「杳」與「窈」通。窱音它鳥反。陽,明也。既創前之登望,乃下巡於復道,宮宇深邃,又不見明者。   注[二八]飛闥,閣上門也。王逸注楚辭曰:「洋洋,無所歸魍。」   注[二九]前書曰:「建章宮,其西唐中數十里。」音義曰:「唐,庭也。」其北太液池中有蓬萊、方丈、瀛洲、壺梁,像海中神山。湯湯,流貌也。蒼頡篇曰:   「濤,大波也。」碣石,海畔山也。說文曰:「濫,泛也。」列子曰:「海中有神山,一曰岱輿,二曰員嶠,三曰方壺,四曰瀛洲,五曰蓬萊。」   注[三0]靈草、神本謂不死藥也。史記曰:「海中神山,仙人不死藥在焉。」崢嶸,高峻也。崔音徂回反,崒音才律反。崢音仕耕反,嶸音宏。   注[三一]前書曰,武帝時作銅柱承露僊人掌之屬。三輔故事云:「建章宮承露盤,高二十丈,大七圍,以銅為之。上有仙人掌承露,和玉屑飲之。」金莖即銅柱也。軼,過也。埃壒,塵也。鮮,絜也。說文曰:「顥,白魍。」音皓。   注[三二]丕,大也。誕,欺也。前書曰:「齊人李少翁以方士見上,上拜為文成將軍,言於上曰:『即欲與神通,宮室被服非像神,神物不至。』乃作甘泉宮,中為台,畫天、地、泰一諸鬼神,而置祭具以致天神。」又曰:「膠東人欒大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言曰:『臣常往東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乃拜為五利將軍。」刑,法也。列仙傳曰:「赤松子者,神農時雨師也,服水玉以教神農。」   又曰:「王子喬者,周靈王太子晉,道士浮丘公接以上嵩山。」   爾乃盛娛游之壯觀,奮大武乎上囿,因茲以威戎誇狄,耀威而講事。[一]命荊州使起鳥,詔梁野而驅獸,毛腢內闐,飛羽上覆,接翼側足,集禁林而屯聚。[二]   水衡虞人,理其營表,種別腢分,部曲有署。[三]罘罔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星羅雲布。[四]於是乘*(鑾)*輿備法駕,帥腢臣,披飛廉,入苑門。[五]   遂繞酆鎬,歷上蘭,六師發冑,百獸駭殫,震震爚爚,雷奔電激,草木塗地,山淵反覆,蹂蹸其十二三,乃拗怒而少息。[六]爾乃期門佽飛,列刃鑽鍭,要趹追蹤,鳥驚觸絲,獸駭值鋒,機不□掎,弦不再控,矢無單殺,中必疊雙,颮颮紛紛,矰繳相纏,風毛雨血,灑野蔽天。[七]平原赤,勇士厲,譸狖失木,豺狼攝竄。[八]爾乃移師趨險,並蹈潛穢,窮虎奔突,狂兕觸□。[九]許少施巧,秦成力折,掎僄狡,診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一0]挾師豹,拖熊螭,頓犀犛,曳豪羆,超迥壑,越峻崖,□巉巖,鉅石隤,松□僕,叢林摧,草木無餘,禽獸殄夷。[一一]於是天子乃登屬玉之館,歷長楊之榭,覽山川之體埶,觀三軍之殺獲,原野蕭條,目極四裔,禽相鎮厭,獸相枕藉。[一二]然後收禽會觿,論功賜胙,陳輕騎以行炰,騰酒車而斟酌,割鮮野食,舉燧命爵。[一三]   饗賜畢,勞逸齊,大輅鳴鸞,容與□回,集乎豫章之宇,臨乎昆明之池。[一四]   左牽牛而右織女,似雲漢之無崖,茂樹蔭蔚,芳草被堤,蘭□髮色,曄曄猗猗,若摛錦布繡,燭耀乎其陂。[一五]玄鶴白鷺,黃鵠鵁鸛,鶬鴰鴇鶂,鳧鷖鴻鴈,朝發河海,夕宿江漢,沉浮往來,雲集霧散。[一六]於是後宮乘輚路,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袪黼帷,鏡清流,靡微風,澹淡浮。[一七]棹女謳,鼓吹震,聲激越,謍厲天,鳥腢翔,魚窺淵。[一八]招白閒,下雙鵠,揄文竿,出比目。   [一九]撫鴻幢,御矰繳,方舟並騖,俛仰極樂。[二0]遂風舉雲搖,浮游普覽,前乘秦領,後越九嵕,[二一]東薄河華,西涉岐雍,宮館所歷,百有餘區,行所朝夕,儲不改供。[二二]禮上下而接山川,究休佑之所用,采游童之歡謠,第從臣之嘉頌。[二三]於斯之時,都都相望,邑邑相屬,國藉十世之基,家承百年之業,士食舊德之名氏,農服先疇之畎畝,商修族世之所鬻,工用高曾之規矩,粲乎隱隱,各得其所。[二四]   注[一]大武謂大陳武事也。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也。   注[二]荊州,江、湘之地,其俗習於捕鳥,故使起之。梁野,巴、漢之人,其俗習於逐獸,故使其人驅之。闐音田。聚音才諭反。   注[三]前書曰:「上林苑屬水衡都尉。虞人,掌山澤之官。」周禮曰:「虞人萊所田之野為表。」鄭司農曰:「表,所以識正行列也。」續漢書「將軍領軍皆有部,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也。   注[四]鄭玄注禮記曰:「獸□曰罘。」音浮。紘,罘之綱。   注[五]蔡邕獨斷曰:「天子至尊,不敢渫瀆言之,故托於乘輿。天子車駕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則公卿奉引,備千乘萬騎。法駕,公*[卿]*不在鹵簿中,唯執金吾奉引,侍中驂乘。」飛廉,館名也,武帝所作。前書音義曰:「飛廉,神禽,能致風氣,身似鹿,頭如雀,有角而蛇尾,文如豹文。於館上作之,因以名焉。」   注[六]酆,文王所都,在鄠縣東。鎬,武王所都,在上林苑中。三輔黃圖雲,上林苑有上蘭觀。尚書曰:「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又曰:「百獸率舞。」駭殫,言驚懼也。震震爚爚,奔走之貌。爚音躍。塗,□也。反覆猶傾動也。車騎既多,視之眩亂,有似傾動。蹂,踐也,音汝九反。蹸,轢也,音力刃反。   拗猶抑也,音於六反。言且抑六師之怒而少停也。   注[七]前書曰,武帝與北地良家子期於殿門,故號「期門」。又曰:「募佽飛射士」。音義:「佽飛,本秦左弋官也。武帝改為佽飛官,有一令九丞,在上林中。   紡矰繳,弋鳧鴈,歲萬頭,以供宗廟。」蒼頡篇曰:「攢,聚也。」「鑽」與「攢」通。爾雅曰:「金鏃翦羽謂之鍭。」音侯。廣雅曰:「趹,奔也。」音決。機,弩牙也。說文曰:「掎,偏引也。」音居綺反。颮颮紛紛,觿多也。說文曰:「颮,古缺字。」鄭玄注周禮曰:「結繳於矢謂之矰。」矰,高也。   注[八]郭璞注山海經曰:「譸似猴而大,臂長,便捷,色黑。」蒼頡書曰:「狖似狸。」音以救反。淮南子曰:「譸狖顛□而失木枝。」懾,懼也,音之葉反。   竄,走也,協韻音七外反。   注[九]潛,深也。穢謂榛蕪之林,虎兕之所居也。爾雅曰:「兕似牛。」郭璞曰:   「一角,青色,重千斤。」廣雅曰:「□,跳也。」音居□反。   注[一0]許少、秦成,並未詳。僄狡,獸之輕捷者。說文曰:「搤,捉也。」音□。「搤」與「診」通。噬,囓也。挫,折也。脰,頸也。徒,空也。謂空手搏殺之也。爾雅曰:「暴虎,徒搏也。」殺音所界反。   注[一一]師,師子也。說文曰:「拖,曳也。」音徒可反。杜預注左傳云:「螭,山神,獸形。」郭璞注山海經曰:「犀似牛而質頭,黑色,有三角,一在頂上,一在額上,一在鼻上。犛牛黑色,出西南徼外。」犛音力之反。爾雅曰:「羆似熊而黃。」巉巖,山石高峻之貌也。殄,盡也。夷猶殺也。   注[一二]前書,宣帝幸萯陽宮屬玉觀。音義曰:「屬玉,水鳥也,似鵁鶄,於觀上作之,因以名焉。」三輔黃圖曰:「上林有長揚宮。」鄭玄注禮記曰:「土高曰台,有木曰榭。」獲,協韻音胡卦反。楚詞曰:「山蕭條而無獸。」   注[一三]胙,余肉也。左傳曰:「歸胙於公。」詩小雅曰:「炰之燔之。」毛萇注曰:「以毛曰炰。」音步交反。子虛賦曰:「割鮮染輪。」孔安國注尚書曰:「鳥獸新殺曰鮮。」   注[一四]大輅,玉輅也。周禮曰:「凡馭輅儀以鑾和為節。」鄭玄注曰:「鑾在衡,和在軾,皆金鈴也。」三輔黃圖曰:「上林苑有豫章觀。」   注[一五]漢宮閣疏曰:「昆明池有二石人,牽牛、織女之象也。」雲漢,天河也。   郭璞注爾雅云:「□,香草。」音昌改反。曄曄猗猗,美茂之貌。說文曰:「摛,舒也。」   注[一六]郭璞注爾雅云:「鵁似鳧,恭近尾,略不能地行,江東謂之魚鵁。」音火交反。說文曰:「鸛,鸛雀也。」爾雅曰:「鶬,麋鴰。」音括。郭璞注曰:「即鶬鴰也,今關西呼為鴰鹿。」鴇似鴈而大,無指。音保。鶂,水鳥也。莊子曰:   「白鷁之相視,眸子不運而風化。」李巡注爾雅曰:「在野曰鳧,在家曰鶩。」   並鴨也。鄭玄注詩云:「鷖,鳧屬也。」音一兮反。周處風土記曰:「鷖,鷖□也,以名自呼,大如□,生卵於荷葉上。」毛萇注詩云:「大曰鴻,小曰鴈。」   注[一七]埤蒼曰:「輚,臥車也。」音仕板反。淮南子曰:「龍舟鷁首,浮吹以虞。」桓譚新論曰:「乘車,玉爪、華芝及鳳皇三蓋。」上林賦曰:「乘法駕,建華旗。」高誘注淮南子曰:「袪,舉也。」澹,隨風之貌也。澹音徒濫反。淡音徒敢反。   注[一八]棹,楫也。謳,歌也。震,協韻音真。謍,聲也,音火宏反。   注[一九]招猶舉也。弩有黃閒之名,此言白閒,蓋弓弩之屬。本或作「白鷴」,謂鳥也。西京雜記曰:「越王獻高帝白鷴、黑鷴各一雙。」說文曰:「揄,引也。」   音投。文竿,以翠羽為文飾也。*(闕)**[闞]*子曰:「魯人有好釣者,以桂為餌,鍛黃金之□,錯以銀碧,垂翡翠之綸。」爾雅曰:「東方有比目魚,不比不行。」   注[二0]廣雅曰:「幢謂之幬。」幢音直江反,即舟中之幢蓋也。本或作「罿」。   罿,鳥網也,音磨。矰,弋矢也。繳,以系箭也。方舟,並兩舟也。   注[二一]協韻音綜。   注[二二]薄,迫也。岐,山;雍,縣。在扶風。儲,積也。供,協韻音九用反。   注[二三]上下謂天地也。接亦祭也。究,盡也。用謂犧牷玉帛之物也。列子曰:   「堯理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理歟?亂歟?堯乃微服游於康衢,聞兒童謠曰:『立我蒸人,莫匪爾極,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言今同於堯也。前書曰:「宣帝頗好神仙,王□、張子僑等並待詔,所幸宮館,輒為歌頌,第其高下,以差賜帛焉。」   注[二四]十代、百年,並舉全數也。易曰:「食舊德,貞厲終吉。」谷梁傳曰:   「古者有士人、商人、農人、工人。」淮南子曰「古者至德之時,賈便其肆,農安其業,大夫安其職,而處士修其道」也。   若臣者,徒觀多乎舊墟,聞之乎故老,什分而未得其一端,故不能□舉也。    校勘記   一三二三頁四行今洺州永*(平)**[年]*縣也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永平縣」當作「永年縣」,今據改。按:「洺」原作「洛」,形近而鬥,徑據殿本改正。   一三二三頁八行漢承秦制改立郡縣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改」當依前書作「並」,既承秦制,則非漢所改也。   一三二四頁一行劉季逐而羈之按:集解引王補說,謂「羈」前書□傳作「掎」,通鑒亦作「掎」,用左傳「晉人角之,諸戎掎之。」   一三二六頁三行見趙岐孟子注「岐」原斗「歧」,逕改正。按:紹興本趙岐之「岐」皆斗「歧」,後如此,不悉出校記。   一三二六頁一四行豈若卑論齊俗按:「齊」當依史記作「儕」。   一三二七頁一一行彪復辟司徒玉況府汲本、殿本「玉」作「玊」。按:玉字本有肅音,不必改為「玊」,參閱前虞延傳校記。又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是時「司徒」上有「大」字。   一三二八頁一行不能無*[為]*惡據集解本補。按:此所引賈誼上疏之辭與前書不同,前書作「習與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猶生長於齊,不能不齊言也。習與不正人居也,不能毋不正,猶生長於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   一三二八頁二行出則周公邵公太*(公)*史佚據汲本刪。按:史記云「召公為師,周公為保」,無太公輔成王事,「公」字衍。太史佚即史佚也。   一三二八頁一五行使僕中允按:沉家本謂「允」續志作「盾」。   一三二九頁四行故令誼傅之按:「令」原斗「今」,逕改正。   一三三0頁五行誦詩賦按:汲本「賦」作「書」。   一三三一頁一二行負薪之諾按:汲本、殿本「諾」作「語」。   一三三二頁一三行執文之德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周頌作「秉文之德」,此「秉」字作「執」,乃唐諱□,秉與□同音,嫌名也,故避「秉」為「執」,義同字異。   一三三三頁二行舟人吉桑對曰按:「吉桑」新序作「固桑」,說苑尊賢篇作「古乘」,人表作「固來」,循吏傳注作「古桑」。沉欽韓謂「乘」「來」皆「桑」之誤,「吉」又為「古」之誤。   一三三四頁三行召詣校書部按:「校書部」疑當作「校書郎」。御覽五一五引正作「校書郎」,又班超傳云「兄固,被召詣校書郎」。   一三三四頁四行司隸從事孟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異」當作「冀」,見馬援、杜林等傳。又引沉欽韓說,謂史通正史篇作「孟冀」。   一三三四頁一三行六代謂武帝史臣謂司馬遷也按:此注原誤置於「史臣」之下,今移正。蓋正文「六世」句絕,「史臣」屬下為句,若注於「史臣」之下,則「史臣」二字當連「六世」為句矣。   一三三五頁一一行劉敬說上都關中殿本「劉」作「婁」。按:婁敬說高祖都關中,封奉春君,賜姓劉氏,故亦作「劉敬」,然下文「奉春建策」注又作「婁敬」,前後亦不一致也。   一三三五頁一五行表以*(泰)**[太]*華終南之山張森楷校勘記謂「太華」字本不作「泰」,後人誤以為范曄避其父諱,改「泰」為「太」,遂並非諱改者而亦回改為「泰」。今據改。   一三三五頁一六行帶以洪河涇渭之川按:校補謂文選此下有「觿流之隈,汧湧其西」語。   一三三六頁四行度宏規而大起惠棟謂李善曰「度」或為「慶」,慶與羌古字通,小爾雅雲羌,發聲也。按:王念孫謂李善本度字本作「慶」,今本作「度」者,後人據五臣本及班固傳改之耳。善注原文當云「小雅曰羌,發聲也,『慶』與『羌』古字通,『慶』或為『庋』。」又謂作「慶」是。慶,語詞。「宏規」與「大起」相對為文,言肇建都邑,先宏規之而後大起之也。   一三三六頁五行故窮奢而極侈按:王先謙謂固集及文選「奢」並作「泰」,此亦范氏避其父諱而改。   一三三六頁八行鄉曲豪俊遊俠之雄按:文選「俊」作「舉」,李注引史記魏公子無忌曰「平原之遊,徒豪舉耳」。蓋以「鄉曲豪舉」為句。此以「鄉曲豪俊」與「遊俠之雄」連讀為句,故注云「豪俊遊俠謂朱家、郭解、原涉之類也」。   一三三七頁一二行天子城十二門通十二子按:此周禮「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鄭玄注文,章懷引之以釋「立十二之通門」也。文選注同。各本誤引周禮地官「司門」鄭注,作「司門若今城門校尉,主王城十二門」。   一三三七頁一三行漢宮閣疏曰汲本、殿本「閣」作「闕」。按:後文「披香」注引「漢宮閣名」,殿本「閣」作「闕」,文選注亦作「闕」。又後文「左牽牛而右織女」注引「漢宮閣疏」,殿本亦作「閣」,而文選注則作「闕」。又按:「漢宮閣疏」或「漢宮闕疏」與「漢宮閣名」或「漢宮闕名」,隋志俱不著錄,唐志有漢宮闕簿,史記高祖紀索隱、初學記居處部、御覽居處部十二引「漢宮殿疏」,北堂書鈔舟部上引「漢宮室疏」,殆即一書也。   一三三八頁一行原嘗*[謂]*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也據汲本、殿本補。   一三三八頁五行逴犖諸夏按:李慈銘謂「犖」文選作「躒」。   一三三九頁一三行王□字子泉汲本、殿本「泉」作「淵」,下「泉雲頌歎」之「泉」亦作「淵」。按:「淵」作「泉」,當是章懷避唐諱改。   一三四0頁二行*[小]*爾雅曰禾穗謂之穎按:校補謂此見小爾雅廣物篇,文選李善注引作「小雅曰」,文選注於小爾雅皆省稱「小雅」,此則脫去「小」字也。   今據補。   一三四0頁二行*[小]*爾雅曰敷布也按:爾雅無「敷布也」之訓,此見小爾雅廣詁篇。今據補。   一三四0頁一二行放*(泰)**[太]*紫之圓方按:「泰」當作「太」,今改,參閱上「表以*(泰)*[太]華終南之山」條。   一三四0頁一四行於是左*(□)**[□]*右平據殿本改。按:集解引柳從辰說,謂字書玉部無□字,應從土。   一三四0頁一六行徇以離殿別寢按:校補謂文選「殿」作「宮」。   一三四一頁一行增盤業峨按:文選作「增盤崔嵬」。   一三四一頁五行玄墀扣切按:文選「切」作「砌」。   一三四一頁一一行周見洽聞按:校補謂文選「周」作「殫」。   一三四一頁一四行修塗飛閣按:校補謂文選「塗」作「除」,注「除,樓陛也」。   一三四一頁一四行混建章而外屬按:校補謂文選「而」下有「連」字。   一三四二頁六行似無依*(之)**[而]*洋洋文選「之」作「而」,王先謙謂作「而」是。今據改。   一三四二頁八行抗仙掌*(與)**[以]*承露據汲本、殿本改。   一三四三頁四行域亦作□按:刊誤謂案文當作「□亦作域」,言「□」字有作「域」者也。   一三四三頁一六行納之於*(璧)**[壁]*帶按:校補雲前書音義「壁帶謂壁中之帶也」,此「壁」字當從土,各本皆從玉,涉上「銜璧」而誤。今據改。   一三四四頁四行其光色也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色」下當有脫文一字,據上文「其文理密也」知之。   一三四四頁一0行順常按:「順」原斗「須」,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四五頁一六行*(門)*高二十餘丈據刊誤刪。   一三四六頁四行小雅曰按:小雅即小爾雅之省稱,下所引乃小爾雅廣詁文。   一三四七頁八行耀威而講事按:王先謙謂文選作「耀威靈而講武事」。   一三四七頁一一行於是乘*(鑾)*輿備法駕刊誤謂案注所解乘輿之義,則此多「鑾」字。今據刪。按:上林賦「於是乘輿弭節徘徊」,甘泉賦「於是乘輿乃登夫鳳皇兮」,句例相似,班賦之所出也。   一三四七頁一一行六師發冑按:文選「冑」作「逐」,近人高步瀛文選李注義疏引胡紹瑛說,謂逐冑音同,文選作「逐」,後漢書作「冑」,並「駎」之假,玉篇「駎,徐救切,競馳也」。   一三四八頁三行歷長楊之榭按:「楊」原作「揚」,逕據汲本、殿本改,注同。   一三四八頁五行舉燧命爵按:校補謂文選作「舉烽命釂」。   一三四八頁七行玄鶴白鷺按:校補謂文選句上有「鳥則」二字。   一三四八頁七行鶬鴰鴇鶂按:「鴇」原作「鳵」,逕據文選改,注同。   一三四九頁八行法駕公*[卿]*不在鹵簿中據汲本、殿本補。   一三五一頁九行*(闕)**[闞]*子曰據殿本改。   一三五一頁一七行宣帝頗好神仙按:「仙」原斗「伯」,逕改正。   ************後漢書卷四十下 班彪列傳 第三十下   *子固*   主人喟然而歎曰:「痛乎風俗之移人也!子實秦人,鄉誇館室,保界河山,信識昭襄而知始皇矣,惡睹大漢之雲為乎?[一]夫大漢之開原也,奮布衣以登皇極,繇數開而創萬世,蓋六籍所不能談,前聖靡得而言焉。[二]當此之時,功有橫而當天,討有逆而順人,故婁敬度埶而獻其說,蕭公權宜以拓其制。時豈泰而安之哉?計不得以已也。[三]吾子曾不是睹,顧耀後嗣之末造,不亦闇乎?[四]   今將語子以建武之理,永平之事,監乎*(泰)**[太]*清,以變子之或志。[五]   注[一]喟,歎貌也。前書曰:「人有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謂之風;好惡取捨,動靜無常,隨君上之情慾,謂之俗。」保,守也,謂守河山之險以為界。昭、襄,昭王、襄王也。惡,安也,音烏。   注[二]漢高祖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高祖起兵五年而即帝位,故雲由數開。繇即由也。孔安國注尚書云:「匝四時曰開。」萬代,盛言之也。六籍,六經也。   注[三]橫音胡孟反。高祖入關,秦王子嬰降,而五星聚於東井,此功有橫而當天也。逆謂以臣伐君。前書陸賈曰:「湯武逆取而以順守之。」及高祖入關,秦人爭獻牛酒,此為討有逆而順人也。婁敬已見上。又曰:「蕭何修未央宮,上見壯麗,甚怒。何對曰:『天下未定,故可因遂就宮室。且天子以四海為家,非令壯麗,無以重威,且無令後代有以加也。』」時豈奢泰而安之哉?言天下初定,計不得止而都西京也。   注[四]顧,反也。耀,炫耀也。言吾子曾不睹度埶權宜之由,而反炫耀後嗣子孫末代之所造,非其盛稱武帝、成帝神仙、昭陽之事也。   注[五]淮南子曰:「太清之化也,和順以寂漠,質直以素樸。」高誘注曰:「太清,無為之化也。」   往者王莽作逆,漢祚中缺,天人致誅,六合相滅。[一]於時之亂,生民幾亡,鬼神泯絕,壑無完柩,郛罔遺室,原野猒人之肉,川谷流人之血,秦、項之災猶不克半,書契已來未之或紀也。[二]故下民號而上愬,上帝懷而降鑒,致命於聖皇。[三]於是聖皇乃握干符,闡坤珍,披皇圖,稽帝文,赫爾發憤,應若興雲,霆發昆陽,憑怒雷震。[四]遂超大河,跨北嶽,立號高邑,建都河洛。[五]   紹百王之荒屯,因造化之蕩滌,體元立制,繼天而作。[六]系唐統,接漢緒,茂育腢生,恢復疆宇,動兼乎在昔,事勤乎三五。[七]豈特方軌並多,紛綸後辟,理近古之所務,蹈一聖之險易云爾哉?[八]且夫建武之元,天地革命,四海之內,更造夫婦,□有父子,君臣初建,人倫寔始,斯乃虙羲氏之所以基皇德也。[九]分州土,立市朝,作舟車,造器械,斯軒轅氏之所以開帝功也。[一0]   龔行天罰,應天順*(民)**[人]*,斯乃湯武之所以昭王業也。[一一]遷都改邑,有殷宗中興之則焉;即土之中,有周成隆平之制焉。[一二]不階尺土一人之柄,同符乎高祖。[一三]克己復禮,以奉終始,允恭乎孝文。[一四]憲章稽古,封岱勒成,儀炳乎世宗。[一五]案六經而校德,妙古昔而論功,仁聖之事既該,帝王之道備矣。[一六]   注[一]天人謂天意人事共相誅也。   注[二]人者神之主。生人既亡,故鬼神亦絕也。揚子法言曰「秦將白起長平之戰,坑四十萬人,原野猒人之肉,川谷流人之血」也。   注[三]上帝,天也。聖皇,光武也。懷猶愍念也。降,下也。鑒,視也。言上天□念下人之上愬,故下視四海可以為君者,而致命於光武也。   注[四]干符、坤珍謂天地符瑞也。皇圖、帝文謂圖緯之文也。霆,疾雷也。發於昆陽謂破王尋、王邑。憑,盛也。言盛怒如雷之震。協韻音真。   注[五]跨,據也。言光武度河據北嶽,遂即位於鄗,而改鄗為高邑也。   注[六]紹,繼也。屯,難也。高誘注淮南子云:「造化,天地也。」滌,除也。   作,起也。杜預注左傳云:「凡人君即位,欲體元以居正。」谷梁傳曰:「為天下主者,天也;繼天者,君也。」   注[七]爾雅曰:「系,繼也。緒,業也。」前書曰:「漢帝本系出唐帝。」言光武能繼唐堯之統業也。恢,大也。三五,三皇五帝也。   注[八]軌,轍也。紛綸猶雜蹂也。爾雅曰:「後,辟,君也。」險易猶理亂也。   言光武功德勤勞,兼於前代百王,非直一聖帝也。   注[九]易曰:「天地革而四時成。」又曰:「湯武革命。」爾雅曰:「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基,始也。帝王紀曰:「庖犧氏,風姓也。制嫁娶之禮,取犧牲以充庖廚,以食天下,故號庖犧。後或謂之伏犧。」言光武更造夫婦如伏犧時也。   注[一0]黃帝號軒轅氏。前書曰:「昔在黃帝,畫野分州。」易系辭曰:「神農氏日中為市。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理。刳木為舟,剡木為楫,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言光武利人如軒轅也。   注[一一]尚書武王曰:「今予惟龔行天之罰。」易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言光武征伐如湯武者也。   注[一二]尚書曰:「盤庚遷於殷。」史記曰:「帝陽甲之時,殷衰,諸侯莫朝。   陽甲崩,弟盤庚立,自河北度河南,居湯之故地,行湯之政,殷道復興。」尚書曰:「王來紹上帝,自服於土中。」孔安國曰:「洛邑,地埶之中也。」春秋命歷序曰:「成康之隆,醴泉湧出。」言都洛陽如殷宗、周成之制也。   注[一三]孟子曰:「紂去武丁未久也,尺地莫非其有也,一人莫非其臣也。」又曰:「舜文王相去千有餘歲,若合符契。」   注[一四]左傳仲尼曰:「古有志,克己復禮,仁也。」孫卿子曰:「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尚書:「允恭克讓。」謂躬自儉約,同於文帝也。   注[一五]憲章猶法則也。禮記曰:「仲尼憲章文武。」尚書曰:「若稽古帝堯。」   言法乎考古而封太山,勒石以記成功也。   炳,明也,其禮儀明乎武帝也。   注[一六]六經謂詩、書、禮、樂、易、春秋。妙猶美也。或作「眇」,眇,遠也。   該,備也。   至於永平之際,重熙而累洽,盛三雍之上儀,修袞龍之法服,敷洪藻,信景鑠,揚世廟,正予樂。人神之和允洽,君臣之序既肅。[一]乃動大路,遵皇衢,省方巡狩,窮覽萬國之有無,考聲教之所被,散皇明以燭幽。[二]然後增周舊,修洛邑,翩翩巍巍,顯顯翼翼,光漢京於諸夏,總八方而為之極。[三]是以皇城之內,宮室光明,闕庭神麗,奢不可踰,儉不能侈。[四]外則因原野以作苑,順流泉而為沼,發蘋藻以潛魚,豐圃草以毓獸,制同乎梁騶,義合乎靈囿。[五]   若乃順時節而搜狩,簡車徒以講武,則必臨之以王制,考之以風雅。[六]歷騶虞,覽四驖,嘉車攻,采吉日,禮官正儀,乘輿乃出。[七]於是發鯨魚,鏗華鐘,登玉輅,乘時龍,鳳蓋颯灑,和鸞玲瓏,天官景從,祲威盛容。[九]山靈護野,屬御方神,雨師泛灑,風伯清塵,千乘雷起,萬騎紛紜,元戎竟野,戈鋋彗雲,羽旄掃霓,旌旗拂天。[九]焱焱炎炎,揚光飛文,吐爓生風,吹野燎山,日月為之奪明,丘陵為之搖震。[一0]遂集乎中囿,陳師案屯,駢部曲,列校隊,勒三軍,誓將帥。[一一]然後舉烽伐鼓,以命三驅,輕車霆發,驍騎電騖,游基發射,范氏施御,弦不失禽,轡不詭遇,飛者未及翔,走者未及去。   [一二]指顧倏忽,獲車已實,樂不極般,殺不盡物,馬踠余足,士怒未洩,先驅復路,屬車案節。[一三]於是薦三犧,效五牲,禮神祇,懷百靈,*(御)**[覲]*明堂,臨辟雍,揚緝熙,宣皇風,登靈台,考休征。[一四]俯仰乎乾坤,參象乎聖躬,目中夏而布德,瞰四裔而抗稜。[一五]西蕩河源,東澹海漘,北動幽崖,南趯朱垠。[一六]殊方別區,界絕而不鄰,自孝武所不能征,孝宣所不能臣,莫不陸讋水栗,奔走而來賓。[一七]遂綏哀牢,開永昌,[一八]春王三朝,會同漢京。是日也,天子受四海之圖籍,膺萬國之貢珍,內撫諸夏,外接百蠻。[一九]乃盛禮樂供帳,置乎雲龍之庭,陳百僚而贊腢後,究皇儀而展帝容。[二0]於是庭實千品,旨酒萬鐘,列金罍,班玉觴,嘉珍御,大牢饗。[二一]爾乃食舉雍徹,太師秦樂,陳金石,布絲竹,鐘鼓鏗鎗,管弦曄煜。[二二]抗五聲,極六律,歌九功,舞八佾,韶武備,太古畢。[二三]四夷閒奏,德廣所及,仱樹兜離,罔不具集。[二四]萬樂備,百禮暨,皇歡浹,腢臣醉,降鞭熅,調元氣,然後撞鐘告罷,百僚遂退。[二五]   注[一]熙,光也。洽,浹也。三雍謂明堂、辟雍、靈台也。永平二年正月,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禮畢,登靈台。三月,臨辟雍,行大射禮。周禮:「王之吉服,享先王即袞冕。」鄭玄注曰:「袞,卷龍衣也。」永平二年,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冕)*冠*[冕]*衣裳。敷,布也。鴻,大也。藻,文藻也。謂明堂禮畢,登靈台之後,布詔於天下曰:「建明堂,立辟雍,起靈台,恢弘大道,被之八極。」   此為布鴻藻也。信讀曰申。景,大也。鑠,美也。揚代廟謂上尊號光武廟曰代祖。正予樂謂依讖文改大樂為大予樂也。   注[二]大路,玉路也。皇衢,馳道也。易曰:「先王以省方觀人設教。」尚書曰:   「歲二月東巡狩。」又曰:「朔南暨聲教。」皇,大也。燭,照也。   注[三]周成王都洛邑,漢又增而修之,故曰增焉。翩翩巍巍,顯顯翼翼,並宮闕顯盛之貌。論語曰:「不如諸夏之亡。」詩商頌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   極,中也。洛陽,土之中也。   注[四]言奢儉合禮也。   注[五]蘋、藻,並水草也。詩小雅曰:「魚在在藻。」韓詩曰:「東有圃草,駕言行狩。」薛君傳曰:「圃,博也,有博大之茂草也。」毓亦育也。魯詩傳曰:   「古有梁鄒者,天子之田也。」詩大雅曰:「王在靈囿,麀鹿攸伏。」毛萇注云:   「囿所以域養禽獸也。」此言魚獸各得其所,如文王之靈囿也。   注[六]左傳臧僖伯曰:「春搜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杜預注云:   「各隨時之閒也。」禮記王制曰「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田不以禮曰暴天物」也。   注[七]詩國風序曰:「騶虞,搜田以時,仁如騶虞。」毛萇注曰:「騶虞,義獸,白虎黑文,不食生物。」又曰:「四驖,美襄公也,始命有田狩之事。」其詩曰:   「駟驖孔阜。」注日:「驖,驪也。阜,大也。」又小雅序曰:「車攻,宣王復古也,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於東都,因田獵而選車徒焉。」其詩曰:「我車既攻,我馬既同。」注云:「攻,堅也。」又吉日詩曰:「田車既好,四牡孔阜。」宣帝詔曰「禮官具禮儀」也。   注[八]鯨魚謂刻杵作鯨魚形也。鏗謂擊之也,音苦耕反。尚書大傳曰:「天子將出則撞黃鐘,右五鍾皆應。」薛綜注西京賦云:「海中有大魚名鯨,又有獸名蒲牢。蒲牢素畏鯨魚,鯨魚擊蒲牢,蒲牢輒大鳴呼。凡鍾欲令其聲大者,故作蒲牢於其上,撞鐘者名為鯨魚。鍾有篆刻之文,故曰華。」爾雅曰:「馬高八尺以上曰龍。」月令:「春駕蒼龍。」   各隨四時之色,故曰時也。玲瓏,聲也。蔡邕獨斷曰:「百官小吏曰天官。」祲亦盛也。   注[九]山靈,山神也。屬,連也,音燭。方,四方也。雨師,畢星也。風伯,箕星也。韓子師曠謂晉平公曰:「黃帝合鬼神於太山,風伯進掃,雨師灑道。」   蔡邕獨斷曰:「天子大駕,備千乘萬騎。」元戎,戎車也。詩小雅曰:「元戎十乘,以先啟行。」毛萇注曰:「元,大也。夏後氏曰鉤車,先正也;殷曰寅車,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說文曰:「鋋,小矛也。」音市延反。彗,掃也,音似銳反。   注[一0]焱焱,炎炎。並戈矛車馬之光也。說文曰「焱,火華也」。音以贍反。   震讀曰真。   注[一一]中囿,囿中也。續漢志曰:「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下有屯長一人。」駢猶陳列也。杜預注左傳曰:「百人為隊。」鄭玄周禮注云:   「天子六軍,三居一偏。」故此言勒三軍也。周禮曰:「腢吏聽誓於前,斬牲以徇陳,曰不用命者斬之。」鄭玄注云:「腢吏,將帥也。」   注[一二]谷梁傳曰:「三驅之禮,一為干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霆激,電騖,並言疾也。游基,養由基也。淮南子曰:「楚有神白譸,王自射之,則*(揮)**[搏]*而嬉,使養由基射之,始調弓矯矢,未發而譸擁木號矣。」范氏,趙之御人也。孟子曰:「趙簡子使王良御,終日不獲一禽,反曰:『天下賤工也。』王良曰:『吾為范氏驅馳,終日不獲一,為之詭遇,一朝而獲十。』」趙岐注曰:   「范,法也,為法度之御,應禮之射,終日不得一。詭遇,非禮射也,則能獲十。」弦不失禽,謂由基也。轡不詭遇,謂范氏也。   注[一三]高唐賦曰:「舉功先得,獲車已實。」爾雅曰:「般,樂也。」禮記曰:   「樂不可極。」踠猶屈也。方言曰:「洩,歇也。」漢官儀:「大駕,屬車八十一乘。」子虛賦曰:「案節未舒。」謂駐節徐行也。   注[一四]左傳鄭子太叔曰:「為五牲三犧。」杜預注云:「五牲,麋、鹿、志、狼、兔也。三犧,祭天地宗廟之犧也。」郊,祭天也。天神曰神,地神曰只。百靈,百神也。詩曰:「懷柔百神。」覲,朝也。謂朝諸侯於明堂。詩大雅曰:「維清緝熙,文王之典。」鄭玄注云:「緝熙,光明也。」尚書曰:「休征。」孔安國注云:「□美行之驗。」   注[一五]易系辭曰:「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聖躬謂天子也。中夏,中國也。瞰音苦暫反。四裔,四夷也。稜,威也。左傳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也。   注[一六]蕩,滌也。河源在崑崙山。前書曰:「威稜澹乎鄰國。」音義曰「澹猶動也,音徒濫反。」漘,水涯,音唇。郭璞注爾雅曰:「涯上平坦而下水深者為漘。」趯,躍也,音它歷反。說文曰:「垠,界也。」音銀。   注[一七]爾雅曰:「讋,懼也。」音之涉反。   注[一八]綏,安也。哀牢,西南夷號。永平十二年,其國王柳貌相率內屬,以其地置永昌郡也。   注[一九]春王猶左傳云「春王正月」也。三朝,元日也。朝音陟遙反。謂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前書谷永曰:「今年正月朔,*[日]*食於三朝之會。」周禮曰:「時見曰會,殷眺曰同。」賈逵注國語曰:「膺猶受也。」詩曰「因時百蠻」也。   注[二0]供帳,供設帷帳也。供音九用反。前書曰:「三輔長無供帳之勞。」戴延之記曰:「端門東有崇賢門,次外有雲龍門。」贊,引也。   注[二一]庭實,貢獻之物也。左傳孟獻子曰:「臣聞聘而獻物,於是有庭實旅百。」   千品,言多也。說文曰:「鐘,器也。」孔叢子曰:「堯飲千鐘。」罍,酒器也。   詩曰:「我姑酌彼金罍。」珍,八珍也。太牢,牛羊豕也。饗,協韻音香。   注[二二]食舉*(為)**[謂]*當食舉樂也。蔡邕禮樂志曰:「大予樂郊祀陵廟殿中諸食舉樂也。」雍,詩篇名也。謂食訖歌雍詩以徹也。論語曰:「三家者以雍徹。」   太師,樂官也,周禮,太師掌六律、六呂,以合陰陽之聲也。鏗音苦耕反。   鎗音楚庚反。曄煜,盛貌也。煜音育。   注[二三]左傳晏子曰:「五聲六律。」杜預注云:「五聲,宮、商、角、征、羽。   六律,黃鐘、太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尚書曰:「九功惟序,九序惟歌。」九功謂金、木、水、火、土、谷、正德、利用、厚生也。佾,舞行也。   谷梁傳曰:「天子八佾。」韶,舜樂名。武,武王樂名。太古,遠古也。   注[二四]閒,迭也。音古莧反。詩國風曰「漢廣」,德廣所及也。鄭玄注周禮云:   「四夷之樂,東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株離,北方曰禁。」「禁」,字書作「仱」,音渠禁反。樹音摩葛反。周禮「仱」作「禁」,「樹」作「韎」,「兜」作「株」也。   注[二五]萬樂、百禮,盛言之也。暨,至也。易曰:「天地絪縕,萬物化醇。」   禮統曰:「天地者,元氣之所生,萬物之祖。」尚書大傳曰:「天子將入,撞蕤賓之鐘,左五鍾皆應。」撞音直江反。   於是聖上*(親)**[鶯]*萬方之歡娛,久沐浴乎膏澤,懼其侈心之將萌,而怠於東作也,[一]乃申舊章,下明詔,命有司,班憲度,昭節儉,示大素。[二]去後宮之麗飾,損乘輿之服御,除工商之淫業,興農桑之上務。遂令海內□末而反本,背偽而歸真,女修織紝,男務耕耘,器用陶匏,服尚素玄,恥纖靡而不服,賤奇麗而不珍,捐金於山,沉珠於淵。[三]於是百姓滌瑕蕩穢而鏡至清,形神寂漠,耳目不營,嗜欲之原滅,廉正之心生,莫不優遊而自得,玉潤而金聲。[四]是以四海之內,學校如林,庠序盈門,獻酬交錯,俎豆莘莘,下舞上歌,蹈德詠仁。[五]登降飫宴之禮既畢,因相與嗟歎玄德,讜言弘說,鹹含和而吐氣,頌曰「盛哉乎斯世」![六]   注[一]尚書曰:「平秩東作。」注云:「歲起於春而始就耕。」   注[二]詩大雅曰:「率由舊章。」鄭玄注云:「舊典文章。」左傳臧哀伯曰:「大路越席,大羹不致,昭其儉也。」列子曰:「大素者,質之始也。」   注[三]前書文帝詔曰:「農,天下之本也,而人或不務本而事末。」音義曰:「本,農也。末,賈也。」背偽,去雕飾也。歸真,尚質素也。杜預注左傳曰:「織紝,織繒布也。」禮記曰:「器用陶匏。」陶,瓦器也。匏,瓠也。陸賈新語曰:「聖人不用珠玉而寶其身,故舜□黃金於□巖之山,捐珠玉於五湖之川,以杜淫邪之欲也。」   注[四]瑕穢猶過惡也,楊雄集曰:「滌瑕蕩穢。」淮南子曰:「形者生之捨,神者生之制也。」又曰:「和順以寂寞。」尚書曰:「弗役耳目,百度惟貞。」淮南子曰:「吾所謂有天下者,自得而已。」禮記孔子曰;「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孟子曰孔子「德如金聲」也。   注[五]前書平帝立*(舉)*學官。郡國曰學,縣道邑及侯國曰校,鄉曰庠,聚曰序。詩曰:「獻酬交錯。」莘莘,觿多也。音所巾反。禮記曰;「歌者在上,貴人聲也。」又「嗟歎之不足,故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注[六]詩曰:「飲酒之飫。」毛萇注云:「不脫屨升堂謂之飫。」飫,私也。尚書曰:「玄德升聞。」字林曰:「讜,美言也。音黨。」   今論者但知誦虞夏之書,詠殷周之詩,講羲文之易,論孔氏之春秋,罕能精古今之清濁,究漢德之所由。[一]唯子頗識舊典,又徒馳騁乎末流。溫故知新已難,而知德者鮮矣![二]且夫辟界西戎,險阻四塞,修其防禦,孰與處乎土中,平夷洞達,萬方輻湊?[三]秦領九嵕,涇渭之川,曷若四瀆五嶽,帶河泝洛,圖書之淵?[四]建章甘泉,館御列仙,孰與靈台明堂,統和天人?[五]太液昆明,鳥獸之囿,曷若辟雍海流,道德之富?[六]遊俠踰侈,犯義侵禮,孰與同履法度,翼翼濟濟也?[七]子徒習秦阿房之造天,而不知京洛之有制也;識函谷之可關,而不知王者之無外也。」[八]   注[一]伏羲畫八卦,文王作卦辭,孔子作春秋。清濁猶善惡也。   注[二]末流猶下流也。謂諸子也。前書曰:「不入於道德,放縱於末流。」論語孔子曰:「溫故知新,可以為師矣。」又曰:「由,知德者鮮矣。」   注[三]辟,遠也,音匹亦反。戰國策蘇秦說孟嘗君曰:「秦,四塞之國也。」高誘注云:「四面有山關之固,故曰四塞之國。」防禦謂關禁也。輻湊,如輻之湊於轂也。前書武帝詔吾丘壽王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湊」也。   注[四]四瀆,江、河、淮、濟也。河圖曰:「天有四表,以布精魄,地有四瀆,以出圖書。」爾雅曰:「太山為東嶽,衡山為南嶽,華山為西嶽,恆山為北嶽,嵩山為中岳。」圖書之泉謂河洛也,易系辭曰「河出圖,洛出書」也。   注[五]館御謂設台以進御神仙也。禮含文嘉曰「禮,天子靈台,以考觀天人之際,法陰陽之會」也。   注[六]三輔黃圖曰「辟雍,水四周於外,像四海」也。   注[七]遊俠,即西賓云「鄉曲豪俊,遊俠之雄」。踰侈謂「列肆侈於姬、姜」等也。爾雅曰:「翼翼,敬也。」詩曰:「濟濟多士。」毛萇注云:「濟濟,多威儀也。」   注[八]史記曰,秦始皇作阿房宮。造,至也。公羊傳曰「王者無外」也。   主人之辭未終,西都賓矍然失容,逡巡降階,惵然意下,捧手欲辭。主人曰:「復位,今將喻子五篇之詩。」[一]賓既卒業,乃稱曰:「美哉乎此詩!義正乎楊雄,事實乎相如,非唯主人之好學,蓋乃遭遇乎斯時也。[二]小子狂簡,不知所裁,既聞正道,請終身誦之。」其詩曰:[三]   注[一]說文曰:「矍,視遽之貌。」音許縛反。周書曰:「臨攝以威而惵。」惵者,猶恐懼也,音徒頰反。喻,告也。   注[二]楊雄作長楊、羽獵賦,司馬相如作子虛、上林賦,並文雖藻麗,其事□誕,不如主人之言義正事實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又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   l明堂詩:於昭明堂,明堂孔陽;聖皇宗祀,穆穆煌煌。[一]上帝宴饗,五位時序;誰其配之,世祖光武。[二]普天率土,各以其職;猗與緝熙,允懷多福。   [三]   注[一]於音烏,歎美之辭也。詩周頌曰:「於昭於天。」孔,甚也。陽,明也。   國風曰:「我朱孔陽。」聖皇宗祀謂祭光武於明堂也。詩曰:「穆穆煌煌,宜君宜王。」穆穆猶敬也。煌煌猶美也。   注[二]前書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五位,五帝也。河圖曰:「蒼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矩,黑帝□光紀。」楊雄河東賦曰:「靈只既饗,五位時□。」謂各依其方而祭之。   注[三]詩小雅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溥亦普也。   孝經曰:「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詩商頌曰:「猗歟那歟。」猗,美也。   允,信也。懷,來也。詩大雅曰:「聿懷多福。」   l辟雍詩:乃流辟雍,辟雍湯湯;聖皇□止,造舟為梁。[一]皤皤國老,乃父乃兄;   抑抑威儀,孝友光明。[二]於赫太上,示我漢行;鴻化惟神,永觀厥成。[三]   注[一]湯湯,水流貌。□,臨也。詩小雅曰:「方叔□止。」大雅曰:「造舟為梁。」毛萇注云:「天子造舟。」造,至也,謂連舟為浮梁也。   注[二]說文曰:「皤皤,老人貌也。」音步何反。孝經援神契曰:「天子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抑抑,美也。詩曰:「威儀抑抑。」爾雅曰:「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   注[三]於赫,歎美也。太上謂太古立德賢聖之人。並著養老之禮,今我漢家遵行之也。鴻,大也。文子曰:「執玄德於心,化馳如神。」詩周頌曰:「我客戾止,永觀厥成。」爾雅曰:「觀,示也。」   l靈台詩:乃經靈台,靈台既崇;帝勤時登,爰考休征。[二]三光宣精,五行布序;習習祥風,祁祁甘雨。[二]百谷溱溱,庶卉蕃蕪;屢惟豐年,於皇樂胥。   [三]   注[一]詩大雅曰:「經始靈台。」崇,高也。時登,以時登之。休,美也。征,驗也。   注[二]三光,日、月、星也。宣,布也。精,明也。五行,水、火、金、木、土。布序謂各順其性,無謬沴也。習習,和也。詩小雅曰:「習習谷風。」禮斗威儀曰:「君政頌平,則祥風至。」宋均注曰:「即景風也。」祁祁,徐也。詩小雅曰:「興雨祁祁。」尚書考靈耀曰「熒惑順行,甘雨時」也。   注[三]百,言非一也,尚書洪範曰:「百谷用成。」溱溱,盛貌。尚書曰:「庶草蕃蕪。」爾雅曰:「蕃蕪,豐也。」詩周頌曰:「綏萬邦,屢豐年。」又曰:「於皇時周。」於音烏。詩小雅曰:「君子樂胥,受天之祜。」注云:「胥,有才智之名。」   l寶鼎詩:岳修貢兮川效珍,吐金景兮歊浮雲。寶鼎見兮色紛縕,煥其炳兮被龍文。[一]登祖廟兮享聖神,昭靈德兮彌億年。[二]   注[一]謂永平六年王雒山得寶鼎,廬江太守獻之。景,光也。說文曰:「歊,氣出貌。」音火驕反。史記曰:「秦武王與孟悅舉龍文之鼎。」   注[二]時明帝詔曰:「其以礿祭之日,陳鼎於廟,以備器用。」彌,終也。萬萬曰億。尚書曰:「公其以予萬億年敬天之休。」   l白雉詩:啟靈篇兮披瑞圖,獲白雉兮效素烏。[一]髮皓羽兮奮翹英,容絜朗兮於淳精。[二]章皇德兮侔周成,永延長兮膺天慶。[三]   注[一]靈篇謂河洛之書也。固集此題篇云「白雉素烏歌」,故兼言「效素烏」。   注[二]皓,白也。翹,尾也。春秋元命包曰:「烏者陽之精。」   注[三]章,明也。侔,等也。孝經援神契曰:「周成王時,越裳獻白雉。」慶讀曰卿。   及肅宗雅好文章,固愈得幸,數入讀書禁中,或連日繼夜。每行巡狩,輒獻上賦頌,朝廷有大議,使難問公卿,辯論於前,賞賜恩寵甚渥。固自以二世才術,位不過郎,[一]感東方朔、楊雄自論,以不遭蘇、張、范、蔡之時,作賓戲以自通焉。[二]後遷玄武司馬。[三]天子會諸儒講論五經,作白虎通德論,令固撰集其事。[四]   注[一]二代謂彪及固。   注[二]東方朔荅客難曰:「使蘇秦、張儀與僕並生,曾不得掌故,安敢望侍郎乎?」   楊雄解嘲曰:「范睢,魏之亡命也。蔡澤,山東之匹夫也。有談范、蔡於許、史之閒,則狂矣。」固所作賓戲,事見前書。   注[三]續漢志曰:「宮掖門,每門司馬一人,秩比千石。玄武司馬,主玄武門。」   注[四]章帝建初四年,詔諸王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   時北單于遣使貢獻,求欲和親,詔問腢僚。議者或以為「匈奴變詐之國,無內向之心,徒以畏漢威靈,逼憚南虜,[一]故希望報命,以安其離叛。今若遣使,恐失南虜親附之歡,而成北狄猜詐之計,不可」。固議曰:「竊自惟思,漢興已來,曠世歷年,兵纏夷狄,尤事匈奴。綏御之方,其塗不一,或修文以和之,或用武以征之,或卑下以就之,[二]或臣服而致之。[三]雖屈申無常,所因時異,然未有拒絕□放,不與交接者也。故自建武之世,復修舊典,數出重使,前後相繼,[四]至於其末,始乃暫絕。永平八年,復議通之。而廷爭連日,異同紛回,多執其難,少言其易。先帝聖德遠覽,瞻前顧後,遂復出使,事同前世。[五]以此而推,未有一世闕而不修者也。今烏桓就闕,稽首譯官,康居、月氏,自遠而至,匈奴離析,名王來降,三方歸服,不以兵威,此誠國家通於神明自然之征也。臣愚以為宜依故事,復遣使者,上可繼五鳳、甘露至遠人之會,[六]下不失建武、永平羈縻之義。虜使再來,然後一往,既明中國主在忠信,且知聖朝禮義有常,豈*(同)**[可]*逆詐示猜,孤其善意乎?絕之未知其利,通之不聞其害。設後北虜稍強,能為風塵,[七]方復求為交通,將何所及?   不若因今施惠,為策近長。」   注[一]南匈奴也。   注[二]文帝與匈奴通關市,妻以漢女,增厚其賂也。   注[三]宣帝時,匈奴稽首臣服,遣子入侍。   注[四]建武二年,日逐王遣使詣漁陽請和親,使中郎將李茂報命。二十六年,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印綬。   注[五]先帝謂明帝也。永平八年,遣越騎司馬鄭觿報使北匈奴。   注[六]宣帝五鳳三年,單于名王將觿五萬餘人來降,稱臣朝賀。甘露元年,匈奴呼韓邪遣子右賢王入侍。   注[七]相侵擾則風塵起。   固又作典引篇,述□漢德。[一]以為相如封禪,靡而不典,[二]楊雄美新,典而不實,[三]蓋自謂得其致焉。其辭曰:   注[一]典謂堯典,引猶續也。漢承堯後,故述漢德以續堯典。   注[二]文雖靡麗,而體無古典。   注[三]體雖典則,而其事虛偽,謂王莽事不實。   太極之原,兩儀始分,鞭鞭熅熅,有沉而奧,有浮而清。[一]沉浮交錯,庶類混成。[二]□命人主,五德初始,同於草昧,玄混之中。[三]踰繩越契,寂寥而亡詔者,系不得而綴也。[四]厥有氏號,紹天闡繹者,[五]莫不開元於大昊皇初之首,上哉敻乎,其書猶可得而修也。[六]亞斯之世,通變神化,函光而未曜。[七]   注[一]易系詞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又曰:「天地絪縕,萬物化醇。」   蔡邕曰:「*(鞭)**[絪]*縕,陰陽和一相扶貌也。」奧,濁也。易干鑿度曰:「清輕者為天,濁沉者為地。」   注[二]庶類,萬物也。混猶同也。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注[三]人主謂天子也。尚書曰,成湯簡代夏作人主。五德,五行也。初始謂伏犧始以木德王也。木生火,故神農以火德。五行相生,週而復始。草昧謂草創暗昧也。易曰:「天地草昧。」幽玄混沌之中謂三皇初起之時也。   注[四]易系辭曰:「上古結繩而化,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踰、越,並過也。   詔,誥也。言過繩契以上既無文字,故寂寥而無文誥。系謂易系辭也,故易系而不得綴連也。   注[五]氏號謂太昊號庖羲氏,炎帝號神農氏,黃帝號軒轅氏之類。紹,繼也。   謂王者繼天而作。闡,開也。繹,陳也。   注[六]易曰:「帝出於震。」始以木德王天下,故曰皇初之首。又曰:「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是其書可得而修也。   注[七]亞斯之代謂少昊、顓頊、高辛等。雖通變神化,而易系不載其事,故曰「函光未曜」。   若夫上稽干則,降承龍翼,而炳諸典謨,以冠德卓蹤者,莫崇乎陶唐。[一]陶唐捨胤而禪有虞,虞亦命夏後,稷契熙載,越成湯武。[二]股肱既周,天乃歸功元首,將授漢劉。[三]俾其承三季之荒末,值亢龍之災孽,懸象暗而恆文乖,彝倫斁而舊章缺。[四]故先命玄聖,使綴學立制,宏亮洪業,表相祖宗,讚揚迪哲,備哉燦爛,真神明之式也。[五]雖前*[聖]*戲、夔、衡、旦密勿之輔,比茲褊矣。[六]是以高、光二聖,辰居其域,時至氣動,乃龍見淵躍。[七]拊翼而未舉,則威靈紛紜,海內雲蒸,雷動電熛,胡縊莽分,不□其誅。[八]然後欽若上下,恭揖腢後,正位度宗,有於德不台淵穆之讓,靡號師矢敦奮撝之容。[九]蓋以膺當天之正統,受克讓之歸運,蓄炎上之烈精,蘊孔佐之弘陳云爾。[一0]   注[一]稽,考;干,天也。論語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龍翼謂稷、契等為堯之羽翼。易幹上九曰:「用九,見腢龍無首,吉。」鄭玄注云:「六爻皆體龍,腢龍象也,謂禹與稷、契、咎陶之屬並在於朝。」炳,明也。典、謨謂堯典、戲陶謨也。為道德之冠首,蹤多之卓異者,莫高於陶唐。爾雅曰:「崇,高也。」   注[二]捨胤謂堯捨其胤子丹朱而禪於舜,舜亦捨其子商均而禪禹。書曰:「熙帝之載。」孔安國注云:「熙,廣也。載,事也。」言稷契並能廣立功事於堯舜之朝。越,於也。於是成其子孫湯、武之業,並得為天子也。湯,契之後。武王,後稷之後。   注[三]股肱謂稷、契也。既周謂其子孫並周□得為天子。元首,堯也。言天更歸功於堯,又將授漢以帝位。   注[四]俾,使也。三季,三王之季也。易干文言曰:「亢龍有悔,窮之災也。」   孽亦災也。易曰:「懸象著明,莫大於日月。」乖謂失於常度也。倫,理也。斁,敗也。尚書曰:「彝倫攸斁。」舊章缺謂秦燔詩書。   注[五]玄聖謂孔丘也。春秋演孔圖曰:「孔子母征在夢感黑帝而生,故曰玄聖。」   莊子曰:「恬澹玄聖,素王之道。」綴學立制謂為漢家法制也。宏,洪,並大也。   亮,信也。表,明也。相,助也。迪,蹈也。哲,智也。言讚揚蹈履哲智之君,謂高祖等也。尚書曰:「茲四人迪哲。」燦爛,盛明也。式,法也。   注[六]戲,戲陶也。夔,舜之典樂者。衡謂阿衡,即伊尹也。旦,周公也。密勿猶黽勉也。茲謂孔子,言戲、夔等比之為褊小矣。   注[七]論語孔子曰:「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觿星共之。」時至氣動謂高祖聚彤雲於碭山,光武發佳氣於白水。易干卦九二曰:「見龍在田。」九四曰:「或躍在淵。」並喻漢初起。   注[八]拊翼,以雞為喻,言知將旦則鼓其翼而鳴。前書曰:「張、陳之交,拊翼俱起。」以喻高祖、光武也。紛紜,盛貌也。如雲之蒸,言天下英傑為漢者多也。熛,光也。胡縊謂胡亥縊死也。莽分謂公賓就斬莽也。□,臨也。言天下先為漢誅之,高祖、光武不親臨也。   注[九]尚書曰:「欽若昊天。」欽,敬也。若,順也。上下謂天地也,書曰「格於上下」。腢後,諸侯也。易曰:「君子正位凝命」也。尚書曰:「延入翼室恤度宗。」度,居也。宗,尊也。前書曰:「舜讓於德不台。」音義曰:「台讀曰嗣。」   言二祖初即位居尊之時,並謙言於德不能嗣成帝功,有此淵深穆敬之讓。高祖初即位,曰:「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無實之名,非所取也。」光武即位,固辭至於再三。靡,無也。矢,陳也。敦猶迫逼也。詩云:「矢於牧野。」又曰:   「敷敦淮濆。」言漢取天下,無號令陳師,敦迫奮武撝旄之容。詩曰:「奮伐荊楚。」尚書曰:「王秉白旄以麾。」撝亦麾也。言並天人所推,不尚威力。   注[一0]正統謂漢承周,為火德。尚書堯典曰:「允恭克讓。」謂漢承堯克讓之後。歸運謂堯歸運於漢也。炎上謂火德,烈精言盛也。蘊,藏也。孔佐謂孔丘製作春秋及緯書以佐漢也,即春秋演孔圖曰「卯金刀,名為劉,中國東南出荊州,赤帝后,次代周」是也,謂大陳漢之期運也。   洋洋乎若德,帝者之上儀,誥誓所不及已。[一]鋪觀二代洪纖之度,其賾可探也。[二]並開多於一匱,同受侯甸之所服,奕世勤民,以伯方統牧。[三]乘其命賜彤弧黃戚之威,用討韋、顧、黎、崇之不格。[四]至乎三五華夏,京遷鎬亳,遂自北面,虎離其師,革滅天邑。[五]是故義士偉而不敦,武稱未盡,護有籩德,不其然與?[六]然猶於穆猗那,翕純皦繹,以崇嚴祖考,殷薦宗祀配帝,發祥流慶,對越天地者,舄奕乎千載。豈不克自神明哉![七]誕略有常,審言行於篇籍,光藻朗而不渝耳。[八]   注[一]洋洋,美也。若,如也。儀,法也。謂如此美德,可謂五帝之上法也。   谷梁傳曰:「誥誓不及五帝,盟詛不及三王,交質不及二伯。」上下不相信服,方有誥誓。五帝之時,上下和睦,故誓不及。   注[二]鋪,□也。二代,殷、周也。洪纖猶大小也。度,法度也。賾,幽深也。   言□觀殷周大小之法,其幽深可探知之。   注[三]孔子曰:「譬如平地,雖覆一匱。」鄭玄注云:「匱,盛土籠也。」侯服、甸服謂諸侯也。湯為桀之諸侯,文王為紂之諸侯。奕猶重也。自契至湯十四代,後稷至文王十五代,並積勤勞於人也。伯方猶方伯也。謂湯為夏伯,文王為殷伯,並統領州牧。   注[四]周禮九命作伯。彤弧,赤弓。黃戚,黃金飾斧也。禮記曰:「諸侯賜弓矢然後專征伐,賜斧鉞然後殺。」韋,顧,並國名,湯滅之。詩殷頌曰:「韋顧既伐。」黎,崇,亦國名。史記:「文王伐崇。」尚書曰:「西伯戡黎。」格,來也。   注[五]三五,未詳。京*(師)*,京都也。武王都鎬,湯都亳。詩云:「宅是鎬京,武王成之。」尚書曰:「湯始居亳,從先王居。」自,從也。北面謂臣也。湯、武並以臣伐君。史記曰:「如虎如羆,如豺如離,於商郊。」音義曰:「離與螭同。」革,改也。易曰:「湯武革命。」天邑,天子所都也。尚書曰:「肆予敢求爾於天邑商。」   注[六]左傳曰:「武王克商,遷九鼎於洛邑,義士猶曰薄德。」杜預注曰:「伯夷之屬也。」史記曰,伯夷、叔齊逢武王伐紂,扣馬諫曰:「以臣弒君,可謂仁乎?」偉猶異也。敦,厚也。武,周武王樂也。論語孔子曰:「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護,湯樂也。左傳,延陵季子聘魯,觀樂,見舞大護者,曰:「聖人之弘也,而猶有籩德。」   注[七]於,歎辭也。穆,美也,歎美周家之德。詩周頌曰「於穆清廟」。猗亦歎*(之)*辭也。那,多也。歎美湯德之多也。殷頌曰:「猗歟那歟。」論語子語魯太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縱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   何晏注曰:「翕,盛也。純,和諧也。皦,其音節明也。」鄭玄注云:「繹,調達之貌。」此言殷周之代,尚有於穆猗那之頌,播之於翕純皦繹之樂,尊祖嚴父,宗祀配天於明堂之中。詩商頌曰:「浚哲惟商,長髮其祥。」言發禎祥以流慶於子孫。周頌曰:「秉文之德,對越在天。」舄奕猶蟬聯不絕也。   注[八]誕,大也。言殷週二代政化之多,大略有常也。篇籍謂詩書也。朗,明也。渝,變也。言光彩文藻朗明而不變耳,其餘殊異不能及於漢也。   矧夫赫赫聖漢,巍巍唐基,泝測其源,乃先孕虞育夏,甄殷陶周,[一]然後宣二祖之重光,襲四宗之緝熙。神靈日燭,光被六幽,仁風翔乎海表,威靈行於鬼區,慝亡迥而不泯,微胡瑣而不頤。[二]故夫顯定三才昭登之績,匪堯不興,鋪聞遺策在下之訓,匪漢不弘。[三]厥道至乎經緯乾坤,出入三光,外運混元,內浸豪芒,性類循理,品物鹹亨,其已久矣。[四]   注[一]矧,況也。漢承唐*(虞)**[堯]*之基。逆流曰泝。孕,懷也。育,養也。   甄、陶謂造成也。前書音義曰:「陶人作瓦器謂之甄。」言虞、夏、殷、周之先祖,並嘗為堯臣。   注[二]二祖,高祖、世祖也。尚書曰:「宣重光。」襲,重也。四宗,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代宗,宣帝為中宗,明帝為顯宗。燭,照也,言如日之照。六幽,六合幽遠之地。鬼區,遠方也。易曰:「高宗伐鬼方。」慝,惡也。迥,遠也。   泯,滅也。瑣,小也。頤,養也。言兇惡者無遠而不滅,微細者何小而不養也。   注[三]三才,天、地、人也。易曰:「兼三才而兩之。」登,升也。績,功也。   言升天之功,非堯不能興也。尚書曰:「昭升於上。」鋪,布也。遺策,堯之餘策,謂堯典也。在下謂後代子孫也。言堯典為子孫之訓,非漢不能弘大也。   注[四]經緯天地,言陰陽交泰也。出入三光,言日、月、星得其度也。渾元,天地之總名也。豪芒,纖微也。老子曰:「和陰陽,節四時,潤乎草木,浸乎金石,毫毛潤澤。」性,生也。循,順也。含生之類,皆順於理。尚書曰:「別生分類,品物萬殊。」亨,通也。易曰:「含弘光大,品物鹹亨。」   盛哉!皇家帝世,德臣列辟,功君百王,榮鏡宇宙,尊無與抗。[一]乃始虔鞏勞*(讓)**[謙]*,兢兢業業,貶成抑定,不敢論製作。[二]至令遷正黜色賓監之事煥揚宇內,而禮官儒林屯朋篤論之士而不傳祖宗之彷彿,雖雲優慎,無乃葸歟![三]   注[一]皇家帝代謂漢家歷代也。列辟謂古之帝王也。言漢家德可以臣彼列辟,功可以君彼百王。相如封禪書曰:「歷選列辟。」鏡猶光明也。抗猶敵也,讀曰康。   注[二]爾雅曰:「虔鞏,固也。」易曰:「勞謙君子有終吉。」言帝固為勞謙也。   兢兢,戒慎也。業業,危懼也。禮記曰:「王者功成作樂,理定制禮。」今不敢論制禮作樂之事,言謙之甚也。   注[三]遷正,改正朔也。黜色,易服色也。賓謂殷週二王之後,為漢之賓。監,視也。視殷周之事以為監戒。論語孔子曰:「周監於二代。」屯,聚也。朋,腢也。不傳謂不製作篇籍,以紀功德也。彷彿猶梗概也。論語孔子曰:「慎而無禮則葸。」鄭玄注云「葸,質□貌」也。言雖優遊謙慎,無乃太質□也。   於是三事岳牧之僚,僉爾而進曰:陛下仰監唐典,中述祖則,俯蹈宗軌。[一]   躬奉天經,惇睦辯章之化洽。[二]巡靖黎蒸,懷保□寡之惠浹。[三]燔瘞縣沉,肅祗腢神之禮備。[四]是以*(鳳皇)*來儀集羽族於觀魏,肉角馴毛宗於外囿,擾緇文皓質於郊,升黃暉采鱗於沼,甘露宵零於豐草,三足軒翥於茂樹。[五]   若乃嘉谷靈草,奇獸神禽,應圖合諜,窮祥極瑞者,朝夕□牧,日月邦畿,卓犖乎方州,羨溢乎要荒。[六]昔姬有素雉、朱烏、玄秬、黃□之事耳,君臣動色,左右相趨,濟濟翼翼,峨峨如也。[七]蓋用昭明寅畏,承聿懷之福。亦以寵靈文武,貽燕後昆,覆以懿鑠,豈其為身而有顓辭也?[八]若然受之,宜亦勤恁旅力,以充厥道,啟恭館之金縢,御東序之秘寶,以流其占。[九]   注[一]三事,三公也。僉,皆也。   注[二]天經謂孝也。孔子曰:「夫孝,天之經。」謂章帝初即位,四時禘祫,宗祀於明堂也。尚書曰:「惇□九族。」又曰:「九族既睦,辯章百姓。」鄭玄云:   「辯,別也。章,明也。惇,厚也。睦,親也。」章帝性篤愛,不忍與諸王乖離,皆留京師也。   注[三]巡,撫也。靖,安也。黎,蒸,皆觿也。懷,思也。保,安也。浹,洽也。尚書曰:「懷保小人,惠鮮□寡。」謂章帝在位凡四巡狩,賜人爵,□、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   注[四]爾雅曰:「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瘞埋,祭山曰庋縣,祭川曰浮沉。」肅祗,恭敬也。封禪書曰:「湯武至尊,不失肅敬。」元和中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庋音居毀反。   注[五]尚書曰:「鳳皇來儀。」元和二年詔曰:「乃者鳳皇鸞鳥比集七郡。」羽族謂腢鳥隨之也。觀魏,門闕也。肉角謂麟也。伏侯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北海得一角獸,大如□,有角在耳閒,端有肉。又元和二年,麒麟見陳,一角,端如蔥葉,色赤黃。」擾,馴也。緇文皓質謂騶虞也。說文曰:「騶虞,白虎,黑文,尾長於身。」古今注曰:「元和三年,白虎見彭城。」黃暉采鱗謂黃龍也。   建初五年,有八黃龍見於零陵。古今注曰:「元和二年,甘露降河南,三足烏集沛國。」軒翥謂飛翔上下。   注[六]嘉谷,嘉禾。靈草,芝屬。古今注曰:「元和二年,芝生沛,如人冠大,坐狀。」章和九年詔曰:「嘉谷滋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奇獸神禽謂白虎白雉之屬也。建初七年,獲白鹿。元和元年,日南獻生犀、白雉。言應於瑞圖,又合於史諜也。□牧,郊野也。卓犖,殊絕也。羨音以戰反。   注[七]孝經援神契曰:「周成王時,越裳來獻白雉。」朱烏謂赤烏也。尚書中候曰:「太子發度孟津,有火自天止於王屋,流為赤烏。」玄秬,黑黍也。詩大雅曰:「誕降嘉種,惟秬惟秠。」黃□,麥也。謂赤烏銜牟麥而至也。詩頌曰:「貽我來牟。」詩大雅曰:「濟濟多士。」又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又曰:「奉璋峨峨。」   注[八]詩大雅曰:「昭明有融。」寅,敬也。尚書曰:「嚴恭寅畏。」聿,述也。   懷,思也。詩大雅曰:「昭事上帝,聿懷多福。」貽,遺也。燕,安也。後昆,子孫也。言此並以光寵神靈文王、武王之德,遺燕安於子孫也。詩大雅曰:「貽厥孫謀,以燕翼子。」覆猶重也。懿、鑠,並美也。詩大雅曰:「我求懿德。」   又曰:「於鑠王師。」言詩人歌頌周之盛德,當成康之時。其成王、康王,豈獨為身而有自專之辭也,並上寵文武之業,下遺子孫之基也。言今章帝既獲符瑞之應,亦宜同成康之事也。   注[九]受之謂漢受此符瑞也。說文曰:「恁,念也。」音人甚反。旅,陳也。充,當也。恭肅之館謂廟中也。金縢,以金緘匱,藏符瑞之書於其中也。御猶陳也。   東序,東廂也。秘寶謂河圖之屬。尚書曰:「天球河圖在東序。」孔安國注曰:   「河圖,八卦是也。」言啟金縢之書及河圖之卦以佔之也。流猶□也。   夫圖書亮章,天哲也;孔猷先命,聖孚也;體行德本,正性也;逢吉丁辰,景命也。[一]順命以創製,定性以和神,荅三靈之繁祉,展放唐之明文,茲事體大而允,寤寐次於聖心。瞻前顧後,豈蔑清廟憚□天乎?[二]伊考自邃古,乃降戾爰茲,作者七十有四人,有不俾而假素,罔光度而遺章,今其如台而獨闕也![三]   注[一]圖書,河圖、洛書也。亮,信。章,明。哲,智。言天授圖書者,為天子所知也。孔。孔丘也。猷,圖也。孚,信也。言孔丘之圖,先命漢家當須封禪,此聖人之信也。體行猶躬行也。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易曰:「幹道變化,各正性命。」丁,當也。辰,時也。景,大也。逢休吉之代,當封禪之時,此為天子之大命也。   注[二]命謂符瑞也。荅,對也。三靈,天地人之神也。繁,多也。祉,福也。   展,陳也。放,效也,音甫往反。效唐堯之文,謂封禪也。尚書琁璣鈐曰:「平制禮樂,於唐之文。」茲事謂封禪之事,大而且信。次,止也。寤寐常止於聖心,言不可忘之也。前謂前代帝王,後謂子孫也。蔑,輕也。憚,難也。□,正也。言封禪之事,皆述祖宗之德,今乃推讓,豈輕清廟而難正天命乎?尚書曰:「□天之命,惟時惟幾。」   注[三]伊,維也。邃古猶遠古也。楚詞曰:「邃古之初。」戾,至也。言自遠古以來至於此也。作者,諸封禪者。史記管仲曰:「自古封禪七十二君。」並武帝及光武為七十四君。俾,使也。有天下不使其封禪,而假為竹素之文者,無有光揚法度而□其文章,不封禪者也。台,我也。今其如我何獨闕也。   是時聖上固已垂精游神,包舉蓺文,屢訪腢儒,諭咨故老,與之乎斟酌道德之淵源,餚核仁義之林藪,以望元符之臻焉。[一]既成腢後之讜辭,又悉經五繇之碩慮矣。將絣萬嗣,煬洪暉,奮景炎,扇遺風,播芳烈,久而愈新,用而不竭,汪汪乎丕天之大律,其疇能□之哉?唐哉皇哉,皇哉唐哉![二]   注[一]聖上謂章帝也。諭,告;咨,謨也。道德仁義,人所常行,故以酒食為諭焉。淵源,林藪,諭深邃也。元,天也。符,瑞也。詩曰:「餚核惟旅。」核亦核也,謂果實之屬。   注[二]讜,直言也。繇,兆辭,音冑。左傳曰:「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不習則增修其德而改卜。」碩,大也。慮,思也。廣雅曰:「絣,續也,音方萌反。」   景,大也。炎謂火德。汪汪猶深也。今文尚書太誓篇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鄭玄注云:「丕,大也。律,法也。」疇,誰也。□猶竟也。唐哉謂堯也。皇哉謂漢也。言唯唐與漢,唯漢與唐。   固後以母喪去官。永元初,大將軍竇憲出征匈奴,以固為中護軍,與參議。北單于聞漢軍出,遣使款居延塞,欲修呼韓邪故事,朝見天子,請大使。憲上遣固行中郎將事,將數百騎與虜使俱出居延塞迎之。會南匈奴掩破北庭,[一]固至私渠海,聞虜中亂,引還。及竇憲敗,固先坐免官。   注[一]永元二年,南單于出雞鹿塞擊北匈奴於河雲,大破之。   固不教學諸子,諸子多不遵法度,吏人苦之。初,洛陽令種兢嘗行,固奴干其車騎,吏椎呼之,奴醉罵,兢大怒,畏憲不敢發,心銜之。及竇氏賓客皆逮考,兢因此捕系固,遂死獄中。時年六十一。詔以譴責兢,抵主者吏罪。   固所著典引、賓戲、應譏、詩、賦、銘、誄、頌、書、文、記、論、議、六言,在者凡四十一篇。   論曰:司馬遷、班固父子,其言史官載籍之作,大義粲然著矣。議者咸稱二子有良史之才。遷文直而事核,固文贍而事詳。若固之序事,不激詭,不抑抗,[一]   贍而不穢,詳而有體,使讀之者亹亹而不猒,信哉其能成名也。[二]彪、固譏遷,以為是非頗謬於聖人。[三]然其論議常排死節,否正直,而不廝殺身成仁之為美,[四]則輕仁義,賤守節愈矣。[五]固傷遷博物洽聞,不能以智免極刑;   [六]然亦身陷大戮,[七]智及之而不能守之。[八]嗚呼,古人所以致論於目睫也![九]   注[一]激,揚也。詭,毀也。抑,退也。抗,進也。   注[二]爾雅曰,亹亹猶勉也。   注[三]言遷所是非皆與聖人乖謬,即崇黃老而薄五經,輕仁義而賤守節是也。   注[四]固序遊俠傳曰:「劇孟、郭解之徒,馳騖於閭閻,雖其陷於刑辟,自與殺身成名,若季路、仇牧*[死]*而不悔也。古之正法:五伯,三王之罪人;六國,五伯之罪人;四豪者,又六國之罪人。況於郭解之倫,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其罪不容於誅也。」   注[五]愈猶甚也。   注[六]謂下蠶室。   注[七]此已上略華嶠之辭。   注[八]論語孔子之言也。言有智而不能自守其身。   注[九]史記齊使者至越,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貴其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今越王知晉之失計,不自知越人之過,是目論也。」言班固譏遷被刑,而不知身自遇禍。   贊曰:二班懷文,裁成帝墳。[一]比良遷、董,[二]兼麗卿、雲。[三]彪識皇命,固迷世紛。   注[一]沈約宋書曰:「初,謝儼作此贊,云『裁成典墳』,以示範曄,曄改為『帝墳』。」   注[二]謂司馬遷、董狐也。左傳曰:「董狐,古之良史也。」   注[三]司馬長卿、楊子雲。    校勘記   一三五九頁三行主人喟然而歎曰按:文選「主人」上有「東都」二字。張森楷校勘記謂案上卷小題下稱「自『東都主人』以下分為下卷」,是本有「東都」字也,不知何故逸去。   一三五九頁四行奮布衣以登皇極按:校補謂文選「極」作「位」。   一三五九頁五行前聖靡得而言焉按:校補謂文選無「而」字。   一三五九頁五行討有逆而順人按:「討」原斗「計」,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一三五九頁七行監乎*(泰)**[太]*清按:「泰」當作「太」,此後人回改之誤,文選正作「太」,今據改。   一三五九頁八行以變子之或志按:李慈銘謂文選「或」作「惑」。或惑古字通。   一三五九頁一0行昭襄昭王襄王也按:文選注引史記「秦武王卒,無子,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張森楷校勘記謂秦有昭襄王、莊襄王,昭襄或只稱「昭王」,無只稱「襄王」者,此「昭襄」即昭襄王,文選注是,此非。   一三六0頁四行時豈奢泰而安之哉按:汲本、殿本「泰」作「侈」。   一三六一頁一行作舟車按:校補謂文選「車」作「輿」。   一三六一頁一行斯軒轅氏之所以開帝功也按:校補謂文選「斯」下有「乃」字。   一三六一頁二行應天順*(民)**[人]*按:「民」當作「人」,此後人回改之誤。   文選正作「人」,今據改。   一三六一頁二行有殷宗中興之則焉按:「宗」原作「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六一頁四行妙古昔而論功按:文選「妙」作「眇」。   一三六二頁一二行洛邑地埶之中也按:陳景雲謂據偽孔傳,「之中」當作「正中」。   一三六三頁五行翩翩巍巍顯顯翼翼按:王先謙謂文選作「扇巍巍,顯翼翼」。   一三六三頁七行順流泉而為沼按:校補謂文選「順」作「填」,注雲昭明諱順,故改為「填」。   一三六三頁一0行鳳蓋颯灑按:「颯灑」文選作「棽麗」。   一三六三頁一0行祲威盛容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祲」當從文選作「寢」,言寢兵威而盛禮容也。   一三六三頁一二行吐爓生風按:「爓」原斗「爛」,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一三六三頁一二行吹野燎山按:校補謂文選作「欱野歕山」。   一三六三頁一四行以命三驅按:王先謙謂文選「以命」作「申令」。   一三六三頁一四行輕車霆發按:校補謂文選作「輶車霆激」。   一三六三頁一四行遊基發射按:校補謂文選「游」作「由」,游與由同。   一三六三頁一四行轡不詭遇汲本、殿本「轡」作「彎」,注同。按:此承上「范氏施御」言,作「轡」是,文選亦作「轡」。   一三六四頁一行*(御)**[覲]*明堂據殿本改。按:依注當作「覲」,文選亦作「覲」。   一三六四頁三行瞰四裔而抗稜按:汲本、殿本「稜」作「稜」,文選亦作「稜」。   注同。   一三六四頁三行南趯朱垠按:校補謂文選「趯」作「耀」。   一三六四頁四行自孝武所不能征孝宣所不能臣按:校補謂文選作「自孝武之所不征,孝宣之所未臣」。   一三六四頁六行外接百蠻按:校補謂文選「接」作「綏」。   一三六四頁六行乃盛禮樂供帳置乎雲龍之庭按:李慈銘謂文選作「爾乃盛禮興樂」,以樂字讀句。   一三六四頁八行太師奏樂按:「太」原斗「泰」,逕據殿本改正。   一三六四頁九行仱樹兜離按:李慈銘謂文選「仱樹」作「僸樹」。   一三六四頁一二行始服*(冕)*冠*[冕]*衣裳據汲本改,與明帝紀合。   一三六四頁一三行敷布也按:「敷」原斗「鋪」,逕改正。   一三六六頁一0行霆激電騖並言疾也汲本、殿本「霆激」作「霆發」。按:正文「輕車霆發」,文選作「輶車霆激」,觀此注,似章懷所見本正文亦作「霆激」也。   一三六六頁一一行則*(揮)**[搏]*而嬉據汲本、殿本改。   一三六六頁一一行范氏趙之御人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李善注引括地圖雲,夏德盛,二龍降之,禹使范氏御之以行經南方。章懷以范氏為趙之御人,引孟子以證之,誤甚。又按:校補謂范氏自當為夏之御人,此「趙」字疑涉下「趙簡子」而誤。   一三六六頁一二行吾為范氏驅馳汲本、殿本「范氏」作「范我」。校補引侯康說,謂「『范我』當作『范氏』,章懷引此,正以注『范氏施御』句也。孫宣公孟子音義云『范我』或作『范氏』。   孟堅此賦皆用孟子,故章懷引孟子以證之」。今按:趙岐本孟子與今本孟子同作「范我」,且下引趙岐注「范,法也」,則章懷注原亦作「范我」。校補謂「侯氏謂孟堅實用孟子或作本,是也,當時亦並無趙岐本也。至章懷之引孟子,並引趙注以釋『范』字,實仍為『范我』,並非『范氏』,特引之專為說下『轡不詭遇』,原別為一義」。   一三六六頁一三行趙岐注曰范法也按:「范」當作「范」。參閱上條校記。   一三六七頁一0行*[日]*食於三朝之會據汲本、殿本補。   一三六七頁一六行食舉*(為)**[謂]*當食舉樂也據汲本、殿本改。按:為謂本通,此以作「謂」為是。   一三六七頁一七行太師掌六律六呂按:「呂」原斗「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六八頁四行太古遠古也按:「太」原斗「泰」,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六八頁九行於是聖上*(親)**[鶯]*萬方之歡娛按:文選「親」作「鶯」,王先謙謂作「鶯」是。今據改。   一三六八頁九行久沐浴乎膏澤按:校補謂文選「久」作「又」,「乎」作「於」。   一三六八頁一一行除工商之淫業興農桑之上務按:校補謂文選「除」作「抑」,「上」作「盛」。   一三六八頁一二行賤奇麗而不珍按:校補謂文選「不」作「弗」。   一三六八頁一三行耳目不營按:校補謂文選「不」作「弗」。   一三六九頁六行捐珠玉於五湖之川按:「湖」原斗「胡」,逕改正。   一三六九頁一0行平帝立*(舉)*學官據刊誤刪。   一三七0頁一一行圖書之泉按:「泉」本作「淵」,避唐諱改,殿本回改作「淵」。   一三七一頁二行今將喻子五篇之詩按:校補謂文選作「今將授子以五篇之詩」。   一三七一頁一四行率土之賓按:汲本、殿本「賓」作「濱」。   一三七四頁一四行豈*(同)**[可]*逆詐示猜殿本「同」作「可」,王先謙謂作「可」是。今據改。   一三七五頁八行典而不實按:校補謂文選「不」作「亡」。   一三七五頁一四行同於草昧按:汲本、殿本「於」作「乎」,文選作「於」。   一三七五頁一五行厥有氏號紹天闡繹者按:校補謂文選無「者」字。   一三七六頁一行蔡邕曰*(鞭)**[絪]*縕據汲本、殿本改。   一三七六頁一二行以冠德卓蹤者按:校補謂文選「蹤」作「絕」。   一三七六頁一三行虞亦命夏後按:校補謂文選「虞」上仍有「有」字。   一三七六頁一六行雖前*[聖]*戲夔衡旦密勿之輔據汲本、殿本補。按:文選無「前聖」二字。   一三七六頁一六行辰居其域文選「辰」作「宸」。按:校補謂「辰居」本論語,作「宸」者借通耳,其本字仍當作「辰」。   一三七八頁三行高祖聚彤雲於碭山按:「碭」原斗「碭」,逕改正。   一三七九頁一行同受侯甸之所服按:校補謂文選無「所」字。   一三七九頁一行以伯方統牧按:校補謂文選「伯方」作「方伯」。   一三七九頁一行乘其命賜彤弧黃戚之威用討韋顧黎崇之不格挌:校補謂文選「戚」作「鉞」,「格」作「恪」。   一三七九頁三行是故義士偉而不敦按:校補謂文選「偉」作「華」。   一三七九頁三行然猶於穆猗那按:校補謂文選「然」作「亦」。   一三七九頁一四行京*(師)*京都也據刊誤刪。   一三八0頁一二行慝亡迥而不泯按:校補謂文選「慝」作「匿」,「迥」作「回」。   一三八0頁一四行厥道至乎經緯乾坤按:校補謂文選「厥道」二字連上為句,「乎」作「於」。   一三八0頁一四行內浸豪芒按:校補謂文選「浸」作「沾」。   一三八0頁一六行漢承唐*(虞)**[堯]*之基按:刊誤謂註解「唐基」耳,何故輒出「虞」字,明當作「堯」。今據改。   一三八一頁九行品物萬殊按:「殊」原斗「物」,逕改正。   一三八一頁一0行乃始虔鞏勞*(讓)**[謙]*據汲本、殿本改。   一三八一頁一一行而禮官儒林屯朋篤論之士而不傳祖宗之彷彿按:校補謂文選「朋」作「用」,「論」作「誨」。又毛刻文選蔡邕注本「屯」作「純」,「不傳」上無「而」字。又按:「彷彿」汲本、殿本作「彷彿」,注同,文選作「髣□」。   一三八二頁六行是以*(鳳皇)*來儀集羽族於觀魏文選無「鳳皇」二字。沉家本謂以下文例之,無者是。今據刪。   一三八二頁八行羨溢乎要荒按:校補謂文選「羨」作「洋」。   一三八二頁一一行宜亦勸恁旅力按:校補謂文選「宜亦」作「亦宜」。   一三八三頁四行肉角謂麟也按:「麟」原斗「鱗」,逕改正。   一三八四頁七行定性以和神按:校補謂文選作「因定以和神」。   一三八四頁八行憚□天乎按:校補謂文選「天」下有「命」字。   一三八四頁八行伊考自邃古按:「邃」原斗「遂」,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一三八五頁四行與之乎斟酌道德之淵源按:校補謂文選無「乎」字。   一三八五頁五行既成腢後之讜辭按:校補謂文選「成」作「感」。   一三八五頁六行奮景炎汲本、殿本「景炎」作「炎景」。按:文選作「景炎」。   一三八七頁二行若季路仇牧*[死]*而不悔也校補謂前書「仇牧」下原有「死」字,各本皆脫。今據補。   ************後漢書卷四十一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 第三十一   *第五倫曾孫種宋均族子意*   第五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也。其先齊諸田,[一]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為氏。   注[一]史記曰:「陳公子完奔齊,以陳字為田氏。」應劭注云:「始食采於田,改姓田氏。」   倫少介然有義行。王莽末,盜賊起,宗族閭裡爭往附之。倫乃依險固築營壁,有賊,輒奮厲其觿,引強持滿以拒之,[一]銅馬、赤眉之屬前後數十輩,皆不能下。[二]倫始以營長詣郡尹鮮於□,[三]□見而異之,署為吏。後□坐事左轉高唐令,[四]臨去,握倫臂訣曰:「恨相知晚。」[五]   注[一]引強謂弓弩之多力者控引之。持滿,不發也。   注[二]東觀記曰:「時米石萬錢,人相食,倫獨收養孤兄子、外孫,分糧共食,死生相守,鄉里以此賢之。」   注[三]風俗通曰:「武王封箕子於朝鮮,其子食采於朝鮮,因氏焉。」   注[四]高唐,縣,屬平原郡,故城在今齊州祝阿縣西。   注[五]訣,別也。東觀記曰:「倫步擔往候之,留十餘日,將倫上堂,令妻子出相對,以屬托焉。」   倫後為鄉嗇夫,平傜賦,理怨結,得人歡心。自以為久宦不達,遂將家屬客河東,變名姓,自稱王伯齊,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所過輒為糞除而去,[一]陌上號為道士,親友故人莫知其處。   注[一]糞除猶埽除也。   數年,鮮於□薦之於京兆尹閻興,興即召倫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乃署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巿。[一]倫平銓衡,正斗斛,巿無阿枉,百姓悅服。每讀詔書,常歎息曰:「此聖主也,一見決矣。」等輩笑之曰:「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乎?」[二]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注[一]東觀記曰:「時長安巿未有秩,又鑄錢官奸*(輕)**[軌]*所集,無能整齊理之者。興署倫督鑄錢掾,領長安巿,其後小人爭訟,皆云『第五掾所平,巿無奸枉』。」   注[二]華嶠書曰:「蓋延代鮮於□為馮翊,多非法。倫數切諫,延恨之,故滯不得舉。」將謂州將。   建武二十七年,舉孝廉,補淮陽國醫工長,隨王之國。光武召見,甚異之。二十九年,從王朝京師,隨官屬得會見,帝問以政事,倫因此酬對政道,帝大悅。   明日,復特召入,與語至夕。帝戲謂倫曰:「聞卿為吏篣婦公,不過從兄飯,寧有之邪?」倫對曰:「臣三娶妻皆無父。少遭饑亂,實不敢妄過人食。」[一]帝大笑。倫出,有詔以為扶夷長,[二]   未到官,追拜會稽太守。雖為二千石,躬自斬芻養馬,妻執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糧,余皆賤貿與民之貧羸者。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財產以之困匱,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倫到官,移書屬縣,曉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   有妄屠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永平五年,坐法征,老小攀車叩馬,□呼相隨,日裁行數里,不得前。倫乃偽止亭捨,陰乘船去。觿知,復追之。及詣廷尉,吏民上書守闕者千餘人。是時顯宗方案梁松事,亦多為松訟者。帝患之,詔公車諸為梁氏及會稽太守上書者勿復受。會帝幸廷尉錄囚徒,得免歸田里。身自耕種,不交通人物。   注[一]華嶠書曰:「上復曰:『聞卿為巿掾,人有遺母一笥餅者。卿從外來見之,奪母笥,探口中餅,信乎?』倫對曰:『實無此。觿人以臣愚蔽,故為生是語也。』」注[二]扶夷,縣,屬零陵郡,故城在今邵州武岡縣東北。   數歲,拜為宕渠令,[一]顯拔鄉佐玄賀,賀後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絜稱,所在化行,終於大司農。   注[一]宕渠,縣,故城在今渠州流江縣東北。   倫在職四年,遷蜀郡太守。蜀地肥饒,人吏富實,掾史家貲多至千萬,皆鮮車怒馬,以財貨自達。[一]倫悉簡其豐贍者遣還之,更選孤貧志行之人以處曹任,於是爭賕抑絕,[二]文職修理。所舉吏多至九卿、二千石,時以為知人。   注[一]怒馬謂馬之肥壯,其氣憤怒也。   注[二]以財相貨曰賕,音其又反,又音求。   視事七歲,肅宗初立,擢自遠郡,代牟融為司空。帝以明德太后故,尊崇舅氏馬廖,兄弟並居職任。廖等傾身交結,冠蓋之士爭赴趣之。倫以後族過盛,欲令朝廷抑損其權,上疏曰:「臣聞忠不隱諱,直不避害。不勝愚狷,昧死自表。   [一]書曰:『臣無作威作福,其害於而家,凶於而國。』[二]傳曰:『大夫無境外之交,束修之饋。』[三]近代光烈皇后,雖友愛天至,而卒使陰就歸國,徙廢陰興賓客;其後梁、竇之家,互有非法,明帝即位,竟多誅之。自是洛中無復權戚,書記請托一皆斷絕。又譬諸外戚曰:[四]『苦身待士,不如為國,戴盆望天,事不兩施。』[五]臣常刻著五臧,書諸紳帶。[六]而今之議者,復以馬氏為言。竊聞□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門校尉防以錢三百萬,私贍三輔衣冠,知與不知,莫不畢給。又聞臘日亦遺其在洛中者錢各五千,越騎校尉光,臘用羊三百頭,米四百斛,肉五千斤。臣愚以為不應經義,惶恐不敢不以聞。陛下情慾厚之,亦宜所以安之。臣今言此,誠欲上忠陛下,下全後家,裁蒙省察。」[七]及馬防為車騎將軍,當出征西羌,倫又上疏曰:「臣愚以為貴戚可封侯以富之,不當職事以任之。何者?繩以法則傷恩,私以親則違憲。   伏聞馬防今當西征,臣以太后恩仁,陛下至孝,恐卒有纖介,難為意愛。[八]   聞防請杜篤為從事中郎,多賜財帛。篤為鄉里所廢,客居美陽,女弟為馬氏妻,恃此交通,在所縣令苦其不法,收系論之。今來防所,議者鹹致疑怪,況乃以為從事,將恐議及朝廷。今宜為選賢能以輔助之,不可復令防自請人,有損事望。[九]苟有所懷,敢不自聞。」並不見省用。   注[一]狷,狂狷也。   注[二]尚書洪範之言。   注[三]谷梁傳之文也。束,帛也。修,脯也。饋,遺也。   注[四]譬,曉諭也。   注[五]司馬遷書曰「僕以為戴盆何以望天」也。   注[六]刻著五臧,謂銘之於心也。紳謂大帶,垂之三尺。論語曰「子張書諸紳」也。   注[七]「裁」與「纔」同。   注[八]恐卒然有小過,愛而不罰,則廢法也。   注[九]望,物望也。   倫雖峭直,[一]然常疾俗吏苛刻。及為三公,值帝長者,屢有善政,乃上疏□稱盛美,因以勸成風德,曰:「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體晏晏之姿,以寬弘臨下,[二]出入四年,前歲誅刺史、二千石貪殘者六人。[三]斯皆明聖所鑒,非腢下所及。   然詔書每下寬和而政急不解,務存節儉而奢侈不止者,咎在俗敝,腢下不稱故也。光武承王莽之餘,頗以嚴猛為政,後代因之,遂成風化。郡國所舉,類多辨職俗吏,殊未有寬博之選以應上求者也。陳留令劉豫,冠軍令駟協,並以刻薄之姿,臨人宰邑,專念掠殺,務為嚴苦,吏民愁怨,莫不疾之,而今之議者反以為能,違天心,失經義,誠不可不慎也。非徒應坐豫、協,亦當宜譴舉者。   [四]務進仁賢以任時政,不過數人,則風俗自化矣。臣嘗讀書記,知秦以酷急亡國,又目見王莽亦以苛法自滅,故勤勸懇懇,實在於此。又聞諸王主貴戚,驕奢踰制,京師尚然,何以示遠?故曰:『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從]*。』[五]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夫陰陽和歲乃豐,君臣同心化乃成也。其刺史、太守以下,拜除京師及道出洛陽者,宜皆召見,可因博問四方,兼以觀察其人。   諸上書言事有不合者,可但報歸田里,不宜過加喜怒,以明在寬。臣愚不足采。」   及諸馬得罪歸國,而竇氏始貴,倫復上疏曰:「臣得以空虛之質,當輔弼之任。   素性駑怯,位尊爵重,拘迫大義,思自策厲,雖遭百死,不敢擇地,又況親遇危言之世哉![六]今承百王之敝,人尚文巧,鹹趨邪路,莫能守正。伏見虎賁中郎將竇憲,椒房之親,[七]典司禁兵,出入省闥,年盛志美,卑謙樂善,此誠其好士交結之方。然諸出入貴戚者,類多瑕轂禁錮之人,尤少守約安貧之節,士大夫無志之徒更相販賣,雲集其門。觿喣飄山,聚蚊成雷,[八]蓋驕佚所從生也。三輔論議者,至雲以貴戚廢錮,當復以貴戚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九]詖險趣埶之徒,誠不可親近。[一0]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憲等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慮於無形,令憲永保福祿,君臣交歡,無纖介之隙。此臣之至所願也。」   注[一]峭,峻也。   注[二]尚書考靈耀曰:「堯文塞晏晏。」爾雅曰:「晏晏,溫和也。」   注[三]東觀漢記曰:「去年伏誅者,刺史一人,太守三人,減死罪二人,凡六人。」   注[四]譴,責也。   注[五]論語孔子之言。   注[六]論語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遜。」鄭玄云:「危猶高也。」據時高言高行必見危,故以為諭也。   注[七]后妃以椒塗壁,取其繁衍多子,故曰椒房。   注[八]前書中山靖王之言。   注[九]病酒曰酲。   注[一0]蒼頡篇曰:「詖,佞諂也。」   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諸子或時諫止,輒叱遣之,吏人奏記及便宜者,亦並封上,其無私若此。性質□,少文采,在位以貞白稱,時人方之前朝貢禹。   [一]然少蘊藉,不修威儀,[二]亦以此見輕。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里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而亦終不用也。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疾,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連以老病上疏乞身。元和三年,賜策罷,以二千石奉終其身,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區。後數年卒,時年八十餘,詔賜秘器、衣衾、錢布。   注[一]前書曰:「貢禹字少翁,琅邪人也,以明經潔行著聞。」   注[二]蘊藉猶寬博也。   少子頡嗣,歷桂陽、廬江、南陽太守,所在見稱。順帝之為太子廢也,[一]頡為太中大夫,與太僕來歷等共守闕固爭。帝即位,擢為將作大匠,卒官。[二]   倫曾孫種。   注[一]樊豐等譖之,廢為濟陰王。   注[二]三輔決錄注曰:「頡字子陵,為郡功曹,州從事,公府辟舉高第,為侍御史,南頓令,桂陽、南陽、廬江三郡太守,諫議大夫。洛陽無主人,鄉里無田宅,客止靈台中,或十日不炊。司隸校尉南陽左雄、太史令張衡、尚書廬江朱建、孟興皆與頡故舊,各致禮餉,頡終不受。」   論曰:第五倫峭核為方,[一]非夫愷悌之士,省其奏議,惇惇歸諸寬厚,[二]   將懲苛切之敝使其然乎?昔人以弦韋為佩,蓋猶此矣。[三]然而君子侈不僭上,儉不偪下,[四]豈尊臨千里而與牧圉等庸乎?詎非矯激,則未可以中和言也。   注[一]峭核謂其性峻急,好窮核事情。   注[二]惇惇,純厚之魍也,音敦。   注[三]韓子曰「西門豹性急,佩韋以自緩;董安於性緩,佩弦以自急」也。   注[四]禮記曰:「管仲鏤簋而朱紘,旅樹而反坫,山節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賢大夫也,而難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種字興先,少厲志義,為吏,冠名州郡。永壽中,以司徒掾清詔使冀州,廉察□害,[一]舉奏刺史、二千石以下,所刑免甚觿,□官奔走者數十人。還,以奉使稱職,拜高密侯相。是時徐兗二州盜賊群輩,高密在二州之郊,種乃大儲糧□,勤厲吏士,賊聞皆憚之,桴鼓不鳴,流民歸者,歲中至數千家。[二]以能換為□相。[三]   注[一]風俗通曰「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詔,使荊州」,又此言以司徒清詔使冀州,蓋三公府有清詔員以承詔使也。廉,察也。   注[二]桴,擊鼓杖也,音浮。   注[三]周後□公也。   遷兗州刺史。中常侍單超兄子匡為濟陰太守,負埶貪放,種欲收舉,未知所使。   會聞從事□羽素抗厲,乃召羽具告之。謂曰:「聞公不畏強禦,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何?」對曰:「願庶幾於一割。」[一]羽出,遂馳至定陶,閉門收匡賓客親吏四十餘人,六七日中,糾發其臧五六千萬。種即奏匡,並以劾超。匡窘迫,遣刺客刺羽,羽覺其奸,乃收系客,具得情狀。州內震慄,朝廷嗟歎之。   注[一]以鉛刀諭。   是時太山賊叔孫無忌等暴橫一境,州郡不能討。羽說種曰:「中國安寧,忘戰日久,而太山險阻,寇猾不制。今雖有精兵,難以赴敵,羽請往譬降之。」種敬諾。羽乃往,備說禍福,無忌即帥其黨與三千餘人降。單超積懷忿恨,遂以事陷種,竟坐徙朔方。超外孫董援為朔方太守,□怒以待之。初,種為□相,以門下掾孫斌賢,善遇之。及當徙斥,斌具聞超謀,乃謂其友人同縣閭子直及高密甄子然曰:「蓋盜憎其主,從來舊矣。第五使君當投裔土,而單超外屬為彼郡守。夫危者易僕,可為寒心。吾今方追使君,庶免其難。若奉使君以還,將以付子。」二人曰:「子其行矣,是吾心也。」於是斌將俠客晨夜追種,及之於太原,遮險格殺送吏,因下馬與種,斌自步從。一日一夜行四百餘里,遂得脫歸。   種匿於閭、甄氏數年,徐州從事臧旻上書訟之曰:「臣聞士有忍死之辱,必有就事之計,故季布屈節於朱家,[一]管仲錯行於召忽。[二]此二臣以可死而不死者,非愛身於須臾,貪命於苟活,隱其智力,顧其權略,庶幸逢時有所為耳。卒遭高帝之成業,齊桓之興伯,遺其亡逃之行,赦其射鉤之讎,拔於囚虜之中,信其佐國之謀,[三]勳效傳於百世,君臣載於篇籍。假令二主紀過於纖介,則此二臣同死於犬馬,沉名於溝壑,當何由得申其補過之功,建其奇奧之術乎?伏見故兗州刺史第五種,傑然自建,在鄉曲無苞苴之嫌,[四]步朝堂無擇言之闕,[五]   天性疾惡,公方不曲,故論者說清高以種為上,序直士以種為首。春秋之義,選人所長,□其所短,錄其小善,除其大過。種所坐以盜賊公負,筋力未就,[六]   罪至征徙,非有大惡。昔虞舜事親,大杖則走。[七]故種逃亡,苟全性命,冀有朱家之路,以顯季布之會。願陛下無遺須臾之恩,令種有持忠入地之恨。」   會赦出,卒於家。   注[一]前書曰,季布,楚人,為任俠有名,數窘漢王,高祖購求布千金。布匿濮陽周氏,周氏曰:「漢求將軍急,敢進計。」布許之,乃髡鉗布,衣褐,並其家僮之魯朱家所賣之。朱家買置田舍,言之高祖,赦之,後為河東守。   注[二]說苑子路問於孔子曰:「昔者管*(子)**[仲]*欲立公子糾而不能,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是無仁也。」孔子曰:「召忽者,人臣之材。不死則三軍之虜也,死之則名聞於天下矣,何為不死哉?管子者,天子之佐,諸侯之相也。死之則不免於溝瀆之中,不死則功復用於天下,夫何為死之哉?」錯猶乖也。   注[三]信音申。   注[四]苞苴,饋遺也。   注[五]口無可擇之言也。   注[六]太山之賊,種不能討,是力不足以禁之,法當公坐,故雲公負也。   注[七]家語孔子謂曾子之言也。   鍾離意字子阿,會稽山陰人也。少為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一]意封還記,入言於太守曰:「春秋先內後外,[二]詩云『刑於寡妻,以御於家邦』,[三]明政化之本,由近及遠。今宜先清府內,且闊略遠縣細微之愆。」太守甚賢之,遂任以縣事。建武十四年,會稽大疫,死者萬數,[四]   意獨身自隱親,經給醫藥,[五]所部多蒙全濟。   注[一]記,文符也。案,察之*[也]*。   注[二]公羊傳曰:「春秋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   注[三]詩大雅之文。刑,見也。御,治*[也]*。   注[四]疫,癘氣也。   注[五]隱親謂親自隱恤之。經給謂經營濟給之。   舉孝廉,再遷,辟大司徒侯霸府。詔部送徒詣河內,時冬寒,徒病不能行。路過弘農,意輒移屬縣使作徒衣,縣不得已與之,而上書言狀,意亦具以聞。光武得奏,以*(見)**[視]*霸,曰:「君所使掾何乃仁於用心?誠良吏也!」意遂於道解徒桎梏,[一]恣所欲過,與剋期俱至,無或違者。還,以病免。   注[一]在手曰梏,在足曰桎。   後除瑕丘令。[一]吏有□建者,盜竊縣內,意屏人問狀,建叩頭服罪,不忍加刑,遣令長休。建父聞之,為建設酒,謂曰:「吾聞無道之君以刃殘人,有道之君以義行誅。子罪,命也。」遂令建進藥而死。二十五年,遷堂邑令。[二]*[縣]*人防廣為父報讎,系獄,其母病死,廣哭泣不食。意憐傷之,乃聽廣歸家,使得殯斂。丞掾皆爭,意曰:「罪自我歸,義不累下。」遂遣之。[三]廣斂母訖,果還入獄。意密以狀聞,廣竟得以減死論。   注[一]瑕丘,今兗州縣也。   注[二]堂邑故城在今博州堂邑縣西北。   注[三]言罪歸於我,不累於丞掾。   顯宗即位,征為尚書。時交址太守張恢,坐臧千金,征還伏法,以資物簿入大司農,[一]詔班賜腢臣。意得珠璣,悉以委地而不拜賜。帝怪而問其故。對曰:   「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曾參回車於勝母之閭,惡其名也。[二]此臧穢之寶,誠不敢拜。」帝嗟歎曰:「清乎尚書之言!」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意。轉為尚書僕射。車駕數幸廣成苑,意以為從禽廢政,常當車陳諫般樂游田之事,天子實時還宮。永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宮,意詣闕免冠上疏曰:「伏見陛下以天時小旱,憂念元元,降避正殿,躬自克責,而比日密雲,遂無大潤,[三]豈政有未得應天心者邪?昔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邪?使人疾邪?宮室榮邪?女謁盛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四]竊見北宮大作,人失農時,此所謂宮室榮也。自古非苦宮室小狹,但患人不安寧。宜且罷止,以應天心。臣意以匹夫之才,無有行能,久食重祿,擢備近臣,比受厚賜,喜懼相並,不勝愚戇征營,罪當萬死。」[五]帝策詔報曰:「湯引六事,咎在一人。其冠履,勿謝。比上天降旱,密雲數會,朕慼然籩懼,思獲嘉應,故分佈禱請,窺候風雲,北祈明堂,南設雩□。[六]今又□大匠止作諸宮,減省不急,庶消□譴。」詔因謝公卿百僚,遂應時澍雨焉。[七]   注[一]簿,文記也。   注[二]說苑曰:「邑名勝母,曾子不入,水名盜泉,仲尼不飲,丑其名也。」屍子又載其言也。   注[三]易曰:「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注[四]帝王紀曰:「成湯大旱七年,齋戒翦發斷爪,以己為犧牲,禱於桑林之社,以六事自責。」   注[五]征營,不自安也。   注[六]明堂在洛陽城南,言北祈者,蓋時修雩□在明堂之南。   注[七]說文云「雨所以澍生萬物」,故曰澍。音注。   時詔賜降鬍子縑,尚書案事,誤以十為百。帝見司農上簿,大怒,召郎將笞之。   意因入叩頭曰:「過誤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為愆,則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輕,咎皆在臣,臣當先坐。」乃解衣就格。[一]帝意解,使復冠而貰郎。   注[一]格,拘埶也。   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一]故公卿大臣數被詆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常)**[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崧走入默下,帝怒甚,疾言曰:   「郎出!郎出!」崧曰:「天子穆穆,諸侯煌煌。[二]未聞人君自起撞郎。」帝赦之。朝廷莫不悚慄,爭為嚴切,以避誅責;唯意獨敢諫爭,數封還詔書,臣下過失輒救解之。會連有變異,意復上疏曰:「伏惟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經術,郊祀天地,畏敬鬼神,憂恤黎元,勞心不怠。而天氣未和,日月不明,[三]水泉湧溢,寒暑違節者,咎在腢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為俗。吏殺良人,繼踵不絕。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四]至於骨肉相殘,毒害彌深,感逆和氣,以致天□。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害不生,禍亂不作。鹿鳴之詩必言宴樂者,[五]以人神之心洽,然後天氣和也。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詔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帝雖不能用,然知其至誠。亦以此故不得久留,出為魯相。[六]後德陽殿成,[七]百官大會。帝思意言,謂公卿曰:「鍾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注[一]隱猶私也。   注[二]曲禮之文也。穆穆,美也。煌煌,盛也。   注[三]易通卦驗曰:「愚智同位,則日月無光。」   注[四]爾雅曰:「雍雍,和也。」   注[五]鹿鳴,詩小雅,宴腢臣也。其詩曰:「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注[六]意別傳曰:「意為魯相,到官,出私錢萬三千文,付戶曹孔欣修夫子車,身入廟,拭幾席□履。男子張伯除堂下草,土中得玉璧七枚,伯懷其一,以六枚白意。意令主簿安置幾前。孔子教授堂下默首有懸甕,意召孔欣問:『此何甕也?』對曰:『夫子甕也,背有丹書,人莫敢發也。』意曰:『夫子聖人,所以遺甕,欲以懸示後賢。』因發之,中得素書,文曰『後世修吾書,董仲舒。護吾車,拭吾履,發吾笥,會稽鍾離意。璧有七,張伯藏其一。』意即召問伯,果服焉。」   注[七]漢宮殿名曰北宮中有德陽殿。   意視事五年,以愛利為化,[一]人多殷富。以久病卒官。遺言上書陳昇平之世,難以急化,宜少寬假。帝感傷其意,下詔嗟歎,賜錢二十萬。   注[一]東觀記曰:「意在堂邑,為政愛利,輕刑慎罰,撫循百姓如赤子。初到縣,市無屋,意出奉錢帥人作屋。人繼茅竹或持材木,爭起趨作,*(決)**[浹]*日而成。功作既畢,為解土,祝曰:『興功役者令,百姓無事。如有禍祟,令自當之。』人皆大悅。」   藥崧者,河內人,天性樸忠。家貧為郎,常獨直台上,無被,枕□,[一]食糟糠。帝每夜入台,輒見崧,問其故,甚嘉之,自此詔太官賜尚書以下朝夕餐,給帷被皁袍,及侍史二人。[二]崧官至南陽太守。   注[一]□音思漬反,謂俎幾也。方言云:「蜀、漢之郊曰□。」   注[二]蔡質漢官儀曰「尚書郎入直台中,官供新青縑白綾被,或錦被,晝夜更宿,帷帳畫,通中枕,臥旃蓐,冬夏隨時改易。太官供食,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等。尚書郎伯使一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者。伯使從至止車門還,女侍吏絜被服,執香爐燒熏,從入台中,給使護衣服」也。   宋均字叔庠,南陽安觿人也。父伯,建武初為五官中郎將。均以父任為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輒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至二十餘,調補辰陽長。[一]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以祖母喪去官,客授穎川。   注[一]辰陽,今辰州辰溪縣。   後為謁者。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將軍劉尚,詔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一]既至而尚已沒。會伏波將軍馬援至,詔因令均監軍,與諸將俱進,賊拒□不得前。及馬援卒於師,軍士多溫濕疾病,死者太半。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將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製降之何如?」諸將皆伏地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二]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詔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隨其後。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於是入賊營,散其觿,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頤。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注[一]前書音義曰「擢選精勇,聞命奔走,謂之奔命」也。   注[二]公羊傳曰「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出境有以安社稷全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遷上蔡令。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一]均曰:「夫送終踰制,失之輕者。   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竟不肯施行。   注[一]長音直亮反。禁之不得奢侈有餘。   遷九江太守。郡多虎暴,數為民患,常募設檻稨而猶多傷害。[一]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水,各有所托。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其務退奸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稨,除削課制。」其後傳言虎相與東遊度江。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輒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浚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二]   觿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嫗,[三]歲歲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   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於是遂絕。   注[一]檻,為機以捕獸。稨謂穿地陷之。   注[二]浚遒縣屬廬江郡,故城在今廬州慎縣南。   注[三]以男為山公,以女為山嫗,猶祭之有屍主也。   永平元年,遷東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穎川。而東海吏民思均恩化,為之作歌,詣闕乞還者數千人。顯宗以其能,七年,征拜尚書令。每有駁議,多合上旨。均嘗刪翦疑事,帝以為有奸,大怒,收郎縛格之。諸尚書惶恐,皆叩頭謝罪。均顧厲色曰:「蓋忠臣執義,無有二心。若畏威失正,均雖死,不易志。」小黃門在傍,入具以聞。帝善其不撓,即令貰郎,遷均司隸校尉。數月,出為河內太守,政化大行。   均*(常)**[嘗]*寢病,百姓耆老為禱請,旦夕問起居,其為民愛若此。以疾上書乞免,詔除子條為太子舍人。均自扶輿詣闕謝恩,帝使中黃門慰問,因留養疾。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視其疾,令兩騶扶之。[一]均拜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篤,不復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辭。帝甚傷之,召條扶侍均出,賜錢三十萬。   注[一]騶,養馬者,亦曰騶騎。   均性寬和,不喜文法,常以為吏能弘厚,雖貪污放縱,猶無所害;至於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災害流亡所由而作。及在尚書,恆欲叩頭爭之,以時方嚴切,故遂不敢陳。帝后聞其言而追悲之。建初元年,卒於家。族子意。   意字伯志。父京,以大夏侯尚書教授,[一]至遼東太守。意少傳父業,顯宗時舉孝廉,以召對合旨,擢拜阿陽侯相。[二]建初中,征為尚書。   注[一]夏侯勝也。   注[二]阿陽,縣,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肅宗性寬仁,而親親之恩篤,故叔父濟南、中山二王每數入朝,特加恩寵,及諸昆弟並留京師,不遣就國。意以為人臣有節,不宜踰禮過恩,乃上疏諫曰:「陛下至孝烝烝,恩愛隆深,以濟南王康、中山王焉先帝昆弟,特蒙禮寵,聖情戀戀,不忍遠離,比年朝見,久留京師,崇以叔父之尊,同之家人之禮,車入殿門,即席不拜,分甘損膳,賞賜優渥。昔周公懷聖人之德,有致太平之功,然後王曰叔父,加以錫幣。[一]今康、焉幸以支庶享食大國,陛下即位,蠲除前過,還所削黜,衍食它縣,[二]男女少長,並受爵邑,恩寵踰制,禮敬過度。春秋之義,諸父昆弟無所不臣,所以尊尊卑卑,強幹弱枝者也。陛下德業隆盛,當為萬世典法,不宜以私恩損上下之序,失君臣之正。   又西平王羨等六王,皆妻子成家,官屬備其,當早就蕃國,為子孫基址。而室第相望,久盤京邑,[三]婚姻之盛,過於本朝,僕馬之觿,充塞城郭,驕奢僭擬,寵祿隆過。今諸國之封,並皆膏腴,風氣平調,道路夷近,朝聘有期,行來不難。宜割情不忍,以義斷恩,[四]發遣康、焉各歸蕃國,令羨等速就便時,[五]以塞觿望。」帝納之。   注[一]詩魯頌曰:「王曰叔父,建爾元子,俾侯於魯。」尚書曰,周公既成洛邑,成王命召公出取幣錫周公也。   注[二]衍謂流衍,傍食它縣。   注[三]盤謂盤桓不去。   注[四]禮記曰:「門內之政恩掩義,門外之政義斷恩。」   注[五]行日,取便利之時也。   章和二年,鮮卑擊破北匈奴,而南單于乘此請兵北伐,因欲還歸舊庭。時竇太后臨朝,議欲從之。意上疏曰:「夫戎狄之隔遠中國,幽處北極,[一]界以沙漠,簡賤禮義,無有上下,強者為雄,弱即屈服。自漢興以來,征伐數矣,其所克獲,曾不補害。光武皇帝躬服金革之難,深昭天地之明,故因其來降,羈縻畜養,邊人得生,勞役休息,於茲四十餘年矣。今鮮卑奉順,斬獲萬數,中國坐享大功,[二]而百姓不知其勞,漢興功烈,於斯為盛。所以然者,夷虜相攻,無損漢兵者也。臣察鮮卑侵伐匈奴,正是利其抄掠,及歸功聖朝,實由貪得重賞。今若聽南虜還都北庭,則不得不禁制鮮卑。鮮卑外失暴掠之願,內無功勞之賞,豺狼貪婪,必為邊患。今北虜西遁,請求和親,宜因其歸附,以為外扞,巍巍之業,無以過此。   若引兵費賦,以順南虜,則坐失上略,去安即危矣。誠不可許。」會南單于竟不北徙。   注[一]爾雅曰「東至於泰遠,西至於邠國,南至於濮鈆,北至於祝栗,謂之四極」也。   注[二]享,受也。   遷司隸校尉。永元初,大將軍竇憲兄弟貴盛,步兵校尉鄧疊、河南尹王調、故蜀郡太守廉范等腢黨,出入憲門,負埶放縱。意隨違舉奏,無所迴避,由是與竇氏有隙。二年,病卒。   孫俱,靈帝時為司空。[一]   注[一]漢官儀曰「俱字伯儷」也。   寒朗字伯奇,魯國薛人也。生三日,遭天下亂,□之荊棘;數日兵解,母往視,猶尚氣息,遂收養之。及長,好經學,博通書傳,以尚書教授。舉孝廉。   永平中,以謁者守侍御史。與三府掾屬共考案楚獄顏忠、王平等,辭連及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   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一]而二人錯□不能對。[二]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為忠、平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乃召朗入,問曰:「建等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朗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四侯無事,何不早奏,獄竟而久系至今邪?」朗對曰:「臣雖考之無事,然恐海內別有發其奸者,故未敢時上。」[三]帝怒罵曰:   「吏持兩端,促提下。」左右方引去,朗曰:「願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帝問曰:「誰與共為章?」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染人,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囚在事者,鹹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後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下幸甚。及其歸捨,口雖不言,而仰屋竊歎,莫不知其多冤,無敢啎陛下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帝意解,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餘人。   後平、忠死獄中,朗乃自系。   會赦,免官。復舉孝廉。   注[一]物色謂形狀也。   注[二]錯□猶倉卒也。錯音七故反。□音五故反。   注[三]時上猶即上也。上音時掌反。   建初中,肅宗大會腢臣,朗前謝恩,詔以朗納忠先帝,拜為易長。[一]歲余,遷濟陽令,以母喪去官,百姓追思之。章和元年,上行東巡狩,過濟陽,三老吏人上書陳朗前政治狀。帝至梁,召見朗,詔三府為辟首,由是辟司徒府。永元中,再遷清河太守。坐法免。   注[一]易,今易州縣也。   永初三年,太尉張禹薦朗為博士,征詣公車,會卒,時年八十四。   論曰:左丘明有言:「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齊侯省刑。[一]若鍾離意之就格請過,寒朗之廷爭冤獄,篤矣乎,仁者之情也!夫正直本於忠誠則不詭,[二]本於諫爭則絞切。[三]彼二子之所本得乎天,故言信而志行也。[四]   注[一]左氏傳曰,齊景公謂晏子曰:「子之宅近市,識貴賤乎?」於是景公繁於刑,有鬻踴者,故對曰:「踴貴而屨賤。」景公為是省於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踴謂刖足者屨。   注[二]詭,詐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直而無禮則絞。」絞,急也。   注[四]言而見信,諫而必從,故曰志行。   贊曰:伯魚、子阿,矯急去苛。臨官以絜,匡帝以奢。宋均達政,禁此妖禜。[一]   禽蟲畏德,子民請病。[二]意明尊尊,割恩蕃屏。[三]惵惵楚黎,寒君為命。[四]   注[一]禜,祭也,於命反。   注[二]謂人為之請禱也。   注[三]谷梁傳曰:「為尊者諱敵。為親者諱敗,尊尊親親之義也。」意諫令諸王歸藩,故雲割恩藩屏。音協韻必政反。   注[四]惵惵,懼也。黎,觿也。    校勘記   一三九五頁七行鮮於□按:陰興傳作「鮮於裒」,裒即□字。   一三九六頁三行自稱王伯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王伯春」。   一三九六頁一0行奸*(輕)**[軌]*所集據汲本改。按:今聚珍本東觀記作「奸宄」。   一三九六頁一五行不過從兄飯按:王先謙謂御覽四二五引續漢書作「不過從弟兄飯」。   一三九七頁一二行邵州武岡縣按:「岡」原斗「剛」,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三九八頁一三行以錢三百萬按:汲本、殿本「三」作「二」。   一三九八頁一五行亦宜所以安之按:王先謙謂「宜」下奪一「思」字。   一三九九頁六行敢不自聞集解引蘇輿說,謂「自」疑「以」之誤。今按:「以」字本作「□」,與「自」形近而鬥。   一四00頁六行亦當宜譴舉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宜」當作「並」。   一四00頁九行雖令不*(行)**[從]*據汲本、殿本改,與今論語合。   一四0二頁二行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按:「常」當作「嘗」,御覽四七八引正作「嘗」。「往」當作「起」。刊誤謂麻延年雲,唐睿宗下詔,用十起作元子事,本出於此,明當作「起」也。   一四0二頁八行少子頡嗣按:刊誤謂倫未嘗有爵,無緣言「嗣」,明多此一字。   一四0三頁一0行盜賊腢輩按:御覽三三二引「輩」作「聚」。   一四0三頁一一行歲中至數千家按:汲本「中」作「終」。   一四0四頁一行中常侍單超兄子匡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考異雲楊秉傳作「超弟」,宦者傳作「超弟子」。   一四0五頁一行此二臣以可死而不死者按:王先謙謂「以可死」當為「可以死」。   一四0五頁一二行昔者管*(子)**[仲]*欲立公子糾而不能據汲本改。按:說苑作「子」,校補謂傳文既作「管仲」,在子路之問,亦不應一口兩稱,作「子」者,蓋踵今本說苑之誤。   一四0六頁五行有受人酒禮者按:王先謙謂御覽二五三引續漢書,「酒禮」作「雞酒」。   一四0六頁八行意獨身自隱親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隱親」作「隱視」,親視形近而鬥。黃山謂柳說是,古隱與□同,隱視猶言審視也。   一四0六頁九行案察之*[也]*據汲本補。   一四0六頁一一行御治*[也]*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0七頁一行光武得奏以*(見)**[視]*霸集解引顧炎武說,謂「見」當作「視」,古「示」字作「視」,謂以意奏示霸也。王先謙謂顧說是。今據改。   一四0七頁七行*[縣]*人防廣為父報讎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0八頁七行喜懼相並按:汲本、殿本「並」作「半」。   一四0九頁七行*(常)**[嘗]*以事怒郎藥崧校補謂「常」當作「嘗」,各本皆失正。今據改。   一四一0頁九行出私錢萬三千文按:刊誤謂古人言錢不曰文,世俗乃有此文,明多一「文」字。   一四一一頁二行*(決)**[浹]*日而成據汲本、殿本改。   一四一一頁九行尚書郎伯使一人按:汲本、殿本作「二人」。   一四一一頁一一行宋均字叔庠南陽安觿人也殿本考證引何焯說及王先謙集解引通鑒胡注,俱謂宋均本姓宗,作「宋」乃傳寫之誤。今按:通鑒胡注引張說宋璟遺愛頌,證明「宗均」之鬥為「宋均」,自唐已然。   一四一一頁一三行客授穎川汲本、殿本「授」作「游」。按:下又云「客授穎川」,明作「游」者非也。   一四一三頁七行浚遒縣屬廬江郡按:「廬江」當作「九江」。集解引洪頤粻說,謂郡國志浚遒縣屬九江郡,注雲屬廬江,誤。   一四一三頁一四行均*(常)**[嘗]*寢病據汲本改。   一四一四頁八行擢拜阿陽侯相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阿陽縣屬漢陽郡,不雲侯國,而上黨之陽阿為侯國,此「阿陽」或「陽阿」之誤。   一四一五頁一四行章和二年鮮卑擊破北匈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為章和元年事。   一四一七頁三行辭連及隧鄉侯耿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耿純傳宿封隧鄉侯,非建也。坐楚事為耿阜,以東光侯徙封莒鄉侯。「隧」當作「莒」,建當作「阜」。   一四一七頁一一行鹹共言妖惡大故按:汲本「故」作「過」。   ************後漢書卷四十二 光武十王列傳 第三十二   光武皇帝十一子:郭皇后生東海恭王強、沛獻王輔、濟南安王康、阜陵質王延、中山簡王焉,許美人生楚王英,光烈皇后生顯宗、東平憲王蒼、廣陵思王荊、臨淮懷公衡、琅邪孝王京。   東海恭王強。建武二年,立母郭氏為*[皇]*後,強為皇太子。十七年而郭後廢,強常慼慼不自安,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蕃國。光武不忍,□回者數歲,乃許焉。十九年,封為東海王,二十八年,就國。帝以強廢不以過,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兼食魯郡,合二十九縣。賜虎賁旄頭,宮殿設鍾虡之縣,擬於乘輿。[一]強臨之國,數上書讓還東海,又因皇太子固辭。帝不許,深嘉歎之,以強章宣示公卿。初,魯恭王好宮室,起靈光殿,甚壯麗,是時猶存,[二]故詔強都魯。中元元年入朝,從封岱山,因留京師。明年春,帝崩。   冬,歸國。   注[一]虎賁、旄頭、鍾虡解見光武紀。縣音玄。   注[二]恭王名余,景帝之子。殿在今兗州曲阜城中,故基東西二十丈,南北十二丈,高丈餘也。   永平元年,強病,顯宗遣中常侍鉤盾令將太醫乘驛視疾,詔沛王輔、濟南王康、淮陽王延詣魯。及薨,臨命上疏謝曰:「臣蒙恩得備蕃輔,特受二國,宮室禮樂,事事殊異,巍巍無量,訖無報稱。而自修不謹,連年被疾,為朝廷憂念。皇太后、陛下哀憐臣強,感動發中,數遣使者太醫令丞方伎道術,絡驛不絕。臣伏惟厚恩,不知所言。臣內自省視,氣力羸劣,日夜浸困,[一]終不復望見闕庭,奉承帷幄,孤負重恩,銜恨黃泉。[二]身既夭命孤弱,復為皇太后、陛下憂慮,誠悲誠籩。息政,小人也,猥當襲臣後,必非所以全利之也。誠願還東海郡。   天恩愍哀,以臣無男之故,[三]處臣三女小國侯,[四]此臣宿昔常計。[五]今天下新罹大憂,[六]惟陛下加供養皇太后,數進御餐。臣強困劣,言不能盡意。   願並謝諸王,不意永不復相見也。」天子覽書悲慟,從太后出幸津門亭發哀。[七]   使*(大)*司空持節護喪事,大鴻臚副,宗正、將作大匠視喪事,贈以殊禮,升龍、旄頭、鸞輅、龍旗、虎賁百人。[八]詔楚王英、趙王栩、北海王興、館陶公主、比陽公主及京師親戚四姓夫人、小侯皆會葬。[九]帝追惟強深執謙儉,不欲厚葬以違其意,於是特詔中常侍杜岑及東海傅相曰:「王恭謙好禮,以德自終,遣送之物,務從約省,衣足斂形,茅車瓦器,物減於制,以彰王卓爾獨行之志。[一0]將作大匠留起陵廟。」   注[一]浸,漸也。   注[二]杜預注左傳云:「地中之泉,故曰黃泉。」   注[三]無男,無多男也。   注[四]即婦人封侯也,若呂後之妹呂須封為臨光侯,蕭何夫人封為酇侯之類。   注[五]私計天恩,不敢忘也。   注[六]光武崩也。   注[七]津門,洛陽南面西頭門也,一名津陽門。每門皆有亭。   注[八]解並見光武及明帝紀。   注[九]四姓小侯,解見明帝紀。夫人,蓋小侯之母也。   注[一0]前書曰:「卓獸不腢者,河閒獻王近之矣。」   強立十八年,年三十四。子靖王政嗣。政淫慾薄行。後中山簡王薨,政詣中山會葬,私取簡王姬徐妃,又盜迎掖庭出女。豫州刺史、魯相奏請誅政,有詔削薛縣。   立四十四年薨,子頃王肅嗣。永元十六年,封肅弟二十一人皆為列侯。肅性謙儉,循恭王法度。永初中,以西羌未平,上錢二千萬。元初中,復上縑萬匹,以助國費,鄧太后下詔□納焉。   立二十三年薨,子孝王臻嗣。永建二年,封臻二弟敏、儉為鄉侯。臻及弟蒸鄉侯儉並有篤行,母卒,皆吐血毀眥。[一]至服練紅,兄弟追念初喪父,幼小,哀禮有闕,因復重行喪制。[二]臻性敦厚有恩,常分租秩賑給諸父昆弟。國相籍□具以狀聞,順帝美之,制詔大將軍、三公、大鴻臚曰:「東海王臻以近蕃之尊,少襲王爵,膺受多福,未知艱難,而能克己率禮,孝敬自然,事親盡愛,送終竭哀,降儀從士,寢苫三年。[三]和睦兄弟,恤養孤弱,至孝純備,仁義兼弘,朕甚嘉焉。夫勸善厲俗,為國所先。曩者東平孝王敞兄弟行孝,喪母如禮,有增戶之封。詩云:『永世克孝,念茲皇祖。』[四]今增臻封五千戶,儉五百戶,光啟土宇,以酬厥德。」   注[一]眥或為瘠。   注[二]既祥之後而服練也。禮記曰:「練衣黃裡縓緣。」縓即紅也。縓音七絹反。   鄭玄注周禮曰:「淺絳也。」   注[三]左氏傳曰:「晏桓子卒,晏嬰麤衰斬,苴絰帶,杖,菅屨,食粥,居倚廬,寢苫枕草。其家老曰:『非大夫之禮也。』」杜預注云:「時士及大夫衰服各有不同。」   注[四]詩周頌之文。克,能也。   立三十一年薨,子懿王祗嗣。初平四年,遣子琬至長安奉章,獻帝封琬汶陽侯,拜為平原相。   祗立四十四年薨,子羨嗣。二十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沛獻王輔,建武十五年封右*(馮)*翊公。十七年,郭後廢為中山太后,故徙輔為中山王,並食常山郡。二十年,復徙封沛王。   時禁網尚疏,諸王皆在京師,競修名譽,爭禮四方賓客。壽光侯劉鯉,更始子也,得幸於輔。鯉怨劉盆子害其父,因輔結客,報殺盆子兄故式侯恭,輔坐系詔獄,三日乃得出。自是後,諸王賓客多坐刑罰,各循法度。二十八年,就國。   中元二年,封輔子寶為沛侯。永平元年,封寶弟嘉為僮侯。[一]   注[一]僮,縣,屬臨淮郡,故城在今泗州宿預縣西南。   輔矜嚴有法度,好經書,善說京氏易、孝經、論語傳及圖讖,作五經論,時號之曰沛王通論。在國謹節,終始如一,稱為賢王。顯宗敬重,數加賞賜。   立四十六年薨,子厘王定嗣。[一]元和二年,封定弟十二人為鄉侯。   注[一]厘音僖,下皆同。   定立十一年薨,子節王正嗣。元興元年,封正弟二人為縣侯。   正立十四年薨,子孝王廣嗣。有固疾。安帝詔廣祖母周領王家事。周明正有法禮,漢安中薨,順帝下詔曰:「沛王祖母太夫人周,秉心淑慎,導王以仁,使光祿大夫贈以妃印綬。」   廣立三十五年薨,子幽王榮嗣。立二十年薨,子孝王琮嗣。薨,子恭王曜嗣。   薨,子契嗣;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楚王英,以建武十五年封為楚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母許氏無寵,故英國最貧小。三十年,以臨淮之取慮、須昌二縣益楚國。[一]自顯宗為太子時,英常獨歸附太子,太子特親愛之。及即位,數受賞賜。永平元年,特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二]   注[一]取慮,縣,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西南。案:臨淮無須昌,有昌陽縣,蓋誤也。取慮音秋閭。   注[二]龍舒,縣,屬廬江郡,故城在今廬州廬江縣西也。   英少時好遊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一]八年,詔令天下死罪皆入縑贖。英遣郎中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詣國相曰:「托在蕃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縑帛,以贖愆罪。」國相以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絜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二]因以班示諸國中傅。英後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以為符瑞。   注[一]袁宏漢紀:「浮屠,佛也,西域天竺國有佛道焉。佛者,漢言覺也,將以覺悟腢生也。其教以修善慈心為主,不殺生,專務清靜。其精者為沙門。沙門,漢言息也,蓋息意去欲而歸於無為。又以為人死精神不滅,隨復受形,生時善惡皆有報應,故貴行善修道,以煉精神,以至無生而得為佛也。佛長丈六尺,黃金色,項中佩日月光,變化無方,無所不入,而大濟腢生。初,明帝夢見金人長大,項有日月光,以問腢臣。或曰:『西方有神,其名曰佛。陛下所夢,得無是乎?』於是遣使天竺,問其道術而圖其形像焉。」   注[二]伊蒲塞即優婆塞也,中華翻為近住,言受戒行堪近僧住也。桑門即沙門。   十三年,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圖讖,□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帝以親親不忍,乃廢英,徙丹陽涇縣,[一]賜湯沐邑五百戶。[二]遣大鴻臚持節護送,使伎人奴婢*(妓士)**[工技]*鼓吹悉從,得乘輜軿,[三]持兵弩,行道射獵,極意自娛。男女為侯主者,食邑如故。楚太后勿上璽綬,留住楚宮。   注[一]今宣州縣也。   注[二]湯沐,解見皇后紀也。   注[三]軿猶屏也,自隱蔽之車。蒼頡篇曰:「衣車也。」   明年,英至丹陽,自殺。立三十三年,國除。詔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贈賵如法,加賜列侯印綬,以諸侯禮葬於涇。遣中黃門占護其妻子。[一]悉出楚官屬無辭語者。   制詔許太后曰:「國家始聞楚事,幸其不然。既知審實,懷用悼灼,庶欲宥全王身,令保卒天年,而王不念顧太后,竟不自免。此天命也,無可柰何!太后其保養幼弱,勉強飲食。諸許願王富貴,人情也。已詔有司,出其有謀者,令安田宅。」於是封燕廣為折奸侯。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   注[一]占護猶守護也。   十五年,帝幸彭城,見許太后及英妻子於內殿,悲泣,感動左右。建初二年,肅宗封英子*[種]*楚侯*(種)*,五弟皆為列侯,並不得置相臣吏人。元和三年,許太后薨,復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因留護喪事,賻錢五百萬。又遣謁者備王官屬迎英喪,改葬彭城,加王赤綬羽蓋華藻,如嗣王儀,[一]追爵,謚曰楚厲侯。章和元年,帝幸彭城,見英夫人及六子,厚加贈賜。   注[一]續漢輿服志曰:「諸侯王赤綬四采,長二丈一尺。皇子安車,青蓋金華藻。」   種後徙封六侯。[一]卒,子度嗣。度卒,子拘嗣,傳國於後。   注[一]六,縣名,屬廬江郡。   濟南安王康,建武十五年封濟南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三十年,以平原之祝阿、安德、朝陽、平昌、隰陰、重丘六縣益濟南國。中元二年,封康子德為東武城侯。[一]   注[一]東武城屬清河郡,今貝州武城縣是。   康在國不循法度,交通賓客。其後,人上書告康招來州郡奸猾漁陽顏忠、劉子產等,又多遺其繒帛,案圖書,謀議不軌。事下考,有司舉奏之,顯宗以親親故,不忍窮竟其事,但削祝阿、隰陰、東朝陽、安德、西平昌五縣。[一]   注[一]東朝陽在今齊州臨濟縣東。西平昌,今德州般縣也。般音補滿反。   建初八年,肅宗復還所削地,康遂多殖財貨,大修宮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廄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頃,奢侈恣欲,遊觀無節。永元初,國傅何敞上疏諫康曰:「蓋聞諸侯之義,制節謹度,然後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一]大王以骨肉之親,享食茅土,當施張政令,明其典法,出入進止,宜有期度,輿馬台隸,應為科品。[二]而今奴婢廄馬皆有千餘,增無用之口,以自蠶食。[三]宮婢閉隔,失其天性,惑亂和氣。又多起內第,觸犯防禁,費以巨萬,[四]而功猶未半。夫文繁者質荒,木勝者人亡,[五]皆非所以奉禮承上,傳福無窮者也。故楚作章華以凶,[六]吳興姑蘇而滅,[七]景公千駟,民無稱焉。[八]今數游諸第,晨夜無節,又非所以遠防未然,臨深履薄之法也。願大王修恭儉,遵古制,省奴婢之口,減乘馬之數,斥私田之富,節遊觀之宴,以禮起居,則敞乃敢安心自保。惟大王深慮愚言。」康素敬重敞,雖無所嫌啎,然終不能改。   注[一]孝經諸侯章之義也。   注[二]台、隸賤職也,左氏傳曰:「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台」也。   注[三]言如蠶之食,漸至衰盡也。   注[四]巨,大也。大萬謂萬萬。   注[五]荒,廢也。文彩繁多,則質以之廢,土木增構,則人殫其力,故雲人亡。   注[六]左氏傳,楚靈王成章華之台,後卒被殺。杜預注云「台在今南郡華容縣」也。   注[七]姑蘇台一名姑胥台。越絕書曰:「胥門外有九曲路,闔廬以游姑蘇之台,以望湖中。」顧夷*(吾)**[吳]*地記云:「橫山北有小山,俗謂姑蘇台。」在今蘇州吳縣西。闔廬後被越殺之。   注[八]論語:「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人無德而稱焉。」千駟,四千匹。   立五十九年薨,子簡王錯嗣。[一]錯為太子時,愛康鼓吹妓女宋閏,使醫張尊招之不得,錯怒,自以□刺殺尊。國相舉奏,有詔勿案。永元十一年,封錯弟七人為列侯。   注[一]錯音七故反。   錯立六年薨,子孝王香嗣。永初二年,封香弟四人為列侯。香篤行,好經書。   初,叔父篤有罪不得封,西平昌侯昱坐法失侯,香乃上書分爵土封篤子丸、昱子嵩,皆為列侯。   香立二十年薨,無子,國絕。   永建元年,順帝立錯子阜陽侯顯為嗣,是為厘王。立三年薨,子悼王廣嗣。永建五年,封廣弟文為樂城亭侯。   廣立二十五年,永興元年薨,無子,國除。   東平憲王蒼,建武十五年封東平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蒼少好經書,雅有智思,為人美須□,要帶八圍,顯宗甚愛重之。及即位,拜為驃騎將軍,置長史掾史員四十人,位在三公上。[一]   注[一]四府掾史皆無四十人,今特置以優之也。   永平元年,封蒼子二人為縣侯。二年,以東郡之壽張、須昌,山陽之南平陽、*(□)**[橐]*、湖陵五縣益東平國。[一]是時中興三十餘年,四方無虞,蒼以天下化平,宜修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及光武廟登歌八佾舞數,語在禮樂、輿服志。[二]帝每巡狩,蒼常留鎮,侍□皇太后。   注[一]南平陽,縣,故城今兗州鄒縣也。*(□)**[橐]*,縣,一名高平,故城在鄒縣西南。湖陵故城在今兗州防與縣東南。   注[二]其志今亡。   四年春,車駕近出,觀覽城第,[一]尋聞當遂校獵河內,蒼即上書諫曰:「臣聞時令,盛春農事,不聚觿興功。[二]傳曰:『田獵不宿,食飲不享,出入不節,則木不曲直。』此失春令者也。[三]臣知車駕今出,事從約省,所過吏人諷誦甘棠之德。雖然,動不以禮,非所以示四方也。惟陛下因行田野,循視稼穡,消搖仿佯,弭節而旋。[四]至秋冬,乃振威靈,整法駕,備周□,設羽旄。[五]   詩云:『抑抑威儀,惟德之隅。』[六]臣不勝憤懣,伏自手書,乞詣行在所,極陳至誠。」帝覽奏,即還宮。   注[一]第,宅也。有甲乙之次,故曰第。   注[二]禮記月令曰「孟春之月,無聚大觿,無置城郭。仲春之月,無作大事,以防農事」也。   注[三]尚書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人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鄭玄注云:「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為器者也。無故生不暢茂,多有折槁,是為不曲直也。」前書音義曰:「不宿,不預戒日也。」   注[四]皆游散之意。詩曰:「於焉消搖。」左氏傳曰:「橫流而仿佯。」前書音義曰:「弭節猶按節也,言不盡意馳驅也。」   注[五]旄謂注旄於竿首。   注[六]詩大雅之文也。抑抑,密也。隅,廉也。言人審密於威儀抑抑然者,其德必嚴正,如宮室之制,內繩直則外有廉隅。   蒼在朝數載,多所隆益,而自以至親輔政,聲望日重,意不自安,上疏歸職曰:   「臣蒼疲駑,特為陛下慈恩覆護,在家備教導之仁,升朝蒙爵命之首,制書□美,班之四海,舉負薪之才,升君子之器。[一]凡匹夫一介,尚不忘簞食之惠,[二]況臣居宰相之位,同氣之親哉!宜當暴骸膏野,為百僚先,而愚頑之質,加以固病,誠羞負乘,辱污輔將之位,將被詩人『三百赤紱』之刺。[三]今方域晏然,要荒無儆,[四]將遵上德無為之時也,文官猶可並省,武職尤不宜建。   昔象封有鼻,不任以政,[五]誠由愛深,不忍揚其過惡。前事之不忘,來事之師也。自漢興以來,宗室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惟陛下審覽虞帝優養母弟,遵承舊典,終卒厚恩。乞上驃騎將軍印綬,退就蕃國,願蒙哀憐。」帝優詔不聽。   其後數陳乞,辭甚懇切。五年,乃許還國,而不聽上將軍印綬。以驃騎長史為東平太傅,掾為中大夫,令史為王家郎。[六]加賜錢五千萬,布十萬匹。   注[一]負薪,喻小人也。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乘也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則盜思奪之矣。   注[二]簞,竹器也。圓曰簞,方曰笥。左氏傳曰:「晉宣子田於首山,捨於翳桑,見靈輒餓,曰:『不食三日矣。』食之,捨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請遺之。』使盡之,而為簞食*[與肉以]*與之。既而*(與)**[輒]*為公介*[士]*,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問何故,曰:『翳桑之餓人也。』」注[三]赤紱,大夫之服也。詩曹風曰:「彼己之子,三百赤紱。」刺其無德居位者多也。   注[四]去王畿五百里曰甸服,又五百里曰侯服,又五百里曰綏服,又五百里要服,又五百里荒服。儆,備也,音警。   注[五]有鼻,國名,其地在今永州營道縣北。史記曰舜弟象封於有鼻也。   注[六]漢官儀「將軍掾屬二十九人,中大夫無員,令史四十一人」也。   六年冬,帝幸魯,征蒼從還京師。明年,皇太后崩。既葬,蒼乃歸國,特賜宮人奴婢五百人,布二十五萬匹,及珍寶服御器物。   十一年,蒼與諸王朝京師。月餘,還國。帝臨送歸宮,淒然懷思,乃遣使手詔國中傅曰:「辭別之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軾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誦及采菽,以增歎息。[一]日者問東平王處家何等最樂,王言為善最樂,其言甚大,副是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   注[一]采菽,詩小雅之章也。其詩曰:「采菽采菽,筐之筥之,君子來朝,何錫與之?」毛萇注云:「菽所以芼大牢而待君子也。」   十五年春,行幸東平,賜蒼錢千五百萬,布四萬匹。帝以所作光武本紀示蒼,蒼因上光武受命中興頌。帝甚善之,以其文典雅,特令校書郎賈逵為之訓詁。   肅宗即位,尊重恩禮踰於前世,諸王莫與為比。建初元年,地震,蒼上便宜,其事留中。[一]帝報書曰:「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親自覽讀,反覆數周,心開目明,曠然發蒙。[二]閒吏人奏事,亦有此言,但明智淺短,或謂儻是,復慮為非。   何者?災異之降,緣政而見。今改元之後,年饑人流,此朕之不德感應所致。   又冬春旱甚,所被尤廣,雖內用克責,而不知所定。得王深策,快然意解。詩不雲乎:『未見君子,憂心忡忡;既見君子,我心則降。』[三]思惟嘉謀,以次奉行,冀蒙福應。彰報至德,特賜王錢五百萬。」   注[一]留禁中也。   注[二]韋昭注國語曰:「有眸子而無見曰蒙。」   注[三]詩國風也。忡忡猶沖沖。降,下也。   後帝欲為原陵、顯節陵起縣邑,蒼聞之,遽上疏諫曰:「伏聞當為二陵起立郭邑,臣前頗謂道路之言,疑不審實,近令從官古霸問□陽主疾,[一]使還,乃知詔書已下。竊見光武皇帝躬履儉約之行,深鶯始終之分,勤勤懇懇,以葬制為言,故營建陵地,具稱古典,詔曰『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孝明皇帝大孝無違,奉承貫行。[二]至於自所營創,尤為儉省,謙德之美,於斯為盛。[三]   臣愚以園邑之興,始自強秦。古者丘隴且不欲其著明,[四]豈況築郭邑,建都郛哉![五]上違先帝聖心,下造無益之功,虛費國用,動搖百姓,非所以致和氣,祈豐年也。又以吉凶俗數言之,亦不欲無故繕修丘墓,有所興起。考之古法則不合,稽之時宜則違人,求之吉凶復未見其福。陛下履有虞之至性,追祖禰之深思,然懼左右過議,以累聖心。臣蒼誠傷二帝純德之美,不暢於無窮也。惟蒙哀覽。」   帝從而止。自是朝廷每有疑政,輒驛使諮問。蒼悉心以對,皆見納用。   注[一]風俗通曰:「古姓,周有古公亶父,其後氏焉。」□陽主,光武女,竇固之妻也。   注[二]貫行謂一皆遵奉也。谷永曰「一以貫行,固執無違」也。   注[三]易曰:「謙德之柄。」   注[四]禮記曰:「古者墓而不墳。」故言不欲其著明。   注[五]谷梁傳曰:「人之所聚曰都。」杜預注左傳曰:「郛,郭也。」   三年,帝饗□士於南宮,因從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閣,乃閱陰太后舊時器服,愴然動容,乃命留五時衣各一襲,[一]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篋,余悉分佈諸王主及子孫在京師者各有差。特賜蒼及琅邪王京書曰:「中大夫奉使,親聞動靜,嘉之何已!歲月騖過,山陵浸遠,孤心淒愴,如何如何!閒饗□士於南宮,因閱視舊時衣物,聞於師曰:『其物存,其人亡,不言哀而哀自至。』信矣。惟王孝友之德,亦豈不然!今送光烈皇后假紒帛巾各一,[二]及衣一篋,可時奉瞻,以慰凱風寒泉之思,[三]又欲令後生子孫得見先後衣服之制。今魯國孔氏,尚有仲尼車輿冠履,明德盛者光靈遠也。[四]其光武皇帝器服,中元二年已賦諸國,故不復送。   並遺宛馬一匹,血從前髆上小孔中出。常聞武帝歌天馬,沾赤汗,今親見其然也。[五]頃反虜尚屯,將帥在外,憂念遑遑,未有閒寧。[六]願王寶精神,加供養。苦言至戒,望之如渴。」   注[一]五時衣謂春青,夏朱,季夏黃,秋白,冬黑也。衣單復具曰襲。   注[二]周禮:「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鄭玄云:「副,婦人首服,三輔謂之假紒。」續漢書「帛」字作「皁」。   注[三]詩國風曰;「凱風,美孝子也。」「凱風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勞。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勞苦。」寒泉在今濮州濮陽縣。   注[四]孔子廟在魯曲阜城中。伍緝之從征記曰:「魯人藏孔子所乘車於廟中,是顏路所請者也。獻帝時,廟遇火,燒之。」冠履解見鍾離意傳。   注[五]前書天馬歌曰「太一況,天馬下,沾赤汗,沫流赭」也。   注[六]閒音閒。   六年冬,蒼上疏求朝。明年正月,帝許之。特賜裝錢千五百萬,其餘諸王各千萬。帝以蒼冒涉寒露,遣謁者賜貂裘,[一]及太官食物珍果,使大鴻臚竇固持節郊迎。帝乃親自循行邸第,豫設帷默,其錢帛器物無不充備。下詔曰:「*[禮雲]*伯父歸寧乃國,[二]詩雲叔父建爾元子,[三]敬之至也。昔蕭相國加以不名,優忠賢也。[四]況兼親尊者乎!其沛、濟南、東平、中山四王,贊皆勿名。」   [五]蒼既至,升殿乃拜,天子親荅之。其後諸王入宮,輒以輦迎,至省合乃下。蒼以受恩過禮,情不自寧,上疏辭曰:「臣聞貴有常尊,賤有等威,[六]   卑高列序,上下以理。陛下至德廣施,慈愛骨肉,既賜奉朝請,咫尺天儀,而親屈至尊,降禮下臣,每賜燕見,輒興席改容,中宮親拜,事過典故。臣惶怖戰慄,誠不自安,每會見,踧踖無所措置。[七]此非所以章示腢下,安臣子也。」   帝省奏歎息,愈□貴焉。舊典,諸王女皆封鄉主,乃獨封蒼五女為縣公主。   注[一]說文曰:「貂,鼠屬也,大而黃黑,出丁零國。」   注[二]儀禮曰「覲禮,諸侯至於郊,王使皮弁用璧勞,侯氏亦皮弁迎於帷門之外,再拜。天子賜捨,曰:『賜伯父捨。』同姓西面,北上;異姓東面,北上。   侯氏裨冕,釋幣於禰,乘墨車,載龍旗、弧韣,乃朝以瑞玉,有繅。天子負斧扆,曰:『伯父實來,余一人嘉之。』奉束帛匹馬,卓上九馬隨之,奠幣再拜。   侯氏降,天子辭於侯氏曰:『伯父無事,歸寧乃邦。』侯氏再拜稽首而出」也。   注[三]詩魯頌之文也。叔父謂周公也。建元子謂封伯禽也。   注[四]見前書王莽傳。   注[五]贊謂贊者不唱其名。   注[六]左傳隨武子之辭也。等威,威儀有等差也。   注[七]踧踖,謙讓貌也。   三月,大鴻臚奏遣諸王歸國,帝特留蒼,賜以秘書、列僊圖、道術秘方。至八月飲酎畢,[一]有司復奏遣蒼,乃許之。手詔賜蒼曰:「骨肉天性,誠不以遠近為親□,然數見顏色,情重昔時。念王久勞,思得還休,欲署大鴻臚奏,不忍下筆,顧授小黃門,中心戀戀,惻然不能言。」[二]於是車駕祖送,流涕而訣。復賜乘輿服御,珍寶輿馬,錢布以億萬計。   注[一]飲酎,解見章紀。   注[二]大鴻臚奏王歸國,小黃門受詔者。   蒼還國,疾病,帝馳遣名醫,小黃門侍疾,使者冠蓋不絕於道。又置驛馬千里,傳問起居。明年正月薨,詔告中傅,封上蒼自建武以來章奏及所作書、記、賦、頌、七言、別字、歌詩,並集覽焉。遣大鴻臚持節,五官中郎將副監喪,及將作使者凡六人,令四姓小侯諸國王主悉會詣東平奔喪,賜錢前後一億,布九萬匹。及葬,策曰:「惟建初八年三月己卯,皇帝曰:咨王丕顯,勤勞王室,親受策命,昭於前世。出作蕃輔,克慎明德,率禮不越,[一]傅聞在下。[二]昊天不吊,不報上仁,俾屏余一人,夙夜殺殺,靡有所終。[三]今詔有司加賜鸞輅乘馬,龍旗九旒,虎賁百人,奉送王行。匪我憲王,其孰離之![四]魂而有靈,保茲寵榮。嗚呼哀哉!」   注[一]率,循也。越,違也。   注[二]傅音敷。敷,布也。書曰:「克慎明德,敷聞在下。」   注[三]俾,使也。屏,蔽也。左氏傳曰「昊天不吊,不憖遺老,俾屏余一人,殺殺余在疚」也。   注[四]離,被也。言非憲王誰更被蒙此恩也。   立四十五年,子懷王忠嗣。明年,帝乃分東平國封忠弟尚為任城王,余五人為列侯。   忠立*(十)*一年薨,子孝王敞嗣。元和三年,行東巡守,幸東平宮,帝追感念蒼,謂其諸子曰:「思其人,至其鄉;其處在,其人亡。」因泣下沾襟,遂幸蒼陵,為陳虎賁、鸞輅、龍旗,以章顯之,祠以太牢,親拜祠坐,哭泣盡哀,賜御□於陵前。[一]初,蒼歸國,驃騎時吏丁牧、周栩以蒼敬賢下士,不忍去之,遂為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帝聞,皆引見於前,既愍其淹滯,且欲揚蒼德美,即皆擢拜議郎。牧至齊相,栩上蔡令。永元十年,封蒼孫梁為矜陽亭侯,敞弟六人為列侯。敞喪母至孝,國相陳珍上其行狀。永寧元年,鄧太后增邑五千戶,又封蒼孫二人為亭侯。   注[一]陵在今鄲州東峗山南。峗音魚委反。   敞立四十八年薨,子頃王端嗣。立四十七年薨,子凱嗣;立四十一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論曰:孔子稱「貧而無諂,富而無驕,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若東平憲王,可謂好禮者也。若其辭至戚,去母后,豈欲苟立名行而忘親遺義哉!蓋位疑則隙生,累近則喪大,[一]斯蓋明哲之所為歎息。嗚呼!遠隙以全忠,釋累以成孝,夫豈憲王之志哉![二]東海恭王遜而知廢,[三]「為吳太伯,不亦可乎」![四]   注[一]憂累既近,所喪必大。   注[二]言其本志然也。   注[三]遜,讓也。   注[四]左傳*(曰)*晉大夫士蒍之辭也。吳太伯,周太王之長子,讓其弟季歷,因適吳、越採藥,大王沒而不反,事見史記也。   任城孝王尚,元和元年封,食任城、亢父、樊三縣。[一]   注[一]亢父、樊並屬東平國。亢父故城在今兗州任城縣南。樊故城在今瑕丘縣西南也。   立十八年薨,子貞王安嗣。永元十四年,封母弟福為桃鄉侯。永初四年,封福弟亢為當塗鄉侯。安性輕易貪吝,數微服出入,遊觀國中,取官屬車馬刀□,下至□士米肉,皆不與直。元初六年,國相行弘奏請廢之。安帝不忍,以一歲租五分之一贖罪。   安立十九年薨,子節王崇嗣。順帝時,羌虜數反,崇輒上錢帛佐邊費。及帝崩,復上錢三百萬助山陵用度,朝廷嘉而不受。立三十一年薨,無子,國絕。   延熹四年,桓帝立河閒孝王子*(恭為)*參戶亭侯博為任城王,以奉其祀。[一]   博有孝行,喪母服制如禮,增封三千戶。立十三年薨,無子,國絕。   注[一]杜預注左傳曰:「今丹水縣北有三戶亭。」故城在今鄧州內鄉縣西南也。   熹平四年,靈帝復立河閒貞王*(遜)**[建]**[子]*新昌侯*(子)*佗為任城王,奉孝王后。立四十六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阜陵質王延,建武十五年封淮陽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三十年,以汝南之長平、西華、新陽、扶樂四縣益淮陽國。[一]   注[一]長平故城在今陳州宛丘縣西北,西華故城在今□水縣西北,新陽故城在今豫州真陽西南,扶樂故城在今陳州太康縣北也。   延性驕奢而遇下嚴烈。永平中,有上書告延與姬兄謝弇及姊館陶主婿駙馬都尉韓光招奸猾,作圖讖,祠祭祝詛。事下案驗,光、弇被殺,辭所連及,死徙者甚觿。有司奏請誅延。顯宗以延罪薄於楚王英,故特加恩,徙為阜陵王,食二縣。   延既徙封,數懷怨望。建初中,復有告延與子男魴造逆謀者,有司奏請檻車征詣廷尉詔獄。肅宗下詔曰:「王前犯大逆,罪惡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漢之淮南。[一]   經有正義,律有明刑。[二]先帝不忍親親之恩,枉屈大法,為王受愆,[三]腢下莫不惑焉。今王曾莫悔悟,悖心不移,逆謀內潰,自子魴發,誠非本朝之所樂聞。朕惻然傷心,不忍致王於理,今貶爵為阜陵侯,食一縣。獲斯辜者,侯自取焉。於戲誡哉!」赦魴等罪勿驗,使謁者一人監護延國,不得與吏人通。   注[一]淮南厲王長,高帝子,文帝時反,被遷於蜀而死也。   注[二]公羊傳曰:「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前書曰:「大逆無道,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   注[三]愆,過也。反而不誅,先帝之過,故言為王受過也。   章和元年,行幸九江,賜延書與車駕會壽春。帝見延及妻子,愍然傷之,乃下詔曰:「昔周之爵封千有八百,而姬姓居半者,所以楨干王室也。朕南巡,望淮、海,意在阜陵,遂與侯相見。侯志意衰落,形體非故,瞻省懷感,以喜以悲。   今復侯為阜陵王,增封四縣,並前為五縣。」以阜陵下濕,徙都壽春,加賜錢千萬,布萬匹,安車一乘,夫人諸子賞賜各有差。明年入朝。   立五十一年薨,子殤王沖嗣。永元二年,下詔盡削除前班下延事。   沖立二年薨,無嗣。和帝復封沖兄魴,是為頃王。永元八年,封魴弟十二人為鄉、亭侯。   魴立三十年薨,子懷王恢嗣。延光三年,封恢兄弟五人為鄉、亭侯。   恢立十年薨,子節王代嗣。陽嘉二年,封代兄便親為勃□亭侯。   代立十四年薨,無子,國絕。   建和元年,桓帝立勃□亭侯便親為恢嗣,是為恭王。立十三年薨,子孝王統嗣。   立八年薨,子王赦立;建安中薨,無子,國除。   廣陵思王荊,建武十五年封山陽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荊性刻急隱害,[一]有才能而喜文法。光武崩,大行在前殿,荊哭不哀,而作飛書,封以方底,[二]令蒼頭詐稱東海王強舅大鴻臚郭況書與強曰:「君王無罪,猥被斥廢,而兄弟至有束縛入牢獄者。太后失職,別守北宮,[三]及至年老,遠斥居邊,[四]海內深痛,觀者鼻酸。及太后屍柩在堂,洛陽吏以次捕斬賓客,至有一家三屍伏堂者,痛甚矣!今天下有喪,弓弩張設甚備。閒梁松□虎賁史曰:『吏以便宜見非,勿有所拘,[五]封侯難再得也。』郎官竊悲之,為王寒心累息。[六]今天下爭欲思刻賊王以求功,寧有量邪!若歸並二國之觿,可聚百萬,君王為之主,鼓行無前,功易於太山破雞子,輕於四馬載鴻毛,此湯、武兵也。今年軒轅星有白氣,星家及喜事者,[七]皆雲白氣者喪,軒轅女主之位。   又太白前出西方,至午兵當起。[八]又太子星色黑,至辰日輒變赤。[九]夫黑為病,赤為兵,王努力卒事。高祖起亭長,陛下興白水,何況於王陛下長子,故副主哉!上以求天下事必舉,下以雪除沉沒之恥,報死母之讎。精誠所加,金石為開。[一0]當為秋霜,無為檻羊。[一一]雖欲為檻羊,又可得乎!竊見諸相工言王貴,天子法也。人主崩亡,閭閻之伍尚為盜賊,欲有所望,何況王邪!夫受命之君,天之所立,不可謀也。今新帝人之所置,強者為右。願君王為高祖、陛下所志,[一二]無為扶蘇、將閭叫呼天也。」[一三]強得書惶怖,即執其使,封書上之。   注[一]隱害謂陰害於人也。   注[二]方底囊,所以盛書也。前書曰:「綠綈方底。」   注[三]太后,郭後也。職,常也。失其常位,別遷北宮。   注[四]封之於魯。   注[五]以便宜之事而有非者,當即行之,勿拘常制也。   注[六]累息猶疊息也。   注[七]喜事猶好事也。喜音許氣反。   注[八]*(鴻)**[洪]*范五行傳曰:「太白,少陰之星,以己未為界,不得經天而行。太白經天而行為不臣。」今至午,是為經天也。   注[九]天官書曰「心前星,太子之位」也。   注[一0]韓詩外傳曰:「昔者楚熊渠子夜行,見寢石,以為伏虎,彎弓而射之,沒金飲羽。下視,知其石也,因復射之,矢摧無跡。熊渠子見其誠心而金石為之開,而況人乎。」   注[一一]秋霜,肅殺於物。檻羊,受制於人。   注[一二]陛下即光武也。   注[一三]扶蘇,秦始皇之太子。將閭,庶子也。扶蘇以數諫始皇,使與蒙恬守北邊。始皇死於沙丘,少子胡亥詐立,賜扶蘇死。將閭昆弟三人囚於內宮。胡亥使謂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將閭乃仰天而大呼天者三,曰:「天乎!   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伏□自殺。事見史記。   顯宗以荊母弟,秘其事,遣荊出止河南宮。時西羌反,荊不得志,冀天下因羌驚動有變,私迎能為星者與謀議。帝聞之,乃徙封荊廣陵王,遣之國。其後荊復呼相工謂曰:「我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詣吏告之,荊惶恐,自系獄。帝復加恩,不考極其事,下詔不得臣屬吏人,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謹宿□之。荊猶不改。其後使巫祭祀祝詛,有司舉奏,請誅之,荊自殺。立二十九年死。帝憐傷之,賜謚曰思王。   十四年,封荊子元壽為廣陵侯,服王璽綬,食荊故國六縣;又封元壽弟三人為鄉侯。明年,帝東巡狩,征元壽兄弟會東平宮,班賜御服器物,又取皇子輿馬,悉以與之。建初七年,肅宗詔元壽兄弟與諸王俱朝京師。   元壽卒,子商嗣。商卒,子條嗣,傳國於後。   臨淮懷公衡,建武十五年立,未及進爵為王而薨,無子,國除。   中山簡王焉,建武十五年封左*(馮)*翊公,十七年進爵為王。焉以郭太后少子故,獨留京師。三十年,徙封中山王。永平二年冬,諸王來會辟雍,事畢歸蕃,詔焉與俱就國,從以虎賁官騎。[一]焉上疏辭讓,顯宗報曰:「凡諸侯出境,必備左右,故夾谷之會,司馬以從。[二]今五國各官騎百人,稱娖前行,[三]皆北軍胡騎,便兵善射,弓不空發,中必決眥。[四]夫有文事必有武備,所以重蕃職也。王其勿辭。」帝以焉郭太后偏愛,特加恩寵,獨得往來京師。十五年,焉姬韓序有過,焉縊殺之,國相舉奏,坐削安險縣。[五]元和中,肅宗復以安險還中山。   注[一]漢官儀:「騶騎,王家名官騎。」   注[二]谷梁傳曰,公會齊侯於頰谷,齊人鼓噪,欲以執魯君。孔子歷階而上,命司馬止之。左氏傳「頰谷」作「夾谷」。   注[三]娖音楚角反。稱娖猶齊整也。行音胡郎反。   注[四]司馬相如子虛之文。   注[五]安險屬中山郡。   立五十二年,永元二年薨。自中興至和帝時,皇子始封薨者,皆賻錢三千萬,布三萬匹;嗣王薨,賻錢千萬、布萬匹。是時竇太后臨朝,竇憲兄弟□權,太后及憲等,東海出也,[一]故睦於焉而重於禮,加賻錢一億。詔濟南、東海二王皆會。大為修頤塋,開神道,[二]平夷吏人頤墓以千數,作者萬餘人。發常山、鉅鹿、涿郡柏黃腸雜木,[三]三郡不能備,復調余州郡工徒及送致者數千人。凡征發搖動六州十八郡,制度余國莫及。   注[一]爾雅曰「女子之子為出」也。   注[二]墓前開道,建石柱以為標,謂之神道。   注[三]黃腸,柏木黃心。   子夷王憲嗣。永元四年,封憲弟十一人為列侯。   憲立二十二年薨,子孝王弘嗣。永寧元年,封弘二弟為亭侯。   弘立二十八年薨,子穆王暢嗣。永和六年,封暢弟荊為南鄉侯。   暢立三十四年薨,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   琅邪孝王京,建武十五年封琅邪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京性恭孝,好經學,顯宗尤愛幸,賞賜恩寵殊異,莫與為比。永平二年,以太山之蓋、南武陽、華,[一]東萊之昌陽、盧鄉、東牟六縣益琅邪。[二]五年,乃就國。光烈皇后崩,帝悉以太后遺金寶財物賜京。京都莒,好修宮室,窮極伎巧,殿館壁帶皆飾以金銀。[三]數上詩賦頌德,帝嘉美,下之史官。京國中有城陽景王祠,吏人奉祠。神數下言,宮中多不便利,京上書願徙宮開陽,以華、蓋、南武陽、厚丘、贛榆五縣[四]易東海之開陽、臨沂,肅宗許之。立三十一年薨,葬東海即丘廣平亭,有詔割亭屬開陽。[五]   注[一]蓋縣故城在今沂州沂水縣西北。南武陽縣故城在今沂州費縣西,又華縣故城在費縣東北也。   注[二]昌陽,今萊州縣也,故城在今聞登縣西南。盧鄉故城今昌陽縣西北。東牟故城在聞登縣西北也。   注[三]壁帶,壁中之橫木也,以金銀為釭,飾其上。   注[四]華縣、蓋縣、南武陽屬泰山郡,厚丘屬東海郡,贛榆屬琅邪郡。   注[五]開陽,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北。   子夷王宇嗣。建初七年,封宇弟十三人為列侯。元和元年,封孝王孫二人為列侯。   宇立二十年薨,子恭王壽嗣。永初元年,封壽弟八人為列侯。   立十七年薨,子貞王尊嗣。延光二年,封尊弟四人為鄉侯。   尊立十八年薨,子安王據嗣。永和五年,封據弟三人為鄉侯。   據立四十七年薨,子順王容嗣。初平元年,遣弟邈至長安奉章貢獻,帝以邈為九江太守,封陽都侯。[一]   注[一]陽都,縣,屬城陽國,故城在今沂州承縣南。承音常證反。   容立八年薨,國絕。   初,邈至長安,盛稱東郡太守曹操忠誠於帝,操以此德於邈。建安十一年,復立容子熙為王。在位十一年,坐謀欲過江,被誅,國除。   贊曰:光武十子,胙土分王。沛獻尊節,楚英流放。[一]延既怨詛,荊亦觖望。   濟南陰謀,琅邪驕宕。中山、臨淮,無聞夭喪。[二]東平好善,辭中委相。謙謙恭王,寔惟三讓。   注[一]尊音祖本反。禮記曰:「恭敬撙節。」鄭玄注云:「撙,趨也。」   注[二]二王早終,名聞未著也。    校勘記   一四二三頁六行立母郭氏為*[皇]*後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案文少一「皇」字。   今據補。   一四二四頁一二行使*(大)*司空持節護喪事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按:袁紀作「司空魴」,無「大」字。   一四二四頁一四行比陽公主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比」讀為「沘」。   一四二五頁一二行強立十八年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八」疑「六」之鬥。   黃山謂此從郭後十七年被廢追數之,乃史之誤。   一四二七頁二行封右*(馮)*翊公刊誤謂衍「馮」字。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中山王焉傳「封左馮翊公」,與此傳同,皆衍文也。左翊、右翊蓋取嘉名,非分馮翊地為左右。今據刪。   一四二七頁六行封輔子寶為沛侯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沛為王國之名,不應更有「沛侯」,疑字有鬥。   一四二八頁一一行歡喜大恩按:汲本、集解本「大」作「天」。   一四二八頁一二行尚浮屠之仁祠按:通鑒「祠」作「慈」。   一四二九頁一0行使伎人奴婢*(妓士)**[工技]*鼓吹悉從據汲本改。按:刊誤謂「妓士」當作「工技」,梁節王傳中亦有工技也。   一四三0頁七行肅宗封英子*[種]*楚侯*(種)*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封英子種楚侯」,傳寫顛倒耳。今據改。   一四三0頁一一行青蓋金華藻按:校補謂續志「藻」作「蚤」,蚤通爪,爪又通瑵,本謂車蓋上琱飾彩藻,故又可作「藻」也。   一四三一頁二行隰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本志及宗俱碑作「濕陰」,前書志作「漯陰」。又引錢大昕說,謂「隰」蓋「漯」之鬥。   一四三一頁一二行惑亂和氣按:汲本、殿本「惑」作「感」。   一四三二頁一0行顧夷*(吾)**[吳]*地記雲集解引惠棟說,謂此顧夷所撰吳地記也,「吳」訛「吾」。今據改。   一四三二頁一三行鼓吹妓女宋閏按:「妓」字當作「伎」,各本皆未正。參閱梁冀傳校記。   一四三二頁一四行永元十一年封錯弟七人為列侯按:汲本作「十二年」。   一四三三頁七行要帶八圍汲本、殿本作「十圍」。今按:御覽三七一、三七八引,並作「八圍」,疑作「十圍」者誤也。   一四三三頁一0行山陽之南平陽*(□)**[橐]*湖陵五縣據殿本考證及集解引沉欽韓說改。注同。   一四三五頁一四行宦三年矣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一四三五頁一四行而為簞食*[與肉以]*與之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三五頁一四行既而*(與)**[輒]*為公介*[士]*據汲本、殿本刪補。   一四三七頁四行快然意解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快」通鑒作「恢」,注雲恢然猶廓然也。   一四三九頁一四行*[禮雲]*伯父歸寧乃國據汲本補。按:殿本作「禮伯父歸寧乃國」。刊誤謂此語本出儀禮,既下文有「詩雲」字,既此亦當有「禮雲」字。   一四四0頁四行乃獨封蒼五女為縣公主按:袁紀雲封女三人皆為公主。   一四四一頁三行輿馬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東觀記作「賾馬」。   一四四一頁九行惟建初八年三月己卯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紀作「辛卯」。   一四四二頁四行忠立*(十)*一年薨集解引洪頤粻說,謂憲王建初八年薨,忠即以是年嗣,章帝紀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東平王忠薨,忠立僅一年,「十」字衍。今據刪。   一四四二頁六行驃騎時吏殿本考證謂「時」字應從通鑒作「府」。今按:此謂蒼為驃騎將軍時之掾屬,「時」字亦非鬥,特通鑒改云「府吏」,較為明確耳。   一四四三頁七行左傳*(曰)*晉大夫士蒍之辭也「曰」字衍,各本皆未正,今刪。   一四四四頁一行桓帝立河閒孝王子*(恭為)*參戶亭侯博為任城王刊誤謂當作「桓帝立河閒孝王恭子參戶亭侯博為任城王」。校補謂河閒孝王名開,不名恭,且謚以易名,諸王既稱謚,即不必定著其名,「恭為」二字皆屬誤衍。今據校補說刪。   一四四四頁四行靈帝復立河閒貞王*(遜)**[建]**[子]*新昌侯*(子)*佗為任城王校補謂貞王名建,靈帝紀及河閒孝王傳皆同,此作「遜」,誤。又汲本、殿本「子」字在「新昌侯」上。今據改。   一四四七頁一六行*(鴻)**[洪]*范五行傳據汲本、殿本改。   一四四九頁四行封左*(馮)*翊公刊誤謂案光武紀封焉左翊公,與右翊相配。今按:此衍「馮」字,今刪,參閱前「封右翊公」條校記。   一四四九頁五行諸王來會辟雍按:「辟」原斗「璧」,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五0頁九行爾雅曰女子之子為出也汲本、殿本「為」作「謂」。按:爾雅云「男子謂姊妹之子為出」。   一四五二頁二行子貞王尊嗣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紀「尊」作「遵」。   ************後漢書卷四十三 朱樂何列傳 第三十三   *朱暉孫穆*   朱暉字文季,南陽宛人也。[一]家世衣冠。暉早孤,有氣決。年十三,王莽敗,天下亂,與外氏家屬從田閒奔入宛城。[二]道遇腢賊,白刃劫諸婦女,略奪衣物。昆弟賓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動。暉拔□前曰:「財物皆可取耳,諸母衣不可得。今日朱暉死日也!」賊見其小,壯其志,笑曰:「童子內刀。」遂捨之而去。   注[一]東觀記曰「其先宋微子之後也,以國氏姓。周衰,諸侯滅宋,罐碭,易姓為朱,後徙於宛」也。   注[二]東觀記曰「暉外祖父孔休,以德行稱於代」也。   初,光武與暉父岑俱學長安,有舊故。及即位,求問岑,時已卒,乃召暉拜為郎。暉尋以病去,卒業於太學。性矜嚴,進止必以禮,諸儒稱其高。   永平初,顯宗舅新陽侯陰就慕暉賢,自往候之,暉避不見。復遣家丞致禮,[一]   暉遂閉門不受。就聞,歎曰:「志士也,勿奪其節。」後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牛)**[婢]*,暉不從。[二]及況卒,暉乃厚贈送其家。人或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於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貨□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甚禮敬焉。正月朔旦,蒼當入賀。故事,少府給璧。是時陰就為府卿,貴驕,吏□不奉法。蒼坐朝堂,漏且盡,而求璧不可得,顧謂掾屬曰:「若之何?」暉望見少府主簿持璧,即往紿之曰:[三]「我數聞璧未嘗見,試請觀之。」主簿以授暉,暉顧召令史奉之。[四]主簿大驚,遽以白就。就曰:「朱掾義士,勿復求。」更以它璧朝。蒼既罷,召暉謂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   [五]帝聞壯之。及當幸長安,欲嚴宿□,故以暉為衛士令。再遷臨淮太守。   注[一]續漢志曰:「諸侯家丞,秩三百石。」   注[二]東觀記曰:「暉為*(掾)*督郵,況當歸女,欲買暉婢,暉不敢與。後況卒,暉送其家金三斤。」   注[三]紿,欺也。   注[四]奉之於蒼。   注[五]屬,向也。與猶如也。史記曰,藺相如,趙人也。趙惠文王時得楚和氏璧,秦昭王欲以十五城易之,趙王使相如奉璧入秦。秦王大喜,無意償趙城。   相如乃前曰:「璧有瑕,願指示王。」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發上衝冠,曰:   「臣觀大王無償趙城色,故臣復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今頭與璧俱碎於柱矣。」   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擊柱。秦王恐其璧破,乃謝之。   暉好節□,有所拔用,皆厲行士。其諸報怨,以義犯率,皆為求其理,多得生濟。其不義之囚,實時僵仆。[一]吏人畏愛,為之歌曰:「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吏畏其威,人懷其惠。」[二]數年,坐法免。[三]   注[一]僵,偃;僕,踣也。   注[二]東觀記曰:「建武十六年,四方牛大疫,臨淮獨不,鄰郡人多牽牛入界。」   注[三]東觀記曰:「坐考長吏囚死獄中,州奏免官。」   暉剛於為吏,見忌於上,所在多被劾。自去臨淮,屏居野澤,布衣蔬食,不與邑里通,鄉黨譏其介。[一]建初中,南陽大饑,米石千餘,暉盡散其家資,以分宗裡故舊之貧羸者,鄉族皆歸焉。初,暉同縣張堪素有名稱,嘗於太學見暉,甚重之,接以友道,乃把暉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暉以堪先達,舉手未敢對,自後不復相見。堪卒,暉聞其妻子貧困,乃自往候視,厚賑贍之。暉少子頡怪而問曰:「大人不與堪為友,平生未曾相聞,子孫竊怪之。」暉曰:「堪嘗有知己之言,吾以信於心也。」[二]暉又與同郡陳揖交善,揖早卒,有遺腹子友,暉常哀之。及司徒桓虞為南陽太守,召暉子駢為吏,暉辭駢而薦友。虞歎息,遂召之。其義烈若此。   注[一]介,特也。言不與觿同。   注[二]以堪先托妻子,心已許之,故言信於心也。   元和中,肅宗巡狩,告南陽太守問暉起居,召拜為尚書僕射。歲中遷太山太守。   暉上疏乞留中,詔許之。因上便宜,陳密事,深見嘉納。詔報曰:「補公家之闕,[一]不累清白之素,斯善美之士也。俗吏苟合,阿意面從,進無謇謇之志,卻無退思之念,[二]患之甚久。惟今所言,適我願也。生其勉之!」   注[一]詩曰:「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   注[二]易蹇卦艮下坎上,艮為山,坎為水,山上有水,蹇難之象也。六二爻上應於五,五為君位,二宜為臣也。居儉難之時,履當其位,不以五在難私身遠害,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孝經曰:「退思補過。」「謇」與「蹇」通。   是時谷貴,縣官經用不足,[一]朝廷憂之。尚書張林上言:「谷所以貴,由錢賤故也。可盡封錢,一取布帛為租,以通天下之用。又鹽,食之急者,雖貴,人不得不須,官可自□。[二]又宜因交址、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三]於是詔諸尚書通議。暉奏據林言不可施行,事遂寢。後陳事者復重述林前議,以為於國誠便,帝然之,有詔施行。暉復獨奏曰:   「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少,祿食之家不與百姓爭利。今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人窮怨,布帛為租,則吏多奸盜,誠非明主所當宜行。」帝卒以林等言為然,得暉重議,因發怒,切責諸尚書。暉等皆自系獄。   三日,詔敕出之。曰:「國家樂聞駁議,黃發無愆,詔書過耳,[四]何故自系?」   暉因稱病篤,不肯復署議。   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暉曰:「今臨得譴讓,柰何稱病,其禍不細!」暉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密,當以死報。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負臣子之義。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死命。」遂閉口不復言。諸尚書不知所為,乃共劾奏暉。   帝意解,寑其事。後數日,詔使直事郎問暉起居,[五]太醫視疾,太官賜食。   暉乃起謝,復賜錢十萬,布百匹,衣十領。   注[一]經,常也。   注[二]前書曰:「因官器作□鹽。」音義曰:「□,古『煮』字。」   注[三]武帝作均輸法,謂州郡所出租賦,並雇運之直,官總取之,市其土地所出之物。官自轉輸於京,謂之均輸。   注[四]黃發,老稱。謂朱暉也。   注[五]直事郎謂署郎當次直者。   後遷為尚書令,以老病乞身,拜騎都尉,賜錢二十萬。和帝即位,竇憲北征匈奴,暉復上疏諫。頃之,病卒。[一]   注[一]華嶠書曰「暉年五十失妻,昆弟欲為繼室,暉歎曰:『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家者!』遂不復娶」也。   子頡,修儒術,安帝時至陳相。頡子穆。   穆字公叔。年五歲,便有孝稱。父母有病,輒不飲食,差乃復常。及壯耽學,銳意講誦,或時思至,不自知亡失衣冠,顛隊坑岸。其父常以為專愚,幾不知數馬足。   [一]穆愈更精篤。   注[一]幾音近衣反。前書曰:「石慶為太僕,上問車中幾馬?慶以策數馬畢,舉手曰『六馬。』」言穆用心專愚更甚也。   初舉孝廉。[一]順帝末,江淮盜賊腢起,州郡不能禁。或說大將軍梁冀曰:「朱公叔兼資文武,海內奇士,若以為謀主,賊不足平也。」冀亦素聞穆名,乃辟之,使典兵事,甚見親任。及桓帝即位,順烈太后臨朝,穆以冀埶地親重,望有以扶持王室,因推災異,奏記以勸戒冀曰:「穆伏念明年丁亥之歲,刑德合於干位,[二]易經龍戰之會。其文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三]謂陽道將勝而陰道負也。今年九月天氣鬱冒,五位四候連失正氣,此互相明也。夫善道屬陽,惡道屬陰,若修正守陽,摧折惡類,則福從之矣。穆每事不逮,所好唯學,傳受於師,時有可試。願將軍少察愚言,申納諸儒,[四]而親其忠正,絕其姑息,[五]專心公朝,割除私慾,廣求賢能,斥遠佞惡。夫人君不可不學,當以天地順道漸漬其心。宜為皇帝選置師傅及侍講者,得小心忠篤敦禮之士,將軍與之俱入,參勸講授,師賢法古,此猶倚南山坐平原也,誰能傾之!今年夏,月暈房星,明年當有小□。宜急誅奸臣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災咎。議郎、大夫之位,本以式序儒術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亦有乖其任者。惟將軍察焉。」又薦種暠、欒巴等。而明年嚴鮪謀立清河王蒜,又黃龍二見沛國。   冀無術學,遂以穆「龍戰」之言為應,於是請暠為從事中郎,薦巴為議郎,舉穆高第,為侍御史。[六]   注[一]謝承書曰「穆少有英才,學明五經。性矜嚴疾惡,不交非類。年二十為郡督郵,迎新太守,見穆曰:『君年少為督郵,因族埶?為有令德?』穆荅曰:   『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更問風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僕非仲尼,督郵可謂顏回也。』遂歷職股肱,舉孝廉」也。   注[二]曆法,太歲在丁、壬,歲德在北宮,太歲在亥、卯、未,歲刑亦在北宮,故合於干位也。   注[三]易坤卦上六象詞也。以爻居上六,故雲其道窮也。王弼注云:「陰之為道,卑順不逆,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陽之地,陽所不堪,故戰於野。」   注[四]申,重也。   注[五]姑,且也。息,安也。小人之道,苟且取安也。禮記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也。   注[六]續漢書曰:「穆舉高第,拜侍御史。桓帝臨辟雍,行禮畢,公卿出,虎賁置弓階上,公卿下階皆避弓。穆過,呵虎賁曰:『執天子器,何故投於地!』虎賁怖,即攝弓。穆劾奏虎賁抵罪,公卿皆籩,曰『朱御史可謂臨事不惑者也』。」   時同郡趙康叔盛者,隱於武當山,清靜不仕,以經傳教授。穆時年五十,乃奉書稱弟子。及康歿,喪之如師。其尊德重道,為當時所服。   常感時澆薄,慕尚敦篤,乃作祟厚論。其辭曰:   夫俗之薄也,有自來矣。故仲尼歎曰:「大道之行也,而丘不與焉。」[一]蓋傷之也。夫道者,以天下為一,在彼猶在己也。故行違於道則愧生於心,非畏義也;   事違於理則負結於意,非憚禮也。故率性而行謂之道,[二]得其天性謂之德。[三]   德性失然後貴仁義,[四]是以仁義起而道德遷,[五]禮法興而淳樸散。故道德以仁義為薄,淳樸以禮法為賊也。[六]夫中世之所敦,已為上世之所薄,[七]   況又薄於此乎!   注[一]禮記仲尼歎曰:「大道之行,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鄭玄注曰:「大道,謂三皇、五帝時也。」   注[二]率,循也。子思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也。   注[三]天之所命之謂性,不失天性是為德。   注[四]道德之性失,仁義之多彰。   注[五]遷,徙也。   注[六]老子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注[七]中世謂五帝時。   故夫天不崇大則覆幬不廣,地不深厚則載物不博,[一]人不敦厖則道數不遠。[二]   昔在仲尼不失舊於原壤,[三]楚嚴不忍章於絕纓。[四]由此觀之,聖賢之德敦矣。老氏之經曰:「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五]夫時有薄而厚施,行有失而惠用。[六]故覆人之過者,敦之道也;救人之失者,厚之行也。往者,馬援深昭此道,可以為德,誡其兄子曰:「吾欲汝曹聞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得言。」斯言要矣。遠則聖賢履之上世,[七]近則丙吉、張子孺行之漢廷。[八]故能振英聲於百世,播不滅之遺風,不亦美哉!   注[一]幬亦覆。左傳曰:「如天之無不燾,如地之無不載。」「幬」與「燾」同。   注[二]敦厖,厚大也。左傳曰:「人生敦厖。」數猶理也。言人不敦厚,不能入道之精理也。   注[三]原壤,孔子之舊也。禮記曰:「原壤之母死,孔子助之沐幟。原壤登木而歌曰:『狸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親者無失其為親,故者無失其為故。』」注[四]說苑曰:「楚莊王賜腢臣酒,日暮燭滅,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柰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歡。』腢臣百餘人皆絕去其冠纓,乃上火」也。   注[五]此老子*[道]*德經之詞也。顧歡注曰:「道德為厚,禮法為薄,清虛為實,聲色為華。去彼華薄,取此厚實。」   注[六]俗之凋薄,以厚御之;行*[之]*有失,以惠待之。即上孔子、楚莊是也。   注[七]履,踐也。言敦厚之道,孔子、楚莊已踐履之。   注[八]宣帝時丙吉為丞相,不案吏,曰:「夫以三公府案吏,吾竊陋之。」子孺為車騎將軍,匿名遠權,隱人過失。   然而時俗或異,風化不敦,而尚相誹謗,謂之臧否。記短則兼折其長,貶惡則並伐其善。悠悠者皆是,其可稱乎![一]凡此之類,豈徒乖為君子之道哉,將有危身累家之禍焉。悲夫!行之者不知憂其然,故害興而莫之及也。斯既然矣,又有異焉。   人皆見之而不能自遷。何則?務進者趨前而不顧後,榮貴者矜己而不待人,智不接愚,富不賑貧,貞士孤而不恤,賢者□而不存。故田蚡以尊顯致安國之金,[二]淳於以貴埶引方進之言。[三]夫以韓、翟之操,為漢之名宰,[四]然猶不能振一貧賢,薦一孤士,又況其下者乎!此禽息、史魚所以專名於前,而莫繼於後者也。[五]故時敦俗美,則小人守正,利不能誘也;時否俗薄,雖君子為邪,義不能止也。[六]何則?先進者既往而不反,後來者複習俗而追之,是以虛華盛而忠信微,刻薄稠而純篤稀。斯蓋谷風有「棄予」之歎,[七]伐木有「鳥鳴」之悲矣![八]   注[一]悠悠,多也。稱,舉也。   注[二]田蚡,*(武)**[景]*帝王皇后同產弟,為太尉,親貴用事。韓安國為梁王太傅,坐法失官,安國以五百金遺蚡,蚡為言太后,即召以為北地都尉也。   注[三]翟方進,成帝時為丞相。淳於長,元後姊子,封定陵侯,以能謀議為九卿,用事。方進獨與長交,稱薦之也。   注[四]前書曰:「天子以韓安國為國器,拜御史大夫。」又曰:「翟方進智能有餘,天子甚重之。」故言名宰也。   注[五]韓詩外傳曰:「禽息,秦大夫,薦百里奚不見納。繆公出,當車以頭擊闑,腦乃精出,曰:『臣生無補於國,不如死也。』繆公感寤而用百里奚,秦以大化。」   禮,大夫殯於正室,士於適室。韓子曰,史魚,□大夫。卒,委柩後寢。□君吊而問之。曰:「不能進蘧伯玉,退彌子瑕。」以尸諫也。   注[六]皆牽於時也。   注[七]詩小雅曰:「習習谷風,維風及雨。將恐將懼,維予與汝。將安將樂,汝轉棄予。」   注[八]詩小雅曰「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出自幽谷,遷於喬木。嚶其鳴矣,求其友聲」也。   嗟乎!世士誠躬師孔聖之崇則,嘉楚嚴之美行,希李老之雅誨,思馬援之所尚,鄙二宰之失度,美韓稜之抗正,[一]貴丙、張之弘裕,賤時俗之誹謗,則道豐績盛,名顯身榮,載不刊之德,[二]播不滅之聲。然*[後]*知薄者之不足,厚者之有餘也。彼與草木俱朽,[三]此與金石相傾,[四]豈得同年而語,並日而談哉?」   注[一]事具韓稜傳也。   注[二]刊,削也。   注[三]彼謂薄也。   注[四]此謂厚也。老子曰:「高下之相傾。」   穆又著絕交論,亦矯時之作。[一]   注[一]穆集載論,其略曰:「或曰:『子絕存問,不見客,亦不荅也,何故?』曰:『古者,進退趨業,無私游之交,相見以公朝,享會以禮紀,否則朋徒受習而已。』曰:『人將疾子,如何?』曰:『寧受疾。』曰:『受疾可乎?』曰:『世之務交遊也久矣,敦千乘不忌於君,犯禮以追之,背公以從之。其愈者,則孺子之愛也;其甚者,則求蔽過竊譽,以贍其私。事替義退,公輕私重,居勞於聽也。或於道而求其私,贍矣。是故遂往不反,而莫敢止焉。是川瀆並決,而莫之敢塞;游豶蹂稼,而莫之禁也。詩云:「威儀棣棣,不可筭也。」後生將復何述?   而吾不才,焉能規此?實悼無行,子道多闕,臣事多尤,思復白圭,重考古言,以補往過。時無孔堂,思兼則滯,匪有廢也,則亦焉興?是以敢受疾也,不亦可乎!』」文士傳曰:「世無絕交。」又與劉伯宗絕交書及詩曰:「昔我為豐令,足下不遭母憂乎?親解縗絰,來入豐寺。及我為持書御史,足下親來入台。足下今為二千石,我下為郎,乃反因計吏以謁相與。足下豈丞尉之徒,我豈足下部*[民]*,欲以此謁為榮寵乎?咄!劉伯宗於仁義道何其薄哉!」其詩曰:「北山有鴟,不絜其翼。飛不正向,寢不定息。饑則木攬,飽則泥伏。饕餮貪污,臭腐是食。填腸滿嗉,嗜欲無極。長鳴呼鳳,謂鳳無德。鳳之所趣,與子異域。   永從此訣,各自努力!」蓋因此而著論也。   梁冀驕暴不悛,朝野嗟毒,穆以故吏,懼其釁積招禍,復奏記諫曰:「古之明君,必有輔德之臣,規諫之官,下至器物,銘書成敗,以防遺失。[一]故君有正道,臣有正路,[二]從之如升堂,違之如赴壑。今明將軍地有申伯之尊,[三]位為腢公之首,[四]一日行善,天下歸仁,[五]終朝為惡,四海傾覆。頃者,官人俱匱,加以水蟲為害。[六]京師諸官費用增多,詔書發調或至十倍。各言官無見財,皆當出民,搒掠割剝,強令充足。公賦既重,私斂又深。牧守長吏,多非德選,貪聚無猒,遇人如虜,或絕命於棰楚之下,或自賊於迫切之求。[七]   又掠奪百姓,皆托之尊府。遂令將軍結怨天下,吏人酸毒,道路歎嗟。昔秦政煩苛,百姓土崩,陳勝奮臂一呼,天下鼎沸,[八]而面諛之臣,猶言安耳。[九]   諱惡不悛,卒至亡滅。昔永和之末,綱紀少□,頗失人望。四五歲耳,而財空戶散,下有離心。馬免之徒乘敝而起,荊揚之閒幾成大患。[一0]幸賴順烈皇后初政清靜,內外同力,僅乃討定。今百姓慼慼,困於永和,內非仁愛之心可得容忍,外非守國之計所宜久安也。夫將相大臣,均體元首,共輿而馳,同舟而濟,輿傾舟覆,患實共之。   豈可以去明即昧,履危自安,[一一]主孤時困,而莫之恤乎!宜時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園池之費,拒絕郡國諸所奉送。內以自明,外解人惑,使挾奸之吏無所依托,司察之臣得盡耳目。憲度既張,遠邇清壹,則將軍身尊事顯,德耀無窮。天道明察,無言不信,惟垂省覽。」冀不納,而縱放日滋,遂復賂遺左右,交通宦者,任其子弟、賓客以為州郡要職。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   報書云:「如此,僕亦無一可邪?」穆言雖切,然亦不甚罪也。   注[一]黃帝作巾機之法,孔甲有盤盂之誡。太公陰謀曰,武王衣之銘曰:「桑蠶苦,女工難,得新捐故後必寒。」鏡銘曰:「以鏡自照者見形容,以人自照者見吉凶。」觴銘曰「樂極則悲,沉湎致非,社稷為危」也。   注[二]說苑君道篇曰:「人君之道,清淨無為,務在博愛,趨在任賢,廣開耳目,以察萬方,不固溺於流俗,不拘繫於左右。」臣術篇曰「人臣之術,順從覆命,無所敢專,義不苟合,位不苟尊,必有益於國,必有補於君」也。   注[三]申國之伯,周宣王之元舅。   注[四]冀絕席於三公。   注[五]論語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注[六]水災及蝗蟲也。   注[七]賊,殺也。   注[八]前書淮南王謂伍被曰「陳勝,吳廣起於大澤,奮臂大呼,天下響應」也。   注[九]秦胡亥時,山東兵大起,叔孫通謂胡亥曰:「鼠竊狗盜,郡縣逐捕之,不足憂。」諸生曰:「何先生言之諛也!」   注[一0]質帝時,九江賊馬免稱「黃帝」,歷陽賊華孟稱「黑帝」,並九江都尉滕撫討斬之。九江、歷陽是荊揚之閒也。   注[一一]即,就也。   永興元年,河溢,漂害人庶數十萬戶,百姓荒饉,流移道路。冀州盜賊尤多,故擢穆為冀州刺史。州人有宦者三人為中常侍,並以檄謁穆。穆疾之,辭不相見。冀部令長聞穆濟河,解印綬去者四十餘人。及到,奏劾諸郡,至有自殺者。   以威略權宜,盡誅賊渠帥。舉劾權貴,或乃死獄中。有宦者趙忠喪父,歸葬安平,[一]僭為璵璠、玉匣、偶人。[二]穆聞之,下郡案驗。吏畏其嚴明,遂發墓剖棺,陳屍出之,而收其家屬。帝聞大怒,征穆詣廷尉,[三]輸作左校。[四]   太學書生劉陶等數千人詣闕上書訟穆曰:「伏見施刑徒朱穆,處公憂國,拜州之日,志清奸惡。誠以常侍貴寵,父兄子弟布在州郡,競為虎狼,噬食小人,故穆張理天網,補綴漏目,羅取殘禍,以塞天意。由是內官鹹共恚疾,謗讟煩興,讒隙仍作,極其刑□,輸作左校。天下有識,皆以穆同勤禹、稷而被共、鯀之戾,若死者有知,則唐帝怒於崇山,重華忿於蒼墓矣。[五]當今中官近習,[六]竊持國柄,[七]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運賞則使餓隸富於季孫,[八]呼腔則令伊、顏化為桀、跖。[九]而穆獨亢然不顧身害。非惡榮而好辱,惡生而好死也,徒感王綱之不攝,[一0]   懼天網之久失,故竭心懷憂,為上深計。臣願黥首系趾,[一一]代穆校作。」   帝覽其奏,乃赦之。   注[一]安平,郡,冀州所部。   注[二]玉匣長尺,廣二寸半,衣死者自□以下至足,連以金縷,天子之制也。   左傳曰:「陽虎將以璵璠斂。」杜預注云:「美玉名,君所佩也。」偶人,明器之屬也。   注[三]謝承書曰:「穆臨當就道,冀州從事欲為畫像置聽事上,穆留板書曰:『勿畫吾形,以為重負。忠義之未顯,何形象之足紀也!』」注[四]左校,署名,屬將作,掌左工徒。   注[五]尚書曰:「放驩兜於崇山。」孔安國注曰:「崇山,南裔也。」山海經曰:   「有讙頭之國,帝堯葬焉。」郭璞注云:「讙頭,驩兜也。」禮記曰:「舜葬蒼梧之野。」   注[六]鄭玄注禮記云:「近習,天子所親幸者。」   注[七]周禮以八柄詔王馭腢臣,謂爵、祿、予、置、生、奪、廢、誅也。   注[八]運,行也。論語曰:「季氏富於周公。」   注[九]呼腔,吐納也。伊尹、顏回、夏桀、盜跖也。   注[一0]攝,持也。   注[一一]黥首謂鑿額涅墨也。系趾謂釱其足也,以鐵著足曰釱也。   穆居家數年,在朝諸公多有相推薦者,於是征拜尚書。穆既深疾宦官,及在台閣,旦夕共事,志欲除之。乃上疏曰:「案漢故事,中常侍參選士人。建武以後,乃悉用宦者。自延平以來,浸益貴盛,假貂璫之飾,處常伯之任,[一]天朝政事,一更其手,灌傾海內,寵貴無極,子弟親戚,並荷榮任,故放濫驕溢,莫能禁御。凶狡無行之徒,媚以求官,恃埶怙寵之輩,漁食百姓,窮破天下,空竭小人。愚臣以為可悉罷省,遵復往初,率由舊章,更選海內清淳之士,明達國體者,以補其處。即陛下可為堯舜之君,觿僚皆為稷契之臣,兆庶黎萌蒙被聖化矣。」帝不納。後穆因進見,口復陳曰:「臣聞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二]黃門侍郎一人,傳發書奏,[三]皆用姓族。[四]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稱制,不接公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兩宮。自此以來,權傾人主,窮困天下。宜皆罷遣,博選耆儒宿德,與參政事。」帝怒,不應。   穆伏不肯起。左右傳出,[五]良久乃趨而去。自此中官數因事稱詔詆毀之。   注[一]璫以金為之,當冠前,附以金蟬也。漢官儀曰:「中常侍,秦官也。漢興,或用士人,銀璫左貂。光武已後,專任宦者,右貂金璫。」常伯,侍中。   注[二]省,覽也。   注[三]傳,通也。   注[四]引用士人有族望者。   注[五]傳聲令出。   穆素剛,不得意,居無幾,憤懣發疽。[一]延熹六年,卒,時年六十四。祿仕數十年,蔬食布衣,家無餘財。公卿共表穆立節忠清,虔恭機密,守死善道,宜蒙旌寵。策詔□述,追贈益州太守。所著論、策、奏、教、書、詩、記、嘲,凡二十篇。[二]   注[一]疽,癰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穆著論甚美,蔡邕嘗至其家自寫之。」   穆前在冀州,所辟用皆清德長者,多至公卿、州郡。子野,少有名節,仕至河南尹。[一]初,穆父卒,穆與諸儒考依古義,謚曰貞宣先生。[二]及穆卒,蔡邕復與門人共述其體行,謚為文忠先生。[三]   注[一]野字子遼,見荀爽薦文。   注[二]謚法曰:「清白守節曰貞,善聞周達曰宣。」   注[三]袁山松書曰:「蔡邕議曰:『魯季文子,君子以為忠,而謚曰文子。又傳曰:「忠,文之實也。」忠以為實,文以彰之。』遂共謚穆。荀爽聞而非之。故張璠論曰:『夫謚者,上之所贈,非下之所造,故顏、閔至德,不聞有謚。朱、蔡各以衰世臧否不立,故私議之。』」論曰:朱穆見比周傷義,偏黨毀俗,[一]志抑朋游之私,遂著絕交之論。蔡邕以為穆貞而孤,又作正交而廣其致焉。[二]蓋孔子稱「上交不諂,下交不黷」,[三]又曰「晏平仲善與人交」,子夏之門人亦問交於子張。[四]故易明「斷金」之義,[五]詩載「燕朋」之謠。[六]若夫文會輔仁,直諒多聞之友,時濟其益,[七]紵衣傾蓋,彈冠結綬之夫,遂隆其好,[八]斯固交者之方焉。[九]至乃田、竇、□、霍之遊客,[一0]廉頗、翟公之門賓,[一一]進由埶合,退因衰異。   又專諸、荊卿之感激,[一二]侯生、豫子之投身,[一三]情為恩使,命緣義輕。   皆以利害移心,懷德成節,非夫交照之本,未可語失得之原也。穆徒以友分少全,因絕同志之求;黨俠生敝,而忘得朋之義。[一四]蔡氏貞孤之言,其為然也!古之善交者詳矣。漢興稱王陽、貢禹、陳遵、張竦,[一五]中世有廉范、慶鴻、陳重、賴義雲。   注[一]左傳曰:「頑嚚不友,是與比周。」杜預注云:「比,近也。周,密也。」   注[二]邕論略曰:「聞之前訓曰:『君子以朋友講習,而正人無有淫朋。』是以古之交者,其義敦以正,其誓信以固。逮至周德始衰,頌聲既寢,伐木有『鳥鳴』之刺,谷風有『棄予』之怨,其所由來,政之缺也。自此已降,彌以陵□,或闕其始終,或強其比周。是以搢紳患其然,而論者諄諄如也。疾淺薄而攜貳者有之,惡朋黨而絕交遊者有之。其論交也,曰富貴則人爭趣之,貧賤則人爭去之。是以君子慎人所以交己,審己所以交人,富貴則無暴集之客,貧賤則無棄舊之賓矣。故原其所以來,則知其所以去;見其所以始,則鶯其所以終。彼貞士者,貧賤不待夫富貴,富貴不驕乎貧賤,故可貴也。蓋朋友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善則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惡則忠告善誨之,否則止,無自辱焉。故君子不為可棄之行,不患人之遺己也。信有可歸之德,不病人之遠己也。不幸或然,則躬自厚而薄責於人,怨其遠矣;求諸己而不求諸人,咎其稀矣。夫遠怨稀咎之機,鹹在乎躬,莫之能改也。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而二子各有聞乎夫子,然則以交誨也。商也寬,故告之以距人,師也褊,故訓之以容觿,各從其行而矯之。至於仲尼之正教,則泛愛觿而親仁,故非善不喜,非仁不親,交遊以方,會友以文,可無貶也。谷梁子亦曰:『心志既通,名譽不聞,友之罪也。』今將患其流而塞其源,病其末而刈其本,無乃未若擇其正而黜其邪,與其彼農皆黍而獨稷焉。夫黍亦神農之嘉谷,與稷並為粢盛也,使交而可廢,則黍其愆矣。   括二論而言之,則刺薄者博而洽,斷交者貞而孤。孤有羔羊之節,與其不獲已而矯時也,走將從夫孤焉。」   注[三]易系辭之言也。   注[四]並見論語。   注[五]易系辭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注[六]詩小雅伐木序云:「燕朋友故舊也。」其詩曰:「伐木滸滸,釃酒有藇。」   釃音所宜反。藇音序。   注[七]論語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又曰:「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   注[八]左傳曰,吳季札以縞帶贈子產,子產獻紵衣焉。孔叢子曰:「孔子與程子相遇於塗,傾蓋而語。」傾蓋謂駐車交蓋也。前書曰,王陽、貢禹相與為友,朱博與蕭育為友,時稱「蕭朱結綬,王貢彈冠」,言其趣捨同,相薦達。   注[九]方,道也。   注[一0]竇嬰,孝文皇后從兄子,封魏其侯,游士賓客爭歸之。武帝時為丞相。   田蚡,*(武)**[景]*帝王皇后同產弟,為太尉。蚡以太后故親幸,數言事多效,士吏趨埶利者皆去嬰而歸蚡。□青拜大將軍,青姊子霍去病為驃騎將軍,皆為大司馬。去病秩祿與大將軍等,自是後青日衰而去病益貴,青故人門下多去事去病,輒得官爵也。   注[一一]史記曰,廉頗趙人,封為信平君,假相國。長平之免歸也,故客盡去;   及復用為將,客又至。廉頗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見之晚也?夫以市道交,君有埶我即從君,無埶即去,此其理也,又何怨焉?」下邽翟公為廷尉,賓客亦填門;及廢,門外可設爵羅。後復為廷尉,賓客欲往,翟公大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也。   注[一二]史記曰,專諸,堂邑人。吳公子光以嫡嗣未得立,請專諸刺吳王僚。   諸曰:「王僚可殺也,母老子弱,是其無如我何?」光乃置酒請王僚。酒酣,專諸置匕首魚炙之中,以刺王僚,立死。又曰,荊軻,□人也。燕太子丹質於秦,秦王政遇之不善,丹怨亡歸,與軻交結,乃尊為上卿,故謂之荊卿。軻入秦,刺始皇不遂而死也。   注[一三]史記曰,侯嬴,魏隱士,為大梁夷門門者,魏公子無忌請為上客。秦圍邯鄲,嬴教公子竊兵符北救趙,乃自剄。又曰,豫讓,晉人。趙襄子滅智伯,讓曰:「士為知己者死。」乃變名姓,欲刺襄子,襄子令執之,遂伏□而死。   注[一四]易曰:「西南得朋。」   注[一五]前書曰,陳遵字孟公,杜陵人也。張竦字伯松。竦博學通達,以廉儉自守,而遵放縱不拘。操行雖異,然相親友也。   樂恢字伯奇,京兆長陵人也。父親,為縣吏,得罪於令,收將殺之。恢年十一,常俯伏寺門,晝夜號泣。令聞而矜之,即解出親。   恢長好經學,事博士焦永。永為河東太守,恢隨之官,閉廬精誦,不交人物。   後永以事被考,諸弟子皆以通關被系,[一]恢獨*(皦)**[曒]*然不□於法,[二]   遂篤志為名儒。性廉直介立,[三]行不合己者,雖貴不與交。信陽侯陰就數致禮請恢,恢絕不荅。   注[一]為交通關涉也。   注[二]*(皦)**[曒]*,明也,音公鳥反。或從「白」作「皎」,音亦同。   注[三]介,特也。   後仕本郡吏,太守坐法誅,[一]故人莫敢往,恢獨奔喪行服,坐以抵罪。歸,復為功曹,選舉不阿,請托無所容。同郡楊政數觿毀恢,後舉政子為孝廉,由是鄉里歸之。辟司空牟融府。會蜀郡太守第五倫代融為司空,恢以與倫同郡,不肯留,薦穎川杜安而退。諸公多其行,連辟之,遂皆不應。[二]   注[一]東觀記京兆尹張恂召恢,署戶曹史。   注[二]華嶠書曰:「安擢為宛令,以病去。章帝行過穎川,安上書,召拜御史,遷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與恢書通問,恢告吏口謝,且讓之曰:『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干人主以窺覦,非也。違平生操,故不報。』安亦節士也,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洛陽令周紆自往候安,安謝不見。京師貴戚慕其行,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後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   後征拜議郎。會車騎將軍竇憲出征匈奴,恢數上書諫爭,朝廷稱其忠。[一]入為尚書僕射。是時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阜與竇憲厚善,縱捨自由。恢劾奏調、阜,並及司隸校尉。諸所刺舉,無所迴避,貴戚惡之。[二]憲弟夏陽侯纓欲往候恢,恢謝不與通。憲兄弟放縱,而忿其不附己。妻每諫恢曰:「昔人有容身避害,何必以言取怨?」恢歎曰:「吾何忍素餐立人之朝乎!」遂上疏諫曰:「臣聞百王之失,皆由權移於下。大臣持國,常以埶盛為咎。伏念先帝,聖德未永,早棄萬國。陛下富於春秋,纂承大業,[三]諸舅不宜干正王室,以示天下之私。   經曰:『天地乖互,觿物夭傷。君臣失序,萬人受殃。』政失不救,其極不測。   方今之宜,上以義自割,下以謙自引。四舅可長保爵土之榮,[四]皇太后永無籩負宗廟之憂,誠策之上者也。」書奏不省。時竇太后臨朝,和帝未親萬機,恢以意不得行,乃稱疾乞骸骨。詔賜錢,太醫視疾。恢薦任城郭均、成陽高鳳,而遂稱篤。拜騎都尉,上書辭謝曰:「仍受厚恩,無以報效。夫政在大夫,孔子所疾;[五]世卿持權,春秋以戒。[六]聖人懇惻,不虛言也。   近世外戚富貴,必有驕溢之敗。今陛下思慕山陵,未遑政事;諸舅寵盛,權行四方。若不能自損,誅罰必加。臣壽命垂盡,臨死竭愚,惟蒙留神。」詔聽上印綬,乃歸鄉里。竇憲因是風厲州郡迫脅,恢遂飲藥死。弟子縗絰挽者數百人,[七]觿庶痛傷之。   注[一]東觀記載恢所上書諫曰:「春秋之義,王者不理夷狄。得其地不可墾發,得其人無益於政,故明王之於夷狄,紅縻而已。孔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以漢之盛,不務修舜、禹、周公之*(術)**[德]*,而無故興干戈,動兵革,以求無用之物,臣誠惑之!」   注[二]決錄注曰:「調字叔和,為河南尹。永和二年,坐買洛陽令同郡任稜竹田及上罷城東漕渠免官。」   注[三]春秋謂年也。言年少,春秋尚多,故稱富。   注[四]四舅謂竇憲、弟篤、景、纓也。   注[五]論語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   注[六]左傳曰:「齊崔氏出奔□。」公羊傳曰:「崔氏者何?齊大夫。稱崔氏者何?貶。曷為貶?譏世卿也。」   注[七]挽,引柩也。   後竇氏誅,帝始親事,恢門生何融等上書陳恢忠節,除子己為郎中。[一]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己字伯文,為郎非其好也,去官。」   何敞字文高,扶風平陵人也。其先家於汝陰。六世祖比干,學尚書於朝錯,[一]   武帝時為廷尉正,與張湯同時。湯持法深而比干務仁恕,數與湯爭,雖不能盡得,然所濟活者以千數。後遷丹*(楊)**[陽]*都尉,因徙居平陵。敞父寵,建武中為千乘都尉,以病免,遂隱居不仕。   注[一]何氏家傳:「*(雲並)**[六世]*祖父比干,字少卿,經明行修,兼通法律。   為汝陰縣獄吏決曹掾,平活數千人。後為丹陽都尉,獄無冤囚,淮汝號曰『何公』。征和三年三月辛亥,天大陰雨,比干在家,日中夢貴客車騎滿門,覺以語妻。語未已,而門有老嫗可八十餘,頭白,求寄避雨,雨甚而衣履不沾清。雨止,送至門,乃謂比干曰:『公有陰德,今天錫君策,以廣公之子孫。』因出懷中符策,狀如簡,長九寸,凡九百九十枚,以授比干,子孫佩印綬者當如此筭。   比干年五十八,有六男,又生三子。本始元年,自汝陰徙平陵,代為名族。」   敞性公正。自以趣捨不合時務,每請召,常稱疾不應。元和中,辟太尉宋由府,由待以殊禮。敞論議高,常引大體,多所匡正。司徒袁安亦深敬重之。是時京師及四方累有奇異鳥獸草木,言事者以為祥瑞。敞通經傳,能為天官,意甚惡之。乃言於二公曰:「夫瑞應依德而至,災異緣政而生。故鈽鵒來巢,昭公有干侯之□;[一]西狩獲麟,孔子有兩楹之殯。[二]海鳥避風,臧文祀之,君子譏焉。[三]今異鳥翔於殿屋,怪草生於庭際,不可不察。」由、安懼然不敢荅。[四]   居無何而肅宗崩。   注[一]春秋:「有鈽鵒來巢。」左氏傳魯大夫師已曰:「文、成之世,童謠有之曰:『鈽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鈽鵒跦跦,公在干侯。』」季平子逐昭公,公遜於干侯。杜預註:「干侯在魏郡斥丘縣,晉境內邑也。」   注[二]公羊傳曰:「西狩獲麟,有以告孔子者曰:『有志而角者何?』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面,涕下沾袍,曰:『吾道窮矣!』」何氏注曰:「麟者,太平之符,聖人之類。時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將沒之征也。」禮記孔子謂子貢曰:「予疇昔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閒焉。殷人殯於兩楹之閒,丘即殷人也,予殆將死也。」遂寢疾,七日而死。   注[三]國語曰,海鳥爰居,止於魯東門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譏焉,因曰:「今茲海其有風乎?廣川之鳥恆知避風。」是歲海多大風,冬暖。文仲聞之,曰:「吾過矣!」   注[四]懼音紀具反。   時竇氏專政,外戚奢侈,賞賜過制,倉帑為虛。[一]敞奏記由曰:「敞聞事君之義,進思盡忠,退思補過。歷觀世主時臣,無不各欲為化,垂之無窮,然而平和之政萬無一者,蓋以聖主賢臣不能相遭故也。今國家秉聰明之弘道,明公履晏晏之純德,[二]君臣相合,天下翕然,治平之化,有望於今。孔子曰:『如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今明公視事,出入再開,宜當克己,以□四海之心。禮,一谷不升,則損服徹膳。[三]天下不足,若己使然。而比年水旱,人不收穫,涼州緣邊,家被凶害,[四]男子疲於戰陳,妻女勞於轉運,老幼孤寡,歎息相依,又中州內郡,公私屈竭,此實損膳節用之時。國恩覆載,賞賚過度,但聞臘賜,自郎官以上,公卿王侯以下,至於空竭帑藏,損耗國資。尋公家之用,皆百姓之力。明君賜賚,宜有品制,忠臣受賞,亦應有度,[五]是以夏禹玄圭,周公束帛。[六]今明公位尊任重,責深負大,上當匡正綱紀,下當濟安元元,豈但空空無違而已哉!宜先正己以率腢下,還所得賜,因陳得失,奏王侯就國,除苑囿之禁,節省浮費,賑恤窮孤,則恩澤下暢,黎庶悅豫,上天聰明,必有立應。使百姓歌誦,史官紀德,豈但子文逃祿,[七]公儀退食之比哉!」[八]由不能用。   注[一]帑音它朗反。   注[二]晏晏,溫和也。   注[三]禮記曰:「歲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損服,減損服御。   注[四]時西羌犯邊為害也。   注[五]臘賜大將軍、三公錢各二十萬,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進、侯十五萬,卿十萬,校尉五萬,尚書三萬,侍中、將、大夫各二萬,千石、六百石各七千,虎賁、羽林郎二人共三千,以為祀門戶直。見漢官儀也。   注[六]尚書曰:「召公出取幣,入錫周公。」   注[七]國語:「昔楚□子文三登令尹,無一日之積。成王聞子文朝不及夕也,於是乎每朝設脯七束,糗一筐,以羞子文。成王每出子文之祿,必逃,王止而後復。人謂子文曰:『人生求富,子逃之,何也?』對曰:『從政者,以庇人也。   人多曠者而我取富焉,是勤人以自封也,死無日矣。我逃死,非逃富也。』」注[八]史記:「公儀休相魯,食茹而美,拔園葵而棄之,見布好而逐出其家婦,燔其機,云『欲令農士女工安得奪其貨乎』?」比音庇。   時齊殤王子都鄉侯暢奔吊國憂,上書未報,[一]侍中竇憲遂令人刺殺暢於城門屯□之中,[二]而主名不立。敞又說由曰:「劉暢宗室肺府,茅土藩臣,來吊大憂,上書須報,[三]親在武□,致此殘酷。奉憲之吏,莫適討捕,[四]蹤多不顯,主名不立。敞備數股肱,職典賊曹,[五]故欲親至發所,以糾其變,而二府以為故事三公不與賊盜。[六]昔陳平生於征戰之世,猶知宰相之分,云『外鎮四夷,內撫諸侯,使卿大夫各得其宜』。[七]今二府執事不深惟大義,惑於所聞,公縱奸慝,莫以為咎。惟明公運獨見之明,昭然勿疑,敞不勝所見,請獨奏案。」由乃許焉。二府聞敞行,皆遣主者隨之,[八]於是推舉具得事實,京師稱其正。   注[一]時章帝崩也。殤王名石,齊武王演之孫也。   注[二]暢得幸竇太后,故刺殺之。   注[三]須,待也。   注[四]適音的。謂無指的討捕也。   注[五]股肱謂手臂也。公府有賊曹,主知盜賊也。   注[六]敞在太尉府,二府謂司徒、司空。丙吉為丞相不案事,遂為故事,見馬防傳也。   注[七]陳平為左丞相,對文帝曰:「宰相者,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注[八]主者謂主知之盜賊之曹也。   以高第拜侍御史。時遂以竇憲為車騎將軍,大發軍擊匈奴,而詔使者為憲弟篤、景並起邸第,興造勞役,百姓愁苦。敞上疏諫曰:「臣聞匈奴之為桀逆久矣。平城之圍,嫚書之恥,[一]此二辱者,臣子所為捐軀而必死,高祖、呂後忍怒還忿,捨而不誅。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二]陛下履晏晏之姿,匈奴無逆節之罪,漢朝無可籩之恥,而盛春東作,[三]興動大役,元元怨恨,鹹懷不悅。而猥復為□尉篤、奉車都尉景繕修館第,彌街絕裡。臣雖斗筲之人,[四]誠竊懷怪,以為篤、景親近貴臣,當為百僚表儀。今觿軍在道,朝廷焦唇,百姓愁苦,縣官無用,而遽起大第,崇飾玩好,非所以垂令德,示無窮也。宜且罷工匠,專憂北邊,恤人之困。」書奏不省。   注[一]匈奴冒頓以精兵三十萬騎,圍高帝於白登七日。案:白登在平城東南十餘里。高後時,冒頓遺高後書曰:「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娛,願以所有,易其所無。」孤僨,冒頓自請。   注[二]文母,文王之妻大姒也。詩曰「既有烈考,亦有文母」也。   注[三]歲起於東,人始就耕,故曰東作。   注[四]鄭玄注論語:「筲,竹器,容斗二升。」   後拜為尚書,復上封事曰:「夫忠臣憂世,犯主嚴顏,譏刺貴臣,至以殺身滅家而猶為之者,何邪?君臣義重,有不得已也。臣伏見往事,國之危亂,家之將凶,皆有所由,較然易知。[一]昔鄭武姜之幸叔段,[二]□莊公之寵州吁,[三]愛而不教,終至凶戾。   由是觀之,愛子若此,猶饑而食之以毒,適所以害之也。[四]伏見大將軍憲,始遭大憂,公卿比奏,欲令典干國事。[五]憲深執謙退,固辭盛位,懇懇勤勤,言之深至,天下聞之,莫不悅喜。今踰年無幾,大禮未終,卒然中改,兄弟專朝。憲秉三軍之重,篤、景總宮□之權,而虐用百姓,奢侈僭偪,誅戮無罪,肆心自快。今者論議凶凶,鹹謂叔段、州吁復生於漢。臣觀公卿懷持兩端,不肯極言者,以為憲等若有匪懈之志,則己受吉甫□申伯之功,[六]如憲等陷於罪辜,則自取陳平、周勃順呂後之權,[七]終不以憲等吉凶為憂也。臣敞區區,誠欲計策兩安,絕其撓撓,塞其涓涓,[八]上不欲令皇太后損文母之號,陛下有誓泉之譏,[九]下使憲等得長保其福佑。然臧獲之謀,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猶不免於嚴怒。[一0]臣伏惟累祖蒙恩,至臣八世,[一一]復以愚陋,旬年之閒,歷顯位,備機近,每念厚德,忽然忘生。雖知言必夷滅,而冒死自盡者,誠不忍目見其禍而懷默苟全。駙馬都尉纓,雖在弱冠,有不隱之忠,比請退身,願抑家權。可與參謀,聽順其意,誠宗廟至計,竇氏之福。」   注[一]較,明。   注[二]左傳,鄭武姜愛少子叔段,莊公立,武姜請以京封叔段,謂之京城大叔,後武姜引以襲鄭。   注[三]左傳,□莊公寵庶子州吁,州吁好兵,公不禁。大夫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莊公不從。   及卒,適子桓公立,州吁乃殺桓公而篡其位。   注[四]史記蘇秦曰:「饑人之所以饑而不食烏喙,為其愈充腹而與餓死同患也。」   注[五]比,頻也。干,主也。   注[六]申伯,周宣王元舅也,有令德,故尹吉甫作頌以美之。其詩曰:「維岳降神,生甫及申。申伯之德,柔惠且直。揉此萬邦,聞於四國。」   注[七]呂後欲封呂祿、呂產為王,王陵諫不許,陳平、周勃順旨而封之。呂後崩,平、勃合謀,卒誅產、祿也。   注[八]周金人銘曰「涓涓不壅,終為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也。   注[九]左傳,鄭武姜引大叔段襲莊公,莊公寘姜氏於城穎,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注[一0]方言:「臧獲,奴婢賤稱也。」史記曰:「蘇秦謂燕王曰:『客有遠為吏,其妻私人。其夫將來,私者憂之,妻曰:「勿憂,吾已為作藥酒待之矣。」居三日,其夫果至,妻使妾舉藥酒而進之。妾欲言酒之藥乎,則恐逐其主母也;欲勿言邪,則恐殺其主父。於是佯僵而棄酒。主父怒,笞之。故妾僵而覆酒,上存主父,下存主母,然猶不免於笞。』」注[一一]東觀記曰,何修生成,為漢膠東相;成生果,為太中大夫;果生比干,為丹陽都尉;比干生壽,蜀郡太守;壽生顯,京輔都尉;顯生鄢,光祿大夫;   鄢生寵,濟南都尉;寵生敞:八世也。   敞數切諫,言諸竇罪過,憲等深怨之。時濟南王康尊貴驕甚,[一]憲乃白出敞為濟南太傅。敞至國,輔康以道義,數引法度諫正之,康敬禮焉。   注[一]康,光武少子也。   歲余,遷汝南太守。敞疾文俗吏以苛刻求當時名譽,故在職以寬和為政。立春日,常召督郵還府,[一]分遣儒術大吏案行屬縣,顯孝悌有義行者。及舉冤獄,以春秋義斷之。是以郡中無怨聲,百姓化其恩禮。其出居者,皆歸養其父母,追行喪服,[二]推財相讓者二百許人。[三]置立禮官,不任文吏。又修理鮦陽舊渠,百姓賴其利,[四]墾田增三萬餘頃。吏人共刻石,頌敞功德。   注[一]督郵主司察愆過,立春陽氣發生,故召歸。   注[二]出居謂與父母別居者。其親先亡者自恨喪禮不足,追行喪制也。   注[三]東觀記曰:「高譚等百八十五人推財相讓。」   注[四]鮦陽,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新蔡縣北。水經注云:「葛陂東出為鮦水,俗謂之三丈陂。」   及竇氏敗,有司奏敞子與夏陽侯纓厚善,坐免官。永元十二年復征,三遷五官中郎將。常忿疾中常侍蔡倫,倫深憾之。元興元年,敞以祠廟嚴肅,微疾不齋,後鄧皇后上太傅禹頤,敞起隨百官會,倫因奏敞詐病,坐抵罪。卒於家。   論曰:永元之際,天子幼弱,太后臨朝,竇氏憑盛戚之權,將有呂、霍之變。[一]   幸漢德未衰,大臣方忠,袁、任二公正色立朝,[二]樂、何之徒抗議柱下,[三]   故能挾幼主*[之]*斷,剿奸回之偪。[四]不然,國家危矣。夫竇氏之閒,唯何敞可以免,而特以子失交之故廢黜,不顯大位。惜乎,過矣哉!   注[一]呂祿、呂產也。霍光之子禹。   注[二]袁安、任隗也。   注[三]漢官儀曰:「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案禮圖注云:「法冠,執法者服之。」樂恢為司隸,何敞為御史,並彈射糾察之官也。   注[四]剿,絕也。   贊曰:朱生受寄,誠不愆義。公叔辟梁,允納明刺。絕交面朋,崇厚浮偽。[一]   恢舉謗己,敞非祥瑞。永言國偪,甘心強詖。[二]   注[一]楊雄法言曰:「朋而不心,面朋也。友而不心,面友也。」浮偽者,勸之以崇厚也。   注[二]詖,佞諂也。竇憲兄弟奢僭上偪,敞冒死切諫,是甘心於強詖之人也。    校勘記   一四五七頁三行朱暉字文季袁宏紀作「文秀」。按:下云「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則作「文季」是。   一四五七頁一二行太守阮況嘗欲巿暉*(牛)**[婢]*據汲本、殿本改。按:注引東觀記「欲買暉婢」,則作「婢」是。   一四五八頁三行是時陰就為府卿按:御覽八0六引「府卿」作「少府卿」。   一四五八頁九行暉為*(掾)*督郵據汲本、殿本刪。按:聚珍本東觀記作「暉為郡督郵」。   一四五八頁一四行臣觀大王無償趙城色汲本、殿本「無」下有「意」字,「色」作「邑」。今按:史記作「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   一四六0頁六行居儉難之時汲本、殿本「儉」作「險」。按:易否卦「君子以儉德辟難」,為此語所本。儉與險通。   一四六二頁一五行嚴鮪謀立清河王蒜按:集解引沉宇說,謂清河王、李固、杜喬傳皆作「劉鮪」。   一四六三頁四行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按:汲本、殿本「謂」字在「非顏回」上。   一四六五頁一一行此老子*[道]*德經之詞也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六五頁一二行行*[之]*有失據汲本、殿本補。   一四六六頁一0行*(武)**[景]*帝王皇后據陳景雲說改。   一四六七頁六行然*[後]*知薄者之不足刊誤謂案文「然」字下不可少「後」字,明脫之。今據補。   一四六七頁一四行世之務交遊也久矣敦千乘不忌於君按:御覽四一0引作「世之務交遊也甚矣,不惇於業,不忌於君」。   一四六八頁五行我豈足下部*[民]*據汲本補。按:刊誤謂「部」下應有「民」字。   一四六九頁一行馬免之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蔣杲雲帝紀「免」作「勉」。   一四七0頁八行漂害人庶數十萬戶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續漢五行志注引此傳作「數千萬戶」。   一四七0頁一0行奏劾諸郡按:汲本、殿本「郡」作「部」。   一四七二頁三行系趾謂釱其足也以鐵著足曰釱也按:兩「釱」字原並斗「□」,逕改正。   一四七三頁七行追贈益州太守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紀作「益州刺史」為是。   按:校補謂蔡邕朱公叔碑首云「忠文公益州太守朱君」,則固可為贈太守之一證。   漢制刺史雖巡行所部各郡,以六條問事,而秩僅六百石,遠不逮太守,故太守轉為刺史遷途,贈官亦例以太守為重也。   一四七五頁四行否則止按:刊誤謂「否」當作「不可」。   一四七五頁六行莫之能改也按:殿本無「能」字,王先謙謂無「能」字是。   一四七五頁一一行走將從夫孤焉按:「夫」原斗「失」,逕改正。   一四七六頁三行*(武)**[景]*帝王皇后據陳景雲說改。   一四七六頁一三行為大梁夷門門者按:汲本、殿本下「門」字作「監」。   一四七七頁一行恢年十一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一」作「二」。   一四七七頁三行事博士焦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焦貺」。案鄭宏傳,宏師河東太守焦貺,袁紀稱貺嘗為博士,後為河東太守,則「永」當為「貺」也。   一四七七頁四行恢獨*(皦)**[曒]*然不污於法據殿本改,注同。   一四七七頁一0行同郡楊政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作「杜陵人楊正」。   一四七八頁二行干人主以窺覦按:「覦」原斗「踰」,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七八頁三行年十三入太學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書鈔引先賢行狀作「年十五」。   一四七八頁一一行觿物夭傷按:汲本「夭」作「大」。   一四七八頁一四行成陽高鳳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逸民傳,高鳳南陽葉人,此「成陽」恐是「南陽」之鬥,或別有同姓名者。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南陽高鳳以建初元年為任隗所薦,尋卒,此在永元之時,則卒已久矣,蓋非一人。錢說疑尚未審。   一四七九頁五行不務修舜禹周公之*(術)**[德]*據汲本、殿本改。按:今東觀記亦作「德」。   一四七九頁一一行左傳曰齊崔氏出奔□按:校補謂此春秋宣公十年經文,「左傳」二字乃「春秋」之誤,各本皆未正。   一四八0頁三行後遷丹*(楊)**[陽]*都尉據汲本、殿本改。   一四八0頁四行何氏家傳*(雲並)**[六世]*祖父比干據汲本改。按:「雲並」與「六世」形近而鬥。   一四八0頁一五行文成之世汲本、殿本「成」作「武」。按:今本左傳亦作「文武之世」,汲本、殿本殆據今本左傳改也。然阮元校勘記謂石經、宋本、岳本「武」作「成」,謂文公、成公也,則作「文成之世」是。   一四八一頁一二行治平之化按:「治」原斗「洽」,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二頁二行豈但空空無違而已哉按:集解引通鑒胡注,謂「空」當作「悾」,悾悾,謹□也。   一四八二頁一五行欲令農士女工安得奪其貨乎汲本「奪」作「售」。刊誤謂案文「奪」當作「售」,「得」當作「所」。按:史記循吏傳作「欲令農士女工安所讎其貨乎」。   一四八三頁一行齊殤王按:刊誤謂「殤」當作「煬」。   一四八四頁二行嫚書之恥按:「嫚」原斗「慢」,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五頁二行伏見大將軍憲按:汲本、殿本「憲」上有「竇」字。   一四八五頁一四行鄭武姜愛少子叔段按:「少」原斗「小」,逕改正。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比干生壽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漢書百官表及何武傳,壽是盧江人,與比干居郡絕遠,東觀記乃以為比干生壽,恐非也。   一四八六頁一二行壽生顯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書何武傳,壽子不見名字,名顯者乃武弟,非壽子也。   一四八七頁一0行三遷五官中郎將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張酺傳作「左中郎將」。   一四八七頁一四行故能挾幼主*[之]*斷據刊誤補。   一四八八頁一一行敝冒死切諫按:陳景雲謂「永言」二句乃直指恢、敞言之,非獨謂敞也,注「敞」上脫「恢」字。   ************後漢書卷四十四 鄧張徐張胡列傳 第三十四   鄧彪字智伯,南陽新野人,[一]太傅禹之宗也。父邯,中興初以功封鄳侯,[二]   仕至勃海太守。彪少勵志,修孝行。父卒,讓國於異母弟荊鳳,[三]顯宗高其節,下詔許焉。   注[一]續漢書曰:「其先楚人,鄧況始居新野,子孫以農桑為業。」   注[二]鄳音莫庚反。   注[三]本或無「荊」。   後仕州郡,辟公府,[一]五遷桂陽太守。永平十七年,徵入為太僕。數年,喪後母,辭疾乞身,詔以光祿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車都尉,遷大司農。數月,代鮑昱為太尉。彪在位清白,為百僚式。視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賜策罷,贈錢三十萬,在所以二千石奉終其身。又詔太常四時致宗廟之胙,[二]   河南尹遣丞存問,常以八月旦奉羊、酒。[三]   注[一]東觀記曰:「彪與同郡宗武伯、翟敬伯、陳綏伯、張弟伯同志好,齊名,南陽號曰『五伯』。」   注[二]胙,祭廟肉也。禮,凡預祭,異姓則歸之胙,同姓則留之宴。彪不預祭而賜胙,重之。   注[三]東觀記曰「賜羊一頭,酒二石」也。   和帝即位,以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賜爵關*(中)**[內]*侯。永元初,竇氏專權驕縱,朝廷多有諫爭,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嘗奏免御史中丞周紆,紆前失竇氏旨,故頗以此致譏,然當時宗其禮讓。及竇氏誅,以老病上還樞機職,詔賜養牛酒而許焉。五年春,薨於位,天子親臨吊臨。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國人也。   祖父況族姊為皇祖考夫人,[一]數往來南頓,見光武。光武為大司馬,過邯鄲,況為郡吏,謁見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與俱北,到高邑,以為元氏令。遷涿郡太守。後為常山關長。會赤眉攻關城,況戰歿。[二]父歆,初以報仇逃亡,[三]後仕為淮陽相,終於汲令。[四]   注[一]皇祖考,鉅鹿都尉回。   注[二]關,縣,屬常山郡,今定州行唐縣西北有故關邑城。東觀記曰:「況遷涿郡太守,時年八十,不任兵馬,上疏乞身,詔許之。後詔問起居何如,子歆對曰『如故』。詔曰:『家人居不足贍,且以一縣自養。』復以況為常山關長。會赤眉攻關城,況出戰死。上甚哀之。」   注[三]東觀記曰:「歆守戲長,有報父仇賊自出,歆召囚詣合,曰:『欲自受其辭。』既入,解械飲食,便發遣,遂棄官亡命,逢赦出,由是鄉里服其高義。」   與此不同。   注[四]東觀記曰:「歆為相時,王新歸國,賓客放縱,干亂法禁,歆將令尉入宮搜捕,王*(自)**[白]*上,歆坐左遷為汲令,卒官。」   禹性篤厚節儉。[一]父卒,汲吏人賻送前後數百萬,悉無所受。又以田宅推與伯父,身自寄止。   注[一]東觀記曰:「禹好學,習歐陽尚書,事太常桓榮,惡衣食。」   永平八年,舉孝廉,稍遷;建初中,拜楊州刺史。當過江行部,中土*(民)**[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難於濟涉。[一]禹將度,吏固請不聽。禹厲言曰:「子胥如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遂鼓楫而過。歷行郡邑,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吏民希見使者,*(民)**[人]*懷喜悅,怨德美惡,莫不自歸焉。   注[一]酈元水經注曰,吳王賜子胥死,浮屍於江。夫差悔,與腢臣臨江設祭,修塘道及壇,吳人因為立廟而祭焉。   元和二年,轉兗州刺史,亦有清平稱。三年,遷下邳相。徐縣北界有蒲陽坡,[一]   傍多良田,而堙廢莫修。禹為開水門,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數百頃。勸率吏民,假與種糧,親自勉勞,遂大收谷實。鄰郡貧者歸之千餘戶,室廬相屬,其下成巿。   後歲至墾千餘頃,民用溫給。[二]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動郡內。有小譴,禹令自致徐獄,然後正其法。[三]自長史以下,莫不震肅。   注[一]東觀記曰:「坡水廣二十里,逕且百里,在道西,其東有田可萬頃。」「坡」與「陂」同。   注[二]東觀記曰:「禹巡行守舍,止大樹下,食糒飲水而已。後年,鄰國貧人來歸之者,茅屋草廬千戶,屠酤成巿。墾田千餘頃,得谷百萬餘斛。」   注[二]徐,縣名也。東觀記曰「閏當從行縣,從書佐假車馬什物。禹聞知,令直符責問,閏具以實對。禹以宰士惶恐首實,令自致徐獄」也。   永元六年,入為大司農,拜太尉,和帝甚禮之。十五年,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尉留守。[一]聞車駕當進幸江陵,以為不宜冒險遠,驛馬上諫。詔報曰:   「祠謁既訖,當南禮大江,會得君奏,臨漢回輿而旋。」及行還,禹特蒙賞賜。   注[一]東觀記曰「禹留守北宮,太官朝夕送食,賜闟登具物,除子男盛為郎」也。   延平元年,遷為太傅,錄尚書事。鄧太后以殤帝初育,[一]欲令重臣居禁內,乃詔禹捨宮中,給帷帳默褥,太官朝夕進食,五日一歸府。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禹上言:「方諒闇密靜之時,不宜依常有事於苑囿。[二]其廣成、上林空地,宜且以假貧民。」   太后從之。及安帝即位,數上疾乞身。詔遣小黃門問疾,賜牛一頭,酒十斛,勸令就第。其錢布、刀□、衣物,前後累至。   注[一]育,生也。   注[二]鄭玄注論語曰:「諒闇謂凶廬也。」尚書曰「帝乃徂落,四海遏密八音」也。   永初元年,以定策功封安鄉侯,食邑千二百戶,與太尉徐防、司空尹勤同日俱封。其秋,以寇賊水雨策免防、勤,而禹不自安,上書乞骸骨,更拜太尉。四年,新野君病,[一]皇太后車駕幸其第。禹與司徒夏勤、司空張敏俱上表言:「新野君不安,車駕連日宿止,臣等誠竊惶懼。臣聞王者動設先置,止則交戟,清道而後行,清室而後御,[二]離宮不宿,所以重宿□也。陛下體烝烝之至孝,親省方藥,恩情發中,久處單外,百官露止,議者所不安。宜且還宮,上為宗廟社稷,下為萬國子民。」比三上,固爭,乃還宮。後連歲災荒,府臧空虛,禹上疏求入三歲租稅,以助郡國稟假。[三]詔許之。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   七年,卒於家。使者弔祭。除小子曜為郎中。長子盛嗣。   注[一]鄧太后母陰氏。   注[二]前書曰:「舊典,天子行幸,所至必遣靜室令先案行,清靜殿中,以虞非常。」   注[三]稟,給也。假,貸也。   徐防字謁卿,沛國銍人也。[一]祖父宣,為講學大夫,以易教授王莽。[二]父憲,亦傳宣業。   注[一]銍故城,今亳州臨渙縣也。   注[二]王莽置六經祭酒各一人,秩上卿。長安國由為講易祭酒,宣為講學大夫,蓋當屬於祭酒也。   防少習父祖學,永平中,舉孝廉,除為郎。防體貌矜嚴,占對可觀,顯宗異之,特補尚書郎。職典樞機,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嘗有過。和帝時,稍遷司隸校尉,出為魏郡太守。永元十年,遷少府、大司農。防勤曉政事,所在有多。   十四年,拜司空。   防以五經久遠,聖意難明,宜為章句,以悟後學。上疏曰:「臣聞詩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於子夏。[一]其後諸家分析,各有異說。[二]漢承亂秦,經典廢絕,本文略存,或無章句。收拾缺遺,建立明經,博征儒術,開置太學。   [三]孔聖既遠,微旨將絕,故立博士十有四家,[四]設甲乙之科,[五]以勉勸學者,所以示人好惡,改敝就善者也。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六]私兼容隱,開生奸路。每有策試,輒興諍訟,論議紛錯,互相是非。孔子稱『述而不作』,[七]又曰『吾猶及史之闕文』,[八]疾史有所不知而不肯闕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以成俗,誠非詔書實選本意。改薄從忠,三*(世)**[代]*常道,[九]專精務本,儒學所先。臣以為博士及甲乙策試,宜從其家章句,開五十難以試之。   解釋多者為上第,引文明者為高說;若不依先師,義有相伐,[一0]皆正以為非。五經各取上第六人,論語不宜射策。雖所失或久,差可矯革。」[一一]詔書下公卿,皆從防言。   注[一]史記,孔子沒,子夏居西河,教弟子三百人,為魏文侯師。   注[二]前書:「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故春秋為五,詩分為四,易有數家之傳。」   注[三]武帝時開學官,置博士弟子員也。   注[四]漢官曰:「光武中興,恢弘稽古,易有施、孟、梁丘賀、京房,書有歐陽和伯、夏侯勝、建,詩有申公、轅固、韓嬰,春秋有嚴彭祖、顏安樂,禮有戴德、戴聖。凡十四博士。太常差選有聰明威重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也。」   注[五]前書曰:「歲課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   注[六]諸經為業,各自名家。   注[七]但述先聖之言,不自製作。   注[八]古者史官於書事,有不知則闕,以待能者。孔子言「吾少時猶及見古史官之闕文,今則無之」,疾時多穿鑿也。見論語也。   注[九]太史公曰:「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環,週而復始。」僿音西志反,史記「僿」或作「薄」。   注[一0]伐謂自相攻伐也。   注[一一]東觀記防上疏曰:「試論語本文章句,但通度,勿以射策。冀令學者務本,有所一心,專精師門,思核經意,事得其實,道得其真。於此弘廣經術,尊重聖業,有益於化。雖從來久,六經衰微,學問寖淺,誠宜反本,改矯其失。」   十六年,拜為司徒。延平元年,遷太尉,與太傅張禹參錄尚書事,數受賞賜,甚見優寵。   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龍鄉侯。食邑千一百戶。其年以災異寇賊策免,就國。凡三公以災異策免,始自防也。[一]   注[一]東觀記曰:「郡國被水災,比州湮沒,死者以千數。災異數降。西羌反畔,殺略人吏。京師淫雨,蟊賊傷稼穡。防比上書自陳過咎,遂策免。」   防卒,子衡當嗣,讓封於其弟崇。數歲,不得已,乃出就爵雲。   張敏字伯達,河閒鄚人也。[一]建初二年,舉孝廉,四遷,五年,為尚書。   注[一]鄚,今瀛州縣也。音莫。   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一]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敏駁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決,宜從上下,猶天之四時,有生有殺。若開兼容恕,著為定法者,則是故設奸萌,生長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二]春秋之義,子不報讎,非子也。[三]而法令不為之減者,以相殺之路不可開故也。今托義者得減,妄殺者有差,使執憲之吏得設巧詐,非所以導『在丑不爭』之義。[四]又輕侮之比,□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轉相顧望,彌復增甚,難以垂之萬載。臣聞師言:『救文莫如質。』故高帝去煩苛之法,為三章之約。建初詔書,有改於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其敝。」議寢不省。敏復上疏曰:「臣敏蒙恩,特見拔擢,愚心所不曉,迷意所不解,誠不敢苟隨觿議。臣伏見孔子垂經典,戲陶造法律,[五]原其本意,皆欲禁民為非也。未曉輕侮之法將以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輕侮,而更開相殺之路,執憲之吏復容其奸枉。議者或曰:『平法當先論生。』臣愚以為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殺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開殺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記曰:『利一害百,人去城郭。』夫春生秋殺,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為災,[六]秋一物華即為異。[七]王者承天地,順四時,法聖人,從經律。願陛下留意下民,考尋利害,廣令平議,天下幸甚。」和帝從之。   注[一]貰,寬也,音示夜反。   注[二]由,從也。言設政教,可但使人從之,若知其本末,愚者或輕而不行。   事見論語也。   注[三]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注云:「不受誅,罪不當誅也。」   注[四]導,教也。丑,類也。   注[五]史游急就篇曰「戲陶造獄法律存」也。   注[六]禮記月令曰「孟春行夏令,則風雨不時,草木早落」也。   注[七]月令曰「仲秋行春令,則秋雨不降,草木生榮,國乃有恐」也。   九年,拜司隸校尉。視事二歲,遷汝南太守。清約不煩,用刑平正,有理能名。   坐事免。延平元年,拜議郎,再遷穎川太守。*[永初元年]*,征拜司空,在位奉法而已。視事三歲,以病乞身,不聽。六年春,行大射禮,陪位頓僕,乃策罷之。[一]因病篤,卒於家。   注[一]東觀記載策曰:「今君所苦未瘳,有司奏君年體衰羸,郊廟禮儀仍有曠廢。   鼎足之任不可以缺,重以職事留君。其上司空印綬。」   胡廣字伯始,南郡華容人也。[一]六世祖剛,清高有志節。平帝時,大司徒馬宮辟之。值王莽居攝,剛解其衣冠,縣府門而去,遂亡命交址,隱於屠肆之閒。   後莽敗,乃歸鄉里。父貢,交址都尉。   注[一]華容,縣,故城在今荊州東。   廣少孤貧,親執家苦。[一]長大,隨輩入郡為散吏。太守法雄之子真,從家來省其父。真頗知人。會歲終應舉,雄□真助*[其]*求*(其)*才。雄因大會諸吏,真自於牖閒密占察之,乃指廣以白雄,遂察孝廉。既到京師,試以章奏,安帝以廣為天下第一。[二]旬月拜尚書郎,五遷尚書僕射。   注[一]襄陽耆舊記,廣父名寵,寵妻生廣,早卒,寵更娶江陵黃氏,生康,字仲始。   注[二]謝承書曰:「廣有雅才,學究五經,古今術蓺皆畢覽之。年二十七,舉孝廉。」續漢書曰「故事,孝廉高第,三公尚書輒優*(文)**[之]*,特勞來其舉將,於是公府下詔書勞來雄焉。及拜郎,恪勤職事,所掌*(辯)**[辨]*護」也。   順帝欲立皇后,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廣與尚書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後事大,謙不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嘗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岐嶷形於自然,[一]俔天必有異表。[二]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三]政令猶汗,往而不反。[四]   詔文一下,形之四方。[五]臣職在拾遺,憂深責重,是以焦心,冒昧陳聞。」   帝從之,以梁貴人良家子,定立為皇后。   注[一]詩云:「克岐克嶷。」鄭玄注云:「岐岐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然,有所識別也。」   注[二]俔音苦見反。說文曰:「俔,譬諭也。」詩云:「文王嘉止,俔天之妹。」   文王聞太姒之賢則美之。言大邦有子女,譬天之有女弟,故求為配焉。   注[三]左傳曰「昔先王之命曰:『王后無嫡,則擇立長,年鈞以德,德鈞以卜』」也。   注[四]易曰:「渙汗其大號,王居無咎。」劉向曰「汗出而不反」者也。   注[五]形,見也。   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試經學,文吏試章奏。廣復與敞、虔上書駁之,曰:「臣聞君以兼覽博照為德,[一]臣以獻可替否為忠。[二]   書載稽疑,謀及卿士;[三]詩美先人,詢於芻蕘。[四]國有大政,必議之於前訓,諮之於故老,[五]是以慮無失策,舉無過事。竊見尚書令左雄議郡舉孝廉,皆限年四十以上,諸生試章句,文吏試箋奏。[六]明詔既許,復令臣等得與相參。竊惟王命之重,載在篇典,[七]當令縣於日月,固於金石,遺則百王,施之萬世。詩云:『天難諶斯,不易惟王。』可不慎與![八]蓋選舉因才,無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經學;[九]鄭、阿之政,非必章奏。[一0]甘、奇顯用,年乖強仕;[一一]終、賈揚聲,亦在弱冠。[一二]漢承周、秦,兼覽殷、夏,祖德師經,參雜霸軌,[一三]聖主賢臣,世以致理,貢舉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僄戾舊章,[一四]便利未明,觿心不猒。[一五]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剝異,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采厥衷。敢以瞽言,冒干天禁,[一六]惟陛下納焉。」帝不從。   注[一]即明四目,達四聰也。   注[二]左傳曰,齊晏子曰:「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   注[三]稽,考也。考正疑事,謀及卿士。見尚書。   注[四]詩大雅曰:「先人有言,詢於芻蕘。」注云:「詢,謀也。芻蕘,薪采者也。言有疑事,當與薪采者謀之也。」   注[五]國語叔向曰:「國有大事,必順於典刑,而訪於耇老,而後行之。」   注[六]周成雜字曰:「箋,表也。」漢雜事曰:「凡腢臣之書,通於天子者四品:   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章者需頭,稱『稽首上以聞』。謝恩陳事,詣闕通者也。奏者亦需頭,其京師官但言『稽首言』,下『稽首以聞』,其中有所請,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謁者台也。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言』,下言『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甲乙上』。」   注[七]禮記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尚書曰:「王言惟作命,弗言,臣下罔由稟令。」又曰:「令出惟行,不惟反。」   注[八]詩大雅也。諶,信也。斯,詞也。天之意難信矣,不可改易者天子也。   注[九]前書陳平設六奇策以佐高祖。   注[一0]說苑曰:「子產相鄭,內無國中之亂,外無諸侯之患也。子產從政也,擇能而使之。晏子化東阿,三年,景公召而數之,晏子請改道易行。明年上計,景公迎而賀之,晏子對曰:『臣前之化東阿也,屬托不行,貨賂不至,君反以罪臣。今則反是,而更蒙賀。』景公下席而謝。」   注[一一]史記曰,秦欲與燕共伐趙,以廣河閒之地。甘羅年十二,使於趙,說趙王立割五城,以廣河閒,秦乃封羅為上卿。說苑曰,子奇年十八,齊君使主東阿,東阿大化。禮記曰:「四十強而仕。」   注[一二]前書,終軍年十八,為博士弟子,自請願以長纓必羈南越王而致之闕下。上奇其對,擢為諫大夫,往說越。越聽命,天子大悅。賈誼年十八,以誦詩屬文稱於郡中,文帝召為博士。   注[一三]宣帝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理之。」   注[一四]僄,削也。戾,乖也。   注[一五]猒,服也。   注[一六]瞽,無目者也。不察人君顏色而言,如無目之人也。孔子曰:「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干,犯也。   時陳留郡缺職,尚書史敞等薦廣。曰:「臣聞德以旌賢,[一]爵以建事,[二]『明試以功』,典謨所美,[三]『五服五章』,天秩所作,[四]是以臣竭其忠,君豐其寵,[五]舉不失德,下忘其死。竊見尚書僕射胡廣,體真履規,謙虛溫雅,博物洽聞,探賾窮理,六經典奧,舊章憲式,無所不覽。柔而不犯,文而有禮,[六]忠貞之性,憂公如家。不矜其能,不伐其勞,翼翼周慎,行靡玷漏。密勿夙夜,[七]十有餘年,心不外顧,志不苟進。臣等竊以為廣在尚書,劬勞日久,後母年老,既蒙簡照,宜試職千里,匡寧方國。[八]陳留近郡,今太守任缺。   廣才略深茂,堪能撥煩,願以參選,紀綱頹俗,使束修守善,有所勸仰。」   注[一]旌,明也。書曰「德懋懋官」也。   注[二]能建立事則與之爵。   注[三]明白考試之,有功者則授之以官。舜典、咎繇□皆有此言,故云「典□所美」也。   注[四]五服謂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五者之服必須章明。尚書咎繇謨曰:「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秩,序也。   注[五]豐,厚也。   注[六]柔而不犯謂性和柔而不可犯以非義也。   注[七]密勿,僶勉。   注[八]詩云:「厥德不回,以受方國。」   廣典機事十年,出為濟陰太守,以舉吏不實免。復為汝南太守,入拜大司農。   漢安元年,遷司徒。質帝崩,代李固為太尉,錄尚書事。以定策立桓帝,封育陽安樂鄉侯。以病遜位。又拜司空,告老致仕。尋以特進征拜太常,遷太尉,以日食免。復為太常,拜太尉。   延熹二年,大將軍梁冀誅,廣與司徒韓演、司空孫朗坐不□宮,皆減死一等,奪爵土,免為庶人。後拜太中大夫、太常。九年,復拜司徒。   靈帝立,與太傅陳蕃參錄尚書事,復封故國。以病自乞。會蕃被誅,代為太傅,總錄如故。   時年已八十,而心力克壯。[一]繼母在堂,朝夕瞻省,傍無幾杖,言不稱老。[二]   及母卒,居喪盡哀,率禮無愆。性溫柔謹素,常遜言恭色。[三]達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故京師諺曰:「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四]及共李固定策,大議不全,[五]又與中常侍丁肅婚姻,以此譏毀於時。   注[一]盛弘之荊州記曰「菊水出穰縣。芳菊被涯,水極甘香。谷中皆飲此水,上壽百二十,七八十者猶以為夭。太尉胡廣所患風疾,休沐南歸,恆飲此水,後疾遂瘳,年八十二薨」也。   注[二]禮記曰:「夫為人子者,恆言不稱老。」   注[三]遜,順也。   注[四]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德也。孔子曰:「中庸之為德,其至矣乎!」   注[五]質帝崩,固為太尉,與廣及司空趙戒議欲立清河王蒜。梁冀以蒜年長有德,恐為後患,盛意立蠡吾侯志。廣、戒等懾憚不能與爭,而固與杜喬堅守本議。   自在公台三十餘年,歷事六帝,[一]禮任甚優,每遜位辭病,及免退田里,未嘗滿歲,輒復升進。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為太傅。其所辟命,皆天下名士。與故吏陳蕃、李鹹並為三司。[二]蕃等每朝會,輒稱疾避廣,時人榮之。年八十二,熹平元年薨。使五官中郎將持節奉策贈太傅、安樂鄉侯印綬,給東園梓器,謁者護喪事,賜頤塋於原陵,謚文恭侯,拜家一人為郎中。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議郎以下數百人,皆縗絰殯位,自終及葬。漢興以來,人臣之盛,未嘗有也。   注[一]廣以順帝漢安元年為司空,至靈帝熹平元年薨,三十一年也。六帝謂安、順、珍、質、桓、靈也。   注[二]謝承書曰:「鹹字符卓,汝南西平人。孤特自立。家貧母老,常躬耕稼以奉養。學魯詩、春秋公羊傳、三禮。三府並辟,司徒胡廣舉茂才,除高密令,政多奇異,青州表其狀。建寧三年,自大鴻臚拜太尉。自在相位,約身率下,常食脫粟飯、醬菜而已。不與州郡交通。刺史、二千石箋記,非公事不發省。   以老乞骸骨,見許,悉還所賜物,乘敝牛車,使子男御。晨發京師,百僚追送盈塗,不能得見。家舊貧狹,庇蔭草廬。」   初,楊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一]其九箴亡闕,後涿郡崔駰及子瑗又臨邑侯劉騊駼增補十六篇,廣復繼作四篇,文甚典美。乃悉撰次首目,為之解釋,名曰百官箴,凡四十八篇。其餘所著詩、賦、銘、頌、箴、吊及諸解詁,凡二十二篇。   注[一]楊雄傳曰:「箴莫大於虞箴,故遂作九州箴。」左傳曰,昔周辛甲之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多,畫為九州。經啟九道,人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於夏家,獸臣司原,敢告僕夫。」   熹平六年,靈帝思感舊德,乃圖畫廣及太尉黃瓊於省內,詔議郎蔡邕為其頌雲。   [一]   注[一]謝承書載其頌曰:「巖巖山嶽,配天作輔。降神有周,生申及甫。允茲漢室,誕育二後。曰胡曰黃,方軌齊武。惟道之淵,惟德之藪。股肱元首,代作心膂。天之烝人,有則有類。我胡我黃,鍾厥純懿。巍巍特進,仍踐其位。赫赫三事,七佩其紱。奕奕四牡,沃若文轡。   袞職龍章,其文有蔚。參曜干台,窮寵極貴。功加八荒,腢生以遂。超哉邈乎,莫與為二!」   論曰:爵任之於人重矣,全喪之於生大矣。懷祿以圖存者,仕子之恆情;審能而就列者,出身之常體。[一]夫紆於物則非己,直於志則犯俗,[二]辭其艱則乖義,徇其節則失身。[三]統之,方軌易因,險塗難御。[四]故昔人明慎於所受之分,□□於岐路之閒也。[五]如令志行無牽於物,臨生不先其存,後世何貶焉?[六]古人以宴安為戒,豈數公之謂平?[七]   注[一]列,位也。   注[二]紆,曲也。   注[三]徇,營也。   注[四]統者,總論上事也。方軌謂平路也。若履平路,易可因循;如踐險塗,則難免顛覆也。   注[五]呈材效職,則受之分明矣。□□,疑不前之貌也。明其分,則不可妄進。   注[六]守志直道,視死如歸,則後之人何從而貶責矣。   注[七]左傳曰:「宴安酖毒,不可懷也。」   贊曰:鄧、張作傅,無咎無譽。敏正疑律,防議章句。胡公庸庸,飾情恭貌。   朝章雖理,據正或橈。[一]   注[一]橈,曲也,易曰「棟橈凶」也。    校勘記   一四九五頁一0行在所以二千石奉終其身按:王先謙謂東觀記「在所」作「所在」。   一四九六頁三行賜爵關*(中)**[內]*侯據汲本改。按:刊誤謂案漢無關中侯,「中」當作「內」。   一四九六頁六行天子親臨吊臨殿本考證王會汾雲上「臨」字疑衍。今按:上「臨」字訓澠,下「臨」字讀如「臨於大宮」之「臨」,同字異訓,非衍文也。   一四九七頁五行王*(自)**[白]*上據汲本、殿本改。   一四九七頁一0行當過江行部中土*(民)**[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李慈銘謂「中土民」及下文「民懷喜悅」兩「民」字皆本當作「人」,此類皆宋以後校者妄以為章懷諱避而誤改之。今據改。   一四九七頁一三行*(民)**[人]*懷喜悅據殿本改。   一四九八頁六行食糒飲水而已按:汲本、殿本「食糒」下有「音憊糗也干飯屑」七字,當原為小注而混入注中也。聚珍本東觀記亦衍「干飯屑」三字。   一四九八頁一一行以為不宜冒險遠按:李慈銘謂「冒險遠」不成句,「遠」下當有「行」字。   一五0一頁三行三*(世)**[代]*常道據汲本改。按:刊誤謂「世」與「代」全別,緣太宗諱,遂更「世」為「代」。此合作「代」字,乃誤為「世」,蓋後人知此書中「世」字率皆換「代」,乃欲稍還正之,遂誤為此字也。   一五0二頁五行六經衰微按:「六」原斗「大」,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五0二頁七行其年以災異寇賊策免按:沉家本謂按防之免在永初元年秋,此傳上言延平元年,又言安帝即位,而不著永初元年,則「其年」雲者似即延平元年,未免稍疏。   一五0四頁八行*[永初元年]*征拜司空錢大昭謂敏代周章為司空,本紀在永初元年,「征拜」上當有「永初元年」四字,下文「六年」二字乃有根,否則下六年竟似延平六年矣,南監本不誤。今據補。   一五0四頁一二行六世祖剛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渚宮故事「剛」作「綱」。   一五0五頁三行雄□真助*[其]*求*(其)*才據汲本、殿本改。   一五0五頁八行輒優*(文)**[之]*特勞來其舉將據汲本改。按:校補謂勞來舉將正所以優此孝廉,其舉將,明謂孝廉舉主也,且勞來由公府下詔書,非三公得自以文勞來之,作「文」誤。   一五0五頁八行所掌*(辯)**[辨]*護也據汲本、殿本改。   一五0六頁三行年鈞以德按:「鈞」原斗「均」,逕改正。   一五0六頁一五行不謀卿士按:「謀」原斗「博」,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五0七頁一二行臣下罔由稟令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書說命「由」作「攸」。   一五0八頁一一行臣聞德以旌賢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德」疑作「官」。   一五0八頁一二行天秩所作按:「作」原斗「祚」,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五0八頁一三行探賾窮理按:「賾」原斗「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五一0頁五行大議不全按:刊誤謂案文「議」當作「義」。   一五一二頁一行鍾厥純懿按:「鍾」原斗「鍾」,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後漢書卷四十五 袁張韓周列傳 第三十五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陽人也。祖父良,習孟氏易,[一]平帝時舉明經,為太子舍人;[二]建武初,至成武令。[三]   注[一]孟喜字長卿,東海人。明易,為丞相掾。見前書。   注[二]續漢志曰:「太子舍人,秩二百石,無員。」   注[三]成武,今曹州縣。   安少傳良學。為人嚴重有威,見敬於州里。初為縣功曹,[一]奉檄詣從事,從事因安致書於令。[二]安曰:「公事自有郵驛,私請則非功曹所持。」辭不肯受,從事懼然而止。[三]後舉孝廉,[四]除陰平長、任城令,[五]所在吏人畏而愛之。   注[一]續漢志曰:「縣功曹史,主選署功勞。」   注[二]續漢志曰:「每州刺史皆有從事史。」   注[三]懼音九具反。   注[四]汝南先賢傳曰「時大雪積地丈餘,洛陽令身出案行,見人家皆除雪出,有乞食者。至袁安門,無有行路。謂安己死,令人除雪入戶,見安僵臥。問何以不出。安曰:『大雪人皆餓,不宜干人。』令以為賢,舉為孝廉」也。   注[五]陰平,縣,故城在今沂州承縣西南。任城,今兗州縣也。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謀為逆,事下郡覆考。明年,三府舉安能理劇,拜楚郡太守。是時英辭所連及系者數千人,顯宗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誣,死者甚觿。   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案獄,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頭爭,以為阿附反虜,法與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當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別具奏。帝感悟,即報許,得出者四百餘家。歲余,征為河南尹。   政號嚴明,然未曾以臧罪鞠人。常稱曰:「凡學仕者,高則望宰相,下則希牧守。   錮人於聖世,尹所不忍為也。」聞之者皆感激自勵。在職十年,京師肅然,名重朝廷。建初八年,遷太僕。   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雲上書:「北虜既已和親,而南部復往抄掠,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邊。宜還其生口,以安慰之。」詔百官議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譎詐,求欲無猒,[一]既得生口,當復妄自誇大,不可開許。安獨曰:「北虜遣使奉獻和親,有得邊生口者,輒以歸漢,此明其畏威,而非先違約也。雲以大臣典邊,不宜負信於戎狄,還之足示中國優貸,而使邊人得安,誠便。」司徒桓虞改議從安。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皆恨之。弘因大言激勵虞曰:「諸言當還生口者,皆為不忠。」虞廷叱之,倫及大鴻臚韋彪各作色變容,司隸校尉舉奏,安等皆上印綬謝。肅宗詔報曰:「久議沉滯,各有所志。   蓋事以議從,策由觿定,誾誾衎衎,得禮之容,[二]寢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   君何尤而深謝?其各冠履。」帝竟從安議。明年,代第五倫為司空。章和元年,代桓虞為司徒。   注[一]譎亦詐也。   注[二]誾誾,忠正貌。衎衎,和樂貌。   和帝即位,竇太后臨朝,後兄車騎將軍憲北擊匈奴,安與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及九卿詣朝堂上書諫,以為匈奴不犯邊塞,而無故勞師遠涉,損費國用,徼功萬里,非社稷之計。書連上輒寢。宋由懼,遂不敢復署議,而諸卿稍自引止。   唯安獨與任隗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爭者十上。太后不聽,觿皆為之危懼,安正色自若。竇憲既出,而弟衛尉篤、執金吾景各專威權,公於京師使客遮道奪人財物。景又□使乘驛施檄緣邊諸郡,發突騎及善騎射有才力者,漁陽、鴈門、上谷三郡各遣吏將送詣景第。有司畏憚,莫敢言者。安乃劾景□發邊兵,驚惑吏人,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輒承景檄,當伏顯誅。又奏司隸校尉、河南尹阿附貴戚,無盡節之義,[一]請免官案罪。並寢不報。憲、景等日益橫,盡樹其親黨賓客於名都大郡,[二]皆賦斂吏人,更相賂遺,其餘州郡,亦復望風從之。安與任隗舉奏諸二千石,又它所連及貶秩免官者四十餘人,竇氏大恨。但安、隗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注[一]續漢書曰,安奏司隸鄭據、河南尹蔡嵩。   注[二]袁山松書曰,河南尹王調,漢陽太守朱敞,南陽太守滿殷、高丹等皆其賓客。前書曰「十二萬戶為大郡」也。   時竇憲復出屯武威。明年,北單于為耿夔所破,遁走烏孫,塞北地空,餘部不知所屬。憲日矜己功,欲結恩北虜,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佟[一]為北單于,置中郎將領護,如南單于故事。事下公卿議,太尉宋由、太常丁鴻、光祿勳耿秉等十人議可許。安與任隗奏,以為「光武招懷南虜,非謂可永安內地,正以權時之筭,可得扞御北狄故也。今朔漠既定,宜令南單于反其北庭,並領降觿,無緣復更立阿佟,以增國費」。宗正劉方、大司農尹睦同安議。事奏,未以時定。   安懼憲計遂行,乃獨上封事曰:「臣聞功有難圖,不可豫見;事有易斷,較然不疑。伏惟光武皇帝本所以立南單于者,欲安南定北之策也,恩德甚備,故匈奴遂分,邊境無患。孝明皇帝奉承先意,不敢失墜,赫然命將,爰伐塞北。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餘萬人,議者欲置之濱塞,東至遼東,[二]太尉宋由、光祿勳耿秉皆以為失南單于心,不可,先帝從之。陛下奉承洪業,大開疆宇,大將軍遠師討伐,席捲北庭,此誠宣明祖宗,崇立弘勳者也。宜審其終,以成厥初。   伏念南單于屯,先父舉觿歸德,自蒙恩以來,四十餘年。三帝積累,以遺陛下。陛下深宜遵述先志,成就其業。況屯首唱大謀,空盡北虜,輟而弗圖,更立新降,以一朝之計,違三世之規,失信於所養,建立於無功。由、秉實知舊議,而欲背□先恩。夫言行君子之樞機,[三]賞罰理國之綱紀。論語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行焉。』今若失信於一屯,則百蠻不敢復保誓矣。   又烏桓、鮮卑新殺北單于,凡人之情,鹹畏仇讎,今立其弟,則二虜懷怨。兵、食可廢,信不可去。[四]且漢故事,供給南單于費直歲一億九十餘萬,西域歲七千四百八十萬。今北庭彌遠,其費過倍,是乃空盡天下,而非建策之要也。」   詔下其議。安又與憲更相難折。憲險急負埶,言辭驕訐,[五]至詆毀安,稱光武誅韓歆、戴涉故事,安終不移。[六]憲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於除鞬為單于,[七]後遂反叛,卒如安策。   注[一]徒冬反。   注[二]濱,邊也。   注[三]易曰:「言行者,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注[四]論語:「孔子曰:『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人無信不立。』」注[五]訐謂發揚人之惡。   注[六]大司徒歆坐非帝讀隗囂書,自殺。大司徒涉坐殺太倉令,下獄死。   注[七]鞬音九言反。   安以天子幼弱,外戚□權,每朝會進見,及與公卿言國家事,未嘗不噫嗚流涕。   [一]自天子及大臣皆恃賴之。四年春,薨,朝廷痛惜焉。   注[一]噫音醫,又乙戒反。嗚音一故反。歎傷之貌也。   後數月,竇氏敗,帝始親萬機,追思前議者邪正之節,乃除安子賞為郎。策免宋由,以尹睦為太尉,劉方為司空。睦,河南人,薨於位。方,平原人,後坐事免歸,自殺。   初,安父沒,母使安訪求葬地,道逢三書生,問安何之,安為言其故,生乃指一處,云「葬此地,當世為上公」。須臾不見,安異之。於是遂葬其所佔之地,故累世隆盛焉。安子京、敞最知名。   京字仲譽。習孟氏易,作難記三十萬言。初拜郎中,稍遷侍中,出為蜀郡太守。   子彭,字伯楚。少傳父業,歷廣漢、南陽太守。順帝初,為光禒勳。行至清,為吏麤袍糲食,終於議郎。尚書胡廣等追表其有清絜之美,比前朝貢禹、第五倫。[一]未蒙顯贈,當時皆嗟歎之。   注[一]貢禹,元帝御史大夫。經明行修,清絜憂國也。   彭弟湯,字仲河,少傳家學,諸儒稱其節,多歷顯位。桓帝初為司空,以豫議定策封安國亭侯,食邑五百戶。累遷司徒、太尉,以□異策免。卒,謚曰康侯。   [一]   注[一]風俗通曰:「湯時年八十六,有子十二人。」   湯長子成,左中郎*[將]*。早卒,次子逢嗣。   逢字周陽,以累世三公子,寬厚篤信,著稱於時。靈帝立,逢以太僕豫議,增封三百戶。後為司空,卒於執金吾。朝廷以逢嘗為三老,特優禮之,賜以珠畫特詔秘器,[一]飯含珠玉二十六品,[二]使五官中郎將持節奉策,贈以車騎將軍印綬,加號特進,謚曰宣文侯。子基嗣,位至太僕。   注[一]前書曰,董賢死,以沙畫棺。音義云:「以朱沙畫之也。」「珠」與「朱」同。秘器,棺也。   注[二]谷梁傳曰:「貝玉曰含。」   逢弟隗,少歷顯官,[一]先逢為三公。時中常侍袁赦,隗之宗也,用事於中。   以逢、隗世宰相家,推崇以為外援。故袁氏貴寵於世,富奢甚,不與它公族同。   獻帝初,隗為太傳。   注[一]隗字次陽。   成子紹,逢子術,自有傳。董卓忿紹、術背己,遂誅隗及術兄基男女二十餘人。   敞字叔平,少傳易經教授,以父任為太子舍人。和帝時,歷位將軍、大夫、侍中,出為東郡太守,征拜太僕、光祿勳。元初三年,代劉愷為司空。明年,坐子與尚書郎張俊交通,漏洩省中語,策免。敞廉勁不阿權貴,失鄧氏旨,遂自殺。   張俊者,蜀郡人,有才能,與兄龕並為尚書郎,年少勵鋒氣。郎朱濟、丁盛立行不修,俊欲舉奏之,二人聞,恐,因郎陳重、雷義往請俊,俊不聽,因共私賂侍史,使求俊短,得其私書與敞子,遂封上之,皆下獄,當死。俊自獄中占獄吏上書自訟,[一]書奏而俊獄已報。[二]廷尉將出谷門,臨行刑,[三]鄧太后詔馳騎以減死論。俊假名上書謝曰:「臣孤恩負義,自陷重刑,情斷意訖,無所復望。廷尉鞠遣,歐[四]刀在前,棺絮在後,魂魄飛揚,形容已枯。陛下聖澤,以臣嘗在近密,[五]識其狀貌,傷其眼目,留心曲慮,特加□覆。喪車復還,白骨更肉,披棺發幟,起見白日。天地父母能生臣俊,不能使臣俊當死復生。陛下德過天地,恩重父母,誠非臣俊破碎骸骨,舉宗腐爛,所報萬一。臣俊徒也,不得上書;不勝去死就生,驚喜踴躍,觸冒拜章。」當時皆哀其文。   注[一]占謂口授也,前書曰「陳遵憑幾口占書吏」是也。   注[二]謂奏報論死也。   注[三]谷門,洛陽城北面中門也。   注[四]音一口反。   注[五]謂為尚書郎。   朝廷由此薄敞罪而隱其死,以三公禮葬之,復其官。子盱。[一]   注[一]況於反。   盱後至光祿勳。時大將軍梁冀□朝,內外莫不阿附,唯盱與廷尉邯鄲義正身自守。及桓帝誅冀,使盱持節收其印綬,事已具梁冀傳。   閎字夏甫,彭之孫也。少勵操行,苦身修節。父賀,為彭城相。[一]閎往省謁,變名姓,徒行無旅。既至府門,連日吏不為通,會阿母出,見閎驚,[二]入白夫人,乃密呼見。既而辭去,賀遣車送之,閎稱眩疾不肯乘,反,郡界無知者。   及賀卒郡,閎兄弟迎喪,不受賻贈,縗絰扶柩,冒犯寒露,禮貌枯毀,手足血流,見者莫不傷之。服闋,累徵聘舉召,皆不應。居處仄陋,以耕學為業。從父逢、隗並貴盛,數饋之,無所受。   注[一]風俗通曰:「賀字符服。祖父京,為侍中。安帝始加元服,百僚會賀,臨莊垂出而孫適生,喜其嘉會,因名字焉。」   注[二]謝承書曰:「乳母從內出,見在門側,面貌省瘦,為其垂泣。閎厚丁寧:   『此閒不知吾,慎勿宣露也。』」閎見時方險亂,而家門富盛,常對兄弟歎曰:「吾先公福祚,後世不能以德守之,而競為驕奢,與亂世爭權,此即晉之三卻矣。」[一]延熹末,黨事將作,閎遂散發絕世,欲投多深林。以母老不宜遠遁,乃築土室,四周於庭,不為戶,自牖納飲食而已。旦於室中東向拜母。母思閎,時往就視,母去,便自掩閉,兄弟妻子莫得見也。及母歿,不為制服設位,時莫能名,或以為狂生。潛身十八年,黃巾賊起,攻沒郡縣,百姓驚散,閎誦經不移。賊相約語不入其閭,卿人就閎避難,皆得全免。年五十七,卒於土室。[二]二弟忠、弘,節操皆亞於閎。   注[一]三卻謂卻錡、卻粲、卻至,皆晉卿也。各驕奢,為厲公所殺。事見左傳。   注[二]汝南先賢傳曰:「閎臨卒,□其子曰:『勿設殯棺,但著褌衫疏布單衣幅巾,親屍於板默之上,以五百墼為藏。』」忠字正甫,與同郡范滂為友,俱證黨事得釋,語在滂傳。初平中,為沛相,[一]   乘葦車到官,以清亮稱。及天下大亂,忠□官客會稽上虞。[二]一見太守王朗徒從整飾,心嫌之,遂稱病自絕。[三]後孫策破會稽,忠等浮海南投交址。獻帝都許,征為□尉,未到,卒。   注[一]沛王琮相也。琮,光武八代孫也。   注[二]縣名,城在今越州余姚縣西。   注[三]王朗字景興,肅之父也,魏志有傳。謝承書曰「忠乘船載笠蓋詣朗,見朗左右僮從皆著青絳采衣,非其奢麗,即辭疾發而退」也。   弘字邵甫,恥其門族貴埶,乃變姓名,徒步師門,不應徵辟,終於家。[一]   注[一]謝承書曰:「弘嘗入京師太學,其從父逢為太尉,呼弘與相見。遇逢宴會作樂,弘伏稱頭痛,不聽*(呼)**[音]*聲而退,遂不復往。紹、術兄弟亦不與通。」   忠子秘,為郡門下議生。黃巾起,秘從太守趙謙擊之,軍敗,秘與功曹封觀等七人以身扞刃,皆死於陳,謙以得免。詔秘等門閭號曰「七賢」。[一]   注[一]謝承書曰「秘字永寧。封觀與主簿陳端、門下督范仲禮、賊曹劉偉德、主記史丁子嗣、記室史張仲然、議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陳,與戰並死」也。   封觀者,有志節,當舉孝廉,以兄名位未顯,恥先受之,遂稱風疾,喑不能言。   火起觀屋,徐出避之。忍而不告。後數年,兄得舉,觀乃稱損而仕郡焉。[一]   注[一]謝承書曰:「觀字孝起,南頓人也。」   論曰:陳平多陰謀,而知其後必廢;[一]邴吉有陰德,夏侯勝識其當封及子孫。   [二]終陳掌不侯,而邴昌紹國,雖有不類,未可致詰,其大致歸然矣。袁公竇氏之閒,乃情帝室,[三]引義雅正,可謂王臣之烈。[四]及其理楚獄,未嘗鞫人於臧罪,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五]子孫之盛,不亦宜乎?[六]   注[一]丞相陳平為高祖謀臣,出六奇,歎曰:「我多陰謀,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以吾多陰謀禍也。」其後曾孫掌以□氏親戚貴達,願得續封,而終不得也。   注[二]武帝末,戾太子巫蠱事起,邴吉為廷尉監。時宣帝年二歲,坐太子事系。   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詔獄,系者亡輕重一切皆殺之。內者令郭穰至郡邸獄,吉閉門扞拒曰:「它人無辜猶不可,況親曾孫乎?」   穰不得入,還以聞。上曰:「天使之也。」因大赦天下。曾孫賴吉得立。宣帝立,吉為丞相,未及封而病。上憂吉不起,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後吉病癒,封博陽侯。薨,子顯嗣。甘露中,削爵為關內侯。至孫昌,復封博陽侯。傳子至孫,王莽敗乃絕。   注[三]乃情猶竭情也。   注[四]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烈,業也。   注[五]爾雅曰:「覃,延也。」   注[六]此論並華嶠之詞也。   張酺字孟侯,汝南細陽人,趙王張敖之後也。[一]敖子壽,封細陽之池陽鄉,後廢,因家焉。   注[一]敖父耳,自楚降漢,高祖封為趙王。敖嗣,後有罪,廢為宣平侯。   酺少從祖父充受尚書,能傳其業。[一]又事太常桓榮。勤力不怠,聚徒以百數。   永平九年,顯宗為四姓小侯開學於南宮,[二]置五經師。酺以尚書教授,數講於御前。以論難當意,除為郎,賜車馬衣裳,遂令入授皇太子。   注[一]東觀記曰:「充與光武同門學,光武即位,求問充,充已死。」   注[二]小侯,解見明紀也。   酺為人質直,守經義,每侍講閒隙,數有匡正之辭,以嚴見憚。[一]及肅宗即位,擢酺為侍中、虎賁中郎將。數月,出為東郡太守。酺自以嘗經親近,未悟見出,意不自得,[二]上疏辭曰:「臣愚以經術給事左右,少不更職,不曉文法,猥當剖符典郡,班政千里,必有負恩辱位之咎。臣竊私自分,殊不慮出城闕,冀蒙留恩,托備□官,腢僚所不安,耳目所聞見,不敢避好醜。」詔報曰:「經云:『身雖在外,乃心不離王室。』[三]典城臨民,益所以報效也。好醜必上,不在遠近。[四]今賜裝錢三十萬,其亟之官。」酺雖儒者,而性剛斷。下車擢用義勇,搏擊豪強。長安有殺盜徒者,酺輒案之,以為令長受臧,猶不至死,盜徒皆饑寒傭保,何足窮其法乎!   注[一]東觀記曰:「太子家時為奢侈物,未嘗不正諫,甚見重焉。」   注[二]悟,曉也。   注[三]尚書康王之誥曰「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也。   注[四]好醜謂善惡也。言事之善惡,必以聞上,此即報效,豈拘外內也。   郡吏王青者,[一]祖父翁,與前太守翟義起兵攻王莽,及義敗,余觿悉降,翁獨守節力戰,莽遂燔燒之。父隆,建武初為都尉功曹,青為小史。與父俱從都尉行縣,道遇賊,隆以身□全都尉,遂死於難;青亦被矢貫咽,音聲流喝。[二]   前郡守以青身有金夷,竟不能舉。[三]酺見之,歎息曰:「豈有一門忠義而爵賞不及乎?」遂擢用極右曹,[四]乃上疏薦青三世死節,宜蒙顯異。奏下三公,由此為司空所辟。[五]   注[一]謝承書曰:「青字公然,東郡聊城人也。」   注[二]「流」或作「嘶」。喝音一介反。廣蒼曰:「聲之幽也。」   注[三]夷,傷也。   注[四]漢官儀曰:「督郵、功曹,郡之極位。」   注[五]東觀記曰「青從此除步兵司馬。酺傷青不遂,復舉其子孝廉」也。   自酺出後,帝每見諸王師傅,常言:「張酺前入侍講,屢有諫正,誾誾惻惻,出於誠心,可謂有史魚之風矣。」[一]元和二年,東巡狩,幸東郡,引酺及門生並郡縣掾史並會庭中。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二]   賞賜殊特,莫不沾洽。   注[一]誾誾,忠正也。惻惻,懇切也。史魚,衛大夫,名□,字子魚。孔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也。   注[二]東觀記曰:「時使尚書令王鮪與酺相難,上甚欣悅。」   酺視事十五年,和帝初,遷魏郡太守。郡人鄭據時為司隸校尉,奏免執金吾竇景。景後復位,遣掾夏猛私謝酺曰:「鄭據小人,為所侵冤。聞其兒為吏,放縱狼藉。取是曹子一人,足以驚百。」酺大怒,即收猛系獄,檄言執金吾府,疑猛與據子不平,矯稱卿意,以報私讎。會有贖罪令,猛乃得出。[一]頃之,徵入為河南尹。竇景家人復擊傷市卒,吏捕得之,景怒,遣緹騎侯海等五百人歐傷市丞。[二]酺部吏楊章等窮究,正海罪,徙朔方。景忿怨,乃移書辟章等六人為執金吾吏,欲因報之。章等惶恐,入白酺,願自引臧罪,以辭景命。酺即上言其狀。竇太后詔報:「自今執金吾辟吏,皆勿遣。」   注[一]東觀記曰「據字平卿,黎陽人也。為侍御史,轉司隸校尉」也。   注[二]說文曰:「緹,帛丹黃色也。」漢官儀曰,執金吾有緹騎。   及竇氏敗,酺乃上疏曰:「臣實愚惷,不及大體,[一]以為竇氏雖伏厥辜,而罪刑未著,後世不見其事,但聞其誅,非所以垂示國典,貽之將來。宜下理官,與天下平之。[二]方憲等寵貴,腢臣阿附唯恐不及,皆言憲受顧命之托,懷伊、呂之忠,[三]至乃復比鄧夫人於文母。[四]今嚴威既行,皆言當死,不復顧其前後,考折厥衷。臣伏見夏陽侯纓,每存忠善,前與臣言,常有盡節之心,檢□賓客,未嘗犯法。臣聞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義,過厚不過薄。[五]今議者為纓選嚴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貸宥,以崇厚德。」和帝感酺言,徙纓封,就國而己。   注[一]鄭玄注周禮云:「惷愚,癡騃也。」惷音陟降反。   注[二]平之謂平論其罪也。   注[三]臨終之命曰顧命。   注[四]臣賢案:鄧夫人即穰侯鄧疊母元也。元出入宮掖,共竇憲女豻郭舉父子同謀殺害,與竇氏同誅,語見憲傳,故張酺論憲兼及其黨。稱鄧夫人者,猶如前書霍光妻稱霍顯,祁太伯母號祁夫人之類也。文母,文王之妻也。詩曰:「既有烈考,亦有文母。」   注[五]禮記曰「公族有罪,獄成,有司讞於公曰:『某之罪在大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大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大辟。』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於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宥之。』有司曰:『無及也。』反命於公,公素服如其倫之喪」也。   永元五年,遷酺為太僕。數月,代尹睦為太尉。[一]數上疏以疾乞身,薦魏郡太守徐防自代。帝不許,使中黃門問病,加以珍羞,賜錢三十萬。酺遂稱篤。   時子蕃以郎侍講,帝因令小黃門□蕃曰:「陰陽不和,萬人失所,朝廷望公思惟得失,與國同心,而托病自絜,求去重任,誰當與吾同憂責者?非有望於斷金也。[二]司徒固疾,司空年老,[三]公其傴僂,勿露所□。」[四]酺惶恐詣闕謝,還復視事。酺雖在公位,而父常居田里,酺每有遷職,輒一詣京師。嘗來候酺,適會歲節,公卿罷朝,俱詣酺府奉酒上壽,極歡卒日,觿人皆慶羨之。   及父卒,既葬,詔遣使繼牛酒為釋服。   注[一]漢官儀曰:「睦字伯師,河南鞏人也。」   注[二]斷金,解在皇后紀。   注[三]時司徒劉方,司空張奮也。   注[四]傴僂言恭敬從命也。左氏傳曰:「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   後以事與司隸校尉晏稱會於朝堂,酺從容謂稱曰:「三府辟吏,多非其人。」稱歸,即奏令三府各實其掾史。酺本以私言,不意稱奏之,甚懷恨。會復共謝闕下,酺因責讓於稱。稱辭言不順,酺怒,遂廷叱之,稱乃劾奏酺有怨言。天子以酺先帝師,有詔公卿、博士、朝臣會議。司徒呂蓋奏酺位居三司,知公門有儀,不屏氣鞠躬以須詔命,反作色大言,怨讓使臣,不可以示四遠。[一]於是策免。   注[一]司隸校尉督大奸猾,無所不察,故曰使臣也。   酺歸里捨,謝遣諸生,閉門不通賓客。左中郎將何敞及言事者多訟酺公忠,帝亦雅重之。十*(五)**[六]*年,復拜為光祿勳。數月,代魯恭為司徒。月餘薨。   乘輿縞素臨吊,賜頤塋地,賵贈恩寵異於它相。酺病臨危,□其子曰:「顯節陵埽地露祭,欲率天下以儉。[一]吾為三公,既不能宣揚王化,令吏人從制,豈可不務節約乎?其無起祠堂,可作□蓋廡,施祭其下而已。」[二]   注[一]顯節,明帝陵也。明帝遺詔無起寢廟,故言埽地而祭也,故酺遵奉之。   注[二]廡,屋也。   曾孫濟,好儒學,[一]光和中至司空,病罷。及卒,靈帝以舊恩贈車騎將軍、關內侯印綬。其年,追濟侍講有勞,封子根為蔡陽鄉侯。   注[一]華嶠書曰:「蕃生盤,盤生濟。濟字符江。靈帝初,楊賜薦濟明習典訓,為侍講。」   濟弟喜,初平中為司空。   韓稜字伯師,穎川舞陽人,弓高侯頹當之後也。[一]世為鄉里著姓。父尋,建武中為隴西太守。   注[一]頹當,韓王信之子。見前書。   稜四歲而孤,養母弟以孝友稱。及壯,推先父余財數百萬與從昆弟,鄉里益高之。初為郡功曹,太守葛興中風,病不能聽政,稜陰代興視事,出入二年,令無違者。興子嘗發教欲署吏,稜拒執不從,因令怨者章之。[一]事下案驗,吏以稜掩蔽興病,專典郡職,遂致禁錮。   顯宗知其忠,後詔特原之。由是征辟,五遷為尚書令,與僕射郅壽、尚書陳寵,同時俱以才能稱。肅宗嘗賜諸尚書□,唯此三人特以寶□,自手署其名曰:「韓稜楚龍淵,[二]郅壽蜀漢文,陳寵濟南椎成。」[三]時論者為之說:以稜淵深有謀,故得龍淵;壽明達有文章,故得漢文;寵敦樸,善不見外,故得椎成。   注[一]章謂令上章告言之。   注[二]晉大康記曰:「汝南西平縣有龍泉水,可淬刀□,特堅利。」汝南即楚分野。   注[三]椎音直追反。漢官儀「椎成」作「鍛成」。   和帝即位,侍中竇憲使人刺殺齊殤王子都鄉侯暢於上東門,有司畏憲,鹹委疑於暢兄弟。詔遣侍御史之齊案其事。稜上疏以為賊在京師,不宜捨近問遠,恐為奸臣所笑。竇太后怒,以切責稜,稜固執其議。及事發,果如所言。憲惶恐,白太后求出擊北匈奴以贖罪。稜復上疏諫,太后不從。及憲有功,還為大將軍,威震天下,復出屯武威。會帝西祠園陵,詔憲與車駕會長安。及憲至,尚書以下議欲拜之,伏稱萬歲。稜正色曰:「夫上交不諂,下交不黷,[一]禮無人臣稱萬歲之制。」議者皆籩而止。尚書左丞王龍私奏記上牛酒於憲,稜舉奏龍,論為城旦。[二]稜在朝數薦舉良吏應順、呂章、周紆等,皆有名當時。及竇氏敗,稜典案其事,深竟黨與,數月不休沐。帝以為憂國忘家,賜布三百匹。   注[一]易下系之辭也。   注[二]前書音義曰:「城旦,輕刑之名也。晝日司寇虜,夜暮築長城,故曰城旦。」   遷南陽太守,特聽稜得過家上頤,鄉里以為榮。稜發擿奸盜,郡中震慄,政號嚴平。數歲,徵入為太僕。九年冬,代張奮為司空。明年薨。   子輔,安帝時至趙相。[一]   注[一]趙王良孫商之相也。   稜孫演,順帝時為丹陽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時為司徒。[一]大將軍梁冀被誅,演坐阿黨抵罪,以減死論,遣歸本郡。[二]後復征拜司隸校尉。   注[一]演字伯南。   注[二]華嶠書曰「梁皇后崩,梁貴人大幸,將立,大將軍冀欲分其寵,謀冒姓為貴人父,演陰許諾,及冀誅事發,演坐抵罪」也。   周榮字平孫,廬江舒人也。肅宗時,舉明經,辟司徒袁安府。安數與論議,甚器之。及安舉奏竇景及與竇憲爭立北單于事,皆榮所具草。竇氏客太尉掾徐齮深惡之,脅榮曰:「子為袁公腹心之謀,排奏竇氏,竇氏悍士刺客滿城中,謹備之矣!」榮曰:「榮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以歷宰二城。今復得備宰士,[一]縱為竇氏所害,誠所甘心。」故常□妻子,若卒遇飛禍,無得殯斂,[二]冀以區區腐身覺悟朝廷。   及竇氏敗,榮由此顯名。自郾令擢為尚書令。出為穎川太守,坐法,當下獄,和帝思榮忠節,左轉共令。[三]歲余,復以為山陽太守。所歷郡縣,皆見稱紀。   以老病乞身,卒於家,詔特賜錢二十萬,除子男興為郎中。   注[一]榮辟司徒府,故稱宰士。   注[二]飛禍言倉卒而死也。   注[三]共,縣名,屬河內郡,故城在今衛州共城縣東,即古共國也。   興少有名譽,永寧中,尚書陳忠上疏薦興曰:「臣伏惟古者帝王有所號令,言必弘雅,辭必溫麗,垂於後世,列於典經。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從周室之鬱鬱。   [一]臣竊見光祿郎周興,[二]孝友之行,著於閨門,清厲之志,聞於州里。蘊橋古今,博物多聞,[三]三墳之篇,五典之策,無所不覽。[四]屬文著辭,有可觀采。尚書出納帝命,為王喉舌。[五]臣等既愚闇,而諸郎多文俗吏,鮮有雅才,每為詔文,宣示內外,轉相求請,或以不能而專己自由,辭多鄙固。興抱奇懷能,隨輩棲□,誠可歎惜。」詔乃拜興為尚書郎。卒。興子景。   注[一]論語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煥乎其有文章。」又曰:「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   注[二]光祿主郎,故曰光祿郎。   注[三]蘊,藏也。橋,匱也。   注[四]伏羲、神農、黃帝之書曰三墳;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曰五典也。   注[五]尚書為王之喉舌官也。李固對策曰:「今陛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   北斗為天之喉舌,尚書亦為陛下之喉舌也。」   景字仲饗。辟大將軍梁冀府,稍遷豫州刺史、河內太守。好賢愛士,其拔才薦善,常恐不及。每至歲時,延請舉吏入上後堂,與共宴會,如此數四,乃遣之。   贈送什物,無不充備。既而選其父兄子弟,事相優異。常稱曰:「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韓演在河內,志在無私,舉吏當行,一辭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舉若可矣,豈可令□積一門!」故當時論者議此二人。   景後徵入為將作大匠。及梁冀誅,景以故吏免官禁錮。朝廷以景素著忠正,頃之,復引拜尚書令。[一]遷太僕、衛尉。六年,代劉寵為司空。是時宦官任人及子弟充塞列位。景初視事,與太尉楊秉舉奏諸奸猾,自將軍牧守以下,免者五十餘人。遂連及中常侍防東侯覽、東武陽侯具瑗,皆坐黜。朝廷莫不稱之。   視事二年,以地震策免。歲余,復代陳蕃為太尉。建寧元年薨。以豫議定策立靈帝,追封安陽鄉侯。   注[一]蔡質漢儀曰:「延熹中,京師遊俠有盜發順帝陵,賣御物於市,市長追捕不得。周景以尺一詔召司隸校尉左雄詣台對詰,雄伏於廷荅對,景使虎賁左駿頓頭,血出覆面,與三日期,賊便擒也。」   長子崇嗣,至甘陵相。[一]   注[一]甘陵王理相也。理即章帝曾孫。   中子忠,少歷列位,累遷大司農。[一]忠子暉,前為洛陽令,去官歸。兄弟好賓客,雄江淮閒,出入從車常百餘乘。及帝崩,暉聞京師不安,來候忠,董卓聞而惡之,使兵劫殺其兄弟。忠後代皇甫嵩為太尉,錄尚書事,以災異免。復為衛尉,從獻帝東歸洛陽。   注[一]吳書曰,忠字嘉謀,與朱鑈共敗李傕於曹陽也。   贊曰:袁公持重,誠單所奉。[一]惟德不忘,延世承寵。孟侯經博,侍言帝幙。   稜、榮事君,志同鸇雀。[二]   注[一]單,盡也。   注[二]左傳曰:「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    校勘記   一五一七頁三行汝南汝陽人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汝南宛人」。   一五一八頁二行洛陽令身出案行按:殿本考證引孫□說,謂「洛陽」當作「汝陽」。又按:汲本、殿本「身」作「自」。   一五二0頁四行南陽太守滿殷按:汲本「滿」作「蒲」。   一五二0頁六行左鹿蠡王阿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阿佟」作「阿修」。   又引錢大昭說,謂疑即於除鞬也。「左」當作「右」。   一五二0頁一二行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餘萬人按:汲本「乎」作「於」。汲本、殿本「十餘萬人」作「十萬餘人」。   一五二二頁一二行未蒙顯贈按:「未」原斗「求」,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五二三頁四行左中郎*[將]*集解引何焯說,謂「左中郎」下當有「將」字。   又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亦作「左中郎將」,與華嶠書同。今據補。   一五二三頁一一行中常侍袁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袁朗」,案梁冀傳當作「赦」。   一五二三頁一四行遂誅隗及術兄基等男女二十餘人按:沈家本謂袁紹傳注引獻帝春秋曰:「卓使司隸宣璠盡口收之,母及姊妹嬰孩以上五十餘人下獄死。」獻紀注引亦同。此傳雲二十餘人,恐「二」字誤也。   一五二四頁九行識其狀貌傷其眼目按:汲本、殿本二「其」字皆作「臣」。   一五二六頁一五行徒步師門按:汲本「師門」下有「從師」二字。殿本無「從師」二字,考證雲從宋本刪。   一五二七頁一行其從父逢為太尉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袁逢以太僕為司空,未嘗為太尉,「尉」字疑誤,否則竟謝承謬也。   一五二七頁一行不聽*(呼)**[音]*聲而退據汲本、殿本改。   一五二七頁四行詔秘等門閭號曰七賢按:御覽一五七引作「詔復秘等閭號曰七賢閭」。   一五二八頁三行曾孫賴吉得立按:刊誤謂案前書「立」當作「全」。   一五三一頁三行足以驚百按:汲本「驚」作「警」。   一五三二頁九行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對走出按:刊誤謂案今禮記文,注多下「公又曰宥之」五字。   一五三三頁一三行十*(五)**[六]*年復拜為光祿勳數月代魯恭為司徒按:和帝紀永元十六年秋七月庚午,光祿勳張酺為司徒,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今據改。   一五三六頁七行稜孫演按:桓帝紀「演」作「演」。沈欽韓謂胡廣傳作「演」。   李慈銘謂吳志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作「演」,與桓紀同。   一五三八頁九行豈可令□積一門按:「□」原作「偏」,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五三八頁一三行中常侍防東侯覽宸翰樓覆宋本東漢書刊誤云:「案覽本傳,覽防東人,封高鄉侯。今此載其侯爵,當雲高鄉侯,若載其本縣名,則非例也。   蓋脫一『侯』字,誤二『高鄉』字。」今按劉氏之意,蓋謂「防東」二字乃「高鄉」之誤,其下又脫一「侯」字。是劉氏所見本,亦作「中常侍防東侯覽」也。   殿本正文作「中常侍防東陽侯侯覽」*(汲本同)*,而引劉攽刊誤,則刪去「脫一侯字」四字,遂使讀者不知劉氏所言謂何,當時校勘之粗疏如是。又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劉據覽傳證此文當為「高鄉」之誤,是矣。予又疑高鄉即防東之鄉,故傳稱防東鄉侯,因下文有「東武陽」字,又誤「鄉」為「陽」也。今按錢氏之意,蓋謂疑當作「中常侍防東鄉侯侯覽」也。   後漢卷四十六郭陳列傳第三十六*郭躬弟子鎮陳寵子忠*郭躬字仲孫,穎川陽翟人也。家世衣冠。父弘,習小杜律。[一]太守寇恂以弘為決曹掾,斷獄至三十年,用法平。諸為弘所決者,退無怨情,郡內比之東海於公。年九十五卒。[二]   注[一]前書,杜周武帝時為廷尉、御史大夫,斷獄深刻。少子延年亦明法律,宣帝時又為御史大夫。對父故言小。   注[二]於公,東海人,丞相於定國父也。為郡決曹,決獄平,羅文法者,於公所決皆不恨。見前書也。   躬少傳父業,講授徒觿常數百人。後為郡吏,辟公府。永平中,奉車都尉竇固出擊匈奴,騎都尉秦彭為副。彭在別屯而輒以法斬人,固奏彭專擅,請誅之。   顯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以明法律,召入議。議者皆然固奏,躬獨曰:「於法,彭得斬之。」帝曰:「軍征,校尉一統於督。[一]彭既無斧鉞,可得專殺人乎?」躬對曰:「一統於督者,謂在部曲也。[二]今彭專軍別將,有異於此。兵事呼吸,不容先關督帥。且漢制棨戟即為斧鉞,於法不合罪。」[三]帝從躬議。又有兄弟共殺人者,而罪未有所歸。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而減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誤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斬。   帝復召躬問之,躬對「章應罰金」。帝曰:「章矯詔殺人,何謂罰金?」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命之謬,於事為誤,誤者其文則輕。」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四]『君子不逆詐。』[五]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遷躬廷尉正,坐法免。   注[一]督謂大將。   注[二]前書音義曰「大將軍行有五部,部有曲」也。   注[三]有衣之戟曰棨。   注[四]詩小雅也。如砥,貢賦平。如矢,賞罰中。   注[五]論語孔子之言。   後三遷,元和三年,拜為廷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寬平,及典理官,決獄斷刑,多依矜恕,乃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於令。章和元年,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減死罪一等,勿笞,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未發覺者。躬上封事曰:「聖恩所以減死罪使戍邊者,重人命也。今死罪亡命無慮萬人,[一]又自赦以來,捕得甚觿,而詔令不及,皆當重論。伏惟天恩莫不蕩宥,死罪已下並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獨不沾澤。臣以為赦前犯死罪而繫在赦後者,可皆勿笞詣金城,以全人命,有益於邊。」肅宗善之,即下詔赦焉。躬奏讞法科,多所生全。永元六年,卒官。中子晊,亦明法律,[二]至南陽太守,政有名多。弟子鎮。   注[一]廣雅曰:「無慮,都凡也。」   注[二]晊音質。   鎮字桓鐘,少修家業。辟太尉府,再遷,延光中為尚書。及中黃門孫程誅中常侍江京等而立濟陰王,鎮率羽林士擊殺□尉閻景,以成大功,事在宦者傳。再遷尚書令。太傅、三公奏鎮冒犯白刃,手□賊臣,奸黨殄滅,宗廟以寧,功比劉章,[一]宜顯爵土,以勵忠貞。乃封鎮為定穎侯,食邑二千戶。拜河南尹,轉廷尉,免。永建四年,卒於家。詔賜頤塋地。   注[一]章,齊王肥子也,高帝孫,誅諸呂有功,封朱虛侯也。   長子賀當嗣爵,讓與小弟時而逃去。積數年,詔大鴻臚下州郡追之,賀不得已,乃出受封。累遷,復至廷尉。及賀卒,順帝追思鎮功,下詔賜鎮謚曰昭武侯,賀曰成侯。   賀弟禎,亦以能法律至廷尉。   鎮弟子禧,[一]少明習家業,兼好儒學,有名譽,延熹中亦為廷尉。建寧二年,代劉寵為太尉。禧子鴻,至司隸校尉,封城安鄉侯。   注[一]許其反。   郭氏自弘後,數世皆傳法律,子孫至公者一人,廷尉七人,侯者三人,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將者二十餘人,侍御史、正、監、平者甚觿。   順帝時,廷尉河南吳雄季高,以明法律,斷獄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雄少時家貧,喪母,營人所不封土者,擇葬其中。喪事趣辨,不問時日,*(醫)*巫皆言當族滅,而雄不顧。及子欣孫恭,三世廷尉,為法名家。[一]   注[一]名為明法之家。   初,肅宗時,司隸校尉下邳趙興亦不恤諱忌,[一]每入官舍,輒更繕修館宇,移穿改築,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祿,益用豐熾,官至穎川太守。子峻,太傅,以才器稱。孫安世,魯相。三葉皆為司隸,時稱其盛。   注[一]恤,憂也。   桓帝時,汝南有陳伯敬者,行必矩步,坐必端膝,呵叱狗馬,終不言死,目有所見,不食其肉,行路聞凶,便解駕留止,還觸歸忌,則寄宿鄉亭。[一]年老寢滯,不過舉孝廉。後坐女豻亡吏,太守邵夔怒而殺之。時人罔忌禁者,多談為證焉。[二]   注[一]陰陽書曆法曰:「歸忌日,四孟在丑,四仲在寅,四季在子,其日不可遠行歸家及徙也。」   注[二]罔,無也。   論曰:曾子云:「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一]夫不喜於得情則恕心用,恕心用則可寄枉直矣。夫賢人君子斷獄,其必主於此乎?   郭躬起自佐史,小大之獄必察焉。[二]原其平刑審斷,庶於勿喜者乎?若乃推己以議物,捨狀以貪情,[三]法家之能慶延於世,蓋由此也!   注[一]言人離散犯法,乃自上之所為,非下之過,當哀矜之,勿以得情為喜也。   見論語也。   注[二]左傳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   注[三]秦彭、孫章不死為推己,亡命得減為貪情也。貪與探同也。   陳寵字昭公,沛國洨人也。[一]曾祖父鹹,成哀閒以律令為尚書。平帝時,王莽輔政,多改漢制,鹹心非之。及莽因呂寬事誅不附己者何武、鮑宣等,[二]   鹹乃歎曰:「易稱『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吾可以逝矣!」[三]即乞骸骨去職。及莽篡位,召鹹以為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時三子參、豐、欽皆在位,乃悉令解官,父子相與歸鄉里,閉門不出入,猶用漢家祖臘。[四]人問其故,鹹曰:「我先人豈知王氏臘乎?」其後莽復征鹹,遂稱病篤。於是乃收斂其家律令書文,皆壁藏之。鹹性仁恕,常戒子孫曰:「為人議法,當依於輕,雖有百金之利,慎無與人重比。」   注[一]洨,縣名,故城在今泗州虹縣西南。洨音戶交反。   注[二]平帝時,王莽輔政,隔絕平帝外家,不得至京師。莽子宇,恐帝長大後見怨,教帝舅□寶令帝母上書求入,莽不許。宇與婦兄呂寬謀,以為莽不可說而好鬼神,乃夜以血灑莽第門,以驚懼之,事覺,並誅死。何武為前將軍,王莽先從武求舉,武不敢。鮑宣為司隸,免,徙之上黨。呂寬事起,莽案鞠,並誅不附己者,武與宣在見誣中,皆被誅。並見前書。   注[三]幾者事之微,吉凶之先見者。逝,往也。   注[四]應劭風俗通曰,共工之子好遠遊,死為祖神。漢家火行盛於午,故以午日為祖也。臘者,歲終祭觿神之名。臘,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之報功也。   漢火行,衰於戌,故臘用戌日也。   建武初,欽子躬為廷尉左監,早卒。   躬生寵,明習家業,少為州郡吏,辟司徒鮑昱府。是時三府掾屬專尚交遊,以不肯視事為高。寵常非之,獨勤心物務,數為昱陳當世便宜。昱高其能,轉為辭曹,掌天下獄訟。[一]其所平決,無不厭服觿心。時司徒辭訟,久者數十年,事類溷錯,易為輕重,不良吏得生因緣。[二]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決事科條,皆以事類相從。昱奏上之,其後公府奉以為法。   注[一]續漢志曰「三公掾屬二十四人,有辭曹,主訟事」也。   注[二]因緣謂依附以生輕重也。   三遷,肅宗初,為尚書。是時承永平故事,吏政尚嚴切,尚書決事率近於重。   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世苛俗。乃上疏曰:「臣聞先王之政,賞不僭,刑不濫,與其不得已,寧僭不濫。[一]故唐堯著典,『眚□肆赦』;[二]周公作戒,『勿誤庶獄』;[三]伯夷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四]由此言之,聖賢之政,以刑罰為首。往者斷獄嚴明,所以威懲奸慝,奸慝既平,必宜濟之以寬。[五]陛下即位,率由此義,數詔腢僚,弘崇晏晏。[六]而有司執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猶尚深刻。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七]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或因公行私,逞縱威福。夫為政猶張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絕。故子貢非臧孫之猛法,而美鄭喬之仁政。[八]詩云:『不剛不柔,布政優優。』[九]方今聖德充塞,假於上下,[一0]宜隆先王之道,蕩滌煩苛之法。輕薄棰楚,以濟腢生;   全廣至德,以奉天心。」帝敬納寵言,每事務於寬厚。其後遂詔有司,絕鑽鑽諸慘酷之科,[一一]解妖惡之禁,除文致之請讞五十餘事,定著於令。[一二]   是後人俗和平,屢有嘉瑞。   注[一]事見左傳蔡大夫聲子辭。   注[二]尚書舜典之辭也。眚,過也。□,害也。肆,緩也。言過誤有害,當緩赦也。   注[三]尚書立政之辭也。言文子文孫,從今以往,惟以正道理觿獄勿誤也。   注[四]三德,剛、柔、正直。尚書呂刑曰:「伯夷降典,折民惟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注[五]濟,益也。   注[六]晏晏,溫和也。尚書考靈耀曰:「堯聰明文塞晏晏。」   注[七]篣即榜也,古字通用。聲類曰:「笞也。」說文曰:「格,擊也。」   注[八]臧孫,魯大夫,行猛政。子貢非之曰:「夫政猶張琴瑟也,大弦急則小弦絕矣。故曰:『罰得則奸邪止,賞得則下歡悅。』子之賊心見矣。獨不聞子產之相鄭乎?推賢舉能,抑惡揚善,有大略者不問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家給人足,囹圄空虛。子產卒,國人皆叩心流涕,三月不聞竽琴之音。其生也見愛,死也可悲。故曰;『德莫大於仁,禍莫大於刻。』今子病而人賀,子愈而人相懼,曰:『嗟乎!何命之不善,臧孫子又不死?』」臧孫籩而避位,終身不出。見新序。   注[九]優優,和也。   注[一0]假,至也,音格。上下,天地也。   注[一一]蒼頡篇曰:「鑽,持也。」說文曰:「鑽,鐵□也。」其炎反。□音陟葉反。鑽,臏刑,謂鑽去其髕骨也。鑽音作喚反。   注[一二]文致謂前人無罪,文飾致於法中也。   漢舊事斷獄報重,常盡三冬之月,[一]是時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長水校尉賈宗等上言,以為斷獄不盡三冬,故陰氣微弱,陽氣發洩,招致□旱,事在於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議,寵奏曰:「夫冬至之節,陽氣始萌,故十一月有蘭、射干、芸、荔之應。[二]時令曰:『諸生蕩,安形體。』[三]天以為正,周以為春。[四]十二月陽氣上通,雉雊雞乳,地以為正,殷以為春。[五]十三月陽氣已至,天地已交,萬物皆出,蟄蟲始振,人以為正,夏以為春。[六]三微成著,以通三統。   [七]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若以此時行刑,則殷、週歲首皆當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獄刑,無留罪。』[八]明大刑畢在立冬也。又:『*(孟)**[仲]*冬之月,身欲寧,事欲靜。』[九]若以降威怒,不可謂寧;若以行大刑,不可謂靜。議者鹹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臣以為殷、周斷獄不以三微,而化致康平,無有災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異,往往為患。由此言之,災害自為它應,不以改律。秦為虐政,四時行刑,聖漢初興,改從簡易。蕭何草律,季秋論囚,俱避立春之月,[一0]而不計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實頗有違。[一一]陛下探幽析微,允執其中,[一二]   革百載之失,建永年之功,[一三]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一四]稽春秋之文,當月令之意,[一五]聖功美業,不宜中疑。」書奏,帝納之。遂不復改。   注[一]報,論也。重,死刑也。   注[二]易通卦驗曰:「十一月廣莫風至,則蘭、夜干生。」月令:「仲冬日短至,陰陽爭,諸生蕩,芸始生,荔挺出。」射音夜,即今之烏扇也。芸,香草。荔,馬薤。   注[三]時令,月令也。蕩,動也。仲冬一陽爻生,草木皆欲萌動也。禮記月令「仲冬諸生蕩,君子齋戒,安形性」也。   注[四]正,春,皆始也。十一月萬物微而未著,天以為正,而周以為歲首。   注[五]十二月二陽爻生,鴈北鄉,陽氣上通,諸生皆動,始萌牙,地以為正,殷以為歲首也。月令「季冬,雉雊雞乳」也。   注[六]十三月今正月也,天子迎春東郊,陰陽交合,萬物皆出於地,人始初見,故曰「人以為正,夏以為歲首」也。月令「孟春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萌動,東風解凍,蟄蟲始振」也。   注[七]統者,統一歲之事。王者三正遞用,周環無窮,故曰通三統。三禮義宗曰:「三微,三正也。言十一月陽氣始施,萬物動於黃泉之下,微而未著,其色皆赤,赤者陽氣。故周以天正為歲,色尚赤,夜半為朔。十二月萬物始牙,色白,白者陰氣。故殷以地正為歲,色尚白,雞鳴為朔。十三月萬物始達,其色皆黑,人得加功以展其業。夏以人正為歲,色尚黑,平旦為朔。故曰三微。王者奉而成之,各法其一以改正朔也。」易干鑿度曰:「三微而成著,三著而體成。」   當此之時,天地交,萬物通也。   注[八]臣賢案:月令及淮南子皆言季秋趣獄刑,無留罪,今言孟冬,未詳其故。   注[九]月令「仲冬,君子齋戒,身欲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也。   注[一0]草謂創造之也。論,決也。   注[一一]言蕭何不論天地之正及殷、周之春,實乖正道。   注[一二]允,信也。中,正也。言信執中正之道。語見尚書。   注[一三]尚書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   注[一四]三正之月,不用斷獄,敬承天意,奉順三微也。   注[一五]春秋於春每月書王,所以通三統也。何休注云:「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正月,三月夏正月也。」   壟性周密,常稱人臣之義,苦不畏慎。自在樞機,謝遣門人,拒絕知友,唯在公家而已。朝廷器之。[一]   注[一]器,重也。   皇后弟侍中竇憲,[一]薦真定令張林為尚書,帝以問壟,壟對「林雖有才能,而素行貪濁」,憲以此深恨壟。林卒被用,而以臧污抵罪。及帝崩,憲等秉權,常銜寵,乃白太后,令典喪事,欲因過中之。黃門侍郎鮑德素敬寵,說憲弟夏陽侯纓曰:「陳寵奉事先帝,深見納任,故久留台閣,賞賜有殊。今不蒙忠能之賞,而計幾微之故,[二]誠傷輔政容貸之德。」纓亦好士,深然之。故得出為太山太守。   注[一]臣賢案:竇後紀及憲傳並雲憲竇後兄,今諸本皆言弟,蓋誤也。   注[二]幾微言微細也。   後轉廣漢太守。西州豪右並兼,吏多奸貪,訴訟日百數。寵到,顯用良吏王渙、鐔顯等,以為腹心,[一]訟者日減,郡中清肅。先是*(洛)**[雒]*縣城南,[二]   每陰雨,常有哭聲聞於府中,積數十年。寵聞而疑其故,使吏案行。還言:「世衰亂時,此下多死亡者,而骸骨不得葬,儻在於是?」寵愴然矜歎,即□縣盡收斂葬之。自是哭聲遂絕。   注[一]鐔音徒南反。   注[二]*(洛)**[雒]*,縣名,故城在今益州雒縣南也。   及竇憲為大將軍征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國無不遣吏子弟奉獻遺者,而寵與中山相汝南張郴、[一]東平相應順[二]守正不阿。後和帝聞之,擢寵為大司農,郴太僕,順左馮翊。   注[一]光武子中山王焉相也。   注[二]東平王蒼孫敞之相也。   永元六年,寵代郭躬為廷尉。性仁矜。及為理官,數議疑獄,常親自為奏,每附經典,務從寬恕,帝輒從之,濟活著甚觿。其深文刻敝,於此少衰。寵又鉤校律令條法,溢於甫刑者除之。[一]曰:「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二]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三]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四]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   春秋保干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說各異。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經合義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並為三千,悉刪除其餘令,與禮相應,以易萬人視聽,以致刑措之美,傳之無窮。」未及施行,會坐詔獄吏與囚交通抵罪。詔特免刑,拜為尚書。遷大鴻臚。   注[一]鉤猶動也。前書曰:「鉤校得其奸賊。」鉤音工候反。溢,出也。孔安國注尚書曰:「呂侯後為甫侯,故或稱甫刑也。」   注[二]禮記曰:「禮經三百,曲禮三千。」鄭玄注云:「禮篇多亡,本數未聞,其中事儀有三千也。」   注[三]去禮之人,刑以加之,故曰取也。   注[四]耐者,輕刑之名也。   寵歷二郡三卿,所在有多,見稱當時。十六年,代徐防為司空。寵雖傳法律,而兼通經書,奏議溫粹,號為任職相。在位三年薨。以太常南陽尹勤代為司空。   勤字叔梁,篤性好學,屏居人外,荊棘生門,時人重其節。後以定策立安帝,封福亭侯,五百戶。永初元年,以雨水傷稼,策免就國。病卒,無子,國除。   壟子忠。   忠字伯始,永始中辟司徒府,三遷廷尉正,[一]以才能有聲稱。司徒劉愷舉忠明習法律,宜備機密,於是擢拜尚書,使居三公曹。[二]忠自以世典刑法,用心務在寬詳。初,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刑者,未施行,[三]及寵免後遂寢。而苛法稍繁,人不堪之。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為決事比,[四]以省請讞之敝。又上除蠶室刑;[五]   解臧吏三世禁錮;狂易殺人,得減重論;[六]母子兄弟相代死,聽,赦所代者。   事皆施行。   注[一]正,廷尉屬官也,秩千石也。   注[二]成帝置五尚書,三公曹尚書主知斷獄也。   注[三]上音時掌反。   注[四]比,例也,必寐反。   注[五]蠶室,宮刑名也,或雲犗刑也。音奇敗反。作窨室畜火如蠶室。說文曰:   「犗,騬牛也。」騬音繒。漢舊儀注曰「少府若盧獄有蠶室」也。   注[六]狂易謂狂而易性也。   及鄧太后崩,安帝始親朝事。忠以為臨政之初,宜微聘賢才,以宣助風化,數上薦隱逸及直道之士馮良、周燮、杜根、成翊世之徒。於是公車禮聘良、燮等。   後連有災異,詔舉有道,公卿百僚各上封事。忠以詔書既開諫爭,慮言事者必多激切,或致不能容,乃上疏豫通廣帝意。曰:「臣聞仁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謀;[一]忠臣盡謇諤之節,不畏逆耳之害。[二]是以高祖捨周昌桀紂之譬,[三]   孝文嘉爰盎人豕之譏,[四]武帝納東方朔宣室之正,[五]元帝容薛廣德自刎之切。[六]昔晉平公問於叔向曰:『國家之患孰為大?』對曰:『大臣重祿不極諫,小臣畏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此患之大者。』公曰:『善。』於是下令曰:   『吾欲進善,有謁而不通者,罪至死。』[七]今明詔崇高宗之德,[八]推宋景之誠,[九]引咎克躬,諮訪腢吏。言事者見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錄,顯列二台,[一0]必承風響應,爭為切直。若嘉謀異策,宜輒納用。如其管穴,妄有譏刺,[一一]雖苦口逆耳,不得事實,且優遊寬容,以示聖朝無諱之美。若有道之士,對問高者,宜垂省覽,特遷一等,以廣直言之路。」書御,有詔拜有道高第士沛國施延為侍中,延後位至太尉。[一二]   注[一]左氏傳曰:「川澤納污,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   注[二]史記曰,趙簡子有臣周捨好直諫。周捨死,簡子曰:「吾聞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觿人之唯唯,不如周捨之諤諤。」家語孔子曰「忠言逆耳而利於行」也。   注[三]周昌為御史大夫,嘗燕入奏事,高帝方擁戚姬,昌走出,高帝逐得,騎昌項問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桀紂之主也。」上笑,不之罪也。   注[四]文帝幸慎夫人,常與皇后同坐。後幸上林,慎夫人從,盎為中郎將,□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坐,帝亦起。盎前說曰:「陛下為慎夫人,適所以禍之也。獨不見人豕乎?」上大悅。人豕,解見皇后紀也。   注[五]武帝為館陶公主私人董偃置酒宣室,東方朔為太中大夫,諫曰:「不可。   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正不得入焉。」上曰:「善。」更置酒北宮也。   注[六]元帝酎祭宗廟,出便門,欲御樓船。御史大夫薛廣德當車免冠諫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污車輪。」帝乃從橋。   注[七]此已上皆見新序。   注[八]高宗,殷王武丁也。有雉登鼎耳而雊,懼而修德,位以永年。   注[九]史記曰,宋景公時熒惑守心星,太史子韋請移之大臣、國人與歲,公皆不聽,天感其誠,熒惑為之退三捨也。   注[一0]謂杜根為侍御史,成翊世為尚書郎也。   注[一一]管穴言小也。史記扁鵲曰:「若以管窺天,以隙視文。」隙即穴也。   注[一二]謝承書曰:「延字君子,蘄縣人也。少為諸生,明於五經,星官風角,靡有不綜。家貧母老,周流傭賃。常避地於廬江臨湖縣種瓜,後到吳郡海鹽,取卒月直,賃作半路亭父以養其母。是時吳會未分,山陰馮敷為督郵,到縣,延持□往,敷知其賢者,下車謝,使入亭,請與飲食,脫衣與之,餉餞不受。   順帝征拜太尉,年七十六薨。」   常侍江京、李閏等皆為列侯,共秉權任。帝又愛信阿母王聖,封為野王君。忠內懷懼懣而未敢陳諫,乃作搢紳先生論以諷,文多故不載。[一]   注[一]搢,插也。紳,大帶也。   自帝即位以後,頻遭元二之□,[一]百姓流亡,盜賊並起,郡縣更相飾匿,莫肯糾發。[二]忠獨以為憂,上疏曰:「臣聞輕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潰蟻孔,氣洩針芒。[三]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識幾。書曰:『小不可不殺。』[四]詩云:『無縱詭隨,以謹無良。』[五]蓋所以崇本絕末,鉤深之慮也。臣竊見元年以來,盜賊連發,攻亭劫掠,多所傷殺。夫穿窬不禁,則致強盜;[六]強盜不斷,則為攻盜;攻盜成腢,必生大奸。故亡逃之科,憲令所急,至於通行飲食,罪致大辟。[七]而頃者以來,莫以為憂。州郡督錄怠慢,長吏防禦不肅,皆欲采獲虛名,諱以盜賊為負。雖有發覺,不務清澄。至有逞威濫怒,無辜僵仆。或有局蹐比伍,轉相賦斂。[八]或隨吏追赴,周章道路。   是以盜發之家,不敢申告,鄰舍比裡,共相壓迮,[九]或出私財,以償所亡。   其大章著不可掩者,乃肯發露。陵遲之漸,遂且成俗。寇攘誅咎,皆由於此。[一0]前年勃海張伯路,可為至戒。覆車之軌,其多不遠。蓋失之末流,求之本源。   宜愨增舊科,以防來事。自今強盜為上官若它郡縣所愨覺,一發,部吏皆正法,[一一]尉貶秩一等,令長三月奉贖罪;二發,尉免官,令長貶秩一等;三發以上,令長免官。便可撰立科條,處為詔文,切□刺史,嚴加愨罰。冀以猛濟寬,驚懼奸慝。頃季夏大暑,而消息不協,[一二]寒氣錯時,水湧為變。天之降異,必有其故。所舉有道之士,可策問國典所務,王事過差,令處暖氣不效之意。   庶有讜言,以承天誡。」   注[一]元二,解見鄧騭傳。   注[二]更相文飾,隱匿盜賊也。   注[三]韓子曰:「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而潰。」黃帝素問曰:「針頭如芒,氣出如筐」也。   注[四]尚書康誥曰:「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   注[五]詩大雅也。言詭誑委隨之人不可縱,宜即罪之,用謹□不善之人也。   注[六]論語孔子曰:「色厲而內荏,其猶穿窬之盜乎?」   注[七]通行飲食,猶今律雲過致資給,與同罪也。飲音蔭。食音寺。   注[八]說文曰:「蹐,小步也。」言局身小步,畏吏之甚也。   注[九]迮,迫也。   注[一0]寇,盜;攘,竊也。尚書曰「無敢寇攘」也。   注[一一]上官謂郡府也。若,及也。部吏謂督郵、游徼也。正法,依法也。   注[一二]前書音義曰:「息卦曰太陽,消卦曰太陰,其餘雜卦曰少陰、少陽」也。   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喪,服闋還職。忠因此上言:「孝宣皇帝舊令,人從軍屯及給事縣官者,大父母死未滿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請依此制。」   太后從之。至建光中,尚書令祝諷、[一]尚書孟布等奏,以為「孝文皇帝定約禮之制,[二]光武皇帝絕告寧之典,[三]貽則萬世,誠不可改。宜復建武故事」。   忠上疏曰:「臣聞之孝經,始於愛親,終於哀戚。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尊卑貴賤,其義一也。夫父母於子,同氣異息,一體而分,三年乃免於懷抱。先聖緣人情而著其節,制服二十五月,是以春秋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閔子雖要絰服事,以赴公難,退而致位,以究私恩,故稱『君使之非也,臣行之禮也』。   [四]周室陵□,禮制不序,蓼莪之人作詩自傷曰:『瓶之罊矣,惟罍之恥。』[五]   言己不得終竟子道者,亦上之恥也。高祖受命,蕭何創製,大臣有寧告之科,合於致憂之義。[六]建武之初,新承大亂,凡諸國政,多趣簡易,大臣既不得告寧,而腢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喪,以報顧復之恩者。禮義之方,實為雕損。大漢之興,雖承衰敝,而先王之制,稍以施行。故藉田之耕,起於孝文;[七]孝廉之貢,發於孝武;[八]   郊祀之禮,定於元、成;[九]三雍之序,備於顯宗;[一0]大臣終喪,成乎陛下。[一一]聖功美業,靡以尚茲。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一二]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甘陵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則海內鹹得其所。」[一三]宦豎不便之,竟寢忠奏而從諷、布議,遂著於令。   注[一]「祝」或作「祋」。   注[二]約,儉也。孝文帝崩,遺詔薄葬,以日易月,凡三十六日釋服,後以為故事。   注[三]前書音義曰:「告寧,休謁之名。吉曰告,凶曰寧。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吏二千石有予告、賜告。予告,在官有功,法所當得也。賜告,病三月當免,天子優賜其告,使帶印綬,將官屬歸家養疾也。」   注[四]自此已上至「臣有大喪」,並公羊傳之文也。閔子騫,孔子弟子也,遭喪,君使之從軍,騫乃要絰而服,以從軍役,事了退家,致位喪次,極盡私恩。故君使之雖非,臣從君命有禮也。   注[五]小雅蓼莪之詩也。蓼蓼,長大魍也。莪,蘿也。言孝子憂思,中心不精,不識莪蘿,誤以為蒿也。其詩曰:「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   瓶之罄矣,惟罍之恥。」注云:「瓶小而罍大也。罄,盡也。瓶小而盡,罍大而盈。言為罍恥者,刺幽王不使富分貧,觿恤寡也。」   注[六]論語曾子曰:「吾聞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注[七]文帝二年,詔曰「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也。   注[八]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國舉孝廉。   注[九]元帝、成帝時,匡衡、韋玄成定迭毀郊祀之禮也。   注[一0]三雍,明堂、辟雍、靈台也。雍,和也。解具明紀也。   注[一一]謂安帝詔大臣得行三年喪也。   注[一二]言敬吾老亦敬人之老,愛吾幼亦愛人之幼,有敬愛之心,則天下歸順之也。運掌言易也。   注[一三]甘陵,安帝母陵。陵在清河,故言北望也。   忠以久次,轉為僕射。時帝數遣黃門常侍及中使伯榮往來甘陵,[一]而伯榮負寵驕蹇,所經郡國莫不迎為禮謁。又霖雨積時,河水湧溢,百姓騷動。忠上疏曰:「臣聞位非其人,則庶事不□;庶事不□,則政有得失;政有得失,則感動陰陽,妖變為應。陛下每引災自厚,不責臣司,臣司狃恩,莫以為負。[二]故天心未得,隔並屢臻,[三]青、冀之域淫雨漏河,[四]徐、岱之濱海水盆溢,兗、豫蝗蝝滋生,[五]荊、楊稻收儉薄,並涼二州羌戎叛戾。加以百姓不足,府帑虛匱,自西徂東,杼柚將空。[六]臣聞洪範五事,一曰貌,貌以恭,恭作肅,貌傷則狂,而致常雨。[七]春秋大水,皆為君上威儀不穆,臨□不嚴,臣下輕慢,貴幸擅權,陰氣盛強,陽不能禁,故為淫雨。陛下以不得親奉孝德皇園廟,[八]比遣中使致敬甘陵,朱軒軿馬,相望道路,可謂孝至矣。[九]然臣竊聞使者所過,威權翕赫,震動郡縣,王侯二千石至為伯榮獨拜車下,儀體上僭,侔於人主。長吏惶怖譴責,或邪諂自媚,發人修道,繕理亭傳,多設儲跱,征役無度,[一0]老弱相隨,動有萬計,賂遺僕從,人數百匹,頓踣呼嗟,莫不叩心。河閒托叔父之屬,[一一]清河有陵廟之尊,[一二]及剖符大臣,皆猥為伯榮屈節車下。陛下不問,必以陛下欲其然也。伯榮之威重於陛下,陛下之柄在於臣妾。水災之發,必起於此。昔韓嫣托副車之乘,受馳視之使;江都誤為一拜,而嫣受歐刀之誅。[一三]   臣願明主嚴天元之尊,正干剛之位,[一四]職事鉅細,皆任賢能,不宜復令女使幹錯萬機。重察左右,得無石顯洩漏之奸;[一五]尚書納言,得無趙昌譖崇之詐;[一六]公卿大臣,得無朱博阿傅之援;[一七]外屬近戚,得無王鳳害商之謀。[一八]若國政一由帝命,王事每決於己,則下不得偪上,臣不得干君,常雨大水必當霽止,[一九]四方觿異不能為害。」書奏不省。   注[一]伯榮,帝乳母王聖女也。   注[二]狃音女九反。詩曰:「將叔無狃。」注云:「狃,習也。」言屢被恩貸,不以災變為憂負也。   注[三]隔並謂水旱不節也。尚書曰:「一極備凶,一極亡凶。」並音必姓反。   注[四]漏,溢也。   注[五]蝝,螽子也。   注[六]杼柚謂機也。小雅大東詩曰「小東大東,杼柚其空」也。   注[七]洪範五行傳辭。   注[八]孝德皇,安帝父清河王慶也。   注[九]朱軒車,使者所乘。軿,並也。   注[一0]儲,積也。跱,具也。   注[一一]河閒王開,安帝叔也。   注[一二]清河王延平也。陵廟所在,故曰尊。   注[一三]韓嫣,弓高侯之孫也。得幸於武帝。武帝獵上林中,先使嫣乘副車從數十百騎馳視獸,江都王望見以為天子,伏謁道傍。嫣驅不見,王怒,為皇太后泣言,太后銜之。後嫣出入永巷以奸聞,太后賜嫣死也。   注[一四]天元猶干元也。易曰「大哉干元」也。   注[一五]石顯字君房,少時坐法腐刑,為中書令,元帝委以政事,公卿畏之,重足一多。顯恐天子一旦納用左右閒己,乃取一言為驗。上嘗使至諸宮征發,先白上,恐漏盡宮門閉,請詔開門,上許之。顯故投夜還,召開宮門,後果有上書告顯矯詔開宮門,天子聞之笑。顯泣曰:「陛下過私小臣,屬任以事,腢下無不嫉□欲陷害者,唯明主能知之。」上以為然而憐之。   注[一六]鄭崇,哀帝時為尚書僕射,數諫爭,帝不許。尚書令趙昌佞諂,因奏崇與宗族通,疑有奸。上怒,下崇獄,死獄中也。   注[一七]哀帝時博為丞相,承傅太后指,奏免大司馬傅喜,哀帝怒,下博獄,自殺也。   注[一八]成帝舅王鳳為大將軍,專權驕僭,王商為丞相,論議不能平,鳳*(鳳)*陰求商短,使人上書告商閨門內事,商坐免。王商,宣帝舅樂昌侯王武之子,非成帝舅成都侯也。   注[一九]霽亦止也。   時三府任輕,機事專委尚書,而□眚變咎,輒切免公台。[一]忠以為非國舊體,上疏諫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二]故三公稱曰頤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輿為下,御坐為起,[三]入則參對而議政事,出則監察而董是非。[四]   漢典舊事,丞相所請,靡有不聽。今之三公,雖當其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見任,重於三公,陵□以來,其漸久矣。臣忠心常獨不安,是故臨事戰懼,不敢穴見有所興造,[五]又不希意同僚,以謬平典,而謗讟日聞,罪足萬死。近以地震策免司空陳□,[六]今者□異,復欲切讓三公。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移咎丞相,使賁麗納說方進,方進自引,卒不蒙上天之福,[七]   徒乖宋景之誠。[八]故知是非之分,較然有歸矣。又尚書決事,多違故典,罪法無例,詆欺為先,文慘言丑,有乖章憲。宜責求其意,割而勿聽。上順國典,下防威福,置方員於規矩,審輕重於衡石,[九]誠國家之典,萬世之法也。」   注[一]切,責也。   注[二]論語孔子對魯定公之辭也。   注[三]漢舊儀云:「皇帝見丞相起,謁者贊稱曰『皇帝為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者贊稱曰『皇帝為丞相下輿立』,乃升車。」   注[四]董,督也。   注[五]穴見言不廣也。   注[六]□字伯仁,廬江人也。   注[七]成帝時,熒惑守心,議郎李尋奏記丞相翟方進曰:「唯君侯盡節轉凶。」   方進憂,不知所出。有郎賁麗善為星,言大臣宜當之。上乃召見方進,賜養牛、上尊酒,令審處焉。方進即日自殺。賁音肥。   注[八]解見前文。言景公有□,身自引咎,成帝不然,故曰徒也。   注[九]衡,秤衡也。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也。   忠意常在□崇大臣,待下以禮。其九卿有疾,使者臨問,加賜錢布,皆忠所建奏。頃之,遷尚書令。延光三年,拜司隸校尉。糾正中官外戚賓客,近幸憚之,不欲忠在內。明年,出為江夏太守,復留拜尚書令,會疾卒。   初,太尉張禹、司徒徐防欲與忠父寵共奏追封和熹皇后父護羌校尉鄧訓,寵以先世無奏請故事,爭之連日不能奪,乃從二府議。及訓追加封謚,禹、防復約寵俱遣子奉禮於虎賁中郎將鄧騭,寵不從,騭心不平之,故忠不得志於鄧氏。   及騭等敗,觿庶多怨之,而忠數上疏陷成其惡,遂詆劾大司農朱寵。順帝之為太子廢也,諸名臣來歷、祝諷等守闕固爭,時忠為尚書令,與諸尚書復共劾奏之。及帝立,司隸校尉虞詡追奏忠等罪過,當世以此譏焉。   論曰:陳公居理官則議獄緩死,相幼主則正不僭寵,可謂有宰相之器矣。忠能承風,亦庶乎明慎用刑而不留獄。然其聽狂易殺人,開父子兄弟得相代死,斯大謬矣。是則不善人多幸,而善人常代其禍,進退無所措也。   贊曰:陳、郭主刑,人賴其平。寵矜枯胔,躬斷以情。忠用詳密,損益有程。[一]   施於孫子,且公且卿。[二]   注[一]程,品式也。謂強盜發,貶黜令長,各有科條,故曰程也。   注[二]施,延也。音羊豉反。    校勘記   一五四四頁七行大將軍行有五部汲本、殿本「五」作「伍」。按:五伍通。   一五四六頁六行*(醫)*巫皆言當族滅據刊誤刪。   一五四六頁七行為法名家按:王先謙謂初學記十二引華嶠書云「以法為名家」。   一五四九頁九行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今說文木部格下云「長木魍」,無擊義,惟手部挌下云「擊也」,與注引說文合,疑此「格」字及注文「格」字並是「挌」字之誤。   一五四九頁一三行絕鑽鑽諸慘酷之科按:「鑽」原斗「鈷」,注同,逕改正。   一五五0頁一五行文致謂前人無罪文飾致於法中也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前」字疑「其」字之誤。   一五五一頁六行*(孟)**[仲]*冬之月刊誤謂案文並注意,「孟」當作「仲」。今據改。   一五五一頁一四行廣莫風至則蘭夜干生殿本、集解本「夜」作「射」。按:校補謂射夜古本通作,故注射即音夜。   一五五三頁一三行先是*(洛)**[雒]*縣城南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洛」當作「雒」,廣漢郡治所。今據改。注同。   一五五六頁一行奏上二十三條錢大昭謂晉書刑法志引作「三十三」。   一五五八頁九行餉餞不受按:王先謙謂「餞」當作「錢」。   一五六0頁九行人從軍屯刊誤謂「屯」當作「役」,說詳下。按:校補謂漢時有卒更、踐更、過更之律,天下人民皆應戍邊三日,謂之徭戍。既云「未滿三月皆勿徭」,自系言軍役,非言軍屯,且屯墾者,亦不得歸家送葬也。   一五六0頁一一行尚書令祝諷殿本此下引刊誤謂「案文祝當作役」,宸翰樓覆宋本東漢書刊誤作「案文祝當作祋」。今按:劉攽此條刊誤,乃刊上文「人從軍屯」之誤,原文當作「案文屯當作役」,覆宋本東漢書刊誤斗「屯」為「祝」,斗「役」為「祋」,而殿本引刊誤則斗「屯」為「祝」,且皆誤列於「祝諷」之下,遂扞格不可通矣。又按:「祝諷」來歷傳、鄧騭傳並作「祋諷」。   一五六五頁一行鳳*(鳳)*陰求商短據汲本、殿本刪。   一五六六頁一五行觿庶多怨之集解引何焯說,謂「怨」當作「冤」。今按:怨冤通。   ************後漢書卷四十七 班梁列傳 第三十七   班超字仲升,扶風平陵人,徐令彪之少子也。為人有大志,不修細節。然內孝謹,居家常執勤苦,不恥勞辱。有口辯,而涉獵書傳。[一]永平五年,兄固被召詣校書郎,[二]超與母隨至洛陽。家貧,常為官傭書以供養。久勞苦,嘗輟業投筆歎曰:「大丈夫無它志略,猶當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筆研閒乎?」[三]左右皆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壯士志哉!」其後行詣相者,曰:「祭酒,布衣諸生耳,[四]而當封侯萬里之外。」超問其狀。相者指曰:「生燕頷虎頸,飛而食肉,此萬里侯相也。」久之,顯宗問固「卿弟安在」,固對「為官寫書,受直以養老母」。帝乃除超為蘭台令史,[五]後坐事免官。   注[一]涉如涉水,獵如獵獸。言不能周悉,粗窺覽之也。東觀記曰:「超持公羊春秋,多所窺覽。」   注[二]校書郎,解見班固傳。   注[三]傅介子,北地人。昭帝時使西域,刺殺樓蘭王,封義陽侯。張騫,漢中人,武帝時鑿空開西域,封博望侯。續漢書作「久弄筆研乎」。華嶠書作「久事筆耕乎」。研音硯。   注[四]一坐所尊,則先祭酒。今稱祭酒,相尊敬之詞也。   注[五]續漢志曰:「蘭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書劾奏及印主文書。」   十六年,奉車都尉竇固出擊匈奴,以超為假司馬,將兵別擊伊吾,戰於蒲類海,多斬首虜而還。[一]固以為能,遣與從事郭恂俱使西域。   注[一]伊吾,匈奴中地名,在今伊州納職縣界。前書音義曰「蒲類,匈奴中海名,在敦煌北」也。   超到鄯善,[一]鄯善王廣奉超禮敬甚備,後忽更疏懈。超謂其官屬曰:「寧覺廣禮意薄乎?此必有北虜使來,狐疑未知所從故也。明者睹未萌,況已著邪。」   乃召侍胡詐之曰:「匈奴使來數日,今安在乎?」侍胡惶恐,具服其狀。超乃閉侍胡,悉會其吏士三十六人,與共飲,酒酣,因激怒之曰:「卿曹與我俱在絕域,[二]欲立大功,以求富貴。今虜使到裁數日,而王廣禮敬即廢;如令鄯善收吾屬送匈奴,骸骨長為豺狼食矣。為之柰何?」官屬皆曰:「今在危亡之地,死生從司馬。」超曰:「不入虎穴,不得虎子。當今之計,獨有因夜以火攻虜,使彼不知我多少,必大震怖,可殄盡也。滅此虜,則鄯善破膽,功成事立矣。」觿曰:「當與從事議之。」超怒曰:「吉凶決於今日。從事文俗吏,聞此必恐而謀洩,死無所名,非壯士也!」觿曰:「善」。初夜,遂將吏士往奔虜營。會天大風,超令十人持鼓藏虜捨後,約曰:「見火然,皆當鳴鼓大呼。」餘人悉持兵弩夾門而伏。超乃順風縱火,前後鼓噪。虜觿驚亂,超手格殺三人,吏兵斬其使及從士三十餘級,余觿百許人悉燒死。[三]明日乃還告郭恂,恂大驚,既而色動。超知其意,舉手曰:「掾雖不行,班超何心獨擅之乎?」恂乃悅。超於是召鄯善王廣,以虜使首示之,一國震怖。超曉告撫慰,遂納子為質。還奏於竇固,固大喜,具上超功效,並求更選使使西域。   帝壯超節,詔固曰:「吏如班超,何故不遣而更選乎?今以超為軍司馬,令遂前功。」超復受使,固欲益其兵,超曰:「願將本所從三十餘人足矣。如有不虞,多益為累。」   注[一]鄯善本西域樓蘭國也,昭帝元鳳四年改為鄯善。去陽關一千六百里,去長安六千一百里也。   注[二]曹,輩也。   注[三]東觀記曰「斬得匈奴節使屋賴帶、副使比離支首及節」也。   是時於窴王廣德新攻破莎車,遂雄張南道,[一]而匈奴遣使監護其國。超既西,先至於窴。廣德禮意甚疏。且其俗信巫。巫言:「神怒何故欲向漢?漢使有騧馬,急求取以祠我。」廣德乃遣使就超請馬。[二]超密知其狀,報許之,而令巫自來取馬。有頃,巫至,超即斬其首以送廣德,因辭讓之。廣德素聞超在鄯善誅滅虜使,大惶恐,即攻殺匈奴使者而降超。超重賜其王以下,因鎮撫焉。   注[一]於窴國去長安九千六百七十里,南與婼羌,西與姑墨接。莎車國去長安九千九百五十里。西城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東西六千餘里。東至玉門、陽關有兩道,從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車,為南道。雄張猶熾盛也。張音丁亮反。波,傍也。波音詖。   注[二]續漢及華嶠書「騧」字並作「騩」。說文:「馬淺黑色也。」音京媚反。   時龜茲王建為匈奴所立,倚恃虜威,據有北道,攻破疏勒,殺其王,[一]而立龜茲人兜題為疏勒王。明年春,超從閒道至疏勒。去兜題所居盤橐城九十里,逆遣吏田慮先往降之。□慮曰:「兜題本非疏勒種,國人必不用命。若不即降,便可執之。」慮既到,兜題見慮輕弱,殊無降意。慮因其無備,遂前劫縛兜題。   左右出其不意,皆驚懼奔走。慮馳報超,超即赴之,悉召疏勒將吏,說以龜茲無道之狀,因立其故王兄子忠為王,[二]國人大悅。忠及官屬皆請殺兜題,超不聽,欲示以威信,釋而遣之。疏勒由是與龜茲結怨。   注[一]龜茲國居居延城,去長安七千四百八十里,南與精絕,東與且末,北與烏孫,西與姑墨接。前書音義龜茲音丘慈。今龜音丘勿反,茲音沮惟反,蓋急言耳。自車師前王庭隨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為北道。疏勒國居疏勒城,去長安九千三百五十里也。   注[二]續漢書曰「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也。   十八年,帝崩。焉耆以中國大喪,[一]遂攻沒都護陳睦。超孤立無援,而龜茲、姑墨數發兵攻疏勒。[二]超守盤橐城,與忠為首尾,士吏單少,拒守歲余。肅宗初即位,以陳睦新沒,恐超單危不能自立,下詔征超。超發還,疏勒舉國憂恐。其都尉黎弇曰:「漢使□我,我必復為龜茲所滅耳。誠不忍見漢使去。」因以刀自剄。超還至於窴,王侯以下皆號泣曰:「依漢使如父母,誠不可去。」互抱超馬恭,不得行。超恐於窴終不聽其東,又欲遂本志,乃更還疏勒。疏勒兩城自超去後,復降龜茲,而與尉頭連兵。[三]超捕斬反者,擊破尉頭,殺六百餘人,疏勒復安。   注[一]焉耆國居員渠城,去長安七千三百里,北與烏孫接。   注[二]姑墨國王居南城,去長安八千一百五十里。   注[三]尉頭國居尉頭谷,去長八千六百五十里,南與疏勒接。衣服類烏孫也。   建初三年,超率疏勒、康居、於窴、拘彌兵一萬人攻姑墨石城,破之,[一]斬首七百級。超欲因此叵平諸國,[二]乃上疏請兵。曰:「臣竊見先帝欲開西域,故北擊匈奴,西使外國,鄯善、於窴實時向化。今拘彌、莎車、疏勒、月氏、烏孫、康居復願歸附,欲共併力破滅龜茲,平通漢道。若得龜茲,則西域未服者百分之一耳。臣伏自惟念,卒伍小吏,實願從谷吉效命絕域,庶幾張騫□身曠野。[三]昔魏絳列國大夫,尚能和輯諸戎,[四]況臣奉大漢之威,而無鈆刀一割之用乎?[五]前世議者皆曰取三十六國,號為斷匈奴右臂。[六]今西域諸國,自日之所入,莫不向化,[七]大小欣欣,貢奉不絕,唯焉耆、龜茲獨未服從。臣前與官屬三十六人奉使絕域,備遭艱□。自孤守疏勒,於今五載,胡夷情數,臣頗識之。問其城郭小大,皆言『倚漢與依天等』。以是效之,則□領可通,[九]   □領通則龜茲可伐。今宜拜龜茲侍子白霸為其國王,以步騎數百送之,與諸國連兵,歲月之閒,龜茲可禽。以夷狄攻夷狄,計之善者也。[九]臣見莎車、疏勒田地肥廣,草牧饒衍,不比敦煌,鄯善閒也,[一0]兵可不費中國而徹食自足。且姑墨、溫宿二王,特為龜茲所置,[一一]既非其種,更相厭苦,其埶必有降反。若二國來降,則龜茲自破。願下臣章,參考行事。誠有萬分,死復何恨。臣超區區,特蒙神靈,竊冀未便僵仆,目見西域平定,陛下舉萬年之觴,[一二]薦勳祖廟,布大喜於天下。」[一三]書奏,帝知其功可成,議欲給兵。平陵人徐干素與超同志,上疏願奮身佐超。五年,遂以干為假司馬,將□刑及義從千人就超。   注[一]康居國去長安萬二千三百里,不屬都護。   注[二]叵猶遂也。   注[三]谷吉,長安人,永之父也。元帝時為□司馬,使送郅支單于侍子,為郅支所殺。張騫,武帝時為郎,使月氏,為匈奴所閉,留之十餘歲,乃亡走大宛,窮急即射禽獸給食。   注[四]魏絳,晉大夫。晉悼公時,山戎使孟樂如晉,因魏絳納虎豹之皮,請和諸戎。公悅,使魏絳盟諸戎。事見左傳。輯亦和也。   注[五]賈誼曰:「莫邪為鈍兮,鈆刀為銛。」楚詞曰:「捐□太阿,寶鈆刀兮。」   注[六]前書曰,漢遣公主為烏孫夫人,結為昆弟,則是斷匈奴右臂也。哀帝時劉歆上議曰,武帝時立五屬國,起朔方,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結烏孫,裂匈奴之右臂。南面以西為右也。   注[七]西域傳曰「自條支國乘水西行,可百餘日,近日所入」也。   注[八]效猶驗也。西河舊事曰:「□領山,其上多□,因以為名。」   注[九]前書朝錯曰:「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利。」   注[一0]敦煌今涼州縣。   注[一一]溫宿國王居溫宿城,去長安八千三百五十里也。   注[一二]詩曰:「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前書兒寬傳曰:「臣寬再拜上千萬歲壽。」   注[一三]薦,進也。勳,功也。左氏傳曰:「反行飲至,捨爵策勳焉。」   先是莎車以為漢兵不出,遂降於龜茲,而疏勒都尉番辰[一]亦復反叛。會徐干適至,超遂與干擊番辰,大破之,斬首千餘級,多獲生口。超既破番辰,欲進攻龜茲。以烏孫兵強,宜因其力,乃上言:「烏孫大國,控弦十萬,故武帝妻以公主,[二]至孝宣皇帝,卒得其用。[三]今可遣使招慰,與共合力。」帝納之。   八年,拜超為將兵長史,假鼓吹幢麾。[四]以徐干為軍司馬,別遣□候李邑護送烏孫使者,賜大小昆彌以下錦帛。[五]   注[一]番音潘,下同也。   注[二]烏孫國居赤谷城,去長安八千九百里。武帝元封中,以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以妻烏孫,贈送甚盛,烏孫以為右夫人。   注[三]西域傳曰,宣帝即位,烏孫遣使上書,言匈奴連發大兵侵擊烏孫,欲隔絕漢,烏孫願發國半精兵五萬騎,盡力擊匈奴,唯天子出兵以救公主。漢大發十五萬騎,五將軍分道並出。烏孫以五萬騎從西方入,至右谷蠡王庭,獲四萬餘級,馬牛羊七十餘萬。   注[四]將兵長史,解見和帝紀。平帝元始二年,使謁者大司馬掾持節行邊兵,遣執金吾候陳茂假以鉦鼓。古今樂錄曰:「橫吹,胡樂也。張騫入西城,傳其法於長安,唯得摩訶兜勒一曲,李延年因之更造新聲二十八解,乘輿以為武樂,後漢以給邊將,萬人將軍得之。在俗用者有黃鵠、隴頭、出關、入關、出塞、入塞、折楊柳、黃覃子、赤之楊、望行人十曲。」劉熙釋名曰:「幢,童也,其貌童童然。」蔡邕月令章句曰:「羽,鳥翼也,以為旌幢麾也。」橫吹、麾幢皆大將所有,超非大將,故言假。   注[五]前書曰,烏孫國王先號昆莫,名獵驕靡,後書昆彌雲。後代取「昆」字,靡彌聲相近,音有輕重耳。昆莫既死,子孫爭國,漢令立元貴靡為大昆彌,烏就屠為小昆彌,賜印綬,故有大小昆彌之號焉。   李邑始到於窴,而值龜茲攻疏勒,恐懼不敢前,因上書陳西域之功不可成,又盛毀超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超聞之,歎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恐見疑於當時矣。」[一]遂去其妻。帝知超忠,乃切責邑曰:「縱超擁愛妻,抱愛子,思歸之士千餘人,何能盡與超同心乎?」令邑詣超受節度。詔超:「若邑任在外者,便留與從事。」   超即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徐干謂超曰:「邑前親毀君,欲敗西域,今何不緣詔書留之,更遣它吏送侍子乎?」超曰:「是何言之陋也!以邑毀超,故今遣之。   內省不疚,何恤人言![二]快意留之,非忠臣也。」   注[一]三至,解見寇榮傳。   注[二]疚,病也。恤,憂也。論語孔子曰:「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左氏傳曰:「詩云『禮義不愆,何恤乎人之言』!」詩謂逸詩也。   明年,復遣假司馬和恭等四人將兵八百詣超,超因發疏勒、於窴兵擊莎車。莎車陰通使疏勒王忠,啖以重利,[一]忠遂反從之,西保烏即城。超乃更立其府丞成大為疏勒王,悉發其不反者以攻忠。積半歲,而康居遣精兵救之,超不能下。是時月氏新與康居婚,相親,超乃使使多繼錦帛遺月氏王,令曉示康居王,康居王乃罷兵,執忠以歸其國,烏即城遂降於超。   注[一]謂多以珍寶誘引之。啖音徒濫反。前書曰,高祖令陸賈往說秦將,啖以利。啖與啖同。   後三年,忠說康居王借兵,還據損中,[一]密與龜茲謀,遣使詐降於超。超內知其奸而外偽許之。忠大喜,即從輕騎詣超。超密勒兵待之,為供張設樂。[二]   酒行,乃叱吏縛忠斬之。因擊破其觿,殺七百餘人,南道於是遂通。   注[一]損中,未詳。東觀記作「頓中」,續漢及華嶠書並作「損中」,本或作「植」,未知孰是也。   注[二]供音居用反,張音竹亮反。   明年,超發於窴諸國兵二萬五千人,復擊莎車。而龜茲王遣左將軍發溫宿、姑墨、尉頭合五萬人救之。超召將校及於窴王議曰:「今兵少不敵,其計莫若各散去。於窴從是而東,長史亦於此西歸,可須夜鼓聲而發。」陰緩所得生口。龜茲王聞之大喜,自以萬騎於西界遮超,溫宿王將八千騎於東界徼於窴。超知二虜已出,密召諸部勒兵,雞鳴馳赴莎車營,胡大驚亂奔走,追斬五千餘級,大獲其馬畜財物。莎車遂降,龜茲等因各退散,自是威震西域。   初,月氏嘗助漢擊車師有功,是歲貢奉珍寶、符拔、師子,[一]因求漢公主。   超拒還其使,由是怨恨。永元二年,月氏遣其副王謝將兵七萬攻超。超觿少,皆大恐。超譬軍士曰:「月氏兵雖多,然數千里踰□領來,非有運輸,何足憂邪?   但當收谷堅守,彼饑窮自降,不過數十日決矣。」謝遂前攻超,不下,又鈔掠無所得。超度其糧將盡,必從龜茲求救,乃遣兵數百於東界要之。謝果遣騎繼金銀珠玉以賂龜茲。超伏兵遮擊,盡殺之,持其使首以示謝。謝大驚,即遣使請罪,願得生歸。超縱遣之。月氏由是大震,歲奉貢獻。   注[一]續漢書曰:「符拔,形似麟而無角。」   明年,龜茲、姑墨、溫宿皆降,乃以超為都護,徐干為長史。拜白霸為龜茲王,遣司馬姚光送之。超與光共脅龜茲廢其王尤利多而立白霸,使光將尤利多還詣京師。超居龜茲它干城,徐干屯疏勒。西域唯焉耆、危須、尉犁以前沒都護,懷二心,其餘悉定。   六年秋,超遂發龜茲、鄯善等八國兵合七萬人,及吏士賈客千四百人討焉耆。   兵到尉犁界,而遣曉說焉耆、尉犁、危須曰:「都護來者,欲鎮撫三國。即欲改過向善,宜遣大人來迎,當賞賜王侯已下,[一]事畢即還。今賜王彩五百匹。」   焉耆王廣遣其左將北鞬支奉牛酒迎超。[二]超結鞬支曰:「汝雖匈奴侍子,而今秉國之權。都護自來,王不以時迎,皆汝罪也。」或謂超可便殺之。超曰:「非汝所及。此人權重於王,今未入其國而殺之,遂令自疑,設備守險,豈得到其城下哉!」於是賜而遣之。廣乃與大人迎超於尉犁,奉獻珍物。   注[一]大人謂其酋豪。   注[二]鞬音九言反。   焉耆國有葦橋之險,廣乃絕橋,不欲令漢軍入國。超更從它道厲度。[一]七月晦,到焉耆,去城二十里,*(正)*營大澤中。廣出不意,大恐,乃欲悉驅其人共入山保。焉耆左候元孟先嘗質京師,密遣使以事告超,超即斬之,示不信用。   乃期大會諸國王,因揚聲當重加賞賜,於是焉耆王廣、尉犁王泛及北鞬支等三十人相率詣超。其國相腹久等十七人懼誅,皆亡入海,[二]而危須王亦不至。坐定,超怒詰廣曰:「危須王何故不到?腹久等所緣逃亡?」遂叱吏士收廣、泛等於陳睦故城斬之,傳首京師。因縱兵鈔掠,斬首五千餘級,獲生口萬五千人,馬畜牛羊三十餘萬頭,更立元孟為焉耆王。超留焉耆半歲,慰撫之。於是西域五十餘國悉皆納質內屬焉。   注[一]由帶以上為厲,由膝以下為揭,見爾雅也。   注[二]「十七」字本或為「七十」。   明年,下詔曰:「往者匈奴獨擅西域,寇盜河西,永平之末,城門晝閉。先帝深愍邊萌嬰羅寇害,乃命將帥擊右地,破白山,臨蒲類,[一]取車師,城郭諸國震懾響應,遂開西域,置都護。而焉耆王舜、舜子忠獨謀悖逆,持其險隘,覆沒都護,並及吏士。先帝重元元之命,憚兵役之興,故使軍司馬班超安集於窴以西。超遂踰□領,迄縣度,[二]出入二十二年,莫不賓從。改立其王,而綏其人。不動中國,不煩戎士,得遠夷之和,同異俗之心,而致天誅,蠲宿恥,以報將士之讎。[三]司馬法曰:『賞不踰月,欲人速鶯為善之利也。』其封超為定遠侯,邑千戶。」[四]   注[一]西河舊事曰:「白山之中有好木,匈奴謂之天山,去蒲類海百里。」郭義恭廣志曰:「西域有白山,通歲有雪,亦名雪山。」破白山見明紀也。   注[二]迄,至也。縣度,山名。縣音玄。謂以繩索縣縋而過也。其處在皮山國以西,罽賓國之東也。   注[三]致猶至也。蠲,除也。   注[四]東觀記曰:「其以漢中郡南鄭之西鄉戶千封超為定遠侯。」故城在今洋州西鄉縣南。   超自以久在絕域,年老思土。十二年,上疏曰:「臣聞太公封齊,五世葬周,狐死首丘,代馬依風。[一]夫周齊同在中土千里之閒,況於遠處絕域,小臣能無依風首丘之思哉?蠻夷之俗,畏壯侮老。[二]臣超犬馬齒殲,常恐年衰,奄忽僵仆,孤魂□捐。昔蘇武留匈奴中尚十九年,今臣幸得奉節帶金銀護西域,[三]   如自以壽終屯部,誠無所恨,然恐後世或名臣為沒西域。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願生入玉門關。[四]臣老病衰困,冒死瞽言,謹遣子勇隨獻物入塞。[五]及臣生在,令勇目見中土。」而超妹同郡曹壽妻昭亦上書請超曰:   注[一]禮記曰:「太公封於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君子曰:『樂樂其所自生,禮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鄭玄注曰:「正丘首,*[正首]*丘也。」代,郡名,在趙北。韓詩外傳曰「代馬依北風,飛鳥揚故巢」也。   注[二]案前書曰,匈奴,其俗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也。   注[三]金銀謂印也。金印紫綬,銀印青綬也。   注[四]玉門關屬敦煌郡,今沙州也。去長安三千六百里。關在敦煌縣西北。酒泉,今肅州也。去長安二千八百五十里也。   注[五]東觀記曰「時安息遣使獻大爵、師子,超遣子勇隨入塞」也。   妾同產兄西域都護定遠侯超,幸得以微功特蒙重賞,爵列通侯,位二千石。天恩殊絕,誠非小臣所當被蒙。超之始出,志捐軀命,冀立微功,以自陳效。會陳睦之變,道路隔絕,超以一身轉側絕域,曉譬諸國,因其兵觿,每有攻戰,輒為先登,身被金夷,[一]不避死亡。賴蒙陛下神靈,且得延命沙漠,至今積三十年。骨肉生離,不復相識。所與相隨時人士觿,皆已物故。超年最長,今且七十。衰老被病,頭髮無黑,兩手不仁,[二]耳目不聰明,扶杖乃能行。雖欲竭盡其力,以報塞天恩,迫於歲暮,犬馬齒索。蠻夷之性,悖逆侮老,而超旦暮入地,久不見代,恐開奸宄之源,生逆亂之心。而卿大夫鹹懷一切,莫肯遠慮。如有卒暴,超之氣力不能從心,便為上損國家累世之功,下□忠臣竭力之用,誠可痛也。故超萬里歸誠,自陳苦急,延頸踰望,三年於今,未蒙省錄。   [三]   注[一]夷,傷也。   注[二]不仁猶不遂也。   注[三]踰,遙也。高祖踰謂黥布曰:「何苦而反?」   妾竊聞古者十五受兵,六十還之,[一]亦有休息不任職也。緣陛下以至孝理天下,得萬國之歡心,不遺小國之臣,況超得備侯伯之位,故敢觸死為超求哀,□超餘年。[二]一得生還,復見闕庭,使國永無勞遠之慮,西域無倉卒之憂,超得長蒙文王葬骨之恩,子方哀老之惠。[三]詩云:「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四]超有書與妾生訣,恐不復相見。妾誠傷超以壯年竭忠孝於沙漠,疲老則便捐死於曠野,誠可哀憐。如不蒙救護,超後有一旦之變,冀幸超家得蒙趙母、□姬先請之貸。[五]妾愚戇不知大義,觸犯忌諱。   書奏,帝感其言,乃征超還。   注[一]周禮*(卿)**[鄉]*大夫職曰:「國中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征謂賦稅從征役也。韓詩外傳曰「二十行役,六十免役」,與周禮國中同,即知*(一)**[二十]*與周禮七尺同。*[周]*禮國中六十免役,野即六十有五,晚於國中五年。國中七尺從役,野六尺,即是野又早於國中五年。   七尺謂二十,六尺即十五也。此言十五受兵,謂據野外為言,六十還之,據國中為說也。   注[二]□,乞。   注[三]葬骨,解見明紀。田子方,魏文侯之師也。見君之老馬□之,曰:「少盡其力,老而□之,非仁也。」於是收而養之。事見史記也。   注[四]詩大雅也。汔,其也。康、綏,皆安也。言先施恩惠於中國,然後乃安四方。   注[五]趙母謂趙奢之妻,趙括之母也。懼括敗,先請,得不坐。事見史記。□   姬者,齊桓公之姬。桓公與管仲謀伐□,桓公入,姬請□之罪。事見列女傳也。   超在西域三十一歲。十四年八月至洛陽,拜為射聲校尉。超素有匈脅疾,既至,病遂加。帝遣中黃門問疾,賜醫藥。其年九月卒,年七十一。朝廷愍惜焉,使者弔祭,贈賵甚厚。子雄嗣。   初,超被征,以戊己校尉任尚為都護。與超交代。尚謂超曰:「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而小人猥承君後,任重慮淺,宜有以誨之。」超曰:「年老失智,任君數當大位,豈班超所能及哉!必不得已,願進愚言。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順孫,皆以罪過徙補邊屯。而蠻夷懷鳥獸之心,難養易敗。今君性嚴急,水清無大魚,察政不得下和。[一]宜蕩佚簡易,寬小過,總大綱而已。」超去後,尚私謂所親曰:「我以班君當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尚至數年,而西域反亂,以罪被征,如超所戒。   注[一]家語孔子曰:「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有三子。長子雄,累遷屯騎校尉。會叛羌寇三輔,詔雄將五營兵屯長安,就拜京兆尹。雄卒,子始嗣,尚清河孝王女陰城公主。主順帝之姑,貴驕淫亂,與嬖人居帷中,而召始入,使伏默下。始積怒,永建五年,遂拔刃殺主。帝大怒,腰斬始,同產皆□巿。超少子勇。   勇字宜僚,少有父風。永初元年,西域反叛,以勇為軍司馬。與兄雄俱出敦煌,迎都護及西域甲卒而還。因罷都護。後西域絕無漢吏十餘年。   元初六年,敦煌太守曹宗遣長史索班將千餘人屯伊吾,車師前王及鄯善王皆來降班。後數月,北單于與車師後部遂共攻沒班,進擊走前王,略有北道。鄯善王急,求救於曹宗,宗因此請出兵五千人擊匈奴,報索班之恥,因復取西域。   鄧太后召勇詣朝堂會議。先是公卿多以為宜閉玉門關,遂□西域。勇上議曰:「昔孝武皇帝患匈奴強盛,兼總百蠻,以逼障塞。於是開通西域,離其黨與,論者以為奪匈奴府藏,斷其右臂。遭王莽篡盜,徵求無猒,胡夷忿毒,遂以背叛。   光武中興,未遑外事,故匈奴負強,驅率諸國。及至永平,再攻敦煌,河西諸郡,城門晝閉。孝明皇帝深惟廟策,[一]乃命虎臣,出征西域,[二]故匈奴遠遁,邊境得安。及至永元,莫不內屬。會閒者羌亂,西域復絕,北虜遂遣責諸國,備其逋租,高其價直,嚴以期會。鄯善、車師皆懷憤怨,思樂事漢,其路無從。前所以時有叛者,皆由牧養失宜,還為其害故也。今曹宗徒恥於前負,欲報雪匈奴,而不尋出兵故事,未度當時之宜也。夫要功荒外,萬無一成,若兵連禍結,悔無及已。況今府藏未充,師無後繼,是示弱於遠夷,暴短於海內,臣愚以為不可許也。舊敦煌郡有營兵三百人,今宜復之,復置護西域副校尉,居於敦煌,如永元故事。又宜遣西域長史將五百人屯樓蘭,西當焉耆、龜茲徑路,南強鄯善、於窴心膽,北扞匈奴,東近敦煌。如此誠便。」   注[一]古者謀事必就祖,故言「廟策」也。   注[二]毛詩曰:「進厥虎臣,闞如虓虎。」   尚書問勇曰:「今立副校尉,何以為便?又置長史屯樓蘭,利害雲何?」勇對曰:   「昔永平之末,始通西域,初遣中郎將居敦煌,後置副校*[尉]*於車師,既為胡虜節度,又禁漢人不得有所侵擾。故外夷歸心,匈奴畏威。今鄯善王尤還,[一]   漢人外孫,若匈奴得志,則尤還必死。此等雖同鳥獸,亦知避害。若出屯樓蘭,足以招附其心,愚以為便。」長樂□尉鐔顯、廷尉綦母參、司隸校尉崔據難曰:   「朝廷前所以□西域者,以其無益於中國而費難供也。今車師已屬匈奴,鄯善不可保信,一旦反覆,班將能保北虜不為邊害乎?」[二]勇對曰:「今中國置州牧者,以禁郡縣奸猾盜賊也。若州牧能保盜賊不起者,臣亦願以要斬保匈奴之不為邊害也。今通西域則虜埶必弱,虜埶*(必)*弱則為患微矣。孰與歸其府藏,續其斷臂哉!今置校尉以扞撫西域,設長史以招懷諸國,若□而不立,則西域望絕。望絕之後,屈就北虜,緣邊之郡將受困害,恐河西城門必復有晝閉之儆矣。今不廓開朝廷之德,而拘屯戍之費,若北虜遂熾,豈安邊久長之策哉!」   太尉屬毛軫難曰:「今若置校尉,則西域駱驛遣使,求索無猒,與之則費難供,不與則失其心。一旦為匈奴所迫,當復求救,則為役大矣。」勇對曰:「今設以西域歸匈奴,而使其恩德大漢,不為鈔盜則可矣。   如其不然,則因西域租入之饒,兵馬之觿,以擾動緣邊,是為富仇讎之財,增暴夷之埶也。置校尉者,宣威布德,以系諸國內向之心,以疑匈奴覬覦之情,而無財費耗國之慮也。且西域之人無它求索,其來入者,不過稟食而已。今若拒絕,埶歸北屬,夷虜併力以寇並、涼,則中國之費不止千億。置之誠便。」   於是從勇議,復敦煌郡營兵三百人,置西域副校尉居敦煌。雖復羈縻西域,然亦未能出屯。其後匈奴果數與車師共入寇鈔,河西大被其害。   注[一]尤還,王名。   注[二]以勇為軍司馬,故以將言之。將音子亮反。   延光二年夏,復以勇為西域長史,將兵五百人出屯柳中。[一]明年正月,勇至樓蘭,以鄯善歸附,特加三綬。而龜茲王白英猶自疑未下,勇開以恩信,白英乃率姑墨、溫宿自縛詣勇降。勇因發其兵步騎萬餘人到車師前王庭,擊走匈奴伊蠡王於伊和谷,收得前部五千餘人,於是前部始復開通。還,屯田柳中。   注[一]柳中,今西州縣。   四年秋,勇發敦煌、張掖、酒泉六千騎及鄯善、疏勒、車師前部兵擊後部王軍就,大破之。[一]首虜八千餘人,馬畜五萬餘頭。捕得軍就及匈奴持節使者,將至索班沒處斬之,以報其恥,傳首京師。永建元年,更立後部故王子加特奴為王。勇又使別校誅斬東且彌王,亦更立其種人為王,[二]於是車師六國悉平。   注[一]軍就,名也。   注[二]且音子余反。   其冬,勇發諸國兵擊匈奴呼衍王,呼衍王亡走,其觿二萬餘人皆降。捕得單于從兄,勇使加特奴手斬之,以結車師匈奴之隙。北單于自將萬餘騎入後部,至金且谷,勇使假司馬曹俊馳救之。單于引去,俊追斬其貴人骨都侯,於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是後車師無復虜跡,城郭皆安。唯焉耆王元孟未降。   二年,勇上請攻元孟,於是遣敦煌太守張朗將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勇。[一]因發諸國兵四萬餘人,分騎為兩道擊之。勇從南道,朗從北道,約期俱至焉耆。   而朗先有罪,欲徼功自贖,遂先期至爵離關,遣司馬將兵前戰,首虜二千餘人。   元孟懼誅,逆遣使乞降,張朗徑入焉耆受降而還。元孟竟不肯面縛,唯遣子詣闕貢獻。朗遂得免誅。勇以後期,征下獄,免。後卒於家。   注[一]河西四郡,金城、敦煌、張掖、酒泉。   梁慬字伯威,[一]北地弋居人也。[二]父諷,歷州宰。永元元年,車騎將軍竇憲出征匈奴,除諷為軍司馬,令先繼金帛使北單于,宣國威德,其歸附者萬餘人。後坐失憲意,髡輸武威,武威太守承旨殺之。竇氏既滅,和帝知其為憲所誣,征慬,除為郎中。   注[一]慬音勤。   注[二]弋居,縣名。郡國志曰有鐵官。   慬有勇氣,常慷慨好功名。初為車騎將軍鄧鴻司馬,再遷,延平元年拜西域副校尉。慬行至河西,會西域諸國反叛,攻都護任尚於疏勒。尚上書求救,詔慬將河西四郡羌胡五千騎馳赴之,慬未至而尚已得解。會征尚還,以騎都尉段禧為都護,西域長史趙博為騎都尉。禧、博守它干城。它干城小,慬以為不可固,乃譎說龜茲王白霸,欲入共保其城,白霸許之。吏人固諫,白霸不聽。慬既入,遣將急迎禧、博,合軍八九千人。龜茲吏人並叛其王,而與溫宿、姑墨數萬兵反,共圍城。慬等出戰,大破之。連兵數月,胡觿敗走,乘勝追擊,凡斬首萬餘級,獲生口數千人,駱駝畜產數萬頭,龜茲乃定。而道路尚隔,檄書不通。   歲余,朝廷憂之。公卿議者以為西域阻遠,數有背叛,吏士屯田,其費無已。   永初元年,遂罷都護,遣騎都尉王弘發關中兵迎慬、禧、博及伊吾盧、柳中屯田吏士。   二年春,還至敦煌。會觿羌反叛,朝廷大發兵西擊之,逆詔慬留為諸軍援。慬至張掖日勒。[一]羌諸種萬餘人攻亭候,殺略吏人。慬進兵擊,大破之,乘勝追至昭武,[二]虜遂散走,其能脫者十二三。及至姑臧,羌大豪三百餘人詣慬降,並尉譬遣還故地,河西四郡復安。   注[一]日勒,縣名,屬張掖郡,故城在今甘州刪丹縣東南。   注[二]縣名,屬張掖郡,故城在今甘州張掖縣西北也。   慬受詔當屯金城,聞羌轉寇三輔,迫近園陵,即引兵赴擊之,轉戰武功美陽關。   [一]慬臨陣被創,不顧,連破走之,盡還得所掠生口,獲馬畜財物甚觿,羌遂奔散。朝廷嘉之,數璽書勞勉,委以西方事,令為諸軍節度。   注[一]美陽,縣名,故城在武功縣北七里,於其所置關。   三年冬,南單于與烏桓大人俱反。以大司農何熙行車騎將軍事,中郎將龐雄為副,將羽林五校營士,及發緣邊十郡兵二萬餘人,[一]又遼東太守耿夔率將鮮卑種觿共擊之,詔慬行度遼將軍事。龐雄與耿夔共擊匈奴奧鞬日逐王,破之。   單于乃自將圍中郎將耿種於美稷,連戰數月,攻之轉急,種移檄求救。明年正月,慬將八千餘人馳往赴之,至屬國故城,與匈奴左將軍、烏桓大人戰,破斬其渠帥,殺三千餘人,虜其妻子,獲財物甚觿。   單于復自將七八千騎迎攻,圍慬。慬被甲奔擊,所向皆破,虜遂引還虎澤。三月,何熙軍到五原曼柏,[二]暴疾,不能進,遣龐雄與慬及耿種步騎萬六千人攻虎澤。連營稍前,單于惶怖,遣左奧鞬日逐王詣慬乞降,慬乃大陳兵受之。   單于脫帽徒跣,面縛稽顙,納質。會熙卒於師,即拜慬度遼將軍。龐雄還為大鴻臚。雄,巴郡人,有勇略,稱為名將。   注[一]緣邊十郡謂五原、雲中、定襄、鴈門、朔方、代郡、上谷、漁陽、遼西、右北平。   注[二]曼柏,縣名,屬五原郡。   明年,安定、北地、上郡皆被羌寇,谷貴人流,不能自立。詔慬發邊兵迎三郡太守,使將吏人徙扶風界。慬即遣南單于兄子優孤塗奴將兵迎之。既還,慬以塗奴接其家屬有勞,輒授以羌侯印綬,坐專擅,征下獄,抵罪。明年,校書郎馬融上書訟慬與護羌校尉龐參,有詔原刑。語在龐參傳。   會叛羌寇三輔,關中盜賊起,拜慬謁者,將兵擊之。至湖縣,病卒。   何熙字孟孫,陳國人。少有大志。永元中,為謁者。身長八尺五寸,善為威容,贊拜殿中,音動左右。和帝偉之,擢為御史中丞,歷司隸校尉、大司農。及在軍臨歿,遺言薄葬。   三子:臨,瑾,阜。臨、瑾並有政能。阜俊才早沒。臨子衡,為尚書,以正直稱,坐訟李膺等下獄,免官,廢於家。   論曰:時政平則文德用,而武略之士無所奮其力能,故漢世有發憤張膽,爭膏身於夷狄以要功名,多矣。祭肜、耿秉啟匈奴之權,班超、梁慬奮西域之略,卒能成功立名,享受爵位,薦功祖廟,勒勳於後,亦一時之志士也。   贊曰:定遠慷慨,專功西遐。坦步□、雪,咫尺龍沙。[一]慬亦抗憤,勇乃負荷。[二]   注[一]□領、雪山,白龍堆沙漠也。八寸曰咫。坦步言不以為艱,咫尺言不以為遠也。   注[二]左傳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負荷。」言勇能繼超之功業。    校勘記   一五七一頁三行扶風平陵人按:班彪傳雲扶風安陵人,錢大昕謂當有一誤。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東觀記載班超亦為安陵人,則作「平陵」者誤。   一五七一頁一0行超持公羊春秋按:王先謙謂「持」當為「治」,避唐高宗諱改。   一五七四頁一行西與姑墨接按:校補謂前書西域傳作「北與姑墨接」。   一五七四頁二行東西六千餘里按:「千」原斗「十」,逕改正。   一五七四頁二行傍南山北波河西行按:西域傳「波」作「陂」。下一二行注「隨北山波河西行」同。   一五七四頁六行逆遣吏田慮先往降之袁宏紀「田慮」作「陳憲」。惠棟謂古陳田字通,「憲」當為「慮」,字之誤也。今按:慮憲形近,未知孰鬥。   一五七四頁一二行今龜音丘勿反按:龜無入聲,「勿」字疑鬥。   一五七五頁一行超守盤橐城按:汲本、殿本「盤」作「盤」。   一五八0頁二行本或作植按:通鑒胡注引「植」作「楨」,胡氏謂案西域傳,靈帝建寧三年,涼州刺史孟佗遣兵討疏勒,攻楨中城,「楨中」是也。   一五八0頁一三行必從龜茲求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救」作「食」。   一五八一頁七行遣其左將北鞬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一作「比」。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作「比」。   一五八一頁一四行*(正)*營大澤中按:刊誤謂案文「正」當作「止」。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袁宏紀,「正」字當衍。今依惠說刪「正」字。   一五八二頁一行尉犁王泛及北鞬支等三十人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宏紀「泛」作「沉」。又引惠棟說,謂袁紀作「四十一人」。   一五八二頁八行先帝深愍邊萌嬰羅寇害「萌」汲本、殿本作「氓」。今按:「氓」亦作「萌」,音義並同。又「羅」汲本、殿本作「罹」。今按:羅罹通。   一五八三頁一二行正丘首*[正首]*丘也據集解本補,與禮檀弓鄭注合。   一五八五頁九行周禮*(卿)**[鄉]*大夫職據殿本改。   一五八五頁一0行即知*(一)**[二十]*與周禮七尺同據刊誤改。   一五八五頁一0行*[周]*禮國中六十免役據刊誤補。   一五八六頁六行以戊己校尉任尚為都護按:刊誤謂是時但有戊校尉,多「己」字。   一五八六頁六行尚謂超曰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宏紀作「尚與超書曰」。   一五八六頁七行超曰按:集解引王補說,謂據袁紀尚與超書,則超此語亦荅書,非面論也。   一五八七頁三行元初六年至遂共攻沒班按:集解引通鑒考異,謂案本紀及車師傳,皆雲永寧元年事,蓋班以去年末屯伊吾,今春見殺,或今春奏事方到也。   一五八八頁六行後置副校*[尉]*於車師據汲本、殿本補。   一五八八頁九行廷尉綦母參按:集解本「母」作「毋」,校補謂據通鑒正。   一五八八頁一二行虜埶*(必)*弱則為患微矣據刊誤刪。   一五八九頁一一行特加三綬按:集解引通鑒胡注,謂「三綬」疑當作「王綬」。   ************後漢書卷四十八 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 第三十八   楊終字子山,蜀郡成都人也。年十三,為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詣京師受業,習春秋。[一]顯宗時,征詣蘭台,拜校書郎。   注[一]袁山松書曰:「時蜀郡有雷震決曹,終上白記,以為斷獄煩苛所致,太守乃令終賦雷電之意,而奇之也。」   建初元年,大旱谷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數,又遠屯絕域 ,吏民怨曠,乃上疏曰:「臣聞『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一]秦政酷烈,違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二]高祖平亂,約法三章。太宗至仁,除去收孥。[三]萬姓廓然,蒙被更生,澤及昆蟲,功垂萬世。陛下聖祖,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疫未息,[四]躬自菲薄,廣訪失得,三代之隆,無以加焉。臣竊桉春秋水旱之變,皆應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來,仍連大獄,有司窮考,轉相牽引,掠考冤濫,家屬徙邊。加以北征匈奴,西開三十六國,頻年服役,轉輸煩費。又遠屯伊吾、樓蘭、車師、戊己,民懷土思,怨結邊域。傳曰:   『安土重居,謂之觿庶。』[五]昔殷民近遷洛邑,且猶怨望,[六]何況去中土之肥饒,寄不毛之荒極乎?[七]且南方暑濕,障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移變陰陽矣。陛下留念省察,以濟元元。」書奏,肅宗下其章。司空第五倫亦同終議。太尉牟融、司徒鮑昱、校書郎班固等難倫,以施行既久,孝子無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異。終復上書曰:「秦築長城,功役繁興,胡亥不革,卒亡四海。故孝元□珠崖之郡,光武絕西域之國,不以介鱗易我衣裳。[八]   魯文公毀泉台,春秋譏之曰『先祖為之而己毀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無妨害於民也。[九]襄公作三軍,昭公捨之,君子大其復古,以為不捨則有害於民也。   [一0]今伊吾之役,樓蘭之屯,久而未還,非天意也。」帝從之,聽還徙者 ,悉罷邊屯。   注[一]春秋:「昭公二十年,曹公孫會自鄸出奔宋。」公羊傳曰:「畔也。曷為不言畔?為公子喜時之後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也。何賢乎公子喜時?讓國也。   君子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賢者子孫,故君子為之諱。」   注[二]前書音義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注[三]太宗,文帝也。史記曰:「文帝德至盛也,豈不仁哉。」除去收孥相坐之律也。   注[四]「□」字或作「牛」。疫,病也。   注[五]元帝詔曰「安土重遷,黎人之性」也。   注[六]尚書盤庚序曰:「盤庚五遷,將治亳,殷人咨胥怨。」亳,今河南偃師,故曰「近遷洛邑」。   注[七]毛,草也。爾雅曰:「孤竹、北戶、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又曰:「東至於泰遠,西至於邠國,南至於濮鈆,北至於祝栗,謂之四極。」言不毛、荒極,直論遠耳,非必此地也。   注[八]元帝初元三年,珠崖郡反,待詔賈捐之以為宜□珠崖,救人飢餓,乃罷珠崖郡。光武二十一年,鄯善、車師王等十六國皆遣子入侍,請都護。帝以中國初定,未遑外事,還其侍子,厚加賞賜。介鱗喻遠夷,言其人與魚□無異也。   衣裳謂中國也。楊雄法言曰:「珠崖之絕,捐之之力也,否則鱗介易我衣裳。」   注[九]公羊傳曰「毀泉台何以書?譏爾。築之譏,毀之譏,先祖為之而己毀之,勿居而已」也。   注[一0]公羊傳曰:「襄公十一年作三軍。三軍者何?三卿也。」昭公五年傳曰:   「捨中軍。捨中軍者何?復古也。」言捨之與留,量時制宜也。   終又言:「宣帝博征腢儒,論定五經於石渠閣。方今天下少事,學者得成其業,而章句之徒,破壞大體。宜如石渠故事,永為後世則。」於是詔諸儒於白虎觀論考同異焉。會終坐事系獄,博士趙博、校書郎班固、賈逵等,以終深曉春秋,學多異聞,表請之,終又上書自訟,即日貰出,乃得與於白虎觀焉。[一]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   注[一]與音預。   時太后兄□尉馬廖,謹篤自守,不訓諸子。終與廖交善,以書戒之曰:「終聞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一]何者?堯舜為之堤防,桀紂示之驕奢故也。詩曰:『皎皎練絲,在所染之。』[二]上智下愚,謂之不移;   中庸之流,要在教化。春秋殺太子母弟,直稱君甚惡之者,坐失教也。[三]禮制,人君之子年八歲,為置少傅,教之書計,以開其明;[四]十五置太傅,教之經典,以道其志。漢興,諸侯王不力教誨,多觸禁忌,故有亡國之禍,而乏嘉善之稱。今君位地尊重,海內所望,豈可不臨深履薄,以為至戒!黃門郎年幼,血氣方盛,[五]既無長君退讓之風,[六]而要結輕狡無行之客,縱而莫誨,視成任性,[七]鑒念前往,可為寒心。君侯誠宜以臨深履薄為戒。」廖不納。子豫後坐縣書誹謗,[八]廖以就國。   注[一]事見陸賈新語。   注[二]逸詩也。皎皎,白貌也。墨子曰:「墨子見染絲者歎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故染不可不慎也。』」注[三]公羊傳曰:「晉侯殺其太子申生。曷為直稱晉侯?曰以殺其太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注[四]大戴禮曰:「古者八歲出就外捨,學小蓺焉,履小節焉。」又曰:「為置三少,曰少保、少傅、少師,是與太子宴者也。」禮記內則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也。   注[五]廖子防及光俱為黃門郎。孔子曰「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也。   注[六]文帝竇後兄長君,弟廣國字少君,此兩人所出微,絳、灌等選長者之有節行者與之居,長君、少君由此為退讓君子,不敢以富貴驕人也。   注[七]馬防傳曰「兄弟貴盛,賓客奔湊,四方畢至,數百餘人皆為食客」也。   注[八]縣音懸。   終兄鳳為郡吏,太守廉范為州所考,遣鳳候終,終為范遊說,坐徙北地。[一]   帝東巡狩,鳳皇黃龍並集,終讚頌嘉瑞,上述祖宗鴻業,凡十五章,奏上,詔貰還故郡。   著春秋外傳十二篇,改定章句十五萬言。永元十二年,征拜郎中,以病卒。[二]   注[一]益部耆舊傳曰「終徙於北地望松縣,而母於蜀物故。終自傷被罪充邊,乃作晨風之詩以舒其憤」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侍中賈逵薦終博達忠直,征拜郎中。及卒,賜錢二十萬」也。   李法字伯度,漢中南鄭人也。博通腢書,性剛而有節。和帝永元九年,應賢良方正對策,除博士,遷侍中、光祿大夫。歲余,上疏以為朝政苛碎,違永平、建初故事;宦官權重,椒房寵盛;又譏史官記事不實,後世有識,尋功計德,必不明信。坐失旨,下有司,免為庶人。還鄉里,杜門自守。故人儒生時有候之者,言談之次,問其不合上意之由,法未嘗應對。友人固問之,法曰:「鄙夫可與事君乎哉?苟患失之,無所不至。[一]孟子有言:『夫仁者如射,正己而後發。發而不中,不怨勝己者,反諸身而已矣。』」[二]在家八年,征拜議郎、諫議大夫,正言極辭,無改於舊。出為汝南太守,政有聲多。後歸鄉里,卒於家。   注[一]此以上論語孔子之言也。鄭玄注云:「無所不至謂諂佞邪媚,無所不為也。」   注[二]孟子公孫丑篇之言也。反諸身而已,言克己自責,不責人也。   翟酺字子超,廣漢雒人也。[一]四世傳詩。酺好老子,尤善圖緯、天文、歷筭。   以報舅讎,當徙日南,亡於長安,為卜相工,後牧羊涼州。遇赦還。仕郡,征拜議郎,遷侍中。   注[一]雒屬廣漢郡,漳山雒水所出,南入湔,故城在今雒縣南。湔音子田反。   時尚書有缺,詔將大夫六百石以上試對政事、天文、道術,以高第者補之。酺自恃能高,而忌故太史令孫懿,恐其先用,乃往候懿。既坐,言無所及,唯涕泣流連。懿怪而問之,酺曰:「圖書有漢賊孫登,將以才智為中官所害。觀君表相,似當應之。[一]酺受恩接,淒愴君之禍耳!」懿憂懼,移病不試。[二]由是酺對第一,拜尚書。   注[一]春秋保干圖曰「漢賊臣,名孫登,大形小口,長七尺九寸,巧用法,多技方,詩書不用,賢人杜口」也。   注[二]移病謂作文移而稱病也。   時安帝始親政事,追感祖母宋貴人,悉封其家。又元舅耿寶及皇后兄弟閻顯等並用威權。酺上疏諫曰:   臣聞微子佯狂而去殷,叔孫通背秦而歸漢,彼非自□其君,時不可也。臣荷殊絕之恩,蒙值不諱之政,豈敢雷同受寵,而以戴天履地。[一]伏惟陛下應天履祚,歷值中興,當建太平之功,而未聞致化之道。蓋遠者難明,請以近事征之。昔竇、鄧之寵,傾動四方,兼官重紱,盈金積貨,至使議弄神器,改更社稷。[二]豈不以埶尊威廣,以致斯患乎?及其破壞,頭顙墯地,願為孤豚,豈可得哉![三]   夫致貴無漸失必暴,受爵非道殃必疾。今外戚寵幸,功均造化,漢元以來,未有等比。陛下誠仁恩周洽,以親九族。然祿去公室,政移私門,覆車重尋,寧無摧折。[四]而朝臣在位,莫肯正議,翕翕訾訾,更相佐附。[五]臣恐威權外假,歸之良難,虎翼一奮,卒不可制。[六]故孔子曰「吐珠於澤,誰能不含」;   [七]老子稱「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八]此最安危*[之極]*戒,社稷之深計也。   注[一]雷之發聲,物皆同應,言無是非者謂之雷同。禮記曰:「無雷同。」左傳曰「君履后土而戴皇天」也。   注[二]神器謂天位也。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竇憲出入禁中,得幸太后,圖為殺害。帝知其謀,誅之。鄧太后崩,宮人告鄧悝、鄧弘等取廢帝故事,謀立平原王得。帝聞,遂免鄧氏為庶人也。   注[三]莊子曰,或聘莊子,莊子謂其使曰:「子見夫犧牛乎?衣以文繡,食以芻菽。及其牽而入於太廟,欲為孤犢,其可得乎?」此作「豚」,不同也。   注[四]賈誼曰「諺雲前車覆,後車誡」也。   注[五]詩小雅曰:「翕翕訾訾,亦孔之哀。」毛傳曰:「翕翕然患其上,訾訾然不思稱職。」爾雅曰:「翕翕,訾訾,莫供職也。」訾音將徙反。「訿」與「訾」古字通。   注[六]韓詩外傳曰:「無為虎傅翼,將飛入邑,擇人而食。」夫置不肖之人土位,是為虎傅翼也。   注[七]春秋保干圖曰:「臣功大者主威侵,權並族害*(屍)**[己]*奸行,吐珠於澤,誰能不含。」諭君之權柄外假,則必競取以為己利,猶珠出於澤中,誰能不含取以為己寶也。吐猶出也。   注[八]老子道經曰:「魚不可脫於泉,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河上公注曰:「利器謂權道也。理國權道,不可以示執事之臣。」   夫儉德之恭,政存約節。[一]故文帝愛百金於露台,飾帷帳於皁囊。[二]或有譏其儉者,上曰:「朕為天下守財耳,豈得妄用之哉!」至倉谷腐而不可食,錢貫朽而不可校。今自初政已來,日月未久,費用賞賜已不可筭。斂天下之財,積無功之家,帑藏單盡,民物雕傷,卒有不虞,復當重賦百姓,怨叛既生,危亂可待也。   注[一]左氏傳魯大夫御孫曰「儉,德之恭;侈,惡之大」也。   注[二]文帝常欲作露台,計直百金。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何以台為?」遂止不作。又東方朔曰:「文帝集上書囊以為殿帷。」   昔成王之政,周公在前,邵公在後,畢公在左,史佚在右,四子挾而維之。目見正容,耳聞正言,一日即位,天下曠然,言其法度素定也。今陛下有成王之尊而無數子之佐,雖欲崇雍熙,致太平,其可得乎?   自去年已來,□譴頻數,地坼天崩,高岸為谷。修身恐懼,則轉禍為福;輕慢天戒,則其害彌深。願陛下親自勞恤,研精緻思,勉求忠貞之臣,誅遠佞諂之黨,損玉堂之盛,尊天爵之重,[一]割情慾之歡,罷宴私之好。帝王圖籍,陳列左右,心存亡國所以失之,鑒觀興王所以得之,庶□害可息,豐年可招矣。   注[一]孟子曰:「公卿大夫,人爵也。仁義禮智信,天爵也。」   書奏不省,而外戚寵臣鹹畏惡之。   延光三年,出為酒泉太守。叛羌千餘騎徙敦煌來鈔郡界,酺赴擊,斬首九百級,羌觿幾盡,威名大震。遷京兆尹。順帝即位,拜光祿大夫,遷將作大匠。損省經用,歲息四五千萬。[一]屢因□異,多所匡正。[三]由是權貴共誣酺及尚書令高堂芝等交通屬托,坐減死歸家。復被章雲酺前與河南張楷等謀反,逮詣廷尉。及杜真等上書訟之,事得明釋。卒於家。[三]   注[一]經,常也。   注[二]益部耆舊傳曰:「時詔問酺陰陽失序,水旱隔並,其設銷復興濟之本。酺上奏陳圖書之意曰:『漢四百年將有弱主閉門聽難之禍,數在三百年之閒。*(宜升)**[斗]*歷改憲,*[宜]*行先王至德要道,奉率時禁,抑損奢侈,宣明質樸,以延四百年之難。』帝從之。」   注[三]益部耆舊傳曰:「杜真字孟宗,廣漢綿竹人也。少有孝行,習易、春秋,誦百萬言,兄事同郡翟酺。酺後被系獄,真上檄章救酺,系獄笞六百,竟免酺難,京師莫不壯之。」   著援神、鉤命解詁十二篇。[一]   注[一]援神契,鉤命決,皆孝經緯篇名也。詁音古。   初,酺之為大匠,上言:「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士,[一]武帝大合天下之書,[二]   而孝宣論六經於石渠,學者滋盛,弟子萬數。[三]光武初興,愍其荒廢,起太學博士捨、內外講堂,諸生橫巷,為海內所集。明帝時辟雍始成,欲毀太學,太尉趙□以為太學、辟雍皆宜兼存,故並傳至今。而頃者頹廢,至為園采芻牧之處。宜更修繕,誘進後學。」帝從之。酺免後,遂起太學,更開拓房室,學者為酺立碑銘於學雲。   注[一]武帝建元五年始置五經博士,文帝之時未遑庠序之事,酺之此言,不知何據。   注[二]武帝詔曰:「其令禮官勸學,舉遺興禮。」舉遺謂搜求遺逸,是合天下之書也。   注[三]宣帝甘露三年,詔諸儒講五經於殿中,兼平公羊、谷梁同異,上親臨決焉。時更崇谷梁傳,故此言「六經」也。石渠,閣名。昭帝時博士弟子員百人,宣帝末增倍之,元帝時詔無置弟子員,以廣學者,故言以萬數也。   應奉字世叔,汝南南頓人也。曾祖父順,字華仲。和帝時為河南尹、將作大匠,公廉約己,明達政事。[一]生十子,皆有才學。中子疊,江夏太守。疊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   注[一]華嶠書曰:「華仲少給事郡縣,為吏清公,不發私書。舉孝廉,尚書郎轉右丞,遷冀州刺史,廉直無私。遷東平相,賞罰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樹生於廳事室上,事後母至孝,觿以為孝感之應。時竇憲出屯河西,刺史、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賂遺憲,憲敗後鹹被繩黜,順獨不在其中,由是顯名。為將作大匠,視事五年,省費億萬。」汝南記曰「華仲妻本是汝南鄧元義前妻也。元義父伯考為尚書僕射,元義還鄉里,妻留事姑甚謹,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食飲,羸露日困,妻終無怨言。後伯考怪而問之。時義子朗年數歲,言母不病,但苦饑耳。伯考流涕曰:『何意親姑反為此禍!』因遣歸家。更嫁為華仲妻。仲為將作大匠,妻乘朝車出,元義於路傍觀之,謂人曰:『此我故婦,非有它過,家夫人遇之實酷,本自相貴。』其子朗時為郎,母與書皆不荅,與衣裳輒燒之。母不以介意,意欲見之,乃至親家李氏堂上,令人以它詞請朗。朗至,見母,再拜涕泣,因起出。母追謂之曰:『我幾死,自為汝家所□,我何罪過,乃如此邪?』因此遂絕」也。   奉少聰明,自為童兒及長,凡所經履,莫不暗記。讀書五行並下。為郡決曹史,行部四十二縣,錄囚徒數百千人。及還,太守備問之,奉口說罪系姓名,坐狀輕重,無所遺脫,時人奇之。[一]著漢書後序,多所述載。[二]大將軍梁冀舉茂才。   注[一]謝承書曰:「奉少為上計吏,許訓為計掾,俱到京師。訓自發鄉里,在路晝頓暮宿,所見長吏、賓客、亭長、吏卒、奴僕,訓皆密疏姓名,欲試奉。還郡,出疏示奉。奉云:『前食穎川綸氏都亭,亭長胡奴名祿,以飲漿來,何不在疏?』坐中皆驚。」又云:「奉年二十時,嘗詣彭城相袁賀,賀時出行閉門,造車匠於內開扇出半面視奉,奉即委去。後數十年於路見車匠,識而呼之。」   注[二]袁山松書曰:「奉又刪史記、漢書及漢記三百六十餘年,自漢興至其時,凡十七卷,名曰漢事。」   先是,武陵蠻詹山等四千餘人反叛,執縣令,屯結連年。詔下公卿議,四府舉奉才堪將帥。[一]永興元年,拜武陵太守。到官慰納,山等皆悉降散。於是興學校,舉仄陋,政稱變俗。坐公事免。   注[一]四府,解見皇后紀。   延熹中,武陵蠻復寇亂荊州,車騎將軍馮緄以奉有威恩,為蠻夷所服,上請與俱征。拜從事中郎。[一]奉勤設方略,賊破軍罷,緄推功於奉,薦為司隸校尉。   糾舉奸違,不避豪戚,以嚴厲為名。   注[一]謝承書曰:「時詔奉曰:『蠻夷叛逆作難,積惡放恣,鑊中之魚,火熾湯盡,當悉燋爛,以刷國恥。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故複式序重任。奉之廢興,期在於今。賜奉錢十萬,駁犀方具□、金錯把刀□、革帶各一。奉其勉之!』」及鄧皇后敗,而田貴人見幸,桓帝有建立之議。奉以田氏微賤,不宜超登後位,上書諫曰:「臣聞周納狄女,襄王出居於鄭;[一]漢立飛燕,成帝胤嗣泯絕。母后之重,興廢所因。宜思關睢之所求,遠五禁之所忌。」[二]帝納其言,竟立竇皇后。   注[一]左傳襄王將以狄女為後,富*(臣)**[辰]*諫曰:「不可,狄固貪惏,王又啟之。」王不從。狄人伐周,襄王出奔。   注[二]韓詩外傳曰:「婦人有五不娶:喪婦之長女不娶,為其不受命也;世有惡疾不娶,□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於人也;亂家女不娶,類不正也;逆家子不娶,廢人倫也。」   及黨事起,奉乃慨然以疾自退。追愍屈原,因以自傷,著感騷三十篇,數萬言。   諸公多薦舉,會病卒。子劭。   劭字仲遠。[一]少篤學,博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辟車騎將軍何苗掾。   注[一]謝承書、*(曰)*應氏譜並云「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   中平二年,漢陽賊邊章、韓遂與羌胡為寇,東侵三輔,時遣車騎將軍皇甫嵩西討之。嵩請發烏桓三千人。北軍中候鄒靖上言:「烏桓觿弱,宜開募鮮卑。」事下四府,大將軍掾韓卓議,以為「烏桓兵寡,而與鮮卑世為仇敵,若烏桓被發,則鮮卑必襲其家。烏桓聞之,當復□軍還救。非唯無益於實,乃更沮三軍之情。   鄒靖居近邊塞,究其態詐。若令靖募鮮卑輕騎五千,必有破敵之效」。劭駁之曰:   「鮮卑隔在漠北,犬羊為腢,無君長之帥,廬落之居,而天性貪暴,不拘信義,故數犯障塞,且無寧歲。唯至互巿,乃來靡服。苟欲中國珍貨,非為畏威懷德。   計獲事足,旋踵為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內,蓋為此也。[一]往者匈奴反叛,度遼將軍馬續、烏桓校尉王元發鮮卑五千餘騎,又武威太守趙沖亦率鮮卑征討叛羌。斬獲丑虜,既不足言,而鮮卑越溢,多為不法。裁以軍令,則忿戾作亂;制御小緩,則陸掠殘害。劫居人,鈔商旅,噉人牛羊,略人兵馬。得賞既多,不肯去,復欲以物買鐵。邊將不聽,便取縑帛聚欲燒之。邊將恐怖,畏其反叛,辭謝撫順,無敢拒違。今狡寇未殄,而羌為巨害,如或致悔,其可追乎!臣愚以為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其精勇,多其牢賞。[二]太守李參沈靜有謀,必能□厲得其死力。當思漸消之略,不可倉卒望也。」韓卓復與劭相難反覆。於是詔百官大會朝堂,皆從劭議。   注[一]朝家猶國家也。公羊傳曰「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也。   注[二]牢,稟食也。或作「勞」。勞,功也。   三年,舉高第,再遷,六年,拜太山太守。初平二年,黃巾三十萬觿入郡界。   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前後斬首數千級,獲生口老弱萬餘人,輜重二千兩,賊皆退□,郡內以安。興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擊之,乃使輕騎追嵩、德,並殺之於郡界。   劭畏操誅,□郡奔冀州牧袁紹。   初,安帝時河閒人尹次、穎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官曹求代其命,因縊而物故。尚書陳忠以罪疑從輕,議活次、玉。劭後追駁之,據正典刑,有可存者。其議曰:   尚書稱「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孫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且懲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賞慶、刑威,皆以類相從,使當其實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稱官,賞不酬功,刑不應罪,不祥莫大焉。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人者死,亦無寬降。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一]書曰「刑罰時輕時重」,此之謂也。   注[一]犯化之罪固重,犯亂之罪為輕。   今次、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阻兵安忍,殭屍道路。[一]朝恩在寬,幸至冬獄,而初、軍愚狷,妄自投斃。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於溝瀆,人莫之知」。[二]朝氏之父非錯刻峻,遂能自隕其命,班固亦云「不如趙母指括以全其宗」。[三]傳曰「僕妾感慨而致死者,非能義勇,顧無慮耳」。[四]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耀殺戮也;溫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五]是故春一草枯則為□,秋一木華亦為異。今殺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次、玉,其為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六]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七]   此為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敗法亂政,悔其可追。   劭凡為駁議三十篇,皆此類也。   注[一]阻,恃也。左傳曰,□州吁「阻兵而安忍。」   注[二]召忽,齊大夫。子糾,齊襄公之庶子也。子糾與小白爭國,子糾被殺,召忽其傅也,遂死之。論語孔子論召忽曰:「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注[三]前書,□錯為御史大夫,改更律令,諸侯諠嘩。錯父聞而非之,曰:「劉氏安而□氏危矣。」遂飲藥而死。史記曰,趙母,趙將馬服君趙奢之妻,趙括之母也。奢死,趙欲以括為將,母謂趙王曰:「王以為括如其父,父子異心,願王勿遣。」王曰:「吾計決矣。」括母曰:「王終將之,即有不稱,妾得無隨乎?」   王許諾。及括敗,王以母先言,竟不誅也。而班固引之以為□錯贊詞。   注[四]言僕妾之致死者,顧由無計慮耳。語見史記欒布傳贊也。   注[五]左傳鄭大夫游吉之詞。   注[六]周禮小司寇職鄭司農曰:「親,宗室有罪先請也。故謂舊知也。賢謂有德行者。能謂有道蓺者。功謂有大勳也。貴謂若今墨綬,有罪先請也。勤謂憔悴國事。賓謂二王后。」   注[七]左傳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原心定罪,解見霍諝傳也。   又刪定律令為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曰:「夫國之大事,莫尚載籍。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一]賞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為監焉。故膠*(東)**[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二]   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有孑遺,開闢以來,莫或茲酷。[三]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拔出險難,其命惟新。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揆,貪少雲補,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四]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復重,為之節文。[五]   又集駁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其見漢書二十五,漢記四,[六]皆刪□潤色,以全本體。其二十六,博采古今纓瑋之士,文章煥炳,德義可觀。   其二十七,臣所創造。豈繄自謂必合道衷,[七]心焉憤邑,聊以藉手。[八]昔鄭人以干鼠為璞,鬻之於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緹□十重。夫鶯之者掩口盧胡而笑,斯文之族,無乃類旃。[九]左氏實雲雖有姬姜絲麻,不□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匱也。[一0]是用敢露頑才,廁於明哲之末。雖未足綱紀國體,宣洽時雍,庶幾觀察,增闡聖聽。惟因萬機之餘暇,游意省覽焉。」獻帝善之。   注[一]禮記曰:「夫禮者,決嫌疑,明是非。」   注[二]事見前書。   注[三]或,有也。   注[四]司徒即丞相也。總領綱紀,佐理萬機,故有都目。成帝初置尚書員五人,漢舊儀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戶曹、主客曹、三公曹也。   注[五]復音復,重音直容反。   注[六]即東觀記。   注[七]繄音烏兮反。繄猶是也。   注[八]藉音自夜反。   注[九]尹文子曰:「鄭人謂玉未琢者為璞,周人謂鼠未臘者為璞。周人遇鄭賈,人曰:『欲買璞乎?』鄭賈曰:『欲之。』出璞視之,乃鼠也,因謝不取。」戰國策亦然。今此乃云「鄭人以干鼠為璞」,便與二說不同。此云「干鼠」,彼云「未臘」,事又差舛。闕子曰:「宋之愚人得燕石梧台之東,歸而藏之,以為大寶。周客聞而觀之,主人父齋七日,端冕之衣,釁之以特牲,革匱十重,緹巾十襲。客見之,俛而掩口盧胡而笑曰:『此燕石也,與瓦甓不殊。』主人父怒曰:   『商賈之言,□匠之心。』藏之愈固,守之彌謹。」旃,之也。□音襲。緹,赤色繒也。楚詞曰:「襲英衣兮緹□。」謂鮮明之衣。   注[一0]左傳曰:「詩云:『雖有絲麻,無□菅蒯。雖有姬、姜,無□蕉萃。凡百君子,莫不代匱。』」杜注云:「逸詩也。姬、姜,大國之女。蕉萃,陋賤之人。」蕉萃、憔*(萃)**[悴]*古字通。   二年,詔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   初,父奉為司隸時,並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狀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   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漢書,皆傳於時。後卒於鄴。   弟子瑒、璩,並以文才稱。[一]   注[一]華嶠書曰:「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珣生瑒。」魏志曰「瑒字德璉,瑒弟璩字休璉,鹹以文章顯」也。   中興初,有應嫗者,生四子而寡。見神光照社,試探之,乃得黃金。自是諸子宦學,並有才名,至瑒七世通顯。[一]   注[一]應順,將作大匠;子疊,江夏太守;疊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從事中郎;奉生劭,車騎將軍掾;劭弟珣,司空掾;珣子瑒,曹操闢為丞相掾。   霍諝字叔智,魏郡鄴人也。少為諸生,明經。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以為妄刊章文,坐系洛陽詔獄,掠考困極。諝時年十五,奏記於商曰:   將軍天覆厚恩,愍舅光冤結,前者溫教許為平議,雖未下吏斷決其事,已蒙神明顧省之聽。皇天后土,寔聞德音。竊獨踴躍,私自慶幸。諝聞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弒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一]此仲尼所以垂王法,漢世所宜遵前修也。傳曰:「人心不同,譬若其面。」[二]斯蓋謂大小窳隆丑美之形,至於鼻目觿竅毛髮之狀,未有不然者也。情之異者,剛柔舒急倨敬之閒。至於趨利避害,畏死樂生,亦復均也。諝與光骨肉,義有相隱,言其冤濫,未必可諒,且以人情平論其理。   注[一]許止,許悼公之子名止也。公羊傳曰:「冬,葬許悼公。賊未討何以書葬?   不成乎弒也。許悼公是止進藥而殺,是以君子加弒焉。葬許悼公是君子之赦止。   赦止者,免止罪之辭也。」何休注云:「原止欲愈父之病,無害父之意,故赦之。」   是原情定過也。又曰:「晉史書趙盾弒其君。趙盾曰:『天乎無辜,吾不弒君。』太史曰:『爾為仁為義,人殺爾君而不討賊,此非弒君如何?』」此赦事誅意也。   注[二]左傳鄭子產謂子皮曰:「人心不同,譬如面焉。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   光衣冠子孫,逕路平易,[一]位極州郡,日望征辟,亦無瑕穢纖介之累,無故刊定詔書,欲以何名?就有所疑,當求其便安,豈有觸冒死禍,以解細微?譬猶療饑於附子,止渴於酖毒,未入腸胃,已絕咽喉,豈可為哉![二]昔東海孝婦見枉不辜,幽靈感革,天應枯旱。[三]光之所坐,情既可原,守闕連年,而終不見理。呼嗟紫宮之門,泣血兩觀之下,[四]傷和致災,為害滋甚。凡事更赦令,不應復案。夫以罪刑明白,尚蒙天恩,豈有冤謗無征,反不得理?是為刑宥正罪,戮加誣侵也。不偏不黨,其若是乎?明將軍德盛位尊,人臣無二,言行動天地,舉厝移陰陽,誠能留神,沛然曉察,必有於公高門之福,[五]和氣立應,天下幸甚。   注[一]謂遵依常轍,無所規求也。   注[二]史記蘇秦曰:「饑人之所以饑而不食烏喙者,以其愈充腹而與餓死者同患也。」附子、烏喙,根同而狀異也。   注[三]前書曰,東海有孝婦,少寡無子,養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姑告□人曰:「孝婦養我勤苦,我老,久累丁壯。」乃自經死。姑女告吏曰:「婦殺我母。」吏驗之急,孝婦自誣服,具獄上府,太守竟論殺婦。郡中枯旱三年。   後太守至,自祭孝婦墓,天立大雨,歲熟。   注[四]天有紫微宮,是上帝之所居也。王者立宮,像而為之。兩觀謂闕也。   注[五]於公,東海人,為郡決曹,決獄平。其閭門壞,父老共修之。於公曰:「少高大閭門,令容駟馬蓋車。我決獄多有陰德,子孫必有興者。」至子定國為丞相,孫永御史大夫。   商高諝才志,即為奏原光罪,由是顯名。   仕郡,舉孝廉,稍遷金城太守。性明達篤厚,能以恩信化誘殊俗,甚為羌胡所敬服。遭母憂,自上歸行喪。服闋,公車征,再遷北海相,入為尚書僕射。是時大將軍梁冀貴戚秉權,自公卿以下莫敢違啎。諝與尚書令尹勳數奏其事,又因陛見陳聞罪失。及冀誅後,桓帝嘉其忠節,封鄴都亭侯。前後固讓,不許。   出為河南尹,遷司隸校尉,轉少府、廷尉,卒官。   子鑈,安定太守。   爰延字季平,陳留外黃人也。清苦好學,能通經教授。性質□,少言辭。縣令隴西牛述好士知人,乃禮請延為廷掾,范丹為功曹,濮陽潛為主簿,[一]常共言談而已。後令史昭以為鄉嗇夫,仁化大行,人但聞嗇夫,不知郡縣。在事二年,州府禮請,不就。桓帝時征博士,太尉楊秉等舉賢良方正,再遷為侍中。   注[一]濮陽,姓也。   帝游上林苑,從容問延曰:「朕何如主也?」對曰:「陛下為漢中主。」帝曰:「何以言之?」對曰:「尚書令陳蕃任事則化,中常侍黃門豫政則亂,是以知陛下可與為善,可與為非。」[一]帝曰:「昔朱雲廷折欄檻,今侍中面稱朕違,敬聞闕矣。」[二]拜五官中郎將,轉長水校尉,遷魏郡太守,征拜大鴻臚。   注[一]前書曰:「齊桓公,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   注[二]朱雲字游。成帝時上書求見,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無以益人,臣願賜尚方斬馬□,斷佞臣一人,以勵其餘。」上問曰:「誰也?」對曰:   「安昌侯張禹。」上大怒曰:「小臣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雲下,雲□殿檻折。雲呼曰:「臣得從龍逢、比干游於地下足矣,未知朝廷如何耳!」上意乃解。及後當修檻,上曰「勿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   帝以延儒生,常特宴見。時太史令上言客星經帝坐,帝密以問延。延因上封事曰:「臣聞天子尊無為上,故天以為子,位臨臣庶,威重四海。動靜以禮,則星辰順序;   意有邪僻,則晷度錯違。陛下以河南尹鄧萬有龍潛之舊,封為通侯,恩重公卿,惠豐宗室。加頃引見,與之對博,上下媟黷,有虧尊嚴。臣聞之,帝左右者,所以咨政德也。故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與也。[一]昔宋閔公與強臣共博,列婦人於側,積此無禮,以致大□。[二]武帝與幸臣李延年、韓嫣同臥起,尊爵重賜,情慾無猒,遂生驕淫之心,行不義之事,卒延年被戮,嫣伏其辜。[三]夫愛之則不覺其過,惡之則不知其善,所以事多放濫,物情生怨。   故王者賞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四]善人同處,則日聞嘉訓;惡人從游,則日生邪情。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五]邪臣惑君,亂妾危主,以非所言則悅於耳,以非所行則翫於目,故令人君不能遠之。仲尼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蓋聖人之明戒也!昔光武皇帝與嚴光俱寢,上天之異,其夕即見。[六]夫以光武之聖德,嚴光之高賢,君臣合道,尚降此變,豈況陛下今所親幸,以賤為貴,以卑為尊哉?惟陛下遠讒諛之人,納謇謇之士,除左右之權,寤宦官之敝。使積善日熙,[七]佞惡消殄,則干□可除。」帝省其奏。因以病自上,乞骸骨還家。靈帝復特徵,不行,病卒。   注[一]尚書周公戒成王曰:「孺子其朋,孺子其朋,慎其往!」   注[二]公羊經書「宋萬弒其君捷」。傳曰:「宋萬嘗與魯莊公戰,獲於莊公,歸捨諸宮中,數月然後歸之。與宋閔公博,婦人在側,萬曰:『甚矣魯侯之淑,魯侯之美!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閔公矜此婦人,妒其言,顧曰:『此虜也,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搏閔公,絕其脰。」   注[三]李延年,中山人也。身及父母兄弟皆故倡人也。武帝時,延年女弟得幸,號曰李夫人。延年善歌舞,為協律都尉,佩二千石印綬,與上臥起。弟季與中人亂,出入驕恣,上遂誅延年兄弟。韓嫣,韓王信之曾孫也。武帝為王時,與嫣相愛,後位至上大夫,賞賜擬鄧通,與上臥起,出入永巷,以奸聞被誅。   注[四]甄,明也。   注[五]論語孔子曰:「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僻,友善柔,友便佞,損矣。」   注[六]事見逸人傳。   注[七]熙,廣也。   子驥,白馬令,亦稱善士。[一]   注[一]謝承書曰興字驥。   徐璆字孟玉,[一]廣陵海西人也。父淑,度遼將軍,有名於邊。[二]璆少博學,辟公府,舉高第。[三]稍遷荊州刺史。時董太后姊子張忠為南陽太守,因埶放濫,臧罪數億。璆臨當之部,太后遣中常侍以忠屬璆。璆對曰:「臣身為國,不敢聞命。」太后怒,遽征忠為司隸校尉,以相威臨。璆到州,舉奏忠臧余一億,使冠軍縣上簿詣大司農,以彰暴其事。又奏五郡太守及屬縣有臧污者,悉征案罪,威風大行。中平元年,與中郎將朱鑈擊黃巾賊於宛,破之。張忠怨璆,與諸閹官構造無端,璆遂以罪征。   有破賊功,得免官歸家。後再征,遷汝南太守,轉東海相,所在化行。   注[一]璆音仇。   注[二]謝承書曰:「淑字伯進,寬裕*(傳)**[博]*學,習孟氏易、春秋公羊傳、禮記、周官。善誦太公六韜,交接英雄,常有壯志。」   注[三]袁山松書曰:「璆少履清高,立朝正色。稱揚後進,惟恐不及。」   獻帝遷許,以廷尉征,當詣京師,道為袁術所劫,授璆以上公之位。璆乃歎曰:   「龔勝、鮑宣,獨何人哉?守之必死!」[一]術不敢逼。術死軍破,璆得其盜國璽,及還許,上之,[二]並送前所假汝南、東海二郡印綬。司徒趙溫謂璆曰:   「君遭大難,猶存此邪?」璆曰:「昔蘇武困於匈奴,不隊七尺之節,況此方寸印乎?」   注[一]龔勝字君賓,楚人也。好學明經,哀帝時為光祿大夫,乞骸骨。王莽即位,遣使以上卿征,勝不食而死。鮑宣字子都,渤海人也,哀帝時為司隸校尉。   王莽輔政,誅漢忠臣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   注[二]□宏曰:「秦以前以金、玉、銀為方寸璽。秦以來天子獨稱璽,又以玉,腢下莫得用。其玉出藍田山,題是李斯書,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號曰傳國璽。漢高祖定三秦,子嬰獻之,高祖即位乃佩之。王莽篡位,就元後求璽,後乃出以投地,上螭一角缺。及莽敗時,仍帶璽紱,杜吳殺莽,不知取璽,公賓就斬莽首,並取璽。更始將李松送上更始。赤眉至高陵,更始奉璽上赤眉。建武三年,盆子奉以上光武。孫堅從桂陽入雒討董卓,軍於城南,見井中有五色光,軍人莫敢汲,堅乃浚得璽。袁術有僭盜意,乃拘堅妻求之。術得璽,舉以向肘。魏武謂之曰:『我在,不聽汝乃至此。』」時璆得而獻之。   後拜太常,使持節拜曹操為丞相。操以相讓璆,璆不敢當。卒於官。   論曰:孫懿以高明見忌,而受欺於陰計;翟酺資譎數取通,而終之以謇諫。豈性智自有周偏,先後之要殊度乎?應氏七世才聞,而奉、劭采章為盛。及撰著篇籍,甄紀異知,雖雲小道,亦有可觀者焉。延、璆應對辯正,而不*(可)*犯陵上之尤,斯固辭之不可以已也。[一]   注[一]左氏傳孔子曰:「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產有辭,諸侯賴之。」   贊曰:楊終、李法,華陽有聞。[一]二應克聰,亦表汝濆。[二]翟酺詐懿,霍諝請舅。延能訐帝,璆亦啎後。   注[一]益州,古梁州之域。尚書曰:「華陽黑水惟梁州。」孔安國注曰:「北拒華山之陽,南拒黑水。」故常璩□蜀事而謂之華陽國志焉。   注[二]鄭玄注周禮曰:「水涯曰濆。」    校勘記   一五九七頁一二行民懷土思群書治要「民」作「人」。按:作「人」是,此蓋後人回改而誤者。   一六00頁二行豈可不臨深履薄以為至戒按:王先謙謂末有復語,疑此衍文。   一六00頁四行鑒念前往按:殿本「往」作「世」。   一六00頁八行晉侯殺其太子申生至直稱君者甚之也按:章懷引經傳多刪節,此注所引,與公羊傳原文更多出入。公羊傳原文作「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曷為直稱晉侯以殺?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一六00頁一一行廖子防及光俱為黃門郎按:沉家本謂光、防乃廖弟,非廖子,注謬。此傳上文言廖不訓諸子,下文言廖不納,子豫後坐縣書誹謗,廖以就國,則終所稱黃門郎即指廖子豫,廖傳不言豫為黃門郎,史文不具耳。下文「視成任性」注引馬防傳云云,亦誤。   一六00頁一二行選長者之有節行者與之居按:史記外戚傳作「選長者士之有節行者與居」。   一六0三頁七行此最安危*[之極]*戒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0四頁二行權並族害*(屍)**[己]*奸行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0四頁八行斂天下之財按:「天」下原脫「下」字,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0五頁六行叛羌千餘騎徙敦煌來鈔郡界按:刊誤謂案文「徙」當作「從」。   一六0五頁一三行*(宜升)**[斗]*歷改憲*[宜]*行先王至德要道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升」當作「斗」,見春秋保干圖。校補謂案續志律歷中篇論歷,凡三引保干圖讖文,皆作「三百年斗歷改憲」。所謂斗歷者,即古法冬至日在建星,建星謂北斗也。歲十二月以配天之十二辰,取斗杓所指為驗,閏月無中氣,則北斗邪指兩辰之閒,以定四時而成歲。漢興迄章帝,改用四分歷,適當三百年,已應斗歷改憲之讖矣。輔本謂漢更有四百年之難,其數即起於三百年改憲之閒,宜豫修省,以銷其禍,則注引耆舊傳「宜」字,並當在「斗歷改憲」下也。今據改。   一六0六頁一行上檄章救酺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上移下曰檄,此止可言上章耳,不應有「檄」字,明衍。   一六0六頁四行孝文皇帝始置一經博士汲本「一經」作「五經」。惠校本作「一經」,惠所據乃北宋本也。集解引周壽昌說,謂據王氏玉海引此,作「文帝始置一經博士」,殆宋本此書有作「一經」者,非「五經」也。今按:證以章懷注,則作「五經」為合,作「一經」者,殆後人以文帝未嘗於五經□置博士而改之耳。   一六0七頁一一行行部四十二縣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郡國志汝南郡領三十七城,此云「四十二」,未詳。   一六0七頁一四行奉少為上計吏按:刊誤謂「吏」當作「史」。   一六0八頁一六行富*(臣)**[辰]*諫曰據汲本改。   一六0九頁一行喪婦之長女不娶為其不受命也按:李慈銘謂「喪婦」當作「喪父」。今韓詩外傳無此文。何氏公羊莊二十七年解詁與此略同,惟「為其不受命也」作「無教戒也」。大戴禮本命篇又小異。   一六0九頁三行數萬言按:汲本作「數十萬言」。   一六0九頁六行謝承書*(曰)*應氏譜並雲字仲遠據刊誤刪。   一六0九頁六行漢官儀又作*[仲]*瑗據汲本、殿本補。   一六一一頁四行夫時化則刑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漢書刑法志「治則刑重,亂則刑輕」。此傳及注中「化」字本是「治」字,唐人諱治,故章懷注范史,多改「治」為「理」,亦有改為「化」者,「世」皆改為「代」,亦有改為「時」者,此傳下文「時輕時重」是也。   一六一二頁八行顧由是無計慮耳按:汲本、殿本「由無」作「無由」。   一六一二頁一四行故膠*(東)**[西]*相董仲舒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膠東」當作「膠西」。今據改。   一六一三頁六行斯文之族按:汲本「族」作「俗」。   一六一四頁一一行惟*(萃)**[悴]*古字通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一四頁一五行釋時俗嫌疑按:汲本「釋」作「識」。   一六一四頁一六行皆傳於時按:「於」原作「乎」,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一五頁一行弟子瑒按:原本正文及注「瑒」字皆斗「宜」,各本不誤,逕改正。   一六一五頁二行瑒字德璉按:原於「璉」作「□」,□不成字,據汲本、殿本徑改正。   一六一六頁一五行謂遵依常轍按:「謂」原斗「論」,「勂」原斗「徹」,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一七頁一行不食烏喙按:「喙」原斗「啄」,逕據汲本、殿本改正。下同。   一六一七頁六行令容駟馬蓋車按:「令」原斗「今」,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一七頁一三行子鑈按:汲本、殿本「鑈」作「雋」。   一六一八頁三行在事二年按:汲本、殿本「二」作「三」。   一六一八頁七行尚書令陳蕃任事則化按:御覽四二七、四五二引,「化」並作「治」,此亦避唐諱改。   一六一八頁八行昔朱雲廷折欄檻按:刊誤謂案文「廷」下少「爭」字。   一六一九頁二行河南尹鄧萬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作「鄧萬世」,本書鄧後、陳蕃傳引並作「鄧萬世」。又引惠棟說,謂唐諱「世」,故削之,猶「韓擒虎」為「韓擒」也。   一六一九頁七行爵人必甄其德按:「必」原斗「以」,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二0頁四行出入驕恣按:「驕」原斗「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二0頁一二行徐璆字孟玉殿本「玉」作「本」。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先賢行狀作「孟平」,汝南先賢傳作「孟玉」。校補謂洪氏歷舉孟平、孟玉兩說,知所見本正文亦必作「孟本」。   一六二一頁三行構造無端按:「構」原斗「構」,逕改正。   一六二一頁五行璆音仇按:殿本此下有「字孟玉」三字。校補謂殿本就監本改刊,其正文作「字孟本」,注當是「一作字孟玉」,脫「一作」二字。   一六二一頁六行寬裕*(傳)**[博]*學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二二頁九行而不*(可)*犯陵上之尤集解引何焯說,謂「可」字衍。今據刪。   ************後漢書卷四十九 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第三十九   王充字仲任,會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徙焉。充少孤,鄉里稱孝。後到京師,受業太學,[一]師事扶風班彪。好博覽而不守章句。家貧無書,常游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觿流百家之言。後歸鄉里,屏居教授。仕郡為功曹,以數諫爭不合去。   注[一]袁山松書:「充幼聰朗。詣太學,觀天子臨辟雍,作六儒論。」   充好論說,始若詭異,終有理實。以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閉門潛思 ,絕慶吊之禮,戶牖牆壁各置刀筆。箸論衡八十五篇,二十餘萬言,[一]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   注[一]袁山松書曰:「充所作論衡,中土未有傳者,蔡邕入吳始得之,恆秘玩以為談助。其後王朗為會稽太守,又得其書,及還許下,時人稱其才進。或曰,不見異人,當得異書。問之,果以論衡之益,由是遂見傳焉。」抱朴子曰:「時人嫌蔡邕得異書,或搜求其帳中隱處,果得論衡,抱數卷持去。邕丁寧之曰:『唯我與爾共之,勿廣也。』」刺史董勤闢為從事,轉治中,自免還家。友人同郡謝夷吾上書薦充才學,[一]   肅宗特詔公車征,病不行。年漸七十,志力衰耗,乃造養性書十六篇,裁節嗜欲 ,頤神自守。永元中,病卒於家。   注[一]謝承書曰:「夷吾薦充曰:『充之天才,非學所加,雖前世孟軻、孫卿,近漢楊雄、劉向、司馬遷,不能過也。』」王符字節信,安定臨涇人也。少好學,有志操,與馬融、竇章、張衡、崔瑗等友善。安定俗鄙庶孽,[一]而符無外家,為鄉人所賤。自和、安之後,世務游宦,當塗者更相薦引,而符獨耿介不同於俗,以此遂不得升進。志意蘊憤,乃隱居著書三十餘篇,以譏當時失得,不欲章顯其名,故號曰潛夫論。其指訐時短,討□物情,[二]足以觀見當時風政,著其五篇云爾。   注[一]何休注公羊傳云:「孽,賤也。」   注[二]訐,攻也。□,責也。   貴忠篇曰:   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皇天之所愛育者人也。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愛,焉可以不安而利之,養而濟之哉?是以君子任職則思利人,達上則思進賢,故居上而下不怨,在前而後不恨也。書稱「天工人其代之」。王者法天而建官,[一]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虛受。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偷天官以私己乎![二]以罪犯人,必加誅罰,況乃犯天,得無咎乎?夫五*(世)**[代]*之臣,以道事君,[三]澤及草木,仁被率土,是以福祚流衍,本支百世。[四]季世之臣,以諂媚主,不思順天,專杖殺伐。白起、蒙恬,秦以為功,天以為賊;   [五]息夫、董賢,主以為忠,天以為盜。[六]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鮮不及矣。」[七]是故德不稱,其禍必酷;能不稱,其殃必大。夫竊位之人,天奪其鑒。[八]雖有明察之資,仁義之志,一旦富貴,則背親捐舊,喪其本心,□骨肉而親便辟,薄知友而厚犬馬,寧見朽貫千萬,而不忍貸人一錢,情知積粟腐倉,而不忍貸人一鬥,骨肉怨望於家,細人謗讟於道。前人以敗,後爭襲之,誠可傷也。   注[一]尚書咎繇謨曰:「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孔安國注云:「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也。」又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設都。」孔安國注云:「天有日、月、北斗、五星二十八宿,皆有尊卑相正之法。言明王奉順此道,以立國設都也。」   注[二]左傳介之推曰:「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功以為己力乎?」   注[三]五代謂唐、虞、夏、殷、周也。   注[四]詩大雅曰:「文王孫子,本支百世。」   注[五]史記曰,白起為秦將,與趙戰於長平,坑趙卒四十五萬人。蒙恬為秦將,北逐戎翟,築長城,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裡。此為虐於人也。   注[六]息夫躬字子微,哀帝時,告東平王雲事,封宜陵侯。董賢字聖卿,得幸哀帝,為賢起大第於北闕下,封為高安侯。   注[七]易系辭之言。   注[八]論語孔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歟?」左傳晉卜偃曰:「虢必亡矣,天奪之鑒而益其疾也。」杜預注云「鑒,所以自照」也。   歷觀前政貴人之用心也,與嬰兒子其何異哉?嬰兒有常病,貴臣有常禍,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過。嬰兒常病,傷於飽也;貴臣常禍,傷於寵也。哺乳多則生□病,富貴盛而致驕疾。愛子而賊之,驕臣而滅之者,非一也。極其罰者,乃有僕死深牢,銜刀都巿,[一]豈非無功於天,有害於人者乎?夫鳥以山為埤而增巢其上,魚以泉為淺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者餌也。[二]貴戚願其宅吉而制為令名,欲其門堅而造作鐵樞,卒其所以敗者,非苦禁忌少而門樞朽也,常苦崇財貨而行驕僭耳。   注[一]趙將李牧為韓倉所譖,賜死。將自誅,臂短不能及,銜刀於柱以自殺。   見戰國策。   注[二]曾子之文也。亦見大戴禮。   不上順天心,下育人物,而欲任其私智,竊弄君威,反戾天地,欺誣神明。居累卵之危,而圖太山之安,為朝露之行,而思傳世之功。[一]豈不惑哉!豈不惑哉!   注[一]朝露言易盡也。蘇子曰:「人生一世,若朝露之托於桐葉耳,其與幾何!」   浮侈篇曰:   王者以四海為家,兆人為子。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饑;一婦不織,天下受其寒。   [一]今舉俗捨本農,趨商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游手為巧,充盈都邑,[二]   務本者少,浮食者觿。「商邑翼翼,四方是極。」[三]今察洛陽,資末業者什於農夫,虛偽游手什於末業。是則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婦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縣,巿邑萬數,類皆如此。本末不足相供,則民安得不饑寒?饑寒並至,則民安能無奸軌?奸軌繁多,則吏安能無嚴酷?嚴酷數加,則下安能無愁怨?愁怨者多,則咎徵並臻。下民無聊,而上天降□,則國危矣。   注[一]文子曰:「神農之法曰:『丈夫丁壯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婦人當年不織,天下有受其寒者。故其耕不強者,無以養生,其織不力者,無以衣形。』」注[二]游手為巧謂雕鏤之屬也。   注[三]詩商頌文也。鄭玄注云:「極,中也。翼翼然可則□,乃四方之中正也。」   夫貧生於富,弱生於強,亂生於化,危生於安。[一]是故明王之養民,憂之勞之,教之誨之,慎微防萌,以斷其邪。故易美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二]   七月之詩,大小教之,終而復始。由此觀之,人固不可恣也。[三]   注[一]富而不節則貧,強而驕人則弱,居理而不修德則亂,恃安而不慎微則危矣。   注[二]「節以制度」以下,並節卦彖辭也。鄭玄注云:「空府臧則傷財,力役繁則害人,二者奢泰之所致。」   注[三]七月,詩豳風也。大謂耕桑之法,小謂索綯之類。自春及冬,終而復始也。   今人奢衣服,侈飲食,事口舌而習調欺。或以謀奸合任為業,[一]或以游博持掩為事。[二]丁夫不扶廣鋤,而懷丸挾彈,攜手上山遨遊,或好取土作丸賣之,外不足禦寇盜,內不足禁鼠雀。或作泥車瓦狗諸戲弄之具,以巧詐小兒,此皆無益也。   注[一]合任謂相合為任俠也。   注[二]博謂六博,掩謂意錢也。前書貨殖傳曰「又況掘頤搏掩犯奸成富」也。   詩刺「不績其麻,巿也婆娑」。[一]又婦人不修中饋,休其蠶織,[二]而起學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誣細民,熒惑百姓妻女。羸弱疾病之家,懷憂憤憤,易為恐懼。至使奔走便時,去離正宅,崎嶇路側,風寒所傷,奸人所利,盜賊所中。   或增禍重祟,至於死亡,而不知巫所欺誤,反恨事神之晚,此妖妄之甚者也。   注[一]詩陳風也。婆娑,舞魍。謂婦人於巿中歌舞以事神也。   注[二]易家人卦六二曰:「在中饋,貞吉。」鄭玄注云:「中饋,酒食也。」詩大雅曰:「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或刻畫好繒,以書祝辭;或虛飾巧言,希致福祚;或糜折金彩,令廣分寸;或斷截觿縷,繞帶手腕;或裁切綺縠,繨紩成幡。皆單費百縑,用功千倍,破牢為偽,以易就難,坐食嘉谷,消損白日。[一]夫山林不能給野火,江海不能實漏琶,皆所宜禁也。   注[一]損或作「捐」。   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綈,[一]革舄韋帶。而今京師貴戚,衣服飲食,車輿廬第,奢過王制,固亦甚矣。且其徒御僕妾,皆服文組彩牒,[二]錦繡綺紈,葛子升越,筩中女布。[三]犀象珠玉,虎魄輂瑁,石山隱飾,金銀錯鏤,[四]窮極麗靡,轉相誇宛。[五]其嫁娶者,車軿數里,緹帷竟道,[六]騎奴侍童,夾轂並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其不逮,一饗之所費,破終身之業。古者必有命然後乃得衣繒絲而乘車馬,[七]今雖不能復古,宜令細民略用孝文之制。   注[一]前書音義曰:「弋,皁也。綈,繒也。」   注[二]牒即今疊布也。   注[三]說文曰:「綺,文繒也。」前書曰:「齊俗作冰紈。」子,細稱也。沉懷遠南越志曰:「蕉布之品有三,有蕉布,有竹子布,又有葛焉。雖精麤之殊,皆同出而異名。」楊雄蜀都賦曰:「布則蜘蛛作絲,不可見風,筩中黃潤,一端數金。」盛弘之荊州記曰:「秭歸縣室多幽閒,其女盡織布至數十升。」今永州俗猶呼貢布為女子布也。   注[四]廣雅曰:「虎魄,珠也。生地中,其上及旁不生草,深者八九尺。初時如桃膠,凝堅乃成。其方人以為枕。出罽賓及大秦國。」吳錄曰:「輂瑁似龜而大,出南海。」山石謂隱起為山石之文也。   注[五]郭景純注子虛賦曰:「詫,誇也。」宛與詫通也。   注[六]蒼頡篇曰:「軿,衣車。」軿音薄丁反,又步田反。   注[七]尚書大傳曰:「古之帝王者必有命。人能敬長矜孤,取捨好讓者,命於其君,得乘飾車軿馬,衣文錦。未有命者,不得衣,不得乘,乘衣者有罰。」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一]桐木為棺,葛采為緘,[二]下不及泉,上不洩臭。中世以後,轉用楸梓槐柏杶樗之屬,各因方土,裁用膠漆,使其堅足恃,其用足任,如此而已。   今者京師貴戚,必欲江南檽梓豫章之木。[三]邊遠下土,亦競相放□。夫檽樟豫章,所出殊遠,伐之高山,引之窮谷,入海乘淮,逆河泝洛,工匠雕刻,連累日月,會觿而後動,多牛而後致,重且千斤,功將萬夫,而東至樂浪,西達敦煌,費力傷農於萬里之地。古者墓而不墳,中世墳而不崇。仲尼喪母,頤高四尺,遇雨而崩,弟子請修之,夫子泣曰:「古不修墓。」[四]及鯉也死,有棺無幟。文帝葬芷陽,[五]明帝葬洛南,皆不臧珠寶,不起山陵,墓雖卑而德最高。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或至金縷玉匣,檽梓楩□,多埋珍寶偶人車馬,造起大頤,廣種松柏,廬舍祠堂,務崇華侈。案鄗畢之陵,南城之頤,[六]周公非不忠,曾子非不孝,以為□君愛父,不在於聚財,揚名顯親,無取於車馬。昔晉靈公多賦以雕牆,春秋以為*(非)**[不]*君;   [七]華元、樂舉厚葬文公,君子以為不臣。[八]況於腢司士庶,乃可僭侈主上,過天道乎?[九]   注[一]易系辭之言也。   注[二]屍子曰:「禹之喪法,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日。」墨子曰:「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巴之中,衣衾三領,款木之棺,葛以緘之。」采猶蔓也。緘,束也。   注[三]檽音乃豆反,見埤蒼。爾雅曰:「栵檽。」音而。注云「檽似槲□而痺小」,恐非棺槨之用。豫章即樟木也。   注[四]孔子合葬母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於是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曰:「爾來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修墓。」見禮記也。   注[五]縣名,屬京兆,文帝后改曰霸陵。   注[六]畢,周文王、武王葬地也。司馬遷云「在鄗東南杜中」,無墳隴,在今咸陽縣西北。孔安國注尚書雲在長安西北。南城山,曾子父所葬,在今沂州費縣西南也。   注[七]左傳:「晉靈公不君,厚斂以雕牆。」杜預注云:「不君,失君道也。雕,畫也。」   注[八]左傳:「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始用殉,幟有四阿,棺有翰檜。君子謂華元、樂舉於是不臣,是□君於惡也。」   注[九]前書貢禹曰:「今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天子過天道,其日久矣。」   實貢篇曰:   國以賢興,以諂衰;君以忠安,以佞危。此古今之常論,而時所共知也。然衰國危君,繼踵不絕者,豈時無忠信正直之士哉,誠苦其道不得行耳。夫十步之閒,必有茂草;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一]是故亂殷有三仁,小□多君子。[二]   今以大漢之廣土,士民之繁庶,朝廷之清明,上下之修正,而官無善吏,位無良臣。此豈時之無賢,諒由取之乖實。夫志道者少與,逐俗者多疇,是以朋黨用私,背實趨華。其貢士者,不復依其質干,准其才行,但虛造聲譽,妄生羽毛。略計所舉,歲且二百。覽察其狀,則德侔顏、冉,詳核厥能,則鮮及中人,皆總務陞官,自相推達。夫士者貴其用也,不必求備。故四友雖美,能不相兼;   [三]三仁齊致,事不一節。高祖佐命,出自亡秦;光武得士,亦資暴莽。況太平之時,而雲無士乎!   注[一]說苑曰:「十步之澤,必有芳草。」論語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也。   注[二]亂殷謂紂時也。三仁,箕子、微子、比干也。左傳,吳季札適□,悅蘧瑗、史狗、史□、公子荊、公叔發、公子朝,曰:「□多君子,未有患也。」又臧宣叔曰:「□之於晉,不得為次國。」杜預注云:「春秋之時,以強弱為大小,□雖侯爵,猶為小國。」   注[三]尚書大傳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謂回也為胥附,賜也為奔走,師也為先後,由也為禦侮,其能各不同也。   夫明君之詔也若聲,忠臣之和也如響。長短大小,清濁疾徐,必相應也。且攻玉以石,洗金以鹽,[一]濯錦以魚,浣布以灰。夫物固有以賤理貴,以醜化好者矣。智者□短取長,以致其功。今使貢士必核以實,其有小疵,勿強衣飾,[二]   出處默語,各因其方,則蕭、曹、周、韓之倫,何足不致,吳、鄧、梁、竇之屬,企踵可待。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   注[一]詩小雅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今之金工發金色者,皆淬之於鹽水焉。   注[二]衣飾謂裝飾以成其過也。衣音於氣反。   愛日篇曰:   國之所以為國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豐殖者,以有民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化國之日舒以長,故其民閒暇而力有餘;亂國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舒長者,非謂羲和安行,[一]   乃君明民靜而力有餘也。促短者,非謂分度損減,[二]乃上闇下亂,力不足也。   孔子稱「既庶則富之,既富乃教之」。是故禮義生於富足,盜竊起於貧窮;富足生於寬暇,貧窮起於無日。   聖人深知力者民之本,國之基也,故務省徭役,使之愛日。是以堯□羲和,欽若昊天,敬授民時。明帝時,公車以反支日不受章奏,[三]帝聞而怪曰:「民廢農桑,遠來詣闕,而復拘以禁忌,豈為政之意乎!」於是遂蠲其制。*(令)**[今]*冤民仰希申訴,而令長以神自畜,[四]百姓廢農桑而趨府廷者,相續道路,非朝餔不得通,非意氣不得見。[五]或連日累月,更相瞻視;或轉請鄰里,饋糧應對。歲功既虧,天下豈無受其饑者乎?   注[一]羲和,日也。山海經曰:「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閒,有羲和之國。有女子曰羲和,方浴日於甘泉。羲和者,帝俊之妻,是生十日。」郭璞注曰:「羲和蓋天地始生日月者也。」   注[二]洛書甄耀度曰「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為千九百三十二里。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一」也。   注[三]凡反支日,用月朔為正。戌、亥朔一日反支,申、酉朔二日反支,午、未朔三日反支,辰、巳朔四日反支,寅、卯朔五日反支,子、丑朔六日反支。   見陰陽書也。   注[四]難見如神也。   注[五]說文曰:「餔謂日加申時也。」今為「晡」字也。   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從此言之,中才以上,足議曲直,鄉亭部吏,亦有任決斷者,而類多枉曲,蓋有故焉。夫理直則恃正而不橈,事曲則諂意以行賕。   不橈故無恩於吏,行賕故見私於法。若事有反覆,吏應坐之,吏以應坐之故,不得不枉之於庭。以羸民之少黨,而與豪吏對訟,其埶得無屈乎?縣承吏言,故與之同。   若事有反覆,縣亦應坐之,縣以應坐之故,而排之於郡。以一民之輕,而與一縣為訟,其理豈得申乎?事有反覆,郡亦坐之,郡以共坐之故,而排之於州。   以一民之輕,與一郡為訟,其事豈獲勝乎?既不肯理,故乃遠詣公府。公府復不能察,而當延以日月。貧弱者無以曠旬,強富者可盈千日。理訟若此,何枉之能理乎?正士懷怨結而不見信,[一]猾吏崇奸軌而不被坐,此小民所以易侵苦,而天下所以多困窮也。   注[一]信讀曰伸。   且除上天感痛致□,但以人功見事言之。自三府州郡,至於鄉縣典司之吏,辭訟之民,官事相連,更相檢對者,日可有十萬人。一人有事,二人經營,是為日三十萬人廢其業也。以中農率之,則是歲三百萬人受其饑者也。然則盜賊何從而銷,太平何由而作乎?詩云:「莫肯念亂,誰無父母?」[一]百姓不足,君誰與足?可無思哉!可無思哉!   注[一]詩小雅也。   述赦篇曰:   凡療病者,必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而國可安也。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贖。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何以明之哉?   夫謹□之人,身不蹈非,又有為吏正直,不避強禦,而奸猾之黨橫加誣言者,皆知赦之不久故也。善人君子,被侵怨而能至闕庭自明者,萬無數人;數人之中得省問者,百不過一;既對尚書而空遣去者,復什六七矣。其輕薄奸軌,既陷罪法,怨毒之家冀其辜戮,以解畜憤,而反一□悉蒙赦釋,令惡人高會而誇宛,老盜服臧而過門,孝子見讎而不得討,遭盜者鶯物而不敢取,痛莫甚焉!   夫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軌者賊良民。[一]書曰:「文王作罰,刑茲無赦。」[二]   先王之制刑法也,非好傷人肌膚,斷人壽命也;貴威奸懲惡,除人害也。故經稱「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詩刺「彼宜有罪,汝反脫之」。[三]古者唯始受命之君,承大亂之極,寇賊奸軌,難為法禁,故不得不有一赦,與之更新,頤育萬民,以成大化。非以養奸活罪,放縱天賊也。夫性惡之民,民之豺狼,雖得放宥之澤,終無改悔之心。旦脫重梏,夕還囹圄,嚴明令尹,不能使其斷絕。何也?凡敢為大奸者,才必有過於觿,而能自媚於上者也。多散誕得之財,奉以諂諛之辭,以轉相驅,[四]   非有第五公之廉直,孰不為顧哉?[五]論者多曰:「久不赦則奸軌熾而吏不制,宜數肆眚以解散之。」此未昭政亂之本源,不察禍福之所生也。   注[一]爾雅曰:「稂,童徹。」郭璞注云:「莠類也。」詩曰:「不稂不莠。」稂音郎。   注[二]康誥之言也。   注[三]詩大雅也。「此宜無罪,汝反收之;彼宜有罪,汝反脫之」。毛萇注云:「脫,赦也。」   注[四]誕猶虛也。   注[五]謂第五倫也。為司空,性廉直也。   後度遼將軍皇甫規解官歸安定,鄉人有以貨得鴈門太守者,亦去職還家,書刺謁規。規臥不迎,既入而問:「卿前在郡食鴈美乎?」有頃,又白王符在門。規素聞符名,乃驚遽而起,衣不及帶,屣履出迎,援符手而還,與同坐,極歡。   時人為之語曰:「徒見二千石,不如一縫掖。」[一]言書生道義之為貴也。符竟不仕,終於家。   注[一]禮記儒行孔子曰:「丘少居魯,衣逢掖之衣。」鄭玄注曰:「逢猶大也。   大掖之衣,大袂單衣也。」   仲長統字公理,山陽高平人也。少好學,博涉書記,贍於文辭。年二十餘,遊學青、徐、並、冀之閒,與交友者多異之。并州刺史高幹,袁紹甥也。素貴有名,招致四方游士,士多歸附。統過干,干善待遇,訪以當時之事。統謂干曰:「君有雄志而無雄才,好士而不能擇人,所以為君深戒也。」干雅自多,不納其言,統遂去之。無幾,干以并州叛,卒至於敗。[一]並冀之士皆以是異統。[二]   注[一]魏志曰:「高幹叛,欲*[南]*奔*(南)*荊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斬之」也。   注[二]異其有知人之鑒也。   統性俶儻,敢直言,不矜小節,默語無常,時人或謂之狂生。每州郡命召,輒稱疾不就。常以為凡游帝王者,欲以立身揚名耳,而名不常存,人生易滅,優遊偃仰,可以自娛,欲卜居清曠,以樂其志,論之曰:「使居有良田廣宅,背山臨流,溝池環□,竹木周布,場圃築前,果園樹後。舟車足以代步涉之艱,使令足以息四體之役。養親有兼珍之膳,妻孥無苦身之勞。[一]良朋萃止,則陳酒餚以娛之;嘉時吉日,則亨羔豚以奉之。鞀亄平b,遊戲平林,[二]濯清水,追涼風,釣遊鯉,弋高鴻。諷於舞雩之下,詠歸高堂之上。[三]安神閨房,思老氏之玄虛;呼吸精和,求至人之彷彿。[四]與達者數子,論道講書,俯仰二儀,錯綜人物。彈南風之雅操,發清商之妙曲。[五]消搖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閒。不受當時之責,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則可以陵霄漢,出宇宙之外矣。   豈羨夫入帝王之門哉!」又作詩二篇,以見其志。辭曰:   注[一]孥讀曰奴。   注[二]鞀傿S踟鉹]。   注[三]雩,祭旱之名也。為壇而□其上,以祈雨焉。論語曾點曰:「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   注[四]老子曰:「玄之又玄,虛其心,實其腹。」呼吸謂嚥氣養生也。莊子曰:   「吹煦呼吸,吐故納新。」又曰「至人無己」也。   注[五]家語曰:「舜彈五弦之琴,造南風之詩曰:『南風之熏兮,可以解吾人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人之財兮。』」三禮圖曰:「琴本五弦,曰宮、商、角、征、羽,文王增二,曰少宮、少商,弦最清也。」   飛鳥遺跡,蟬蛻亡殼。騰蛇□鱗,神龍喪角。[一]至人能變,達士拔俗。乘雲無轡,騁風無足。垂露成幃,張霄成幄。沆瀣當餐,九陽代燭。[二]恆星艷珠,朝霞潤玉。六合之內,恣心所欲。人事可遺,何為侷促?   注[一]王充論衡曰:「蠐螬化為復育,復育轉為蟬。蟬之去復育,龜之解甲,蛇之脫皮,可謂屍解矣。」蛻音式銳反。爾雅曰:「騰蛇有鱗。」廣雅曰:「有角曰龍。」喪角,解角也。   注[二]霄,摩天赤氣也。在旁曰幃,在上曰幄。陵陽子明經曰:「沆瀣者,北方夜半氣也。」九陽謂日也。山海經曰「陽谷上有扶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也。   大道雖夷,見幾者寡。任意無非,適物無可。古來繞繞,委曲如瑣。百慮何為,至要在我。寄愁天上,埋憂地下。叛散五經,滅□風、雅。百家雜碎,請用從火。   抗志山棲,游心海左。元氣為舟,微風為柂。[一]敖翔太清,縱意容冶。   注[一]柂,船尾也,音徒可反。   尚書令荀彧聞統名,奇之,舉為尚書郎。後參丞相曹操軍事。每論說古今及時俗行事,恆發憤歎息。因著論名曰昌言,[一]凡三十四篇,十餘萬言。   注[一]昌,當也。尚書曰:「汝亦昌言。」   獻帝遜位之歲,統卒,時年四十一。友人東海繆襲常稱統才章足繼西京董、賈、劉、楊。[一]今簡撮其書有益政者,略載之雲。   注[一]董仲舒、賈誼、劉向、楊雄也。襲字熙伯,辟御史府,後至尚書、光祿勳。   理亂篇曰:   豪傑之當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無天下之分,故戰爭者競起焉。於斯之時,並偽假天威,矯據方國,擁甲兵與我角才智,程勇力與我競雌雄,不知去就,疑誤天下,蓋不可數也。角知者皆窮,角力者皆負,形不堪復伉,埶不足復校,乃始羈首繫頸,就我之銜紲耳。[一]夫或曾為我之尊長矣,或曾與我為等儕矣,或曾臣虜我矣,或曾執囚我矣。彼之蔚蔚,皆匈詈腹詛,幸我之不成,[二]而以奮其前志,詎肯用此為終死之分邪?   注[一]銜,勒也。紲,韁也。   注[二]蔚與郁古字通。   及繼體之時,民心定矣。普天之下,賴我而得生育,由我而得富貴,安居樂業,長養子孫,天下晏然,皆歸心於我矣。豪傑之心既絕,士民之志已定,貴有常家,尊在一人。當此之時,雖下愚之才居之,猶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暴風疾霆,不足以方其怒;陽春時雨,不足以喻其澤;周、孔數千,無所復角其聖;賁、育百萬,無所復奮其勇矣。   彼後嗣之愚主,見天下莫敢與之違,自謂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一]目極角抵之觀,耳窮鄭□之聲。[二]入則耽於婦人,出則馳於田獵。荒廢庶政,□亡人物,澶漫彌流,無所底極。[三]   信任親愛者,盡佞諂容說之人也;寵貴隆豐者,盡后妃姬妾之家也。使餓狼守庖廚,饑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怨毒無聊,禍亂並起,中國擾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昔之為我哺乳之子孫者,今儘是我飲血之寇讎也。至於運徙埶去,猶不覺悟者,豈非富貴生不仁,沉溺致愚疾邪?存亡以之迭代,政亂從此周復,天道常然之大數也。[四]   注[一]左傳洩冶諫陳靈公曰:「公卿宣淫,人無□焉。」杜預注云:「宣,示也。」   注[二]武帝元封三年,作角抵戲。音義云:「兩兩相當角力,角伎蓺射御,故名角抵,蓋雜伎樂*(以)**[也]*,巴俞戲魚龍蔓延之屬也。後更名平樂觀。」禮記曰「鄭音好濫淫志,宋音宴安溺志」也。   注[三]澶漫猶縱逸也。澶音徒旦反。莊子外篇曰「澶漫為樂」也。   注[四]左傳曰「美惡周必復,天之道也。」   又政之為理者,取一切而已,非能斟酌賢愚之分,以開盛衰之數也。日不如古,彌以遠甚,豈不然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焉。而清絜之士,徒自苦於茨棘之閒,無所益損於風俗也。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腢,徒附萬計。[一]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二]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三]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綺室;倡謳*(妓)*[伎]樂,列乎深堂。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隨其心之所慮。此皆公侯之廣樂,君長之厚實也。苟能運智詐者,則得之焉;苟能得之者,人不以為罪焉。源發而橫流,路開而四通矣。求士之捨榮樂而居窮苦,[四]□放逸而赴束縛,夫誰肯為之者邪![五]夫亂世長而化世短。亂世則小人貴寵,君子困賤。當君子困賤之時,局高天,蹐厚地,猶恐有鎮厭之禍也。[六]逮至清世,則復入於矯枉過正之檢。老者耄矣,不能及寬饒之俗;少者方壯,將復困於衰亂之時。是使奸人擅無窮之福利,而善士掛不赦之罪辜。苟目能辯色,耳能辯聲,口能辯味,體能辯寒溫者,將皆以修絜為諱惡,設智巧以避之焉,況肯有安而樂之者邪?斯下世人主一切之愆也。   注[一]徒,觿也。附,親也。   注[二]史記曰:「轉轂百數,廢居蓄邑。」注云:「有所廢,有所蓄,言其乘時射利也。」   注[三]琦,瑋也。抱朴子曰「片玉可以琦,奚必俟盈尺」也。   注[四]捨音式者反。   注[五]束縛謂自潔清如拘執也。   注[六]詩小雅曰:「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毛萇注云:   「局,曲也。蹐,累足也。」   昔春秋之時,周氏之亂世也。逮乎戰國,則又甚矣。秦政乘並兼之埶,放虎狼之心,[一]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漢用兵之苦,甚於戰國之時也。漢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亂,[二]計其殘夷滅亡之數,又復倍乎秦、項矣。   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絕而無民者,不可勝數。[三]此則又甚於亡新之時也。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難三起,[四]中閒之亂,尚不數焉。變而彌猜,下而加酷,[五]推此以往,可及於盡矣。嗟乎!不知來世聖人救此之道,將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窮此之數,欲何至邪?   注[一]政,始皇名也。   注[二]漢至王莽篡位二百一十四年。雲二百者,舉全數。   注[三]孝平帝時,凡郡國一百三,縣邑一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四,侯國二百四十一。地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萬三百六十八里。人戶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此漢家極盛之時。遭王莽喪亂,暨光武中興,海內人戶,准之於前,十裁二三,邊方蕭條,略無孑遺。   孝靈遭黃巾之寇,獻帝嬰董卓之禍,英雄潟峙,白骨膏野,兵亂相尋三十餘年,三方既寧,萬不存一也。   注[四]秦三王二帝通在位四十九年,前漢二百三十年,後漢百九十五年,凡四百七十四年,故雲不及五百年也。三起謂秦末及王莽並獻帝時也。   注[五]下猶後也。   損益篇曰:   作有利於時,制有便於物者,可為也。事有乖於數,法有翫於時者,可改也。   故行於古有其多,用於今無其功者,不可不變。變而不如前,易有多所敗者,亦不可不復也。漢之初興,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以殺生之權。於是驕逸自恣,志意無厭。魚肉百姓,以盈其欲;報蒸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軌之奸,下有暴亂殘賊之害。雖藉親屬之恩,蓋源流形埶使之然也。降爵削土,稍稍割奪,卒至於坐食奉祿而已。然其洿穢之行,淫昏之罪,猶尚多焉。故淺其根本,輕其恩義,猶尚假一日之尊,收士民之用。況專之於國,擅之於嗣,豈可鞭笞叱宛,而使唯我所為者乎?時政雕敝,風俗移易,純樸已去,智惠已來。[一]出於禮制之防,放於嗜欲之域久矣,固不可授之以柄,假之以資者也。是故收其奕世之權,校其從橫之埶,善者早登,否者早去,[二]故下土無壅滯之士,國朝無專貴之人。此變之善,可遂行者也。   注[一]老子曰「智惠出,有大偽」也。   注[二]去音袪莒反。   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佈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一]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二]榮樂過於封君,埶力侔於守令。財賂自營,犯法不坐。刺客死士,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敗,寄死不斂,冤枉窮困,不敢自理。雖亦由網禁□闊,蓋分田無限使之然也。今欲張太平之紀綱,立至化之基趾,齊民財之豐寡,正風俗之奢儉,非井田實莫由也。此變有所敗,而宜復者也。   注[一]十三州志曰:「有秩、嗇夫,得假半章印。」續漢輿服志曰:「百石,青紺綸,一采,宛轉繆織,長丈二尺。」說文:「綸,青絲綬也。」鄭玄注禮記曰:「綸,今有秩、嗇夫所佩也。」三辰,日、月、星也。龍章謂山龍之章。皆畫於衣也。   注[二]周禮小司徒職:「五人為伍。」前書曰:「五家為伍,伍有長。」論語孔子曰:「千室之邑,百乘之家。」言豪強之家,身無品秩,而強富比於公侯也。   肉刑之廢,輕重無品,下死則得髡鉗,下髡鉗則得鞭笞。[一]死者不可復生,而髡者無傷於人。髡笞不足以懲中罪,安得不至於死哉![二]夫雞狗之攘竊,男女之淫奔,酒醴之賂遺,謬誤之傷害,皆非值於死者也。殺之則甚重,髡之則甚輕。不制中刑以稱其罪,則法令安得不參差,殺生安得不過謬乎?今患刑輕之不足以懲惡,則假臧貨以成罪,托疾病以諱殺。[三]科條無所准,名實不相應,恐非帝王之通法,聖人之良制也。或曰:過刑惡人,可也;過刑善人,豈可復哉?曰:若前政以來,未曾枉害善人者,則有罪不死也,[四]是為忍於殺人*(也)*,而不忍於刑人也。今令五刑有品,輕重有數,科條有序,名實有正,非殺人逆亂鳥獸之行甚重者,皆勿殺。[五]嗣周氏之秘典,續呂侯之祥刑,此又宜復之善者也。[六]   注[一]下猶減也。   注[二]言髡笞太輕,不足畏懼,而奸人冒罪,以陷於死。明復古肉刑,則人不陷於死也。   注[三]假增臧貨,以益其罪。托稱疾病,令死於獄也。   注[四]言善人有罪,亦當殺之也。   注[五]鳥獸之行謂蒸報也。   注[六]周禮大司寇職:「掌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祥,善也。尚書曰:「教爾祥刑。」   易曰:「陽一君二臣,君子之道也;陰二君一臣,小人之道也。」[一]然則寡者,為人上者也;觿者,為人下者也。一伍之長,才足以長一伍者也;一國之君,才足以君一國者也;天下之王,才足以王天下者也。愚役於智,猶枝之附干,此理天下之常法也。制國以分人,立政以分事,人遠則難綏,事總則難了。今遠州之縣,或相去數百千里,雖多山陵洿澤,猶有可居人種穀者焉。當更制其境界,使遠者不過二百里。明版籍以相數閱,審什伍以相連持,[二]限夫田以斷並兼,定五刑以救死亡,[三]益君長以興政理,急農桑以豐委積,去末作以一本業,敦教學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厲風俗,核才蓺以□官宜,簡精悍以習師田,[四]修武器以存守戰,嚴禁令以防僭差,信實罰以驗懲勸,糾遊戲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絕煩暴。審此十六者以為政務,操之有常,課之有限,安寧勿懈墯,有事不迫遽,聖人復起,不能易也。   注[一]系詞之文也。陽卦一陽而二陰,陰卦一陰而二陽。陽為君,陰為臣。   注[二]周禮曰:「凡在版者。」注云:「版,名籍也,以版為之也。」   注[三]司馬法曰:「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並兼謂豪富之家以財埶並取貧人之田而兼有之。   注[四]周禮曰:「凡師田斬牲以左右徇陳。」注云:「示犯誓必殺也。」   向者,天下戶過千萬,除其老弱,但戶一丁壯,則千萬人也。遺漏既多,又蠻夷戎狄居漢地者尚不在焉。丁壯十人之中,必有堪為其什伍之長,推什長已上,則百萬人也。又十取之,則佐史之才已上十萬人也。又十取之,則可使在政理之位者萬人也。以筋力用者謂之人,人求丁壯;以才智用者謂之士,士貴耆老。   充此制以用天下之人,猶將有儲,何嫌乎不足也?故物有不求,未有無物之歲也;士有不用,未有少士之世也。夫如此,然後可以用天性,究人理,興頓廢,屬斷絕,[一]網羅遺漏,拱柙天人矣。[二]   注[一]屬猶續也。   注[二]拱,執也。柙,檻也。柙,音下甲反。   或曰:善為政者,欲除煩去苛,並官省職,為之以無為,事之以無事,何子言之云云也?[一]曰:若是,三代不足摹,聖人未可師也。[二]君子用法制而至於化,小人用法制而至於亂。均是一法制也,或以之化,或以之亂,行之不同也。苟使豺狼牧羊豚,盜跖主徵稅,國家昏亂,吏人放肆,則惡復論損益之閒哉![三]夫人待君子然後化理,國待蓄積乃無憂患。君子非自農桑以求衣食者也,蓄積非橫賦斂以取優饒者也。奉祿誠厚,則割剝貿易之罪乃可絕也;蓄積誠多,則兵寇水旱之□不足苦也。故由其道而得之,民不以為奢;由其道而取之,民不以為勞。天□流行,開倉庫以稟貸,不亦仁乎?衣食有餘,損靡麗以散施,不亦義乎?彼君子居位為士民之長,固宜重肉累帛,朱輪四馬。今反謂薄屋者為高,藿食者為清,既失天地之性,又開虛偽之名,使小智居大位,庶績不鹹熙,未必不由此也。得拘絜而失才能,非立功之實也。[四]以廉舉而以貪去,非士君子之志也。[五]夫選用必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貧者多,祿不足以供養,安能不少營私門乎?從而罪之,是設機置稨以待天下之君子也。[六]   注[一]老子云「為無為,事無事」也。   注[二]摹,法也。三代皆用肉刑及井田之法,今不用,是不摹之也。   注[三]惡音烏。   注[四]拘絜謂自拘束而絜其身者,即隱逸之人也。   注[五]去音欺呂反。   注[六]稨,穿地陷獸也。機,弩牙也。   盜賊凶荒,九州代作,饑饉暴至,軍旅捽髮,橫稅弱人,割奪吏祿,所恃者寡,所取者猥,[一]萬里懸乏,首尾不救,徭役並起,農桑失業,兆民呼嗟於昊天,貧窮轉死於溝壑矣。今通肥饒之率,計稼穡之入,令畝收三斛,斛取一鬥,未為甚多。一歲之閒,則有數年之儲,雖興非法之役,恣奢侈之欲,廣愛幸之賜,猶未能盡也。不循古法,規為輕稅,及至一方有警,一面被□,未逮三年,校計騫短,坐視戰士之蔬食,立望餓殍之滿道,如之何為君行此政也?[二]二十稅一,名之曰貊,況三十稅一乎?[三]夫薄吏祿以豐軍用,緣於秦征諸侯,續以四夷,漢承其業,遂不改更,危國亂家,此之由也。今田無常主,民無常居,吏食日稟,[四]*(祿)*班*[祿]*未定。可為法制,畫一定科,租稅十一,更賦如舊。[五]今者土廣民稀,中地未墾;[六]雖然,猶當限以大家,勿令過制。   其地有草者,盡曰官田,力堪農事,乃聽受之。若聽其自取,後必為奸也。   注[一]猥猶多也。   注[二]孟子曰:「塗有餓莩而不知發。」趙岐注云:「餓死者曰莩」。莩與殍通,音皮表反。   注[三]孟子載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貊*[道]*也。」   趙岐注云:「貊,夷貊之人在荒者也。貊在北方,其氣寒,不生五穀,無中國之禮,故可二十取一而足也。」此言欲輕稅也。   注[四]稟,給也。   注[五]更賦,已見光武紀也。   注[六]上田已耕,唯中地已下未也。   法誡篇曰:   周禮六典,頤宰貳王而理天下。[一]春秋之時,諸侯明德者,皆一卿為政。爰及戰國,亦皆然也。秦兼天下,則置丞相,而貳之以御史大夫。自高帝逮於孝成,因而不改,多終其身。漢之隆盛,是惟在焉。夫任一人則政專,任數人則相倚。政專則和諧,相倚則違戾。和諧則太平之所興也,違戾則荒亂之所起也。   光武皇帝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二]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事歸台閣。[三]自此以來,三公之職,備員而已,然政有不理,猶加譴責。而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親其黨類,用其私人,內充京師,外布列郡,顛倒賢愚,貿易選舉,疲駑守境,貪殘牧民,撓擾百姓,忿怒四夷,[四]招致乖叛,亂離斯瘼。[五]怨氣並作,陰陽失和,三光虧缺,怪異數至,蟲螟食稼,水旱為□,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策讓三公,至於死免,乃足為叫呼蒼天,號咷泣血者也。又中世之選三公也,務於清□謹慎,循常習故者。是婦女之檢柙,鄉曲之常人耳,惡足以居斯位邪?[六]埶既如彼,選又如此,而慾望三公勳立於國家,績加於生民,不亦遠乎?昔文帝之於鄧通,可謂至愛,而猶展申徒嘉之志。[七]夫見任如此,則何患於左右小臣哉?至如近世,外戚臣豎請托不行,意氣不滿,立能陷人於不測之禍,惡可得彈正者哉!曩者任之重而責之輕,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昔賈誼感絳侯之困辱,因陳大臣廉恥之分,開引自裁之端。[八]自此以來,遂以成俗。   繼世之主,生而見之,習其所常,曾莫之悟。嗚呼,可悲夫!左手據天下之圖,右手刎其喉,愚者猶知難之,況明哲君子哉![九]光武奪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後黨以權,數世而不行,蓋親疏之埶異也。[一0]母后之黨,左右之人,有此至親之埶,故其貴任萬世。常然之敗,無世而無之,莫之斯鑒,亦可痛矣。未若置丞相自總之。若委三公,則宜分任責成。夫使為政者,不當與之婚姻;婚姻者,不當使之為政也。如此,在位病人,[一一]舉用失賢,百姓不安,爭訟不息,天地多變,人物多妖,然後可以分此罪矣。   注[一]爾雅曰:「頤,大也。」貳謂副貳也。周禮天官頤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國。一曰理典,以理官府;二曰教典,以擾萬姓;三曰禮典,以諧萬姓;四曰政典,以均萬姓;五曰刑典,以愨萬姓;六曰事典,以生萬姓」也。   注[二]慍猶恨也。數代謂元、成、哀、平。強臣謂王莽。   注[三]台閣謂尚書也。   注[四]撓音火高反。   注[五]瘼,病也。   注[六]檢柙猶規矩也。   注[七]展猶申也。文帝時,太中大夫鄧通居上傍,有怠慢禮,丞相申屠嘉奏事見之,罷朝,召通責之曰:「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通頓首,首盡出血。文帝使人召通,謝丞相曰:「此吾弄臣,君其釋之。」   注[八]文帝時賈誼上書曰:「大臣有罪,不執縛係引而行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之)**[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是時丞相絳侯周勃免就國,人有告勃謀反,系長安獄,卒無事,復爵邑,故誼以此譏上。上深納其言,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也。   注[九]言不以重利害其生。事見莊子。   注[一0]言光武奪三公重任,今奪更甚。光武不假後黨威權,數代遂不遵行。   此為三公疏,後族親故也。   注[一一]病人謂萬姓困敝也。   或曰:政在一人,權甚重也。曰:人實難得,何重之嫌?昔者霍禹、竇憲、鄧騭、梁冀之徒,籍外戚之權,管國家之柄;及其伏誅,以一言之詔,詰朝而決,何重之畏乎?今夫國家漏神明於媟近,輸權重於婦黨,筭十世而為之者八九焉。   不此之罪而彼之疑,何其詭邪![一]   注[一]此謂後黨,彼謂三公也。詭猶違也。   論曰:百家之言政者尚矣。[一]大略歸乎寧固根柢,革易時敝也。夫遭運無恆,意見偏雜,故是非之論,紛然相乖。嘗試妄論之,[二]以為世非胥、庭,人乖鷇飲,化多萬肇,情故萌生。[三]雖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推變;山川之奧,未足況其紆險。[四]則應俗適事,難以常條。如使用審其道,則殊塗同會;才爽其分,則一豪以乖。[五]   何以言之?若夫玄聖御世,則天同極,施捨之道,宜無殊典。[六]而損益異運,文樸遞行。[七]用明居晦,回泬於曩時;興戈陳俎,參差於上世。[八]及至戴黃屋,服絺衣,豐薄不齊,而致化則一;[九]亦有宥公族,黥國儲,寬慘巨隔,而防非必同。此其分波而共源,百慮而一致者也。[一0]若乃偏情矯用,則枉直必過。[一一]故葛屨履霜,敝由崇儉;[一二]楚楚衣服,戒在窮賒;[一三]   □禁厚下,以尾大陵弱;[一四]斂威峻罰,以苛薄分崩。[一五]斯曹、魏之刺,所以明乎國風;周、秦末軌,所以彰於微滅。故用捨之端,興敗資焉。是以繁簡唯時,寬猛相濟。刑書鐫鼎,事有可詳;三章在令,取貴能約。[一六]太叔致猛政之□,國子流遺愛之涕,[一七]宣孟改冬日之和,平陽循畫一之法。斯實□張之弘致,可以征其統乎![一八]數子之言當世失得皆究矣,然多謬通方之訓,好申一隅之說。[一九]貴清靜者,以席上為腐議;束名實者,以柱下為誕辭。[二0]或推前王之風,可行於當年,有引救敝之規,宜流於長世。稽之篤論,將為敝矣。如以舟無推陸之分,瑟非常調之音,[二一]不陽局以疑遠,不拘玄以妨素,則化樞各管其極,理略可得而言與?[二二]   注[一]尚猶遠也。   注[二]謙不敢正言也。   注[三]赫胥氏、大庭氏並古之帝號。莊子曰:「夫聖人鶉居而鷇飲。」言鶉鳥無常居,鷇飲不假物,並淳樸時也。肇,始也。   注[四]易系辭曰:「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推,遷也。莊子曰「凡人心險於山川,難知於天」也。   注[五]用得其人,審其道也。授非其才,爽其分也。易系辭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易緯曰:「差以毫釐,失之千里。」   注[六]莊子曰:「玄聖,素王道也。」極猶致也。言法天之道,同其致也。施捨猶興廢也。   注[七]論語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樸,質也。禮記曰「文質再而復」也。   注[八]回泬猶攜互不齊一也。泬音穴。   注[九]前書音義曰:「天子車以黃繒為蓋裡,故曰黃屋。」韓子曰:「堯之王天下也,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絺,葛也。   注[一0]禮記曰:「公族有死罪,獄成,有司讞於公曰『某之罪在大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大辟』,公又曰『宥之』。」史記曰,秦孝公太子犯法,□鞅曰「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也。   注[一一]孟子曰:「矯枉過直。」矯,正也。枉,曲也。言正曲者過於直,以喻為政者懲奢則太儉,患寬則傷猛,不能折衷也。   注[一二]詩魏風序曰:「葛屨,刺褊也。其君儉嗇褊急,而無德以將之。」詩曰:   「糾糾葛屨,可以履霜。」鄭玄注云:「葛屨賤,皮屨貴,魏俗至冬猶葛屨,可用履霜,利其賤也。」   注[一三]詩曹風序曰:「蜉蝣,刺奢也。」詩曰:「蜉蝣之羽,衣裳楚楚。」毛萇注云:「蜉蝣,渠略也。朝生夕死,猶有羽翼以自飾。楚楚,鮮魍也。喻曹朝腢臣皆小人也。徒飾其衣裳,不知死亡之無日。」賒奢同。   注[一四]□禁謂防制太寬,厚下謂封建太廣。言周室微弱而諸侯強盛,如尾大然。左傳楚申無宇曰「末大必折,尾大不掉」也。   注[一五]斂,聚也。言秦酷法,以至分崩也。   注[一六]左傳曰:「鄭人鑄刑書。」杜預注云「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也。   高祖初入關,除秦苛法,約法三章,言其詳約不同。   注[一七]左傳曰:「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人,其次莫如猛。』」又曰:「子產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也。』」國子即子產也,鄭穆公子國之子,因以為姓也。   注[一八]宣孟,晉大夫趙盾也。左傳賈季對酆舒曰:「趙衰,冬日之日也。趙盾,夏日之日也。」注云:「冬日可愛,夏日可畏。」前書平陽侯曹參為相國,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講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靜,人以寧一。」   注[一九]一隅謂一方偏見也。   注[二0]清靜謂道家也。席上謂儒也。腐,朽也。禮記儒行曰:「儒有席上之珍。」   高祖折隨何曰:「安用腐儒哉。」名實,名家也。柱下,老子也。誕,虛也。言志各不同也。   注[二一]古法不施於今,猶舟不可行之於陸也。今法有合於時,如瑟可移柱而調也。莊子曰「是推舟於陸,勞而無功」也。前書董仲舒曰:「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為政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注[二二]音余。   贊曰:管視好偏,腢言難一。救樸雖文,矯□必疾。舉端自理,滯隅則失。詳觀時蠹,成昭政術。[一]   注[一]滯隅謂偏執一隅也。淮南子曰:「非循一跡之路,守一隅之指,而不與俗推移也。」    校勘記   一六二九頁七行充幼聰朗按:汲本、殿本「朗」作「明」。   一六三一頁四行夫五*(世)**[代]*之臣刊誤謂此「世」字當是「代」字,後人誤改。今據以回改。   一六三一頁七行是故德不稱其禍必酷能不稱其殃必大刊誤謂「德不稱」下脫「其位」二字,「能不稱」下脫「其祿」二字。按:集解引蘇輿說,謂潛夫論貴忠篇作「德不稱其任」,「能不稱其位」。   一六三二頁九行歷觀前政貴人之用心也按:集解引蘇輿說,謂潛夫論「政」作「世」,連下讀,疑此避唐諱改。   一六三四頁一三行懷憂憤憤按:殿本「憤憤」作「憤憒」,今潛夫論亦作「憤憒」。   一六三四頁一五行此妖妄之甚者也按:「妖」原作「□」,逕改正。   一六三五頁四行用功千倍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千倍」當從元書作「十倍」。   一六三五頁一0行車軿數里汲本「軿」作「駢」。校補謂車駢數里本指車馬言。   作「軿」者誤,章懷注亦誤。今按:下言「緹帷竟道」,明指車言,作「軿」者是,校補說非。   一六三七頁四行春秋以為*(非)**[不]*君殿本「非」作「不」,與左傳合,今據改。   一六三七頁四行樂舉按:潛夫論作「樂呂」,成二年左傳作「樂舉」,文十八年、宣二年並作「樂呂」。   一六三七頁七行葬南巴之中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墨子節葬篇「南巴之中」作「南己之巿」。呂覽安死篇「舜葬於紀巿,不變其肆」。高注「九疑山亦有紀邑」。己與巴相似而誤。   一六三九頁六行出處默語按:殿本「默語」作「語默」。   一六三九頁一三行化國之日舒以長按:潛夫論「化」作「治」,此亦避唐諱改。   惠棟謂唐諱「治」,章懷注後漢書,隨文改易,此篇「治國之日舒以長」,改為「化國」,後人因之,遂有「光天化日」之語,豈非郢書而燕說乎?   一六四0頁四行*(令)**[今]*冤民仰希申訴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今據改。   一六四0頁一六行不橈故無恩於吏「橈」原作「撓」,逕據殿本改。按:撓橈從手從木,古互通,然上文既作「橈」,以改歸一律為是。   一六四二頁一二行頤育萬民按:汲本、殿本「民」作「物」。   一六四四頁五行欲*[南]*奔*(南)*荊州張森楷校勘記謂州名有「南」字,始見宋志,漢、魏、晉俱無,此「南」字當在「奔」字上。按:魏志袁紹傳正作「欲南奔荊州」,今據改。   一六四五頁一三行騰蛇有鱗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爾雅釋魚「騰」作「螣」,無「有鱗」二字。   一六四五頁一三行有角曰龍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廣雅「有角曰虯龍」,注脫「虯」字。   一六四六頁一行抗志山棲按:汲本、殿本「棲」作「西」。   一六四六頁二行微風為柂按:「柂」原斗「杝」,逕改正。注同。   一六四七頁一五行政亂從此周復按:王先謙謂「政」亦「治」字避諱改。   一六四八頁三行蓋雜伎樂*(以)**[也]*據漢書武帝紀文穎注改。   一六四八頁四行宋音宴安溺志按:禮記樂記「安」作「女」。   一六四八頁一一行倡謳*(妓)**[伎]*樂據集解本改。   一六五0頁五行道三十四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前書地理志「三十四」作「三十二」。   一六五0頁五行南北一萬三百六十八里按:集解引王鳴盛說,謂「南北一萬」下前書有「三千」字,此脫。   一六五0頁一五行假之以殺生之權按:汲本、殿本作「生殺之權」。   一六五二頁一0行是為忍於殺人*(也)*而不忍於刑人也據刊誤刪。   一六五六頁七行*(祿)*班*[祿]*未定刊誤謂案文當作「班祿」。今據改。   一六五六頁一二行子之道貊*[道]*也據汲本補,與今本孟子合。   一六五六頁一二行趙岐注雲按:原本趙岐之「岐」皆作「歧」,逕改正。   一六五七頁一四行而猶展申徒嘉之志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一六五九頁二行*(之)**[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據殿本改,與前書賈誼傳合。   一六六二頁四行言其詳約不同按:「詳」原斗「群」,逕改正。又按:汲本、殿本作「言其詳約也」,無「不同」二字。   一六六三頁二行謂偏執一隅也按:「偏」原斗「□」,逕改正。   ************後漢書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 第四十   孝明皇帝九子:賈貴人生章帝;陰貴人生梁節王暢;余七王本書不載母氏。[一]   注[一]本書謂東觀記也。   千乘哀王建,永平三年封。明年薨。年少無子,國除。   陳敬王羨,永平三年封廣平王。建初三年,有司奏遣羨與鉅鹿王恭、樂成王黨俱就國。肅宗性篤愛,不忍與諸王乖離,遂皆留京師。明年,案輿地圖,令諸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萬。羨博涉經書,有威嚴,與諸儒講論於白虎殿。   七年,帝以廣平在北,多有邊費,[一]   乃徙羨為西平王,[二]分汝南八縣為國。及帝崩,遺詔徙封為陳王,食淮陽郡,其年就國。立三十七年薨,子思王鈞嗣。   注[一]廣平,縣,故城在今洺州永年縣北。   注[二]西平,縣,屬汝南郡也。   鈞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禮。[一]性隱賊,喜文法,國相二千石不與相得者,輒陰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儀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二]殺儀家屬。   吏捕得久,系長平獄。[三]鈞欲斷絕辭語,復使結客篡殺久。事發覺,有司舉奏,鈞坐削西華、項、新陽三縣。[四]十二年,封鈞六弟為列侯。[五]後鈞取掖庭出女李嬈為小妻,[六]復坐削圉、宜祿、扶溝三縣。[七]永初七年,封敬王孫安國為耕亭侯。   注[一]天子將祭,擇士而祭,謂之大射。大射之禮,張三侯,虎侯、熊侯、豹侯,示服猛也,皆以其皮方制之。樂用騶虞,九節。謝承書曰「陳國戶曹史高慎諫國相曰:『諸侯射豕,天子射熊,八彝六樽,禮數不同。昔季氏設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左傳曰:「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奢僭之漸,不可聽也。』於是諫爭不合,為王所非,坐司寇罪」也。   注[二]「久」或作「文」。   注[三]長平,縣,屬陳國。   注[四]西華故城在今陳州□水縣西北。項,今陳州項城縣也。新陽故城在今豫州真陽縣西南也。   注[五]伏侯古今注曰「番為陽都鄉侯,千秋為新平侯,參為周亭侯,壽為樂陽亭侯,寶為博平侯,旦為高亭侯」也。   注[六]嬈音寧了反。   注[七]圉、扶溝並屬陳留都。宜祿屬汝南郡。   鈞立二十一年薨,子懷王竦嗣。立二年薨,無子,國絕。   永寧元年,立敬王子安壽亭侯崇為陳王,是為頃王。立五年薨,子孝王承嗣。   承薨,子愍王寵嗣。熹平二年,國相師遷追奏前相魏愔與寵共祭天神,希幸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驗。是時新誅勃海王悝,[一]靈帝不忍復加法,詔檻車傳送愔、遷詣北寺詔獄,使中常侍王酺[二]與尚書令、侍御史雜考。愔辭與王共祭黃老君,求長生福而已,無它冀幸。酺等奏愔職在匡正,而所為不端,遷誣告其王,罔以不道,皆誅死。有詔赦寵不案。   注[一]靈帝熹平元年,悝被誣謀反自殺也。   注[二]華嶠書及宦者傳諸本並作「甫」,此云「酺」,未詳孰是也。   寵善弩射,十發十中,中皆同處。[一]中平中,黃巾賊起,郡縣皆□城走,寵有強弩數千張,出軍都亭。[二]國人素聞王善射,不敢反叛,故陳獨得完,百姓歸之者觿十餘萬人。及獻帝初,義兵起,寵率觿屯陽夏,[三]自稱輔漢大將軍。國相會稽駱俊素有威恩,時天下饑荒,鄰郡人多歸就之,俊傾資賑贍,並得全活。後袁術求糧於陳而俊拒絕之,術忿恚,遣客詐殺俊及寵,陳由是破敗。[四]   注[一]華嶠書曰:「寵射,其秘法以天覆地載,參連為奇。又有三微、三小。三微為經,三小為緯,經緯相將,萬勝之方,然要在機牙。」   注[二]置軍營於國之都亭也。   注[三]縣名,屬淮陽國。夏音公雅反。   注[四]謝承書曰:「俊字孝遠,烏傷人。察孝廉,補尚書侍郎,擢拜陳國相。人有產子,厚致米肉,達府主意,生男女者,以駱為名。袁術使部曲將張闓陽私行到陳,之俊所,俊往從飲酒,因詐殺俊,一郡吏人哀號如喪父母。」   是時諸國無復租祿,而數見虜奪,并日而食,轉死溝壑者甚觿。夫人姬妾多為丹*(陽)**[陵]*兵烏桓所略雲。   彭城靖王恭,永平九年賜號靈壽王。[一]十五年,封為鉅鹿王。建初三年,徙封江陵王,改南郡為國。元和二年,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師正南,不可以封,乃徙為六安王,以廬江郡為國。肅宗崩,遺詔徙封彭城王,食楚郡,其年就國。   恭敦厚威重,舉動有節度,吏人敬愛之。永初六年,封恭子阿奴為竹邑侯。[二]   注[一]取其美名也,下重熹王亦同。東觀記曰「賜號,未有國邑」也。   注[二]竹邑,縣,屬沛郡,故城在今徐州符離縣也。「竹邑」或為「邕」字,轉寫誤也。   元初三年,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殺。[一]國相趙牧以狀上,因誣奏恭祠祀惡言,大逆不道。有司奏請誅之。恭上書自訟。朝廷以其素著行義,令考實,無征,牧坐下獄,會赦免死。[二]   注[一]東觀記曰:「恭子男丁前*[妻]*物故,酺侮慢丁小妻,恭怒,閉酺馬廄,酺亡,夜詣彭城縣欲上書,恭遣從官倉頭曉令歸,數責之,乃自殺也。」   注[二]決錄注曰:「牧字仲師,長安人。少知名,以公正稱。修春秋,事樂恢。   恢以直諫死,牧為陳冤得申。高第為侍御史、會稽太守,皆有稱績。及誣奏恭,安帝疑其侵,乃遣御史母丘歆覆案其事實,下牧廷尉,會赦不誅,終於家。」   恭立四十六年薨,子考王道嗣。元初五年,封道弟三人為鄉侯,[一]恭孫順為東安亭侯。   注[一]東觀記曰:「丙為都鄉侯,國為安鄉侯,丁為魯陽鄉侯。」   道立二十八年薨,子頃王定嗣。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為亭侯。[一]   注[一]東觀記曰「定兄據卞亭侯,弟光昭陽亭侯,固公梁亭侯,興蒲亭侯,延昌城亭侯,祀梁父亭侯,堅西安亭侯,代林亭侯」也。   定立四年薨,子孝王和嗣。和性至孝,太夫人薨,行喪陵次,毀胔過禮。傅相以聞。桓帝詔使奉牛酒迎王還宮。和敬賢樂施,國中愛之。初平中,天下大亂,和為賊昌務所攻,避奔東阿,後得還國。   立六十四年薨,孫祗嗣。立七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樂成靖王黨,永平九年賜號重熹王,十五年封樂成王。黨聰惠,善史書,喜正文字。與肅宗同年,尤相親愛。建初四年,以清河之遊、觀津,勃海之東光、成平,涿郡之中水、饒陽、安平、南深澤八縣益樂成國。[一]及帝崩,其年就國。黨急刻不遵法度。舊禁宮人出嫁,不得適諸國。有故掖庭技人哀置,嫁為男子章初妻,[二]黨召哀置入宮與通,初欲上書告之,黨恐懼,乃密賂哀置姊焦使殺初。事發覺,黨乃縊殺內侍三人,以絕口語。又取故中山簡王傅婢李羽生為小妻。永元七年,國相舉奏之。和帝詔削東光、鄡二縣。[三]   注[一]前書及郡國志清河無游縣。觀津故城在今德州蓨縣東北,東光在滄州東光縣南,成平在景城縣南,中水在今瀛州樂壽縣西北,南深澤在今定州深澤縣東也。   注[二]哀,姓;置,名也。稱男子者,無官爵也。   注[三]鄡縣屬鉅鹿郡。鄡音羌堯反。   立二十五年薨,子哀王崇嗣。立二月薨,無子,國絕。   明年,和帝立崇兄修侯巡為樂成王,是為厘王。[一]立十五年薨,子隱王賓嗣。   立八年薨,無子,國絕。   注[一]修縣*(及)**[即]*條縣,*(皆)*屬勃海。條字或作「修」。   明年,復立濟北惠王子萇為樂成王后。萇到國數月,驕淫不法,愆過累積,冀州刺史與國相舉奏萇罪至不道。安帝詔曰:「萇有靦其面,而放逸其心。[一]知陵廟至重,承繼有禮,不惟致敬之節,肅穆之慎,乃敢擅損犧牲,不備苾芬。[二]   慢易大姬,不震厥教。[三]出入顛覆,風淫於家,娉取人妻,饋遺婢妾。毆擊吏人,專己凶暴。愆罪莫大,甚可恥也。朕覽八辟之議,不忍致之於理。[四]   其貶萇爵為臨湖侯。[五]朕無『則哲』之明,致簡統失序,罔以尉承大姬,增懷永歎。」[六]   注[一]靦,姡也。言面姡然無媿。姡音胡八反。   注[二]詩小雅曰:「苾苾芬芬,祀事孔明。」   注[三]大姬即萇所繼之母。震,懼也。   注[四]周禮司寇:「以八辟麗邦法: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   注[五]臨湖屬廬江郡。   注[六]袁宏紀曰:「尚書侍郎冷宏議,以為自非聖人,不能無過,故王太子生,為立賢師傅以訓導之。是以目不見惡,耳不聞非,能保其社稷,高明令終。萇少長藩國,內無過庭之訓,外無師傅之道,血氣方剛,卒受榮爵,幾微生過,遂陷不義。臣聞周官議親,憃愚見赦。萇不殺無辜,以譴呵為非,無赫赫大惡,可裁削奪損其租賦,令得改過自新,革心向道。」案黃香集,香與宏共奏,此香之辭也。   延光元年,以河閒孝王子得嗣靖王后。以樂成比廢絕,故改國曰安平,是為安平孝王。   立三十年薨,子續立。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一]賊平復國。其年秋,坐不道被誅。立三十四年,國除。   注[一]今貝州宗城縣也,隨室諱改焉。   下邳惠王衍,永平十五年封。衍有容貌,肅宗即位,常在左右。建初初冠,詔賜衍師傅已下官屬金帛各有差。四年,以臨淮郡及九江之鍾離、當塗、東城、歷陽、全椒合十七縣益下邳國。[一]帝崩,其年就國。衍後病荒忽,而太子卬有罪廢,諸姬爭欲立子為嗣,連上書相告言。和帝憐之,使彭城靖王恭至下邳正其嫡庶,立子成為太子。[二]   注[一]鍾離在今豪州鍾離縣東。當塗在縣西南。東城在定遠縣東南。歷陽,和州縣也。全椒,今滁州縣也。   注[二]東觀記載賜恭詔曰:「皇帝問彭城王始夏無恙。蓋聞堯親九族,萬國協和,書典之所美也。下邳王被病沉滯之疾,昏亂不明,家用不寧,姬妾適庶,諸子分爭,紛紛至今。前太子卬頑凶失道,陷於大辟,是後諸子更相誣告,迄今適嗣未知所定,朕甚傷之。惟王與下邳王恩義至親,正此國嗣,非王而誰?禮重適庶之序,春秋之義大居正。孔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貴仁者所好惡得其中也。太子國之儲嗣,可不慎歟!王其差次下邳諸子可為太子者上名,將及景風拜授印綬焉。」   衍立五十四年薨,子貞王成嗣。永建元年,封成兄二人及惠王孫二人皆為列侯。   成立二年薨,子愍王意嗣。陽嘉元年,封意弟八人為鄉、亭侯。中平元年,意遭黃巾,□國走。賊平復國,數月薨。立五十七年,年九十。   子哀王宜嗣,數月薨,無子,建安十一年國除。   梁節王暢,永平十五年封為汝南王。母陰貴人有寵,暢尤被愛幸,國土租入倍於諸國。肅宗立,緣先帝之意,賞賜恩寵甚篤。建初二年,封暢舅陰棠為西陵侯。[一]四年,徙為梁王,以陳留之郾、寧陵,濟陰之薄、單父、己氏、成武,凡六縣,益梁國。[二]帝崩,其年就國。   注[一]西陵,縣,屬江夏郡。   注[二]□,今許州郾陵縣也。寧陵,今宋州縣也。薄故城在今曹州考城縣東北。   單父,今宋州縣也。己氏,今宋州楚丘縣也。成武,今曹州縣也。   暢性聰惠,然少貴驕,頗不遵法度。歸國後,數有惡夢,從官卞忌自言能使六丁,善占夢,[一]暢數使卜筮。又暢乳母王禮等,因此自言能見鬼神事,遂共佔氣,祠祭求福。忌等諂媚,雲神言王當為天子。暢心喜,與相應荅。永元五年,豫州刺史梁相舉奏暢不道,考訊,辭不服。有司請征暢詣廷尉詔獄,和帝不許。有司重奏除暢國,徙九真,帝不忍,但削成武、單父二縣。暢籩懼,上疏辭謝曰:「臣天性狂愚,生在深宮,長養傅母之手,信惑左右之言。及至歸國,不知防禁。從官侍史利臣財物,熒惑臣暢。臣暢無所昭見,與相然諾,不自知陷死罪,以至考案。肌栗心悸,自悔無所復及。自謂當實時伏顯誅,魂魄去身,分歸黃泉。不意陛下聖德,枉法曲平,不聽有司,[二]橫貸赦臣。戰慄連月,未敢自安。上念以負先帝而令陛下為臣收污天下,[三]誠無氣以息,筋骨不相連。臣暢知大貸不可再得,自誓束身約妻子,不敢復出入失繩墨,不敢復有所橫費。租入有餘,乞裁食睢陽、谷孰、虞、蒙、寧陵五縣,還余所食四縣。臣暢小妻三十七人,其無子者願還本家。自選擇謹□奴婢二百人,其餘所受虎賁、官騎及諸工技、鼓吹、倉頭、奴婢、兵弩、廄馬皆上還本署。臣暢以骨肉近親,亂聖化,污清流,既得生活,誠無心面目以兇惡復居大宮,食大國,張官屬,藏什物。願陛下加大恩,開臣自悔之門,假臣小善之路,令天下知臣蒙恩,得去死就生,頗能自悔。臣以公卿所奏臣罪惡詔書常置於前,晝夜誦讀。臣小人,貪見明時,不能實時自引,惟陛下哀臣,令得喘息漏刻。若不聽許,臣實無顏以久生,下入黃泉,無以見先帝。此誠臣至心。臣欲多還所受,恐天恩不聽許,節量所留,於臣暢饒足。」詔報曰:「朕惟王至親之屬,淳淑之美,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紛紛有言。今王深思悔過,端自克責,朕惻然傷之。志匪由*(於)**[王]*,咎在彼小子。[四]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王其安心靜意,茂率休德。易不雲乎:『一謙而四益。小有言,終吉。』[五]強食自愛。」暢固讓,章數上,卒不許。   注[一]六丁謂六甲中丁神也。若甲子旬中,則丁卯為神,甲寅旬中,則丁巳為神之類也。役使之法,先齋戒,然後其神至,可使致遠方物及知吉凶也。   注[二]曲平,曲法申恩,平處其罪。   注[三]污,惡也。天下以帝赦王為惡,故言收惡天下也。   注[四]謂由卞忌及王禮等也。   注[五]易謙卦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為謙是一,而天地神人皆益之,故曰「一謙而四益」。訟卦初六曰:「小有言,終吉。」言王雖小有訟言,而終吉也。   立二十七年薨,子恭王堅嗣。永元十六年,封堅弟二人為鄉、亭侯。   堅立二十六年薨,子懷王匡嗣。永建二年,封匡兄弟七人為鄉、亭侯。   匡立十一年薨,無子,順帝封匡弟孝陽亭侯成為梁王,是為夷王。   立二十九年薨,子敬王元嗣。   立十六年薨,子彌嗣。立四十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淮陽頃王□,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建初四年,徙為淮陽王,以汝南之新安、西華益淮陽國。   立十六年薨,未及立嗣,永元二年,和帝立□小子側復為常山王,奉□後,是為殤王。   立十三年薨,父子皆未之國,並葬京師。側無子,其月立兄防子侯章為常山王。   和帝憐章早孤,數加賞賜。延平元年就國。   立二十五年薨,是為靖王。子頃王儀嗣。永建二年,封儀兄二人為亭侯。   儀立十七年薨,子節王豹嗣。*(永)**[元]*嘉元年,封豹兄四人為亭侯。   豹立八年薨,子暠嗣。三十二年,遭黃巾賊,□國走,建安十一年國除。   濟陰悼王長,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東郡之離狐、陳留之長垣益濟陰國。   立十三年,薨於京師,無子,國除。   論曰:晏子稱「夫人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謂之幅利」。言人情須節以正其德,亦由布帛須幅以成其度焉。[一]明帝封諸子,租歲不過二千萬,馬後為言而不得也。[二]賢哉!豈徒儉約而已乎!知驕貴之無猒,嗜欲之難極也,故東京諸侯鮮有至於禍敗者也。   注[一]左傳雲,齊景公與晏子邶殿之邑六十,晏子不受,曰:「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度使無遷也。夫人生厚而用利,於是正德以幅之,謂之幅利。過則為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   注[二]東觀明紀曰:「皇子之封,皆減舊制。嘗案輿地圖,皇后在傍,言鉅鹿、樂成、廣平各數縣,租谷百萬,帝令滿二千萬止。諸小王皆當略與楚、淮陽相比,什減三四。『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者也。」   贊曰:孝明傳胤,維城八國。陳敬嚴重,彭城厚德。下邳嬰痾,梁節邪惑。三藩夙齡,[一]黨惟荒忒。   注[一]謂千乘、淮陽、濟陰並早歿也。    校勘記   一六六七頁四行本書謂東觀記也按:「東」原斗「雲」,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六七頁八行與諸儒講論於白虎殿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何焯云「殿」疑作「觀」。   一六七0頁八行多為丹*(陽)**[陵]*兵據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陵」監本誤作「陽」,今改正。   一六七一頁五行恭子男丁前*[妻]*物故按: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前」下有「妻」字,是也。下又引東觀記,雲丁為魯陽鄉侯,則是丁未物故,而物故者乃其妻也。今據補。   一六七一頁一二行封定兄弟九人皆為亭侯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據東觀記當作「兄弟八人」。   一六七二頁七行嫁為男子章初妻按:「初」原斗「諸」,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六七三頁四行修縣*(及)**[即]*條縣*(皆)*屬勃海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注「及」當為「即」,又衍一「皆」字。今按:漢書地理志作「修」,景帝紀、周亞夫傳作「條」,師古曰「修音條」,是修縣即條縣也,沉說是,今據改。   一六七三頁八行毆擊吏人按:「毆」原斗「驅」,逕據集解本改正。   一六七四頁二行尚書侍郎冷宏按:汲本「冷」作「泠」。   一六七四頁七行子續立按:汲本「續」作「績」。   一六七四頁一四行在今豪州按:殿本「豪」作「濠」。   一六七六頁一行□今許州郾陵縣也按:「□」汲本作「鄢」,殿本作「郾」。集解引惠棟說,謂正文之「郾」,亦當依注作「鄢」。又引錢大昕說,謂郡國志「郾」作「□」,此字亦誤,當為「鄢」。校補謂案光武紀「三月,光武別與諸將徇昆陽、定陵、郾,皆下之」。彼注云「郾,今豫州郾城縣也」。章懷既釋郾為豫州之郾城,則此雲許州郾陵,當然是「鄢」非「郾」,不獨殿本注作「郾」誤,各本正文作「郾」皆誤矣。惟「鄢」之作「□」,似不應遽指為誤。鄢陵前、續志均屬穎川郡,鄢前志屬陳留郡,續志屬梁國,字則前志均作「傿」,續志均作「□」,更無作「鄢」者,如以為誤,則前志亦誤矣。   一六七六頁一一行而令陛下為臣收污天下按:集解引顧炎武說,謂「收污」袁宏紀作「收恥」,通鑒作「受污」。   一六七六頁一五行誠無心面目以兇惡復居大宮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心」字疑衍。   一六七七頁一行假臣小善之路殿本「小」作「遷」。今按:袁紀亦作「小」。   一六七七頁五行志匪由*(於)**[王]*咎在彼小子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於」字系「王」字之鬥,「咎」字屬下讀。又謂「於」當作「王」,錢大昭已有是說。   今據改。   一六七八頁五行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五年」當作「十五年」,脫「十」字。今據補。   一六七八頁五行以汝南之新安西華益淮陽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汝南郡無新安縣,疑「新陽」之鬥。   一六七八頁一一行*(永)**[元]*嘉元年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後漢書卷五十一 李陳龐陳橋列傳 第四十一   李恂字叔英,安定臨涇人也。少習韓詩,[一]教授諸生常數百人。太守穎川李鴻請署功曹,未及到,而州闢為從事。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還鄉里。   既葬,留起頤墳,持喪三年。   注[一]韓嬰所傳詩也。   辟司徒桓虞府。後拜侍御史,持節使幽州,宣佈恩澤,慰撫北狄,所過皆圖寫山川、屯田、聚落百餘卷,悉封奏上,肅宗嘉之。拜兗州刺史。以清約率下,常席羊皮,服布被。遷張掖太守,有威重名。時大將軍竇憲將兵屯武威,天下州郡遠近莫不修禮遺,恂奉公不阿,為憲所奏免。   後復征拜謁者,使持節領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寶,諸國侍子及督使賈胡[一]數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香罽之屬,一無所受。[二]北匈奴數斷西域車師、伊吾,隴沙以西使命不得通,[三]恂設購賞,遂斬虜帥,縣首軍門。自是道路夷清,威恩並行。   注[一]督使,主蕃國之使也。賈胡,胡之商賈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西域出諸香、石蜜。」罽,織毛為布者。   注[三]前書曰:「車師前國王居交河城。」伊吾故城在今瓜州晉昌縣北。廣志曰:   「流沙在玉門關外,東西數百里,有三斷名曰三隴也。」   遷武威太守。後坐事免,步歸鄉里,潛居山澤,結草為廬,獨與諸生織席自給。   會西羌反畔,恂到田舍,為所執獲。羌素聞其名,放遣之。恂因詣洛陽謝。時歲荒,司空張敏、司徒魯恭等各遣子饋糧,悉無所受。徙居新安關下,拾橡實以自資。[一]年九十六卒。   注[一]橡,櫟實也。武帝元鼎三年徙函谷關於新安也。   陳禪字紀山,巴郡安漢人也。仕郡功曹,舉善黜惡,為邦內所畏。察孝廉,州辟治中從事。[一]時刺史為人所上受納臧賂,禪當傳考,[二]無它所繼,但持喪斂之具而已。及至,笞掠無筭,五毒畢加,禪神意自若,辭對無變,事遂散釋。車騎將軍鄧騭聞其名而辟焉,舉茂才。時漢中蠻夷反畔,以禪為漢中太守。   夷賊素聞其聲,實時降服。遷左馮翊,入拜諫議大夫。   注[一]續漢志曰,每州有持中從事也。   注[二]傳謂逮捕而考之也。   永寧元年,西南夷撣國王[一]獻樂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明年元會,作之於庭,安帝與腢臣共觀,大奇之。禪獨離席舉手大言曰:「昔齊魯為夾谷之會,齊作侏儒之樂,仲尼誅之。[二]又曰:『放鄭聲,遠佞人。』[三]帝王之庭,不宜設夷狄之技。」尚書陳忠劾奏禪曰:「古者合歡之樂舞於堂,四夷之樂陳於門,故詩云『以雅以南,□任朱離』。[四]今撣國越流沙,踰縣度,[五]   萬里貢獻,非鄭□之聲,佞人之比,而禪廷訕朝政,[六]請劾禪下獄。」有詔勿收,左轉為玄菟候城障尉,[七]詔「敢不之官,上妻子從者名」。禪既行,朝廷多訟之。會北匈奴入遼東,追拜禪遼東太守。胡憚其威強,退還數百里。禪不加兵,但使吏卒往曉慰之,單于隨使還郡。禪於學行禮,為說道義以感化之。   單于懷服,遺以胡中珍貨而去。   注[一]撣音徒丹反。   注[二]家語曰,魯定公與齊侯會於夾谷,孔子攝相事。齊奏中宮之樂,倡優侏儒戲於前。孔子趨曰:「匹夫而侮諸侯,罪應誅。」於是斬侏儒,手足異處。   注[三]論語孔子之言。   注[四]詩小雅鼓鍾之詩曰:「以雅以南,以鑰不僭。」薛君云:「南夷之樂曰南。   四夷之樂唯南可以和於雅者,以其人聲音及鑰不僭差也。」周禮,鞮鞻氏掌四夷之樂。鄭玄注云:「東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朱離,北方曰禁。」毛詩無「韎任朱離」之文,蓋見齊、魯之詩也,今亡。韎音昧。禮記曰,九夷、八蠻、六戎、五狄來朝,立於明堂四門之外也。   注[五]前書西域傳曰:「縣度者,山名也。溪谷不通,以繩索相引而度,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   注[六]訕,謗也。   注[七]候城,縣,在遼東。   及鄧騭誅廢,禪以故吏免。復為車騎將軍閻顯長史。順帝即位,遷司隸校尉。   明年,卒於官。   子澄,有清名,官至漢中太守。   禪曾孫寶,亦剛壯有禪風,為州別駕從事,顯名州里。   龐參字仲達,河南緱氏人也。初仕郡,未知名,河南尹龐奮見而奇之,舉為孝廉,拜左校令。坐法輸作若盧。[一]   注[一]若盧,獄名。   永初元年,涼州先零種羌反畔,遣車騎將軍鄧騭討之。參於徒中使其子俊上書曰:「方今西州流民擾動,而征發不絕,水潦不休,地力不復。[一]重之以大軍,疲之以遠戍,農功消於轉運,資財竭於征發。田疇不得墾闢,禾稼不得收入,搏手困窮,無望來秋。[二]百姓力屈,不復堪命。臣愚以為萬里運糧,遠就羌戎,不若總兵養觿,以待其疲。車騎將軍騭宜且振旅,留征西校尉任尚使督涼州士民,轉居三輔。休徭役以助其時,止煩賦以益其財,令男得耕種,女得織□,[三]然後畜精銳,乘懈沮,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則邊人之仇報,奔北之恥雪矣。」書奏,會御史中丞樊准上疏薦參曰:「臣聞鷙鳥累百,不如一鶚。[四]   昔孝文皇帝悟馮唐之言,而赦魏尚之罪,使為邊守,匈奴不敢南向。[五]夫以一臣之身,折方面之難者,選用得也。臣伏見故左校令河南龐參,勇謀不測,卓爾奇偉,高才武略,有魏尚之風。前坐微法,輸作經時。今羌戎為患,大軍西屯,臣以為如參之人,宜在行伍。惟明詔采前世之舉,觀魏尚之功,免赦參刑,以為軍鋒,必有成效,宣助國威。」鄧太后納其言,即擢參於徒中,召拜謁者,使西督三輔諸軍屯,而征鄧騭還。   注[一]言其耗損,不復於舊。   注[二]兩手相搏,言無計也。   注[三]□音如深反。杜預注左傳云:「織□,織繒布也。」   注[四]前書鄒陽諫吳王之辭也。鶚,大鵰也。   注[五]前書馮唐謂文帝曰:「臣聞魏尚為雲中守,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上功莫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而賞太輕。」文帝悅,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也。   四年,羌寇轉盛,兵費日廣,且連年不登,谷石萬餘。參奏記於鄧騭曰:「比年羌寇特困隴右,供徭賦役為損日滋,官負人責數十億萬。[一]今復募發百姓,調取谷帛,衒賣什物,以應吏求。外傷羌虜,內困徵賦。[二]遂乃千里轉糧,遠給武都西郡。塗路傾阻,難勞百端,疾行則鈔暴為害,遲進則谷食稍損,運糧散於曠野,牛馬死於山澤。縣官不足,輒貸於民。民已窮矣,將從誰求?名救金城,而實困三輔。三輔既困,還復為金城之禍矣。參前數言宜□西域,乃為西州士大夫所笑。今苟貪不毛之地,營恤不使之民,[三]暴軍伊吾之野,以慮三族之外,[四]果破涼州,禍亂至今。夫拓境不寧,無益於強;多田不耕,何救饑敝!故善為國者,務懷其內,不求外利;務富其民,不貪廣土。三輔山原曠遠,民庶稀疏,故縣丘城,可居者多。[五]今宜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諸陵,田戍故縣。孤城絕郡,以權徙之;轉運遠費,聚而近之;徭役煩數,休而息之。此善之善者也。」騭及公卿以國用不足,欲從參議,觿多不同,乃止。   注[一]責音側懈反。   注[二]為羌寇所傷也。   注[三]恤,憂也。不使之人謂戎虜凶獷,不堪為用。   注[四]言勞師救遠,以為親戚之憂慮。   注[五]丘,空也。   拜參為漢陽太守。郡人任棠者,有奇節,隱居教授。參到,先候之。棠不與言,但以薤一大本,水一盂,置戶屏前,自抱孫兒伏於戶下。主簿白以為倨。參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曉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者,欲吾擊強宗也。抱兒當戶,欲吾開門恤孤也。」於是歎息而還。參在職,果能抑強助弱,以惠政得民。   元初元年,遷護羌校尉,畔羌懷其恩信。明年,燒當羌種號多等皆降,始復得還都令居,通河西路。[一]時先零羌豪僭號北地,詔參將降羌及湟中義從胡七千人,[二]與行征西將軍司馬鈞期會北地擊之。參於道為羌所敗。既已失期,乃稱病引兵還,坐以詐疾征下獄,校書郎中馬融上書請之曰:「伏見西戎反畔,寇鈔五州,陛下愍百姓之傷痍,哀黎元之失業,單竭府庫以奉軍師。昔周宣獫狁侵鎬及方,[三]孝文匈奴亦略上郡,而宣王立中興之功,文帝建太宗之號。   非惟兩主有明叡之姿,抑亦扞城有虓虎之助,[四]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詩,亞夫赳赳,載於漢策。[五]竊見前護羌校尉龐參,文武昭備,智略弘遠,既有義勇果毅之節,兼以博雅深謀之姿。又度遼將軍梁慬,前統西域,勤苦數年,還留三輔,功□克立,閒在北邊,單于降服。今皆幽囚,陷於法網。   昔荀林父敗績於邲,晉侯使復其位;[六]孟明視喪師於崤,秦伯不替其官。[七]   故晉景並赤狄之土,秦穆遂霸西戎。[八]宜遠覽二君,使參、慬得在寬宥之科,誠有益於折衝,毗佐於聖化。」書奏,赦參等。   注[一]令居,縣,屬金城郡。令音零。   注[二]湟,水名,今在鄯州。   注[三]詩小雅六月之詩曰:「侵鎬及方,至於涇陽。」鄭玄注云:「鎬、方皆北方地名。」   注[四]詩曰:「公侯干城。」又曰:「闞如虓虎。」干,扞也。虓虎,怒貌也。   注[五]詩曰:「赫赫南仲,薄伐西戎。」周亞夫為漢將。赳赳,武貌。   注[六]左傳曰,晉荀林父及楚師戰於邲,晉師敗績。林父請死,晉侯欲許之。   士貞子諫曰:「不可。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何損於明?」晉侯使復其位。   注[七]左傳曰,晉敗秦師於崤,獲百里孟明視,後赦而歸之。秦伯曰:「孤之罪也。」不替孟明。   注[八]左傳曰,晉荀林父敗赤狄,遂滅之。晉侯賞林父狄臣千室,亦賞士貞子瓜衍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又曰:「秦伯伐晉,遂霸西戎,用孟明也。」   後以參為遼東太守。永建元年,遷度遼將軍。四年,入為大鴻臚。尚書僕射虞詡薦參有宰相器能,*(順帝時)*以為太尉,錄尚書事。是時三公之中,參名忠直,數為左右所陷毀,以所舉用忤帝旨,司隸承風案之。時當會茂才孝廉,參以被奏,稱疾不得會。上計掾廣漢段恭因會上疏曰:「伏見道路行人,農夫織婦,皆曰『太尉龐參,竭忠盡節,徒以直道不能曲心,孤立腢邪之閒,自處中傷之地』。臣猶冀在陛下之世,當蒙安全,而復以讒佞傷毀忠正,此天地之大禁,人主之至誡。   昔白起賜死,諸侯酌酒相賀;季子來歸,魯人喜其紓難。[一]夫國以賢化,君以忠安。今天下鹹欣陛下有此忠賢,願卒寵任,以安社稷。」書奏,詔即遣小黃門視參疾,太醫致羊酒。   注[一]紓,緩也。季子,魯公子季友也。閔公之時,國家多難,以季子忠賢,故請齊侯復之。公羊傳曰:「季子來歸。其言季子何?賢也。言其來歸何?喜之也。」   後參夫人疾前妻子,投於井而殺之。參素與洛陽令祝良不平,[一]良聞之,率吏卒入太尉府案實其事,乃上參罪,遂因災異策免。有司以良不先聞奏,輒折辱宰相,坐系詔獄。良能得百姓心,洛陽吏人守闕請代其罪者,日有數千萬人,詔乃原刑。   注[一]謝承書曰「良字邵平,長沙人。聰明博學有才幹,以廉平見稱」也。   陽嘉四年,復以參為太尉。永和元年,以久病罷,卒於家。   陳龜字叔珍,上黨泫氏人也。[一]家世邊將,便習弓馬,雄於北州。   注[一]泫氏故城,今澤州高平縣也。泫音公玄反。   龜少有志氣。永建中,舉孝廉,五遷五原太守。永和五年,拜使匈奴中郎將。   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以單于不能制下,外順內畔,促令自殺,坐征下獄免。   後再遷,拜京兆尹。時三輔強豪之族,多侵枉小民。龜到,厲威嚴,悉平理其怨屈者,郡內大悅。   會羌胡寇邊,殺長吏,驅略百姓。桓帝以龜世諳邊俗,拜為度遼將軍。龜臨行,上疏曰:「臣龜蒙恩累世,馳騁邊垂,雖展鷹犬之用,頓斃胡虜之庭,魂骸不返,薦享狐狸,猶無以塞厚責,荅萬分也。*(至)*臣*[至]*頑駑,器無鈆刀一割之用,過受國恩,榮秩兼優,生年死日,永懼不報。臣聞三辰不軌,擢士為相;   蠻夷不恭,拔卒為將。臣無文武之才,而忝鷹揚之任,[一]上籩聖*(朝)**[明]*,下懼素餐,[二]雖歿軀體,無所云補。今西州邊鄙,土地塉埆,[三]鞍馬為居,射獵為業,男寡耕稼之利,女乏機杼之饒,守塞候望,懸命鋒鏑,聞急長驅,去不圖反。自頃年以來,匈奴數攻營郡,[四]殘殺長吏,侮略良細。戰夫身膏沙漠,居人首繫馬鞍。或舉國掩戶,盡種灰滅,孤兒寡婦,號哭空城,野無青草,室如懸磬。[五]雖含生氣,實同枯朽。往歲并州水雨,災螟互生,稼穡荒耗,租更空闕。[六]老者慮不終年,少壯懼於困□。陛下以百姓為子,品庶以陛下為父,焉可不日□勞神,[七]垂撫循之恩哉!唐堯親捨其子以禪虞舜者,是欲民遭聖君,不令遇惡主也。[八]故古公杖策,其民五倍;[九]   文王西伯,天下歸之。[一0]豈復輿金輦寶,以為民惠乎!近孝文皇帝感一女子之言,除肉刑之法,[一一]體德行仁,為漢賢主。陛下繼中興之統,承光武之業,臨朝聽政,而未留聖意。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懼逆上旨,取過目前。   呼嗟之聲,招致災害,胡虜凶悍,因衰緣隙。而令倉庫單于豺狼之口,功業無銖兩之□,皆由將帥不忠,聚奸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半,政未踰時,功□卓然。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並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埽除更始。則善吏知奉公之佑,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帝覺悟,乃更選幽、井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詔「為陳將軍除並、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龜既到職,州郡重足震慄,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一二]   注[一]詩曰「維師尚父,時惟鷹揚」也。   注[二]素,空也。無功受祿為素餐。   注[三]埆音覺,又音確,謂薄土也。   注[四]謂郡有屯兵者,即護羌校尉屯金城,烏桓校尉屯上谷之類。   注[五]左傳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言其屋居如磬之懸,下無所有。   注[六]更謂卒更錢也。   注[七]書曰「文王至於日中□,不遑暇食」也。   注[八]史記曰「堯知子丹朱不肖,不足授天下,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卒授舜以天下」也。   注[九]帝王世紀曰「古公亶甫,是為太王,為百姓所附。狄人攻之,事之以皮幣玉帛,不能免焉。王遂杖策而去,踰梁山,止於岐山之陽,邑於周地。豳人從者如歸巿,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也。   注[一0]帝王世紀曰西伯至仁,百姓襁負而至。   注[一一]女子即太倉令淳於公之女緹縈也。事見前書。   注[一二]經,常也。   大將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一]不為胡虜所畏。坐征還,遂乞骸骨歸田里。復征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   帝不省。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西域胡夷,並、涼民庶,鹹為舉哀,弔祭其墓。   注[一]挑取猶獨取也。獨取其名,如挑戰之義。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也。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號曰「橋君學」。成帝時為大鴻臚。祖父基,廣陵太守。父肅,東萊太守。   玄少為縣功曹。時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國,玄謁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為部陳從事,[一]窮案其奸。景壯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賓客,具考臧罪。昌素為大將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還檄不發,案之益急。昌坐檻車征,玄由是著名。   注[一]部猶領也。   舉孝廉,補洛陽左尉。[一]時梁不疑為河南尹,玄以公事當詣府受對,恥為所辱,□官還鄉里。後四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刑竟,征,再遷上谷太守,又為漢陽太守。時上邽令皇甫禎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於冀巿,[二]一境皆震。   郡人上邽姜岐,守道隱居,名聞西州。玄召以為吏,稱疾不就。玄怒,□督郵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三]益固爭不能得,遽曉譬岐。岐堅臥不起。郡內士大夫亦競往諫,玄乃止。時頗以為譏。後謝病免,復公車征為司徒長史,拜將作大匠。   注[一]左部尉也。   注[二]冀,縣名,屬漢陽郡。   注[三]趣音促。   桓帝末,鮮卑、南匈奴及高句驪嗣子伯固並畔,為寇鈔,四府舉玄為度遼將軍,假黃鉞。玄至鎮,休兵養士,然後督諸將守討擊胡虜及伯固等,皆破散退走。   在職三年,邊境安靜。   靈帝初,徵入為河南尹,轉少府、大鴻臚。建寧三年,遷司空,轉司徒。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薦球為廷尉。玄以國家方弱,自度力無所用,乃稱疾上疏,引觿災以自劾。遂策罷。歲余,拜尚書令。時太中大夫蓋升與帝有舊恩,前為南陽太守,臧數億以上。玄奏免升禁錮,沒入財賄。帝不從,而遷升侍中。玄托病免,拜光祿大夫。光和元年,遷太尉。數月,復以疾罷,拜太中大夫,就醫裡捨。   玄少子十歲,獨遊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入捨登樓,就玄求貨,玄不與。   有頃,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洛陽令圍守玄家。球等恐並殺其子,未欲迫之。   玄瞋目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兵進。於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詣闕謝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質,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詔書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後,法禁稍□,京師劫質,不避豪貴,自是遂絕。   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玄性剛急無大體,然謙儉下士,子弟親宗無在大官者。及卒,家無居業,喪無所殯,當時稱之。   初,曹操微時,人莫知者,嘗往候玄,玄見而異焉,謂曰:「今天下將亂,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常感其知己。及後經過玄墓,輒淒愴致祭。自為其文曰:   「故太尉橋公,懿德高軌,泛愛博容。國念明訓,士思令謨。幽靈潛翳,□哉緬矣!操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質,見納君子。增榮益觀,皆由□助,猶仲尼稱不如顏淵,[一]李生厚歎賈復。[二]士死知己,懷此無忘。又承從容約誓之言:『徂沒之後,路有經由,不以鬥酒隻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為此辭哉?懷舊惟顧,念之淒愴。[三]   奉命東征,屯次鄉里,北望貴土,乃心陵墓。裁致薄奠,公其享之!」[四]   注[一]論語孔子謂子貢曰:「汝與回也孰愈?」子貢曰:「賜也何敢望回。」子曰:「吾與汝俱不如也。」   注[二]復少好學,師事舞陰李生。李生奇之,曰:「賈君國器也。」   注[三]惟,思也。   注[四]魏志曰「建安七年,曹公軍譙,遂至浚儀,遣使以太牢祀橋玄,進軍官度」也。   玄子羽,官至任城相。   論曰:任棠、姜岐,世著其清。結甕牖而辭三命,[一]殆漢陽之幽人乎?[二]   龐參躬求賢之禮,故民悅其政;橋玄厲邦君之威,而觿失其情。夫豈力不足歟?   將有道在焉。[三]如令其道可忘,則強梁勝矣。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四]子貢曰:   「寧喪千金,不失士心。」昔段干木踰牆而避文侯之命,[五]洩柳閉門不納穆公之請。[六]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   注[一]結猶構也。莊子曰:「原憲處魯,居環堵之室,桑樞而甕牖。」周禮:「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謂任、姜辭太守之辟也。   注[二]易曰:「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注[三]橋玄之捨姜岐,以道不可違,故不得以威力逼也。   注[四]鄭玄注論語云:「匹夫之守志,重於三軍之死將者也。」   注[五]高士傳曰,段干木者,晉人也。守道不仕。魏文侯造其門,段干木踰牆而避之。   注[六]洩柳,魯之賢人也。魯穆公時,請見之,洩柳閉門而不納。事見孟子。   贊曰:李叟勤身,甘饑辭饋。禪為君隱,之死靡貳。龜習邊功,參起徒中。橋公識運,先覺時雄。    校勘記   一六八四頁一0行州辟治中從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避唐諱,凡「治」字或改為「理」,或改為「化」,或改為「持」,此「治中」字亦必改易,宋人校書者又回改耳。   一六八四頁一三行夷賊素聞其聲按:汲本、殿本「聲」上有「名」字。   一六八五頁七行韎任朱離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句上下當有脫文,未必詩有此語。   一六八五頁一五行手足異處刊誤謂「手」當作「首」。今按:史記孔子世家亦作「手足異處」,惟谷梁傳作「首足異門而出」,劉氏殆據谷梁傳言也。   一六八六頁三行毛詩無韎任朱離之文按:集解引黃山說,謂賢注引薛君韓詩說,不及「韎任朱離」,是韓詩亦無此句,不獨毛詩也。今曰毛詩無,「毛」字當為後人妄改。注不及毛傳,必不捨韓而計毛也。   一六八六頁六行縣度者山名也按:前書西域傳「山名也」作「石山也」,此鬥。   章帝紀注引作「石山也」,不鬥。   一六八六頁六行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按:前書「八十里」作「八十八里」。   一六八九頁一0行始復得還都令居按:集解引黃山說,謂通鑒「都」作「治」,此避唐諱改。   一六九一頁一行*(順帝時)*以為太尉沈欽韓謂上有永建元年事,此「順帝時」三字衍文。今據刪。   一六九一頁五行夫國以賢化集解引惠棟說,謂「化」當作「治」。按:此亦章懷避諱改。   一六九一頁九行言其來歸何刊誤謂「言其」當作「其言」。按:今本公羊傳作「其言」。   一六九一頁一三行良字邵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長沙耆舊傳作「字邵卿」,水經注亦作「邵卿」,章懷注誤。   一六九二頁八行*(至)*臣*[至]*頑駑據刊誤改。   一六九二頁一0行上籩聖*(朝)**[明]*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九四頁四行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刊誤謂案史記本文,更有「授舜」二字。今據補。   一六九五頁一行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按:「戴德」當作「戴聖」。集解引朱彝尊說,謂案前書儒林傳,仁傳小戴之學,此云「戴德」,恐誤。   一六九五頁二行成帝時為大鴻臚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前書百官表,平帝元始元年始雲大鴻臚橋仁,今言「成帝時」,誤。   一六九五頁三行陳相羊昌按:集解引何焯說,謂「羊」舊抄廣川書跋作「芊」。   一六九六頁一四行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集解引惠棟說,謂橋公廟碑「七年五月甲寅,以太中大夫薨於京師」。案橋公二碑皆雲光和七年,疑傳誤也。又引侯康說,謂玄卒時年七十五,而蔡伯喈西鼎銘載玄於光和元年有「犬馬齒七十」之語,則實卒於六年,傳不誤。今按:光和七年十二月己巳改元中平,如依橋公廟碑,則當書「中平元年」。   一六九六頁一五行家無居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張璠漢記「居業」作「余業」。   一六九七頁二行懿德高軌按:三國魏志注作「誕敷明德」。   一六九七頁三行幽靈潛翳□哉緬矣按:魏志注作「靈幽體翳,邈哉晞矣」。   一六九七頁三行特以頑質見納君子按:魏志注作「特以頑鄙之姿,為大君子所納」。   一六九七頁四行皆由□助按:魏志注同,汲本、殿本「助」作「勖」。   一六九七頁五行徂沒之後按:魏志注「沒」作「逝」。   一六九七頁五行腹痛勿怨按:魏志注「怨」作「怪」。   一六九七頁七行公其享之按:魏志注「享之」作「尚饗」。   ************後漢書卷五十二 崔駰列傳 第四十二   *子瑗孫寔*   崔駰字亭伯,涿郡安平人也。高祖父朝,昭帝時為幽州從事,諫刺史無與燕剌王通。及剌王敗,擢為侍御史。[一]生子舒,歷四郡太守,所在有能名。   注[一]燕剌王旦,武帝子,坐與上官桀等謀亂,自殺。剌,力割反。   舒小子篆,王莽時為郡文學,以明經征詣公車。太保甄豐舉為步兵校尉,篆辭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一]戰陳不訪儒士。[二]此舉奚為至哉?」遂投劾歸。   [三]   注[一]前書董仲舒曰:「昔*(在)**[者]*魯君問柳下惠曰:『吾欲伐齊,如何?』柳下惠曰:『不可。』歸而有憂色,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此言何為至於我哉?』」注[二]論語曰:「□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注[三]投辭自劾有過,不合應舉。   莽嫌諸不附己者,多以法中傷之。時篆兄發以佞巧幸於莽,位至大司空。母師氏能通經學、百家之言,莽寵以殊禮,賜號義成夫人,金印紫綬,文軒丹轂,顯於新世。   後以篆為建新大尹,[一]篆不得已,乃歎曰:「吾生無妄之世,值澆、羿之君,[二]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獨潔己而危所生哉?」乃遂單車到官,稱疾不視事,三年不行縣。[三]門下掾倪敞諫,篆乃強起班春。[四]所至之縣,獄犴填滿。[五]篆垂涕曰:「嗟乎!刑罰不中,乃陷人於稨。此皆何罪,而至於是!」   遂平理,所出二千餘人。掾吏叩頭諫曰:「朝廷初政,州牧峻刻。[六]宥過申枉,誠仁者之心;然獨為君子,將有悔乎!」篆曰:「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君子謂之知命。[七]如殺一大尹贖二千人,蓋所願也。」遂稱疾去。   注[一]莽改千乘郡曰建新,守曰大尹。   注[二]易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左傳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於窮石,因夏人以代夏政,而淫於原獸。用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而虞羿於田,以取其國家。浞因羿室,生澆及□,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於人。」   澆音五吊反。□音許既反。   注[三]續漢志曰:「郡國常以春行*(至)**[主]*縣,勸人農桑,振救乏絕。」   注[四]班布春令。   注[五]犴音岸。前書音義曰:「鄉亭之獄曰犴。」   注[六]初政謂莽即位。   注[七]左傳曰「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人,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人,孤之利也。人既利矣,孤必與焉。』遂遷於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也。   建武初,朝廷多薦言之者,幽州刺史又舉篆賢良。篆自以宗門受莽偽寵,籩愧漢朝,遂辭歸不仕。客居滎陽,閉門潛思,著周易林六十四篇,用決吉凶,多所佔驗。臨終作賦以自悼,名曰慰志。其辭曰:   嘉昔人之遘辰兮,[一]美伊、傅之□時。[二]應規矩之淑質兮,過班、倕而裁之。[三]協准矱之貞度兮,同斷金之玄策。[四]何天衢於盛世兮,超千載而垂績。[五]豈修德之極致兮,將天祚之攸適?   注[一]遘,遇也。辰,時也。   注[二]伊尹干湯,傅說遇高宗。爾雅曰:「□,遇也。」音五故反。   注[三]公輸班,魯人也。倕,舜時為共工之官。皆巧人也。以喻湯及高宗也。   注[四]准,繩也。矱,尺也。貞,正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玄策猶妙策也。   注[五]易大畜卦,干下艮上,其上九曰:「何天之衢,亨。」鄭玄云:「艮為手,手上肩也。干為首。首肩之閒荷物處。干為天,艮為徑路,天衢象也。」   愍餘生之不造兮,[一]丁漢氏之中微。[二]氛霓郁以橫厲兮,羲和忽以潛暉。[三]   六柄制於家門兮,王綱漼以陵□。[四]黎、共奮以跋扈兮,羿、浞狂以恣睢。[五]   睹嫚臧而乘釁兮,竊神器之萬機。[六]思輔弼以偷存兮,亦號咷以詶咨。[七]嗟三事之我負兮,乃迫余以天威。[八]豈無熊僚之微介兮?悼我生之殲夷。[九]庶明哲之末風兮,懼大雅之所譏。[一0]遂翕翼以委命兮,受符守乎艮維。[一一]   恨遭閉而不隱兮,違石門之高蹤。[一二]揚蛾眉於復關兮,犯孔戒之冶容。[一三]懿氓蚩之悟悔兮,慕白駒之所從。[一四]乃稱疾而屢復兮,歷三祀而見許。   [一五]悠輕舉以遠遁兮,托峻峗以幽處。[一六]竫潛思於至賾兮,騁六經之奧府。[一七]皇再命而紹恤兮,乃雲眷乎建武。[一八]運欃槍以電埽兮,清六合之土宇。[一九]聖德滂以橫被兮,黎庶愷以鼓舞。辟四門以博延兮,彼幽牧之我舉。[二0]分畫定而計決兮,豈雲賁乎鄙耇,[二一]遂懸車以縶馬兮,絕時俗之進取。歎暮春之成服兮,闔衡門以埽軌。[二二]聊優遊以永日兮,守性命以盡齒。[二三]貴啟體之歸全兮,庶不忝乎先子。[二四]   注[一]造,成也。   注[二]丁,當也。   注[三]氛,祲也。霓,日傍之氣。橫厲謂氣盛而陵於天也。羲和,日也。氣盛而日光微,諭王莽篡漢。   注[四]國語管仲對齊桓公曰:「昔者聖人之理天下也,而慎用其六柄焉。」韋昭注云:「六柄,生、殺、貧、賤、富、貴也。」漼猶摧落也,音千隗反。   注[五]國語曰:「昔少□之衰,九黎亂德,人神雜揉,不可方物。」淮南子曰:   「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跋扈,強梁也。恣睢,自用之貌也。恣音訾。睢音許維反。羿、浞已見上。   注[六]易曰:「嫚藏誨盜。」釁,隙也。神器,帝王之位。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書云:「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機。」   注[七]輔弼謂王莽輔政也。偷,苟且也。號咷,哀呼也。前書王莽策孺子嬰為定安公,莽親執孺子手,流涕歔欷也。   注[八]三事謂三公也。負謂太保甄豐舉也。   注[九]左傳曰:「楚白公勝為亂。石乞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從白公而見之。與之言,說;告之故,辭;承之以□,不動。   勝曰:『不為利*(□)**[諂]*,不為威惕,不洩人言以求媚者。』去之。」介,耿介也。我生謂母也。殲,滅也。夷,傷也。言其母老,恐禍及也。   注[一0]詩大雅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注[一一]艮,東北之位。謂篆為千乘太守也。   注[一二]易曰:「天地閉而賢人隱。」論語曰:「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歟?』」注[一三]楚詞曰:「觿女皆妒余之蛾眉。」詩國風序曰:「氓,刺時也。淫風大行,男女無別,故序其事以風焉。」其詩曰:「乘彼垝垣,以望復關。」毛萇注云:「垝,毀也。復關,君子所近之處也。」易系辭曰:「冶容誨淫。」鄭玄云:   「謂飾其容而見於外曰冶。」   注[一四]詩曰「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注云:「氓,人也。蚩蚩,殷厚之貌。布,幣也。即,就也。言此之人,非買絲來,就我為室家也。」又曰:「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注云:   「我欲與汝俱至老,汝反薄我使怨也。」又曰:「皎皎白駒。」諭賢人也。   注[一五]復猶白也。   注[一六]峻峗謂山也。峗音魚委反。   注[一七]賾,深也。   注[一八]皇,天也。紹,繼也。恤,憂也。言天憂恤眷顧漢家,所以再命光武也。   注[一九]欃槍,彗也。   注[二0]開闢四方之門,廣求賢也。幽牧謂為幽州刺史所舉也。   注[二一]賁,飾也。易曰「束帛戔戔,賁於丘園」也。   注[二二]論語曾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衡,橫也,謂橫木為門。軌,跡也。   注[二三]齒,年也。   注[二四]論語曰:「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余足。』」注云:「父母全己生之,亦當全而歸之。」忝,辱也。先子謂先人也。孟子曾西曰:「吾先子之所畏。」   篆生毅,以疾隱身不仕。   毅生駰,年十三能通詩、易、春秋,博學有偉才,盡通古今訓詁百家之言,善屬文。少游太學,與班固、傅毅同時齊名。常以典籍為業,未遑仕進之事。時人或譏其太玄靜,將以後名失實。駰擬楊雄解嘲,作達旨以荅焉。[一]其辭曰:   注[一]華嶠書曰:「駰譏楊雄,以為范、蔡、鄒衍之徒,乘釁相傾,誑曜諸侯者也,而云『彼我異時』。又曰,竊貲卓氏,割炙細君,斯蓋士之贅行,而云『不能與此數公者同』。以為失類而改之也。」   或說己曰:「易稱『備物致用』,『可觀而有所合』,故能扶陽以出,順陰而入。[一]   春發其華,秋收其實,有始有極,爰登其質。今子韞櫝六經,服膺道術,[二]   歷世而游,高談有日,俯鉤深於重淵,仰探遠乎九干,[三]窮至賾於幽微,測潛隱之無源。然下不步卿相之廷,上不登王公之門,進不黨以贊己,退不黷於庸人。[四]獨師友道德,合符曩真,抱景特立,與士不腢。蓋高樹靡陰,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五]於時太上運天德以君世,憲王僚而布官;[六]   臨雍泮以恢儒,疏軒冕以崇賢;[七]率惇德以厲忠孝,揚茂化以砥仁義;[八]   選利器於良材,求鏌□於明智。[九]不以此時攀台階,窺紫闥,[一0]據高軒,望朱闕,夫欲千里而咫尺未發,[一一]蒙竊惑焉。故英人乘斯時也,[一二]猶逸禽之赴深林,□蚋之趣大沛。[一三]胡為嘿嘿而久沉滯也?」   注[一]「備物致用」,易系辭之文也。「可觀而有所合」,序卦之文也。鄭玄注易干鑿度曰:「陽起於子,陰起於午,天數大分。以陽出離,以陰入坎,坎為中男,離為中女。太一之行,出從中男,入從中女。因陰陽男女之偶為終始也。」   注[二]韞,匣也。櫝,匱也。論語曰:「有美玉,韞櫝而臧諸。」   注[三]易曰:「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九干謂天有九重也。離騷天問曰:「圓則九重,孰營度之?」   注[四]贊猶稱也。   注[五]華嶠書作「高樹不庇」。易曰:「隨時之義大矣哉!」老子曰:「和其光而同其塵。」故言道貴從凡。   注[六]太上,明帝也。傳曰:「太上立德。」天德,含弘光大也。易曰:「乃位乎天德。」尚書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憲,法也。   僚,官也。言法三王而建官也。   注[七]天子辟雍,諸侯頖宮。璧雍者,環之以水,圓而如璧也。頖,半也。諸侯半天子之宮。皆所以立學垂教也。   注[八]砥,礪也。   注[九]吳越春秋曰:「干將,吳人也,造二□,一曰干將,二曰莫邪。莫邪者,干將之妻名也。干將作□,采五山之精,合六金之英,百神臨觀,遂以成□。」   說苑曰:「所以尚干將、莫邪者,貴其立斷。所以尚騏驎者,貴其立至。必且歷日曠久,絲犛猶能栔石,駑馬亦能致遠。是以聰明敏捷,人之美材也。」   注[一0]三台謂之三階,三公之象也。   注[一一]八寸為咫。   注[一二]文子曰:「智過萬人謂之英,千人謂之俊。」   注[一三]蚋,小蟲,蚊之類。蚋音芮。說文曰:「秦謂之蚋,楚謂之蚊。」孟子曰:「污池沛澤。」劉熙曰:「沛,水草相半。」   荅曰:「有是言乎?子苟欲勉我以世路,不知其跌而失吾之度也。古者陰陽始分,天地初制,[一]皇綱雲緒,帝紀乃設,傳序歷數,三代興滅。昔大庭尚矣,赫胥罔識。[二]   淳□散離,人物錯乖。高辛攸降,厥趣各違。[三]道無常稽,與時張□。[四]   失仁為非,得義為是。[五]君子通變,各審所履。故士或掩目而淵潛,[六]或盥耳而山棲;[七]或草耕而僅飽,[八]或木茹而長饑;[九]或重聘而不來,[一0]或屢黜而不去;[一一]或冒紘以干進,或望色而斯舉;[一二]或以役夫發夢於王公,[一三]或以漁父見兆於元龜。[一四]若夫紛□塞路,凶虐播流,[一五]   人有昏墊之□,主有疇咨之憂,[一六]條垂藟蔓,上下相求。[一七]於是乎賢人授手,援世之災,[一八]跋涉赴俗,急斯時也。[一九]昔堯含戚而戲陶謨,高祖歎而子房慮;[二0]禍不散而曹、絳奮,[二一]結不解而陳平權。[二二]   及其策合道從,克亂弭沖,乃將鏤玄珪,冊顯功,[二三]銘昆吾之冶,[二四]   勒景、襄之鐘。[二五]與其有事,則褰裳濡足,冠掛不顧。[二六]人溺不拯,則非仁也。當其無事,則躐纓整襟,規矩其步。[二七]德讓不修,則非忠也。   是以險則救俗,平則守禮,舉以公心,不私其體。   注[一]制,協韻音之設反。   注[二]大庭、赫胥並古帝王號也。尚,遠也。罔,無也。識,記也。   注[三]高辛氏,帝嚳也。   注[四]隨時□張,不考之於常道也。   注[五]老子曰:「失道後德,失德後仁,失仁後義,失義後禮。」   注[六]莊子曰「北人無澤與舜為友,舜以天下讓之,無澤乃自投清泠之淵,終身不反」也。   注[七]盥,洗也。許由字武仲,隱於沛澤之中。堯聞之,乃致天下而讓焉。由以為污,乃臨池洗耳。其友巢父飲犢,聞由為堯所讓,曰:「何以污吾犢口!」   牽於上流而飲之。見莊子及高士傳。   注[八]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去而耕。禹往見之,則耕在野。見呂氏春秋。   注[九]說苑曰:「鮑焦衣木皮,食木實。」韓詩外傳曰「焦□其蔬,而立槁死於洛濱」也。   注[一0]狂接輿者,楚人也。耕而食。楚王聞其賢,使使者持金百溢、車二駟聘之,曰:「願煩先生理江南。」接輿笑而不應。使者去而遠徙,莫知所之。見莊子。   注[一一]論語曰「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可以去矣。』曰:『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三黜』」也。   注[一二]紘,辱也,音火豆反。新序曰:「伊尹蒙恥辱,負鼎俎以干湯。」論語曰:「色斯舉矣,翔而後集。」舉,協韻音據。   注[一三]高宗夢得說,乃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孔安國曰:「傅氏之巖,在虞、虢之界,信道所經,有澗水壞道,常使胥靡刑人築護此道。說賢而隱,代胥靡築之以供食。」事見尚書。王公,總而言也。爾雅:「皇、王、後、辟、公、侯,君也。」   注[一四]戰國策曰:「呂尚之遇文王也,身為漁父。」史記曰:「太公以釣干周西伯。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螭,非熊非羆,所獲霸王之輔。』於是西伯獵,果遇太公渭水之陽,與語大說。」元,大也。   注[一五]方言云:「□,盛多也。」音奴董反。   注[一六]尚書曰:「下人昏墊。」孔安國曰「昏瞀墊溺,皆困水災也。」又曰:   「帝曰:咨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有能俾乂。」   注[一七]藟,籐也。音壘。詩曰:「南有樛木,葛藟累之。」   注[一八]孟子曰「天下溺則援之以道,嫂溺則援之以手」也。   注[一九]草行為跋。   注[二0]謨,謀也。堯遭洪水,咨嗟憂愁,訪下人有能理者,戲陶、大禹陳其謀。見尚書。史記曰,高祖為項羽所敗,下馬踞鞍而問子房曰:「吾欲捐關以東,誰可與共功者?」子房曰:「九江王布、彭越、韓信。即欲捐之此三人,楚可破*(之)**[也]*。」   注[二一]曹參及絳侯周勃,皆從高祖征伐,以定天下也。   注[二二]高祖擊匈奴,至白登,被圍七日,用陳平計得出。   注[二三]珪,玉也。詩含神霧曰:「刻之玉版,臧之金匱。」   注[二四]墨子曰:「昔夏後開*(冶)*使飛廉析金於山,以鑄鼎於昆吾。」蔡邕銘論曰「呂尚作周太師,其功銘於昆吾之鼎」也。   注[二五]國語曰:「晉魏顆以其身退秦師於輔氏,其勳銘於景鐘。」此兼言襄也。   注[二六]褰裳,涉水也。新序曰:「今為濡足之故,不救人溺,可乎?」淮南子曰「禹之趨時,冠掛而不顧,履遺而不取」也。   注[二七]躐音呂涉反。躐,踐也。此字宜從「手」。廣雅云:「擸,持也。」言持纓整襟,修其容止。史記曰:「攝纓整襟。」華嶠書「躐」作「攝」也。   「今聖上之育斯人也,樸以皇質,雕以唐文。[一]六合怡怡,比屋為仁。壹天下之觿異,齊品類之萬殊。參差同量,壞冶一陶。[二]腢生得理,庶績其凝。[三]   家家有以樂和,人人有以自優。威械臧而俎豆布,六典陳而九刑厝。[四]濟茲兆庶,出於平易之路。雖有力牧之略,尚父之厲,[五]伊、戲不論,奚事范、蔡?[六]夫廣廈成而茂木暢,遠求存而良馬縶,[七]陰事終而水宿臧,[八]場功畢而大火入。[九]方斯之際,處士山積,學者川流,衣裳被宇,冠蓋雲浮。譬猶衡陽之林,岱陰之麓,[一0]伐尋抱不為之稀,蓺拱把不為之數。[一一]悠悠罔極,亦各有得。[一二]彼采其華,我收其實。捨之則臧,己所學也。[一三]故進動以道,則不辭執珪而秉柱國;[一四]復靜以理,則甘糟糠而安藜藿。   注[一]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煥乎其有文章。」故言唐文。   注[二]壞,土器之未燒者。郭璞注爾雅曰:「壞胎,物之始也。」壞音普才反。   注[三]凝,成也。   注[三]械謂器械甲兵之屬也。厝謂置之不用也。周禮:「太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國;一曰理典,二曰教典,三曰禮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左傳曰:「周有亂政而作九刑。」杜預注云:「周之衰,為刑書,謂之九刑。」   注[五]力牧,黃帝臣也。史記,尚父呂望相武王以伐紂。厲謂威容嚴厲。   注[六]伊尹、戲繇、范睢、蔡澤。   注[七]廣廈既成,不求材,故林木條暢也。遠求謂方珍異之物也。存猶止息也。   言所求之物既止,不資良馬之力也。   注[八]立冬之後,盛德在水,陰氣用事,故曰陰事。水宿謂遠北方七宿,斗、牛、女、虛、危、室、壁也。月令曰,孟冬之月昏危中,仲冬昏東壁中,季冬昏婁中,孟春昏參中,水星伏臧不見也。   注[九]爾雅曰:「心為大火。」詩豳風曰:「七月流火。」又曰「九月築場圃」也。   注[一0]山南曰陽,山北曰陰。谷梁傳曰:「林屬於山曰麓。」   注[一一]八尺曰尋。蓺,殖也。兩手曰拱。數猶穊也。數音疏角反。   注[一二]悠悠,觿多也。罔極猶無窮也。亦各有得,言皆自以為得也。   注[一三]彼,彼觿人也。論語曰:「用之則行,捨之則臧。」   注[一四]呂氏春秋曰:「得伍員者位執珪。」前書音義曰:「古爵名也。」又曰:   「柱國,楚官,猶秦之相國也。」   「夫君子非不欲仕也。恥夸毗以求舉;[一]非不欲室也,惡登牆而摟處。[二]   叫呼衒鬻,縣旌自表,非隨和之寶也。暴智耀世,因以干祿,非仲尼之道也。[三]   游不倫黨,苟以徇己,[四]汗血競時,利合而友。[五]子笑我之沉滯,吾亦病子□□而不已也。[六]先人有則而我弗虧,行有枉徑而我弗隨。[七]臧否在予,唯世所議。固將因天質之自然,誦上哲之高訓;詠太平之清風,行天下之至順。   懼吾躬之穢德,勤百畝之不耘。[八]縶余馬以安行,俟性命之所存。[九]昔孔子起威於夾谷,[一0]晏嬰發勇於崔杼;[一一]曹劌舉節於柯盟,[一二]卞嚴克捷於強禦;[一三]范蠡錯埶於會稽,[一四]五員樹功於柏舉;[一五]魯連辯言以退燕,[一六]包胥單辭而存楚;[一七]唐且華顛以悟秦,[一八]甘羅童牙而報趙;[一九]原衰見廉於壺飧,[二0]宣孟收德於束脯;[二一]吳札結信於丘木,[二二]展季□貞於門女;[二三]顏回明仁於度轂,程嬰顯義於趙武。[二四]僕誠不能編德於數者,竊慕古人之所序。」   注[一]夸毗謂佞人足恭,善為進退。   注[二]孟子曰:「踰東家牆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將摟之乎?」趙岐注云:「摟,牽也。」其字從「手」。「處子,處女也。」   注[三]華嶠書*(曰)*「因」字作「回」。回,邪也。   注[四]倫謂等倫,黨謂朋黨。徇,營也。言交非其類,苟以營己而已。   注[五]汗血謂勞力也。競時謂趨時也。利合而友,不以道義。   注[六]□□猶區區也。   注[七]枉,曲也。徑,道也。   注[八]尚書曰:「穢德彰聞。」禮記曰:「夫人情者,聖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陳義以種之,講學以耨之。」古者夫田百畝。耘,除草也。   注[九]安行,不奔馳也。天命之謂性。言隱居以體命。   注[一0]解見陳禪傳。   注[一一]解見馮衍傳。   注[一二]曹劌,曹沬也。史記曰,曹沬以勇事魯莊公,為魯將,與齊戰,三敗,莊公懼,乃獻遂邑地以和,猶以為將。齊桓公與莊公會於柯而盟。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上,曹沬執匕首劫齊桓公,左右莫敢動,乃還魯之侵地。   注[一三]新序曰「卞莊子養母,戰而三北,交遊非之,國君辱之。及母死三年,齊與魯戰,莊子請從,遂赴敵而□,三獲甲首。曰:『夫三北,以養母也。今志節小具,而責塞矣。吾聞之,節士不以辱生。』遂反敵,殺十人而死。君子曰:   三北已塞,滅世斷宗,於孝未終」也。   注[一四]錯,置也,音七故反。埶謂謀略也。史記曰,吳王敗越於夫椒,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於會稽。吳師追而圍之。越王謂范蠡曰:「柰何?」范蠡對曰:   「卑辭厚禮以遺之。」句踐乃命大夫種行成於吳。膝行頓首曰:「句踐請為臣,妻為妾。」吳王乃赦越王。越王反國,拊循其士。范蠡曰:「可矣。」乃伐吳。   吳師敗,越復棲吳王姑蘇之山也。   注[一五]伍子胥名員,楚人也。子胥父誅於楚,子胥挾弓矢而干吳王闔閭,闔閭甚勇之,為興師伐楚,戰於柏舉,楚師敗績。事見谷梁傳。   注[一六]史記曰,魯仲連,齊人也。燕將攻下齊聊城,固保守之,田單攻之不下。魯仲連乃為書遺燕將。燕將見書,泣三日,乃自殺。遂平聊城。   注[一七]左傳曰,楚昭王為吳所敗,奔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憨,以薦食上國,寡君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師乃出,軍敗吳而復楚國。   注[一八]唐且即唐睢也。戰國策曰:「齊、楚伐魏,魏使人請救*[於秦]*,不至。   魏人有唐睢者,年九十餘矣,西見秦王。秦王曰:『丈人忙然乃遠至*(魏)*此,*[魏]*來者數矣,寡人知魏之急矣。』唐且曰:『夫魏,萬乘之國也。稱東藩者,以秦之強也。今齊、楚之兵已在魏郊矣,大王之救不至,魏急,且割地而約從。是王亡一萬乘之魏,而強二敵之齊、楚。』秦王悟,遽發兵救魏。」爾雅曰:「顛,頂也。」華顛謂白首也。   注[一九]甘羅,下蔡人,甘茂孫也。年十二,事秦相呂不韋。秦使張唐往相燕。   羅曰:「借臣車五乘,請為張唐先報趙。」不韋乃言之於始皇,召見,使甘羅於趙,趙襄王郊迎。事見史記。童牙謂幼小也。   注[二0]昔趙衰為原大夫,故曰原衰。左傳曰,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對曰:   「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不食,故使處原。」見音胡殿反。   注[二一]呂覽曰,昔趙宣孟將之絳,見桑下有餓人,宣孟止車下食而餔之,再咽而能視。宣孟問之曰:「汝何為而餓若是?」對曰:「臣官於絳,歸而糧絕,羞行乞,故至行此。」宣子與脯三朐,拜受而弗敢食。問其故。曰:「臣有老母,將以遺之。」宣孟曰:「食之,吾更與汝。」乃復與脯二束。   注[二二]史記曰:「吳公子季札使過徐,徐君好季札□,口不敢言。季札知之,為使上國,未獻。洎還至徐,徐君已死,於是乃解其寶□,系之徐君頤樹而去。」   注[二三]展季,柳下惠也。韓詩外傳曰:「魯有男子獨處,夜暴風雨至,婦人趨而托之,男子閉戶不納,曰:『吾聞男子不六十不閒居。』婦人曰:『子何不學柳下惠然?嫗不逮門之女,國人不稱其亂焉。』」注[二四]程嬰解見馮衍傳。度轂,未詳。   元和中,肅宗始修古禮,巡狩方岳。駰上四巡頌以稱漢德,辭甚典美,文多故不載。[一]帝雅好文章,自見駰頌後,*(帝)**[常]*嗟歎之,謂侍中竇憲曰:「卿寧知崔駰乎?」對曰:「班固數為臣說之,然未見也。」帝曰:「公愛班固而忽崔駰,此葉公之好龍也。試請見之。」[二]駰由此候憲。憲屣履迎門,[三]笑謂駰曰:「亭伯,吾受詔交公,公何得薄哉?」遂揖入為上客。居無幾何,帝幸憲第,時駰適在憲所,帝聞而欲召見之。憲諫,以為不宜與白衣會。帝悟曰:「吾能令駰朝夕在傍,何必於此!」   適欲官之,會帝崩。   注[一]案:駰集有東、西、南、北四巡頌,流俗本「四」多作「西」者,誤。   注[二]劉向新序曰:「子張見魯哀公,七日,哀公不禮焉而去,曰:『君之好士,有似葉公子高好龍。天龍聞而降之,窺頭於牖,拖尾於堂,葉公見之,失其魂魄,五色無主。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注[三]屣履謂納履曳之而行,言□遽也。屣音山爾反。   竇太后臨朝,憲以重戚出內詔命。駰獻書誡之曰:   駰聞交淺而言深者,愚也;在賤而望貴者,惑也;未信而納忠者,謗也。三者皆所不宜,而或蹈之者,思□其區區,憤盈而不能已也。竊見足下體淳淑之姿,躬高明之量,意美志厲,有上賢之風。駰幸得充下館,序後陳,[一]是以竭其拳拳,敢進一言。   注[一]陳,列也。   傳曰:「生而富者驕,生而貴者□。」生富貴而能不驕□者,未之有也。今寵祿初隆,百僚觀行,當堯舜之盛世,處光華之顯時,[一]豈可不庶幾夙夜,以永觿譽,弘申伯之美,致周邵之事乎?[二]語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三]昔馮野王以外戚居位,稱為賢臣,[四]近陰□尉克己復禮,終受多福。[五]郯氏之宗,非不尊也;[六]陽*(侯)**[平]*之族,非不盛也。重侯累將,建天樞,執斗柄。[七]   其所以獲譏於時,垂愆於後者,何也?蓋在滿而不挹,位有餘而仁不足也。漢興以後,迄於哀、平,外家二十,保族全身,四人而已。[八]書曰:「鑒於有殷。」   可不慎哉!   注[一]尚書大傳曰:「舜時百工相和為卿雲之歌曰:『卿雲爛兮,*(禮)**[愨]*漫漫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注[二]申伯,周宣王之元舅。周公、邵公皆輔佐周室也。   注[三]論語*(曰)*孔子之言也。言但患立身不處於仁義也。   注[四]前書曰,馮野王字君卿,妹為元帝昭儀,野王為左馮翊。御史大夫缺,上使尚書選第中二千石,而野王行能第一。   注[五]陰□尉,光烈皇后同母弟興也。以謹□親幸焉。   注[六]史丹封郯,故雲郯氏。前書史丹字君仲,魯國人也。祖父恭有女弟,武帝時為□太子良娣。成帝即位,擢丹為長樂尉,遷右將軍,封為武陽侯,封東海郯之武強聚,以舊恩見□賞,賜累千金。   注[七]王氏九侯五大司馬。春秋運斗樞曰:「北斗七星,第一名天樞,第二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杓即柄。前書「斗運中央,制臨四海」。   注[八]外家,當為後家也。二十者,謂高帝呂後產、祿謀反誅,惠帝張皇后廢,文帝母薄太后弟昭被殺,孝文帝竇皇后從昆弟子嬰誅,景帝薄皇后、武帝陳皇后並廢,□皇后自殺,昭帝上官皇后家族誅,宣帝祖母史良娣為巫蠱死,宣帝母王夫人弟子商下獄死,霍皇后家破,元帝王皇后弟*(王)**[子]*莽篡位,成帝許皇后賜死,趙皇后廢自殺,哀帝祖母傅太后家屬徙合浦,平帝母□姬家屬誅,昭帝趙太后憂死是也。四人者,哀帝母丁姬,景帝王皇后,宣帝許皇后、王皇后,其家族並全。   竇氏之興,肇自孝文。[一]二君以淳淑守道,成名先日;[二]安豐以佐命著德,顯自中興。[三]內以忠誠自固,外以法度自守,卒享祚國,垂祉於今。夫謙德之光,周易所美;滿溢之位,道家所戒。[四]故君子福大而愈懼,爵隆而益恭。   遠察近覽,俯仰有則,銘諸幾杖,刻諸盤杅。[五]矜矜業業,無殆無荒。如此,則百福是荷,慶流無窮矣。   注[一]前書曰,竇嬰字王孫,孝文皇后從兄子也。孝文時為吳相,孝景時為詹事也。   注[二]竇太后之弟長君、少君,退讓君子,不敢以富貴驕人,故雲淳淑守道也。   注[三]竇融封為安豐侯。   注[四]易曰:「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老子曰:「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成名遂而身退,天之道也。」   注[五]太公金匱曰:「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誡,隨之以身。』幾之書曰:『安無忘危,存無忘亡,孰惟二者,必後無凶。』杖之書曰:『輔人無苟,扶人無*(容)**[咎]*。』」墨子曰:「堯、舜、禹、湯書其事於竹帛,瑑之盤盂。」杅亦盂也。   及憲為車騎將軍,辟駰為掾。憲府貴重,掾屬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駰以處士年少,擢在其閒。憲擅權驕恣,駰數諫之。及出擊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駰為主簿,前後奏記數十,指切長短。憲不能容,稍□之,因察駰高第,出為長岑長。[一]駰自以遠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歸。永元四年,卒於家。所著詩、賦、銘、頌、書、記、表、七依、婚禮結言、達旨、酒警合二十一篇。中子瑗。   注[一]長岑,縣,屬樂浪郡,其地在遼東。   瑗字子玉,早孤,銳志好學,盡能傳其父業。年十八,至京師,從侍中賈逵質正大義,逵善待之,瑗因留遊學,遂明天官、歷數、京房易傳、六日七分。[一]   諸儒宗之。與扶風馬融、南陽張衡特相友好。初,瑗兄章為州人所殺,瑗手刃報仇,因亡命。會赦,歸家。家貧,兄弟同居數十年,鄉邑化之。   注[一]解見郎顗傳。   年四十餘,始為郡吏。以事系東郡發乾獄。[一]獄掾善為禮,瑗閒考訊時,輒問以禮說。其專心好學,雖顛沛必於是。後事釋歸家,為度遼將軍鄧遵所辟。   居無何,遵被誅,瑗免歸。   注[一]發乾縣之獄也。   後復辟車騎將軍閻顯府。時閻太后稱制,顯入參政事。先是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而以北鄉侯為嗣。瑗以侯立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令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乃謂長史陳禪曰:「中常侍江京、陳達等,得以嬖寵惑蠱先帝,遂使廢黜正統,扶立□孽。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征,於斯復見。[一]今欲與長史君共求見,說將軍白太后,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則將軍兄弟傳祚於無窮。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將以無罪並辜元惡。[二]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三]禪猶豫未敢從。會北鄉侯薨,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門生蘇只具知瑗謀,欲上書言狀,瑗聞而遽止之。時陳禪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第聽只上書,禪請為之證。」[四]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願使君勿復出口。」遂辭歸,不復應州郡命。   注[一]呂後立惠帝后宮子為少帝,周勃廢之也。   注[二]元,大也。書曰:「元惡大憝。」   注[三]史記蔡澤說范睢曰:「君獨不觀夫博者乎?或欲大投,或欲分功。今君相秦,坐制諸侯,使天下皆畏秦,此亦秦分功之時也。」   注[四]第,但也。司馬相如*[傳]*曰:「第如臨邛。」   久之,大將軍梁商初開莫府,復首辟瑗。自以再為貴戚吏,不遇被斥,遂以疾固辭。歲中舉茂才,遷汲令。[一]在事數言便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注[一]汲,縣名,屬河內。   漢安初,大司農胡廣、少府竇章共薦瑗宿德大儒,從政有多,不宜久在下位,由此遷濟北相。時李固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書禮致慇勤。歲余,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一]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瑗上書自訟,得理出。   會病卒,年六十六。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於天,還骨於地。何地不可臧形骸,勿歸鄉里。其賵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寔奉遺令,遂留葬洛陽。   注[一]八使見周舉傳。   瑗高於文辭,尤善為書、記、箴、銘,所著賦、碑、銘、箴、頌、七蘇、[一]   南陽文學官志、歎辭、移社文、悔祈、草書埶、七言,凡五十七篇。其南陽文學官志稱於後世,諸能為文者皆自以弗及。瑗愛士,好賓客,盛修餚膳,單極滋味,不問余產。居常蔬食菜羹而已。家無擔石儲,當世清之。[二]   注[一]瑗集載其文,即枚乘七發之流。   注[二]華嶠書曰「瑗愛士,好賓客,盛修餚膳。或言其太奢。瑗聞之怒,□妻子曰:『吾并日而食,以供賓客,而反以獲譏,士大夫不足養如此。後勿過菜具,無為諸子所蚩也。』終不能改,奉祿盡於賓饗」也。   寔字子真,一名台,字符始。少沉靜,好典籍。父卒,隱居墓側。服竟,三公並辟,皆不就。   桓帝初,詔公卿郡國舉至孝獨行之士。寔以郡舉,征詣公車,病不對策,除為郎。明於政體,吏才有餘,論當世便事數十條,名曰政論。指切時要,言辯而確,[一]當世稱之。仲長統曰:「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其辭曰:   注[一]確,堅正也,音口角反。   自堯舜之帝,湯武之王,皆賴明哲之佐,博物之臣。故戲陶陳謨而唐虞以興,伊、箕作訓而殷周用隆。[一]及繼體之君,欲立中興之功者,曷嘗不賴賢哲之謀乎!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寖衰而不改,習亂安危,怢不自鶯。[二]或荒耽嗜欲,不恤萬機;或耳蔽箴誨,厭偽忽真;[三]   或猶豫歧路,莫適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四]或□遠之臣,言以賤廢。   是以王綱縱□於上,智士郁伊于下。[五]悲夫!   注[一]伊尹作伊訓,箕子作洪範。   注[二]怢音他沒反。怢,忽忘也。   注[三]厭飫奸偽,輕忽至真。   注[四]易曰:「恬囊無咎無譽。」括,結也。結囊不言,持祿而已。   注[五]郁伊,不申之貌。楚詞曰「獨郁伊而誰語」也。   自漢興以來,三百五十餘歲矣。政令垢翫,上下怠懈,[一]風俗雕敝,人庶巧偽,百姓囂然,鹹復思中興之救矣。且濟時拯世之術,豈必體堯蹈舜然後乃理哉?期於補□決壞,枝柱邪傾,[二]隨形裁割,要措斯世於安寧之域而已。故聖人執權,遭時定制,[三]步驟之差,各有雲設。不強人以不能,背急切而慕所聞也。[四]蓋孔子對葉公以來遠,哀公以臨人,景公以節禮,非其不同,所急異務也。[五]是以受命之君,每輒創製;中興之主,亦匡時失。昔盤庚愍殷,遷都易民;[六]周穆有闕,甫侯正刑。[七]俗人拘文牽古,不達權制,奇偉所聞,簡忽所見,烏可與論國家之大事哉!故言事者,雖合聖德,輒見掎奪。[八]   何者?其頑士闇於時權,安習所見,不知樂成,況可慮始,[九]苟雲率由舊章而已。其達者或矜名妒能,恥策非己,舞筆奮辭,以破其義,寡不勝觿,遂見擯□。雖稷、契復存,猶將困焉。斯賈生之所以排於絳、灌,屈子之所以攄其幽憤者也。[一0]夫以文帝之明,賈生之賢,絳、灌之忠,而有此患,況其餘哉!   注[一]垢,惡也。   注[二]□音直莧反,禮記曰:「衣裳□裂紉箴請補綴。」柱音陟主反。   注[三]權謂變也。遭遇其時而定法制,不循於舊也。   注[四]背當時之急切,而慕所聞之事,則非濟時之要。   注[五]韓子曰,葉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悅近而來遠。」魯哀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選賢。」齊景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節財。」此云「臨人」「節禮」,文不同也。   注[六]盤庚,殷王也。自耿遷於亳邑,作書三篇以告之。   注[七]甫侯即呂侯也。為周穆王訓夏禹用刑之法。並見尚書。   注[八]掎音居蟻反。賈逵注國語曰:「從後牽曰掎。」   注[九]前書劉歆曰:「夫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此乃觿庶所為耳。」   注[一0]孝文帝時,賈誼請更定律,令列侯就國,周勃、灌嬰等毀之。屈原為楚三閭大夫,上官靳尚妒害其能,憂愁憤懣,遂作離騷經。   *(故宜)*量力度德,春秋之義。[一]今既不能純法八*(世)**[代]*,故宜參以霸政,[二]則宜重賞深罰以御之,明著法術以檢之。自非上德,嚴之則理,寬之則亂。何以明其然也?近孝宣皇帝明於君人之道,審於為政之理,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海內清肅,天下密如。[三]薦勳祖廟,享號中宗。筭計見效,優於孝文。及元帝即位,多行寬政,卒以墮損,[四]威權始奪,遂為漢室基禍之主。政道得失,於斯可監。昔孔子作春秋,□齊桓,懿晉文,歎管仲之功。夫豈不美文、武之道哉?誠達權救敝之理也。[五]   故聖人能與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變,[六]以為結繩之約,可復理亂秦之緒,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圍。[七]   注[一]左氏傳曰,息侯伐鄭,「不度德,不量力」。   注[二]八*(世)**[代]*謂三皇、五帝也。霸政謂齊桓、晉文也。   注[三]密,靜也。   注[四]墮讀曰隳。   注[五]左傳,齊桓公伐楚,責以包茅不貢,王祭不供;晉文公召王盟諸侯於踐土;管仲相公子糾而射桓公:此並權變之道也。   注[六]楚詞漁父曰「聖人不凝滯於物,而與時推移」也。   注[七]易曰:「上古結繩而化,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干,盾也。戚,鉞也。   尚書曰,苗人逆命,禹乃舞干羽於兩階,七旬有苗格。前書,高祖被匈奴圍於平城,用陳平計得解。言干戚之舞,非平城之所用也。   夫熊經鳥伸,雖延歷之術,非傷寒之理;呼吸吐納,雖度紀之道,非續骨之膏。   [一]蓋為國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攻焉。夫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   德教者,興平之梁肉也。夫以德教除殘,是以梁肉理疾也;以刑罰理平,是以藥石供養也。方今承百王之敝,值□運之會。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馭委其轡,馬駘其銜,四牡橫奔,皇路險傾。[二]方將柑勒鞬輈以救之,豈暇鳴和鑾,清節奏哉?[三]昔高祖令蕭何作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斬趾、斷舌、梟首,故謂之具五刑。文帝雖除肉刑,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趾者笞五百,當斬右趾者□巿。右趾者既殞其命,笞撻者往往至死,雖有輕刑之名,其實殺也。當此之時,民皆思復肉刑。至景帝元年,乃下詔曰:「*[加]*笞與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民)**[人]*。」乃定律,減笞輕捶。自是之後,笞者得全。[四]以此言之,文帝乃重刑,非輕之也;以嚴致平,非以寬致平也。必欲行若言,當大定其本,使人主師五帝而式三王。[五]蕩亡秦之俗,遵先聖之風,□苟全之政,蹈稽古之蹤,復五等之爵,立井田之制。[六]然後選稷契為佐,伊呂為輔,樂作而鳳皇儀,擊石而百獸舞。[七]若不然,則多為累而已。   注[一]莊子曰:「吹呴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伸,此導引之士,養形之人也。」   黃帝素問曰:「人傷於寒而轉為熱,何也?夫寒盛則生於熱也。」度紀猶延年也。   言鳥伸不可療傷寒,吸氣不能續斷骨也。   注[二]家語曰:「古者天子以德法為銜勒,以百官為轡策。善御馬者,正銜勒,齊轡策,鈞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而極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齊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說文曰:「駘,馬銜脫也。」   音達來反。皇路,天路也。   注[三]何休注公羊傳曰:「柑,以木銜其口也。」柑音巨炎反。勒,馬轡。輈,車轅。鞬猶束也。說苑曰:「鑾設於鑣,和設於軾,馬動*[則]*鑾鳴,鑾鳴則*[和]*應,行*[之]*節也。」   注[四]此以上並見前書刑法志。   注[五]式,法也。   注[六]畝百為夫,九夫為井。   注[七]尚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又「夔曰:『於余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其後辟太尉袁湯、大將軍梁冀府,並不應。大司農羊傅、少府何豹上書薦寔才美能高,宜在朝廷。召拜議郎,遷大將軍冀司馬,與邊韶、延篤等著作東觀。   出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寔至官,斥賣儲峙,為作紡績、織□、綀縕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一]是時胡虜連入雲中、朔方,殺略吏民,一歲至九奔命。寔整厲士馬,嚴烽候,虜不敢犯,常為邊最。[二]   注[一]杜預注左傳曰:「織□,織布者。」孔安國論語注曰:「縕,枲也。」   注[二]最為第一。   以病徵,拜議郎,復與諸儒博士共雜定五經。會梁冀誅,寔以故吏免官,禁錮數年。   時鮮卑數犯邊,詔三公舉威武謀略之士,司空黃瓊薦寔,拜遼東太守。行道,母劉氏病卒,上疏求歸葬行喪。母有母儀淑德,博覽書傳。初,寔在五原,常訓以臨民之政,寔之善績,母有其助焉。服竟,召拜尚書。寔以世方阻亂,稱疾不視事,數月免歸。   初,寔父卒,剽賣田宅,起頤塋,立碑頌。[一]葬訖,資產竭盡,因窮困,以酤釀販鬻為業。時人多以*[此]*譏之,寔終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餘。及仕官,歷位邊郡,而愈貧薄。建寧中病卒。家徒四壁立,無以殯斂,光祿勳楊賜、太僕袁逢、少府段熲為備棺槨葬具,大鴻臚袁隗樹碑頌德。所著碑、論、箴、銘、荅、七言、祠、文、表、記、書凡十五篇。   注[一]廣雅曰:「剽,削也,音匹妙反。」一作「標」。   寔從兄烈,有重名於北州,歷位郡守、九卿。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或因常侍、阿保別自通達。[一]是時段熲、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財而後登公位。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僚畢會。   帝顧謂親幸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二]程夫人於傍應曰:「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三]烈於是聲譽衰減。久之不自安,從容問其子鈞曰:「吾居三公,於議者何如?」鈞曰:「大人少有英稱,歷位卿守,論者不謂不當為三公;而今登其位,天下失望。」烈曰:「何為然也?」   鈞曰:「論者嫌其銅臭。」烈怒,舉杖擊之。鈞時為虎賁中郎將,服武弁,戴鶡尾,狼狽而走。烈罵曰:「死卒,父檛而走,孝乎?」[四]鈞曰:「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非不孝也。」   [五]烈籩而止。烈後拜太尉。   注[一]阿保謂傅母也。   注[二]靳,固惜之也。靳或作「傿」。說文曰:「傿,引為價也。」音一建反。   注[三]姝,美也。言反不知斯事之美也。姝或作「株」。株,根本也。   注[四]以其武官,故罵為卒。或作「孔卒」者,誤也。   注[五]家語曰:「曾子耘瓜,誤傷其根。曾□怒,建大杖以擊其首。曾子仆地不知人,有頃乃蘇。孔子聞之怒,謂門弟子曰:『參來勿內也。昔瞽叟有子曰舜,瞽叟欲使之,未嘗不往,則欲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大杖則逃,不陷父於不義也。』」鈞少交結英豪,有名稱,為西河太守。獻帝初,鈞與袁紹俱起兵山東,董卓以是收烈付郿獄,錮之,鋃鐺鐵鎖。[一]卓既誅,拜烈城門校尉。及李傕入長安,為亂兵所殺。   注[一]說文曰:「鋃鐺,鎖也。」前書曰:「人犯鑄錢,以鐵鎖鋃鐺其頸。」鋃音郎,鐺音當。   烈有文才,所著詩、書、教、頌等凡四篇。   論曰:崔氏世有美才,兼以沉淪典籍,遂為儒家文林。駰、瑗雖先盡心於貴戚,而能終之以居正,則其歸旨異夫進趣者乎!李固,高絜之士也,與瑗□郡,奉贄以結好。[一]由此知杜喬之劾,殆其過矣。寔之政論,言當世理亂,雖□錯之徒不能過也。   注[一]儀禮曰:「士相見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奉之曰:『某也欲見無由達。』」腒,干*(腒)*[朐],音渠。   贊曰:崔為文宗,世禪雕龍。[一]建新恥潔,摧志求容。永矣長岑,於遼之陰。   不有直道,曷取泥沉。瑗不言祿,亦離冤辱。子真持論,感起昏俗。   注[一]史記曰:「談天衍,雕龍奭。」劉向別錄曰:「言鄒奭修飾之文若雕龍文也。」禪謂相傳授也。    校勘記   一七0三頁三行諫刺史無與燕剌王通按:「刺史」之「刺」從朿,「剌王」之「剌」從束,二字音義並異,各本往往斗混。   一七0三頁六行太保甄豐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前書王莽傳甄邯為太保,豐為太阿,未為太保也,「保」「豐」二字當有一誤。   一七0三頁八行昔*(在)**[者]*魯君問柳下惠曰據汲本改,與前書董仲舒傳合。   一七0四頁五行掾吏叩頭諫曰按:刊誤謂「吏」當作「史」。總言之,掾、史皆吏也,獨言之當雲史耳。   一七0四頁一二行郡國常以春行*(至)**[主]*縣陳景雲謂「至」當從續志本文作「主」。主縣者,所主之縣也。按:百官志云「當以春行所主縣」,陳說是,今據改。   一七0六頁九行闔衡門以埽軌按:「埽」原斗「歸」,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0七頁五行偷苟且也按:汲本、殿本「偷」作「偷」,與正文合,然偷偷同字,似不必改歸一律,今仍之。   一七0七頁八行不為利*(□)**[諂]*據集解本改。   一七0八頁一0行暮春*[者]*春服既成據汲本、殿本補,與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啟余足按:汲本、殿本「余」作「予」,與論語合。   一七0八頁一二行父母全己生之按:汲本、殿本「己」作「而」。   一七一0頁九行所以尚騏驎者汲本、殿本「驎」作「驥」。按:騏驥、騏驎皆謂良馬也。   一七一一頁四行紛□塞路「□」汲本、殿本作「繷」。集解引惠棟說,謂「繷」依方言作「□」,云「南楚凡大而多謂之郺,或謂之□」。郭璞曰「□音奴動反」。   按:據惠說,則字當作「□」。   一七一一頁八行與其有事按:刊誤謂案文「與」合作「噹」,上又合有「故」字,楊雄、蔡邕同用此律也。   一七一三頁五行楚可破*(之)**[也]*據刊誤改。   一七一三頁一0行昔夏後開*(冶)*使飛廉析金於山沉欽韓謂「冶」字衍文,見墨子耕柱篇。今據刪。按:墨子「析」作「折」,王念孫謂作「折」是。   一七一五頁一四行五員樹功於柏舉汲本、殿本「五」作「伍」。按:五伍通。   一七一六頁一行原衰見廉於壺飧按:「衰」原斗「襄」,逕改正。   一七一六頁七行華嶠書*(曰)*因字作回按:「曰」字當衍,今刪。   一七一六頁九行利合而友按:「利」原斗「時」,逕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四行奔隨按:「隨」原斗「遺」,殿本斗「隋」,逕據汲本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五行軍敗吳而復楚國按:「軍」字疑衍。   一七一七頁一六行唐且即唐雎也按:「雎」字各本並斗「睢」,逕改正。   一七一七頁一六行魏使人請救*[於秦]*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一七頁一七行丈人忙然乃遠至*(魏)*此*[魏]*來者數矣據汲本改。按:今本戰國策作「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魏來求救數矣」。   一七一八頁五行昔趙衰為原大夫按:陳景雲謂「昔」當作「晉」。   一七一八頁一六行*(帝)**[常]*嗟歎之據汲本改。   一七二0頁二行陽*(侯)**[平]*之族刊誤謂案文「侯」當作「平」,王鳳封陽平侯,前書亦謂陽平之王也。今據改。按:集解引黃山說,謂鳳乃嗣侯,始封陽平者,鳳父頃侯禁也。   一七二0頁六行*(禮)**[愨]*漫漫兮據殿本改。按:疑「愨」先斗作「禮」,轉寫又鬥作「禮」。   一七二0頁八行論語*(曰)*孔子之言也據校補刪。   一七二一頁一行元帝王皇后弟*(王)**[子]*莽篡位校補謂「王」乃「子」之鬥,莽乃後弟曼子也,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一七二一頁七行矜矜業業按:汲本「矜矜」作「兢兢」。   一七二一頁一三行扶人無*(容)**[咎]*據殿本改。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容」當作「咎」。   一七二三頁七行第聽只上書「第」原作「弟」,殿本同,此據汲本改,注同。按:   第弟通。   一七二三頁一四行司馬相如*[傳]*曰據集解引黃山說改。按:此非司馬相如語,乃文君謂相如云云也。   一七二四頁一一行單極滋味按:御覽九七六引「單」作「殫」。   一七二六頁一0行雖合聖德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德」作「聽」,疑「聽」字是。   一七二七頁一二行*(故宜)*量力度德刊誤謂案文多「故宜」二字,下文自有用「故宜」字處。今據刪。   一七二七頁一二行純法八*(世)**[代]*刊誤謂「世」當作「代」。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注引作「八代」。按:此轉改之失,今據改。注同。   一七二八頁八行管仲相公子糾而射桓公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原注「射桓公」下當有「卒乃相桓公」句。   一七二八頁一四行平則致養按:殿本無「致」字。   一七二九頁一行豈暇鳴和鑾清節奏哉按:「清」原斗「請」,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二九頁四行*[加]*笞與重罪無異據汲本、殿本補,與前志合。   一七二九頁五行不可為*(民)**[人]*按:校補案前志本作「不可為人」,此轉改之失。今據改。   一七二九頁一四行皇路天路也按:汲本「天」作「大」。   一七三0頁一行馬動*[則]*鑾鳴鑾鳴則*[和]*應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0頁一行行*[之]*節也據今本說苑補「之」字。按:汲本、殿本「節也」上無「行」字。   一七三一頁四行時人多以*[此]*譏之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一頁四行及仕宦汲本、殿本「官」作「宦」,勘誤謂案文「宦」當作「官」。   按:集解引王會汾說,謂古書中言「仕宦」者甚多,「仕官」不成文理,此傳寫互誤,傳及注「宦」字當本作「官」,劉注當本作「官當作宦」。   一七三一頁七行一作標按:「標」原斗「摽」,逕改正。   一七三二頁一行父檛而走按:汲本「檛」作「撾」。   一七三三頁三行腒干*(腒)**[朐]*按:張元濟後漢書校勘記謂汪文盛刊本、元大德本並作「干朐」。今據改。又按:殿本作「干雉」,與儀禮士相見禮「夏用腒」釋文合。   ************後漢書卷五十三 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第四十三   易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一]孔子稱「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也」。[二]然用捨之端,君子之所以存其誠也。[三]故其行也,則濡足蒙垢,出身以□時;[四]及其止也,則窮棲茹菽,臧寶以迷國。[五]   注[一]上系之詞也。言賢哲所行,其趣異也。   注[二]論論蘧伯玉名瑗,□大夫也。卷而懷謂不預時政,不忤於人者也。   注[三]誠,實也。孔子曰:「用之則行,捨之則臧。」易曰:「閒邪存其誠。」   注[四]新序曰:「申徒狄非時,將自投河,崔嘉聞而止之曰:『吾聞聖人從事於天地之閒,人之父母也。今為濡足之故,不救溺人乎?』」注[五]爾雅曰:「啜,茹也。」孫卿子曰:「君子啜菽飲水,非愚也,是節然也。」   論語曰,陽貨謂孔子曰:「懷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   太原閔仲叔者,[一]世稱節士,雖周黨之潔清,自以弗及也。黨見其含菽飲水,遺以生蒜,受而不食。[二]建武中,應司徒侯霸之辟,既至,霸不及政事,徒勞苦而已。[三]仲叔恨曰:「始蒙嘉命,且喜且懼;今見明公,喜懼皆去。以仲叔為不足問邪,不當辟也。辟而不問,是失人也。」遂辭出,投劾而去。[四]   復以博士征,不至。客居安邑。老病家貧,不能得肉,日買質肝一片,屠者或不肯與,安邑令聞,□吏常給焉。仲叔怪而問之,知,乃歎曰:「閔仲叔豈以口腹累安邑邪?」遂去,客沛。以壽終。   注[一]謝沉書曰:「閔貢字仲叔。」   注[二]黨與仲叔同郡,亦貞介士也。見逸人傳。皇甫謐高士傳曰:「黨見仲叔食無菜,遺之生蒜。仲叔曰:『我欲省煩耳,今更作煩邪?』受而不食。」   注[三]勞其勤苦也。勞音力到反。   注[四]案罪曰劾,自投其劾狀而去也。投猶下也。今有投辭、投牒之言也。   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一]少亦修清節。資財千萬,父越卒,悉散與九族。   隱居山澤,以求厥志。王莽末,匈奴寇其本縣廣武,[二]聞恁名節,相約不入荀氏閭。光武征,以病不至。永平初,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開東合延賢俊,辟而應焉。及後朝會,顯宗戲之曰:「先帝征君不至,驃騎辟君而來,何也?」   對曰:「先帝秉德以惠下,故臣可得不來。驃騎執法以檢下,[三]故臣不敢不至。」後月餘,罷歸,卒於家。   注[一]恁音而甚反。   注[二]廣武,縣,屬太原郡,故城在今代州鴈門縣也。   注[三]檢猶察也。   桓帝時,安陽人魏桓,字仲英,亦數被征。其鄉人勸之行。桓曰:「夫干祿求進,所以行其志也。今後宮千數,其可損乎?廄馬萬匹,其可減乎?左右悉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可。」桓乃慨然歎曰:「使桓生行死歸,於諸子何有哉!」[一]遂隱身不出。   注[一]若忤時強諫,死而後歸,於諸勸行者復何益也。   若二三子,可謂識去就之□,候時而處。[一]夫然,豈其枯槁苟而已哉?蓋詭時審己,以成其道焉。[二]余故列其風流,區而載之。[三]   注[一]□,節也。候時以居,不失去就也。   注[二]詭,違也。*(亦)**[多]*若違時,志存量己也。   注[三]言其清潔之風,各有條流,故區別而紀之。   周燮字彥祖,汝南安城人,*(法)**[決]*曹掾燕之後也。[一]燮生而欽頤折頞,丑狀駭人。[二]   其母欲□之,其父不聽,曰:「吾聞賢聖多有異貌。[三]興我宗者,乃此兒也。」   於是養之。   注[一]燕具獨行篇周嘉傳。   注[二]頤,頷也。欽頤,曲頷也。說文曰:「頞,鼻莖也。」折亦曲也。欽音丘凡反。欽或作「顩」,音同。   注[三]伏羲牛首,女媧蛇軀,戲繇鳥喙,孔子牛唇,是聖賢異貌也。又蔡澤亦顩頤蹙頞。   始在髫鬌,而知廉讓;[一]十歲就學,能通詩、論;及長,專精禮、易。不讀非聖之書,不修賀問之好。有先人草廬結於罔畔,[二]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給。[三]非身所耕漁,則不食也。鄉黨宗族希得見者。[四]   注[一]髫,發也。禮記曰:「子生三月之末,擇日翦發為*(髫)**[鬌]*,男角女羈,否則男左女右。」鬌音徒果反。   注[二]山脊曰岡。   注[三]肆,陳也。   注[四]謝承書曰「燮居家清處,非法不言,兄弟、父子、室家相待如賓,鄉曲不善者皆從其教」也。   舉孝廉、賢良方正,特徵,皆以疾辭,延光二年,安帝以玄纁羔幣聘燮,[一]   及南陽馮良,二郡各遣丞掾致禮。宗族更勸之曰:「夫修德立行,所以為國。自先世以來,勳寵相承,君獨何為守東岡之陂乎?」燮曰:「吾既不能隱處巢穴,追綺季之跡,[二]而猶顯然不遠父母之國,斯固以滑泥揚波,同其流矣。[三]   夫修道者,度其時而動。動而不時,焉得亨乎!」[四]   因自載到穎川陽城,遣*[門]*生送敬,遂辭疾而歸。[五]良亦載病到近縣,送禮而還。[六]詔書告二郡,歲以羊酒養病。   注[一]禮,卿執羔。董仲舒春秋繁露曰:「凡贊卿用羔,羔有角而不用,類仁者;   執之不鳴,殺之不綦,類死義者;羔飲其母必跪,類知禮者:故以為贄。」   注[二]綺季、東園公、夏黃公、□裡先生,謂之四皓,隱於商山。見前書也。   注[三]滑,混也。楚詞:「何不滑其泥而揚其波。」滑音古沒反。   注[四]亨,通也。書曰:「慮善以動,動惟厥時。」   注[五]送敬猶致謝也。   注[六]送禮謂送其所致之禮也。   良字君郎。出於孤微,少作縣吏。年三十,為尉從佐。[一]奉檄迎督郵,即路慨然,恥在□役,[二]因壞車殺馬,毀裂衣冠,乃遁至犍為,從杜撫學。妻子求索,蹤多斷絕。後乃見草中有敗車死馬,衣裳腐朽,謂為虎狼盜賊所害,發喪制服。積十許年,乃還鄉里。志行高整,非禮不動,遇妻子如君臣,鄉黨以為儀表。燮、良年皆七十餘終。   注[一]從佐謂隨從而已,不主案牘也。   注[二]廝,賤也。   黃憲字叔度,汝南慎陽人也。[一]世貧賤,父為牛醫。   注[一]在慎水之南,因以名縣。南陽有順陽國,而流俗書此或作「順陽」者,誤。   穎川荀淑至慎陽,遇憲於逆旅,[一]時年十四,淑竦然異之,揖與語,移日不能去。謂憲曰:「子,吾之師表也。」既而前至袁*(閎)**[閬]*[二]所,未及勞問,逆曰:「子國有顏子,寧識之乎?」[三]*(閎)**[閬]*曰:「見吾叔度邪?」   是時,同郡戴良才高倨□,而見憲未嘗不正容,及歸,惘然若有失也。其母問曰:「汝復從牛醫兒來邪?」對曰:「良不見叔度,不自以為不及;既鶯其人,則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四]固難得而測矣。」同郡陳蕃、周舉常相謂曰:「時月之閒不見黃生,則鄙吝之萌復存乎心。」[五]及蕃為三公,臨朝歎曰:「叔度若在,吾不敢先佩印綬矣。」太守王龔在郡,禮進賢達,多所降致,卒不能屈憲。郭林宗少游汝南,先過袁*(閎)**[閬]*,不宿而退;進往從憲,累日方還。   或以問林宗。[六]林宗曰:「奉高之器,譬諸*(泛)**[氿]*濫,雖清而易挹。[七]   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濁,不可量也。」[八]   注[一]逆旅,客舍。   注[二]一作「閬」。   注[三]顏子,顏回也。   注[四]論語顏回慕孔子之言也。   注[五]吝,貪也。   注[六]郭泰別傳曰:「時林宗過薛恭祖,恭祖問曰:『聞足不見袁奉高,車不停軌,鑾不輟軶,從叔度乃彌信宿也?』」注[七]奉高,閎字也。爾雅曰:「側出*(泛)**[氿]*泉,正出濫泉。」*(泛)**[氿]*音軌。濫音檻。   注[八]淆,混也。   憲初舉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勸其仕,憲亦不拒之,暫到京師而還,竟無所就。   年四十八終,天下號曰「征君」。   論曰:黃憲言論風旨,無所傳聞,然士君子見之者,靡不服深遠,去玼吝。[一]   將以道周性全,無德而稱乎?[二]余曾祖穆侯[三]以為憲隤然其處順,[四]淵乎其似道,[五]淺深莫臻其分,清濁未議其方。[六]若及門於孔氏,其殆庶乎!   [七]故嘗著論雲。   注[一]玼音此。說文曰:「鮮色也。」據此文當為「疵」,作「玼」者,古字通也。   注[二]道周備,性全一。無德而稱,言其德大無能名焉。   注[三]晉書曰:「范汪字玄平,安北將軍,謚曰穆侯。汪生寧,寧生泰,泰生曄。」   注[四]易系詞曰:「坤隤然示人簡矣。」隤,柔順貌。   注[五]老子曰:「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乎似萬物之宗。」言淵深不可知也。   注[六]廣雅曰:「方,所也。」   注[七]易系詞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殆,近也。   徐囁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一]家貧,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恭儉義讓,所居服其德。屢辟公府,不起。   注[一]豫章,郡,今洪州也。南昌,縣,即今豫章縣也。謝承書曰「稚少為諸生,學嚴氏春秋、京氏易、歐陽尚書,兼綜風角、星官、筭歷、河圖、七緯、推步、變易,異行矯時俗,閭裡服其德化。有失物者,縣以相還,道無拾遺。   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舉茂才」也。   時陳蕃為太守,以禮請署功曹,囁不免之,既謁而退。蕃在郡不接賓客,唯囁來特設一榻,去則縣之。後舉有道,家拜太原太守,[一]皆不就。   注[一]就家而拜之也。   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疏薦囁等曰:「臣聞善人天地之紀,政之所由也。[一]詩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國。』[二]天挺俊乂,為陛下出,當輔弼明時,左右大業者也。[三]伏見處士豫章徐囁、彭城姜肱、汝南袁閎、[四]   京兆韋著、[五]穎川李曇,德行純備,著於人聽。若使擢登三事,協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明矣。」桓帝乃以安車玄纁,備禮征之,並不至。帝因問蕃曰:「徐囁、袁閎、韋著誰為先後?」   蕃對曰:「閎出生公族,聞道漸訓。著長於三輔禮義之俗,所謂不扶自直,不鏤自雕。[六]至於囁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傑出,宜當為先。」[七]   注[一]左傳曰,晉三□害伯宗,譖而殺之,及欒弗忌。韓獻子曰「□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紀也,而驟絕之,不亡何待」也。   注[二]大雅文王之詩也。嗯,願也。皇,天也。思願天多生賢人於此王國。   注[三]左右,助也。   注[四]閎見袁安傳。謝承書曰:「閎少修志節,矯俗高厲。」   注[五]著見韋彪傳。謝承書曰:「為三輔冠族。著少修節操,持京氏易、韓詩,博通術蓺。」   注[六]說苑曰「蓬生枲中,不扶自直」也。   注[七]如角之特立也。   囁嘗為太尉黃瓊所辟,不就。及瓊卒歸葬,囁乃負糧徒步到江夏赴之,設雞酒薄祭,哭畢而去,不告姓名。[一]時會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數十人,聞之,疑其囁也,乃選能言語生茅容輕騎追之。及於塗,容為設飯,共言稼穡之事。臨訣去,謂容曰:「為我謝郭林宗,大樹將顛,非一繩所維,何為棲棲不遑寧處?」   [二]及林宗有母憂,囁往吊之,置生芻一束於廬前而去。觿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詩不雲乎,『生芻一束,其人如玉。』[三]吾無德以堪之。」   注[一]謝承書曰:「囁諸公所辟雖不就,有死喪負笈赴吊。常於家豫炙雞一隻,以一兩撓絮漬酒中,暴干以裡雞,逕到所起頤□外,以水漬撓使有酒氣,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則去,不見喪主。」   注[二]顛,僕也。維,系也。喻時將衰季,豈一人可能救邪?   注[三]小雅白駒詩。此戒賢者,行所捨,主人之餼雖薄,要就賢主人,其德如玉然也。   靈帝初,欲蒲輪聘囁,會卒,時年七十二。   子胤字季登,篤行孝悌,亦隱居不仕。[一]太守華歆禮請相見,固病不詣。[二]   漢末寇賊從橫,皆敬胤禮行,轉相約□,不犯其閭。建安中卒。   注[一]謝承書曰「胤少遭父母喪,致哀毀瘁,歐血發病。服闋,隱居林藪,躬耕稼穡,□則誦經,貧窶困乏,執志彌固,不受惠於人」也。   注[二]魏志曰,歆字子魚,平原人。為豫章太守。為政清淨不煩,吏人鹹感而愛之。   李曇字雲,少孤,繼母嚴酷,曇事之愈謹,[一]為鄉里所稱法。養親行道,終身不仕。   注[一]謝承書曰:「曇少喪父,躬事繼母。*[繼母]*酷烈,曇性純孝,定省恪勤,妻子恭奉,寒苦執勞,不以為怨。得四時珍玩,先以進母。與徐孺子等海內列名五處士焉。」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一]家世名族。[二]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其友愛天至,常共臥起。[三]及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別寑,以系嗣當立,乃遞往就室。   注[一]廣戚故城今徐州沛縣東。   注[二]謝承書曰「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也。   注[三]謝承書曰「肱性篤孝,事繼母恪勤。母既年少,又嚴厲。肱感愷風之孝,兄弟同被而寑,不入房室,以慰母心」也。   肱博通五經,兼明星緯,士之遠來就學者三千餘人。諸公爭加辟命,皆不就。   二弟名聲相次,亦不應徵聘,時人慕之。   肱嘗與季江謁郡,夜於道遇盜,欲殺之。肱兄弟更相爭死,賊遂兩釋焉,[一]   但掠奪衣資而已。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服,怪問其故,肱托以它辭,終不言盜。   盜聞而感悔,後乃就精廬,[二]求見征君。肱與相見,皆叩頭謝罪,而還所略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   注[一]謝承書曰「肱與季江俱乘車行適野廬,為賊所劫,取其衣物,欲殺其兄弟。肱謂盜曰:『弟年幼,父母所憐愍,又未娉娶,願自殺身濟弟。』季江言:   『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寶,國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盜戢刃曰:『二君所謂賢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物而去。肱車中尚有數千錢,盜不見也,使從者追以與之,亦復不受。肱以物經歷盜手,因以付亭吏而去」也。   注[二]精廬即精舍也。   後與徐囁俱征,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狀。肱臥於幽闇,以被韜面,[一]言患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   注[一]韜,臧也。   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朝事,新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欲借寵賢德,以釋觿望,乃白征肱為太守。肱得詔,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聲價。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隱身遯命,遠浮海濱。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詔書至門,[一]肱使家人對云「久病就醫」。遂羸服閒行,竄伏青州界中,賣卜給食。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歷年乃還。年七十七,熹平二年終於家。弟子陳留劉操追慕肱德,共刊石頌之。   注[一]謝承書曰:「靈帝手筆下詔曰:『肱抗陵雲之志,養浩然之氣,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州郡以禮優順,勿失其意。』」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九歲喪父,哀毀過禮。服除,不進酒肉十餘年。   每忌日,輒三日不食。[一]   注[一]海內先賢傳曰:「蟠在頤側致甘露、白雉,以孝稱。」   同郡緱氏女玉為父報讎,[一]殺夫氏之黨,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二]配欲論殺玉。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讞得減死論。[三]鄉人稱美之。   注[一]緱,姓也。   注[二]續漢書曰「同縣大女緱玉為從父報仇,殺夫之從母兄李士,姑執玉以告吏」也。   注[三]讞,請也。   家貧,傭為漆工。郭林宗見而奇之。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辟,乃辭讓之曰:   「申屠蟠稟氣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幾於毀滅。至行美義,人所鮮能。   安貧樂潛,味道守真,不為燥濕輕重,[一]不為窮達易節。[二]方之於邕,以齒則長,以德則賢。」   注[一]律歷志曰:「銅為物至精,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似於士君子之行。」   注[二]易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後郡召為主簿,不行。[一]遂隱居精學,博貫五經,兼明圖緯。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臨歿,以身托蟠,蟠乃躬推輦車,送喪歸鄉里。遇司隸從事於河鞏之閒,[二]從事義之,為封傳護送,[三]蟠不肯受,投傳於地而去。事畢還學。   注[一]謝承書曰「蟠前後征辟,文書悉掛於樹,初不顧眄」也。   注[二]百官志曰「司隸從事史十二人,秩百石」也。   注[三]傳謂符牒。使人監送之。   太尉黃瓊辟,不就。及瓊卒,歸葬江夏,四方名豪會帳下者六七千人,[一]互相談論,莫有及蟠者。唯南郡一生與相酬對,既別,執蟠手曰:「君非聘則征,如是相見於上京矣。」蟠勃然作色曰:「始吾以子為可與言也,何意乃相拘教樂貴之徒邪?」[二]因振手而去,不復與言。再舉有道,不就。[三]   注[一]帳下,葬處。   注[二]樂音五孝反。   注[三]謝承書曰「詔書令郡以禮發遣,蟠到河南萬歲亭,折轅而旋」也。   先是京師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訐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一]太學生爭慕其風,以為文學將興,處士復用。蟠獨歎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二]列國之王,至為擁篲先驅,[三]卒有坑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乃絕多於梁碭之閒,[四]因樹為屋,自同傭人。[五]居二年,滂等果罹黨錮,或死或刑者數百人,蟠確然免於疑論。後蟠友人陳郡馮雍坐事系獄,豫州牧黃琬欲殺之。或勸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黃子琰為吾故邪,未必合罪。如不用吾言,雖往何益!」琬聞之,遂免雍罪。   注[一]訐謂橫議是非也。訐或作「評」也。   注[二]孟子曰:「聖王不作,諸侯恣行,處士橫議。」前書曰:「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為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音義曰:「言由橫議而敗之。」   注[三]史記,鄒衍如燕,昭王擁篲先驅,請列弟子之坐而受業。築碣石宮,身親往師之。   注[四]梁國有碭縣。   注[五]謝承書曰「居蓬萊之室,依桑樹以為棟」也。   大將軍何進連征不詣,進必欲致之,使蟠同郡黃忠書勸曰:「前莫府初開,至如先生,特加殊禮,優而不名,申以手筆,設幾杖之坐。經過二載,而先生抗志彌高,所尚益固。竊論先生高節有餘,於時則未也。今穎川荀爽載病在道,北海鄭玄北面受署。彼豈樂羈牽哉,知時不可逸豫也。昔人之隱,遭時則放聲滅多,巢棲茹薇。[一]其不遇也,則裸身大笑,被發狂歌。[二]今先生處平壤,[三]   遊人閒,吟典籍,襲衣裳,事異昔人,而欲遠蹈其多,不亦難乎!孔氏可師,何必首陽。」[四]蟠不荅。   注[一]放,□也。謂□聲名也。巢棲謂巢父也。說文:「薇,似藿也。」   注[二]楚詞曰:「桑扈裸行。」史記曰:「箕子被發陽狂。」歌謂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也。   注[三]壤,地也。   注[四]孔子使子路語隱者云:「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可廢也?欲潔其身而亂大倫。」首陽,夷、齊所隱山也。   中平五年,復與爽、玄及穎川韓融、[一]陳紀等十四人並博士征,不至。明年,董卓廢立,蟠及爽、融、紀等復俱公車征,[二]唯蟠不到。觿人鹹勸之,蟠笑而不應。居無幾,爽等為卓所脅迫,西都長安,京師擾亂。及大駕西遷,公卿多遇兵饑,室家流散,融等僅以身脫。唯蟠處亂末,終全高志。年七十四,終於家。   注[一]融字符長,詔之子也。見韶傳。   注[二]續漢志曰,征爽為司空,融為尚書,紀為侍中。   贊曰:琛寶可懷,貞期難對。[一]道苟違運,理用同廢。與其遐棲,豈若蒙穢?   [二]淒淒碩人,陵阿窮退。[三]韜伏明姿,甘是堙曖。[四]   注[一]琛寶喻道德也。貞期謂明時也。對,偶也。   注[二]蒙穢謂仕亂朝。   注[三]碩人謂賢者。淒淒,饑病貌也。言賢者退而窮處。詩國風曰:「考盤在阿,碩人之薖。」曲陵曰阿。陵,升也。薖,饑也。薖音苦戈反。   注[四]堙,沉也。曖猶翳也。    校勘記   一七三九頁三行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也按:「則」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九頁九行申徒狄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一七四0頁七行謝沉書曰按:汲本、殿本「沉」作「承」。   一七四0頁一二行仲叔同郡荀恁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劉平傳,數薦達名士承宮、郇恁等,即此荀恁也。說文無「荀」字,當以「郇」為正。   一七四一頁一二行*(亦)**[多]*若違時據殿本改。   一七四一頁一四行*(法)**[決]*曹掾燕之後也據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證云「決」字監本作「法」。王會汾謂周嘉傳言燕於宣帝時為郡決曹掾,則作「法曹」者誤。   一七四二頁六行常肆勤以自給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肆」當為「肄」字之誤。   一七四二頁八行擇日翦發為*(髫)**[鬌]*據殿本改,與今本禮記合。   一七四三頁一行遣*[門]*生送敬據刊誤補。   一七四三頁五行□裡先生殿本「□」作「角」。按:角本有祿音,後人不知,別造「□」字代之。廣韻一屋亦作「角」,不作「□」。   一七四三頁一0行良字君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君郎」作「君卿」。   一七四四頁二行在慎水之南按:校補謂「南」字疑「陽」字之誤。   一七四四頁四行既而前至袁*(閎)**[閬]*所集解引陳景雲說,謂黃憲、袁閬俱慎陽人,故荀淑有「子國顏子」之語,慎陽本侯國也。若汝陽袁閎,與憲同郡異縣,則作「閎」非矣。又引黃山說,謂此傳「閎」皆當作「閬」,惟後徐囁傳所載,則確為袁閎耳。今據改。   一七四四頁七行同郡陳蕃周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世說及袁宏紀皆作「周子居」。   一七四四頁一0行譬諸*(泛)**[氿]*濫據殿本改。注同。   一七四四頁一一行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千頃」續漢書作「萬頃」。   一七四四頁一三行一作閬按:李慈銘謂黃憲傳之「袁閎」,皆為「袁閬」之誤。   章懷所注者乃是誤本,其云「一作閬」者,乃別據一不誤之本。   一七四五頁三行乃彌信宿也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作「乃彌日信宿也」,多「日」字文義更較圓足。   一七四五頁四行奉高閎字也按:李慈銘謂袁閬字奉高,見第五十六卷王龔傳,憲傳與龔傳僅隔兩卷,章懷又見他本之作「閬」,乃不能援以改正,反注奉高為閎字,可謂率謬。足見當時東宮僚屬,各人分注,不相證核也。   一七四六頁九行囁不免之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免」疑作「就」。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作「囁不之免」,胡注「不辭免也」。袁宏紀作「不之起」。   一七四八頁一四行躬事繼母*[繼母]*酷烈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四九頁二行以系嗣當立殿本考證謂「系」當作「繼」。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御覽五一五引續漢書作「繼」。系、系、繼三字古以同義通作。   一七五一頁六行姑執玉以告吏也按:「吏」原斗「史」,逕改正。   一七五一頁一二行易曰達則兼濟天下汲本、殿本「濟」作「善」。按:校補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語出孟子,注作「易曰」,誤。   一七五三頁七行居蓬萊之室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蓬萊雖皆草名,然古人或作「蓬蒿」,或作「蒿萊」,至蓬萊二字並用,恐與山名相混,此注「萊」字當是「虆」字之誤。   ************後漢書卷五十四 楊震列傳 第四十四   *子秉孫賜曾孫彪玄孫修*   楊震字伯起,弘農華陰人也。八世祖喜,高祖時有功,封赤泉侯。[一]高祖敞,昭帝時為丞相,封安平侯。父寶,[二]習歐陽尚書。哀、平之世,隱居教授。   居攝二年,與兩龔、蔣詡俱征,遂遁逃,不知所處。[三]光武高其節。建武中,公車特徵 ,老病不到,卒於家。   注[一]史記曰,喜追殺項羽,以功封。   注[二]續齊諧記曰:「寶年九歲時,至華陰山北,見一黃雀為鴟梟所搏,墜於樹下,為螻蟻所困。寶取之以歸 ,置巾箱中,唯食黃花,百餘日毛羽成,乃飛去。   其夜有黃衣童子向寶再拜曰:『我西王母使者,君仁愛救拯,實感成濟。』以白環四枚與寶:『令君子孫潔白,位登三事,當如此環矣。』」注[三]龔勝字君賓,龔捨字君倩,蔣詡字符卿,並以高節著名。見前書。   震少好學,受歐陽尚書於太常桓郁,明經博覽,無不窮究。諸儒為之語曰:「關西孔子楊伯起。」常客居於湖,[一]不荅州郡禮命數十年,[二]觿人謂之晚暮,而震志愈篤。後有冠雀銜三鱣魚,飛集講堂前,[三]都講取魚進曰:「蛇鱣者,卿大夫服之象也。   數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年五十,乃始仕州郡。   注[一]今湖城縣。   注[二]續漢*(志)**[書]*曰「教授二十餘年,州請召,數稱病不就。少孤貧,獨與母居,假地種殖,以給供養,諸生嘗有助種藍者,震輒拔,更以距其後,鄉里稱孝」也。   注[三]冠音貫,即鸛雀也。鱣音善。韓子云:「鱣似蛇。」臣賢案:續漢及謝承書「鱣」字皆作「釧」,然則「鱣」「釧」古字通也。鱣魚長者不過三尺,黃地黑文,故都講云「蛇釧,卿大夫之服象也」。郭璞云「鱣魚長二三丈,音知然反」,安有鸛雀能勝二三丈乎?此為鱣明矣。   大將軍鄧騭聞其賢而辟之,舉茂才,四遷荊州刺史、東萊太守。當之郡,道經昌邑,[一]故所舉荊州茂才王密為昌邑令,謁見,至夜懷金十斤以遺震。震曰:   「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密愧而出。後轉涿郡太守。性公廉,不受私謁。   子孫常蔬食步行,故舊長者或欲令為開產業,震不肯,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   注[一]昌邑故城在今兗州金鄉縣西北也。   元初四年,徵入為太僕,遷太常。先是博士選舉多不以實,震舉薦明經名士陳留楊倫等,[一]顯傳學業,諸儒稱之。   注[一]倫字仲桓。謝承書云:「薦楊仲桓等五人,各從家拜博士。」   永寧元年,代劉愷為司徒。明年,鄧太后崩,內寵始橫。安帝乳母王聖,因保養之勤,緣恩放恣;聖子女伯榮出入宮掖,傳通姦賂。震上疏曰:「臣聞政以得賢為本,理以去穢為務。[一]是以唐虞俊乂在官,四凶流放,天上鹹服,以致雍熙。[二]方今九德未事,[三]嬖倖充庭。[四]阿母王聖出自賤微,得遭千載,奉養聖躬,雖有推燥居濕之勤,[五]前後賞惠,過報勞苦,而無厭之心,不知紀極,[六]外交屬托,擾亂天下,損辱清朝,塵點日月。書誡牝雞牡鳴,[七]   詩刺哲婦喪國。[八]昔鄭嚴公從母氏之欲,恣驕弟之情,幾至危國,然後加討,春秋貶之,以為失教。[九]夫女子小人,近之喜,遠之怨,實為難養。[一0]   易曰:『無攸遂,在中饋。』[一一]言婦人不得與於政事也。宜速出阿母,令居外捨,斷絕伯榮,莫使往來,令恩德兩隆,上下俱美。惟陛下絕婉孌之私,割不忍之心,[一二]留神萬機,誡慎拜爵,減省獻御,損節征發。令野無鶴鳴之歎,[一三]朝無小明之悔,[一四]大東不興於今,[一五]勞止不怨於下。[一六]   擬蹤往古,比德哲王,豈不休哉!」奏御,帝以示阿母等,內幸皆懷忿恚。而伯榮驕淫尤甚,與故朝陽侯劉護從兄纓交通,[一七]纓遂以為妻,得襲護爵,位至侍中。震深疾之,復詣闕上疏曰:「臣聞高祖與腢臣約,非功臣不得封,故經制父死子繼,兄亡弟及,以防篡也。[一八]伏見詔書封故朝陽侯劉護再從兄纓襲護爵為侯。護同產弟威,今猶見在。臣聞天子專封封有功,諸侯專爵爵有德。今纓無佗功行,但以配阿母女,一時之閒,既位侍中,又至封侯,不稽舊制,不合經義,行人諠嘩,百姓不安。陛下宜覽鏡既往,順帝之則。」書奏不省。   注[一]墨子曰:「夫尚賢者,政本也。」左傳曰:「為國者,如農夫之務去草焉。」   注[二]尚書曰:「四罪而天下鹹服。」又曰:「黎人於變時雍,庶績鹹熙。」雍,和也。熙,廣也。   注[三]尚書戲繇謨曰:「亦行有九德:寬而栗,柔而立,願而龔,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誼。」又曰:「九德鹹事,俊乂在官。」   注[四]謚法曰:「賤而得愛曰嬖。」   注[五]孝經援神契曰「母之於子也,鞠養慇勤,推燥居濕,絕少分甘」也。   注[六]左傳曰,縉雲氏有不材子,聚斂積實,不知紀極。   注[七]牝,雌也。牡,雄也。尚書:「古人有言,牝雞無晨,牝雞之晨,唯家之索。」   注[八]詩大雅曰:「哲夫成城,哲婦傾城。」   注[九]嚴公,莊公也,避明帝諱改焉。左傳,鄭莊公殺母弟段,稱鄭伯,譏失教也。   注[一0]論語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也。   注[一一]家人卦六二爻辭也。鄭玄注曰:「二為陰爻,得正於內;五,陽爻也,得正於外。猶婦人自修正於內,丈夫修正於外。無攸遂,言婦人無敢自遂也。   爻體離,又互體坎,火位在下,水在上,□之象也。饋,食也,故雲在中饋也。」   注[一二]詩國風候人篇序曰:「曹共公遠君子而近小人。」其詩曰:「婉兮孌兮,季女斯饑。」婉,少貌。孌,好貌也。   注[一三]詩小雅序曰:「鶴鳴,誨宣王也。」鄭玄注云:「教周宣王求賢人之未仕者。」其詩曰:「鶴鳴於九戲,聲聞於野。」言身隱而名著,喻賢者雖隱居,人咸知之。   注[一四]詩小雅序曰:「小明,大夫悔仕於亂也。」小明者,言周幽王日小其明,損其政事,以至於亂。   注[一五]詩小雅序:「大東,刺亂也。」其詩曰:「小東大東,杼柚其空。」鄭玄注云:「小亦於東,大亦於東,言賦斂多也。」   注[一六]詩大雅序曰:「人勞,刺厲王也。」其詩曰「人亦勞止,迄可小康」也。   注[一七]護,泗水王歙之從曾孫。   注[一八]公羊傳曰:「劉子、單子以王猛入於王城者何?西周也。其言入何?篡辭也。冬十月,王子猛卒。此未踰年之君,其稱王子猛卒何?不予當也。不予當者,不與當父死子繼,兄亡弟及也。」   延光二年,代劉愷為太尉。帝舅大鴻臚耿寶薦中常侍李閏兄於震,震不從。寶乃自往候震曰:「李常侍國家所重,欲令公辟其兄,寶唯傳上意耳。」[一]震曰:   「如朝廷欲令三府辟召,故宜有尚書□。」遂拒不許,寶大恨而去。皇后兄執金吾閻顯亦薦所親厚於震,震又不從。司空劉授聞之,[二]即辟此二人,旬日中皆見拔擢。由是震益見怨。   注[一]言非己本心,傳在上之意。   注[二]漢官儀:「授字孟春,武原人。」   時詔遣使者大為阿母修第,中常侍樊豐及侍中周廣、謝惲等更相扇動,傾搖朝廷。震復上疏曰:「臣聞古者九年耕必有三年之儲,故堯遭洪水,人無菜色。[一]臣伏念方今□害發起,彌彌滋甚,[二]百姓空虛,不能自贍。重以螟蝗,羌虜鈔掠,三邊震擾,戰□之役至今未息,兵甲軍糧不能復給。大司農帑藏匱乏,殆非社稷安寧之時。伏見詔書為阿母興起津城門內第捨,[三]合兩為一,連裡竟街,[四]   雕修繕飾,窮極巧伎。今盛夏土王,而攻山採石,其大匠左校別部將作合數十處,[五]轉相迫促,為費巨億。周廣、謝惲兄弟,與國無肺腑枝葉之屬,依倚近幸奸佞之人,與樊豐、王永等分威共權,屬托州郡,傾動大臣。宰司辟召,承望旨意,招來海內貪污之人,受其貨賂,至有臧錮棄世之徒復得顯用。[六]   白黑溷淆,清濁同源,天下讙嘩,鹹曰財貨上流,為朝結譏。臣聞師言:『上之所取,財盡則怨,力盡則叛。』怨叛之人,不可復使,故曰:『百姓不足,君誰與足?』[七]惟陛下度之。」豐、惲等見震連切諫不從,無所顧忌,遂詐作詔書,調發司農錢谷、大匠見徒材木,各起家捨、園池、廬觀,役費無數。   注[一]言有儲蓄,人無食菜之饑色也。   注[二]彌彌猶稍稍也。韋孟詩曰「彌彌其失」也。   注[三]津城門,洛陽南面西頭門也。   注[四]合兩坊而為一宅。裡即坊也。   注[五]續漢志將作大匠,秩二千石。左校令,秩六百石。   注[六]有臧賄禁錮之人也。   注[七]論語有若對魯哀公之詞。   震因地震,復上疏曰:「臣蒙恩備台輔,不能奉宣政化,調和陰陽,去年十*(一)*[二]   月四日,京師地動。臣聞師言:『地者陰精,當安靜承陽。』而今動搖者,陰道盛也。其日戊辰,三者皆土,位在中宮,[一]此中臣近官盛於持權用事之象也。   臣伏惟陛下以邊境未寧,躬自菲薄,宮殿垣屋傾倚,枝柱而已,[二]無所興造,欲令遠近咸知政化之清流,商邑之翼翼也。[三]而親近幸臣,未崇斷金,[四]   驕溢踰法,多請徒士,盛修第捨,賣弄威福。道路讙嘩,觿所聞見。地動之變,近在城郭,殆為此發。又冬無宿雪,春節未雨,百僚燋心,而繕修不止,誠致旱之征也。書曰:『僭恆陽若,臣無作威作福玉食。』[五]唯陛下奮干剛之德,[六]棄驕奢之臣,以掩訞言之口,奉承皇天之戒,無令威福久移於下。」   注[一]戊干辰支皆土也,並地動,故言三者。   注[二]倚,邪也。注音竹主反。   注[三]詩商頌「商邑翼翼,四方之極」也。   注[四]易系辭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言邪佞之臣,不與上同心。   注[五]尚書洪範之詞也。僭,差也。若,順也。君行僭差,則常陽順之也。言唯君得專威福,為美食。   注[六]易曰:「大哉干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震前後所上,轉有切至,帝既不平之,而樊豐等皆側目憤怨,俱以其名儒,未敢加害。尋有河閒男子趙騰詣闕上書,指陳得失。帝發怒,遂收考詔獄,結以罔上不道。震復上疏救之曰:「臣聞堯舜之世,諫鼓謗木,立之於朝;[一]殷周哲王,小人怨詈,則還自敬德。[二]所以達聰明,開不諱,博采負薪,盡極下情也。今趙騰所坐激訐謗語為罪,與手刃犯法有差。乞為虧除,全騰之命,以誘芻蕘輿人之言。」[三]帝不省,騰竟伏屍都市。   注[一]帝王紀曰:「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   注[二]尚書曰「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茲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女詈女,則皇自敬德」也。   注[三]輿,觿也。詩曰:「詢於芻蕘。」左氏傳曰「聽輿人之謀」也。   會三年春,東巡岱宗,樊豐等因乘輿在外,競修第宅,震部掾高舒召大匠令史考校之,[一]得豐等所詐下詔書,具奏,須行還上之。豐等聞,惶怖,會太史言星變逆行,遂共譖震云:「自趙騰死後,深用怨懟;[二]且鄧氏故吏,有恚恨之心。」[三]及車駕行還,便時太學,[四]夜遣使者策收震太尉印綬,於是柴門絕賓客。豐等復惡之,乃請大將軍耿寶奏震大臣不服罪,懷恚望,有詔遣歸本郡。震行至城西幾陽亭,乃慷慨謂其諸子門人曰:[五]「死者士之常分。吾蒙恩居上司,疾奸臣狡猾而不能誅,惡嬖女傾亂而不能禁,何面目復見日月!身死之日,以雜木為棺,布單被裁足蓋形,勿歸頤次,勿設祭祠。」因飲酖而卒,時年七十餘。弘農太守移良[六]承樊豐等旨,遣吏於陝縣留停震喪,露棺道側,[七]□震諸子代郵行書,道路皆為隕涕。[八]   注[一]史謂府吏也。   注[二]懟,怨怒也。   注[三]震初鄧騭辟之,故曰故吏。   注[四]且於太學待吉時而後入也,故曰便時。前書「便時上林延壽門」也。   注[五]慷慨,悲歎。   注[六]風俗通曰:「齊公子雍食菜於移,其後氏焉。」   注[七]謝承書曰:「震臨沒,謂諸子以牛車薄簀,載柩還歸。」   注[八]說文:「郵,境上行書捨也。」廣雅曰:「郵,驛也。」   歲余,順帝即位,樊豐、周廣等誅死,震門生虞放、陳翼詣闕追訟震事。朝廷咸稱其忠,乃下詔除二子為郎,贈錢百萬,以禮改葬於華陰潼亭,[一]遠近畢至。先葬十餘日,有大鳥高丈餘,集震喪前,俯仰悲鳴,淚下沾地,葬畢,乃飛去。郡以狀上。[二]時連有□異,帝感震之枉,乃下詔策曰:「故太尉震,正直是與,俾匡時政,而青蠅點素,同茲在藩。[三]上天降威,□眚屢作,爾卜爾筮,惟震之故。朕之不德,用彰厥咎,山崩棟折,我其危哉![四]今使太守丞以中牢具祠,魂而有靈,儻其歆享。」於是時人立石鳥象於其墓所。   注[一]墓在今潼關西大道之北,其碑尚存。   注[二]續漢書曰:「大鳥來止亭樹,下地安行到柩前,正立低頭淚出。觿人更共摩撫抱持,終不驚駭。」謝承書曰:「其鳥五色,高丈餘,兩翼長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也。」   注[三]藩,樊也。詩云:「營營青蠅,止於樊,愷悌君子,無信讒言。」青蠅,污白使黑,污黑使白,喻佞人變亂善惡也。   注[四]禮記曰:「孔子將終,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震之被譖也,高舒亦得罪,以減死論。及震事顯,舒拜侍御史,至荊州刺史。   震五子。長子牧,富波相。[一]   注[一]富波,縣,屬汝南郡。   牧孫奇,靈帝時為侍中,帝嘗從容問奇曰:「朕何如桓帝?」對曰:「陛下之於桓帝,亦猶虞舜比德唐堯。」帝不悅曰:「卿強項,真楊震子孫,[一]死後必復致大鳥矣。」出為汝南太守。帝崩後,復入為侍中□尉,從獻帝西遷,有功勤。   及李傕脅帝歸其營,奇與黃門侍郎鍾繇誘傕部曲將宋曄、楊昂令反傕,傕由此孤弱,帝乃得東。[二]後徙都許,追封奇子亮為陽成亭侯。[三]   注[一]強項,言不低屈也,光武謂董宣為「強項令」也。   注[二]魏志曰,繇為黃門侍郎,傕脅天子,繇與尚書郎韓斌同策謀。天子得出長安,繇有力焉。   注[三]亮舊宅在閿鄉縣西南。   震少子奉,奉子敷,篤志博聞,議者以為能世其家。敷早卒,子觿,亦傳先業,以謁者僕射從獻帝入關,累遷御史中丞。及帝東還,夜走度河,觿率諸官屬步從至太陽,拜侍中。[一]建安二年,追前功封蓩亭侯。[二]   注[一]太陽,縣,屬河東郡。   注[二]郡國志桃林縣有蓩鄉,音莫老反。   震中子秉。   秉字叔節,少傳父業,兼明京氏易,博通書傳,常隱居教授。年四十餘,乃應司空辟,拜待御史,頻出為豫、荊、徐、兗四州刺史,遷任城相。自為刺史、二千石,計日受奉,余祿不入私門。故吏繼錢百萬遺之,閉門不受。以廉潔稱。   桓帝即位,以明尚書徵入勸講,[一]拜太中大夫、左中郎將,遷侍中、尚書。   帝時微行,私過幸河南尹梁胤府捨。[二]是日大風拔樹,晝昏,秉因上疏諫曰:   「臣聞瑞由德至,□應事生。傳曰:『禍福無門,唯人所召。』[三]天不言語,以□異譴告,是以孔子迅雷風烈必有變動。詩云:『敬天之威,不敢驅馳。』[四]   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蹕而行,靜室而止,[五]自非郊廟之事,則鑾旗不駕。[六]故詩稱『自郊徂宮』,[七]易曰『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八]諸侯如臣之家,春秋尚列其誡,[九]況以先王法服而私出盤遊![一0]降亂尊卑,等威無序,[一一]侍□守空宮,紱璽委女妾,設有非常之變,任章之謀,[一二]上負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一三]得備納言,[一四]   又以薄學,充在講勤,特蒙哀識,見照日月,恩重命輕,義使士死,敢憚摧折,略陳其愚。」帝不納。秉以病乞退,出為右扶風。太尉黃瓊惜其去朝廷,上秉勸講帷幄,不宜外遷,留拜光祿大夫。是時大將軍梁冀用權,秉稱病。六年,冀誅後,乃拜太僕,遷太常。   注[一]勸講,猶侍講也。   注[二]胤,梁冀子也。   注[三]左傳閔子馬之詞。   注[四]詩大雅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敬天之渝,無敢馳驅」,與此文稍異也。   注[五]蹕,止行人也。靜室謂先使清宮也。前書音義曰,漢有靜室令也。   注[六]漢官儀曰「前驅有雲罕,皮軒鑾旗車」也。   注[七]詩大雅雲漢之詞也。郊,祭天也。   注[八]萃卦詞也。假,至也。假音格。   注[九]左傳,齊莊公如崔杼之家,為杼所殺也,注[一0]法服謂天子服,日、月、星辰、山、龍、華蟲、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   注[一一]等威謂威儀有等差也。左傳曰「貴有常尊,賤有等威」也。   注[一二]前書曰,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宣子章為公車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服入廟,居郎閒,執戟立於廟門,待上至,欲為逆,發覺伏誅也。   注[一三]奕猶重也。   注[一四]納言,尚書。   延熹三年,白馬令李雲以諫受罪,秉爭之不能得,坐免官,歸田里。[一]其年冬,復征拜河南尹。先是中常侍單超弟匡為濟陰太守,以臧罪為刺史第五種所劾,窘急,乃賂客任方刺兗州從事□羽。事已見種傳。及捕得方,囚系洛陽,匡慮秉當窮竟其事,密令方等得突獄亡走。尚書召秉詰責,秉對曰:「春秋不誅黎比而魯多盜,[二]方等無狀,釁由單匡。刺執法之吏,害奉公之臣,復令逃竄,寬縱罪身,元惡大憝,終為國害。乞檻車征匡考核其事,則奸慝蹤緒,必可立得。」而秉竟坐輸作左校,以久旱赦出。   注[一]謝承書曰:「秉免歸,雅素清儉,家至貧窶,并日而食。任城故孝廉景慮繼錢百餘萬,就以餉秉,秉閉門距絕不受。」   注[二]左傳曰:「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於是魯多盜。」臣賢案:黎比,莒國之君,恐別有所據也。   會日食,太山太守皇甫規等訟秉忠正,不宜久抑不用。有詔公車征秉及處士韋著,二人各稱疾不至。有司並劾秉、著大不敬,請下所屬正其罪。尚書令周景與尚書邊韶議奏:「秉儒學侍講,常在謙虛;著隱居行義,以退讓為節。俱征不至,誠違側席之望,然逶迤退食,足抑苟進之風。[一]夫明王之世,必有不召之臣,[二]聖朝弘養,宜用優遊之禮。可告在所屬,喻以朝庭恩意。如遂不至,詳議其罰。」於是重征,乃到,拜太常。   注[一]詩國風羔羊詩曰:「退食自公,委憨委憨。」退食謂減膳也。從於公謂正直順於事也。委憨,委曲自得之貌。   注[二]堯時許由,禹時伯成子高,湯時務光等。   五年冬,代劉矩為太尉。是時宦官方熾,任人及子弟為官,[一]佈滿天下,競為貪淫,朝野嗟怨。秉與司空周景上言:「內外吏職,多非其人,自頃所征,皆特拜不試,致盜竊縱恣,怨訟紛錯。舊典,中臣子弟不得居位秉埶,而今枝葉賓客布列職署,或年少庸人,典據守宰,上下忿患,四方愁毒。可遵用舊章,退貪殘,塞□謗。請下司隸校尉、中二千石、二千石、城門五營校尉、北軍中候,各實核所部,應當斥罷,自以狀言,三府廉察有遺漏,續上。」帝從之。   於是秉條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將燕瑗、青州刺史羊亮、遼東太守孫諠等五十餘人,或死或免,天下莫不肅然。   注[一]任謂保任。   時郡國計吏多留拜為郎,秉上言三署見郎七百餘人,[一]帑臧空虛,浮食者觿,而不良守相,欲因國為池,澆濯釁穢。宜絕橫拜,以塞覬覦之端。[二]自此終桓帝世,計吏無復留拜者。   注[一]三署郎,解見安帝紀。   注[二]左傳曰:「下無覬覦。」杜預注曰:「無冀望上位。」   七年,南巡園陵,特詔秉從。南陽太守張彪與帝微時有舊恩,以車駕當至,因傍發調,多以入私。秉聞之,下書責讓荊州刺史,以狀副言公府。[一]及行至南陽,左右並通姦利,詔書多所除拜。秉復上疏諫曰:「臣聞先王建國,順天制官。[二]太微積星,名為郎位,[三]入奉宿□,出牧百姓。戲陶誡虞,在於官人。[四]頃者道路拜除,恩加豎隸,爵以貨成,化由此敗,所以俗夫巷議,白駒遠逝,[五]穆穆清朝,遠近莫觀。宜割不忍之恩,以斷求欲之路。」於是詔除乃止。   注[一]南陽郡,荊州所部也。   注[二]尚書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設都。」孔安國注云:「天有日、月、北斗、五星、二十八宿,皆有尊卑相正之法。明王奉順此道,建國設都。」   注[三]史記天官書曰,太微宮五帝坐,後聚二十五星蔚然,曰郎位。積,聚也。   注[四]尚書戲陶誡舜曰「在知人,在官人」也。   注[五]孔子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議。」詩小雅曰:「皎皎白駒,食我□苗,所謂伊人,於焉逍遙。」言宣王官失其人,賢者乘白駒而去之。   時中常侍侯覽弟參為益州刺史,累有臧罪,暴虐一州。明年,秉劾奏參,檻車征詣廷尉。   參惶恐,道自殺。[一]秉因奏覽及中常侍具瑗曰:「臣案國舊典,宦豎之官,本在給使省闥,司昏守夜,而今猥受過寵,執政操權。其阿諛取容者,則因公□舉,以報私惠;有忤逆於心者,必求事中傷,肆其凶忿。居法王公,富擬國家,飲食極餚軹,僕妾盈紈素,雖季氏專魯,穰侯擅秦,何以尚茲![二]案中常侍侯覽弟參,貪殘元惡,自取禍滅,覽顧知釁重,必有自疑之意,臣愚以為不宜復見親近。昔懿公刑邴歜之父,奪閻職之妻,而使二人參乘,卒有竹中之難,春秋書之,以為至戒。[三]蓋鄭詹來而國亂,四佞放而觿服。[四]以此觀之,容可近乎?覽宜急屏斥,投畀*(有)**[豺]*虎。[五]若斯之人,非恩所宥,請免官送歸本郡。」書奏,尚書召對秉掾屬曰:[六]「公府外職,而奏劾近官,經典漢制有故事乎?」秉使對曰:「春秋趙鞅以晉陽之甲,逐君側之惡。[七]傳曰:『除君之惡,唯力是視。』[八]鄧通懈慢,申屠嘉召通詰責,文帝從而請之。   [九]漢世故事,三公之職無所不統。」尚書不能詰。帝不得已,竟免覽官,而削瑗國。每朝廷有得失,輒盡忠規諫,多見納用。   注[一]謝承書曰:「秉奏『參取受罪臧累億。牂柯男子張攸,居為富室,參橫加非罪,雲造訛言,殺攸家八人,沒入廬宅。又與同郡諸生李元之官,共飲酒,醉飽之後,戲故相犯,誣言有淫慝之罪,應時捶殺。以人臣之勢,行桀紂之態,傷和逆理,痛感天地,宜當愨持,以謝一州』。又曰『京兆尹袁逢於長安客舍中得參重車三百餘乘,金銀珍玩,不可稱記。』」注[二]季氏,魯卿,世專魯政。孔子曰:「季氏富於周公。」史記曰,穰侯魏冉者,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為秦相國,侈富於王室。尚猶加也。   注[三]左傳曰「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夏五月,公游於申池。歜以撲抶職,職怒,歜曰:『人奪汝妻而不怒,一抶汝,庸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殺懿公,納諸竹中,歸,捨爵而行」也。   注[四]公羊傳曰:「鄭詹自齊逃來,何以書?甚佞也,曰佞人來矣。」後魯莊公取齊淫女,卒為後敗。四佞即四凶也。   注[五]畀,與也。詩小雅曰:「取彼譖人,投畀豺虎。」   注[六]召秉掾屬問之。   注[七]公羊傳曰:「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士吉射。曷為此?逐君側之惡人也。」   注[八]左傳曰晉寺人披言也。   注[九]前書鄧通,文帝幸臣,為太中大夫,居上傍怠慢。丞相申屠嘉罷朝,坐府中,召通至,不為禮,責曰:「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通頓首,首盡出血。上使使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此吾弄臣,君釋之。」   秉性不飲酒,又早喪夫人,遂不復娶,所在以淳白稱。嘗從容言曰:「我有三不惑:酒,色,財也。」八年薨,時年七十四,賜塋陪陵。子賜。   賜字伯獻。少傳家學,篤志博聞。常退居隱約,教授門徒,不荅州郡禮命。後辟大將軍梁冀府,非其好也。出除陳倉令,因病不行。公車征不至,連辭三公之命。後以司空高第,再遷侍中、越騎校尉。   建寧初,靈帝當受學,詔太傅、三公選通尚書桓君章句宿有重名者,三公舉賜,乃侍講於華光殿中。[一]遷少府、光祿勳。   注[一]洛陽宮殿名曰:「華光殿在崇光殿北。」   熹平元年,青憨見御坐,帝以問賜,賜上封事曰:「臣聞和氣致祥,乖氣致□,休征則五福應,[一]咎徵則六極至。[二]夫善不妄來,□不空發。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雖未形顏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陰陽為其變度。以此而觀,天之與人,豈不符哉?尚書曰:『天齊乎人,假我一日。』是其明征也。[三]夫皇極不建,則有蛇龍之孽。[四]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五]故春秋兩蛇□於鄭門,昭公殆以女敗;[六]康王一朝晏起,關睢見幾而作。[七]夫女謁行則讒夫昌,讒夫昌則苞苴通,故殷湯以之自戒,終濟亢旱之□。[八]惟陛下思干剛之道,別內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九]抑皇甫之權,割艷妻之愛,[一0]則蛇變可消,禎祥立應。殷戊、宋景,其事甚明。」[一一]   注[一]休,美也。征,驗也。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逌好德,五曰考終命。   注[二]咎,惡也。六極: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憂,四曰貧,五曰惡,六曰弱。並見尚書。   注[三]我謂君也。天意欲整齊於人,必假於君也。今尚書文「假」作「俾」。俾,使也。義亦通。   注[四]洪範五行傳曰。皇,大也。極,中也。建,立也。孽,□也。君不合大中,是謂不立。蛇龍,陰類也。   注[五]詩小雅也。虺蛇,穴居,陰之類,故為女子之祥也。   注[六]洪範五行傳曰:「初,鄭厲公劫相祭仲而篡兄昭公,立為鄭君。後雍愨之難,厲公出奔,鄭人立昭公。既立,內蛇與外蛇□鄭南門中。內蛇死。是時傅瑕仕於鄭,欲內厲公,故內蛇死者,昭公將敗,厲公將勝之象也。是時昭公宜布恩施惠,以撫百姓,舉賢崇德,以厲腢臣,觀察左右,以省奸謀,則內變不得生,外謀無由起矣。昭公不覺,果殺於傅瑕,二子死而厲公入,此其效也。   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鄭昭公殆以女子敗矣。」   注[七]前書曰:「佩玉晏鳴,關睢歎之。」音義曰:「後夫人,雞鳴佩玉去君所。   周康王后不然,故詩人歎而傷之。此事見魯詩,今亡失也。」   注[八]說宛曰:「湯自伐桀後,大旱七年,洛川竭,使人持三足鼎祝於山川曰:   『政不節邪?使人疾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宮室榮邪?女謁行邪?何不雨之極!』言未已而天大雨。」   注[九]易泰卦六五曰「帝乙歸妹,以祉元吉」也。   注[一0]艷妻,周幽王后褎姒也。皇甫卿士等皆後之黨,用後嬖寵而居位也。   詩曰「皇甫卿士,艷妻煽方處」也。   注[一一]殷王太戊時,桑谷共生於朝,修德而桑谷死。景公時,熒惑守心,修德而星退捨。並見史記。   二年,代唐珍為司空,以□異免。復拜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五年,代袁隗為司徒。是時朝廷爵授,多不以次,而帝好微行,游幸外苑。賜覆上疏曰:「臣聞天生蒸民,不能自理,[一]故立君長使司牧之,[二]是以唐虞兢兢業業,[三]周文日□不暇,[四]   明慎庶官,俊乂在職,三載考績,[五]以觀厥成。而今所序用無佗德,有形埶者,旬日累遷,守真之徒,歷載不轉,勞逸無別,善惡同流,北山之詩,所為訓作。[六]又聞數微行出幸苑囿,觀鷹犬之埶,極盤遊之荒,[七]政事日墮,[八]   大化陵□。陛下不顧二祖之勤止,[九]追慕五宗之美蹤,[一0]而欲以望太平,是由曲表而欲直景,卻行而求及前人也。[一一]宜絕慢□之戲,念官人之重,割用板之恩,慎貫魚之次,[一二]無令醜女有四殆之歎,[一三]遐邇有憤怨之聲。臣受恩偏特,忝任師傅,不敢自同凡臣,括囊避咎。[一四]謹自手書密上。」   注[一]蒸,觿也。   注[二]司,主也。牧,養也。   注[三]兢兢,戒慎。業業,危懼。尚書戲陶謨曰:「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機。」   注[四]尚書曰:「文王自朝至於日中仄,弗遑暇食。」   注[五]尚書曰「三載考績,黜陟幽明」也。   注[六]詩小雅曰:「陟彼北山,言采其□。偕偕士子,朝夕從事。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   注[七]盤,樂也。詩曰:「盤於游田。」書曰:「內作色荒,外作禽荒。」   注[八]許規反。   注[九]二祖,高祖、光武也。詩曰:「文王既勤止。」   注[一0]文帝太宗、武帝世宗、宣帝中宗、明帝顯宗、章帝肅宗也。   注[一一]孫卿子曰:「猶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韓詩外傳曰:「夫明鏡所以照形也,往古所以知今也。夫知惡往古之惡而不知修今之善,惡往古之所以危亡而不知襲積其所以安存,則無以異乎□行而求逮於前人也。」   注[一二]板謂詔書也。易剝卦曰:「貫魚,以宮人寵。」言王者御宮人,如貫魚之有次序也。   注[一三]劉向列女傳曰:「鍾離春者,齊無鹽邑之女,齊宣王之正後也。其為人也,極醜無雙,臼頭深目,長壯大節,卬鼻結喉,肥項少發,折□出匈,皮膚若漆。年四十,行嫁不售,自謁宣王,舉手拊膝曰:『殆哉!殆哉!』曰:『今王之國,西有衡秦之患,南有強楚之讎,外有二國之難,一旦山陵崩□,社稷不安,此一殆也。漸台五重,萬人罷極,此二殆也。賢者伏匿於山林,諂諛者強於左右,此三殆也。飲酒沉湎,以夜繼晝,外不修諸侯之禮,內不秉國家之政,此四殆也。』」注[一四]括,結也。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後坐辟黨人免。復拜光祿大夫。光和元年,有虹蜺晝降於嘉德殿前,[一]帝惡之,引賜及議郎蔡邕等入金商門崇德署,[二]使中常待曹節、王甫問以祥異禍福所在。賜仰天而歎,謂節等曰:「吾每讀張禹傳,未嘗不憤恚歎息,既不能竭忠盡情,極言其要,而反留意少子,乞還女豻。[三]朱游欲得尚方斬馬□以理之,固其宜也。[四]吾以微薄之學,充先師之末,累世見寵,無以報國。猥當大問,死而後已。」乃書對曰:「臣聞之經傳,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五]   國家休明,則鑒其德;邪辟昏亂,則視其禍。今殿前之氣,應為虹蜺,皆妖邪所生,不正之象,詩人所謂蝃蝀者也。[六]於中孚經曰:『蜺之比,無德以色親。』[七]   方今內多嬖倖,外任小臣,上下並怨,諠嘩盈路,是以□異屢見,前後丁寧。   今復投蜺,可謂孰矣。[八]案春秋讖曰:『天投蜺,天下怨,海內亂。』[九]加四百之期,亦復垂及。[一0]昔虹貫牛山,管仲諫桓公無近妃宮。[一一]易曰:   『天垂象,見吉凶,聖人則之。』[一二]今妾媵嬖人閹尹之徒,共專國朝,欺罔日月。又鴻都門下,招會腢小,造作賦說,以蟲篆小技見寵於時,[一三]如驩兜、共工更相薦說,[一四]旬月之閒,並各拔擢,樂松處常伯,任芝居納言。   □儉、梁鵠俱以便辟之性,佞辯之心,各受豐爵不次之寵,而令搢紳之徒委伏毿畝,口誦堯舜之言,身蹈絕俗之行,棄捐溝壑,不見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處,[一五]從小人之邪意,順無知之私慾,不念板、蕩之作,虺蜴之誡。[一六]殆哉之危,莫過於今。[一七]幸賴皇天垂象譴告。周書曰:『天子見怪則修德,諸侯見怪則修政,卿大夫見怪則修職,士庶人見怪則修身。』惟陛下慎經典之誡,圖變復之道,[一八]斥遠佞巧之臣,速征鶴鳴之士,內親張仲,外任山甫,[一九]斷絕尺一,抑止盤遊,留思庶政,無敢怠遑。冀上天還威,觿變可弭。老臣過受師傅之任,數蒙寵異之恩,豈敢愛惜垂沒之年,而不盡其慺慺之心哉!」[二0]書奏,甚忤曹節等。蔡邕坐直對抵罪,徙朔方。賜以師傅之恩,故得免咎。   注[一]洛陽記,殿在九龍門內。郭景純注爾雅曰:「雙出,色鮮盛者為雄,曰虹;   闇者為雌,曰蜺。」   注[二]戴延之西征記曰:「太極殿西有金商門。」   注[三]張禹,成帝時為丞相,以師傅恩,禹每疾,輒以起居聞,車駕日臨問之,拜禹默下。禹頓首謝恩,言「老臣有四男一女,愛女甚於男,遠嫁為張掖太守蕭鹹妻,不勝父子私情,思與女相近」。上實時徙鹹為弘農太守。又禹少子未有官,上臨候禹,禹數視其少子,上即禹默下拜為黃門給事中也。   注[四]朱雲字游。張禹以帝師尊重,雲上書求見,公卿在前,雲曰:「今朝廷大臣不能匡主,臣願得尚方斬馬□,斷佞臣一人頭,以厲其餘。」上問:「誰也?」   對曰:「安昌侯張禹。」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斬馬□,利可以斬馬也。並見前書。   注[五]左傳曰:「有神降於莘,周內史過曰:『國之將興,明神降之,監其德也。   將亡,神又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輿,亦有以亡。』」國語曰「昔夏之興也,祝融降於崇山;其亡也,回祿信於黔遂。商之興也,檮杌次於*(平)*[丕]   山;其亡也,夷羊在牧。周之興也,鸑鷟鳴於岐山;其衰也,杜伯射王於鄗」也。   注[六]韓詩序曰:「蝃蝀,刺奔女也。蝃蝀在東,莫之敢指,詩人言蝃蝀在東者,邪色乘陽,人君淫佚之征。臣子為君父隱臧,故言莫之敢指。」蝃音帝。蝀音董。   注[七]易稽覽圖中孚經之文也。比,類也。鄭玄注曰:「霓,邪氣也。陰無德,以好色得親幸於陽也。」   注[八]孰,成也。   注[九]春秋演孔圖曰:「霓者,斗之亂精也。失度投霓見。」宋均注曰:「投霓,投應也。」   注[一0]漢終於四百年,解見獻帝紀。   注[一一]春秋文曜鉤曰:「白虹貫牛山,管仲諫曰:『無近妃宮,君恐失權。』齊侯大懼,退去色黨,更立賢輔,使後出望,上牛山四面聽之,以厭神。」宋均注曰:「山,君位也。虹蜺,陰氣也。陰氣貫之,君惑於妻黨之象也。望謂祭以謝過也。」流俗本「山」作「升」者,誤也。   注[一二]上系之詞。則,效也。   注[一三]法言曰「賦者,童子彫蟲篆刻,壯夫不為」也。   注[一四]尚書驩兜曰:「都,共工方鳩僝功。」   注[一五]楚詞曰:「冠履兮雜處。」詩曰「高岸為各,深谷為陵」也。   注[一六]詩大雅序曰:「板,凡伯刺厲王也。」其詩曰:「上帝板板,下人卒癉。」   「蕩,邵穆公傷周室大壞也。」其詩:「蕩蕩上帝,下人之辟。」又云:「哀今之人,胡為虺蜴。」注云:「蜴,蠑螈也。虺蜴之性,見人則走。哀哉,今之人何為如是!傷時政也。」   注[一七]無鹽之詞也,解見上。   注[一八]謂變改而銷復之。   注[一九]詩曰:「張仲孝友。」又曰:「袞職有闕,仲山甫補之。」皆周宣王賢臣也。   注[二0]慺慺猶勤勤也。音力侯反。   其冬,行辟雍禮,引賜為三老。復拜少府、光祿勳,代劉合為司徒。帝欲造畢圭靈琨苑,賜覆上疏諫曰:「竊聞使者並出,規度城南人田,欲以為苑。昔先王造囿,裁足以修三驅之禮,薪萊芻牧,皆悉往焉。先帝之制,左開鴻池,右作上林,[一]不奢不約,以合禮中。今猥規郊城之地,以為苑囿,壞沃衍,[二]廢田園,驅居人,畜禽獸,殆非所謂『若保赤子』之義。[三]今城外之苑已有五六,[四]可以逞情意,順四節也,[五]   宜惟夏禹卑宮,[六]太宗露台之意,[七]以尉下民之勞。」書奏,帝欲止,以問侍中任芝、中常侍樂松。松等曰:「昔文王之囿百里,人以為小;齊宣五里,人以為大。[八]今與百姓共之,無害於政也。」帝悅,遂令築苑。   注[一]鴻池在洛陽東,上林在西。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衍沃,平美之地也。」   注[三]書曰「若保赤子,唯人其康乂」也。   注[四]陽嘉元年起西苑,延熹二年造顯陽苑。洛陽宮殿名有平樂苑、上林苑。   桓帝延熹元年置鴻德苑也。   注[五]逞,快也。四節謂春搜、夏苗、秋獮、冬狩也。   注[六]孔子曰「禹惡衣服,卑宮室」也。   注[七]文帝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帝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也。   注[八]孟子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人猶以為小;寡人之囿方四十里,人猶以為大。何也?」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菟者往焉,與人同之,人以為小,不亦宜乎?」此雲文王百里,齊宣五里,與孟子不同也。   四年,賜以病罷。居無何,拜太常,詔賜御府衣一襲,[一]自所服冠幘綬,玉壺革帶,金錯鉤佩。[二]   注[一]衣單復具曰襲。   注[二]金錯,以金閒錯其文。   五年冬,復拜太尉。中平元年,黃巾賊起,賜被召會議詣省合,切諫忤旨,因以寇賊免。   先是黃巾帥張角等執左道,稱大賢,以誑耀百姓,天下襁負歸之。賜時在司徒,召掾劉陶告曰:「張角等遭赦不悔,而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速成其患。且欲切□刺史、二千石,簡別流人,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何如?」陶對曰:「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廟勝之術也。」[一]賜遂上書言之。會去位,事留中。[二]後帝徙南宮,閱錄故事,得賜所上張角奏及前侍講注籍,[三]乃感悟,下詔封賜臨晉侯,邑千五百戶。[四]初,賜與太尉劉寬、司空張濟[五]併入侍講,自以不宜獨受封賞,上書願分戶邑於寬、濟。帝嘉歎,復封寬及濟子,拜賜尚書令。數日出為廷尉,賜自以代非法家,言曰:「三後成功,惟殷於民,戲陶不與焉,蓋吝之也。」[六]   遂固辭,以特進就第。   注[一]孫子曰:「未戰而廟勝,得筭多也。未戰而廟不勝,得筭少也。」   注[二]謂所論事留在禁中,未施用之。   注[三]所注之籍錄。   注[四]臨晉,縣,屬馮翊,故城在今同州朝邑縣西南。   注[五]濟字符江,細陽人也,張*(輔)*[酺]曾孫。   注[六]吝,恥也。殷,盛也。尚書曰:「伯夷降典,折人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種,農殖嘉谷,三後成功,惟殷於人。」言戲陶不預其數者,蓋恥之。   二年九月,復代張溫為司空。其月薨。天子素服,三日不臨朝,贈東園梓器襚服,賜錢三百萬,布五百匹。策曰:「故司空臨晉侯賜,華岳所挺,九德純備,[一]三葉宰相,輔國以忠。朕昔初載,授道帷幄,[二]遂階成勳,以陟大猷。   師範之功,昭於內外,庶官之務,勞亦勤止。七在卿校,殊位特進,五登袞職,弭難乂寧。雖受茅土,未荅厥勳,哲人其萎,將誰諮度!朕甚懼焉。[三]禮設殊等,物有服章。今使左中郎將郭儀持節追位特進,[四]贈司空驃騎將軍印綬。」   及葬,又使侍御史持節送喪,蘭台令史十人發羽林騎輕車介士,[五]前後部鼓吹,又□驃騎將軍官屬司空法駕,送至舊塋。[六]公卿已下會葬。謚文烈侯。   及小祥,又會焉。子彪嗣。[七]   注[一]挺,生也。九德即戲陶謨九德。   注[二]詩大雅曰:「文王初載。」毛萇注云:「載,識也。」   注[三]禮記曰;「孔子負手曳杖,消搖於門,歌曰:『太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注[四]前書,張禹為丞相,以老罷就第,以列侯朝朔望,位特進,見禮如丞相。   漢雜事曰:「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賜位特進,在三公下。」   注[五]續漢志:「輕車,古之戰車也,洞朱輪輿,不巾不蓋,菑矛戟幢麾。」菑音側事反。菑謂插也。   注[六]續漢志「三公、列侯車,倚鹿,伏熊,黑轓,朱班輪,鹿文飛軨,九游降龍。騎吏四人,皆帶□持棨戟為前列,三百石長導從,置門下五吏,賊曹、功曹皆帶□車道,主簿、主記兩車為從」也。   注[七]禮「開而小祥」,「又開而大祥」。鄭玄注曰:「祥,吉也,言其漸即吉也。」   彪字文先,少傳家學。初舉孝廉,州舉茂才,辟公府,皆不應。熹平中,以博習舊聞,公車征拜議郎,[一]遷侍中、京兆尹。光和中,黃門令王甫使門生於郡界辜榷官財物七千餘萬,[二]彪發其奸,言之司隸。司隸校尉陽球因此奏誅甫,天下莫不愜心。征還為侍中、五官中郎將,遷穎川、南陽太守,復拜侍中,三遷永樂少府、太僕、□尉。   注[一]華嶠書曰:「與馬日磾、盧植、蔡邕等著作東觀。」   注[二]華嶠書曰:「甫使門生王翹辜榷。」解見靈帝紀。   中平六年,代董卓為司空,其冬,代黃琬為司徒。明年,關東兵起,董卓懼,欲遷都以違其難。[一]乃大會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有一世,光武宮洛陽,於今亦十世矣。案石包讖,宜徙都長安,以應天人之意。」百官無敢言者。彪曰:「移都改制,天下大事,故盤庚五遷,殷民胥怨。[二]*[昔]*關中遭王莽變亂,宮室焚蕩,民庶塗炭,百不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今天下無虞,[三]百姓樂安,明公建立聖主,光隆漢祚,無故捐宗廟,棄園陵,恐百姓驚動,必有糜沸之亂。[四]石包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   卓曰:「關中肥饒,故秦得併吞六國。且隴右材木自出,致之甚易。又杜陵南山下有武帝故瓦陶醋數千所,並功營之,可使一朝而辨。百姓何足與議!若有前□,我以大兵驅之,可令詣滄海。」[五]彪曰:「天下動之至易,安之甚難,惟明公慮焉。」卓作色曰:「公欲沮國計邪?」[六]太尉黃琬曰:「此國之大事,楊公之言得無可思?」卓不荅。司空荀爽見卓意壯,恐害彪等,因從容言曰:「相國豈樂此邪?山東兵起,非一日可禁,故當遷以圖之,此秦、漢之埶也。」卓意小解。爽私謂彪曰:「諸君堅爭不止,禍必有歸,故吾不為也。」議罷,卓使司隸校尉宣播以□異奏免琬、彪等,詣闕謝,即拜光祿大夫。十餘日,遷大鴻臚。從入關,轉少府、太常,以病免。復為京兆尹、光祿勳,再遷光祿大夫。   三年秋,代淳於嘉為司空,以地震免。復拜太常。興平元年,代朱鑈為太尉,錄尚書事。及李傕、郭汜之亂,彪盡節□主,崎嶇危難之閒,幾不免於害。語在董卓傳。及車駕還洛陽,復守尚書令。   注[一]違,避也。   注[二]盤庚,殷王之名也。胥,相也。遷都於亳,殷人相與怨恨。湯遷亳,仲丁遷囂,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並般庚五也。   注[三]虞,度也。言無可度之事也。書曰:「四方無虞。」   注[四]如麋粥之沸也。詩曰:「如沸如羹。」   注[五]言不敢避險難也。   注[六]沮,止也。   建安元年,從東都許。時天子新遷,大會公卿,兗州刺史曹操上殿,見彪色不悅,恐於此圖之,未得燕設,托疾如廁,因出還營。彪以疾罷。時袁術僭亂,操托彪與術婚姻,誣以欲圖廢置,奏收下獄,劾以大逆。將作大匠孔融聞之,不及朝服,往見操曰:[一]「楊公四世清德,海內所瞻。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況以袁氏歸罪楊公。易稱『積善餘慶』,徒欺人耳。」[三]操曰:「此國家之意。」融曰:「假使成王殺邵公,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纓緌搢紳[四]   所以瞻仰明公者,以公聰明仁智,輔相漢朝,舉直厝枉,致之雍熙也。今橫殺無辜,則海內觀聽,誰不解體![五]孔融魯國男子,明日便當拂衣而去,不復朝矣。」[六]操不得已,遂理出彪。   注[一]獻帝春秋曰:「[融見]操[曰]:『刑之不濫,君之明也。楊彪獲罪,懼者甚觿。』」注[二]左傳曰:「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注[三]易文言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注[四]說文曰:「纓,冠索也。」鄭玄注禮記曰:「緌,冠飾也。紳,帶也。搢,插也,插笏於紳也。」或作「縉」者,淺赤,言帶之色。   注[五]左傳曰,季文子謂晉韓穿曰:「四方諸侯,誰不解體!」杜預注曰:「言不復肅敬也。」   注[六]若以非罪殺彪,融則還為魯國一男子,不復更來朝也。   四年,復拜太常,十年免。十一年,諸以恩澤為侯者皆奪封。[一]彪見漢祚將終,遂稱恭攣不復行,積十年。後子修為曹操所殺,操見彪問曰:「公何瘦之甚?」   對曰:「愧無日磾先見之明,猶懷老牛舐犢之愛。」[二]操為之改容。   注[一]彪父賜,以師傅封臨晉侯。   注[二]前書曰,金日磾子二人,武帝所愛,以為弄兒。其後弄兒壯大,不謹,自殿下與宮人戲,日磾適見之,惡其淫亂,遂殺弄兒。   修字德祖,好學,有俊才,為丞相曹操主簿,[一]用事曹氏。及操自平漢中,欲因討劉備而不得進,欲守之又難為功,護軍不知進止何依。操於是出教,唯曰「雞肋」而已。外曹莫能曉,修獨曰:「夫雞肋,食之則無所得,□之則如可惜,公歸計決矣。」乃令外白稍嚴,操於此回師。修之幾決,多有此類。修又嘗出行,籌操有問外事,乃逆為荅記,□守舍兒:「若有令出,依次通之。」既而果然。如是者三,操怪其速,使廉之,知狀,[二]於此忌修。且以袁術之甥,慮為後患,遂因事殺之。[三]   注[一]典略曰:「修,建安中舉孝廉,除郎中,丞相請署倉曹屬主簿。是時軍國多事,修總知內外事,皆稱意。自魏太子以下,並爭與交好。」   注[二]廉,察也。   注[三]續漢書曰:「人有白修與臨淄侯曹植飲醉共載,從司馬門出,謗訕鄢陵侯章。太祖聞之大怒,故遂收殺之,時年四十五矣。」   修所著賦、頌、碑、贊、詩、哀辭、表、記、書凡十五篇。   及魏文帝受禪,欲以彪為太尉,先遣使示旨。彪辭曰:「彪備漢三公,遭世傾亂,不能有所補益。耄年被病,豈可讚惟新之朝?」遂固辭。乃授光祿大夫,賜幾杖衣袍,[一]因朝會引見,令彪著布單衣、鹿皮冠,杖而入,待以賓客之禮。   年八十四,黃初六年卒於家。自震至彪,四世太尉,德業相繼,與袁氏俱為東京名族雲。[二]   注[一]續漢書曰「魏文帝詔曰:『先王制幾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太尉楊彪,乃祖以來世著名績,其賜公延年杖。延請之日便使杖入』」也。   注[二]華嶠書曰:「東京楊氏、袁氏,累世宰相,為漢名族。然袁氏車馬衣服極為奢僭;能守家風,為世所貴,不及楊氏也。」   論曰:孔子稱「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一]誠以負荷之寄,不可以虛冒,[二]崇高之位,憂重責深也。延、光之閒,震為上相,抗直方以臨權枉,[三]   先公道而後身名,可謂懷王臣之節,[四]識所任之體矣。遂累葉載德,[五]繼踵宰相。信哉,「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先世韋、平,方之蔑矣。[六]   注[一]論語載孔子之言也。相扶持者,諭臣當輔君也。   注[二]負荷之寄,周公、霍光之儔。   注[三]坤六二曰「直方大不習無不利」也。   注[四]易曰:「王臣謇謇,匪躬之故。」   注[五]易曰:「德積載。」載,重也。   注[六]韋賢、平當父子並相繼為丞相。   贊曰:楊氏載德,仍世柱國。[一]震畏四知,秉去三惑。賜亦無諱,彪誠匪忒。   [三]修雖才子,渝我淳則。[三]   注[一]言世為國柱臣也。   注[二]忒,差也。   注[三]渝,變也。    校勘記   一七五九頁三行八世祖喜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太尉楊震碑作「熹」,喜讀為熹也。   一七六0頁四行續漢*(志)**[書]*曰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志」當作「書」,今據改。按:御覽九百九十六引作「謝承後漢書」。   一七六一頁二行倫字仲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儒林傳。倫字仲理,東昏人。   倫理名字相副,作「桓」者未詳。   一七六三頁八行篡辭也按:「辭」原斗「亂」,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七六五頁四行去年十*(一)**[二]*月四日京師地動按:延光二年十二月戊辰,京師及郡國三地震。通鑒考異謂下文「其日戊辰」,十一月丙申朔,戊辰乃十二月四日也。今據改。   一七六六頁四行小人怨詈則還自敬德汲本「還自敬德」作「皇自敬德」,腢書治要作「洗目改聽」。按:李慈銘謂案無逸「皇自敬德」今文尚書作「況自敬德」,隸釋載漢熹平石經尚書殘碑「況」作「兄」,兄即古況字,王肅尚書注訓為滋益。   石經用今文,楊震受歐陽尚書,故此疏用今文作「況自敬德」,因誤作「洗目改聽」,皆因形近致鬥。章懷注僅引古文尚書「皇自敬德」,後人不解「況」字,遂改作「還」字,幸治要四字皆誤,轉可推求而得。   一七六六頁一四行震行至城西幾陽亭汲本、殿本「幾」作「夕」。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洛陽都亭」,袁宏紀作「洛陽沉亭」,通鑒作「幾陽亭」。今按:清胡克家翻刻元刊胡注本通鑒作「夕陽亭」,章鈺校宋刊本通鑒三種及明孔天胤本,並作「幾陽亭」。   一七六八頁一0行帝嘗從容問奇曰按:「嘗」原作「常」,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七六九頁六行桃林縣有蓩鄉按:「桃林」當作「弘農」。集解引惠棟說,謂郡國志宏農郡宏農縣有桃邱聚,故桃林,有蓩鄉。桃林非縣名,注訛。   一七六九頁八行秉字叔節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二百七引張璠漢記作「字叔卿」。   一七六九頁一二行私過幸河南尹梁胤府捨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宏紀雲幸梁不疑府,梁冀子為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後,袁紀是。   一七七0頁四行特蒙哀識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哀識」作「光識」。按:校補謂「哀」字疑當作「表」。   一七七0頁五行太尉黃瓊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太尉」袁紀作「太常」,又袁紀載秉上疏在元嘉元年,而瓊為太尉在永興二年,則作「太常」是也。   一七七0頁一六行日月星辰山龍華蟲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七一頁二行居郎閒汲本、殿本「郎」斗「廊」。按:前書顏注,郎著皁衣,故章玄服以廁也。   一七七一頁七行中常侍單超弟匡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第五種傳以匡為超兄子,宦者傳以為超弟子。   一七七二頁一行可告在所屬按:刊誤謂案文多一「在」字。   一七七四頁四行覽顧知釁重汲本、殿本「顧」作「固」。按:顧固通。   一七七四頁七行投畀*(有)**[豺]*虎刊誤謂「有」當作「豺」,注無它說,知與詩同。今據改。   一七七五頁一0行左傳曰晉寺人披言也「言」原斗「吉」,逕改正。按:「曰」字疑衍。   一七七五頁一五行賜字伯獻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太尉楊公碑及文烈楊公碑皆雲字伯猷,袁宏紀字子猷。又引沉欽韓說,謂謝承書作「伯欽」。又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袁紀作「字子獻」,又東觀記作「字伯獻」,與此同。   一七七七頁六行布恩施惠按:「惠」原斗「志」,逕改正。   一七七七頁一四行景公時按:陳景雲謂「景公」上脫「宋」字。   一七七八頁一行周文日□不暇汲本、殿本「□」作「昃」。按:昃本作□,□為□之或字。   一七七八頁一一行文王自朝至於日中仄汲本、殿本「仄」作「昃」。按:仄昃通。   一七七九頁五行長壯大節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列女傳「壯」作「指」。今按:初學記引作「壯」。   一七七九頁六行折□出匈汲本、殿本「出」作「凸」。按:列女傳作「出」,初學記引同。   一七七九頁六行年四十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四十」新序及初學記並作「三十」。   一七七九頁六行行嫁不售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列女傳「行」作「衒」。   一七八一頁四行禹數視其少子按:「少」原斗「小」,逕改正。   一七八一頁九行檮杌次於*(平)**[丕]*山據殿本改。   一七八一頁一二行蝀音董按:汲本「董」作「東」。   一七八三頁四行齊宣五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王懋雲世說舉樂松之語,雲齊五十里,乃知非五里也,當時史文於「五」字下脫一「十」字。蓋七十里近於百里,四十里近於五十里。樂松舉其大要耳。   一七八五頁二行張*(輔)**[酺]*曾孫據校補引柳從辰說改。按:張濟為張酺曾孫,已見酺傳。   一七八六頁三行三百石長導從置門下五吏賊曹功曹皆帶□車道按:刊誤謂案後漢志文,此不合有「三百石長」四字。又云「賊曹、督盜賊、功曹皆帶□,三車導」,此文少「督盜賊」三字,又少一「三」字,又誤「導」字也。蓋門下五吏,賊曹一,督盜賊一,功曹一,主簿一,主記一,凡五車也。   一七八六頁一三行光武宮洛陽於今亦十世矣按:沈家本謂魏志董卓傳注「十世」作「十一世」,是也。此奪「一」也。   一七八六頁一五行*[昔]*關中遭王莽變亂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八七頁一二行及車駕還洛陽按:「還」原斗「遷」,逕改正。   一七八八頁一三行*[融見]*操*[曰]*據刊誤補。按:此注原在「劾以大逆」下,據刊誤說移此。   ************後漢書卷五十五 章帝八王傳 第四十五   孝章皇帝八子:宋貴人生清河孝王慶,梁貴人生和帝,申貴人生濟北惠王壽,河閒孝王開,四王不載母氏。   千乘貞王伉,建初四年封。和帝即位,以伉長兄,甚見尊禮。立十五年薨。   子寵嗣,一名伏胡。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立二十八年薨,是為夷王。父子薨於京師,皆葬洛陽。   子鴻嗣。安帝崩,始就國。鴻生質帝,質帝立,梁太后下詔,以樂安國土卑濕 ,租委鮮薄,改[封]鴻*(封)*勃海王。[一]立二十六年薨,是為孝王。   注[一]委謂委輸也。   無子,太后立桓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奉鴻*(嗣)**[祀]*。[一]延熹八年,悝謀為不道,有司請廢之。帝不忍 ,乃貶為廮陶王,食一縣。   注[一]悝,蠡吾侯翼子,河閒王開孫也。   悝後因中常侍王甫求復國,許謝錢五千萬。帝臨崩,遺詔復為勃海王。悝知非甫功,不肯還謝錢。甫怒,陰求其過。初 ,迎立靈帝,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欲鈔征書。而中常侍鄭颯、[一]中黃門董騰並任俠通剽輕,數與悝交通。[二]   王甫司察,以為有奸,密告司隸校尉段熲。熹平元年,遂收颯送北寺獄。[三]   使尚書令廉忠誣奏颯等謀迎立悝,大逆不道。遂詔冀州刺史收悝考實,又遣大鴻臚持節與宗正、廷尉之勃海,迫責悝。悝自殺。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傅、相以下,以輔導王不忠,悉伏誅。悝立二十五年國除。觿庶莫不憐之。   注[一]音立。   注[二]剽,疾也。   注[三]北寺,獄名,屬黃門署。前書音義曰即若盧獄也。   平春悼王全,[一]以建初四年封。其年薨,葬於京師。無子,國除。   注[一]續漢志平春,縣,屬江夏郡也。   清河孝王慶,母宋貴人。貴人,宋昌八世孫,扶風平陵人也。[一]父楊,以恭孝稱於鄉閭,不應州郡之命。楊姑即明德馬後之外祖母也。馬後聞楊二女皆有才色,迎而訓之。永平末,選入太子宮,甚有寵。肅宗即位,並為貴人。建初三年,大貴人生慶,明年立為皇太子,征楊為議郎,□賜甚渥。貴人長於人事,供奉長樂宮,身埶饋饌,太后憐之。太后崩後,竇皇后寵盛,以貴人姊妹並幸,慶為太子,心內惡之。與母比陽主謀陷宋氏。[二]外令兄弟求其纖過,內使御者偵伺得失。[三]後於掖庭門邀遮得貴人書,云「病思生菟,令家求之」,因誣言欲作蠱道祝詛,以菟為厭勝之術,日夜毀譖,貴人母子遂漸見疏。   注[一]昌,文帝時為中尉,以代邸功封壯武侯。   注[二]比陽主,東海王強女。   注[三]偵,候也,音丑政反。廣雅曰:「偵,問也。」   慶出居承祿觀,數月,竇後諷掖庭令誣奏前事,請加驗實。七年,帝遂廢太子慶而立皇太子□。□,梁貴人子也。乃下詔曰:「皇太子有失惑無常之性,爰自孩乳,至今益章,恐襲其母兇惡之風,不可以奉宗廟,為天下主。大義滅親,況降退乎!   [一]今廢慶為清河王。皇子□保育皇后,承訓懷艱,導達善性,將成其器。蓋庶子慈母,尚有終身之恩,[二]豈若嫡後事正義明哉!今以□為皇太子。」遂出貴人姊妹置丙捨,使小黃門蔡倫考實之,皆承諷旨傅致其事,[三]乃載送暴室。二貴人同時飲藥自殺。[四]帝猶傷之,□掖庭令葬於樊濯聚。[五]於是免楊歸本郡。郡縣因事復捕系之,楊友人前懷令山陽張峻、左馮翊沛國劉均等奔走解釋,得以免罪。楊失志憔悴,卒於家。慶時雖幼,而知避嫌畏禍,言不敢及宋氏,帝更憐之,□皇后令衣服與太子齊等。太子特親愛慶,入則共室,出則同輿。及太子即位,是為和帝,待慶尤渥,諸王莫得為比,常共議私事。   注[一]左傳,□石碏殺其子厚,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預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注[二]儀禮喪服曰:「慈母如母。」謂妾子之無母,父命妾養之。故曰慈母,如母者,貴父之命也。   注[三]傅讀曰附。   注[四]續漢志曰「暴室,署名,主中婦人疾病」也。   注[五]在洛陽城北也。   後慶以長,別居丙捨。永元四年,帝移幸北宮章德殿,講於白虎觀,慶得入省宿止。帝將誅竇氏,欲得外戚傳,[一]懼左右不敢使,乃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內之;   又令慶傳語中常侍鄭觿求索故事。[二]及大將軍竇憲誅,慶出居邸,賜奴婢三百人,輿馬、錢帛、帷帳、珍寶、玩好充仞其第,又賜中傅以下至左右錢帛各有差。[三]   注[一]前書外戚傳也。   注[二]謂文帝誅薄昭,武帝誅竇嬰故事。   注[三]前書音義曰:「中傅,宦者也。」   慶多被病,或時不安,帝朝夕問訊,進膳藥,所以垂意甚備。慶小心恭孝,自以廢黜,尤畏事慎法。每朝謁陵廟,常夜分嚴裝,衣冠待明;[一]約□官屬,不得與諸王車騎競驅。常以貴人葬禮有闕,每竊感恨,至四節伏臘,輒祭於私室。竇氏誅後,始使乳母於城北遙祠。及竇太后崩,慶求上頤致哀,帝許之,詔太官四時給祭具。慶垂涕曰:「生雖不獲供養,終得奉祭祀,私願足矣。」欲求作祠堂,恐有自同恭懷梁後之嫌,遂不敢言。[二]常泣向左右,以為沒齒之恨。[三]後上言外祖母王年老,遭憂病,下土無醫藥,願乞詣洛陽療疾。於是詔宋氏悉歸京師,除慶舅衍、俊、蓋、暹等皆為郎。   注[一]分,半也。   注[二]恭懷梁後,和帝母梁貴人。   注[三]沒,終;齒,年也。   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陰盛,奏遣諸王侯就國。詔曰:「甲子之異,責由一人。諸王幼稚,早離顧復,弱冠相育,[一]常有蓼莪、凱風之哀。[二]選懦之恩,知非國典,且復須留。」[三]至冬,從祠章陵,詔假諸王羽林騎各四十人。後中傅□欣私為臧盜千餘萬,詔使案理之,並責慶不舉之狀,慶曰:「欣以師傅之尊,選自聖朝,臣愚唯知言從事聽,不甚有所愨察。」帝嘉其對,悉以欣臧財賜慶。   及帝崩,慶號泣前殿,嘔血數升,因以發病。   注[一]詩小雅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   注[二]詩小雅曰:「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詩國風曰;   「凱風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勞。」   注[三]選懦,仁弱慈戀不決之意也。懦音仁兗反。東觀記「須留」作「宿留」。   明年,諸王就國,鄧太后特聽清河王置中尉、內史,賜什物皆取乘輿上御,以宋衍等並為清河中大夫。[一]慶到國,下令:「寡人生於深宮,長於朝廷,[二]   仰恃明主,垂拱受成。[三]既以薄佑,早離顧復,屬遭大憂,[四]悲懷感傷。   蒙恩大國,職惟藩輔,新去京師,憂心煢煢,夙夜屏營,未知所立。[五]蓋聞智不獨理,必須明賢。今官屬並居爵任,失得是均,庶望上遵策戒,下免悔咎。   其愨督非枉,明察典禁,無令孤獲怠慢之罪焉。」   注[一]續漢*(書)**[志]*曰:「中大夫,秩六百石,無員,掌奉王使至京師。」   注[二]魯哀公與孔子言曰:「寡人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事見孫卿子也。   注[三]垂拱言無為也。尚書曰:「垂拱仰成。」   注[四]屬,近。   注[五]煢煢,孤特也。屏營,仿偟也。   鄧太后以殤帝襁抱,遠慮不虞,[一]留慶長子佑與嫡母耿姬居清河邸。至秋,帝崩,立佑為嗣,是為安帝。太后使中黃門送耿姬歸國。   注[一]襁以繒帛為之,即今之小兒繃也。繃音必衡反。   帝所生母左姬,字小娥,小娥姊字大娥,犍為人也。初,伯父聖坐妖言伏誅,家屬沒官,二娥數歲入掖庭,及長,並有才色。小娥善史書,喜辭賦。和帝賜諸王宮人,因入清河第。慶初聞其美,賞傅母以求之。及後幸愛極盛,姬妾莫比。姊妹皆卒,葬於京師。   慶立凡二十五年,乃歸國。其年病篤,謂宋衍等曰:「清河埤薄,[一]欲乞骸骨於貴人頤傍下棺而已。朝廷大恩,猶當應有祠室,庶母子並食,魂靈有所依庇,死復何恨?」乃上書太后曰:「臣國土下濕,願乞骸骨,下從貴人於樊濯,雖歿且不朽矣。及今口目尚能言視,冒昧干請。命在呼吸,願蒙哀憐。」遂薨,年二十九。遣司空持節與宗正奉弔祭;又使長樂謁者僕射、中謁者二人副護喪事;賜龍旗九旒,虎賁百人,儀比東海恭王。[二]   太后使掖庭丞送左姬喪,與王合葬廣丘。   注[一]埤音婢。   注[二]旗有九旒,天子制也。恭王強葬,贈以殊禮,升龍、旄頭、鸞輅、龍旗,虎賁百人。   子愍王虎威嗣。永初元年,太后封宋衍為盛鄉侯,分清河為二國,封慶少子常保為廣川王,子女十一人皆為鄉公主,食邑奉。明年,常保薨,無子,國除。   虎威立三年薨,亦無子。鄧太后復立樂安王寵子延平為清河王,是為恭王。[一]   注[一]寵即千乘王伉之子。   太后崩,有司上言:「清河孝王至德淳懿,載育明聖,承天奉祚,為郊廟主。漢興,高皇帝尊父為太上皇,宣帝號父為皇考,[一]序昭穆,置園邑。*(太)**[大]*宗之義,舊章不忘。[二]宜上尊號曰孝德皇,皇妣左氏曰孝德後,孝德皇母宋貴人追諡曰敬隱後。」乃告祠高廟,使司徒持節與大鴻臚奉策書璽綬*[之]*清河,追上尊號;又遣中常侍奉太牢祠典,護禮儀侍中劉珍等及宗室列侯皆往會事。尊陵曰甘陵,廟曰昭廟,置令、丞,設兵車周□,比章陵。[三]復以廣川益清河國。尊耿姬為甘陵大貴人。又封女弟侍男為涅陽長公主,別得為舞陰長公主,久長為濮陽長公主,直得為平氏長公主。余七主並早卒,故不及進爵。   追贈敬隱後女弟小貴人印綬,追封謚宋楊為當陽穆侯。[四]楊四子皆為列侯,食邑各五千戶。   宋氏為卿、校、侍中、大夫、謁者、郎吏十餘人。孝德後異母弟次及達生二人,諸子九人,皆為清河國郎中。耿貴人者,牟平侯舒之孫也。貴人兄寶,襲封牟平侯。帝以寶嫡舅,寵遇甚渥,位至大將軍,事已見耿舒傳。   注[一]宣帝父諱進,武帝時號史皇孫,坐戾太子事遇害。帝即位,追尊皇考,立廟。   注[二]*(太)**[大]*宗謂繼嗣也。左傳季桓子曰「舊章不可忘」也。   注[三]皇考南頓君陵。   注[四]當陽,今荊州也。   *[延平]*立三十五年薨,子蒜嗣。珍帝崩,征蒜詣京師,將議為嗣。會大將軍梁冀與梁太后立質帝,罷歸國。   蒜為人嚴重,動止有度,朝臣太尉李固等莫不歸心焉。初,中常侍曹騰謁蒜,蒜不為禮,宦者由此惡之。及帝崩,公卿皆正議立蒜,而曹騰說梁冀不聽,遂立桓帝。語在李固傳。蒜由此得罪。   建和元年,甘陵人劉文與南郡妖賊劉鮪交通,訛言清河王當統天子,欲共立蒜。   事發覺,文等遂劫清河相謝暠,將至王宮司馬門,[一]曰:「當立王為天子,暠為公。」暠不聽,罵之,文因刺殺暠。於是捕文、鮪誅之。有司因劾奏蒜,坐貶爵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立三年,國絕。   注[一]帝紀「謝」作「射」,蓋紀傳不同。   梁冀惡清河名,明年,乃改為甘陵。梁太后立安平孝王子經侯理為甘陵王,[一]   奉孝德皇祀,是為威王。   注[一]安平王德,河閒王開子。   理立二十五年薨,子貞王定嗣。   定立四年薨,子獻王忠嗣。黃巾賊起,忠為國人所執,既而釋之。靈帝以親親故,詔復忠國。忠立十三年薨,嗣子為黃巾所害,建安十一年,以無後,國除。   濟北惠王壽,母申貴人,穎川人也,世吏二千石。貴人年十三,入掖庭。壽以永元二年封,分太山郡為國。和帝遵肅宗故事,兄弟皆留京師,恩寵篤密。有司請遣諸王歸藩,不忍許之,及帝崩,乃就國。永初元年,鄧太后封壽舅申轉為新亭侯。壽立三十一年薨。自永初已後,戎狄叛亂,國用不足,始封王薨,減賻錢為千萬,布萬匹;嗣王薨,五百萬,布五千匹。時唯壽最尊親,特賻錢三千萬,布三萬匹。   子節王登嗣。永寧元年,封登弟五人為鄉侯,皆別食太山邑。   登立十五年薨,子哀王多嗣。   多立三年薨,無子。永和四年,立戰鄉侯安國為濟北王,是為厘王。[一]   注[一]厘音僖也。   安國立*(十)**[七]*年薨,子孝王次嗣。本初元年,封次弟猛為亭侯。次九歲喪父,至孝。建和元年,梁太后下詔曰:「濟北王次以幼年守藩,躬履孝道,父沒哀慟,焦毀過禮,草廬土席,衰杖在身,頭不枇沐,體生瘡腫。諒闇已來二十八月,自諸國有憂,未之聞也,朝廷甚嘉焉。書不雲乎:『用德章厥善。』[一]   詩云:『孝子不匱,永錫爾類。』[二]今增次封五千戶,廣其土宇,以慰孝子惻隱之勞。」   注[一]尚書盤庚之辭也。言以道德明之,使競為善也。   注[二]詩大雅也。匱,竭也。類,善也。永,長也。言孝子之行,無有匱竭,長賜與汝之族類,教道天下。   次立*[十]*七年薨,子鸞嗣。鸞薨,子政嗣。政薨,無子,建安十一年,國除。   河閒孝王開,以永元二年封,分樂成、勃海、涿郡為國。延平元年就國。開奉遵法度,吏人敬之。永寧元年,鄧太后封開子翼為平原王,奉懷王勝祀;[一]   子德為安平王,奉樂成王黨祀。[二]   注[一]勝,和帝子。   注[二]黨,明帝子也。   開立四十二年薨,子惠王政嗣。政□佷,不奉法憲。順帝以侍御史吳郡沈景有強能稱,故擢為河閒相。景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贊拜,景峙不為禮。[一]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服,常人何別!   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邪!」王籩而更服,景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曰:「前發京師,陛下見受詔,以王不恭,使檢督。諸君空受爵祿,而無訓導之義。」因奏治罪。詔書讓政而詰責傅。景因捕諸奸人上案其罪,[二]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人。政遂為改節,悔過自修。陽嘉元年,封政弟十三人皆為亭侯。   注[一]峙,立也。   注[二]上,奏上也,音市丈反。   政立十年薨,子貞王建嗣。建立十年薨,子安王利嗣。利立二十八年薨,子陔嗣。陔立四十一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蠡吾侯翼,元初六年鄧太后征濟北、河閒王諸子詣京師,奇翼美儀容,故以為平原懷王后焉。[一]留在京師。歲余,太后崩。安帝乳母王聖與中常侍江京等譖鄧騭兄弟及翼,雲與中大夫趙王謀圖不軌,窺覦神器,懷大逆心。[二]貶為都鄉侯,遣歸河閒。翼於是謝賓客,閉門自處。永建五年,父開上書,願分蠡吾縣以封翼,順帝從之。   注[一]平原王得無子,故立之也。   注[二]神器喻帝位也。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   翼卒,子志嗣,為大將軍梁冀所立,是為桓帝。梁太后詔追尊河閒孝王為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後,廟曰清廟,陵曰樂成陵;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廟曰烈廟,陵曰博陵。皆置令、丞,使司徒持節奉策書、璽綬,祠以太牢。建和二年,更封帝*(兄)**[弟]*都鄉侯碩為平原王,留博陵,奉翼後。尊翼夫人馬氏為孝崇博園貴人,以涿郡之良鄉、故安,河閒之蠡吾三縣為湯沐邑。碩嗜酒,多過失,帝令馬貴人領王家事。建安十一年,國除。   解瀆亭侯淑,以河閒孝王子封。淑卒,子*(長)**[萇]*嗣。*(長)**[萇]*卒,子宏嗣,為大將軍竇武所立,是為靈帝。建寧元年,竇太后詔追尊皇祖淑為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後,陵曰敦陵,廟曰靖廟;皇考長為孝仁皇,夫人董氏為慎園貴人,陵曰慎陵,廟曰奐廟。皆置令、丞,使司徒持節之河閒奉策書、璽綬,祠以太牢,常以歲時遣中常侍持節之河閒奉祠。   熹平三年,使使拜河閒安王利子康為濟南王,奉孝仁皇祀。   康薨,子贇嗣,建安十二年,為黃巾賊所害。子開嗣,立十三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城陽懷王淑,以永元二年分濟陰為國。立五年薨,葬於京師。無子,國除,還並濟陰。   廣宗殤王萬歲,以永元五年封,分鉅鹿為國。其年薨,葬於京師。無子,國除,還並鉅鹿。   平原懷王勝,和帝長子也。不載母氏。少有痼疾,延平元年封。立八年薨,葬於京師。無子,鄧太后立樂安夷王寵子得為平原王,奉勝後,是為哀王。   得立六年薨,無子,永寧元年,太后又立河閒王開子都鄉侯翼為平原王嗣。安帝廢之,國除。   論曰:傳稱吳子夷昧,甚德而度,有吳國者,必其子孫。[一]章帝長者,事從敦厚,繼祀漢室,鹹其苗裔,古人之言信哉!   注[一]夷昧,吳君之名。左傳屈狐庸謂趙文子曰:「若天所啟,其在今嗣君乎?   甚德而度,德不失人,度不失事,有吳國者,必此君之子孫也。」杜預注云:「嗣君謂夷昧也。」   贊曰:章祚不已,本枝流祉。質惟伉孫,安亦慶子。河閒多福,桓、靈承祀。   濟北無驕,皇恩寵饒。平原抱痼,三王薨朝。[一]振振子孫,或秀或苗。[二]   注[一]平春王全、廣宗王萬歲、城陽王淑並薨於京師也。   注[二]振振,仁厚貌也,音之人反。詩國風曰:「宜爾子孫振振兮。」論語曰:   「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實者有矣夫!」苗謂早夭,秀謂成長也。    校勘記   一七九七頁二行章帝八王傳第四十五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八王中平原王勝既為和帝子,應稱「章和八王」,如前書「宣元六王」之例,「帝」蓋誤字。   一七九七頁九行改*[封]*鴻*(封)*勃海王校補謂案文「鴻封」當作「封鴻」。今據改。   一七九八頁一行奉鴻*(嗣)**[祀]*據汲本、殿本改。   一七九九頁五行太貴人生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漢書云「小貴人」。   一八0一頁六行中傅宦者也按:汲本「宦者」作「官名」。   一八0二頁一二行慶到國下令按:刊誤謂「令」下少一「曰」字。   一八0二頁一三行既以薄佑按:「佑」當作「祜」,汲本正作「祜」。然范書「祜」字皆作「佑」,或別有所諱,參閱安帝紀校記。   一八0三頁一行續漢*(書)**[志]*曰按:「書」當作「志」,各本皆失正,今改。   一八0三頁六行留慶長子佑集解引惠棟說,謂按說文當作「祜」。今按:范書「祜」皆作「佑」,參閱安帝紀校記。   一八0四頁一0行*(太)**[大]*宗之義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太」改「大」,是。今據改。注同。   一八0四頁一一行使司徒持節與大鴻臚奉策書璽綬*[之]*清河校補謂案文「清河」上少一「之」字。今據補。   一八0五頁四行事已見耿舒傳「已」原作「以」,逕據汲本、殿本改。按:已以通。   一八0五頁九行*[延平]*立三十五年薨據刊誤補。   一八0五頁一四行甘陵人劉文與南郡妖賊劉鮪交通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李固傳「甘陵劉文,魏郡劉鮪,各謀立蒜為天子」。甘陵、魏郡皆與清河近,此作「南郡」,誤。又「劉鮪」朱穆傳作「嚴鮪」。   一八0六頁一行坐貶爵為尉氏侯徙桂陽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天文志「徙為犍為都鄉侯,薨,國絕」。   一八0七頁四行立戰鄉侯安國為濟北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戰鄉」疑作「闡鄉」。又引錢大昕說,謂和帝紀封故濟北王壽子安為濟北王,無「國」字。   一八0七頁六行安國立*(十)**[七]*年薨張□謂案文「十」當為「七」。質帝紀永嘉元年四月,濟北王安薨,距永和四年止七年耳。今據改。   一八0七頁一三行次立*[十]*七年薨張森楷校勘記謂次以本初元年嗣,若立七年,當薨於元嘉二年,而本紀於延熹五年乃有次薨之文,則相距十七年矣,「七」上明奪「十」字。今據補。   一八0八頁二行永寧元年至奉樂成王黨祀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紀是年與平原王同封者,乃濟北王壽之子樂成王萇也。其明年為建光元年,鄧太后崩,樂成王萇亦以罪廢。又明年為延光元年,始改樂成國為安平,封河閒王開子得為王,得與德本一人也。此傳蓋有脫文,不可考矣。   一八0八頁八行王不服按:刊誤謂「服」上少一「王」字。   一九0九頁四行中大夫趙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蔣果云「中大夫」疑當作「中大人」。又殿本考證謂「王」字疑當作「玉」,鄧太后紀有宮人趙玉。   一八0九頁一0行更封帝*(兄)**[弟]*都鄉侯碩為平原王按:「兄」當依桓帝紀作「弟」。桓帝紀校補引侯康說,謂東觀記稱桓帝為蠡吾侯長子,則帝不得有兄也。今據改。   一八0九頁一三行子*(長)**[萇]*嗣刊誤謂案紀「長」作「萇」,他書亦然,明此誤。今據改。   一八一0頁二行康為濟南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光武子有濟南安王康,此濟南王亦名康,先後同國同名,亦可疑也。御覽引續漢書,此濟南王名庾。   一八一0頁三行子開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開為孝王六世孫,不應與始封之祖同諱,有誤。   ************後漢書卷五十六 張王種陳列傳 第四十六   張□字叔明,犍為武陽人也。六世祖良,高帝時為太子少傅,封留侯。□少遊學京師,*(初)*永元中,歸仕州郡,辟大將軍鄧騭府,五遷尚書僕射,職事八年,出為彭城相。[一]   注[一]明帝子彭城王恭之相也。   永寧元年,征拜廷尉。□雖非法家,而留心刑斷,數與尚書辯正疑獄,多以詳當見從。[一]時安帝廢皇太子為濟陰王 ,□與太常桓焉、太僕來歷廷爭之,不能得。事已具來歷傳。退而上疏曰:「昔賊臣江充,造構讒逆,至令戾園興兵,終及禍難。[二]後壺關三老一言,上乃覺悟,雖追前失,悔之何逮![三]今皇太子春秋方始十歲,未見保傅九德之義,[四]宜簡賢輔,就成聖質。」書奏不省。   注[一]詳審而平當也。   注[二]趙人江充,字次倩。武帝時,為直指繡衣,劾太子家吏行馳道中,恐為太子所誅 ,見上年老,意多所惡,因言左右皆為巫蠱。上乃使充捕案巫蠱。既知上意太子,乃言宮中有蠱氣,遂掘蠱太子宮,得桐木人。時上疾在甘泉宮,太子懼,不能自明,收充斬之,發兵與丞相劉屈犛戰,敗,亡走湖,自殺。後太子孫宣帝即位,追諡太子曰戾,於湖置園邑奉祠,故曰戾園。   注[三]逮,及也。太子死後,壺關三老令狐茂上書訟太子冤,武帝感寤,憐太子無辜,乃族滅江充,作思子宮,為歸來望思之台於湖,天下聞而悲之。事見前書。   注[四]尚書戲繇陳九德,曰「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誼」也。   及順帝即位,拜□司空,在事多所薦達,天下稱其推士。時清河趙騰上言災變,譏刺朝政 ,章下有司,收騰系考,所引黨輩八十餘人,皆以誹謗當伏重法。□上疏諫曰:「臣聞堯舜立敢諫之鼓,三王樹誹謗之木,春秋采善書惡,聖主不罪芻蕘。[一]騰等雖幹上犯法,所言本欲盡忠正諫。如當誅戮,天下杜口,塞諫爭之源,非所以昭德示後也。」帝乃悟,減騰死罪一等,余皆司寇。[二]四年,以陰陽不和策免。   注[一]左氏傳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   注[二]前書音義曰:「司寇,二歲刑也。」輸作司寇,因以名焉。   陽嘉元年,復為廷尉。其年卒官,時年八十三。遣使者弔祭,賜葬地於河南縣。   子綱。   綱字文紀。少明經學。雖為公子,而厲布衣之節。舉孝廉不就,司徒辟高第為*[侍]*御史。時順帝委縱宦官,有識危心。綱常感激,慨然歎曰:「穢惡滿朝,不能奮身出命埽國家之難,雖生吾不願也。」退而上書曰:「詩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一]尋大漢初隆,及中興之世,文、明二帝,德化尤盛。觀其理為,易循易見,但恭儉守節,約身尚德而已。中官常侍不過兩人,近幸賞賜裁滿數金,惜費重人,故家給人足。夷狄聞中國優富,任信道德,所以奸謀自消而和氣感應。而頃者以來,不遵舊典,無功小人皆有官爵,富之驕之而復害之,非愛人重器,承天順道者也。[二]伏願陛下少留聖思,割損左右,以奉天心。」書奏不省。   注[一]詩大雅也。愆,過也。率,循也。言成王令德,不過循用舊典之文。   注[二]器謂車服也。言無功小人不可妄授也。左傳曰「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也。   漢安元年,選遣八使徇行風俗,皆耆儒知名,多歷顯位,[一]唯綱年少,官次最微。餘人受命之部,而綱獨埋其車輪於洛陽都亭,曰:「豺狼當路,安問狐狸!」   [二]遂奏曰:「大將軍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國厚恩,以芻蕘之資,居阿衡之任,不能敷揚五教,翼贊日月,而專為封豕長蛇,肆其貪叨,[三]甘心好貨,縱恣無底,多樹諂諛,以害忠良。誠天威所不赦,不辟所宜加也。謹條其無君之心十五事,斯皆臣子所切齒者也。」[四]書御,京師震竦。[五]時冀妹為皇后,內寵方盛,諸梁姻族滿朝,帝雖知綱言直,終不忍用。   注[一]周舉傳曰:「詔遣八使巡行風俗,同時俱拜,天下號曰『八俊』。刺史、二千石有臧罪者,驛馬上之,墨綬已下便收;其有清勤忠惠宜表異者,狀聞。」八使名見順帝紀。   注[二]前書京兆督郵侯文之辭。   注[三]左傳申包胥曰「吳為封豕長蛇,薦食上國」也。   注[四]左傳曰「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也。前書鄒陽謂蓋侯王長君曰:「太后怫郁泣血,切齒側目於貴臣矣。」   注[五]御,進也。   時廣陵賊張嬰等觿數萬人,殺刺史、二千石,寇亂揚徐閒,積十餘年,朝廷不能討。冀乃諷尚書,以綱為廣陵太守,因欲以事中之。前遣郡守,率多求兵馬,綱獨請單車之職。既到,乃將吏卒十餘人,逕造嬰壘,以慰安之,求得與長老相見,申示國恩。嬰初大驚,既見綱誠信,乃出拜謁。綱延置上坐,問所疾苦。   乃譬之曰:「前後二千石多肆貪暴,[一]故致公等懷憤相聚。二千石信有罪矣,然為之者又非義也。今主上仁聖,欲以文德服叛,故遣太守,思以爵祿相榮,不願以刑罰相加,今誠轉禍為福之時也。若聞義不服,天子赫然震怒,荊、楊、兗、豫大兵雲合,豈不危乎?若不料強弱,非明也;□善取惡,非智也;去順效逆,非忠也;身絕血嗣,非孝也;[二]背正從邪,非直也;見義不為,非勇也:六者成敗之幾,利害所從,公其深計之。」嬰聞,泣下,曰:「荒裔愚人,不能自通朝廷,不堪侵枉,遂復相聚偷生,若魚游釜中,喘息須臾閒耳。今聞明府之言,乃嬰等更生之*(晨)**[辰]*也。既陷不義,實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綱約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嬰深感悟,乃辭還營。   明日,將所部萬餘人與妻子面縛歸降。綱乃單車入嬰壘,大會,置酒為樂,散遣部觿,任從所之;親為卜居宅,相田疇;[三]子弟欲為吏者,皆引召之。人情悅服,南州晏然。朝廷論功當封,梁冀遏絕,乃止。天子嘉美,征欲擢用綱,而嬰等上書乞留,乃許之。   注[一]二千石謂太守也。   注[二]凡祭皆用牲,故曰血嗣。   注[三]相,視也。田並畔曰疇。   綱在郡一年,年四十六卒。百姓老幼相攜,詣府赴哀者不可勝數。綱自被疾,吏人鹹為祠祀祈福,皆言「千秋萬歲,何時復見此君」。張嬰等五百餘人制服行喪,送到犍為,負土成墳。詔曰:「故廣陵太守張綱,大臣之苗,剖符統務,正身導下,班宣德信,降集劇賊張嬰萬人,息干戈之役,濟蒸庶之困,未升顯爵,不幸早卒。嬰等縗杖,若喪考妣,朕甚愍焉!」拜綱子續為郎中,賜錢百萬。   王龔字伯宗,山陽高平人也。世為豪族。初舉孝廉,稍遷青州刺史,劾奏貪濁二千石數人,安帝嘉之,征拜尚書。建光元年,擢為司隸校尉,明年遷汝南太守。政崇溫和,好才愛士,引進郡人黃憲、陳蕃等。憲雖不屈,蕃遂就吏。蕃性氣高明,初到,龔不即召見之,乃留記謝病去。龔怒,使除其錄。功曹袁閬請見,言曰:「聞之傳曰『人臣不見察於君,不敢立於朝』。蕃既以賢見引,不宜退以非禮。」龔改容謝曰:「是吾過也。」乃復厚遇待之。由是後進知名之士莫不歸心焉。閬字奉高。數辭公府之命,不修異操,而致名當時。   永建元年,征龔為太僕,轉太常。四年,遷司空,以地震策免。   永和元年,拜太尉。在位恭慎,自非公事,不通州郡書記。其所辟命,皆海內長者。龔深疾宦官專權,志在匡正,乃上書極言其狀,請加放斥。諸黃門恐懼,各使賓客誣奏龔罪,順帝命亟自實。[一]前掾李固時為大將軍梁商從事中郎,乃奏記於商曰:「今旦聞下太尉王公□令自實,未審其事深淺何如。王公束修厲節,敦樂蓺文,不求苟得,不為苟行,[二]但以堅貞之操,違俗失觿,橫為讒佞所構毀,觿人聞知,莫不歎栗。夫三公尊重,承天像極,未有詣理訴冤之義。   [三]纖微感□,輒引分決,是以舊典不有大罪,不至重問。[四]王公沈靜內明,不可加以非理。卒有它變,則朝廷獲害賢之名,腢臣無救護之節矣。昔絳侯得罪,袁盎解其過,[五]魏尚獲戾,馮唐訴其冤,[六]時君善之,列在書傳。今將軍內倚至尊,外典國柄,言重信著,指撝無違,宜加表救,濟王公之艱難。   語曰:『善人在患,饑不及餐。』斯其時也。」商即言之於帝,事乃得釋。   注[一]亟,急也,音紀力反。   注[二]前書曰,楊子雲曰:「蜀嚴湛冥不作苟見,不為苟得。」   注[三]三公承助天子,位像三台,故曰承天像極。哀帝時,丞相王嘉有罪,召詣廷尉詔獄。主簿曰「將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故事,君侯宜引決」也。   注[四]大臣獄重,故曰重問。成帝時,丞相薛宣、御史大夫翟方進有罪,上使五二千石雜問。音義云:「大獄重,故以二千石五人同問之。」   注[五]文帝時,丞相絳侯周勃免就國,人告以為反,諸公莫敢為言,唯郎中袁盎明絳侯無罪。絳侯得釋,盎有力也。   注[六]馮唐,安陵人,文帝時為郎署長。上與論將帥,唐曰:「臣聞魏尚為雲中守,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罰太重。」文帝悅,捨尚復官也。   龔在位五年,以老病乞骸骨,卒於家。子暢。   論曰:張□、王龔,稱為*(雅)**[推]*士,若其好通汲善,明發升薦,仁人之情也。夫士進則世收其器,賢用即人獻其能。能獻既已厚其功,器收亦理兼天下。[一]其利甚博,而人莫之先,豈同折枝於長者,以不為為難乎?[二]昔柳下惠見抑於臧文,[三]淳於長受稱於方進。[四]然則立德者以幽陋好遺,顯登者以貴塗易引。故晨門有抱關之夫,[五]柱下無朱文之軫也。[六]   注[一]言賢人見用,則人競獻其所能。但有能即獻,動必有功,功多賞厚,故言已厚其功。有才器必被收用,用則海內蒙福,故曰理兼天下。   注[二]以不為為難,言不之難也。謂進賢達士,同折枝之易,而不為之。孟子謂齊宣王曰:「今恩足以及禽獸,而不能加於百姓者何?非力不能,是不為也。」   王曰:「不能不為,二者謂何也?」孟子曰:「夫挾太山以超北海,王能乎?」   王曰:「不能。」「為長者折枝,王能乎?」曰:「不能也。」孟子曰:「夫挾太山以超*[北]*海,是實不能,不可強也。為長者折枝甚易,而王不為,非不能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諸掌,何為不能加於百姓乎?」劉熙注孟子曰:「析枝,若今之案摩也。」   注[三]柳下惠姓展,名禽,字獲,食邑於柳下,謚曰惠。臧文仲,魯大夫,姓臧孫,名辰。左傳仲尼曰:「臧文仲不仁者三,下展禽,廢六關,妾織蒲。」言文仲知柳下惠之賢而使在下位,故曰抑之。   注[四]成帝時,定陵侯淳於長以太后姊子為九卿。翟方進為丞相,獨與長交,稱薦之。   注[五]論語:「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注云:「石門,魯城外門也。   晨,主守門,晨夜開閉也。」史記,侯嬴,夷門抱關者。守門必抱關,故兼言之。   注[六]神仙傳曰:「老子,周宣王時為柱下史。」朱文,畫車為文也。軫,車後橫木也。言貧賤之人,多被淪□,所以晨門之下必有抱關之賢,柱下之微永無朱文之轍也。   暢字叔茂。少以清實為稱,無所交黨。初舉孝廉,辭病不就。大將軍梁商特辟舉茂才,四遷尚書令,出為齊相。[一]征拜司隸校尉,轉漁陽太守。所在以嚴明為稱。坐事免官。是時政事多歸尚書,桓帝特詔三公,令高選庸能。[二]太尉陳蕃薦暢清方公正,有不可犯之色,[三]由是復為尚書。   注[一]齊王喜之相。   注[二]庸,功也。   注[三]禮記曰:「介冑之士,則有不可犯之色。」   尋拜南陽太守。前後二千石逼懼帝鄉貴戚,多不稱職。暢深疾之,下車奮厲威猛,其豪黨有釁穢者,莫不糾發。會赦,事得散。暢追恨之,更為設法,諸受臧二千萬以上不自首實者,盡入財物;若其隱伏,使吏發屋伐樹,堙井夷醋,豪右大震。功曹張敞奏記諫曰:「五教在寬,著之經典。湯去三面,八方歸仁。   [一]武王入殷,先去炮格之刑。[二]高祖鑒秦,唯定三章之法。孝文皇帝感一緹縈,蠲除肉刑。[三]卓茂、文翁、召父之徒,皆疾惡嚴刻,務崇溫厚。[四]   仁賢之政,流聞後世。夫明哲之君,網漏吞舟之魚,[五]然後三光明於上,人物悅於下。言之若迂,其效甚近。[六]發屋伐樹,將為嚴烈,雖欲懲惡,難以聞遠。以明府上智之才,日月之曜,[七]敷仁惠之政,則海內改觀,實有折枝之易,而無挾山之難。郡為舊都侯甸之國,園廟出於章陵,[八]三後生自新野,[九]士女沾教化,黔首仰風流,自中興以來,功臣將相,繼世而隆。愚以為懇懇用刑,不如行恩;孳孳求奸,未若禮賢。舜舉戲陶,不仁者遠。[一0]隨會為政,晉盜奔秦。[一一]虞、芮入境,讓心自生。[一二]化人在德,不在用刑。」暢深納敞諫,更崇寬政,慎刑簡罰,教化遂行。   注[一]史記曰,湯為夏方伯,得專征伐。出見野張四面網,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湯曰:「嘻,盡之矣!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網。」諸侯聞曰:「湯德至禽獸!」於是諸侯畢服。嘻音僖。   注[二]列女傳:「紂為銅柱,以膏塗之,加於炭之上,使有罪緣焉,足滑跌墯,紂與妲己笑以為樂,名曰炮格之刑。」臣賢案:史記及帝王代紀皆言文王為西伯,獻洛西之地,請除炮格之刑。今雲武王,與此不同。   注[三]文帝時,太倉令淳於公有罪當刑。淳於公無男,有五女,罵其女曰:「生女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悲泣,隨父至長安,上書請沒官為婢以贖父。文帝悲憐其意,為除肉刑。   注[四]景帝時,文翁為蜀郡守,仁愛教化。宣帝時,召信臣為南陽太守,視人如子,其化大行。   注[五]韓詩外傳曰:「夫吞舟之魚,不居潛澤。」前書曰「高祖約法三章,號為網漏吞舟之魚」也。   注[六]迂,遠也。   注[七]莊子曰「飾智以驚愚,修身以明□,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   注[八]五百里甸服,千里侯服。南陽去洛千里,故曰侯甸。南頓君以上四廟在焉。   注[九]光烈皇后,和帝陰後、鄧後,並新野人。   注[一0]論語子夏之辭也。   注[一一]左傳,晉命隨會將中軍,且為太傅,晉國之盜奔秦也。   注[一二]史記曰,文王為西伯,陰行善化,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決,乃如周。入界,見耕者讓畔,少者讓長。虞、芮二人不見西伯,籩而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曷為取辱?」遂俱讓而還也。   郡中豪族多以奢靡相尚,暢常布衣皮褥,車馬羸敗,以矯其敝。同郡劉表時年十七,從暢受學。進諫曰:「夫奢不僭上,儉不逼下,[一]循道行禮,貴處可否之閒。蘧伯玉恥獨為君子。府君不希孔聖之明訓,而慕夷齊之末操,[二]無乃皎然自貴於世乎?」暢曰:「昔公儀休在魯,拔園葵,去織婦;[三]孫叔敖相楚,其子被裘刈薪。[四]夫以約失之鮮矣。[五]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六]雖以不德,敢慕遺烈。」   注[一]禮記曰「君子上不僭上,下不逼下」也。   注[二]論語孔子曰:「奢則不遜,儉則固。」言仲尼得奢儉之中,而夷齊饑死,是末操也。   注[三]史記曰,魯相公儀休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其婦,食於捨而茹葵,慍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祿,又奪園夫女子利乎?」   注[四]史記曰,孫叔敖為楚相,且死,屬其子曰:「我死,汝貧困,往見優孟,言孫叔敖子也。」居數年,其子貧,負薪逢優孟。優孟言之於王,封之寢丘四百戶也。   注[五]論語孔子之辭也。言儉則無失。   注[六]孟子之辭。   後征為長樂□尉。建寧元年,遷司空,數月,以水災策免。明年,卒於家。   子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謙子粲,以文才知名。[一]   注[一]粲字仲宣。蔡邕見而奇之。時邕才學顯著,貴重朝廷,車騎填門,賓客盈坐。聞粲在門,倒屣迎之。既至,年幼,容狀短小,一座盡驚。邕曰:「王公之孫,有異才,吾不如也。」太祖辟粲為丞相掾,後為侍中。博物多識,問無不對。嘗與人行,讀道邊碑,人問「卿能闇記乎」?因使背而誦之,一文不失。   觀人圍痋A粲為覆之,潟者不信,以帊蓋之,更以它局為之,不誤一道。年四十卒。魏志有傳。   種暠字景伯,河南洛陽人,仲山甫之後也。父為定陶令,有財三千萬。父卒,暠悉以賑恤宗族及邑里之貧者。其有進趣名利,皆不與交通。始為縣門下史。   時河南尹田歆外甥王諶,名知人。[一]歆謂之曰:「今當舉六孝廉,多得貴戚書命,不宜相違,欲自用一名士以報國家,爾助我求之。」明日,諶送客於大陽郭,遙見暠,異之。還白歆曰:「為尹得孝廉矣,近洛陽門下史也。」歆笑曰:   「當得山澤隱滯,*(近)**[乃]*洛陽吏邪?」諶曰:「山澤不必有異士,異士不必在山澤。」歆即召暠於庭,辯詰職事。暠辭對有序,歆甚知之,召署主簿,遂舉孝廉,辟太尉府,舉高第。   注[一]有知人之名也。   順帝末,為侍御史。時所遣八使光祿大夫杜喬、周舉等,多所糾奏,而大將軍梁冀及諸宦官互為請救,事皆被寑遏。暠自以職主刺舉,志案奸違,乃復劾諸為八使所舉蜀郡太守劉宣等罪惡章露,宜伏歐刀。又奏請□四府條舉近臣父兄及知親為刺史、二千石尤殘穢不勝任者,免遣案罪。帝乃從之。擢暠監太子於承光宮。中常侍高梵從中單駕出迎太子,時太傅杜喬等疑不欲從,惶惑不知所為。暠乃手□當車,曰:「太子國之儲副,人命所繫。今常侍來無詔信,何以知非奸邪?今日有死而已。」梵辭屈,不敢對,馳命奏之。詔報,太子乃得去。   喬退而歎息,愧暠臨事不惑。帝亦嘉其持重,稱善者良久。   出為益州刺史。暠素慷慨,好立功立事。在職三年,宣恩遠夷,開曉殊俗,岷山雜落皆懷服漢德。其白狼、盤木、唐菆、滘、僰諸國,[一]自前刺史朱輔卒後遂絕;暠至,乃復舉種向化。時永昌太守冶鑄黃金為文蛇,以獻梁冀,暠糾發逮捕,馳傳上言,而二府畏懦,不敢案之,冀由是銜怒於暠。會巴郡人服直聚黨數百人,自稱「天王」,[二]暠與太守應承討捕,不克,吏人多被傷害。冀因此陷之,傳逮暠、承。太尉李固上疏救曰:「臣伏聞討捕所傷,本非暠、承之意,實由縣吏懼法畏罪,迫逐深苦,致此不詳。比盜賊腢起,處處未絕。暠、承以首舉大奸,而相隨受罪,臣恐沮傷州縣糾發之意,更共飾匿,莫復盡心。」[三]   梁太后省奏,乃赦暠、承罪,免官而已。   注[一]菆音側留反。   注[二]「直」或作「宜」。   注[三]言各飾偽辭,隱匿真狀也。   後涼州羌動,以暠為涼州刺史,甚得百姓歡心。被征當遷,吏人詣闕請留之,太后歎曰:「未聞刺史得人心若是。」乃許之。暠復留一年,遷漢陽太守,戎夷男女送至漢陽界,暠與相揖謝,千里不得乘車。及到郡,化行羌胡,禁止侵掠。   遷使匈奴中郎將。時遼東烏桓反叛,復轉遼東太守,烏桓望風率服,迎拜於界上。坐事免歸。   後司隸校尉舉暠賢良方正,不應。征拜議郎,遷南郡太守,入為尚書。會匈奴寇並涼二州,桓帝擢暠為度遼將軍。暠到營所,先宣恩信,誘降諸胡,其有不服,然後加討。羌虜先時有生見獲質於郡縣者,悉遣還之。誠心懷撫,信賞分明,由是羌胡、龜茲、莎車、烏孫等皆來順服。暠乃去烽燧,除候望,[一]邊方晏然無警。   注[一]晝舉烽,夜燔燧。解見光武紀。   入為大司農。延熹四年,遷司徒。推達名臣橋玄、皇甫規等,為稱職相。在位三年,年六十一薨。並、涼邊人鹹為發哀。匈奴聞暠卒,舉國傷惜。單于每入朝賀,望見墳墓,輒哭泣祭祀。二子:岱,拂。   岱字公祖。好學養志。舉孝廉、茂才,辟公府,皆不就。公車特徵,病卒。   初,岱與李固子燮同征議郎,燮聞岱卒,痛惜甚,乃上書求加禮於岱。曰:「臣聞仁義興則道德昌,道德昌則政化明,政化明而萬姓寧。伏見故處士種岱,淳和達理,耽悅詩書,富貴不能回其慮,萬物不能擾其心。稟命不永,奄然殂殞。   若不盤桓難進,等輩皆已公卿矣。[一]昔先賢既沒,有加贈之典,[二]周禮盛德,有銘誄之文,[三]而岱生無印綬之榮,卒無官謚之號。雖未建忠效用,而為聖恩所拔,遐邇具瞻,宜有異賞。」朝廷竟不能從。   注[一]易屯卦曰:「盤桓,利居貞。」   注[二]春秋隱公五年,臧僖伯卒,隱公葬之加一等。杜預曰:「加命服之一等。」   注[三]周禮司勳曰:「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太常。」又曰「卿大夫之喪,賜謚誄」也。   拂字穎伯。初為司隸從事,拜宛令。時南陽郡吏好因休沐,遊戲市裡,為百姓所患。拂出逢之,必下車公謁,以愧其心,自是莫敢出者。政有能名,累遷光祿大夫。初平元年,代荀爽為司空。明年,以地震策免,復為太常。   李傕、郭汜之亂,長安城潰,百官多避兵沖。拂揮□而出曰:「為國大臣,不能止戈除暴,致使凶賊兵刃向宮,去欲何之!」遂戰而死。子劭。   劭字申甫。少知名。中平末,為諫議大夫。   大將軍何進將誅宦官,召并州牧董卓,至澠池,而進意更狐疑,遣劭宣詔止之。   卓不受,遂前至河南。劭迎勞之,因譬令還軍。卓疑有變,使其軍士以兵脅劭。   劭怒,稱詔大呼叱之,軍士皆披,[一]遂前質責卓。卓辭屈,乃還軍夕陽亭。[二]   注[一]披音芳靡反。   注[二]夕陽亭在河南城西。   及進敗,獻帝即位,拜劭為侍中。卓既□權,而惡劭強力,遂左轉議郎,出為益涼二州刺史。會父拂戰死,竟不之職。服終,征為少府、大鴻臚,皆辭不受。   曰:「昔我先父以身徇國,吾為臣子,不能除殘復怨,何面目朝覲明主哉!」遂與馬騰、韓遂及左中郎劉范、諫議大夫馬宇共攻李傕、郭汜,以報其仇。與汜戰於長平觀下,[一]軍敗,劭等皆死。勝遂還涼州。   注[一]長平,阪名也。有觀,在長安西十五里也。   陳球字伯真,下邳淮浦人也。歷世著名。[一]父亹,廣漢太守。[二]球少涉儒學,善律令。陽嘉中,舉孝廉,稍遷繁陽令。[三]時魏郡太守諷縣求納貨賄,球不與之,太守怒而撾督郵,欲令逐球。[四]督郵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獨繁陽有異政,今受命逐之,將致議於天下矣。」太守乃止。   注[一]謝承書曰:「祖父屯,有令名。」   注[二]亹音尾。   注[三]繁陽,魏郡縣。   注[四]撾,擊也。   復辟公府,舉高第,拜侍御史。是時,桂陽黠賊李研等腢聚寇鈔,陸梁荊部,州郡懦弱,不能禁,太尉楊秉表球為零陵太守。球到,設方略,開月閒,賊虜消散。而州兵朱蓋等反,與桂陽賊胡蘭數萬人轉攻零陵。零陵下濕,編木為城,不可守備,郡中惶恐。掾史白遣家避難,球怒曰:「太守分國虎符,受任一邦,[一]豈顧妻孥而沮國威重乎?復言者斬!」乃悉內吏人老弱,與共城守,弦大木為弓,羽矛為矢,引機發之,遠射千餘步,多所殺傷。賊復激流灌城,球輒於內因地埶反決水淹賊。相拒十餘日,不能下。會中郎將度尚將救兵至,球募士卒,與尚共破斬朱蓋等。賜錢五十萬,拜子一人為郎。遷魏郡太守。   注[一]文帝初與郡守分銅虎符。   征拜將作大匠,作桓帝陵園,所省巨萬以上。遷南陽太守,以糾舉豪右,為執家所謗,征詣廷尉抵罪。會赦,歸家。   *(復)**[征]*拜廷尉。熹平元年,竇太后崩。太后本遷南宮雲台,[一]宦者積怨竇氏,遂以衣車載後屍,置城南市捨數日。中常侍曹節、王甫欲用貴人體殯,帝曰:「太后親立朕躬,統承大業。詩云:『無德不報,無言不酬。』[二]豈宜以貴人終乎?」於是發喪成禮。及將葬,節等復欲別葬太后,而以馮貴人配祔。   [三]詔公卿大會朝堂,令中常侍趙忠監議。太尉李鹹時病,乃扶輿而起,搗椒自隨,謂妻子曰:「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還矣。」既議,坐者數百人,各瞻望中官,良久莫肯先言。趙忠曰:「議當時定。」怪公卿以下各相顧望。球曰:「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臨天下,宜配先帝,是無所疑。」忠笑而言曰:「陳廷尉宜便操筆。」球即下議曰:「皇太后自在椒房,有聰明母儀之德。遭時不造,援立聖明,承繼宗廟,功烈至重。先帝晏駕,因遇大獄,遷居空宮,不幸早世,家雖獲罪,事非太后。今若別葬,誠失天下之望。且馮貴人頤墓被發,骸骨暴露,與賊並屍,魂靈污染,[四]且無功於國,何宜上配至尊?」忠省球議,作色俛仰,蚩球曰:「陳廷尉建此議甚健!」球曰:「陳、竇既冤,皇太后無故幽閉,臣常痛心,天下憤歎。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願。」公卿以下,皆從球議。李鹹始不敢先發,見球辭正,然*[後]*大言曰:「臣本謂宜爾,誠與臣意合。」會者皆為之愧。曹節、王甫復爭,以為梁後家犯惡逆,別葬懿陵,武帝黜廢□後,而以李夫人配食。[五]今竇氏罪深,豈得合葬先帝乎?李鹹乃詣闕上疏曰:「臣伏惟章德竇後虐害恭懷,安思閻後家犯惡逆,而和帝無異葬之議,順朝無貶降之文。至於□後,孝武皇帝身所廢□,不可以為比。今長樂太后尊號在身,親嘗稱制,坤育天下,[六]且援立聖明,光隆皇祚。太后以陛下為子,陛下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子無黜母,臣無貶君,宜合葬宣陵,一如舊制。」帝省奏,謂曹節等曰:「竇氏雖為不道,而太后有德於朕,不宜降黜。」節等無復言,於是議者乃定。鹹字符貞,汝南人。累經州郡,以廉干知名;在朝清忠,權幸憚之。   注[一]太后父竇武與陳蕃謀誅宦官,反為中常侍曹節矯詔殺武、蕃,遷太后焉。   注[二]大雅抑詩也。   注[三]祔謂新死之主祔於先死者之廟,婦祔於其夫,所祔之□妾祔於妾祖姑也。   注[四]段熲為河南尹,坐盜發馮貴人頤,左遷諫議大夫。   注[五]戾太子□皇后共太子斬江充,自殺。武帝崩,霍光緣上雅意,以李夫人配食也。   注[六]周易曰:「坤為母。」   六年,遷球司空,以地震免。拜光祿大夫,復為廷尉、太常。光和元年,遷太尉,數月,以日食免。復拜光祿大夫。明年,為永樂少府,[一]乃潛與司徒河閒劉合謀誅宦官。   注[一]桓帝母孝崇皇后宮曰永樂,置太僕、太府。   初,合兄侍中儵,與大將軍竇武同謀俱死,故合與球相結。事未及發,球復以書勸合曰:「公出自宗室,位登台鼎,天下瞻望,社稷鎮□,豈得雷同容容無違而已?今曹節等放縱為害,而久在左右,又公兄侍中受害節等,永樂太后所親知也。今可表徙□尉陽球為司隸校尉,以次收節等誅之。政出聖主,天下太平,可翹足而待也。」又尚書劉納以正直忤宦官,出為步兵校尉,亦深勸於合。合曰:「凶豎多耳目,恐事未會,先受其禍。」納曰:「公為國棟樑,傾危不持,焉用彼相邪?」[一]合許諾,亦結謀陽球。   注[一]論語孔子之辭也。   球小妻,程璜之女,璜用事宮中,所謂程大人也。節等頗得聞知,乃重賂於璜,且脅之。璜懼迫,以球謀告節,節因共白帝曰:「合等常與藩國交通,有惡意。   數稱永樂聲埶,受取狼籍。步兵校尉劉納及永樂少府陳球、□尉陽球交通書疏,謀議不軌。」帝大怒,策免合,合與球及劉納、陽球皆下獄死。球時年六十二。   子瑀,吳郡太守;瑀弟琮,汝陰太守;弟子珪,沛相;珪子登,廣陵太守:並知名。[一]   注[一]謝承書曰:「瑀舉孝廉,辟公府,洛陽市長;後辟太尉府,未到。永漢元年,就拜議郎,遷吳郡太守,不之官。球*(兄)**[弟]*子珪,字漢瑜。舉孝廉,劇令,去官;舉茂才,濟北相。珪子登,字符龍。學通今古,處身循禮,非法不行,性兼文武,有雄姿異略,一領廣陵太守。」魏志曰,登在廣陵,有威名,有功加伏波將軍,年三十九卒。後許汜與劉備並在荊州牧劉表坐,備共論天下人,汜曰:「陳元龍淮海之士,豪氣不除。」備問汜曰:「君言豪,寧有事邪?」   汜曰:「昔遭亂過下邳,見元龍無客主之意,不相與語,自上大默臥,使客臥下默。」備曰:「君有國士之名。今天下大亂,帝王失所,君須憂國忘家,有救世之意。乃求田問捨,言無可采,是元龍所諱也,何緣當與君語?如我自臥百尺樓上,臥君於地下,何但上下默之閒哉!」表大笑也。   贊曰:安儲遭譖,張卿有請。[一]龔糾便佞,以直為眚。[二]二子過正,埋車堙井。[三]種公自微,臨官以威。陳球專議,桓思同歸。   注[一]張□為廷尉,故曰卿。   注[二]眚,過也。   注[三]張綱埋輪,王*(龔)**[暢]*堙井。孟子曰:「矯枉過正。」    校勘記   一八一五頁三行張□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蜀志「□」作「浩」。   一八一五頁四行*(初)*永元中歸仕州郡據刊誤刪。   一八一六頁一五行司徒辟高第為*[侍]*御史腢書治要「御」上有「侍」字,又御覽七七八引及初學記一二引續漢書,並作「侍御史」,今據補。   一八一七頁一二行多樹諂諛按:「諂」原斗「滔」,逕改正。   一八一七頁一五行天下號曰八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八俊」續漢書作「八彥」。   一八一八頁一三行身絕血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據注則正文注文之「嗣」字皆當作「祀」。   一八一八頁一五行乃嬰等更生之*(晨)**[辰]*也按:校補謂「晨」當作「辰」,各本均未正。今據改。   一八一九頁九行張嬰等五百餘人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作「三百餘人」。   一八二一頁一二行稱為*(雅)**[推]*士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二二頁六行夫挾太山以超*[北]*海據汲本、殿本補。   一八二五頁三行陰行善化按:「化」字疑衍。史記作「陰行善」,無「化」字。   殿本「化」作「行」,疑涉上「行」字而衍。   一八二六頁一二行*(近)**[乃]*洛陽吏邪據汲本改。   一八二七頁八行馳命奏之刊誤謂案文多一「命」字。按:通鑒作「馳還奏之」。   一八二七頁一一行自前刺史朱輔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西南夷傳作「酺」,東觀記有傳,仍作「輔」。   一八二七頁一二行而二府畏懦按:御覽六四一引謝承書「二」作「三」。   一八二七頁一三行聚黨數百人按:汲本、殿本作「百餘人」。   一八三0頁一二行左中郎劉范諫議大夫馬宇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董卓傳云「侍中馬宇、右中郎將劉范」。   一八三0頁一四行在長安西十五里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紀注及董卓傳注皆雲去長安五十里。   一八三一頁二行太守怒而撾督郵按:「撾」原作「檛」,逕據汲本、殿本改。注同。   一八三一頁一0行而州兵朱蓋等反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二百六十、三百四十七、類聚六十引張璠漢記作「朱益」。今按:影印宋本御覽三四七作「朱蓋」。   一八三一頁一二行受任一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球,漢人,不應斥高祖諱。   張璠漢記「邦」作「郡」。   一八三二頁六行*(復)**[征]*拜廷尉刊誤謂案球初未嘗為廷尉,何得言「復」,當作「征」字。集解引汪文台說,謂書鈔五十五引謝承書,云「橋玄表球明法律,征拜廷尉正」。今據改。   一八三三頁三行然*[後]*大言曰據汲本、殿本補。   一八三三頁九行鹹字符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蔡邕太尉李公碑雲鹹字符卓,案靈紀及胡廣傳注,皆雲字符卓也。   一八三四頁五行合兄侍中儵按:殿本「儵」作「鯈」。   一八三五頁二行球*(兄)**[弟]*子珪據殿本改,與正文合。   一八三五頁五行陳元龍淮海之士校補引柳從辰說,謂魏志「淮海」作「湖海」,御覽七百六引同。按:影宋本御覽作「河海」。   一八三五頁一三行王*(龔)**[暢]*堙井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卷五十七 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第四十七   杜根字伯堅,穎川定陵人也。父安,字伯夷,少有志節,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京師貴戚慕其名,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後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竟不離其患,時人貴之。[一]位至巴郡太守,政甚有聲。   注[一]離,被也。   根性方實,好絞直。[一]永初元年,舉孝廉,為郎中。時和熹鄧後臨朝,權在外戚。根以安帝年長 ,宜親政事,乃與同時郎上書直諫。太后大怒,收執根等,令盛以縑囊,於殿上撲殺之。執法者以根知名,私語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載出城外,根得蘇。太后使人檢視,根遂詐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竄,為宜城山中酒家保。[二]積十五年,酒家知其賢,厚敬待之。   注[一]絞,急也。   注[二]宜城縣故城在今襄州率道縣南,其地出美酒。廣雅云:「保,使也。」言為人傭力保任而使也。   及鄧氏誅,左右皆言根等之忠。帝謂根已死,乃下詔佈告天下,錄其子孫。根方歸鄉里,征詣公車,拜侍御史。初,平原郡吏成翊世亦諫太后歸政,坐抵罪,與根俱征,擢為尚書郎,並見納用。或問根曰:「往者遇禍,天下同義,知故不少,何至自苦如此?」根曰:「周旋民閒,非絕跡之處,邂逅發露,禍及知親,故不為也。」順帝時,稍遷濟陰太守。去官還家,年七十八卒。   翊世字季明,少好學,深明道術。延光,中常侍樊豐、帝乳母王聖共譖皇太子,廢為濟陰王。翊世連上書訟之,又言樊豐、王聖誣罔之狀。帝既不從,而豐等陷以重罪,下獄當死,有詔免官歸本郡。及濟陰王立,是為順帝,司空張□辟之。□以翊世前訟太子之廢,薦為議郎。翊世自以其功不顯,恥於受位,自劾歸。三公比辟,不應。[一]尚書僕射虞詡雅重之,欲引與共參朝政,乃上書薦之,征拜議郎。後尚書令左雄、僕射郭虔復舉為尚書。在朝正色,百僚敬之。   注[一]比猶頻也。   欒巴字叔元,魏郡內黃人也。[一]*[好道]*。順帝世,以宦者給事掖庭,補黃門令,非其好也。性質直,學覽經典,雖在中官,不與諸常侍交接。後陽氣通暢,白上乞退,擢拜郎中,四遷桂楊太守。以郡處南垂,不閒典訓,為吏人定婚姻喪紀之禮,興立*(校)*學*[校]*,以□進之。雖幹吏卑末,皆課令習讀,程試殿最,隨能升授。[二]政事明察。視事七年,以病乞骸骨。   注[一]神仙傳云:「巴,蜀郡人也。少而學道,不修俗事。」   注[二]干,府吏之類也。晉令諸郡國不滿五千以下,置幹吏二人。郡縣皆有干。   干猶主也。   荊州刺史李固薦巴治多,征拜議郎,守光祿大夫,與杜喬、周舉等八人徇行州郡。   巴使徐州還,再遷豫章太守。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常破貲產以祈禱。巴素有道術,能役鬼神,乃悉毀壞房祀,翦理奸巫,[一]於是妖異自消。百姓始頗為懼,終皆安之。[二]遷沛相。所在有績,征拜尚書。[三]會帝崩,營起憲陵。   陵左右或有小人墳頤,主者欲有所侵毀,巴連上書苦諫。時梁太后臨朝,詔詰巴曰:「大行皇帝晏駕有日,卜擇陵園,務從省約,塋域所極,裁二十頃,而巴虛言主者壞人頤墓。事既非實,寢不報下,巴猶固遂其愚,復上誹謗。苟肆狂瞽,益不可長。」巴坐下獄,抵罪,禁錮還家。   注[一]房謂為房堂而祀者。   注[二]神仙傳曰「時廬山廟有神,於帳中與人言語,飲酒投杯,能令宮亭湖中分風,船行者舉帆相逢。巴未到十數日,廟中神不復作聲。郡中常患黃父鬼為百姓害,巴到,皆不知所在,郡內無復疾疫」也。   注[三]神仙傳曰:「巴為尚書,正朝大會,巴獨後到,又飲酒西南噀之。有司奏巴不敬。有詔問巴,巴頓首謝曰:『臣本縣成都巿失火,臣故因酒為雨以滅火。   臣不敢不敬。』詔即以驛書問成都,成都荅言:『正旦大失火,食時有雨從東北來,火乃息,雨皆酒臭。』後忽一旦大風,天霧晦暝,對坐皆不相見,失巴所在。尋問之,雲其日還成都,與親故別也。」   二十餘年,靈帝即位,大將軍竇武、太傅陳蕃輔政,征拜議郎。蕃、武被誅,巴以其黨,復□為永昌太守。以功自劾,辭病不行,上書極諫,理陳、竇之冤。   帝怒,下詔切責,收付廷尉。巴自殺。子賀,官至雲中太守。   劉陶字子奇,一名偉,穎川穎陰人,濟北貞王勃之後。陶為人居□,不修小節。   所與交友,必也同志。好尚或殊,富貴不求合;情趣苟同,貧賤不易意。同宗劉愷,以雅德知名,獨深器陶。   時大將軍梁冀專朝,而桓帝無子,連歲荒饑,災異數見。陶時游太學,乃上疏陳事曰:   臣聞人非天地無以為生,天地非人無以為靈,[一]是故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寧。夫天之與帝,帝之與人,猶頭之與足,相須而行也。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稱號,[二]襲常存之慶,循不易之制,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車之聲,[三]天災不有痛於肌膚,震食不即損於聖體,故蔑三光之謬,輕上天之怒。伏念高祖之起,始自布衣,[四]拾暴秦之敝,追亡周之鹿,[五]合散扶傷,克成帝業。功既顯矣,勤亦至矣。流福遺祚,至於陛下。陛下既不能增明烈考之軌,而忽高祖之勤,妄假利器,委授國柄,使腢丑刑隸,芟刈小民,雕敝諸夏,虐流遠近,[六]故天降觿異,以戒陛下。陛下不悟,而競令虎豹窟於麑場,豺狼乳於春囿。[七]斯豈唐咨禹、稷,益典朕虞,議物賦土蒸民之意哉?又*(令)**[今]*牧守長吏,上下交競;封豕長蛇,蠶食天下;貨殖者為窮冤之魂,貧餒者作饑寒之鬼;高門獲東觀之辜,豐室羅妖叛之罪;[八]死者悲於窀穸,生者戚於朝野;[九]是愚臣所為咨嗟長懷歎息者也。且秦之將亡,正諫者誅,諛進者賞,[一0]嘉言結於忠舌,國命出於讒口,□閻樂於咸陽,授趙高以車府。[一一]權去己而不知,威離身而不顧。古今一揆,成敗同埶。願陛下遠覽強秦之傾,近察哀、平之變,得失昭然,禍福可見。   注[一]書曰「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也。   注[二]中謂當天之中也。   注[三]鳴條,地名,在安邑之西。尚書曰:「伊尹相湯伐桀,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車,兵車也。詩曰:「□車嘽嘽,四牡痯痯,征夫不遠。」嘽音昌善反。   痯音管。   注[四]高祖曰:「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   注[五]前書蒯通曰:「秦失其鹿,天下共遂之。」音義云:「以鹿喻帝位也。」   注[六]利器謂威權也。周禮「太宰以八柄詔王馭腢臣」,謂爵、祿、與、置、生、奪、廢、誅也。刑隸謂閹人也。   注[七]鹿子曰麑。乳,產也。   注[八]說苑曰「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於東觀之下」也。   注[九]杜元凱注左傳曰:「窀,厚也。穸,夜也。厚夜猶長夜也。」   注[一0]前書賈山上書曰「秦始皇進諛諂之人,殺直諫之士」也。   注[一一]趙高為車府令,與豻咸陽令閻樂謀殺胡亥。事見史記也。   臣又聞危非仁不扶,亂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說,以消鼎雉之災,[一]周宣用申、甫,以濟夷、厲之荒。[二]竊見故冀州刺史南陽朱穆,前烏桓校尉臣同郡李膺,皆履正清平,貞高絕俗。穆前在冀州,奉憲操平,摧破奸黨,掃清萬里。   膺歷典牧守,正身率下,及掌戎馬,威揚朔北。斯實中興之良佐,國家之柱臣也。宜還本朝,挾輔王室,上齊七耀,下鎮萬國。臣敢吐不時之義於諱言之朝,[三]猶冰霜見日,必至消滅。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也。   注[一]武丁,殷王高宗也。尚書曰,高宗得傅說為相,殷復興焉。高宗時,有雉登鼎耳而雊,武丁懼而修德,位以永寧。   注[二]申伯,仲山甫,周宣王之臣也。詩曰:「惟申及甫,惟周之翰。」史記曰,周孝王之子燮,是為夷王。夷王崩,子厲王胡立,行暴虐,死於彘也。   注[三]不時謂不合於時也。諱言謂拒諫也。   書奏不省。   時有上書言人以貨輕錢薄,故致貧困,宜改鑄大錢。事下四府腢僚及太學能言之士。陶上議曰:   聖王承天制物,與人行止,建功則觿悅其事,興戎而師樂其旅。是故靈台有子來之人,武旅有鳧藻之士,[一]皆舉合時宜,動順人道也。臣伏讀鑄錢之詔,平輕重之議,訪覃幽微,不遺窮賤,是以藿食之人,謬延逮及。[二]   注[一]詩大雅曰:「經始靈台,經之營之,不日成之。經始勿亟,庶人子來。」   武旅,周武王之旅。鳧得水藻,言喜悅也。   注[二]說苑曰:「有東郭祖朝者,上書於晉獻公曰:『願請聞國家之計。』獻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慮之矣,藿食者尚何預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計於廟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寧得無肝膽塗地於中原之野?其禍亦及臣之身,安得無預國家之計乎!』」蓋以為當今之憂,不在於貨,在乎民饑。夫生養之道,先食後*(民)**[貨]*。   是以先王觀象育物,敬授民時,[一]使男不逋畝,女不下機。故君臣之道行,王路之教通。由是言之,食者乃有國之所寶,生民之至貴也。竊見比年已來,良苗盡於蝗螟之口,杼柚空於公私之求,[二]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盬之事,豈謂錢貨之厚薄,銖兩之輕重哉?就使當今沙礫化為南金,瓦石變為和玉,[三]使百姓渴無所飲,饑無所食,雖皇羲之純德,唐虞之文明,猶不能以保蕭牆之內也。蓋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饑,故食為至急也。議者不達農殖之本,多言鑄冶之便,或欲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造鑄之端於是乎生。蓋萬人鑄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況今一人鑄之,則萬人奪之乎?雖以陰陽為炭,萬物為銅,[四]役不食之民,使不饑之士,猶不能足無猒之求也。夫欲民殷財阜,要在止役禁奪,則百姓不勞而足。陛下聖德,愍海內之憂戚,傷天下之艱難,欲鑄錢齊貨以救其敝,此猶養魚沸鼎之中,棲鳥烈火之上。水木本魚鳥之所生也,用之不時,必至燋爛。願陛下寬鍥薄之禁,後冶鑄之議,[五]聽民庶之謠吟,問路叟之所憂,[六]瞰三光之文耀,視山河之分流。[七]天下之心,國家大事,粲然皆見,無有遺惑者矣。   注[一]象,天象也。尚書曰:「欽若昊天,敬授人時。」   注[二]詩曰:「小東大東,杼柚其空。」   注[三]詩曰:「大路南金。」和玉,卞和之玉也。   注[四]賈誼之言。   注[五]鍥,刻也,音口結反。   注[六]列子曰:「昔堯理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理亂。堯乃微服游於康衢。兒童謠曰:『立我蒸人,莫*(不)**[非]*爾極,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說苑曰:「孔子行遊中路,聞哭者聲,其音甚悲。孔子避車而問之曰:『夫子非有喪也,何哭之悲?』虞丘子對曰:『吾有三失:吾少好學,周□天下,還後吾親亡,一失也;   事君奢驕不遂,是二失也;厚交友而後絕,是三失也。』」注[七]三光,日、月、星也。分謂山,流謂河。言日月有□食之災,星辰有錯行之變,故視其文耀也。山崩川竭,皆亡之征也。   臣嘗誦詩,至於鴻鴈於野之勞,哀勤百堵之事,每喟爾長懷,中篇而歎。[一]   近聽征夫饑勞之聲,甚於斯歌。是以追悟匹婦吟魯之憂,始於此乎?[二]見白駒之意,屏營傍偟,不能監寐。[三]伏念當今地廣而不得耕,民觿而無所食。   腢小競進,秉國之位,鷹揚天下,*(鳥)**[烏]*鈔求飽,吞肌及骨,並噬無猒。   誠恐卒有役夫窮匠,起於板築之閒,[四]投斤攘臂,登高遠呼,使愁怨之民,向應雲合,八方分崩,中夏魚潰。[五]雖方尺之錢,何能有救!其危猶舉函牛之鼎,絓纖枯之末,[六]詩人所以眷然顧之,潸焉出涕者也。[七]   注[一]詩小雅鴻鴈之篇曰:「鴻鴈于飛,肅肅其羽。之子於征,劬勞於野。鴻鴈于飛,集於中澤。之子於垣,百堵皆作。」   鄭玄注云:「壞滅之國,徵人起屋舍,築牆壁,百堵同時而起,言趨事也。」   注[二]列女傳曰:「魯漆室邑之女,過時未適人。當穆公之時,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啼。傍人聞之,心莫不慘慘者。鄰婦從之遊,謂曰:『何哭之悲?子欲嫁乎?吾為子求偶。』漆室女曰:『嗟乎,始吾以子為知,今反無識也。豈為嫁之故不樂而悲哉,吾憂魯君老而太子少也。』」注[三]詩曰:「皎皎白駒,食我場苗。縶之維之,以永今朝。」白駒諭賢人也。   監寐猶寤寐也。   注[四]役夫謂陳涉起蘄也。窮匠謂驪山之徒也。並見史記也。   注[五]公羊傳曰:「其言梁亡何?魚爛而亡也。」何休曰:「魚爛,從中發潰爛也。」   注[六]函牛之鼎謂大鼎也。淮南子曰:「函牛之鼎沸,則蛾不得置一足焉。」絓,掛也,音胡賣反。   注[七]詩小雅大東之文也。潸,涕下貌。鄭玄注云:「傷今不如古也。」   臣東野狂闇,不達大義,緣廣及之時,對過所問,知必以身脂鼎鑊,為天下笑。   帝竟不鑄錢。   後陶舉孝廉,除順陽長。縣多奸猾,陶到官,宣募吏民有氣力勇猛,能以死易生者,不拘亡命奸臧,於是剽輕□客之徒過晏等十餘人,[一]皆來應募。陶責其先過,要以後效,使各結所厚少年,得數百人,皆嚴兵待命。於是覆案奸軌,所發若神。以病免,吏民思而歌之曰:「邑然不樂,思我劉君。何時復來,安此下民。」   注[一]過,姓也,過國之後。見左傳。   陶明尚書、春秋,為之訓詁。推三家尚書[一]及古文,是正文字七百餘事,名曰中文尚書。   注[一]三家謂夏侯建、夏侯勝、歐陽和伯也。   頃之,拜侍御史。靈帝宿聞其名,數引納之。時鉅鹿張角偽托大道,妖惑小民,陶與奉車都尉樂松、議郎袁貢連名上疏言之,曰:「聖王以天下耳目為視聽,故能無不聞見。今張角支黨不可勝計。前司徒楊賜奏下詔書,切□州郡,護送流民,會賜去位,不復捕錄。唯會赦令,而謀不解散。四方私言,雲角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宜下明詔,重募角等,賞以國土。有敢迴避,與之同罪。」帝殊不悟,方詔陶次第春秋條例。明年,張角反亂,海內鼎沸,帝思陶言,封中陵鄉侯,三遷尚書令。以所舉將為尚書,難與齊列,乞從□散,拜侍中。以數切諫,為權臣所憚,徙為京兆尹。到職,當出修宮錢直千萬,[一]陶既清貧,而恥以錢買職,稱疾不聽政。帝宿重陶才,原其罪,征拜諫議大夫。   注[一]時拜職名,當出買官之錢,謂之修宮錢也。   是時天下日危,寇賊方熾,陶憂致崩亂,復上疏曰:「臣聞事之急者不能安言,心之痛者不能緩聲。竊見天下前遇張角之亂,後遭邊章之寇,每聞羽書告急之聲,心灼內熱,四體驚竦。今西羌逆類,私署將帥,皆多段熲時吏,曉習戰陳,識知山川,變詐萬端。   臣常懼其輕出河東、馮翊,鈔西軍之後,東之函谷,據□高望。今果已攻河東,恐遂轉更豕突上京。如是則南道斷絕,車騎之軍孤立,[一]關東破膽,四方動搖,威之不來,叫之不應,雖有田單、陳平之策,計無所用。臣前驛馬上便宜,急絕諸郡賦調,冀尚可安。事付主者,留連至今,莫肯求問。今三郡之民皆以奔亡,南出武關,北徙壺谷,[二]冰解風散,唯恐在後。今其存者尚十三四,軍吏士民悲愁相守,民有百走退死之心,而無一前□生之計。西寇浸前,去營咫尺,胡騎分佈,已至諸陵。將軍張溫,天性精勇,而主者旦夕迫促,軍無後殿,假令失利,其敗不救。臣自知言數見厭,而言不自裁者,以為國安則臣蒙其慶,國危則臣亦先亡也。謹復陳當今要急八事,乞須臾之閒,深垂納省。」   其八事,大較言天下大亂,皆由宦官。宦官事急,共讒陶曰:「前張角事發,詔書示以威恩,自此以來,各各改悔。今者四方安靜,而陶疾害聖政,專言妖驅。   州郡不上,陶何緣知?疑陶與賊通情。」於是收陶,下黃門北寺獄,掠按日急。   陶自知必死,對使者曰:「朝廷前封臣雲何?今反受邪譖。恨不與伊、呂同疇,而以三仁為輩。」[三]遂閉氣而死,天下莫不痛之。   注[一]時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等叛,遣左車騎將軍皇甫嵩討之不克也。   注[二]三郡,河東、馮翊、京兆也。壺谷,壺關之谷,在上黨也。   注[三]論語曰:「殷有三仁焉,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   陶著書數十萬言,又作七曜論、匡老子、反韓非、復孟軻,及上書言當世便事、條教、賦、奏、書、記、辯疑,凡百餘篇。   時司徒東海陳耽,亦以非罪與陶俱死。耽以忠正稱,歷位三司。光和五年,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一]時太尉許戫、司空張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賂,其宦者子弟賓客,雖貪污穢濁,皆不敢問,而虛愨邊遠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人詣闕陳訴,耽與議郎曹操上言:「公卿所舉,率黨其私,所謂放鴟梟而囚鸞鳳。」其言忠切,帝以讓戫、濟,由是諸坐謠言征者悉拜議郎。宦官怨之,遂誣陷耽死獄中。   注[一]謠言謂聽百姓風謠善惡而黜陟之也。   李雲字行祖,甘陵人也。性好學,善陰陽。初舉孝廉,再遷白馬令。   桓帝延熹二年,誅大將軍梁冀,而中常侍單超等五人皆以誅冀功並封列侯,專權選舉。又立掖庭民女亳氏為皇后,數月閒,後家封者四人,賞賜巨萬。[一]   是時地數震裂,觿災頻降。雲素剛,憂國將危,心不能忍,乃露布上書,移副三府,[二]曰:「臣聞皇后天下母,德配坤靈,得其人則五氏來備,不得其人則地動搖宮。[三]比年災異,可謂多矣,皇天之戒,可謂至矣。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歲,君期一周,當有黃精代見,姓陳、項、虞、田、許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四]舉厝至重,不可不慎。班功行賞,宜應其實。梁冀雖持權專□,虐流天下,今以罪行誅,猶召家臣搤殺之耳。而猥封謀臣萬戶以上,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解體?[五]孔子曰:『帝者,諦也。』[六]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化日損,尺一拜用不經御省。[七]是帝欲不諦乎?」帝得奏震怒,下有司逮雲,詔尚書都護□戟送黃門北寺獄,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雜考之。   時弘農五官掾杜觿傷雲以忠諫獲罪,上書願與雲同日死。帝愈怒,遂並下廷尉。   大鴻臚陳蕃上疏救雲曰:「李雲所言,雖不識禁忌,幹上逆旨,其意歸於忠國而已。昔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諫,成帝赦朱雲□領之誅。[八]今日殺雲,臣恐剖心之譏復議於世矣。[九]故敢觸龍鱗,冒昧以請。」[一0]太常楊秉、洛陽市長沐茂、郎中上官資並上疏請雲。帝恚甚,有司奏以為大不敬。詔切責蕃、秉,免歸田里;茂、資貶秩二等。時帝在濯龍池,管霸奏雲等事。霸*(跪)**[詭]*言曰:「李雲野澤愚儒,杜觿郡中小吏,出於狂戇,不足加罪。」帝謂霸曰:「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邪?」顧使小黃門可其奏,雲、觿皆死獄中。   後冀州刺史賈琮使行部,過祠雲墓,刻石表之。   注[一]時封後兄康為比陽侯,弟統昆陽侯,統從兄會安陽侯,統弟秉為*(濟)**[淯]*陽侯。   注[二]露布謂不封之也,並以副本上三公府也。   注[三]史記曰:「庶征:曰雨,曰暘,曰燠,曰風,曰寒。五者來備,各以其序,庶草繁廡。」是與氏古字通耳。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   注[四]黃精謂魏氏將興也。陳、項、虞、田並舜之後。舜土德,亦尚黃,故忌也。   注[五]列將謂皇甫規、段熲等。   注[六]春秋運斗樞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統調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鄭玄注云:「審諦於物也。」   注[七]尺一之板謂詔策也。見漢官儀也。   注[八]周昌,解見陳忠傳。朱雲上書曰:「臣願賜尚方斬馬□,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上問:「誰也?」對曰:「安昌侯張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雲去。左將軍辛慶忌以死爭,上意解,然後得已。事並見前書。   注[九]比干以死諫紂,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乃剖比干而觀其心。事見史記。   注[一0]韓子曰:「夫龍之為蟲也,可狎而馴也。然喉下有逆鱗,嬰之則殺人。   人主有逆鱗,說者嬰之,則亦幾矣。」   論曰:禮有五諫,諷為上。[一]若夫托物見情,因文載旨,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二]貴在於意達言從,理歸乎正。曷其絞訐摩上,以衒沽成名哉?[三]李雲草茅之生,不識失身之義,[四]遂乃露布帝者,班檄三公,至於誅死而不顧,斯豈古之狂也!   [五]夫未信而諫,則以為謗己,[六]故說者識其難焉。[七]   注[一]五諫謂諷諫、順諫、窺諫、指諫、陷諫也。諷諫者,知患禍之萌而諷告也。順諫者,出辭遜順,不逆君心也。窺諫者,視君顏色而諫也。指諫者,質指其事而諫也。陷諫者,言國之害忘生為君也。見大戴禮。   注[二]卜商詩序之文也。   注[三]絞,直也。訐,正也。沽,賣之。   注[四]儀禮曰:「凡自稱於君宅*[者]*,在邦*(者)*曰市井之臣,在野則曰草茅之臣,庶人則刺草之臣。」易曰:「臣不密,則失身。」   注[五]論語曰:「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詐而已矣。」   注[六]論語曰:「事君信而後諫,其君未信,則以為謗己。」   注[七]韓非有說難篇。   劉瑜字季節,廣陵人也。高祖父廣陵靖王。父辯,清河太守。[一]瑜少好經學,尤善圖讖、天文、歷筭之術。州郡禮請不就。   注[一]謝承書云:「父祥,為清河太守。」   延熹八年,太尉楊秉舉賢良方正,及到京師,上書陳事曰:   臣瑜自念東國鄙陋,得以豐沛枝胤,被蒙復除,不給卒伍。故太尉楊秉知臣竊窺典籍,猥見顯舉,誠冀臣愚直,有補萬一。而秉忠謨不遂,命先朝露。臣在下土,聽聞歌謠,驕臣虐政之事,遠近呼嗟之音,竊為辛楚,泣血漣如。幸得引錄,備荅聖問,洩寫至情,不敢庸回。[一]誠願陛下且以須臾之慮,覽今往之事,人何為咨嗟,天曷為動變。   注[一]庸,用也。回,邪也。   蓋諸侯之位,上法四七,垂文炳耀,關之盛衰者也。[一]今中官邪驅,比肩裂土,皆競立胤嗣,繼體傳爵,或乞子□屬,或買兒市道,殆乖開國承家之義。[二]   注[一]四七,二十八宿也。諸侯為天子守四方,猶天之有二十八宿。漢官儀曰「天子建侯,上法四七」也。   注[二]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   古者天子一娶九女,[一]娣侄有序,河圖授嗣,正在九房。今女嬖令色,充積閨帷,皆當盛其玩飾□食空宮,勞散精神,生長六疾。[二]此國之費也,生之傷也。且天地之性,陰陽正紀,隔絕其道,則水旱為並。詩云:「五日為期,六日不詹。」[三]怨曠作歌,仲尼所錄。[四]況從幼至長,幽藏歿身。又常侍、黃門,亦廣妻娶。怨毒之氣,結成妖眚。   行路之言,官發略人女,取而復置,轉相驚懼。孰不悉然,無緣空生此謗。鄒衍匹夫,□氏匹婦,尚有城崩霜隕之異;況乃腢輩咨怨,能無感乎![五]   注[一]公羊傳曰,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夏、殷制也。   注[二]左傳曰「天有六氣,淫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過則為災。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也。   注[三]詩小雅曰:「終朝采藍,不盈一襜。五日為期,六日不詹。」注云:「詹,至也。婦人過時而怨曠,期至五日而歸,今六日不至,是以憂也。」   注[四]謂仲尼刪詩編錄也。   注[五]淮南子曰:「鄒衍事燕惠王盡忠,左右譖之,王系之,仰天而哭,五月天為之下霜。」列女傳曰「齊人□梁襲莒,戰死。其妻無所歸,乃就夫屍於城下而哭之,七日城崩」也。   昔秦作阿房,國多刑人。今第捨增多,窮極奇巧,掘山攻石,不避時令。[一]   促以嚴刑,威以*(法)*正*[法]*。民無罪而覆入之,民有田而覆奪之。州郡官府,各自考事,姦情賕賂,皆為吏餌。民悉鬱結,起入賊黨,官輒興兵,誅討其罪。貧困之民,或有賣其首級以要酬賞,父兄相代殘身,妻孥相*(見)**[視]*分裂。窮之如彼,伐之如此,豈不痛哉!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之月,無有壞墮,無起土功,無發大觿」也。   又陛下以北辰之尊,神器之寶,而微行近習之家,私幸宦者之捨,[一]賓客市買,熏灼道路,因此暴縱,無所不容。今三公在位,皆博達道蓺,而各正諸己,莫或匡益者,非不智也,畏死罰也。惟陛下設置七臣,以廣諫道,[二]及開東序金縢史官之書,從堯舜禹湯文武致興之道,[三]遠佞邪之人,放鄭□之聲,則政致和平,德感祥風矣。[四]臣悾悾推情,言不足采,[五]懼以觸忤,征營懾悸。   注[一]近習謂親近狎者。   注[二]孝經曰:「古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鄭玄註:「七人謂三公及前疑、後承、左輔、右弼。」   注[三]爾雅曰:「東西廂謂之序。」書曰:「天球河圖在東序。」縢,緘也。以金緘之,不欲人開也。   注[四]孝經援神契曰:「德至八方則祥風至。」   注[五]悾悾,誠懇之貌。   於是特詔召瑜問災咎之征,指事案經讖以對。執政者欲令瑜依違其辭,而更策以它事。瑜復悉心以對,八千餘言,有切於前,帝竟不能用。拜為議郎。   及帝崩,大將軍竇武欲大誅宦官,乃引瑜為侍中,又以侍中尹勳為尚書令,共同謀畫。及武敗,瑜、勳並被誅。事在武傳。   勳字伯元,河南人。從祖睦為太尉,睦孫頌為司徒。勳為人剛毅直方。少時每讀書,得忠臣義士之事,未嘗不投書而仰歎。自以行不合於當時,不應州郡公府禮命。桓帝時,以有道征,四遷尚書令。延熹中,誅大將軍梁冀,帝召勳部分觿職,甚有方略,封宜陽鄉侯。僕射霍諝,尚書張敬、歐陽參、李偉、虞放、周永,並封亭侯。   勳後再遷至九卿,以病免,拜為侍中。八年,中常侍具瑗、左悺等有罪免,奪封邑,因黜勳等爵。   瑜誅後,宦官悉焚其上書,以為訛言。   子琬,傳瑜學,明占候,能著災異。舉方正,不行。   謝弼字輔宣,東郡武陽人也。[一]中直方正,[二]為鄉邑所宗師。建寧二年,詔舉有道之士,弼與東海陳敦、玄菟公孫度俱對策,皆除郎中。   注[一]謝承書曰:「弼字輔鸞,東郡濮陽人也。」與此不同。   注[二]猶言中正方直也。   時青蛇見前殿,大風拔木,詔公卿以下陳得失。弼上封事曰:   臣聞和氣應於有德,妖異生乎失政。上天告譴,則王者思其愆;政道或虧,則奸臣當其罰。夫蛇者,陰氣所生;鱗者,甲兵之符也。[一]鴻範傳曰:「厥極弱,時則有蛇龍之驅。」[二]又熒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謀亂,發於左右。   不知陛下所與從容帷幄之內,親信者為誰。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聞「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三]伏惟皇太后定策宮闥,援立聖明,書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竇氏之誅,豈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宮,愁感天心,如有霧露之疾,陛下當何面目以見天下?[四]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五]孝和皇帝不絕竇後之恩,前世以為美談。[六]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今以桓帝為父,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邊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濟之!願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凱風慰母之念。[七]   注[一]謝承書曰:「蛇者,陰*(之)**[氣]*所生,龍之類也。龍有鱗,甲兵之符也。」   注[二]前書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極弱,時則有下伐上之痾,龍蛇之驅」也。   注[三]詩小雅之文也。鄭玄注云:「虺、蛇□處,陰之祥也,故為生女。」   注[四]文帝徙淮南王長於蜀,袁盎曰:「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霧露病死,陛下有殺弟之名也。」   注[五]史記曰,周襄王母早死,後母曰惠後,生叔帶,有寵。帶與戎翟謀伐襄王。   注[六]竇太后崩,張酺等奏云:「不宜合葬先帝。」和帝手詔曰:「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於是合葬。見皇后紀也。   注[七]尚書舜典曰:「蒸蒸乂,不格奸。」孔安國注云:「蒸蒸猶進進也。言舜進於善道。」詩凱風曰:「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臣又聞爵賞之設,必酬庸勳;開國承家,小人勿用。[一]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寵私,乃享大封,大風雨雹,亦由於茲。又故太傅陳蕃,輔相陛下,勤身王室,夙夜匪懈,而見陷腢邪,一旦誅滅。其為酷濫,駭動天下,而門生故吏,並離徙錮。蕃身已往,人百何贖![二]宜還其家屬,解除禁網。夫台宰重器,國命所繼。今之四公,唯司空劉寵斷斷守善,余皆素餐致寇之人,[三]   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災異,並加罷黜。[四]征故司空王暢,長樂少府李膺,並居政事,庶災變可消,國祚惟永。臣山藪頑闇,未達國典。策曰「無有所隱」,敢不盡愚,用忘諱忌。伏惟陛下裁其誅罰。   注[一]易師卦上六爻詞也。   注[二]詩國風曰:「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注[三]四公謂劉矩為太尉,許訓為司徒,胡廣為太傅及寵也。書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它伎。」孔安國注云:「斷斷猗然專一之臣也。」素,空也。無德而食其祿曰素餐。易曰「負且乘,致寇至」也。   注[四]易曰:「鼎折足,覆公餗。」鼎以喻三公。餗,鼎實也。折足覆餗,言不勝其任。   左右惡其言,出為廣陵府丞。去官歸家。   中常侍曹節從子紹為東郡太守,忿疾於弼,遂以它罪收考掠按,死獄中,時人悼傷焉。初平二年,司隸校尉趙謙訟弼忠節,求報其怨*[魂]*,乃收紹斬之。   贊曰:鄧不明辟。[一]梁不損陵。慊慊欒、杜,諷辭以興。黃寇方熾,子奇有識。[二]武謀允臧,瑜亦協志。弼忤宦情,雲犯時忌。成仁喪己,同方殊事。   注[一]尚書曰:「朕復子明辟。」孔安國注云:「復還明君之政於成王也。」言鄧後臨朝,不還政於安帝也。   注[二]識,協韻音式侍反。    校勘記   一八三九頁一0行積十五年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載根上書直諫在永初二年十二月,「積十五年」作「積十年餘」。   一八四0頁三行拜侍御史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先賢行狀作「符節郎」。   一八四0頁六行年七十八卒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三國魏志引先賢行狀,雲年八十七,以壽終,與此作「七十八」微異。   一八四一頁一行魏郡內黃人也*[好道]*據汲本、殿本補。   一八四一頁三行興立*(校)*學*[校]*據刊誤改。按:汲本作「學校」。   一八四二頁七行以功自劾按:汲本「劾」作「效」。又按:刊誤謂功不可以自劾,當是「無功自劾」,少一「無」字。   一八四三頁八行又*(令)**[今]*牧守長吏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令」作「今」。今據改。   一八四三頁九行蠶食天下按:「蠶」原斗「吞」,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四四頁三行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汲本、殿本「三尺」下有「□」字。   今按:史記有「□」字。漢書無「□」字,小顏謂三尺,□也,流俗本或云「提三尺□」,「□」字後人所加耳。   一八四五頁一五行先食後*(民)**[貨]*據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三行莫*(不)**[非]*爾極據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一二行*(鳥)**[烏]*鈔求飽集解引惠棟說,謂「鳥」當作「烏」,引周禮射鳥氏「以弓矢歐烏鳶」鄭玄注「烏鳶喜鈔盜,故雲烏鈔」為證。今據改。   一八四八頁一二行後陶舉孝廉除順陽長集解引汪文台說,謂類聚十九引謝承書作「樅陽長」,類聚五十、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作「湞陽長」。今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仍作「順陽長」。又按:類聚十九引謝承書,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劉陶」作「劉騊駼」,類聚五十作「劉騊」,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作「劉陶駼」,皆誤。   一八四九頁六行不復捕錄按:校補謂案上文止言護送流民,未言捕賊,楊賜又本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明不主捕,先捕後錄,亦不成文理,「捕」當為「補」之鬥。   一八五一頁九行按:此注原在「二千石」下,今據殿本移正。   一八五二頁一二行霸*(跪)**[詭]*言曰據汲本、殿本改。按:胡刻通鑒亦斗「跪」,章鈺胡刻通鑒正文校宋記雲明孔天胤本作「詭」,張敦仁校本同。   一八五二頁一四行冀州刺史賈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賈瑤」。   一八五二頁一五行統弟秉為*(濟)**[淯]*陽侯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一八五三頁一二行吾聞聖人心有七竅按:「七」原斗「九」,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五四頁七行凡自稱於君宅*[者]*在邦*(者)*曰巿井之臣據汲本改,與儀禮文合。   一八五四頁九行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詐而已矣按:今論語兩「狂」字皆作「愚」。   意者,范氏元以李雲為古之愚,而正文鬥「愚」為「狂」,後人遂並注文而改之歟?   一八五四頁一0行事君信而後諫其君未信按:今論語無「事君」「其君」字,或章懷所見本異也。   一八五五頁四行泣血漣如按:「漣」原作「連」,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五五頁八行關之盛衰者也按:集解引何焯說,謂「關」字下有脫文。   一八五六頁一行行路之言官發略人女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之」下有「人」字。   一八五六頁三行公羊傳曰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公羊傳無此文,逸禮王度記有之,未知章懷何據以為公羊傳也。   一八五六頁一二行威以*(法)*正*[法]*據刊誤改。按:汲本作「正法」。   一八五六頁一四行妻孥相*(見)**[視]*分裂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五八頁六行建寧二年詔舉有道之士殿本「二年」作「三年」。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建寧元年五月,詔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二年」當是「元年」之誤。按:校補謂案靈帝紀舉有道下詔雖在元年,郡國守相遵旨薦舉,奉准以某人為有道之士,豈必尚在元年,錢說殊泥。惟殿本作「三年」,證以弼上封事所言各事,無一合者,殆必誤矣。   一八五九頁八行蛇者陰*(之)**[氣]*所生據殿本改。   一八六0頁四行司空劉寵按:校補謂案靈帝紀,詔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在建寧二年四月,其時劉寵尚為司徒,傳文「司空」明是「司徒」之誤。   一八六0頁一五行求報其怨*[魂]*據汲本、殿本補。   ************後漢書卷五十八 虞傅蓋臧列傳 第四十八   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一]祖父經,為郡縣獄吏,案法平允,務存寬恕,每冬月上其狀,恆流涕隨之。嘗稱曰:「東海於公高為裡門,而其子定國卒至丞相。[二]吾決獄六十年矣,雖不及於公,其庶幾乎!子孫何必不為九卿邪?」   故字詡曰升卿。   注[一]武平故城在今亳州鹿邑縣東北。酈元水經注雲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漢尚書令虞詡碑,題云「君諱詡,字定安,虞仲之後」。定安蓋詡之別字也。   注[二]前書,於定國字曼倩,東海人。其父於公為縣獄吏、郡決曹,所決皆不恨,為之生立祠。其門閭壞,父老方共修之,於公曰:「少高大閭門,令容駟馬高蓋車。我決獄多陰德,未嘗有所冤,子孫必有興者。」至定國為丞相,孫永為御史大夫也。   詡年十二,能通尚書。早孤,孝養祖母。縣舉順孫,國相奇之,欲以為吏。詡辭曰:「祖母九十,非詡不養。」相乃止。後祖母終,服闋,辟太尉李修府,拜郎中。[一]   注[一]漢官儀曰:「修字伯游,襄城人也。」   永初四年,羌胡反亂,殘破並、涼,大將軍鄧騭以軍役方費,事不相贍,欲□涼州,併力北邊,乃會公卿集議。騭曰:「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   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議者鹹同。詡聞之,乃說李修曰:「竊聞公卿定策當□涼州,求之愚心,未見其便。先帝開拓土字,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之。涼州既□,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此不可之甚者也。   喭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一]觀其習兵壯勇,實過余州。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於漢故也。若□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如使豪雄相聚,席捲而東,[二]雖賁、育為卒,太公為將,猶恐不足當御。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詡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之非計。」[三]修曰:「吾意不及此。微子之言,幾敗國事。然則計當安出?」詡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誠宜令四府九卿,[四]各辟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官,[五]外以勸厲,荅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修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詡議。於是辟西州豪桀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注[一]說文曰:「喭,傳言也。」前書曰:「秦、漢以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   秦時郿白起,頻陽王翦;漢興,義渠公孫賀、傅介子,成紀李廣、李蔡,上邽趙充國,狄道辛武賢:皆名將也。丞相,則蕭、曹、魏、丙、韋、平、孔、翟之類也。   注[二]席捲言無餘也。前書曰「雲徹席捲,後無餘□」也。   注[三]疽,癰瘡也。   注[四]四府謂太傅、太尉、司徒、司空之府也。九卿謂太常、光祿、衛尉、廷尉、太僕、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等也。   注[五]□,散也,音人勇反。   鄧騭兄弟以詡異其議,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傷詡。後朝歌賊寧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詡為朝歌長。故舊皆吊詡曰:「得朝歌何衰!」詡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臣之職也。不遇盤根錯節,何以別利器乎?」始到,謁河內大守馬稜。[一]稜勉之曰:「君儒者,當謀謨廟堂,反在朝歌邪?」詡曰:「初除之日,士大夫皆見吊勉。以詡譸之,知其無能為也。[二]   朝歌者,韓、魏之郊,[三]背太行,臨黃河,去敖倉百里,[四]而青、冀之人流亡萬數。賊不知開倉招觿,劫庫兵,守城戲,斷天下右臂,[五]此不足憂也。   今其觿新盛,難與爭鋒。兵不猒權,願寬假轡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六]   及到官,設令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帶喪服而不事家業為下。收得百餘人,詡為饗會,悉貰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百人。又潛遣貧人能縫者,傭作賊衣,以采綖縫其裾為幟,[七]有出巿裡者,吏輒禽之。賊由是駭散,咸稱神明。   遷懷令。   注[一]稜字伯威,援族孫也。   注[二]譸當作「籌」也。   注[三]韓界上黨,魏界河內,相接犬牙,故雲郊也。   注[四]敖倉在滎陽,解具安紀也。   注[五]右臂,喻要便也。   注[六]閡與「礙」同。   注[七]幟,記也。續漢書曰「以絳縷縫其裾」也。   後羌寇武都,鄧太后以詡有將帥之略,遷武都太守,引見嘉德殿,厚加賞賜。   羌乃率觿數千,遮詡於陳食、崤谷,詡即停軍不進,而宣言上書請兵,須到當發。羌聞之,乃分鈔傍縣,詡因其兵散,日夜進道,兼行百餘里。令吏士各作兩醋,日增倍之,羌不敢逼。或問曰:「孫臏減醋而君增之。[一]兵法日行不過三十里,以戒不虞,[二]而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詡曰:「虜觿多,吾兵少。   徐行則易為所及,速進則彼所不測。虜見吾醋日增,必謂郡兵來迎。觿多行速,必憚追我。孫臏見弱,吾今示強,埶有不同故也。」   注[一]孫臏為齊軍將,與魏龐涓戰,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醋,明日為五萬醋,明日為三萬醋。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過半矣。」事見史記。   注[二]前書王吉上疏曰:「古者師行三十里,吉行五十里。」   既到郡,兵不滿三千,而羌觿萬餘,攻圍赤亭數十日。[一]詡乃令軍中,使強弩勿發,而潛發小弩。羌以為矢力弱,不能至,並兵急攻。詡於是使二十強弩共射一人,發無不中,羌大震,退。詡因出城奮擊,多所傷殺。明日悉陳其兵觿,令從東郭門出,北[二]郭門入,貿易衣服,回轉數周。羌不知其數,更相恐動。詡計賊當退,乃潛遣五百餘人於淺水設伏,候其走路。虜果大奔,因掩擊,大破之,斬獲甚觿,賊由是敗散,南入益州。詡乃占相地埶,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亡,假賑貧人,郡遂以安。   注[一]赤亭故城在今渭州襄武縣東南,有赤亭水也。   注[二]一作「西」。   先是運道艱險,舟車不通,驢馬負載,僦五致一。[一]詡乃自將吏士,案行川谷,自沮至下辯[二]數十里中,皆燒石翦木,開漕船道,[三]以人僦直雇借傭者,於是水運通利,歲省四千餘萬。詡始到郡,戶裁盈萬。及綏聚荒余,招還流散,二三年閒,遂增至四萬餘戶。鹽米豐賤,十倍於前。[四]坐法免。   注[一]廣雅曰:「僦,賃也。」音子救反。僦五致一謂用五石賃而致一石也。   注[二]沮及下辯並縣名。沮,今興州順政縣也。下辯,今成州同谷縣也。沮音七余反。   注[三]續漢書曰「下辯東三十餘里有峽,中當泉水,生大石,障塞水流,每至春夏,輒溢沒秋稼,壞敗營郭。詡乃使人燒石,以水灌之,石皆坼裂,因鐫去石,遂無泛溺之患」也。   注[四]續漢書曰:「詡始到,谷石千,鹽石八千,見戶萬三千。視事三歲,米石八十,鹽石四百,流人還歸,郡戶數萬,人足家給,一郡無事」。   永建元年,代陳禪為司隸校尉。數月閒,奏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號為苛刻。三公劾奏詡盛夏多拘繫無辜,為吏人患。詡上書自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人之銜轡。[一]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臣所發舉,臧罪非一,二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臣將從史魚死,即以尸諫耳。」[二]順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三]   注[一]禮記曰:「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防為無用壞之者,必有水敗。」屍子曰:「刑罰者,人之鞭策也。」   注[二]韓詩外傳曰「昔者衛大夫史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言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肖不能退。為人臣生不能進賢而退不肖,死不當理喪正堂,殯我於室足矣。』衛君問其故,子以父言聞,君乃立召蘧伯玉而貴之,彌子瑕而退之,徙殯於正堂,成禮而後去」也。   注[三]漢官儀曰:「敦字文理,京*(兆)**[縣]*人也。」   時中常侍張防特用權埶,每請托受取,詡輒案之,而屢寑不報。詡不勝其憤,乃自系廷尉,奏言曰:「昔孝安皇帝任用樊豐,遂交亂嫡統,幾亡社稷。今者張防復弄威柄,國家之禍將重至矣。臣不忍與防同朝,謹自系以聞,無令臣襲楊震之跡。」[一]書奏,防流涕訴帝,詡坐論輸左校。防必欲害之,二日之中,傳考四獄。獄吏勸詡自引,詡曰:「寧伏歐刀以示遠近。」[二]宦者孫程、張賢等知詡以忠獲罪,乃相率奏乞見。程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三]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者即位而復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而更被拘繫;常侍張防臧罪明正,反構忠良。今客星守羽林,其占宮中有奸臣。[四]宜急收防送獄,以塞天變。下詔出詡,還假印綬。」時防立在帝后,程乃叱防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防不得已,趨就東箱。[五]程曰:「陛下急收防,無令從阿母求請。」   [六]帝問諸尚書,尚書賈朗素與防善,證詡之罪。帝疑焉,謂程曰:「且出,吾方思之。」於是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程復上書陳詡有大功,語甚切激。帝感悟,復征拜議郎。數日,遷尚書僕射。   注[一]震為樊豐所譖而死。   注[二]歐刀,刑人之刀也。   注[三]謂順帝為太子,被江京等廢為濟陰王,程等謀立之時也。   注[四]史記天官書曰「虛、危南有觿星,曰羽林」也。   注[五]埤蒼云:「箱,序也。」字或作「廂」。   注[六]阿母,宋娥也。   是時長吏、二千石聽百姓□罰者輸贖,號為「義錢」,托為貧人儲,而守令因以聚斂。詡上疏曰:「元年以來,貧百姓章言長吏受取百萬以上者,匈匈不絕,□罰吏人至數千萬,而三公、刺史少所舉奏。尋永平、章和中,州郡以走卒錢給貸貧人,[一]司空劾案,州及郡縣皆坐免黜。今宜遵前典,蠲除權制。」於是詔書下詡章,切責州郡。□罰輸贖自此而止。   注[一]走卒,伍伯之類也。續漢志曰:「伍伯,公八人,中二千石六人,千石、六百石皆四人,自*[四]*百石以下至二百石皆二人。黃綬。武官伍伯,文官辟車。鈴下、侍閣、門蘭、部署、街*[裡]*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隨所典領,率皆赤幘縫□。」即今行鞭杖者也。此言錢者,令其出資錢,不役其身也。   先是寧陽主簿詣闕,訴其縣令之枉,[一]積六七歲不省。主簿乃上書曰:「臣為陛下子,陛下為臣父。臣章百上,終不見省,臣豈可北詣單于以告怨乎?」帝大怒,持章示尚書,尚書遂劾以大逆。詡駁之曰:「主簿所訟,乃君父之怨;百上不達,是有司之過。愚惷之人,不足多誅。」帝納詡言,笞之而已。詡因謂諸尚書曰:「小人有怨,不遠千里,斷髮刻肌,詣闕告訴,而不為理,豈臣下之義?君與濁長吏何親,而與怨人何仇乎?」聞者皆籩。詡又上言:「台郎顯職,仕之通階。今或一郡七八,或一州無人。宜令均平,以厭天下之望。」及諸奏議,多見從用。   注[一]寧陽,縣,屬東平國,故城在今兗州龔丘縣南也。   詡好刺舉,無所回容,[一]數以此忤權戚,遂九見譴考,三遭刑罰,而剛正之性,終老不屈。永和初,遷尚書令,以公事去官。朝廷思其忠,復征之,會卒。   臨終,謂其子恭曰:「吾事君直道,行己無愧,所悔者為朝歌長時殺賊數百人,其中何能不有冤者。自此二十餘年,家門不增一口,斯獲罪於天也。」   注[一]回,曲也。   恭有俊才,官至上黨太守。   傅燮字南容,北地靈州人也。[一]本字幼起,慕南容三復白珪,乃易字焉。[二]   身長八尺,有威容。少師事太尉劉寬。再舉孝廉。聞所舉郡將喪,乃□官行服。   後為護軍司馬,與左中郎*[將]*皇甫嵩俱討賊張角。   注[一]靈州,縣也。   注[二]家語子貢對衛文子曰:「一日三復白珪之玷,是南宮絛之行也。」王肅注云:「玷,缺也。詩云:『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一日三復,慎之至也。」   燮素疾中官,既行,因上疏曰:「臣聞天下之禍,不由於外,皆興於內。是故虞舜升朝,先除四凶,然後用十六相。[一]明惡人不去,則善人無由進也。今張角起於趙、魏,黃巾亂於六州。[二]此皆釁發蕭牆,而禍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辭伐罪,始到穎川,戰無不□。黃巾雖盛,不足為廟堂憂也。臣之所懼,在於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彌增其廣耳。陛下仁德寬容,多所不忍,故閹豎弄權,忠臣不進。誠使張角梟夷,黃巾變服,臣之所憂,甫益深耳。[三]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國,亦猶冰炭不可同器。[四]彼知正人之功顯,而危亡之兆見,皆將巧辭飾說,共長虛偽。夫孝子疑於屢至,[五]巿虎成於三夫。[六]若不詳察真偽,忠臣將復有杜郵之戮矣。[七]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舉,速行讒佞放殛之誅,[八]則善人思進,奸凶自息。臣聞忠臣之事君,猶孝子之事父也。子之事父,焉得不盡其情?使臣身備鈇鉞之戮,陛下少用其言,國之福也。」書奏,宦者趙忠見而忿惡。及破張角,燮功多當封,忠訴譖之,[九]靈帝猶識燮言,[一0]得不加罪,竟亦不封,以為安定都尉。以疾免。   注[一]左傳曰,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摎、搗戭、大臨、尨降、庭堅、仲容、叔達,謂之八愷。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謂之八元也。   注[二]皇甫嵩傳曰:「連結郡國,自青、徐、幽、冀、荊、楊、兗、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此云「六州」,蓋初起時也。   注[三]甫,始也。   注[四]韓子曰「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同時而至」也。   注[五]甘茂對秦武王曰:「昔曾參之居費,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又告之,其母自若也。又告之,其母投杼下機,踰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其母之信也,三人疑之,其母懼焉。」見史記也。   注[六]解見馬援傳。   注[七]白起與應侯有隙,構之秦昭王,免起為士伍,遷之陰密。行出咸陽西門十里,至杜郵,使賜□自裁。見史記。案杜郵,今咸陽城是其地。酈元注水經雲渭水北有杜郵亭也。   注[八]殛音紀力反。殛亦誅也。   注[九]續漢書曰:「燮軍斬賊三帥卜巳、張伯、梁仲寧等,功高為封首。」   注[一0]識,記也,音志。   後拜議郎。會西羌反,邊章、韓遂作亂隴右,征發天下,役賦無已。司徒崔烈以為宜□涼州。詔會公卿百官,烈堅執先議。燮厲言曰:「斬司徒,天下乃安。」   尚書郎楊贊奏燮廷辱大臣。帝以問燮。燮對曰:「昔冒頓至逆也,樊噲為上將,願得十萬觿橫行匈奴中,憤激思奮,未失人臣之節,顧計當從與不耳,季布猶曰『噲可斬也』。[一]今涼州天下要磨,國家藩衛。高祖初興,使酈商別定隴右;   [二]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議者以為斷匈奴右臂。[三]   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海內為之騷動,陛下臥不安寢。烈為宰相,不念為國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一方萬里之土,臣竊惑之。若使左衽之虜得居此地,[四]士勁甲堅,因以為亂,此天下之至慮,社稷之深憂也。若烈不知之,是極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帝從燮議。由是朝廷重其方格,[五]每公卿有缺,為觿議所歸。   注[一]冒頓,匈奴單于名也。前書曰,季布為中郎將,單于為書嫚呂太后,呂太后怒,召諸將議之。將軍樊噲曰:「願得十萬觿,橫行匈奴中。」諸將皆阿太后,以噲言為然。布曰:「樊噲可斬也!夫以高帝兵三十萬困於平城,噲時亦在其中。今柰何以十萬觿橫行匈奴中!」   注[二]前書,漢王賜酈商爵信成君,以將軍為隴西都尉,別定北地。   注[三]前書,武帝分武威、酒泉,置張掖、敦煌,謂之四郡。劉歆等議曰:「孝武帝北攘匈奴,降昆邪十萬之觿,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高)**[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臂。」婼音而遮反。   注[四]說文曰:「衽,衣衿也。」   注[五]方,正也。格猶標準也。   頃之,趙忠為車騎將軍,詔忠論討黃巾之功,執金吾甄舉等謂忠曰:「傅南容前在東軍,有功不侯,故天下失望。今將軍親當重任,宜進賢理屈,以副觿心。」   忠納其言,遣弟城門校尉延致慇勤。延謂燮曰:「南容少荅我常侍,萬戶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遇與不遇,命也;有功不論,時也。傅燮豈求私賞哉!」忠愈懷恨,然憚其名,不敢害。權貴亦多疾之,是以不得留,[一]出為漢陽太守。   注[一]一作「封」。   初,郡將范津明知人,舉燮孝廉。及津為漢陽,與燮交代,合符而去,鄉邦榮之。津字文淵,南陽人。燮善恤人,叛羌懷其恩化,並來降附,乃廣開屯田,列置四十餘營。   時刺史耿鄙委任治中程球,球為通姦利,士人怨之。[一]中平四年,鄙率六郡兵討金城賊王國、韓遂等。燮知鄙失觿,必敗,諫曰:「使君統政日淺,人未知教。孔子曰:『不教人戰,是謂□之。』今率不習之人,越大隴之阻,將十舉十危,而賊聞大軍將至,必萬人一心。邊兵多勇,其鋒難當,而新合之觿,上下未和,萬一內變,雖悔無及。不若息軍養德,明賞必罰。賊得寬挺,[二]必謂我怯,腢惡爭埶,其離可必。然後率已教之人,討已離之賊,其功可坐而待也。   今不為萬全之福,而就必危之禍,竊為使君不取。」鄙不從。行至狄道,果有反者,先殺程球,次害鄙,賊遂進圍漢陽。城中兵少徹盡,燮猶固守。   注[一]漢官曰,司隸功曹從事,即持中也。   注[二]挺,解也。   時北*[地]*胡騎數千隨賊攻郡,皆夙懷燮恩,共於城外叩頭,求送燮歸鄉里。   子干年十三,從在官舍。知燮性剛,有高義,恐不能屈志以免,進諫曰:「國家昏亂,遂令大人不容於朝。今天下已叛,而兵不足自守,鄉里羌胡[一]先被恩德,欲令□郡而歸,願必許之。徐至鄉里,率厲義徒,見有道而輔之,以濟天下。」言未終,燮慨然而歎,呼干小字曰:「別成,[二]汝知吾必死邪?蓋『聖達節,次守節』。[三]且殷紂之暴,伯夷不食周粟而死,仲尼稱其賢。[四]今朝廷不甚殷紂,吾德亦豈絕伯夷?世亂不能養浩然之志,[五]食祿又欲避其難乎?[六]吾行何之,必死於此。汝有才智,勉之勉之。主簿楊會,吾之程嬰也。」[七]干哽咽不能復言,左右皆泣下。王國使故酒泉太守黃衍說燮曰:「成敗之事,已可知矣。先起,上有霸王之業,下成伊呂之勳。天下非復漢有,府君寧有意為吾屬師乎?」[八]燮案□叱衍曰:「若剖符之臣,反為賊說邪!」遂麾左右進兵,臨陣戰歿。謚曰壯節侯。   注[一]燮,北地人,故雲鄉里也。   注[二]干集曰:「干字彥林。」   注[三]左傳曰,曹公子臧曰:「前志有之,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   注[四]史記曰,伯夷,孤竹君之子也。武王載文王木主伐紂。殷既平,伯夷恥之,義不食周粟,遂餓死。論語曰,子貢問曰:「伯夷、叔齊何人也?」孔子曰:   「古之賢人也。」   注[五]孟子曰:「養吾浩然之氣。」趙岐注曰:「浩然,天氣也。」   注[六]左傳曰,子路曰「食焉不避其難」也。   注[七]程嬰,解見馮衍傳也。   注[八]師即君也。尚書曰「作之君,作之師」也。   干知名,位至扶風太守。   蓋勳字符固,敦煌廣至人也。[一]家世二千石。[二]初舉孝廉,為漢陽長史。   時武威太守倚恃權埶,恣行貪橫,從事武都蘇正和案致其罪。涼州刺史梁鵠畏懼貴戚,欲殺正和以免其負,乃訪之於勳。勳素與正和有仇,或勸勳可因此報隙。勳曰:「不可。謀事殺良,非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乃諫鵠曰:「夫紲食鷹鳶欲其鷙,[三]鷙而亨之,將何用哉?」鵠從其言。正和喜於得免,而詣勳求謝。勳不見,曰:「吾為梁使君謀,不為蘇正和也。」怨之如初。[四]   注[一]廣至,縣名,故城在今瓜州常樂縣東,今謂之縣泉堡是也。   注[二]續漢書曰:「曾祖父進,漢陽太守。祖父彪,大司農。」謝承書曰:「父字思齊,官至安定屬國都尉。」   注[三]紲,系也。廣雅曰:「鷙,執也。」蒼頡解詁曰:「鳶,鴟也。」食音嗣。   注[四]續漢書,中平元年,黃巾賊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黃雋被征,失期。梁鵠欲奏誅雋,勳為言得免。雋以黃金二十斤謝勳,勳謂雋曰:「吾以子罪在八議,故為子言。吾豈賣評哉!」終辭不受。   中平元年,北地羌胡與邊章等寇亂隴右,刺史左昌因軍興斷盜數千萬。[一]勳固諫,昌怒,乃使勳別屯阿陽以拒賊鋒,[二]欲因軍事罪之,而勳數有戰功。   邊章等遂攻金城,殺郡守陳懿,勳勸昌救之,不從。邊章等進圍昌於冀,昌懼而召勳。勳初與從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陽,及昌檄到,曾等疑不肯赴。勳怒曰:   「昔莊賈後期,穰苴奮□。[三]今之從事,豈重於古之監軍哉!」曾等懼而從之。勳即率兵救昌。到,乃誚讓章等,責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從君言,以兵臨我,庶可自改。今罪已重,不得降也。」乃解圍而去。昌坐斷盜征,以扶風宋梟代之。[四]梟患多寇叛,謂勳曰:「涼州寡於學術,故屢致反暴。今欲多寫孝經,令家家習之,庶或使人知義。」勳諫曰:「昔太公封齊,崔杼殺君;   伯禽侯魯,慶父篡位。[五]此二國豈乏學者?今不急靜難之術,遽為非常之事,既足結怨一州,又當取笑朝廷,勳不知其可也。」梟不從,遂奏行之。果被詔書詰責,坐以虛慢征。時叛羌圍護羌校尉夏育於畜官,[六]勳與州郡合兵救育,至狐盤,為羌所破。勳收余觿百餘人,為魚麗之陳。[七]羌精騎夾攻之急,士卒多死。勳被三創,堅不動,乃指木表[八]曰:「必屍我於此。」句就種羌滇吾[九]素為勳所厚,乃以兵扞觿曰:「蓋長史賢人,汝曹殺之者為負天。」勳仰罵曰:「死反虜,汝何知?促來殺我!」觿相視而驚。滇吾下馬與勳,勳不肯上,遂為賊所執。羌戎服其義勇,不敢加害,送還漢陽。後刺史楊雍即表勳領漢陽太守。時人饑,相漁食,勳調谷稟之,[一0]先出家糧以率觿,存活者千餘人。   注[一]斷謂割截。   注[二]阿陽,縣,屬天水郡。   注[三]齊景公時,燕、晉侵齊,景公以司馬穰苴為將,扞之,仍令寵臣莊賈監軍。與穰苴期旦日會,賈素驕貴,夕時至,穰苴召軍正問曰:「軍法期而後者雲何?」對曰:「當斬。」遂斬賈以徇三軍。   注[四]續漢書「梟」字作「泉」也。   注[五]崔杼,齊大夫。齊莊公先通其妻,杼殺之。慶父,魯莊公弟。莊公子開立,是為愍公,慶父襲殺愍公。並見史記。   注[六]前書尹翁歸傳曰:「有論罪輸掌畜官。」音義曰:「右扶風畜牧所在,有苑師之屬,故曰畜官。畜音許救反。」   注[七]麗音離。左傳曰:「王以諸侯伐鄭,鄭原繁、高渠彌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杜預注曰:「此魚麗陳法也。」   注[八]表,標也。   注[九]句就,羌別種也。句音古侯反。   注[一0]調猶發也。   後去官,征拜討虜校尉。靈帝召見,問:「天下何苦而反亂如此?」勳曰:「幸臣子弟擾之。」時宦者上軍校尉蹇碩在坐,帝顧問碩,碩懼,不知所對,而以此恨勳。   帝又謂勳曰:「吾已陳師於平樂觀,多出中藏財物以餌士,何如?」[一]勳曰:   「臣聞『先王耀德不觀兵。』[二]今寇在遠而設近陳,不足昭果毅,秪黷武耳。」   [三]帝曰:「善。恨見君晚,腢臣初無是言也。」   注[一]中藏謂內藏也。   注[二]國語曰:「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韋昭注曰:「耀,明也。觀,示也。」   注[三]左傳曰「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武,殺敵為果,致果曰毅」也。   勳時與宗正劉虞、佐軍校尉袁紹同典禁兵。勳謂虞、紹曰:「吾仍見上,上甚聰明,但擁蔽於左右耳。若共併力誅嬖倖,然後征拔英俊,以興漢室,功遂身退,豈不快乎!」虞、紹亦素有謀,因相連結,未及發,而司隸校尉張溫舉勳為京兆尹。帝方欲延接勳,而蹇碩等心憚之,並勸從溫奏,遂拜京兆尹。   時長安令楊黨,父為中常侍,恃埶貪放,勳案得其臧千餘萬。貴戚鹹為之請,勳不聽,具以事聞,並連黨父,有詔窮案,威震京師。時小黃門京兆高望為尚藥監,幸於皇太子,太子因蹇碩屬望子進為孝廉,勳不肯用。或曰:「皇太子副主,望其所愛,碩帝之寵臣,而子違之,所謂三怨成府者也。」勳曰:「選賢所以報國也。非賢不舉,死亦何悔!」勳雖在外,每軍國密事,帝常手詔問之。[二]數加賞賜,甚見親信,在朝臣右。   注[一]府,聚也。   注[二]續漢書曰:「是時,漢陽叛人王國,觿十餘萬,攻陳倉,三輔震動。勳領郡兵五千人,自請滿萬人,因表用處士扶風*[士]*孫瑞為鷹鷂都尉,桂陽魏傑為破敵都尉,京兆杜楷為威虜都尉,弘農楊儒為鳥擊都尉,長陵第五鑈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領屬勳。每有密事,靈帝手詔問之。」   及帝崩,董卓廢少帝,殺何太后,勳與書曰:「昔伊尹、霍光權以立功,猶可寒心,足下小丑,何以終此?賀者在門,吊者在廬,可不慎哉!」[一]卓得書,意甚憚之。征為議郎。時左將軍皇甫嵩精兵三萬屯扶風,勳密相要結,將以討卓。會嵩亦被征,勳以觿弱不能獨立,遂並還京師。自公卿以下,莫不卑下於卓,唯勳長揖爭禮,見者皆為失色。卓問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隸校尉,誰可作者?」允曰:「唯有蓋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餘,然不可假以雄職。」   乃以為越騎校尉。卓又不欲令久典禁兵,復出為穎川太守。未及至郡,征還京師。時河南尹朱鑈為卓陳軍事。卓折鑈曰:「我百戰百勝,決之於心,卿勿妄說,且污我刀。」勳曰:「昔武丁之明,猶求箴諫,[二]況如卿者,而欲杜人之口乎?」   卓曰:「戲之耳。」勳曰:「不聞怒言可以為戲?」卓乃謝鑈。勳雖強直不屈,而內厭於卓,不得意,疽發背卒,時年五十一。遺令勿受卓賻贈。卓欲外示寬容,表賜東園秘器賵襚,送之如禮。葬於安陵。   注[一]孫卿子曰「慶者在堂,吊者在閭,福與禍鄰,莫知其門」也。   注[二]武丁,殷王高宗也。謂傅說曰:「啟乃心,沃朕心。」說復於王曰:「惟木從繩則正,後從諫則聖。」見尚書。   子順,官至永陽太守。   臧洪字子源,廣陵射陽人也。[一]父旻,有幹事才。[二]熹平元年,會稽妖賊許昭起兵句章,[三]自稱「大將軍」,立其父生為越王,攻破城邑,觿以萬數。   拜旻揚州刺史。旻率丹*(揚)**[陽]*太守陳夤擊昭,破之。昭遂復更屯結,大為人患。旻等進兵,連戰三年,破平之,獲昭父子,斬首數千級。遷旻為使匈奴中郎將。   注[一]射陽故城在今楚州安宜縣東也。   注[二]謝承書曰:「旻達於從政,為漢良吏,遷匈奴中郎將。還京師,太尉袁逢問其西域諸國土地風俗人物種數,旻具荅言西域本三十六國,後分為五十五,稍散至百餘國。大小,道裡近遠,人數多少,風俗燥濕,山川草木鳥獸異物名種不與中國同者,口陳其狀,手畫地形。逢奇其才,歎息言:『雖班固作西域傳,何以加此乎?』」注[三]句章縣故城在今越州鄮縣西。十三州志云:「句踐之地,南至句無,其後並吳,因大城句,章伯功以示子孫,故曰句章。」   洪年十五,以父功拜童子郎,[一]知名太學。洪體貌魁梧,有異姿。[二]舉孝廉,補即丘長。[三]   注[一]漢法,孝廉試經者拜為郎。洪以年幼才俊,故拜童子郎也。續漢書曰「左雄奏征海內名儒為博士,使公卿子弟為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祿。及汝南謝廉、河南趙建章年始十二,各能通經,雄並奏拜童子郎。於是負書來學,雲集京師」也。   注[二]魁梧,壯大之貌也。梧音吾。   注[三]即丘,縣,屬琅邪國,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東南,即春秋之祝丘也。   中平末,□官還家,太守張超請為功曹。時董卓*(殺)**[弒]*帝,圖危社稷。   洪說超曰:「明府歷世受恩,兄弟並據大郡。[一]今王室將危,賊臣虎視,此誠義士□命之秋也。今郡境尚全,吏人殷富,若動桴鼓,可得二萬人。以此誅除國賊,為天下唱義,不亦宜乎!」超然其言,與洪西至陳留,見兄邈計事。邈先謂超曰:「聞弟為郡,委攻臧洪,洪者何如人?」超曰:「臧洪海內奇士,才略智數不比於超矣。」邈即引洪與語,大異之。乃使詣兗州刺史劉岱、[二]豫州刺史孔□,[三]遂皆相善。邈既先有謀約,會超至,定議,乃與諸牧守大會酸棗。設□場,將盟,既而更相辭讓,莫敢先登,鹹共推洪。洪乃攝衣升□,操血而盟曰:「漢室不幸,皇綱失統,賊臣董卓,乘釁縱害,禍加至尊,毒流百姓。大懼淪喪社稷,翦覆四海。兗州刺史岱、豫州刺史□、陳留太守邈、東郡太守瑁、[四]廣陵太守超等,糾合義兵,並赴國難。[五]凡我同盟,齊心一力,以致臣節,隕首喪元,必無二志。   有渝此盟,俾墜其命,無克遺育。[六]皇天后土,祖宗明靈,實皆鑒之。」洪辭氣慷慨,聞其言者,無不激揚。自是之後,諸軍各懷□疑,莫適先進,遂使糧儲單竭,兵觿乖散。   注[一]謂超為廣陵,兄邈為陳留也。   注[二]岱字公山。   注[三]□字公緒。   注[四]橋瑁也。   注[五]糾,收也。   注[六]左傳曰,王子虎盟諸侯於王廷,要言曰「皆□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墜其師,無克祚國」也。   時討虜校尉公孫瓚與大司馬劉虞有隙,超乃遣洪詣虞,共謀其難。行至河閒而值幽冀交兵,行塗阻絕,因寓於袁紹。紹見洪,甚奇之,與結友好,以洪領青州刺史。前刺史焦和好立虛譽,能清談。時黃巾腢盜處處蹣起,而青部殷實,軍革尚觿。和欲與諸同盟西赴京師,未及得行,而賊已屠城邑。和不理戎警,但坐列巫史,禜禱腢神。[一]又恐賊乘凍而過,命多作陷冰丸,以投於河。觿遂潰散,和亦病卒。洪收撫離叛,百姓復安。   注[一]巫,女巫也。史,祝史也。禜謂營攢用幣,以*(穰)**[禳]*風雨霜雪水旱厲疫於日月星辰山川也。禱謂告事求福也。   在事二年,袁紹憚其能,徙為東郡太守,都東武陽。時曹操圍張超於雍丘,甚危急。超謂軍吏曰:「今日之事,唯有臧洪必來救我。」或曰:「袁曹方穆,而洪為紹所用,恐不能敗好遠來,違福取禍。」超曰:「子源天下義士,終非背本者也,或見制強力,不相及耳。」洪始聞超圍,及徒跣號泣,並勒所領,將赴其難。自以觿弱,從紹請兵,而紹竟不聽之,超城遂陷,張氏族滅。洪由是怨紹,絕不與通。紹興兵圍之,歷年不下,使洪邑人陳琳以書譬洪,示其禍福,責以恩義。[一]洪荅曰:   注[一]獻帝春秋曰「紹使琳為書八條,責以恩義,告喻使降」也。   隔闊相思,發於寤寐。相去步武,[一]而趨捨異規,其為愴恨,胡可勝言!前日不遺,比辱雅況,[二]述□禍福,公私切至。以子之才,窮該典籍,豈將闇於大道,不達余趣哉?是以損□翰墨,一無所酬,亦冀遙忖褊心,粗識鄙性。   重獲來命,援引紛紜,雖欲無對,而義篤其言。   注[一]爾雅曰:「武,多也。」   注[二]比,頻也。   僕小人也,本乏志用,中因行役,特蒙傾蓋,[一]恩深分厚,遂竊大州,寧樂今日自還接刃乎?每登城臨兵,觀主人之旗鼓,[二]瞻望帳幄,感故友之周旋,撫弦搦矢,[三]不覺涕流之覆面也。何者?自以輔佐主人,無以為悔;主人相接,過絕等倫。受任之初,志同大事,埽清寇逆,共尊王室。豈悟本州被侵,郡將遘□,請師見拒,辭行被拘,使洪故君,遂至淪滅。區區微節,無所獲申,豈得復全交友之道,重虧忠孝之名乎?所以忍悲揮戈,收淚告絕。若使主人少垂古人忠恕之情,來者側席,去者克己,[四]則僕抗季札之志,不為今日之戰矣。[五]   注[一]家語,孔子之郯,與程子相遇於塗,傾蓋而語也。   注[二]洪常寓於紹,故謂之主人也。   注[三]搦,捉也,音女卓反。   注[四]來者側席而待之,去者克己自責,不責人也。   注[五]吳王余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逃去。見史記也。   昔張景明登□喢血,奉辭奔走,卒使韓牧讓印,主人得地。後但以拜章朝主,賜爵獲傳之故,不蒙觀過之貸,而受夷滅之禍。[一]呂奉先討卓來奔,請兵不獲,告去何罪,復見斫刺。[二]劉子璜奉使踰時,辭不獲命,畏君懷親,以詐求歸,可謂有志忠孝,無損霸道,亦復殭屍麾下,不蒙虧除。慕進者蒙榮,違意者被戮,此乃主人之利,非游士之願也。是以鑒戒前人,守死窮城,亦以君子之違,不適敵國故也。   [三]   注[一]英雄記雲,袁紹使張景明、郭公則、高元才等說韓馥,使讓冀州與紹。   然則馥之讓位,景明亦有其功。其餘未詳也。   注[二]魏志呂布傳曰:「布破張燕軍而求益兵,觿將士鈔掠,紹患忌之。布覺其意,從紹求去。」英雄記:「布求還洛,紹假布領司隸校尉,外言當遣,內欲殺布。明日當發,紹遣甲士三十人,辭以送布,止於帳側。布偽使人於帳中鼓箏,紹兵臥,無何,出帳去而兵不覺。夜半兵起,亂斫布默被,謂已死。明旦,紹訊問,知布尚在,乃閉城門,布遂引去。」   注[三]左傳雲,公山不狃曰:「君子違不適讎國。」杜預注云:「違,奔亡也。」   足下當見久圍不解,救兵未至,感婚姻之義,推平生之好,以為屈節而苟生,勝守義而傾覆也。昔晏嬰不降志於白刃,南史不曲筆以求存,[一]故身傳圖像,名垂後世。況僕據金城之固,驅士人之力,散三年之畜以為一年之資,匡困補乏,以悅天下,何圖築室反耕哉?[二]但懼秋風揚塵,伯珪馬首南向,[三]張揚、飛燕旅力作難,[四]北鄙將告倒懸之急,股肱奏乞歸之記耳。[五]主人當鑒戒曹輩,反旌退師,何宜久辱盛怒,暴威於吾城之下哉!   注[一]崔杼殺齊莊公,欲劫晏子與盟,以戟拘其頸,□承其心。晏子曰:「劫吾以刃而失其意,非勇也。」崔杼遂釋之。事見晏子。左傳曰「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捨之。南史氏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也。   注[二]左傳曰:「楚子圍宋,築室反耕。」杜預注曰:「築室於宋,反兵耕田,示無還意也。」   注[三]伯珪,公孫瓚字。   注[四]魏志曰,張揚字稚叔,雲中人也,以武勇給并州為從事。何進令於本州募兵,得千餘人,因留上黨擊山賊。進敗,揚遂以所將兵攻上黨,仍略諸縣,觿至數千,又與袁紹合。張燕,常山人,本姓褚。黃巾起,燕合聚少年為腢盜,觿萬人。博陵張牛角*(立)**[之]*起,觿次癭陶,牛角為飛矢所中,且死,告其觿曰:「必以燕為帥。」角死,觿奉燕,故改姓張。燕僄悍,捷速過人,軍中號為「飛燕」。觿至百萬,號曰「黑山」。後助公孫瓚與紹爭冀州也。   注[五]股肱猶手足也。言北邊有倉卒之急,股肱之臣將告歸自救耳。   足下譏吾恃黑山以為救,獨不念黃巾之合從邪?昔高袓取彭越於鉅野,[一]光武創基兆於綠林,卒能龍飛受命,中興帝業。苟可輔主興化,夫何嫌哉!況僕親奉璽書,與之從事!   注[一]前書,彭越將其觿居鉅野中,無所屬,漢王乃使人賜越將軍印,使下濟陰以擊楚也。   行矣孔璋!足下徼利於境外,臧洪投命於君親;吾子托身於盟主,[一]臧洪策名於長安。子謂余身死而名滅,僕亦笑子生死而無聞焉。本同末離,努力努力,夫復何言!   注[一]盟主謂袁紹也。   紹見洪書,知無降意,增兵急攻。城中徹盡,外無援救,洪自度不免,呼吏士謂曰:「袁紹無道,所圖不軌,且不救洪郡將,洪於大義,不得不死。念諸君無事,空與此禍,[一]可先城未破,將妻子出。」將吏皆垂泣曰:「明府之於袁氏,本無怨隙,今為郡將之故,自致危困,吏人何忍當捨明府去也?」初尚掘鼠,□筋角,後無所復食,主簿啟內廚米三斗,請稍為饘粥,[二]洪曰:「何能獨甘此邪?」使為薄糜,□班士觿。又殺其愛妾,以食兵將。兵將鹹流涕,無能仰視。男女七八十人相枕而死,莫有離叛。   注[一]與音預。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饘,糜也。」音之延反。   城陷,生執洪。紹盛帷幔,大會諸將見洪。謂曰:「臧洪何相負若是!今日服未?」   洪據地瞋目曰:「諸袁事漢,四世五公,可謂受恩。今王室衰弱,無扶翼之意,而欲因際會,觖望非冀,[一]多殺忠良,以立奸威。洪親見將軍呼張陳留為兄,則洪府君亦宜為弟,而不能同心戮力,為國除害,坐擁兵觿,觀人屠滅。惜洪力劣,不能推刃為天下報仇,[二]何謂服乎?」紹本愛洪,意欲屈服赦之,見其辭切,知終不為用,乃命殺焉。   注[一]前漢音義曰:「觖猶冀也。」觖音羌恚反。   注[二]公羊傳曰:「事君猶事父也,父受誅,子復讎,推刃之道。」   洪邑人陳容,少為諸生,親慕於洪,隨為東郡丞。先城未敗,洪使歸紹。時容在坐,見洪當死,起謂紹曰:「將軍舉大事,欲為天下除暴,而專先誅忠義,豈合天意?臧洪發舉為郡將,柰何殺之!」紹籩,使人牽出,謂曰:「汝非臧洪疇,空復爾為?」容顧曰:「夫仁義豈有常所,蹈之則君子,背之則小人。今日寧與臧洪同日死,不與將軍同日生也。」遂復見殺。在紹坐者,無不歎息,竊相謂曰:「如何一日戮二烈士!」   先是洪遣司馬二人出,求救於呂布。比還,城已陷,皆赴敵死。   論曰:雍丘之圍,臧洪之感憤壯矣!想其行跣且號,束甲請舉,誠足憐也。夫豪雄之所趣捨,其與守義之心異乎?若乃締謀連衡,懷詐筭以相尚者,蓋惟利埶所在而已。況偏城既危,曹袁方穆,洪徒指外敵之衡,以紓倒縣之會。忿悁之師,兵家所忌。[一]可謂懷哭秦之節,存荊則未聞也。[二]   注[一]前書魏相上書曰:「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勝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   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其人觿,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非但人事,乃天道也。」   注[二]吳破楚,申包胥如秦乞師,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師乃出,以車五百乘救楚,敗吳兵於稷。事見左傳及史記。言臧洪徒守節致死,不能如包胥之存楚也。   贊曰:先零擾疆,鄧、崔□涼。詡、燮令圖,再全金方。蓋勳抗董,終然允剛。   洪懷偏節,力屈志揚。    校勘記   一八六六頁四行乃說李修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詡說太尉張禹,與傳異也。   一八六七頁六行得朝歌何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何衰」作「可哀」。   一八六八頁二行譸當作籌也按:御覽一九0引正作「籌」,疑據章懷注改也。   一八六八頁一四行明日為三萬醋按:「三」原斗「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六九頁五行築營壁百八十所汲本、殿本「百」上有「二」字。按:通鑒亦作「百八十所」。   一八六九頁九行自沮至下辯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漢李翕碑題名,「辯」當作「辨」。   今按:續志作「辨」,通鑒胡注亦作「辨」。   一八六九頁一五行每至春夏輒溢沒秋稼壞敗營郭按:類聚六引作「春夏輒潰溢,敗壞城郭」。   一八七0頁一行石皆坼裂按:類聚引「坼」作「罅」。   一八七0頁一行遂無泛溺之患按:汲本「泛」作「泛」。類聚引作「遂無沉溺之害」。   一八七0頁二行谷石千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八百六十五引續漢書,云「始到郡,谷千五百」,此脫「五百」字。今按:通鑒亦作「谷石千」。   一八七0頁七行二府恐為臣所奏按:刊誤謂上文三公劾詡,則「二府」當為「三府」也。   一八七0頁一四行敦字文理京*(兆)**[縣]*人也張森楷校勘記謂據順帝紀注,敦是河南京縣人,此「兆」字當衍文,或「縣」字之誤。按:順帝紀注作「京縣人也」,今據改。   一八七一頁一行無令臣襲楊震之跡按:「楊」原斗「揚」,逕改正。下一八七八頁六行「楊會」、一八八一頁二行「楊雍」、一八八三頁四行注「楊儒」同。   一八七二頁七行自*[四]*百石以下陳景雲謂按續志「百石」上當有「四」字。   今據補。   一八七二頁八行街*[裡]*走卒刊誤謂後漢志「街」下有一「裡」字。今據補。   一八七二頁八行率皆赤幘縫□汲本、殿本「縫」作「絳」。按:續志作「絳□」。   一八七三頁一0行與左中郎*[將]*皇甫嵩刊誤謂案嵩傳,此少一「將」字。今據補。   一八七六頁一0行並*[三十]*六國陳景雲謂「六」上當有「三十」二字。今據補。   一八七六頁一一行以*(高)**[鬲]*婼羌據刊誤改。   一八七七頁一行然憚其名不敢害按:校補謂此處當脫仍奏請封燮某侯,並燮轉某官,否則下文似不接,且議郎亦不得即拜太守也。   一八七七頁四行郡將范津明知人按:刊誤謂「明」當作「名」。   一八七七頁一五行時北*[地]*胡騎數千刊誤謂案文少一「地」字,下文云「鄉里羌胡」,是與燮同北地人也。今據補。   一八七八頁五行世亂不能養浩然之志「浩」原斗「皓」,逕改正。下一五行「養吾浩然之氣」同。   一八七八頁九行謚曰壯節侯集解引周壽昌說,謂燮未封侯,豈死後贈爵邪?范史不□,明少□。按:校補謂范氏史法本密,不至一傳之中前後文亦不相應如此,其為上脫燮封侯事明矣。   一八七八頁一一行干字彥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林」一作「材」,見三國誌注。   一八七八頁一五行趙岐注曰按:「岐」原作「歧」,逕改正。   一八七九頁八行紲食鷹鳶按:「鷹」原斗「膺」,逕改正。   一八七九頁一二行謝承書曰按:「承」原斗「丞」,逕改正。   一八八0頁一三行至狐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孤盤」。   一八八一頁五行阿陽縣屬天水郡按:「天水」當作「漢陽」,惠棟雲後漢改天水為漢陽。   一八八一頁八行續漢書梟字作泉也集解引汪文台說,謂范作「梟」非,作「泉」亦非,疑本作「因」,音近斗作「淵」,又以避諱作「泉」。按:校補謂疑本是「臬」字,誤為「梟」,復斗為「泉」耳。   一八八一頁九行是為愍公慶父襲殺愍公按:兩「愍」字原皆誤「涽」,逕改正。   一八八一頁一一行伍承彌縫「伍」原作「五」,逕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八三頁三行扶風*[士]*孫瑞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一八八三頁四行桂陽魏傑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太尉劉寬碑陰有「右扶風杜陽魏傑」,獻帝春秋同,而桂陽則荊州郡,不在三輔矣,蓋「桂」字是「杜」字之誤。   一八八四頁五行臧洪字子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唐贈工部尚書臧懷恪碑歷□臧氏作「子原」,案字□廠□泉,後人復添三點,見顧炎武金石文字記。   一八八四頁六行丹*(揚)**[陽]*太守陳夤據汲本改。   一八八四頁一三行越州鄮縣按:「鄮」原斗「酇」,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八五頁四行河南趙建章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左雄傳,衍「章」字。   一八八五頁八行時董卓*(殺)**[弒]*帝據汲本、殿本改。   一八八七頁一行以*(穰)**[禳]*風雨據汲本改。   一八九0頁八行博陵張牛角*(立)**[之]*起刊誤謂「立」當作「之」。今據改。   一八九二頁六行蹈之則君子背之則小人按:汲本、殿本兩「則」字下並有「為」字。   ************後漢書卷五十九 張衡列傳 第四十九   張衡字平子,南陽西鄂人也。[一]世為著姓。祖父堪,蜀郡太守。衡少善屬文,游於三輔,因入京師,觀太學,遂通五經,貫六蓺。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常從容淡靜,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辟公府不就。時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踰侈。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   精思傅會,十年乃成。文多故不載。大將軍鄧騭奇其才,累召不應。   注[一]西鄂,縣,故城在今鄧州向城縣南,有平子墓及碑在焉,崔瑗之文也。   衡善機巧,尤致思於天文、陰陽、歷筭。常耽好玄經,[一]謂崔瑗曰:「吾觀太玄,方知子雲妙極道數,乃與五經相擬,非徒傳記之屬,使人難論陰陽之事,漢家得天下二百歲之書也。[二]復二百歲,殆將終乎?[三]所以作者之數,必顯一世,常然之符也。漢四百歲,玄其興矣。」[四]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五]遂乃研核陰陽,妙盡琁機之正,作渾天儀,著靈憲、筭罔論,言甚詳明。[六]   注[一]桓譚新論曰:「揚雄作玄書,以為玄者,天也,道也。言聖賢製法作事,皆引天道以為本統,而因附續萬類、王政、人事、法度,故宓羲氏謂之易,老子謂之道,孔子謂之元,而揚雄謂之玄。玄經三篇,以紀天地人之道,立三體有上中下,如禹貢之陳三品。三三而九,因以九九八十一,故為八十一卦。以四為數,數從一至四,重累變易,竟八十一而□,不可損益。以三十*(五)**[六]*蓍揲之。玄經五千餘言,而傳十二篇也。」   注[二]子雲當哀帝時著太玄經,自漢初至哀帝,二百歲也。   注[三]自中興至獻帝,一百八十九年也。   注[四]自此已上,並衡與崔瑗書之文也。   注[五]漢官儀「太史令屬太常,秩六百石」也。   注[六]漢名臣奏曰,蔡邕曰:「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   唯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銅儀,則其法也。」靈憲序曰:「昔在先王,將步天路,用定靈軌。尋緒本元,先准之於渾體,是為正儀,故靈憲作興。」   衡集無筭罔論,蓋網絡天地而筭之,因名焉。   順帝初,再轉,復為太史令。衡不慕當世,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自去史職,五載復還,乃設客問,作應閒以見其志云:[一]   注[一]閒,非也。衡集云:「觀者,觀余去史官五載而復還,非進取之勢也。唯衡內識利鈍,操心不改。或不我知者,以為失志矣。用為閒餘。余應之以時有遇否,性命難求,因茲以露余誠焉,名之應閒厔。」   有閒餘者曰:蓋聞前哲首務,務於下學上達,佐國理民,有雲為也。[一]朝有所聞,則夕行之。立功立事,式昭德音。[二]是故伊尹思使君為堯舜,而民處唐虞,彼豈虛言而已哉,必旌厥素爾。[三]咎單、巫咸,寔守王家,[四]申伯、樊仲,實幹周邦,服袞而朝,介圭作瑞。[五]厥跡不朽,垂烈後昆,不亦丕歟!   且學非以要利,而富貴萃之。貴以行令,富以施惠,惠施令行,故易稱以「大業」。[六]質以文美,實由華興,器賴雕飾為好,人以輿服為榮。吾子性德體道,篤信安仁,約己博蓺,無堅不鑽,以思世路,斯何遠矣![七]曩滯日官。今又原之。[八]雖老氏曲全,進道若退,然行亦以需。[九]必也學非所用,術有所仰,故臨川將濟,而舟鐐不存焉。徒經思天衢,內昭獨智,固合理民之式也?   故嘗見謗於鄙儒。[一0]深厲淺揭,隨時為義,曾何貪於支離,而習其孤技邪?   [一一]參[一二]輪可使自轉,木雕猶能獨飛,已垂翅而還故棲,盍亦調其機而銛諸?[一三]昔有文王,自求多福。[一四]人生在勤,不索何獲。[一五]曷若卑體屈己,美言以相剋?[一六]鳴於喬木,乃金聲而玉振之。[一七]用後勳,雪前吝,婞佷不柔,以意誰靳也。[一八]   注[一]論語曰,孔子曰:「下學而上達。」注云:「下學人事,上知天命也。」   注[二]尚書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逸詩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   式,用也。昭,明也。   注[三]尚書伊尹曰:「予弗克俾厥後,惟堯舜其心,愧恥若撻於巿。」旌,明也。   素猶志也。   注[四]咎單、巫咸,並殷賢臣也。尚書曰:「咎單作明居。」又曰「巫咸保乂王家」也。   注[五]申伯,申國之伯也;樊仲,仲山甫也,為樊侯:並周宣王之卿士。詩大雅曰:「維申及甫,維周之翰。」註:「翰,干也。服袞謂申伯為頤宰,服袞冕之服也。」又曰:「錫爾介圭,以作爾寶。」注云「寶,瑞也。圭長尺二寸謂之介」也。   注[六]易系詞曰「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也。   注[七]論語曰:「篤信好學。」又曰:「仁者安仁。」又曰:「鑽之彌堅。」「博我以文,約我以禮。」   注[八]日官,史官也。左傳曰:「天子有日官。」爾雅曰:「原,再也。」   注[九]老子曰:「曲則全,枉則*(正)**[直]*。」又曰:「夷道若類,進道若退。」   易雜卦曰:「需,不進也。」   注[一0]天衢,天道也。言徒銳思作靈憲、渾天儀等也。   注[一一]揭,褰衣也,音丘例反。詩鄁風曰:「深則厲,淺則揭。」爾雅曰:「由帶以上為厲,由膝以下為揭。」言遭時制宜,遇深水則厲,淺則揭也。易隨卦:   「隨時之義大矣哉!」莊子曰:「朱泙曼學屠龍於支離益,單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無所用。」技音渠綺反。責衡何獨妙思於機巧者也。   注[一二]音三。   注[一三]垂翅故棲,謂再為史官也。盍,何不也。銛,利也。諸,之也。閒者言衡作三輪木雕,尚能飛轉,已乃垂翅故棲,何不調其機關使利而高飛邪?傅子曰「張衡能令三輪獨轉」也。   注[一四]詩大雅文王篇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也。   注[一五]左傳曰:「人生在勤,勤則不匱。」又曰:「不索何獲,吾欲求之。」   注[一六]克,勝也。衡集作「美言以巿」也。   注[一七]詩小雅曰:「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出自幽谷,遷於喬木。」喻求仕遷於高位,振揚德音,如金玉之聲。孟子曰:「金聲而玉振*[之]*。」   注[一八]吝,恥也。左傳曰:「宋公靳之。」杜預注云:「戲而相愧曰靳。」   應之曰:是何觀同而見異也?君子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恥祿之不伙,而恥智之不博。[一]是故蓺可學,而行可力也。天爵高懸,得之在命,[二]   或不速而自懷,或羨旃而不臻,[三]求之無益,故智者面而不思。[四]阽身以徼幸,固貪夫之所為,未得而豫喪也。[五]枉尺直尋,議者譏之,盈欲虧志,孰雲非羞?[六]於心有猜,則簋飧饌餔猶不屑餐,旌瞀以之。[七]意之無疑,則兼金盈百而不嫌辭,孟軻以之。[八]士或解裋褐而襲黼黻,或委臿築而據文軒者,度德拜爵,量績受祿也。[九]輸力致庸,受必有階。[一0]   注[一]方言曰:「凡物盛而多,齊宋之郊謂之伙。」音和果反。   注[二]孟子曰:「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案:   此謂天子高縣爵位,得者在命也。   注[三]速,召也。懷,來也。旃,之也。   注[四]面,偝也。   注[五]阽,危也。   注[六]孟子陳代問孟子曰:「枉尺而直尋,若可為也?」孟子曰:「昔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到,將殺之。志士不忘在溝壑,如不待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歟?」趙岐注云:「志士,守義者也。君子固窮,故虞人不得其招尚不往,如何君子不*(得)**[待]*其招而妄見也。尺小尋大,不可枉大就小,而以要利也。」   注[七]猜,嫌也。簋,食器也。飧音孫。詩云:「有蒙簋飧。」饌音仕卷反,餔音補故反,並謂食也。屑猶介也。以,用也。爰旌瞀,餓人也。一作「爰精目」。   列子曰:「東方有人焉,曰爰旌目,將有適也,而餓於道。狐丘父之盜曰丘,見而下壺飧以餔之。爰旌目三餔而後能視,曰:『子何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嘻,汝非盜邪?吾義不食子之食也。』兩手據地而歐之,不出,喀喀而死。」   注[八]孟子:「陳臻問曰:『前於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也?』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遠行,遠行者必以贐,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   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趙岐注云:「兼金,好金也。價兼倍於惡者,故曰兼金。一百,百鎰也。二十兩為鎰。贐,送行者贈賄之禮也。在齊時無事,於義未有所處也。義無所處而饋之,是以貨賄*(所)*取我,欲使我懷惠也。」   注[九]解裋褐謂寧戚也。委臿築謂傅說也。裋音常主反。方言曰「自關而西,謂襜褕短者謂之裋」也。   注[一0]「受」或作「爰」。   渾元初基,靈軌未紀,吉凶紛錯,人用朣朦。[一]黃帝為斯深慘。有風後者,是焉亮之,察三辰於上,跡禍福乎下,經緯歷數,然後天步有常,則風後之為也。[二]   當少昊清陽之末,實或亂德,人神雜擾,不可方物,重黎又相顓頊而申理之,日月即次,則重黎之為也。[三]人各有能,因蓺授任,鳥師別名,四叔三正,官無二業,事不並濟。[四]晝長則宵短,日南則景北。[五]天且不堪兼,況以人該之。[六]夫玄龍,迎夏則陵雲而奮鱗,樂時也;涉冬則淈泥而潛蟠,避害也。[七]公旦道行,故制典禮以尹天下,懼教誨之不從,有人*[之]*不理。[八]   仲尼不遇,故論六經以俟來辟,[九]恥一物之不知,有事之無范。所考不齊,如何可一?[一0]   注[一]朣朦言未晤也。   注[二]史記曰:「黃帝迎日推策,舉風後、力牧以理人,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   又曰:「旁羅日月星辰。」春秋內事曰:「黃帝師於風後,風後善於伏羲氏之道,故推演陰陽之事。」蓺文志陰陽流有風後十三篇也。   注[三]帝王紀曰:「少昊字清陽。」國語楚觀射父曰:「少□之衰也,九黎亂德,人神雜糅,不可方物。顓頊承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人。」重,少昊氏之子。黎,顓頊氏之子。   注[四]左傳郯子曰:「少□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也,伯趙氏司至也,青鳥氏司啟也,丹鳥氏司閉也。」又晉蔡墨曰:「少□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及水,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   四叔分主三正,言其不兼業也。   注[五]夏至日北極而影短,晝六十刻,夜四十刻。冬至日南極而影長,夜六十刻,晝四十刻也。易通卦驗曰:「冬至,晷長丈三尺。夏至,晷長尺五寸。」謂立八尺表之陰也。   注[六]該,備也。   注[七]說文曰:「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小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入川。」言出入有時也。賈逵注國語曰:「淈,亂也。」淈音骨。   注[八]尹,正也。道行言道得申也。流俗本作「行道」者,非也。   注[九]辟,君也。公羊傳曰,孔子制春秋,以俟後聖也。   注[一0]衡集「考」字作「丁」。丁,當也。   夫戰國交爭,戎車競驅,君若綴旒,人無所麗。[一]燭武縣縋而秦伯退師,[二]   魯連繫箭而聊城□柝。[三]從往則合,橫來則離,安危無常,要在說夫。[四]   鹹以得人為梟,失士為尤。[五]故樊噲披帷,入見高祖;[六]高祖踞洗,以對酈生。[七]當此之會,乃黿鳴而□應也。[八]故能同心戮力,勤恤人隱,[九]   奄受區夏,遂定帝位,皆謀臣之由也。故一介之策,各有攸建,子長諜之,爛然有第。[一0]夫女魃北而應龍翔,洪鼎聲而軍容息;[一一]溽暑至而鶉火棲,寒冰冱而黿鼉蟄。[一二]今也,皇澤宣洽,海外混同,萬方億丑,並質共劑,若修成之不暇,尚何功之可立![一三]立事有三,言為下列;下列且不可庶矣,奚冀其二哉![一四]   注[一]麗,附也。公羊傳曰:「君若贅旒然。」旒,旗旒也。言為下所執持西東也。   注[二]燭之武,鄭大夫也。縋,縣繩於城而下也。左傳曰,秦伯圍鄭,鄭伯使燭之武夜縋而出,說秦,秦伯為之退師。   注[三]魯仲連,齊人也。時燕將守聊城,仲連為書系箭射聊城中,燕將自殺。   見史記。□,廢也。柝,行夜木也。   注[四]張儀說諸侯連和事秦為橫,蘇秦說諸侯連兵拒秦為從。蘇秦往則從合,張儀來則從離。   注[五]梟猶勝也,猶六博得梟則勝。   注[六]前書曰,樊噲,沛人也,封舞陽侯。高帝嘗病,惡見人,臥禁中,詔戶者無得入。噲乃排闥直入,流涕曰:「獨不見趙高之事乎?」帝笑而起也。   注[七]前書曰,沛公方踞默,令兩女子洗足,而見酈食其,食其曰:「必欲聚徒合義兵,誅無道,不宜踞見長者。」於是沛公輟洗謝之。   注[八]喻君臣相感也。焦贛易林曰「黿鳴岐野,□應於泉」也。   注[九]隱,病也。國語曰「勤恤人隱,而除其害」也。   注[一0]前書音義曰:「諜,譜第也。」與「牒」通。司馬遷字子長,作史記,著功臣等傳,爛然各有第序也。   注[一一]女魃,旱神也。北猶退也。應龍,能興雲雨者也。山海經曰:「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應龍蓄水,蚩尤請風伯、雨師從,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妖)**[□]*,雨止,遂殺蚩尤。*(妖)**[□]*不得復上,所居不雨。」*(妖)**[□]*亦魃也,音步末反。「聲」或作「罄」,「容」或作「客」,衡集「容」作「害」,並未詳也。   注[一二]棲,息也。禮記月令曰:「季夏土潤溽暑。」鶉火,午之宿也。三月在午,六月在酉。言當季夏之時,鶉火退於酉。冱,凝也。   注[一三]質、劑猶今分支契也。並、共猶言交通也。周禮曰:「凡賣買者質劑焉,大巿以質,小巿以劑。」鄭玄注云:「兩書一札,同而別之,長曰質,短曰劑。」劑音子隨反。   注[一四]左傳魯叔孫豹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杜預注云:「立德,黃帝、堯、舜也。立功,禹、稷也。立言,史佚、周任、臧文仲。」   於茲搢紳如雲,儒士成林,及津者風攄,失塗者幽僻,遭遇難要,趨偶為幸。   世易俗異,事埶舛殊,不能通其變,而一度以揆之,[一]斯契船而求□,守株而伺兔也。[二]冒愧逞願,必無仁以繼之,有道者所不履也。越王句踐事此,故厥緒不永。[三]快捷方式邪至,我不忍以投步;干進苟容,我不忍以歙肩。[四]   雖有犀舟勁鐐,猶人涉卬否,有須者也。[五]姑亦奉順敦篤,守以忠信,得之不休,不獲不吝。[六]不見是而不惛,居下位而不憂,允上德之常服焉。[七]   方將師天老而友地典,與之乎高睨而大談,孔甲且不足慕,焉稱殷彭及周聃![八]   與世殊技,固孤是求。[九]子憂朱泙曼之無所用,吾恨輪扁之無所教也。[一0]   子鶯木雕獨飛,□我垂翅故棲,吾感去□附鴟,悲爾先笑而後號也。[一一]   注[一]易系詞曰「通其變,使人不倦」也。   注[二]契猶刻也。呂氏春秋曰:「楚人有涉江者,其□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所從墜也』。舟已行而劍不行,若此求劍,不亦惑乎!」韓子曰「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觸之,折頸而死,因釋耕守株,冀復得兔,為宋國笑」也。   注[三]史記曰,越王句踐先吳興師,吳王聞之,悉發精兵擊越,敗之於夫椒。   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棲於會稽。此為冒愧逞願,自取敗也。   注[四]捷,疾也。歙,斂也,音翕。孟子曰:「阿意事貴,脅肩所尊,俗之情也。」   歙亦脅也。   注[五]前書曰:「羌戎弓矛之兵器不犀利。」音義曰:「今俗謂刀兵利為犀。犀,堅也。」詩衛風曰:「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卬,我也。   須,待也。鄭玄注云:「人皆涉,我友未至,我獨待而不涉。言室家之道,非得所適貞女不行,非得禮義婚姻不成,喻仕當以道,不求妄進也。」   注[六]姑,且也。休,美也。吝,恥也。   注[七]惛猶悶也。易曰:「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又曰「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也。   注[八]帝王紀曰:「黃帝以風後配上台,天老配中台,五聖配下台,謂之三公。   其餘知天、規紀、地典、力牧、常先、封胡、孔甲等,或以為師,或以為將。」   蓺文志陰陽有地典六篇。殷彭即老彭,殷賢人也。睨,視也。高視大談,言不同流俗。衡集作「矢談」,矢亦直也,義亦通也。   注[九]技,巧也,音伎。本或作「拔」,誤也。   注[一0]輪扁謂為輪者名扁也。扁音皮殄反。莊子曰:「輪扁對齊桓公曰:『斲輪之法,徐則甘而不固,疾則苦而不入。不疾不徐,得之於手而應之於心,口不能言也。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子亦不能受之於臣。』」言泙曼屠龍既無所用,輪扁斲輪亦不能教人也。泙音匹萌反。   注[一一]□,蝦罶也,音胡媧反。周易旅上九曰:「先笑而後號咷。」   斐豹以斃督燔書,禮至以掖國作銘;[一]弦高以牛餼退敵,墨翟以縈帶全城;[二]   貫高以端辭顯義,蘇武以禿節效貞;[三]蒱且以飛矰逞巧,詹何以沉鉤致精;[四]   弈秋以潟局取譽,王豹以清謳流聲。[五]僕進不能參名於二立,退又不能腢彼數子。[六]愍三墳之既頹,惜八索之不理。[七]庶前訓之可鑽,聊朝隱乎柱史。   [八]且韞櫝以待價,踵顏氏以行止。[九]曾不慊夫晉、楚,敢告誠於知己。[一0]   注[一]左傳曰,晉欒盈復入於晉,欒氏之力臣曰督戎,國人懼之。斐豹謂范宣子曰:「苟焚丹書,我殺督戎。」宣子曰:「而殺之,所不請於君焚丹書者有如日。」乃殺之。杜注曰:「蓋豹犯罪,沒為官奴,以丹書其罪。」左傳,衛伐邢,禮至與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禮至自為銘曰:「余掖殺國子,莫余敢止。」   國子,邢正卿。禮至本衛人,仕邢為大夫。掖謂挾之而投於城外也。衡集「豹」字作「隸」也。   注[二]左傳曰,秦師襲鄭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巿於周,遇之,以牛十二犒師。   曰:「寡君聞吾子將出於獘邑,敢犒從者。」秦孟明曰:「鄭有備矣。」滅滑而還。墨子曰:「公輸般為雲梯以攻宋,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般九攻,墨子九拒。公輸之攻墨,墨子之守有餘。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注[三]貫高,趙相也。端猶正也。獨正言趙王不反,高帝賢而赦之。蘇武使匈奴中,杖節臥起,節毛盡落。並見前書。   注[四]列子曰:「蒱且子之弋,弱弓纖繳,乘風振之,連雙鶬於青雲之際。」又曰:「詹何以獨繭絲為綸,芒針為鉤,荊筱為竿,剖粒為餌,引盈車之魚。」周禮曰:「矰矢用弋射。」鄭玄注云:「結繳於矢謂之矰。矰,高也。」   注[五]弈,圍局也,潟即所執之子。秋,名也。孟子曰:「弈秋,通國之善弈者。」   又曰「王豹處於淇而河西善謳」也。   注[六]二立謂太上立德,其次立功也。上云「立事有三,言為下列,下列且不可庶,況其二哉」,故言不能參名於二立也。臣賢案:古本作「二立」,流俗本及衡集「立」字多作「匹」,非也。數子謂斐豹以下也。   注[七]左傳曰,楚左史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孔安國以為三墳*(五典)*三皇之書,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此以下言不能立德立功,唯欲立言而已。   注[八]前書東方朔曰:「首陽為拙,柱下為工。」應劭曰:「老子為周柱下史,朝隱終身無患,是為上也。」   注[九]論語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子曰:「我待價者也。」又子謂顏回曰:「用之則行,捨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   注[一0]孟子曾子曰:「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也?」慊猶羨也,音苦簟反。   陽嘉元年,復造候風地動儀。以精銅鑄成,員徑八尺,合蓋隆起,形似酒尊,飾以篆文山龜鳥獸之形。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關發機。外有八龍,首銜銅丸,下有蟾蜍,張口承之。[一]其牙機巧制,皆隱在尊中,覆蓋周密無際。如有地動,尊則振龍機發吐丸,而蟾蜍銜之。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雖一龍發機,而七首不動,尋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驗之以事,合契若神。自書典所記,未之有也。嘗一龍機發而地不覺動,京師學者鹹怪其無征,後數日驛至,果地震隴西,於是皆服其妙。自此以後,乃令史官記地動所從方起。   注[一]蟾蜍,蝦罶也。蟾音時占反,蜍音時諸反。   時政事漸損,權移於下,衡因上疏陳事曰:「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繼體承天,中遭傾覆,龍德泥蟠。[一]今乘雲高躋,盤桓天位,誠所謂將隆大位,必先倥□之也。[二]親履艱難者知下情,備經險易者達物偽。[三]故能一貫萬機,靡所疑惑,百揆允當,庶績鹹熙。宜獲福祉神祇,受譽黎庶。而陰陽未和,□眚屢見,神明幽遠,冥鑒在茲。福仁禍淫,景響而應,因德降休,乘失致咎,天道雖遠,吉凶可見,近世鄭、蔡、江、樊、周廣、王聖,皆為效矣。[四]故恭儉畏忌,必蒙祉祚,奢淫諂慢,鮮不夷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夫情勝其性,流遯忘反,[五]豈唯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賢,不能見得思義,故積惡成釁,罪不可解也。向使能瞻前顧後,援鏡自戒,則何陷於凶患乎![六]貴寵之臣,觿所屬仰,其有愆尤,上下知之。□美譏惡,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禍辟也。[七]頃年雨常不足,思求所失,則洪範所謂『僭恆陽若』者也。   [八]懼腢臣奢侈,昏踰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徵。又前年京師地震土裂,[九]   裂者威分,震者人擾也。君以靜唱,臣以動和,威自上出,不趣於下,禮之政也。竊懼聖思厭倦,制不專己,恩不忍割,與觿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   洪範曰:『臣有作威作福玉食,害於而家,凶於而國。』天鑒孔明,雖□不失,□異示人,前後數矣,而未見所革,以復往悔。[一0]自非聖人,不能無過。   願陛下思惟所以稽古率舊,勿令刑德八柄,不由天子。[一一]若恩從上下,事依禮制,禮制修則奢僭息,事合宜則無凶咎。然後神望允塞,□消不至矣。」   注[一]傾覆謂順帝為太子時廢為濟陰王。蟠音薄寒反。廣雅曰:「蟠,曲也。」   揚雄方言曰:「未升天龍謂之蟠。」   注[二]倥音口弄反,□音子弄反。埤蒼曰:「倥□,窮困也。」亦謂順帝被廢時也。   注[三]左傳曰:「晉侯在外十九年矣,險阻艱難備嘗之矣,人之情偽盡知之矣。」   注[四]事具宦者傳。   注[五]性者生之質,情者性之欲。性善情惡,情勝則荒淫也。   注[六]楚辭曰:「瞻前而顧後兮,援鏡自戒。」謂引前事以為鏡而自戒□也。韓詩外傳曰:「明鏡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注[七]辟,罪也,音頻亦反。   注[八]恆,常也。若,順也。孔安國注洪範云:「君行僭差則常陽順之,常陽則多旱也。」   注[九]順帝永建三年正月,京師地震也。   注[一0]革,改也。復,反也。   注[一一]周禮,太宰以八柄詔王馭腢臣,一曰爵,二曰祿,三曰予,四曰置,五曰生,六曰奪,七曰廢,八曰誅。   初,光武善讖,及顯宗、肅宗因祖述焉。自中興之後,儒者爭學圖緯,兼復附以訞言。衡以圖緯虛妄,非聖人之法,乃上疏曰:「臣聞聖人明審律歷以定吉凶,重之以卜筮,雜之以九宮,[一]經天驗道,本盡於此。或觀星辰逆順,寒燠所由,或察龜策之占,巫覡之言,[二]其所因者,非一術也。立言於前,有征於後,故智者貴焉,謂之讖書。讖書始出,蓋知之者寡。自漢取秦,用兵力戰,功成業遂,可謂大事,當此之時,莫或稱讖。若夏侯勝、眭孟之徒,以道術立名,其所述著,無讖一言。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閱定九流,亦無讖錄。成、哀之後,乃始聞之。[三]尚書堯使迺理洪水,九載績用不成,迺則殛死,禹乃嗣興。[四]而春秋讖云『共工理水』。凡讖皆雲黃帝伐蚩尤,而詩讖獨以為『蚩尤敗,然後堯受命』。春秋元命包中有公輸班與墨翟,事見戰國,非春秋時也。[五]又言『別有益州』。益州之置,在於漢世。   [六]其名三輔諸陵,世數可知。至於圖中訖於成帝。一卷之書,互異數事,聖人之言,埶無若是,殆必虛偽之徒,以要世取資。往者侍中賈逵摘讖互異三十餘事,諸言讖者皆不能說。至於王莽篡位,漢世大禍,八十篇何為不戒?則知圖讖成於哀平之際也。且河洛、六蓺,篇錄已定,後人皮傅,無所容篡。[七]   永元中,清河宋景遂以歷紀推言水□,而偽稱洞視玉版。[八]或者至於□家業,入山林。後皆無效,而復采前世成事,以為證驗。至於永建復統,則不能知。[九]   此皆欺世罔俗,以昧埶位,情偽較然,莫之糾禁。且律歷、卦候、九宮、風角,數有征效,世莫肯學,而競稱不佔之書。[一0]譬猶畫工,惡圖犬馬而好作鬼魅,誠以實事難形,而虛偽不窮也。[一一]宜收藏圖讖,一禁絕之,則朱紫無所眩,典籍無瑕玷矣。」   注[一]易干鑿度曰:「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鄭玄注云:「太一者,北辰神名也。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於中央。中央者,*(地神)**[北辰]*之所居,故謂之九宮。天數大分,以陽出,以陰入。   陽起於子,陰起於午,是以太一下九宮,從坎宮始,自此而從於坤宮,又自此而從於震宮,又自此而從於巽宮,所以*(從)**[行]*半矣,還息於中央之宮。   既又自此而從於干宮,又自此而從於兌宮,又自此而從於艮宮,又自此而從於離宮,行則周矣,上游息於太一之星而反紫宮。行起從坎宮始,終於離宮也。」   注[二]前書曰:「齊肅聰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覡音胡歷反。   注[三]眭弘字孟,魯國蕃人也。昭帝時,以明經為議郎。夏侯勝字長公,東平人,好洪範五行傳說,宣帝時為太子太傅。又成、哀時,有詔使劉向及子歆於秘書校定經、傳、諸子等。九流謂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見蓺文志、並無讖說也。   注[四]殛,誅死也。   注[五]衡集云「班與墨翟並當子思時,出仲尼後」也。   注[六]前書武帝始置益州。   注[七]衡集上事云:「河洛五九,六蓺四九,謂八十一篇也。」傅音附。臣賢案:   衡集云:「後人皮傅,無所容竄。」又揚雄方言曰:「秦、晉言非其事謂之皮傅。」   謂不深得其情核,皮膚淺近,強相傅會也。後人不達皮膚之意,流俗本多作「頗傳」者,誤也。無所容竄謂不容妄有加增也。莊子曰:「竄句籍辭。」續漢書亦作「竄」。本作「篡」者,義亦通也。   注[八]遯甲開山圖曰:「禹游於東海,得玉珪,碧色,長一尺二寸,圓如日月,以自照,自達幽冥。」言宋景歷紀推知水□,非洞視玉版所見也。   注[九]永建,順帝即位年也。復統謂廢而復立,言讖家不論也。   注[一0]謂競稱讖書也。   注[一一]韓子曰「客為齊王畫者。問:『畫孰難?』對曰:『狗馬最難。』『孰易?』『鬼魅最易。』狗馬,人所知也,故難;鬼魅無形,故易」也。   後遷侍中,帝引在帷幄,諷議左右。嘗問衡天下所疾惡者。宦官懼其毀己,皆共目之,衡乃詭對而出。閹豎恐終為其患,遂共讒之。   衡常思圖身之事,以為吉凶倚伏,幽微難明,乃作思玄賦,[一]以宣寄情志。   其辭曰:   注[一]玄,道也,德也。老子曰:「玄之又玄,觿妙之門。」   仰先哲之玄訓兮,雖彌高其弗違。[一]匪仁裡其焉宅兮,匪義多其焉追?[二]   潛服膺以永靚兮,綿日月而不衰。[三]伊中情之信修兮,慕古人之貞節。[四]   竦余身而順止兮,遵繩墨而不跌。[五]志團團以應懸兮,誠心固其如結。[六]   旌性行以制佩兮,佩夜光與瓊枝。[七]□幽蘭之秋華兮,又綴之以江蘺。[八]   美襞積以酷裂兮,允塵邈而難虧。[九]既姱麗而鮮雙兮,非是時之攸珍。[一0]   奮余榮而莫見兮,播餘香而莫聞。幽獨守此仄陋兮,敢怠皇而捨勤。[一一]幸二八之遻虞兮,喜傅說之生殷;尚前良之遺風兮,恫後辰而無及。[一二]何孤行之煢煢兮,孑不腢而介立?感鸞鷖之特棲兮,悲淑人之稀合。[一三]   注[一]玄訓,道德之訓也。論語顏回曰:「仰之彌高。」   注[二]論語孔子曰:「里仁為美,宅不處仁,焉得知?」裡、宅,皆居也。   注[三]說文曰:「膺,匈也。」禮記曰:「服膺拳拳而不息。」靚音才性反。前書音義曰:「靚與『靜』同。」   注[四]修謂自修為善也。楚辭曰:「苟中情其好修兮。」   注[五]竦,企立也。禮記曰:「為人臣止於恭,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跌,蹉也,音徒結反。繩墨諭禮法也。楚辭曰:「遵繩墨而不頗。」   注[六]團團,垂魍也。詩曰:「心之憂矣,如或結之。」   注[七]旌,明也。夜光,美玉。瓊枝,玉樹。以諭堅貞也。楚辭曰「折瓊枝以繼佩」也。   注[八]案:□音租緩反。字書亦「纂」字也。纂,系也。諸家音並戶珪反,誤也。江蘺,香草也。本草經曰:「蘪蕪,一名江蘺。」即芎藭苗也。楚辭曰:「扈江蘺與薜芷兮,紉秋蘭以為佩。」皆取芬芳以象德也。   注[九]襞積,衣彝也。酷裂,香氣盛也。司馬相如曰:「酷裂淑郁。」又曰:「襞積褰皺。」允,信也。塵,久也。邈,遠也。虧猶歇也。衣服芬芳,久而不歇,以喻道德著美,幽而不屈也。   注[一0]姱音口瓜反。王逸注楚詞曰:「姱,好也。」攸,所也。言德雖美好,而時人不珍也。   注[一一]怠,惰也。皇,暇也。捨,廢也。   注[一二]二八,八元、八愷也。遻,遇也,音五故反。虞,虞舜也。尚,慕也。   恫,痛也,音通。辰,時也。痛己後時而不及之也。   注[一三]山海經曰,女默山有鳥,五采,名曰鸞,見則天下安寧。又曰,九疑山有五采之鳥,名鷖。淑,善也。特,獨也。言靈鳥既獨棲,善人亦少合也。   彼無合其何傷兮,患觿偽之冒真。旦獲讟於腢弟兮,啟金縢而乃信。[一]覽蒸民之多僻兮,畏立辟以危身。[二]曾煩毒以迷或兮,羌孰可與言己?[三]私湛憂而深懷兮,思繽紛而不理。[四]願竭力以守義兮,雖貧窮而不改。執雕虎而試象兮,阽焦原而跟止。[五]庶斯奉以周旋兮,要既死而後已。[六]俗遷渝而事化兮,泯規矩之圜方。[七]珍蕭艾於重笥兮,謂蕙芷之不香。[八]斥西施而弗御兮,羈要褭以服箱。[九]行陂僻而獲志兮,循法度而離殃。[一0]惟天地之無窮兮,何遭遇之無常!不抑操而苟容兮,譬臨河而無航。[一一]欲巧笑以干媚兮,非余心之所嘗。襲溫恭之黻衣兮,披禮義之繡裳。[一二]辮貞亮以為鞶兮,雜技蓺以為珩。[一三]昭彩藻與雕琢兮,璜聲遠而彌長。[一四]淹棲□以恣欲兮,耀靈忽其西藏。[一五]恃己知而華予兮,鶗□鳴而不芳。[一六]冀一年之三秀兮,遒白露之為霜。[一七]時亹亹而代序兮,疇可與乎比伉?[一八]   咨妒嫮之難並兮,想依韓以流亡,[一九]恐漸冉而無成兮,留則蔽而不章。   注[一]旦,周公也。讟,謗也。信音申。成王立,周公攝政,其弟管叔、蔡叔等謗言,雲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誅二叔。秋大孰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成王與大夫啟金縢之書,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策,方信周公忠於國家也。事見尚書。   注[二]蒸,觿也。僻,邪也。辟,法也。詩曰「人之多僻,無自立辟」也。   注[三]曾,重也。羌,發語辭也。言己之志,無可為言之也。   注[四]湛音沉。繽紛,亂魍也。   注[五]雕虎,有文也。阽,臨也。焦原,原名也。跟,足踵也。屍子曰:「中黃伯曰:『我左執太行之獶,右執雕虎,唯象之未試,吾或焉。有力者則又願為牛,與象,自謂天下之義人也。惡乎試之?曰,夫貧窮,太行之獶也;跡賤者,義之雕虎也。吾日試之矣。』」又曰:「莒國有名焦原者,廣尋,長五十步,臨百刃之溪,莒國莫敢近也。有以勇見莒子者,獨□行劑踵焉,此所以服莒國也。   夫義之為焦原也高矣,此義所以服一世也。」衡言躬履仁義,不避險難,亦足以服一代之人也。   注[六]左傳史克曰:「奉以周旋,不敢失墜。」論語孔子曰:「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注[七]化,變也。泯,滅也。   注[八]蕭,蒿也。笥,篋也。蕙、芷,並香草也。貴蕭艾,喻任小人。謂蕙芷為不香,喻□賢人也。   注[九]斥,遠也。西施,越之美女也。要音於皎反。褭音奴了反。呂氏春秋曰:   「要褭,古之駿馬也。」服,駕也。箱,車也。言□遠美女,又以駿馬駕車,並喻不能用賢也。   注[一0]陂,不正也。離,被也。   注[一一]航,船也。孫卿子曰:「偷合苟容以持祿。」周書陰符曰:「四輔不存,若濟河無舟矣。」   注[一二]襲,重也。周禮黑與青謂之黻,五色備曰繡。   注[一三]說文曰:「辮,交織也。」音蒱殄也。禮記曰:「男鞶革,*(革)**[女]*鞶絲。」鄭玄注云:「鞶,小囊,盛帨巾也。」摠,佩玉也。   注[一四]璜,佩玉也。爾雅曰:「半璧曰璜。」言佩服之美,喻道德之盛也。   注[一五]淹,久也。棲□,游息也。耀靈,日也。楚辭曰:「耀靈安藏。」言年歲之蹉跎也。   注[一六]己知猶知己也。華,榮也。予,衡自謂也。鶗□,鳥名,喻讒人也。   廣雅曰:「鷤栴,布谷也。」楚辭曰:「恐鷤栴之先鳴兮,使夫百草為之不芳。」   王逸注云:「以喻讒言先至,使忠直之士被罪也。」言恃知己以相榮,反遇讒而見害也。   注[一七]三秀,芝草也。楚辭曰:「采三秀於山閒。」說文曰:「遒,迫也。」   方秀遇霜,喻以賢被讒也。   注[一八]亹亹,進貌也。謂四時更進而代序。疇,誰也。伉,偶也。伉,協韻音苦郎反。   注[一九]咨,歎也。妒,忌也。嫮,美也,音胡故反。楚辭曰:「嫮目宜笑。」   言嫉妒者,憎惡美人,故難與並也。韓謂齊仙人韓終也。為王採藥,王不肯服,終自服之,遂得仙。楚辭曰:「羨韓觿之得一。」流亡謂流遁亡去也。   心猶與而狐疑兮,即岐址而攄情。[一]文君為我端蓍兮,利飛遁以保名。[二]   歷觿山以周流兮,翼迅風以揚聲。[三]二女感於崇岳兮,或冰折而不營。[四]   天蓋高而為澤兮,誰雲路之不平![五]□自強而不息兮,蹈玉階之嶢崢。[六]   懼筮氏之長短兮,鑽東□以觀禎。[七]遇九□之介鳥兮,怨素意之不逞。[八]   游塵外而瞥天兮,據冥翳而哀鳴。[九]鵰鶚競於貪婪兮,我修絜以益榮。[一0]   子有故於玄鳥兮,歸母氏而後寧。[一一]   注[一]岐址,山足也。周文王所居也。   注[二]文君,文王也。端,正也。楚辭曰:「詹尹端策拂龜。」周易遁卦上九曰:   「肥遁無不利。」淮南九師道訓曰:「遁而能飛,吉孰大焉?」   注[三]遁卦艮下幹上,艮為山,故曰歷觿山。從二至四為巽,巽為風,故曰翼迅風也。   注[四]遁上九變而為鹹。鹹,感也。鹹卦艮下兌上,從二至四為巽,與兌為二女也。崇岳謂艮也。從三至五為干。易說卦曰:「干為冰,兌為毀折。」陽不求陰,故曰冰折而不營也。   注[五]干變為兌,干為天,兌為澤,故曰天為澤。言天高尚為澤,誰雲路之不平?言可行也。   注[六]□,勉也。干為金玉,故曰玉階。嶢崢,高峻魍。嶢音堯。崢音士耕反。   注[七]左傳晉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言筮之未盡,復以龜卜之也。   周禮「龜人掌六龜之屬,東龜曰果屬,其色青」也。   注[八]詩小雅曰:「鶴鳴九□。」注云:「□,澤中溢水出所為也。自外數至九,喻深遠也。」介,耿介也。龜經有棲鶴兆也。言卜得鶴兆也。逞,快也,協韻音丑貞反。   注[九]瞥,視也,音普列反。冥翳,高遠也。   注[一0]鵰、鶚,鷙鳥也,以喻讒佞也。   注[一一]子謂衡也。有故於玄鳥謂卜得鶴兆也。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吾與汝糜之。」言子歸母氏然後得寧,猶臣遇賢君方享爵祿。勸衡求聖君以仕之也。   占既吉而無悔兮,簡元辰而俶裝。[一]旦余沐於清原兮,晞余發於朝陽。[二]   漱飛泉之瀝液兮,咀石菌之流英。[三]翾鳥舉而魚躍兮,將往走乎八荒。[四]過少皞之窮野兮,問三丘乎句芒。[五]何道真之淳粹兮,去穢累而票輕。[六]登蓬萊而容與兮,鰲雖抃而不傾。[七]留瀛洲而采芝兮,聊且以乎長生。[八]憑歸雲而遐逝兮,夕余宿乎扶桑。[九]腔青岑之玉醴兮,餐沆瀣以為糧。[一0]發昔夢於木禾兮,谷櫫□之高岡。[一一]朝吾行於湯谷兮,從伯禹於稽山。[一二]   集腢神之執玉兮,疾防風之食言。[一三]   注[一]悔,惡也。元辰,吉辰也。俶,整也。   注[二]晞,干也。朝陽,日也。爾雅曰:「山東曰朝陽。」楚辭曰「朝濯發於陽谷,夕晞余身乎九陽」也。   注[三]瀝液,微流也。咀,嚼也。石菌,芝也。英,華也。   注[四]翾,飛也,音許緣反。走猶赴也,音奏。八荒,八方荒遠地也。淮南子曰:「登太山,履石封,以望八荒。」   注[五]帝王紀曰:「少昊邑於窮桑,都曲阜,故或謂之窮桑帝。」地在魯城北。   衡欲往東方,故先過窮桑之野。三丘,東海中三山也,謂蓬萊、方丈、瀛洲。   句芒、木正,東方之神也。   注[六]道真謂道德之真。班固幽通賦曰:「矧沉躬於道真。」不澆曰淳,不雜曰粹。票音匹妙反,猶飄颻也。   注[七]鰲,大龜也。列子曰:「勃海之東有大壑焉,其中有五山,一曰岱輿,二曰員嶠,三曰方壺,四曰瀛洲,五曰蓬萊。隨波上下往還,不得暫峙。仙聖訴於帝,使巨鰲十五舉首而戴之,迭為三番,六萬歲一交焉,五山始不動。」*音皮媛反。楚辭曰:「鰲戴山抃。」說文曰:「抃,□手也。」   注[八]東方朔十洲記曰「瀛洲,在東海之東,上生神芝仙草,有玉石膏出泉如酒味,名之為玉酒,飲之令人長生」也。   注[九]扶桑,日所出,在湯谷中,其桑相扶而生。見淮南子。   注[一0]爾雅曰:「山小而高曰岑。」郭璞注曰:「言岑崟也。」楚辭曰:「餐六氣而飲沆瀣。」王逸注云:「沆瀣,夜半氣也。」「糧」或作「粻」。   注[一一]山海經曰:「櫫□墟在西北,方八百里,高萬仞,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昔,夜也。谷,生也。衡此夜夢禾生於櫫□山之上,即下文云「抨巫咸作占夢,含嘉秀以為敷」是也。衡集注及近代註解皆云「昔日夢至木禾,今親往見焉,是為發昔夢也。」臣賢案:衡之此賦,將往走乎八荒以後,即先往東方,次往南方,乃適西方,此時正在湯谷、扶桑之地,櫫□乃西方之山,安得已往櫫□見木禾乎?良由尋究不精,致斯謬耳。   注[一二]湯谷,日所出也。孔安國注尚書曰:「禹代迺為崇伯,故稱伯。」吳越春秋曰:「禹登茅山,大會計理國之道,故更名其山曰會稽」也。   注[一三]左傳曰:「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國語仲尼曰:「昔禹致腢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客曰:「敢問誰為神?」仲尼曰:   「山川之守,足以紀綱天下者,其守為神。」食言謂後至也。爾雅曰:「食,偽也。」   指長沙以邪徑兮,存重華乎南鄰。[一]哀二妃之未從兮,翩儐處彼湘瀕。[二]   流目眺夫衡阿兮,睹有黎之圮墳;痛火正之無懷兮,托山陂以孤魂。[三]愁蔚蔚以慕遠兮,越卬州而愉敖。[四]躋日中於昆吾兮,憩炎天之所陶。[五]揚芒熛而絳天兮,水泫沄而湧濤。[六]溫風翕其增熱兮,惄鬱邑其難聊。[七]顝羈旅而無友兮,余安能乎留茲?[八]   注[一]長沙,今潭州也。從稽山西南向長沙,故雲邪徑。存猶問也。重華,舜名。葬於蒼梧,在長沙南,故云「南鄰」也。   注[二]二妃,舜妻堯女娥皇、女英。翩,連翩也。儐,□也。瀕,水涯也。劉向列女傳曰:「舜陟方,死於蒼梧,二妃死於江、湘之閒,俗謂之湘君、湘夫人也。」禮記云「舜葬蒼梧,二妃不從」也。   注[三]衡阿,衡山之曲也。黎,顓頊之子祝融也,為高辛氏之火正,葬於衡山。   圮,毀也。盛弘之荊州記云:「衡山南有南正重黎墓。楚靈王時山崩,毀其墳,得營丘九頭圖焉。」   注[四]河圖曰:「天有九部八紀,地有九州八柱。東南神州曰晨土,正南卬州曰深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土,正中冀州曰白土,西北柱州曰肥土,北方玄州曰成土,東北鹹州曰隱土,正東揚州曰信土。」愉,樂也。敖,游也。   注[五]淮南子曰:「日至於昆吾,是謂正中。」高誘注云:「昆吾,丘名,在南方。」憩,息也。東方朔神異經曰:「南方有火山,長四十里,廣四五里,晝夜火然。」陶猶炎熾也。   注[六]芒,光芒也。字林曰:「熛,飛火也。」音必遙反。泫音胡犬反,沄音戶昆反,並水流魍也。   注[七]溫風,炎風也。淮南子曰:「南方之極,自北戶之外,南至委火、炎風之野,二萬二千里。」惄音奴覿反。爾雅曰「惄,思也」。   注[八]顝,獨也,音苦骨反。不能留此,將復西行也。   顧金天而歎息兮,吾欲往乎西嬉。[一]前祝融使舉麾兮,纚朱鳥以承旗。[二]   躔建木於廣都兮,拓若華而躊躇。[三]超軒轅於西海兮,跨汪氏之龍魚;聞此國之千歲兮,曾焉足以娛余?[四]   注[一]金天氏,西方之帝少□也。嬉,戲也。   注[二]繩,系也,音山綺反。朱鳥,鳳也。楚辭曰「凰皇翼其承旗」也。   注[三]躔,次也。拓猶折也。淮南子曰:「建木在廣都,若木在建木西,末有十日,其華照地。」山海經曰,廣都之野,後稷葬焉。楚辭曰:「折若木以拂日。」   躊躇猶俳回也。躊音直流反。躇音直余反。   注[四]山海經曰「軒轅之國,在窮山之際,其*(不)**[下]*壽者八百歲。龍魚在其北,一曰蝦魚,有神巫乘此以行九野。一曰□魚,在汪野北,其為魚也如鯉魚。白人之國在龍魚北」也。   思九土之殊風兮,從蓐收而遂徂。[一]欻神化而蟬蛻兮,朋精粹而為徒。[二]   蹶白門而東馳兮,雲台行乎中野。[三]亂弱水之潺湲兮,逗華陰之湍渚。[四]   號馮夷俾清津兮,棹龍舟以濟予。[五]會帝軒之未歸兮,悵相佯而延佇。[六]   呬河林之蓁蓁兮,偉關睢之戒女。[七]黃靈詹而訪命兮,摎天道其焉如。[八]   曰近信而遠疑兮,六籍闕而不書。[九]神逵昧其難覆兮,疇克謨而從諸?[一0]   牛哀病而成虎兮,雖逢昆其必噬。[一一]□令殪而屍亡兮,取蜀禪而引世。[一二]死生錯而不齊兮,雖司命其不晰。[一三]竇號行於代路兮,後膺祚而繁廡。   [一四]王肆侈於漢庭兮,卒銜恤而絕緒。[一五]尉尨眉而郎潛兮,逮三葉而遘武。[一六]董弱冠而司袞兮,設王隧而弗處。[一七]夫吉凶之相仍兮,恆反側而靡所。穆負天以悅牛兮,豎亂叔而幽主。[一八]文斷袪而忌伯兮,閹謁賊而寧後。[一九]通人闇於好惡兮,豈愛惑之能剖?[二0]嬴擿讖而戒胡兮,備諸外而發內。[二一]或輦賄而違車兮,孕行產而為對。[二二]慎醋顯於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誶。[二三]梁叟患夫黎丘兮,丁厥子而事刃,親所睇而弗識兮,矧幽冥之可信。[二四]毋綿攣以涬己兮,思百憂以自疢。[二五]彼天監之孔明兮,用棐忱而佑仁。[二六]湯蠲體以禱祈兮,蒙厖禠以拯人。[二七]景三慮以營國兮,熒惑次於它辰。[二八]魏顆亮以從理兮,鬼亢回以敝秦。[二九]   咎繇邁而種德兮,德樹茂乎英、六。[三0]桑末寄夫根生兮,卉既雕而已毓。[三一]有無言而不讎兮,又何往而不復?[三二]盍遠多以飛聲兮,孰謂時之可蓄?   [三三]   注[一]九土,九州也。蓐收,西方神也。徂,往也。欲還中土也。   注[二]欻,疾貌也,音許勿反。蛻音稅。說文曰:「*[蛻]*,蟬憨*(蛻)*所解皮也。」言去故就新,若蟬之蛻也。朋猶侶也。粹,美也。   注[三]蹶音厥。鄭玄注禮記云:「蹶,行處之貌也。」淮南子曰:「自東北方曰方土之山,曰蒼門;東方曰東極之山,*[曰]*開明之門;東南方曰波母之山,曰陽門;南方*[曰]*南極之山,曰暑門;西南方曰編駒之山,曰白門;西方曰西極之山,曰閭闔之門;西北方曰不周之山,曰幽都之門;北方曰北極之山,曰寒門。凡八極之雲,是雨天下,八門之風,是節寒暑。」爾雅曰:「台,我也。」野,協韻音神渚反。   注[四]正絕流曰亂。山海經曰:「櫫□之丘,其下有弱水之川環之。」注云:「其水不勝鳥毛。」潺湲,流貌也。逗,止也。華陰,華山之北也。臨河,故云「湍渚」。   注[五]號,呼也。聖賢頤墓記曰:「馮夷者,弘農華陰潼鄉堤首裡人,服八石,得水仙,為河伯。」龍魚河圖曰:「河伯姓呂名公子,夫人姓馮名夷。」俾,使也。清,靜也。津,濟度處。靜之使無波濤也。棹,鐐也。淮南子曰:「龍舟,鷁首,浮吹以虞。」予,我也。   注[六]帝軒,黃帝也。鑄鼎於湖,在今湖城縣,與河、華相近。未歸謂黃帝得仙升天,神靈未歸。相佯猶俳回也。   注[七]呬音許吏反。爾雅曰:「呬,息也。」蓁蓁,茂盛貌。山海經云:「北望河林,其狀如蒨。」偉,美也。詩國風曰:「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仇。」衡鶯河洲而思之也。   注[八]黃靈,黃帝神也。爾雅曰:「詹,至也。訪,謀也。摎,求也。」   注[九]曰,黃帝荅言也。六籍,六經也。   注[一0]逵,道也。爾雅曰:「覆,審也。疇,誰也。謨,謀也。」   注[一一]昆,兄也。淮南子曰:「昔公牛哀病七日,化而為虎。其兄覘之,虎搏而殺之,不知其兄也。」   注[一二]□令,蜀王名也。令音靈。殪,死也。禪,傳位也。引,長也。揚雄蜀王本紀曰「荊人□令死,其屍流亡,隨江水上至成都,見蜀王杜宇,杜宇立以為相。杜宇號望帝,自以德不如□令,以其國禪之,號開明帝。下至五代,有開明尚,始去帝號,復稱王」也。   注[一三]錯,交錯也。司命,天神也。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為滅黨,長八尺,小鼻,望羊,多髭,□瘦,通於命運期度。」晰,明也,協韻音之逝反。   注[一四]竇謂孝文竇皇后也。繁廡,茂盛也。呂太后時,出宮人以賜諸王,竇姬家在清河,願如趙近家,遺宦者吏,必置我趙伍中。宦者忘之,誤置代伍中,姬涕泣不欲往,相強乃行。至代,代王獨幸竇姬,生景帝,後立為皇后。景帝生十四子,後至光武中興也。   注[一五]王謂孝平王皇后,莽之女也。前書聘以黃金二萬斤,遣劉歆奉乘輿法駕,迎後於第。及莽篡位,後常稱疾不朝,會莽誅,後自投火中而死。恤,憂也。詩小雅曰:「出則銜恤。」絕緒言無後也。   注[一六]尉謂都尉顏駟也。尨,蒼雜色也。遘,遇也。漢武故事曰:「上至郎署,見一老郎,鬢眉皓白,問:『何時為郎?何其老也?』對曰:『臣姓顏,名駟,以文帝時為郎。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老而臣尚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葉不遇也。』上感其言,擢為會稽都尉」也。   注[一七]董賢字聖卿,哀帝時為大司馬,年二十二。袞,三公服也。時哀帝令為賢起頤,至尊無以加。及帝崩,王莽殺賢於獄中。左傳曰,晉侯請隧,曰:「王章也。」禮記曰「二十曰弱冠」也。   注[一八]穆,魯大夫叔孫豹也,謚曰穆。牛謂豎牛,豹之子也。幽,閉也。大夫稱主。左傳曰,叔孫豹奔齊,宿於庚宗,遇婦人而私焉。至齊,夢天壓己,弗勝,顧而見人,號之曰「牛,助余」,乃勝之。及後還魯,庚宗之婦人獻以雉,曰:「余子長矣。」召而見之,則所夢也。遂使為豎,有寵。及穆子遇疾,豎牛欲亂其室,曰:「夫子疾病,不欲見人。」牛不進食,穆子遂餓而死。   注[一九]文,晉文公也。袪,袂也。忌,怨也。伯謂伯楚也。謁,告也。賊謂呂甥、冀芮等。寧,安也。後,文公也。初,晉獻公使寺人勃鞮伐公於蒲城,公踰垣,勃鞮斬其袪。及公入國,呂甥、冀芮謀作亂,伯楚知之,以告公。公會秦伯於王城,殺呂、□。伯楚,勃鞮字也。事見國語也。   注[二0]通人謂穆子、文公等。闇於好惡謂初悅豎牛,後以餓死;始怨勃鞮,終能告賊。剖,分也。言通人尚闇於好惡,況愛寵昏惑者豈能分之?   注[二一]嬴,秦姓也。擿猶發也。謂始皇發讖,云「亡秦者胡」,乃使蒙恬北築長城,以為外備,而不知胡亥竟為趙高所殺,秦氏遂亡,是發內。   注[二二]輦,運也。違,避也。車謂張車子也。有夫婦夜田者,天帝見而矜之,問司命曰:「此可富乎?」司命曰:「命當貧,有張車子財可以借而與之期。曰,車子生,急還之。」田者稍富,及期,夫婦輦其賄以逃。同宿有婦人,夜生子,問名於其父,父曰:「生車閒,名車子。」其家自此之後遂大貧敝。見搜神記。   注[二三]爾雅曰:「誶,告也。」左傳曰:「日有食之。梓慎曰:『將水。』叔孫昭子曰:『旱也。』後果大旱。」又曰「宋、□、陳、鄭將火,鄭大夫裨醋請瓘斝、玉瓚禳火,子產弗予。醋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子產曰:『天道遠,人道邇,非爾所及。』遂不與,亦不復火」也。   注[二四]梁叟,梁國之老人也。丁,當也。睇,視也。矧,況也。呂氏春秋曰:   「梁北有黎丘鄉,鄉有丈人往市,醉而歸者,黎丘奇鬼效其子之狀而道苦之。   丈人醒,謂其子曰:『吾為而父,我醉,女道苦我,何故?』其子泣曰:『必奇鬼也。』丈人明日之市,醉,其真子迎之,丈人拔劍而刺之。」事音側利反。   前書音義曰「江東人以物插地中為事」也。   注[二五]綿攣猶牽制也。涬音胡鼎反。衡集注云:「涬,引也。言勿牽制於俗,引憂於己。」詩曰:「無思百憂,秖自重兮。」   注[二六]監,視也,孔,甚也。棐,輔也。忱,誠也。佑,助也。言天之視人甚明,唯輔誠信而助仁德也。尚書曰:「天監厥德。」又曰:「天威棐忱。」   注[二七]蠲,絜也。祈,求也。爾雅曰:「厖,大也。禠,福也。」帝王紀曰:   「湯時大旱七年,殷史卜曰:『當以人禱。』湯曰:『必以人禱,吾請自當。』遂齋戒,翦發斷爪,以己為牲,禱於桑林之社,果大雨。」言蒙天大福以拯救人。衡集「祈」字作「祊」。祊,祭也。禠音斯。   注[二八]景,宋景公也。三慮謂三善言也。景公有疾,司馬子韋曰:「熒惑守心。   心,宋之分野。君當祭之,可移於相。」公曰:「相,股肱也。除心腹之疾而寘之股肱,可乎?」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所以為國,無民何以為君?」   曰:「可移於歲。」公曰:「歲,所以養人也。歲不登,何以畜人乎?」子韋曰:   「君善言三,熒惑必退三捨。」見呂氏春秋也。   注[二九]魏顆,魏武子之子也。亮,信也。左傳曰,晉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妾。」   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   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治命,余是以報也。」   注[三0]尚書曰:「咎繇邁種德。」注云:「邁,行也。種,布也。」英、六,並國名。咎繇能行布道德,子孫茂盛,封於英、六。帝王紀:「□陶卒,葬之於六,禹封其少子於六,以奉其祀。」六故城在今壽州安豐縣南也。   注[三一]根生謂寄生也。言百草至寒皆彫落,唯寄生獨榮於桑之末。本草經:「桑上寄生,一名寄屑,一名寓木,一名宛童。」以喻咎繇封於英、六,余國先滅,英、六獨存也。   注[三二]言咎繇布德行仁,慶流後裔,詩曰:「無言不讎。」易曰:「無往不復」也。   注[三三]盍,何不也。蓄猶待。言何不遠遊以飛聲譽,誰謂時之可待?言易逝也。   仰矯首以遙望兮,魂□惘而無疇。[一]偪區中之隘陋兮,將北度而宣游。[二]   行積冰之磑磑兮,清泉冱而不流。[三]寒風淒而永至兮,拂穹岫之騷騷。玄武縮於殼中兮,螣蛇蜿而自糾。[四]魚矜鱗而□凌兮,鳥登木而失條。[五]坐太陰之屏室兮,慨含欷而增愁。[六]怨高陽之相寓兮,□顓頊之宅幽。[七]庸織絡於四裔兮,斯與彼其何瘳?[八]望寒門之絕垠兮,縱余增乎不周。[九]迅蹣潚其媵我兮,騖翩躑而不禁。[一0]趨谽□之洞穴兮,摽通淵之碄碄。[一一]   經重陰乎寂寞兮,愍墳羊之潛深。[一二]   注[一]□惘猶敞怳也。   注[二]偪,迫也。宣,□也。   注[三]淮南子曰:「北方之極,自九澤窮大海之極,有凍寒積*(水)**[冰]*雪雹腢冰之野。」磑音牛哀反。世本云:「公輸作石磑。」說文曰:「皚皚,霜雪之貌也。」蓋古字「磑」與「皚」通。冱音胡故反。杜預注左傳云:「冱,閉也。」   注[四]玄武謂龜、蛇也。曲禮曰:「前朱爵而後玄武。」殼,龜甲也。爾雅曰:   「螣,螣蛇。」蜿,屈也。糾,纏結也。騷騷,協韻音修。糾音古由反。   注[五]矜,竦也。並猶聚也。凌,冰也,音力澄反。失條言寒也。   注[六]太陰,北方極陰之地也。楚詞曰:「選鬼神於太陰。」   注[七]高陽氏,帝顓頊也。山海經曰:「東北海之外,附禺之山,帝顓頊與九嬪葬焉。」相,視也。寓,居也。□,屈也,音乞鳳反。宅幽謂居北方幽都之地。尚書曰:「宅朔方曰幽都。」   注[八]庸,勞也。織絡猶經緯往來也。瘳,愈也。言勞於往來四方,經積冰炎火之地,彼此亦何差也。「織」或作「識」,「絡」或作「駱」。   注[九]淮南子曰:「北極之山,曰寒門。」楚辭曰:「踔絕垠乎寒門。」垠音玉巾反。廣雅曰:「垠,或作「限」也。   注[一0]*(躑)**[蹣]*,風也。潚,疾也,音肅。媵,送也。翩飄亦疾魍也。   禁,協韻音金。   注[一一]谽□,深魍也。谽音呼含反。□音呼加反。碄音林,亦深貌也。既游四方,又入地下。   注[一二]重陰,地中也。國語曰:「魯季桓子穿井,獲土缶,中有蟲若羊焉,使問仲尼。仲尼對曰:『土之怪曰墳羊。』」追慌忽於地底兮,軼無形而上浮。[一]出右密之闇野兮,不識蹊之所由。[二]   速燭龍令執炬兮,過鍾山而中休。[三]瞰瑤溪之赤岸兮,吊祖江之見劉。[四]   聘王母於銀台兮,羞玉芝以療饑;[五]戴勝憖其既歡兮,又誚余之行□。[六]   載太華之玉女兮,召洛浦之宓妃。[七]鹹姣麗以蠱媚兮,增嫮眼而蛾眉。[八]   舒妙婧之纖□兮,揚雜錯之簹徽。[九]離朱唇而微笑兮,顏的□以遺光。[一0]   獻環琨與璵縭兮,申厥好以玄黃。[一一]雖色艷而賂美兮,志浩蕩而不嘉。[一二]雙材悲於不納兮,並詠詩而清歌。[一三]歌曰:天地鞭熅,百卉含蘤。鳴鶴交頸,雎鳩相和。處子懷春,精魂回移。[一四]如何淑明,忘我實多。[一五]   注[一]慌忽,無形貌也。   注[二]右謂西方也。密,山名也。山海經曰,西北曰密山。黃帝取密山之玉策,投之鍾山之陰。闇,幽隱也。蹊,路也。   注[三]速,召也。燭龍,北方之神也。山海經曰:「西北海之外有神,人面蛇身,而赤其眼,及晦視乃明,不食不寢,是燭九陰,是謂燭龍。」炬,可以照明。   注[四]瑤溪,瑤岸也。山海經曰:「鍾山之東曰瑤岸。」又曰:「鍾山,其子曰鼓,其狀人面而龍身,是與欽廝殺祖江於櫫□之陽。」□音邳。爾雅曰:「劉,殺也。」   注[五]王母,西王母也。銀台,仙人所居也。羞,進也。本草經曰:「白芝,一名玉芝。」   注[六]山海經曰:「櫫□之丘,有人戴勝虎齒,有尾,穴處,名曰西王母。」憖,相傳音宜覲反。杜預注左傳:「憖,發語之音也。」臣賢案張揖字詁,憖,笑貌也,*(嗚)**[聽]*之別體,音許近反,與此義合也。   注[七]詩含神霧曰:「太華之山,上有明星玉女,主持玉漿,服之*(神)**[成]*仙。」宓妃,洛水神也。   注[八]姣,好也,音古巧反。蠱音野,謂妖麗也。嫮音胡故反,好貌也。楚辭曰「嫮目宜笑」也。   注[九]婧音財性反,謂妍婧也。簹音圭,婦人之上服。爾雅曰:「婦人之徽謂之褵。」郭璞注云:「即今之香纓也。」   注[一0]的□,明也。遺光言光彩射人也。   注[一一]環、琨,並玉珮也。白虎通曰「修道無窮即佩環,能本道德即佩琨」也。玄黃謂繒綺也。尚書曰:「厥篚玄黃。」言玉女、宓妃等既獻環珮,又贈以繒綺也。   注[一二]「賂」或作「貽」。浩蕩,廣大也。言不以玉女及贈遺為美也。楚辭曰:   「怨靈修之浩蕩。」   注[一三]雙材謂玉女、宓妃也,即上文所謂「二女感於崇岳」也。   注[一四]鞭熅,氣也。易系辭曰:「天地鞭熅。」張揖字詁曰:「蘤,古花字也。」   處子,處女也。懷,思也。莊子曰:「綽約若處子。」詩曰:「有女懷春。」   注[一五]淑,善也。詩曰:「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將荅賦而不暇兮,爰整駕而亟行。[一]瞻櫫□之巍巍兮,臨縈河之洋洋。伏靈□以負坻兮,□螭龍之飛梁。[二]登閬風之曾城兮,構不死而為默。[三]屑瑤繠以為炮兮,□白水以為漿。[四]抨巫咸以占夢兮,乃貞吉之元符。[五]滋令德於正中兮,*(合)**[含]*嘉*(秀)**[禾]*以為敷。[六]既垂穎而顧本兮,爾要思乎故居。[七]安和靜而隨時兮,姑純懿之所廬。[八]   注[一]賦謂玉女所歌詩也。亟,疾也,音紀力反。即上所謂「冰折不營」也。   注[二]山海經曰:「河出櫫□西北嵎。」縈,曲也。爾雅曰:「小沚曰坻。」謂水中高地,以龜負之,可以架橋也。□猶橫度也。廣雅曰「無角曰螭龍」也。   注[三]閬風,山名,在櫫□山上。楚詞曰:「登閬風而紲馬。」淮南子曰:「櫫□山有曾城九重,高萬一千里,上有不死樹在其西。」今以不死木為默也。   注[四]瑤,瓊也。楚辭曰:「屑瓊繠以為粻。」炮,糧也。□音*(居)**[古]*於反,謂酌也。河圖曰:「櫫山出五色流水,其白水東南流入中國,名為河」也。   注[五]抨,使也,音普耕反,又補耕反。巫咸,神巫也。山海經曰,大荒之中有靈山,巫咸、巫彭、巫謝等十巫。衡既夢木禾,今故令巫咸佔之也。元,善也。   注[六]滋,茂也。淮南子曰:「昏張中則務種穀。」說文曰:「禾,嘉谷也。至二月始生,八月而孰,得時之中,故謂之禾。」   注[七]穎,穟也。本,禾本也。言禾既垂穟顧本,人亦當思故居也。淮南子曰:   「孔子見禾三變,始於粟,生於苗,成於穟,乃歎曰:『我其首禾乎?』」高誘注云:「禾穟向根,君子不忘本也。」   注[八]姑,且也。懿,美也。廬猶居也。   戒庶寮以夙會兮,僉恭職而並迓。[一]豐隆軯其震霆兮,列缺曄其照夜。[二]   雲師□以交集兮,涷雨沛其灑塗。[三]轙琱輿而樹葩兮,擾應龍以服輅。[四]   百神森其備從兮,屯騎羅而星布。[五]振余袂而就車兮,修□揭以低昂。[六]   冠咢咢其映蓋兮,佩綝纚以輝煌。[七]僕夫儼其正策兮,八乘攄而超驤。[八]   氛旄溶以天旋兮,蜺旌飄而飛揚。[九]撫軨軹而還睨兮,心灼藥其如湯。[一0]   羨上都之赫戲兮,何迷故而不忘?[一一]左青琱以揵芝兮,右素威以司鉦。[一二]前長離使拂羽兮,委水衡乎玄冥。[一三]屬箕伯以函風兮,征淟涊而為清。   [一四]曳雲旗之離離兮,鳴玉鸞之譻譻。[一五]涉清霄而升遐兮,浮蔑蒙而上征。[一六]紛翼翼以徐戾兮,焱回回其揚靈。[一七]叫帝閽使辟扉兮,覿天皇於瓊宮。[一八]聆廣樂之九奏兮,展洩洩以肜肜。[一九]考理亂於律鈞兮,意建始而思終。[二0]惟盤逸之無斁兮,懼樂往而哀來。[二一]素撫弦而餘音兮,大容吟曰念哉。[二二]既防溢而靜志兮,迨我暇以□翔。[二三]出紫宮之肅肅兮,集大微之閬閬。[二四]命王良掌策駟兮,踰高閣之鏘鏘。[二五]建罔車之幕幕兮,獵青林之芒芒。[二六]   彎威弧之撥剌兮,射嶓頤之封狼。[二七]觀壁壘於北落兮,伐河鼓之磅硠。[二八]乘天潢之泛泛兮,浮雲漢之湯湯。[二九]倚招搖、攝提以低回□流兮,察二紀、五緯之綢繆遹皇。[三0]偃蹇夭矯彧以連捲兮,雜沓叢□颯以方驤。[三一]   □汨飂戾沛以罔象兮,爛漫麗靡□以迭逿。[三二]凌驚雷之□糝兮,弄狂電之淫裔。[三三]踰庬澒於宕冥兮,貫倒景而高厲。[三四]廓蕩蕩其無涯兮,乃今窮乎天外。   注[一]僉,皆也。迓,迎也。   注[二]豐隆,雷也。軯,聲也,音普耕反。震霆,霹靂也。霆音庭。列缺,電也。曄,光也。   注[三]雲師,屏翳也。□,陰兒,音徒感反。爾雅曰:「暴雨謂之涷。」沛,雨魍也。塗,協韻音徒故反。楚辭曰:「使涷雨兮灑塵。」   注[四]轙音魚綺反。爾雅曰:「載轡謂之轙。」郭璞注云:「轙,軶上環也,轡所貫也。」琱,以玉飾車也。樹,立也。葩,華也,於車上建華蓋。擾,馴也。   廣雅曰「有翼曰應龍」也。   注[五]周頌曰:「懷柔百神。」森,觿魍也。屯,聚也。   注[六]修,長也。揭,低昂魍也。   注[七]咢音五各反。一作「岌」,並冠高魍也。映蓋謂冠與車蓋相映也。綝音林,纚音離,盛魍也。輝音胡本反。光*也。   注[八]八乘,八龍也。楚辭曰:「駕八龍之蜿蜿。」攄猶騰也。   注[九]氛,天氣也。旌,羽旌也。溶音勇。王逸注楚辭曰:「溶,廣大魍也」。   蜺,雌虹也。   注[一0]軨音零。說文曰:「車輜閒橫木也。」楚辭曰:「倚結軨兮太息。」軹音之是反。杜子春注周禮云:「軹,兩堯也。」說文云:「車輪小穿也。」還睨,顧瞻也。藥音鑠,熱魍也。言顧瞻鄉國而心熱也。   注[一一]上都謂天上也。赫戲,盛魍也。衡既□歷四海,方欲游於天上,故雲何不忘其故居,而苦迷惑思之。   注[一二]青琱,青文龍也。揵,堅也,音巨偃反。芝,蓋也。素威,白武也。   禮記曰:「左青龍而右白武。」說文曰「鉦,鐃也,似鈴」也。   注[一三]長離,即鳳也。水衡,官名,主水官也。玄冥,水神也。司馬相如大人賦曰「前長離而後矞皇」也。   注[一四]箕伯,風師也。函猶含也。澄,清也。淟音它典反。涊音乃典反。楚辭曰:「切淟涊之流俗。」王逸注曰:「淟涊,垢濁也。」   注[一五]鸞,鈴也,在鑣。譻,聲也,音嚶。楚辭曰「鳴玉鸞之啾啾」也。   注[一六]霄,雲也。蔑蒙,氣也。蒙音莫孔反。上征,上於天也。揚雄甘泉賦曰:「浮蔑蒙而撇天。」   注[一七]翼翼,飛魍。戾,至也。回回,光魍。楚辭曰:「皇剡剡其揚靈。」王逸注云:「揚其光靈也。」   注[一八]閽,主門者。天皇,天帝也。揚雄甘泉賦曰:「選巫咸兮叫帝閽。」   注[一九]史記曰,趙簡子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遊於鈞天,廣樂九奏。」   左傳,鄭莊公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   「肜」與「融」同也。   注[二0]詩序曰:「太平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律,十二律也。樂□圖征曰:「聖人承天以立均。」宋均注曰:「均長八尺,施弦以調六律也。」建,立也。衡言聽九奏之樂,考政化之得失,而思其終始也。   注[二一]盤,樂也。逸,縱也。斁,厭也,音亦,又音徒故反,古「度」字也。   莊子曰:「樂未畢也,哀又繼之。」   注[二二]素,素女也。史記曰:「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琴)**[瑟]*。」大容,黃帝樂師也。念哉,戒逸樂也。   注[二三]溢,滿也。迨,及也。□翔,將遠逝也。   注[二四]紫宮、太微,並星名也。肅肅,清也。閬閬,明大也。   注[二五]史記曰:「天駟旁一星曰王良。」高閣,閣道星也。史記曰:「絕漢抵營室曰閣道。」鏘鏘,高魍也。   注[二六]罔車,畢星也。幕幕,罔魍。青林,天苑也。   注[二七]弧,星名也。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撥音方割反。剌音力達反。   撥剌,張弓魍也。嶓頤,山也。封,大也。狼,星名。河圖曰:「嶓頤之精,上為狼星。」   注[二八]壁,東壁也。史記曰,羽林天軍西為壁壘,旁大星為北落。牽牛北為河鼓。磅硠,聲也。磅音普郎反。硠音郎。   注[二九]史記曰,王良旁有八星絕漢曰天潢,雲漢曰天河也。   注[三0]招搖、攝提,星名也。□音居流反,低回□流回轉之魍。二紀,日月也。五緯,五星也。綢繆,相次之魍也。遹皇,行魍也。   注[三一]彧音孚萬反,卷音拳,並□翔自恣之魍也。   注[三二]□音一六反,汨音於筆反,飂音遼,沛音普蓋反,並疾魍也。□,小也。□音亡小反。逿,徒郎反。   注[三三]□糝,雷聲也。□音康。糝音苦蓋反。淫裔,電魍也。狂,疾也。   注[三四]庬音亡孔反。澒,胡孔反。孝經援神契曰:「天度蒙澒。」宋均注云:   「蒙澒,未分之象也。」說文曰:「宕,過也。」冥,幽冥也。貫,穿也。前書谷永上書曰:「登遐倒景。」音義曰:「在日月之上,日月反從下照,故其景倒也。」厲,陵厲也。   據開陽而俯盼兮,臨舊鄉之暗藹。[一]悲離居之勞心兮,情悁悁而思歸。[二]   魂眷眷而屢顧兮,馬倚輈而俳回。[三]雖遨遊以偷樂兮,豈愁慕之可懷。[四]   出閶闔兮降天塗,乘蹣忽兮馳虛無。[五]雲霏霏兮繞余輪,風眇眇兮震余旟。   繽聯翩兮紛暗曖,倏眩眃兮反常閭。[六]   注[一]春秋運斗樞曰:「北斗第六星為開陽。」俯音俯。暗藹,遠魍也。暗音烏感反。   注[二]說文曰:「悁悁,憂也。」音於緣反。詩國風曰「勞心悁悁」也。   注[三]輈,轅也。   注[四]偷音通侯反。懷,安也。   注[五]閶闔,天門。   注[六]倏,忽也。眩音縣,眃音混,疾魍也。常閭,故里。   收疇昔之逸豫兮,卷淫放之遐心。[一]修初服之娑娑兮,長余佩之參參。[二]   文章煥以粲爛兮,美紛紜以從風。御六蓺之珍駕兮,游道德之平林。[三]結典籍而為□兮,歐儒、墨而為禽。[四]玩陰陽之變化兮,詠雅、頌之徽音。嘉曾氏之歸耕兮,慕歷陵之欽崟。[五]共夙昔而不貳兮,居終始之所服也;夕惕若厲以省□兮,懼余身之未□也。[六]苟中情之端直兮,莫吾知而不恧。[七]墨無為以凝志兮,與仁義乎消搖。[八]不出戶而知天下兮,何必歷遠以劬勞?[九]   注[一]謂初游於四方天地之閒以自淫放,今改悔也。   注[二]楚辭曰:「退將復修吾初服。」王逸注曰:「修吾初始清絜之服也。」娑娑,衣魍。參參,長魍。   注[三]以六藝為車而駕之也。以道德為林而游之也。   注[四]□,網也,音古。儒家,子思、孟軻、孫卿等。墨家謂墨翟、胡非、尹佚等。   注[五]琴操曰:「歸耕者,曾子之所作也。曾子事孔子十餘年,晨覺,眷然念二親年衰,養之不備,於是援琴鼓之曰:『往而不反者年也,不可得而再事者親也。   歔欷歸耕來日!安所耕歷山盤乎!』」欽崟,山魍。崟音吟。   注[六]共音恭。易曰:「君子終日幹幹,夕惕若,厲。」惕,懼也。厲,病也。   □,整也。   注[七]恧,籩也,音女六反。   注[八]老子曰:「上德無為。」   注[九]老子曰:「不出戶而知天下。」   系曰:天長地久歲不留,俟河之清祗懷憂。[一]願得遠度以自娛,上下無常窮六區。[二]超踰騰躍絕世俗,躑□神舉逞所欲。天不可階仙夫希,□舟悄悄吝不飛。[三]松、喬高跱孰能離?結精遠遊使心攜。[四]回志朅來從玄諆,[五]   獲我所求夫何思!   注[一]系,系也。老子曰:「天長地久。」左氏傳曰「俟河之清,人壽幾何」也。   注[二]六區謂四方上下也。   注[三]階,升也。論語曰:「夫子之不可及,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仙夫,仙人也。詩鄁風曰:「□舟言仁而不遇也。」其詩曰:「泛彼□舟,亦泛其流。憂心悄悄,慍於腢小。靜言思之,不能奮飛。」鄭玄注云:「舟,載度物者也。今不用,而與觿物泛泛然俱流水中,諭仁人不用,而與腢小並列。」悄悄,憂魍也。   臣不遇於君,猶不忍奮翼而飛去。吝,惜也。衡亦不遇其時,而為宦者所讒,故引以自諭也。   注[四]松,赤松子也。喬,王子喬也。列仙傳曰:「赤松子,神農時雨師,服水玉,教神農,能入火自燒。至櫫□山上,常止西王母石室,隨風上下。王子喬,周靈王太子晉也。好吹笙作鳳鳴,游伊洛閒。道士浮丘公接上嵩高山,三十餘年。後來於山上,見桓良曰:『告我家,七月七日待我緱氏山頭。』果乘白鵠住山顛,望之不得到,舉手謝時人,數日去。」字林曰:「跱,踞也。」謂得仙高踞也。離,附也。攜,離也。   注[五]朅,去也,音丘列反。「諆」或作「謀」。諆亦謀也,音基,字從「其」。   永和初,出為河閒相。[一]時國王驕奢,不遵典憲;又多豪右,共為不軌。衡下車,治威嚴,整法度,陰知奸黨名姓,一時收禽,上下肅然,稱為政理。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年六十二,永和四年卒。   注[一]河閒王名政。   著周官訓詁,崔瑗以為不能有異於諸儒也。又欲繼孔子易說彖、象殘缺者,竟不能就。   所著詩、賦、銘、七言、靈憲、應閒、七辯、巡誥、懸圖凡三十二篇。[一]   注[一]衡集作「玄圖」,蓋玄與懸通。   永初中,謁者僕射劉珍、校書郎劉騊駼等著作東觀,撰集漢記,因定漢家禮儀,上言請衡參論其事,會並卒,而衡常歎息,欲終成之。及為侍中,上疏請得專事東觀,收撿遺文,畢力補綴。[一]又條上司馬遷、班固所□與典籍不合者十餘事。[二]又以為王莽本傳但應載篡事而已,至於編年月,紀災祥,宜為元後本紀。又更始居位,人無異望,光武初為其將,然後即真,宜以更始之號建於光武之初。書數上,竟不聽。及後之著述,多不詳典,時人追恨之。   注[一]衡表曰「臣仰干史職,敢徼官守,竊貪成訓,自忘頑愚,願得專於東觀,畢力於紀記,竭思於補闕,俾有漢休烈,比久長於天地,並光明於日月,照示萬嗣,永永不朽」也。   注[二]衡集其略曰:「易稱宓戲氏王天下,宓戲氏沒,神農氏作,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史遷獨載五帝,不記三皇,今宜並錄。」又一事曰:「帝系,黃帝產青陽、昌意。周書曰:『乃命少□清。』清即青陽也,今宜實定之。」   論曰:崔瑗之稱平子曰「數術窮天地,製作侔造化」。[一]斯致可得而言歟!推其圍范兩儀,天地無所蘊其靈;[二]運情機物,有生不能參其智。[三]故*(智)**[知]*思引淵微,人之上術。記曰:「德成而上,蓺成而下。」[四]量斯思也,豈夫蓺而已哉?何德之損乎![五]   注[一]瑗撰平子碑文也。   注[二]易系辭曰:「範圍天地之化。」王弼注云:「擬范天地而周備其理也。」   謂作渾天儀也。   注[三]機物謂作候地動儀等。   注[四]禮記文也。   注[五]損,減也。言蓺不減於德,一也。   贊曰:三才理通,人靈多蔽。[一]近推形筭,遠抽深滯。不有玄慮,孰能昭□?   [二]   注[一]三才,天、地、人。言人雖與天地通為三才,而性靈多蔽,罕能知天道也。   注[二]玄猶深也。□音制。    校勘記   一八九八頁五行以三十*(五)**[六]*蓍揲之按:刊誤謂太玄乃用三十六揲,作「五」誤。今據改。   一八九九頁一一行昔有文王按:刊誤謂「昔有」當作「昔者」。   一九00頁九行枉則*(正)**[直]*據汲本、殿本改。按:今本老子作「直」。   一九0一頁三行金聲而玉振*[之]*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0二頁二行不到汲本、殿本「到」作「至」。按:今本孟子作「至」。   一九0二頁三行趙岐注雲按:「岐」原斗「歧」,逕改正。下同。   一九0二頁四行君子固窮按:「固」原斗「困」,逕改正。   一九0二頁四行如何君子不*(得)**[待]*其招而妄見也據汲本改,與今本孟子趙注合。   一九0二頁八行*(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據刊誤改。   一九0二頁一三行是以貨賄*(所)*取我據刊誤刪。按:今本孟子趙注無「所」字。   一九0三頁六行有人*[之]*不理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0四頁一五行奚冀其二哉按:「冀」原斗「異」,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九0五頁九行黿鳴岐野按:「岐」原斗「歧」,逕改正。   一九0五頁一三行黃帝乃下天女曰*(妖)**[□]*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妖」乃「□」之鬥。按:下雲妖亦魃也,音步末反,則為「□」字之鬥無疑,今據改。   下同。   一九0七頁四行孟子曰阿意事貴脅肩所尊俗之情也按:沉家本謂此疑孟子注家語,或孟子逸文也。   一九0八頁一一行以牒為械按:御覽三三六引「牒」作「褋」,書鈔引斗作「襟」。   孫詒讓墨子閒詁謂作「褋」是。俞樾謂牒、褋皆□字,其本字當作「梜」,梜即箸也,孫氏謂俞說亦通。   一九0八頁一三行杖節臥起按:汲本「杖」作「持」。校補謂注專就臥起言,故雲持節,若改作「杖」,則臥豈能杖,作「杖」非。   一九0九頁三行孔安國以為三墳*(五典)*三皇之書據校補刪。   一九一0頁三行宜獲福祉神祇按:集解引蘇輿說,謂「福」「祉」疑衍一字。   一九一0頁四行冥鑒在茲汲本、殿本「冥」作「宜」。按:嚴可均輯全後漢文作「冥」。   一九一0頁一0行僭恆陽若按:汲本「陽」作「暘」。注同。   一九一0頁一五行□消不至矣按:□消不至,語意重複,疑當依袁宏紀作「□沴不至」。又按:袁宏紀引張衡此疏多異文,今不列舉。   一九一一頁二行揚雄按:前後皆作「楊雄」,「楊」字從木,獨此篇注文皆從□作「揚」,今依原本,不改歸一律。   一九一二頁一五行中央者*(地神)**[北辰]*之所居汲本、殿本「地」作「北」,王先謙謂當作「北辰」,今據改。   一九一三頁二行所以*(從)**[行]*半矣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一三頁七行有詔使劉向及子歆於秘書汲本「於」作「為」。按:殿本作「於」。   校補引柳從辰說,謂當依前書向傳作「領校秘書」,「為」字即「領」字轉寫之鬥,「於」字又明明「校」字形近之鬥,兩本固皆有脫斗也。   一九一三頁一三行流俗本多作頗傳者汲本「傳」作「傅」。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頗猶偏也,頗傅謂以偏詞相傅會,義亦得通」。則似以作「傅」為是。   一九一四頁一一行志團團以應懸兮按:文選「團團」作「摶摶」。   一九一四頁一二行□幽蘭之秋華兮按:文選「□」作「纗」。   一九一四頁一二行美襞積以酷裂兮按:文選「裂」作「烈」。   一九一四頁一四行喜傅說之生殷按:文選「喜」作「嘉」。   一九一五頁三行宅不處仁按:王先謙謂「擇」作「宅」,異文。   一九一六頁三行彼無合其何傷兮按:文選「其」作「而」。   一九一六頁三行啟金縢而乃信按:文選「乃」作「後」。   一九一六頁四行羌孰可與言己按:文選「與」作「為」。   一九一六頁五行阽焦原而跟止按:文選「止」作「趾」。   一九一六頁六行要既死而後已按:殿本「要」作「安」,文選作「惡」,校補謂皆「要」字形近之鬥。   一九一六頁七行珍蕭艾於重笥兮按:文選「珍」作「寶」。   一九一六頁七行羈要褭以服箱按:文選「羈」作「縶」。   一九一六頁一一行恃己知而華予兮按:「予」原斗「子」,逕改正。注同。   一九一六頁一二行遒白露之為霜按:「遒」原斗「道」,逕改正。   一九一七頁五行中黃伯曰至吾日試之矣按:注引屍子,文有斗奪,幾不可句讀,今錄文選注備考:「中黃伯曰:『余左執太行之獶,而右搏雕虎,唯象之未與,吾心試焉。有力者則又願為牛,欲與象□,以自試。今二三子以為義矣,將惡乎試之?夫貧窮,太行之獶也;疏賤,義之雕虎也。而吾日遇之,亦足以試矣。』」一九一八頁一行男鞶革*(革)**[女]*鞶絲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一八頁八行喻以賢被讒也按:「以」原斗「似」,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九一八頁一二行即岐址而攄情按:「岐」字原本皆斗「歧」,逕改正。「攄」文選作「臚」,集解引惠棟說,謂張衡集亦作「臚」。   一九二0頁二行問三丘乎句芒按:文選「乎」作「於」。   一九二0頁九行翾飛也按:「翾」原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九二一頁一二行指長沙以邪徑兮按:文選「以」作「之」。   一九二一頁一二行翩儐處彼湘瀕按:文選「儐」作「繽」。   一九二一頁一三行托山陂以孤魂按:文選「陂」作「阪」。   一九二一頁一三行愁蔚蔚以慕遠兮按:文選「蔚蔚」作「鬱鬱」。   一九二一頁一四行越卬州而愉敖「卬」原斗「滘」,逕改正。注同。按:文選「愉敖」作「游遨」。   一九二一頁一四行憩炎天之所陶按:文選「天」作「火」。   一九二一頁一五行顝羈旅而無友兮按:文選「羈」作「羇」。   一九二二頁四行俗謂之湘君湘夫人也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列女傳無「湘夫人也」四字。   一九二三頁七行其*(不)**[下]*壽者八百歲據汲本改。按:文選注亦作「不」。   考異謂「不」當依范書注作「下」。   一九二三頁一一行悵相佯而延佇按:文選「相佯」作「徜徉」。   一九二三頁一三行疇克謨而從諸按:文選「謨」作「謀」。   一九二三頁一四行雖司命其不晰文選「晰」作「□」。按:此據胡克家本,別本作「□」。   一九二四頁二行穆負天以悅牛兮按:文選「負」作「屆」。   一九二四頁三行豈愛惑之能剖按:文選「愛」作「昏」,「之」作「而」。   一九二四頁四行慎醋顯於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誶文選「於」作「以」,「誶」作「訊」。   按:校補謂李注,訊,息對反,疑本「誶」之鬥。   一九二四頁四行丁厥子而事刃按:文選「事」作「剚」。   一九二四頁五行親所睇而弗識兮按:文選「睇」作「睼」。   一九二四頁五行毋綿攣以涬己兮「毋」原斗「母」,逕改正。按:文選「涬」作「幸」。   一九二四頁六行用棐忱而佑仁按:文選「佑」作「佑」,疑本「佑」之鬥。   一九二四頁七行鬼亢回以敝秦按:文選「敝」作「斃」。   一九二四頁八行德樹茂乎英六按:文選「德樹」作「樹德」。   一九二四頁一一行*[蛻]*蟬憨*(蛻)*所解皮也按:汲本作「蟬蛻蟬所解皮也」,殿本作「蟬蛻所解皮也」,並有脫鬥,茲據說文改。   一九二四頁一三行蹶行處之貌也汲本「處」作「遠」。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遠」「處」皆「遽」之鬥,注引鄭注禮記,雖未明指何篇,然曲禮「足毋蹶」注,固作「行遽貌」也。   一九二四頁一四行*[曰]*開明之門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二四頁一四行南方*[曰]*南極之山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二六頁一七行呂甥冀芮謀作亂按:「甥」原斗「生」,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九二八頁一五行一名寓木按:「木」原斗「末」,逕改正。   一九二九頁三行寒風淒而永至兮按:文選「淒而」作「淒其」。   一九二九頁四行螣蛇蜿而自糾按:文選「螣」作「騰」。   一九二九頁五行□顓頊之宅幽按:文選「之」作「而」。   一九二九頁六行迅缺潚其媵我兮按:「缺」原作「蹣」,逕據汲本改,後文「缺忽」同。又按:文選「缺」作「焱」,校補謂當作「猋」,後文「焱忽」同。   一九二九頁六行趨谽□之洞穴兮摽通淵之碄碄文選「趨」作「越」,「□」作「□」,「摽」作「漂」,「淵」作「川」。按:李慈銘謂蓋此本亦作「通川」,宋以後校者誤以為章懷避諱改川,遂妄改為「通淵」耳。   一九二九頁一0行有凍寒積*(水)**[冰]*雪雹腢冰之野據汲本、殿本改。按:   淮南子時則訓作「有凍寒積冰、雪雹霜霰、漂潤腢水之野」。此注似有脫鬥,「腢冰」之「冰」應作「水」。   一九三0頁四行垠音玉巾反按:「玉」原斗「五」,逕改正。   一九三0頁六行*(躑)**[缺]*風也據汲本改。   一九三0頁九行追慌忽於地底兮「底」原作「厎」,逕依汲本、殿本改。按:「慌」文選作「荒」。   一九三0頁九行出右密之闇野兮按:文選「右」作「石」。   一九三0頁一三行獻環琨與璵縭兮按:文選「璵」作「琛」。   一九三0頁一四行志浩蕩而不嘉按:汲本、殿本「蕩」作「蕩」,文選同。文選「浩」作「皓」。   一九三0頁一五行百卉含蘤按:文選「蘤」作「葩」。   一九三一頁三行及晦視乃明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大荒北經「其暝乃晦,其視乃明」,注誤。   一九三一頁九行*(嗚)**[聽]*之別體汲本、殿本「嗚」作「鳴」。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注「鳴」乃「聽」之誤,說文「聽,笑貌」,憖與聽通。今據改。   一九三一頁一0行服之*(神)**[成]*仙據殿本改。   一九三二頁六行抨巫咸以占夢兮按:文選「以」作「作」。   一九三二頁六行*(合)**[含]*嘉*(秀)**[禾]*以為敷汲本作「合嘉禾以為敷」。   殿本作「含嘉秀以為敷」,文選同。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秀乃光武諱,作「禾」者不誤。又李慈銘謂「合」當是「含」字之誤。今據改。按:沉家本謂此注引說文以解禾字,則章懷所據本實作「禾」,不作「秀」。   一九三二頁七行爾要思乎故居按:文選「爾」作「亦」。   一九三二頁一四行□音*(居)**[古]*於反張森楷校勘記謂居於鼎□,不為反語,「居」當為「古」之誤。今據改。   一九三三頁七行擾應龍以服輅按:文選「輅」作「路」。   一九三三頁八行冠咢咢其映蓋兮按:文選「咢咢」作「巖巖」。   一九三三頁九行八乘攄而超驤按:文選「攄」作「騰」。   一九三三頁九行蜺旌飄而飛揚按:文選「而」作「以」。   一九三三頁一0行心灼藥其如湯按:文選「如」作「若」。   一九三三頁一0行左青琱以揵芝兮按:文選「以」作「之」。   一九三三頁一一行委水衡乎玄冥按:文選「委」上有「後」字,「委」下無「水」字。   一九三三頁一二行澄淟涊而為清按:文選「澄」作「懲」。   一九三三頁一五行素撫弦而餘音兮按:文選「素」下有「女」字。   一九三三頁一五行既防溢而靜志兮按:文選「靜」作「靖」。   一九三四頁六行乃今窮乎天外按:文選「窮」作「窺」。   一九三五頁七行素威白武也按:汲本、殿本「武」作「虎」,此避唐諱改。下「左青龍而右白武」同。   一九三六頁四行使素女鼓五十弦*(琴)**[瑟]*據史記改。按:王先謙謂「琴」當作「瑟」。   一九三六頁一七行□糝雷聲也按:「雷」原斗「電」,逕改正。   一九三七頁四行據開陽而俯盼兮按:文選「盼」作「□」。   一九三七頁五行雖遨遊以偷樂兮按:文選「遨遊」作「游娛」。   一九三七頁一六行歐儒墨而為禽文選「歐」作「驅」。按:集解引柳從辰說,謂「歐」當讀為「驅」。   一九三八頁一行共夙昔而不貳兮固終始之所服也至懼余身之未□也按:文選「共」作「恭」,「昔」作「夜」,無兩「也」字。   一九三八頁九行歔欷歸耕來日安所耕歷山盤乎按:文選李注「日」「乎」均作「兮」。   一九三九頁七行能入火自燒按:文選遊仙詩注引「自」作「不」,類聚七十八引仍作「自」。   一九三九頁九行果乘白鵠住山顛汲本、殿本「住」作「往」。按:文選遊仙詩李注作「駐」,駐住聲近義通。   一九四0頁一二行清即青陽也按:「青陽」原斗「清陽」,逕改正。   一九四0頁一四行故*(智)**[知]*思引淵微王先謙謂「智」當作「知」。今據改。   ************後漢書卷六十上 馬融列傳 第五十上   馬融字季長,扶風茂陵人也,[一]將作大匠嚴之子。[二]為人美辭貌,有俊才。   初,京兆摯恂以儒術教授,隱於南山,不應徵聘,名重關西,[三]融從其遊學,博通經籍。恂奇融才,以女妻之。   注[一]融集云:「茂陵成歡裡人也。」   注[二]嚴,援兄余之子。   注[三]三輔決錄注曰:「恂字季直,好學善屬文,隱於南山之陰。」   永初二年,大將軍鄧騭聞融名,召為舍人,非其好也,遂不應命,客於涼州武都、漢陽界中。會羌虜缺起,邊方擾亂,米谷踴貴,自關以西,道殣相望。[一]   融既饑困,乃悔而歎息,謂其友人曰:「古人有言:『左手據天下之圖,右手刎其喉,愚夫不為。』[二]所以然者,生貴於天下也。今以曲俗咫尺之羞,滅無貲之軀,殆非老莊所謂也。」故往應騭召。   注[一]左傳曰,叔向云:「道殣相望。」杜注云「餓死為殣」也。音覲。   注[二]莊子曰。言不以名害其生者。   四年,拜為校書郎中,[一]詣東觀典校秘書。是時鄧太后臨朝,騭兄弟輔政。   而俗儒世士,以為文德可興,武功宜廢,遂寢搜狩之禮,息戰陳之法,故猾賊從橫,乘此無備。融乃感激,以為文武之道,聖賢不墜,五才之用,無或可廢。   [二]元初二年,上廣成頌以諷諫。其辭曰:[三]   注[一]謝承*[書]*及續漢書並雲為校書郎,又拜郎中也。   注[二]五才,金、木、水、火、土也。左傳曰,宋子罕曰「天生五材,人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也。   注[三]廣成,苑,在今汝州梁縣西。   臣聞孔子曰:「奢則不遜,儉則固。」奢儉之中,以禮為界。[一]是以蟋蟀、山樞之人,並刺國君,諷以太康馳驅之節。[二]夫樂而不荒,憂而不睏,[三]先王所以平和府藏,頤養精神,致之無疆。[四]故戛擊鳴球,載於虞謨;吉日車攻,序於周詩。[五]聖主賢君,以增盛美,豈徒為奢淫而已哉!伏見元年已來,遭值□運,[六]陛下戒懼災異,躬自菲薄,荒□禁苑,廢□樂懸,勤憂潛思,十有餘年,以過禮數。重以皇太后體唐堯親九族篤睦之德,陛下履有虞烝烝之孝,外捨諸家,每有憂疾,聖恩普勞,遣使交錯,稀有曠絕。時時寧息,又無以自娛樂,殆非所以逢迎太和,裨助萬福也。臣愚以為雖尚頗有蝗蟲,今年五月以來,雨露時澍,祥應將至。方涉冬節,農事閒隙,宜幸廣成,覽原隰,觀宿麥,*[勸]*收藏,因講武校獵,使寮庶百姓,復鶯羽旄之美,聞鐘鼓之音,歡嬉喜樂,鼓舞疆畔,[七]以迎和氣,招致休慶。小臣螻蟻,不勝區區。職在書籍,謹依舊文,重述搜狩之義,作頌一篇,並封上。   淺陋鄙薄,不足觀省。   注[一]界猶限也。   注[二]詩國風序曰:「蟋蟀,刺晉僖公也。儉不中禮。」其詩曰:「無已太康,職思其居。」毛萇注云:「已,甚也。」鄭箋云:「君雖當自樂,亦無甚太樂,欲其用禮以為節也。」又序曰:「山有樞,刺晉昭公也。有才不能用。」其詩曰:   「子有車馬,弗馳弗驅。宛其死矣,佗人是愉。」言僖公以太康貽戒,昭公以不能馳驅被譏,言文武之道須折衷也。樞音謳。   注[三]左傳曰,吳季札聘於魯,魯為之歌頌。季札曰:「樂而不荒。」為之歌衛。   曰:「憂而不睏。」   注[四]韓詩外傳曰:「人有五藏六府。何謂五藏?精藏於腎,神藏於心,魂藏於肝,魄藏於肺,志藏於脾,此之謂五藏也。何謂六府?喉咽者,量腸之府也;   胃者,五穀之府也;大腸者,轉輸之府也;小腸者,受成之府也;膽者,積精之府也;旁光者,湊液之府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   注[五]戛,敔也,音古八反。形如伏獸,背上有二十七刻,以木長尺櫟之,所以止樂。擊,柷也,像桶,中有椎柄,連底搖之,所以作樂。見三禮圖。球,玉磬也。虞謨,舜典也。詩小雅曰:「吉日維戊,既伯既禱。田車既好,四牡孔阜。」又曰:「我車既攻,我馬既同。」   注[六]元年謂安帝即位年也。□運謂地震、大水、雨雹之類。   注[七]孟子對齊宣王曰:「今王*(頗)*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歟?何以能鼓樂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見羽旄之美,欣欣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歟?何以能田獵也?』此無佗,與人同樂也。」   臣聞昔命師於鞬櫜,偃伯於靈台,或人嘉而稱焉。[一]彼固未識夫雷霆之為天常,金革之作昏明也。[二]自黃炎之前,傳道罔記;三五以來,越可略聞。且區區之酆郊,猶廓七十里之囿,盛春秋之苗。[三]詩詠*(囿)**[圃]*草,樂奏騶虞。[四]是以大漢之初基也,宅茲天邑,總風雨之會,交陰陽之和。[五]揆厥靈囿,營於南郊。[六]徒觀其□場區宇,恢胎曠蕩,□敻勿罔,寥豁鬱泱,[七]   騁望千里,天與地莽。於是周阹環瀆,右矕三塗,左概嵩岳,[八]面據衡陰,箕背王屋,浸以波、溠,夤以滎、洛。[九]金山、石林,殷起乎其中,峨峨磑磑,鏘鏘□□,隆穹盤回,嵎峗錯崔。[一0]神泉側出,丹水涅池,怪石浮磬,耀焜於其陂。[一一]其土毛則搉牧薦草,芳茹甘荼,[一二]茈萁、芸蒩,昌本、深蒱,[一三]芝荋、菫、荁,蘘荷、芋渠,[一四]桂荏、鳧葵,格、□、菹、於。[一五]其植物則玄林包竹,藩陵蔽京,珍林嘉樹,建木叢生,[一六]椿、梧、栝、柏,櫃、柳、楓、楊,[一七]豐彤對蔚,崟蹌槮爽。[一八]翕習春風,含津吐榮,鋪於布□,蓶扈蘳熒,惡可殫形。[一九]   注[一]鞬以藏箭,櫜以藏弓。鞬音紀言反。櫜音高。禮記孔子曰:「武王克殷,倒載干戈,包以獸皮,名之曰建櫜。」鄭注云「建讀為鍵」,音其蹇反,謂藏閉之也,此馬鄭異義。司馬法曰:「古者武軍三年不興,則凱樂凱歌,偃伯靈台,荅人之勞,告不興也。」偃,休也。伯謂師節也。靈台,望氣之台也。   注[二]左傳鄭子太叔曰:「為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耀殺戮。」杜注曰:「雷霆震耀,天之威也。聖人作刑獄以象類之。」又宋子罕曰:「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   注[三]酆,周文王所都。孟子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爾雅曰:「春獵為搜,夏曰苗,秋曰獮,冬曰狩。」   注[四]韓詩曰:「東有*(囿)**[圃]*草,駕言行狩。」毛詩曰:「彼茁者葭,一發五豝,于嗟乎騶虞。」毛萇注云:「騶虞,義獸也,白虎黑文,不食生物。有至信之德則應之。」周禮大司樂:「王大射則奏騶虞。」   注[五]周禮曰:「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乃建王國焉。」天邑謂洛陽也。   注[六]揆,度也。詩大雅曰:「王在靈囿。」言作廣成苑以比之。   注[七]□音眇,泱音烏朗反,並廣大貌。   注[八]阹音欺於反。上林賦曰:「江河為阹。」郭璞注曰:「因山谷遮禽獸曰阹。」   廣雅曰:「矕,視也。」音馬板反。三塗,山名,在陸渾縣西南。   注[九]衡陰,衡山之北。山海經曰:「雉山,澧水出焉。東曰衡山,多青*()**[□]*。」地裡志云:「雉縣衡山,澧水所出。」在今鄧州向城縣北。王屋,山,在今王屋縣北。周禮曰:「豫州,其浸波、溠,其川滎、洛。」水經注云「溠水出黃山」。在今隨州棗陽縣東北。又云「波水出歇馬嶺」,即應劭所謂孤山波水所出者。在今汝州魯山西北。滎水在滎陽縣東是也。   注[一0]金山,金門山也。水經注雲在澠池縣南。石林,大石山也,一名萬安山,在河南郡境,*(薄)**[簿]*云「洛陽縣南大石山中有雜樹木,有祠名大石祠,山高二百丈」也。殷音於謹反,磑音五來反,□音徂回反,嵎音隅,峗音魚軌反,並高峻魍。   注[一一]爾雅曰:「*(汍)**[氿]*泉穴出。穴出,側出也。」丹水、涅水在今鄧州。怪石,怪異好石似玉者。浮磬,若泗水中石,可以為磬也。耀焜,光也。   注[一二]毛,草也。左傳雲楚芋尹無宇曰:「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搉,相傳音角。搉牧,未詳。莊子曰:「麋鹿食薦。」一曰,草稠曰薦。茹,菜也。爾雅曰:「荼,苦菜也。」詩曰:「堇荼如飴。」飴亦甘也。   注[一三]茈音紫。萁音其。爾雅曰:「藄,月爾。」郭璞注曰:「即紫藄也,似蕨可食。」芸,香草也。說文云:「似苜蓿。」蒩音資都反。廣雅曰:「蕺,蒩也。其根似茅根,可食。」昌本,昌蒱根也。深蒱謂蒱白生深水之中。   注[一四]芝荋,草也。禮記曰:「芝栭菱椇。」荋音而。堇,菜,花紫,葉可食而滑。荁音戶官反。禮記曰:「堇荁枌榆。」鄭注云:「苣,堇類也。」蘘荷,苗似姜,根色紅紫似芙蓉,可食。芋渠即芋魁也,一名蹲鴟,大葉,根可食也。   注[一五]爾雅曰:「蘇,桂荏。」方言曰:「蘇亦荏也。」爾雅曰:「茆,鳧葵。」   葉團似蓴,生水中,今俗名水葵。爾雅曰:「茖,山□。」格與茖古字通。菹音子閭反,即巴苴,一名芭蕉。於,軒於也,一名蕕,生於水中*(矣)**[涘]*。   注[一六]玄猶幽也。包,叢生也。爾雅曰:「大阜曰陵,絕高曰京。」藩亦蔽也。   建木,長木也。   注[一七]並木名也。櫃音矩。楊,□韻音以征反。   注[一八]並林木貌也。對音徒對反。崟音吟。槮音所金反。爽,□韻音生。   注[一九]鋪音敷。蓶音以揆反。郭璞注爾雅云:「草木花初出為髭。」與蓶通,其字從「唯」,本作從「荏」者,誤也。扈音戶。蘳音胡瓦反,字從「圭」,並花葉貌。本或作*(蘳)**[□]*。說文云:「蘳,黃花也。」廣雅曰:「好色也。」   熒,光也。惡,何也,音烏。   至於陽月,陰慝害作,百草畢落,林衡戒田,焚萊柞木。[一]然後舉天網,頓八紘,揫斂九藪之動物,繯橐四野之飛征。[二]鳩之乎茲囿之中,山敦雲移,腢鳴膠膠,鄙騃噪讙,子野聽聳,離朱目眩,隸首策亂,陳子籌昏。[三]於時營圍恢廓,充斥川谷,罦罝羅羉,彌綸坑澤,□牢陵山。[四]校隊案部,前後有屯,甲乙相伍,戊己為堅。[五]   注[一]爾雅曰:「十月為陽。」孫炎注曰:「純陰用事,嫌於無陽,故以名雲。」   左傳曰:「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杜注云:「慝,陰氣也。害作言陰氣肅殺,害於百草也。」周禮曰:「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又曰:「牧師掌牧地,凡田事贊焚萊。」除草也。柞音士雅反,邪斫木也。周禮:「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   注[二]揫,聚也,音子由反。周禮職方氏掌九藪:楊州具區,荊州雲夢,豫州圃田,青州孟諸,兗州大野,雍州弦蒲,幽州貕養,冀州楊紆,并州昭余祁。   鄭玄注云:「澤無水曰藪。」動物謂禽獸也。繯音胡犬反,又胡串反。說文曰:   「繯,落也。」國語曰:「繯於山有罕。」賈逵注云:「繯,還也。」橐,囊也,音托。四野,四方之野。飛征,飛走也。   注[三]鳩,聚也。敦音屯,亦積聚也。鄙騃,獸奮迅貌也。鄙音普美反,騃音俟。韓詩曰:「駓駓俟俟,或腢或友。」眩,亂也,□韻音玄。隸首,黃帝時善筭者也。陳子,陳平,善於籌策也。昏,亂也。言禽獸多不可筭計。   注[四]罦音浮,雉網也。罝,兔□也。羉,彘網也,音力官反。並見爾雅。坑音苦庚反。蒼頡篇曰:「坑,壑也。」□牢猶牢籠也。孫卿子曰「□牢天下而制之,若制子孫」也。諸本有作牢柵者,非也。   注[五]周禮司馬職曰:「前後有屯。」甲乙謂相次也。伍,伍長也。戊己居中為中堅也。   乘輿乃以吉月之陽朔,登於疏鏤之金路,六驌獮之玄龍,建雄虹之旌夏,揭鳴鳶之修橦。[一]曳長庚之飛髾,載日月之太常,棲招搖與玄弋,注枉矢於天狼。   [二]羽毛紛其髟鼬,揚金亨而扦玉瓖。[三]屯田車於平原,播同徒於高岡,旃旝摻其如林,錯五色以摛光。[四]清氛埃,埽野場,誓六師,搜鑈良。[五]司徒勒卒,司馬平行,車攻馬同,教達戒通。[六]伐咎鼓,撞華鐘,獵徒縱,赴榛叢。[七]徽嫿霍奕,別騖分奔,騷擾聿皇,往來交舛,紛紛回回,南北東西。   [八]風行雲轉,匈糝隱訇,黃塵勃滃,闇若霧昏。[九]日月為之籠光,列宿為之翳昧,僄狡課才,勁勇程氣。[一0]狗馬角逐,鷹□競鷙,驍騎旁佐,輕車橫厲,相與陸梁,聿皇於中原。絹猑縞,鏦特肩,脰完羝,撝介鮮,散毛族,梏羽腢。[一一]然後飛鋋電激,流矢雨墜,各指所質,不期俱殪,竄伏扔輪,發作梧羆。[一二]祋殳狂擊,頭陷顱碎,獸不得猭,禽不得瞥。[一三]或夷由未殊,顛狽頓躓,蝡蝡蟫蟫,充衢塞隧,葩華□布,不可勝計。[一四]   注[一]陽朔,十月朔也。疏鏤謂雕鏤也。周遷輿服雜記曰:「玉路,重*(較)**[輅]*也。金路、玉路形制如一。六,駕六馬也。」續漢志曰:「天子五路,駕六馬。」   驌獮,馬名。左傳雲,唐成公有兩驌獮馬。周禮曰:「馬高八尺曰龍。」禮記曰:「孟冬,乘玄輅,駕鐵驪。」今此亦順冬氣而乘玄也。郭璞注爾雅云:「虹雙出色鮮盛者為雄。」左傳云:「舞師題以旌夏。」杜預注云:「旌夏,大旌也。」   揭,舉也,音渠列反。禮記曰:「前有塵埃,則載鳴鳶。」鳶,鴟也,音緣。鳴則風動,故畫之於旌旗以候埃塵也。橦者,旗之竿也,音直江反。   注[二]長庚即太白星。髾音所交反,即旌旗所垂之羽毛也。太常,天子所建大旗也,畫之日月。周禮云:「日月為常。」招搖、玄弋、天狼,並星名也。枉矢,妖星,蛇行有尾目,*(赤)**[亦]*畫於旌旗也。   注[三]髟鼬,羽旄飛揚魍也。髟音必由反。鼬音羊救反。蔡邕獨斷曰:「金亨者,馬冠也,高廣各四寸,在馬□前。」亨音無犯反,一音子公反。瓖,馬帶以玉飾之,音襄。   注[四]詩小雅曰:「我車既好。」又曰:「射夫既同。」言徒觿齊同也。旝亦旃也,音古會反。左傳曰:「旝動而鼓。」摻音所金反,與「森」字同。   注[五]野場謂除其草萊,令得驅馳也。左傳曰:「天子六軍。」鑈良,馬之善者。   注[六]周禮曰:「司徒若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法於司馬,以作其觿。」   又曰:「司馬狩田,以旌為左右和之門。前後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後。」鄭注云:「正其士之行列。」詩小雅曰:「我車既攻,我馬既同。」毛萇注曰:「攻,堅也。同,齊也。戎事齊力,尚強也。田獵齊足,尚疾也。」   注[七]咎鼓,大鼓也,音公刀反。周禮:「□鼓長尋有四尺。」   注[八]嫿音呼獲反,並奔馳貌。   注[九]糝音苦蓋反,訇音火宏反,並聲也。滃音烏董反。   注[一0]僄狡,勇捷。僄音匹妙反。   注[一一]絹,系也,與罥通,音工犬反。猑縞,野馬也。爾雅曰:「猑縞跰,善升甗。」猑音昆。鏦猶撞也。楊雄方言曰:「吳楚之閒,或謂矛為鏦。」音楚江反。韓詩齊風曰:「並驅從兩肩兮。」薛君傳曰:「獸三歲曰肩。」脰,頸也,謂中其頸也。脰音豆。完羝,野羊也。臣賢案:字書作「羦」,音戶官反,與「完」通。梏,諸家並古酷反。案字書「梏」從「手」,即古文「攪」字,謂攪擾也。   注[一二]鋋,矛也,音巿延反。周禮曰:「王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鄭注云:   「質,正也。」正音征。扔音人證反。聲類曰:「扔,摧也。」言為輪所摧也。   梧,支梧也,音悟。謂支著車也。羆,車軸頭也,音衛,謂車軸□而殺之。   注[一三]祋亦殳也,音丁外反。顱,額也,音盧。猭,走也,音丑戀反。瞥,視也,□韻音疋例反。殳音殊。   注[一四]夷由,不行也。楚詞曰:「君不行兮夷由。」未殊謂未死。蝡音而兗反。   說文曰:「動也。」蟫音似林反,亦動貌也。   若夫鷙獸□蟲,倨牙黔口,大匈哨後,縕巡歐紆,負隅依阻,莫敢嬰御。[一]   乃使鄭叔、晉婦之徒,睽孤刲刺,裸裎袒裼。[二]冒□柘,槎棘枳,窮浚谷,底幽嶰,暴斥虎,搏狂兕,獄□熊,抾封狶。[三]或輕訬趬悍,廋疏嶁領,犯歷嵩巒,陵喬松,履修樠,踔攳枝,杪標端,尾蒼蜼,掎玄譸,木產盡,寓屬單。[四]罕罔合部,□弋同曲,類行並驅,星布麗屬,曹伍相保,各有分局。[五]   矰碆飛流,纖羅絡縸,游雉腢驚,晨鳧輩作,翬然雲起,霅爾雹落。[六]   注[一]爾雅曰:「駁如馬,倨牙食虎豹。」黔,黑也。周禮考工記曰:「大匈,耀後,有力而不能走。」鄭玄注曰:「耀,讀曰哨。」哨,小也,音稍。縕巡,並行貌也。縕音於粉反。孟子曰:「有觿逐虎,虎負隅,莫之敢攖。」攖,迫也。   御,扞也。   注[二]鄭叔,鄭莊公弟太叔段也,詩鄭風曰:「太叔於田,乘乘馬,襢裼暴虎,獻於公所。」孟子曰:「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攘臂下車,觿皆悅之。」睽,離也。孤,獨也。謂挺身刺獸。刲亦刺也,音苦圭反。爾雅曰:「袒裼,肉袒也。」   孟子曰:「袒裼裸裎於我側。」說文曰:「裎,*(袒)**[裸]*也。」其字從「衣」。   注[三]爾雅曰:「□,山桑也。」音一染反。槎,斫也,音仕雅反。嶰謂山澗也。   蒼頡篇曰「斥,大也」。□亦狂也,音吉曳反。說文曰:「兕,似野牛而青色。」   抾音劫,古字通。封,大也。狶,質也,虛起反。   注[四]訬,輕捷也,音初稍反。趬音丘昭反。說文曰:「趬,行輕貌。」廋疏猶搜索也。廋音所由反。字林曰:「婁,山顛也」,音力於反。爾雅曰:「山大而高曰嵩,山小而高銳曰巒。」樠音莫寒反。踔,跳也,音□教反。攳音尋,謂長枝也。杪音亡小反,標音必遙反,並木末也。蜼音以□反。爾雅曰:「蜼,卬鼻而長尾。」郭璞注曰:「似獮猴而大,黃黑色,尾長數尺,末有兩歧,雨則自懸於樹,以尾塞鼻。」零陵、南康人呼之音「余」,建平人呼之音「相贈遺」之「遺」也,又音余救反,皆土俗輕重不同耳。掎音居蟻反。說文曰:「偏引一足也。」   木產謂巢棲之類也。寓屬謂穴居之屬也。   注[五]罕亦網也。相如上林賦曰:「載雲罕。」續漢志曰:「將軍有部,部下有曲。」□,魚網也,音增。弋,繳射也。分音扶問反。   注[六]矰,弋矢也。碆與磻同,音補何反,又補佐反。說文曰:「以石著隿繳也。」   絡縸,張羅貌也。縸與幕通。翬,飛也,音揮。霅音素洽反。廣雅曰:「霅,雨也。」言鳥中繳如雹之落。   爾乃□觀高蹈,改乘回轅,泝恢方,撫馮夷,策句芒,超荒忽,出重陽,厲雲漢,橫天潢。[一]導鬼區,逕神場,詔靈保,召方相,驅厲疫,走蜮祥。[二]捎罔兩,拂游光,枷天狗,增墳羊。[三]然後緩節舒容,裴回安步,降集波□,川衡澤虞,矢魚陳罟。[四]茲飛、宿沙,田開、古蠱,[五]翬終葵,揚關斧,刊重冰,撥蟄戶,測潛鱗,踵介旅。[六]逆獵湍瀨,渀薄汾橈,淪滅潭淵,左挈夔龍,右提蛟鼉,春獻王鮪,夏薦□黿。[七]於是流覽□照,殫變極態,上下究竟,山谷蕭條,原野嵺愀,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具,車弊田罷,旋入禁囿。[八]棲□乎昭明之觀,休息乎高光之榭,以臨乎宏池。[九]鎮以瑤台,純以金堤,樹以蒱柳,被以綠莎,瀇瀁沆漭,錯紾盤委,天地虹洞,固無端涯,大明生東,月朔西陂。[一0]乃命壺涿,驅水蠱,逐罔、螭,滅短狐,簎鯨、鯢。[一一]然後方余皇,連舼舟,張雲帆,施蜺幬,靡颸風,陵迅流,發棹歌,縱水謳,淫魚出,蓍蔡浮,湘靈下,漢女游。[一二]水禽鴻鵠,鴛鴦、鷗、鷖,鶬鴰、鸕、鷁,鷺、鴈、鷿□,乃安斯寢,戢翮其涯。[一三]魴、鱮、釬、□,鰋、鯉、鱨、魦,樂我純德,騰踴相隨,雖靈沼之白鳥,孟津之躍魚,方斯蔑矣。[一四]然猶詠歌於伶蕭,載陳於方策,豈不哀哉![一五]   注[一]□,遠也,音名小反。田獵既罷,故改乘回轅也。左傳曰:「改乘轅而北之。」泝,上也。恢,大也。馮夷,河伯也。句芒,東方之神也。荒忽,幽遠也。重陽,天也。雲漢,天河也。天潢,星也。   注[二]靈保,神巫也。楚辭九歌曰「思靈保兮賢姱」。周禮:「方相氏掌執戈揚楯,帥百隸以驅疫。」洪範五行傳曰:「蜮,射人,生於南越,謂之短狐。」詩蟲魚疏曰「一名射景,如□三足,今俗謂之水弩」也。   注[三]捎音所交反。鄭玄注周禮曰「捎,除也」。國語曰:「木石之怪曰夔、罔兩。」游光,神也,兄弟八人。天狗,星名也。春秋元命包曰:「天狗主守財。」   增,系也,音息列反。墳羊,土之怪,其形似羊。見家語。   注[四]波□,池□也。前書音義曰:「□,在池中作室,可用棲鳥,入則捕之。」   又曰「折竹以繩綿連,禁御使人不得往來」也。周禮「川衡,掌川澤之禁令。   澤虞,掌國澤之政令」也。左傳曰:「魯隱公矢魚於棠。」矢亦陳也。國語曰:   「魯宣公夏濫□於泗川,裡革斷其□而□之,曰:『古者大寒降,水虞於是登川禽而嘗之於廟,行諸國助宣氣也。今魚方孕,又行□,貪無蓺也。』公曰:『吾之過也。』」□音圉。   注[五]音冶。   注[六]茲飛即佽飛也。呂氏春秋曰:「荊人佽飛,涉江中流,兩蛟繞其船。佽飛拔□赴江,刺蛟殺之。」魯連子曰:「古善漁者宿沙渠子,使漁山側,雖十宿沙子不得魚焉。宿沙非暗於漁道也,彼山者非魚之所生也。」晏子春秋曰:「公孫捷、田開強、古冶子事景公以勇,晏子勸景公饋之二桃,曰:『計功而食之。』公孫捷*[曰:『捷]*持楯而再搏乳虎,若捷之功,可以食桃。』田開強曰:『吾仗兵而御三軍者再,可以食桃。』古冶子曰:『吾嘗濟河,黿銜左驂以入砥柱之流,吾逆而百步,順流九里,得黿頭,鶴躍而出,可以食桃矣。』二子皆反其桃,契領而死。古冶子曰:『二子死之,吾獨生,不仁。』亦契領而死。」「蠱」與「冶」通。翬亦揮也。廣雅曰:「終葵,椎也。」關斧,斧名也。刊,除也。   踵猶尋也。介謂鱗蟲之屬也。旅,觿也。   注[七]渀音蒲艮反;橈,奴教反:併入水魍也。淪滅謂沒於水中也。鼉音□。   鮪、鱣屬也,大者為王鮪,小者為叔鮪。禮記「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薦鮪於寢廟。季夏之月,令漁師取黿」也。   注[八]流覽謂周流觀覽也。周禮曰:「植虞旌以屬禽。」鄭注曰:「植猶樹也。   田上樹旗,令獲者皆致其禽也。」又曰:「車弊獻禽以享礿。」注曰:「車弊,車止也。」嵺音力救反,愀音七救反,亦蕭條魍也。   注[九]宏,大也。   注[一0]純,緣也,音之尹反。蒱亦柳也。瀇音胡廣反,瀁音養,沆音胡朗反,漭音莽,並水魍也。錯紾,交結也。紾音之忍反。委音於危反。虹洞,相連也。   虹音胡貢反。朔,生也。禮記曰:「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鄭注曰:「大明,日也。」言池水廣大,日月出於其中也。   注[一一]周禮:「壺涿氏掌除水蠱。」涿音丁角反。蠱音公戶反。罔謂罔兩也。   螭,龍*(也)**[屬]*。短狐即蜮也。簎音七亦反。說文曰:「刺也。」周禮:「□人掌以時簎魚□龜蜃。」鄭觿注云:「簎謂以杖刺泥中搏取之。」   注[一二]方猶並也。余皇,吳之船名也。見左傳。舼,小舟也,音渠恭反。淮南子曰:「越舼、蜀艇,不能無水而浮。」帆音凡。幬,帳也,音直由反。颸,疾風也,音楚疑也。武帝秋風詞曰:「蕭鼓鳴兮發棹歌。」劉向列女傳曰:「津更之女,中流奏河激之歌。」韓詩外傳曰:「瓠巴鼓琴,淫魚出聽。」淮南子曰:   「上有叢蓍,下有伏龜。」論語曰:「臧文仲居蔡。」注云:「龜出蔡地,故以為名也。」湘靈,舜妃,溺於湘水,為湘夫人也。見楚詞。漢女,漢水之神*[女]*。   詩云:「漢有游女。」   注[一三]鴛鴦,匹鳥也。鷗,白鷗也。鷖,鳧屬也。爾雅曰「鶬,麋鴰」。今謂之鴰鹿也。鴰音括。鸕,鸕帚也。楊孚異物誌云:「能沒於深水,取魚而食之,不生卵而孕雛於池澤閒,既胎而又吐生,多者生八九,少生五六,相連而出,若絲緒焉。水鳥而巢高樹之上。」鷁,白鶂也。鷺,白鷺也。鷿音步歷反。□音梯。楊雄方言曰:「*(白)**[野]*鳧也,甚小,好沒水中,膏可以瑩刀□。」   寢,宿也。詩曰:「乃安斯寢。」涯,水濱也。   注[一四]鱮音緒,似魴而弱鱗。釬音徐林反,口在頷下,大者長七八尺。□音卑連反,魴之類也。鰋音匽,今鰋額白魚*(鯉)**[也]*。鱨音嘗,詩蟲魚疏曰「今黃頰魚」也。魦音沙,或作「鯊」。郭義恭廣志曰:「吹沙魚,大如指,沙中行。」詩大雅曰:「王在靈沼,於牣魚躍。」鄭玄注云:「靈沼之水,魚盈滿其中也,皆以跳躍。」又曰:「白鳥翯翯。」翯,肥澤也。翯音學。言並得其所也。尚書中候曰「武王度孟津,白魚躍入於王舟中」也。   注[一五]伶,樂官也。詩國風序曰:「衛之賢者,仕於伶官。」禮記曰:「文武之道,布在方策。」又曰:「百名以上,書之於策,不滿百名,書之於方。」鄭注云:「方,板也。」   於是宗廟既享,庖廚既充,車徒既簡,器械既攻。[一]然後擺牲班禽,淤賜犒功,腢師疊伍,伯校千重,山罍常滿,房俎無空。[二]酒正案隊,膳夫巡行,清醪車湊,燔炙騎將,鼓駭舉爵,鐘鳴既觴。[三]若乃陽阿衰斐之晉制,闡□華羽之南音,[四]所以洞蕩匈臆,發明耳目,疏越蘊慉,駭恫底伏,[五]鍠鍠鎗鎗,奏於農郊大路之衢,與百姓樂之。[六]是以明德曜乎中夏,威靈暢乎四荒,東鄰浮巨海而入享,西旅越□領而來王,南徼因九譯而致貢,朔狄屬象胥而來同。[七]蓋安不忘危,治不忘亂,道在乎茲,斯固帝王之所以曜神武而折遐沖者也。[九]   注[一]禮記曰:「天子歲三田。一為干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   注[二]廣雅曰:「捭,開也。」字書:「擺亦捭字也,音捕買反。」班固西都賦曰:「置互擺牲。」班,布也。淤與飫同。左傳曰:「加軹則飫賜。」犒,勞也。   山罍,畫為山文。禮記曰:「山罍,夏後氏之樽也。」又曰:「周以房俎。」鄭玄注云:   「房謂足下跗也,有似於堂房矣。」   注[三]周禮「酒正,中士,辯五齊之名,三酒之物。膳夫,上士,掌王之食飲膳羞」。說文曰:「醪,汁滓酒也。」大雅曰:「或燔或炙。」將,行也。既,盡也。流俗本「爵」字作「爝」,「既」字作「暨」,皆誤也。   注[四]淮南子曰:「歌採菱,發陽阿。」禮記曰:「嘽諧慢易之音作而人康樂。」   鶡冠子曰;「南方萬物華羽焉,故以調羽也。」   注[五]越,散也。蘊慉猶積聚也。慉與畜通。恫音洞。底伏猶滯伏也。呂氏春秋曰:「昔陰康氏之始,陰多滯伏湛積,故作為舞以宣導之。」此言作樂,亦以疏散滯伏之象。   注[六]鍠鍠鎗鎗,鐘鼓之聲也。鍠音撗。鎗音測庚反。孟子謂齊*[宣]*王曰:「今王與百姓同其樂則王矣。」農郊,田野也。   注[七]入享謂來助祭也。孔安國注尚書曰:「西旅,西戎遠國也。」□嶺,西域山也。西河舊事曰:「嶺上多□,因以名焉。」徼,塞之道也。九譯為九重譯語而通中國也。尚書大傳曰:「周成王時,越裳氏重九譯而貢白雉。」朔狄,北狄也。周禮:「像胥掌蠻、夷、戎、翟之國,使傳王之言而諭說焉,以和親之。」   鄭注云:「通夷狄之言者曰象胥,其有才智者也。此類之本名,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此官正為象者,周始有南越重譯來貢獻,是以名通言語之官為象胥。」胥音諝。   注[八]晏子春秋曰:「晉平公欲攻齊,使范昭觀焉。景公觴之。范昭曰:『願請君之□酌。』景公曰:『諾。』范昭已飲,晏子命徹尊更之。范昭歸,以報晉平公曰:『齊未可伐也,吾欲籩其君而晏子知之。』仲尼聞之曰:『起於尊俎之閒,而折衝千里之外。』」方今大漢收功於道德之林,致獲於仁義之淵,忽搜狩之禮,闕盤虞之佃。[一]   闇昧不鶯日月之光,聾昏不聞雷霆之震,於今十二年,為日久矣。亦方將刊禁台之秘藏,發天府之官常,由質要之故業,率典刑之舊章。[二]采清原,嘉岐陽,登俊桀,命賢良,舉淹滯,拔幽荒。[三]察淫侈之華譽,顧介特之實功,聘畎畝之腢雅,宗重淵之潛龍。[四]乃儲精山藪,歷思河澤,目□鼎俎,耳聽康衢,營傅說於胥靡,求伊尹於庖廚,索膠鬲於魚鹽,聽□戚於大車。[五]俾之昌言而宏議,軼越三家,馳騁五帝,悉覽休祥,總括腢瑞。[六]遂棲鳳皇於高梧,宿麒麟於西園,納僬僥之珍羽,受王母之白環。[七]永逍搖乎宇內,與二儀乎無疆,貳造化於后土,參神施於昊干,超特達而無儔,煥巍巍而無原。[八]   豐千億之子孫,歷萬載而永延。[九]禮樂既闋,北轅反□,至自新城,背伊闕,反洛京。[一0]   注[一]盤,樂也。虞與娛同。   注[二]周禮八法,四曰官常,以聽官理。天府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察腢吏之理。左傳云:「晉趙盾為國,政由質要。」杜預注曰:「由,用也。質要,契券也。」刊音苦寒反。   注[三]清原,地在河東聞喜縣北。左傳曰:「晉搜於清原,作五軍。」又楚椒舉曰:「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陽之搜。」禮記月令:「孟夏,命太尉贊傑俊,遂賢良。」左傳楚平王「詰奸慝,舉淹滯」。杜預注云:「淹滯,有才德而未□者也。」   注[四]華譽,虛譽也。介特謂孤介特立也。畎畝謂隱於隴畝之中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曰:「掩腢雅。」音義云:「謂大雅、小雅之人也。」潛龍,喻賢人隱也。   注[五]□,視也,音所解反。鼎俎謂伊尹負鼎以干湯也。墨子曰:「湯舉伊尹於庖廚之中。」康衢謂寧戚也。說苑曰:「寧戚飯牛於康衢,擊車輻而歌碩鼠。」   傅說代胥靡刑人築於傅巖之野,高宗夢得之。孟子曰「膠鬲舉於魚鹽」也。   注[六]俾,使也。昌,當也。宏,大也。前書楊雄曰:「宏言崇議。」軼,過也。   三家,三皇也。   注[七]韓詩外傳曰:「黃帝時鳳皇止帝東園,集帝梧桐,食帝竹實。」尚書中侯曰:「黃帝時麒麟在園。」帝王紀曰「堯時憔僥氏來貢沒羽。西王母慕舜之德,來獻白環」也。   注[八]論語孔子曰:「堯之為君,煥乎其有文章,巍巍乎其有成功。」   注[九]詩大雅曰「天錫百祿,子孫千億」也。   注[一0]闋,止也,音苦穴反。新城,縣,屬河南郡,今伊闕縣。   頌奏,忤鄧氏,滯於東觀,十年不得調。因兄子喪自劾歸。[一]太后聞之怒,謂融羞薄詔除,欲仕州郡,遂令禁錮之。[二]   注[一]融集雲,時兄伉子在融捨物故,融因是自劾而歸。   注[二]融集雲,時左將奏融*(道)**[遭]*兄子喪,自劾而歸,離署當免官。制曰:「融典校秘書,不推忠盡節,而羞薄詔除,希望欲仕州郡,免官勿罪。」禁錮六年矣。   太后崩,安帝親政,召還郎署,復在講部。出為河閒王□長史。時車駕東巡岱宗,[一]融上東巡頌,帝奇其文,召拜郎中。及北鄉侯即位,融移病去,為郡功曹。   注[一]延光三年。   陽嘉二年,詔舉敦樸,城門校尉岑起舉融,征詣公車,對策,拜議郎。[一]大將軍梁商表為從事中郎,轉武都太守。時西羌反叛,征西將軍馬賢與護羌校尉胡疇征之,而稽久不進。融知其將敗,上疏乞自□,曰:「今雜種諸羌轉相鈔盜,宜及其未並,亟遣深入,破其支黨,而馬賢等處處留滯。羌胡百里望塵,千里聽聲,今逃匿避回,漏出其後,則必侵寇三輔,為民大害。臣願請賢所不可用關東兵五千,裁假部隊之號,盡力率厲,埋根行首,以先吏士,[二]三旬之中,必克破之。臣少習學蓺,不更武職,猥陳此言,必受誣罔之辜。昔毛遂廝養,為觿所蚩,終以一言,克定從要。[三]臣懼賢等專守一城,言攻於西而羌出於東,且其將士必有高克潰叛之變。」[四]朝廷不能用。又陳:「星孛參、畢,參西方之宿,畢為邊兵,至於分野,并州是也。[五]西戎北狄,殆將起乎!宜備二方。」尋而隴西羌反,烏桓寇上郡,皆卒如融言。   注[一]續漢書曰,融對策於北宮端門。   注[二]埋根言不退。   注[三]毛遂,趙平原君趙勝客也。居門下三年。時平原將與楚合從,以毛遂備二十人數,其十九人相與笑之。比至楚,毛遂果按□與楚定從,楚立發兵救趙。   事見史記。廝養,賤人也。   注[四]左傳曰,鄭使高克率師次於河上,久而不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   注[五]參在申,為晉分,并州之地。   三遷,桓帝時為南郡太守。先是融有事忤大將軍梁冀旨,冀諷有司奏融在郡貪濁,免官,髡徙朔方。自刺不殊,得赦還,復拜議郎,重在東觀著述,以病去官。   融才高博洽,為世通儒,教養諸生,常有千數。涿郡盧植,北海鄭玄,皆其徒也。善鼓琴,好吹笛,達生任性,不拘儒者之節。居宇器服,多存侈飾。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嘗欲訓左氏春秋,及見賈逵、鄭觿注,乃曰:「賈君精而不博,鄭君博而不精。既精既博,吾何加焉!」但著三傳異同說。注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列女傳、老子、淮南子、離騷,所著賦、頌、碑、誄、書、記、表、奏、七言、琴歌、對策、遺令,凡二十一篇。   初,融懲於鄧氏,不敢復違忤埶家,遂為梁冀草奏李固,又作大將軍西第頌,以此頗為正直所羞。年八十八,延熹九年卒於家。遺令薄葬。族孫日磾,獻帝時位至太傅。[一]   注[一]三輔決錄註:「日磾字翁叔。」   論曰:馬融辭命鄧氏,逡巡隴漢之閒,將有意於居貞乎?[一]既而羞曲士之節,惜不貲之軀,[二]終以奢樂恣性,黨附成譏,固知識能匡欲者鮮矣。[三]夫事苦,則矜全之情薄;生厚,故安存之慮深。[四]登高不懼者,胥靡之人也;[五]   坐不垂堂者,千金之子也。[六]原其大略,歸於所安而已矣。物我異觀,亦更相笑也。   注[一]隴漢之閒謂客於漢陽時。易屯卦初九曰:「盤桓利居貞。」   注[二]莊子曰:「曲士不可語於道者,束於教也。」   注[三]識,性也。匡,正也。   注[四]老子曰:;「人之輕死者,以其求生。生之厚也,是以輕死。」   注[五]前書音義曰:「胥,相也。靡,隨也。謂相隨受刑之人也。」莊子曰:「胥靡登高*(也)*不懼,遺死生也。」此為矜全之情薄也。   注[六]前書□錯曰:「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此為安存之慮深也。    校勘記   一九五三頁一0行會羌虜缺起按:「缺」原作「蹲」,逕據汲本改。   一九五四頁三行拜為校書郎中「校」原作「挍」,逕據汲本、殿本改。按:校挍本通作,然各本皆作「校」,且注文亦作「校」,故改。   一九五四頁七行謝承*[書]*及續漢書「承」原斗「丞」,逕改正。按:當作「謝承書及續漢書」,謂謝承後漢書及司馬彪續漢書也,今補「書」字。   一九五五頁三行*[勸]*收藏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五五頁三行歡嬉喜樂按:汲本、殿本「嬉」作「欣」。   一九五五頁八行有才不能用按:刊誤謂「才」當作「財」。   一九五六頁三行今王*(頗)*鼓樂於此據刊誤刪,與今本孟子合。   一九五六頁八行詩詠*(囿)**[圃]*草據汲本改,注同。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囿」當從閩本作「圃」。詩「東有甫草」,鄭氏讀如「圃」。   一九五六頁一0行恢胎曠蕩按:「恢」原作「□」,俗體字,逕改正。下「營圍恢廓」同。   一九五六頁一0行寥豁鬱泱按:「寥」原斗「寒」,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九五六頁一一行左概嵩獄按:王念孫讀書雜誌余編謂「概」當作「枕」,字之誤也。水經汝水注、太平御覽地部引此,並作「左枕嵩岳」。   一九五六頁一一行箕背王屋按:王念孫謂「箕背」當作「背箕」,與「面據」相對,箕讀為基,基亦據也,言前據衡陰,後據王屋也。水經汝水注引此,正作「背基王屋」。   一九五六頁一三行昌本深蒱殿本「蒱」作「蒲」,注同。按:蒱蒲通。   一九五六頁一五行豐彤對蔚按:「彤」原作「肜」,逕依汲本、殿本改。   一九五七頁一五行東曰衡山多青*()**[□]*按:引文見山海經中次八經。善丹曰雘,□丹;善青曰□,□青。山海經凡言「青□」,皆□青作「□」,茲據改。   一九五七頁一七行應劭按:「劭」原斗「邵」,逕改正。   一九五八頁二行*(薄)**[簿]*雲據集解本改。按:張森楷謂簿即河南十二縣簿,太平御覽屢引之。   一九五八頁五行*(汍)**[氿]*泉穴出各本並誤,據爾雅改。   一九五八頁一三行爾雅曰茆鳧葵按:「爾雅」當作「廣雅」。沉欽韓謂爾雅無此語,見廣雅釋草。   一九五八頁一四行生於水中*(矣)**[涘]*據殿本改。   一九五九頁二行本或作*(蘳)**[□]*據汲本改。按:汲本無「或」字。   一九五九頁五行鄙騃噪讙按:李慈銘謂「鄙」當作「駓」。注引韓詩「駓駓俟俟」,即毛詩之「□□俟俟」也。   一九五九頁一三行繯於山有罕按:今國語齊語作「繯山於有牢」。一九六0而四行棲招搖與玄弋按:沈欽韓謂「玄弋」當作「玄戈」。隋書天文志「玄戈一星,在招搖北」。新唐書兵志「武德三年更以關中富平道為玄弋軍,軍置將副各一人」,皆取星文為號。   一九六0頁五行揚金亨而扦玉瓖按:沉家本謂「亨」當作「□」。說文:「□,□蓋也。」讀若范,大徐亡范切。注中之「無犯反」,即大徐之「亡范切」,其音是矣。而又云「一雲子公反」,蓋唐時已有誤作「亨」者,故注家遂有此音而不知其非耳。   一九六0頁九行狗馬角逐按:汲本「角」作「爭」。   一九六0頁一一行祋殳狂擊按:「祋」原斗「□」,逕改正。注同。   一九六0頁一四行玉路重*(較)**[輅]*也據殿本改。   一九六一頁五行蛇行有尾目*(赤)**[亦]*畫於旌旗也按:刊誤謂妖星但見尾目而已,又言其赤,非也。當作「蛇行有尾目,亦畫於旌旗也」。上文太常畫日月,故云「亦畫」也。今據改。   一九六一頁六行高廣各四寸在馬□前按:續書輿服志注引獨斷,「四寸」作「五寸」,「馬□」作「馬髦」。   一九六一頁八行我車既好刊誤謂「我」當作「田」。按:詩小雅車攻作「田」。   一九六二頁一行猑縞趼殿本「猑」作「騉」。按:今本爾雅作「騉」。   一九六二頁一一行獄□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作「猘」。   一九六二頁一二行杪標端按:「標」原斗「摽」,逕改正。注同。   一九六三頁四行裎*(袒)**[裸]*也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六四頁一行導鬼區按:刊誤謂「導」當作「道」。   一九六四頁七行樹以蒱柳汲本、殿本「蒱」作「蒲」,注同。按:蒲蒱通。   一九六四頁一二行詠歌於伶蕭按:汲本「蕭」作「簫」。   一九六四頁一五行帥百隸以驅疫按:「驅」原斗「歐」,逕改正。   一九六五頁一一行公孫捷*[曰捷]*持楯而再搏乳虎據汲本補。按:宋本注無「曰捷」二字,故劉攽刊誤謂如下文,則此少「曰吾」二字。此「曰捷」二字疑毛子晉以意補之。張森楷校勘記謂據下二子皆曰「吾」,不自稱名,則捷亦不宜獨自稱名,劉謂少「曰吾」二字是也,未知子晉何從改作「捷」。   一九六六頁七行螭龍*(也)**[屬]*據汲本改。   一九六六頁一0行蕭鼓鳴兮按:汲本「蕭」作「簫」。   一九六六頁一二行漢水之神*[女]*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六六頁一四行鷗白鷗也按:汲本「白鷗」作「白鷴」。   一九六六頁一六行*(白)**[野]*鳧也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六七頁一行今鰋額白魚*(鯉)**[也]*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六七頁一五行擺亦捭字也按:「捭」原斗「裨」,逕改正。   一九六七頁一五行班固西都賦曰置互擺牲按:沉欽韓謂此張衡西京賦語,注誤以為班固。   一九六八頁八行孟子謂齊*[宣]*王曰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六八頁一四行是以名通言語之官為象胥刊誤謂「名通」當作「通名」,謂總稱言語之官為象胥也。按:周禮鄭注作「是因通言語之官為象胥雲」,阮元校勘記謂大字本「因」下有「名」字,則刊誤之說非也。   一九六九頁三行嘉岐陽按:「岐」原作「歧」,逕改正。注同。   一九七0頁一五行時左將奏融*(道)**[遭]*兄子喪據殿本改。   一九七一頁一行出為河閒王廄長史按:刊誤謂廄長即是官名,「史」字衍。   一九七三頁九行胥靡登高*(也)*不懼據刊誤刪。   ************後漢書卷六十下 蔡邕列傳 第五十下   蔡邕字伯喈,陳留圉人也。[一]六世祖勳,[二]好黃老,平帝時為郿令。王莽初,授以厭戎連率。[三]勳對印綬仰天歎曰:「吾策名漢室,死歸其正。昔曾子不受季孫之賜,況可事二姓哉?」[四]遂攜將家屬,逃入深山,與鮑宣、卓茂等同不仕新室。父稜,亦有清白行,謚曰貞定公。[五]   注[一]圉,縣,故城在今汴州陳留縣東南。   注[二]謝承書曰:「勳字君嚴。」   注[三]王莽改隴西郡曰厭戎郡,守曰連率。   注[四]禮記曰:「曾子有疾,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歟?』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曾元曰:『幸而至於旦,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也。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言雖臨死不失正道也。   注[五]邕祖攜碑云:「攜字叔業,有周之冑。昔蔡叔沒,成王命其子仲使踐諸侯之位,以國氏姓,君其後也。君曾祖父勳,哀帝時以孝廉為長安邰長。及君之身,增修厥德,順帝時以司空高弟遷新蔡長,年七十九卒。長子稜,字伯直,處俗孤黨,不協於時,垂翼華髮,人爵不升,年五十三卒。」謚法曰:「清白守節曰貞,純行不差曰定。」   邕性篤孝,母常滯病三年,邕自非寒暑節變,未嘗解襟帶,不寢寐者七旬。母卒,廬於頤側,動靜以禮。有菟馴擾其室傍,又木生連理,遠近奇之,多往觀焉。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財,鄉黨高其義。少博學,師事太傅胡廣。好辭章、數術、天文,妙操音律。   桓帝時,中常侍徐璜、左悺等五侯□恣,聞邕善鼓琴,遂白天子,□陳留太守督促發遣。邕不得已,行到偃師,稱疾而歸。閒居翫古,不交當世。感東方*[朔]*客難及楊雄、班固、崔駰之徒設疑以自通,[一]及斟酌腢言,韙其是而矯其非,[二]作釋誨以戒厲云爾。   注[一]楊雄作解嘲,班固作荅賓戲,崔駰作達旨。   注[二]韙亦是也。   有務世公子誨於華顛胡老曰:[一]「蓋聞聖人之大寶曰位,故以仁守位,以財聚人。[二]然則有位斯貴,有財斯富,行義達道,士之司也。故伊摯有負鼎之衒,仲尼設執鞭之言,[三]寧子有清商之歌,百里有豢牛之事。[四]夫如是,則聖哲之通趣,古人之明志也。夫子生清穆之世,稟醇和之靈,覃思典籍,韞櫝六經,安貧樂賤,與世無營,沉精重淵,抗志高冥,包括無外,綜析無形,其已久矣。曾不能拔萃出腢,揚芳飛文,[五]登天庭,序彝倫,埽六合之穢慝,清宇宙之埃塵,連光芒於白日,屬炎氣於景雲。[六]時逝歲暮,默而無聞。小子惑焉,是以有雲。方今聖上寬明,輔弼賢知,崇英逸偉,不墜於地,德弘者建宰相而裂土,才羨者荷榮祿而蒙賜。[七]盍亦回塗要至,俛仰取容,[八]輯當世之利,定不拔之功,榮家宗於此時,遺不滅之令蹤?[九]夫獨未之思邪,何為守彼而不通此?」[一0]   注[一]顛,頂也。華頂謂白首也。新序齊宣王對閭丘卬曰:「士亦華發墮顛而後可用耳。」左傳宋司馬子魚曰:「雖及胡耇,獲即取之。」杜預注曰:「胡耇,元老之稱。」   注[二]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也。   注[三]摯,伊尹名也。史記曰,伊尹欲干湯而無由,乃為有莘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於王道。衒,自媒衒也。論語孔子曰:「行義以達其道。」又曰:   「富而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周禮滌狼氏下士八人,執鞭以辟道也。   注[四]淮南子曰:「寧戚欲干齊桓公,窮困無以自達,於是為商旅,將車以適於齊,暮宿於郭門,飯牛車下,望見桓公,乃擊牛角而*[疾]*商歌。桓公聞之曰:   『異哉!歌者非常人也。』命後車載之。」三齊記載其歌曰:「南山矸,白石爛,生不遭堯與舜禪,短布單衣適至骭,從昏飯牛薄夜半,長夜漫漫何時旦!」公悅之,以為大夫。矸音岸。骭音戶諫反。百里奚,虞大夫也。史記趙良曰:「百里奚自鬻於秦,衣褐食牛,開年而後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說文曰:「豢,養也。」   注[五]孟子曰:「若仲尼者,拔乎其萃,出乎其類。」   注[六]瑞應圖曰「景雲者太平之應也,一曰慶雲」也。   注[七]羨音以戰反,本或作「美」。   注[八]回,曲也。要音一遙反。言履直道,則不能有所至也。   注[九]遺猶留也。   注[一0]彼謂貧賤,此謂榮祿。   胡老□然而笑曰:「若公子,所謂鶯曖昧之利,而忘昭晢之害;專必成之功,而忽蹉跌之敗者已。」公子謖爾斂袂而興曰:「胡為其然也?」[一]胡老曰:「居,吾將釋汝。[二]昔自太極,君臣始基,[三]有羲皇之洪寧,唐虞之至時。[四]   三代之隆,亦有緝熙,五伯扶微,勤而撫之。於斯已降,天網縱,人紘□,王塗壞,太極氿,[五]君臣土崩,上下瓦解。[六]於是智者騁詐,辯者馳說,武夫奮略,戰士講銳。[七]電駭風馳,霧散雲披,變詐乖詭,以合時宜。或畫一策而綰萬金,或談崇朝而錫瑞珪。[八]連衡者六印磊落,合從者駢組流離。[九]   隆貴翕習,積富無崖,據巧蹈機,以忘其危。夫華離蔕而萎,條去幹而枯,女冶容而淫,士背道而辜。人毀其滿,神疾其邪,利端始萌,害漸亦牙。速速方轂,夭夭是加,[一0]欲豐其屋,乃蔀其家。[一一]是故天地否閉,聖哲潛形,[一二]石門守晨,沮、溺耦耕,[一三]顏歜抱璞,蘧瑗保生,[一四]齊人歸樂,孔子斯征,雍渠驂乘,逝而遺輕。[一五]夫豈□主而背國乎?道不可以傾也。   注[一]謖然,翕斂之魍,音所六反。   注[二]居猶坐也。釋,解也。   注[三]大極,天地之始也。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注[四]洪,大也。   注[五]賈逵注國語曰:「小崩曰氿。」   注[六]淮南子曰:「武王伐紂,左操黃鉞,右執白旄而麾之,則瓦解而走,遂土崩而下。」   注[七]講,習也。   注[八]戰國策曰,秦昭王見頓弱,頓弱曰:「韓,天下之喉咽也;魏,天下之匈臆也。王資臣萬金而游之,天下可圖也。」秦王曰:「善。」乃資萬金,使東遊韓、魏,入其將相,北遊燕、趙,而殺李牧。齊王入朝,四國畢從,頓子說之也。史記曰:「虞卿說趙孝成王,一見賜黃金百溢,再見賜白璧一雙。」   注[九]連衡謂張儀,合從謂蘇秦,並佩六國之印。駢,並也。組,綬也。流離,光彩魍也。   注[一0]詩小雅曰:「速速方谷,夭夭是□。」毛萇注云:「速速,陋也。」鄭玄注云:「谷,祿也。」言鄙陋小人,將貴而得祿也。夭,殺也。□,破之也。   韓詩亦同。此作「轂」者,蓋謂小人乘寵,方轂而行。方猶並也。   注[一一]易豐卦上六曰:「豐其屋,蔀其家。」王弼注云:「蔀,覆也。屋厚覆,闇之甚也。」蔀音部。   注[一二]易文言曰:「天地閉,賢人隱。」   注[一三]論語曰:「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鄭玄注云:「石門,魯城外門也。晨門,主晨夜開閉者。」又曰:「長沮、桀溺耦而耕。」並隱遁人也。   注[一四]戰國策齊宣王謂顏歜曰:「願先生與寡人游。」歜辭曰:「玉生於山,制則毀焉,非不寶也,然失璞不完。士生鄙野,選而祿焉,非不貴也,而形神不全。歜願得晚食以當肉,安步以當車,無罪以當貴,清靜以自娛。知足矣。   歸反於樸,則終身不辱。」論語孔子曰:「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此為保其生也。   注[一五]論語曰:「齊人饋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史記曰:   「□靈公與夫人同車,宦者雍渠參乘。孔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於是醜之,去□適曹。」遺輕謂若□輕細之物而去,言惡之甚也。   「且我聞之,日南至則黃鐘應,融風動而魚上冰,蕤賓統則微陰萌,蒹葭蒼而白露凝。[一]寒暑相推,陰陽代興,運極則化,理亂相承。今大漢紹陶唐之洪烈,蕩四海之殘□,隆隱天之高,拆戇地之基。[二]皇道惟融,帝猷顯□,汦汦庶類,含甘吮滋。[三]檢六合之腢品,濟之乎雍熙,腢僚恭己於職司,聖主垂拱乎兩楹。君臣穆穆,守之以平,濟濟多士,端委縉綎,[四]鴻漸盈階,振鷺充庭。[五]譬猶鍾山之玉,泗濱之石,累珪璧不為之盈,*(探)**[采]*浮磬不為之索。[六]曩者,洪源辟而四隩集,武功定而干戈戢,獫狁攘而吉甫宴,城濮捷而晉凱入。[七]故當其有事也,則蓑笠並載,擐甲揚鋒,不給於務;[八]   當其無事也,則舒紳緩佩,鳴玉以步,綽有餘裕。   注[一]月令:「仲冬,律中黃鐘。」融風,艮之風也。月令:「孟春,東風解凍,魚上冰。」又:「仲夏之月,律之蕤賓。」微陰謂一陰爻生也。詩秦風曰:「蒹葭蒼蒼,白露為霜。」爾雅曰:「蒹,薕也。葭,蘆也。」   注[二]戇音古鄧反。戇與□同。   注[三]汦汦,齊魍。   注[四]端委,禮衣也。左傳曰:「太伯端委以持周禮。」說文曰:「縉,赤白色也。」綎,系綬也,音它丁反。   注[五]易曰:「鴻漸於陸。」鴻,水鳥也。漸出於陸,喻君子仕進於朝。詩曰:   「振振鷺,鷺於下。」注云:「鷺,白鳥也。喻絜白之士,腢集君之朝也。」   注[六]山海經曰:「黃帝取密山之玉策,投之鍾山之陽。」尚書曰:「泗濱浮磬。」   注云「水中見石,可以為磬。」言鍾山多玉,泗水多石,喻漢多賢人。索,盡也,音所*(格)**[洛]*反。   注[七]辟,開也,音頻亦反。謂禹理洪水而開道之。尚書曰:「四隩既宅。」隩,居也,音於六反。武功定謂武王伐紂。詩周頌曰:「載戢干戈。」詩小雅曰:「薄伐獫狁,至於太原,吉甫燕喜,既多受祉。」鄭玄注曰:「吉甫既伐獫狁而歸,天子以燕禮樂之也。」左傳,晉與楚戰於城濮,楚師敗績,故晉凱樂而歸也。   注[八]蓑音素和反。詩小雅曰:「荷蓑荷笠。」毛萇注云:「荷,揭也。蓑所以備雨。笠所以御暑。」擐,貫也。   「夫世臣、門子,□御之族,[一]天隆其祜,主豐其祿。抱膺從容,爵位自從,攝須理髯,余官委貴。其取進也,順傾轉圓,不足以喻其便;逡巡放屣,不足以況其易。夫*[夫]*有逸腢之才,人人有優贍之智。童子不問疑於老成,瞳蒙不稽謀于先生。心恬澹於守高,意無為於持盈。[二]粲乎煌煌,莫非華榮。明哲泊焉,不失所寧。[三]   狂淫振蕩,乃亂其情。貪夫殉財,誇者死權。[四]瞻仰此事,體躁心煩。闇謙盈之□,迷損益之數。[五]騁駑駘於修路,慕騏驥而增驅,卑俯乎外戚之門,乞助乎近貴之譽。榮顯未副,從而顛踣,[六]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七]   前車已覆,襲軌而騖,曾不鑒禍,以知畏懼。予惟悼哉,害其若是![八]天高地厚,局而蹐之。[八]怨豈在明,患生不思。戰戰兢兢,必慎厥尤。   注[一]詩小雅曰:「曾我□御。」毛萇注云:「□御,侍御也。」   注[二]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河上公注云:「持滿必傾,不如止也。」   注[三]泊猶靜也。   注[四]賈誼服鳥賦之文也。言誇華者必死於權埶也。   注[五]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又曰:「損益盈虛,與時偕行。」王弼注云:   「自然之質,各定其分,短者不為不足,長者不為有餘,損益將何加焉?」   注[六]踣音步北反,協韻音赴。   注[七]詩小雅曰:「若此無罪,勳胥以痡。」勳,帥也。胥,相也。痡,病也。   言此無罪之人,而使有罪者相帥而病之,是其大甚。見韓詩。前書曰:「史遷熏胥以刑。」音義云:「謂相熏蒸得罪也。」誅,協韻音丁注反。   注[八]害,何也,音曷。   注[九]詩小雅曰「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   「且用之則行,聖訓也;捨之則藏,至順也。[一]夫九河盈溢,非一□所防;[二]   帶甲百萬,非一勇所抗。[三]今子責匹夫以清宇宙,庸可以水旱而累堯、湯乎?   懼煙炎之毀熸,何光芒之敢揚哉![四]且夫地將震而樞星直,井無景則日陰食,[五]元首寬則望舒朓,侯王肅則月側匿。[六]是以君子推微達著,尋端見緒,履霜知冰,踐露知暑。時行則行,時止則止,消息盈珍,取諸天紀。[七]利用遭泰,可與處否,樂天知命,持神任己。腢車方奔乎險路,安能與之齊軌?思危難而自豫,故在賤而不恥。方將騁馳乎典籍之崇塗,休息乎仁義之淵藪,[八]   盤旋乎周、孔之庭宇,揖儒、墨而與為友。舒之足以光四表,收之則莫能知其所有。若乃丁千載之運,應神靈之符,闓閶闔,乘天衢,擁華蓋而奉皇樞,[九]   納玄策於聖德,宣太平於中區。計合謀從,己之圖也;勳績不立,予之辜也。   □鳳山翳,霧露不除,踴躍草萊,祗見其愚。不我知者,將謂之迂。[一0]修業思真,□此焉如?靜以俟命,不斁不渝。[一一]『百歲之後,歸乎其居。』[一二]幸其獲稱,天所誘也。[一三]罕漫而已,非己咎也。[一四]昔伯翳綜聲於鳥語,葛盧辯音於鳴牛,董父受氏於豢龍,奚仲供德於衡輈,[一五]倕氏興政於巧工,造父登御於驊騮,非子享土於善圉,狼瞫取右於禽囚,[一六]弓父畢精於筋角,佽非明勇於赴流,壽王創基於格五,東方要幸於談優,[一七]上官□力於執蓋,弘羊據相於運籌。僕不能參跡於若人,故抱璞而優遊。」[一八]   注[一]論語孔子曰:「用則行,捨則藏。」故言聖訓也。   注[二]九河謂河水分為九道。爾雅曰,徒駭、太史、馬頰、覆□、胡蘇、簡、絜、鉤般、鬲津,是謂九河也。   注[三]協韻音苦郎反。   注[四]煙炎,煙火之微細者。言常懼微細以致毀滅。杜預注左傳曰:「吳楚之閒謂火滅為熸。」音子廉反。炎音焰。   注[五]晏子見伯常騫,問曰:「昔吾見維星絕,樞星散,地其動乎?」見晏子春秋。陰食謂不顯食也。凡日陰食則井無影也。   注[六]望舒,月也。尚書大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久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側匿則侯王肅,朓則侯王舒。」註:「肅,急也。舒,緩也。」   注[七]易坤文言曰:「履霜堅冰至。」艮卦曰:「時行則行,時止則止。」豐卦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注[八]前書司馬相如曰:「游於六蓺之園,馳騖乎仁義之塗。」班固曰「餚覆仁義之林藪」也。   注[九]古今注曰:「華蓋,黃帝所作也。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常有五色雲氣,金枝玉葉,因而作華蓋。」   注[一0]龜鳳喻賢人,霧露喻□闇也。迂,曲也。   注[一一]斁,厭也。渝,變也。   注[一二]詩晉風也。毛萇注云:「居,墳墓也。」   注[一三]謂小人妄得稱舉者,天之所誘,後必遇害也。   注[一四]罕漫猶無所知聞也,非君子之咎也。   注[一五]伯翳即秦之先伯益也,能與鳥語。見史記。葛盧,東夷介國之君也。   介葛盧聘於魯,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問之,如其言。晉太史蔡墨曰:「昔有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嗜欲以飲食之,以服事帝舜。帝賜姓曰董,氏曰豢龍。」並見左傳。奚仲,薛之祖也。世本曰:「奚仲作車。」衡,軛也。   輈,轅也。   注[一六]倕,舜*(之)**[時]*巧人也。見尚書。造父者,秦之先也,為周穆王御驊騮、騄耳之乘。非子亦秦之先,善養馬。周孝王使主馬於□、渭之閒,馬大蕃息,分土為附庸,邑之於秦。並見史記。圉,養馬人也。見周禮。左傳曰:   「戰於殽,晉襄公縛秦囚,使萊駒以戈斬之。囚呼,萊駒失戈,狼瞫取戈斬之,遂以為車右。」瞫音舒□反。   注[一七]弓父,弓工也。闕子曰:「宋景公使弓工為弓,九年,來見公。公曰:   『為弓亦□矣。』對曰;『臣精盡於弓矣。』獻弓而歸,三日而死。公張弓東向而射,矢踰西霜之山,集彭城之東,其餘力逸勁,飲羽於石樑。」呂氏春秋曰,荊人佽飛入江斬蛟。前書,武帝時,吾丘壽王字子贛,以善格五待制。格五,今之□也。東方朔以善談笑俳優得幸。班固曰:「朔應諧似優。」杜預注左傳曰:   「優,調戲也。」   注[一八]前書,上官桀,武帝時為期門郎,從上甘泉,大風,車不得行,解蓋授桀,雖*(底)**[風]*,蓋常屬車。桑弘羊,洛陽賈人也,以能心計為侍中。   於是公子仰首降階,忸怩而避。[一]胡老乃揚衡含笑,援琴而歌。[二]歌曰:「練余心兮浸太清,滌穢濁兮存正靈。和液暢兮神氣寧,情志泊兮心亭亭,嗜欲息兮無由生。踔宇宙而遺俗兮,眇翩翩而獨征。」[三]   注[一]忸怩,心籩也。忸音女六反。怩音尼。   注[二]衡,眉目之閒也。   注[三]太清謂天也。和液謂和氣靈液也。亭亭,孤峻之魍。踔猶越也,音丑教反。   建寧三年,辟司徒橋玄府,玄甚敬待之。出補河平長。召拜郎中,校書東觀。   遷議郎。邕以經籍去聖久遠,文字多謬,俗儒穿鑿,疑誤後學,熹平四年,乃與五官中郎將堂溪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揚等,[一]奏求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冊)**[丹]*於碑,使工鐫刻立於太學門外。[二]於是後儒晚學,鹹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觀視及摹寫者,車乘日千餘兩,填塞街陌。   注[一]堂溪,姓也。先賢行狀曰:「典字子度,穎川人,為西鄂長。」   注[二]洛陽記曰:「太學在洛城南開陽門外,講堂長十丈,廣二丈。堂前石經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書、周易、公羊傳十六碑存,十二碑毀。南行,禮記十五碑悉崩壞。東行,論語三碑,二碑毀。禮記碑上有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名。」   初,朝議以州郡相黨,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兩州人士不得對相監臨。至是復有三互法,[一]禁忌轉密,選用艱難。幽冀二州,久缺不補。邕上疏曰:「伏見幽、冀舊壤,鎧馬所出,[二]比年兵饑,漸至空耗。今者百姓虛縣,萬里蕭條,[三]闕職經時,吏人延屬,而三府選舉,踰月不定。臣經怪其事,而論者云『避三互』。十一州有禁,當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復限以歲月,狐疑□淹,以失事會。愚以為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今但申以威靈,明其憲令,在任之人豈不戒懼,而當坐設三互,自生留閡邪?昔韓安國起自徒中,朱買臣出於幽賤,並以才宜,還守本邦。[四]又張敞亡命,擢授劇州。豈復顧循三互,繼以末制乎?[五]三公明知二州之要,所宜速定,當越禁取能,以救時敝;而不顧爭臣之義,苟避輕微之科,選用稽滯,以失其人。臣願陛下上則先帝,蠲除近禁,其諸州刺史器用可換者,無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書奏不省。   注[一]三互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人不得交互為官也。謝承書曰「史弼遷山陽太守,其妻鉅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轉拜平原相」是也。   注[二]鎧,甲也。周禮考工記曰:「燕無函。」函亦甲也,言幽、燕之地,家家皆能為函,故無函匠也。左傳曰:「冀之北土,馬之所生。」   注[三]縣音玄。   注[四]前書,安國字長孺,梁人。坐法抵罪。居無幾,天子使使者拜安國為梁內史,起徒中為二千石。買臣字翁子,吳人。家貧,負薪賣以給食,歌謳道中,後拜會稽太守。   注[五]前書,敞字子高,河東人也。為京兆尹,坐與楊惲厚善,制免為庶人,從闕下亡命。數月,冀州部有大賊,天子思敞功,使使者召拜為冀州刺史。   初,帝好學,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諸生能為文賦者。本頗以經學相招,後諸為尺牘及工書鳥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數十人。[一]侍中祭酒樂松、賈護,多引無行趣埶之徒,並待制鴻都門下,□陳方俗閭裡小事,帝甚悅之,待以不次之位。   又市賈小民,為宣陵孝子者,複數十人,悉除為郎中、太子舍人。時頻有雷霆疾風,傷樹拔木,地震、隕雹、蝗蟲之害。又鮮卑犯境,役賦及民。六年七月,制書引咎,誥腢臣各陳政要所當施行。邕上封事曰:   注[一]說文曰:「牘,書板也,長一尺。」蓺文志曰:「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音義曰:「古文謂孔子壁中書也。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篆書謂小篆,蓋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隸書亦程邈所獻,主於徒隸,從簡易也。繆篆謂其文屈曲纏繞,所以摹印章也。蟲書謂為蟲鳥之形,所以書旛信也。」   臣伏讀聖旨,雖周成遇風,訊諸執事,宣王遭旱,密勿祗畏,無以或加。[一]   臣聞天降□異,緣象而至。辟歷數發,[二]殆刑誅繁多之所生也。風者天之號令,所以教人也。[三]夫昭事上帝,則自懷多福;[四]宗廟致敬,則鬼神以著。   國之大事,實先祀典,[五]天子聖躬所當恭事。臣自在宰府,及備朱衣,[六]   迎氣五郊,而車駕稀出,四時至敬,屢委有司,雖有解除,猶為□廢。[七]故皇天不悅,顯此諸異。鴻範傳曰:「政悖德隱,厥風發屋折木。」坤為地道,易稱安貞。[八]陰氣憤盛,則當靜反動,法為下叛。夫權不在上,則雹傷物;政有苛暴,則虎狼食人;貪利傷民,則蝗蟲損稼。去六月二十八日,太白與月相迫,兵事惡之。鮮卑犯塞,所從來遠,今之出師,未見其利。   上違天文,下逆人事。誠當博覽觿議,從其安者。臣不勝憤滿,謹條宜所施行七事表左:[九]   注[一]尚書金縢曰:「秋大孰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王乃問諸史百執事。」詩大雅雲漢篇序曰:「宣王遇旱,側身修行,欲消去之,故大夫仍叔作雲漢之詩以美之。」密勿祗畏言勤勞戒懼也。   注[二]辟音普歷反。史記曰「霹靂,陽氣之動」也。   注[三]翼氏風角曰:「風者天之號令,所以譴告人君者。」   注[四]詩大雅曰:「昭事上帝,聿懷多福。」聿,遂也。懷,來也。   注[五]左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注[六]宰府謂司徒橋玄府也。朱衣謂祭官也。漢官儀曰:「漢家赤行,齊者絳稿廢。」廢音文伐反。   注[七]解除謂謝過也。   注[八]易坤文言曰:「地道也,妻道也。」其彖曰:「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注[九]表左謂陳之於表左也,猶今云「如左」、「如右」。   一事:明堂月令,天子以四立及季夏之節,迎五帝於郊,[一]所以導致神氣,祈福豐年。清廟祭祀,追往孝敬,養老辟雍,示人禮化,皆帝者之大業,祖宗所祗奉也。而有司數以蕃國□喪,宮內產生,及吏卒小污,屢生忌故。[二]竊見南郊齋戒,未嘗有廢,至於它祀,輒興異議。豈南郊卑而它祀尊哉?孝元皇帝策書曰:「禮之至敬,莫重於祭,所以竭心親奉,以致肅祗者也。」又元和故事,復申先典。[三]前後制書,推心懇惻。而近者以來,更任太史。忘禮敬之大,任禁忌之書,拘信小故,以虧大典。禮,妻妾產者,齋則不入側室之門,無廢祭之文也。[四]所謂宮中有卒,三月不祭者,謂士庶人數堵之室,共處其中耳,[五]豈謂皇居之曠,臣妾之觿哉?自今齋制宜如故典,庶荅風霆□妖之異。   注[一]天子居明堂,各依其月布政,故云「明堂月令」。四立謂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各以其日,天子親迎氣於其方,並祭其方之帝。季夏之末,祭中央帝也。   注[二]小污謂病及死也。   注[三]章帝元和二年制曰:「山川百神應典禮者,尚未鹹秩,其議修腢祀,以祈豐年。」又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三年,望祀華、霍,東柴岱宗,為人祈福。   注[四]禮記曰「妻將生子,及月辰,居側室,夫使人日再問之。夫齋,則不入側室之門」也。   注[五]儀禮曰:「有死於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   二事:臣聞國之將興,至言數聞,內知己政,外見民情。是故先帝雖有聖明之姿,而猶廣求得失。又因□異,援引幽隱,重賢良、方正、敦樸、有道之選,危言極諫,不絕於朝。陛下親政以來,頻年□異,而未聞特舉博選之旨。誠當思省述修舊事,使抱忠之臣展其狂直,以解易傳「政悖德隱」之言。   三事:夫求賢之道,未必一塗,或以德顯,或以言揚。頃者,立朝之士,曾不以忠信見賞,恆被謗訕之誅,遂使腢下結口,莫圖正辭。郎中張文,前獨盡狂言,聖聽納受,以責三司。臣子曠然,觿庶解悅。[一]臣愚以為宜擢文右職,以勸忠謇,[二]宣聲海內,博開政路。   注[一]漢名臣奏張文上疏,其略曰:「春秋義曰:『蝗者貪擾之氣所生。天意若曰:貪狼之人,蠶食百姓,若蝗食禾稼而擾萬民。獸嚙人者,像暴政若獸而嚙人。』京房易傳曰:『小人不義而反尊榮,則虎食人,辟歷殺人,亦象暴政,妄有喜怒。』政以賄成,刑放於寵,推類□意,探指求原,皆象腢下貪狼,威教妄施,或苦蝗蟲。宜□正觿邪,清審選舉,退屏貪暴。魯僖公小國諸侯,□政修己,斥退邪臣,尚獲其報,六月甚雨之應。豈況萬乘之主,修善求賢?宜舉敦樸,以輔善政。陛下體堯舜之聖,秉獨見之明,恢太平之業,敦經好學,流布遠近,可留須臾神慮,則*(可)*致太平,招休征矣。」制曰:「下太尉、司徒、司空。夫瑞不虛至,□必有緣。朕以不德,秉統未明,以招祅偽,將何以昭顯憲法哉?三司任政者也,所當夙夜,而各拱默,訖未有聞,將何以奉荅天意,*(救)**[敉]*寧我人?其各悉心思所崇改,務消復之術,稱朕意焉。」   注[二]右,用事之便,謂樞要之官。   四事:夫司隸校尉、諸州刺史,所以督察奸枉,分別白黑者也。伏見幽州刺史楊□、益州刺史龐芝、涼州刺史劉虔,各有奉公疾奸之心,□等所糾,其□尤多。余皆枉橈,不能稱職。或有抱罪懷瑕,與下同疾,綱網□縱,莫相舉察,公府台閣亦復默然。五年制書,議遣八使,又令三公謠言奏事。[一]是時奉公者欣然得志,邪枉者憂悸失色。未詳斯議,所因寢息。昔劉向奏曰:「夫執狐疑之計者,開腢枉之門;養不斷之慮者,來讒邪之口。」[二]今始聞善政,旋復變易,足令海內測度朝政。宜追定八使,糾舉非法,更選忠清,平章賞罰。[三]三公歲盡,差其殿最,使吏知奉公之福,營私之禍,則觿□之原庶可塞矣。   注[一]漢官儀曰:「三公聽采長吏臧否,人所疾苦,條奏之。」是為舉謠言者也。   注[二]語見前書。   注[三]平,和也。章,明也。   五事:臣聞古者取士,必使諸侯歲貢。[一]孝武之世,郡舉孝廉,又有賢良、文學之選,於是名臣輩出,文武並興。漢之得人,數路而已。[二]夫書畫辭賦,才之小者,匡國理政,未有其能。陛下即位之初,先涉經術,聽政餘日,觀省篇章,聊以游意,當代博弈,非以教化取士之本。而諸生競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頗引經訓風喻之言;下則連偶俗語,有類俳優;或竊成文,虛冒名氏。臣每受詔於盛化門,差次錄第,其未及者,亦復隨輩皆見拜擢。既加之恩,難復收改,但守奉祿,於義已弘,不可復使理人及仕州郡。昔孝宣會諸儒於石渠,章帝集學士於白虎,通經釋義,其事優大,文武之道,所宜從之。若乃小能小善,雖有可觀,孔子以為「致遠則泥」,君子故當志其大者。[三]   注[一]尚書大傳曰:「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攸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注云:「適猶得也。」   注[二]數路謂孝廉、賢良、文學之類也。   注[三]論語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鄭玄注云:「小道,如今諸子書也。泥謂滯陷不通。」此邕以為孔子之言,當別有所據也。   六事:墨綬長吏,職典理人,[一]皆當以惠利為績,日月為勞。□責之科,所宜分明。而今在任無復能省,及其還者,多召拜議郎、郎中。若器用優美,不宜處之冗散。如有釁故,自當極其刑誅。豈有伏罪懼考,反求遷轉,更相放□,臧否無章?先帝舊典,未嘗有此。可皆斷絕,以核真偽。   注[一]漢官儀曰「秩六百石,銅章墨綬」也。   七事:伏見前一切以宣陵孝子*(者)*為太子舍人。臣聞孝文皇帝制喪服三十六日,雖繼體之君,父子至親,公卿列臣,受恩之重,皆屈情從制,不敢踰越。   今虛偽小人,本非骨肉,既無幸私之恩,又無祿仕之實,惻隱思慕,情何緣生?   而腢聚山陵,假名稱孝,行不隱心,義無所依,至有奸軌之人,通容其中。*(恆)**[桓]*思皇后祖載之時,[一]東郡有盜人妻者亡在孝中,本縣追捕,乃伏其辜。虛偽雜穢,難得勝言。   又前至得拜,後輩被遺;或經年陵次,以暫歸見漏;或以人自代,亦蒙寵榮。   爭訟怨恨,凶凶道路。太子官屬,宜搜選令德,豈有但取丘墓凶丑之人?其為不祥,莫與大焉。宜遣歸田里,以明詐偽。   注[一]周禮曰:「喪祝掌大喪,及祖飾棺*(及)**[乃]*載,遂御之。」鄭玄注云:   「祖謂將葬祖祭於庭,載謂升柩於車也。」   書奏,帝乃親迎氣北郊,及行辟雍之禮。又詔宣陵孝子為舍人者,悉改為丞尉焉。光和元年,遂置鴻都門學,畫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其諸生皆□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尚書、侍中,乃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   時妖異數見,人相驚擾。其年七月,詔召邕與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華、太史令單揚詣金商門,引入崇德殿,[一]使中常侍曹節、王甫就問□異及消改變故所宜施行。邕悉心以對,事在五行、天文志。[二]又特詔問曰:   「比災變互生,未知厥咎,朝廷焦心,載懷恐懼。每訪腢公卿士,庶聞忠言,而各存括囊,莫肯盡心。[三]以邕經學深奧,故密特稽問,宜披露失得,指陳政要,勿有依違,自生疑諱。具對經術,以皁囊封上。」[四]邕對曰:「臣伏惟陛下聖德允明,深悼災咎,□臣末學,特垂訪及,非臣螻蟻所能堪副。斯誠輸寫肝膽出命之秋,豈可以顧患避害,使陛下不聞至戒哉!臣伏思諸異,皆亡國之怪也。天於大漢,慇勤不已,故屢出祅變,以當譴責,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今災眚之發,不於它所,遠則門垣,近在寺署,其為監戒,可謂至切。蜺墯□化,皆婦人干政之所致也。前者乳母趙嬈,貴重天下,[五]生則貲藏侔於天府,死則丘墓踰於園陵,兩子受封,兄弟典郡;續以永樂門史霍玉,依阻城社,又為奸邪。今者道路紛紛,復雲有程大人者,察其風聲,將為國患。宜高為堤防,明設禁令,深惟趙、霍,以為至戒。[六]今聖意勤勤,思明邪正。而聞太尉張顥,為玉所進;光祿勳姓璋,[七]有名貪濁;又長水校尉趙玹、[八]   屯騎校尉蓋升,並叨時幸,榮富優足。宜念小人在位之咎,退思引身避賢之福。   [九]伏見廷尉郭禧,純厚老成;光祿大夫橋玄,聰達方直;故太尉劉寵,忠實守正:並宜為謀主,數見訪問。夫宰相大臣,君之四體,[一0]委任責成,優劣已分,不宜聽納小吏,雕琢大臣也。[一一]又尚方工技之作,鴻都篇賦之文,可且消息,以示惟憂。詩云:『畏天之怒,不敢戲豫。』天戒誠不可戲也。宰府孝廉,士之高選。近者以辟召不慎,切責三公,而今並以小文超取選舉,開請托之門,違明王之典,觿心不厭,莫之敢言。[一二]臣願陛下忍而絕之,思惟萬機,以荅天望。聖朝既自約厲,左右近臣亦宜從化。人自抑損,以塞咎戒,則天道虧滿,鬼神福謙矣。臣以愚贛,感激忘身,敢觸忌諱,手書具對。夫君臣不密,上有漏言之戒,下有失身之禍。[一三]願寢臣表,無使盡忠之吏,受怨奸仇。」章奏,帝覽而歎息,因起更衣,曹節於後竊視之,悉宣語左右,事遂漏露。其為邕所裁黜者,皆側目思報。   注[一]洛陽記曰「南宮有崇德殿、太極殿,西有金商門」也。   注[二]其志今亡。續漢志曰,光和元年,詔問曰:「連年蝗蟲,其咎焉在?」邕對曰:「易傳云:『大作不時天降□,厥咎蝗蟲來。』河圖秘征篇曰:『帝貪則政暴,吏酷則誅慘。生蝗蟲,貪苛之所致也。』」又南宮侍中寺,雌□欲化為雄,一身毛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詔以問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禍。宣帝黃龍元年,未央宮雌□化為雄,不鳴無距。是歲元帝初即位,將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化為雄,距而鳴將。是*[歲]*後父禁為平陽侯,女立為後。至哀帝晏駕,後攝政,王莽以後兄子為大司馬,由是為亂。臣竊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今□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止,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應之不精,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大也。」   注[三]括囊喻閉口而不言。易曰:「括囊無咎。」王弼注云:「括,結也。」   注[四]漢官儀曰「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皁囊」也。   注[五]嬈音奴鳥反。   注[六]趙嬈及霍玉也。   注[七]姓,姓也;璋,名也。漢有姓偉。   注[八]音玄。蔡邕集「玹」作「玄」。   注[九]尚書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注[一0]謂股肱也。   注[一一]雕琢猶鐫削以成其罪也。   注[一二]厭,伏也,音一葉反。   注[一三]易曰:「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   初,邕與司徒劉合素不相平,叔父□尉質[一]又與將作大匠*(楊)**[陽]*球有隙。球即中常侍程璜女夫也,璜遂使人飛章言邕、質數以私事請托於合,合不聽,邕含隱切,志欲相中。[二]於是詔下尚書,召邕詰狀。邕上書自陳曰:「臣被召,問以大鴻臚劉合前為濟陰太守,臣屬吏張宛長休百日,[三]合為司隸,又托河內郡吏李奇為州書佐,[四]及營護故河南尹羊陟、侍御史胡母班,合不為用致怨之狀。[五]臣征營怖悸,肝膽塗地,不知死命所在。竊自尋案,實屬宛、奇,不及陟、班。凡休假小吏,非結恨之本。與陟姻家,豈敢申助私黨?   如臣父子欲相傷陷,當明言台閣,具陳恨狀所緣。內無寸事,而謗書外發,宜以臣對與合參驗。臣得以學問特蒙□異,執事秘館,操管御前,姓名貌狀,微簡聖心。今年七月,召詣金商門,問以□異,繼詔申旨,誘臣使言。[六]臣實愚贛,唯識忠盡,出命忘軀,不顧後害,遂譏刺公卿,內及寵臣。實欲以上對聖問,救消災異,規為陛下建康寧之計。陛下不念忠臣直言,宜加掩蔽,誹謗卒至,便用疑怪。盡心之吏,豈得容哉?詔書每下,百官各上封事,欲以改政思譴,除凶致吉,而言者不蒙延納之福,旋被陷破之禍。今皆杜口結舌,以臣為戒,誰敢為陛下盡忠孝乎?臣季父質,連見拔擢,位在上列。臣被蒙恩渥,數見訪逮。言事者因此欲陷臣父子,破臣門戶,非復發糾奸伏,補益國家者也。臣年四十有六,孤特一身,得托名忠臣,死有餘榮,恐陛下於此不復聞至言矣。臣之愚□,職當咎患,但前者所對,質不及聞,[七]而衰老白首,橫見引逮,隨臣摧沒,併入坑埳,誠冤誠痛。臣一入牢獄,當為楚毒所迫,趣以飲章,辭情何緣復聞?[八]死期垂至,冒昧自陳。願身當辜戮,□質不並坐,[九]則身死之日,更生之年也。惟陛下加餐,為萬姓自愛。」於是下邕、質於洛陽獄,劾以仇怨奉公,議害大臣,大不敬,□市。事奏,中常侍呂強愍邕無罪,請之,帝亦更思其章,有詔減死一等,與家屬髡鉗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楊)**[陽]*球使客追路刺邕,客感其義,皆莫為用。球又賂其部主使加毒害,所賂者反以其情戒邕,故每得免焉。居五原安陽縣。[一0]   注[一]質字子文,著漢職儀。   注[二]中傷也。   注[三]休,假也。前書音義曰「吏病滿百日當免」也。   注[四]續漢志曰:「書佐,主幹文書。」   注[五]邕集其奏曰:「邕屬張宛長休百日,合假宛五日;復屬河南李奇為書佐,合不為召;太山黨魁羊陟與邕季父□尉質對門九族,質為尚書,營護阿擁,令文書不覺,合被詔書考胡母班等,辭與陟為黨,質及邕頻詣合問班所及,合不應,遂懷怨恨,欲必中傷合。」制曰:「下司隸校尉正處上。」邕集作「綦母班」也。   注[六]繼猶持也,與□通。   注[七]前在金商門對事之時,質為下邳相,故不聞也。   注[八]趣音促。飲猶隱卻告人姓名,無可對問。章者,今之表也。邕集曰:「光和元年,都官從事張恕,以辛卯詔書,收邕送雒陽詔獄。考吏張靜謂邕曰:『省君章雲欲仇怨未有所施,法令無此,以詔書又刊章家姓名,不得對相指斥考事,君學多所見,古今如此,豈一事乎?』荅曰:『曉是。』吏遂飲章為文書。」臣賢案:俗本有不解「飲」字,或改為「報」,或改為「款」,並非也。   注[九]□,乞也。   注[一0]即西安陽縣也,故城在今勝州銀城縣。   邕前在東觀,與盧植、韓說等撰補後漢記,會遭事流離,不及得成,因上書自陳,奏其所著十意,[一]分別首目,連置章左。帝嘉其才高,會明年大赦,及宥邕還本郡。邕自徙及歸,凡九月焉。將就還路,五原太守王智餞之。酒酣,智起舞屬邕,邕不為報。[二]智者,中常侍王甫弟也,素貴驕,籩於賓客,詬邕曰:「徒敢輕我!」邕拂衣而去。智銜之,密告邕怨於囚放,謗訕朝廷。內寵惡之。邕慮卒不免,乃亡命江海,遠跡吳會。[三]往來依太山羊氏,積十二年,在吳。   注[一]猶前書十志也。邕別傳曰:「邕昔作漢記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離,因上書自陳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職在候望,憂怖焦灼,無心能復操筆成草,致章闕廷。誠知聖朝不責臣謝,但懷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止,光武已來唯記紀傳,無續志者。臣所事師故太傅胡廣,知臣頗識其門戶,略以所有舊事與臣。雖未備悉,粗見首尾,積累思惟,二十餘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述。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會臣被罪,逐放邊野,恐所懷隨軀朽腐,抱恨黃泉,遂不設施,謹先顛踣,科條諸志,臣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及經典腢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並書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謹因臨戎長霍圉封上。』有律歷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   注[二]屬猶勸也,音燭。   注[三]張騭文士傳曰:「邕告吳人曰:『吾昔嘗經會稽高遷亭,見屋椽竹東閒第十六可以為笛。』取用,果有異聲。」伏滔長笛賦序云「柯亭之觀,以竹為椽,邕取為笛,奇聲獨絕」也。   吳人有燒桐以爨者,邕聞火烈之聲,知其良木,因請而裁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猶焦,故時人名曰「焦尾琴」焉。[一]初,邕在陳留也,其鄰人有以酒食召邕者,比往而酒以酣焉。客有彈琴於屏,邕至門試潛聽之,曰:「□![二]以樂召我而有殺心,何也?」遂反。將命者告主人曰:「蔡君向來,至門而去。」   邕素為邦鄉所宗,主人遽自追而問其故,邕具以告,莫不憮然。[三]彈琴者曰:   「我向鼓弦,見螳蜋方向鳴蟬,蟬將去而未飛,螳蜋為之一前一卻。吾心聳然,惟恐螳蜋之失之也,此豈為殺心而形於聲者乎?」邕莞然而笑曰:[四]   「此足以當之矣。」   注[一]傅玄琴賦序曰:「齊桓公有鳴琴曰『號鍾』,楚莊有鳴琴曰『繞樑』,司馬相如『綠綺』,蔡邕有『焦尾』,皆名器也。」   注[二]歎聲也,音僖。   注[三]憮猶怪也,音武。   注[四]莞,笑魍也,音胡板反。   中平六年,靈帝崩,董卓為司空,聞邕名高,辟之。稱疾不就。卓大怒,詈曰:   「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切□州郡舉邕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甚見敬重。舉高第,補侍御史,又轉持書御史,遷尚書。三日之閒,周歷三台。遷巴郡太守,復留為侍中。   初平元年,拜左中郎將,從獻帝遷都長安,封高陽鄉侯。   董卓賓客部曲議欲尊卓比太公,稱尚父。卓謀之於邕,邕曰:「太公輔周,受命翦商,故特為其號。今明公威德,誠為巍巍,然比之尚父,愚意以為未可。宜須關東平定,車駕還反舊京,然後議之。」卓從其言。   *(初平)*二年六月,地震,卓以問邕。邕對曰:「地動者,陰盛侵陽,臣下踰制之所致也。前春郊天,公奉引車駕,乘金華青蓋,爪畫兩轓,遠近以為非宜。」   [一]卓於是改乘皁蓋車。[二]   注[一]續漢志曰:「乘輿大駕,公卿奉引,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輪,青蓋,金華爪,畫轓。」廣雅:「轓,箱也。」   注[二]續漢志曰:「中二千石、二千石皆皁蓋,朱兩轓。」   卓重董邕才學,厚相遇待,每集燕,輒令邕鼓琴贊事,邕亦每存匡益。然卓多自佷用,邕恨其言少從,謂從弟谷曰:「董公性剛而遂非,終難濟也。吾欲東奔兗州,若道遠難達,且遯逃山東以待之,何如?」谷曰:「君狀異恆人,每行觀者盈集。以此自匿,不亦難乎?」邕乃止。   及卓被誅,邕在司徒王允坐,殊不意言之而歎,有動於色。允勃然叱之曰:「董卓國之大賊,幾傾漢室。君為王臣,所宜同忿,而懷其私遇,以忘大節!今天誅有罪,而反相傷痛,豈不共為逆哉?」即收付廷尉治罪。邕陳辭謝,乞黥首刖足,繼成漢史。士大夫多鄉救之,不能得。太尉馬日磾馳往謂允曰:「伯喈曠世逸才,多識漢事,當續成後史,為一代大典。且忠孝素著,而所坐無名,誅之無乃失人望乎?」允曰:「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一]方今國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執筆在幼主左右。既無益聖德,復使吾黨蒙其訕議。」日磾退而告人曰:「王公其不長世乎?善人,國之紀也;製作,國之典也。滅紀廢典,其能久乎!」邕遂死獄中。允悔,欲止而不及。時年六十一。搢紳諸儒莫不流涕。北海鄭玄聞而歎曰:「漢世之事,誰與正之!」兗州、陳留*(聞)**[閒]*皆畫像而頌焉。   注[一]凡史官記事,善惡必書。謂遷所著史記,但是漢家不善之事,皆為謗也。   非獨指武帝之身,即高祖善家令之言,武帝筭緡、榷酤之類是也。班固集云:「司馬遷著書,成一家之言。至以身陷刑,故微文刺譏,貶損當世,非誼士也。」   其撰集漢事,未見錄以繼後史。適作靈紀及十意,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湮沒多不存。所著詩、賦、碑、誄、銘、贊、連珠、箴、吊、論議、獨斷、勸學、釋誨、□樂、女訓、篆埶、祝文、章表、書記,凡百四篇,傳於世。   論曰:意氣之感,士所不能忘也。流極之運,有生所共深悲也。[一]當伯喈抱鉗扭,徙幽裔,仰日月而不見照燭,臨風塵而不得經過,[二]其意豈及語平日幸全人哉!及解刑衣,竄歐越,潛舟江壑,不知其遠,捷步深林,尚苦不密,但願北首舊丘,歸骸先壟,又可得乎?董卓一旦入朝,辟書先下,分明枉結,信宿三遷。[三]匡導既申,狂僭屢革,資同人之先號,得北叟之後福。[四]屬其慶者,夫豈無懷?[五]君子斷刑,尚或為之不舉,[六]況國憲倉卒,慮不先圖,矜情變容,而罰同邪黨?執政乃追怨子長謗書流後,[七]放此為戮,[八]   未或聞之典刑。   注[一]流,極,皆放也。極音紀力反。   注[二]謂迫促之,令不得避風塵也。   注[三]謂三日之閒,位歷三台也。   注[四]易同人卦曰:「先號咷而後笑。」北叟,塞上叟也。其馬亡入胡中,人皆吊之。叟曰:「何知非福?」居數月,其馬引胡駿馬而歸,人皆賀之。叟曰:「何知非禍?」及家富馬良,其子好騎,墯而折髀,人皆吊之。叟曰:「何知非福?」   居一年,胡夷大入,丁壯皆戰死者十九,其子獨以跛之故,子父相保。見淮南子也。   注[五]慶謂恩遇也。懷,思也。荷恩遇者,豈不思之乎?   注[六]左傳鄭伯見虢叔曰:「夫司寇行戮,君為之不舉。」杜注云:「不舉盛饌也。」   注[七]執政謂王允也。   注[八]放音甫往反。   贊曰:季長戚氏,才通情侈。苑囿典文,流悅音伎。[一]邕實慕靜,心精辭綺。   斥言金商,南徂北徙。[二]籍梁懷董,名澆身毀。[三]   注[一]侈謂紗帳、女樂之類。音技謂鼓琴吹笛之屬也。   注[二]謂對事於金商門,指斥而言,無隱諱也。   注[三]籍梁謂融因籍梁冀貴幸,為作西第頌。懷董謂邕懷董卓之恩也。澆,薄也。    校勘記   一九八0頁五行有菟馴擾其室傍汲本、殿本「菟」作「兔」。按:菟兔通。   一九八0頁八行感東方*[朔]*客難據汲本、殿本補。   一九八一頁一二行乃擊牛角而*[疾]*商歌據王先謙說補。   一九八二頁一五行速速方轂夭夭是加刊誤謂上「夭」當作「天」,據今詩文正然。   按:王先謙謂「速速」二句出詩三家。   一九八四頁四行然失璞不完汲本「失」作「夫」,殿本作「大」。按:此謂玉經雕琢,失去其璞,則不完也,以作「失」為是。今本戰國策作「夫」或作「大」,皆形近而鬥。   一九八四頁五行知足矣歸反於樸則終身不辱汲本、殿本「矣」作「以」。殿本「樸」作「璞」。今按:國策作「君子曰,斶知足矣。歸真反璞,則終身不辱」。作「矣」是,作「以」非也。   一九八四頁一一行汦汦庶類按:沈欽韓謂方以智通雅「汦汦猶蚩蚩也,直借此聲耳」按「汦汦」或本作「泯泯」,唐諱「民」所改。   一九八四頁一一行含甘吮滋按:「含」原斗「合」,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九八四頁一四行*(探)**[采]*浮磬不為之索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八五頁九行音所*(格)**[洛]*反據殿本改。   一九八五頁一五行夫*[夫]*有逸腢之才人人有優贍之智按:集解引何焯說,謂衍一「人」字。又引沉欽韓說,謂「夫」字當重,此揚雄「家家自以為稷、契,人人自以為咎陶」例。王先謙謂沉說是。今依沉說補一「夫」字。   一九八九頁四行倕舜*(之)**[時]*巧人也據校補改。   一九八九頁一一行雖*(底)**[風]*蓋常屬車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九0頁三行建寧三年辟司徒橋玄府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司徒」當作「司空」。靈帝紀建寧三年八月,大鴻臚橋玄為司空,四年三月,司徒許訓免,司空橋玄為司徒。校補謂邕或於三年辟司空府,及玄轉司徒,仍以邕為掾,則「司徒」乃「司空」之誤,否則「三年」乃「四年」之誤,必有一誤。   一九九0頁三行出補河平長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郡國志無河平縣。又引沉欽韓說,謂「河平」蓋「平阿」之誤。   一九九0頁六行邕乃自書*(冊)**[丹]*於碑集解引何焯說,謂「冊」當依水經注作「丹」。今據改。按:御覽五八九引作「乃自丹於碑」,無「書」字。   一九九二頁二行巿賈小民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民」當作「人」,亦回改而誤者。   一九九二頁一一行四時至敬按:刊誤謂「至」當作「致」。   一九九三頁一行臣不勝憤滿汲本、殿本「滿」作「懣」。按:滿懣通。   一九九五頁一0行則*(可)*致太平據刊誤刪。   一九九五頁一一行夫瑞不虛至按:「至」原斗「年」,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一九九五頁一二行*(救)**[敉]*寧我人刊誤謂「救」當作「敉」,「敉寧」出尚書。今據改。   一九九六頁三行開腢枉之門按:「開」原斗「聞」,逕改正。   一九九七頁一一行未嘗有此「嘗」原作「常」,據汲本、殿本改。   一九九七頁一三行以宣陵孝子*(者)*為太子舍人按:刊誤謂案文多一「者」字。   今據刪。   一九九八頁一行*(恆)**[桓]*思皇后祖載之時按:刊誤謂「恆」當作「桓」,謂桓帝后也。又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作「桓」,邕集同。今據改。   一九九八頁六行及祖飾棺*(及)**[乃]*載「及載」之「及」,當依周禮作「乃」,今改。   一九九九頁八行伏見廷尉郭禧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禧」袁宏紀作「僖」。   一九九九頁一四行臣以愚贛殿本「贛」作「戇」。下「臣實愚贛」同。按:贛為戇之或字,見集韻。   二000頁七行是歲元帝初即位按:「帝」原斗「年」,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000頁七行是*[歲]*後父禁為平陽侯刊誤謂如上文,此處少一「歲」字。   按:續志有「歲」字,今據補。又按:刊誤謂「平陽侯」當作「陽平侯」,然續志亦作「平陽侯」,今仍之。   二000頁九行未至於頭而止按:續志作「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校補謂注誤「上」為「止」,又脫「知之」二字。   二00一頁一行謂股肱也按:「股肱」二字原倒,逕據汲本、殿本乙。   二00一頁五行司徒劉合按:通鑒作「大鴻臚劉合」,下邕上書自陳,亦言「大鴻臚劉合」,則作「司徒」者誤,時司徒乃袁滂也。   二00一頁五行將作大匠*(楊)**[陽]*球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楊」當作「陽」。   今據改,下同。   二00一頁一三行唯識忠盡按:汲本、殿本「盡」作「藎」。   二00三頁三行繼猶持也按:「持」原斗「特」,逕改正。   二00三頁六行不得對相指斥考事按:「指」原斗「旨」,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00四頁五行謹先顛踣按:「謹」字疑誤,海原閣校刊本蔡中郎集作「輒」。   二00四頁六行及經典腢書*[所]*宜捃摭據殿本補。   二00四頁一三行比往而酒以酣焉御覽五七七引「以」作「已」,無「焉」字。   按:以已通。   二00五頁九行三日之閒書鈔六十、初學記十一、御覽二百十二引謝承書「三日」作「三月」。按:校補謂既雲周歷,則是已歷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計,作「月」固較長,但後論云「信宿三遷」,則範本文似仍作「日」也。   二00五頁一0行封高陽鄉侯按:「鄉」原斗「卿」,逕改正。   二00五頁一四行*(初平)*二年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上文已言「初平元年」,則此「初平」二字衍。今據刪。   二00六頁三行卓多自佷用按:刊誤謂當作「卓佷多自用」。   二00六頁一四行時年六十一按:校補謂上文光和元年召邕詰狀,邕自陳有云「臣年四十有六」,迄初平三年,誅董卓而邕下獄死,則年甫六十,無六十一也。   故錢大昭、侯康皆謂傳誤。   二00六頁一五行兗州陳留*(聞)**[閒]*皆畫像而頌焉據汲本改。   二00八頁七行不舉盛饌也按:「盛」原斗「成」,逕改正。   ************後漢書卷六十一 左周黃列傳 第五十一   左雄字伯豪,南*(郡)**[陽]*涅陽人也。安帝時,舉孝廉,稍遷冀州刺史。州部多豪族,好請托,雄常閉門不與交通。奏案貪猾二千石,無所回忌。   永建初,公車征拜議郎。時順帝新立,大臣懈怠,朝多闕政,雄數言事,其辭深切。尚書僕射虞詡以雄有忠公節,上疏薦之曰:「臣見方今公卿以下,類多拱默,以樹恩為賢,盡節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為,容容多後福。』[一]伏見議郎左雄,數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難□,以為警戒,實有王臣蹇蹇之節,周公謨成王之風。[二]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書,再遷尚書令。上疏陳事曰:   注[一]容容猶和同也。言不可獨為白玉之清絜,當與觿人和同。   注[二]謨,謀也。即尚書立政、無逸篇之類也。   臣聞柔遠和邇,莫大寧人,寧人之務,莫重用賢,用賢之道,必存考黜。是以□陶對禹,貴在知人。「安人則惠,黎民懷之。」[一]分伯建侯,代位親民,民用和穆,禮讓以興。故詩云:「有渰淒淒,興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二]   及幽、厲昏亂,不自為政,[三]□艷用權,七子黨進,賢愚錯緒,深谷為陵。   故其詩云:「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又曰:「哀今之人,胡為虺蜴?」言人畏吏如虺蜴也。[四]宗周既滅,六國並秦,坑儒泯典,僄革五等,更立郡縣,[五]   縣設令長,郡置守尉,什伍相司,封豕其民。[六]大漢受命,雖未復古,然克慎庶官,蠲苛救敝,悅以濟難,撫而循之。至於文、景,天下康乂。誠由玄靖寬柔,克慎官人故也。降及宣帝,興於仄陋,綜核名實,知時所病,刺史守相,輒親引見,考察言行,信賞必罰。帝乃歎曰:「民所以安而無怨者,政平吏良也。   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教化。其有政理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人安其業。漢世良吏,於茲為盛,故能降來儀之瑞,建中興之功。[七]   注[一]尚書□陶謨之詞也。惠,愛也。黎,觿也。   注[二]詩小雅也。渰,陰雲也。淒淒,雲興貌。祁,徐也。言陰陽和,風雨時,先雨公田,乃及私田。   注[三]詩小雅刺幽王曰:「不自為政,卒勞百姓。」   注[四]□艷謂□姒也。艷,色美也。七子皆□姒之親黨,謂皇甫為卿士,仲允為膳夫,家伯為宰,番為司徒,蹶為趣馬,棸子為內史,楀為師氏也。厲王淫於色,七子皆用,言妻黨盛也。四國,四方之國也。虺蜴之性,見人則走,哀今之人皆如是,傷時政事。見詩小雅。番音方元反。棸音側流反。楀音記禹反。   注[五]僄,削也。五等謂諸侯。   注[六]史記,商鞅為秦定變法之令,令人什伍而相牧司,犯禁相連坐,不告奸者□斬。楊雄長楊賦曰「秦窫窳其士,封豕其人」也。   注[七]宣帝時鳳皇五至,因以紀年。   漢初至今,三百餘載,俗浸雕敝,巧偽滋萌,下飾其詐,上肆其殘。典城百里,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辨為賢能,以理己安民為劣弱,以奉法循理為不化。髡鉗之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讎,稅之如豺虎。[一]監司項背相望,[二]與同疾疢,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開月,[三]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四]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以求名。[五]州宰不覆,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超等踰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會赦行賂,復見洗滌。   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斯祿薄,[六]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橫調,[七]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眚不消,咎皆在此。今之墨綬,猶古之諸侯,[八]拜爵王庭,輿服有庸,[九]而齊於匹豎,叛命避負,非所以崇憲明理,惠育元元也。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一0]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一一]寬其負筭,[一二]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追配文、宣中興之軌,[一三]   流光垂祚,永世不刊。   注[一]國語曰:「□丹廷見令尹子常,與之語,問畜貨聚*(焉)**[馬]*。歸以語其弟曰:『楚其亡乎?吾見令尹如餓獸豺虎焉,殆必亡者也。』」注[二]項背相望謂前後相顧也。背音輩。   注[三]開,匝也。謂一歲。   注[四]離,遭也。   注[五]因罪潛遁,以求高尚之名也。論語曰:「色斯舉矣。」言觀前人之顏色也。   注[六]斯,賤也。   注[七]調,征也。   注[八]墨綬謂令長,即古子男之國也。   注[九]庸,常也。   注[一0]式,用也。   注[一一]任,堪也,音人林反。   注[一二]負,欠也。筭,口錢也。儒生未有品秩,故寬之。   注[一三]文帝、宣帝也。文帝遭呂氏難,故亦云中興。   帝感其言,申下有司,考其真偽,詳所施行。雄之所言,皆明達政體,而宦豎□權,終不能用。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每選部劇,乃至逃亡。   永建三年,京師、漢陽地皆震裂,水泉湧出。四年,司、冀復有大水。雄推較□異,以為下人有逆上之征,[一]又上疏言:「宜密為備,以俟不虞。」尋而青、冀、楊州盜賊連發,數年之閒,海內擾亂。其後天下大赦,賊雖頗解,而官猶無備,流叛之餘,數月復起。雄與僕射郭虔共上疏,以為「寇賊連年,死亡太半,一人犯法,舉宗腢亡。宜及其尚微,開令改悔。若告黨與者,聽除其罪;   能誅斬者,明加其賞」。書奏,並不省。   注[一]天鏡經曰:「大水自平地出,破山殺人,其國有兵。」   又上言:「宜崇經術,繕修太學。」帝從之。陽嘉元年,太學新成,詔試明經者補弟子,增甲乙之科,員各十人。除京師及郡國耆儒年六十以上為郎、舍人、諸王國郎者百三十八人。   雄又上言:「郡國孝廉,古之貢士,出則宰民,宣協風教。若其面牆,則無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禮稱『強仕』。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一]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異行,自可不拘年齒。」帝從之,於是班下郡國。明年,有廣陵孝廉徐淑,[二]年未及舉,台郎疑而詰之。   對曰:「詔書曰『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三]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雄詰之曰:「昔顏回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邪?」淑無以對,乃譴□郡。於是濟陰太守胡廣等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陳蕃、穎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輕舉。迄於永*(嘉)**[□]*,察選清平,多得其人。   注[一]儒有一家之學,故稱家*[法]*。   注[二]謝承書曰「淑字伯進,廣陵海西人也。寬裕博雅,好學樂道。隨父慎在京師,鑽孟氏易、春秋、公羊、禮記、周官。善誦太公六韜,交接英雄,常有壯志。舉茂才,除勃海修令,遷琅邪都尉」也。   注[三]解見順帝紀。   雄又奏征海內名儒為博士,使公卿子弟為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祿。及汝南謝廉,河南趙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經,雄並奏拜童子郎。於是負書來學,雲集京師。   初,帝廢為濟陰王,乳母宋娥與黃門孫程等共議立帝,帝后以娥前有謀,遂封為山陽君,邑五千戶。又封大將軍梁商子冀襄邑侯。雄上封事曰:「夫裂土封侯,王制所重。高皇帝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封江京、王聖等,遂致地震之異。永建二年,封陰謀之功,又有日食之變。數術之士,鹹歸咎於封爵。今青州饑虛,盜賊未息,民有乏絕,上求稟貸。陛下幹幹勞思,以濟民為務。宜循古法,寧靜無為,以求天意,以消□異。誠不宜追錄小恩,虧失大典。」帝不聽。雄復諫曰:「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惡讒諛,然而歷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罪,讒諛蒙幸者,蓋聽忠難,從諛易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惡;   貴寵,人情之所甚欲。是以時俗為忠者少,而習諛者多。故令人主數聞其美,稀知其過,迷而不悟,至於危亡。臣伏見詔書顧念阿母舊德宿恩,欲特加顯賞。   案尚書故事,無乳母爵邑之制,唯先帝時阿母王聖為野王君。聖造生讒賊廢立之禍,生為天下所咀嚼,死為海內所歡快。桀、紂貴為天子,而庸僕羞與為比者,以其無義也。夷、齊賤為匹夫,而王侯爭與為伍者,以其有德也。今阿母躬蹈約儉,以身率下,腢僚蒸庶,莫不向風,而與王聖並同爵號,懼違本操,失其常願。臣愚以為凡人之心,理不相遠,其所不安,古今一也。百姓深懲王聖傾覆之禍,民萌之命,危於累卵,常懼時世復有此類。怵惕之念,未離於心;   恐懼之言,未絕乎口。乞如前議,歲以千萬給奉阿母,內足以盡恩愛之歡,外可不為吏民所怪。梁冀之封,事非機急,宜過□□之運,然後平議可否。」會復有地震、緱氏山崩之異,雄復上疏諫曰:「先帝封野王君,漢陽地震,今封山陽君而京城復震,專政在陰,其□尤大。臣前後瞽言封爵至重,王者可私人以財,不可以官,宜還阿母之封,以塞□異。今冀已高讓,山陽君亦宜崇其本節。」雄言數切至,娥亦畏懼辭讓,而帝戀戀不能已,卒封之。後阿母遂以交遘失爵。   是時大司農劉據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傳呼促步,又加以捶撲。雄上言:「九卿位亞三事,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動有庠序之儀。[一]孝明皇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帝從而改之,其後九卿無復捶撲者。自雄掌納言,多所匡肅,每有章表奏議,台閣以為故事。遷司隸校尉。   注[一]禮記曰:「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緇組綬。」   初,雄薦周舉為尚書,舉既稱職,議者咸稱焉。及在司隸,又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為將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悅曰:「吾嘗事馮直之父而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韓厥之舉也。」由是天下服焉。[一]明年坐法免。後復為尚書。永和三年卒。   注[一]韓厥,韓獻子也。國語曰:「趙宣子舉獻子於靈公,以為司馬。河曲之役,宣子使人以其乘車干行,獻子執而戮之。宣子皆告諸大夫曰:『可賀我矣。吾舉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於罪矣。』」周舉字宣光,汝南汝陽人,陳留太守防之子。防在儒林傳。舉姿貌短陋,而博學洽聞,為儒者所宗,故京師為之語曰:「五經從橫周宣光。」   延*(熹)**[光]*四年,辟司徒李閤府。時宦者孫程等既立順帝,誅滅諸閻,議郎陳禪以為閻太后與帝無母子恩,宜徙別館,絕朝見。腢臣議者鹹以為宜。舉謂合曰:「昔鄭武姜謀殺嚴公,嚴公誓之黃泉;秦始皇怨母失行,久而隔絕,後感穎考叔、茅焦之言,循復子道。書傳美之。[一]今諸閻新誅,太后幽在離宮,若悲愁生疾,一日不虞,主上將何以令於天下?如從禪議,後世歸咎明公。宜密表朝廷,令奉太后,率厲腢臣,朝覲如舊,以厭天心,以荅人望。」合即上疏陳之。明年正月,帝乃朝於東宮,太后由此以安。   注[一]鄭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愛叔段,謀殺莊公。公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穎考叔為穎谷封人,曰:「若掘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遂為母子如初。事見左傳。茅焦事,解見蘇竟傳也。   後長樂少府朱倀[一]代合為司徒,舉猶為吏。時孫程等坐懷表上殿爭功,帝怒,悉徙封遠縣,□洛陽令促期發遣。舉說朱倀曰:「朝廷在西鍾下時,非孫程等豈立?[二]雖韓、彭、吳、賈之功,何以加諸![三]今忘其大德,錄其小過,如道路夭折,帝有殺功臣之譏。及今未去,宜急表之。」倀曰:「今詔怒,二尚書已奏其事,吾獨表此,必致罪譴。」舉曰:「明公年過八十,位為台輔,不於今時竭忠報國,惜身安寵,欲以何求?祿位雖全,必陷佞邪之譏;諫而獲罪,猶有忠貞之名。若舉言不足采,請從此辭。」倀乃表諫,帝果從之。   注[一]音丑良反。   注[二]朝廷謂順帝也。孫程與王康等十八人謀於西鍾下,共立濟陰王為順帝也。   注[三]韓信、彭越、吳漢、賈復也。   舉後舉茂才,為平丘令。[一]上書言當世得失,辭甚切正。尚書郭虔、應賀等見之歎息,共上疏稱舉忠直,欲帝置章御坐,以為規誡。[二]   注[一]平丘,縣,屬陳留郡。   注[二]章謂所上之書。   舉稍遷并州刺史。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一]至其亡月,鹹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舉既到州,乃作弔書以置子推之廟,言盛冬去火,殘損民命,非賢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還溫食。[二]於是觿惑稍解,風俗頗革。   注[一]新序曰:「晉文公反國,介子推無爵,遂去而之介山之上。文公求之不得,乃焚其山,推遂不出而焚死。」事具耿恭傳。龍,星,木之位也,春見東方。   心為大火,懼火之盛,故為之禁火。俗傳雲子推以此日被焚而禁火。   注[二]其事見桓譚新論及汝南先賢傳也。   轉冀州刺史。陽嘉三年,司隸校尉左雄薦舉,征拜尚書。舉與僕射黃瓊同心輔政,名重朝廷,左右憚之。是歲河南、三輔大旱,五穀□傷,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又下司隸、河南禱祀河神、名山、大澤。詔書以舉才學優深,特下策問曰:「朕以不德,仰承三統,[一]夙興夜寐,思協大中。[二]頃年以來,旱□屢應,稼穡焦枯,民食困乏。五品不訓,王澤未流,[三]腢司素餐,據非其位。審所貶黜,變復之征,厥□何由?分別具對,勿有所諱。」舉對曰:「臣聞易稱『天尊地卑,乾坤以定』。二儀交構,乃生萬物,萬物之中,以人為貴。   故聖人養之以君,成之以化,順四節之宜,適陰陽之和,使男女婚娶不過其時。   包之以仁恩,導之以德教,示之以□異,訓之以嘉祥。此先聖承干養物之始也。   夫陰陽閉隔,則二氣否塞;二氣否塞,則人物不昌;人物不昌,則風雨不時;   風雨不時,則水旱成□。陛下處唐虞之位,未行堯舜之政,近廢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侈之欲,內積怨女,外有曠夫。今皇嗣不興,東宮未立,傷和逆理,斷絕人倫之所致也。非但陛下行此而已,豎宦之人,亦復虛以形埶,威侮良家,取女閉之,至有白首歿無配偶,逆於天心。[四]昔武王入殷,出傾宮之女;[五]成湯遭□,以六事克己;[六]魯僖遇旱,而自責祈雨:[七]皆以精誠轉禍為福。自枯旱以來,彌歷年歲,未聞陛下改過之□,徒勞至尊暴露風塵,誠無益也。又下州郡祈神致請。昔齊有大旱,景公欲祀河伯,晏子諫曰:『不可。   夫河伯以水為城國,魚□為民庶。水盡魚枯,豈不欲雨?自是不能致也。』[八]   陛下所行,但務其華,不尋其實,猶緣木希魚,□行求前。[九]誠宜推信革政,崇道變惑,出後宮不御之女,理天下冤枉之獄,除太官重膳之費。夫五品不訓,責在司徒,有非其位,宜急黜斥。臣自藩外擢典納言,學薄智淺,不足以對。   易傳曰:『陽感天,不旋日。』[一0]惟陛下留神裁察。」因召見舉及尚書令成翊世、僕射黃瓊,問以得失。舉等並對以為宜慎官人,去斥貪污,離遠佞邪,循文帝之儉,尊孝明之教,則時雨必應。帝曰:「百官貪污佞邪者為誰乎?」舉獨對曰:「臣從下州,超備機密,不足以別腢臣。[一一]然公卿大臣數有直言者,忠貞也;阿諛苟容者,佞邪也。司徒視事六年,未聞有忠言異謀,愚心在此。」   其後以事免司徒劉崎,遷舉司隸校尉。   注[一]天統、地統、人統謂之三統。事見白武通。   注[二]尚書洪範曰:「建用皇極。」孔安國注云:「皇,大也。極,中也。言立大中之道而行之也。」   注[三]五品,五常之教也。書曰:「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訓亦遜之義。   注[四]歿,終也。   注[五]帝王紀曰:「武王入殷,命召公釋箕子之囚,表商容之閭,出傾宮之女於諸侯。」   注[六]帝王紀曰:「湯伐桀,後大旱七年,洛川竭,使人持三足鼎祝於山川曰:   『政不節邪?使人疾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宮室榮邪?女謁行邪?何不雨之極也!』」注[七]解見楊厚傳。   注[八]晏子春秋之文。   注[九]緣木求魚,見孟子之文。韓詩外傳曰:「夫明鏡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夫惡知往古之所以危亡,無異□行而求逮於前人也。」   注[一0]易稽覽圖之文也。解具郎顗傳也。   注[一一]別音彼列反。   永和元年,□異數見,省內惡之,詔召公、卿、中二千石、尚書詣顯親殿,問曰:「言事者多雲,昔周公攝天子事,及薨,成王欲以公禮葬之,天為動變。及更葬以天子之禮,即有反風之應。[一]北鄉侯親為天子而葬以王禮,故數有□異,宜加尊謚,列於昭穆。」腢臣議者多謂宜如詔旨,舉獨對曰:「昔周公有請命之應,隆太平之功,故皇天動威,以章聖德。北鄉侯本非正統,奸臣所立,立不踰歲,年號未改,皇天不佑,大命夭昏。[二]春秋王子猛不稱崩,魯子野不書葬。[三]今北鄉侯無它功德,以王禮葬之,於事已崇,不宜稱謚。□眚之來,弗由此也。」於是司徒黃尚、太常桓焉等七十人同舉議,帝從之。尚字伯河,南郡人也,少歷顯位,亦以政事稱。   注[一]尚書洪範五行傳曰:「周公死,成王不圖大禮,故天大雷雨,禾偃,大木拔。及成王寤金縢之策,改周公之葬,尊以王禮,申命魯郊,而天立復風雨,禾稼盡起。」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短折曰夭,未名曰昏。」   注[三]子猛,周景王之子。子野,魯襄公之子。春秋經書「王子猛卒」。杜元凱注云:「未即位,故不言崩。」又曰:「秋九月癸巳,子野卒。」注曰:「不書葬,未成君也。」   舉出為蜀郡太守,坐事免。大將軍梁商表為從事中郎,甚敬重焉。六年三月上巳日,商大會賓客,燕於洛水,[一]舉時稱疾不往。商與親暱酣飲極歡,及酒闌倡罷,繼以□露之歌,坐中聞者,皆為掩涕。[二]太僕張種時亦在焉,會還,以事告舉。舉歎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所也。殃將及乎!」[三]商至秋果薨。商疾篤,帝親臨幸,問以遺言。對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從事中郎周舉,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拜舉諫議大夫。   注[一]周官曰:「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沴。」鄭玄云:「如今三月上巳,水上之類也。」司馬彪續漢書曰「三月上巳,宮人皆絜於東流水上,自洗濯祓除為大絜」也。   注[二]纂文曰:「□露,今之輓歌也。」崔豹古今注□露歌曰:「□上露何易唏!   露晞明朝還復落,人死一去何時歸?」   注[三]左傳曰,叔孫昭子與宋公語,相泣。樂祁退而告人曰:「君與叔孫其皆死乎?吾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也!」   時連有□異,帝思商言,召舉於顯親殿,問以變眚。舉對曰:「陛下初立,遵修舊典,興化致政,遠近肅然。頃年以來,稍違於前,朝多寵幸,祿不序德。觀天察人,准今方古,誠可危懼。書曰:『僭恆暘若。』[一]夫僭差無度,則言不從而下不正;陽無以制,則上擾下竭。宜密嚴□州郡,察強宗大奸,以時禽討。」   其後江淮猾賊周生、徐鳳等處處並起,如舉所陳。   注[一]尚書洪範之文也。孔安國注曰:「君行僭差,則常暘順之也。」   時詔遣八使巡行風俗,皆選素有威名者,乃拜舉為侍中,舉侍中杜喬、守光祿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馮羨、尚書欒巴、侍御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並守光祿大夫,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臧罪顯明者,驛馬上之;   墨綬以下,便輒收舉。其有清忠惠利,為百姓所安,宜表異者,皆以狀上。於是八使同時俱拜,天下號曰「八俊」。舉於是劾奏貪猾,表薦公清,朝廷稱之。   遷河內太守,征為大鴻臚。   及梁太后臨朝,詔以殤帝幼崩,廟次宜在順帝下。太常馬訪奏宜如詔書,諫議大夫呂勃以為應依昭穆之序,先殤帝,後順帝。詔下公卿。舉議曰:「春秋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躋僖於閔上。孔子譏之,書曰:『有事於太廟,躋僖公。』傳曰:『逆祀也。』[一]及定公正其序,經曰『從祀先公』,為萬世法也。[二]今殤帝在先,於秩為父,順帝在後,於親為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呂勃議是也。」太后下詔從之。遷光祿勳,會遭母憂去職,後拜光祿大夫。   注[一]事見左氏傳。   注[二]左氏傳:「從祀先公。」杜預云:「從,順也。先公,閔公、僖公也。將正二公之位,親盡,故通言先公也。」   建和三年卒。朝廷以舉清公亮直,方欲以為宰相,深痛惜之。乃詔告光祿勳、汝南太守曰:「昔在前世,求賢如渴,封墓軾閭,以光賢哲。[一]故公叔見誄,翁歸蒙述,所以昭忠厲俗,作范後昆。[二]故光祿大夫周舉,性侔夷、魚,[三]   忠踰隨、管,[四]前授牧守,及還納言,出入京輦,有欽哉之績,[五]在禁闈有密靜之風。予錄乃勳,用登九列。方欲式序百官,亮協三事,不永夙終,用乖遠圖。朝廷愍悼,良為愴然。詩不雲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六]其令將大夫以下到喪發日復會吊。加賜錢十萬,以旌委蛇素絲之節焉。」[七]子勰。   [八]   注[一]尚書曰,武王入殷,封比干墓,軾商容閭。   注[二]公叔文子,衛大夫也。文子卒,其子戌請謚於君。君曰:「昔者衛國凶饑,夫子為粥與國之餓者,不亦惠乎?衛國有難,夫子以其死衛寡人,不亦貞乎?   夫子聽衛國之政,修其班制,不亦文乎?謂夫子『貞惠文子』。」事見禮記。尹翁歸為右扶風,*[卒]*,宣帝下詔□揚,賜金百斤。班固曰:「翁歸承風,帝揚厥聲。」故曰蒙述也。   注[三]伯夷、史魚也。   注[四]隨會、管仲。   注[五]史記堯典曰:「咨十有二牧,欽哉!」   注[六]詩大雅也。肇,謀也。敏,疾也。戎,汝也。錫,賜也。祉,福也。   注[七]*(詩)*國風羔羊詩:「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逶蛇逶蛇。」   注[八]音□。   勰字巨勝,少尚玄虛,以父任為郎,自免歸家。父故吏河南召夔為郡將,卑身降禮,致敬於勰。勰恥交報之,因杜門自絕。後太守舉孝廉,復以疾去。時梁冀貴盛,被其征命者,莫敢不應,唯勰前後三辟,竟不能屈。後舉賢良方正,不應。又公車征,玄纁備禮,固辭廢疾。常隱處竄身,慕老聃清靜,杜絕人事,巷生荊棘,十有餘歲。至延熹二年,乃開門延賓,游談宴樂,及秋而梁冀誅,年終而勰卒,時年五十。蔡邕以為知命。自勰曾祖父揚至勰孫恂,六世一身,皆知名雲。   黃瓊字世英,江夏安陸人,魏郡太守香之子也。香在文苑傳。瓊初以父任為太子舍人,辭病不就。遭父憂,服闋,五府俱辟,連年不應。   永建中,公卿多薦瓊者,於是與會稽賀純、廣漢楊厚俱公車征。瓊至綸氏,稱疾不進。[一]有司劾不敬,詔下縣以禮慰遣,遂不得已。先是徵聘處士多不稱望,李固素慕於瓊,乃以書逆遺之曰:「聞已度伊、洛,近在萬歲亭,豈即事有漸,將順王命乎?[二]蓋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故傳曰『不夷不惠,可否之閒』。[三]蓋聖賢居身之所珍也。誠遂欲枕山棲谷,擬跡巢、由,斯則可矣;   若當輔政濟民,今其時也。自生民以來,善政少而亂俗多,必待堯舜之君,此為志士終無時矣。常聞語曰:『嶢嶢者易缺,皦皦者易污。』陽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四]近魯陽樊君被征初至,朝廷設□席,猶待神明。   [五]雖無大異,而言行所守無缺。而譭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自頃徵聘之士,胡元安、薛孟嘗、朱仲昭、顧季鴻等,其功業皆無所採,是故俗論皆言處士純盜虛聲。願先生弘此遠謨,令觿人歎服,一雪此言耳。」瓊至,即拜議郎,稍遷尚書僕射。   注[一]綸氏即夏之綸國,少康之邑也。竹書紀年云:「楚及秦伐鄭綸氏。」今洛州故嵩陽縣城是也。   注[二]萬歲亭在今洛州故嵩陽縣西北。武帝元封元年,幸緱氏,登太室,聞山上呼萬歲聲者三,因以名焉。   注[三]論語孔子曰,伯夷、叔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鄭玄注云:   不為夷、齊之清,不為惠、連之屈,故曰異於是也。   注[四]宋玉對楚襄王問曰:「客有歌於郢中者,為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為陽春白雪,屬而和者不過數百人。是其曲□高,其和□寡。」   注[五]樊君,樊英也。事具英傳。   初,瓊隨父在台閣,習見故事。及後居職,達練官曹,爭議朝堂,莫能抗奪。   時連有□異,瓊上疏順帝曰:「閒者以來,卦位錯謬,[一]寒燠相干,蒙氣數興,日闇月散。[二]原之天意,殆不虛然。陛下宜開石室,案河洛,[三]外命史官,悉條上永建以前至漢初□異,與永建以後訖於今日,孰為多少。又使近臣儒者參考政事,數見公卿,察問得失。諸無功德者,宜皆斥黜。臣前頗陳□眚,並薦光祿大夫樊英、太中大夫薛包及會稽賀純、廣漢楊厚,未蒙御省。伏見處士巴郡黃錯、漢陽任棠,年皆耆耋,有作者七人之志。[四]宜更見引致,助崇大化。」於是有詔公車征錯等。   注[一]易干鑿度曰:「求卦主歲術常以太歲為歲紀歲,七十六為一紀,二十紀為一蔀首。即置積蔀首歲數,加所入紀歲數,以三十二除之,不足除者以乾坤始數二卦而得一歲,未筭即主歲之卦也。」   注[二]蒙,陰闇也。散謂不精明。   注[三]石室,藏書之府。河洛,圖書之文也。   注[四]論語曰:「作者七人。」注云:「謂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三年,大旱,瓊復上疏曰:「昔魯僖遇旱,以六事自讓,躬節儉,閉女謁,於讒佞者十三人,誅稅民受貨者九人,[一]退捨南郊,天立大雨。今亦宜顧省政事,有所損闕,務存質儉,以易民聽。尚方御府,息除煩費。明□近臣,使遵法度,如有不移,示以好惡。數見公卿,引納儒士,訪以政化,使陳得失。又囚徒尚積,多致死亡,亦足以感傷和氣,招降□旱。若改敝從善,擇用嘉謀,則□消福至矣。」書奏,引見德陽殿,使中常侍以瓊奏書屬主者施行。   注[一]春秋考異郵曰「僖公之時,雨澤不澍,比於九月,公大驚懼,率腢臣禱山川,以六過自讓,絀女謁,放下讒佞郭都*(之)*等十三人,誅領人之吏受貨賂趙祝等九人。曰:『辜在寡人。方今天旱,野無生稼,寡人當死,百姓何謗,請以身塞無狀』」也。   自帝即位以後,不行籍田之禮。瓊以國之大典不宜久廢,上疏奏曰:「自古聖帝哲王,莫不敬恭明祀,增致福祥,故必躬郊廟之禮,親籍田之勤,以先腢萌,率勸農功。昔周宣王不籍千畝,□文公以為大譏,卒有姜戎之難,終損中興之名。[一]竊見陛下遵稽古之鴻業,體虔肅以應天,順時奉元,懷柔百神,朝夕觸塵埃於道路,晝暮聆庶政以恤人。雖詩詠成湯之不怠遑,書美文王之不暇食,誠不能加。[二]今廟祀適闋,而祈谷絜齋之事,近在明日。臣恐左右之心,不欲屢動聖躬,以為親耕之禮,可得而廢。臣聞先王制典,籍田有日,司徒鹹戒,司空除□。先時五日,有協風之應,王即齋宮,饗醴載耒,誠重之也。自癸巳以來,仍西北風,甘澤不集,寒涼尚結。[三]迎春東郊,既不躬親,先農之禮,所宜自勉,以逆和氣,以致時風。[四]易曰:『君子自強不息。』斯其道也。」[五]書奏,帝從之。   注[一]國語曰,宣王即位,不籍千畝。□文公諫曰:「夫人之大事在農,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故稷為太官。古者太史順時覛土,農祥晨正日月,底於天廟。   先時九日,太史告稷曰:『陽氣俱蒸,土膏其動。』稷以告王,王即齋宮,百官御事。王耕一□,班三之,庶人終於千畝。」王弗聽,後師敗績於姜氏之戎。   □音扶發反。   注[二]詩商頌曰:「不僭不濫,不敢怠遑。」書曰「文王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也。   注[三]西北風曰不周風,亦曰厲風,見呂氏春秋也。   注[四]五經通義曰:「八風者,八卦之氣。八風以時至,則陰陽變化之道成,萬物得以時育生之。」   注[五]干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也。   頃之,遷尚書令。瓊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選,專用儒學文吏,於取士之義,猶有所遺,乃奏增孝悌及能從政者為四科,事竟施行。又雄前議舉吏先試之於公府,又覆之於端門,後尚書張盛奏除此科。瓊復上言:「覆試之作,將以澄洗清濁,覆實虛濫,不宜改革。」帝乃止。出為魏郡太守,稍遷太常。和平中,以選入侍講禁中。   元嘉元年,遷司空。桓帝欲□崇大將軍梁冀,使中朝二千石以上會議其禮。特進胡廣、太常羊溥、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咸稱冀之勳德,其制度賚賞,以宜比周公,錫之山川、土田、附庸。[一]瓊獨建議曰:「冀前以親迎之勞,增邑三千,又其子胤亦加封賞。昔周公輔相成王,制禮作樂,化致太平,是以大啟土宇,開地七百。[二]今諸侯以戶邑為制,不以裡數為限。蕭何識高祖於泗水,霍光定傾危以興國,皆益戶增封,以顯其功。[三]冀可比鄧禹,合食四縣,賞賜之差,同於霍光,使天下知賞必當功,爵不越德。」朝廷從之。冀意以為恨。會以地動策免。復為太僕。   注[一]詩魯頌曰:「王曰叔父,建獸元子,俾侯於魯,啟獸土宇,為周室輔。乃命魯公,俾侯於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注云:「王,成王也。叔父,周公也。」   注[二]禮記明堂位曰「周公相武王以伐紂。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位,以理天下。七年,致政於成王。成王以周公有勳勞於天下,是以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車千乘,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也。   注[三]高祖為泗上亭長,蕭何佐之,後拜何為相國,益封五千戶。霍光廢昌邑王,立宣帝,後益封光萬七千戶。   永興元年,遷司徒,轉太尉。梁冀前後所托辟召,一無所用。雖有善人而為冀所飾舉者,亦不加命。延熹元年,以日食免。復為大司農。明年,梁冀被誅,太尉胡廣、司徒韓演、司空孫朗皆坐阿附免廢,復拜瓊為太尉。以師傅之恩,而不阿梁氏,乃封為邟鄉侯,[一]邑千戶。瓊辭疾讓封六七上,言旨懇惻,乃許之。梁冀既誅,瓊首居公位,舉奏州郡素行貪污至死徙者十餘人,海內由是翕然望之。尋而五侯□權,傾動內外,自度力不能匡,乃稱疾不起。[二]四年,以寇賊免。其年復為司空。秋,以地震免。   注[一]說文云「邟,穎川縣」也。漢穎川有周承休侯國,元始二年更名曰邟,音亢。   注[二]五侯謂左悺、徐璜等。   七年,疾篤,上疏諫曰:「臣聞天者務剛其氣,君者務強其政。是以王者處高自持,不可不安;履危任力,不可不據。夫自持不安則顛,任力不據則危。故聖人升高據上,則以德義為首;涉危蹈傾,則以賢者為力。唐堯以德化為冠冕,以稷、契為筋力。高而益崇,動而愈據,此先聖所以長守萬國,保其社稷者也。   昔高皇帝應天順民,奮□而王,埽除秦、項,革命創製,降德流祚。至於哀、平,而帝道不綱,秕政日亂,遂使奸佞□朝,外戚專恣。所冠不以仁義為冕,所蹈不以賢佐為力,終至顛蹶,滅絕漢祚。天維陵□,民鬼慘愴,賴皇干眷命,炎德復輝。光武以聖武天挺,繼統興業,創基冰泮之上,立足枳棘之林。[一]   擢賢於觿愚之中,畫功於無形之世。[二]崇禮義於交爭,循道化於亂離。是自歷高而不傾,任力危而不跌,興復洪祚,開建中興,光被八極,垂名無窮。至於中葉,盛業漸衰。陛下初從藩國,爰升帝位,天下拭目,謂見太平。而即位以來,未有勝政。諸梁秉權,豎宦充朝,重封累職,傾動朝廷,卿校牧守之選,皆出其門,羽毛齒革、明珠南金之寶,殷滿其室,[三]富擬王府,埶回天地。   言之者必族,附之者必榮。忠臣懼死而杜口,萬夫怖禍而木舌,[四]塞陛下耳目之明,更為聾瞽之主。故太尉李固、杜喬,忠以直言,德以輔政,念國亡身,隕歿為報,而坐陳國議,遂見殘滅。[五]賢愚切痛,海內傷懼。又前白馬令李雲,指言宦官罪穢宜誅,皆因觿人之心,以救積薪之敝。[六]弘農杜觿,知雲所言宜行,懼雲以忠獲罪,故上書陳理之,乞同日而死,所以感悟國家,庶雲獲免。   而雲既不辜,觿又並坐,天下尤痛,益以怨結,故朝野之人,以忠為諱。昔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反。夫覆巢破卵,則鳳皇不翔;刳牲夭胎,則麒麟不臻。   誠物類相感,理使其然。[七]尚書周永,昔為沛令,素事梁冀,幸其威埶,坐事當罪,越拜令職。見冀將衰,乃陽毀示忠,遂因奸計,亦取封侯。又黃門協邪,腢輩相黨,自冀興盛,腹背相親,朝夕圖謀,共構奸軌。臨冀當誅,無可設巧,復記其惡,以要爵賞。陛下不加清澄,審別真偽,復與忠臣並時顯封,使朱紫共色,粉墨雜蹂,所謂扺金玉於沙礫,[八]碎珪璧於泥塗。四方聞之,莫不憤歎。昔曾子大孝,慈母投杼;[九]伯奇至賢,終於流放。[一0]夫讒諛所舉,無高而不可升;[阿黨]相抑,無深而不可淪。可不察歟?臣至頑駑,世荷國恩,身輕位重,勤不補過,然懼於永歿,負釁益深。敢以垂絕之日,陳不諱之言,庶有萬分,無恨三泉。」[一一]其年卒,時年七十九。贈車騎將軍,謚曰忠侯。孫琬。   注[一]泮冰諭危陷。枳棘諭艱難。   注[二]形,兆也。言未有天下之兆。「畫」或作「書」也。   注[三]殷,盛也。   注[四]法言曰「金口木舌」也。   注[五]坐音才臥反。   注[六]賈誼上疏曰「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然,因謂之安。方今之政,何以異此」也。   注[七]史記曰,孔子將西見趙簡子,至於河而聞竇鳴犢、舜華之死也,臨河而歎曰:「美哉洋洋,丘之不濟此,命也夫!竇鳴犢、舜華,晉之賢大夫也。趙簡子未得志之時,須此兩人而後從政,及其得志而殺之。丘聞刳胎殺夭,則麒麟不至郊藪;涸澤而漁,則蛟龍不合陰陽;覆巢毀卵,則鳳皇不翔。何則?君子諱傷其類也。」事亦見孔子家語文也。   注[八]扺,投也。音紙。   注[九]解見寇榮傳。   注[一0]說苑曰「王國子前母子伯奇,後母子伯封。後母欲其子立為太子,說王曰:『伯奇好妾。』王不信。其母曰:『令伯奇於後園,妾過其旁,王上台視之,即可知。』王如其言,伯奇入園,後母陰取蜂十數置單衣中,過伯奇邊曰:   『蜂螫我。』伯奇就衣中取蜂殺之。王遙見之,乃逐伯奇」也。   注[一一]三者數之極。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天地人之極數。故以三為名者,取其深之極也。   琬字子琰。少失父。早而辯慧。祖父瓊,初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食,京師不見而瓊以狀聞。太后詔問所食多少,瓊思其對而未知所況。琬年七歲,在傍,曰:「何不言日食之餘,如月之初?」瓊大驚,即以其言應詔,而深奇愛之。後瓊為司徒,琬以公孫拜童子郎,辭病不就,知名京師。時司空盛允有疾,瓊遣琬候問,會江夏上蠻賊事副府,[一]允發書視畢,微戲琬曰:「江夏大邦,而蠻多士少。」琬奉手對曰:「蠻夷猾夏,責在司空。」因拂衣辭去。允甚奇之。   注[一]副本詣公府也。   稍遷五官中郎將。時陳蕃為光祿勳,深相敬待,數與議事。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一]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京師為之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才。」[二]於是琬、蕃同心,顯用志士,平原劉醇、河東朱山、蜀郡殷參等並以才行蒙舉。蕃、琬遂為權富郎所見中傷,事下御史[中]丞王暢、侍御史刁韙。韙、暢素重蕃、琬,不舉其事,而左右復陷以朋黨。暢坐左轉議郎而免蕃官,琬、韙俱禁錮。   注[一]久次謂久居官次也。   注[二]能音乃來反。   韙字子榮,彭城人。後陳蕃被征,而言事者多訟韙,復拜議郎,遷尚書。在朝有鯁直節,出為魯、東海二郡相。性抗厲,有明略,所在稱神。常以法度自整,家人莫見墯容焉。   琬被廢□幾二十年。至光和末,太尉楊賜上書薦琬有撥亂之才,由是征拜議郎,擢為青州刺史,遷侍中。中平初,出為右扶風,征拜將作大匠、少府、太僕。   又為豫州牧。時寇賊陸梁,州境彫殘,琬討擊平之,威聲大震。政績為天下表,封關內侯。   及董卓秉政,以琬名臣,征為司徒,遷太尉,更封陽泉鄉侯。卓議遷都長安,琬與司徒楊彪同諫不從。琬退而駁議之曰:「昔周公營洛邑以寧姬,光武卜東都以隆漢,天之所啟,神之所安。大業既定,豈宜妄有遷動,以虧四海之望?」   時人懼卓暴怒,琬必及害,固諫之。琬對曰:「昔白公作亂於楚,屈廬冒刃而前;   [一]崔杼弒君於齊,晏嬰不懼其盟。[二]吾雖不德,誠慕古人之節。」琬竟坐免。卓猶敬其名德舊族,不敢害。後與楊彪同拜光祿大夫,及徙西都,轉司隸校尉,與司徒王允同謀誅卓。及卓將李傕、郭汜攻破長安,遂收琬下獄死,時年五十二。   注[一]新序曰:「白公勝*(殺)**[將弒]*楚惠王,王出亡,令尹、司馬皆死,勝拔□而屬之於屈廬曰:『子與我,將捨子,不我與,將殺子。』屈廬曰:『詩有之曰:「莫莫葛虆,延於條枚,愷悌君子,求福不回。」今子殺子叔父而求福於廬也,可乎?且吾聞之,知命之士,見利不動,臨死則死,是謂人臣之禮。故上知天命,下知臣道。其有可劫乎?子胡不推之!』白公勝乃入其□焉。」   注[二]解見馮衍傳。   論曰:古者諸侯歲貢士,進賢受上賞,非賢貶爵土。升之司馬,辯論其才,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祿之。[一]故王者得其人,進仕勸其行,經邦弘務,所由久矣。漢初詔舉賢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貢士之方也。中興以後,復增敦樸、有道、賢能、直言、獨行、高節、質直、清白、敦厚之屬。榮路既廣,觖望難裁,自是竊名偽服,浸以流競。權門貴仕,請謁繁興。自左雄任事,限年試才,雖頗有不密,固亦因識時宜。而黃瓊、胡廣、張衡、崔瑗之徒,泥滯舊方,互相詭駁,循名者屈其短,筭實者挺其□。故雄在尚書,天下不敢妄選,十餘年閒,稱為得人,斯亦□實之征乎?順帝始以童弱反政,而號令自出,知能任使,故士得用情,天下喁喁仰其風采。遂乃備玄纁玉帛,以聘南陽樊英,天子降寢殿,設□席,尚書奉引,延問失得。急登賢之舉,虛降己之禮,於是處士鄙生,忘其拘儒,[二]拂巾衽褐,以企旌車之招矣。至乃英能承風,俊乂鹹事,若李固、周舉之淵謨弘深,左雄、黃瓊之政事貞固,桓焉、楊厚以儒學進,崔瑗、馬融以文章顯,吳佑、蘇章、種暠、欒巴牧民之良干,龐參、虞詡將帥之宏規,王龔、張皓虛心以推士,張綱、杜喬直道以糾違,郎顗陰陽詳密,張衡機術特妙:東京之士,於茲盛焉。向使廟堂納其高謀,強*(場)**[埸]*宣其智力,帷幄容其謇辭,舉厝稟其成式,則武、宣之軌,豈其遠而?[三]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可為恨哉!及孝桓之時,碩德繼興,[四]陳蕃、楊秉處稱賢宰,皇甫、張、段出號名將,王暢、李膺彌縫袞闕,[五]朱穆、劉陶獻替匡時,郭有道□鑒人倫,陳仲弓弘道下邑。其餘宏儒遠智,高心絜行,激揚風流者,不可勝言。而斯道莫振,文武陵隊,在朝者以正議嬰戮,謝事者以黨錮致□。往車雖折,而來軫方遒。[六]   所以傾而未顛,決而未潰,豈非仁人君子心力之為乎?嗚呼!   注[一]尚書大傳曰「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賜以車服弓矢,號曰命。諸侯有不貢士謂之不率正,一不適謂之過,再不適謂之傲,三不適謂之誣。誣者,天子絀之,一絀以爵,再絀以地,三絀而爵地畢」也。   注[二]拘儒猶褊狹也。   注[三]而,語辭也。論語曰:「豈不獸思,室是遠而。」   注[四]碩,大也。   注[五]彌縫猶補合也。詩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   注[六]廣雅曰:「遒,急也。」   贊曰:雄作納言,古之八元。舉升以匯,越自下蕃。[一]登朝理政,並紓□昏。   [二]瓊名夙知,累章國疵。[三]琬亦早秀,位及志差。[四]   注[一]匯,類也。易曰:「以其匯征吉。」匯音謂。   注[二]紓,解也,音式余反。   注[三]疵,病也。   注[四]志意差舛,不能遂也。差音楚宜反。    校勘記   二0一五頁三行南*(郡)**[陽]*□陽人也集解引洪亮吉說,謂「郡」應作「陽」,刊寫之誤。今據改。   二0一五頁一二行臣聞柔遠和邇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閩本「聞」下有「之」字。   二0一六頁二行興雨祁祁按:王先謙謂據注「興雨」當作「興雲」。此用三家詩,而後人據毛改之。   二0一六頁一五行□艷謂□姒也艷色美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注用毛氏說,鄭康成則以艷妻為厲王后,謂正月惡□姒滅周,十月之交疾艷妻煽方處,則「□艷」非一人。此疏上言「幽、厲昏亂」,下言「□艷用權」,則亦與鄭說同。魯詩「艷」作「閻」,尚書中候作「剡」。閻、剡、艷文異實同,蓋其女族姓,非訓美色也。   二0一七頁一行厲王淫於色殿本「厲」作「幽」。按:用毛說當作「幽」,依鄭說應作「厲」也。   二0一八頁八行問畜貨聚*(焉)**[馬]*刊誤謂案國語作「聚馬」,此誤。今據改。   二0一九頁一五行詔試明經者補弟子按:順帝紀「明經」下有「下第」二字。   二0二0頁一行諸王國郎者百三十八人按:張□謂「者」字衍。   二0二0頁一0行迄於永*(嘉)**[□]*「永嘉」乃「永□」之鬥,今改,詳珍帝紀校勘記。汲本、殿本作「永熹」,錢大昭謂「熹」乃「□」之鬥。   二0二0頁一一行故稱家*[法]*據汲本、殿本補。   二0二0頁一二行淑字伯進按:殿本「伯進」作「伯達」。   二0二二頁七行九卿位亞三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三事」作「三公」。   二0二三頁二行周舉字宣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書鈔七十二引續漢書作「字真先」。按:類聚五十、御覽二百五十六引無「字真先」三字。   二0二三頁四行延*(熹)**[光]*四年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二0二三頁五行謀殺嚴公嚴公誓之黃泉汲本、殿本「嚴」並作「莊」。按:此避明帝諱,未回改也。   二0二四頁二行今詔怒按:集解引何焯說,謂「怒」下疑有脫文。   二0二四頁三行位為台輔按:汲本、殿本「為」作「至」。   二0二四頁八行尚書郭虔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五九四引張璠漢記,謂「尚書郭度見之歎息,上疏願退位避舉」。「虔」作「度」,未知孰是。   二0二五頁一0行順四節之宜按:汲本、殿本「節」作「時」。   二0二六頁四行猶緣木希魚□行求前汲本、殿本「希魚」作「求魚」。按:腢書治要亦作「希魚」。李慈銘謂此因下文有「求」字而避易,今本乃據孟子妄改之。   二0二六頁一二行事見白武通汲本、殿本「武」作「虎」。按:此避唐諱,未回改也。   二0二七頁四行解見楊厚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楊厚傳無此注,黃瓊傳有之。   二0二八頁八行燕於洛水按:「於」原作「乎」,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0二八頁一四行□上露何易晞按:集解引李良裘說,謂按古今注「露」上有「朝」字,以七字為句。   二0二九頁八行兗州刺史郭遵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七七八引續漢書,「郭遵」作「甄遵」。   二0三0頁一五行尹翁歸為右扶風*[卒]*據刊誤補。   二0三一頁五行*(詩)*國風羔羊詩據汲本、殿本刪。   二0三一頁七行致敬於勰按:「敬」原斗「教」,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0三二頁八行常聞語曰汲本「常」作「嘗」。按:嘗常通。   二0三四頁六行公大驚懼按:「公」原斗「人」,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0三四頁六行郭都*(之)*等據刊誤刪。   二0三五頁三行順時覛土按:「覛」原斗「□」,逕改正。又按:「覛」字見說文□部,汲本、殿本作「□」,亦誤。   二0三五頁一五行以宜比周公刊誤謂「以宜」當作「宜以」。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紀無「以」字,更順。按:原本「以」字漫漶,逕據汲本、殿本補。   二0三六頁一行增邑三千按:「三千」原作「三十」,然查張元濟校勘記,謂「十」字板損宜修,則原本「十」字或亦作「千」也。今從汲本、殿本。   二0三六頁六行啟獸土宇按:今詩作「大啟爾宇」。   二0三六頁一一行為冀所飾舉者按:汲本「飾」作「辟」。   二0三六頁一二行司徒韓演按:惠棟補注謂風俗通「演」作「演」。   二0三七頁六行則以賢者為力袁宏紀作「則以忠賢為助」。按:「忠賢」與上「德義」相對成文,當從袁紀。   二0三八頁一行念國亡身殿本「亡」作「忘」。按:亡忘通。   二0三八頁一一行*[阿黨]*相抑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作「阿黨相抑」。按:「阿黨相抑」與上「讒諛所舉」相對成文,今依袁紀補「阿黨」二字。   二0三八頁一二行敢以垂絕之日袁紀作「敢以垂死之年」。按:袁紀瓊上疏在延熹二年,雲會單超等五侯□權,瓊自度力不能制,乃稱疾不朝,上表曰云云,與此雲七年疾篤上疏諫異,措辭亦不同也。   二0三八頁一三行謚曰忠侯按:惠棟補注謂袁紀作「昭侯」。   二0三九頁七行則蛟龍不合陰陽汲本、殿本「不合陰陽」作「不處其淵」。按:   史記孔子世家作「不合陰陽」,今本家語困誓篇作「不處其淵」。   二0三九頁一五行琬字子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注引范書作「公琰」。   二0三九頁一五行少失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注引云「少失父母」。   二0三九頁一五行祖父瓊初為魏郡太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注引云「祖父瓊育之,初為魏郡太守」云云也。   二0四0頁一0行事下御史*[中]*丞王暢據汲本補。   二0四一頁一二行白公勝*(殺)**[將弒]*楚惠王據今新序增刪。   二0四一頁一四行見利不動臨死則死是謂人臣之禮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新序作「見利不動,臨死不恐,為人臣者,時生則生,時死則死」。   二0四二頁四行賢能按:「賢能」上原衍「仁」字,逕據汲本、殿本刪。   二0四二頁六行固亦因識時宜按:刊誤謂案文當作「因時識宜」。   二0四二頁一四行強*(場)**[埸]*宣其智力據汲本改。   二0四三頁二行皇甫張段按:「段」原斗「□」,逕改正。   ************後漢書卷六十二 荀韓鍾陳列傳 第五十二   荀淑字季和,穎川穎陰人*(也)*,荀卿十一世孫也。[一]少有高行,博學而不好章句,多為俗儒所非,而州里稱其知人。   注[一]卿名況,趙人也。為楚蘭陵令。著書二十二篇,號荀卿子。避宣帝諱,故改曰「孫」也。   安帝時,征拜郎中,後再遷當塗長。[一]去職還鄉里。當世名賢李固、李膺等皆師宗之。及梁太后臨朝,有日食地震之變,詔公卿舉賢良方正 ,光祿勳杜喬、少府房植舉淑對策,譏刺貴幸,為大將軍梁冀所忌,出補朗陵侯相。[二]□事明理,稱為神君。頃之,□官歸,閒居養志。產業每增,輒以贍宗族知友。年六十七,建和三年卒。李膺時為尚書,自表師喪。[三]二縣皆為立祠。有子八人:儉,緄,靖,燾,汪,爽,肅,專,並有名稱,時人謂*[之]*「八龍。」[四]   注[一]當塗,縣名,故城在今宣州。   注[二]續漢書曰,淑對策譏刺梁氏,故出也。   注[三]禮記曰「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心,心喪三年」也。   注[四]緄音昆。燾音道。汪音烏光反。說文云:「汪,深廣也。」俗本改作「注」,非。「專」本或作「敷」。   初,荀氏舊裡名西豪,[一]穎陰令勃海苑康以為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二]今荀氏亦有八子,故改其裡曰高陽裡。   注[一]今許州城內西南有荀淑故宅,相傳雲即舊西豪裡也。   注[二]左傳曰:「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敳,檮戭,大臨,尨降,庭堅,仲容,叔達。」   靖有至行,不仕,年五十而終,號曰玄行先生。[一]   注[一]皇甫謐高士傳曰「靖字叔慈,少有俊才,動止以禮。靖弟爽亦以才顯於當時。或問汝南許章曰:『爽與靖孰賢?』章曰:『皆玉也。慈明外朗,叔慈內潤。』及卒,學士惜之,誄靖者二十六人。穎陰令丘禎追號靖曰玄行先生」也。   淑兄子昱字伯條,曇字符智。昱為沛相,曇為廣陵太守。兄弟皆正身疾惡,志除閹宦。其支黨賓客有在二郡者,纖罪必誅。昱後共大將軍竇武謀誅中官,與李膺俱死。曇亦禁錮終身。   爽字慈明,一名諝。[一]幼而好學,年十二,能通春秋、論語。太尉杜喬見而稱之,曰:   「可為人師。」爽遂耽思經書,慶吊不行,征命不應。穎川為之語曰:「荀氏八龍,慈明無雙。」   注[一]音息汝反。   延熹九年,太常趙典舉爽至孝,拜郎中。對策陳便宜曰:   臣聞之於師曰:「漢為火德,火生於木,木盛於火,故其德為孝,[一]其像在周易之離。」夫在地為火,在天為日。[二]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夏則火王,其精在天,溫暖之氣,養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時則廢,其形在地,酷烈之氣,焚燒山林,是其不孝也。故漢制使天下誦孝經,選吏舉孝廉。[三]夫喪親自盡,孝之終也。[四]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喪,不得即去,殆非所以增崇孝道而克稱火德者也。往者孝文勞謙,行過乎儉,[五]故有遺詔以日易月。此當時之宜,不可貫之萬世。古今之制雖有損益,而諒闇之禮未嘗改移,以示天下莫遺其親。[六]今公卿腢寮皆政教所瞻,而父母之喪不得奔赴。夫仁義之行,自上而始;敦厚之俗,以應乎下。傳曰:「喪祭之禮闕,則人臣之恩薄,背死忘生者觿矣。」曾子曰:「人未有自致者,必也親喪乎!」[七]春秋傳曰:   「上之所為,民之歸也。」[八]夫上所不為而民或為之,故加刑罰;若上之所為,民亦為之,又何誅焉?昔丞相翟方進,以自備宰相,而不敢踰制。至遭母憂,三十六日而除。[九]夫失禮之源,自上而始。古者大喪三年不呼其門,[一0]所以崇國厚俗篤化之道也。事失宜正。過勿憚改。[一一]天下通喪,可如舊禮。[一二]   注[一]火,木之子;夏,火之位。木至夏而盛,故為孝。   注[二]易說卦曰「離為火,為日」也。   注[三]平帝時,王莽作書八篇戒子孫,令學官以教授,吏能誦者比孝經。音義云:「言用之得選舉之也。」   注[四]盡謂盡其哀戚也。   注[五]易謙卦九三爻:「勞謙君子,有終吉。」   注[六]遺,忘也。   注[七]事見論語。致猶盡也,極也。   注[八]左氏傳臧武仲之言。   注[九]前書翟方進為丞相,遭後母憂,行服三十六日起視事,曰:「不敢踰國制也。」   注[一0]公羊傳之文也。何休注云:「重奪孝子之恩。」   注[一一]憚,難也。   注[一二]禮記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臣聞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有禮義。禮義備,則人知所厝矣。[一]夫婦人倫之始,王化之端,故文王作易,上經首干、坤,下經首鹹、恆。[二]孔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三]夫婦之道,所謂順也。堯典曰:「厘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降者下也,嬪者婦也。言雖帝堯之女,下嫁於虞,猶屈體降下,勤修婦道。易曰:「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四]婦人謂嫁曰歸,言湯以娶禮歸其妹於諸侯也。春秋之義,王姬嫁齊,使魯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於諸侯也。[五]今漢承秦法,設尚主之儀,以妻制夫,以卑臨尊,違乾坤之道,失陽唱之義。[六]孔子曰:「昔聖人之作易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察法於池,鶯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七]今觀法於天,則北極至尊,四星妃後。[八]   察法於地,則櫫山象夫,卑澤象妻。[九]鶯鳥獸之文,鳥則雄者鳴鴝,雌能順服;獸則牡為唱導,牝乃相從。近取諸身,則干為人首,坤為人腹。[一0]遠取諸物,則木實屬天,根荄屬地。[一一]陽尊陰卑,蓋乃天性。且詩初篇實首關雎;禮始冠、婚,先正夫婦。[一二]天地六經,其旨一揆。宜改尚主之制,以稱乾坤之性。遵法堯、湯,式是周、孔。[一三]合之天地而不謬,質之鬼神而不疑。人事如此,則嘉瑞降天,吉符出地,五韙鹹備,各以其□矣。[一四]   注[一]語見易序卦也。   注[二]易干、坤至離為上經,鹹、恆至未濟為下經。   注[三]易系辭也。   注[四]易泰卦六五爻辭也。王輔嗣注云:「婦人謂嫁曰歸。泰者,陰陽交通之時,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二,帝乙歸妹,誠合斯義也。」案史記紂父名帝乙,此文以帝乙為湯,湯名天乙也。   注[五]公羊傳曰:「夏單伯逆王姬。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於天子者。何以不稱使?天子召而使逆之。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同姓諸侯主之。」何休注云:「不自為主,尊卑不敵也。」   注[六]易緯曰「陽唱而陰和」也。   注[七]皆易系之文也。   注[八]北極,北辰也。軒轅四星,女主之象也。   注[九]櫫猶高也。易艮下兌上為鹹。艮為山,夫象也。兌為澤,妻象也。鹹,感也。山澤通氣,夫婦之相感也。   注[一0]易說卦之文也。   注[一一]荄音該。   注[一二]儀禮士冠禮為始,士婚禮次之。   注[一三]式,法也。   注[一四]韙,是也。史記曰:「休征:曰肅,時雨若;曰乂,時*(陽)**[暘]*若;   曰哲,時燠若;曰謀,時寒若;曰聖,時風若。」五是來備,各以其□也。   昔者聖人建天地之中而謂之禮,禮者,所以興福祥之本,而止禍亂之源也。人能枉欲從禮者,則福歸之;順情廢禮者,則禍歸之。推禍福之所應,知興廢之所由來也。觿禮之中,婚禮為首。故天子娶十二,天之數也;諸侯以下各有等差,事之降也。[一]陽性純而能施,陰體順而能化,以禮濟樂,節宣其氣。[二]故能豐子孫之祥,致老壽之福。及三代之季,淫而無節。瑤台、傾宮,陳妾數百。   [三]陽竭於上,陰隔於下。故周公之戒曰:「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時亦罔或克壽。」是其明戒。[四]後世之人,好福不務其本,惡禍不易其軌。傳曰:「□趾適履,孰雲其愚?何與斯人,追欲喪軀?」誠可痛也。   [五]臣竊聞後宮采女五六千人,從官侍使復在其外。冬夏衣服,朝夕稟糧,耗費縑帛,空竭府藏,徵調增倍,十而稅一,空賦不辜之民,以供無用之女,百姓窮困於外,陰陽隔塞於內。故感動和氣,災異屢臻。臣愚以為諸非禮聘未曾幸御者,一皆遣出,使成妃合。一曰通怨曠,和陰陽。二曰省財用,實府藏。   三曰修禮制,綏眉壽。四曰配陽施,祈螽斯。[六]五曰寬役賦,安黎民。此誠國家之弘利,天人之大福也。   注[一]白武通曰:「天子娶十二,法天,則有十二月,百物畢生也。」又曰「諸侯娶九女」也。   注[二]左傳曰,昔晉侯有疾,醫和視之,曰:「疾不可為也。是為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天有六氣,過則為災。」於是乎節宣其氣也。   注[三]列女傳曰,夏桀為琁室、瑤台,以臨雲雨,紂為傾宮。解見桓帝紀也。   注[四]事見尚書無逸篇,其詞與此微有不同也。   注[五]適猶從也。言喪身之愚,甚於□趾也。   注[六]螽斯,蚣蝑也,其性不妒,故能子孫觿多。詩曰:「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   夫寒熱晦明,所以為歲;尊卑奢儉,所以為禮:故以晦明寒暑之氣,尊卑侈約之禮為其節也。易曰:「天地節而四時成。」[一]春秋傳曰:「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二]孝經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尊卑之差,上下之制也。   昔季氏八佾舞於庭,非有傷害困於人物,而孔子猶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洪範曰:「惟闢作威,惟闢作福,惟辟玉食。」凡此三者,君所獨行而臣不得同也。今臣僭君服,下食上珍,所謂害於而家,凶於而國者也。宜略依古禮尊卑之差,及董仲舒制度之別,[三]嚴*(篤)**[督]*有司,必行其命。此則禁亂善俗足用之要。   奏聞,即□官去。   注[一]節卦彖辭文也。   注[二]杜預注左氏云:「器謂車服,名謂爵號。」   注[三]前書董仲舒曰:「王者正法度之宜,別上下之序,以防欲也。」   後遭黨錮,隱於海上,又南遁漢濱,積十餘年,以著述為事,遂稱為碩儒。黨禁解,五府並辟,司空袁逢舉有道,不應。及逢卒,爽制服三年,當世往往化以為俗。時人多不行妻服,雖在親憂猶有弔問喪疾者,又私謚其君父及諸名士,爽皆引據大義,正之經典,雖不悉變,亦頗有改。[一]   注[一]喪服曰:「夫為妻齊縗杖開。」禮記曰:「曾子問:『三年之喪吊乎?』孔子曰:『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吊哭,不亦虛乎!』」後公車征為大將軍何進從事中郎。進恐其不至,迎薦為侍中,及進敗而詔命中絕。獻帝即立,董卓輔政,復征之。爽欲遁命,吏持之急,不得去,因復就拜平原相。行至宛陵,復追為光祿勳。視事三日,進拜司空。爽自被征命及登台司,九十五日。因從遷都長安。   爽見董卓忍暴滋甚,必危社稷,其所辟舉皆取才略之士,將共圖之,亦與司徒王允及卓長史何顒等為內謀。會病薨,年六十三。   著禮、易傳、詩傳、尚書正經、春秋條例,又集漢事成敗可為鑒戒者,謂之漢語。又作公羊問及辯讖,並它所論□,題為新書。凡百餘篇,今多所亡缺。   兄子悅、彧並知名。彧自有傳。   論曰:荀爽、鄭玄、申屠蟠俱以儒行為處士,累征並謝病不詣。及董卓當朝,復備禮召之。蟠、玄竟不屈以全其高。爽已黃發矣,獨至焉,未十旬而取卿相。意者疑其乖趣捨,余竊商其情,以為出處君子之大致也,平運則弘道以求志,陵夷則濡跡以匡時。[一]荀公之急急自勵,其濡跡乎?不然,何為違貞吉而履虎尾焉?   [二]觀其遜言遷都之議,以救楊、黃之禍。[三]及後潛圖董氏,幾振國命,所謂「大直若屈」,道固逶迤也。[四]   注[一]濡跡,解見崔駰傳。   注[二]易履卦曰:「履道坦坦,幽人貞吉。」又曰:「履虎尾,不咥人亨。」王輔嗣注云:「履虎尾者,言其危也。」   注[三]楊彪、黃琬也。   注[四]老子云:「大直若屈,大巧若拙。」逶迤,曲也。   悅字仲豫,儉之子也。儉早卒。悅年十二,能說春秋。家貧無書,每之人閒,所見篇牘,一覽多能誦記。性沉靜,美姿容,尤好著述。靈帝時閹官用權,士多退身窮處,悅乃托疾隱居,時人莫之識,雖從弟彧特稱敬焉。初辟鎮東將軍曹操府,遷黃門侍郎。獻帝頗好文學,悅與彧及少府孔融侍講禁中,旦夕談論。   累遷秘書監、侍中。   時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悅志在獻替,而謀無所用,乃作申鑒五篇。其所論辯,通見政體,既成而奏之。其大略曰:   夫道之本,仁義而已矣。[一]五典以經之,群籍以緯之,詠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監既明,後復申之。故古之聖王,其於仁義也,申重而已。   注[一]易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致政之術,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偽,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偽亂俗,私壞法,放越軌,奢敗制。四者不除,則政末由行矣。夫俗亂則道荒,雖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壞則世傾,雖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軌越則禮亡,雖聖人不得全其道矣;制敗則欲肆,雖四表不得充其求矣。[一]是謂四患。   注[一]肆,放也。   興農桑以養其*(性)**[生]*,審好惡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備以秉以其威,明賞罰以統其法。是謂五政。   人不畏死,不可懼以罪。人不樂生,不可勸以善。雖使契布五教,戲陶作士,政不行焉。[一]故在上者先豐人財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後桑蠶宮,[二]國無遊人,野無荒業,財不賈用,[三]力不妄加,以周人事。是謂養生。[四]   注[一]尚書舜謂契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謂戲陶曰:「汝作士,明於五刑。」   注[二]籍田事,解見明紀。禮記曰:「季春之月,后妃齋戒,親東向桑,以勸蠶事。」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宮仞有三尺也。   注[三]言自足也。   注[四]周,給也。   君子之所以動天地,應神明,正萬物而成王化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審定好醜焉。善惡要乎功罪,毀譽□於准驗。聽言責事,舉名察實,無惑詐偽,以蕩觿心。故事無不核,物無不切,善無不顯,惡無不章,俗無奸怪,民無淫風。百姓上下鶯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肅恭其心,慎修其行,內不回惑,外無異望,則民志平矣。是謂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榮辱者,賞罰之精華也。故禮教榮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撲,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況於刑乎!小人不忌刑,況於辱乎!若教化之廢,推中人而墜於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納於君子之塗。是謂章化。[一]小人之情,緩則驕,驕則恣,恣則怨,怨則叛,危則謀亂,安則思欲,非威強無以懲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備,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則寄之內政,有事則用之軍旅。[二]是謂秉威。   注[一]章,明也。   注[二]國語齊桓公問管仲曰:「國安可乎?」管仲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則大國亦將修之,小國設備,可作內政而寄軍令焉。」注云:「*(正)**[政]*,國政也。言修國政而寄軍令,鄰國不知。」   賞罰,政之柄也。[一]明賞必罰,審信慎令,賞以勸善,罰以懲惡。人主不妄賞,非徒愛其財也,賞妄行則善不勸矣。不妄罰,非矜其人也,罰妄行則惡不懲矣。賞不勸謂之止善,罰不懲謂之縱惡。在上者能不止下為善,不縱下為惡,則國法立矣。是謂統法。   注[一]韓子曰:「二柄者,刑、德也。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   四患既蠲,五政又立,行之以誠,守之以固,簡而不怠,疏而不失,無為為之,使自施之,無事事之,使自交之。[一]不肅而成,不嚴而化,垂拱揖讓,而海內平矣。是謂為政之方。   注[一]老子曰:「為無為,事無事。」又曰「故德交歸」也。   又言:   尚主之制非古。厘降二女,陶唐之典。歸妹元吉,帝乙之訓。王姬歸齊,宗周之禮。以陰乘陽違天,以婦陵夫違人。違天不祥,違人不義。又古者天子諸侯有事,必告於廟。朝有二史,左史記言,右史書事。[一]事為春秋,言為尚書。   君舉必記,善惡成敗,無不存焉。下及士庶,苟有茂異,鹹在載籍。或欲顯而不得,或欲隱而名章。得失一朝,而榮辱千載。善人勸焉,淫人懼焉。[二]宜於今者備置史官,掌其典文,紀其行事。每於歲盡,舉之尚書。以助賞罰,以弘法教。   注[一]禮記曰「天子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也。   注[二]淫,過也。左氏傳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章,書齊豹盜三叛人名,以懲不義」也。   帝覽而善之。   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漢書文繁難省,乃令悅依左氏傳體以為漢紀三十篇,詔尚書給筆札。辭約事詳,論辨多美。其序之曰:「昔在上聖,惟建皇極,經緯天地,觀象立法,乃作書契,以通宇宙,揚於王庭,厥用大焉。先王光演大業,肆於時夏。[一]亦惟厥後,永世作典。夫立典有五志焉:一曰達道義,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勳,五曰表賢能。於是天人之際,事物之宜,粲然顯著,罔不備矣。世濟其軌,不隕其業。[二]損益盈虛,與時消息。臧否不同,其揆一也。漢四百有六載,撥亂反正,統武興文,永惟祖宗之洪業,思光啟乎萬嗣。   聖上穆然,惟文之恤,瞻前顧後,是紹是繼,闡崇大猷,命立國典。於是綴□舊書,以述漢紀。中興以前,明主賢臣得失之軌,亦足以觀矣。」   注[一]詩周頌曰:「我求懿德,肆於時夏。」鄭玄注曰:「懿,美也。肆,陳也。   我,武王也。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陳於是夏而歌之也。」   注[二]濟,成也。   又著崇德、正論及諸論數十篇。年六十二,建安十四年卒。   韓韶字仲黃,穎川舞陽人也。少仕郡,辟司徒府。時太山賊公孫舉偽號歷年,守令不能破散,多為坐法。尚書選三府掾能理劇者,乃以韶為贏長。[一]賊聞其賢,相戒不入贏境。余縣多被寇盜,廢耕桑,其流入縣界求索衣糧者甚觿。   韶愍其饑困,乃開倉賑之,所稟贍萬餘戶。主者爭謂不可。韶曰:「長活溝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無所坐。以病卒官。同郡李膺、陳寔、杜密、荀淑等為立碑頌焉。   注[一]贏,縣,故城在今兗州博城縣東北。   子融,字符長。少能辯理而不為章句學。聲名甚盛,五府並辟。獻帝初,至太僕。年七十卒。   鍾皓字季明,穎川長社人也。為郡著姓,世善刑律。皓少以篤行稱,公府連辟,為二兄未仕,避隱密山,[一]以詩律教授門徒千餘人。同郡陳寔,年不及皓,皓引與為友。皓為郡功曹,會辟司徒府,臨辭,太守問:「誰可代卿者?」皓曰:   「明府欲必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寔聞之,曰:「鍾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獨識我?」皓頃之自劾去。前後九辟公府,征為廷尉正、博士、林慮長,皆不就。時皓及荀淑並為士大夫所歸慕。李膺常歎曰:「荀君清識難尚,鍾君至德可師。」   注[一]密縣山也。   皓兄子瑾母,膺之姑也。瑾好學慕古,有退讓風,與膺同年,俱有聲名。膺祖太尉修,常言:「瑾似我家性,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復以膺妹妻之。   瑾辟州府,未嘗屈志。膺謂之曰:「孟子以為『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一]   弟何期不與孟軻同邪?」瑾常以膺言白皓。皓曰:「昔國武子好昭人過,以致怨本。[二]卒保身全家,爾道為貴。」其體訓所安,多此類也。   注[一]孟子曰:「人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注[二]國武子,齊大夫。齊慶克通於齊君之母,國武子知之而責慶克,夫人遂譖武子而逐之。事見左傳。   年六十九,終於家。諸儒頌之曰:「林慮懿德,非禮不處。悅此詩書,絃琴樂古。   五就州招,九應台輔。逡巡王命,卒歲容與。」   皓孫繇,建安中為司隸校尉。[一]   注[一]海內先賢傳曰:「繇字符常,郡主簿迪之子也。」魏志曰:「舉孝廉為尚書郎,辟三府為廷尉正、黃門侍郎。」   陳寔字仲弓,穎川許人也。出於單微。自為兒童,雖在戲弄,為等類所歸。少作縣吏,常給事廝役,後為都亭*(刺)*佐。而有志好學,坐立誦讀。縣令鄧邵試與語,奇之,聽受業太學。後令復召為吏,乃避隱陽城山中。時有殺人者,同縣楊吏以疑寔,縣遂逮系,考掠無實,而後得出。及為督郵,乃密托許令,禮召楊吏。遠近聞者,鹹歎服之。   家貧,復為郡西門亭長,尋轉功曹。時中常侍侯覽托太守高倫用吏,倫教署為文學掾。寔知非其人,懷檄請見。[一]言曰:「此人不宜用,而侯常侍不可違。   寔乞從外署,不足以塵明德。」倫從之。[二]於是鄉論怪其非舉,寔終無所言。   倫後被征為尚書,郡中士大夫送至輪氏傳捨。[三]倫謂觿人言曰:「吾前為侯常侍用吏,陳君密持教還,而於外白署。比聞議者以此少之,此咎由故人畏憚強禦,陳君可謂善則稱君,過則稱己者也。」寔固自引愆,聞者方歎息,由是天下服其德。   注[一]檄,板書。謂以高倫之教書之於檄而懷之者,懼洩事也。   注[二]請從外署之舉,不欲陷倫於請托也。   注[三]輪氏,縣名,屬穎川郡,今故高陽縣是。   司空黃瓊辟選理劇,補聞喜長,旬月,以開喪去官。復再遷除太丘長。[一]修德清靜,百姓以安。鄰縣人戶歸附者,寔輒訓導譬解,發遣各令還本司官行部。   [二]吏慮有訟者,白欲禁之。寔曰:「訟以求直,禁之理將何申?其勿有所拘。」   司官聞而歎息曰:「陳君所言若是,豈有怨於人乎?」亦竟無訟者。以沛相賦斂違法,及解印綬去,吏人追思之。   注[一]太丘,縣,屬沛國,故城在今亳州永城縣西北也。   注[二]司官謂主司之官也。   及後逮捕黨人,事亦連寔。餘人多逃避求免,寔曰:「吾不就獄,觿無所恃。」   乃請囚焉。遇赦得出。靈帝初,大將軍竇武辟以為掾屬。時中常侍張讓權傾天下。讓父死,歸葬穎川,雖一郡畢至,而名士無往者,讓甚恥之,寔乃獨吊焉。   乃後復誅黨人,讓感寔,故多所全宥。   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至乃歎曰:   「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短。」時歲荒民儉,有盜夜入其室,止於樑上。寔陰見,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孫,正色訓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惡,習以性成,遂至於此。樑上君子者是矣!」盜大驚,自投於地,稽顙歸罪。寔徐譬之曰:「視君狀貌,不似惡人,宜深克己反善。然此當由貧困。」令遺絹二匹。自是一縣無復盜竊。   太尉楊賜、司徒陳耽,每拜公卿,腢僚畢賀,賜等常歎寔大位未登,愧於先之。   及黨禁始解,大將軍何進、司徒袁隗遣人敦寔,[一]欲特表以不次之位。寔乃謝使者曰:「寔久絕人事,飾巾待終而已。」時三公每缺,議者歸之,累見征命,遂不起,閉門懸車,棲□養老。中平四年,年八十四,卒於家。何進遣使弔祭,海內赴者三萬餘人,制衰麻者以百數。共刊石立碑,謚為文范先生。[二]   注[一]敦,勸也。   注[二]先賢行狀曰:「將軍何進遣官屬吊祠為謚。」   有六子,紀、諶最賢。   紀字符方,亦以至德稱。兄弟孝養,閨門廱和,後進之士皆推慕其風。及遭黨錮,發憤著書數萬言,號曰陳子。黨禁解,四府並命,無所屈就。遭父憂,每哀至,輒歐血絕氣,雖衰服已除,而積毀消瘠,殆將滅性。豫州刺史嘉其至行,表上尚書,圖像百城,以厲風俗。董卓入洛陽,乃使就家拜五官中郎將,不得已,到京師,遷侍中。   出為平原相,往謁卓,時欲徙都長安。乃謂紀曰:「三輔平敞,四面險固,土地肥美,號為陸海。[一]今關東兵起,恐洛陽不可久居。長安猶有宮室,今欲西遷何如?」紀曰:「天下有道,守在四夷。[二]宜修德政,以懷不附。遷移至尊,誠計之末者。愚以公宜事委公卿,專精外任。其有違命,則威之以武。今關東兵起,民不堪命。若謙遠朝政,率師討伐,則塗炭之民,庶幾可全。若欲徙萬乘以自安,將有累卵之危,崢嶸之險也。」[三]卓意甚忤,而敬紀名行,無所復言。時議欲以為司徒,紀見禍亂方作,不復辨嚴,[四]實時之郡。璽書追拜太僕,又征為尚書令。建安初,袁紹為太尉,讓於紀;紀不受,拜大鴻臚。年七十一,卒於官。   注[一]前書曰,東方朔曰:「三輔之地,南有江、淮,北有河、渭,汧、隴以東,商、洛以西,厥壤肥饒,此所謂天府陸海之地。」   注[二]左傳曰,楚沈尹戍曰「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諸侯」也。   注[三]累卵,解見皇后紀。崢音士耕反。   注[四]嚴讀曰裝也。   子腢,為魏司空。[一]天下以為公籩卿,卿籩長。   注[一]腢字長文。魏志曰「魯國孔融才高倨傲,年在腢、紀之閒,先與*[紀友,後與]*腢交,更為紀拜,由是顯名」也。   弟諶,字季方。與紀齊德同行,父子並著高名,時號三君。每宰府辟召,常同時旌命,羔鴈成腢,[一]當世者靡不榮之。諶早終。[二]   注[一]古者諸侯朝天子,卿執羔,大夫執鴈,士執雉。成腢言觿多也。   注[二]先賢行狀曰:「豫州百城,皆圖書寔、紀、諶形像焉。」   論曰:漢自中世以下,閹豎□恣,故俗遂以遁身矯絜放言為高。[一]士有不談此者,則芸夫牧豎已叫呼之矣。[二]故時政彌惛,而其風愈往。唯陳先生進退之節,必可度也。據於德故物不犯,安於仁故不離腢,行成乎身而道訓天下,故凶邪不能以權奪,王公不能以貴驕,所以聲教廢於上,而風俗清乎下也。   注[一]放肆其言,不拘節制也。論語曰:「隱居放言。」   注[二]叫呼,譏笑之也。芸,除草也。   贊曰:二李師淑,陳君友皓。韓韶就吏,贏寇懷道。太丘奧廣,模我彝倫。曾是淵軌,薄夫以淳。[一]慶基既啟,有蔚穎濱,二方承則,八慈繼塵。[二]   注[一]曾之言則也。   注[二]二方,元方、季方也。荀淑八子,皆以慈為字,見荀氏家傳也。    校勘記   二0四九頁三行穎川穎陰人*(也)*校補謂案文「也」字誤衍。沉家本說同。今據刪。   二0四九頁一0行有子八人儉緄靖燾汪爽肅專三國魏志荀彧傳裴注引張璠漢紀,「汪」作「詵」,「專」作「□」。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專」當作「□」。   二0四九頁一0行時人謂*[之]*八龍據汲本補。   二0五0頁七行檮戭按:「檮」原誤「搗」,逕改正。   二0五0頁一一行淑兄子昱按:靈帝紀「昱」作「翌」,通鑒同。   二0五一頁一一行未嘗改移「嘗」原作「常」,逕據汲本、殿本改。按:常嘗古通作。   二0五一頁一五行以自備宰相而不敢踰制按:刊誤謂「以自」當作「自以」。   二0五四頁一四行時*(陽)**[暘]*若據汲本、殿本改。   二0五五頁一0行實府藏按:殿本「藏」作「庫」。   二0五五頁一四行昔晉侯有疾按:刊誤謂玩文多一「昔」字。   二0五六頁一0行嚴*(篤)**[督]*有司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督」是。   二0五七頁二行弔問喪疾按:刊誤謂當作「弔喪問疾」。   二0五八頁一0行靈帝時閹官用權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官」作「宦」。   二0五九頁一0行興農桑以養其*(性)**[生]*申鑒「性」作「生」。按:下云「是謂養生」,明「性」乃「生」之鬥,今據改。   二0五九頁一二行不可勸以善按:申鑒「勸」作「觀」。   二0六0頁五行必乎真定而已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申鑒「定」作「實」。   二0六0頁七行物無不切按:「切」原斗「功」,逕據殿本改正。   二0六一頁二行*(正)**[政]*國政也據殿本改。   二0六三頁五行韓韶字仲黃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二六八「仲黃」作「仲潢」。   今按:御覽乃引典略,「韓韶」作「韓攸」。   二0六四頁一一行昔國武子好昭人過按:刊誤謂「昭」當作「招」。   二0六五頁二行九應台輔按:殿本「應」作「膺」。   二0六五頁六行後為都亭*(刺)*佐王先謙謂「刺」字衍,亭長下有亭佐,寔為之。今據刪。   二0六七頁七行中平四年年八十四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碑雲春秋八十三,中平三年卒。惠棟補注引趙明誠說同。兩「四」字皆當作「三」。   二0六九頁一行先與*[紀友後與]*腢交據殿本補。   二0六九頁三行當世者靡不榮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當世」下疑有脫字,劉攽謂多一「者」字,非也。   ************後漢書卷六十三 李杜列傳 第五十三   李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司徒合之子也。合在*(數)**[方]*術傳。固貌狀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龜文。[一]少好學,常步行尋師,不遠千里。[二]遂究覽墳籍,結交英賢。四方有志之士,多慕其風而來學。京師鹹歎曰:「是復為李公矣。」[三]司隸、益州並命郡舉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四]   注[一]鼎角者,頂有骨如鼎足也。匿犀,伏犀也。謂骨當額上入髮際隱起也。   足履龜文者二千石,見相書。   注[二]謝承書曰:「固改易姓名,杖策驅驢,負笈追師三輔,學五經,積十餘年。   博覽古今,明於風角、星筭、河圖、讖緯,仰察俯占,窮神知變。每到太學,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業諸生知是合子。」   注[三]言復繼其父為公也。   注[四]謝承書曰:「五察孝廉,益州再舉茂才,不應。五府連辟,皆辭以疾。」   陽嘉二年,有地動、山崩、火□之異,公卿舉固對策,[一]詔又特問當世之敝,為政所宜。   固對曰:   注[一]續漢書曰「陽嘉二年,詔公卿舉敦樸之士,□尉賈建舉固」也。   臣聞王者父天母地,[一]寶有山川。[二]王道得則陰陽和穆,政化乖則崩震為□。斯皆關之天心,效於成事者也。夫化以職成,官由能理。古之進者,有德有命;[三]今之進者,唯財與力。伏聞詔書務求寬博,疾惡嚴暴。而今長吏多殺伐致聲名者,必加遷賞;其存寬和無黨援者,輒見斥逐。是以淳厚之風不宣,雕薄之俗未革。雖繁刑重禁,何能有益?前孝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阿母,[四]   因造妖□,使樊豐之徒乘權放恣,侵奪主威,改亂嫡嗣,[五]至令聖躬狼狽,親遇其艱。既拔自困殆,[六]龍興即位,天下喁喁,屬望風政。積敝之後,易致中興,誠當沛然思惟善道;[七]而論者猶雲,方今之事,復同於前。臣伏從山草,痛心傷臆。實以漢興以來,三百餘年,賢聖相繼,十有八主。豈無阿乳之恩?豈忘貴爵之寵?然上畏天威,俯案經典,知義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八]雖有大功勤謹之德,但加賞賜,足以酬其勞苦;至於裂土開國,實乖舊典。聞阿母體性謙虛,必有遜讓,陛下宜許其辭國之高,使成萬安之福。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人主日月同明,四時合信,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   宋均注曰:「父天於圜丘之祀也,母地於方澤之祭也,兄日於東郊,姊月於西郊。」   注[二]史記曰:「魏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河顧而謂吳起曰:『美哉乎河山之固,此魏之寶也。』吳起對曰:『在德不在險。』」注[三]命,爵命也。言有德者乃可加爵命也。   注[四]阿母王聖。   注[五]謂順帝為太子時,廢為濟陰王。   注[六]殆,危也。   注[七]沛然,寬廣之意。   注[八]謂宋娥也。   夫妃後之家所以少完全者,豈天性當然?但以爵位尊顯,專總權柄,天道惡盈,不知自損,故至顛仆。先帝寵遇閻氏,位號太疾,故其受禍,曾不旋時。老子曰:「其進銳,其退速也。」[一]今梁氏戚為椒房,禮所不臣,[二]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腢從,榮顯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諸侍中還居黃門之官,使權去外戚,政歸國家,豈不休乎!   注[一]案:孟子有此文。謝承書亦云孟子,而續漢書復雲老子。   注[二]公羊傳曰:「宋殺其大夫,何以不名?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內娶也。」何休注云:「內娶,娶大夫女也。言無大夫者三世,禮不臣妻之父母,國內皆臣,無娶道,故絕去大夫名,正其義也。」椒房者,皇后所居,以椒泥塗也。   又詔書所以禁侍中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權,容請托故也。   而中常侍日月之側,聲埶振天下,子弟祿仕,曾無限極。雖外托謙默,不干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進舉。今可為設常禁,同之中臣。   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一]明帝不許,賜錢千萬。所以輕厚賜,重薄位者,為官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竊聞長水司馬武宣、[二]開陽城門候羊迪等,[三]無它功德,初拜便真。此雖小失,而漸壞舊章。[四]先聖法度,所宜堅守,政教一跌,百年不復。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病也。[五]   注[一]館陶公主,光武第三女也。   注[二]續漢志「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司馬一人,千石,掌宿□」也。   注[三]續漢志曰:「城門每門候一人,六百石。」   注[四]續漢書曰:「中都官,千石、六百石,故事先守一歲,然後補真。」   注[五]板,反也。卒,盡也。癉,病也。詩大雅,凡伯刺周厲王反先王之道,下人盡病也。   今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一]斗斟酌元氣,運平四時。[二]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三]權尊埶重,責之所歸。若不平心,□眚必至。誠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今與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刺史、二千石,外統職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絜,猶叩樹本,百枝皆動也。   周頌曰:「薄言振之,莫不震疊。」[四]此言動之於內,而應於外者也。*(猶)**[由]*此言之,本朝號令,豈可蹉跌?閒隙一開,則邪人動心;利競暫啟,則仁義道塞。刑罰不能復禁,化導以之寑壞。此天下之紀綱,當今之急務。陛下宜開石室,陳圖書,[五]招會腢儒,引問失得,指擿變象,以求天意。其言有中理,實時施行,顯拔其人,以表能者。則聖聽日有所聞,忠臣盡其所知。又宜罷退宦官,去其權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黃門五人,才智閑雅者,給事殿中。如此,則論者厭塞,昇平可致也。臣所以敢陳愚瞽,冒昧自聞者,儻或皇天欲令微臣覺悟陛下。陛下宜熟察臣言,憐赦臣死。   注[一]春秋合誠圖曰:「天理在斗中,司三公,如人喉在咽,以理舌語。」宋均注曰:「斗為天之舌口,主出政教。三公主導宣君命,喻於人,則宜如人喉在咽,以理舌口,使言有條理。」   注[二]春秋保干圖曰:「天皇於是斟元陳樞,以五易威。」宋均注曰:「威,則也,法也。天皇斟元氣,陳列樞機,受行次之當得也。」   注[三]賦,布也。   注[四]韓詩□君傳曰:「薄,辭也。振,奮也。莫,無也。震,動也。疊,應也。   美成王能奮舒文武之道而行之,則天下無不動而應其政教。」   注[五]前書曰:「司馬遷為太史令,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紬音抽。   順帝覽其對,多所納用,實時出阿母還弟捨,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   以固為議郎。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詐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大司農黃尚等請之於大將軍梁商,又僕射黃瓊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議郎。   出為廣漢雒令,至白水關,解印綬,還漢中,[一]杜門不交人事。歲中,梁商請為從事中郎。商以後父輔政,而柔和自守,不能有所整裁,□異數見,下權日重。固欲令商先正風化,退辭高滿,乃奏記曰:「春秋□儀父以開義路,[二]   貶無駭以閉利門。[三]夫義路閉則利門開,利門開則義路閉也。前孝安皇帝內任伯榮、樊豐之屬,[四]外委周廣、謝惲之徒,開門受賂,署用非次,天下紛然,怨聲滿道。朝廷初立,頗存清靜,未能數年,稍復墮損。左右黨進者,日有遷拜,守死善道者,滯涸窮路,[五]而未有改敝立德之方。又即位以來,十有餘年,聖嗣未立,腢下繼望。可令中宮博簡嬪媵,兼采微賤宜子之人,進御至尊,順助天意。若有皇子,母自乳養,無委保妾醫巫,以致飛燕之禍。[六]   明將軍望尊位顯,當以天下為憂,崇尚謙省,垂則萬方。而新營祠堂,費功億計,非以昭明令德,崇示清儉。自數年以來,□怪屢見,比無雨潤,而沉陰鬱泱。[七]宮省之內,容有陰謀。孔子曰:『智者見變思刑,愚者鶯怪諱名。』天道無親,可為祗畏。[八]加近者月食既於端門之側。[九]月者,大臣之體也。[一0]夫窮高則危,大滿則溢,月盈則缺,日中則移。[一一]凡此四者,自然之數也。天地之心,福謙忌盛,[一二]是以賢達功遂身退,[一三]全名養壽,無有怵迫之憂。[一四]誠令王綱一整,道行忠立,明公踵伯成之高,全不朽之譽,[一五]豈與此外戚凡輩耽榮好位者同日而論哉!固狂夫下愚,不達大體,竊感古人一飯之報,[一六]   況受顧遇而容不盡乎!」商不能用。   注[一]梁州記曰:「關城西南百八十里有白水關,昔李固解印綬處也。」故關城今在梁州金牛縣西。   注[二]隱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昧。公羊傳曰:「儀公者何?邾婁之君也。   何以稱字?□之也。曷為□之?為其與[公]盟也。」何休注云:「春秋王魯,托隱公為受命王,因儀父先與隱公盟,假以見□賞義。」   注[三]春秋隱公二年,經書「無駭帥師入極」。公羊傳曰:「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   注[四]伯榮,王聖女也。   注[五]守死善道,論語文。滯涸窮路,以魚為諭也。   注[六]趙飛燕,成帝皇后。妹為昭儀,專寵。成帝貴人曹偉能等生皇子,皆殺之。   注[七]雲起貌。   注[八]祗,敬也。言天無親疏,惟善是與,可敬*(威)**[畏]*也。書曰:「皇天無親。」   注[九]既,盡也。端門,太微宮南門也。   注[一0]前書李尋上疏曰:「月者觿陰之長,妃後、大臣、諸侯之象也。」   注[一一]易豐卦曰:「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史記蔡澤謂范睢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也。   注[一二]易曰:「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又曰:「見天地之心。」   注[一三]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   注[一四]為利所誘,怵迫於憂勤也。怵音息律反,或音黜。   注[一五]莊子曰:「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去而耕。禹往見之,則耕在野。禹問曰:『昔堯化天下,吾子立為諸侯,堯授舜,舜授予,子去而耕,其故何也?』子高曰:『昔堯化天下,至公無私,不賞而人自勸,不罰而人自畏。   今子賞而不勸,罰而不威,德自此衰,刑自此作。夫子盍行,無留吾事。』俋俋然,耕不顧。」亦見呂氏春秋。   注[一六]謂靈輒也。   永和中,荊州盜賊起,彌年不定,乃以固為荊州刺史。固到,遣吏勞問境內,赦寇盜前釁,與之更始。於是賊帥夏密等斂其魁黨六百餘人,自縛歸首。固皆原之,遣還,使自相招集,開示威法。半歲閒,余類悉降,州內清平。   上奏南陽太守高賜等臧穢。賜等懼罪,遂共重賂大將軍梁冀,冀為千里移檄,[一]   而固持之愈急。冀遂令徙固為太山太守。時太山盜賊屯聚歷年,郡兵常千人,追討不能制。固到,悉罷遣歸農,但選留任戰者百餘人,以恩信招誘之。未滿歲,賊皆弭散。   注[一]言移一日行千里,救之急也。   遷將作大匠。上疏陳事曰:「臣聞氣之清者為神,人之清者為賢。養身者以練神為寶,安國者以積賢為道。昔秦欲謀楚,王孫圉設□西門,陳列名臣,秦使戄然,遂為寑兵。[一]   魏文侯師卜子夏,友田子方,軾段干木,故腢俊競至,名過齊桓,秦人不敢窺兵於西河,斯蓋積賢人之符也。[二]陛下撥亂龍飛,初登大位,聘南陽樊英、江夏黃瓊、廣漢楊厚、會稽賀純,[三]策書嗟歎,待以大夫之位。是以巖穴幽人,智術之士,彈冠振衣,樂欲為用,四海欣然,歸服聖德。厚等在職,雖無奇卓,然夕惕孳孳,志在憂國。臣前在荊州,聞厚、純等以病免歸,誠以悵然,為時惜之。一日朝會,見諸侍中並皆年少,無一宿儒大人可顧問者,誠可歎息。   宜征還厚等,以副腢望。瓊久處議郎,已且十年,觿人皆怪始隆崇,今更滯也。   [四]光祿大夫周舉,才謨高正,宜在常伯,訪以言議。侍中杜喬,學深行直,當世良臣,久托疾病,可□令起。」又薦陳留楊倫、[五]河南尹存、東平王惲、陳國何臨、[六]清河房植等。[七]是日有詔徵用倫、厚等,而遷瓊、舉,以固為大司農。   注[一]秦欲伐楚,使使者往觀楚之寶器。昭奚恤乃為□,使客東面,自居西面之□,稱曰:「理百姓,實倉廩,子西在此;奉珪璋,使諸侯,子方在此;守封疆,謹境界,葉公子高在此;理師旅,正兵戎,司馬子反在此;懷霸王之餘義,獵治亂之遺風,昭奚恤在此:惟大國所觀。」使反,言於秦君曰:「楚多賢臣,未可謀也。」事見新序。國語曰,楚王孫圉聘於晉,趙簡子鳴玉以相,問圉曰:   「楚之白珩猶在乎,其為寶也幾何?」對曰:「未嘗為寶也。楚人有觀射父,能作訓辭以行諸侯,有左史倚相,道訓典以序百物,此楚國之寶也。若夫古玉、白珩,先王之所玩也,何寶焉!」與此所引不同也。   注[二]魏文侯受經於子夏,過段干木閭,未嘗不軾也。李克曰:「文侯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又秦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事見史記也。   注[三]謝承書曰:「純字仲真,會稽山陰人。少為諸生,博極腢蓺。十辟公府,三舉賢良方正,五征博士,四公車征,皆不就。後征拜議郎,數陳□異,上便宜數百事,多見省納。遷江夏太守。」   注[四]隆,高也。崇,重也。   注[五]倫見儒林傳。   注[六]臨字子陵,熙之子,為平原太守,見百家譜也。   注[七]植見黨人篇也。   先是周舉等八使案察天下,多所劾奏,其中並是宦者親屬,輒為請乞,詔遂令勿考。又舊任三府選令史,光祿試尚書郎,時皆特拜,不復選試。固乃與廷尉吳雄上疏,以為八使所糾,宜急誅罰,選舉署置,可歸有司。帝感其言,乃更下免八使所舉刺史、二千石,自是稀復特拜,切責三公,明加考察,朝廷稱善。   乃復與光祿勳劉宣上言:「自頃選舉牧守,多非其人,至行無道,侵害百姓。又宜止盤遊,專心庶政。」帝納其言,於是下詔諸州劾奏守令以下,政有乖枉,遇人無惠者,免所居官;其奸穢重罪,收付詔獄。   及沖帝即位,以固為太尉,與梁冀參錄尚書事。明年帝崩,梁太后以楊、徐盜賊盛強,恐驚擾致亂,使中常侍詔固等,欲須所征諸王侯到乃發喪。固對曰:「帝雖幼少,猶天下之父。今日崩亡,人神感動,豈有臣子反共掩匿乎?昔秦皇亡於沙丘,[一]胡亥、趙高隱而不發,卒害扶蘇,以至亡國。[二]近北鄉侯薨,閻後兄弟及江京等亦共掩秘,遂有孫程手刃之事。[三]此天下大忌,不可之甚者也。」太后從之,即暮發喪。   注[一]史記曰,始皇東巡道病,崩於沙丘。徐廣曰,趙有沙丘宮,在鉅鹿也。   注[二]丞相李斯為始皇崩在外,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秘之不發喪。獨胡亥、趙高等知陰謀,破去始皇所封書,賜公子扶蘇死,而立胡亥為太子。胡亥元年,楚、漢並起。   注[三]江京、劉安等坐省門下,孫程與王康等就斬京、安等,立順帝也。   固以清河王蒜年長有德,欲立之,謂梁冀曰:「今當立帝,宜擇長年高明有德,任親政事者,願將軍審詳大計,察周、霍之立文、宣,[一]戒鄧、閻之利幼弱。」   [二]冀不從,乃立樂安王子纘,年八歲,是為質帝。時沖帝將北卜山陵,固乃議曰:「今處處寇賊,軍興用費加倍,新創憲陵,賦發非一。帝尚幼小,可起陵於憲陵塋內,依康陵制度,[三]其於役費三分減一。」乃從固議。時太后以比遭不造,委任宰輔,固所匡正,每輒從用,其黃門宦者一皆斥遣,天下鹹望遂平,而梁冀猜專,每相忌疾。   注[一]周勃立文帝,霍光立宣帝也。   注[二]謂鄧太后立殤帝,帝時誕育百餘日,二歲而崩;又立安帝,時年十餘歲。   閻太后立北鄉侯,其年薨,又征諸王子,擬擇立之也。   注[三]康陵,殤帝陵也。   初,順帝時諸所除官,多不以次,及固在事,奏免百餘人。此等既怨,又希望冀旨,遂共作飛章虛誣固罪曰:「臣聞君不稽古,無以承天;[一]臣不述舊,無以奉君。昔堯殂之後,舜仰慕三年,坐則見堯於牆,食則鶯堯於羹。[二]斯所謂聿追來孝,不失臣子之節者。[三]太尉李固,因公假私,依正行邪,離閒近戚,自隆支黨。至於表舉薦達,例皆門徒;及所辟召,靡非先舊。或富室財賂,或子豻婚屬,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又廣選賈豎,以補令史;募求好馬,臨□呈試。出入踰侈,輜軿曜日。大行在殯,路人掩涕,固獨胡粉飾貌,搔頭弄姿,[四]盤旋偃仰,從容冶步,曾無慘怛傷悴之心。山陵未成,違矯舊政,善則稱己,過則歸君,斥逐近臣,不得侍送,作威作福,莫固之甚。臣聞台輔之位,實和陰陽,琁機不平,寇賊奸軌,[五]則責在太尉。[六]固受任之後,東南跋扈,兩州數郡,[七]千里蕭條,兆人傷損,大化陵□,而詆疵先主,苟肆狂狷。存無廷爭之忠,沒有誹謗之說。夫子罪莫大於累父,臣惡莫深於毀君。   固之過釁,事合誅辟。」[八]事奏,冀以白太后,使下其事。太后不聽,得免。   注[一]書曰:「粵若稽古帝堯。」鄭玄注曰:「稽,同也。古,天也。言能同天而行者帝堯。」   注[二]太公兵法曰:「帝堯王天下之時,金銀珠玉弗服也,錦蚺摨鬘惘蝷],奇怪異物弗視也,玩好之器弗寶也,淫佚之樂弗聽也,宮垣室屋弗堊色也,榱桷柱楹弗藻飾也,茅茨之蓋弗翦齊也,滋味重累弗食也,溫飯暖羹酸餧不易也。」   注[三]聿,述也。詩大雅曰:「文王烝哉,遹追來孝。」言文王能述追王季勤孝之行也。   注[四]西京雜記曰:「武帝遇李夫人,就取玉簪搔頭,自此宮人搔頭皆用玉。」   注[五]書曰:「琁機玉衡以齊七政。」孔安國注曰:「琁,美玉也。機,衡也。   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也。」又曰:「寇賊奸軌。」注曰:「腢行攻劫曰寇,殺人曰賊,在外曰奸,在內曰軌。」   注[六]續漢志曰「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則奏殿最而行賞罰」也。   注[七]謂九江賊徐鳳、馬免等攻燒城邑,廣陵賊張嬰等攻殺江都長。九江、廣陵是荊、楊之地,故雲兩州也。   注[八]據吳佑傳,此章馬融之詞。   冀忌帝聰慧,恐為後患,遂令左右進鴆。帝苦煩甚,使促召固。固入,前問:「陛下得患所由?」帝尚能言,曰:「食□餅,今腹中悶,得水尚可活。」時冀亦在側,曰:「恐吐,不可飲水。」語未絕而崩。固伏屍號哭,推舉侍醫。冀慮其事洩,大惡之。   因議立嗣,固引司徒胡廣、司空趙戒,[一]先與冀書曰:「天下不幸,仍遭大憂。   皇太后聖德當朝,攝統萬機,明將軍體履忠孝,憂存社稷,而頻年之閒,國祚三絕。[二]今當立帝,天下重器,誠知太后垂心,將軍勞慮,詳擇其人,務存聖明。然愚情眷眷,竊獨有懷。遠尋先世廢立舊儀,近見國家踐祚前事,未嘗不詢訪公卿,廣求腢議,令上應天心,下合觿望。   且永初以來,政事多謬,地震宮廟,彗星竟天,誠是將軍用情之日。傳曰:『以天下與人易,為天下得人難。』昔昌邑之立,昏亂日滋,霍光憂愧發憤,悔之折骨。[三]自非博陸忠勇,[四]延年奮發,大漢之祀,幾將傾矣。[五]至憂至重,可不熟慮!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國之興衰,在此一舉。」冀得書,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議所立。固、廣、戒及大鴻臚杜喬皆以為清河王蒜明德著聞,又屬最尊親,宜立為嗣。先是蠡吾侯志當取冀妹,時在京師,冀欲立之。觿論既異,憤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奪。[六]中常侍曹騰等聞而夜往說冀曰:「將軍累世有椒房之親,秉攝萬機,賓客縱橫,多有過差。清河王嚴明,若果立,則將軍受禍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貴可長保也。」冀然其言。明日重會公卿,冀意氣凶凶,而言辭激切。自胡廣、趙戒以下,莫不懾憚之。皆曰:   「惟大將軍令。」而固獨與杜喬堅守本議。冀厲聲曰:「罷會。」固意既不從,猶望觿心可立,復以書勸冀。冀愈激怒,乃說太后先策免固,竟立蠡吾侯,是為桓帝。   注[一]謝承書「戒字志伯,蜀郡成都人也。戒博學明經講授,舉孝廉,累遷荊州刺史。梁商弟讓為南陽太守,恃椒房之寵,不奉法,戒到州,劾奏之。遷戒河閒相。以冀部難理,整厲威嚴。遷南陽太守。糾豪傑,恤吏人,奏免中官貴戚子弟為令長貪濁者。征拜為尚書令,出為河南尹,轉拜太常。永和六年特拜司空」也。   注[二]順帝崩,沖帝立一年崩,質帝一年崩。   注[三]昌邑王賀,武帝孫昌邑哀王子也。昭帝崩,霍光立之。   注[四]霍光封博陸侯。前書音義曰:「博,大。陸,平。取其嘉名,無此縣也。   食邑北海、河東也。」   注[五]霍光召丞相已下議曰:「昌邑王行昏亂,恐危社稷,如何?」腢臣皆驚愕失色。大司農田延年前離席案□曰:「今日之議,不得旋踵,腢臣後應者,臣請□斬之!」於是廢立遂定。   注[六]未有別理而易奪之。   後歲余,甘陵劉文、魏郡劉鮪各謀立蒜為天子,梁冀因此誣固與文、鮪共為妖言,下獄。門生勃海王調貫械上書,證固之枉,河內趙承等數十人亦要鈇鑕詣闕通訴,[一]太后明之,乃赦焉。及出獄,京師市裡皆稱萬歲。冀聞之大驚,畏固名德終為己害,乃更據奏前事,遂誅之,時年五十四。[二]   注[一]字林曰:「鈇鑕,椹也。」鑕音質。椹音竹心反。   注[二]固臨終,□子孫素棺三寸,幅巾,殯殮於本郡磽埆之地,不得還墓塋,污先公兆域。見謝承書也。   臨命,與胡廣、趙戒書曰:「固受國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顧死亡,志欲扶持王室,比隆文、宣。[一]何圖一朝梁氏迷謬,公等曲從,以吉為凶,成事為敗乎?漢家衰微,從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祿,顛而不扶,傾覆大事,後之良史,豈有所私?固身已矣,於義得矣,夫復何言!」廣、戒得書悲籩,皆長歎流涕。   注[一]文帝、宣帝皆腢臣迎立,能興漢祚。   州郡收固二子基、茲於郾城,皆死獄中。[一]小子燮得脫亡命。冀乃封廣、戒而露固屍於四衢,[二]令有敢臨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三]年始成童,[四]   遊學洛陽,乃左提章鉞,[五]右秉鈇鑕,詣闕上書,乞收固屍。不許,因往臨哭,陳辭於前,遂守喪不去。夏門亭長呵之曰:[六]「李、杜二公為大臣,不能安上納忠,而興造無端。卿曹何等腐生,公犯詔書,干試有司乎?」[七]亮曰:「亮含陰陽以生,戴干履坤。義之所動,豈知性命,何為以死相懼?」亭長歎曰:「居非命之世,[八]天高不敢不局,地厚不敢不蹐。[九]耳目適宜視聽,口不可以妄言也。」太后聞而不誅。南陽人董班亦往哭固,而殉屍不肯去。[一0]太后憐之,乃聽得襚斂歸葬。二人由此顯名,三公並辟。班遂隱身,莫知所歸。   注[一]續漢書曰,基,偃師長。袁宏紀曰,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並為長史,聞固策免,並□官亡歸巴漢。南鄭趙子賤為郡功曹,詔下郡殺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托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賤畏法,□吏驗實,就殺之。   注[二]爾雅曰:「四達謂之衢。」郭璞注曰:「交通四出者也。」   注[三]謝承書曰:「亮字恆直,朗陵人也。」   注[四]成童,年十五也。禮記曰「十五成童,舞象」也。   注[五]章謂所上章也。蒼頡篇曰:「鉞,斧也。」   注[六]洛陽北面西頭門,門外有萬壽亭。   注[七]腐生者,猶言腐儒也。   注[八]非命謂衰亂之時,人多不得其死也。   注[九]局,曲也。蹐,累足也。言天高而有雷霆,地厚而有淪陷,上下皆可畏懼也。詩云「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也。   注[一0]殉,巡也。楚國先賢傳曰:「班字季,宛人也。少游太學,宗事李固,才高行美,不交非類。嘗耦耕澤畔,惡衣蔬食。聞固死,乃星行奔赴,哭泣盡哀。司隸案狀奏聞,天子釋而不罪。班遂守屍積十日不去。桓帝嘉其義烈,聽許送喪到漢中,赴葬畢而還也。」   固所著章、表、奏、議、教令、對策、記、銘凡十一篇。弟子趙承等悲歎不已,乃共論固言多,以為德行一篇。[一]   注[一]謝承書曰:「固所授弟子,穎川杜訪、汝南鄭遂、河內趙承等七十二人,相與哀歎悲憤,以為眼不復瞻固形容,耳不復聞固嘉訓,乃共論集德行一篇。」   燮字德公。初,固既策罷,知不免禍,乃遣三子歸鄉里。時燮年十三,姊文姬為同郡趙伯英妻,賢而有智,見二兄歸,具知事本,默然獨悲曰:「李氏滅矣!   自太公已來,積德累仁,何以遇此?」[一]密與二兄謀豫藏匿燮,託言還京師,人咸信之。有頃難作,下郡收固三子。   二兄受害,文姬乃告父門生王成曰:「君執義先公,有古人之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二]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感其義,乃將燮乘江東下,入徐州界內,令變名姓為酒家傭,[三]而成賣卜於巿。各為異人,陰相往來。   注[一]太公謂祖父合也。   注[二]六尺謂年十五以下。   注[三]謝承書曰:「燮遠遁身於北海劇,托命滕咨家以得免。」與此不同。   燮從受學,酒家異之,意非恆人,以女妻燮。燮專精經學。十餘年閒,梁冀既誅而□眚屢見。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當存錄大臣冤死者子孫,於是大赦天下,並求固後嗣。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傢俱車重厚遣之,皆不受,遂還鄉里,追服。姊弟相見,悲感傍人。既而戒燮曰:「先公正直,為漢忠臣,而遇朝廷傾亂,梁冀肆虐,令吾宗祀血食將絕。今弟幸而得濟,豈非天邪!宜杜絕觿人,勿妄往來,慎無一言加於梁氏。加梁氏則連主上,禍重至矣。唯引咎而已。」燮謹從其誨。後王成卒,燮以禮葬之,感傷舊恩,每四節為設上賓之位而祠焉。   州郡禮命,四府並辟,皆無所就,後征拜議郎。及其在位,廉方自守,所交皆捨短取長,好成人之美。時穎川荀爽、賈彪,雖俱知名而不相能,燮並交二子,情無適莫,世稱其平正。[一]   注[一]論語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靈帝時拜安平相。先是安平王續為張角賊所略,國家贖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   燮上奏曰:「續在國無政,為妖賊所虜,守藩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時議者不同,而續竟歸藩。燮以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果坐不道被誅,乃拜燮為議郎。京師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擢遷河南尹。時既以貨賂為官,詔書復橫發錢三億,以實西園。[一]燮上書陳諫,辭義深切,帝乃止。先是穎川甄邵諂附梁冀,為鄴令。有同歲生得罪於冀,亡奔邵,邵偽納而陰以告冀,冀即捕殺之。邵當遷為郡守,會母亡,邵且埋屍於馬屋,先受封,然後發喪。邵還至洛陽,燮行塗遇之,使卒投車於溝中,笞捶亂下,大署帛於其背曰「諂貴賣友,貪官埋母」。乃具表其狀。邵遂廢錮終身。   燮在職二年卒,時人感其世忠正,鹹傷惜焉。   注[一]事見宦者傳。   杜喬字叔榮,河內林慮人也。[一]少為諸生,舉孝廉,辟司徒楊震府。稍遷為南郡太守,轉東海相,入拜侍中。   注[一]續漢書曰:「累祖吏二千石。喬少好學,治韓詩、京氏易、歐陽尚書,以孝稱。雖二千石子,常步擔求師。」林慮,今相州縣也。   漢安元年,以喬守光祿大夫,使徇察兗州。表奏太山太守李固政為天下第一;   陳留太守梁讓、濟陰太守汜宮、濟北相崔瑗等臧罪千萬以上。讓即大將軍梁冀季父,宮、瑗皆冀所善。還,拜太子太傅,遷大司農。   時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並封,喬上書諫曰:「陛下越從藩臣,龍飛即位,天人屬心,萬邦攸賴。不急忠賢之禮,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興長佞諛。臣聞古之明君,□罰必以功過;末世闇主,誅賞各緣其私。今梁氏一門,宦者微孽,[一]並帶無功之紱,[二]裂勞臣之土,其為乖濫,胡可勝言!夫有功不賞,為善失其望;奸回不詰,為惡肆其凶。故陳資斧而人靡畏,班爵位而物無勸。[三]苟遂斯道,豈伊傷政,為亂而已,喪身亡國,可不慎哉!」書奏不省。   注[一]孽音魚列反。公羊傳曰:「臣僕庶孽之事。」何休注云:「孽,賤子也,猶樹之有孽生也。」   注[二]蒼頡篇:「紱,綬也。」   注[三]易旅卦九四曰:「旅於處,得其資斧。」前書音義曰:「資,利也。」   益州刺史種暠舉劾永昌太守劉君世以金蛇遺梁冀,事發覺,以蛇輸司農。冀從喬借觀之,喬不肯與,冀始為恨。累遷大源臚。時冀小女死,令公卿會喪,喬獨不往,冀又銜之。   遷光祿勳。建和元年,代胡廣為太尉。桓帝將納梁冀妹,冀欲令以厚禮迎之,喬據執舊典,不聽。[一]又冀屬喬舉汜宮為尚書,喬以宮臧罪明著,遂不肯用,因此日忤於冀。先是李固見廢,內外喪氣,腢臣側足而立,唯喬正色無所回橈。   [二]由是海內歎息,朝野瞻望焉。在位數月,以地震免。宦者唐衡、左悺等因共譖於帝曰:「陛下前當即位,喬與李固抗議言上不堪奉漢宗祀。」[三]帝亦怨之。及清河王蒜事起,梁冀遂諷有司劾喬及李固與劉鮪等交通,請逮案罪。而梁太后素知喬忠,但策免而已。[四]冀愈怒,使人脅喬曰:「早從宜,妻子可得全。」[五]喬不肯。明日冀遣騎至其門,不聞哭者,遂白執系之,死獄中。妻子歸故郡。與李固俱暴屍於城北,家屬故人莫敢視者。   注[一]時有司奏曰:「春秋迎王后於紀,在塗則稱後。今大將軍冀女弟宜備禮章,時進征幣。」奏可。於是悉依孝惠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納采鴈璧乘馬,一依舊典。   注[二]回,邪也。橈,曲也。   注[三]抗,舉也。   注[四]續漢書曰:「喬諸生耿伯嘗與鮪同止,冀諷吏執鮪為喬門生。」   注[五]從宜,令其自盡也。   喬故掾陳留楊匡聞之,號泣星行到洛陽,乃著故赤幘,托為夏門亭吏,守衛屍喪,驅護蠅蟲,積十二日,都官從事執之以聞。梁太后義而不罪。匡於是帶鈇鑕詣闕上書,並乞李、杜二公骸骨。太后許之。成禮殯殮,送喬喪還家,葬送行服,隱匿不仕。匡初好學,常在外黃大澤教授門徒。補蘄長,[一]政有異績,遷平原令。時國相徐曾,中常侍璜之兄也,匡恥與接事,托疾牧豕雲。[二]   注[一]蘄,今徐州縣也,音機。   注[二]袁山松書,匡一名章,字叔康也。   論曰:夫稱仁人者,其道弘矣![一]立言踐行,[二]豈徒徇名安己而已哉,[三]   將以定去就之□,正天下之風,使生以理全,死與義合也。[四]夫專為義則傷生,[五]專為生則騫義,[六]專為物則害智,[七]專為己則損仁。若義重於生,捨生可也;生重於義,全生可也。[八]上以殘闇失君道,下以篤固盡臣節。臣節盡而死之,則為殺身以成仁,去之不為求生以害仁也。[九]順桓之閒,國統三絕,太后稱制,賊臣虎視。李固據位持重,以爭大義,確乎而不可奪。[一0]   豈不知守節之觸禍,恥夫覆折之傷任也。[一一]觀其發正辭,及所遺梁冀書,雖機失謀乖,猶戀戀而不能已。至矣哉,社稷之心乎!其顧視胡廣、趙戒,猶糞土也。   注[一]弘,大也。言非一塗也。   注[二]立其言,必踐而行之。   注[三]徇,求也。   注[四]□,節也。立身之道,唯孝與忠,全生死之義,須得其所。   注[五]貴義則賤生也。   注[六]騫,違也。   注[七]為物則役智,故為害。   注[八]孟子曰:「魚我所欲,熊掌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注[九]論語:「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注[一0]確,堅貌也。易曰:「確乎其不可拔。」論語曰:「臨大節而不可奪。」   注[一一]易曰:「鼎折足,覆公餗。」言不勝其任。   贊曰:李、杜司職,朋心合力。[一]致主文、宣,抗情伊、稷。[二]道亡時晦,終離罔極。[三]燮同趙孤,[四]世載弦直。[五]   注[一]朋猶同也。   注[二]伊尹、後稷也。   注[三]離,被也。毛詩曰:「讒人罔極。」   注[四]趙朔之子趙武。史記曰,晉景公三年,大夫屠岸賈殺趙朔,朔客程嬰、公孫杵臼匿朔遺腹子於中山。居十五年,後景公與韓厥立趙孤,而攻滅屠岸賈也。   注[五]載,行也。    校勘記   二0七三頁三行合在*(數)**[方]*術傳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二0七六頁一二行斗為天喉舌藝文類聚四十八引續漢書,「斗」上有「北」字,太平御覽五引本書,亦有「北」字。按:校補謂據下文皆止言鬥,則「北」字非本有。   二0七七頁二行*(猶)**[由]*此言之據殿本改。   二0七七頁一一行斟元陳樞按:殿本「元」下有「氣」字。   二0七八頁一0行腢下繼望刊誤謂「繼」當作「系」。今按:繼亦音系,訓縛,亦維繫之義,見集韻,劉說非。   二0七八頁一三行智者見變思刑愚者鶯怪諱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刑」通鑒作「形」。胡注,此二語蓋本之緯書。   二0七八頁一四行加近者月食既於端門之側按:殿本「加」作「如」,考證云「如」字本或作「加」。   二0七九頁五行為其與*[公]*盟也據刊誤補,與公羊傳合。   二0七九頁一三行可敬*(威)**[畏]*也據殿本改。   二0八0頁一五行臣聞氣之清者為神至安國者以積賢為道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以上語並見繁露,「神」彼作「精」。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神」亦作「精」,「練神」作「積精」。   二0八一頁一行軾段干木按:「段」原誤「□」,逕改正。注同。   二0八一頁一一行子方在此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子方」今新序作「大宗子敖」。   二0八八頁二行小子燮按:「燮」原皆斗「瀠」,汲本、殿本同,惟集解本不鬥,今徑改正。   二0八八頁三行乃左提章鉞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案文「鉞」字衍。   二0八八頁八行太后聞而不誅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三八五引李固別傳,作「太后聞而誅之」。   二0八九頁七行司隸案狀奏聞按:汲本、殿本「案」作「察」。   二0九一頁三行靈帝時拜安平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安平」作「東平」。   二0九一頁九行先受封然後發喪按:刊誤謂甄邵遷為郡守,不得言「受封」,或「封」上脫一「璽」字。先受璽封謂拜郡詔也。   二0九二頁二行累祖吏二千石按:校補謂「祖」亦「世」字諱改。   二0九二頁五行濟陰太守汜宮按:殿本「汜」作「泛」。   二0九二頁一0行故陳資斧而人靡畏李慈銘謂「資」治要作「質」,即鑕字。今按:注引旅卦以釋資斧,則章懷所見本亦作「資」也。   二0九三頁一二行聘黃金二萬斤按:汲本、殿本作「一萬斤」。   二0九四頁二行喬故掾陳留楊匡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類聚九十七引謝承書,「楊匡」作「楊章」。   二0九四頁四行葬送行服按:王先謙謂「葬送」疑誤倒。   二0九四頁四行匡初好學按:王先謙謂「初」當是「幼」之誤。   ************後漢書卷六十四 吳延史盧趙列傳 第五十四   吳佑字季英,[一]陳留長垣人也。父恢,為南海太守。[二]佑年十二,隨從到官。恢欲殺青簡以寫經書,[三]佑諫曰:「今大人踰越五領,[四]遠在海濱,其俗誠陋,然舊多珍怪,上為國家所疑,下為權戚所望。[五]此書若成,則載之兼兩。[六]昔馬援以薏苡興謗,王陽以衣囊徼名。[七]嫌疑之閒,誠先賢所慎也。」恢乃止,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八]及年二十,喪父,居無簷石,而不受贍遺。常牧豕於長垣澤中,[九]行吟經書。遇父故人,謂曰:「卿二千石子而自業賤事,縱子無恥,柰先君何?」佑辭謝而已,守志如初。   注[一]佑音又。續漢書作「佑」。   注[二]「恢」或作「惔」,音徒濫反。   注[三]殺青者,以火炙簡令汗,取其青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青,亦謂汗簡。   義見劉向別錄也。   注[四]領者,西自衡山之南,東至於海,一山之限耳,別標名則有五焉。裴氏廣*(川)**[州]*記云:「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是為五領。」鄧德明南康記曰:「大庾,一也;桂陽甲騎,二也;九真都龐,三也;臨賀萌渚,四也;始安越城,五也。」裴氏之說則為審矣。   注[五]希望其贈遺也。   注[六]車有兩輪,故稱「兩」也。   注[七]徼,要也,音工堯反。前書曰,王陽好車馬,衣服鮮明,而遷徙轉移,所載不過囊橐。時人怪其奢,伏其儉,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   注[八]季子謂季札也。   注[九]續漢書曰「年四十餘,乃為郡吏」也。   後舉孝廉,[一]將行,郡中為祖道,佑越□共小史雍丘黃真歡語移時,與結友而別。[二]功曹以佑倨,請黜之。太守曰:「吳季英有知人之明,卿且勿言。」   真後亦舉孝廉,除新蔡長,世稱其清節。[三]時公沙穆來游太學,無資糧,乃變服客傭,為佑賃舂。佑與語大驚,遂共定交於杵臼之閒。   注[一]陳留耆舊傳曰:「太守冷宏召補文學,宏見異之,擢舉孝廉。」   注[二]祖道之禮,封土為軷□也。五經要義曰:「祖道者,行祭為道路祈也。」   周禮太馭:「掌王玉路以祀,及*(祀)**[犯]*軷。」注云:「*[犯]*軷*(祀)*者,封土象山於路側,以*[菩]*芻□□為神主祭之,以車轢軷而去。喻無險難。」   注[三]謝承書曰:「真字夏甫。」   佑以光祿四行遷膠東侯相。[一]時濟北戴宏父為縣丞,宏年十六,從在丞捨。   佑每行園,常聞諷誦之音,奇而厚之,亦與為友,卒成儒宗,知名東夏,[二]   官至酒泉太守。[三]佑政唯仁簡,以身率物。民有爭訴者,輒閉合自責,然後斷其訟,以道譬之。或身到閭裡,重相和解。自是之後,爭隙省息,吏人懷而不欺。嗇夫孫性私賦民錢,[四]市衣以進其父,父得而怒曰:「有君如是,何忍欺之!」促歸伏罪。性籩懼,詣合持衣自首。佑屏左右問其故,性具談父言。   佑曰:「掾以親故,受□穢之名,所謂『觀過斯知人矣』。」[五]使歸謝其父,還以衣遺之。又安丘男子毋丘長與母俱行市,道遇醉客辱其母,長殺之而亡,安丘追蹤於膠東得之。佑呼長謂曰:「子母見辱,人情所恥。然孝子忿必慮難,動不累親。[六]今若背親逞怒,[七]白日殺人,赦若非義,刑若不忍,將如之何?」長以械自系,[八]曰:「國家製法,囚身犯之。明府雖加哀鄉,恩無所施。」   佑問長有妻子乎?對曰:「有妻未有子也。」即移安丘逮長妻,妻到,解其桎梏,使同宿獄中,妻遂懷孕。至冬盡行刑,長泣謂母曰:「負母應死,當何以報吳君乎?」乃嚙指而吞之,含血言曰:「妻若生子,名之『吳生』,言我臨死吞指為誓,屬兒以報吳君。」因投繯而死。[九]   注[一]漢官儀曰「四行,敦厚、質樸、遜讓、節儉」也。   注[二]東夏,東方也。尚書曰「尹茲東夏」也。   注[三]濟北先賢傳曰「宏字符襄,剛縣人也。年二十二,為郡督郵,曾以職事見詰,府君欲撻之。宏曰:『今鄙郡遭明府,鹹以為仲尼之君,國小人少,以宏為顏回,豈聞仲尼有撻顏回之義?』府君異其對,即日教署主簿」也。   注[四]續漢書曰:「賦錢五百,為父市單衣。」   注[五]論語載孔子之言也。   注[六]論語孔子曰:「忿思難。」又曰:「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非惑與?」   注[七]若,汝也。逞,快也。   注[八]在手曰械。   注[九]謂以繩為繯,投之而縊也。繯音胡犬反。   佑在膠東九年,[一]遷齊相,大將軍梁冀表為長史。及冀誣奏太尉李固,佑聞而請見,與冀爭之,不聽。時扶風馬融在坐,為冀章草,佑因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即誅,卿何面目見天下之人乎?」冀怒而起入室,佑亦徑去。冀道出佑為河閒相,因自免歸家,不復仕,躬灌園蔬,以經書教授。年九十八卒。   注[一]陳留耆舊傳曰:「佑處同僚,無私書之問,上司無箋檄之敬。在膠東,書不入京師也。」   長子鳳,官至樂浪太守,少子愷,新息令;鳳子馮,鮦陽侯相:[一]皆有名於世。[二]   注[一]鮦陽,縣,屬汝南郡。音紂。   注[二]陳留耆舊傳曰:「鳳字君雅,馮字子高。」   延篤字叔堅,南陽犨人也。[一]少從穎川唐溪典受左氏傳,[二]旬日能諷之,典深敬焉。[三]又從馬融受業,博通經傳及百家之言,能著文章,有名京師。   注[一]犨音昌猶反,故城在汝州魯山縣東南也。   注[二]先賢行狀曰:「典字季度,為西鄂長。」風俗通曰:「吳夫□王奔楚,封堂溪,因以為氏。」典為五官中郎將。「唐」與「堂」同也。   注[三]先賢行狀曰:「篤欲寫左氏傳,無紙,唐溪典以廢箋記與之。篤以箋記紙不可寫傳,乃借本諷之,徹盡辭歸。典曰:『卿欲寫傳,何故辭歸?』篤曰:『已諷之矣。』典聞之歎曰:『嗟乎延生!雖復端木聞一知二,未足為喻。若使尼父更起於洙、泗,君當編名七十,與游、夏爭匹也。』」舉孝廉,為平陽侯相。到官,表龔遂之墓,立銘祭祠,擢用其後於畎畝之閒。[一]   以師喪□官奔赴,五府並辟不就。   注[一]前書龔遂,山陽南平陽人,為勃海太守。南平陽故城*[在]*今兗州鄒縣。   桓帝以博士征,拜議郎,與朱穆、邊韶共著作東觀。稍遷侍中。帝數問政事,篤詭辭密對,[一]動依典義。遷左馮翊,又徙京兆尹。其政用寬仁,憂恤民黎,擢用長者,與參政事,郡中歡愛,三輔咨嗟焉。先是陳留邊鳳為京兆尹,亦有能名,郡人為之語曰:「前有趙張三王,[二]後有邊延二君。」   注[一]谷梁傳曰:「故士造辟而言,詭辭而出。」范寧注云:「辟,君也。詭辭而出,不以實告人也。」   注[二]前書,趙廣漢、張敞、王遵、王章、王駿俱為京兆尹也。   時皇子有疾,下郡縣出珍藥,而大將軍梁冀遣客繼書詣京兆,並貨牛黃。[一]   篤發書收客,曰:「大將軍椒房外家,而皇子有疾,必應陳進醫方,豈當使客千里求利乎?」遂殺之。冀籩而不得言,有司承旨欲求其事。篤以病免歸,教授家巷。   注[一]吳普本草曰:「牛黃味苦,無毒,牛出入呻者有之。夜有光走角中。牛死,入膽中,如□子黃。」神農本草曰:「療驚□,除邪逐鬼。」   時人或疑仁孝前後之證,篤乃論之曰:「觀夫仁孝之辯,[一]紛然異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據,[二]可謂篤論矣。[三]夫人二致同源,總率百行,[四]非復銖兩輕重,必定前後之數也。而如欲分其大較,[五]體而名之,則孝在事親,仁施品物。施物則功濟於時,事親則德歸於己。於己則事寡,濟時則功多。推此以言,仁則遠矣。然物有出微而著,事有由隱而章。近取諸身,刵耳有聽受之用,目有察見之明,足有致遠之勞,手有飾衛之功,功雖顯外,本之者心也。   遠取諸物,則草木之生,始於萌牙,終於彌蔓,枝葉扶疏,榮華紛縟,[六]末雖繁蔚,致之者根也。夫仁人之有孝,猶四體之有心腹,[七]枝葉之有本根也。   聖人知之,故曰:   『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八]『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九]然體大難備,物性好偏,故所施不同,事少兩兼者也。如必對其優劣,則仁以枝葉扶疏為大,孝以心體本根為先,可無訟也。或謂先孝後仁,非仲尼序回、參之意。[一0]蓋以為仁孝同質而生,純體之者,則互以為稱,虞舜、顏回是也。[一一]若偏而體之,則各有其目,公劉、曾參是也。[一二]夫曾、閔以孝悌為至德,[一三]管仲以九合為仁功,[一四]   未有論德不先回、參,考功不大夷吾。以此而言,各從其稱者也。」   注[一]辯,爭也。   注[二]代,更也。   注[三]篤,厚也。   注[四]二致,仁、孝也。易系詞曰「殊塗而同歸,百慮而一致」也。   注[五]較猶略也。   注[六]說文曰:「縟,繁彩飾也。」   注[七]四體謂手足也。   注[八]左氏傳趙簡子問子太叔:「何謂禮?」對曰:「聞諸先大夫子產曰:『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天地之經,人實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孔子取為孝經之詞也。   注[九]論語載有若之詞也。   注[一0]論語孔子曰:「參也魯,回也其庶乎?」言庶幾於善道也。魯,鈍也。   言若先孝後仁,則曾參不得不賢於顏子。   注[一一]虞舜、顏回純德既備,或仁或孝,但隨其所稱爾。   注[一二]史記,公劉,後稷曾孫也。能修復後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百姓懷之,多從而保歸焉。故公劉以仁紀德,曾參以至孝稱賢,此則各自為目,不能總兼其美也。   注[一三]曾參、閔損也。   注[一四]論語孔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如其仁,如其仁。」   九合者,謂再會於鄄,兩會於幽,又會檉、首止、戴寧、母洮、葵丘也。   前越巂太守李文德素善於篤,時在京師,謂公卿曰:「延叔堅有王佐之才,奈何屈千里之足乎?」欲令引進之。篤聞,乃為書止文德曰:「夫道之將廢,所謂命也。[一]流聞乃欲相為求還東觀,來命雖篤,所未敢當。吾嘗昧爽櫛梳,坐於客堂。[二]朝則誦羲、文之易,虞、夏之書,歷公旦之典禮,覽仲尼之春秋。[三]   夕則消搖內階,詠詩南軒。[四]百家觿氏,投閒而作。[五]洋洋乎其盈耳也,[六]   渙爛兮其溢目也,[七]紛紛欣欣兮其獨樂也。當此之時,不知天之為蓋,地之為輿;[八]不知世之有人,己之有軀也。雖漸離擊築,傍若無人,[九]高鳳讀書,不知暴雨,[一0]方之於吾,未足況也。且吾自束修已來,[一一]為人臣不陷於不忠,為人子不陷於不孝,上交不諂,下交不黷,[一二]從此而歿,下見先君遠祖,可不籩赧。[一三]如此而不以善止者,恐如教羿射者也。[一四]慎勿迷其本,□其生也。」   注[一]論語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   注[二]孔安國注尚書曰:「昧,暝也。爽,明也。」   注[三]周公攝政七年,制禮作樂。班固東都賦曰「今論者但知誦虞、夏之書,詠殷、周之詩,講羲、文之易,論孔氏之春秋」也。   注[四]楚詞:「高堂邃宇,鏤檻層軒。」王逸注云:「軒,樓板也。」   注[五]言誦經典之餘,投射閒隙而翫百氏也。   注[六]洋洋,美也。論語曰:「洋洋乎盈耳哉。」   注[七]渙爛,文章貌也。   注[八]宋玉大言賦曰「方地為輿,員天為蓋」也。   注[九]說文曰:「築,五弦之樂也。」沈約宋書曰:「築不知誰所造也。史記唯雲高漸離擊築。」案:今築形似箏,有項有柱。史記,荊軻至燕,日與屠狗及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於巿中,相樂,已而相泣,傍若無人。   注[一0]事具逸人傳也。   注[一一]束修謂束帶修飾。鄭玄注論語曰「謂年十五已上」也。   注[一二]易系詞之文也。   注[一三]色媿曰赧,音女板反。   注[一四]史記,有養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   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有一人立其旁,曰:「善,可教射矣。」養由基怒,釋弓搤□曰:「客安能教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教枝左詘右也。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百中之,不以善息,少焉氣衰力倦,弓撥矢鉤,一發不中者百發盡息。」此言羿者,蓋以俱善射而稱之焉。   後遭黨事禁錮。[一]永康元年,卒於家。鄉里圖其形於屈原之廟。[二]   注[一]錮謂閉塞。   注[二]屈原,楚大夫,抱忠貞而死。篤有志行文彩,故圖其像而偶之焉。   篤論解經傳,多所駁正,後儒服虔等以為折中。所著詩、論、銘、書、應訊、表、教令,[一]凡二十篇雲。   注[一]訊,問也。蓋荅客難之類。   史弼字公謙,陳留考城人也。父敞,順帝時以佞辯至尚書、郡守。[一]弼少篤學,聚徒數百。仕州郡,[二]辟公府,遷北軍中候。   注[一]續漢書曰「敞為京兆尹,化有能名,尤善條教,見稱於三輔」也。   注[二]謝承書曰:「弼年二十為郡功曹,承前太守宋欣穢濁之後,悉條諸生聚斂奸吏百餘人,皆白太守,埽多還縣,高名由此而興。」   是時桓帝弟渤海王悝素行險辟,僭傲多不法。弼懼其驕悖為亂,乃上封事曰:「臣聞帝王之於親戚,愛雖隆,必示之以威;體雖貴,必禁之以度。如是,和睦之道興,骨肉之恩遂。昔周襄王恣甘昭公,[一]孝景皇帝驕梁孝王,[二]而二弟階寵,終用□慢,卒周有播蕩之禍,漢有爰盎之變。竊聞勃海王悝,憑至親之屬,恃偏私之愛,失奉上之節,有僭慢之心,外聚剽輕不逞之徒,[三]內荒酒樂,出入無常,所與腢居,皆有口無行,[四]或家之□子,或朝之斥臣,必有羊勝、伍被之變。[五]州司不敢彈糾,傅相不能匡輔。陛下隆於友於,不忍遏絕。[六]恐遂滋蔓,為害彌大。[七]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臣得於清朝明言其失,然後詔公卿平處其法。法決罪定,乃下不忍之詔。臣下固執,然後少有所許。如是,則聖朝無傷親之譏,勃海有享國之慶。不然,懼大獄將興,使者相望於路矣。臣職典禁兵,備御非常,而妄知藩國,干犯至戚,罪不容誅。不勝憤懣,謹冒死以聞。」帝以至親,不忍下其事。後悝竟坐逆謀,貶為癭陶王。   注[一]甘昭公王子帶,周襄王弟也,食邑於甘,謚曰昭。左傳曰,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復之,遂以狄師攻王,王出適鄭也。   注[二]梁孝王,景帝弟,竇太后少子,愛之,賜天子旌旗,出警入蹕。景帝嘗與王宴太后前,曰:「千秋萬歲後傳王。」爰盎諫不許,遂令人刺殺盎也。   注[三]剽,悍也。逞,快也。謂被侵枉不快之人也。左傳曰:「率腢不逞之人。」   剽音疋妙反。   注[四]有虛言無實行也。   注[五]前書羊勝勸梁王求漢嗣,伍被勸准南*(子)**[王]*謀反誅也。   注[六]友,親也。尚書曰:「惟孝友於兄弟。」   注[七]滋,長;蔓,延也。左氏傳:「無使滋蔓,蔓難圖也。」   弼遷尚書,出為平原相。時詔書下舉鉤黨,[一]郡國所奏相連及者多至數百,唯弼獨無所上。詔書前後切□州郡,[二]髡笞掾史。從事坐傳責曰:[三]「詔書疾惡黨人,旨意懇惻。青州六郡,其五有黨,[四]近國甘陵,亦考南北部,[五]   平原何理而得獨無?」弼曰:「先王疆理天下,畫界分境,[六]水土異齊,風俗不同,[七]它郡自有,平原自無,胡可相比?若承望上司,誣陷良善,淫刑濫罰,以逞非理,則平原之人,戶可為黨。相有死而已,所不能也。」從事大怒,即收郡僚職送獄,道舉奏弼。會黨禁中解,弼以俸贖罪得免,[八]濟活者千餘人。   注[一]鉤謂相連也。   注[二]切,急也。□,退也。   注[三]續漢志每州皆有從事史及諸曹掾史。傳,客舍也,音知戀反。坐傳捨召弼而責。   注[四]濟南、樂安、齊國、東萊、平原、北海六郡,青州所管也。青州在齊國臨淄,見漢官儀。   注[五]桓帝為蠡吾侯,受學於甘陵周福,及帝即位,擢福為尚書。時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當朝,二家賓客互相譏揣,遂各樹朋徒,漸成尤隙,由是甘陵有南北部。見黨人篇序也。   注[六]疆,界也。理,正也。左傳曰「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也。   注[七]前書曰「凡人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捨,動靜無常,隨君上之情慾,故謂之俗」也。   注[八]*(奉)**[俸]*音扶用反。   弼為政特挫抑強豪,其小民有罪,多所容貸。遷河東太守,被一切詔書當舉孝廉。弼知多權貴請托,乃豫□斷絕書屬。[一]中常侍侯覽果遣諸生繼書請之,並求假鹽稅,積日不得通。生乃說以它事謁弼,而因達覽書。弼大怒曰:「太守忝荷重任,當選士報國,爾何人而偽詐無狀!」命左右引出,楚捶數百,府丞、掾史十餘人皆諫於廷,弼不對。遂付安邑獄,即日考殺之。侯覽大怨,遂詐作飛章下司隸,誣弼誹謗,檻車征。吏人莫敢近者,唯前孝廉裴瑜送到崤澠之閒,大言於道傍曰:「明府摧折虐臣,選德報國,如其獲罪,足以垂名竹帛,願不憂不懼。」弼曰:「『誰謂荼苦,其甘如薺。』[二]昔人刎頸,九死不恨。」[三]   及下廷尉詔獄,平原吏人奔走詣闕訟之。又前孝廉魏劭毀變形服,詐為家僮,瞻護於弼。弼遂受誣,事當□市。劭與郡人賣郡邸,[四]行賂於侯覽,得減死罪一等,論輸左校。時人或譏曰:「平原行貨以免君,無乃蚩乎!」陶丘洪曰:   [五]「昔文王牖里,閎、散懷金。[六]史弼遭患,義夫獻寶。亦何疑焉!」於是議者乃息。刑竟歸田里,稱病閉門不出。數為公卿所薦,議郎何休又訟弼有干國之器,宜登台相,征拜議郎。侯覽等惡之。光和中,出為彭城相,會病卒。裴瑜位至尚書。[七]   注[一]屬音之欲反。   注[二]詩□風也。荼,苦菜也。   注[三]刎,割也。楚詞曰「雖九死其猶未悔」也。   注[四]郡邸,若今之寺邸也。   注[五]青州先賢傳曰:「洪字子林,平原人也。清達博辯,文冠當代。舉孝廉,不行,辟太尉府。年三十卒。」   注[六]牖里,殷獄名。或作「羑」,亦名羑城,在今相州湯陰縣北。帝王紀:「散宜生、南宮括、閎夭學乎呂尚。尚知三人賢,結朋友之交。及紂囚文王,乃以黃金千鎰與宜生,令求諸物與紂。」史記曰「閎夭之徒乃求有莘美女,驪戎文馬,有熊九駟,它奇怪物,因殷孽臣費仲獻之於紂,紂大說,乃赦之」也。   注[七]先賢行狀曰「瑜字雉璜。聰明敏達,觀物無滯。清論所加,必為成器;   丑議所指,沒齒無怨」也。   論曰:夫剛烈表性,鮮能優寬;仁柔用情,多乏貞直。吳季英視人畏傷,發言烝烝,[一]似夫儒者;而懷憤激揚,折讓權枉,又何壯也!仁以鄉物,義以退身,君子哉![二]語曰:「活千人者子孫必封。」[三]史弼頡頏嚴吏,[四]終全平原之黨,而其後不大,[五]斯亦未可論也。   注[一]烝烝猶仍也。   注[二]法言曰:「君子於仁也柔,於義也剛。」   注[三]前書王翁孺曰:「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吾所活者千人,*[後]*世其興乎?」   注[四]頡頏猶上下也。   注[五]不大謂子孫衰替也。左傳晉卜偃曰:「畢萬之後必大。」   盧植字子干,涿郡涿人也。身長八尺二寸,音聲如鐘。少與鄭玄俱事馬融,能通古今學,好研精而不守章句。融外戚豪家,[一]多列女倡歌舞於前。植侍講積年,未嘗轉眄,融以是敬之。學終辭歸,闔門教授。性剛毅有大節,常懷濟世志,不好辭賦,能飲酒一石。   注[一]融,明德皇后之從侄也。   時皇后父大將軍竇武援立靈帝,初秉機政,朝議欲加封爵。植雖布衣,以武素有名譽,乃獻書以規之曰:「植聞嫠有不恤緯之事,[一]漆室有倚楹之戚,[二]   憂深思遠,君子之情。[三]夫士立爭友,義貴切磋。[四]書陳『謀及庶人』,[五]   詩詠『詢於芻蕘』。[六]植誦先王之書久矣,敢愛其瞽言哉![七]今足下之於漢朝,猶旦、奭之在周室,建立聖主,四海有系。論者以為吾子之功,於斯為重。天下聚目而視,攢耳而聽,[八]謂准之前事,將有景風之祚。[九]尋春秋之義,王后無嗣,擇立親長,年均以德,德均則決之卜筮。[一0]今同宗相後,披圖案牒,以次建之,何勳之有?豈橫叨天功以為己力乎![一一]宜辭大賞,以全身名。又比世祚不競,[一二]仍外求嗣,可謂危矣。而四方未寧,盜賊伺隙,恆岳、勃碣,[一三]特多奸盜,將有楚人脅比,尹氏立朝之變。[一四]宜依古禮,置諸子之官,征王侯愛子,宗室賢才,外崇訓道之義,內息貪利之心,簡其良能,隨用爵之,強幹弱枝之道也。」[一五]   武並不能用。州郡數命,植皆不就。建寧中,征為博士,乃始起焉。熹平四年,九江蠻反,四府選植才兼文武,拜九江太守,蠻寇賓服。以疾去官。   注[一]左傳曰,范獻子曰:「人亦有言,嫠不恤其緯而憂宗周之隕,為將及焉。」   杜預注曰:「嫠,寡婦也。織者常苦緯少,寡婦所宜憂也。」   注[二]琴操曰:「魯漆室女倚柱悲吟而嘯,□人見其心之不樂也,進而問之曰:   『有淫心欲嫁之念耶,何吟之悲?』漆室女曰:『嗟乎!嗟乎!子無志,不知人之甚也。昔者楚人得罪於其君,走逃吾東家,馬逸,蹈吾園葵,使吾終年不□菜;吾西□人失羊不還,請吾兄追之,霧濁水出,使吾兄溺死,終身無兄。政之所致也。吾憂國傷人,心悲而嘯,豈欲嫁哉!』自傷懷結而為人所疑,於是褰裳入山林之中,見女貞之木,喟然歎息,援琴而絃歌以女貞之辭,自經而死。」   注[三]詩序曰:「憂深思遠,儉而用禮,乃有堯之遺風焉。」   注[四]孝經曰:「士有爭友,身不陷於不義。」詩云:「如切如磋。」鄭玄注云:   「骨曰切,像曰磋。言友之相規誡,如骨象之見切磋。」   注[五]尚書洪範曰「謀及卿士,謀及庶人」也。   注[六]詩大雅曰:「先人有言,詢於芻蕘。」毛萇注云:「芻蕘,采薪者也。」   注[七]無目□曰瞽。□音直忍反。   注[八]前書賈山曰「使天下戴目而視,傾耳而聽」也。   注[九]景風,解見和紀。   注[一0]左傳王子朝曰:「先王之命,王后無嫡,則擇立長。年鈞以德,德鈞以卜,古之制也。」   注[一一]叨,貪也。左傳曰「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也。   注[一二]競,強也。   注[一三]勃,勃海也。碣,碣石山也。   注[一四]左傳曰,楚公子比,恭王之子也。靈王立,子比奔晉。靈王卒,子比自晉歸楚,立為君。比弟公子□疾欲篡其位,夜乃使人周走呼曰:「王至矣。」   國人大驚,子比乃自殺。王子朝,周景王之庶子。景王卒,子猛立。尹氏,周卿士,立子朝,奪猛位也。   注[一五]以樹為喻也。謂京師為干,四方為枝。前書曰:「漢興,立都長安,徙齊諸田、楚昭、屈、景及諸功臣家於長陵。蓋以強幹弱枝,非獨為奉山園也。」   作尚書章句、三禮解詁。[一]時始立太學石經,以正五經文字,植乃上書曰:「臣少從通儒故南郡太守馬融受古學,頗知今之禮記特多回□。[二]臣前以周禮諸經,發起□謬,[三]敢率愚淺,為之解詁,而家乏,無力供繕*[寫]*上。[四]   願得將書生二人,共詣東觀,就官財糧,專心研精,合尚書章句,考禮記失得,庶裁定聖典,刊正碑文。古文科鬥,近於為實,而厭抑流俗,降在小學。[五]   中興以來,通儒達士班固、賈逵、鄭興父子,並敦悅之。[六]今毛詩、左氏、周禮各有傳記,其興春秋共相表裡,[七]宜置博士,為立學官,以助後來,以廣聖意。」   注[一]詁,事也。言解其事意。   注[二]回□猶紆曲也。   注[三]□,粟不成。諭義之乖僻也。   注[四]繕,善也。言家貧不能善寫而上也。   注[五]古文謂孔子壁中書也。形似科鬥,因以為名。前書謂文字為「小學」也。   注[六]興子觿也,自有傳。左傳曰「□縠悅禮樂而敦詩書」也。   注[七]表裡言義相須而成也。前書云:「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   會南夷反叛,以植嘗在九江有恩信,拜為廬江太守。植深達政宜,務存清靜,弘大體而已。   歲余,復征拜議郎,與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楊彪、韓說等並在東觀,校中書五經記傳,補續漢記。[一]帝以非急務,轉為侍中,遷尚書。光和元年,有日食之異,植上封事諫曰:「臣聞五行傳『日晦而月見謂之朓,王侯其舒』。[二]   此謂君政舒緩,故日食晦也。春秋傳曰『天子避位移時』,[三]言其相掩不過移時。而閒者日食自巳過午,既食之後,雲霧晻曖。比年地震,彗孛互見。臣聞漢以火德,化當寬明。近色信讒,忌之甚者,如火畏水故也。案今年之變,皆陽失陰侵,消御災凶,宜有其道。謹略陳八事:一曰用良,二曰原禁,[四]三曰御癘,[五]四曰備寇,五曰修體,六曰遵堯,七曰御下,八曰散利。用良者,宜使州郡核舉賢良,[六]隨方委用,責求選舉。原禁者,凡諸黨錮,多非其罪,可加赦恕,申宥回枉。[七]御癘者,宋後家屬,並以無辜委骸橫屍,不得收葬,疫癘之來,皆由於此。宜□收拾,以安遊魂。[八]備寇者,侯王之家,賦稅減削,愁窮思亂,必致非常,宜使給足,以防未然。修禮者,應徵有道之人,若鄭玄之徒,陳明洪範,攘服災咎。遵堯者,今郡守刺史一月數遷,宜依黜陟,以章能否,縱不九載,可滿三歲。[九]御下者,謂謁希爵,一宜禁塞,[一0]   遷舉之事,責成主者。散利者,天子之體,理無私積,宜弘大務,蠲略細微。」   [一一]帝不省。   注[一]言中書以別於外也。   注[二]五行傳,劉向所著。朓者,月行速在日前,故早見。劉向以為君舒緩則臣*(嬌)**[驕]*慢,故日行□而月行速也。   注[三]左氏傳曰:「日過分未至三辰有□,於是乎君不舉,避移時。」杜預注曰:   「避正寑,過日食時也。」   注[四]原其所禁而宥之也。   注[五]防禦疫癘之氣。   注[六]核,實也。   注[七]回,邪也。   注[八]後以王甫、程阿所構,憂死,父及兄弟並被誅。靈帝后夢見桓帝怒曰「宋皇后何罪而絕其命?已訴於天,上帝震怒,罪在難救」也。   注[九]書曰:「三載考績,黜陟幽明。」孔安國注曰:「三年考功,三考九年,能否幽明有別,升進其明者,黜退其幽者。」此皆唐堯之法也。   注[一0]希,求也。   注[一一]蠲,除也。   中平元年,黃巾賊起,四府舉植,拜北中郎將,持節,以護烏桓中郎將宗員副,將北軍五校士,發天下諸郡兵征之。連戰破賊帥張角,斬獲萬餘人。角等走保廣宗,植築圍鑿燎,造作雲梯,垂當拔之。帝遣小黃門左豐詣軍觀賊形埶,或勸植以賂送豐,植不肯。豐還言於帝曰:「廣宗賊易破耳。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帝怒,遂檻車征植,減死罪一等。   及車騎將車皇甫嵩討平黃巾,盛稱植行師方略,嵩皆資用規謀,濟成其功。以其年復為尚書。   帝崩,大將軍何進謀誅中官,乃召并州牧董卓,以懼太后。植知卓凶悍難制,必生後患,固止之。進不從。及卓至,果陵虐朝廷,乃大會百官於朝堂,議欲廢立。腢僚無敢言,植獨抗議不同。卓怒罷會,將誅植,語在卓傳。植素善蔡邕,邕前徙朔方,植獨上書請之。邕時見親於卓,故往請植事。又議郎彭伯諫卓曰:「盧尚書海內大儒,人之望也。今先害*[之]*,天下震怖。」卓乃止,但免植官而已。   植以老病求歸,懼不免禍,乃詭道從轘轅出。[一]卓果使人追之,到懷,不及。   遂隱於上谷,不交人事。冀州牧袁紹請為軍師。初平三年卒。臨困,□其子儉葬於土穴,不用棺幟,附體單帛而已。所著碑、誄、表、記凡六篇。   注[一]詭,詐也。轘轅道在今洛州緱氏縣東南也。   建安中,曹操北討柳城,過涿郡,[一]告守令曰:「故北中郎將盧植,名著海內,學為儒宗,士之楷模,國之楨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閭;鄭喪子產,仲尼隕涕。[二]孤到此州,嘉其餘風。春秋之義,賢者之後,宜有殊禮。[三]亟遣丞掾除其墳墓,[四]存其子孫,並致薄醊,[五]以彰厥德。」子毓,知名。[六]   注[一]魏志曰,建安十二年,操北征烏桓,涉鮮卑,討柳城,登白狼山也。   注[二]左傳曰:「仲尼聞子產死,出涕曰:『古之遺愛也。』」注[三]公羊傳曰:「君子之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賢者子孫,故君子為之諱也。」   注[四]亟,急也。   注[五]醊,祭酹也。音張芮反。   注[六]魏志曰:「毓字子家,十歲而孤,以學行稱,仕魏至侍中、吏部尚書。時舉中書郎,詔曰:『得其人與不,在盧生耳。選舉莫取有名,如畫地為餅,不可啖也。』毓對曰:『名不足以致異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後有名也。』」論曰:風霜以別草木之性,[一]危亂而見貞良之節,[二]則盧公之心可知矣。   夫螽蠆起懷,雷霆駭耳,雖賁、育、荊、諸之倫,[三]未有不冘豫奪常者也。[四]   當植抽白刃嚴合之下,追帝河津之閒,排戈刃,赴戕折,[五]豈先計哉?君子之於忠義,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也。[六]   注[一]論語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雕也。」   注[二]老子曰:「國家昏亂有忠臣。」   注[三]孟賁,多力者也;夏育,勇者也:並□人。荊,荊軻也。諸,專諸也。   注[四]冘,人行貌也,音淫。言冘豫不能自定也。奪謂易其常分者也。   注[五]事見何進傳。杜預注左傳曰:「戕者,卒暴之名也。」   注[六]孔子曰:「君子無終食之閒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馬融注云:   「造次,急遽也。顛沛,僵仆也。雖急遽僵仆,不違仁也。」   趙岐字邠卿,京兆長陵人也。初名嘉,生於御史台,因字台卿,[一]後避難,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土也。岐少明經,有才蓺,娶扶風馬融兄女。融外戚豪家,岐常鄙之,不與融相見。[二]仕州郡,以廉直疾惡見憚。年三十餘,有重疾,臥蓐七年,[三]自慮奄忽,乃為遺令□兄子曰:「大丈夫生世,遯無箕山之操,[四]仕無伊、呂之勳,天不我與,復何言哉!可立一員石於吾墓前,刻之曰:『漢有逸人,姓趙名嘉。有志無時,命也柰何!』」其後疾瘳。   注[一]以其祖為御史,故生於台也。   注[二]三輔決錄注曰:「岐娶馬敦女宗姜為妻。敦兄子融嘗至岐家,多從賓與從妹宴飲作樂,日夕乃出。過問趙處士所在。岐亦厲節,不以妹拿之故屈志於融也。與其友書曰:『馬季長雖有名當世,而不持士節,三輔高士未曾以衣裾襒其門也。』岐曾讀周官二義不通,一往造之,賤融如此也。」   注[三]蓐,寢蓐也。聲類曰:「蓐,薦也。」   注[四]易曰:「遯而亨,君子以遠小人。」王弼註:「遯之義,避內而之外者也。」   箕山,許由所隱處也。   永興二年,辟司空掾,議二千石得去官為親行服,朝廷從之。其後為大將軍梁冀所辟,為陳損益求賢之策,冀不納。舉理劇,為皮氏長。[一]會河東太守劉佑去郡,而中常侍左悺兄勝代之,岐恥疾宦官,即日西歸。京兆尹延篤復以為功曹。   注[一]皮氏故城在今絳州龍門縣西。決錄曰「岐為長,抑強討奸,大興學校」也。   先是中常侍唐衡兄玹為京兆虎牙都尉,[一]郡人以玹進不由德,皆輕侮之。岐及從兄襲又數為貶議,玹深毒恨。[二]延熹元年,玹為京兆尹,岐懼禍及,乃與從子戩逃避之。玹果收岐家屬宗親,陷以重法,盡殺之。[三]岐遂逃難四方,江、淮、海、岱,靡所不歷。自匿姓名,賣餅北海市中。時安丘孫嵩年二十餘,游市見岐,察非常人,停車呼與共載。岐懼失色,嵩乃下帷,令騎屏行人。密問岐曰:「視子非賣餅者,又相問而色動,不有重怨,即亡命乎?我北海孫賓石,闔門百口,埶能相濟。」岐素聞嵩名,即以實告之,遂以俱歸。嵩先入白母曰:   「出行,乃得死友。」迎入上堂,饗之極歡。藏岐復壁中數年,岐作□屯歌二十三章。   注[一]玹音玄。   注[二]決錄註:「襲字符嗣。先是杜伯度、崔子玉以工草書稱於前代,襲與羅暉拙書,見蚩於張伯英。英頗自鄉高,與朱賜書云『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羅、趙有餘』」也。   注[三]決錄注曰:「岐長兄盤,州都官從事,早亡。次兄無忌,字世卿,部河東從事,為玹所殺。」戩音翦。   後諸唐死滅,因赦乃出。三府聞之,同時並辟。九年,乃應司徒胡廣之命。會南匈奴、烏桓、鮮卑反叛,公卿舉岐,擢拜并州刺史。岐欲奏守邊之策,未及上,會坐黨事免,因撰次以為禦寇論。[一]   注[一]決錄注曰:「是時綱維不攝,閹豎專權,岐擬前代連珠之書四十章上之,留中不出。」   靈帝初,復遭黨錮十餘歲。中平元年,四方兵起,詔選故刺史、二千石有文武才用者,征岐拜議郎。車騎將軍張溫西征關中,請補長史,別屯安定。大將軍何進舉為敦煌太守,行至襄武,[一]岐與新除諸郡太守數人俱為賊邊章等所執。   賊欲脅以為帥,岐詭辭得免,展轉還長安。[二]   注[一]縣名,屬隴西郡。   注[二]決錄注曰「岐還至陳倉,復遇亂兵,裸身得免,在草中十二日不食」也。   及獻帝西都,復拜議郎,稍遷太僕。及李傕專政,使太傅馬日磾撫慰天下,以岐為副。日磾行至洛陽,表別遣岐宣揚國命,所到郡縣,百姓皆喜曰:「今日乃復見使者車騎。」   是時袁紹、曹操與公孫瓚爭冀州,紹及操聞岐至,皆自將兵數百里奉迎,岐深陳天子恩德,宜罷兵安人之道,又移書公孫瓚,為言利害。紹等各引兵去,皆與岐期會洛陽,奉迎車駕。岐南到陳留,得篤疾,經涉二年,期者遂不至。   興平元年,詔書征岐,會帝當還洛陽,先遣□將軍董承修理宮室。岐謂承曰:「今海內分崩,唯有荊州境廣地勝,西通巴蜀,南當交址,年谷獨登,兵人差全。   岐雖迫大命,猶志報國家,欲自乘牛車,南說劉表,可使其身自將兵來□朝廷,與將軍並心同力,共□王室。此安上救人之策也。」承即表遣岐使荊州,督租糧。岐至,劉表即遣兵詣洛陽助修宮室,軍資委輸,前後不絕。時孫嵩亦寓於表,表不為禮,岐乃稱嵩素行篤烈,因共上為青州刺史。岐以老病,遂留荊州。   曹操時為司空,舉以自代。光祿勳桓典、少府孔融上書薦之,於是就拜岐為太常。年九十餘,建安六年卒。先自為壽藏,[一]圖季札、子產、晏嬰、叔向四像居賓位,又自畫其像居主位,皆為讚頌。□其子曰:「我死之日,墓中聚沙為默,布簟白衣,散發其上,覆以單被,即日便下,下訖便掩。」岐多所述作,蓋孟子章句、三輔決錄傳於時。[二]   注[一]壽藏謂塚壙也。稱壽者,取其久遠之意也。猶如壽宮、壽器之類。頤在今荊州古郢城中也。   注[二]決錄序曰:「三輔者,本雍州之地,世世徙公卿吏二千石及高貲,皆以陪諸陵。五方之俗雜會,非一國之風,不但繫於詩秦、豳也。其為士好高尚義,貴於名行。其俗失則趣埶進權,唯利是視。余以不才,生於西土,耳能聽而聞故老之言,目能視*[而]*見衣冠之疇,心能識而觀其賢愚。常以玄冬,夢黃發之士,姓玄名明,字子真,與余寤言,言必有中,善否之閒,無所依違,命操筆者書之。近從建武以來,暨於斯今,其人既亡,行乃可書,玉石朱紫,由此定矣,故謂之決錄矣。」   贊曰:吳翁溫愛,義干剛烈。[一]延、史字人,風和恩結。梁使顯刑,誣黨潛絕。子干兼姿,逢掖臨師。[二]邠卿出疆,專出朝威。[三]   注[一]謂以義干梁冀爭李固也。   注[二]禮記孔子曰:「丘少居魯,衣逢掖之衣。」鄭玄注曰:「逢猶大也。為大掖之衣,此君子有道蓺者所衣也。」相承本作縫,義亦通。   注[三]疆,界也。左傳曰:「大夫出疆,苟利社稷,專之可也。」    校勘記   二0九九頁七行常牧豕於長垣澤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長羅澤」。水經注雲圈稱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後漢並長垣。有長羅澤,季英牧豕處。   二0九九頁一二行裴氏廣*(川)**[州]*記據殿本考證改。   二一00頁一行桂陽甲騎九真都龐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水經注「甲騎」作「騎田」,「都龐」作「部龍」。又按:汲本「都龐」作「都寵」。   二一00頁一四行及*(祀)**[犯]*軷據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犯」字監本誤「祀」,據周禮大馭文改正。   二一00頁一五行*[犯]*軷*(祀)*者據殿本改。   二一00頁一五行以*[菩]*芻棘□為神主據刊誤補,與周禮鄭注合。   二一0一頁六行觀過斯知人矣按:殿本「人」作「仁」,疑後人據論語改。錢大昕謂古書仁人二字多通用,然以「人」義為長。   二一0一頁七行安丘男子毋丘長按:「毋」原斗「母」,逕據殿本改正。   二一0一頁一0行明府雖加哀鄉汲本、殿本「鄉」作「矜」。按:段注說文作「鄉」,雲□矛令聲。   二一0二頁一行年二十二按:殿本作「年三十二」。   二一0三頁一行延篤字叔堅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四百五十二引謝承書,云「字叔固」。   二一0三頁一行旬日能諷之按:殿本「諷」下有「誦」字。   二一0三頁七行嗟乎延生按:「乎」原作「呼」,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一0三頁一一行南平陽故城*[在]*今兗州鄒縣據汲本、殿本補。   二一0五頁一行其為仁之本與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葛本「仁」作「人」,今本論語作「仁」,初學記友悌部、御覽人事部引論語俱作「人」,與有子先言「其為人也孝弟」,後言「其為人之本」,首尾相應,亦當以「人」為長也。   二一0六頁一0行坐於客堂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客」一本作「容」,是也。   隱蔽自障者皆謂之容。堂前有屏蔽之設,故曰容堂。   二一0八頁一三行悉條諸生聚斂奸吏按:殿本考證謂「生」字疑衍。   二一0九頁一行桓帝弟渤海王悝何焯校本改「渤」為「勃」。按:下文皆作「勃」,故何氏改為一律。   二一一0頁三行伍被勸淮南*(子)**[王]*謀反誅也據汲本、殿本改。   二一一一頁五行*(奉)**[俸]*音扶用反據汲本、殿本改,與正文合。   二一一一頁八行生乃說以它事謁弼按:刊誤謂案文「說」字當作「詭」,謂詭譎也。   二一一一頁一0行侯覽大怨按:殿本「怨」作「怒」。   二一一二頁八行洪字子林按:殿本「林」作「休」。   二一一二頁一四行似夫儒者汲本、殿本「儒」作「懦」。按:說文儒,柔也。儒有懦弱義,非斗字。   二一一三頁三行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據殿本補。   二一一三頁三行*[後]*世其興乎據汲本、殿本補。   二一一六頁二行發起□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謬」疑「紕繆」之訛。   二一一六頁三行無力供繕*[寫]*上據汲本、殿本補。   二一一七頁一二行攘服災咎汲本、殿本「攘」作「禳」。按:攘禳通。   二一一八頁一行朓者月行速在日前按:「日」原斗「目」,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一八頁一行君舒緩則臣*(嬌)**[驕]*慢據汲本、殿本改。   二一一八頁七行後以王甫程阿所構按:「甫」原斗「封」,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一九頁六行今先害*[之]*刊誤謂案文少「之」字,不成文理。又集解引惠棟說,謂先賢傳云「今先害之」。今據補。   二一二一頁五行趙岐字邠卿按:此傳「岐」字原本皆作「歧」,汲本同。王先謙謂殿本「歧」作「岐」,古書通作,以「岐」為是。今一律依殿本改為「岐」。   二一二一頁七行年三十餘有重疾按:御覽五百一引「三十餘」作「四十餘」。   二一二五頁一行目能視*[而]*見衣冠之疇據汲本補。   二一二五頁一行常以玄冬夢黃發之士集解引惠棟說,謂據御覽三百九十九卷引「玄冬」下有「修夜思而未之得也忽然而寢」十二字,「夢」下有「此」字。今按:御覽「士」作「叟」。   二一二五頁一行字子真按:惠棟謂御覽引「字」下有「曰」字。   二一二五頁二行言必有中按:惠棟謂御覽引此下有「予授其人子真評之析微通理」十二字。   ************後漢書卷六十五 皇甫張段列傳 第五十五   皇甫規字威明,安定朝那人也。祖父稜,度遼將軍。父旗,扶風都尉。   永和六年,西羌大寇三輔,圍安定,征西將軍馬賢將諸郡兵擊之,不能克。規雖在布衣,見賢不恤軍事,審其必敗,乃上書言狀。尋而賢果為羌所沒。郡將知規有兵略,乃命為功曹,使率甲士八百,與羌交戰,斬首數級,賊遂退卻。   舉規上計掾。其後羌觿大合,攻燒隴西,朝廷患之。規乃上疏求乞自□,曰:「臣比年以來,數陳便宜。羌戎未動,策其將反,馬賢始出,頗知必敗。誤中之言,在可考校。臣每惟賢等擁觿四年,未有成功,懸師之費且百億計,[一]出於平人,回入奸吏。[二]故江湖之人,腢為盜賊,青、徐荒饑,襁負流散。夫羌戎潰叛,不由承平,皆由邊將失於綏御。乘常守安,則君侵暴,苟競小利,則致大害,微勝則虛張首級,軍敗則隱匿不言。軍士勞怨,困於猾吏,進不得快戰以徼功,退不得溫飽以全命,餓死溝渠,暴骨中原。徒見王師之出,不聞振旅之聲。[三]酋豪泣血,驚懼生變。是以安不能久,敗則經年。臣所以搏手叩心而增歎者也。願假臣兩營二郡,[四]屯列坐食之兵五千,出其不意,與護羌校尉趙沖共相首尾。土地山谷,臣所曉習;   兵埶巧便,臣已更之。可不煩方寸之印,尺帛之賜,高可以滌患,下可以納降。   若謂臣年少官輕,不足用者,凡諸敗將,非官爵之不高,年齒之不邁。[五]臣不勝至誠,沒死自陳。」時帝不能用。   注[一]懸猶停也。   注[二]平人,齊人也。   注[三]振,整;旅,觿也。谷梁傳曰「出曰治兵,入曰振旅」也。   注[四]兩營謂馬賢及趙沖等。二郡,安定、隴西也。   注[五]邁,往也。   沖質之閒,梁太后臨朝,規舉賢良方正。對策曰:   伏惟孝順皇帝,初勤王政,紀綱四方,幾以獲安。後遭奸偽,威分近習,[一]   畜貨聚馬,戲謔是聞;又因緣嬖倖,受賂賣爵,輕使賓客,交錯其閒,天下擾擾,從亂如歸,[二]故每有征戰,鮮不挫傷,官民並竭,上下窮虛。臣在關西,竊聽風聲,未聞國家有所先後,[三]而威福之來,鹹歸權幸。陛下體兼乾坤,聰哲純茂。攝政之初,拔用忠貞,其餘維綱,多所改正。遠近翕然,望見太平。   而地震之後,霧氣白濁,日月不光,旱魃為虐,[四]大賊從橫,流血丹野,庶品不安,譴誠累至,殆以奸臣權重之所致也。   其常侍尤無狀者,亟便黜遣,[五]披埽凶黨,收入財賄,以塞痛怨,以荅天誡。   注[一]近習,諸佞幸親近小人也。禮記曰:「雖有貴戚近習。」   注[二]左傳曰「人患王之無厭也,故從亂如歸」也。   注[三]先後謂進退也。言國家不妄有□貶進退,而權幸之徒反為禍福也。   注[四]詩大雅曰:「旱魃為虐,如惔如焚。」魃,旱神也。   注[五]無狀者,謂無善狀。   今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處周、邵之任,為社稷之鎮,加與王室世為姻族,[一]今日立號雖尊可也,[二]實宜增修謙節,輔以儒術,省去游娛不急之務,割減廬第無益之飾。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三]腢臣乘舟者也,將軍兄弟操鐐者也。若能平志畢力,以度元元,所謂福也。如其怠□,將淪波濤。可不慎乎!夫德不稱祿,猶鑿墉之趾,以益其高。豈量力審功安固之道哉?凡諸宿猾、酒徒、戲客,皆耳納邪聲,口出諂言,甘心逸游,唱造不義。亦宜貶斥,以懲不軌。令冀等深思得賢之福,失人之累。又在位素餐,尚書怠職,有司依違,莫肯糾察,故使陛下專受諂諛之言,不聞戶牖之外。臣誠知阿諛有福,深言近禍,豈敢隱心以避誅責乎!臣生長邊遠,希涉紫庭,怖懾失守,言不盡心。   注[一]梁商女為順帝后,後女弟又為桓帝后。冀即商子,故曰代姻也。   注[二]可猶宜也。   注[三]家語孔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載舟,亦以覆舟。君以此思危,則可知也。」   梁冀忿其刺己,以規為下第,拜郎中。托疾免歸,州郡承冀旨,幾陷死者再三。   遂以詩、易教授,門徒三百餘人,積十四年。後梁冀被誅,旬月之閒,禮命五至,皆不就。   時太山賊叔孫無忌侵亂郡縣,中郎將宗資討之未服。公車特徵規,拜太山太守。   規到官,廣設方略,寇賊悉平。延熹四年秋,叛羌零吾等與先零別種寇鈔關中,護羌校尉段熲坐征。[一]後先零諸種陸梁,覆沒營塢。[二]規素悉羌事,志自奮□,乃上疏曰:「自臣受任,志竭愚鈍,實賴兗州刺史牽顥之清猛,中郎將宗資之信義,得承節度,幸無咎譽。今猾賊就滅,太山略平,復聞腢羌並皆反逆。   臣生長邠岐,年五十有九,昔為郡吏,再更叛羌,豫籌其事,有誤中之言。臣素有固疾,恐犬馬齒窮,不報大恩,願乞冗官,備單車一介之使,勞來三輔,宣國威澤,以所習地形兵埶,佐助諸軍。臣窮居孤危之中,坐觀郡將,已數十年矣。自鳥鼠至於東岱,其病一也。[三]力求猛敵,不如清平;勤明吳、孫,未若奉法。[四]前變未遠,臣誠戚之。[五]是以越職,盡其區區。」   注[一]熲擊羌,坐為涼州刺史郭閎留兵不進下獄。   注[二]說文曰:「塢,小障也。一曰庳城也。」音烏古反。   注[三]郡將,郡守也。鳥鼠,山名,在今渭州西,即先零羌寇鈔處也。東岱謂泰山,叔孫無忌反處也。皆由郡守不加綏撫,致使反叛,其疾同也。   注[四]吳起,魏將也。孫武,吳將也。言若求猛*(敵)**[將]*,不如撫以青平之政;明習兵書,不如郡守奉法,使之無反也。   注[五]戚,憂也。前變謂羌反。   至冬,羌遂大合,朝廷為憂。三公舉規為中郎將,持節監關西兵,討零吾等,破之,斬首八百級。先零諸種羌慕規威信,相勸降者十餘萬。明年,規因發其騎共討隴右,而道路隔絕,軍中大疫,死者十三四。規親入庵廬,巡視將士,三軍感悅。東羌遂遣使乞降,涼州復通。   先是安定太守孫鑈受取狼籍,屬國都尉李翕、督軍御史張稟多殺降羌,涼州刺史郭閎、漢陽太守趙熹並老弱不堪任職,而皆倚恃權貴,不遵法度。規到州界,悉條奏其罪,或免或誅。羌人聞之,翕然反善。沉氐大豪滇昌、饑恬等十餘萬口,復詣規降。   規出身數年,持節為將,擁觿立功,還督鄉里,既無它私惠,而多所舉奏,又惡絕宦官,不與交通,於是中外並怨,遂共誣規貨賂腢羌,令其文降。[一]天子璽書誚讓相屬。規懼不免,上疏自訟曰:「四年之秋,戎丑蠢戾,[二]爰自西州,侵及涇陽,[三]舊都懼駭,朝廷西顧。明詔不以臣愚駑,急使軍就道。[四]幸蒙威靈,遂振國命,羌戎諸種,大小稽首,輒移書營郡,以訪誅納,[五]所省之費,一億以上。以為忠臣之義,不敢告勞,[六]故恥以片言自及微□。然比方先事,庶免罪悔。[七]   前踐州界,先奏郡守孫鑈,次及屬國都尉李翕、督軍御史張稟;旋師南征,又上涼州刺史郭閎、漢陽太守趙熹,陳其過惡,執據大辟。凡此五臣,支黨半國,其餘墨綬,下至小吏,所連及者,復有百餘。吏托報將之怨,子思復父之恥,載贄馳車,懷糧步走,交構豪門,競流謗讟,雲臣私報諸羌,謝其錢貨。[八]   若臣以私財,則家無擔石;如物出於官,則文簿易考。就臣愚惑,信如言者,前世尚遺匈奴以宮姬,[九]鎮烏孫以公主。[一0]今臣但費千萬,以懷叛羌。   則良臣之才略,兵家之所貴,將有何罪,負義違理乎?自永初以來,將出不少,覆軍有五,動資巨億。有旋車完封,寫之權門,[一一]而名成功立,厚加爵封。   今臣還督本土,愨舉諸郡,絕交離親,戮辱舊故,觿謗陰害,固其宜也。臣雖污穢,廉絜無聞,今見覆沒,恥痛實深。傳稱『鹿死不擇音』,謹冒昧略上。」   [一二]   注[一]以文簿虛降,非真心也。   注[二]蠢,動也。戾,乖也。   注[三]縣名,屬安定郡,其故城在今原州平源縣南也。   注[四]就猶上也。   注[五]訪,問也。規言羌種既服,臣即移書軍營及郡,勘問誅殺並納受多少之數目也。   注[六]詩小雅曰:「密勿從事,不敢告勞。無罪無辜,讒口□□。」   注[七]先事謂前輩敗將也。   注[八]謝猶讎也。   注[九]元帝賜呼韓邪單于待詔掖庭王嬙為閼氏也。   注[一0]武帝以江都王建女細君妻烏孫王昆莫為夫人也。   注[一一]言覆軍之將,旋師之日,多載珍寶,封印完全,便入權門。   注[一二]左傳曰「鹿死不擇音,鋌而走險,急何能擇」也。   其年冬,征還拜議郎。論功當封。而中常侍徐璜、左悺欲從求貨,數遣賓客就問功狀,規終不荅。璜等忿怒,陷以前事,下之於吏。官屬欲賦斂請謝,規誓而不聽,遂以余寇不絕,坐系廷尉,論輸左校。[一]諸公及太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詣闕訟之。會赦,歸家。   注[一]漢官儀曰,左校署屬將作大匠也。   征拜度遼將軍,至營數月,上書薦中郎將張奐以自代。曰:「臣聞人無常俗,而政有治亂;兵無強弱,而將有能否。伏見中郎將張奐,才略兼優,宜正元帥,以從觿望。若猶謂愚臣宜充軍事者,願乞冗官,以為奐副。」朝庭從之,以奐代為度遼將軍,規為使匈奴中郎將。   及奐遷大司農,規復代為度遼將軍。   規為人多意筭,自以連在大位,欲退身避第,數上病,不見聽。會友人上郡太守王旻喪還,規縞素越界,到下亭迎之。因令客密告并州刺史胡芳,言規□遠軍營,公違禁憲,當急舉奏。芳曰:「威明欲避第仕塗,故激發我耳。[一]吾當為朝廷愛才,何能申此子計邪!」遂無所問。及黨事大起,天下名賢多見染逮,規雖為名將,素譽不高。自以西州豪桀,恥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薦故大司農張奐,是附黨也。又臣昔論輸左校時,太學生張鳳等上書訟臣,是為黨人所附也。臣宜坐之。」朝廷知而不問,時人以為規賢。   注[一]言欲歸第避仕宦之塗也。   在事數歲,北邊威服。永康元年,征為尚書。其夏日食,詔公卿舉賢良方正,下問得失。規對曰:「天之於王者,如君之於臣,父之於子也。誡以災妖,使從福祥。陛下八年之中,三斷大獄,[一]一除內嬖,[二]再誅外臣。[三]而災異猶見,人情未安者,殆賢愚進退,威刑所加,有非其理也。前太尉陳蕃、劉矩,[四]忠謀高世,廢在里巷;劉佑、馮緄、[五]趙典、尹勳,正直多怨,流放家門;李膺、王暢、孔翊,絜身守禮,終無宰相之階。至於鉤黨之釁,事起無端,[六]虐賢傷善,哀及無辜。今興改善政,易於覆手,而腢臣杜口,鑒畏前害,互相瞻顧,莫肯正言。伏願陛下暫留聖明,容受謇直,則前責可弭,後福必降。」   對奏,不省。   注[一]謂誅梁冀,誅鄧萬、鄧會,誅李膺等黨事也。   注[二]無德而壟曰嬖,謂廢鄧皇后也。   注[三]殺桂陽太守任胤,殺南陽太守成焰、太原太守劉質等也。   注[四]漢官儀曰:「矩字叔方。」   注[五]古本反。   注[六]鉤,引也。謂李膺等事也。   遷規弘農太守,封壽成亭侯,邑二百戶,讓封不受。再轉為護羌校尉。熹平三年,以疾召還,未至,卒於谷城,年七十一。所著賦、銘、碑、贊、禱文、吊、章表、教令、書、檄、箋記,凡二十七篇。   論曰:孔子稱「其言之不怍,則其為之也難」。[一]察皇甫規之言,其心不怍哉!   夫其審己則干祿,見賢則委位,故干祿不為貪,而委位不求讓;稱己不疑伐,而讓人無懼情。故能功成於戎狄,身全於邦家也。   注[一]怍,籩也。   張奐字然明,敦煌*(酒)**[淵]*泉人也。[一]父惇,為漢陽太守。奐少游三輔,師事太尉朱壟,學歐陽尚書。初,牟氏章句浮辭繁多,[二]有四十五萬餘言,奐減為九萬言。後辟大將軍梁冀府,乃上書桓帝,奏其章句,詔下東觀。以疾去官,復舉賢良,對策第一,擢拜議郎。   注[一]*(酒)**[淵]*泉,縣名,地多泉水,故城在今*(陽)**[瓜]*州晉昌縣東北也。   注[二]時牟卿受書於張堪,為博士,故有牟氏章句。   永壽元年,遷安定屬國都尉。初到職,而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七千餘人寇美稷,東羌復舉種應之,而奐壁唯有二百許人,聞即勒兵而出。軍吏以為力不敵,叩頭爭止之。奐不聽,遂進屯長城,收集兵士,遣將王□招誘東羌,因據龜茲,[一]使南匈奴不得交通東羌。諸豪遂相率與奐和親,共擊薁鞬等,連戰破之。伯德惶恐,將其觿降,郡界以寧。   注[一]龜茲音丘慈,縣名,屬上郡。前書音義曰「龜茲國人來降之,因以名縣」也。   羌豪帥感奐恩德,上馬二十匹,先零酋長又遺金鐻八枚。奐並受之,[一]而召主簿於諸羌前,以酒酹地曰:[二]「使馬如羊,不以入□;使金如粟,不以入懷。」悉以金馬還之。[三]羌性貪而貴吏清,前有八都尉率好財貨,為所患苦,及奐正身絜己,威化大行。   注[一]郭璞注山海經云:「鐻音渠,金*(食)**[銀]*器名。」未詳形制也。   注[二]以酒沃地謂之酹。音力外反。   注[三]如羊如粟,喻多也。   遷使匈奴中郎將。時休屠各[一]及朔方烏桓並同反叛,燒度遼將軍門,[二]引屯赤坑,鞭火相望。兵觿大恐,各欲亡去。奐安坐帷中,與弟子講誦自若,軍士稍安。乃潛誘烏桓陰與和通,遂使斬屠各渠帥,襲破其觿。諸胡悉降。   注[一]屠音直於反。   注[二]時度遼將軍屯五原。   延熹元年,鮮卑寇邊,奐率南單于擊之,斬首數百級。   明年,梁冀被誅,奐以故吏免官禁錮。奐與皇甫規友善,奐既被錮,凡諸交舊莫敢為言,唯規薦舉前後七上。在家四歲,復拜武威太守。平均徭賦,率厲散敗,常為諸郡最,河西由是而全。其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月產子及與父母同月生者,悉殺之。奐示以義方,嚴加賞罰,風俗遂改,百姓生為立祠。舉尤異,遷度遼將軍。數載閒,幽、並清靜。   九年春,征拜大司農。鮮卑聞奐去,其夏,遂招結南匈奴、烏桓數道入塞,或五六千騎,或三四千騎,寇掠緣邊九郡,殺略百姓。秋,鮮卑復率八九千騎入塞,誘引東羌與共盟詛。於是上郡沈氐、安定先零諸種共寇武威、張掖,緣邊大被其毒。朝廷以為憂,復拜奐為護匈奴中郎將,以九卿秩督幽、並、涼三州及度遼、烏桓二營,[一]兼察刺史、二千石能否,賞賜甚厚。匈奴、烏桓聞奐至,因相率還降,凡二十萬口。奐但誅其首惡,余皆慰納之。唯鮮卑出塞去。   注[一]明帝永平八年,初置度遼將軍,屯五原郡曼□縣,漢官儀曰「烏丸校尉屯上谷郡寧縣」,故曰二營。   永康元年春,東羌、先零五六千騎寇關中,圍祋祤,掠雲陽。夏,復攻沒兩營,殺千餘人。冬,羌岸尾、摩蟞等[一]脅同種復鈔三輔。奐遣司馬尹端、董卓並擊,大破之,斬其酋豪,首虜萬餘人,三州清定。論功當封,奐不事宦官,故賞遂不行,唯賜錢二十萬,除家一人為郎。並辭不受,而願徙屬弘農華陰。舊制邊人不得內移,唯奐因功特聽,故始為弘農人焉。   注[一]蟞音必薛反。   建寧元年,振旅而還。時竇太后臨朝,大將軍竇武與太傅陳蕃謀誅宦官,事洩,中常侍曹節等於中作亂,以奐新徵,不知本謀,矯制使奐與少府周靖率五營士圍武。武自殺,蕃因見害。奐遷少府,又拜大司農,以功封侯。奐深病為節所賣,上書固讓,封還印綬,卒不肯當。   明年夏,青蛇見於御坐軒前,[一]又大風雨雹,霹靂拔樹,詔使百僚各言災應。   奐上疏曰:「臣聞風為號令,動物通氣。[二]木生於火,相須乃明。蛇能屈申,配龍騰蟄。[三]順至為休征,逆來為殃咎。陰氣專用,則凝精為雹。故大將軍竇武、太傅陳蕃,或志寧社稷,或方直不回,前以讒勝,並伏誅戮,海內默默,人懷震憤。昔周公葬不如禮,天乃動威。[四]今武、蕃忠貞,未被明宥,妖眚之來,皆為此也。宜急為改葬,徙還家屬。其從坐禁錮,一切蠲除。又皇太后雖居南居,而恩禮不接,朝臣莫言,遠近失望。宜思大義顧復之報。」[五]天子深納奐言,以問諸黃門常侍,左右皆惡之,帝不得自從。   注[一]軒,殿檻闌板也。   注[二]翼氏風角曰:「凡風者天之號令,所以譴告人君者也。」   注[三]易曰「龍蛇之蟄,以存身也。」慎子曰「騰蛇游霧,飛龍乘雲,雲罷霧散,與蚯蚓同」也。   注[四]尚書大傳:「周公薨,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風,禾即盡偃,大木斯拔,國人大恐。王葬周公畢,示不敢臣也。」   注[五]顧,旋視也。復,反覆也。小雅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   轉奐太常,與尚書劉猛、刁韙、□良同薦王暢、李膺可參三公之選,而曹節等彌疾其言,遂下詔切責之。奐等皆自囚廷尉,數日乃得出,並以三月俸贖罪。   司隸校尉王寓,出於宦官,欲借寵公卿,以求薦舉,百僚畏憚,莫不許諾,唯奐獨拒之。寓怒,因此遂陷以黨罪,禁錮歸田里。   奐前為度遼將軍,與段熲爭擊羌,不相平。及熲為司隸校尉,欲逐奐歸敦煌,將害之。   奐憂懼,奏記謝熲曰:「小人不明,得過州將,千里委命,以情相歸。[一]足下仁篤,照其辛苦,使人未反,復獲郵書。恩詔分明,前以寫白,而州期切促,郡縣惶懼,屏營延企,側待歸命。父母朽骨,孤魂相托,若蒙鄉憐,壹惠咳唾,則澤流黃泉,施及冥寞,非奐生死所能報塞。夫無毛髮之勞,而欲求人丘山之用,此淳於髡所以拍髀仰天而笑者也。[二]誠知言必見譏,然猶未能無望。何者?朽骨無益於人,而文王葬之;[三]死馬無所復用,而燕昭寶之。[四]黨同文、昭之德,豈不大哉![五]凡人之情,冤則呼天,窮則叩心。今呼天不聞,叩心無益,誠自傷痛。俱生聖世,獨為匪人。[六]孤微之人,無所告訴。如不哀憐,便為魚肉。[七]企心東望,無所復言。」熲雖剛猛,省書哀之,卒不忍也。時禁錮者多不能守靜,或死或徙。奐閉門不出,養徒千人,著尚書記難三十餘萬言。   注[一]漢官儀曰:「司隸州部河南雒陽,管三輔、三河、弘農七郡。」所以奐屈於熲,稱曰「州將」焉。   注[二]拍音片百反。髀音步弟反。史記,楚發兵伐齊,齊威王使淳於髡繼百金,車馬十駟,之趙請救。髡仰天大笑,冠纓索絕。王曰:「先生少之乎?」髡曰:   「今者臣從東方來,見道傍有禳田者,操一豚縞,酒一盂,而祝曰:『甌婁滿篝,污邪滿車,五穀蕃熟,穰穰滿家。』臣見其所持者狹,所求者奢,故笑。」於是王乃益以黃金千鎰、白璧十雙、車馬百駟也。   注[三]新序曰:「文王作靈台,掘得死人骨,吏以聞。文王曰:『葬之。』吏曰:   『此無主矣。』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也;有一國者,一國之主也。寡人固其主焉。』令吏以棺葬之。天下聞之,曰:『文王賢矣,澤及朽骨,又況人乎。』」注[四]新序曰:「燕昭王即位,卑身求賢。謂郭隗曰:『齊因孤國之亂而襲燕,然得賢士與共國,以雪先王之丑,孤之願也。先生視可者,得身事之。』隗曰:   『臣聞古之人君,有以千金求千里馬者,三年不得,涓人言於君請求之,君遣焉。三月,得千里馬,馬已死,乃以五百金買其首以報。君大怒曰:「所求者生馬,安市死馬而捐五百金乎?」對曰:「死馬且市之,況生馬乎?天下必以王為能市馬,馬今至矣。」不出開年,千里馬至者二。今王誠欲必致士,從隗始。   隗且見事,況賢於隗者乎?』於是王為隗築宮而師之。樂毅自魏往,鄒衍自齊往,劇辛自趙往,士爭歸燕焉。」   注[五]黨音佗朗反。   注[六]詩小雅曰「哀我征夫,獨為匪人」也。   注[七]言將為人所吞噬也。   奐少立志節,嘗與士友言曰:「大丈夫處世,當為國家立功邊境。」及為將帥,果有勳名。董卓慕之,使其兄遺縑百匹。奐惡卓為人,絕而不受。光和四年卒,年七十八。遺命曰:「吾前後仕進,十要銀艾,[一]不能和光同塵,為讒邪所忌。   [二]通塞命也,始終常也。但地厎冥冥,長無曉期,而復纏以纊撓,牢以釘密,為不喜耳。幸有前窀,朝殞夕下,措屍靈默,幅巾而已。奢非晉文,[三]儉非王孫,[四]推情從意,庶無咎吝。」諸子從之。武威多為立祠,世世不絕。所著銘、頌、書、教、誡述、志、對策、章表二十四篇。   注[一]銀印綠綬也,以艾草染之,故曰艾也。   注[二]老子曰「和其光,同其塵」也。   注[三]陸翽鄴中記曰:「永嘉末,發齊桓公墓,得水銀池金蠶數十箔,珠襦、玉匣、繒彩不可勝數。」左傳曰:「晉文公朝王,請隧。王不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晉文既臣,請用王禮,是其奢也。   注[四]武帝時,楊王孫死,誡其子為布囊盛屍,入地七尺,脫去其囊,以身親土。   長子芝,字伯英,最知名。[一]芝及弟昶,字文舒,並善草書,至今稱傳之。   注[一]王愔文志曰:「芝少持高操,以名臣子勤學,文為儒宗,武為將表。太尉辟,公車有道征,皆不至,號張有道。尤好草書,學崔、杜之法,家之衣帛,必書而後練。臨池學書,水為之黑。下筆則為楷則,號□□不暇草書,為世所寶,寸紙不遺,韋仲將謂之『草聖』也。」   初,奐為武威太守,其妻懷孕,夢帶奐印綬登樓而歌。訊之占者,曰:「必將生男,復臨茲邦,命終此數。」既而生子猛,以建安中為武威太守,殺刺史邯鄲商,州兵圍之急,猛恥見擒,乃登樓自燒而死,卒如占雲。   論曰:自鄛鄉之封,中官世盛,[一]暴恣數十年閒,四海之內,莫不切齒憤盈,願投兵於其族。陳蕃、竇武奮義草謀,征會天下,名士有識所共聞也,而張奐見欺豎子,揚戈以斷忠烈。[二]雖恨毒在心,辭爵謝咎。詩云:「啜其泣矣,何嗟及矣!」[三]   注[一]宦者鄭觿封鄛鄉侯也。   注[二]奐被曹節等矯制,使率五營士圍殺陳蕃、竇武等。   注[三]詩國風也。啜,泣貌也,音知劣反。   段熲字紀明,武威姑臧人也。其先出鄭共叔段,西域都護會宗之從曾孫也。[一]   熲少便習弓馬,尚遊俠,輕財賄,長乃折節好古學。初舉孝廉,為憲陵園丞、陽陵令,[二]所在[有]能政。   注[一]*[會]*宗字子松,天水上邽人,元帝時為西域都護。死,城郭諸國為發喪立祠。   注[二]憲陵,順帝陵;陽陵,景帝陵。漢官儀曰「氶秩三百石,令秩六百石」也。   遷遼東屬國都尉。時鮮卑犯塞,熲即率所領馳赴之。既而恐賊驚去,乃使驛騎詐繼璽書詔熲,熲於道偽退,潛於還路設伏。虜以為信然,乃入追熲。熲因大縱兵,悉斬獲之。坐詐璽書伏重刑,以有功論司寇。刑竟,征拜議郎。   時太山、琅邪賊東郭竇、公孫舉等聚觿三萬人,破壞郡縣,遣兵討之,連年不克。永壽二年,桓帝詔公卿選將有文武者,司徒尹*(訟)**[頌]*薦熲,[一]乃拜為中郎將。   擊竇、舉等,大破斬之,獲首萬餘級,餘黨降散。封熲為列侯,賜錢五十萬,除一子為郎中。   注[一]漢官儀曰:「*(訟)**[頌]*字公孫,鞏人也。」   延熹二年,遷護羌校尉。會燒當、燒何、當煎、勒姐等八種羌[一]寇隴西、金城塞,熲將兵及湟中義從羌萬二千騎出湟谷,擊破之。追討南度河,使軍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懸索相引,復戰於羅亭,大破之,斬其酋豪以下二千級,獲生口萬餘人,虜皆奔走。   注[一]姐音紫且反。   明年春,余羌復與燒何大豪寇張掖,攻沒鉅鹿塢,殺屬國吏民,又招同種千餘落,並兵晨奔熲軍。熲下馬大戰,至日中,刀折矢盡,虜亦引退。熲追之,且□且行,晝夜相攻,割肉食雪,四十餘日,遂至河首積石山,出塞二千餘里,斬燒何大帥,首虜五千餘人。又分兵擊石城羌,斬首溺死者千六百人。燒當種九十餘口詣熲降。又雜種羌屯聚白石,[一]熲復進擊,首虜三千餘人。冬,勒姐、零吾種圍允街,[二]殺略吏民,熲排營救之,斬獲數百人。   注[一]白石,山,在今蘭州狄道縣東。   注[二]允音鈆。街音階。   四年冬,上郡沉氐、隴西牢姐、烏吾諸種羌共寇並涼二州,熲將湟中義從討之。   涼州刺史郭閎貪共其功,稽固熲軍,使不得進。[一]義從役久,戀鄉舊,皆悉反叛。郭閎歸罪於熲,熲坐征下獄,輸作左校。羌遂陸梁,覆沒營塢,轉相招結,唐突諸郡,於是吏人守闕訟熲以千數。朝廷知熲為郭閎所誣,詔問其狀。   熲但謝罪,不敢言枉,京師稱為長者。起於徒中,復拜議郎,遷并州刺史。   注[一]稽固猶停留也。   時滇那等諸種羌五六千人寇武威、張掖、酒泉,燒人廬舍。六年,寇埶轉盛,涼州幾亡。冬,復以熲為護羌校尉,乘驛之職。明年春,羌封僇、良多、滇那等[一]酋豪三百五十五人率三千落詣熲降。當煎、勒姐種猶自屯結。冬,熲將萬餘人擊破之,斬其酋豪,首虜四千餘人。   注[一]僇音良逐反,又力救反。   八年春,熲復擊勒姐種,斬首四百餘級,降者二千餘人。夏,進軍擊當煎種於湟中,熲兵敗,被圍三日,用隱士樊志張策,潛師夜出,鳴鼓還戰,大破之,首虜數千人。熲遂窮追,展轉山谷閒,自春及秋,無日不戰,虜遂饑困敗散,北略武威閒。   熲凡破西羌,斬首二萬三千級,獲生口數萬人,馬牛羊八百萬頭,降者萬餘落。   封熲都鄉侯,邑五百戶。   永康元年,當煎諸種復反,合四千餘人,欲攻武威,熲復追擊於鸞鳥,大破之,[一]殺其渠帥,斬首三千餘級,西羌於此弭定。   注[一]鳥音爵,縣名,屬武威郡,故城在今涼州昌松縣北也。   而東羌先零等,自覆沒征西將軍馬賢後,朝廷不能討,遂數寇擾三輔。其後度遼將軍皇甫規、中郎將張奐招之連年,既降又叛。桓帝詔問熲曰:「先零東羌造惡反逆,而皇甫規、張奐各擁強觿,不時輯定。欲熲移兵東討,未識其宜,可參思術略。」熲因上言曰:「臣伏見先零東羌雖數叛逆,而降於皇甫規者,已二萬許落,善惡既分,余寇無幾。今張奐躊躇久不進者,當慮外離內合,兵往必驚。且自冬踐春,屯結不散,人畜疲羸,自亡之埶,徒更招降,坐制強敵耳。   臣以為狼子野心,難以恩納,[一]埶窮雖服,兵去復動。唯當長矛挾脅,白刃加頸耳。計東種所餘三萬餘落,居近塞內,路無險折,非有燕、齊、秦、趙從橫之埶,而久亂並、涼,累侵三輔,西河、上郡,已各內徙,安定、北地,復至單危,自雲中、五原,西至漢陽二千餘里,匈奴、種羌,並□其地,是為漢疽伏疾,留滯脅下,如不加誅,轉就滋大。今若以騎五千,步萬人,車三千兩,三冬二夏,足以破定,無慮用費為錢五十四億。[二]如此,則可令腢羌破盡,匈奴長服,內徙郡縣,得反本土。伏計永初中,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億;永和之末,復經七年,用八十餘億。費耗若此,猶不誅盡,餘孽復起,於茲作害。今不暫疲人,則永寧無期。臣庶竭駑劣,伏待節度。」帝許之,悉聽如所上。   注[一]左傳晉叔向母曰「狼子野心」也。   注[二]無慮,都凡也。   建寧元年春,熲將兵萬餘人,繼十五日糧,從彭陽直指高平,[一]與先零諸種戰於逢義山。虜兵盛,熲觿恐。熲乃令軍中張鏃利刃,長矛三重,挾以強弩,列輕騎為左右翼。淚怒兵將曰:「今去家數千里,進則事成,走必盡死,努力共功名!」因大呼,觿皆應騰赴,熲馳騎於傍,突而擊之,虜觿大潰,斬首八千餘級,獲牛馬羊二十八萬頭。   注[一]彭陽,高平,並縣名,屬安定郡。彭陽縣即今原州彭原縣也。高平縣今原州也。   時竇太后臨朝,下詔曰:「先零東羌歷載為患,熲前陳狀,欲必埽滅。涉履霜雪,兼行晨夜,身當矢石,感厲吏士。曾未浹日,凶丑奔破,[一]連屍積俘,掠獲無筭。洗雪百年之逋負,以慰忠將之亡魂。[二]功用顯著,朕甚嘉之。須東羌盡定,當並錄功勤。今且賜熲錢二十萬,以家一人為郎中。」□中藏府調金錢彩物,增助軍費。拜熲羌將軍。   注[一]浹,□也。浹音子牒反。謂□十二辰也。   注[二]東觀記曰,太后詔云「此以慰種光、馬賢等亡魂」也。   夏,熲復追羌出橋門,至走馬水上。[一]尋聞虜在奢延澤,[二]乃將輕兵兼行,一日一夜二百餘里,晨及賊,擊破之。余虜走向落川,復相屯結。熲乃分遣騎司馬田晏將五千人出其東,假司馬夏育將二千人繞其西。羌分六七千人攻圍晏等,晏等與戰,羌潰走。熲急進,與晏等共追之於令鮮水上。[三]熲士卒飢渴,乃勒觿推方奪其水,[四]虜復散走。熲遂與相連綴,且□且引,及於靈武谷。[五]熲乃被甲先登,士卒無敢後者。羌遂大敗,□兵而走。追之三日三夜,士皆重繭。   [六]既到涇陽,[七]余寇四千落,悉散入漢陽山谷閒。   注[一]東觀記段熲*(曰)*傳*[曰]*「出橋門谷」也。   注[二]即上郡奢延縣界也。   注[三]令鮮,水名,在今甘州張掖縣界。一名合黎水,一名羌谷水也。   注[四]推方謂方頭競進也。   注[五]靈武,縣名,有谷,在今靈州懷遠縣西北。   注[六]繭,足下傷起形如繭也。淮南子曰「申包胥曾繭重胝」也。   注[七]縣名,屬安定郡。   時張奐上言:「東羌雖破,余種難盡,熲性輕果,慮負敗難常。宜且以恩降,可無後悔。」詔書下熲。熲復上言:「臣本知東羌雖觿,而剁弱易制,所以比陳愚慮,思為永寧之筭。而中郎將張奐,說虜強難破,宜用招降。聖朝明監,信納瞽言,故臣謀得行,奐計不用。事埶相反,遂懷猜恨。信叛羌之訴,飾潤辭意,雲臣兵累見折□,[一]又言羌一氣所生,不可誅盡,[二]山谷廣大,不可空靜,血流污野,傷和致災。臣伏念周秦之際,戎狄為害,中興以來,羌寇最盛,誅之不盡,雖降復叛。今先零雜種,累以反覆,攻沒縣邑,剽略人物,發頤露屍,禍及生死,上天震怒,假手行誅。   [三]昔邢為無道,□國伐之,師興而雨。[四]臣動兵涉夏,連獲甘澍,歲時豐稔,人無疵疫。上佔天心,不為災傷;[五]下察人事,觿和師克。[六]自橋門以西,落川以東,故*(宮)**[官]*縣邑,更相通屬,非為深險絕域之地,車騎安行,無應折□。案奐為漢吏,身當武職,駐軍二年,不能平寇,虛欲修文戢戈,招降獷敵,[七]誕辭空說,僭而無征。何以言之?昔先零作寇,趙充國徙令居內,[八]煎當亂邊,馬援遷之三輔,[九]始服終叛,至今為鯁。[一0]故遠識之士,以為深憂。今傍郡戶口單少,數為羌所創毒,而欲令降徒與之雜居,是猶種枳棘於良田,養虺蛇於室內也。故臣奉大漢之威,建長久之策,欲絕其本根,不使能殖。[一一]本規三歲之費,用五十四億,今適開年,所耗未半,而余寇殘燼,將向殄滅。[一二]臣每奉詔書,軍不內御,[一三]願卒斯言,一以任臣,臣時量宜,不失權便。」   注[一]傷敗曰□,音女六反。   注[二]言羌亦稟天之一氣所生,誅之不可盡也。   注[三]假,借也。尚書曰「皇天降災,假手於我有命」也。   注[四]左傳曰「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寧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天欲衛伐邢乎?』從之,師興而雨」也。   注[五]占,候也。   注[六]克,勝也。左傳曰「師克在和不在觿」也。   注[七]獷,惡魍也,音谷猛反。   注[八]宣帝時,充國擊西羌,徙之於金城郡也。   注[九]遷置天水、隴西、扶風,見西羌傳也。   注[一0]「鯁」與「梗」同。梗,病也。大雅云:「至今為梗。」   注[一一]殖,生也。左傳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絕其本根,勿使能殖。」   注[一二]杜預注左傳曰:「燼,火余木也。」   注[一三]御,制御也。淮南子曰「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御」也。   二年,詔遣謁者馮禪說降漢陽散羌。熲以春農,百姓布野,羌雖暫降,而縣官無廩,必當復為盜賊,不如乘虛放兵,埶必殄滅。夏,熲自進營,去羌所屯凡亭山四五十里,遣田晏、夏育將五千人據其山上。羌悉觿攻之,厲聲問曰:「田晏、夏育在此不?湟中義從羌悉在何面?今日欲決死生。」軍中恐,晏等勸激兵士,殊死大戰,遂破之。羌觿潰,東奔,復聚射虎谷,分兵守諸谷上下門。   熲規一舉滅之,不欲復令散走,乃遣千人於西縣結木為柵,廣二十步,長四十里,遮之。[一]分遣晏、育等將七千人,銜枚夜上西山,結營穿塹,去虜一里許。又遣司馬張愷等將三千人上東山。虜乃覺之,遂攻晏等,分遮汲水道。熲自率步騎進擊水上,羌□走,因與愷等挾東西山,縱兵擊破之,羌覆敗散。熲追至谷上下門窮山深谷之中,處處破之,斬其渠帥以下萬九千級,獲牛馬驢騾氈裘廬帳什物,不可勝數。馮禪等所招降四千人,分置安定、漢陽、隴西三郡,於是東羌悉平。   注[一]西縣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上邽縣西南也。   凡百八十戰,斬三萬八千六百餘級,獲牛馬羊騾驢駱駝四十二萬七千五百餘頭,費用四十四億,軍士死者四百餘人。更封新豐縣侯,邑萬戶。熲行軍仁愛,士卒疾病者,親自瞻省,手為裡創。在邊十餘年,未嘗一日蓐寢。[一]與將士同苦,故皆樂為死戰。   注[一]郭璞曰:「蓐,席也。」言身不自安。   三年春,征還京師,將秦胡步騎五萬餘人,及汗血千里馬,生口萬餘人。詔遣大鴻臚持節慰勞於鎬。[一]軍至,拜侍中。轉執金吾河南尹。有盜發馮貴人頤,坐左轉諫議大夫,再遷司隸校尉。   注[一]鎬,水名,在今長安縣西。   熲曲意宦官,故得保其富貴,遂黨中常侍王甫,枉誅中常侍鄭颯、董騰等,增封四千戶,並前萬四千戶。   明年,伐李鹹為太尉,其冬病罷,復為司隸校尉。數歲,轉穎川太守,征拜太中大夫。   光和二年,復代橋玄為太尉。在位月餘,會日食自劾,有司舉奏,詔收印綬,詣廷尉。時司隸校尉陽球奏誅王甫,並及熲,就獄中詰責之,遂飲鴆死,家屬徙邊。後中常侍呂強上疏,追訟熲功,靈帝詔熲妻子還本郡。   初,熲與皇甫威明、張然明,並知名顯達,京師稱為「涼州三明」雲。   贊曰:山西多猛,「三明」儷蹤。[一]戎驂糾結,塵斥河、潼。[二]規、奐審策,亟遏囂凶。文會志比,更相為容。段追兩狄,束馬縣鋒。紛紜騰突,谷靜山空。   注[一]儷,偶也。前書班固曰:「秦漢以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若白起、王翦、李廣、辛慶忌之流,皆山西人也。   注[二]潼,谷名。谷有水,曰潼水,即潼關。    校勘記   二一二九頁七行規乃上疏求乞自□按:殿本無「乞」字,王先謙謂無「乞」字是。   二一三一頁一行流血丹野殿本「丹」作「川」,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作「川」。   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丹野猶赤地也,本書公孫瓚傳有「流血丹水」語,與此同,作「丹」為是。   二一三一頁五行言國家不妄有□貶進退校補謂案文「妄」當作「聞」。   二一三二頁八行護羌校尉段熲坐征按「段」字原皆斗「□」,逕改正,後如此不悉出校記。   二一三二頁一一行臣生長邠岐按:「岐」原斗「歧」,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三三頁五行若求猛*(敵)**[將]*據汲本、殿本改。   二一三三頁一三行沉氐大豪滇昌饑恬等十餘萬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二十餘萬口」。   二一三四頁二行急使軍就道按:刊誤謂「軍」上少一字,或「督」或「領」也。   二一三五頁一五行才略兼優按:「兼」原斗「廉」,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三六頁二行欲退身避第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第」當作「弟」,避弟謂己避位而弟得辟召也,此事見風俗通過譽篇,下文「避第仕途」亦「弟」字之鬥。   二一三六頁五行及黨事大起至時人以為規賢按:校補謂此文九十一字當在「讓封不受」下。以所□乃張奐已坐黨禁錮歸田里後事,故稱奐為故大司農。據奐傳,奐之被禁錮,先因災應上疏追訟竇武、陳番,及言皇太后恩禮不接,觸宦官忌,事已在靈帝建寧二年四月矣,不應反列於桓帝永康元年前也。   二一三六頁七行時人以為規賢按:刊誤謂案文當作「以規為賢」。   二一三七頁一行誅鄧萬按:校補謂鄧萬即鄧萬世,章懷避唐諱,省去一「世」字。   二一三八頁一行敦煌*(酒)**[淵]*泉人也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酒泉郡名,非縣名,當作「淵泉」。漢志敦煌郡有淵泉縣,晉志作「深泉」,蓋避唐諱。章懷本亦當作「深」,後人妄改為「酒」耳。胡注通鑒雲奐敦煌淵泉人,胡所見本尚未鬥也。今據改。注同。   二一三八頁四行*(陽)**[瓜]*州晉昌縣汲本、殿本「陽」作「永」。按:刊誤謂「永」當作「瓜」。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閩本「永」作「陽」,考唐書地理志,晉昌縣屬瓜州,永陽二字俱誤。今據改。   二一三八頁五行時牟卿受書於張堪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張」字應作「周」字。   二一三八頁一四行金*(食)**[銀]*器名集解引洪頤粻說,謂中山經郭注,鐻,金銀器之名。李注「食」當是「銀」字之鬥。今據改。   二一四一頁八行天乃雷雨以風按:汲本、殿本「雨」作「電」。   二一四二頁一三行穰穰滿家按:「穰穰」原斗「禳禳」,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四三頁五行乃以五百金買其首以報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新序「首」作「骨」。案北史隱逸傳崔賾荅豫章王書「燕求馬首,□養□鳴」,知古本原有作「首」者。南史鄭鮮之傳「燕昭市骨而駿足至」,則仍作「骨」。且孔融與魏武論盛孝章書已云「燕君市駿馬之骨」,是作「骨」亦由來已久。疑新序自有南北本之別,唐起北方,章懷所據蓋是北本。   二一四三頁一六行奢非晉文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晉」續漢書作「桓」,據注引齊桓公事,疑本書亦元是「桓」字。   二一四四頁八行王愔文志按:殿本「文志」作「文字志」。   二一四五頁六行所在*[有]*能政據刊誤補。   二一四五頁八行*[會]*宗字子松據殿本補。   二一四六頁一行司徒尹*(訟)**[頌]*薦熲通鑒胡注謂桓帝紀「訟」作「頌」,作「頌」為是。今據改。注同。   二一四六頁一0行首虜五千餘人按:「千」原斗「十」,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四六頁一一行燒當種九十餘口詣熲降按:刊誤謂燒當一種不止九十餘口,其種中九十口降亦不足記,「十」當作「千」。   二一四八頁八行徒更招降按:「徒」字疑鬥,通鑒作「欲」。   二一四九頁五行乃令軍中張鏃利刃刊誤謂案文鏃非可張,未知何字。按:殿本考證謂通鑒「張」作「長」。   二一五0頁六行段熲*(曰)*傳*[曰]*據汲本改。   二一五一頁六行故*(宮)**[官]*縣邑更相通屬據汲本改。按:刊誤謂案文「宮」當作「官」,舊屯田營壁皆是故官也。   二一五三頁六行西縣屬天水郡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天水」應作「漢陽」,明帝永平十七年所改也。   ************後漢書卷六十六 陳王列傳 第五十六   陳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也。祖河東太守。蕃年十五,嘗閒處一室,而庭宇蕪穢。父友同郡薛勤來候之,謂蕃曰:「孺子何不灑埽以待賓客?」蕃曰:「大丈夫處世,當埽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勤知其有清世志,甚奇之。   初仕郡,舉孝廉,除郎中。遭母憂,□官行喪。服闋,刺史周景辟別駕從事,[一]   以諫爭不合,投傳而去。[二]後公府辟舉方正,皆不就。   注[一]續漢志曰:「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奉引,總錄觿事。」   注[二]投,□也。傳謂符也,音丁戀反。   太尉李固表薦,征拜議郎,再遷為樂安太守。[一]時李膺為青州刺史,名有威政,屬城聞風,皆自引去,蕃獨以清績留。郡人周璆,高絜之士。[二]前後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字而不名,特為置一榻,去則縣之。璆字孟玉,臨濟人,有美名。民有趙宣葬親而不閉埏隧,[三]因居其中,行服二十餘年,鄉邑稱孝,州郡數禮請之。郡內以薦蕃,蕃與相見,問及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所生。蕃大怒曰:「聖人制禮,賢者俯就,不肖企及。[四]且祭不欲數,以其易黷故也。[五]況乃寢宿頤藏,而孕育其中,誑時惑觿,誣污鬼神乎?」遂致其罪。   注[一]續漢志曰,樂安本名千乘,和帝更名也。   注[二]璆音仇。   注[三]埏隧,今人墓道也。杜預注左傳云:「掘地通路曰隧。」   注[四]禮記曰「三年之喪,可復父母之恩也。賢者俯而就之,不肖者企而及之。」   注[五]黷,媟也。禮記曰:「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   大將軍梁冀威震天下,時遣書詣蕃,有所請托,不得通,使者詐求謁,蕃怒,笞殺之,坐左轉修武令。稍遷,拜尚書。   時零陵、桂陽山賊為害,公卿議遣討之,又詔下州郡,一切皆得舉孝廉、茂才。   蕃上疏駁之曰:「昔高祖創業,萬邦息肩,撫養百姓,同之赤子。[一]今二郡之民,亦陛下赤子也。致令赤子為害,豈非所在貪虐,使其然乎?宜嚴□三府,隱核牧守令長,其有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即便舉奏,更選清賢奉公之人,能班宣法令情在愛惠者,可不勞王師,而腢賊弭息矣。又三署郎吏二千餘人,三府掾屬過限未除,但當擇善而授之,簡惡而去之。   豈煩一切之詔,以長請屬之路乎!」以此忤左右,故出為豫章太守。性方峻,不接賓客,士民亦畏其高。[二]征為尚書令,送者不出郭門。   注[一]尚書曰:「若保赤子,唯人其康乂。」   注[二]蕃喪妻,鄉人畢至,唯許子將不往,曰:「仲舉性峻,峻則少通,故不造也。」   遷大鴻臚。會白馬令李雲抗疏諫,桓帝怒,當伏*[重]*誅。蕃上書救雲,坐免歸田里。   復征拜議郎,數日遷光祿勳。時封賞踰制,內寵猥盛,蕃乃上疏諫曰:「臣聞有事社稷者,社稷是為;有事人君者,容悅是為。今臣蒙恩聖朝,備位九列,見非不諫,則容悅也。夫諸侯上象四七,垂耀在天,下應分土,藩屏上國。[二]   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而聞追錄河南尹鄧萬世父遵之微功,更爵尚書令黃鑈先人之絕封,近習以非義授邑,左右以無功傳賞,授位不料其任,裂土莫紀其功,至乃一門之內,侯者數人,故緯象失度,陰陽謬序,稼用不成,民用不康。   臣知封事已行,言之無及,誠欲陛下從是而止。又比年收斂,十傷五六,萬人饑寒,不聊生活,而采女數千,食肉衣綺,脂油粉黛,不可貲計。[二]鄙諺言『盜不過五女門』,以女貧家也。今後宮之女,豈不貧國乎!是以傾宮嫁而天下化,[三]楚女悲而西宮災。[四]且聚而不御,必生憂悲之感,以致並隔水旱之困。夫獄以禁止奸違,官以稱才理物。若法虧於平,官失其人,則王道有缺。而令天下之論,皆謂獄由怨起,爵以賄成。   夫不有臭穢,則蒼蠅不飛。陛下宜采求失得,擇從忠善。尺一選舉,委尚書三公,[五]使□責誅賞,各有所歸,豈不幸甚!」帝頗納其言,為出宮女五百餘人,但賜鑈爵關內侯,而萬世南鄉侯。   注[一]上象四七,謂二十八宿各主諸侯之分野,故曰下應分土,言皆以輔王室也。   注[二]貲,量也。   注[三]帝王紀曰「紂作傾宮,多采美女以充之。武王伐殷,乃歸傾宮之女於諸侯」也。   注[四]公羊傳曰:「西宮災。」何休注云:「時僖公為齊桓所脅,以齊媵為嫡,楚女廢居西宮,而不見恤,悲愁怨曠所生。」   注[五]尺一謂板長尺一,以寫詔書也。   延熹六年,車駕幸廣*(城)**[成]*校獵。[一]蕃上疏諫曰:「臣聞人君有事於苑囿,唯仲秋西郊,順時講武,殺禽助祭,以敦孝敬。如或違此,則為肆縱。故□陶戒舜『無教逸游』,[二]周公戒成王『無盤於游田』。[三]虞舜、成王猶有此戒,況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時,尚宜有節,況當今之世,有三空之□哉!田野空,朝廷空,倉庫空,是謂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離散,是陛下焦心毀顏,坐以待旦之時也。豈宜揚旗曜武,騁心輿馬之觀乎!又*(前)*秋*[前]*多雨,民始種麥。今失其勸種之時,而令給驅禽除路之役,非賢聖恤民之意也。   齊景公欲觀於海,放乎琅邪,晏子為陳百姓惡聞旌旗輿馬之音,舉首嚬眉之感,景公為之不行。周穆王欲肆車轍馬跡,祭公謀父為誦祈招之詩,以止其心。誠惡逸游之害人也。」[四]   書奏不納。   注[一]廣*(城)**[成]*,苑名,在今汝州梁縣西也。   注[二]尚書咎繇謨曰:「無教逸欲有邦。」   注[三]尚書無逸篇之言。   注[四]祭公,祭國公,為周卿士。謀父,名也。祈招,逸詩也。左傳曰:「昔周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其詩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刑人之力,而無醉飽之心。』」自蕃為光祿勳,與五官中郎將黃琬共典選舉,不偏權富,而為埶家郎所譖訴,坐免歸。頃之,征為尚僕射,轉太中大夫。八年,代楊秉為太尉。蕃讓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一]臣不如太常胡廣。齊七政,訓五典,臣不如議郎王暢。聰明亮達,文武兼姿,臣不如□刑徒李膺。」帝不許。   注[一]詩大雅也。言成王令德,不過誤,不遺失,循用舊典文章,謂周公之禮法也。   中常侍蘇康、管霸等復被任用,遂排陷忠良,共相阿媚。大司農劉佑、廷尉馮緄、[一]河南尹李膺,皆以忤旨,為之抵罪。蕃因朝會,固理膺等,請加原宥,升之爵任。言及反覆,誠辭懇切。帝不聽,因流涕而起。時小黃門趙津、南陽大猾張*(汜)**[泛]*等,奉事中官,乘埶犯法,二郡太守劉□、成□考案其罪,雖經赦令,而並竟考殺之。宦官怨恚,有司承旨,遂奏□、□罪當□市。又山陽太守翟超,沒入中常侍侯覽財產,東海相黃浮,誅殺下邳令徐宣,超、浮並坐髡鉗,輸作左校。蕃與司徒劉矩、司空劉茂共諫請□、□、超、浮等,帝不悅。有司劾奏之,矩、茂不敢復言。蕃乃獨上疏曰:「臣聞齊桓修霸,務為內政;[二]春秋於魯,小惡必書。[三]宜先自整□,後以及人。今寇賊在外,四支之疾;內政不理,心腹之患。臣寢不能寐,食不能飽,實憂左右日親,忠言以疏,內患漸積,外難方深。陛下超從列侯,繼承天位。[四]小家畜產百萬之資,子孫尚恥愧失其先業,況乃產兼天下,受之先帝,而欲懈怠以自輕忽乎?誠不愛己,不當念先帝得之勤苦邪?前梁氏五族,毒□海內,[五]天啟聖意,收而戮之,天下之議,冀當小平。明鑒未遠,覆車如昨,而近習之權,復相扇結。小黃門趙津、大猾張*(汜)**[泛]*等,肆行貪虐,奸媚左右,前太原太守劉□、南陽太守成□,糾而戮之。雖言赦後不當誅殺,原其誠心,在乎去惡。至於陛下,有何悁悁?[六]而小人道長,營惑聖聽,遂使天威為之發怒。如加刑□,已為過甚,況乃重罰,令伏歐刀乎!又前山陽太守翟超、東海相黃浮,奉公不橈,疾惡如讎,超沒侯覽財物,浮誅徐宣之罪,並蒙刑坐,不逢赦恕,覽之從橫,沒財已幸;宣犯釁過,死有餘辜。   昔丞相申屠嘉召責鄧通,洛陽令董宣折辱公主,而文帝從而請之,光武加以重賞,[七]未聞二臣有專命之誅。而今左右腢豎,惡傷黨類,妄相交構,致此刑譴。聞臣是言,當復□訴。陛下深宜割塞近習豫政之源,引納尚書朝省之事,公卿大官,五日壹朝,[八]簡練清高,斥黜佞邪。如是天和於上,地洽於下,休禎符瑞,豈遠乎哉!陛下雖厭毒臣言,凡人主有自勉強,敢以死陳。」帝得奏愈怒,竟無所納。朝廷觿庶莫不怨之。宦官由此疾蕃彌甚,選舉奏議,輒以中詔譴卻,長*(吏)**[史]*已下多至抵罪。猶以蕃名臣,不敢加害。   □字文理,高唐人。[九]□字幼平,陝人。並有經術稱,處位敢直言,多所搏擊,知名當時,皆死於獄中。   注[一]音古本反。   注[二]國語曰:「桓帝問管仲曰:『安國可乎?』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大國亦如之。若欲速得志於天下諸侯,則可以隱令,可以寄政。』公曰:   『隱令寄政若何?』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注[三]公羊傳莊公四年,公及齊人狩於郜,譏其與讎狩也。僖公二十年,新作南門,譏其奢也。故曰「小惡必書」也。   注[四]言桓帝以蠡吾侯即位。   注[五]五侯謂胤、讓、淑、忠、戟五人,與冀同時誅。事見冀傳也。   注[六]說文曰:「悁悁,恚忿。」   注[七]文帝時,太中大夫鄧通愛幸,居上旁有怠嫚禮。氶相申屠嘉入朝,因見之,為檄召通。通至,嘉曰:「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通頓首,首盡出血。文帝使使召通,而謝丞相曰「吾弄臣,君釋之」也。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匿主家,吏追不得。公主出,宣駐車叩馬,以刀畫地數主。主言於帝,帝賜宣錢三十萬。語見董宣傳。   注[八]宣帝五日一聽事,自丞相已下,各敷奏其言。   注[九]高唐,縣名,今博州縣也。   九年,李膺等以黨事下獄考實。蕃因上疏極諫曰:「臣聞賢明之君,委心輔佐;   亡國之主,諱聞直辭。故湯武雖聖,而興於伊呂;桀紂迷惑,亡在失人。[一]   由此言之,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同體相須,共成美惡者也。[二]伏見前司隸校尉李膺、太僕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無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橫加考案,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聾盲一世之人,與秦焚書坑儒,何以為異?[三]昔武王克殷,表閭封墓,[四]今陛下臨政,先誅忠賢。遇善何薄?待惡何優?夫讒人似實,巧言如簧,[五]使聽之者惑,視之者昏。夫吉凶之□,存乎識善;成敗之機,在於察言。人君者,攝天地之政,秉四海之維,舉動不可以違聖法,進退不可以離道規。謬言出口,則亂及八方,何況髡無罪於獄,殺無辜於市乎!昔禹巡狩蒼梧,見市殺人,下車而哭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故其興也勃焉。[六]又青、徐炎旱,五穀損傷,民物流遷,茹菽不足。[七]而宮女積於房掖,國用盡於羅紈,外戚私門,貪財受賂,所謂『祿去公室,政在大夫』。[八]昔春秋之末,周德衰微,數十年閒無復災眚者,天所□也。[九]天之於漢,悢悢無已,[一0]故慇勤示變,以悟陛下。除妖去孽,實在修德。臣位列台司,憂責深重,不敢尸祿惜生,坐觀成敗。如蒙采錄,使身首分裂,異門而出,所不恨也。」[一一]帝諱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遂策免之。   注[一]關龍逢,桀臣。王子比干,紂諸父。二人並諫,悉皆誅死。   注[二]前書曰「君為元首,臣為股肱,明其一體相須而成」也。   注[三]秦始皇時,丞相李斯上言曰:「天下已定,百姓力農。今諸生好古,惑亂黔首,臣請史官非秦記及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燒之。」事見史記。   □宏詔定古文官書序曰:「秦既焚書,患苦天下不從所改更,而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人。乃密令種瓜於驪山坑谷中溫處,瓜實,詔博士說之,人人不同。   乃令就視,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之,終乃無聲。」今新豐縣溫湯處號愍儒鄉。湯西有馬谷,西岸有坑,古老相傳以為秦坑儒處也。   注[四]史記武王克殷,命畢公表商容之閭,閎夭封比干之墓也。   注[五]詩小雅曰:「巧言如簧,顏之厚矣。」簧,笙簧也。言讒人之口以喻笙簧也。   注[六]說菀曰:「禹見罪人,下車泣而問之。左右曰:『夫罪人不順,故使殺焉,君王何為痛之至此也!』禹曰:『堯舜之人,皆以堯舜之心為心。今寡人為君也,百姓各自以其心,是以痛之。』」書曰:「百姓有罪,在予一人。」左傳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杜預注曰:「勃,盛也。」   注[七]廣雅曰:「茹,食也。」   注[八]論語孔子之言也。   注[九]春秋感精符曰:「魯哀公政亂,絕無日食,天不譴告也。」   注[一0]悢悢猶眷眷也。   注[一一]谷梁傳曰「公會齊侯於頰谷,齊人使擾施舞於魯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當死。』使司馬行法焉,首足異門而出」也。   永康元年,帝崩。竇後臨朝,詔曰:「夫民生樹君,使司牧之,必須良佐,以固王業。[一]前太尉陳蕃,忠清直亮。其以蕃為太傅,錄尚書事。」時新遭大喪,國嗣未立,諸尚書畏懼權官,托病不朝。蕃以書責之曰:「古人立節,事亡如存。   [二]今帝祚未立,政事日蹙,諸君柰何委荼蓼之苦,息偃在默?[三]於義不足,焉得仁乎!」諸尚書惶怖,皆起視事。   注[一]前書谷永曰「臣聞天生蒸人,不能相持,為立王者以統理之*(故)*」也。   注[二]言人主雖亡,法度尚存,當行之與不亡時同,故曰「如存」。前書爰盎曰「主在與在,主亡與亡」也。   注[三]詩國風曰:「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周頌曰:「未堪家多難,予又集於蓼。」   靈帝即位,竇太后復優詔蕃曰:「蓋□功以勸善,表義以厲俗,無德不報,大雅所歎。[一]太傅陳蕃,輔弼先帝,出內累年。[二]忠孝之美,德冠本朝;謇愕之操,華首彌固。[三]今封蕃高陽鄉侯,食邑三百戶。」蕃上疏讓曰:「使者即臣廬,授高陽鄉侯印綬,[四]臣誠悼心,不知所裁。臣聞讓,身之文,德之昭也,然不敢盜以為名。竊惟割地之封,功德是為。臣孰自思省,前後歷職,無它異能,合亦食祿,不合亦食祿。臣雖無素絜之行,竊慕『君子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五]若受爵不讓,掩面就之,[六]使皇天震怒,災流下民,於臣之身,亦何所寄?顧惟陛下哀臣朽老,戒之在得。」[七]竇太后不許,蕃復固讓,章前後十上,竟不受封。   注[一]詩大雅曰:「無言不讎,無德不報。」   注[二]內音納。尚書曰「出納朕命」也。   注[三]齊宣王對閭丘滘曰:「夫士亦華發墮顛而後可用。」見新序。   注[四]既,就也。   注[五]論語孔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注[六]詩小雅曰「受爵不讓,至於已斯亡。」注云:「爵祿不以相讓,故怨禍及之」也。   注[七]論語孔子曰:「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注云:「得,貪也。」   初,桓帝欲立所幸田貴人為皇后。蕃以田氏卑微,竇族良家,爭之甚固。帝不得已,乃立竇後。及後臨朝,故委用於蕃。蕃與後父大將軍竇武,同心盡力,徵用名賢,共參政事,天下之士,莫不延頸想望太平。而帝乳母趙嬈,旦夕在太后側,[一]中常侍曹節、王甫等與共交構,諂事太后。太后信之,數出詔命,有所封拜,及其支類,多行貪虐。蕃常疾之,志誅中官,會竇武亦有謀。蕃自以既從人望而德於太后,必謂其志可申,乃先上疏曰:「臣聞言不直而行不正,則為欺乎天而負乎人。危言極意,則腢凶側目,禍不旋踵。鈞此二者,臣寧得禍,不敢欺天也。今京師囂囂,道路諠嘩,言侯覽、曹節、公乘昕、王甫、鄭□等與趙夫人諸女尚書並亂天下。[二]附從者升進,忤逆者中傷。[三]方今一朝腢臣,如河中木耳,泛泛東西,耽祿畏害。陛下前始攝位,順天行誅,蘇康、管霸並伏其辜。是時天地清明,人鬼歡喜,柰何數月復縱左右?元惡大奸,莫此之甚。今不急誅,必生變亂,傾危社稷,其禍難量。願出臣章宣示左右,並令天下諸奸知臣疾之。」太后不納,朝廷聞者莫不震恐。蕃因與竇武謀之,語在武傳。   注[一]嬈音乃了反。   注[二]趙夫人即趙嬈也。女尚書,宮內官也。   注[三]前書劉向上書論王鳳曰「稱譽者登進,忤恨者誅傷」也。   及事洩,曹節等矯詔誅武等。蕃時年七十餘,聞難作,將官屬諸生八十餘人,並拔刃突入承明門,攘臂呼曰:「大將軍忠以衛國,黃門反逆,何雲竇氏不道邪?」   王甫時出,與蕃相迕,[一]適聞其言,而讓蕃曰:「先帝新□天下,山陵未成,竇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門三侯?又多取掖庭宮人,作樂飲燕,旬月之閒,貲財億計。大臣若此,是為道邪?公為棟樑,枉橈阿黨,復焉求賊!」遂令收蕃。   蕃拔□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圍之數十重,遂執蕃送黃門北寺獄。黃門從官騶[二]蹋踧蕃曰:「死老魅!復能損我曹員數,奪我曹稟假不?」即日害之。   徙其家屬於比景,宗族、門生、故吏皆斥免禁錮。   注[一]迕猶遇也。   注[二]騶,騎士也。   蕃友人陳留朱震,時為銍令,[一]聞而□官哭之,收葬蕃屍,匿其子逸於甘陵界中。事覺系獄,合門桎梏。震受考掠,誓死不言,故逸得免。後黃巾賊起,大赦黨人,乃追還逸,官至魯相。   注[一]銍,縣,屬沛郡。   震字伯厚,初為州從事,奏濟陰太守單匡臧罪,並連匡兄中常侍車騎將軍超。   桓帝收匡下廷尉,以譴超,超詣獄謝。三府諺曰:「車如雞棲馬如狗,疾惡如風朱伯厚。」   論曰:桓、靈之世,若陳蕃之徒,鹹能樹立風聲,抗論惛俗。而驅馳嶮□之中,與刑人腐夫同朝爭衡,[一]終取滅亡之禍者,彼非不能絜情志,違埃霧也。[二]   愍夫世士以離俗為高,而人倫莫相恤也。以遯世為非義,故屢退而不去;以仁心為己任,雖道遠而彌厲。[三]及遭際會,協策竇武,自謂萬世一遇也。懍懍乎伊、望之業矣![四]功雖不終,然其信義足以攜持民心。漢世亂而不亡,百餘年閒,數公之力也。   注[一]前書班固曰:「相與提衡。」音義云:「衡,平也。言二人齊也。」   注[二]違,避也。   注[三]論語曰:「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注[四]懍懍,有風采之貌也。   王允字子師,太原祁人也。[一]世仕州郡為冠蓋。同郡郭林宗嘗見允而奇之,曰:「王生一日千里,王佐才也。」[二]遂與定交。   注[一]祁,今并州縣也。   注[二]史記曰,田光謂燕太子丹曰:「臣聞驥壯盛之時,一日千里;至其老也,駑馬先之。」   年十九,為郡吏。時小黃門晉陽趙津貪橫放恣,為一縣巨患,允討捕殺之。而津兄弟諂事宦官,因緣譖訴,桓帝震怒,征太守劉□,遂下獄死。允送喪還平原,終畢三年,然後歸家。復還仕,郡人有路佛者,少無名行,而太守王球召以補吏,允犯顏固爭,球怒,收允欲殺之。刺史鄧盛聞而馳傳闢為別駕從事。   允由是知名,而路佛以之廢□。   允少好大節,有志於立功,常習誦經傳,朝夕試馳射。三公並辟,以司徒高第為侍御史。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特選拜豫州刺史。辟荀爽、孔融等為從事,上除禁黨。討擊黃巾別帥,大破之,與左中郎將皇甫嵩、右中郎將朱□等受降數十萬。於賊中得中常侍張讓賓客書疏,與黃巾交通,允具發其奸,以狀聞。靈帝責怒讓,讓叩頭陳謝,竟不能罪之。而讓懷協忿怨,以事中允。[一]明年,遂傳下獄。[二]   注[一]中,傷也。   注[二]傳,逮也。   會赦,還復刺史。旬日閒,復以它罪被捕。司徒楊賜以允素高,不欲使更楚辱,[一]乃遣客謝之曰:「君以張讓之事,故一月再征。凶慝難量,幸為深計。」[二]   又諸從事好氣決者,共流涕奉藥而進之。允厲聲曰:「吾為人臣,獲罪於君,當伏大辟以謝天下,豈有乳藥求死乎!」投杯而起,出就檻車。既至廷尉,左右皆促其事,朝臣莫不歎息。大將軍何進、太尉袁隗、司徒楊賜共上疏請之曰:「夫內視反聽,則忠臣竭誠;寬賢矜能,則義士厲節。[三]是以孝文納馮唐之說,[四]   晉悼宥魏絳之罪。[五]允以特選受命,誅逆撫順,曾未期月,州境澄清。方欲列其庸勳,請加爵賞,而以奉事不當,當肆大戮。責輕罰重,有虧觿望。臣等備位宰相,不敢寢默。誠以允宜蒙三槐之聽,以昭忠貞之心。」[六]書奏,得以減死論。是冬大赦,而允獨不在宥,三公鹹復為言。至明年,乃得解釋。是時宦者橫暴,睚□觸死。[七]允懼不免,乃變易名姓,轉側河內、陳留閒。[九]   注[一]更,經也。楚,苦痛。   注[二]深計謂令自死。   注[三]內視,自視也。反聽,自聽也。言皆恕己,不責於人也。   注[四]文帝時,魏尚為雲中守,下吏免。馮唐為郎中署長,奏言曰:「臣聞魏尚為雲中守,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帝即日赦尚復為雲中太守。   注[五]左傳曰,晉悼公之弟楊干亂行於曲梁,魏絳戮其僕。公怒之。絳曰:「臣聞師觿以順為武,軍事有死無犯為敬。臣懼其死,以及楊干,無所逃罪。」公曰:「寡人有弟不能教訓,使干大命,寡人之過也。子無重寡人之過。」與之禮食,使佐新軍。   注[六]周禮朝士職,三槐、九□,公卿於下聽訟,故曰「三槐之聽」。   注[七]睚音五懈反。□音士懈反。前書曰:「原涉好殺,睚□於塵中,觸死者甚多。」   注[八]轉側猶去來也。   及帝崩,乃奔喪京師。時大將軍何進欲誅宦官,召允與謀事,請為從事中郎,轉河南尹。獻帝即位,拜太僕,再遷守尚書令。   初平元年,代楊彪為司徒,守尚書令如故。及董卓遷都關中,允悉收斂蘭台、石室圖書秘緯要者以從。既至長安,皆分別條上。又集漢朝舊事所當施用者,一皆奏之。經籍具存,允有力焉。時董卓尚留洛陽,朝政大小,悉委之於允。   允矯情屈意,每相承附,卓亦推心,不生乖疑,故得扶持王室於危亂之中,臣主內外,莫不倚恃焉。   允見卓禍毒方深,篡逆已兆,密與司隸校尉黃琬、尚書鄭公業等謀共誅之。乃上護羌校尉楊瓚行左將軍事,執金吾士孫瑞為南陽太守,並將兵出武關道,以討袁術為名,實欲分路征卓,而後拔天子還洛陽。卓疑而留之,允乃引內瑞為僕射,瓚為尚書。   二年,卓還長安,錄入關之功,封允為溫侯,食邑五千戶。固讓不受。士孫瑞說允曰:「夫執謙守約,存乎其時。公與董太師並位俱封,而獨崇高節,豈和光之道邪?」[一]允納其言,乃受二千戶。   注[一]老子曰:「和其光,同其塵。」   三年春,連雨六十餘日,允與士孫瑞、楊瓚登台請霽,復結前謀。[一]瑞曰:「自歲末以來,太陽不照,霖雨積時,月犯執法,[二]彗孛仍見,晝陰夜陽,霧氣交侵,此期應促盡,內發者勝。幾不可後,公其圖之。」允然其言,乃潛結卓將呂布,使為內應。會卓入賀,呂布因刺殺之。語在卓傳。[三]   注[一]說文曰:「霽,雨止也。」郭璞曰:「南陽人呼雨止曰霽。」   注[二]執法,星名。史記曰「太微南四星曰執法」也。   注[三]帝時疾愈,故入賀也。   允初議赦卓部曲,呂布亦數勸之。既而疑曰:「此輩無罪,從其主耳。今若名為惡逆而特赦之,適足使其自疑,非所以安之之道也。」呂布又欲以卓財物班賜公卿、將校,允又不從。而素輕布,以□客遇之。布亦負其功勞,多自誇伐,既失意望,漸不相平。   允性剛稜疾惡,[一]初懼董卓豺狼,故折節圖之。卓既殲滅,自謂無復患難,及在際會,每乏溫潤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權宜之計,是以腢下不甚附之。   注[一]稜,威稜也,力登反。   董卓將校及在位者多涼州人,允議罷其軍。或說允曰:「涼州人素憚袁氏而畏關東。今若一旦解兵*(關東)*,則必人人自危。可以皇甫義真為將軍,就領其觿,因使留陝以安撫之,而徐與關東通謀,以觀其變。」允曰:「不然。關東舉義兵者,皆吾徒耳。今若距險屯陝,雖安涼州,而疑關東之心,甚不可也。」時百姓訛言,當悉誅涼州人,遂轉相恐動。其在關中者,皆擁兵自守。更相謂曰:「丁彥思、蔡伯喈但以董公親厚,並尚從坐。今既不赦我曹,而欲解兵,今日解兵,明日當復為魚肉矣。」卓部曲將李傕、郭汜等先將兵在關東,因不自安,遂合謀為亂,攻圍長安。城陷,呂布奔走。布駐馬青瑣門外,[一]招允曰:「公可以去乎?」允曰:「若蒙社稷之靈,上安國家,吾之願也。如其不獲,則奉身以死之。朝廷幼少,恃我而已,[二]臨難苟免,吾不忍也。努力謝關東諸公,勤以國家為念。」   注[一]前書音義曰:「以青畫戶邊鏤中,天子制也。」   注[一]朝廷謂天子也。   初,允以同郡宋翼為左馮翊,王宏為右扶風。是時三輔民庶熾盛,兵谷富實,李傕等欲即殺允,懼二郡為患,乃先征翼、宏。宏遣使謂翼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今日就征,明日俱族。計將安出?」翼曰:「雖禍福難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宏曰:「義兵鼎沸,在於董卓,況其黨與乎!若舉兵共討君側惡人,山東必應之,此轉福為福之計也。」翼不從。宏不能獨立,遂俱就征,下廷尉。傕乃收允及翼、宏,並殺之。   允時年五十六。長子侍中蓋、次子景、定及宗族十餘人皆見誅害,唯兄子晨、陵得脫歸鄉里。天子感慟,百姓喪氣,莫敢收允屍者,唯故吏平陵令趙戩□官營喪。[一]   注[一]戩音翦。   王宏字長文,少有氣力,不拘細行。初為弘農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買爵位者,雖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殺數十人,威動鄰界。素與司隸校尉胡種有隙,及宏下獄,種遂迫促殺之。宏臨命詬[一]曰:「宋翼豎儒,不足議大計。   [二]胡種樂人之禍,禍將及之。」種後眠輒見宏以杖擊之,因發病,數日死。   注[一]詬,罵也,音火豆反。   注[二]豎者,言賤劣如僮豎。   後遷都於許,帝思允忠節,使改殯葬之,遣虎賁中郎將奉策弔祭,賜東園秘器,贈以本官印綬,送還本郡。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食邑三百戶。   士孫瑞字君策,扶風人,頗有才謀。瑞以允自專討董卓之勞,故歸功不侯,所以獲免於難。後為國三老、光祿大夫。每三公缺,楊彪、皇甫嵩皆讓位於瑞。   興平二年,從駕東歸,為亂兵所殺。   趙戩字叔茂,長陵人,性質正多謀。初平中,為尚書,典選舉。董卓數欲有所私授,戩輒堅拒不聽,言色強厲。卓怒,召將殺之,觿人悚慄,而戩辭貌自若。   卓悔,謝釋之。長安之亂,容於荊州,劉表厚禮焉。及曹操平荊州,乃辟之,執戩手曰:「恨相見晚。」卒相國鍾繇長史。[一]   注[一]鍾繇字符常,魏太祖時為相國。   論曰:士雖以正立,亦以謀濟。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引其權,伺其閒而敝其罪,當此之時,天子懸解矣。[一]而終不以猜忤為釁者,知者本於忠義之誠也。故推卓不為失正,分權不為苟冒,伺閒不為狙詐。及其謀濟意從,則歸成於正也。   注[一]莊子曰:「斯所謂帝之懸解。」懸解喻安泰也。   贊曰:陳蕃蕪室,志清天綱。人謀雖緝,幽運未當。[一]言觀殄瘁,曷非雲亡?   [二]子師圖難,晦心傾節。[三]功全元丑,身殘餘孽。時有隆夷,事亦工拙。[四]   注[一]緝,合也。易下系曰:「人謀鬼謀。」言蕃設謀雖合,而冥運未符也。   注[二]殄,盡也。瘁,病也。言國將殄瘁,豈不由賢人云亡乎?詩大雅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也。   注[三]謂矯性屈意於董卓。   注[四]誅卓為工,被殺為拙也。    校勘記   二一六0頁七行埏隧今人墓道也按:汲本「人」作「入」。   二一六0頁一一行稍遷拜尚書按:校補謂案文「拜」上當有「召」字。   二一六一頁六行當伏*[重]*誅據汲本、殿本補。   二一六二頁一行而令天下之論按: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   二一六二頁九行車駕幸廣*(城)**[成]*校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城」當作「成」,馬融上廣成頌,即此。   今據改。注同。   二一六二頁一0行無教逸游按:「教」原斗「放」,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六二頁一二行有三空之□哉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四五二引本書,「□」作「危」。   二一六二頁一三行又*(前)*秋*[前]*多雨據殿本改。   二一六三頁一0行文武兼姿按:刊誤謂姿是姿貌,此當作「資」。   二一六三頁一五行時小黃門趙津按:錢大昕謂據王允傳稱「小黃門晉陽趙津」,此傳「小黃門」下無「晉陽」字,則「二郡」文不可通矣。   二一六三頁一五行南陽大猾張*(汜)**[泛]*據汲本、殿本改。下同。按:岑晊傳作「張泛」,泛與泛同。   二一六四頁一行而並竟考殺之按:刊誤謂案漢、魏鞠獄皆云「考竟」,此誤倒。   二一六四頁三行蕃與司徒劉矩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雲時胡廣為司徒,非矩也,棟案劉愷傳,考異非也。今按:劉矩未嘗為司徒,考異說是。劉愷傳亦誤,參閱劉愷傳校記。   二一六四頁一一行營惑聖聽按:何焯校本改「營」為「熒」。   二一六五頁四行長*(吏)**[史]*已下多至抵罪刊誤謂案文「吏」當作「史」,太尉府有長史,故因蕃見譴也。今據改。   二一六五頁五行□字幼平陝人按:「陝」原斗「陜」,逕據汲本改正。   二一六七頁一一行說菀曰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苑菀通。   二一六八頁七行不能相持殿本「持」作「治」。按:「治」作「持」,避唐諱改。   二一六八頁七行為立王者以統理之*(故)*也據殿本刪,與前書谷永傳合。   二一六八頁八行法度尚存按:汲本、殿本「存」作「在」。   二一六八頁一五行使皇天震怒按:「震」原斗「振」,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七一頁七行並連匡兄中常侍車騎將軍超按:校補謂宦者傳又謂匡為超弟之子。   二一七一頁一一行而人倫莫相恤也按:李慈銘謂治要「莫」下有「能」字,當據增。   二一七一頁一一行及遭際會按:李慈銘謂治要「遭」下有「值」字,當據增。   二一七二頁一0行復還仕郡人有路佛者按:張森楷謂「郡」下當更有一「郡」字。   二一七二頁一三行上除禁黨按:李慈銘謂「禁黨」當作「黨禁」。   二一七三頁二行而讓懷協忿怨汲本、殿本「協」作「挾」。按:協挾古字通,黨錮傳「懷經協術」,黃瓊傳「黃門協邪」,皆借「協」為「挾」也。   二一七三頁三行明年遂傳下獄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明年」二字衍,蓋黃巾起事及允之討擊黃巾別帥,發張讓之奸,皆中平元年二三月事,下獄會赦,還復剌史,旬日閒復以它罪被補,仍不出元年三月也。   二一七三頁九行太尉袁隗司徒楊賜通鑒考異謂隗、賜時皆不為此官,恐誤。按:   通鑒系此事於中平元年冬十二月,故考異云然。柳從辰謂隗、賜之與何進共上疏請,乃在元年二三月閒,其時袁隗為司徒,楊賜為太尉,不過官名互誤耳。   二一七六頁八行今若一旦解兵*(關東)*刊誤謂案文多「關東」二字。今據刪。   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作「解兵開關」。   二一七六頁一一行丁彥思蔡伯喈但以董公親厚並尚從坐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丁彥思不知何人,陳、范二史於卓傳俱不載,裴松之注極詳,亦不及此。又引王補說,謂通鑒無「丁彥思」三字。   二一七八頁三行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黑」作「異」。   二一七八頁四行士孫瑞字君策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策」一作「榮」,見三輔決錄。   ************後漢書卷六十七 黨錮列傳 第五十七   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言嗜惡之本同,而遷染之塗異也。[一]夫刻意則行不肆,牽物則其志流。[二]是以聖人導人理性,裁抑宕佚,慎其所與,節其所偏,雖情品萬區,質文異數,至於陶物振俗,其道一也。[三]叔末澆訛,王道陵缺,[四]而猶假仁以效己,憑義以濟功。舉中於理,則強梁簡氣;片言違正,則□台解情。蓋前哲之遺塵,有足求者。[五]   注[一]嗜猶好也。惡音烏故反。言人好惡,各有本性,遷染者,由其所習。尚書曰:「唯人生厚,因物有遷。」墨子曰:「墨子見染絲者,泣而歎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故染不可不慎也。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湯染於伊尹,故王天下;殷紂染於惡來,故國殘身死,為天下僇。』」注[二]刻意,刻削其意不得自恣也。莊子曰:「刻意尚行,離時異俗。」行音下孟反。肆猶族縱也。牽物謂為物所牽制,則其志流宕忘反也。淮南子曰:「非拘緊牽連於物,而不與推移也。」   注[三]陶謂陶治以成之。管子曰:「夫法之制人,猶陶之於埴,冶之於金也。」   埴音植。   注[四]叔末猶季末也。謂當春秋之時。   注[五]褫猶奪也,音直紙反。□台,賤人也。齊侯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征。」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遂使屈完與齊盟於召陵。此強梁褫氣也。又晉呂甥、卻苪將焚公宮而殺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曰:「汝為惠公來求殺余,命汝三宿,汝中宿而至。雖君有命,何其速也?」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   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此為□台解情也。並見左傳。   霸德既衰,狙詐萌起。[一]強者以決勝為雄,弱者以詐劣受屈。至有畫半策而綰萬金,開一說而錫琛瑞。[二]或起徒步而仕執珪,解草衣以升卿相。[三]士之飾巧馳辯,以要能釣利者,不期而景從矣。[四]自是愛尚相奪,與時回變,其風不可留,其敝不能反。   注[一]霸德衰謂六國時也。狙音七余反。廣雅曰:「狙,獮猴也。」以其多詐,故比之也。   注[二]蘇秦說趙王,賜白壁百雙,黃金萬鎰。虞卿一見趙王,賜白璧一雙,黃金百鎰。見史記及戰國策。   注[三]史記曰,楚惠王言「莊舄,越之鄙細人也,今仕楚執珪,貴富矣」。解草衣謂范睢、蔡澤之類。   注[四]韓子李斯曰「韓非飾辯詐謀,以釣利於秦」也。賈誼過秦曰「贏糧而景從」也。   及漢祖杖□,武夫□興,憲令寬賒,文禮簡闊,緒餘四豪之烈,人懷陵上之心,[一]輕死重氣,怨惠必讎,令行私庭,權移匹庶,任俠之方,成其俗矣。[二]   自武帝以後,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守文之徒,盛於時矣。   [三]至王莽專偽,終於篡國,忠義之流,恥見纓紼,遂乃榮華丘壑,甘足枯槁。   [四]雖中興在運,漢德重開,而保身懷方,彌相慕襲,去就之節,重於時矣。[五]   逮桓靈之閒,主荒政繆,國命委於閹寺,士子羞與為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遂乃激揚名聲,互相題拂,品核公卿,裁量執政,婞直之風,於斯行矣。[六]   注[一]四豪謂信陵君魏公子無忌、平原君趙勝、春申君黃歇、孟嘗君田文。前書班固曰:「游談者以四豪為稱首。」   注[二]前書音義曰:「相與信為任,同是非為俠,所謂權行州域,力折公侯者也。」   注[三]武帝詔求賢良,於是公孫弘、董仲舒等出焉。宣帝時,集諸儒於石渠閣,講論六蓺。召五經名儒太子蕭望之等大議殿中,平公羊、谷梁同異,同己者朋黨之,異己者攻伐之。劉歆書曰:「黨同門,妒道真。」   注[四]謂襲勝、薛方、郭欽、蔣詡之類,並隱居不應莽召。   注[五]謂逢萌、嚴光、周黨、尚長之屬。   注[六]婞,狠也,音邢鼎反。   夫上好則下必甚,矯枉故直必過,其理然矣。[一]若范滂、張儉之徒,清心忌惡,終陷黨議,不其然乎?   注[一]禮記曰:「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令,從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矯,正也。正枉必過其直,見孟子。   初,桓帝為蠡吾侯,受學於甘陵周福,及即帝位,擢福為尚書。時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當朝,鄉人為之謠曰:「天下規矩房伯武,因師獲印周仲進。」二家賓客,互相譏揣,[一]遂各樹朋徒,漸成尤隙,由是甘陵有南北部,黨人之議,自此始矣。   後汝南太守宗資任功曹范滂,南陽太守成□亦委功曹岑晊,[二]二郡又為謠曰:   「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太守岑公孝,弘農成□但坐嘯。」[三]   因此流言轉入太學,諸生三萬餘人,郭林宗、賈偉節為其冠,[四]並與李膺、陳蕃、王暢更相□重。學中語曰:「天下模楷李元禮,不畏強禦陳仲舉,天下俊秀王叔茂。」又渤海公族進階、[五]扶風魏齊卿,並危言深論,不隱豪強。[六]   自公卿以下,莫不畏其貶議,屣履到門。   注[一]初委反。   注[二]音質。   注[三]謝承書曰「成□少修仁義,篤學,以清名見。舉孝廉,拜郎中,遷南陽太守。郡舊多豪強,中官黃門盤*(牙)**[互]*境界。□下車,振威嚴以撿攝之。   是時桓帝乳母、中官貴人外親張子禁,怙恃貴埶,不畏法網,功曹岑晊勸使捕子禁付宛獄,笞殺之。桓帝征□,下獄死。宗資字叔都,南陽安觿人也。家代為漢將相名臣。祖父均,自有傳。資少在京師,學孟氏易、歐陽尚書。舉孝廉,拜議郎,補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署范滂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於滂,不伐其美。任善之名,聞於海內」也。   注[四]冠猶首也。   注[五]公族,姓也,名進階。風俗通曰:「晉成公立嫡子為公族大夫。」韓無忌號公族穆子,見左氏傳。   注[六]危言謂不畏危難而直言也。論語孔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   時河內張成善說風角,推占當赦,遂教子殺人。李膺為河南尹,督促收捕,既而逢宥獲免,膺愈懷憤疾,竟案殺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頗誶其占。   成弟子牢修因上書誣告膺等養太學游士,交結諸郡生徒,更相驅馳,共為部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一]於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國,逮捕黨人,佈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執膺等。其辭所連及陳寔之徒二百餘人,或有逃遁不獲,皆懸金購募。使者四出,相望於道。明年,尚書霍諝、城門校尉竇武並表為請,帝意稍解,乃皆赦歸田里,禁錮終身。而黨人之名,猶書王府。   注[一]說文曰:「誹,謗也。」蒼頡篇曰:「訕,非也。」   自是正直廢放,邪枉熾結,海內希風之流,遂共相摽搒,[一]指天下名士,為之稱號。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顧」,次曰「八及」,次曰「八廚」,猶古之「八元」、「八凱」也。竇武、劉淑、陳蕃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暢、劉佑、魏朗、趙典、朱□為「八俊」。   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肅、夏馥、范滂、尹勳、蔡衍、羊陟為「八顧」。顧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張儉、岑晊、劉表、陳翔、孔昱、苑康、□*(敷)**[□]*、翟超為「八及」。及者,言其能導人追宗者也。[二]度尚、張邈、王考、劉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為「八廚」。[三]廚者,言能以財救人者也。   注[一]希,望也,摽搒猶相稱揚也。「搒」與「牓」同,古字通。   注[二]導,引也。宗謂所宗仰者。   注[三]蕃,姓也,音皮。   又張儉鄉人朱並,承望中常侍侯覽意旨,上書告儉與同鄉二十四人別相署號,共為部黨,圖危社稷。以儉及□彬、褚鳳、張肅、薛蘭、馮禧、魏玄、徐干為「八俊」,田林、張隱、劉表、薛郁、王訪、劉祗、宣靖、公緒恭為「八顧」,[一]   朱楷、田盤、□耽、薛敦、宋布、唐龍、嬴咨、宣□為「八及」,刻石立墠,共為部黨,而儉為之魁。[二]靈帝詔刊章捕儉等。[三]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捕前黨故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隸校尉朱□、穎川太守巴肅、沛相荀翌、河內太守魏朗、山陽太守翟超、任城相劉儒、太尉掾范滂等百餘人,皆死獄中。余或先歿不及,或亡命獲免。自此諸為怨隙者,因相陷害,睚□之忿,濫入黨中。[四]又州郡承旨,或有未嘗交關,亦離禍毒。其死徙廢禁者,六七百人。   注[一]公緒,姓也。   注[二]墠,除地於中為□。墠音禪。魁,大帥也。   注[三]刊,削。不欲宣露並名,故削除之,而直捕儉等。   注[四]睚音五懈反。廣雅曰:「睚,裂也。」□音才賜反。前書音義曰:「瞋目魍也。」史記曰:「睚□之隙必報。」   熹平五年,永昌太守曹鸞上書大訟黨人,言甚方切。帝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鸞,送槐裡獄掠殺之。於是又詔州郡更考黨人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其在位者,免官禁錮,爰及五屬。[一]   注[一]謂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也。   光和二年,上祿長和海[一]上言:「禮,從祖兄弟別居異財,恩義已輕,服屬□末。而今黨人錮及五族,既乖典訓之文,有謬經常之法。」[二]帝覽而悟之,黨錮自從祖以下,皆得解釋。   注[一]上祿,縣,屬武都郡,今成州縣也。   注[二]左氏傳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中平元年,黃巾賊起,中常侍呂強言於帝曰:「黨錮久積,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帝懼其言,乃大赦黨人,誅徙之家皆歸故郡。其後黃巾遂盛,朝野崩離,綱紀文章蕩然矣。[一]   注[一]詩大雅蕩篇序曰:「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鄭玄注云:「蕩蕩,法度廢壞之魍也。」   凡黨事始自甘陵、汝南,成於李膺、張儉,海內塗炭,二十餘年,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三君、八俊等三十五人,其名多存者,並載乎篇。陳蕃、竇武、王暢、劉表、度尚、郭林宗別有傳。荀翌附祖淑傳。張邈附呂布傳。胡母班附袁紹傳。王考字文祖,東平壽張人,冀州刺史;秦周字平王,陳留平丘人,北海相;蕃向字嘉景,魯國人,郎中;王璋字伯儀,東萊曲城人,少府卿:[一]位行並不顯。翟超,山陽太守,事見陳蕃傳,字及郡縣未詳。朱□,沛人,與杜密等俱死獄中。唯趙典名見而已。   注[一]曲城,縣,故城在今萊州掖縣東北也。   劉淑字仲承,河閒樂成人也。祖父稱,司隸校尉。淑少學明五經,遂隱居,立精舍講授,諸生常數百人。州郡禮請,五府連辟,並不就。永興二年,司徒種暠舉淑賢良方正,辭以疾。桓帝聞淑高名,切責州郡,使輿病詣京師。淑不得已而赴洛陽,對策為天下第一,拜議郎。又陳時政得失,災異之占,事皆效驗。   再遷尚書,納忠建議,多所補益。又再遷侍中、虎賁中郎將。上疏以為宜罷宦官,辭甚切直,帝雖不能用,亦不罪焉。以淑宗室之賢,特加敬異,每有疑事,常密諮問之。靈帝既位,宦官譖淑與竇武等通謀,下獄自殺。   李膺字符禮,穎川襄城人也。祖父修,安帝時為太尉。[一]父益,趙國相。膺性簡亢,無所交接,[二]唯以同郡荀淑、陳寔為師友。   注[一]漢官儀曰:「修字伯游。」   注[二]亢,高也。   初舉孝廉,為司徒胡廣所辟,舉高第,再遷青州刺史。守令畏威明,多望風□官。復征,再遷漁陽太守。尋轉蜀郡太守,以母老乞不之官。[一]轉護烏桓校尉。鮮卑數犯塞,膺常蒙矢石,每破走之,虜甚憚懾。[二]以公事免官,還居綸氏,教授常千人。[三]南陽樊陵求為門徒,膺謝不受。陵後以阿附宦官,致位太尉,為節*[志]*者所羞。[四]荀爽嘗就謁膺,因為其御,既還,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其見慕如此。   注[一]謝承書曰:「出補蜀郡太守,修庠序,設條教,明法令,威恩並行。蜀之珍玩,不入於門。益州紀其政化,朝廷舉能理劇,轉烏桓校尉。」   注[二]謝承書曰:「膺常率步騎臨陣交戰,身被創夷,拭血進戰,遂破寇,斬首二千級。」   注[三]綸氏,縣,屬穎川郡,故城今陽城縣也。   注[四]漢官儀曰:「樊陵字德雲。」   永壽二年,鮮卑寇雲中,桓帝聞膺能,乃復征為度遼將軍。先是羌虜及疏勒、龜茲,數出攻鈔張掖、酒泉、雲中諸郡,百姓屢被其害。自膺到邊,皆望風懼服,先所掠男女,悉送還塞下。自是之後,聲振遠域。   延熹二年征,再遷河南尹。時宛陵大姓羊元腢罷北海郡,臧罪狼藉,郡捨溷軒有奇巧,乃載之以歸。[一]膺表欲按其罪,元腢行賂宦豎,膺反坐輸作左校。   注[一]溷軒,廁屋。   初,膺與廷尉馮緄、大司農劉佑等共同心志,糾罰奸幸,緄、佑時亦得罪輸作。   司隸校尉應奉上疏理膺等曰:「昔秦人觀寶於楚,昭奚恤□以腢賢;[一]梁惠王瑋其照乘之珠,齊威王荅以四臣。[二]夫忠賢武將,國之心膂。竊見左校□刑徒前廷尉馮緄、大司農劉佑、河南尹李膺等,執法不撓,誅舉邪臣,肆之以法,[三]觿庶稱宜。昔季孫行父親逆君命,逐出莒僕,於舜之功二十之一。[四]今膺等投身強禦,畢力致罪,陛下既不聽察,而猥受譖訴,遂令忠臣同愆元惡。   自春迄冬,不蒙降恕,遐邇觀聽,為之歎息。夫立政之要,記功忘失,是以武帝捨安國於徒中,[五]宣帝征張敞於亡命。[六]緄前討蠻荊,均吉甫之功。[七]   佑數臨督司,有不吐茹之節。[八]膺著威幽、並,遺愛度遼。今三垂蠢動,王旅未振。易稱『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九]乞原膺等,以備不虞。」書奏,乃悉免其刑。   注[一]新序曰:「秦欲伐楚,使*[使]*者往觀楚之寶器。楚王聞之,召昭奚恤問焉。對曰:『此欲觀吾國之得失而圖之,寶器在於賢臣。』遂使恤應之。乃為東面之□四,為南面之□一,為西面之□一。   秦使者至,恤曰:『君,客也,請就上位東面,子西南面,太宰子方次之,葉公子高次之,司馬子反次之。』恤自居西面之□,稱曰:『客觀楚國之寶器。所寶者,賢臣也。理百姓,實倉廩,使人各得其所,子西在此。奉珪璋,使諸侯,解忿悁之難,交兩國之歡,使無兵革之憂,太宰子方在此。守封□,謹境界,不侵鄰國,鄰亦不侵,葉公子高在此。理師旅,正兵戎,以當強敵,提袍鼓以動百萬之觿,使皆赴湯火,蹈白刃,出萬死不顧,司馬子反在此。若懷霸王之餘義,獵理亂之遺風,昭奚恤在此。惟大國所觀。』秦使者瞿然無以對,恤遂攝衣而去。使反,言秦君曰:『楚多賢臣,未可謀也。』」注[二]瑋猶美也。史記曰,魏惠王問齊威王曰:「王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魏王曰:「寡人之國雖小,尚有徑寸珠照車前後十二乘者十枚,柰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所以為寶者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楚人不敢為寇。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堂,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吾臣有黔夫者,使守徐州,於是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從者七千餘家。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遺。以此為寶,將以照千里,豈直十二乘哉?」魏王籩,不懌而去。   注[三]肆,陳也。   注[四]紀太子僕殺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公命與之邑,季文子使司寇出之境。公問其故,對曰:「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奸為凶德。夫莒僕,則其孝敬,*[則]*弒君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寶玉矣,其人則盜賊也,是以去之。   舜舉十六相,去四凶,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去一凶矣,於舜之功,二十之一也。」見左傳。   注[五]景帝時,韓安國為梁大夫,坐法抵罪。後梁內史缺,起徒中為二千石,拜為內史。臣賢案:此言武帝,誤也。   注[六]張敞為京兆尹,坐殺人亡命歸家。冀州亂,征敞為冀州刺史。   注[七]詩小雅曰:「顯允方叔,征伐玁狁,蠻荊來威。」鄭玄注云:「方叔先與吉甫征伐玁狁,今特往伐蠻荊,皆使來服於宣王之威,美其功之多也。」緄以順帝時討長沙武陵蠻夷有功,故以比之。   注[八]謂佑奏梁冀弟旻,又為司隸校尉,權豪畏之也。詩曰:「唯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寡,不畏強禦。」   注[九]易解卦象詞也。卦坎下震上。解,坎為險,為水。水者,雨之象。震為動,為雷。王弼注云:「屯難盤結,於是乎解也。」   再遷,復拜司隸校尉。時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至乃殺孕婦,聞膺厲威嚴,懼罪逃還京師,因匿兄讓弟捨,藏於合柱中。膺知其狀,率將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陽獄。受辭畢,即殺之。讓訴冤於帝,詔膺入殿,御親臨軒,詰以不先請便加誅辟之意。膺對曰:「昔晉文公執□成公歸於京師,春秋是焉。[一]   禮雲公族有罪,雖曰宥之,有司執憲不從。[二]昔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以稽留為愆,不意獲速疾之罪。誠自知釁責,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克殄元惡,退就鼎鑊,始生之願也。」帝無復言,顧謂讓曰:「此汝弟之罪,司隸何愆?」乃遣出之。自此諸黃門常侍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復出宮省。帝怪問其故,並叩頭泣曰:「畏李校尉。」   注[一]公羊傳曰:「晉人執□侯,歸之於京師。歸之於者,執之乎天子之側者也。   罪定不定已可知矣。」何休注云:「歸之於者,決辭也。」   注[二]解見張酺傳。   是時朝庭日亂,綱紀頹阤,膺獨持風裁,以聲名自高。[一]士有被其容接者,名為登龍門。[二]及遭黨事,當考實膺等。案經三府,太尉陳蕃卻之。曰:「今所考案,皆海內人譽,憂國忠公之臣。此等猶將十世宥也,[三]豈有罪名不章而致收掠者乎?」不肯平署。[四]帝愈怒,遂下膺等於黃門北寺獄。[五]膺等頗引宦官子弟,宦官多懼,請帝以天時宜赦,於是大赦天下。膺免歸鄉里,居陽城山中,天下士大夫皆高尚其道,而污穢朝廷。[六]   注[一]裁音才代反。   注[二]以魚為喻也。龍門,河水所下之口,在今絳州龍門縣。辛氏三秦記曰「河津一名龍門,水險不通,魚□之屬莫能上,江海大魚薄集龍門下數千,不得上,上則為龍」也。   注[三]解見耿弇傳。   注[四]平署猶連署也。   注[五]獄名,解見靈紀也。   注[六]以朝廷為污穢也。   及陳蕃免太尉,朝野屬意於膺,荀爽恐其名高致禍,欲令屈節以全亂世,為書貽曰:「久廢過庭,不聞善誘,陟岵瞻望,惟日為歲。[一]知以直道不容於時,悅山樂水,家於陽城。道近路夷,當即聘問,無狀嬰疾,闕於所仰。頃聞上帝震怒,貶黜鼎臣,[二]人鬼同謀,[三]以為天子當貞觀二五,利見大人,[四]不謂夷之初旦,明而未融,[五]虹蜺揚輝,□和取同。[六]方今天地氣閉,大人休否,[七]智者見險,投以遠害。[八]雖匱人望,內合私願。[九]想甚欣然,不為恨也。願怡神無事,偃息衡門,[一0]   任其飛沉,與時抑揚。」頃之,帝崩。陳蕃為太傅,與大將軍竇武共秉朝政,連謀誅諸宦官,故引用天下名士,乃以膺為長樂少府。及陳、竇之敗,膺等復廢。   注[一]論語曰:「鯉趨而過庭。子曰:『學詩乎?』曰『未也』。」又曰:「孔子恂恂然善誘人。」詩曰:「陟彼岵兮,瞻望父兮。」又曰:「一日不見,如三歲兮。」爽致敬於膺,故以父為喻也。   注[二]上帝謂天子,鼎臣即陳蕃。   注[三]易下系曰:「人謀鬼謀,百姓與能。」   注[四]易曰:「天地之道,貞觀也。」干九二、九五並曰「利見大人」也。   注[五]夷,傷也。融,朗也。明夷卦離下坤上,離為日,坤為地,日之初出,其明未朗。左傳曰:「明而未融,其當旦乎?」以膺黜,故喻之也。   注[六]春秋考異郵曰:「虹蜺出,亂惑□和。」謂□君子,同小人也。論語曰: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也。   注[七]易文言曰:「天地閉,賢人隱。」否九五曰:「大人休否。」休否謂休廢而否塞。   注[八]見險難,故投身以遠害也。易曰:「君子以儉德避難,不可榮以祿。」   注[九]匱,乏也。   注[一0]毛萇詩注曰:「衡門,橫木為門。」   後張儉事起,收捕鉤黨,鄉人謂膺曰:「可去矣。」對曰:「事不辭難,罪不逃刑,臣之節也。[一]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將安之?」乃詣詔獄。考死,妻子徙邊,門生、故吏及其父兄,並被禁錮。   注[一]左傳曰,晉侯之弟楊干亂行於曲梁,魏絳戮其僕。晉侯怒,謂羊舌赤曰:   「合諸侯以為榮也。楊干為戮,何辱如之?必殺魏絳,無失也。」對曰:「絳無貳志,事君不避難,有罪不逃刑,其將來辭,何辱命焉!」   時侍御史蜀郡景毅子顧為膺門徒,而未有錄牒,故不及於譴。毅乃慨然曰:「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以漏奪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免歸,時人義之。   膺子瓚,位至東平相。[一]初,曹操微時,瓚異其才,將沒,謂子宣等曰:「時將亂矣,天下英雄無過曹操。張孟卓與吾善,袁本初汝外親,雖爾勿依,必歸曹氏。」諸子從之,並免於亂世。   注[一]謝承書「瓚」作「珪」。   杜密字周甫,穎川陽城人也。為人沉質,少有厲俗志。為司徒胡廣所辟,稍遷代郡太守。征,三遷太山太守、北海相。其宦官子弟為令長有奸惡者,輒捕案之。行春到高密縣,見鄭玄為鄉佐,知其異器,即召署郡職,遂遣就學。   後密去官還家,每謁守令,多所陳托。同郡劉勝,亦自蜀郡告歸鄉里,閉門埽軌,無所幹及。[一]太守王昱謂密曰:「劉季陵清高士,公卿多舉之者。」密知昱激己,對曰:「劉勝位為大夫,見禮上賓,而知善不薦,聞惡無言,隱情惜己,自同寒蟬,此罪人也。[二]今志義力行之賢而密達之,[三]違道失節之士而密糾之,使明府賞刑得中,令問休揚,不亦萬分之一乎?」昱籩服,待之彌厚。   注[一]軌,車多也。言絕人事。   注[二]寒蟬謂寂默也。楚詞曰:「悲哉秋之為氣也,蟬寂漠而無聲。」   注[三]力行謂盡力行善也。禮記曰:「好問近乎智,力行近乎仁。」   後桓帝征拜尚書令,遷河南尹,轉太僕。黨事既起,免歸本郡,與李膺俱坐,而名行相次,故時人亦稱「李杜」焉。[一]後太傅陳蕃輔政,復為太僕。明年,坐黨事被征,自殺。   注[一]前有李固、杜喬,故言「亦」也。   劉佑字伯祖,中山安國人也。[一]安國後別屬博陵。佑初察孝廉,補尚書侍郎,閒練故事,文札強辨,每有奏議,應對無滯,為僚類所歸。   注[一]安國,縣,故城在今定州義豐縣東南。謝承書曰:「佑,宗室胤緒,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學嚴氏春秋、小戴禮、古文尚書,仕郡為主簿。郡將小子嘗出錢付之,今市買果實,佑悉以買筆書具與之,因白郡將,言『郎君年可入小學,而但傲佷,遠近謂明府無過庭之教,請出授書』。郡將為使子就佑受經,五日一試,不滿呈限,白決罰,遂成學業也。」   除任城令,兗州舉為尤異,遷揚州刺史。是時會稽太守梁旻,大將軍冀之從弟也。佑舉奏其罪,旻坐征。復遷佑河東太守。時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佑到,黜其權強,平理冤結,政為三河表。[一]   注[一]三河謂河東、河內、河南也。表猶標準也。   再遷,延熹四年,拜尚書令,又出為河南尹,轉司隸校尉。時權貴子弟罷州郡還入京師者,每至界首,輒改易輿服,隱匿財寶,威行朝廷。   拜宗正,三轉大司農。時中常侍蘇康、管霸用事於內,遂固天下良田美業,山林湖澤,民庶窮困,州郡累氣。[一]佑移書所在,依科品沒入之。桓帝大怒,論佑輸左校。   注[一]累氣,屏息也。   後得赦出,復歷三卿,輒以疾辭,乞骸骨歸田里。詔拜中散大夫,遂杜門絕多。   每三公缺,朝廷皆屬意於佑,以譖毀不用。延篤貽之書曰:「昔太伯三讓,人無德而稱焉。[一]延陵高揖,華夏仰風。[二]吾子懷蘧氏之可卷,體寧子之如愚,[三]微妙玄通,沖而不盈,[四]蔑三光之明,未暇以天下為事,何其劭與!」[五]   注[一]三讓,解見和紀。   注[二]揖,讓也。左傳,吳王壽夢卒,子諸樊既除喪,將立弟季札,札□其室而耕,乃捨之。   注[三]蘧瑗字伯玉,寧子名俞,並□大夫。論語孔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又曰:「寧武子邦無道則愚。」   注[四]老子曰「古之善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也。又曰「道沖而用之或不盈」。   注[五]莊子曰:「舜讓天下於子州支伯,子州支伯曰:『予適有幽憂之病,方且理之,未暇理天下也。』」靈帝初,陳蕃輔政,以佑為河南尹。及蕃敗,佑黜歸,卒於家。明年,大誅黨人,幸不及禍。   魏朗字少英,會稽上虞人也。[一]少為縣吏。兄為鄉人所殺,朗白日操刃報讎於縣中,遂亡命到陳國。從博士卻仲信學春秋圖緯,[二]又詣太學受五經,京師長者李膺之徒爭從之。   注[一]上虞,縣,故城在今越州余姚縣西。有虞山,在縣東。   注[二]孔子作春秋緯十二篇。   初辟司徒府,再遷彭城令。時中官子弟為國相,多行非法,朗與更相章奏,幸臣忿疾,欲中之。[一]會九真賊起,乃共薦朗為九真都尉。到官,□厲吏兵,討破腢賊,斬首二千級。桓帝美其功,征拜議郎。頃之,遷尚書。屢陳便宜,有所補益。出為河內太守,政稱三河表。尚書令陳蕃薦朗公忠亮直,宜在機密,復征為尚書。會被黨議,免歸家。   注[一]中猶中傷。   朗性矜嚴,閉門整法度,家人不見墯容。後竇武等誅,朗以黨被急征,行至牛渚,自殺。[一]著書數篇,號魏子雲。   注[一]牛渚,山名。突出江中,謂為牛渚圻,在宣州當塗縣北也。   夏馥字子治,陳留圉人也。少為書生,言行質直。同縣高氏、蔡氏並皆富殖,郡人畏而事之,唯馥比門不與交通,[一]由是為豪姓所仇。桓帝初,舉直言,不就。   注[一]比門猶並門也。   馥雖不交時宦,然以聲名為中官所憚,遂與范滂、張儉等俱被誣陷,詔下州郡,捕為黨魁。   及儉等亡命,經歷之處,皆被收考,辭所連引,布□天下。馥乃頓足而歎曰:「孽自己作,空污良善,一人逃死,禍及萬家,何以生為!」乃自翦須變形,入林慮山中,[一]隱匿姓名,為冶家傭。親突煙炭,形貌毀瘁,積二三年,人無知者。後馥弟靜,乘車馬,載縑帛,追之於涅陽市中。[二]遇馥不識,聞其言聲,乃覺而拜之。馥避不與語,靜追隨至客舍,共宿。夜中密呼靜曰:「吾以守道疾惡,故為權宦所陷。且念營苟全,以庇性命,弟柰何載物相求,是以禍見追也。」   明旦,別去。黨禁未解而卒。   注[一]林慮,今相州縣。   注[二]涅陽,縣,屬南陽郡。   宗慈字孝初,南陽安觿人也。[一]舉孝廉,九辟公府,有道征,不就。後為修武令。時太守出自權豪,多取貨賂,慈遂□官去。征拜議郎,未到,道疾卒。南陽腢士皆重其義行。   注[一]安觿在今南陽縣西南,仍有其名,無復基趾也。   巴肅字恭祖,勃海高城人也。[一]初察孝廉,歷慎令、貝丘長,[二]皆以郡守非其人,辭病去。辟公府,稍遷拜議郎。與竇武、陳蕃等謀誅閹官,武等遇害,肅亦坐黨禁錮。中常侍曹節後聞其謀,收之。肅自載詣縣,縣令見肅,入合解印綬與俱去。肅曰:「為人臣者,有謀不敢隱,有罪不逃刑。既不隱其謀矣,又敢逃其刑乎?」遂被害。刺史賈琮刊石立銘以記之。   注[一]高城,縣,故城在今滄州鹽山縣南。   注[二]慎,縣,屬汝南郡。貝丘,縣,屬清河郡。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一]少厲清節,為州里所服,舉孝廉、光祿四行。   [二]時冀州饑荒,盜賊腢起,乃以滂為清詔使,案察之。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污,望風解印綬去。其所舉奏,莫不厭塞觿議。遷光祿勳主事。時陳蕃為光祿勳,滂執公儀詣蕃,蕃不止之,滂懷恨,投版□官而去。[三]   郭林宗聞而讓蕃曰:「若范孟博者,豈宜以公禮格之?[四]今成其去就之名,得無自取不優之議也?」蕃乃謝焉。   注[一]征羌,解見來歙傳。謝承書曰:「汝南細陽人也。」   注[二]漢官儀曰:「光祿舉敦厚、質樸、遜讓、節儉。」此為四行也。   注[三]版,笏也。   注[四]格,正也。   復為太尉黃瓊所辟。後詔三府掾屬舉謠言,[一]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奸暴,深為民害,豈以污簡札哉!閒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   臣聞農夫去草,嘉谷必茂;[二]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   吏不能詰。滂鶯時方艱,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注[一]漢官儀曰:「三公聽采長史臧否,人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舉謠言也。   頃者舉謠言,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州郡行狀雲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默爾銜枚。」   注[二]左傳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   太守宗資先聞其名,請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職,嚴整疾惡。其有行違孝悌,不軌仁義者,皆埽多斥逐,不與共朝。顯薦異節,抽拔幽陋。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而為鄉曲所□,中常侍唐衡以頌請資,資用為吏。滂以非其人,寑而不召。資遷怒,捶書佐朱零。零仰曰:「范滂清裁,猶以利刃齒腐朽。[一]今日寧受笞死,而滂不可違。」資乃止。郡中中人以下,莫不歸怨,乃指滂之所用以為「范黨」。   注[一]裁音才載反。   後牢修誣言鉤黨,[一]滂坐系黃門北寺獄。獄吏謂曰:「凡坐系皆祭□陶。」滂曰:「□陶賢者,古之直臣。知滂無罪,將理之於帝;[二]如其有罪,祭之何益!」   觿人由此亦止。獄吏將加掠考,滂以同囚多嬰病,乃請先就格,遂與同郡袁忠爭受楚毒。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詰,滂等皆三木囊頭,暴於階下。[三]餘人在前,或對或否,滂、忠於後越次而進。王甫詰曰:「君為人臣,不惟忠國,而共造部黨,自相□舉,評論朝廷,虛構無端,諸所謀結,並欲何為?皆以情對,不得隱飾。」滂對曰:「臣聞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四]   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污,謂王政之所願聞,不悟更以為黨。」甫曰:「卿更相拔舉,迭為唇齒,有不合者,見則排斥,其意如何?」滂乃慷慨仰天曰:「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願埋滂於首陽山側,上不負皇天,下不愧夷、齊。」   [五]甫愍然為之改容。乃得並解桎梏。[六]   注[一]鉤,引也。   注[二]帝謂天也。   注[三]三木,項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頭也。前書司馬遷曰「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也。   注[四]探湯喻去疾也。見論語。   注[五]伯夷、叔齊餓死首陽山,見史記。首陽山在洛陽東北。   注[六]鄭玄注周禮曰:「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   滂後事釋,南歸。始發京師,汝南、南陽士大夫迎之者數千兩。[一]同囚鄉人殷陶、黃穆,亦免俱歸,並□侍於滂,應對賓客。滂顧謂陶等曰:「今子相隨,是重吾禍也。」遂遁還鄉里。   注[一]兩,車也。尚書曰:「戎車三百兩。」   初,滂等系獄,尚書霍諝理之。及得免,到京師,往候諝而不為謝。或有讓滂者。對曰:「昔叔向嬰罪,祁奚救之,未聞羊舌有謝恩之辭,祁老有自伐之色。」   竟無所言。[一]   注[一]左傳,晉討欒盈之黨,殺叔向之弟羊舌虎,並囚叔向。於是祁奚聞之,見范宣子曰:「夫謀而鮮過,惠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猶將十代宥之,今一不免其身,不亦惑乎?」宣子說而免之。祁奚不見叔向而歸,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孔安國注尚書曰「自功曰伐」也。   建寧二年,遂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導至縣,抱詔書,閉傳捨,伏默而泣。[一]滂聞之,曰:「必為我也。」即自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養,[二]   滂從龍舒君歸黃泉,[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   母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四]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   滂跪受教,再拜而辭。顧謂其子曰:「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行路聞之,莫不流涕。時年三十三。   注[一]傳,驛捨也,音知戀反。   注[二]仲博,滂弟也。   注[三]謝承書曰:「滂父顯,故龍舒侯相也。」   注[四]李膺、杜密。   論曰:李膺振拔污險之中,[一]蘊義生風,以鼓動流俗,[二]激素行以恥威權,立廉尚以振貴埶,使天下之士奮迅感□,波蕩而從之,幽深牢破室族而不顧,至於子伏其死而母歡其義。壯矣哉!子曰:「道之將廢也與?命也!」[三]   注[一]前書班固曰「振拔污塗,跨騰風雲」也。   注[二]周易曰:「鼓以動之。」   注[三]論語之文。   尹勳字伯元,河南鞏人也。家世衣冠。伯父睦為司徒,兄頌為太尉,宗族多居貴位者,而勳獨持清操,不以地埶尚人。州郡連辟,察孝廉,三遷邯鄲令,政有異多。後舉高第,五遷尚書令。及桓帝誅大將軍梁冀,勳參建大謀,封都鄉侯。遷汝南太守。上書解釋范滂、袁忠等黨議禁錮。尋征拜將作大匠,轉大司農。坐竇武等事,下獄自殺。   蔡衍字孟喜,汝南項人也。[一]少明經講授,以禮讓化鄉里。鄉里有爭訟者,輒詣衍決之,其所平處,皆曰無怨。   注[一]項,今陳州項城縣也。   舉孝廉,稍遷冀州刺史。中常侍具瑗托其弟恭舉茂才,衍不受,乃收繼書者案之。又劾奏河閒相曹鼎臧罪千萬。鼎者,中常侍騰之弟也。騰使大將軍梁冀為書請之,衍不荅,鼎竟坐輸作左校。乃征衍拜議郎、符節令。梁冀聞衍賢,請欲相見,衍辭疾不往,冀恨之。時南陽太守成□等以收糾宦官考廷尉,衍與議郎劉瑜表救之,言甚切厲,坐免官還家,杜門不出。靈帝即位,*(征)**[復]*拜議郎,會病卒。   羊陟字嗣祖,太山梁父人也。[一]家世冠族。陟少清直有學行,舉孝廉,辟太尉李固府,舉高第,拜侍御史。會固被誅,陟以故吏禁錮歷年。復舉高第,再遷冀州刺史。奏案貪濁,所在肅然。又再遷虎賁中郎將、城門校尉,三遷尚書令。時太尉張顥、司徒樊陵、大鴻臚郭防、太僕曹陵、大司農馮方並與宦豎相姻私,公行貨賂,並奏罷黜之,不納。以前太尉劉寵、司隸校尉許冰、幽州刺史楊熙、涼州刺史劉恭、益州刺史龐艾清亮在公,薦舉升進。帝嘉之,拜陟河南尹。計日受奉,常食干飯茹菜,禁制豪右,京師憚之。會黨事起,免官禁錮,卒於家。   注[一]梁父故城在今兗州泗水縣北。   張儉字符節,山陽高平人,趙王張耳之後也。[一]父成,江夏太守。儉初舉茂才,以刺史非其人,謝病不起。   注[一]張耳,大梁人也。高祖立為趙王。   延熹八年,太守翟超請為東部督郵。時中常侍侯覽家在防東,[一]殘暴百姓,所為不軌。儉舉劾覽及其母罪惡,請誅之。覽遏絕章表,並不得通,由是結仇。   鄉人朱並,素性佞邪,為儉所□,並懷怨恚,遂上書告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為黨,於是刊章討捕。儉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門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兼容。   後流轉東萊,止李篤家。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篤引欽謂曰:「張儉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縱儉可得,寧忍執之乎?」欽因起撫篤曰:「蘧伯玉恥獨為君子,足下如何自專仁義?」篤曰:「篤雖好義,明廷今日載其半矣。」[二]欽歎息而去。篤因緣送儉出塞,以故得免。其所經歷,伏重誅者以十數,宗親並皆殄滅,郡縣為之殘破。   注[一]縣名,屬山陽郡,故城在今兗州金鄉縣南。   注[二]明廷猶明府。言不執儉,得義之半也。   中平元年,黨事解,乃還鄉里。大將軍、三公並辟,又舉敦樸,公車特徵,起家拜少府,皆不就。獻帝初,百姓饑荒,而儉資計差溫,乃傾竭財產,與邑里共之,賴其存者以百數。   建安初,征為衛尉,不得已而起。儉見曹氏世德已萌,乃闔門懸車,不豫政事。   歲余卒於許下。年八十四。   論曰:昔魏齊違死,虞卿解印;[一]季布逃亡,朱家甘罪。[二]而張儉見怒時王,顛沛假命,天下聞其風者,莫不憐其壯志,而爭為之主。至乃捐城委爵、破族屠身,蓋數十百所,豈不賢哉!然儉以區區一掌,而欲獨堙江河,[三]終嬰疾甚之亂,多見其不知量也。[四]   注[一]違,避也。史記魏齊,魏之諸公子也。虞卿,趙相也。范睢入秦,為昭王相,昭王乃遺趙王書曰:「魏齊,范睢之仇也,急持其頭來。」趙王乃圍齊,齊急亡,見虞卿。卿度趙王不可說,乃解其印,與齊往信陵君所。信陵君初聞之疑,後乃出迎。齊聞信陵初疑,遂自刎。趙王持其頭遺秦也。   注[二]季布,楚人。為項羽將,數窘漢王。羽敗,漢購求布千金,敢捨匿,罪三族。布匿濮陽周氏,髡鉗布,之魯朱家所賣之。朱家心知是季布也。買置田舍。乃往洛陽,見汝陰侯灌嬰,說之曰:「季布何罪?臣各為主用,職耳。」汝陰侯言於高帝,帝乃赦之。拜郎中,後為河東守也。   注[三]堙,塞也。前書班固曰:「何武、王嘉,區區以一簣障江河,用沒其身。」   注[四]論語曰:「人而不仁,疾之以甚,亂也。」又曰:「人雖欲自絕,其何傷於日月[乎]?多見其不知量也。」   岑晊字公孝,南陽棘陽人也。[一]父*(像)**[豫]*,為南郡太守,以貪叨誅死。   [二]晊年少未知名,往候同郡宗慈,慈方以有道見征,賓客滿門,以晊非良家子,不肯見。晊留門下數日,晚乃引入。慈與語,大奇之,遂將俱至洛陽,因詣太學受業。   注[一]棘音力。   注[二]方言曰:「叨,殘也。」   晊有高才,郭林宗、朱公叔等皆為友,李膺、王暢稱其有干國器,雖在閭裡,慨然有董正天下之志。[一]太守弘農成□下車,欲振威嚴,聞晊高名,請為功曹,又以張牧為中賊曹吏。□委心晊、牧,□善糾違,肅清朝府。宛有富賈張泛者,桓帝美人之外親,善巧雕鏤玩好之物,頗以賂遺中官,以此並得顯位,恃其伎巧,用埶縱橫。晊與牧勸□收捕泛等,既而遇赦,晊竟誅之,並收其宗族賓客,殺二百餘人,後乃奏聞。於是中常侍侯覽使泛妻上書訟其冤。帝大震怒,征□,下獄死。晊與牧亡匿齊魯之閒。會赦出。後州郡察舉,三府交辟,並不就。及李、杜之誅,因復逃竄,終於江夏山中雲。   注[一]爾雅曰:「董,督正也。」   陳翔字子麟,汝南邵陵人也。祖父珍,司隸校尉。翔少知名,善交結。察孝廉,太尉周景辟舉高第,拜侍御史。時正旦朝賀,大將軍梁冀威儀不整,*[翔]*奏冀恃貴不敬,請收案罪,時人奇之。遷定襄太守,征拜議郎,遷揚州刺史。舉奏豫章太守王永奏事中官,吳郡太守徐參在職貪穢,並征詣廷尉。參,中常侍璜之弟也。由此威名大振。又征拜議郎,補御史中丞。坐黨事考黃門北寺獄,以無驗見原,卒於家。   孔昱字符世,魯國魯人也。七世祖霸,成帝時歷九卿,封□成侯。[一]自霸至昱,爵位相系,其卿相牧守五十三人,列侯七人。昱少習家學,[二]大將軍梁冀辟,不應。太尉舉方正,對策不合,乃辭病去。後遭黨事禁錮。靈帝即位,公車征拜議郎,補洛陽令,以師喪□官,卒於家。   注[一]臣賢案:前書孔霸字次*(孺)**[儒]*,即安國孫,世習尚書。宣帝時為太中大夫,授太子經,遷詹事,高密相。元帝即位,霸以師賜爵關內侯,號□成君。薨,謚曰烈君。今范書及謝承書皆雲成帝,又言封侯,蓋誤也。詹事及相俱二千石,故曰歷卿。   注[二]家學尚書。   苑康字仲真,勃海重合人也。[一]少受業太學,與郭林宗親善。舉孝廉,再遷穎陰令,有能多。   注[一]重合,縣,故城在今滄州樂陵縣東。   遷太山太守。郡內豪姓多不法,康至,奮威怒,施嚴令,莫有干犯者。先所請奪人田宅,皆遽還之。   是時山陽張儉殺常侍侯覽母,案其宗黨賓客,或有迸匿太山界者,康既常疾閹官,因此皆窮相收掩,無得遺脫。覽大怨之,誣康與兗州刺史第五種及都尉壺嘉詐上賊降,征康詣廷尉獄,減死罪一等,徙日南。穎陰人及太山羊陟等詣闕為訟,乃原還本郡,卒於家。   □□字文有,山陽瑕丘人也。[一]少為諸生,家貧而志清,不受鄉里施惠。舉孝廉,連辟公府,皆不就。立精舍教授,遠方至者常數百人。桓帝時,博士征,不就。靈帝即位,太尉黃瓊舉方正,對策合時宜,再遷議郎,補蒙令。[二]以郡守非其人,□官去。家無產業,子孫同衣而出。年八十,卒於家。[三]   注[一]瑕丘,今兗州縣。   注[二]蒙,縣,屬梁國。   注[三]謝承書曰「□*[與]*子孫同衣而行,并日而食」也。   劉儒字叔林,東郡陽平人也。[一]郭林宗常謂儒口訥心辯,有珪璋之質。[二]   察孝廉,舉高第,三遷侍中。桓帝時,數有□異,下策博求直言,儒上封事十條,極言得失,辭甚忠切。帝不能納,出為任城相。頃之,征拜議郎。會竇武事,下獄自殺。   注[一]陽平故城,今魏州莘縣。   注[二]珪璋,玉也。半珪曰璋。謝承書曰:「林宗歎儒有珪璋之質,終必為令德之士。」詩曰:「如珪如璋,令聞令望。」   賈彪字偉節,穎川定陵人也。少游京師,志節慷慨,與同郡荀爽齊名。   初仕州郡,舉孝廉,補新息長。[一]小民困貧,多不養子,彪嚴為其制,與殺人同罪。城南有盜劫害人者,北有婦人殺子者,彪出案發,[二]而掾吏欲引南。   彪怒曰:「賊寇害人,此則常理,母子相殘,逆天違道。」遂驅車北行,案驗其罪。城南賊聞之,亦面縛自首。數年閒,人養子者千數,僉曰「賈父所長」,生男名為「賈子」,生女名為「賈女」。   注[一]新息,今豫州縣。   注[二]就發處案驗之。   延熹九年,黨事起,太尉陳蕃爭之不能得,朝廷寒心,莫敢復言。彪謂同志曰:   「吾不西行,大禍不解。」乃入洛陽,說城門校尉竇武、尚書霍諝,武等訟之,桓帝以此大赦黨人。李膺出,曰:「吾得免此,賈生之謀也。」   先是岑晊以黨事逃亡,親友多匿焉,彪獨閉門不納,時人望之。[一]彪曰:「傳言『相時而動,無累後人』。[二]公孝以要君致釁,自遺其咎,吾以不能奮戈相待,反可容隱之乎?」於是鹹服其裁正。   注[一]望,怨也。   注[二]相,視也。左傳之文也。   以黨禁錮,卒於家。初,彪兄弟三人,並有高名,而彪最優,故天下稱曰「賈氏三虎,偉節最怒」。   何顒字伯求,南陽襄鄉人也。[一]少遊學洛陽。顒雖後進,而郭林宗、賈偉節等與之相好,顯名太學。友人虞偉高有父讎未報,而篤病將終,顒往候之,偉高泣而訴。顒感其義,為復讎,以頭醊其墓。[二]   注[一]襄鄉故城在今隨州棗陽縣東北也。   注[二]醊,祭酹也,音竹歲反。   及陳蕃、李膺之敗,顒以與蕃、膺善,遂為宦官所陷,乃變姓名,亡匿汝南閒。   所至皆親其豪桀,有聲荊豫之域。袁紹慕之,私與往來,結為奔走之友。[一]   是時黨事起,天下多離其難,顒常私入洛陽,從紹計議。其窮困閉□者,為求援救,以濟其患。有被掩捕者,則廣設權計,使得逃隱,全免者甚觿。   注[一]詩大雅曰:「予曰有胥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走,予曰有禦侮。」毛萇注曰:「諭德宣譽曰奔走。」   及黨錮解,顒辟司空府。每三府會議,莫不推顒之長。累遷。及董卓秉政,逼顒以為長史,托疾不就,乃與司空荀爽、司徒王允等共謀卓。會爽薨,顒以它事為卓所繫,憂憤而卒。初,顒見曹操,歎曰:「漢家將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   操以是嘉之。嘗稱「穎川荀彧,王佐之器」。及彧為尚書令,遣人西迎叔父爽,並致顒屍,而葬之爽之頤傍。   贊曰:渭以涇濁,玉以礫貞。物性既區,嗜惡從形。[一]蘭蕕無並,銷長相傾。   [二]徒恨芳膏,煎灼燈明。[三]   注[一]礫音歷。說文曰:「礫,小石也。」言渭以涇濁,乃顯其清,玉居礫石,乃見其貞。區猶別也。嗜,愛也。從形謂形有善惡也。以諭彼李膺等與宦豎不同,故相憎疾。   注[二]蕕,臭草也。左傳曰:「一熏一蕕,十年尚猶有華。」易否卦曰:「小人道長,君子道銷。」泰卦曰:「君子道長,小人道銷。」老子曰「高下相傾」也。   注[三]前書龔勝死,有一老父入哭甚哀,曰:「熏以香自燒,膏以明自銷。」    校勘記   二一八四頁六行又將及難按:「又」原斗「及」,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八四頁一一行狙獮猴也按:「獮」原斗「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八四頁一三行謂范睢蔡澤之類按:汲本、殿本「睢」作「雎」。   二一八四頁一四行贏糧而景從也按:「贏」原斗「嬴」,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八四頁一六行懷經協術集解引惠棟說,謂「協」當作「挾」,古字通,黃瓊傳「黃門協邪」是也。   二一八五頁二行忠義之流按:「忠」原斗「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八五頁三行國命委於閹寺按:「閹」原斗「閽」,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八五頁一五行正枉必過其直見孟子按:殿本考證謂今孟子無此文。   二一八六頁一0行磬*(牙)**[互]*境界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牙」應作「□」,即「互」字。今據改。   二一八七頁二行李膺為河南尹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云「河南尹」當作「司隸」。   校補引侯康說,謂通鑒系張成事於延熹九年,是年李膺為司隸,故考異云然,然靈紀九年無赦,惟八年三月大赦天下,則張成推占當赦,命子殺人,實在八年三月前,是時李膺正代鄧萬世為河南尹也。今按:黃山謂按張成事不必在八年。膺之輸作左校,本傳及陳蕃傳皆謂膺河南尹,馮緄傳則謂膺司隸校尉,此范書之疏繆也。   二一八七頁三行帝亦頗誶其占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誶」當作「訊」,古書訊誶二字多相亂。今按:御覽六五一引作「訊」。   二一八七頁三行成弟子牢修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牢順」,續漢志作「牢川」。今按:御覽引作「牢循」。   二一八七頁一一行荀翌按:汲本、殿本「翌」作「昱」。下同。按:「翌」字經史多假為「昱」字。   二一八七頁一三行孔昱按:皇甫規傳「昱」作「翊」。集解引惠棟說,謂黨錮傳有孔昱,昱字符世,韓敕碑有御史孔翊元世,則翊即昱也。   二一八七頁一三行苑康汲本、殿本「苑」作「范」。下同。按:荀淑、竇武傳並作「苑康」,作「范」誤。   二一八七頁一三行□*(敷)**[□]*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本傳及韓敕碑皆作「□」。今據改,與下文合。   二一八八頁六行劉祗按:「祗」原斗「只」,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八八頁六行朱楷按:「楷」原斗「揩」,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九0頁一行荀翌附祖淑傳按:沉家本謂案淑傳雲兄淑子昱,則「祖」字鬥。   二一九0頁二行王璋字伯儀集解引惠棟說,謂「璋」當作「章」,「儀」當作「義」。   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上文王章為八廚,字本作「章」,此又作「璋」,必有一誤。   二一九一頁七行還居綸氏續志「綸氏」作「輪氏」。按:綸輪通。   二一九一頁八行為節*[志]*者所羞據汲本、殿本補。   二一九二頁一五行使*[使]*者往觀楚之寶器據汲本、殿本補。   二一九三頁九行使守高堂按:汲本、殿本「堂」作「唐」。   二一九三頁一四行*[則]*弒君父矣據汲本、殿本補,與左傳合。   二一九四頁七行時張讓弟朔為野王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陽翟令張輿」,又膺為河南尹時考殺之也。   二一九四頁一一行今臣到官已積一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一旬」作「二旬」。   二一九四頁一三行皆鞠躬屏氣按:「鞠」原斗「鞫」,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九七頁八行漏奪名籍刊誤謂「奪」當作「脫」。按:惠棟謂續漢書作「漏脫」,奪與脫古字通。   二一九八頁四行劉季陵清高士按:汲本「陵」作「林」。殿本考證謂「陵」本或作「林」。   二二0二頁六行入林慮山中按:御覽八一七引謝承書,作「遁多黑山」。   二二0二頁七行為冶家傭按:「冶」原斗「治」,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二0二頁七行追之於涅陽巿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滏陽」,魏郡鄴縣有釜水,或是滏水之陽。案漢末林慮、鄴縣皆屬魏郡,馥入林慮山,靜追之滏陽巿中,為得其實。   二二0四頁三行得無自取不優之議也按:汲本「議也」作「譏邪」。   二二0四頁一二行滂鶯時方艱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艱」下有「難」字。   二二0五頁一五行見則排斥按:刊誤謂「見則」案文當作「則見」。   二二0五頁一五行古之循善按:刊誤謂案文「循」當作「修」。   二二0六頁一0行並衛侍於滂按:汲本、殿本「滂」作「傍」。   二二0八頁三行周易曰鼓以動之殿本考證雲諸本同,王會汾謂案易無此文。張森楷校勘記謂「鼓」或當是「風」誤。今按:注或引詩大序「風以動之」,展轉傳寫,誤「詩序」為「周易」,誤「風」為「鼓」耳。   二二0九頁五行*(征)**[復]*拜議郎據汲本、殿本改。按:前曾征拜議郎,故此雲復拜,作「征」誤。   二二0九頁六行家世冠族按:汲本、殿本「冠」上有「衣」字。   二二0九頁八行司徒樊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陵為太尉,非司徒。   二二0九頁一0行司隸校尉許冰汲本、殿本「冰」作「永」。按:殿本考證謂「永」毛本作「冰」,監本作「水」,今從宋本。王先謙謂毛本並不作「冰」,不知所據何本。   二二0九頁一0行幽州刺史楊熙按:「楊」原斗「揚」,逕改正。   二二一0頁五行由是結仇鄉人朱並汲本、殿本「結仇」下衍「覽等」二字。按:   「覽等」二字如連上讀,當以「由是結仇覽等」句絕,然上文祗言侯覽與張儉結仇,不當有「等」字也。如連下讀,則朱並成為侯覽之鄉人,通鑒即以「覽等」二字連下讀,而省去一「等」字,作「覽鄉人朱並」,然朱並為張儉之鄉人,非侯覽之鄉人也。紹興本無此二字,乃知此二字為衍文。   冊府元龜九四九正作「鄉人朱並告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為黨」,亦一明證也。   二二一0頁七行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按:外黃屬陳留郡,黃縣屬東萊郡,故顧炎武、錢大昕皆謂當作「黃令」,多一「外」字。惠棟則謂袁紀作「督郵毛欽」,或欽是外黃人,衍一「令」字耳。   二二一二頁二行其何傷於日月*[乎]*據汲本、殿本補,與論語合。   二二一二頁三行父*(像)**[豫]*為南郡太守據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豫」監本作「像」,從宋本改。   二二一二頁九行又以張牧為中賊曹吏按:刊誤謂案文多一「中」字,「吏」當作「史」。   二二一二頁一三行晊與牧亡匿齊魯之閒按:汲本、殿本「亡匿」上衍「遁逃」二字。   二二一三頁四行*[翔]*奏冀恃貴不敬據汲本、殿本補。   二二一三頁五行奏事中官按:校補謂案文「奏」當為「奉」之鬥。又按:據張元濟後漢書校勘記,「官」原作「宮」,影印時描改為「官」。   二二一四頁一行前書孔霸字次*(孺)**[儒]*據汲本、殿本改,與前書合。   二二一四頁九行皆遽還之按:王先謙謂「遽」乃「追」之鬥。   二二一五頁二行遠方至者常數百人按:「常」原作「嘗」,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二一五頁七行□*[與]*子孫同衣而行據汲本、殿本補。   二二一五頁一0行出為任城相按:「城」原斗「成」,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二一五頁一二行令聞令望按:「聞」原作「問」,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二一六頁三行而掾吏欲引南按:刊誤謂案文「吏」當作「史」。   二二一七頁一0行亡匿汝南閒按:刊誤謂案文「閒」字下又云「有聲荊豫之域」,若只在汝南,則無用「閒」字,不當云「荊」,蓋漏「南郡」二字也,南郡則屬荊州。   二二一八頁五行遣人西迎叔父爽按:刊誤謂案文致顒屍,又葬頤傍,則爽亦死矣,明脫一「喪」字。   二二一八頁六行銷長相傾殿本「銷」作「消」,注同。按:銷消多通用。   ************後漢書卷六十八 郭符許列傳 第五十八   郭太字林宗,[一]太原界休人也。[二]家世貧賤。早孤,母欲使給事縣廷。[三]   林宗曰:「大丈夫焉能處斗筲之役乎?」遂辭。就成□屈伯彥學,三年業畢,博通墳籍。善談論,美音制。乃游於洛陽。始見河南尹李膺,膺大奇之,遂相友善,於是名震京師。後歸鄉里,衣冠諸儒送至河上,車數千兩。林宗唯與李膺同舟而濟,觿賓望之,以為神仙焉。   注[一]范曄父名泰,故改為此「太」。鄭公業之名亦同焉。   注[二]介休,今汾州縣。   注[三]蒼頡篇曰:「廷,直也。」說文:「廷,朝中也。」風俗通:「廷,正也。   言縣廷、郡廷、朝廷,皆取平均正直也。」   司徒黃瓊辟,太常趙典舉有道。或勸林宗仕進者,對曰:「吾夜觀干象,晝察人事,天之所廢,不可支也。」[一]遂並不應。性明知人,好□訓士類。身長八尺,容貌魁偉,□衣博帶,周遊郡國。嘗於陳梁閒行遇雨,巾一角墊,[二]時人乃故折巾一角,以為「林宗巾」。其見慕皆如此。[三]或問汝南范滂曰:「郭林宗何如人?」滂曰:「隱不違親,[四]   貞不絕俗,[五]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吾不知其它。」[六]後遭母憂,有至孝稱。[七]林宗雖善人倫,而不為危言核論,[八]故宦官□政而不能傷也。   及黨事起,知名之士多被其害,唯林宗及汝南袁閎得免焉。遂閉門教授,弟子以千數。   注[一]左傳晉汝叔寬之詞。支猶持也。   注[二]音丁念反。周遷輿服雜事曰:「巾以葛為之,形如*(幍)**[□]*,音口洽反。本居士野人所服。魏武造*(幍)**[□]*,其巾乃廢。今國子學生服焉。以白紗為之。」   注[三]泰別傳曰:「泰名顯,士爭歸之,載刺常盈車。」   注[四]介推之類。   注[五]柳下惠之類。   注[六]禮記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   注[七]謝承書曰:「遭母憂,歐血發病,歷年乃瘳。」   注[八]禮記曰:「擬人必於其倫。」鄭玄注曰:「倫猶類也。」論語孔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核猶實也。   建寧元年,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為閹人所害,林宗哭之於野,慟。既而歎曰:   「『人之雲亡,邦國殄瘁』。[一]『瞻烏爰止,不知於誰之屋』耳。」[二]   注[一]詩大雅之詞。   注[二]詩小雅也。言不知王業當何所歸。   明年春,卒於家,時年四十二。四方之士千餘人,皆來會葬。[一]同志者乃共刻石立碑,蔡邕為其文,既而謂涿郡盧植曰:「吾為碑銘多矣,皆有籩德,唯郭有道無愧色耳。」   注[一]謝承書曰:「泰以建寧二年正月卒,自弘農函谷關以西,河內湯陰以北,二千里負笈荷擔彌路,柴車葦裝塞塗,蓋有萬數來赴。」   其□拔士人,皆如所鑒。[一]後之好事,或附益增張,故多華辭不經,又類卜相之書。今錄其章章效於事者,著之篇末。[二]   注[一]謝承書曰:「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後驗,觿皆服之。故適陳留則友符偉明,游太學則師仇季智,之陳國則親魏德公,入汝南則交黃叔度。初,太始至南州,過袁奉高,不宿而去;從叔度,累日不去。或以問太。太曰:『奉高之器,譬之*(泛)**[氿]*濫,雖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頃之陂,澄之不清,擾之不濁,不可量也。』已而果然,太以是名聞天下。」   注[二]章章猶昭昭也。   左原者,陳留人也。為郡學生,犯法見斥。林宗嘗遇諸路,為設酒餚以慰之。   謂曰:「昔顏涿聚梁甫之巨盜,段干木晉國之大駔,卒為齊之忠臣,魏之名賢。   [一]蘧瑗、顏回尚不能無過,況其餘乎?[二]慎勿恚恨,責躬而已。」原納其言而去。或有譏林宗不絕惡人者。   對曰:「人而不仁,疾之以甚,亂也。」[三]原後忽更懷忿,結客欲報諸生。其日林宗在學,原愧負前言,因遂罷去。後事露,觿人鹹謝服焉。   注[一]呂氏春秋曰:「顏涿聚,梁父大盜也,學於孔子。」左傳曰:「晉伐齊,戰於黎丘,齊師敗績,親禽顏庚。」杜預注曰:「黎丘,隰也。顏庚,齊大夫顏涿聚也。」又曰:「晉荀瑤伐鄭,*[鄭駟弘]*請救於齊。齊師將興,陳成子屬孤子,三日朝,設乘車兩馬,系五邑焉。召顏涿聚之子晉,曰:『隰之役,而父死焉,以國之多難,未汝恤也。今君命汝以是邑也,服車而朝,無廢前勞。』」呂氏春秋曰:「段干木,晉國之駔。」說文曰:「駔,會也。謂合兩家之賣買,如今之度巿也。」新序曰「魏文侯過段干木之閭而軾之,遂致祿百萬,而時往問之。國人皆喜,相與誦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秦欲攻魏,司馬唐諫曰:『段干木賢者也,而魏禮之,天下莫不聞,無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為然」也。駔音子朗反。   注[二]論語曰:「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問之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又曰:「顏回好學,不貳過。」   注[三]論語孔子之言也。鄭玄注云:「不仁之人,當以風化之。若疾之以甚,是益使為亂也。」   茅容字季偉,陳留人也。年四十餘,耕於野,時與等輩避雨樹下,觿皆夷踞相對,[一]容獨危坐愈恭。林宗行見之而奇其異,遂與共言,因請寓宿。旦日,容殺雞為饌,林宗謂為己設,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草蔬與客同飯。[二]林宗起拜之曰:「卿賢乎哉!」因勸令學,卒以成德。   注[一]夷,平也。說文曰:「踞,蹲也。」   注[二]草,麤也。   孟敏字叔達,鉅鹿楊氏人也。[一]客居太原。荷甑墯地,不顧而去。林宗見而問其意。對曰:「甑以破矣,視之何益?」林宗以此異之,因勸令遊學。十年知名,三公俱辟,並不屈雲。   注[一]十三州志曰,楊氏縣在今魏郡北也。   庾乘字世游,穎川鄢陵人也。少給事縣廷為門士。[一]林宗見而拔之,勸遊學*(宮)**[官]*,遂為諸生傭。後能講論,自以卑第,每處下坐,諸生博士皆就讎問,由是學中以下坐為貴。後征辟並不起,號曰「征君」。   注[一]士即門卒。   宋果字仲乙,[一]扶風人也。性輕悍,□與人報讎,為郡縣所疾。林宗乃訓之義方,懼以禍敗。果感悔,叩頭謝負,遂改節自□。後以烈氣聞,辟公府,侍御史、并州刺史,所在能化。   注[一]謝承書「乙」作「文」。   賈淑字子厚,林宗鄉人也。雖世有冠冕,而性險害,邑里患之。[一]林宗遭母憂,淑來修吊,既而鉅鹿孫威直亦至。威直以林宗賢而受惡人吊,心怪之,不進而去。林宗追而謝之曰:「賈子厚誠實凶德,然洗心向善。仲尼不逆互鄉,故吾許其進也。」   [二]淑聞之,改過自厲,終成善士。鄉里有憂患者,淑輒傾身營救,為州閭所稱。   注[一]謝承書曰:「淑為舅宋瑗報讎於縣中,為吏所捕,系獄當死。泰與語,淑懇惻流涕。泰詣縣令應操,陳其報怨蹈義之士。被赦,縣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   注[二]互鄉,鄉名。「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孔子曰:『人潔己以進,與其進,不保其往。』」史叔賓者,陳留人也。少有盛名。林宗見而告人曰:「牆高基下,雖得必失。」   後果以論議阿枉敗名雲。   黃允字子艾,濟陰人也。以鑈才知名。林宗見而謂曰:「卿有絕人之才,足成偉器。然恐守道不篤,將失之矣。」後司徒袁隗欲為從女求姻,見允而歎曰:「得豻如是足矣。」允聞而黜遣其妻夏侯氏。婦謂姑曰:「今當見□,方與黃氏長辭,乞一會親屬,以展離訣之情。」於是大集賓客三百餘人,婦中坐,攘袂數允隱匿穢惡十五事,言畢,登車而去。允以此廢於時。   謝甄字子微,汝南召陵人也。與陳留邊讓並善談論,俱有盛名。每共候林宗,未嘗不連日達夜。林宗謂門人曰:「二子英才有餘,而並不入道,惜乎!」甄後不拘細行,為時所毀。讓以輕侮曹操,操殺之。   王柔字叔優,弟澤,字季道,林宗同郡晉陽縣人也。兄弟總角共候林宗,以訪才行所宜。林宗曰:「叔優當以仕進顯,季道當以經術通,然違方改務,亦不能至也。」後果如所言,柔為護匈奴中郎將,澤為代郡太守。   又識張孝仲芻牧之中,知范特祖郵置之役,[一]召公子、許偉康並出屠酤,司馬子威拔自卒伍,及同郡郭長信、王長文、韓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雲中丘季智、郝禮真等六十人,並以成名。[二]   注[一]說文曰:「郵,境上傳書捨也。」廣雅曰:「郵,驛也。」置亦驛也。風俗通曰:「漢改郵為置。置者,度其遠近之閒置之也。」   注[二]謝承書曰:「太原郭長信、王長文、長文弟子師、韓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雲中丘季智名靈舉。子師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餘多典州郡者。」   論曰:莊周有言,人情險於山川,以其動靜可識,而沉阻難征。[一]故深厚之性,詭於情貌;[二]「則哲」之鑒,惟帝所難。[三]而林宗雅俗無所失,將其明性特有主乎?然而遜言危行,終亨時晦,[四]恂恂善導,使士慕成名,雖墨、孟之徒,不能絕也。[五]   注[一]征,明也。沉,深也。   注[二]詭,違也。   注[三]帝謂堯也。書曰:「知人則哲,惟帝為難。」   注[四]亨,通也。   注[五]墨翟、孟軻也。絕,過也。   符融字偉明,陳留浚儀人也。少為都官吏,恥之,委去。[一]後游太學,師事少府李膺。膺風性高簡,每見融,輒絕它賓客,聽其言論。融幅巾奮褎,談辭如雲,[二]膺每捧手歎息。郭林宗始入京師,時入莫識,融一見嗟服,因以介於李膺,由是知名。[三]   注[一]續漢志曰:「都官從事,主察舉百官犯法者。」融恥為其吏而去。   注[二]幅巾者,以一幅為之也。褎,古袖字。如雲者,奔踴而出也。   注[三]古人相見,必因紹介。介,因也,言因此人以相接見也。謝承書曰:「融見林宗,便與之交。又紹介於膺,以為海之明珠,未耀其光,鳥之鳳皇,羽儀未翔。膺與林宗相見,待以師友之禮,遂振名天下,融之致也。」   時漢中晉文經、梁國黃子艾,並恃其才智,炫曜上京,臥托養疾,無所通接。   洛中士大夫好事者,承其聲名,坐門問疾,猶不得見。[一]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詢訪之,隨所臧否,以為與奪。融察其非真,乃到太學,並見李膺曰:「二子行業無聞,以豪桀自置,遂使公卿問疾,王臣坐門。融恐其小道破義,空譽違實,特宜察焉。」膺然之。   二人自是名論漸衰,賓徒稍省,旬日之閒,籩歎逃去。後果為輕薄子,並以罪廢□。   注[一]謝承書曰:「文經、子艾,曜名遠近,聲價已定,征辟不就,療病京師,不通賓客。公卿將相大夫遣門生旦暮問疾,郎吏公府掾屬雜坐其門,不得見也。」   融益以知名。州郡禮請,舉孝廉,公府連辟,皆不應。太守馮岱有名稱,到官,請融相見。融一往,薦達郡士范冉、韓卓、孔□等三人,[一]因辭病自絕。會有黨事,亦遭禁錮。   注[一]□音冑。謝承書曰:「馮岱字德山。性□慨,有文武異才。既到官,融往相見,薦范冉為功曹,韓卓為主簿,孔□為上計吏。」袁山松書曰:「卓字子助。   臘日,奴竊食祭其先,卓義其心,即日免之。」   妻亡,貧無殯斂,鄉人欲為具棺服,融不肯受。曰:「古之亡者,□之中野。[一]   唯妻子可以行志,但即土埋藏而已。」[二]   注[一]易系詞曰:「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   注[二]謝承書:「穎川張元祖,志行士也,來存融,吊其妻亡,知其如此,謂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禮設棺槨,制杖章,孔子曰「吾從周」』。便推所乘羸牛車,命融以給殯,融受而不辭也。」   融同郡田盛,字仲向,與郭林宗同好,亦名知人,優遊不仕,並以壽終。   許劭字子將,汝南平輿人也。[一]少峻名節,好人倫,多所賞識。若樊子昭、和陽士者,並顯名於世。[二]故天下言拔士者,咸稱許、郭。   注[一]輿音預。   注[二]魏志曰:「和洽字陽士,汝南西平人也。初舉孝廉,大將軍辟,不就。魏國建,為侍中。」   初為郡功曹,太守徐璆甚敬之。[一]府中聞子將為吏,莫不改操飾行。同郡袁紹,公族豪俠,去濮陽令歸,車徒甚盛,將入郡界,乃謝遣賓客,曰:「吾輿服豈可使許子將見。」遂以單車歸家。   注[一]璆音求,又巨秋反。   劭嘗到穎川,多長者之遊,唯不候陳寔。又陳蕃喪妻還葬,鄉人*(必)**[畢]*至,而劭獨不往。或問其故,劭曰:「太后道廣,廣則難周;仲舉性峻,峻則少通。故不造也。」其多所裁量若此。   曹操微時,常卑辭厚禮,求為己目。[一]劭鄙其人而不肯對,操乃伺隙脅劭,劭不得已,曰:「君清平之奸賊,亂世之英雄。」操大悅而去。   注[一]令品藻為題目。   劭從祖敬,敬子訓,訓子相,並為三公,相以能諂事宦官,故自致台司封侯,數遣請劭。劭惡其薄行,終不候之。   劭邑人李逵,壯直有高氣,劭初善之,而後為隙,又與從兄靖不睦,[一]時議以此少之。初,劭與靖俱有高名,好共核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   注[一]蜀志曰:「許靖字文休,少與從弟劭俱知名,並有人倫臧否之稱,而私情不協。劭為郡功曹,排擯靖不得齒□,以馬磨自給。」   司空楊彪辟,舉方正、敦樸,征,皆不就。或勸劭仕,對曰:「方今小人道長,王室將亂,吾欲避地淮海,以全老幼。」乃南到廣陵。徐州刺史陶謙禮之甚厚。   劭不自安,告其徒曰:「陶恭祖外慕聲名,內非真正。待吾雖厚,其埶必薄。不如去之。」遂復投揚州刺史劉繇於曲阿。[一]其後陶謙果捕諸寓士。[二]及孫策平吳,劭與繇南奔豫章而卒,時年四十六。   注[一]繇字正禮。   注[二]寓,寄也。   兄虔亦知名,汝南人稱平輿淵有二龍焉。[一]   注[一]平輿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北,有二龍鄉、月旦裡。   贊曰:林宗懷寶,識深甄藻。[一]明發周流,永言時道。[二]符融鑒真,子將人倫。守節好恥,並亦逡巡。[三]   注[一]甄,明也。藻猶飾也。   注[二]明發,發夕至明也。呂氏春秋曰:「孔子周流天下。」   注[三]逡巡,自退不仕也。    校勘記   二二二六頁六行形如*(幍)**[□]*按:注云「音口洽反」,則字當作「□」,今改,下同。二二二七頁一0∼一二行初太始至南州至太以是名聞天下按:此注文七十四字,汲本、殿本皆儳入正文。明嘉靖汪文盛刻本不誤,閩本亦不誤,閩本蓋據汪文盛本翻刻也。   二二二七頁一一行譬之*(泛)**[氿]*濫集解引惠棟說,謂蔣杲云「泛」當作「氿」,俗本誤「氿」為「泛」,因轉誤為「泛」也。王先謙謂黃憲傳「氾濫」作「氿濫」,謂氿泉、濫泉也。今據改。   二二二七頁一一行擾之不濁按:殿本「擾」作「撓」,御覽七十二引續漢書同。   二二二七頁一五行段干木按:「段」原斗「□」,逕改正。注同。   二二二八頁四行晉荀瑤伐鄭*[鄭駟弘]*請救於齊按:注脫「鄭駟弘」三字,則上下文語意不屬,今據今本左傳補。   二二二八頁八行司馬唐諫曰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司馬唐」今新序作「司馬唐且」。   二二二八頁一三行茅容字季偉按:校補謂「偉」一作「瑋」。柳從辰雲風俗通有黃瓊門生茅季瑋,即其人。   二二二九頁三行鉅鹿楊氏人也按:「楊」原斗「揚」,逕改正。注同。   二二二九頁七行勸遊學*(宮)**[官]*刊誤謂案文「宮」當作「官」。今據改。   二二二九頁一五行賈淑字子厚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子厚」作「子序」。   二二三0頁一行既而鉅鹿孫威直亦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郭泰別傳「威」作「鹹」。   二二三0頁九行黃允字子艾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子艾」作「元艾」。   二二三0頁一二行於是大集賓客三百餘人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作「請親屬及賓客二十餘人」。   二二三四頁九行鄉人*(必)**[畢]*至據汲本、殿本改。   二二三四頁一三行君清平之奸賊亂世之英雄按:三國魏志裴注引世說,作「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   二二三五頁七行司空楊彪按:「楊」原斗「揚」,逕改正。   二二三五頁一四行平輿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北據汲本、殿本補。   ************後漢書卷六十九 竇何列傳 第五十九   竇武字游平,扶風平陵人,安豐戴侯融之玄孫也。父奉,定襄太守。武少以經行著稱,常教授於大澤中,不交時事,名顯關西。   延熹八年,長女選入掖庭,桓帝以為貴人,拜武郎中。其冬,貴人立為皇后,武遷越騎校尉,封槐裡侯,五千戶。明年冬,拜城門校尉。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惡,禮賂不通,妻子衣食裁充足而已。是時羌蠻寇難,歲儉民饑,武得兩宮賞賜,悉散與太學諸生,及載餚糧於路,□施貧民。兄子紹,為虎賁中郎將,性□簡奢侈。武每數切厲相戒,猶不覺悟,乃上書求退紹位,又自責不能訓導,當先受罪。由是紹更遵節,大小莫敢違犯。   時國政多失,內官專寵,李膺、杜密等為黨事考逮。永康元年,上疏諫曰:「臣聞明主不諱譏刺之言,以探幽暗之實;忠臣不恤諫爭之患,以暢萬端之事。是以君臣並熙,名奮百世。[一]臣幸得遭盛明之世,逢文武之化,豈敢懷祿逃罪,不竭其誠!陛下初從藩國,爰登聖祚,天下逸豫,謂當中興。自即位以來,未聞善政。梁、孫、寇、鄧雖或誅滅,[二]而常侍黃門續為禍虐,欺罔陛下,競行譎詐,自造制度,妄爵非人,朝政日衰,奸臣日強。伏尋西京放恣王氏,佞臣執政,終喪天下。今不慮前事之失,復循覆車之軌,臣恐二世之難,必將復及,[三]趙高之變,不朝則夕。[四]   近者奸臣牢修,造設黨議,遂收前司隸校尉李膺、太僕杜密、御史中丞陳翔、太尉掾范滂等逮考,連及數百人,曠年拘錄 ,事無□驗。臣惟膺等建忠抗節,志經王室,此誠陛下稷、□、伊、呂之佐,而虛為奸臣賊子之所誣枉,天下寒心,海內失望。惟陛下留神澄省,時見理出,[五]以厭人鬼喁喁之心。臣聞古之明君,必須賢佐,以成政道。今台閣近臣,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尚書朱□、荀緄、[六]劉佑、魏朗、劉矩、尹勳等,皆國之貞士,朝之良佐。尚書郎張陵、媯皓、苑康、楊喬、邊韶、戴恢等,文質彬彬,明達國典。內外之職,腢才並列。而陛下委任近習,專樹饕餮,外典州郡,內干心膂。宜以次貶黜,案罪糾罰,抑奪宦官欺國之封,案其無狀誣罔之罪,信任忠良,平決臧否,使邪正毀譽,各得其所,寶愛天官,唯善是授。如此,咎徵可消,天應可待。閒者有嘉禾、芝草、黃龍之見。夫瑞生必於嘉士,[七]福至實由善人,在德為瑞,無德為□。陛下所行,不合天意,不宜稱慶。」書奏,因以病上還城門校尉、槐裡侯印綬。[八]帝不許,有詔原李膺、杜密等,自黃門北寺、若盧、都內諸獄,系囚罪輕者皆出之。[九]   注[一]熙,盛也。   注[二]梁冀、孫壽、寇榮、鄧萬代,見桓紀也。   注[三]二世即胡亥。   注[四]趙高使女豻閻樂弒胡亥於望夷宮。   注[五]時謂實時也。   注[六]音古本反。   注[七]嘉士猶善人也。   注[八]上音時丈反。   注[九]都內,主藏官名。前書有都內令丞,屬大司農也。   其冬帝崩,無嗣。武召侍御史河閒劉儵,參問其國中王子侯之賢者,儵稱解瀆亭侯宏。武入白太后,遂征立之,是為靈帝。拜武為大將軍,常居禁中。帝既立,論定策功,更封武為聞喜侯;子機渭陽侯,拜侍中;兄子紹鄠侯,遷步兵校尉;紹弟靖西鄉侯,為侍中,監羽林左騎。   武既輔朝政,常有誅翦宦官之意,太傅陳蕃亦素有謀。時共會朝堂,蕃私謂武曰:「中常侍曹節、王甫等,自先帝時操弄國權,濁亂海內,百姓匈匈,歸咎於此。今不誅節等,後必難圖。」武深然之。蕃大喜,以手推席而起。武於是引同志尹勳為尚書令,劉瑜為侍中,馮述為屯騎校尉;又征天下名士廢黜者前司隸李膺、宗正劉猛、太僕杜密、廬江太守朱□等,列於朝廷;請前越巂太守荀翌為從事中郎,辟穎川陳寔為屬:共定計策。於是天下雄俊,知其風旨,莫不延頸企踵,思奮其智力。[一]   注[一]續漢志曰:「桓帝初,京都童謠曰:『游平賣印自有評,不避賢豪及大姓。』案:武字游平。與陳蕃合策曒力,唯德是建,鹹得其人,豪賢大姓皆絕望矣。」   會五月日食,蕃復說武曰:「昔蕭望之困一石顯,[一]近者李、杜諸公禍及妻子,況今石顯數十輩乎!蕃以八十之年,欲為將軍除害,今可且因日食,斥罷宦官,以塞天變。又趙夫人及女尚書,旦夕亂太后,[二]急宜退絕。惟將軍慮焉。」   武乃白太后曰:「故事,黃門、常侍但當給事省內,典門戶,主近署財物耳。今乃使與政事而任權重,子弟布列,專為貪暴。天下匈匈,正以此故。宜悉誅廢,以清朝廷。」太后曰:「漢來故事世有,但當誅其有罪,豈可盡廢邪?」時中常侍管霸頗有才略,專制省內。武先白誅霸及中常侍蘇康等,竟死。武複數白誅曹節等,太后冘豫未忍,[三]故事久不發。   注[一]元帝時,閹人石顯為中書令,譖御史大夫蕭望之,令自殺也。   注[二]女尚書,內官也。夫人即趙嬈。   注[三]冘音淫。冘豫,不定也。   至八月,太白出西方。劉瑜素善天官,惡之,上書皇太后曰:「太白犯房左驂,上將星入太微,其占宮門當閉,將相不利,奸人在主傍。願急防之。」又與武、蕃書,以星辰錯繆,不利大臣,宜速斷大計。武、蕃得書將發,於是以朱□為司隸校尉,劉佑為河南尹,虞祁為洛陽令。武乃奏免黃門令魏彪,以所親小黃門山冰代之。使冰奏素狡猾尤無狀者長樂尚書鄭□,[一]送北寺獄。蕃謂武曰:   「此曹子便當收殺,何復考為!」武不從,令冰與尹勳、侍御史祝□雜考□,辭連及曹節、王甫。勳、冰即奏收節等,使劉瑜內奏。   注[一]音立。   時武出宿歸府,典中書者先以告長樂五官史朱瑀。瑀盜發武奏,罵曰:「中官放縱者,自可誅耳。我曹何罪,而當盡見族滅?」因大呼曰:「陳蕃、竇武奏白太后廢帝,為大逆!」乃夜召素所親壯健者長樂從官史共普、張亮等十七人,喢血共盟誅武等。曹節聞之,驚起,白帝曰:「外閒切切,請出御德陽前殿。」令帝拔□踴躍,使乳母趙嬈等擁□左右,取棨信,閉諸禁門。[一]召尚書官屬,脅以白刃,使作詔板。拜王甫為黃門令,持節至北寺獄收尹勳、山冰。冰疑,不受詔,甫格殺之。遂害勳,出鄭□。還共劫太后,奪璽書。令中謁者守南宮,閉門,絕復道。[二]使鄭□等持節,及侍御史、謁者捕收武等。武不受詔,馳入步兵營,與紹共射殺使者。召會北軍五校士數千人屯都亭下,令軍士曰:「黃門常侍反,盡力者封侯重賞。」詔以少府周靖行車騎將軍,加節,與護匈奴中郎將張奐率五營士討武。   夜漏盡,王甫將虎賁、羽林、□騶、都候、□戟士,合千餘人,出屯朱雀掖門,與奐等合。明旦悉軍闕下,與武對陳。甫兵漸盛,使其士大呼武軍曰:「竇武反,汝皆禁兵,當宿□宮省,何故隨反者乎?先降有賞!」營府素畏服中官,於是武軍稍稍歸甫。自旦至食時,兵降略盡。武、紹走,諸軍追圍之,皆自殺,梟首洛陽都亭。[三]收捕宗親、賓客、姻屬,悉誅之,及劉瑜、馮述,皆夷其族。   徙武家屬日南,遷太后於雲台。   注[一]棨,有衣戟也。漢官儀曰:「凡居宮中,皆施籍於掖門,案姓名當入者,本官為封棨傳,審印信,然後受之。」   注[二]復音福。   注[三]續漢志曰:「桓帝末,京師童謠曰:『茅田一頃中有井,四方纖纖不可整。   嚼復嚼,今年尚可後年磽。』案:易曰『拔茅連茹』,茅喻腢賢也。井者,法也。   時中常侍管霸等憎疾海內英賢,並見廢錮。『茅田一頃』言腢賢觿多也。『中有井』者,言雖厄窮,不失法度也。『四方纖纖』言奸慝不可理也。『嚼』,飲酒相強之辭也。言不恤王政,徒耽宴而已。『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錮也。『後年磽』者,陳蕃、竇武等誅,天下大壞也。」磽音苦教反。磽猶惡也。   當是時,凶豎得志,士大夫皆喪其氣矣。武府掾桂陽胡騰,少師事武,獨殯斂行喪,坐以禁錮。   武孫輔,時年二歲,逃竄得全。事覺,節等捕之急。胡騰及令史南陽張敞共逃輔於零陵界,詐雲已死,騰以為己子,而使聘娶焉。後舉桂陽孝廉。至建安中,荊州牧劉表聞而辟焉,以為從事,使還竇姓,以事列上。會表卒,曹操定荊州,輔與宗人徙居於鄴,辟丞相府。從征馬超,為流矢所中死。[一]   注[一]飛矢曰流矢。中,傷也。   初,武母產武而並產一蛇,送之林中。後母卒,及葬未窆,有大蛇自榛草而出,[一]徑至喪所,以頭擊柩,涕血皆流,俯仰蛣屈,[二]若哀泣之容,有頃而去。   時人知為竇氏之祥。[三]   注[一]廣雅曰:「木藂生曰榛。」   注[二]蛣音丘吉反。   注[三]祥,吉凶之先見者。尚書曰:「亳有祥。」   騰字子升。初,桓帝巡狩南陽,以騰為護駕從事。公卿貴戚車騎萬計,徵求費役,不可勝極。騰上言:「天子無外,乘輿所幸,即為京師。臣請以荊州刺史比司隸校尉,[一]臣自同都官從事。」帝從之。[二]自是肅然,莫敢妄有干欲,騰以此顯名。黨錮解,官至尚書。   注[一]南陽屬荊州,故請以刺史比司隸。   注[二]漢官儀曰「都官從事主洛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也。   張敞者,太尉溫之弟也。[一]   注[一]漢官儀曰:「溫字伯慎,穰人也,封*(玄)**[互]*鄉侯。太史奏言有大臣誅死,董卓取溫笞殺於市以厭之。」   何進字遂高,南陽宛人也。異母女弟選入掖庭為貴人,有寵於靈帝,拜進郎中,再遷虎賁中郎將,出為穎川太守。光和*(二)**[三]*年,貴人立為皇后,征進入,拜侍中、將作大匠、河南尹。   中平元年,黃巾賊張角等起,以進為大將軍,率左右羽林五營士屯都亭,修理器械,以鎮京師。張角別黨馬元義謀起洛陽,進發其奸,以功封慎侯。[一]   注[一]慎,縣,屬汝南郡。   四年,滎陽賊數千人腢起,攻燒郡縣,殺中牟縣令,詔使進弟河南尹苗出擊之。   苗攻破腢賊,平定而還。詔遣使者迎於成□,拜苗為車騎將軍,封濟陽侯。   五年,天下滋亂,望氣者以為京師當有大兵,兩宮流血。大將軍司馬許涼、假司馬伍宕說進曰:「太公六韜有天子將兵事,[一]可以威厭四方。」進以為然,入言之於帝。於是乃詔進大發四方兵,講武於平樂觀下。起大壇,上建十二重五采華蓋,高十丈,壇東北為小壇,復建九重華蓋,高九丈,列步兵,騎士數萬人,結營為陳。天子親出臨軍,駐大華蓋下,進駐小華蓋下。禮畢,帝躬擐甲介馬,[二]稱「無上將軍」,行陳三匝而還。詔使進悉領兵屯於觀下。是時置西園八校尉,以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虎賁中郎將袁紹為中軍校尉,屯騎都尉鮑鴻為下軍校尉,議郎曹操為典軍校尉,趙融為助軍校尉,淳於瓊為佐軍校尉,又有左右校尉。帝以蹇碩壯健而有武略,特親任之,以為元帥,督司隸校尉以下,雖大將軍亦領屬焉。   注[一]太公六韜篇:第一霸典,文論;第二文師,武論;第三龍韜,主將;第四虎韜,偏裨;第五豹韜,校尉;第六犬韜,司馬。龍韜云:「武王曰:『吾欲令三軍之觿,親其將如父母,聞金聲而怒,聞鼓音而喜,為之柰何?』」注[二]擐音宦。擐,貫也。介亦甲也。   碩雖□兵於中,而猶畏忌於進,乃與諸常侍共說帝遣進西擊邊章、韓遂。帝從之,賜兵車百乘,虎賁斧鉞。進陰知其謀,乃上遣袁紹東擊徐兗二州兵,須紹還,即戎事,以稽行期。   初,何皇后生皇子辯,王貴人生皇子協。腢臣請立太子,帝以辯輕佻無威儀,不可為人主,[一]然皇后有寵,且進又居重權,故久不決。   注[一]字書曰:「佻,輕也。」   六年,帝疾篤,屬協於蹇碩。碩既受遺詔,且素輕忌於進兄弟,及帝崩,碩時在內,欲先誅進而立協。及進從外入,碩司馬潘隱與進早舊,迎而目之。進驚,馳從儳道歸營,引兵入屯百郡邸,[一]因稱疾不入。碩謀不行,皇子辯乃即位,何太后臨朝,進與太傅袁隗輔政,錄尚書事。   注[一]廣雅曰:「儳,疾也。」音仕鑒反。   進素知中官天下所疾,兼忿蹇碩圖己,及秉朝政,陰規誅之。袁紹亦素有謀,因進親客張津勸之曰:「黃門常侍權重日久,又與長樂太后專通姦利,[一]將軍宜更清選賢良,整齊天下,為國家除患。」進然其言。又以袁氏累世寵貴,海內所歸,[二]而紹素善養士,能得豪傑用,其從弟虎賁中郎將術亦尚氣俠,故並厚待之。因復博征智謀之士*(龐)**[逄]*紀、何顒、荀攸等,與同腹心。   注[一]靈帝母董太后居長樂宮。   注[二]袁安為司徒、司空,孫湯為司徒、太尉,湯子成五官中郎將,成生紹,故云「累代寵貴」也。   蹇碩疑不自安,與中常侍趙忠等書曰:「大將軍兄弟秉國專朝,今與天下黨人謀誅先帝左右,埽滅我曹。但以碩典禁兵,故且沉吟。今宜共閉上合,急捕誅之。」   中常侍郭勝,進同郡人也。太后及進之貴幸,勝有力焉。故勝親信何氏,遂共趙忠等議,不從碩計,而以其書示進。進乃使黃門令收碩,誅之,因領其屯兵。   袁紹復說進曰:「前竇武欲誅內寵而反為所害者,以其言語漏洩,而五營百官服畏中人故也。今將軍既有元舅之重,而兄弟並領勁兵,部曲將吏皆英俊名士,樂盡力命,事在掌握,此天贊之時也。將軍宜一為天下除患,名垂後世。雖周之申伯,何足道哉![一]今大行在前殿,[二]將軍*(宜)*受詔領禁兵,不宜輕出入宮省。」   進甚然之,乃稱疾不入陪喪,又不送山陵。遂與紹定籌策,而以其計白太后。   太后不聽,曰:「中官統領禁省,自古及今,漢家故事,不可廢也。且先帝新□天下,我柰何楚楚與士人對共事乎?」[三]進難違太后意,且欲誅其放縱者。   紹以為中官親近至尊,出入號令,今不悉廢,後必為患。而太后母舞陽君及苗數受諸宦官賂遺,知進欲誅之。數白太后,為其障蔽。又言:「大將軍專殺左右,□權以弱社稷。」太后疑以為然。中官在省闥者或數十年,封侯貴寵,膠固內外。進新當重任,素敬憚之,雖外收大名而內不能斷,故事久不決。   注[一]申伯,周申後父也。詩大雅曰:「維申及甫,維周之翰。」   注[二]人主崩未有謚,故稱大行也。前書音義曰:「大行者,不反之辭也。」   注[三]楚詞曰「楚楚」,鮮明貌也。詩曰:「衣裳楚楚。」   紹等又為畫策,多召四方猛將及諸豪傑,使並引兵向京城,以脅太后。進然之。   主簿陳琳入諫曰:「易稱『即鹿無虞』,[一]諺有『掩目捕雀』。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況國之大事,其可以詐立乎?今將軍總皇威,握兵要,龍驤虎步,高下在心,此猶鼓洪爐燎毛髮耳。夫違經合道,天人所順,而反委釋利器,更征外助。大兵聚會,強者為雄,所謂倒持干戈,授人以柄,[二]功必不成,秖為亂階。」進不聽。遂西召前將軍董卓屯關中上林苑,又使府掾太山王匡東發其郡強弩,並召東郡太守橋瑁屯城□,使武猛都尉丁原燒孟津,火照城中,[三]皆以誅宦官為言。太后猶不從。   注[一]易屯卦六三爻辭也。虞,掌山澤之官。即鹿猶從禽也。無虞言不可得。   注[二]前書梅福上書曰:「倒持太阿,授楚其柄。」   注[三]武猛謂有武蓺而勇猛者。取其嘉名,因以名官也。   苗謂進曰:「始共從南陽來,俱以貧賤,依省內以致貴富。國家之事,亦何容易!   覆水不可收。宜深思之,且與省內和也。」進意更狐疑。紹懼進變計,乃脅之曰:「交構已成,形埶已露,事留變生,將軍復欲何待,而不早決之乎?」進於是以紹為司隸校尉,假節,專命擊斷;從事中郎王允為河南尹。紹使洛陽方略武吏司察宦者,而促董卓等使馳驛上,欲進兵平樂觀。太后乃恐,悉罷中常侍小黃門,使還裡捨,唯留進素所私人,以守省中。諸常侍小黃門皆詣進謝罪,唯所措置。進謂曰:「天下匈匈,正患諸君耳。今董卓垂至,諸君何不早各就國?」   袁紹勸進便於此決之,至於再三。進不許。紹又為書告諸州郡,詐宣進意,使捕案中官親屬。   進謀積日,頗洩,中官懼而思變。張讓子婦,太后之妹也。讓向子婦叩頭曰:「老臣得罪,當與新婦俱歸私門。惟受恩累世,[一]今當遠離宮殿,情懷戀戀,願復一入直,得暫奉望太后、陛下顏色,然後退就溝壑,死不恨矣。」子婦言於舞陽君,入白太后,乃詔諸常侍皆復入直。   注[一]惟,思念也。   八月,進入長樂白太后,請盡誅諸常侍以下,選三署郎入守宦官廬。諸宦官相謂曰:「大將軍稱疾不臨喪,不送葬,今欻入省,[一]此意何為?竇氏事竟復起邪?」又張讓等使人潛聽,具聞其語,乃率常侍段珪、畢嵐等數十人,持兵竊自側闥入,伏省中。及進出,因詐以太后詔召進。入坐省闥,讓等詰進曰:「天下憒憒,亦非獨我曹罪也。[二]先帝嘗與太后不快,幾至成敗,[三]我曹涕泣救解,各出家財千萬為禮,和悅上意,但欲托卿門戶耳。今乃欲滅我曹種族,不亦太甚乎?卿言省內穢濁,公卿以下忠清者為誰?」於是尚方監渠穆拔□斬進於嘉德殿前。讓、珪等為詔,以故太尉樊陵為司隸校尉,少府許相為河南尹。   尚書得詔板,疑之,曰:「請大將軍出共議。」中黃門以進頭擲與尚書,曰:「何進謀反,已伏誅矣。」   注[一]欻音許物反。   注[二]說文曰:「憒憒,亂也。」   注[三]陳留王協母王美人,何後鴆殺之,帝怒,欲廢後,宦官固請得止。   進部曲將吳匡、張璋,素所親幸,在外聞進被害,欲將兵入宮,宮合閉。袁術與匡共斫攻之,中黃門持兵守合。會日暮,術因燒南宮九龍門及東西宮,欲以脅出讓等。讓等入白太后,言大將軍兵反,燒宮,攻尚書闥,因將太后、天子及陳留王,又劫省內官屬,從復道走北宮。[一]尚書盧植執戈於閣道窗下,仰數段珪。段珪等懼,乃釋太后。太后投閣得免。   注[一]復音福。   袁紹與叔父隗矯詔召樊陵、許相,斬之。苗、紹乃引兵屯朱雀闕下,捕得趙忠等,斬之。吳匡等素怨苗不與進同心,而又疑其與宦官同謀,乃令軍中曰:「殺大將軍者即車騎也,士吏能為報讎乎?」進素有仁恩,士卒皆流涕曰:「願致死!」   匡遂引兵與董卓弟奉車都尉旻攻殺苗,□其屍於苑中。紹遂閉北宮門,勒兵捕宦者,無少長皆殺之。或有無須而誤死者,至自發露然後得免。*[死]*者二千餘人。紹因進兵排宮,或上端門屋,以攻省內。   張讓、段珪等困迫,遂將帝與陳留王數十人步出谷門,奔小平津。[二]公卿並出平樂觀,無得從者,唯尚書盧植夜馳河上,王允遣河南中部掾閔貢隨植後。   貢至,手□斬數人,余皆投河而死。明日,公卿百官乃奉迎天子還宮,以貢為郎中,封都亭侯。   注[一]谷門,洛城北當中門也。   董卓遂廢帝,又迫殺太后,殺舞陽君,何氏遂亡,而漢室亦自此敗亂。   論曰:竇武、何進藉元舅之資,據輔政之權,內倚太后臨朝之威,外迎腢英乘風之埶,卒而事敗閹豎,身死功頹,為世所悲,豈智不足而權有餘乎?[一]傳曰:「天之廢商久矣,君將興之。」斯宋襄公所以敗於泓也。   注[一]言智非不足,權亦有餘,蓋天敗也。   注[二]左傳曰,楚伐宋,宋公將戰。子魚諫曰:「天之□商久矣,公將興之,不可。」宋公不從,遂與楚戰,大敗於泓也。   贊曰:武生蛇祥,進自屠羊。[一]惟女惟弟,來儀紫房。上惛下嬖,人靈動怨。   將糾邪慝,以合人願。道之屈矣,代離凶困。[二]   注[一]進本屠家子也。   注[二]代,更也。    校勘記   二二三九頁八行兄子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紹為武長子,與此異。   二二四0頁一行梁孫寇鄧雖或誅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云「梁、孫、鄧、亳貴戚專勢」云云,案寇榮未嘗有此,袁紀是也。   二二四0頁六行此誠陛下稷□伊呂之佐「□」原斗「□」,汲本斗「□」,逕改正。按:「□」乃「契」之古文。   二二四0頁八行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按:通鑒刪此九字,考異蕃、廣時不為令、僕,故去之。   二二四二頁二行請前越巂太守荀翌為從事中郎按:汲本、殿本「翌」作「昱」。   二二四三頁八行長樂五官史朱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百官志云「長信、長樂宦者署少府一人,職如長秋,及余吏皆以宮名為號」,劉昭云「如長樂五官吏朱瑀之類」,是「史」當作「吏」。   二二四三頁一0行長樂從官史按:惠棟補注謂胡三省云「掌太后宮從官」,案「史」亦當作「吏」。   二二四三頁一三行奪璽書刊誤謂「書」當作「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璽綬」。   二二四四頁七行凡居宮中按:「宮」原斗「官」,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二四五頁一四行主洛陽百官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堂書鈔引漢官儀,雲都官從事掌洛陽中百姓,似「百官」當作「百姓」。   二二四六頁一行封*(玄)**[互]*鄉侯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互」是。   二二四六頁三行光和*(二)**[三]*年貴人立為皇后據校補引錢大昭說改。   二二四六頁八行進弟何南尹苗殿本考證謂苗,朱氏子,五行志作「皇后異父兄」。   按:李慈銘謂何後本屠家,其父真早死,舞陽君改適朱氏,生曲,及何氏貴,苗亦冒姓何氏,幸續志偶存其本姓耳。苗與進固非一姓,故進之部將疑其同謀殺進,遂報殺苗也。   二二四七頁二行屯騎都尉鮑鴻為下軍校尉按:刊誤謂漢無屯騎都尉,「都」當作「校」。   二二四七頁一0行乃上遣袁紹東擊徐兗二州兵按:校補謂案文「擊」當作「集」。   二二四八頁七行因復博征智謀之士*(龐)**[逄]*紀校補引陳景雲說,謂據荀彧、袁紹傳均作「逄紀」,此作「龐」,誤。今據改。按:逄讀同龐,音近而鬥。   二二四九頁三行將軍*(宜)*受詔領禁兵據刊誤刪。   二二五一頁一行張讓子婦太后之妹也按:汲本「妹」作「甥」,誤。袁紀作「娣」,娣訓女弟也。   二二五一頁八行乃率常侍段珪按:「段」字原斗「□」,逕改正,下同。   二二五一頁九行天下憒憒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憒憒」作「憤憤」。   二二五二頁三行術因燒南宮九龍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九龍門」作「青瑣門」。又引王補說,謂通鑒從袁紀。   二二五二頁一二行至自發露然後得免*[死]*者二千餘人刊誤謂案文少一「死」字。今按:魏志袁紹傳作「或有無須而誤死者,至自發露形體而後得免。死者二千餘人。」又袁紀及通鑒均作「死者二千餘人」。此明脫一「死」字,今補。   ************後漢書卷七十 鄭孔荀列傳 第六十   鄭太字公業,河南開封人,司農觿之曾孫也。[一]少有才略。靈帝末,知天下將亂,陰交結豪桀。家富於財,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足,名聞山東。   注[一]開封,縣,故城在今汴州南。   初舉孝廉,三府辟,公車征,皆不就。及大將軍何進輔政,徵用名士 ,以公業為尚書侍郎,[一]遷侍御史。進將誅閹官,欲召并州牧董卓為助。公業謂進曰:   「董卓強忍寡義,志欲無猒。若借之朝政,授以大事,[二]將恣凶欲,必危朝廷。明公以親德之重,據阿衡之權,秉意獨斷,誅除有罪,誠不宜假卓以為資援也。且事留變生,殷鑒不遠。」又為陳時務之所急數事。進不能用,乃□官去。謂穎川人荀攸曰:「何公未易輔也。」   注[一]續漢志曰:「尚書凡六曹,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   注[二]借音子夜反。   進尋見害,卓果作亂。公業等與侍中伍瓊、卓長史何顒共說卓,以袁紹為勃海太守,以發山東之謀。及義兵起,卓乃會公卿議,大發卒討之,腢僚莫敢忤旨。   公業恐其觿多益橫,凶強難制,獨曰:「夫政在德,不在觿也。」卓不悅,曰,「如卿此言,兵為無用邪?」公業懼,乃詭詞更對曰:[一]「非謂無用,以為山東不足加大兵耳。如有不信,試為明公略陳其要。今山東合謀,州郡連結,人庶相動,非不強盛。然光武以來,中國無警,百姓優逸,忘戰日久。仲尼有言:『不教人戰,是謂□之。』其觿雖多,不能為害。一也。明公出自西州,少為國將,閑習軍事,數踐戰埸,名振當世,人懷懾服。二也。袁本初公卿子弟,生處京師。張孟卓東平長者,[二]坐不窺堂。[三]孔公緒[四]清談高論,噓枯吹生。[五]並無軍旅之才,埶銳之干,臨鋒決敵,非公之儔。三也。山東之士,素乏精悍。[六]未有孟賁之勇,慶忌之捷,[七]聊城之守,[八]良、平之謀,可任以偏師,責以成功。四也。就有其人,而尊卑無序,王爵不加,若恃觿怙力,[九]將各*(基)**[潟]*峙,[一0]以觀成敗,不肯同心共膽,與齊進退。   五也。關西諸郡,頗習兵事,自頃以來,數與羌戰,婦女猶戴戟操矛,挾弓負矢,[一一]況其壯勇之士,以當妄戰之人乎!其勝可必。六也。且天下強勇,百姓所畏者,有並、涼之人,及匈奴、屠各、湟中義從、西羌八種,[一二]而明公擁之,以為爪牙,譬驅虎兕以赴犬羊。七也。又明公將帥,皆中表腹心,周旋日久,恩信淳著,忠誠可任,智謀可恃。以膠固之觿,[一三]當解合之埶,猶以烈風掃彼枯葉。八也。夫戰有三亡,以亂攻理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   今明公秉國平正,討滅宦豎,忠義克立。以此三德,持彼三亡,奉辭伐罪,誰敢御之!九也。東州鄭玄學該古今,[一四]北海邴原清高直亮,[一五]皆儒生所仰,腢士楷式。彼諸將若詢其計畫,足知強弱。且燕、趙、齊、梁非不盛也,終滅於秦;吳、楚七國非不觿也,卒敗滎陽。[一六]況今德政赫赫,股肱惟良,彼豈贊成其謀,造亂長寇哉?其不然。十也。若其所陳少有可采,無事徵兵以驚天下,使患役之民相聚為非,□德恃觿,自虧威重。」卓乃悅,以公業為將軍,使統諸軍討擊關東。或說卓曰:「鄭公業智略過人,而結謀外寇,今資之士馬,就其黨與,竊為明公懼之。」卓乃收還其兵,留拜議郎。   注[一]詭猶詐也。   注[二]孟卓名邈。   注[三]言不妄視也。   注[四]名□。   注[五]枯者噓之使生,生者吹之使枯。言談論有所抑揚也。   注[六]悍,勇也。   注[七]說菀曰:「孟賁水行不避鮫龍,陸行不避虎狼,發怒吐氣,聲響動天。」   許慎注淮南子曰:「孟賁,□人也。」呂氏春秋曰:「孟賁過於河,先其伍,船人怒,以楫虓其頭,不知其孟賁故也。中河,孟賁瞋目視船人,發植目裂,舟中人盡播入河。」慶忌,吳王僚子也。射之矢,滿把不能中,四馬追之不能及。   注[八]史記,燕將攻下聊城,因保守之。齊將田單攻之,歲余不下。   注[九]怙亦恃也。   注[一0]峙,止也。   注[一一]挾,持也。   注[一二]義從、八種並見西羌傳。   注[一三]膠亦固也。   注[一四]玄,北海人,故雲東州。   注[一五]魏志,原字根矩,北海朱虛人也。與管寧俱以操尚稱。   注[一六]前書吳王濞、楚王戊、趙王遂、淄川王賢、濟南王辟光、膠西王卬、膠東王雄渠,景帝*(二)**[三]*年反,大將軍條侯周亞夫將兵破之滎陽。   卓既遷都長安,天下饑亂,士大夫多不得其命。而公業家有餘資,日引賓客高會倡樂,所贍救者甚觿。乃與何顒、荀攸共謀殺卓。事洩,顒等被執,公業脫身自武關走,東歸袁術。術上以為楊州刺史。未至官,道卒,年四十一。   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七世祖霸,為元帝師,位至侍中。[一]   父宙,太山都尉。   注[一]前書霸字次*(孺)**[儒]*,元帝師。解見孔昱傳。   融幼有異才。[一]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二]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外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   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僕有恩舊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三]   則融與君累世通家。」觿坐莫不歎息。太中大夫陳煒後至,[四]坐中以告煒。   煒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將不早惠乎?」   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注[一]融家傳曰:「兄弟七人,融第六,幼有自然之性。年四歲時,每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荅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注[二]膺,穎川襄城人。融家傳曰:「聞漢中李公清節直亮,意慕之,遂造公門。」   李固,漢中人,為太尉,與此傳不同也。   注[三]家語曰:「孔子謂南宮敬叔曰:『吾聞老柳博古而達今,通禮樂之源,明道德之歸,即吾之師也。今將往矣。』遂至周,問禮於老柳焉。」   注[四]煒音於匭反。   年十三,喪父,哀悴過毀,扶而後起,州里歸其孝。性好學,博涉多該覽。   山陽張儉為中常侍侯覽所怨,覽為刊章下州郡,以名捕儉。[一]儉與融兄□有舊,亡抵於□,不遇。[二]時融年十六,儉少之而不告。融見其有窘色,[三]   謂曰:「兄雖在外,吾獨不能為君主邪?」因留捨之。[四]後事洩,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遂並收□、融送獄。二人未知所坐。融曰:「保納捨藏者,融也,當坐之。」□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請甘其罪。」吏問其母,母曰:   「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之。[五]詔書竟坐□焉。融由是顯名,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齊聲稱。州郡禮命,皆不就。   注[一]刊,削也。謂削去告人姓名。   注[二]抵,歸也。融家傳「□字文禮」也。   注[三]窘,迫也。   注[四]捨,止也。   注[五]前書音義曰:「讞,請也,音宜傑反。」   辟司徒楊賜府。時隱核官僚之貪濁者,將加貶黜,融多舉中官親族。尚書畏迫內寵,召掾屬詰責之。融陳對罪惡,言無阿撓。[一]河南尹何進當遷為大將軍,楊賜遣融奉謁賀進,不時通,融即奪謁還府,投劾而去。河南官屬恥之,私遣□客欲追殺融。客有言於進曰:「孔文舉有重名,[二]將軍若造怨此人,則四方之士引領而去矣。不如因而禮之,可以示廣於天下。」進然之,既拜而辟融,舉高第,為侍御史。與中丞趙捨不同,托病歸家。   注[一]撓,曲也,音乃孝反。   注[二]融家傳曰:「客言於進曰:『孔文舉於時英雄特傑,譬諸物類,猶觿星之有北辰,百谷之有黍稷,天下莫不屬目也。』」後辟司空掾,拜中軍候。在職三日,遷虎賁中郎將。會董卓廢立,融每因對荅,輒有匡正之言。以忤卓旨,轉為議郎。時黃巾寇數州,而北海最為賊沖,卓乃諷三府同舉融為北海相。   融到郡,收合士民,起兵講武,馳檄飛翰,引謀州郡。賊張饒等腢輩二十萬觿從冀州還,融逆擊,為饒所敗,乃收散兵保朱虛縣。稍復鳩集吏民為黃巾所誤者男女四萬餘人,更置城邑,立學校,表顯儒術,薦舉賢良鄭玄、彭璆、邴原等。[一]郡人甄子然、臨孝存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命配食縣社。其餘雖一介之善,莫不加禮焉。郡人無後及四方游士有死亡者,皆為棺具而斂葬之。   時黃巾復來侵暴,融乃出屯都昌,[二]為賊管亥所圍。融逼急,乃遣東萊太史慈求救於平原相劉備。[三]備驚曰:「孔北海乃復知天下有劉備邪?」即遣兵三千救之,賊乃散走。   注[一]璆音巨秋反,又音求。   注[二]都昌,縣,屬北海郡,故城在今青州臨朐縣東北。   注[三]吳志,慈字子義,東萊人也。避事之遼東,北海相孔融聞而奇之,數遣人訊問其母,並致餉遺。時融為管亥所圍,慈從遼東還,母謂之曰:「汝與孔北海未嘗相見,至汝行後,贍恤慇勤,過於故舊。今為賊所圍,汝宜赴之。」慈單步見融,既而求救於劉備,得兵以解圍焉。   時袁、曹方盛,而融無所協附。左丞祖者,稱有意謀,勸融有所結納。融知紹、操終圖漢室,不欲與同,故怒而殺之。   融負其高氣,志在靖難,而才□意廣,迄無成功。[一]在郡六年,劉備表領青州刺史。建安元年,為袁譚所攻,自春至夏,戰士所餘裁數百人,流矢雨集,戈矛內接。融隱幾讀書,[二]談笑自若。城夜陷,乃奔東山,妻子為譚所虜。   注[一]迄,竟也。   注[二]隱,憑也。莊子曰:「南郭子綦隱幾而坐。」   及獻帝都許,征融為將作大匠,遷少府。每朝會訪對,融輒引正定議,公卿大夫皆隸名而已。[一]   注[一]說文云:「隸,附著。」   初,太傅馬日磾奉使山東,及至淮南,數有意於袁術。術輕侮之,遂奪取其節,求去又不聽,因欲逼為軍帥。日磾深自恨,遂嘔血而斃。[一]及喪還,朝廷議欲加禮。   融乃獨議曰:「日磾以上公之尊,秉髦節之使,銜命直指,[二]寧輯東夏,[三]   而曲媚奸臣,為所牽率,章表署用,輒使首名,[四]附下罔上,[五]奸以事君。   [六]昔國佐當晉軍而不撓,[七]宜僚臨白刃而正色。[八]王室大臣,豈得以見脅為辭!又袁術僭逆,非一朝一夕,日磾隨從,周旋歷歲。漢律與罪人交關三日已上,皆應知情。春秋魯叔孫得臣卒,以不發揚襄仲之罪,貶不書日。[九]   鄭人討幽公之亂,斲子家之棺。[一0]聖上哀矜舊臣,未忍追案,不宜加禮。」   朝廷從之。   注[一]三輔決錄曰:「日磾字翁叔,馬融之族子。少傳融業,以才學進。與楊彪、盧植、蔡邕等典校中書,歷位九卿,遂登台輔。」獻帝春秋曰:「術從日磾借節觀之,因奪不還,條軍中十餘人使促辟之。日磾謂術曰:『卿先代諸公辟士雲何?   而言促之,謂公府掾可劫得乎?』從術求去,而術不遣,既以失節屈辱憂恚。」   注[二]直指,無屈撓也。前書有繡衣直指。   注[三]輯,和也。   注[四]所上章表及署補用,皆以日磾名為首也。   注[五]前書曰:「附下罔上者刑。」   注[六]左傳叔向曰:「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   注[七]公羊傳曰:「賾之戰,齊師大敗。齊侯使國佐如師。卻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及)**[反]*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西其畝,以蕭同叔子為質,則吾捨子。』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使反魯、衛之侵,請諾。使耕者東西其畝,是則土齊也。蕭同叔子者,齊君母也,齊君母猶晉君之母也,曰不可。請戰,一戰而不勝,請再戰,再戰而不勝,請三戰,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蕭同叔子為質!』揖而去之。」   注[八]楚白公勝欲為亂,謂石乞曰:「王卿士皆以五百人當之則可。」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相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乃從白公而見之。與言,悅;告之故,辭;承之以□,不動。事見左傳。   注[九]公羊傳曰:「叔孫得臣卒。」何休注曰:「不日者,知公子遂欲殺君,而為人臣知賊而不言,明當誅也。」公子遂即襄仲也。   注[一0]左傳:「鄭子家卒,鄭人討幽公之亂,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杜預注曰:「斲薄其棺,不使從卿禮。」為其殺君故也。   時論者多欲復肉刑。融乃建議曰:「古者敦庬,善否不別,[一]吏端刑清,[二]   政無過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風化壞亂,政撓其俗,法害其人。   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三]非所謂與時消息者也。[四]紂斮朝涉之脛,天下謂為無道。[五]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六]   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念生,志在思死,類多趨惡,莫復歸正。夙沙亂齊,[七]伊戾禍宋,[八]趙高、英布,為世大患。[九]不能止人遂為非也,適足絕人還為善耳。雖忠如鬻拳,[一0]信如卞和,[一一]智如孫臏,[一二]冤如巷伯,[一三]才如史遷,[一四]達如子政,[一五]一離刀鋸,沒世不齒。[一六]是太甲之思庸,[一七]穆公之霸秦,[一八]南睢之骨立,衛武之初筵,[一九]陳湯之都賴,[二0]魏尚之守邊,[二一]無所復施也。漢開改惡之路,凡為此也。故明德之君,遠度深惟,□短就長,不苟革其政者也。」   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注[一]左傳楚申叔時曰:「人生敦庬。」杜預註:「庬,厚大也。」   注[二]端,直也。   注[三]殘其支體而□廢之。   注[四]易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注[五]尚書曰:「紂斮朝涉之脛。」孔安國注曰:「冬日見朝涉水者,謂其脛耐寒,斮而視之。」   注[六]前書賈山曰:「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人養千八百君也。」   注[七]左傳曰,靈公廢太子光,立公子牙,使高厚傅牙,夙沙衛為少傅。崔杼逆光而立之,是為莊公。莊公以夙沙衛易己,衛奔高唐以叛。   注[八]左傳,楚客聘於晉,過宋,太子痤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遣之。至則欿用牲,加書征之,騁而告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縊死。公徐聞其無罪,乃亨伊戾。   注[九]史記,胡亥謂李斯曰:「高,故宮人也。」遂專信任之。後殺李斯,劫殺胡亥,卒亡秦也。前書,英布坐法黥,論輸驪山,亡之江中為腢盜。及屬項羽,常為先鋒陷陣。後歸漢,為九江王。謀反,誅之。   注[一0]左傳:「初,鬻拳強諫,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楚人以為大閽。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注[一一]韓子曰:「楚人和氏得璞玉於楚山之中,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以和為謾己,刖其左足。及文王即位,和又奉其璞,玉人又曰:   『石也。』又刖其右足。文王薨,成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以血。王使玉人攻璞而得寶焉。」琴操曰:「荊王封和為陵陽侯,和辭不就而去。乃作怨歌曰:『進寶得刑,足離分兮。去封立信,守休芸兮。   斷者不續,豈不冤兮!』」注[一二]史記,孫臏與龐涓學兵法,涓事魏惠王為將軍,自以能不及臏,陰使召臏,斷其兩足而黥之。臏後入齊,威王問兵法,以為師。魏與趙攻韓,齊使田忌將而往。龐涓聞,去韓而歸。臏謂田忌曰:「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軍半至。使齊軍入魏地為十萬醋,明日為五萬醋,明日為二萬醋。」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其步兵,與其輕銳倍日並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狹,旁多險阻,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於此木下」。於是令齊軍曰:「善射者萬弩,夾道而伏,期日莫見火舉而俱發。」涓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攢火燭之,讀書未畢,齊軍萬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遂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矣。」   注[一三]毛萇注詩云:「巷伯,內小臣也。掌王后之命於宮中,故謂之巷伯。」   伯被讒將刑,寺人孟子傷而作詩,以刺幽王也。   注[一四]李陵為匈奴敗,馬遷明陵當必立功以報漢,遂被下蠶室宮刑,後乃著史記。   注[一五]劉向字子政。宣帝時,上言黃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鑄作事,費甚多,方不驗,乃下吏,當死。上奇其材,得踰冬減論。班固云:「向博物洽聞,通達古今。」   注[一六]國語「中刑用刀鋸」也。   注[一七]尚書:「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於亳。思庸。」孔注曰:「念常道也。」   注[一八]秦穆使孟明、白乙等伐鄭,蹇叔諫,不從。晉襄公敗諸崤,囚孟明等,後歸之。穆公曰:「孤之罪也,夫子何罪!」復使為政,遂霸西戎。事見左傳。   注[一九]韓詩曰:「賓之初筵,衛武公飲酒悔過也。言賓客初就筵之時,賓主秩秩然,俱謹敬也。賓既醉止,載號載呶,不知其為惡也。」   注[二0]前書,湯字子公。遷西域副校尉,矯制發諸國兵,斬郅支單于於都賴水上。   注[二一]文帝時,尚為雲中守,坐上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趙人馮唐為郎,為言文帝,赦尚復為雲中守也。   是時荊州牧劉表不供職貢,多行僭偽,遂乃郊祀天地,擬斥乘輿。[一]詔書班下其事。融上疏曰:「竊聞領荊州牧劉表桀逆放恣,所為不軌,至乃郊祭天地,擬儀社稷。雖昏僭惡極,罪不容誅,至於國體,宜且諱之。[二]何者?萬乘至重,天王至尊,身為聖躬,國為神器,[三]陛級縣遠,祿位限絕,[四]猶天之不可階,日月之不可踰也。[五]每有一豎臣,輒雲圖之,若形之四方,非所以杜塞邪萌。[六]愚謂雖有重戾,必宜隱忍。賈誼所謂『擲鼠忌器』,蓋謂此也。   [七]是以齊兵次楚,唯責包茅;[八]王師敗績,不書晉人。[九]前以露袁術之罪,今復下劉表之事,是使跛牂欲窺高岸,天險可得而登也。[一0]案表跋扈,□誅列侯,遏絕詔命,斷盜貢篚,[一一]招呼元惡,以自營衛,專為腢逆,主萃淵藪。[一二]郜鼎在廟,章孰甚焉![一三]桑落瓦解,其埶可見。[一四]臣愚以為宜隱郊祀之事,以崇國防。」   注[一]斥,指也。   注[二]體謂國家之大體也。   注[三]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   注[四]賈誼曰:「人主之尊譬如堂,腢臣如陛,觿庶如地。故陛乃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也。」   注[五]論語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猶天之不可階而升也。」又曰:「仲尼如日月,無得而踰焉。」   注[六]形,見也。   注[七]前書賈誼曰:「里諺云『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諭也。鼠近於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乎貴臣之近主乎?」   注[八]左傳,齊桓伐楚,責以「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杜預注曰:   「包,裡束也。茅,菁茅也。束茅而灌之以酒,為縮酒也。」   注[九]公羊傳:「成公元年秋,王師敗績於□戎。孰敗之?蓋晉敗之。曷為不言晉敗之?王者無敵,莫敢當也。」   注[一0]史記李斯曰:「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太山之高百仞,而跛牂牧其上。夫樓季而難五丈之限,豈跛牂而易百仞之高哉?峭漸之埶異也。」爾雅曰:「羊牝曰牂。」易曰:「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也。」   注[一一]鄭玄注儀禮曰:「篚,竹器如筐也。」書曰:「厥篚玄纁璣組。」   注[一二]書曰:「今商王受亡道,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孔注曰:「天下罪人逃亡者,而紂為魁主,窟聚泉府藪澤也。」   注[一三]左傳:「取郜大鼎於宋,戊申納於太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郜鼎在廟,彰孰甚焉!』」郜鼎,郜國所作也。   注[一四]詩曰:「桑之落矣,其黃而隕。」   五年,南陽王馮、東海王祗薨,[一]帝傷其早歿,欲為修四時之祭,以訪於融。   融對曰:「聖恩敦睦,感時增思,悼二王之靈,發哀愍之詔,稽度前典,以正禮制。竊觀故事,前梁懷王、臨江愍王、齊哀王、臨淮懷王並薨無後,同產昆弟,即景、武、昭、明四帝是也,[二]未聞前朝修立祭祀。若臨時所施,則不列傳紀。臣愚以為諸在沖□,聖慈哀悼,禮同成人,加以號謚者,宜稱上恩,[三]   祭祀禮畢,而後絕之。至於一歲之限,不合禮意,又違先帝已然之法,所未敢處。」[四]   注[一]並獻帝子。   注[二]梁懷王揖,景帝弟也,立十年薨。臨江閔王榮,武帝兄也,為皇太子,四歲廢為王,坐侵廟壖地自殺。齊懷王閎,武帝子,昭帝異母兄,立八年薨。   臣賢案:齊哀王,悼惠王之子,高帝之孫,非昭帝兄弟,當為懷王,作「哀」者誤也。臨淮公衡,明帝弟,建武十五年立,未及進爵為王而薨。融家傳及本傳皆作「公」,此為「王」者,亦誤也。   注[三]稱音尺證反。   注[四]處猶安也。   初,曹操攻屠鄴城,袁氏婦子多見侵略,而操子丕私納袁熙妻甄氏。[一]融乃與操書,稱「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二]操不悟,後問出何經典。對曰:   「以今度之,想當然耳。」   後操討烏桓,[三]又嘲之曰:「大將軍遠征,蕭條海外。昔肅慎不貢楛矢,[四]   丁零盜蘇武牛羊,可並案也。」[五]   注[一]袁紹傳,熙,紹之中子也。甄氏,中山無極人,漢太保甄邯後也。父逸,上蔡令。魏略曰:「熙出在幽州,甄氏侍姑,及鄴城破,文帝入紹捨,後怖,伏姑膝上。帝令舉頭就視,見其顏色非凡。太祖聞其意,為迎取之。」   注[二]妲音丁末反,又音旦。紂之□,有蘇氏女也。紂用其言,毒虐觿庶。武王克殷,斬妲己頭,縣之於小白旗,以為紂之亡由此女也。出列女傳也。   注[三]建安十二年也。   注[四]國語曰:「昔武王克商,通於九夷百蠻,於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肅慎國記曰:「肅慎氏,其地在夫余國北,東濱大海。」魏略曰:「挹婁一名肅慎氏。」說文曰「楛,木也。今遼左有楛木,狀如荊,葉如榆」也。   注[五]山海經曰:「北海之內,有丁零之國。」前書蘇武使匈奴,單于徙北海上,丁零盜武牛羊,武遂窮□也。   時年饑兵興,操表制酒禁,融頻書爭之,多侮慢之辭。[一]既見操雄詐漸著,數不能堪,故發辭偏宕,多致乖忤。[二]又嘗奏宜准古王畿之制,千里寰內,不以封建諸侯。[三]操疑其所論建漸廣,益憚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潛忌正議,慮鯁大業。山陽郗慮[四]承望風旨,以微法奏免融官。因顯明讎怨,操故書激厲融曰:「蓋聞唐虞之朝,有克讓之臣,[五]故麟鳳來而頌聲作也。   [六]後世德薄,猶有殺身為君,[七]破家為國。[八]及至其敝,睚□之怨必讎,一餐之惠必報。[九]故□錯念國,遘禍於袁盎;[一0]屈平悼楚,受譖於椒、蘭;[一一]彭寵傾亂,起自朱浮;[一二]鄧禹威損,失於宗、馮。[一三]由此言之,喜怒怨愛,禍福所因,可不慎與![一四]昔廉、藺小國之臣,猶能相下;   [一五]寇、賈倉卒武夫,屈節崇好;光武不問伯升之怨;齊侯不疑射鉤之虜。[一六]夫立大操者,豈累細故哉!往聞二君有執法之平,以為小介,[一七]當收舊好;而怨毒漸積,志相危害,聞之憮然,中夜而起。[一八]昔國家東遷,文舉盛歎鴻豫名實相副,綜達經學,出於鄭玄,又明司馬法,[一九]鴻豫亦稱文舉奇逸博聞,誠怪今者與始相違。孤與文舉既非舊好,又於鴻豫亦無恩紀,然願人之相美,不樂人之相傷,是以區區思協歡好。又知二君腢小所構,孤為人臣,進不能風化海內,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撫養戰士,殺身為國,破浮華交會之徒,計有餘矣。」   注[一]融集與操書云:「酒之為德久矣。古先哲王,類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濟萬國,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堯不千鐘,無以建太平。孔非百觚,無以堪上聖。樊噲解□鴻門,非豕肩鍾酒,無以奮其怒。趙之廝養,東迎其王,非引琶酒,無以激其氣。高祖非醉斬白蛇,無以暢其靈。景帝非醉幸唐姬,無以開中興。袁盎非醇醪之力,無以脫其命。定國不酣飲一斛,無以決其法。故酈生以高陽酒徒,著功於漢;屈原不餔□歠醨,取困於楚。由是觀之,酒何負於政哉?」又書曰:「昨承訓荅,陳二代之禍,及觿人之敗,以酒亡者,實如來誨。雖然,徐偃王行仁義而亡,今令不絕仁義;   燕噲以讓失社稷,今令不禁謙退;魯因儒而損,今令不□文學;夏、商亦以婦人失天下,今令不斷婚姻。而將酒獨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為戒也。」[二]   偏邪跌宕,不拘正理。   注[三]周禮:「方千里曰國畿,其外五百里侯畿。」鄭玄註:「畿,限也。」   注[四]續漢書:「慮字鴻豫,山陽高平人,少受學於鄭玄。」虞浦江表傳曰:「獻帝嘗時見慮及少府孔融。問融曰:『鴻豫何所優長?』融曰:『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慮舉笏曰:『融昔宰北海,政散人流,其權安在?』遂與融互相長短,以至不穆。曹操以書和解之。」慮從光祿勳遷御史大夫。   注[五]尚書曰,舜以伯禹為司空,禹讓稷、契暨□陶。以益為朕虞,益讓於朱虎、熊羆。以伯夷為秩宗,伯夷讓於夔龍。   注[六]史記曰:「於是禹興九韶之樂,致異物,鳳皇來儀。」   注[七]若齊孟陽代君居默以待賊,西漢紀信乘黃屋誑楚之類也。   注[八]若要離焚妻子以徇吳,李通誅宗族以從漢之類也。   注[九]史記,范睢一餐之德必償,睚□之怨必報。   注[一0]景帝時,錯為御史大夫,以諸侯國大,請削其土。吳楚七國反,以誅錯為名。袁盎素與錯不相善,盎乃進說,請斬錯以謝七國,景帝遂斬錯也。   注[一一]屈平楚懷王時為三閭大夫。秦昭王使張儀譎詐懷王,令絕齊交,又誘請會武關,平諫,王不聽其言,卒客死於秦。懷王子子椒、子蘭讒之於襄王,而放逐之。見史記。   注[一二]朱浮與寵不相能,數譖之光武,寵遂反。   注[一三]鄧禹征赤眉,令宗欽、馮愔守栒邑。二人爭權相攻,遂殺欽,因反擊禹。今流俗本「宗」誤作「宋」也。   注[一四]音余。   注[一五]趙惠文王與秦昭王會黽池,歸,拜藺相如為上卿,位在廉頗右。頗曰;   「吾不忍為之下,必辱之。」相如每朝,常避之。頗聞之,肉袒負荊謝之,相與為刎頸之友。事見史記。   注[一六]公子愨與桓公爭立,管仲射桓公中鉤。後桓公即位,以管仲為相也。   注[一七]介猶蔕芥也。公法雖平,私情為蔕芥者也。   注[一八]憮音舞。憮,失意貌也。   注[一九]史記,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法。其法論田及兵之法也。   融報曰:「猥惠書教,[一]告所不逮。融與鴻豫州里比郡,[二]知之最早。雖嘗陳其功美,欲以厚於見私,信於為國,不求其覆過掩惡,有罪望不坐也。前者黜退,歡欣受之。昔趙宣子朝登韓厥,夕被其戮,喜而求賀。[三]況無彼人之功,而敢枉當官之平哉!忠非三閭,[四]智非□錯,竊位為過,免罪為幸。乃使余論遠聞,所以籩懼也。朱、彭、寇、賈,為世壯士,愛惡相攻,能為國憂。   至於輕弱薄劣,猶昆蟲之相囓,適足還害其身,[五]誠無所至也。晉侯嘉其臣所爭者大,而師曠以為不如心競。[六]性既□緩,與人無傷,雖出胯下之負,[七]   榆次之辱,[八]不知貶毀之於己,猶蚊虻之一過也。[九]子產謂人心不相似,[一0]或矜埶者,欲以取勝為榮,不念宋人待四海之客,大爐不欲令酒酸也。[一一]至於屈谷巨瓠,堅而無竅,當以無用罪之耳。[一二]它者奉遵嚴教,不敢失墜。郗為故吏,融所推進。趙衰之拔卻縠,[一三]不輕公叔之升臣也。[一四]   知同其愛,訓誨發中。[一五]雖懿伯之忌,猶不得念,[一六]況恃舊交,而欲自外於賢吏哉![一七]輒布腹心,修好如初。苦言至意,終身誦之。」   注[一]猥,曲也。   注[二]山陽與魯郡相鄰比。   注[三]宣子,趙盾謚也。國語曰:「宣子言韓厥於靈公,以為司馬。河曲之役,趙宣子使人以其乘車干行,韓厥執而戮之。觿鹹曰:『韓厥必不沒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車,其誰安之?』宣子召而禮之,謂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賀我矣。   吾舉厥也,中吾,乃今知免於罪矣。』」注[四]即屈原也。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故曰「三閭」。   注[五]夏小正云:「昆,觿也。」孫卿子曰:「昆蟲亦有知。」   注[六]左傳「秦伯之弟針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雲,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導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   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也。   注[七]韓信貧賤,淮陰少年侮之,令信出跨下。   注[八]史記,荊軻嘗游榆次,與蓋聶論□,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去。   注[九]蚊音文。虻音□。言蚊虻之暫過,未以為害。   注[一0]左傳曰,子產謂子皮曰:「人心不同,其如面焉,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   注[一一]爐,累土為之,以居酒甕,四邊隆起,一面高如鍛爐,故名爐。字或作「壚」。韓子曰:「宋人有沽酒者,斗□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而酒不售,酒酸*(者)*。怪其故,問所知閭長者楊倩。*(二人)**[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何故不售?』曰:『人畏焉。』令孺子懷錢挈壺往沽,狗迎齕之,酒所以酸而不售。」   注[一二]韓子曰:「齊有居士田仲,宋人屈谷往見之,曰:『谷聞先生之義,不恃仰人而食。今谷有樹瓠之法,堅如石,厚而無竅,願獻先生。』田仲曰:『夫子徒謂我也。凡貴於樹瓠者,為可以盛也。今厚而無竅,則不可以盛物,而任堅如石,則不可以割而斟,吾無以此瓠為也。』[曰:『然,谷]將□之。』今仲不恃仰人而食,亦無益人國,亦堅瓠之類。」   注[一三]左傳,晉文公謀元帥,趙衰曰:「卻縠可。」乃使卻縠將中軍。   注[一四]公叔文子,□大夫,其家臣名僎,行與文子同,升之於公,與之並為大夫。僎音士眷反,見論語。   注[一五]言曹公與己同愛郗慮,故發於中心而訓誨。   注[一六]禮記□弓曰;「滕成公之喪,使子叔敬叔吊,子服惠伯為介。及郊,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將公事。』遂入。」鄭玄注曰:「懿伯,惠伯之叔父也。忌,怨也。」   注[一七]賢吏謂慮也。   歲余,復拜太中大夫。性寬容少忌,好士,喜誘益後進。及退閒職,[一]賓客日盈其門。常歎曰:「坐上客恆滿,尊中酒不空,吾無憂矣。」與蔡邕素善,邕卒後,有虎賁士貌類於邕,[二]融每酒酣,引與同坐,曰:「雖無老成人,且有典刑。」[三]融聞人之善,若出諸己,言有可采,必演而成之,面告其短,而退稱所長,薦達賢士,多所□進,知而未言,以為己過,故海內英俊皆信服之。   注[一]太中大夫職在言議,故雲閒職。   注[二]漢官典職儀曰:「虎賁中郎將,主武賁千五百人。」   注[三]詩大雅曰「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也。   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一]枉狀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觿,欲規不軌,云『我大聖之後,而見滅於宋,[二]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三]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四]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禰衡跌蕩於言,[五]   云『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   譬如寄物燦中,[六]出則離矣』。既而與衡更相讚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荅曰:『顏回復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書奏,下獄□市。時年五十六。   妻子皆被誅。   注[一]典略曰:「粹字文蔚,陳留人,少學於蔡邕。建安初,以高第擢拜尚書郎,後為軍謀祭酒,與陳琳、阮瑀等典記室。融誅之後,人鶯粹所作,無不嘉其才而忌其筆也。」   注[二]史記曰,魯大夫孟厘子曰:「孔丘,聖人之後,滅於宋。」服虔注曰;「聖人謂商湯也。孔子六代祖孔父嘉為宋華督所殺,其子奔魯也。」   注[三]訕音所諫反。訕謂謗毀也。蒼頡篇曰:「訕,非也。」   注[四]謂不加幘。   注[五]跌蕩,無儀檢也。放,縱也。   注[六]說文曰:「燦,缶也。」字書曰:「燦似缶而高。」   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捨。二子方弈潟,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荅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乎?」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初,京兆人脂習元升,與融相善,每戒融剛直。[一]及被害,許下莫敢收者,習往撫屍曰:「文舉捨我死,吾何用生為?」操聞大怒,將收習殺之,後得赦出。   注[一]魏略曰:「曹操為司空,威德日盛,融故以舊意書疏倨傲,習常責融令改節,融不從之。」   魏文帝深好融文辭,每歎曰:「楊、班儔也。」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輒賞以金帛。所著詩、頌、碑文、論議、六言、策文、表、檄、教令、書記凡二十五篇。   文帝以習有欒布之節,加中散大夫。[一]   注[一]前書曰:「欒布,梁人也,為梁王彭越大夫,使於齊,未反。漢誅越,梟首雒陽下,布還,奏事越頭下,祠而哭之。」   論曰:昔諫大夫鄭昌有言:「山有猛獸者,藜藿為之不採。」[一]是以孔父正色,不容弒虐之謀;[二]平仲立朝,有紓盜齊之望。[三]若夫文舉之高志直情,其足以動義□而忤雄心。[四]故使移鼎之多,事隔於人存;[五]代終之規,啟機於身後也。[六]夫嚴氣正性,覆折而己。豈有員□委屈,可以每其生哉![七]懍懍焉,皜皜焉,其與琨玉秋霜比質可也。[八]   注[一]宣帝時,司隸校尉蓋寬饒以直言得罪,鄭昌愍傷寬饒忠直憂國,以言事不當意,而為文吏所詆挫,故上書訟之。   注[二]公羊傳曰:「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則人莫敢過而致難於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   注[三]紓音舒,解也,緩也。盜齊謂田常也。莊子曰:「田成子一旦弒齊君而盜其國。」左傳,齊景公坐於路寢。公歎曰:「美哉室!其誰有此乎?」晏子對曰:   「如君之言,其陳氏乎?」公曰:「是可若何?」對曰:「唯禮可以已之。」   注[四]忤,逆也。   注[五]移鼎謂遷漢之鼎也。人存謂曹操身在不得篡位也。左傳曰:「桀有昏德,鼎遷於商;商紂暴虐,鼎遷於周。」   注[六]代終謂代漢祚之終也。身後謂曹丕受禪也。   注[七]「□」即「刓」字,音五丸反。前書音義曰:「刓謂刓團無稜角也。」每,貪也。言寧正直以傾覆摧折,不能委曲以貪生也。賈誼云:「品庶每生。」   注[八]懍懍言勁烈如秋霜也。皜皜言堅貞如白玉也。皜音古老反。   苟彧字文若,[一]穎川穎陰人,朗陵令淑之孫也。[二]父緄,為濟南相。[三]   緄畏憚宦官,乃為彧娶中常侍唐衡女。[四]彧以少有才名,故得免於譏議。南陽何顒名知人,見彧而異之,曰:「王佐才也。」   注[一]袁宏漢紀「彧」作「郁」。   注[二]朗陵,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朗山縣西南。   注[三]緄音古本反。   注[四]典略曰:「衡欲以女妻汝南傅公明,公明不取,轉以妻郁。」   中平六年,舉孝廉,再遷亢父令。[一]董卓之亂,□官歸鄉里。同邵韓融時將宗親千餘家,避亂密西山中。[二]彧謂父老曰:「穎川,四戰之地也。[三]天下有變,常為兵沖。密雖小固,不足以扞大難,宜亟避之。」[四]鄉人多懷土不能去。會冀州牧同郡韓馥遣騎迎之,彧乃獨將宗族從馥,留者後多為董卓將李傕所殺略焉。   注[一]亢父,*[縣]*,屬梁國,故城在今兗州任城縣南。亢音剛,父音甫。   注[二]密縣西山也。   注[三]四面通也。   注[四]亟音紀力反。   彧比至冀州,而袁紹已奪馥位,紹待彧以上賓之禮。彧明有意數,[一]見漢室崩亂,每懷匡佐之義。時曹操在東郡,彧聞操有雄略,而度紹終不能定大業。   初平二年,乃去紹從操。操與語大悅,曰:「吾子房也。」[二]以為奮武司馬,時年二十九。明年,又為操鎮東司馬。   注[一]數,計數也。   注[二]比之張良。   興平元年,操東擊陶謙,使彧守甄城,[一]任以留事。會張邈、陳宮以兗州反操,[二]而潛迎呂布。布既至,諸城悉應之。邈乃使人譎彧[三]曰:「呂將軍來助曹使君擊陶謙,宜亟供軍實。」彧知邈有變,即勒兵設備,故邈計不行。豫州刺史郭貢率兵數萬來到城下,求見彧。彧將往,東郡太守夏侯惇等止之。[四]   曰:「何知貢不與呂布同謀,而輕欲見之。今君為一州之鎮,往必危也。」彧曰:   「貢與邈等分非素結,今來速者,計必未定,及其猶豫,宜時說之,縱不為用,可使中立。[五]若先懷疑嫌,彼將怒而成謀,不如往也。」貢既見彧無懼意,知城不可攻,遂引而去。彧乃使程昱說范、東阿,[六]使固其守,卒全三城以待操焉。[七]   注[一]縣名,屬濟陰郡,今濮州縣也。「甄」今作「鄄」,音絹。   注[二]典略「宮字公台,東郡人。剛直烈壯,少與海內知名之士皆相連結」也。   注[三]譎,詐也。   注[四]魏志曰:「惇字符讓,沛國人。」   注[五]不令其有去就也。   注[六]魏志:「昱字仲德,東郡東阿人。」范,縣,屬東郡,今濮陽縣也。東阿,縣,屬東郡,今濟州縣也。   注[七]三城謂甄、范、東阿也。   二年,陶謙死,操欲遂取徐州,還定呂布。彧諫曰:「昔高祖保關中,[一]光武據河內,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進可以勝敵,退足以堅守,故雖有困敗,而終濟大業。將軍本以兗州首事,故能平定山東,[二]此實天下之要地,而將軍之關河也。若不先定之,根本將何寄乎?宜急分討陳宮,使虜不得西顧,乘其閒而收熟麥,約食□谷,以資一舉,則呂布不足破也。今捨之而東,未見其便。   多留兵則力不勝敵,少留兵則後不足固。布乘虛寇暴,震動人心,縱數城或全,其餘非復己有,則將軍尚安歸乎?且前討徐州,威罰實行,其子弟念父兄之恥,必人自為守。就能破之,尚不可保。彼若懼而相結,共為表裡,堅壁清野,以待將軍,將軍攻之不拔,掠之無獲,不出一旬,則十萬之觿未戰而自困矣。夫事固有□彼取此,以權一時之埶,願將軍慮焉。」操於是大收孰麥,復與布戰。   布敗走,因分定諸縣,兗州遂平。   注[一]高祖距項羽,常留蕭何守關中。   注[二]曹操初從東郡守鮑信等迎領兗州牧,遂進兵破黃巾等,故能平定山東也。   建安元年,獻帝自河東還洛陽,操議欲奉迎車駕,徙都於許。觿多以山東未定,韓暹、楊奉負功恣睢,[一]未可卒制。彧乃勸操曰:「昔晉文公納周襄王,而諸侯景從;[二]漢高祖為義帝縞素,而天下歸心。[三]自天子蒙塵,[四]將軍首唱義兵,徒以山東擾亂,未遑遠赴,雖御難於外,乃心無不在王室。[五]今鑾駕旋軫,[六]東京榛蕪,義士有存本之思,兆人懷感舊之哀。誠因此時奉主上以從人望,大順也;秉至公以服天下,大略也;扶弘義以致英俊,大德也。四方雖有逆節,其何能為?韓暹、楊奉,安足恤哉!若不時定,使豪桀生心,後雖為慮,亦無及矣。」操從之。   注[一]恣睢,肆怒貌。睢音火季反,又火佳反。史記:「盜跖日殺不辜,暴戾恣睢。」   注[二]左傳,卜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晉侯以左師逆王,王入於王城,取太叔於溫,殺之於隰城,遂定霸業,天下服從也。   注[三]項羽殺義帝於郴,高祖為義帝發喪。高祖大哭,發使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大逆無道,寡人親為發喪,兵皆縞素。」   注[四]蒙,冒也。左傳臧文仲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   注[五]尚書曰:「雖爾身在外,乃心無不在王室。」乃,汝也。   注[六]鄭玄注周禮曰:「軫,輿後橫木也。」   及帝都許,以彧為侍中,守尚書令。操每征伐在外,其軍國之事,皆與彧籌焉。   彧又進操計謀之士從子攸,[一]及鍾繇、郭嘉、[二]陳腢、杜襲、[三]司馬懿、戲志才等,[四]皆稱其舉。唯嚴象為楊州,[五]韋康為涼州,後並負敗焉。[六]   注[一]魏志,荀攸字公達。太祖素聞攸名,與語大悅,謂彧曰:「公達非常人,吾得與計事,天下當何憂哉?」   注[二]魏志,嘉字奉孝,穎川人也。戲志才,籌畫士也,太祖甚器之,早卒。   太祖與彧書曰:「自志才亡後,莫可與計事者。汝、穎固多奇士,誰可以繼之?」   彧薦嘉,召見論天下事,太祖曰:「使孤成大業者,必此人也。」   注[三]襲字子緒,穎川人。荀彧薦襲,太祖以為丞相軍謀祭酒,魏國建,為侍中。   注[四]懿字仲達,即晉宣帝。   注[五]三輔決錄曰:「像字文則,京兆人。少聰博有膽智,為楊州刺史。後為孫策廬江太守李術所殺。」   注[六]康字符將,京兆人。父端,從涼州牧征為太僕,康代為涼州刺史,時人榮之。後為馬超所圍,堅守歷時,救軍不至,遂為超所殺。   袁紹既兼河朔之地,有驕氣。而操敗於張繡,[一]紹與操書甚倨。[二]操大怒,欲先攻之,而患力不敵,以謀於彧。彧量紹雖強,終為操所制,乃說先取呂布,然後圖紹,操從之。三年,遂擒呂布,定徐州。   注[一]魏志,張繡在南陽降,既而悔之,而復反。操與戰,軍敗為流矢所中。   注[二]陳琳為紹作檄書曰:「操祖父騰饕餮放橫,父嵩乞□攜養,操贅閹遺丑。」   並倨慢之詞也。   五年,袁紹率大觿以攻許,操與相距。紹甲兵甚盛,議者鹹懷惶懼。少府孔融謂彧曰:   「袁紹地廣兵強,田豐、許攸智計之士為其謀,[一]審配、逢紀盡忠之臣任其事,[二]顏良、文丑勇冠三軍,統其兵,殆難克乎?」彧曰:「紹兵雖多而法不整,田豐剛而犯上,許攸貪而不正,審配專而無謀,逢紀果而自用,顏良、文丑匹夫之勇,可一戰而擒也。」後皆如彧之籌,事在袁紹傳。   注[一]先賢行狀:「豐字符皓,鉅鹿人。天姿纓傑,權略多奇。」許攸字子遠。   注[二]配字正南,魏郡人。忠烈慷慨,有不可犯之色。紹領冀州,委配腹心之任。英雄記曰:「紀字符圖。初,紹去董卓,與許攸及紀俱詣冀州,紹以紀聰達有計策,甚信之。」   操保官度,[一]與紹連戰,雖勝而軍糧方盡,*[書]*與彧議,欲還許以致紹師。   [二]彧報曰:「今谷食雖少,未若楚漢在滎陽、成□閒也。是時劉項莫肯先退者,以為先退則埶屈也。[三]公以十分居一之觿,[四]畫地而守之,[五]搤其喉而不得進,已半年矣。[六]情見埶竭,必將有變,此用奇之時,不可失也。」操從之,乃堅壁持之。遂以奇兵破紹,紹退走。封彧萬歲亭侯,邑一千戶。   注[一]官度,即古之鴻溝也。於滎陽下引河東南流,其所保處在今鄭州中牟縣北官度口是也。   注[二]致猶至也。兵法曰:「善戰者,致人不致於人。」   注[三]高祖與項羽於滎陽、成□閒,久相持不決,後羽請鴻溝以西為漢而退,高祖遂乘羽,敗之垓下,追殺之。   注[四]言與紹觿寡相懸也。   注[五]言畫地作限隔也。鄒陽曰:「畫地而不敢犯。」   注[六]搤音厄。搤謂捉持之也。   六年,操以紹新破,未能為患,但欲留兵□之,自欲南征劉表,以計問彧。彧對曰:「紹既新敗,觿懼人擾,今不因而定之,而欲遠兵江漢,若紹收離糾散,[一]乘虛以出,則公之事去矣。」操乃止。   注[一]糾,合也。   九年,操拔鄴,自領冀州牧。有說操宜復置九州者,以為冀部所統既廣,則天下易服。操將從之。彧言曰:「今若依古制,是為冀州所統,悉有河東、馮翊、扶風、西河、幽、並之地也。公前屠鄴城,海內震駭,各懼不得保其土宇,守其兵觿。今若一處被侵,必謂以次見奪,人心易動,若一旦生變,天下未可圖也。願公先定河北,然後修復舊京,南臨楚郢,責王貢之不入。天下咸知公意,則人人自安。須海內大定,乃議古制,此社稷長久之利也。」操報曰:「微足下之相難,所失多矣!」遂寑九州議。   十二年,操上書表彧曰:「昔袁紹作逆,連兵官度,時觿寡糧單,圖欲還許。尚書令荀彧深建宜住之便,遠恢進討之略,[一]起發臣心,革易愚慮,堅營固守,徼其軍實,[二]遂摧撲大寇,濟危以安。紹既破敗,臣糧亦盡,將捨河北之規,改就荊南之策。彧復備陳得失,用移臣議,故得反□冀土,[三]克平四州。[四]向使臣退軍官度,紹必鼓行而前,[五]敵人懷利以自百,[六]臣觿怯沮以喪氣,[七]有必敗之形,無一捷之埶。[八]復若南征劉表,委□兗、豫,饑軍深入,踰越江、沔,[九]   利既難要,將失本據。而彧建二策,以亡為存,以禍為福,謀殊功異,臣所不及。是故先帝貴指縱之功,薄搏獲之賞;[一0]古人尚帷幄之規,下攻拔之力。   [一一]原其績□,足享高爵。而海內未喻其狀,所受不侔其功,[一二]臣誠惜之。乞重平議,增疇戶邑。」[一三]彧深辭讓。操譬之曰:「昔介子推有言:『竊人之財,猶謂之盜。』[一四]況君奇謨拔出,興亡所繫,可專有之邪?[一五]   雖慕魯連珍高之多,[一六]將為聖人達節之義乎!」[一七]於是增封千戶,並前二千戶。又欲授以正司,[一八]彧使荀攸深自陳讓,至於十數,乃止。操將伐劉表,問彧所策。彧曰:「今華夏以平,荊、漢知亡矣,可聲出宛、葉而閒行輕進,以掩其不意。」操從之。會表病死。[一九]   注[一]恢,大也。   注[二]徼,邀也,音古堯反。   注[三]左傳:「南轅反□。」杜預曰:「軍門前大旗。」   注[四]謂冀、青、幽、並也。   注[五]鼓行謂鳴鼓而行,言無所畏也。   注[六]各規利,人百其勇也。   注[七]沮,止也。   注[八]捷,勝也。   注[九]沔即漢水也。孔安國曰:「漢上為沔。」   注[一0]搏,擊也。高祖既殺項羽,論功行封,以蕭何為最,功臣多不服。高祖曰:「諸君知獵乎?夫獵追殺獸者,狗也,而發縱指示獸者,人也。諸君徒能追得獸耳,功狗也。至如蕭何,發*(縱)*指示,功人也。」「縱」或作「蹤」,兩通。   注[一一]張良未嘗有戰□功,高帝曰:「運策帷幄中,決勝千里外,子房功也。」   自擇齊三萬戶以封之。   注[一二]侔,等也。   注[一三]前書曰:「復其後代,疇其爵邑。」音義曰:「疇,等也,使其後常與先人等也。」   注[一四]左傳介子推,晉文公臣。   注[一五]操不專功,欲分之於彧也。   注[一六]史記曰,趙欲尊秦為帝,魯連止之,平原君乃欲封魯連。連笑曰:「所貴於天下之士,為人排患釋難解紛而無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賈之士也,而連不忍為也。」   注[一七]左傳曰:「聖達節,次守節。」   注[一八]彧先守尚書令,今欲正除也。   注[一九]魏志,操如彧計,表子琮以州逆降。   十七年,董昭等[一]欲共進操爵國公,九錫備物,[二]密以訪彧。彧曰「曹公本興義兵,以匡振漢朝,雖勳庸崇著,猶秉忠貞之節。君子愛人以德,不宜如此。」事遂寑。[三]操心不能平。會南征孫權,表請彧勞軍於譙,因表留彧曰:   「臣聞古之遣將,上設監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四]所以尊嚴國命,謀而鮮過者也。[五]臣今當濟江,奉辭伐罪,宜有大使肅將王命。文武並用,自古有之。使持節侍中守尚書令萬歲亭侯彧,國之*(望)**[重]*臣,德洽華夏,既停軍所次,便宜與臣俱進,宣示國命,威懷丑虜。軍禮尚速,不及先請,臣輒留彧,依以為重。」書奏,帝從之,遂以彧為侍中、光祿大夫,持節,參丞相軍事。至濡須,[六]彧病留壽春,[七]操饋之食,發視,乃空器也,於是飲藥而卒。時年五十。[八]帝哀惜之,祖日為之廢燕樂。[九]謚曰敬侯。明年,操遂稱魏公雲。   注[一]昭字公仁,濟陰人也。   注[二]禮含文嘉曰:「九錫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器,四曰朱戶,五曰納陛,六曰虎賁百人,七曰斧鉞,八曰弓矢,九曰秬鬯,謂之九錫。錫,與也,九錫皆如其德。」左傳曰:「分魯公以大路大旗,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祝宗卜史,備物典策。」   注[三]禮記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也。   注[四]史記,齊景公以田穰苴為將軍,扞燕。苴曰:「臣素卑賤,擢之閭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權輕,願得君之寵臣,國之所尊,以監軍,乃可。」景公許之,使莊賈往。即監督之義也。   注[五]左傳曰:「謀而鮮過,惠訓不倦。」   注[六]濡須,水名也,在今和州歷陽縣西南。吳錄曰:「孫權聞操來,夾水立塢,狀如偃月,以相拒,月餘乃退。」   注[七]壽春,縣,屬淮南郡,今壽州郡也。   注[八]獻帝春秋,董承之誅,伏後與父完書,言司空殺董承,帝方為報怨。完得書以示彧,彧惡之,隱而不言。完以示其妻弟樊普,普封以呈太祖,太祖陰為之備。彧恐事覺,欲自發之,因求使至鄴,勸太祖以女配帝。太祖曰:「今朝廷有伏後,吾女何得配上?」彧曰:「伏後無子,性又凶邪,往嘗與父書,言詞醜惡,可因此廢也。」太祖曰:「卿昔何不道之?」彧陽驚曰:「昔已嘗為公言也。」太祖曰:「此豈小事,而吾忘之!」太祖以此恨彧,而外含容之。至董昭建魏公議,彧意不同,欲言之於太祖,乃繼璽書犒軍,飲饗禮畢,彧請間,太祖知彧欲言,揖而遣之,遂不得。留之,卒於壽春。   注[九]祖日謂祭祖神之日,因為燕樂也。風俗通曰:「共工氏子曰修,好遠遊,祀以為祖神。漢以午日祖。」   論曰:自遷帝西京,山東騰沸,[一]天下之命倒縣矣。[二]荀君乃越河、冀,閒關以從曹氏。[三]察其定舉措,立言策,[四]崇明王略,以急國艱,豈雲因亂假義,以就違正之謀乎?[五]誠仁為己任,期紓民於倉卒也。[六]及阻董昭之議,以致非命,豈數也夫!世言荀君者,通塞或過矣。常以為中賢以下,道無求備,智筭有所研□,原始未必要末。斯理之不可全詰者也。夫以□賜之賢,一說而斃兩國。[七]彼非薄於仁而欲之,蓋有全必有喪也,斯又功之不兼者也。[八]方時運之屯邅,[九]非雄才無以濟其溺,功高埶強,則皇器自移矣。[一0]此又時之不可並也。蓋取其歸正而已,亦殺身以成仁之義也。   注[一]詩曰:「百川沸騰。」   注[二]趙岐注孟子曰:「倒縣猶困苦也。」   注[三]閒關猶展轉也。   注[四]措,置也。   注[五]言彧本心不背漢也,注[六]紓,緩也,音舒。   注[七]兩國謂齊與吳也。端木賜字子貢,□人也。田常欲伐魯,仲尼令出使勸田常伐吳,常許之。賜又至吳,請夫差伐齊。又之越,說句踐將兵助吳。又之晉,說以兵待吳伐齊之弊。吳既勝齊,與晉爭強,晉果敗吳,越襲其後,遂殺夫差。故子貢一出,存魯,亂齊,破吳,強晉,霸越。   注[八]子貢不欲違仁義而致晉,但其事不兼濟也。言彧豈願強曹氏令代漢哉?   事不得已也。   注[九]易曰:「屯如邅如。」邅音竹連反。   注[一0]謂魏太祖功業大而神器自歸也。   贊曰:公業稱豪,駿聲升騰。權詭時偪,[一]揮金僚朋。[二]北海天逸,音情頓挫。[三]越俗易驚,孤音少和。直轡安歸,高謀誰佐?[四]彧之有弼,誠感國疾。功申運改,多疑心一。[五]   注[一]謂詭辭以對卓。   注[二]揮,散也。   注[三]逸,縱也。頓挫猶抑揚也。   注[四]直轡,直道也。言其道無所歸,謀謨之高欲誰佐也。   注[五]多若可疑,心如一心。    校勘記   二二五七頁三行司農觿之曾孫也按:「曾孫」當作「玄孫」。泰弟渾,魏志有傳,雲高祖父觿,則泰乃觿之玄孫也。   二二五八頁一一行將各*(基)**[潟]*峙刊誤謂案文「基」當作「潟」,謂如潟不動。按:王先謙謂魏志鄭渾傳注引張璠漢紀作「潟峙」。今據改。   二二五八頁一二行婦女猶戴戟操矛按:王先謙謂戟不能戴,魏志鄭渾傳注引張璠漢紀作「載戟」。   二二五八頁一三行百姓所畏者有並涼之人按:刊誤謂案文多一「有」字。   二二五九頁一五行說菀曰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菀苑通。   二二五九頁一五行聲響動天按:「響」原斗「向」,逕改正。   二二六0頁一0行景帝*(二)**[三]*年反據殿本改。   二二六0頁一四行年四十一汲本、殿本作「四十二」。按:魏志鄭渾傳注作「四十一」,盧弼校雲宋本作「四十二」。   二二六一頁三行霸字次*(孺)**[儒]*據汲本、殿本改,與前書合。   二二六一頁四行年十歲隨父詣京師時河南尹李膺集解引洪頤粻說,謂獻帝紀建安十三年八月,曹操殺孔融,傳雲時年五十六,融當生於永興元年。今按:據李膺傳,膺於延熹二年為河南尹,坐輸左校,則是時融年七歲也,「十」乃「七」之鬥。   二二六一頁七行太中大夫陳煒按:袁紀「煒」作「禕」。   二二六一頁九行將不早惠乎殿本「惠」作「慧」,冊府元龜七七三卷同。按:惠慧通。   二二六一頁九行高明必為偉器按:王先謙謂世說注引續漢書,「高明」上有「長大」二字,似不可少。   二二六二頁一行年十三喪父按:校補引沉銘彝說,謂融父宙卒於桓帝延熹六年正月己未,見孔宙碑,以融卒年計之,則宙卒時,融年十一,非十三也。   二二六二頁三行時融年十六按:校補引侯康說,謂詔捕張儉事在建寧二年,融年十七矣。   二二六三頁六行拜中軍候刊誤謂漢官無中軍候,惟有北軍中候耳,明字有脫誤。   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魏志崔琰傳注云「累遷北軍中候」此作「中軍候」,誤。   二二六五頁一六行*(及)**[反]*魯□之侵地刊誤謂案公羊傳本文,「及」當作「反」。今據改。按:以下注所引公羊傳文與今本多不合,然意義無大出入。   二二六六頁一0行善否不別按:御覽六四八引續漢書,「不別」作「區別」。   二二六六頁一三行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按:刊誤謂「是」下少一「天」字。   二二六八頁七行軍半至刊誤謂案史記,彼文更有他語,故未云「軍半至」,今既節取,不宜長此三字。今按:史記作「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將,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   二二六八頁一0行於是令齊軍曰按:史記無「曰」字。   二二六八頁一0行期日莫見火舉而俱發按:史記「日」作「曰」。   二二七0頁九行苞茅不入汲本、殿本「苞」作「包」。按:阮元謂「包茅不入」之「包」,原從J作「苞」,自石經始去J頭,後人往往從之。   二二七0頁九行包裡束也按:「裡」原斗「裡」,逕改正。   二二七一頁八行並獻帝子按:校補謂以融所對聖恩敦睦及同產昆弟之說證之,實皆獻帝之諸弟,而靈帝子耳。疑此注本作「並靈帝子」,淺人妄改為「獻」。   二二七二頁一0行單于徙北海上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徙」下疑有「之」字。   二二七四頁二行獻帝嘗時見慮按:刊誤謂案文「時」當作「特」。   二二七四頁一五行令宗欽馮愔守栒邑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案鄧禹傳,「宗欽」作「宗歆」。   二二七六頁一三行令信出跨下汲本、殿本「跨」作「胯」。按:跨胯同。   二二七七頁一行酒酸*(者)*據今本韓非子刪。   二二七七頁一行*(二人)**[倩]*曰汝狗猛耶據今本韓非子改。   二二七七頁五行*[曰然谷]*將□之按:韓非子作「曰然谷將棄之」,此脫「曰然谷」三字,今據補。   二二七八頁八行譬如寄物燦中按:殿本「燦」作「瓶」。   二二七九頁二行燦缶也按:沈家本謂按說文,缾,□也,瓶缾或從□。此注言缶也,疑傳寫奪爛其半耳。「瓶」字本或作「燦」者誤,說文無燦字也。   二二八0頁三行豈有員□委屈可以每其生哉汲本「有員」作「其負」。校補謂負,恃也,恃員道以為委屈也。□可通員,作「員□」於義為窒,似誤。今按:員□委屈,相對成文,古人自有復語耳,作「負」者鬥,校補說非。   二二八一頁一一行亢父*[縣]*屬梁國據汲本、殿本補。   二二八一頁一五行彧明有意數按:刊誤謂「明」上當有一「聰」字。   二二八二頁一行明年又為操鎮東司馬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初平二年之明年也。據魏志,操為鎮東將軍在建安元年,則初平三年安得便稱鎮東司馬乎?   魏志彧傳本雲明年太祖領兗州牧,後為鎮東將軍,常以司馬從。然則領兗州在此年,而除鎮東不在此年也。范史刪去領兗州句,遂誤以鎮東司馬為是年事矣。   二二八二頁六行宜亟供軍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實」魏志作「食」。   二二八三頁六行而將軍之關河也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關河」當依魏志彧傳作「關中河內」,蓋上言高祖保關中,光武據河內,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故以兗州比關中、河內。范史刪去二字,未當。   二二八三頁一五行東郡守按:刊誤謂案文少一「太」字。   二二八六頁八行*[書]*與彧議據殿本補。按:下文云「彧報曰」,則此當有「書」字。   二二八九頁二行各規利人百其勇也按:「各」原斗「名」,逕改正。   二二八九頁七行發[縱]指示功人也據汲本補。   二二九0頁五行國之*(望)**[重]*臣據汲本、殿本改。   二二九二頁五行趙岐注孟子曰按:「岐」原斗「歧」,逕改正。   ************後漢書卷七十一 皇甫嵩朱鑈列傳 第六十一   皇甫嵩字義真,安定朝那人,度遼將軍規之兄子也。父節,鴈門太守。嵩少有文武志介,好詩書,習弓馬。初舉孝廉、茂才。[一]太尉陳蕃、大將軍竇武連辟,並不到。靈帝公車征為議郎,遷北地太守。   注[一]續漢書曰:「舉孝廉為郎中,遷霸陵、臨汾令,以父喪遂去官。」   初,鉅鹿張角自稱「大賢良師」,[一]奉事黃老道,畜養弟子,跪拜首過 ,[二]   符水□說以療病,病者頗愈,百姓信向之。角因遣弟子八人使於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轉相誑惑。十餘年閒,觿徒數十萬,連結郡國,自青、徐、幽、冀、荊、楊、兗、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遂置三十六方。方猶將軍號也。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帥。訛言「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書京城寺門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中平元年,大方馬元義等先收荊、楊數萬人,期會發於鄴。元義數往來京師,以中常侍封諝、徐奉等為內應,約以三月五日內外俱起。未及作亂,而張角弟子濟南唐周上書告之,於是車裂元義於洛陽。靈帝以周章下三公、司隸,使鉤盾令周斌將三府掾屬,案驗宮省直衛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誅殺千餘人,推考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馳□諸方,一時俱起。皆著黃巾為摽幟,[三]時人謂之「黃巾」,亦名為「蛾賊」。[四]殺人以祠天。角稱「天公將軍」,角弟寶稱「地公將軍」,寶弟梁稱「人公將軍」,所在燔燒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據,長吏多逃亡。旬日之閒,天下向應,京師震動。   注[一]「良」或作「郎」。   注[二]首音式受反。   注[三]幟音尺志反,又音試。   注[四]蛾音魚綺反,即「蟻」字也。諭賊觿多,故以為名。   詔□州郡修理攻守,簡練器械,自函谷、大谷、廣城、伊闕、轘轅、旋門、孟津、小平津諸關,並置都尉。[一]召腢臣會議。嵩以為宜解黨禁,益出中藏錢、西園廄馬,以班軍士。帝從之。於是發天下精兵,博選將帥,以嵩為左中郎將,持節,與右中郎將朱鑈,共發五校、三河騎士及募精勇,合四萬餘人,嵩、鑈各統一軍,共討穎川黃巾。   注[一]大谷、轘轅在洛陽東南,旋門在汜水之西。   鑈前與賊波才戰,戰敗,嵩因進保長社。波才引大觿圍城,嵩兵少,軍人皆恐,乃召軍吏謂曰:「兵有奇變,不在觿寡。[一]今賊依草結營,易為風火。若因夜縱燒,必大驚亂。吾出兵擊之,四面俱合,田單之功可成也。」[二]其夕遂大風,嵩乃約□軍士皆束苣乘城,[三]使銳士閒出圍外,縱火大呼,城上舉燎應之,嵩因鼓而奔其陳,賊驚亂奔走。會帝遣騎都尉曹操將兵適至,嵩、操與朱鑈合兵更戰,大破之,斬首數萬級。封嵩都鄉侯。嵩、鑈乘勝進討汝南、陳國黃巾,追波才於陽翟,擊彭脫於西華,並破之。[四]餘賊降散,三郡悉平。   注[一]孫子兵法曰:「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者也。故善出奇,無窮如天地,無竭如江海。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也。」   注[二]田單為齊將,守即墨城。燕師攻城,田單取牛千頭,衣以五采,束矛盾於其角,系火於其尾,穿城而出,城上大噪,燕師大敗。事見史記。   注[三]苣音巨。說文云:「束葦燒之。」   注[四]西華,縣,屬汝南。   又進擊東郡黃巾卜己於倉亭,生禽卜己,斬首七千餘級。時北中郎將盧植及東中郎將董卓討張角,並無功而還,乃詔嵩進兵討之。嵩與角弟梁戰於廣宗。[一]   梁觿精勇,嵩不能克。明日,乃閉營休士,以觀其變。知賊意稍懈,乃潛夜勒兵,雞鳴馳赴其陳,戰至晡時,大破之,斬梁,獲首三萬級,赴河死者五萬許人,焚燒車重三萬餘兩,悉虜其婦子,係獲甚觿。角先已病死,乃剖棺戮屍,傳首京師。   注[一]今貝州宗城縣。   嵩復與鉅鹿太守馮翊郭典攻角弟寶於下曲陽,又斬之。首獲十餘萬人,築京觀於城南。[一]即拜嵩為左車騎將車,領冀州牧,封槐裡侯,食槐裡、美陽兩縣,[二]合八千戶。   注[一]杜元凱注左傳曰:「積屍封土於其上,謂之京觀。」   注[二]並屬扶風。   以黃巾既平,故改年為中平。嵩奏請冀州一年田租,以贍饑民,帝從之。百姓歌曰:「天下大亂兮市為墟,母不保子兮妻失夫,賴得皇甫兮復安居。」嵩溫恤士卒,甚得觿情,每軍行頓止,須營幔修立,然後就捨帳。軍士皆食,*(爾)**[己]*乃嘗飯。吏有因事受賂者,嵩更以錢物賜之,吏懷籩,或至自殺。   嵩既破黃巾,威震天下,而朝政日亂,海內虛困。故信都令漢陽閻忠干說嵩曰:   [一]「難得而易失者,時也;時至不旋踵者,幾也。故聖人順時以動,智者因幾以發。今將軍遭難得之運,蹈易駭之機,而踐運不撫,臨機不發,將何以保大名乎?」嵩曰:「何謂也?」忠曰:「天道無親,百姓與能。今將軍受鉞於暮春,收功於末冬。[二]兵動若神,謀不再計,摧強易於折枯,消堅甚於湯雪,旬月之閒,神兵電埽,封屍刻石,南向以報,威德震本朝,風聲馳海外,雖湯武之舉,未有高將軍者也。今身建不賞之功,體兼高人之德,而北面庸主,何以求安乎?」嵩曰:「夙夜在公,心不忘忠,何故不安?」   忠曰:「不然。昔韓信不忍一餐之遇,而□三分之業,利□已揣其喉,方發悔毒之歎者,機失而謀乖也。[三]今主上埶弱於劉、項,將軍權重於淮陰,指撝足以振風雲,叱宛可以興雷電。[四]赫然奮發,因危扺頹,[五]崇恩以綏先附,振武以臨後服,征冀方之士,動七州之觿,羽檄先馳於前,大軍響振於後,蹈流漳河,飲馬孟津,誅閹官之罪,除腢凶之積,雖僮兒可使奮拳以致力,女子可使褰裳以用命,況厲熊羆之卒,因迅風之埶哉!功業已就,天下已順,然後請呼上帝,示以天命,混齊六合,南面稱制,移寶器於將興,[六]推亡漢於已墜,實神機之至會,風發之良時也。夫既朽不雕,衰世難佐。若欲輔難佐之朝,雕朽敗之木,是猶逆□走丸,迎風縱棹,豈雲易哉?且今豎宦腢居,同惡如市,[七]上命不行,權歸近習,昏主之下,難以久居,[八]不賞之功,讒人側目,如不早圖,後悔無及。」嵩懼曰:「非常之謀,不施於有常之埶。創圖大功,豈庸才所致。黃巾細孽,敵非秦、項,新結易散,難以濟業。且人未忘主,天不佑逆。若虛造不冀之功,以速朝夕之禍,孰與委忠本朝,守其臣節。雖雲多讒,不過放廢,猶有令名,死且不朽。[九]反常之論,所不敢聞。」忠知計不用,因亡去。[一0]   注[一]干謂冒進。   注[二]老子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易曰:「人謀鬼謀,百姓與能。」淮南子曰:「凡命將,主親授鉞,曰:『從此上至天,將軍制之。』」注[三]前書,項羽使武涉說韓信,信曰:「漢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背之不祥。」   又蒯通說信,令信背漢,參分天下,鼎足而立。信曰:「漢王遇我厚,豈可背之哉?」後信謀反,為呂後所執,歎曰:「吾不用蒯通計,為女子所詐,豈非天哉!」   注[四]「撝」即「麾」字,古通用。叱宛,怒聲也。   注[五]扺音紙。扺,擊也。   注[六]寶器猶神器也,謂天位也。   注[七]左氏傳韓宣子曰:「同惡相求,如市賈焉。」   注[八]史記范蠡曰:「大名之下,難以久居。」   注[九]二句皆左傳之辭。   注[一0]英雄記曰:「梁州賊王國等起兵,劫忠為主,統三十六*(郡)**[部]*,號『車騎將軍』。忠感慨發病死。」   會邊章、韓遂作亂隴右,明年春,詔嵩回鎮長安,以衛園陵。章等遂復入寇三輔,使嵩因討之。   初,嵩討張角,路由鄴,見中常侍趙忠舍宅踰制,乃奏沒入之。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二人由此為憾,奏嵩連戰無功,所費者多。其秋征還,收左車騎將軍印綬,削戶六千,更封都鄉侯,二千戶。   五年,*(梁)**[涼]*州賊王國圍陳倉,復拜嵩為左將軍,督前將軍董卓,各率二萬人拒之。卓欲速進赴陳倉,嵩不聽。卓曰:「智者不後時,勇者不留決。速救則城全,不救則城滅,全滅之埶,在於此也。」嵩曰:「不然。百戰百勝,不如不戰而屈人之兵。是以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我,可勝在彼。   彼守不足,我攻有餘。[一]有餘者動於九天之上,不足者陷於九地之下。[二]   今陳倉雖小,城守固備,非九地之陷也。王國雖強,而攻我之所不救,非九天之埶也。夫埶非九天,攻者受害;陷非九地,守者不拔。國今已陷受害之地,而陳倉保不拔之城,我可不煩兵動觿,而取全勝之功,將何救焉!」遂不聽。   王國圍陳倉,自冬迄春,八十餘日,城堅守固,竟不能拔。賊觿疲敝,果自解去。嵩進兵擊之。卓曰:「不可。兵法,窮寇勿*(迫)**[追]*,歸觿勿*(追)**[迫]*。   [三]今我追國,是迫歸觿,追窮寇也。困獸猶□,蜂蠆有毒,[四]況大觿乎!」   嵩曰:「不然。前吾不擊,避其銳也。今而擊之,待其衰也。所擊疲師,非歸觿也。國觿且走,莫有□志。以整擊亂,非窮寇也。」遂獨進擊之,使卓為後拒。   連戰大破之,斬首萬餘級,國走而死。卓大籩恨,由是忌嵩。   注[一]孫子之文。   注[二]孫子兵法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玄女三宮戰法曰:「行兵之道,天地之寶。九天九地,各有表裡。九天之上,六甲子也。   九地之下,六癸酉也。子能順之,萬全可保。」   注[三]司馬兵法之言。   注[四]皆左氏傳文。   明年,卓拜為并州牧,詔使以兵委嵩,卓不從。嵩從子酈[一]時在軍中,說嵩曰:「本朝失政,天下倒懸,能安危定傾者,唯大人與董卓耳。今怨隙已結,埶不俱存。卓被詔委兵,而上書自請,此逆命也。又以京師昏亂,躊躇不進,此懷奸也。且其凶戾無親,將士不附。大人今為元帥,杖國威以討之,上顯忠義,下除凶害,此桓文之事也。」嵩曰:「專命雖罪,專誅亦有責也。[二]不如顯奏其事,使朝廷裁之。」於是上書以聞。帝讓卓,卓又增怨於嵩。及後秉政,初平元年,乃征嵩為城門校尉,因欲殺之。嵩將行,長史梁衍說曰:「漢室微弱,閹豎亂朝,董卓雖誅之,而不能盡忠於國,遂復寇掠京邑,廢立從意。今征將軍,大則危禍,小則困辱。今卓在洛陽,天子來西,以將軍之觿,精兵三萬,迎接至尊,奉令討逆,發命海內,徵兵腢帥,袁氏逼其東,將軍迫其西,此成禽也。」嵩不從,遂就征。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將遂誅之。   注[一]酈音歷。   注[二]春秋左氏傳曰:「稟命則不威,專命則不孝。」   嵩子堅壽與卓素善,自長安亡走洛陽,歸投於卓。卓方置酒歡會,堅壽直前質讓,責以大義,[一]叩頭流涕。坐者感動,皆離席請之。卓乃起,牽與共坐。   使免嵩囚,復拜嵩議郎,遷御史中丞。及卓還長安,公卿百官迎謁道次。卓風令御史中丞已下皆拜以屈嵩,[二]既而扺手言曰:「義真犕未乎?」[三]嵩笑而謝之,卓乃解釋。[四]   注[一]質,正也。   注[二]風音諷,謂諷動也。   注[三]犕音服。說文曰:「犕牛乘馬。」「犕」,即古「服」字也,今河朔人猶有此言,音備。   注[四]獻帝春秋曰:「初卓為前將軍,嵩為左將軍,俱征邊章、韓遂,爭雄。及嵩拜車下,卓曰:『可以服未?』嵩曰:『安知明公乃至於是?』卓曰:『鴻□固有遠志,但燕雀自不知耳。』嵩曰:『昔與明公俱為鴻□,但明公今日變為鳳皇耳。』」及卓被誅,以嵩為征西將軍,又遷車騎將軍。其年秋,拜太尉,冬,以流星策免。[一]復拜光祿大夫,遷太常。尋李傕作亂,嵩亦病卒,贈驃騎將軍印綬,拜家一人為郎。   注[一]續漢書曰以日有重珥免。   嵩為人愛慎盡勤,前後上表陳諫有補益者五百餘事,皆手書毀草,不宣於外。   又折節下士,門無留客。[一]時人皆稱而附之。   注[一]言汲引之速。   堅壽亦顯名,後為侍中,辭不拜,病卒。   朱鑈字公偉,會稽上虞人也。少孤,母嘗販繒為業。鑈以孝養致名,為縣門下書佐,好義輕財,鄉閭敬之。時同郡周規辟公府,當行,假郡庫錢百萬,以為冠幘費,而後倉卒督責,規家貧無以備,鑈乃竊母繒帛,為規解對。[一]母既失產業,深恚責之。鑈曰:「小損當大益,初貧後富,必然理也。」   注[一]規被錄占對,鑈為備錢以解其事。   本縣長山陽度尚見而奇之,薦於太守韋毅,稍歷郡職。後太守尹端以鑈為主簿。   熹平二年,端坐討賊許昭失利,為州所奏,罪應□市。鑈乃羸服閒行,輕繼數百金到京師,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端得輸作左校。端喜於降免而不知其由,鑈亦終無所言。   後太守徐珪舉鑈孝廉,再遷除蘭陵令,政有異能,為東海相所表。會交址部腢賊並起,牧守剁弱不能禁。又交址賊梁龍等萬餘人,與南海太守孔芝反叛,攻破郡縣。光和元年,即拜鑈交址刺史,令過本郡簡募家兵及所調,[一]合五千人,分從兩道而入。既到州界,按甲不前,先遣使詣郡,觀賊虛實,宣揚威德,以震動其心;既而與七郡兵俱進逼之,遂斬梁龍,降者數萬人,旬月盡定。以功封都亭侯,千五百戶,賜黃金五十斤,征為諫議大夫。   注[一]家兵,僮僕之屬。調謂調發之。   及黃巾起,公卿多薦鑈有才略,拜為右中郎將,持節,與左中郎將皇甫嵩討穎川、汝南、陳國諸賊,悉破平之。嵩乃上言其狀,而以功歸鑈,於是進封西鄉侯,遷鎮賊中郎將。   時南陽黃巾張曼成起兵,稱「神上使」,觿數萬,殺郡守褚貢,屯宛下百餘日。   後太守秦頡擊殺曼成,賊更以趙弘為帥,觿浸盛,遂十餘萬,據宛城。鑈與荊州刺史徐璆及秦頡合兵萬八千人圍弘,自六月至八月不拔。有司奏欲征鑈。司空張溫上疏曰:「昔秦用白起,燕任樂毅,皆曠年歷載,乃能克敵。[一]鑈討穎川,以有功效,引師南指,方略已設,臨軍易將,兵家所忌,宜假日月,責其成功。」靈帝乃止。鑈因急擊弘,斬之。賊余帥韓忠復據宛拒鑈。鑈兵少不敵,乃張圍結壘,起土山以臨城內,因鳴鼓攻其西南,賊悉觿赴之。鑈自將精卒五千,掩其東北,乘城而入。忠乃退保小城,惶懼乞降。司馬張超及徐璆、秦頡皆欲聽之。鑈曰:「兵有形同而埶異者。昔秦項之際,民無定主,故賞附以勸來耳。今海內一統,唯黃巾造寇,納降無以勸善,討之足以懲惡。今若受之,更開逆意,賊利則進戰,鈍則乞降,縱敵長寇,非良計也。」因急攻,連戰不克。   鑈登土山望之,顧謂張超曰:「吾知之矣。賊今外圍周固,內營逼急,乞降不受,欲出不得,所以死戰也。萬人一心,猶不可當,況十萬乎!其害甚矣。不如徹圍,並兵入城。忠見圍解,埶必自出,出則意散,易破之道也。」既而解圍,忠果出戰,鑈因擊,大破之。乘勝逐北數十里,斬首萬餘級。忠等遂降。而秦頡積忿忠,遂殺之。余觿懼不自安,復以孫夏為帥,還屯宛中。鑈急攻之。夏走,追至西鄂精山,又破之。[二]復斬萬餘級,賊遂解散。明年春,遣使者持節拜鑈右車騎將軍,振旅還京師,以為光祿大夫,增邑五千,更封錢塘侯,[三]加位特進。以母喪去官,起家,復為將作大匠,轉少府、太僕。   注[一]史記曰,白起,郿人也,善用兵,事秦昭王為大良造。攻魏,拔之。後五年,攻趙,拔光狼城。後七年,攻楚,拔鄢、鄧五城。明年,拔郢,燒夷陵,遂東至竟陵。樂毅,趙人也,賢而好兵,燕昭王以為亞卿,後為上將軍。伐齊,入臨淄,靚齊五歲,下齊七十餘城。   注[二]西鄂故城在今鄧州向城縣南,精山在其南。   注[三]錢塘,今杭州縣也。錢塘記云:「昔郡議曹華信*(義)**[議]*立此塘,以防海水。始開募,有能致土石一斛,與錢一千,旬日之閒,來者雲集。塘未成而譎不復取,皆遂□土石而去,塘以之成也。」   自黃巾賊後,復有黑山、黃龍、白波、左校、郭大賢、於氐根、青牛角、張白騎、劉石、左髭丈八、平漢、大計、司隸、掾哉、[一]雷公、浮雲、飛燕、白雀、楊鳳、於毒、五鹿、李大目、白繞、畦固、苦唒之徒,[二]並起山谷閒,不可勝數。其大聲者稱雷公,騎白馬者為張白騎,輕便者言飛燕,多髭者號於氐根,[三]大眼者為大目,如此稱號,各有所因。大者二三萬,小者六七千。   注[一]九州春秋「大計」作「大洪」,「掾哉」作「緣城」。   注[二]九州春秋「唒」作「蝤」,音才由反。   注[三]左氏傳曰:「于思于思,□甲復來。」杜預注云:「于思,多須之貌也。」   賊帥常山人張燕,輕勇趫捷,故軍中號曰飛燕。善得士卒心,乃與中山、常山、趙郡、上黨、河內諸山谷寇賊更相交通,觿至*(伯)**[百]*萬,號曰黑山賊。   河北諸郡縣並被其害,朝廷不能討。燕乃遣使至京師,奏書乞降,遂拜燕平難中郎將,使領河北諸山谷事,歲得舉孝廉、計吏。   燕後漸寇河內,逼近京師,於是出鑈為河內太守,將家兵擊□之。其後諸賊多為袁紹所定,事在紹傳。復拜鑈為光祿大夫,轉屯騎,尋拜城門校尉、河南尹。   時董卓□政,以鑈宿將,外甚親納而心實忌之。及關東兵盛,卓懼,數請公卿會議,徙都長安,鑈輒止之。卓雖惡鑈異己,然貪其名重,乃表遷太僕,以為己副。使者拜,鑈辭不肯受。因曰:「國家西遷,必孤天下之望,以成山東之釁,臣不見其可也。」使者詰曰:「召君受拜而君拒之,不問徙事而君陳之,其故何也?」鑈曰:「副相國,非臣所堪也;   遷都計,非事所急也。辭所不堪,言所非急,臣之宜也。」使者曰:「遷都之事,不聞其計,就有未露,何所承受?」鑈曰:「相國董卓具為臣說,所以知耳。」   使人不能屈,由是止不為副。   卓後入關,留鑈守洛陽,而鑈與山東諸將通謀為內應。既而懼為卓所襲,乃□官奔荊州。卓以弘農楊懿為河南尹,守洛陽。鑈聞,復進兵還洛,懿走。鑈以河南殘破無所資,乃東屯中牟,移書州郡,請師討卓。徐州刺史陶謙遣精兵三千,余州郡稍有所給,謙乃上鑈行車騎將軍。董卓聞之,使其將李傕、郭汜等數萬人屯河南拒鑈。鑈逆擊,為傕、汜所破。鑈自知不敵,留關下不敢復前。   及董卓被誅,傕、汜作亂,鑈時猶在中牟。陶謙以鑈名臣,數有戰功,可委以大事,乃與諸豪桀共推鑈為太師,因移檄牧伯,同討李傕等,奉迎天子。乃奏記於鑈曰:「徐州刺史陶謙、前楊州刺史周干、琅邪相陰德、東海相劉馗、[一]   彭城相汲廉、北海相孔融、沛相袁忠、太山太守應劭、汝南太守徐璆、前九江太守服虔、博士鄭玄等,敢言之行車騎將軍河南尹莫府:[二]國家既遭董卓,重以李傕、郭汜之禍,幼主劫執,忠良殘敝,長安隔絕,不知吉凶。是以臨官尹人,搢紳有識,莫不憂懼,以為自非明哲雄霸之士,曷能克濟禍亂!自起兵已來,於茲三年,州郡轉相顧望,未有奮擊之功,而互爭私變,更相疑惑。謙等並共諮諏,議消國難。僉曰:『將軍君侯,既文且武,應運而出,凡百君子,靡不顒顒。』故相率厲,簡選精悍,堪能深入,直指咸陽,多持資糧,足支半歲,謹同心腹,委之元帥。」會李傕用太尉周忠、尚書賈詡策,征鑈入朝。軍吏皆憚入關,欲應陶謙等。鑈曰:「以君召臣,義不俟駕,[三]況天子詔乎!且傕、汜小豎,樊稠庸兒,無他遠略,又埶力相敵,變難必作。吾乘其閒,大事可濟。」遂辭謙議而就傕征,復為太僕,謙等遂罷。   注[一]馗音巨眉反。   注[二]蔡質典職儀曰;「諸州刺史上郡並列卿府,言『敢言之』。」   注[三]論語曰:「君命召,不俟駕行矣。」俟,待也。   初平四年,代周忠為太尉,錄尚書事。明年秋,以日食免,復行驃騎將軍事,持節鎮關東。未發,會李傕殺樊稠,而郭汜又自疑,與傕相攻,長安中亂,故鑈止不出,留拜大司農。獻帝詔鑈與太尉楊彪等十餘人譬郭汜,令與李傕和。   汜不肯,遂留質鑈等。鑈素剛,即日發病卒。   子□,亦有才行,官至豫章太守。   論曰:皇甫嵩、朱鑈並以上將之略,受脤倉卒之時。[一]及其功成師克,威聲滿天下。值弱主蒙塵,獷賊放命,斯誠葉公投袂之幾,翟義鞠旅之日,[二]故梁衍獻規,山東連盟,而捨格天之大業,蹈匹夫之小諒,卒狼狽虎口,為智士笑。[三]豈天之長斯亂也?何智勇之不終甚乎!前史晉平原華嶠,稱其父光祿大夫表,[四]   每言其祖魏太尉歆[五]稱「時人說皇甫嵩之不伐,汝豫之戰,歸功朱鑈,張角之捷,本之於盧植,收名斂策,而己不有焉。[六]蓋功名者,世之所甚重也。   誠能不爭天下之所甚重,則怨禍不深矣」。如皇甫公之赴履危亂,而能終以歸全者,其致不亦貴乎!故顏子願不伐善為先,斯亦行身之要與![七]   注[一]春秋左氏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脤,宜社之肉也。爾雅曰:「舉大事,動大觿,必先有事於社然後出,謂之宜。」   注[二]新序曰:「楚白公勝既殺令尹、司馬,欲立王子閭為王。王子閭不肯,劫之以刃。王子閭曰:『吾聞辭天下者,非輕其利以明其德也。不為諸侯者,非惡其位以絜其行也。今子告我以利,威我以兵,吾不為也。』白公強之,不可,遂殺之。葉公子高率楚觿以誅白公,而反惠王於國。」投袂,奮袂也,言其怒也。左氏傳曰:「楚子聞之,投袂而起。」翟義,方進之子,舉兵將誅王莽,事見前書。詩曰:「陳師鞠旅。」鄭玄注云:「鞠,告也。」   注[三]山東連盟謂上雲腢帥及袁氏也。書稱「伊尹格於皇天」。論語曰:「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莊子雲,孔子見盜跖,退曰:「吾幾不免虎口。」   注[四]華嶠譜□曰:「表字偉容,歆之子也。年二十餘,為散騎常侍。」   注[五]魏志曰:「歆字子魚。」   注[六]斂策,不論其功。   注[七]論語曰,顏回曰:「願無伐善,無施勞。」   贊曰:黃妖沖發,嵩乃奮鉞。孰是振旅,不居不伐。[一]鑈捷陳、穎,亦弭*(於)**[於]*越。[二]言肅王命,並遘屯□。[三]   注[一]老子曰:「功成而不居。」   注[二]謂平許昭也。*(於)**[於]*,語辭,猶云「句吳」之類矣。   注[三]□猶躓也。    校勘記   二二九九頁二行皇甫嵩朱鑈列傳第六十一按:汲本「朱鑈」作「朱雋」,正文同。   二二九九頁九行遂置三十六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方」作「坊」。   二三00頁五行寶弟梁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梁」作「良」。通鑒考異據九州春秋云「角弟梁,梁弟寶」。   二三00頁一一行廣城按:殿本「城」作「成」,通鑒同。   二三00頁一五行旋門在汜水之西殿本、集解本「汜」作「泛」。按:此水漢書作「泛水」,如淳音祀,水經始作「汜水」,後多從水經。   二三0二頁一行係獲甚觿按:殿本「系」作「擊」。   二三0二頁一0行*(爾)**[己]*乃嘗飯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己」是。   二三0四頁二行主親授鉞按:汲本「主」作「王」。   二三0四頁一三行統三十六*(郡)**[部]*集解引惠棟說,謂「郡」當作「部」,今據改。按:董卓傳注引此亦作「部」。   二三0五頁三行*(梁)**[涼]*州賊王國圍陳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靈帝紀作「涼州賊王國」,此「梁」字誤。今據改。   二三0五頁一一行窮寇勿*(迫)**[追]*歸觿勿*(追)**[迫]*據汲本、殿本改。   按:下云「是迫歸觿,追窮寇也」,明當作「窮寇勿追,歸觿勿迫」。   二三0六頁五行嵩從子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酈」作「邐」,又作「麗」。   二三0六頁八行專命雖罪專誅亦有責也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作「違命雖罪」,故胡注卓不釋兵為違命,嵩□討卓為專誅。   二三0七頁一五行嵩為人愛慎盡勤按:刊誤謂當作「愛畏勤盡」。   二三0八頁四行同郡周規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八一四引張璠漢紀,「規」作「起」。   二三0九頁六行殺郡守褚貢按:殿本「貢」作「裒」。   二三0九頁九行以有功效殿本「以」作「已」。按:以已古通作。   二三一0頁一二行昔郡議曹華信*(義)**[議]*立此塘刊誤謂案文「義」當作「議」。今據改。按:御覽八三六引錢塘記,作「郡議曹華信象家富,乃議立此塘」。又七四引錢塘記,作「往時郡議曹華家信富,乃議立此塘」。御覽引文亦有鬥,然「義」當作「議」,固無疑也。   二三一0頁一四行青牛角按:袁紹傳注引九州春秋及三國魏志袁紹傳,並作「張牛角」。   二三一0頁一四行左髭丈八按:魏志張燕傳注引張璠漢紀,云「又有左校郭大賢左髭丈八三部也」。趙一清謂郭大賢疑是左校之帥,故下雲三部。潘眉則謂蓋左校一部,郭大賢一部,左髭丈八一部也。如趙說,則左校郭大賢為一部,左髭為一部,丈八為一部。如潘說,則左髭與丈八各為一部。通鑒作「左髭文八」,胡注雲朱鑈傳「左髭文八」作「左髭丈八」,是胡氏亦以左髭丈八連讀,今從潘說。   二三一0頁一五行掾哉按:通鑒作「緣城」。   二三一0頁一五行於毒汲本作「干毒」。按:袁紹傳亦作「干毒」,通鑒作「於毒」。   二三一一頁一行畦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作「眭固」。   二三一一頁四行掾哉作緣城按:汲本「緣城」作「緣哉」,殿本作「緣成」。   二三一一頁八行觿至*(伯)**[百]*萬據殿本改。   二三一二頁二行不聞其計按:「計」原斗「討」,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一三頁七行諸州刺史上郡並列卿府按:刊誤謂案刺史在郡上,何緣有「上郡」之文,蓋本言「刺史並郡上列卿府」云云。   二三一五頁三行亦弭*(於)**[於]*越據殿本改。注同。按:王念孫謂于于古雖通用,而「於越」之「於」,不當作「於」。   ************後漢書卷七十二 董卓列傳 第六十二   董卓字仲穎,[一]隴西臨洮人也。性麤猛有謀。少嘗游羌中,盡與豪帥相結。   後歸耕於野,諸豪帥有來從之者,卓為殺耕牛,與共宴樂,豪帥感其意,歸相斂得雜畜千餘頭以遺之,由是以健俠知名。為州兵馬掾,常徼守塞下。[二]卓膂力過人,雙帶兩鞬,左右馳射,[三]為羌胡所畏。   注[一]卓別傳曰:「卓父君雅為穎川輪氏尉,生卓及弟旻,故卓字仲穎,旻字叔穎。」   注[二]說文曰:「徼,巡也。」前書曰:「中尉巡徼京師。」音義曰:「所謂游徼,備盜賊。」   注[三]方言曰:「所以藏箭謂之服,藏弓謂之鞬。」左氏傳云:「右屬櫜鞬。」   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為羽林郎,從中郎將張奐為軍司馬,共擊漢陽叛羌,破之,拜郎中,賜縑九千匹。卓曰:「為者則己,有者則士。」[一]乃悉分與吏兵,無所留。稍遷西域戊己校尉,坐事免。後為并州刺史,河東太守。   注[一]為功者雖己,共有者乃士。   中平元年,拜東中郎將,持節,代盧植擊張角於下曲陽,軍敗抵罪。其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腢盜反叛,遂共立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李文侯為將軍,殺護羌校尉泠征。伯玉等乃劫致金城人邊章、韓遂,[一]使專任軍政,共殺金城太守陳懿,攻燒州郡。明年春,將數萬騎入寇三輔,侵逼園陵,托誅宦官為名。詔以卓為中郎將,副左車騎將軍皇甫嵩征之。嵩以無功免歸,而邊章、韓遂等大盛。朝廷復以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假節,執金吾袁滂為副。[二]拜卓破虜將軍,與蕩寇將軍周慎並統於溫。並諸郡兵步騎合十餘萬,屯美陽,[三]   以□園陵。章、遂亦進兵美陽。溫、卓與戰,輒不利。十一月,夜有流星如火,光長十餘丈,照章、遂營中,驢馬盡鳴。賊以為不祥,欲歸金城。卓聞之喜,明日,乃與右扶風鮑鴻等並兵俱攻,大破之,斬首數千級。章、遂敗走榆中,[四]   溫乃遣周慎將三萬人追討之。溫參軍事孫堅[五]說慎曰:「賊城中無谷,當外轉糧食。堅願得萬人斷其運道,將軍以大兵繼後,賊必困乏而不敢戰。若走入羌中,併力討之,則涼州可定也。」慎不從,引軍圍榆中城。而章、遂分屯葵園狹,反斷慎運道。慎懼,乃□車重而退。溫時亦使卓將兵三萬討先零羌,卓於望垣北[六]為羌胡所圍,糧食乏絕,進退逼急。乃於所度水中偽立□,以為捕魚,而潛從□下過軍。[七]比賊追之,決水已深,不得度。時觿軍敗退,唯卓全師而還,屯於扶風,封斄鄉侯,邑千戶。[八]   注[一]獻帝春秋曰:「涼州義從宋建、王國等反。詐金城郡降,求見涼州大人故新安令邊允、從事韓約。約不見,太守陳懿勸之使*(王)**[往]*,國等便劫質約等數十人。金城亂,懿出,國等扶以到護羌營,殺之,而釋約、允等。隴西以愛憎露布,冠約、允名以為賊,州購約、允各千戶侯。約、允被購,『約』改為『遂』,『允』改為『章』。」   注[二]袁宏漢紀曰:「滂字公熙。純素寡慾,終不言人短。當權寵之盛,或以同異致禍,滂獨中立於朝,故愛憎不及焉。」   注[三]美陽故城在今雍州武功縣北。   注[四]榆中,縣,屬金城郡,故城在今蘭州金城縣中。   注[五]堅字文台,吳郡富春人,即孫權之父也。見吳志。   注[六]望垣,縣,屬天水郡。   注[七]續漢書「□」字作「堰」,其字義則同,但異體耳。   注[八]斄,縣,故城在今雍州武功縣。字或作「邰」,音台。   三年春,遣使者持節就長安拜張溫為太尉。三公在外,始之於溫。其冬,征溫還京師,韓遂乃殺邊章及伯玉、文侯,擁兵十餘萬,進圍隴西。太守李相如反,與遂連和,共殺涼州刺史耿鄙。而鄙司馬扶風馬騰,[一]亦擁兵反叛,又漢陽王國,自號「合觿將軍」,皆與韓遂合。共推王國為主,悉令領其觿,寇掠三輔。   五年,圍陳倉。乃拜卓前將軍,與左將軍皇甫嵩擊破之。韓遂等復共廢王國,而劫故信都令漢陽閻忠,[二]使督統諸部。忠恥為觿所脅,感恚病死。遂等稍爭權利,更相殺害,其諸部曲並各分乖。   注[一]典略曰:「騰字壽成,扶風茂陵人,馬援後也。長八尺餘,身體洪大,面鼻雄異,而性賢厚,人多敬之。」   注[二]英雄記曰:「王國等起兵,劫忠為主,統三十六部,號『車騎將軍』。」   六年,征卓為少府,不肯就,上書言:「所將湟中義從及秦胡兵皆詣臣曰:『牢直不畢,稟賜斷絕,[一]妻子饑凍。』牽挽臣車,使不得行。羌胡敝腸狗態,[二]   臣不能禁止,輒將順安慰。增異復上。」[三]朝廷不能制,頗以為慮。及靈帝寑疾,璽書拜卓為并州牧,令以兵屬皇甫嵩。卓復上書言曰:「臣既無老謀,又無壯事,天恩誤加,掌戎十年。士卒大小相狎彌久,戀臣畜養之恩,為臣奮一旦之命。乞將之北州,效力邊垂。」於是駐兵河東,以觀時變。   注[一]前書音義曰;「牢,稟食也。古者名稟為牢。」   注[二]言羌胡心腸敝惡,情態如狗也。續漢書「敝」作「憋」。方言云:「憋,惡也。」郭璞曰:「憋怤,急性也。」憋音芳烈反,怤音芳於反。   注[三]如其更增異志,當復聞上。   及帝崩,大將軍何進、司隸校尉袁紹謀誅閹宦,而太后不許,乃私呼卓將兵入朝,以脅太后。卓得召,實時就道。並上書[一]曰:「中常侍張讓等竊幸承寵,濁亂海內。臣聞揚湯止沸,莫若去薪;[二]潰漢雖痛,勝於內食。昔趙鞅興晉陽之甲,以逐君側之惡人。[三]今臣輒鳴鐘鼓如洛陽,[四]請收讓等,以清奸穢。」卓未至而何進敗,虎賁中郎將袁術乃燒南宮,欲討宦官,而中常侍段珪等[五]劫少帝及陳留王夜走小平津。   卓遠見火起,引兵急進,未明到城西,聞少帝在北芒,因往奉迎。帝見卓將兵卒至,恐怖涕泣。[六]卓與言,不能辭對;與陳留王語,遂及禍亂之事。卓以王為賢,且為董太后所養,卓自以與太后同族,有廢立意。   注[一]並猶兼也。   注[二]前漢枚乘上書曰:「欲湯之滄,一人吹之,百人揚之,無益也。不如絕薪止火而已。」滄音測亮反,寒也。   注[三]公羊傳曰:「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君側之惡人也。此逐君側之惡人,曷為以叛言之?無君命也。」   注[四]鳴鐘鼓者,聲其罪也。論語曰:「小子鳴鼓而攻之。」典略載卓表曰:「張讓等慆慢天常,□操王命,父子兄弟並據州郡,一書出門,高獲千金,下數百萬膏腴美田,皆屬讓等。使變氣上蒸,妖賊蜂起。」   注[五]山陽公載記「段」字作「殷」。   注[六]典略曰:「帝望見卓涕泣,腢公謂卓有詔□兵。卓曰:『公諸人為國大臣,不能匡正王室,至使國家播蕩,何□兵之有?』遂俱入城。」   初,卓之入也,步騎不過三千,自嫌兵少,恐不為遠近所服,率四五日輒夜潛出軍近營,明旦乃大陳旌鼓而還,以為西兵復至,洛中無知者。尋而何進及弟苗先所領部曲皆歸於卓,卓又使呂布殺執金吾丁原而並其觿,[一]卓兵士大盛。乃諷朝廷策免司空劉弘而自代之。[二]因集議廢立。百僚大會,卓乃奮首而言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為政。皇帝闇弱,不可以奉宗廟,為天下主。今欲依伊尹、霍光故事,更立陳留王,何如?」公卿以下莫敢對。卓又抗言[三]曰:「昔霍光定策,延年案□。有敢沮大議,皆以軍法從之。」坐者震動。[四]尚書盧植獨曰:「昔太甲既立不明,[五]昌邑罪過千餘,故有廢立之事。[六]今上富於春秋,行無失德,非前事之比也。」卓大怒,罷坐。明日復集腢僚於崇德前殿,遂脅太后,策廢少帝。曰:「皇帝在喪,無人子之心,威儀不類人君,今廢為弘農王。」乃立陳留王,是為獻帝。又議太后[七]□迫永樂太后,[八]至令憂死,逆婦姑之禮,無孝順之節,[九]遷於永安宮,遂以弒崩。   注[一]英雄記曰:「原字建陽。為人麤略有勇,善射,受使不辭,有警急,追寇虜輒在前。」   注[二]魏志曰:「以久不雨策免。」漢官儀曰:「弘字子高,安觿人。」   注[三]抗,高也。   注[四]前書,昭帝崩,霍光迎立昌邑王賀,即位二十七日,行淫亂,光召丞相已下會議,莫敢發言。田延年前,離席桉□曰:「腢臣有後應者請斬之。」   注[五]太甲,湯孫,太丁子也。尚書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宮」也。   注[六]昌邑王凡所征發一千一百二十七事。   注[七]靈帝何皇后。   注[八]孝仁董皇后,靈帝之母。   注[九]左傳曰:「婦,養姑者也。虧姑以成婦,逆莫大焉。」   卓遷太尉,領前將軍事,加節傳斧鉞虎賁,更封郿侯。[一]卓乃與司徒黃琬、司空楊彪,俱帶鈇鑕詣闕上書,追理陳蕃、竇武及諸黨人,以從人望。於是悉復蕃等爵位,擢用子孫。   注[一]傳音陟戀反。郿,今岐州縣。   尋進卓為相國,入朝不趨,□履上殿。封母為池陽君,置*(丞)*令*[丞]*。   是時洛中貴戚室第相望,金帛財產,家家殷積。卓縱放兵士,突其廬舍,淫略婦女,剽虜資物,謂之「搜牢」。[一]人情崩恐,不保朝夕。及何後葬,開文陵,[二]卓悉取藏中珍物。又奸亂公主,妻略宮人,虐刑濫罰,睚□必死,腢僚內外莫能自固。卓嘗遣軍至陽城,時人會於社下,悉令就斬之,駕其車重,載其婦女,以頭系車轅,歌呼而還。又壞五銖錢,更鑄小錢,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鍾虡、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焉。[三]故貨賤物貴,谷石數萬。又錢無輪郭文章,不便人用。[四]時人以為秦始皇見長人於臨洮,乃鑄銅人。[五]卓,臨洮人也,而今毀之。雖成毀不同,凶暴相類焉。   注[一]言牢固者皆搜索取之也。一曰牢,漉也。二字皆從去聲,今俗有此言。   注[二]靈帝陵。   注[三]鍾虡以銅為之,故賈山上書云「懸石鑄鍾虡」。前書音義曰:「虡,鹿頭龍身,神獸也。」說文:「鐘鼓之跗,以猛獸為飾也。」武帝置飛廉館。音義云:   「飛廉,神禽,身似鹿,頭如爵,有角,憨尾,文如豹文。」明帝永平五年,長安迎取飛廉及銅馬置上西門外,名平樂館。銅馬則東門京所作,致於金馬門外者也。張璠紀曰:「太史靈台及永安候銅蘭楯,卓亦取之。」   注[四]魏志曰:「卓鑄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郭,不磨鑢。」   注[五]三輔舊事曰:「秦王立二十六年,初定天下,稱皇帝。大人見臨洮,身長五丈,多長六尺,作銅人以厭之,立在阿房殿前。漢徙長樂宮中大夏殿前。」   史記曰:「始皇鑄天下兵器為十二金人。」   卓素聞天下同疾閹官誅殺忠良,及其在事,雖行無道,而猶忍性矯情,擢用腢士。乃任吏部尚書漢陽周珌、侍中汝南伍瓊、[一]尚書鄭公業、[二]長史何顒等。以處士荀爽為司空。其染黨錮者陳紀、韓融之徒,皆為列卿。幽滯之士,多所顯拔。以尚書韓馥為冀州刺史,[三]侍中劉岱為兗州刺史,[四]陳留孔□為豫州刺史,[五]穎川張咨為南陽太守。[六]卓所親愛,並不處顯職,但將校而已。初平元年,馥等到官,與袁紹之徒十餘人,各興義兵,同盟討卓,而伍瓊、周珌陰為內主。   注[一]英雄記「珌」作「毖」,字仲遠,武威人。瓊字德瑜。珌音秘。   注[二]公業名泰。餘人皆書名,范曄父名泰,避其諱耳。   注[三]英雄記馥字文節,穎川人。   注[四]吳志曰:「劉岱字公山,東萊牟平人。」   注[五]英雄記□字公緒。九州春秋「□」為「冑」。   注[六]獻帝春秋「咨」作「資」。後為孫堅所殺。   初,靈帝末,黃巾餘黨郭太等復起西河白波谷,轉寇太原,遂破河東,百姓流轉三輔,號為「白波賊」,觿十餘萬。卓遣中郎將牛輔擊之,不能□。及聞東方兵起,懼,乃鴆殺弘農王,欲徙都長安。會公卿議,太尉黃琬、司徒楊彪廷爭不能得,而伍瓊、周珌又固諫之。卓因大怒曰:「卓初入朝,二子勸用善士,故相從,而諸君到官,舉兵相圖。此二君賣卓,卓何用相負!」遂斬瓊、珌。而彪、琬恐懼,詣卓謝曰:「小人戀舊,非欲沮國事也,請以不及為罪。」卓既殺瓊、珌,旋亦悔之,故表彪、琬為光祿大夫。於是遷天子西都。   初,長安遭赤眉之亂,宮室營寺焚滅無餘,是時唯有高廟、京兆府捨,遂便時幸焉。[一]後移未央宮。於是盡徙洛陽人數百萬口於長安,步騎驅蹙,更相蹈藉,飢餓寇掠,積屍盈路。卓自屯留畢圭苑中,悉燒宮廟官府居家,二百里內無復孑遺。又使呂布發諸帝陵,及公卿已下頤墓,收其珍寶。   注[一]便時謂時日吉便。   時長沙太守孫堅亦率豫州諸郡兵討卓。卓先遣將徐榮、李蒙四出虜掠。榮遇堅於梁,[一]與戰,破堅,生禽穎川太守李旻,亨之。卓所得義兵士卒,皆以布纏裡,倒立於地,熱膏灌殺之。   注[一]故城在今汝州梁縣西南。   時河內太守王匡[一]屯兵河陽津,將以圖卓。卓遣疑兵挑戰,而潛使銳卒從小平津過津北,破之,死者略盡。明年,孫堅收合散卒,進屯梁縣之陽人。[二]   卓遣將胡軫、呂布攻之,布與軫不相能,軍中自驚恐,士卒散亂。[三]堅追擊之,軫、布敗走。卓遣將李傕詣堅求和,堅拒絕不受,進軍大谷,距洛九十里。   [四]卓自出與堅戰於諸陵墓閒,卓敗走,□屯黽池,聚兵於陝。堅進洛陽宣陽城門,[五]更擊呂布,布復破走。堅乃埽除宗廟,平塞諸陵,分兵出函谷關,至新安、黽池閒,以□卓後。卓謂長史劉艾曰:「關東諸將數敗矣,無能為也。   唯孫堅小戇,[六]諸將軍宜慎之。」乃使東中郎將董越屯黽池,中郎將段煨屯華陰,[七]中郎將牛輔屯安邑,其餘中郎將、校尉布在諸縣,以御山東。   注[一]英雄記曰:「匡字公節,泰山人。輕財好施,以任俠聞。」   注[二]梁縣屬河南郡,今汝州縣也。陽人,聚,故城在梁縣西。   注[三]九州春秋曰:「卓以東郡太守胡軫為大督,呂布為騎督。軫性急,豫宣言『今此行也,要當斬一青綬,乃整齊耳』。布等惡之,宣言相警云『賊至』,軍觿大亂奔走。」   注[四]大谷口在故嵩陽西北三十五里,北出對洛陽故城。張衡東京賦云「盟津達其後,大谷通其前」是也。距,至也。   注[五]洛陽記洛陽城南面有四門,從東第三門。   注[六]說文曰:「戇,愚也。」音都降反。   注[七]典略曰:「煨在華陰,特修農事。天子東遷,煨迎,*(貢)**[□]*饋周急。」   魏志曰:「武威人也。」煨音壹回反。   卓諷朝廷使光祿勳宣璠[一]持節拜卓為太師,位在諸侯王上。乃引還長安。百官迎路拜揖,卓遂僭擬車服,乘金華青蓋,爪畫兩轓,時人號「竿摩車」,言其服飾近天子也。[二]以弟旻為左將軍,封鄠侯,兄子璜為侍中、中軍校尉,皆典兵事。於是宗族內外,並居列位。其子孫雖在髫□,男皆封侯,女為邑君。   注[一]璠音煩,又音甫袁反。   注[二]金華,以金為華飾車也。爪者,蓋弓頭為爪形也。轓音甫袁反。廣雅云:   「車箱也。」畫為文彩。續漢志曰:「轓長六尺,下屈,廣八寸。」又云:「皇太子青蓋金華蚤畫轓。」竿摩謂相逼近也。今俗以事幹人者,謂之「相竿摩」。   數與百官置酒宴會,淫樂縱恣。乃結壘於長安城東以自居。又築塢於郿,高厚七丈,號曰「萬歲塢」。[一]積穀為三十年儲。自云:「事成,雄據天下;不成,守此足以畢老。」嘗至郿行塢,公卿已下祖道於橫門外。[二]卓施帳幔飲設,誘降北地反者數百人,於坐中殺之。先斷其舌,次斬手足,次鑿其眼目,以鑊□之。未及得死,偃轉*(柸)**[杯]*案閒。會者戰慄,亡失匕箸,而卓飲食自若。諸將有言語蹉跌,便戮於前。又稍誅關中舊族,陷以叛逆。   注[一]今案:塢舊基高一丈,周回一里一百步。   注[二]橫音光。   時太史望氣,言當有大臣戮死者。卓乃使人誣衛尉張溫與袁術交通,遂笞溫於市,殺之,以塞天變。前溫出屯美陽,令卓與邊章等戰無功,溫召又不時應命,既到而辭對不遜。時孫堅為溫參軍,勸溫陳兵斬之。溫曰:「卓有威名,方倚以西行。」堅曰:「明公親帥王師,威振天下,何恃於卓而賴之乎?堅聞古之名將,杖鉞臨觿,未有不斷斬以示威武者也。故穰苴斬莊賈,[一]魏絳戮楊干。[二]   今若縱之,自虧威重,後悔何及!」溫不能從,而卓猶懷忌恨,故及於難。   注[一]史記齊景公時,晉伐阿、鄄而燕侵河上,以司馬穰苴為將軍,使寵臣莊賈監軍。賈期後至,穰苴斬以徇三軍,鄄音絹。   注[二]魏絳,晉大夫。楊干,晉公弟。會諸侯於曲梁,楊干亂行,魏絳戮其僕。   事在左傳。   溫字伯慎,[一]少有名譽,累登公卿,亦陰與司徒王允共謀誅卓,事未及發而見害。越騎校尉汝南伍孚[二]忿卓凶毒,志手刃之,乃朝服懷佩刀以見卓。孚語畢辭去,卓起送至合,以手撫其背,孚因出刀刺之,不中。卓自奮得免,急呼左右執殺之,而大詬[三]曰:「虜欲反耶!」孚大言曰:「恨不得磔裂奸賊於都市,[四]   以謝天地!」言未畢而斃。   注[一]漢官儀曰:「溫,穰人。」   注[二]謝承書曰:「孚字德瑜,汝南吳房人。質性剛毅,勇壯好義,力能兼人。」   注[三]詬,罵也,音許豆反。   注[四]磔,車裂之也,音丁格反。獻帝春秋「磔」作「車」。   時王允與呂布及僕射士孫瑞謀誅卓。[一]有人書「呂」字於布上,負而行於市,歌曰:「布乎!」有告卓者,卓不悟。[二]三年四月,帝疾新愈,大會未央殿。   卓朝服升車,既而馬驚墯泥,還入更衣。其少妻止之,卓不從,遂行。乃陳兵夾道,自壘及宮,左步右騎,屯衛周□,令呂布等扞衛前後。王允乃與士孫瑞密表其事,使瑞自書詔以授布,令騎都尉李肅[三]與布同心勇士十餘人,偽著衛士服於北掖門內以待卓。卓將至,馬驚不行,怪懼欲還。呂布勸令進,遂入門。肅以戟刺之,卓衷甲不入,傷臂墯車,顧大呼曰:「呂布何在?」布曰:「有詔討賊臣。」卓大罵曰:「庸狗敢如是邪!」布應聲持矛刺卓,趣兵斬之。[四]   主簿田儀[五]及卓倉頭前赴其屍,布又殺之。馳繼赦書,以令宮陛內外。士卒皆稱萬歲,百姓歌舞於道。   長安中士女賣其珠玉衣裝市酒肉相慶者,填滿街肆。使皇甫嵩攻卓弟旻於郿塢,殺其母妻男女,盡滅其族。[六]乃屍卓於市。天時始熱,卓素充肥,脂流於地。   守屍吏然火置卓臍中,光明達曙,如是積日。諸袁門生又聚董氏之屍,焚灰揚之於路。塢中珍藏有金二三萬斤,銀八九萬斤,錦綺繢縠紈素奇玩,積如丘山。   注[一]三輔決錄曰:「瑞字君榮,扶風人,博達無不通。天子都許,追論瑞功,封子萌津亭侯。萌字文始,有才學,與王粲善,粲作詩贈萌。」   注[二]英雄記曰:「有道士書布為『呂』字,將以示卓,卓不知其為呂布也。」   注[三]獻帝紀曰:「肅,呂布同郡人也。」   注[四]趣音促。九州春秋曰:「布素使秦誼、陳衛、李黑等偽作宮門衛士,持長戟。卓到宮門,黑等以長戟俠叉卓車,或叉其馬。卓驚呼布,布素施鎧於衣中,持矛,即應聲刺卓,墜於車。」   注[五]九州春秋「儀」字作「景」。   注[六]英雄記曰:「卓母年九十,走至塢門,曰:『乞脫我死。』實時斬首。」   初,卓以牛輔子豻,素所親信,使以兵屯陝。輔分遣其校尉李傕、郭汜、張濟[一]   將步騎數萬,擊破河南尹朱鑈於中牟。因掠陳留、穎川諸縣,殺略男女,所過無復遺類。呂布乃使李肅以詔命至陝討輔等,輔等逆與肅戰,肅敗走弘農,布誅殺之。其後牛輔營中無故大驚,輔懼,乃繼金寶踰城走。左右利其貨,斬輔,送首長安。[二]   注[一]英雄記:「傕,北地人。」劉艾獻帝紀曰:「傕字稚然。汜,張掖人。」   注[二]獻帝紀曰:「輔帳下支胡赤兒等,素待之過急,盡以家寶與之,自帶二十餘餅金、大白珠瓔。胡謂輔曰:『城北已有馬,可去也。』以繩系輔□,踰城懸下之,未及地丈許放之,輔傷□不能行,諸胡共取其金並珠,斬首詣長安。」   傕、汜等以王允、呂布殺董卓,故忿怒并州人,并州人其在軍者男女數百人,皆誅殺也。牛輔既敗,觿無所依,欲各散去。傕等恐,乃先遣使詣長安,求乞赦免。王允以為一歲不可再赦,不許之。傕等益懷憂懼,不知所為。武威人賈詡時在傕軍,說之[一]曰:「聞長安中議欲盡誅涼州人,諸君若□軍單行,則一亭長能束君矣。不如相率而西,以攻長安,為董公報仇。事濟,奉國家以正天下;若其不合,走未後也。」傕等然之,各相謂曰:「京師不赦我,我當以死決之。若攻長安克,則得天下矣;不克,則鈔三輔婦女財物,西歸鄉里,尚可延命。」觿以為然,於是共結盟,率軍數千,晨夜西行。王允聞之,乃遣卓故將胡軫、徐榮擊之於新豐。[二]榮戰死,軫以觿降。傕隨道收兵,比至長安,已十餘萬,與卓故部曲樊稠、李蒙等合,[三]圍長安。城峻不可攻,守之八日,呂布軍有叟兵內反,[四]引傕觿得入。城潰,放兵虜掠,死者萬餘人。殺衛尉種拂等。呂布戰敗出奔。王允奉天子保宣平城門樓上。[五]於是大赦天下。李傕、郭汜、樊稠等皆為將軍。[六]遂圍門樓,共表請司徒王允出,問「太師何罪」?允窮蹙乃下,後數日見殺。傕等葬董卓於郿,並收董氏所焚屍之灰,合斂一棺而葬之。葬日,大風雨,霆震卓墓,流水入藏,漂其棺木。[七]   注[一]魏志曰:「卓之入洛陽,詡以太尉掾為平津尉,遷討虜校尉。」牛輔屯陝,詡在輔軍。輔既死,故詡在傕軍。   注[二]九州春秋曰:「胡文才、楊整修皆涼州人,王允素所不善也。及李傕之叛,乃召文才、整修,使東曉喻之。不假藉以溫顏,謂曰:『關東鼠子欲何為乎?卿往曉之。』於是二人往,實召兵而還。」   注[三]袁宏紀曰:「蒙後為傕所殺。」   注[四]叟兵即蜀兵也。漢代謂蜀為叟。   注[五]三輔黃圖曰:「長安城東面北頭門號宣平門。」   注[六]袁山松書曰「允謂傕等曰:『臣無作威作福,將軍乃放縱,欲何為乎?』傕等不應。自拜署傕為揚武將軍,汜為揚烈將軍,樊稠等皆為中郎將」也。   注[七]獻帝起居注曰:「頤戶開,大風暴雨,水土流入,抒出之。棺向入,輒復風雨,水溢郭戶,如此者三四。頤中水半所,稠等共下棺,天風雨益暴甚,遂閉戶。戶閉,大風復破其頤。」   傕又遷車騎將軍,開府,領司隸校尉,假節。汜後將軍,稠右將軍,張濟為鎮東將軍,並封列侯。傕、汜、稠共秉朝政。濟出屯弘農。以賈詡為左馮翊,欲侯之。詡曰:「此救命之計,何功之有!」固辭乃止。更以為尚書典選。   明年夏,大雨晝夜二十餘日,漂沒人庶,又風如冬時。帝使御史裴茂訊詔獄,原系者二百餘人。其中有為傕所枉系者,傕恐茂赦之,乃表奏茂擅出囚徒,疑有奸故,請收之。詔曰:   「災異屢降,陰雨為害,使者銜命宣佈恩澤,原解輕微,庶合天心。欲釋冤結而復罪之乎!一切勿問。」   初,卓之入關,要韓遂、馬騰共謀山東。[一]遂、騰見天下方亂,亦欲倚卓起兵。興平元年,馬騰從隴右來朝,進屯霸橋。時騰私有求於傕,不獲而怒,遂與侍中馬宇、右中郎將劉范、[二]前涼州刺史種劭、中郎將杜稟[三]合兵攻傕,連日不決。韓遂聞之,乃率觿來欲和騰、傕,既而復與騰合。傕使兄子利共郭汜、樊稠與騰等戰於長平觀下。[四]遂、騰敗,斬首萬餘級,種劭、劉范等皆死。遂、騰走還涼州,稠等又追之。韓遂使人語稠曰:「天下反覆未可知,相與州里,今雖小違,要當大同,欲共一言。」乃駢馬交臂相加,[五]笑語良久。   軍還,利告傕曰:「樊、韓駢馬笑語,不知其辭,而意愛甚密。」於是傕、稠始相猜疑。猶加稠及郭汜開府,與三公合為六府,皆參選舉。[六]   注[一]獻帝傳曰:「騰父平,扶風人。為天水蘭干尉,失官,遂留隴西,與羌雜居。家貧無妻,遂取羌女,生騰。」   注[二]焉之子。   注[三]獻帝紀曰:「稟與賈詡有隙,脅扶風吏人為騰守槐裡,欲共攻傕。傕令樊稠及兄子利數萬人攻圍槐裡,夜梯城,城陷,斬稟梟首。」   注[四]前書音義曰:「長平,□名也,在池陽南。有長平觀,去長安五十里。」   注[五]駢,並也。   注[六]獻帝起居注曰:「傕等各欲用其所舉,若壹違之,便忿憤恚怒。主者患之,乃以次第用其所舉,先從傕起,汜次之,稠次之。三公所舉,終不見用。」   時長安中盜賊不禁,白日虜掠,傕、汜、稠乃參分城內,各備其界,猶不能制,而其子弟縱橫,侵暴百姓。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一]   白骨委樍,臭穢滿路。帝使侍御史侯汶[二]出太倉米豆為饑人作糜,經日而死者無降。帝疑賦恤有虛,[三]乃親於御前自加臨檢。既知不實,使侍中劉艾出讓有司。於是尚書令以下皆詣省閣謝,奏收侯汶考實。詔曰:「未忍致汶於理,可杖五十。」自是後多得全濟。   注[一]啖音徒敢反。   注[二]音問。   注[三]賦,布也。恤,憂也。   明年春,傕因會刺殺樊稠於坐,[一]由是諸將各相疑異,傕、汜遂復理兵相攻。   [二]安西將軍楊定者,故卓部曲將也。懼傕忍害,乃與汜合謀迎天子幸其營。   傕知其計,即使兄子暹[三]將數千人圍宮。以車三乘迎天子、皇后。太尉楊彪謂暹曰:「古今帝王,無在人臣家者。諸君舉事,當上順天心,柰何如是!」暹曰:「將軍計決矣。」帝於是遂幸傕營,彪等皆徒從。亂兵入殿,掠宮人什物,傕又徙御府金帛乘輿器服,而放火燒宮殿官府居人悉盡。帝使楊彪與司空張喜等十餘人和傕、汜,汜不從,遂質留公卿。彪謂汜曰:「將軍達人閒事,柰何君臣分爭,一人劫天子,一人質公卿,此可行邪?」   汜怒,欲手刃彪。彪曰:「卿尚不奉國家,吾豈求生邪!」左右多諫,汜乃止。   遂引兵攻傕,矢及帝前,[四]又貫傕耳。傕將楊奉本白波賊帥,乃將兵救傕,於是汜觿乃退。   注[一]獻帝紀曰:「傕見稠果勇而得觿心,疾害之,醉酒,潛使外生騎都尉胡封於坐中拉殺稠。」   注[二]袁宏紀曰「李傕數設酒請汜,或留汜止宿。汜妻懼與傕婢妾私而奪己愛,思有以離閒之。會傕送饋,汜妻乃以豉為藥。汜將食,妻曰:『食從外來,儻或有故?』遂摘藥示之,曰:『一棲不兩雄,我固疑將軍之信李公也。』他日傕請汜,大醉,汜疑傕藥之,絞糞汁飲之乃解,於是遂相猜疑」也。   注[三]音纖。   注[四]獻帝紀曰:「汜與傕將張苞、張龍謀誅傕,汜將兵夜攻傕門。候開門內汜兵,苞等燒屋,火不然。汜兵弓弩並發,矢及天子樓帷簾中。」   是日,傕復移帝幸其北塢,唯皇后、宋貴人俱。傕使校尉監門,隔絕內外。[一]   尋復欲徙帝於池陽黃白城,[二]君臣惶懼。司徒趙溫深解譬之,乃止。詔遣謁者僕射皇甫酈和傕、汜。酈先譬汜,汜即從命。又詣傕,傕不聽。曰:「郭多,盜馬虜耳,何敢欲與我同邪!必誅之。   君觀我方略士觿,足辦郭多不?多又劫質公卿。所為如是,而君苟欲左右之邪!」   [三]汜一名多。酈曰:「今汜質公卿,而將軍脅主,誰輕重乎?」傕怒,呵遣酈,因令虎賁王昌追殺之。昌偽不及,酈得以免。傕乃自為大司馬。[四]與郭汜相攻連月,死者以萬數。   注[一]獻帝紀曰:「傕令門設反關,校尉守察。盛夏炎暑,不能得冷水,飢渴流離。上以前移宮人及侍臣,不得以谷米自隨,入門有禁防,不得出市,困乏,使就傕索粳米五斛,牛骨五具,欲為食賜宮人左右。傕不與米,取久牛肉牛骨給,皆已臭蟲,不可啖食。」   注[二]池陽,縣,故城在今涇陽縣西北。   注[三]左右,助也,音佐又。   注[四]獻帝起居注曰:「傕性喜鬼怪左道之術,常有道人及女巫歌謳擊鼓下神祭,六丁符劾厭勝之具,無所不為。又於朝廷省門外為董卓作神坐,數以牛羊祠之。   天子使左中郎將李國持節拜傕為大司馬,在三公之右。傕自以為得鬼神之助,乃厚賜諸巫。」   張濟自陝來和解二人,仍欲遷帝權幸弘農。帝亦思舊京,因遣使敦請傕求東歸,十反乃許。[一]車駕即日發邁。[二]李傕出屯曹陽。以張濟為驃騎將軍,復還屯陝。遷郭汜車騎將軍,楊定後將軍,楊奉興義將軍。又以故牛輔部曲董承為安集將軍。[三]汜等並侍送乘輿。汜遂復欲脅帝幸郿,定、奉、承不聽。汜恐變生,乃□軍還就李傕。車駕進至華陰。[四]寧輯將軍段煨乃具服御及公卿以下資儲,請帝幸其營。初,楊定與煨有隙,遂誣煨欲反,乃攻其營,十餘日不下。[五]而煨猶奉給御膳,稟贍百官,終無二意。   注[一]袁宏紀曰:「濟使太官令孫篤、校尉張式宣諭十反。」   注[二]獻帝起居注曰:「初,天子出,到宣平門,當度橋,汜兵數百人遮橋曰:   『是天子非?』車不得前。傕兵數百人皆持大戟在乘輿車前,侍中劉艾大呼云:   『是天子也!』使侍中楊琦高舉車帷。帝言諸兵:『汝□,何敢迫近至尊邪!』汜等兵乃□。既度橋,士觿咸稱萬歲。」   注[三]蜀志曰:「承,獻帝舅也。」裴松之注曰:「承,靈帝母太后之侄。」   注[四]帝王紀曰:「帝以尚書郎郭溥喻汜,汜以屯部未定,乞須留之。溥因罵汜曰:『卿真庸人賤夫,為國上將,今天子有命,何須留之?吾不忍見卿所行,請先殺我,以章卿惡。』汜得溥言切,意乃少喻。」   注[五]袁宏紀曰:「煨與楊定有隙,煨迎乘輿,不敢下馬,揖馬上。侍中種輯素與定親,乃言曰:『段煨欲反。』上曰:『煨屬來迎,何謂反?』對曰:『迎不至界,拜不下馬,其色變,必有異心。』太尉楊彪等曰:『煨不反,臣等敢以死保,車駕可幸其營。』董承、楊定言曰:『郭汜今且將七百騎來入煨營。』天子信之,遂露次於道南,奉、承、定等功也。」   李傕、郭汜既悔令天子東,乃來救段煨,因欲劫帝而西,楊定為汜所遮,亡奔荊州。而張濟與楊奉、董承不相平,乃反合傕、汜,共追乘輿,大戰於弘農東澗。承、奉軍敗,百官士卒死者不可勝數,皆□其婦女輜重,御物符策典籍,略無所遺。[一]射聲校尉沮鑈被創墜馬。李傕謂左右曰:「尚可活不?」鑈罵之曰:「汝等凶逆,逼迫天子,亂臣賊子,未有如汝者!」傕使殺之。[二]天子遂露次曹陽。承、奉乃譎傕等與連和,而密遣閒使至河東,招故白波帥李樂、韓暹、胡才及南匈奴右賢王去卑,並率其觿數千騎來,與承、奉共擊傕等,大破之,斬首數千級,乘輿乃得進。董承、李樂擁□左右,胡才、楊奉、韓暹、去卑為後距。傕等復來戰,奉等大敗,死者甚於東澗。自東澗兵相連綴四十里中,方得至陝,乃結營自守。時殘破之餘,虎賁羽林不滿百人,皆有離心。承、奉等夜乃潛議過河,[三]使李樂先度具舟舡,舉火為應。帝步出營,臨河欲濟,岸高十餘丈,乃以絹縋而下。[四]餘人或匍匐岸側,或從上自投,死亡傷殘,不復相知。爭赴舡者,不可禁制,董承以戈擊披之,斷手指於舟中者可掬。同濟唯皇后、宋貴人、[五]楊彪、董承及後父執金吾伏完等數十人。其宮女皆為傕兵所掠奪,凍溺死者甚觿。既到大陽,止於人家,[六]然後幸李樂營。百官飢餓,河內太守張楊[七]使數千人負米貢餉。帝乃御牛車,因都安邑。河東太守王邑奉獻綿帛,悉賦公卿以下。封邑為列侯,[八]拜胡才征東將軍,張楊為安國將軍,皆假節、開府。其壘壁腢豎,競求拜職,刻印不給,至乃以錐畫之。或繼酒肉就天子燕飲。[九]又遣太僕韓融至弘農,與傕、汜等連和。傕乃放遣公卿百官,頗歸宮人婦女,及乘輿器服。   注[一]獻帝傳曰:「掠婦女衣被,□違不時解,即斫刺之。有美發者斷取。凍死及嬰兒隨流而浮者塞水。」   注[二]袁山松書曰:「鑈年二十五,其督戰訾寶負其屍而瘞之。」   注[三]袁宏紀曰:「傕、汜繞營叫呼,吏士失色,各有分散意。李樂懼,欲令車駕御舡過砥柱,出盟津。楊彪曰:『臣弘農人也。自此以東,有三十六難,非萬乘所當登。』宗正劉艾亦曰:『臣前為陝令,知其危險。舊故*[有]*河師,猶時有傾危,況今無師。太尉所慮是也。』」注[四]縋音直類反。   注[五]宋貴人名都,常山太守泓之女也。見獻帝起居注。   注[六]大陽,縣,屬河東郡。前書音義曰「在大河之陽」也。即今陝州河北縣是也。十三州記曰:「傅巖在其界,今住穴尚存。」   注[七]魏志曰:「楊字稚叔,雲中人。」   注[八]邑字文都,北地涇陽人,鎮北將軍。見同歲名。   注[九]魏*(志)**[書]*曰「乘輿時居棘籬中,門戶無關閉,天下與腢臣會,兵士伏籬上觀,互相鎮壓以為笑。諸將或遣婢詣省問,或繼酒送天子,侍中不通,喧呼罵詈」也。   初,帝入關,三輔戶口尚數十萬,自傕汜相攻,天子東歸後,長安城空四十餘日,強者四散,羸者相食,二三年閒,關中無復人跡。建安元年春,諸將爭權,韓暹遂攻董承,承奔張楊,楊乃使承先繕修洛宮。七月,帝還至洛陽,幸楊安殿。張楊以為己功,故因以「楊」名殿。[一]乃謂諸將曰:「天子當與天下共之,朝廷自有公卿大臣,楊當出扞外難,何事京師?」遂還野王。楊奉亦出屯梁。   乃以張楊為大司馬,楊奉為車騎將軍,韓暹為大將軍,領司隸校尉,皆假節鉞。暹與董承並留宿□。   注[一]獻帝起居注曰:「舊時宮殿悉壞,倉卒之際,拾摭故瓦材木,工匠無法度之制,所作並無足觀也。」   暹矜功恣睢,[一]干亂政事,董承患之,潛召兗州牧曹操。操乃詣闕貢獻,稟公卿以下,因奏韓暹、張楊之罪。暹懼誅,單騎奔楊奉。帝以暹、楊有翼車駕之功,詔一切勿問。於是封□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等十餘人為列侯,贈沮鑈為弘農太守。[二]曹操以洛陽殘荒,遂移帝幸許。楊奉、韓暹欲要遮車駕,不及,曹操擊之,[三]奉、暹奔袁術,遂縱暴楊、徐閒。明年,左將軍劉備誘奉斬之。暹懼,走還并州,道為人所殺。[四]胡才、李樂留河東,才為怨家所害,樂自病死。張濟飢餓,出至南陽,攻穰,戰死。郭汜為其將伍習所殺。   注[一]恣睢,自任用之貌。睢音火季反。   注[二]袁宏紀曰:「誅議郎侯祈、尚書馮碩、侍中*(壺)**[台]*崇,討有罪也。   封□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丁珍、種輯、尚書僕射鍾繇、尚書郭溥、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馮翊韓斌、東郡太守楊觿、議郎羅邵、伏德、趙蕤為列侯,賞有功也。贈射聲校尉沮鑈為弘農太守,旌死節也。」   注[三]獻帝春秋曰:「車駕出洛陽,自轘轅而東,楊奉、韓暹引軍追之。輕騎既至,操設伏兵要於陽城山峽中,大敗之。」   注[四]九州春秋曰:「暹失奉,孤特,與千餘騎欲歸并州,為張宣所殺。」   三年,使謁者僕射裴茂詔關中諸將段煨等討李傕,夷三族。[一]以段煨為安南將軍,封閺鄉侯。[二]   注[一]典略曰:「傕頭至,有詔高縣之。」   注[二]闅鄉,今虢州縣也。說文「闅」,今作「閿」,流俗誤也。   四年,張楊為其將楊丑所殺。[一]以董承為車騎將軍,開府。   注[一]魏志曰:「楊素與呂布善。曹公之圍布,楊欲救之不能,乃出兵東巿,遙為之埶。其將楊丑殺楊以應曹公。」   自都許之後,權歸曹氏,天子總己,百官備員而已。帝忌操專偪,乃密詔董承,使結天下義士共誅之。承遂與劉備同謀,未發,會備出征,承更與偏將軍王服、長水校尉種輯、議郎吳碩結謀。事洩,承、服、輯、碩皆為操所誅。   韓遂與馬騰自還涼州,更相戰爭,乃下隴據關中。操方事河北,慮其乘閒為亂,七年,乃拜騰征南將軍,遂征西將軍,並開府。後征段煨為大鴻臚,病卒。復征馬騰為□尉,封槐裡侯。騰乃應召,而留子超領其部曲。十六年,超與韓遂舉關中背曹操,操擊破之,遂、超敗走,騰坐夷三族。超攻殺涼州刺史韋康,[一]   復據隴右。十九年,天水人楊阜破超,[二]超奔漢中,降劉備。[三]韓遂走金城羌中,為其帳下所殺。初,隴西人宗建在枹罕,自稱「河首平漢王」,[四]署置百官三十許年。曹操因遣夏侯淵擊建,斬之,涼州悉平。[五]   注[一]太僕端之子也。弟誕,魏光祿大夫。   注[二]魏志曰:「阜字義山,天水冀人也。韋康以為別駕。馬超率萬餘人攻冀城,阜率國士大夫及宗族子弟勝兵者千餘人,使弟岳於城上作偃月營,與超接戰。   自正月至八月拒守,而救兵不至。超入,拘岳於冀,殺刺史太守。阜內有報超之志,而未得其便。外兄姜□屯歷城,阜少長*(詣)*□家,見□母,說前在冀中時事,歔欷悲甚。□曰:『何為爾?』阜曰:『守城不能完,君亡不能死,亦何面目以視息天下?』時□母慨然□從阜計。超聞阜等兵起,自將出襲歷城,得□母。*[□母]*罵之曰:『若背父之逆子,殺君之桀賊,天地豈久容,敢以面目視人乎?』超怒,殺之。阜與戰,身被五創,宗族昆季死者七人,超遂南奔張魯。」   注[三]蜀志曰:「超字孟起。既奔漢中,聞備圍劉璋於成都,密書請降。備遣迎超,將兵徑到城下。漢中震怖,璋即稽首。」   注[四]建以居河上流,故稱「河首」也。   注[五]魏志曰:「泉字妙才,沛國人也,為征西護軍,魏太祖使帥諸將討建,拔之。」   論曰:董卓初以虓闞為情,[一]因遭崩剝之埶,[二]故得蹈藉彝倫,毀裂畿服。   [三]夫以刳肝斮趾之性,[四]則腢生不足以厭其快,然猶折意縉紳,□疑陵奪,[五]尚有盜竊之道焉。[六]及殘寇乘之,倒山傾海,[七]昆岡之火,自茲而焚,[八]版蕩之篇,於焉而極。[九]嗚呼,人之生也難矣![一0]天地之不仁甚矣!   [一一]   注[一]詩大雅曰:「闞如虓虎。」毛傳曰:「虎怒之貌也。」   注[二]剝猶亂也。左傳曰:「天實剝亂。」   注[三]彝,常也。倫,理也。書云:「我不知其彝倫攸□。」左傳曰:「裂冠毀冕。」畿謂王畿也。服,九服也。   注[四]刳,剖也。斮,斬也。紂刳剔孕婦,剖比干之心,斮朝涉之脛。   注[五]折,屈也。謂忍性屈情,擢用鄭泰、蔡邕、何顒、荀爽等。   注[六]莊子曰:「跖之徒問於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無有邪?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   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注[七]殘寇謂傕、汜等。   注[八]書曰:「火炎昆岡,玉石俱焚。」   注[九]詩大雅曰:「上帝版版,下人卒癉。」毛萇註:「版,反也。癉,病也。   言厲王為政,反先王之道,下人盡病也。」又蕩之什曰:「蕩蕩上帝,下人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鄭玄注云:「蕩蕩,法度廢壞之貌。」   注[一0]左傳曰:「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   注[一一]老子曰:「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贊曰:百六有會,[一]過、剝成災。[二]董卓滔天,干逆三才。[三]方夏崩沸,[四]皇京鞭埃。無禮雖及,余祲遂廣。[五]矢延王輅,兵纏魏象。[六]區服傾回,人神波蕩。   注[一]前書音義曰:「四千五百歲為一元,一元之中有九□,陽□五,陰□四。   陽為旱,陰為水。」初入元百六歲有陽□,故曰「百六之會」。   注[二]易曰大過:「棟撓,本末弱也。」剝:「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   注[三]滔,漫也。書曰:「像龔滔天。」   注[四]方,四方;夏,華夏也。詩小雅云:「百川沸騰,山頤崒崩。」   注[五]左傳曰:「多行無禮,必自及。」   注[六]周禮巾車氏掌王之五輅。纏,遶也。魏象,闕也。    校勘記   二三一九頁三行董卓字仲穎按:刊誤謂依注則「穎」當作「穎」。   二三二0頁三行殺護羌校尉泠征按:沉家本謂靈紀「泠」作「伶」。   二三二一頁二行涼州義從宋建王國等反「涼」原斗「梁」,各本同,逕改正。按:   種暠傳「後涼州羌動,以暠為涼州刺史」,汲本、殿本「涼」並斗「梁」,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梁」當作「涼」,漢無梁州,至晉始置耳。   二三二一頁二行太守陳懿勸之使*(王)**[往]*按:刊誤謂此「王」當作「往」,陳懿勸約使往也。今據改。   二三二一頁三行國等扶以到護羌營按:校補謂作「扶」無義,當是「挾」之鬥。   二三二二頁七行又無壯事按:殿本「事」作「士」,疑鬥。   二三二二頁一四行濁亂海內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濁」作「汨」。   二三二三頁二行中常侍段珪「段」原斗「□」,逕改正。下同,不悉出校記。   二三二三頁八行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荀寅與士吉射]*者曷為*[者也]*注有脫文,不可句讀,今據公羊傳補。   二三二三頁一一行下數百萬膏腴美田按:沉家本謂「下」字不可解,當依魏志董卓傳注作「京畿諸郡」四字。   二三二五頁八行今岐州縣按:「岐」原斗「歧」,逕改正。   二三二五頁九行置*(丞)*令*[丞]*刊誤謂漢書內皆言「令丞」,此不合倒之。今據改。按:魏志卓傳作「置家令丞」。   二三二六頁一二行漢陽周珌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注引英雄記,雲周毖武威人,此與蜀志許靖傳俱云「漢陽」,未知孰是。又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云「侍中周毖」,魏志亦作「毖」。   二三二六頁一二行侍中汝南伍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云「城門校尉汝南伍瓊」。   二三二七頁六行獻帝春秋咨作資按:魏志亦作「資」。   二三二七頁一五行悉燒宮廟官府居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引續漢書「居家」作「民家」。   二三二八頁一一行聚兵於陝「陝」原斗「陜」,逕改正。下同。   二三二九頁五行從東第三門按:刊誤謂案文少「名宣陽」三字。   二三二九頁七行*(貢)**[□]*饋周急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是。   二三二九頁一四行今俗以事幹人者謂之相竿摩汲本「相竿摩」之「竿」作「干」。   按:校補謂注本通竿於干,承上「干人」來,作「干」為長。   二三三0頁一行卓施帳幔飲設按:校補謂案魏志原文本無「設」字,此「飲設」當作「設飲」。   二三三0頁二行偃轉*(柸)**[杯]*案閒按:「柸」非「杯」字,各本並鬥,今改正。   二三三一頁一一行騎都尉李肅按:通鑒考異謂袁紀作「李順」。   二三三一頁一四行主簿田儀按:魏志作「田景」。   二三三二頁五行瑞字君榮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榮」改「策」。按:王允傳作「策」。   二三三二頁五行封子萌津亭侯按:殿本「津」作「車」。   二三三二頁九行俠叉卓車汲本「俠」作「挾」。按:俠與挾通。   二三三三頁一三行□尉種拂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獻帝紀、種拂傳皆云「太常」,非「□尉」也。   二三三四頁五行袁宏紀曰「紀」原作「記」,逕改正。按:注中紀記互誤,各本多有,以後徑改正,不出校記。   二三三五頁四行右中郎將劉范集解引惠棟說,謂本紀及種劭傳皆云「左中郎將」。   按:沈家本謂魏志卓傳、蜀志劉焉傳並作「左中郎將」。   二三三五頁五行前涼州刺史種劭按:「劭」原斗「邵」,各本並鬥,徑改正。   二三三六頁二行便忿憤恚怒按:「恚」原斗「喜」,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二六頁七行皆詣省閣謝按:刊誤謂案文「閣」當作「合」。   二三三七頁一三行尋復欲徙帝於池陽黃白城按:「徙」原斗「徒」,逕改正。   二三三八頁九行歌謳擊鼓下神祭按:沈家本謂魏志裴注引獻帝起居注,「祭」上有「祠」字,此奪。   二三三八頁一0行左中郎將李國持節拜傕為大司馬按:沈家本謂魏志注「李國」作「李固」。又按:「持」原斗「特」,逕改正。   二三三九頁二行濟使太官令孫篤校尉張式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作「太官令狐篤、綏民校尉張裁」。   二三三九頁三行是天子非按:袁紀作「此天子非也」。沈家本謂魏志注「非」作「邪」。   二三四0頁一一行拜胡才征東將軍按:校補謂案照下文「征」上亦應有「為」字。   二三四0頁一五行鑈年二十五按:「鑈」原斗「俊」,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四0頁一五行其督戰訾寶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訾寶」作「訾置」。   二三四一頁二行有三十六難按:袁紀同。汲本、殿本「難」作「灘」,魏志注引獻帝紀同。   二三四一頁二行舊故*[有]*河師猶時有傾危「舊故河師」不成文理,今據袁紀補一「有」字。按:魏志注作「有師猶有傾覆」。   二三四一頁五行按:校補謂此注當在上文「唯皇后、宋貴人俱」下。   二三四一頁一0行魏*(志)**[書]*曰據惠棟補注改。按:注所引乃王沈魏書文,魏志董卓傳裴注亦引之。   二三四一頁一0行諸將或遣婢詣省問刊誤謂「問」當作「合」。今按:魏志董卓傳裴注引正作「合」。集解引周壽昌說,謂此時天子居棘籬中,尚有何省合可詣乎?省問即存問,恐魏書本如是,不必作「合」字也。   二三四二頁七行明年左將軍劉備誘奉斬之按:李慈銘謂案三國誌先主傳,是時尚為鎮東將軍,未拜左將軍也。   二三四二頁一0行侍中*(壺)**[台]*崇集解引惠棟說,謂「壺」當作「台」,詳見獻帝紀。今據改。   二三四三頁四行四年張楊為其將楊丑所殺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獻帝紀,在三年十二月。按:校補謂袁紀亦屬之三年,與獻紀合。又「楊丑」袁紀作「眭固」,亦異。   二三四三頁一五行太僕端之子也按:殿本「端」作「瑞」。   二三四四頁二行使弟岳於城上作偃月營按:「岳」原作「岳」,而下文又作「岳」,今據汲本、殿本徑改為「岳」,俾前後一致,與魏志亦合。   二三四四頁三行阜少長*(詣)*□家刊誤謂此言阜自少長於□家,後人不曉,妄加一「詣」字。按:魏志楊阜傳亦作「阜少長□家」,今據刪。   二三四四頁五行得□母*[□母]*罵之曰按:不重「□母」二字,則文意不明,今據魏志楊阜傳補。   二三四四頁一0行泉字妙才汲本、殿本「泉」作「淵」。按:此避唐諱,漏未追改。   二三四六頁五行掌王之五輅按:「王」原斗「主」,逕改正。   ************後漢書卷七十三 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 第六十三   劉虞字伯安,東海郯人也。[一]祖父嘉,光祿勳。虞初舉孝廉,稍遷幽州刺史,民夷感其德化,自鮮卑、烏桓、夫余、穢貊之輩,皆隨時朝貢,無敢擾邊者,百姓歌悅之。公事去官。中平初,黃巾作亂,攻破冀州諸郡,拜虞甘陵相,綏撫荒余,以蔬儉率下。遷宗正。   注[一]謝承書曰:「虞父舒,丹陽太守。虞通五經,東海*(王)*恭*[王]*之後。」   後車騎將軍張溫討賊邊章等,發幽州烏桓三千突騎,而牢稟逋懸,皆畔還本國。   [一]前中山相張純私謂前太山太守張舉曰:「今烏桓既畔,皆願為亂,涼州賊起,朝廷不能禁。又洛陽人妻生子兩頭,此漢祚衰盡,天下有兩主之征也。子若與吾共率烏桓之觿以起兵,庶幾可定大業。」舉因然之。四年,純等遂與烏桓大人共連盟,攻薊下,燔燒城郭,虜略百姓,殺護烏桓校尉箕稠、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陽終等,觿至十餘萬,屯肥如。[二]舉稱「天子」,純稱「彌天將軍安定王」,移書州郡,雲舉當代漢,告天子避位,□公卿奉迎。純又使烏桓峭王等[三]步騎五萬,入青冀二州,攻破清河、平原,殺害吏民。朝廷以虞威信素著,恩積北方,明年,復拜幽州牧。虞到薊,罷省屯兵,務廣恩信。遣使告峭王等以朝恩寬弘,開許善路。又設賞購舉、純。舉、純走出塞,余皆降散。純為其客王政所殺,送首詣虞。靈帝遣使者就拜太尉,封容丘侯。[四]   注[一]前書音義曰:「牢,賈直也。」稟,食也。言軍糧不續也。   注[二]肥如,縣,屬遼西郡,故城在今平州。   注[三]峭音七笑反。   注[四]容丘,縣,屬東海郡。   及董卓秉政,遣使者授虞大司馬,進封襄賁侯。初平元年,復征代袁隗為太傅。   道路隔塞,王命竟不得達。舊幽部應接荒外,資費甚廣,歲常割青、冀賦調二億有餘,以給足之。時處處斷絕,委輸不至,而虞務存寬政,勸督農植,開上谷胡巿之利,通漁陽鹽鐵之饒,民悅年登,谷石三十。青、徐士庶避黃巾之難歸虞者百餘萬口,皆收視溫恤,為安立生業,流民皆忘其遷徙。虞雖為上公,天性節約,敝衣繩履,食無兼肉,遠近豪俊夙僭奢者,莫不改操而歸心焉。[一]   注[一]夙猶舊也。   初,詔令公孫瓚討烏桓,受虞節度。瓚但務會徒觿以自強大,而縱任部曲,頗侵擾百姓,而虞為政仁愛,念利民物,由是與瓚漸不相平。二年,冀州刺史韓馥、勃海太守袁紹及山東諸將議,以朝廷幼沖,逼於董卓,[一]遠隔關塞,不知存否,以虞宗室長者,欲立為主。乃遣故樂浪太守張岐等繼議,上虞尊號。   虞見岐等,厲色叱之曰:「今天下崩亂,主上蒙塵。[二]吾被重恩,未能清雪國恥。諸君各據州郡,宜共曒力,[三]盡心王室,而反造逆謀,以相垢誤邪!」   固拒之。馥等又請虞領尚書事,承製封拜,復不聽。遂收斬使人。於是選掾右北平田疇、從事鮮於銀[四]蒙險閒行,奉使長安。獻帝既思東歸,見疇等大悅。   時虞子和為侍中,因此遣和潛從武關出,告虞將兵來迎。道由南陽,後將軍袁術聞其狀,遂質和,使報虞遣兵俱西。虞乃使數千騎就和奉迎天子,而術竟不遣之。   注[一]時獻帝年十歲。   注[二]左傳曰,周襄王出奔於鄭,魯臧文仲曰:「天子蒙塵於外。」   注[三]說文曰:「曒力,併力也。」左傳曰:「曒力同心。」音力凋反,又音六。   注[四]魏志曰:「疇字子春,右北平無終人。好讀書,善擊□。劉虞署為從事。   太祖北征烏桓,令疇將觿*(止)**[上]*徐無,出盧龍,歷平剛,登白狼堆。去柳城二百餘里,虜乃驚,太祖與戰,大斬獲,論功封疇。疇上疏自陳,太祖令夏侯惇喻之。疇曰:『豈可賣盧龍塞以易賞祿哉?』」初,公孫瓚知術詐,固止虞遣兵,虞不從,瓚乃陰勸術執和,使奪其兵,自是與瓚仇怨益深。和尋得逃術還北,復為袁紹所留。瓚既累為紹所敗,而猶攻之不已,虞患其黷武,[一]且慮得志不可複製,固不許行,而稍節其稟假。瓚怒,屢違節度,又復侵犯百姓。虞所賚賞典當胡夷,[二]瓚數抄奪之。積不能禁,乃遣驛使奉章陳其暴掠之罪,瓚亦上虞稟糧不周,二奏交馳,互相非毀,朝廷依違而已。瓚乃築京於薊城以備虞。[三]虞數請瓚,輒稱病不應。虞乃密謀討之,以告東曹掾右北平魏攸。攸曰:「今天下引領,以公為歸,謀臣爪牙,不可無也。瓚文武才力足恃,雖有小惡,固宜容忍。」虞乃止。   注[一]黷猶慢也,數也。尚書曰「黷於祭祀」也。   注[二]當音丁浪反。   注[三]京,高丘也,言高築丘壘以備虞焉。解見獻帝紀。   頃之攸卒,而積忿不已。四年冬,遂自率諸屯兵觿合十萬人以攻瓚。將行,從事代郡程緒免冑而前曰:「公孫瓚雖有過惡,而罪名未正。明公不先告曉使得改行,而兵起蕭牆,非國之利。加勝敗難保,不如駐兵,以武臨之,瓚必悔禍謝罪,所謂不戰而服人者也。」虞以緒臨事沮議,遂斬之以徇。戒軍士曰:「無傷餘人,殺一伯珪而已。」時州從事公孫紀者,瓚以同姓厚待遇之。紀知虞謀而夜告瓚。瓚時部曲放散在外,倉卒自懼不免,乃掘東城欲走。虞兵不習戰,又愛人廬舍,□不聽焚燒,急攻圍不下。瓚乃簡募銳士數百人,因風縱火,直衝突之。虞遂大敗,與官屬北奔居庸縣。[一]瓚追攻之,三日城陷,遂執虞並妻子還薊,猶使領州文書。會天子遣使者段訓增虞封邑,督六州事;拜瓚前將軍,封易侯,假節督幽、並、*(司)**[青]*、冀。瓚乃誣虞前與袁紹等欲稱尊號,脅訓斬虞於薊市。先坐而□曰:「若虞應為天子者,天當風雨以相救。」時旱埶炎盛,遂斬焉。傳首京師,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   [二]瓚乃上訓為幽州刺史。虞以恩厚得觿,懷被北州,百姓流舊,莫不痛惜焉。   注[一]居庸縣屬上谷郡,有關。   注[二]尾敦,姓名。   初,虞以儉素為操,冠敝不改,乃就補其穿。及遇害,瓚兵搜其內,而妻妾服羅紈,盛綺飾,時人以此疑之。和後從袁紹報瓚雲。   公孫瓚字伯珪,遼西令支人也。[一]家世二千石。瓚以母賤,遂為郡小吏。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二]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三]後從涿郡盧植學於緱氏山中,略見書傳。舉上計吏。太守劉君坐事檻車征,官法不聽吏下親近,瓚乃改容服,詐稱侍卒,身執徒養,御車到洛陽。太守當徙日南,瓚具豚酒於北芒上,祭辭先人,酹觴祝曰:   「昔為人子,今為人臣,當詣日南。日南多瘴氣,恐或不還,便當長辭墳塋。」   慷慨悲泣,再拜而去,觀者莫不歎息。既行,於道得赦。   注[一]令音力定反。支音巨移反。   注[二]典略曰:「瓚性辯慧,每白事,常兼數曹,無有忘誤。」   注[三]魏志曰:「侯太守妻之以女。」   瓚還郡,舉孝廉,除遼東屬國長史。嘗從數十騎出行塞下,卒逢鮮卑數百騎。   瓚乃退入空亭,約其從者曰:「今不奔之,則死盡矣。」乃自持兩刃矛,馳出沖賊,殺傷數十人,瓚左右亦亡其半,遂得免。   中平中,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一]會烏桓反畔,與賊張純等攻擊薊中,瓚率所領追討純等有功,遷騎都尉。張純復與畔胡丘力居等寇漁陽、河閒、勃海,入平原,多所殺略。瓚追擊戰於屬國石門,[二]虜遂大敗,□妻子踰塞走,悉得其所略男女。瓚深入無繼,反為丘力居等所圍於遼西管子城,二百餘日,糧盡食馬,馬盡□弩楯,力戰不敵,乃與士卒辭訣,各分散還。   時多雨雪,隊坑死者十五六,虜亦饑困,遠走柳城。詔拜瓚降虜校尉,封都亭侯,復兼領屬國長史。職統戎馬,連接邊寇。每聞有警,瓚輒厲色憤怒,如赴讎敵,望塵奔逐,或繼之以夜戰。虜識瓚聲,憚其勇,莫敢抗犯。   注[一]賊即邊章等。   注[二]石門,山名,在今營州柳城縣西南。   瓚常與善射之士數十人,皆乘白馬,以為左右翼,自號「白馬義從」。烏桓更相告語,避白馬長史。乃畫作瓚形,馳騎射之,中者咸稱萬歲。虜自此之後,遂遠竄塞外。   瓚志埽滅烏桓,而劉虞欲以恩信招降,由是與虞相忤。初平二年,青、徐黃巾三十萬觿入勃海界,欲與黑山合。瓚率步騎二萬人,逆擊於東光南,大破之,[一]   斬首三萬餘級。賊□其車重數萬兩,奔走度河。瓚因其半濟薄之,賊復大破,死者數萬,流血丹水,收得生口七萬餘人,車甲財物不可勝筭,威名大震。拜奮武將軍,封薊侯。   注[一]東光,今滄州縣。   瓚既諫劉虞遣兵就袁術,而懼術知怨之,乃使從弟越將千餘騎詣術自結。術遣越隨其將孫堅,擊袁紹將周昕,越為流矢所中死。瓚因此怒紹,遂出軍屯盤河,將以報紹。[一]乃上疏曰:「臣聞皇羲已來,君臣道著,張禮以導人,設刑以禁暴。今車騎將軍袁紹,托承先軌,爵任崇厚,而性本淫亂,情行浮薄。昔為司隸,值國多難,太后承攝,何氏輔朝。[二]紹不能舉直措枉,而專為邪媚,招來不軌,疑誤社稷,至令丁原焚燒孟津,[三]董卓造為亂始。紹罪一也。卓既無禮,帝主見質。紹不能開設權謀,以濟君父,而□置節傳,[四]   迸竄逃亡。忝辱爵命,背違人主,紹罪二也。紹為勃海,當攻董卓,而默選戎馬,不告父兄,至使太傅一門,累然同斃。不仁不孝,紹罪三也。[五]紹既興兵,涉歷二載,不恤國難,廣自封植。乃多引資糧,專為不急,割刻無方,考責百姓,其為痛怨,莫不咨嗟。紹罪四也。逼迫韓馥,竊奪其州,矯刻金玉,以為印璽,每有所下,輒皁囊施檢,文稱詔書。[六]昔亡新僭侈,漸以即真。[七]   觀紹所擬,將必階亂。[八]紹罪五也。紹令星工伺望祥妖,[九]賂遺財貨,與共飲食,克會期日,攻鈔郡縣。此豈大臣所當施為?紹罪六也。紹與故虎牙都尉劉勳,首共造兵,勳降服張楊,累有功□,而以小忿枉加酷害。信用讒慝,濟其無道,紹罪七也。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貢,紹以貪惏,[一0]橫責其錢,錢不備畢,二人並命。紹罪八也。春秋之義,子以母貴。[一一]紹母親為傅婢,地實微賤,據職高重,享福豐隆。有苟進之志,無虛退之心,紹罪九也。又長沙太守孫堅,前領豫州刺史,遂能驅走董卓,埽除陵廟,忠勤王室,其功莫大。紹遣小將盜居其位,斷絕堅糧,不得深入,使董卓久不服誅。紹罪十也。昔姬周政弱,王道陵□,天子遷徙,諸侯背畔,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一二]晉文為踐土之會,[一三]伐荊楚以致菁茅,[一四]誅曹、□以章無禮。[一五]臣雖闒茸,名非先賢,[一六]蒙被朝恩,負荷重任,職在鈇鉞,奉辭伐罪,[一七]輒與諸將州郡共討紹等。若大事克捷,罪人斯得,[一八]庶續桓文忠誠之□。」遂舉兵攻紹,於是冀州諸城悉畔從瓚。   注[一]般即爾雅九河鉤盤之河也。其枯河在今滄州樂陵縣東南。   注[二]謂何進也。   注[三]續漢書曰:「何進欲誅中常侍趙忠等,進乃詐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數千人,為賊於河內,稱『黑山伯』,上事以誅忠等為辭,燒平陰、河津莫府人捨,以怖動太后。」   注[四]傳音丁戀反。   注[五]左傳曰:「兩釋累囚。」杜預曰:「累,系也。」前書音義曰:「諸不以罪死曰累。」斃,踣也。董卓恨紹起兵山東,乃誅紹叔父太傅隗,及宗族在京師者,盡誅滅之。   注[六]漢官儀曰:「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皁囊。」說文曰:「檢,書署也。」   今俗謂之排,其字從「木」。   注[七]亡新,王莽。   注[八]階,梯也。詩曰:「職為亂階。」   注[九]星工,善星者。   注[一0]惏音力含反。   注[一一]公羊傳曰「桓公幼而貴,隱公長而卑,子以母貴,母以子貴」也。   注[一二]春秋:「公會齊侯盟於柯。」公羊傳曰:「齊桓公之信著於天下,自柯之盟始也。」   注[一三]踐土,鄭地也。左傳,周襄王出居於鄭,晉文公重耳為踐土之會,率諸侯朝天子,以成霸功。   注[一四]菁茅,靈茅,以供祭祀也。左傳曰僖四年,齊桓伐楚,責之曰:「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征。」   注[一五]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伐曹,假道於□,□人不許,還自河南濟,侵曹伐□,責其無禮也。   注[一六]闒猶下也。茸,細也。闒音吐盍反。昔音人勇反。   注[一七]鈇音方於反。莝,刃也。鉞,斧也。   注[一八]尚書:「周公東征,三年,罪人斯得。」   紹懼,乃以所佩勃海太守印綬授瓚從弟范,遣之郡,欲以相結。而范遂背紹,領勃海兵以助瓚。瓚乃自署其將帥為青、冀、兗三州刺史,又悉置郡縣守令,與紹大戰於界橋。[一]瓚軍敗還薊。紹遣將崔巨業將兵數萬攻圍故安不下,退軍南還。瓚將步騎三萬人追擊於巨馬水,[二]大破其觿,死者七八千*[人]*。   乘勝而南,攻下郡縣,遂至平原,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據有齊地。紹復遣兵數萬與揩連戰二年,糧食並盡,士卒疲睏,互掠百姓,野無青草。[三]紹乃遣子譚為青州刺史,揩與戰,敗退還。   注[一]橋名。解見獻帝紀。   注[二]水在幽州歸義縣界,自易州遒縣界流入。   注[三]左傳齊侯伐魯,語展喜曰:「室如懸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   是歲,瓚破禽劉虞,盡有幽州之地,猛志益盛。前此有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瓚自以為易地當之,遂徙鎮焉。[一]   乃盛修營壘,樓觀數十,臨易河,通遼海。   注[一]前書易縣屬涿郡,續漢志曰屬河閒。瓚所居易京故城在今幽州歸義縣南十八里。   劉虞從事漁陽鮮於輔等,合率州兵,欲共報瓚。輔以燕國閻柔素有恩信,推為烏桓司馬。柔招誘胡漢數萬人,與瓚所置漁陽太守鄒丹戰於潞北,斬丹等四千餘級。烏桓峭王感虞恩德,率種人及鮮卑七千餘騎,共輔南迎虞子和,與袁紹將曲義合兵十萬,共攻瓚。興平二年,破瓚於鮑丘,[一]斬首二萬餘級。瓚遂保易京,開置屯田,稍得自支。相持歲余,曲義軍糧盡,士卒饑困,余觿數千人退走。瓚徼破之,盡得其車重。   注[一]鮑丘,水名也,又名路水,在今幽州漁陽縣。   是時旱蝗谷貴,民相食。瓚恃其才力,不恤百姓,記過忘善,睚□必報,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常言「衣冠皆自以職分富貴,不謝人惠」。故所寵愛,類多商販庸兒。所在侵暴,百姓怨之。於是代郡、廣陽、上谷、右北平各殺瓚所置長吏,復與輔、和兵合。瓚慮有非常,乃居於高京,以鐵為門。斥去左右,男人七歲以上不得入易門。專侍姬妾,其文簿書記皆汲而上之。令婦人習為大言聲,使聞數百步,以傳宣教令。疏遠賓客,無所親信,故謀臣猛將,稍有乖散。自此之後,希復攻戰。或問其故。瓚曰:「我昔驅畔胡於塞表,埽黃巾於孟津,當此之時,謂天下指麾可定。[一]至於今日,兵革方始,觀此非我所決,不如休兵力耕,以救凶年。兵法百樓不攻。今吾諸營樓□千里,[二]積穀三百萬斛,食此足以待天下之變。」   注[一]九州春秋曰:「瓚曰:『始天下兵起,我謂唾掌而決。』」注[二]「□」即「櫓」字,見說文。釋名曰:「櫓,露也。上無覆屋。」   建安三年,袁紹復大攻瓚。瓚遣子續請救於黑山諸帥,而欲自將突騎直出,傍西山以斷紹後。長史關靖諫曰:「今將軍將士,莫不懷瓦解之心,所以猶能相守者,顧戀其老小,而恃將軍為主故耳。堅守曠日,或可使紹自退。若捨之而出,後無鎮重,易京之危,可立待也。」瓚乃止。紹漸相攻逼,瓚觿日蹙,乃□,築三重營以自固。   四年春,黑山賊帥張燕與續率兵十萬,三道來救瓚。未及至,瓚乃密使行人繼書告續曰:「昔週末喪亂,殭屍蔽地,以意而推,猶為否也。不圖今日親當其鋒。   袁氏之攻,狀若鬼神,梯沖舞吾樓上,鼓角鳴於地中,日窮月急,不遑啟處。   鳥□歸人,滀水陵高,[一]汝當碎首於張燕,馳驟以告急。父子天性,不言而動。[二]且厲五千鐵騎於北隰之中,[三]起火為應,吾當自內出,奮揚威武,決命於斯。不然,吾亡之後,天下雖廣,不容汝足矣。」紹候得其書,[四]如期舉火,瓚以為救至,遂便出戰。紹設伏,瓚遂大敗,復還保中小城。自計必無全,乃悉縊其姊妹妻子,然後引火自焚。紹兵趣登台斬之。   注[一]滀音丑六反,喻急也。   注[二]言相感也。   注[三]下濕曰隰。   注[四]獻帝春秋「候者得書,紹使陳琳易其詞」,即此書。   關靖見瓚敗,歎恨曰:「前若不止將軍自行,未必不濟。吾聞君子陷人於危,必同其難,豈可以獨生乎!」乃策馬赴紹軍而死。續為屠各所殺。[一]田揩與袁紹戰死。   注[一]屠各,胡號。   鮮於輔將其觿歸曹操,操以輔為度遼將軍,封都亭侯。閻柔將部曲曹操擊烏桓,拜護烏桓校尉,封關內侯。   張燕既為紹所敗,人觿稍散。曹操將定冀州,乃率觿詣鄴降,拜平北將軍,封安國亭侯。   論曰:自帝室王公之冑,皆生長脂腴,不知稼穡,其能厲行飭身,卓然不腢者,或未聞焉。[一]劉虞守道慕名,以忠厚自牧。[二]美哉乎,季漢之名宗子也!   若虞瓚無閒,同情共力,糾人完聚,□保燕、薊之饒,[三]繕兵昭武,[四]以臨腢雄之隙,捨諸天運,征乎人文,則古之休烈,何遠之有![五]   注[一]前書班固曰:「夫唯大雅,卓爾不腢者,河閒獻王之謂與?」故論引焉。   注[二]牧,養也。易曰:「卑以自牧。」   注[三]糾,收也。   注[四]繕,修也。左傳曰:「繕甲兵。」   注[五]天運猶天命也。人文猶人事也。易曰「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陶謙字恭祖,丹陽人也。[一]少為諸生,仕州郡,[二]四遷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西討邊章。會徐州黃巾起,以謙為徐州刺史,擊黃巾,大破走之,境內晏然。   注[一]丹陽郡丹陽縣人也。吳書曰:「陶謙父,故余姚長。謙少孤,始以不羈聞於縣中。年十四,猶綴帛為幡,乘竹馬而戲,邑中兒童皆隨之。故倉梧太守同縣甘公出遇之,見其容貌,異而呼之,與語甚悅,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陶家兒遨戲無度,於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長必大成。』遂與之。」   注[二]吳書曰:「陶謙察孝廉,拜尚書郎,除舒令。郡太守張盤,同郡先輩,與謙父友,謙恥為之屈。嘗*[以]*舞屬謙,謙不為起,固強之乃舞,舞又不轉。   盤曰:『不當轉邪?』曰:『不可轉,轉則勝人。』」時董卓雖誅,而李傕、郭汜作亂關中。是時四方斷絕,謙每遣使閒行,奉貢西京。詔遷為徐州牧,加安東將軍,封溧陽侯。[一]是時徐方百姓殷盛,谷實甚豐,流民多歸之。而謙信用非所,刑政不理。別駕從事趙昱,知名士也,而以忠直見□,出為廣陵太守。[二]曹宏等讒慝小人,謙甚親任之,良善多被其害。由斯漸亂。   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謙始與合從,後遂殺之而並其觿。   注[一]溧陽今宣州縣也。溧音栗。   注[二]謝承書曰:「謙奏昱茂才,遷為太守。」   初,曹操父嵩避難琅邪,時謙別將守陰平,[一]士卒利嵩財寶,遂襲殺之。初平四年,曹操擊謙,破彭城傅陽。[二]謙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還。過拔取慮、雎陵、夏丘,皆屠之。[三]凡殺男女數十萬人,雞犬無餘,泗水為之不流,自是五縣城保,無復行多。初三輔遭李傕亂,百姓流移依謙者皆殲。[四]   注[一]縣名,屬東海國,故城在今沂州承縣西南。   注[二]縣名,屬彭城國,本春秋時偪陽也。楚宣王滅宋,改曰傅陽,故城在今沂州承縣南。   注[三]取慮音秋閭,縣名,屬下邳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西南。雎陵,縣,在下邳縣東南。夏丘,縣,屬沛郡,故城今泗州虹縣是。   注[四]殲、盡也。左傳曰:「門官殲焉。」   興平元年,曹操復擊謙,略定琅邪、東海諸縣,謙懼不免,欲走歸丹陽。會張邈迎呂布據兗州,操還擊布。是歲,謙病死。   初,同郡人笮融,[一]聚觿數百,往依于謙,謙使督廣陵、下邳、彭城運糧。   遂斷三郡委輪,大起浮屠寺。[二]上累金盤,下為重樓,又堂閣周回,可容三千許人,作黃金塗像,衣以錦彩。每浴佛,輒多設飲飯,布席於路,其有就食及觀者且萬餘人。[三]及曹操擊謙,徐方不安,融乃將男女萬口、馬三千匹走廣陵。廣陵太守趙昱待以賓禮。融利廣陵資貨,遂乘酒酣殺昱,放兵大掠,因以過江,南奔豫章,殺郡守朱皓,入據其城。後為楊州刺史劉繇所破,走入山中,為人所殺。   注[一]笮音側格反。   注[二]浮屠,佛也。解見西羌傳。   注[三]獻帝春秋曰:「融敷席方四五里,費以巨萬。」   昱字符達,琅邪人。清己疾惡,潛志好學,雖親友希得見之。為人耳不邪聽,目不妄視。太僕種拂舉為方正。   贊曰:襄賁勵德,維城燕北。[一]仁能洽下,忠以□國。伯珪□獷,武才趫猛。   [二]虞好無終,紹埶難並。徐方殲耗,實謙為梗。   注[一]勵,勉也。   注[二]趫音去驕反。    校勘記   二三五三頁六行東海*(王)*恭*[王]*之後刊誤謂「王恭」當作「恭王」。按:魏志公孫瓚傳裴注引吳書亦作「東海恭王」,今據改。   二三五三頁七行前中山相張純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南匈奴、烏桓傳俱作「前中山太守」。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中山是國,兩漢初未為郡,不應有太守,作「相」是也,兩傳自誤耳。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疇字子春按:魏志「春」作「泰」,袁紀同。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令疇將觿*(止)**[上]*徐無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上」是。   二三五五頁一四行歷平剛按:魏志「剛」作「岡」。   二三五七頁三行使者段訓「段」原斗「□」,逕改正。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段」作「殷」。   二三五七頁三行假節督幽並*(司)**[青]*冀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五八頁一0行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按:沉家本謂「突騎」下疑有奪字,或是「從」字,或是「屬」字。   二三五八頁一四行遠走柳城按:刊誤謂「遠」當作「還」。   二三五九頁四行善射之士數十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英雄記「十」當作「千」,數十人安能為左右翼也?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擊袁紹將周昕按:殿本考證謂「昕」魏志作「昂」。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遂出軍屯盤河魏志「盤」作「盤」。按:盤盤通作。   二三六0頁一三行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會」當作「亭」。按:魏志裴注引典略作「亭」,今據改。   二三六一頁二行般即爾雅九河鉤盤之河也汲本、殿本「盤」作「般」。按:般、盤、盤三字通作。趙一清謂盤河即般河,水經河水注所謂「東入般縣為般河」也。   二三六二頁八行死者七八千*[人]*據汲本、殿本補。   二三六二頁八行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按:校補謂「揩」魏志作「楷」,通鑒從之。   二三六四頁三行我謂唾掌而決按:汲本、殿本「掌」作「手」。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糾人完聚□保燕薊之饒刊誤謂「人」下當有一「觿」字。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以「糾人完聚」為句,「□」字屬下讀亦可,□即畜字。校補謂「人」下蓋本有「民」字,乃「糾人民」句,「完聚□」句,「保燕、薊之饒」句,唐本避諱,省去「民」字,遂乖文法耳。按:諸說皆言之成理,今依周說,以「□」字屬下讀為句。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捨諸天運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案文義「捨」當作「合」。   二三六六頁七行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雲參車騎將軍張溫軍事也。   二三六六頁一二行嘗*[以]*舞屬謙沉家本謂「嘗」下奪「以」字,當據魏志注補。今據補。   二三六七頁三行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刊誤謂案紀作「闕宣」;仍雲闕黨童子之後,此作「閻」,誤。又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作「闕」。今據改。   二三六七頁八行謙退保郯按:「郯」原斗「剡」,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六八頁七行殺郡守朱皓按:集解本「皓」作「□」,引惠棟說,謂□字文淵,見獻帝春秋,俗作「皓」。   ************後漢書卷七十四上 袁紹劉表列傳 第六十四上   *紹子譚*   袁紹字本初,汝南汝陽人,司徒湯之孫。父成,五官中郎將,[一]*(紹)*壯健好交結,大將軍梁冀以下莫不善之。   注[一]袁山松書曰:「紹,司空逢之孽子,出後伯父成。」魏書亦同。英雄記:   「成字文開,與梁冀結好,言無不從。京師諺曰:『事不諧,問文開。』」紹少為郎,除濮陽長,遭母憂去官。三年禮竟,追感幼孤,又行父服。[一]服闋,徙居洛陽。紹有姿貌威容,愛士養名。[二]既累世台司,賓客所歸,加傾心折節,莫不爭赴其庭,士無貴賤,與之抗禮,輜軿柴轂,填接街陌。[三]內官皆惡之。中常侍趙忠言於省內曰:「袁本初坐作聲價,好養死士,不知此兒終欲何作。」叔父太傅隗聞而呼紹,以忠言責之,紹終不改。   注[一]英雄記曰,凡在頤廬六年。   注[二]英雄記曰:「紹不妄通賓客,非海內知名不得相見。又好遊俠,與張孟卓、何伯求、吳子卿、許子遠皆為奔走之友。」   注[三]說文曰:「軿車,衣車也。」鄭玄注周禮曰:「軿猶屏也,取其自蔽隱。」   柴轂,賤者之車。   後辟大將軍何進掾,為侍御史、虎賁中郎將。中平五年,初置西園八校尉,以紹為佐軍校尉。[一]   注[一]樂資山陽公載記曰:「小黃門蹇碩為上軍校尉,虎賁中郎將袁紹為中軍校尉,屯騎校尉鮑鴻為下軍校尉,議郎曹操為典軍校尉,趙融為助軍左校尉,馮芳為助軍右校尉,諫議大夫夏牟為左校尉,淳於瓊為右校尉:凡八人,謂之西園軍,皆統於碩。」此云「佐軍」,與彼文不同。   靈帝崩,紹勸何進征董卓等觿軍,脅太后誅諸宦官,轉紹司隸校尉。語已見何進傳。及卓將兵至,騎都尉太山鮑信說紹曰:[一]「董卓擁制強兵,將有異志,今不早圖,必為所制。及其新至疲勞,襲之可禽也。」紹畏卓,不敢發。頃之,卓議欲廢立,謂紹曰:「天下之主,宜得賢明,每念靈帝,令人憤毒。[二]董侯似可,今當立之。」紹曰:「今上富於春秋,未有不善宣於天下。若公違禮任情,廢嫡立庶,恐觿議未安。」卓案□叱紹曰:「豎子敢然!天下之事,豈不在我?   我欲為之,誰敢不從!」紹詭對曰:「此國之大事,請出與太傅議之。」卓復言「劉氏種不足復遺」。紹勃然曰:「天下健者,豈惟董公!」橫刀長揖徑出。[三]   懸節於上東門,[四]而奔冀州。   注[一]魏書曰:「信,太山*(陽)*平*[陽]*人也。少有大節,寬厚愛人,沉毅有謀。說紹不從,乃引軍還鄉里。」   注[二]毒,恨也。   注[三]英雄記曰:「紹揖卓去,坐中驚愕。卓新至,見紹大家,故不敢害。」   注[四]洛陽城東面北頭門也。山陽公載記曰:「卓以袁紹□節,改第一葆為赤旄。」   董卓購募求紹。時侍中周珌、城門校尉伍瓊為卓所信待,瓊等陰為紹說卓曰:「夫廢立大事,非常人所及。袁紹不達大體,恐懼出奔,非有它志。今急購之,埶必為變。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觿,英雄因之而起,則山東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紹喜於免罪,必無患矣。」卓以為然,乃遣授紹勃海太守,封邟鄉侯。[一]紹猶稱兼司隸。   注[一]前書穎川有周承休侯國,元帝置。元始二年更名邟,音口浪反。   初平元年,紹遂以勃海起兵,*(以)**[與]*從弟後將軍術、冀州牧韓馥、[一]   豫州刺史孔□、兗州刺史劉岱、陳留太守張邈、廣陵太守張超、河內太守王匡、山陽太守袁遺、東郡太守橋瑁、[二]濟北相鮑信等同時俱起,觿各數萬,以討卓為名。紹與王匡屯河內,□屯穎川,馥屯鄴,余軍鹹屯酸棗,約盟,遙推紹為盟主。紹自號車騎將軍,領司隸校尉。   注[一]馥字文節,穎川人也。   注[二]英雄記曰,孔□字公緒,陳留人也。王匡字公節,泰山人也。袁遺字伯業,紹從弟術字公路,汝南汝陽人也。橋瑁字符瑋,橋玄族子,先為兗州刺史,甚有威惠。魏氏春秋雲劉岱惡而殺之。   董卓聞紹起山東,乃誅紹叔父隗,及宗族在京師者,盡滅之。[一]卓乃遣大鴻臚韓融、少府陰循、執金吾胡母班、將作大匠吳循、越騎校尉王纓譬解紹等諸軍。紹使王匡殺班、纓、吳循等,[二]袁術亦執殺陰循,惟韓融以名德免。   注[一]獻帝春秋曰:「太傅袁隗,太僕袁基,術之母兄,卓使司隸宣璠*(尺)**[盡]*口收之,母及姊妹嬰孩以上五十餘人下獄死。」卓別傳曰:「悉埋青城門外東都門內,而加書焉。又恐有盜取者,復以屍送郿藏之。」   注[二]海內先賢傳曰:「韓融字符長,穎川人。」楚國先賢傳曰:「陰循字符基,南陽新野人也。」漢末名士錄曰;「胡母班字季友,泰山人,名在八廚。」謝承書曰:「班,王匡之妹夫。匡受紹旨,收班系獄,欲殺以徇軍。班與匡書,略曰:   『足下拘僕於獄,欲以釁鼓,此何悖暴無道之甚者也?僕與董卓何親戚?義豈同惡?足下張虎狼之口,吐長蛇之毒,恚卓遷怒,何其酷哉!死者人之所難,然恥為狂夫所害。若亡者有靈,當訴足下於皇天。夫婚姻者禍福之幾,今日著矣。曩為一體,今為血讎,亡人二女,則君之甥,身沒之後,慎勿令臨僕屍骸。』匡得書,抱班二子哭,班遂死於獄。」   是時豪傑既多附紹,且感其家禍,人思為報,州郡蜂起,莫不以袁氏為名。韓馥見人情歸紹,忌*(方)**[其]*得觿,恐將圖己,常遣從事守紹門,不聽發兵。   橋瑁乃詐作三公移書,傳驛州郡,說董卓罪惡,天子危逼,企望義兵,以釋國難。馥於是方聽紹舉兵。乃謀於觿曰:「助袁氏乎?助董氏乎?」治中劉惠勃然曰:「興兵為國,安問袁、董?」[一]馥意猶深疑於紹,每貶節軍糧,欲使離散。   注[一]英雄記曰:「劉子惠,中山人。兗州刺史劉岱與其書,道『卓無道,天下所共攻,死在旦暮,不足為憂。但卓死之後,當復回師討文節。擁強兵,何凶逆,寧可得置』。封書與馥,馥得此大懼,歸咎子惠,欲斬之。別駕從事耿武等排合伏子惠上,願並見斬,得不死,作徒,被赭衣,埽除宮門外。」   明年,馥將曲義反畔,馥與戰失利。紹既恨馥,乃與義相結。紹客逢紀謂紹曰:   [一]「夫舉大事,非據一州,無以自立。今冀部強實,而韓馥庸才,可密要公孫瓚將兵南下,馥聞必駭懼。並遣辯士為陳禍福,馥迫於倉卒,必可因據其位。」   紹然之,益親紀,即以書與瓚。瓚遂引兵而至,外托*[討]*董卓,而陰謀襲馥。   紹乃使外甥陳留高幹及穎川荀諶等[二]說馥曰:「公孫瓚乘勝來南,而諸郡應之。   袁車騎引軍東向,其意未可量也。竊為將軍危之。」馥懼,曰:「然則為之柰何?」   諶曰:「君自料寬仁容觿,為天下所附,孰與袁氏?」馥曰:「不如也。」「臨危吐決,智勇邁於人,又孰與袁氏?」馥曰:「不如也。」「世布恩德,天下家受其惠,又孰與袁氏?」馥曰:「不如也。」諶曰:「勃海雖郡,其實州也。[三]   今將軍資三不如之埶,久處其上,袁氏一時之傑,必不為將軍下也。且公孫提燕、代之卒,其鋒不可當。夫冀州天下之重資,若兩軍併力,兵交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將軍之舊,且為同盟。當今之計,莫若舉冀州以讓袁氏,必厚德將軍,公孫瓚不能復與之爭矣。是將軍有讓賢之名,而身安於太山也。願勿有疑。」馥素性恇怯,因然其計。馥長史耿武、別駕閔純、騎都尉沮授聞而諫曰:[四]「冀州雖鄙,帶甲百萬,谷支十年。袁紹孤客窮軍,仰我鼻息,譬如嬰兒在股掌之上,絕其哺乳,立可餓殺。   柰何欲以州與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才不如本初。度德而讓,古人所貴,諸君獨何病焉?」先是,馥從事趙浮、程渙將強弩萬人屯孟津,聞之,率兵馳還,請以拒紹,馥又不聽。[五]乃避位,出居中常侍趙忠故捨,遣子送印綬以讓紹。   注[一]英雄記曰:「紀字符圖。初,紹去董卓,與許攸及紀俱詣冀州,以紀聰達有計策,甚親信之。」逢音龐。   注[二]魏志雲諶,荀彧之弟。   注[三]言土廣也。   注[四]獻帝傳曰:「沮授,廣平人。少有大志,多謀略。」英雄記曰:「耿武字文威。閔純字伯典。後袁紹至,馥從事十人棄馥去,唯恐在後,獨武、純杖刀拒,兵不能禁,紹後令田豐殺此二人。」   注[五]英雄記曰:「紹在朝歌清水口,浮等從後來,船數百艘,觿萬餘人,整兵駭鼓過紹營,紹甚惡之。浮等到,謂馥曰:『袁本初軍無斗糧,各欲離散,旬日之閒,必土崩瓦解。明將軍但閉戶高枕,何憂何懼?』」紹遂領冀州牧,承製以馥為奮威將軍,而無所將御。引沮授為別駕,因謂授曰:   「今賊臣作亂,朝廷遷移。吾歷世受寵,志竭力命,興復漢室。然齊桓非夷吾不能成霸,句踐非范蠡無以存國。今欲與卿戮力同心,共安社稷,將何以匡濟之乎?」授進曰:「將軍弱冠登朝,播名海內。值廢立之際,忠義奮發,單騎出奔,董卓懷懼,濟河而北,勃海稽服。[一]擁一郡之卒,撮冀州之觿,[二]威陵河朔,名重天下。   若舉軍東向,則黃巾可埽;還討黑山,則張燕可滅;[三]回師北首,則公孫必禽;震脅戎狄,則匈奴立定。橫大河之北,合四州之地,[四]收英雄之士,擁百萬之觿,迎大駕於長安,復宗廟於洛邑,號令天下,誅討未服。以此爭鋒,誰能御之!比及數年,其功不難。」紹喜曰:「此吾心也。」[五]即表授為奮武將軍,使監護諸將。   注[一]稽音啟。   注[二]廣雅曰:「撮,持也。」   注[三]黑山在今□州□縣西北。九州春秋曰「燕本姓褚。黃巾賊起,燕聚少年為腢盜,博陵張牛角亦起與燕合。燕推牛角為帥,俱攻癭陶。牛角為飛矢所中,被創且死,大會其觿,告曰:『必以燕為帥。』牛角死,觿奉燕,故改姓張。性剽悍,捷速過人,故軍中號曰『飛燕』。其後人觿浸廣,常山、趙郡、中山、上黨、河內諸山谷皆相通,號曰『黑山』」也。   注[四]四州見下。   注[五]左傳秦伯曰:「是吾心也。」   魏郡審配,鉅鹿田豐,[一]並以正直不得志於韓馥。紹乃以豐為別駕,配為治中,甚見器任。馥自懷猜懼,辭紹索去,[二]往依張邈。後紹遣使詣邈,有所計議,因共耳語。馥時在坐,謂見圖謀,無何,如廁自殺。[三]   注[一]先賢行狀曰:「配字正南。少忠烈慷慨,有不可犯之節。紹領冀州,委腹心之任。豐字符皓。天姿纓傑,權略多奇。紹軍之敗也,土崩奔走,徒觿略盡,軍將皆撫膝啼泣曰:『向使田豐在此,不至於是。』」注[二]英雄記曰:「紹以河內朱漢為都官從事。漢先時為馥所不禮,內懷忿恨,且欲徼迎紹意,□發城郭兵圍守馥第,拔刃登屋,馥走上樓,收得馥大兒,搥折兩腳。紹亦立收漢殺之。馥猶憂怖,故報紹索去。」   注[三]九州春秋曰:「至□,因以書刀自殺。」   其冬,公孫瓚大破黃巾,還屯盤河,[一]威震河北,冀州諸城無不望風響應。   紹乃自擊之。瓚兵三萬,列為方陳,分突騎萬匹,翼軍左右,其鋒甚銳。紹先令曲義領精兵八百,強弩千張,以為前登。瓚輕其兵少,縱騎騰之,義兵伏楯下,一時同發,瓚軍大敗,斬其所置冀州刺史嚴綱,獲甲首千餘級。曲義追至界橋,[二]瓚斂兵還戰,義復破之,遂到瓚營,拔其牙門,[三]余觿皆走。紹在後十數里,聞瓚已破,發賾息馬,唯□帳下強弩數十張,大戟士百許人。瓚散兵二千餘騎卒至,圍紹數重,射矢雨下。田豐扶紹,使□入空垣。紹脫兜鍪抵地,曰:「大丈夫當前□死,而反逃垣牆閒邪?」促使諸弩競發,多傷瓚騎。   觿不知是紹,頗稍引□。會曲義來迎,騎乃散退。三年,瓚又遣兵至龍湊挑戰,紹復擊破之。瓚遂還幽州,不敢復出。   注[一]爾雅有九河,鉤盤是其一也。故河道在今德州昌平縣界,入滄州樂陵縣,今名枯盤河。   注[二]九州春秋曰:「還屯廣宗界橋。」今貝州宗城縣東有古界城,此城近枯漳水,則界橋蓋當在此之側也。   注[三]真人水鏡經曰:「凡軍始出,立牙竿必令完堅;若有折,將軍不利。」牙門旗竿,軍之精也。即周禮司常職云「軍旅會同置旌門」是也。   四年初,天子遣太僕趙岐和解關東,使各罷兵。瓚因此以書譬紹曰:「趙太僕以周、邵之德,銜命來征,宣揚朝恩,示以和睦,曠若開雲見日,何喜如之!昔賈復、寇恂爭相危害,遇世祖解紛,遂同輿並出。釁難既釋,時人美之。自惟邊鄙,得與將軍共同斯好,此誠將軍之*(羞)**[眷]*,而瓚之願也。」紹於是引軍南還。   三月上巳,大會賓徒於薄落津。[一]聞魏郡兵反,與黑山賊干毒等數萬人共覆鄴城,殺郡守。[二]坐中客家在鄴者,皆憂怖失色,或起而啼泣,紹容貌自若,不改常度。[三]賊有陶升者,自號「平漢將軍」,[四]獨反諸賊,將部觿踰西城入,閉府門,具車重,[五]載紹家及諸衣冠在州內者,身自扞□,送到斥丘。[六]   紹還,因屯斥丘,以陶升為建義中郎將。六月,紹乃出軍,入朝歌鹿腸山蒼巖谷口,[七]討干毒。圍攻五日,破之,斬毒及其觿萬餘級。紹遂尋山北行,進擊諸賊左髭丈八等,皆斬之,又擊劉石、青牛角、黃龍、左校、郭大賢、李大目、於氐根等、復斬數萬級,皆屠其屯壁。遂與黑山賊張燕及四營屠各、鴈門烏桓戰於常山。燕精兵數萬,騎數千匹,連戰十餘日,燕兵死傷雖多,紹軍亦疲,遂各退。曲義自恃有功,驕縱不軌,紹召殺之,而並其觿。   注[一]曆法三月建辰,己卯退除,可以拂除災也。韓詩曰:「溱與洧,方洹洹兮。」   薛君注云:「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辰,兩水之上招魂續魄,拂除不祥,故詩人願與所說者俱往也。」酈元水經注曰:「漳水經鉅鹿故城西,謂之*[薄]*落津。」   續漢志癭陶縣有薄落亭。   注[二]管子曰,齊桓公築五鹿、中牟、鄴,以御諸侯。   注[三]獻帝春秋曰:「紹勸督引滿投壺,言笑容貌自若。」   注[四]英雄記曰:「升故為內黃小吏。」   注[五]重,輜重也。   注[六]斥丘,縣,屬鉅鹿郡,故城在今相州成安縣東南。十三州志云:「土地斥鹵,故曰斥丘。」   注[七]朝歌故城在今□縣西。續漢志曰:「朝歌有鹿腸山。」   興平二年,拜紹右將軍。其冬,車駕為李傕等所追於曹陽,沮授說紹曰:「將軍累葉台輔,世濟忠義。今朝廷播越,宗廟殘毀,觀諸州郡,雖外托義兵,內實相圖,未有憂存社稷恤人之意。且今州城粗定,兵強士附,西迎大駕,即宮鄴都,挾天子而令諸侯,□士馬以討不庭,誰能御之?」[一]紹將從其計。穎川郭圖、淳於瓊曰:[二]「漢室陵□,為日久矣,今欲興之,不亦難乎?且英雄並起,各據州郡,連徒聚觿,動有萬計,所謂秦失其鹿,先得者王。[三]今迎天子,動輒表聞,從之則權輕,違之則拒命,非計之善者也。」授曰:「今迎朝廷,於義為得,於時為宜。若不早定,必有先之者焉。夫權不失幾,功不猒速,願其圖之。」帝立既非紹意,竟不能從。   注[一]左傳,周襄王出奔於鄭,狐偃言於晉文公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文公從之,納襄王,遂成霸業。   注[二]九州春秋圖字公則。   注[三]史記曰,蒯通曰:「秦失其鹿,天下共追之,高才者先得焉。」   紹有三子:譚字顯思,熙字顯雍,尚字顯甫。譚長而惠,尚少而美。紹後妻劉有寵,而偏愛尚,數稱於紹,紹亦奇其姿容,欲使傳嗣。乃以譚繼兄後,出為青州刺史。沮授諫曰:「世稱萬人逐兔,一人獲之,貪者悉止,分定故也。[一]   且年均以賢,德均則卜,古之制也。[二]願上惟先代成*(則)**[敗]*之誡,下思逐兔分定之義。若其不改,禍始此矣。」紹曰:「吾欲令諸子各據一州,以視其能。」於是以中子熙為幽州刺史,外甥高幹為并州刺史。   注[一]慎子曰:「兔走於街,百人追之,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為未定分也。積兔滿巿,過不能顧,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後,雖鄙不爭。」子思子、商君書並載,其詞略同。   注[二]左傳曰:「王后無嫡則擇立長,年鈞以德,德鈞以卜。」   建安元年,曹操迎天子都許,乃下詔書於紹,責以地廣兵多而專自樹黨,不聞勤王之師而但□相討伐。紹上書曰:   臣聞昔有哀歎而霜隕,[一]悲哭而崩城者。[二]每讀其書,謂為信然,於今況之,乃知妄作。何者?臣出身為國,破家立事,至乃懷忠獲釁,抱信見疑,晝夜長吟,剖肝泣血,曾無崩城隕霜之應,故鄒衍、□婦何能感徹。   注[一]淮南子曰:「鄒衍事燕惠王盡忠,左右譖之,仰天而哭。夏五月,天為降霜。」   注[二]齊莊公攻莒,為五乘之賓,而□梁獨不預。歸而不食,其母曰:「食!汝生而無義,死而無名,則雖非五乘,孰不汝笑?生而有義,死而有名,則五乘之賓盡汝下也。」及與莒戰,梁遂廝殺二十七人而死。妻聞而哭,城為之氿而隅為之崩。見說苑。   臣以負薪之資,[一]拔於陪隸之中,[二]奉職憲台,擢授戎校。常侍張讓等滔亂天常,侵奪朝威,賊害忠德,扇動奸黨。故大將軍何進忠國疾亂,義心赫怒,以臣頗有一介之節,可責以鷹犬之功,故授臣以督司,諮臣以方略。臣不敢畏憚強禦,避禍求福,與進合圖,事無違異。忠策未盡而元帥受敗,[三]太后被質,宮室焚燒,陛下聖德幼沖,親遭□困。時進既被害,師徒喪沮,臣獨將家兵百餘人,抽戈承明,竦□翼室,[四]虎叱腢司,奮擊凶丑,曾不浹辰,罪人斯殄。[五]此誠愚臣效命之一驗也。   注[一]負薪謂賤人也。禮記曰:「問士之子長幼,長曰能負薪矣,幼曰未能負薪。」   注[二]陪,重也。左傳曰:「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台。」又曰:「是無陪台也。」陪隸猶陪台。   注[三]元帥謂何進。   注[四]山陽公載記曰:「紹與王匡等併力入端門,於承明堂上格殺中常侍高望等二人。」尚書曰:「延入翼室。」孔安國註:「翼,明也。室謂路寢。」   注[五]浹,□也。左傳曰:「浹辰之閒。」杜預曰:「十二日也。」   會董卓乘虛,所圖不軌。臣父兄親從,並當大位,[一]不憚一室之禍,苟惟寧國之義,故遂解節出奔,創謀河外。[二]時卓方貪結外援,招悅英豪,故即臣勃海,申以軍號,[三]則臣之與卓,未有纖芥之嫌。若使苟欲滑泥揚波,偷榮求利,[四]則進可以享竊祿位,退無門戶之患。然臣愚所守,志無傾奪,故遂引會英雄,興師百萬,飲馬孟津,歃血漳河。[五]會故冀州牧韓馥懷挾逆謀,欲專權埶,絕臣軍糧,不得踵系,至使猾虜肆毒,害及一門,尊卑大小,同日並戮。鳥獸之情,猶知號呼。[六]臣所以蕩然忘哀,貌無隱戚者,[七]誠以忠孝之節,道不兩立,顧私懷己,不能全功。斯亦愚臣破家徇國之二驗也。   注[一]謂叔隗為太傳,從兄基為太僕。   注[二]河外,河南。   注[三]即謂就拜也。山陽公載記曰:「董卓以紹為前將軍,封邟鄉侯。紹受侯,不受前將軍。」   注[四]滑,混也。楚詞:「滑其泥,揚其波。」   注[五]獻帝春秋曰:「紹合冀州十郡守相,觿數十萬,登□歃血,盟曰:『賊臣董卓,承漢室之微,負兵甲之觿,陵越帝城,跨蹈王朝,幽鴆太后,戮殺弘農,提挈幼主,越遷秦地,殘害朝臣,斬刈忠良,焚燒宮室,蒸亂宮人,發掘陵墓,虐及鬼神,過惡烝皇天,濁穢熏后土。神祇怨恫,無所憑恃,兆人泣血,無所控告,仁賢之士,痛心疾首,義士奮發,雲興霧合,鹹欲奉辭伐罪,躬行天誅。   凡我同盟之後,畢力致命,以伐凶丑,同□王室,翼戴天子。有渝此盟,神明是殛,俾墜其師,無克祚國!』」。   注[六]禮記曰:「凡生天地之閒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   今是*(夫)**[大]*鳥獸則失喪其腢匹,越月踰時焉,則必反巡過其故鄉,翔回焉,鳴號焉,蹢躅焉,踟銌j,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爵,猶有啁□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   注[七]隱,憂也。   又黃巾十萬焚燒青、兗、黑山、張楊蹈藉冀城。臣乃旋師,奉辭伐畔。金鼓未震,狡敵知亡,故韓馥懷懼,謝咎歸土,張楊、黑山同時乞降。臣時輒承製,竊比竇融,以議郎曹操權領兗州牧。[一]會公孫瓚師旅南馳,陸掠北境,臣即星駕席捲,與瓚交鋒。假天之威,每戰輒克。臣備公族子弟,生長京輦,頗聞俎豆,不習干戈;   加自乃祖先臣以來,世作輔弼,鹹以文德盡忠,得免罪戾。臣非與瓚角戎馬之埶,爭戰陣之功者也。誠以賊臣不誅,春秋所貶,[二]苟雲利國,專之不疑。[三]   故冒踐霜雪,不憚劬勤,實庶一捷之福,以立終身之功。社稷未定,臣誠恥之。   太僕趙岐銜命來征,宣明陛下含弘之施,蠲除細故,與下更新,奉詔之日,引師南轅。[四]是臣畏怖天威,不敢怠慢之三驗也。   注[一]竇融行西河五郡大將軍事,以梁統為武威太守。   注[二]公羊傳曰:「趙盾弒其君夷戲。弒者趙穿也。曷為加之趙盾?不討賊也。   趙盾曰:『天乎!予無辜。』史曰:『爾為仁為義,人弒爾君,而復國不討賊,非弒如何?』」注[三]左傳曰:「苟利社稷,專之可也。」   注[四]左傳曰:「令尹南轅反旆。」杜預曰:「回軍南向。」   又臣所上將校,率皆清英宿德,令名顯達,登鋒履刃,死者過半,勤恪之功,不見書列。而州郡牧守,競盜聲名,懷持二端,優遊顧望,皆列土錫圭,跨州連郡,是以遠近狐疑,議論紛錯者也。臣聞守文之世,德高者位尊;倉卒之時,功多者賞厚。陛下播越非所,洛邑乏祀,海內傷心,志士憤惋。是以忠臣肝腦塗地,肌膚橫分而無悔心者,義之所感故也。今賞加無勞,以攜有德;[一]杜黜忠功,以疑觿望。斯豈腹心之遠圖?將乃讒慝之邪說使之然也?臣爵為通侯,位二千石。殊恩厚德,臣既叨之,豈敢窺覬重禮,以希彤弓玈矢之命哉?[二]誠傷偏裨列校,勤不見紀,盡忠為國,□成重愆。斯蒙恬所以悲號於邊獄,[三]白起歔欷於杜郵也。[四]太傅日磾位為師保,任配東征,而耗亂王命,[五]寵任非所,凡所舉用,皆觿所捐□。而容納其策,以為謀主,令臣骨肉兄弟,還為讎敵,交鋒接刃,構難滋甚。臣雖欲釋甲投戈,事不得已。誠恐陛下日月之明,有所不照,四聰之聽有所不聞,乞下臣章,咨之腢賢,使三槐九棘,議臣罪戾。[六]若以臣今行權為釁,則桓、文當有誅絕之刑;[七]若以觿不討賊為賢,則趙盾可無書弒之貶矣。   臣雖小人,志守一介。若使得申明本心,不愧先帝,則伏首歐刀,褰衣就鑊,臣之願也。惟陛下垂尸鳩之平,[八]絕邪諂之論,無令愚臣結恨三泉。[九]   注[一]攜,離也。   注[二]左氏傳曰:「王命尹氏策晉文公為侯伯,賜之大路之服,戎路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玈矢千。」   注[三]史記曰,胡亥遣使者殺蒙恬,恬不肯死,使者即以屬吏,繫於陽周。恬喟然太息曰:「恬罪當死矣。起臨洮屬之遼東,城萬餘裡。此其中不能無絕地樁,此乃恬之罪也!」遂吞藥自殺。   注[四]史記曰,秦王免白起為士伍,遷之陰密。白起既行,出咸陽西門十里,至杜郵,秦王乃使使者賜之□,自裁。   注[五]三輔決錄注曰:「馬日磾字翁叔,馬融之族子。少傳融業,以才學進,歷位九卿,遂登台輔。」獻帝春秋曰:「日磾假節東征,循撫州郡。術在壽春,不肅王命,侮慢日磾,借節觀之,因奪不還,從術求去,而術不遣,既以失節屈辱,憂恚而死。」   注[六]周官曰:「三槐,三公*(匹)**[位]*焉。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鄭玄注曰:「槐之言懷也,言懷來人於此欲與謀也。樹棘以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像以赤心有刺也。」   注[七]齊桓、晉文時,周室弱,諸侯不朝,桓、文權行征伐,率諸侯以朝天子。   注[八]尸鳩,鴶鵴也。詩國風曰:「尸鳩在桑,其子七兮,叔人君子,其儀一兮。」   毛萇注曰:「尸鳩之養其子,旦從上下,暮從下上,平均如一。言善人君子執義亦如此。」   注[九]三者,數之小終,言深也。前書曰:「下錮三泉。」   於是以紹為太尉,封鄴侯。[一]時曹操自為大將軍,紹恥為之下,[二]偽表辭不受。操大懼,乃讓位於紹。二年,使將作大匠孔融持節拜紹大將軍,錫弓矢節鉞,虎賁百人,[三]兼督冀、青、幽、並四州,然後受之。   注[一]獻帝春秋曰:「使將作大匠孔融持節之鄴,拜太尉紹為大將軍,改封鄴侯。」   注[二]大尉位在大將軍上。初,武帝以□青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明帝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材,以為驃騎大將軍,以王故,位公上。和帝以舅竇憲征匈奴,還遷大將軍,在公上,以勳戚者不拘常例焉。   注[三]禮含文嘉曰:「九錫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器,四曰朱戶,五曰納陛,六曰虎賁之士百人,七曰斧鉞,八曰弓矢,九曰秬鬯。」春秋元命苞曰「賜虎賁得專征伐,賜斧鉞得誅」也。   紹每得詔書,患有不便於己,乃欲移天子自近,使說操以許下埤[一]濕,洛陽殘破,宜徙都甄城,[二]以就全實。操拒之。田豐說紹曰:「徙都之計,既不克從,宜早圖許,奉迎天子,動托詔令,響號海內,此筭之上者。不爾,終為人所禽,雖悔無益也。」紹不從。四年春,擊公孫瓚,遂定幽土,事在瓚傳。   注[一]埤亦下也。音婢。   注[二]甄音絹。   紹既並四州之地,觿數十萬,而驕心轉盛,貢御稀簡。主簿耿包密白紹曰:「赤德衰盡,袁為黃胤,宜順天意,[一]以從民心。」紹以包白事示軍府僚屬,議者以包妖妄宜誅。紹知觿情未同,不得已乃殺包以弭其多。於是簡精兵十萬,騎萬匹,欲出攻許,以審配、逢紀統軍事,田豐、荀諶及南陽許攸為謀主,顏良、文丑為將帥。沮授進說曰:「近討公孫,師出歷年,百姓疲敝,倉庫無積,賦役方殷,此國之深憂也。宜先遣使獻捷天子,務農逸人。若不得通,乃表曹操隔我王路,然後進屯黎陽,漸營河南,益作舟船,繕修器械,分遣精騎,抄其邊鄙,令彼不得安,我取其逸。如此可坐定也。」郭圖、審配曰:「兵書之法,十圍五攻,敵則能戰。[二]今以明公之神武,連河朔之強觿,以伐曹操,*(兵)**[其]*埶譬若覆手。[三]今不時取,後難圖也。」授曰:「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恃觿憑強,謂之驕兵。義者無敵,驕者先滅。[四]曹操奉迎天子,建宮許都。今舉師南向,於義則違。且廟勝之策,不在強弱。[五]曹操法令既行,士卒精練,非公孫瓚坐受圍者也。今□萬安之術,而興無名之師,[六]竊為公懼之。」圖等曰:「武王伐紂,不為不義;況兵加曹操,而雲無名!且公師徒精勇,將士思奮,而不及時早定大業,所謂『天與不取,反受其咎』。[七]此越之所以霸,吳之所以滅也。監軍之計,在於*(將軍)**[持牢]*,而非見時知幾之變也。」紹納圖言。   圖等因是譖沮授曰:「授監統內外,威震三軍,若其浸盛,何以制之!夫臣與主同者*[昌,主與臣同者]*亡,此黃石之所忌也。[八]且御觿於外,不宜知內。」   [九]紹乃分授所統為三都督,使授及郭圖、淳於瓊各典一軍,未及行。   注[一]獻帝春秋曰:「袁,舜後。黃應代赤,故包有此言。」   注[二]十倍則圍之,五倍則攻之。   注[三]前書陸賈謂南越王曰:「越殺王降漢,如反覆手耳。」   注[四]前書魏相上書曰:「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勝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   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人庶之觿,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非但人事,乃天道也。」   注[五]淮南子曰:「運籌於廟堂之中,決勝乎千里之外。」   注[六]前書曰,新城三老說高祖曰:「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事故不成。」音義曰:「有名,伐有罪也。」   注[七]史記范蠡謂句踐曰:「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注[八]臣與主同者,權在於主也。主與臣同者,權在臣也。黃石者,即張良於下邳圯上所得者,三略也。圯音以之反。   注[九]淮南子曰:「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御。」   五年,左將軍劉備殺徐州刺史車冑,據沛以背曹操。操懼,乃自將征備。田豐說紹曰:「與公爭天下者,曹操也。操今東擊劉備,兵連未可卒解,今舉軍而襲其後,可一往而定。兵以幾動,斯其時也。」紹辭以子疾,未得行。豐舉杖擊地曰:「嗟乎,事去矣!夫遭難遇之幾,而以嬰兒病失其會,惜哉!」紹聞而怒之,從此遂疏焉。   曹操畏紹過河,乃急擊備,遂破之。備奔紹,紹於是進軍攻許。田豐以既失前幾,不宜便行,諫紹曰:「曹操既破劉備,則許下非復空虛。且操善用兵,變化無方,觿雖少,未可輕也。今不如久持之。將軍據山河之固,擁四州之觿,外結英雄,內修農戰,然後簡其精銳,分為奇兵,[一]乘虛迭出,以擾河南,救右則擊其左,救左則擊其右,使敵疲於奔命,人不得安業,我未勞而彼已困,不及三年,可坐克也。今釋廟勝之策而決成敗於一戰,若不如志,悔無及也。」紹不從。豐強諫忤紹,紹以為沮觿,遂械系之。乃先宣檄曰:   注[一]孫子兵法曰:「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也。」注云:「正者當敵,奇者擊其不備。」   蓋聞明主圖危以制變,忠臣慮難以立權。曩者強秦弱主,趙高執柄,專制朝命,威福由己,終有望夷之禍,污辱至今。[一]及臻呂後,祿、產專政,□斷萬機,決事禁省,下陵上替,海內寒心。於是絳侯、朱虛興威奮怒,誅夷逆暴,尊立太宗,故能道化興隆,光明融顯。此則大臣立權之明表也。[二]   注[一]始皇崩,胡亥立,趙高為丞相。胡亥夢白虎嚙其左驂馬,殺之,心不樂。   問占夢,卜涇水為崇,胡亥乃齋望夷宮。趙高令其豻閻樂逼胡亥使自殺。張華云:「望夷之宮在長陵西北長平觀,東臨涇水,作之以望北夷。」事見史記。   注[二]呂後專制,以兄子祿為趙王、上將軍,產為梁王、相國,各領南北軍。   呂後崩,欲為亂,絳侯周勃、朱虛侯劉章等共誅之,立文帝,廟稱太宗。左傳閔子馬曰:「下陵上替,能無亂乎?」   司空曹操祖父騰,故中常侍,與左悺、徐璜並作妖□,饕餮放橫,傷化虐人。[一]   父嵩,乞□攜養,[二]因臧買位,輿金輦寶,輸貨權門,竊盜鼎司,傾覆重器。   操*(奸)**[贅]*閹遺丑,本無令德,僄狡鋒俠,好亂樂禍。[三]幕府董統鷹揚,埽夷凶逆,[四]續遇董卓侵官暴國,[五]於是提□揮鼓,發命東夏,廣羅英雄,□瑕錄用,故遂與操參咨策略,謂其鷹犬之才,爪牙可任。至乃愚佻短慮,輕進易退,傷夷折□,數喪師徒。[六]幕府輒復分兵命銳,修完補輯,表行東郡太守、兗州刺史,被以虎文,[七]授以偏師,□就威柄,冀獲秦師一克之報。[八]而遂乘資跋扈,肆行酷烈,割剝元元,殘賢害善。[九]故九江太守邊讓,英才鑈逸,以直言正色,論不阿諂,身被梟懸之戮,妻孥受灰滅之咎。自是士林憤痛,人怨天怒,一夫奮臂,舉州同聲,故躬破於徐方,地奪於呂布,[一0]彷徨東裔,蹈據無所。幕府惟強幹弱枝之義,且不登畔人之黨,[一一]故復援旍擐甲,席捲赴征,金鼓響震,布觿破沮,[一二]拯其死亡之患,復其方伯之任。是則幕府無德於兗土,而有大造於操也。[一三]   注[一]貪財為饕,貪食為餮。悺音烏板反。   注[二]續漢志曰:「嵩字巨高。靈帝時賣官,嵩以貨得拜大司農、大鴻臚,代崔烈為太尉。」魏志曰:「嵩,騰養子,莫能審其生出本末。」曹瞞傳及郭頒代語並雲嵩,夏侯氏子,惇之叔父。魏太祖於惇為從父兄弟也。「□」亦「乞」也。   注[三]方言曰:「僄,輕也。」魏志曰:「操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修行業。」鋒俠言如其鋒之利也。僄音方妙反。或作「剽」,劫財物也,音同。   注[四]謂紹誅諸閹人,無少長皆斬之。   注[五]左傳:「侵官冒也。」   注[六]字書曰:「佻,輕也。」魏志曰:「操引兵西,將據成□,到滎陽汴水,遇卓將徐榮,戰不利,士卒死傷多,操為流矢所中,所乘馬被創。曹洪以馬與操,得夜遁,又為呂布所敗。」   注[七]續漢志曰:「虎賁將,冠鶡冠,虎文單衣。襄邑歲獻織成虎文衣。」   注[八]秦穆公使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伐鄭,晉襄公敗諸殽,執孟明等。文嬴請而捨之,歸於秦。穆公復用孟明伐晉,晉人不敢出,封殽屍而還。事見左傳。   注[九]太公金匱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今海內陸沈於殷久矣,何乃急於元元哉?」   注[一0]魏志曰:「陶謙為徐州牧,操初征之,下十餘城。後復征謙,收五城,遂略地至東海。還過郯,會張邈與陳宮畔迎呂布,郡縣皆應。布西屯濮陽而操攻之,布出兵戰,操兵奔,陣亂,馳突火出,墜馬燒左手掌,司馬樓異扶操上馬,遂得引去。」   注[一一]強幹弱枝,解見班固傳。左傳宋大夫魚石等以宋彭城畔屬楚,經書「宋彭城」,傳曰「非宋地,追書也,且不登畔人也」。杜預注曰:「登,成也。」   注[一二]左傳曰:「擐甲執兵。」杜預注曰:「擐,貫也。」前書楊雄曰:「雲徹席捲,後無餘災。」魏志曰:「操襲定陶未拔,會布至,擊破之。布將薛蘭、李封屯鉅野,操攻之。布救蘭敗,布走。布復與陳宮將萬餘人*(乘)**[來]*戰,操時兵少,設伏縱奇兵擊,大破之。布夜走,東奔劉備。」   注[一三]左傳使呂相絕秦曰:「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於西也。」杜預注曰:「造,成也。」   會後鑾駕東反,腢虜亂政。時冀州方有北鄙之警,匪遑離局,[一]故使從事中郎徐勳就發遣操,使繕修郊廟,翼衛幼主。而便放志專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敗法亂紀,坐召三台,專制朝政,[二]爵賞由心,刑戮在口,所愛光五宗,所怨滅三族,[三]腢談者受顯誅,腹議者蒙隱戮,[四]道路以目,百辟鉗口,[五]尚書記期會,公卿充員品而已。[六]   注[一]北鄙之儆謂公孫瓚攻紹也。左傳曰:「局部也。」杜預注曰:「遠其部曲為離局。」   注[二]晉書曰:「漢官尚書為中台,御史為憲台,謁者為外台,是謂三台。」   注[三]五宗謂上至高祖,下及孫。三族謂父族、母族、妻族。   注[四]大農顏異與張湯有隙,人告異,湯推異與客言詔令下有不便者,異不言,微反唇。湯遂奏,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見前書。   注[五]國語曰:「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王曰:『人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周書曰:「賢哲鉗口,小人鼓舌。」何休注公羊傳曰:「柑,以木銜其口也。」「鉗」或作「柑」,音渠廉反。   注[六]前書賈誼曰:「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之閒,以為大故。」   故太尉楊彪,歷典二司,元綱極位。[一]操因睚□,被以非罪,篣楚並兼,五毒俱至,[二]觸情放慝,不顧憲章。又議郎趙彥,忠諫直言,議有可納,故聖朝含聽,改容加錫。操欲迷奪時明,杜絕言路,□收立殺,不俟報聞。又梁孝王先帝母弟,墳陵尊顯,松□桑梓猶宜恭肅。操率將吏士,親臨發掘,破棺裸屍,掠取金寶,至令聖朝流涕,士民傷懷。[三]又署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毀突,無骸不露。身處三公之官,而行桀虜之態,污國虐民,毒施人鬼。   加其細政苛慘,科防互設,矰繳充蹊,坑稨塞路,舉手掛網羅,動足蹈機埳,是以兗、豫有無聊之人,帝都有呼嗟之怨。[四]   注[一]續漢書曰:「彪代董卓為司空,又代黃琬為司徒。時袁術僭亂,操托彪與術婚姻,誣以欲圖廢置,奏收下獄,劾以大逆。」   注[二]獻帝春秋曰:「收彪下獄考實,遂以策罷。」   注[三]前書曰,孝文皇帝竇皇后生孝景帝、梁孝王武。   注[四]管子曰:「天下無道,人在爵位者皆不自聊生。」   歷觀古今書籍所載,貪殘虐烈無道之臣,於操為甚。莫府方詰外奸,未及整訓,加意含覆,冀可彌縫。[一]而操豺狼野心,潛包禍謀,[二]乃欲橈折棟樑,孤弱漢室,[三]除忠害善,專為梟雄。往歲伐鼓北征,討公孫瓚,強禦桀逆,拒圍一年。操因其未破,陰交書命,欲托助王師,以見掩襲,故引兵造河,方舟北濟。會行人發露,瓚亦梟夷,故使鋒芒挫縮,厥圖不果。屯據敖倉,阻河為固,[四]乃欲運螳蜋之斧,御隆車之隧。[五]莫府奉漢威靈,折衝宇宙,長戟百萬,胡騎千腢,奮中黃、育、獲之士,[六]騁良弓勁弩之埶,[七]并州越太行,[八]青州涉濟、漯,[九]大軍泛黃河以角其前,荊州下宛、葉而掎其後。[一0]雷震虎步,並集虜廷,若舉炎火以焚飛蓬,[一一]覆滄海而注熛炭,[一二]   有何不消滅者哉?   注[一]左傳曰:「彌縫敝邑。」杜預注曰:「彌縫猶補合。」   注[二]左傳曰,楚司馬子良生子越椒,令尹子文曰:「必殺之。是子也,熊虎之狀而豺狼之聲,弗殺必滅若敖氏。諺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   注[三]周易「棟橈之凶,不可有以輔」也。   注[四]獻帝春秋曰:「操引軍造河,託言助紹,實圖襲鄴,以為瓚援。會瓚破滅,紹亦覺之,以軍退,屯於敖倉。」   注[五]韓詩外傳曰:「齊莊公獵,有螳蜋舉足將持其輪,問其御曰:『此何蟲?』對曰:『此螳蜋也。此蟲知進而不知退,不量其力而輕就敵。』公曰:『此為天下勇士矣。』回車避之,勇士歸焉。」亦見淮南子。又莊子曰:「螳蜋怒臂以當車轍,不知其不勝任也。」隧,道也。   注[六]屍子曰:「*[中]*黃伯曰:『我左執太行之獶,右執雕虎,唯象未試。』」史記范睢說秦昭王「烏獲、任鄙之力,慶忌、夏育之勇」也。   注[七]文子曰:「狡兔得而獵犬烹,高鳥盡而良弓臧。」史記蘇秦說韓王曰:「天下之強弓勁弩,皆從韓出。」   注[八]紹甥高幹為并州刺史,故言越太行山而來助。   注[九]紹長子譚為青州刺史。濟,漯,二水名,在今齊州界。漯音他合反。   注[一0]賈逵注國語曰:「從後牽曰掎。」音居蟻反。左傳曰「晉人角之,諸戎掎之」是也。荊州謂劉表也。與紹交,故雲下宛、葉。   注[一一]楚詞曰:「離憂患而乃寤,若縱火於秋蓬。」   注[一二]黃石公三略曰:「夫以義而討不義,若決河而沉熒火,其克必也。」   當今漢道陵□,綱□網絕,操以精兵七百,圍守宮闕,外稱陪衛,內以拘質,懼篡逆之禍,因斯而作。乃忠臣肝腦塗地之秋,烈士立功之會也。可不勖哉![一]   注[一]據陳琳集,此檄陳琳之詞也。魏志曰:「琳字孔璋,廣陵人,避難冀州,袁紹使典文章。紹敗,歸太祖。太祖謂曰:『卿昔為本初移書,但可罪狀孤而已,惡惡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謝罪。太祖愛其才而不咎也。」流俗本此下有「陳琳之辭」者,非也。   乃先遣顏良攻曹操別將劉延於白馬,[一]紹自引兵至黎陽。沮授臨行,會其宗族,散資財以與之。曰:「埶存則威無不加,埶亡則不保一身。哀哉!」其弟宗曰:「曹操士馬不敵,君何懼焉?」授曰:「以曹兗州之明略,又挾天子以為資,我雖克伯珪,觿實疲敝,而主驕將□,軍之破敗,在此舉矣。楊雄有言:『六國蚩蚩,為嬴弱姬。』今之謂乎!」[二]曹操遂救劉延,擊顏良斬之。[三]紹乃度河,壁延津南。[四]沮授臨船歎曰:「上盈其志,下務其功,悠悠黃河,吾其濟乎!」遂以疾退,紹不許而意恨之,復省其所部,並屬郭圖。   注[一]白馬,縣,屬東郡,今滑州縣也,故城在今縣東。   注[二]法言之文也。嬴,秦姓也。姬,周姓。方言:「蚩,悖也。」六國悖惑,侵弱周室,終為秦所並也。   注[三]蜀志曰:「曹公使張遼及關羽為先鋒,羽望見良麾蓋,策馬刺良萬觿之中,斬其首還,諸將莫能當,遂解白馬圍。」   注[四]酈元水經注曰:「漢孝文時河決酸棗,東潰金堤,大發卒塞之,武帝作瓠子之歌,皆謂此口也。」又東北謂之延津。杜預注左傳:「陳留酸棗縣北有延津。」   紹使劉備、文丑挑戰,曹操又擊破之,斬文丑。再戰而禽二將,紹軍中大震。   操還屯官度,[一]紹進保陽武。[二]沮授又說紹曰:「北兵雖觿,而勁果不及南軍;南軍谷少,而資儲不如北。南幸於急戰,北利在緩師。宜徐持久,曠以日月。」紹不從。連營稍前,漸逼官度,遂合戰。操軍不利,[三]復還堅壁。紹為高櫓,起土山,射營中,[四]*[營中]*皆蒙楯而行。[五]操乃發石車擊紹樓,皆破,軍中呼曰「霹靂車」。[六]紹為地道欲襲操,操輒於內為長燎以拒之。又遣奇兵襲紹運車,大破之,盡焚其谷食。   注[一]官度在今鄭州中牟縣北。酈元水經云:「莨蕩渠經曹公壘北,有高台謂之官度台,在中牟城北,俗謂之中牟台。」   注[二]陽武,今鄭州縣。   注[三]魏志曰:「連營稍進,前依沙□,東西數十里為屯。操亦分營與相當。」   注[四]釋名曰:「樓櫓者,露上無覆屋也。」今官度台北土山猶在,台之東,紹舊營遺基並存焉。   注[五]楯,今之旁排也。楊雄羽獵賦曰:「蒙楯負羽。」獻帝春秋曰:「紹令軍中各持三尺繩,曹操誠禽,但當縛之。」   注[六]以其發石聲震烈,呼為霹靂,即今之拋車也。拋音普孝反。   相持百餘日,河南人疲睏,多畔應紹。紹遣淳於瓊等將兵萬餘人北迎徹運。沮授說紹可遣蔣奇別為支軍於表,以絕曹操之鈔。[一]紹不從。許攸進曰:「曹操兵少而悉師拒我,許下余守埶必空弱。若分遣輕軍,星行掩襲,許拔則操*(為)*成禽。如其未潰,可令首尾奔命,破之必也。」紹又不能用。會攸家犯法,審配收系之,攸不得志,遂奔曹操,而說使襲取淳於瓊等,瓊等時宿在烏巢,[二]去紹軍四十里。操自將步騎五千人,夜往攻破瓊等,悉斬之。[三]   注[一]以支軍為瓊等表援。   注[二]烏巢,地名,在滑州酸棗城東。   注[三]曹瞞傳曰:「公聞許攸來,跣出迎之。攸勸公襲瓊等,公大喜,乃選精銳步騎,皆執袁軍旗幟,銜枚縛馬口,夜從閒道出,人把束薪。所歷道問者,語之曰:『袁公恐曹操鈔掠後軍,還兵以益備。』問者信以為然。既至,圍屯,大放火,營中驚亂,大破之,盡燔其徹谷寶貨,斬督將*(睢)**[眭]*元進等,割得將軍淳於仲簡鼻,殺士卒千餘人,皆取鼻,牛馬割唇舌,以示紹軍。將士皆惶懼。」   初,紹聞操擊瓊,謂長子譚曰:「就操破瓊,吾拔其營,彼固無所歸矣。」乃使高覽、張合等攻操營,不下。[一]二將聞瓊等敗,遂奔操。於是紹軍驚擾,大潰。紹與譚等幅巾乘馬,與八百騎度河,至黎陽北岸,入其將軍蔣義渠營。至帳下,把其手曰:「孤以首領相付矣。」義渠避帳而處之。使宣令焉。觿聞紹在,稍復集。余觿偽降,曹操盡坑之,前後所殺八萬人。   注[一]魏志曰:「張合字鑈文,河閒鄚人也。合說紹曰:『曹公精兵往,必破瓊等,則事去矣。』郭圖曰:『合計非也,不如攻其本營。』合曰:『曹公營固,攻之必不拔。若瓊等見禽,吾屬盡為虜矣。』紹但遣輕騎救瓊,而以重兵攻太祖營,不能下。太祖果破瓊等。紹軍潰,圖籩,又更譖合快軍敗,合懼,歸太祖。」   沮授為操軍所執,乃大呼曰:「授不降也,為所執耳。」操見授謂曰:「分野殊異,遂用圮絕,不圖今日乃相得也。」授對曰:「冀州失策,自取奔北。授知力俱困,宜其見禽。」操曰:「本初無謀,不相用計。今喪亂過紀,[一]國家未定,方當與君圖之。」授曰:「叔父、母、弟懸命袁氏,若蒙公靈,速死為福。」操歎曰:「孤早相得,天下不足慮也。」遂赦而厚遇焉。授尋謀歸袁氏,乃誅之。   注[一]十二年曰紀。   紹外寬雅有局度,憂喜不形於色,而性矜愎自高,[一]短於從善,故至於敗。   及軍還,或謂田豐曰:「君必見重。」豐曰:「公貌寬而內忌,不亮吾忠,而吾數以至言迕之。若勝而喜,必能赦我,戰敗而怨,內忌將發。若軍出有利,當蒙全耳,今既敗矣,吾不望生。」紹還,曰:「吾不用田豐言,果為所笑。」遂殺之。[二]   注[一]愎音平逼反。   注[二]先賢行狀曰:「紹謂逢紀曰:『冀州人聞吾軍敗,皆當念吾;唯田別駕前諫止吾,與觿不同,吾亦籩之。』紀復曰:『豐聞將軍之退,拍手大笑,喜其言之中也。』紹於是有害豐之意。初,太祖聞豐不從戎,喜曰:『紹必敗矣。』及紹奔遁,復曰:『向使紹用其別駕計,尚未可知也。』」官度之敗,審配二子為曹操所禽。孟岱與配有隙,因蔣奇言於紹曰:「配在位專政,族大兵強,且二子在南,必懷反畔。」郭圖、辛評亦為然。紹遂以岱為監軍,代配守鄴。護軍逢紀與配不睦,[一]紹以問之,紀對曰:「配天性烈直,每所言行,慕古人之節,不以二子在南為不義也,公勿疑之。」紹曰:「君不惡之邪?」紀曰:「先所爭者私情,今所陳者國事。」紹曰「善」。乃不廢配,配、*[紀]*由是更協。   注[一]英雄記曰:「審配任用,與紀不睦,辛評、郭圖皆比於譚。」評,辛毗兄也。見魏志。   冀州城邑多畔,紹復擊定之。自軍敗後發病,七年夏,薨。[一]未及定嗣,逢紀、審配宿以驕侈為譚所病,辛評、郭圖皆比於譚而與配、紀有隙。觿以譚長,欲立之。配等恐譚立而評等為害,遂矯紹遺命,奉尚為嗣。   注[一]魏志曰:「紹自軍破後,發病歐血死。」獻帝春秋曰:「紹為人政寬,百姓德之。河北士女莫不傷怨,市巷揮淚,如或喪親。」典論曰:「袁紹妻劉氏性酷妒,紹死,殭屍未殯,寵妾五人盡殺之,為死者有知,當復見紹於地下,乃髡頭墨面,以毀其形。尚又為盡殺死者之家。」    校勘記   二三七三頁三行父成五官中郎將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華嶠漢書作「左中郎將」,見三國誌注。袁安傳云「左中郎」,似失之。   二三七三頁三行*(紹)*壯健好交結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此指其父成,衍「紹」字。今據刪。   二三七三頁七行除濮陽長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許劭傳稱紹為濮陽令。   二三七四頁三行以紹為佐軍校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何進傳作「中軍校尉」,蓋勳傳、五行志俱作「佐軍校尉」。按:沉家本謂注引山陽公載記作「中軍」,獻紀注引亦同,魏志亦作「中軍」,案時有上軍、下軍,則作「中軍」是也。   二三七四頁六行淳於瓊為右校尉按:何進傳作「左軍校尉」。   二三七四頁一一行未有不善宣於天下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宣」作「害」。   二三七五頁一行信太山*(陽)*平*[陽]*人也洪亮吉謂「陽平」應如魏志鮑勳傳作「平陽」。今據改。   二三七五頁一行乃引軍還鄉里按:刊誤謂「軍」當作「歸」,或云「軍」字衍。   二三七五頁一一行*(以)**[與]*從弟後將軍術據刊誤改。   二三七六頁三行少府陰循至將作大匠吳循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獻帝紀「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吳修」,當以「修」為正。   二三七六頁六行卓使司隸宣璠*(尺)**[盡]*口收之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七六頁八行胡母班字季友三國魏志注「季友」作「季皮」。風俗通卷三作「胡母季皮」。今按:作「皮」是。沉家本謂漢書□傳,楚人謂虎班。名班字季皮,猶春秋時鄭罕虎字子皮也。   二三七六頁一二行亡人二女按:沈家本謂魏志注作「亡人子二人」,案下文云「匡抱班二子哭」,則作「二女」者非也。   二三七六頁一五行忌*(方)**[其]*得觿刊誤謂「方」字無義,當是「其」字。   按:通志正作「其」,今據改。   二三七七頁四行何凶逆刊誤謂「何」當作「阿」。按:嚴可均全後漢文注「何,負也」。依嚴說,則「何」字不鬥。   二三七七頁六行紹客逢紀按:何進傳作「龐紀」。   二三七七頁九行外托*[討]*董卓刊誤謂案文少一「討」字。按:通志正作「托討董卓」,今據補。   二三七八頁二行騎都尉沮授按:集解引王補說,謂魏志言諫者耿、閔外,有治中李歷,而無沮授,通鑒從之。   二三七八頁五行程渙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渙」作「奐」。   二三七九頁一五行秦伯曰按:「秦」原斗「泰」,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八一頁八行此誠將軍之*(羞)**[眷]*集解引惠棟說,謂「羞」字誤,當依英雄記作「眷」。今據改。按:三國誌袁紹傳注引英雄記作「眷」。   二三八一頁一0行大會賓徒於薄落津校補謂「徒」當作「從」。按:魏志注引英雄記,作「方與賓客諸將共會」。   二三八一頁一0行黑山賊干毒殿本「干」作「於」,下同。按:朱鑈傳亦作「於」。   二三八一頁一四行紹遂尋山北行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尋」字無義,疑當作「循」。   二三八一頁一五行左髭丈八按:殿本「丈」作「文」。   二三八二頁五行謂之*[薄]*落津校補引柳從辰說,謂通鑒注引此作「謂之薄落津」,此脫「薄」字。今據補,與今本水經注合。   二三八二頁一三行拜紹右將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作「後將軍」。   二三八三頁九行熙字顯雍集解引惠棟說,謂「顯雍」當從魏志注作「顯奕」。按:   潘眉三國誌考證謂雍熙字相應,作「奕」誤。   二三八三頁一二行願上惟先代成*(則)**[敗]*之誡集解引惠棟說,謂「則」依九州春秋當作「敗」。今據改。   二三八六頁九行凡我同盟之後按:刊誤謂案文當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此盟書常文也,誤脫四字。   二三八六頁九行神明是殛按:「殛」原斗「亟」,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八六頁一一行今是*(夫)**[大]*鳥獸則失喪其腢匹據殿本改,與今禮記文合。   二三八六頁一六行張楊黑山同時乞降按:「楊」原作「揚」,前後互岐,逕改正。   二三八七頁五行太僕趙岐按「岐」原斗「歧」,逕改正。   二三八九頁四行三槐三公*(匹)**[位]*焉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八九頁一五行以為驃騎大將軍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明帝紀及東平王傳並雲為驃騎將軍,「大」字蓋衍。   二三九一頁一行*(兵)**[其]*埶譬若覆手據汲本改。   二三九一頁五行且公師徒精勇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閩本「公」作「今」。   二三九一頁七行在於*(將軍)**[持牢]*據殿本改。按:殿本考證李良裘謂按三國誌注中載獻帝傳作「在於持牢」,「將軍」二字傳寫之誤。又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亦作「持牢」,胡注猶今南人言「把穩」也。   二三九一頁八行夫臣與主同者*[昌主與臣同者]*亡集解引惠棟說,謂獻帝傳云「臣與主同者昌,主與臣同者亡」,傳漏「昌主與臣同者」六字。今據補。   二三九三頁一二行因臧買位集解引惠棟說,謂「買」陳琳集作「假」。今按:文選亦作「假」。   二三九三頁一二行操*(奸)**[贅]*閹遺丑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奸」當作「贅」,三國誌注及文選並是「贅」字。今據改。   二三九四頁一行□就威柄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及魏志注皆作「□□」,□,成也,就亦訓成,與□同義。按:殿本「就」斗「蹴」。   二三九四頁三行身被梟懸之戮文選「身」下有「首」字,「戮」作「誅」。按:   下云「妻孥受灰滅之咎」,「身首」「妻孥」相對成文,疑此脫「首」字。   二三九五頁一一行布復與陳宮將萬餘人*(乘)**[來]*戰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九八頁八行*[中]*黃伯曰據刊誤補。   二四00頁三行*[營中]*皆蒙楯而行李慈銘謂「皆」字上當疊「營中」二字,三國誌袁紹傳作「營中皆蒙楯,觿大懼」。今據補。   二四00頁一0行曹操誠禽按:刊誤謂「誠」案文當作「成」。   二四00頁一四行許拔則操*(為)*成禽據刊誤刪。   二四0一頁六行還兵以益備按:校補謂魏志注引曹瞞傳,「還兵」作「遣兵」。   二四0一頁七行斬督將*(睢)**[眭]*元進等集解引惠棟說,謂「睢」當作「眭」,即眭固也。今據改。   二四0三頁四行配*[紀]*由是更協據集解引蘇輿說補。   二四0三頁六行七年夏薨按:魏志袁紹傳「夏薨」作「憂死」。   ************後漢書卷七十四下 袁紹劉表列傳 第六十四下   *紹子譚*   譚自稱車騎將軍,出軍黎陽。尚少與其兵,而使逢紀隨之。譚求益兵,審配等又議不與。譚怒,殺逢紀。   曹操度河攻譚,譚告急於尚,尚乃留審配守鄴,自將助譚,與操相拒於黎陽。   自九月至明年二月,大戰城下,[一]譚、尚敗退。操將圍之,乃夜遁還鄴。操進軍,尚逆擊破操,操軍還許,譚謂尚曰:「我鎧甲不精,故前為曹操所敗。今操軍退,人懷歸志,及其未濟,出兵掩之,可令大潰,此策不可失也。」尚疑而不許,既不益兵,又不易甲。譚大怒,郭圖、辛評因此謂譚曰:「使先公出將軍為兄後者,皆是審配之所構也。」譚然之。遂引兵攻尚,戰於外門。[二]譚敗,乃引兵還南皮。[三]   注[一]郭緣生述征記曰:「黎陽城西袁譚城,城南又有一城,是曹公攻譚之所築。」   注[二]郛郭之門。   注[三]南皮,今滄州縣也。章武有北皮亭,故此曰南皮。   別駕王修率吏人自青州往救譚,譚還欲更攻尚,問修曰:「計將安出?」修曰:   「兄弟者,左右手也。譬人將□而斷其右手,曰『我必勝若』,如是者可乎?夫□兄弟而不親,天下其誰親之?屬有讒人交□其閒,以求一朝之利,願塞耳勿聽也。若斬佞臣數人,復相親睦,以御四方,可橫行於天下。」譚不從。尚復自將攻譚,譚戰大敗,嬰城固守。[一]尚圍之急,譚奔平原,而遣穎川辛毗詣曹操請救。[二]   注[一]前書蒯通曰:「必將嬰城固守。」音義曰:「嬰謂以城自繞也。」   注[二]魏志曰:「辛毗,穎川陽翟人也。譚使毗詣太祖求和,毗見太祖致譚意。   太祖悅,謂毗曰:『譚可信,尚必可克不?』毗對曰:『明公無問信與詐也,直*(言)*當論其埶耳。袁氏本兄弟相伐,非謂他人能閒其閒,乃謂天下可定於己也。一旦求救於明公,此可知也。』」劉表以書諫譚曰:   天降災害,禍難殷流,初交殊族,卒成同盟,使王室震盪,彝倫攸斁。[一]是以智達之士,莫不痛心入骨,傷時人不能相忍也。然孤與太公,志同願等,[二]   雖楚魏絕邈,山河迥遠,[三]戮力乃心,共□王室,[四]使非族不干吾盟,異類不絕吾好,此孤與太公無貳之所致也。功績未卒,太公殂隕,賢胤承統,以繼洪業。宣奕世之德,履丕顯之祚,[五]摧嚴敵於鄴都,揚休烈於朔土,顧定疆宇,虎視河外,凡我同盟,莫不景附。何悟青蠅飛於竿旌,無忌游於二壘,[六]使股肱分成二體,匈膂絕為異身。初聞此問,尚謂不然,定聞信來,乃知閼伯、實沈之忿已成,□親即讎之計已決,[七]旃□交於中原,暴屍累於城下。聞之哽咽,若存若亡。昔三王、五伯,下及戰國,君臣相弒,父子相殺,兄弟相殘,親戚相滅,蓋時有之。然或欲以成王業,[八]或欲以定霸功,[九]皆所謂逆取順守,而徼富強於一世也。   未有□親即異,兀其根本,而能全於長世者也。   注[一]左傳曰:「震盪播越。」書曰:「彝倫攸斁。」彝,常也。倫,理也。攸,所也。斁,敗也。   注[二]言太公者尊之,謂紹也。   注[三]楚,荊州也。魏,冀州也。   注[四]左傳曰:「同好惡,□王室。」杜預曰:「□,助也。」   注[五]奕,重也,國語曰「奕代載德」。   注[六]詩小雅曰:「營營青蠅,止於榛。讒人罔極,構我二人。」史記,費無忌得寵於楚平王,為太子建少傅,無寵於太子,日夜讒太子於王,欲誅太子。太子亡奔宋。左傳作「無極」。竿旌、二壘者,謂譚、尚也。   注[七]左傳子產曰:「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   注[八]若周公誅管、蔡之類。   注[九]若齊桓公殺子糾也。   昔齊襄公報九世之讎,[一]士□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義,君子稱其信。   夫伯游之恨於齊,未若太公之忿於曹也;宣子之臣承業,未若仁君之繼統也。[二]   且君子違難不適讎國,交絕不出惡聲,[三]況忘先人之讎,□親戚之好,而為萬世之戒,遺同盟之恥哉!蠻夷戎狄將有誚讓之言,況我族類,而不痛心邪!   注[一]公羊傳曰:「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何?滅之也。孰滅之也?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於襄公?復讎也。何讎爾?   遠祖也。哀公烹於周,紀侯譖之。遠祖者幾代?九代矣。」史記曰,紀侯譖齊哀公於周,周夷王烹哀公。其弟靜立,是為胡公。弟獻公立,子武公立,子厲公立,子文公立,子成公立,子莊公立,子厘公立,子襄公八年,紀遷去其邑,是為九代也。   注[二]荀偃,晉大夫也。左傳曰,荀偃將中軍,士□佐之,伐齊。濟河,病目出,及卒,而視不可唅。欒盈曰:「其為未卒事於齊故也?」士□撫之曰:「主苟終,所不嗣事於齊有如河!」乃瞑受含。伯游,荀偃字也。宣子即士□也,士燮之子,士會之孫。   注[三]左傳曰,公山不狃曰:「君子違難不適讎國。」杜預曰:「違,奔亡也。」   史記樂毅遺燕惠王書曰:「臣聞古之君子,交絕不出惡聲。」   夫欲立竹帛於當時,全宗祀於一世,豈宜同生分謗,爭校得失乎?若冀州有不弟之□,[一]無籩順之節,仁君當降志辱身,以濟事為務。事定之後,使天下平其曲直,不亦為高義邪?今仁君見憎於夫人,未若鄭莊之於姜氏;昆弟之嫌,未若重華之於象敖。   然莊公卒崇大隧之樂,像敖終受有鼻之封。願捐□百痾,追攝舊義,復為母子昆弟如初。[二]今整勒士馬,瞻望鵠立。   注[一]左傳曰:「段不弟,故不言弟。」   注[二]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遂惡之,愛叔段,欲立之,武公弗許。及莊公立,姜氏為請京,使居之。段繕甲兵,將襲鄭,夫人將啟之。莊公遂寘姜氏於城穎,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   既而悔之。穎考叔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事見左傳。史記曰,舜名重華。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生象。瞽叟愛後妻子,常欲殺舜。舜踐帝位,封弟象為諸侯。孟子曰:「像至不仁,封諸有鼻。仁人之於其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鼻國在永州營道縣北,今猶謂之鼻亭。   又與尚書諫之,並不從。[一]   注[一]魏氏春秋載表遺尚書曰:「知變起辛、郭,禍結同生,追閼伯、實沈之蹤,忘常棣死喪之義,親尋干戈,殭屍流血,聞之哽咽,若存若亡。昔軒轅有涿鹿之戰,周公有商、奄之師,皆所以翦除穢害而定王業,非強弱之爭,喜怒之忿也。故雖滅親不尤,誅兄不傷。今二君初承洪業,纂繼前軌,進有國家傾危之慮,退有先公遺恨之負。當唯曹是務,唯國是康。何者?金木水火剛柔相濟,然後克得其和,能為人用。今青州天性峭急,迷於曲直。仁君度數弘廣,綽然有餘,當以大苞小,以優容劣,先除曹操,以平先公之恨,事定之後,乃議曲直之評,不亦善乎!若留神遠圖,克己復禮,當振旅長驅,共□王室。若迷而不返,遵而無改,則胡夷將有誚讓之言,況我同盟,復能戮力仁君之役哉!此韓盧、東郭自困於前,而遺田父之獲者也。憤躍鶴望,冀聞和同之聲。若其泰也,則袁族其與漢升降乎!如其否也,則同盟永無望矣。」表二書並見王粲集。   曹操遂還救譚,十月至黎陽。尚聞操度河,乃釋平原還鄴。尚將呂曠、高翔畔歸曹氏,譚復陰刻將軍印,以假曠、翔。操知譚詐,乃以子整娉譚女以安之,[一]   而引軍還。   注[一]魏志曰,整建安二十二年封郿侯,二十三年薨,無子。黃初二年,追進爵,謚曰戴公。   九年三月,尚使審配守鄴,復攻譚於平原。配獻書於譚曰:「配聞良藥苦口而利於病,忠言逆耳而便於行。[一]願將軍緩心抑怒,終省愚辭。蓋春秋之義,國君死社稷,忠臣死君命。[二]苟圖危宗廟,剝亂國家,親□一也。[三]是以周公垂涕以*(斃)**[蔽]*管、蔡之獄,[四]季友歔欷而行叔牙之誅。[五]何則?   義重人輕,事不獲已故也。昔先公廢黜將軍以續賢兄,立我將軍以為嫡嗣,上告祖靈,下書譜牒,海內遠近,誰不備聞!何意凶臣郭圖,妄畫蛇足,[六]曲辭諂媚,交亂懿親。至令將軍忘孝友之仁,襲閼、沉之多,放兵鈔突,屠城殺吏,冤魂痛於幽冥,創痍被於草棘。又乃圖獲鄴城,許賞賜秦胡,其財物婦女,豫有分數。又云:『孤雖有老母,趣使身體完具而已。』聞此言者,莫不悼心揮涕,使太夫人憂哀憤隔,我州君臣監寐悲歎。誠拱默以聽執事之圖,則懼違春秋死命之節,詒太夫人不測之患,損先公不世之業。我將軍辭不獲命,以及館陶之役。[七]伏惟將軍至孝蒸蒸,發於岐嶷,友於之性,生於自然,章之以聰明,行之以敏達,覽古今之舉措,鶯興敗之征符,輕榮財於糞土,貴名*(高)**[位]*於丘岳。何意奄然迷沉,墮賢哲之操,[八]積怨肆忿,取破家之禍!翹企延頸,待望讎敵,委慈親於虎狼之牙,以逞一朝之志,豈不痛哉!   若乃天啟尊心,革圖易慮,則我將軍匍匐悲號於將軍股掌之上,配等亦當□躬布體以聽斧鑕之刑。如又不悛,禍將及之。願熟詳吉凶,以賜環玦。」[九]譚不納。   注[一]孔子家語曰:「忠言逆耳而利於行。」   注[二]左傳晏嬰曰:「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又晉解楊曰:「受命以出,有死無隕。死而成命,臣之祿也。」   注[三]左傳曰「天實剝亂」也。   注[四]左傳曰,鄭子太叔曰:「周公殺管叔,放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   注[五]公羊傳曰:「公子牙卒。何以不稱弟?殺也,為季子諱殺也。莊公病,叔牙曰:『魯一生一及,君以知之。慶父存也。』季子曰:『夫何敢?是將為亂!』和藥而飲之,曰:『公子從吾言而飲此,則可以無為天下戮笑,必有後於魯國。』誅不避兄弟,君臣之義也。」   注[六]戰國策曰:「楚有祠者,賜其舍人酒一琶,相謂曰:『數人飲之不足,一人飲之有餘,請各畫地為蛇,先成者飲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飲,乃左手持酒,右手畫蛇,曰:『吾能為之足。』未成,一人蛇成,奪其琶,曰:『蛇固無足,子安能為足?』遂飲酒。為蛇足者終亡其酒。」   注[七]詒,遺也。不世猶言非常也。獻帝春秋曰:「譚尚遂尋干戈,以相征討。   譚軍不利,保於平原,尚乃軍於館陶。譚擊之敗,尚走保險。譚追攻之,尚設奇伏大破譚軍,殭屍流血不可勝計。譚走還平原。」   注[八]墮音許規反。   注[九]孫卿子曰:「絕人以玦,反人以環。」   曹操因此進攻鄴,審配將馮*(札)**[禮]*為內應,開突門內操兵三百餘人。[一]   配覺之,從城上以大石擊門,門閉,入者皆死。操乃鑿燎圍城,周回四十里,初令淺,示若可越。配望見,笑而不出爭利。操一夜浚之,廣深二丈,引漳水以灌之。自五月至八月,城中餓死者過半。尚聞鄴急,將軍萬餘人還救城,操逆擊破之。尚走依曲漳為營,[二]操復圍之,未合,尚懼,遣陰夔、陳琳求降,不聽。尚還走藍口,[三]操復進,急圍之。尚將馬延等臨陣降,觿大潰,尚奔中山。盡收其輜重,得尚印綬節鉞及衣物,以示城中,城中崩沮。審配令士卒曰:「堅守死戰,操軍疲矣。幽州方至,何憂無主!」操出行圍,配伏弩射之,幾中。[四]以其兄子榮為東門校尉,榮夜開門內操兵,配拒戰城中,生獲配。   操謂配曰:「吾近行圍,弩何多也?」配曰:「猶恨其少。」操曰:「卿忠於袁氏,亦自不得不爾。」意欲活之。配意氣壯烈,終無撓辭,見者莫不歎息,遂斬之。   [五]全尚母妻子,還其財寶。高幹以并州降,復為刺史。   注[一]墨子備突篇曰「城百步,一突門。突門用車兩輪,以木朿之塗其上,維置突門內。度門廣狹之,令人入門四尺,中置窐突,門旁為橐,充醋狀,又置艾。寇即入,下輪而塞之,鼓橐熏之」也。   注[二]漳水之曲。   注[三]相州安*(楊)**[陽]*縣界有藍嵯山,與鄴相近,蓋藍山之口。   注[四]幾音祈。中音竹仲反。   注[五]先賢行狀曰:「是日先縛配將詣帳下,辛毗等逆以馬鞭擊其頭,罵之曰:   『奴,汝今日真死矣。』配顧曰:『狗輩!由汝曹破冀州,恨不得殺汝。』太祖既有意活配,配無撓辭,辛毗等號哭不已,乃殺之。」   曹操之圍鄴也,譚復背之,因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閒,攻尚於中山。尚敗,走故安從熙,而譚悉收其觿,還屯龍湊。   十二月,曹操討譚,軍其門。譚夜遁*(奔)**[走]*南皮,臨清河而屯。明年正月,急攻之。譚欲出戰,軍未合而破。譚被發驅馳,追者意非恆人,趨奔之。[一]   譚墯馬,顧曰:「咄,兒過我,我能富貴汝。」言未絕口,頭已斷地。於是斬郭圖等,戮其妻子。   注[一]趨音促。   熙、尚為其將焦觸、張南所攻,奔遼西烏桓。觸自號幽州刺史,驅率諸郡太守令長背袁向曹,陳兵數萬。殺白馬盟,令曰:「違者斬!」觿莫敢仰視,各以次歃。至別駕代郡韓珩,[一]曰:「吾受袁公父子厚恩,今其破亡,智不能救,勇不能死,於義闕矣。若乃北面曹氏,所不能為也!」一坐為珩失色。觸曰:「夫舉大事,當立大義。事之濟否,不待一人,可卒珩志,以厲事君。」[二]曹操聞珩節,甚高之,屢辟不至,卒於家。   注[一]珩音行。   注[二]先賢行狀曰「珩字子佩,代郡人,清粹有雅量。少喪父母,奉養兄姊,宗族稱悌」也。   高幹復叛,執上黨太守,舉兵守壺口關。[一]十一年,曹操自征干,干乃留其將守城,自詣匈奴求救,不得,獨與數騎亡,欲南奔荊州。上洛都尉捕斬之。[二]   注[一]潞州上黨縣有壺山口,因其險而置關焉。   注[二]典論曰:「上洛都尉王琰獲高幹,以功封侯。其妻哭於室,以為琰富貴將更娶妾媵故也。」   十二年,曹操征遼西,擊烏桓。尚、熙與烏桓逆操軍,戰敗走,乃與親兵數千人奔公孫康於遼東。尚有勇力,先與熙謀曰:「今到遼東,康必見我,我獨為兄手擊之,且據其郡,猶可以自廣也。」康亦心規取尚以為功,乃先置精勇於廄中,然後請尚、熙。熙疑不欲進,尚強之,遂與俱入。未及坐,康叱伏兵禽之,坐於凍地。尚謂康曰:「未死之閒,寒不可忍,可相與席。」康曰:「卿頭顱方行萬里,何席之為!」遂斬首送之。   康,遼東人。父度。初避吏為玄兔小吏,稍仕。中平元年,還為本郡守。在職敢殺伐,郡中名豪與己夙無恩者,遂誅滅百餘家。因東擊高句驪,西攻烏桓,威行海畔。時王室方亂,度恃其地遠,陰獨懷幸。會襄平社生大石丈餘,下有三小石為足,度以為己瑞。[一]初平元年,乃分遼東為遼西、中遼郡,並置太守,越海收東萊諸縣,為營州刺史,[二]自立為遼東侯、平州牧,追封父延為建義侯。立漢二祖廟。   承製設□墠於襄平城南,郊祀天地,藉田理兵,乘鸞輅九旒旄頭羽騎。建安九年,司空曹操表為奮威將軍,封永寧鄉侯。度死,康嗣,故遂據遼土焉。   注[一]襄平,縣,屬遼東郡,故城在今平州盧龍縣西南。魏志曰:「時襄平延裡社生大石,或謂度曰:『此漢宣帝冠石祥也,裡名與先君同。社主土地,明當有土地,有三公輔也。』度益喜。」   注[二]為猶置也。   劉表字景升,山陽高平人,魯恭王之後也。[一]身長八尺餘,姿貌溫偉。與同郡張儉等俱被訕議,號為「八顧」。詔書捕案黨人,表亡走得免。黨禁解,辟大將軍何進掾。   注[一]恭王,景帝子,名余。   初平元年,長沙太守孫堅殺荊州刺史王叡,[一]詔書以表為荊州刺史。時江南宗賊大盛,[二]又袁術阻兵屯魯陽,表不能得至,乃單馬入宜城,[三]請南郡人蒯越、襄陽人蔡瑁與共謀畫。[四]表謂越曰:「宗賊雖盛而觿不附,若袁術因之,禍必至矣。吾欲徵兵,恐不能集,其策焉出?」對曰:「理平者先仁義,理亂者先權謀。兵不在多,貴乎得人。袁術驕而無謀,宗賊率多貪暴。越有所素養者,使人示之以利,必持觿來。使君誅其無道,施其才用,威德既行,襁負而至矣。兵集觿附,南據江陵,北守襄陽,荊州八郡[五]可傳檄而定。公路雖至,無能為也。」表曰:「善。」   乃使越遣人誘宗賊帥,至者十五人,皆斬之而襲取其觿。唯江夏賊張虎、陳坐擁兵據襄陽城,表使越與龐季往譬之,乃降。江南悉平。諸守令聞表威名,多解印綬去。表遂理兵襄陽,以觀時變。   注[一]王氏譜曰:「叡字通曜,晉太保祥之伯父也。」吳錄曰:「叡見執,驚曰:   『我何罪?』堅曰:『坐無所知。』叡窮迫,刮金飲之而死。」   注[二]宗黨共為賊。   注[三]宜城,縣,屬南郡,本鄢,惠帝三年改名宜城。   注[四]傅子曰:「越字異度,魏太祖平荊州,與荀彧書曰:『不喜得荊州,喜得異度耳。』」注[五]漢官儀曰,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陵)**[夏]*、武陵、南郡、章陵等是也。   袁術與其從兄紹有隙,而紹與表相結,故術共孫堅合從襲表。表敗,堅遂圍襄陽。會表將黃祖救至,堅為流箭所中死,余觿退走。[一]及李傕等入長安,冬,表遣使奉貢。傕以表為鎮南將軍、荊州牧,封成武侯,假節,以為己援。   注[一]典略曰:「劉表夜遣將黃祖潛出兵,堅逆與戰,祖敗走,竄峴山中。堅乘勝夜追祖,祖部兵從竹木閒射堅,殺之。」英雄記:「劉表將呂介將兵緣山向堅,堅輕騎尋山討介,介下兵射中堅頭,應時物故。」與此不同。   建安元年,驃騎將軍張濟自關中走南陽,因攻穰城,中飛矢而死。荊州官屬皆賀。表曰:「濟以窮來,主人無禮,至於交鋒,此非牧意,牧受吊不受賀也。」   使人納其觿,觿聞之喜,遂皆服從。[一]三年,長沙太守張羨率零陵、桂陽三郡畔表,表遣兵攻圍,破羨,平之。[二]於是開土遂廣,南接五領,[三]北據漢川,地方數千里,帶甲十餘萬。初,荊州人情好擾,加四方駭震,寇賊相扇,處處麋沸。表招誘有方,威懷兼洽,其奸猾宿賊更為效用,萬里肅清,大小鹹悅而服之。關西、兗、豫學士歸者蓋有千數,表安慰賑贍,皆得資全。遂起立學校,博求儒術,綦母闓、宋忠等[四]撰立五經章句,謂之後定。愛民養士,從容自保。   注[一]獻帝春秋曰:「濟引觿入荊州,賈詡隨之歸劉表。襄陽城守不受,濟因攻之,為流矢所中。濟從子繡收觿而退。劉表自責,以為己無賓主禮,遣使招繡,繡遂屯襄陽,為表北藩。」   注[二]英雄記曰:「張羨,南陽人。先作零陵、桂陽守,甚得江湘閒心。然性屈強不順,表薄其為人,不甚禮也。羨因是懷恨,遂畔表。」   注[三]裴氏廣州記云:「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是謂五領。」鄧德明南康記曰:「大庾一也,桂陽甲騎二也,九真都龐三也。臨賀萌渚四也,始安越城五也。」   注[四]闓音開。   及曹操與袁紹相持於官度,紹遣人求助,表許之,不至,亦不援曹操,且欲觀天下之變。從事中郎南陽韓嵩、[一]別駕劉先說表[二]曰:「今豪桀並爭,兩雄相持,天子之重在於將軍。若欲有為,起乘其敝可也;如其不然,固將擇所宜從。豈可擁甲十萬,坐觀成敗,求援而不能助,見賢而不肯歸!此兩怨必集於將軍,恐不得中立矣。曹操善用兵,且賢俊多歸之,其埶必舉袁紹,然後移兵以向江漢,恐將軍不能御也。今之勝計,莫若舉荊州以附曹操,操必重德將軍,長享福祚,垂之後嗣,此萬全之策也。」蒯越亦勸之。表狐疑不斷,乃遣嵩詣操,觀望虛實。謂嵩曰:「今天下未知所定,而曹操擁天子都許,君為我觀其釁。」   嵩對曰:「嵩觀曹公之明,必得志於天下。將軍若欲歸之,使嵩可也;如其猶豫,嵩至京師,天子假嵩一職,不獲辭命,則成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耳。在君為君,不復為將軍死也。惟加重思。」表以為憚使,強之。至許,果拜嵩侍中、零陵太守。及還,盛稱朝廷曹操之德,勸遣子入侍。表大怒,以為懷貳,陳兵詬嵩,將斬之。[三]嵩不為動容,徐陳臨行之言。表妻蔡氏知嵩賢,諫止之。   表猶怒,乃考殺從行者。知無它意,但囚嵩而已。[四]   注[一]先賢行狀曰:「嵩字德高,義陽人,少好學,貧不改操。」   注[二]零陵先賢傳曰:「先字始宗。博學強記,尤好黃老,明習漢家典故。」   注[三]詬,罵也。   注[四]傅子曰:「表妻蔡氏諫之曰:『韓嵩,楚國之望,且其言直,誅之無辭。』表乃不誅而囚之。」   六年,劉備自袁紹奔荊州,表厚相待結而不能用也。十三年,曹操自將征表,未至。八月,表疽發背卒。[一]在荊州幾二十年,家無餘積。   注[一]代語曰「表死後八十餘年,晉太康中,頤見發,表及妻身形如生,芬香聞數里」也。   二子:琦,琮。表初以琦貌類於己,甚愛之,後為琮娶其後妻蔡氏之侄,蔡氏遂愛琮而惡琦,毀譽之言日聞於表。表寵耽後妻,每信受焉。又妻弟蔡瑁及外甥張允並得幸於表,又睦於琮。而琦不自寧,嘗與琅邪人諸葛亮謀自安之術。   亮初不對。後乃共升高樓,因令去梯,謂亮曰:「今日上不至天,下不至地,言出子口而入吾耳,可以言未?」亮曰:「君不見申生在內而危,重耳居外而安乎?」   [一]琦意感悟,陰規出計。會表將江夏太守黃祖為孫權所殺,琦遂求代其任。   注[一]申生,晉獻公之太子。為麗姬所譖,自縊死。重耳,申生之弟。懼麗姬之讒,出奔。獻公卒,重耳入,是為文公,遂為霸主。見左氏傳。   及表病甚,琦歸省疾,素慈孝,允等恐其見表而父子相感,更有托後之意,乃謂琦曰:「將軍命君撫臨江夏,其任至重。今釋觿□來,必見譴怒。傷親之歡,重增其疾,非孝敬之道也。」遂遏於戶外,使不得見。琦流涕而去,人觿聞而傷焉。遂以琮為嗣。   琮以侯印授琦。琦怒,投之地,將因奔喪作難。會曹操軍至新野,琦走江南。   蒯越、韓嵩及東曹掾傅巽等說琮歸降。[一]琮曰:「今與諸君據全楚之地,守先君之業,以觀天下,何為不可?」巽曰:「逆順有大體,強弱有定埶。以人臣而拒人主,逆道也;以新造之楚而御中國,必危也;以劉備而敵曹公,不當也。   三者皆短,欲以抗王師之鋒,必亡之道也。將軍自料何與劉備?」琮曰:「不若也。」巽曰:「誠以劉備不足御曹公,則雖全楚不能以自存也。誠以劉備足御曹公,則備不為將軍下也。願將軍勿疑。」   注[一]傅子曰:「巽字公悌,纓瑋博達,有知人監識。」   及操軍到襄陽,琮舉州請降,劉備奔夏口。[一]操以琮為青州刺史,封列侯。   蒯越等候者十五人。乃釋嵩之囚,以其名重,甚加禮待,使條品州人優劣,皆擢而用之。以嵩為大鴻臚,以交友禮待之。蒯越光祿勳,劉*(光)**[先]*尚書令。初,表之結袁紹也,侍中從事鄧義諫不聽。義以疾退,終表世不仕,操以為侍中。其餘多至大官。   注[一]夏口,城,今之鄂州也。左傳:「吳伐楚,楚沈尹戌奔命於夏汭。」杜預注曰:「漢水入*(口)**[江]*,今夏口也。」   操後敗於赤壁,[一]劉備表琦為荊州刺史。明年卒。   注[一]赤壁,山名也,在今鄂州蒲圻縣。   論曰:袁紹初以豪俠得觿,遂懷雄霸之圖,天下勝兵舉旗者,莫不假以為名。   及臨場決敵,則悍夫爭命;[一]深籌高議,則智士傾心。盛哉乎,其所資也!   韓非曰:「佷剛而不和,愎過而好勝,嫡子輕而庶子重,斯之謂亡征。」[二]劉表道不相越,而欲臥收天運,擬蹤三分,其猶木禺之於人也。[三]   注[一]悍,勇也。   注[二]韓非亡征篇曰:「佷剛而不和,愎諫而好勝,不顧社稷而輕為信者,可亡也。」又曰:「太子輕,庶子伉,可亡也。」又曰:「太子卑而庶子尊,可亡也。」   注[三]言其如刻木為人,無所知也。前書:「有木禺龍一。」音義曰:「禺,寄也。寄龍形於木。」   贊曰:紹姿弘雅,表亦長者。稱雄河外,□強南夏。魚儷漢舳,雲屯冀馬。[一]   窺圖訊鼎,禋天類社。[二]既雲天工,亦資人亮。[三]矜強少成,坐談奚望。[四]   回皇頤嬖,身頹業喪。[五]   注[一]魚儷猶相次比也。左傳曰:「奉公為魚麗之陳。」前書音義曰:「舳,船後持柂處也。」左傳曰:「冀之北土,馬之所生。」   注[二]窺圖謂若劉歆圖書改名秀。訊鼎謂楚子問王孫滿鼎輕重也。國語曰:「精意以享謂之禋。」爾雅曰:「是類是禡,師祭也。」社者陰類,將興師,故祭之。   注[三]工者,官也。亮,信也。尚書曰:「天工人其代之。」又曰:「惟時亮天工。」   注[四]九州春秋曰:「曹公征烏桓,諸將曰:『今深入遠征,萬一劉表使備襲許,悔無及也。』郭嘉曰:『劉表坐談客耳,自知才不足以御備,重任之則恐不能制,輕之則備不為用。雖違國遠征,無憂矣。』公遂征之。」   注[五]頤,嫡也。嬖,愛也。    校勘記   二四0九頁五行自九月至明年二月按:沈家本謂案魏志武紀,操破譚尚在三月。   二四0九頁九行皆是審配之所構也按:「構」原斗「構」,各本同,逕改正。   二四一0頁九行直*(言)*當論其埶耳據刊誤刪。按:魏志辛毗傳無「言」字。   二四一0頁一五行宣奕世之德按:「奕」原斗「弈」,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注同。   二四一一頁六行而能全於長世者也校補謂「於」字誤,當作「族」。按:魏志注引魏氏春秋作「而能崇業濟功,垂祚後世者也」。   二四一一頁一二行構我二人按:「構」原斗「構」,逕據殿本改正。   二四一二頁七行其弟靜立汲本、殿本「靜」作「靖」。按:靜靖古多通作。   二四一三頁三行段不弟「段」原斗「□」,逕改正。下同,不悉出校記。   二四一三頁一三行故雖滅親不尤誅兄不傷按:魏志注「尤」上有「為」字,「傷」下有「義」字。   二四一三頁一三行當唯曹是務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曹,觿也,魏氏春秋作「義」。   王粲集云「唯曹氏是務」,此後人妄加也。   二四一三頁一六行遵而無改按:魏志注「遵」作「違」。   二四一四頁三行尚將呂曠高翔魏志「高翔」作「呂翔」,惠棟補注從之。按:潘眉謂作「高翔」是。   二四一四頁八行是以周公垂涕以*(斃)**[蔽]*管蔡之獄集解引惠棟說,謂「斃」當作「弊」,斷也。或作「蔽」,義同。今據改。按:魏志注作「是以周公垂泣而蔽管蔡之獄」。   二四一五頁一行貴名*(高)**[位]*於丘岳據殿本改。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高」作「位」。   二四一五頁三行匍匐悲號按:「匍匐」二字原倒,逕乙正。   二四一五頁一一行慶父存也按:刊誤謂案公羊云「慶父也存」。   二四一六頁五行審配將馮*(札)**[禮]*集解引錢大昭說,謂閩本「馮札」作「馮禮」。又魏志亦作「馮禮」。今據改。按:禮字古作「禮」,形近斗「札」。   二四一七頁四行相州安*(楊)**[陽]*縣界有藍嵯山據殿本改。   二四一七頁一0行譚夜遁*(奔)**[走]*南皮據汲本改。按:校補謂奔者逃亡之辭,譚時尚有軍,作「奔」非。   二四一八頁八行典論曰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魏志注引此作「典略」。   二四一八頁一四行初避吏為玄兔小吏按:刊誤謂「玄兔」按郡名皆作「菟」。   二四一九頁四行司空曹操表為奮威將軍按:沈家本謂魏志公孫度傳「奮」作「武」。   二四二0頁五行至者十五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司馬彪戰略云「五十五人」。   二四二0頁六行唯江夏賊張虎陳坐擁兵據襄陽城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坐」改「生」。又集解引惠棟說,謂戰略作「陳生」。   二四二0頁一三行江*(陵)**[夏]*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江陵」應作「江夏」,表傳凡言江夏者三,漢官儀作「江陵」,誤。今據改。   二四二一頁三行劉表將呂介至應時物故按:校補謂吳志注引英雄記「介」作「公」,「介下兵射中堅頭」作「公兵下石中堅頭」,「應時」下多「腦出」二字。   二四二一頁一0行綦母闓按:殿本「綦母」作「綦毋」。   二四二二頁一0行不獲辭命按:刊誤謂案文當云「辭不獲命」。   二四二三頁五行代語曰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代語即世語,唐人避諱改。世語晉郭頒撰,隋書經籍志作「魏晉世語」。   二四二四頁一行琦流涕而去人觿聞而傷焉汲本、殿本「人」作「之」,屬上讀。   按:魏志注引典論,作「琦流涕而去」,無「之」字。   二四二四頁八行有知人監識汲本、殿本「監」作「鑒」。按:監與鑒通。   二四二四頁一一行劉*(光)**[先]*尚書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光」魏志作「先」,即上別駕劉先也。零陵先賢傳亦作「先」。今據改。   二四二四頁一一行侍中從事鄧義按: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侍」當作「治」。又引錢大昕說,謂章懷諱「治」為「持」,此「治中」改「持中」,校書者妄易為「侍」耳。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鄧義」作「鄧羲」。   二四二四頁一三行漢水入*(口)**[江]*據刊誤改,與左傳杜注合。   ************後漢書卷七十五 劉焉袁術呂布列傳 第六十五   劉焉字君郎,江夏竟陵人也,[一]魯恭王后也。[二]肅宗時,徙竟陵。焉少任州郡,以宗室拜郎中。去官居陽城山,精學教授。舉賢良方正,稍遷南陽太守、宗正、太常。   注[一]竟陵今復州縣。   注[二]恭王,景帝子,名余。   時靈帝政化衰缺,四方兵寇,焉以為刺史威輕,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輒增暴亂,乃建議改置牧伯,鎮安方夏,清選重臣,以居其任。焉乃陰求為交址,以避時難。議未即行,會益州刺史郗儉在政煩擾,謠言遠聞,而并州刺史張懿、涼州刺史耿鄙並為寇賊所害,故焉議得用。出焉為監軍使者,領益州牧,[一]   太僕黃琬為豫州牧,宗正劉虞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職。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注[一]前書任安為監北軍使者。   是時益州賊馬相亦自號「黃巾」,合聚疲役之民數千人,先殺綿竹令,[一]進攻雒縣,[二]殺郗儉,又擊蜀郡、犍為,旬月之閒,破壞三郡。[三]馬相自稱「天子」,觿至十餘萬人,遣兵破巴郡,殺郡守趙部。州從事賈龍,先領兵數百人在犍為,遂糾合吏人攻相,破之,龍乃遣吏卒迎焉。焉到,以龍為校尉,徙居綿竹。*(龍)*撫納離叛,務行寬惠,而陰圖異計。   注[一]綿竹故城在今益州綿竹縣東。   注[二]今益州雒縣。   注[三]綿竹及雒屬廣漢郡,並蜀郡、犍為郡。   沛人張魯,母有恣色,兼挾鬼道,往來焉家,遂任魯以為督義司馬,*(遂)*與別部司馬張修將兵掩殺漢中太守蘇固,斷絕斜谷,殺使者。魯既得漢中,遂復殺張修而並其觿。   焉欲立威刑以自尊大,乃托以佗事,殺州中豪強十餘人,[一]士民皆怨。初平二年,犍為太守任岐及賈龍並反,攻焉。焉擊破,皆殺之。自此意氣漸盛,遂造作乘輿車重千餘乘。[二]焉四子,范為左中郎將,誕治書御史,璋奉車都尉,[三]並從獻帝在長安,唯別部司馬瑁隨焉在益州。朝廷使璋曉譬焉,焉留璋不復遣。興平元年,征西將軍馬騰與范謀誅李傕,焉遣叟兵五千助之,戰敗,[四]   范及誕並見殺。焉既痛二子,又遇天火燒其城府車重,延及民家,館邑無餘,於是徙居成都,遂*[疽]*發背*(疽)*卒。[五]   注[一]蜀志曰,殺王鹹、李權等。   注[二]重,輜重也。   注[三]蜀志曰:「璋字季玉。」   注[四]漢世謂蜀為叟。孔安國注尚書云:「蜀,叟也。」   注[五]說文曰:「疽,久漢。」   州大吏趙韙等貪璋溫仁,立為刺史。詔書因以璋為監軍使者,領益州牧,以韙為征東中郎將。先是荊州牧劉表表焉僭擬乘輿器服,韙以此遂屯兵朐□備表。[一]   注[一]朐音蠢。□音如尹反。屬巴郡,故城在今夔州雲安縣西也。   初,南陽、三輔民數萬戶流入益州,焉悉收以為觿,名曰「東州兵」。璋性柔寬無威略,東州人侵暴為民患,不能禁制,舊士頗有離怨。趙韙之在巴中,甚得觿心,璋委之以權。韙因人情不輯,[一]乃陰結州中大姓。建安五年,還共擊璋,蜀郡、廣漢、犍為皆反應。東州人畏見誅滅,乃同心併力,為璋死戰,遂破反者,進攻韙於江州,[二]斬之。   注[一]輯,和也。   注[二]江州,縣名,屬巴郡,今渝州巴縣。   張魯以璋闇懦,不復承順。璋怒,殺魯母及弟,而遣其將龐羲等攻魯,數為所破。魯部曲多在巴土,故以羲為巴郡太守。魯因襲取之,遂雄於巴漢。   十三年,曹操自將征荊州,璋乃遣使致敬。操加璋振威將軍,兄瑁平寇將軍。   璋因遣別駕從事張松詣操,而操不相接禮。松懷恨而還,勸璋絕曹氏,而結好劉備。璋從之。   十六年,璋聞曹操當遣兵向漢中討張魯,內懷恐懼,松復說璋迎劉備以拒操。   璋即遣法正將兵迎備。[一]璋主簿巴西黃權諫曰:[二]「劉備有梟名,[三]今以部曲遇之,則不滿其心,以賓客待之,則一國不容二主,此非自安之道。」   從事廣漢王累自倒懸於州門以諫。璋一無所納。   注[一]蜀志曰:「法正字孝直,扶風郿人也。祖真,字喬卿。父衍,字季謀。」   注[二]蜀志曰:「權字公衡,閬中人也。先主取益州,諸縣望風景附,權閉城堅守。須璋稽服,乃詣先主。*[先]*主稱尊號,將東伐吳,權諫,先主不從,以權為鎮北將軍,督江北軍,先主自在江南。吳將陸義乘虛斷圍,南軍敗績,先主引退,而道隔,權不得還,故率所領降於魏。有司執法白收權妻子。先主曰:   『孤負黃權,權不負孤也。』待之如初。魏文帝謂權曰:『君捨逆效順,欲追蹤陳、韓邪?』權對曰:『臣過受劉氏厚遇,降吳不可,還蜀無路,是以歸命。且敗軍之將,免死為幸,何古人之可慕?』」注[三]梟即驍也。   備自江陵馳至涪城,[一]璋率步騎數萬與備會。[二]張松勸備於會襲璋,備不忍。明年,出屯葭萌。松兄廣漢太守肅懼禍及己,乃以松謀白璋,收松斬之,[三]   □諸關戍勿復通。   備大怒,還兵擊璋,所在戰克。十九年,進圍成都,數十日,城中有精兵三萬人,谷支一年,吏民鹹欲拒戰。璋言:「父子在州二十餘歲,無恩德以加百姓,而攻戰三載,肌膏草野者,以璋故也。何心能安!」遂開城出降,腢下莫不流涕。備遷璋於公安,[四]歸其財寶,後以病卒。[五]   注[一]涪城故城今綿州城。   注[二]蜀志曰:「是歲建安十六年。」   注[三]益郡耆舊傳曰:「張肅有威儀,容貌甚偉。松為人短小放蕩,不持節操,然識理精果,有才幹。劉璋遣詣曹公,公不甚禮。楊修深器之,白公辟松,不納。修以公所撰兵書示松,飲宴之閒,一省即便闇誦,以此異之。」   注[四]公安,今荊州縣。   注[五]蜀志曰:「先主遷璋於公安南,猶佩振威將軍印綬。孫權破關羽,取荊州,以璋為益州牧,留*(住)**[駐]*秭歸。」   明年,曹操破張魯,定漢中。   魯字公旗。初,祖父陵,順帝時客於蜀,學道鶴鳴山中,[一]造作符書,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輒出米五斗,故謂之「米賊」。陵傳子衡,衡傳於魯,魯遂自號「師君」。其來學者,初名為「鬼卒」,後號「祭酒」。祭酒各領部觿,觿多者名曰「理頭」。皆校以誠信,不聽欺妄,有病但令首過而已。[二]諸祭酒各起義捨於路,同之亭傳,[三]縣置米肉以給行旅。食者量腹取足,過多則鬼能病之。犯法者先加三原,[四]然後行刑。不置長吏,以祭酒為理,民夷信向。[五]朝廷不能討,遂就拜魯鎮夷中郎將,領漢寧太守,[六]通其貢獻。   注[一]山在今益州晉原縣西。   注[二]魏志曰:「大抵與黃巾相似。」首音式*(殺)**[救]*反。   注[三]傳音陟戀反。   注[四]原,免也。   注[五]典略曰:「初,熹平中,妖賊大起,*[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修。*[駱曜教民緬匿法,角]*為太平道,*(張角)**[修]*為五斗米道。   太平道師持九節杖,為符祝,教病人叩頭思過,因以符水飲之。病或自愈者,則雲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則雲不信道。修法略與角同,加施淨室,使病人處其中思過。又使人為奸令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習,號『奸令』。為鬼吏,主為病者請禱。*[請禱]*之法,書病人姓字,說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沈之水,謂之『三官手書』。使病者家出米五斗以為常,故號『五斗米師』也。實無益於療病,*[但為淫妄]*,小人昏愚,競共事之。後角被誅,修亦亡。及魯自在漢中,因其人信行修業,遂增飾之。教使起義捨,以米*[肉]*置其中,以止行人。又*[教]*使自隱,有小過者,當循道百步,則罪除。又依月令,春夏禁殺。又禁酒。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也。」   注[六]袁山松書,建安二十年置漢寧郡。   韓遂、馬超之亂,關西民奔魯者數萬家。時人有地中得玉印者,腢下欲尊魯為漢寧王。   魯功曹閻圃諫曰:「漢川之民,戶出十萬,四面險固,財富土沃,上匡天子,則為桓文,次方竇融,不失富貴。今承製署置,埶足斬斷。遽稱王號,必為禍先。」   魯從之。   魯自在漢川垂三十年,聞曹操征之,至陽平,[一]欲舉漢中降。其弟衛不聽,率觿數萬,拒關固守。[二]操破衛,斬之。魯聞陽平已陷,將稽顙歸降。閻圃說曰:「今以急往,其功為輕,不如且依巴中,然後委質,功必多也。」於是乃奔南山。左右欲悉焚寶貨倉庫。魯曰:「本欲歸命國家,其意未遂。今日之走,以避鋒銳,非有惡意。」遂封藏而去。操入南鄭,甚嘉之。又以魯本有善意,遣人慰安之。魯即與家屬出逆,拜鎮南將軍,封閬中侯,邑萬戶,[三]將還中國,待以客禮。封魯五子及閻圃等皆為列侯。   注[一]周地圖記曰:「□谷西北有古陽平關。」其地在今梁州□城縣西北也。   注[二]魏志曰:「太祖征魯至陽平關,衛拒關堅守。」   注[三]閬中屬巴郡,今隆州縣。   魯卒,謚曰原侯。子富嗣。   論曰:劉焉鶯時方艱,先求後亡之所,[一]庶乎見幾而作。[二]夫地廣則驕尊之心生,財衍則僭奢之情用,[三]固亦恆人必至之期也。璋能閉隘養力,守案先圖,尚可與歲時推移,而遽輸利器,靜受流斥,[四]所謂羊質虎皮,見豺則恐,吁哉![五]   注[一]左傳曰,鄭公孫黑肱有疾,歸邑於公,曰:「吾聞之,生於亂代,貴而能貧,人無求焉,可以後亡。」   注[二]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又曰:「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   注[三]衍,饒也。   注[四]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五]楊子法言曰:「羊質虎皮,見草而悅,見豺而戰。」   袁術字公路,汝南汝陽人,司空逢之子也。少以俠氣聞,數與諸公子飛鷹走狗,後頗折節。舉孝廉,累遷至河南尹、虎賁中郎將。   時董卓將欲廢立,以術為後將軍。術畏卓之禍,出奔南陽。會長沙太守孫堅殺南陽太守張咨,[一]引兵從術。劉表上術為南陽太守,術又表堅領豫州刺史,使率荊、豫之卒,擊破董卓於陽人。   注[一]英雄記曰:「咨字子議,穎川人。」吳歷曰:「孫堅至南陽,咨不給軍糧,又不肯見。堅欲進兵,恐為後害,乃詐得急疾,舉軍震惶,迎呼巫醫,禱祀山川,遣所親人說咨,言病困欲以兵付咨。咨聞之,心利其兵,即將步騎五六百人入營看堅。堅與相見,無何,卒然而起,案□罵咨,遂執斬之。」   術從兄紹因堅討卓未反,遠,遣其將會稽周昕奪堅豫州。術怒,擊昕走之。紹議欲立劉虞為帝,術好放縱,憚立長君,托以公義不肯同,積此釁隙遂成。乃各外交黨援,以相圖謀,術結公孫瓚,而紹連劉表。豪桀多附於紹,術怒曰:「腢豎不吾從,而從吾家奴乎!」又與公孫瓚書,雲紹非袁氏子,紹聞大怒。初平三年,術遣孫堅擊劉表於襄陽,堅戰死。公孫瓚使劉備與術合謀共逼紹,紹與曹操會擊,皆破之。四年,術引軍入陳留,屯封丘。黑山餘賊及匈奴於扶羅等佐術,與曹操戰於匡亭,大敗。術退保雍丘,又將其餘觿奔九江,殺楊州刺史陳溫而自領之,又兼稱徐州伯。李傕入長安,欲結術為援,乃授以左將軍,假節,封陽翟侯。   初,術在南陽,戶口尚數十百萬,而不修法度,以鈔掠為資,奢恣無猒,百姓患之。又少見識書,言「代漢者當塗高」,自雲名字應之。[一]又以袁氏出陳為舜後,以黃代赤,德運之次,[二]遂有僭逆之謀。又聞孫堅得傳國璽,[三]遂拘堅妻奪之。興平二年冬,天子播越,敗於曹陽。術大會群下,因謂曰:「今海內鼎沸,劉氏微弱。吾家四世公輔,[四]百姓所歸,欲應天順民,於諸君何如?」   觿莫敢對。主簿閻象進曰:「昔周自後稷至於文王,積德累功,參分天下,猶服事殷。[五]明公雖奕世克昌,[六]孰若有周之盛?漢室雖微,未至殷紂之敝也。」   術嘿然,使召張范。范辭疾,遣弟承往應之。術問曰:「昔周室陵□,則有桓文之霸;[七]秦失其政,漢接而用之。今孤以土地之廣,士人之觿,欲徼福於齊桓,擬多於高祖,可乎?」承對曰:「在德不在觿。苟能用德以同天下之欲,雖雲匹夫,霸王可也。若陵僭無度,干時而動,觿之所□,誰能興之!」[八]術不說。   注[一]當塗高者,魏也。然術自以「術」及「路」皆是「塗」,故雲應之。   注[二]陳大夫轅濤塗,袁氏其後也。五行火生土,故雲以黃代赤。   注[三]韋昭吳書曰:「漢室大亂,天子北詣河上,六璽不自隨,掌璽者以投井中。   孫堅北討董卓,頓軍城南,甄官署有井,每旦有五色氣從井中出,使人浚井,得漢*[傳]*國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注[四]袁安為司空,子敞及京,京子湯,湯子逢並為司空。   注[五]國語曰:「後稷勤周,十五代而王。」毛詩國風序曰:「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論語孔子曰:「三分天下有二,猶服事殷。」   注[六]奕猶重也。詩云:「不顯奕代。」又曰:「克昌厥後。」   注[七]王肅注家語曰:「言若丘陵之漸逶□。」   注[八]魏志曰,范字公儀。承字公先,河內人,司徒歆之孫也。   自孫堅死,子策復領其部曲,術遣擊楊州刺史劉繇,破之,策因據江東。策聞術將欲僭號,與書諫曰:「董卓無道,陵虐王室,禍加太后,暴及弘農,天子播越,[一]宮廟焚燬,是以豪桀發憤,沛然俱起。[二]元惡既斃,幼主東顧,乃使王人奉命,宣明朝恩,偃武修文,與之更始。然而河北異謀於黑山,[三]曹操毒被於東徐,劉表僭亂於南荊,公孫叛逆於朔北,正禮阻兵,[四]玄德爭盟,[五]是以未獲從命,櫜弓戢戈。當謂使君與國同規,而捨是弗恤,完然有自取之志,[六]懼非海內企望之意也。成湯討桀,稱『有夏多罪』;[七]武王伐紂,曰『殷有重罰』。[八]此二王者,雖有聖德,假使時無失道之過,無由逼而取也。今主上非有惡於天下,徒以幼子脅於強臣,異於湯武之時也。又聞幼主明智聰敏,有夙成之德,[九]天下雖未被其恩,鹹歸心焉。若輔而興之,則旦、奭之美,率土所望也。使君五世相承,[一0]為漢宰輔,榮寵之盛,莫與為比,宜□忠守節,以報王室。時人多惑圖緯之言,妄牽非類之文,苟以悅主為美,不顧成敗之計,古今所慎,可不孰慮!忠言逆耳,駁議致憎,[一一]苟有益於尊明,無所敢辭。」術不納,策遂絕之。   注[一]左傳曰,王子朝云「茲不谷震盪播越」。播,遷也。越,逸也。言失其所居。   注[二]沛然,自恣縱魍也。沛音片害反。   注[三]謂袁紹為冀州牧,與黑山賊相連。   注[四]劉繇也。   注[五]劉備也。   注[六]完然,自得魍。   注[七]尚書湯誓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注[八]史記曰:「武王□告諸侯曰:『殷有重罰,不可不伐。』」注[九]夙,早也。   注[一0]安生京,京生湯,湯生逢,逢生術,凡五代。   注[一一]駁,雜也,議不同也。前書張良曰:「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   建安二年,因河內張炯符命,遂果僭號,自稱「仲家」。[一]以九江太守為淮南尹,置公卿百官,郊祀天地。乃遣使以竊號告呂布,並為子娉布女。布執術使送許。[二]術大怒,遣其將張勳、橋蕤攻布,大敗而還。術又率兵擊陳國,誘殺其王寵及相駱俊,曹操乃自征之。術聞大駭,即走度淮,留張勳、橋蕤於蘄陽,[三]以拒操。*[操]*擊破斬蕤,而勳退走。術兵弱,大將死,觿情離叛。   加天旱歲荒,士民凍餒,江、淮閒相食殆盡。時舒仲應為術沛相,術以米十萬斛與為軍糧,仲應悉散以給饑民。術聞怒,陳兵將斬之。仲應曰:「知當必死,故為之耳。寧可以一人之命,救百姓於塗炭。」術下馬牽之曰:「仲應,足下獨欲享天下重名,不與吾共之邪?」   注[一]「仲」或作「沖」。   注[二]時獻帝在許。   注[三]水經曰:「蘄水出江夏蘄春縣北山。」酈元注云:「即蘄山也。西南流經蘄山,又南對蘄陽,注於大江,亦謂之蘄陽口。」   術雖矜名尚奇,而天性驕肆,尊己陵物。及竊偽號,淫侈滋甚,媵御數百,無不兼羅紈,厭粱肉,[一]自下饑困,莫之簡恤。於是資實空盡,不能自立。四年夏,乃燒宮室,奔其部曲陳簡、雷薄於□山。[二]復為簡等所拒,遂大困窮,士卒散走。憂懣不知所為,遂歸帝號於紹,曰:「祿去漢室久矣,天下提挈,政在家門。豪雄角逐,分割疆宇。此與週末七國無異,唯強者兼之耳。袁氏受命當王,符瑞炳然。今君擁有四州,[三]人戶百萬,以強則莫與爭大,以位則無所比高。曹操雖欲扶衰□微,安能續絕運,起已滅乎!謹歸大命,君其興之。」   紹陰然其計。   注[一]九州春秋曰:「司隸馮方女,國色也,避亂楊州。袁術登城,見而悅之,遂納焉,甚愛幸。諸婦害其寵,紿之曰:『將軍貴人有志節,當時時涕泣憂愁,必長見敬重。』馮氏以為然,後見術輒垂涕,術果以有心志,益哀之。諸婦因是共絞殺之,懸之廁梁,術誠以為不得志而死也,厚加殯斂焉。」   注[二]□縣之山也。□,今壽州霍山縣也。□音潛。   注[三]青、冀、幽、並。   術因欲北至青州從袁譚,曹操使劉備徼之,不得過,復走還壽春。六月,至江亭。坐簀默而歎曰:[一]「袁術乃至是乎!」因憤慨結病,歐血死。妻子依故吏廬江太守劉勳。[二]孫策破勳,復見收視,術女入孫權宮,子曜仕吳為郎中。   注[一]簀,笫也,謂無茵席也。   注[二]魏志曰「勳字子台,琅邪人,與太祖有舊,為孫策破後,自歸太祖,封列侯。勳自恃與太祖有宿,日驕慢,數犯法,又誹謗,遂免其官」也。   論曰:天命符驗,可得而見,未可得而言也。然大致受大福者,歸於信順乎![一]   夫事不以順,雖強力廣謀,不能得也。謀不可得之事,日失忠信,變詐妄生矣。   況復苟肆行之,其以欺天乎!雖假符僭稱,歸將安所容哉!   注[一]易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順,自天祐之。」   呂布字奉先,五原九原人也。以弓馬驍武給并州。刺史丁原為騎都尉,*(原)*屯河內,以布為主簿,甚見親待。靈帝崩,原受何進召,將兵詣洛陽,為執金吾。會進敗,董卓誘布殺原而並其兵。   卓以布為騎都尉,誓為父子,甚愛信之。稍遷至中郎將,封都亭侯。卓自知凶恣,每懷猜畏,行止常以布自□。嘗小失卓意,卓拔手戟擲之。布拳捷得免,而改容顧謝,卓意亦解。布由是陰怨於卓。卓又使布守中合,而私與傅婢情通,益不自安。因往見司徒王允,自陳卓幾見殺之狀。[一]時允與尚書僕射士孫瑞密謀誅卓,因以告布,使為內應。布曰:「如父子何?」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   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擲戟之時,豈有父子情也?」布遂許之,乃於門刺殺卓,事已見卓傳。允以布為奮威將軍,假節,儀同三司,封溫侯。   注[一]幾音祈。   允既不赦涼州人,由是卓將李傕等遂相結,還攻長安。布與傕戰,敗,乃將數百騎,以卓頭繫馬賾,走出武關,奔南陽。袁術待之甚厚。布自恃殺卓,有德袁氏,遂恣兵鈔掠。術患之。布不安,復去從張楊於河內。時李傕等購募求布急,楊下諸將皆欲圖之。布懼,謂楊曰:「與卿州里,今見殺,其功未必多。不如生賣布,可大得傕等爵寵。」楊以為然。有頃,布得走投袁紹,紹與布擊張燕於常山。燕精兵萬餘,騎數千匹。布常御良馬,號曰赤菟,能馳城飛塹,[一]   與其健將成廉、魏越等數十騎馳突燕陣,一日或至三四,皆斬首而出。連戰十餘日,遂破燕軍。布既恃其功,更請兵於紹,紹不許,而將士多暴橫,紹患之。   布不自安,因求還洛陽。紹聽之,承製使領司隸校尉,遣壯士送布而陰使殺之。   布疑其圖己,乃使人鼓箏於帳中,潛自遁出。夜中兵起,而布已亡。紹聞,懼為患,募遣追之,皆莫敢逼,遂歸張楊。道經陳留,太守張邈遣使迎之,相待甚厚,臨別把臂言誓。   注[一]曹瞞傳曰:「時人語曰:『人中有呂布,馬中有赤菟。』」邈字孟卓,東平人,少以俠聞。初辟公府,稍遷陳留太守。董卓之亂,與曹操共舉義兵。及袁紹為盟主,有驕色,邈正義責之。紹既怨邈,且聞與布厚,乃令曹操殺邈。操不聽,然邈心不自安。興平元年,曹操東擊陶謙,令其將武陽人陳宮屯東郡。[一]宮因說邈曰:「今天下分崩,雄桀並起,君擁十萬之觿,當四戰之地,[二]撫□顧眄,亦足以為人豪,而反受制,不以鄙乎!今州軍東征,其處空虛,呂布壯士,善戰無前,迎之共據兗州,觀天下形埶,俟時事變通,此亦從橫一時也。」邈從之,遂與弟超及宮等迎布為兗州牧,據濮陽,郡縣皆應之。   注[一]典略曰:「陳宮字公台,東郡人也。剛直烈壯,少與海內知名之士皆連結。   及天下亂,始隨太祖。後自疑,乃從呂布。為布畫策,布每不從。」   注[二]陳留地平,四面受敵,故謂之四戰之地也。   曹操聞而引軍擊布,累戰,相持百餘日。是時旱蝗少谷,百姓相食,布移屯山陽。二年閒,操復盡收諸城,破佈於鉅野,布東奔劉備。邈詣袁術求救,留超將家屬屯雍丘。操圍超數月,屠之,滅其三族。邈未至壽春,為其兵所害。   時劉備領徐州,居下邳,與袁術相拒於淮上。術欲引布擊備,乃與布書曰:「術舉兵詣闕,未能屠裂董卓。將軍誅卓,為術報恥,功一也。[一]昔金元休南至封丘,為曹操所敗。[二]將軍伐之,令術復明目於遐邇,功二也。術生年以來,不聞天下有劉備,備乃舉兵與術對戰。憑將軍威靈,得以破備,功三也。將軍有三大功在術,術雖不敏,奉以死生。將軍連年攻戰,軍糧苦少,今送米二十萬斛。非唯此止,當駱驛復致。凡所短長亦唯命。」布得書大悅,即勒兵襲下邳,獲備妻子。備敗走海西,[三]饑困,請降於布。布又恚術運糧不復至,乃具車馬迎備,以為豫州刺史,遣屯小沛。[四]布自號徐州牧。術懼布為己害,為子求婚,布復許之。   注[一]董卓殺隗及術兄基等男女二十餘人。   注[二]典略曰「元休名尚,京兆人。同郡韋休甫、第五文休俱著名,號為『三休』。尚,獻帝初為兗州刺史,東之郡,而太祖已臨兗州。尚依袁術,術僭號,欲以尚為太尉,不敢顯言,私使諷之,術亦不敢強也。建安初,尚逃還,為術所害」也。   注[三]海西,縣,屬廣陵郡,故屬東海。   注[四]高祖本泗水郡沛縣人。及得天下,改泗水為沛郡,小沛即沛縣。   術遣將紀靈等步騎三萬以攻備,備求救於布。諸將謂布曰:「將軍常欲殺劉備,今可假手於術。」布曰:「不然。術若破備,則北連太山,吾為在術圍中,不得不救也。」   便率步騎千餘,馳往赴之。靈等聞布至,皆斂兵而止。布屯沛城外,遣人招備,並請靈等與共饗飲。布謂靈曰:「玄德,布弟也,為諸君所困,故來救之。布性不喜合□,但喜解□耳。」乃令軍候植戟於營門,布彎弓顧曰:「諸君觀布射*[戟]*小支,[一]中者當各解兵,不中可留決□。」布即一發,正中戟支。靈等皆驚,言「將軍天威也」。明日復歡會,然後各罷。   注[一]周禮考工記曰:「為戟博二寸,內倍之,胡參之,援四之。」鄭注云:「援,直刃;胡,其孑也。」小支謂胡也。即今之戟傍曲支。   術遣韓胤以僭號事告布,因求迎婦,布遣女隨之。沛相陳珪恐術報布成姻,則徐楊合從,為難未已。於是往說布曰:「曹公奉迎天子,輔贊國政,將軍宜與協同策謀,共存大計。今與袁術結姻,必受不義之名,將有累卵之危矣。」[一]   布亦素怨術,而女已在塗,乃追還絕婚,執胤送許,曹操殺之。   注[一]說菀曰:「晉靈公造九層台,費用千億,謂左右曰:『敢有諫者斬。』孫息求見。靈公張弩持矢見之,謂之曰:『子欲諫邪?』孫息曰:『臣不敢諫也。   臣能累十二博潟,加九雞子於其上。』公曰:『吾未嘗見也,子為寡人作之。』孫息即正顏色,定志意,以潟子置下,加雞子其上。左右懾息。靈公曰:『危哉!』孫息曰:『復有危於此者。』公曰:『願復見之。』息曰:『九層之台,三年不成,男不得耕,女不得織,國用空虛,戶口減少,吏人叛亡,□國謀議將興兵。』公乃壞台。」   陳珪欲使子登詣曹操,布固不許,會使至,拜布為左將軍,布大喜,即聽登行,並令奉章謝恩。登見曹操,因陳布勇而無謀,輕於去就,宜早圖之。操曰:「布狼子野心,誠難久養,[一]非卿莫究其情偽。」即增珪秩中二千石,拜登廣陵太守。臨別,操執登手曰:「東方之事,便以相付。」令陰合部觿,以為內應。   始布因登求徐州牧,不得。登還,布怒,拔戟斫機曰:「卿父勸吾協同曹操,絕婚公路。今吾所求無獲,而卿父子並顯重,但為卿所賣耳。」登不為動容,徐對之曰:「登見曹公,言養將軍譬如養虎,當飽其肉,不飽則將噬人。公曰:『不如卿言。譬如養鷹,饑即為用,飽則揚去。』其言如此。」布意乃解。   注[一]左傳曰:「伯石之生也,叔向之母視之,曰:『是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袁術怒布殺韓胤,遣其大將張勳、橋蕤等與韓暹、楊奉連埶,步騎數萬,七道攻布。布時兵有三千,馬四百匹,懼其不敵,謂陳珪曰:「今致術軍,卿之由也,為之柰何?」珪曰;「暹、奉與術,卒合之師耳。[一]謀無素定,[二]不能相維。   子登策之,比於連雞,埶不俱棲,[三]立可離也。」布用珪策,與暹、奉書曰:   「二將軍親拔大駕,而布手殺董卓,俱立功名,當垂竹帛。今袁術造逆,宜共誅討,柰何與賊還來伐布?可因今者同力破術,為國除害,建功天下,此時不可失也。」又許破術兵,悉以軍資與之。暹、奉大喜,遂共擊勳等於下邳,大破之,生禽橋蕤,余觿潰走,其所殺傷、墯水死者殆盡。   注[一]卒音千忽反。   注[二]素,舊也。   注[三]戰國策曰:「秦惠王謂寒泉子曰:『蘇秦欺弊邑,欲以一人之知,反覆山東之君。夫諸侯之不可一,猶連雞之不能俱上於棲。』」時太山臧霸等攻破莒城,許布財幣以相結,而未及送,布乃自往求之。其督將高順諫止[一]曰:「將軍威名宣播,遠近所畏,何求不得,而自行求賂。萬一不克,豈不損邪?」布不從。既至莒,霸等不測往意,固守拒之,無獲而還。順為人清白有威嚴,少言辭,將觿整齊,每戰必克。布性決易,所為無常。順每諫曰:「將軍舉動,不肯詳思,忽有失得,動輒言誤。誤事豈可數乎?」布知其忠而不能從。   注[一]英雄記曰「順為人不飲酒,不受饋。所將七百餘兵,號為千人,名『陷陣營』。布後疏順,奪順所將兵,亦無恨意」也。   建安三年,布遂復從袁術,遣順攻劉備於沛,破之。曹操遣夏侯惇救備。[一]   為順所敗。操乃自將擊布,至下邳城下。遺布書,為陳禍福。布欲降,而陳宮等自以負罪於操,深沮其計,而謂布曰:「曹公遠來,埶不能久。將軍若以步騎出屯於外,宮將余觿閉守於內。若向將軍,宮引兵而攻其背;若但攻城,則將軍救於外。不過旬月,軍食畢盡,擊之可破也。」布然之。布妻曰:「昔曹氏待公台如赤子,猶捨而歸我。今將軍厚公台不過於曹氏,而欲委全城,捐妻子,孤軍遠出乎?若一旦有變,妾豈得為將軍妻哉!」布乃止。而潛遣人求救於袁術,自將千餘騎出。戰敗走還,保城不敢出。術亦不能救。   注[一]魏志曰:「夏侯惇字符讓,沛國譙人。年二十四,就師學,人有辱其師者,惇殺之。後從征呂布,為流矢傷左目。領陳留、濟陰太守,加建武將軍。太祖常同輿載,特見親重,出入臥內,諸將莫之比。」   曹操燎圍之,壅沂、泗以灌其城,三月,上下離心。其將侯成使客牧其名馬,而客策之以叛。成追客得馬,諸將合禮以賀成。成分酒肉,先入詣布而言曰:「蒙將軍威靈,得所亡馬,諸將齊賀,未敢嘗也,故先以奉貢。」布怒曰:「布禁酒而卿等醞釀,為欲因酒共謀布邪?」成忿懼,乃與諸將共執陳宮、高順,率其觿降。布與麾下登白門樓。[一]兵圍之急,令左右取其首詣操。左右不忍,乃下降。布見操曰:「今日已往,天下定矣。」操曰:「何以言之?」布曰:「明公之所患不過於布,今已服矣。令布將騎,明公將步,天下不足定也。」顧謂劉備曰:「玄德,卿為坐上客,我為降虜,繩縛我急,獨不可一言邪?」操笑曰:   「縛虎不得不急。」乃命緩布縛。劉備曰:「不可。明公不見呂布事丁建陽、董太師乎?」操頷之。[二]布目備曰:「大耳兒最叵信!」[三]操謂陳宮曰:「公台平生自謂智有餘,今意何如?」宮指布曰:「是子不用宮言,以至於此。若見從,未可量也。」操又曰:「柰卿老母何?」   宮曰:「老母在公,不在宮也。夫以孝理天下者,不害人之親。」操復曰:「柰卿妻子何?」宮曰:「宮聞霸王之主,不絕人之祀。」[四]固請就刑,遂出不顧,操為之泣涕。布及宮、順皆縊殺之,傳首許市。   注[一]宋武北征記曰:「下邳城有三重,大城*(之門)*週四裡,呂布所守也。魏武禽佈於白門。白門,大城之門也。」酈元水經注曰:「南門謂之白門,魏武禽陳宮於此。」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頷,搖頭也。」音五感反。   注[三]蜀志曰:「備顧自見其耳。」   注[四]左傳曰:「齊桓公存三亡國。」   贊曰:焉作庸牧,以希後福。[一]曷雲負荷?地墮身逐。術既叨貪,布亦□覆。   注[一]王莽改益州曰庸部。    校勘記   二四三一頁三行劉焉字君郎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蜀志同,華陽國志作「字君朗」。   二四三一頁八行清選重臣按:「清」原斗「請」,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一頁九行益州刺史郗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蜀志「郗」作「卻」。   二四三一頁九行并州刺史張懿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蜀志劉二牧傳作「張益」。又引惠棟說,謂一作「張壹」。按:王先謙謂「懿」作「壹」或作「益」,避晉諱也。   二四三二頁三行州從事賈龍先領兵數百人在犍為遂糾合吏人攻相破之按:李慈銘謂案三國誌作「在犍為東界」,華陽國志曰,賈龍素領家兵在犍為之青衣,則三國誌雲在東界者是也。時犍為已為黃巾所破,此傳省文,非是。「人」當作「民」。   「破之」華陽國志作「破滅之」。   二四三二頁三行龍乃遣吏卒迎焉按:「遣」原斗「選」,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二頁四行*(龍)*撫納離叛校補謂「龍」字誤衍,各本皆未去,此□焉事,與龍無涉,兼系蜀志原文,原文固無「龍」字也。今據刪。   二四三二頁八行*(遂)*與別部司馬張修據刊誤刪。   二四三二頁一五行遂*[疽]*發背*(疽)*卒據殿本改。   二四三四頁七行祖真字喬卿按:蜀志法正傳裴注引三輔決錄「喬」作「高」。   二四三四頁八行*[先]*主稱尊號據汲本補。   二四三五頁一行谷支一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蜀志云「谷帛支二年」。   二四三五頁一0行先主遷璋於公安南按:「遷」原斗「還」,逕改正。   二四三五頁一0行留*(住)**[駐]*秭歸據汲本改。   二四三五頁一二行魯字公旗按:殿本考證謂魏志作「公祺」。   二四三五頁一四行觿多者名曰「理頭」按:魏志張魯傳「理」作「治」。補注引何焯說,謂「理」本「治」字,避唐諱改。   二四三六頁二行遂就拜魯鎮夷中郎將按:魏志「夷」作「民」。   二四三六頁四行首音式*(殺)**[救]*反據殿本改。   二四三六頁七行妖賊大起*[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於「妖賊大起」下增「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十三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七行*[駱曜教民緬匿法角]*為太平道*(張角)**[修]*為五斗米道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於「漢中有張修」句下增「駱曜教民緬匿法角」八字,「張修為五斗米道」滅去「張」字,改「角」為「修」。今據補改,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0行主為病者請禱*[請禱]*之法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請禱」下復增「請禱」二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二行實無益於療病*[但為淫妄]*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實無益於療病」下增「但為淫妄」四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三行以米*[肉]*置其中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米」字下增「肉」字。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三行又*[教]*使自隱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使」字上增「教」字。   今據補,與魏志裴注引典略合。   二四三六頁一三行當循道百步按魏志裴注引典略「循」作「治」。補注引何焯說,謂避唐諱改。   二四三八頁六行楊子法言曰「楊」字原作「揚」,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三九頁一行遣其將會稽周昕按:校補謂「周昕」據吳錄作「周□」,昕之弟也。   二四三九頁五行黑山餘賊及匈奴於扶羅等佐術按:「及」原斗「反」,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九頁八行陽翟侯按:「陽」原斗「楊」,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三九頁一三行參分天下魏志作「參分天下有其二」,此脫「有其二」三字。   按:校補謂去此三字,則文義不屬,當由轉寫脫誤耳。若范氏刪節,胡不云「三分有二」乎?   二四三九頁一四行明公雖奕世克昌按:「奕」原斗「弈」,逕據汲本、殿本改。   注同。   二四四0頁七行得漢*[傳]*國玉璽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漢」字下添「傳」字,今據補。   二四四0頁九行三分天下有二猶服事殷按:汲本「有」下有「其」字。殿本「猶」作「以」。   二四四一頁二行當謂使君與國同規殿本「噹」作「嘗」。按:袁紀作「噹」。   二四四二頁九行留張勳橋蕤於蘄陽集解引通鑒胡注,謂此蓋沛國之蘄縣,范史衍「陽」字。按:校補謂胡說是。前志沛郡蘄縣字本作「鄿」,□邑,鄿陽蓋即鄿北地名,亦非衍「陽」字。此與江夏之蘄春本無涉也。章懷雖誤注,當仍未改字,故毛本注中猶閒雜□邑之字,後人並改為□斤,遂無別耳。   二四四二頁九行*[操]*擊破斬蕤據汲本、殿本補。   二四四三頁三行奔其部曲陳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陳簡」魏志作「陳蘭」。   二四四三頁一四行坐簀默而歎曰按:魏志袁術傳裴注引吳書,「簀默」作「欞默」。   二四四四頁九行*(原)*屯河內魏志呂布傳無「原」字,今據刪。   二四四五頁一三行布不自安按:原作「布自不安」,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四六頁一0行剛直烈壯按:「烈」原作「列」,逕改正。   二四四八頁四行諸君觀布射*[戟]*小支據汲本、殿本補。   二四四八頁八行恐術報布成姻汲本「姻」作「婚」。按:魏志亦作「婚」。   二四五0頁一三行建安三年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二四五一頁一五行今意何如按:刊誤謂「意」當作「竟」。   二四五二頁五行大城*(之門)*週四裡據刊誤刪。   ************後漢書卷七十六 循吏列傳 第六十六   初,光武長於民閒,頗達情偽,[一]見稼穡艱難,百姓病害,至天下已定,務用安靜,解王莽之繁密,還漢世之輕法。[二]身衣大練,色無重彩,耳不聽鄭□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宮房無私愛,左右無偏恩。建武十三年,異國有獻名馬者,日行千里,又進寶□,賈兼百金,詔以馬駕鼓車,□賜騎士。損上林池□之官,廢騁望弋獵之事。其以手多賜方國者,皆一札十行,細書成文。[三]   勤約之風,行於上下。數引公卿郎將,列於禁坐。[四]廣求民瘼,觀納風謠。   故能內外匪懈,百姓寬息。自臨宰邦邑者,競能其官。若杜詩守南陽,號為「杜母」,任延、錫光移變邊俗,斯其績用之最章章者也。[五]又第五倫、宋均之徒,亦足有可稱談。然建武、永平之閒,吏事刻深,亟以謠言單辭,轉易守長。故朱浮數上諫書,箴切峻政,鍾離意等亦規諷慇勤,以長者為言,而不能得也。[六]   所以中興之美,蓋未盡焉。自章、和以後,其有善績者,往往不絕。如魯恭、吳佑、劉寬及穎川四長,[七]並以仁信篤誠 ,使人不欺;王堂、陳寵委任賢良,而職事自理:[八]斯皆可以感物而行化也。邊鳳、延篤先後為京兆尹,時人以輩前世趙、張。[九]又王渙、任峻之為洛陽令,明發奸伏,吏端禁止,然導德齊禮,有所未充,亦一時之良能也。今綴集殊聞顯多,以為循吏篇雲。   注[一]左傳楚子曰:「晉侯在外十九年矣,人之情偽盡知之矣。」   注[二]前書曰:「莽春夏斬人於巿,一家鑄錢,保伍人沒入為官奴婢,男子檻車,女子步 ,鐵鎖琅鐺其頸,愁苦死者十七八。」輕法謂高祖約法三章,孝文除肉刑也。   注[三]說文曰:「札,牒也。」   注[四]禁坐猶御坐也。   注[五]章章,明也。前書班固曰:「章章尤著者也。」   注[六]時明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又引杖撞郎,朝廷竦栗,爭為苛刻,唯意獨敢諫爭,數封還詔書。見意傳也。   注[七]謂荀淑為當塗長,韓韶為嬴長,陳寔為太丘長,鍾皓為林慮長。淑等皆穎川人也。   注[八]王堂任陳蕃、應嗣,陳寵任王渙、鐔顯也。   注[九]輩,類也。趙謂趙廣漢,張謂張敞者也。   □颯字子產,[一]河內修武人也。家貧好學問,隨師無糧,常傭以自給。王莽時,仕郡歷州宰。   注[一]颯音立。   建武二年,辟大司徒鄧禹府。舉能案劇,除侍御史,襄城令。政有名多,遷桂陽太守。郡與交州接境,頗染其俗,不知禮則。颯下車,修庠序之教,設婚姻之禮。開年閒,邦俗從化。   先是含洭、湞陽、曲江三縣,越之故地,[一]武帝平之,內屬桂陽。民居深山,濱溪谷,習其風土,不出田租。去郡遠者,或且千里。吏事往來,輒發民乘船,名曰「傳役」。每一吏出,傜及數家,百姓苦之。颯乃鑿山信道五百餘里,列亭傳,置郵驛。於是役省勞息,奸吏杜絕。流民稍還,漸成聚邑,使輸租賦,同之平民。又耒陽縣*(山)**[出]*鐵石,[二]佗郡民庶常依因聚會,私為冶鑄,遂招來亡命,多致奸盜。颯乃上起鐵官,罷斥私鑄,歲所增入五百餘萬。諷理恤民事,居官如家,其所施政,莫不合於物宜。視事十年,郡內清理。   注[一]含洭故城在今廣州含洭縣東。湞陽,今廣州縣也。曲江,韶州縣也。   注[二]續漢志耒陽縣有鐵官也。   二十五年,征還。光武欲以為少府,會颯被疾,不能拜起,[一]□以桂陽太守歸家,須後詔書。[二]居二歲,載病詣闕,自陳困篤,乃收印綬,賜錢十萬,後卒於家。   注[一]東觀記曰「颯到即引見,賜食於前。從吏二人,賜冠幘,錢人五千」也。   注[二]須,待也。   南陽茨充代颯為桂陽。[一]亦善其政,教民種殖桑柘麻紵之屬,[二]勸令養蠶織屨,民得利益焉。[三]   注[一]東觀記曰「充字子河,宛人也。初舉孝廉,之京師,同侶馬死,充到前亭,輒捨車持馬還相迎,鄉里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也。   注[二]禮記曰:「禁人無伐桑柘。」鄭玄注云:「愛蠶食也。」   注[三]東觀記曰:「元和中,荊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長沙界,觀者皆徒跣。臣問御佐曰:『人無履亦苦之否?』御佐對曰:『十二月盛寒時並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溫或膿潰。建武中,桂陽太守茨充教人種桑蠶,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屨,皆充之化也。』」任延字長孫,南陽宛人也。年十二,為諸生,學於長安,明詩、易、春秋,顯名太學,學中號為「任聖童」。值倉卒,避兵之隴西。時隗囂已據四郡,遣使請延,延不應。   更始元年,以延為大司馬屬,拜會稽都尉,時年十九,迎官驚其壯。[一]及到,靜泊無為,唯先遣饋禮祠延陵季子。[二]時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亂江南者皆未還中土,會稽頗稱多士。延到,皆聘請高行如董子儀、嚴子陵等,敬待以師友之禮。掾吏貧者,輒分奉祿以賑給之。省諸卒,令耕公田,以周窮急。每時行縣,輒使慰勉孝子,就餐飯之。[三]   注[一]壯,少也。   注[二]季子,吳王壽夢之少子札也,封於延陵也。   注[三]飯音符晚反。   吳有龍丘萇者,隱居太末,[一]志不降辱。王莽時,四輔三公連辟,不到。[二]   掾史白請召之。延曰:「龍丘先生躬德履義,有原憲、伯夷之節。[三]都尉埽灑其門,猶懼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謁,修書記,致醫藥,吏使相望於道。   積一歲,萇乃乘輦詣府門,願得先死備錄。[四]延辭讓再三,遂署議曹祭酒。   萇尋病卒,延自臨殯,不朝三日。是以郡中賢士大夫爭往宦焉。   注[一]太末,縣,屬會稽郡,今婺州龍丘縣也。東陽記云:「秦時改為太末,有龍丘山在東,有九石特秀,色丹,遠望如蓮華。萇之隱處有一巖穴如窗牖,中有石默,可寢處。」   注[二]四輔謂太師、太傅、國師、國將。三公謂大司馬、司徒、司空也,並莽時官。見前書也。   注[三]原憲,孔子弟子,魯人也。子貢結駟連騎,排藜藋過謝,原憲攝敝衣冠見子貢。伯夷,孤竹君之子,讓其國,餓死於首陽山也。   注[四]請編名錄於郡職也。   建武初,延上書願乞骸骨,歸拜王庭。詔征為九真太守。光武引見,賜馬雜繒,令妻子留洛陽。九真俗以射獵為業,不知牛耕,[一]民常告糴交址,每致困乏。   延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田疇歲歲開廣,百姓充給。又駱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各因淫好,無適對匹,[二]不識父子之性,夫婦之道。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齒相配。其貧無禮娉,令長吏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是歲風雨順節,谷稼豐衍。其產子者,始知種姓。鹹曰:「使我有是子者,任君也。」多名子為「任」。於是徼外蠻夷夜郎等慕義保塞,延遂止罷偵候戍卒。[三]   注[一]東觀漢記曰:「九真俗燒草種田。」前書曰「搜粟都尉趙過教人牛耕」也。   注[二]適音丁歷反。   注[三]偵,伺也,音丑政反。   初,平帝時,漢中錫光為交址太守,教導民夷,漸以禮義,化聲侔於延。[一]   王莽末,閉境拒守。建武初,遣使貢獻,封鹽水侯。領南華風,始於二守焉。   注[一]侔,等也。   延視事四年,征詣洛陽,以病稽留,左轉睢陽令,九真吏人生為立祠。拜武威太守,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延對曰:「臣聞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帝歎息曰:「卿言是也。」   既之武威,時將兵長史田紺,郡之大姓,其子弟賓客為人暴害。延收紺系之,父子賓客伏法者五六人。紺少子尚乃聚會輕薄數百人,自號將軍,夜來攻郡。   延即發兵破之。自是威行境內,吏民累息。[一]   注[一]累息,累氣。   郡北當匈奴,南接種羌,民畏寇抄,多廢田業。延到,選集武略之士千人,明其賞罰,令將雜種胡騎休屠黃石屯據要害,[一]其有警急,逆擊追討。虜恆多殘傷,遂絕不敢出。   注[一]黃石,雜種號也。   河西舊少雨澤,乃為置水官吏,修理溝渠,皆蒙其利。又造立校官,[一]自掾*(吏)**[史]*子孫,皆令詣學受業,復其傜役。章句既通,悉顯拔榮進之。郡遂有儒雅之士。   注[一]校,學也。   後坐□誅羌不先上,左轉召陵令。顯宗即位,拜穎川大守。永平二年,征會辟雍,因以為河內太守。視事九年,病卒。   少子愷,官至太常。   王景字仲通,樂浪□邯人也。[一]八世祖仲,本琅邪不其人。好道術,明天文。   諸呂作亂,齊哀王襄謀發兵,而數問於仲。及濟北王興居反,欲委兵師仲,[二]   仲懼禍及,乃浮海東奔樂浪山中,因而家焉。父閎,為郡三老。更始敗,土人王調殺郡守劉憲,自稱大將軍、樂浪太守。建武六年,光武遣太守王遵將兵擊之。至遼東,閎與郡決曹史楊邑等共殺調迎遵,皆封為列侯,閎獨讓爵。帝奇而征之,道病卒。   注[一]□音諾甘反,邯音下甘反,縣名。   注[二]襄及興居並高祖孫,齊悼惠王肥之子也。   景少學易,遂廣窺觿書,又好天文術數之事,沉深多伎蓺。辟司空伏恭府。時有薦景能理水者,顯宗詔與將作謁者王吳共修作浚儀渠。吳用景□流法,水乃不復為害。   初,平帝時,河、汴決壞,未及得修。建武十年,陽武令張汜上言:「河決積久,日月侵毀,濟渠所漂數十許縣。[一]修理之費,其功不難。宜改修堤防,以安百姓。」書奏,光武即為發卒。方營河功,而浚儀令樂俊復上言:「昔元光之閒,[二]人庶熾盛,緣堤墾殖,而瓠子河決,尚二十餘年,不即擁塞。[三]今居家稀少,田地饒廣,雖未修理,其患猶可。且新被兵革,方興役力,勞怨既多,民不堪命。宜須平靜,更議其事。」光武得此遂止。後汴渠東侵,日月□廣,而水門故處,皆在河中,兗、豫百姓怨歎,以為縣官恆興佗役,不先民急。永平十二年,議修汴渠,乃引見景,問以理水形便。景陳其利害,應對敏給,帝善之。又以嘗修浚儀,功業有成,乃賜景山海經、河渠書、[四]禹貢圖,及錢帛衣物。夏,遂發卒數十萬,遣景與王吳修渠築堤,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里。景乃商度地埶,鑿山阜,破砥績,[五]直□溝澗,防遏衝要,□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六]無復潰漏之患。景雖簡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七]明年夏,渠成。帝親自巡行,詔濱河郡國置河堤員吏,如西京舊制。[八]景由是知名。王吳及諸從事掾史皆增秩一等。景三遷為侍御史。   十五年,從駕東巡狩,至無鹽,帝美其功績,拜河堤謁者,賜車馬縑錢。   注[一]濟水出今洛州濟源縣西北,東流經溫縣入河,度河東南入鄭州,又東入滑、曹、鄆、濟、齊、青等州入海,即此渠也。王莽末,旱,因枯涸,但入河內而已。   注[二]武帝年。   注[三]瓠子堤在今滑州白馬縣。武帝元光中,河決於瓠子,東南注鉅野,通於淮、泗,至元封二年塞之也。   注[四]山海經,禹所作。河渠書,太史公史記也。   注[五]尚書曰:「原隰底績。」註:「底,致也。績,功也。」言破禹所致功之處也。或雲砥磧,山名也。   注[六]爾雅曰:「逆流而上曰洄。」郭璞注云:「旋流也。」   注[七]十萬曰億也。   注[八]十三州志曰:「成帝時河堤大壞,氾濫青、徐、兗、豫四州略□,乃以校尉王延代領河堤謁者,秩千石,或名其官為護都水使者。中興,以三府掾屬為之。」   建初七年,遷徐州刺史。先是杜陵杜篤奏上論都*[賦]*,欲令車駕遷還長安。   耆老聞者,皆動懷土之心,莫不眷然佇立西望。景以宮廟已立,恐人情疑惑,會時有神雀諸瑞,[一]乃作金人論,頌洛邑之美,天人之符,文有可采。   注[一]章帝時有神雀、鳳皇、白鹿、白烏等瑞也。   明年,遷廬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餘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芍陂稻田。[一]景乃驅率吏民,修起蕪廢,教用廣耕,由是墾闢倍多,境內豐給。遂銘石刻誓,令民知常禁。又訓令蠶織,為作法制,皆著於鄉亭,廬江傳其文辭。卒於官。   注[一]陂在今壽州安豐縣東。陂徑百里,灌田萬頃。芍音鵲。   初,景以為六經所載,皆有卜筮,作事舉止,質於蓍龜,而觿書錯糅,吉凶相反,乃參紀觿家數術文書,頤宅禁忌,[一]堪輿日相之屬,[二]適於事用者,集為大衍玄基雲。[三]   注[一]葬送造宅之法,若黃帝、青烏之書也。   注[二]前書蓺文志,堪輿金匱十四卷。許慎云:「堪,天道也。輿,地道也。」   日相謂日辰王相之法也。   注[三]易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也。   秦彭字伯平,扶風茂陵人也。自漢興之後,世位相承。六世祖襲,為穎川太守,與腢從同時為二千石者五人,故三輔號曰「萬石秦氏」。彭同產女弟,顯宗時入掖庭為貴人,有寵。永平七年,以彭貴人兄,隨四姓小侯擢為開陽城門候。[一]   十五年,拜騎都尉,副駙馬都尉耿秉北征匈奴。   注[一]續漢志:「城門候一人,六百石。」*[開陽]*,城南面東頭第一門也。漢官儀云「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夜有一柱來止樓上。琅邪開陽縣上言南門一柱飛去,因以名門」也。   建初元年,遷山陽太守。以禮訓人,不任刑罰。崇好儒雅,敦明庠序。每春秋饗射,輒修升降揖讓之儀。乃為人設四誡,以定六親長幼之禮。[一]有遵奉教化者,擢為鄉三老,常以八月致酒肉以勸勉之。吏有過咎,罷遣而已,不加恥辱。百姓懷愛,莫有欺犯。興起稻田數千頃,每於農月,親度頃畝,分別肥塉,差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鄉縣。於是奸吏局蹐,無所容詐。彭乃上言,宜令天下齊同其制。詔書以其所立條式,班令三府,並下州郡。   注[一]六親謂父子兄弟夫婦也。   在職六年,轉穎川太守,仍有鳳皇、麒麟、嘉禾、甘露之瑞,集其郡境。肅宗巡行,再幸穎川,輒賞賜錢谷,恩寵甚異。章和二年卒。   彭弟惇、□,並為射聲校尉。   王渙字稚子,廣漢郪人也。[一]父順,安定太守。渙少好俠,尚氣力,數通剽輕少年。[二]晚而改節,敦儒學,習尚書,讀律令,略舉大義。為太守陳寵功曹,當職割斷,不避豪右。寵風聲大行,入為大司農。和帝問曰:「在郡何以為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鐔顯拾遺補闕,臣奉宣詔書而已。」帝大悅。渙由此顯名。   注[一]郪,縣,故城在今梓州郪縣西南也。   注[二]剽,劫奪也。   州舉茂才,除溫令。縣多奸猾,積為人患。渙以方略討擊,悉誅之。境內清夷,商人露宿於道。其有放牛者,輒雲以屬稚子,終無侵犯。在溫三年,遷兗州刺史,繩正部郡,[一]風威大行。後坐考妖言不實論。歲余,征拜侍御史。   注[一]繩,直也。   永元十五年,從駕南巡,還為洛陽令。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宜。其冤嫌久訟,歷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腢疑。又能以譎數發擿奸伏。[一]   京師稱歎,以為渙有神筭。[二]元興元年,病卒。百姓市道莫不咨嗟。男女老壯皆相與賦斂,致奠醊以千數。[三]   注[一]譎,詐;數,術也。   注[二]智筭若神也。   注[三]醊音張芮反。說文曰:「祭酹也。」   渙喪西歸,道經弘農,民庶皆設盤桉於路。吏問其故,鹹言平常持米到洛,為卒司所鈔,[一]恆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見侵枉,故來報恩。其政化懷物如此。民思其德,為立祠安陽亭西,每食輒絃歌而薦之。[二]   注[一]鈔,掠也。   注[二]古樂府歌曰「孝和帝在時,洛陽令王君,本自益州廣漢蜀人,少行*(官)**[宦]*學,通五經論。明知法令,歷代衣冠,從溫補洛陽令,化行致賢。   外行猛政,內懷慈仁,移惡子姓名五,篇著裡端。無妄發賦,念在理冤。清身苦體,宿夜勞勤,化有能名,遠近所聞。天年不遂,早就奄昏,為君作祠安陽亭西,欲令後代莫不稱傳」也。   永初二年,鄧太后詔曰:「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理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   故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昔大司農朱邑、[一]右扶風尹翁歸,[二]政多茂異,令名顯聞,孝宣皇帝嘉歎愍惜,而以黃金百斤策賜其子。故洛陽令王渙,秉清修之節,蹈羔羊之義,[三]盡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百姓追思,為之立祠。   自非忠愛之至,孰能若斯者乎!今以渙子石為郎中,以勸勞勤。」延熹中,桓帝事黃老道,悉毀諸房祀,唯特詔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王渙祠焉。   注[一]前書曰,邑字仲卿,廬江舒人。為北海太守,以理行第一,入為大司農。   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神爵元年卒,宣帝下詔賜其子黃金百斤,奉其祭祀。   注[二]前書雲,翁歸字子況,河東平陽人。拜東海太守,以高第入守右扶風。   元康四年卒。宣帝制詔:「御史右扶風翁歸,廉平向正,早夭不遂,朕甚憐之。   其賜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注[三]韓詩羔羊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薛君章句曰:「小者曰羔,大者曰羊。素喻潔白,絲喻屈柔。紽,數名也。詩人賢仕為大夫者,言其德能,稱有潔白之性,屈柔之行,進退有度數也。」   鐔顯後亦知名,安帝時豫州刺史。時天下饑荒,競為盜賊,州界收捕且萬餘人。   顯愍其困窮,自陷刑辟,輒□赦之,因自劾奏。有詔勿理。後位至長樂衛尉。   自渙卒後,連詔三公特選洛陽令,皆不稱職。永和中,以劇令勃海任峻補之。[一]   峻擢用文武吏,皆盡其能,糾剔奸盜,不得旋踵,[二]一歲斷獄,不過數十。   威風猛於渙,而文理不及之。峻字叔高,終於太山太守。   注[一]劇,縣名,屬北海郡也。   注[二]左傳天王策命晉文侯曰:「糾逖王慝。」杜預注云:「逖,遠也。」「剔」與「逖」通。   許荊字少張,[一]會稽陽羨人也。[二]祖父武,太守第五倫舉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未顯,欲令成名,乃請之曰:「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別居之道。」[三]   於是共割財產以為三分,武自取肥田廣宅奴婢強者,二弟所得並悉劣少。鄉人皆稱弟克讓而鄙武貪婪,晏等以此並得選舉。武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年長,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財,自取大譏。今理產所增,三倍於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於是郡中翕然,遠近稱之。位至長樂少府。   注[一]謝承書曰:「荊字子張。家貧為吏。無有船車,休假常單步荷擔上下。」   注[二]陽羨故城在今常州義興縣也。   注[三]儀禮曰「父子一體也,夫婦一體也,昆弟一體也。故父子手足也,夫婦判合也,昆弟四體也。昆弟之義無分焉,而有分者,則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則不成為子。故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異居而同財,有餘則歸之宗,不足則資之宗」也。   荊少為郡吏,兄子世嘗報讎殺人,怨者操兵攻之。荊聞,乃出門逆怨者,跪而言曰:「世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訓導。兄既早沒,一子為嗣,如令死者傷其滅絕,願殺身代之。」怨家扶荊起,曰:「許掾郡中稱賢,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荊名譽益著。太守黃兢舉孝廉。   和帝時,稍遷桂陽太守。郡濱南州,風俗脆薄,[一]不識學義。荊為設喪紀婚姻制度,使知禮禁。嘗行春到耒陽縣,人有蔣均者,兄弟爭財,互相言訟。荊對之歎曰:「吾荷國重任,而教化不行,咎在太守。」乃顧使吏上書陳狀,乞詣廷尉。均兄弟感悔,各求受罪。[二]在事十二年,父老稱歌。以病自上,征拜諫議大夫,卒於官。桂陽人為立廟樹碑。   注[一]脆薄猶輕薄也。   注[二]謝承書曰「郴人謝弘等不養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還供養者千有餘人」也。   荊孫□,靈帝時為太尉。   孟嘗字伯周,會稽上虞人也。其先三世為郡吏,並伏節死難。嘗少修操行,仕郡為戶曹史。上虞有寡婦至孝養姑。姑年老壽終,夫女弟先懷嫌忌,乃誣婦厭苦供養,加鴆其母,列訟縣庭。郡不加尋察,遂結竟其罪。嘗先知枉狀,備言之於太守,太守不為理。嘗哀泣外門,因謝病去,婦竟冤死。自是郡中連旱二年,禱請無所獲。後太守殷丹到官,訪問其故,嘗詣府具陳寡婦冤誣之事。因曰:「昔東海孝婦,感天致旱,於公一言,甘澤時降。[一]宜戮訟者,以謝冤魂,庶幽枉獲申,時雨可期。」丹從之,即刑訟女而祭婦墓,天應澍雨,谷稼以登。   注[一]解見霍諝傳也。   嘗後策孝廉,舉茂才,拜徐令。州郡表其能,遷合浦太守。郡不產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址比境,常通商販,貿糴糧食。[一]先時宰守並多貪穢,詭人采求,不知紀極,[二]珠遂漸徙於交址郡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餓死於道。嘗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三]曾未踰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   注[一]貿,易也。   注[二]詭,責也。   注[三]人所病苦及利益之*(甚)**[事]*也。   以病自上,被征當還,吏民攀車請之。嘗既不得進,乃載鄉民船夜遁去。隱處窮澤,身自耕傭。鄰縣士民慕其德,就居止者百餘家。   桓帝時,尚書同郡楊喬上書薦嘗曰:[一]「臣前後七表言故合浦太守孟嘗,而身輕言微,終不蒙察。區區破心,徒然而已。嘗安仁弘義,耽樂道德,清行出俗,能幹絕腢。前更守宰,移風改政,去珠復還,饑民蒙活。且南海多珍,財產易積,掌握之內,價盈兼金,而嘗單身謝病,躬耕壟次,匿景藏采,不揚華藻。實羽翮之美用,非徒腹背之毛也。[二]而沉淪草莽,好爵莫及,[三]廊廟之寶,□於溝渠。[四]且年歲有訖,桑榆行盡,[五]而忠貞之節,永謝聖時。   臣誠傷心,私用流涕。夫物以遠至為珍,[六]士以稀見為貴。盤木朽株,為萬乘用者,左右為之容耳。[七]王者取士,宜拔觿之所貴。臣以斗筲之姿,趨走日月之側。[八]思立微節,不敢苟私鄉曲。竊感禽息,亡身進賢。」[九]嘗竟不見用。年七十,卒於家。   注[一]謝承書曰「喬字聖達,烏傷人也。前後數上書陳政事」也。   注[二]說苑曰:「趙簡子游於西河而樂之,歎曰:『安得賢士而與處焉?』舟人古桑曰:『此是吾君不好之也。』簡子曰:『吾門左右客千人,朝食不足,暮收市征,暮食不足,朝收市征,吾可謂不好士乎?』古桑曰:『鴻鵠高飛遠翔,其所恃者六翮也。背上之毛,腹下之毳,無尺寸之數,加之滿把,飛不能為之益高。不知門下左右客千人者,六翮之用乎?將盡毛毳也?』」新序雲晉平公,余並同也。   注[三]易曰:「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   注[四]尚書顧命曰:「赤刀、大訓、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周禮大宗伯曰:「天府掌祖廟之守藏,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   注[五]謂日將夕,在桑榆閒,言晚暮也。   注[六]若珠翠之屬也。   注[七]前書鄒陽曰:「蟠木根柢,輪囷離奇,而為萬乘器者,左右為之先容耳。」   注[八]日月喻人君也。易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   注[九]禽息,秦大夫,薦百里奚而不見納。繆公出,當車以頭擊闑,腦乃播出,曰:「臣生無補於國,不如死也。」繆公感□,而用百里奚,秦以大化。見韓詩外傳。   第五訪字仲謀,京兆長陵人。司空倫之族孫也。少孤貧,常傭耕以養兄嫂。有閒暇,則以學文。[一]仕郡為功曹,察孝廉,補新都令。[二]政平化行,三年之閒,鄰縣歸之,戶口十倍。   注[一]文謂道蓺者也。   注[二]新都,縣,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新都縣東。   遷張掖太守。歲饑,粟石數千,訪乃開倉賑給以救其敝。吏懼譴,[一]爭欲上言。訪曰:「若上須報,是□民也。[二]太守樂以一身救百姓!」遂出谷賦人。   順帝璽書嘉之。由是一郡得全。歲余,官民並豐,界無奸盜。   注[一]譴,責也。   注[二]上音時掌反。須,待也。   遷南陽太守,去官。拜護羌校尉,邊境服其威信。卒於官。   劉矩字叔方,沛國蕭人也。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矩少有高節,以*(叔)*父*[叔]*遼未得仕進,遂絕州郡之命。太尉朱寵、太傅桓焉嘉其志義,故叔遼以此為諸公所辟,拜議郎,矩乃舉孝廉。   稍遷雍丘令,以禮讓化之。其無孝義者,皆感悟自革。民有爭訟,矩常引之於前,提耳訓告,[一]以為忿恚可忍,縣官不可入,使歸更尋思。訟者感之,輒各罷去。其有路得遺者,皆推尋其主。在縣四年,以母憂去官。   注[一]毛詩曰:「匪面命之,言提其耳。」   後太尉胡廣舉矩賢良方正,四遷為尚書令。矩性亮直,不能諧附貴埶,以是失大將軍梁冀意,出為常山相,以疾去官。時冀妻兄孫祉為沛相,矩懼為所害,不敢還鄉里,乃投彭城友人家。歲余,冀意少悟,乃止。補從事中郎,復為尚書令,遷宗正、太常。   延熹四年,代黃瓊為太尉。瓊復為司空,矩與瓊及司徒種暠同心輔政,號為賢相。時連有□異,司隸校尉以劾三公。尚書朱穆上疏,稱矩等良輔,及言殷湯、高宗不罪臣下之義。[一]帝不省,竟以蠻夷反叛免。後復拜太中大夫。   注[一]尚書湯誥曰:「余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萬方有罪,在余一人。」尚書高宗誡傅說曰:「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辜。」   靈帝初,代周景為太尉。矩再為上公,所辟召皆名儒宿德。不與州郡交通。順辭默諫,[一]多見省用。復以日食免。因乞骸骨,卒於家。   注[一]順辭,不忤旨。默諫,不顯揚也。   劉寵字祖榮,東萊牟平人,齊悼惠王之後也。[一]悼惠王子孝王將閭,將閭少子封牟平侯,子孫家焉。父丕,博學,號為通儒。   注[一]悼惠王肥,高祖子也。   寵少受父業,以明經舉孝廉,除東平陵令,[一]以仁惠為吏民所愛。母疾,□官去。百姓將送塞道,車不得進,乃輕服遁歸。   注[一]東平陵,縣名,屬濟南郡也。   後四遷為豫章太守,又三遷拜會稽太守。山民願樸,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一]   頗為官吏所擾。寵簡除煩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征為將作大匠。山陰縣有五六老叟,尨眉皓髮,[二]自若邪山谷閒出,[三]人繼百錢以送寵。寵勞之曰:   「父老何自苦?」對曰:「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它守時吏發求民閒,至夜不絕,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狗不夜吠,民不見吏。年老遭值聖明,今聞當見棄去,故自扶奉送。」寵曰:「吾政何能及公言邪?勤苦父老!」   為人選一大錢受之。   注[一]願,謹也。風俗通曰「俗說市井者,言至市*(當)*有所鬻賣,當於井上先濯,乃到市也。謹案春秋井田記,人年三十,受田百畝,以食五口。五口為一戶,父母妻子也。公田十畝,廬舍五畝,成田一頃十五畝。八家而九頃二十畝,共為一井。廬舍在內,貴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賤私也。   井田之義,一曰無洩地氣,二曰無費一家,三曰同風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財貨。因井為市,交易而退,故稱市井」也。   注[二]尨,雜也。老者眉雜白黑也。   注[三]若邪,在今越州會稽縣東南也。   轉為宗正、大鴻臚。延熹四年,代黃瓊為司空,以陰霧愆陽免。頃之,拜將作大匠,復為宗正。建寧元年,代王暢為司空,頻遷司徒、太尉。二年,以日食策免,歸鄉里。   寵前後歷宰二郡,累登卿相,而*(准)**[清]*約省素,家無貨積。嘗出京師,欲息亭捨,亭吏止之,曰:「整頓灑埽,以待劉公,不可得*(也)**[止]*。」寵無言而去,時人稱其長者。以老病卒於家。   弟方,官至山陽太守。方有二子:岱字公山,繇字正禮。兄弟齊名稱。[一]   注[一]吳志曰:「平原陶丘洪薦繇,欲令舉茂才。刺史曰:『前年舉公山,柰何復舉正禮?』洪曰:『若*(使)*明*[使]*君用公山於前,擢正禮於後,所謂御二龍於長塗,騁騏驥於千里,不亦可乎?』」董卓入洛陽,岱從侍中出為兗州刺史。虛己愛物,為士人所附。初平三年,青州黃巾賊入兗州,殺任城相鄭遂,轉入東平。岱擊之,戰死。   興平中,繇為楊州牧、振威將軍。時袁術據淮南,繇乃移居曲阿。值中國喪亂,士友多南奔,繇攜接收養,與同優劇,甚得名稱。袁術遣孫策攻破繇,因奔豫章,病卒。   仇覽字季智,一名香,陳留考城人也。[一]少為書生淳默,鄉里無知者。年四十,縣召補吏,選為蒲亭長。勸人生業,為制科令,至於果菜為限,雞豕有數,農事既畢,乃令子弟腢居,還就黌學。其剽輕游恣者,皆役以田桑,嚴設科罰。躬助喪事,賑恤窮寡。   開年稱大化。覽初到亭,人有陳元者,獨與母居,而母詣覽告元不孝。覽驚曰:   「吾近日過捨,廬落整頓,[二]耕耘以時。此非惡人,當是教化未及至耳。母守寡養孤,苦身投老,柰何肆忿於一朝,欲致子以不義乎?」母聞感悔,涕泣而去。覽乃親到元家,與其母子飲,因為陳人倫孝行,譬以禍福之言。元卒成孝子。[三]鄉邑為之諺曰:「父母何在在我庭,化我鳲梟哺所生。」[四]   注[一]續漢志:「考城故菑。」陳留風俗傳曰「章帝惡其名,改為考城」也。   注[二]廣雅曰:「落,居也。」案今人謂院為落也。   注[三]謝承書曰「覽為縣陽遂亭長,好行教化。人羊元兇惡不孝,其母詣覽言元。覽呼元,誚責元以子道,與一卷孝經,使誦讀之。元深改悔,到母默下,謝罪曰:『元少孤,為母所驕。諺曰:「孤犢觸乳,驕子罵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於是元遂修孝道,後成佳士」也。   注[四]鳲梟即鴟梟也。   時考城令河內王渙,政尚嚴猛,聞覽以德化人,署為主簿。謂覽曰:「主簿聞陳元之過,不罪而化之,得無少鷹鸇之志邪?」[一]覽曰:「以為鷹鸇,不若鸞鳳。」   渙謝遣曰:「枳棘非鸞鳳所棲,百里豈大賢之路?[二]今日太學曳長裾,飛名譽,皆主簿後耳。以一月奉為資,勉卒景行。」[三]   注[一]左傳季孫行父曰:「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   注[二]時渙為縣令,故自稱百里也。   注[三]卒,終也。   覽入太學。時諸生同郡符融有高名,與覽比宇,賓客盈室。覽常自守,不與融言。融觀其容止,心獨奇之,乃謂曰:「與先生同郡壤,□房牖。今京師英雄四集,志士交結之秋,雖務經學,守之何固?」覽乃正色曰:「天子修設太學,豈但使人游談其中!」高揖而去,不復與言。後融以告郭林宗,林宗因與融繼刺就房謁之,遂請留宿。林宗嗟歎,下默為拜。   覽學畢歸鄉里,州郡並請,皆以疾辭。雖在宴居,[一]必以禮自整。妻子有過,輒免冠自責。妻子庭謝,候覽冠,乃敢升堂。家人莫見喜怒聲色之異。後征方正,遇疾而卒。   注[一]宴,安也。論語曰:「子之宴居。」   三子皆有文史才,少子玄,最知名。   童恢字漢宗,[一]琅邪姑幕人也。[二]父仲玉,遭世凶荒,傾家賑恤,九族鄉里賴全者以百數。仲玉早卒。   注[一]謝承書「童」作「僮」,「恢」作「種」也。   注[二]姑幕故城在今密州莒縣東北也。   恢少仕州郡為吏,司徒楊賜聞其執法廉平,乃辟之。及賜被劾當免,掾屬悉投刺去,恢獨詣闕爭之。及得理,掾屬悉歸府,恢杖策而逝。由是論者歸美。   復辟公府,除不其令。吏人有犯違禁法,輒隨方曉示。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者,皆賜以酒餚之禮,以勸勵之。耕織種收,皆有條章。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囚。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二萬餘戶。民嘗為虎所害,乃設檻捕之,生獲二虎。   恢聞而出,□虎曰:「天生萬物,唯人為貴。虎狼當食六畜,[一]而殘暴於人。   王法殺人者死,傷人則論法。汝若是殺人者,當垂頭服罪;自知非者,當號呼稱冤。」一虎低頭閉目,狀如震懼,實時殺之。其一視恢鳴吼,踴躍自奮,遂令放釋。吏人為之歌頌。青州舉尤異,遷丹陽太守,暴疾而卒。   注[一]杜預注左傳云:「六畜,馬牛羊豕犬雞也。」   弟翊字漢文,名高於恢,宰府先辟之。翊陽喑不肯仕,[一]及恢被命,乃就孝廉,除須昌長。化有異政,吏人生為立碑。聞舉將喪,□官歸。後舉茂才,不就。卒於家。   注[一]喑,疾不能言也。   贊曰:政畏張急,[一]理善亨鮮。[二]推忠以及,觿瘼自蠲。[三]一夫得情,千室鳴弦。[四]懷我風愛,永載遺賢。[五]   注[一]韓詩外傳曰:「水濁則魚喁,令苛則人亂。理國者譬若張琴然,大弦急則小弦絕矣。故急轡銜者,非千里之御也。」   注[二]老子曰「理大國者若亨小鮮」也。   注[三]推忠恕以及於人,則觿病自蠲除。   注[四]一夫謂守長也。千室謂黎庶。言上得化下之情,則其下鳴弦而安樂也。   注[五]沈約宋書載曄與其侄及甥書,論撰書之意曰:「吾觀史書,恆覺其不可解。   既造後漢,轉得統緒。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得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無例,不可甲乙。博贍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吾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至於循吏已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埶縱放,實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減過秦篇。嘗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又欲因事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意復未果。贊自是吾文之傑思,殆無一字空設。此書行,故應有賞音者。   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自古體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俗人不能盡之,多貴古賤今,所以稱情狂言耳。」    校勘記   二四五八頁五行保伍人沒入為官奴婢按:汲本「伍」作「五」。   二四五八頁一0行又引杖撞郎朝廷竦栗按:「撞」原斗「橦」,「栗」原斗「慓」,逕改正。   二四五九頁九行又耒陽縣*(山)**[出]*鐵石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六二頁一五行臣聞忠臣不私私臣不忠按:兩「私」字通鑒皆作「和」。考異謂案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為長,又與上語相應,今從之。   又按:御覽四二七引,兩「私」字並作「和」。   二四六三頁九行又造立校官按:汲本「造」作「遣」。   二四六三頁九行自掾*(吏)**[史]*子孫據刊誤改。按:何焯校本「吏」改「史」。   二四六四頁四行郡決曹史楊邑等按:「楊」原斗「揚」,逕改正。   二四六五頁三行遣景與王吳修渠築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王吳」水經注作「王昊」。   二四六六頁四行杜陵杜篤奏上論都*[賦]*據刊誤補,與杜篤傳合。按:汲本、殿本「論」下衍「遷」字。   二四六七頁一行秦彭字伯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伯平」東觀記作「國平」。   二四六七頁五行*[開陽]*城南面東頭第一門也據刊誤補。   二四六九頁二行百姓巿道莫不咨嗟殿本「巿」作「□」。按:校補謂□道猶言繞道,義亦可通。   二四六九頁一一行本自益州廣漢蜀人宋書樂志作「本自益州廣漢民」。按:沉家本謂章懷避「民」作「人」,衍「蜀」字。又謂此注所載歌辭不全,全篇宋書樂志載之。   二四六九頁一一行少行*(官)**[宦]*學集解引惠棟說,謂「官」當作「宦」。按:   宋志作「宦」,今據改。   二四七三頁九行貧者餓死於道按:「餓死」,原作「死餓」,各本同,御覽二百六十引作「餓死」,今乙正。   二四七三頁一三行人所病苦及利益之*(甚)**[事]*也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七六頁五行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按:「司徒」乃「太尉」之鬥。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順帝紀,永建二年七月,太常劉光為太尉,四年八月免,未嘗為司徒也。   二四七六頁五行以*(叔)*父*[叔]*遼未得仕進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父叔遼」,傳寫傎倒耳,見風俗通十反篇。李慈銘說同。今據改。   二四七六頁八行以禮讓化之刊誤謂「之」當作「人」。今按:化本治字,避唐諱改,謂以禮讓治之也,劉說未諦。   二四七六頁一三行時冀妻兄孫祉按:殿本「祉」作「社」。集解引惠棟說,謂「祉」風俗通作「禮」。   二四七七頁五行無以爾萬方按:「爾」原斗「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七七頁一一行父丕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丕」一作「本」。   二四七八頁五行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按:袁宏紀作「山谷鄙老生未嘗到郡縣」。   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鑒從范書,無「老」字。按如范書,則「生」字句絕,袁紀則「生」字當屬下句讀。   二四七八頁九行言至巿*(當)*有所鬻賣刊誤謂多一「噹」字。按:詩陳風疏與御覽卷一九一、八二七引,皆無「噹」字,今據刪。   二四七九頁二行而*(准)**[清]*約省素據汲本改。   二四七九頁三行整頓灑埽以待劉公不可得*(也)**[止]*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也」當從吳志注作「止」。今據改。按:吳志裴注引續漢書作「整頓傳捨,以待劉公,不可得止」。   二四七九頁六行若*(使)*明*[使]*君用公山於前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使明君」當作「明使君」,漢代人稱州將如此。今據改。按:吳志正作「明使君」。   二四七九頁一三行選為蒲亭長按:殿本考證謂謝承書作「陽遂亭長」。   二四八0頁二行人有陳元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汝南先賢行狀作「孫元」。   二四八0頁九行人羊元兇惡不孝按:殿本「羊」作「陳」。   二四八0頁一三行河內王渙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渙」當作「奐」,河內武德人,非廣漢之王渙。   二四八一頁一三行童恢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不其令蕫君闕,蕫字從□從童,蕫與董通,恢蓋姓董也。又引汪文台說,謂御覽九百二十二、事類賦注十九引謝承書作「董仲」,類聚九十九作「董種」。   二四八二頁二行謝承書僮作僮按:汲本「僮」作「憧」。   二四八三頁八行博贍不可及之按:「不可」原作「可不」,逕據宋書、南史乙正。   ************後漢書卷七十七 酷吏列傳 第六十七   漢承戰國余烈,多豪猾之民。其並兼者則陵橫邦邑,桀健者則雄張閭裡。[一]   且宰守曠遠,戶口殷大。[二]故臨民之職,專事威斷,族滅奸軌,先行後聞。[三]   肆情剛烈,成其不橈之威。[四]違觿用己,表其難測之智。[五]至於重文橫入,為窮怒之所遷及者,亦何可勝言。[六]故乃積骸滿稨,漂血十里。[七]致溫舒有虎冠之吏,[八]延年受屠伯之名,豈虛也哉![九]若其揣挫強埶,摧勒公卿,碎裂頭腦而不顧,亦為壯也。[一0]   注[一]橫音胡孟反。張音知亮反。   注[二]前書曰,成帝戶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漢極盛矣。   注[三]先行刑而後聞奏也。   注[四]橈,屈也。前書寧成為濟南都尉,而郅都為守。始前數都尉,步入府,因吏謁守如縣令,其畏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聞其聲,善遇之,與結驩。   注[五]前書嚴延年為河南太守,觿人所謂當死者一朝出之,所謂當生者詭殺之,吏人莫能測其用意深淺也。   注[六]重猶深也。橫猶枉也。窮,極也。言遷怒於無罪之人。   注[七]稨,坑也。前書尹賞守長安令,得一切以便宜從事。賞至,修理長安獄,穿地方深各數丈,名為虎穴。乃部戶曹掾史,雜舉長安中輕薄少年惡子,無巿藉商販作務,而鮮衣凶服者,得數百人,盡以次內穴中,覆以大石,皆相枕藉死。又王溫舒為河內太守,捕郡中豪猾論報,流血十餘里也。   注[八]王溫舒為中尉,窮案奸猾,盡糜爛獄中。其爪牙吏,虎而冠者也。音義云「言其殘虐之甚」也。   注[九]前書嚴延年為河南太守,所誅殺血流數里。河南號曰「屠伯」,言若屠人之殺六畜也。   注[一0]前書濟南□氏,宗人三百餘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郅都為濟南守,至則誅□氏首惡,郡中路不拾遺,都後竟坐斬。又趙廣漢為京兆尹,侵犯貴戚大臣,將吏卒入丞相魏相府,召其夫人*(疏)**[跪]*庭下受辭,責以殺婢事。   司直蕭望之劾奏廣漢摧辱大臣,傷化不道,坐□斬。破碎頭腦言不避誅戮也。   自中興以後,科網稍密,吏人之嚴害者,方於前世省矣。而閹人親婭,侵虐天下。[一]至使陽球磔王甫之屍,張儉剖曹節之墓。若此之類,雖厭快觿憤,亦云酷矣!儉知名,故附黨人篇。[二]   注[一]爾雅曰:「兩豻相謂曰婭。」   注[二]劉淑、李膺等傳也。   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初為司徒侯霸所辟,舉高第,累遷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為當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殺道行人,置屍舍內,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殺之。丹宗族親黨三十餘人,操兵詣府,稱冤叫號。宣以丹前附王莽,慮交通海賊,乃悉收系劇獄,[一]使門下書佐水丘岑盡殺之。[二]青州以其多濫,奏宣考岑,宣坐征詣廷尉。在獄,晨夜諷誦,無憂色。及當出刑,官屬具饌送之,宣乃厲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況死乎!」升車而去。時同刑九人,次應及宣,光武馳使騶騎特原宣刑,且令還獄。遣使者詰宣多殺無辜,宣具以狀對,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願殺臣活岑。使者以聞,有詔左轉宣懷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隸校尉。   注[一]劇縣之獄。   注[二]姓水丘,名岑也。   後江夏有劇賊夏喜等寇亂郡境,以宣為江夏太守。到界,移書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賊,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聞,懼,即時降散。外戚陰氏為郡都尉,宣輕慢之,坐免。   後特徵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棰,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強項令出。[一]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搏擊豪強,莫不震慄。京師號為「臥虎」。歌之曰:「枹鼓不鳴董少平。」[二]   注[一]謝承書曰:「□令詣太官賜食。宣受詔出,飯盡,覆杯食機上。太官以狀聞。上問宣,宣對曰:『臣食不敢遺余,如奉職不敢遺力。』」注[二]枹,擊鼓杖也,音浮,其字從木也。   在縣五年。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一]帝傷之,曰:「董宣廉絜,死乃知之!」以宣嘗為二千石,賜艾綬,葬以大夫禮。拜子並為郎中,後官至齊相。[二]   注[一]謝承書曰「有白馬一匹,蘭輿一乘」也。   注[二]諸本此下有說蔡茂事二十五字,亦有無者。案:茂自有傳也。   樊曄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也。與光武少游舊。建武初,征為侍御史,遷河東都尉,引見雲台。初,光武微時,嘗以事拘於新野,曄為市吏,饋餌一笥,[一]   帝德之不忘,仍賜曄御食,及乘輿服物。因戲之曰:「一笥餌得都尉,何如?」   曄頓首辭謝。及至郡,誅討大姓馬適匡等。[二]盜賊清,吏人畏之。數年,遷楊州牧,教民耕田種樹理家之術。視事十餘年,坐法左轉軹長。[三]   注[一]蒼頡篇曰:「饋,饟也。」說文曰:「餌,餅也。笥,竹器也。」   注[二]馬適,姓也。前書有馬適建。俗本「匡」上有「王」字者,誤也。   注[三]軹,縣,屬河*(南)**[內]*郡,故城在今洛州濟源縣東南也。   隗囂滅後,隴右不安,乃拜曄為天水太守。政嚴猛,好申韓法,[一]善惡立斷。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獄,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遺。行旅至夜,聚衣裝道傍,曰「以付樊公」。涼州為之歌曰:「遊子常苦貧,力子天所富。[二]寧見乳虎穴,[三]不入冀府寺。[四]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見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視事十四年,卒官。   注[一]申不害、韓非之法也。   注[二]勤力之子。   注[三]乳,產也。猛獸產乳護其子,則搏噬過常,故以喻也。諸本「穴」字或作「六」,誤也。   注[四]冀,天水縣也。   永平中,顯宗追思曄在天水時政能,以為後人莫之及,詔賜家錢百萬。子融,有俊才,好黃老,不肯為吏。   李章字第公,河內懷人也。五世二千石。章習嚴氏春秋,[一]經明教授,歷州郡吏。光武為大司馬,平定河北,召章置東曹屬,數從征伐。   注[一]宣帝時博士嚴彭祖也。   光武即位,拜陽平令。[一]時趙、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趙綱遂於縣界起塢壁,繕甲兵,為在所害。章到,乃設饗會,而延謁綱。綱帶文□,被羽衣,[二]   從士百餘人來到。章與對燕飲,有頃,手□斬綱,伏兵亦悉殺其從者,因馳詣塢壁,掩擊破之,吏人遂安。   注[一]陽平,縣,屬東郡,故城今魏州莘縣也。   注[二]緝鳥羽以為衣也。前書欒大為五利將軍,服羽衣也。   遷千乘太守,坐誅斬盜賊過濫,征下獄免。歲中拜侍御史,出為琅邪太守。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遂囚太守處興,[一]而據營陵城。[二]章聞,即發兵千人,馳往擊之。掾*(吏)**[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發。」   [三]章按□怒曰:「逆虜無狀,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討賊而死,吾不恨也。」   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燒城門,與長思戰,斬之,獲三百餘級,得牛馬五百餘頭而還。興歸郡,以狀上帝,悉以所得班勞吏士。後坐度人田不實征,以章有功,但司寇論。月餘免刑歸。復征,會病卒。   注[一]風俗通曰:「史記趙有辯士處子,故有處姓也。」   注[二]營陵,縣,屬北海郡也。   注[三]前書杜欽奏記王鳳曰「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馬之重,不宜去郡」也。   周□字文通,下邳徐人也。為人刻削少恩,好韓非之術。少為廷尉史。   永平中,補南行唐長。到官,曉吏人曰:「朝廷不以長不肖,使牧黎民,而性讎猾吏,志除豪賊,且勿相試!」遂殺縣中尤無狀者數十人,吏人大震。遷博平令。[一]收考奸臧,無出獄者。以威名遷齊相,亦頗嚴酷,專任刑法,而善為辭案條教,[二]為州內所則。後坐殺無辜,復左轉博平令。   注[一]博平,縣,故城在今博州博平縣東也。   注[二]辭案猶今案牘也。   建初中,為勃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輒隱閉不出,先遣使屬縣盡決刑罪,乃出詔書。坐征詣廷尉,免歸。   □廉絜無資,常築墼以自給。肅宗聞而憐之,復以為郎,再遷召陵侯相。廷掾憚□嚴明,欲損其威,[一]乃晨取死人斷手足,立寺門。□聞,便往至死人邊,若與死人共語狀。陰察視口眼有稻芒,乃密問守門人曰:「悉誰載瞢入城者?」   [二]門者對:「唯有廷掾耳。」又問鈴下:[三]「外頗有疑令與死人語者不?」   對曰:「廷掾疑君。」乃收廷掾考問,具服「不殺人,取道邊死人」。後人莫敢欺者。   注[一]續漢志每郡有五官掾,縣為廷掾也。   注[二]悉猶知也。   注[三]漢官儀曰:「鈴下、侍合、辟車,此皆以名自定者也。」   征拜洛陽令,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閭裡豪強以對。□厲聲怒曰:「本問貴戚若馬、竇等輩,豈能知此賣菜傭乎?」於是部吏望風旨,爭以激切為事。貴戚局蹐,京師肅清。   皇后弟黃門郎竇篤從宮中歸,夜至止奸亭,亭長霍延遮止篤,篤蒼頭與爭,延遂拔□擬篤,而肆詈恣口。篤以表聞。詔召司隸校尉、河南尹詣尚書譴問,遣□戟士收□送廷尉詔獄。數日貰出。[一]帝知□奉法疾奸,不事貴戚,然苛慘失中,[二]數為有司所奏,八年,遂免官。   注[一]貰,赦也,音市夜反。   注[二]慘,虐也。   後為御史中丞。和帝即位,太傅鄧彪奏□在任過酷,不宜典司京輦。[一]免歸田里。後竇氏貴盛,篤兄弟秉權,睚□宿怨,無不僵仆。[二]□自謂無全,乃柴門自守,以待其禍。然篤等以□公正,而怨隙有素,遂不敢害。   注[一]漢官儀曰:「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糾察百司。」故雲典司京輦。   注[二]僵,偃也。僕,踣也。   永元五年,復征為御史中丞。諸竇雖誅,而夏陽侯纓猶尚在朝。□疾之,乃上疏曰:「臣聞臧文仲之事君也,見有禮於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一]案夏陽侯纓,本出輕薄,志在邪僻,學無經術,而妄構講捨,外招儒徒,實會奸桀。輕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禪之書,惑觿不道,當伏誅戮,而主者營私,不為國計。夫涓流雖寡,浸成江河;爝火雖微,卒能燎野。[二]履霜有漸,可不懲革?[三]宜尋呂產專竊之亂,[四]永惟王莽篡逆之禍,上安社稷之計,下解萬夫之惑。」會纓歸國,□遷司隸校尉。   注[一]左氏傳季孫行父稱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辭也。   注[二]莊子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爝火,小火也。   注[三]易曰:「履霜堅冰至,其所由來者漸矣。」   注[四]呂產,呂太后之兄子,封為梁王,太后崩,與弟祿作亂也。   六年夏旱,車駕自幸洛陽錄囚徒,二人被掠生蟲,坐左轉騎都尉。七年,遷將作大匠。九年,卒於官。   黃昌字聖真,會稽余姚人也。[一]本出孤微。居近學官,數見諸生修庠序之禮,因好之,遂就經學。又曉習文法,仕郡為決曹。[二]刺史行部,見昌,甚奇之,辟從事。   注[一]余姚,今越州縣也。   注[二]續漢志曰:「決曹主罪法事。」   後拜宛令,政尚嚴猛,好發奸伏。人有盜其車蓋者,昌初無所言,後乃密遣親客至門下賊曹家掩取得之,[一]悉收其家,一時殺戮。大姓戰懼,皆稱神明。   注[一]續漢志曰:「賊曹主盜賊事。」   朝廷舉能,遷蜀郡太守。先太守李根年老多悖政,[一]百姓侵冤。及昌到,吏人訟者七百餘人,悉為斷理,莫不得所。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諸縣強暴之人姓名居處,乃分遣掩討,無有遺脫。宿惡大奸,皆奔走它境。   注[一]悖,亂也。   初,昌為州書佐,其婦歸寧於家,遇賊被獲,遂流轉入蜀為人妻。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曰:「妾本會稽余姚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妻也。妾嘗歸家,為賊所略,遂至於此。」昌驚,呼前謂曰:「何以識黃昌邪?」對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為二千石。」[一]昌乃出足示之。   因相持悲泣,還為夫婦。   注[一]相書曰:「足心有黑子者二千石。」   視事四年,征,再遷陳相。縣人彭氏舊豪縱,造起大捨,高樓臨道。昌每出行縣,彭氏婦人輒升樓而觀。昌不喜,遂□收付獄,案殺之。   又遷為河內太守,又再遷穎川太守。永和五年,征拜將作大匠。漢安元年,進補大司農,左轉太中大夫,卒於官。   陽球字方正,漁陽泉州人也。[一]家世大姓冠蓋。球能擊□,習弓馬。性嚴厲,好申韓之學。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結少年數十人,殺吏,滅其家,由是知名。   初舉孝廉,補尚書侍郎,閒達故事,其章奏處議,[二]常為台閣所崇信。出為高唐令,以嚴苛過理,郡守收舉,[三]會赦見原。   注[一]泉州故城在今幽州雍奴縣南也。   注[二]處,斷也。   注[三]收系舉劾之也。   辟司徒劉寵府,舉高第。九江山賊起,連月不解。三府上球有理奸才,拜九江太守。球到,設方略,凶賊殄破,收郡中奸吏盡殺之。   遷平原相。出教曰:「相前□高唐,志埽奸鄙,遂為貴郡所見枉舉。昔桓公釋管仲射鉤之讎,高祖赦季布逃亡之罪。雖以不德,敢忘前義。況君臣分定,而可懷宿昔哉!今一蠲往愆,期諸來□。若受教之後而不改奸狀者,不得復有所容矣。」郡中鹹畏服焉。時天下大旱,司空張顥條奏長吏苛酷貪□者,皆罷免之。   球坐嚴苦,征詣廷尉,當免官。靈帝以球九江時有功,拜議郎。   遷將作大匠,坐事論。頃之,拜尚書令。奏罷鴻都文學,曰:「伏承有詔□中尚方為鴻都文學樂松、江覽等三十二人圖像立贊,以勸學者。臣聞傳曰:『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一]案松、覽等皆出於微蔑,斗筲小人,依憑世戚,附托權豪,俛眉承睫,徼進明時。或獻賦一篇,或鳥篆盈簡,[二]而位升郎中,形圖丹青。亦有筆不點牘,辭不辯心,假手請字,妖偽百品,莫不被蒙殊恩,蟬蛻滓濁。[三]是以有識掩口,天下嗟歎。臣聞圖像之設,以昭勸戒,欲令人君動鑒得失。未聞豎子小人,詐作文頌,而可妄竊天官,垂象圖素者也。   今太學、東觀足以宣明聖化。願罷鴻都之選,以消天下之謗。」書奏不省。   注[一]左傳曹*(翽)**[劌]*諫魯莊公之辭也。   注[二]八體書有鳥篆,象形以為字也。   注[三]說文曰:「蛻,蟬蛇所解皮也。」蛻音式銳反。楚詞曰:「濟江海兮蟬蛻。」   或音它外反。   時中常侍王甫、曹節等奸虐弄權,扇動外內,球嘗拊髀發憤曰:「若陽球作司隸,此曹子安得容乎?」光和二年,遷為司隸校尉。王甫休沐裡捨,球詣闕謝恩,奏收甫及中常侍淳於登、袁赦、封□、[一]中黃門劉毅、小黃門龐訓、朱禹、齊盛等,及子弟為守令者,奸猾縱恣,罪合滅族。太尉段熲諂附佞幸,宜並誅戮。於是悉收甫、熲等送洛陽獄,及甫子永樂少府萌、沛相吉。球自臨考甫等,五毒備極。萌謂球曰:「父子既當伏誅,少以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若罪惡無狀,[二]死不滅責,乃欲求假借邪?」萌乃罵曰:「爾前奉事吾父子如奴,奴敢反汝主乎!今日困吾,行自及也!」球使以土窒萌口,棰樸交至,父子悉死杖下。熲亦自殺。乃僵磔甫屍於夏城門,大署牓曰「賊臣王甫」。   盡沒入財產,妻子皆徙比景。   注[一]□章吐盍反。   注[二]若,汝也。   球既誅甫,復欲以次表曹節等,乃□中都官從事曰:「且先去大猾,當次案豪右。」   權門聞之,莫不屏氣。諸奢飾之物,皆各緘縢,不敢陳設。[一]京師畏震。   注[一]說文曰:「緘,束篋也。」孔安國注尚書曰:「縢,緘也。」   時順帝虞貴人葬,百官會喪還,曹節見磔甫屍道次,慨然抆淚曰:[一]「我曹自可相食,何宜使犬舐其汁乎?」語諸常侍,今且俱入,勿過裡捨也。節直入省,白帝曰:「陽球故酷暴吏,前三府奏當免官,以九江微功,復見擢用。愆過之人,好為妄作,不宜使在司隸,以騁毒虐。」帝乃徙球為□尉。時球出謁陵,節□尚書令召拜,不得稽留尺一。球被召急,因求見帝,叩頭曰:「臣無清高之行,橫蒙鷹犬之任。前雖糾誅王甫、段熲,蓋簡落狐狸,未足宣示天下。願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鴟梟,各服其辜。」叩頭流血。殿上呵叱曰:「□尉扞詔邪!」   至於再三,乃受拜。   注[一]抆,拭也,音亡粉反。   其冬,司徒劉合與球議收案張讓、曹節,節等知之,共誣白合等。語已見陳球傳。遂收球送洛陽獄,誅死,妻子徙邊。   王吉者,陳留浚儀人,中常侍甫之養子也。甫在宦者傳。吉少好誦讀書傳,喜名聲,而性殘忍。以父秉權寵,年二十餘,為沛相。曉達政事,能斷察疑獄,發起奸伏,多出觿議。課使郡內各舉奸吏豪人諸常有微過酒肉為臧者,雖數十年猶加貶棄,注其名籍。專選剽悍吏,擊斷非法。若有生子不養,即斬其父母,合土棘埋之。凡殺人皆磔屍車上,隨其罪目,宣示屬縣。[一]夏月腐爛,則以繩連其骨,周□一郡乃止,見者駭懼。視事五年,凡殺萬餘人。其餘慘毒刺刻,不可勝數。郡中惴恐,[二]莫敢自保。及陽球奏甫,乃就收執,死於洛陽獄。   注[一]目,罪名也。   注[二]惴,懼也,音之瑞反。   論曰:古者敦庬,善惡易分。[一]至於畫衣冠,異服色,而莫之犯。[二]叔世偷薄,[三]上下相蒙,[四]德義不足以相洽,化導不能以懲違,遂乃嚴刑痛殺,隨而繩之,致刻深之吏,以暴理奸,倚疾邪之公直,濟忍苛之虐情。漢世所謂酷能者,蓋有聞也。皆以敢捍精敏,巧附文理,風行霜烈,威譽諠赫。與夫斷斷守道之吏,何工否之殊乎![五]故嚴君蚩黃霸之術,[六]密人笑卓茂之政,[七]   猛既窮矣,而猶或未勝。然朱邑不以笞辱加物,[八]袁安未嘗鞫人臧罪,[九]   而猾惡自禁,人不欺犯。何者?以為威辟既用,而苟免之行興;[一0]仁信道孚,故感被之情著。[一一]苟免者威隙則奸起,感被者人亡而思存。[一二]由一邦以言天下,則刑訟繁措,可得而求乎!   注[一]左傳申叔時曰:「人生敦庬,和同以聽。」杜預注云:「敦庬,厚大也。」   注[二]白武通曰:「畫像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以赭著其衣,犯髕者以墨蒙其髕處而畫之,犯宮者雜屝,犯大辟者布衣無領。」墨,黥面也。   注[三]左傳曰:「叔向曰:『三辟之興,皆叔代也。』」叔代猶末代也。偷,苟且也。本或作「渝」。渝,變也。   注[四]左傳介之推曰:「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蒙,欺也。   注[五]尚書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孔安國注云:「斷斷猗然專一之臣也。」   注[六]前書嚴延年為河南太守,嚴刑峻罰。時黃霸為穎川太守,以寬恕為化,郡中亦平,屢蒙豐年,鳳皇屢集。上下詔稱揚其行,加金爵之賞。延年素輕霸為人,及比郡為守,□賞反在己前,心內不服。河南界中又有蝗,府丞狐義出行蝗,還見延年。延年曰:「此蝗豈鳳皇食邪?」   注[七]茂傳曰:「初茂到縣,有所廢置,吏人笑之。」   注[八]前書曰:「朱邑以愛利為行,未嘗笞辱人。」   注[九]安傳曰「安為河南尹,政號嚴明,然未曾以臧罪鞫人」也。   注[一0]辟,法也,音頻亦反。   注[一一]左傳曰:「小信未孚。」杜預注云:「孚,大信也。」此言仁信之道,大信於人。   注[一二]若子產卒,仲尼聞之,曰「古之遺愛也」。   贊曰:大道既往,刑禮為薄。[一]斯人散矣,機詐萌作。[二]去殺由仁,濟寬非虐。[三]末暴雖勝,崇本或略。[四]   注[一]老子曰:「大道廢,有仁義。」又曰:「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始。」   注[二]論語曾子曰「上失其道,人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也。   注[三]論語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此言用仁德化人,人知禮節,可以無殺戮也。左傳曰:「寬以濟猛,猛以濟寬。」言政寬則人慢,故須以猛濟之,非故為暴虐也。   注[四]春秋繁露曰:「君者,國之本也。夫為國*(本)*,其化莫大於崇本。崇本則君化若神,不崇本則無以兼人。」此言酷暴為政化之末,雖得勝殘,而崇本之道尚為略也。    校勘記   二四八八頁九行召其夫人*(疏)**[跪]*庭下受辭據汲本改。   二四八八頁一二行張儉剖曹節之墓按:集解引何焯說,謂以黨錮、宦者二傳參考,乃侯覽,非曹節也,所當刊正。   二四九0頁八行覆杯食機上按:「杯」原斗「柸」,逕改正。   二四九一頁四行遷楊州牧按:「楊」原作「揚」,各本同。以前後皆作「楊」,逕改。   二四九一頁八行軹縣屬河*(南)**[內]*郡據集解引洪亮吉說改。   二四九一頁一一行寧見乳虎穴按:校補謂「見」或「覓」之鬥。   二四九一頁一一行不入冀府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府」一作「城」。   二四九二頁六行李章字第公「第」原作「弟」,逕據汲本、殿本改。按:弟第古通作。   二四九三頁二行掾*(吏)**[史]*止章據刊誤改。   二四九七頁一三行又遷為河內太守又再遷穎川太守按:刊誤謂案文多二「又」字。   二四九八頁一0行遷平原相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作「甘陵相」。   二四九八頁一三行司空張顥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雲案顥光和元年為太尉,未嘗為司空。   二四九九頁八行曹*(翽)**[劌]*諫魯莊公之辭也據殿本改。   二四九九頁一三行朱禹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禹」改「瑀」。   二四九九頁一四行太尉段熲按:「段」原誤「□」,逕改正。下同。   二五00頁一行乃欲求假借邪按:集解引王補說,謂此句通鑒「乃欲」下多「論先後」三字。   二五00頁一三行簡落狐狸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紀作「狐狸小丑」。   二五0二頁一0行白武通曰按:汲本、殿本「武」作「虎」,此避唐諱而未回改也。   二五0三頁一四行夫為國*(本)*其化莫大於崇本據刊誤刪。   ************後漢書卷七十八 宦者列傳 第六十八   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一]宦者四星,在皇位之側,故周禮置官,亦備其數。閽者守中門之禁,[二]寺人掌女宮之戒。[三]又云「王之正內者五人」。   [四]月令:「仲冬,命閹尹審門閭,謹房室。」[五]詩之小雅,亦有巷伯刺讒之篇。[六]然宦人之在王朝者,其來舊矣。將以其體非全氣,情志專良,通關中人,易以役養乎?[七]然而後世因之,才任稍廣。其能者,則勃貂、管蘇有功於楚、晉,[八]景監、繆賢著庸於秦、趙。[九]及其敝也,則豎刁亂齊,伊戾禍宋。[一0]   注[一]易系辭之文也。   注[二]周禮曰:「閽人掌守王宮中門之禁。」鄭玄注云:「中門,於外內為中也。   閽即刖足者。」   注[三]周禮曰:「寺人掌王宮之內人及女宮之戒命」也。   注[四]周禮曰:「寺人掌王之正內五人。」注云:「正內,路寑也。」   注[五]鄭玄注月令云:「奄尹,主領奄豎之官者也。於周*(禮)*則為內宰,掌理王之內政、宮令,誡出入開閉之屬也。」   注[六]毛詩序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傷於讒,而作是詩也。」毛萇注云:   「巷伯,內之小臣也。」   注[七]關,涉也。中人,內人也。   注[八]勃貂即寺人披也。一名勃鞮,字伯楚。左傳曰,呂、卻畏偪,將焚公宮,殺晉文公。寺人披見公,以難告,遂殺呂、卻。新序曰:「楚恭王有疾,告諸大夫曰:『管蘇犯我以義,違我以禮,與處不安,不見不思,然而有得焉,吾死之後,爵之於朝』」也。   注[九]史記曰,商君入秦,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又曰,藺相如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趙求人使報秦者,未得,繆賢曰:「臣舍人藺相如可使也。」著庸謂薦鞅及相如也。   注[一0]左傳曰,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腢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杜預注曰:「寺人即閹官。」「刁」即「貂」也,音雕。又曰,楚客聘於晉,過宋,太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寺人伊戾請從之。至則坎用牲,加書征之,而騁告公曰:「太子將為亂。」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太子死,公徐聞其無罪,乃亨伊戾也。   漢興,仍襲秦制,置中常侍官。然亦引用士人,以參其選,皆銀璫左貂,給事殿省。及高後稱制,乃以張卿為大謁者,出入臥內,受宣詔命。[一]文帝時,有趙談、北宮伯子,頗見親幸。至於孝武,亦愛李延年。[二]帝數宴後庭,或潛游離館,故請奏機事,多以宦人主之。至元帝之世,史游為黃門令,勤心納忠,有所補益。[三]其後弘恭、石顯以佞險自進,卒有蕭、周之禍,損穢帝德焉。[四]   注[一]前書曰,齊人田生求事呂後所幸大謁者張釋卿。音義曰:「奄人也。」仲長統昌言曰:「宦豎傅近房臥之內,交錯婦人之閒。」   注[二]前書曰,孝文時宦者則趙談、北宮伯子,孝武時宦者李延年也。   注[三]前書曰,急就一篇,元帝黃門令史游作。董巴輿服志曰「禁門曰黃闥,中人主之,故曰黃門」也。   注[四]前書曰,前將軍蕭望之及光祿大夫周堪建白,以為宜罷中常侍官,應古不近刑人,由是大與石顯忤,後皆害焉。望之自殺,堪廢錮不得復進用也。   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不複雜調它士。至永平中,始置員數,中常侍四人,小黃門十人。和帝即祚幼弱,而竇憲兄弟專總權威,內外臣僚,莫由親接,所與居者,唯閹宦而已。故鄭觿得專謀禁中,終除大憝,[一]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宮卿之位。[二]於是中官始盛焉。   注[一]憝,惡也,音大對反。謂誅竇憲也。   注[二]宮卿謂為大長秋也。   自明帝以後,迄乎延平,委用漸大,而其員稍增,中常侍至有十人,小黃門二十人,改以金璫右貂,兼領卿署之職。鄧後以女主臨政,而萬機殷遠,朝臣國議,無由參斷帷幄,稱制下令,不出房闈之閒,[一]不得不委用刑人,寄之國命。手握王爵,口含天憲,非復掖廷永巷之職,閨牖房闥之任也。[二]其後孫程定立順之功,曹騰參建桓之策,續以五侯合謀,梁冀受鉞,多因公正,恩固主心,故中外服從,上下屏氣。或稱伊、霍之勳,無謝於往載;或謂良、平之畫,復興於當今。雖時有忠公,而竟見排斥。[三]舉動回山海,呼吸變霜露。阿旨曲求,則光寵三族;[四]直情忤意,則參夷五宗。[五]   漢之綱紀大亂矣。   注[一]爾雅曰「宮中*(小)**[之]*門謂之闈」也。   注[二]永巷及掖廷,並署名也。爾雅曰:「小閨謂之闥。」   注[三]謂皇甫嵩、蔡雍等並被排也。   注[四]父族、母族、妻族也。   注[五]夷,滅也。參夷,夷三族也。五宗,五服內親故也。   若夫高冠長□,紆朱懷金者,佈滿宮闈;[一]苴茅分虎,南面臣人者,蓋以十數。[二]府署第館,潟列於都鄙;[三]子弟支附,過半於州國。南金、和寶、冰紈、霧縠之積,盈仞珍臧;[四]嬙媛、侍兒、歌童、舞女之玩,充備綺室。[五]   狗馬飾雕文,土木被緹繡。[六]皆剝割萌黎,競恣奢欲。構害明賢,專樹黨類。   其有更相援引,希附權強者,皆腐身熏子,以自衒達。[七]同敝相濟,故其徒有繁,敗國蠹政之事,不可單書。[八]所以海內嗟毒,志士窮棲,寇劇緣閒,搖亂區夏。[九]雖忠良懷憤,時或奮發,而言出禍從,旋見孥戮。因復大考鉤黨,轉相誣染。[一0]凡稱善士,莫不離被災毒。竇武、何進,位崇戚近,乘九服之囂怨,協腢英之埶力,[一一]而以疑留不斷,至於殄敗。斯亦運之極乎!雖袁紹龔行,芟夷無餘,然以暴易亂,亦何雲及![一二]自曹騰說梁冀,竟立昏弱。[一三]魏武因之,遂遷龜鼎。[一四]所謂「君以此始,必以此終」,信乎其然矣![一五]   注[一]楚辭曰:「高余冠之岌岌。」又曰:「撫長□兮玉珥。」楊雄法言曰:「或問使我紆朱懷金,其樂不可量也。」李軌注曰:「朱,朱紱也。金,金印也。」   注[二]封諸侯各以其方色土,苴以白茅,而分銅虎符也。   注[三]潟列,如潟之布列。史記曰:「往往潟置。」   注[四]詩頌曰:「大路南金。」鄭玄注云:「荊、楊之州,貢金三品。」和謂卞和也。   注[五]左傳曰:「夫差宿有妃嬙嬪御焉。」。杜預注曰:「妃嬙,貴者。」嬙音牆。   前書曰:「初,爰盎為吳相時,從史盜私盎侍兒。」昌言曰:「為音樂則歌兒舞女,千曹而迭起。」左傳晏子曰:「高台深池,撞鐘舞女。」綺室,室之綺麗者。   注[六]前書東方朔曰:「土木衣綺繡,狗馬被繢罽。」緹,厚繒也。   注[七]前書曰:「史遷熏胥以刑。」韋昭曰:「古者腐刑必熏合之。」   注[八]單,盡也。   注[九]寇盜劇賊緣閒隙而起也。   注[一0]鉤黨謂李膺、杜密等。   注[一一]九服已見上。腢英謂劉猛、朱□之屬,見竇武傳。   注[一二]尚書曰:「龔行天罰。」左傳曰:「芟夷蘊崇之。」史記曰「以暴易亂兮,不知其非」也。   注[一三]謂立桓帝也。   注[一四]龜鼎,國之守器,以諭帝位也。尚書曰:「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曰「鼎遷於商」也。   注[一五]此謂宦官也。言漢家初寵用宦官,其後終為宦官所滅。左傳楚屈蕩曰「君以此始,必以此終」也。   鄭觿字季產,南陽犨人也。為人謹敏有心幾。永平中,初給事太子家。肅宗即位,拜小黃門,遷中常侍。和帝初,加位鉤盾令。   時竇太后秉政,後兄大將軍憲等並竊威權,朝臣上下莫不附之,而觿獨一心王室,不事豪黨,帝親信焉。及憲兄弟圖作不軌,觿遂首謀誅之,以功遷大長秋。   策勳班賞,每辭多受少,由是常與議事。[一]中官用權,自觿始焉。   注[一]與音預。   十四年,帝念觿功美,封為鄛鄉侯,食邑千五百戶。[一]永初元年,和熹皇后益封三百戶。   注[一]鄛音士交反。說文曰:「南*(郡)**[陽]*棘陽縣有鄛鄉。」   元初元年卒,養子閎嗣。閎卒,子安嗣。後國絕。桓帝延熹二年,紹封觿曾孫石讎為關內侯。   蔡倫字敬仲,桂陽人也。以永平末始給事宮掖,建初中,為小黃門。及和帝即位,轉中常侍,豫參帷幄。   倫有才學,盡心敦慎,數犯嚴顏,匡弼得失。每至休沐,輒閉門絕賓,暴體田野。後加位尚方令。永元九年,監作秘□及諸器械,莫不精工堅密,為後世法。   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縑帛者謂之為紙。縑貴而簡重,並不便於人。倫乃造意,用樹膚、麻頭及敝布、魚網以為紙。元興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從用焉,故天下咸稱「蔡侯紙」。[一]   注[一]湘州記曰:「耒陽縣北有漢黃門蔡倫宅,宅西有一石臼,雲是倫舂紙臼也。」   元初元年,鄧太后以倫久宿衛,封為龍亭侯,[一]邑三百戶。後為長樂太僕。   四年,帝以經傳之文多不正定,乃選通儒謁者劉珍及博士良史詣東觀,各讎校*(漢)*家法,令倫監典其事。   注[一]龍亭,縣,故城在今洋州興埶縣東,明月池在其側。   倫初受竇後諷旨,誣陷安帝祖母宋貴人。及太后崩,安帝始親萬機,□使自致廷尉。倫恥受辱,乃沐浴整衣冠,飲藥而死。國除。   孫程字稚卿,涿郡新城人也。[一]安帝時,為中黃門,給事長樂宮。   注[一]東觀記曰:「北新城人,衛康叔之冑孫林父之後。」東觀自此已下十九人,與程同功者皆□其所承本系。蓋當時史官懼程等威權,故曲為文飾。   時鄧太后臨朝,帝不親政事。小黃門李閏與帝乳母王聖常共譖太后兄執金吾悝等,言欲廢帝,立平原王*(德)**[翼]*,帝每忿懼。及太后崩,遂誅鄧氏而廢平原王,封閏雍鄉侯;又小黃門江京以讒諂進,初迎帝於邸,以功封都鄉侯,食邑各三百戶。閏、京並遷中常侍,江京兼大長秋,與中常侍樊豐、黃門令劉安、鉤盾令陳達及王聖、聖女伯榮扇動內外,競為侈虐。又帝舅大將軍耿寶、皇后兄大鴻臚閻顯更相阿黨,遂枉殺太尉楊震,廢皇太子為濟陰王。   明年帝崩,立北鄉侯為天子。顯等遂專朝爭權,乃諷有司奏誅樊豐,廢耿寶、王聖,及黨與皆見死徙。   十月,北鄉侯病篤。程謂濟陰王謁者長興渠曰:[一]「王以嫡統,本無失德,先帝用讒,遂至廢黜。若北鄉疾不起,共斷江京、閻顯,事乃可成。」渠等然之。又中黃門南陽王康,先為太子府史,自太子之廢,常懷歎憤。又長樂太官丞京兆王國,並附同於程。至二十七日,北鄉侯薨。閰顯白太后,征諸王子簡為帝嗣。未及至。十一月二日,程遂與王康等十八人聚謀於西鍾下,皆□單衣為誓。四日夜,程等共會崇德殿上,因入章台門。時江京、劉安及李閏、陳達等俱坐省門下,程與王康共就斬京、安、達,以李閏權埶積為省內所服,欲引為主,因舉刃脅閏曰:「今當立濟陰王,無得搖動。」閏曰:「諾。」於是扶閏起,俱於西鍾下迎濟陰王立之,是為順帝。召尚書令、僕射以下,從輦幸南宮雲台,程等留守省門,遮扞內外。   注[一]興姓,渠名。   閻顯時在禁中,憂迫不知所為,小黃門樊登勸顯發兵,以太后詔召越騎校尉馮詩、虎賁中郎將閻崇,屯朔平門,以御程等。誘詩入省,太后使授之印,曰:「能得濟陰王者封萬戶侯,得李閏者五千戶侯。」顯以詩所將觿少,使與登迎吏士於左掖門外。詩因格殺登,歸營屯守。顯弟衛尉景遽從省中還外府,收兵至盛德門。程傳召諸尚書使收景。尚書郭鎮時臥病,聞之,即率直宿羽林出南止車門,逢景從吏士,拔白刃,呼曰:「無干兵。」鎮即下車,時節詔之。景曰:「何等詔?」因斫鎮,不中。鎮引□擊景墯車,左右以戟叉其匈,遂禽之,送廷尉獄,即夜死。旦日,令侍御史收顯等送獄,於是遂定。下詔曰:「夫表功錄善,古今之通義也。故中常侍長樂太僕江京、黃門令劉安、鉤盾令陳達與故車騎將軍閻顯兄弟謀議惡逆,傾亂天下。中黃門孫程、王康、長樂太官丞王國、中黃門黃龍、彭愷、孟叔、李建、王成、張賢、史泛、馬國、王道、李元、楊佗、[一]陳予、趙封、李剛、魏猛、苗光等,[二]懷忠憤發,曒力協謀,遂埽滅元惡,以定王室。詩不雲乎:『無言不讎,無德不報。』[三]程為謀首,康、國協同。其封程為浮陽侯,食邑萬戶;康為華容侯,國為酈侯,各九千戶;黃龍為湘南侯,五千戶;彭愷為西平昌侯,[四]孟叔為中廬侯,[五]李建為復陽侯,各四千二百戶;王成為廣宗侯,張賢為祝阿侯,史泛為臨沮侯,[六]馬國為廣平侯,王道為范縣侯,李元為□信侯,楊佗為山都侯,[七]陳予為下雋侯,[八]趙封為析縣侯,李剛為枝江侯,各四千戶;魏猛為夷陵侯,二千戶;苗光為東阿侯,千戶。」是為十九侯。加賜車馬金銀錢帛各有差。李閏以先不豫謀,故不封。遂擢拜程騎都尉。   注[一]佗音駝。   注[二]東觀記曰「程賦棗脯,又*[分]*與光,曰:『以為信,今暮其當著矣。』漏盡,光為尚席直事通燈,解□置外,持燈入章台門,程等適入。光走出門,欲取□,王康呼還,光不應。光得□,欲還入,門已閉,光便守宜秋門,會李閏來,出光,因與俱迎濟陰王幸南宮雲台。詔書錄功臣,令康疏名,康詐疏光入章台門。光謂康曰:『緩急有問者當相證也。』詔書封光東阿侯,食邑四千戶,未受符策,光心不自安,詣黃門令自告。有司奏康、光欺詐主上,詔書勿問,遂封東阿侯,邑千戶」也。   注[三]詩大雅也。   注[四]西平昌,*(諸)*縣,屬平原郡。   注[五]中廬,縣,屬南郡。   注[六]臨沮,縣,屬南郡。   注[七]□信、山都並屬南陽郡也。   注[八]下雋,縣,*[屬]*長沙郡,音似兗反。   永建元年,程與張賢、孟叔、馬國等為司隸校尉虞詡訟罪,懷表上殿,呵叱左右。帝怒,遂免程官,因悉遣十九侯就國,後徙封程為宜城侯。程既到國,怨恨恚懟,[一]封還印綬、符策,亡歸京師,[二]往□山中。詔書追求,復故爵土,賜車馬衣物,遣還國。   注[一]懟,怨也,音直季反。   注[二]續漢書曰:「程到宜城,怨恨恚懟,刻瓦為印,封還印綬。」   三年,帝念程等功勳,悉征還京師。程與王道、李元皆拜騎都尉,余悉奉朝請。   陽嘉元年,程病甚,即拜奉車都尉,位特進。及卒,使五官*[中]*郎將追贈車騎將軍印綬,賜謚剛侯。侍御史持節監護喪事,乘輿幸北部尉傳,[一]瞻望車騎。   注[一]北部尉之傳捨也。傳音陟戀反。   程臨終,遺言上書,以國傳弟美。帝許之,而分程半,封程養子壽為浮陽侯。   後詔書錄微功,封興渠為高望亭侯。四年,詔宦官養子悉聽得為後,襲封爵,定著乎令。   王康、王國、彭愷、王成、趙封、魏猛六人皆早卒。黃龍、楊佗、孟叔、李建、張賢、史泛、王道、李元、李剛九人與阿母山陽君宋娥更相貨賂,求高官增邑,又誣罔中常侍曹騰、孟賁等。永和二年,發覺,並遣就國,減租四分之一。宋娥奪爵歸田舍。唯馬國、陳予、苗光保全封邑。   初,帝見廢,監太子家小黃門籍建、傅高梵、長秋長趙熹、丞良賀、藥長夏珍皆以無過獲罪,建等坐徙朔方。及帝即位,並擢為中常侍。梵坐臧罪,減死一等。建後封東鄉侯,三百戶。   賀清儉退厚,[一]位至大長秋。陽嘉中,詔九卿舉武猛,賀獨無所薦。帝引問其故,對曰:「臣生自草茅,長於宮掖,既無知人之明,又未嘗交知士類。昔衛鞅因景監以見,有識知其不終。[二]今得臣舉者,匪榮伊辱。」固辭之。及卒,帝思賀忠,封其養子為都鄉侯,三百戶。   注[一]謙退而厚重也。   注[二]史記趙良謂商君曰:「君之見秦王也,因嬖人景監,非所以為名也。」商君竟為秦惠所車裂也。   曹騰字季興,沛國譙人也。安帝時,除黃門從官。順帝在東宮,鄧太后以騰年少謹厚,使侍皇太子書,特見親愛。及帝即位,騰為小黃門,遷中常侍。桓帝得立,騰與長樂太僕州輔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騰為費亭侯,遷大長秋,加位特進。   騰用事省闥三十餘年,奉事四帝,未嘗有過。其所進達,皆海內名人,陳留虞放、邊韶、南陽延固、張溫、弘農張奐、穎川堂溪典等。時蜀郡太守因計吏賂遺於騰,益州刺史種暠於斜谷關搜得其書,上奏太守,並以劾騰,請下廷尉案罪。帝曰:「書自外來,非騰之過。」遂寢暠奏。騰不為纖介,常稱暠為能吏,時人嗟美之。   騰卒,養子嵩嗣。種暠後為司徒,告賓客曰:「今身為公,乃曹常侍力焉。」   嵩靈帝時貨賂中官及輸西園錢一億萬,故位至太尉。[一]及子操起兵,不肯相隨,乃與少子疾避亂琅邪,為徐州刺史陶謙所殺。   注[一]嵩具袁紹傳。   單超,河南人;徐璜,下邳良城人;具瑗,魏郡元城人;左悺,河南平陰人;[一]   唐衡,穎川郾人也。桓帝初,超、璜、瑗為中常侍,悺、衡為小黃門史。   注[一]悺音工奐反,又音綰。   初,梁冀兩妹為順桓二帝皇后,冀代父商為大將軍,再世權戚,威振天下。冀自誅太尉李固、杜喬等,驕橫益甚,皇后乘埶忌恣,多所鴆毒,上下鉗口,[一]   莫有言者。帝逼畏久,恆懷不平,恐言洩,不敢謀之。延熹二年,皇后崩,帝因如廁,獨呼衡問:「左右與外捨不相得者皆誰乎?」[二]衡對曰:「單超、左悺前詣河南尹不疑,禮敬小簡,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陽獄,二人詣門謝,乃得解。   徐璜、具瑗常私忿疾外捨放橫,口不敢道。」於是帝呼超、悺入室,謂曰:「梁將軍兄弟專固國朝,迫脅外內,公卿以下從其風旨。今欲誅之,於常侍意何如?」   超等對曰:「誠國奸賊,當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聖意何如耳。」帝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不難,但恐陛下復中狐疑。」[三]帝曰:「奸臣脅國,當伏其罪,何疑乎!」於是更召璜、瑗等五人,遂定其議,帝嚙超臂出血為盟。於是詔收冀及宗親黨與悉誅之。悺、衡遷中常侍,封超新豐侯,二萬戶,璜武原侯,瑗東武陽侯,各萬五千戶,賜錢各千五百萬;悺上蔡侯,衡汝陽侯,各萬三千戶,賜錢各千三百萬。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又封小黃門劉普、趙忠等八人為鄉侯。自是權歸宦官,朝廷日亂矣。   注[一]周書曰:「賢智鉗口。」謂不言也。拑與鉗古字通,音其炎反。   注[二]外捨謂皇后家也。   注[三]中音丁仲反。   超病,帝遣使者就拜車騎將軍。明年薨,賜東園秘器,棺中玉具,贈侯將軍印綬,使者理喪。及葬,發五營騎士,*(將軍)*侍御史護喪,將作大匠起頤塋。   其後四侯轉橫,天下為之語曰:「左回天,具獨坐,[一]徐臥虎,唐兩墯。」[二]   皆競起第宅,樓觀壯麗,窮極伎巧。金銀罽毦,施於犬馬。[三]多取良人美女以為姬妾,皆珍飾華侈,擬則宮人。其僕從皆乘牛車而從列騎。又養其疏屬,或乞嗣異姓,或買蒼頭為子,並以傳國襲封。兄弟姻戚皆宰州臨郡,辜較百姓,與盜賊無異。   注[一]獨坐言驕貴無偶也。   注[二]兩墯謂隨意所為不定也。今人謂持兩端而任意為兩墯。諸本「兩」或作「雨」也。   注[三]毦,以毛羽為飾,音如志反。   超弟安為河東太守,弟子匡為濟陰太守,璜弟盛為河內太守,悺弟敏為陳留太守,瑗兄恭為沛相,皆為所在蠹害。   璜兄子宣為下邳令,暴虐尤甚。先是求故汝南太守下邳李暠女不能得,及到縣,遂將吏卒至暠家,載其女歸,戲射殺之,埋著寺內。時下邳縣屬東海,汝南黃浮為東海相,有告言宣者,浮乃收宣家屬,無少長悉考之。掾史以下固諫爭。浮曰:   「徐宣國賊,今日殺之,明日坐死,足以瞑目矣。」即案宣罪棄市,暴其屍以示百姓,郡中震慄。璜於是訴怨於帝,帝大怒,浮坐髡鉗,輸作右校。五侯宗族賓客虐□天下,民不堪命,起為寇賊。七年,衡卒,亦贈車騎將軍,如超故事。璜卒,賻贈錢布,賜頤塋地。   明年,司隸校尉韓演因奏悺罪惡,及其兄太僕南鄉侯稱請托州郡,聚斂為奸,賓客放縱,侵犯吏民。悺、稱皆自殺。演又奏瑗兄沛相恭臧罪,征詣廷尉。瑗詣獄謝,上還東武侯印綬,詔貶為都鄉侯,卒於家。超及璜、衡襲封者,並降為鄉侯,租入歲皆三百萬,子弟分封者,悉奪爵土。劉普等貶為關內侯。   侯覽者,山陽防東人。桓帝初為中常侍,以佞猾進,倚埶貪放,受納貨遺以巨萬計。延熹中,連歲征伐,府帑空虛,乃假百官奉祿,王侯租稅。覽亦上縑五千匹,賜爵關內侯。又托以與議誅梁冀功,進封高鄉侯。   小黃門段珪家在濟陰,與覽並立田業,近濟北界,僕從賓客侵犯百姓,劫掠行旅。濟北相滕延一切收捕,殺數十人,陳屍路衢。覽、珪大怨,以事訴帝,延坐多殺無辜,征詣廷尉,免。延字伯行,北海人,後為京兆尹,有理名,世稱為長者。   覽等得此愈放縱。覽兄參為益州刺史,民有豐富者,輒誣以大逆,皆誅滅之,沒入財物,前後累億計。太尉楊秉奏參,檻車征,於道自殺。京兆尹袁逢於旅舍閱參車三百餘兩,皆金銀錦帛珍玩,不可勝數。覽坐免,旋復復官。[一]   注[一]復,上音房又反。   建寧二年,喪母還家,大起塋頤。督郵張儉因舉奏覽貪侈奢縱,前後請奪人宅三百八十一所,田百一十八頃。起立第宅十有六區,皆有高樓池苑,堂閣相望,飾以綺畫丹漆之屬,制度重深,僭類宮省。又豫作壽頤,[一]石幟雙闕,高廡百尺,[二]破人居室,發掘墳墓。虜奪良人,妻略婦子,及諸罪釁,請誅之。   而覽伺候遮□,章竟不上。儉遂破覽頤宅,藉沒資財,具言罪狀。又奏覽母生時交通賓客,干亂郡國。復不得御。[三]覽遂誣儉為鉤黨,及故長樂少府李膺、太僕杜密等,皆夷滅之。遂代曹節領長樂太僕。   注[一]生而自為頤,為壽頤。   注[二]廡,廊下周屋也。   注[三]御,進也。   熹平元年,有司舉奏覽專權驕奢,策收印綬,自殺。阿黨者皆免。   曹節字漢豐,南陽新野人也。其本魏郡人,世吏二千石。順帝初,以西園騎遷小黃門。桓帝時,遷中常侍,奉車都尉。建寧元年,持節將中黃門虎賁羽林千人,北迎靈帝,陪乘入宮。及即位,以定策封長安鄉侯,六百戶。   時竇太后臨朝,後父大將軍武與太傅陳蕃謀誅中官,節與長樂五官史朱瑀、從官史共普、張亮、[一]中黃門王尊、長樂謁者騰是等十七人,共矯詔以長樂食監王甫為黃門令,將兵誅武、蕃等,事已具蕃、武傳。節遷長樂□尉,封育陽侯,增邑三千戶;甫遷中常侍,黃門令如故;瑀封都鄉侯,千五百戶;普、亮等五人各三百戶;余十一人皆為關內侯,歲食租二千斛。   注[一]共音恭。   先是瑀等陰於明堂中禱皇天曰:「竇氏無道,請皇天輔皇帝誅之,令事必成,天下得寧。」既誅武等,詔令太官給塞具,[一]賜瑀錢五千萬,余各有差,後更封華容侯。二人,節病困,詔拜為車騎將軍。有頃疾瘳,上印綬,罷,復為中常侍,位特進,秩中二千石,尋轉大長秋。   注[一]塞,報祠也,音蘇代反。字當為「賽」,通也。   熹平元年,竇太后崩,有何人書朱雀闕,[一]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后,常侍侯覽多殺黨人,公卿皆尸祿,無有忠言者。」於是詔司隸校尉劉猛逐捕,十日一會。猛以誹書言直,不肯急捕,月餘,主名不立。[二]猛坐左轉諫議大夫,以御史中丞段熲代猛,乃四出逐捕,及太學游生,系者千餘人。節等怨猛不已,使熲以它事奏猛,抵罪輸左校。朝臣多以為言,乃免刑,復公車征之。   注[一]何人,不知何人也。   注[二]不得書闕主名。   節遂與王甫等誣奏桓帝弟勃海王悝謀反,誅之。以功封者十二人。甫封冠軍侯。   節亦增邑四千六百戶,並前七千六百戶。父兄子弟皆為公卿列校、牧守令長,佈滿天下。   節弟破石為越騎校尉,越騎營五百妻有美色,[一]破石從求之,五百不敢違,妻執意不肯行,遂自殺。其淫暴無道,多此類也。   注[一]韋昭辯釋名曰:「五百字本為『伍』。伍,當也。伯,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案:今俗呼行杖人為五百也。   光和二年,司隸校尉陽球奏誅王甫及子長樂少府萌、沛相吉,皆死獄中。時連有災異,郎中梁人審忠以為朱瑀等罪惡所感,乃上書曰:「臣聞理國得賢則安,失賢則危,故舜有臣五人而天下理,[一]湯舉伊尹不仁者遠。[二]陛下即位之初,未能萬機,皇太后念在撫育,權時攝政,[三]故中常侍蘇康、管霸應時誅殄。[四]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考其黨與,志清朝政。華容侯朱瑀知事覺露,禍及其身,遂興造逆謀,作亂王室,撞蹋省闥,[五]執奪璽綬,迫脅陛下,聚會腢臣,離閒骨肉母子之恩,遂誅蕃、武及尹勳等。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賞。   父子兄弟被蒙尊榮,素所親厚布在州郡,或登九列,或據三司。不惟祿重位尊之責,而苟營私門,多蓄財貨,繕修第捨,連裡竟巷。盜取御水以作魚釣,[六]   車馬服玩擬於天家。腢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故蟲蝗為之生,夷寇為之起。天意憤盈,積十餘年。故頻歲日食於上,地震於下,所以譴戒人主,欲令覺悟,誅鉏無狀。昔高宗以雉雊之變,故獲中興之功。[七]近者神祇啟悟陛下,發赫斯之怒,故王甫父子應時馘□,[八]路人士女莫不稱善,若除父母之讎。誠怪陛下復忍孽臣之類,不悉殄滅。[九]昔秦信趙高,以危其國;吳使刑人,身遘其禍。[一0]虞公抱寶牽馬,魯昭見逐干侯,以不用宮之奇、子家駒以至滅辱。[一一]今以不忍之恩,赦夷族之罪,奸謀一成,悔亦何及!臣為郎十五年,皆耳目聞見,瑀之所為,誠皇天所不復赦。願陛下留漏刻之聽,裁省臣表,埽滅丑類,以荅天怒。與瑀考驗,有不如言,願受湯鑊之誅,妻子並徙,以絕妄言之路。」   章寢不報。節遂領尚書令。四年,卒,贈車騎將軍。後瑀亦病卒,皆養子傳國。   注[一]五臣謂禹、稷、契、咎陶、伯益也。   注[二]論語文也。   注[三]桓思竇後。   注[四]竇後傳誅康及霸。   注[五]撞音直江反。   注[六]水入宮苑為御水。   注[七]高宗祭,有雉升鼎耳而雊,高宗修德,殷以中興。見尚書也。   注[八]詩魯頌曰:「在泮獻馘。」音古獲反。鄭玄注云:「謂所殺者之左耳。」   注[九]謂復任用曹節等也。   注[一0]左傳曰,吳伐越獲俘焉,以為閽,使守舟。吳子余祭觀舟,閽人以刀殺之。   注[一一]公羊傳曰,晉大夫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不聽。後晉滅虞,虞公抱寶牽馬而至,荀息見曰:「臣之謀何如?」   又曰,昭公將殺季氏,告子家駒曰:「季氏為無道,憯於公室久矣。吾欲殺之,何如?」子家駒曰:「諸侯僭於天子,大夫僭於諸侯,久矣,君無多辱焉。」昭公不從其言,後逐季氏,昭公奔於干侯,遂死焉。   審忠字公誠,宦官誅後,辟公府。   呂強字漢盛,河南成□人也。少以宦者為小黃門,再遷中常侍。為人清忠奉公。   靈帝時,例封宦者,以強為都鄉侯。強辭讓懇惻,固不敢當,帝乃聽之。因上疏陳事曰:   臣聞諸侯上象四七,下裂王土,高祖重約非功臣不侯,所以重天爵明勸戒也。   伏聞中常侍曹節、王甫、張讓等,及侍中許相,並為列侯。節等宦官佑薄,品卑人賤,讒諂媚主,佞邪徼寵,放毒人物,疾妒忠良,有趙高之禍,未被轘裂之誅,[一]掩朝廷之明,成私樹之黨。而陛下不悟,妄授茅土,開國承家,小人是用。[二]又並及家人,重金兼紫,[三]相繼為蕃輔。受國重恩,不念爾祖,述修厥德,[四]而交結邪黨,下比腢佞。陛下或其瑣才,[五]特蒙恩澤。又授位乖越,賢才不升,素餐私幸,必加榮擢。陰陽乖剌,稼穡荒蔬,[六]人用不康,罔不由茲。臣誠知封事已行,言之無逮,所以冒死干觸陳愚忠者,實願陛下損改既謬,從此一止。   注[一]趙高指鹿為馬,而殺胡亥。轘裂,以車裂也。   注[二]易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注[三]金印紫綬。重、兼,言累積也。   注[四]詩大雅云:「無念爾祖,聿修厥德。」聿,述也。   注[五]瑣,小也。   注[六]鄭玄注周禮云:「蔬,草有實者。」   臣又聞後宮綵女數千餘人,衣食之費,日數百金。比谷雖賤,而戶有饑色。案法當貴而今更賤者,由賦發繁數,以解縣官,[一]寒不敢衣,饑不敢食。民有斯□,而莫之恤。宮女無用,填積後庭,天下雖復盡力耕桑,猶不能供。昔楚女悲愁,則西宮致災,[二]況終年積聚,豈無憂怨乎!夫天生蒸民,立君以牧之。君道得,則民戴之如父母,仰之猶日月,[三]雖時有徵稅,猶望其仁恩之惠。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悅以犯難,民忘其死。」[四]儲君副主,宜諷誦斯言;南面當國,宜履行其事。[五]   注[一]縣官調發既多,故賤糶谷以供之。   注[二]公羊傳曰:「西宮災,何以書?記災也。」何休注云:「是時僖公為齊桓公所脅,以齊媵為嫡,楚女廢居西宮而不見恤,悲愁怨曠所生也。」   注[三]左傳師曠對晉侯曰:「君養人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人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賴霆,天生人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其性」也。   注[四]易兌卦彖辭。   注[五]易曰:「聖人南面,向明而化。」杜預注左傳曰:「當國,執政也。」   又承詔書,當於河閒故國起解瀆之館。陛下龍飛即位,雖從藩國,然處九天之高,豈宜有顧戀之意。[一]且河閒疏遠,解瀆□絕,而當勞民單力,未見其便。   又今外戚四姓貴幸之家,及中官公族無功德者,造起館舍,凡有萬數,樓閣連接,丹青素堊,[二]雕刻之飾,不可單言。喪葬踰制,奢麗過禮,競相放效,莫肯矯拂。[三]谷梁傳曰:「財盡則怨,力盡則懟。」屍子曰:[四]「君如杅,民如水,杅方則水方,杅圓則水圓。」[五]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今上無去奢之儉,下有縱慾之敝,至使禽獸食民之甘,木土衣民之帛。昔師曠諫晉平公曰:「樑柱衣繡,民無褐衣;池有□酒,士有渴死;□馬秣粟,民有饑色。近臣不敢諫,遠臣不得暢。」此之謂也。[六]   注[一]楚辭曰:「圓則九重,孰營度之?」圓謂天也。   注[二]郭璞注山海經曰:「堊似土,白色,音惡。」   注[三]矯,正也。拂,戾也,音扶弗反。   注[四]屍子,晉人也,名佼,秦相□鞅客也。鞅謀計,未嘗不與佼規也。商君被刑,恐並誅,乃亡逃入蜀,作書二十篇,十九篇陳道德仁義之紀,一篇言九州險阻,水泉所起也。   注[五]杅,□屬也,音於。字亦作盂。   注[六]說苑咎犯諫晉文公之辭也。   又聞前召議郎蔡邕對問於金商門,而令中常侍曹節、王甫等以詔書喻旨。邕不敢懷道迷國,而切言極對,毀刺貴臣,譏呵豎宦。陛下不密其言,至令宣露,腢邪項領,膏唇拭舌,[一]競欲咀嚼。造作飛條。[二]陛下回受誹謗,致邕刑罪,室家徙放,老幼流離,豈不負忠臣哉!今腢臣皆以邕為戒,上畏不測之難,下懼□客之害,[三]臣知朝廷不復得聞忠言矣。故太尉段熲,武勇冠世,習於邊事,垂發服戎,功成皓首,[四]歷事二主,[五]勳烈獨昭。陛下既已式序,位登台司,而為司隸校尉陽球所見誣脅,一身既斃,而妻子遠播。天下惆悵,功臣失望。宜征邕更授任,反熲家屬,則忠貞路開,觿怨以弭矣。   注[一]毛詩曰:「駕彼四牡,四牡項領。」注云:「項,大也。四牡者人所駕,今但養大其領,不肯為用。諭大臣自恣,王不能使也。」膏唇拭舌謂欲讒毀故也。   注[二]飛條,飛書也。   注[三]謂蔡邕徙朔方時,陽球使刺客追刺邕也。   注[四]垂發謂童子也。   注[五]謂桓帝、靈帝也。   帝知其忠而不能用。   時帝多□私臧,收天下之珍,每郡國貢獻,先輸中署,名為「導行費」。[一]強上疏諫曰:   注[一]中署,內署也。導,引也。貢獻外別有所入,以為所獻希之導引也。   天下之財,莫不生之陰陽,歸之陛下。[一]歸之陛下,豈有公私?而今中尚方斂諸郡之寶,中御府積天下之繒,西園引司農之臧,中□聚太僕之馬,而所輸之府,輒有導行之財。調廣民困,費多獻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獻其私,容諂姑息,自此而進。   注[一]萬物稟陰陽而生。   舊典選舉委任三府,三府有選,參議掾屬,咨其行狀,度其器能,[一]受試任用,責以成功。若無可察,然後付之尚書。尚書舉劾,請下廷尉,覆案虛實,行其誅罰。今但任尚書,或復□用。如是,三公得免選舉之負,尚書亦復不坐,責賞無歸,豈肯空自苦勞乎!   注[一]咨,謀也。   夫立言無顯過之咎,明鏡無見玼之尤。如惡立言以記過,則不當學也;不欲明鏡之見玼,則不當照也。[一]願陛下詳思臣言,不以記過見玼為責。   注[一]韓子曰:「古人之目短於自見,故以鏡觀面。智短於自規,故以道正己。   鏡無見疵之罪,道無明過之惡。目失鏡則無以正鬢眉,身失道則無以知迷感。」玼與疵同也。   書奏不省。   中平元年,黃巾賊起,帝問強所宜施行。強欲先誅左右貪濁者,大赦黨人,料簡刺史、二千石能否。帝納之,乃先赦黨人。於是諸常侍人人求退,又各自征還宗親子弟在州郡者。中常侍趙忠、夏惲等遂共構強,云「與黨人共議朝廷,數讀霍光傳。[一]強兄弟所在並皆貪穢」。帝不悅,使中黃門持兵召強。強聞帝召,怒曰:「吾死,亂起矣。丈夫欲盡忠國家,豈能對獄吏乎!」遂自殺。忠、惲復譖曰:「強見召未知所問,而就外草自屏,有奸明審。」[二]遂收捕宗親,沒入財產焉。   注[一]言其欲謀廢立也。   注[二]外草自屏謂在外野草中自殺也。   時宦者濟陰丁肅、下邳徐衍、南陽郭耽、汝陽李巡、北海趙佑等五人稱為清忠,皆在里巷,不爭威權。巡以為諸博士試甲乙科,爭弟高下,更相告言,至有行賂定蘭台漆書經字,以合其私文者,乃白帝,與諸儒共刻五經文於石,於是詔蔡邕等正其文字。自後五經一定,爭者用息。趙佑博學多覽,著作校書,諸儒稱之。   又小黃門甘陵吳伉,善為風角,博達有奉公稱。知不得用,常托病還寺捨,從容養志雲。   張讓者,穎川人;趙忠者,安平人也。少皆給事省中,桓帝時為小黃門。忠以與誅梁冀功封都鄉侯。[一]延熹八年,黜為關*(中)**[內]*侯,食本縣租千斛。   注[一]與音預。   靈帝時,讓、忠並遷中常侍,封列侯,與曹節、王甫等相為表裡。節死後,忠領大長秋。讓有監奴典任家事,交通貨賂,威形諠赫。扶風人孟佗,[一]資產饒贍,與奴朋結,傾竭饋問,無所遺愛。奴鹹德之,問佗曰:「君何所欲?力能辦也。」曰:「吾望汝曹為我一拜耳。」時賓客求謁讓者,車恆數百千兩,佗時詣讓,後至,不得進,監奴乃率諸倉頭迎拜於路,遂共轝車入門。賓客鹹驚,謂佗善於讓,皆爭以珍玩賂之。佗分以遺讓,讓大喜,遂以佗為涼州刺史。[二]   注[一]佗音駝。   注[二]三輔決錄注曰:「佗字伯郎。以蒲陶酒一斗遺讓,讓即拜佗為涼州刺史。」   是時讓、忠及夏惲、郭勝、孫璋、畢嵐、栗嵩、段珪、高望、張恭、韓悝、宋典十二人,皆為中常侍,封侯貴寵,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貪殘,為人蠹害。黃巾既作,盜賊糜沸,郎中中山張鈞上書曰:「竊惟張角所以能興兵作亂,萬人所以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親、賓客典據州郡,辜榷財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無所告訴,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宜斬十常侍,縣頭南郊,以謝百姓,又遣使者佈告天下,可不須師旅,而大寇自消。」天子以鈞章示讓等,皆免冠徒跣頓首,乞自致洛陽詔獄,並出家財以助軍費。有詔皆冠履視事如故。   帝怒鈞曰:「此真狂子也。十常侍固當有一人善者不?」鈞復重上,猶如前章,輒寢不報。詔使廷尉、侍御史考為張角道者,御史承讓等旨,遂誣奏鈞學黃巾道,收掠死獄中。而讓等實多與張角交通。後中常侍封諝、徐*(奏)**[奉]*事獨發覺坐誅,帝因怒詰讓等曰:「汝曹常言黨人欲為不軌,皆令禁錮,或有伏誅。   今黨人更為國用,汝曹反與張角通,為可斬未?」皆叩頭云:「故中常侍王甫、侯覽所為。」帝乃止。   明年,南宮災。讓、忠等說帝令斂天下田畝稅十錢,以修宮室。發太原、河東、狄道諸郡材木及文石,每州郡部送至京師,黃門常侍輒令譴呵不中者,因強折賤買,十分雇一,[一]因復貨之於宦官,復不為即受,材木遂至腐積,宮室連年不成。刺史、太守復增私調,百姓呼嗟。凡詔所徵求,皆令西園騶密約□,[二]   號曰「中使」,恐動州郡,多受賕賂。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遷除,皆責助軍修宮錢,大郡至二三千萬,余各有差。當之官者,皆先至西園諧價,然後得去。[三]有錢不畢者,或至自殺。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迫遣之。   注[一]雇謂□其價也。   注[二]騶,養馬人。   注[三]諧謂平論定其價也。   時鉅鹿太守河內司馬直新除,以有清名,減責三百萬。直被詔,悵然曰:「為民父母,而反割剝百姓,以稱時求,吾不忍也。」辭疾,不聽。行至孟津,上書極陳當世之失,古今禍敗之戒,即吞藥自殺。書奏,帝為暫絕修宮錢。   又造萬金堂於西園,引司農金錢繒帛,仞積其中。[一]又還河閒買田宅,起第觀。帝本侯家,宿貧,每歎桓帝不能作家居,故聚為私臧,復*(臧)*寄小黃門常侍錢各數千萬。常云:「張常侍是我公,趙常侍是我母。」宦官得志,無所憚畏,並起第宅,擬則宮室。帝常登永安侯台,[二]宦官恐其望見居處,乃使中大人尚但諫曰:[三]「天子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虛散。」自是不敢復升台榭。   [四]   注[一]仞,滿也。   注[二]永安,宮也。   注[三]尚姓,但名。   注[四]春秋潛潭巴曰:「天子無高台榭,高台榭,則下畔之。」蓋因此以誑帝也。   明年,遂使鉤盾令宋典繕修南宮玉堂。又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列於倉龍、玄武闕。[一]又鑄四鐘,皆受二千斛,縣於玉堂及雲台殿前。又鑄天祿蝦罶,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車渴烏,[二]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又鑄四出文錢,錢皆四道。識者竊言侈虐已甚,形象兆見,此錢成,必四道而去。及京師大亂,錢果流布四海。復以忠為車騎將軍,百餘日罷。   注[一]倉龍,東闕。玄武,北闕。   注[二]翻車,設機車以引水。渴烏,為曲筒,以氣引水上也。   六年,帝崩。中軍校尉袁紹說大將軍何進,令誅中官以悅天下。謀洩,讓、忠等因進入省,遂共殺進。而紹勒兵斬忠,捕宦官無少長悉斬之。讓等數十人劫質天子走河上。追急,讓等悲哭辭曰:「臣等殄滅,天下亂矣。惟陛下自愛!」   皆投河而死。   論曰:自古喪大業絕宗禋者,其所漸有由矣。三*(世)**[代]*以嬖色取禍,[一]   嬴氏以奢虐致災,[二]西京自外戚失祚,東都緣閹尹傾國。成敗之來,先史商之久矣。[三]至於釁起宦夫,其略猶或可言。何者?刑餘之丑,理謝全生,聲榮無暉於門閥,肌膚莫傳於來體,推情未鑒其敝,即事易以取信,加漸染朝事,頗識典物,故少主憑謹舊之庸,女君資出內之命,顧訪無猜憚之心,恩狎有可悅之色。亦有忠厚平端,懷術糾邪;[四]   或敏才給對,飾巧亂實;[五]或借譽貞良,先時薦譽。[六]非直苟恣凶德,止於暴橫而已。然真邪並行,情貌相越,[七]故能回惑昏幼,迷瞀視聽,蓋亦有其理焉。[八]詐利既滋,朋徒日廣,直臣抗議,必漏先言之閒,[九]至戚發憤,方啟專奪之隙,[一0]斯忠賢所以智屈,社稷故其為墟。易曰:「履霜堅冰至。」   雲所從來久矣。今多其所以,亦豈一朝一夕哉![一一]   注[一]夏以末嬉,殷以妲己,周以□姒。   注[二]秦始皇,嬴姓也。   注[三]商謂商略。   注[四]謂呂強也。   注[五]若良賀對順帝不舉人也。   注[六]曹騰進邊詔、延固等也。   注[七]越,違也。謂貌雖似忠而情實奸邪。   注[八]瞀,亂也,音茂。   注[九]謂蔡邕對詔,王甫、曹節竊觀之,乃宣佈於外,而邕下獄也。   注[一0]謂竇武謀誅宦者,反為宦者所殺也。   注[二]易曰:「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   「履霜堅冰至。」蓋言慎也。言初履霜而堅冰至者,以喻物漸而至大也。   贊曰:任失無小,過用則違。況乃巷職,遠參天機。[一]舞文巧態,作惠作威。   凶家害國,夫豈異歸![二]   注[一]毛詩曰:「寺人巷伯,作為此詩。」巷職即寺人之職也。   注[二]尚書曰:「臣無作威作福。臣有作威作福,其害於而家,凶於而國。」又曰:「為惡不同,同歸於亂。」    校勘記   二五0七頁四行王之正內者五人按:刊誤謂多一「者」字。   二五0七頁一二行寺人掌王之正內五人按:周禮天官職云「寺人王之正內五人」,無「掌」字。   二五0八頁一行於周*(禮)*則為內宰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月令呂不韋作,故鄭注云「於周則為內宰」,「禮」字不學者所增,文選注中尚無「禮」字。今據刪。   二五0八頁五行然而有得焉校補謂文選注引「得」作「德」。今按:得德古通作。   二五0九頁七行宦官悉用閹人按:刊誤謂「宦」字當作「內」,謂省內官不用他士也。   二五0九頁一四行朝臣國議按:文選「國」作「圖」。   二五一0頁四行宮中*(小)**[之]*門謂之闈據校補改,與爾雅合。   二五一0頁八行五服內親故也按:汲本作「五服內之親故也」,殿本作「五服內之親也」,王先謙謂殿本是。   二五一一頁八行荊楊之州「楊」原斗「陽」,逕改正。   二五一一頁一一行土木衣綺繡按:前書東方朔傳「土木」作「木土」。   二五一一頁一六行腢英謂劉猛朱□之屬按:「□」原斗「寓」,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五一二頁一三行鄛音士交反按:汲本、殿本作「七交反」。   二五一二頁一三行南*(郡)**[陽]*棘陽縣有鄛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棘陽屬南陽,非南郡也。又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說文注本作「南陽」,惟「棘」誤為「棗」,段玉裁已訂之。今據改。   二五一三頁一一行鄧太后以倫久宿□按:汲本、殿本「久」下有「在」字。   二五一三頁一二行各讎校*(漢)*家法刊誤謂諸儒各謂其師說為家法,後人不知,妄加一「漢」字。今據刪。   二五一四頁八行立平原王*(德)**[翼]*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改。   二五一五頁一一行屯朔平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云「平朔門」。   二五一六頁一三行又*[分]*與光據汲本、殿本補。   二五一七頁四行西平昌*(諸)*縣屬平原郡據殿本刪。按:王先謙謂殿本無「諸」字是。   二五一七頁七行□信山都並屬南陽郡也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郡國志,□信屬汝南,不屬南陽。   二五一七頁八行下雋縣*[屬]*長沙郡校補謂案注「縣」下脫「屬」字。今據補。   二五一七頁一五行五官*[中]*郎將據殿本補。按:刊誤謂「五官」下少一「中」字。   二五一八頁二行而分程半按:校補謂案文「程」下少一「國」字。   二五一八頁一一行陽嘉中詔九卿舉武猛按:校補引侯康說,謂陽嘉中無此詔,永和三年有之。通鑒考異謂此傳誤以永和為陽嘉,是也。   二五一九頁六行益州刺史種暠於斜谷關搜得其書按:「斜谷關」汲本、殿本作「斜谷閒」,魏志裴注引續漢書作「函谷關」。   二五一九頁一0行乃與少子疾避亂琅邪按:殿本考證謂魏志嵩少子德。   二五二一頁五行*(將軍)*侍御史護喪刊誤謂按超贈將軍爾,不可使將軍護喪,明衍二字。今據刪。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無「將軍」二字。   二五二二頁四行輸作右校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輸作者皆左校,此獨右校,待考。   二五二三頁四行京兆尹袁逢於旅舍閱參車三百餘兩按:李慈銘謂治要「車」下有「重」字。   二五二四頁二行其本魏郡人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其」下疑脫「先」字。   二五二四頁七行增邑三千戶按:校補謂「邑」下蓋脫「至」字。此並前六百戶合為三千戶也,否則下文增邑四千六百戶,並前不止七千六百戶矣。   二五二八頁五行節等宦官佑薄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佑薄」之「佑」,恐應作「祜」,蓋呂強原疏避安帝諱也。   二五二八頁八行陛下或其瑣才汲本、殿本「或」作「惑」。按:或與惑通。   二五三二頁二行以為所獻希之導引也按:「希」字無義,必有誤,刊誤謂當作「物」。   二五三三頁一一行下邳徐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衍」作「演」。   二五三三頁一一行汝陽李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汝陽」經典序錄作「汝南」。   二五三三頁一一行北海趙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佑」作「裕」。   二五三四頁三行黜為關*(中)**[內]*侯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中」改「內」。   今據改。   二五三五頁一行郎中中山張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郎中」作「中郎將」,「鈞」作「均」。   二五三五頁八行後中常侍封諝徐*(奏)**[奉]*事獨發覺按:「徐奏」當依皇甫嵩傳作「徐奉」,通鑒亦作「徐奉」,各本皆未正,今改。   二五三五頁一一行狄道諸郡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狄道非郡名,當云「隴西」。   二五三六頁九行故聚為私臧復*(臧)*寄小黃門常侍錢各數千萬據李慈銘說刪。   按:李雲治要無下「臧」字,是也,當據刪。   二五三六頁九行張常侍是我公汲本、殿本「公」作「父」。按:通鑒作「公」。   二五三七頁五行形象兆見按:「形」原斗「刑」,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五三七頁一二行三*(世)**[代]*以嬖色取禍據汲本改。   二五三八頁一行故少主憑謹舊之庸按:「主」原斗「王」,逕改正。   二五三九頁一行由辨之不早辨也按:兩「辨」字原並斗「辯」,逕改正。   二五三九頁一行蓋言慎也按:「慎」原斗「順」,逕改正。   ************後漢書卷七十九上 儒林列傳 第六十九上   昔王莽、更始之際,天下散亂,禮樂分崩,典文殘落。及光武中興,愛好經術,未及下車,而先訪儒雅,采求闕文,補綴漏逸。[一]先是四方學士多懷協圖書,遁逃林藪。自是莫不抱負墳策,雲會京師,范升、陳元、鄭興、杜林、□宏、劉昆、桓榮之徒,繼踵而集。於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   注[一]禮記曰:「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後於薊。」   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學,稽式古典,籩豆乾戚之容,備之於列 ,[一]服方領習矩步者,委它乎其中。[二]中元元年,初建三雍。明帝即位,親行其禮。天子始冠通天,[三]衣日月,[四]備法物之駕,[五]盛清道之儀,[六]坐明堂而朝腢後,登靈台以望雲物,[七]袒割辟雍之上,尊養三老五更。饗射禮畢,帝正坐自講,諸儒執經問難於前,冠帶縉紳之人,圜橋門而觀聽者蓋億萬計。[八]其後復為功臣子孫、四姓末屬別立校舍,搜選高能以受其業,自期門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經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學。濟濟乎,洋洋乎,盛於永平矣!   注[一]籩豆,禮器也。竹謂之籩,木謂之豆。干,盾也。戚,鉞也。舞者所執。   注[二]方領,直領也。委它,行貌也。委音於危反。它音以支反。   注[三]徐廣輿服雜注曰:「天子朝,冠通天冠,高九寸,黑介幘,金薄山,所常服也。」   注[四]續漢志曰「乘輿備文日月星辰」也。   注[五]胡廣漢制度曰「天子出,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則公卿奉引,大將軍驂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法駕,公不在鹵簿,唯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侍中驂乘,奉車郎御,屬車三十六乘。小駕,太僕奉駕,侍御史整車騎」也。   注[六]漢官儀曰「清道以旄頭為前驅」也。   注[七]雲物,解見明紀。   注[八]漢官儀曰:「辟雍四門外有水,以節觀者。」門外皆有橋,觀者水外,故雲圜橋門也。圜,遶也。   建初中,大會諸儒於白虎觀,考詳同異,連月乃罷。肅宗親臨稱制,如石渠故事,[一]顧命史臣,著為通義。[二]又詔高才生受古文尚書、毛詩、谷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所以網羅遺逸,博存觿家。孝和亦數幸東觀,覽閱書林。及鄧後稱制,學者頗懈。時樊准、徐防並陳敦學之宜,又言儒職多非其人,於是制詔公卿妙簡其選,三署郎能通經術者,皆得察舉。自安帝覽政,薄於蓺文,博士倚席不講,[三]   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四]牧兒蕘豎,至於薪刈其下。順帝感翟酺之言,乃更修黌宇,[五]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試明經下第補弟子,增甲乙之科員各十人,除郡國耆儒皆補郎、舍人。本初元年,梁太后詔曰:「大將軍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就學,每歲輒於鄉射月一饗會之,以此為常。」[六]自是遊學增盛,至三萬餘生。然章句漸疏,而多以浮華相尚,儒者之風蓋衰矣。黨人既誅,其高名善士多坐流廢,後遂至忿爭,更相言告,亦有私行金貨,定蘭台桼書經字,以合其私文。熹平四年,靈帝乃詔諸儒正定五經,刊於石碑,為古文、篆、隸三體書法以相參檢,樹之學門,[七]使天下鹹取則焉。   注[一]石渠見章紀。   注[二]即白武通*(議)**[義]*是。   注[三]禮記曰:「凡侍坐於大司成者,遠近閒三席。」又曰:「若非飲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注云:「謂講問客也。」倚席言不施講坐也。   注[四]詩小雅曰:「鞠為茂草。」注云:「鞠,窮也。」   注[五]說文曰:「黌,學也。」黌與橫同。   注[六]漢官儀曰:「春三月,秋九月,習鄉射禮,禮生皆使太學學生。」   注[七]古文謂孔子壁中書。篆書,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隸書亦程邈所獻也,主於徒隸,從簡易也。謝承書曰:「碑立太學門外,瓦屋覆之,四面欄障,開門於南,河南郡設吏卒視之。」楊龍驤洛陽記載朱超石與兄書云:「石經文都似碑,高一丈許,廣四尺,駢羅相接。」   初,光武遷還洛陽,其經牒秘書載之二千餘兩,自此以後,參倍於前。及董卓移都之際,吏民擾亂,自辟雍、東觀、蘭台、石室、宣明、鴻都諸藏典策文章,競共剖散,其縑帛圖書,大則連為帷蓋,小乃制為縢囊。[一]及王允所收而西者,裁七十餘乘,道路艱遠,復□其半矣。後長安之亂,一時焚蕩,莫不泯盡焉。   注[一]縢亦□也,音徒恆反。說文曰:「□,囊也。」   東京學者猥觿,難以詳載,今但錄其能通經名家者,以為儒林篇。其自有列傳者,則不兼書。若師資所承,[一]宜標名為證者,乃著之雲。   注[一]老子曰:「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也。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也。」故因曰師資。   前書云:田何傳易授丁寬,[一]丁寬授田王孫,王孫授沛人施讎、東海孟喜、琅邪梁丘賀,[二]由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學。又東郡京房受易於梁國焦延壽,[三]別為京氏學。又有東萊費直,[四]傳易,授琅邪王橫,為費氏學。[五]本以古字,號古文易。又沛人高相傳易,授子康及蘭陵毋將永,為高氏學。[六]施、孟、梁丘、京氏四家皆立博士,費、高二家未得立。   注[一]前書寬字子襄。   注[二]前書讎字長卿,喜字長卿,賀字長翁。   注[三]前書延壽名贛。   注[四]前書直字長翁。   注[五]前書「橫」作「璜」,字平仲。   注[六]毋將姓也,毋讀曰無。   劉昆字桓公,陳留東昏人,[一]梁孝王之胤也。少習容禮。[二]平帝時,受施氏易於沛人戴賓。能彈雅琴,知清角之操。[三]   注[一]東昏屬陳留郡,東緡屬山陽郡,諸本作「緡」者誤。   注[二]容,儀也。前書魯徐生善為容,孝文時,以容為禮官大夫。   注[三]劉向別錄曰:「雅琴之意,事皆出龍德諸琴雜事中。」前書蓺文志曰:「雅琴,龍氏名德,趙氏名定。」韓子曰:「師曠對晉平公曰:『昔黃帝合鬼神,駕象車,交龍畢,方並轄,蚩尤居前,風伯進埽,雨師灑道,作為清角。今君德薄,不足以聽之。』」王莽世,教授弟子恆五百餘人。每春秋饗射,常備列典儀,以素木瓠葉為俎豆,桑弧蒿矢,以射「菟首」。[一]每有行禮,縣宰輒率吏屬而觀之。王莽以昆多聚徒觿,私行大禮,有僭上心,乃系昆及家屬於外黃獄。尋莽敗得免。既而天下大亂,昆避難河南負犢山中。[二]   注[一]詩小雅瓠葉詩序曰:「刺幽王□禮而不能行,故思古之人,不以微薄廢禮焉。」詩曰:「幡幡瓠葉,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嘗之。有菟斯首,炰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昆懼禮之廢,故引以瓠葉為俎實,射則歌「菟首」之詩而節也。   注[二]郡國志河南郡有負犢山。   建武五年,舉孝廉,不行,遂逃,教授於江陵。光武聞之,即除為江陵令。時縣連年火□,昆輒向火叩頭,多能降雨止風。征拜議郎,稍遷侍中、弘農太守。   先是崤、黽驛道多虎□,行旅不通。昆為政三年,仁化大行,虎皆負子度河。   帝聞而異之。二十二年,征代杜林為光祿勳。詔問昆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後守弘農,虎北度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昆對曰:「偶然耳。」左右皆笑其質訥。帝歎曰:「此乃長者之言也。」顧命書諸策。乃令入授皇太子及諸王小侯五十餘人。二十七年,拜騎都尉。三十年,以老乞骸骨,詔賜洛陽第捨,以千石祿終其身。中元二年卒。   子軼,字君文,傳昆業,門徒亦盛。永平中,為太子中庶子。建初中,稍遷宗正,卒官,遂世掌宗正焉。   窪丹字子玉,[一]南陽育陽人也。世傳孟氏易。王莽時,常避世教授,專志不仕,徒觿數百人。建武初,為博士,稍遷,十一年,為大鴻臚。作易通論七篇,世號窪君通。丹學義研深,易家宗之,稱為大儒。十七年,卒於官,年七十。   注[一]風俗通「窪」音「圭」。   時中山觟陽鴻,字孟孫,[一]亦以孟氏易教授,有名稱,永平中為少府。   注[一]姓觟陽,名鴻也。觟音胡瓦反。其字從「角」字,或作「鮭」。從「魚」者,音胡佳反。   任安字定祖,廣漢綿竹人也。少游太學,受孟氏易,兼通數經。又從同郡楊厚學圖讖,究極其術。時人稱曰:「欲知仲桓問任安。」又曰:「居今行古任定祖。」   學終,還家教授,諸生自遠而至。初仕州郡。後太尉再辟,除博士,公車征,皆稱疾不就。州牧劉焉表薦之,時王塗隔塞,詔命竟不至。年七十九,建安七年,卒於家。   楊政字子行,京兆人也。少好學,從代郡范升受梁丘易,善說經書。京師為之語曰:「說經鏗鏗楊子行。」教授數百人。   范升嘗為出婦所告,坐系獄,政乃肉袒,以箭貫耳,抱升子潛伏道傍,候車駕,而持章叩頭大言曰:「范升三娶,唯有一子,今適三歲,孤之可哀。」武騎虎賁懼驚乘輿,舉弓射之,猶不肯去;旄頭又以戟叉政,傷匣,政猶不退。哀泣辭請,有感帝心,詔曰:「乞楊生師。」[一]即尺一出升。政由是顯名。   注[一]乞讀曰*(氣)**[氣]*。   為人嗜酒,不拘小節,果敢自矜,然篤於義。時帝豻梁松,皇后弟陰就,皆慕其聲名,而請與交友。政每共言論,常切磋懇至,不為屈撓。嘗詣楊虛侯馬武,武難見政,稱疾不為起。政入戶,逕升默排武,把臂責之曰:「卿蒙國恩,備位藩輔,不思求賢以報殊寵,而驕天下英俊,此非養身之道也。今日動者刀入脅。」   武諸子及左右皆大驚,以為見劫,操兵滿側,政顏色自若。會陰就至,責數武,令為交友。其剛果任情,皆如此也。建初中,官至左中郎將。   張興字君上,穎川鄢陵人也。習梁丘易以教授。建武中,舉孝廉為郎,謝病去,復歸聚徒。後辟司徒馮勤府,勤舉為孝廉,稍遷博士。永平初,遷侍中祭酒。   十年,拜太子少傅。   顯宗數訪問經術。既而聲稱著聞,弟子自遠至者,著錄且萬人,為梁丘家宗。[一]   十四年,卒於官。   注[一]著於籍錄。   子魴,傳興業,位至張掖屬國都尉。   戴憑字次仲,汝南平輿人也。習京氏易。年十六,郡舉明經,征試博士,拜郎中。   時詔公卿大會,腢臣皆就席,憑獨立。光武問其意。憑對曰:「博士說經皆不如臣,而坐居臣上,是以不得就席。」帝即召上殿,令與諸儒難說,憑多所解釋。   帝善之,拜為侍中,數進見問得失。帝謂憑曰:「侍中當匡補國政,勿有隱情。」   憑對曰:「陛下嚴。」帝曰:「朕何用嚴?」憑曰:「伏見前太尉西曹掾蔣遵,清亮忠孝,學通古今,陛下納膚受之訴,遂致禁錮,[一]世以是為嚴。」帝怒曰:   「汝南子欲復黨乎?」憑出,自系廷尉,有詔□出。後復引見,憑謝曰:「臣無謇諤之節,而有狂瞽之言,不能以屍伏諫,[二]偷生苟活,誠籩聖朝。」帝即□尚書解遵禁錮,拜憑虎賁中郎將,以侍中兼領之。   注[一]論語孔子曰:「膚受之訴。」注云:「謂受人之訴辭,*[在]*皮膚之*[外]*,不深知其情核也。」   注[二]韓詩外傳曰:「昔衛大夫史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知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肖而不能退,死不當居喪正堂,殯我於側室足矣。』衛君問其故,子以父言聞於君,君乃召蘧伯玉而貴之,彌子瑕退之,徙殯於正堂,成禮而後去。」   正旦朝賀,百僚畢會,帝令腢臣能說經者更相難詰,義有不通,輒奪其席以益通者,憑遂重坐五十餘席。故京師為之語曰:「解經不窮戴侍中。」在職十八年,卒於官,詔賜東園梓器,錢二十萬。   時南陽魏滿字叔牙,亦習京氏易,教授。永平中,至弘農太守。   孫期字仲彧,濟陰成武人也。少為諸生,習京氏易、古文尚書。家貧,事母至孝,牧豕於大澤中,以奉養焉。遠人從其學者,皆執經壟畔以追之,裡落化其仁讓。黃巾賊起,過期裡陌,相約不犯孫先生捨。郡舉方正,遣吏繼羊酒請期,期驅豕入草不顧。司徒黃琬特辟,不行,終於家。   建武中,范升傳孟氏易,以授楊政,而陳元、鄭觿皆傳費氏易,其後馬融亦為其傳。融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自是費氏興,而京氏遂衰。   前書云:濟南伏生[一]傳尚書,授濟南張生及千乘歐陽生,[二]歐陽生授同郡兒寬,寬授歐陽生之子,世世相傳,至曾孫歐陽高,[三]為尚書歐陽氏學;張生授夏侯都尉,[四]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傳族子勝,為大夏侯氏學;勝傳從兄子建,建別為小夏侯氏學:三家皆立博士。又魯人孔安國傳古文尚書授都尉朝,[五]朝授膠東庸譚,為尚書古文學,未得立。   注[一]名勝。   注[二]前書字和伯。   注[三]高字子陽。   注[四]都尉名。   注[五]姓都尉名朝。   歐陽歙字正思,樂安千乘人也。自歐陽生傳伏生尚書,至歙八世,皆為博士。   歙既傳業,而恭謙好禮讓。王莽時,為長社宰。[一]更始立,為原武令。世祖平河北,到原武,見歙在縣修政,遷河南都尉,後行太守事。世祖即位,始為河南尹,封被陽侯。[二]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楊州牧,遷汝南太守。   推用賢俊,政稱異多。九年,更封夜侯。[三]   注[一]長社,今許州縣也。   注[二]被陽故城在今淄州高苑縣西南。   注[三]夜,今萊州掖縣。   歙在郡,教授數百人,視事九歲,征為大司徒。坐在汝南臧罪千餘萬發覺下獄。   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餘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禮震,[一]年十七,聞獄當斷,馳之京師,行到河內獲嘉縣,自系,上書求代歙死。曰:「伏見臣師大司徒歐陽歙,學為儒宗,八世博士,而以臧咎當伏重辜。歙門單子幼,未能傳學,身死之後,永為廢絕,上令陛下獲殺賢之譏,下使學者喪師資之益。乞殺臣身以代歙命。」書奏,而歙已死獄中。歙掾陳元上書追訟之,言甚切至,帝乃賜棺木,贈印綬,賻縑三千匹。   注[一]謝承書曰:「震字仲威。光武嘉其仁義,拜震郎中,後以公事左遷淮陽王廄長。」   子復嗣。復卒,無子,國除。   濟陰曹曾字伯山,從歙受尚書,門徒三千人,位至諫議大夫。子祉,河南尹,傳父業教授。   又陳留陳弇,字叔明,亦受歐陽尚書於司徒丁鴻,仕為蘄長。[一]   注[一]續漢書曰:「弇以尚書教授,躬自耕種,常有黃雀飛來,隨弇□翔。」   牟長字君高,樂安臨濟人也。其先封牟,春秋之末,國滅,因氏焉。   長少習歐陽尚書,不仕王莽世。建武二年,大司空弘[一]特辟,拜博士,稍遷河內太守,坐墾田不實免。   注[一]宋弘也。   長自為博士及在河內,諸生講學者常有千餘人,著錄前後萬人。著尚書章句,皆本之歐陽氏,俗號為牟氏章句。復征為中散大夫,賜告一歲,卒於家。   子紆,又以隱居教授,門生千人。肅宗聞而征之,欲以為博士,道物故。[一]   注[一]在路死也。案:魏台訪*[議]*問物故之義,高堂隆荅曰:「聞之先師,物,無也,故,事也。言死者無復所能於事也。」   宋登字叔陽,京兆長安人也。父由,為太尉。   登少傳歐陽尚書,教授數千人。為汝陰令,政為明能,號稱「神父」。遷趙相,入為尚書僕射。順帝以登明識禮樂,使持節臨太學,奏定典律,轉拜侍中。數上封事,抑退權臣,由是出為穎川太守。市無二價,道不拾遺。病免,卒於家,汝陰人配社祠之。   張馴字子鑈,濟陰定陶人也。少游太學,能誦春秋左氏傳。以大夏侯尚書教授。   辟公府,舉高第,拜議郎。與蔡邕共奏定六經文字。擢拜侍中,典領秘書近署,甚見納異。因便宜陳政得失,朝廷嘉之。遷丹陽太守,化有惠政。光和七年,征拜尚書,遷大司農。初平中,卒於官。   尹敏字幼季,南陽堵陽人也。[一]少為諸生。初習歐陽尚書,後受古文,兼善毛詩、谷梁、左氏春秋。   注[一]堵音者。   建武二年,上疏陳洪範消□之術。時世祖方草創天下,未遑其事,命敏待詔公車,拜郎中,辟大司空府。   帝以敏博通經記,令校圖讖,使蠲去崔發所為王莽著錄次比。[一]敏對曰:「讖書非聖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別字,頗類世俗之辭,恐疑誤後生。」帝不納。敏因其闕文增之曰:「君無口,為漢輔。」帝見而怪之,召敏問其故。敏對曰:「臣見前人增損圖書,敢不自量,竊幸萬一。」帝深非之,雖竟不罪,而亦以此沉滯。   注[一]前書王莽居攝三年,廣饒侯劉京、車騎將軍千人扈雲、太保屬臧鴻奏符命。京言齊郡新井,雲言巴郡石牛,鴻言扶風雍石,莽皆迎受。十一月甲子,莽上奏太后曰:「巴郡石牛,雍石文,皆到未央宮之前殿,臣與太保安陽侯舜等視。天風起塵冥,風止,得銅章帛圖於石前,文曰:『天告帝符,獻者封侯,承天命,用神說。』騎都尉崔發等視說,其後莽封發為說符侯。   與班彪親善,每相遇,輒日旰忘食,夜分不寢,[一]自以為鍾期伯牙、莊周惠施之相得也。[二]   注[一]旰,晚也。   注[二]說苑曰,伯牙子鼓琴,其友鍾子期聽之,志在於山水,子期皆知之。子期死,伯牙屏琴絕弦,終身不復鼓琴。莊子曰,莊子送葬過惠子之墓,顧謂從者曰:「郢人堊墁其鼻端若蠅翼,使匠石斲之,匠石運斤成風,聽而斲之,盡堊而鼻不傷,郢人立不失容。元君聞之,召匠石曰:『嘗為寡人為之。』匠石曰:   『臣則嘗斲之。雖然,臣之質死久矣。自惠子之死,吾無以為質矣,吾無與言之。』」堊墁,有泥墁之也。堊音於各反。墁音莫干反。蠅翼薄也。   後三遷長陵令。永平五年,詔書捕男子周慮。慮素有名稱,而善於敏,敏坐系免官。及出,歎曰:「瘖聾之徒,真世之有道者也,何謂察察而遇斯患乎?」十一年,除郎中,遷諫議大夫。卒於家。   周防字偉公,汝南汝陽人也。父揚,少孤微,常修逆旅,[一]以供過客,而不受其報。   注[一]杜預注左傳曰:「逆旅,客舍也。」   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防尤能誦讀,拜為守丞。   防以未冠,謁去。[一]師事徐州刺史蓋豫,受古文尚書。經明,舉孝廉,拜郎中。撰尚書雜記三十二篇,四十萬言。太尉張禹薦補博士,稍遷陳留太守,坐法免。年七十八,卒於家。   注[一]禮男子二十而冠。自以年未成人,故請去。謁,請也。   子舉,自有傳。   孔僖字仲和,魯國魯人也。自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毛詩。曾祖父子建,少游長安,與崔篆友善。及篆仕王莽為建新大尹,[一]嘗勸子建仕。對曰:「吾有布衣之心,子有袞冕之志,各從所好,不亦善乎!道既乖矣,請從此辭。」   遂歸,終於家。   注[一]莽改千乘國曰建信,又改曰建新;郡守曰大尹。   僖與崔篆孫駰復相友善,同游太學,習春秋。因讀吳王夫差時事,僖廢書歎曰:   「若是,所謂畫龍不成反為狗者。」[一]駰曰:「然。昔孝武皇帝始為天子,年方十八,崇信聖道,師則先王,五六年閒,號勝文、景。[二]及後恣己,忘其前之為善。」[三]僖曰:「書傳若此多矣!」鄰房生梁郁儳和之曰:[四]「如此,武帝亦是狗邪?」僖、駰默然不對。鬱怒恨之,陰上書告駰、僖誹謗先帝,刺譏當世。事下有司,駰詣吏受訊。僖以吏捕方至,恐誅,乃上書肅宗自訟曰:「臣之愚意,以為凡言誹謗者,謂實無此事而虛加誣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惡,顯在漢史,坦如日月。是為直說書傳實事,非虛謗也。夫帝者為善,則天下之善鹹歸焉;其不善,則天下之惡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誅於人也。[五]且陛下即位以來,政教未過,而德澤有加,[六]天下所具也,臣等獨何譏刺哉?假使所非實是,則固應悛改;儻其不當,亦宜含容,又何罪焉?   陛下不推原大數,深自為計,徒肆私忿,以快其意。臣等受戮,死即死耳,顧天下之人,必回視易慮,以此事窺陛下心。自今以後,苟見不可之事,終莫復言者矣。臣之所以不愛其死,猶敢極言者,誠為陛下深惜此大業。陛下若不自惜,則臣何賴焉?齊桓公親揚其先君之惡,以唱管仲,[七]然後腢臣得盡其心。   今陛下乃欲以十世之武帝,遠諱實事,豈不與桓公異哉?臣恐有司卒然見構,銜恨蒙枉,不得自敘,使後世論者,擅以陛下有所方比,寧可復使子孫追掩之乎?謹詣闕伏待重誅。」帝始亦無罪僖等意,及書奏,立詔勿問,拜僖蘭台令史。   注[一]夫差伐越,敗之,越王句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棲於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而行成。吳王將許之,伍子胥諫曰:「今不滅,後必悔之。」吳王不聽。後句踐滅吳。吳王曰:「吾悔不用子胥之言!」遂自剄死。   注[二]前帝,武帝年十七即位。即位一年,議立明堂,安車蒲輪征魯申公。六年,舉賢良。班固贊曰「以武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以濟斯人,雖詩書所稱,何以加茲」也。   注[三]謂武帝末年好神仙祭祀之事,征伐四夷,連兵三十餘年,又信巫蠱,天下戶口減半,人相食,筭及舟車,官賣鹽鐵也。   注[四]儳謂不與之言而傍對也。禮記曰:「無儳言。」儳音仕鑒反。   注[五]誅,責也。   注[六]言政教未有過失也。   注[七]國語曰,魯莊公束縛管仲以與齊桓公,公親迎於郊,而與之坐,問焉。   曰:「昔吾先君襄公,築台以為高位,田狩畢弋,不聽國政,卑聖侮士,而唯女是崇,九妃六嬪,陳妾數百,食必梁肉,衣必文繡,戎士凍餒,是以國家不日引,不月長。恐宗廟不埽除,社稷不血食,敢問為此若何?」管子曰:「昔者聖王之理天下,定人之居,成人之事,而慎用其六柄焉。四人者勿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易」也。   元和二年春,帝東巡狩,還過魯,幸闕里,以太牢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一]   作六代之樂,[二]大會孔氏男子二十以上者六十三人,命儒者講論*[語]*。僖因自陳謝。帝曰:「今日之會,寧於卿宗有光榮乎?」對曰:「臣聞明王聖主,莫不尊師貴道。今陛下親屈萬乘,辱臨敝裡,此乃崇禮先師,增輝聖德。至於光榮,非所敢承。」帝大笑曰:「非聖者子孫,焉有斯言乎!」遂拜僖郎中,賜□成侯損及孔氏男女錢帛,詔僖從還京師,使校書東觀。   注[一]案史記達者七十二人。   注[二]黃帝曰雲門,堯曰咸池,舜曰大韶,禹曰大夏,湯曰大護,周曰大武。   冬,拜臨晉令,崔駰以家林筮之,[一]謂為不吉,止僖曰:「子盍辭乎?」僖曰:   「學不為人,仕不擇官,凶吉由己,而由卜乎?」在縣三年,卒官,遺令即葬。   注[一]崔篆所作易林也。   二子長彥、季彥,並十餘歲。蒲□令許君然勸令反魯。對曰:「今載柩而歸,則違父令;捨墓而去,心所不忍。」遂留華陰。   長彥好章句學,季彥守其家業,門徒數百人。延光元年,河西大雨雹,大者如斗。安帝詔有道術之士極陳變眚,乃召季彥見於德陽殿,帝親問其故。對曰:「此皆陰乘陽之征也。今貴臣擅權,母后黨盛,陛下宜修聖德,慮此二者。」帝默然,左右皆惡之。舉孝廉,不就。三年,年四十七,終於家。   初,平帝時王莽秉政,乃封孔子後孔均為□成侯,追諡孔子為□成宣尼。及莽敗,失國。建武十三年,世祖復封均子志為□成侯。志卒,子損嗣。永元四年,徙封□亭侯。損卒,子曜嗣。曜卒,子完嗣。世世相傳,至獻帝初,國絕。[一]   注[一]臣賢案:獻帝后至魏,封孔子二十一葉孫羨為崇聖侯。晉封二十三葉孫震為奉聖亭侯。後魏封二十七葉孫乘為崇聖大夫。太和十九年,孝文幸魯,親祠孔子廟,又改封二十八葉孫珍為崇聖侯。北齊改封三十一葉孫為恭聖侯,周武帝平齊,改封鄒國公,隋文帝仍舊封鄒國公,惰煬帝改封為紹聖侯。貞觀十一年,封夫子裔孫子德倫為□聖侯,倫今見存。   楊倫字仲理,陳留東昏人也。少為諸生,師事司徒丁鴻,習古文尚書。為郡文學掾。更歷數將,志乖於時,以不能人閒事,遂去職,不復應州郡命。講授於大澤中,弟子至千餘人。元初中,郡禮請,三府並辟,公車征,皆辭疾不就。   後特徵博士,為清河王傅。是歲,安帝崩,倫輒□官奔喪,號泣闕下不絕聲。   閻太后以其專擅去職,坐抵罪。   順帝即位,詔免倫刑,遂留行喪於恭陵。服闋,征拜侍中。是時邵陵令任嘉在職貪穢,因遷武威太守,後有司奏嘉臧罪千萬,征考廷尉,其所牽染將相大臣百有餘人。倫乃上書曰:「臣聞春秋誅惡及本,本誅則惡消:振裘持領,領正則毛理。今任嘉所坐狼藉,未受辜戮,猥以垢身,改典大郡,自非案坐舉者,無以禁絕奸萌。往者湖陸令張疊、蕭令駟賢、徐州刺史劉福等,釁穢既章,鹹伏其誅,而豺狼之吏至今不絕者,豈非本舉之主不加之罪乎?昔齊威之霸,殺奸臣五人,並及舉者,以弭謗讟。當斷不斷,黃石所戒。[一]夫聖王所以聽僮夫匹婦之言者,猶塵加嵩岱,霧集淮海,雖未有益,不為損也。惟陛下留神省察。」   奏御,有司以倫言切宜,辭不遜順,下之。尚書奏倫探知密事,激以求直。坐不敬,結鬼薪。[二]詔書以倫數進忠言,特原之,免歸田里。   注[一]黃石公三略曰:「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注[二]結,正其罪也。鬼薪,取薪以給宗廟,三歲刑也。   陽嘉二年,征拜太中大夫。大將軍梁商以為長史。諫諍不合,出補常山王傅,病不之官。詔書□司隸催促發遣,倫乃留河內朝歌,以疾自上,曰:「有留死一尺,無北行一寸。刎頸不易,九裂不恨。[一]匹夫所執,強於三軍。[二]固敢有辭。」帝及下詔曰:「倫出幽升高,[三]寵以藩傅,稽留王命,擅止道路,托疾自從,苟肆狷志。」[四]遂征詣廷尉,有詔原罪。   注[一]裂,死也。楚詞曰「雖九死其猶未悔」也。   注[二]論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   注[三]詩曰:「出於幽谷,升於喬木。」   注[四]狷,狂狷也,音絹。   倫前後三征,皆以直諫不合。既歸,閉門講授,自絕人事。公車復征,遜遁不行,卒於家。[一]   注[一]遁,逃也。   中興,北海牟融習大夏侯尚書,東海王良習小夏侯尚書,沛國桓榮習歐陽尚書。   榮世習相傳授,東京最盛。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林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註解,由是古文尚書遂顯於世。    校勘記   二五四五頁四行懷協圖書汲本、殿本改「協」作「挾」。按:方術傳序「天下懷協道藝之土」,惠棟補注引孔平仲雲,後漢「懷挾」字都作「懷協」。   二五四五頁六行詩齊魯韓按:汲本、殿本「韓」下衍「毛」字。   二五四七頁二行牧兒蕘豎按:「豎」原斗「□」,逕據汲本改正。   二五四七頁一0行即白武通*(議)**[義]*據汲本、殿本改。按:汲本、殿本作「白虎通義」,此避唐諱,改「虎」為「武」也。   二五四九頁一行蘭陵毋將永按:「毋」原斗「母」,逕改正。注同。   二五四九頁九行劉昆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論衡「昆」作「琨」。   二五五二頁六行乞讀曰*(氣)**[氣]*據集解引惠棟說改。按:惠氏謂「氣」當作「氣」。氣,□也。   二五五三頁一三行*[在]*皮膚之*[外]*據刊誤補。按:論語何晏集解引馬融云「膚受之愬,皮膚外語,非其內實」。   二五五四頁七行孫期字仲彧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經典序錄「彧」作「奇」。   二五五四頁一一行范升傳孟氏易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范升傳雲習梁丘易,又上疏云「臣與博士梁恭、山陽太守呂羌俱修梁丘易」,此傳亦云楊政從升受梁丘易,則此云「孟氏易」誤。   二五五四頁一一行以授楊政按:「楊」原斗「揚」,逕改正。   二五五四頁一二行而京氏遂衰按:集解引何焯說,謂「京氏」上疑當有「孟氏」二字。   二五五五頁一0行歐陽歙字正思按:「正」原斗「王」,逕據汲本改正。   二五五六頁一0行按:此注原在「書奏而歙已死獄中」下,今據集解本移正。   二五五七頁八行魏台訪*[議]*按:史記匈奴傳索隱、藝文類聚歲時部、初學記歲時部及服食部、御覽時序部並引魏台訪議,此脫「議」字,今補。   二五五八頁一行張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馴」一作「訓」,古文通。   二五六0頁六行孔僖字仲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連叢子作「子和」。   二五六0頁六行世傳古文尚書毛詩按:集解引李良裘說,謂安國未聞受毛詩,「毛詩」疑「魯詩」之誤。   二五六0頁一一行所謂畫龍不成反為狗者按:刊誤謂「龍」字乃「虎」字之誤。   補注引王懋說,謂唐避「虎」字,改「虎」為「龍」,非誤也。   二五六一頁四行天下所具也按:集解謂袁宏紀云「天下所共見也」。   二五六二頁一一行命儒者講論*[語]*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論」下有「語」字。校補謂閩本是,各本皆脫一字。今據補。   二五六三頁九行年四十七終於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連叢子雲年四十有九,延光三年十一月丁丑卒。   二五六三頁一0行追諡孔子為□成宣尼按:刊誤謂案文此少一「公」字。   二五六三頁一一行建武十三年世祖復封均子志為□成侯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紀在十四年四月,注引古今注,雲志時為密令。此云「十三年」,似誤。   二五六四頁二行楊倫字仲理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楊震傳「震舉薦明經陳留楊倫等」。李注「字仲垣。謝承書薦楊仲垣等五人,各從家拜博士」。與此字仲理不同。又按:「楊」原斗「揚」,逕改正。   ************後漢書卷七十九下 儒林列傳 第六十九下   前書魯人申公受詩於浮丘伯,為作詁訓,是為魯詩;齊人轅固生亦傳詩,是為齊詩;燕人韓嬰亦傳詩,是為韓詩:三家皆立博士。趙人毛萇傳詩,是為毛詩,未得立。   高詡字季回,平原般人也。[一]曾祖父嘉,以魯詩授元帝,仕至上谷太守。父容,少傳嘉學,哀平閒為光祿大夫。   注[一]般音卜滿反。   詡以父任為郎中,世傳魯詩。以信行清操知名。王莽篡位,父子稱盲,逃,不仕莽世。光武即位,大司空宋弘薦詡,征為郎,除符離長。[一]去官,後征為博士。建武十一年,拜大司農。在朝以方正稱。十三年,卒官,賜錢及頤田。   注[一]符離,縣,故城在今徐州符離縣東也。   包鹹字子良,會稽曲阿人也。[一]少為諸生,受業長安,師事博士右師細君,[二]   習魯詩、論語。王莽末,去歸鄉里,於東海界為赤眉賊所得,遂見拘執。十餘日,鹹晨夜誦經自若,賊異而遣之。因住東海,立精舍講授。光武即位,乃歸鄉里。太守黃讜署戶曹史,欲召鹹入授其子。鹹曰:「禮有來學,而無往教。」   [三]讜遂遣子師之。   注[一]曲阿今潤州縣。   注[二]姓右師。   注[三]禮記曰「禮聞來學,不聞往教」也。   舉孝廉,除郎中。建武中,入授皇太子論語,又為其章句。拜諫議大夫、侍中、右中郎將。永平五年,遷大鴻臚。每進見,錫以幾杖,入屏不趨,贊事不名。   經傳有疑,輒遣小黃門就捨即問。   顯宗以鹹有師傅恩,而素清苦,常特賞賜珍玩束帛,奉祿增於諸卿,鹹皆散與諸生之貧者。病篤,帝親輦駕臨視。八年,年七十二,卒於官。   子福,拜郎中,亦以論語入授和帝。   魏應字君伯,任城人也。少好學。建武初,詣博士受業,習魯詩。閉門誦習,不交僚黨,京師稱之。後歸為郡吏,舉明經,除濟陰王文學。以疾免官,教授山澤中,徒觿常數百人。永平初,為博士,再遷侍中。十三年,遷大鴻臚。十八年,拜光祿大夫。建初四年,拜五官中郎將,詔入授千乘王伉。   應經明行修,弟子自遠方至,著錄數千人。肅宗甚重之,數進見,論難於前,特受賞賜。時會京師諸儒於白虎觀,講論五經同異,使應專掌難問,侍中淳於恭奏之,帝親臨稱制,如石渠故事。明年,出為上黨太守,征拜騎都尉,卒於官。   伏恭字叔齊,琅邪東武人,司徒湛之兄子也。湛弟黯,字稚文,以明齊詩,改定章句,作解說九篇,位至光祿勳,無子,以恭為後。   恭性孝,事所繼母甚謹,少傳黯學,以任為郎。建武四年,除劇令。視事十三年,以惠政公廉聞。青州舉為尤異,太常試經第一,拜博士,遷常山太守。敦修學校,教授不輟,由是北州多為伏氏學。永平二年,代梁松為太僕。四年,帝臨辟雍,於行禮中拜恭為司空,儒者以為榮。   初,父黯章句繁多,恭乃省減浮辭,定為二十萬言。在位九年,以病乞骸骨罷,詔賜千石奉以終其身。十五年,行幸琅邪,引遇如三公儀。建初二年冬,肅宗行饗禮,以恭為三老。年九十,元和元年卒,賜葬顯節陵下。   子壽,官至東郡太守。   任末字叔本,蜀郡繁人也。[一]少習齊詩,游京師,教授十餘年。友人董奉德於洛陽病亡,末乃躬推鹿車,載奉德喪致其墓所,由是知名。為郡功曹,辭以病免。後奔師喪,於道物故。臨命,□兄子造曰:「必致我屍於師門,使死而有知,魂靈不籩;如其無知,得土而已。」造從之。   注[一]繁,縣,故城在今益州新繁縣北。   景鸞字漢伯,廣漢梓潼人也。少隨師學經,涉七州之地。能理齊詩、施氏易,兼受河洛圖緯,作易說及詩解,文句兼取河洛,以類相從,名為交集。又撰禮內外記,號曰禮略。又抄風角雜書,列其占驗,作興道一篇。及作月令章句。   凡所著述五十餘萬言。數上書陳救災變之術。州郡辟命不就。以壽終。   薛漢字公子,淮陽人也。世習韓詩,父子以章句著名。漢少傳父業,尤善說災異讖緯,教授常數百人。建武初,為博士,受詔校定圖讖。當世言詩者,推漢為長。永平中,為千乘太守,政有異多。後坐楚事辭相連,下獄死。弟子犍為杜撫、會稽澹台敬伯、鉅鹿韓伯高最知名。   杜撫字叔和,犍為武陽人也。少有高才。受業於薛漢,定韓詩章句。後歸鄉里教授。沉靜樂道,舉動必以禮。弟子千餘人。後為驃騎將軍東平王蒼所辟,及蒼就國,掾史悉補王官屬,未滿歲,皆自劾歸。時撫為大夫,不忍去,蒼聞,賜車馬財物遣之。辟太尉府。建初中,為公車令,數月卒官。其所作詩題約義通,學者傳之,曰杜君法雲。   召馴字伯春,九江壽春人也。曾祖信臣,元帝時為少府。[一]父建武中為卷令,[二]俶儻不拘小節。   注[一]前書信臣字翁卿,為南陽太守,吏人親愛,號曰「召父」。   注[二]卷,縣,屬滎陽郡。卷音丘圓反。   馴少習韓詩,博通書傳,以志義聞,鄉里號之曰「德行恂恂召伯春」。累仕州郡,辟司徒府。建初元年,稍遷騎都尉,侍講肅宗。拜左中郎將,入授諸王。帝嘉其義學,恩寵甚崇。   出拜陳留太守,賜刀□錢物。元和二年,入為河南尹。章和二年,代任隗為光祿勳,卒於官,賜頤塋陪園陵。   孫休,位至青州刺史。   楊仁字文義,巴郡閬中人也。建武中,詣師學習韓詩,數年歸,靜居教授。仕郡為功曹,舉孝廉,除郎。太常上仁經中博士,[一]仁自以年未五十,不應舊科,[二]上府讓選。   注[一]上音時掌反,下同。   注[二]漢官儀曰:「博士限年五十以上。」   顯宗特詔補北宮□士令,[一]引見,問當世政多。仁對以寬和任賢,抑黜驕戚為先。又上便宜十二事,皆當世急務。帝嘉之,賜以縑錢。   注[一]漢官儀曰:「北宮□士令一人,秩六百石。」   及帝崩,時諸馬貴盛,各爭欲入宮。仁被甲持戟,嚴勒門□,莫敢輕進者。肅宗既立,諸馬共譖仁刻峻,帝知其忠,愈善之,拜什邡令。[一]寬惠為政,勸課掾史弟子,悉令就學。其有通明經術者,顯之右署,[二]或貢之朝,由是義學大興。墾田千餘頃。行兄喪去官。   注[一]今益州什邡縣也,音十方。   注[二]右署,上司。   後辟司徒桓虞府。掾有宋章者,貪奢不法,仁終不與交言同席,時人畏其節。   後為閬中令,卒於官。   趙曄字長君,會稽山陰人也。少嘗為縣吏,奉檄迎督郵,曄恥於廝役,遂□車馬去。到犍為資中,[一]詣杜撫受韓詩,究竟其術。積二十年,絕問不還,家為發喪制服。*(曄)**[撫]*卒*(業)*乃歸。州召補從事,不就。舉有道。卒於家。   注[一]資中,縣名,今資州資陽縣。   曄著吳越春秋、詩細歷神淵。蔡邕至會稽,讀詩細而歎息,以為長於論衡。邕還京師,傳之,學者鹹誦習焉。   時山陽張匡,字文通。亦習韓詩,作章句。後舉有道,博士征,不就。卒於家。   □宏字敬仲,東海人也。少與河南鄭興俱好古學。   初,九江謝曼卿善毛詩,乃為其訓。宏從曼卿受學,因作毛詩序,善得風雅之旨,於今傳於世。後從大司空杜林更受古文尚書,為作訓旨。時濟南徐巡師事宏,後從林受學,亦以儒顯,由是古學大興。光武以為議郎。   宏作漢舊儀四篇,以載西京雜事;又著賦、頌、誄七首,皆傳於世。   中興後,鄭觿、賈逵傳毛詩,後馬融作毛詩傳,鄭玄作毛詩箋。[一]   注[一]箋,薦也,薦成毛義也。張華博物誌曰「鄭注毛詩曰箋,不解此意。或雲毛公嘗為北海相,玄是郡人,故以為敬雲。」   前書魯高堂生,漢興傳禮十七篇。後瑕丘蕭奮以授同郡後蒼,蒼授梁人戴德及德兄子聖、沛人慶普。[一]於是德為大戴禮,聖為小戴禮,普為慶氏禮,三家皆立博士。孔安國所獻禮古經五十六篇及周官經六篇,前世傳其書,未有名家。   中興已後,亦有大、小戴博士,雖相傳不絕,然未有顯於儒林者。建武中,曹充習慶氏學,傳其子□,遂撰漢禮,事在□傳。   注[一]德字近君。聖字次君。普字孝公。   董鈞字文伯,犍為資中人也。習慶氏禮。事大鴻臚王臨。元始中,舉明經,遷廩犧令,[一]病去官。建武中,舉孝廉,辟司徒府。   注[一]前書平帝元始五年,舉明經。漢官儀曰:「廩犧令一人,秩六百石。」   鈞博通古今,數言政事。永平初,為博士。時草創五郊祭祀,[一]及宗廟禮樂,威儀章服,輒令鈞參議,多見從用,當世稱為通儒。累遷五官中郎將,常教授門生百餘人。後坐事左轉騎都尉。年七十餘,卒於家。   注[一]續漢志曰:「永平中,以禮儀讖及月令有五郊迎氣,因采元*(和)**[始]*中故事,兆五郊於洛陽四方,中兆在未,壇皆三尺。」   中興,鄭觿傳周官經,後馬融作周官傳,授鄭玄,玄作周官注。玄本習小戴禮,後以古經校之,取其義長者,故為鄭氏學。玄又注小戴所傳禮記四十九篇,通為三禮焉。   前書齊胡母子都傳公羊春秋,授東平嬴公,嬴公授東海孟卿,孟卿授魯人眭孟,眭孟授東海嚴彭祖、魯人顏安樂。彭祖為春秋嚴氏學,安樂為春秋顏氏學,[一]   又瑕丘江公傳谷梁春秋,三家皆立博士。梁太傅賈誼為春秋左氏傳訓詁,授趙人貫公。   注[一]前書彭祖字公子。安樂字翁孫。安樂即眭孟姊子也。   丁恭字子然,山陽東緡人也。[一]習公羊嚴氏春秋。恭學義精明,教授常數百人,州郡請召不應。建武初,為諫議大夫、博士,封關內侯。十一年,遷少府。   諸生自遠方至者,著錄數千人,當世稱為大儒。太常樓望、侍中承宮、長水校尉樊*(儵)**[鯈]*等皆受業於恭。二十年,拜侍中祭酒、騎都尉,與侍中劉昆俱在光武左右,每事諮訪焉。卒於官。   注[一]東緡,今兗州金鄉縣。   周澤字囁都,北海安丘人也。少習公羊嚴氏春秋,隱居教授,門徒常數百人。   建武末,辟大司馬府,署議曹祭酒。數月,征試博士。中元元年,遷黽池令。   奉公克己,矜恤孤羸,吏人歸愛之。永平五年,遷右中郎將。十年,拜太常。   澤果敢直言,數有據爭。後北地太守廖信[一]坐貪穢下獄,沒入財產,顯宗以信臧物班諸廉史,唯澤及光祿勳孫堪、大司農常沖特蒙賜焉。是時京師翕然,在位者鹹自勉勵。   注[一]廖音力吊反。   堪字子囁,河南緱氏人也。明經學,有志操,清白貞正,愛士大夫,然一毫未嘗取於人,以節介氣勇自行。王莽末,兵革並起,宗族老弱在營保閒,堪常力戰陷敵,無所迴避,數被創刃,宗族賴之,郡中鹹服其義勇。   建武中,仕郡縣。公正廉絜,奉祿不及妻子,皆以供賓客。及為長吏,所在有多,為吏人所敬仰。喜分明去就。嘗為縣令,謁府,趨步□緩,門亭長譴堪御吏,堪便解印綬去,不之官。後復仕為左馮翊,坐遇下促急,司隸校尉舉奏免官。數月,征為侍御史,再遷尚書令。永平十一年,拜光祿勳。   堪清廉,果於從政,數有直言,多見納用。十八年,以病乞身,為侍中騎都尉,卒於官。堪行類於澤,故京師號曰「二囁」。   十二年,以澤行司徒事,如真。澤性簡,忽威儀,頗失宰相之望。數月,復為太常。清絜循行,盡敬宗廟。常臥疾齋宮,其妻哀澤老病,窺問所苦。澤大怒,以妻干犯齋禁,遂收送詔獄謝罪。當世疑其詭激。時人為之語曰:「生世不諧,作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一]十八年,拜侍中騎都尉。   後數為三老五更。建初中致仕,卒於家。   注[一]漢官儀此下云「一日不齋醉如泥」。   鍾興字次文,汝南汝陽人也。少從少府丁恭受嚴氏春秋。恭薦興學行高明,光武召見,問以經義,應對甚明。帝善之,拜郎中,稍遷左中郎將。詔令定春秋章句,去其復重,[一]以授皇太子。又使宗室諸侯從興受章句。封關內侯。興自以無功,不敢受爵。帝曰:「生教訓太子及諸王侯,非大功邪?」興曰:「臣師丁恭。」於是復封恭,而興遂固辭不受爵,卒於官。   注[一]復音復。重音直容反。   甄宇字長文,北海安丘人也。清靜少欲。習嚴氏春秋,教授常數百人。建武中,為州從事,征拜博士,[一]稍遷太子少傅,卒於官。   注[一]東觀記曰:「建武中每臘,詔書賜博士一羊。羊有大小肥瘦。時博士祭酒議欲殺羊分肉,又欲投鉤,宇復恥之。宇因先自取其最瘦者,由是不復有爭訟。   後召會,問『瘦羊博士』所在,京師因以號之。」   傳業子普,普傳子承。承尤篤學,未嘗視家事,講授常數百人。諸儒以承三世傳業,莫不歸服之。建初中,舉孝廉,卒於梁相。子孫傳學不絕。   樓望字次子,陳留雍丘人也。少習嚴氏春秋。操節清白,有稱鄉閭。建武中,趙節王栩[一]聞其高名,遣使繼玉帛請以為師,望不受。後仕郡功曹。永平初,為侍中、越騎校尉,入講省內。十六年,遷大司農。十八年,代周澤為太常。   建初五年,坐事左轉太中大夫,後為左中郎將。教授不倦,世稱儒宗,諸生著錄九千餘人。年八十,永元十二年,卒於官,門生會葬者數千人,儒家以為榮。   注[一]光武叔父趙王良之子,謚曰節。   程曾字秀升,豫章南昌人也。受業長安,習嚴氏春秋,積十餘年,還家講授。   會稽顧奉等數百人常居門下。著書百餘篇,皆五經通難,又作孟子章句。建初三年,舉孝廉,遷海西令,卒於官。   張玄字君夏,河內河陽人也。少習顏氏春秋,兼通數家法。建武初,舉明經,補弘農文學,遷陳倉縣丞。清淨無慾,專心經書,方其講問,乃不食終日。及有難者,輒為張數家之說,令擇從所安。諸儒皆伏其多通,著錄千餘人。   玄初為縣丞,嘗以職事對府,不知官曹處,吏白門下責之。時右扶風琅邪徐業,亦大儒也,聞玄諸生,試引見之,與語,大驚曰:「今日相遭,真解蒙矣!」[一]   遂請上堂,難問極日。   注[一]遭,逢也。   後玄去官,舉孝廉,除為郎。會顏氏博士缺,玄試策第一,拜為博士。居數月,諸生上言玄兼說嚴氏、*(宣)**[冥]*氏,不宜專為顏氏博士。光武且令還署,未及遷而卒。   李育字符春,扶風漆人也。[一]少習公羊春秋。沉思專精,博覽書傳,知名太學,深為同郡班固所重。固奏記薦育於驃騎將軍東平王蒼,由是京師貴戚爭往交之。州郡請召,育到,輒辭病去。   注[一]漆,縣,今豳州辛平縣。   常避地教授,門徒數百。頗涉獵古學。嘗讀左氏傳,雖樂文采,然謂不得聖人深意,以為前世陳元、范升之徒更相非折,[一]而多引圖讖,不據理體,於是作難左氏義四十一事。   注[一]折,難也,音之舌反。   建初元年,衛尉馬廖舉育方正,為議郎。後拜博士。四年,詔與諸儒論五經於白虎觀,育以公羊義難賈逵,往返皆有理證,最為通儒。   再遷尚書令。及馬氏廢,[一]育坐為所舉免歸。歲余復征,再遷侍中,卒於官。   注[一]建初八年,順陽侯馬廖子豫為步兵校尉,坐投書怨謗,豫免,廖歸國。   見馬援傳。   何休字邵公,任城樊人也。[一]父豹,少府。休為人質樸訥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經,世儒無及者。以列卿子詔拜郎中,非其好也,辭疾而去。不仕州郡。   進退必以禮。   注[一]樊,縣,故城在今兗州瑕丘縣西南。   太傅陳蕃辟之,與參政事。蕃敗,休坐廢錮,乃作春秋公羊解詁,[一]覃思不窺門,十有七年。又注訓孝經、論語、風角七分,皆經緯典謨,不與守文同說。   又以春秋駁漢事六百餘條,妙得公羊本意。休善歷筭,與其師博士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難二傳,作公羊墨守、[二]左氏膏肓、谷梁廢疾。   注[一]博物誌曰:「何休注公羊云『何氏學』,有不解者,或荅曰『休謙辭受學於師,乃宣此義不出於己』。」此言為允也。   注[二]言公羊之義不可攻,如墨翟之守城也。   黨禁解,又辟司徒。腢公表休道術深明,宜侍帷幄,幸臣不悅之,乃拜議郎,屢陳忠言。再遷諫議大夫,年五十四,光和五年卒。   服虔字子慎,初名重,又名只,後改為虔,河南滎陽人也。少以清苦建志,入太學受業。有雅才,善著文論,作春秋左氏傳解,行之至今。又以左傳駁何休之所駁漢事六十條。舉孝廉,稍遷,中平末,拜九江太守。免,遭亂行客,病卒。所著賦、碑、誄、書記、連珠、九憤,凡十餘篇。   穎容字子嚴,陳國長平人也。[一]博學多通,善春秋左氏,師事太尉楊賜。郡舉孝廉,州辟,公車征,皆不就。初平中,避亂荊州,聚徒千餘人。劉表以為武陵太守,不肯起。著春秋左氏條例五萬餘言,建安中卒。   注[一]長平,縣,故城在今陳州西北。   謝該字文儀,南陽章陵人也。善明春秋左氏,為世名儒,門徒數百千人。建安中,河東人樂詳條左氏疑滯數十事以問,該皆為通解之,名為謝氏釋,行於世。   [一]   注[一]魏略曰:「詳字文載,少好學,聞謝該善左氏傳,乃從南陽步涉詣許,從該問*[疑]*難諸要。今左氏*[樂氏]*問七十二事,詳所撰也。杜畿為太守,署詳文學祭酒。黃初中,征拜博士。*[時有博士]*十餘人,學多褊*[狹]*,又不熟悉,唯詳五業並授。其或質難不解,詳無慍色,以杖畫地,牽譬引類,至忘寢食也。」   仕為公車司馬令,以父母老,托疾去官。欲歸鄉里,會荊州道斷,不得去。少府孔融上書薦之曰:「臣聞高祖創業,韓、彭之將征討暴亂,陵賈、叔孫通進說詩書。[一]光武中興,吳、耿佐命,范升、衛宏修述舊業,故能文武並用,成長久之計。陛下聖德欽明,同符二祖,勞謙□運,三年乃讙。[二]今尚父鷹揚,方叔翰飛,[三]王師電鷙,腢凶破殄,始有櫜弓臥鼓之次,[四]宜得名儒,典綜禮紀。竊見故公車司馬令謝該,體曾、史之淑性,[五]兼商、偃之文學,[六]博通腢蓺,周覽古今,物來有應,事至不惑,清白異行,敦悅道訓。   求之遠近,少有疇匹。若乃巨骨出吳,[七]隼集陳庭,[八]黃能入寢,[九]亥有二首,[一0]非夫洽聞者,莫識其端也。雋不疑定北闕之前,[一一]夏侯勝辯常陰之驗,然後朝士益重儒術。[一二]今該實卓然比跡前列,閒以父母老疾,□官欲歸,道路險塞,無由自致。猥使良才抱樸而逃,踰越山河,沈淪荊楚,所謂往而不反者也。[一三]後日當更饋樂以釣由余,克像以求傅說,豈不煩哉?   [一四]臣愚以為可推錄所在,召該令還。楚人止孫卿之去國,[一五]漢朝追匡衡於平原,[一六]尊儒貴學,惜失賢也。」書奏,詔即征還,拜議郎。以壽終。   注[一]陵賈為太中大夫,時時前說稱詩書,著書十二篇,每奏一篇,高祖未嘗不稱善。叔孫通為高祖制禮儀。並見前書。   注[二]史記:「高宗諒闇,三年不言,言乃讙。」時靈帝崩後,獻帝居諒闇,初釋服也。   注[三]尚父,太公也。毛詩曰:「維師尚父,時惟鷹揚。」又曰:「方叔愧止,其車三千。□彼飛隼,翰飛戾天。」注云:「方叔,卿士,命為將也。愧,臨也。   □,急疾之貌也。飛乃至天,喻士卒至勇,能深入攻敵。」   注[四]毛詩曰:「載櫜弓矢。」櫜所以盛弓。言今太平,櫜弓臥鼓,不用征伐,故須賢人也。   注[五]曾參、史魚。   注[六]卜商、言偃也。論語曰:「文學則子游、子夏。」   注[七]史記曰:「吳伐越,隳會稽,得骨節專車。吳使使問仲尼:『骨何者最大?』仲尼曰:『禹致腢神於會稽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僇之,其節專車,此為大也。』」注[八]史記曰:「有隼集於陳庭而死,楛矢貫之,石砮矢長尺有咫。陳愍公使問仲尼,仲尼曰:『隼來遠矣,此肅慎之矢也。昔武王克商,信道九夷百蠻,使各以其方賄來貢,於是肅慎貢楛矢石砮,長尺有咫。先王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諸陳。』試求之故府,果得之。」   注[九]左傳曰:「鄭子產聘於晉,晉侯有疾,韓宣子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今夢黃能入於寢門,其何厲鬼邪?』對曰:『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能,以入羽泉,實為夏郊,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閒。」   注[一0]左傳:「晉悼夫人食輿人之城□者,絳縣人或年長矣,無子,而往與於食。有與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紀年。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吏走問諸朝。師曠曰:『魯叔仲惠伯會□成子於承匡之歲也,七十三年矣。』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數也。』士文伯曰:『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杜注云:「『亥』字二畫在上,並三六為身,如筭之六也。」   注[一一]前書昭帝時,有男子成方遂詣北闕,自稱衛太子。丞相、御史、二千石至者,*(立)**[並]*莫敢發言,京兆尹雋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或曰:「是非未可知?」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衛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下)*詔獄。天子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於大義」也。   注[一二]前書曰,昌邑王嗣立,數出,勝當乘輿車前諫曰:「天久陰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欲何之?」王怒,謂勝為妖言,縛以屬吏。吏白霍光。是時光與張子孺謀欲廢王,光讓子孺,以為洩,子孺實不洩,召問勝,對言「在洪範」。   光、子孺以此益重儒術士。   注[一三]韓詩外傳曰:「山林之士為名,故往而不能反也。朝廷之士為祿,故入而不能出。」   注[一四]史記曰:「由余,其先晉人也,亡入戎,能晉言。*[戎王]*聞繆公賢,故使由余觀秦。秦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余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人矣。』繆公退而問內史廖曰:『孤聞□國有聖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寡人之害,將柰何?』廖曰:『戎王處僻,未聞中國之聲,君試遺以女樂,以奪其志;為由余請,以疏其閒;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   君臣有閒,乃可慮也。』乃令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戎王受而說之。由餘數諫不聽,繆公又數使人閒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   注[一五]劉向孫卿子後序所論孫卿事曰:「卿名況,趙人也。楚相春申君以為蘭陵令。或謂春申君曰:『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孫卿賢者,今與之百里地,楚其危乎!』春申君謝之。孫卿去之趙,後客或謂春申君曰:『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亡,管仲去魯入齊,魯弱而齊強,故賢者所在,君尊國安。今孫卿天下賢人,所去之國其不安乎!』春申君使人聘孫卿,乃還,復為蘭陵令。」   注[一六]前書匡衡為平原文學,長安令楊興薦之於車騎將軍史高,曰:「衡材智有餘,經學絕倫,但以無階朝廷,故隨牒在遠方。將軍試召置幕府,貢之朝廷,必為國器。」高然其言,辟衡為議曹*(吏)**[史]*,薦衡於帝,帝以為郎中。   建武中,鄭興、陳元傳春秋左氏學。時尚書令韓歆上疏,欲為左氏立博士,范升與歆爭之未決,陳元上書訟左氏,遂以魏郡李封為左氏博士。後腢儒蔽固者數廷爭之。及封卒,光武重違觿議,而因不復補。   許慎字叔重,汝南召陵人也。性淳篤,少博學經籍,馬融常推敬之,時人為之語曰:「五經無雙許叔重。」為郡功曹,舉孝廉,再遷除洨長。卒於家。[一]   注[一]洨音侯交反。   初,慎以五經傳說臧否不同,於是撰為五經異義,又作說文解字十四篇,皆傳於世。   蔡玄字叔陵,汝南南頓人也。學通五經,門徒常千人,其著錄者萬六千人。征辟並不就。順帝特詔征拜議郎,講論五經異同,甚合帝意。遷侍中,出為弘農太守,卒官。   論曰:自光武中年以後,干戈稍戢,專事經學,自是其風世篤焉。其服儒衣,稱先王,[一]游庠序,聚橫[二]塾者,蓋布之於邦域矣。若乃經生所處,不遠萬里之路,[三]精廬暫建,贏糧動有千百,[四]其耆名高義開門受徒者,編牒不下萬人,皆專相傳祖,莫或訛雜。至有分爭王庭,樹朋私裡,繁其章條,穿求崖穴,以合一家之說。故楊雄曰:「今之學者,非獨為之華藻,又從而繡其鞶帨。」[五]夫書理無二,義歸有宗,而碩學之徒,莫之或徙,[六]故通人鄙其固焉,又雄所謂「譊譊之學,各習其師」也。[七]且觀成名高第,終能遠至者,蓋亦寡焉,而迂滯若是矣。然所談者仁義,所傳者聖法也。故人識君臣父子之綱,家知違邪歸正之路。   注[一]儒服為章甫之冠,縫掖之衣也。禮記曰:「言必則古昔,稱先王。」   注[二]「橫」又作「黌」。   注[三]經生謂博士也。就之者不以萬里為遠而至也。   注[四]精廬,講讀之捨。贏,擔負也。   注[五]楊雄法言之文也。喻學者文煩碎也。鞶,帶也,字或作「幋」。說文曰:   「幋,覆衣巾也。」音盤。帨,佩巾也,音稅。   注[六]無二,專一也。   注[七]亦法言之文也。譊譊,諠也,音奴交反。   自桓、靈之閒,君道秕僻,[一]朝綱日陵,國隙屢啟,[二]自中智以下,靡不審其崩離;而權強之臣,息其窺盜之謀,[三]豪俊之夫,屈於鄙生之議者,[四]   人誦先王言也,下畏逆順埶也。[五]至如張溫、皇甫嵩之徒,功定天下之半,聲馳四海之表,俯仰顧眄,則天業可移,猶鞠躬昏主之下,狼狽折札之命,散成兵,就繩約,而無悔心。[六]暨乎剝橈自極,人神數盡,[七]然後腢英乘其運,世德終其祚。[八]跡衰敝之所由致,而能多歷年所者,斯豈非學之效乎?[九]故先師垂典文,□勵學者之功,篤矣切矣。不循春秋,至乃比於殺逆,其將有意乎![一0]   注[一]秕,谷不成也。以喻政化之惡也。   注[二]陵,陵□也。   注[三]謂閻忠勸皇甫嵩,令推亡漢而自立,嵩不從其言。   注[四]謂董卓欲大起兵,鄭泰止之,卓從其言。   注[五]言政化雖壞,而朝久不傾危者,以經籍道行,下人懼逆順之埶。   注[六]昏主謂獻帝也。札,簡也。折簡而召,言不勞重命也。繩約猶拘制也。   謂溫及嵩並被征而就拘制也。   注[七]易大過卦曰:「棟橈凶。」橈,折也。極,終也。言漢祚自終,人神之數盡。橈音女教反。   注[八]腢英謂袁術、曹操之屬。代德終其祚謂曹丕即位,廢獻帝為山陽公,自廢至薨十四年,以壽終。   注[九]跡猶尋也。言由有儒學,故能長久也。   注[一0]史記曰「為人君父而不通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誅死之罪」也。   贊曰:斯文未陵,亦各有承。[一]塗分流別,專門並興。精疏殊會,通閡相征。   千載不作,淵原誰澄?[二]   注[一]論語曰:「天之將喪斯文也。」言斯文未陵□,故學者分門,各自承襲其家業也。   注[二]說經者,各自是其一家,或精或疏,或通或閡,去聖既久,莫知是非。   若千載一聖,不復作起,則泉原混濁,誰能澄之。    校勘記   二五七0頁一二行年七十二按:汲本、殿本「二」作「一」。   二五七三頁四行犍為武陽人也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資中人」。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下趙長君傳,言到犍為資中詣杜撫受韓詩,疑「資中」為是,「武陽」非也。   二五七三頁七行杜君法按:汲本、殿本並作「杜君注」。   二五七三頁八行召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桓郁傳作「召訓」,訓馴古文通。   二五七三頁一一行卷縣屬滎陽郡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漢無滎陽郡,當屬河南。   二五七四頁一行章和二年代任隗為光祿勳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章帝紀章和元年光祿勳任隗為司空,則馴之代隗,當在章和元年。   二五七五頁五行*(曄)**[撫]*卒*(業)*乃歸據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會稽典錄云「撫卒,曄經營葬之,然後歸」。   二五七五頁一一行□宏字敬仲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宏」書斷作「密」。鄭康成自序云「字次仲」。書斷亦云。   二五七六頁五行魯高堂生按:汲本、殿本此下有注「高堂生名隆」五字,殿本考證李良裘謂高堂隆乃三國時人,此注疑誤,前書注中亦不記其名。   二五七六頁五行後瑕丘蕭奮以授同郡後蒼按:沉家本謂按前書瑕丘蕭奮以禮至淮陽太守,孟卿事蕭奮,以授後蒼,是奮授卿,卿授蒼,此雲奮授蒼,誤。   二五七六頁九行德字近君按:沉家本謂前書「近君」作「延君」,釋文□錄同。   此作「近」,形近而鬥。   二五七七頁二行永平初按:汲本、殿本「初」作「中」。   二五七七頁五行因采元*(和)**[始]*中故事據集解本改。   二五七八頁三行長水校尉樊*(儵)**[鯈]*等據殿本改。   二五七九頁三行坐遇下促急按:汲本、殿本「遇」作「御」。   二五七九頁七行十二年以澤行司徒事按:通鑒作「十四年」。考異謂澤傳云「十二年」,按十二年不闕司徒,當是虞延免後,邢穆未至閒,澤行司徒事耳,故雲數月。   二五八0頁八行傳業子普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東觀記「普」作「晉」,書鈔引同。   二五八0頁一三行永元十二年按:汲本、殿本「二」作「三」。   二五八一頁六行少習顏氏春秋按:原作「春秋顏氏」,逕據汲本、殿本乙正。   二五八一頁一三行玄兼說嚴氏*(宣)**[冥]*氏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春秋有冥氏學,「宣氏」當作「冥氏」。今據改。   二五八三頁一一行作春秋左氏傳解按:隨書經集志「解」下有「誼」字。   二五八四頁一行穎容按:「穎」原作「穎」,逕據汲本改。   二五八四頁七行從該問*[疑]*難諸要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問」字下添「疑」字,今據補。按:以下並據何焯校本,於「今左氏」今下補「樂氏」二字,「征拜博士」下補「時有博士」四字,「學多褊」下補「狹」字。   二五八六頁一二行*(立)**[並]*莫敢發言王念孫漢書雜誌謂「立」當作「並」,漢紀孝昭紀作「並不敢言」,是其證。王先謙漢書補注謂通鑒亦作「並」。今據改。   二五八六頁一四行遂送*(下)*詔獄據刊誤刪。按:漢書無「下」字。   二五八七頁三行*[戎王]*聞繆公賢據汲本、殿本補。   二五八七頁一三行將軍試召置幕府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注引前書,據今本「試」作「誠」。   二五八七頁一三行辟衡為議曹*(吏)**[史]*張森楷校勘記謂「吏」當依前書匡衡傳作「史」,今據改。   二五九0頁一二行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義者據汲本補。   ************後漢書卷八十上 文苑列傳 第七十上   杜篤字季雅,京兆杜陵人也。高祖延年,宣帝時為御史大夫。[一]篤少博學,不修小節,不為鄉人所禮。居美陽,與美陽令游,數從請托,不諧,頗相恨。   令怒,收篤送京師。會大司馬吳漢薨,光武詔諸儒誄之,篤於獄中為誄,辭最高,帝美之,賜帛免刑。   注[一]前書延年字幼公,周之子也,為御史大夫。延年居父官府,不敢當舊位,臥坐皆易其處也。   篤以關中表裡山河,先帝舊京,不宜改營洛邑,乃上奏論都賦曰:   臣聞知而復知,是為重知。[一]臣所欲言,陛下已知,故略其梗概,[二]不敢具陳。昔般庚去奢,行儉於亳,[三]成周之隆,乃即中洛。[四]遭時制都,不常厥邑。[五]賢聖之慮,蓋有優劣;霸王之姿,明知相絕。守國之埶,同歸異術;或□去阻□,務處平易;[六]或據山帶河,併吞六國;[七]或富貴思歸,不顧見襲;或掩空擊虛,自蜀漢出;[八]即日車駕,策由一卒;[九]或知而不從,久都磽埆。[一0]臣不敢有所據。竊見司馬相如、楊子雲作辭賦以諷主上,臣誠慕之,伏作書一篇,名曰論都,謹並封奏如左。   注[一]韓詩外傳曰:「知者知其所知,乃為知矣。」   注[二]梗概猶粗略也。   注[三]帝王紀曰:「般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來,奢淫不絕,般庚乃南度河,徙都於亳。人咨嗟相怨,不欲徙,乃作書三篇以告之。」   注[四]周成王就土中都洛陽也。   注[五]尚書曰:「不常厥邑,於今五遷。」   注[六]淮南子曰:「武王克殷,欲築宮於五行之山。周公曰:『不可。夫五行之山,固塞險阻之地。使我德能覆之,則天下納其貢職者固矣;使我有暴亂之行,則天下之伐我難也。』」高誘注云:「明周公恃德不恃險也。」   注[七]謂秦也。   注[八]韓生勸項羽都關中,羽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乃歸都彭城,而高祖自蜀漢出襲擊之也。見前書。   注[九]前書戍卒婁敬說高祖都關中,即日車駕西都長安。   注[一0]謂光武久都洛陽也。磽埆,薄地也。前書張良曰:「洛陽田地薄,四面受敵。」磽音苦交反。埆音苦角反。   皇帝以建武十八年二月甲辰,升輿洛邑,巡於西嶽。[一]推天時,順斗極,[二]   排閶闔,入函谷,[三]觀□於崤、黽,圖險於隴、蜀。[四]其三月丁酉,行至長安。經營宮室,傷愍舊京,即詔京兆,乃命扶風,齋肅致敬,告覲園陵。淒然有懷祖之思,[五]喟乎以思諸夏之隆。[六]遂天旋雲遊,造舟於渭,北□涇流。[七]千乘方轂,萬騎駢羅,衍陳於岐、梁,東橫乎大河。[八]瘞后土,[九]禮邠郊。[一0]其歲四月,反於洛都。明年,有詔復函谷關,作大駕宮、[一一]六王邸、高車廄於長安,修理東都城門,[一二]橋涇、渭。往往繕離觀,東臨霸、滻,西望昆明,北登長平,[一三]規龍首,撫未央,覛平樂,儀建章。[一四]   注[一]光武紀曰:「甲寅西巡狩。」   注[二]楊雄長楊賦曰:「順斗極,運天關。」極,北極星也,言順斗建及北極之星運轉而行也。   注[三]閶闔,天門也。函谷故關在今洛州新安縣也。   注[四]圖猶規度也。   注[五]懷,思也。   注[六]喟,歎聲。   注[七]爾雅曰:「天子造舟。」造,並也。以舟相並而濟也。□,舟度也,音胡郎反。方言:「關而東或謂舟為航。」說文「□」字在方部,今流俗不解,遂與「杭」字相亂者,誤也。   注[八]衍,布也。橫,絕流度也。楚辭曰「橫大江兮揚舲」也。   注[九]瘞,埋也。謂埋牲幣也。爾雅曰:「祭地曰瘞埋。」后土祠在今蒲州汾陰縣北也。   注[一0]甘泉祭天所也,在邠地之郊。   注[一一]大駕見儒林傳。大駕宮即天子行幸也。   注[一二]長安外城門,東面北頭第一門也。   注[一三]長平,□名也。在池陽宮南也。   注[一四]龍首,山名,蕭何於其上作未央宮。撫,巡也。或云「撫」亦「模」,其字從「木」。覛,視也,音麥。平樂,觀名,建章,宮名,並在城西。謂光武規模而修理也。   是時山東翕然狐疑,意聖朝之西都,懼關門之反拒也。[一]客有為篤言:「彼埳井之潢污,固不容夫吞舟;[二]且洛邑之渟瀯,曷足以居乎萬乘哉?[三]咸陽守國利器,不可久虛,以示奸萌。」[四]篤未甚然甚言也,故因為述大漢之崇,[五]世據廱州之利,而今國家未暇之故,以喻客意。[六]曰:   注[一]恐西都置關,所以拒外山東也。   注[二]埳井喻小也。莊子曰:「埳井之蛙。」潢污,停水也。吞舟,大魚也。賈誼曰:「彼尋常之污瀆,豈容夫吞舟之魚。」   注[三]楊雄甘泉賦曰:「梁弱水之濎瀯。」濎瀯,小貌也。渟音天鼎反。瀯音烏迥反。   注[四]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五]崇,高盛也。   注[六]喻,曉也。   昔在強秦,爰初開畔,[一]霸自岐、廱,國富人衍,卒以並兼,桀虐作亂。[二]   天命有聖,托之大漢。大漢開基,高祖有勳,斬白蛇,屯黑雲,[三]聚五星於東井,提干將而呵暴秦。[四]蹈滄海,跨崑崙,[五]奮彗光,埽項軍,[六]遂濟人難,蕩滌於泗、沂。[七]劉敬建策,初都長安。[八]太宗承流,守之以文。[九]躬履節儉,側身行仁,食不二味,衣無異采,賑人以農桑,率下以約己,曼麗之容不悅於目,鄭□之聲不過於耳,[一0]佞邪之臣不列於朝,巧偽之物不鬻於巿,[一一]   故能理昇平而刑幾措。富衍於孝景,功傳於後嗣。[一二]   注[一]畔,疆界也。   注[二]衍,饒也,音以戰反。桀虐,如桀之無道也。   注[三]前書高祖斬大蛇,有一老嫗夜哭,曰:「吾子,白帝子,今赤帝子斬之。」   故曰白蛇。又呂後曰:「季所居上常有雲氣。」   注[四]高祖初至霸上,五星聚東井。干將,□名也。高祖曰:「吾提三尺□取天下。」   注[五]楊雄長楊賦曰:「橫巨海,*(乘)**[漂]*崑崙。」此言蹈跨,喻遠大也。   注[六]彗星者,所以除舊布新也,故曰埽。   注[七]項羽都彭城。泗水、沂水近彭城地也。蕩滌謂誅之也。   注[八]解見班固傳。   注[九]太宗,文帝也。繼體之君,以文德守之。   注[一0]曼,美也。   注[一一]禮記曰「用器不中度,不鬻於市。布帛精麤不中數,廣狹不中量,不鬻於市。奸色亂正色,不鬻於市」也。   注[一二]前書景帝時,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校也。   是時孝武因其餘財府帑之蓄,始有鉤深圖遠之意,探冒頓之罪,[一]校平城之讎。[二]遂命票騎,[三]勤任□青,[四]勇惟鷹揚,軍如流星,[五]深之匈奴,割裂王庭,[六]席捲漠北,叩勒祁連,[七]橫分單于,屠裂百蠻。[八]燒罽帳,[九]系閼氏,[一0]燔康居,灰珍奇,[一一]椎鳴鏑,[一二]釘鹿蠡,[一三]   馳坑岸,獲昆彌,[一四]虜□侲,[一五]驅騾驢,馭宛馬,[一六]鞭駃騠。[一七]拓地萬里,威震八荒。肇置四郡,據守敦煌。[一八]並域屬國,一郡領方。   [一九]立候隅北,建護西羌。[二0]捶驅氐、僰,寥狼滘、莋。[二一]東攠烏桓,蹂轔濊貊。[二二]南羈鉤町,水□強越。[二三]殘夷文身,海波沫血。[二四]郡縣日南,漂□朱崖。[二五]部尉東南,兼有黃支。[二六]連緩耳,瑣雕題,[二七]摧天督,[二八]牽象犀,椎□蛤,碎暴璃,甲輂瑁,戕觜觿。[二九]於是同穴裘褐之域,[三0]共川鼻飲之國,[三一]莫不袒跣稽顙,失氣虜伏。[三二]非夫大漢之盛,世藉廱土之饒,得御外理內之術,孰能致功若斯!故創業於高祖,嗣傳於孝惠,德隆於太宗,財衍於孝景,威盛於聖武,政行於宣、元,侈極於成、哀,祚缺於孝平。傳世十一,歷載三百,[三三]德衰而復盈,道微而復章,[三四]皆莫能遷於廱州,而背於咸陽。宮室寢廟,山陵相望,高顯弘麗,可思可榮,羲、農已來,無茲著明。   注[一]前書冒頓殺其父頭曼單于,又為書使遺高後曰:「孤僨之君,生於沮澤之中,長於平野牛馬之域,數至邊境,願游中國。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娛,願以所有,易其所無。」   注[二]校,報也。冒頓單于圍高祖於平城七日,故報之也。   注[三]票騎將軍霍去病也。   注[四]青為大將軍霍去病舅也。   注[五]毛詩曰:「時惟鷹揚。」注云:「如鷹之飛揚也。」長楊賦曰:「疾如奔星。」   注[六]匈奴王庭也。長楊賦曰:「遂獵乎王庭。」   注[七]漠,沙漠也。祁連,匈奴中山名也。叩,擊也。勒謂銜勒也。   注[八]百蠻,夷狄之總稱也。   注[九]罽,毛布也。   注[一0]單于妻號也。   注[一一]康居,西域國也。居音渠。   注[一二]前書曰:「冒頓作鳴鏑。」今之髐箭也。   注[一三]蠡音離。匈奴有左右鹿蠡王。前書作「谷蠡」。   注[一四]昆彌,西域國也。   注[一五]方言:「侲,養馬人也。」字書侲音真。字書無「□」字。諸家並音數侲為粟犢,西域國名也。傳讀如此,不知所出。今有肅特國,恐是也。   注[一六]大宛,國名,出汗血馬。   注[一七]駿馬也。駃音決,騠音啼。生七日而超其母也。   注[一八]四郡謂酒泉、武威、張掖、敦煌也。   注[一九]並西域,以屬國都尉主之,以敦煌一郡部領西方也。   注[二0]楊雄解嘲曰:「西北一候。」孟康注云:「敦煌玉門關候也。」置護羌校尉,以主西羌。   注[二一]捶,擊也。寥狼猶闃擾也。氐、僰、滘、莋並西南夷號。   注[二二]字書「攠」亦「靡」字也,音摩。方言云:「摩,滅也。」蹂,踐也。   轔,轢也,音吝。濊貊,東夷號也。   注[二三]羈,系也。鉤町,西南夷也。水□謂戈船將軍等下水誅南越也。鉤町音劬挺。   注[二四]谷梁傳曰:「越人被發文身。」沫血,水沫如血。   注[二五]武帝元鼎六年,平南越,以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址、九真、日南、珠崖、儋耳九郡。漂□謂摩近之也。前書音義曰:「珠崖言珠若崖也。」   此作「朱」,古字通。茂陵書曰:「珠崖郡都郎曋,去長安七千三百里。」曋音審。   注[二六]楊雄解嘲曰:「東南一尉。」孟康注云:「會稽東部都尉也。」前書曰「自都盧國船行可二月餘,有黃支國,俗與珠崖相類」也。   注[二七]緩耳,耳下垂,即儋耳也。禮記曰:「南方曰蠻,雕題交址。」鄭玄注曰:「謂刻其身以丹青□之也。」王逸注楚詞曰:「雕,畫也。題,額也。」   注[二八]即天竺國也。   注[二九]郭義恭廣志曰:「輂瑁形似龜,出南海。」甲謂取其甲也。戕,殘也。   觜觿,大龜,亦輂瑁之屬。觜音子期反。觿音以規反。   注[三0]同穴,挹婁之屬也。衣裘褐,北狄也。   注[三一]前書賈捐之曰「駱越之俗,父子同川而浴,相習以鼻飲」也。   注[三二]稽,止也。方言曰:「顙,額顙也。」以額至地而稽止也。宋玉高唐賦曰:「虎豹豺狖,失氣恐喙。」言其恐懼如奴虜之伏也。   注[三三]高祖至平帝十一代。歷,涉也。合二百十四年,此言「三百」者,謂出二百年,涉三百年也。   注[三四]謂呂氏亂而文帝立,昌邑廢而宣帝中興也。   夫廱州本帝皇所以育業,[一]霸王所以衍功,戰士角難之場也。[二]禹貢所載,厥田惟上。[三]沃野千里,原隰彌望。保殖五穀,桑麻條暢。濱據南山,帶以涇、渭,號曰陸海,蠢生萬類。[四]楩□檀柘,蔬果成實。畎瀆潤淤,水泉灌溉,[五]漸澤成川,粳稻陶遂。[六]厥土之膏,畝價一金。[七]田田相如,鐇橛株林。[八]火耕流種,功淺得深。[九]既有蓄積,□塞四臨:四被隴、蜀,南通漢中,北據谷口,東阻嶔巖。[一0]關函守嶢,山東道窮;[一一]置列洴、隴,廱偃西戎;[一二]拒守□斜,嶺南不通;杜口絕津,朔方無從。[一三]鴻、渭之流,逕入於河;大船萬艘,轉漕相過;東綜滄海,西綱流沙;朔南暨聲,諸夏是和。[一四]城池百尺,□塞要害。關梁之險,多所衿帶。[一五]一卒舉礧,千夫沉滯;[一六]一人奮戟,三軍沮敗。[一七]地埶便利,介冑剽悍,可與守近,利以攻遠。[一八]士卒易保,人不肉袒。[一九]肇十有二,是為贍腴。[二0]用霸則兼併,[二一]先據則功殊;[二二]修文則財衍,行武則士要;[二三]為政則化上,篡逆則難誅;[二四]進攻則百克,退守則有餘:斯固帝王之淵囿,而守國之利器也。   注[一]周始祖後稷封邰,公劉居豳,大王居岐,文王居酆,武王居鎬,並在關中,故曰育業也。   注[二]衍,廣也。秦都關中也。   注[三]尚書:「廱州厥田上上。」   注[四]濱,近也。前書東方朔曰「漢都涇、渭之南,此謂天下陸海之地」也。   注[五]說文曰:「淤,澱滓也。」顧野王曰:「今水中泥草也。」   注[六]薛君注韓詩曰:「陶,暢也。」爾雅曰:「遂,生也。」   注[七]前書東方朔曰:「酆鎬之閒,號為土膏,其價畝一金。」一金,一斤金也。   注[八]相如言地皆沃美相類也。廣雅曰:「鐇,*(推)**[椎]*也。」音甫袁反。   埤蒼云:「鐇,鏟也。」謂以鏟橛去林木之株曤也。   注[九]以火燒所伐林株,引水溉之而布種也。   注[一0]谷口在今雲陽縣。谷梁傳秦襲鄭,蹇叔送其子而戒之曰:「汝必死於崤之巖□之下。」嶔巖謂崤也。嶔音吟。   注[一一]函,函谷關也。嶢謂嶢山之關也,在藍田南,故武關之西。嶢音堯。   注[一二]廱音擁。   注[一三]杜塞谷口,絕黃河之津。   注[一四]尚書曰:「朔南暨聲教。」注云:「朔,北方也。」   注[一五]衿帶,衣服之要,故以喻之。   注[一六]礧,石也。前書:「匈奴乘隅下礧石。」音力對反。   注[一七]淮南子曰「狹路津關,大山石塞,龍蛇蟠,簦笠居,羊腸道,魚笱門,一人守險,千人弗敢過」也。   注[一八]剽,急疾也。悍,勇也。所據險要,故可守近;士卒勇疾,故可攻遠也。   注[一九]左傳鄭伯肉袒牽羊以降楚,言關中士卒易與保守不降下也。   注[二0]尚書曰「肇十有二州」,謂雍、梁、荊、豫、徐、楊、青、兗、冀、幽、並、營也。雍州田第一,故曰贍腴。今流俗比地之良沃者為贍者也。   注[二一]謂秦並六國也。   注[二二]高祖先入關,功為諸侯最也。   注[二三]修文德,則財產富衍。若用武,則士皆奮勵而要功也。   注[二四]地險固,故難誅也。   逮及亡新,時漢之衰,偷忍淵囿,篡器慢違,[一]徒以埶便,莫能卒危。[二]   假之十八,誅自京師。[三]天畀更始,不能引維,[四]慢藏招寇,復致赤眉。[五]   海內雲擾,諸夏滅微;腢龍並戰,未知是非。[六]於時聖帝,赫然申威。荷天人之符,兼不世之姿。[七]受命於皇上,獲助於靈只。[八]立號高邑,搴旗四麾。[九]首策之臣,運籌出奇;[一0]虓怒之旅,如虎如螭。[一一]師之攸向,無不靡披。蓋夫燔魚剸蛇,莫之方斯。[一二]大呼山東,響動流沙。要龍淵,首鏌□,[一三]   命騰太白,親發狼、弧,[一四]南禽公孫,北背強胡,西平隴、冀,東據洛都。   乃廓平帝宇,濟蒸人於塗炭,成兆庶之亹亹,遂興復乎大漢。[一五]   注[一]偷忍猶盜竊也。淵囿謂秦中也。   注[二]卒音倉忽反。   注[三]莽居攝篡位十八年,公賓就始斬之也。   注[四]畀,與也。言更始不能持其綱維,故致敗亡。   注[五]易曰:「慢藏誨盜。」又曰:「負且乘,致寇至。」言更始為赤眉所破也。   注[六]赤伏符曰:「四夷雲擾,龍□於野。」易曰:「龍戰於野。」謂更始敗後,劉永、張步等重起,未知受命者為誰也。   注[七]聖帝,光武也。天人符謂強華自關中持赤伏符也。前書曰王吉上疏曰:「欲化之主不代出。」言有時而出,難常遇也。   注[八]皇上謂天也。尚書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人。」靈只謂呼池冰及白衣老父等也。   注[九]搴,拔也。   注[一0]前書高祖曰:「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子房是也。」出奇謂陳平從高祖定天下,凡六出奇計,以比鄧禹、馮異、吳漢、耿弇等也。   注[一一]詩曰:「闞如虓虎。」注云:「虎之怒虓然也。」史記周武王誓觿曰:「如虎如羆,如豺如螭。」杜預注左傳曰:「螭,山神,獸形也。」虓音呼交反。   注[一二]尚書今文太誓篇曰:「太子發升舟,中流,白魚入於王舟,王跪取出,以燎。腢公鹹曰『休哉』。」鄭玄注云:「燔魚以祭,變禮也。」剸,割也,音之兗反,謂高祖斬蛇也。   注[一三]龍淵,□,解見韓稜傳。說文:「鏌□,大戟也。」音莫邪。首謂建之於首也。吳越春秋有莫邪□,義與此不同也。   注[一四]騰,馳也。太白,天之將軍。狼、弧,並星名也。史記曰:「天苑東有大星曰天狼,下有四星曰弧。」宋均注演孔圖曰:「狼為野將,用兵象也。」合誠圖曰:「弧主司兵,兵弩象。」   注[一五]爾雅曰:「亹亹,勉也。」易曰:「成天下之亹亹。」   今天下新定,矢石之勤始瘳,[一]而主上方以邊垂為憂,忿葭萌之不柔,[二]   未遑於論都而遺思廱州也。[三]方躬勞聖思,以率海內,厲撫名將,略地疆外,信威於征伐,展武乎荒裔。[四]若夫文身鼻飲緩耳之主,椎結左衽鐻□之君,[五]   東南殊俗不羈之國,西北絕域難制之鄰,靡不重譯納貢,請為藩臣。上猶謙讓而不伐勤。[六]意以為獲無用之虜,不如安有益之民;略荒裔之地,不如保殖五穀之淵;[七]遠救於已亡,不若近而存存也。[八]今國家躬修道德,吐惠含仁,湛恩沾洽,時風顯宣。[九]徒垂意於持平守實,務在愛育元元,苟有便於王政者,聖主納焉。何則?物罔挹而不損,道無隆而不移,陽盛則運,陰滿則虧,[一0]故存不忘亡,安不諱危,雖有仁義,猶設城池也。[一一]   注[一]瘳,差也。   注[二]楊子雲長楊賦曰:「遐萌為之不安。」謂遠人也。案:篤此賦每取子雲甘泉、長楊賦事,意此「葭」即「遐」也。時蜀郡守將史歆及交址征側反,盧芳亡入匈奴,故雲忿其不柔也。   注[三]遺猶留也。   注[四]信讀曰申。   注[五]結音髻。前書:「尉佗椎結箕踞。」注云:「如今兵士椎頭髻也。」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鐻音渠呂反。山海經曰:「神武羅穿耳以鐻。」   郭璞注云:「金銀器之名,未詳形制。」□音牛於反。埤蒼曰:「□,鋸也。」   案今夷狄好穿耳以垂金寶等,此並謂夷狄之君長也。   注[六]前書司馬相如曰:「上猶謙讓而未俞也。」   注[七]左傳曰:「吾將略地焉。」略,取也。   注[八]易曰「成性存存」也。   注[九]前書司馬相如難蜀父老曰:「湛恩汪濊。」湛音沉。易通卦驗曰「巽氣退則時風不至,萬物不成。冬至廣莫風至,立春條風至,春分明庶風至,立夏清明風至,夏至景風至,立秋涼風至,秋分閶闔風至,立冬不周風至」也。   注[一0]淮南子曰:「孔子觀桓公之廟,有器焉謂之宥坐。孔子曰:『善哉乎!   得見此器!』顧曰:『弟子取水。』水至灌之,其中則正,其盈則覆,孔子造然革容曰:『善哉持盈者乎。』子貢在側,曰:『請問持盈?』曰:『挹而損之。』曰:『何謂挹而損之?』曰:『夫物盛而衰,樂極而悲;日中而移,月盈而虧。   是故聰明睿智,守之以愚;多聞博辯,守之以儉;武力毅勇,守之以畏;富貴廣大,守之以陋;德施天下,守之以讓;此五者,先王所以守天下而弗失也。』」注[一一]易曰「君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也。   客以利器不可久虛,而國家亦不忘乎西都,何必去洛邑之渟瀯與?   篤後仕郡文學掾,以目疾,二十餘年不窺京師。   篤之外高祖破羌將軍辛武賢,以武略稱。[一]篤常歎曰:「杜氏文明善政,而篤不任為吏;[二]辛氏秉義經武,而篤又怯於事。外內五世,至篤衰矣!」   注[一]前書武賢,狄道人,為破羌將軍,以勇武稱,左將軍慶忌之父。   注[二]謂杜周及延年並以文法著名也。   女弟適扶風馬氏。建初三年,車騎將軍馬防擊西羌,請篤為從事中郎,戰沒於射姑山。   所著賦、誄、吊、書、贊、七言、女誡及雜文,凡十八篇。又著明世論十五篇。   子碩,豪俠,以貨殖聞。   王隆字文山,馮翊雲陽人也。王莽時,以父任為郎,後避難河西,為竇融左護軍。建武中,為新汲令。[一]能文章,所著詩、賦、銘、書凡二十六篇。   注[一]新汲,縣,屬穎川郡,故城在今許州扶溝縣西也。   初,王莽末,沛國史岑子孝亦以文章顯,莽以為謁者,著頌、誄、復神、說疾凡四篇。[一]   注[一]岑一字孝山,著出師頌。   夏恭字敬公,梁國蒙人也。習韓詩、孟氏易,講授門徒常千餘人。王莽末,盜賊從橫,攻沒郡縣,恭以恩信為觿所附,擁兵固守,獨安全。光武即位,嘉其忠果,召拜郎中,再遷太山都尉。和集百姓,甚得其歡心。   恭善為文,著賦、頌、詩、勵學凡二十篇。年四十九卒官,諸儒共謚曰宣明君。   子牙,少習家業,著賦、頌、贊、誄凡四十篇。舉孝廉,早卒,鄉人號曰文德先生。   傅毅字武仲,扶風茂陵人也。少博學。永平中,於平陵習章句,因作迪志詩曰:   咨爾庶士,迨時斯勖。[一]日月逾邁,豈雲旋復![二]哀我經營,旅力靡及。[三]   在茲弱冠,靡所庶立。[四]   注[一]迨,及也。勖,勉也。   注[二]尚書曰:「日月逾邁。」逾,過。邁,行。言日月之過往,不可復還也。   注[三]旅,陳也。言己欲經營仁義之道,然非陳力之所能及也。   注[四]禮記曰年二十曰弱冠。言已在弱冠之歲,無所庶幾成立也。   於赫我祖,顯於殷國。[一]二多阿衡,克光其則。[二]武丁興商,伊宗皇士。[三]   爰作股肱,萬邦是紀。奕世載德,迄我顯考。[四]保膺淑懿,纘修其道。[五]   漢之中葉,俊乂式序。秩彼殷宗,光此勳緒。[六]   注[一]謂傅說也。   注[二]阿,倚;衡,平也。言依倚之以取平也。謂伊尹也。高宗命傅說曰:「爾尚明保*[予]*,罔俾阿衡專美有商。」故曰二多也。言傅說功比伊尹,而能光大其法則也。   注[三]武丁,殷王高宗也。伊,惟;宗,尊也。詩曰:「思皇多士。」皇,美也。   言武丁所以能興殷者,惟尊皇美之士,謂傅說。   注[四]易曰:「德積載。」載,重也。   注[五]纘,繼也。   注[六]中葉謂宣帝中興。秩,序也。言漢代序殷高宗用傅說之事,光大其勳功,而用其緒胤也。謂傅介子以軍功封義陽侯;傅喜論議正直,為大司馬,封高武侯;傅晏為孔鄉侯;傅商為汝昌侯;建武中傅俊為昆陽侯也。   伊余小子,穢陋靡逮。懼我世烈,自茲以墜。誰能革濁,清我濯溉?[一]誰能昭闇,啟我童昧?先人有訓,我訊我誥。訓我嘉務,誨我博學。爰率朋友,尋此舊則。契闊夙夜,庶不懈忒。[二]   注[一]毛詩曰:「誰能執熱,逝不以濯。」此言誰能革易我之濁,而以清泉洗濯我也?   注[二]詩云:「與子契闊。」契闊謂辛苦也。懈,惰也。忒,差也。   秩秩大猷,紀綱庶式。匪勤匪昭,匪壹匪測。[一]農夫不怠,越有黍稷,[二]   誰能雲作,考之居息?[三]二事敗業,多疾我力。[四]如彼遵衢,則罔所極。[五]   二志靡成,聿勞我心。如彼兼聽,則溷於音。[六]   注[一]詩大雅曰:「秩秩大猷,聖人謨之。」秩秩,美也。猷,道也。庶,觿也。   式,法也。言美哉乎大道,可以綱紀觿法。若不勤勵,則不能昭明其道;不專一,則不能深測。   注[二]尚書曰「若農服田力穡,乃亦有秋。惰農自安,乃其罔有黍稷」也。   注[三]考,成也。言誰能有所作,而居息閒暇可能成者?言必須勤之也。   注[四]二事謂事不專一也。疾,害也。言為事不專,則多害其力也。   注[五]遵,循也。如循長路,則不知所終極也。   注[六]聿,辭也。溷,亂也。志不專一,徒煩勞於我心。兼聽觿聲則音亂。   於戲君子,無恆自逸。徂年如流,鮮茲暇日。[一]行邁屢稅,胡能有迄。[二]   密勿朝夕,聿同始卒。[三]   注[一]人當自勉修德義,專志勤學,不可自放逸。年之過往如流,言其速也。   少有閒暇之日也。   注[二]行邁之人,屢稅駕停止,何能有所至也?言當自勖,不可中廢也。   注[三]*(毛)**[韓]*詩曰:「密勿從事。」密勿,黽勉也。聿,循也。卒,終也。   言朝夕黽勉,終始如一也。   毅以顯宗求賢不篤,士多隱處,故作七激以為諷。   建初中,肅宗博召文學之士,以毅為蘭台令史,拜郎中,與班固、賈逵共典校書。毅追美孝明皇帝功德最盛,而廟頌未立,乃依清廟作顯宗頌十篇奏之,[一]   由是文雅顯於朝廷。   注[一]清廟,詩周頌篇名,序文王之德也。   車騎將軍馬防,外戚尊重,請毅為軍司馬,待以師友之禮。及馬氏敗,免官歸。   永元元年,車騎將軍竇憲復請毅為主記室,崔駰為主簿。及憲遷大將軍,復以毅為司馬,班固為中護軍。憲府文章之盛,冠於當世。   毅早卒,著詩、賦、誄、頌、祝文、七激、連珠凡二十八篇。   黃香字文強,江夏安陸人也。年九歲,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喪,[一]鄉人稱其至孝。   年十二,太守劉護聞而召之,署門下孝子,甚見愛敬。香家貧,內無僕妾,躬執苦勤,盡心奉養。遂博學經典,究精道術,能文章,京師號曰「天下無雙江夏黃童」。   注[一]免喪,終喪。   初除郎中,元和元年,肅宗詔香詣東觀,讀所未嘗見書。香後告休,及歸京師,時千乘王冠,[一]帝會中山邸,乃詔香殿下,顧謂諸王曰:「此『天下無雙江夏黃童』者也。」左右莫不改觀。後召詣安福殿言政事,拜尚書郎,數陳得失,賞賚增加。常獨止宿台上,晝夜不離省闥,帝聞善之。   注[一]千乘貞王伉,章帝子也。冠謂二十加冠也。   永元四年,拜左丞,功滿當遷,和帝留,增秩。六年,累遷尚書令。後以為東郡太守,香上疏讓曰:「臣江淮孤賤,愚蒙小生,經學行能,無可筭錄。遭值太平,先人余福,[一]得以弱冠特蒙徵用,連階累任,遂極台閣。訖無纖介稱,報恩□死,誠不意悟,卒被非望,顯拜近郡,尊位千里。臣聞量能授官,則職無廢事;因勞施爵,則賢愚得宜。臣香小丑,少為諸生,典郡從政,固非所堪,誠恐蒙頓,孤忝聖恩。又惟機密端首,至為尊要,[二]復非臣香所當久奉。承詔驚惶,不知所裁。臣香年在方剛,適可驅使。[三]願乞余恩,留備□官,賜以督責小職,任之宮台煩事,以畢臣香螻蟻小志,誠瞑目至願,土灰極榮。」   帝亦惜香干用,久習舊事,復留為尚書令,增秩二千石,賜錢三十萬。是後遂管樞機,甚見親重,而香亦祗勤物務,憂公如家。   注[一]謝承書:「香代為冠族,葉令況之子也。」   注[二]謂尚書令。   注[三]論語曰:「及其壯也,血氣方剛。」言少壯也。   十二年,東平清河奏訞言卿仲遼等,所連及且千人。香科別據奏,全活甚觿。   每郡國疑罪,輒務求輕科,愛惜人命,每存憂濟。又曉習邊事,均量軍政,皆得事宜。帝知其精勤,數加恩賞,疾病存問,賜醫藥。在位多所薦達,寵遇甚盛,議者譏其過幸。   延平元年,遷魏郡太守。郡舊有內外園田,常與人分種,收谷歲數千斛。香曰:   「田令『商者不農』,王制『仕者不耕』,[一]伐冰食祿之人,不與百姓爭利。」   [二]乃悉以賦人,課令耕種。時被水年饑,乃分奉祿及所得賞賜班贍貧者,於是豐富之家各出義谷,助官稟貸,荒民獲全。後坐水潦事免,數月,卒於家。   注[一]王制曰:「上農夫食九人,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耕也。」   注[二]伐冰解見馮衍傳。   所著賦、箋、奏、書、令凡五篇。子瓊,自有傳。   劉毅,北海敬王子也。初封平望侯,[一]永元中,坐事奪爵。毅少有文辯稱,元初元年,上漢德論並憲論十二篇。時劉珍、鄧耽、尹兌、馬融共上書稱其美,安帝嘉之,賜錢三萬,拜議郎。   注[一]平望,縣,屬北海郡。   李尤字伯仁,廣漢雒人也。少以文章顯。和帝時,侍中賈逵薦尤有相如、楊雄之風,召詣東觀,受詔作賦,拜蘭台令史。稍遷,安帝時為諫議大夫,受詔與謁者僕射劉珍等俱撰漢記。後帝廢太子為濟陰王,尤上書諫爭。順帝立,遷樂安相。年八十三卒。所著詩、賦、銘、誄、頌、七歎、哀典凡二十八篇。   尤同郡李勝,亦有文才,為東觀郎,著賦、誄、頌、論數十篇。   蘇順,字孝山,京兆霸陵人也。和安閒以才學見稱。好養生術,隱處求道。晚乃仕,拜郎中,卒於官。所著賦、論、誄、哀辭、雜文凡十六篇。   時三輔多士,扶風曹觿伯師亦有才學,著誄、書、論四篇。[一]   注[一]三輔決錄注曰:「觿與鄉里蘇孺文、竇伯向、馬季長並游宦,唯觿不遇,以壽終於家。」   又有曹朔,不知何許人,作漢頌四篇。   劉珍字秋孫,[一]一名寶,南陽蔡陽人也。少好學。永初中,為謁者僕射。鄧太后詔使與校書劉騊駼、馬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蓺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永寧元年,太后又詔珍與騊駼作建武已來名臣傳,遷侍中、越騎校尉。延光四年,拜宗正。明年,轉衛尉,卒官。著誄、頌、連珠凡七篇。又撰釋名三十篇,以辯萬物之稱號雲。   注[一]諸本時有作「秘孫」者,其人名珍,與「秘」義相扶,而作「秋」者多也。   葛龔字符甫,梁國寧陵人也。和帝時,以善文記知名。[一]性慷慨壯烈,勇力過人。安帝永初中,舉孝廉,為太官丞,上便宜四事,拜蕩陰令。[二]辟太尉府,病不就。州舉茂才,為臨汾令。居二縣,皆有稱績。著文、賦、碑、誄、書記凡十二篇。   注[一]龔善為文奏。或有請龔奏以干人者,龔為作之,其人寫之,忘自載其名,因並寫龔名以進之。故時人為之語曰:「作奏雖工,宜去葛龔。」事見笑林。   注[二]蕩陰,縣名,今相州縣也。蕩音湯。   王逸字叔師,南郡宜城人也。元初中,舉上計吏,為校書郎。順帝時,為侍中。   著楚辭章句行於世。其賦、誄、書、論及雜文凡二十一篇。又作漢詩百二十三篇。   子延壽,字文考,有鑈才。少游魯國,作靈光殿賦。後蔡邕亦造此賦,未成,及見延壽所為,甚奇之,遂輟翰而已。曾有異夢,意惡之,乃作夢賦以自厲。   後溺水死,時年二十餘。[一]   注[一]張華博物誌曰:「王子山與父叔師到泰山從鮑子真學筭,到魯賦靈光殿,歸度湘水溺死。」文考一字子山也。   崔琦字子瑋,涿郡安平人,濟北相瑗之宗也。少遊學京師,以文章博通稱。初舉孝廉,為郎。河南尹梁冀聞其才,請與交。冀行多不軌,[一]琦數引古今成敗以戒之,冀不能受。乃作外戚箴。其辭曰:   注[一]軌,法也。   赫赫外戚,華寵煌煌。昔在帝舜,德隆英、皇。[一]周興三母,[二]有莘崇湯。   [三]宣王晏起,姜後脫簪。[四]齊桓好樂,衛姬不音。[五]皆輔主以禮,扶君以仁,達才進善,以義濟身。   注[一]帝舜妃娥皇、女英,帝堯之女,聰明貞仁。事舜於畎畝之中,事瞽叟謙讓恭儉,思盡婦道也。   注[二]列女傳曰:「太姜者,太王之妃,賢而有色。生太伯、仲廱、王季,化導三子,皆成賢德。太王有事,必諮謀焉。太□者,王季之妃。端懿誠莊,唯德之行。及其有身,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而生文王。太姒者,文王之妃,號曰文母。思媚大姜、大□,旦夕勤勞,以進婦道。文王理外,文母理內,生十男」也。   注[三]列女傳曰「湯娶有莘氏女,德高而明,伊尹為之媵臣,佐湯致王,訓正後宮,嬪御有序,鹹無嫉妒」也。   注[四]列女傳曰:「周宣王嘗夜臥而晏起,姜後乃脫簪珥待罪於永巷,使其傅母通言王曰:『妾不才,妾之淫心見矣,至使君王失禮而晏朝,以見君王樂色而忘德也。敢請婢子之罪。』王乃勤於政,早朝晏罷,卒成中興焉。」   注[五]列女傳曰:「齊桓公好淫樂,衛姬不聽鄭衛之音。」   爰暨末葉,漸已頹虧。貫魚不□,九御差池。[一]晉國之難,禍起於麗。[二]   惟家之索,牝雞之晨。[三]專權擅愛,顯己蔽人。陵長閒舊,圮剝至親。[四]並後匹嫡,[五]淫女斃陳。[六]匪賢是上,番為司徒。[七]荷爵負乘,採食名都。[八]   詩人是刺,德用不憮。[九]暴辛惑婦,拒諫自孤。[一0]蝠蛇其心,縱毒不辜。   [一一]諸父是殺,孕子是刳。天怒地忿,人謀鬼圖。甲子昧爽,身首分離。[一二]初為天子,後為人螭。[一三]   注[一]易曰:「貫魚以宮人寵。」謂王者之御宮人,如貫魚之有次敘,不偏愛也。   禮後夫人已下進御之法云:「凡天子進御之儀,從後而下,十五日□。自下始,以象月之初生,漸進至盛,法陰道之義也。」其法,九嬪已下皆九九而御,則女御八十一人為九夕也,世婦二十七人為三夕,九嬪為一夕,夫人為一夕,凡十四夕,後當一夕。故曰十五日一□也。   注[二]獻公麗姬也。   注[三]尚書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孔安國注云「索,盡也。   雌代雄鳴則家盡,婦奪夫政則國亡」也。   注[四]左傳曰:「少陵長,新閒舊。」言其亂政也。圮,毀也。   注[五]左傳曰,辛伯諗周桓公曰:「並後匹嫡,亂之本也。」   注[六]陳夏姬通於孔寧、儀行父,又通於靈公。夏姬之子征舒弒靈公,楚伐陳,滅之。見左傳。   注[七]詩小雅也。番,幽王之後親黨也。幽王淫色,不尚賢德之人,寵其後親,而以番為司徒之官。   注[八]易曰:「負且乘。」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寇必至也。毛詩曰:「皇父孔聖,作都於向。」皇父,幽王后之親黨也。向,邑也。以向為皇父食采邑也。   注[九]憮,大也,音呼。謂詩人刺番為司徒及皇父都向,用其後親黨,是以其德不大也。   注[一0]暴,虐也。紂字受德,名辛。以其暴虐,故曰暴辛。惑婦謂惑妲己也。   紂智足以拒諫。祖伊諫紂,紂不從。自孤謂紂為獨夫也。   注[一一]字書蝠音福,即蝙蝠也。此當作「蝮」,音芳福反。不辜謂葅梅伯,脯鬼侯之類也。   注[一二]王子比干,紂之諸父也,紂殺之。尚書曰,紂刳剔孕婦,為周武王所伐。甲子日,紂衣其寶衣赴火而死,武王乃斬以輕呂之□也。   注[一三]左傳曰:「螭魅魍魎。」杜預注云:「螭,山神,獸形。」故以比紂之惡也。   非但耽色,母后尤然。不相率以禮,而競□以權。先笑後號,卒以辱殘。[一]   家國泯絕,宗廟燒燔。末嬉喪夏,[二]□姒斃周,[三]妲己亡殷,趙靈沙丘。[四]   戚姬人豕,呂宗以敗。[五]陳後作巫,卒死於外。[六]霍欲鴆子,身乃罹廢。[七]   注[一]母后不能循用禮法,爭競相勸,以擅權柄也。易曰:「旅人先笑而後號咷。」   言初雖恃權埶而笑,後競罹禍而號哭也。   注[二]末喜、桀妃,有施氏女。美於色,薄於德,女子行丈夫心。桀嘗置末喜於膝上,聽用其言,昏亂失道。湯伐之,遂死於南巢。見列女傳。   注[三]周幽王嬖□姒,為犬戎所殺也。   注[四]趙武靈王以長子章為太子,後得吳娃,愛之,生子何,乃廢章而立何。   後自號主父,立何為王。吳娃死,何愛□,主父憐章北面臣詘於其弟,欲分趙王章於代。計未決,主父及王游於沙丘宮,公子章以其徒作亂,公子成與李兌自國起兵,公子章敗,往走主父,主父開之,成、兌因圍主父宮,章死。成、兌謀曰:「以章故圍主父,即解兵,吾屬夷矣。」   乃遂圍主父,令宮人後出者夷。宮中人悉出,主父欲出不得,饑探雀□而食之,三月餘,死沙丘宮。見史記。   注[五]解見皇后紀。   注[六]孝武帝陳皇后以巫蠱廢。   注[七]孝宣帝霍皇后,霍光之女,欲謀毒太子被廢也。   故曰:無謂我貴,天將爾摧;無恃常好,色有歇微;無怙常幸,愛有陵□;無曰我能,天人爾違。患生不德,福有慎機。[一]日不常中,月盈有虧。履道者固,杖埶者危。微臣司戚,敢告在斯。   注[一]無德而貴寵者,患害之所生也。左傳曰:「無德而祿,殃也。」若慎其機事,則有福也。   琦以言不從,失意,復作白鵠賦以為風。[一]梁冀見之,呼琦問曰:「百官外內,各有司存,天下云云,豈獨吾人之尤,君何激刺之過乎?」琦對曰:「昔管仲相齊,樂聞譏諫之言;蕭何佐漢,乃設書過之吏。今將軍累世台輔,任齊伊、公,[二]而德政未聞,黎元塗炭,不能結納貞良,以救禍敗,反覆欲鉗塞士口,杜蔽主聽,將使玄黃改色,馬鹿易形乎?」[三]冀無以對,因遣琦歸。   注[一]風讀曰諷。   注[二]伊尹、*[周]*公。   注[三]史記趙高欲為亂,恐腢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胡亥,曰「馬也」。胡亥笑曰:「丞相誤邪?」問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高。或言鹿,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腢臣畏高,高遂作亂也。   後除為臨濟長,不敢之職,解印綬去。冀遂令刺客陰求殺之。客見琦耕於陌上,懷書一卷,息輒偃而詠之。客哀其志,以實告琦,曰:「將軍令吾要子,今見君賢者,情懷忍忍,[一]可亟自逃,吾亦於此亡矣。」琦得脫走,冀後竟捕殺之。   所著賦、頌、銘、誄、箴、吊、論、九咨、七言,凡十五篇。   注[一]忍忍猶不忍也。   邊韶字孝先,陳留浚儀人也。以文章知名,教授數百人。詔口辯,曾晝日假臥,[一]弟子私□之曰:「邊孝先,腹便便。[二]懶讀書,但欲眠。」韶潛聞之,應時對曰:「邊為姓,孝為字。腹便便,五經笥。但欲眠,思經事。寐與周公通夢,靜與孔子同意。師而可□,出何典記?」□者大籩。韶之才捷皆此類也。   注[一]左傳:「趙盾坐而假寐。」杜注云:「不脫衣冠而睡也。」   注[二]便音蒲堅反。   桓帝時,為臨穎侯相,征拜太中大夫,著作東觀。再遷北地太守,入拜尚書令。   後為陳相,卒官。著詩、頌、碑、銘、書、策凡十五篇。    校勘記   二五九五頁一二行即日車駕策由一卒按:校補謂案文「即」上亦應有「或」字。   高帝非自蜀漢出即都關中,則二語自另為一事也。   二五九七頁六行言順斗建及北極之星運轉而行也按:殿本作「言順斗建及斗極北星運轉而行也」。   二五九九頁一一行*(乘)**[漂]*崑崙據殿本改。按:校補謂殿本注「乘」作「漂」,與文選合,前書作「票」。   二六0二頁八行攠亦靡字也音摩按:汲本作「攠亦摩字也,音靡」。殿本作「攠亦摩字,音摩」。   二六0四頁五行大王居岐按:「岐」原誤「歧」,逕改正。   二六0四頁一二行鐇*(推)**[椎]*也據殿本改。   二六0五頁九行今流俗比地之良沃者為贍者也按:汲本、殿本「比」作「北」,刊誤謂案文「北」當作「以」,又衍一「者」字。   二六0六頁一四行呼池按:汲本、殿本作「滹沱」。   二六一一頁六行奕世載德按:「奕」原斗「弈」,逕改正。   二六一一頁九行爾尚明保*[予]*據殿本、集解本補。   二六一二頁一三行二事謂事不專一也按:「二事」之「事」原斗「十」,逕改正。   二六一三頁四行*(毛)**[韓]*詩曰密勿從事據殿本改。   二六一四頁二行遂博學經典按:校補謂此句上當有脫文,蓋盡心奉養下必接□其父事,奉養乃有所屬,亦必有所藉,乃得博學經典也。   二六一四頁一一行連階累任按:「階」原斗「偕」,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一五頁三行謝承書按:「承」原斗「丞」,逕據汲本改正。   二六一五頁八行賜醫藥按:「醫」原作「醫」,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一五頁九行田令商者不農按:錢大昭謂「田」字疑誤,或是「甲」字。校補謂錢所見甚是。前書□傳述景紀云「匪怠匪荒,務在農桑,著於甲令,民用寧康」。顏注「甲令即景紀令甲也。」   二六一八頁二行凡十二篇按:汲本作「二十篇」。   二六一九頁八行事瞽叟謙讓恭儉按:汲本、殿本「儉」作「敬」。   二六二0頁二行番為司徒按:「為」依詩當作「唯」。   二六二一頁一三行湯伐之遂死於南巢按:殿本作「湯遂放桀於南巢」。   二六二二頁一四行乃設書過之吏按:刊誤謂「吏」當作「史」。   二六二三頁二行伊尹*[周]*公校補謂「公」上明脫一「周」字,張森楷校勘記則謂「公」字下脫一「旦」字。今依校補補*[周]*字。   二六二三頁八行七言按:集解引王補說,謂御覽、初學記、藝文類聚引崔琦七蠲凡六處,即文選劉峻辨命論、曹植王仲宣誄、王康琚反招隱詩注,皆引作「七蠲」,獨傳作「七言」,殆言蠲音近而訛與?當從蠲為是。   ************後漢書卷八十下 文苑列傳 第七十下   張升字彥真,陳留尉氏人,富平侯放之孫也。[一]升少好學,多關覽,而任情不羈。[二]其意相合者,則傾身交結,不問窮賤;如乖其志好者,雖王公大人,終不屈從。[三]常歎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其有知我,雖胡越可親;苟不相識,從物何益?」[四]   注[一]放,湯六代孫也。   注[二]關,涉也。不羈謂超絕等倫,不可羈束也。鄒陽上書曰:「使不羈之士與牛驥同皁。」   注[三]杜預注左傳曰「大人謂在位者」也。   注[四]前書鄒陽上書曰「意合則胡越為兄弟」也。   仕郡為綱紀,以能出守外黃令。吏有受賕者,即論殺之。或譏升守領一時,何足趨明威戮乎?[一]對曰:「昔仲尼暫相,誅齊之侏儒,手足異門而出,故能威震強國,反其侵地。[二]君子仕不為己,職思其憂,[三]豈以久近而異其度哉?」   遇黨錮去官,後竟見誅,年四十九。   注[一]趨,急也,讀曰促。   注[二]侏儒,短人,能為俳優也。谷梁傳曰:「魯定公與齊侯會於頰谷,兩君就壇,齊人鼓噪而起,欲以執魯君。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曰:『兩君合好,夷狄之人何為來?』齊侯逡巡而謝曰:『寡人之過也。』罷會,齊人使優施舞於魯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國君者罪當死!』使司馬行法焉,首足異門而出。齊人乃歸魯鄆、讙、龜陰之田。」   注[三]詩唐風曰:「無以太康,職思其憂。」職,主也。君子之居位,當思盡忠,不為己身。   著賦、誄、頌、碑、書,凡六十篇。   趙壹字符叔,漢陽西縣人也。體貌魁梧,[一]身長九尺,美須豪眉,望之甚偉。   而恃才倨傲,為鄉黨所擯,乃作解擯。[二]後屢抵罪,幾至死,友人救得免。   壹乃貽書謝恩曰:   注[一]魁梧,壯大之貌。   注[二]擯,斥也。   昔原大夫贖桑下絕氣,傳稱其仁;[一]秦越人還虢太子結脈,世著其神。[二]   設曩之二人不遭仁遇神,則結絕之氣竭矣。然而糒脯出乎車軨,[三]針石運乎手爪。[四]今所賴者,非直車軨之糒脯,手爪之針石也。乃收之於斗極,還之於司命,[五]使干皮復含血,枯骨復被肉,允所謂遭仁遇神,真所宜傳而著之。余畏禁,不敢班班顯言,[六]竊為窮鳥賦一篇。其辭曰:   注[一]原大夫謂趙衰之子盾,謚曰宣。呂氏春秋曰:「趙宣孟將之絳,見骫桑之下有臥餓人,宣孟與脯二朐,拜受之,不敢食,問其故,曰:『臣有母,持以遺之。』宣孟更賜之脯二束,遂去。」贖即續也。骫,古委字也。   注[二]扁鵲姓秦,名越人。過虢,虢太子死。扁鵲曰:「臣能生之。若太子病,所謂屍□也。」乃使弟子子陽厲針砥石,以取三陽五會。有閒,太子蘇。見史記。   注[三]說文:「軨,車輜閒橫木。」   注[四]古者以砭石為針。凡針之法,右手象天,左手法地,彈而怒之,搔而下之,此運手爪也。砭音必廉反。   注[五]禮記曰:「祭司命。」鄭玄注云:「文昌中星。」   注[六]班班,明貌。   有一窮鳥,戢翼原野。罼網加上,機稨在下,[一]前見蒼隼,後見驅者,繳彈張右,[二]羿子彀左,[三]飛丸激矢,交集於我。思飛不得,欲鳴不可,舉頭畏觸,搖足恐墯。內獨怖急,乍冰乍火。幸賴大賢,我矜我憐,昔濟我南,今振我西。[四]鳥也雖頑,猶識密恩,內以書心,外用告天。天乎祚賢,歸賢永年,且公且侯,子子孫孫。   注[一]禮記曰:「羅網畢翳。」鄭玄注云:「小而柄長謂之罼。」機,捕獸機檻也。稨,穿地陷獸。   注[二]繳,以縷系箭而射者也。   注[三]羿子謂羿也。淮南子曰:「堯時十日並出,命羿仰射十日,中其九烏,皆死,墯其羽翼。」彀,引弓也。   注[四]西,協韻音先。   又作刺世疾邪賦,以舒其怨憤。曰:   伊五帝之不同禮,三王亦又不同樂,數極自然變化,非是故相反駁。[一]德政不能救世溷亂,賞罰豈足懲時清濁?春秋時禍敗之始,戰國愈復增其荼毒。[二]   秦、漢無以相踰越,乃更加其怨酷。寧計生民之命,唯利己而自足。   注[一]禮記曰:「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代,不相襲禮。樂極則憂,禮粗則偏矣。」   注[二]尚書曰:「罹其凶害,不忍荼毒。」孔注云:「荼毒,苦也。」   於茲迄今,情偽萬方。佞諂日熾,剛克消亡。舐痔結駟,正色徒行。[一]嫗□名埶,撫拍豪強。[二]偃蹇反俗,立致咎殃。[三]捷懾逐物,日富月昌。[四]   渾然同惑,孰溫孰涼。邪夫顯進,直士幽藏。   注[一]莊子曰:「宋有曹商者,為宋王使秦,秦王悅之,益車百乘。見莊子,莊子曰:『秦王有病,召醫舐痔者,得車五乘,子豈舐痔邪?何得車之多乎?』」注[二]嫗□猶傴僂也。嫗音衣宇反。□音丘矩反。撫拍,相親狎也。   注[三]偃蹇,驕□也。   注[四]捷,疾也。懾,懼也。急懼逐物,則致富昌。   原斯瘼之攸興,寔執政之匪賢。女謁掩其視聽兮,近習秉其威權。所好則鑽皮出其毛羽,所惡則洗垢求其瘢痕。雖欲竭誠而盡忠,路絕嶮而靡緣。九重既不可啟,又腢吠之狺狺。[一]安危亡於旦夕,肆嗜欲於目前。奚異涉海之失杝,積薪而待燃。[二]榮納由於閃揄,孰知辨其蚩妍。[三]故法禁屈撓於埶族,恩澤不逮於單門。寧饑寒於堯舜之荒歲兮,不飽暖於當今之豐年。乘理雖死而非亡,違義雖生而匪存。   注[一]楚辭曰:「豈不思夫君兮?君之門以九重。猛犬狺狺以迎吠,關梁閉而不通。」狺音銀。   注[二]杝可以正船也,音徒我反。前書賈誼曰:「措火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而謂之安。當今之埶,何以異此?」   注[三]閃揄,傾佞之貌也。行傾佞者則享榮寵而見納用。揄音輸。   有秦客者,乃為詩曰:河清不可俟,人命不可延。[一]順風激靡草,富貴者稱賢。文籍雖滿腹,不如一囊錢。伊優北堂上,抗髒倚門邊。[二]   注[一]左傳曰:「俟河之清,人壽幾何?」言人壽促,河清□也。   注[二]伊優,屈曲佞媚之貌。抗髒,高亢婞直之貌也。佞媚者見親,故升堂;   婞直者見□,故倚門。髒音葬。   魯生聞此辭,系而作歌曰:[一]埶家多所宜,欬唾自成珠。被褐懷金玉,蘭蕙化為芻。[二]賢者雖獨悟,所困在腢愚。且各守爾分,勿復空馳驅。哀哉復哀哉,此是命矣夫!   注[一]秦客、魯生,皆寓言也。   注[二]老子曰:「被褐懷玉。」言處卑賤而懷德義也。楚辭曰「蘭芷變而不芳,荃蕙化而為茅」也。   光和元年,舉郡上計到京師。是時司徒袁逢受計,計吏數百人皆拜伏庭中,莫敢仰視,壹獨長揖而已。逢望而異之,令左右往讓之,曰:「下郡計*(史)**[吏]*而揖三公,何也?」對曰:「昔酈食其長揖漢王,今揖三公,何遽怪哉?」[一]   逢則斂衽下堂,執其手,延置上坐,因問西方事,大悅,顧謂坐中曰:「此人漢陽趙元叔也。朝臣莫有過之者,吾請為諸君分坐。」[二]坐者皆屬觀。既出,往造河南尹羊陟,不得見。壹以公卿中非陟無足以托名者,乃日往到門,陟自強許通,[三]尚臥未起,壹徑入上堂,遂前臨之,曰:「竊伏西州,承高風舊矣,[四]乃今方遇而忽然,[五]柰何命也!」因舉聲哭,門下驚,皆奔入滿側。陟知其非常人,乃起,延與語,大奇之。謂曰:「子出矣。」陟明旦大從車騎奉謁造壹。[六]時諸計吏多盛飾車馬帷幕,而壹獨柴車草屏,[七]露宿其傍,延陟前坐於車下,左右莫不歎愕。陟遂與言談,至熏夕,極歡而去,執其手曰:「良璞不剖,必有泣血以相明者矣!」[八]陟乃與袁逢共稱薦之。名動京師,士大夫想望其風采。   注[一]前書酈食其初見高祖,長揖不拜,因說高祖,高祖引之上坐。左傳曰:「豈不遽止。」杜預注曰:「遽,畏懼。」   注[二]分坐,別坐也。   注[三]陟意未許通壹,以壹數至門,故自勉強許通之。   注[四]前書雋不疑見暴勝之曰:「竊伏海濱,承暴公子舊矣。」舊,久也。   注[五]謂死也。   注[六]奉謁,通名也。   注[七]韓詩外傳曰,周子高對齊景公:「臣賴君之賜,疏食惡肉可得而食,駑馬柴車可得而乘。」柴車,弊惡之車也。   注[八]琴操曰:「卞和得玉璞,以獻楚懷王。使樂正子佔之,言非玉。以其欺謾,斬其一足。懷王死,子平王立,和復抱其璞而獻之。平王復以為欺,斬其一足。   平王死,和復獻,恐復見斷,乃抱其玉而哭荊山之中,晝夜不止,涕盡繼之以血。」   及西還,道經弘農,過候太守皇甫規,門者不即通,壹遂遁去。門吏懼,以白之。規聞壹名大驚,乃追書謝曰:「蹉跌不面,企德懷風,虛心委質,為日久矣。   側聞仁者愍其區區,冀承清誨,以釋遙悚。今旦外白有一尉兩計吏,不道屈尊門下,[一]更啟乃知已去。如印綬可投,夜豈待旦。惟君明叡,平其夙心。寧當慢□,加於所天。[二]事在悖惑,不足具責。儻可原察,追修前好,則何福如之!謹遣主簿奉書。下筆氣結,汗流竟趾。」壹報曰:「君學成師範,縉紳歸慕,仰高希驥,歷年滋多。[三]旋轅兼道,渴於言侍,沐浴晨興,昧旦守門,實望仁兄,昭其懸□。[四]以貴下賤,握發垂接,[五]高可敷翫墳典,起發聖意,下則抗論當世,消弭時災。豈悟君子,自生怠倦,失恂恂善誘之德,同亡國驕惰之志![六]蓋見機而作,不俟終日,[七]是以夙退自引,畏使君勞。[八]昔人或歷說而不遇,或思士而無從,皆歸之於天,不尤於物。[九]今壹自譴而已,豈敢有猜!仁君忽一匹夫,於德何損?而遠辱手筆,追路相尋,誠足愧也。壹之區區,曷雲量己,其嗟可去,謝也可食,[一0]誠則頑薄,實識其趣。但關節疢動,膝灸*(塊)**[壞]*潰,[一一]請俟它日,乃奉其情。輒誦來貺,永以自慰。」遂去不顧。   注[一]尊謂壹也,敬之故號為尊。   注[二]平,恕也。尊敬壹,故謂為所天。   注[三]詩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法言曰:「希驥之馬,亦驥之乘;希顏之人,亦顏之徒。」希,慕也。   注[四]懸心□仰之。   注[五]易曰:「以貴下賤,大得人也。」史記曰:「周公一沐三握發,以接天下之士。」   注[六]論語曰:「夫子恂恂然善誘人。」恂恂,恭順貌。   注[七]易系辭曰:「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   注[八]詩曰:「大夫夙退,無使君勞。」蓋斷章以取義。   注[九]歷說謂孔丘也。論語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馬融注云:「孔子不用於時,而不怨天;人不知己,亦不尤人也。」思士謂孟軻也。孟軻欲見魯平公,臧倉譖之。孟軻曰:「余之不遇魯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令余不遇哉?」見孟子。   注[一0]曷,何也。言區區之心,不量己而至君門。禮記曰:「齊大饑,黔敖為食於路以待餓者,有蒙袂戢屨貿貿而來。曰:   『嗟來食。』曰:『余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從而謝之,不食而死。仲尼曰:『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注[一一]人有四關十二節。   州郡爭致禮命,十辟公府,並不就,終於家。初袁逢使善相者相壹,云「仕不過郡吏」,竟如其言。   著賦、頌、箴、誄、書、論及雜文十六篇。   劉梁字曼山,一名岑,東平寧陽人也。[一]梁宗室子孫,而少孤貧,賣書於市以自資。   注[一]寧陽,縣,故城在今兗州龔丘縣南。   常疾世多利交,以邪曲相黨,乃著破腢論。時之覽者,以為「仲尼作春秋,亂臣知懼,[一]今此論之作,俗士豈不愧心」。其文不存。   注[一]孟子曰:「孔子成春秋,亂臣賊子懼」也。   又著辯和同之論。其辭曰:   夫事有違而得道,有順而失義,有愛而為害,有惡而為美。其故何乎?蓋明智之所得,闇偽之所失也。是以君子之於事也,無適無莫,必考之以義焉。[一]   注[一]論語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得由和興,失由同起,故以可濟否謂之和,好惡不殊謂之同。春秋傳曰:「和如羹焉,酸苦以劑其味,[一]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同如水焉,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二]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三]   以救過為正,以匡惡為忠。經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則上下和睦能相親也。」   注[一]左傳「劑」作「齊」。爾雅曰:「劑,剪齊也。」音子隨反。今人相傳劑音在計反。   注[二]左傳晏子對齊景公辭也。   注[三]忠信為周,阿黨為比。   昔楚恭王有疾,召其大夫曰:「不谷不德,少主社稷。[一]失先君之緒,覆楚國之師,[二]不谷之罪也。若以宗廟之靈,得保首領以歿,請為靈若厲。」大夫許諸。[三]及其卒也,子囊曰:「不然。[四]夫事君者,從其善,不從其過。赫赫楚國,而君臨之,撫正南海,訓及諸夏,其寵大矣。[五]有是寵也,而知其過,可不謂恭乎!」大夫從之。[六]此違而得道者也。及靈王驕淫,暴虐無度,芋尹申亥從王之欲,以殯於干溪,殉之二女。此順而失義者也。[七]鄢陵之役,晉楚對戰,陽谷獻酒,子反以斃。此愛而害之者也。[八]臧武仲曰:「孟孫之惡我,藥石也;季孫之愛我,美疢也。疢毒滋厚,石猶生我。」此惡而為美者也。[九]孔子曰:「智之難也!有臧武仲之智,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作不順而施不恕也。」[一0]蓋善其知義,譏其違道也。   注[一]楚恭王名審。左傳楚王曰:「生十年而喪先君。」故雲少主社稷。   注[二]緒,業也。謂鄢陵之戰,為晉所敗。   注[三]謚法:「亂而不損曰靈,殺戮不辜曰厲。」左傳曰:「『大夫擇焉。』莫對,及五命,乃許之。」諸,之也。   注[四]子囊,楚令尹,名*(也)**[午]*。   注[五]寵,榮也。   注[六]謚法:「既過能改曰恭。」案:此楚語之文。   注[七]國語楚靈王子圍為章華之台,伍舉對曰:「君為此台,國人罷焉,財用盡焉,年谷敗焉,數年乃成。」左傳芋尹申亥,申無宇之子也。干溪之役,申亥曰:「吾父再干王命,王不誅,惠孰大焉。」乃求王,遇諸棘闈,以王歸。王縊,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也。   注[八]淮南子雲,楚恭王與晉人戰於鄢陵,戰酣,恭王傷。司馬子反渴而求飲,豎陽谷奉酒而進之。子反之為人也,嗜酒,而甘之,不能絕於口,遂醉而臥。   恭王欲復戰,使人召子反,子反辭以疾。王駕而往之,入幄中而聞酒臭,恭王大怒,斬子反以為戮。   注[九]武仲,臧孫紇也。左傳孟孫死,臧孫入哭甚哀,多涕。出,其御曰:「孟孫之惡子也而哀如是,季孫若死,其若之何?」臧孫曰:「季孫之愛我,疾疢也,孟孫之惡我,藥石也。美疢不如惡石。夫石猶生我,疢之美,其毒滋多。」言石能除己疾也。   注[一0]季武子無適子,公彌長,悼子少,武子愛悼子,欲立之。訪於申豐,曰:「不可。」訪於臧紇,曰:「飲我酒,吾為子立之。」季氏飲大夫酒,臧紇為客,既獻,臧孫命北面重席,新韞絜之,召悼子降逆之,大夫皆起,悼子乃立。季氏以公彌為馬正。其後公彌立,孟孫羯與共構臧紇於季氏,臧紇奔齊。   齊侯將與臧紇田,臧孫聞之,見齊侯,與之言伐晉。對曰:「多則多矣,抑君似鼠。鼠晝伏夜動,不穴於寢廟,畏人故也。今君聞晉之亂而後作焉,寧將事之,非鼠如何?」乃不與田。注曰「紇知齊侯將敗,不欲受其邑,故以比鼠,欲使怒而止」也。見左傳。   夫知而違之,偽也;不知而失之,闇也。闇與偽焉,其患一也。患之所在,非徒在智之不及,又在及而違之者矣。故曰「智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也。[一]夏書曰:「念茲在茲,庶事恕施。」忠智之謂矣。[二]   注[一]論語之文。   注[二]茲,此也。念此事也,在此身也。言行事當常念如在己身也。庶,觿也。   言觿事恕己而施行,斯可謂忠而有智矣。   故君子之行,動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一]進退周旋,唯道是務。苟失其道,則兄弟不阿;苟得其義,雖仇讎不廢。故解狐蒙祁奚之薦,二叔被周公之害,[二]勃鞮以逆文為成,[三]傅瑕以順厲為敗,[四]管蘇以憎忤取進,申侯以愛從見退,考之以義也。[五]故曰:「不在逆順,以義為斷;不在憎愛,以道為貴。」禮記曰:「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考義之謂也。   注[一]左傳曰:「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杜預注云:   「回,邪也。疚,病也。」   注[二]左傳曰,晉祁奚請老,晉侯問嗣焉,稱解狐,其讎也。   注[三]勃鞮,晉寺人,名披。左傳晉獻公使寺人披伐公子重耳於蒲,披斬其袪。   及文公歸國,呂甥、卻芮將焚公宮而殺文公,寺人披以呂、卻之難告之。言初雖逆文公,後竟成之也。   注[四]左傳言鄭厲公為祭仲所逐,後侵鄭及大陵,獲鄭大夫傅瑕。傅瑕曰:「苟捨我,吾請納子。」厲公與之盟而赦之。傅瑕殺鄭子而納厲公,*[厲公]*遂殺傅瑕也。   注[五]新序曰:「楚恭王有疾,告諸大夫曰:『管蘇犯我以義,違我以禮,與處不安,不見不思,然而有得焉。吾死之後,爵之於朝。申侯伯順吾所欲,行吾所樂,與處則安,不見則思,然未嘗有得焉。必速遣之。』」桓帝時,舉孝廉,除北新城長。[一]告縣人曰:「昔文翁在蜀,道著巴漢,[二]   庚桑瑣隸,風移碨磥。[三]吾雖小宰,猶有社稷,[四]苟赴期會,理文墨,豈本志乎!」乃更大作講捨,延聚生徒數百人,朝夕自往勸誡,身執經卷,試策殿最,儒化大行。此邑至後猶稱其教焉。   注[一]北新城屬涿縣。   注[二]前書文翁為蜀郡太守,興起學校,比於*[齊]*、魯*(衛)*也。   注[三]瑣,碎也。莊子曰:「老聃之*(後)**[役]*有庚桑楚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北居碨磥之山,居三年,碨壘大穰。碨壘之人相與言曰:『庚桑子之始來,吾洒然異之;今吾日計之不足,歲計之有餘,庶幾其聖人乎!』」碨音猥。磥音盧罪反。   注[四]論語曰:「子路將使子羔為費宰,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特召入拜尚書郎,累遷。後為野王令,未行。光和中,病卒。   孫楨,亦以文才知名。[一]   注[一]魏志楨字公幹,為司空軍謀祭酒,五官郎將文學,與徐干、陳琳、阮瑀、應瑒俱以章知名,轉為平原侯庶子。   邊讓字文禮,陳留浚儀人也。少辯博,能屬文。作章華賦,雖多淫麗之辭,而終之以正,亦如相如之諷也。[一]其辭曰:   注[一]章華台,解見馮衍傳。楊雄曰:「詞人之賦麗以淫。」司馬相如作上林賦「發倉廩以救貧窮,補不足,恤□寡,存孤獨,出德號,省刑罰」,此為諷也。   楚靈王既游雲夢之澤,息於荊台之上。前方淮之水,左洞庭之波,[一]右顧彭蠡之隩,南眺巫山之阿。[二]延目廣望,騁觀終日。顧謂左史倚相曰:「盛哉斯樂,可以遺老而忘死也!」[三]於是遂作章華之台,築干溪之室,[四]窮木土之技,單珍府之實,舉國營之,數年乃成。[五]設長夜之淫宴,作北裡之新聲。   [六]於是伍舉知夫陳、蔡之將生謀也。[七]乃作斯賦以諷之:   注[一]洞庭湖在今岳州西南。   注[二]說苑曰:「楚昭王欲之荊台游,司馬子綦進諫曰:『荊台之遊,左洞庭之波,右彭蠡之水,南望獵山,下臨方淮,其地使人遺老而忘死也。王不可游也。』」巫山在夔州巫山縣東。   注[三]說苑,此並司馬子綦諫昭王之言。   注[四]史記曰,靈王次於干溪,樂干溪不能去。   注[五]技,巧也。單,盡也。國語楚靈王為章華之台,與伍舉升焉。曰:「台美夫!」對曰:「國君安人以為樂,今君為此台也,國人罷焉,財用盡焉,年谷敗焉,百姓煩焉,軍國苦之,數年乃成。」   注[六]史記曰,紂為酒池肉林,使男女□而相逐其閒,為長夜之飲。使師涓作新聲,北裡之舞,靡靡之樂也。   注[七]陳蔡二國,先為楚所滅也。   冑高陽之苗胤兮,承聖祖之洪澤。[一]建列藩於南楚兮,等威靈於二伯。[二]   超有商之大彭兮,越隆周之兩虢。[三]達皇佐之高勳兮,馳仁聲之顯赫。[四]   惠風春施,神武電斷,華夏肅清,五服攸亂。[五]旦垂精於萬機兮,夕回輦於門館。設長夜之歡飲兮,展中情之嬿婉。[六]竭四海之妙珍兮,盡生人之秘玩。   注[一]冑,胤也。高陽,帝顓頊也。帝系曰:「顓頊娶於滕隍氏女而生老童,是為楚先。」楚詞曰:「帝高陽之苗裔兮。」   注[二]老童之後鬻熊,事周文王,早卒。至孫熊繹,周成王時封於楚。其後子孫隆盛,與齊、晉*[爭]*強。二伯,齊桓、晉文也。   注[三]國語曰:「商伯大彭、豕韋。」左傳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   注[四]皇佐謂鬻熊佐文王也。左傳曰:「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於人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此馳仁聲也。   注[五]謂靈王承先世仁惠之風,如春普施。神武威稜,如電雷之斷決也。五服,甸、侯、綏、要、荒也。亂,理也。   注[六]嬿,安也。婉,美也。婉,協韻音於願反。   爾乃攜窈窕,從好仇,[一]徑肉林,登糟丘,[二]蘭餚山竦,椒酒淵流。[三]   激玄醴於清池兮,靡微風而行舟。登瑤台以回望兮,冀彌日而消憂。[四]於是招宓妃,命湘娥,[五]齊倡列,鄭女羅。[六]揚激楚之清宮兮,展新聲而長歌。   [七]繁手超於北裡,妙舞麗於陽阿。[八]金石類聚,絲竹腢分。被輕簹,曳華文,[九]羅衣飄颻,組綺繽紛。[一0]縱輕軀以迅赴,若孤鵠之失腢;振華袂以逶迤,若游龍之登雲。於是歡嬿既洽,長夜向半,琴瑟易調,繁手改彈,清聲發而響激,微音逝而流散。振弱支而紆繞兮,若綠繁之垂干,忽飄颻以輕逝兮,似鸞飛於天漢。舞無常態,鼓無定節,尋聲響應,修短靡跌。[一一]長袖奮而生風,清氣激而繞結。[一二]爾乃妍媚遞進,巧弄相加,俯仰異容,忽兮神化。[一二]體迅輕鴻,榮曜春華,進如浮雲,退如激波。雖復柳惠,能不咨嗟![一四]於是天河既回,淫樂未終,清鑰發征,激楚揚風。[一五]於是音氣發於絲竹兮,飛響軼於雲中。比目應節而雙躍兮,[一六]孤雌感聲而鳴雄。[一七]美繁手之輕妙兮,嘉新聲之彌隆。於是觿變已盡,腢樂既考。[一八]歸乎生風之廣夏兮,修黃軒之要道。[一九]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嬪之素肘。[二0]形便娟以嬋媛兮,若流風之靡草。[二一]美儀操之姣麗兮,忽遺生而忘老。   注[一]窈窕,幽閒也。仇,匹也。毛詩曰:「窈窕淑女,君子好仇。」   注[二]史記紂作糟丘酒池,懸肉以為林也。   注[三]蘭餚,芳若蘭也。椒酒,置椒酒中也。楚詞曰:「蕙餚兮蘭籍,桂酒兮椒漿。」   注[四]彌,終也。楚辭曰:「望瑤台而偃蹇。」   注[五]宓妃,洛水之神女也。湘娥,堯之二女娥皇、女英,湘水之神也。   注[六]楚辭曰:「二八齊容起鄭舞。」   注[七]激楚,曲名也。淮南子曰:「激楚結風。」   注[八]左傳曰:「繁手淫聲,慆堙心耳,乃忘和平。」陽阿,解見馬融傳。   注[九]方言曰:「簹謂之裾。」釋名曰:「婦人上服謂之簹。」   注[一0]組,綬也。綺,綾也。   注[一一]跌,蹉也。   注[一二]歌聲激發,縈繞纏結。   注[一三]化,協韻音花。   注[一四]柳下惠,展季也。家語曰:「柳下惠嫗不逮門之女,國人不稱其亂,言其貞也。」   注[一五]鑰如笛,六孔。   注[一六]比目魚一名鰈,一名王余,不比不行,今江東呼為板魚。韓詩外傳曰:   「伯牙鼓琴,游魚出聽。」   注[一七]枚乘七發曰:「暮則羈雌迷鳥宿焉。」羈雌,孤雌也。   注[一八]考,成也。   注[一九]黃帝軒轅氏得房中之術於玄女,握固吸氣,還精補腦,可以長生。說苑雍門周說孟嘗君曰:「廣夏邃房下,羅帷來清風。」   注[二0]西子,西施也。越絕書曰:「越王句踐得采薪二女西施、鄭旦,以獻吳王」毛嬪,毛嬙也。莊子曰:「毛嬙麗姬,人之美者。」   注[二一]淮南子曰:「今舞者便娟若秋藥被風。」藥,白芷也。   爾乃清夜晨,妙技單,收尊俎,徹鼓盤。[一]惘焉若酲,撫□而歎。[二]慮理國之須才,悟稼穡之艱難。美呂尚之佐周,善管仲之輔桓。將超世而作理,焉沉湎於此歡!於是罷女樂,墮瑤台。思夏禹之卑宮,慕有虞之土階。[三]舉英奇於仄陋,拔髦秀於蓬萊。[四]君明哲以知人,官隨任而處能。[五]百揆時□,庶績鹹熙。諸侯慕義,不召同期。[六]繼高陽之絕軌,崇成、莊之洪基。[七]雖齊桓之一匡,豈足方於大持?   [八]爾乃育之以仁,臨之以明。致虔報於鬼神,盡肅恭乎上京。[九]馳淳化於黎元,永歷世而太平。   注[一]張衡七盤賦曰「歷七盤而屣躡」也。   注[二]酲,酒病也。   注[三]墨子曰:「虞舜土階三尺,茅茨不剪。」   注[四]蓬蒿草萊之閒也。爾雅曰:「髦,俊也。」   注[五]能,協韻音乃來反。   注[六]尚書武王伐紂,八百諸侯不期而至。   注[七]史記楚成王布德施惠,結舊好於諸侯,使人獻於天子。莊王,成王孫也。   納伍舉、蘇縱之諫,罷淫樂,聽國政,所誅數百人,所進數百人,國人大悅。   注[八]谷梁傳曰:「齊桓公為陽谷之會,一匡天下。」匡,正也。   注[九]言楚尊事周室。   大將軍何進聞讓才名,欲辟命之,恐不至,詭以軍事徵召,既到,署令史,[一]   進以禮見之。讓善占*(謝)**[射]*,能辭對,時賓客滿堂,莫不羨其風。府掾孔融、王朗並修刺候焉。[二]   注[一]續漢志曰:「大將軍下有令史及御史屬三十一人。」   注[二]朗字景興,魏志有傳。   議郎蔡邕深敬之,以為讓宜處高任,乃薦於何進曰:「伏惟幕府初開,博選清英,華發舊德,並為元龜。[一]雖振鷺之集西雍,濟濟之在周庭,無以或加。[二]   竊見令史陳留邊讓,天授逸才,聰明賢智。髫□夙孤,不盡家訓。[三]及就學廬,便受大典,初涉諸經,見本知義,授者不能對其問,章句不能逮其意。心通性達,口辯辭長。非禮不動,非法不言。若處狐疑之論,定嫌審之分,經典交至,撿括參合,觿夫寂焉,莫之能奪也。使讓生在唐、虞,則元、凱之次,運值仲尼,則顏、冉之亞,豈徒俗之凡偶近器而已者哉!階級名位,亦宜超然,若復隨輩而進,非所以章纓偉之高價,昭知人之絕明也。傳曰:『函牛之鼎以亨雞,多汁則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熬而不可熟。』[四]此言大器之於小用,固有所不宜也。邕竊悁邑,[五]怪此寶鼎未受犧牛大羹之和,久在煎熬臠割之閒,願明將軍回謀垂慮,裁加少納,貢之機密,展之力用。[六]若以年齒為嫌,則顏回不得貫德行之首,子奇終無理阿之功。[七]苟堪其事,古今一也。」   注[一]華髮,白首也。元龜所以知吉凶。尚書曰:「格人元龜。」   注[二]韓詩曰:「振鷺于飛,於彼西雍。」薛君章句曰:「鷺,絜白之鳥也。西雍,文王*(之)**[辟]*雍也。言文王之時,辟雍學士皆絜白之人也。」又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   注[三]髫,翦發為鬌也。□,毀齒也。   注[四]莊子曰:「函牛之鼎沸,蟻不得措一足焉。」呂氏春秋曰,白圭對魏王曰「市丘之鼎以亨雞,多洎之則淡不可食,少洎之則焦而不熟」也。函,容也。   洎,汁也。   注[五]悁邑,憂憤也。   注[六]展,陳也。   注[七]說苑曰:「子奇年十八為阿宰,有善績。」   讓後以高才擢進,屢遷,出為九江太守,不以為能也。   初平中,王室大亂,讓去官還家。恃才氣,不屈曹操,多輕侮之言。建安中,其鄉人有構讓於操,操告郡就殺之。文多遺失。   酈炎字文勝,范陽人,酈食其之後也。炎有文才,解音律,言論給捷,多服其能理。[一]靈帝時,州郡辟命,皆不就。有志氣,作詩二篇曰:   注[一]給,敏也。   大道夷且長,窘路狹且促。修翼無*(與)**[卑]*棲,遠趾不步局。[一]舒吾陵霄羽,奮此千里足。超邁絕塵驅,□忽誰能逐。賢愚豈常類,稟性在清濁。富貴有人籍,貧賤無天錄。[二]通塞苟由己,志士不相卜。[三]陳平敖裡社,[四]韓信釣河曲。[五]終居天下宰,食此萬鍾祿。[六]德音流千載,功名重山嶽。   注[一]窘,迫也。   注[二]富貴者為人所載於典籍也,貧賤者不載於天錄。天錄謂若蕭、曹見名於圖書。   注[三]言通塞苟若由己,則志士不須相卜也。故蔡澤謂唐舉曰:「富貴吾自取之,所不知者壽也。」   注[四]陳平為裡社宰,分肉均。裡中曰:「善哉陳孺子之為宰也!」曰:「使平宰天下亦猶是。」見前書。   注[五]韓信家貧無行,不得為吏,釣於淮陰城下。河者,水之總名也。   注[六]大斛四斗曰鐘。   靈芝生河洲,動搖因洪波。蘭榮一何晚,嚴霜瘁其柯。哀哉二芳草,不植太山阿。文質道所貴,遭時用有嘉。絳、灌臨衡宰,謂誼崇浮華。賢才抑不用,遠投荊南沙。[一]抱玉乘龍驥,不逢樂與和。[二]安得孔仲尼,為世陳四科![三]   注[一]賈誼欲革漢土德,改定律令,絳侯周勃及灌嬰共毀之,文帝以誼為長沙太傅。見前書。   注[二]伯樂、卞和。   注[三]謂德行、政事、文學、言語也。   炎後風病慌忽。性至孝,遭母憂,病甚發動。妻始產而驚死,妻家訟之,收系獄。炎病不能理對,熹平六年,遂死獄中,時年二十八。尚書盧植為之誄贊,以昭其懿德。   侯瑾字子瑜,敦煌人也。少孤貧,依宗人居。性篤學,恆傭作為資,暮還輒□柴以讀書。[一]常以禮自牧,[二]獨處一房,如對嚴賓焉。州郡累召,公車有道征,並稱疾不到。作矯世論以譏切當時。而徙入山中,覃思著述。[三]以莫知於世,故作應賓難以自寄。又案漢記撰中興以後行事,為皇德傳三十篇,行於世。余所作雜文數十篇,多亡失。*(西)*河*[西]*人敬其才而不敢名之,皆稱為侯君雲。   注[一]□,古「然」字。   注[二]易曰:「卑以自牧。」牧,養也。   注[三]覃,靜也。   高彪字義方,吳郡無錫人也。[一]家本單寒,至彪為諸生,游太學。有雅才而訥於言。嘗從馬融欲訪大義,融疾不獲見,乃覆刺遺融書曰:「承服風問,從來有年,[二]故不待介者而謁大君子之門,冀一見龍光,以□腹心之願。[三]不圖遭疾,幽閉莫啟。昔周公旦父文兄武,九命作伯,以尹華夏,猶揮沐吐餐,垂接白屋,[四]故周道以隆,天下歸德。公今養痾傲士,故其宜也。」融省書籩,追謝還之,彪逝而不顧。   注[一]無錫,今常州縣。   注[二]風問,風猷令問。   注[三]毛詩曰:「既見君子,為龍為光。」龍,寵也。   注[四]白屋,匹夫也。   後郡舉孝廉,試經第一,除郎中,校書東觀,數奏賦、頌、奇文,因事諷諫,靈帝異之。   時京兆第五永為督軍御史,使督幽州,百官大會,祖餞於長樂觀。議郎蔡邕等皆賦詩,彪乃獨作箴曰:「文武將墜,乃俾俊臣。[一]整我皇綱,董此不虔。[二]   古之君子,即戎忘身。[三]明其果毅,尚其桓桓。[四]呂尚七十,氣冠三軍,詩人作歌,如鷹如鸇。[五]天有太一,五將三門;[六]地有九變,丘陵山川;[七]   人有計策,六奇五閒:[八]總茲三事,謀則咨詢。[九]無曰己能,務在求賢,淮陰之勇,廣野是尊。[一0]周公大聖,石碏純臣,以威克愛,以義滅親。[一一]勿謂時險,不正其身。勿謂無人,莫識己真。忘富遺貴,福祿乃存。枉道依合,復無所觀。[一二]先公高節,越可永遵。佩藏斯戒,以厲終身。」邕等甚美其文,以為莫尚也。   注[一]俾,使也。   注[二]董,正也。   注[三]易曰:「不利即戎。」司馬穰苴曰:「將受命之日忘其家,援枹鼓即忘其身。」   注[四]左傳曰:「殺敵為果,致果為毅。」尚書曰:「勖哉夫子,尚桓桓。」桓桓,武貌。   注[五]太公年七十遇文王。毛詩曰:「惟師尚父,時惟鷹揚。」   注[六]太一式:「凡舉事皆欲發三門,順五將。」發三門者,開門、休門、生門。   五將者,天目、文昌等。   注[七]孫子九變篇曰:「用兵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汜地,有圍地,有死地。諸侯自戰其地,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為輕地。我得則利,彼得亦利者,為爭地。我可以往,彼可以來,為交地。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觿,為衢地。入人地深,倍城邑多,為重地。行山林,阻沮澤,難行之道,為汜地。所由入者隘,所從歸者少,彼寡可以擊吾觿者,為圍地。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為死地。通九變之利,知用兵矣。」   注[八]陳平凡六出奇策。孫子曰:「用閒有五,有因閒,有內閒,有反閒,有死閒,有生閒。五閒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因閒者,因其鄉人而用之也。內閒者,因其官人而用之也。反閒者,因其敵閒而用之也。死閒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閒知之而得於敵者也。生閒者,反報者也。」   注[九]總天、地、人之事而詢謀於觿。   注[一0]臣賢案:前書韓信破趙,得廣武君李左車,解其縛而師事之。而此作「廣野」。案廣野君酈食其,無韓信師事處,蓋誤也。   注[一一]周公誅管、蔡,石碏殺其子厚也。克,勝也。前書孫寶曰:「周公上聖,邵公大賢。」尚書曰:「威克厥愛,允濟。」   左傳曰:「石碏純臣也。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注[一二]曲道以合時者,不足觀也。   後遷*(內)**[外]*黃令,帝□同僚臨送,祖於上東門,[一]詔東觀畫彪像以勸學者。彪到官,有德政,上書薦縣人申徒蟠等。病卒於官,文章多亡。   注[一]洛陽城東面北頭門。   子岱,亦知名。   張超字子並,河閒鄚人也,[一]留侯良之後也。有文才。靈帝時,從車騎將軍朱鑈征黃巾,為別部司馬。著賦、頌、碑文、薦、檄、箋、書、謁文、嘲,凡十九篇。超又善於草書,妙絕時人,世共傳之。   注[一]今瀛州鄚縣。   禰衡字正平,平原般人也。[一]少有才辯,而尚氣剛傲,好矯時慢物。興平中,避難荊州。建安初,來游許下。始達穎川,乃陰懷一刺,既而無所之適,至於刺字漫滅。是時許都新建,賢士大夫四方來集。或問衡曰:「盍從陳長文、司馬伯達乎?」   [二]對曰:「吾焉能從屠沽兒耶!」又問:「荀文若、趙稚長雲何?」[三]衡曰:   「文若可借面弔喪,稚長可使監□請客。」[四]唯善魯國孔融及弘農楊修。常稱曰:「大兒孔文舉,小兒楊德祖。餘子碌碌,莫足數也。」融亦深愛其才。   注[一]般,縣,故城在今德州平昌縣東。般音卜滿反。   注[二]陳腢字長文。司馬朗字伯達,河內溫人。   注[三]趙為蕩寇將軍,見魏志。   注[四]典略曰:「衡見荀儀容但有貌耳,故可弔喪。趙有腹大,健噉肉,故可監□也。」   衡始弱冠,而融年四十,遂與為交友。上疏薦之曰:「臣聞洪水橫流,帝思俾乂,[一]旁求四方,以招賢俊。[二]昔孝武繼統,將弘祖業,疇咨熙載,腢士響臻。   [三]陛下叡聖,纂承基緒,遭遇□運,勞謙日□。[四]惟岳降神,異人並出。[五]   竊見處士平原禰衡,年二十四,字正平,淑質貞亮,英才卓礫。初涉蓺文,升堂鶯奧,目所一見,輒誦於口,耳所瞥聞,不忘於心。性與道合,思若有神。[六]   弘羊潛計,安世默識,以衡准之,誠不足怪。[七]忠果正直,志懷霜雪,見善若驚,疾惡若讎。[八]任座抗行,史魚厲節,殆無以過也。[九]鷙鳥累伯,不如一鶚。[一0]使衡立朝,必有可觀。飛辯騁辭,溢氣坌湧,解疑釋結,臨敵有餘。   昔賈誼求試屬國,詭系單于;[一一]終軍欲以長纓,牽致勁越。[一二]弱冠慷慨,前世美之。近日路粹、嚴象,亦用異才擢拜台郎,衡宜與為比。如得龍躍天衢,振翼雲漢,楊聲紫微,垂光虹蜺,足以昭近署之多士,增四門之穆穆。[一三]鈞天廣樂,必有奇麗之觀;[一四]帝室皇居,必蓄非常之寶。若衡等輩,不可多得。激楚、楊阿,至妙之容,台牧者之所貪;[一五]飛兔、騕褭,絕足奔放,良、樂之所急。[一六]臣等區區,敢不以聞。」   注[一]孟子曰:「堯時洪水橫流,氾濫於天下。」尚書帝曰:「咨,湯湯洪水方割,有能俾乂」。俾,使也。乂,理也。   注[二]尚書曰:「旁求天下。」   注[三]尚書帝堯曰:「疇咨若時登庸。」又曰:「有能奮庸熙帝之載。」疇,誰也。□,廣也。載,事也。   注[四]易曰:「勞謙君子有終吉。」尚書□文王德曰:「自朝至於日中□,不遑*[暇]*食。」言不敢懈怠也。   注[五]毛詩曰:「惟岳降神,生甫及申。」公孫弘傳贊曰:「異人並出。」   注[六]淮南子曰:「所謂真人者,性合於道也。」   注[七]前書曰:「桑弘羊,雒陽賈人子,以心計,年十三為侍中。」又曰:「張安世字子孺,為郎。上行幸河東,嘗亡書三篋,詔問莫能知,唯安世識之,具作其事。後購求得書,以相校,無所遺失。」   注[八]國語楚藍尹亹謂子西曰:「夫闔廬,聞一善言若驚,得一士若賞。」   注[九]呂氏春秋魏文侯飲,問諸大夫曰:「寡人何如主也?」任座曰:「君不肖君也。克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不肖君也。」論語孔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也。   注[一0]鄒陽上書之言也。鶚,大鵰也。   注[一一]前書賈誼曰:「何不試以臣為屬國之官,以主匈奴。行臣之計,請必系單于之頸而制其命。」   注[一二]前書終軍曰「願受長纓,必羈南越王而致之闕下」也。   注[一三]尚書曰:「賓於四門,四門穆穆。」   注[一四]史記曰,趙簡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懼。醫扁鵲曰:「血脈理也。   昔秦穆公如此,七日寤,寤而曰:『我之帝所甚樂。』今主君之疾與之同,不出三日必閒,閒必有言也。」居二日,果寤,語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遊於鈞天,廣樂九奏,其聲動心」也。   注[一五]諸本並作「台牧」,未詳其義。融集作「掌伎」。   注[一六]呂氏春秋曰:「飛兔、騕褭,古駿馬也。」高誘注曰:「日行萬里。」   王良、伯樂,善御人也。   融既愛衡才,數稱述於曹操。操欲見之,而衡素相輕疾,自稱狂病,不肯往,而數有恣言。操懷忿,而以其才名,不欲殺之。聞衡善擊鼓,乃召為鼓史,因大會賓客,閱試音節,諸史過者,皆令脫其故衣,更著岑牟單絞之服。[一]次至衡,衡方為漁陽參撾,蹀□而前,[二]容態有異,聲節悲壯,聽者莫不慷慨。   衡進至操前而止,吏訶之曰:「鼓史何不改裝,而輕敢進乎?」衡曰:「諾。」   於是先解衵衣,[三]次釋余服,裸身而立,徐取岑牟、單絞而著之,畢,復參撾而去,顏色不怍。[四]操笑曰:「本欲辱衡,衡反辱孤。」   注[一]文士傳曰:「魏太祖欲辱衡,乃令人錄用為鼓史。後至八月朝普天閱試鼓節,作三重閣,列坐賓客,以帛絹製作衣,一岑牟,一單絞及小褌。」通史志曰:「岑牟,鼓角士冑也。」鄭玄注禮記曰:「絞,蒼黃之色也。」   注[二]文士傳曰:「衡擊鼓作漁陽參搥,蹋地來前,躡馺足腳,容態不常,鼓聲甚悲,易衣畢,復擊鼓參搥而去。至今有漁陽參搥,自衡始也。」臣賢案:搥及撾並擊鼓杖也。參撾是擊鼓之法,而王僧孺詩云:「散度廣陵音,參寫漁陽曲。」   而於其詩自音云:「參音七紺反。」後諸文人多同用之。據此詩意,則參曲奏之名,則撾字入於下句,全不成文。下云「復參撾而去」,足知「參撾」二字當相連而讀。參字音為去聲,不知何所憑也。參七甘反。   注[三]杜預注左傳曰:「衵,近身衣也。」音女一反。   注[四]怍,羞也。   孔融退而數之曰:「正平大雅,固當爾邪?」[一]因宣操區區之意。衡許往。融復見操,說衡狂疾,今求得自謝。操喜,□門者有客便通,待之極晏。衡乃著布單衣、□巾,手持三尺梲杖,[二]坐大營門,以杖捶地大罵。吏白:外有狂生,坐於營門,言語悖逆,請收案罪。操怒,謂融曰:「禰衡豎子,孤殺之猶雀鼠耳。顧此人素有虛名,遠近將謂孤不能容之,今送與劉表,視當何如。」於是遣人騎送之。臨發,觿人為之祖道,先供設於城南,乃更相戒曰:「禰衡勃虐無禮,今因其後到,鹹當以不起折之也。」及衡至,觿人莫肯興,衡坐而大號。   觿問其故,衡曰:「坐者為頤,臥者為屍,屍頤之閒,能不悲乎!」   注[一]雅,正也。言大雅君子不當爾。   注[二]說文曰:「梲,大杖也。」音佗結反。   劉表及荊州士大夫先服其才名,甚賓禮之,文章言議,非衡不定。表嘗與諸文人共草章奏,並極其才思。時衡出,還見之,開省未周,因毀以抵地。[一]表憮然為駭。[二]衡乃從求筆札,須臾立成,辭義可觀。表大悅,益重之。   注[一]抵,擲也。   注[二]憮然,怪之也,音撫。   後復侮慢於表,表恥不能容,以江夏太守黃祖性急,故送衡與之,祖亦善待焉。   衡為作書記,輕重□密,各得體宜。祖持其手曰:「處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所欲言也。」   祖長子射[一]為章陵太守,尤善於衡。嘗與衡俱游,共讀蔡邕所作碑文,射愛其辭,還恨不繕寫。衡曰:「吾雖一覽,猶能識之,[二]唯其中石缺二字為不明耳。」因書出之,射馳使寫碑還校,如衡所書,莫不歎伏。射時大會賓客,人有獻鸚鵡者,射舉琶於衡曰:「願先生賦之,以娛嘉賓。」衡*(覽)**[攬]*筆而作,文無加點,辭采甚麗。   注[一]射音亦。   注[二]識,記也,音志。   後黃祖在蒙沖船上,[一]大會賓客,而衡言不遜順,祖籩,乃訶之,衡更熟視曰:「死公!雲等道?」[二]祖大怒,令五百將出,[三]欲加棰,衡方大罵,祖恚,遂令殺之。祖主簿素疾衡,實時殺焉。射徒跣來救,不及。祖亦悔之,乃厚加棺斂。衡時年二十六,其文章多亡雲。   注[一]釋名曰:「外狹而長曰蒙沖,以衝突敵船。」   注[二]死公,罵言也。等道,猶今言何勿語也。   注[三]五百猶今之問事也。解見宦者傳。   贊曰:情志既動,篇辭為貴。[一]抽心呈貌,非雕非蔚。[二]殊狀共體,同聲異氣。言觀麗則,永監淫費。[三]   注[一]毛詩序云:「情發於中而形於言。詩者志之所之,故情志動而篇辭作,斯文章之為貴。」   注[二]雕,斲也。易曰:「君子豹變,其文蔚。」   注[三]楊雄曰:「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禮記曰:「不辭費。」    校勘記   二六二七頁三行富平侯放之孫也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升傳,升以黨錮事誅,年四十九,以升生年計之,放卒已一百三十餘年,范言升放之孫,未識何據。又引李賡芸說,謂「孫」上疑有脫字。   二六二七頁一一行毛足異門而出殿本「手」作「首」。王先謙謂「手」字誤,當依注作「首」。今按:史記孔子世家云「手足異處」,與谷梁傳異。   二六二八頁三行兩君就壇汲本、殿本此下有「兩相相揖」四字。今按:注引經傳多刪節,此或後人據谷梁傳補也。   二六二九頁一一行後見驅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見」集作「逼」。   二六二九頁一二行羿子彀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羿子」集作「羿弓」。   二六二九頁一五行小而柄長謂之罼按「罼」原斗「罩」,逕改正。   二六三二頁三行是時司徒袁逢受計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靈帝紀光和元年二月,光祿勳袁滂為司徒,二年三月,司徒袁滂免,元年受計者非袁逢也。   二六三二頁四行下郡計*(史)**[吏]*而揖三公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三三頁一四行實望仁兄按:刊誤謂「兄」當作「君」。兩漢未嘗相呼為「仁兄」,下文亦有「仁君」。   二六三四頁四行膝灸*(塊)**[壞]*潰據汲本改。按:「灸」原斗「炙」,逕改正。   二六三四頁一四行臧倉譖之按:「倉」原斗「蒼」,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三五頁六行一名岑按:集解引何焯說,謂魏志注中作「一名恭」。   二六三六頁一三行芋尹申亥汲本「芋」作「芊」,注同。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此字左傳註疏本作「□」,郝在田金壺字考云「芊音千,芊尹,複姓也」。案□、芊、芋三字形近易鬥,以音求形,作「芋」為是。至郝氏作「芊」,以芊尹為複姓,則汲本之從千,可知亦別有所據,自不妨兩存之。   二六三七頁六行子囊楚令尹名*(也)**[午]*據殿本改。   二六三七頁九行楚靈王子圍按:刊誤謂案文多一「子」字。   二六三九頁四行伐公子重耳於蒲按:「蒲」原斗「蒱」,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三九頁七行傅瑕殺鄭子而納厲公*[厲公]*遂殺傅瑕也王先謙謂「遂」上當更有「厲公」二字。今據補。   二六三九頁一四行比於*[齊]*魯*(□)*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前書「魯□」當作「齊魯」。今據改。   二六三九頁一五行老聃之*(後)**[役]*有庚桑楚者據汲本改。   二六四一頁一二行馳仁聲之顯赫按:集解引王補說,謂文選曹植贈丁儀王粲詩注「馳」作「飛」。   二六四一頁一六行與齊晉*[爭]*強據刊誤補。   二六四二頁三行楚自克庸以來按:「庸」原斗「廣」,逕改正。   二六四二頁一一行若孤鵠之失腢按:集解引王補說,謂文選洛神賦注「孤」作「離」。   二六四二頁一三行忽飄颻以輕逝兮按:集解引王補說,謂文選陸機日出東南隅行注「飄颻」作「飄然」。   二六四三頁一行淫樂未終按:集解引王補說,謂文選謝惠連詠牛女詩注「淫」作「歡」。   二六四三頁一三行慆堙心耳按:「慆」原斗「□」,逕改正。   二六四四頁五行遊魚出聽按:「游」原斗「淫」,逕改正。   二六四四頁八行說苑按:「苑」原斗「宛」,逕改正。   二六四五頁一五行讓善占*(謝)**[射]*據殿本改。   二六四六頁四行不盡家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盡」邕集作「墮」。   二六四六頁五行章句不能逮其意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逮」邕集作「遂」。   二六四六頁七行豈徒俗之凡偶近器而已者哉按:刊誤謂案文多一「者」字。   二六四六頁七行若復隨輩而進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邕集云「若復從此郡選舉」云云。   二六四六頁一0行願明將軍回謀垂慮裁加少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邕集云「願明將軍回謀守慮,思垂採納」。又引蘇輿說,謂「裁加少納」疑當作「少加裁納」。   二六四六頁一四行文王*(之)**[辟]*雍也據殿本改。   二六四七頁一三行修翼無*(與)**[卑]*棲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四九頁五行*(西)*河*[西]*人敬其才集解引陳景雲說,謂「西河」當作「河西」。瑾敦煌人,河西四郡之一也。今據改。   二六五0頁九行祖餞於長樂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長樂」當作「平樂」。   二六五一頁三行援枹鼓即忘其身按:「枹」原斗「抱」,逕改正。   二六五一頁七行有汜地按:刊誤謂案孫子「汜」當作「圮」。   二六五二頁三行後遷*(內)**[外]*黃令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內黃」當作「外黃」,惠棟說同,今據改。按:御覽一七九引亦作「外黃」。   二六五二頁八行妙絕時人按:「時」原斗「府」,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五三頁六行般音卜滿反按:「卜」原斗「十」,逕改正。   二六五三頁九行趙有腹大刊誤謂「腹大」舊作「腹尺」。按:魏志荀彧傳裴注引典略作「腹尺」。   二六五三頁一一行昔孝武繼統按:校補謂文選「孝武」作「世宗」,此皆章懷避改。   二六五三頁一三行英才卓礫按:文選「礫」作「躒」,校補謂作「躒」是。   二六五三頁一三行耳所瞥聞按:文選「瞥」作「暫」,校補謂作「暫」是。   二六五三頁一五行鷙鳥累伯汲本「伯」作「百」。按:古伯百通用。   二六五四頁五行激楚楊阿汲本、殿本「楊」作「揚」,文選作「陽」。按:作「陽」是。   二六五四頁五行台牧者之所貪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文選載此表作「掌技」。   二六五四頁一0行不遑*[暇]*食據汲本、殿本補。   二六五五頁九行融集作掌伎「掌伎」汲本作「掌牧」,殿本作「堂牧」。按:皆「掌伎」之鬥。   二六五六頁一行後至八月朝普天閱試鼓節按:校補謂「朝普天」語不明。魏志注引文士傳作「後至八月朝大宴賓客並會」。疑即「朝會大宴」四字之鬥脫。   二六五七頁一二行衡*(覽)**[攬]*筆而作據汲本改。   二六五八頁一一行楊雄曰按:「楊」原作「揚」,逕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卷八十一 獨行列傳 第七十一   孔子曰:「與其不得中庸,必也狂狷乎!」[一]又云:「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二]此蓋失於周全之道,而取諸偏至之端者也。然則有所不為,亦將有所必為者矣;既雲進取,亦將有所不取者矣。如此,性尚分流,為否異適矣。   [三]   注[一]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道,謂之中庸。言若不得中庸之人與之居,必也須得狂狷之人。   注[二]此是錄論語者,因夫子之言而釋狂狷之人也。   注[三]人之好尚不同,或為或否,各有所適。   中世偏行一介之夫,能成名立方者,蓋亦觿也。或志剛金石,而克扞於強禦。[一]   或意嚴冬霜,而甘心於小諒。[二]亦有結朋協好,幽明共心;[三]蹈義陵險,死生等節。[四]雖事非通圓,良其風軌有足懷者。而情多殊雜,難為條品;片辭特趣,不足區別。措之則事或有遺,[五]載之則貫序無統。以其名體雖殊,而操行俱絕,故總為獨行篇焉。庶備諸闕文,紀志漏脫云爾。   注[一]謂劉茂、□福也。   注[二]戴就、陸續也。   注[三]範式、張劭也。   注[四]繆肜、李善也。   注[五]措,置也。   譙玄字君黃,巴郡閬中人也。少好學,能說易、春秋。仕於州郡。成帝永始二年,有日食之災,乃詔舉敦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州舉玄,詣公車,對策高第,拜議郎。   帝始作期門,數為微行。[一]立趙飛燕為皇后,後專寵懷忌,皇*(太)*子多橫夭。玄上書諫曰:「臣聞王者承天,繼宗統極,保業延祚,莫急胤嗣,故易有干蠱之義,詩詠觿多之福。[二]今陛下聖嗣未立,天下屬望,而不惟社稷之計,專念微行之事,愛幸用於所惑,曲意留於非正。竊聞後宮皇子產而不育。[三]   臣聞之怛然,痛心傷剝,竊懷憂國,不忘須臾。夫警□不修,則患生非常。忽有醉酒狂夫,分爭道路,既無尊嚴之儀,豈識上下之別。此為胡狄起於轂下,而賊亂髮於左右也。願陛下念天之至重,愛金玉之身,均九女之施,[四]存無窮之福,天下幸甚。」   注[一]前書武帝微行,常與侍中、常侍、武騎及待詔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門,故有期門之號,自此始也。成帝微行亦然,故言始也。   注[二]易曰:「干父之蠱。」注云:「蠱,事也。」毛詩曰:「螽斯,后妃之德也。   后妃不□忌,則子孫觿多也。」其詩曰「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   注[三]前書成帝宮人曹偉能及許美人皆生子,趙昭儀皆令殺之。   注[四]九女,解見崔琦傳。   時數有災異,玄輒陳其變。既不省納,故久稽郎官。後遷太常丞,以弟服去職。   平帝元始元年,日食,又詔公卿舉敦樸直言。大鴻臚左鹹舉玄詣公車對策,復拜議郎,遷中散大夫。四年,選明達政事能班化風俗者八人。時並舉玄,為繡衣使者,[一]持節,與太僕*(任)**[王]*惲等分行天下,觀覽風俗,所至專行誅賞。事未及終,而王莽居攝,玄於是縱使者車,[二]變易姓名,閒竄歸家,[三]   因以隱遁。   注[一]前書御史大夫領繡衣直指,出討奸猾,理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注[二]縱,捨也。   注[三]閒,私也。   後公孫述僭號於蜀,連聘不詣。述乃遣使者備禮征之;若玄不肯起,*(使陽)**[便賜]*以毒藥。太守乃自繼璽書至玄廬,曰:「君高節已著,朝廷垂意,誠不宜復辭,自招凶禍。」玄仰天歎曰:「唐堯大聖,許由恥仕;周武至德,伯夷守餓。   彼獨何人,我亦何人。保志全高,死亦奚恨!」遂受毒藥。玄子瑛泣血叩頭於太守曰:「方今國家東有嚴敵,兵師四出,國用軍資或不常充足,願奉家錢千萬,以贖父死。」太守為請,述聽許之。玄遂隱藏田野,終述之世。   時兵戈累年,莫能修尚學業,玄獨訓諸子勤習經書。建武十一年卒。明年,天下平定,玄弟慶以狀詣闕自陳。光武美之,策詔本郡祠以中牢,□所在還玄家錢。   時亦有犍為費貽,不肯仕述,乃漆身為厲,陽狂以避之,退藏山藪十餘年。述破後,仕至合浦太守。   瑛善說易,以授顯宗,為北宮□士令。[一]   注[一]漢官儀曰:「北宮□士令一人,秩六百石。」   李業字巨游,廣漢梓潼人也。少有志操,介特。習魯詩,師博士許晃。元始中,舉明經,除為郎。[一]   注[一]元始,平帝年也。   會王莽居攝,業以病去官,杜門不應州郡之命。太守劉鹹強召之,業乃載病詣門。鹹怒,出教曰:「賢者不避害,譬猶*(殼)**[彀]*弩射市,薄命者先死。聞業名稱,故欲與之為治,而反托疾乎?」令詣獄養病,欲殺之。客有說鹹曰:「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逝。[一]未聞求賢而脅以牢獄者也。」鹹乃出之,因舉方正。王莽以業為酒士,[二]病不之官,遂隱藏出谷,絕匿名多,終莽之世。   注[一]史記曰「孔子既不得用於□,將西見趙簡子。至於河而聞竇鳴犢、舜華之死也,臨河而歎曰:『美哉河水,洋洋乎!丘之不濟,命也夫!』子貢進曰:   『敢問何謂也?』孔子曰:『竇鳴犢,舜華,晉國之賢大夫也。趙簡子未得志之時,須此兩人而後從政。丘聞之也,刳胎殺夭則騏驎不至,竭澤而漁則蛟龍不合陰陽,覆巢毀卵則鳳凰不翔。何則?君子諱傷其類。夫鳥獸之於不義也,尚知避之,而況乎丘哉!』乃還」也。   注[二]王莽時官酤酒,故置酒士也。   及公孫述僭號,素聞業賢,征之,欲以為博士,業固疾不起。數年,述羞不致之,乃使大鴻臚尹融持毒酒奉詔命以劫業:若起,則受公侯之位:不起,賜之以藥。融譬旨曰:「方今天下分崩,孰知是非,而以區區之身,試於不測之淵乎!   朝廷貪慕名德,曠官缺位,於今七年,四時珍御,不以忘君。宜上奉知己,下為子孫,身名俱全,不亦優乎!今數年不起,猜疑寇心,凶禍立加,非計之得者也。」業乃歎曰:「危國不入,亂國不居。[一]親於其身為不善者,義所不從。君子見危授命,[二]何乃誘以高位重餌哉?」融見業辭志不屈,復曰:「宜呼室家計之。」業曰:「丈夫斷之於心久矣,何妻子之為?」遂飲毒而死。述聞業死,大驚,又恥有殺賢之名,乃遣使吊祠,賻贈百匹。業子翬逃辭不受。   注[一]論語孔子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   注[二]論語曰:「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又曰:「君子見危授命,見得思義。」   蜀平,光武下詔表其閭,益部紀載其高節,圖畫形象。   初,平帝時,蜀郡王皓為美陽令,王嘉為郎。王莽篡位,並□官西歸。及公孫述稱帝,遣使征皓、嘉,恐不至,遂先系其妻子。使者謂嘉曰:「速裝,妻子可全。」對曰:「犬馬猶識主,況於人乎!」王皓先自刎,以首付使者。述怒,遂誅皓家屬。王嘉聞而歎曰:「後之哉!」乃對使者伏□而死。   是時犍為任永*(君)**[及]*業同郡馮信,並好學博古。公孫述連征命,待以高位,皆托青盲以避世難。永妻淫於前,匿情無言;見子入井,忍而不救。信侍婢亦對信姦通。及聞述誅,皆盥洗更視曰:「世適平,目即清。」淫者自殺。光武聞而征之,並會病卒。   劉茂字子衛,太原晉陽人也。少孤,獨侍母居。家貧,以筋力致養,孝行著於鄉里。及長,能習禮經,教授常數百人。哀帝時,察孝廉,再遷五原屬國候,遭母憂去官。服竟後為沮陽令。[一]會王莽篡位,茂□官,避世弘農山中教授。   注[一]沮陽,縣,屬上谷郡,故城在今媯州東。沮音阻。   建武二年,歸,為郡門下掾。時赤眉二十餘萬觿攻郡縣,殺長吏及府掾史。茂負太守孫福踰牆藏空穴中,得免。其暮,俱奔盂縣。[一]晝則逃隱,夜求糧食。   積百餘日,賊去,乃得歸府。明年,詔書求天下義士。福言茂曰:「臣前為赤眉所攻,吏民壞亂,奔走趣山,臣為賊所圍,命如絲發,賴茂負臣踰城,出保盂縣。茂與弟觸冒兵刃,緣山負食,臣及妻子得度死命,節義尤高。宜蒙表擢,以厲義士。」詔書即征茂拜議郎,遷宗正丞。[二]後拜侍中,卒官。   注[一]今并州盂縣也。   注[二]續漢書宗正丞一人,比千石也。   *(元初)**[延平]*中,鮮卑數百餘騎寇漁陽,太守張顯率吏士追出塞,遙望虜營鞭火,急趣之。兵馬掾嚴授慮有伏兵,苦諫止,不聽。顯蹙令進,授不獲已,前戰,伏兵發,授身被十創,歿於陣。顯拔刃追散兵,不能制,虜射中顯,主簿衛福、功曹徐鹹遽*(起)**[赴]*之,顯遂墮馬,福以身擁蔽,虜並殺之。朝廷愍授等節,詔書□歎,厚加賞賜,各除子一人為郎中。   永初二年,劇賊畢豪等入平原界,縣令劉雄將吏士乘船追之。至厭次河,[一]   與賊合戰。雄敗,執雄,以矛刺之。時小吏所輔[二]前叩頭求哀,願以身代雄。   豪等縱雄而刺輔,貫心洞背即死。東郡太守捕得豪等,具以狀上。詔書追傷之,賜錢二十萬,除父奉為郎中。   注[一]厭次縣之河也。   注[二]所,姓也。風俗通曰:「宋大夫華所事之後也。漢有所忠,為諫大夫。」   溫序字次房,太原祁人也。仕州從事。建武二年,騎都尉弓裡戍[一]將兵平定北州,到太原,歷訪英俊大人,問以策謀。戍見序奇之,上疏薦焉。於是征為侍御史。遷武陵都尉,病免官。   注[一]弓裡,姓也。   六年,拜謁者,遷護羌校尉。序行部至襄武,為隗囂別將苟宇所拘劫。宇謂序曰:「子若與我並威同力,天下可圖也。」序曰:「受國重任,分當效死,義不貪生苟背恩德。」宇等復曉譬之。序素有氣力,大怒,叱宇等曰:「虜何敢迫脅漢將!」   因以節檛殺數人。賊觿爭欲殺之。宇止之曰:「此義士死節,可賜以□。」序受□,銜須於口,顧左右曰:「既為賊所迫殺,無令須污土。」遂伏□而死。   序主簿韓遵、從事王忠持屍歸斂。光武聞而憐之,命忠送喪到洛陽,賜城傍為頤地,賻谷千斛、縑五百匹,除三子為郎中。長子壽,服竟為鄒平侯相。夢序告之曰:「久客思鄉里。」壽即□官,上書乞骸骨歸葬。帝許之,乃反舊塋焉。   [一]   注[一]序墓在今并州祁縣西北。   彭修字子陽,會稽毗陵人也。[一]年十五時,父為郡吏,得休,[二]與修俱歸,道為盜所劫,修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盜帥曰:「父辱子死,卿不顧死邪?」盜相謂曰:「此童子義士也,不宜逼之。」遂辭謝而去。鄉黨稱其名。   注[一]毗陵,今常州晉陵縣也。吳地記曰:「本名延陵,吳王諸樊封季札。漢改曰毗陵。」   注[二]休,假也。   後仕郡為功曹。時西部都尉宰□行太守事,[一]以微過收吳縣獄吏,將殺之,主簿鍾離意爭諫甚切,□怒,使收縛意,欲案之,掾*(吏)**[史]*莫敢諫。修排合直入,拜於庭,曰:「明府發雷霆於主簿,請聞其過。」□曰:「受教三日,初不奉行,廢命不忠,豈非過邪?」修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二]朱雲攀毀欄檻,[三]自非賢君,焉得忠臣?今慶明府為賢君,主簿為忠臣。」□遂原意罰,貰獄吏罪。   注[一]應劭漢官曰:「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職,秩比二千石。孝景時更名都尉。」   注[二]解見文苑禰衡傳。   注[三]前書成帝時,朱雲上書,請以尚方斬馬□斬張禹。上欲殺之,雲攀折殿檻。西京雜記云:「攀折玉檻。」   後州辟從事。時賊張子林等數百人作亂,郡言州,請修守吳令。修與太守俱出討賊,賊望見車馬,競交射之,飛矢雨集。修障扞太守,而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賊素聞其恩信,即殺弩中修者,余悉降散。言曰:「自為彭君故降,不為太守服也。」   索盧放字君陽,[一]東郡人也。以尚書教授千餘人。初署郡門下掾。更始時,使者督行郡國,太守有事,當就斬刑。放前言曰:「今天下所以苦毒王氏,歸心皇漢者,實以聖政寬仁故也。而傳車所過,未聞恩澤。太守受誅,誠不敢言,但恐天下惶懼,各生疑變。夫使功者不如使過,[二]願以身代太守之命。」遂前就斬。使者義而赦之,由是顯名。   注[一]索盧,姓也。   注[二]若秦穆赦孟明而用之,霸西戎。   建武六年,征為洛陽令,政有能名。以病乞身,徙諫議大夫,數納忠言,後以疾去。   建武末,復征不起,光武使人輿之,見於南宮雲台,賜谷二千斛,遣歸,除子為太子中庶子。卒於家。[一]   注[一]續漢書曰:「太子中庶子,秩六百石。」   周嘉字惠文,汝南安城人也。高祖父燕,宣帝時為郡決曹掾。太守欲枉殺人,燕諫不聽,遂殺囚而黜燕。囚家守闕稱冤。詔遣覆考,燕見太守曰:「願謹定文書,皆著燕名,府君但言時病而已。」出謂掾史曰:「諸君被問,悉當以罪推燕。   如有一言及於府君,燕手□相刃。」使*[者]*乃收燕系獄。屢被掠楚,辭無屈橈。當下蠶室,乃歎曰:「我平王之後,正公玄孫,[一]豈可以刀鋸之餘下見先君?」遂不食而死。燕有五子,皆至刺史、太守。   注[一]謝承書曰「燕字少卿,其先出自周平王之後。漢興,紹嗣封為正公,食采於汝墳」也。   嘉仕郡為主簿。王莽末,腢賊入汝陽城,嘉從太守何敞討賊,敞為流矢所中,郡兵奔北,賊圍繞數十重,白刃交集,嘉乃擁敞,以身扞之。因呵賊曰:「卿曹皆人隸也。為賊既逆,豈有還害其君者邪?嘉請以死贖君命。」因仰天號泣。   腢賊於是兩兩相視,曰:「此義士也!」給其車馬,遣送之。   後太守寇恂舉為孝廉,拜尚書侍郎。光武引見,問以遭難之事。嘉對曰:「太守被傷,命懸寇手,臣實駑怯,不能死難。」帝曰:「此長者也。」詔嘉尚公主,嘉稱病篤,不肯當。   稍遷零陵太守,視事七年,卒,零陵頌其遺愛,吏民為立祠焉。   嘉從弟暢,字伯持,性仁慈,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禱無應,暢因收葬洛城傍客死骸骨凡萬餘人,應時澍雨,歲乃豐稔。位至光祿勳。   範式字巨卿,山陽金鄉人也,一名泛。少游太學,為諸生,與汝南張劭為友。   劭字符伯。二人並告歸鄉里。式謂元伯曰:「後二年當還,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一]乃共剋期日。後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請設饌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別,千里結言,爾何相信之審邪?」對曰:「巨卿信士,必不乖違。」母曰:「若然,當為爾醞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飲,盡歡而別。   注[一]見其子也。孺子,稚子也。   式仕為郡功曹。後元伯寢疾篤,同郡郅君章、殷子征晨夜省視之。元伯臨盡,歎曰:「恨不見吾死友!」子征曰:「吾與君章盡心於子,是非死友,復欲誰求?」   元伯曰:「若二子者,吾生友耳。山陽范巨卿,所謂死友也。」尋而卒。式忽夢見元伯玄冕垂纓屣履而呼曰:「巨卿,吾以某日死,當以爾時葬,永歸黃泉。子未我忘,豈能相及?」式怳然覺寤,悲歎泣下,具告太守,請往奔喪。太守雖心不信而重違其情,許之。式便服朋友之服,[一]投其葬日,馳往赴之。式未及到,而喪已發引,既至壙,將窆,[二]而柩不肯進。其母撫之曰:「元伯,豈有望邪?」遂停柩移時,乃見有素車白馬,號哭而來。其母望之曰:「是必范巨卿也。」巨卿既至,叩喪言曰:「行矣元伯!死生路異,永從此辭。」會葬者千人,鹹為揮涕。式因執紼而引,柩於是乃前。式遂留止頤次,為修墳樹,然後乃去。   注[一]儀禮喪服記曰:「朋友在他國,袒免,歸則已。」注云:「謂無親者為之主喪服。」又曰:「朋友麻。」注云:「朋友雖無親,有同道之恩,相為服緦之絰帶。」   注[二]窆,下棺也。   後到京師,受業太學。時諸生長沙陳平子亦同在學,與式未相見,而平子被病將亡,謂其妻曰:「吾聞山陽范巨卿,烈士也,可以托死。吾歿後,但以屍埋巨卿戶前。」乃裂素為書,以遺巨卿。既終,妻從其言。時式出行適還,省書見瘞,愴然感之,向墳揖哭,以為死友。乃營護平子妻兒,身自送喪於臨湘。未至四五里,乃委素書於柩上,哭別而去。其兄弟聞之,尋求不復見。長沙上計掾史到京師,上書表式行狀,三府並辟,不應。   舉州茂才,四遷荊州刺史。友人南陽孔嵩,家貧親老,乃變名姓,傭為新野縣阿里街卒。[一]式行部到新野,而縣選嵩為導騎迎式。[二]式見而識之,呼嵩,把臂謂曰:「子非孔仲山邪?」對之歎息,語及平生。曰:「昔與子俱曳長裾,游*(集)**[息]*帝學,吾蒙國恩,致位牧伯,而子懷道隱身,處於卒伍,不亦惜乎!」嵩曰:「侯嬴長守於賤業,[三]晨門肆志於抱關。[四]子欲居九夷,不患其陋。[五]貧者士之宜,豈為鄙哉!」式□縣代嵩,嵩以為先傭未竟,不肯去。   注[一]阿里,裡名也。   注[二]導引之騎。   注[三]史記曰,侯嬴年七十,家貧,為大梁夷門卒。魏公子聞之,往請,欲厚遺之,不肯受,曰:「臣修身潔行數十年,終不以監門困故受公子財。」   注[四]解見張皓傳也。   注[五]論語曰:「孔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嵩在阿里,正身厲行,街中子弟皆服其訓化。遂辟公府。之京師,道宿下亭,盜共竊其馬,尋問知其嵩也,乃相責讓曰:「孔仲山善士,豈宜侵盜乎!」於是送馬謝之。嵩官至南海太守。   式後遷廬江太守,有威名,卒於官。   李善字次孫,南陽淯陽人,本同縣李元蒼頭也。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繼死沒,唯孤兒續始生數旬,而貲財千萬,諸奴婢私共計議,欲謀殺續,分其財產。善深傷李氏而力不能制,乃潛負續逃去,隱山陽瑕丘界中,親自哺養,乳為生湩,[一]推燥居濕,備嘗艱勤。續雖在孩抱,奉之不異長君,有事輒長跪請白,然後行之。閭裡感其行,皆相率修義。續年十歲,善與歸本縣,修理舊業。告奴婢於長吏,悉收殺之。時鐘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行狀。光武詔拜善及續並為太子舍人。   注[一]湩,乳汁也。音竹用反。   善,顯宗時辟公府,以能理劇,再遷日南太守。從京師之官,道經淯陽,過李元頤。未至一里,乃脫朝服,持鉏去草。及拜墓,哭泣甚悲,身自炊爨,埶鼎俎以修祭祀。垂泣曰:「君夫人,善在此。」盡哀,數日乃去。到官,以愛惠為政,懷來異俗。遷九江太守,未至,道病卒。   續至河閒相。   王忳字少林,[一]廣漢新都人也。忳嘗詣京師,於空捨中見一書生疾困,□而視之。書生謂忳曰:「我當到洛陽,而被病,命在須臾,□下有金十斤,願以相贈,死後乞藏骸骨。」未及問姓名而絕。忳即鬻金一斤,營其殯葬,余金悉置棺下,人無知者。後歸數年,縣署忳大度亭長。初到之日,有馬馳入亭中而止。   其日,大風飄一繡被,復墯忳前,即言之於縣,縣以歸忳。忳後乘馬到雒縣,馬遂奔走,牽忳入它捨。主人見之喜曰:「今禽盜矣。」問忳所由得馬,忳具說其狀,並及繡被。主人悵然良久,乃曰:「被隨旋風與馬俱亡,卿何陰德而致此二物?」忳自念有葬書生事,因說之,並道書生形貌及埋金處。主人大驚號曰:   「是我子也。姓金名彥。前往京師,不知所在,何意卿乃葬之。大恩久不報,天以此章卿德耳。」忳悉以被馬還之,彥父不取,又厚遺忳,忳辭讓而去。時彥父為州從事,因告新都令,假忳休,自與俱迎彥喪,余金俱存。忳由是顯名。   注[一]忳音純。   仕郡功曹,州治中從事。舉茂才,除郿令。到官,至斄亭。[一]亭長曰:「亭有鬼,數殺過客,不可宿也。」忳曰:「仁勝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夜中聞有女子稱冤之聲。忳□曰:「有何枉狀,可前求理乎?」女子曰:   「無衣,不敢進。」忳便投衣與之。女子乃前訴曰:「妾夫為涪令,之官過宿此亭,亭長無狀,賊殺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悉取財貨。」忳問亭長姓名。女子曰:「即今門下游徼者也。」忳曰:「汝何故數殺過客?」對曰:「妾不得白日自訴,每夜陳冤,客輒眠不見應,不勝感恚,故殺之。」忳曰:「當為汝理此冤,勿復殺良善也。」因解衣於地,忽然不見。明旦召游徼詰問,具服罪,即收系,及同謀十餘人悉伏辜,遣吏送其喪歸鄉里,於是亭遂清安。   注[一]斄音台。   張武者,吳郡由拳人也。[一]父業,郡門下掾,送太守妻子還鄉里,至河內亭,盜夜劫之,業與賊戰死,遂亡*[失]*屍*[骸]*。武時年幼,不及識父。後之太學受業,每節,常持父遺□,至亡處祭醊,*[泣]*而還。太守第五倫嘉其行,舉孝廉。   遭母喪過毀,傷父魂靈不返,因哀慟絕命。   注[一]由拳,縣,故城在今蘇州嘉興縣南。   陵續字智初,會稽吳人也。世為族姓。祖父閎,字子春,建武中為尚書令。美姿貌,喜著越布單衣,光武見而好之,自是常□會稽郡獻越布。   續幼孤,仕郡戶曹史。時歲荒民饑,太守尹興使續於都亭賦民饘粥。續悉簡閱其民,訊以名氏。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因口說六百餘人,皆分別姓字,無有差謬。興異之,刺史行部,見續,闢為別駕從事。以病去,還為郡門下掾。   是時楚王英謀反,陰疏天下善士,及楚事覺,顯宗得其錄,有尹興名,乃征興詣廷尉獄。續與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勳及掾史五百餘人詣洛陽詔獄就考,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唯續、宏、勳掠考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遠至京師,覘候消息,獄事特急,無緣與續相聞,母但作饋食,付門卒以進之。   續雖見考苦毒,而辭色慷慨,未嘗易容,唯對食悲泣,不能自勝。使者怪而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相見,故泣耳。」使者大怒,以為門卒通傳意氣,召將案之。續曰:「因食餉羹,識母所自調和,故知來耳,非人告也。」使者問:「何以知母所作乎?」續曰:「母嘗截肉未嘗不方,斷□以寸為度,是以知之。」使者問諸謁捨,[一]續母果來,於是陰嘉之,上書說續行狀。帝即赦興等事,還鄉里,禁錮終身。續以老病卒。   注[一]謁捨*(所)*謂*[所]*停主人之捨也。   長子稠,廣陵太守,有理名。中子逢,樂安太守。少子□,力行好學,不慕榮名,連征不就。□子康,已見前傳。   戴封字平仲,濟北剛人也。[一]年十五,詣太學,師事鄮令東海申君。申君卒,送喪到東海,道當經其家。父母以封當還,豫為娶妻。封暫過拜親,不宿而去。   還京師卒業。時同學石敬平溫病卒,封養視殯斂,以所繼糧巿小棺,送喪到家。   家更斂,見敬平行時書物皆在棺中,乃大異之。封後遇賊,財物悉被略奪,唯余縑七匹,賊不知處,封乃追以與之,曰:「知諸君乏,故送相遺。」賊驚曰:   「此賢人也。」盡還其器物。   注[一]剛,縣,故城在今兗州龔丘縣東北。   後舉孝廉,光祿主事,遭伯父喪去官。詔書求賢良方正直言之士,有至行能消災伏異者,公卿郡守各舉一人。郡及大司農俱舉封。公車征,陛見,對策第一,擢拜議郎。遷西華令。時汝、穎有蝗災,獨不入西華界。時督郵行縣,蝗忽大至,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之。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暴至,於是遠近歎服。   遷中山相。時諸縣囚四百餘人,辭狀已定,當行刑。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剋期日,皆無違者。詔書策美焉。   永元十二年,征拜太常,卒官。   李充字大遜,陳留人也。家貧,兄弟六人同食遞衣。妻竊謂充曰:「今貧居如此,難以久安,妾有私財,願思分異。」充偽酬之曰:「如欲別居,當醞酒具會,請呼鄉里內外,共議其事。」婦從充置酒燕客。充於坐中前跪白母曰:「此婦無狀,而教充離閒母兄,罪合遣斥。」便呵叱其婦,逐令出門,婦銜涕而去。坐中驚肅,因遂罷散。充後遭母喪,行服墓次,人有盜其墓樹者,充手自殺之。服闋,立精舍講授。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署縣都亭長。不得已,起親職役。後和帝公車征,不行。延平中,詔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士大儒,務取高行,以勸後進,特徵充為博士。時魯平亦為博士,每與集會,常歎服焉。   充遷侍中。大將軍鄧騭貴戚傾時,無所下借,[一]以充高節,每卑敬之。嘗置酒請充,賓客滿堂,酒酣,騭跪曰:「幸托椒房,位列上將,幕府初開,欲辟天下奇偉,以匡不逮,惟諸君博求其器。」充乃為陳海內隱居懷道之士,頗有不合。騭欲絕其說,以肉啖之。充抵肉於地,曰:「說士猶甘於肉!」遂出,逕去。   騭甚望之。同坐汝南張孟舉往讓充曰:「一日聞足下與鄧將軍說士未究,[二]激刺面折,不由中和,出言之責,非所以光祚子孫者也。」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意,何能遠為子孫計哉!」由是見非於貴戚。   注[一]下音假。借音子夜反。   注[二]一日猶昨日也。   遷左中郎將,年八十八,為國三老。安帝常特進見,賜以幾杖。卒於家。   繆肜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財業。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又數有□爭之言。肜深懷憤歎,乃掩戶自撾曰:「繆肜,汝修身謹行,學聖人之法,將以齊整風俗,柰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諸婦聞之,悉叩頭謝罪,遂更為敦睦之行。   仕縣為主簿。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肜獨證據其事,掠考苦毒,至乃體生蟲蛆,因復傳換五獄,踰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太守隴西梁湛召為決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喪還隴西。始葬,會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亂它郡,肜獨留不去,為起墳頤,乃潛穿井旁以為窟室,晝則隱竄,夜則負土,及賊平而墳已立。其妻子意肜已死,還見大驚。關西咸稱傳之,共給車馬衣資,肜不受而歸鄉里。   辟公府,舉尤異,遷中牟令。縣近京師,多權豪,肜到,誅諸奸吏及托名貴戚賓客者百有餘人,威名遂行。卒於官。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一]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顏氏春秋。   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二]雲不聽。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注[一]宜春,今袁州縣。   注[二]記,書也。   有同署郎負息錢數十萬,責主日至,詭求無已,[一]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後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將有同姓名者。」終不言惠。又同捨郎有告歸寧者,誤持□捨郎稿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說,而巿稿以償之。後寧喪者歸,以稿還主,其事乃顯。   注[一]說文曰:「詭,責也。」   重後與義俱拜尚書郎,義代同時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見義去,亦以病免。   後舉茂才,除細陽令。政有異化,舉尤異,當遷為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後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一]初為郡功曹,*(皆)**[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注[一]鄱陽,縣,城在今饒州鄱陽縣東。   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同台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順帝詔皆除刑。   義歸,舉茂才,讓於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發走,不應命。鄉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俱辟二人。義遂為守灌謁者。[一]   使持節督郡國行風俗,太守令長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頓令,卒官。   注[一]漢官儀曰:「謁者三十五人,以郎中秩滿歲稱給事,未滿歲稱灌謁者。」   胡廣云:「明章二帝服勤園陵,謁者灌桓,後遂稱雲。」馬融以為「灌者,習所職也。」應奉云:「如胡公之言,則吉凶異制。馬云『灌,習也』,字又非也。   高祖承秦,灌嬰服事七年,號大謁者,後人掌之,以姓灌章,豈其然乎?」   子授,官至蒼梧太守。   范冉字史雲,[一]陳留外黃人也。少為縣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郵,冉恥之,乃遁去。到南陽,受業於樊英。又游三輔,就馬融通經,歷年乃還。   注[一]「冉」或作「丹」。   冉好違時絕俗,為激詭之行。常慕梁伯鸞、閔仲叔之為人。與漢中李固、河內王奐親善,而鄙賈偉節、郭林宗焉。[一]奐後為考城令,境接外黃,屢遣書請冉,冉不至。及奐遷漢陽太守,將行,冉乃與弟協步繼麥酒,於道側設壇以待之。冉見奐車徒駱驛,遂不自聞,惟與弟共辯論於路。奐識其聲,即下車與相揖對。奐曰:「行路倉卒,非陳*[契]*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分隔。」冉曰:「子前在考城,思欲相從,以賤質自絕豪友耳。今子遠適千里,會面無期,故輕行相候,以展訣別。   如其相追,將有慕貴之譏矣。」便起告違,拂衣而去。奐瞻望弗及,冉長逝不顧。   注[一]謝承書曰:「奐字子昌,河內武德人。明五經,負笈追業,常賃灌園,恥交勢利。為考城令,遷漢陽太守,征拜議郎,卒。」   桓帝時,以冉為萊蕪長,[一]遭母憂,不到官。後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於朝。[二]議者欲以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於梁沛之閒,徒行敝服,賣卜於巿。   注[一]萊蕪,縣,屬泰山郡,故城在今淄川縣東南。   注[二]史記曰,西門豹性急,佩韋以自緩。   遭黨人禁錮,遂推鹿車,載妻子,捃拾自資,[一]或寓息客廬,或依宿樹蔭。   如此十餘年,乃結草室而居焉。所止單陋,有時徹粒盡,窮居自若,言貌無改,閭裡歌之曰:「甑中生塵范史雲,釜中生魚范萊蕪。」   注[一]袁山松書曰:「冉去官,嘗使兒捃麥,得五斛。□人尹台遺之一斛,囑兒莫道。冉後知,即令並送六斛,言麥已雜矣,遂誓不敢受。」   及黨禁解,為三府所辟,乃應司空命。是時西羌反叛,黃巾作難,制諸府掾屬不得妄有去就。[一]冉首自劾退,詔書特原不理罪。又辟太尉府,以疾不行。   注[一]制,制書也。   中平二年,年七十四,卒於家。臨命遺令氣其子曰:「吾生於昏闇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濟時,死何忍自同於世!氣絕便斂,斂以時服,衣足蔽形,棺足週身,斂畢便穿,穿畢便埋。其明堂之奠,[一]干飯寒水,飲食之物,勿有所下。墳封高下,令足自隱。[二]知我心者李子堅、王子炳也。[三]今皆不在,制之在爾,勿令鄉人宗親有所加也。」於是三府各遣令史奔吊。大將軍何進移書陳留太守,累行論謚,僉曰宜為貞節先生。[四]會葬者二千餘人,刺史郡守各為立碑表墓焉。   注[一]禮送死者衣曰明衣,器曰明器。鄭玄注云:「明者,神明之也。」此言明堂,亦神明之堂,謂壙中也。   注[二]前書劉向曰:「延陵季子葬子,其高可隱。」音義云:「謂人立可隱肘也。」   隱音於靳反。   注[三]李子堅,李固也。   注[四]謚法「清白守節曰貞,好廉自克曰節」也。   戴就字景成,會稽上虞人也。仕郡倉曹掾,楊州刺史歐陽參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從事薛安案倉庫簿領,收就於錢唐縣獄。幽囚考掠,五毒參至。就慷慨直辭,色不變容。又燒鋘斧,使就挾於肘腋。[一]就語獄卒:「可熟燒斧,勿令冷。」   每上彭考,[二]因止飯食不肯下,肉焦毀墯地者,掇而食之。[三]主者窮竭酷慘,無復余方,乃臥就覆船下,以馬通熏之。[四]一夜二日,皆謂已死,發船視之,就方張眼大罵曰:「何不益火,而使滅絕!」又復燒地,以大針刺指爪中,使以把土,爪悉墯落。主者以狀白安,安呼見就,謂曰:「太守罪穢狼藉,受命考實,君何故以骨肉拒扞邪?」就據地荅言:「太守剖符大臣,當以死報國。卿雖銜命,固宜申斷冤毒,柰何誣枉忠良,強相掠理,令臣謗其君,子證其父!   薛安庸騃,忸行無義,[五]就考死之日,當白之於天,與腢鬼殺汝於亭中。如蒙生全,當手刃相裂!」安深奇其壯節,即解械,更與美談,表其言辭,解釋郡事。征浮還京師,免歸鄉里。   注[一]鋘從「□」。毛詩云:「不□不敖。」何承天纂文曰:「臿,今之鋘也。」   張揖字詁云:「臿,刃也。」鋘音華。案說文、字林、三蒼並無「鋘」字。   注[二]彭即*(蒡)**[篣]*也。   注[三]掇,拾也,丁活反。   注[四]本草經曰:「馬通,馬矢也。」   注[五]忸,□也,猶言慣習。騃音吾楷反。   太守劉寵舉就孝廉,光祿主事,病卒。[一]   注[一]風俗通曰:「光祿奉□上就為主事。」   趙苞字威豪,甘陵東武城人。[一]從兄忠,為中常侍,苞深恥其門族有宦官名埶,不與忠交通。   注[一]今貝州武城縣。   初仕州郡,舉孝廉,再遷廣陵令。視事三年,政教清明,郡表其狀,遷遼西太守。抗厲威嚴,名振邊俗。以到官明年,遣使迎母及妻子,垂當到郡,道經柳城,[一]值鮮卑萬餘人入塞寇鈔,苞母及妻子遂為所劫質,載以擊郡。苞率步騎二萬,與賊對陣。賊出母以示苞,苞悲號謂母曰:「為子無狀,欲以微祿奉養朝夕,不圖為母作禍。昔為母子,今為王臣,義不得顧私恩,毀忠節,唯當萬死,無以塞罪。」母遙謂曰:「威豪,人各有命,何得相顧,以虧忠義!昔王陵母對漢使伏□,以固其志,爾其勉之。」苞實時進戰,賊悉摧破,其母妻皆為所害。   苞殯斂母畢,自上歸葬。靈帝遣策弔慰,封鄃侯。[二]   注[一]柳城,縣,屬遼西郡,故城在今營州南。   注[二]鄃,今貝州縣也,音式榆反。   苞葬訖,謂鄉人曰:「食祿而避難,非忠也;殺母以全義,非孝也。如是,有何面目立於天下!」遂歐血而死。   向栩字甫興,河內朝歌人,向長之後也。[一]少為書生,性卓詭不倫。恆讀老子,狀如學道。又似狂生,好被發,著絳綃頭。[二]常於醋北坐板默上,如是積久,板乃有膝踝足指之處。不好語言而喜長嘯。賓客從就,輒伏而不視。有弟子,名為「顏淵」、「子貢」、「季路」、「冉有」之輩。或騎驢入市,乞□於人。   或悉要諸乞兒俱歸止宿,為設酒食。時人莫能測之。郡禮請辟,舉孝廉、賢良方正、有道,公府辟,皆不到。又與彭城姜肱、京兆韋著並征,栩不應。   注[一]高士傳向長,「向」字作「尚」也。   注[二]說文:「綃,生絲也,從系肖聲。」音消。案:此字當作「幧」,音此消反,其字從「巾」。古詩云:「少年見羅敷,脫巾著幧頭。」鄭玄注儀禮云:「如今著幓頭,自項中而前,交額上,□繞髻也。」   後特徵,到,拜趙相。及之官,時人謂其必當脫素從儉,[一]而栩更乘鮮車,御良馬,世疑其始偽。及到官,略不視文書,捨中生蒿萊。   注[一]脫易簡素。   征拜侍中,每朝廷大事,侃然正色,百官憚之。會張角作亂,栩上便宜,頗譏刺左右,不欲國家興兵,但遣將於河上北向讀孝經,賊自當消滅。中常侍張讓讒栩不欲令國家命將出師,疑與角同心,欲為內應。收送黃門北寺獄,殺之。   諒輔字漢儒,廣漢新都人也。仕郡為五官掾。[一]時夏大旱,太守自出祈禱山川,連日而無所降。輔乃自暴庭中,慷慨□曰:「輔為股肱,不能進諫納忠,薦賢退惡,和調陰陽,承順天意,至令天地否隔,萬物焦枯,百姓喁喁,無所訴告,咎盡在輔。今郡太守改服責己,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祈請,若至[日]中不雨,乞以身塞無狀。」於是積薪柴聚茭茅以自環,[二]   構火其傍,將自焚焉。未及日中時,而天雲晦合,須臾澍雨,一郡沾潤。世以此稱其至誠。   注[一]百官志曰:「每州皆置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   注[二]茭,乾草也。   劉翊字子相,穎川穎陰人也。家世豐產,常能周施而不有其惠。曾行於汝南界中,有陳國張季禮遠赴師喪,遇寒冰車毀,頓滯道路。翊見而謂曰:「君慎終赴義,行宜速達。」即下車與之,不告姓名,自策馬而去。季禮意其子相也,後故到穎陰,還所假乘。翊閉門辭行,不與相見。   常守志臥疾,不屈聘命。河南種拂臨郡,引為功曹,翊以拂名公之子,[一]乃為起焉。拂以其擇時而仕,甚敬任之。陽翟黃綱恃程夫人權力,求占山澤以自營植。拂召翊問曰:「程氏貴盛,在帝左右,不聽則恐見怨,與之則奪民利,為之柰何?」翊曰:「名山大澤不以封,蓋為民也。[二]明府聽之,則被佞幸之名矣。若以此獲禍,貴子申甫,則自以不孤也。」[三]拂從翊言,遂不與之。乃舉翊為孝廉,不就。   注[一]拂,暠之子也。   注[二]禮記曰:「名山大澤不以封。」   注[三]申甫,拂之子。   後黃巾賊起,郡縣饑荒,翊救給乏絕,資其食者數百中。鄉族貧者,死亡則為具殯葬,嫠獨則助營妻娶。[一]   注[一]寡婦為嫠,無夫曰獨。   獻帝遷都西京,翊舉上計掾。是時寇賊興起,道路隔絕,使驛稀有達者。翊夜行晝伏,乃到長安。詔書嘉其忠勤,特拜議郎,遷陳留太守。翊散所握珍玩,唯余車馬,自載東歸。出關數百里,見士大夫病亡道次,翊以馬易棺,脫衣斂之。又逢知故困餒於路,不忍委去,因殺所駕牛,以救其乏。觿人止之,翊曰:   「視沒不救,非志士也。」遂俱餓死。   王烈字彥方,[一]太原人也。少師事陳寔,以義行稱。鄉里有盜牛者,主得之,盜請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彥方知也。」烈聞而使人謝之,遺布一端。或問其故,烈曰:「盜懼吾聞其過,是有恥惡之心。既懷恥惡,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後有老父遺□於路,行道一人見而守之,至暮,老父還,尋得□,怪而問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盜牛者也。諸有爭訟曲直,將質之於烈,或至塗而反,或望廬而還。其以德感人若此。   注[一]魏志烈字彥考。   察孝廉,三府並辟,皆不就。遭黃巾、董卓之亂,乃避地遼東,夷人尊奉之。   太守公孫度接以昆弟之禮,[一]訪酬政事。欲以為長史,烈乃為商賈自穢,得免。曹操聞烈高名,遣征不至。建安二十四年,終於遼東,年七十八。   注[一]魏志曰:「公孫度字*(叔)**[升]*濟,本遼東襄平人。度父延,避吏居玄菟,任為郡吏。時玄菟太守公孫*(域)**[□]*子豹,年十八,早死,度少時名豹,又與*(域)**[□]*子同年,*(域)**[□]*見親哀之,遺就師學,為娶妻。   後舉有道,除尚書郎,遼東太守。」   贊曰:乘方不忒,臨義罔惑。[一]惟此剛絜,果行育德。[二]   注[一]忒,差也。言獨行之人,乘履方正,不差二也。   注[二]易蒙卦象曰「君子以果行育德」也。    校勘記   二六六五頁六行庸常也按:「常」原斗「噹」,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六六頁九行皇*(太)*子多橫夭集解引何焯說,謂案文當作「皇子」,衍「太」字。今據刪。   二六六七頁一一行遷中散大夫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太中大夫」。   二六六七頁一一行持節與太僕*(任)**[王]*惲等分行天下前書平帝紀、恩澤侯表、王莽傳並作「王惲」,今據改。按:沈家本謂「王惲」作「任惲」,乃傳寫之鬥。   二六六八頁一行*(使陽)**[便賜]*以毒藥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六八頁九行時亦有犍為費貽不肯仕述按:刊誤謂案文「亦」字乃合在「不」字上。   二六七0頁一行猜疑寇心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袁紀作「阻疑觿心」。   二六七0頁一三行犍為任永*(君)**[及]*業同郡馮信殿本「君」作「及」,校補謂作「及」非。今按:永字君業,范書名與字常並舉,故校補云然。然下云「同郡馮信」,信字季誠,何不與「任永君業」同例,作「馮信季誠」?且馮信廣漢郪人,與李業同郡,足證「君」當作「及」,校補說非也。今據殿本改。   二六七一頁一三行*(元初)**[延平]*中鮮卑數百餘騎寇漁陽集解引錢大昭說,謂「元初」應依鮮卑傳作「延平」。又引錢大昕說,謂本紀此事亦載於延平元年。   今按:下文稱「永初二年」,永初在延平後,元初前,則二錢之說是,今據改。   二六七二頁二行功曹徐鹹遽*(起)**[赴]*之據殿本改。   二六七二頁五行小吏所輔按:何焯謂「小吏」疑當作「小史」。   二六七二頁一二行弓裡姓也按:「裡」原斗「理」,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七二頁一三行遷護羌校尉按:通鑒止作「校尉」。考異謂檢西羌傳,建武九年方置護羌校尉,牛邯為之,邯卒即省,溫序無緣作「護羌」,今但云「校尉」。   二六七四頁二行掾*(吏)**[史]*莫敢諫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七五頁一二行使*[者]*乃收燕系獄刊誤謂「使」下少一「者」字。今據補。   二六七六頁一一行一名泛按:「泛」原斗「汜」,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二六七七頁一行升堂拜飲按:御覽四三0引作「升堂拜母」。   二六七八頁八行遊*(集)**[息]*帝學殿本「集」作「息」。集解引惠棟說,謂禮學記「息焉游焉」,當作「息」。今據改。   二六七九頁七行本同縣李元蒼頭也按:李慈銘謂案日本新出琱玉集引孝子傳,「李元」作「李文」。   二六八0頁一0行牽忳入它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它捨」作「宅舍」。   二六八一頁一行假忳休按:殿本「休」下有「息」字。   二六八一頁七行賊殺妾家十餘口汲本無「賊」字,殿本「賊」作「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大小二十口」。   二六八二頁一行遂亡*[失]*屍*[骸]*據汲本、殿本補。   二六八二頁二行至亡處祭醊*[泣]*而還據殿本補。   二六八二頁七行時歲荒民饑按:汲本、殿本「饑」下有「困」字。   二六八二頁八行皆分別姓字按:「姓字」汲本作「姓氏」,殿本作「姓名」。   二六八二頁一二行獄事特急殿本「特」作「持」。按:作「持」義較長。   二六八三頁一行以為門卒通傳意氣按:殿本「門卒」作「獄門吏卒」。   二六八三頁三行母嘗截肉未嘗不方刊誤謂案文上「嘗」字當作「常」。今按:上「嘗」字當衍。   二六八三頁四行帝即赦興等事按:王先謙謂「事」字下疑奪文。   二六八三頁五行謁捨*(所)*謂*[所]*停主人之捨也集解王先謙謂「所謂」當作「謂所」。今據改。   二六八四頁八行永元十二年征拜太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云「十三年」。   二六八四頁九行兄弟六人同食遞衣按:御覽四八四、五一五、五二一引,並作「同衣遞食」。   二六八五頁一行太守魯平集解引惠棟說,謂平,魯恭弟,本傳作「丕」。按:沉家本謂下雲延平中,特徵充為博士,時魯平亦為博士。據魯丕傳,延平中丕不在朝,安得與李充同為博士,恐此傳魯平別是一人。   二六八五頁七行張孟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云「侍中張孟」。   二六八五頁一二行年八十八為國三老按:汲本作「年八十八以為國三老」,殿本作「年八十以為國三老」。校補謂據袁紀載充卒年亦無八十八,則下「八」字或衍。   二六八七頁九行雷義字仲公按:張□讀史舉正謂「仲公」文選廣絕交論注引作「仲預」。又按:御覽四二0引作「仲翁」。   二六八七頁九行*(皆)**[嘗]*擢舉善人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八七頁九行義嘗濟人死罪按:校補謂案文「義」當作「又」,疑「又」斗「乂」,「乂」復斗「義」。   二六八八頁五行謁者灌桓按:「桓」汲本作「曰」。校補謂「灌曰」「灌桓」皆無義可詮,且應奉謂吉凶異制,疑本作「灌神」,墓祭非吉祭,朝夕上食,不灌也。   二六八八頁六行字又非也按:汲本、殿本「又」作「義」。   二六八九頁二行非陳*[契]*闊之所據汲本、殿本補。   二六九0頁七行干飯寒水按:御覽五五四引「干」作「盂」。   二六九一頁一三行彭即*(蒡)**[篣]*也據汲本改。   二六九三頁六行向栩字甫興按:御覽六一0引「甫興」作「輔興」。   二六九四頁一一行若至*[日]*中不雨據殿本補。   二六九五頁七行引為功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功曹」謝承書作「主簿」。   二六九六頁四行無夫曰獨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夫」當作「妻」。校補謂「夫」當作「子」。   二六九七頁五行公孫度字*(叔)**[升]*濟據集解引惠棟說改,與魏志合。   二六九七頁五行公孫*(域)**[□]*據集解引惠棟說改,與魏志合。   ************後漢書卷八十二上 方術列傳 第七十二上   仲尼稱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一]占也者,先王所以定禍福,決嫌疑,幽贊於神明,遂知來物者也。[二]若夫陰陽推步之學,往往見於墳記矣。[三]然神經怪牒,玉策金繩,關扃於明靈之府,封縢於瑤□之上者,靡得而窺也。至乃河洛之文,龜龍之圖,[四]箕子之術,[五]師曠之書,[六]緯候之部,[七]鈐決之符,[八]皆所以探抽冥賾,參驗人區,時有可聞者焉。[九]   其流又有風角、遁甲、七政、元氣、六日七分、逢占、日者、挺專、須臾、孤虛之術,[一0]及望雲省氣,推處祥妖,時亦有以效於事也。[一一]而斯道隱遠,玄奧難原,故聖人不語怪神,罕言性命。[一二]或開末而抑其端,[一三]   或曲辭以章其義,[一四]所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五]   注[一]易系辭曰:「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注[二]易說卦曰:「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系辭曰:「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   注[三]左傳曰:「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余於終。」尚書曰「歷象日月星辰」也。   注[四]尚書中候曰:「堯沉璧於洛,玄龜負書,背中赤文朱字,止□。舜禮□於河畔,沉璧,禮畢,至於下□,黃龍負卷舒圖,出水□畔。」   注[五]箕子說洪範五行陰陽之術也。   注[六]占災異之書也。今書七志有師曠六篇。   注[七]緯,七經緯也。候,尚書中候也。   注[八]兵法有玉鈐篇及玄女六韜要決,曰:「太公對武王曰:『主將有陰符,有大勝得敵之符,符長一尺;有破軍禽敵之符,符長九寸;有降城得邑之符,符長八寸;有□敵執遠之符,符長七寸;有交兵驚中堅守之符,符長六寸;有請徹食益兵之符,符長五寸;有敗軍亡將之符,符長四寸;有失亡吏卒之符,符長三寸。諸奉使行符稽留,若符事聞,聞符所告者皆誅。』」注[九]小爾雅曰:「賾,深也。區,域也。」   注[一0]風角、六日七分,解並見郎顗傳。遁甲,推六甲之陰而隱遁也,今書七志有遁甲經。七政,日、月、五星之政也。元氣者,謂開闢陰陽之書也。河圖曰:「元氣闓陽為天。」前書班固曰:「東方朔之逢占、覆射。」音義云:「逢人所問而佔之也。」日者,卜筮掌日之術也,史記司馬季主為日者。挺專,折竹卜也。楚辭曰:「索瓊茅以筳專。」注云:「筳,八段竹也。楚人名結草折竹曰專。」挺音大寧反。須臾,陰陽吉凶立成之法也。今書七志有武王須臾一卷。   孤虛者,孤謂六甲之孤辰,若甲子旬中,戌亥無干,是為孤也,對孤為虛。前書蓺文志有風後孤虛二十卷。   注[一一]望雲,解見明帝紀。省氣者,觀城郭人畜氣以佔之也。   注[一二]論語曰:「子不語怪力亂神。」又曰:「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注[一三]論語曰:「孔子有疾,子路請禱。子曰:『丘之禱久矣。』」鄭玄注云:   「明素恭肅於鬼神,且順子路之言也。」   注[一四]易曰「探賾索隱,□深致遠,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於蓍龜」也。   注[一五]論語孔子之言也。鄭玄注云:「由,從也。言王者設教,務使人從之,若皆知其本末,則愚者或輕而不行。」   漢自武帝頗好方術,天下懷協道蓺之士,莫不負策抵掌,順風而屆焉。[一]後王莽矯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讖言,士之赴趣時宜者,皆騁馳穿鑿,爭談之也。   故王梁、孫鹹名應圖菉,越登槐鼎之任,[二]鄭興、賈逵以附同稱顯,桓譚、尹敏以乖忤淪敗,[三]自是習為內學,尚奇文,貴異數,不乏於時矣。[四]是以通儒碩生,忿其奸妄不經,奏議慷慨,以為宜見藏擯。[五]子長亦云:「觀陰陽之書,使人拘而多忌。」蓋為此也。[六]   注[一]前書武帝時*(李)*少翁、欒大等並以方術見。少翁拜文成將軍,欒大拜五利將軍,貴震天下,而海上燕、齊之士,莫不搤腕而自言有禁方矣。抵,側擊也。   注[二]光武以赤伏符文拜梁為大司空,又以讖文拜孫鹹為大司馬,見景丹傳。   注[三]各見本傳。   注[四]內學謂圖讖之書也。其事秘密,故稱內。   注[五]謂桓譚、賈逵、張衡之流也。各見本傳。   注[六]司馬遷字子長,其父太史公論六家之要曰:「觀陰陽之術,太詳而觿忌,使人拘而多畏。」見史記也。   夫物之所偏,未能無蔽,雖雲大道,其偵或同。[一]若乃詩之失愚,書之失誣,然則數術之失,至於詭俗乎?如令溫柔敦厚而不愚,斯深於詩者也;疏通知遠而不誣,斯深於書者也;[二]極數知變而不詭俗,斯深於數術者也。[三]故曰:   「苟非其人,道不虛行。」[四]意者多迷其統,取遣頗偏,甚有雖流宕過誕亦失也。[五]   注[一]偵音五愛反。   注[二]禮記曰:「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詩之失愚,書之失誣。」鄭玄注「詩敦厚,近愚;書知遠,近誣」也。   注[三]易曰:「極數知來之謂占。」又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注[四]易系辭之文也。   注[五]取遣謂信與不信也。陰陽之術,或信或不信,各有所執,故偏頗也。以為甚有者雖流宕失中,過稱虛誕者,亦為失也。   中世張衡為陰陽之宗,郎顗咎徵最密,余亦班班名家焉。[一]其徒亦有雅才偉德,未必體極蓺能。今蓋糾其推變尤長,可以弘補時事,因合表之雲。[二]   注[一]謂襄楷、蔡邕、楊厚等也。   注[二]表,顯也。   任文公,巴郡閬中人也。[一]父文孫,明曉天官風角秘要。文公少修父術,州辟從事。哀帝時,有言越巂太守欲反,刺史大懼,遣文公等五從事檢行郡界,潛伺虛實。共止傳捨,時暴風卒至,文公遽趣白諸從事促去,當有逆變來害人者,因起駕速驅。諸從事未能自發,郡果使兵殺之,文公獨得免。   注[一]閬中,今隆州縣。   後為治中從事。時天大旱,白刺史曰:「五月一日,當有大水,其變已至,不可防救,宜令吏人豫為其備。」刺史不聽,文公獨儲大船,百姓或聞,頗有為防者。到其日旱烈,文公急命促載,使白刺史,刺史笑之。日將中,天北雲起,須臾大雨,至晡時,湔水湧起十餘丈,[一]突壞廬舍,所害數千人。文公遂以占術馳名。辟司空掾。平帝即位,稱疾歸家。   注[一]酈元水經注云「湔水出綿道玉壘山」,在今益州。湔音子延反。   王莽篡後,文公推數,[一]知當大亂,乃課家人負物百斤,環捨趨走,日數十,時人莫知其故。後兵寇並起,其逃亡者少能自脫,惟文公大小負糧捷步,[二]   悉得完免。遂奔子公山,十餘年不被兵革。   注[一]推歷運之數也。   注[二]捷,健也。   公孫述時,蜀武擔石折。[一]文公曰:「噫!西州智士死,我乃當之。」自是常會聚子孫,設酒食。後三月果卒。故益部為之語曰:「任文公,智無雙。」   注[一]武擔,山,在今益州成都縣北百二十步。楊雄蜀王本紀云:「武都丈夫化為女子,顏色美絕,蓋山精也。蜀王納以為妃,無幾物故,乃發卒之武都擔土,葬於成都郭中,號曰武擔。以石作鏡一枚表其墓。」華陽國志曰:「王哀念之,遣五丁之武都擔土為妃作頤,蓋地數畝,高七丈。其石俗今名為石髭。」   郭憲字子橫,汝南宋人也。[一]少師事東海王仲子。時王莽為大司馬,召仲子,仲子欲往。憲諫曰:「禮有來學,無有往教之義。[二]今君賤道畏貴,竊所不取。」   仲子曰:「王公至重,不敢違之。」憲曰:「今正臨講業,且當訖事。」仲子從之,日晏乃往。莽問:「君來何□?」仲子具以憲言對,莽陰奇之。及後篡位,拜憲郎中,賜以衣服。憲受衣焚之,逃於東海之濱。莽深忿恚,討逐不知所在。   注[一]續漢志汝南郡有宋公國,周名郪丘,漢改為新郪,章帝建初四年,徙宋公於此。   注[二]禮記曰:「禮聞來學,不聞往教。」   光武即位,求天下有道之人,乃征憲拜博士。再遷,建武七年,代張堪為光祿勳。從駕南郊。憲在位,忽回向東北,含酒三潠。[一]執法奏為不敬。[二]詔問其故。憲對曰:「齊國失火,故以此厭之。」後齊果上火災,與郊同日。   注[一]埤蒼曰:「潠,噴也。」音巽。   注[二]執法,愨劾之官也。   八年,車駕西征隗囂,憲諫曰:「天下初定,車駕未可以動。」憲乃當車拔佩刀以斷車靷。[一]帝不從,遂上隴。其後穎川兵起,乃回駕而還。帝歎曰:「恨不用子橫之言。」   注[一]靷在馬匣,音胤。   時匈奴數犯塞,帝患之,乃召百僚廷議。憲以為天下疲敝,不宜動觿。諫爭不合,乃伏地稱眩瞀,不復言。[一]帝令兩郎扶下殿,憲亦不拜。帝曰:「常聞『關東觥觥郭子橫』,竟不虛也。」[二]憲遂以病辭退,卒於家。   注[一]瞀,亂也。   注[二]觥觥,剛直之貌,音古橫反。   許楊字偉君,汝南平輿人也。少好術數。王莽輔政,召為郎,稍遷酒泉都尉。   及莽篡位,楊乃變姓名為巫醫,逃匿它界。莽敗,方還鄉里。   汝南舊有鴻卻陂,[一]成帝時,丞相翟方進奏毀敗之。建武中,太守鄧晨欲修復其功,聞楊曉水脈,召與議之。楊曰:「昔成帝用方進之言,[二]尋而自夢上天,天帝怒曰:『何故敗我濯龍淵?』是後民失其利,多致饑困。時有謠歌曰:   『敗我陂者翟子威,飴我大豆,亨我芋魁。[三]反乎覆,陂當復。』昔大禹決江疏河以利天下,明府今興立廢業,富國安民,童謠之言,將有征於此。誠願以死效力。」晨大悅,因署楊為都水掾,使典其事。楊因高下形埶,起塘四百餘里,數年乃立。[四]百姓得其便,累歲大稔。   注[一]陂在今豫州汝陽縣東。   注[二]前書翟方進奏壞鴻卻陂。   注[三]方進字子威。芋魁,芋根也。前書「飴」作「飯」,「亨」作「羹」。   注[四]塘,堤堰水也。   初,豪右大姓因緣陂役,競欲辜較在所,楊一無聽,遂共譖楊受取賕賂。晨遂收楊下獄,而械輒自解。獄吏恐,遽白晨。晨驚曰:「果濫矣。太守聞忠信可以感靈,今其效乎!」即夜出楊,遣歸。時天大陰晦,道中若有火光照之,時人異焉。後以病卒。晨於都*(官)**[宮]*為楊起廟,圖畫形像,百姓思其功績,皆祭祀之。   高獲字敬公,汝南新息人也。為人尼首方面。[一]少遊學京師,與光武有舊。   師事司徒歐陽歙。歙下獄當斷,獲冠鐵冠,帶鈇鑕,詣闕請歙。帝雖不赦,而引見之。謂曰:「敬公,朕欲用子為吏,宜改常性。」獲對曰:「臣受性於父母,不可改之於陛下。」出便辭去。   注[一]尼首,首象尼丘山,中下四方高也。   三公爭辟不應。後太守鮑昱請獲,既至門,令主簿就迎,主簿*(曰)*但使騎吏迎之,獲聞之,即去。昱遣追請獲,獲顧曰:「府君但為主簿所欺,不足與談。」   遂不留。時郡境大旱。獲素善天文,曉遁甲,能役使鬼神。昱自往問何以致雨,獲曰:「急罷三部督郵,[一]明府當自北出,到三十里亭,雨可致也。」昱從之,果得大雨。每行縣,輒軾其閭。[二]獲遂遠遁江南,卒於石城。[三]石城人思之,共為立祠。   注[一]續漢書曰:「監屬縣有三部,每部督郵書掾一人。」   注[二]軾,所以禮之。禮記曰「軾視馬尾」也。   注[三]石城在今蘇州西南。   王喬者,河東人也。顯宗世,為葉令。喬有神術,每月朔望,常自縣詣台朝。   帝怪其來數,而不見車騎,密令太史伺望之。言其臨至,輒有雙鳧從東南飛來。   於是候鳧至,舉羅張之,但得一隻舄焉。乃詔尚方□視,[一]則四年中所賜尚書官屬履也。每當朝時,葉門下鼓不擊自鳴,聞於京師。後天下玉棺於堂前,吏人推排,終不搖動。喬曰:「天帝獨召我邪?」乃沐浴服飾寢其中,蓋便立覆。   宿昔葬於城東,土自成墳。其夕,縣中牛皆流汗喘乏,而人無知者。百姓乃為立廟,號葉君祠。牧守每班錄,皆先謁拜之。[二]吏人祈禱,無不如應。若有違犯,亦立能為祟。帝乃迎取其鼓,置都亭下,略無復聲焉。或雲此即古仙人王子喬也。[三]   注[一]說文曰,□亦視也。音真吝反。   注[二]王喬墓在今葉縣東。   注[三]劉向列仙傳曰:「王子喬,周靈王太子晉也。好吹笙,作鳳鳴。游伊洛閒,道士浮丘公接上嵩山。*(二)*[三]十餘年後,來於山上,告桓良曰:『告我家,七月七日待我緱氏山頭。』果乘白鶴駐山顛,望之不得到,舉手謝時人而去。」   謝夷吾字堯卿,會稽山陰人也。少為郡吏,學風角占候。太守第五倫擢為督郵。   時烏程長有臧釁,倫使收案其罪。夷吾到縣,無所驗,但望合伏哭而還。一縣驚怪,不知所為。及還,白倫曰:「竊以占候,知長當死。近三十日,遠不過六十日,遊魂假息,非刑所加,故不收之。」倫聽其言,至月餘,果有驛馬繼長印綬,上言暴卒。倫以此益禮信之。[一]   注[一]謝承書曰「倫甚崇其道德,轉署主簿,使子從受春秋,夷吾待之如師弟子之禮。時或遊戲,不肯讀書,便白倫行罰,遂成其業」也。   舉孝廉,為壽張令,[一]稍遷荊州刺史,[二]遷鉅鹿太守。所在愛育人物,有善績。及倫作司徒,令班固為文薦夷吾曰:「臣聞堯登稷、契,政隆太平;舜用皋陶,政致雍熙。殷、周雖有高宗、昌、發之君,猶賴傅說、呂望之策,故能克崇其業,允協大中。[三]竊見鉅鹿太守會稽謝夷吾,出自東州,厥土塗泥,而英姿挺特,奇偉秀出。才兼四科,行包九德,[四]仁足濟時,知周萬物。加以少膺儒雅,韜含六籍,推考星度,綜校圖錄,探賾聖秘,觀變歷征,占天知地,與神合契,據其道德,以經王務。昔為陪隸,與臣從事,奮忠毅之操,躬史魚之節,董臣嚴綱,勖臣懦弱,[五]得以免戾,寔賴厥勳。及其應選作宰,惠敷百里,降福彌異,流化若神,爰牧荊州,威行邦國。奉法作政,有周、召之風;居儉履約,紹公儀之操。[六]尋功簡能,為外台之表;聽聲察實,為九伯之冠。[七]遷守鉅鹿,政合時雍。德量績謀,有伊、呂、管、晏之任;闡弘道奧,同史蘇、京房之倫。[八]雖密勿在公,而身出心隱,不殉名以求譽,不馳騖以要寵,念存遜遁,演志箕山。方之古賢,實有倫序;采之於今,超焉絕俗。誠社稷之元龜,大漢之棟甍。[九]宜當拔擢,使登鼎司,上令三辰順軌於歷象,下使五品鹹訓於嘉時,[一0]必致休征克昌之慶,非徒循法奉職而已。臣以頑駑,器非其疇,[一一]尸祿負乘,夕惕若厲。   [一二]願乞骸骨,更授夷吾,上以光七曜之明,下以厭率土之望,庶令微臣塞咎免悔。」   注[一]謝承書曰:「縣人女子張雨,早喪父母,年五十,不肯嫁,留養孤弟二人,教其學問,各得通經。雨皆為娉娶,皆成善士。夷吾薦於州府,使各選舉,表復雨門戶。永平十五年,蝗發泰山,流徙郡國,薦食五穀,過壽張界,飛逝不集。」   注[二]謝承書曰:「夷吾雅性明遠,能決斷罪疑。行部始到南陽縣,遇孝章皇帝巡狩,駕幸魯陽,有詔□荊州刺史入傳錄見囚徒,誡長吏『勿廢舊儀,朕將覽焉』。上臨西廂南面,夷吾處東廂,分帷隔中央。夷吾所決正一縣三百餘事,事與上合。而朝廷歎息曰:『諸州刺史盡如此者,朕不憂天下。』常以勵腢臣。」   注[三]尚書洪範曰:「皇建其有極。」孔安國注云:「皇,大;極,中也。」   注[四]四科,見文苑傳。尚書咎繇陳九德,曰「寬而栗,願而恭,亂而敬,柔而立,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也。   注[五]董,督也。勖,勵也。   注[六]史記公儀休相魯,拔園葵,去織婦,不與人爭利。   注[七]左傳曰:「五侯九伯。」杜預注云:「九州之伯也。」   注[八]左傳史蘇,晉太史,善筮者。京房字君明,善陰陽占候,見前書。   注[九]尚書曰:「格人元龜,罔敢知吉。」元,大也。甍亦棟也。   注[一0]五品,五常之教也,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訓,順也。   注[一一]疇,類也。   注[一二]易曰:「負且乘,致寇至。」又曰:「夕惕若厲。」言君子終日幹幹,至於夕,猶怵惕戒懼,若危厲。   後以行春乘柴車,從兩吏,[一]冀州刺史上其儀序失中,有損國典,左轉下邳令。豫剋死日,如期果卒。□其子曰:「漢末當亂,必有發掘露骸之禍。」使懸棺下葬,墓不起墳。[二]   注[一]柴車,賤車也。   注[二]墓謂塋域。墳謂築土。   時博士勃海郭鳳亦好圖讖,善說災異,吉凶占應。先自知死期,豫令弟子市棺斂具,至其日而終。[一]   注[一]棺音古亂反。   楊由字哀侯,蜀郡成都人也。少習易,並七政、元氣、風雲占候。為郡文學掾。   時有大雀夜集於庫樓上,太守廉范以問由。由對曰:「此占郡內當有小兵,然不為害。」後二十餘日,廣柔縣蠻夷反,殺傷長吏,[一]郡發庫兵擊之。又有風吹削哺,[二]太守以問由。由對曰:「方當有薦木實者,其色黃赤。」頃之,五官掾獻橘數包。   注[一]廣柔縣屬蜀郡,故城在今茂州汶川縣西。   注[二]「哺」當作「柿」,音孚廢反。顏氏家訓曰:「削則札也。左傳曰『削而投之』是也。史家假借為『肝肺』字,今俗或作『脯』,或作為『反哺』之『哺』,學士因云『是屏障之名』,非也。風角書曰『庶人之風揚塵轉削』,若是屏障,何由可轉。」   由嘗從人飲,□御者曰:「酒若三行,便宜嚴駕。」既而趣去。後主人捨有□相殺者,人請問何以知之。由曰:「向社中木上有鳩□,此兵賊之象也。」其言多驗。著書十餘篇,名曰其平。終於家。   李南字孝山,丹陽句容人也。[一]少篤學,明於風角。和帝永元中,太守馬稜坐盜賊事被征,當詣廷尉,吏民不寧,南特通謁賀。稜意有恨,謂曰:「太守不德,今當即罪,而君反相賀邪?」南曰:「旦有善風,明日中時應有吉問,故來稱慶。」旦日,稜延望景晏,以為無征;至晡,乃有驛使繼詔書原停稜事。南問其□留之狀。使者曰:「向度宛陵浦裡斻,[二]馬踠足,是以不得速。」[三]稜乃服焉。後舉有道,辟公府,病不行,終於家。   注[一]句容,今潤州縣也。近句曲山有所容,因名焉。   注[二]宛陵,縣,屬丹陽郡。斻,以舟濟水也。   注[三]踠,屈損也。   南女亦曉家術,為由拳縣人妻。晨詣爨室,卒有暴風,婦便上堂從姑求歸,辭其二親。姑不許,乃跪而泣曰:「家世傳術,疾風卒起,先吹醋突及井,此禍為婦女主爨者,妾將亡之應。」因著其亡日。乃聽還家,如期病卒。   李合字孟節,漢中南鄭人也。父頡,以儒學稱,官至博士。合襲父業,游太學,通五經。善河洛風星,外質樸,人莫之識。縣召署幕門候吏。   和帝即位,分遣使者,皆微服單行,各至州縣,觀采風謠。使者二人當到益部,投合候捨。時夏夕露坐,合因仰觀,問曰:「二君發京師時,寧知朝廷遣二使邪?」   二人默然,驚相視曰:「不聞也。」問何以知之。合指星示云:「有二使星向益州分野,故知之耳。」[一]   注[一]前書觜□、參,益州之分野也。   後三年,其使者一人拜漢中太守,合猶為吏,太守奇其隱德,召署戶曹史。時大將軍竇憲納妻,天下郡國皆有禮慶,郡亦遣使。合進諫曰:「竇將軍椒房之親,不修禮德,而專權驕恣,危亡之禍可翹足而待,願明府一心王室,勿與交通。」   太守固遣之,合不能止,請求自行,許之。合遂所在留□,以觀其變。行至扶風,而憲就國自殺,支黨悉伏其誅,凡交通憲者,皆為免官,唯漢中太守不豫焉。   合歲中舉孝廉,五遷尚書令,又拜太常。元初四年,代袁敞為司空,數陳得失,有忠臣節。在位四年,坐請托事免。   安帝崩,北鄉侯立,復為司徒。及北鄉侯病,合陰與少府河南陶范、步兵校尉趙直謀立順帝,會孫程等事先成,故合功不顯。明年,坐吏民疾病,仍有災異,賜策免。將作大匠翟酺上合「潛圖大計,以安社稷」,於是錄陰謀之功,封合涉都侯,辭讓不受。年八十餘,卒於家。門人上黨馮冑獨制服,心喪三年,時人異之。[一]   注[一]家語曰「仲尼既葬,弟子皆家於墓,行心喪之禮。三年喪畢,或去或留」也。   冑字世威,奉世之後也。[一]常慕周伯況、閔仲叔之為人,隱處山澤,不應徵辟。   注[一]奉代字子明,宣帝時為前將軍,見前書也。   合子固,已見前傳。弟子歷,字季子。清白有節,博學善交,與鄭玄、陳紀等相結。為新城長,政貴無為。亦好方術。時天下旱,縣界特雨。官至奉車都尉。   段翳字符章,廣漢新都人也。習易經,明風角。時有就其學者,雖未至,必豫知其姓名。嘗告守津吏曰:「某日當有諸生二人,荷擔問翳捨處者,幸為告之。」   後竟如其言。又有一生來學,積年,自謂略究要術,辭歸鄉里。翳為合膏藥,並以簡書封於筒中,告生曰:「有急發視之。」生到葭萌,與吏爭度,津吏檛破從者頭。生開筒得書,言到葭萌,與吏□頭破者,以此膏裡之。生用其言,創者即愈。生歎服,乃還卒業。翳遂隱居竄跡,終於家。   廖扶字文起,[一]汝南平輿人也。習韓詩、歐陽尚書,教授常數百人。父為北地太守,永初中,坐羌沒郡下獄死。扶感父以法喪身,憚為吏。及服終而歎曰:   「老子有言:『名與身孰親?』吾豈為名乎!」遂絕志世外。專精經典,尤明天文、讖緯,風角、推步之術。州郡公府辟召皆不應。就問災異,亦無所對。   注[一]廖,音力吊反,又音力救反。   扶逆知歲荒,乃聚谷數千斛,悉用給宗族姻親,又斂葬遭疫死亡不能自收者。   常居先人頤側,未曾入城市。太守謁煥,[一]先為諸生,從扶學,後臨郡,未到,先遣吏修門人之禮,又欲擢扶子弟,固不肯,當時人因號為北郭先生。年八十,終於家。   注[一]謁姓也。   二子,孟舉、偉舉,並知名。   折像字伯式,廣漢雒人也。其先張江者,封折侯,曾孫國為鬱林太守,徙廣漢,因封氏焉。國生像。   國有貲財二億,家僮八百人。像幼有仁心,不殺昆蟲,不折萌牙。能通京氏易,好黃老言。及國卒,感多藏厚亡之義,[一]乃散金帛資產,周施親□。或諫像曰:「君三男兩女,孫息盈前,當增益產業,何為坐自殫竭乎?」像曰:「昔□子文有言:『我乃逃禍,非避富也。』[二]吾門戶殖財日久,盈滿之咎,道家所忌。[三]今世將衰,子又不才。不仁而富,謂之不幸。[四]牆隙而高,其崩必疾也。」智者聞之鹹服焉。   注[一]老子曰「多藏必厚亡」也。   注[二]國語曰:「楚成王每出子文之祿,必逃,王止而後復。人謂子文曰:『人生求富而子逃之,何也?』子文曰:『夫從政者,以庇人也。人多曠者,而我取富,是勤人以自封也,死無日矣。我逃死,不逃富。』」注[三]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注[四]左傳曰:「善人富謂之幸,淫人富謂之殃。」   自知亡日,召賓客九族飲食辭訣,忽然而終。時年八十四。家無餘資,諸子衰劣如其言雲。   樊英字季齊,南陽魯陽人也。少受業三輔,習京氏易,兼明五經。又善風角、星筭、河洛七緯,推步災異。[一]隱於壺山之陽,[二]受業者四方而至。州郡前後禮請不應;公卿舉賢良方正、有道,皆不行。   注[一]七緯者,易緯稽覽圖、干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辨終備也;   書緯琁機鈐、考靈耀、刑德放、帝命驗、運期授也;詩緯推度災、記歷樞、含神務也;禮緯含文嘉、稽命征、斗威儀也;樂緯動聲儀、稽耀嘉、汁圖征也;   孝經緯援神契、鉤命決也;春秋緯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鉤、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異郵、保干圖、漢含孳、佑助期、握誠圖、潛潭巴、說題辭也。   注[二]山在今鄧州新城縣北,即張衡南都賦云「天封大狐」是也。   嘗有暴風從西方起,英謂學者曰:「成都市火甚盛。」因含水西向漱之,乃令記其日時。客後有從蜀都來,云「是日大火,有黑雲卒從東起,須臾大雨,火遂得滅」。於是天下稱其術蓺。   安帝初,征為博士。至建光元年,復詔公車賜策書,征英及同郡孔喬、[一]李昺、[二]北海郎宗、[三]陳留楊倫、[四]東平王輔六人,[五]唯郎宗、楊倫到洛陽,英等四人並不至。   注[一]謝承書曰「喬字子松,宛人也,學古文尚書、春秋左氏傳。常幽居修志,銳意典籍,至乃歷年身不出門,鄉里莫得瞻見。公車征不行,卒於家」也。   注[二]謝承書曰「昺字子然,酇人也,篤行好學,不羨榮祿。習魯詩、京氏易。   室家相待如賓。州郡前後禮請不應。舉茂才,除召陵令,不到官。公車征不行,卒」也。   注[三]謝承書曰:「宗字仲綏,安丘人也,善京氏易、風角、星筭,推步吉凶。   常負笈荷擔賣卜給食,瘠服閒行,人莫得知。安帝詔公車征,策文曰:『郎宗、李昺、孔喬等前比征命,未肯降意。恐主者玩弄,禮意不備,使難進易退之人龍潛不屈其身。各致嘉禮,遣詣公車,將以補察國政,輔朕之不逮。』青州被詔書,遣宗詣公車,對策陳災異,而為諸儒之表。拜議郎,除吳令。到官一月,時卒暴風,宗占以為京師有大火,定火發時,果如宗言。諸公聞之,表上,博士征。宗恥以占事就征,文書未到,夜懸印綬置廳上遁去,終於家。子顗,自有傳。」   注[四]見儒林傳。   注[五]謝承書曰:「輔字公助,平陸人也。學公羊傳、援神契。常隱居野廬,以道自娛。辟公府,舉有道,對策拜郎中。陳災異,甄吉凶有驗,拜議郎,以病遜。安帝公車征,不行,卒於家。」   永建二年,順帝策書備禮,玄纁征之,復固辭疾篤。乃詔切責郡縣,駕載上道。   英不得已,到京,稱病不肯起。乃強輿入殿,猶不以禮屈。帝怒,謂英曰:「朕能生君,能殺君;能貴君,能賤君;能富君,能貧君。君何以慢朕命?」英曰:   「臣受命於天。生盡其命,天也;死不得其命,亦天也。陛下焉能生臣,焉能殺臣!臣見暴君如見仇讎,立其朝猶不肯,可得而貴乎?雖在布衣之列,環堵之中,[一]晏然自得,不易萬乘之尊,又可得而賤乎?陛下焉能貴臣,焉能賤臣!臣非禮之祿,雖萬鍾不受;若申其志,雖簞食不厭也。[二]陛下焉能富臣,焉能貧臣!」帝不能屈,而敬其名,使出就太醫養疾,月致羊酒。   注[一]環堵,面一堵也。莊子曰「原憲居環堵之中」也。   注[二]簞,笥也。論語曰,顏回在陋巷之中,一簞食,一瓢飲。   至四年三月,天子乃為英設□席,令公車令導,尚書奉引,賜幾杖,待以師傅之禮,延問得失。英不敢辭,拜五官中郎將。數月,英稱疾篤,詔以為光祿大夫,賜告歸。令在所送谷千斛,常以八月致牛一頭,酒三斛;如有不幸,祠以中牢。英辭位不受,有詔譬旨勿聽。   英初被詔命,僉以為必不降志,及後應對,又無奇謨深策,談者以為失望。[一]   初,河南張楷與英俱征,既而謂英曰:「天下有二道,出與處也。吾前以子之出,能輔是君也,濟斯人也。而子始以不訾之身,怒萬乘之主;及其享受爵祿,又不聞匡救之術,進退無所據矣。」   注[一]謝承書曰「南郡王逸素與英善,因與其書,多引古譬喻,勸使就聘。英順逸議,談者失望」也。   英既善術,朝廷每有災異,詔輒下問變復之效,所言多驗。[一]   注[一]變災異復於常也。   初,英著易章句,世名樊氏學,以圖緯教授。穎川陳寔少從英學。嘗有疾,妻遣婢拜問,英下默荅拜。寔怪而問之。英曰:「妻,齊也,共奉祭祀,禮無不荅。」   [一]其恭謹若是。年七十餘,卒於家。   注[一]禮記曰:「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荅拜。」   孫陵,靈帝時以諂事宦人為司徒。   陳郡卻巡學傳英業,官至侍中。   論曰:漢世之所謂名士者,其風流可知矣。雖□張趣捨,時有未純,於刻情修容,依倚道蓺,以就其聲價,非所能通物方,弘時務也。[一]及征樊英、楊厚,朝廷若待神明,至竟無它異。英名最高,毀最甚。李固、朱穆等以為處士純盜虛名,無益於用,故其所以然也。然而後進希之以成名,世主禮之以得觿,原其無用亦所以為用,則其有用或歸於無用矣。何以言之?夫煥乎文章,時或乖用;本乎禮樂,適末或□。   [二]及其陶搢紳,藻心性,使由之而不知者,豈非道邈用表,乖之數跡乎?[三]   而或者忽不踐之地,賒無用之功,[四]至乃誚噪遠術,賤斥國華,[五]以為力詐可以救淪敝,文律足以致寧平,智盡於猜察,道足於法令,雖濟萬世,其將與夷狄同也。[六]孟軻有言曰:「以夏變夷,不聞變夷於夏。」況有未濟者乎!   注[一]易曰:「方以類聚,物以腢分。」   注[二]文章雖美,時敝則不用也。禮樂誠貴,代末則廢。   注[三]言文章禮樂,其道邈遠,出於常用之表,不可以數跡求也。   注[四]莊子曰:「惠子謂莊子曰:『子言無用。』莊子曰:『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夫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則側足而墊之,致黃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無用。』莊子曰:『然則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墊猶掘也。   注[五]遠術謂禮樂,國華謂懷道隱逸之士也。   注[六]前書大人賦曰:「雖濟萬代,不足以喜。」    校勘記   二七0四頁二行背中赤文朱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中候握河紀作「背甲赤文成字」。   二七0五頁一一行*(李)*少翁校補謂案前書郊祀志拜文成將軍者齊人少翁,史不言何姓,「李」字衍。今據刪。按:殿本作「李少君」,誤。   二七0六頁五行甚有雖流宕過誕亦失按:刊誤謂案此不成文理,注亦不明,蓋非範本真。   二七0七頁一行父文孫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華陽國志,文公為文孫弟。今按:   父名「文孫」,子不當名「文公」,必有誤。   二七0七頁三行文公遽趣白諸從事促去按:汲本、殿本「趣」作「起」。   二七0七頁一0行湔水出綿道玉壘山按:王先謙謂「綿道」當作「綿虒道」。   二七0七頁一一行日數十按:刊誤謂舊本有一「到」字,不合刊去。   二七0九頁二行忽回向東北按:殿本「回」作「面」。   二七一0頁一行許楊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七十二引謝承書及本書,「楊」均作「陽」。   二七一0頁六行反乎覆陂當復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案前書翟方進傳,此下有「誰雲者兩黃鵠」六字。   二七一0頁一五行晨於都*(官)**[宮]*為楊起廟據汲本、殿本改。   二七一一頁二行高獲字敬公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御覽十一引謝承書作「周獲」。   二七一一頁六行主簿*(曰)*但使騎吏迎之據刊誤刪。   二七一二頁一一行*(二)**[三]*十餘年後據殿本改。按:御覽三九、六六二引,並作「三十餘年」。   二七一三頁八行政隆太平按:下云「政致雍熙」,刊誤謂案文勢不當駢用兩「政」字,蓋本是「治」,避唐諱作「化」,後人不知,誤改為「政」。   二七一六頁一行楊由字哀侯按:古人名與字相應,「哀」疑「衷」之鬥。   二七一六頁六行哺當作柿「柿」原作「□」,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按:校補謂木□之「□」本□□,果□之「□」本□□,俗作「□」,□□,今皆斗作「柿」,□市,俗遂皆寫□□,辯之不勝辯矣。   二七一九頁一行奉代字子明按:汲本、殿本「代」作「世」,此避唐諱,未回改也。   二七二0頁八行其先張江者封折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雲江為武威太守,封南陽折侯,因氏焉。案南陽有析縣,前漢屬宏農,酈元音持益反,顏籀音先歷反,字從木,不從手。二七二一頁六行善人富謂之幸集解引惠棟說,謂左傳「幸」作「賞」。今按:賞與殃韻,作「幸」非也。   二七二一頁九行樊英字季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季齊」一作「季高」,見抱朴子。   二七二四頁一一行孫陵靈帝時以諂事宦人為司徒按:集解引錢大昭說,謂案靈帝紀,陵為太尉,非司徒。   ************後漢書卷八十二下 方術列傳 第七十二下   唐□字子產,豫章南昌人也。少游太學,習京氏易、韓詩、顏氏春秋,尤好□異星占。後還鄉里,教授常百餘人。   元初七年,郡界有芝草生,太守劉祗欲上言之,以問□。□對曰:「方今外戚豪盛,陽道微弱,斯豈嘉瑞乎?」祗乃止。永寧元年,南昌有婦人生四子,祗復問□變異之應。檀以為京師當有兵氣,其禍發於蕭牆。[一]至延光四年,中黃門孫程揚兵殿省,[二]誅皇后兄車騎將軍閻顯等,立濟陰王為天子,果如所佔。   注[一]論語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蕭,肅也。謂屏牆也。言人臣至屏,無不肅敬。   注[二]揚,舉也。   永建五年,舉孝廉,除郎中。是時白虹貫日,□因上便宜三事,陳其咎徵。書奏,□官去。著書二十八篇,名為唐子。卒於家。   公沙穆字文乂,北海膠東人也。家貧賤。自為兒童不好戲弄,長習韓詩、公羊春秋,尤銳思河洛推步之術。居建成山中,依林阻為室,獨宿無侶。時暴風震雷,有聲於外呼穆者三,穆不與語。有頃,呼者自牖而入,音狀甚怪,穆誦經自若,終亦無它妖異,時人奇之。後遂隱居東萊山,學者自遠而至。   有富人王仲,致產千金。謂穆曰:「方今之世,以貨自通,吾奉百萬與子為資,何如?」對曰:「來意厚矣。夫富貴在天,得之有命,以貨求位,吾不忍也。」   [一]   注[一]謝承書曰「穆嘗養質,質有病,使人賣之於巿。語之*(言)**[雲]*『如售,當告買者言病,賤取其直;不可言無病,欺人取貴價』也。賣質者到巿即售,亦不言病,其直過價。穆怪之,問其故。繼半直追以還買質人。告語*(言)**[雲]*『質實病,欲賤賣,不圖賣者人相欺,乃取貴直。』買者言賣買私約,亦復辭錢不取。穆終不受錢而去」也。   後舉孝廉,以高第為主事,遷繒相。[一]時繒侯劉敞,東海恭王之後也,所為多不法,廢嫡立庶,傲很放恣。穆到官,謁曰:「臣始除之日,京師鹹謂臣曰『繒有惡侯』,以吊小相。明侯何因得此醜聲之甚也?幸承先人之支體,傳茅土之重,不戰戰兢兢,而違越法度,故朝廷使臣為輔。願改往修來,自求多福。」乃上沒敞所侵官民田地,廢其庶子,還立嫡嗣。其蒼頭兒客犯法,皆收考之。因苦辭諫敞。敞涕泣為謝,多從其所規。   注[一]繒,縣,屬琅邪郡,故城在今沂州承縣東北也。   遷弘農令。縣界有螟蟲食稼,百姓惶懼。穆乃設□謝曰:「百姓有過,罪穆之由,請以身禱。」於是暴雨,既霽而螟蟲自銷,百姓稱曰神明。永壽元年,霖雨大水,三輔以東莫不湮沒。穆明曉占候,乃豫告令百姓徙居高地,故弘農人獨得免害。   遷遼東屬國都尉,善得吏人歡心。年六十六卒官。六子皆知名。[一]   注[一]謝承書曰「穆子孚,字允慈。亦為善士,舉孝廉,尚書侍郎,召陵令,上谷太守」也。   許曼者,汝南平輿人也。祖父峻,字季山,善卜佔之術,多有顯驗,時人方之前世京房。自雲少嘗篤病,三年不愈,乃謁太山請命,[一]行遇道士張巨君,授以方術。所著易林,至今行於世。   注[一]太山主人生死,故詣請命也。   曼少傳峻學。桓帝時,隴西太守馮緄始拜郡,開綬笥,有兩赤蛇分南北走。緄令曼筮之。卦成,曼曰:「三歲之後,君當為邊將,官有東名,當東北行三千里。   復五年,更為大將軍,南征。」延熹元年,緄出為遼東太守,討鮮卑,至五年,復拜車騎將軍,擊武陵蠻賊,皆如占。其餘多此類雲。   趙彥者,琅邪人也。少有術學。延熹三年,琅邪賊勞丙與太山賊叔孫無忌殺都尉,攻沒琅邪屬縣,殘害吏民。朝廷以南陽宗資為討寇中郎將,杖鉞將兵,督州郡合討無忌。彥為陳孤虛之法,以賊屯在莒,莒有五陽之地,[一]宜發五陽郡兵,[二]從孤擊虛以討之。資具以狀上,詔書遣五陽兵到。彥推遁甲,教以時進兵,一戰破賊,燔燒屯塢,徐兗二州一時平夷。   注[一]謂城陽、南武陽、開陽、陽都、安陽,並近莒。   注[二]郡名有「陽」,謂山陽、廣陽、漢陽、南陽、丹陽郡之類也。   樊志張者,漢中南鄭人也。博學多通,隱身不仕。嘗游隴西,時破羌將軍段熲出征西羌,請見志張。其夕,熲軍為羌所圍數重,因留軍中,三日不得去。夜謂熲曰:「東南角無復羌,宜乘虛引出,住百里,還師攻之,可以全勝。」熲從之,果以破賊。於是以狀表聞。又說其人既有梓慎、焦、董之識,[一]宜翼聖朝,咨詢奇異。於是有詔特徵,會病終。   注[一]焦延壽,董仲舒。   單揚字武宣,山陽湖陸人也。以孤特清苦自立,善明天官、筭術。舉孝廉,稍遷太史令,侍中。出為漢中太守,公事免。後拜尚書,卒於官。   初,熹平末,黃龍見譙,光祿大夫橋玄問揚:「此何祥也?」揚曰:「其國當有王者興。不及五十年,龍當復見,此其應也。」魏郡人殷登密記之。至建安二十五年春,黃龍復見譙,其冬,魏受禪。   韓說字叔儒,會稽山陰人也。博通五經,尤善圖緯之學。舉孝廉。與議郎蔡邕友善。數陳□眚,及奏賦、頌、連珠。稍遷侍中。光和元年十月,說言於靈帝,雲其晦日必食,乞百官嚴裝。帝從之,果如所言。中平二年二月,又上封事,剋期宮中有□。至日南宮大火。   遷說江夏太守,公事免。年七十,卒於家。   董扶字茂安,廣漢綿竹人也。少游太學,與鄉人任安齊名,俱事同郡楊厚,學圖讖。還家講授,弟子自遠而至。前後宰府十辟,公車三征,再舉賢良方正、博士、有道,皆稱疾不就。   靈帝時,大將軍何進薦扶,征拜侍中,甚見器重。扶私謂太常劉焉曰:「京師將亂,益州分野有天子氣。」焉信之,遂求出為益州牧,扶亦為蜀郡屬國都尉,相與入蜀。去後一歲,帝崩,天下大亂,乃去官還家。年八十二卒。   後劉備稱天子於蜀,皆如扶言。蜀丞相諸葛亮問廣漢秦密,董扶及任安所長。   密曰「董扶□秋毫之善,貶纖介之惡。任安記人之善,忘人之過」雲。[一]   注[一]蜀志曰:「密字子□,廣漢綿竹人也。少有才學,州郡辟命,稱疾不往。   或謂密曰:『足下欲自比巢、許、四皓,何故揚文藻,見纓穎乎?』密荅曰:『僕文不能盡言,言不能盡意,何文藻之有揚乎?虎生而文炳,鳳生而五色,豈以采自飾畫哉,性自然也。』先主既定益州,廣漢太守夏纂請密為師友祭酒,領五官掾,稱曰仲父。密稱疾,臥在第捨,尋拜左中郎將,長水校尉。吳使張溫大敬服密之文辯,遷大司農而卒。」   郭玉者,廣漢雒人也。初,有老父不知何出,常漁釣於涪水,因號涪翁。乞食人閒,見有疾者,時下針石,輒應時而效,乃著針經、診樁法傳於世。[一]弟子程高尋求積年,翁乃授之。高亦隱跡不仕。玉少師事高,學方診六微之技,陰陽隱側之術。和帝時,為太醫丞,多有效應。帝奇之,仍試令嬖臣美手腕者與女子雜處帷中,使玉各診一手,問所疾苦。玉曰:「左陽右陰,樁有男女,狀若異人。臣疑其故。」帝歎息稱善。   注[一]診,候也,音直忍反。   玉仁愛不矜,雖貧賤廝養,必盡其心力,而醫療貴人,時或不愈。帝乃令貴人羸服變處,一針即差。召玉詰問其狀。對曰:「醫之為言意也。腠理至微,[一]   隨氣用巧,針石之閒,毫芒即乖。神存於心手之際,可得解而不可得言也。夫貴者處尊高以臨臣,臣懷怖懾以承之。其為療也,有四難焉:自用意而不任臣,一難也;將身不謹,二難也;骨節不強,不能使藥,三難也;好逸惡勞,四難也。針有分寸,時有破漏,[二]重以恐懼之心,加以裁慎之志,臣意且猶不盡,何有於病哉!此其所為不愈也。」帝善其對。年老卒官。   注[一]腠理,皮膚之閒也。韓子曰,扁鵲見晉桓侯,曰「君有病,在腠理」也。   注[二]分寸,淺深之度。破漏,日有衝破者也。   華佗字符化,[一]沛國譙人也,一名□。[二]遊學徐土,兼通數經。曉養性之術,年且百歲而猶有壯容,時人以為仙。沛相陳珪舉孝廉,太尉黃琬辟,皆不就。   注[一]佗音徒何反。   注[二]音孚。   精於方藥,處齊不過數種,[一]心識分銖,不假稱量。針灸不過數處。若疾髮結於內,針藥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無所覺,因刳破腹背,抽割積聚。若在腸胃,則斷截湔洗,除去疾穢,既而縫合,傅以神膏,四五日創愈,一月之閒皆平復。[二]   注[一]齊音才計反。   注[二]佗別傳曰「人有見山陽太守廣陵劉景宗,說數見華佗,見其療病平樁之候,其驗若神。琅邪劉勳為河內太守,有女年幾二十,左腳膝裡上有瘡,癢而不痛。創發數十日愈,愈已復發,如此七八年。迎佗使視,佗曰:『易療之。當得稻糠色犬一頭,好馬二匹。』以繩系犬頸,使走馬牽犬。馬極輒易,計馬走犬三十餘里,犬不能行,復令步人拖曳,計向五十餘里。乃以藥飲女,女即安臥不知人。因取犬斷腹近後腳之前,所斷之處,向創口令去三二寸,停之須臾,有若蛇者從創中出,便以鐵錐橫貫蛇頭,蛇在皮中搖動良久,須臾不動,牽出,長三尺所,純是蛇,但有眼處而無童子,又逆鱗耳。以膏散著創中,七日愈。又有人苦頭眩,頭不得舉,目不得視,積年。佗使悉解衣倒懸,令頭去地一二寸,濡布拭身體,令周□,候視諸樁,盡出五色。佗令弟子數人以鈹刀決樁五色血盡,視赤血出乃下,以膏摩,被覆,汗出周□,飲以亭歷犬血散,立愈。又有婦人長病經年,世謂寒熱注病者也。冬十一月中,佗令坐石槽中,*(且)**[旦]*用寒水汲灌,雲當滿百。始七八灌,戰欲死,灌者懼,欲止,佗令滿數。至將八十灌,熱氣乃蒸出,囂囂高二三尺。滿百灌,佗乃然火溫默,厚覆良久,汗洽出著粉,汗□便愈。又有人病腹中半切痛,十餘日中,鬚眉墯落。佗曰:『是脾半腐,可刳腹養療也。』佗便飲藥令臥,破腹視,脾半腐壞。刮去惡肉,以膏傅創,飲之藥,百日平復」也。   佗嘗行道,見有病咽塞者,[一]因語之曰:「向來道隅有賣餅人,萍齏甚酸,[二]   可取三升飲之,病自當去。」即如佗言,立吐一蛇,乃懸於車而候佗。時佗小兒戲於門中,逆見,自相謂曰:「客車邊有物,必是逢我翁也。」及客進,顧視壁北,懸蛇以十數,乃知其奇。[三]   注[一]咽,喉也。   注[二]詩義疏曰:「蘋,澹水上浮萍*(者)*。麤大*[者]*謂之蘋,小者為萍。季春始生,可糝蒸為茹,又可苦酒淹就酒也。」魏志及本草並作「蒜齏」也。   注[三]魏志曰「故甘陵相夫人有身六月,腹痛不安。佗視樁,曰:『胎已死。』使人手摸知所在,在左則男,在右則女。云『在左』。於是為湯下之,果下男形,即愈。縣吏尹代苦四支煩,口中干,不欲聞人聲,小便不利。佗曰:『試作熱食,得汗即愈,不汗後三日死。』即作熱食,而不汗出。佗曰:『藏氣已絕於內,當啼泣而絕。』果如佗言。府吏倪尋、李延共止,俱頭痛身熱,所苦正同。佗曰:『尋當下之,延當發汗。』或難其異。佗曰:『尋外實,延內實,故療之宜殊。』即各與藥,明旦並起」者也。   又有一郡守篤病久,佗以為盛怒則差。乃多受其貨而不加功。無何□去,又留書罵之。太守果大怒,令人追殺佗,不及,因瞋恚,吐黑血數升而愈。   又有疾者,詣佗求療,佗曰:「君病根深,應當剖破腹。然君壽亦不過十年,病不能相殺也。」病者不堪其苦,必欲除之,佗遂下療,應時愈,十年竟死。   廣陵太守陳登忽患匈中煩懣,面赤,不食。佗樁之,曰:「府君胃中有蟲,欲成內疽,腥物所為也。」即作湯二升,再服,須臾,吐出三升許蟲,頭赤而動,半身猶是生魚膾,所苦便愈。佗曰:「此病後三開當發,遇良醫可救。」登至期疾動,時佗不在,遂死。   曹操聞而召佗,常在左右。操積苦頭風眩,佗針,隨手而差。   有李將軍者,妻病,呼佗視樁。佗曰:「傷身而胎不去。」將軍言閒實傷身,胎已去矣。佗曰:「案樁,胎未去也。」將軍以為不然。妻稍差百餘日復動,更呼佗。佗曰:「樁理如前,是兩胎,先生者去,血多,故後兒不得出也。胎既已死,血樁不復歸,必燥著母脊。」乃為下針,並令進湯。婦因欲產而不通。佗曰:「死胎枯燥,埶不自生。」使人探之,果得死始,人形可識,但其色已黑。佗之絕技,皆此類也。[一]   注[一]佗別傳曰「有人病腳躄不能行,佗切樁,便使解衣,點背數十處,相去一寸或五寸,從邪不相當,言灸此各七壯,灸創愈即行也。後灸愈,灸處夾脊一寸上下,行端直均調如引繩」也。   為人性惡難得意,且恥以醫見業,又去家思歸,乃就操求還取方,因托妻疾,數期不反。操累書呼之,又□郡縣發遣,佗恃能厭事,猶不肯至。操大怒,使人廉之,[一]知妻詐疾,乃收付獄訊,考驗首服。荀彧請曰:「佗方術實工,人命所懸,宜加全宥。」操不從,竟殺之。佗臨死,出一卷書與獄吏,曰:「此可以活人。」吏畏法不敢受,佗不強與,索火燒之。   注[一]廉,察也。   初,軍吏李成苦欬,晝夜不寐。佗以為腸漢,與散兩錢服之,即吐二升膿血,於此漸愈。乃戒之曰:「後十八歲,疾當發動,若不得此藥,不可差也。」復分散與之。後五六歲,有裡人如成先病,請藥甚急,成愍而與之,乃故往譙更從佗求,適值見收,意不忍言。後十八年,成病發,無藥而死。   廣陵吳普、彭城樊阿皆從佗學。普依準佗療,多所全濟。   佗語普曰:「人體欲得勞動,但不當使極耳。動搖則谷氣得銷,血樁流通,病不得生,譬猶戶樞,終不朽也。是以古之仙者為導引之事,熊經鴟顧,[一]引挽□體,動諸關節,以求難老。吾有一術,名五禽之戲: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譸,五曰鳥。[二]亦以除疾,兼利縞足,以當導引。體有不快,起作一禽之戲,怡而汗出,因以著粉,身體輕便而欲食。」普施行之,年九十餘,耳目聰明,齒牙完堅。   注[一]熊經,若熊之攀枝自懸也。鴟顧,身不動而回顧也。莊子曰:「吐故納新,熊經鳥申,此導引之士,養形之人也。」   注[二]佗別傳曰:「吳普從佗學,微得其方。魏明帝呼之,使為禽戲,普以年老,手足不能相及,粗以其法語諸醫。普今年將九十,耳不聾,目不冥,牙齒完堅,飲食無損。」   阿善針術。凡醫鹹言背及匈藏之閒不可妄針,針之不可過四分,而阿針背入一二寸,巨闕匈藏乃五六寸,而病皆瘳。阿從佗求方可服食益於人者,佗授以漆葉青□散:[一]漆葉屑一鬥,青□十四兩,以是為率。言久服,去三蟲,利五藏,輕體,使人頭不白。阿從其言,壽百餘歲。漆葉處所而有。青□生於豐、沛、彭城及朝歌閒。   注[一]佗別傳曰:「青□者,一名地節,一名黃芝,主理五藏,益精氣,本出於迷入山者,見仙人服之,以告佗。佗以為佳,語阿,阿又秘之。近者人見阿之壽,而氣力強盛,怪之,遂責所服食,因醉亂,誤道之。法一施,人多服者,皆有大驗。」本字書無「□」字,相傳音女廉反,然今人無識此者,甚可恨惜。   漢世異術之士甚觿,雖雲不經,而亦有不可誣,故簡其美者列於傳末:   泠壽光、唐虞、魯女生三人者,皆與華佗同時。壽光年可百五六十歲,行容成公御婦人法,[一]常屈頸鷮息,[二]鬚髮盡白,而色理如三四十時,死於江陵。   唐虞道赤眉、張步家居裡落,若與相及,死於鄉里不其縣。魯女生數說顯宗時事,甚明瞭,議者疑其時人也。董卓亂後,莫知所在。[三]   注[一]列仙傳曰:「容成公者,能善補導之事,取精於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養氣者也。發白復黑,齒落復生。」御婦人之術,謂握固不瀉,還精補腦也。   注[二]鷮音居妖反。毛詩曰:「有集唯鷮。」毛萇注曰:「鷮,雉也。」山海經曰:「女幾之山多白鷮。」郭璞曰:「似雉長尾,走且鳴也。」   注[三]漢武內傳曰「魯女生,長樂人。初餌胡麻及朮,絕谷八十餘年,日少壯,色如桃花,日能行三百里,走及□鹿。傳世見之,雲三百餘年。後採藥嵩高山,見一女人,曰:『我三天太上侍官也。』以五嶽真形*[圖]*與之,並告其施行。   女生道成,一旦與知友故人別,雲入華山。去後五十年,先相識者逢女生華山廟前,乘白鹿,從玉女三十人,並令謝其鄉里親故人」也。   徐登者,閩中人也。[一]本女子,化為丈夫。善為巫術。又趙炳,字公阿,東陽人,能為越方。[二]時遭兵亂,疾疫大起,二人遇於烏傷溪水之上,[三]遂結言約,共以其術療病。各相謂曰:「今既同志,且可各試所能。」登乃禁溪水。   水為不流,炳復次禁枯樹,樹即生荑,[四]二人相視而笑,共行其道焉。   注[一]閩中地,今泉州也。   注[二]東陽,今婺州也。抱朴子曰:「道士趙炳,以氣禁人,人不能起。禁虎,虎伏地,低頭閉目,便可執縛。以大釘釘柱,入尺許,以氣吹之,釘即躍出射去,如弩箭之發。」異苑云:「趙侯以盆盛水,吹氣作禁,魚龍立見。」越方,善禁□也。   注[三]酈元注水經曰:「吳寧溪出吳寧縣,經烏傷,謂之烏傷溪。」在今婺州義烏縣東也。   注[四]易曰:「枯楊生荑。」王弼注云:「荑者,楊之秀也。」   登年長,炳師事之。貴尚清儉,禮神唯以東流水為酌,削桑皮為脯。但行禁架,所療皆除。[一]   注[一]禁架即禁術也。   後登物故,炳東入章安,[一]百姓未之知也。炳乃故升茅屋,梧鼎而爨,主人見之驚懅,[二]炳笑不應,既而爨孰,屋無損異。又嘗臨水求度,船人不和之,[三]炳乃張蓋坐其中,長嘯呼風,亂流而濟。於是百姓神服,從者如歸。章安令惡其惑觿,收殺之。人為立祠室於永康,至今蚊蚋不能入也。[四]   注[一]縣名,屬會稽郡。本名回浦,光武改為章安。故城在今台州臨海縣東南。   注[二]梧,支也。懅,忙也。   注[三]和猶許也。俗本作「知」者誤也。   注[四]炳故祠在今婺州永康縣東,俗呼為趙侯祠,至今蚊蚋不入祠所。江南猶傳趙侯禁法以療疾雲。   費長房者,汝南人也。曾為市掾。市中有老翁賣藥,懸一壺於肆頭,及市罷,輒跳入壺中。市人莫之見,唯長房於樓上鶯之,異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長房之意其神也,謂之曰:「子明日可更來。」長房旦日復詣翁,翁乃與俱入壺中。唯見玉堂嚴麗,旨酒甘餚盈衍其中,共飲畢而出。翁約不聽與人言之。後乃就樓上候長房曰:「我神仙之人,以過見責,今事畢當去,子寧能相隨乎?樓下有少酒,與卿為別。」長房使人取之,不能勝,又令十人扛之,猶不舉。[一]   翁聞,笑而下樓,以一指提之而上。視器如一升許,而二人飲之終日不盡。   注[一]說文曰:「兩人對舉為扛。」音江。   長房遂欲求道,而顧家人為憂。[一]翁乃斷一青竹,度與長房身齊,使懸之捨後。家人見之,即長房形也,以為縊死,大小驚號,遂殯葬之。長房立其傍,而莫之見也。於是遂隨從入深山,踐荊棘於腢虎之中。留使獨處,長房不恐。   又臥於空室,以朽索懸萬斤石於心上,觿蛇競來嚙索且斷,長房亦不移。翁還,撫之曰:「子可教也。」復使食糞,糞中有三蟲,臭穢特甚,長房意惡之。翁曰:「子幾得道,恨於此不成,如何!」   注[一]顧,念也。   長房辭歸,翁與一竹杖,曰:「騎此任所之,則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一]又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長房乘杖,須臾來歸,自謂去家適經旬日,而已十餘年矣。即以杖投陂,顧視則龍也。家人謂其久死,不信之。長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乃發頤剖棺,杖猶存焉。遂能醫療觿病,鞭笞百鬼,及驅使社公。或在它坐,獨自恚怒,人問其故,曰:「吾責鬼魅之犯法者耳。」   注[一]陂在今豫州新蔡縣西北。   汝南歲歲常有魅,偽作太守章服,詣府門椎鼓者,郡中患之。時魅適來,而逢長房謁府君,惶懼不得退,便前解衣冠,叩頭乞活。長房呵之云:「便於中庭正汝故形!」即成老□,大如車輪,頸長一丈。長房復令就太守服罪,付其一札,以□葛陂君。魅叩頭流涕,持札植於陂邊,以頸繞之而死。   後東海君來見葛陂君,因淫其夫人,於是長房劾繫之三年,而東海大旱。長房至海上,見其人請雨,乃謂之曰:「東海君有罪,吾前繫於葛陂,今方出之使作雨也。」於是雨立注。   長房曾與人共行,見一書生黃巾被裘,無鞍騎馬,下而叩頭。長房曰:「還它馬,赦汝死罪。」人問其故,長房曰:「此狸也,盜社公馬耳。」又嘗坐客,而使至宛市鮓,須臾還,乃飯。或一日之閒,人見其在千里之外者數處焉。   後失其符,為觿鬼所殺。   薊子訓者,不知所由來也。建安中,客在濟陰宛句。[一]有神異之道。嘗抱鄰家嬰兒,故失手墯地而死,其父母驚號怨痛,不可忍聞,而子訓唯謝以過誤,終無它說,遂埋藏之。後月餘,子訓乃抱兒歸焉。父母大恐,曰:「死生異路,雖思我兒,乞不用復見也。」兒識父母,軒渠笑悅,欲往就之,母不覺攬取,乃實兒也。雖大喜慶,心猶有疑,乃竊發視死兒,但見衣被,方乃信焉。於是子訓流名京師,士大夫皆承風嚮慕之。   注[一]今曹州縣。句音劬。   後乃駕驢車,與諸生俱詣許下。道過滎陽,止主人捨,而所駕之驢忽然卒僵,蛆蟲流出,主遽白之。子訓曰:「乃爾乎?」方安坐飯,食畢,徐出以杖扣之,驢應聲奮起,行步如初,即復進道。其追逐觀者常有千數。既到京師,公卿以下候之者,坐上恆數百人,皆為設酒脯,終日不匱。   後因遁去,遂不知所止。初去之日,唯見白雲騰起,從旦至暮,如是數十處。   時有百歲翁,自說童兒時見子訓賣藥於會稽市,顏色不異於今。後人復於長安東霸城見之,與一老公共摩挲銅人,[一]相謂曰:「適見鑄此,已近五百歲矣。」   [二]顧視見人而去,猶駕昔所乘驢車也。見者呼之曰:「薊先生小住。」並行應之,[三]視若□徐,而走馬不及,於是而絕。   注[一]酈元水經注曰,魏文帝黃初元年,徙長安金狄,重不可致,因留霸城南。   注[二]史記秦始皇二十六年,於咸陽鑄金人十二,重各千斤,至此四百二十餘年。   注[三]並猶且也,音蒲朗反。   劉根者,穎川人也。隱居嵩山中。諸好事者自遠而至,就根學道,太守史祈以根為妖妄,乃收執詣郡,數之曰:「汝有何術,而誣惑百姓?若果有神,可顯一驗事。不爾,立死矣。」根曰:「實無它異,頗能令人見鬼耳。」祈曰:「促召之,使太守目鶯,爾乃為明。」根於是左顧而嘯,有頃,祈之亡父祖近親數十人,皆反縛在前,向根叩頭曰:「小兒無狀,分當萬坐。」顧而叱祈曰:「汝為子孫,不能有益先人,而反累辱亡靈!可叩頭為吾陳謝。」祈驚懼悲哀,頓首流血,請自甘罪坐。根嘿而不應,忽然俱去,不知在所。   左慈字符放,廬江人也。少有神道。嘗在司空曹操坐,操從容顧觿賓曰:「今日高會,珍羞略備,所少吳松江鱸魚耳。」[一]放於下坐應曰:「此可得也。」因求銅盤貯水,以竹竿餌釣於盤中,須臾引一鱸魚出。操大拊掌笑,會者皆驚。   操曰:「一魚不周坐席,可更得乎?」放乃更餌□沉之,須臾復引出,皆長三尺餘,生鮮可愛。操使目前鱠之,周浹會者。操又謂曰:「既已得魚,恨無蜀中生薑耳。」放曰:「亦可得也。」操恐其近即所取,因曰:「吾前遣人到蜀買錦,可過□使者,增市二端。」語頃,即得姜還,並獲操使報命。後操使蜀反,驗問增錦之狀及時日早晚,若符契焉。   注[一]松江在今蘇州東南,首受太湖。神仙傳云:「松江出好鱸魚,味異它處。」   後操出近郊,士大夫從者百許人,慈乃為繼酒一升,脯一斤,手自斟酌,百官莫不醉飽。操怪之,使尋其故,行視諸爐,悉亡其酒脯矣。[一]操懷不喜,[二]   因坐上收欲殺之,慈乃卻入壁中,霍然不知所在。或見於市者,又捕之,而市人皆變形與慈同,莫知誰是。後人逢慈於陽城山頭,因復逐之,遂入走羊腢。   操知不可得,乃令就羊中告之曰:「不復相殺,本試君術耳。」忽有一老羝屈前兩膝,人立而言曰:「遽如許。」[三]即競往赴之,而腢羊數百皆變為羝,並屈前膝人立,云「遽如許」,遂莫知所取焉。[四]   注[一]爐,酒肆也。   注[二]喜音許吏反。   注[三]言何遽如許為事。   注[四]魏文帝典論論卻儉等事曰「穎川卻儉能辟榖,餌伏苓,甘陵甘始名善行氣,老有少容,廬江左慈知補導之術,並為軍吏。初,儉至之所,伏苓價暴貴數倍。議郎安平李覃學其辟榖,食伏苓,飲寒水,水寒中洩利,殆至殞命。後始來,觿人無不鴟視狼顧,呼吸吐納。軍祭酒弘農董芬為之過差,氣閉不通,良久乃蘇。左慈到,又競受其補導之術。至寺人嚴峻往從問受,奄豎真無事於斯術也。人之逐聲,乃至於是」也。   計子勳者,不知何郡縣人。皆謂數百歲,行來於人閒。一旦忽言日中當死,主人與之葛衣,子勳服而正寢,至日中果死。   上成公者,*(宓)**[密]*縣人也。其初行久而不還,後歸,語其家云:「我已得仙。」因辭家而去。家人見其舉步稍高,良久乃沒雲。陳寔、韓韶同見其事。   解奴辜、張貂者,亦不知是何郡國人也。皆能隱淪,出入不由門戶。奴辜能變易物形,以誑幻人。   又河南有曲聖卿,善為丹書符劾,厭殺鬼神而使命之。   又有編盲意,亦與鬼物交通。[一]   注[一]編,姓也。盲意,名。   初,章帝時有壽光侯者,[一]能劾百鬼觿魅,令自縛見形。其鄉人有婦為魅所病,侯為劾之,得大蛇數丈,死於門外。又有神樹,人止者輒死,鳥過者必墜,侯復劾之,樹盛夏枯落,見大蛇長七八丈,懸死其閒。帝聞而征之。乃試問之:   「吾殿下夜半後,常有數人絳衣被發,持火相隨,豈能劾之乎?」侯曰:「此小怪,易銷耳。」帝偽使三人為之,侯劾三人,登時仆地無氣。帝大驚曰:「非魅也,朕相試耳。」解之而蘇。   注[一]壽,姓也。風俗通曰:「壽於姚,吳大夫。」   甘始、東郭延年、[一]封君達三人者,皆方士也。率能行容成御婦人術,或飲小便,或自倒懸,愛嗇精氣,不極視大言。甘始、元放、延年皆為操所錄,問其術而行之。[二]君達號「青牛師」。[三]凡此數人,皆百餘歲及二百歲也。   注[一]漢武內傳曰:「延年字公游。」   注[二]曹植辯道論曰:「甘始者,老而有少容,自諸術士鹹共歸之。然始辭繁寡實,頗切怪言。余嘗辟左右獨與之言,問其所行。溫顏以誘之,美辭以導之。   始語余:『吾本師姓韓字雅。嘗與師於南海作金,前後數四,投數萬斤金於海。』又言:『諸梁時,西域胡來獻香罽□帶割玉刀,時悔不取也。』又言:『車師之西國,兒生劈背出脾,欲其食少而怒行也。』又言:『取鯉魚五寸一雙,令其一著藥投沸膏中,有藥奮尾鼓鰓,遊行沉浮,有若處淵,其一者已孰而可噉。』余時問言:『寧可試不?』言:『是藥去此踰萬里,當出塞,始不自行不能得也。』言不盡於此,頗難悉載,故粗舉其巨怪者。始若遭秦始皇、漢武帝,則復徐市、欒大之徒也。」   注[三]漢武帝內傳曰:「封君達,隴西人。初服黃連五十餘年,入鳥舉山,服水銀百餘年,還鄉里,如二十者。常乘青牛,故號『青牛道士』。聞有病死者,識與不識,便以要閒竹管中藥與服,或下針,應手皆愈。不以姓名語人。聞魯女生得五嶽圖,連年請求,女生未見授。並告節度。二百餘歲乃入玄丘山去。」   王真、郝孟節者,皆上黨人也。王真年且百歲,視之面有光澤,似未五十者。   自云:「周流登五嶽名山,悉能行胎息胎食之方,嗽舌下泉咽之,不絕房室。」[一]孟節能含棗核,不食可至五年十年。又能結氣不息,身不動搖,狀若死人,可至百日半年。亦有室家。為人質謹不妄言,似士君子。曹操使領諸方士焉。   注[一]漢武內傳曰:「王真字叔經,上黨人。習閉氣而吞之,名曰『胎息』;習嗽舌下泉而咽之,名曰『胎食』。真行之,斷谷二百餘日,肉色光美,力並數人。」   抱朴子曰:「胎息者,能不以鼻口噓腔,如在胎之中。」嗽音朔。   北海王和平,性好道術,自以當仙。濟南孫邕少事之,從至京師。會和平病歿,邕因葬之東陶。有書百餘卷,藥數囊,悉以送之。後弟子夏榮言其屍解,邕乃恨不取其寶書仙藥焉。[一]   注[一]屍解者,言將登仙,假托為屍以解化也。   贊曰:幽貺罕征,明數難校。不探精遠,曷感靈效?如或遷訛,實乖玄奧。    校勘記   二七三0頁七行語之*(言)**[雲]*據校補說改。下「告語*(言)**[雲]*」同。   二七三0頁九行不圖賣者人相欺刊誤謂案文多一「人」字。今按:上文言「買質人」,則此當云「賣質人」,疑「者」本作「質」,版刻斗脫□旁耳。   二七三一頁六行六子皆知名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六」當作「五」,腢輔錄雲穆之五子,並有令名,京師號曰「公沙五龍,天下無雙」。   二七三四頁二行俱事同郡楊厚按:「楊」原斗「揚」,逕改正。   二七三四頁八行諸葛亮問廣漢秦密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蜀志「密」作「宓」。   宓字子□,當取謹宓之宓,世俗借用堂密字。   二七三五頁一行郭玉者廣漢雒人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雲新都人。   二七三五頁五行左陽右陰按:汲本、殿本作「左陰右陽」。   二七三六頁六行針灸不過數處按:「灸」原斗「炙」,逕據集解本改正。   二七三七頁四行*(且)**[旦]*用寒水汲灌刊誤謂案文「且」當作「旦」。按:魏志華佗傳注引作「平旦用寒水汲灌」,劉說是,今據改正。   二七三七頁八行萍齏甚酸按:「齏」原作「虀」,依注文改。   二七三七頁一二行蘋澹水上浮萍*(者)*麤大*[者]*謂之蘋據汲本改。   二七三八頁五行應當剖破腹按:汲本「應」作「因」。   二七三九頁六行佗不強與按:殿本作「佗亦不強」,與魏志同。   二七三九頁一二行普依準佗療按:刊誤謂「療」下當有一「病」字。   二七四0頁七行漆葉屑一斗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斗」當依魏志作「升」,漢隸斗字與升字相似,故易混耳。   二七四一頁八行以五嶽真形*[圖]*與之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二七四一頁一一行趙炳集解引惠棟說,謂搜神記及水經注皆作「趙□」。按:炳□同字。   二七四二頁一0行梧鼎而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梧鼎」作「支鼎」。   二七四五頁一行而使至宛市鮓刊誤謂「使」當作「往」。今按:「使」字疑衍。   二七四六頁五行魏文帝黃初元年按:殿本考證謂三國誌注作「明帝景初元年」。   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搜神記,乃正始中事也。   二七四七頁二行放於下坐按:刊誤謂「放」當作「慈」,下同二七四七頁二行以竹竿餌釣於盤中按:刊誤謂案文多一「竹」字。   二七四七頁三行操大拊掌笑按:刊誤謂案文當作「拊掌大笑」。   二七四七頁四行皆長三尺餘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三尺」疑「三寸」之誤。   松江四腮鱸魚長者不盈五寸,李時珍本草亦云長數寸,安得皆長三尺餘乎?銅盆注水而引出三尺餘大魚,於說亦窒。   二七四七頁六行後操使蜀反按:刊誤謂案文「使」下少一「自」字。   二七四七頁一二行遂入走羊腢按:刊誤謂「入走」當作「走入」。   二七四八頁一一行*(宓)**[密]*縣人也據刊誤改。   二七四九頁六行有壽光侯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壽光國名,光武封更始子鯉為壽光侯,又北海王普初封壽光侯是也。此侯失其姓名,故舉其爵,下云「侯為劾之」,「侯復劾之」,可證注以壽為姓之誤。   二七五0頁六行吾本師姓韓字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裴松之注魏志引辯道論云「姓韓字世雄」。   二七五0頁一三行連年請求女生未見授刊誤謂案文當云「連年請於女生,求見授」。補校謂「女生」二字連下為文,但「未」字斗耳,或即「末」字也。今按:   錢熙祚校本漢武內傳附錄邵載之續談助鈔內傳「未」作「後」。   ************後漢書卷八十三 逸民列傳 第七十三   易稱「遯之時義大矣哉」。又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是以堯稱則天,不屈穎陽之高;[一]武盡美矣,終全孤竹之絜。[二]自茲以降,風流彌繁,長往之軌未殊,而感致之數匪一。或隱居以求其志,或迴避以全其道,[三]或靜己以鎮其躁,[四]或去危以圖其安,[五]或垢俗以動其□,[六]或疵物以激其清。   [七]然觀其甘心畎畝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八]豈必親魚鳥樂林草哉,亦云性分所至而已。[九]故蒙恥之賓,屢黜不去其國;[一0]蹈海之節,千乘莫移其情。[一一]適使矯易去就,則不能相為矣。[一二]彼雖硜硜有類沽名者,[一三]   然而蟬蛻囂埃之中,自致寰區之外,異夫飾智巧以逐浮利者乎!荀卿有言曰,「志意修則驕富貴,道義重則輕王公」也。[一四]   注[一]穎陽謂巢、許也。   注[二]孤竹謂夷、齊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求志謂長沮、桀溺,全道若薛方詭對王莽也。   注[四]謂逢萌之類也。   注[五]四皓之類也。   注[六]謂申徒狄、鮑焦之流也。   注[七]梁鴻、嚴光之流。   注[八]莊子曰:「舜以天下讓北人無擇。無擇曰:『異哉,後之為人也!居於畎畝之中而游堯之門,不若是而已。』」又曰:「就藪澤,處閒曠,此江海之士,避代之人,閒暇者之所好也。」   注[九]分音符問反。   注[一0]列女傳曰:「柳下惠死,其妻誄之曰:『蒙恥救人,德彌大兮。雖遇三黜,終不敝兮。』」注[一一]史記曰,魯連謂新垣衍曰:「秦即為帝,則魯連蹈東海死耳。」魯連下聊城,田單爵之,魯連逃隱於海上也。   注[一二]人各有所尚,不能改其志。孔子聞長沮、桀溺之言,乃告子路曰:「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注[一三]論語曰:「孔子擊磬於□,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既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又「子貢曰:『有美玉於斯,蘊櫝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孔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價者也。』」沽謂衒賣也。   注[一四]荀卿子之文也。   漢室中微,王莽篡位,士之蘊藉義憤甚矣。是時裂冠毀冕,相攜持而去之者,蓋不可勝數。[一]楊雄曰:「鴻飛冥冥,弋者何篡焉。」言其違患之遠也。[二]   光武側席幽人,求之若不及,[三]旌帛蒲車之所征賁,相望於巖中矣。[四]若薛方、逢萌聘而不肯至,[五]嚴光、周黨、王霸至而不能屈。腢方鹹遂,志士懷仁,斯固所謂「舉逸民天下歸心」者乎![六]肅宗亦禮鄭均而征高鳳,以成其節。自後帝德稍衰,邪□當朝,處子耿介,羞與卿相等列,至乃抗憤而不顧,多失其中行焉。蓋錄其絕塵不反,[七]同夫作者,列之此篇。[八]   注[一]左傳曰:「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毛詩序曰:「百姓莫不相攜持而去之。」   注[二]「篡」字諸本或作「慕」,法言作「篡」。宋衷曰:「篡,取也。鴻高飛冥冥薄天,雖有弋人,何施巧而取也。喻賢者隱處,不離暴亂之害也。」然今人謂以計數取物為篡,篡亦取也。   注[三]國語曰:「越王夫人去□側席而坐。」韋昭注云:「側猶特也。禮,憂者側席而坐。」前書公孫弘贊曰:「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   注[四]毛詩序曰:「干旄,美好善也。」其詩曰:「孑孓干旌,在浚之城。」易賁卦六五曰:「賁於丘園,東帛戔戔。」蒲車,以蒲裡輪,取其安也。前書武帝以蒲車征魯申公也。   注[五]前書薛方字子容。   注[六]論語文也。   注[七]莊子曰:「顏回問於仲尼曰:『夫子步亦步,夫子趨亦趨,夫子馳亦馳,夫子奔*(轍)**[軼]*絕塵,則回瞠若乎後矣。』」司馬彪注云:「言不可及也。」   韓詩外傳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   注[八]論語曰:「賢者避代,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子曰:『作者七人矣。』」野王二老者,不知何許人也。初,光武貳於更始,會關中擾亂,遣前將軍鄧禹西征,送之於道。既反,因於野王獵,路見二老者即禽。[一]光武問曰:「禽何向?」並舉手西指,言「此中多虎,臣每即禽,虎亦即臣,大王勿往也」。光武曰:「苟有其備,虎亦何患。」父曰:「何大王之謬邪!昔湯即桀於鳴條,而大城於亳;[二]武王亦即紂於牧野,而大城於郟鄏。[三]彼二王者,其備非不深也。是以即人者,人亦即之,雖有其備,庸可忽乎!」光武悟其旨,顧左右曰:   「此隱者也。」將用之,辭而去,莫知所在。   注[一]即,就也。易曰「即鹿無虞」也。   注[二]帝王紀曰:「案孟子,桀卒於鳴條,乃在東夷之地。或言陳留平丘今有鳴條亭也。唯*(是)**[孔]*安國注尚書雲,鳴條在安邑西。考三說之驗,孔為近之。」   注[三]杜預注左傳曰:「今河南也。河南縣西有郟鄏陌。」   向長字子平,[一]河內朝歌人也。隱居不仕,性尚中和,好通老、易。貧無資食,好事者更饋焉,受之取足而反其餘。王莽大司空王邑辟之,連年乃至,欲薦之於莽,固辭乃止。潛隱於家。讀易至損、益卦,喟然歎曰:「吾已知富不如貧,貴不如賤,但未知死何如生耳。」[二]建武中,男女娶嫁既畢,□斷家事勿相關,當如我死也。於是遂肆意,與同好北海禽慶[三]俱游五嶽名山,竟不知所終。   注[一]高士傳「向」字作「尚。」   注[二]易損卦曰:「二簋可用享。損益盈虛,與時偕行。」益卦曰「損上益下,人說無疆」也。   注[三]前書慶字子夏。   逢萌字子康,北海都昌人也。家貧,給事縣為亭長。時尉行過亭,萌候迎拜謁,既而擲楯歎曰:[一]「大丈夫安能為人役哉!」遂去之長安學,通春秋經。時王莽殺其子宇,[二]萌謂友人曰:「三綱絕矣![三]不去,禍將及人。」即解冠掛東都城門,[四]歸,將家屬浮海,客於遼東。   注[一]亭長主捕盜賊,故執楯也。   注[二]前書莽隔絕平帝外家□氏,宇恐帝大後見怨,以為莽不可諫而好鬼神,即夜持血灑莽第門。吏發覺之,莽執宇送獄,飲藥而死。   注[三]謂君臣、夫婦、父子。   注[四]漢宮殿名:「東都門今名青門也。」前書音義曰:「長安東郭城北頭第一門。」   萌素明陰陽,知莽將敗,有頃,乃首戴瓦盎,[一]哭於巿曰:「新乎新乎!」[二]   因遂潛藏。   注[一]盎,盆也。   注[二]王莽為新都侯,及篡,號新室,故哭之。   及光武即位,乃之琅邪勞山,[一]養志修道,人皆化其德。   注[一]在今萊州即墨縣東南,有大勞、小勞山。   北海太守素聞其高,遣吏奉謁致禮,萌不荅。太守懷恨而使捕之。吏叩頭曰:「子康大賢,天下共聞,所在之處,人敬如父,往必不獲,只自毀辱。」太守怒,收之系獄,更發它吏。行至勞山,人果相率以兵弩捍御,吏被傷流血,奔而還。   後詔書征萌,托以老耄,迷路東西,語使者云:「朝廷所以征我者,以其有益於政,尚不知方面所在,安能濟時乎?」即便駕歸。連征不起,以壽終。   初,萌與同郡徐房、平原李子雲、王君公相友善,並曉陰陽,懷德穢行。房與子雲養徒各千人,君公遭亂獨不去,儈牛自隱。[一]時人謂之論曰:「避世牆東王君公。」[二]   注[一]儈謂平會兩家賣買之價。   注[二]嵇康高士傳曰「君公明易,為郎。數言事不用,乃自污與官婢通,免歸。   詐狂儈牛,口無二價」也。   周黨字伯況,太原廣武人也。家產千金。少孤,為宗人所養,而遇之不以理,及長,又不還其財。黨詣鄉縣訟,主乃歸之。既而散與宗族,悉免遣奴婢,遂至長安遊學。   初,鄉佐嘗觿中辱黨,黨久懷之。[一]後讀春秋,聞復讎之義,[二]便輟講而還,與鄉佐相聞,期克□日。既交刃,而黨為鄉佐所傷,困頓。鄉佐服其義,輿歸養之,數日方蘇,既悟而去。自此□身修志,州里稱其高。   注[一]續漢志鄉佐主收賦稅者。   注[二]春秋經書「紀侯大去其國」。公羊傳曰:「大去者何?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齊襄公九世祖哀公亨於周,紀侯譖之也,故襄公讎於紀。九世猶可復讎乎?雖百世可也。」   及王莽竊位,托疾杜門。自後賊暴從橫,殘滅郡縣,唯至廣武,過城不入。   建武中,征為議郎,以病去職,遂將妻子居黽池。復被征,不得已,乃著短布單衣,榖皮綃頭,待見尚書。[一]及光武引見,黨伏而不謁,自陳願守所志,帝乃許焉。   注[一]以榖樹皮為綃頭也。綃頭,解見向栩傳。黨服此*[詣]*尚書,以待見也。   博士范升奏毀黨曰:「臣聞堯不須許由、巢父,而建號天下;周不待伯夷、叔齊,而王道以成。伏見太原周黨、東海王良、山陽王成等,蒙受厚恩,使者三聘,乃肯就車。及陛見帝廷,黨不以禮屈,伏而不謁,偃蹇驕悍,同時俱逝。黨等文不能演義,武不能死君,釣采華名,庶幾三公之位。臣願與坐雲台之下,考試圖國之道。不如臣言,伏虛妄之罪。而敢私竊虛名,誇上求高,皆大不敬。」   書奏,天子以示公卿。詔曰:「自古明王聖主必有不賓之士。伯夷、叔齊不食周粟,太原周黨不受朕祿,亦各有志焉。其賜帛四十匹。」黨遂隱居黽池,著書上下篇而終。邑人賢而祠之。   初,黨與同郡譚賢伯升、鴈門殷謨君長,俱守節不仕王莽世。建武中,征並不到。   王霸字儒仲,太原廣武人也。少有清節。及王莽篡位,□冠帶,絕交宦。建武中,征到尚書,拜稱名,不稱臣。有司問其故。霸曰:「天子有所不臣,諸侯有所不友。」[一]司徒侯霸讓位於霸。閻陽毀之曰:「太原俗黨,儒仲頗有其風。」   遂止。[二]以病歸。隱居守志,茅屋蓬戶。連征不至,以壽終。   注[一]禮記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   注[二]皇甫謐高士傳曰「故梁令閻陽」也。前書曰:「太原多晉公族子孫,以詐力相傾,矜誇功名,報仇過直。漢興,號為難化,常擇嚴猛將,或任殺伐為威。   父兄被誅,子弟怨憤,至告訐刺史、二千石。」   嚴光字子陵,一名遵,會稽余姚人也。少有高名,與光武同遊學。及光武即位,乃變名姓,隱身不見。帝思其賢,乃令以物色訪之。[一]後齊國上言:「有一男子,披羊裘釣澤中。」帝疑其光,乃備安車玄纁,遣使聘之。三反而後至。捨於北軍,給默褥,太官朝夕進膳。   注[一]以其形貌求之。   司徒侯霸與光素舊,遣使奉書。[一]使人因謂光曰:「公聞先生至,區區欲即詣造,迫於典司,是以不獲。願因日暮,自屈語言。」光不荅,乃投札與之,口授曰:「君房足下:位至鼎足,甚善。懷仁輔義天下悅,阿諛順旨要領絕。」霸得書,封奏之。帝笑曰:「狂奴故態也。」車駕即日幸其館。光臥不起,帝即其臥所,撫光腹曰:「咄咄子陵,不可相助為理邪?」光又眠不應,良久,乃張目熟視,曰:「昔唐堯著德,巢父洗耳。士故有志,何至相迫乎!」帝曰:「子陵,我竟不能下汝邪?」於是升輿歎息而去。   注[一]皇甫謐高士傳曰:「霸使西曹屬侯子道奉書,光不起,於默上箕踞抱膝發書讀訖,問子道曰:『君房素癡,今為三公,寧小差否?』子道曰:『位已鼎足,不癡也。』光曰:『遣卿來何言?』子道傳霸言。光曰:『卿言不癡,是非癡語也?天子征我三乃來。人主尚不見,當見人臣乎?』子道求報。光曰:『我手不能書。』乃口授之。使者嫌少,可更足。光曰:『買菜乎?求益也?』」復引光入,論道舊故,相對累日。帝從容問光曰:「朕何如昔時?」對曰:「陛下差增於往。」因共偃臥,光以足加帝腹上。明日,太史奏客星犯御坐甚急。   帝笑曰:「朕故人嚴子陵共臥耳。」   除為諫議大夫,不屈,乃耕於富春山,[一]後人名其釣處為嚴陵瀨焉。[二]建武十七年,復特徵,不至。年八十,終於家。帝傷惜之,詔下郡縣賜錢百萬、谷千斛。   注[一]今杭州富陽縣也。本漢富春縣,避晉簡文帝鄭太后諱,改曰富陽。   注[二]顧野王輿地誌曰「七里瀨在東陽江下,與嚴陵瀨相接,有嚴山。桐廬縣南有嚴子陵漁釣處,今山邊有石,上平,可坐十人,臨水,名為嚴陵釣□」也。   井丹字大春,扶風郿人也。少受業太學,通五經,善談論,故京師為之語曰:「五經紛綸井大春。」[一]性清高,未嘗修刺候人。   注[一]紛綸猶浩博也。   建武末,沛王輔等五王居北宮,皆好賓客,更遣請丹,不能致。信陽侯陰就,光烈皇后弟也,以外戚貴盛,乃詭說五王,求錢千萬,約能致丹,而別使人要劫之。丹不得已,既至,就故為設麥飯□葉之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能供甘旨,故來相過,何其薄乎?」更置盛饌,乃食。及就起,左右進輦。丹笑曰:   「吾聞桀駕人車,豈此邪?」[一]坐中皆失色。就不得已而令去輦。自是隱閉不關人事,以壽終。   注[一]帝王紀曰:「桀以人駕車。」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父讓,王莽時為城門校尉,封修遠伯,使奉少昊後,寓於北地而卒。[一]鴻時尚幼,以遭亂世,因卷席而葬。   注[一]前書莽改允吾為修遠。少昊,金天氏之號,次黃帝者。北地,今寧州也。   後受業太學,家貧而尚節介,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它捨,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一]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它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朝夕。   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焉,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歸鄉里。   注[一]去,亡也。   埶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一]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娉之。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跪默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二]妾亦偃蹇數夫矣。   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注[一]以女妻人曰女,音尼慮反。   注[二]斥,遠也。   居有頃,妻曰:「常聞夫子欲隱居避患,今何為默默?無乃欲低頭就之乎?」鴻曰:「諾。」乃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詠詩書,彈琴以自娛。仰慕前世高士,而為四皓以來二十四人作頌。   因東出關,過京師,作五噫之歌曰:「陟彼北芒兮,噫!顧覽帝京兮,噫!宮室崔嵬兮,噫!人之劬勞兮,噫!遼遼未央兮,噫!」肅宗聞而非之,求鴻不得。乃易姓運期,名耀,字侯光,與妻子居齊魯之閒。   有頃,又去適吳。將行,作詩曰:「逝舊邦兮遐征,將遙集兮東南。心惙怛兮傷悴,志菲菲兮升降。[一]欲乘策兮縱邁,疾吾俗兮作讒。競舉枉兮措直,鹹先佞兮唌唌。[二]*(聊)*固靡籩兮獨建,冀異州兮尚賢。[三]聊逍搖兮遨嬉,纘仲尼兮周流。儻雲鶯兮我悅,遂捨車兮即浮。[四]過季札兮延陵,求魯連兮海隅。雖不察兮光貌,幸神靈兮與休。[五]惟季春兮華阜,麥含含兮方秀。哀茂時兮逾邁,愍芳香兮日臭。[六]悼吾心兮不獲,長委結兮焉究![七]口囂囂兮余訕,嗟恇恇兮誰留?」[八]   注[一]爾雅註:「惙怛,憂也。菲菲,高下不定也。」惙音丁劣反,降音下江反。   詩曰:「我心則降。」   注[二]論語曰:「舉直措諸枉則人服,舉枉措諸直則人不服。」唌音延,讒言捷急之魍。   注[三]建,立也。言己無籩於獨立,所以適吳者,冀異州之人貴尚賢德。   注[四]捨其車而就舟船。   注[五]光貌,光儀也。言雖不察見季札及魯連,然冀幸其神靈與之同美也。   注[六]茂,盛也。臭,敗也。   注[七]委結,懷恨也。究,窮也。   注[八]訕,謗也。鄭玄注禮記曰:「恇恇,恐也。」   遂至吳,依大家□伯通,居廡下,[一]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乃方捨之於家。鴻潛閉著書十餘篇。疾且困,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子於嬴博之閒,不歸鄉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為求葬地於吳要離頤傍。鹹曰:「要離烈士,而伯鸞清高,可令相近。」[二]葬畢,妻子歸扶風。   注[一]說文曰:「廡,堂下周屋也。」釋名:「大屋曰廡。」   注[二]要離,刺吳王僚子慶忌者,頤在今蘇州吳縣西。伯鸞墓在其北。   初,鴻友人京兆高恢,少好老子,隱於華陰山中。及鴻東遊思恢,作詩曰:「鳥嚶嚶兮友之期,[一]念高子兮僕懷思,想念恢兮爰集茲。」二人遂不復相見。   恢亦高抗,終身不仕。[二]   注[一]毛詩曰:「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出自幽谷,遷於喬木。嚶其鳴矣,求其友聲。」   注[二]高士傳曰:「恢字伯通。」   高鳳字文通,南陽葉人也。少為書生,家以農畝為業,而專精誦讀,晝夜不息。   妻嘗之田,曝麥於庭,令鳳護□。時天暴雨,而鳳持竿誦經,不覺潦水流麥。妻還怪問,鳳方悟之。其後遂為名儒,乃教授業於西唐山中。[一]   注[一]山在今唐州湖陽縣西北。酈元注水經雲,即高鳳所隱之西唐山也。   鄰里有爭財者,持兵而□,鳳往解之,不已,乃脫巾叩頭,固請曰:「仁義遜讓,柰何□之!」於是爭者懷感,投兵謝罪。   鳳年老,執志不倦,名聲著聞。太守連召請,恐不得免,自言本巫家,不應為吏,又詐與寡嫂訟田,遂不仕。建初中,將作大匠任隗舉鳳直言,到公車,托病逃歸。推其財產,悉與孤兄子。隱身漁釣,終於家。   論曰:先大夫宣侯[一]嘗以講道余隙,寓乎逸士之篇。至高文通傳,輟而有感,以為隱者也,因著其行事而論之曰:「古者隱逸,其風尚矣。穎陽洗耳,恥聞禪讓;[二]孤竹長饑,羞食周粟。[三]或高棲以違行,或疾物以矯情,雖軌多異區,其去就一也。若伊人者,志陵青雲之上,身晦泥污之下,心名且猶不顯,況怨累之為哉!與夫委體淵沙,鳴弦揆日者,不其遠乎!」[四]   注[一]沈約宋書曰:「范泰字伯倫。祖汪。父寧,宋高祖受命,拜金紫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領國子祭酒,多所陳諫。   泰博覽篇籍,好為文章,愛□後生,孜孜無倦。薨謚宣侯。」即曄之父也。   注[二]許由隱於穎陽,聞堯欲禪,乃臨穎而洗耳。   注[三]伯夷、叔齊,孤竹君之子,不食周粟。   注[四]委體泉沙謂屈原懷沙礫而自沉也。鳴弦揆日謂嵇康臨刑顧日景而彈琴也。   論者以事多相明,故引康為喻。   台佟字孝威,[一]魏郡鄴人也。隱於武安山,[二]鑿穴為居,採藥自業。建初中,州辟不就。刺史行部,乃使從事致謁。佟載病往謝。刺史乃執贄見佟曰:[三]   「孝威居身如是,甚苦,如何?」佟曰:「佟幸得保終性命,存神養和。如明使君奉宣詔書,夕惕庶事,反不苦邪?」遂去,隱逸,終不見。   注[一]佟音大冬反。   注[二]武安縣之山也。   注[三]嵇康高士傳曰:「刺史執棗栗之贄往。」   韓康字伯休,一名恬休,京兆霸陵人。家世著姓。常採藥名山,賣於長安市,口不二價,三十餘年。時有女子從康買藥,康守價不移。女子怒曰:「公是韓伯休那?   [一]乃不二價乎?」康歎曰:「我本欲避名,今小女子皆知有我,何用藥為?」   乃遯入霸陵山中。博士公車連征不至。桓帝乃備玄纁之禮,以安車聘之。使者奉詔造康,康不得已,乃許諾。辭安車,自乘柴車,冒晨先使者發。至亭,亭長以韓征君當過,方發人牛修道橋。及見康柴車幅巾,以為田叟也,使奪其牛。   康即釋駕與之。有頃,使者至,奪牛翁乃征君也。使者欲奏殺亭長。康曰:「此自老子與之,亭長何罪!」乃止。康因*[中]*道逃遯,以壽終。   注[一]那,語余聲也,音乃賀反。   矯慎字仲彥,[一]扶風茂陵人也。少好黃老,隱遯山谷,因穴為室,仰慕松、喬導引之術。與馬融、蘇章鄉里並時,融以才博顯名,章以廉直稱,然皆推先於慎。   注[一]風俗通曰:「晉大夫矯父之後也。」   汝南吳蒼甚重之,因遺書以觀其志曰:「仲彥足下:勤處隱約,雖乘雲行泥,棲宿不同,每有西風,何嘗不歎![一]蓋聞黃老之言,乘虛入冥,藏身遠遯,亦有理國養人,施於為政。[二]至如登山絕多,神不著其證,人不鶯其驗。吾欲先生從其可者,於意何如?昔伊尹不懷道以待堯舜之君。[三]方今明明,四海開闢,巢許無為箕山,夷齊悔入首陽。足下審能騎龍弄鳳,翔嬉雲閒者,[四]亦非狐兔燕雀所敢謀也。」慎不荅。   年七十餘,竟不肯娶。後忽歸家,自言死日,及期果卒。後人有見慎於敦煌者,故前世異之,或雲神僊焉。   注[一]汝南在扶風之東。   注[二]老子曰:「致虛極,守靜篤。」又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又曰:「理大國若亨小鮮。」又曰「非所以愛人治國」也。   注[三]孟子曰,湯使人以幣聘伊尹。伊尹曰:「我何以湯之幣*[聘]*為哉?」既而幡然改曰:「與我*(豈若)*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豈若使是人為堯舜之人哉?」   注[四]列僊傳曰:「簫史,秦繆公時。善吹簫,公女弄玉好之,以妻之,遂教弄玉作鳳鳴。居數十年,吹鳳皇聲,鳳來止其屋。為作鳳台,夫婦止*(在)**[其]*上。一旦皆隨鳳皇飛去。」又曰「陶安公,六安冶師。數行火,火一旦散上,紫色沖天。須臾赤雀止冶上,曰:『安公,安公,冶與天通。七月七日,迎汝以赤龍。』至時,安公騎之而去」也。   慎同郡馬瑤,隱於汧山,以兔□為事。[一]所居俗化,百姓美之,號馬牧先生焉。   注[一]□,兔網也。毛詩序曰:「兔□,后妃之化也。關雎之化行,則莫不好德,賢人觿多。」故*(慎)**[瑤]*以為事焉。   戴良字叔鸞,汝南慎陽人也。曾祖父遵,字子高,平帝時,為侍御史。王莽篡位,稱病歸鄉里。家富,好給施,尚俠氣,食客常三四百人。時人為之語曰:「關東大豪戴子高。」   良少誕節,母□驢鳴,[一]良常學之以娛樂焉。及母卒,兄伯鸞居廬啜粥,非禮不行,良獨食肉飲酒,哀至乃哭,而二人俱有毀容。或問良曰:「子之居喪,禮乎?」良曰:「然。禮所以制情佚也,情苟不佚,何禮之論!夫食旨不甘,故致毀容之實。若味不存口,食之可也。」論者不能奪之。   注[一]□音虛記反。   良才既高達,而論議尚奇,多駭流俗。同郡謝季孝問曰:「子自視天下孰可為比?」   良曰:「我若仲尼長東魯,大禹出西羌,[一]獨步天下,誰與為偶!」   注[一]帝王紀曰:「夏禹生於石紐,長於西羌,西夷之人也。」   舉孝廉,不就。再辟司空府,彌年不到,州郡迫之,乃遯辭詣府,[一]悉將妻子,既行在道,因逃入江夏山中。優遊不仕,以壽終。   注[一]遯,遜也。   初,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裳布被,竹笥木屐以遣之。五女能遵其訓,皆有隱者之風焉。   法真字高卿,[一]扶風郿人,南郡太守雄之子也。好學而無常家,博通內外圖典,為關西大儒。弟子自遠方至者,陳留范冉等數百人。   注[一]高一作喬。   性恬靜寡慾,不交人閒事。太守請見之,真乃幅巾詣謁。太守曰:「昔魯哀公雖為不肖,而仲尼稱臣。太守虛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贊本朝,何如?」真曰:「以明府見待有禮,故敢自同賓末。若欲吏之,真將在北山之北,南山之南矣。」   太守戄然,不敢復言。[一]   注[一]戄音紀具反。   辟公府,舉賢良,皆不就。同郡田弱薦真曰:「處士法真,體兼四業,[一]學窮典奧,幽居恬泊,樂以忘憂,將蹈老氏之高蹤,不為玄纁屈也。臣願聖朝就加袞職,[二]必能唱清廟之歌,致來儀之鳳矣。」[三]會順帝西巡,弱又薦之。   帝虛心欲致,前後四征。真曰:「吾既不能遯形遠世,豈飲洗耳之水哉?」遂深自隱絕,終不降屈。友人郭正稱之曰:「法真名可得聞,身難得而見,逃名而名我隨,避名而名我追,可謂百世之師者矣!」乃共刊石頌之,號曰玄德先生。   年八十九,中平五年,以壽終。   注[一]謂詩、書、禮、樂也。   注[二]毛詩曰:「袞職有闕。」謂三公也。   注[三]詩清廟曰:「於穆清廟,肅雍顯相,濟濟多士,秉文之德。」尚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   漢陰老父者,不知何許人也。桓帝延熹中,幸竟陵,過雲夢,臨沔水,百姓莫不觀者,有老父獨耕不輟。尚書郎南陽張溫異之,使問曰:「人皆來觀,老父獨不輟,何也?」老父笑而不對。溫下道百步,自與言。老父曰:「我野人耳,不達斯語。請問天下亂而立天子邪?理而立天子邪?立天子以父天下邪?役天下以奉天子邪?昔聖王宰世,茅茨采椽,而萬人以寧。[一]今子之君,勞人自縱,逸游無忌。吾為子羞之,子何忍欲人觀之乎!」溫大籩。問其姓名,不告而去。   注[一]韓子曰:「堯舜采椽不刮,茅茨不剪。」   陳留老父者,不知何許人也。桓帝世,黨錮事起,守外黃令陳留張升去官歸鄉里,道逢友人,共班草而言。[一]升曰:「吾聞趙殺鳴犢,仲尼臨河而反;覆巢竭淵,龍鳳逝而不至。[二]今宦豎日亂,陷害忠良,賢人君子其去朝乎?夫德之不建,人之無援,[三]將性命之不免,柰何?」因相抱而泣。老父趨而過之,植其杖,太息言曰:   「吁!二大夫何泣之悲也?夫龍不隱鱗,鳳不藏羽,網羅高縣,去將安所?雖泣何及乎!」[四]二人欲與之語,不顧而去,莫知所終。   注[一]班,布也。   注[二]解在獨行傳。   注[三]左傳曰,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戲陶廷堅不祀忽諸。德之不建,人之無援,哀哉!」   注[四]毛詩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言雖泣而無所及也。   龐公者,南郡襄陽人也。居峴山之南,[一]未嘗入城府。夫妻相敬如賓。荊州刺史劉表數延請,不能屈,乃就候之。謂曰:「夫保全一身,孰若保全天下乎?」   龐公笑曰:「鴻鵠巢於高林之上,暮而得所棲;黿鼉穴於深淵之下,夕而得所宿。   夫趣捨行止,亦人之巢穴也。且各得其棲宿而已,天下非所保也。」因釋耕於壟上,而妻子耘於前。表指而問曰:「先生苦居畎畝而不肯官祿,後世何以遺子孫乎?」[二]龐公曰:「世人皆遺之以危,今獨遺之以安,雖所遺不同,未為無所遺也。」表歎息而去。後遂攜其妻子登鹿門山,因採藥不反。[三]   注[一]峴山在今襄陽縣東。襄陽記曰:「諸葛孔明每至德公家,獨拜默下,德公初不令止。司馬德操嘗詣德公,值其渡沔上先人墓,德操徑入其堂,呼德公妻子,使速作黍,徐元直向雲當來就我與德公談。其妻子皆羅拜於堂下,奔走共設。須臾德公還,直入相就,不知何者是客也。德操年小德公十歲,兄事之,呼作龐公,故俗人遂謂龐公是德公名,非也。」   注[二]襄陽記曰:「德公子字山人,亦有令名,娶諸葛孔明姊,為魏黃門吏部郎。   子渙,晉太康中為牂柯太守。」   注[三]襄陽記曰:「鹿門山舊名蘇嶺山,建武中,襄陽侯習郁立神祠於山,刻二石鹿,夾神道口,俗因謂之鹿門廟,遂以廟名山也。」   贊曰:江海冥滅,山林長往。遠性風□,逸情雲上。道就虛全,事違塵枉。[一]   注[一]違,遠也。    校勘記   二七五五頁七行亦云性分所至而已按:文選「性分」作「介性」。   二七五六頁一七行弋者何篡焉按:校補謂文選「者」作「人」。案袁本、茶陵本仍作「者」,見文選考異。   二七五七頁四行蓋錄其絕塵不反按:文選「反」作「及」。   二七五七頁一四行夫子奔*(轍)**[軼]*絕塵據汲本改。   二七五八頁八行桀卒於鳴條按:校補謂「桀」當作「舜」。注引書專辯鳴條地所在,不妨及舜事,此淺人妄改耳。   二七五八頁八行唯*(是)**[孔]*安國注尚書雲據汲本、殿本改。   二七五九頁八行逢萌字子康舊目「逢」作「逄」,汲本同。刊誤謂案萌北海人,則當是「逄」,非「逢」也。今按:逄,薄江切,姓,出北海,見廣韻。又按:   萌字汲本、殿本皆作「子慶」,此作「子康」,乃避清河孝王諱改。東觀記同。   二七五九頁一0行不去禍將及人按:校補謂上言「不去」,則下不合言「及人」,「人」當作「我」,否則衍字。   二七五九頁一0行即解冠掛東都城門按:校補謂言掛冠,則是萌時已拜官矣,傳疑有脫誤。   二七六0頁一五行時人謂之論曰刊誤謂「謂」當作「為」,「論」當作「語」。王先謙謂為謂古通,不須改,「論」亦不勞改作「語」。今按:御覽一八七引作「時人語曰」。   二七六一頁一二行乃著短布單衣榖皮綃頭待見尚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二字衍文,范因舊史失刪耳。東觀記云「建武中征,黨著短布單衣榖皮幓頭待見。尚書欲令更服,黨曰:『本以是微之,安可復更。』遂以見」也。   二七六二頁一行黨服此*[詣]*尚書以待見也據刊誤補。   二七六二頁一0行王霸字儒仲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聚珍本東觀記及御覽五百一引本書「儒」作「孺」。惟唐書宰相世系表仍作「儒」。   二七六三頁一一行不可相助為理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引作「何不出相助為治邪」。   二七六五頁四行麥飯□葉之食按:「飯」原斗「飲」,逕據汲本、殿本改正。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引「葉」作「菜」。   二七六五頁八行梁鴻字伯鸞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列女傳「伯鸞」作「伯淳」。   二七六五頁八行父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王莽傳「讓」作「護」,趙咨傳注亦作「護」,護讓字相似,疑傳寫斗也。   二七六六頁三行同縣孟氏有女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東觀記亦作孟氏女,獨袁紀作「趙氏有女」。   二七六六頁九行字之曰德曜*[名]*孟光惠棟補注引田藝衡說,謂多一「孟」字。   張森楷校勘記謂本傳作孟氏女,復名「孟光」,則「孟孟光」矣,非詞也,據此可見孟光確姓趙氏。今按:御覽五百二及袁紀均無「名」字,不成文理,疑本作「字之曰德曜,名光」,後人習見「孟光」字,妄改「名」字為「孟」字耳。   今據汲本、殿本補一「名」字,而錄田、張兩家說備考。   二七六七頁七行麥含含兮方秀按:東觀記作「麥含金兮方秀」,類聚卷三引東觀記同。   二七六九頁二行乃教授業於西唐山中按:刊誤謂「教授業」不成文理,明衍一「業」字,若存「業」,則可去「教」字。   二七七0頁五行採藥自業汲本、殿本「業」作「給」。按:御覽五百一、元龜八百九並作「業」。   二七七一頁六行康因*[中]*道逃遯御覽五百一「因」下有「中」字,惠棟謂當從御覽增。今據補。   二七七二頁七行我何以湯之幣*[聘]*為哉據汲本、殿本補。   二七七二頁七行與我*(豈若)*處畎畝之中據汲本、殿本刪。   二七七二頁八行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據汲本、殿本補。   二七七二頁一0行夫婦止*(在)**[其]*上據汲本、殿本改。   二七七二頁一三行故*(慎)**[瑤]*以為事焉據汲本、集解本改。   二七七三頁一三行□裳布被按:何焯校本「□」改「綀」。   二七七四頁八行同郡田弱汲本、殿本「弱」作「羽」,下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鑒作「田弱」。   二七七五頁三行漢陰老父集解引惠棟說,謂御覽作「漢濱」。按:本書舊目亦作「漢濱」。   二七七五頁七行子何忍欲人觀之乎按:御覽五百二引作「又何忍與人觀之乎」。   二七七六頁二行二大夫何泣之悲也汲本「大」作「丈」。按:御覽五百一引作「丈」,元龜八百九卷作「大」。   二七七六頁一二行先生苦居畎畝而不肯官祿按:刊誤謂「苦」上當補一「良」字。   ************後漢書卷八十四 列女傳 第七十四   詩書之言女德尚矣。[一]若夫賢妃助國君之政,哲婦隆家人之道,高士弘清淳之風,貞女亮明白之節,則其徽美未殊也,而世典鹹漏焉。故自中興以後,綜其成事,述為列女篇。如馬、鄧、梁後別見前紀,梁嫕、李姬各附家傳,[二]   若斯之類,並不兼書。余但□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專在一操而已。   注[一]詩謂「關雎,后妃之德也」。書稱「厘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尚,遠也。   注[二]嫕,梁竦女。李姬,李固女也。   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既奉承君子,唯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里。   拜姑禮畢,提甕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   宣、哀帝時官至司隸校尉。子永,中興初為魯郡太守。永子昱從容問少君曰:「太夫人寧復識挽鹿車時不?」對曰:「先姑有言:[一]『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二]吾焉敢忘乎!」永、昱已見前傳。   注[一]爾雅曰:「舅姑在則曰君舅、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   注[二]易系辭之言也。   太原王霸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霸少立高節,光武時,連征不仕。霸已見逸人傳。妻亦美志行。初,霸與同郡令狐子伯為友,後子伯為楚相,而其子為郡功曹。子伯乃令子奉書於霸,車馬服從,雍容如也。霸子時方耕於野,聞賓至,投耒而歸,[一]見令狐子,沮怍不能仰視。[二]霸目之,有愧容,客去而久臥不起。妻怪問其故,始不肯告,妻請罪,而後言曰:「吾與子伯素不相若,向見其子容服甚光,舉措有適,而我兒曹蓬髮歷齒,未知禮則,[三]   見客而有籩色。父子恩深,不覺自失耳。」妻曰:「君少修清節,不顧榮祿。今子伯之貴孰與君之高?柰何忘宿志而慚兒女子乎!」霸屈起而笑曰:[四]「有是哉!」遂共終身隱遯。   注[一]鄭玄注禮記云:「耒,耜之上曲者也。說文曰:『耒,手耕曲木。』」注[二]沮,喪也。怍,籩也。   注[三]曹,輩也。   注[四]屈音渠勿反。   廣漢姜詩妻者,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水去捨六七里,妻常泝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籩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托以行學不在。姑嗜魚鱠,又不能獨食,夫婦常力作供鱠,呼鄰母共之。捨側忽有湧泉,味如江水,每旦輒出雙鯉魚,常以供二母之膳。赤眉散賊經詩裡,□兵而過,曰:「驚大孝必觸鬼神。」時歲荒,賊乃遺詩米肉,受而埋之,比落蒙其安全。[一]   注[一]比,近也。落,藩也。   永平三年,察孝廉,顯宗詔曰:「大孝入朝,凡諸舉者一聽平之。」由是皆拜郎中。詩尋除江陽令,卒於官。所居治,鄉人為立祀。   沛郡周郁妻者,同郡趙孝之女也,字阿。少習儀訓,閒於婦道,而郁驕淫輕躁,多行無禮。郁父偉謂阿曰:「新婦賢者女,當以道匡夫。郁之不改,新婦過也。」   阿拜而受命,退謂左右曰:「我無樊□二姬之行,[一]故君以責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謂我不奉教令,則罪在我矣。若言而見用,是為子違父而從婦,則罪在彼矣。生如此,亦何聊哉!」乃自殺。莫不傷之。   注[一]列女傳曰,楚莊王好田獵,樊姬故不食鮮禽以諫王。齊桓公好音樂,□   姬不聽五音以諫公。並解具文苑傳也。   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學高才。世叔早卒,有節行法度。兄固著漢書,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詔昭就東觀臧書閣踵而成之。[一]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每有貢獻異物,輒詔大家作賦頌。及鄧太后臨朝,與聞政事。以出入之勤,特封子成關內侯,官至齊相。時漢書始出,多未能通者,同郡馬融伏於閣下,從昭受讀,後又詔融兄續繼昭成之。[二]   注[一]踵,繼也。   注[二]融兄名續,見馬援傳。   永初中,太后兄大將軍鄧騭以母憂,上書乞身,太后不欲許,以問昭。昭因上疏曰:「伏惟皇太后陛下,躬盛德之美,隆唐虞之政,辟四門而開四聰,采狂夫之瞽言,納芻蕘之謀慮。[一]妾昭得以愚朽,身當盛明,敢不披露肝膽,以□萬一。妾聞謙讓之風,德莫大焉,故典墳述美,神祇降福。[二]昔夷齊去國,天下服其廉高;[三]太伯違邠,孔子稱為三讓。[四]所以光昭令德,揚名於後者也。論語曰:『能以禮讓為國,於從政乎何有。』[五]由是言之,推讓之誠,其致遠矣。今四舅深執忠孝,引身自退,[六]而以方垂未靜,拒而不許;如後有毫毛加於今日,[七]誠恐推讓之名不可再得。緣見逮及,故敢昧死竭其愚情。   自知言不足采,以示蟲蟻之赤心。」太后從而許之。於是騭等各還裡第焉。   注[一]前書曰:「狂夫之言,明主擇焉。」詩曰:「先人有言,詢於芻蕘。」   注[二]易曰:「謙尊而光。」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謙。」左傳曰:「謙讓者,德之基也。」   注[三]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注[四]周太王有疾,太伯欲讓季歷,托採藥於吳。時已居周,此言邠者,蓋本其始而言之也。   注[五]論語孔子之言也。何有言若無有。   注[六]四舅謂騭、悝、弘、閶也。   注[七]謂有纖微之過,則推讓之美失也。   作女誡七篇,有助內訓。其辭曰:   鄙人愚闇,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一]年十有四,執箕□於曹氏,[二]於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三]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道無素,[四]恆恐子谷負辱清朝。[五]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六]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沉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閒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七]   注[一]母,傅母也。師,女師也。左傳曰:「宋伯姬卒,待姆也。」毛詩曰:「言告師氏,言告言歸。」   注[二]前書呂公謂高祖曰:「臣有息女,願為箕□妾。」言執箕□主賤役,以事舅姑。   注[三]中,內也。   注[四]素,先也。   注[五]三輔決錄曰:「齊相子谷,頗隨時俗。」注云:「曹成,壽之子也。司徒掾察孝廉,為長垣長。母為太后師,征拜中散大夫。」子谷即成之字也。   注[六]漢官儀曰「二千石金印紫綬」也。   注[七]去矣猶言從今已往。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臥之默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一]臥之默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二]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三]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四]執務私事,不辭劇易,[五]所作必成,手多整理,是謂執勤也。   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好戲笑,絜齊酒食,以供祖宗,[六]是謂繼祭祀也。三者苟備,而患名稱之不聞,黜辱之在身,未之見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稱之可聞,黜辱之可遠哉!   注[一]詩小雅曰:「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弄之瓦。」毛萇注云:「瓦,紡磚也。」箋云:「臥之於地,卑之也。紡磚,習其所有事也。」   注[二]毛詩傳曰:「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則可以承先祖供祭祀矣。」「於以采蘋,南澗之濱。於以采藻,於彼行潦。於以盛之,惟筐及筥,於以湘之,惟錡及釜。於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誰其屍之?   有齊季女。」   注[三]不自名己之善也。   注[四]作,起也。   注[五]劇猶難也。   注[六]絜,清也,謂食也。左傳曰「絜粢豐盛」也。   夫婦第二: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   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雎之義。[一]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二]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御,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也。   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   [三]獨不可依此以為則哉!   注[一]禮記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詩關雎,樂得賢女,以配君子也。   注[二]墮音許規反。墮,廢也。   注[三]禮記曰:「八歲入小學。」   敬慎第三: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故鄙諺有云:「生男如狼,猶恐其□;生女如鼠,猶恐其虎。」然則修身莫若敬,避強莫若順。故曰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夫敬非它,持久之謂也。夫順非它,寬裕之謂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寬裕者,尚恭下也。夫婦之好,終身不離。房室周旋,遂生媟黷。媟黷既生,語言過矣。語言既過,縱恣必作。縱恣既作,則侮夫之心生矣。此由於不知止足者也。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爭,曲者不能不訟。訟爭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此由於不尚恭下者也。   侮夫不節,譴呵從之;忿怒不止,楚撻從之。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楚撻既行,何義之存?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義俱廢,夫婦離矣。   婦行第四: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曰婦言,三曰婦容,四曰婦功。[一]夫雲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絜,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絜齊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   古人有言:「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二]此之謂也。   注[一]禮記文也。   注[二]論語孔子之言也。   專心第五:禮,夫有再娶之義,[一]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二]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行違神祇,天則罰之;禮義有愆,夫則薄之。故女憲曰:「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禮義居絜,耳無塗聽,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入無廢飾,無聚會腢輩,無看視門戶,此則謂專心正色矣。若夫動靜輕脫,視聽陜輸,[三]入則亂髮壞形,出則窈窕作態,[四]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   注[一]儀禮曰:「父在為母,何以開?至尊在,不敢伸也。父必三年而後娶,達子志也。」   注[二]儀禮曰:「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二斬者,猶曰不二天也。」   注[三]陜輸,不定貌也。   注[四]窈窕,妖冶之貌也。   曲從第六:夫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欲人定志專心之言也。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物有以恩自離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夫雖雲愛,舅姑雲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然則舅姑之心柰何?固莫尚於曲從矣。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令;[一]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   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二]   注[一]不爾猶不然也。   注[二]影響言順從也。   和叔妹第七:婦人之得意於夫主,由舅姑之愛己也;舅姑之愛己,由叔妹之譽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復不可失也。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聖人,鮮能無過。故顏子貴於能改,仲尼嘉其不貳,[一]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內離則惡揚。此必然之埶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此之謂也。[二]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若淑媛謙順之人,[三]則能依義以篤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隱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於邑鄰,休光延於父母。若夫憃愚之人,於嫂則托名以自高,於妹則因寵以驕盈。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隱而過宣,姑忿而夫慍,毀訾佈於中外,恥辱集於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四]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謙則德之柄,[五]順則婦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詩云:「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其斯之謂也。[六]   注[一]論語孔子曰:「顏回不貳過。」易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注[二]金,物之堅者。若二人同心,則其利可以斷之。二人既同心,其芳馨如蘭也。古人通謂氣為臭也。   注[三]淑,善也。美女曰媛也。   注[四]君子謂夫也。詩曰:「未見君子,憂心忡忡。」   注[五]易系辭之文也。   注[六]韓詩周頌之言也。射,厭也。射音亦。毛詩「射」作「斁」也。   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   昭女妹曹豐生,[一]亦有才惠,為書以難之,辭有可觀。   注[一]昭豻之妹也。   昭年七十餘卒,皇太后素服舉哀,使者監護喪事。所著賦、頌、銘、誄、問、注、哀辭、書、論、上疏、遺令,凡十六篇。子婦丁氏為撰集之,又作大家贊焉。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   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一]廉者不受嗟來之食,[二]況拾遺求利,以□其行乎!」羊子大籩,乃捐金於野,而遠尋師學。一年來歸,妻跪問其故。   羊子曰:「久行懷思,無它異也。」妻乃引刀趨機而言曰:「此織生自蠶繭,成於機杼,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月。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三]以就懿德。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復還終業,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   注[一]論言撰考讖曰:「水名盜泉,仲尼不漱。」。   注[二]解見文苑傳也。   注[三]論語孔子曰:「君子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亡,無也。   嘗有它捨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它肉。」姑竟棄之。   後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聞,操刀而出。盜人曰:「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妻仰天而歎,舉刀刎頸而死。盜亦不殺其姑。太守聞之,即捕殺賊盜,而賜妻縑帛,以禮葬之,號曰「貞義」。   漢中程文矩妻者,同郡李法之姊也,字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文矩為安觿令,喪於官。[一]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別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及前妻長子興遇疾困篤,母惻隱自然,親調藥膳,恩情篤密。   興疾久乃瘳,於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受。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將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縣言之於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自後訓導愈明,並為良士。   注[一]安觿,縣,屬南陽郡。   穆姜年八十餘卒。臨終□諸子曰:「吾弟伯度,智達士也。所論薄葬,其義至矣。   又臨亡遺令,賢聖法也。[一]令汝曹遵承,勿與俗同,增吾之累。」諸子奉行焉。   注[一]前書孝文帝、楊王孫、龔勝臨亡,並有遺令。   孝女曹娥者,會稽上虞人也。父盱,能絃歌,為巫祝。漢安二年五月五日,於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屍骸。娥年十四,乃沿江號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一]至元嘉元年,縣長度尚改葬娥於江南道傍,為立碑焉。[二]   注[一]娥投衣於水,祝曰:「父屍所在衣當沉。」衣隨流至一處而沉,娥遂隨衣而沒。「衣」字或作「瓜」。見項原列女傳也。   注[二]會稽典錄曰:「上虞長度尚弟子邯鄲淳,字子禮。時甫弱冠,而有異才。   尚先使魏朗作曹娥碑,文成未出,會朗見尚,尚與之飲宴,而子禮方至督酒。   尚問朗碑文成未?朗辭不才,因試使子禮為之,操筆而成,無所點定。朗嗟歎不暇,遂毀其草。其後蔡邕又題八字曰:『黃絹幼婦,外孫虀臼。』」吳許升妻者,呂氏之女也,字榮。升少為博徒,不理操行,榮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輒流涕進規。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榮歎曰:「命之所遭,義無離貳!」終不肯歸。升感激自厲,乃尋師遠學,遂以成名。尋被本州辟命,行至壽春,道為盜所害。刺史尹耀捕盜得之。榮迎喪於路,聞而詣州,請甘心讎人。耀聽之。榮乃手斷其頭,以祭升靈。後郡遭寇賊,賊欲犯之,榮踰垣走,賊拔刀追之。賊曰:「從我則生,不從我則死。」   榮曰:「義不以身受辱寇虜也!」遂殺之。是日疾風暴雨,賴電晦冥,賊惶懼叩頭謝罪,乃殯葬之。   汝南袁隗妻者,扶風馬融之女也。字倫。隗已見前傳。倫少有才辯。融家世豐豪,裝遣甚盛。及初成禮,隗問之曰:「婦奉箕□而已,何乃過珍麗乎?」對曰:   「慈親垂愛,不敢逆命。君若欲慕鮑宣、梁鴻之高者,妾亦請從少君、孟光之事矣。」隗又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今處姊未適,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問曰:「南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辭宗,[一]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損,何邪?」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愬。[二]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外聽者為籩。隗既寵貴當時,倫亦有名於世。年六十餘卒。   注[一]融為南郡太守。   注[二]論語曰,叔孫武叔毀仲尼,子貢曰:「無以為也。它人之賢者猶丘陵焉,猶可踰也。仲尼如日月也,無得而踰焉。」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倫妹芝,亦有才義。少喪親長而追感,乃作申情賦雲。   酒泉龐淯母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讎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讎家。十餘年不能得。   後遇於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福)*祿*[福]*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後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太常張奐嘉歎,以束帛禮之。   沛劉長卿妻者,同郡桓鸞之女也。鸞已見前傳。生一男五歲而長卿卒,妻防遠嫌疑,不肯歸寧。兒年十五,晚又夭歿。妻慮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婦相與愍之,共謂曰:「若家殊無它意;假令有之,猶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誠,何貴義輕身之甚哉!」對曰:「昔我先君五更,學為儒宗,尊為帝師。五更已來,歷代不替,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云:『無忝爾祖,聿修厥德。』是以豫自刑翦,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顯其門閭,號曰「行義桓厘」,[一]縣邑有祀必膰焉。[二]   注[一]寡婦曰厘。   注[二]膰,祭余肉也。尊敬之,故有祭祀必致其餘也。左傳曰:「天子有事膰焉。」   安定皇甫規妻者,不知何氏女也。規初喪室家,後更娶之。妻善屬文,能草書,時為規荅書記,觿人怪其工。及規卒時,妻年猶盛,而容色美。後董卓為相國,承其名,娉以軿輜百乘,馬二十匹,奴婢錢帛充路。妻乃輕服詣卓門,跪自陳請,辭甚酸愴。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圍之,而謂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風靡,何有不行於一婦人乎!」妻知不免,乃立罵卓曰:「君羌胡之種,毒害天下猶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為漢忠臣。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禮於爾君夫人邪!」卓乃引車庭中,以其頭縣軶,鞭撲交下。[一]   妻謂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盡為惠。」遂死車下。後人圖畫,號曰「禮宗」雲。   注[一]周禮考工記曰:「軶長六尺。」鄭觿曰:「謂轅端壓牛領者。」   南陽陰瑜妻者,穎川荀爽之女也,名采,字女荀。聰敏有才蓺。年十七,適陰氏。十九產一女,而瑜卒。采時尚豐少,常慮為家所逼,自防禦甚固。後同郡郭奕喪妻,爽以采許之,[一]因詐稱病篤,召采。既不得已而歸,懷刃自誓。   爽令傅婢執奪其刃,扶抱載之,猶憂致憤激,□衛甚嚴。女既到郭氏,乃偽為歡悅之色,謂左右曰:「我本立志與陰氏同穴,而不免逼迫,遂至於此,素情不遂,柰何?」乃命使建四燈,盛裝飾,請奕入相見,共談,言辭不輟。*(亦)**[奕]*敬憚之,遂不敢逼,至曙而出。采因□令左右辨浴。既入室而掩戶,權令侍人避之,以粉書扉上曰:「屍還陰。」「陰」字未及成,懼有來者,遂以衣帶自縊。左右翫之不為意,比視,已絕,時人傷焉。   注[一]魏書奕字伯益,*(壽)**[嘉]*之子也,為太子文學,早卒。   犍為盛道妻者,同郡趙氏之女也,字媛姜。建安五年,益部亂,道聚觿起兵,事敗,夫妻執系,當死。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速潛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道依違未從。媛姜便解道桎梏,為繼徹貨。   子翔時年五歲,使道攜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應對不失。度道已遠,乃以實告吏,應時見殺。道父子會赦得歸。道感其義,終身不娶焉。   孝女叔先雄者,犍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為縣功曹。縣長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乘船墯湍水物故,屍喪不歸。雄感念怨痛,號泣晝夜,心不圖存,常有自沉之計。所生男女二人,並數歲,雄乃各作囊,盛珠環以系兒,數為訣別之辭。家人每防閒之,經百許日後稍懈,雄因乘小船,於父墯處慟哭,遂自投水死。弟賢,其夕夢雄告之:「卻後六日,當共父同出。」至期伺之,果與父相持,浮於江上。郡縣表言,為雄立碑,圖像其形焉。   陳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一]博學有才辯,又妙於音律。[二]適河東□仲道。夫亡無子,歸寧於家。興平中,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於祀。   注[一]列女後傳,琰字昭姬也。   注[二]劉昭幼童傳曰:「邕夜鼓琴,弦絕。琰曰:『第二弦。』邕曰:『偶得之耳。』故斷一弦問之,琰曰:『第四弦。』並不差謬。」   祀為屯田都尉,犯法當死,文姬詣曹操請之。時公卿名士及遠方使驛坐者滿堂,操謂賓客曰:「蔡伯喈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及文姬進,蓬首徒行,叩頭請罪,音辭清辯,旨甚酸哀,觿皆為改容。操曰:「誠實相矜,然文狀已去,柰何?」   文姬曰:「明公□馬萬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騎,而不濟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時且寒,賜以頭巾履襪。操因問曰:「聞夫人家先多墳籍,猶能憶識之不?」文姬曰:「昔亡父賜書四千許卷,流離塗炭,罔有存者。今所誦憶,裁四百餘篇耳。」操曰:   「今當使十吏就夫人寫之。」文姬曰:「妾聞男女之別,禮不親授。[一]乞給紙筆,真草唯命。」於是繕書送之,文無遺誤。   注[一]禮記曰:「男女不親授。」   後感傷亂離,追懷悲憤,作詩二章。其辭曰:   漢季失權柄,董卓亂天常。志欲圖篡弒,先害諸賢良。逼迫遷舊邦,擁主以自強。海內興義師,欲共討不祥。卓觿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羌。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斬□無孑遺,屍骸相牚拒。[一]馬邊縣男頭,馬後載婦女。長驅西入關,迥路險且阻。還顧□冥冥,肝脾為爛腐。所略有萬計,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語。失意機微閒,輒言斃降虜。   要當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豈復惜性命,不堪其詈罵。或便加棰杖,毒痛參並下。旦則號泣行,夜則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無一可。彼蒼者何辜,乃遭此□禍!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肅肅入我耳。感時念父母,哀歎無窮已。有客從外來,聞之常歡喜。迎問其消息,輒復非鄉里。邂逅徼時願,骨肉來迎己。己得自解免,當復棄兒子。天屬綴人心,念別無會期。存亡永乖隔,不忍與之辭。兒前抱我頸,問母欲何之。「人言母當去,豈復有還時。阿母常仁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柰何不顧思!」見此崩五內,恍惚生狂癡。號泣手撫摩,當發復回疑。兼有同時輩,相送告離別。慕我獨得歸,哀叫聲摧裂。馬為立踟躕,車為不轉轍。   觀者皆歔欷,行路亦嗚咽。去去割情戀,遄征日遐邁。悠悠三千里,何時復交會?念我出腹子,匈臆為摧敗。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城郭為山林,庭宇生荊艾。白骨不知誰,從橫莫覆蓋。出門無人聲,豺狼號且吠。煢煢對孤景,怛宛糜肝肺。登高遠眺望,魂神忽飛逝。奄若壽命盡,旁人相寬大。為復強視息,雖生何聊賴!托命於新人,竭心自勖厲。流離成鄙賤,常恐復捐廢。人生幾何時,懷憂終年歲!   注[一]牚音直庚反。   其二章曰:   嗟薄*(佑)**[祜]*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門戶單。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山谷眇兮路曼曼,眷東顧兮但悲歎。冥當寢兮不能安,[一]饑當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眥不幹,薄志節兮念死難,雖苟活兮無形顏。惟彼方兮遠陽精,[二]陰氣凝兮雪夏零。沙漠壅兮塵冥冥,有草木兮春不榮。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離兮狀窈停。[三]歲聿暮兮時邁征,夜悠長兮禁門□。不能寐兮起屏營,登胡殿兮臨廣庭。玄雲合兮翳月星,北風厲兮肅泠泠。胡笳動兮邊馬鳴,孤雁歸兮聲嚶嚶。樂人興兮彈琴箏,音相和兮悲且清。心吐思兮匈憤盈,欲舒氣兮恐彼驚,含哀咽兮涕沾頸。家既迎兮當歸寧,臨長路兮捐所生。兒呼母兮號失聲,我掩耳兮不忍聽。追持我兮走煢煢,頓復起兮毀顏形。還顧之兮破人情,心怛絕兮死復生。   注[一]冥音暝。   注[二]北方近陰遠陽。   注[三]兜離,匈奴言語之貌。   贊曰:端操有蹤,幽閒有容。區明風烈,昭我管彤。[一]   注[一]婦人之正其節操有蹤多可紀者,及幽都閒婉有禮容者,區別其遺風餘烈,以明女史之所記也。管彤,赤管筆,解見皇后紀。    校勘記   二七八一頁五行梁嫕按:「嫕」原作「□」,不成字,逕據殿本改,與梁竦傳合。   注同。   二七八三頁一二行赤眉散賊經詩裡集解引惠棟說,謂赤眉散賊不當至蜀,當依華陽國志作「東精」。按:華陽國志雲公孫述平後,東精為賊,掠害,不敢入詩裡。東精,人姓名也。   二七八四頁一0行字惠班一名姬集解引沉欽韓說,謂陸龜蒙小名錄班昭字惠姬,文選李善注引范書正作「惠姬」,此誤衍「班一名」三字。   二七八七頁一六行於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據汲本、殿本改。   二七八八頁八行方斯二事按:汲本、殿本「事」作「者」。   二七八八頁一二行詩關雎樂得賢女按:殿本「賢」作「淑」。   二七九0頁五行耳無塗聽按:汲本、殿本「塗」作「淫」。   二七九0頁六行視聽陜輸汲本、殿本「陜」作「陝」,集解引惠棟說,謂「陝」本作「□」,□女陝聲。今按:馬□倫讀兩漢書記謂「陜」字乃陜隘之「陜」,右方「夾」字□兩人,不□兩入。說文「陜,俜也」。俜者,三輔謂輕財者為俜。   然則陜有輕義也。輸借為偷,陜輸亦輕脫也。   二七九三頁一行一*(絲)**[□]*而累據汲本改。集解引沉欽韓說,謂說文「□,織緝以p貫杼也」。類篇「□,古還切」。   二七九三頁一二行漢中程文矩妻者按:汲本、殿本「程」作「陳」。原本正文作「程」,目則作「陳」。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穆姜,安觿令程只妻」,只似文矩名,以「程」為「陳」,未詳孰是。   二七九四頁三行出自天受按:汲本「受」作「愛」,殿本作「授」。   二七九四頁一0行於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按:殿本考證引困學紀聞謂曹娥碑云「盱能撫節安歌,婆娑樂神,以五月五日迎伍君」,傳云「婆娑神」,誤也。王先謙謂案文義是「婆娑迎神」,寫本誤倒。今據改。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父屍所在衣當沉按:「父」原斗「人」,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衣字或作瓜按:「瓜」原作「爪」,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七頁一行*(福)*祿*[福]*長尹嘉義之錢大昕謂「福祿」當作「祿福」,詳見郡國志。今據改。   二七九七頁八行號曰行義桓厘汲本、殿本「厘」作「嫠」,注同。按:厘嫠古通。   二七九八頁三行跪自陳請按:汲本、殿本「請」作「情」。   二七九九頁一行*(亦)**[奕]*敬憚之據汲本改。按:殿本斗「弈」。   二七九九頁一行采因□令左右辨浴汲本、殿本「辨」作「辦」。按:辨辦古通。   二七九九頁四行*(壽)**[嘉]*之子也集解本「壽」作「嘉」,校補謂各本皆鬥,依魏志改。今據改。   二七九九頁一0行孝女叔先雄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華陽國志云「符有先絡,僰道有張帛」,絡與帛協韻,則其名當為「絡」不為「雄」矣。「雄」當是「雒」之鬥,雒與絡同音。   二七九九頁一0行父泥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泥」一作「沉」,一作「江」,見益部耆舊傳。又華陽國志雲先尼和,以先為姓。   二八00頁八行按:此注原錯在傳末,各本同,今依校補說移正。   二八0一頁一一行要當以亭刃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亭」蓋「事」之誤。   前書蒯通傳「事刃於公之腹」。作亭止解,不可通。   二八0二頁一二行嗟薄*(佑)**[祜]*兮遭世患據王先謙說改。按:沉欽韓後漢書疏證謂「佑」當作「祜」,馮惟納詩紀正作「祜」。   ************後漢書卷八十五 東夷列傳 第七十五   王制云:「東方曰夷。」夷者,柢也,言仁而好生,萬物柢地而出。[一]故天性柔順,易以道御,至有君子、不死之國焉。[二]夷有九種,[三]曰畎夷,於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四]故孔子欲居九夷也。   注[一]事見風俗通。   注[二]山海經曰:「君子國衣冠帶□,食獸,使二文虎在旁。」外國圖曰:「去琅邪三萬里。」山海經又曰:「不死人在交脛東,其為人黑色,壽不死。」並在東方也。   注[三]竹書紀年曰「後芬發即位三年,九夷來御」也。   注[四]竹書紀年曰「後洩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   後相即位二年,征黃夷。七年,於夷來賓,後少康即位,方夷來賓」也。   昔堯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蓋日之所出也。[一]夏後氏太康失德,夷人始畔。   [二]自少康已後,世服王化,遂賓於王門,獻其樂舞。[三]桀為暴虐,諸夷內侵,殷湯革命,伐而定之。至於仲丁,藍夷作寇。[四]自是或服或畔,三百餘年。武乙衰敝,東夷□盛,遂分遷淮、岱,漸居中土。[五]   注[一]孔安國尚書注曰「東方之地曰嵎夷。暘谷,日之所出也」。   注[二]太康,啟之子也。盤於游田,十旬不反,不恤人事,為羿所逐也。   注[三]少康,帝仲康之孫,帝相子也。竹書紀年曰:「後發即位年,諸夷賓於王門,諸夷入舞。」   注[四]仲丁,殷大戊之子也。竹書紀年曰「仲丁即位,征於藍夷」也。   注[五]武乙,帝庚丁之子,無道,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也。   及武王滅紂,肅慎來獻石砮、楛矢。管、蔡畔周,乃招誘夷狄,周公征之,遂定東夷。[一]康王之時,肅慎復至。後徐夷僭號,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偃王主之。[二]偃王處潢池東,地方五百里,[三]行仁義,陸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穆王后得驥騄之乘,[四]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五]於是楚文王大舉兵而滅之。偃王仁而無權,不忍□其人,故致於敗。乃北走彭城武原縣東山下,百姓隨之者以萬數,因名其山為徐山。[六]厲王無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宣王覆命召公伐而平之。[七]及幽王淫亂,四夷交侵,至齊桓修霸,攘而卻焉。及楚靈會申,亦來豫盟。[八]後越遷琅邪,與共征戰,遂陵暴諸夏,侵滅小邦。   注[一]尚書武王崩,三監及淮夷畔,周公征之,作大誥。又曰,成王既伐管叔、蔡叔,滅淮夷。   注[二]博物誌曰:「徐君宮人娠而生卵,以為不祥,棄於水濱。孤獨母有犬名鵠倉,*(持)**[得]*所棄卵,銜以歸母,母覆暖之,遂成小兒,生而偃,故以為名。宮人聞之,乃更錄取。長襲為徐君。」屍子曰「偃王有筋而無骨,故曰偃」也。   注[三]水經注曰,黃水一名汪水,與泡水合,至沛入泗。自山陽以東,海陵以北,其地當之也。   注[四]史記曰:「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赤驥、盜驪、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   注[五]造父,解見蔡邕傳。   注[六]武原,縣,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北。徐山在其東。博物誌曰「徐王妖異不常。武原縣東十里,見有徐山石室祠處。偃王溝通陳蔡之閒,得朱弓朱矢,以己得天瑞,自稱偃王。穆王聞之,遣使乘駟,一日至楚,伐之。偃王仁,不忍□,為楚所敗,北走此山」也。   注[七]毛詩序曰:「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其詩曰:「江漢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游,淮夷來求。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徹我土疆。」   注[八]左傳楚靈王、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淮夷會於申。   秦並六國,其淮、泗夷皆散為民戶。陳涉起兵,天下崩潰,燕人□滿避地朝鮮,[一]因王其國。百有餘歲,武帝滅之,於是東夷始通上京。王莽篡位,貊人寇邊。[二]建武之初,復來朝貢。時遼東太守祭肜威讋北方,聲行海表,於是濊、貊、倭、韓萬里朝獻,故章、和已後,使聘流通。逮永初多難,始入寇鈔;桓、靈失政,漸滋曼焉。   注[一]前書曰「朝鮮王滿,燕人。自始全燕時,嘗略屬真番、朝鮮,為置吏築障。漢興屬[燕],燕王盧綰反入匈奴,滿亡命東走,渡浿水,居秦故空地,稍役屬朝鮮蠻夷及故燕、齊亡*(任)*[在]者,王之,都王險」也。   注[二]前書莽發高句麗兵當伐胡,不欲行,郡縣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   為寇。州郡歸咎於高句麗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宜慰安之。   自中興之後,四夷來賓,雖時有乖畔,而使驛不絕,故國俗風土,可得略記。   東夷率皆土著,□飲酒歌舞,或冠弁衣錦,器用俎豆。所謂中國失禮,求之四夷者也。[一]凡蠻、夷、戎、狄總名四夷者,猶公、侯、伯、子、男皆號諸侯雲。   注[一]左傳曰,仲尼學鳥名[官]於郯子,既而告人曰:「吾聞之,天子失官,學在四夷,其信也。」   夫余國,在玄菟北千里。南與高句驪,東與挹婁,西與鮮卑接,北有弱水。地方二千里,本濊地也。   初,北夷索離國王出行,[一]其侍兒於後□身,[二]王還,欲殺之。侍兒曰:「前見天上有氣,大如雞子,來降我,因以有身。」王囚之,後遂生男。王令置於豕牢,[三]豕以口氣噓之,不死。復徙於馬蘭,[四]馬亦如之。王以為神,乃聽母收養,名曰東明。東明長而善射,王忌其猛,復欲殺之。東明奔走,南至掩□水,[五]以弓擊水,魚□皆聚浮水上,東明乘之得度,因至夫余而王之焉。於東夷之域,最為平敞,土宜五穀。出名馬、赤玉、貂豽,[六]大珠如酸棗。以員柵為城,有宮室、倉庫、牢獄。其人麤大強勇而謹厚,不為寇鈔。以弓矢刀矛為兵。以六畜名官,有馬加、牛加、狗加,其邑落皆主屬諸加。食飲用俎豆,會同拜爵洗爵,揖讓升降。以臘月祭天,大會連日,飲食歌舞,名曰「迎鼓」。是時斷刑獄,解囚徒。有軍事亦祭天,殺牛,以縞佔其吉凶。[七]行人無晝夜,好歌吟,音聲不絕。其俗用刑嚴急,被誅者皆沒其家人為奴婢。盜一責十二。男女淫皆殺之,尤治惡妒婦,既殺,復屍於山上。兄死妻嫂。死則有幟無棺。殺人殉葬,多者以百數。其王葬用玉匣,漢朝常豫以玉匣付玄菟郡,王死則迎取以葬焉。   注[一]「索」或作「橐」,音度洛反。   注[二]□音人鴆反。   注[三]牢,圈也。   注[四]蘭即欄也。   注[五]今高麗中有蓋斯水,疑此水是也。   注[六]豽似豹,無前足,音奴八反。   注[七]魏志曰:「牛縞解者為凶,合者為吉。」   建武中,東夷諸國皆來獻見。二十五年,夫余王遣使奉貢,光武厚荅報之,於是使命歲通。至安帝永初五年,夫余王始將步騎七八千人寇鈔樂浪,殺傷吏民,後復歸附。永寧元年,乃遣嗣子尉仇台*(印)**[詣]*闕貢獻,天子賜尉仇台印綬金彩。順帝永和元年,其王來朝京師,帝作黃門鼓吹、角抵戲以遣之。桓帝延熹四年,遣使朝賀貢獻。永康元年,王夫台將二萬餘人寇玄菟,玄菟太守公孫域擊破之,斬首千餘級。至靈帝熹平三年,復奉章貢獻。夫余本屬玄菟,獻帝時,其王求屬遼東雲。   挹婁,古肅慎之國也。在夫余東北千餘里,東濱大海,南與北沃沮接,不知其北所極。土地多山險。人形似夫余,而言語各異。有五穀、麻布,出赤玉、好貂。無君長,其邑落各有大人。處於山林之閒,土氣極寒,常為穴居,以深為貴,大家至接九梯。好養豕,食其肉,衣其皮。冬以豕膏塗身,厚數分,以御風寒。夏則裸袒,以尺布蔽其前後。其人臭穢不絜,作廁於中,圜之而居。自漢興已後,臣屬夫余。種觿雖少,而多勇力,處山險,又善射,發能入人目。   弓長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長一尺八寸,青石為鏃,鏃皆施毒,中人即死。   便乘船,好寇盜,鄰國畏患,而卒不能服。東夷夫余飲食類*(此)*皆用俎豆,唯挹婁獨無,法俗最無綱紀者也。   高句驪,在遼東之東千里,南與朝鮮、濊貊,東與沃沮,北與夫余接。地方二千里,多大山深谷,人隨而為居。少田業,力作不足以自資,故其俗節於飲食,而好修宮室。東夷相傳以為夫余別種,故言語法則多同,而跪拜曳一腳,行步皆走。凡有五族,有消奴部,絕奴部,順奴部,灌奴部,桂婁部。[一]本消奴部為王,稍微弱,後桂婁部代之。其置官,有相加、對盧、沛者、古鄒大加、[二]   主簿、優台、使者、帛衣先人。武帝滅朝鮮,以高句驪為縣,[三]使屬玄菟,賜鼓吹伎人。其俗淫,皆絜淨自□,暮夜輒男女腢聚為倡樂。好祠鬼神、社稷、零星,[四]以十月祭天大會,名曰「東盟」。其國東有大穴,號禭神,亦以十月迎而祭之。其公會衣服皆錦繡,金銀以自飾。大加、主簿皆著幘,如冠幘而無後;其小加著折風,形如弁。無牢獄,有罪,諸加評議便殺之,沒入妻子為奴婢。其昏姻皆就婦家,生子長大,然後將還,便稍營送終之具。金銀財幣盡於厚葬,積石為封,亦種松柏。其人性凶急,有氣力,習戰□,好寇鈔,沃沮、東濊皆屬焉。   注[一]案今高驪五部:一曰內部,一名黃部,即桂婁部也;二曰北部,一名後部,即絕奴部也;三曰東部,一名左部,即順奴部也;四曰南部,一名前部,即灌奴部也;五曰西部,一名右部,即消奴部也。   注[二]古鄒大加,高驪掌*(賀)**[賓]*客之官,如鴻臚也。   注[三]前書元封中,定朝鮮為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部)**[郡]*。   注[四]前書音義:「龍星左角曰天田,則農祥也。辰日祠以牛,號曰零星。」風俗通曰「辰之神為靈星」,故以辰日祠於東南也。   句驪一名貊*(耳)*。有別種,依小水為居,因名曰小水貊。出好弓,所謂「貊弓」是也。[一]   注[一]魏氏春秋曰:「遼東郡西安平縣北,有小水南流入海,句驪別種因名之小水貊。」   王莽初,發句驪兵以伐匈奴,其人不欲行,強迫遣之,皆亡出塞為寇盜。遼西大尹田譚追擊,戰死。莽令其將嚴尤擊之,誘句驪侯騶入塞,斬之,傳首長安。   莽大說,更名高句驪王為下句驪侯,於是貊人寇邊愈甚。建武八年,高句驪遣使朝貢,光武復其王號。二十三年冬,句驪蠶支落大加戴升等萬餘口詣樂浪內屬。二十五年春,句驪寇右北平、漁陽、上谷、太原,而遼東太守祭肜以恩信招之,皆復款塞。   後句驪王宮生而開目能視,國人懷之,及長勇壯,數犯邊境。和帝元興元年春,復入遼東,寇略六縣,太守耿夔擊破之,斬其渠帥。安帝永初五年,宮遣使貢獻,求屬玄菟。元初五年,復與濊貊寇玄菟,攻華麗城。[一]建光元年春,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遼東太守蔡諷等將兵出塞擊之,捕斬濊貊渠帥,獲兵馬財物。宮乃遣嗣子遂成將二千餘人逆光等,遣使詐降;光等信之,遂成因據險□以遮大軍,而潛遣三千人攻玄菟、遼東,焚城郭,殺傷二千餘人。於是發廣陽、漁陽、右北平、涿郡屬國三千餘騎同救之,而貊人已去。夏,復與遼東鮮卑八千餘人攻遼隊,[二]殺略吏人。蔡諷等追擊於新昌,戰歿,功曹耿耗、兵曹掾龍端、兵馬掾公孫酺以身扞諷,俱沒於陳,死者百餘人。秋,宮遂率馬韓、濊貊數千騎圍玄菟。夫余王遣子尉仇台將二萬餘人,與州郡□力討破之,斬首五百餘級。   注[一]華麗,縣,屬樂浪郡。   注[二]縣名,屬遼東郡也。   是歲宮死,子遂成立。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兵擊之,議者皆以為可許。尚書陳忠曰:「宮前桀黠,光不能討,死而擊之,非義也。宜遣弔問,因責讓前罪,赦不加誅,取其後善。」安帝從之。明年,遂成還漢生口,詣玄菟降。詔曰:「遂成等桀逆無狀,當斬斷葅醢,以示百姓,幸會赦令,乞罪請降。鮮卑、濊貊連年寇鈔,驅略小民,動以千數,而裁送數十百人,非向化之心也。自今已後,不與縣官戰□而自以親附送生口者,皆與贖直,縑人四十匹,小口半之。」   遂成死,子伯固立。其後濊貊率服,東垂少事。順帝陽嘉元年,置玄菟郡屯田六部。質、桓之閒,復犯遼東西安平,殺帶方令,[一]掠得樂浪太守妻子。建寧二年,玄菟太守耿臨討之,斬首數百級,伯固降服,乞屬玄菟雲。   注[一]郡國志西安平、帶方,縣,並屬遼東郡。   東沃沮在高句驪蓋馬大山之東,[一]東濱大海;北與挹婁、夫余,南與濊貊接。   其地東西夾,南北長,[二]可折方千里。土肥美,背山向海,宜五穀,善田種,有邑落長帥。人性質直強勇,便持矛步戰。言語、食飲、居處、衣服有似句驪。   其葬,作大木幟,長十餘丈,開一頭為戶,新死者先假埋之,令皮肉盡,乃取骨置幟中。家人皆共一幟,刻木如*(主)**[生]*,隨死者為數焉。   注[一]蓋馬,縣名,屬玄菟郡。其山在今平壤城西。平壤即王險城也。   注[二]夾音狹。   武帝滅朝鮮,以沃沮地為玄菟郡。後為夷貊所侵,徙郡於高句驪西北,更以沃沮為縣,屬樂浪東部都尉。至光武罷都尉官,後皆以封其渠帥,為沃沮侯。其土迫小,介於大國之閒,遂臣屬句驪。句驪復置其中大人*(遂)*為使者,以相監領,*(貴)**[責]*其租稅,貂布魚鹽,海中食物,發美女為婢妾焉。   又有北沃沮,一名置溝婁,去南沃沮八百餘里。其俗皆與南同。界南接挹婁。   挹婁人□乘船寇抄,北沃沮畏之,每夏輒臧於巖穴,至冬船道不通,乃下居邑落。其耆老言,嘗於海中得一布衣,其形如中人衣,而兩袖長三丈。又於岸際見一人乘破船,頂中復有面,與語不通,不食而死。又說海中有女國,無男人。或傳其國有神井,窺之輒生子雲。[一]   注[一]魏志曰,毌丘儉遣王頎追句驪王宮,窮沃沮東界,問其耆老所傳雲。   濊北與高句驪、沃沮,南與辰韓接,東窮大海,西至樂浪。濊及沃沮、句驪,本皆朝鮮之地也。昔武王封箕子於朝鮮,箕子教以禮義田蠶,又制八條之教。[一]   其人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飲食以籩豆。其後四十餘世,至朝鮮侯准,自稱王。漢初大亂,燕、齊、趙人往避地者數萬口,而燕人□滿擊破准而自王朝鮮,傳國至孫右渠。元朔元年,[二]濊君南閭等畔右渠,率二十八萬口詣遼東內屬,武帝以其地為蒼海郡,數年乃罷。至元封三年,滅朝鮮,分置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部)**[郡]*。[三]至昭帝始元五年,罷臨屯、真番,以並樂浪、玄菟。玄菟復徙居句驪。自單單大領已東,沃沮、濊貊悉屬樂浪。後以境土廣遠,復分領東七縣,置樂浪東部都尉。自內屬已後,風俗稍薄,法禁亦浸多,至有六十餘條。建武六年,省都尉官,遂棄領東地,悉封其渠帥為縣侯,皆歲時朝賀。   注[一]前書曰,箕子教以八條者,相殺者以當時償殺,相傷者以谷償,相盜者男沒入為其家奴,女子為婢,欲自贖者人五十萬。音義曰:「八條不具見也。」   注[二]武帝年也。   注[三]番音潘。   無大君長,其官有侯、邑君、三老。耆舊自謂與句驪同種,言語法俗大抵相類。   其人性愚□,少嗜欲,不請□。男女皆衣曲領。其俗重山川,山川各有部界,不得妄相干涉。同姓不昏。多所忌諱,疾病死亡,輒捐棄舊宅,更造新居。知種麻,養蠶,作撓布。曉候星宿,豫知年歲豐約。常用十月祭天,晝夜飲酒歌舞,名之為「舞天」。又祠虎以為神。邑落有相侵犯者,輒相罰,責生口牛馬,名之為「責禍」。殺人者償死。少寇盜。能步戰,作矛長三丈,或數人共持之。   樂浪□弓出其地。又多文豹,有果下馬,[一]海出班魚,使來皆獻之。   注[一]高三尺,乘之可於果樹下行。   韓有三種:一曰馬韓,二曰辰韓,三曰弁辰。馬韓在西,有五十四國,其北與樂浪,南與倭接。辰韓在東,十有二國,其北與濊貊接。弁辰在辰韓之南,亦十有二國,其南亦與倭接。凡七十八國,伯濟是其一國焉。大者萬餘戶,小者數千家,各在山海閒,地合方四千餘里,東西以海為限,皆古之辰國也。馬韓最大,共立其種為辰王,都目支國,盡王三韓之地。其諸國王先皆是馬韓種人焉。   馬韓人知田蠶,作撓布。出大栗如梨。有長尾雞,尾長五尺。邑落雜居,亦無城郭。作土室,形如頤,開戶在上。不知跪拜。無長幼男女之別。不貴金寶錦罽,不知騎乘牛馬,唯重瓔珠,以綴衣為飾,及縣頸垂耳。大率皆魁頭露紒,[一]   布袍草履。其人壯勇,少年有築室作力者,輒以繩貫脊皮,縋以大木,嚾呼為健。常以五月田竟祭鬼神,晝夜酒會,腢聚歌舞,舞輒數十人相隨蹋地為節。   十月農功畢,亦復如之。諸國邑各以一人主祭天神,號為「天君」。又立蘇塗,[二]建大木以縣鈴鼓,事鬼神。其南界近倭,亦有文身者。   注[一]魁頭猶科頭也,謂以發縈繞成科結也。紒音計。   注[二]魏志曰:「諸國各有別邑,為蘇塗,諸亡逃至其中,皆不還之。蘇塗之義,有似浮屠。」   辰韓,耆老自言秦之亡人,避苦役,適韓國,馬韓割東界地與之。其名國為邦,弓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相呼為徒,有似秦語,故或名之為秦韓。有城柵屋室。諸小別邑,各有渠帥,大者名臣智,次有儉側,次有樊秖,次有殺奚,次有邑借。[一]土地肥美,宜五穀。知蠶桑,作縑布。乘駕牛馬。嫁娶以禮。   行者讓路。國出鐵,濊、倭、馬韓並從巿之。凡諸*(貨)**[貿]*易,皆以鐵為貨。俗□歌舞飲酒鼓瑟。兒生欲令其頭扁,皆押之以石。[二]   注[一]皆其官名。   注[二]扁音補典反。   弁辰與辰韓雜居,城郭衣服皆同,言語風俗有異。其人形皆長大,美發,衣服絜清。而刑法嚴峻。其國近倭,故頗有文身者。   初,朝鮮王准為□滿所破,乃將其餘觿數千人走入海,攻馬韓,破之,自立為韓王。准後滅絕,馬韓人復自立為辰王。建武二十年,韓人廉斯人蘇馬諟等詣樂浪貢獻。[一]光武封蘇馬諟為漢廉斯邑君,使屬樂浪郡,四時朝謁。靈帝末,韓、濊並盛,郡縣不能制,百姓苦亂,多流亡入韓者。   注[一]廉斯,邑名也。諟音是。   馬韓之西,海□上有州胡國。其人短小,髡頭,衣韋衣,有上無下。好養牛豕。   乘船往來,貨市韓中。   倭在韓東南大海中,依山□為居,凡百餘國。自武帝滅朝鮮,使驛通於漢者三十許國,國皆稱王,世世傳統。其大倭王居邪馬台國。[一]樂浪郡徼,去其國萬二千里,去其西北界拘邪韓國七千餘里。其地大較在會稽東冶之東,與朱崖、儋耳相近,故其法俗多同。   注[一]案:今名邪摩*(惟)**[堆]*,音之訛也。   土宜禾稻、麻紵、蠶桑,知織績為縑布。出白珠、青玉。其山有丹土。氣溫□,冬夏生菜茹。無牛馬虎豹羊鵲。[一]其兵有矛、楯、木弓,竹矢或以骨為鏃。男子皆黥面文身,以其文左右大小別尊卑之差。其男衣皆橫幅結束相連。女人被發屈紒,衣如單被,貫頭而著之;並以丹朱坋身,[二]如中國之用粉也。有城柵屋室。父母兄弟異處,唯會同男女無別。飲食以手,而用籩豆。俗皆徒跣,以蹲踞為恭敬。人性嗜酒。多壽考,至百餘歲者甚觿。國多女子,大人皆有四五妻,其餘或兩或三。女人不淫不妒。又俗不盜竊,少爭訟。犯法者沒其妻子,重者滅其門族。其死停喪十餘日,家人哭泣,不進酒食,而等類就歌舞為樂。灼骨以卜,用決吉凶。行來度海,令一人不櫛沐,不食肉,不近婦人,名曰「持衰」。   若在塗吉利,則雇以財物;如病疾遭害,以為持衰不謹,便共殺之。   注[一]「鵲」或作「雞」。   注[二]說文曰:「坋,塵也。」音蒲頓反。   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國奉貢朝賀,使人自稱大夫,倭國之極南界也。光武賜以印綬。安帝永初元年,倭國王帥升等獻生口百六十人,願請見。   桓、靈閒,倭國大亂,更相攻伐,歷年無主。有一女子名曰卑彌呼,年長不嫁,事鬼神道,能以妖惑觿,於是共立為王。侍婢千人,少有見者,唯有男子一人給飲食,傳辭語。居處宮室樓觀城柵,皆持兵守□。法俗嚴峻。   自女王國東度海千餘里至拘奴國,雖皆倭種,而不屬女王。自女王國南四千餘里至朱儒國,人長三四尺。自朱儒東南行船一年,至裸國、黑齒國,使驛所傳,極於此矣。   會稽海外有東鯷人,[一]分為二十餘國。又有夷洲及澶洲。傳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將童男女數千人入海,[二]求蓬萊神仙不得,徐福畏誅不敢還,遂止此洲,世世相承,有數萬家。人民時至會稽市。會稽東冶縣人有入海行遭風,流移至澶洲者。所在絕遠,不可往來。[三]   注[一]鯷音達奚反。   注[二]事見史記。   注[三]沉瑩臨海水土志曰「夷洲在臨海東南,去郡二千里。土地無霜雪,草木不死。四面是山溪。人皆髡發穿耳,女人不穿耳。土地饒沃,既生五穀,又多魚肉。有犬。尾短如□尾狀。此夷舅姑子婦臥息共一大默,略不相避。地有銅鐵,唯用鹿格為矛以戰□,摩礪青石以作*(弓)*矢*[鏃]*。取生魚肉雜貯大瓦器中,以鹽鹵之,歷月所日,乃啖食之,以為上餚」也。   論曰:昔箕子違衰殷之運,避地朝鮮。始其國俗未有聞也,及施八條之約,使人知禁,遂乃邑無淫盜,門不夜扃,[一]回頑薄之俗,就寬略之法,行數百千年,故東夷通以柔謹為風,異乎三方者也。苟政之所暢,則道義存焉。仲尼懷憤,以為九夷可居。或疑其陋。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亦徒有以焉爾。其後遂通接商賈,漸交上國。而燕人□滿擾雜其風,[二]於是從而澆異焉。老子曰:「法令滋章,盜賊多有。」若箕子之省□文條而用信義,其得聖賢作法之原矣!   注[一]扃,關也。   注[二]擾,亂也。   贊曰:宅是嵎夷,曰乃暘谷。巢山潛海,厥區九族。嬴末紛亂,燕人違難。[一]   雜華澆本,遂通有漢。[二]眇眇偏譯,或從或畔。[三]   注[一]謂□滿也。   注[二]□滿入朝鮮,既雜華夏之風,又澆薄其本化,以至通於漢也。   注[三]偏,遠也。    校勘記   二八0七頁九行後芬發即位三年按:殿本無「發」字。汲本「三」作「二」。   二八0九頁三行*(持)**[得]*所棄卵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持」乃「得」之鬥,博物誌及御覽九百四引徐偃王志可證,各本注失正。今據改。   二八一0頁二行漢興屬*[燕]*據前書朝鮮傳補。   二八一0頁三行及故燕齊亡*(任)**[在]*者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一0頁四行因犯*[法]*為寇據前書王莽傳補。   二八一0頁六行而使驛不絕按:刊誤謂「驛」當作「譯」。郵驛中國可有之,不可通於四夷,自前書皆言「使譯」,使即使者,譯則譯人。   二八一0頁九行仲尼學鳥名*[官]*於郯子汲本、殿本「鳥」作「官」。按:仲尼學鳥名官於郯子,見左傳昭公十七年,今補一「官」字。   二八一一頁四行有馬加牛加狗加校補謂魏志作「有馬加、牛加、豬加、狗加、犬使」。今按:魏志「犬使」之「犬」,宋本皆作「大」。   二八一一頁七行尤治惡妒婦按:校補謂通志作「尤憎妒婦」,此「治」字亦當作「憎」,蓋後人回改之失。   二八一一頁八行死則有幟無棺校補謂魏志作「有棺無幟」,通志同,此誤。今按:   百衲本三國誌亦作「有幟無棺」,不誤,校補說非。   二八一一頁一五行豽似豹按:原作「貂似豽」,鬥,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八一二頁五行玄菟太守公孫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魏志公孫度傳「域」皆作「□」。   二八一二頁一三行東夷夫余飲食類*(此)*皆用俎豆據刊誤刪。   二八一三頁三行有消奴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消」魏志作「涓」。   二八一三頁五行古鄒大加按:魏志作「古雛加」。   二八一三頁五行優台使者按:補注謂魏志「使者」上有「丞」字。   二八一三頁五行帛衣先人補注謂魏志「帛」作「皁」。今按:皁帛形近易混。趙一清三國誌注補引寰宇記,「皁衣頭大兄,東夷相傳所謂皁衣先人也」,字亦作「皁」。   二八一三頁七行其國東有大穴號禭神按:校補謂「禭」魏志、通志並作「隧」。   二八一三頁一四行古鄒大加高驪掌*(賀)**[賓]*客之官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一四頁一行定朝鮮為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部)**[郡]*按:張森楷校勘記謂「部」字當依前書作「郡」。今據改。   二八一四頁四行句驪一名貊*(耳)*有別種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案文當云「句驪有別種,一名貊耳」。按:校補謂通志但云「名貊」,無「耳」字,此「耳」字衍。今據刪。   二八一四頁七行誘句驪侯騶入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騶」作「騊」,前書王莽傳作「騶」。   二八一四頁一一行國人懷之殿本考證謂魏志「懷」作「惡」。按:校補謂「懷」當為「□」之鬥,古「懷」字多混為「怌」,故轉寫易鬥。   二八一四頁一三行遼東太守蔡諷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北史「諷」作「風」。   今按:安帝紀作「諷」,通鑒同。   二八一五頁四行尉仇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台」一作「治」。   二八一六頁五行刻木如*(主)**[生]*校補謂魏志作「刻木如生形」,則「主」乃「生」之鬥,作主不須言刻也。今據改。   二八一六頁一一行句驪復置其中大人*(遂)*為使者集解引何焯說,謂以魏志參校,衍「遂」字。今據刪。   二八一六頁一一行*(貴)**[責]*其租稅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一七頁九行分置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部)**[郡]*據殿本改。   二八一八頁四行山川各有部界按:校補謂魏志「界」作「分」。   二八一八頁一0行三曰弁辰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晉、梁二書皆作「弁韓」,當從改。   今按:魏志亦作「弁韓」。   二八一八頁一三行都目支國魏志作「治月支國」。校補謂魏志及通志「目」均作「月」,附載五十餘國亦作「月支國」,則此作「目支」誤也。今按:月支乃西域國名,魏志及通志之作「月支」,或後人習見「月支」之名而臆改與?當考。   二八一九頁一0行相呼為徒按:王先謙謂魏志「為」上有「皆」字。   二八一九頁一一行次有樊秖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秖」作「穢」。   二八一九頁一二行凡諸*(貨)**[貿]*易皆以鐵為貨據殿本改。按:汲本「貿易」作「質易」。   二八二0頁八行其人短小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魏志「人」下有「差」字。   二八二0頁一0行使驛通於漢者三十許國刊誤謂「驛」當作「譯」,說已見上。   按:魏志作「譯」。   二八二0頁一一行其大倭王居邪馬台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台」作「堆」。   二八二0頁一三行邪摩*(惟)**[堆]*按:汲本、殿本作「邪摩推」,此作「惟」,形近而鬥。又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北史「推」當作「堆」。今據改。   二八二一頁一行其兵有矛楯木弓竹矢或以骨為鏃汲本「竹」作「其」。校補謂傳本以「其兵」「其矢」相次成文,作「其矢」於義為長。今按:御覽七百八十二引作「竹矢」。魏志亦云「兵用矛、楯、木弓,木弓短下長上,竹箭或鐵鏃或骨鏃」,似以作「竹矢」為是。   二八二一頁七行名曰持衰校補謂魏志「衰」作「哀」。今按:百衲本三國誌亦作「衰」。   二八二一頁八行便共殺之按:校補謂魏志「共」作「欲」。   二八二二頁二行使驛所傳極於此矣按:此「驛」字亦當作「譯」。   二八二二頁三行分為二十餘國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二」作「三」。   二八二二頁一一行摩礪青石以作*(弓)*矢*[鏃]*據御覽七百八十引改。   ************後漢書卷八十六 南蠻西南夷列傳 第七十六   昔高辛氏有犬戎之寇,[一]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克。乃訪募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將吳將軍頭者,購黃金千鎰,邑萬家,又妻以少女。時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盤瓠。[二]下令之後,盤瓠遂銜人頭造闕下,腢臣怪而診之,乃吳將軍首也。[三]帝大喜,而計盤瓠不可妻之以女,又無封爵之道,議欲有報而未知所宜。女聞之,以為帝皇下令,不可違信,因請行。帝不得已,乃以女配盤瓠。盤瓠得女,負而走入南山,止石室中。所處險絕,人跡不至。[四]於是女解去衣裳,為僕鑒之結,著獨力之衣。[五]帝悲思之,遣使尋求,輒遇風雨震晦,使者不得進。經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男六女。盤瓠死後,因自相夫妻。   織績木皮,染以草實,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六]其母后歸,以狀白帝,於是使迎致諸子。衣裳班蘭,語言侏離,[七]好入山壑,不樂平曠。帝順其意,賜以名山廣澤。其後滋蔓,號曰蠻夷。外癡內黠,安土重舊。以先父有功,母帝之女,田作賈販,無關梁符傳,租稅之賦。[八]有邑君長,皆賜印綬,冠用獺皮。名渠帥曰精夫,相呼為姎徒。[九]今長沙武陵蠻是也。   注[一]高辛,帝嚳。   注[二]魏略曰:「高辛氏有老婦,居*(正)**[王]*室,得耳疾,挑之,乃得物大如繭。婦人盛瓠中,覆之以盤,俄頃化為犬,其文五色,因名盤瓠。」   注[三]診,候視也。   注[四]今辰州盧溪縣西有武山。黃閔武陵記曰:「山高可萬仞。山半有盤瓠石室,可容數萬人。中有石默,盤瓠行跡。」今案:山窟前有石羊、石獸,古跡奇異尤多。望石窟大如三閒屋,遙見一石仍似狗形,蠻俗相傳,雲是盤瓠像也。   注[五]僕鑒,獨力,皆未詳。流俗本或有改「鑒」字為「□」者,妄穿鑿也。   結音髻。   注[六]干寶晉紀曰:「武陵、長沙、廬江郡夷,盤瓠之後也。雜處五溪之內。盤瓠憑山阻險,每每常為害。糅雜魚肉,叩槽而號,以祭盤瓠。俗稱『赤髀橫裙』,即其子孫。」   注[七]侏離,蠻夷語聲也。   注[八]優寵之,故蠲其賦役也。荊州記曰:「沅陵縣居酉口,有上就、武陽二鄉,唯此是盤瓠子孫,狗種也。二鄉在武溪之北。」   注[九]說文曰:「姎,女人自稱,我也。」音烏朗反。此已上並見風俗通也。   其在唐虞,與之要質,故曰要服。夏商之時,漸為邊患。逮於周世,黨觿彌盛。   宣王中興,乃命方叔南伐蠻方,詩人所謂「蠻荊來威」者也。又曰:「蠢爾蠻荊,大邦為讎。」[一]明其黨觿繁多,是以抗敵諸夏也。   注[一]毛詩小雅序曰「采驥,宣王南征也」。「薄言采驥,於彼新田。顯允方叔,振旅闐闐。蠢爾蠻荊,大邦為讎」注云:「方叔卿士,命而為將也。」   平王東遷,蠻遂侵暴上國。晉文侯輔政,乃率蔡共侯擊破之。[一]至楚武王時,蠻與羅子共敗楚師,殺其將屈瑕。[二]莊王初立,[三]民饑兵弱,復為所寇。   楚師既振,然後乃服,自是遂屬於楚。鄢陵之役,蠻與恭王合兵擊晉。[四]及吳起相悼王,南並蠻越,遂有洞庭、蒼梧。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蠻夷,始置黔中郡。漢興,改為武陵。[五]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謂賨布。[六]   雖時為寇盜,而不足為郡國患。   注[一]晉文侯仇也。   注[二]左傳「楚屈瑕伐羅及鄢,亂次以濟,其水遂無次,且不設備,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於荒谷,腢帥囚於冶父」也。   注[三]莊王名旅,穆王之子。   注[四]左傳晉楚戰於鄢陵。晉卻至曰「楚二卿相惡,王卒以舊,鄭陳而不整,蠻軍而不陳」也。   注[五]黔中故城在今辰州沅陵縣西。   注[六]說文曰:「南蠻賦也。」*[賨]*,牂冬反。   光武中興,武陵蠻夷特盛。建武二十三年,精夫相單程等據其險隘,大寇郡縣。   遣武威將軍劉尚發南郡、長沙、武陵兵萬餘人,乘船泝沅水入武溪擊之。[一]尚輕敵入險,山深水疾,舟船不得上。蠻氏知尚糧少入遠,又不曉道徑,遂屯聚守險。尚食盡引還,蠻緣路徼戰,尚軍大敗,悉為所沒。二十四年,相單程等下攻臨沅,遣謁者李嵩、中山太守馬成擊之,不能克。明年春,遣伏波將軍馬援、中郎將劉匡、馬武、孫永等,將兵至臨沅,擊破之。單程等饑困乞降,會援病卒,謁者宗均聽悉受降。為置吏司,腢蠻遂平。   注[一]沅水出牂柯故且蘭東北,經辰州、潭州、岳州,經洞庭湖入江也。   肅宗建初元年,武陵澧中蠻陳從等反叛,入零陽蠻界。[一]其冬,零陽蠻五里精夫為郡擊破從,從等皆降。三年冬,漊中蠻覃兒健等復反,[二]攻燒零陽、作唐、孱陵界中。[三]明年春,發荊州七郡及汝南、穎川*(施)**[弛]*刑徒吏士五千餘人,拒守零陽,募充中五里蠻精夫不叛者四千人,擊澧中賊。[四]五年春,覃兒健等請降,不許。郡因進兵與戰於宏下,大破之,斬兒健首,余皆□營走還漊中,復遣乞降,乃受之。於是罷武陵屯兵,賞賜各有差。   注[一]零陽,縣,屬武陵郡。   注[二]漊,水名,源出今澧州崇義縣也。   注[三]作唐,縣,屬武陵郡。孱陵,縣,故城在今荊州公安縣西南。孱音仕顏反。   注[四]充,縣,屬武陵郡。充音沖。   和帝永元四年冬,漊中、澧中蠻潭戎等反,燔燒郵亭,殺略吏民,郡兵擊破降之。安帝元初二年,澧中蠻以郡縣徭稅失平,懷怨恨,遂結充中諸種二千餘人,攻城殺長吏。州郡募五里蠻六亭兵追擊破之,皆散降。賜五里、六亭渠帥金帛各有差。明年秋,漊中、澧中蠻四千人並為盜賊。又零陵蠻羊孫、陳湯等千餘人,[一]著赤幘,稱將軍,燒官寺,抄掠百姓。州郡募善蠻討平之。   注[一]零陵,縣,屬*(武)**[零]*陵郡也。   順帝永和元年,武陵太守上書,以蠻夷率服,可比漢人,增其租賦。議者皆以為可。尚書令虞詡獨奏曰:「自古聖王不臣異俗,非德不能及,威不能加,知其獸心貪婪,難率以禮。是故羇縻而綏撫之,附則受而不逆,叛則□而不追。先帝舊典,貢稅多少,所由來久矣。今猥增之,必有怨叛。計其所得,不償所費,必有後悔。」帝不從。其冬澧中、漊中蠻果爭貢布非舊約,遂殺鄉吏,舉種反叛。明年春,蠻二萬人圍充城,八千人寇夷道。遣武陵太守李進討破之,斬首數百級,余皆降服。進乃簡選良吏,得其情和。在郡九年,梁太后臨朝,下詔增進秩二千石,賜錢二十萬。桓帝元嘉元年秋,武陵蠻詹山等四千餘人反叛,拘執縣令,屯結深山。至永興元年,太守應奉以恩信招誘,皆悉降散。   永壽三年十一月,長沙蠻反叛,屯益陽。至延熹三年秋,遂抄掠郡界,觿至萬餘人,殺傷長吏。又零陵蠻入長沙。冬,武陵蠻六千餘人寇江陵,荊州刺史劉度、謁者馬睦、南郡太守李肅皆奔走。肅主簿胡爽扣馬首諫曰:「蠻夷見郡無儆備,故敢乘閒而進。明府為國大臣,連城千里,舉旄鳴鼓,應聲十萬,柰何委符守之重,而為逋逃之人乎!」肅拔刃向爽曰:「掾促去!太守今急,何暇此計。」爽抱馬固諫,肅遂殺爽而走。帝聞之,征肅□巿,度、睦減死一等,復爽門閭,拜家一人為郎。於是以右校令度尚為荊州刺史,討長沙賊,平之。又遣車騎將軍馮緄討武陵蠻,並皆降散。軍還,賊復寇桂陽,太守廖析奔走。[一]武陵蠻亦更攻其郡,太守陳奉率吏人擊破之,斬首三千餘級,降者二千餘人。至靈帝中平三年,武陵蠻復叛,寇郡界,州郡擊破之。   注[一]廖音力吊反。   禮記稱「南方曰蠻,雕題交址」。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址。[一]其西有噉人國,生首子輒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味旨,則以遺其君,君喜而賞其父。取妻美,則讓其兄。今烏滸人是也。[二]   注[一]題,額也。雕之,謂刻其肌以丹青□也。   注[二]萬震南州異物誌曰:「烏滸,地名也。在廣州之南,交州之北。恆出道閒伺候行旅,輒出擊之。利得人食之,不貪其財貨,並以其肉為餚葅,又取其髑髏破之以飲酒。以人掌趾為嶡異,以食長老。」   交址之南有越裳國。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譯而獻白雉,曰:「道路悠遠,山川岨深,音使不通,故重譯而朝。」成王以歸周公。   公曰:「德不加焉,則君子不饗其質;[一]政不施焉,則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獲此賜也!」其使請曰:「吾受命吾國之黃耇[二]曰:『久矣,天之無烈風雷雨,[三]意者中國有聖人乎?有則盍往朝之。』」周公乃歸之於王,[四]稱先王之神致,以薦於宗廟。周德既衰,於是稍絕。   注[一]質亦贄也。   注[二]爾雅曰:「黃發,鮐背,耇老,壽也。」   注[三]尚書大傳作「別風注雨」。   注[四]事見尚書大傳。   及楚子稱霸,朝貢百越。秦並天下,威服蠻夷,始開領外,置南海、桂林、象郡。漢興,尉佗自立為南越王,傳國五世。[一]至武帝元鼎五年,遂滅之,分置九郡,交址刺史領焉。其珠崖、儋耳二郡在海洲上,東西千里,南北五百里。   其渠帥貴長耳,皆穿而縋之,垂肩三寸。武帝末,珠崖太守會稽孫幸調廣幅布獻之,蠻不堪役,遂攻郡殺幸。幸子豹合率善人還復破之,自領郡事,討擊餘黨,連年乃平。豹遣使封還印綬,上書言狀,制詔即以豹為珠崖太守。[二]威政大行,獻命歲至。中國貪其珍賂,漸相侵侮,故率數歲一反。元帝初元三年,遂罷之。凡立郡六十五歲。   注[一]前書南粵王趙佗,真定人也。秦時為南海尉。佗孫胡,鬍子嬰齊,嬰齊子興也。   注[二]即,就也。   逮王莽輔政,元始二年,日南之南黃支國來獻犀牛。凡交址所統,雖置郡縣,而言語各異,重譯乃通。人如禽獸,長幼無別。項髻徒跣,[一]以布貫頭而著之。後頗徙中國罪人,使雜居其閒,乃稍知言語,漸見禮化。   注[一]為髻於項上也。   光武中興,錫光為交址,任延守九真,於是教其耕稼,制為冠履,初設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學校,導之禮義。   建武十二年,九真徼外蠻裡張游,[一]率種人慕化內屬,封為歸漢裡君。明年,南越徼外蠻夷獻白雉、白菟。至十六年,交址女子征側及其妹征貳反,攻郡。   征側者,麊泠縣雒將之女也。[二]嫁為朱佞人詩索妻,甚雄勇。交址太守蘇定以法繩之,側忿,故反。於是九真、日南、合浦蠻裡皆應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為王。交址刺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光武乃詔長沙、合浦、交址具車船,修道橋,通障溪,儲糧谷。十八年,遣伏波將軍馬援、樓船將軍段志,發長沙、桂陽、零陵、蒼梧兵萬餘人討之。明年夏四月,援破交址,斬征側、征貳等,余皆降散。進擊九真賊都陽等,破降之。徙其渠帥三百餘口於零陵。於是領表悉平。   注[一]裡,蠻之別號,今呼為俚人。   注[二]麊音莫支反。泠音零。   肅宗元和元年,日南徼外蠻夷究不事人[一]邑豪獻生犀、白雉。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郡縣發兵討擊,斬其渠帥,余觿乃降。於是置象林將兵長史,以防其患。安帝永初元年,九真徼外夜郎蠻夷舉土內屬,開境千八百四十里。元初二年,蒼梧蠻夷反叛,明年,遂招誘鬱林、合浦蠻漢數千人攻蒼梧郡。鄧太后遣侍御史任逴[二]奉詔赦之,賊皆降散。延光元年,九真徼外蠻貢獻內屬。三年,日南徼外蠻復來內屬。順帝永建六年,日南徼外葉調王便遣使貢獻,帝賜調便金印紫綬。   注[一]究不事人,蠻夷別號也。   注[二]逴音卓。   永和二年,日南、象林徼外蠻夷區憐等數千人攻象林縣,燒城寺,殺長吏。交址刺史樊演發交址、九真二郡兵萬餘人救之。兵士憚遠役,遂反,攻其府。二郡雖擊破反者,而賊埶轉盛。會侍御史賈昌使在日南,即與州郡併力討之,不利,遂為所攻。圍歲余而兵谷不繼,帝以為憂。明年,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問其方略,皆議遣大將,發荊、楊、兗、豫四萬人赴之。大將軍從事中郎李固駁曰:「若荊、楊無事,發之可也。今二州盜賊盤結不散,武陵、南郡蠻夷未輯,長沙、桂陽數被征發,如復擾動,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兗、豫之人卒被征發,遠赴萬里,無有還期,詔書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溫暑,加有瘴氣,致死亡者十必四五。   其不可三也。遠涉萬里,士卒疲勞,比至領南,不復堪□。其不可四也。軍行三十里為程,而去日南九千餘里,三百日乃到,計人稟五升,[一]用米六十萬斛,不計將吏驢馬之食,但負甲自致,費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設軍到所在,死亡必觿,既不足禦敵,當復更發,此為刻割心腹以補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南相去千里,發其吏民,猶尚不堪,何況乃苦四州之卒,以赴萬里之艱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將尹就討益州叛羌,益州諺曰:『虜來尚可,尹來殺我。』後就征還,以兵付刺史張喬。喬因其將吏,旬月之閒,破殄寇虜。此發將無益之□,州郡可任之驗也。宜更選有勇略仁惠任將帥者,以為刺史、太守,悉使共住交址。今日南兵單無谷,守既不足,戰又不能。可一切徙其吏民北依交址,事靜之後,又命歸本。還募蠻夷,使自相攻,轉輸金帛,以為其資。有能反閒致頭首者,許以封侯列土之賞。故并州刺史長沙祝良,性多勇決,又南陽張喬,前在益州有破虜之功,皆可任用。昔太宗就加魏尚為雲中守,[二]哀帝即拜龔捨為太山太守。[三]宜即拜良等,便道之官。」四府悉從固議,即拜祝良為九真太守,張喬為交址刺史。喬至,開示慰誘,並皆降散。良到九真,單車入賊中,設方略,招以威信,降者數萬人,皆為良築起府寺。由是嶺外復平。   注[一]古升小,故曰五升也。   注[二]前書曰,槐裡人魏尚為雲中守,以斬首捕虜上功不實免。馮唐言之於文帝,帝令唐持節赦尚,復以為雲中守。   注[三]前書曰,捨字君倩。初征為諫大夫,病免;復征為博士,又病去。頃之,哀帝遣使即楚拜捨為太山太守也。   建康元年,日南蠻夷千餘人復攻燒縣邑,遂扇動九真,與相連結。交址刺史九江夏方開恩招誘,賊皆降服。時梁太后臨朝,美方之功,遷為桂陽太守。桓帝永壽三年,居風令貪暴無度,縣人朱達等及蠻夷相聚,攻殺縣令,觿至四五千人,進攻九真,九真太守兒式戰死。[一]詔賜錢六十萬,拜子二人為郎。遣九真都尉魏朗討破之,斬首二千級,渠帥猶屯據日南,觿轉強盛。延熹三年,詔復拜夏方為交址刺史。方威惠素著,日南宿賊聞之,二萬餘人相率詣方降。靈帝建寧三年,鬱林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烏滸人十餘萬內屬,皆受冠帶,開置七縣。熹平二年冬十二月,日南徼外國重譯貢獻。光和元年,交址、合浦烏滸蠻反叛,招誘九真、日南,合數萬人,攻沒郡縣。四年,刺史朱鑈擊破之。六年,日南徼外國復來貢獻。   注[一]兒音五兮反。   巴郡南郡蠻,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一]氏,相氏,鄭氏。皆出於武落鍾離山。[二]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於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俱事鬼神,乃共擲□於石穴,約能中者,奉以為君。巴氏子務相乃獨中之,觿皆歎。又令各乘土船,約能浮者,當以為君。余姓悉沉,唯務相獨浮。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鹽陽。[三]鹽水有神女,謂廩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願留共居。」廩君不許。鹽神暮輒來取宿,旦即化為蟲,與諸蟲腢飛,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積十餘日,廩君*(思)**[伺]*其便,因射殺之,天乃開明。[四]廩君於是君乎夷城,[五]四姓皆臣之。廩君死,魂魄世為白虎。巴氏以虎飲人血,遂以人祠焉。   注[一]音審。   注[二]代本曰「廩君之先,故出巫誕」也。   注[三]荊州圖*[副]*曰:「*(副)*夷*[陵]*縣西有溫泉。古老相傳,此泉元出鹽,於今水有鹽氣。縣西一獨山有石穴,有二大石並立穴中,相去可一丈,俗名為陰陽石。陰石常濕,陽石常燥。」盛弘之荊州記曰:「昔廩君浮夷水,射鹽神於陽石之上。案今施州清江縣水一名鹽水,源出清江縣西都亭山。」水經云:「夷水*[別出]*巴郡魚復縣。」注云:「水色清,照十丈,分沙石。蜀人見澄清,因名清江也。」   注[四]代本曰「廩君使人操青縷以遺鹽神,曰:『嬰此即相宜,雲與女俱生,*[弗]*宜將去。』鹽神受縷而嬰之,廩君即立陽石上,應青縷而射之,中鹽神,鹽神死,天乃大開」也。   注[五]此已上並見代本也。   及秦惠王並巴中,以巴氏為蠻夷君長,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其君長歲出賦二千一十六錢,三歲一出義賦千八百錢。其民戶出幏布八丈二尺,雞羽三十鍭。[一]漢興,南郡太守靳強請一依秦時故事。   注[一]說文:「幏,南郡蠻夷布也。」音公亞反。毛詩:「四鍭既均。」儀禮:「矢鍭一乘。」鄭玄曰:「鍭猶候也,候物而射之也。」三十鍭,一百四十九。俗本「幏」作「蒙」,「鍭」作「鏃」者,並誤也。   至建武二十三年,南郡潳山蠻雷遷等始反叛,[一]寇掠百姓,遣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討破之,徙其種人七千餘口置江夏界中,今沔中蠻是也。和帝永元十三年,巫蠻許聖等[二]以郡收稅不均,懷怨恨,遂屯聚反叛。明年夏,遣使者督荊州諸郡兵萬餘人討之。聖等依憑阻隘,久不破。諸軍乃分道並進,或自巴郡、魚複數路攻之,蠻乃散走,斬其渠帥,乘勝追之,大破聖等。聖等乞降,復悉徙置江夏。靈帝建寧二年,江夏蠻叛,州郡討平之。光和三年,江夏蠻復反,與廬江賊黃穰相連結,十餘萬人,攻沒四縣,寇患累年。廬江太守陸康討破之,余悉降散。   注[一]潳音屠。   注[二]巫,縣,屬南郡。   板楯蠻夷者,秦昭襄王時有一白虎,常從腢虎數游秦、蜀、巴、漢之境,傷害千餘人。昭王乃重募國中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金百鎰。時有巴郡閬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樓射殺白虎。[一]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復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筭,[二]傷人者論,殺人者得以倓錢贖死。   [三]盟曰:「秦犯夷,輸黃龍一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鐘。」夷人安之。   注[一]華陽國志曰「巴夷廖仲等射殺之」也。   注[二]優寵之,故一戶免其一頃田之稅,雖有十妻,不輸口筭之錢。復音福。   注[三]何承天纂文曰:「倓,蠻夷贖罪貨也。」音徒濫反。   至高祖為漢王,發夷人還伐三秦。秦地既定,乃遣還巴中,復其渠帥羅、樸、督、鄂、度、夕、龔七姓,不輸租賦,余戶乃歲入賨錢,口四十。世號為板楯蠻夷。閬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初為漢前鋒,數陷陳。俗喜歌舞,[一]高祖觀之,曰:「此武王伐紂之歌也。」乃命樂人習之,所謂巴渝舞也。遂世世服從。   注[一]喜音虛記反。   至於中興,郡守常率以征伐。桓帝之世,板楯數反,太守蜀郡趙溫以恩信降服之。靈帝光和*(三)**[二]*年,巴郡板楯復叛,寇掠三蜀及漢中諸郡。靈帝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兵討之,連年不能克。帝欲大發兵,乃問益州計吏,考以征討方略。漢中上計程包對曰:「板楯七姓,射殺白虎立功,先世復為義人。其人勇猛,善於兵戰。昔永初中,羌入漢州,郡縣破壞,得板楯救之,羌死敗殆盡,故號為神兵。羌人畏忌,傳語種輩,勿復南行。至建和二年,羌復大入,實賴板楯連摧破之。前車騎將軍馮緄南征武陵,雖受丹陽精兵之銳,[一]亦倚板楯以成其功。近益州郡亂,太守李顒亦以板楯討而平之。忠功如此,本無噁心。長吏鄉亭更賦至重,僕役棰楚,過於奴虜,亦有嫁妻賣子,或乃至自*(頸)**[剄]*割。雖陳冤州郡,而牧守不為通理。闕庭悠遠,不能自聞。含怨呼天,叩心窮谷。愁苦賦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非有謀主僭號,以圖不軌。今但選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煩征伐也。」帝從其言,遣太守曹謙宣詔赦之,即皆降服。至中平五年,巴郡黃巾賊起,板楯蠻夷因此復叛,寇掠城邑,遣西園上軍別部司馬趙瑾討平之。   注[一]史記曰,周成王封楚熊繹,始居丹陽。今歸州秭歸縣東南故城是也。至楚文王,始自丹陽遷於郢。續漢志雲南郡枝江縣有丹陽聚也。   西南夷者,在蜀郡徼外。有夜郎國,東接交址,西有滇國,北有邛都國,各立君長。其人皆椎結左艱,邑聚而居,能耕田。其外又有巂、昆明諸落,西極同師,東北至葉榆,[一]地方數千里。無君長,辮發,隨畜遷徙無常。自巂東北有莋都國,東北有冉駹國,或土著,或隨畜遷徙。自冉駹東北有白馬國,氐種是也。此三國亦有君長。   注[一]葉榆,縣,屬益州郡。「葉」或作「楪」。臣賢案前書曰:「西自同師以東,北至葉榆,名為巂、昆明。」今流俗諸本並作「布舊昆明」,蓋「巂」字誤分為「布舊」也。   夜郎者,初有女子浣於遯水,有三節大竹流入足閒,聞其中有號聲,剖竹視之,得一男兒,歸而養之。及長,有才武,自立為夜郎侯,以竹為姓。[一]武帝元鼎六年,平南夷,為牂柯郡,夜郎侯迎降,天子賜其王印綬。後遂殺之。夷獠鹹以竹王非血氣所生,甚重之,求為立後。牂柯太守霸以聞,天子乃封其三子為侯。死,配食其父。今夜郎縣有竹王三郎神是也。[二]   注[一]見華陽國志。   注[二]前書地理志曰:「夜郎縣有遯水,東至廣郁。」華陽國志云:「遯水通鬱林,有三郎祠,皆有靈響。」又云:「竹王所捐破竹於野,成竹林,今王祠竹林是也。王嘗從人止大石上,命作羹,從者白無水,王以□擊石出水,今竹王水是也。」   初,楚頃襄王時,遣將莊豪從沅水伐夜郎,軍至且蘭,椓船於岸而步戰。既滅夜郎,因留王滇池。以且蘭*[有]*椓船牂柯處,乃改其名為牂柯。[一]牂柯地多雨潦,俗好巫鬼禁忌,寡畜生,又無蠶桑,故其郡最貧。句町縣有桄桹木,可以為□,百姓資之。[二]公孫述時,大姓龍、傅、尹、董氏,與郡功曹謝暹保境為漢,乃遣使從番禺江奉貢。[三]光武嘉之,並加□賞。桓帝時,郡人尹珍自以生於荒裔,不知禮義,乃從汝南許慎、應奉受經書圖緯,學成,還鄉里教授,於是南域始有學焉。珍官至荊州刺史。[四]   注[一]異物誌曰:「牂柯,系船杙也。」   注[二]臨海異物誌曰:「桄桹木外皮有毛,似栟櫚而散生。其木剛,作鋘鋤利如鐵,中石更利,唯中焦根乃致敗耳。皮中有似搗稻米片,又似麥□,中作餅餌。」   廣志曰「桄桹樹大四五圍,長五六丈,洪直,旁無枝條,其顛生葉不過數十,似潰葉,破其木肌堅難傷,入數寸得□,赤黃密緻,可食」也。   注[三]南越志曰:「番禺縣之西,有江浦焉。」   注[四]華陽國志曰:「尹珍字道真,毌斂縣人也。」   滇王者,莊蹻之後也。元封二年,武帝平之,以其地為益州郡,割牂柯、越巂各數縣配之。後數年,復並昆明地,皆以屬之此郡。有池,周回二百餘里,水源深廣,而末更淺狹,有似倒流,故謂之滇池。河土平敞,多出鸚鵡、孔雀,有鹽池田漁之饒,金銀畜產之富。人俗豪□。[一]居官者皆富及累世。   注[一]□,奢侈也。   及王莽政亂,益州郡夷棟蠶、若豆等起兵殺郡守,越巂姑復夷人大牟亦皆叛,殺略吏人。莽遣寧始將軍廉丹,發巴蜀吏人及轉兵谷卒徒十餘萬擊之。吏士饑疫,連年不能克而還。以廣漢文齊為太守,造起陂池,開通溉灌,墾田二千餘頃。率厲兵馬,修障塞,降集腢夷,甚得其和。及公孫述據益土,齊固守拒險,述拘其妻子,許以封侯,齊遂不降。聞光武即位,乃閒道遣使自聞。蜀平,征為鎮遠將軍,封成義侯。[一]於道卒,詔為起祠堂,郡人立廟祀之。   注[一]取其嘉名。   建武十八年,夷渠帥棟蠶與姑復、楪榆、梇棟、連然、滇池、建*(憐)**[伶]*、昆明諸種反叛,殺長吏。[一]益州太守繁勝與戰而敗,退保朱提。[二]十九年,遣武威將軍劉尚等發廣漢、犍為、蜀郡人及朱提夷,合萬三千人擊之。尚軍遂度瀘水,入益州界。[三]腢夷聞大兵至,皆□壘奔走,尚獲其羸弱、谷畜。二十年,進兵與棟蠶等連戰數月,皆破之。明年正月,追至不韋,[四]斬棟蠶帥,凡首虜七千餘人,得生口五千七百人,馬三千疋,牛羊三萬餘頭,諸夷悉平。   注[一]姑復,縣,屬越巂郡,余六縣並屬益州郡也。   注[二]縣,屬犍為郡。朱音殊。提音匙。   注[三]瀘水一名若水,出旄牛徼外,經朱提至僰道入江,在今巂州南。特有瘴氣,三月四月經之必死。五月以後,行者得無害。故諸葛*[亮]*表云「五月度瀘」,言其艱苦也。   注[四]孫盛蜀譜曰:「初,秦徙呂不韋子弟宗族於蜀,漢武帝開西南夷,置郡縣,徙呂氏以充之,因置不韋縣。」華陽國志曰「武帝通博南,置不韋縣,徙南越相呂嘉子孫宗族資之。因名不韋,以章其先人之惡行」也。   肅宗元和中,蜀郡王追為太守,政化尤異,有神馬四匹出滇池河中,甘露降,白烏見,始興起學校,漸遷其俗。靈帝熹平五年,諸夷反叛,執太守雍陟。遣御史中丞朱龜討之,不能克。朝議以為郡在邊外,蠻夷喜叛,勞師遠役,不如□之。太尉掾巴郡李顒建策討伐,乃拜顒益州太守,與刺史龐芝發板楯蠻擊破平之,還得雍陟。顒卒後,夷人復叛,以廣漢景毅為太守,討定之。毅初到郡,米斛萬錢,漸以仁恩,少年閒,米至數十雲。[一]   注[一]少年,未多年也。   哀牢夷者,其先有婦人名沙壹,居於牢山。嘗捕魚水中,觸沉木若有感,因懷□,十月,產子男十人。後沉木化為龍,出水上。沙壹忽聞龍語曰:「若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見龍驚走,獨小子不能去,背龍而坐,龍因舐之。其母鳥語,謂背為九,謂坐為隆,因名子曰九隆。及後長大,諸兄以九隆能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為王。後牢山下有一夫一婦,復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娶以為妻,後漸相滋長。種人皆刻畫其身,像龍文,衣皆著尾。[一]九隆死,世世相繼。[二]乃分置小王,往往邑居,散在溪谷。絕域荒外,山川阻深,生人以來,未嘗交通中國。   注[一]自此以上並見風俗通也。   注[二]哀牢傳曰:「九隆代代相傳,名號不可得而數,至於禁高,乃可記知。禁高死,子吸代;吸死,子建非代;建非死,子哀牢代;哀牢死,子桑藕代;桑藕死,子柳承代;柳承死,子柳貌代;柳貌死,子扈*(粟)**[栗]*代。」   建武二十三年,其王賢栗遣兵乘箄船,[一]南下江、漢,擊附塞夷鹿茤。[二]   鹿茤人弱,為所禽獲。於是震雷疾雨,南風飄起,水為逆流,□湧二百餘里,箄船沉沒,哀牢之觿,溺死數千人。賢栗復遣其六王將萬人以攻鹿茤,鹿茤王與戰,殺其六王。哀牢耆老共埋六王,夜虎復出其屍而食之,余觿驚怖引去。   賢栗惶恐,謂其耆老曰:「我曹入邊塞,自古有之,今攻鹿茤,輒被天誅,中國其有聖帝乎?天祐助之,何其明也!」二十七年,賢栗等遂率種人戶二千七百七十,口萬七千六百五十九,詣越巂太守鄭鴻降,求內屬。光武封賢栗等為君長。自是歲來朝貢。   注[一]箄音蒲佳反。縛竹木為箄,以當船也。   注[二]茤音多。其種今見在。   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種人內屬,其稱邑王者七十七人,戶五萬一千八百九十,口五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一。西南去洛陽七千里,顯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縣,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領六縣,[一]合為永昌郡。始通博南山,度蘭倉水,[二]行者苦之。歌曰:「漢德廣,開不賓。度博南,越蘭津。度蘭倉,為它人。」   注[一]古今注曰:「永平十年,置益州西部都尉,居巂唐。」續漢志六縣謂不韋、巂唐、比蘇、楪榆、邪龍、雲南也。   注[二]華陽國志曰「博南縣西山,高三十里,越之度蘭滄水」也。   哀牢人皆穿鼻儋耳,其渠帥自謂王者,耳皆下肩三寸,庶人則至肩而已。土地沃美,宜五穀、蠶桑。知染采文繡,罽毲[一]帛疊,[二]蘭干細布,[三]織成文章如綾錦。有梧桐木華,績以為布,[四]幅廣五尺,絜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後服之。其竹節相去一丈,名曰濮竹。[五]出銅、鐵、鉛、錫、金、銀、光珠、[六]虎魄、[七]水精、暴璃、軻蟲、蚌珠、[八]孔雀、翡翠、犀、象、猩猩、貊獸。[九]雲南縣有神鹿兩頭,能食毒草。[一0]   注[一]罽,解見李恂傳。毲,未詳。   注[二]外國傳曰:「諸薄國女子織作白疊花布。」   注[三]華陽國志曰:「蘭干,獠言紵。」   注[四]廣志曰:「梧桐有白者,剽國有桐木,其華有白毳,取其毳淹漬,緝織以為布」也。   注[五]見華陽國志。   注[六]華陽國志曰:「蘭滄水有金沙,洗取融為金。有光珠穴。」博物誌曰:「光珠即江珠也。」   注[七]廣*(雅)**[志]*曰:「虎魄生地中,其上及旁不生草,深者八九尺,大如斛,削去皮,成虎魄如斗,初時如桃膠,凝堅乃成。」博物誌曰:「松脂淪入地千年化為伏苓,伏苓千歲化為虎魄。今太山有伏苓而無虎魄,永昌有虎魄而無伏苓。」   注[八]徐衷南方草物狀曰「凡採珠常三月,用五牲祈禱,若祠祭有失,則風攪海水,或有大魚在蚌左右。□珠長三寸半,凡二品珠」也。   注[九]酈元水經注曰:「猩猩形若狗而人面,頭顏端正,善與人言,音聲妙麗,如婦人對語,聞之無不酸楚。」南中志曰:「猩猩在山谷中,行無常路,百數為腢。土人以酒若糟設於路;又喜屩子,土人織草為屩,數十量相連結。猩猩在山谷見酒及屩,知其設張者,即知張者先祖名字,乃呼其名而罵云「奴欲張我」,捨之而去。去而又還,相呼試共嘗酒。初嘗少許,又取屩子著之,若進兩三升,便大醉,人出收之,屩子相連不得去,執還內牢中。人欲取者,到牢邊語云:『猩猩,汝可自相推肥者出之。』既擇肥竟,相對而泣。即左思賦云『猩猩啼而就禽』者也。昔有人以猩猩餉封溪令,令問餉何物,猩猩自於籠中曰:『但有酒及僕耳,無它飲食。』」南中八郡志曰:「貊大如驢,狀頗似熊,多力,食鐵,所觸無不拉。」廣志曰:「貊色蒼白,其皮溫暖。」   注[一0]見華陽國志也。   先是,西部都尉廣漢鄭純為政清絜,化行夷貊,君長感慕,皆獻土珍,頌德美。   天子嘉之,即以為永昌太守。純與哀牢夷人約,邑豪歲輸布貫頭衣二領,鹽一斛,以為常賦,夷俗安之。純自為都尉、太守,十年卒官。建初元年,哀牢王類牢與守令忿爭,遂殺守令而反叛,攻*(越)*巂唐城。太守王尋奔楪榆。哀牢三千餘人攻博南,燔燒民舍。肅宗募發越巂、益州、永昌夷漢九千人討之。明年春,邪龍縣[一]昆明夷鹵承等應募,率種人與諸郡兵擊類牢於博南,大破斬之。傳首洛陽,賜鹵承帛萬匹,封為破虜傍邑侯。   注[一]郡國志曰屬永昌郡也。   永元六年,郡徼外敦忍乙王莫延慕義,遣使譯獻犀牛、大象。九年,徼外蠻及撣國王雍由調[一]遣重譯奉國珍寶,和帝賜金印紫綬,小君長皆加印綬、錢帛。   注[一]撣音□。東觀記作□字。   永初元年,徼外僬僥種夷陸類等三千餘口舉種內附,獻象牙、水牛、封牛。永寧元年,撣國王雍由調復遣使者詣闕朝賀,獻樂及幻人,能變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又善跳丸,數乃至千。自言我海西人。海西即大秦也,撣國西南通大秦。明年元會,安帝作樂於庭,封雍由調為漢大都尉,賜印綬、金銀、綵繒各有差也。   邛都夷者,武帝所開,以為邛都縣。無幾而地陷為污澤,因名為邛池,南人以為邛河。[一]後復反叛。元鼎六年,漢兵自越巂水伐之,以為越巂郡。[二]其土地平原,有稻田。青蛉縣禺同山有碧□金馬,光景時時出見。[三]俗多遊蕩,而喜謳歌,略與牂柯相類。豪帥放縱,難得制御。   注[一]在今巂州越巂縣東南。南中八郡志曰:「邛河縱廣岸二十里,深百餘丈。   多大魚,長一二丈,頭特大,遙視如戴鐵釜狀。」李膺益州記云:「邛都縣下有一老姥,家貧孤獨,每食,輒有小蛇頭上戴角在默閒,姥憐之飴之。後稍長大,遂長丈餘。令有駿馬,蛇遂吸殺之。令因大忿*(姥)*恨,責*[姥]*出蛇。姥雲在默下。令即掘地,愈深愈大,而無所見。令又遷怒殺姥。蛇乃感人以靈言瞋令:『何殺我母?當為母報讎。』此後每夜輒聞若雷若風,四十許日,百姓相見鹹驚語:『汝頭那忽戴魚?』是夜方四十里與城一時俱陷為湖,土人謂之為『陷河』。唯姥宅無恙,訖今猶存。漁人采捕,必依止宿,每有風浪,輒居宅側,恬靜無它。風靜水清,猶見城郭樓櫓畟然。今水淺時,彼土人沒水取得舊木,堅貞,光黑如漆,今好事人以為枕相贈。」畟音測。   注[二]巂水源出今巂州邛部縣西南巂山下。前書地理志曰,言其越巂水以置郡,故名焉。   注[三]禺同山在今□州楊波縣。王□碧□頌曰:「持節使王□謹拜南崖,敬移金精神馬縹碧之□,處南之荒。深溪回谷,非土之鄉。歸來歸來,漢德無疆。*(廉平)**[廉乎]*唐虞,澤配三皇。」華陽國志曰:「碧□光景,人多見之。」前書音義曰:「金形似馬,碧形似□也。」   王莽時,郡守枚根調邛人長貴,以為軍候。更始二年,長貴率種人攻殺枚根,自立為邛谷王,領太守事。又降於公孫述。述敗,光武封長貴為邛谷王。建武十四年,長貴遣使上三年計,天子即授越巂太守印綬。十九年,武威將軍劉尚擊益州夷,路由越巂。長貴聞之,疑尚既定南邊,威法必行,己不得自放縱,即聚兵起營台,招呼諸君長,多釀毒酒,欲先以勞軍,因襲擊尚。尚知其謀,即分兵先據邛都,遂掩長貴誅之,徙其家屬於成都。   永平元年,姑復夷復叛,益州刺史發兵討破之,斬其渠帥,傳首京師。後太守巴郡張翕,政化清平,得夷人和。在郡十七年,卒,夷人愛慕,如喪父母。蘇祈叟二百餘人,[一]繼牛羊送喪,至翕本縣安漢,[二]起墳祭祀。詔書嘉美,為立祠堂。   注[一]續漢*(書)*志曰,蘇祈,縣,屬越巂郡。   注[二]安漢,縣,屬巴郡。   安帝元初三年,郡徼外夷大羊等八種,戶三萬一千,口十六萬七千六百二十,慕義內屬。時郡縣賦斂煩數,五年,卷夷大牛種封離等反畔,殺遂久令。[一]   明年,永昌、益州及蜀郡夷皆叛應之,觿遂十餘萬,破壞二十餘縣,殺長吏,燔燒邑郭,剽略百姓,骸骨委積,千里無人。詔益州刺史張喬選堪能從事討之。   喬乃遣從事楊竦將兵至楪榆擊之,賊盛未敢進,先以詔書告示三郡,密徵求武士,重其購賞。乃進軍與封離等戰,大破之,斬首三萬餘級,獲生口千五百人,資財四千餘萬,悉以賞軍士。封離等惶怖,斬其同謀渠帥,詣竦乞降,竦厚加慰納。其餘三十六種皆來降附。竦因奏長吏奸猾侵犯蠻夷者九十人,皆減死。州中論功未及上,會竦病創卒,張喬深痛惜之,乃刻石勒銘,圖畫其像。天子以張翕有遺愛,乃拜其子湍為太守。夷人歡喜,奉迎道路。曰:   「郎君儀貌類我府君。」後湍頗失其心,有欲叛者,諸夷耆老相曉語曰:「當為先府君故。」遂以得安。後順桓閒,廣漢馮顥為太守,政化尤多異多雲。   注[一]遂久故縣在今靡州界。   莋都夷者,武帝所開,以為莋都縣。其人皆被發左艱,言語多好譬類,居處略與汶山夷同。土出長年神藥,仙人山圖所居焉。[一]元鼎六年,以為沈黎郡。   至天漢四年,並蜀為西部,置兩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漢人。   注[一]劉向列仙傳曰「山圖,隴西人。好乘馬,馬蹋折腳,山中道士教服地黃、當歸、羌活、玄參,服一年,不嗜食,病癒身輕。追道士問之,自云:『五嶽使人,之名山採藥。能隨吾,汝便不死。』山圖追隨,人不復見。六十餘年,一旦歸來,行母服於頤閒。開年復去,莫知所之」也。   永平中,益州刺史梁國朱輔,好立功名,慷慨有大略。[一]在州數歲,宣示漢德,威懷遠夷。自汶山以西,前世所不至,正朔所未加。白狼、盤木、唐菆等百餘國,戶百三十餘萬,口六百萬以上,舉種奉貢,稱為臣僕,輔上疏曰:「臣聞詩云:『彼徂者岐,有夷之化。』[二]傳曰:『岐道雖僻,而人不遠。』[三]詩人誦詠,以為符驗。今白狼王唐菆等慕化歸義,作詩三章。路經邛來大山零高□,[四]峭危峻險,百倍岐道。[五]襁負老幼,若歸慈母。遠夷之語,辭意難正。草木異種,鳥獸殊類。有犍為郡掾田恭與之習狎,頗曉其言,臣輒令訊其風俗,譯其辭語。今遣從事史李陵與恭護送詣闕,並上其樂詩。昔在聖帝,舞四夷之樂;[六]   今之所上,庶備其一。」帝嘉之,事下史官,錄其歌焉。[七]   注[一]東觀記「輔」作「酺」。梁國寧陵人也。   注[二]詩周頌也。   注[三]韓詩薛君傳曰:「徂,往也。夷,易也。行,道也。彼百姓歸文王者,皆曰岐有易道,可往歸矣。易道謂仁義之道而易行,故岐道阻險而人不難。」   注[四]山海經曰:「崍山,江水出焉。」郭璞曰:「中江所出也。」華陽國志曰:   「邛來山本名邛莋,故邛人、莋人界也。巖阻峻回,曲折乃至。山上凝冰夏結,冬則劇寒,王陽行部至此而退者也。有長貧、苦采、八度之難。陽母、閎峻並□名。」   注[五]言詩人雖歎岐道之阻,但以文王之道,人以為夷易,今邛來峭危,甚於岐。   注[六]解見陳禪傳。   注[七]東觀記載其歌,並載夷人本語,並重譯訓詁為華言,今范史所載者是也。   今錄東觀夷言,以為此注也。   遠夷樂德歌詩曰:   大漢是治,*堤官隗構。*與天合意。*魏冒踰糟。*吏譯平端,*罔驛劉脾。*不從我來。*旁莫支留。*聞風向化,*微衣隨旅。*所見奇異。*知唐桑艾。*多賜*(贈)**[繒]*布,*邪毗□□。*甘美酒食。*推潭僕遠。*昌樂肉飛,*拓拒蘇*(使)**[便]*。*屈申悉備。*局後仍離。*蠻夷貧薄,*僂讓龍洞。*無所報嗣。   *莫支度由。*願主長壽,*陽雒僧鱗。*子孫昌熾。*莫□角存。*遠夷慕德歌詩曰:   蠻夷所處,*僂讓皮尼。*日入之部。*且交陵悟。*慕義向化,*繩動隨旅。*歸日出主。*路旦揀雒。*聖德深恩,*聖德渡諾。*與人富厚。*魏菌度洗。*冬多霜雪,*綜邪流藩。*夏多和雨。*莋邪尋螺。*寒溫時適,*藐潯瀘漓。*部人多有。*菌補邪推。*涉危歷險,*辟危歸險。*不遠萬里。*莫受萬柳。*去俗歸德,*術疊附德。*心歸慈母。*仍路孳摸。*遠夷懷德歌曰:   荒服之外,*荒服之儀。*土地磽埆。*廣籍憐憐。*食肉衣皮,*阻蘇邪犁。*不見鹽谷。*莫碭麤沐。*吏譯傳風,*罔譯傳微。*大漢安樂。*是漢夜拒。*攜負歸仁,*蹤優路仁。*觸冒險陜。*雷折險龍。*高山岐峻,*倫狼藏幢。*緣崖磻石。*扶路側祿。*木薄發家,*息落服淫。*百宿到洛。*理歷髭雒。*父子同賜,*捕□菌毗。*懷抱匹帛。*懷□匹漏。*傳告種人,*傳室呼敕。*長願臣僕。*陵陽臣僕。*肅宗初,輔坐事免。是時郡尉府捨皆有雕飾,畫山神海靈奇禽異獸,以炫耀之,夷人益畏憚焉。和帝永元十二年,旄牛徼外白狼、樓薄蠻夷王唐繒等,遂率種人十七萬口,歸義內屬。詔賜金印紫綬,小豪錢帛各有差。   安帝永初元年,蜀郡三襄種夷與徼外污衍種並兵三千餘人反叛,攻蠶陵城,殺長吏。二年,青衣道夷邑長令田,[一]與徼外三種夷三十一萬口,繼黃金、旄牛毦,[二]舉土內屬。安帝增令田爵號為奉通邑君。延光二年春,旄牛夷叛,攻零關,[三]殺長吏,益州刺史張喬與西部都尉擊破之。於是分置蜀郡屬國都尉,領四縣如太守。桓帝永壽二年,蜀郡夷叛,殺略吏民。延熹二年,蜀郡三襄夷寇蠶陵,殺長吏。四年,犍為屬國夷寇郡界,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斬首千四百級,余皆解散。靈帝時,以*(屬)**[蜀]*郡*(蜀)**[屬]*國為漢嘉郡。   注[一]令姓,田名。   注[二]顧野王曰:「毦,結毛為飾也,即今馬及弓槊上纓毦也。」   注[三]郡國志零關道屬越巂郡。   冉駹夷者,武帝所開。元鼎六年,以為汶山郡。至地節三年,[一]夷人以立郡賦重,宣帝乃省並蜀郡為北部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其王侯頗知文書,而法嚴重。貴婦人,黨母族。死則燒其屍。土氣多寒,在盛夏冰猶不釋,故夷人冬則避寒,入蜀為傭,夏則違暑,反其*(觿)**[聚]*邑。皆依山居止,累石為室,高者至十餘丈,為邛籠。[二]又土地剛鹵,不生谷粟麻菽,唯以麥為資,而宜畜牧。有旄牛,無角,一名童牛,肉重千斤,毛可為毦。出名馬。有靈羊,可療毒。[三]又有食藥鹿,鹿麑有胎者,其腸中糞亦療毒疾。又有五角羊、麝香、輕毛毼雞、牲牲。[四]其人能作旄氈、班罽、青頓、毞毲、羊羧之屬。[五]   特多雜藥。地有鹹土,□以為鹽,麡羊牛馬食之皆肥。[六]   注[一]宣帝年也。   注[二]按今彼土夷人呼為「雕」也。   注[三]本草經曰「零羊角味鹹無毒,主療青盲、蠱毒,去惡鬼,安心氣,強筋骨」也。   注[四]郭璞注山海經曰:「毼雞似雉而大,青色,有毛角,□敵死乃止。」   注[五]青頓,毲羧,並未詳,字書無此二字。周書:「伊尹為四方獻令曰:『正西崑崙、狗國、鬼親、枳己、闒耳、貫匈、雕題、離丘、漆齒,請令以丹青、白旄、紕罽、龍角、神龜為獻。』湯曰:『善。』」何承天纂文曰:「紕,氐罽也。」   音卑疑反。毞即紕也。   注[六]麡即麡狼也。異物誌:「狀似鹿而角觸前向,入林樹掛角,故恆在平淺草中。肉肥脆香美,逐入林則搏之,皮可作履□,角正四據,南人因以為默。」   音子兮反。   其西又有三河、盤於虜,北有黃石、北地、盧水胡,其表乃為徼外。靈帝時,復分蜀郡北部為汶山郡雲。   白馬氐者,武帝元鼎六年時,分廣漢西部,合以為武都,土地險阻,有麻田,出名馬、牛、羊、漆、蜜,氐人勇戇抵冒,貪貨死利,居於河池,一名仇池,方百傾,四面斗絕。[一]數為邊寇,郡縣討之,則依固自守,元封三年,氐人反叛,遣兵破之,分徙酒泉郡,昭帝元鳳元年,氐人復叛,遣執金吾馬適建、[二]   龍蹌侯韓增、大鴻臚田廣明,將三輔、太常徒討破之。   注[一]仇池,山,在今成州上祿縣南。三秦記曰:「仇池縣界,本名仇維,山上有池,故曰仇池,山在含洛二谷之閒,常為水所沖激,故下石而上土,形似覆壺。」仇池記曰:「仇池百頃,周回九千四十步,天形四方,壁立千仞,自然樓櫓卻敵,分置調均,竦起數丈,有踰人功,仇池凡二十一道,可攀緣而上,東西二門。盤道下至上,凡有七里上則崗阜低昂,泉流交灌。」酈元注水經云:「羊腸盤道三十六回,開山圖謂之仇夷,所謂『積石峨嵯,嶔岑隱阿』。者也。上有平田百頃,煮土成鹽,因以百頃為號」也。   注[二]姓馬適,名建也。   及王莽篡亂,氐人亦叛。建武初,氐一悉附隴蜀,及隗囂滅,其酋豪乃背公孫述降漢,隴西太守馬援上復其王侯君長,賜以印綬。後囂放人隗茂反,殺武都太守。氐人大豪齊鍾留為種類所敬信,威服諸豪,與郡丞孔奮擊茂,破斬之。後亦時為寇盜,郡縣討破之。   論曰:漢氏征伐戎狄,有事邊遠,蓋亦與王業而終始矣,至於傾沒疆垂,喪師敗將者,不出時歲,卒能開四夷之境,□殊俗之附。若乃文約之所沾漸,風聲之所周流,幾將日所出入處也。[一]著自山經、水志者,亦略及焉。雖服叛難常,威澤時曠,及其化行,則緩耳雕腳之倫,獸居鳥語之類,[二]莫不舉種盡落,回面而請吏,陵海越障,累譯以內屬焉。故其錄名中郎、校尉之署,[三]   編數都護、部守之曹,動以數百萬計。若乃藏山隱海之靈物,沈沙棲陸之瑋寶,[四]莫不呈表怪麗,雕被宮幄焉。又其賨幏火毳馴禽封獸之賦,軨積於內府;[五]   夷歌巴舞殊音異節之技,列倡於外明。豈柔服之道,必足於斯?然亦云致遠者矣。蠻夷雖附阻巖谷,而類有土居,連涉荊、交之區,布護巴、庸之外,不可量極。然其凶勇狡筭,薄於羌狄,故陵暴之害,不能深也。西南之徼,尤為劣焉。故關守永昌,肇自遠離,啟土立人,至今成都焉。[六]   注[一]文約謂文書要約也。   注[二]緩耳,儋耳也。獸居謂穴居。   注[三]謂護匈如中郎將及戊己校尉等。   注[四]珠玉、金碧、珊瑚、虎魄之類。   注[五]火毳即火浣布也。馴禽,鸚鵡也。封獸,像也。神異經曰:「南方有火山,長四十里,廣四五里。生不燼之木,晝夜火然,得烈風不猛,暴雨不滅。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長二尺餘,細如絲,恆居火中,時時出外,而色白,以水逐沃之即死。績其毛,織以作布。用之若污,以火燒之,則清潔也。」傅子曰「長老說漢桓時,梁冀作火浣布單衣,會賓客,行酒公卿朝臣前,佯爭酒失杯而污之,冀偽怒,解衣而燒之,布得火,熚然而熾,如燒凡布,垢盡火滅,粲然潔白,如水澣」也。   注[六]哀牢夷伐鹿茤不得,乃歸中國,故言肇自遠離。   贊曰:百蠻蠢居,仞彼方徼。鏤體卉衣,憑深阻峭。[一]亦有別夷,屯彼蜀表。   參差聚落,紆餘岐道。往化既孚,改襟輸寶。[二]俾建永昌,同編億兆。   注[一]蠢,小貌也。鏤體,文身也。卉衣,草服也。   注[二]孚,信也。襟,衽也。    校勘記   二八二九頁七行負而走入南山按:校補謂通志作「負而走入南武山」,多「武」字,以注引武山證之,似今本脫「武」字。   二八三0頁三行居*(正)**[王]*室據汲本、殿本改。按:御覽七百八十五引魏略亦作「王」。   二八三0頁八行流俗本或有改鑒字為□者御覽七百八十五引此注「□」作「堅」。   按:「鑒」原作「監」,逕改正。又按:本卷原本斗字特多,凡極明顯之鬥字,皆徑予改正,不出校記。   二八三一頁一0行亂次以濟其水遂無次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據左傳,無「其水」字,當有「師」字。   二八三一頁一五行*[賨]*牂冬反據汲本、殿本補。   二八三二頁五行謁者宗均集解引惠棟說,謂宗均即宋均。按:參閱宋均傳校勘記。   二八三二頁九行*(施)**[弛]*刑徒據汲本改。   二八三三頁一行和帝永元四年冬至郡兵擊破降之按:沉家本謂和紀郡兵破蠻在五年。   二八三三頁六行零陵縣屬*(武)**[零]*陵郡也據集解引洪亮吉說改。二八三四頁一行-六行冬武陵蠻六千餘人寇江陵*至*又遣車騎將軍馮緄討武陵蠻按:此為延熹三年之冬。沉家本謂按桓紀,延熹三年冬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與此傳相合。而五年又書冬十月武陵蠻叛,寇江陵,以太常馮緄為車騎將軍討之。馮緄傳亦云延熹五年武陵蠻夷悉反,寇掠江陵間,拜緄為車騎將軍,將兵十萬討之。度尚傳亦稱延熹五年,擢為荊州刺史,進擊長沙賊,大破之。則是延熹五年事。緄傳既不言兩討武陵蠻,紀書五年事又與二傳吻合,疑此傳「三年」乃「五年」之鬥,而桓紀三年事乃史駁文,而未及刪正者也。   二八三四頁六行太守廖析按:汲本、殿本「析」作「祈」。   二八三五頁九行尚書大傳作別風注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今尚書大傳作「別風淮雨」。   二八三七頁一0行帝賜調便金印紫綬按:刊誤謂國名葉調,其王名便,此作「調便」,衍一「調」字。   二八三七頁一二行逴音卓汲本、殿本無「逴」字。按:此注即在正文「逴」字下,例不重出「逴」字,無「逴」字是。   二八四0頁七行廩君*(思)**[伺]*其便殿本考證謂「思」當依文獻通考作「伺」。   又集解引惠棟說,謂「思」當作「伺」,水經注云「廩君因伺便」也。今據改。   二八四0頁一0行按:此注原在「瞫氏」下,依汲本移正。   二八四0頁一二行荊州圖*[副]*曰*(副)*夷*[陵]*縣西有溫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御覽所引,當云「荊州圖副曰夷陵縣」云云,乙「曰副」字,脫「陵」字。   今據改。按:宋刊本御覽無「副」字。   二八四0頁一四行夷水*[別出]*巴郡魚復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當依御覽補「別出」二字。今據補。   二八四一頁一行雲與女俱生按:李慈銘越縵堂日記謂「雲」疑當作「子」。   二八四一頁一行*[弗]*宜將去集解引惠棟說,謂世本云「弗宜將去」,去猶藏也,言弗宜藏而不嬰也。今據補。   二八四一頁八行三十鍭一百四十九按:刊誤謂鍭三羽當九十,若四矢為一鍭,則三百六十,無緣得一百四十九,未詳。   二八四二頁一一行復其渠帥羅樸督鄂度夕龔七姓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華陽國志「督」作「昝」。廣韻音七感反,姓也,出蜀郡。   二八四三頁二行靈帝光和*(三)**[二]*年巴郡板楯復叛按:紀在二年,華陽國志同,今據改。   二八四三頁五行羌入漢川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漢川」作「漢中」。   二八四三頁六行至建和二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建和」作「建寧」。   二八四三頁九行或乃至自*(頸)**[剄]*割校補謂「頸」乃「剄」之鬥,通志可證,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二八四四頁二行西極同師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同」作「桐」。今按:   前書亦作「桐師」。   二八四五頁四行楚頃襄王時按:「頃」原斗「傾」,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二八四五頁五行以且蘭*[有]*椓船牂柯處據汲本、殿本補。   二八四五頁一四行番禺縣之西有江浦焉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番禺」當為「牂柯」之鬥。   二八四六頁七行寧始將軍廉丹按:「始」原斗「姑」,逕改正。   二八四六頁一三行建*(憐)**[伶]*據集解本改。按:汲本作「建憐」,校補謂殿本及通志皆作「憐」,故書以憐為憐之俗體,故又轉寫作「憐」,但華陽國志及前、續志均作「伶」,案前志益州郡建伶,應劭曰音鈴,則作「憐」作「憐」皆誤也。   二八四七頁七行故諸葛*[亮]*表雲據汲本、殿本補。   二八四七頁九行置不韋縣徙南越相呂嘉子孫宗族資之按:「置」字原誤分為「出直」二字,逕據汲本、殿本改正。又按:刊誤謂「資」當作「實」。沉家本謂案郡國志注作「居」,則「資」乃「居」之鬥,不當作「實」。   二八四七頁一0行蜀郡王追為太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追」字乃「阜」字之誤。   二八四八頁一行其先有婦人名沙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壹」華陽國志作「壺」,水經注作「台」。   二八四八頁三行背龍而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背」一作「陪」。   二八四八頁一0行子扈*(粟)**[栗]*代據殿本、集解本改。   二八四八頁一一行其王賢栗遣兵乘箄船按:王先謙謂華陽國志「賢栗」作「扈栗」。又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箄船」作「革船」。   二八四八頁一一行南下江漢擊附塞夷鹿茤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江漢」字誤,當為「瀾滄」。又引惠棟說,謂水經注「鹿茤」作「鹿崩」。   二八四九頁五行哀牢王柳貌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柳貌」作「抑狼」。按:   校補引柳從辰說,謂通鑒亦作「柳貌」,與傳同,御覽七八六引乃作「柳邈」。   惠氏據華陽國志作「抑狼」,與漢魏叢書本合,廖寅本又作「柳狼」。柳、抑與貌、狼、邈均形近易鬥,無從確定也。   二八五0頁七行廣*(雅)**[志]*曰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二八五0頁一四行執還內牢中按:校補謂通志注「中」作「土」,連下為句。   二八五一頁四行攻*(越)*巂唐城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書天文志云「攻巂唐城」,衍「越」字。今據刪。   二八五一頁九行敦忍乙王莫延按:通志「敦」作「郭」。殿本「莫」作「慕」,校補謂通志作「莫」,與毛本合。   二八五二頁六行姥憐之飴之按:校補謂通志注上「之」字作「而」。   二八五二頁七行令因大忿*[姥]*恨責*[姥]*出蛇據汲本、殿本改。按:校補謂通志作「令因大忿姥,限責出蛇」。   二八五二頁一四行*(廉平)**[兼乎]*唐虞按:校補謂案通志注,「廉平」乃「兼乎」之鬥,各本皆失正。今據改。   二八五三頁一行郡守枚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風俗通「枚根」作「牧稂」。   二八五三頁一行邛人長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前書西南夷傳及袁宏紀,乃任貴也,岑彭傳亦云「邛谷王任貴」,羨「長」字,脫「任」字。下仿此。   二八五三頁九行續漢*(書)*志曰蘇祈縣屬越巂郡按:「書」字衍,今刪。續志「蘇祈」作「蘇示」。   二八五四頁一四行益州刺史梁國朱輔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馬嚴傳「輔」作「酺」。   二八五五頁五行犍為郡掾田恭集解引惠棟說,謂「田恭」通鑒作「由恭」。今按:   通鑒胡注,由,姓也,秦有由余,或曰楚王孫由子之後。   二八五五頁八行梁國寧陵人也按:「人」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二八五六頁三行堤官隗構汲本作「提官傀構」,殿本作「提官隗構」。按:校補謂通志作「提宮隗構」。   二八五六頁三行與天合意汲本、殿本作「與天意合」。按:集解引惠士奇說,謂「合」當作「會」。   二八五六頁三行罔驛劉脾殿本、集解本「驛」作「譯」。按:校補謂通志作「譯」。   二八五六頁三行旁莫支留按:校補謂通志「莫」作「草」。   二八五六頁四行多賜*(贈)**[繒]*布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五六頁四行邪毗□□按:校通謂通志「□」作「堪」。   二八五六頁五行拓拒蘇*(使)**[便]*據汲本、殿本及通志改。   二八五六頁八行僂讓皮尼汲本「皮」作「彼」。按:校補謂通志作「屢讓被尼」。   二八五六頁八行路旦□雒汲本作「路且揀雒」,殿本作「路且□雒」。按:校補謂通志作「路且□雒」。   二八五六頁九行魏菌度洗按:汲本「度」作「渡」。   二八五六頁一二行遠夷懷德歌按:校補謂樂德、慕德二章皆言「歌詩」,獨懷德一章僅言「歌」,不言「詩」,明脫一「詩」字。   二八五六頁一三行莫碭麤沐按:校補謂通志作「莫楊麤水」。   二八五六頁一四行罔譯傳微按:校補謂通志「微」作「徽」。   二八五六頁一五行倫狼藏幢汲本「幢」作「幡」。按:校補謂通志作「□」。   二八五六頁一五行理歷髭雒按:汲本、殿本「歷」作「瀝」,通志同。   二八五七頁一行傳室呼敕汲本、殿本「室」作「言」。按:校補謂通志作「室」。   又按:校補謂以上異字,方言轉譯難明,聲讀今古有異,東觀記又僅存輯本,無從定其得失矣。   二八五七頁三行旄牛徼外白狼樓薄蠻夷王唐繒等按:沉家本謂和帝紀「樓薄」作「貗薄」。   二八五七頁一0行以*(屬)**[蜀]*郡*(蜀)**[屬]*國為漢嘉郡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五八頁三行反其*(觿)**[聚]*邑據元龜九百六十改。按:汲本、殿本作「反其邑」,無「觿」字,而下「皆依山居止」句上則有「觿」字,疑邑觿二字斗倒也。   二八五八頁一0行零羊角味鹹無毒汲本、殿本「零」作「靈」。按:零靈通作。   御覽七九一引作「□」。   二八五九頁一二行姓馬適名建也按御覽七九一引原注作「姓馬名適建」。   二八六0頁六行編數都護部守之曹按:刊誤謂「部」字合作「郡」。   二八六0頁七行軨積於內府按:刊誤謂「軨」字誤,當作「駢」字。   ************後漢書卷八十七 西羌傳 第七十七   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別也。其國近南嶽。[一]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二]河關之西南羌地是也。[三]濱於賜支,至乎河首,撓地千里。賜支者,禹貢所謂析支者也。南接蜀、漢徼外蠻夷,西北*[接]*鄯善、車師諸國。所居無常,依隨水草。地少五穀,以產牧為業。其俗氏族無定,或以父名母姓為種號。   十二世後,相與婚姻,父沒則妻後母,兄亡則納□□,[四]故國無□寡,種類繁熾。不立君臣,無相長一,強則分種為酋豪,弱則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為雄。殺人償死,無它禁令。其兵長在山谷,短於平地,不能持久,而果於觸突,以戰死為吉利,病終為不祥。堪耐寒苦,同之禽獸。雖婦人產子,亦不避風雪。性堅剛勇猛,得西方金行之氣焉。[五]   注[一]衡山也。   注[二]三危,山,在今沙州敦煌縣東南,山有三患,故曰三危也。   注[三]河關,縣,屬金城郡。已上並續漢書文。   注[四]寡婦曰□,力之反。   注[五]黃帝素問曰:「西方者,金*(玉)**[王]*之域,沙石之處,其人山居而多風,水土剛強。」   王政修則賓服,德教失則寇亂。昔夏後氏太康失國,[一]四夷背叛。及後相即位,乃征畎夷,[二]七年然後來賓。至於後洩,始加爵命,由是服從。[三]後桀之亂,畎夷入居邠岐之閒,[四]成湯既興,伐而攘之。及殷室中衰,諸夷皆叛。至於武丁,征西戎、鬼方,三年乃克。[五]故其詩曰:「自彼氐羌,莫敢不來王。」[六]   注[一]太康,夏啟之子,盤於游田,不恤人事,為羿所逐,不得反國也。   注[二]後相即太康孫,仲康之子。   注[三]洩,啟八代孫,帝芒之子也。   注[四]邠,今豳州也。岐即岐州也。   注[五]武丁,殷王也。易曰:「高宗伐鬼方。」前書音義曰:「鬼方,遠方也。」   注[六]殷頌之文。   及武乙暴虐,犬戎寇邊,[一]周古公踰梁山而避於岐下。[二]及子季歷,遂伐西落鬼戎。[三]太丁之時,季歷復伐燕京之戎,戎人大敗周師。[四]後二年,周人克余無之戎,於是太丁命季歷為牧師。[五]自是之後,更伐始呼、翳徒之戎,皆克之。[六]及文王為西伯,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獫狁之難,遂攘戎狄而戍之,莫不賓服。[七]及率西戎,征殷之叛國以事紂。[八]   注[一]帝武乙即武丁*(五)**[三]*代孫。無道,為偶人像,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代之行,天神不勝,而僇辱之。又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   遂被雷震而死。   注[二]梁山在今雍州好畤縣西北。古公,文王之祖也。岐山在扶風郡也。   注[三]竹書紀年「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也。   注[四]太丁,武*(丁)**[乙]*子也。竹書紀年曰:「太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也。   注[五]季歷,文王之父也。竹書紀年曰:「太丁四年,周人伐余無之戎,克之。   周王季命為殷牧師也。」   注[六]竹書紀年曰「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也。   注[七]見詩小雅采薇篇。   注[八]左傳晉韓獻子曰:「文王率殷之叛國之事紂,惟知時。」   及武王伐商,羌、髳率師會於牧野。[一]至穆王時,戎狄不貢,王乃西征犬戎,獲其五王,又得四白鹿,四白狼,[二]王遂遷戎於太原。夷王衰弱,[三]荒服不朝,乃命□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於俞泉,獲馬千匹。[四]厲王無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殺秦仲之族,[五]王命伐戎,不克。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為戎所殺,王乃召秦仲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卻。   後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後五年,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後二年,晉人敗北戎於汾隰,[六]戎人滅姜侯之邑。明年,王征申戎,破之。後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七]其年,戎圍犬丘,虜秦襄公之兄伯父。時幽王昏虐,四夷交侵,遂廢申後而立□姒。申侯怒,與戎寇周,殺幽王於酈山,周乃東遷洛邑,秦襄公攻戎救周。後二年,邢侯大破北戎。   注[一]尚書曰:「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孔安國注曰:「皆蠻夷戎狄也。」   注[二]見史記。   注[三]夷王,穆王孫,名燮也。   注[四]見竹書紀年。   注[五]犬丘,縣名,秦曰廢丘,漢曰槐裡也。   注[六]二水名。   注[七]並見竹書紀年。   及平王之末,周遂陵□,戎逼諸夏,自隴山以東,及乎伊、洛,往往有戎。於是渭首有狄、□、邽、冀之戎,[一]涇北有義渠之戎,[二]洛川有大荔之戎,[三]   渭南有驪戎,伊、洛閒有楊拒、泉皋之戎,[四]穎首以西有蠻氏之戎。[五]當春秋時,閒在中國,與諸夏盟會。魯莊公伐秦取邽、冀之戎。後十餘歲,晉滅驪戎。是時,伊、洛戎強,東侵曹、魯,[六]後十九年,遂入王城,於是秦、晉伐戎以救周。[七]後二年,又寇京師,齊桓公征諸侯戍周。後九年,陸渾戎自瓜州遷於伊川,[八]允姓戎遷於渭汭,[九]東及轘轅。在河南山北者號曰陰戎,陰戎之種遂以滋廣。[一0]晉文公欲修霸業,乃賂戎狄信道,以匡王室。秦穆公得戎人由余,遂霸西戎,開地千里。[一一]及晉悼公,又使魏絳和諸戎,復修霸業。[一二]是時楚、晉強盛,威服諸戎,陸渾、伊、洛、陰戎事晉,而蠻氏從楚。後陸渾叛晉,晉令荀吳滅之。[一三]後四十四年,楚執蠻氏而盡囚其人。是時義渠、大荔最強,築城數十,皆自稱王。   注[一]狄即狄道,□即大道,邽即上邽縣,冀即冀縣也。   注[二]義渠,縣,屬北地郡也。   注[三]洛川即洛水。大荔,古戎國,秦獲之,改曰臨晉,今同州城是也。   注[四]杜預注左傳云:「楊拒,戎邑也。」   注[五]左傳曰:「單浮余*(國)**[圍]*蠻氏。」杜預注云:「梁南有霍陽山,皆蠻子之邑。」   注[六]左傳莊公十八年,公追戎於濟西。杜預注,戎侵魯,魯人不知,去乃追之。二十四年戎侵曹也。   注[七]事並見左傳僖公十*(二)**[一]*年。   注[八]瓜州,今瓜州也。事見僖*[公]*二十二年。   注[九]允姓,陰戎之祖,與三苗俱放三危。見左傳。   注[一0]左傳哀公四年:「蠻子赤奔晉陰地。」杜預注曰:「陰地,河南山北,自上雒以東至陸渾。」   注[一一]由余,其先晉人也,亡入戎。戎王聞穆公賢,使由余觀秦,秦穆公以客禮待之。秦遺戎王以女樂,由余諫,不聽,由余乃降秦,為謀伐戎。   注[一二]魏絳,晉大夫。見左傳襄公十一年。   注[一三]荀吳,晉大夫中行穆子也。見左傳昭公元年。   至周貞王八年,秦厲公滅大荔,取其地。趙亦滅代戎,即北戎也。韓、魏復共稍並伊、洛、陰戎,滅之。其遺脫者皆逃走,西踰汧、隴。[一]自是中國無戎寇,唯余義渠種焉。至貞王二十五年,秦伐義渠,虜其王。[二]後十四年,義渠侵秦至渭陰。後百許年,義渠敗秦師於洛。後四年,義渠國亂,秦惠王遣庶長操將兵定之,[三]義渠遂臣於秦。後八年,秦伐義渠,取郁郅。[四]後二年,義渠敗秦師於李伯。[五]明年,秦伐義渠,取徒涇二十五城。[六]及昭王立,義渠王朝秦,遂與昭王母宣太后通,生二子。至王赧四十三年,宣太后誘殺義渠王於甘泉宮,因起兵滅之,始置隴西、北地、上郡焉。   注[一]汧山、隴山之閒也,在今隴州汧源縣。   注[二]即厲公二十三年伐也。   注[三]操,名也。庶長,秦爵也。*(事)*見左傳。   注[四]縣名,屬北地郡。   注[五]李伯,地名,未詳。   注[六]徒涇,縣名,屬西河郡。   戎本無君長,夏後氏末及商周之際,或從侯伯征伐有功,天子爵之,以為藩服。   春秋時,陸渾、蠻氏戎稱子,戰國世,大荔、義渠稱王,及其衰亡,余種皆反舊為酋豪雲。   羌無弋爰□者,秦厲公時為秦所拘執,以為奴隸。不知爰□何戎之別也。後得亡歸,而秦人追之急,藏於巖穴中得免。羌人云爰□初藏穴中,秦人焚之,有景象如虎,為其蔽火,得以不死。既出,又與劓女遇於野,[一]遂成夫婦。女恥其狀,被發覆面,羌人因以為俗,遂俱亡入三河閒。[二]諸羌見爰□被焚不死,怪其神,共畏事之,推以為豪。河湟閒少五穀,多禽獸,以射獵為事,[三]   爰□教之田畜,遂見敬信,廬落種人依之者日益觿。羌人謂奴為無弋,以爰□嘗為奴隸,故因名之。其後世世為豪。   注[一]劓,截鼻也。   注[二]續漢書曰:「遂俱亡入河湟閒。」今此言三河,即黃河、賜支河、湟河也。   注[三]湟水出金城郡臨羌縣。   至爰□曾孫忍時,秦獻公初立,欲復穆公之多,[一]兵臨渭首,滅狄□戎。[二]   忍季父卬畏秦之威,將其種人附落而南,出賜支河曲西數千里,與觿羌絕遠,不復交通。   其後子孫分別,各自為種,任隨所之。或為犛牛種,越巂羌是也;或為白馬種,廣漢羌是也;或為參狼種,武都羌是也。忍及弟舞獨留湟中,並多娶妻婦。忍生九子為九種,舞生十七子為十七種,羌之興盛,從此起矣。   注[一]穆公霸有西戎,公今欲復之。   注[二]□音丸。   及忍子研立,時秦孝公雄強,威服羌戎。孝公使太子駟率戎狄九十二國朝周顯王。研至豪健,故羌中號其後為研種。及秦始皇時,務並六國,以諸侯為事,兵不西行,故種人得以繁息。秦既兼天下,使蒙恬將兵略地,西逐諸戎,北卻觿狄,築長城以界之,觿羌不復南度。   至於漢興,匈奴冒頓兵強,破東胡,走月氏,威震百蠻,臣服諸羌。景帝時,研種留何率種人求守隴西塞,於是徙留何等於狄道、安故,至臨洮、氐道、羌道縣。[一]及武帝征伐四夷,開地廣境,北卻匈奴,西逐諸羌,乃度河、湟,築令居塞;[二]初開河西,列置四郡,[三]信道玉門,隔絕羌胡,使南北不得交關。於是障塞亭燧出長城外數千里。時先零羌與封養牢姐種解仇結盟,[四]   與匈奴通,合兵十餘萬,共攻令居、安故,遂圍枹罕。[五]漢遣將軍李息、郎中令徐自為將兵十萬人擊平之。始置護羌校尉,持節統領焉。羌乃去湟中,依西海、鹽池左右。[六]漢遂因山為塞,河西地空,稍徙人以實之。   注[一]氐音丁兮反。五縣並屬隴西郡。   注[二]令居,縣,屬金城郡。令音零。   注[三]酒泉、武威、張掖、敦煌也。   注[四]姐音紫。   注[五]安故,縣,屬隴西郡。枹罕,縣,屬金城郡。枹音鈇。   注[六]金城郡臨羌縣有鹽池也。   至宣帝時,遣光祿大夫義渠安國[一]覘行諸羌,其先零種豪言:「願得度湟水,逐人所不田處以為畜牧。」安國以事奏聞,後將軍趙充國以為不可聽。後因緣前言,遂度湟水,郡縣不能禁。至元康三年,先零乃與諸羌大共盟誓,將欲寇邊。帝聞,復使安國將兵觀之。安國至,召先零豪四十餘人斬之,因放兵擊其種,斬首千餘級。於是諸羌怨怒,遂寇金城。乃遣趙充國與諸將將兵六萬人擊破平之。至研十三世孫燒當立。元帝時,ね姐等七種羌寇隴西,[二]遣右將軍馮奉世擊破降之。從爰□種五世至研,研最豪健,自後以研為種號。十三世至燒當,復豪健,其子孫更以燒當為種號。自ね姐羌降之後數十年,四夷賓服,邊塞無事。至王莽輔政,欲耀威德,以懷遠為名,乃令譯諷旨諸羌,使共獻西海之地,初開以為郡,築五縣,邊海亭燧相望焉。[三]   注[一]義渠,姓也。   注[二]ね音先廉反,又所廉反。姐音紫。   注[三]燧,烽也。   滇良者,燒當之玄孫也。時王莽末,四夷內侵,及莽敗,觿羌遂還據*[西海]*為寇。更始、赤眉之際,羌遂放縱,寇金城、隴西。隗囂雖擁兵而不能討之,乃就慰納,因發其觿與漢相拒。建武九年,隗囂死,司徒掾班彪上言:「今涼州部皆有降羌,羌胡被發左艱,而與漢人雜處,習俗既異,言語不通,數為小吏黠人所見侵奪,窮恚無聊,故致反叛。夫蠻夷寇亂,皆為此也。舊制益州部置蠻夷騎都尉,幽州部置領烏桓校尉,涼州部置護羌校尉,皆持節領護,理其怨結,歲時循行,問所疾苦。又數遣使驛通動靜,使塞外羌夷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備。今宜復如舊,以明威防。」光武從之,即以牛邯為護羌校尉,持節如舊。及邯卒而職省。十年,先零豪與諸種相結,復寇金城、隴西,遣中郎將來歙等擊之,大破。事已具歙傳。十一年夏,先零種復寇臨洮,隴西太守馬援破降之。後悉歸服,徙置天水、隴西、扶風三郡。明年,武都參狼羌反,援又破降之。事已具援傳。   自燒當至滇良,世居河北大允谷,種小人貧。而先零、卑湳並皆強富,數侵犯之。[一]滇良父子積見陵易,憤怒,而素有恩信於種中,於是集會附落及諸雜種,乃從大榆入,掩擊先零、卑湳,大破之,殺三千人,掠取財畜,奪居其地大榆中,由是始強。   注[一]湳音乃感反。   滇良子滇吾立。中元元年,武都參狼羌反,殺略吏人,太守與戰不勝,隴西太守劉盱遣從事辛都、監軍掾李苞,將五千人赴武都,與羌戰,斬其酋豪,首虜千餘人。時武都兵亦更破之,斬首千餘級,余悉降。時滇吾附落轉盛,常雄諸羌,每欲侵邊者,滇吾轉教以方略,為其渠帥。二年秋,燒當羌滇吾與弟滇岸率步騎五千寇隴西塞,劉盱遣兵於枹罕擊之,不能克,又戰於允街,[一]為羌所敗,殺五百餘人。於是守塞諸羌皆復相率為寇。遣謁者張鴻領諸郡兵擊之,戰於允吾、唐谷,[二]軍敗,鴻及隴西長史田颯皆沒。又天水兵為牢姐種所敗於白石,死者千餘人。[三]   注[一]允音鈆。街音階。縣名,屬金城郡。   注[二]允音鈆。吾音牙。縣名,屬金城郡。唐谷故城在今鄯州湟水縣西也。   注[三]白石,縣名,屬金城郡,有白石山。   時燒何豪有婦人比銅鉗者,年百餘歲,多智筭,為種人所信向,皆從取計策。   時為盧水胡所擊,比銅鉗乃將其觿來依郡縣。種人頗有犯法者,臨羌長收系比銅鉗,而誅殺其種六七百人。顯宗憐之,乃下詔曰:「昔桓公伐戎而無仁惠,故春秋貶曰『齊人』。[一]今國家無德,恩不及遠,羸弱何辜,而當並命!夫長平之暴,非帝者之功,[二]咎由太守長吏妄加殘戮。比銅鉗尚生者,所在致醫藥養視,令招其種人,若欲歸故地者,厚遣送之。其小種若束手自詣,欲□功者,皆除其罪。若有逆謀為吏所捕,而獄狀未斷,悉以賜有功者。」   注[一]春秋莊公三十年:「齊人伐山戎。」公羊傳曰:「此齊侯也。其稱人何?   貶也。」何休注云:「戎亦天地之所生,乃迫殺之,惡不仁也。」   注[二]言帝王好生惡殺,故不以為功也。史記曰,白起,昭王時為上將軍,擊趙,趙不利,將軍趙括與六十萬人請降,起乃盡坑之,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   永平元年,復遣中郎將竇固、捕虜將軍馬武等擊滇吾於西邯,大破之。事已具武等傳。滇吾遠引去,余悉散降,徙七千口置三輔。以謁者竇林領護羌校尉,居狄道。林為諸羌所信,而滇岸遂詣林降。林為下吏所欺,謬奏上滇岸以為大豪,承製封為歸義侯,加號漢大都尉。明年,滇吾復降,林復奏其第一豪,與俱詣闕獻見。帝怪一種兩豪,疑其非實,以事詰林。林辭窘,[一]乃偽對曰:「滇岸即滇吾,隴西語不正耳。」帝窮驗知之,怒而免林官。會涼州刺史又奏林臧罪,遂下獄死。謁者郭襄代領校尉事,到隴西,聞涼州羌盛,還詣闕,抵罪,於是復省校尉官。滇吾子東吾立,以父降漢,乃入居塞內,謹願自守。而諸弟迷吾等數為寇盜。   注[一]窘,窮也。   肅宗建初元年,安夷縣吏略妻卑湳種羌婦,吏為其夫所殺,安夷長宗延追之出塞,[一]種人恐見誅,遂共殺延,而與勒姐及吾良二種相結為寇。隴西太守孫純遣從事李睦及金城兵會和羅谷,與卑湳等戰,斬首虜數百人。復拜故度遼將軍吳棠領護羌校尉,居安夷。二年夏,迷吾遂與諸觿聚兵,欲叛出塞。金城太守郝崇追之,戰於荔谷,崇兵大敗,崇輕騎得脫,死者二千餘人。於是諸種及屬國盧水胡悉與相應,吳棠不能制,坐征免。武威太守傅育代為校尉,移居臨羌。迷吾又與封養種豪布橋等五萬餘人共寇隴西、漢陽,於是遣行車騎將軍馬防,長水校尉耿恭副,討破之。於是臨洮、索西、迷吾等悉降。防乃築索西城,[二]徙隴西南部都尉戍之,悉復諸亭候。至元和三年,迷吾復與弟號吾諸雜種反叛。秋,號吾先輕入寇隴西界,郡督烽掾李章追之,生得號吾,將詣郡。號吾曰:「獨殺我,無損於羌。誠得生歸,必悉罷兵,不復犯塞。」隴西太守張紆權宜放遣,羌即為解散,各歸故地,迷吾退居河北歸義城。傅育不欲失信伐之,乃募人□諸羌胡,羌胡不肯,遂復叛出塞,更依迷吾。   注[一]安夷,縣名,屬金城郡。   注[二]故城在今洮州。   章和元年,育上請發隴西、張掖、酒泉各五千人,諸郡太守將之,育自領漢陽、金城五千人,合二萬兵,與諸郡剋期擊之,令隴西兵據河南,張掖、酒泉兵遮其西。並未及會,育軍獨進。迷吾聞之,徙廬落去。育選精騎三千窮追之,夜至建威南三兜谷,去虜數里,須旦擊之,不設備。迷吾乃伏兵三百人,夜突育營,營中驚壞散走,育下馬手戰,殺十餘人而死,死者八百八十人。及諸郡兵到,羌遂引去。育,北地人也。顯宗初,為臨羌長,與捕虜將軍馬武等擊羌滇吾,功冠諸軍;及在武威,威聲聞於匈奴。食祿數十年,秩奉盡贍給知友,妻子不免操井臼。肅宗下詔追□美之。封其子毅為明進侯,七百戶。以隴西太守張紆代為校尉,將萬人屯臨羌。   迷吾既殺傅育,狃*(□)**[忕]*邊利。[一]章和元年,復與諸種步騎七千人入金城塞。張紆遣從事司馬防將千餘騎及金城兵會戰於木乘谷,迷吾兵敗走,因譯使欲降,紆納之。遂將種人詣臨羌縣,紆設兵大會,施毒酒中,羌飲醉,紆因自擊,伏兵起,誅殺酋豪八百餘人。斬迷吾等五人頭,以祭育頤。復放兵擊在山谷閒者,斬首四百餘人,得生口二千餘人。迷吾子迷唐及其種人向塞號哭,與燒何、當煎、當闐等相結,以子女及金銀娉納諸種,解仇交質,將五千人寇隴西塞,太守寇盱與戰於白石,迷唐不利,引還大、小榆谷,北招屬國諸胡,會集附落,種觿熾盛,張紆不能討。永元元年,紆坐征,以張掖太守鄧訓代為校尉,稍以賞賂離閒之,由是諸種少解。   注[一]狃*(□)**[忕]*,慣習也。狃音女九反。*(□)**[忕]*音時制反。   東吾子東號立。是時號吾將其種人降。校尉鄧訓遣兵擊迷唐,迷唐去大、小榆谷,徙居頗巖谷。和帝永元四年,訓病卒,蜀郡太守聶尚代為校尉。尚見前人累征不克,欲以文德服之,乃遣驛使招呼迷唐,使還居大、小榆谷。迷唐既還,遣祖母卑缺詣尚,尚自送至塞下,為設祖道,令譯田汜等五人護送至廬落。迷唐因而反叛,遂與諸種共生屠裂汜等,以血盟詛,復寇金城塞。五年,尚坐征免,居延都尉貫友代為校尉。友以迷唐難用德懷,終於叛亂,乃遣驛使構離諸種,誘以財貨,由是解散。友乃遣兵出塞,攻迷唐於大、小榆谷,獲首虜八百餘人,收麥數萬斛,遂夾逢留大河築城塢,作大航,造河橋,欲度兵擊迷唐。   迷唐乃率部落遠依賜支河曲。至八年,友病卒,漢陽太守史充代為校尉。充至,遂發湟中羌胡出塞擊迷唐,而羌迎敗充兵,殺數百人。明年,充坐征,代郡太守吳祉代為校尉。其秋,迷唐率八千人寇隴西,殺數百人,乘勝深入,脅塞內諸種羌共為寇盜,觿羌復悉與相應,合步騎三萬人,擊破隴西兵,殺大夏長。[一]   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代副,將北軍五營、黎陽、雍營、三輔積射及邊兵羌胡三萬人討之。[二]尚屯狄道,代屯枹罕。尚遣司馬寇盱監諸郡兵,四面並會。迷唐懼,□老弱奔入臨洮南。尚等追至高山。迷唐窮迫,率其精強大戰。盱斬虜千餘人,得牛馬羊萬餘頭。迷唐引去。漢兵死傷亦多,不能復追,乃還入塞。明年,尚、代並坐畏懦征下獄,免。謁者王信領尚營屯枹罕,謁者耿譚領代營屯白石。譚乃設購賞,諸種頗來內附。迷唐恐,乃請降。信、譚遂受降罷兵,遣迷唐詣闕。其餘種人不滿二千,饑窘不立,入居金城。和帝令迷唐將其種人還大、小榆谷。迷唐以為漢作河橋,兵來無常,故地不可復居,辭以種人飢餓,不肯遠出。吳祉等乃多賜迷唐金帛,令糴谷巿畜,促使出塞,種人更懷猜驚。十二年,遂復背叛,乃脅將湟中諸胡,寇鈔而去。王信、耿譚、吳祉皆坐征,以酒泉太守周鮪代為校尉。明年,迷唐復還賜支河曲。   注[一]大夏,縣名,屬隴西郡。   注[二]五營即五校也。雍營即扶風都尉屯也。黎陽營解見南匈奴傳也。   初,累姐種附漢,迷唐怨之,遂擊殺其酋豪,由是與諸種為讎,黨援益□。其秋,迷唐復將兵向塞,周鮪與金城太守侯霸,及諸郡兵、屬國湟中月氏諸胡、隴西牢姐羌,合三萬人,出塞至允川,與迷唐戰。周鮪還營自守,唯侯霸兵陷陳,斬首四百餘級。羌觿折傷,種人瓦解,降者六千餘口,分徙漢陽、安定、隴西。迷唐遂弱,其種觿不滿千人,遠踰賜支河首,依發羌居。明年,周鮪坐畏懦征,侯霸代為校尉。安定降羌燒何種脅諸羌數百人反叛,郡兵擊滅之,悉沒入弱口為奴婢。   時西海及大、小榆谷左右無復羌寇。隃麋相曹鳳上言:[一]「西戎為害,前世所患,臣不能紀古,且以近事言之。自建武以來,其犯法者,常從燒當種起。   所以然者,以其居大、小榆谷,土地肥美,又近塞內,諸種易以為非,難以攻伐。南得鍾存以廣其觿,北阻大河因以為固,又有西海魚鹽之利,緣山濱水,以廣田蓄,故能強大,常雄諸種,恃其權勇,招誘羌胡。今者衰困,黨援壞沮,親屬離叛,余勝兵者不過數百,亡逃棲竄,遠依發羌。臣愚以為宜及此時,建復西海郡縣,規固二榆,廣設屯田,隔塞羌胡交關之路,遏絕狂狡窺欲之源。   又殖谷富邊,省委輸之役,國家可以無西方之憂。」於是拜鳳為金城西部都尉,將徙士屯龍耆。[二]後金城長史上官鴻上開置歸義、建威屯田二十七部,侯霸復上置東西邯屯田五部,[三]增留、逢二部,帝皆從之。列屯夾河,合三十四部。其功垂立。至永初中,諸羌叛,乃罷。迷唐失觿,病死。有一子來降,戶不滿數十。   注[一]隃麋,縣名,屬右扶風。   注[二]龍耆即龍支也,今鄯州縣。   注[三]邯,水名。邯分流左右,在今廓州。   東號子麻奴立。初隨父降,居安定。時諸降羌布在郡縣,皆為吏人豪右所徭役,積以愁怨。安帝永初元年夏,遣騎都尉王弘發金城、隴西、漢陽羌數百千騎征西域,弘迫促發遣,腢羌懼遠屯不還,行到酒泉,多有散叛。諸郡各發兵儌遮,或覆其廬落。於是勒姐、當煎大豪東岸等愈驚,遂同時奔潰。麻奴兄弟因此遂與種人俱西出塞。   先零別種滇零與鍾羌諸種大為寇掠,斷隴道。時羌歸附既久,無復器甲,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或負板案以為楯,或執銅鏡以象兵,郡縣畏懦不能制。冬,遣車騎將軍鄧騭,征西校尉任尚副,將五營及三河、三輔、汝南、南陽、穎川、太原、上黨兵合五萬人,屯漢陽。明年春,諸郡兵未及至,鍾羌數千人先擊敗騭軍於冀西,殺千餘人。校尉侯霸坐觿羌反叛征免,以西域都護段禧代為校尉。   其冬,騭使任尚及從事中郎司馬鈞率諸郡兵與滇零等數萬人戰於平襄,[一]尚軍大敗,死者八千餘人。於是滇零等自稱「天子」於北地,招集武都、參狼、上郡、西河諸雜種,觿遂大盛,東犯趙、魏,南入益州,殺漢中太守董炳,遂寇鈔三輔,斷隴道。湟中諸縣粟石萬錢,百姓死亡不可勝數。朝廷不能制,而轉運難劇,遂詔騭還師,留任尚屯漢陽,為諸軍節度。朝廷以鄧太后故,迎拜騭為大將軍,封任尚樂亭侯,食邑三百戶。   注[一]縣名,屬漢陽郡。   三年春,復遣騎都尉任仁督諸郡屯兵救三輔。仁戰每不利,觿羌乘勝,漢兵數挫。當煎、勒姐種攻沒破羌縣,鍾羌又沒臨洮縣,生得隴西南部都尉。明年春,滇零遣人寇□中[一],燔燒郵亭,大掠百姓。於是漢中太守鄭勤移屯□中。軍營久出無功,有廢農桑,乃詔任尚將吏兵還屯長安,罷遣南陽、穎川、汝南吏士,置京兆虎牙都尉於長安,扶風都尉於雍,如西京三輔都尉故事。[二]時羌復攻□中,鄭勤欲擊之。主簿段崇諫,以為虜乘勝,鋒不可當,宜堅守待之。   勤不從,出戰,大敗,死者三千餘人,段崇及門下史王宗、原展以身扞刃,與勤俱死。於是徙金城郡居襄武。[三]任仁戰累敗,而兵士放縱,檻車征詣廷尉詔獄死。段禧病卒,復以前校尉侯霸代之,遂移居張掖。五年春,任尚坐無功征免。羌遂入寇河東,至河內,百姓相驚,多奔南度河。使北軍中候朱寵將五營士屯孟津,詔魏郡、趙國、常山、中山繕作塢候六百一十六所。   注[一]縣名,屬漢中郡。   注[二]西京左輔都尉都高陵,右輔都尉都郿也。   注[三]襄武,縣名,屬隴西郡。   羌既轉盛,而二千石、令、長多內郡人,並無守戰意,皆爭上徙郡縣以避寇難。   朝廷從之,遂移隴西徙襄武,[一]安定徙美陽,[二]北地徙池陽,[三]上郡徙衙。[四]   百姓戀土,不樂去舊,遂乃刈其禾稼,發徹室屋,夷營壁,破積聚。時連旱蝗饑荒,而驅□劫略,流離分散,隨道死亡,或□捐老弱,或為人僕妾,喪其太半。復以任尚為侍御史,擊觿羌於上黨羊頭山,破之,[五]誘殺降者二百餘人,乃罷孟津屯。其秋,漢陽人杜琦及弟季貢、同郡王信等與羌通謀,聚觿入上邽城,琦自稱安漢將軍。於是詔購募得琦首者,封列侯,賜錢百萬,羌胡斬琦者賜金百斤,銀二百斤。漢陽太守趙博遣刺客杜習刺殺琦,封習討奸侯,賜錢百萬。而杜季貢、王信等將其觿據樗泉營。侍御史唐喜領諸郡兵討破之,斬王信等六百餘級,沒入妻子五百餘人,收金*(錢)**[銀]*彩帛一億已上。杜*[季]*貢亡從滇零。六年,任尚復坐征免。滇零死,子零昌代立,年尚幼少,同種狼莫為其計策,以杜*[季]*貢為將軍,別居丁奚城。七年夏,騎都尉馬賢與侯霸掩擊零昌別部牢羌於安定,首虜千人,得驢騾駱飧馬牛羊二萬餘頭,以畀得者。   [六]   注[一]縣名,屬隴西郡。   注[二]縣名,屬右扶風。   注[三]縣名,屬左馮翊。   注[四]縣名,屬馮翊。衙音牙。   注[五]羊頭山在上黨郡谷遠縣。   注[六]畀音必四反。   元初元年春,遣兵屯河內,通谷衝要三十三所,皆作塢壁,設鳴鼓。零昌遣兵寇雍城,又號多與當煎、勒姐大豪共脅諸種,分兵鈔掠武都、漢中。巴郡板楯蠻將兵救之,漢中五官掾程信率壯士與蠻共擊破之。號多退走,還斷隴道,與零昌通謀。侯霸、馬賢將湟中吏人及降羌胡於枹罕擊之,斬首二百餘級。涼州刺史皮楊擊羌於狄道,大敗,死者八百餘人,楊坐征免。侯霸病卒,漢陽太守龐參代為校尉。參以恩信招誘之。二年春,號多等率觿七千餘人詣參降,遣詣闕,賜號多侯印綬遣之。參紿還居令居,通河西道。而零昌種觿復分寇益州,遺中郎將尹就將南陽兵,因發益部諸郡屯兵擊零昌黨呂叔都等。至秋,蜀人陳省、羅橫應募,刺殺叔都,皆封侯賜錢。又使屯騎校尉班雄屯三輔,遣左馮翊司馬鈞行征西將軍,督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餘人,又龐參將羌胡兵七千餘人,與鈞分道並北擊零昌。參兵至勇士東,為杜季貢所敗,[一]於是引退。鈞等獨進,攻拔丁奚城,大克獲。杜秀貢率觿偽逃。鈞令光、恢、包等收羌禾稼、光等違鈞節度,散兵深入,羌乃設伏要擊之。鈞在城中,怒而不救,光*[等]*並沒,死者三千餘人。鈞乃遣還,坐征自殺。龐參以失期軍敗抵罪,以馬賢代領校尉事。後遣任尚為中郎將,將羽林、緹騎、五營子弟三千五百人,代班雄屯三輔。尚臨行,懷令虞詡說尚曰:「使君頻奉國命討逐寇賊,三州屯兵二十餘萬人,□農桑,疲苦徭役,而未有功□,勞費日滋。若此出不克,誠為使君危之。」尚曰:「憂惶久矣,不知所如。」詡曰:「兵法弱不攻強,走不逐飛,自然之埶也。今虜皆馬騎,日行數百,來如風雨,去如絕弦,以步追之,埶不相及,所以曠而無功也。為使君計者,莫如罷諸郡兵,各令出錢數千,二十人共市一馬,如此,可捨甲冑,馳輕兵,以萬騎之觿,逐數千之虜,追尾掩□,[二]其道自窮。便人利事,大功立矣。」尚大喜,即上言用其計。乃遣輕騎鈔擊杜季貢於丁奚城,斬首四百餘級,獲牛馬羊數千頭。   注[一]勇士,縣名,屬天水郡。   注[二]尾猶尋也。   明年夏,度遼將軍鄧遵率南單于及左鹿蠡王須沉萬騎,擊零昌於靈州,[一]斬首八百餘級,封須沉為破虜侯,金印紫綬,賜金帛各有差。任尚遣兵擊破先零羌於丁奚城。秋,築馮翊北界候塢五百所。任尚又遣假司馬募陷陳士,擊零昌於北地,殺其妻子,得牛馬羊二萬頭,燒其廬落,斬首七百餘級,得僭號文書及所沒諸將印綬。   注[一]縣名,屬北地郡。   四年春,尚遣當闐種羌榆鬼等五人刺殺杜季貢,封榆鬼為破羌侯。其夏,尹就以不能定益州,坐征抵罪,以益州刺史張喬領尹就軍屯。招誘叛羌,稍稍降散。   秋,任尚復募□功種號封刺殺零昌,封號封為羌王。冬,任尚將諸郡兵與馬賢並進北地擊狼莫,賢先至安定青石岸,狼莫逆擊敗之。會尚兵到高平,[一]因合埶俱進,狼莫等引退,乃轉營迫之,至北地,相持六十餘日,戰於富平*[上]*河*(上)*,大破之,[二]斬首五千級,還得所略人男女千餘人,牛馬驢羊駱馳十餘萬頭,狼莫逃走,於是西河虔人種羌萬一千口詣鄧遵降。   注[一]縣名,屬安定郡。   注[二]富平,縣,屬北地郡。   五年,鄧遵募上郡全無種羌雕何等刺殺狼莫,賜雕何為羌侯,封遵武陽侯,三千戶。遵以太后從弟故,爵封優大。任尚與遵爭功,又詐增首級,受賕枉法,臧千萬已上,檻車征□市,沒入田廬奴婢財物。自零昌、狼莫死後,諸羌瓦解,三輔、益州無復寇儆。   自羌叛十餘年閒,兵連師老,不暫寧息。軍旅之費,轉運委輸,用二百四十餘億,府帑空竭。延及內郡,邊民死者不可勝數,並涼二州遂至虛耗。   六年春,勒姐種與隴西種羌號良等通謀欲反,馬賢逆擊之於安故,斬號良及種人數百級,皆降散。   永寧元年春,上郡沉氐種羌五千餘人復寇張掖。其夏,馬賢將萬人擊之。初戰失利,死者數百人,明日復戰,破之,斬首千八百級,獲生口千餘人,馬牛羊以萬數,余虜悉降。時當煎種大豪饑*[五]*等,以賢兵在張掖,乃乘虛寇金城,賢還軍追之出塞,斬首數千級而還。燒當、燒何種聞賢軍還,率三千餘人復寇張掖,殺長吏。初,饑五同種大豪盧□、忍良等千餘戶別留允街,而首施兩端。   [一]建光元年春,馬賢率兵召盧□斬之,因放兵擊其種人,首虜二千餘人,掠馬牛羊十萬頭,忍良等皆亡出塞。璽書封賢安亭侯,食邑千戶。忍良等以麻奴兄弟本燒當世嫡,而賢撫恤不至,常有怨心。秋,遂相結共脅將諸種步騎三千人寇湟中,攻金城諸縣。賢將先零種赴擊之,戰於牧苑,兵敗,死者四百餘人。   麻奴等又敗武威、張掖郡兵於令居,因脅將先零、沉氐諸種四千餘戶,緣山西走,寇武威。賢追到鸞鳥,招引之,[二]諸種降者數千,麻奴南還湟中。延光元年春,賢追到湟中,麻奴出塞度河,賢復追擊戰破之,種觿散遁,詣涼州刺史宗漢降。麻奴等孤弱饑困,其年冬,將種觿三千餘戶詣漢陽太守耿種降。安帝假金印紫綬,賜金銀綵繒各有差。是歲,虔人種羌與上郡胡反,攻谷羅城,度遼將軍耿夔將諸郡兵及烏桓騎赴擊破之。三年秋,隴西郡始還狄道焉。麻奴弟犀苦立。   注[一]首施猶首鼠也。   注[二]鸞鳥,縣名,屬武威郡,*(鸞)**[鳥]*音爵。   順帝永建元年,隴西鍾羌反,校尉馬賢將七千餘人擊之,戰於臨洮,斬首千餘級,皆率種人降。進封賢都鄉侯。自是涼州無事。   至四年,尚書僕射虞詡上疏曰:「臣聞子孫以奉祖為孝,君上以安民為明,此高宗、周宣所以上配湯、武也。禹貢雍州之域,厥田惟上。且沃野千里,谷稼殷積,又有龜茲鹽池以為民利。[一]水草豐美,土宜產牧,牛馬銜尾,腢羊塞道。   北阻山河,乘□據險。因渠以溉,水舂河漕。[二]用功省少,而軍糧饒足。故孝武皇帝及光武築朔方,開西河,置上郡,皆為此也。而遭元元無妄之□,觿羌內潰,[三]郡縣兵荒二十餘年。夫□沃壤之饒,損自然之財,不可謂利;離河山之阻,守無險之處,難以為固。今三郡未復,園陵單外,[四]而公卿選懦,容頭過身,[五]張解設難,但計所費,不圖其安。宜開聖德,考行所長。」書奏,帝乃復三郡。使謁者郭璜督促徙者,各歸舊縣,繕城郭,置候驛。既而激河浚渠為屯田,省內郡費歲一億計。遂令安定、北地、上郡及隴西、金城常儲谷粟,令周數年。   注[一]上郡龜茲縣有鹽官,即雍州之域也。   注[二]水舂,即水碓也。   注[三]前書音義曰:「無妄者,無所望也。萬物無所望於天,□異之大也。」   注[四]園陵謂長安諸陵園也。單外謂無守固。   注[五]前書音義曰:「選懦,柔怯也。」懦音而掾反。   馬賢以犀苦兄弟數背叛,因系質於令居。[一]其冬,賢坐征免,右扶風韓皓代為校尉。明年,犀苦詣皓自言求歸故地,皓復不遣。因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閒,以逼腢羌。皓復坐征,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閒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續欲先示恩信,乃上移屯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至陽嘉元年,以湟中地廣,更增置屯田五部,並為十部。二年夏,復置隴西南部都尉如舊制。[二]   注[一]令音零。   注[二]前書南部都尉都隴西郡臨洮縣。   三年,鍾羌良封等復寇隴西、漢陽,詔拜前校尉馬賢為謁者,鎮撫諸種。馬續遣兵擊良封,斬首數百級。四年,馬賢亦發隴西吏士及羌胡兵擊殺良封,斬首千八百級,獲馬牛羊五萬餘頭,良封親屬並詣*(實)**[賢]*降。賢復進擊鍾羌且昌,且昌等率諸種十餘萬詣涼州刺史降。永和元年,馬續遷度遼將軍,復以馬賢代為校尉。初,武都塞上白馬羌攻破屯官,反叛連年。二年春,廣漢屬國都尉擊破之,斬首六百餘級,馬賢又擊斬其渠帥饑指累祖等三百級,於是隴右復平。明年冬,燒當種那離等三千餘騎寇金城塞,馬賢將兵赴擊,斬首四百餘級,獲馬千四百匹。那離等復西招羌胡,殺傷吏民。   四年,馬賢將湟中義從兵及羌胡萬餘騎掩擊那離等,斬之,獲首虜千二百餘級,得馬騾羊十萬餘頭。征賢為弘農太守,以來機為并州刺史,劉秉為涼州刺史,並當之職。大將軍梁商謂機等曰:「戎狄荒服,蠻夷要服,[一]言其荒忽無常。   而統領之道,亦無常法,臨事制宜,略依其俗。今三君素性疾惡,欲分明白黑。   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二]況戎狄乎!其務安羌胡,防其大故,忍其小過。」機等天性虐刻,遂不能從。[三]到州之日,多所擾發。   注[一]荒服,在九州之外也,言其荒忽無常。要服,在九州之內,侯衛之外,言以文德要來之。   注[二]論語文也。鄭玄注云:「不仁之人,當以風化之,疾之已甚,是又使之為亂行。」   注[三]「虐」或作「庸」。庸,薄也。   五年夏,且凍、傅難種羌等遂反叛,攻金城,與西塞及湟中雜種羌胡大寇三輔,殺害長吏。機、秉並坐征。於是發京師近郡及諸州兵討之,拜馬賢為征西將軍,以騎都尉耿叔副,將左右羽林、五校士及諸州郡兵十萬人屯漢陽。又於扶風、漢陽、隴道作塢壁三百所,置屯兵,以保聚百姓。且凍分遣種人寇武都,燒隴關,掠苑馬。六年春,馬賢將五六千騎擊之,到射姑山,[一]賢軍敗,賢及二子皆戰歿。順帝愍之,賜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賢孫光為舞陽亭侯,租入歲百萬。遣侍御史督錄征西營兵,存恤死傷。   注[一]射音夜。   於是東西羌遂大合。鞏唐種三千餘騎寇隴西,又燒園陵,掠關中,殺傷長吏,合陽令任頵追擊,戰死。[一]遣中郎將龐浚募勇士千五百人頓美陽,為涼州援。   武威太守趙沖追擊鞏唐羌,斬首四百餘級,得馬牛羊驢萬八千餘頭,羌二千餘人降。詔沖督河西四郡兵為節度。罕種羌千餘寇北地,北地太守賈福與趙衝擊之,不利。秋,諸種八九千騎寇武威,涼部震恐。於是復徙安定居扶風,北地居馮翊,遣行車騎將軍執金吾張喬將左右羽林、五校士及河內、南陽、汝南兵萬五千屯三輔。漢安元年,以趙沖為護羌校尉。沖招懷叛羌,罕種乃率邑落五千餘戶詣沖降。於是罷張喬軍屯。唯燒何種三千餘落據參□北界。[二]三年夏,趙沖與漢陽太守張貢掩擊之,斬首千五百級,得牛羊驢十八萬頭。冬,衝擊諸種,斬首四千餘級。詔沖一子為郎。沖復追擊於阿陽,斬首八百級。[三]於是諸種前後三萬餘戶詣涼州刺史降。   注[一]合陽,*[今]*同州縣也。頵音於筠反。   注[二]參□,縣名,屬安定郡。□音力全反。   注[三]阿陽,縣,屬漢陽郡。   建康元年春,護羌從事馬玄遂為諸羌所誘,將羌觿亡出塞,領護羌校尉□瑤追擊玄等,斬首八百餘級,得牛馬羊二十餘萬頭。趙沖復追叛羌到建威□陰河。[一]   軍度[未]竟,所將降胡六百餘人叛走,衝將數百人追之,遇羌伏兵,與戰歿。   沖雖身死,而前後多所斬獲,羌由是衰耗。永嘉元年,封沖子愷義陽亭侯。以漢陽太守張貢代為校尉。左馮翊梁並稍以恩信招誘之,於是離湳、狐奴等五萬餘戶詣並降,隴右復平。並,大將軍冀之宗人。封為鄠侯,邑二千戶。   注[一]續漢書「建威」作「武威」。□陰,縣名,屬安定郡。   自永和羌叛,至乎是歲,十餘年閒,費用八十餘億。諸將多斷盜牢稟,私自潤入,[一]皆以珍寶貨賂左右,上下放縱,不恤軍事,士卒不得其死者,白骨相望於野。   注[一]前書音義曰:「牢,價直。」   桓帝建和二年,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是時西羌及湟中胡復畔為寇,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斬首招降二十萬人。   永壽元年,校尉張貢卒,以前南陽太守第五訪代為校尉,甚有威惠,西垂無事。   延熹二年,訪卒,以中郎將段熲代為校尉。時燒當八種寇隴右,熲擊大破之。   四年,零吾復與先零及上郡沉氐、牢姐諸種併力寇並、涼及三輔。會段熲坐事征,以濟南相胡閎代為校尉。閎無威略,羌遂陸梁,覆沒營塢,寇患轉盛,中郎將皇甫規擊破之。五年,沉氐諸種復寇張掖、酒泉,皇甫規招之,皆降。事已具規傳。鳥吾種復寇漢陽,隴西、金城諸郡兵共擊破之,各還降附。至冬,滇那等五六千人復攻武威、張掖、酒泉,燒民廬舍。六年,隴西太守孫羌擊破之,斬首溺死三千餘人。胡閎疾,復以段熲為校尉。   永康元年,東羌岸尾等脅同種連寇三輔,中郎將張奐追破斬之,事已具奐傳。   當煎羌寇武威,破羌將軍段熲復破滅之,余悉降散。事已具熲傳。靈帝建寧三年,燒當羌奉使貢獻。中平元年,北地降羌先零種因黃巾大亂,乃與*(漢)**[湟]*中羌、義從胡北宮伯玉等反,寇隴右。事已具董卓傳。興平元年,馮翊降羌反,寇諸縣,郭汜、樊稠擊破之,斬首數千級。   自爰□後,子孫支分凡百五十種。其九種在賜支河首以西,及在蜀、漢徼北,前史不載口數。唯參狼在武都,勝兵數千人。其五十二種衰少,不能自立,分散為附落,或絕滅無後,或引而遠去。其八十九種,唯鍾最強,勝兵十餘萬。   其餘大者萬餘人,小者數千人,更相鈔盜,盛衰無常,無慮順帝時勝兵合可二十萬人。[一]發羌、唐旄等絕遠,未嘗往來。犛牛、白馬羌在蜀、漢,其種別名號,皆不可紀知也。建武十三年,廣漢塞外白馬羌豪樓登等率種人五千餘戶內屬,光武封樓登為歸義君長。至和帝永元六年,蜀郡徼外大牂夷種羌豪造頭等率種人五十餘萬口內屬,拜造頭為邑君長,賜印綬。至安帝永初元年,蜀郡徼外羌龍橋等六種萬七千二百八十口內屬。明年,蜀郡徼外羌薄申等八種三萬六千九百口復舉土內屬。冬,廣漢塞外參狼種羌二千四百口復來內屬。桓帝建和二年,白馬羌千餘人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   注[一]無慮猶都凡也。   湟中月氏胡,其先大月氏之別也,舊在張掖、酒泉地。月氏王為匈奴冒頓所殺,余種分散,西踰□領。其羸弱者南入山阻,依諸羌居止,遂與共婚姻。及驃騎將軍霍去病破匈奴,取西河地,開湟中,於是月氏來降,與漢人錯居。雖依附縣官,而首施兩端。其從漢兵戰□,隨埶強弱。被服飲食言語略與羌同,亦以父名母姓為種。其大種有七,勝兵合九千餘人,分在湟中及令居。又數百戶在張掖,號曰義從胡。中平元年,與北宮伯玉等反,殺護羌校尉泠征、金城太守陳懿,遂寇亂隴右焉。   論曰:羌戎之患,自三代尚矣。漢世方之匈奴,頗為衰寡,而中興以後,邊難漸大。朝規失綏御之和,戎帥騫然諾之信。其內屬者,或倥□於豪右之手,或屈折於奴僕之勤。塞候時清,則憤怒而思禍;桴革暫動,則屬鞬以鳥驚。[一]   故永初之閒,腢種蜂起。遂解仇嫌。結盟詛,招引山豪,轉相嘯聚,揭木為兵,負柴為械。*(谷)**[轂]*馬揚埃,陸梁於三輔;建號稱制,恣睢於北地。[二]東犯趙、魏之郊,南入漢、蜀之鄙,塞湟中,斷隴道,燒陵園,剽城市,傷敗踵系,羽書日聞。[三]並、涼之士,特沖殘斃,壯悍則委身於兵場,女婦則徽纆而為虜,[四]發頤露胔,死生塗炭。[五]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國若斯其熾也。和熹以女君親政,威不外接。朝議憚兵力之損,情存苟安。或以邊州難援,宜見捐□;或懼疽食浸淫,莫知所限。謀夫回遑,猛士疑慮,遂徙西河四郡之人,雜寓關右之縣。發屋伐樹,塞其戀土之心;燔破貲積,以防顧還之思。於是諸將鄧騭、任尚、馬賢、皇甫規、張奐之徒,爭設雄規,更奉征討之命,徵兵會觿,以圖其隙。馳騁東西,奔救首尾,搖動數州之境,日耗千金之資。至於假人增賦,借奉侯王,引金錢縑彩之珍,徵糧粟鹽鐵之積。所以賂遺購賞,轉輸勞來之費,前後數十巨萬。或梟克酋健,摧破附落,降俘載路,牛羊滿山。軍書未奏其利害,而離叛之狀已言矣。[六]故得不酬失,功不半勞。暴露師徒,連年而無所勝。官人屈竭,烈士憤喪,段熲受事,專掌軍任,資山西之猛性,練戎俗之態情,窮武思盡缺銳以事之。被羽前登,身當百死之陳,[七]蒙沒冰雪,經履千折之道,始殄西種,卒定東寇。若乃陷擊之所殲傷,追走之所崩籍,頭顱斷落於萬丈之山,支革判解於重崖之上,不可校計。[八]其能穿竄草石,自脫於鋒鏃者,百不一二。而張奐盛稱「戎狄一氣所生,不宜誅盡,流血污野,傷和致妖」。   是何言之迂乎!羌雖外患,實深內疾,若攻之不根,是養疾□於心腹也。[九]   惜哉寇敵略定矣,而漢祚亦衰焉。嗚呼!昔先王疆理九土,判別畿荒,知夷貊殊性,難以道御,故斥遠諸華,薄其貢職,唯與辭要而已。若二漢御戎之方,失其本矣。何則?先零侵境,趙充國遷之內地;[一0]*(當)*煎*[當]*作寇,馬文淵徙之三輔。貪其暫安之埶,信其馴服之情,計日用之權宜,忘經世之遠略,豈夫識微者之為乎?故微子垂泣於象箸,[一一]辛有浩歎於伊川也。[一二]   注[一]桴,擊鼓槌也。革,甲也。鞬,箭服也。左傳晉文公曰:「右屬*(橐)**[櫜]*鞬。」鞬音紀言反。   注[二]前書班固曰:「乃始恣睢,奮其威詐。」恣睢,肆怒之貌也。睢音火季反。   注[三]羽書即檄書也。魏武奏事曰「邊有警急,即插羽以示急」也。   注[四]說文曰:「徽,糾繩也。纆,索也。」   注[五]胔音才賜反。   注[六]奏猶上也。   注[七]前書楊雄曰「蒙盾負羽」也。   注[八]顱音盧。廣雅曰:「顱,□□也。」支謂四支。革,皮也。   注[九]根謂盡其根本。   注[一0]宣帝時,後將軍趙充國擊先零,還,於金城郡置屬國,以處降羌。   注[一一]帝王紀曰:「紂作象箸,箕子為父師,歎曰:『象箸不施於土簋,不盛於菽藿,必須犀玉之杯,食熊蹯豹胎。』」臣賢案:史記及韓子並云「箕子」,今云「微子」,蓋誤。   注[一二]左傳曰:「周平王之東遷也。大夫辛有適伊川,見被發而祭於野者,曰:   『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後秦遷陸渾戎於伊川。言中國之地不宜徙戎狄居之,後將為患也。   贊曰:金行氣剛,播生西羌。氐豪分種,遂用殷強。虔劉隴北。假僭涇陽。[一]   朝勞內謀,兵憊外攘。[二]   注[一]涇陽,縣,屬安定郡。   注[二]憊,疾亟也,音白拜反。    校勘記   二八六九頁五行西北*[接]*鄯善車師諸國據通志補。   二八七0頁三行金*(玉)**[王]*之域據汲本改,與今本素問合。   二八七一頁三行帝武乙即武丁*(五)**[三]*代孫按:武丁子為祖庚,祖庚弟為祖甲,祖甲子為廩辛,廩辛弟為庚丁,庚丁子為武乙,則武乙乃武丁三世孫,「五」當作「三」,各本皆未正,今改。   二八七一頁六行西落鬼戎按:「戎」原誤「成」,逕改正。   二八七一頁七行太丁武*(丁)**[乙]*子也據殿本、集解本改。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武丁三世孫為武乙,武乙子為太丁,諸本俱誤,今改正。   二八七二頁一行晉人敗北戎於汾隰按:王念孫讀書雜誌余編謂汾隰謂汾水旁下涇之地,李注以為二水名,非也。並舉左桓三年「逐翼侯於玢隰」,杜注「汾隰,汾水邊」為證。今依王說標點,「隰」字不加標號,「汾」與「隰」之間不加頓號。   二八七三頁一一行單浮余*(國)**[圍]*蠻氏按:左傳哀公四年「單浮余圍蠻氏」。   「圍」作「國」,形近而鬥,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二八七三頁一三行事並見左傳僖公十*(二)**[一]*年據汲本改。   二八七三頁一四行事見僖*[公]*二十二年據殿本補。   二八七三頁一五行見左傳按:汲本注末無此三字。又按:注「允姓陰戎之祖」云云,語見左傳杜預注。   二八七四頁七行義渠侵秦至渭陰按:沉家本謂史記表作「渭陽」,紀作「渭南」。   二八七四頁一三行即厲公二十三年伐也按:據史記秦本紀及六國年表,「二十三」當「三十三」。   二八七四頁一四行*(事)*見左傳按:校補謂秦庶長見左傳襄公十一年杜注「庶長,秦爵也」。章懷云「見左傳」,是,惟「事」字當衍,秦惠王時事安得見於左傳乎?今據刪。   二八七五頁二行徒涇縣名屬西河郡王先謙謂「涇」當作「經」。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正文所謂「徒涇二十五城」,疑即在今甘肅涇州境,非前漢西河郡之徒經。   二八七八頁六行觿羌遂還據*[西海]*為寇據汲本、殿本補。   一八七八頁一一行又數遣使驛通動靜按:殿本「驛」作「譯」。校補謂通志作「驛」,與汲本同,或作「譯」者,當是依劉攽說改之耳。然東夷傳序「使驛不絕」,何義門雖以劉說為正,並未改其字,則此亦不須改字。且譯驛古通作,孝經注「越裳重譯」,釋文「譯」本作「驛」是也。又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通」下有「導」字。   二八七九頁一四行屬金城郡按:「郡」原斗「鄉」,逕據殿本、集解本改。   二八八一頁七行故度遼將軍吳棠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吳裳」。   二八八一頁八行迷吾遂與諸觿聚兵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諸即是觿,不當緟有,疑「觿」字當作「種」。   二八八一頁一二行秋號吾先輕入寇隴西界按:沉家本謂紀在冬十月。   二八八二頁一一行狃*(□)**[忕]*邊利據汲本改。注同。   二八八二頁一三行紆因自擊伏兵起按:刊誤謂案文當云「自擊鼓起伏兵」。   二八八三頁六行和帝永元四年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上文已有永元元年,此又舉永元,詞之贅也。以傳例推之,「和帝」二字應移前文「永元元年」之上。   二八八三頁七行乃遣驛使招呼迷唐按:汲本、殿本「驛」作「譯」,下「乃遣驛使構離諸種」同。   二八八三頁一五行越騎校尉趙代集解引惠棟說,謂代,趙□子,和帝紀作「趙世」。又來歷傳有侍中趙代,別是一人。   二八八四頁一二行累姐種附漢按:汲本無「種」字,通志同。   二八八五頁六行恃其權勇通志、通鑒「權」並作「拳」,通鑒胡注引毛詩「無拳無勇」釋之。今按:權拳通。   二八八五頁一二行戶不滿數十按:汲本、殿本「十」並作「千」,通志同。   二八八六頁五行先零別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通典此下有「歸南濠」三字。   二八八六頁一0行戰於平襄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襄」一作「壤」。   二八八七頁四行漢中太守鄭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勤」作「廑」,晉灼雲廑古勤字。   二八八七頁一三行右輔都尉都郿也按:下「都」字當作「治」,此避唐諱改。   二八八八頁六行刺客杜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云「故吏杜習」。   二八八八頁八行收金*(錢)**[銀]*彩帛一億已上據汲本、殿本改。   二八八八頁八行杜*[季]*貢亡從滇零據汲本、殿本補。下同。   二八八八頁九行七年夏騎都尉馬賢與侯霸掩擊零昌別部牢羌於安定按:沉家本謂紀在秋。   二八八九頁一0行督右扶風仲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東觀記作「種光」,見段熲傳注,袁紀云「扶風太守種暠」。   二八八九頁一一行安定太守杜恢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云「南安太守杜佐」。   二八八九頁一四行光*[等]*並沒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閩本「光」下有「等」字。   今據補。   二八九0頁四行日行數百按:通鑒「百」下有「裡」字,是,此脫。   二八九一頁五行戰於富平*[上]*河*(上)*按:殿本考證謂以本紀參校,「河上」應作「上河」。今據改。   二八九一頁九行封遵武陽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鄧騭傳作「舞陽」。   二八九二頁一行上郡沉氐種羌按:汲本無「氐」字,通志亦作「沉種羌」,安紀則作「沉氐羌」。校補謂「種」字或即「氐」字之誤,作「沉氐種羌」,乃別增一字矣。   二八九二頁三行大豪饑*[五]*等據汲本、殿本補。   二八九二頁一一行詣涼州刺史宗漢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宗漢即宋漢。   二八九三頁一行*(鸞)**[鳥]*音爵按:惠棟謂段熲傳云「鳥音爵」,通鑒胡注「鳥讀曰雀」。今據改。   二八九四頁一一行馬賢亦發隴西吏士及羌胡兵擊殺良封汲本「亦」作「以」,通志同。按:校補謂疑皆「因」字之鬥。如作「亦」,則下當云「擊良封殺之」,不當云「擊殺良封」。   二八九四頁一二行良封親屬並詣*(實)**[賢]*降據殿本改。   二八九五頁三行劉秉為涼州刺史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劉秉」作「劉康」。   二八九五頁五行今三君素性疾惡刊誤謂時與二人語,何緣得三,明是「二」字。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二君」。   二八九五頁一三行又於扶風漢陽隴道作塢壁三百所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本紀作「令扶風、漢陽築隴道塢三百所」,據此則「作」字當在「隴道」上。   二八九六頁四行武威太守趙沖按:「沖」原作「珍」,逕據汲本改,下同。   二八九六頁六行罕種羌千餘寇北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順帝紀作「鞏唐羌」。   二八九六頁九行三年夏集解引惠棟說,謂帝紀「二年夏四月」。按:張森楷謂漢安三年夏四月改元建康,未改以前,得稱「三年」,然不得有「夏」,「三」當依帝紀作「二」。   二八九六頁一三行合陽*[今]*同州縣也據集解引洪亮吉說補。   二八九六頁一四行參□縣名屬安定郡按:校補謂續志參□屬北地,雲故屬安定。   此在順帝末年,應已改屬,則「安定」當作「北地」。   二八九七頁一行護羌校尉□瑤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順帝紀作「□琚」。按:通鑒亦作「□琚」。   二八九七頁二行軍度*[未]*竟據汲本、殿本補。   二八九七頁七行鸇陰縣名屬安定郡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鸇陰」作「鶉陰」。   按:校補謂續志鸇陰屬武威,雲故屬安定。此在順帝末年,應已改屬,則「安定」當作「武威」。   二八九八頁七行乃與*(漢)**[湟]*中羌義從胡北宮伯玉等反錢大昭云「漢中」當作「湟中」。校補謂錢說是,各本皆失正。今據改。   二八九九頁九行護羌校尉泠徵集解引惠棟說,謂帝紀「泠」作「伶」,古文泠伶通。   二九00頁一行*(谷)**[轂]*馬揚埃據汲本改。   二九00頁七行燔破貲積按:汲本、殿本「貲」斗「胔」。李慈銘謂當作「燔貲破積」,破貲二字誤倒。   二九00頁七行於是諸將鄧騭按:李慈銘謂「鄧騭」當是「鄧遵」。騭出師不久即還,且非諸將伍也。   二九0一頁四行*(當)*煎*[當]*作寇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二九0一頁六行右屬*(橐)**[櫜]*鞬據汲本、殿本改。   二九0一頁一六行紂作象箸按:「箸」原斗「著」,逕改正。注同。   ************後漢書卷八十八 西域傳 第七十八   武帝時,西域內屬,有三十六國。漢為置使者、校尉領護之。[一]宣帝改曰都護。[二]元帝又置戊己二校尉,屯田於車師前王庭。[三]哀平閒,自相分割為五十五國。王莽篡位,貶易侯王,由是西域怨叛,[四]與中國遂絕,並復役屬匈奴。匈奴斂稅重刻,諸國不堪命,建武中,皆遣使求內屬,願請都護。光武以天下初定,未遑外事,竟不許之。會匈奴衰弱,莎車王賢誅滅諸國,賢死之後,遂更相攻伐。小宛、精絕、戎廬、且末為鄯善所並。[五]渠勒、皮山為於窴所統,悉有其地。郁立、單桓、孤胡、烏貪訾離為車師所滅。後其國並復立。   永平中,北虜乃脅諸國共寇河西郡縣,城門晝閉。十六年,明帝乃命將帥,北征匈奴,取伊吾盧地,[六]置宜禾都尉以屯田,遂通西域,於窴諸國皆遣子入侍。西域自絕六十五載,乃復通焉。明年,始置都護、戊己校尉。及明帝崩,焉耆、龜茲[七]攻沒都護陳睦,悉覆其觿,匈奴、車師圍戊己校尉。建初元年春,酒泉太守段彭大破車師於交河城。章帝不欲疲敝中國以事夷狄,乃迎還戊己校尉,不復遣都護。二年,復罷屯田伊吾,匈奴因遣兵守伊吾地。時軍司馬班超留於窴,綏集諸國。和帝永元元年,大將軍竇憲大破匈奴。二年,憲因遣副校尉閻盤將二千餘騎掩擊伊吾,破之。三年,班超遂定西域,因以超為都護,居龜茲。復置戊己校尉,領兵五百人,居車師前部高昌壁,又置戊部候,居車師後部候城,相去五百里。六年,班超復擊破焉耆,於是五十餘國悉納質內屬。其條支、安息諸國至於海瀕四萬里外,皆重譯貢獻。   九年,班超遣掾甘英窮臨西海而還。[八]皆前世所不至,山經所未詳,莫不備其風土,傳其珍怪焉。於是遠國蒙奇、兜勒皆來歸服,遣使貢獻。   注[一]前書曰,自李廣利征討大宛之後,屯田渠廣,置使者領護營田,以供使外國也。   注[二]宣帝時,鄭吉以侍郎田渠廣,發兵攻車師,遷□司馬,使護鄯善以西南道。其後匈奴日逐王降吉,漢以吉前破車師,後降日逐,遂並令護車師以西北道,號曰都護。都護之置,始自於吉也。   注[三]漢官儀曰:「戊己中央,鎮覆四方,又開渠播種,以為厭勝,故稱戊己焉。」   車師有前王、後王國也。   注[四]前書曰,莽即位,改匈奴單于印璽為章,和親遂絕,西域亦瓦解焉。   注[五]且音子余反。   注[六]在今伊州伊吾縣也。   注[七]龜茲讀曰丘慈,下並同。   注[八]續漢書「甘英」作「甘菟」。   及孝和晏駕,西域背畔。安帝永初元年,頻攻圍都護任尚、段禧等,[一]朝廷以其險遠,難相應赴,詔罷都護。自此遂□西域。北匈奴即復收屬諸國,共為邊寇十餘歲。敦煌太守曹宗患其暴害,元初六年,乃上遣行長史索班,將千餘人屯伊吾以招撫之,於是車師前王及鄯善王來降。數月,北匈奴復率車師後部王共攻沒班等,遂擊走其前王。鄯善逼急,求救於曹宗,宗因此請出兵擊匈奴,報索班之恥,復欲進取西域。鄧太后不許,但令置護西域副校尉,居敦煌,復部營兵三百人,羈縻而已。其後北虜連與車師入寇河西,朝廷不能禁,議者因欲閉玉門、陽關,以絕其患。[二]   注[一]禧音喜基反。   注[二]玉門、陽關,二關名也,在敦煌西界。   延光二年,敦煌太守張璫上書陳三策,以為「北虜呼衍王常展轉蒲類、秦海之閒,[一]專制西域,共為寇鈔。今以酒泉屬國吏士二千餘人集崑崙塞,[二]先擊呼衍王,絕其根本,因發鄯善兵五千人脅車師後部,此上計也。若不能出兵,可置軍司馬,將士五百人,四郡供其廣牛、谷食,出據柳中,此中計也。[三]   如又不能,則宜□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計也」。朝廷下其議。尚書陳忠上疏曰:「臣聞八蠻之寇,莫甚北虜。漢興,高祖窘平城之圍,太宗屈供奉之恥。[四]故孝武憤怒,深惟久長之計,命遣虎臣,浮河絕漠,窮破虜庭。[五]   當斯之役,黔首隕於狼望之北,財幣縻於盧山之壑,[六]府庫單竭,杼柚空虛,筭至舟車,貲及六畜。[七]夫豈不懷,慮久故也。[八]遂開河西四郡,以隔絕南羌,[九]收三十六國,斷匈奴右臂。是以單于孤特,鼠竄遠藏。至於宣、元之世,遂備蕃臣,[一0]關徼不閉,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可以威服,難以化狎。西域內附日久,區區東望扣關者數矣,此其不樂匈奴慕漢之效也。今北虜已破車師,埶必南攻鄯善,□而不救,則諸國從矣。若然,則虜財賄益增,膽埶益殖,[一一]威臨南羌,與之交連。如此,河西四郡危矣。河西既危,不得不救,則百倍之役興,不訾之費發矣。議者但念西域絕遠,恤之煩費,不見先世苦心勤勞之意也。方今邊境守禦之具不精,內郡武□之備不修,敦煌孤危,遠來告急,復不輔助,內無以慰勞吏民,外無以威示百蠻。蹙國減土,經有明誡。[一二]臣以為敦煌宜置校尉,案舊增四郡屯兵,以西撫諸國。庶足折衝萬里,震怖匈奴。」[一三]帝納之,乃以班勇[一四]為西域長史,將□刑士五百人,西屯柳中。勇遂破平車師。自建武至於延光,西域三絕三通。順帝永建二年,勇復擊降焉耆。於是龜茲、疏勒、於窴、莎車等十七國皆來服從,而烏孫、□領已西遂絕。六年,帝以伊吾舊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復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自陽嘉以後,朝威稍損,諸國驕放,轉相陵伐。元嘉二年,長史王敬為於窴所沒。永興元年,車師後王復反攻屯營。雖有降首,[一五]曾莫懲革,自此浸以疏慢矣。班固記諸國風土人俗,皆已詳備前書。今撰建武以後其事異於先者,以為西域傳,皆安帝末班勇所記雲。   注[一]大秦國在西海西,故曰秦海也。   注[二]前書敦煌郡廣至縣有崑崙障也,宜禾都尉居也。廣至故城在今瓜州常樂縣東。   注[三]武帝初置酒泉、武威、張掖、敦煌,列四郡,據兩關焉。柳中,今西州縣也。   注[四]窘,困也。高帝自擊匈奴至平城,為冒頓單于圍於白登,七日乃得解。   太宗,文帝也。賈誼上疏曰:「匈奴嫚侮侵掠,而漢歲致金絮繒彩以奉之。夷狄征令,*[是]*人主之操。天子供貢,是臣下之禮。」故雲恥也。   注[五]沙土曰漠,直度曰絕也。   注[六]狼望,匈奴中地名也。前書楊雄曰:「前代豈樂無量之費,快心於狼望之北,填盧山之壑,而不悔也。」   注[七]武帝時國用不足,筭至車舟,租及六畜,言皆計其所得以出筭。軺車一筭,商賈車二筭,船五丈以上一筭。六畜無文。以此言之,無物不筭。   注[八]懷,思也。   注[九]前書雲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隔婼羌,裂匈奴之右臂也。   注[一0]宣帝、元帝時,呼韓邪單于數入朝,稱臣奉貢。   注[一一]殖,生也。   注[一二]毛詩曰「昔先王受命,有如邵公,且辟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也。   注[一三]淮南子曰「修政於廟堂之上,而折衝千里之外」也。   注[一四]班勇,班超之子。   注[一五]首猶服也,音式救反。   西域內屬諸國,東西六千餘里,南北千餘里,東極玉門、陽關,西至□領。其東北與匈奴、烏孫相接。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其南山東出金城,與漢南山屬焉。其河有兩源,一出□領東流,[一]一出於窴南山下北流,與□領河合,東注蒲昌海。蒲昌海一名鹽澤,去玉門三百餘里。   注[一]□領,山名也。西河舊事云:「其山高大,生□,故名。」   自敦煌西出玉門、陽關,涉鄯善,北通伊吾千餘里,自伊吾北通車師前部高昌壁千二百里,自高昌壁北通後部金滿城五百里。此其西域之門戶也,故戊己校尉更互屯焉。伊吾地宜五穀、桑麻、蒲萄。其北又有柳中,皆膏腴之地。故漢常與匈奴爭車師、伊吾,以制西域焉。   自鄯善踰□領出西諸國,有兩道。傍南山北,陂河西行[一]至莎車,為南道。   南道西踰□領,則出大月氏、安息之國也。自車師前王庭隨北山,陂河西行至疏勒,為北道。北道西踰□領,出大宛、康居、奄蔡焉*(耆)*。   注[一]循河曰陂,音彼義反。次下亦同。史記曰:「陂山信道。」   出玉門,經鄯善、且末、精絕三千餘里至拘彌。   拘彌國居寧彌城,去長史所居柳中四千九百里,[一]去洛陽萬二千八百里。領戶二千一百七十三,口七千二百五十一,勝兵千七百六十人。   注[一]續漢書曰:「寧彌國王本名拘彌。」   順帝永建四年,於窴王放前殺拘彌王興,自立其子為拘彌王,而遣使者貢獻於漢。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帝赦於窴罪,令歸拘彌國,放前不肯。陽嘉元年,徐由遣疏勒王臣盤發二萬人擊於窴,破之,斬首數百級,放兵大掠,更立興宗人成國為拘彌王而還。至靈帝熹平四年,於窴王安國攻拘彌,大破之,殺其王,死者甚觿,戊己校尉、西域長史各發兵輔立拘彌侍子定興為王。時人觿裁有千口。其國西接於窴三百九十里。   於窴國居西城,去長史所居五千三百里,去洛陽萬一千七百里。領戶三萬二千,口八萬三千,勝兵三萬餘人。   建武末,莎車王賢強盛,攻並於窴,徙其王俞林為驪歸王。明帝永平中,於窴將休莫霸反莎車,自立為於窴王。休莫霸死,兄子廣德立,後遂滅莎車,其國轉盛。從精絕西北至疏勒十三國皆服從。而鄯善王亦始強盛。自是南道自□領以東,唯此二國為大。   順帝永建六年,於窴王放前遣侍子詣闕貢獻。元嘉元年,長史趙評在於窴病癰死,評子迎喪,道經拘彌。拘彌王成國與於窴王建素有隙,乃語評子云:「於窴王令胡醫持毒藥著創中,故致死耳。」評子信之,還入塞,以告敦煌太守馬達。   明年,以王敬代為長史,達令敬隱核其事。敬先過拘彌,成國復說云:「於窴國人欲以我為王,今可因此罪誅建,於窴必服矣。」敬貪立功名,且受成國之說,前到於窴,設供具請建,而陰圖之。或以敬謀告建,建不信,曰:「我無罪,王長史何為欲殺我?」旦日,建從官屬數十人詣敬。坐定,建起行酒,敬叱左右執之,吏士並無殺建意,官屬悉得突走。時成國主簿秦牧隨敬在會,持刀出曰:   「大事已定,何為復疑?」即前斬建。於窴侯將輸僰等遂會兵攻敬,敬持建頭上樓宣告曰:「天子使我誅建耳。」於窴侯將遂焚營舍,燒殺吏士,上樓斬敬,懸首於巿。輸僰欲自立為王,國人殺之,而立建子安國焉。馬達聞之,欲將諸郡兵出塞擊於窴,桓帝不聽,征達還,而以宋亮代為敦煌太守。亮到,開募於窴,令自斬輸僰。時輸僰死已經月,乃斷死人頭送敦煌,而不言其狀。亮後知其詐,而竟不能出兵。於窴恃此遂驕。   自於窴經皮山,至西夜、子合、德若焉。   西夜國一名漂沙,去洛陽萬四千四百里。戶二千五百,口萬餘,勝兵三千人。   地生白草,有毒,國人煎以為藥,傅箭鏃,所中即死。漢書中誤雲西夜、子合是一國,今各自有王。[一]   注[一]前書雲西夜國王號子合王。   子合國居呼鞬谷。[一]去疏勒千里。領戶三百五十,口四千,勝兵千人。   注[一]鞬音九言反。   德若國領戶百餘,口六百七十,勝兵三百五十人。東去長史居三千五百三十里,去洛陽萬二千一百五十里,與子合相接。其俗皆同。   自皮山西南經烏秅,[一]涉懸度,歷罽賓,六十餘日行至烏弋山離國,地方數千里,時改名排持。   注[一]前書音義音鷃拏。又云:「烏音一加反,秅音直加反,急言之如鷃拏*(反)**[也]*。」   復西南馬行百餘日至條支。   條支國城在山上,周回四十餘里。臨西海,海水曲環其南及東北,三面路絕,唯西北隅通陸道。土地暑濕,出師子、犀牛、封牛、孔雀、大雀。大雀其卵如甕。   轉北而東,復馬行六十餘日至安息。後役屬條支,為置大將,監領諸小城焉。   安息國居和櫝城,去洛陽二萬五千里。北與康居接,南與烏弋山離接。地方數千里,小城數百,戶口勝兵最為殷盛。其東界木鹿城,號為小安息,去洛陽二萬里。   章帝章和元年,遣使獻師子、符拔。符拔形似麟而無角。和帝永元九年,都護班超遣甘英使大秦,抵條支。臨大海欲度,而安息西界船人謂英曰:「海水廣大,往來者逢善風三月乃得度,若遇□風,亦有二歲者,故入海人皆繼三歲糧。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英聞之乃止。十三年,安息王滿屈復獻師子及條支大鳥,時謂之安息雀。   自安息西行三千四百里至阿蠻國。從阿蠻西行三千六百里至斯賓國。從斯賓南行度河,又西南至於羅國九百六十里,安息西界極矣。自此南乘海,乃通大秦。   其土多海西珍奇異物焉。   大秦國一名廣鞬,以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地方數千里,有四百餘城。小國役屬者數十。以石為城郭。列置郵亭,皆堊塈之。[一]有松柏諸木百草。人俗力田作,多種樹蠶桑。皆髡頭而衣文繡,乘輜軿白蓋小車,出入擊鼓,建旌旗旛幟。   注[一]塈,飾也,音火既反。郭璞曰:「堊,白土也,音惡。」   所居城邑,周圜百餘里。城中有五宮,相去各十里。宮室皆以水精為柱,食器亦然。其王日游一宮,聽事五日而後□。常使一人持囊隨王車,人有言事者,即以書投囊中,王至宮發省,理其枉直。各有官曹文書。置三十六將,皆會議國事。其王無有常人,皆簡立賢者。國中災異及風雨不時,輒廢而更立,受放者甘黜不怨。其人民皆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   土多金銀奇寶,有夜光璧、明月珠、駭□犀、[一]珊瑚、虎魄、琉璃、琅玕、朱丹、青碧。刺金縷繡,織成金縷罽、雜色綾。作黃金塗、火浣布。又有細布,或言水羊毳,野蠶繭所作也。合會諸香,煎其汁以為蘇合。凡外國諸珍異皆出焉。   注[一]枹朴子曰:「通天犀有一白理如綖者,以盛米,置腢雞中,雞欲往啄米,至輒驚□,故南人名為『駭雞』。」   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一。與安息、天竺交巿於海中,利有十倍。其人質直,巿無二價。谷食常賤,國用富饒。鄰國使到其界首者,乘驛詣王都,至則給以金錢。其王常欲通使於漢,而安息欲以漢繒彩與之交市,故遮閡不得自達。[一]至桓帝延熹九年,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獻象牙、犀角、輂瑁,始乃一通焉。其所表貢,並無珍異,疑傳者過焉。   注[一]閡音五代反。   或雲其國西有弱水、流沙,近西王母所居處,幾於日所入也。漢書云「從條支西行二百餘日,近日所入」,則與今書異矣。前世漢使皆自烏弋以還,莫有至條支者也。又云「從安息陸道繞海北行出海西至大秦,人庶連屬,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一]終無盜賊寇警。而道多猛虎、師子,遮害行旅,不百餘人,繼兵器,輒為所食」。又言「有飛橋數百里可度海北」。諸國所生奇異玉石諸物,譎怪多不經,故不記雲。[二]   注[一]置,驛也。   注[二]魚豢魏略曰:「大秦國俗多奇幻,口中出火,自縛自解,跳十二丸,巧妙非常。」   大月氏國[一]居藍氏城,[二]西接安息,四十九日行,東去長史所居六千五百三十七里,去洛陽萬六千三百七十里。戶十萬,口四十萬,勝兵十餘萬人。   注[一]氏音支。下並同。   注[二]前書「藍氏」作「監氏」。   初,月氏為匈奴所滅,遂遷於大夏,分其國為休密、雙靡、貴霜、□頓、都密,凡五部斬侯。後百餘歲,貴霜斬侯丘就卻攻滅四斬侯,自立為王,國號貴霜*(王)*。侵安息,取高附地。又滅濮達、罽賓,悉有其國。丘就卻年八十餘死,子閻膏珍代為王。覆滅天竺,置將一人監領之。月氏自此之後,最為富盛,諸國稱之皆曰貴霜王。漢本其故號,言大月氏雲。   高附國在大月氏西南,亦大國也。其俗似天竺,而弱,易服。善賈販,內富於財。所屬無常,天竺、罽賓、安息三國強則得之,弱則失之,而未嘗屬月氏。   漢書以為五斬侯數,非其實也。後屬安息。及月氏破安息,始得高附。   天竺國一名身毒,在月氏之東南數千里。俗與月氏同,而卑濕暑熱。其國臨大水。乘象而戰。其人弱於月氏,修浮圖道,不殺伐,遂以成俗。[一]從月氏、高附國以西,南至西海,東至盤起國,皆身毒之地。身毒有別城數百,城置長。   別國數十,國置王。雖各小異,而俱以身毒為名,其時皆屬月氏。月氏殺其王而置將,令統其人。土出象、犀、輂瑁、金、銀、銅、鐵、鉛、錫,西與大秦通,有大秦珍物。又有細布、好毾□、[二]諸香、石蜜、胡椒、姜、黑鹽。   注[一]浮圖即佛也。   注[二]毾音它闔反。□音登。埤蒼曰:「毛席也。」釋名曰:「施之承大默前小榻上,登以上默也。」   和帝時,數遣使貢獻,後西域反畔,乃絕。至桓帝延熹二年、四年,頻從日南徼外來獻。   世傳明帝夢見金人,長大,頂有光明,以問腢臣。或曰:「西方有神,名曰佛,其形長丈六尺而黃金色。」帝於是遣使天竺問佛道法,遂於中國圖畫形像焉。   楚王英始信其術,中國因此頗有奉其道者。後桓帝好神,數祀浮圖、老子,百姓稍有奉者,後遂轉盛。   東離國居沙奇城,在天竺東南三千餘里,大國也。其土氣、物類與天竺同。列城數十,皆稱王。大月氏伐之,遂臣服焉。男女皆長八尺,而怯弱。乘象、駱飧,往來鄰國。有寇,乘象以戰。   栗弋國屬康居。出名馬牛羊、蒲萄觿果,其土水美,故蒲萄酒特有名焉。   嚴國在奄蔡北,屬康居,出鼠皮以輸之。   奄蔡國改名阿蘭聊國,居地城,屬康居。土氣溫和,多楨松、白草。[一]民俗衣服與康居同。   注[一]前書音義曰:「白草,草之白者。」又云:「似莠而細,熟時正白,牛馬所食焉。」   莎車國西經蒲廣、無雷至大月氏,東去洛陽萬九百五十里。   匈奴單于因王莽之亂,略有西域,唯莎車王延最強,不肯附屬。元帝時,嘗為侍子,長於京師,慕樂中國,亦復參其典法。常□諸子,當世奉漢家,不可負也。天鳳五年,延死,謚忠武王,子康代立。   光武初,康率傍國拒匈奴,擁□故都護吏士妻子千餘口,檄書河西,問中國動靜,自陳思慕漢家。建武五年,河西大將軍竇融乃承製立康為漢莎車建功懷德王、西域大都尉,五十五國皆屬焉九年,康死,謚宣成王。弟賢代立,攻破拘彌、西夜國,皆殺其王,而立其兄康兩子為拘彌、西夜王。十四年,賢與鄯善王安並遣使詣闕貢獻,於是西域始通。□領以東諸國皆屬賢。十七年,賢復遣使奉獻,請都護。天子以問大司空竇融,以為賢父子兄弟相約事漢,款誠又至,宜加號位以鎮安之。帝乃因其使,賜賢西域都護印綬,及車旗黃金錦繡。敦煌太守裴遵上言:「夷狄不可假以大權,又令諸國失望。」詔書收還都護印綬,更賜賢以漢大將軍印綬。其使不肯易,遵迫奪之,賢由是始恨。而猶詐稱大都護,移書諸國,諸國悉服屬焉,號賢為單于。賢浸以驕橫,重求賦稅,數攻龜茲諸國,諸國愁懼。   二十一年冬,車師前王、鄯善、焉耆等十八國俱遣子入侍,獻其珍寶。及得見,皆流涕稽首,願得都護。天子以中國初定,北邊未服,皆還其侍子,厚賞賜之。   是時賢自負兵強,欲並兼西域,攻擊益甚。諸國聞都護不出,而侍子皆還,大憂恐,乃與敦煌太守檄,願留侍子以示莎車,言侍子見留,都護尋出,冀且息其兵。裴遵以狀聞,天子許之。二十二年,賢知都護不至,遂遺鄯善王安書,令絕通漢道。安不納而殺其使。賢大怒,發兵攻鄯善。安迎戰,兵敗,亡入山中。賢殺略千餘人而去。其冬,賢復攻殺龜茲王,遂兼其國。鄯善、焉耆諸國侍子久留敦煌,愁思,皆亡歸。鄯善王上書,願復遣子入侍,更請都護。都護不出,誠迫於匈奴。天子報曰:「今使者大兵未能得出,如諸國力不從心,東西南北自在也。」於是鄯善、車師復附匈奴,而賢益橫。   媯塞王自以國遠,遂殺賢使者,賢擊滅之,立其國貴人駟鞬為媯塞王。賢又自立其子則羅為龜茲王。賢以則羅年少,乃分龜茲為烏壘國,徙駟鞬為烏壘王,又更以貴人為媯塞王。數歲,龜茲國人共殺則羅、駟鞬,而遣使匈奴,更請立王。匈奴立龜茲貴人身毒為龜茲王,龜茲由是屬匈奴。   賢以大宛貢稅滅少,自將諸國兵數萬人攻大宛,大宛王延留迎降,賢因將還國,徙拘彌王橋塞提為大宛王。而康居數攻之,橋塞提在國歲余,亡歸,賢復以為拘彌王,而遣延留還大宛,使貢獻如常。賢又徙於窴王俞林為驪歸王,立其弟位侍為於窴王。歲余,賢疑諸國欲畔,召位侍及拘彌、姑墨、子合王,盡殺之,不復置王,但遣將鎮守其國。位侍子戎亡降漢,封為守節侯。   莎車將君得在於窴暴虐,百姓患之。明帝永平三年,其大人都末出城,見野豕,欲射之。豕乃言曰:「無射我,我乃為汝殺君得。」都末因此即與兄弟共殺君得。   而大人休莫霸復與漢人韓融等殺都末兄弟,自立為於窴王,復與拘彌國人攻殺莎車將在皮山者,引兵歸。於是賢遣其太子、國相,將諸國兵二萬人擊休莫霸,霸迎與戰,莎車兵敗走,殺萬餘人。賢復發諸國數萬人,自將擊休莫霸,霸復破之,斬殺過半,賢脫身走歸國。休莫霸進圍莎車,中流矢死,兵乃退。   於窴國相蘇榆勒等共立休莫霸兄子廣德為王。匈奴與龜茲諸國共攻莎車,不能下。廣德承莎車之敝,使弟輔國侯仁將兵攻賢。賢連被兵革,乃遣使與廣德和。   先是廣德父拘在莎車數歲,於是賢歸其父,而以女妻之,結為昆弟,廣德引兵去。明年,莎車相且運等[一]   患賢驕暴,密謀反城降於窴。[二]於窴王廣德乃將諸國兵三萬人攻莎車。賢城守,使使謂廣德曰:「我還汝父,與汝婦,汝來擊我何為?」廣德曰:「王,我婦父也,久不相見,願各從兩人會城外結盟。」賢以問且運,且運曰:「廣德女豻至親,宜出見之。」賢乃輕出,廣德遂執賢。而且運等因內於窴兵,虜賢妻子而並其國。鎖賢將歸,歲余殺之。   注[一]且音子余反。下同。   注[二]反音番。   匈奴聞廣德滅莎車,遣五將發焉耆、尉黎、龜茲十五國兵三萬餘人圍於窴,廣德乞降,以其太子為質,約歲給罽絮。冬,匈奴復遣兵將賢質子不居征立為莎車王,廣德又攻殺之,更立其弟齊黎為莎車王,章帝元和三年*[也]*。時長史班超發諸國兵擊莎車,大破之,由是遂降漢。事已具班超傳。   莎車東北至疏勒。   疏勒國去長史所居五千里,去洛陽萬三百里。領戶二萬一千,勝兵三萬餘人。   明帝永平十六年,龜茲王建攻殺疏勒王成,自以龜茲左侯兜題為疏勒王。冬,漢遣軍司馬班超劫縛兜題,而立成之兄子忠為疏勒王。忠後反畔,超擊斬之。   事已具超傳。   安帝元初中,疏勒王安國以舅臣盤有罪,徙於月氏,月氏王親愛之。後安國死,無子,母持國政,與國人共立臣盤同產弟子遺腹為疏勒王。臣盤聞之,請月氏王曰:「安國無子,種人微弱,若立母氏,我乃遺腹叔父也,我當為王。」月氏乃遣兵送還疏勒。國人素敬愛臣盤,又畏憚月氏,即共奪遺腹印綬,迎臣盤立為王,更以遺腹為盤□城侯。後莎車*[連]*畔於窴,屬疏勒,疏勒以強,故得與龜茲、於窴為敵國焉。   順帝永建二年,臣盤遣使奉獻,帝拜臣盤為漢大都尉,兄子臣勳為守國司馬。   五年,臣盤遣侍子與大宛、莎車使俱詣闕貢獻。陽嘉二年,臣盤復獻師子、封牛。至靈帝建寧元年,疏勒王漢大都尉於獵中為其季父和得所射殺,和得自立為王。*(五)**[三]*年,涼州刺史孟佗遣從事任涉將敦煌兵五百人,與戊*(己)*司馬曹寬、西域長史張晏,將焉耆、龜茲、車師前後部,合三萬餘人,討疏勒,攻楨中城,四十餘日不能下,引去。其後疏勒王連相殺害,朝廷亦不能禁。   東北經尉頭、溫宿、姑墨、龜茲至焉耆。   焉耆國王居南河城,北去長史所居八百里,東去洛陽八千二百里。戶萬五千,口五萬二千,勝兵二萬餘人。其國四面有大山,與龜茲相連,道險□易守。有海水曲入四山之內,周匝其城三十餘里。   永平末,焉耆與龜茲共攻沒都護陳睦、副校尉郭恂,殺吏士二千餘人。至永元六年,都護班超發諸國兵討焉耆、危須、尉黎、山國,遂斬焉耆、尉黎二王首,傳送京師,縣蠻夷邸。[一]超乃立焉耆左*(侯)**[候]*元孟為王,尉黎、危須、山國皆更立其王。至安帝時,西域背畔。延光中,超子勇為西域長史,復討定諸國。元孟與尉黎、危須不降。永建二年,勇與敦煌太守張朗擊破之,元孟乃遣子詣闕貢獻。   注[一]蠻夷皆置邸以居之,若今鴻臚寺也。   蒲類國居天山西疏榆谷,東南去長史所居千二百九十里,去洛陽萬四百九十里。   戶八百餘,口二千餘,勝兵七百餘人。廬帳而居,逐水草,頗知田作。有牛、馬、駱飧、羊畜。能作弓矢。國出好馬。   蒲類本大國也,前西域屬匈奴,而其王得罪單于,單于怒,徙蒲類人六千餘口,內之匈奴右部阿惡地,因號曰阿惡國。南去車師後部馬行九十餘日。人口貧羸,逃亡山谷閒,故留為國雲。   移支國居蒲類地。戶千餘,口三千餘,勝兵千餘人。其人勇猛敢戰,以寇鈔為事。皆被發,隨畜逐水草,不知田作。所出皆與蒲類同。   東且彌國東去長史所居八百里,去洛陽九千二百五十里。戶三千餘,口五千餘,勝兵二千餘人。廬帳居,逐水草,頗田作。其所出有亦與蒲類同。所居無常。   車師前王居交河城。河水分流繞城,故號交河。去長史所居柳中八十里,東去洛陽九千一百二十里。領戶千五百餘,口四千餘,勝兵二千人。   後王居務塗谷,去長史所居五百里,去洛陽九千六百二十里。領戶四千餘,口萬五千餘,勝兵三千餘人。   前後部及東且彌、卑陸、蒲類、移支,是為車師六國,北與匈奴接。前部西通焉耆北道,後部西通烏孫。   建武二十一年,與鄯善、焉耆遣子入侍,光武遣還之,乃附屬匈奴。明帝永平十六年,漢取伊吾盧,通西域,車師始復內屬。匈奴遣兵擊之,復降北虜。和帝永元二年,大將軍竇憲破北匈奴,車師震懾,前後王各遣子奉貢入侍,並賜印綬金帛。八年,戊己校尉索頵欲廢後部王涿鞮,立破虜侯細緻。涿鞮忿前王尉卑大賣己,因反擊尉卑大,獲其妻子。明年,漢遣將兵長史王林,發涼州六郡兵及羌*(虜)*胡二萬餘人,以討涿鞮,獲首虜千餘人。涿鞮入北匈奴,漢軍追擊,斬之,立涿鞮弟農奇為王。至永寧元年,後王軍就及母沙麻反畔,殺後部司馬及敦煌行事。[一]至安帝延光四年,長史班勇擊軍就,大破,斬之。   注[一]司馬即屬戊校尉所統也。和帝時,置戊己校尉,鎮車師後部。行事謂前行長史索班。   順帝永建元年,勇率後王農奇子加特奴及八滑等,發精兵擊北虜呼衍王,破之。   勇於是上立加特奴為後王,八滑為後部親漢侯。陽嘉三年夏,車師後部司馬率加特奴等千五百人,掩擊北匈奴於閶吾陸谷,壞其廬落,斬數百級,獲單于母、季母及婦女數百人,[一]牛羊十餘萬頭,車千餘兩,兵器什物甚觿。四年春,北匈奴呼衍王率兵侵後部,帝以車師六國接近北虜,為西域蔽扞,乃令敦煌太守發諸國兵,及玉門關候、伊吾司馬,合六千三百騎救之,掩擊北虜於勒山,漢軍不利。秋,呼衍王復將二千人攻後部,破之。桓帝元嘉元年,呼衍王將三千餘騎寇伊吾,伊吾司馬毛愷遣吏兵五百人於蒲類海東與呼衍王戰,悉為所沒,呼衍王遂攻伊吾屯城。夏,遣敦煌太守司馬達將敦煌、酒泉、張掖屬國吏士四千餘人救之,出塞至蒲類海,呼衍王聞而引去,漢軍無功而還。   注[一]季母,叔母也。   永興元年,車師後部王阿羅多與戊部候嚴皓不相得,遂忿戾反畔,攻圍漢屯田且固城,殺傷吏士。後部候炭遮領餘人畔阿羅多詣漢吏降。阿羅多迫急,將其母妻子從百餘騎亡走北匈奴中,敦煌太守宋亮上立後部故王軍就質子卑君為後部王。後阿羅多復從匈奴中還,與卑君爭國,頗收其國人。戊校尉閻詳慮其招引北虜,將亂西域,乃開信告示,許復為王,阿羅多乃詣詳降。於是收奪所賜卑君印綬,更立阿羅多為王,仍將卑君還敦煌,以後部人三百帳別屬役之,食其稅。帳者,猶中國之戶數也。   論曰:西域風土之載,前古未聞也。漢世張騫懷致遠之略,[一]班超奮封侯之志,[二]終能立功西遐,羈服外域。自兵威之所肅服,財賂之所懷誘,莫不獻方奇,納愛質,露頂肘行,東向而朝天子。故設戊己之官,分任其事;建都護之帥,總領其權。先馴則賞嶁金而賜龜綬,[三]後服則系頭顙而釁北闕。立屯田於膏腴之野,列郵置於要害之路。馳命走驛,不絕於時月;商胡販客,日款於塞下。其後甘英乃抵條支而歷安息,臨西海以望大秦,拒玉門、陽關者四萬餘裡,靡不周盡焉。若其境俗性智之優薄,產載物類之區品,川河領障之基源,氣節涼暑之通隔,梯山棧谷繩行沙度之道,身熱首痛風災鬼難之域,[四]莫不備寫情形,審求根實。至於佛道神化,興自身毒,而二漢方志莫有稱焉。張騫但著地多暑濕,乘象而戰,班勇雖列其奉浮圖,不殺伐,而精文善法導達之功靡所傳述。余聞之後說也,其國則殷乎中土,玉燭和氣,[五]靈聖之所*[降]*集,賢懿之所挺生,[六]神多詭怪,則理絕人區,[七]感驗明顯,則事出天外。[八]而騫、超無聞者,豈其道閉往運,數開叔葉乎?不然,何誣異之甚也!漢自楚英始盛齋戒之祀,桓帝又修華蓋之飾。將微義未譯,而但神明之邪?詳其清心釋累之訓,空有兼遣之宗,道書之流也。[九]且好仁惡殺,蠲敝崇善,所以賢達君子多愛其法焉。   然好大不經,奇譎無已,[一0]雖鄒衍談天之辯,莊周蝸角之論,[一一]尚未足以□其萬一。又精靈起滅,因報相尋,若曉而昧者,故通人多惑焉。[一二]   蓋導俗無方,適物異會,取諸同歸,措夫疑說,則大道通矣。   注[一]前書張騫,漢中人,為博望侯。武帝時,上言大夏及安息、大宛之屬,大國奇物,誠得而以義屬之,則地廣萬里。帝從之。   注[二]超少時家貧,投筆歎曰:「丈夫當如傅介子、張騫,立功西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筆硯乎!」語見超傳。   注[三]龜謂印文也。漢舊儀曰:「銀印皆龜紐,其文刻曰『某官之章』。」   注[四]前書杜欽曰:「罽賓本漢所立,殺漢使者,今悔過來順,使者送至懸度,歷大頭痛、小頭痛之山,赤土身熱之阪,臨崢嶸不測之深,行者騎步相持,繩索相引。」釋法顯游天竺記云:「西度流沙,屢有熱風惡鬼,過之必死。□領冬夏有雪。有毒龍,若犯之,則風雨晦冥,飛砂揚礫。*(過)**[遇]*此難者,萬無一全也。」   注[五]天竺國記云:「中天竺人殷樂無戶籍,耕王地者輸地利。又其土和適,無冬夏之異,草木常茂,種田無時節。」爾雅曰:「四時和謂之玉燭。」   注[六]本行經曰:「釋迦菩薩在兜率氿天,為諸天無量無邊諸觿說法。又觀我今何處成道,利益觿生。乃觀見宜於南閻浮提生有大利益。」又云「誰中與我為父母者。觀見宜於天竺剎利種迦毗羅城白淨王摩邪夫人,可為父母」。又云「四生之中,何生利益。觀見同觿生、胎生、我若化生,諸外道等即誹謗我是幻術也。爾時菩薩觀己,示同諸天五衰相現。命諸同侶,波斯匿王等諸王中生,皆作國王,與我為□越。命阿難及諸人等,同生為弟子。命舍利弗等,外道中生我,成道時當受我化,回邪入正。又有無量觿生,同隨菩薩於天竺受生,多所利益」也。   注[七]維摩經曰:「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撓魚□等,而彼大海本相如故。又舍利弗住不思議菩薩,斷取三千大千國界,如陶家輪著右掌中,擲過恆河沙國界之外,其中觿生不覺不知,又復還本處,都不使人有往來相。」   注[八]□盤經曰:「阿闍王令醉象蹋佛,佛以慈善根力,舒其五指,遂為五師子見,爾時醉象惶懼而退。又五百腢賊劫奪人庶,波斯匿王收捉,剜其兩目,□入坑中。爾時腢賊苦痛不已,同時發聲念南無佛。氿達摩佛以慈善根力,雪山吹藥,令入賊眼,皆悉平復如本。」   注[九]清心謂忘思慮也。釋累謂去貪慾也。不執著為空,執著為有。兼遣謂不空不有,虛實兩忘也。維摩詰云:「我及□盤,此二皆空。」老子云:「常無,欲觀其妙;常有,欲觀其徼。」故曰道書之流也。   注[一0]維摩經曰:「爾時毗邪離有長者子名曰寶積。與五百長者子,俱持七寶蓋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各以其蓋共供養佛。佛威神力令諸寶蓋合成一蓋,□覆三千大千國界諸須彌山,乃至日月星宿,並十方諸佛說法,皆現於寶蓋中。」   又維摩詰三萬二千師子坐,高八萬四千由旬,高廣嚴淨,來入維摩方丈室,包容無所妨礙。又四大海水入毛孔,須彌山入芥子等也。   注[一一]史記曰:「談天衍。」劉向別錄曰:「鄒衍之所言五德終始,天地廣大,其書言天事,故曰談天。」莊子曰:「有國於蝸之左角者曰觸氏,有國於蝸之右角者曰蠻氏,相與爭地而戰,伏屍數萬,逐北旬有五日而後反。」郭璞注爾雅云:「蝸牛,音瓜。」談天言大,蝸角喻小也。   注[一二]精靈起滅謂生死輪迴無窮已。因報相尋謂行有善惡,各緣業報也。   贊曰:□矣西胡,天之外區。[一]土物琛麗,人性淫虛。不率華禮,莫有典書。   若微神道,何恤何拘。[二]   注[一]□,遠也,音它狄反。尚書曰:「□矣西土之人。」   注[二]言無神道以制胡人,則匈猛之性,何所憂懼,何所拘忌也。    校勘記   二九0九頁八行孤胡「胡」原作「湖」,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按:本卷原本斗字特多,以下凡極明顯之鬥字,皆徑改正,不出校記。   二九0九頁一一行都護陳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陳穆」。   二九一0頁二行副校尉閻盤集解引惠棟說,謂「盤」和紀作「盤」,竇憲傳作「盤」,字通。今按:通鑒作「盤」;一本又作「礱」,則形近而鬥。   二九一一頁四行求救於曹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通典作「曹崇」。   二九一二頁一行財幣縻於盧山之壑按:王先謙謂「縻」是「糜」之誤字,謂腐爛也。   二九一二頁四行由此察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察」一作「觀」。   二九一二頁四行東望扣關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望」一作「向」。   二九一三頁四行宜禾都尉居也按:刊誤謂「也」當作「之」。   二九一三頁七行*[是]*人主之操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一四頁五行去玉門三百餘里按:王先謙謂「玉門」下奪「陽關」二字。「三百餘里」據水經河水注當作「千三百餘里」,前、後書皆脫去「千」字。   二九一四頁八行北通伊吾千餘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云「五千里」。   二九一四頁九行金滿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滿」一作「蒲」。   二九一四頁一三行北道西踰□領出大宛康居奄蔡焉*(耆)*王先謙謂由疏勒而西為大宛,在大月氏北,亦□嶺西國,其北為康居,為奄蔡,又極西北為條支,是為□嶺西北諸國。焉耆在□嶺東,明「耆」字衍。今據刪。   二九一五頁二行至拘彌按:王先謙謂前書「拘彌」作「杅彌」,此更名。   二九一五頁六行敦煌太守徐由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漢志作「徐白」。今按:見續天文志。   二九一五頁一二行勝兵三萬餘人按:王先謙謂「萬」為「千」之誤。前書勝兵二千四百人,新唐書勝兵四千人,後漢時何得獨有三萬餘。   二九一七頁二行漢書中誤雲西夜子合是一國刊誤謂「漢」當作「前」。按:如刊誤言,則下二九二0頁四行「漢書雲」及二九二一頁六行「漢書以為」之「漢」字皆當作「前」。   二九一七頁五行子合國居呼鞬谷按:王先謙謂前書「鞬」作「犍」。   二九一七頁九行自皮山西南經烏秅「秅」原作「秏」,逕據前書改正。注同。按:   前書劉攽刊誤云「秅」當作「耗」,耗無拏音,劉說非。   二九一七頁一一行急言之如鷃拏*(反)**[也]*據殿本改。   二九一八頁八行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按:校補謂通志作「海中善使人悲懷思土,故數有死亡者」。此下復有「若漢使不戀父母妻子者可入」十二字。   二九一九頁一行大秦國一名廣鞬集解引惠棟說,謂魏略作「廣靬」,案此即前漢廣靬國也。今按:袁紀作「黎靬」。   二九二0頁一行大秦王安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安敦」作「安都」。   二九二一頁二行國號貴霜*(王)*據刊誤刪。   二九二一頁一0行東至盤起國按:校補謂通志「起」作「越」。   二九二二頁七行東離國按:校補謂通志作「車離國」,東車易鬥,未詳孰是。   二九二二頁七行列城數十按:校補謂通志「列」作「別」。   二九二四頁一一行東西南北自在也按:王先謙謂疑「在」為「任」之鬥,言任所歸向也。   二九二五頁七行欲射之按:類聚九十四引張璠漢紀,「射」作「搏」。   二九二五頁八行無射我按:類聚九十四、御覽九百三引張璠漢紀,「射」並作「殺」。   二九二六頁七行尉黎按:王先謙謂前書鄭吉傳作「尉黎」,余皆作「尉廣」。   二九二六頁九行章帝元和三年*[也]*據刊誤補。   二九二六頁一一行莎車東北至疏勒按:丁謙後漢書西域傳地理考證謂前書言西至疏勒,疏勒傳作南至莎車,兩傳互證,則當雲西北至疏勒,此作「東北」,誤。   二九二六頁一二行領戶二萬一千按:「戶」原斗「兵」,逕改正。又按:王先謙謂下脫口數。   二九二六頁一三行左侯按:王先謙謂據前書,疏勒但有左右將、左右騎君,而無左侯,此「左侯」疑「左將」之誤。若以焉耆傳例之,或亦當作「左候」。   二九二七頁四行後莎車*[連]*畔於窴據汲本、殿本補。按:通志亦有「連」字。   二九二七頁八行*(五)**[三]*年據汲本、殿本改。   二九二七頁九行與戊*(己)*司馬曹寬據刊誤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據曹全碑,全字景完,拜西域戊部司馬,討疏勒,無「己」字,與劉說合。王先謙謂其名是「全」,碑有塙證。范去漢二百餘年,而傳錄文字脫落,完寬字形相似,故「完」誤為「寬」也。   二九二七頁一二行王居南河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雲治員渠城,袁紀作「河南城」。   二九二八頁三行超乃立焉耆左*(侯)**[候]*元孟為王王先謙謂當據班超傳作「候」,今據改。   二九三0頁一行涿鞮忿前王尉卑大賣己集解引惠棟說,謂「尉卑大」通鑒作「尉畢大」。通鑒異字,大要本袁宏紀也。   二九三0頁二行發涼州六郡兵及羌*(虜)*胡二萬餘人據王先謙說刪。按:通志無「虜」字。   二九三0頁二行以討涿鞮「鞮」原斗「鞬」,逕改正。   二九三0頁一三行敦煌太守司馬達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於窴傳無「司」字,疑此衍文。   二九三一頁一0行馳命走驛按:刊誤謂「驛」當作「譯」。   二九三二頁二行靈聖之所*[降]*集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三二頁一三行臨崢嶸不測之深按:殿本「深」作「淵」,校補謂系後人回改。   二九三二頁一五行*(過)**[遇]*此難者據刊誤改。   二九三三頁九行□盤經曰按:「□盤」之「盤」原皆作「盤」,逕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卷八十九 南匈奴列傳 第七十九   *前書直言匈奴傳,不言南北,今稱南者,明其為北生義也。以南單于向化尤深,故舉其順者以冠之。東觀記稱匈奴南單于列傳,范曄因去其「單于」二字。*南匈奴□落屍逐鞮單于比者,[一]呼韓邪單于之孫,[二]烏珠留若鞮單于之子也。[三]自呼韓邪後,諸子以次立,至比季父孝單于輿時,以比為右薁鞬日逐王,部領南邊及烏桓。[四]   注[一]□音火兮反。   注[二]前書曰:「單于者,廣大之貌也,言其象天單于然也。」呼韓邪即冒頓單于八代孫,虛閭權渠單于*[子]*也,名稽侯□。□音山諫反。東觀記曰:「單于比 ,匈奴頭曼十八代孫。」臣賢案:頭曼即冒頓單于父,自頭曼單于至比,父子相承十代,以單于相傳乃十八代也。   注[三]匈奴謂孝為若鞮。自呼韓邪單于降後,與漢親密,見漢帝謚常為孝,慕之。至其子復珠累單于以下皆稱若鞮,南單于比以下直稱鞮也。   注[四]薁音於六反。鞬音九言反。下並同。   建武初,彭寵反畔於漁陽,單于與共連兵,因復權立盧芳,使入居五原。[一]   光武初,方平諸夏,未遑外事。[二]至六年,始令歸德侯劉颯使匈奴,匈奴亦遣使來獻,漢復令中郎將韓統報命,賂遺金幣,以通舊好。[三]而單于驕踞,自比冒頓,[四]對使者辭語悖慢,[五]帝待之如初。初,使命常通,而匈奴數與盧芳共侵北邊。九年,遣大司馬吳漢等擊之,經歲無功,而匈奴轉盛,鈔暴日增。十三年,遂寇河東,州郡不能禁。於是漸徙幽、並邊人於常山關、居庸關已東,[六]匈奴左部遂復轉居塞內。朝廷患之,增緣邊兵郡數千人,大築亭候,修烽火。匈奴聞漢購求盧芳,貪得財帛,乃遣芳還降,望得其賞。而芳以自歸為功,不稱匈奴所遣,單于復恥言其計,故賞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二十年,遂至上黨、扶風、天水。二十一年冬,復寇上谷、中山,殺略鈔掠甚觿,北邊無復寧歲。[七]   注[一]東觀記:「芳,安定人。屬國胡數千畔,在參蠻,芳從之,詐姓劉氏,自稱西平王。會匈奴句林王將兵來降參蠻胡,芳因隨入匈奴,留數年。單于以中國未定,欲輔立之,遣毋樓且王求入五原,與假號將軍李興等結謀,興北至單于庭迎芳。芳外倚匈奴,內因興等,故能廣略邊郡。」   注[二]遑,暇也。   注[三]舊好謂宣帝、元帝之代與國和親。   注[四]冒頓,匈奴單于頭曼之子也,即夏後氏之苗裔也,其先曰淳維。自淳維至頭曼千有餘歲。冒頓當始皇之時,為鳴鏑弒頭曼,代立,控弦三十餘萬,強盛,與諸夏為敵國,踞嫚無禮,窘□高祖,戲侮呂後。事具前書。   注[五]前書:「更始二年冬,遣中郎將歸德侯颯、大司馬護軍陳遵使匈奴,授單于漢舊制璽綬。單于輿驕,謂遵、颯曰:『匈奴本與漢為兄弟。匈奴中亂,孝宣帝輔立呼韓邪單于,故稱臣以尊漢。今漢亦大亂,為王莽篡位,匈奴亦出擊莽,空其邊境。今天下騷動思漢,莽卒以敗而漢復興,亦我力也,當復尊我。』遵與相□距,單于終持此論。」語詞悖慢,即此類也。   注[六]前書代郡有常山關,上谷郡居庸縣有關。   注[七]言緣邊之郡無安寧之歲。   初,單于弟右谷蠡王伊屠知牙師[一]以次當*[為]*左賢王。左賢王即是單于儲副。單于欲傳其子,遂殺知牙師。知牙師者,王昭君之子也。昭君字嬙,南郡人也。[二]初,元帝時,以良家子選入掖庭。時呼韓邪來朝,帝□以宮女五人賜之。昭君入宮數歲,不得見御,積悲怨,乃請掖庭令求行。呼韓邪臨辭大會,帝召五女以示之。昭君丰容靚飾,光明漢宮,顧景裴回,竦動左右。帝見大驚,意欲留之,而難於失信,遂與匈奴。生二子。及呼韓邪死,其前閼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書求歸,成帝□令從胡俗,遂復為後單于閼氏焉。   注[一]谷音鹿。蠡音離。   注[二]前書曰:「南郡秭歸人。」   比見知牙師被誅,出怨言曰:「以兄弟言之,右谷蠡王次當立;以子言之,我前單于長子,我當立。」遂內懷猜懼,庭會稀闊。單于疑之,乃遣兩骨都侯監領比所部兵。二十二年,單于輿死,子左賢王烏達鞮侯立為單于。復死,弟左賢王蒲奴立為單于。比不得立,既懷憤恨。而匈奴中連年旱蝗,赤地數千里,草木盡枯,人畜饑疫,死耗太半。[一]單于畏漢乘其敝,乃遣使詣漁陽求和親。   於是遣中郎將李茂報命。而比密遣漢人郭衡奉匈奴地圖,二十三年,詣西河太守求內附。兩骨都侯頗覺其意,會五月龍祠,[二]因白單于,言薁鞬日遂夙來欲為不善,若不誅,且亂國。時比弟漸將王在單于帳下,聞之,馳以報比。比懼,遂斂所主南邊八部觿四五萬人,待兩骨都侯還,欲殺之。骨都侯且到,知其謀,皆輕騎亡去,以告單于。單于遣萬騎擊之,見比觿盛,不敢進而還。   注[一]三分損二為太半。   注[二]前書曰:「匈奴法,歲正月諸長小會單于庭祠,五月大會龍城,祭其先天地鬼神,八月大會蹛林,課校人畜計。」蹛音帶,又音多。   二十四年春,八部大人共議立比為呼韓邪單于,以其大父嘗依漢得安,故欲襲其號。於是款五原塞,願永為蕃蔽,扞御北虜。帝用五官中郎將耿國議,乃許之。其冬,比自立為呼韓邪單于。[一]   注[一]東觀記曰:「十二月癸丑,匈奴始分為南北單于。」   二十五年春,遣弟左賢王莫將兵萬餘人擊北單于弟薁鞬左賢王,生獲之;又破北單于帳下,並得其觿合萬餘人,馬七千匹、牛羊萬頭。北單于震怖,卻地千里。初,帝造戰車,可駕數牛,上作樓櫓,置於塞上,以拒匈奴。[一]時人見者或相謂曰:「讖言漢九世當卻北狄地千里,豈謂此邪?」及是,果拓地焉。北部薁鞬骨都侯與右骨都侯率觿三萬餘人來歸南單于,南單于復遣使詣闕,奉藩稱臣,獻國珍寶,求使者監護,遣侍子,修舊約。   注[一]櫓即樓也。釋名曰:「樓無屋為櫓也。」   二十六年,遣中郎將段郴、[一]副校尉王郁使南單于,立其庭,去五原西部塞八十里。單于乃延迎使者。使者曰:「單于當伏拜受詔。」單于顧望有頃,乃伏稱臣。拜訖,令譯曉使者曰:「單于新立,誠籩於左右,願使者觿中無相屈折也。」   骨都侯等見,皆泣下。郴等反命,詔乃聽南單于入居雲中。遣使上書,獻駱飧二頭,文馬十匹。[二]夏,南單于所獲北虜薁鞬左賢王將其觿及南部五骨都侯合三萬餘人畔歸,去北庭三百餘里,共立薁鞬左賢王為單于。月餘日,更相攻擊,五骨都侯皆死,左賢王遂自殺,諸骨都侯子各擁兵自守。秋,南單于遣子入侍,奉奏詣闕。詔賜單于冠帶、衣裳、黃金璽、盭緺綬,[三]安車羽蓋,華藻駕駟,寶□弓箭,黑節三,駙馬二,黃金、錦繡、繒布萬匹,絮萬斤,樂器鼓車,棨戟甲兵,飲食什器。[四]又轉河東米糒二萬五千斛,牛羊三萬六千頭,以贍給之。令中郎將置安集掾*(吏)**[史]*將□刑五十人,持兵弩隨單于所處,參辭訟,察動靜。單于歲盡輒遣奉奏,送侍子入朝,中郎將從事一人將領詣闕。漢遣謁者送前侍子還單于庭,交會道路。元正朝賀,拜祠陵廟畢,漢乃遣單于使,令謁者將送,賜綵繒千匹,錦四端,金十斤,太官御食醬及橙、橘、龍眼、荔支;賜單于母及諸閼氏、單于子及左右賢王、左右谷蠡王、骨都侯有功善者,繒彩合萬四。   歲以為常。   注[一]丑吟反。   注[二]杜預注左傳曰:「文馬,畫馬為文也。」   注[三]盭音戾,草名。以戾草染綬,因以為名,則漢諸侯王制。戾,綠色。緺,古蛙反。又說文曰「紫青色」也。   注[四]有衣之戟曰棨。   匈奴俗,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南單于既內附,兼祠漢帝,因會諸部,議國事,走馬及駱飧為樂。其大臣貴者左賢王,次左谷蠡王,次右賢王,次右谷蠡王,謂之四角;次左右日逐王,次左右溫禺鞮王,次左右漸將王,是為六角:皆單于子弟,次第當為單于者也。異姓大臣左右骨都侯,次左右屍逐骨都侯,其餘日逐、且渠、當戶諸官號,[一]各以權力優劣、部觿多少為高下次第焉。單于姓虛連題。[二]異姓有呼衍氏、須卜氏、丘林氏、蘭氏[三]四姓,為國中名族,常與單于婚姻。呼衍氏為左,蘭氏、須卜氏為右,主斷獄聽訟,當決輕重,口白單于,無文書簿領焉。   注[一]且音子余反。   注[二]前書曰:「單于姓攣鞮氏,其國稱之曰『□廣孤屠』。匈奴謂天為□廣,謂子為孤屠。」與此不同也。   注[三]前書冒頓單于時,大姓有呼衍氏、蘭氏、須卜氏三姓,貴種也。   冬,前畔五骨都侯子復將其觿三千人歸南部,北單于使騎追擊。悉獲其觿。南單于遣兵拒之,逆戰不利。於是復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因使中郎將段郴及副校尉王郁留西河擁護之,為設官府、從事、掾史。令西河長史歲將騎二千,□刑五百人,助中郎將□護單于,冬屯夏罷。自後以為常,及悉復緣邊八郡。   南單于既居西河,亦列置諸部王,助為扞戍。使韓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賢王屯朔方,當於骨都侯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雲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將軍屯鴈門,栗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領部觿為郡縣偵羅耳目。[一]北單于惶恐,頗還所略漢人,以示善意。鈔兵每到南部下,還過亭候,輒謝曰:「自擊亡虜薁鞬日逐耳,非敢犯漢人也。」   注[一]偵音丑政反。羅音力賀反。猶今言探候偵羅也。   二十七年,北單于遂遣使詣武威求和親,天子召公卿廷議,不決。皇太子言曰:   「南單于新附,北虜懼於見伐,故傾耳而聽,爭欲歸義耳。今未能出兵,而反交通北虜,臣恐南單于將有二心,北虜降者且不復來矣。」帝然之,告武威太守勿受其使。   二十八年,北匈奴復遣使詣闕,貢馬及裘,更乞和親,並請音樂,又求率西域諸國胡客與俱獻見。帝下三府議酬荅之宜。司徒掾班彪奏曰:   臣聞孝宣皇帝□邊守尉曰:「匈奴大國,多變詐。交接得其情,則□敵折衝;應對入其數,則反為輕欺。」今北匈奴見南單于來附,懼謀其國,故數乞和親,又遠驅牛馬與漢合巿,重遣名王,多所貢獻,斯皆外示富強,以相欺誕也。臣見其獻益重,知其國益虛,歸親愈數,為懼愈多。然今既未獲助南,則亦不宜絕北,羈縻之義,禮無不荅。謂可頗加賞賜,略與所獻相當,明加曉告以前世呼韓邪、郅支行事。[一]   注[一]呼韓單于稱臣受賞,郅支單于背德被誅,以此二者行事曉告之也。郅支即呼韓兄,名呼屠吾斯,自立為單于,擊走呼韓邪單于者也。   報荅之辭,令必有適。[一]今立□草並上,曰:「單于不忘漢恩,追念先祖舊約,欲修和親,以輔身安國,計議甚高,為單于嘉之。往者,匈奴數有乘亂,呼韓邪、郅支自相讎隙,並蒙孝宣皇帝垂恩救護,故各遣侍子稱藩保塞。其後郅支忿戾,自絕皇澤,而呼韓附親,忠孝彌著。及漢滅郅支,[二]遂保國傳嗣,子孫相繼。今南單于攜觿南向,款塞歸命。自以呼韓嫡長,次第當立,而侵奪失職,猜疑相背,數請兵將,歸埽北庭,策謀紛紜,無所不至。惟念斯言不可獨聽,又以北單于比年貢獻,欲修和親,故拒而未許,將以成單于忠孝之義。漢秉威信,總率萬國,日月所照,皆為臣妾。殊俗百蠻,義無親□,服順者□賞,畔逆者誅罰,善惡之□,呼韓、郅支是也。今單于欲修和親,款誠已達,何嫌而欲率西域諸國俱來獻見?西域國屬匈奴,與屬漢何異?單于數連兵亂,國內虛耗,貢物裁以通禮,何必獻馬裘?今繼雜繒五百匹,弓鞬韥丸一,矢四發,遣遺單于。[三]又賜獻馬左骨都侯、右谷蠡王雜繒各四百匹,斬馬□各一。[四]單于前言先帝時所賜呼韓邪竽、瑟、空侯皆敗,願復裁*[賜]*。[五]念單于國尚未安,方厲武節,以戰攻為務,竽瑟之用不如良弓利□,故未以繼。[六]朕不愛小物於單于,便宜所欲,遣驛以聞。」   注[一]適猶所也,言報荅之辭必令得所也。   注[二]元帝時,郅支坐殺使者谷吉,都護甘延壽與副陳湯發西域兵誅斬之。   注[三]鞬音居言反。方言云:「臧弓為鞬,臧箭為韥。」韥丸即箭箙也。矢十二曰發,見漢書音義。   注[四]尚方,少府屬官。作供御器物,故有斬馬□。言□利可以斬馬。   注[五]言更請裁賜也。   注[六]言不繼,持往遺也。   帝悉納從之。二十九年,賜南單于羊數萬頭。三十一年,北匈奴復遣使如前,乃璽書報荅,賜以綵繒,不遣使者。   單于比立九年薨,中郎將段郴將兵赴吊,祭以酒米,分兵□護之。比弟左賢王莫立,帝遣使者繼璽書鎮慰,拜授璽綬,遺冠幘,絳單衣三襲,童子佩刀、緄帶各一,[一]又賜繒彩四千匹,令賞賜諸王、骨都侯已下。其後單于薨,弔祭慰賜,以此為常。[二]   注[一]童子刀謂小刀也。說文曰:「緄,織成帶也。」音古本反。   注[二]弔祭其薨者,慰其新立者。   丘浮尤鞮單于莫,中元元年立,一年薨,弟汗立。   伊伐於慮鞮單于汗,中元二年立。永平二年,北匈奴護於丘率觿千餘人來降。   南部單于汗立二年薨,單于比之子適立。   □僮屍逐侯鞮單于適,永平二年立。五年冬,北匈奴六七千騎入於五原塞,遂寇雲中至原陽,南單于擊□之,[一]西河長史馬襄赴救,虜乃引去。   注[一]原陽,縣名,屬雲中郡。   單于適立四年薨,單于莫子蘇立,是為丘除車林鞮單于。數月復薨,單于適之弟長立。   胡邪屍逐侯鞮單于長,永平六年立。時北匈奴猶盛,數寇邊,朝廷以為憂。會北單于欲合巿,遣使求和親,顯宗冀其交通,不復為寇。乃許之。   八年,遣越騎司馬鄭觿北使報命,而南部須卜骨都侯等知漢與北虜交使,懷嫌怨欲畔,密因北使,令遣兵迎之。鄭觿出塞,疑有異,伺候果得須卜使人,乃上言宜更置大將,以防二虜交通。由是始置度遼營,以中郎將吳棠行度遼將軍事,副校尉來苗、左校尉閻章、右校尉張國將黎陽虎牙營士屯五原曼柏。[一]   又遣騎都尉秦彭將兵屯美稷。其年秋,北虜果遣二千騎候望朔方,作馬革船,欲度迎南部畔者,以漢有備,乃引去。複數寇鈔邊郡,焚燒城邑,殺略甚觿,河西城門晝閉。帝患之。   注[一]漢官儀曰:「光武以幽、冀、並兵克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領兵騎千人。」   十六年,乃大發緣邊兵,遣諸將四道出塞,北征匈奴。南單于遣左賢王信隨太僕祭肜及吳棠出朔方高闕,攻皋林溫禺犢王於涿邪山。虜聞漢兵來,悉度漠去。   肜、棠坐不至涿邪山免,以騎都尉來苗行度遼將軍。其年,北匈奴入雲中,遂至漁陽,太守廉范擊卻之。詔遣使者高弘發三郡兵追之,無所得。   建初元年,來苗遷濟陰太守,以征西*(大)*將軍耿秉行度遼將軍。時皋林溫禺犢王復將觿還居涿邪山,南單于聞知,遣輕騎與緣邊郡及烏桓兵出塞擊之,斬首數百級,降者三四千人。其年,南部苦蝗,大饑,肅宗稟給其貧人三萬餘口。七年,耿秉遷執金吾,以張掖太守鄧鴻行度遼將軍。八年,北匈奴三木樓訾大人稽留斯等率三萬八千人、馬二萬匹、牛羊十餘萬,款五原塞降。   元和元年,武威太守孟雲上言北單于復願與吏人合市,詔書聽雲遣驛使迎呼慰納之。北單于乃遣大且渠伊莫訾王等,[一]驅牛馬萬餘頭來與漢賈客交易。諸王大人或前至,所在郡縣為設官邸,賞賜待遇之。南單于聞,乃遣輕騎出上郡,遮略生口,鈔掠牛馬,驅還入塞。   注[一]且音子余反。下並同。   二年正月,北匈奴大人車利、涿兵等亡來入塞,凡七十三輩。時北虜衰耗,黨觿離畔,南部攻其前,丁零寇其後,鮮卑擊其左,西域侵其右,不復自立,乃遠引而去。   單于長立二十三年薨,單于汗之子宣立。   伊屠於閭鞮單于宣,元和二年立。其歲,單于遣兵千餘人獵至涿邪山,卒與北虜溫禺犢王遇,[一]因戰,獲其首級而還。冬,孟雲上言:「北虜以前既和親,而南部復往鈔掠,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塞,謂宜還南所掠生口,以慰安其意。」肅宗從太僕袁安議,許之。乃下詔曰:「昔獫狁、獯粥之敵中國,其所由來尚矣。[二]往者雖有和親之名,終無絲發之□。   磽埆之人,屢嬰塗炭,[三]父戰於前,子死於後。弱女乘於亭障,孤兒號於道路。老母寡妻設虛祭,飲泣淚,想望歸魂於沙漠之表,豈不哀哉![四]傳曰:『江海所以能長百川者,以其下之也。』[五]少加屈下,尚何足病?況今與匈奴君臣分定,辭順約明,貢獻累至,豈宜違信自受其曲。其□度遼及領中郎將龐奮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還北虜。[六]其南部斬首獲生,計功受賞如常科。」於是南單于復令薁鞮日逐王師子將輕騎數千出塞掩擊北虜,復斬獲千人。北虜觿以南部為漢所厚,又聞取降者歲數千人。   注[一]卒音七忽反。   注[二]周曰獫狁,堯曰熏粥,秦曰匈奴。   注[三]磽埆謂險要之地。荼,苦也。磽音苦交反。埆音苦角反。   注[四]「父戰於前」已下,前書賈捐之之辭,詔增損用之也。   注[五]老子曰:「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也。」   注[六]雇,賞報也。   章和元年,鮮卑入左地擊北匈奴,大破之,斬優留單于,取其匈奴皮而還。北庭大亂,屈蘭、儲卑、胡都須等五十八部,口二十萬,勝兵八千人,詣雲中、五原、朔方、北地降。   單于宣立三年薨,單于長之弟屯屠何立。   休蘭屍逐侯鞮單于屯屠何,章和二年立。時北虜大亂,加以饑蝗,降者前後而至。南單于將並北庭,會肅宗崩,竇太后臨朝。其年七月,單于上言:「臣累世蒙恩,不可勝數。孝章皇帝聖思遠慮,遂欲見成就,故令烏桓、鮮卑討北虜,斬單于首級,破壞其國。今所新降虛渠等詣臣自言:『去歲三月中發虜庭,北單于創刈南兵,又畏丁令、鮮卑,[一]遯逃遠去,依安侯河西。今年正月,骨都侯等復共立單于異母兄右賢王為單于,其人以兄弟爭立,並各離散。』臣與諸王骨都侯及新降渠帥雜議方略,皆曰宜及北虜分爭,出兵討伐,破北成南,並為一國,令漢家長無北念。又今月八日,新降右須日逐鮮堂輕從虜庭遠來詣臣,言北虜諸部多欲內顧,但恥自發遣,故未有至者。若出兵奔擊,必有響應。今年不往,恐復並壹。臣伏念先父歸漢以來,被蒙覆載,嚴塞明候,大兵擁護,積四十年。臣等生長漢地,開口仰食,歲時賞賜,動輒億萬,雖垂拱安枕,籩無報□之*(義)**[地]*。願發國中及諸部故胡新降精兵,遣左谷蠡王師子、左呼衍日逐王須訾將萬騎出朔方,左賢王安國、右大且渠王交勒蘇將萬騎出居延,期十二月同會虜地。臣將余兵萬人屯五原、朔方塞,以為拒守。臣素愚淺,又兵觿單少,不足以防內外。願遣執金吾耿秉、度遼將軍鄧鴻及西河、雲中、五原、朔方、上郡太守併力而北,令北地、安定太守各屯要害,冀因聖帝威神,一舉平定。臣國成敗,要在今年。已□諸部嚴兵馬,訖九月龍祠,悉集河上。   唯陛下裁哀省察!」太后以示耿秉。秉上言:   「昔武帝單極天下,欲臣虜匈奴,未遇天時,事遂無成。宣帝之世,會呼韓來降,故邊人獲安,中外為一,生人休息六十餘年。及王莽篡位,變更其號,[二]   耗擾不止,單于乃畔。光武受命,復懷納之,緣邊壞郡得以還復。烏桓、鮮卑鹹脅歸義,威鎮*(西)**[四]*夷,其效如此。今幸遭天授,北虜分爭,以夷伐夷,國家之利,宜可聽許。」秉因自陳*[受]*恩,分當出命效用。太后從之。   注[一]令音零。   注[二]漢賜單于印文曰「匈奴單于璽」。無「漢」字。王莽改曰「新匈奴單于章」。   永元元年,以秉為征西將軍,與車騎將軍竇憲率騎八千,與度遼兵及南單于觿三萬騎,出朔方擊北虜,大破之。北單于奔走,首虜二十餘萬人。事已具竇憲傳。   二年春,鄧鴻遷大鴻臚,以定襄太守皇甫稜行度遼將軍。南單于復上求滅北庭,於是遣左谷蠡王師子等將左右部八千騎出□鹿塞,[一]中郎將耿譚遣從事將護之。至涿邪山,乃留輜重,分為二部,各引輕兵兩道襲之。左部北過西海至河雲北,[二]右部從匈奴河水西繞天山,南度甘微河,二軍俱會,夜圍北單于。*[單于]*大驚,率精兵千餘人合戰。單于被創,墯馬復上,將輕騎數十遁走,僅而免脫。得其玉璽,獲閼氏及男女五人,斬首八千級,生虜數千口而還。是時南部連克獲納降,黨觿最盛,領戶三萬四千,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勝兵五萬一百七十。故*(從)*事中郎將置從事二人,耿譚以新降者多,上增從事十二人。   注[一]塞在朔方郡窳渾縣北。窳音愈。   注[二]河雲,匈奴中地名也。   三年,北單于復為右校尉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其弟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將右溫禺鞬王、骨都侯已下觿數千人,止蒲類海,遣使款塞。大將軍竇憲上書,立於除鞬為北單于,朝廷從之。四年,遣耿夔即授璽綬,賜玉□四具,羽蓋一駟,使中郎將任尚持節□護屯伊吾,如南單于故事。方欲輔歸北庭,會竇憲被誅。五年,於除鞬自畔還北,帝遣將兵長史王輔以千餘騎與任尚共追誘將還斬之,破滅其觿。   單于屯屠何立六年薨,單于宣弟安國立。   單于安國,永元五年立。安國初為左賢王而無稱譽。左谷蠡王師子素勇黠多知,前單于宣及屯屠何皆愛其氣決,故數遣將兵出塞,掩擊北庭,還受賞賜,天子亦加殊異。是以國中盡敬師子,而不附安國。*[安國]*由是疾師子,欲殺之。   其諸新降胡初在塞外,數為師子所驅掠,皆多怨之。安國因是委計降者,與同謀議。安國既立為單于,師子以次轉為左賢王,覺單于與新降者有謀,乃別居五原界。單于每龍會議事,師子輒稱病不往。皇甫稜知之,亦擁護不遣,單于懷憤益甚。   六年春,皇甫稜免,以執金吾朱徽行度遼將軍。時單于與中郎將杜崇不相平,乃上書告崇,崇諷西河太守令斷單于章,無由自聞。而崇因與朱徽上言:「南單于安國□遠故胡,親近新降,欲殺左賢王師子及左台且渠劉利等。又右部降者謀共迫脅安國,起兵背畔,請西河、上郡、安定為之儆備。」和帝下公卿議,皆以為「蠻夷反覆,雖難測知,然大兵聚會,必未敢動搖。今宜遣有方略使者之單于庭,與杜崇、朱徽及西河太守併力,觀其動靜。如無它變,可令崇等就安國會其左右大臣,責其部觿橫暴為邊害者,共平罪誅。若不從命,令為權時方略,事畢之後,裁行客賜,[一]亦足以威示百蠻」。帝從之。於是徽、崇遂發兵造其庭。安國夜聞漢軍至,大驚,棄帳而去,因舉兵及將新降者欲誅師子。   師子先知,乃悉將廬落入曼柏城。安國追到城下,門閉不得入。朱徽遣吏曉譬和之,安國不聽。城既不下,乃引兵屯五原。崇、徽因發諸郡騎追赴之急,觿皆大恐,安國舅骨都侯喜為等慮並被誅,乃格殺安國。   注[一]言以主客之禮裁量賜物,不多與也。   安國立一年,單于適之子師子立。   亭獨屍逐侯鞮單于師子,永元六年立。降胡五六百人夜襲師子,安集掾王恬將□護士與戰,破之。於是新降胡遂相驚動,十五部二十餘萬人皆反畔,脅立前單于屯屠何子薁□日逐王逢侯為單于,遂殺□吏人,燔燒郵亭廬帳,將車重向朔方,欲度漠北。   於是遣行車騎將軍鄧鴻、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士及郡國積射、緣邊兵,[一]烏桓校尉任尚將烏桓、鮮卑,合四萬人討之。   時南單于及中郎將杜崇屯牧師城,逢侯將萬餘騎攻圍之,未下。冬,鄧鴻等至美稷,逢侯乃乘冰度隘,向滿夷谷。南單于遣子將萬騎,及杜崇所領四千騎,與鄧鴻等追擊逢侯於大城塞,斬首三千餘級,得生口及降者萬餘人。馮柱復分兵追擊其別部,斬首四千餘級。任尚率鮮卑大都護蘇拔廆、[二]烏桓大人勿柯八千騎,要擊逢侯於滿夷谷,復大破之。前後凡斬萬七千餘級。逢侯遂率觿出塞,漢兵不能追。七年正月,軍還。   注[一]漢有多射士,言尋多而射之。積亦與多同,古字通也。   注[二]胡罪反。   馮柱將虎牙營留屯五原,罷遣鮮卑、烏桓、羌胡兵,封蘇拔廆為率觿王,又賜金帛。鄧鴻還京師,坐逗留失利,下獄死。[一]後帝知朱徽、杜崇失胡和,又禁其上書,以致反畔,皆征下獄死,以鴈門太守龐奮行度遼將軍。逢侯於塞外分為二部,自領右部屯涿邪山下,左部屯朔方西北,相去數百里。八年冬,左部胡自相疑畔,還入朔方塞,龐奮迎受慰納之。其勝兵四千人,弱小萬餘口悉降,以分處北邊諸郡。南單于以其右溫禺犢王烏居戰[二]始與安國同謀,欲考問之。烏居戰將數千人遂復反畔,出塞外山谷閒,為吏民害。   秋,龐奮、馮柱與諸郡兵擊烏居戰,其觿降,於是徙烏居戰觿及諸還降者二萬餘人於安定、北地。馮柱還,遷將作大匠。逢侯部觿饑窮,又為鮮卑所擊,無所歸,竄逃入塞者駱驛不絕。   注[一]按軍法,逗留畏懦者斬。逗音豆。   注[二]溫禺犢王名烏居戰也。   單于師子立四年薨,單于長之子□立。   萬氏屍逐鞮單于□,永元十年立。十二年,龐奮遷河南尹,以朔方太守王彪行度遼將軍。南單于比歲遣兵擊逢侯,多所虜獲,收還生口前後以千數,逢侯轉困迫。十六年,北單于遣使詣闕貢獻,願和親,修呼韓邪故約。和帝以其舊禮不備,未許之,而厚加賞賜,不荅其使。元興元年,重遣使詣敦煌貢獻,辭以國貧未能備禮,願請大使,當遣子入侍。[一]時鄧太后臨朝,亦不荅其使,但加賜而已。   注[一]天子降大使至國,即遣子隨大使入侍。   永初三年[一]夏,漢人韓琮隨南單于入朝,既還,說南單于云:「關東水潦,人民飢餓死盡,可擊也。」單于信其言,遂起兵反畔,攻中郎將耿種於美稷。秋,王彪卒。冬,遣行車騎將軍何熙、副中郎*[將]*龐雄擊之。四年春,□遣千餘騎寇常山、中山,以西域校尉梁慬行度遼將軍,[二]與遼東太守耿夔擊破之。事已具慬、夔傳。單于見諸軍並進,大恐怖,顧讓韓琮曰:「汝言漢人死盡,今是何等人也?」[三]乃遣使乞降,許之。   單于脫帽徒跣,對龐雄等拜陳,道死罪。於是赦之,遇待如初,乃還所鈔漢民男女及羌所略轉賣入匈奴中者合萬餘人。[四]五年,梁慬免,以雲中太守耿夔行度遼將軍。   注[一]安帝即位之二年也。   注[二]慬音勤。   注[三]顧,反也。讓,責也。反顧責韓琮也。   注[四]南單于□信韓琮之言,起兵反,既被擊敗,陳謝死罪,還所鈔之男女。   元初元年,[一]夔免,以烏桓校尉鄧遵為度遼將軍。遵,皇太后之從弟,故始為真將軍焉。[二]   注[一]安帝永初*(六)**[八]*年,改為元初元年。   注[二]自置度遼將軍以來,皆權行其事,今始以鄧遵為正度遼將軍,此後更無行者也。   四年,逢侯為鮮卑所破,部觿分散,皆歸北虜。五年春,逢侯將百餘騎亡還,詣朔方塞降,鄧遵奏徙逢侯於穎川郡。[一]   注[一]逢侯本是前單于屯屠何子,右薁鞮日逐王諸降胡余萬人,脅立為單于。   既被鮮卑所破,部觿分散,若留在匈奴,或恐更相招引,故徙於穎川郡也。   建光元年,[一]鄧遵免,復以耿夔代為度遼將軍。時鮮卑寇邊,夔與溫禺犢王呼尤徽將新降者連年出塞,討擊鮮卑。還,復各令屯列衝要。[二]而耿夔征發煩劇,新降者皆悉恨謀畔。   注[一]安帝元初七年改為永寧元年,永寧二年改為建光元年。   注[二]還使新降者屯列衝要。   單于□立二十七年薨,弟拔立。耿夔復免,以太原太守法度代為將軍。   烏稽侯屍逐鞮單于拔,延光三年立。夏,新降一部大人阿族等遂反畔,脅呼尤徽欲與俱去。呼尤徽曰:「我老矣,受漢家恩,寧死不能相隨!」觿欲殺之,有救者,得免。阿族等遂將妻子輜重亡去,中郎將馬翼遣兵與胡騎追擊,破之,斬首及自投河死者殆盡,[一]獲馬牛羊萬餘頭。冬,法度卒。四年,漢陽太守傅觿代為將軍。其冬,傅觿復卒。永建元年,[二]以遼東太守龐參代為將軍。   注[一]殆,近也。欲死盡,所餘無幾。   注[二]順帝即位之年。   先是朔方以西障塞多不修復,鮮卑因此數寇南部,殺漸將王。[一]單于憂恐,上言求復障塞,順帝從之。乃遣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二]增置緣邊諸郡兵,列屯塞下,教習戰射。   注[一]匈奴有左右漸將王。   注[二]黎陽先置營兵,以南單于求復障塞,恐入侵擾亂,置屯兵於中山北界。   舊中山郡,今之定州是也。定州者,則在河北也。   單于拔立四年薨,弟休利立。   去特若屍逐就單于休利,永建三年立。四年,龐參遷大鴻臚,以東平相宋漢代為度遼將軍。陽嘉二年,漢遷太僕,以烏桓校尉耿曄代為度遼將軍。永和元年,[一]曄病徵,以護羌校尉馬續代為度遼將軍。   注[一]陽嘉五年,改為永和元年。   五年夏,南匈奴左部句龍王吾斯、車紐等背畔,率三千餘騎寇西河,因復招誘右賢王,合七八千騎圍美稷,殺朔方、代郡長史。馬續與中郎將梁並、烏桓校尉王元發緣邊兵及烏桓、鮮卑、羌胡合二萬餘人,掩擊破之。吾斯等遂更屯聚,攻沒城邑。天子遣使責讓單于,開以恩義,令相招降。單于本不豫謀,乃脫帽避帳,詣並謝罪。並以病徵,五原太守陳龜代為中郎將。龜以單于本不能制下,[一]逼迫之,單于及其弟左賢王皆自殺。單于休利立十三年。龜又欲徙單于近親於內郡,而降者遂更狐疑。龜坐下獄免。[二]大將軍梁商以羌胡新反,黨觿初合,難以兵服,宜用招降,乃上表曰:「匈奴寇畔,自知罪極,窮鳥困獸,皆知救死,況種類繁熾,不可單盡。[三]今轉運日增,三軍疲苦,虛內給外,非中國之利。   竊見度遼將軍馬續素有謀謨,且典邊日久,深曉兵要,每得續書,與臣策合。   宜令續深溝高壁,以恩信招降,宣示購賞,明其期約。如此,則丑類可服,[四]   國家無事矣。」帝從之,乃詔續招降畔虜。商又移書續等曰:「中國安寧,忘戰日久。良騎野合,交鋒接矢,決勝當時,戎狄之所長,而中國之所短也。強弩乘城,堅營固守,以待其衰,中國之所長*(也)*,而戎狄之所短也。[五]宜務先所長,以觀其變,設購開賞,宣示反悔,勿貪小功,以亂大謀。」續及諸郡並各遵行。於是右賢王部抑鞮等萬三千口詣續降。   注[一]吾斯等攻沒城邑,單于雖不預謀,然不能制下,即是不堪其任。   注[二]陳龜逼迫單于及弟皆令自殺,又欲徙其近親者,遂致狐疑,此則陳龜之由也。   注[三]單亦盡也。猶書云「謨謀」。孔安國曰:「謨亦謀也。」即是古書之重語。   注[四]丑,等也,言等類可服也。   注[五]若夫平原易地,輕車突騎,則匈奴之觿易橈亂也。勁弩長戟,射□及遠,則匈奴之弓不能格也。堅甲利刃,長短相雜,游弩往來,什伍俱前,*[則]*匈奴之兵不能當也。材官騶發,矢道同的,則匈奴之革笥木薦不能支也。下馬地□,□戟相接,去就相簿,則匈奴之足不能給也。此中國之長技也。以此觀之,匈奴之長技三,中國之長技五。並具朝錯三章之兵體。因梁商論其長短,故備錄之。此乃兵家之要。   秋,句龍吾斯等立句龍王車紐為單于。東引烏桓,西收羌戎及諸胡等數萬人,攻破京兆虎牙營,[一]殺上郡都尉及軍司馬,遂寇掠並、涼、幽、冀四州。乃徙西河治離石,[二]上郡治夏陽,朔方治五原。[三]冬,遣中郎將張耽將幽州烏桓諸郡營兵,擊畔虜車紐等,戰於馬邑,斬首三千級,獲生口及兵器牛羊甚觿。車紐等將諸豪帥骨都侯乞降,而吾斯猶率其部曲與烏桓寇鈔。六年春,馬續率鮮卑五千騎到谷城擊之,斬首數百級。張耽性勇銳,而善撫士卒,軍中皆為用命。   遂繩索相懸,上通天山,大破烏桓,悉斬其渠帥,還得漢民,獲其畜生財物。   夏,馬續復免,以城門校尉吳武代為將軍。   注[一]虎牙營即京兆虎牙都尉也。西羌傳云:「置虎牙都尉於長安,扶風都尉於雍。」漢官儀曰「涼州近羌,數犯三輔,京兆虎牙、扶風都尉將兵□護園陵」也。   注[二]離石即西河之屬縣也。   注[三]移朔方就五原郡。   漢安元年[一]秋,吾斯與薁鞮台耆、且渠伯德等復掠並部。[二]   注[一]順帝永和七年改為漢安元年也。   注[二]薁鞮或作「薁鞬」,前書兩字通,今依前書不改也。   呼蘭若屍逐就單于兜樓儲先在京師,漢安二年立之。天子臨軒,大鴻臚持節拜授璽綬,引上殿。賜青蓋駕駟、鼓車、安車、駙馬騎、玉具刀□、什物,[一]   給彩布二千匹。賜單于閼氏以下金錦錯雜具,軿車馬二乘。遣行中郎將持節護送單于歸南庭。詔太常、大鴻臚與諸國侍子於廣陽城門外[二]祖會,饗賜作樂,角抵百戲。[三]順帝幸胡桃宮臨觀之。冬,中郎將馬寔募刺殺句龍吾斯,送首洛陽。建康元年,[四]   進擊餘黨,斬首千二百級。烏桓七十萬餘口皆詣寔降,車重牛羊不可勝數。   注[一]玉具,摽首鐔□盡用玉為之。   注[二]廣陽,洛陽城西面南頭門。   注[三]角抵之戲則魚龍爵馬之屬。言兩兩相當,亦角而為抵對,即今之□*(用)**[朋]*,古之角抵也。   注[四]漢安三年改為建康元年。   單于兜樓儲立五年薨。   伊陵屍逐就單于居車兒,建和元年立。[一]至永壽元年,[二]匈奴左薁鞮台耆、且渠伯德等復畔,寇鈔美稷、安定,屬國都尉張奐擊破降之。事已具奐傳。   注[一]桓帝即位之年。   注[二]桓帝永興三年改為永壽元年。   延熹元年,[一]南單于諸部並畔,遂與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以張奐為北中郎將討之,單于諸部悉降。奐以單于不能統理國事,乃拘之,上立左谷蠡王。[二]   桓帝詔曰:「春秋大居正,[三]居車兒一心向化,何罪而黜!其遣還庭。」   注[一]桓帝之年。   注[二]張奐上書請立左谷蠡王為單于也。   注[三]春秋法五始之要,故經曰「元年春王正月」。言王者即位之年,宜大開恩宥。其居車兒即是桓帝即位之建和元年立,自立以來,一心向化,宜寬宥之。   單于居車兒立二十五年薨,子某立。[一]   注[一]凡言「某」者,史失其名,故稱「某」以記之。夷狄無字,既無典誥,故某者即是其名。   屠特若屍逐就單于某,熹平元年立。[一]六年,單于與中郎將臧旻出鴈門擊鮮卑□石槐,大敗而還。是歲,單于薨,子呼征立。   注[一]熹平,靈帝之元年。   單于呼征,光和元年[一]立。二年,中郎將張修與單于不相能,修□斬之,更立右賢王羌渠為單于。修以不先請而□誅殺,檻車征詣廷尉抵罪。[二]   注[一]靈帝熹平七年改為光和元年。   注[二]前書注曰:「抵,至也。」殺人者死。張修□斬單于呼征,故至其罪也。   單于羌渠,光和二年立。中平四年,[一]前中山太守張純反畔,遂率鮮卑寇邊郡。靈帝詔發南匈奴兵,配幽州牧劉虞討之。單于遣左賢王將騎詣幽州。國人恐單于發兵無已,五年,右部□落與休著各胡白馬銅等十餘萬人反,攻殺單于。   注[一]靈帝光和七年改為中平。   單于羌渠立十年,子右賢王於扶羅立。[一]   注[一]於扶羅即是前趙劉元海之祖也。其元海為亂晉之首。   持至屍逐侯單于於扶羅,中平五年立。國人殺其父者遂畔。共立須卜骨都侯為單于,而於扶羅詣闕自訟。會靈帝崩,天下大亂,單于將數千騎與白波賊合兵寇河內諸郡。時民皆保聚,鈔掠無利,而兵遂挫傷。復欲歸國,國人不受,乃止河東。[一]須卜骨都侯為單于一年而死,南庭遂虛其位,以老王行國事。   注[一]遂止河東平陽也。   單于於扶羅立七年死,弟呼廚泉立。[一]   注[一]於扶羅即劉元海之祖。呼廚泉即元海之叔祖。   單于呼廚泉,興平二年[一]立。以兄被逐,不得歸國,數為鮮卑所鈔。建安元年,獻帝自長安東歸,右賢王去卑與白波賊帥韓暹等侍□天子,拒擊李傕、郭汜。及車駕還洛陽,又徙遷許,然後歸國。[二]二十一年,單于來朝,曹操因留於鄴,[三]而遣去卑歸監其國焉。   注[一]獻帝初平五年改為興平元年。   注[二]謂歸河東平陽也。   注[三]留呼廚泉於鄴,而遣去卑歸平陽,監其五部國。   論曰:漢初遭冒頓凶黠,種觿強熾。高祖威加四海,而窘平城之圍。[一]太宗政鄰刑措,不雪憤辱之恥。[二]逮孝武亟興邊略,有志匈奴,赫然命將,戎旗星屬,[三]候列郊甸,火通甘泉,[四]而猶鳴鏑揚塵,出入畿內,[五]至於窮竭武力,單用天財,[六]歷紀歲以攘之。寇雖頗折,而漢之疲耗略相當矣。[七]   宣帝值虜庭分爭,呼韓邪來臣,乃權納懷柔,因為邊□,[八]罷關徼之儆,息兵民之勞。[九]龍駕帝服,鳴鐘傳鼓於清渭之上,[一0]南面而朝單于,朔、易無復匹馬之蹤,[一一]六十餘年矣。後王莽陵篡,擾動戎夷,[一二]續以更始之亂,方夏幅裂。[一三]自是匈奴得志,狼心復生,乘閒侵佚,害流傍境。   及中興之初,更通舊好,[一四]報命連屬,金幣載道,[一五]而單于驕踞益橫,內暴滋深。[一六]世祖以用事諸華,未遑沙塞之外,[一七]忍愧思難,徒報謝而已。[一八]因徙幽、並之民,增邊屯之卒。[一九]及關東稍定,隴、蜀已清,其猛夫扞將,莫不頓足攘手,爭言□、霍之事。[二0]帝方厭兵,閒修文政,未之許也。[二一]其後匈奴爭立,日逐來奔,願修呼韓之好,以御北狄之沖,[二二]奉藩稱臣,永為外扞。天子總攬腢策,和而納焉。[二三]乃詔有司開北鄙,擇肥美之地,量水草以處之。馳中郎之使,盡法度以臨之。製衣裳,備文物,加璽紱之綬,正單于之名。於是匈奴分破,始有南北二庭焉。讎釁既深,互伺便隙,控弦抗戈,覘望風塵,雲屯鳥散,更相馳突,至於陷潰創傷者,靡歲或寧,而漢之塞地晏然矣。[二四]後亦頗為出師,並兵窮討,命竇憲、耿夔之徒,前後並進,皆用果譎,設奇數,異道同會,究掩其窟穴,躡北追奔[二五]三千餘里,[二六]遂破龍祠,焚罽幕,坑十角,梏閼氏,[二七]銘功封石,倡呼而還。[二八]單于震懾屏氣,蒙氈遁走於烏孫之地,而漠北空矣。[二九]若因其時埶,及其虛曠,還南虜於陰山,歸*(河)*西*[河]*於內地,[三0]上申光武權宜之略,下防戎羯亂華之變,[三一]使耿國之筭不謬於當世,[三二]袁安之議見從於後王,[三三]平易正直,若此其弘也。[三四]而竇憲矜三捷之□,忽經世之規,狼戾不端,專行威惠。[三五]遂復更立北虜,反其故庭,[三六]並恩兩護,以私己福,□蔑天公,[三七]坐樹大鯁。永言前載,何恨憤之深乎![三八]自後經綸失方,畔服不一,其為疢毒,胡可單言![三九]降及後世,翫為常俗,終於吞噬神鄉,丘墟帝宅。嗚呼!千里之差,興自毫端,失得之源,百世不磨矣。[四0]   注[一]前書雲,高祖自將兵三十二萬擊韓王信,先至平城,冒頓縱兵三十萬騎圍帝於白登,七日,漢兵中外不得相救餉。故歌曰:「平城之事其大苦,七日不得食,不能彎弓弩。」得陳平秘計,然後得免也。   注[二]前書贊曰:「斷獄四百,幾致刑措。」幾,近也。今言「政鄰刑措」,鄰亦近也。   注[三]如觿星之相連屬,言其多。   注[四]列置侯兵於近郊畿,天子在甘泉宮,而烽火時到甘泉宮也。   注[五]鳴鏑即匈奴之箭也。謂匈奴、白羊、樓煩王在河南,去京師一千餘里,古者王畿千里,言匈奴寇邊即出入畿內。世宗逐樓煩、白羊,始得河南之地以築朔方,今夏州是也。按夏州去京師一千二百里。   注[六]單,盡也。言盡用天下之財。   注[七]漢武好征,戶口減半,即是死亡與殺匈奴相當也。   注[八]虜庭分爭謂五單于*[爭]*國,呼韓邪遂來臣服,因請款關,永為邊□。   前書雲日逐王薄胥堂為屠耆單于,呼揭王為呼揭單于,薁鞮王為車廣單于,烏籍都尉為烏籍單于,並呼韓邪凡五單于也。   注[九]匈奴既降,北庭不儆備,勞者並得休息也。   注[一0]案前書,宣帝甘露二年正月,呼韓邪朝甘泉宮,漢寵以殊禮,位在諸侯王上。贊謁*(者)*稱臣而不名。禮畢,使者導單于宿長平。上自甘泉宿池陽宮,詔單于毋謁。左右當戶及腢臣皆列觀,及諸蠻夷君長*[王]*侯數萬人,鹹迎於渭橋下,夾道陳。上登渭橋,咸稱萬歲。   注[一一]匈奴既降,朔方、易水之地更無匈奴匹馬之蹤也。   注[一二]自宣帝甘露二年至平帝末年,北邊無匈奴之盜。王莽陵篡之後,狼心復生。前書贊曰:「三世稱*[藩]*,賓於漢庭。是時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忘干戈之役。後六十餘歲之閒,遭王莽篡位,始開邊隙。」   三世謂元帝、成帝各為一世,哀平二帝皆元帝之孫,共為一世,故三世也。王莽執政,始開邊隙也。   注[一三]更始無道,擾亂方內,諸夏如布帛之裂也。   注[一四]及光武中興,更通宣、元之舊好。   注[一五]報命相屬,言其往來不絕。金帛常載於道,言其賞遺常行。   注[一六]世祖二年,令中郎將韓統報命,賂遺金帛以通舊好。而單于驕踞,自比冒頓,對使者辭語悖慢也。   注[一七]遑,暇也。   注[一八]雖得驕踞悖慢之詞,而忍其羞愧,思其患難,但以善言報謝而已。徒,但也。   注[一九]移徙幽、並之人,增益邊屯之戍卒。   注[二0]爭言□青、霍去病,世宗之代北伐匈奴之事也。   注[二一]帝厭其用兵,欲修文政,未許猛夫扞將之事。   注[二二]比季父孝單于輿以比為右薁鞬日逐王,日逐即南匈奴單于比也。   注[二三]總賢腢臣之策,善均從觿,與之和同,而納其降款也。   注[二四]由南北二庭自相馳突,而漢之塞地晏然無事矣。   注[二五]軍走曰北也。   注[二六]北虜*(烏孫)*遂奔*[烏孫]*,漠北乃空,其地三千餘里也。   注[二七]械在手曰梏,音古督反。   注[二八]為刻石立銘於燕然山,猶前書霍去病登臨瀚海,封狼居胥山也。   注[二九]漠北既空,宜即遷南虜以居之。   注[三0]河西虜觿居之,於時遂為邊境,若還南虜於陰山,即為內地也。   注[三一]戎羯之亂,興於永嘉之年;即勒燕然,乃居永元之歲。中人以上,始可預其將來;竇憲庸才,寧可責其謀慮。   注[三二]建武二十四年,八部大人共立比為呼韓邪單于,款五原塞,願永為蕃蔽,扞御北方。帝用五官中郎將耿國議,乃許之也。   注[三三]竇憲欲立北單于,安議不許也。   注[三四]若從耿國、袁安之議,即言平易正直之道如此之弘遠也。   注[三五]三捷言勝也。自鄉功伐,專行威惠,為臣不忠,即其人也。又章和二年,竇太后臨朝。單于屯屠何上言:「宜及北虜分爭,出兵討伐,破北成南,並為一國,令漢家長無北念。」既威北邊,即宜□成南部,更請存立,其何惑哉。   注[三六]永元三年,將軍竇憲上書,請立於除鞬為北單于,朝廷從之。四年即授璽綬,方欲輔歸北庭,會竇憲被誅。五年,於除鞬自畔還北,帝遣將兵長史王輔誘誅之。   注[三七]言竇憲斬日逐,刊石紀功,即宜滅其北庭,以資南部。重存胤緒,滋生孽陴。南北俱存,即是並恩兩護。以私己福,乃招其禍。斯則□蔑天公之事也。天公謂天子也。前書云「共禿翁何為首鼠兩端」,禿翁即乃翁也。高祖云「幾敗乃公事」,乃公即汝公也。惇史直筆,時復存其質言也。   注[三八]由竇憲請立北庭,遂使匈奴滋蔓,即是坐樹大鯁,永言前事,深可恨哉。載,事也。   注[三九]單,盡也。單與殫同也。   注[四0]既勒燕然之後,若復南虜於漠北,引侍子於京師,混並匈奴之區,使得專為一部,則荒服無忿爭之跡,邊服息征戍之勤。此之不行,遂為巨蠹。自單于比入居西河美稷之後,種類繁昌,難以驅逼。魏武雖分其觿為五部,然大率皆居晉陽。暨乎左賢王豹之子劉元海,假稱天號,縱盜中原,吞噬神鄉,丘墟帝宅。愍懷二帝沉沒虜庭,差之毫端,一至於此。百代無滅,誠可痛心也。   贊曰:匈奴既分,[一]羽書稀聞。[二]野心難悔,終亦紛紜。[三]   注[一]謂分為南北庭也。   注[二]檄書有急,即插鳥羽其上也。   注[三]紛紜之事,具如上解。    校勘記   二九三九頁六行至比季父孝單于輿時汲本、殿本無「孝」字。按前書匈奴傳云:   「單于鹹立五歲,天鳳五年死,弟左賢王輿立,為呼都而屍道戲若鞮單于。匈奴謂孝曰若鞮。」范書意譯為「孝單于」,後人不曉,滅去此「孝」字耳。下「以御北狄之沖」注亦稱「孝單于」。   二九三九頁九行虛閭權渠單于*[子]*也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三九頁一一行以單于相傳乃十八代也按:李慈銘謂「相傳」上當脫「兄弟」二字。   二九四0頁四行賂遺金幣汲本「幣」作「帛」。按:通志亦作「帛」。   二九四0頁一0行殺略鈔掠甚觿按:校補謂掠即略,不當殺略鈔掠並言,通志無「鈔掠」二字可證,二字當衍。   二九四一頁九行以次當*[為]*左賢王據校補引錢大昭說補。按:通志有「為」字。   二九四二頁七行時比弟漸將王在單于帳下殿本改「漸」作「斬」。按:通鑒胡注謂「漸」當作「斬」,傳寫誤加水旁耳。校補謂匈奴言語文字不與華同,其王號非譯不曉,漸將亦未嘗無義。觀晉書作「左漸尚王」、「右漸尚王」,將尚一音之轉,安知「斬」不正當作「漸」耶?   二九四四頁一行令中郎將置安集掾*(吏)**[史]*據汲本、殿本改。   二九四四頁二行單于歲盡輒遣奉奏按:刊誤謂案文少一「使」字。   二九四四頁一四行且渠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史記作「且居」。   二九四五頁九行及悉復緣邊八郡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及」字於此義無所施,蓋當為「又」。   二九四七頁八行願復裁*[賜]*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四七頁九行遣驛以聞按:殿本「驛」作「譯」。   二九四七頁一三行矢十二曰發見漢書音義按:汲本、殿本作「發四矢曰發,見儀禮也」。   二九四八頁四行中郎將段郴按:「郴」原斗「彬」,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九四九頁一行胡邪屍逐侯鞮單于長按:「胡」原作「湖」,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九四九頁五行中郎將吳棠按:校補謂袁紀「棠」作「常」。   二九四九頁一0行隨太僕祭肜按:「肜」原作「彤」,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九四九頁一一行皋林溫禺犢王按:丁謙南匈奴傳地理考證謂「溫禺犢王」前書作「溫偶駼王」,上加「皋林」字者,似分數部也,故下有右溫禺犢王。   二九四九頁一二行北匈奴入雲中遂至漁陽太守廉范擊卻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范為雲中太守,「太守」上當有「雲中」二字。   二九四九頁一四行征西*(大)*將軍耿秉刊誤謂案秉傳不為大將軍,此多一「大」字。今據刪。   二九五0頁四行詔書聽雲遣驛使迎呼慰納之按:刊誤謂「驛」當作「譯」。   二九五0頁五行大且渠伊莫訾王按:「大」原斗「夫」,逕改正。   二九五一頁五行薁鞮日逐王按:汲本、殿本「鞮」作「鞬」。   二九五一頁六行又聞取降者歲數千人按:王先謙謂語氣不了,疑奪文。   二九五一頁九行荼苦也殿本「荼」作「塗」,集解本從之,然塗不訓苦。張森楷校勘記謂疑本作「塗炭言苦也」,「塗」下脫「炭言」二字。按:張說亦言之成理。此殆後人以塗不訓苦,遂改「塗」為「荼」耳。又按:注與正文不相應。   校補謂此傳之注復沓紕繆,至於不可究詰,疑章懷本皆無注,而妄人附益之,且又不出一手也。   二九五一頁一三行取其匈奴皮而還按:刊誤謂匈奴一種,安能盡取其皮,明多「匈奴」二字,或雲取其匣皮。   二九五一頁一四行屈蘭儲卑胡都須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帝紀「屈」作「屋」。   二九五二頁五行依安侯河西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魯恭傳作「史侯河西」,安侯史侯未知孰是。   二九五二頁一0行籩無報□之*(義)**[地]*據殿本改。按:錢大昭謂閩本作「地」。校補謂通志亦作「地」。   二九五三頁三行威鎮*(西)**[四]*夷據殿本改。   二九五三頁四行秉因自陳*[受]*恩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五三頁九行首虜二十餘萬人按:刊誤謂案文多一「人」字。   二九五三頁一二行匈奴河刊誤謂「奴」字衍。按:匈奴河或省稱匈河耳,「奴」字非衍,參閱竇融傳校記。   二九五三頁一三行夜圍北單于*[單于]*大驚據刊誤補。   二九五三頁一四行獲閼氏按:校補謂據和紀,此閼氏,單于母也。紀亦言「獲」,而耿秉傳獨言「斬」。   二九五四頁一行故*(從)*事中郎將置從事二人刊誤謂案文多一「從」字,言故事如此。今據刪。   二九五四頁四行右校尉耿夔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右」當作「左」。   二九五四頁六行賜玉□四具羽蓋一駟按:刊誤謂當云「玉具□四」,又衍一「駟」字。   二九五四頁一二行而不附安國*[安國]*由是疾師子據通志補。   二九五七頁一五行副中郎*[將]*龐雄據刊誤補。   二九五八頁五行安帝即位之二年也按:安帝於殤帝延平元年即位,至永初三年,即位已四年矣,「二」乃「四」之鬥。   二九五八頁一一行安帝永初*(六)**[八]*年據集解引洪亮吉說改。   二九五八頁一五行諸降胡余萬人按:汲本、殿本「余萬人」作「萬餘人」。   二九五八頁一五行部觿分散按:「散」原斗「明」,逕改正。   二九五九頁一行溫禺犢王呼尤徽按:校補謂通志「徽」作「征」,下並同。   二九五九頁六行弟拔立集解引惠棟說,謂凡單于立皆載號謚。下云「烏稽侯屍逐鞮單于」,乃拔號謚也。「弟拔立」已下當接此文,今錯出「耿夔復免」以下十五字,未知所屬,當有脫誤。按:校補謂案通志「耿夔復免」以下十五字在「烏稽侯屍鞮單于拔延光三年立」下,「耿夔」上並有「是歲」二字,知今本皆涉上「立」字誤倒,又脫二字也。   二九五九頁六行以太原太守法度代為將軍按:刊誤謂一傳中處處皆云「度遼將軍」,惟三處沒「度遼」字,以後又復舉之,明此三處脫漏也。   二九五九頁七行新降一部大人阿族等遂反畔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紀雲南匈奴左日逐王叛。   二九六0頁九行句龍王按:順帝紀作「句龍大人」。錢大昕謂王與大人皆匈奴尊稱,譯語小異。   二九六一頁五行中國之所長*(也)*據殿本刪。按:校補謂錢校本據閩本亦無「也」字,通志同。   二九六一頁九行此則陳龜之由也按:據張元濟校勘記「由」原作「同」,然今商務影印本亦作「由」,殆依殿本描改。又按:「同」字當誤。「之由」上疑脫「獲罪」二字。   二九六一頁一0行猶書雲謨謀汲本「謨謀」作「謀謨」。按:校補謂今案尚書,無「謀謨」「謨謀」連文之處,疑皆「謀猷」之誤,猷本亦訓謀也。注或涉下文「謀謨」而誤。又按:注「猶書雲」至「古書之重語」應在正文「馬續素有謀謨」句下,然各本皆同,故不改。   二九六一頁一三行*[則]*匈奴之兵不能當也據殿本補。   二九六一頁一三行下馬地□按:殿本「地」作「步」。   二九六一頁一四行去就相簿汲本、殿本「簿」作「薄」。按:薄簿通。   二九六二頁一三行薁鞮或作薁鞬按:沉家本謂順帝紀作「薁鞬」。   二九六三頁七行即今之□*(用)**[朋]*據刊誤改。   二九六三頁一四行延熹元年按:「元」原斗「九」,逕改正。   二九六四頁七行夷狄無字按:刊誤謂此上當有「一說」二字。   二九六四頁一0行熹平靈帝之元年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應作「靈帝建寧五年改為熹平元年」。   二九六四頁一一行單于呼征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呼演」。   二九六四頁一五行單于羌渠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羌深」。   二九六五頁一行休著各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作「休屠各」。屠音儲,而著亦音直慮切,譯語有重輕,其實一也。烏桓鮮卑傳俱云「休著屠各」,此必讀范史者音著為屠,後遂攙入正文耳。   二九六五頁一三行又徙遷許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徙」當作「從」。   二九六七頁四行究掩其窟穴按:校補謂究掩二字各一義,不能連文,疑衍一字。   二九六七頁六行歸*(河)*西*[河]*於內地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河西」當作「西河」,時南單于屯西河美稷縣也,正與上句「南虜」相對。今據改。   二九六八頁六行虜庭分爭謂五單于*[爭]*國據校補補。   二九六八頁九行贊謁*(者)*稱臣而不名據刊誤刪。   二九六八頁一0行及諸蠻夷君長*[王]*侯數萬人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六八頁一二行匈奴既降按:「既」原斗「即」,逕改正。   二九六八頁一三行三世稱*[藩]*據前書贊補。   二九六八頁一四行是時邊城晏閉汲本「閉」作「閒」。按:校補謂晏閒即安閒,以後文「塞地晏然」證之,說亦可通。   二九六九頁二行世祖二年令中郎將韓統報命按:沉家本謂韓統報命乃六年事,云「二年」,誤。   二九六九頁一二行北虜*(烏孫)*遂奔*[烏孫]*據校補改。   二九六九頁一七行即勒燕然汲本、殿本「即」作「績」。按:疑原作「既勒燕然」,「既」與「即」形近而鬥,下文注有「既勒燕然之後」云云,可證也。   二九七0頁六行即宜□成南部按:汲本「□」作「權」,殿本作「構」。   二九七0頁九行滋生孽陴按:「陴」原作「栽」,逕據汲本、殿本改。   二九七0頁一0行共禿翁何為首鼠兩端汲本、殿本「共」作「老」。今按:前書云「與長孺共一禿翁,何為首鼠兩端」,史記則作「與長孺共一老禿翁,何為首鼠兩端」,此注「共」下脫一「一」字,而「共」作「老」,或後人依史記改也。   二九七0頁一0行禿翁即乃翁也殿本、集解本「乃翁」作「天翁」。按: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三,略謂劉贛父東漢刊誤謂列傳第七十九注最淺陋,章懷注書,分與諸臣,疑其將終篇,故特草草耳。今觀注引前書,謂禿翁即天翁,其謬甚矣。是王氏所見本亦作「天翁」也。   ************後漢書卷九十 烏桓鮮卑列傳 第八十   烏桓者,本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余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俗善騎射,弋獵禽獸為事。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以穹廬為捨,東開向日。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一]貴少而賤老,其性悍塞。[二]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無相仇報故也。有勇健能理決□訟者,推為大人,無世業相繼。邑落各有小帥,數百千落自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則刻木為信,雖無文字,而部觿不敢違犯。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大人以下,各自畜牧營產,不相傜役。其嫁娶則先略女通情,[三]或半歲百日,然後送牛馬羊畜,以為娉幣。豻隨妻還家,妻家無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為妻家僕役,一二年閒,妻家乃厚遣送女,居處財物一皆為辦。其俗妻後母,報寡□,死則歸其故夫。計謀從用婦人,唯□戰之事乃自決之。父子男女相對踞蹲。   以髡頭為輕便。婦人至嫁時乃養發,分為髻,著句決,飾以金碧,猶中國有簂步搖。[四]婦人能刺韋作文繡,織氀毼。[五]   男子能作弓矢鞍勒,[六]鍛金鐵為兵器。其土地宜穄及東牆。東牆似蓬草,實如穄子,至十月而熟。見鳥獸孕乳,以別四節。   注[一]鄭玄注周禮曰:「毛之縟細者為毳也。」   注[二]說文曰:「悍,勇也。」塞謂不通。   注[三]杜預注左傳曰:「不以道取為略。」   注[四]簂音*(吉)**[古]*誨反。字或為「幗」,婦人首飾也。續漢輿服志曰:「公卿列侯夫人紺繒幗。」釋名云「皇后首飾,上有垂珠,步則搖之」也。   注[五]廣雅曰:「氀毼,罽也。」氀音力於反。毼音胡達反。   注[六]勒,馬銜也。   俗貴兵死,斂屍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則歌舞相送。肥養一犬,以彩繩纓牽,並取死者所乘馬衣物,皆燒而送之,言以屬累犬,[一]使護死者神靈歸赤山。   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里,如中國人死者魂神歸岱山也。[二]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祠用牛羊,畢皆燒之。其約法:違大人言者,罪至死;若相賊殺者,令部落自相報,不止,詣大人告之,聽出馬牛羊以贖死;   其自殺父兄則無罪;若亡畔為大人所捕者,邑落不得受之,皆徙逐於雍狂之地,沙漠之中。其土多蝮蛇,在丁令西南,烏孫東北焉。[三]   注[一]屬累猶付託也。屬音之欲反。累音力瑞反。   注[二]博物誌:「泰山,天帝孫也,主召人魂。東方萬物始,故知人生命。」   注[三]前書音義曰:「丁令,匈奴別種也。令音零。」   烏桓自為冒頓所破,觿遂孤弱,常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皮,過時不具,輒沒其妻子。及武帝遣驃騎將軍霍去病擊破匈奴左地,因徙烏桓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為漢偵察匈奴動靜。[一]其大人歲一朝見,於是始置護烏桓校尉,秩二千石,擁節監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   注[一]偵,覘也,音丑政反。   昭帝時,烏桓漸強,乃發匈奴單于頤墓,以報冒頓之怨。匈奴大怒,乃東擊破烏桓。大將軍霍光聞之,因遣度遼將軍范明友將二萬騎出遼東邀匈奴,而虜已引去。明友乘烏桓新敗,遂進擊之,斬首六千餘級,獲其三王首而還。由是烏桓復寇幽州,明友輒破之。宣帝時,乃稍保塞降附。   及王莽篡位,欲擊匈奴,興十二部軍,使東域將嚴尤領烏桓、丁令兵屯代郡,皆質其妻子於郡縣。烏桓不便水土,懼久屯不休,數求謁去。莽不肯遣,遂自亡畔,還為抄盜,而諸郡盡殺其質,由是結怨於莽。匈奴因誘其豪帥以為吏,餘者皆羈縻屬之。   光武初,烏桓與匈奴連兵為寇,代郡以東尤被其害。居止近塞,朝發穹廬,暮至城郭,五郡民庶,家受其辜,至於郡縣損壞,百姓流亡。其在上谷塞外白山者,最為強富。   建武二十一年,遣伏波將軍馬援將三千騎出五阮關掩擊之。[一]烏桓逆知,悉相率逃走,追斬百級而還。烏桓復尾擊援後,援遂晨夜奔歸,比入塞,馬死者千餘匹。   注[一]關在代郡。   二十二年,匈奴國亂,烏桓乘弱擊破之,匈奴轉北徙數千里,漠南地空,帝乃以幣帛賂烏桓。二十五年,遼西烏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觿向化,詣闕朝貢,獻奴婢牛馬及弓虎豹貂皮。   是時四夷朝賀,絡驛而至,天子乃命大會勞饗,賜以珍寶。烏桓或願留宿□,於是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內,佈於緣邊諸郡,令招來種人,給其衣食,遂為漢偵候,助擊匈奴、鮮卑。時司徒掾班彪上言:「烏桓天性輕黠,好為寇賊,若久放縱而無總領者,必復侵掠居人,但委主降掾史,[一]恐非所能制。臣愚以為宜復置烏桓校尉,誠有益於附集,省國家之邊慮。」帝從之。   於是始復置校尉於上谷□城,[二]開營府,並領鮮卑,賞賜質子,歲時互市焉。   注[一]蓋當時權置也。下兵馬掾亦同也。   注[二]□城,縣名。前書□縣作「寧」,史記□城亦作「寧」,寧□兩字通也。   及明、章、和三世,皆保塞無事。安帝永初三年夏,漁陽烏桓與右北平胡千餘寇代郡、上谷。秋,鴈門烏桓率觿王無何*(允)*,與鮮卑大人丘倫等,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七千騎寇五原,與太守戰於九原高渠谷,[一]漢兵大敗,殺郡長吏。乃遣車騎將軍何熙、度遼將軍梁慬等擊,大破之。無何乞降,鮮卑走還塞外。是後烏桓稍復親附,拜其大人戎朱廆為親漢都尉。[二]   注[一]九原,縣名,屬五原郡。   注[二]廆音胡罪反。   順帝陽嘉四年冬,烏桓寇雲中,遮截道上商賈車牛千餘兩,度遼將軍耿曄率二千餘人追擊,不利,又戰於沙南,斬首五百級。[一]烏桓遂圍曄於蘭池城,於是發積射士二千人,度遼營千人,配上郡屯,以討烏桓,烏桓乃退。永和五年,烏桓大人阿堅、羌渠等與南匈奴左部句龍吾斯反畔,中郎將張耽擊破斬之,余觿悉降。桓帝永壽中,朔方烏桓與休著屠各並畔,中郎將張奐搫平之。延熹九年夏,烏桓復與鮮卑及南匈奴*(鮮卑)*寇緣邊九郡,俱反,張奐討之,皆出塞去。   注[一]沙南,縣,屬雲中郡,有蘭池城。   靈帝初,烏桓大人上谷有難樓者,觿九千餘落,遼西有丘力居者,觿五千餘落,皆自稱王;又遼東蘇僕延,觿千餘落,自稱峭王;[一]右北平烏延,觿八百餘落,自稱汗魯王:並勇建而多計策。中平四年,前中山太守張純畔,入丘力居觿中,自號彌天安定王,遂為諸郡烏桓元帥,寇掠青、徐、幽、冀四州。五年,以劉虞為幽州牧,虞購募斬純首,北州乃定。   注[一]峭音七笑反。   獻帝初平中,丘力居死,子樓班年少,從子蹋頓有武略,代立,[一]總攝三郡,觿皆從其號令。建安初,冀州牧袁紹與前將軍公孫瓚相持不決,蹋頓遣使詣紹求和親,遂遣兵助擊瓚,破之。紹矯制賜蹋頓、難樓、蘇僕延、烏延等,皆以單于印綬。後難樓、蘇僕延率其部觿奉樓班為單于,蹋頓為王,然蹋頓猶秉計策。廣陽人閻柔,少沒烏桓、鮮卑中,為其種人所歸信,柔乃因鮮卑觿,殺烏桓校尉邢舉而代之。袁紹因寵慰柔,以安北邊。及紹子尚敗,奔蹋頓。時幽、冀吏人奔烏桓者十萬餘戶,尚欲憑其兵力,復圖中國。會曹操平河北,閻柔率鮮卑、烏桓歸附,操即以柔為校尉。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烏桓,大破蹋頓於柳城,斬之,首虜二十餘萬人。袁尚與樓班、烏延等皆走遼東,遼東太守公孫康並斬送之。其餘觿萬餘落,悉徙居中國雲。   注[一]蹋音大蠟反。   鮮卑者,亦東胡之支也,別依鮮卑山,故因號焉。其言語習俗與烏桓同。唯婚姻先髡頭,以季春月大會於饒樂水上,[一]飲燕畢,然後配合。又禽獸異於中國者,野馬、原羊、角端牛,以角為弓,俗謂之角端弓者。[二]又有貂、豽、鼲子,皮毛柔蝡,[三]故天下以為名裘。   注[一]水在今營州北。   注[二]郭璞注爾雅曰:「原羊似吳羊而大角,出西方。」前書音義曰:「角端似牛,角可為弓。」   注[三]豽音女滑反。鼲音胡昆反。貂、鼲並鼠屬。豽,猴屬也。   漢初,亦為冒頓所破,遠竄遼東塞外,與烏桓相接,未常通中國焉。光武初,匈奴強盛,率鮮卑與烏桓寇抄北邊,殺略吏人,無有寧歲。建武二十一年,鮮卑與匈奴入遼東,遼東太守祭肜擊破之,斬獲殆盡,事已具肜傳,由是震怖。   及南單于附漢,北虜孤弱,二十五年,鮮卑始通驛使。   其後都護偏何等詣祭肜求自□功,因令擊北匈奴左伊育訾部,斬首二千餘級。   其後偏何連歲出兵擊北虜,還輒持首級詣遼東受賞賜。三十年,鮮卑大人於仇賁、滿頭等率種人詣闕朝賀,慕義內屬。帝封於仇賁為王,滿頭為侯。時漁陽赤山烏桓歆志賁等數寇上谷。   永平元年,祭肜復賂偏何擊歆志賁,破斬之,於是鮮卑大人皆來歸附,並詣遼東受賞賜,青徐二州給錢歲二億七千萬為常。明章二世,保塞無事。   和帝永元中,大將軍竇憲遣右校尉耿夔擊破匈奴,北單于逃走,鮮卑因此轉徙據其地。匈奴余種留者尚有十餘萬落,皆自號鮮卑,鮮卑由此漸盛。九年,遼東鮮卑攻肥如縣,[一]太守祭參坐沮敗,下獄死。十三年,遼東鮮卑寇右北平,因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延平元年,鮮卑復寇漁陽,太守張顯率數百人出塞追之。兵馬掾嚴授諫曰:「前道險阻,賊埶難量,宜且結營,先令輕騎偵視之。」   顯意甚銳,怒欲斬之。因復進兵,遇虜伏發,士窣窸走,唯授力戰,身被十創,手殺數人而死。顯中流矢,主簿□福、功曹徐鹹皆自投赴顯,俱歿於陣。鄧太后策書□歎,賜顯錢六十萬,以家二人為郎;授、福、鹹各錢十萬,除一子為郎。   注[一]肥如縣,故城在今平州也。   安帝永初中,鮮卑大人燕□陽詣闕朝賀,鄧太后賜燕□陽王印綬,赤車參駕,令止烏桓校尉所居□城下,通胡市,因築南北兩部質館。[一]鮮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質。是後或降或畔,與匈奴、烏桓更相攻擊。   注[一]築館以受降質。   元初二年秋,遼東鮮卑圍無慮縣,[一]州郡合兵固保清野,鮮卑無所得。[二]   復攻扶黎營,殺長吏。[三]四年,遼西鮮卑連休等遂燒塞門,寇百姓。烏桓大人於秩居等與連休有宿怨,共郡兵奔擊,大破之,斬首千三百級,悉獲其生口牛馬財物。   五年秋,代郡鮮卑萬餘騎遂穿塞入寇,分攻城邑,燒官寺,殺長吏而去。乃發緣邊甲卒、黎陽營兵,屯上谷以備之。冬,鮮卑入上谷,攻居庸關,復發緣邊諸郡、黎陽營兵、積射士步騎二萬人,屯列衝要。六年秋,鮮卑入馬城塞,殺長吏,[四]度遼將軍鄧遵發積射士三千人,及中郎將馬續率南單于,與遼西、右北平兵馬會,出塞追擊鮮卑,大破之,獲生口及牛羊財物甚觿。又發積射士三千人,馬三千匹,詣度遼營屯守。   注[一]無慮縣屬遼東郡。   注[二]清野謂收斂積聚,不令寇得之也。   注[三]扶黎,縣,屬遼東屬國,故城在今營州東*[南]*。   注[四]馬城,縣名,屬代郡也。   永寧元年,遼西鮮卑大人烏倫、其至鞬率觿詣鄧遵降,奉貢獻。詔封烏倫為率觿王,其至鞬為率觿侯,賜綵繒各有差。   建光元年秋,其至鞬復畔,寇居庸,雲中太守成嚴擊之,兵敗,功曹楊穆以身捍嚴,與俱戰歿。鮮卑於是圍烏桓校尉徐常於馬城。度遼將軍耿夔與幽州刺史龐參發廣陽、漁陽、涿郡甲卒,分為兩道救之;常夜得潛出,與夔等併力並進,攻賊圍,解之。鮮卑既累殺郡守,膽意轉盛,控弦數萬騎。延光元年冬,復寇鴈門、定襄,遂攻太原,掠殺百姓。二年冬,其至鞬自將萬餘騎入東領候,分為數道,攻南匈奴於曼柏,[一]薁鞬日逐王戰死,殺千餘人。三年秋,復寇高柳,擊破南匈奴,殺漸將王。   注[一]縣名,屬五原郡也。   順帝永建元年秋,鮮卑其至鞬寇代郡,太守李超戰死。明年春,中郎將張國遣從事將南單于兵步騎萬餘人出塞,擊破之,獲其資重二千餘種。時遼東鮮卑六千餘騎亦寇遼東玄菟,烏桓校尉耿曄發緣邊諸郡兵及烏桓率觿王出塞擊之,斬首數百級,大獲其生口牛馬什物,鮮卑乃率種觿三萬人詣遼東乞降。三年,四年,鮮卑頻寇漁陽、朔方。六年秋,耿曄遣司馬將胡兵數千人,出塞擊破之。   冬,漁陽太守又遣烏桓兵擊之,斬首八百級,獲牛馬生口。烏桓豪人扶漱官勇健,[一]每與鮮卑戰,輒陷敵,詔賜號「率觿君」。   注[一]漱音所救反。   陽嘉元年冬,耿曄遣烏桓親漢都尉戎朱廆率觿王侯咄歸等,出塞抄擊鮮卑,大斬獲而還,賜咄歸等已下為率觿王、侯、長,賜綵繒各有差。鮮卑後寇遼東屬國,於是耿曄乃移屯遼東無慮城拒之。二年春,匈奴中郎將趙稠遣從事將南匈奴骨都侯夫沉等,出塞擊鮮卑,破之,斬獲甚觿,詔賜夫沈金印紫綬及縑彩各有差。秋,鮮卑穿塞入馬城,代郡太守擊之,不能克。後其至鞬死,鮮卑抄盜差稀。   桓帝時,鮮卑□石槐者,其父投鹿侯、初從匈奴軍三年,其妻在家生子。投鹿侯歸,怪欲殺之。妻言嘗晝行聞雷震,仰天視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身,十月而產,此子必有奇異,且宜長視。投鹿侯不聽,遂□之。妻私語家令收養焉,名□石槐。年十四五,勇健有智略。異部大人抄取其外家牛羊,□石槐單騎追擊之,所向無前,悉還得所亡者,由是部落畏服。乃施法禁,平曲直,無敢犯者,遂推以為大人。□石槐乃立庭於彈汗山歠仇水上,[一]去高柳北三百餘里,兵馬甚盛,東西部大人皆歸焉。因南抄緣邊,北拒丁零,東卻夫余,西擊烏孫,盡據匈奴故地,東西萬四千餘里,南北七千餘里,網羅山川水澤鹽池。   注[一]歠音昌悅反。   永壽二年秋,□石槐遂將三四千騎寇雲中。延熹元年,鮮卑寇北邊。冬,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單于出塞擊之,斬首二百級。二年,復入鴈門,殺數百人,大抄掠而去。六年夏,千餘騎寇遼東屬國。九年夏,遂分騎數萬人入緣邊九郡,並殺掠吏人,於是復遣張奐擊之,鮮卑乃出塞去。朝廷積患之,而不能制,遂遣使持印綬封□石槐為王,欲與和親。□石槐不肯受,而寇抄滋甚。乃自分其地為三部,從右北平以東至遼東,接夫余、濊貊二十餘邑為東部,從右北平以西至上谷十餘邑為中部,從上谷以西至敦煌、烏孫二十餘邑為西部,各置大人主領之,皆屬□石槐。   靈帝立,幽、並、涼三州緣邊諸郡無歲不被鮮卑寇抄,殺略不可勝數。熹平三年冬,鮮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休著屠各追擊破之。遷育為護烏桓校尉。五年,鮮卑寇幽州。六年夏,鮮卑寇三邊。秋,夏育上言:「鮮卑寇邊,自春以來,三十餘發,請征幽州諸郡兵出塞擊之,一冬二春,必能禽滅。」朝廷未許。先是護羌校尉田晏坐事論刑被原,欲立功自□,乃請中常侍王甫求得為將,甫因此議遣兵與育併力討賊。帝乃拜晏為破鮮卑中郎將。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議朝堂。議郎蔡邕議曰:   書戒猾夏,易伐鬼方,[一]周有獫狁、蠻荊之師,[二]漢有闐顏、瀚海之事。[三]   征討殊類,所由尚矣。然而時有同異,埶有可否,故謀有得失,事有成敗,不可齊也。   注[一]尚書舜典曰:「蠻夷猾夏,寇賊奸宄。」猾,亂也。易既濟九三爻辭曰:   「高宗伐鬼方,三年而克之。」前書淮南王安曰:「鬼方,小蠻夷也。」音義曰:   「鬼方,遠方也。」   注[二]詩小雅曰:「顯允方叔,征伐獫狁,蠻荊來威。」   注[三]武帝使大將軍□青擊匈奴,至闐顏山,斬首萬餘級。使霍去病擊匈奴,封狼居胥山,登臨瀚海也。   武帝情存遠略,志辟四方,南誅百越,北討強胡,西伐大宛,東並朝鮮。因文、景之蓄,藉天下之饒,數十年閒,官民俱匱。乃興鹽鐵酒榷之利,設告緡重稅之令,[一]民不堪命,起為盜賊,關東紛擾,道路不通。[二]繡衣直指之使,奮鈇鉞而並出。[三]既而覺悟,乃息兵罷役,*[封]*丞相為富人侯。[四]故主父偃曰:   「夫務戰勝,窮武事,未有不悔者也。」[五]夫以世宗神武,將相良猛,財賦充實,所拓廣遠,猶有悔焉。況今人財並乏,事劣昔時乎!   注[一]武帝使東郭咸陽等領天下鹽鐵,敢私鑄錢賣鹽者釱左趾。榷,專也。官自賣酒,人不得賣也。又筭緡錢,率緡錢二千而筭一,令各以其物自佔。占不悉,聽人告緡,以半與之。音義曰:「緡,絲也。用以貫錢,故曰緡錢。一筭百二十也。」   注[二]武帝天漢二年,泰山、琅邪腢賊徐勃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   注[三]武帝使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仗斧,分部逐捕也。   注[四]封丞相車千秋為富人侯,以明休息,思富養人。   注[五]武帝時,齊相主父偃諫伐匈奴之辭。   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加以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漢人逋逃,為之謀主,兵利馬疾,過於匈奴。昔段熲良將,習兵善戰,有事西羌,猶十餘年。今育、晏才策,未必過熲,鮮卑種觿,不弱於曩時。而虛計二載,自許有成,若禍結兵連,豈得中休?當復征發觿人,轉運無已,是為耗竭諸夏,併力蠻夷。夫邊垂之患,手足之蚧搔;中國之困,匣背之瘭疽。[一]方今郡縣盜賊尚不能禁,況此醜虜而可伏乎!   注[一]蚧音介。搔音新到反。埤蒼曰:「瘭音必燒反。」杜預注左傳曰:「疽,惡創也。」   昔高祖忍平城之恥,呂後□慢書之詬,[一]方之於今,何者為甚?   注[一]詬,恥也,音許豆反。   天設山河,秦築長城,漢起塞垣,所以別內外,異殊俗也。苟無□國內侮之患則可矣,[一]豈與蟲蟻*(校)**[狡]*寇計爭往來哉!雖或破之,豈可殄盡,而方*(今)**[令]*本朝為之旰食乎?[二]   注[一]□國,解見西域傳。   注[二]旰,晚也。左傳伍子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   夫專勝者未必克,挾疑者未必敗,觿所謂危,聖人不任,朝議有嫌,明主不行也。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天子之兵,有征無戰。言其莫敢校也。[一]如使越人蒙死以逆執事廝輿之卒,[二]有一不備而歸者,雖得越王之首,而猶為大漢羞之。」而欲以齊民易丑虜,皇威辱外夷,就如其言,猶已危矣,況乎得失不可量邪!昔珠崖郡反,孝元皇帝納賈捐之言,而下詔曰:「珠崖背畔,今議者或曰可討,或曰□之。朕日夜惟思,羞威不行,則欲誅之;通於時變,復憂萬民。夫萬民之饑與遠蠻之不討,何者為大?宗廟之祭,凶年猶有不備,況避不嫌之辱哉!今關東大困,無以相贍,又當動兵,非但勞民而已。其罷珠崖郡。」此元帝所以發德音也。夫恤民救急,雖成郡列縣,尚猶□之,況障塞之外,未嘗為民居者乎!守邊之術,李牧善其略,[三]保塞之論,嚴尤申其要,[四]遺業猶在,文章具存,循二子之策,守先帝之規,臣曰可矣。   注[一]校,報也。   注[二]前書音義曰:「廝,微也。輿,觿也。」   注[三]史記曰,李牧,趙之北邊良將也。常居代、鴈門備匈奴,以便宜置吏,巿租不入幕府,為士卒費,謹烽火,邊無失亡也。   注[四]前書王莽發三十萬觿,十道出擊匈奴。莽將嚴尤諫曰:「匈奴為害,所從來久,未聞上代有征之者也。後世三家周、秦、漢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   周宣王時獫狁內侵,至於涇陽,命將出征之,盡境而還,是得中策。武帝選將練兵,深入遠戍,兵連禍結三十餘年,是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築長城之固,以喪社稷,是為無策。」班固曰:「若乃征伐之功,秦、漢行事,嚴尤論之當也。」   帝不從。[一]遂遣夏育出高柳,田晏出雲中,匈奴中郎將臧旻率南單于出鴈門,各將萬騎,三道出塞二千餘里。□石槐命三部大人各帥觿逆戰,育等大敗,喪其節傳輜重,各將數十騎奔還,死者十七八。三將檻車征下獄,贖為庶人。冬,鮮卑寇遼西。光和元年冬,又寇酒泉,緣邊莫不被毒。種觿日多,田畜射獵不足給食,□石槐乃自徇行,見烏侯秦水廣從數百里,水停不流,[二]其中有魚,不能得之。聞倭人善網捕,於是東擊倭人國,得千餘家,徙置秦水上,令捕魚以助糧食。   注[一]左傳曰,楚大夫薳啟強對楚靈王曰:「晉之事君,臣曰可矣。」   注[二]從音子用反。   光和中,□石槐死,時年四十五,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父,亦數為寇抄,性貪淫,斷法不平,觿畔者半。後出攻北地,廉人善弩射者[一]射中和連,即死。其子騫曼年小,兄子魁頭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觿遂離散。魁頭死,弟步度根立。自□石槐後,諸大人遂世相傳襲。   注[一]廉,縣名,屬北地郡。   論曰:四夷之暴,其埶互強矣。匈奴熾於隆漢,西羌猛於中興。而靈獻之閒,二虜迭盛,石槐驍猛,盡有單于之地,蹋頓凶桀,公據遼西之土。其陵跨中國,結患生人者,靡世而寧焉。然制御上略,歷世無聞;周、漢之策,僅得中下。   將天之冥數,以至於是乎?   贊曰:二虜首施,鯁我北垂。道暢則馴,時薄先離。    校勘記   二九七九頁三行烏桓者本東胡也按:魏志「桓」皆作「丸」。   二九七九頁五行其性悍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書「悍塞」作「悍□」。   二九七九頁一二行簂步搖按:三國誌注引魏書作「冠步搖」。   二九八0頁一行實如穄子按:三國誌注引魏書「穄」作「葵」。   二九八0頁六行簂音*(吉)**[古]*誨反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吉簂不同母,不得用為反切。據廣韻古對切,集韻古獲切,疑此「吉」字亦「古」字之誤。今據改。   二九八一頁一四行遂自亡畔「自」原作「皆」,逕據汲本、殿本改。按:通志亦作「自」。   二九八二頁七行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觿向化詣闕朝貢至於是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按:魏志烏丸傳注引魏書,云「烏丸大人郝且等九千餘人,率觿詣闕,封其渠帥為侯王者八十餘人」,與此異。「郝旦」作「郝且」,旦且形近,未知孰是。   二九八三頁三行鴈門烏桓率觿王無何*(允)*據刊誤刪。按:校補謂通志亦無「允」字。   二九八三頁五行拜其大人戎朱廆為親漢都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漢書及魏書「朱」作「末」。按:校補謂通志亦作「末」。   二九八三頁一二行朔方烏桓與休著屠各並畔按:「休著屠各」靈帝紀作「休屠各」,南匈奴傳作「休著各」,此「休著屠各」者,錢大昕謂乃讀范史者音著為屠,後遂攙入正文耳。參閱南匈奴傳校勘記。   二九八三頁一三行延熹九年夏烏桓復與鮮卑及南匈奴*(鮮卑)*寇緣邊九郡按:   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下「鮮卑」二字疑衍。本紀是年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今刪。   二九八四頁一二行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烏桓集解引惠棟說,謂魏書作「十一年」。   今按魏志武紀在建安十二年夏,魏志烏丸傳作「十一年」,誤。   二九八五頁二行原羊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原」改「羱」。   二九八五頁九行鮮卑始通驛使按:刊誤謂「驛」當作「譯」。   二九八五頁一一行北匈奴左伊育訾部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祭肜傳「育」作「秩」。   二九八五頁一二行三十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三十一年」。   二九八五頁一三行歆志賁按:殿本考證謂魏志注「歆」作「欽」。   二九八六頁五行延平元年按:集解引王補說,謂「延平」上應有「殤帝」二字。   二九八七頁一0行故城在今營州東*[南]*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八八頁四行殺漸將王按:殿本「漸」作「斬」。參閱南匈奴傳校勘記。   二九八八頁七行獲其資重二千餘種按:校補謂「種」疑當作「輛」。   二九八八頁八行牛馬什物按:殿本作「牛羊財物」。   二九八八頁一三行耿曄遣烏桓親漢都尉戎朱廆率觿王侯咄歸等按:刊誤謂魏志此「觿」字作「將」字,言率將胡王等出塞,後乃封為率觿王侯長也。   二九八八頁一五行匈奴中郎將趙稠按:沉家本謂「趙稠」紀作「王稠」。「匈奴」上奪「使」字。   二九八九頁七行彈汗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汗」通鑒作「污」。   二九九一頁三行*[封]*丞相為富人侯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九一頁四行夫以世宗神武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世宗」作「武帝」,是知范書原文作「武帝」,後人妄以武帝本是世宗,唐避諱改,遂回改為「世宗」,而不知非也。今按:邕集作「世宗」。   二九九一頁四行將相良猛按:汲本、殿本「相」作「帥」。   二九九一頁六行釱左趾按:「釱」原作「□」,逕據殿本、集解本改。   二九九二頁七行天設山河按:校補謂通志「山河」作「沙漠」。   一九九二頁八行豈與蟲蟻*(校)**[狡]*寇計爭往來哉校補謂「校」為「狡」之鬥。並引柳從辰說,謂蔡邕集「校」作「狡」。今據改。   二九九二頁八行而方*(今)**[令]*本朝為之旰食乎刊誤謂「今」當作「令」。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作「令」。今據改。   二九九三頁三行況避不嫌之辱哉按:校補謂柳從辰雲蔡邕集「嫌」作「遜」,今案前書本作「嫌」。   二九九三頁三行又當動兵集解引惠棟說,謂邕集「噹」作「議」。今按:前書作「以」。   二九九三頁五行守邊之術李牧善其略按:校補謂通志「守」作「備」,「略」作「宜」。   二九九三頁一六行各將數十騎奔還汲本、殿本「數十」作「數千」。按:殿本考證謂「數千」通鑒作「數十」為是。   二九九四頁三行聞倭人善網捕於是東擊倭人國按:魏志鮮卑傳注引魏書「倭」作「汗」。   ************後漢書志第一 律歷上 律准候氣   古之人論數也,曰「物生而後有象,像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然則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則筭數之事生矣。記稱大橈作甲子,[一]隸首作數。[二]二者既立,以比日表,[三]以管萬事。夫一、十、百、千、萬,所同用也;律、度、量、衡、歷,其別用也。故體有長短,檢以度;[四]物有多少,受以量;[五]量有輕重,平以權衡;[六]聲有清濁,協以律呂;三光運行,紀以歷數:然後幽隱之情,精微之變,可得而綜也。[七]   注[一]呂氏春秋曰:「黃帝師大橈。」博物記曰:「容成氏造歷,黃帝臣也。」   月令章句:「大橈探五行之情,占斗綱所建,於是始作甲乙以名日,謂之干,作子丑以名*(日)**[月]* ,謂之枝,枝幹相配,以成六旬。」   注[二]博物記曰:「隸首,黃帝之臣。」一說,隸首,善筭者也。   注[三]表即晷景。   注[四]說苑曰:「以粟生之,*(十)**[一]*粟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十尺為一丈。」   注[五]說苑曰:「千二百粟為一鑰,十鑰為一合,十合為一升,十升為一鬥,十斗為一斛。」   注[六]說苑曰:「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二十四銖重一兩,十六兩重一斤,三十斤重一鈞,四鈞重一石。」   注[七]前志曰:「夫推歷生律,製器規圓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探賾索隱,鉤深致遠,莫不用焉。度長短者不失毫釐,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者不失黍累。紀於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廣於萬。」   漢興,北平侯張蒼首治律歷。孝武正樂,置協律之官。至元始中,博征通知鍾律者,考其意義,羲和劉歆典領條奏,前史班固取以為志。而元帝時,郎中京房*(房字君明)*知五聲之音,六律之數。上使太子太傅*(韋)*玄成、*(字少翁)*諫議大夫章,雜試問房於樂府。房對:「受學故小黃令焦延壽。六十律相生之法:   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六十律畢矣。夫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猶八卦之變至於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紀陽氣之初,以為律法。建日冬至之聲,以黃鐘為宮,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征,南呂為羽,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一]此聲氣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終)**[統]*一日。其餘以次運行,當日者各自為宮,而商征以類從焉。[二]   禮運篇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此之謂也。[三]以六十律分開之日,黃鐘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復,陰陽寒燠風雨之占生焉。於以檢攝腢音,考其高下,苟非*(草)**[革]*木之聲,則無不有所合。虞書曰『律和聲』,此之謂也。」   房又曰:   「竹聲不可以度調,故作準以定數。准之狀如瑟,長丈而十三弦,隱閒九尺,以應黃鐘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畫分寸,以為六十律清濁之節。」房言律詳於歆所奏,其術施行於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載。故總其本要,以續前志。   注[一]月令章句曰:「以姑洗為角,南呂為羽,則微濁也。」   注[二]月令章句曰:「律,率也,聲之管也。上古聖人本陰陽,別風聲,審清濁,而不可以文載口傳也。於是始鑄金作鐘,以主十二月之聲,然後以效升降之氣。   鍾難分別,乃截竹為管,謂之律。律者,清濁之率法也。聲之清濁,以*(制)**[律]*長短為制。」   注[三]鄭玄曰:「宮數八十一,黃鐘長九寸,九九八十一也。三分宮去一生征,征數五十四,林鍾長六寸,六九五十四也。三分征益一生商,商數七十二,太蔟長八寸,八九七十二也。三分商去一生羽,羽數四十八,南呂長五寸三分寸之一,五九四十五又三分寸之一,為四十八也。三分羽益一生角,角數六十四,姑洗長七寸九分寸之一,七九六十三又九分寸之一,為六十四也。三分角去一生變宮,三分變宮益一生變徵。自此已後,則隨月而變,所謂『還相為宮。』」律術曰:陽以圓為形,其性動。陰以方為節,其性靜。動者數三,靜者數二。   以陽生陰,倍之;以陰生陽,四之:皆三而一。陽生陰曰下生,陰生陽曰上生。   上生不得過黃鐘之*(清)*濁,下生不得及黃鐘之*(數實)**[清]*。皆參天兩地,圓蓋方覆,六耦承奇之道也。黃鐘,律呂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一]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損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為黃鐘之實。[二]又以二乘而三約之,是為下生林鍾之實。又以四乘而三約之,是為上生太蔟之實。推此上下,以定六十律之實。以九三之,*(數)**[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於]*律為寸,於准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為分。   又不盈十之,所得為小分。以其餘正其強弱。   注[一]前書曰:「黃帝使伶倫,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陰,取竹之嶰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為黃鐘之管。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音,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正,十二律乃定。」   注[二]前書曰:「太極元氣,含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   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故滋萌於子,紐牙於丑,引達於寅,冒茆於卯,振羨於辰,巳盛於巳,咢佈於午,昧曖於未,申堅於申,留孰於酉,畢入於戌,該閡於亥,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丙,大成於丁,豐茂於戊,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悉新於辛,懷任於壬,陳揆於癸。   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旅於律呂,又經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則可見矣。」   黃鐘,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下生林鐘。黃鐘為宮,太蔟商,林鍾征。一日。   律,九寸。准,九尺。   色育,十七萬六千七百七十六。下生謙待。色育為宮,未知商,謙待征。六日。   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微強。准,八尺九寸萬五千九百七十三。執始,十七萬四千七百六十二。下生去滅。執始為宮,時息商,去滅征。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准,八尺八寸萬五千五百一十六。丙盛,十七萬二千四百一十。   下生安度。丙盛為宮,屈齊商,安度征。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准,八尺七寸萬一千六百七十九。分動,十七萬八十九。下生歸嘉。分動為宮,隨期商,歸嘉征。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強。准,八尺六寸八千一百五十二。   質末,十六萬七千八百。下生否與。質末為宮,形晉商,否與征。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半]*強。准,八尺五寸四千九百四十五。   大呂,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下生夷則。大呂為宮,夾鍾商,夷則征。八日。   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准,八尺四寸五千五百八。分否,十六萬三千六百五十四。下生解形。分否為宮,開時商,解形征。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強。   准,八尺三寸二千八百五十一。凌陰,十六萬一千四百五十二。下生去南。凌陰為宮,族嘉商,去南征。八日。律,八寸二分小分一弱。准,八尺二寸五百一十四。少出,十五萬九千二百八十。下生分積。少出為宮,爭南商,分積征。   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強。准,八尺萬八千一百六十。太蔟,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下生南呂。太蔟為宮,姑洗商,南呂征。一日。律,八寸。准,八尺。   未知,十五萬七千一百三十四。下生白呂。未知為宮,南授商,白呂征。六日。   律,七寸九分小分八強。准,七尺九寸萬六千三百八十三。時息,十五萬五千三百四十四。下生結躬。時息為宮,變虞商,結躬征。六日。律,七寸八分小分九少強。准,七尺八寸萬八千一百六十六。屈齊,十五萬三千二百五十三。   下生歸期。屈齊為宮,路時商,歸期征。六日。律,七寸七分小分九弱。准,七尺七寸萬六千九百三十九。隨期,十五萬一千一百九十。下生未卯。隨期為宮,形始商,未卯征。六日。律,七寸六分小分八強。准,七尺六寸萬五千九百九十二。形晉,十四萬九千一百五十*(五)**[六]*。下生夷汗。形晉為宮,依行商,夷汗征。六日。律,七寸五分小分八弱。准,七尺五寸萬五千三百*(二)**[三]*十五。   夾鐘,十四萬七千四百五十六。下生無射。夾鍾為宮,中呂商,無射征。六日。   律,七寸四分小分九強。准,七尺四寸萬八千一十八。開時,十四萬五千四百七十。下生閉掩。開時為宮,南中商,閉掩征。八日。律,七寸三分小分九微*(弱)**[強]*。准,七尺三寸萬七千八百四十一。族嘉,十四萬三千五百一十三。下生鄰齊。族嘉為宮,內負商,鄰齊征。八日。律,七寸二分小分九微強。   准,七尺二寸萬七千九百五十四。爭南,十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二。下生期保。   爭南為宮,物應商,期保征。八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九強。准,七尺一寸萬八千三百二十七。姑洗,十三萬九千九百六十八。下生應鐘。姑洗為宮,蕤賓商,應鍾征。一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一微強。准,七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   南授,十三萬九千六百七十*[四]*。下生分烏。南授為宮,南事商,分烏征。   六日。律,七寸小分九大強。准,七尺萬八千九百三十。變虞,十三萬八千八十四。下生□內。變虞為宮,盛變商,□內征。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強。   准,七尺三千三十。路時,十三萬六千二百二十五。下生未育。路時為宮,離宮商,未育征。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二微強。准,六尺九寸四千一百二十三。形始,十三萬四千三百九十二。下生□時。形始為宮,制時商,□時征。   五日。律,六寸八分小分三弱。准,六尺八寸五千四百七十六。依行,十三萬二千五百八十二。上生色育。依行為宮,謙待商,色育征。七日。律,六寸七分小分三*(大)**[半]*強。准,六尺七寸七千五十九。   中呂,十三萬一千七十二。上生執始。中呂為宮,去滅商,執始征。八日。律,六寸六分小分六弱。准,六尺六寸萬一千六百四十二。南中,十二萬九千三百八。上生丙盛。南中為宮,安度商,丙盛征。七日。律,六寸五分小分七微弱。   准,六尺五寸萬三千六百八十五。內負,十二萬七千五百六十七。上生分動。   內負為宮,歸嘉商,分動征。八日。律,六寸四分小分八*[微]*強。准,六尺四寸萬五千九百五十八。物應,十二萬五千八百五十。上生質末。物應為宮,否與商,質末征。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九強。准,六尺三寸萬八千四百七十一。蕤賓,十二萬四千四百一十六。上生大呂。蕤賓為宮,夷則商,大呂征。   一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二微強。准,六尺三寸四千一百三十一。   南事,十二萬四千一百五十四。*(下)**[不]*生。南事窮,無商、征,不為宮。   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一弱。准,六尺三寸一千五百*(三)**[一]*十一。盛變,十二萬二千七百四十一。上生分否。盛變為宮,解形商,分否征。七日。   律,六寸二分小分三*(大)**[半]*強。准,六尺二寸七千六十四。離宮,十二萬一千八*(百一)*十九。上生凌陰。離宮為宮,去南商,凌陰征。七日。律,六寸一分小分五微強。准,六尺一寸萬二百二十七。制時,十一萬九千四百六十。上生少出。制時為宮,分積商,少出征。八日。律,六寸小分七弱。准,六尺萬三千六百二十。林鐘,十一萬八千九十八。上生太蔟。林鍾為宮,南呂商,太蔟征。一日。律,六寸。准,六尺。   謙待,十一萬七千八百五十一。上生未知。謙待為宮,白呂商,未知征。五日。   律,五寸九分小分九弱。准,五尺九寸萬七千二百一十三。去滅,十一萬六千五百八。上生時息。去滅為宮,結躬商,時息征。七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二弱。准,五尺九寸三千七百八十三。安度,十一萬四千九百四十。上生屈齊。   安度為宮,歸期商,屈齊征。六日。律,五寸八分小分四*[微]*弱。准,五尺八寸七千七百八十六。歸嘉,十一萬三千三百九十三。上生隨期。歸嘉為宮,未卯商,隨期征。六日。律,五寸七分小分六微強。准,五尺七寸萬一千九百九十九。否與,十一萬一千八百六十七。上生形晉。否與為宮,夷汗商,形晉征。五日。律,五寸六分小分八強。准,五尺六寸萬六千四百二十二。   夷則,十一萬五百九十二。上生夾鐘。夷則為宮,無射商,夾鍾征。八日。律,五寸六分小分二弱。准,五尺六寸三千六百七十二。解形,十*(一)*萬九千一百三。上生開時。解形為宮,閉掩商,開時征。八日。律,五寸五分小分四強。   准,五尺五寸八千四百六十五。去南,十萬七千六百三十五。上生族嘉。去南為宮,鄰齊商,族嘉征。八日。律,五寸四分小分六大強。准,五尺四寸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分積,十萬六千一百八十*(八)**[七]*。上生爭南。分積為宮,期保商,爭南征。七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九半強。准,五尺三寸萬八千六百*(八)**[七]*十一。南呂,十萬四千九百七十六。上生姑洗。南呂為宮,應鍾商,姑洗征。一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三強。准,五尺三寸六千五百六十一。   白呂,十萬四千七百五十六。上生南授。白呂為宮,分烏商,南授征。五日。   律,五寸三分小分二強。准,五尺三寸四千三百*(七)**[六]*十一。結躬,十萬三千五百六十三。上生變虞。結躬為宮,□內商,變虞征。六日。律,五寸二分小分六*(少)*強。准,五尺二寸萬二千一百一十四。歸期,十萬二千一百六十九。上生路時。歸期為宮,未育商,路時征。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九微強。准,五尺一寸萬七千八百五十七。未卯,十萬七百九十四。上生形始。   未卯為宮,□時商,形始征。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二微強。准,五尺一寸四千*(八十)**[一百]*七。夷汗,九萬九千四百三十七。上生依行。夷汗為宮,色育商,依行征。七日。律,五寸小分五強。准,五尺萬二百二十。   無射,九萬八千三百四。上生中呂。無射為宮,執始商,中呂征。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九強。准,四尺九寸萬八千五百七十三。閉掩,九萬六千九百八十。上生南中。閉掩為宮,丙盛商,南中征。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三弱。   准,四尺九寸五千三百三十三。鄰齊,九萬五千六百七十五。上生內負。鄰齊為宮,分動商,內負征。七日。律,四寸八分小分六微強。准,四尺八寸萬一千九百六十六。期保,九萬四千三百八十八。上生物應。期保為宮,質末商,物應徵。八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九*(微)**[半]*強。准,四尺七寸萬八千七百七十九。應鐘,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二。上生蕤賓。應鍾為宮,大呂商,蕤賓征。一日。律,四寸七分小分四微強。准,四尺七寸八千十九。   分烏,九萬三千一百一十*(七)**[六]*。上生南事。分烏窮次,無征,不為宮。   七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三微強。准,四尺七寸六千五十九。□內,九萬二千五十六。上生盛變。□內為宮,分否商,盛變徵。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八弱。准,四尺六寸萬五千一百四十二。未育,九萬八百一十七。上生離宮。未育為宮,凌陰商,離宮征。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一少強。准,四尺六寸二千七百五十二。□時,八萬九千五百九十五。上生制時。□時為宮,少出商,制時征。六日。律,四寸五分小分五強。准,四尺五寸萬二百一十五。   截管為律,吹以考聲,列以物氣,道之本也。[一]術家以其聲微而體難知,其分數不明,故作準以代之。准之聲,明暢易達,分寸又粗。然弦以緩急清濁,非管無以正也。均其中弦,令與黃鐘相得,案畫以求諸律,無不如數而應者矣。   注[一]前書注曰:「章帝時,零陵文學奚景於泠道縣舜祠下得白玉管。古以玉為管。」   音聲精微,綜之者解。元和元年,待詔候鍾律殷肜上言:「官無曉六十律以准調音者。故待詔嚴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宣通習。願召宣補學官,主調樂器。」   詔曰:「崇子學審曉律,別其族,協其聲者,審試。不得依托父學,以聾為聰。   聲微妙,獨非莫知,獨是莫曉。以律錯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方為能傳崇學耳。」太史丞弘試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罷。自此律家莫能為準施弦,候部莫知復見。[一]熹平六年,東觀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張光等問准意。光等不知,歸閱舊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書,猶不能定其弦緩急,音不可書以*(時)**[曉]*人,知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者體知而無師,故史官能辨清濁者遂絕。其可以相傳者,唯大搉常數及候氣而已。   注[一]薛瑩書曰,上以太常樂丞鮑鄴等上樂事,下車騎將軍馬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鄴上言:『王者飲食,必道須四時五味,故有食舉之樂,所以順天地,養神明,求福應也。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樂者天地之和,不可久廢。今官樂但有太蔟,皆不應*(日)**[月]*律。可作十二月均,各應其月氣,乃能順天地,和氣宜應。明帝始令靈台六律候,而未設其門。樂經曰十二月行之,所以宣氣豐物也。月開斗建之門,而奏歌其律。誠宜施行。願與待詔嚴崇及能作樂器者共作治,考工給所當。』詔下太常。太常上言:『作樂器直錢百四十六萬,請太僕作成上。』奏寢。今明詔下臣防,臣輒問鄴及待詔知音律者,皆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為可順上天之明*(待)**[時]*,因歲首令正,發太蔟之律,奏雅頌之音,以立太平,以迎和氣。   其條貫甚備。」詔書以防言下三公。   夫五音生於陰陽,分為十二律,轉生六十,皆所以紀鬥氣,效物類也。天效以景,地效以響,即律也。陰陽和則景至,律氣應則灰除。是故天子常以日冬夏至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陳八音,聽樂均,度晷景,候鍾律,權土*(灰)**[炭]*,*(放)**[效]*陰陽。冬至陽氣應,則樂均清,景長極,黃鐘通,土*(灰)**[炭]*輕而衡仰。夏至陰氣應,則樂均濁,景短極,蕤賓通,土*(灰)**[炭]*重而衡低。[一]進退於先後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狀聞,太史封上。效則和,否則占。   [二]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周,密佈緹縵。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內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內端,[三]案歷而候之。   氣至者灰*(去)**[動]*。其為氣所動者其灰散,人及風所動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靈台,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歷。[四]   注[一]淮南子曰:「水勝故夏至濕,火勝故冬至燥。燥故*(灰)**[炭]*輕,濕故*(灰)**[炭]*重。」   注[二]易緯曰:「冬至人主不出宮,寢兵,從樂五日,擊黃鐘之磬。公卿大夫列士之意得,則陰陽之晷如度數。夏至之日,如冬至之禮。冬至之日,樹八尺之表,日中視其晷。晷如度者其歲美,人民和順。晷不如度者則歲惡,人民多斗言,政令為之不平。晷進則水,晷退則旱。進一尺則日食,退一尺則月食。月食則正臣下之行,日食則正人主之道。」   注[三]葭莩出河內。   注[四]月令章句曰:「古之為鍾律者,以耳齊其聲。後不能,則假數以正其度,度數正則音亦正矣。鍾以斤兩尺寸中所容受升斗之數為法,律亦以寸分長短為度。故曰黃鐘之管長九寸,*[孔]*徑三分,圍九分,其餘皆*(補)**[漸]*短,*(雖)**[惟]*大小圍數無增減。以度量者可以文載口傳,與觿共知,然不如耳決之明也。」    校勘記   二九九九頁一0行作子丑以名*(日)**[月]*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日」當為「月」。   案子丑等亦謂十二辰,則當繫於月明矣。後人因下有枝幹相配,以成六旬,遂改為「日」,泥甚。今據改。   二九九九頁一三行以粟生之*(十)**[一]*粟為一分集解引盧文弨說,謂「以粟」說苑作「以黍」,無「十粟」二字。按:校補謂「十」當作「一」,粟猶黍也。   雖說苑亦無「一黍」二字,然不別出數,即是就一黍言。前書律歷志云「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為一分」。夫黃鐘長九寸,一黍之廣當之長九十分之一,亦即是一黍為一分,故知此一粟為一分矣。今據校補說改。   三000頁二行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說苑「十粟」作「十六黍」,「十圭」作「六圭」。   三000頁四行廣於萬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前志「廣」作「衍」。   三000頁六行郎中京房*(房字君明)*知五聲之音六律之數「房字君明」四字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盧說見下。又集解引盧文弨說,謂「五聲之音,六律之數」通典作「五音六十律之數」。王先謙謂晉、宋志並作「五音六十律」,此文鬥也。今按:「六律」一詞於此泛用作律呂解亦可通,今不改。   三000頁七行上使太子太傅*(韋)*玄成*(字少翁)*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甄鸞五經算術無「韋」字,與下王章亦不書姓合。下「字少翁」三字亦無。蓋閱者偶作旁記,而誤寫入正文,與上「房字君明」並當刪去,不可以史記有「解揚字子虎」相比例。今據刪。   三000頁一二行故各*(終)**[統]*一日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終」禮記正義引作「統」,北史牛宏傳同。又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亦作「統」。今據改。   三000頁一五行苟非*(草)**[革]*木之聲集解引盧文弨說,謂「草」當依算術作「革」。今據改。按:王先謙謂晉志作「草」。   三00一頁六行以*(制)**[律]*長短為制據汲本改。   三00一頁一四行上生不得過黃鐘之*(清)*濁下生不得及黃鐘之*(數實)**[清]*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清」字衍。「之數實」當作「之清」,依算術改正。今據改。盧又謂「及」上脫「不」字。今按:上生不得過黃鐘之濁者,意即所生之音不得低於黃鐘本律,下生不得及黃鐘之清者,意即所生之音不得高於或等於黃鐘半律,「過」與「及」字異而義同,非有脫字也。今不改。   三00一頁一六行而生十一律者也「十一」汲本、殿本作「十二」。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通鑒注引「十二」作「十一」。今按:作「十二」者鬥,參閱下條校記自明。   三00一頁一六行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按:「十二律之」語意不明,疑有脫鬥。依文當作「十一三之」,蓋以三自乘十一次,所得之數為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也。   三00二頁二行*(數)**[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0二頁二行*[於]*律為寸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律」上脫「於」字,算術有。今據補。   三00二頁四行以為黃鐘之管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前志「管」作「宮」。   三00二頁五行比黃鐘之音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前志「音」作「宮」。   三00二頁一一行故滋萌於子按:王先謙謂前志「滋」作「孳」。   三00二頁一一行振羨於辰前志「羨」作「美」。按:王念孫謂「美」當為「羨」,字之鬥也。   三00二頁一一行昧曖於未按:王先謙謂前志「曖」作「薆」。   三00二頁一二行大成於丁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前志「成」作「盛」。   三00二頁一二行豐茂於戊按:王先謙謂前志「茂」作「楙」。   三00二頁一三行而變化之情則可見矣按:王先謙謂前志無「則」字。   三00三頁一行色育集解引盧文弨說,謂「色」隋志及律呂新書俱作「包」,當是也。算術、禮記正義並作「色」。   三00三頁二行下生謙待按:隋志「謙待」作「謙侍」。下同。   三00三頁六行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集解引惠棟說,謂「七大強」一作「八弱」。今按:禮記正義作「小分八弱」。又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大」當作「太」。   三00三頁一0行分動集解引惠棟說,謂「動」一作「勳」。今按:隋志作「動」。   下同。   三00三頁一三行質末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隋志、禮運正義「末」作「未」。按:   殿本作「未」。下同。   三00三頁一四行形晉按:隋志「形」作「刑」。下同。   三00三頁一五行小分二*[半]*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強」上有「半」字,是。今據補。   三00四頁五行下生解形按:隋志「解形」作「解刑」。下同。   三00四頁七行凌陰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隋志、正義「凌」俱作「陵」。   三00四頁八行族嘉按:隋志作「佚喜」。下同。   三00五頁一一行下生未卯按:隋志「未卯」作「未卬」。   三00五頁一三行十四萬九千一百五十*(五)**[六]*集解引盧文弨說,謂「五十五」算術作「五十六」,是。今據改。   三00五頁一四行下生夷汗按:隋志「夷汗」作「夷污」。下同。又按:「夷」原斗「無」,逕改正。   三00五頁一五行七尺五寸萬五千三百*(二)**[三]*十五按:各本並作「二十五」,今據算理改。   三00六頁五行下生閉掩按:隋志「閉掩」作「閉奄」。下同。   三00六頁六行小分九微*(弱)**[強]*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微強」,是。今據改。   三00六頁八行內負按:隋志「負」作「貞」。下同。   三00七頁一行十三萬九千六百七十*[四]*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作「七十四」,脫「四」字。又引盧文弨說,謂算術有「四」字。今據補。   三00七頁二行下生分烏按:隋志「分烏」作「分焉」。下同。   三00七頁一0行形始按:隋志「形」作「刑」。   三00七頁一五行小分三*(大)**[半]*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半強」,是。今據改。   三00八頁九行小分八*[微]*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微強」,是。今據補。   三00九頁二行*(下)**[不]*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十二律之變窮於南事,安得雲下生乎?疑「下」為「不」字之鬥。又引盧文弨說,謂「下生」當作「不生」。今據改。   三00九頁三行六尺三寸一千五百*(三)**[一]*十一按:各本作「三十一」,今據算理改。   三00九頁六行小分三*(大)**[半]*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半強」,是。   今據改。   三00九頁七行十二萬一千八*(百一)*十九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一千八十九」。又引盧文弨說,謂「百一」二字誤衍,算術無。今據刪。   三0一0頁九行小分四*[微]*弱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微弱」,是。今據補。   三0一一頁四行十*(一)*萬九千一百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十萬」。又引盧文弨說,謂「十」下「一」字衍,算術無。今據刪。   三0一一頁一0行十萬六千一百八十*(八)**[七]*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八十七」。又引盧文弨說,謂「八」鬥,算術「七」。今據改。   三0一一頁一二行小分九半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無「半」字,當作「少強」。今按:依算理當作「半弱」。   三0一一頁一二行五尺三寸萬八千六百*(八)**[七]*十一按:各本作「八十一」,今據算理改。   三0一二頁三行五尺三寸四千三百*(七)**[六]*十一按:各本作「七十一」,今據算理改。   三0一二頁六行小分六*(少)*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微強」,案止當作「強」。今據刪。   三0一二頁一二行五尺一寸四千*(八十)**[一百]*七按:各本作「四千八十七」,今據算理改。   三0一三頁一二行小分九*(微)**[半]*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半強」,是。今據改。   三0一四頁一行九萬三千一百一十*(七)**[六]*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作「一十六」。又引盧文弨說,謂算術作「六」。今據改。   三0一四頁一三行列以物氣集解引惠棟說,謂晉志「物」作「效」。今按:作「效」似合。   三0一四頁一四行然弦以緩急清濁集解引張文虎說,謂「弦以」之「以」疑當作「之」,或「緩怎」下脫「為」字。   三0一五頁一行泠道縣按:「泠」原斗「冷」,逕改正。   三0一五頁三行故待詔嚴崇按:晉、宋志「崇」並作「嵩」,魏志亦作「嵩」。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古文崇嵩通,漢武帝改嵩高山為「崇高」。   三0一五頁五行方為能傳崇學耳「方」原斗「力」,逕改正。按:晉、宋志並作「乃」。   三0一五頁八行音不可書以*(時)**[曉]*人王先謙謂晉志作「音不可書以曉」,宋志作「音不可以書曉」,蓋「書以」誤倒,明「時」字誤。按:王氏以「曉」字為句,「人」字連下讀。今依晉志改「時」為「曉」,而以「人」字屬上讀。   三0一五頁一二行皆不應*(日)**[月]*律據汲本、殿本改。   三0一五頁一二行乃能順天地按:汲本、殿本「順」作「感」。   三0一五頁一五行可順上天之明*(待)**[時]*隋書音樂志下引「待」作「時」。   今據改。   三0一六頁二行皆所以紀鬥氣按:「斗」字疑有誤,或當作「卦」。   三0一六頁四行權土*(灰)**[炭]*集解引惠棟說,謂晉灼引蔡邕律歷記作「土炭」,漢書律歷志亦云「懸土炭」。今據改,下同。   三0一六頁四行*(放)**[效]*陰陽集解引惠棟說,謂「放」一作「效」,晉志作「效」。今據改。   三0一六頁八行氣至者灰*(去)**[動]*集解引錢大昭說,謂閩本作「動」。王先謙謂殿本作「動」,晉志作「去」。今按:下云「其為氣所動者其灰散」,則作「去」者非,今據改。   三0一七頁一行*[孔]*徑三分據御覽十六補。   三0一七頁一行其餘皆*(補)**[漸]*短集解引惠棟說,謂李氏本「補」作「漸」。   今據改。按:御覽十六「補」作「稍」。   三0一七頁一行*(雖)**[惟]*大小圍數無增減集解引惠棟說,謂李氏本「雖」作「惟」。今據改。按:御覽十六作「唯」。   ************後漢書志第二 律歷中 賈逵論歷永元論歷延光論歷漢安論歷熹平論歷論月食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歷,施行百有餘年,歷稍後天,朔先*[於]*歷,朔或在晦,月*[或朔]*見。考其行,日有退無進,月有進無退。建武八年中,太僕朱浮、太中大夫許淑等數上書,言歷*[朔]*不正,宜當改更。時分度覺差尚微,上以天下初定,未遑考正。至永平五年,官歷署七月十六日*[月]*食。待詔楊岑見時月食多先歷,即縮用筭上為日,*[因]*上言「月當十五日食,官歷不中」。詔書令岑普*[候]*,與官*[歷]*課。起七月,盡十一月,弦望凡五,官歷皆失,岑皆中。庚寅,詔*[書]*令岑署弦望月食官,復令待詔張盛、景防、鮑鄴等以四分法與岑課。歲余,盛等所中多岑六事。十二年十一月丙子,詔書令盛、防代岑署弦望月食加時。四分之術,始頗施行。是時盛、防等未能分明歷元,綜校分度,故但用其弦望而已。   先是,九年,太史待詔董萌上言歷不正,事下三公、太常知歷者雜議,訖十年四月,無能分明據者。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遠,日、月宿度相覺浸多,而候者皆知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未至牽牛五度,而以為牽牛中星,*(從)**[後]*天四分日之三,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宿差五度。章帝知其謬錯,以問史官,雖知不合,而不能易,故召治歷編欣、李梵等綜校其狀。[一]二月甲寅,遂下詔曰:「朕聞古先聖王,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河圖曰:『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又曰:『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朕以不德,奉承大業,夙夜祗畏,不敢荒寧。予末小子,托在於數終,曷以續興,崇弘祖宗,拯濟元元?   尚書琁璣鈐曰:『述堯世,放唐文。』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顧)**[題]*期立象。』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乎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閒者以來,政治不得,陰陽不和,災異不息,癘疫之氣,流傷於牛,農本不播。夫庶征休咎,五事之應,鹹在朕躬,信有闕矣,將何以補之?書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歲二月,東巡狩,至岱宗,柴,望秩於山川。遂覲東後,□時月正日。』祖堯岱宗,同律度量,考在璣衡,以正歷象,庶乎有益。春秋保干圖曰:『三百年斗歷改憲。』史官用太初鄧平術,有餘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轉差,浸以謬錯。琁璣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一]*度,而歷以為牽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則四分數之立春日也。以折獄斷大刑,於氣已迕;用望平和隨時之義,蓋亦遠矣。今改行四分,以遵於堯,以順孔聖奉天之文。冀百君子越有民,同心敬授,*[儻]*獲鹹*(喜)**[熙]*,以明予祖之遺功。」於是四分施行。而欣、梵猶以為元首十一月當先大,欲以合耦弦望,命有常日,而十九歲不得七閏,晦朔失實。行之未期,章帝復發聖思,考之經讖,使左中郎將賈逵問治歷者□承、李崇、太尉屬梁鮪、司徒*[掾]*嚴勖、太子舍人徐震、鉅鹿公乘蘇統及欣、梵等十人。   以為月當先小,據春秋經書朔不書晦者,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即先大,則一月再朔 ,後月無朔,是明不可必。梵等以為當先大,無文正驗,取欲諧耦十六日*[望]*,月朓□,晦當滅而已。又晦與合同時,不得異日。又上知欣、梵穴見,□毋拘歷已班,天元始起之月*(常)**[當]*小。定,後年歷數遂正。永元中,復令史官以九道法候弦望,驗無有差跌。逵論集狀,後之議者,用得折衷,故詳錄焉。   注[一]蔡邕議云:「梵,清河人。」   逵論曰:「太初歷冬至日在牽牛初者,牽牛中星也。古黃帝、夏、殷、周、魯冬至日在建星,建星即今斗星也。太初歷斗二十六度三百八十五分,牽牛八度。   案行事史官注,冬、夏至日常不及太初歷五度,冬至日在斗*(一)**[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石氏星經曰:『黃道規牽牛初直斗二十度,去極二十五度。』於赤道,斗二十一度也。四分法與行事候注天度相應。尚書考靈曜『斗二十二度,無餘分,冬至在牽牛所起』。又編欣等據今日所在*[未至]*牽牛中星五度,於斗二十一度四分一,與考靈曜相近,即以明事。元和二年八月,詔書曰『石不可離』,令兩候,上得筭多者。太史令玄等候元和二年至永元元年,五歲中課日行及冬*(夏)*至斗*(一)**[二]*十一度四分一,合古歷建星考靈曜日所起,其星閒距度皆如石氏故事。他術以為冬至日在牽牛初者,自此遂黜也。」   逵論曰:「以太初歷考漢元盡太初元年日*(朔)**[食]*二十三事,其十七得朔,四得晦,二得二日;新歷七得朔,十四得晦,二得*(三)**[二]*日。以太初歷考太初元年盡更始二年二十四事,十得晦;以新歷十六得朔,七得二日,一得晦。以太初歷考建武元年盡永元元年二十三事,五得朔,十八得晦;以新歷十七得朔,三得晦,三得二日。又以新歷上考春秋中有日朔者二十四事,失不中者二十三事。天道參差不齊,必有餘,余又有長短,不可以等齊。治歷者方以七十六歲斷之,則余分*(稍)**[消]*長,稍得一日。故易金火相革之卦象曰:『君子以治歷明時。』又曰:『湯、武革命,順乎天應乎人。』言聖人必歷象日月星辰,明數不可貫數千萬歲,其閒必改更,先距求度數,取合日月星辰所在而已。   故求度數,取合日月星辰,有異世之術。太初歷不能下通於今,新歷不能上得漢元。一家曆法必在三百年之閒。故讖文曰『三百年斗歷改憲』。漢興,當用太初而不改,下至太初元年百二歲乃改。故其前有先晦一日合朔,下至成、哀,以二日為朔,故合朔多在晦,此其明效也。」   逵論曰:「臣前上傅安等用黃道度日月弦望多近。史官一以赤道度之,不與日月同,於今歷弦望至差一日以上,輒奏以為變,至以為日□縮退行。於黃道,自得行度,不為變。願請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度課,與待詔星象考校。奏可。臣謹案:前對言冬至日去極一百一十五度,夏至日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日去極九十一度。   洪範『日月之行,則有冬夏』。五紀論『日月循黃道,南至牽牛,北至東井,率日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七』也。今史官一以赤道為度,不與日月行同,其斗、牽牛、*[東井]*、輿鬼,赤道得十五,而黃道得十三度半;行東壁、奎、婁、軫、角、亢,赤道*(十)**[七]*度,黃道八度;或月行多而日月相去反少,謂之日□。案黃道值牽牛,出赤道南二十五度,其直東井、輿鬼,出赤道北*[二十]*五度。赤道者為中天,去極俱九十度,非日月道,而以遙準度日月,失其實行故也。以今太史官候注考元和二年九月已來月行牽牛、東井四十九事,無行十一度者;行婁、角三十七事,無行十五六度者,如安言。問典星待詔姚崇、井畢等十二人,皆曰『星圖有規法,日月實從黃道,官無其器,不知施行』。案甘露二年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以圖儀度日月行,考驗天運狀,日月行至牽牛、東井,日過*[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婁、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赤道使然,此前世所共知也。如言黃道有驗,合天,日無前□,弦望不差一日,比用赤道密近,宜施用。上中多臣校。」案逵論,永元四年也。至十五年七月甲辰,詔書造太史黃道銅儀,以角為十三度,亢十,氐十六,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斗二十四四分度之一,牽牛七,須女十一,虛十,危十六,營室十八,東壁十,奎十七,婁十二,胃十五,昴十二,畢十六,觜三,參八,東井三十,輿鬼四,柳十四,星七,張十七,翼十九,軫十八,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史官以*(郭)**[部]*日月行,參弦望,雖密近而不為注日。儀,黃道與度轉運,難以候,是以少循其事。   逵論曰:「又今史官推合朔、弦、望、月食加時,率多不中,在於不知月行□疾意。永平中,詔書令故太史待詔張隆以四分法署弦、望、月食加時。隆言能用易九、六、七、八*(支)**[爻]*知月行多少。今案隆所署多失。臣使隆逆推前手所署,不應,或異日,不中天乃益遠,至十餘度。梵、統以史官候注考校,月行當有□疾,不必在牽牛、東井、婁、角之閒,又非所謂朓、側匿,乃由月所行道有遠近出入所生,率一月移故所疾處三度,九歲九道一復,凡九章,百七十一歲,復十一月合朔旦冬至,合春秋、三統九道終數,可以知合朔、弦、望、月食加時。據官注天度為分率,以其術法上考建武以來月食凡三十八事,差密近,有益,*(宣)**[宜]*課試上。」   案史官舊有九道術,廢而不修。熹平中,故治歷郎梁國宗整上九道術,詔書下太史,以參舊術,相應。部太子舍人馮恂課校,恂亦復作九道術,增損其分,與整術並校,差為近。太史令揚上以恂術參弦、望。然而加時猶復先後天,遠則十餘度。[一]   注[一]杜預長歷曰:「書稱『開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厘百工,庶績鹹熙』。是以天子必置日官,諸侯必置日御,世修其業,以考其術。舉全數而言,故曰六日,其實五日四分之一。   日日行一度,而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有畸。日官當會集此之遲疾,以考成晦朔,錯綜以設閏月。閏月無中氣,而北斗邪指兩辰之閒,所以異於他月也。積此以相通,四時八節無違,乃得成歲。其微密至矣。得其精微,以合天道,事□而不悖。故傳曰:『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然陰陽之運,隨動而差,差而不已,遂與歷錯。故仲尼、丘明每於朔閏發文,蓋矯正得失,因以宣明歷數也。桓十七年,日食得朔,而史闕其日,單書朔。僖十五年,日食*[亦得朔]*,而史闕朔與日。故傳因其得失,並起時史之謬,兼以明其餘日食,或歷失其正也。莊二十五年,經書『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謂正陽之月也。而時歷誤,實是七月之朔,非六月。故傳云:『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用幣於社,伐鼓於朝。』*[明]*此*[食]*非用幣伐鼓常月,因變而起,歷誤也。文十五年經文皆同,而更復發,傳曰『非禮』。明前傳欲以審正陽之月,後傳發例,欲以明諸侯之禮也。此乃聖賢之微旨,*[而]*先儒所未喻也。昭十七年夏六月,日有食之,而平子言非正陽之月,以誣一朝,近於指鹿為馬。故傳曰『不君君』,且因以明此月為得天正也。劉子駿造三統歷,以修春秋。春秋日食有甲乙者三十四,而三統歷唯*[得]*一食,歷術比諸家既最□。又六千餘歲輒益一日。凡歲當累日為次,而無故益之,此不可行之甚者。班固前代名儒,而謂之最密。非徒班固也,自古以來,諸論春秋者,多述謬誤,或造家術,或用黃帝以來諸歷,以推經傳朔日,皆不*(得)*諧合。日食於朔,此乃天驗,經傳又書其朔食,可謂得天,而劉、賈諸儒說,皆以為月二日或三日,公違聖人明文。其蔽在於守一元,不與天消息也。余感春秋之事,嘗著歷論,極言歷之通理。其大指曰:天行不息,日月星辰,各運其捨,皆動物也。物動則不一,雖行度大量,可得而限。累日為月,*[累月為歲]*,以新故相序,不得不有毫毛之差,此自然*[之]*理也。故春秋日有頻月而食者,*[有]*曠年不食者,理不得一,而筭守*(從)**[恆]*數,故歷無不有差失也。始失於毫毛,而尚未可覺,積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則不得不改憲以從之。書所謂『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易所謂『治歷明時』,言當順天以求合,非為合以驗天*(者)*也。推此論之,春秋二百餘年,其治歷變通多矣。雖數術絕滅,還尋經傳微旨,大量可知。時之違謬,則經傳有驗。學者固當曲循經傳月日日食,以考朔晦*(也)*,以推時驗。而*[見]*皆不然,各據其學以推春秋。此無異度己之跡,而欲削他人之足也。余為歷論之後,至咸寧中,善筭李修、夏顯,依論體為術,名干度歷,表上朝廷。其術合日行四分之數,而微增月行。用三百歲改憲之意,二元相推,七十餘歲,承以強弱,強弱之差蓋少,而適足以遠通盈縮。時尚書及史官以干度與*(太)**[泰]*始歷參校古今記注,干度歷殊勝*[泰始歷,上勝官歷四十五事]*,今*[其]*術具存。時又並考古今十歷,以驗春秋,知三統歷之最□也。今具列其*(時)*得失之數,又據經傳微旨*(證據及失閏旨)*,考日辰朔晦,以相發明,為經傳長歷。諸經傳證據,及失閏*[違]*時,文字謬誤,皆甄發之。雖未必其得天,蓋*[是]*春秋當時之歷也。學者覽焉。」   永元十四年,待詔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減一刻,不與天相應,或時差至二刻半,不如夏歷密。」詔書下太常,令史官與融以儀校天,課度遠近。   太史令舒、承、梵等對:「案官所施漏法令甲第六常符漏品,孝宣皇帝三年十二月乙酉下,建武十年二月壬午詔書施行。漏刻以日長短為數,率日南北二度四分而增減一刻。一氣俱十五日,日去極各有多少。今官漏率九日移一刻,不隨日進退。夏歷漏*[刻]*隨日南北為長短,密近於官漏,分明可施行。」其年十一月甲寅,詔曰:「告司徒、司空:漏所以節時分,定□明。   □明長短,起於日去極遠近,日道周*[圜]*,不可以計率分,當據儀度,下參晷景。今官漏以計率分□明,九日增減一刻,違失其實,至為疏數以耦法。太史待詔霍融上言,不與天相應。太常史官運儀下水,官漏失天者至三刻。以晷景為刻,少所違失,密近有驗。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斧官府當用者,計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魁取二十四氣日所在,並黃道去極、晷景、漏刻、□明中星刻於下。   昔太初歷之興也,發謀於元封,啟定於*(天)**[元]*鳳,積*(百)*三十年,是非乃審。及用四分,亦於建武,施於元和,訖於永元,七十餘年,然後儀式備立,司候有准。天事幽微,若此其難也。中興以來,圖讖漏洩,而考靈曜、命歷序皆有甲寅元。其所起在四分庚申元後百一十四歲,朔差□二日。學士修之於草澤,信向以為得正。及太初歷以後*(大)**[天]*為疾,而修之者云「百四十四歲而太歲超一*(表)**[辰]*,百七十一歲當棄朔余六十三,中余千一百九十七,乃可常行」。自太初元年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當去分而不去,故令益有疏闊。此二家常挾其術,庶幾施行,每有訟者,百寮會議,腢儒騁思,論之有方,益於多聞識之,故詳錄焉。   安帝延光二年,中謁者亶誦言當用甲寅元,河南梁豐言當復用太初。尚書郎張衡、周興皆能歷,數難誦、豐,或不對,或言失誤。衡、興參案儀注*(者)*,考往校今,以為九道法最密。詔書下公卿詳議。太尉愷等上侍中施延等議:「太初過天,日一度,弦望失正,月以晦見西方,食不與天相應;元和改從四分,四分雖密於太初,復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與天相應,合圖讖,可施行。」   博士黃廣、大行令任僉議,如九道。河南尹祉、太子舍人李泓等四十人議:「即用甲寅元,當除元命苞天地開闢獲麟中百一十四歲,推閏月六直其日,或朔、晦、弦、望,二十四氣宿度不相應者非一。用九道為朔,月有比三大二小,皆疏遠。元和變歷,以應保干圖『三百歲斗歷改憲』之文。四分歷本起圖讖,最得其正,不宜易。」愷等八十四人議,宜從太初。尚書令忠上奏:「諸從太初者,皆無他效驗,徒以世宗攘夷廓境,享國久長為辭。或雲孝章改四分,災異卒甚,未有善應。臣伏惟聖王興起,各異正朔,以通三統。漢祖受命,因秦之紀,十月為年首,閏常在歲後。不稽先代,違於帝典。太宗遵修,三階以平,黃龍以至,刑犴以錯,五是以備。[一]哀平之際,同承太初,而妖孽累仍,痾禍非一。   議者不以成數相參,考真求實,而泛采妄說,歸福太初,致咎四分。太初歷觿賢所立,是非已定,永平不審,復革其弦望。四分有謬,不可施行。元和鳳鳥不當應歷而翔集。遠嘉前造,則*(喪)**[表]*其休;近譏後改,則隱其福。漏見曲論,未可為是。臣輒復重難衡、興,以為五紀論推步行度,當時比諸術為近,然猶未稽於古。及向子歆欲以合春秋,橫斷年數,損夏益周,考之表紀,差謬數百。兩歷相課,六千一百五十六歲,而太初多一日。冬至日直鬥,而雲在牽牛。□闊不可復用,昭然如此。史官所共見,非獨衡、興。前以為九道密近,今議者以為有闕,及甲寅元復多違失,皆未可取正。昔仲尼順假馬之名,以崇君之義。況天之歷數,不可任疑從虛,以非易是。」上納其言,遂*[寢]*改歷事。   注[一]洪範:「庶征,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五者來備,各以其□。」   順帝漢安二年,尚書侍郎邊韶上言:「世微於數虧,道盛於得常。數虧則物衰,得常則國昌。孝武皇帝攄發聖思,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乃詔太史令司馬遷、治歷鄧平等更建太初,改元易朔,行夏之正,干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為日法。設清台之候,驗六異,課效觕密,太初為最。其後劉歆研機極深,驗之春秋,參以易道,以河圖帝覽嬉、雒書*(甄)**[干]*曜度推廣九道,百七十一歲進退六十三分,百四十四歲一超次,與天相應,少有闕謬。從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歲,進退余分六十三,治歷者不知處之。推得十二度弦望不效,挾廢術者得竄其說。至*(永)**[元]*和二年,小終之數寖過,余分稍增,月不用晦朔而先見。孝章皇帝以保干圖『三百年斗歷改憲』,就用四分。以太白復樞甲子為癸亥,引天從筭,耦之目前。更以庚申為元,既無明文;   托之於獲麟之歲,又不與感精符單閼之歲同。史官相代,因成習疑,少能鉤深致遠;案弦望足以知之。」詔書下三公、百官雜議。太史令虞恭、治歷宗欣等議:「建歷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後定日法,法定然後度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程,則歷可成也。四分歷仲紀之元,起於孝文皇帝後元三年,歲在庚辰。上四十五歲,歲在乙未,則漢興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歲,歲在庚申,則孔子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尋之上行,復得庚申。歲歲相承,從下尋上,其執不誤。此四分歷元明文圖讖所著也。太初元年歲在丁丑,上極其元,當在庚戌,而曰丙子,言百四十四歲超一辰,凡九百九十三超,歲有空行八十二周有奇,乃得丙子。案歲所超,於天元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俱超。日行一度,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一而周天一□,名曰歲。歲從一辰,日不得空周天,則歲無由超辰。案百七十*[一]*歲二蔀一章,小余六十三,自然之數也。夫數出於杪曶,以成毫犛,亮犛積累,以成分寸。   兩儀既定,日月始離。初行生分,積分成度。日行一度,一歲而周,故為術者,各生度法,或以九百四十,或以八十一。法有細觕,以生兩科,其歸一也。日法者,日之所行分也。日垂令明,行有常節,日法所該,通遠無已,損益毫犛,差以千里。自此言之,數無緣得有虧棄之意也。今欲飾平之失,斷法垂分,恐傷大道。以步日月行度,終數不同,四章更不得朔余一。雖言九道去課進退,恐不足以補其闕。且課歷之法,晦朔變弦,以月食天驗,昭著莫大焉。今以去六十三分之法為歷,驗章和元年以來日變二十事,[一]月食二十八事,與四分歷更失,定課相除,四分尚得多,而又便近。   孝章皇帝歷度審正,圖儀晷漏,與天相應,不可復尚。文曜鉤曰:『高辛受命,重黎說文。唐堯即位,羲和立*(禪)**[渾]*。夏後制德,昆吾列神。成周改號,萇弘分官。』運斗樞曰:『常佔有經,世史所明。』洪範五紀論曰:『民閒亦有黃帝諸歷,不如史官記之明也。』自古及今,聖帝明王,莫不取言於羲和、常佔之官,定精微於晷儀,正觿疑,秘藏中書,改行四分之原。及光武皇帝數下詔書,草創其端,孝明皇帝課校其實,孝章皇帝宣行其法。君更三聖,年歷數十,信而征之,舉而行之。其元則上統開闢,其數則復古四分。宜如甲寅詔書故事。」奏可。   注[一]案五行志,章和元年訖漢安二年日變二十三事,古今注又長一。   靈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馮光、沛相上計掾陳晃言:「歷元不正,故妖民叛寇益州,盜賊相續為*[害]*。歷*[當]*用甲寅為元而用庚申,圖緯無以庚*[申]*為元者。近秦所用代周之元。太史治治歷中郭香、劉固意造妄說,乞*(與)*本庚申元經緯*(有)*明*[文]*,受虛欺重誅。」乙卯,詔書下三府,與儒林明道者詳議,務得道真。以腢臣會司徒府議。[一]   注[一]蔡邕集載:「三月九日,百官會府公殿下,東面,校尉南面,侍中、郎將、大夫、千石、六百石重行北面,議郎、博士西面。戶曹令史當坐中而讀詔書,公議。蔡邕前坐侍中西北,近公卿,與光、晃相難問是非焉。」   議郎蔡邕議,以為:   歷數精微,去聖久遠,得失更迭,術*(術)*無常是。*[漢興]**(以)*承秦,歷用顓頊,元用乙卯。[一]百有二歲,孝武皇帝始改正朔,歷用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歲。孝章皇帝改從四分,元用庚申。今光、晃各以庚申為非,甲寅為是。案曆法,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凡六家,各自有元。光、晃所據,則殷歷元也。他元雖不明於圖讖,各*[自一]*家*[之]*術,皆當有效於*(其)*當時。*(黃)**[武]*帝始用太初丁丑之元,*(有)*六家紛錯,爭訟是非。   太史令張壽王挾甲寅元以非漢歷,雜候清台,課在下第,卒以疏闊,連見劾奏,太初效驗,無所漏失。是則雖非圖讖之元,而有效於前者也。及用四分以來,考之行度,密於太初,是又新元*[有]*效於今者也。延光元年,中謁者亶誦亦非四分庚申,上言當用命歷序甲寅元。公卿百寮參議正處,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速進退,不必若一。術家以筭追而求之,取合於當時而已。故有古今之術。今*[術]*之不能上通於古,亦猶古術之不能下通於今也。元命苞、干鑿度皆以為開闢至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及命歷序積獲麟至漢,起庚*(子)**[午]*蔀之二十三歲,竟己酉、戊子及丁卯蔀六十九歲,合為二百七十五歲。漢元年歲在乙未,上至獲麟則歲在庚申。推此以上,上極開闢,則*(不)**[元]*在庚申。讖雖無文,其數見存。而光、晃以為開闢至獲麟二百七十五萬九千八百八十六歲,獲麟至漢百六十*(二)**[一]*歲,轉差少一百一十四歲。雲當滿足,則上違干鑿度、元命苞,中使獲麟不得在哀公十四年,下不及命歷序獲麟*[至]*漢相去四蔀年數,與奏記譜注不相應。   注[一]蔡邕*(命)**[月令]*論曰:「顓頊歷術曰:『天元正月己巳朔旦立春,俱以日月起於天廟營室五度。』今月令孟春之月,日在營室。」   當今歷正月癸亥朔,光、晃以為乙丑朔。乙丑之與癸亥,無題勒款識可與觿共別者,須以弦望晦朔光魄虧滿可得而見者,考其符驗。而光、晃歷以考靈曜*[為本]*,二十八宿度數及冬至日所在,與今史官甘、石舊文錯異,不可考校;以今渾天圖儀檢天文,亦不合於考靈曜。光、晃誠能自依其術,更造望儀,以追天度,遠有驗於圖書,近有效於三光,可以易奪甘、石,窮服諸術者,實宜用之。難問光、晃,但言圖讖,所言不服。元和二年二月甲寅制書曰:『朕聞古先聖王,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史官用太初鄧平術,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一]*度,而歷以為牽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則四分數之立春也,而以折獄斷大刑,於氣已迕,用望平和,蓋亦遠矣。今改行四分,以遵於堯,以順孔聖奉天之文。』是始用四分歷庚申元之詔也。深引河雒圖讖以為符驗,非史官私意獨所興構。而光、晃以為*[香]*、固意造妄說,違反經文,謬之甚者。昔堯命羲和歷象日月星辰,舜□時月正日,湯、武革命,治歷明時,可謂正矣,且猶遇水遭旱,戒以『蠻夷猾夏,寇賊奸宄』。而光、晃以為陰陽不和,奸臣盜賊,皆元之咎,誠非其理。元和二年乃用庚申,至今九十二歲,而光、晃言秦所用代周之元,不知從秦來,漢三易元,不常庚申。光、晃區區信用所學,亦妄虛無造欺語之愆。至於改朔易元,往者壽王之術已課不效,亶誦之議不用,元和詔書文備義著,非腢臣議者所能變易。   太尉耽、司徒隗、司空訓以邕議劾光、晃不敬,正鬼薪法。詔書勿治罪。[一]   注[一]臣昭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觀蔡邕之議,可以言天機矣。賢明在朝,弘益遠哉!公卿結正,足懲淺妄之徒,詔書勿治,亦深「盍各」之致。   太初歷推月食多失。四分因太初法,以河平癸巳為元,施行五年。永元元年,天以七月後閏食,術以八月。其*(十)*二年正月十二日,蒙公乘宗紺上書言:「今月十六日月當食,而歷以二月。」至期如紺言。太史令巡上紺有益官用,除待詔。甲辰,詔書以紺法署。施行五十六歲。至本初元年,天以十二月食,歷以後年正月,於是始差。到熹平三年,二十九年之中,先歷食者十六事。常山長史劉洪上作七曜術。甲辰詔屬太史部郎中劉固、舍人馮恂等課效,復作八元術,固等作月食術,並已相參。固術與七曜術同。月食所失,皆以歲在己未當食四月,恂術以三月,官歷以五月。太史上課,到時施行中者。丁巳,詔書報可。   其四年,紺孫誠上書言:「受紺法術,當復改,今年十二月當食,而官歷以後年正月。」到期如言,拜誠為舍人。丙申,詔書聽行誠法。   光和二年歲在己未,三月、五月皆陰,太史令修、部舍人張恂等推計行度,以為三月近,四月遠。誠以四月。奏廢誠術,施用恂術。其三年,誠兄整前後上書言:「去年三月不食,當以四月。史官廢誠正術,用恂不正術。」整所上*(五)**[正]*屬太史,太史主者終不自言三月近,四月遠。食當以見為正,無遠近。詔書下太常:「其詳案注記,平議術之要,效驗虛實。」太常就耽上選侍中韓說、博士蔡較、谷城門候劉洪、右郎中陳調於太常府,覆校注記,平議難問。恂、誠各對。恂術以五千六百四十*(日)**[月]*有九百六十一食為法,而除成分,空加縣法,推建武以來,俱得三百二十七食,其十五食錯。案其官素注,天見食九十八,與兩術相應,其錯辟二千一百。誠術以百三十五月二十三食為法,乘除成月,從建康以上減四十一,建康以來減三十五,以其俱不食。   恂術改易舊法,誠術中復減損,論其長短,無以相踰。各引書緯自證,文無義要,取追天而已。夫日月之術,日循黃道,月從九道。以赤道儀,日冬至去極俱一百一十五度。其入宿也,赤道在斗中十一,而黃道在斗十九。兩儀相參,日月之行,曲直有差,以生進退。故月行井、牛,十四度以上;其在角、婁,十二度以上。皆不應率不行。以是言之,則術不差不改,不驗不用。天道精微,度數難定,術法多端,歷紀非一,未驗無以知其是,未差無以知其失。失然後改之,是然後用之,此謂允執其中。今誠術未有差錯之謬,恂術未有獨中之異,以無驗改未失,是以檢將來為是者也。誠術百三十五月月二十三食,其文在書籍,學者所修,施行日久,官守其業,經緯日月,厚而未愆,信於天文,述而不作。恂久在候部,詳心善意,能揆儀度,定立術數,推前校往,亦與見食相應。然協歷正紀,欽若昊天,宜率舊章,如甲辰、丙申詔書,以見食為比。今宜施用誠術,棄放恂術,史官課之,後有效驗,乃行其法,以審術數,以順改易。耽以說等議奏聞,詔書可。恂、整、誠各復上書,恂言不當施誠術,整言不當復*(棄)*恂術。為洪議所侵,事下永安台覆實,皆不如恂、誠等言。劾奏謾欺。詔書報,恂、誠各以二月奉贖罪,整適作左校二月。遂用洪等,施行誠術。   光和二年,萬年公乘王漢上月食注。自章和元年到今年凡九十三歲,合百九十六食;與官歷河平元年月錯,以己巳為元。事下太史令修,上言「漢所作注不與見食相應者二事,以同為異者二十九事」。尚書召谷城門候劉洪。□曰:「前郎中馮光、司徒掾陳晃各訟歷,故議郎蔡邕共補續其志。今洪其詣修,與漢相參,推元*(謂)**[課]*分,考校月食。審己巳元密近,有師法,洪便從漢受;   不能,對。」洪上言:「推*(元)*漢己巳元,則考靈曜旃蒙之歲乙卯元也,與光、晃甲寅元相經緯。於以追天作歷,校三光之步,今為疏闊。孔子緯一事見二端者,明歷興廢,隨天為節。甲寅歷於孔子時效;己巳顓頊秦所施用,漢興草創,因而不易,至元封中,迂闊不審,更用太初,應期三百改憲之節。甲寅、己巳讖雖有文,略其年數,是以學人各傳所聞,至於課校,罔得厥正。夫甲寅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於牛初。乙卯之元人正己巳朔旦立春,三光聚天廟五度。課兩元端,閏余差*(自)**[百]*五十*[二]*分*(二)*之三,朔三百四,中節之餘二十九。以效信難聚,漢不解說,但言先人有書而已。以漢成注參官施行,術不同二十九事,不中見食二事。案漢習書,見己巳元,謂朝不聞,不知聖人獨有興廢之義,史官有附天密術。甲寅、己巳,前已施行,效後格而*(已)*不用。河平疏闊,史官已廢之,而漢以去事分爭,殆非其意。雖有師法,與無同。課又不近密。其說蔀數,術家所共知,無所採取。」遣漢歸鄉里。[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劉洪字符卓,泰山蒙陰人也。魯王之宗室也。延熹中,以校尉應太史征,拜郎中,遷常山長史,以父憂去官。後為上計掾,拜郎中,檢東觀著作律歷記,遷謁者,谷城門候,會稽東部都尉。征還,未至,領山陽太守,卒官。洪善筭,當世無偶,作七曜術。及在東觀,與蔡邕共述律歷記,考驗天官。及造干象術,十餘年,考驗日月,與象相應,皆傳於世。」博物記曰:   「洪篤信好學,觀乎六藝腢書意,以為天文數術,探賾索隱,鉤深致遠,遂專心銳思。為曲城侯相,政教清均,吏民畏而愛之,為州郡之所禮異。」    校勘記   三0二五頁四行朔先*[於]*歷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先」下脫「於」字,依御覽補。今據補。   三0二五頁四行月*[或朔]*見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月」下脫「或朔」二字,依御覽補。今據補。   三0二五頁五行建武八年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宋本無「中」字。   三0二五頁六行歷*[朔]*不正集解引盧文弨說,謂「言」下脫「朔」字,依御覽補。今據補。   三0二五頁六行官歷署七月十六日*[月]*食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日」下脫「月」字,依御覽補。王先謙謂以下文證之,當有「月」字。今據補。按:印影宋本御覽「月」斗「日」。   三0二五頁七行*[因]*上言月當十五日食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御覽「上言」上有「因」字。今據補。   三0二五頁八行詔書令岑普*[候]*與官*[歷]*課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普」下脫「候」字,「官」下脫「歷」字,御覽有。今據補。   三0二五頁九行詔*[書]*令岑署弦望月食官集解引盧文弨說,謂「詔」下脫「書」字,依御覽補。今據補。   三0二六頁二行*(從)**[後]*天四分日之三集解引李銳說,謂「後天」誤「從天」,當改。今據改。   三0二六頁七行*[順]*堯考德*(顧)**[題]*期立象集解引惠棟說,謂「顧」一作「題」。又引盧文弨說,謂緯書所載作「順堯考德,題期立象」。按:曹□傳作「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今據以補改。   三0二六頁一三行日在斗二十*(二)**[一]*度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二六頁一五行*[儻]*獲鹹*(喜)**[熙]*集解引惠棟說,謂「獲」上一有「儻」字,「喜」作「熙」,宋志同。又引盧文弨說,謂南宋本有「儻」字。今據以補改。   三0二七頁三行司徒*[掾]*嚴勖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嚴勖亦司徒之掾屬,非司徒也,史脫文。今據補。   三0二七頁四行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明」字衍,「不朔」當作「朔不」。   三0二七頁五行是明不可必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唐一行大衍歷議引「明」作「朔」。   三0二七頁六行十六日*[望]*按各本俱無「望」字,今依歷理及文義補。   三0二七頁七行天元始起之月*(常)**[當]*小據汲本、殿本改。   三0二七頁一二行冬至日在斗*(一)**[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據汲本、殿本改。   三0二七頁一四行日所在*[未至]*牽牛中星五度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在」下當脫「未至」二字。今據補。   三0二八頁一行五歲中課日行及冬*(夏)*至斗*(一)**[二]*十一度四分一集解引惠棟說,謂李本「一十」作「二十」。按:上屢見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明作「一十」者鬥,今據改。又按文義「夏」字當衍,今刪。   三0二八頁四行日*(朔)**[食]*二十三事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二八頁五行二得*(三)**[二]*日按:各本並作「三日」,於歷理為舛,今改正。   三0二八頁八行治歷者方以七十六歲斷之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方」疑當作「乃」。   三0二八頁九行則余分*(稍)**[消]*長集解引惠棟說,謂「稍」李本作「消」。   今按:依文義作「消」是,各本作「稍」,蓋涉下「稍」字而誤,今據改。   三0二九頁五行其斗牽牛*[東井]*輿鬼集解引錢塘說,謂「牽牛」下脫「東井」二字。斗、牽牛冬至日所在,東井、輿鬼夏至日所在也。今據補。   三0二九頁六行行東壁按:於文義「行」字當衍。   三0二九頁六行赤道*(十)**[七]*度集解引李光地說,謂「十」當作「七」。今按:壁、奎、婁、軫、亢閒在黃道斜交赤道之附近,以赤道標準度之,則赤道得度多而黃道得度少,其大較為七與八之比,李說是,今據改。   三0二九頁七行出赤道南二十五度按:「五」當作「四」,說詳下。   三0二九頁七行出赤道北*[二十]*五度據集解引李光地說補。按:當作「二十四度」,說詳下。   三0二九頁八行去極俱九十度當作「九十一度」,脫「一」字。按:四分歷以周天為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一,赤道去極為其四分之一,約為九十一度。張衡渾儀謂「赤道橫帶渾天之腹,去極九十一度十六分之五,黃道斜帶其腹,出赤道表裡各二十四度,故夏至去極六十七度而強,冬至去極百一十五度亦強也」。上文亦言「冬至日去極一百十五度,夏至日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日去極九十一度」。並足證當時以赤道去極為九十一度,黃道於牽牛及東井各距赤道南北二十四度也。   三0二九頁一二行日過*[一]*度據殿本考證補。   三0三0頁三行史官以*(郭)**[部]*日月行參弦望按:集解引齊召南說,謂「郭」當作「部」。今據改。   三0三0頁六行能用易九六七八*(支)**[爻]*知月行多少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三0頁一一行*(宣)**[宜]*課試上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三一頁一行而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有畸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一頁三行事□而不悖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杜集「事」上有「則」字,「悖」作「□」。   三0三一頁六行日食*[亦得朔]*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一頁八行*[明]*此*[食]*非用幣伐鼓常月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一頁一0行*[而]*先儒所未喻也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一頁一二行而三統歷唯*[得]*一食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一頁一四行皆不*(得)*諧合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三0三一頁一七行累日為月*[累月為歲]*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一頁一七行以新故相序不得不有毫毛之差此自然*[之]*理也集解引惠棟說,謂「序」原作「涉」,「毛」作「末」,「然」下有「之」字。按:晉志引長歷與惠校同,今以「相序」與「相涉」,「毫毛」與「毫末」,文異而義同,故但補一「之」字。   三0三一頁一七行*[有]*曠年不食者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二頁一行而筭守*(從)**[恆]*數據汲本、殿本改。   三0三二頁二行非為合以驗天*(者)*也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三0三二頁四行以考朔晦*(也)*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三0三二頁四行而*[見]*皆不然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二頁五行善筭李修夏顯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善筭」本作「有善筭者」。又引惠棟說,謂「夏」杜集作「卜」。   三0三二頁七行以干度與*(太)**[泰]*始歷參校古今記注據盧文弨腢書拾補校改。   三0三二頁七行干度歷殊勝*[泰始歷上勝官歷四十五事]*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勝」下脫「泰始歷上勝官歷四十五事」十一字,依晉志補。今據補。   三0三二頁八行今*[其]*術具存據汲本、殿本補。   三0三二頁八行今具列其*(時)*得失之數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三0三二頁八行又據經傳微旨*(證據及失閏旨)*考日辰朔晦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三0三二頁九行及失閏*[違]*時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二頁一0行蓋*[是]*春秋當時之歷也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按:「之」原斗「文」,逕改正。   三0三二頁一五行夏歷漏*[刻]*隨日南北為長短集解引惠棟說,謂「漏」下脫「刻」字,當依隋志增。今據補。   三0三三頁二行日道周*[圜]*集解引惠棟說,謂「周」下宋志有「圜」字。今據補。   三0三三頁五行立成斧官府當用者計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魁取二十四氣日所在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立成」至「魁取」二十二字宋志無。今按:文有斗奪,難句讀。疑詔書至「班予四十八箭」止,下為史官□述之文。「魁」字衍。   言文多,故僅取二十四氣日所在等刻於下也。   三0三三頁七行發謀於元封啟定於*(天)**[元]*鳳積*(百)*三十年是非乃審集解引李銳說,謂前志云「自漢歷初起,至元鳳六年,而是非堅定」。案自太初元年至元鳳六年,正得三十年,此文「天鳳」當作「元鳳」,「百」字衍。今據改。   按:依前書則「啟」當作「堅」。   三0三三頁八行亦於建武施於元和按:集解引張文虎說,謂「亦」下疑脫一字,謂始於建武,而施行於元和也。   三0三三頁一0行及太初歷以後*(大)**[天]*為疾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三三頁一一行百四十四歲而太歲超一*(表)**[辰]*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三四頁二行或不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不」下宋志有「能」字。   三0三四頁二行衡興參案儀注*(者)*集解引惠棟說,謂「者」字衍,從宋志刪。   今據刪。   三0三四頁五行太子舍人李泓按:殿本「泓」作「弘」。   三0三四頁六行推閏月六直其日按:尋文義,疑「六」為「不」之鬥,「日」為「月」之鬥。   三0三四頁一0行災異卒甚汲本、殿本「卒」作「率」。按:盧文弨雲北宋本作「卒」。   三0三四頁一二行五是以備按:汲本、殿本「是」作「者」。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洪範「五者來備」一作「五是」,蓋漢儒傳本異也。閩本、汲古閣本作「五者」,則後人據今本尚書易之。李雲傳「五氏來備」,氏古是字。荀爽傳「五韙來備」,韙亦訓是。   三0三四頁一五行則*(喪)**[表]*其休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錢氏改「喪」為「表」。   按:詳文義當作「表」,表與喪形近,今據改。   三0三五頁五行遂*[寢]*改歷事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詳文義,是安帝納尚書令忠言,仍用四分,不復議改。宋志亦云「亶等遂寢」。此文「遂」下當有「罷」字,或是「寢」字。今據錢說並參宋志,補一「寢」字。   三0三五頁九行干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為日法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三五頁一0行雒書*(甄)**[干]*曜度據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干」作「甄」當是避太子承干諱改。   三0三五頁一二行從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歲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三五頁一三行至*(永)**[元]*和二年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三六頁九行案百七十*[一]*歲二蔀一章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三七頁二行羲和立*(禪)**[渾]*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禪」乃「渾」之鬥,渾謂渾儀,與韻協。今據改。   三0三七頁九行盜賊相續為*[害]*王先謙謂「為」下疑有「害」字。宋志作「歷元不正,故盜賊為害」。今據王說參宋志,補一「害」字。   三0三七頁一0行歷*[當]*用甲寅為元而用庚申王先謙謂宋志作「歷當以甲寅為元,不用庚申」。今依宋志補一「噹」字。   三0三七頁一0行圖緯無以庚*[申]*為元者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七頁一一行乞*(與)*本庚申元經緯*(有)*明*[文]*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補。   三0三七頁一一行受虛欺重誅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此句上亦有脫文。   三0三八頁一行術*(術)*無常是據集解引惠棟說刪。   三0三八頁一行*[漢興]**(以)*承秦集解引惠棟說,謂「以」字誤,宋志「漢興承秦」。今據宋志改。按:盧文弨腢書拾補改作「漢承秦正」。   三0三八頁四行各*[自一]*家*[之]*術皆當有效於*(其)*當時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刪。今按:御覽卷十六引作「各自一家之說,皆當有效於當時」。   三0三八頁五行*(黃)**[武]*帝始用太初丁丑之元*(有)*六家紛錯據盧文弨腢書拾補校改。按:宋志作「昔始用太初丁丑之後」。御覽一六引作「昔太初始用丁丑之後」。   三0三八頁八行是又新元*[有]*效於今者也據宋志及御覽一六補。   三0三八頁一0行今*[術]*之不能上通於古集解引惠棟說,謂「今」下宋志有「術」字。今據補。   三0三八頁一二行起庚*(子)**[午]*蔀之二十三歲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三八頁一三行則*(不)**[元]*在庚申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自獲麟至開闢二百七十六萬歲,以六十除之,恰盡獲麟之歲,既是庚申,則開闢之始亦必庚申矣。當云「元在庚申」,「不」乃「元」字之鬥。又引李銳說,謂上文雲二百七十六萬歲,尋之上行,復得庚申,「不」當作「復」。按:錢、李兩家之說並是,今從錢說改「不」字為「元」字。   三0三八頁一四行獲麟至漢百六十*(二)**[一]*歲集解引李銳說,謂邕於甲寅元開闢至漢元年數內減去庚申元開闢至獲麟年數,余一百六十一為獲麟至漢元年數,因謂光、晃差少一百一十四歲。今按:甲寅元開闢至獲麟積年二百七十五萬九千八百八十歲,獲麟至漢二百七十五歲,共二百七十六萬一百六十一歲,邕以庚申元開闢至獲麟積年二百七十六萬歲減之,則獲麟至漢為百六十一歲,明「百六十二歲」之「二」字當作「一」,今據改。   三0三九頁一行下不及命歷序獲麟*[至]*漢相去四蔀年數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三九頁二行蔡邕*(命)**[月令]*論曰集解引惠棟說,謂「命論」未詳。案邕明堂月令論有之,「令」誤「命」,落「月」字也。今據改。   三0三九頁五行而光晃歷以考靈曜*[為本]*集解引惠棟說,謂「曜」下宋志有「為本」二字。今據補。   三0三九頁一0行日在斗二十*(二)**[一]*度按:三0二六頁一三行「日在斗二十二度」,已據盧文弨說改「二十二」為「二十一」,此與上同。   三0三九頁一三行而光晃以為*[香]*固意造妄說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四0頁二行亦妄虛無造欺語之愆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亦」下文有鬥。   三0四0頁八行其*(十)*二年正月十二日集解引李銳說,謂「十二年」當作「二年」,與下「十二日」相涉,誤衍「十」字。案下文云「以紺法署施行五十六歲」,自永元二年至本初元年,正得五十六年,故知「十」字衍也。今據刪。   三0四一頁二行部舍人張恂按:「張恂」疑當作「馮恂」。上文言「熹平中,故治歷郎梁國宗整上九道術,詔書下太史,以參舊術,相應。部太子舍人馮恂課校,恂亦復作九道術,增損其分,與整術並校,差為近。太史令揚上以恂術參朔望」。此處雖言課校恂、誠二術,整為誠兄,且先後上書為誠術辨,則所謂整術、誠術實同為一事,而參與推計行度者為馮恂也。   三0四一頁四行整所上*(五)**[正]*屬太史據汲本改。按:「五屬太史」不可解,尋文義以「正屬太史」為長。   三0四一頁七行恂術以五千六百四十*(日)**[月]*有九百六十一食為法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按:「法」原斗「注」,逕改正。   三0四二頁六行恂言不當施誠術整言不當復*(棄)*恂術按:整、恂各挾己術相攻訐,恂言不當施誠術,整言不當復恂術,「棄」字當涉上「棄放恂術」而斗衍,今刪。   三0四二頁七行整適作左校二月殿本「適」作「輸」。按:適同□,原不鬥,殿本以意改也。   三0四二頁七行遂用洪等按:下疑脫一「議」字。   三0四二頁一二行推元*(謂)**[課]*分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四二頁一三行推*(元)*漢己巳元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推」下「元」字衍,漢即王漢。今據刪。   三0四三頁三行閏余差*(自)**[百]*五十*[二]*分*(二)*之三集解盧文弨說,謂「自」當作「百」,又引李銳說,謂當作「百五十二分之三」。今據改。   三0四三頁六行後格而*(已)*不用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後漢書志第三 律歷下 曆法   昔者聖人之作歷也,觀琁璣之運,三光之行,道之發斂,景之長短,斗綱*(之)**[所]*建,青龍所躔,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而制術焉。   天之動也,一晝一夜而運過周,星從天而西,日違天而東。日之所行與運周,在天成度,在歷成日。居以列宿,終於四七,受以甲乙,終於六旬。日月相推,日舒月速,當其同*[所]*,謂之合朔。舒先速後,近一遠三,謂之弦。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謂之望。以速及舒,光盡體伏,謂之晦。晦朔合離,斗建移辰,謂之*[月]*。日月之*(術)**[行]*,則有冬有夏;冬夏之閒,則有春有秋。是故日行北陸謂之冬,西陸謂之春,南陸謂之夏,東陸謂之秋。日道發南,去極彌遠,其景彌長,遠長乃極,冬乃至焉。日道斂北,去極彌近,其景彌短,近短乃極,夏乃至焉。二至之中,道齊景正,春秋分焉。   日周於天,一寒一暑,四時備成,萬物畢改,攝提遷次,青龍移辰,謂之歲。   歲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之紀,歲朔又復謂之元。是故日以實之 ,月以閏之,時以分之,歲以周之,章以明之,蔀以部之,紀以記之,元以原之。然後雖有變化萬殊,贏朒無方,莫不結繫於此而業正焉。   極建其中,道營於外,琁衡追日,以察*[發]*斂,光道生焉。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下漏數刻,以考中星,□明生焉。日有光道,月有九行,九行出入而交生焉。朔會望衡,鄰於所交,虧薄生焉。月有晦朔,星有合見,月有弦望,星有留逆,其歸一也,步術生焉。金、水承陽,先後日下,速則先日,□而後留,留而後逆,逆與日違,違而後速,速與日競,競又先日,□速順逆,晨夕生焉。   日、月、五緯各有終原,而七元生焉。見伏有日,留行有度,而率數生焉。參差齊之,多少均之,會終生焉。引而伸之,觸而長之,探賾索隱,鉤深致遠,無幽辟潛伏,而不以其精者然。故陰陽有分,寒暑有節,天地貞觀,日月貞明。   若夫佑術開業,淳耀天光,重黎其上也。[一]承聖帝之命若昊天,典歷像三辰,以授民事 ,立閏定時,以成歲功,羲和其隆也。[二]取象金火,革命創製,治歷明時,應天順民,湯、武其盛也。[三]及王德之衰也,無道之君亂之於上,頑愚之史失之於下。夏後之時,羲和淫湎,廢時亂日,胤乃征之。紂作淫虐,喪其甲子,武王誅之。夫能貞而明之者,其興也勃焉;回而敗之者,其亡也忽焉。巍巍乎若道天地之綱紀,帝王之壯事,是以聖人寶焉,君子勤之。   注[一]顓頊曰重黎。   注[二]唐、虞、夏、商曰羲和。   注[三]月令章句曰:「帝舜□時月正日,湯、武革命,治歷明時。言承平者□之,承亂者革之。」   夫歷有聖人之德六焉:以本氣者尚其體,以綜數者尚其文,以考類者尚其象,以作事者尚其時,以占往者尚其源,以知來者尚其流。大業載之,吉凶生焉,是以君子將有興焉,咨焉而以從事,受命而莫之違也。若夫用天因地,揆時施教,頒諸明堂,以為民極者,莫大乎月令。帝王之大司備矣,天下之能事畢矣。   過此而往,腢忌苟禁,君子未之或知也。   斗之二十一度,去極至遠也,日在焉而冬至,腢物於是乎生。故律首黃鐘,歷始冬至,月先建子,時平夜半。當漢高皇帝受命四十有五歲,陽在上章,陰在執徐,冬十有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日月閏積之數皆自此始,立元正朔,謂之漢歷。又上兩元,而月食五星之元,並發端焉。   歷數之生也,乃立儀、表,以校日景。景長則日遠,天度之端也。日發其端,周而為歲,然其景不復,四周千四百六十一日,而景復初,是則日行之終。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四分度之一,為歲之日數。日日行一度,亦為天度。察日月俱發度端,[一]日行十九周,月行二百五十四周,復會於端,是則月行之終也。以日周除月周,得一歲周天之數。   以日一周減之,余十二十九分之七,則月行過周及日行之數也,為一歲之月。   以除一歲日,為一月之數。月之餘分積滿其法,得一月,月成則其歲*[大]*。   月*(大)*四時推移,故置十二中以定月位。有朔而無中者為閏月。中之始*(日)**[曰]*節,與中為二十四氣。以除一歲日,為一氣之日數也。其分積而成日為沒,並歲氣之分,如法為一歲沒。沒分於終中,中終於冬至,冬至之分積如其法得一日,四歲而終。月分成閏,閏七而盡,其歲十九,名之曰章。章首分盡,四之俱終,名之曰蔀。以一歲日乘之,為蔀之日數也。以甲子命之,二十而復其初,是以二十蔀為紀。紀歲青龍未終,三終歲後復青龍為元。   注[一]即是起捨合朔。   元法,四千五百六十。[一]   注[一]樂□圖征曰:「天元以甲子朔旦冬至,日月起於牽牛之初,右行二十八宿,以考王者終始。或盡一,其歷數或不能盡一,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紀,甲寅窮。」   宋均曰:「紀即元也。四千五百六十者,五行相代,一終之大數也。王者即位,或遇其統,或不盡其數,故一*(共)**[元]*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甲寅之終也。王者起,必易元,故不復沿前而終言之也。」韓子曰:「四千五百六十歲為一元,元中有厄,故聖人有九歲之畜以備之也。」   紀法,千五百二十。[一]   注[一]月令章句曰:「紀,還復故歷。」   紀月,萬八千八百。   蔀法,七十六。[一]   注[一]月令章句曰:「七十六歲為蔀首。」   蔀月,九百四十。   章法,十九。   章月,二百三十五。[一]   注[一]月令章句曰:「十九歲七閏月為一章。」   周天,千四百六十一。   日法,四。   蔀日,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   沒數,二十一。*(為章閏)*通法,四百八十七。   沒法,七,因為章閏。   日餘,百六十八。   中法,*(四)**[三]*十二。   大周,三十四萬三千三百三十五。   月周千一十六。   月食數之生也,乃記月食之既者。率二十三食而復既,其月*(食)*百三十五,率之相除,得五*(百)**[月]*二十三之二十而一食。以除一歲之月,得歲有再食五百一十三分之五十*[五]*也。分終其法,因以與蔀相約,得四與二十七,互之,會二千五十二,二十而與元會。   元會,四萬一千四十。   蔀會,*(三)**[二]*千五十*(三)**[二]*。   歲數,五百一十三。   食數,千八十一。   月數,百*(二)**[三]*十五。   食法,二十*(二)**[三]*。   推入蔀術曰:以元法除去上元,其餘以紀法除之,所得數從天紀,筭外則所入紀也。不滿紀法者,入紀年數也。以蔀法除之,所得數從甲子蔀起,筭外,所入紀歲名命之,筭上,即所求年太歲所在。   推月食所入蔀會年,以元會除去上元,其餘以蔀會除之,所得以*(七)**[二]*十*(二)**[七]*乘之,滿六十除去之,余以二十除所得數,從天紀,筭*(之起)*外,所*(以)*入紀,不滿二十者,數從甲子蔀起,筭外,所入蔀會也。其初不滿蔀會者,入蔀會年數也,各以*(不)**[所]*入紀歲名命之,筭上,即所求年*(蔀)**[太歲所在]*。   天紀歲名地紀歲名人紀歲名蔀首庚辰庚子庚申甲子一丙申丙辰丙子癸卯二壬子壬申壬辰壬午三戊辰戊子戊申辛酉四甲申甲辰甲子庚子五庚子庚申庚辰己卯六丙辰丙子丙申戊午七壬申壬辰壬子丁酉八戊子戊申戊辰丙子九甲辰甲子甲申乙卯十庚申庚辰庚子甲午十一丙子丙申丙辰癸酉十二壬辰壬*(午)**[子]*壬申壬子十三戊申戊辰戊子辛卯十四甲子甲申甲辰庚午十五庚辰庚子庚申*(乙)**[己]*酉十六丙申丙辰丙子戊子十七壬子壬申壬辰丁卯十八戊辰戊子戊申丙午十九甲申甲辰甲子乙酉二十推天正術,置入蔀年減一,以章月乘之,滿章法得一,名為積月,不滿為閏余,十二以上,其歲有閏。   推天正朔日,置入蔀積月,以蔀日乘之,滿蔀月得一,名為積日,不滿為小余,積日以六十除去之,其餘為大余,以所入蔀名命之,筭盡之外,則前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小余四百四十一以上,其月大。求後月朔,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小余滿蔀月得一,上加大余,命之如前。   一術,以大周乘年,周天乘*[閏余]*減之,余滿蔀*(日)**[月]*,則天正朔日也。   推二十四氣術曰:置入蔀年減一,以*(月)**[日]*余乘之,滿中法得一,名曰大余,不滿為小余,大余滿六十除去之,其餘以蔀名命之,筭盡之外,則前年冬至之日也。   求次氣,加大余十五,小余七,除命之如前,小寒日也。   推閏月所在,以閏余減章法,余以十二乘之,滿章閏數得一,滿四以上亦得一筭之數,從前年十一月起,筭盡之外,閏月也。或進退,以中氣定之。   推弦、望日,因其月朔大小余之數,皆加大余七,小余三百五十九四分三,小余滿蔀月得一,加大余,大余命如法,得上弦。又加得望,次下弦,又後月朔。   其弦、望小余二百六十以下,每以百刻乘之,滿蔀月得一刻,不滿其*(數)**[所]*近節氣夜漏之半者,以筭上為日。   推沒滅術,置入蔀年減一,以沒數乘之,滿日法得一,名為積沒,不盡為沒余。   以通法乘積沒,滿沒法得一,名為大余,不盡為小余。大余滿六十除去之,其餘以蔀名命之,筭盡之外,前年冬至前沒日也。求後沒,加大余六十九,小余四,小余滿沒法,從大余,命之如前,無分為滅。   一術,以*(為)**[十]*五乘冬至小余,以減通法,余滿沒法得一,則天正後沒也。   推合朔所在度,置入蔀積*(月)**[日]*以*(日)**[蔀月]*乘之,滿大周除去之,其餘滿蔀月得一,名為積度,不盡為余分。積度加斗二十一度,加二百三十五分,以宿次除之,不滿宿,則日月合朔所在星度也。求後合朔,加度二十九,加分四百九十九,分滿蔀月得一度,經斗除二百三十五分。   一術,以閏余乘周天,以減大周余,滿蔀月得一,合以斗二十一度四分一,則天正合朔日月所在度。   推日所在度,置入蔀積日之數,以蔀法乘之,滿蔀日除去之,其餘滿蔀法得一,為積度,不盡為余分。積度加斗二十一度,加十九分,以宿次除去之,則夜半日所在宿度也。   求次日,加一度。求次月,大加三十度,小加二十九度,經斗除十*[九]*分。   一術,以朔小余減合*[朔]*度分,即日夜半所在。其分*(三)**[二]*百*(二)**[三]*十五約之,十九乘之。   推月所在度,置入蔀積日之數,以月周乘之,滿蔀日除去之,其餘滿蔀法得一,為積度,不盡為余分。積度加斗二十一十*[九]*分,除如上法,則所求之日夜半月所在宿度也。   求次日,加十三度二十八分。求次月,大加三十五度六十一分,月小二十二度三十三分,分滿法得一度,經斗除十九分。其冬下旬月在張、心署之,謂*(盡)**[晝]*漏分後盡漏盡也。   一術,以蔀法除朔小余,所得以減日半度也。余以減分,即月夜半所在度也。   推日明所入度分術曰:置其月節氣夜漏之數,以蔀法乘之,二百除之,得一分,即夜半到明所行分也。以增夜半日所在度分,為明所在度分也。   求□日所入度,以夜半到明日所行分*(分)*減蔀法,其餘即夜半到□所行分也。   以加夜半所在度分,為□日所在度也。   推月明所入度分術曰:置其節氣夜*(半)**[漏]*之數,以月周乘之,以二百除之,為積分。積分滿蔀法得一,以增夜半度,即*(明)*月*[明]*所在度也。   求□月所入度:以明積分減月周,其餘滿蔀法得一度,加夜半,則□月所在度也。   推弦、望日所入星度術曰:置合朔度分之數,加七度三百五十九分四分*(之)*三,*[以]*宿次除之,即得上弦日所入宿度分也。   求望、下弦,加除如前法,小分*[滿]*四從大分,*[大分]*滿蔀月從度。   推弦、望月所入星度術曰:置月合朔度分之數,加度九十八,加分六百五十三半,以宿次除之,即上弦月所入宿度分也。   求望、下弦,加除如前分,滿蔀月從度。   推月食術曰:置入蔀會年數,減一,以食數乘之,滿歲數得一,名曰積食,不滿為食余。以月數乘積*[食]*,滿食法得一,名為積月,不滿為月餘分。積月以章月除去之,其餘為入章月數。當先除入章閏,乃以十二除去之,不滿者命以十一月,筭盡之外,則前年十一月前食月也。求入章閏者,置入章月,以章閏乘之,滿章月得一,則入章閏數也。余分滿二百二十四以上至二百三十一,為食在閏月。閏或進退,以朔日定之。求後食,加五*(百)**[月]*二十分,滿法得一月數,命之如法,其分盡食筭上。   推月食朔日術曰:置食積月之數,以二十九乘之,為積日。又以四百九十*[九]*乘積月,滿蔀月得一,以並積日,以六十除之,其餘以所會蔀名命之,筭盡之外,則前年天正前食月朔日也。   求食日,加大余十四,小余七百一十九半,小余滿蔀月為大余,大余命如前,則食日也。   求後食朔及日,皆加大余二十七,小余六百一十五。其月餘分不滿二十者,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其食小餘者,當以漏刻課之,夜漏未盡,以筭上為日。   一術,以歲數去上元,余以為積月,以百一十二乘之,滿月數去之,余滿食法得一,則天正後食。   推諸加時,以十二乘小余,先減如法之半,得一時,其餘乃以法除之,所得筭之數從夜半子起,筭盡之外,則所加時也。   推諸上水漏刻:以百乘其小余,滿其法得一刻;不滿法*(法)*什之,滿法得一分。積刻先減所入節氣夜漏之半,其餘為晝上水之數。過晝漏去之,余為夜上水數。其刻不滿夜漏半者,乃減之,余為昨夜未*(晝)**[盡]*,其弦望其日。   五星數之生也,各記於日,與周天度相約而為率。以章法乘周率為*(用)**[月]*法,章月乘日率,如月法,為積月月餘。以月之*(月)**[日]*乘積*[月]*,為朔大小余。乘為入月日餘。以日法乘周率為日度法,以*[周]*率去日率,余以乘周天,如日度法,為*[積]*度*(之)**[度]*余也。日率相約取之,得二千九百九十萬一千六百二十一億五十八萬二千三百,而五星終,如蔀之數,與元通。   木,周率,四千三百二十七。日率,四千七百二十五。合積月,十三。月餘,四萬一千六百六。月法,八萬二千二百一十三。大余,二十三。小余,八百四十七。虛分,九十三。入月日,十五。日餘,萬四千六百四十*(七)**[一]*。   日度法,萬七千三百八。積度,三十三。度余,萬三百一十四。   火,周率,八百七十九。日率,千八百七十六。合積月,二十六。月餘,六千六百三十四。月法,萬六千七百一。大余,四十七。小余,七百五十四。虛分,一百八十六。入月日,十*(一)**[二]*。日餘,千八百七十二。日度法,三千五百一十六。積度,四十九。度余,一百一十四。   土,周率,九千九十六。日率,九千四百一十五。合積月,十二。月餘,十三萬八千六百三十七。月法,十七萬二千八百二十四。大余,五十四。小余,三百四十八。虛分,五百九十二。入月日,二十*(三)**[四]*。日餘,二千一百六十三。日度法,三萬六千三百八十四。積度,十二。度余,二萬九千四百五十一。   金,周率,五千八百三十。日率,四千六百六十一。合積月,九。月餘,九萬八千四百五。月法,十*[一]*萬七百七十。大余,二十五。小余,七百三十一。   虛分,二百九。入月日,二十六。日餘,二百八十一。日度法,二萬三千三百二十。積度,二百九十二。度余,二百八十一。   水,周率,萬一千九百八。日率,千八百八十九。合積月,一。月餘,二十一萬七千六百六十*[三]*。月法,二十二萬六千二百五十二。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虛分,四百四十*(九)**[一]*。入月日,二十*(七)**[八]*。   日餘,四萬四千八百五。日度法,四萬七千六百三十*(一)**[二]*。積度,五十七。度余四萬四千八百五。   推五星術,置上元以來,盡所求年,以周率乘之,滿日率得一,名為積合;不盡名*[為]*合余。*[合]*余以周率除之,不得焉退歲;無所得,星合其年,得一合前年,二合前二年。金、水積合奇為晨,偶為夕。其不滿周率者反減之,余為度分。   推星合月,以合積月乘積合為小積,又以月餘乘積合,滿其月法得一,從小積*[為積月,不盡]*為月餘。積月滿紀月去之,余為入紀月。每以章閏乘之,滿章月得一為閏;不盡為閏余。以閏減入紀月,其餘以十二去之,余為入歲月數,從天正十一月起,筭外,星合所在之月也。其閏*[余]*滿二百二十四以上至二百三十一星合閏月。閏或進退,以朔制之。   推朔日,以蔀日乘*(之)*入紀月,滿蔀月得一為積日,不盡為小余。積日滿六十去之,余為大余,命以甲子,筭外,星合月朔日。   推入月日,以蔀日乘月餘,以其月法乘朔小余,從之,以四千四百六十五約之,所得*(得)*滿日度法得一,為入月日,不盡為日餘。以朔命入月日,筭外,星合日也。   推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滿日度法得一為積度,不盡為度余。以斗二十一四分之一命度,筭外,星合所在度也。   一術,加退歲一,以減上元,滿八十除去之,余以沒數乘之,滿日法得一,為大余,不盡為小余。以甲子命大余,則星合歲天正冬至日也。以周率*[乘]*小余,並度余,余滿日度法從度,即*(正)**[至]*後星合日數也,命以冬至。求後合月,加合積月於入歲月,加月餘於月餘,滿其月法得一,從入歲月。入歲月滿十二去之,有閏計焉,余命如前,筭外,後合月也。*(余一)**[金、水]*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求朔日,以大小余加今所得,其月餘得一月者,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小飾滿蔀月得一,*(如)**[加]*大余,大余命如前。   求入月日,以入月日*[日]*余加今所得,余滿日度法得一,從日。其前合月朔小余*(不)*滿其虛分者,空加一日。日滿月先去二十九,其後合月朔小余不滿四百九十九,又減一日,其餘命如前。   求合度,以積度度余加今所得,余滿日度法得一從度,命如前,經斗除如周率矣。   木,晨伏,十六日七千*(二)**[三]*百二十分半,行二度萬三千八百一十一分,在日後十三度有奇,而見東方。見順,日行五十八分度之十一,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微□,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留不行,二十五日。旋逆,日行七分度之一,八十四日*(進)**[退]*十二度。復留,二十五日。復順,五十八日行九度,又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十三度有奇,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見三百六十六日,行二十八度。伏復十六日七千*(二)**[三]*百二十分半,行二度萬三千八百一十一分,而與日合。凡一終,三百九十八日有萬四千六百四十一分,行星三十*(二)**[三]*度與萬三百一十四分,通率日行四千七百二十五分之三百九十八。   火,晨伏,七十一日二千六百九十四分,行五十五度二千二百五十四分半,在日後十六度有奇,而見東方。見順,日行二十三分度之十四,*[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微□,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留不行,十一日。旋逆,日行六十二分度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復留,十一日。復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又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十六度有奇,而夕伏西方。   除伏逆,一見六百三十六日,行*[三]*百三度。伏復,七十一日二千六百九十四分,行五十五度二千二百五十四分半,而與日合。凡一終,七百七十九日有千八百七十二分,行星四百一十四度與九百九十三分。通率日行千八百七十六分之九百九十七。   土,晨伏,十九日千八十一分半,行三度萬四千七百二十五分半,在日後十五度有奇,而見東方。見順,日行四十三分度之三,八十六日行六度。留不行,三十三日。旋逆,日行十七分度之一百二,日退六度。復留,三十三日。復順,八十六日,行六度,在日前十五度有奇,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見三百四十日,行六度。伏復,十九日千八十一分半,行三度萬四千七百二十五分半,與日合。凡一終,三百七十八日有二千一百六十三分,行星十二度與二萬九千四百五十一分。通率日行九千四百一十五分之三百一十九。   金,晨伏,五日,退四度,在日後九度,而見東方。見逆,日行五分度之三,十日,退六度。留不行,八日。*[旋]*順,日行*(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而*[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十五,九十一日行百六度。益疾,日行一度二十二分,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在日後九度,而晨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二百四十六日,行二百四十六度。伏四十一日二百八十一分,行五十度二百八十一分,而與日合。一合二百九十二日*[二]*百八十一分,行星如之。   金,夕伏,四十一日二百八十一分,行五十度二百八十一分,在日前九度,而見西方。見順,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二十二,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   微□,日行一度十五分,九十一日行百六度。而*(進)**[□]*,日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留不行,八日。旋逆,日行五分度之三,十日退六度,在日前九度,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見二百四十六日,行二百四十六度,伏五日,退四度而*(後)**[復]*合。凡*(三)**[再]*合一終,五百八十四日有五百六十二分,行星如之。通率日行一度。   水,晨伏,九日,退七度,在日後十六度,而見東方。見逆,一日退一度。留不得,二日。旋順,日行九分度之八,九日行八度。而疾,日行一度四分度之一,二十日行二十五度,在日後十六度,而晨伏東方。除伏逆,一見,三十二日,行三十二度,伏十六日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行三十二度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而與日合。一合五十七日有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行星如之。   水,夕伏,十六日四萬四千八百五分,行三十二度四萬四千八百五分,在日前十六度,而見西方。見順,疾,日行一度四分度之一,二十日行二十五度。而□,日行九分度之八,九日行八度。留不行,二日。*[旋]*逆,一日退一度,在日前十六度,而夕伏西方。除伏逆,一見三十二日,行三十*[二]*度,伏九日,退七度而復合。凡再合一終,百一十五日有四萬一千九百七十八分,行星如之。通率日行一度。   步術,以步法伏日度分,*(如)**[加]*星合日度余,命之如前,得星見日度也。   *(術)**[行]*分母乘之,分*(日)*如*[日]*度法而一,分不盡如*(法)*半*[法]*以上,亦得一,而日加所行分,滿其母得一度。逆順母不同,以當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如一也。留者承前,逆則減之,伏不書度。經斗除如行母,四分具一。其分有損益,前後相放。其以赤道命度,進加退減之。其步以黃道。   *(日)**[月]*名*(日)**[月]*名天正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冬至大寒雨水春分谷雨小滿夏至大暑七月八月九月十月處暑秋分霜降小雪[一]   注[一]月令章句:「孟春以立春為節,驚蟄為中。中必在其月,節不必在其月。   據孟春之驚蟄在十六日以後,立春在正月;驚蟄在十五日以前,立春在往年十二月。」   斗二十六*四分*[一]*退二*牛八女十二*進*(二)**[一]**虛十*進*(三)**[二]**危十*(六)**[七]**進二*室十六*進*(二)**[三]**壁*(十)**[九]**進*(三)**[一]**北方九十八度四分一奎十六婁十二**(進)**[退]*一*胃十四**(進二)**[退一]**昴十一**(進)**[退]*二*畢十六**(進)**[退]*三*觜二*退三*參九*退四*西方八十度井三十三*退三*鬼四柳十五星七*進一*張十八*進一*翼十八*進*(一)**[二]**軫十七*進*一南方百一十二度角十二亢九*退一*氐十五*退二*房五*退三*心五*退三*尾十八**(進)**[退]*三*箕十一*退三*東方七十五度右赤道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一斗二十四**(進一)**[四分一]**牛七女十一虛十危十六室十八壁十北方九十六度四分一奎十七婁十二胃十五昴十二畢十六觜三參八西方八十三度井三十鬼四柳十四星七張十七翼十九軫十八南方百九度角十三亢十氐十六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東方七十七度右黃道度三百六十五四分一黃道去極,日景之生,據儀、表也。漏刻之生,以去極遠近差乘節氣之差。如遠近而差一刻,以相增損。□明之生,以天度乘晝漏,夜漏減*(三)**[之,二]*百而一,為定度。以減天度,余為明;加定度一為□。其餘四之,如法為少。*[二為半,三為太,]*不盡,三之,如法為強,余半法以上以成強。強三為少,少四為度,其強二為少弱也。又以日度余為少強,而各加焉。[一]   注[一]張衡渾儀曰:「赤道橫帶渾天之腹,去極九十一度十*[六]*分之五。黃道斜帶其腹,出赤道表裡各二十四度。故夏至去極六十七度而強,冬至去極百一十五度亦強也。然則黃道斜截赤道者,則春分、秋分之去極也。今此春分去極九十少,秋分去極九十一少者,就夏歷景去極之法以為率也。上頭橫行第一行者,黃道進退之數也。本當以銅儀日月度之,則可知也。以儀一歲乃竟,而中閒又有陰雨,難卒成也。是以作小渾,盡赤道黃道,乃各調賦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從冬至所在始起,令之相當值也。取北極及衡各*(誠)**[針]*□之為軸,取薄竹篾,穿其兩端,令兩穿中閒與渾半等,以貫之,令察之與渾相切摩也。乃從減半起,以為*[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盡衡減之半焉。又中分其篾,拗去其半,令其半之際正直,與兩端減半相直,令篾半之際從冬至起,一度一移之,視篾之半際*(夕)*多*[少]*黃赤道幾也。其所多少,則進退之數也。從*(此)**[北]*極數之,則*(無)**[去]*極之度也。各分赤道黃道為二十四氣,一氣相去十五度十六分之七,每一氣者,黃道進退一度焉。所以然者,黃道直時,去南北極近,其處地小,而橫行與赤道且等,故以篾度之,於赤道多也。   設一氣令十六日者,皆常率四日差少半也。令一氣十五日不能半耳,故使中道三日之中*(若)**[差]*少半也。三氣一節,故四十六日而差今三度也。至於差三之時,而五日同率者一,其實節之閒不能四十六日也。今殘日居其策,故五日同率也。其率雖同,先之皆強,後之皆弱,不可勝計。取至於三而復有進退者,黃道稍斜,於橫行不得度故也。春分、秋分所以退者,黃道始起更斜矣,於橫行不得度故也。亦每一氣一度焉,三氣一節,亦差三度也。至三氣之後,稍遠而直,故橫行得度而稍進也。立春、立秋橫行稍退矣,而度猶雲進者,以其所退減其所進,猶有盈餘,未盡故也。立夏、立冬橫行稍進矣,而度猶*[雲]*退者,以其所進,增其所退,猶有不足,未畢故也。以此論之,日行非有進退,而以赤道*(重廣)**[量度]*黃道使之然也。本二十八宿相去度數,以赤道為*(強)**[距]*耳,故於黃道亦*[有]*進退也。冬至在斗二十一度少半,最遠時也,而此歷斗二十度,俱百一十五,強矣,冬至宜與之同率焉。夏至在井二十一度半強,最近時也,而此歷井二十三度,俱六十七度,強矣,夏至宜與之同率焉。」   二十四氣日所在黃道去極晷景晝漏刻夜漏刻□中星[一]旦中星二十四氣日所在黃道去極晷景晝漏刻夜漏刻□中星[一]旦中星冬至[二]斗二十一度*八分退二*百一十五度丈三尺四十五五十五奎六*弱*亢二*少強退一*小寒女二度*七分進一*百一十三*強*丈二尺三寸四十五*八分*五十四*二分*婁六*半強退一*氐七*少弱退二*大寒虛五度*十四分進二*百一十*大弱*丈一尺四十六*八分*五十三*八分*胃十一*半強退一*心*半退三*立春危十度*二十一分進二*百六*少強*九尺六寸四十八*六分*五十一*四分*畢五*少弱退三*尾七*半弱退三*雨水室八度*二十八分進三*百一*強*七尺九寸*五分*五十*八分*四十九*二分*參六*半弱退四*箕*大弱退三*驚蟄壁八度*三分進一*九十五*強*六尺五寸五十三*三分*四十六*七分*井十七*少弱退三*斗*少退二*春分奎十四度*十分*八十九*強*五尺二寸*五分*五十五*八分*四十四*二分*鬼四斗十一*弱退二*清明胃一度*十七分退一*八十三*少弱*四尺一寸*五分*五十八*三分*四十一*七分*星四*大進一*斗二十一*半退二*谷雨昴二度*二十四分退二*七十七*大強*三尺二寸六十*五分*三十九*五分*張十七*進一*牛六*半*立夏畢六度*三十一分退三*七十三*少弱*二尺五寸*二分*六十二*四分*三十七*六分*翼十七*大進二*女十*少進一*小滿參四度*六分退四*六十九*大弱*尺九寸*八分*六十三*九分*三十六*一分*角*大弱*危*大弱進二*芒種井十度*十三分退三*六十七*少弱*尺六寸*八分*六十四*九分*三十五*一分*亢五*大退一*危十四*強進二*夏至[三]井二十五度*二十分退三*六十七*強*尺五寸六十五三十五氐十二*少弱退二*室十二*少弱進三*小暑柳三度*二十七分*六十七*大強*尺七寸六十四*七分*三十五*三分*尾一*大強退三*奎二*大強*大暑星四度*二分進一*七十二尺六十三*八分*三十六*二分*尾十五*半弱退三*婁三*大退一*立秋張十二度*九分進一*七十三*半強*二尺五寸*五分*六十二*三分*三十七*七分*箕九*大強退三*胃九*弱退一*處暑翼九度*十六分進二*七十八*半強*三尺三寸*三分*六十*二分*三十九*八分*斗十*少退二*畢三*大退三*白露軫六度*二十三分進一*八十四*少強*四尺三寸*五分*五十七*八分*四十二*二分*斗二十一*強退二*參五*半弱退四*秋分角四度*三十分*九十*半強*五尺五寸五十五*二分*四十四*八分*牛五*少*井十六*少強退三*寒露亢八度*五分退一*九十六*大強*六尺八寸*五分*五十二*六分*四十七*四分*女七*大進一*鬼三*少強*霜降氐十四度*十二分退二*百二*少強*八尺四寸五十*三分*四十九*七分*虛六*大進二*星三*大強進一*立冬尾四度*十九分退三*百七*少強*丈四十八*二分*五十一*八分*危八*強進二*張十五*大強進一*小雪箕一度*二十六分退三*百一十一*弱*丈一尺四寸四十六*七分*五十三*三分*室三*半強進三*翼十五*大強進二*大雪斗六度*一分退二*百一十三*大強*丈二尺五寸*六[四]分*四十五*五分*五十四*五分*壁*半強進一*軫十五*弱進一*注[一]月令章句曰:「中星當中而不中,日行□也。未當中而中,日行疾也。」   注[二]月令章句曰:「冬至之為極有三意焉:晝漏極短,去亟亟遠,晷景極長。   極者,至而還之辭也。」   注[三]月令章句曰:「夏至之為極有三意焉:晝漏極長,去亟亟近,晷景極短。」   注[四]易緯所稱晷景長短,不與相應,今列之於後,並至與不至各有所候,以參廣異同。冬至,晷長一丈三尺。當至不至,則旱,多溫病。未當至而至,則多病暴逆心痛,應在夏至。小寒,晷長一丈二尺四分。當至不至,先小旱,後小水,丈夫多病喉痺。未當至而至,多病身熱,來年麻不為耳。大寒,晷長一丈一尺八分。當至不至,則先大旱,後大水,麥不成,病厥逆。未當至而至,多病上氣、嗌腫。立春,晷長一丈一寸六分。當至不至,兵起,麥不成,民疲瘵。未當至而至,多病熛、疾疫。雨水,晷長九尺一寸六分。當至不至,早麥不成,多病心痛。未當至而至,多病□。驚蟄,晷長八尺二寸。當至不至,則霧,稚禾不成,老人多病嚏。未當至而至,多病漢疽、脛腫。春分,晷長七尺二寸四分。當至不至,先旱後水,歲惡,米不成,多病耳癢。清明,晷長六尺二寸八分。當至不至,菽豆不熟,多病嚏、振寒*(溫)*、*[洞]*洩。未當至而至,多溫病、暴死。谷雨,晷長五尺三寸六分。當至不至,水物雜稻等不為,多病疾瘧、振寒、霍亂。未當至而至,老人多病氣腫。立夏,晷長四尺三寸六分。當至不至,旱,五穀傷,牛畜疾。未當至而至,多病頭痛、腫嗌、喉痺。小滿,晷長三尺四寸。當至不至,凶言,*[國]*有大喪,先水後旱,多病筋急、痺痛。未當至而至,多熛、嗌腫。芒種,晷長二尺四寸四分。   當至不至,凶言,國有狂令。未當至而至,多病厥眩、頭痛。夏至,晷長一尺四寸八分。當至不至,國有大殃,旱,陰陽並傷,草木夏落,有大寒。未當至而至,病眉腫。小暑,晷長二尺四寸四分。當至不至,前小水,後小旱,有兵,多病洩注、腹痛。未當至而至,病臚腫。大暑,晷長三尺四寸。當至不至,外兵作,來年饑,多病筋痺、匣痛。未當至而至,多病脛痛、惡氣。立秋,晷長四尺三寸六分。當至不至,暴風為災,來年黍不為。未當至而至,多病咳上氣、咽腫。處暑,晷長五尺三寸二分。當至不至,國多浮令,兵起,來年麥不為。   未當至而至,病脹,耳熱不出行。白靈,晷長六尺二寸八分。當至不至,多病痤、疽、洩。未當至而至,多病水、腹閉疝瘕。秋分,晷長七尺二寸四分。當至不至,草木復榮,多病溫,悲心痛。未當至而至,多病匣鬲痛。寒露,晷長八尺二寸。當至不至,來年谷不成,六畜鳥獸被殃,多病疝瘕、□痛。未當至而至,多病疢熱中。霜降,晷長九尺一寸六分。當至不至,萬物大耗,年多大風,人病□痛。未當至而至,多病匣□支滿。立冬,晷長丈一寸二分。當至不至,地氣不藏,來年立夏反寒,早旱,晚水,萬物不成。未當至而至,多病臂掌痛。小雪,晷長一丈一尺八分。當至不至,來年蠶麥不成,多病恭腕痛。未當至而至,亦為多肘腋痛。大雪,晷長一丈二尺四分。當至不至,溫氣洩,夏蝗蟲生,大水,多病少氣、五疸、水腫。未當至而至,多病漢疽痛,應在芒種。   月令章句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分為十二次,日月之所躔也。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每次三十*(二)*度三十*(三)**[二]*分之十四,日至其初為節,至其中為中氣。自危十度至壁*(八)**[九]*度謂之豕韋之次,立春、驚蟄居之,衛之分野。自壁*(八)**[九]*度至胃一度,謂之降婁之次,雨水、春分居之,魯之分野。自胃一度至畢六度,謂之大梁之次,清明、谷雨居之,趙之分野。自畢六度至井十度,謂之實沉之次,立夏、小滿居之,晉之分野。自井十度至柳三度,謂之鶉首之次,芒種、夏至居之,秦之分野。自柳三度至張十二度,謂之鶉火之次,小暑、大暑居之,周之分野。自張十二度至軫六度,謂之鶉尾之次,立秋、處暑居之,楚之分野。自軫六度至亢八度,謂之壽星之次,白露、秋分居之,鄭之分野。自亢八度至尾四度,謂之大火之次,寒露、霜降居之,宋之分野。自尾四度至斗六度,謂之析木之次,立冬、小雪居之,燕之分野。自斗六度至須女二度,謂之星紀之次,大雪、冬至居之,越之分野。自須女二度至危十度,謂之玄枵之次,小寒、大寒居之,齊之分野。」   蔡邕分星次度數與皇甫謐不同,兼明氣節所在,故載焉。謐所列在郡國志。   中星以日所在為正,日行四歲乃終,置所求年二十四氣小余四之,如法為少、大,余不盡,三之,如法為強、弱,以減節氣□明中星,而各定矣。強,正;   弱,*(直)**[負]*也。其強弱相減,同名相去,異名從之。從強進少為弱,從弱退少而強。從上元太歲在庚辰以來,盡熹平三年,歲在甲寅,積九千四百五十五歲也。[一]   注[一]宋世治歷何承天曰:「歷數之術,若心所不達,雖復通人前識,無救其弊。   是以多歷年歲,猶未能有定。四分於天,出三百年而盈一日,積世不悟,徒雲建歷之本必先立元,假托讖緯,遂開治亂。此之為弊,亦以甚矣。劉歆三統法尤復疏闊,方於四分,六千餘年又益一日。楊雄心惑其說,采為太玄,班固謂之最密,著於漢志。司馬彪曰:『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歷,施行百有餘年。』曾不憶劉歆之生不逮太初,二三君子為歷,幾乎不知而妄言者歟!   元和中谷城門候劉洪始悟四分於天疏闊,更以五百八十九為紀法,百四十五為斗分,而造干象法,又制□疾歷以步月行,方於太初、四分,轉精密矣。」   論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之分尚矣,乃有皇犧。皇犧之有天下也,未有書計。歷載彌久,暨於黃帝,班示文章,重黎記注,像應著名,始終相驗,準度追元,乃立歷數。天難諶斯,是以五、三迄於來今,各有改作,不通用。   故黃帝造歷,元起辛卯,而顓頊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漢興承秦,初用乙卯,至武帝元封,不與天合,乃會術士作太初歷,元以丁丑。王莽之際,劉歆作三統,追太初前*(世)**[卅]*一元,得五星會庚戌之歲,以為上元。太初歷到章帝元和,旋復疏闊,征能術者課校諸歷,定朔稽元,追漢*(三)**[四]*十五年庚辰之歲,追溯一日,乃與天合,以為四分歷元。加六百五元一紀,上得庚申。有近於緯,而歲不攝提,以辨歷者得開其說,而其元□與緯同,同則或不得於天。然歷之興廢,以疏密課,固不主於元。光和元年中,議郎蔡邕、郎中劉洪補續律歷志,邕能著文,清濁鍾律,洪能為筭,述□三光。今考論其業,義指博通,術數略舉,是以集錄為上下篇,放續前志,以備一家。[一]   注[一]蔡邕戍邊上章曰:「朔方髡鉗徒臣邕稽首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臣邕被受陛下尤異大恩,初由宰府備數典城,以叔父故□尉質時為尚書,召拜郎中,受詔詣東觀著作,遂與腢儒並拜議郎。沐浴恩澤,承荅聖問,前後六年。質奉機密,趨走目下,遂竟端右,出相好藩,還尹輦轂,旬日之中,登躡上列。父子一門兼受恩寵,不能輸寫心力,以效絲發之功,一旦*(披)**[被]*章,陷沒辜戮。陛下天地之德,不忍刀鋸截臣首領,得就平罪,父子家屬徙充邊方,完全軀命,喘息相隨。非臣無狀所敢*[復]*望,非臣罪惡所當復蒙,非臣辭筆所能復陳。臣初決罪雒陽詔獄,生出牢戶,顧念元初中故尚書郎張俊,坐漏洩事,當伏重刑,已出谷門,復聽讀鞠,詔書馳救,*[減罪]*一等,輸作左校。俊上書謝恩,遂以轉徙。*[邕為]*郡縣促遣,□於吏手,不得頃息,含辭抱悲,無由上達。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職在候望,憂怖焦灼,無心復能操筆成草,致章闕庭。誠知聖朝不責臣謝,但*[懷]*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世祖以來,唯有紀傳,無續志者。臣所師事故太傅胡廣,知臣頗識其門戶,略以所有舊事*[與臣]*,雖未備悉,粗見首尾,積累思惟,二十餘年。不在其位,非外吏庶人所得擅述。   天誘其衷,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遂與議郎張華等分受之,*(所使元順)**[其]*難者皆以付臣。先治律歷,以籌筭為本,天文為驗,請太*(師)**[史]*舊注,考校連年,往往頗有差舛,當有增損,乃可施行,為無窮法。道至深微,不敢獨議。郎中劉洪,密於用筭,故臣表上洪,與共參思圖牒。   尋繹適有頭角,會臣被罪,*(遂)**[逐]*放邊野。臣竊自痛,一為不善,使史籍所闕,*(故)**[胡]*廣所校,二十年之思,中道廢絕,不得究竟。慺慺之情,猶以結心,不能違望。臣初欲須刑竟,乃因縣道,具以狀聞。今年七月九日,匈奴始攻郡鹽池縣,其時鮮卑連犯雲中、五原,一月之中,烽火不絕。不*(言四)**[意西]*夷相與合謀,所圖廣遠,恐遂為變,不知所濟。郡縣鹹懼,不守朝旦。臣所在孤危,懸命鋒鏑,湮滅土灰,呼吸無期。誠恐所懷隨軀腐朽,抱恨黃泉,遂不設施,謹先顛踣。科條諸志,臣欲*(制)*刪定者一,所當接續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三)**[五]*,及經典腢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並書章左。臣初被考,妻子迸竄,亡失文書,無所案請。加以惶怖愁恐,思念荒散,十分不得識一,所識者又恐謬誤。觸冒死罪,披*(散)**[瀝]*愚情,願下東觀,推求諸奏,參以璽書,以補綴遺闕,昭明國體。章聞之後,雖肝腦流離,白骨剖破,無所復恨。惟陛下省察。謹因臨戎長霍圉封上。臣頓首死罪稽首再拜以聞。」其所論志,志家未以成書,如有異同,今隨事注之於本志也。   贊曰:象因物生,數本杪曶。律均前起,准調後發。該核衡琁,檢會日月。    校勘記   三0五五頁四行斗綱*(之)**[所]*建集解引盧文弨說,謂「之」御覽作「所」。   按:與下「青龍所纏」相對成文,作「所」是,今據改。又按:「綱」原斗「剛」,逕改正。   三0五五頁七行當其同*[所]*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同」下脫「所」字,御覽有。今據補。   三0五五頁九行斗建移辰謂之*[月]*據集解引李銳說補。   三0五五頁九行日月之*(術)**[行]*據集解引李銳說改。按:殿本作「行」。   三0五六頁五行以察*[發]*斂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五七頁一三行乃立儀表按:集解引李銳說,謂儀謂渾儀,表謂圭表。今於儀表之閒加頓號。   三0五八頁二行為一月之數按:依文義當云「為一月之日數」,疑脫「日」字。   三0五八頁三行月成則其歲*[大]*月*(大)*四時推移集解引張文虎說,謂「月大」二字斗倒,「大」字絕句,「月」字當屬下。此謂有閏之年為大歲也。歲之餘分滿月法而置閏謂之大歲,與月之餘分滿日法而成日謂之大月正同。然閏月四時推移或有進退,故置中氣以定之。今據改。   三0五八頁四行中之始*(日)**[曰]*節據集解本改。   三0五八頁一三行故一*(共)**[元]*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甲寅之終也據汲本改。   三0五九頁一一行沒數二十一*(為章閏)*據集解引李銳說刪。   三0五九頁一五行中法*(四)**[三]*十二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0頁三行其月*(食)*百三十五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0六0頁四行得五*(百)**[月]*二十三之二十而一食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0頁四行得歲有再食五百一十三分之五十*[五]*也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六0頁五行得四與二十七互之會二千五十二按:「互」殿本作「五」。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五之」兩字難解,閩本、汲古閣本作「互」,亦非是。當云「名之曰蔀會」,傳寫脫斗耳。又引李銳說,謂「互之」者互乘之也。四為七十六約數,以乘五百一十三,得二千五十二;二十七為五百一十三約數,以乘七十六,亦得二千五十二,為蔀會。   三0六0頁七行蔀會*(三)**[二]*千五十*(三)**[二]*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0頁一0行月數百*(二)**[三]*十五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0頁一一行食法二十*(二)**[三]*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0頁一三行筭外所入紀歲名命之筭上即所求年太歲所在集解引李銳說,謂「筭外」下有脫文,當云「筭外,所入蔀也。不滿蔀法者,入蔀年數也,各以所入紀歲名命之,筭上,即所求年太歲所在」。按:如李說,則「筭外」下當補「所入蔀也不滿蔀法者入蔀年數也各以」十六字。   三0六0頁一五行所得以*(七)**[二]*十*(二)**[七]*乘之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六一頁一行筭*(之起)*外所*(以)*入紀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之」「起」「以」三字皆衍文。今據刪。   三0六一頁二行各以*(不)**[所]*入紀歲名命之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一頁三行即所求年*(蔀)**[太歲所在]*據集解引李銳說刪補。   三0六一頁四行紀蔀表張文虎舒蓺室隨筆云:「案此表首行序題,各本誤以『天紀歲名』對蔀名『甲子』『癸卯』為第一列,『地紀歲名』對『庚辰』『丙申』為第二列,『人紀歲名』對『庚子』『丙辰』為第三列,『蔀首』二字對『庚申一』『丙子二』為第四列。李尚之四分術注依錢少詹說更正,以天、地、人三紀序題各降一列,而以『蔀首』二字獨對一、二、三、四數目,今局中新刊本從之。   其實蔀名『甲子』、『癸卯』一列當移末列,與數目字相屬,王氏太歲考改如此。或移蔀首數目為第一列,與蔀名相屬,庶為明白。」今依張說移正。   三0六二頁二行壬*(午)**[子]*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六二頁五行*(乙)**[己]*酉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六二頁一四行小余四百九十*[九]*據集解引錢大昕、李銳說補。   三0六三頁一行以大周乘年周天乘*[閏余]*減之餘滿蔀*(日)**[月]*則天正朔日也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改。   三0六三頁二行以*(月)**[日]*余乘之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三頁九行不滿其*(數)**[所]*近節氣夜漏之半者集解引李銳說,謂「數」當作「所」,聲之鬥。今據改。   三0六三頁一四行以*(為)**[十]*五乘冬至小余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三頁一五行置入蔀積*(月)**[日]*以*(日)**[蔀月]*乘之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四頁八行經斗除十*[九]*分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六四頁九行以朔小余減合*[朔]*度分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六四頁九行其分*(三)**[二]*百*(二)**[三]*十五約之據汲本、殿本改。   三0六四頁一二行積度加斗二十一十*[九]*分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六四頁一四行謂*(盡)**[晝]*漏分後盡漏盡也集解引李銳說,謂「謂盡漏」當作「謂晝漏」。晝漏分後者,晝漏與夜漏分之後,謂自夜上水後至夜漏盡,月在張、心,則注於術。今據改。   三0六五頁三行以夜半到明日所行分*(分)*減蔀法據集解引李銳說刪。   三0六五頁五行置其節氣夜*(半)**[漏]*之數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五頁六行即*(明)*月*[明]*所在度也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六五頁八行加七度三百五十九分四分*(之)*三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三0六五頁八行*[以]*宿次除之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六五頁一0行小分*[滿]*四從大分*[大分]*滿蔀月從度據集解引李銳說補。   三0六五頁一五行以月數乘積*[食]*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六六頁三行加五*(百)**[月]*二十分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六頁五行又以四百九十*[九]*乘積月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六六頁一一行余以為積月按:集解引李銳說,謂此省文也。以術為之,當以章月乘餘年,滿章法得一為積月,不滿為閏余。   三0六六頁一五行不滿法*(法)*什之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0六七頁二行余為昨夜未*(晝)**[盡]*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六七頁三行以章法乘周率為*(用)**[月]*法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七頁四行以月之*(月)**[日]*乘積*[月]*為朔大小余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六七頁四行乘為入月日餘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處有脫鬥。今以算術求之,當以蔀日乘積月,如蔀月而一,為積日,不盡為小余;積日滿六十去之,余為大余也。又以蔀日乘月餘,以月法乘朔小余,並之,以四千四百六十五約之,所得如日度法而一,為入月日,不盡為日餘也。又引李銳說,謂以算求之,當以蔀日乘月餘,以月法乘朔小余,從之,章法乘章月,得數約之,如日度法,為入月日、日餘。   三0六七頁五行以*[周]*率去日率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六七頁五行如日度法為*[積]*度*(之)**[度]*余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為度之餘」當云「為積度度余」。又引李銳說,謂「如日度法,為度之餘也」,當云「如日度法為積度,不盡為度之餘也」。今按:錢、李二氏之說皆合理,局本依錢說改,今從之。   三0六七頁一0行日餘萬四千六百四十*(七)**[一]*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七頁一四行入月日十*(一)**[二]*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八頁四行入月日二十*(三)**[四]*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八頁七行月法十*[一]*萬七百七十據汲本、殿本補。   三0六八頁一0行月餘二十一萬七千六百六十*[三]*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六八頁一二行虛分四百四十*(九)**[一]*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八頁一二行入月日二十*(七)**[八]*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八頁一三行日度法四萬七千六百三十*(一)**[二]*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六八頁一四行不盡名*[為]*合余集解引惠棟說,謂「名」下干象歷有「為」字,應增入。今據補。   三0六八頁一五行*[合]*余以周率除之據集解引李銳說補。   三0六九頁二行從小積*[為積月不盡]*為月餘據集解引李銳說補。   三0六九頁五行其閏*[余]*滿二百二十四以上據集解引李銳說補。   三0六九頁六行以蔀日乘*(之)*入紀月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0六九頁八行所得*(得)*滿日度法得一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0六九頁一三行以周率*[乘]*小余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六九頁一四行即*(正)**[至]*後星合日數也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六九頁一五行*(余一)**[金水]*加晨得夕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0頁二行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又」下疑有脫文,當云「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今據補。按:此即上求後合月中所謂「加月餘於月餘,滿其月法得一」也,故應再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   三0七0頁三行*(如)**[加]*大余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0頁四行以入月日*[日]*余加今所得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七0頁四行其前合月朔小余*(不)*滿其虛分者據集解引李銳說刪。   三0七0頁八行木晨伏十六日七千*(二)**[三]*百二十分半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0頁一0行八十四日*(進)**[退]*十二度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0頁一二行伏復十六日七千*(二)**[三]*百二十分半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0頁一四行行星三十*(二)**[三]*度與萬三百一十四分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一頁一行*[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七一頁四行行*[三]*百三度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七一頁六行通率日行千八百七十六分之九百九十七「九十七」原斗「九十六」,據張元濟校勘記謂「六」字原作「大」,影印上板時描改也。   三0七一頁一一行*[一]*見三百四十日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七一頁一五行*[旋]*順按:依文義當脫一「旋」字,今補。   三0七一頁一五行日行*(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0七一頁一五行而*[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度之十五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七二頁三行一合二百九十二日*[二]*百八十一分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七二頁七行而*(進)**[□]*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二頁九行退四度而*(後)**[復]*合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二頁九行凡*(三)**[再]*合一終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三頁二行*[旋]*逆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七三頁三行行三十*[二]*度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   三0七三頁五行*(如)**[加]*星合日度余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七三頁五行*(術)**[行]*分母乘之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三頁六行分*(日)*如*[日]*度法而一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三頁六行不盡如*(法)*半*[法]*以上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七三頁一0行*(日)**[月]*名據集解引李銳說改。按:下表排列依李銳漢四分術改定。   三0七四頁三行斗二十六*四分*[一]*退二*據集解引李銳說補。   三0七四頁三行女十二*進*(二)**[一]**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四頁三行虛十*進*(三)**[二]**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四頁四行危十*(六)**[七]*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四頁四行室十六*進*(二)**[三]**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四頁四行壁*(十)**[九]**進*(三)**[一]**汲本、殿本「進三」作「進二」。集解引李銳說,謂「壁十」當作「壁九」,「進二」作「進一」。今據改。   按:集解引李銳說,謂案此赤道度即太初星距見於三統術者是也。自漢以後相沿承用,至唐大衍術始改畢、觜、參、鬼四宿,後漢施行四分,未嘗改測,則二宿度數不得與三統術異。今本作「危十六」「壁十」者,與下文黃道度相涉而誤也。   三0七四頁六行婁十二**(進)**[退]*一*汲本、殿本「進一」作「進二」。集解引李銳說,謂當作「退一」。今據改。   三0七四頁六行胃十四**(進二)**[退一]**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四頁六行昴十一**(進)**[退]*二*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四頁七行畢十六**(進)**[退]*三*汲本、殿本「進三」作「進二」。集解引李銳說,謂當作「退三」。今據改。   三0七四頁一0行翼十八*進*(一)**[二]**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四頁一三行尾十八**(進)**[退]*三*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五頁二行斗二十四**(進一)**[四分一]**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六頁一行夜漏減**(三)***   [之二]*百而一據集解引李銳說改。   三0七六頁二行如法為少*[二為半三為太]*據集解引李銳說補。   三0七六頁五行赤道橫帶渾天之腹去極九十一度十*[六]*分之五御覽無「渾」字。又「分」上原無「六」字;占經、御覽作「十九分」,亦非是。今依算理補。   三0七六頁七行就夏歷景去極之法以為率也按:「夏歷景」開元占經作「夏至歷景」,影印宋本御覽引作「夏歷晷景」,鮑刻本作「夏至晷景」。   三0七六頁九行取北極及衡各*(誠)**[針]*□之為軸據嚴可均輯全後漢文改。   三0七六頁一0行以為*[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據開元占經補。   三0七六頁一一行視篾之半際*(夕)*多*[少]*黃赤道幾也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夕」字衍。今按:「夕」乃「少」字之形鬥,又顛倒其文耳。下云「其所多少」,可證也。開元占經引作「視篾半之際多少黃赤道幾何也」。   三0七六頁一二行從*(此)**[北]*極數之據汲本、殿本改。   三0七六頁一二行則*(無)**[去]*極之度也據開元占經引改。   三0七六頁一五行故使中道三日之中*(若)**[差]*少半也據開元占經改。   三0七七頁三行而度猶*[雲]*退者集解引盧文弨說,謂「猶」下當有「雲」字。   今據補。   三0七七頁四行而以赤道*(重廣)**[量度]*黃道據開元占經引改。   三0七七頁五行以赤道為*(強)**[距]*耳據開元占經引改。   三0七七頁五行故於黃道亦*[有]*進退也據開元占經補。   三0七七頁九行斗二十一度*八分退二*原作斗二十度*百一十分八分退二*鬥,徑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正。按:錢雲因下有「百一十五」之文而重出耳。此以三十二為度法,分滿法即進為度,無有過三十一分者。   三0七七頁一0行女二度*七分進一*「進」下原脫「一」字,王先謙謂李本作「進一」,今徑補。   三0七七頁一一行百一十原作「百一十一」,鬥。王先謙謂李本作「百一十」,逕據改。   三0七七頁一二行危十度原作「危七度」,鬥,徑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正。   三0七七頁一二行百六*少強*「少強」原作「少弱」,鬥。王先謙謂李本作「少強」,逕據改。   三0七七頁一二行畢五*少弱退三*「少弱」原作「少強」,鬥,徑據汲本改正。   三0七七頁一三行室八度*二十八分進三*「進三」原作「退三」,鬥。王先謙謂李本「退」作「進」,逕據改。   三0七七頁一三行箕*大弱退三*「箕」下原有大字「六」,鬥。王先謙謂李本無「六」字,逕據刪。   三0七八頁一行八十九*強*「強」原作「少強」,鬥。王先謙謂李本無「少」字,逕據刪。   三0七八頁一行斗十一*弱退二*「弱」原作「強」,鬥。王先謙謂李本作「弱」,逕據改。   三0七八頁二行胃一度*十七分退一*「退一」原作「退二」,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退一」,逕據改。   三0七八頁二行星四*大進一*「進」下原脫「一」字,王先謙謂李本「進」下有「一」字,逕據補。   三0七八頁三行張十七*進一*「進一」原斗「進二」,逕據汲本改正。按:王先謙謂李本作「大進一」。   三0七八頁四行畢六度「六」原作「八」,鬥,徑據汲本改正。   三0七八頁四行女十*少進一*「進」原作「弱」,鬥。王先謙謂李本「弱」作「進」,逕據改。   三0七八頁五行角*大弱*「大」原作「六」,大字,鬥。王先謙謂李本「六」作「大」,小字,逕據改。   三0七八頁七行室十二*少弱進三*「進三」原作「退三」,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進三」,逕據改。   三0七八頁九行星四度*二分進一*「二分進一」原作「三分進二」,鬥。王先謙謂李本作「二分進一」,逕據改。   三0七八頁一0行胃九*大弱退一*「退一」原作「退二」,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退一」,逕據改。   三0七八頁一一行翼九度*十六分進二*「進二」原作「退二」,鬥。李本作「進一」,亦誤。依算理應為「進二」,今徑改。   三0七八頁一一行斗十*少退二*「退」下原脫「二」字,王先謙謂李本作「退二」,逕據補。   三0七八頁一二行軫六度*二十三分進一*「進一」原作「退一」,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進一」,逕據改。   三0七八頁一二行斗二十一*強退二*「退」下原脫一字。汲本、殿本作「退一」,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退二」,逕據補。   三0七八頁一四行亢八度*五分退一*「退一」原作「退三」,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退一」,逕據改。   三0七八頁一四行九十六*大強*「大強」原作「少強」,鬥。王先謙謂李本作「大強」,逕據改。   三0七九頁一行氐十四度*十二分退二*「十二分」原作「十三分」,鬥。錢大昕謂「三」當作「二」,王先謙謂李本作「十二分」,逕據改。   三0七九頁一行虛六*大進二*「進二」原作「進一」,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進二」,逕據改。   三0七九頁二行尾四度「尾」原作「房」,鬥。王先謙謂李本作「尾」,逕據改。   三0七九頁二行丈「丈」下原有「四寸二分」四字。集解引李銳說,謂案祖沖之術二至晷景與此同。其至前後各氣晷景,以此至前後晷景兩兩相加,折半得之。如此術大雪景丈二尺五寸六分,小寒景二尺三寸,相加半之,得沖之術大雪、小寒景一丈二尺四寸三分是也。覆檢此文,惟立冬一氣不合。案祖沖之稱四分志立冬中景長一丈,立春中景九尺六寸,相加半之,得九尺八寸,與沖之術立春、立冬景正合。然則此文立冬晷景丈四寸二分,誤衍「四寸二分」四字耳。今徑據刪。   三0七九頁二行張十五*大強進一*「進一」原作「進二」,汲本無「進一」二字。   王先謙謂李本多「進一」二字,殿本同,逕據改。   三0七九頁三行室三原作「室二」,鬥。王先謙謂李本「室二」作「室三」,逕據改。   三0七九頁四行斗六度*一分退二*「退二」原作「退三」,鬥。王先謙謂李本作「退二」,逕據改。   三0七九頁四行軫十五*弱進一*「弱」原作「少強」,鬥。李本作「少弱」,亦鬥。依算理應作「弱」,逕改。   三0七九頁一五行振寒*(溫)**[洞]*洩據汲本、殿本改。   三0八0頁二行*[國]*有大喪據汲本、殿本補。   三0八0頁一四行五疸「疸」原斗「疽」,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三0八0頁一六行每次三十*(二)*度三十*(三)**[二]*分之十四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改。   三0八0頁一六行自危十度至壁*(八)**[九]*度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下「自壁八度至胃一度」同。   三0八0頁一七行立春驚蟄居之按:殿本「驚蟄」作「雨水」,下「雨水」作「驚蟄」。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以驚蟄為正月中氣,雨水為二月節,依古法也。四分術以雨水為正月中氣。   三0八一頁一行清明谷雨居之集解引盧文弨說,謂清明谷雨當互易。今按:證以月令問答,惟驚蟄、雨水用三統,余皆用四分,易之非是。   三0八一頁一0行強正弱*(直)**[負]*也集解引李銳說,謂「直」當作「負」,負猶背也。今據改。   三0八二頁七行追太初前*(世)**[卅]*一元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按:前志謂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萬三千一百二十七歲,正為太初前卅一元,「卅」與「世」形近而鬥。   三0八二頁九行追漢*(三)**[四]*十五年庚辰之歲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0八三頁二行趨走目下遂竟端右出相好藩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邕集「目」作「陛」,「竟」作「由」,「好」作「外」。   三0八三頁三行一旦*(披)**[被]*章據汲本、殿本改。   三0八三頁四行非臣無狀所敢*[復]*望據汲本、殿本補。   三0八三頁五行*[減罪]*一等「一等」上疑有脫文,今據嚴可均輯全後漢文補「減罪」二字。   三0八三頁六行*[邕為]*郡縣促遣集解引盧文弨說,謂脫「邕為」二字。今據補。按:惠棟補注謂「郡縣」上邕集有「邕為」二字。   三0八三頁六行□於吏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邕集作「迫」。   三0八三頁七行但*[懷]*愚心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八三頁八行略以所有舊事*[與臣]*據集解引盧文弨說補。   三0八三頁一0行*(所使元順)**[其]*難者皆以付臣集解引惠棟說,謂邕集無「所使元順」四字,有「其」字。今據改。   三0八三頁一一行請太*(師)**[史]*舊注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八三頁一二行尋繹適有頭角集解引盧文弨說,謂「尋繹」下脫「度數」二字。按:如盧說增「度數」二字,則當於「尋繹度數」絕句。   三0八三頁一二行*(遂)**[逐]*放邊野集解引惠棟說,謂邕集「遂」作「逐」。   今據改。   三0八三頁一三行*(故)**[胡]*廣所校據汲本、殿本改。   三0八三頁一三行不能違望按:集解引盧文弨說,謂「違望」一作「自達」。   三0八三頁一五行不*(言四)**[意西]*夷相與合謀據集解引盧文弨說改。   三0八三頁一六行謹先顛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謹」邕集作「恐」。   三0八三頁一六行臣欲*(制)*刪定者一據集解引盧文弨說刪。   三0八三頁一七行臣欲著者*(三)**[五]*集解引惠棟說,謂「三」邕集作「五」。   盧文弨亦謂「三」當作「五」。今據改。   三0八四頁一行披*(散)**[瀝]*愚情集解引惠棟說,謂「散」邕集作「瀝」。盧文弨亦謂「散」當作「瀝」。今據改。   ************後漢書志第四 禮儀上 合朔立春五供上陵冠夕牲耕高禖養老先蠶祓禊   夫威儀,所以與君臣,序六親也。若君亡君之威,臣亡臣之儀,上替下陵,此謂大亂。大亂作,則腢生受其殃,可不慎哉!故記施行威儀,以為禮儀志。[一]   注[一]謝沉書曰:「太傅胡廣博綜舊儀,立漢制度,蔡邕依以為志,譙周後改定以為禮儀志。」   禮威儀,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曆,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政。   朔前後各二日,皆牽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變,割羊以祠社,用救日*(日)*變。執事者冠長冠,衣皁單衣,絳領袖*(綠)**[緣]*中衣,絳唁□,以行禮,如故事。[一]   注[一]公羊傳曰:「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縈社,或曰脅之,或曰為闇。恐人犯之,故縈之也。」何休曰:「脅之與責求同義。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繫於天而犯日,故鳴鼓而攻之,脅其本也。朱絲縈之,助陽抑陰也。或曰為闇者,社者土地之主尊也,為日光盡,天闇冥,恐人犯歷之,故縈之。然此說非也。先言鼓,後言用牲者,明先以尊者命責之,後以臣子禮接之,所以為順也。」白虎通曰:「日食必救之,陰侵陽也。   鼓攻之,以陽責陰也。故春秋『日食,鼓,用牲於社』。所以必用牲者,*(土)**[社]*地別神也,尊之,不敢虛責也。日食、大水則鼓,用牲,大旱則雩祭求雨,非虛言也。助陽責下,求陰之道也。」決疑要注曰:「凡救日食,皆著赤幘,以助陽也。日將食,天子素服避正殿,內外嚴。日有變,伐鼓聞音,侍臣著赤幘,帶□入侍,三台令史已*(下)**[上]*皆持□立其戶前,□尉卿驅馳繞宮,察巡守備,週而復始。日復常,乃皆罷*(之)*。」   立春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師百官皆衣青衣,郡國縣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幘,立青幡,施土牛耕人於門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立春之日,下寬大書曰:「制詔三公:方春東作,敬始慎微,動作從之。罪非殊死,且勿案驗,皆須麥秋。退貪殘,進柔良,下當用者,如故事。」[一]   注[一]月令曰:「命相布德和令。」蔡邕曰:「即此詔之謂也。」獻帝起居注曰:   「建安二十二年二月壬申,詔書絕,立春寬緩詔書不復行。」   正月上丁,祠南郊。[一]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五供畢,以次上陵。   注[一]白虎通曰:「春秋傳曰『以正月上辛』;尚書曰『丁巳,用牲於郊,牛二』。   先甲三日,辛也,後甲三日,丁也,皆可接事昊天之日。」   西都舊有上陵。東都之儀,百官、四姓親家婦女、公主、諸王大夫、[一]外國朝者侍子、郡國計吏會陵。晝漏上水,大鴻臚設九賓,隨立寢殿前。[二]鐘鳴,謁者治禮引客,腢臣就位如儀。乘輿自東廂下,太常導出,西向拜,*(止)**[折]*旋升阼階,拜神坐。退坐東廂,西向。侍中、尚書、陛者皆神坐後。公卿腢臣謁神坐,太官上食,太常樂奏食舉,*[舞]*文始、五行之舞。[三]*(禮)*樂闋,*(君)**[腢]*臣受賜食畢,郡國上計吏以次前,當神軒佔其郡*[國]*谷價,民所疾苦,欲神知其動靜。孝子事親盡禮,敬愛之心也。周□如禮。[四]最後親陵,遣計吏,賜之帶佩。八月飲酎,上陵,禮亦如之。[五]   注[一]蔡邕獨斷曰:「凡與先後有瓜葛者。」   注[二]薛綜曰:「九賓謂王、侯、公、卿、二千石、六百石下及郎、吏、匈奴侍子,凡九等。」   注[三]前書志曰:「文始舞者,本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文始,以示不相襲也。   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五行之舞也。」   注[四]謝承書曰:「建寧五年正月,車駕上原陵,蔡邕為司徒掾,從公行,到陵,見其儀,愾然謂同坐者曰:『聞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禮,始*(為)**[謂]*可損。今見*(威)**[其]*儀,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惻隱,不可易舊。』或曰:『本意雲何?』『昔京師在長安時,其禮不可盡得聞也。光武即世,始葬於此。明帝嗣位踰年,腢臣朝正,感先帝不復聞見此禮,乃帥公卿百僚,就園陵而創焉。   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神坐,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苟先帝有瓜葛之屬,男女畢會,王、侯、大夫、郡國計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幾先帝神魂聞之。今者日月久遠,後生非時,人但見其禮,不知其哀。以明帝聖孝之心,親服三年,久在園陵,初興此儀,仰察幾筵,下顧腢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見太傅胡廣曰:『國家禮有煩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於此也。』廣曰:『然。子宜載之,以示學者。』邕退而記焉。」魚豢曰:「孝明以正月旦,百官及四方來朝者,上原陵朝禮,是謂甚違古不墓祭之義。」臣昭以為邕之言然。   注[五]丁孚漢儀曰:「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合)**[令]*諸侯助祭貢金。」漢律金布令曰:「皇帝齋宿,親帥腢臣承祠宗廟,腢臣宜分奉請。諸侯、列侯各以民口數,率千口奉金四兩,奇不滿千口至五百口亦四兩,皆會酎,少府受。又大鴻臚食邑九真、交址、日南者,用犀角長九寸以上若輂瑁甲一,鬱林用象牙長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當金。」漢書儀曰:「皇帝惟八月酎,車駕夕牲,牛以絳衣之。皇帝暮視牲,以鑒燧取水於月,以火燧取火於日,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執鸞刀,以切牛毛薦之,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   凡齋,天地七日,宗廟、山川五日,小祠三日。齋日內有污染,解齋,副倅行禮。先齋一日,有污穢災變,齋祀如儀。大喪,唯天郊越紼而齋,地以下皆百日後乃齋,如故事。[一]   注[一]魏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於東郊,而旦夕常於殿下東面拜日,煩褻似家人之事,非事天交神之道也。」於是朝日東門之外,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正月甲子若丙子為吉日,可加元服,儀從冠禮。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以據)**[冠訖]*,皆於高祖廟如禮謁。[一]王公以下,初加進賢而已。[二]   注[一]冠禮曰:「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辭達而勿多也。』祝雍曰:『*[使王]*近於民,遠於年,遠於佞,近於義,嗇於*[時,惠於]*財,任賢使能。』」博物記曰:「孝昭帝冠辭曰:『陛下摛顯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祿,欽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百福之休靈,始加昭明之元服。推遠沖孺之幼志,蘊積文武之就德,肅勤高祖之清廟,六合之內,靡不蒙德,永永與天無極。』」獻帝傳曰「興平元年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司徒淳於嘉為賓,加賜玄纁駟馬,*[賜]*貴人、*(公主)**[王、公]*、卿、司隸*[校尉]*、城門五校及侍中、尚書、給事黃門侍郎各一人為太子舍人」也。   注[二]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正月壬子,濟北王加冠戶外,以見父母。給事黃門侍郎劉瞻兼侍中,假貂蟬加濟北王,給之。」   正月,天郊,夕牲。[一]晝漏未盡十八刻初納,夜漏未盡八刻初納,[二]進熟獻,太祝送,旋,皆就燎位,宰祝舉火燔柴,火然,天子再拜,興,有司告事畢也。明堂、五郊、宗廟、太社稷、六宗夕牲,皆以晝漏*[未盡]*十四刻初納,夜漏未盡七刻初納,進熟獻,送神,還,有司告事畢。六宗燔燎,火大然,有司告事畢。   注[一]周禮「展牲」,干寶曰「若今夕牲」。又郊儀,先郊日未晡五刻夕牲,公卿京尹觿官悉至壇東就位,太祝吏牽牲入,到榜,廩犧令跪曰:「請省牲。」舉手曰:「腯。」太祝令繞牲,舉手曰:「充。」太史令牽牲就庖,*[以二陶]*豆酌毛血,其一奠天神坐前,其一奠太祖坐前。今之郊祀然也。   注[二]干寶周官注曰:「納,亨納。牲將告殺,謂向祭之*(辰)**[晨]*也。」   正月始耕。[一]晝漏上水初納,執事告祠先農,已享。[二]耕時,有司請行事,就耕位,天子、三公、九卿、諸侯、百官以次耕。[三]力田種各耰訖,有司告事畢。[四]是月令曰:「郡國守相皆勸民始耕,如儀。諸行出入皆鳴鐘,皆作樂。   其有災眚,有他故,若請雨、止雨,皆不鳴鐘,不作樂。」[五]   注[一]月令曰:「天子親載耒耜,措之參保介之御閒,帥三公、九卿,躬耕帝藉。」   盧植注曰:「帝,天也。藉,耕也。」   注[二]賀循藉田儀曰:「漢耕日,以太牢祭先農於田所。」春秋傳曰:「耕藉之禮,唯齋三日。」左傳曰:「鄅人藉稻。」杜預注曰:「藉稻,履行之。」薛綜注二京賦曰:「為天神借民力於此田,故名曰帝藉。田在國之辰地。」干寶周禮注曰:「古之王者,貴為天子,富有四海,而必私置藉田,蓋其義有三焉:一曰,以奉宗廟,親致其孝也;二曰,以訓於百姓在勤,勤則不匱也;三曰,聞之子孫,躬知稼穡之艱難無*(違)**[逸]*也。」   注[三]鄭玄注周禮曰:「天子三推,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庶人終於千畝。庶人謂徒三百人也。」月令章句曰:「卑者殊勞,故三公五推。禮,自上以下,降殺以兩,勞事反之。諸侯上當有孤卿七推,大夫十二,士終畝,可知也。」盧植注禮記曰:「天子耕藉,一發九推耒。周禮,二耜為耦,一耜之伐,廣尺深尺。   伐,發也。天子及三公,坐而論道,參五職事,故三公以五為數。卿、諸侯當究成天子之職事,故以九為數。伐皆三者,禮以三為文。」   注[四]史記曰:漢文帝詔云:「農,天下之本。其開藉田,朕躬耕,以給宗廟粢盛。」應劭曰:「古者天子耕藉田千畝,為天下先。藉者,帝王典籍之常也。」   而應劭風俗通又曰:「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鄭玄曰:「藉之言借也。王一耕之,使庶人耘芓終之。」盧植曰:「藉,耕也。春秋傳曰『鄅人藉稻』,故知藉為耕也。」韋昭曰:「借民力以治之,以奉宗廟;且以勸率天下,使務農也。」   杜預注曰:「鄅人藉稻,其君自出藉稻,蓋履行之。」瓚曰:「藉,蹈藉也。本以躬親為義,不得以假借為稱也。」漢書儀曰:「春始東耕於藉田,官祠先農。   先農即神農炎帝也。祠以一太牢,百官皆從,大賜三輔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帛。種百谷萬斛,為立藉田倉,置令、丞。谷皆以給祭天地、宗廟、腢神之祀,以為粢盛。皇帝躬秉耒耜而耕,古為甸師官。」賀循曰:「所種之谷,黍、稷、穜、稑。稑,早也。穜,晚也。」干寶周禮注曰:「穜,晚*[谷]*,嬉稻之屬。珪,*(陵)**[早]*谷,黍稷之屬。」   注[五]春秋釋痾曰:「漢家郡守行大夫禮,鼎俎籩豆,工歌縣。」何休曰:「漢家法陳師,置守相,故行其樂也。」   仲春之月,立高禖祠於城南,祀以特牲。[一]   注[一]月令:「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祠。」詩曰:「克禋克祀,以弗無子。」毛萇傳曰:「弗,去無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祀於郊禖,天子親往,后妃帥九嬪御,乃禮天子所御,帶以弓韣,授以弓矢,於郊禖之前。」   鄭玄注云:「弗之言祓也。禋祀上帝於郊禖,以祓無子之疾而得福也。」月令章句曰:「高,尊也。禖,祀也。吉事先見之象也。蓋為人所以祈子孫之祀。玄鳥感陽而至,其來主為孚乳蕃滋,故重其至日,因以用事。契母簡狄,蓋以玄鳥至日有事高禖而生契焉。故詩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韣,弓衣也。祀以高禖之命,飲之以醴,帶以弓衣,尚使得男也。」離騷曰:「簡狄在台嚳何宜?玄鳥致*(胎)**[貽]*女何嘉?」王逸曰:「言簡狄侍帝嚳於台上,有飛燕墮其卵,嘉而吞之,因生契。」鄭玄注禮記曰:「後王以為禖官嘉祥,而立其祠。」盧植注云:「玄鳥至時,陰陽中,萬物生,故於是以三牲請子於高禖之神。   居明顯之處,故謂之高。因其求子,故謂之禖。以為古者有媒氏之官,因以為神。」晉元康中,高禖壇上石破,詔問出何經典,朝士莫知。博士束□荅曰:「漢武帝晚得太子,始為立高禖之祠。高禖者,人之先也。故立石為主,祀以太牢。」   明帝永平二年三月,上始帥腢臣躬養三老、五更於辟雍。[一]行大射大禮。[二]   郡、縣、道行鄉飲酒於學校,皆祀聖師周公、孔子,牲以犬。[三]於是七郊禮樂三雍之義備矣。   注[一]孝經援神契曰:「尊三老者,父象也。謁者奉幾,安車剁輪,供綏執*[授,兄]*事五更,寵以度,接禮交容,謙恭順貌。」宋均曰:「三老,老人知天、地、人事者。奉幾,授三老也。安車,坐乘之車。剁輪,蒲裡輪。供綏,三老就車,天子親執綏授之。五更,老人知五行更代之事者。度,法也。度以寵異之也。」   鄭玄注禮記曰:「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名三五者,取像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玄又一註:「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應劭漢官儀曰:「三老、五更,三代所尊也。安車剁輪,送迎至家,天子獨拜於屏。三者,道成於天、地、人。老者,久也,舊也。五者,訓於五品。更者,五世長子,更更相代,言其能以善道改更己也。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完具。」臣昭案:桓榮五更,後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則榮非長子矣。蔡邕曰:「五更,長老之稱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天子皮弁素積,親射大侯。」   注[三]鄭玄注儀禮曰「狗取擇人」,孟冬亦如之。石渠論曰:「鄉射合樂,而大射不,何也?韋玄成曰:『鄉人本無樂,故於歲時合樂以同其意。諸侯故自有樂,故不復合樂。』」鄭玄注鄉飲酒禮曰:「今郡國十月行鄉飲酒禮,黨正每歲邦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之禮。凡鄉黨飲酒,必於民聚之時,欲其見化知尚賢尊長也。玄冠衣皮弁服,與禮異。」服虔、應昭曰,漢家郡縣饗射祭祀,皆假士禮而行之。樂縣笙磬籩俎,皆如士制。   養三老、五更之儀,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為老,次一人為更也。[一]皆服都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扶*(玉)**[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齋於太學講堂。[二]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御坐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天子迎於門屏,交禮,道自阼階,三老升自賓階。至階,天子揖如禮。三老升,東面,三公設幾,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祝鯁在前,祝饐在後。[三]五更南面,公進供禮,亦如之。[四]明日皆詣闕謝恩,以見禮遇大尊顯故也。[五]   注[一]盧植禮記注曰:「選三公老者為三老,卿大夫中之老者為五更,亦參五之也。」   注[二]月令章句曰:「三公,國老也。五更,庶老也。」   注[三]禮記曰:「天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詠焉。退,修之以孝養;反,升歌清廟。」孝養之詩也。   注[四]譙週五經然否曰:「漢初或雲三老荅天子拜,遭王莽之亂,法度殘缺。漢中興,定禮儀,腢臣欲令三老荅拜。城門校尉董鈞駁曰:『養三老,所以教事父之道也。若荅拜,是使天下荅子拜也。』詔從鈞議。」譙周論之曰:「禮,屍服上服,猶以非親之故荅子拜,士見異國君亦荅拜,是皆不得視猶子也。」虞喜曰:「且據漢儀,於門屏交禮,交禮即荅拜。中興謬從鈞議,後革之,深得其意。」   注[五]前書禮樂志曰:「顯宗*(因)**[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養三老、五更於辟雍,威儀既盛矣;德化未流洽者,以其禮樂未具,腢下無所誦說,而庠序尚未設之故也。孔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是月,皇后帥公卿諸侯夫人蠶。[一]祠先蠶,禮以少牢。[二]   注[一]丁孚漢儀曰:「皇后出,乘鸞輅,青羽蓋,駕駟馬,龍旗九旒,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前鸞旗車,皮軒闟戟,雒陽令奉引,亦千乘萬騎。車府令設鹵簿駕,公、卿、五營校尉、司隸校尉、河南尹妻皆乘其官車,帶夫本官綬,從其官屬導從皇后。置虎賁、羽林騎,戎頭、黃門鼓吹,五帝車,女騎夾轂,執法御史在前後,亦有金鉦黃鉞,五將導。桑於蠶宮,手三盆於繭館,畢,還宮。」月令曰:「禁婦人無觀。」案谷永對稱「四月壬子,皇后蠶桑之日也」,則漢桑亦用四月。   注[二]漢舊儀曰:「春桑生而皇后*(視)**[親]*桑於菀中。蠶室養蠶千薄以上。   祠以中牢羊豕,*(今)**[祭]*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腢臣妾從桑還,獻於繭觀,皆賜從桑者*(樂)**[絲]*。皇后自行。凡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腢*(臣)**[神]*五時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縷縫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蠶室,*(亦)**[與]*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治]*。」晉後祠先蠶。先蠶壇高一丈,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在採桑壇之東南。   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為大絜。絜者,言陽氣布暢,萬物訖出,始絜之矣。[一]   注[一]謂之禊也。風俗通曰:「周禮『女巫掌歲時以祓除疾病』。禊者,絜也。   春者,蠢也,蠢*[蠢]*搖動也。尚書『以殷仲春,厥民析』,言人解析也。」蔡邕曰:「論語『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自上及下,古有此禮。今三月上巳,祓禊於水濱,蓋出於此。」   社篤祓禊賦曰「巫咸之徒,秉火祈福」,則巫祝也。一說雲,後漢有郭虞者,三月上巳產二女,二日中並不育,俗以為大忌,至此月日諱止家,皆於東流水上為祈禳自絜濯,謂之禊祠。引流行觴,遂成曲水。韓詩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除不祥。」漢書「八月祓灞水」,亦斯義也。後之良史,亦據為正。臣昭曰:郭虞之說,良為虛誕。假有庶民旬內夭其二女,何足驚彼風俗,稱為世忌乎?杜篤乃稱「王、侯、公主暨於富商,用事伊、雒,帷幔玄黃」。本傳大將軍梁商,亦歌泣於雒禊也。自魏不復用三日水宴者焉。    校勘記   三一0一頁六行蔡邕依以為志按:汲本、殿本「依」作「因」。   三一0一頁八行用救日*(日)*變據盧文弨腢書拾補下簡稱「盧校」刪。按:晉志不重「日」字。   三一0一頁九行絳領袖*(綠)**[緣]*中衣據盧校改。   三一0一頁一0行或曰為闇按:「闇」原斗「閭」,逕改正。   三一0一頁一一行脅之與責求同義按:「責」原斗「賣」,逕改正。   三一0一頁一一行上繫於天而犯日按:「而」原斗「陌」,逕改正。   三一0二頁二行日食必救之陰侵陽也按:盧雲此下本書云「鼓,用牲於社。社者觿陰之主,以朱絲縈之,鳴鼓攻之,以陽責陰也」。今刪去十七字,欠分析。   三一0二頁三行*(土)**[社]*地別神也據盧校改。按:今白虎通作「社」。   三一0二頁五行三台令史已*(下)**[上]*據盧校改。按:晉志引決疑作「上」。   三一0二頁六行日復常乃皆罷*(之)*據盧校刪。按:晉志引決疑無「之」字。   三一0三頁五行太常導出西向拜*(止)**[折]*旋升阼階據盧校改。按:通典「止」作「折」,無「阼」字。   三一0三頁六行*[舞]*文始五行之舞據盧校補。按:通典有「舞」字。   三一0三頁七行*(禮)*樂闋*(君)**[腢]*臣受賜食畢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0三頁七行當神軒佔其郡*[國]*谷價據盧校補。按:通典有「國」字,「占」作「告」。   三一0三頁一五行始*(為)**[謂]*可損據盧校改。按:通典亦作「為」,謂為古通。   三一0三頁一五行今見*(威)**[其]*儀據盧校改。按:通典作「其」。   三一0三頁一五行或曰本意雲何盧雲此下應有一「曰」字,古或可省。今按:   袁紀有「曰」字。   三一0四頁二行就園陵而創焉集解引惠棟說,謂「創」宋本作「朝」。今按:袁紀作「朝」。   三一0四頁二行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神坐據盧校改。按:盧以通典校,通志無「祭」字。   三一0四頁四行久在園陵集解引惠棟說,謂「久」宋本作「又」。今按:通典作「久」。   三一0四頁八行因*(合)**[令]*諸侯助祭貢金據盧校改。按:通典作「令」。   三一0四頁一一行牛以絳衣之按:御覽二十五引「絳」作「繡」。   三一0四頁一一行以鑒燧取水於月以火燧取火於日按:御覽引「鑒燧」作「陰燧」,「火燧」作「陽燧」。   三一0四頁一二行以切牛毛薦之按:「以切牛毛」殿本作「以切牛尾」,通志同。   御覽引及孫輯漢舊儀並作「以切牛毛血」,通典引作「以切牛尾之毛」。   三一0四頁一二行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據盧校補刪。按:   盧雲從通典、通志。   三一0四頁一六行漢氏不拜日於東郊按:汲本「氏」作「時」。   三一0五頁一行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據盧校補。按:通典、通志並有「加」字。   三一0五頁二行次通天*(以據)**[冠訖]*據盧校改。按:通典、通志並作「冠訖」,惠棟亦謂當從五禮新儀作「冠訖」。   三一0五頁三行周公使祝雍*[祝王]*據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三行*[使王]*近於民遠於年據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三行遠於佞近於義按:盧雲文不類,又韻不諧,大戴禮及家語皆無,疑妄增也。   三一0五頁四行嗇於*[時惠於]*財據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五行普尊大道之郊域汲本「尊」作「遵」。按:遵尊同。   三一0五頁六行靡不蒙德按:盧雲通典「德」作「福」。   三一0五頁六行永永與天無極按:盧雲通典作「承天無極」。   三一0五頁七行*[賜]*貴人*(公主)**[王公]*卿司隸*[校尉]*城門五校據盧校補改。按:盧以通典、通志校。   三一0五頁一三行皆以晝漏*[未盡]*十四刻初納據盧校補。按:盧雲依文義當有「未盡」二字。   三一0六頁一行周禮展牲干寶曰若今夕牲按:盧雲此乃鄭康成注周禮之言,曰今,正指漢時,取以證漢制極合。干寶乃晉人,夕牲不始於晉,何雲今邪?此援引之失。   三一0六頁一行太祝吏牽牲入到榜按:盧雲宋志「吏」作「史」。   三一0六頁二行太史令牽牲就庖*[以二陶]*豆酌毛血據盧校補。按:盧雲宋志有「以二陶」三字,「史」作「祝」。   三一0六頁四行謂向祭之*(辰)**[晨]*也據盧校改。按:盧雲亦康成注。   三一0六頁一三行躬知稼穡之艱難無*(違)**[逸]*也據盧校改。按:黃山謂此本尚書無逸為說也。在勤以訓百姓,無逸以示子孫,義各有當。   三一0七頁一0行穜晚*[谷]*嬉稻之屬稑*(陵)**[早]*谷黍稷之屬據盧校補改。   三一0七頁一一行漢家法陳師按:盧雲疑有脫鬥。   三一0七頁一三行弗去無子求有子按:應作「弗,去也。去無子求有子」。「去」下脫「也去」二字。   三一0七頁一六行其來主為孚乳蕃滋按:汲本「孚」作「字」。   三一0八頁二行玄鳥致*(胎)**[貽]*女何嘉據盧校改。按:今本楚辭天問「嘉」一作「喜」。   三一0八頁九行供綏執*[授兄]*事五更據盧校補。   三一0九頁六行扶*(玉)**[王]*杖集解引惠棟說,謂「玉杖」當作「王杖」,惠說是,今據改。以下徑改。   三一0九頁八行至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至」下應有「裨」字。   三一0九頁一0行公進供禮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公」本又作「三公」。   三一一0頁二行顯宗*(因)**[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據盧校改,與前志合。   三一一0頁二行威儀既盛矣按:前志「盛」下有「美」字。   三一一0頁五行丁孚漢儀按:「儀」原斗「義」,逕改正。   三一一0頁一0行春桑生而皇后*(視)**[親]*桑於菀中據汲本改。按:「菀」各本作「苑」,苑與菀同。   三一一0頁一0行*(今)**[祭]*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據盧校改,與孫星衍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0頁一一行皆賜從桑者*(樂)**[絲]*據盧校改,與孫校舊漢儀合。   三一一0頁一二行天地宗廟腢*(臣)**[神]*五時之服據盧校改,與孫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0頁一二行*[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孫校漢舊儀及御覽布帛部、服用部引並有「皇后」二字,今據補。按:御覽服用部引作「皇后得以作絮巾」,布帛部作「皇后閒以作巾絮而已」。   三一一0頁一三行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蠶室*(亦)**[與]*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治]*據盧校補改,與孫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一頁二行蠢*[蠢]*搖動也據今本風俗通補。   三一一一頁五行後漢有郭虞者按:盧雲案晉書束□傳雲武帝嘗問摯虞三日曲水之義,虞對曰:「漢章帝時,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至三日俱亡」云云,□以為起自周公。今此雲郭虞,得無因摯虞致誤邪?   三一一一頁五行三月上巳產二女按:通典作「三月三日上辰產二女,上巳日產一女」。通志同。   三一一一頁七行八月祓灞水按:通典、通志「水」作「上」。   三一一一頁八行旬內夭其二女按:通典、通志「二」作「三」。   三一一一頁八行何足驚彼風俗按:通典、通志「驚」作「警」。   ************後漢書志第五 禮儀中 立夏請雨拜皇太子拜王公桃印黃郊立秋貙劉案戶祠星 立冬   冬至臘大儺土牛遣衛士朝會立夏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赤,至季夏衣黃,郊。其禮:祠特,祭醋。   自立春至立夏盡立秋,郡國上雨澤。若少,*(府)*郡縣各掃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長以次行雩禮求雨。[一]閉諸陽,衣皁,興土龍,[二]立土人舞僮二佾,七日一變如故事。[三]反拘朱索*[縈]*社,伐朱鼓。[四]禱賽以少牢如禮。[五]   注[一]公羊傳曰:「大雩,旱祭也。」何休注曰:「君親之南郊,以六事謝過自責曰:『政不善與?民失職與?宮室崇與?婦謁盛與?苞苴行與?讒夫倡與?』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謂之雩。」春秋繁露曰:「大旱雩祭而請雨,大水鳴鼓而攻社,天地之所為,陰陽之所起也。或請焉,或*(怒)**[攻]*焉,何*(如)*也?曰:大旱,陽滅陰也。陽滅陰者,尊厭卑也。固其義也,雖大甚,拜請之而已,敢有加也?大水者,陰滅陽也。陰滅陽者,卑勝尊也。以賤陵貴者逆節,故鳴鼓而攻之,朱絲而脅之,為其不義,此亦春秋之不畏強禦也。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貞)**[直]*行其道而不*(忘)**[忌]*其難,義之至也。」   又仲舒奏江都王云:「求雨之方,損陽益陰。願大王無收廣陵女子為人祝者一月租,賜諸巫者;諸巫毋大小皆相聚於郭門,為小壇,以脯酒祭;女獨擇寬大便處移巿,巿便無內丈夫,丈夫無得相從飲食;令吏妻各往視其夫,皆到即起,雨注而已。」服虔注左傳曰:「大雩,夏祭天名。雩,遠也,遠為百谷求膏雨也。   龍見而雩。龍,角、亢也。謂四月□,龍星體見,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雩祭以求雨也。」一說,大雩者,祭於帝而祈雨也。一說,郊,祀天祈農事;雩,祭山川而祈雨也。漢舊儀:「求雨,太常禱天地、宗廟、社稷、山川以賽,各如其常牢,禮也。四月立夏旱,乃求雨禱雨而已;後旱,復重禱而已;訖立秋,雖旱不得禱求雨也。」   注[二]山海經曰:「大荒東北隅有山,名曰凶廣土丘。應龍處南極,殺蚩尤與誇父,不得復上,故下數旱。旱而為應龍之狀,乃得大雨。」郭璞曰:「今之土龍,本此氣應,自然冥感,非人所能為也。」董仲舒云:「春旱求雨,令縣邑以水日令民禱社稷,家人祠戶。毋伐名木,毋斬山林。暴巫聚蛇八日。於邑東門之外為四通之壇,方八尺,植蒼繒八。其神共工。祭之以生魚八,玄酒,具清酒*(搏)**[膊]*脯。擇巫之絜清辯口利辭者以為祝。祝齋三日,服蒼衣。先再拜,乃跪陳,陳已,復再拜,乃起。祝曰:『昊天生五穀以養人。今五穀病旱,恐不成。敬進清酒*(搏)**[膊]*脯,再拜請雨。雨幸大澍,奉牲禱。』以甲、乙日為大青龍一,長八丈,居中央;為小龍七,各長四丈,於東方,皆東鄉,其閒相去八尺。小僮八人,皆齋三日,服青衣舞之。田嗇夫亦齋三日,服青衣而立之。*(諸裡)**[鑿]*社通之於閭外之溝。取五蝦罶,錯置社之中。池方八尺,深一尺,置水蝦罶焉。具清酒*(搏)**[膊]*脯。祝齋三日,服蒼衣,拜跪、陳祝如初。取三歲雄雞與三歲豭豬,皆燔之於四通神宇。令民闔邑里南門,置水其外,開裡北門。具老豭豬一,置之裡北門之外。巿中亦置一豭豬。聞*(彼)*鼓聲,皆燒豬尾,取死人骨埋之,開山淵積薪而焚之。決信道橋之壅塞不行者決瀆之。幸而得雨,報以豚一,酒、鹽、黍財足。以茅為席,毋斷。夏求雨,令縣邑以水日家人祀醋,毋舉土功。更大浚井。暴釜於壇,杵臼於術,七日。為四通之壇於邑南門之外,方七尺,植赤繒七。其神蚩尤。祭之以赤雄雞七,玄酒,具清酒*(搏)**[膊]*脯。祝齋三日,服赤衣,拜跪、陳祝如春。以丙、丁日為赤大龍一,長七丈,居中;又為小龍六,*[各]*長三丈五尺,於南方,皆南鄉,其閒相去七尺。壯者七人,皆齋三日,服赤衣而舞之。   司空嗇夫亦齋三日,服赤衣而立之。鑿社而通之閭外之溝。取五蝦罶,錯置社之中。池方七尺,深一尺。酒脯祭。齋衣赤,拜跪、陳祝如初。取三歲雄雞、豭豬,燔之四通神宇。開陰閉陽如春也。季夏,禱山陵以助之。令縣邑一徙巿於邑南門之外,五日,禁男子無得行入巿。家人祠中溜。毋舉土功。聚巫巿旁,為之結蓋。為四通之壇於中央,植黃繒五。其神後稷。祭之以*(毋)**[母]*□五,玄酒,具清酒*(搏)**[膊]*脯。令各為祝齋三日,衣黃衣,皆如春祠。以戊、己日為大黃龍一,長五丈,居中央;又為小龍四,各長二丈五尺,於中央,皆南鄉,其閒相去五尺。丈夫五人,皆齋三日,服黃衣而舞之。老者亦齋三日,衣黃衣而立之。亦通社中於閭外溝。蝦罶池方五尺,深一尺。他皆如前。秋,暴巫□至九日。毋舉火事,煎金器。家人祠門。為四通之壇於邑西門之外,方九尺,植白繒九。其神*(太)**[少]*昊。祭之桐木魚九,玄酒,具清酒*(搏)**[膊]*脯。衣白衣。他如春。以庚、辛日為大白龍一,長九丈,居中央;為小龍八,各長四丈五尺,於西方,皆西鄉,其閒相去九尺。□者九人,皆齋三日,服白衣而舞之。司馬亦齋三日,衣白衣而立之,蝦罶池方九尺,深一尺。他如前。   冬,舞龍六日,禱於名山以助之。家人祠井。毋壅水。為四通之壇於邑北門之外,方六尺,植黑繒六。其神玄冥。祭之以黑狗子六,玄酒,具清酒*(搏)**[膊]*脯。祝齋三日,衣玄衣。祝禮如春。以壬、癸日為大黑龍一,長六丈,居中央;   又為小龍五,各長三丈,於北方,皆北鄉,其閒相去六尺。老者六人,皆齋三日,衣黑衣而舞之。尉亦齋三日,服黑衣而立之。蝦罶池皆如春。   四時皆庚子日,令吏民夫婦皆偶處。凡求雨,大體丈夫欲藏而居,女子欲和而樂。」應龍有翼。法言曰:「像龍之致雨。艱矣哉,龍乎!龍乎!」新論曰:「劉歆致雨,具作土龍,吹律,及諸方術,無不備設。譚問:『求雨所以為土龍,何也?』曰:『龍見者,輒有風雨興起,以迎送之,故緣其象類而為之。』」注[三]周禮曰:「□舞,帥而舞旱暵之事。」鄭玄曰:「□,赤皁染羽為之也。」   旱歎,註:「陽也,用假色者,欲其有時而去之。」   注[四]漢舊儀曰:「成帝三年六月,始命諸官止雨,朱繩反縈社,擊鼓攻之,是後水旱常不和。」干寶曰:「朱絲縈社。社,太陰也。朱,火色也。絲,*(維)**[離]*屬。天子伐鼓於社,責腢陰也;諸侯用幣於社,請上公也;伐鼓於朝,退自攻也。此聖人之厭勝之法也。」   注[五]漢書儀曰:「武帝元封日到七月畢賽之,秋冬春不求雨。」古今注曰:「武帝元封六年五月旱,女及巫丈夫不入市也。」   拜皇太子之儀:百官會,位定,謁者引皇太子當御坐殿下,北面;司空當太子西北,東面立。讀策書畢,中常侍持皇太子璽綬東向授太子。太子再拜,三稽首。謁者贊皇太子臣某,*(甲)**[中]*謁者稱制曰「可」。三公升階上殿,賀壽萬歲。因大赦天下。供賜禮畢,罷。   拜諸侯王公之儀:石官會,位定,謁者引光祿勳前。[一]謁者引當拜*[者]*前,當坐伏殿下。光祿勳前,一拜,舉手曰;「制詔其以某為某。」*[二]*讀策書畢,謁者稱臣某再拜。尚書郎以璽印綬付侍御史。侍御史前,東面立,授璽印綬。王公再拜頓首三*(下)*。贊謁者曰:「某王臣某新封,某公某初*[除]*,謝。」中謁者報謹謝。贊者立曰:「*(謝)*皇帝為公興。」*(皆冠)**[重坐,受策者拜]*謝,起就位。供賜禮畢,罷。*[三]*注[一]丁孚漢儀曰「太常住蓋下,東向讀文」,與此異也。   注[二]丁孚漢儀有夏勤策文,曰:「維元初六年三月甲子,制詔以大鴻臚勤為司徒。曰:『朕承天序惟稽古,建爾於位為漢輔。往率舊職,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左右朕躬,宣力四表,保乂皇家。於戲!實惟秉國之均,旁祗厥緒,時亮天工,可不慎與!勤*(而)**[其]*戒之!』」注[三]臣昭曰:漢立皇后,國禮之大,而志無其儀,良未可了。案蔡質所記立宋皇后儀,今取以備闕。云:「尚書令臣囂、僕射臣鼎、尚書臣旭、臣乘、臣滂、臣謨、臣詣稽首言:『伏惟陛下履干則坤,動合陰陽。腢臣大小鹹以長秋宮未定,遵舊依典,章表仍聞,歷時乃聽。令月吉日,以宋貴人為皇后,應期正位,腢生兆庶莫不式舞。易稱「受茲介祉」,詩云「干祿百福,子孫千億」,萬方幸甚。   今吉日以定,臣請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太常條列禮儀正處上,腢臣妾無得上壽,如故事。臣囂、臣鼎、臣旭、臣乘、臣滂、臣謨、臣詣愚闇不達大義,誠惶誠恐,頓首死罪,稽首再拜以聞。』制曰:『可。』維建寧四年七月乙未,制詔:『皇后之尊,與帝齊體,供奉天地,祗承宗廟,母臨天下。故有莘興殷,姜任母周,二代之隆,蓋有內德。長秋宮闕,中宮曠位,宋貴人*(乘)**[秉]*淑媛之懿,體河山之儀,威容昭曜,德冠後庭。腢寮所咨,*(人)**[僉]*曰宜哉。卜之蓍龜,卦得承干。有司奏議,宜稱紱組,以*(臨)**[母]*兆民。   今使太尉襲使持節奉璽綬,宗正祖為副,立貴人為皇后。後其往踐爾位,敬宗禮典,肅慎中饋,無替朕命,永終天祿。』皇后初即位章德殿,太尉使持節奉璽綬,天子臨軒,百官陪位。皇后北面,太尉住蓋下,東向,宗正、大長秋西向。宗正讀策文畢,皇后拜,稱臣妾,畢,住位。太尉襲授璽綬,中常侍長*(樂)**[秋]*太僕高鄉侯覽長跪受璽綬,奏於殿前,女史授婕妤,婕妤長跪受,以授昭儀,昭儀受,長跪以帶皇后。皇后伏,起拜,稱臣妾。訖,黃門鼓吹三通。鳴鼓畢,腢臣以次出。後即位,大赦天下。皇后秩比國王,即位威儀,赤紱玉璽。」   仲夏之月,萬物方盛。日夏至,陰氣萌作,恐物不楙。其禮:以朱索連葷菜,彌牟*[樸]*蠱鐘。以桃印長六寸,方三寸,五色書文如法,以施門戶。代以所尚為飾。夏後氏金行,作葦茭,言氣交也。[一]殷人水德,以螺首,慎其閉塞,使如螺也。周人木德,以桃為更,言氣相更也。漢兼用之,故以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為門戶飾,以難止惡氣。[二]日夏至,禁舉大火,止炭鼓鑄,消石冶皆絕止。至立秋,如故事。是日浚井改水,日冬至,鑽燧改火雲。   注[一]風俗通曰:「傳曰『萑葦有叢』。呂氏春秋曰『*[湯]*始得伊尹,祓之於廟,熏以萑葦』。周禮『卿大夫之子名曰門子。』論語曰『誰能出不由戶*(者)*』。   故用葦者,欲人之子孫蕃*(植)**[殖]*。不失其類,有如萑葦。茭者交易,陰陽代興者也。」   注[二]桃印本漢制,所以輔卯金,魏除之也。   先立秋十八日,郊黃帝。是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黃。至立秋,迎氣於黃郊,樂奏黃鐘之宮,歌帝臨,冕而執干戚,舞雲翹、育命,所以養時訓也。   立秋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白,施皁領緣中衣,迎氣*[於]*白郊。   禮畢,皆衣絳,至立冬。   立秋之日,*(自)**[白]*郊禮畢,始揚威武,斬牲於郊東門,以薦陵廟。其儀:   乘輿御戎路,白馬朱鬣,躬執弩射牲。牲以鹿麛。[一]太宰令、謁者各一人,載*[以]*獲車,馳*(駟)*送陵廟。*[於是乘輿]*還宮,遣使者繼束帛以賜武官。   [二],武官肄兵,習戰陣之儀、斬牲之禮,名曰貙劉。兵、官皆肄孫、吳兵法六十四陣,名曰乘之。[三]立春,遣使者繼束帛以賜文官。[四]貙劉之禮:祠先虞,執事告先虞已,烹鮮時,有司*[告]*,乃逡巡射牲。獲車畢,有司告事畢。[五]   注[一]月令曰:「天子乃厲*(□)**[飾]*,執弓挾矢以獵。」月令章句曰:「親執弓以射禽,所以教兆民*(載)*戰事也。四時閑習,以救無辜,以伐有罪,所以強兵保民,安不忘危也。」   注[二]漢官名秩曰:「賜太尉、將軍各六十匹,執金吾、諸校尉各三十匹,武官倍於文官。」   注[三]月令,孟冬天子講武,習射御,角力。盧植注曰:「角力,如漢家乘之,引*(閾)**[關]*蹋踘之屬也。」今月令,季秋天子乃教田獵,以習五戎。月令章句曰:「寄戎事之教於田獵。武事不可空設,必有以誡,故寄教於田獵,閒肄五兵。   天子、諸侯無事而不田為不敬,田不以禮為暴天物。」周禮:「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陣,如戰之陣。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軍將執晉鼓,師帥執提,旅帥執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士卒聽聲視旗,隨而前□,故曰師之耳目,在吾旗鼓。春教振旅以搜田,夏教茇捨以苗田,秋教治兵以獮田,冬教大閱以狩田。春夏示行禮,取禽供事而已。   秋者殺時,田獵之正,其禮盛。獨斷曰:「巡狩*[校]*獵還,公卿以下陳雒陽都亭前街上,乘輿到,公卿以下拜,天子下車,公卿*[親]*識顏色,然後還宮。   古語曰『在車為下』,唯此時施行。」魏書曰:「建安二十一年三月,曹公親耕藉田。有司奏:『四時講武於農隙。漢承秦制,三時不講,唯十月車駕幸長安水南門,會五營士,為八陣進退,名曰乘之。今金革未偃,士民素習,可無四時講武,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號曰治兵。上合禮名,下承漢制也。』」注[四]漢官名秩曰:「賜司徒、司空帛四十匹,九卿十五匹。」古今注曰:「建武八年立春,賜公十五匹,卿十匹。」   注[五]古今注曰:「永平元年六月乙卯,初令百官貙膢,白幕皆霜。」風俗通稱「韓子書山居谷汲者,膢臘而寘水。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飲食也。又曰*(當)**[嘗]*新始殺*[也]*。食*[新]*曰貙膢。」   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王杖長*[九]*尺,端以鳩鳥為飾。鳩者,不噎之鳥也。欲老人不噎。   是月也,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郊老人廟。   季秋之月,祠星於城南壇心星廟。   立冬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皁,迎氣於黑郊。禮畢,皆衣絳,至冬至絕事。   冬至前後,君子安身靜體,百官絕事,不聽政,擇吉辰而後省事。絕事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絳,至立春。諸五時變服,執事者先後其時皆一日。   日冬至、夏至,陰陽晷景長短之極,微氣之所生也。[一]故使八能之士八人,或吹黃鐘之律閒竽;或撞黃鐘之鍾;或度晷景,權水輕重,水一升,冬重十三兩;或擊黃鐘之磬;或鼓黃鐘之瑟,軫閒九尺,二十五弦,宮處於中,左右為商、征、角、羽;或擊黃鐘之鼓。先之三日,太史謁之。至日,夏時四孟,冬則四仲,其氣至焉。   注[一]白虎通曰:「至日所以休兵,不興事,閉關,商旅不行何?此日陰陽氣微,王者承天理物,故率天下靜,不復行役,以扶助微氣,成萬物也。夏至陰氣始動,冬至陽氣始萌。易曰:『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夏至陰始起,反大熱何?陰氣始起,陽氣推而上,故大熱也。冬至陽始起,陰氣推而上,故大寒也。」   先氣至五刻,太史令與八能之士*(郎)**[即]*坐於端門左塾。*(太子)**[大予]*具樂器,夏赤冬黑,列前殿之前西上,鍾為端。守宮設席於器南,北面東上,正德席,鼓南西面,令晷儀東北。三刻,中黃門持兵,引太史令、八能之士入自端門,就位。二刻,侍中、尚書、御史、謁者皆陛。一刻,乘輿親御臨軒,安體靜居以聽之。太史令前,當軒溜北面跪。舉手曰:「八能之士以備,請行事。」制曰「可」。太史令稽首曰「諾」。起立少退,顧令正德曰:「可行事。」正德曰「諾」。皆旋復位。正德立,命八能士曰:「以次行事,閒音以竽。」八能曰「諾」。五音各三十為闋。   正德曰:「合五音律。」先唱,五音並作,二十五闋,皆音以竽。[一]訖,正德曰:「八能士各言事。」八能士各書板言事。文曰:「臣某言,今月若干日甲乙日冬至,黃鐘之音調,君道得,孝道□。」商臣,角民,征事,羽物,各一板。   否則召太史令各板書,封以皁囊,送西陛,跪授尚書,施當軒,北面稽首,拜上封事。尚書授侍中常侍迎受,報聞。以小黃門幡麾節度。太史令前*(曰)**[白]*禮畢。制曰「可」。太史令前稽首曰「諾」。太史命八能士詣太官受賜。陛者以次罷。日夏至禮亦如之。[二]   注[一]樂□圖征曰:「夫聖人之作樂,不可以自娛也,所以觀得失之效者也。故聖人不取備於一人,必從八能之士。故撞鐘者當知鐘,擊鼓者當知鼓,吹管者當知管,吹竿者當知竽,擊磬者當知磬,鼓琴者當知琴。故八士*(曰)*或調陰陽,或調律歷,或調五音。故撞鐘者以知法度,鼓琴者以知四海,擊磬者以知民事。鐘音調,則君道得;君道得,則黃鐘、蕤賓之律應。君道不得,則鐘音不調;鐘音不調,則黃鐘、蕤賓之律不應。鼓音調,則臣道得;臣道得,則太蔟之律應。管音調,則律歷正;律歷正,則夷則之律應。磬音調,則民道得;   民道得,則林鍾之律應。竿音調,則法度得;法度得,則無射之律應。琴音調,則四海合歲氣,百川一合德。鬼神之道行,祭祀之道得,如此,則姑洗之律應。五樂皆得,則應鍾之律應。天地以和氣至,則和氣應;和氣不至,則天地和氣不應。鐘音調,下臣以法賀主。鼓音調,主以法賀臣。磬音調,主以德施於百姓。琴音調,主以德及四海。八能之士常以日冬至成天文,日夏至成地理。作陰樂以成天文,作陽樂以成地理。」   注[二]蔡邕獨斷曰:「冬至陽氣始動,夏至陰氣始起,麋鹿角解,故寢兵鼓。身欲寧,志欲靜,故不聽事,迎送*(凡田獵)**[五日。臘]*者,歲終大祭,縱吏民宴飲。非迎氣,故但送不迎。正月歲首,亦如臘儀。冬至陽氣起,君道長,故賀。夏至陰氣起,君道衰,故不賀。鼓以動觿,鍾以止觿,故夜漏盡,鼓鳴則起;晝漏盡,鐘鳴則息。」   季冬之月,星回歲終,陰陽以交,勞農大享臘。[一]   注[一]高堂隆曰:「帝王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終而臘。火生於寅,盛於午,終於戌,故火家以午祖,以戌臘。」秦靜曰:「古禮,出行有祖祭,歲終有蠟臘,無正月必祖之祀。漢氏以午祖,以戌臘。午南方,故以祖。冬者,歲之終,物畢成,故以戌臘。而小數之學者,因為之說,非典文也。」   先臘一日,大儺,[一]謂之逐疫。[二]其儀:選中黃門子弟年十歲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為侲子。皆赤幘皁制,執大□。[三]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十二獸有衣毛角。中黃門行之,□從僕射將之,以逐惡鬼於禁中。夜漏上水,朝臣會,侍中、尚書、御史、謁者、虎賁、羽林郎將執事,皆赤幘陛□。乘輿御前殿。黃門令奏曰:「侲子備,請逐疫。」於是中黃門倡,振子和,曰:「甲作食□,胇胃食虎,雄伯食魅,騰簡食不祥,攬諸食咎,伯奇食夢,強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委隨食觀,錯斷食巨,窮奇、騰根共食蠱。凡使十二神追惡凶,赫女軀,拉女干,節解女肉,抽女肺腸。女不急去,後者為糧!」[四]因作方相與十二獸□。嚾呼,周□前後省三過,持炬火,送疫出端門;[五]門外騶騎傳炬出宮,司馬闕門門外五營騎士傳火棄雒水中。[六]百官官府各以木面獸能為儺人師訖,設桃梗、郁櫑、葦茭畢,執事陛者罷。[七]葦戟、桃杖以賜公、卿、將軍、特侯、諸侯雲。[八]   注[一]譙周論語注曰:「儺,□之也。」   注[二]漢舊儀曰:「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為疫鬼。一居江水,是為*(虎)**[虐鬼]*;一居若水,是為罔兩蜮鬼;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庾)*,善驚人小兒。」   月令章句曰:「日行北方之宿,北方大陰,恐為所抑,故命有司大儺,所以扶陽抑陰也。」盧植禮記注云:「所以逐衰而迎新。」   注[三]漢舊儀曰:「方相帥百隸及童*(女)**[子]*,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穀播灑之。」譙周論語注曰:「以葦矢射之。」薛綜曰:「侲之言善,善童幼子也。」   注[四]東京賦曰:「*(捐)**[捎]*魑魅,斮獝狂。斬委蛇,腦方良。囚耕父於清泠,溺女魃於神潢。殘夔魖與罔象,殪□仲而殲游光。」注曰:「魑魅,山澤之神。獝狂,惡鬼。委蛇,大如車轂。方良,草澤神。耕父、女魃皆旱鬼。惡水,故囚溺於水中,使不能為害。夔魖、罔象,木石之怪。□仲、游光,兄弟八人,恆在人閒作怪害也。」孔子曰:「木石之怪夔、罔兩,水之怪龍、罔象。」*(臣)**[韋]*昭曰:「木石*[謂]*山*(怪)*也。夔一足,越人謂*[之]*山□。罔兩,山精,好學人聲,而迷惑人。龍,神物也,非所常見,故曰怪。罔象,食人,一名沐□。」   埤蒼曰:「獝狂,無頭鬼。」   注[五]東京賦曰:「煌火馳而星流,逐赤疫於四裔。」注曰:「煌,火光。逐,驚走。煌然火光如星馳。赤疫,疫鬼惡者也。」侲子合三行,從東序上,西序下。   注[六]東京賦注曰:「□士千人在端門外,五營千騎在□士外,為三部,更送至雒水,凡三輩,逐鬼投雒水中。仍上天池,絕其橋樑,使不復度還。」   注[七]山海經曰:「東海中有度朔山,上有大桃樹,蟠屈三千里,其卑枝門曰東北鬼門,萬鬼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櫑,主閱領觿鬼之惡害人者,執以葦索,而用食虎。」於是黃帝法而像之。驅除畢,因立桃梗於門戶上,畫郁櫑持葦索,以御凶鬼,畫虎於門,當食鬼也。史記曰:「東至於蟠木。」   風俗通曰:「黃帝*[書]*『上古之時,有神荼與郁櫑兄弟二人,性能執鬼。』桃梗,梗者更也,歲終更始,受介祉也。蘇秦說孟嘗君曰:『土偶人語桃梗,今子東國之桃木,削子為人。』虎者陽物,百獸之長,能擊鷙牲食魑魅者也。」   注[八]漢官名秩曰:「大將軍、三公,臘賜錢各三十萬,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侯十五萬;卿十萬;校尉五萬;尚書丞、郎各萬五千;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謁者、議郎、尚書令各五千;郎官、蘭台令史三千;中黃門、羽林、虎賁士二人共三千:以為當祠門戶直,各隨多少受也。」   是月也,立土牛六頭於國都郡縣城外丑地,以送大寒。[一]   注[一]月令章句曰:「是月之*(會)**[昏]*建丑,丑為牛。寒將極,是故出其物類形象,以示送達之,且以升陽也。」   饗遣故衛士儀:百官會,位定,謁者持節引故衛士入自端門。衛司馬執幡鉦護行。行定,侍御史持節慰勞,以詔恩問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畢饗,賜作樂,觀以角抵。樂闋罷遣,勸以農桑。[一]   注[一]周禮*(曰)*府史以下,則有胥有徒。鄭玄注曰:「此謂民給傜役,若今衛*[士]*矣。」蔡邕曰:「見客平樂、饗衛士,瑰偉壯觀也。」   每*(月朔)*歲首*[正月]*,為大朝受賀。其儀:夜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   及贄,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羔,千石、六百石鴈,四百石以下雉。[一]   百官賀正月。[二]二千石以上上殿稱萬歲。[三]舉觴御坐前。司空奉羹,大司農奉飯,奏食舉之樂。百官受錫宴饗,大作樂。[四]其每朔,唯十月旦從故事者,高祖定秦之月,元年歲首也。[五]   注[一]獻帝起居注曰:「舊典,巿長執鴈,建安八年始令執雉。」   注[二]決疑要注曰:「古者朝會皆執贄,侯、伯執圭,子、男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鴈,士執雉。漢、魏粗依其制,正旦大會,諸侯執玉璧,薦以鹿皮,公卿已下所執如古禮。古者衣皮,故用皮帛為幣。玉以象德,璧以稱事。   不以貨沒禮,庶羞不踰牲,宴衣不喻祭服,輕重之宜也。」   注[三]蔡邕獨斷曰:「三公奉璧上殿,向御坐,北面,太常贊曰:『皇帝為君興。』三公伏,皇帝坐,乃進璧。古語曰『御坐則起』,此之謂也。」   注[四]蔡質漢儀曰:「正月旦,天子幸德陽殿,臨軒。公、卿、將、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賀。蠻、貊、胡、羌朝貢畢,見屬郡計吏,皆*[陛]*覲,庭燎。   宗室諸劉*(雜)**[親]*會,萬人以上,立西面。位*(公納薦太官賜食酒西入東出)*既定,上壽。*[腢]*計吏中庭北面立,太官上食,賜腢臣酒食,*[西入東出]*。*(貢事)*御史四人執法殿下,虎賁、羽林*[張]**(弧)*弓*(撮)**[挾]*矢,陛戟左右,戎頭偪脛陪前向後,左右中郎將*(住)**[位]*東*(西)**[南]*,羽林、虎賁將*(住)**[位]*東北,五官將*(住)**[位]*中央,悉坐就賜。作九賓*(徹)**[散]*樂。舍利*[獸]*從西方來,戲於庭極,乃畢入殿前,激水化為比目魚,跳躍嗽水,作霧鄣日。畢,化成黃龍,長八丈,出水遨戲於庭,炫耀日光。以兩大絲繩系兩柱*(中頭)*閒,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行於繩上,對面道逢,切肩不傾,又蹋局出身,藏形於斗中。鐘磬並作,*[倡]*樂畢,作魚龍曼延。小黃門吹三通,謁者引公卿腢臣以次拜,微行出,罷。卑官在前,尊官在後。德陽殿周旋容萬人。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壇。激沼水於殿下。畫屋朱梁,玉階金柱,刻鏤作宮掖之好,廁以青翡翠,一柱三帶,韜以赤緹。天子正旦節,會朝百僚於此。自到偃師,去宮四十三里,望朱崔五闕、德陽,其上鬱律與天連。」雒陽宮閣簿云:「德陽宮殿南北行七丈,東西行三十七丈四尺。」   注[五]蔡邕曰:「腢臣朝見之儀,視不晚朝十月朔之故,以問胡廣。廣曰:『舊儀,公卿以下每月常朝,先帝以其頻,故省,唯六月、十月朔朝。後復以六月朔盛暑,省之。』」蔡邕禮樂志曰:「漢樂四品:一曰大予樂,典郊廟、上陵、殿諸食舉之樂。郊樂,易所謂『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上帝』,周官『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也』。宗廟樂,虞書所謂『琴瑟以詠,祖考來假』,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食舉樂,王制謂『天子食舉以樂』,周官『王大食則令奏鐘鼓』。二曰周頌雅樂,典辟雍、饗射、六宗、社稷之樂。辟雍、饗射,孝經所謂『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禮記曰『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社稷,*[詩]*所謂『琴瑟擊鼓,以御田祖』者也。禮記曰『夫樂施於金石,越於聲音,用乎宗廟、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之謂也。三曰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腢臣,詩所謂『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其短簫、鐃歌,軍樂也。其傳曰『黃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揚德,風勸士』也。蓋周官所謂『王[師]大*(捷)**[獻]*則令凱樂,軍大獻則令凱歌』也。孝章皇帝親著歌詩四章,列在食舉,又制雲台十二門詩,各以其月祀而奏之。熹平四年正月中,出雲台十二門新詩,下大予樂官習誦,被聲,與舊詩並行者,皆當撰錄,以成樂志。」    校勘記   三一一七頁六行郡國上雨澤若少*(府)*郡縣各掃除社稷校補引侯康說,謂「府」字衍。按:通典無「府郡縣」三字,通志無「府」字。盧校並刪「郡縣」二字。   則下「各」字無所屬。今依侯康說,刪「府」字。   三一一七頁七行反拘朱索*[縈]*社據盧校補。按:通典有「縈」字。   三一一七頁九行政不善與民失職與按:今本公羊傳何注「善」作「一」,與「職」□韻。   三一一七頁一一行或*(怒)**[攻]*焉何*(如)*也據盧校改刪。按:通典作「或攻焉」。御覽五百二十五引「何如也」作「何也」。盧云「如」字可省。   三一一八頁一行*(貞)**[直]*行其道而不*(忘)**[忌]*其難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一八頁三行女獨擇寬大便處移巿按:盧云「女」字疑衍。又按:「大」原斗「太」,逕改正。   三一一八頁四行大雩夏祭天名按:「大」原斗「天」,逕改正。   三一一八頁一0行家人祠戶按:「戶」原斗「同」,逕改正。   三一一八頁一一行具清酒*(搏)**[膊]*脯據盧校改,下同。按:通考作「搏」,通典作「膊」。校補謂搏與膊通,說文作「脯膊」。   三一一八頁一四行*(諸裡)**[鑿]*社通之於閭外之溝據盧校改。   三一一八頁一五行置水蝦罶焉按:蘇輿春秋繁露義證雲通典無此五字,疑衍文。   三一一八頁一七行聞*(彼)*鼓聲據盧校刪。按:通考有「彼」字,通典作「聞鼓」,無「彼」字、「聲」字。   三一一八頁一七行取死人骨埋之按:通考「人」作「灰」。   三一一八頁一七行決信道橋之壅塞不行者決瀆之按:蘇輿雲疑當作「決瀆之不行者」,通典作「通橋道之壅塞」。   三一一九頁二行更大浚井按:「大」一本作「火」。蘇輿雲藝文類聚「火」作「水」,疑是。   三一一九頁四行*[各]*長三丈五尺據盧校補。按:通典有「各」字。   三一一九頁七行令縣邑一徙巿按:通典「令縣邑」下有「十日」二字。   三一一九頁八行祭之以*(毋)**[母]*□五據汲本改。按:通考作「母」,注云「母音模,禮謂之淳母」。   三一一九頁一二行其神*(太)**[少]*昊據盧校改。按:盧依通典改。   三一二0頁四行□赤皁染羽為之也汲本「皁」作「草」。按:盧雲此注全是後人妄補綴。考地官舞師「皇舞」,康成不從故事作「□」,又春官樂師注亦作「皇」。惟考工記「鍾氏染羽,以朱湛丹秫」,鄭司農云「丹秫,赤粟」,今此注作康成,亦是誤記。「皁」毛本作「草」,是古皁字,然亦誤,當作「粟」。   三一二0頁六行成帝三年六月始命諸官止雨汲本、殿本「三」作「二」。按:惠棟謂北宋本作「五」。盧雲通典、通志皆作「五」,但成帝屢改元,無五年。   三一二0頁七行絲*(維)**[離]*屬據盧校改。按:盧雲通典、通志俱作「屬離」。   三一二0頁一二行謁者贊皇太子臣某*(甲)**[中]*謁者稱制曰可據汲本改。按:   盧云「謁者贊皇太子臣某」句,「甲」乃「中」之鬥。又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成帝建始四年罷中書官,以中書為中謁者令,見漢舊儀,作「甲」非。   三一二0頁一四行謁者引當拜*[者]*前據盧校補。按:通典有「者」字。   三一二一頁二行王公再拜頓首三*(下)*據盧校刪。按:盧雲通典「王公」作「當受策者」。   三一二一頁三行某公某初*[除]*謝據盧校補。按:通典有「除」字。   三一二一頁三行贊者立曰*(謝)*皇帝為公興*(皆冠)**[重坐受策者拜]*謝起就位據盧校刪補,與通典合。   三一二一頁六行丁孚漢儀有夏勤策文按:「勤」原斗「動」,逕改正。   三一二一頁六行維元初六年三月按:盧雲案安帝紀,永初三年四月丙寅大鴻臚夏勤為司徒。若元初時,劉愷乃代勤者。   三一二一頁八行勤*(而)**[其]*戒之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二一頁一四行制曰可按:「可」下原衍「之」字,逕刪。   三一二一頁一四行維建寧四年七月乙未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作「七月癸丑」。今按:靈帝建寧四年七月己未朔,無乙未、癸丑。   三一二一頁一五行宋貴人*(乘)**[秉]*淑媛之懿據汲本改。   三一二一頁一六行*(人)**[僉]*曰宜哉據汲本改,與通典合。   三一二一頁一六行以*(臨)**[母]*兆民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二二頁一行今使太尉襲持節奉璽綬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靈帝紀,太尉聞人襲以三月免官,此立後乃在七月,或紀所書月日誤。   三一二二頁二行太尉住蓋下「住」原斗「注」,逕據汲本、殿本改正。按:通典作「太尉立階下」。   三一二二頁三行長*(樂)**[秋]*太僕據盧校改。按:盧雲通典「樂」作「秋」,是。   三一二二頁六行彌牟*[樸]*蠱鍾據汲本、殿本補。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彌牟五字未詳。   三一二二頁七行以桃印長六寸方三寸按:盧雲宋志「印」作「卯」。   三一二二頁八行慎其閉塞按:「塞」原斗「寒」,逕改正。   三一二二頁一0行消石冶皆絕止按:「冶」原斗「治」,逕改正。   三一二二頁一一行*[湯]*始得伊尹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二二頁一二行誰能出不由戶*(者)*據汲本、殿本刪。   三一二二頁一二行欲人之子孫蕃*(植)**[殖]*據殿本改。   三一二三頁三行迎氣*[於]*白郊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二三頁五行立秋之日*(自)**[白]*郊禮畢據盧校改。按:盧雲通典同,今從宋志。   三一二三頁六行載*[以]*獲車馳*(駟)*送陵廟據盧校補刪。按:盧雲通典有「以」字,此脫。「駟」字衍,宋志無。   三一二三頁七行*[於是乘輿]*還宮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一二三頁九行烹鮮時有司*[告]*據盧校改。   三一二三頁一0行天子乃厲*(□)**[飾]*盧云「□」當作「飾」,月令正義雲俗本作「飭」,此又轉鬥。今據改。   三一二三頁一0行所以教兆民*(載)*戰事也據盧校刪。   三一二三頁一三行引*(閾)**[關]*蹋踘之屬也據盧校改。   三一二四頁四行巡狩*[校]*獵還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二四頁五行公卿*[親]*識顏色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二四頁一0行膢臘而寘水按:校補謂今風俗通「寘」作「買」,今韓非子「寘水」作「相遺以水」。   三一二四頁一一行又曰*(當)**[嘗]*新始殺*[也]*食*[新]*曰貙膢據盧校刪補,與今風俗通合。   三一二四頁一三行王杖長*[九]*尺據盧校補。按:盧雲據御覽七百十補。   三一二五頁一二行*(郎)**[即]*坐於端門左塾據汲本改。   三一二五頁一二行*(太子)**[大予]*具樂器據盧校改。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太子」當作「大予」,又引惠棟說,謂當作「太常」。觀下文引蔡邕禮樂志,漢樂四品,一曰大予樂,則錢說是。   三一二六頁五行皆音以竽按:集解引黃山說,謂此承上「閒音以竽」言,「皆」下當脫「閒」字。   三一二六頁七行否則召太史令各板書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板書」閩本作「書板」。   三一二六頁八行施當軒北面稽首按:盧云「施」疑「旋」之鬥。   三一二六頁九行太史令前*(曰)**[白]*禮畢據盧校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宋本作「白」。   三一二六頁一二行故八士*(曰)*或調陰陽據盧校刪。   三一二六頁一六行琴音調則四海合歲氣百川一合德按:盧云「一」或作「以」。   三一二七頁四行迎送*(凡田獵)**[五日臘]*者歲終大祭據殿本改,與盧校本獨斷合。   三一二七頁八行秦靜曰按:「秦」原斗「泰」,逕改正。   三一二八頁四行司馬闕門門外按:集解引黃山說,謂秦蕙田據舊本,「門外」作「之外」。   三一二八頁五行郁櫑汲本、殿本「櫑」作「儡」,注同。文選東京賦作「壘」。   按:郁儡之「儡」或作「壘」,無作「櫑」者,疑此誤。   三一二八頁八行是為*(虎)**[虐鬼]*據盧校改。按:虐即瘧字,虎與虐形近而鬥。文選東京賦注正作「瘧鬼」。   三一二八頁八行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庾)*按:文選東京賦注無「漚庾」二字,當即「區隅」之音注,而誤入正文者,今刪。   三一二八頁一一行方相帥百隸及童*(女)**[子]*據盧校改。按:文選注作「子」。   三一二八頁一三行*(捐)**[捎]*魑魅據盧校改。按:文選注作「捎」。   三一二八頁一六行*(臣)**[韋]*昭曰木石*[謂]*山*[怪]*也據盧校改。按:此劉昭引韋昭注國語文,「臣」當作「韋」。「木石山怪也」今國語韋昭注作「木石謂山也」,盧依韋注改。   三一二八頁一六行越人謂*[之]*山□據汲本、殿本補。按:「□」今國語韋注作「繅」。   三一二八頁一六行好學人聲按:今國語韋注「學」作「□」。   三一二九頁一行一名沐□按:汲本、殿本「□」作「□」,盧文弨依國語韋注改為「腫」。   三一二九頁一二行尚書令各五千按:盧云「令」下疑脫「史」字。   三一二九頁一三行以為當祠門戶直按:「噹」原斗「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二九頁一五行是月之*(會)**[昏]*建丑據盧校改。   三一三0頁四行周禮*(曰)*府史以下據盧校刪。   三一三0頁六行每*(月朔)*歲首*[正月]*據盧校改。按:盧云「每月朔歲首」鬥,今從通典。   三一三一頁一行百官各陪*[位]*朝賀據盧校補,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二行皆*[陛]*覲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三一頁二行宗室諸劉*(雜)**[親]*會萬人以上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二行位*(公納薦太官賜食酒西入東出)*既定據盧校刪,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三行*[腢]*計吏中庭北面立據盧校補。按:通典無「立」字。   三一三一頁三行太官上食賜腢臣酒食*[西入東出]*據盧校補。按:通典作「太官賜酒食,西入東出」。   三一三一頁三行*(貢事)*御史四人執法殿下據盧校刪。   三一三一頁三行虎賁羽林*[張]**(弧)*弓*(撮)**[挾]*矢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四行左右中郎將*(住)**[位]*東*(西)**[南]*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五行作九賓*(徹)**[散]*樂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五行舍利*[獸]*從西方來據盧校補,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六行以兩大絲繩系兩柱*(中頭)*閒按:通典作「又以絲繩系兩柱閒」,無「中頭」二字,今據刪。   三一三一頁七行*[倡]*樂畢作魚龍曼延據盧校補,與通典合。   三一三一頁八行陛高二丈按:通典「二丈」作「一丈」。   三一三一頁九行激沼水於殿下按:盧雲此六字衍,通典無。   三一三一頁九行玉階金柱按:通典「階」作「陛」。   三一三一頁一七行*[詩]*所謂琴瑟擊鼓據殿本補。   三一三二頁二行王*[師]*大*(捷)**[獻]*則令凱樂據盧校改。按:周禮「令」下有「奏」字。   三一三二頁三行軍大獻則令凱歌也按:周禮「令」作「教」。   ************後漢書志第六 禮儀下 大喪諸侯王列侯始封貴人公主薨   不豫,太醫令丞將醫人,就進所宜藥。嘗藥監、近臣中常侍、小黃門皆先嘗藥,過量十二。公卿朝臣問起居無閒。太尉告請南郊,司徒、司空告請宗廟,告五獄、四瀆、腢祀,並禱求福。疾病,公卿復如禮。   注[一]漢舊儀曰:「帝崩,唅以珠,纏以緹繒十二重。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以黃金為縷。腰以下以玉為札,長一尺,*[廣]*二寸半,為柙,下至足,亦縫以黃金鏤。*(請)*諸衣衿斂之。凡乘輿衣服,已御,輒藏之,崩皆以斂。」   注[二]禮稽命征曰:「天子飯以珠,唅以玉。諸侯飯以珠,唅以*(珠)**[璧]*。   卿大夫、士飯以珠,唅以貝。」   注[三]周禮:「凌人,天子喪,供夷盤冰。」鄭玄曰:「夷之言屍也,實冰於盤中,置之屍默之下,所以寒屍也。」漢禮器制度:「大盤廣八尺,長一丈二尺,深三尺,漆赤中。」   注[四]應劭曰:「凡與郡國守相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長五寸,鐫刻篆書第一至第五。」張晏曰:「符以代古之珪璋,從簡易也。」此下大喪符,亦猶斯比。   注[五]漢舊制,發兵皆以銅虎符,其餘徵調,竹使而已。符第合會為大信,見杜詩傳。   注[六]周禮:「駔珪、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斂屍。」鄭司農曰:「駔,外有捷盧也。謂珪、璋、璧、琮、琥、璜皆為開渠,為眉瑑,沙除以斂屍,令汁得流去也。」鄭玄曰:「以斂屍者,以大斂焉加之也。渠眉,玉飾之溝瑑也,以組穿聯六玉溝瑑之中以斂屍。珪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蓋取象方明神之也。疏璧、琮者,通於天地。」   注[七]喪大記曰:「君蓋用漆,三衽三束。」鄭玄注曰:「衽,小腰。」   三公奏尚書顧命,太子即日即天子位於柩前,請太子即皇帝位,皇后為皇太后。   奏可。腢臣皆出,吉服入會如儀。太尉升自阼階,當柩御坐北面稽首,讀策畢,以傳國玉璽綬東面跪授皇太子,即皇帝位。中黃門掌兵以玉具、隨侯珠、斬蛇寶□授太尉,告令腢臣,腢臣皆伏稱萬歲。或大赦天下。遣使者詔開城門、宮門,罷屯□兵。腢臣百官罷,入成喪服如禮。兵官戎。[一]三公,太常如禮。   注[一]文帝遺詔:「無布車及兵器。」應劭曰:「不施輕車介士。」   故事:百官五日一會臨,故吏二千石、刺史、在京都郡國上計掾史皆五日一會。   天下吏民發喪臨三日。[一]先葬二日,皆旦晡臨。既葬,釋服,無禁嫁娶、祠祀。[二]佐史以下,布衣冠幘,絰帶無過三寸,臨庭中。[三]武吏布幘大冠。   大司農出見錢谷,給六丈布直。以葬,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四]部刺史、二千石、列侯在國者及關內侯、宗室長吏及因郵奉奏,諸侯王遣大夫一人奉奏,吊臣請驛馬露布,奏可。   注[一]文帝遺詔:「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釋服。」   注[二]文帝遺詔文有「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踐,徒跣也。   注[三]文帝遺詔:「殿中當臨者,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無得擅哭臨。」   注[四]應劭曰:「紅者,*(中)**[小]*祥、大祥以紅為領緣*[也]*。纖*[者]*,禫也。凡三十六日而釋*[服]*。」   以木為重,高九尺,廣容八歷,裡以葦席。巾門、喪帳皆以簟。車皆去輔轓,疏布惡輪。走卒皆布□幘。太僕*[駕]*四輪輈為賓車,大練為屋幙。中黃門、虎賁各二十人執紼。司空擇土造穿。太史卜日。謁者二人,中謁者僕射、中謁者副將作,油緹帳以覆坑。方石治黃腸題湊便房如禮。[一]   注[一]漢舊儀略載前漢諸帝壽陵曰:「天子即位明年,將作大匠營陵地,用地七頃,方中用地一頃。深十三丈,堂壇高三丈,墳高十二丈。武帝墳高二十丈,明中高一丈七尺,四週二丈,內梓棺柏黃腸題湊,以次百官藏畢。其設四通羨門,容大車六馬,皆藏之內方,外陟車石。外方立,先閉□戶,戶設夜龍、莫邪□、伏弩,設伏火。已營陵,餘地為西園後陵,餘地為婕妤以下,次賜親屬功臣。」漢書音義曰:「題,頭也。湊,以頭向內,所以為固也。便房,藏中便坐也。」皇覽曰:「漢家之葬,方中百步,已穿築為方城。其中開四門,四通,足放六馬,然後錯渾雜物,扞漆繒綺金寶米谷,及埋車馬虎豹禽獸。發近郡卒徒,置將軍尉候,以後宮貴幸者皆守園陵。元帝葬,乃不用車馬禽獸等物。」   大駕,太僕御。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執戈揚楯,立乘四馬先驅。[一]旗之制,長三仞,十有二游,曳地,畫日、月、升龍,書旐曰「天子之柩」。謁者二人立乘六馬為次。大駕甘泉鹵簿,金根容車,蘭台法駕。喪服大行載飾如金根車。皇帝從送如禮。太常上啟奠。夜漏二十刻,太尉冠長冠,衣齋衣,乘高車,詣殿止車門外。使者到,南向立,太尉進伏拜受詔。太尉詣南郊。未盡九刻,大鴻臚設九賓隨立,腢臣入位,太尉行禮。執事皆冠長冠,衣齋衣。太祝令跪讀謚策,太尉再拜稽首。治禮告事畢。太尉奉謚策,還詣殿端門。太常上祖奠,中黃門尚衣奉衣登容根車。東園武士載大行,司徒□行道立車前。治禮引太尉入就位,大行車西少南,東面奉*[謚]*策,太史令奉哀策立後。太常跪曰「進」,皇帝進。太尉讀謚策,藏金匱。皇帝次科藏於廟。太史奉哀策葦篋詣陵。太尉旋復公位,再拜立*(哭)*。太常跪曰「哭」,大鴻臚傳哭,十五舉音,止哭。太常行遣奠皆如禮。請哭止哭如儀。   注[一]周禮曰:「方相氏,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毆)**[驅]*方良。」鄭玄曰:「方相,放想也,可畏怖之貌。壙,穿地中也。方良,罔兩也。   天子之幟,柏,黃腸為裡,表以石焉。國語曰『木石之怪夔、罔兩』。」   晝漏上水,請發。司徒、河南尹先引車轉,太常跪曰「請拜送」。載車著白系參繆紼,長三十丈,大七寸為挽,六行,行五十人。公卿以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幘委貌冠,衣素裳。校尉三*[百]*人,皆赤幘不冠,絳科單衣,持幢幡。候司馬丞為行首,皆銜枚。羽林孤兒、巴俞擢歌者六十人,為六列。鐸司馬八人,執鐸先。大鴻臚設九賓,隨立陵南羨門道東,北面;   諸侯、王公、特進道西,北面東上;中二千石、二千石、列侯*(宜)**[直]*九賓東,北面西上。皇帝白布幕素裡,夾羨道東,西向如禮。容車幄坐羨道西,南向,車當坐,南向,中黃門尚衣奉衣就幄坐。車少前,太祝進醴獻如禮。司徒跪曰「大駕請捨」,太史令自車南,北面讀哀策,掌故在後,已哀哭。太常跪曰「哭」,大鴻臚傳哭如儀。司徒跪曰「請就下位」,東園武士奉下車。司徒跪曰「請就下房」,都導東園武士奉車入房。司徒、太史令奉謚、哀策。[一]   注[一]晉時有人嵩高山下得竹簡一枚,上有兩行科斗書之,台中外傳以相示,莫有知者。司空張華以問博士束□。□曰:「此明帝顯節陵中策也。」檢校果然。   是知策用此書也。   東園武士執事下明器。[一]筲八盛,容三升,[二]黍一,稷一,麥一,粱一,稻一,麻一,菽一,小豆一。甕三,容三升,醯一,醢一,屑一。[三]黍飴。   載以木桁,覆以疏布。甒二,容三升,醴一,酒一。載以木桁,覆以功布。瓦鐙一。彤矢四,軒輖中,亦短□。彤矢四,骨,短□。[四]彤弓一。琶八,牟八,[五]豆八,籩八,形方酒壺八。盤匜一具。[六]杖、幾各一。蓋一。鍾十六,無虡。鎛四,無虡。[七]磬十六,無虡。[八]塤一,簫四,笙一,箎一,柷一,敔一,瑟六,琴一,竽一,築一,坎侯一。[九]干、戈各一,笮一,甲一,冑一。[一0]挽車九乘,芻靈三十六匹。[一一]瓦醋二,瓦釜二,瓦甑一。   瓦鼎十二,容五升。匏勺一,容一升。瓦案九。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容二升。瓦飯盤十。瓦酒樽二,容五斗。匏勺二,容一升。   注[一]禮記曰:「明器,神明之也。孔子謂為明器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   鄭玄注既夕曰:「陳明器,以西行南端為上。」   注[二]鄭玄注既夕曰:「筲,畚種類也,其容蓋與簋同。」   注[三]鄭玄注既夕曰:「屑,姜桂之屑。」   注[四]既夕曰:「翭矢一乘,骨鏃短□。」鄭玄曰:「翭猶候也,候物而射之矢也。四矢曰乘。骨鏃短□,亦示不用也。生時翭矢金鏃,凡為矢,五分笴長而羽其一。」通俗文曰:「細毛翭也。」   注[五]鄭玄注既夕曰:「牟,盛湯漿。」   注[六]鄭玄注既夕曰:「盤匜,盥器也。」   注[七]爾雅曰:「大鐘謂之鏞。」郭璞注曰:「書曰『笙鏞以閒』。亦名鎛。」   注[八]禮記曰:「有鐘磬而無簨虡。」鄭玄曰:「不懸之也。」   注[九]禮記曰:「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   注[一0]既夕謂之役器。鄭玄曰:「笮,矢箙。」   注[一一]鄭玄注禮記曰:「芻靈,東茅為人馬,謂之芻靈,神之類。」   祭服衣送皆畢,東園匠曰「可哭」,在房中者皆哭。太常、大鴻臚請哭止*[哭]*如儀。司徒曰「百官事畢,臣請罷」,從入房者皆再拜,出,就位。太常導皇帝就贈位。司徒跪曰「請進贈」,侍中奉持鴻洞。贈王珪長尺四寸,薦以紫巾,廣袤各三寸,緹裡,赤纁周緣;贈幣,玄三纁二,各長尺二寸,廣充幅。皇帝進跪,臨羨道房戶,西向,手下贈,投鴻洞中,三。東園匠奉封入藏房中。太常跪曰「皇帝敬再拜,請哭」,大鴻臚傳哭如儀。太常跪曰「贈事畢」,皇帝促就位。[一]容根車游載容衣。司徒至便殿,並□騎皆從容車玉帳下。司徒跪曰「請就幄」,導登。尚衣奉衣,以次奉器衣物,藏於便殿。太祝進醴獻。凡下,用漏十刻。禮畢,司空將校復土。   注[一]續漢書曰:「明帝崩,司徒鮑昱典喪事,葬日,三公入安梓宮,還,至羨道半,逢上欲下,昱前叩頭言:『禮,天子鴻洞以贈,所以重郊廟也。陛下柰何冒危險,不以義割哀?』上即還。」   皇帝、皇后以下皆去麤服,服大紅,還宮反廬,立主如禮。桑木主尺二寸,不書謚。虞禮畢,祔於廟,如禮。[一]   注[一]漢舊儀曰:「高帝崩三日,小斂室中□下。作栗木主,長八寸,前方後圓,圍一尺,置□中,望外,內張撓絮以鄣外,以皓木大如指,長三尺,四枚,纏以皓皮四方置□中,主居其中央。七日大斂棺,以黍飯羊舌祭之□中。已葬,收主。為木函,藏廟太室中西牆壁埳中,望內,外不出室堂之上。坐為五時衣、冠、履,幾、杖、竹籠。為俑人,無頭,坐起如生時。皇后主長七寸,圍九寸,在皇帝主右旁。高皇帝主長九寸。上林給栗木,長安祠廟作神主,東園秘器作梓棺,素木長丈三尺,崇廣四尺。」   先大駕日游冠衣於諸宮諸殿,腢臣皆吉服從會如儀。皇帝近臣喪服如禮。醳大紅,服小紅,十一升都布練冠。醳小紅,服纖。醳纖,服留黃,冠常冠。近臣及二千石以下皆服留黃冠。百官衣皁。每變服,從哭詣陵會如儀。祭以特牲,不進毛血首。司徒、光祿勳備三爵如禮。[一]   注[一]古今注具載帝陵丈尺頃畝,今附之後焉。光武原陵,山方三百二十三步,高六丈六尺。垣四出司馬門。寢殿、鍾虡皆在周垣內。堤封田十二頃五十七畝八十五步。帝王世記曰:「在臨平亭之南,西望平陰,東南去雒陽十五里。」明帝顯節陵,山方三百步,高八丈。無周垣,為行馬,四出司馬門。石殿、鍾虡在行馬內。寢殿、園省在東。園寺吏捨在殿北。堤封田七十四頃五畝。帝王世記曰:「故富壽亭也,西北在雒陽三十七里。」章帝敬陵,山方三百步,高六丈二尺。無周垣,為行馬,四出司馬門。石殿、鍾虡在行馬內。寢殿、園省在東。   園寺吏捨在殿北。堤封田二十五頃五十五畝。帝王世記曰:「在雒陽東南,去雒陽三十九里。」和帝慎陵,山方三百八十步,高十丈。無周坦,為行馬,四出司馬門。石殿、鍾虡在行馬內。寢殿、園省在東。園寺吏捨在殿北。堤封田三十一頃二十畝二百步。帝王世記曰:「在雒陽東南,去雒陽四十一里。」殤帝康陵,山週二百八步,高五丈五尺。行馬四出司馬門。寢殿、鍾虡在行馬中。因寢殿為廟。園吏寺捨在殿北。堤封田十三頃十九畝二百五十步。帝王世記曰:「高五丈四尺。去雒陽四十八里。」安帝恭陵,山週二百六十步,高十五丈。無周垣,為行馬,四出司馬門。石殿、鍾虡在行馬內。寢殿、園吏捨在殿北。堤封田一十四頃五十六畝。帝王世記曰:「高十一丈。在雒陽西北,去雒陽十五里。」   順帝憲陵,山方三百步,高八丈四尺。無周垣,為行馬,四出司馬門。石殿、鍾虡在司馬門內。寢殿、園省寺吏捨在殿東。堤封田十八頃十九畝三十步。帝王世記曰:「在雒陽西北,去雒陽十五里。」沖帝懷陵,山方百八十三步,高四丈六尺。為寢殿行馬,四出門。園寺吏捨在殿東。堤封田五頃八十畝。帝王世記曰:「*[在雒陽]*西北,去雒陽十五里。」質帝靜陵,山方百三十六步,高五丈五尺,為行馬,四出*[司馬]*門。寢殿、鍾虡在行馬中,園寺吏捨在殿北。堤封田十二頃五十四畝。因寢為廟。帝王世記曰:「在雒陽東,去雒陽三十二里。」   桓帝宣陵,帝王世記曰:「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陽東南,去雒陽三十里。」   靈帝文陵,帝王世記曰:「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陽西北,去雒陽二十里。」   獻帝禪陵,帝王世記曰:「不起墳,深五丈,前堂方一丈八尺,後堂方一丈五尺,角廣六尺。在河內山陽之濁城西北,去濁城直行十一里,斜行七里,去懷陵百一十里,去山陽五十里,南去雒陽三百一十里。」蔡質漢儀曰:「十二陵令見河南尹無敬也。」魏文帝終制略曰:「漢文帝之不發霸陵,無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樹也。霸陵之完,功在釋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是釋之忠以利君,明帝愛以害親也。忠臣孝子,宜思釋之之言,察明帝之戒,存於所以安君定親,使魂靈萬載無危,斯則賢聖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亦無不掘之墓也。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掘,至乃燒取玉柙金縷,骸骨並盡,是焚如之刑也,豈不重痛哉。禍由乎厚葬封樹,桑、霍為我戒,不亦明乎!」臣昭案:   董卓傳:「卓使呂布發諸帝陵及公卿以下頤墓,收其珍寶。」卓別傳曰:「發成帝陵,解金縷,探含璣焉。」呂氏春秋略曰:「審知生,聖人之要也;審知死,聖人之極也。知生者,不以物害生;知死者,不以物害死。凡生於天地之閒,其必有死。孝子之重其親者,若親之愛其子,不棄於溝壑,故有葬送之義。葬者,藏也。以生人心為之慮,則莫如無動,無動莫如無利。葬淺則狐狸掘之,深則及水泉,故必高陵之上,以避二害。然而忘奸寇之變,豈不惑哉!民之於利也,犯白刃,涉危難以求之;忍親戚,欺知交以求之。今無此危,無此醜,而為利甚厚,固難禁也。國彌大,家彌富,其葬彌厚,珠玉金銅,不可勝計。   奸人聞之,轉以相告,雖有嚴刑重罪,不能止也。且死者彌久,生者彌疏,彌疏則守之彌怠。藏器如故而守之有怠,其勢固必掘矣。世*(至)**[主]*為丘隴,其高若山陵,樹之若林藪,或設闕庭、都邑。以此示富則可矣,以此為死者則惑矣!大凡死者,其視萬世猶一*(瞑)**[瞚]*也。人之壽,久者不過百,中者六十。以百與六十為無窮者慮,其情固不相當矣。必以無窮為慮,然後為可。今有銘其墓曰,『此中有金寶甚厚,不可掘也』,必為世笑矣。而為之闕庭以自表,此何異彼哉!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無不亡之國,是無不掘之墓。以耳目之所聞見,則齊、荊、燕嘗亡矣;   宋、中山已亡矣;趙、韓、魏皆失其故國矣。自此以上,亡國不可勝數,故其大墓無不掘也。而猶皆爭為之,豈不悲哉!今夫君之不令民,父之不*(教)**[孝]*子,兄之不悌弟,皆鄉邑之所遺,而憚耕耒之勞者也。仍不事耕農,而好鮮衣侈食。智巧窮匱,則合黨連觿,而謀名丘大墓。上曾不能禁也,此有葬自表之禍也。昔堯葬谷林,通樹之;舜葬紀巿,不變肆;禹葬會稽,不變人徒。非愛其費,以為死者*[慮]*也。先王之所惡,惡死者之辱。以為儉則不發,不發則不辱,故必以儉而合乎山原也。宋未亡而東頤掘,齊未亡而莊公*[頤]*掘。國存而乃若此,又況滅名之後乎!此愛而厚葬之故也。欲愛而反害之,欲安而反危之,忠臣孝子亦不可以厚葬矣。昔季孫以璵璠斂,孔子歷級而止之,為無窮慮也。」   太皇太后、皇太后崩,司空以特牲告謚於祖廟如儀。長樂太僕、少府、大長秋典喪事,三公奉制度,他皆如禮儀。[一]   注[一]丁孚漢儀曰:「永平七年,陰太后崩,晏駕詔曰:『柩將發於殿,腢臣百官陪位,黃門鼓吹三通,鳴鐘鼓,天子舉哀。女侍史官三百人皆著素,參以白素,引棺輓歌,下殿就車,黃門宦者引以出宮省。太后魂車,鸞路,青羽蓋,駟馬,龍旗九旒,前有方相,鳳皇車,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女騎夾轂]*悉道。公卿百官如天子郊鹵簿儀。』後和熹鄧後葬,案以為儀,自此皆降損於前事也。」   合葬:羨道開通,皇帝謁便房,太常導至羨道,去杖,中常侍受,至柩前,謁,伏哭止如儀。辭,太常導出,中常侍授杖,升車歸宮。已下,反虞立主如禮。   諸郊廟祭服皆下便房。五時朝服各一襲在陵寢,其餘及宴服皆封以篋笥,藏宮殿後合室。   諸侯王、列侯、始封貴人、公主薨,皆令贈印璽、玉柙銀縷;大貴人、長公主銅縷。諸侯王、貴人、公主、公、將軍、特進皆賜器,官中二十四物。使者治喪,穿作,柏幟,百官會送,如故事。諸侯王、公主、貴人皆樟棺,洞朱,雲氣畫。公、特進樟棺黑漆。中二千石以下坎侯漆。[一]朝臣中二千石、將軍,使者弔祭,郡國二千石、六百石以至黃綬,皆賜常車驛牛贈祭。宜自佐史以上達,大斂皆以朝服。君臨吊若遣使者,主人免絰去杖望馬首如禮。免絰去杖,不敢以戚凶服當尊者。[二]自王、主、貴人以下至佐史,送車騎導從吏卒,各如其官府。載飾以蓋,龍首魚尾,華布牆,纁上周,交絡前後,雲氣畫帷裳。   中二千石以上有輜,左龍右虎,朱鳥玄武;公侯以上加倚鹿伏熊。千石以下,緇布蓋牆,魚龍首尾而已。二百石黃綬以下至於處士,皆以簟席為牆蓋。其正妃、夫人、妻皆如之。諸侯王,傅、相、中尉、內史典喪事,大鴻臚奏謚,天子使者贈璧帛,載日命謚如禮。下陵,腢臣醳麤服如儀,主人如禮。   注[一]丁孚漢儀曰:「孝靈帝葬馬貴人,贈步搖、赤紱葬,青羽蓋、駟馬。柩下殿,女侍史二百人著素衣輓歌,引木下就車,黃門宦者引出宮門。」   注[二]前書賈山上書曰:「古之賢君於臣也,尊其爵祿而親之,疾則臨視之無數,死則往吊哭之,臨其小斂、大斂。已棺塗前後為之服,錫衰絰而三臨其喪。未斂而不飲酒食肉,未葬不舉樂。當可謂盡禮矣。服法服,端容貌,正顏色,然後見之,故臣下莫敢不竭力盡死以報其上,功德立於世,而令問不忘也。」晉起居注曰:「太尉賈充薨,皇太子□之父,又太保也,有司奏依漢元明二帝親臨師保故事,皇太子素服為發哀,又臨其喪。」   贊曰:大禮雖簡,鴻儀則容。天尊地卑,君莊臣恭。質文通變,哀敬交從。元序斯立,家邦乃隆。    校勘記   三一四二頁一0行*[廣]*二寸半據盧校補,與通典合。   三一四二頁一0行*(請)*諸衣衿斂之盧云「請」字衍。今據刪。   三一四二頁一一行諸侯飯以珠唅以*(珠)**[璧]*據盧校改。按:盧依禮檀弓正義引改,錢大昭亦謂當作「璧」。   三一四三頁一0行兵官戎按:盧雲此三字衍,通典無。集解引黃山說,謂此三字為文既不可得解,合下「三公太常」為文,辭亦不相屬,注何以涉及車器介士,知此文必有誤脫矣。   三一四四頁一行及因郵奉奏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及」乃「各」形近之誤,謂皆得不遣人奉奏也。   三一四四頁三行文帝遺詔文按:盧校下「文」字改「又」。   三一四四頁五行紅者*(中)**[小]*祥大祥以紅為領緣*[也]*據盧校改「中」為「小」。據惠棟說補「也」字。   三一四四頁五行纖「者」禫也凡三十六日而釋*[服]*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一四四頁七行太僕*[駕]*四輪輈為賓車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僕」下脫「駕」字,當依獻帝紀注增。今據補。   三一四五頁一行長三仞按:「仞」原斗「刃」,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四五頁七行東面奉*[謚]*策據盧校補。   三一四五頁八行再拜立*(哭)*據盧校刪。按:盧云「哭」字衍,下方雲太常跪曰哭。   三一四五頁一0行*(毆)**[驅]*方良據殿本改。   三一四五頁一二行載車著白系參繆紼按:盧雲通典「系」作「絲」。   三一四五頁一四行校尉三*[百]*人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三」下脫「百」,當依獻帝紀注增。今據補。   三一四五頁一四行巴俞擢歌者六十人按:盧雲巴俞擢即巴渝擢,何焯校本改「棹」。古樂府有棹歌行。棹,徒了切。錢大昕雲獻帝紀注作「嬥」,音徒了反。   又按:「六十人」原斗「六十九」,逕改正。   三一四六頁一行列侯*(宜)**[直]*九賓東北面西上據盧校改。   三一四六頁一二行瑟六琴一按:盧雲通典作「琴六瑟一」,似是。   三一四七頁一四行太常大鴻臚請哭止*[哭]*如儀據盧校補。   三一四八頁一0行小斂室中□下按:「□」原斗「墉」,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下同。   三一四九頁四行堤封按:汲本、殿本「堤」皆作「提」。   三一四九頁四行帝王世記汲本、殿本「記」作「紀」,下同。按:諸志劉昭注所引帝王世紀之「紀」字,紹興本皆作「記」。   三一四九頁一七行*[在雒陽]*西北據集解引黃山說補。   三一五0頁一行四出*[司馬]*門據集解引黃山說補。   三一五0頁九行至乃燒取玉柙金縷按:汲本、殿本作「鏤」,誤。   三一五0頁一六行世*(至)**[主]*為丘隴盧校依呂覽改「至」為「之」。校補謂「至」當作「主」。今按:呂覽作「世之」,就大概言也,就本文文勢,作「世主」亦得。且至與主形近易鬥,疑劉昭注本作「主」也。今依校補改為「主」。   三一五0頁一七行其視萬世猶一*(暝)**[瞚]*也據盧校改。按:盧雲瞚同瞬,作「瞑」鬥。又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今呂覽「瞑」作「瞚」。   三一五一頁四行父之不*(教)**[孝]*子據盧校改,與呂覽合。   三一五一頁七行以為死者*[慮]*也據盧校補,與呂覽合。   三一五一頁八行齊未亡而莊公*[頤]*掘據盧校補,與呂覽合。   三一五一頁八行國存而乃若此按:「乃」原斗「力」,逕改正。   三一五一頁一五行太僕妻御*[女騎夾轂]*悉道據集解引惠棟說補。按:盧校改「道」為「導」,今以道導通,故不改。   三一五二頁一一行千石以下緇布蓋牆按:「緇」原斗「輜」,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後漢書志第七 祭祀上 光武即位告天郊封禪   祭祀之道,自生民以來則有之矣。豺獺知祭祀,而況人乎!故人知之至於念想,猶豺獺之自然也,顧古質略而後文飾耳。自古以來王公所為腢祀,至於王莽,漢書郊祀志既著矣,故今但列自中興以來所修用者,以為祭祀志。[一]   注[一]謝沉書曰「蔡邕引中興以來所修者為祭祀*[意」,此]*志即邕之意也。   建武元年,光武即位於鄗,為壇營於鄗之陽。[一]祭告天地,採用元始中郊祭故事。六宗腢神皆從,未以祖配。天地共犢 ,余牲尚約。[二]其文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睠顧降命,屬秀黎元,為民父母,秀不敢當。腢下百僚,不謀同辭。鹹曰王莽篡弒竊位,秀髮憤興義兵,破王邑百萬觿於昆陽,誅王郎、銅馬、赤眉、青犢賊,平定天下,海內蒙恩,上當天心,下為元元所歸。讖記曰:『劉秀髮兵捕不道,卯金修德為天子。』秀猶固辭,至於再,至於三。腢下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   注[一]春秋保干圖曰:「建天子於鄗之陽,名曰行皇。」   注[二]黃圖載元始儀最悉,曰:「元始四年,宰衡莽奏曰:『帝王之義,莫大承天;承天之序,莫重於郊祀。祭天於南 ,就陽位;祠地於北,主陰義。圓丘象天,方澤則地。圓方因體,南北從位。燔燎升氣,瘞埋就類。牲欲繭栗,味尚清玄。器成匏勺,貴誠因質。天地神所統,故類乎上帝,禋於六宗,望秩山川,班於腢神。皇天后土,隨王所在而事佑焉。甘泉太陰,河東少陽,鹹失厥位,不合禮制。聖王之制,必上當天心,下合地意,中考人事。故曰:「愷悌君子,求福不回。」回而求福,厥路不通。*(正月)**[在易]*泰卦,乾坤合體,天地交通,萬物聚出,其律太蔟。天子親郊天地。先祖配天,先妣配地,陰陽之別。   以日冬至祀天,夏至祀后土,君不省方而使有司。六宗,日、月、星、山、川、海,星則北辰,川即河,山岱宗,三光觿明山阜百川觿流渟污戲澤,以類相屬,各數秩望相序。』於是定郊祀,祀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河東祀。」上帝壇圓八觚,逕五丈,高九尺。茅營去壇十步,竹宮徑三百步,土營徑五百步。神靈壇各於其方面三丈,去茅營二十步,廣*(坐)**[三]*十五步。合祀神靈以璧琮。   用辟神道*(以)**[八]*通,廣各三十步。竹宮內道廣三丈,有闕,各九十一步。   壇方三丈,拜位壇亦如之。為周道郊營之外,廣九步。營*(六甘泉)*北辰於南門之外,日、月、海東門之外,河北門之外 ,岱宗西門之外。為周道前望之外,廣九步。列望*(遂)**[道]*乃近前望道外,逕六十二步。壇方二丈五尺,高三尺五寸。為周道列望之外,逕九步。卿望亞列望外,逕四十步。壇廣三丈,高二尺。為周道卿望之外,逕九步。大夫望亞卿望道外,逕二十步。壇廣一丈五尺,高一尺五寸。為周道大夫望之外,逕九步。士望亞大夫望道外,逕十五步。   壇廣一丈,高一尺。   為周道士望之外,逕九步。庶望亞士望道外,逕九步。壇廣五尺,高五寸。為周道庶望之外,逕九步。凡天宗上帝宮壇營,逕三里,周九里。營三重,通八方。后土壇方五丈六尺。茅營去壇十步外,土營方二百步限之。其五零壇*(土)**[去]*茅營,如上帝五神去營步數,神道四通,廣各十步。宮內道廣各二丈,有闕。為周道后土宮外,逕九步。營岱宗西門之外,河北門之外,海東門之外,逕各六十步。壇方二丈,高二尺。為周道前望之外,逕六步。列望亞前望道外,*[徑]*三十六步。壇廣一丈五尺,高一尺五寸。為周道列望之外,逕六步。卿望亞列望道外,逕三十五步。壇廣*[一]*丈,高一尺。為周道卿望之外,逕六步。大夫望亞卿望道*(之)*外,逕十九步。壇廣八尺,高八寸。為周道大夫望之外,逕*(九)**[六]*步。士望亞大夫望道外,逕十二步。壇廣六尺,高六寸。為周道士望之外,逕六步。凡地宗后土宮壇營,方二里,周八里。   營再重,道四通。常以歲之孟春正月上辛若丁,親郊祭天南郊,以地配,望秩山川 ,□於腢神。天地位皆南鄉同席,地差在東,共牢而食。太祖高皇帝、高後配於壇上,西鄉,後在北,亦同席,共牢而食。日冬至,使有司奉祭天神於南郊,高皇帝配而望腢陽。夏至,使有司奉祭地只於北郊,高皇后配而望腢陰。   天地用牲二,燔燎瘞埋用牲一,先祖先妣用牲一。天以牲左,地以牲右,皆用黍稷及樂。   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依鄗。采元始中故事。為圓壇八陛,中又為重壇,天地位其上,皆南鄉,西上。其外壇上為五帝位。青帝位在甲寅之地,赤帝位在丙巳之地,黃帝位在丁未之地,白帝位在庚申之地,黑帝位在壬亥之地。其外為壝,重營皆紫,以像紫宮;有四信道以為門。日月在中營內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北斗在北道之西,皆別位,不在腢神列中。八陛,陛五十八醊,合四百六十四醊。五帝陛郭,帝七十二醊,合三百六十醊。中營四門,門五十四神,合二百一十六神。外營四門,門百八神,合四百三十二神。皆背營內鄉。中營四門,門封神四,外營四門,門封神四,合三十二神。凡千五百一十四神。營即壝也。封,封土築也。背中營神,五星也,及中*(宮)**[官]*宿五官神及五嶽之屬也。背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宮)**[官]*星,雷公、先農、風伯、雨師、四海、四瀆、名山、大川之屬也。   至七年五月,詔三公曰:「漢當郊堯。其與卿大夫、博士議。」時侍御史杜林上疏,以為「漢起不因緣堯,與殷周異宜,而舊制以高帝配。方軍師在外 ,且可如元年郊祀故事」。上從之。語在林傳。[一]   注[一]東觀書載杜林上疏,悉於本傳。曰:「臣聞營河、雒以為民,刻肌膚以為刑,封疆畫界以建諸侯,井田什一以供國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漢興,因時宜,趨世務,省煩苛,取實事,不苟貪高亢之論。是以去土中之京師,就關內之遠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鉗之輕法。郡縣不置世祿之家,農人三十而稅一。政卑易行,禮簡易從。民無愚智,思仰漢德,樂承漢祀。基業特起,不因緣堯。   堯遠於漢,民不曉信,言提其耳,終不悅諭。後稷近於周,民戶知之。世據以興 ,基由其祚,本與漢異。郊祀高帝,誠從民望,得萬國之歡心,天下福應,莫大於此。民奉種祀,且猶世主,不失先俗。腢臣僉薦迺,考績不成,九載乃殛。宗廟至重,觿心難違,不可卒改。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明當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舊制,以解天下之惑,合於易之所謂『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義。方軍師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   隴、蜀平後,乃增廣郊祀,高帝配食,位在中壇上,西面北上。[一]天、地、高帝、黃帝各用犢一頭,青帝、赤帝共享犢一頭,白帝、黑帝共享犢一頭,凡用犢六頭。[二]日、月、北斗共享牛一頭,四營腢神共享牛四頭,凡用牛五頭。   凡樂奏青陽、朱明、西皓、玄冥,及雲翹、育命舞。中營四門,門用席十八枚,外營四門,門用席三十六枚,凡用席二百一十六枚,皆莞簟,率一席三神。日、月、北斗無陛郭醊。既送神,*(□)**[燎]*俎實於壇南巳地。[三]   注[一]漢舊儀曰:「祭天*(祭)**[居]*紫壇幄帷。高皇帝*(祭)**[配]*天,居堂下西向,紺帷帳,紺席。」鉤命決曰:「自外至者,旡主不止;自內出者,旡匹不行。」   注[二]漢舊儀曰:「祭天,養牛五歲,至三千斤。」案:禮記曰「天地之牛角繭栗」,而此雲五歲,本志用犢是也。   注[三]周禮:「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猶鬼神祇之居,辨其名物。」鄭玄曰:「猶,圖也。居謂坐也。天者腢神之精,日月星辰其著位也。以此圖天神人鬼地只之坐者,謂布祭觿寡,與其居句。孝經說郊祀之禮曰:『燔燎掃地,祭牲繭栗,或象天酒旗坐星,廚倉具黍稷布席,極敬心也。』言郊之布席,像五帝坐。禮祭宗廟,序昭穆,亦有似虛、危,則祭天圓丘象北極,祭地方澤象后妃,及社稷之席,皆有明法焉。」   建武三十年二月,腢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禪泰山。[一]詔書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天乎?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編錄![二]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縣遠遣吏上壽,盛稱虛美,必髡,兼令屯田。」從此腢臣不敢復言。三月,上幸魯,[三]過泰山,告太守以上過故,承詔祭山及梁父。時虎賁中郎將梁松等議:「記曰『齊將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蓋諸侯之禮也。河獄視公侯,王者祭焉。宜無即事之漸,不祭配林。」[四]   注[一]服虔注漢書曰:「封者,增天之高,歸功於天。」張晏注云:「天高不可及,於泰山上立封,禪而祭之,冀近神靈也。」項威注曰:「封泰山,告太平,升中和之氣於天。祭土為封,謂負土於泰山為壇而祭也。」禮記曰:「因名山升中於天。」盧植注曰:「封泰山,告太平,升中和之氣於天也。」東觀書載太尉趙□上言曰:「自古帝王,每世之隆,未嘗不封禪。陛下聖德洋溢,順天行誅,撥亂中興,作民父母,修復宗廟,救萬姓命,黎庶賴福,海內清平。功成治定,腢司禮官鹹以為宜登封告成,為民報德。百王所同,當仁不讓。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禮,以明靈契,望秩腢神,以承天心也。」   注[二]莊子曰:「易姓而王,封於泰山,禪於梁父者,七十有二代。其有形兆垠堮勒石,凡千八百餘處。」許慎說文序曰:「蒼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有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滋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注[三]漢祀令曰:「天子行有所之,出河,沈用白馬珪璧各一,衣以繒緹五尺,祠用脯二束,酒六升,鹽一升。涉渭、灞、涇、雒佗名水如此者,沉珪璧各一。   律,在所給祠具;及行,沉祠佗川水,先驅投石,少府給珪璧。不滿百里者不沉。」   注[四]盧植注曰:「配林,小山林麓配泰山者也。謂諸侯不郊天,泰山巡省所考五獄之宗,故有事將祀之,先即其漸。   天子則否矣。」泰山廟在博縣。風俗通曰:「博縣十月祀岱宗,名曰合凍,十二月涸凍,正月解凍。太守絜齋,親自執事,作脯廣一尺,長五寸。既祀訖,取泰山君夫人坐前脯三十朐,太守拜章,縣次驛馬,傳送雒陽。」   三十二年正月,上齋,夜讀河圖會昌符,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於承。誠善用之,奸偽不萌」。感此文,乃詔松等復案索河雒讖文言九世封禪事者。松等列奏,乃許焉。[一]   注[一]東觀書曰:「腢臣奏言:『登封告成,為民報德,百王所同。陛下輒拒絕不許,臣下不敢頌功述德業。河雒讖書,赤漢九世,當巡封泰山,凡三十六事,傅奏左帷。陛下遂以仲月令辰,遵岱岳之正禮,奉圖雒之明文,以和靈瑞,以為兆民。』上曰:『至泰山乃復議。國家德薄,災異仍至,圖讖蓋如此!』」初,孝武帝欲求神仙,以扶方者言黃帝由封禪而後僊,於是欲封禪。封禪不常,時人莫知。元封元年,上以方士言作封禪器,以示腢儒,多言不合古,於是罷諸儒不用。三月,上東上泰山,[一]乃上石立之泰山顛。[二]遂東巡海上,求僊人,無所見而還。四月,封泰山。[三]恐所施用非是,乃秘其事。語在漢書郊祀志。[四]   注[一]郭璞注山海經曰:「泰山從山下至頭,四十八里二百步。」   注[二]風俗通曰:「石高二丈一尺,刻之曰『事天以禮,立身以義,事父以孝,成民以仁。四海之內,莫不為郡縣,四夷八蠻,鹹來貢職。與天旡極,人民蕃息,天祿永得』。」   注[三]風俗通曰:「封廣丈二尺,高九尺,下有玉牒書也。」   注[四]東觀書曰:「上至泰山,有司復奏河、雒圖記表章赤漢九世尤著明者,前後凡三十六事。與博士充等議,以為『殷統未絕,黎庶繼命,高宗久勞,猶為中興。武王因父,受命之列,據三代郊天,因孔子甚美其功,後世謂之聖王。   漢統中絕,王莽盜位,一民莫非其臣,尺土靡不其有,宗廟不祀,十有八年。   陛下無十室之資,奮振於匹夫,除殘去賊,興復祖宗,集就天下,海內治平,夷狄慕義,功德盛於高宗、*(宣)**[武]*王。宜封禪為百姓祈福。請親定刻石紀號文,太常奏儀制』。詔曰:『許。昔小白欲封,夷吾難之;季氏欲旅,仲尼非焉。蓋齊諸侯,季氏大夫,皆無事於泰山。今予末小子,巡祭封禪,德薄而任重,一則以喜,一則以懼。喜於得承鴻業,帝堯善及子孫之餘賞,蓋應圖菉,當得是當。懼於過差,執德不弘,信道不篤,為議者所誘進,後世知吾罪深矣。』」上許梁松等奏,乃求元封時封禪故事,議封禪所施用。有司奏當用方石再累置壇中,皆方五尺,厚一尺,用玉牒書藏方石。牒厚五寸,長尺三寸,廣五寸,有玉檢。又用石檢十枚,列於石傍,東西各三,南北各二,皆長三尺,廣一尺,厚七寸。檢中刻三處,深四寸,方五寸,有蓋。檢用金鏤五周,以水銀和金以為泥。王璽一方寸二分,一枚方五寸。方石四角又有距石,皆再累。枚長一丈,厚一尺,廣二尺,皆在圓壇上。其下用距石十八枚,皆高三尺,厚一尺,廣二尺,如小碑,環壇立之,去壇三步。距石下皆有石跗,入地四尺。又用石碑,高九尺,廣三尺五寸,厚尺二寸,立壇丙地,去壇三丈以上,以刻書。上以用石功難,又欲及二月封,故詔松欲因故封石空檢,更加封而已。[一]松上疏爭之,以為「登封之禮,告功皇天,垂後無窮,以為萬民也。承天之敬,尤宜章明。奉圖書之瑞,尤宜顯著。   今因舊封,竄寄玉牒故石下,恐非重命之義。受命中興,宜當特異,以明天意」。   遂使泰山郡及魯趣石工,宜取完青石,無必五色。時以印工不能刻玉牒,欲用丹漆書之;會求得能刻玉者,遂書。書秘刻方石中,合容玉牒。   注[一]欲及二月者,虞書「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柴」。范寧曰:「巡狩者,巡行諸侯所守。二月直卯,故以東巡狩也。祭山曰燔柴,積柴加牲於其上而燔之也。」   二月,上至奉高,[一]遣侍御史與蘭台令史,將工先上山刻石。文曰:「維建武三十有二年二月,皇帝東巡狩,至於岱宗,柴,[二]望秩於山川,[三]班於腢神,[四]遂覲東後。從臣太尉熹、行司徒事特進高密侯禹等。漢賓二王之後在位。孔子之後□成侯,序在東後,蕃王十二,鹹來助祭。河圖赤伏符曰:『劉秀髮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野,四七之際火為主。』河圖會昌符曰:『赤帝九世,巡省得中,治平則封,誠合帝道孔矩,則天文靈出,地只瑞興。帝劉之九,會命岱宗,誠善用之,奸偽不萌。赤漢德興,九世會昌,巡岱皆當。天地扶九,崇經之常。漢大興之,道在九世之主。封於泰山,刻石著紀,禪於梁父,退省考五。』河圖合古篇曰:『帝劉之秀,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河圖提劉予曰:『九世之帝,方明聖,持衡拒,九州平,天下予。』雒書甄曜度曰:『赤三德,昌九世,會修符,合帝際,勉刻封。』孝經鉤命決曰:『予誰行,赤劉用帝,三建孝,九會修,專茲竭行封岱青。』河雒命後,經讖所傳。昔在帝堯,聰明密微,讓與舜庶,後裔握機。王莽以舅後之家,三司鼎足頤宰之權勢,依托周公、霍光輔幼歸政之義,遂以篡叛,僭號自立。宗廟墮壞,社稷喪亡,不得血食,十有八年。楊、徐、青三州首亂,兵革橫行,延及荊州,豪傑並兼,百里屯聚,往往僭號。北夷作寇,千里無煙,無雞鳴狗吠之聲。皇天睠顧皇帝,以匹庶受命中興,年二十八載興兵,*(起是)*以*(中)*次誅討,十有餘年,罪人*(則)*斯得。黎庶得居爾田,安爾宅。書同文,車同軌,人同倫。舟輿所通,人多所至,靡不貢職。建明堂,立辟雍,起靈台,設庠序。同律、度、量、衡。[五]修五禮,[六]五玉,[七]三帛,[八]二牲,[九]   一死,[一0]贄。[一一]吏各修職,復於舊典。在位三十有二年,年六十二。   幹幹日□,不敢荒寧,涉危歷險,親巡黎元,恭肅神祇,惠恤耆老,理庶遵古,聰允明恕。皇帝唯慎河圖、雒書正文,是月辛卯,柴,登封泰山。甲午,禪於梁陰。以承靈瑞,以為兆民,永茲一宇,垂於後昆。百寮從臣,郡守師尹,鹹蒙祉福,永永無極。秦相李斯燔詩書,樂崩禮壞。建武元年已前,文書散亡,舊典不具,不能明經文,以章句細微相況八十一卷,明者為驗,又其十卷,皆不昭□。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後有聖人,正失誤,刻石記。」[一二]   注[一]應劭漢官馬第伯封禪儀記曰:「車駕正月二十八日發雒陽宮,二月九日到魯,遣守謁者郭堅伯將徒五百人治泰山道。十日,魯遣宗室諸劉及孔氏、瑕丘丁氏上壽受賜,皆詣孔氏宅,賜酒肉。   十一日發,十二日宿奉高。是日遣虎賁郎將先上山,三案行。還,益治道徒千人。十五日,始齋。國家居太守府捨,諸王居府中,諸侯在縣庭中齋。諸卿、校尉、將軍、大夫、黃門郎、百官及宋公、□公、□成侯、東方諸侯、雒中小侯齋城外汶水上。太尉、太常齋山虞。馬第伯自雲,某等七十人先之山虞,觀祭山壇及故明堂宮郎官等郊肆處。入其幕府,觀治石。石二枚,狀博平,圓九尺,此壇上石也。其一石,武帝時石也。時用五車不能上也,因置山下為屋,號五車石。四維距石長丈二*[尺]*,廣二尺,厚尺半所,四枚。檢石長三尺,廣六寸,狀如封篋。長檢十枚。一紀號石,高丈二尺,廣三尺,厚尺二寸,名曰立石。一枚,刻文字,紀功德。是朝上山騎行,往往道峻峭,*(不)**[下]*騎,步牽馬,乍步乍騎,且相半,至中觀留馬。去平地二十里,南向極望無不鶯。仰望天關,如從谷底仰觀抗患。其為高也,如視浮雲。其峻也,石壁窅窱,如無道徑。遙望其人,端如行朽兀,或為白石或雪,久之白者移過樹,乃知是人也。殊不可上,四布僵臥石上,有頃復甦。亦賴繼酒脯,處處有泉水,目輒為之明。復勉強相將行,到天關,自以已至也,問道中人,言尚十餘里。其道旁山脅,大者廣八九尺,狹者五六尺。仰視岩石松樹,鬱鬱蒼蒼,若在雲中。   俛視溪谷,碌碌不可見丈尺。遂至天門之下。仰視天門,窔遼如從穴中視天。   直上七里,賴其羊腸逶迤,名曰環道,往往有戇索,可得而登也。兩從者扶挾,前人相牽,後人見前人履底,前人見後人頂,如畫重累人矣,所謂磨匣□石,捫天之難也。初上此道,行十餘步一休,稍疲,咽唇燋,五六步一休。牒牒據頓,地不避濕暗,前有燥地,目視而兩恭不隨。早食上,*(脯)**[晡]*後到天門。郭使者得銅物。銅物形狀如鐘,又方柄有孔,莫能識也,疑封禪具也。得之者汝南召陵人,姓陽名通。東上一里餘,得木甲。木甲者,武帝時神也。東北百餘步,得封所,始皇立石及闕在南方,漢武在其北。二十餘步得北垂圓台,高九尺,方圓三丈所,有兩陛。人不得從,上從東陛上。台上有壇,方一丈二尺所,上有方石,四維有距石,四面有闕。鄉壇再拜謁,人多置錢物壇上,亦不掃除。國家上見之,則詔書所謂酢梨酸棗狼藉,散錢處數百,幣帛具,道是武帝封禪至泰山下,未及上,百官為先上跪拜,置梨棗錢於道以求福,即此也。東山名曰日觀,日觀者,雞一鳴時,見日始欲出,長三丈所,秦觀者望見長安,吳觀者望見會稽,周觀者望見*(齊西)**[嵩山]*。北有石室。壇以南有玉盤,中有玉龜。山南脅神泉,飲之極清美利人。日入下去,行數環。日暮時頗雨,不見其道,一人居其前,先知蹈有人,乃舉足隨之。比至天門下,夜人定矣。」   注[二]風俗通曰:「岱者,胎也。宗者,長也。萬物之始,陰陽之交,*[雲]*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惟泰山乎!故為五嶽之長耳。」   注[三]孔安國書注曰:「九州名山、大川、五嶽、四瀆之屬,皆一時望祭之。」   安國又曰:「喻以尊卑祭之也。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小者或卿、大夫、伯、子、男。」   注[四]孔安國曰:「腢神謂丘陵墳衍,古之聖賢皆祭之矣。」   注[五]孔安國書注曰:「同*(陰)**[音]*律也。」度,丈尺;量;斗斛;衡,斤兩也。   注[六]孔安國曰:「公、侯、伯、子、男朝聘之禮。」范寧曰:「吉、凶、賓、軍、嘉也。」   注[七]范寧曰:「五等諸侯之瑞,珪璧也。」   注[八]孔安國曰:「諸侯世子執纁,公之孤執玄,附庸之君執黃。」范寧曰:「玄、纁、黃,三孤所執。」   注[九]范寧曰:「羔、鴈也。卿執羔,大夫執鴈。」   注[一0]雉也,士所執。   注[一一]范寧曰:「總謂上所執之以為贄者也。」   注[一二]封禪儀曰:「車駕十九日之山虞,國家居亭,百官*(布)**[列]*野。此日山上雲氣成宮闕,百官並見之。二十一日夕牲時,白氣廣一丈,東南極望致濃厚。時天清和無雲。瑞命篇『岱獄之瑞,以日為應』也。」   二十二日辛卯晨,燎祭天於泰山下南方,腢神皆從,用樂如南郊。[一]諸王、王者後二公、孔子後□成君,皆助祭位事也。[二]事畢,將升封。或曰:「泰山雖已從食於柴祭,今親升告功,宜有禮祭。」於是使謁者以一特牲於常祠泰山處,告祠泰山,如親耕、貙劉、先祠、先農、先虞故事。至食時,御輦升山,[三]   日中後到山上更衣,[四]早晡時即位於壇,北面。腢臣以次陳後,西上,畢位升壇。[五]尚書令奉玉牒檢,皇帝以寸二分璽親封之,訖,太常命人發壇上石,[六]尚書令藏玉牒已,復石覆訖,尚書令以五寸印封石檢。[七]事畢,皇帝再拜,腢臣稱萬歲。[八]命人立所刻石碑,乃復道下。[九]   注[一]封禪儀曰:「晨祭也。日高三丈所,燔燎*(燔燎)*煙正北*(也)**[向]*。」   注[二]封禪儀曰:「百官各以次上。郡儲輦三百,為貴臣、諸公、王、侯,卿、大夫、百官皆步上,少用輦。」輦者,干寶周禮注曰「對轝曰輦」。   注[三]封禪儀曰:「國家御首輦,人挽升山,至中觀休,須臾復上。」   注[四]封禪儀曰:「須臾,腢臣畢就位。」   注[五]封禪儀曰:「國家台上北面,虎賁陛戟台下。」   注[六]封禪儀曰:「騶騎三千餘人發壇上方石。」   注[七]封禪儀曰:「以金為繩,以石*(三)**[為]*檢。東方西方各三檢。檢中石泥及壇土,色赤白黑,各依如其方色。」   注[八]封禪儀曰:「稱萬歲,音動山谷。有氣屬天,遙望不見山巔,山巔人在氣中,不知也。」   注[九]封禪儀曰:「封畢有頃,詔百官以次下,國家隨後。數百人維持行,相逢推,百官連延二十餘里。道迫小,深溪高岸數百丈。步從匍匐邪上,起近炬火,止亦駱驛。步從觸擊大石,石聲正讙,但讙石旡相應和者。腸不能已,口不能默。夜半後到,百官明旦乃訖。其中老者氣劣不行,正臥岩石下。明日,太醫令復遵問起居。國家云:『昨上下山,欲行迫前人,欲休則後人所蹈,道峻危險,恐不能度。國家不勞,百官已下露臥水飲,無一人蹉跌,無一人疾病,豈非天邪!』泰山率多暴雨,如今上直下柴祭封登,清晏溫和。明日上壽,賜百官省事。事畢發,暮宿奉高三十里。明日發,至梁甫九十里夕牲。」   二十五日甲午,禪,祭地於梁陰,以高後配,山川腢神從,如元始中北郊故事。   [一]   注[一]服虔曰:「禪,廣土地。」項威曰:「除地為墠。後改墠曰禪,神之矣。」   封禪儀曰:「功效如彼,天應如此,腢臣上壽,國家不聽。」   四月己卯,大赦天下,以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復博、奉高、嬴勿出元年租、芻□。以吉日刻玉牒書函藏金匱,璽印封之。乙酉,使太尉行事,以特告至高廟。[一]太尉奉匱以告高廟,藏於廟室西壁石室高主室之下。[二]   注[一]尚書虞典曰:「歸格於藝祖,用特。」   注[二]袁宏曰:「夫天地者,萬物之官府;山川者,雲雨之丘墟。萬物生遂,則官府之功大;雲雨施潤,則丘墟之德厚。   故化洽天下,則功配於天地;澤流一國,則德合於山川。是以王者經略,必以天地為本;諸侯述職,必以山川為主。體而像之,取其陶育;禮而告之,歸其宗本。書曰:『東巡狩,至於岱宗,柴。』傳曰:『郊祀後稷,以祈農事。』夫巡狩觀化之常事,祈農撫民之定業,猶絜誠殷薦,以告昊天,況創製改物,人神易聽者乎!夫揖讓受終,必有至德於天下;征伐革命,則有大功於萬物。是故王者初基,則有封禪之事,蓋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夫東方者,萬物之所始;山嶽者,靈氣之所宅。故求之物本,必於其始;取其所通,必於所宅。崇其壇場,則謂之封;明其代興,則謂之禪。然則封禪者,王者開務之大禮也。   德不周洽,不得輒議斯事;功不弘濟,不得髣□斯禮。曠代一有,其道至高。   故自黃帝、堯、舜至三代,各一得封禪,未有中修其禮者也。雖繼*(職)**[體]*之君,時有功德,此蓋率復舊業。增修其前政,不得仰齊造國,同符改物者也。   夫神道貞一,其用不煩;天地易簡,其禮尚質。故藉用白茅,貴其誠素;器用陶匏,取其易從。然封禪之禮,簡易可也。若夫*(白)**[石]*函玉牒,非天地之性也。」    校勘記   三一五七頁七行蔡邕引中興以來所修者為祭祀*[意此]*志即邕之意也盧雲案本傳,邕撰十意,必補二字,語方明。今據補。   三一五八頁八行*(正月)**[在易]*泰卦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五八頁一二行廣*(坐)**[三]*十五步據殿本改。   三一五八頁一二行辟神道*(以)**[八]*通據盧校改。按:盧據史記封禪書索隱引改。   三一五八頁一四行營*(六甘泉)*北辰於南門之外據盧校刪。   三一五八頁一四行列望*(遂)**[道]*乃近前望道外據盧校改。   三一五九頁三行其五零壇*(土)**[去]*茅營據汲本改。按:盧云「零」疑「帝」之鬥。校補謂零與靈同,即神靈壇也。   三一五九頁五行列望亞前望道外*[徑]*三十六步按:依文義當脫一「徑」字,今補。   三一五九頁六行卿望亞列望道外徑三十五步按:汲本、殿本「三十五步」作「二十五步」。   三一五九頁六行壇廣*[一]*丈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五九頁六行大夫望亞卿望道*(之)*外徑十九步據校補說刪。   三一五九頁七行為周道大夫望之外徑*(九)**[六]*步據盧校改。   三一六0頁四行及中*(宮)**[官]*宿五官神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說詳下。   三一六0頁五行二十八宿外*(宮)**[官]*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外宮」當作「外官」。漢書天文志「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今據改。   三一六0頁一五行先天而天不違按:汲本、殿本「不」作「弗」。   三一六一頁五行*(□)**[燎]*俎實於壇南巳地據盧校改。按:通典作「燎」。   三一六一頁六行祭天*(祭)**[居]*紫壇幄帷高皇帝*(祭)**[配]*天居堂下西向紺帷帳紺席據盧校改。按:   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漢舊儀「祭天」作「配天」,御覽五百二十六、書鈔九十,初學記十三、類聚三十八同。又按:「幄帷」之「帷」通典作「帳」,「帷帳」之「帳」通典作「幄」。   三一六三頁七行傅奏左帷盧云「帷」字疑當作「惟」。今按:如盧說改「帷」為「惟」,則「惟」字當屬下讀。   三一六三頁一0行多言不合古按:汲本、殿本「古」上有「於」字。   三一六四頁四行功德盛於高宗*(宣)**[武]*王據殿本、集解本改。   三一六四頁五行許昔小白欲封按:聚珍本東觀記「許」作「在」。或謂許即可,謂可其奏也。當時之體如此。   三一六四頁九行用玉牒書藏方石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後文梁松疏言「竄寄玉牒故石下」,是此文當作「用玉牒書藏方石下」,奪「下」字。   三一六五頁一四行河圖提劉予汲本、殿本「予」作「子」。   三一六五頁一五行天下予汲本「予」作「子」,殿本考證謂「予」本或作「子」。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上有「持衡拒」,拒予為韻,作「子」不□,非也。   三一六六頁五行年二十八載興兵*(起是)*以*(中)*次誅討據盧校刪。   三一六六頁六行罪人*(則)*斯得據盧校刪。   三一六七頁五行四維距石長丈二*[尺]*據盧校補。按:通典有「尺」字。   三一六七頁七行*(不)**[下]*騎步牽馬據盧校改。按:通典、通考並作「下」。   三一六七頁一五行*(脯)**[晡]*後到天門據殿本改。又「天」原斗「大」,逕改正。   三一六七頁一六行姓陽名通按:汲本、殿本「陽」作「楊」。   三一六八頁四行望見*(齊西)**[嵩山]*據盧校改。   三一六八頁六行岱者胎也按:盧雲諸書引多作「始也」,下云「萬物之始」,則「始」字是。   三一六八頁六行*[雲]*觸石*[而出]*據盧校補。   三一六八頁九行其餘小者或卿大夫伯子男汲本無「或」字。按:偽孔傳無「或卿大夫」四字。   三一六八頁一一行同*(陰)**[音]*律也據汲本、殿本改。按:注引偽孔傳多刪節。今偽孔傳作「律法制及尺丈觔斗斤兩皆均同」。   三一六九頁一行百官*(布)**[列]*野據惠棟補注改。   三一六九頁一0行燔燎*(燔燎)*煙正北*(也)**[向]*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漢官儀引此「燔燎」二字不重,書鈔九十一引此亦不重,「也」作「鄉」。黃山謂「正北也」當作「正北向」,祀天本北面。今據刪補。   三一六九頁一一行百官各以次上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書鈔引此下有「國家時御輦,人挽升車也」二句,詳文義,與下「郡儲御輦三百」正相接。   三一七0頁一行以石*(三)**[為]*檢校補謂案通考注「三」作「為」,是。今據改。   三一七0頁五行其中老者氣劣不行正臥岩石下按:汲本、殿本作「其中老者氣劣不能行,臥岩石下」。   三一七0頁五行明日太醫令復遵問起居按:汲本「明日」下有「早」字。   三一七0頁一0行禪廣土地按:盧校改「地」為「也」。   三一七一頁七行雖繼*(職)**[體]*之君據盧校改。據:集解引王補說,謂「職」袁紀作「體」。   三一七一頁九行若夫*(白)**[石]*函玉牒據盧校改。按:通典作「石函玉牒」。   汲本、殿本作「金函玉牒」,誤。此作「白函玉牒」者,白與石形近而斗也。   ************後漢書志第八 祭祀中 北郊明堂辟雍靈台迎氣增祀六宗老子   是年初營北郊,明堂、[一]辟雍、[二]靈台未用事。[三]遷呂太后於園。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當配地郊高廟。語在光武紀。[四]   注[一]周禮考工記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鄭玄曰:「明堂者,明政教之堂。周度以筵,亦王者相改。周堂高九尺,殷三尺,則夏一尺矣。相參之數也。」孝經援神契曰:「明堂上圓下方,八□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晏子春秋曰:「明堂之制,下之溫濕不能及也,上之寒暑不能入也。木工不鏤,示民知節也。」呂氏春秋曰:「周明堂茅茨蒿柱,土階三等,以見儉節也。」前志武帝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明其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圖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復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崑崙,以拜禮上帝。於是作明堂汶上,如帶圖。」新論曰:「天稱明,故命曰明堂。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八□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東京賦曰:「復廟重屋,八達九房。」薛綜注曰:「八達謂室有八□也。堂後有九室,所以異於周制也。」王隆漢官篇曰:「是古者清廟茅屋。」胡廣曰:「古之清廟,以茅蓋屋,所以示儉也。今之明堂,茅蓋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二]*白虎通曰:「辟雍,所以行禮樂,宣德化也。辟者,像璧圓,以法天也。雍者,壅之以水,像教化流行也。   辟之為言積也,積天下之道德;雍之為言壅也,壅天下之儀則:故謂辟雍也。   王制曰:『天子辟雍,諸侯泮宮。』外圓者,欲使觀者平均也。又欲言外圓內方,明德當圓,行當方也。」*[三]*禮含文嘉曰:「禮,天子靈台,所以觀天人之際,陰陽之會也。揆星度之驗,征六氣之端,應神明之變化,鶯日氣之所驗,為萬物獲福於無方之原,招太極之清泉,以與稼穡之根。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天子得靈台之*[禮]*,則五車三柱,明制可行,不失其常。水泉川流,無滯寒暴暑之災,陸澤山陵,禾盡豐穰。」故東京賦曰:「左制辟雍,右立靈台。」   薛綜注曰:「於*(之)**[上]*班教曰明堂,大合樂射饗者辟雍,司歷記候節氣者曰靈台。」蔡邕明堂論曰:「明堂者,天子太廟,所以崇禮其祖,以配上帝者也。   夏後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玄堂,中曰太室。易曰離也者,明也,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正於此焉,故雖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其正中*(焉)*皆曰太廟。謹承天隨時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禮,明前功百辟之勞,起尊老敬長之義,顯教幼誨稚之學。朝諸侯選造士於其中,以*[明]*制度。生者乘其能而至,死者論其功而祭。故為大教之宮,而四學具焉,官司備焉。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觿星拱之,萬象翼之。*[政]*教之所由生*(專)*,*(受作)**[變化]*之所*(自)**[由]*來,明一統也。故言明堂,事之大,義之深也。取其宗祀之清貌,則曰清廟。取其正室之貌,則曰太廟。取其尊崇*(矣)*,則曰太室。取其*(堂)**[向明]*,則曰明堂。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四面周水圓如璧,則曰辟雍。異名而同事,其實一也。春秋因魯取宋之奸賂,則顯之太廟,以明聖王建清廟明堂之義。經曰:『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太廟。』傳曰:『非禮也。君人者,將昭德塞違,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昭其儉也。夫德,儉而有度,升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戒懼,而不敢易紀律。』所以*(大)*明*[大]*教也。以周清廟論*(曰)**[之]*,魯太廟皆明堂也。魯禘祀周公於太廟明堂,猶周宗祀文王於清廟明堂也。禮記檀弓曰『王齋禘於清廟明堂』也。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禮記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曰明堂。』又曰:『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位以治天下,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成王以周公為有勳勞於天下,命魯公世*(曰)**[世]*禘祀周公於太廟,以天子禮欒,升歌清廟,下管象舞,所以異魯於天下*[也]*。』取周清廟之歌歌於魯太廟,明*(堂)*魯之*[太]*廟猶周清廟也,皆所以昭文王、周公之德,以示子孫者也。易傳太初篇曰:『天子旦入東學,晝入南學,暮入西學。在中央曰太學,天子之所自學也。』禮記保傅篇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入太學,承師而問道。』與易傳同。魏文侯孝經傳曰:『太學者,中學明堂之位也。』禮記古大明堂之禮曰:『膳夫是相禮,日中出南闈,見九侯門子。日側出西闈,視五國之事。日闇出北闈,視帝節猶。』爾雅曰:『宮中之門謂之闈。』王居明堂之禮,又別陰陽門,*[東]*南*(門)*稱門,西*(門)**[北]*稱闈,故周官有門闈之學。師氏教以三德守王門,保氏教以六藝守王闈。然則師氏居東門、南門,保氏居西門、北門也。知掌教國子,與易傳、保傅王居明堂之禮參相發明,為四學焉。文王世子篇曰:『凡大合樂,則遂養老。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興秩節,祭先師、先聖焉。始之養也,適東序,釋奠於先老,遂設三老、*[五更之席]*位焉。*[言教學始之於養老,由東方歲始也。又]*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鑰,皆於東序。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詔之於東序。』又曰:『大司成論說在東序。』然則詔學皆在東序。東序,東之堂也,學者詔焉,故稱太學。仲夏之月,令祀百辟卿士之有德於民者。禮記太學志曰:『禮,士大夫學於聖人、善人,祭於明堂,其無位者祭於太學。』禮記昭穆篇曰:『祀先賢於西學,所以教諸侯之德也。』即所以顯行國禮之處也。   太學,明堂之東序也,皆在明堂辟雍之內。月令記曰:『明堂者,所以明天氣,統萬物。』明堂上通於天,像日辰,故下十二宮象日辰也。水環四周,言王者動作法天地,德廣及四海,方此水也。*[禮記盛德篇曰:『明堂九室,以茅蓋屋,上圓下方,此水]*名曰辟雍。』王制曰:『天子出征,執有罪,反捨奠於學,以訊馘告。』樂記曰:『武王伐殷,*(為)**[薦]*俘馘於京太室。』詩魯頌云:『矯矯虎臣,在泮獻馘。』京,鎬京也。太室,辟雍之中明堂太室也。與諸侯泮宮俱獻馘焉,即王制所謂『以訊馘告』者也。禮記曰:『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孝經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言行孝者則曰明堂,行悌者則曰太學,故孝經合以為一義,而稱鎬京之詩以明之。凡此皆明堂、太室、辟雍、太學事通*[文]*合之義也。其制度數各有所法。堂方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圓屋徑二百一十六尺,干之策也。太廟明堂方三十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且)**[也]*。圓蓋方載,*(六)*九*[六]*之道也。八闥以象八卦,九室以象九州,十二宮以應辰。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四戶*(九)**[八]*牖乘九室之數也。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不藏也。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黃鐘九九之實也。   二十八柱列於四方,亦七宿之象也。堂高三丈,*(亦)**[以]*應三統。四鄉五色者,像其行。外廣二十四丈,應一歲二十四氣。四周以水,像四海。王者之大禮也。」   注[四]袁宏紀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於彼也。親戚而加譽者,非優於此也。   處情之情殊,故公私之心異也。聖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開公私之塗,則隱諱之義著,而親尊之道長矣。古之人以為先君之體,猶今君之體,推近以知遠,則先後義鈞也。而況彰其大惡,以為貶黜者乎!」   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為方壇四陛。[一]三十三年正月辛未,郊。別祀地只,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壇上,地理腢神從食,皆在壇下,如元始中故事。中岳在未,四岳各在其方孟辰之地,中營內。海在東;四瀆河西,濟北,淮東,江南;他山川各如其方,皆在外營內。四陛醊及中外營門封神如南郊。地只、高後用犢各一頭,五嶽共牛一頭,海、四瀆共牛一頭,腢神共二頭。奏樂亦如南郊。既送神,瘞俎實於壇北。   注[一]張*(璫)**[璠]*記云:「城北六里。」袁山松書曰:「行夏之時,殷祭之日,犧牲尚黑耳。」   明帝即位,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於明堂,光武帝配。[一]五帝坐位堂上,各處其方。黃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   牲各一犢,奏樂如南郊。卒事,遂升靈台,以望雲物。[二]   注[一]孝經云「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故鄭玄曰「上帝者,天之別名。神無二主,故異其處,避後稷也。」   注[二]杜預注傳曰:「雲物,氣色災變也。素察妖祥,逆為之備。」   迎時氣,五郊之兆。自永平中,以禮讖及月令有五郊迎氣服色,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於雒陽四方。中兆在未,壇皆三尺,階無等。   立春之日,迎春於東郊,祭青帝句芒。[一]車旗服飾皆青。歌青陽,八佾舞雲翹之舞。   及因賜文官太傅、司徒以下縑各有差。   注[一]月令章句曰:「東郊去邑八里,因木數也。」   立夏之日,迎夏於南郊,祭赤帝祝融。[一]車旗服飾皆赤。歌朱明,八佾舞雲翹之舞。   注[一]月令章句曰:「南郊七里,因火數也。」   先立秋十八日,迎黃靈於中兆,祭黃帝后土。[一]車旗服飾皆黃。歌朱明,八佾舞雲翹、育命之舞。[二]   注[一]月令章句曰:「去邑五里,因土數也。」   注[二]魏氏繆襲議曰:「漢有雲翹、育命之舞,不知所出。舊以祀天,今可兼以雲翹祀圓丘,兼以育命祀方澤。」   立秋之日,迎秋於西郊,祭白帝蓐收。[一]車旗服飾皆白。歌西皓,八佾舞育命之舞。使謁者以一特牲先祭先虞於壇,有事,天子入囿射牲,以祭宗廟,名曰貙劉。語在禮儀志。   注[一]月令章句曰:「西郊九里,因金數也。」   立冬之日,迎冬於北郊,祭黑帝玄冥。[一]車旗服飾皆黑。歌玄冥,八佾舞育命之舞。[二]   注[一]月令章句曰:「北郊六里,因水數也。」   注[二]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公卿迎氣北郊,始復用八佾。」皇覽曰:「迎禮春、夏、秋、冬之樂,又順天道,是故距冬至日四十六日,則天子迎春於東堂,距邦八里,堂高八尺,堂陛*(三)**[八]*等。青稅八乘,旗旄尚青,田車載矛,號曰助天生。唱之以角,舞之以羽翟,此迎春之樂也。自春分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夏於南堂,距邦七里,堂高七尺。堂陛*(二)**[七]*等。赤稅七乘,旗旄尚赤,田車載戟,號曰助天養。唱之以征,舞之以鼓寤,此迎夏之樂也。自夏至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秋於西堂,距邦九里,堂高九尺,堂階九等。白稅九乘,旗旄尚白,田車載兵,號曰助天收。唱之以商,舞之以干戚,此迎秋之樂也。自秋分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冬於北堂,距邦六里,堂高六尺,堂階六等。   黑稅六乘,旗旄尚黑,田車載甲鐵鍪,號曰助天誅。唱之以羽,舞之以干戈,此迎冬之樂也。」   章帝即位,元和二年正月,詔曰:「山川百神,應祀者未盡。其議增修腢祀宜享祀者。」[一]   注[一]東觀書,詔曰:「經稱『秩元祀,鹹秩無文』。祭法『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傳曰:『聖王先成民而致力於神。』又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穀不登,欲有以增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今恐山山百神應典祀者尚未盡秩,其議增修腢祀宜享祀者,以祈豐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詩不雲乎:『懷柔百神,及河喬岳。』有年報功,不私幸望,豈嫌同辭,其義一焉。」   二月,上東巡狩,將至泰山,道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堯於濟陰成陽靈台。上至泰山,修光武山南壇兆。辛未,柴祭天地腢神如故事。壬申,宗祀五帝於孝武所作汶上明堂,光武帝配,如雒陽明堂*(祀)**[禮]*。癸酉,更告祀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世祖、顯宗於明堂,各一太牢。卒事,遂覲東後。饗賜王侯腢臣。因行郡國,幸魯,祠東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一]四月,還京都。庚申,告至,祠高廟、世祖,各一特牛。又為靈台十二門作詩,各以其月祀而奏之。和帝無所增改。   注[一]漢晉春秋曰:「闕里者,仲尼之故宅也。在魯城中。帝升廟西面;腢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進爵而後坐。」東觀書曰:「祠禮畢,命儒者論難。」   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月、雷公、風伯、山、澤者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於雒陽西北戌亥之地,禮比太社也。[一]   注[一]月令:「孟冬祈於天宗。」盧植注曰:「天宗,六宗之神。」李氏家書曰:   「司空李合侍祠南郊,不見六宗祠,奏曰:『案尚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   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陰陽,化成萬物。   漢初甘泉、汾陰天地亦禋宗。孝成之時,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復祠六宗。及王莽謂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陽,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廢不血食。今宜復舊制度。』制曰:『下公卿議。』五官將行弘等三十一人議可祭,大鴻臚龐雄等二十四人議不*(可)*當祭。上從合議,由是遂祭六宗。」六宗之義,自伏生及乎後代,各有不同,今並抄集以證其論雲。虞書曰:「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伏生、馬融曰:「萬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收,非冬不藏。禋於六宗,此之謂也。」歐陽和伯、夏侯建曰:「六宗上不謂天,下不謂地,傍不謂四方,在六者之閒,助陰陽變化者也。」孔安國曰:「精意以享謂之禋。宗,尊也。所尊祭其祀有六:埋少牢於太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禜,祭星也;雩禜,祭水旱也。禋於六宗,此之謂也。」孔叢曰,宰我問六宗於夫子,夫子荅如安國之說。臣昭以此解若果是夫子所說,則後儒無復紛然。文秉案劉歆曰:「六宗謂水、火、雷、風、山、澤也。」賈逵曰:「六宗謂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鄭玄曰:「六宗,星、辰、司中、司命、風伯、雨師也。星,五緯也。辰謂日月所會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風師,箕也。雨師,畢也。」晉武帝初,司馬紹統表駁之曰:「臣以為帝在於類,則禋者非天。山川屬望,則海岱非宗。宗猶包山,則望何秩焉?   伏與歆、逵失其義也。六合之閒,非制典所及;六宗之數,非一位之名。陰陽之說,又非義也。並五緯以為一,分文昌以為二,箕、畢既屬於辰,風師、雨師復特為位,玄之失也。安國案祭法為宗,而除其天地於上,遺其四方於下,取其中以為六宗。四時寒署日月觿星並水旱,所宗者八,非但六也。傳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又曰:『龍見而雩。』如此,禜者,祀日月星辰山川之名;雩者,周人四月祭天求雨之稱也。雪霜之災,非夫禜之所禳;雩祭之禮,非正月之所祈。周人之後說有虞之典,故於學者未盡喻也。且類於上帝,即禮天也。望於山川,禜所及也。案周禮雲,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社稷五祀五嶽,山林川澤,四方百物。又曰:『兆五帝於四郊,四類四望亦如之。』無六宗之兆,。祭法之祭天,祭地,祭時,祭寒暑日月星,祭水旱,祭四方,及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是。有天下者祭百神,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復無六宗之文。明六宗所禋,即祭法之所及,周禮之所祀,即虞書之所宗,不宜特復立六宗之祀也。春官大宗伯之職,掌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天宗,日月星辰寒暑之屬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屬也;四方之宗者,四時五帝之屬也。如此,則腢神鹹秩而無廢,百禮□修而不瀆,於理為通。」幽州秀才張髦又上疏曰:「煙於六宗,*(禮)**[祀]*祖考所尊者六也。何以考之?周禮及禮記王制,天子將出,類於上帝,宜於社,造於禰。巡狩四方,覲諸侯,歸格於祖禰,用特。堯典亦曰:『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於腢神,班瑞於腢後,肆覲東後。□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巡狩一歲以周,爾乃『歸格於藝祖,用特』。臣以尚書與禮王制,同事一義,符契相合。禋於六宗,正謂祀祖考宗廟也。文祖之廟六宗,即三昭三穆也。若如十家之說,既各異義,上下違背,且沒乎祖之禮。考之禮,考之祀典,尊卑失序。若但類於上帝,不禋祖禰而行,去時不*(吉)**[告]*,歸何以格?以此推之,較然可知也。禮記曰:『夫政必本於天,殽以降命。命降於社之謂殽地,降於祖廟之謂仁義,降於山川之謂興作,降於五祀之謂制度。』又曰:『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祭祖於廟,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儐鬼神也;   五祀所以本事也。』又曰:『禮行於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於社,而百貨可極焉;禮行於祖廟,而孝慈服焉;禮行於五祀,而正法則焉。故自郊、社、祖廟、五祀,義之修而禮之藏也。』凡此皆孔子所以祖述堯舜,紀三代之教,著在紀典。首尾相證,皆先天地,次祖宗,而後山川腢神耳。故禮祭法曰:『七代之所更變者,禘郊宗祖。』明舜受終文祖之廟,察琁璣,考七政,審已天命之定,遂上郊廟,當義合堯典,則周公其人也。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者也。居其位,攝其事,郊天地,供腢神之禮,巡狩天下而遺其祖宗,恐非有虞之志也。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皆以案先儒之說,而以水旱風雨先五嶽四瀆,後祖考而次上帝,錯於肆類而亂祀典,臣以十一家皆非也。」太學博士吳商,以為「禋之言煙也。三祭皆積柴而實牲體焉,以升煙而報陽,非祭宗廟之名也。鄭所以不從諸儒之說者,將欲據周禮禋祀皆天神也。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凡八,而日、月並從郊,故其餘為六宗也。以書『禋於六宗』,與周禮事相符,故據以為說也。且文昌雖有大體,而星名異,其日不同,故隨事祭之。而言文昌七星,不得偏祭其第四第五,此為周禮。復不知文昌之體,而又妄引以為司中,司命。箕、畢二星,既不繫於辰,且同是隨事而祭之例,又無嫌於所繫者」。范寧注虞書曰:「考觀觿議,各有說難。鄭氏證據最詳,是以附之。案六宗觿議,未知孰是。」虞喜別論云:「地有五色,太社象之。總五為一則成六,六為地數。推校經句,闕無地祭,則祭地。」臣昭曰:六宗紛紜,觿釋互起,竟無全通,亦難偏折。歷辨碩儒,終未挺正。康成見宗,是多附焉。   盍各爾志,宣尼所許,顯其一說,亦何傷乎!竊以為祭祀之敬,莫大天地,虞典首載,彌久彌盛,此宜學者各盡所求。臣昭謂虞喜以祭地,近得其實。而分彼五色,合五為六,又不通禋,更成疑昧。尋虞書所稱「肆類於上帝」,是祭天。   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極,舉帝則天神斯盡,日月星辰從可知也。「禋於六宗」,是實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六]*是地數之中,舉中是以該數,社稷等祀從可知也。天稱神上,地表數中,仰觀俯察,所以為異。宗者,崇尊之稱,斯亦盡敬之謂也。禋也者,埋祭之言也,實瘞埋之異稱,非周煙之祭也。   夫置字涉神,必以今之示,今之示即古之神,所以社稷諸字,莫不以神為體。   虞書不同,祀名斯隔。周禮改煙,音形兩異。虞書改土,正元祭義。此焉非疑,以為可了,豈六置宗更為傍祭乎?風俗通曰:「周禮以為槱燎,祀司*(命)**[中]*、司命,文昌上六星也。槱者,積薪燔柴也。今民猶祠司命耳,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署篋中,居者別作小居。齊地大尊重之,汝南諸郡亦多有者,皆祀以豬,率以春秋之月。」   延光三年,上東巡狩,至泰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三)**[二]*年故事。順帝即位,修奉常祀。   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僊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陳國苦縣祠老子。九年,親祠老子於濯龍。文罽為壇,飾淳金扣器,設華蓋之坐,用郊天樂也。    校勘記   三一七八頁七行天子得靈台之*[禮]*據漢學堂輯本禮含文嘉補。   三一七八頁九行於*(之)**[上]*班教曰明堂據殿本改。按:文選注作「謂於其上班教令曰靈台。」   三一七八頁一二行其正中*(焉)*皆曰太廟據盧校刪。   三一七八頁一三行以*[明]*制度據盧校刪。   三一七八頁一四行*[政]*教之所由生*(專)*據殿本補刪。   三一七八頁一五行*(受作)**[變化]*之所*(自)**[由]*來據盧校改。   三一七八頁一六行取其尊崇*(矣)*則曰太室據殿本刪,與盧校合。   三一七八頁一六行取其*(堂)**[向明]*則曰明堂據殿本改,與盧校合。   三一七九頁三行所以*(大)*明*[大]*教也據盧校乙。   三一七九頁三行以周清廟論*(曰)**[之]*據殿本改。   三一七九頁六行命魯公世*(曰)**[世]*禘祀周公於太廟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七九頁六行所以異魯於天下*[也]*據殿本補。按:禮明堂位「異」作「廣」。   三一七九頁七行明*(堂)*魯之*[太]*廟猶周清廟也據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明」下衍「堂」字,「之」下脫「太」字,俱依宋本改。   三一七九頁八行天子旦入東學按:汲本、殿本「天」作「太」。   三一七九頁一一行見九侯門子按:殿本作「見九侯反問於相」。   三一七九頁一一行視帝節猶按:今本蔡邕集無「節」字,「猶」作「猷」。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引蔡邕月令論作「視帝猷」。   三一七九頁一二行*[東]*南*(門)*稱門西*(門)**[北]*稱闈據盧校改。   三一七九頁一五行遂設三老*[五更之席]*位焉*[言教學始之於養老由東方歲始也又]*春夏學干戈據殿本補。   三一八0頁一行禮記昭穆篇按:盧校改「昭」為「政」。   三一八0頁四行*[禮記盛德篇曰明堂九室以茅蓋屋上圓下方此水]*名曰辟雍據殿本補。   三一八0頁五行*(為)**[薦]*俘馘於京太室據殿本改。   三一八0頁九行事通*[文]*合之義也據殿本補。   三一八0頁一0行陰陽九六之變*(且)**[也]*據殿本改。   三一八0頁一0行*(六)*九*[六]*之道也據盧校乙。按:殿本考證謂「六九」何焯校本改「九六」。   三一八0頁一一行以四戶*(九)**[八]*牖乘九室之數也據盧校改。   三一八0頁一三行*(亦)**[以]*應三統據盧校改。   三一八一頁六行張*(璫)**[璠]*記雲據殿本改。   三一八二頁四行南郊七里汲本、殿本「南郊」作「去邑」。按:下「祭黃帝后土」注云「去邑五里」,汲本、殿本「去邑」作「南郊」。   三一八二頁五行車旗服飾皆黃歌朱明盧校從禮儀志改「朱明」為「帝臨」。按:   黃山謂武帝樂歌本別有帝臨一篇,祀中央黃帝。王莽始作五郊迎氣之祭,中兆迎氣祭黃帝,不歌帝臨而歌朱明,蓋別有用意,明帝不察,妄仍之耳。說詳集解。   三一八二頁九行歌西皓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明帝紀注引此文雲歌白藏,以上下文青陽、朱明、玄冥例之,則作「白藏」為是。按:黃山謂青陽、朱明、西顥、玄冥本武帝所造郊祀樂歌,全載前書禮樂志。王莽援爾雅「秋為白藏」之文,改稱西顥為白藏,後漢仍之,此特依班志用其原名耳。說詳集解。   三一八二頁一六行堂階*(三)**[八]*等據盧校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大傳作「八等」。   三一八三頁二行堂階*(二)**[七]*等據盧校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大傳作「七等」。   三一八三頁二行赤稅七乘按:「七」原斗「十」,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八三頁六行元和二年正月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帝紀作「二月」。   三一八三頁九行*[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八三頁一0行於是乎禜之按:「禜」原斗「榮」,逕改正,下同。   三一八四頁一行如雒陽明堂*(祀)**[禮]*據盧校改。按:通典、通志並作「禮」。   三一八四頁一四行議不*(可)*當祭據盧校刪。   三一八六頁三行禋於六宗*(禮)**[祀]*祖考所尊者六也據殿本改。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下文亦云「祀祖考」,則「禮」字非也,當改。又按:「禋」原斗「禮」,逕改正。   三一八六頁五行巡狩一歲以周按:「一」原斗「萬」,逕改正。   三一八六頁八行去時不*(吉)**[告]*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八七頁六行推校經句按:汲本、殿本「校」作「案」。   三一八七頁六行觿釋互起按:「互」原斗「玄」,逕改正。   三一八七頁六行亦難偏折按:殿本「偏」作「□」。   三一八七頁一0行*[六]*是地數之中據盧校補。   三一八七頁一0行舉中是以該數按:殿本「是」作「足」。   三一八七頁一一行非周煙之祭也汲本「煙」作「禋」。   三一八七頁一四行司*(命)**[中]*司命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八七頁一四行行者署篋中按:殿本「署」作「置」。   三一八七頁一六行如元和*(三)**[二]*年故事「三」當作「二」,各本皆未正,今從盧校改。   ************後漢書志第九 祭祀下 宗廟社稷靈星先農迎春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立高廟於雒陽。[一]四時祫祀,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如舊。余帝四時春以正月,夏以四月,秋以七月,冬以十月及臘,一歲五祀。三年正月,立親廟雒陽,祀父南頓君以上至舂陵節侯。時寇賊未夷,方務征伐,祀儀未設。至十九年,盜賊討除,戎事差息,於是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禮之設施,不授之與自得之異意。當除今親廟四。孝宣皇帝以孫後祖,為父立廟於奉明,曰皇考廟,獨腢臣侍祠。願下有司議先帝四廟當代親廟者及皇考廟事。」下公卿、博士、議郎。大司徒涉等議:「宜奉所代,立平帝、哀帝、成帝、元帝廟,代今親廟。兄弟以下,使有司祠。宜為南頓君立皇考廟,祭上至舂陵節侯,腢臣奉祠。」   時議有異,不著。上可涉等議,詔曰:「以宗廟處所未定,且祫祭高廟。其成、哀、平且祠祭長安故高廟。其南陽舂陵歲時各且因故園廟祭祀。[二]園廟去太守治所遠者,在所令長行太守事侍祠。[三]   惟孝宣帝有功德,其上尊號曰中宗。」於是雒陽高廟四時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其西廟成、哀、平三帝主,四時祭於故高廟。東廟京兆尹侍祠,冠衣車服如太常祠陵廟之禮。南頓君以上至節侯,皆就園廟。南頓君稱皇考廟,鉅鹿都尉稱皇祖考廟,鬱林太守稱皇曾祖考廟,節侯稱皇高祖考廟,在所郡縣侍祠。   注[一]漢舊儀曰:「故孝武廟。」古今注曰:「於雒陽校官立之。」   注[二]古今注曰:「建武十八年七月,使中郎將耿遵治皇祖廟舊廬稻田。」   注[三]如淳曰:「宗廟在章陵,南陽太守稱使者往祭。不使侯王祭者,諸侯不得祖天子,凡臨祭宗廟,皆為侍祠。」   二十六年,有詔問張純,禘祫之禮不施行幾年。純奏:「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太祖;五年再殷祭。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元始五年,始行禘禮。父為昭,南向;子為穆,北向。父子不並坐,而孫從王父。[一]禘之為言諦。諦諟昭穆,尊卑之義。以夏四月陽氣在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祫以冬十月,五穀成熟,故骨肉合飲食。祖宗廟未定,且合祭。今宜以時定。」語在純傳。上難復立廟,遂以合祭高廟為常。後以三年冬祫五年夏禘之時,但就陳祭毀廟主而已,謂之殷。太祖東面,惠、文、武、元帝為昭,景、宣帝為穆。惠、景、昭三帝非殷祭時不祭。[二]光武皇帝崩,明帝即位,以光武帝撥亂中興,更為起廟,尊號曰世祖廟。[三]以元帝於光武為穆,故雖非宗,不毀也。後遂為常。   注[一]決疑要注曰:「凡昭穆,父南面,故曰昭。昭,明也。子北面,故曰穆。   穆,順也。始祖特於北,其後以次夾始祖而南,昭在西,穆在東,相對。」   注[二]漢舊儀曰:「宗廟三年大祫祭,子孫諸帝以昭穆坐於高廟,諸隳廟神皆合食,設左右坐。高祖南面,幄繡帳,望堂上西北隅。帳中坐長一丈,廣六尺,繡絪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曲幾,黃金扣器。高後右坐,亦幄帳,□六寸。   白銀扣器。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後。俎余委肉積於前數千斤,名曰*(惟)**[堆]*俎。子為昭,孫為穆。昭西面,曲屏風,穆東面,皆曲幾,如高祖。饌陳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法。太常導皇帝入北門。腢臣陪者,皆舉手班辟抑首伏。大鴻臚、大行令、九儐傳曰:『起。』復位。*(而)*皇帝上堂盥,侍中以巾奉觶酒從。帝進拜謁。贊饗曰:『嗣曾孫皇帝敬再拜。』前上酒。   □行,至昭穆之坐次上酒。子為昭,孫為穆,各父子相對也。畢,□西面坐,坐如乘輿坐。贊饗奉高祖賜壽,皇帝起再拜,即席以太牢之左辨賜皇帝,如祠。   其夜半入行禮,平明上九琶,畢,腢臣皆拜,因賜胙。皇帝出,即更衣*(中)**[巾]*,詔罷,當從者奉承。」丁孚漢儀有桓帝祠恭懷皇后祝文曰:「孝曾孫皇帝志,使有司臣太常撫,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墮其身,一不寧。敢用絜牲一元大武,柔毛剛鬣,商祭明視,薌萁嘉薦,普淖鹹鹺,豐本明粢,醪用薦酎,事於恭懷皇后。尚饗。」嘏辭賜皇帝福:「恭懷皇后命工祝承致多福無疆於爾孝曾孫皇帝,使爾受祿於天,宜稼於田,眉壽萬年。介爾景福,俾守爾民,勿替引之。」太常再拜,太牢左辨以致皇帝。   注[三]蔡邕表志曰:「孝明立世祖廟,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義,後嗣遵儉,不復改立,皆藏主其中。聖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執事之吏,下至學士,莫能知其所以兩廟之意,誠宜具錄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詔書,下宗廟儀及齋令,宜入郊祀志,永為典式。」東觀書曰:「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議世祖廟登歌八佾舞*(功)*名。東平王蒼議,以為『漢制舊典,宗廟各奏其樂,不皆相襲,以明功德。秦為無道,殘賊百姓,高皇帝受命誅暴,元元各得其所,萬國鹹熙,作武德之舞。孝文皇帝躬行節儉,除誹謗,去肉刑,澤施四海,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孝武皇帝功德茂盛,威震海外,開地置郡,傳之無窮,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光武皇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武暢方外,震服百蠻,戎狄奉貢,宇內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肅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以兵平亂,武功盛大。歌所以詠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廟樂名宜曰大武之舞。元命包曰:「緣天地之所雜樂為之文典。」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而詩人稱其武功。   *(樞)**[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各與虞韶、禹夏、湯護、周武無異,不宜以名舞。□圖征曰:「大樂必易。」詩傳曰:「頌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廟一章也。」漢書曰:「百官頌所登御者,一章十四句。」依書文始、五行、武德、昭真修之舞,節損益前後之宜,六十四節為舞,曲副八佾之數。十月烝祭始御,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勿)*進武德舞歌詩曰:『於穆世廟,肅雍顯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駿奔來寧,建立三雍,封禪泰山,章明圖讖,放唐之文。休矣推德,罔射協同,本支百世,永保厥功』。   詔書曰:『驃騎將軍議可。』進武德之舞如故。」   明帝臨終遺詔,遵儉無起寢廟,藏主於世祖廟更衣。孝章即位,不敢違,以更衣有小別,上尊號曰顯宗廟,閒祠於更衣,四時合祭於世祖廟。語在章紀。[一]   章帝臨崩,遺詔無起寢廟,廟如先帝故事。和帝即位不敢違,上尊號曰肅宗。後帝承尊,皆藏主於世祖廟,積多無別,是後顯宗但為陵寢之號。永元中,和帝追尊其母梁貴人曰恭懷皇后,陵*[曰西陵]*。以竇後配食章帝,恭懷後別就陵寢祭之。和帝崩,上尊號曰穆宗。殤帝生三百餘日而崩,鄧太后攝政,以尚嬰*(孫)**[孩]*,故不列於廟,就陵寢祭之而已。安帝以清河孝王子即位,建光元年,追尊其祖母宋貴人曰敬隱後,陵曰敬北陵。亦就陵寢祭,太常領如西陵。追尊父清河孝王曰孝德皇,母曰孝德後,清河嗣王奉祭而已。安帝以讒害大臣,廢太子,及崩,無上宗之奏。後以自建武以來無毀者,故遂常祭,因以其陵號稱恭宗。順帝即位,追尊其母曰恭愍後,陵曰恭北陵。就陵寢祭,如敬北陵。順帝崩,上尊號曰敬宗。[二]沖質帝皆小崩,梁太后攝政,以殤帝故事,就陵寢祭。凡祠廟訖,三公分祭之。桓帝以河閒孝王孫蠡吾侯即位,亦追尊祖考,王國奉祀。語在章和八王傳。帝崩,上尊號曰威宗,無嗣。靈帝以河閒孝王曾孫解犢侯即位,亦追尊祖考。語在章和八王傳。靈帝時,京都四時所祭高廟五主,世祖廟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後三陵,凡牲用十八太牢,皆有副倅。故高廟三主親毀之後,亦但殷祭之歲奉祠。[三]靈帝崩,獻帝即位。初平中,相國董卓、左中郎將蔡邕等以和帝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後,皆奏毀之。[四]四時所祭,高廟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帝。   注[一]東觀書曰:「章帝初即位,賜東平憲王蒼書曰:『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對於八政勞謙克己終始之度,比放三宗誠有其美。今迫遺詔,誡不起寢廟,臣子悲結,僉以為雖於更衣,猶宜有所宗之號,以克配功德。宗廟至重,朕幼無知,寤寐憂懼。先帝每有著述典義之事,未嘗不延問王,以定厥中。願王悉明處,乃敢安之。公卿議駁,今皆並送。及有可以持危扶顛,宜勿隱。思有所承,公無困哉。』太尉□等奏奏:『禮,祖有功,宗有德。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上尊號曰顯宗,四時祫食於世祖廟,如孝文皇帝在高廟之禮,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蒼上言:『昔者孝文廟樂曰昭德之舞,孝武廟樂曰盛德之舞,今皆祫食於高廟,昭德、盛德之舞不進,與高廟同樂。今孝明皇帝主在世祖廟,當同樂,盛德之樂無所施;如自立廟當作舞樂者,不當與世*(祖)**[宗]*廟盛德之舞同名,即不改作舞樂,當進武德之舞。臣愚戇鄙陋,廟堂之論,誠非所當聞所宜言。陛下體純德之妙,奮至謙之意,猥歸美於載列之臣,故不敢隱蔽愚情,披露腹心。誠知愚鄙之言,不可以仰四門賓於之議。伏惟陛下以至德當成康之隆,天下乂安刑措之時也。百性盛歌元首之德,股肱貞良,庶事寧康。   臣欽仰聖化,嘉羨盛德,危顛之備,非所宜稱。』上復報曰:『有司奏上尊號曰顯宗,藏主更衣,不敢違詔。祫食世祖,廟樂皆如王議。以正月十八日始祠。   仰見榱桷,俯視幾筵,眇眇小子,哀懼戰慄,無所奉承。愛而勞之,所望於王也。』」謝沉書曰:「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廟坐位駁議示蒼,上言:『文、武、宣、元祖祫食高廟,皆以配,先帝所制,典法設張。大雅曰:「昭哉來御,慎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帥由舊章。」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於世祖廟,同席而供饌。』」注[二]東觀書曰:「有司奏言:『孝順皇帝弘秉聖哲,龍興統業,稽干則古,欽奉鴻烈。寬裕晏晏,宣恩以極,躬自菲薄,以崇玄默。遺詔貽約,顧念萬國。   衣無制新,玩好不飾。塋陵損狹,不起寢廟,遵履前制,敬□慎終,有始有卒。   孝經曰:「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詩云:「敬慎威儀,惟民之則。」   臣請上尊號曰敬宗廟。天子世世獻奉,藏主祫祭,進武德之舞,如祖宗故事。』露布奏可。」   注[三]決疑要注曰:「毀廟主藏廟外戶之外,西牖之中。有石函,名曰宗祏。函中有笥,以盛主。親盡則廟毀,毀廟之主藏於始祖之廟。一世為祧,祧猶四時祭之。二世為壇,三世為墠,四世為鬼,祫乃祭之,有禱亦祭之。祫於始祖之廟,禱則迎主出,陳於壇墠而祭之,事訖還藏故室。迎送皆蹕,禮也。」   注[四]袁山松書載邕議曰:「漢承亡秦滅學之後,宗廟之制,不用周禮。每帝即*(位)*世,輒立一廟,不止於七,不列昭穆,不定迭毀。*[孝]*元皇帝時,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貢禹始建大議,請依典禮。孝文、孝武、孝宣皆以功德茂盛,為宗不毀。孝宣尊崇孝武,*(歷)**[廟]*稱世宗。中正大臣夏侯勝等猶執異議,不應為宗。至孝成皇帝,議猶不定。太僕王舜、中壘校尉劉歆據不可毀,上從其議。古人據正重順,不敢私其君*[父]*,若此其至也。後遭王莽之亂,光武皇帝受命中興,廟稱世祖。孝明皇帝聖德聰明,政參文、宣,廟稱顯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廟稱肅宗。*(皆)**[比]*方前世,得禮之宜。自此以下,政事多釁,權移臣下,嗣帝慇勤,各欲□崇至親而已。臣下懦弱,莫能執夏侯之直。今聖朝尊古復禮,以求厥中,誠合*(禮議)**[事宜]*。元帝世在第八,光武世在第九,故以元帝為考廟,尊而奉之。孝明遵述,亦不敢毀。孝和以下,穆宗、*[恭宗、敬宗]*、威宗之號皆*[宜]*省去。五年而再殷,合食於太祖,以遵先典。」議遂施行。   古不墓祭,漢諸陵皆有園寢,承秦所為也。說者以為古宗廟前制廟,後制寢,以像人之居前有朝,後有寢也。月令有「先薦寢廟」,詩稱「寢廟弈弈」,言相通也。廟以藏主,以四時祭。寢有衣冠幾杖象生之具,以薦新物。秦始出寢,起於墓側,漢因而弗改,故陵上稱寢殿,起居衣服象生人之具,古寢之意也。建武以來,關西諸陵以轉久遠,但四時特牲祠;帝每幸長安謁諸陵,乃太牢祠。自雒陽諸陵至靈帝,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伏臘及四時祠。廟日上飯,太官送用物,園令、食監典省,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嚴具。[一]   注[一]蔡邕表志曰:「宗廟迭毀議奏,國家*[大]*體,班固錄漢書,乃置韋賢傳末。臣以問胡廣,廣以為實宜在郊祀志,去中鬼神仙道之語,取賢傳宗廟事寘其中,既合孝明旨,又使祀事以類相從。」臣昭曰:國史明乎得失者也。至如孝武皇帝淫祀妄祭,舉天下而從焉,疲耗蒼生,費散國畜,後王深戒,來世宜懲,志之所取,於焉斯允。不先宗廟,誠如廣論;悉去仙道,未或易罔也。   建武二年,立太社稷於雒陽,在宗廟之右,[一]方壇,[二]無屋,有牆門而已。   [三]二月八月及臘,一歲三祠,皆太牢具,使有司祠。[四]孝經援神契曰:「社者,土地之主也。稷者,五穀之長也。」[五]禮記及國語皆謂共工氏之子曰句龍,為后土官,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植百谷疏,自夏以上祀以為稷,至殷以柱久遠,而堯時棄為後稷,亦植百谷,故廢柱,祀棄為稷。[六]大司農鄭玄說,古者官有大功,則配食其神。故句龍配食於社,棄配食於稷。[七]郡縣置社稷,太守、令、長侍祠,牲用羊豖。唯州所治有社無稷,以其使官。古者師行平有載社主,不載稷也。[八]國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禮簡於社稷雲。[九]   注[一]馬融周禮注曰:「社稷在右,宗廟在左。或曰,王者五社,太社在中門之外,惟松;東社八里,惟柏;西社九里,惟栗;南社七里,惟梓;北社六里,惟槐。」禮郊特牲曰:「社,祭土而主陰氣也。」王肅注曰:「五行之主也,能吐生百谷者也。」馬昭曰:「列為五官,直一行之名耳,自不專主陰氣。陰氣地可以為之主,曰五行之主也;若社則為五行之主,何復言社稷五祀乎?土自列於五祀,社亦自復有祀,不得同也。」昭又曰:「土地同也,焉得有二。書曰『禹敷土』。又曰『句龍能平九土』。九土,九州之土。地官是五行土官之名耳。」   注[二]白虎通曰:「春秋文義,天子社廣五丈,諸侯半之。其色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黃金。故將封東方諸侯,取青土,苴以白茅,各取其面以為封社,明土謹敬絜淨也。祭社有樂乎?禮記曰:『樂之施於金石,越於聲音,用於宗廟社稷。』」獨斷曰:「天子太社,封諸侯者取其土,苞以白茅授之,以立社其國,故謂之受茅土。漢興,唯皇子封為王者得茅土,其它功臣以戶數租入為節,不受茅土,不立社也。」   注[三]禮記曰:「天子太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盧植曰:「謂無屋。」   注[四]禮記曰:「地載萬物,天垂象。取財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故教民美報焉。家主中溜而國主社,示本也。」盧植曰:「諸主祭以土地為本也。   中溜,其神后土,即句龍也。既祀於社,又祀中溜。」古今注曰:「建武二十一年二月乙酉,徙立社稷上東門內。」漢舊儀「使者監祠,南向立,不拜」也。   注[五]月令章句曰:「稷秋夏乃熟,*(熟)*歷四時,備陰陽,谷之貴者。」   注[六]案前志,立官社以夏*(為)**[禹]*配,王莽奏立官稷,後稷配也。   注[七]白虎通曰:「天者所以有社稷何?為天下求福報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廣博,不可□敬;五穀觿多,不可一一而祭。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穀之長,故立稷而祭之也。稷者,得陰陽中和之氣,而用又多,故稷為長也。歲再祭之何?春求秋報也。祭社稷以三牲,重功也。天子社稷皆太牢,諸侯社稷皆少牢。王者諸侯所以俱兩社何?俱有土之君也。故禮三正記曰:『王者二社,為天下立社曰太社,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自為立社曰侯社。太社為天下報功,王社為京師報功也。』」孔□云:「周祀一社一稷,漢及魏初亦一社一稷,至景初中,既立帝社二社,二社到於今是祀,而後諸儒論之,其文觿矣。」   注[八]自漢諸儒論句龍即是社主,或雲是配,其議甚觿。後荀彧問仲長統以社所祭者何神也?統荅所祭者土神也。侍中鄧義以為不然而難之,彧令統荅焉。   統荅*(彧且以)*義曰:「前見逮及,敢不敬對。退熟惟省,郊社之祭,國之大事,誠非學淺思薄者所宜興論重複,亦以鄧君難,事有先漸,議則既行,可謂辭而不可得,因而不可已者也。屯有經綸之義,睽有同異之辭,歸乎建國立家,通志斷類也。意則欲廣其微以宗實,備其論以求真,先難而後易,出異而歸同乎?   難曰:社祭土,主陰氣,正所謂句龍土行之官,為社則主陰明矣,不與記說有違錯也?荅曰:今記之言社,輒與郊連,體有本末,辭有上下,謂之不錯不可得。禮運曰:『政必本於天,殽以降命,命降於社之謂殽地,參於天地,並於鬼神。』又曰:『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郊特牲曰:『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載萬物,天垂象。取財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家主中溜,國主社,示本也。』相此之類,元尚不道配食者也。主以為句龍,無乃失歟?難曰:信*(而)**[如]*此,所言土尊,故以為首,在於上宗伯之體,所當列上下之□。上句當言天神、地只、人鬼,何反先人而後地?   上文如此,至下何以獨不可,而雲社非句龍,當為地哉?荅曰:此形成著體,數自上來之次言之耳,豈足*(懷)**[據]*使從人鬼之例邪?三科之祭,各指其體。今獨擿出社稷,以為但句龍有烈山氏之子,恐非其本意也。案記言社土,而雲何得之為句龍,則傳雖言祀句龍為社,亦何嫌,反獨不可謂之配食乎?祭法曰:『周人禘嚳,郊稷,祖文王,宗武王。』皆以為配食者,若復可須,謂之不祭天乎?備讀傳者則真土,獨據記者則疑句龍,未若交錯參伍,致其義以相成之為善也。難曰:再特於郊牛者,後稷配故也。『社於新邑,牛一羊一豕一』。所以用二牲者,立社位祀句龍,緣人事之也。如此,非祀地明矣。以宮室新成,故立社耳。又曰『軍行載社』者,當行賞罰,明不自專,故告祖而行賞,造社而行戮。二主明皆人鬼,人鬼故以告之。必若所云,當言載地主於齋車,又當言用命賞於天,不用命戮於地,非其謂也。所以有死社稷之義者,凡賜命受國,造建宮室,無不立社。是奉言所受立,不可棄捐苟免而去,當死之也。易句龍為其社,傳有見文;今欲易神之相,令記附食,宜明其征。祀國大事,不可不重。據經依傳,庶無咎悔。荅曰:郊特牲者,天至尊,無物以稱專誠,而社稷太牢者,土於天為卑,緣人事以牢祭也。社禮今亡,並特之義未可得明也。昭告之文,皆於天地,*(可)**[何]*獨人鬼?此言則未敢取者也。郊社之次,天地之序也。今使句龍載冒其名,耦文於天,以度言之,不可謂安矣。土者,人所依以*(國)**[固]*而最近者也。故立以為守祀,居則事之時,軍則告之以行戮,自順義也。何為當平於社,不言用命賞於天乎?帝王兩儀之參,宇中之莫尊者也。而盛一官之臣,以為土之貴神,置之宗廟之上,接之郊禘之次,俾守之者有死無失,何聖人製法之參差,用禮之偏頗?其列在先王人臣之位,其於四官,爵侔班同,比之司徒,於數居二。縱復令王者不同,禮儀相變,或有尊之,則不過當。若五卿之與頤宰,此坐之上下,行之先後耳。   不得同祖與社,言俱坐處尊位也。周禮為禮之經,而禮記為禮之傳,案經傳求索見文,在於此矣。鈞之兩者未知孰是。去本神而不祭,與貶句龍為土配,比其輕重,何謂為甚?經有條例,記有明義,先儒未能正,不可稱是。*(鈞)**[鉤]*校典籍,論本考始,矯前易故,不從常說,不可謂非。孟軻曰:『予豈好辯哉,乃不得已也。』鄭司農之正,此之謂也。」   注[九]五祀:門、戶、井、醋、中溜也。韋昭曰:「古者穴居,故名室中為中溜也。」   漢興八年,有言周興而邑立後稷之祀,於是高帝令天下立靈星祠。[一]言祠後稷而謂之靈星者,以後稷又配食星也。舊說,星謂天田星也。一曰,龍左角為天田官,主谷。[二]祀用壬辰位祠之。壬為水,辰為龍,就其類也。牲用太牢,縣邑令長侍祠。[三]舞者用童男十六人。[四]舞者象教田,初為芟除,次耕種、芸耨、驅爵及獲刈、舂簸之形,像其功也。[五]   注[一]三輔故事:「長安城東十里有靈星祠。」   注[二]張晏曰:「農祥晨見而祭也。」   注[三]漢舊儀曰:「古時歲再祠靈星,*(靈星)*春秋*(之太)**[用少]*牢禮也。」   注[四]服虔、應劭曰:「十六人,即古之二羽也。」   注[五]古今注曰:「元和三年,初為郡國立*[社]*稷,及祠*(社)*靈星禮*(器)*也。」   縣邑常以乙未日祠先農於乙地,以丙戌日祠風伯於戌地,以己丑日祠雨師於丑地,用羊豕。   立春之日,皆青幡幘,迎春於東郭外。令一童男冒青巾,衣青衣,先在東郭外野中。迎春至者,自野中出,則迎者拜之而還,弗祭。三時不迎。   論曰:臧文仲祀爰居,而孔子以為不知。漢書郊祀志著自秦以來迄於王莽,典祀或有未修,而爰居之類觿焉。世祖中興,蠲除非常,修復舊祀,方之前事邈殊矣。嘗聞儒言,三皇無文,結繩以治,自五帝始有書契。至於三王,俗化雕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奸萌,然猶未有金玉銀銅之器也。[一]自上皇以來,封泰山者,至周七十二代。封者,謂封土為壇,柴祭告天,代興成功也。   禮記所謂「因名山升中於天」者也。易姓則改封者,著一代之始,明不相襲也。   繼世之王巡狩,則修封以祭而已。自秦始皇、孝武帝封泰山,本由好僊信方士之言,造為石檢印封之事也。所聞如此。雖誠天道難可度知,然其大較猶有本要。天道質誠,約而不費者也。故牲*(有)**[用]*牘,器用陶匏,殆將無事於檢封之閒,而樂難攻之石也。[二]且唯封為改代,故曰岱宗。夏康、周宣,由廢復興,不聞改封。世祖欲因孝武故封,實繼祖宗之道也。而梁松固爭,以為必改。乃當夫既封之後,未有福,而松卒被誅死。雖罪由身,蓋亦誣神之咎也。   且帝王所以能大顯於後者,實在其德加於民,不聞其在封矣。[三]言天地者莫大於易,易無六宗在中之象。若信為天地四方所宗,是至大也。而比太社,又為失所,難以為誠矣!   注[一]臣昭曰:禹會腢臣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故已贄不同,圓方異等。周禮天地四方,璧、琮、琥、璋各有其玉,而雲未有其器,斯亦何哉?   注[二]臣昭曰:玉貴五德,金存不朽。有告有文,何敗題刻。告厥成功,難可知者。   注[三]臣昭曰:功成道懋,天下被化,德敷世治,所以登封。封由德興,興封所以成德。昭告師天,遞以相感。若此論可通,非乎七十二矣。   贊曰:天地禋郊,宗廟享祀,鹹秩無文,山川具止。淫乃國紊,典惟皇紀。肇自盛敬,孰崖厥始?    校勘記   三一九三頁九行下公卿博士議郎按:盧文弨謂下當有「議」字。   三一九五頁七行名曰*(惟)**[堆]*俎按:盧校「惟」改「帷」,孫星衍校漢舊儀作「堆」,今據孫校改。   三一九五頁八行各配其左按:殿本「左」作「祖」。   三一九五頁九行復位*(而)*皇帝上堂盥據盧校刪。   三一九五頁一二行即更衣*(中)**[巾]*據孫校漢舊儀改。   三一九六頁三行公卿奏議世祖廟登歌八佾舞*(功)*名據盧校刪。   三一九六頁八行元命包曰緣天地之所雜樂為之文典按:盧文弨謂文有誤,案御覽五百六十六引云「作樂者必反天下之始樂於己為本」。   三一九六頁八行文王之時按:盧云「文」疑當作「武」。   三一九六頁九行*(樞)**[琁]*機鈐曰按:錢大昕謂「樞」當作「琁」。盧文弨謂當作「旋」,李善注文選東都賦引作「璇」。今依錢說改。   三一九六頁一一行依書文始五行武德昭真修之舞按:盧校刪「昭真修」三字,謂此三字疑衍。聚珍本東觀漢記作「依書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   三一九六頁一二行*(勿)*進武德舞歌詩曰盧云「勿」字疑衍。今據刪。   三一九六頁一四行進武德之舞如故按:盧雲似有脫文,「故」下疑當有「事」字。   三一九七頁二行陵*[曰西陵]*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陵曰西陵」,史脫去三字。今據補。   三一九七頁四行以尚嬰*(孫)**[孩]*據盧校改。按:袁紀作「孩」。   三一九八頁七行不當與世*(祖)**[宗]*廟盛德之舞同名據盧校改。按:盧云「祖」字鬥,世宗謂武帝也。   三一九八頁一0行百姓盛歌元首之德汲本「百姓」作「陛下」。按:黃山謂書稱「帝庸作歌」,歌本自帝倡之,而腢臣和之。盛歌元首之德謂章帝之倡德於上,同符帝舜也。作「百姓」轉似未合。   三一九八頁一三行昭哉來御慎其祖武按:殿本考證杭世駿謂「昭茲來許,繩其祖武」,大雅文也。以「茲」為「哉」,漢碑有之。以「許」為「御」,以「繩」為「慎」,非有避諱,不知何自。   三一九九頁五行每帝即*(位)*世輒立一廟據盧校刪。按:王先謙謂袁紀無「位」字,是。   三一九九頁六行*[孝]*元皇帝時王先謙謂邕集有「孝」字,是。今據補。   三一九九頁六行始建大議請依典禮惠棟依邕集校正為「始建斯議,罷黜典禮」。   王先謙亦謂集作「始建斯議,罷黜典禮」。又謂袁紀「議」作「義」。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不僅無此兩句,且自「孝元皇帝時」至「不應為宗」一段文字亦與此注多異同。   三一九九頁七行孝宣尊崇孝武*(歷)**[廟]*稱世宗據盧校改。   三一九九頁八行據不可毀王先謙謂袁紀作「據經傳義,謂不可毀」。今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亦作「據經傳義,謂不可毀」。   三一九九頁八行古人據正重順王先謙謂邕集「順」作「慎」,袁紀作「古人考據慎重」。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亦作「古人考據慎重」。   三一九九頁八行不敢私其君*[父]*若此其至也據盧校補。王先謙謂袁紀「君」下有「父」字,邕集「若」作「如」,「至」下有「者」字。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亦作「不敢私其君父若此其至也」。   三一九九頁一0行*(皆)**[比]*方前世據盧校改。王先謙謂袁紀「皆」作「比」。   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作「比方前事」。   三一九九頁一0行莫能執夏侯之直王先謙謂邕集作「莫能執正夏侯之義,故遂僭濫,無有防限」。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作「莫能執夏侯之直,故遂衍溢,無有方限」。   三一九九頁一一行尊古復禮王先謙謂邕集作「遵復古禮」。   三一九九頁一一行誠合*(禮議)**[事宜]*據盧校改。王先謙謂邕集「禮議」作「事宜」。   三一九九頁一二行孝明遵述王先謙謂袁紀「遵」作「尊」,邕集「遵述」作「因循」。今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作「孝明遵制」。   三一九九頁一二行穆宗*[恭宗敬宗]*威宗之號皆*[宜]*省去據盧校補。按:海原閣本蔡中郎集作「穆宗、敬宗、恭宗之號皆宜省去」,脫威宗,恭宗、敬宗誤倒。又按:通典、通考並作「穆宗、威宗之號皆宜省去」。   三一九九頁一二行合食於太祖按:汲本、殿本「合」作「祫」。   三二00頁二行廟日上飯按:校補謂「廟」疑「朝」之誤。   三二00頁三行陳嚴具惠棟謂「嚴」漢官儀作「莊」。今按:東漢諱莊為嚴。錢大昕謂裝古文本作莊,陳嚴具即陳裝具也。   三二00頁四行國家*[大]*體據汲本、殿本補。   三二00頁四行乃置韋賢傳末按:「乃」原斗「及」,逕改正。   三二00頁四行臣以問胡廣按:「問」原斗「聞」,逕改正。   三二00頁八行立太社稷於雒陽按:汲本、殿本「太」作「大」。   三二0一頁四行馬昭曰殿本考證謂諸本皆作「馬□」,何焯校本改「臣昭」。按:   汲本亦作「馬昭」,何改「臣昭」,不知何據。   三二0一頁七行春秋文義通典引作「春秋大義」。按:陳立白虎通疏證謂案漢志亦無春秋大義,未知出何書,盧文弨疑為亦出尚書逸篇,御覽引作「佚禮」,或可從也。   三二0一頁一五行稷秋夏乃熟*(熟)*據汲本、殿本刪。   三二0一頁一六行立官社以夏*(為)**[禹]*配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0二頁七行統荅*(彧且以)*義曰據汲本、殿本刪。   三二0二頁一四行信*(而)**[如]*此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0二頁一六行豈足*(懷)**[據]*使從人鬼之例邪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0三頁八行*(可)**[何]*獨人鬼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0三頁一0行人所依以*(國)**[固]*而最近者也據殿本、集解本改。   三二0三頁一一行接之郊禘之次按:「郊禘」原倒,逕據汲本、殿本乙正。   三二0三頁一六行*(鈞)**[鉤]*校典籍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0四頁八行古時歲再祠靈星*(靈星)*春秋*(之太)**[用少]*牢禮也據盧校刪改。   三二0四頁一0行初為郡國立*[社]*稷及祠*(社)*靈星禮*(器)*也據盧校改。   三二0五頁五行然猶未有金玉銀銅之器也按:汲本、殿本「猶」作「而」。   三二0五頁九行故牲*(有)**[用]*犢據盧校改。   三二0六頁三行何敗題刻汲本、殿本「敗」作「敢」。按:疑「取」字之鬥。   ************後漢書志第十 天文上 王莽三光武十二   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庖犧氏之王天下,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   觀象於天,謂日月星辰。觀法於地,謂水土州分。形成於下,像見於上。故曰天者北辰星,合元垂耀建帝形,運機授度張百精。三階九列,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斗、衡、太微、攝提之屬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應十二子。   天地設位,星辰之象備矣。[一]   注[一]星經曰:「歲星主泰山,徐州、青州、兗州。熒惑主霍山,楊州、荊州、交州。鎮星主嵩高山,豫州。太白主華陰山,涼州、雍州、益州。辰星主恆山,冀州、幽州、并州。歲星主角、亢、氐、房、心、尾、箕。熒惑主輿鬼、柳、七星、張、翼、軫。鎮星主東井。太白主奎、婁、胃、昴、畢、觜、參。辰星主斗、牛、女、虛、危、室、壁。琁、璣者,謂北極星也。玉衡者,謂斗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候之,甲子為東海,丙子為琅邪,戊子為彭城,庚子為下邳,壬子為廣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日候之,乙亥為漢中,丁亥為永昌,己亥為巴郡、蜀郡、牂牁,辛亥為廣漢,癸亥為犍為,凡七郡。第三星主冀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為魏郡、勃海,丙戌為安平,戊戌為鉅鹿、河閒,庚戌為清河、趙國,壬戌為恆山,凡八郡。第四星主荊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為南陽,己卯為零陵,辛卯為桂陽,癸卯為長沙,丁卯為武陵,凡五郡。第五星主兗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為東郡、陳留,丙辰為濟北,戊辰為山陽、泰山,庚辰為濟陰,壬辰為東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揚州,常以五巳日候之,乙巳為豫章,辛巳為丹陽,己巳為廬江,丁巳為吳郡、會稽,癸巳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為豫州,常以五午日候之,甲午為穎川,壬午為梁國,丙午為汝南,戊午為沛國,庚午為魯國,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為玄菟,丙寅為遼東、遼西、漁陽,庚寅為上谷、代郡,壬寅為廣陽,戊寅為涿郡,凡八郡。第九星主并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為五原、鴈門,丙申為朔方、雲中,戊申為西河,庚申為太原、定襄,壬申為上黨,凡八郡。琁、璣、玉衡占色,春青黃,夏赤黃,秋白黃,冬黑黃。此是常明;不如此者,所向國有兵殃起。凡有六十郡,九州所領,自有分而名焉。」   三皇邁化,協神醇樸,謂五星如連珠,日月若合璧。化由自然,民不犯慝。至於書契之興,五帝是作。軒轅始受河圖□苞授,規日月星辰之象,故星官之書自黃帝始。至高陽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時羲仲、和仲,[一]   夏有昆吾,湯則巫咸,周之史佚、萇弘,宋之子韋,楚之唐蔑,魯之梓慎,鄭之裨醋,魏石申夫,[二]齊國甘公,皆掌天文之官。仰占俯視,以佐時政,步變擿微,通洞密至,采禍福之原,鶯成敗之勢。秦燔詩書,以愚百姓,六經典籍,殘為灰炭,星官之書,全而不毀。故秦史書始皇之時,彗孛大角,大角以亡,有大星與小星□於宮中,是其廢亡之征。至漢興,景、武之際,司馬談,談子遷,以世黎氏之後,為太史令,遷著史記,作天官書。成帝時,中壘校尉劉向,廣洪範災條作五紀皇極之論,以參往行之事。孝明帝使班固□漢書,而馬續述天文志。[三]今紹漢書作天文志,起王莽居攝元年,迄孝獻帝建安二十五年,二百一十五載。言其時星辰之變,表象之應,以顯天戒,明王事焉。[四]   注[一]尚書曰:「帝在琁璣玉衡,以齊七政。」孔安國曰:「在,察也。琁,美玉也。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七政,日月五星各異政。舜察天文,齊七政也。」   注[二]或雲石申父。   注[三]謝沉書曰:「蔡邕撰建武已後,星驗著明,以續前志,譙周接繼其下者。」   注[四]臣昭以張衡天文之妙,冠絕一代。所著靈憲、渾儀,略具辰耀之本,今寫載以備其理焉。靈憲曰:「昔在先王,將步天路,用*(之)**[定]*靈軌,尋緒本元。先准之於渾體,是為正儀立度,而皇極有逌建也,樞運有逌稽也。乃建乃稽,斯經天常。聖人無心,因茲以生心,故靈憲作興。曰:太素之前,幽清玄靜,寂漠冥默,不可為象,厥中惟虛,厥外惟無。如是者永久焉,斯謂溟涬,蓋乃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無生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並氣同色,渾沌不分。故道志之言云:『有物渾成,先天地生。』其氣體固未可得而形,其□速固未可得而紀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為庬鴻,蓋乃道之干也。道干既育,有物成體。於是元氣剖判,剛柔始分,清濁異位。天成於外,地定於內。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平以靜。動以行施,靜以合化,堙郁構精,時育庶類,斯謂太元,蓋乃道之實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   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度。情性萬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紀。於是人之精者作聖。實始紀綱而經緯之。   八極之維,逕二億三萬二千三百里,南北則短減千里,東西則廣增千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之。通而度之,則是渾已。將覆其數,用重鉤股,懸天之景,薄地之義,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也。   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天有兩儀,以□道中。   其可鶯,樞星是也,謂之北極。在南者不著,故聖人弗之名焉。其世之遂,九分而減二。陽道左回,故天運左行。有驗於物,則人氣左羸,形左繚也。天以陽回,地以陰淳。是故天致其動,稟氣舒光;地致其靜,承施候明。天以順動,不失其中,則四序順至,寒暑不減,致生有節,故品物用生。地以靈靜,作合承天,清化致養,四時而後育,故品物用成。凡至大莫如天,至厚莫若地。*(地)*至質者曰地而已。至多莫若水,水精為漢,漢用於天而無列焉,思次質也。地有山獄,以宣其氣,精種為星。星也者,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跱,各有逌屬。紫宮為皇極之居,太微為五帝之廷。明堂之房,大角有席,天巿有坐。   蒼龍連蜷於左,白虎猛據於右,朱雀奮翼於前,靈龜圈首於後,黃神軒轅於中。   六擾既畜,而狼蚖魚□罔有不具。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像事,於是備矣。   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其徑當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地廣二百四十二分之一。日者,陽精之宗。積而成鳥,像烏而有三趾。陽之類,其數奇。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獸,像兔。陰之類,其數耦。其後有馮焉者。羿請無死之藥於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佔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其大昌。』姮娥遂托身於月,是為蟾蠩。   夫日譬猶火,月譬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也。觿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沖,光常不合者,蔽於*(他)**[地]*也。是謂闇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日之薄地,其明也。繇暗視明,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繇明瞻暗,暗還自奪,故望之若水。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不明也。月之於夜,與日同而差微。星則不然,強弱之差也。觿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為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動變挺占,寔司王命。四佈於方,為二十八宿。日月運行,歷示吉凶,五緯經次,用告禍福,則天心於是見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焉。微星之數,蓋萬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鹹得系命。不然,何以總而理諸!夫三光同形,有似珠玉,神守精存,麗其職而宣其明;及其衰,神歇精斁,於是乎有隕星。然則奔星之所墜,至*[地]*則石*[矣]*。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貴順也。近天則□,遠天則速,行則屈,屈則留回,留回則逆,逆則□,迫於天也。行□者覿於東,覿於東屬陽,行速者覿於西,覿於西屬陰,日與月此配合也。攝提、熒惑、地候見晨,附於日也。太白、辰星見□,附於月也。二陰三陽,參天兩地,故男女取焉。方星巡鎮,必因常度,苟或盈縮,不逾於次。故有列司作使,曰老子四星,周伯、王逢、芮各一,錯乎五緯之閒,其見無期,其行無度,寔妖經星之所,然後吉凶宣周,其祥可盡。」蔡邕表志曰:「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數術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唯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圓體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黃道,以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精微深妙,萬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無本書,前志亦闕而不論。臣求其舊文,連年不得。在東觀,以治律未竟,未及成書,案略求索。竊不自量,卒欲寢伏儀下,思惟精意,案度成數,扶以文義,潤以道術,著成篇章。罪惡無狀,投畀有北,灰滅雨絕,世路無由。宜博問腢臣,下及巖穴,知渾天之意者,使述其義,以裨天文志。撰建武以來星變彗孛占驗著明者續其後。」   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於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為亂兵,[一]其所以孛德。孛德者,亂之象,不明之表。又參然孛焉,兵之類也,故名之曰孛。孛之為言,猶有所傷害,有所妨蔽。或謂之彗星,所以除穢而布新也。[二]張為周地。星孛於張,東南行即翼、軫之分。翼、軫為楚,是周、楚地將有兵亂。後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會下江、新巿賊張卬、王常及更始之兵亦至,俱攻破南陽,斬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等,殺其士觿數萬人。更始為天子,都雒陽,西入長安,敗死。光武興於河北,復都雒陽,居周地,除穢布新之象。   注[一]星占曰:「其國內外用兵也。」   注[二]宋均注鉤命決曰「彗,五彗也。蒼則王侯破,天子苦兵。赤則賊起,強國恣。黃則女害色,權奪於后妃。白則將軍逆,二年兵大作。黑則水精賦,江河決,賊處處起」也。韓揚占曰:「其象若竹彗、樹木條,長短無常。其長大見久,災深;短小見不久,災狹。」晏子春秋曰:「齊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騫攘之。   晏子曰:『不可。此天教也。日月之氣,風雨不時,彗星之出,天為民之亂見之。』」又一曰:「景公彗星出而泣,晏子問之。公曰:『寡人聞之,彗星出,其所向之國君當之。今彗星出而向吾國,我是以悲。』晏子曰:『君之行義*(固應)*[回邪],無德於國。穿*(開)**[陂]*池,則欲其深以廣也,為台榭則欲其高且大也。   賦斂如撝奪,誅戮如仇讎。自是觀之,孛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巨)**[懼]*乎?』」案:如晏子之言,孛之與彗,如似匪同。   四年六月,漢兵起南陽,至昆陽。莽使司徒王尋、司空王邑將諸郡兵,號曰百萬觿,已至者四十二萬人;能通兵法者六十三家,皆為將帥,持其圖書器械。軍出關東,牽從腢象虎狼猛獸,放之道路,以示富強,用怖山東。至昆陽山,作營百餘,圍城數重,或為沖車以撞城,為雲車高十丈以瞰城中,弩矢雨集,城中負戶而汲。求降不聽,請出不得。二公之兵自以必克,不恤軍事,不協計慮。莽有覆敗之變見焉。晝有雲氣如壞山,墮軍上,軍人皆厭,所謂營頭之星也。占曰:「營頭之所墮,其下覆軍,流血三千里。」[一]是時光武將兵數千人赴救昆陽,奔擊二公兵,併力猋發,號呼聲動天地,虎豹驚怖敗振。會天大風,飛屋瓦,雨如注水。二公兵亂敗,自相賊,就死者數萬人。競赴滍水,死者委積,滍水為之不流。殺司徒王尋。軍皆散走歸本郡。王邑還長安,莽敗,俱誅死。營頭之變,覆軍流血之應也。   注[一]袁山松書曰:「怪星晝行,名曰營頭,行振大誅也。」   四年秋,太白在太微中,燭地如月光。太白為兵,太微為天廷。太白贏而北入太微,是大兵將入天子廷也。是時莽遣二公之兵至昆陽,已為光武所破。莽又拜九人為將軍,皆以虎為號。九虎將軍至華陰,皆為漢將鄧曄、李松所破。進攻京師,倉將軍韓臣至長門。十月戊申,漢兵自宣平城門入。二日己酉,城中少年朱弟、張魚等數千人起兵攻莽,燒作室*[門]*,斧敬法闥。商人杜吳殺莽漸台之上,校尉公賓就斬莽首。大兵蹈藉宮廷之中。仍以更始入長安,赤眉賊立劉盆子為天子,皆以大兵入宮廷,是其應也。   光武[一]建武九年七月乙丑,金犯軒轅大星。十一月乙丑,金又犯軒轅。[二]   軒轅者,後宮之官,大星為皇后,金犯之為失勢。是時郭後已失勢見疏,後廢為中山太后,陰貴人立為皇后。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九月丙戍,月犯太微西藩。十一月辛亥,月犯軒轅。   七年九月庚子,土入鬼中。」漢史:「鎮星逆行輿鬼,女主貴親有憂。」巫咸曰:   「有土功事。」是歲太白經太微。八年四月辛未,月犯房第二星,光芒不見。   九年正月乙卯,金犯婁南星。甲子,月犯軒轅第二星,壬寅,犯心大星。七月戊辰,月並犯昴。黃帝星占:「土犯鬼,皇后有憂,失亡其勢。」河圖:「月犯房,天子有憂,四足之蟲多死。」漢史曰:「其國有憂,將軍死。」又案嚴光傳,光與帝臥,足加帝腹上,太史奏客星犯帝坐甚急。   注[二]孟康曰:「犯,七寸以內光芒相及也。」韋昭曰:「自下往觸之曰犯。」   十年三月癸卯,流星如月,從太微出,入北斗魁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餘枚,滅則有聲如雷,食頃止。[一]流星為貴使,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   太微天子廷,北斗魁主殺。星從太微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將出,有所伐殺。[二]十二月己亥,大流星如缶,出柳西南行入軫。且滅時,分為十餘,如遺火狀。須臾有聲,隱隱如雷。柳為周,軫為秦、蜀。大流星出柳入軫者,是大使從周入蜀。是時光武帝使大司馬吳漢發南陽卒三萬人,乘船泝江而上,擊蜀白帝公孫述。[三]又命將軍馬武、劉尚、郭霸、岑彭、馮駿平武都、巴郡。十二年十月,漢進兵擊述從弟□尉永,遂至廣都,殺述女豻史興。威虜將軍馮駿拔江州,斬述將田戎。吳漢又擊述大司馬謝豐,斬首五千餘級。臧宮破涪,殺述弟大司空恢。十一月丁丑,漢護軍將軍高午刺述洞匣,其夜死。明日,漢入屠蜀城,誅述大將公孫晃、延岑等,所殺數萬人,夷滅述妻宗族萬餘人以上。是大將出伐殺之應也。其小星射者,及如遺火分為十餘,皆小將隨從之象。有聲如雷隱隱者,兵將怒之征也。   注[一]孟康曰:「流星,光跡相連也,絕跡而去為飛也。」   注[二]古今注曰:「正月壬戍,月犯心後星。閏月庚辰,火入輿鬼,過軫北。庚申,月在鬥,赤如丹者也。」   注[三]臣昭曰:述雖以白承黃,而此遂號為白帝,於文繁長,書例未通。   十二月年正月[一]己未,小星流百枚以上,或西北,或正北,或東北,二夜止。   [二]六月戊戌晨,小流星百枚以上,四面行。小星者,庶民之類。流行者,移徙之象也。或西北,或東北,或四面行,皆小民流移之征。是時西北討公孫述,北征盧芳。匈奴助芳侵邊,漢遣將軍馬武、騎都尉劉納、閻興軍下曲陽、臨平、呼沱,以備胡。匈奴入河東,中國未安,米谷荒貴,民或流散。後三年,吳漢、馬武又徙鴈門、代郡、上谷、關西縣吏民六萬餘口,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以避胡寇。是小民流移之應。[三]   注[一]古今注曰:「丁丑,月乘軒轅大星。」   注[二]古今注曰:「二月辛亥,月入氐,暈珥圍角、亢、房。」   注[三]古今注曰:「其年七月丁丑,月犯昴頭兩星。八月辛酉,水見東方翼分。   九月甲午,火犯輿鬼。十月丁卯,大星流,有光,發東井西行,聲隆隆。十三年二月乙卯,火犯輿鬼西北。」黃帝占曰:「熒惑守輿鬼,大人憂。」一曰貴人當之。巫咸曰:「水見翼,多火災。」石氏曰:「為旱。」郗萌占曰:「流星出東井,所之國大水。」   十五年正月丁未,彗星見昴,[一]稍西北行入營室,犯離宮,[二]三月乙未,至東壁滅,見四十九日。彗星為兵入除穢,昴為邊兵,彗星出之為有兵至。十一月,定襄都尉陰承反,太守隨誅之。盧芳從匈奴入居高柳,至十六年十月降,上璽綬。一日,昴星為獄事。是時大司徒歐陽歙以事系獄,踰歲死。營室,天子之常宮;離宮,妃後之所居。彗星入營室,犯離宮,是除宮室也。是時郭皇后已疏,至十七年十月,遂廢為中山太后,立陰貴人為皇后,除宮之象也。[三]   注[一]炎長三丈。韓揚占曰:「在昴,大國起兵也。」   注[二]韓揚占曰:「彗出營室、東壁之閒,為兵起也。」   注[三]古今注曰:「十六年四月,土星逆行。十七年三月乙未,火逆行,從東門入太微,到執法星東,己酉,南出端門。十八年十二月壬戍,月犯木星。十九年閏月戊申,火逆,從氐到亢。二十一年七月辛酉,月入畢。二十三年三月癸未,月食火星。」郗萌曰:「熒惑逆行氐為失火。」   三十年閏月甲午,水在東井二十度,生白氣,東南指,炎長五尺,為彗,東北行,至紫宮西藩止,五月甲子不見,凡見三十一日。水常以夏至放於東井,閏月在四月,尚未當見而見,是贏而進也。東井為水衡,水出之為大水。是歲五月及明年,郡國大水,壞城郭,傷禾稼,殺人民。白氣為喪,有炎作彗,彗所以除穢。紫宮,天子之宮,彗加其藩,除宮之象。[一]後三年,光武帝崩。   注[一]荊州星經曰:「彗在東井,國大人死。七十日主當之,五十日相當之,三十日兵將當之。」   三十一年七月[一]戊午,火在輿鬼一度,入鬼中,出屍星南半度,十月己亥,犯軒轅大星。又七*(日)**[星]*閒有客星,炎二尺所,西南行,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輿鬼東北六尺所滅,凡見百一十三日。[二]熒惑為凶衰,輿鬼屍星主死亡,熒惑入之為大喪。軒轅為後宮。七星,周地。客星居之為死喪。其後二年,光武崩。   注[一]古今注曰:「戊申,月犯心後星。」   注[二]輿鬼五星,天府也。黃帝占曰:「輿鬼,天目也,朱雀頭也,中央星如粉絮,鬼為變害,故言。一名天屍,斧鉞,或以病亡,或以誅斬。火□金,天以製法。其西南一星,主積布帛;西北一星,主積金玉;東北一星,主積馬;東南一星,主積兵,一曰主領珠錢。」郗萌曰:「輿鬼者,參之屍也,弧射狼,誤中參左肩,舉屍之東井治,留屍輿鬼,故曰天屍。鬼之為言歸也。」又佔:「月、五星有入輿鬼,大臣誅,有干*(戚)**[鉞]*乘質者,君貴人憂,金玉用,民人多疾,從南入為男子,從北入為女,從西入為老人,從東入為丁壯。棺木倍價。」   中元[一]二年八月丁巳,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相去二寸。十月戊子,大流星從西南東北行,聲如雷。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為將相。後太尉趙□、司徒李欣坐事免官。大流星為使。中郎將竇固、揚虛侯馬武、揚鄉侯王賞將兵征西也。   注[一]古今注曰:「元年三月甲寅,月犯心後星。」    校勘記   三二一三頁七行下應十二子按:校補謂「子」疑「野」之鬥。   三二一四頁一一行軒轅始受河圖□苞授規日月星辰之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闓苞受,河圖篇名,見李善注文選。「□」當作「闓」,「授」當作「受」,「規」字屬下讀。羅泌以「□苞」為黃帝臣名,非也。   三二一五頁一0行用*(之)**[定]*靈軌據汲本改。按:校補謂張衡傳注作「定」,「之」字誤。   三二一五頁一一行厥中惟虛按:汲本、殿本「虛」作「靈」。   三二一六頁三行用重鉤股按:嚴可均輯全後漢文「重」下有「差」字,此脫。   三二一六頁五行地以陰淳按:開元占經「淳」作「浮」,是。嚴輯全後漢文同。   三二一六頁六行承施候明嚴輯全後漢文作「承候施明」。按:上言「稟氣舒光」,承候與稟氣相對成文,似以作「承候施明」為是。   三二一六頁六行寒暑不減按:開元占經「減」作「忒」,是。嚴輯全後漢文同。   三二一六頁七行*(地)*至質者曰地而已據開元占經及嚴輯全後漢文刪。   三二一六頁八行漢用於天而無列焉按:開元占經「用」作「周」,是。嚴輯全後漢文同。   三二一六頁一0行白虎猛據於右按:「白」原斗「召」,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一六頁一三行姮娥竊之以奔月按:「姮」原斗「恆」,逕改正。   三二一六頁一六行蔽於*(他)**[地]*也據汲本改。   三二一六頁一七行日之薄地其明也按:隋書天文志、開元占經及嚴輯全後漢文「其」上並有「暗」字。   三二一六頁一七行是以望之若火按:隋書天文志及嚴輯全後漢文「火」並作「大」。   三二一六頁一七行故望之若水按:隋書天文志及嚴輯全後漢文「水」並作「小」。   三二一七頁三行五緯經次按:盧校謂晉志及史記正義「經次」皆作「躔次」。   三二一七頁五行至*[地]*則石*[矣]*據開元占經及嚴輯全後漢文補。   三二一七頁七行逆則□按:「則」原斗「時」,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一七頁七行日與月此配合也按;開元占經「此」作「以」,嚴輯全後漢文作「共」。   三二一七頁八行地候見晨按:「候」原斗「侯」,逕改正。   三二一七頁一五行灰滅雨絕世路無由按:殿本「雨」作「兩」。盧校謂宋志「世」作「勢」。   三二一八頁五行張卬「卬」原斗「卯」,逕改正。按:惠棟補注本出「張卬」二字,謂劉玄傳注引續漢書「卬」作「印」。張森楷校刊記謂案光武紀作「張卬」,袁紀、通鑒亦是「卬」字,疑卬字是。然劉玄傳注引續漢書「卬」作「印」,則范書自作「卬」,本志自作「印」也。   三二一八頁一一行使伯常騫攘之汲本「攘」作「禳」,殿本作「穰」。按:攘可通禳,穰則斗字也。   三二一八頁一三行君之行義*(固應)**[回邪]*按:盧校云「固應」鬥,據本書改「回邪」。今據改。   三二一八頁一三行穿*(開)**[陂]*池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一八頁一四行庸何*(巨)**[懼]*乎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一九頁二行或為沖車以撞城按:「撞」原斗「橦」,逕改正。   三二一九頁一三行燒作室*[門]*校補謂案前書莽傳作「燒作室門」,此脫「門」字。今據補。   三二一九頁一四行校尉公賓就斬莽首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及荀悅漢紀皆作「公孫賓就斬莽首」,與班、范、本誌異。   三二二0頁四行建武六年九月丙戌按:是年九月丁酉朔,無丙戌,當有鬥。   三二二0頁六行壬寅犯心大星按:盧校謂上有甲子,此當是「丙寅」。   三二二0頁一0行十年三月癸卯按:建武十年三月丁未朔,無癸卯,志文有鬥。   三二二0頁一三行出柳西南行入軫按:「軫」當作「井」,詳下條。   三二二0頁一三行軫為秦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李殿學雲,軫安得為秦、蜀,蓋「井」字也,吳越音訛斗寫耳,觀上文西南行可見。   三二二一頁二行威虜將軍馮駿拔江州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公孫述傳作「破虜將軍」,光武紀又作「威虜將軍馮峻」。   三二二一頁四行公孫晃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晃」一作「光」,述弟也。   三二二一頁五行夷滅述妻宗族萬餘人以上按:「妻」下疑脫「子」字。   三二二一頁八行閏月庚辰火入輿鬼過軫北庚申月在斗按:此注繫於建武十年三月之後,查建武十年無閏,十一年閏三月,辛未朔,有庚辰、庚寅而無庚申,注有鬥。   三二二一頁一0行十二年正月己未按:建武十二年正月丙寅朔,無己未,志文有鬥。   三二二一頁一二行是時西北討公孫述按:集解引張永祚說,謂公孫述在西南,「北」字疑鬥。   三二二一頁一四行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據盧校補。   三二二二頁三行九月甲午火犯輿鬼十月丁卯大星流按:建武十二年九月壬戌朔,無甲午,十月壬辰朔,無丁卯,注有鬥。   三二二二頁一0行是除宮室也按:「除」原斗「際」,逕改正。   三二二二頁一四行十七年三月乙未按:建武十七年二月丙申朔,乙未為二月晦,注有鬥。   三二二三頁六行七十日主當之按:殿本「主」作「王」。   三二二三頁八行又七*(日)**[星]*閒有客星據盧校改。按:盧云「日」鬥,李殿學據下文改。   三二二三頁一三行火□金按:「□」原為「刻」,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二三頁一五行有干*(戚)**[鉞]*乘質者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二四頁一行十月戊子按:建武中元二年十月庚寅朔,無戊子,志有鬥。   三二二四頁三行將兵征西也按:盧雲通考「征西」作「西征」。   ************後漢書志第十一 天文中 明十二章五和三十三殤一安四十六順二十三質三   孝明永平元年四月丁酉,流星大如斗,起天市樓,西南行,光照地。流星為外兵,西南行為西南夷。是時益州發兵擊姑復蠻夷大牟替滅陵,斬首傳詣雒陽。[一]   注[一]古今注曰:「閏九月辛未,火在太微左執法星所,光芒相及。十一月辛未,土逆行,乘東井北軒轅第二星。二年十二月戊辰,月食火星。」黃帝星經曰:「出入井,為人主。一曰*(陽)**[賜]*爵祿事。」   三年六月丁卯,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所,稍北行至亢南,*(百)**[見]*三十五日去。天船為水 ,彗出之為大水。是歲伊、雒水溢,到津城門,壞伊橋;郡七縣三十二皆大水。   四年八月辛酉,客星出梗河,西北指貫索,七十日去。梗河為胡兵。至五年十一月,北匈奴七千騎入五原塞,十二月又入雲中,至原陽。貫索,貴人之牢。   其十二月,陵鄉侯梁松坐怨望懸飛書誹謗朝廷下獄死,妻子家屬徙九真。   七年正月戊子,流星大如杯,從織女西行,光照地。織女,天之真女 ,流星出之,女主憂。其月癸卯,光烈皇后崩。[一]   注[一]古今注曰:「三月庚戌,客星光氣二尺所,在太微左執法南端門外,凡見七十五日。」   八年六月壬午,長星出柳、張三十七度,犯軒轅,刺天船,陵太微 ,氣至上陛,凡見五十六日去。柳,周地。是歲多雨水,郡十四傷稼。[一]   注[一]古今注曰:「十二月戊子,客星出東方。」   九年正月戊申,客星出牽牛,長八尺,歷建星至房南,[一]滅見至五十日。[二]   牽牛主吳、越,房、心為宋。後廣陵王荊與沈涼,楚王英與顏忠各謀逆,事覺,皆自殺。廣陵屬吳,彭城古宋地。[三]   注[一]古今注曰:「歷斗、建、箕、房,過角、亢至翼,芒東指。」   注[二]郗萌占曰:「客星捨房,左右腢臣有吞藥死者。」又佔「有奪地」。   注[三]古今注曰:「十年七月甲寅,月犯歲星。十一年六月壬辰,火犯土星。」   十三年閏月丁亥,火犯輿鬼,為大喪,質星為大臣誅戮。[一]其十二月,楚王英與顏忠等造作妖*[書]*謀反,事覺,英自殺,忠等皆伏誅。[二]   注[一]晉灼曰:「鬼五星,其中白者為質。」   注[二]古今注曰:「十一月,客星出軒轅四十八日。十二月戊午,月犯木星。」   十四年正月戊子,客星出昴,六十日,在軒轅右角稍滅。昴主邊兵。後一年,漢遣奉車都尉顯親侯竇固、駙馬都尉耿秉、騎都尉耿忠、開陽城門候秦彭、太僕祭肜,將兵擊匈奴。一曰,軒轅右角為貴相,昴為獄事,客星守之為大獄。   是時考楚事未訖,司徒虞延與楚王英黨與黃初、公孫弘等交通,皆自殺,或下獄伏誅。   十五年十一月乙丑,太白入月中,為大將戮,人主亡,不出三年。後三年,孝明帝崩。   十六年正月丁丑,歲星犯房右驂,北第一星不見,辛巳乃見。[一]房右驂為貴臣,歲星犯之為見誅。是後司徒邢穆,坐與阜陵王延交通知逆謀自殺。四月癸未,太白犯畢。畢為邊兵。後北匈奴寇*[邊]*,入雲中,至*(鹹)**[漁]*陽。   使者高弘發三郡兵追討,無所得。太僕祭肜坐不進下獄。   注[一]石氏星經曰:「歲星守房,良馬出□。」古今注曰:「正月丁未,月犯房。」   十八年六月己未,彗星出張,長三尺,轉在郎將,南入太微,皆屬張。張,周地,為東都。太微,天子廷。彗星犯之為兵喪。其八月壬子,孝明帝崩。   孝章建初元年,正月丁巳,太白在昴西一尺。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市,長二尺所,稍行入牽牛三度,積四十日稍滅。太白在昴為邊兵,彗星出天市為外軍,牽牛為吳、越。是時蠻夷陳縱等及哀牢王類*[牢]*反,攻*(蕉)**[嶲]*唐城。永昌太守王尋走奔楪榆,安夷長宋延為羌所殺。以武威太守傅育領護羌校尉,馬防行車騎將軍,征西羌。又阜陵王延與子男魴謀反,大逆無道,得不誅。廢為侯。   二*(月)**[年]*九*(日)**[月]*[一]甲寅,流星過紫宮中,長數丈,散為三,滅。十二月戊寅,彗星出婁三度,長八九尺,稍入紫宮中,百六日稍滅。流星過,入紫宮,皆大人忌。後四年六月癸丑,明德皇后崩。*[二]*注[一]古今注曰:「甲申,金入斗魁。」   注[二]古今注曰:「五年二月戊辰,木、火俱在參,五月戊寅,木、水在東井。   六年七月丁酉,夜有流星起軒轅,大如拳,歷文昌,餘氣正白句曲,西如文昌,久久乃滅。」黃帝星經曰:「木守東井,有土功之事。一曰大水。」郗萌曰:「歲星守參,後當之。熒惑守,大人當之。」   元和*(元)**[二]*年四月丁巳,客星晨出東方,在胃八度,長三尺,歷閣道入紫宮,留四十日滅。閣道、柴宮,天子之宮也。客星犯入留久為大喪。後四年,孝章帝崩。   孝和永元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起參,長四丈,[一]有光,色黃白。[二]二月,流星起天棓,東北行三丈所滅,色青白。壬申,夜有流星起太微東蕃,長三丈。三月[三]   丙辰,流星起天津。[四]壬戌,有流星起天將軍,東北行。[五]參為邊兵,天棓為兵,太微天廷,天津為水,天將軍為兵,流星起之皆為兵。其六月,漢遣車騎將軍竇憲、執金吾耿秉,與度遼將軍鄧鴻出朔方,並進兵臨私渠北鞮海,斬虜首萬餘級,獲生口牛馬羊百萬頭。日逐王等八十一部降,凡三十餘萬人。   追單于至西海。是歲七月,又雨水漂人民,是其應。[六]   注[一]古今注曰:「大如拳,起參東南。」   注[二]古今注曰:「癸亥,鎮在參。又有流星大如桃,色赤,起太微東蕃。」石氏曰:「鎮守參,有土功事。」   注[三]古今注曰:「戊子,土在參。」   注[四]古今注曰:「星大如桃,起天津,東至鬥,黃白頻有光。」   注[五]古今注曰:「色黃,無光。」   注[六]古今注曰:「十一月壬申,鎮星在東井。」石氏曰:「天下水,其大出,流殺人。」   二年正月乙卯,金、木俱在奎,丙寅,水又在奎。[一]奎主武庫兵,三星會又為兵喪。辛未,水、金、木在婁,亦為兵,又為匿謀。[二]二月丁酉,有流星大如桃,起紫宮東蕃,西北行五丈稍滅。[三]四月丙辰,有流星大如瓜,起文昌東北,西南行至少微西滅。有頃音如雷聲,已而金在軒轅大星東北二尺所。[四]   八月丁未,有流星如雞子,起太微西,東南行四丈所消。十月癸未,有流星大如桃,起天津,西行六丈所消。十一月辛酉,有流星大如拳,起紫宮,西行到胃消。   注[一]巫咸曰:「辰守奎,多水火災,亦為旱。」古今注曰:「土在東井。」   注[二]郗萌曰:「辰守婁,有兵兵罷,*[無兵]*兵起。」巫咸、石氏云:「多火災。」古今注曰:「丙寅,水在奎,土在東井,金在婁,木、火在昴。」   注[三]古今注曰:「三月甲子,火在亢南端門第一星南。乙亥,金在東井。」   注[四]古今注曰:「丁丑,火在氐東南星東南。」   三年九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雞子,起紫宮,西南至北斗柄閒消。[一]紫宮天子宮,文昌、少微為貴臣,天津為水,北斗主殺。流星起,歷紫宮、文昌、少微、天津,文昌為天子使,出有兵誅也。竇憲為大將軍,憲弟篤、景等皆卿、校尉,憲女弟豻郭舉為侍中、射聲校尉,與□尉鄧疊母元俱出入宮中,謀為不軌。至四年六月丙*(寅)**[辰]*發覺,和帝幸北宮,詔執金吾、五校勒兵屯南、北宮,閉城門,捕舉。舉父長樂少府璜及疊,疊弟步兵校尉磊,母元,皆下獄誅。憲弟篤、景等皆自殺。金犯軒轅,女主失勢。竇氏被誅,太后失勢。   注[一]星紫宮占曰:「有流星出紫宮,天子使也。色赤言兵,色白言*(義)**[喪]*,色黃言吉,色青言憂,色黑言水。出皆以所之野命東、西、南、北。」   五年[一]四月癸巳,太白、熒惑、辰星俱在東井。[二]七月壬午,歲星犯軒轅大星。九月,金在南斗魁中。[三]火犯房北第一星。東井,秦地,為法。三星合,內外有兵,又為法令及水。金入鬥口中,為大將將死。火犯房北第一星,為將相。   其六年正月,司徒丁鴻薨。[四]七月水,大漂殺人民,傷五穀。許侯馬光有罪自殺。九月,行車騎將軍事鄧鴻、越騎校尉馮柱發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士及八郡跡射、烏桓、鮮卑,合四萬騎,與度遼將軍朱征、護烏桓校尉任尚、中郎將杜崇征叛胡。十二月,車騎將軍鴻坐追虜失利,下獄死;度遼將軍征、中郎將崇皆抵罪。   注[一]古今注曰:「正月甲戌,月乘歲星。」   注[二]巫咸曰:「太白守井,五穀不成。」黃帝經曰:「五星及客星守井,皆為水。」石氏曰:「為旱。」又曰:「太白入東井,留一日以上乃占,大臣當之,期三月,若一年,遠五年。」古今注曰:「木在輿鬼。」   注[三]為水。石氏曰:「為旱。」   注[四]古今注曰:「六年六月丁亥,金在東井。閏月己丑,流星大如桃,起參北,西至參肩南,稍有光。」   七年正月丁未,有流星起天津,入紫宮中滅。色青黃,有光。二月癸酉,金、火俱在參。[一]戊寅,金、火俱在東井。[二]八月甲寅,水、土、金俱在軫。[三]   十一月甲戌,金、火俱在心。[四]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起文昌,入紫宮消。丙辰,火、金、水俱在鬥。流星入紫宮,金、火在心,皆為大喪。三星合軫為白衣之會,金、火俱在參、東井,皆為外兵,有死將。三星俱在鬥,有戮將,若有死相。八年四月樂成王黨,七月樂成王宗皆薨。將兵長史吳棽坐事征下獄誅。[五]十月,北海王威自殺。十二月,陳王羨薨。其九年閏月,皇太后竇氏崩。遼東鮮卑*[反]*,太守祭參不追虜,征下獄誅。九月,司徒劉方坐事免官,自殺。隴西羌反,遣執金吾劉尚行征西將軍事,越騎校尉節鄉侯趙世發北軍五校、黎陽、雍營及邊胡兵三萬騎,征西羌。   注[一]巫咸占曰:「熒惑守參,多火災。」海中占曰:「為旱。太白守參,國有反臣。」郗萌曰「有攻戰伐國」也。   注[二]郗萌曰:「熒惑守井,百川皆滿。太白又從捨,蓋二十日流國。」又曰:   「雜糴貴。又將相死。」   注[三]春秋緯曰:「五星有入軫者,皆為兵大起。」巫咸占曰:「五星入軫者,司其出日而數之,期二十日皆為兵發。司始入處之率一日期,十日軍罷。」石氏星經曰:「辰星守軫,歲水。」郗萌曰:「鎮星出入留捨軫六十日不下,必有大喪。」春秋緯曰:「太白入軫,兵大起。」郗萌曰:「太白守軫,必有死王。」   注[四]雒書曰:「太白守心,後九年大饑。」   注[五]古今注曰:「八年九月辛丑,夜有流星,大如拳,起婁。」   十一年五月丙午,流星大如瓜,起氐,西南行,稍有光,白色。[一]占曰:「流星白,為有使客,大為大使,小亦小使。疾期疾,□亦□。大如瓜為近小,行稍有光為□也。又正王日,邊方有受王命者也。」明年二月,蜀郡旄牛徼外夷白狼樓薄種王唐繒等率種人口十七萬歸義內屬,賜金印紫綬錢帛。   注[一]古今注曰:「六月庚辰,月入畢中。」   十二年十一月癸酉,夜有蒼白氣,長三丈,起天園,東北指軍市,見積十日。   占曰:「兵起,十日期歲。」明年十一月,遼東鮮卑二千餘騎寇右北平。   十三年[一]十一月乙丑,軒轅第四星閒有小客星,色青黃。軒轅為後宮,星出之,為失勢。其十四年六月辛卯,陰皇后廢。[二]   注[一]古今注曰:「正月辛未,水乘輿鬼。十二月癸巳,犯軒轅大星。」   注[二]古今注曰:「十四年正月乙卯,月犯軒轅,在太微中。二月十日丁酉,水入太微西門。十一月丁丑,有流星大如拳,起北斗魁中,北至閣道,稍有光,色赤黃,須臾西北有雷聲。」   十六年四月丁未,紫宮中生白氣如粉絮。戊午,客星出紫宮西行至昂,五月壬申滅。七月庚午,水在輿鬼中。[一]十月辛亥,流星起鉤陳,北行三丈,有光,色黃。白氣生紫宮中為喪。客星從紫宮西行至昴為趙。輿鬼為死喪。鉤陳為皇后,流星出之為中使。後一年,元興元年十*[二]*月*(二日)*,和帝崩,殤帝即位一年又崩,無嗣,鄧太后遣使者迎清河孝王子即位,是為孝安皇帝,是其應也。清河,趙地也。   注[一]黃帝占曰:「辰星犯鬼,大臣誅,國有憂。」郗萌曰:「多蝗蟲。」   元興元年二月庚辰,有流星起角、亢五丈所。四月辛亥,有流星起鬥,東北行到須女。七月己巳,有流星起天市五丈所,光色赤。閏月辛亥,水、金俱在氐。   [一]流星起鬥,東北行至須女。須女,燕地。天市為外軍。水、金會為兵誅。其年,遼東貊人反,鈔六縣,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烏桓討之。   注[一]巫咸曰:「辰星守氐,多水災。」海中占曰:「天下大旱,所在不收。」   荊州星占曰:「太白守氐,國君大哭。」   孝殤帝延平元年正月丁酉,金、火在婁。金、火合為爍,為大人憂。[一]是歲八月辛亥,孝殤帝崩。   注[一]古今注曰:「七月甲申,月在南斗中。」   孝安永初元年五月戊寅,熒惑逆行守心前星。[一]八月戊申,客星在東井、弧星西南。心為天子明堂,熒惑逆行守之,為反臣。[二]客星在東井,為大水。[三]   是時,安帝未臨朝,鄧太后攝政,鄧騭為車騎將軍,弟弘、悝、閶皆以校尉封侯,秉國勢。司空周章意不平,與王尊、叔元茂等謀,欲閉宮門,捕將軍兄弟,誅常侍鄭觿、蔡倫,標刺尚書,廢皇太后,封皇帝為遠國王。事覺,章自殺。   東井、弧皆秦地。是時羌反,斷隴道,漢遣騭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及諸郡兵征之。是歲郡國四十一縣三百一十五雨水。四瀆溢,傷秋稼,壞城郭,殺人民,是其應也。   注[一]韓楊占曰:「多火災。一曰地震。」檢其年十八郡地震,明年漢陽火。   注[二]雒書曰:「熒惑守心,逆臣起。」黃帝占曰:「逆行守心二十日,大臣亂。」   注[三]荊州經曰:「客星干犯東井,則大臣誅。」   二年正月戊子,太白晝見。[一]   注[一]古今注曰:「四月乙亥,月入南斗魁中。八月己亥,熒惑出入太微端門。」   三年正月庚戌,月犯心後星。[一]己亥,太白入斗中。[二]十二月,彗星起天菀南,東北指,長六七尺,色蒼白。太白晝見,為強臣。[三]是時鄧氏方盛,月犯心後星,不利子。心為宋。五月丁酉,沛王*(牙)**[正]*薨。太白入斗中,為貴相凶。[四]天菀為外軍,彗星出其南為外兵。是後使羌、氐討賊李貴,又使烏桓擊鮮卑,又使中郎將任尚、護羌校尉馬賢擊羌,皆降。   注[一]河圖曰:「亂臣在旁。」   注[二]古今注曰:「三月壬寅,熒惑入輿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畢中。」石氏經曰;「太白守畢,國多任刑也。」   注[三]前志曰:「太白晝見,強國弱,小國強,女主昌。」   注[四]臣昭案:楊厚對曰「以為諸王子多在京師,容有非常,宜亟發遣還本國」,太后從之,星尋滅不見。以斯而言,太白入之,災在貴相。   四年[一]六月甲子,客星大如李,蒼白,芒氣長二尺,西南指上階星。癸酉,太白入輿鬼。指上階,為三公。後太尉*[張禹、司空]*張敏*[皆]*免官。太白入輿鬼,為將凶。後中郎將任尚坐贓千萬,檻車征,棄巿。[二]   注[一]古今注曰:「二月丙寅,月犯軒轅大星。」   注[二]韓揚占曰:「太白入輿鬼,亂臣在內。」臣昭以占為明*[堂]*,豈任尚所能感也。   五年六月辛丑,太白晝見,經天。[一]元初元年三月癸酉,熒惑入輿鬼。二年九月辛酉,熒惑入輿鬼中。三年三月,熒惑入輿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畢口。   [二]七月甲寅,歲星入輿鬼。閏月己未,太白犯太微左執法。十一月甲午,客星見西方,己亥在虛、危,南至胃、昴。[三]四年正月丙戌,歲星留輿鬼中。[四]   乙未,太白晝見丙上。四月壬戌,太白入輿鬼中。[五]己巳,辰星入輿鬼中。[六]   五月己卯,辰星犯歲星。六月丙申,熒惑入輿鬼中,戊戌,犯輿鬼大星。九月辛巳,太白入南鬥口中。[七]五年三月丙申,鎮星犯東井鉞星。五月庚午,辰星犯輿鬼質星。丙戌,太白犯鉞星。六年四月癸丑,太白入輿鬼。[八]六月丙戌,熒惑在輿鬼中。[九]丁卯,鎮星在輿鬼中。[一0]辛巳,太白犯左執法。   自永初五年到永寧,十年之中,太白一晝見經天,再入輿鬼,一守畢,再犯左執法,入南鬥,犯鉞星。熒惑五入輿鬼。鎮星一犯東井鉞星,一入輿鬼。歲星、辰星再入輿鬼。凡五星入輿鬼中,皆為死喪。熒惑、太白甚犯鉞、質星為誅戮。   斗為貴將。執法為近臣。客星在虛、危為喪,為哭泣。[一一]昴、畢為邊兵,又為獄事。至建光元年三月癸巳,鄧太后崩;五月庚辰,太后兄車騎將軍騭等七侯皆免官,自殺,是其應也。   注[一]春秋漢含孳曰:「陽弱,辰逆,太白經天。」注云:「陽弱,君柔不堪。」   鉤命決曰:「天失仁,太白經天。」   注[二]黃帝占曰:「火攻,近期十五日,遠期四十日。」又曰:「大臣當之,亂國易主。」   注[三]郗萌曰:「客星入虛,大人當之。」又曰:「客星守危,強臣執國命,在後族。又且大風,有危敗。」黃帝星經曰:「客星入守若出危,大饑,民食貴。」   注[四]石氏經曰:「歲星入留輿鬼五十日不下,民有大喪;百日不下,民半死。」   黃帝經曰:「守鬼十日,金錢散諸侯。」郗萌曰:「五穀多傷,民以饑死者無數。」   注[五]石氏占:「太白入鬼,一曰病在女主,一曰將戮死。」   注[六]郗萌曰:「以罪誅大臣。一曰後疾。一曰大人憂。」   注[七]黃帝經曰:「大人當之,國易政。」   注[八]郗萌曰:「太白守輿鬼,疾在女主。」   注[九]黃帝經曰:「熒惑犯守鬼,國有大喪,有女喪,大將有死者。」荊州星占曰:「熒惑犯鬼,忠臣戮死,不出一年中。」   注[一0]黃帝經曰:「鎮入鬼中,大臣誅。」海中、石氏曰:「大人憂。」   注[一一]星占曰:「不一年,遠期二年。」   延光[一]二年八月己亥,熒惑出太微端門。三年二月辛未,太白犯昴。[二]五月癸丑,太白入畢。[三]九月壬寅,鎮星犯左執法。四年,太白入輿鬼中。[四]   六月壬辰,太白出太微。九月甲子,太白入鬥口中。十一月,客星見天巿。熒惑出太微,為亂臣。   太白犯昴、畢,為*(近)**[邊]*兵,一曰大人當之。鎮星犯左執法,有誅臣。   太白入輿鬼中,為大喪。太白出太微,為中宮有兵;入鬥口,為貴將相有誅者。   客星見天巿中,為貴喪。是時大將軍耿寶、中常侍江京、樊豐、小黃門劉安與阿母王聖、聖子女永等並構譖太子保,並惡太子乳母男、廚監邴吉。三年九月丁酉,廢太子為濟陰王,以北鄉侯懿代。殺男、吉,徙其父母妻子日南。四年三月丁卯,安帝巡狩,從南陽還,道寢疾,至葉崩,閻後與兄衛尉顯、中常侍江京等共隱匿,不令腢臣知上崩,遣司徒劉喜等分詣郊廟,告天請命,加載北宮。庚午夕發喪,尊閻氏為太后。北鄉侯懿病薨,京等又不欲立保,白太后,更征諸王子擇所立。中黃門孫程、王國、王康等十九人,共合謀誅顯、京等,立保為天子,是為孝順皇帝。皆奸人強臣狂亂王室,其於死亡誅戮,兵起宮中,是其應。[五]   注[一]古今注曰:「元年四月丙午,太白晝見。」   注[二]石氏星占:「太白守昴,兵從門闕入,主人走。」郗萌曰:「不有亡國,必有謀主。」又云:「入昴,大赦。」   注[三]郗萌曰:「太白入畢口,馬馳人走。」又曰:「有中喪。」   注[四]古今注曰:「四月甲辰入。」   注[五]古今注曰:「永建元年二月甲午,客星入太微。五月甲子,月入鬥。」李氏家書曰:「時天有變氣,李合上書諫曰:   『臣聞天不言,縣象以示吉凶,挺災變異以為譴誡。昔齊桓公遭虹貫牛、斗之變,納管仲之謀,令齊去婦,無近妃宮。桓公聽用,齊以大安。趙有尹史,見月生齒,齕畢大星,佔有兵變。趙君曰:「天下共一畢,知為何國也?」下史於獄。其後公子牙謀弒君,血書端門,如史所言。乃月十三日,有客星氣象彗孛,歷天巿、梗河、招搖、槍、棓,十六日入紫宮,迫北辰,十七日復過文昌、泰陵,至天船、積水閒,稍微不見。客星一占曰:「魯星歷天巿者為谷貴,梗河三星備非常,泰陵八星為凶喪,紫宮、北辰為至尊。」如占,恐宮廬之內有兵喪之變,千里之外有非常暴逆之憂。魯星不得過歷尊宿,行度從疾,應非一端,恐復有如王阿母母子賤妾之欲居帝旁耗亂政事者。誠令有之,宜當抑遠,饒足以財。王者權柄及爵祿,人天所重慎,誠非阿妾所宜干豫,天故挺變,明以示人。如不承慎,禍至變成,悔之靡及也。』」孝順永建二年二月癸未,太白晝見三十九日。[一]閏月乙酉,太白晝見東南維四十一日。八月乙巳,熒惑入輿鬼。太白晝見,為強臣。熒惑為凶。輿鬼為死喪。質星為誅戮。是時中常侍高梵、張防、將作大匠翟酺、尚書令高堂芝、僕射張敦、尚書尹就、郎姜述、楊鳳等,及兗州刺史鮑就、使匈奴中郎*[將]*張國、金城太守張篤、敦煌太守張朗,相與交通,漏洩,就、述棄巿,梵、防、酺、芝、敦、鳳、就、國皆抵罪。又定遠侯班始尚陰城公主堅得,□爭殺堅得,坐要斬馬巿,同產皆棄巿。[二]   注[一]古今注曰:「丁巳,月犯心,七月丁酉,犯昴。」   注[二]古今注曰:「其年九月戊寅,有白氣,廣三尺,長十餘丈,從北落師門南至鬥。三年二月癸未,月犯心後星。六月甲子,太白晝見。四年二月癸丑,月犯心後星。五年閏月庚子,太白晝見。六年,彗星出於斗、牽牛,滅於虛、危。   虛、危為齊,牽牛吳、越,故海賊浮於會稽,山賊捷於濟南。五年夏,熒惑守氐,諸侯有斬者,是冬班始□斬馬巿。」   六年四月,熒惑入太微中,犯左、右執法西北方六寸所。十月乙卯,太白晝見。   十二月壬申,客星芒氣長二尺餘,西南指,色蒼白,在牽牛六度。客星芒氣白為兵。牽牛為吳、越。後一年,會稽海賊曾於等千餘人燒句章,殺長吏,又殺鄞、鄮長,取官兵,拘殺吏民,攻東部都尉;揚州六郡逆賊章何等稱將軍,犯四十九縣,大攻略吏民。   陽嘉元年閏月戊子,[一]客星氣白,廣二尺,長五丈,起天菀西南。主馬牛,為外軍,色白為兵。是時,敦煌太守徐白使疏勒王盤等兵二萬人入於窴界,虜掠斬首三百餘級。烏桓校尉耿嘩使烏桓親漢都尉戎末瘣等出塞,鈔鮮卑,斬首,獲生口財物;鮮卑怨恨,鈔遼東、代郡,殺傷吏民。是後,西戎、北狄為寇害,以馬牛起兵,馬牛亦死傷於兵中,至十餘年乃息。[二]   注[一]臣昭案:郎顗表云「十七日己丑」。   注[二]臣昭案:郎顗傳,陽嘉元年,太白與歲星合於房、心。二年,熒惑失度,盈縮往來,涉歷輿鬼,環繞軒轅。古今注曰:「二年四月壬寅,太白晝見,五月癸巳,又晝見,十一月辛未,又晝見。十二月壬寅,月犯太白。三年十二月辛未,太白晝見。四月乙卯,太白、熒惑入輿鬼。永和元年正月丁卯,太白犯牽牛大星。」   永和二年五月戊申,太白晝見。八月庚子,熒惑犯南鬥。斗為吳。[一]明年五月,吳郡太守行丞事羊珍與越兵弟葉、吏民吳銅等二百餘人起兵反,殺吏民,燒官亭民舍,攻太守府。太守王衡距守,吏兵格殺珍等。又*[九]*江賊蔡伯流等數百人攻廣陵、九江,燒城郭,殺*[江]*都長。   注[一]黃帝經曰:「不開年,國有亂,有憂。」海中占:「為多火災。一曰旱。」   古今注曰:「九月壬午,月入畢口中。」   三年二月辛巳,太白晝見,戊子,在熒惑西南,光芒相犯。辛丑,有流星大如斗,從西北東行,長八九尺,色赤黃,有聲隆隆如雷。三月壬子,太白晝見。   六月丙午,太白晝見。八月[一]乙卯,太白晝見。閏月甲寅,辰星入輿鬼。己酉,熒惑入太微。乙卯,太白晝見。[二]太白者,將軍之官,又為西州。晝見,陰盛,與君爭明。熒惑與太白相犯,為兵喪。流星為使,聲隆隆,怒之象也。   辰星入輿鬼,為大臣有死者。熒惑入太微,亂臣在廷中。是時,大將軍梁商父子秉勢,故太白常晝見也。其四年正月,祀南郊,夕牲,中常侍張逵、蘧政、*(陽)**[楊]*定、內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等與中常侍曹騰、孟賁爭權,白帝言騰、賁與商謀反,矯詔命收騰、賁,賁自解說,順帝寤,解騰、賁縛。逵等自知事不從,各奔走,或自刺,解貂蟬投草中逃亡,皆得免。其六年,征西將軍馬賢擊西羌於北地*(謝)**[射]*姑山下,父子為羌所沒殺,是其應也。   注[一]古今注曰:「己酉,熒惑入太微。」   注[二]古今注曰:「十二月丁卯,月犯軒轅大星。」   四年七月壬午,熒惑入南斗犯第三星。五年四月戊午,太白晝見。八月己酉,熒惑入太微。斗為貴相,為揚州,熒惑犯入之為兵喪。其六年,大將軍商薨。   九江、丹陽賊周生、馬勉等起兵攻沒郡縣。梁氏又專權於天廷中。   六年二月丁巳,彗星見東方,長六七尺,色青白,西南指營室及墳墓星。[一]   丁丑,彗星在奎一度,長六尺,癸未□見,[二]西北歷昴、畢,甲申,在東井,遂歷輿鬼、柳、七星、張,光炎及三台,至軒轅中滅。[三]營室者,天子常宮。   墳墓主死。彗星起而在營室、墳墓,不出五年,天下有大喪。後四年,孝順帝崩。昴為邊兵,又為趙。羌周馬父子後遂為寇。又劉文標清河相射暠,欲立王蒜為天子,暠不聽,殺暠,王閉門距文,官兵捕誅文,蒜以惡人所標,廢為尉氏侯,又徙為犍陽都鄉侯,薨,國絕。歷東井、輿鬼為秦,皆羌所攻鈔。炎及三台,為三公。是時,太尉杜喬及故太尉李固為梁翼所陷入,坐文書死。及至注、張為周,滅於軒轅中為後宮。其後懿獻後以憂死,梁氏被誅,是其應也。   注[一]郗萌占曰:「彗星出而中營室,天下亂,易政,以五色佔之吉凶。」   注[二]河圖曰:「彗星出貫奎,庫兵悉出,禍在強侯、外夷,胡應逆首謀也。」   注[三]古今注曰:「五月庚寅,太白晝見。十一月甲午,太白晝見。」   漢安[一]二年,正月己亥,太白晝見。五月丁亥,辰星犯輿鬼。[二]六月乙丑,熒惑光芒犯鎮星。七月甲申,太白晝見。辰星犯輿鬼為大喪。熒惑犯鎮星為大人忌。明年八月,孝順帝崩,孝沖[三]明年正月又崩。   注[一]古今注曰:「元年二月壬午,歲星在太微中。八月癸丑,月犯南鬥,入魁中。」   注[二]古今注曰:「丙辰,月入斗中。」   注[三]古今注曰:「建康元年九月己亥,太白晝見。」韓揚占曰:「天下有喪。   一曰有白衣之會。」   孝質本初元年,[一]三月癸丑,熒惑入輿鬼,四月辛巳,太白入輿鬼,皆為大喪。五月庚戌,太白犯熒惑,為逆謀。閏月一日,孝質帝為梁冀所鴆,崩。   注[一]古今注曰:「*(三)**[二]*月丁丑,月入南鬥。」    校勘記   三二二九頁六行閏九月辛未按:此注系永平元年下,查永平元年無閏,是年九月乙卯朔,有辛未,「閏」字當衍。   三二二九頁七行*(陽)**[賜]*爵祿事盧校謂「陽」疑「賜」字之鬥。按:今輯本開元占經作「賜」。今據改。   三二二九頁八行*(百)**[見]*三十五日去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本紀章懷注引伏侯古今注作「彗長三尺許,見三十五日乃去」。此「百」字疑當作「見」。   今據改。   三二三0頁一三行其十二月楚王英與顏忠等造作妖*[書]*謀反據盧校補。按:   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十二月」宜作「十一月」。   三二三一頁九行後北匈奴寇*[邊]*入雲中至*(鹹)**[漁]*陽據盧校補改。按:   盧云「寇」下當有「邊」字。「鹹」當作「漁」,何焯以南匈奴傳校改。   三二三二頁一行是時蠻夷陳縱等及哀牢王類*[牢]*反按:南蠻傳「陳縱」作「陳從」。又按:西南夷傳「類」下有「牢」字,今據補。   三二三二頁二行攻*(蕉)**[嶲]*唐城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文當作「嶲唐城」,嶲唐,永昌郡屬縣也。又集解引惠棟說,謂「焦」西南夷傳作「嶲」,當從傳。今據改。   三二三二頁二行安夷長宋延按:西南夷傳「宋延」作「宗延」。   三二三二頁五行二*(月)**[年]*九*(日)**[月]*殿本考證李良裘謂案書日例惟甲子,此兼言「九日」,訛也。上書「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巿」,此不應更紀二月事。且上書「元年正月丁巳」,則二月九日安得為甲寅乎?下云「十二月戊寅彗星出」,考章帝紀在建初二年,此「二月九日」乃「二年九月」之鬥也。又集解引洪亮吉說略同。今據改。   三二三二頁八行甲申金入斗魁按:建初二年九月乙未朔,無甲申,注有鬥。   三二三二頁九行五年二月戊辰按: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無戊辰,注有鬥。   三二三二頁九行五月戊寅按:汲本、殿本「五月」作「三月」。   三二三二頁一二行元和*(元)**[二]*年四月丁巳據盧校改。按:章帝崩於章和二年,下云「後四年章帝崩」,自元和二年至章和二年,相距恰四年也。   三二三三頁二行壬戌有流星起天將軍按:永平元年三月丁亥朔,無壬戌,志文有鬥。   三二三三頁四行並進兵臨私渠北鞮海按:「北」當依范書竇憲傳作「比」。   三二三三頁七行癸亥鎮在參按:注系永元元年正月之後,查是年正月戊子朔,無癸亥,注有鬥。   三二三三頁一四行四月丙辰按:永元二年四月辛巳朔,無丙辰,志文有鬥。   三二三四頁四行有兵兵罷*[無兵]*兵起盧校謂「兵起」上脫「無兵」二字,通考有。今據補。   三二三四頁七行丁丑火在氐東南星東南按:注繫於永元二年四月之後,查是年四月辛巳朔,無丁丑,注有鬥。   三二三四頁一0行憲女弟豻郭舉為侍中射聲校尉按:竇憲傳作「憲女豻」,通鑒同,此云「憲女弟豻」,未詳孰是。   三二三四頁一一行至四年六月丙*(寅)**[辰]*發覺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和帝紀雲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則此志「丙寅」應作「丙辰」為是。又案下五行志,丙辰地震,後五日詔收憲,丙辰至庚申正五日。今據改。   三二三四頁一四行色白言*(義)**[喪]*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三五頁三行七月水大漂殺人民傷五穀許侯馬光有罪自殺按:校補謂案本書和紀,永元六年七月有旱無水,五行志亦不載是年七月水。又馬光自殺,紀屬二月,亦不在七月。   三二三五頁四行與度遼將軍朱征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和帝紀、匈奴傳俱作「朱徽」。   三二三五頁一三行十一月甲戌按:永元七年十一月戊寅朔,無甲戌,志文有鬥。   三二三五頁一四行十二月己卯按:永元七年十二月戊申朔,無己卯。下雲丙辰,則「己卯」乃「乙卯」之鬥。   三二三六頁一行樂成王宗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宗」傳作「崇」。   三二三六頁二行遼東鮮卑*[反]*太守祭參不追虜征下獄誅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參考鮮卑傳,當作「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不追虜,征下獄誅」。按:校補謂此「卑」下脫「反」字耳。遼東鮮卑者,鮮卑之種別。本書鮮卑傳載參沮敗事,亦原作「遼東鮮卑」。上已言遼東,則「太守」上自不必更出「遼東」字,史例然也。今依校補補「反」字。   三二三六頁七行司其出日而數之按:校補謂司讀為伺。又按:汲本「日」作「入」。   三二三六頁一四行白狼樓薄種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樓」和紀作「貗」。   三二三七頁六行二月十日丁酉按:「十日」二字當衍。既書丁酉,不當更書某日,且永元十四年二月壬申朔,丁酉為二十六日,非十日也。   三二三七頁六行十一月丁丑按:永元十四年十一月戊戌朔,無丁丑,注有鬥。   三二三七頁一一行元興元年十*[二]*月*(二日)*和帝崩據集解引錢大昕、洪亮吉說改。   三二三七頁一四行元興元年二月庚辰按:是月乙酉朔,無庚辰,志文有鬥。   三二三七頁一五行閏月辛亥按:元興元年閏九月辛巳朔,無辛亥,志文有鬥。   三二三八頁九行與王尊叔元茂等謀按:汲本「王尊」作「王遵」。   三二三八頁一0行標刺尚書按:「刺」疑「敕」之鬥。   三二三九頁五行四月乙亥按:注系永初二年下,查永初二年四月丙申朔,無乙亥,注有鬥。   三二三九頁五行八月己亥按:是年八月甲子朔,無己亥,注有鬥。   三二三九頁八行沛王*(牙)**[正]*薨集解引惠棟說,謂「牙」當作「正」,傳寫誤也。今據改。按:沛王正,沛獻王輔之孫,謚節。   三二三九頁一一行五月丙寅按:注系永初三年下,查永初三年五月庚寅朔,無丙寅,注有鬥。   三二三九頁一一行國多任刑也按:汲本、殿本「任」作「淫」。   三二三九頁一五行四年六月甲子按:汲本、殿本作「丙子」。   三二三九頁一六行後太尉*[張禹司空]*張敏*[皆]*免官據盧校依御覽八七五補。   三二四0頁三行臣昭以占為明*[堂]*豈任尚所能感也據盧校補。按:殿本有「堂」字,脫「豈」字。   三二四0頁八行六月丙申至戊戌按:元初四年六月癸卯朔,無丙申、戊戌,志文有鬥。   三二四0頁一一行自永初五年到永寧十年之中按:「十」原斗「七」,逕改正。   三二四一頁三行黃帝占曰火攻按:盧校謂「火攻」通考作「大敗」。   三二四二頁一行太白犯昴畢為*(近)**[邊]*兵據盧校改。   三二四二頁七行遣司徒劉喜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喜」范書作「熹」。   三二四二頁一一行元年四月丙午按:延光元年四月乙亥朔,無丙午,注有鬥。   三二四三頁九行閏月乙酉按:永建二年閏六月乙巳朔,無乙酉,志文有鬥。   三二四三頁一二行使匈奴中郎*[將]*張國據盧校補。   三二四三頁一五行丁巳月犯心按:注系永建二年二月下,查永元二年二月丁丑朔,無丁巳,注有鬥。   三二四四頁一行三年二月癸未按:永建三年二月辛丑朔,無癸未,注有鬥。   三二四四頁九行敦煌太守徐白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西域傳「白」作「由」。   三二四四頁一0行使烏桓親漢都尉戎末瘣等出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鮮卑傳「末」作「朱」。   三二四四頁一五行二年四月壬寅按:陽嘉二年四月辛未朔,無壬寅,注有鬥。   三二四四頁一五行五月癸巳按:陽嘉二年五月庚子朔,無癸巳,注有鬥。   三二四四頁一五行十一月辛未按:陽嘉二年十一月戊戌朔,無辛未,注有鬥。   三二四四頁一五行十二月壬寅按:陽嘉二年十二月丁卯朔,無壬寅,注有鬥。   三二四五頁一行四月乙卯按:「四月乙卯」不當置於「十二月辛未」之後,或「四月」上脫「四年」二字,然陽嘉三年四月乙丑朔,四年四月庚申朔,皆無乙卯,注顯有鬥。   三二四五頁一行永和元年正月丁卯按:汲本、殿本「正月」作「五月」。   三二四五頁二行吳郡太守行丞事羊珍與越兵弟葉吏民吳銅等按:順帝紀作「吳郡丞羊珍」,「太守」字當衍。   三二四五頁四行又*[九]*江賊蔡伯流等數百人攻廣陵九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順帝紀作「九江賊」,此脫「九」字。今據補。按:盧文弨雲文法不順,紀云「攻郡界及廣陵」,得之。   三二四五頁四行殺*[江]*都長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按:順帝紀有「江」字。   三二四五頁六行九月壬午按:注繫於永和二年下,查永和二年九月丙午朔,無壬午,注有鬥。   三二四五頁一二行*(陽)**[楊]*定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二四五頁一五行擊西羌於北地*(謝)**[射]*姑山下據順帝紀及西羌傳改。   三二四六頁一二行廢為尉氏侯又徙為犍陽都鄉侯薨按:清河王蒜坐貶為尉氏侯,不得雲廢,文有鬥。集解引洪頤粻說,謂桓帝紀、清河孝王傳並雲蒜坐貶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   三二四七頁六行元年二月壬午按:漢安元年二月庚戌朔,無壬午,注有鬥。   三二四七頁七行丙辰月入斗中按:注繫於漢安二年五月之後,查漢安二年五月癸酉朔,無丙辰,注有鬥。   三二四七頁一一行*(三)**[二]*月丁丑據盧校依通鑒目錄改。按:是年二月丁巳朔,有丁丑,三月丙戌朔,無丁丑。   ************後漢書志第十二 天文下 桓三十八靈二十獻九隕石   孝桓建和元年八月壬寅,熒惑犯輿鬼質星。二年二月辛卯,熒惑行在輿鬼中。   三年五月己丑,太白行入太微右掖門,留十五日,出端門。丙申,熒惑入東井。   八月己亥,鎮星犯輿鬼中南星。乙丑,彗星芒長五尺,見天巿中,東南指,色黃白,九月戊辰不見。熒惑犯輿鬼為死喪,質星為戮臣,入太微為亂臣。鎮星犯輿鬼為喪。彗星見天巿中為*(質)*貴人。至和平元年*(十)*二月甲寅,梁太后崩,梁冀益驕亂矣。   元嘉元年二月戊子,太白晝見。永興二年閏月丁酉,太白晝見。時上幸後宮采女鄧猛,明年,封猛兄演為南頓侯。後四歲 ,梁皇后崩,梁冀被誅,猛立為皇后,恩寵甚盛。   永壽元年三月丙申,鎮星逆行入太微中,七十四日去左掖門。七月己未,辰星入太微中,八十日去左掖門。八月己巳,熒惑入太微,二十一日出端門。太微,天子廷也。鎮星為貴臣妃後,逆行為匿謀。辰星入太微為大水,一曰後宮有憂。是歲雒水溢至津門,南陽大水。熒惑留入太微中,又為亂臣。是時梁氏專政。九月己酉,晝有流星長二尺所,色黃白。癸巳,熒惑犯歲星,為奸臣謀,大將戮。   二年六月甲寅,辰星入太微,遂伏不見。辰星為水,為兵,為妃後。八月戊午,太白犯軒轅大星,為皇后。其三年四月戊寅,熒惑入東井口中,為大臣有誅者。   其七月丁丑,太白犯心前星,為大臣。後二年*(四)**[七]*月,懿獻皇后以憂死。大將軍梁冀使太倉令秦宮刺殺議郎邴尊,又欲殺鄧後母宣 ,事覺,桓帝收冀及妻壽襄城君印綬,皆自殺。誅諸梁及孫氏宗族,或徙邊。是其應也。   延熹四年三月甲寅,熒惑犯輿鬼質星。五月辛酉,客星在營室,稍順行,生芒長五尺所,至心一度,轉為彗。熒惑犯輿鬼質星,大臣有戮死者。五年十月,南郡太守李肅坐蠻夷賊攻盜郡縣,取財一億以上,入府取銅虎符,肅背敵走,不救城郭;又監黎陽謁者燕喬坐贓,重泉令彭良殺無辜,皆棄巿。京兆虎牙都尉宋謙坐贓,下獄死。客星在營室至心作彗,為大喪。後四年,鄧後以憂死。   六年十一月丁亥,太白晝見。是時鄧後家貴盛。   七年七月戊辰,辰星犯歲星。八月庚戌,熒惑犯輿鬼質星。庚申,歲星犯軒轅大星。   十月丙辰,太白犯房北星。丁卯,辰星犯太白。十二月乙丑,熒惑犯軒轅第二星。辰星犯歲星為兵。熒惑犯質星有戮臣。歲星犯軒轅為女主憂。太白犯房北星為後宮。其八年二月,太僕南鄉侯左勝以罪賜死,勝弟中常侍上蔡侯悺、北鄉侯黨皆自殺。癸亥,皇后鄧氏坐執左道廢,遷於*(祠)**[桐]*宮死,宗親侍中沘陽侯鄧康、河南尹鄧萬、越騎校尉鄧弼、虎賁中郎將安*(鄉)**[陽]*侯鄧*(魯)**[會]*、侍中監羽林左騎鄧德、右騎鄧壽、昆陽侯鄧統、淯陽侯鄧秉、議郎鄧循皆系暴室,萬、*(魯)**[會]*死,康等免官。又荊州刺史芝、交址刺史葛祗皆為賊所拘略,桂陽太守任胤背敵走,皆□巿,熒惑犯輿鬼質星之應也。   八年五月癸酉,太白犯輿鬼質星。壬午,熒惑入太微右執法。閏月己未,太白犯心前星。十月癸酉,歲星犯左執法。十一月戊午,歲星入太微,犯左執法。   九年正月壬辰,歲星入太微中,五十八日出端門。六月壬戌,太白行入輿鬼。   七月乙未,熒惑行輿鬼中,犯質星。九月辛亥,熒惑入太微西門,積五十八日。   永康元年正月庚寅,熒惑逆行入太微東門,留太微中,百一日出端門。七月丙戌,太白晝見經天。太白犯心前星,太白犯輿鬼質星有戮臣。熒惑入太微為賊臣。太白犯心前星為兵喪。歲星入太微犯左執法,將相有誅者。歲星入守太微五十日,占為人主。太白、熒惑入輿鬼,皆為死喪,又犯質星為戮臣。熒惑留太微中百一日,占為人主。太白晝見經天為兵,憂在大人。其九年十一月,太原太守劉□、南陽太守成□皆坐殺無辜,荊州刺史李隗為賊所拘,尚書郎孟璫坐受金漏言,皆□巿。永康元年十二月丁丑,桓帝崩,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尚書令尹勳、黃門令山冰等皆枉死,太白犯心,熒惑留守太微之應也。   孝靈帝建寧元年六月,太白在西方,入太微,犯西蕃南頭星。太微,天廷也。   太白行其中,宮門當閉,大將被甲兵,大臣伏誅。其八月,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謀欲盡誅諸宦者;其九月辛亥,中常侍曹節、長樂五官史朱瑀覺之,矯制殺蕃、武等,家屬徙日南比景。   熹平元年十月,熒惑入南斗中。占曰:「熒惑所守為兵亂。」斗為吳。其十一月,會稽賊許昭聚觿自稱大將軍,昭父生為越王,攻破郡縣。   二年四月,有星出文昌,入紫宮,蛇行,有首尾無身,赤色,有光照垣牆。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辛未,白氣如一匹練,沖北斗第四星。占曰:「文昌為上將貴相。太白犯心前星,為大臣。」後六年,司徒劉*(腢)**[合]*為中常侍曹節所譖,下獄死。白氣沖北斗為大戰。明年冬,揚州刺史臧旻、丹陽太守陳寅,攻盜賊苴康,斬首數千級。   光和元年四月癸丑,流星犯軒轅第二星,東北行入北斗魁中。八月,彗星出亢北,入天巿中,長數尺,稍長至五六丈,赤色,經歷十餘宿,八十餘日,乃消於天菀中。流星為貴使,軒轅為內宮,北斗魁主殺。流星從軒轅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將出,有伐殺也。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上遣中郎將皇甫嵩、朱鑈等征之,斬首十餘萬級。   彗除天巿,天帝將徙,帝將易都。至初平元年,獻帝遷都長安。   三年冬,彗星出狼、弧,東行至於張乃去。張為周地,彗星犯之為兵亂。後四年,京都大發兵擊黃巾賊。   五年四月,熒惑在太微中,守屏。七月,彗星出三台下,東行入太微,至太子、幸臣,二十餘日而消。十月,歲星、熒惑、太白三合於虛,相去各五六寸。如連珠。占曰:「熒惑在太微為亂臣。」是時中常侍趙忠、張讓、郭勝、孫璋等,並為奸亂。彗星入太微,天下易主。至中平六年,宮車晏駕。歲星、熒惑、太白三合於虛為喪。虛,齊*(也)**[地]*。明年,琅邪王據薨。   光和中,國皇星東南角去地一二丈,如炬火狀,十餘日不見。占曰:「國皇星為內亂,外內有兵喪。」其後黃巾賊張角燒州郡,朝廷遣將討平,斬首十餘萬級。   中平六年,宮車晏駕,大將軍何進令司隸校尉袁紹私募兵千餘人,陰跱雒陽城外,竊呼并州牧董卓使將兵至京都,共誅中官,對戰南、北宮闕下,死者數千人,燔燒宮室,遷都西京。及司徒王允與將軍呂布誅卓,卓部曲將郭汜、李傕旋兵攻長安,公卿百官吏民戰死者且萬人。天下之亂,皆自內發。   中平二年十月癸亥,客星出南門中,大如半筵,五色喜怒稍小,至後年六月消。   占曰:「為兵。」至六年,司隸校尉袁紹誅滅中官,大將軍部曲將吳匡攻殺車騎將軍何苗,死者數千人。   三年四月,熒惑逆行守心後星。十月戊午,月食心後星。占曰:「為大喪。」後三年而靈帝崩。   五年二月,彗星出奎,逆行入紫宮,後三出,六十餘日乃消。六月丁卯,客星如三升□,出貫索,西南行入天市,至尾而消。占曰:「彗除紫宮,天下易主。   客星入天市,為貴人喪。」明年四月,宮車晏駕。中平中夏,流星赤如火,長三丈,起河鼓,入天市,牴觸宦者星,色白,長二三丈,後尾再屈,食頃乃滅,狀似枉矢。占曰:「枉矢流發,其宮射,所謂矢當直而枉者,操矢者邪枉人也。」   中平六年,大將軍何進謀盡誅中官,*[中官覺]*,於省中殺進:俱兩破滅,天下由此遂大壞亂。   六年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戊辰犯心中大星。其日未冥四刻,大將軍何進於省中為諸黃門所殺。己巳,車騎將軍何苗為進部曲將吳匡所殺。   孝獻初平*(三)**[二]*年九月,蚩尤旗見,長十餘丈,色白,出角、亢之南。   占曰:「蚩尤旗見,則王征伐四方。」其後丞相曹公征討天下且三十年。   四年十月,孛星出兩角閒,東北行入天市中而滅。占曰:「彗除天市,天帝將徙,帝將易都。」是時上在長安,後二年東遷,明年七月,至雒陽,其八月,曹公迎上都許。   建安五年十月辛亥,有星孛於大梁,冀州分也。時袁紹在冀州。其年十一月,紹軍為曹公所破。七年夏,紹死,後曹公遂取冀州。   九年十一月,有星孛於東井輿鬼,入軒轅太微。十一年正月,星孛於北斗,首在斗中,尾貫紫宮,及北辰。占曰:「彗星掃太微宮,人主易位。」其後魏文帝受禪。   十二年十月辛卯,有星孛於鶉尾。荊州分也,時荊州牧劉表據荊州,*(時)*益州從事周腢以*[為]*荊州牧將死而失土。明年秋,表卒,以小子琮自代。曹公將伐荊州,琮懼,舉軍詣公降。   十七年十二月,有星孛於五諸侯。周腢以為西方專據土地者,皆將失土。是時益州牧劉璋據益州,漢中太守張魯別據漢中,韓遂據涼州,*(宋)**[宗]*建別據枹罕。明年冬,曹公遣偏將擊涼州。十九年,獲*(宋)**[宗]*建;韓遂逃於羌中,病死。其年秋,璋失益州。二十年秋,*[曹]*公攻漢中,魯降。   十八年秋,歲星、鎮星、熒惑俱入太微,逆行留守帝坐百餘日。占曰:「歲星入太微,人主改。」   二十三年三月,孛星晨見東方二十餘日,夕出西方,犯歷五車、東井、五諸侯、文昌、軒轅、后妃、太微,鋒炎指帝坐。占曰:「除舊布新之象也。」   殤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隕石陳留四。春秋僖公十六年,隕石於宋五,傳曰隕星也。董仲舒以為從高反下之象。或以為庶人惟星,隕,民困之象也。   桓帝延熹七年三月癸亥,隕石右扶風一,鄠又隕石二,皆有聲如雷。    校勘記   三二五五頁七行彗星見天市中為*(質)**[貴]*人據盧校改。   三二五五頁七行至和平元年*(十)*二月甲寅梁太后崩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桓帝紀在二月,此衍「十」字。今據刪。   三二五六頁四行二年六月甲寅按:永壽二年六月丁巳朔,無甲寅,志文有鬥。   三二五六頁六行後二年*(四)**[七]*月懿獻皇后以憂死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四月」應作「七月」,志鬥。今據改。   三二五六頁九行延熹四年三月甲寅按:延熹四年三月己未朔,無甲寅,志文有鬥。   三二五六頁一二行京兆虎牙都尉宋謙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桓帝紀「宋謙」作「宗謙」。   三二五六頁一五行七年七月戊辰按:延熹七年七月庚午朔,無戊辰,志文有鬥。   三二五七頁三行太僕南鄉侯左勝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左勝」桓帝紀、宦者傳俱作「左稱」。趙岐傳作「左勝」,與此同。   三二五七頁三行皇后鄧氏坐執左道廢遷於*(祠)**[桐]*宮死集解引陳景雲說,謂「祠」當作「桐」,和帝陰皇后廢遷桐宮事見皇后紀,可互證也。今據改。   三二五七頁四行河南尹鄧萬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萬」下脫「世」字,蓋唐人避諱去之。   三二五七頁四行虎賁中郎將安*(鄉)**[陽]*侯鄧*(魯)**[會]*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據皇后紀,「安鄉」當作「安陽」。據桓帝紀及皇后紀,「魯」當作「會」。   今據改。   三二五八頁六行其九月辛亥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辛亥」靈紀作「丁亥」。   三二五八頁九行八月丙寅至辛未按:熹平二年八月丁丑朔,無丙寅、辛未,志文有鬥。   三二五八頁一一行後六年司徒劉*(腢)**[合]*為中常侍曹節所譖下獄死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熹平之世,司徒無下獄死者。惟光和二年劉合以謀誅宦官下獄死,「腢」當為「合」之鬥也。自熹平二年至光和二年,相距恰六載。又引惠棟說,謂「腢」本紀作「合」。今據改。   三二五八頁一二行丹陽太守陳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靈帝紀「寅」作「夤」。   三二五九頁八行郭勝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勝」作「脈」。   三二六0頁一0行大將軍何進謀盡誅中官*[中官覺]*盧校謂脫「中官覺」三字,通考有。今據補。按:汲本重「中官」二字,脫「覺」字。   三二六0頁一四行孝獻初平*(三)**[二]*年九月蚩尤旗見據汲本、殿本改。按:   獻紀作「二年」。   三二六一頁六行九年十一月有星孛於東井輿鬼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獻紀作「十月」。   三二六一頁八行*(時)*益州從事周腢以*[為]*荊州牧將死而失土校補謂案文「時」字衍,「以」下脫「為」字。今據刪補。   三二六一頁一二行*(宋)**[宗]*建別據枹罕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宋」改「宗」。   今據改。按:獻紀作「宗」。   三二六一頁一三行二十年秋*[曹]*公攻漢中據汲本、殿本補。   三二六二頁三行鋒炎指帝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指」一作「刺」。   三二六二頁六行延熹七年三月癸亥按:延熹七年三月壬申朔,無癸亥,志文有鬥。   ************後漢書志第十三 五行一 貌不恭淫雨服妖雞禍青眚屋自壞訛言旱謠狼食人   五行傳說及其占應,漢書五行志錄之詳矣。故泰山太守應劭、給事中董巴、散騎常侍譙周[一]並撰建武以來災異。今合而論之,以續前志雲。   注[一]蜀志曰:「周字允南,巴西西充國人也。治尚書,兼通諸經及圖緯。州郡辟請皆不應。耽古篤學,誦讀典籍,欣然獨笑,以忘寢食。蜀亡,魏征不至。」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一]飲食不享,[二]出入不節,[三]奪民農時,[四]及有奸謀 ,[五]則木不曲直。」[六]謂木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七]厥咎狂,[八]厥罰恆雨,[九]厥極惡。[一0]時則有服妖,[一一]   時則有龜孽,[一二]時則有雞禍,[一三]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一四]時則有青眚、青祥,[一五]惟金沴木。」[六]說云:氣之相傷謂之沴。[一七]   注[一]鄭玄注尚書大傳曰:「不宿,不宿禽也。角主天兵。周禮四時習兵,因以田獵。禮志曰:『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腢,過此則暴天物 ,為不宿禽。』角南有天庫、將軍、騎官。」漢書音義曰:「游田馳騁,不反宮室。」   注[二]鄭玄曰:「享,獻也。禮志曰:『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干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周禮獸人,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此獻禮之大略也。」注五行稱「鄭玄曰」,皆出注大傳也。漢書音義曰:「無獻享之禮。」   注[三]鄭玄曰:「角為天門,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   注[四]鄭玄曰:「房、心,農時之候也。季冬之月,命農師計耦耕事,是時房、心晨中。春秋傳曰:『辰為農祥,後稷之所經緯也。』」注[五]鄭玄曰:「亢為朝廷 ,房、心為明堂,謀事出政之象。」   注[六]鄭玄曰:「君行此五者,為逆天東宮之政。東宮於地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為器也。無故生不暢茂,多折槁,是為木不曲直。木、金、水、火、土謂之五材,春秋傳曰:『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其政逆則神怒,神怒則材失性,不為民用。其它變異皆屬沴,沴亦神怒。凡神怒者,日、月、五星既見適於天矣。」洪範:「木曰曲直。」孔安國曰:「木可以揉曲直。」   注[七]鄭玄曰:「肅,敬也。君貌不恭,則是不能敬其事也。」洪範曰:「貌曰恭。」   注[八]鄭玄曰:「君臣不敬,則倨慢如狂。」方儲對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   注[九]鄭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氣生;生氣失則踰其節,故常雨也。」管子曰:「冬作土功,發地藏,則夏多暴雨,秋雨霖不止。」淮南子曰:「金不收則多淫雨。」   注[一0]孔安國曰:「醜陋。」   注[一一]鄭玄曰:「服,貌之飾也。」   注[一二]鄭玄曰:「龜蟲之生於水而游於春者,屬木。」   注[一三]鄭玄曰:「雞畜之有冠翼者也,屬貌。」洪範傳曰:「妖者,敗胎也,少小之類,言其事之尚微也。至孽,則牙孽也,至乎禍則著矣。」   注[一四]鄭玄曰:「痾,病也,貌氣失之病也。」漢書音義曰:「若梁孝王之時,牛足反出背上也。此下欲伐上之禍。」   注[一五]鄭玄曰:「青,木色也。眚生於此,祥自外來也。」   注[一六]鄭玄曰:「沴,殄也。凡貌、言、視、聽、思、心,一事失,則逆人之心,人心逆則怨,木、金、水、火、土氣為之傷。傷則沖勝來乘殄之,於是神怒人怨,將為禍亂。故五行先見變異,以譴告人也。及妖、孽、禍、痾、眚、祥皆其氣類,暴作非常,為時怪者也。各以物象為之占也。」   注[一七]尚書大傳曰:「凡六沴之作,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則後王受之。   歲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則正卿受之。歲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則庶民受之。」鄭玄曰:「自正月盡四月為歲之朝,自五月盡八月為歲之中,自九月盡十二月為歲之夕。上旬為月之朝,中旬為月之中,下旬為月之夕。平旦至食時為日之朝,隅中至日跌為日之中,晡時至黃□為日之夕。受之,受其凶咎也。」   大傳又云:「其二辰以次相將,其次受之。」鄭玄曰:「二辰謂曰、月也。假令歲之朝也,日、月中則上公受之,日、月夕則下公受之;歲之中也,日、月朝則孤卿受之,日、月夕則大夫受之;歲之夕也,日、月朝則上士受之,日、月中則下士受之。其餘差以尊卑多少,則悉矣。」管子曰:「明王有四禁:春無殺伐,無割大陵,伐大木,斬大山,行大火,誅大臣,收谷賦錢;夏無遏水,達名川,塞大谷,動土功,射鳥獸;秋無赦過,釋罪,緩刑;冬無爵賞祿,傷伐五藏。故春政不禁,則五穀不成;夏政不禁,則草木不榮;秋政不禁,則奸邪不勝;冬政不禁,則地氣不藏。四者俱犯,則陰陽不和,風雨不時,火流邑,大風飄屋,折樹木,地草夭,冬雷,草木夏落,而秋蟲不藏,宜死者生,宜蟄者鳴,多螣罶蟲也。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國貧法亂,逆氣下生。故曰台榭相望者,亡國之簾也;馳車充國者,追察之馬也;翠羽朱飾者,斬生之斧也;   五采纂組者,蕃功之室也。明主知其然,故遠而不近,能去此取彼,則王道備也。」續漢書曰:「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見,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則大喜,五福乃降,用章於下。若不供御,六罰既侵,六極其下。明供御則天報之福,不供御則禍災至。欲尊六事之體,則貌、言、視、聽、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軻孽害也。』」建武元年,赤眉賊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劉盆子為天子。然崇等視之如小兒,百事自由,初不恤錄也。後正旦至,君臣欲共饗,既坐,酒食未下,腢臣更起,亂不可整。時大司農楊音案□怒曰:「小兒戲尚不如此!」其後遂破壞,崇、安等皆誅死。唯音為關內侯,以壽終。   光武崩,山陽王荊哭不哀,作飛書與東海王,勸使作亂。明帝以荊同母弟,太后在,故隱之。後徙王廣陵,荊遂坐復謀反自殺也。   章帝時,竇皇后兄憲以皇后甚幸於上,故人人莫不畏憲。憲於是強請奪沁水長公主田,公主畏憲,與之,憲乃賤顧之。後上幸公主田,覺之,問憲,憲又上言借之。上以後故,但譴□之,不治其罪。後章帝崩,竇太后攝政,憲秉機密,忠直之臣與憲忤者,憲多害之,其後憲兄弟遂皆被誅。   桓帝時,梁冀秉政,兄弟貴盛自恣,好驅馳過度,至於歸家,猶馳驅入門,百姓號之曰「梁氏滅門驅馳」。後遂誅滅。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傷稼。[一]   注[一]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連月,苗稼更生,鼠巢樹上。十七年,雒陽暴雨,壞民廬舍,壓殺人,傷害禾稼。」   安帝元*(年)**[初]*四年秋,郡國十淫雨傷稼。[一]   注[一]方儲對策曰:「雨不時節,妄賞賜也。」   永寧元年,郡國三十三淫雨傷稼。   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國二十九淫雨傷稼。是時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延光元年,郡國二十七淫雨傷稼。[一]   注[一]案本傳陳忠奏,以為王侯二千石為女使伯榮獨拜車下,柄在臣妾。   二年,郡國五連雨傷稼。   順帝永建四年,司隸、荊、豫、兗、冀部淫雨傷稼。   六年,冀州淫雨傷稼。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餘日。是時,大將軍梁冀秉政,謀害上所幸鄧貴人母宣,冀又擅殺議郎邴尊。上欲誅冀,懼其持權日久,威勢強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與近臣中常侍單超等圖其方略。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誅滅。[一]   注[一]案公沙穆傳,永壽元年霖雨,大水,三輔以東莫不湮沒。   靈帝建寧元年夏,霖雨六十餘日。是時大將軍竇武謀變廢中官。其年九月,長樂五官史朱瑀等共與中常侍曹節起兵,先誅武,交兵闕下,敗走,追斬武兄弟,死者數百人。[一]   注[一]案武死無兄弟,有兄子。   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餘日。是時中侍曹節等,共誣*(曰)**[白]*勃海王悝謀反,其十月誅悝。   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餘日。是時靈帝新棄腢臣,大行尚在梓宮,大將軍何進與佐軍校尉袁紹等共謀欲誅廢中官。下文陵畢,中常侍張讓等共殺進,兵戰京都,死者數千。   更始諸將軍過雒陽者數十輩,皆幘而衣婦人衣繡擁□。時智者見之,以為服之不中,身之災也,乃奔入邊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後更始遂為赤眉所殺。   桓帝元嘉中,京都婦女作愁眉、啼□、墮馬髻、折要步、齲齒笑。所謂愁眉者,細而曲折。   啼□者,薄拭目下,若啼處。墮馬髻者,作一邊。[一]折要步者,足不在體下。   齲齒笑者,若齒痛,樂不欣欣。始自大將軍梁冀家所為,京都歙然,諸夏皆放效。此近服妖也。梁冀二世上將,□媾王室,大作威福,將危社稷。天誡若曰:   兵馬將往收捕,婦女憂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頓,折其要脊,令髻傾邪,雖強語笑,無復氣味也。到延熹二年,舉宗誅夷。   注[一]梁冀別傳曰:「冀婦女又有不聊生髻。」   延熹中,梁冀誅後,京都幘顏短耳長,短上長下。時中常侍單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縱其奸慝。海內慍曰:一將軍死,五將軍出。家有數侯,子弟列布州郡,賓客雜襲騰翥,上短下長,與梁冀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蝕之變,乃拜故司徒韓寅為司隸校尉,以次誅鉏,京都正清。[一]   注[一]臣昭案:本傳,寅誅左悺貶具瑗,雖克折奸首,腢閹相蒙,京都未為正清。   延熹中,京都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始嫁,至作漆畫五采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黨事始發,傳黃門北寺,臨時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繫,及所過歷,長少婦女皆被桎梏,應木屐之象也。   靈帝建寧中,京都長者皆以葦方笥為□具,下士盡然。時有識者竊言:葦方笥,郡國讞篋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當有罪讞於理官也。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詔書,吏民依黨禁錮者赦除之,有不見文,他以模擬疑者讞。於是諸有黨郡皆讞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靈帝好胡服、胡帳、胡默、胡坐、胡飯、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貴戚皆競為之。此服妖也。其後董卓多擁胡兵,填塞街衢,虜掠宮掖,發掘園陵。   靈帝於宮中西園駕四白驢,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以為大樂。於是公卿貴戚轉相放效,至乘輜軿以為騎從,互相侵奪,賈與馬齊。案易曰:「時乘六龍以御天。」   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如馬。詩云:「四牡騤騤,載是常服。」「檀車煌煌,四牡彭彭。」夫驢乃服重致遠,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驂服之乎!□鈍之畜,而今貴之。天意若曰:國且大亂,賢愚倒植,凡執政者皆如驢也。其後董卓陵虐王室,多援邊人以充本朝,胡夷異種,跨蹈中國。   熹平中,省內冠狗帶綬,以為笑樂。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門,或見之者,莫不驚怪。[一]京房易傳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後靈帝寵用便嬖子弟,永樂賓客、鴻都腢小,傳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又遣御史於西*(鄉)**[邸]*賣官,關內侯顧五百萬者,賜與金紫;詣闕上書占令長,隨縣好醜,豐約有賈。強者貪如豺虎,弱者略不類物,實狗而冠者也。司徒古之丞相,壹統國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祿素餐,莫能據正持重,阿意曲從;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門。[二]   注[一]袁山松書曰:「光和四年,又於西園弄狗以配人也。」   注[二]應劭曰:「靈帝數以車騎將軍過拜孽臣內孽,又贈亡人,顯號加於頑凶,印綬污於腐屍。昔辛有睹被發之祥,知其為戎,今假號雲集,不亦宜乎!」   靈帝數遊戲於西園中,令後宮采女為客舍主人,身為商賈服。行至捨,采女下酒食,因共飲食以為戲樂。此服妖也。其後天下大亂。[一]   注[一]風俗通曰:「時京師賓□嘉會,皆作魁□,酒酣之後,續以輓歌。」魁□,喪家之樂。輓歌,執紼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國家當急殄悴,諸貴樂皆死亡也。自靈帝崩後,京師壞滅,戶有兼屍,蟲而相食,魁□、輓歌,斯之□乎?   獻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為長躬而下甚短,女子好為長裙而上甚短。時益州從事莫嗣以為服妖,是陽無下而陰無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後還,遂大亂。[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禪位於魏。」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侍中寺雌雞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詔以問議郎蔡邕。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宣帝黃龍元年,未央宮雌雞化為雄,不鳴無距。是歲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雞化為雄,冠距鳴將。是歲後父禁為*(平)*陽*[平]*侯,女立為皇后。至哀帝晏駕,後攝政,王莽以後兄子為大司馬,由是為亂。臣竊推之,頭,元首,人君之象;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應之不精,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茲大。」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遂破壞。四方疲於賦役,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   桓帝永興二年四月丙午,光祿勳吏捨壁下夜有青氣,視之,得玉鉤、玦各一。   鉤長七寸二分,*[玦]*週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鏤。此青祥也。玉,金類也。七寸二分,商數也。五寸四分,征數也。商為臣,征為事,蓋為人臣引決事者不肅,將有禍也。是時梁冀秉政專恣,後四歲,梁氏誅滅也。   延熹五年,太學門無故自壞。襄楷以為太學前疑所居,[一]其門自壞,文德將喪,教化廢也。是後天下遂至喪亂。   注[一]本傳楷書無「前疑」之言也。   永康元年十月壬戍,南宮平城門內屋自壞。金沴木,木動也。其十二月,宮車晏駕。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平城門內屋、武庫屋及外東垣屋前後頓壞。蔡邕對曰:「平城門,正陽之門,與宮連,郊祀法駕所由從出,門之最尊者也。武庫,禁兵所藏。東垣,庫之外障。   易傳曰:『小人在位,上下鹹悖,厥妖城門內崩。』潛潭巴曰:『宮瓦自墮,諸侯強陵主。』此皆小人顯位亂法之咎也。」其後黃巾賊先起東方,庫兵大動。   皇后同父兄何進為大將軍,同母弟苗為車騎將軍,兄弟並貴盛,皆統兵在京都。   其後進欲誅廢中官,為中常侍張讓、段珪等所殺,兵戰宮中闕下,更相誅滅,天下兵大起。   三年二月,公府駐駕廡自壞,南北三十餘閒。   中平二年二月癸亥,廣陽城門外上屋自壞也。   獻帝初平二年三月,長安宣平城門外屋無故自壞。至三年夏,司徒王允使中郎將呂布殺太師董卓,夷三族。[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李傕等攻破長安城,害允等。」   興平元年十月,長安市門無故自壞。至二年春,李傕、郭汜□長安中,傕迫劫天子,移置傕塢,盡燒宮殿、城門、官府、民舍,放兵寇鈔公卿以下。冬,天子東還雒陽,傕、汜追上到曹陽,虜掠乘輿輜重,殺光祿勳鄧淵、廷尉宣璠、少府田邠等數十人。   五行傳曰:「好攻戰,[一]輕百姓,[二]飾城郭,[三]侵邊境,[四]則金不從革。」   [五]謂金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六]厥咎僭,[七]厥罰恆陽,[八]厥極憂。[九]   時則有詩妖,[一0]時則有介蟲之孽,[一一]時則有犬禍,[一二]時則有口舌之痾,[一三]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蟲,劉歆傳以為毛蟲。乂,治也。   注[一]鄭玄注曰:「參、伐為武府,攻戰之象。」   注[二]鄭玄注曰:「輕之者,不重民命。春秋傳曰:『師出不正反,戰不正勝也。』」注[三]鄭玄注曰:「昴、畢閒為天街。甘氏經曰:『天街保塞,孔塗道衢。』保塞,城郭之象也。月令曰:『四鄙入保。』」注[四]鄭玄曰:「畢主邊兵。」   注[五]鄭玄注曰:「君行此四者,為逆天西宮之政。西宮於地為金,金性從刑,而革人所用為器者也,無故*(治)**[冶]*之不銷,或入火飛亡,或鑄之裂形,是為不從革。其它變異,皆屬沴也。」洪範曰:「從革作辛。」馬融曰:「金之性,從*(人)**[火]*而更,可銷鑠也。」漢書音義曰:「言人君言不見從,則金鐵亦不從人意。」   注[六]鄭玄曰:「乂,治也。君言不從,則是不能治其事也。」   注[七]鄭玄曰:「君臣不治,則僭差矣。」   注[八]鄭玄曰:「金主秋,秋氣殺,殺氣失,故常陽也。」春秋考異郵曰:「君行非是,則言不見從;言不見從,則下不治;下不治,則僭差過制度,奢侈驕泰。天子僭天,大夫僭人主,諸侯僭上,陽無以制。從心之喜,上憂下,則常陽從之。推設其跡,考之天意,則大旱不雨,而民庶大災傷。」淮南子曰:「殺不辜則國赤地。」   注[九]鄭玄曰:「殺氣失,故於人為憂。」   注[一0]鄭玄曰:「詩之言志也。」   注[一一]鄭玄曰:「蝝、螽、蜩、蟬之類,生於火而藏於秋者也,屬金。」   注[一二]鄭玄曰:「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屬言。」   注[一三]鄭玄曰:「言氣失之病。」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訛言相驚,司隸、並、冀州民人流移。時鄧太后專政。   婦人以順為道,故禮「夫死從子」之命。今專*(王)**[主]*事,此不從而僭也。   [一]   注[一]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五年,東海、魯國、東平、山陽、濟陰、陳留民訛言相驚有賊,捕至京師,民皆入城也。」   世祖建武[一]五年夏,旱。京房傳曰:「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其旱陰雲不雨,變而赤因四陰。觿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飛禽。上緣求妃,茲謂僭,其旱三月大溫亡雲。君高台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有火災。庶位踰節,茲謂僭,其旱澤物枯,為火所傷。」[二]是時天下僭逆者未盡誅,軍多過時。[三]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三年七月,雒陽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   注[二]春秋考異郵曰:「國大旱,冤獄結。旱者,陽氣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氣亂感天,則旱征見。」又云:「陰厭陽移,君淫民惡,陰精不舒,陽偏不施。」又云:「陽偏,民怨征也。在所以感之者,上奢則求多,求多則下竭,下竭則潰,君不仁。」管子曰:「春不收枯骨伐枯木而起去之,則夏旱。」   方儲對策曰:「百姓苦,士卒煩碎,責租稅失中,暴師外營,經歷三時,內有怨女,外有曠夫。王者熟惟其祥,揆合於天,圖之事情,旱災可除。夫旱者過日,天王無意於百姓,恩德不行,萬民煩擾,故天應以無澤。」   注[三]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六月,九年春,十二年五月,二十一年六月,明帝永平元年五月,八年冬,十一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十八年三月,並旱。」   章帝章和二年夏,旱。時章帝崩後,竇太后兄弟用事奢僭。[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夏,雒陽旱。四年夏,元和元年春,並旱。」案:   楊終傳,建初元年大旱,谷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數萬人,吏民怨曠,上疏雲久旱。孔叢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憂之,侍御史孔子豐乃上疏曰:『臣聞為不善而災報,得其應也;為善而災至,遭時運也。陛下即位日淺,視民如傷,而不幸耗旱,時運之會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湯遭旱,因自責,省畋散積,減御損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為成湯之事焉。』天子納其言而從之,三日雨即降。轉拜黃門郎,典東觀事。」   和帝永元六年秋,京都旱。時雒陽有冤囚,和帝幸雒陽寺,錄囚徒,理冤囚,*(牧)**[收]*令下獄抵罪。行未還宮,澍雨降。[一]   注[一]古今注曰:「永元二年,郡國十四旱。十五年,*(丹)**[雒]*陽郡國二十二並旱,或傷稼。」   安帝[一]永初六年夏,旱。[二]   注[一]古今注曰:「永初元年,郡國八旱,分遣議郎請雨。」案本紀二年五月,旱,皇太后幸雒陽寺,錄囚徒,即日降雨。六月,京都及郡國四十大水。雖去旱得水,無救為災。   注[二]古今注曰:「三年,郡國八,四年、五年夏,並旱。」   七年夏,旱。   元初元年夏,旱。   二年夏,旱。[一]   注[一]三年夏旱,時西羌寇亂,軍屯相繼,連十餘年。   六年夏,旱。[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光元年,郡國四旱。延光元年,郡國五並旱,傷稼。」   順帝永建三年夏,旱。   五年夏,旱。   陽嘉二年夏,旱。時李固對策,以為奢僭所致也。[一]   注[一]臣昭案:本紀元年二月,京師旱。郎顗傳:「人君恩澤不施於民,祿去公室,臣下專權所致也。」又周舉傳:「三年,河南、三輔大旱,五穀傷災,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   沖帝永*(嘉)**[熹]*元年夏,旱。時沖帝幼崩,太尉李固勸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擇年長有德者,天下賴之,則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後不善,悔無所及。時太后及冀貪立年幼,欲久自專,遂立質帝,八歲。此不用德。[一]   注[一]古今注曰:「本初元年二月,京師旱。」   桓帝元嘉元年夏,旱。是時梁冀秉政,妻子並受封,寵踰節。   延熹元年六月,旱。[一]   注[一]京房占曰:「人君無施澤惠利於下,則致旱也。不救,必蝗蟲害谷;其救也,貰□罰,行寬大,惠兆民,勞功吏,賜□寡,稟不足。」案陳蕃上疏:「宮女多聚不御,憂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靈帝熹平五年夏,旱。[一]   注[一]蔡邕作伯夷叔齊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禱請名山,求獲荅應。時處士平陽蘇騰,字玄成,夢陟首陽,有神馬之使在道。明覺而思之,以其夢陟狀上聞。天子開三府請雨使者,與郡縣戶曹掾吏登山升祠。手書要曰:『君況我聖主以洪澤之福。』天尋興雲,即降甘雨」也。   六年夏,旱。   光和五年夏,旱。   六年夏,旱。是時常侍、黃門僭作威福。   獻帝興平元年秋,長安旱。是時李傕、郭汜專權縱肆。[一]   注[一]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更始時,南陽有童謠曰:「諧不諧,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是時更始在長安,世祖為大司馬平定河北。更始大臣並僭專權,故謠妖作也。後更始遂為赤眉所殺,是更始之不諧在赤眉也。世祖自河北興。   世祖建武六年,蜀童謠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是時公孫述僭號於蜀,時人竊言王莽稱黃,述欲繼之,故稱白;五銖,漢家貨,明當復也。述遂誅滅。   王莽末,天水童謠曰:「出吳門,望緹腢。見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時隗囂初起兵於天水,後意稍廣,欲為天子,遂破滅。囂少病蹇。   吳門,冀郭門名也。緹腢,山名也。   順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反封侯。」案順帝即世,孝質短祚,大將軍梁冀貪樹疏幼,以為己功,專國號令,以贍其私。太尉李固以為清河王雅性聰明,敦詩悅禮,加又屬親,立長則順,置善則固。而冀建白太后,策免固,征蠡吾侯,遂即至尊。固是日幽斃於獄,暴屍道路,而太尉胡廣封安樂鄉侯、司徒趙戒廚亭侯、司空袁湯安國亭侯雲。   桓帝之初,天下童謠曰:「小麥青青大麥枯,誰當獲者婦與姑。丈人何在西擊胡,吏買馬,君具車,請為諸君鼓嚨胡。」案元嘉中涼州諸羌一時俱反,南入蜀、漢,東抄三輔,延及並、冀,大為民害。命將出觿,每戰常負,中國益發甲卒,麥多委棄,但有婦女獲刈之也。吏買馬,君具車者,言調發重及有秩者也。請為諸君鼓嚨胡者,不敢公言,私咽語。   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城上烏,尾畢逋。公為吏,子為徒。一徒死,百乘車。   車班班,入河閒。河閒堂女工數錢,以錢為室金為堂。石上慊慊舂黃粱。梁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案此皆謂為政貪也。城上烏,尾畢逋者,處高利獨食,不與下共,謂人主多聚斂也。公為吏,子為徒者,言蠻夷將畔逆,父既為軍吏,其子又為卒徒往擊之也。一徒死,百乘車者,言前一人往討胡既死矣,後又遣百乘車往。[一]車班班,入河閒者,言上將崩,乘輿班班入河閒迎靈帝也。[二]   河閒堂女工數錢,[三]以錢為室金為堂者,靈帝既立,其母永樂太后好聚金以為堂也。石上慊慊舂黃粱者,言永樂雖積金錢,慊慊常苦不足,使人舂黃粱而食之也。梁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者,言永樂主教靈帝,使賣官受錢,所祿非其人,天下忠篤之士怨望,欲擊懸鼓以求見,丞卿主鼓者,亦復諂順,怒而止我也。   注[一]臣昭曰:志家此釋豈未盡乎?往徒一死,何用百乘?其後驗竟為靈帝作。   此言一徒,似斥桓帝,帝貴任腢閹,參委機政,左右前後莫非刑人,有同囚徒之長,故言寄一徒也。且又弟則廢黜,身無嗣,魁然單獨,非一而何?百乘車者,乃國之君。解犢後征,正膺斯數,繼以班班,尤得以類焉。   注[二]應劭釋此句云:「征靈帝者,輪班擁節入河閒也。」   注[三]一本作「妖女」。   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游平賣印自有平,不辟豪賢及大姓。」案到延熹之末,鄧皇后以譴自殺,乃以竇貴人代之,其父名武字游平,拜城門校尉。及太后攝政,為大將軍,與太傅陳蕃合心戮力,惟德是建,印綬所加,鹹得其人,豪賢大姓,皆絕望矣。   桓帝之末,京都童謠曰:「茅田一頃中有井,四方纖纖不可整。嚼復嚼,今年尚可後年鐃。」[一]案易曰:「拔茅茹以其匯,征吉。」茅喻腢賢也。井者,法也。   於時中常侍管霸、蘇康憎疾海內英哲,與長樂少府劉囂、太常許詠、尚書柳分、[二]尋穆、史佟、[三]司隸唐珍等,代作唇齒。河內牢川詣闕上書:「汝、穎、南陽,上采虛譽,專作威福;甘陵有南北二部,三輔尤甚。」由是傳考黃門北寺,始見廢閣。茅田一頃者,言腢賢觿多也。中有井者,言雖阨窮,不失其法度也。四方纖纖不可整者,言奸慝大熾,不可整理。嚼復嚼者,京都飲酒相強之辭也。言食肉者鄙,不恤王政,徒耽宴飲歌呼而已也。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錮也。後年鐃者,陳、竇被誅,天下大壞。   注[一]風俗通作「譊」。   注[二]袁山松書曰,柳分權豪之黨,為范滂所奏者。   注[三]佟後亦為司隸。應劭曰,史佟,左官偷進者也。   桓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白蓋小車何延延。河閒來合諧,河閒來合諧!」案解犢亭屬饒陽河閒縣也。[一]居無幾何而桓帝崩,使者與解犢侯皆白蓋車從河閒來。延延,觿貌也。是時御史劉儵建議立靈帝,以儵為侍中,中常侍侯覽畏其親近,必當閒己,白拜儵泰山太守,因令司隸迫促殺之。朝廷*(必)**[少]*長,思其功效,乃拔用其弟合,致位司徒,此為合諧也。   注[一]臣昭案:郡國志饒陽本屬涿,後屬安平。靈帝既是河閒王曾孫,謠言自是有征,無俟*[明]*河閒之縣為驗。   靈帝之末,京都童謠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萬騎上北芒。」案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躡至尊,獻帝未有爵號,為中常侍段珪等數十人所執,公卿百官皆隨其後,到河上,乃得來還。此為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一]   注[一]英雄記曰:「京師謠歌鹹言『河臘叢進』,獻帝臘日生也。風俗通曰:『烏臘烏臘。』」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窮凶極惡,關東舉兵欲共誅之,轉相顧望,莫肯先進,處處停兵數十萬,若烏臘蟲,相隨橫取之矣。   靈帝中平中,京都歌曰:「承樂世董逃,游四郭董逃,蒙天恩董逃,帶金紫董逃,行謝恩董逃,整車騎董逃,垂欲發董逃,與中辭董逃,出西門董逃,瞻宮殿董逃,望京城董逃,日夜絕董逃,心摧傷董逃。」[一]案「董」謂董卓也,言雖跋扈,縱其殘暴,終歸逃竄,至於滅族也。[二]   注[一]楊孚卓傳曰:「卓改為董安。」   注[二]風俗通曰:「卓以董逃之歌主為己發,大禁絕之,死者千數。」靈帝之末,禮樂崩壞,賞刑失中,毀譽無驗,競飾偽服,以蕩典制,遠近翕然,鹹名後生放聲者為時人。有識者竊言:舊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時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閒無幾,天下大壞也。   獻帝踐祚之初,京都童謠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案千里草為董,十日卜為卓。凡別字之體,皆從上起,左右離合,無有從下發端者也。   今二字如此者,天意若曰:卓自下摩上,以臣陵君也。青青者,暴盛之貌也。   不得生者,亦旋破亡。[一]   注[一]獻帝初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   公孫瓚以為易地當之,遂徙鎮焉,乃修城積穀,以待天下之變。建安三年,袁紹攻瓚,瓚大敗,縊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紹兵趣登台斬之。初,瓚破黃巾,殺劉虞,乘勝南下,侵據齊地。雄威大振,而不能開廓遠圖,欲以堅城觀時,坐聽圍戮,斯亦自易地而去世也。   建安初,荊州童謠曰:「八九年閒始欲衰,至十三年無孑遺。」言自中興以來,荊州無破亂,及劉表為牧,*[民]*又豐樂,至此逮八九年。當始衰者,謂劉表妻當死,諸將並零落也。十三年無孑遺者,言十三年表又當死,民當移詣冀州也。[一]   注[一]干竇搜神記曰:「是時華容有女子忽啼呼云:『*[荊州將]*有大喪!』言語過差,縣以為妖言,系獄百餘日,忽於獄中哭曰:『劉荊州今日死。』華容去州數*(日)**[百里]*,即遣馬吏驗視,*[而劉]*表果死。縣乃出之。續又歌吟曰:『不意李立為貴人。』後無幾,曹公平荊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賢,為荊州刺史。」   順帝陽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陰狼殺童兒九十七人。時李固對策,引京房易傳曰「君將無道,害將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災)**[妖]*狼食人」。陛下覺寤,比求隱滯,故狼災息。[一]   注[一]東觀書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嶽。詔曰:『災暴緣類,符驗不虛,政失厥中,狼災為應,至乃殘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徵,博訪其故。   山嶽尊靈,國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廢典,不務懇惻,淫刑放濫,害加孕婦,毒流未生,感和致災。其詳思改救,追復所失。有不遵憲,舉正以聞。』」靈帝建寧中,腢狼數十頭入晉陽南城門嚙人。[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見平樂觀,又見憲陵上,嚙衛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則虎狼食人。』」    校勘記   三二六六頁一四行方儲對策校補謂方儲對策蓋本儲所箸書名,因對策而論次成編者,非皆臨時條對之辭也。按:校補說是,今加書名號。   三二六七頁一二行隅中至日跌為日之中按:殿本「跌」作「昳」。校補謂案周禮司巿疏「昳者,差昳之言也」。左氏昭五年傳疏「日昳謂蹉跌而下也」。是差昳即是蹉跌,昳跌固通作矣。   三二六八頁三行明主知其然按:「主」原斗「王」,下「則王道備也」之「王」字原斗「主」,並徑改正。   三二六八頁一一行荊遂坐復謀反自殺也按:「復」原斗「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六九頁四行苗稼更生按:「苗」原斗「昔」,逕改正。   三二六九頁六行安帝元*(年)**[初]*四年秋郡國十淫雨傷稼校補謂「元年」乃「元初」之鬥,各本皆失正。蓋斗沿上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迭舉之例,不覺其鬥。然自孝武建元以下,史無書元不著年號者。況安帝屢改元,不書年號,何以辨之?且據本書安紀,亦惟元初四年秋七月京師及郡國十雨水,而由元初元年秋上溯永初元年秋,皆無此異,是其為斗亦顯而易見也。   今據改。   三二七0頁八行共誣*(曰)**[白]*勃海王悝謀反據汲本改。   三二七0頁一二行皆幘而衣婦人衣繡擁□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紀作「繡镼」。又引惠棟說,謂「□」依續漢書當作「□」。   三二七一頁八行乃拜故司徒韓寅為司隸校尉按:殿本考證謂「寅」當作「演」。   三二七二頁六行四牡彭彭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毛詩大明卒章作「駟騵彭彭」。   三二七三頁一0行袁山松*[書]*曰據汲本補。   三二七三頁一三行後父禁為*(平)*陽*[平]*侯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二七四頁四行視之得玉鉤玦各一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視」東觀記作「掘」。   三二七四頁五行*[玦]*週五寸四分據東觀記及宋書符瑞志補。   三二七四頁一二行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平城門內屋武庫屋及外東垣屋前後頓壞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靈帝紀以為熹平六年二月事。   三二七五頁五行南北三十餘閒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靈帝紀注引此志又云「四十餘閒」,未知誰誤。   三二七五頁七行獻帝初平二年三月長安宣平城門外屋無故自壞按:校補謂本書獻紀書長安宣平城門外屋自壞事在初平四年三月。   三二七五頁九行袁山松*[書]*曰據汲本補。   三二七五頁一四行厥罰恆陽按:殿本「陽」作「暘」。   三二七六頁七行金性從刑按:今尚書大傳引鄭注「刑」作「形」。   三二七六頁七行無故*(治)**[冶]*之不銷據汲本改。   三二七六頁八行從*(人)**[火]*而更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二七六頁一二行故常陽也按:殿本「陽」作「暘」。下「則常陽從之」,同。   三二七七頁四行今專*(王)**[主]*事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七七頁一四行王者熟惟其祥按:汲本、殿本「惟」作「推」。   三二七八頁六行上疏雲久旱按:此下有脫文。   三二七八頁六行侍御史孔子豐汲本、殿本「孔子豐」作「孔豐」。按:孔豐字子豐,太常孔臧之後也。   三二七八頁一0行*(牧)**[收]*令下獄抵罪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七八頁一二行*(丹)**[雒]*陽郡國二十二並旱校補謂案古今注京師皆稱雒陽,此「丹陽」乃「雒陽」之鬥,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三二七八頁一三行安帝永初六年夏旱按:此「安帝」二字原誤作注文,與下注「古今注曰」云云六十字並雜入上條注文下,今據校補說移正。   三二七八頁一六行三年郡國八按:殿本「八」下有「旱」字。   三二七九頁四行三年夏旱按:校補謂劉昭補注之例,非引他書,則云「臣昭案」,亦有省言「案」者。若既不引書,又不言案,則明是轉寫脫誤。「三年夏旱」上當有「臣昭案本紀」五字。   三二七九頁一二行沖帝永*(嘉)**[熹]*元年夏旱集解引何焯說,謂「嘉」當作「熹」。今據改。   三二七九頁一二行太尉李固勸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校補謂「太后及兄」不成文,且固時不能親言於太后,固傳亦無固親勸太后立長君事,當作「太后兄」,去「及」字。今據刪。   三二八0頁六行平陽蘇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水經注,蘇騰河南平縣人,非平陽也。蔡邕集作「平原」,尤誤。   三二八一頁八行固是日幽斃於獄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本紀,固以本初元年免官,建和元年下獄死,而云「是日」,非也。   三二八二頁六行慊慊常苦不足按:汲本、殿本「苦」作「若」。   三二八三頁五行河內牢川詣闕上書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牢川」黨錮傳作「牢修」。   三二八三頁七行嚼復嚼者京都飲酒相強之辭也按:王先謙謂既雲飲酒相強之詞,則「嚼」當為「釂」,言飲酒盡也。此自漢世俗傳,以雙聲致誤。其正字須知,否則不可通矣。   三二八四頁一行朝廷*(必)**[少]*長思其功效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八四頁三行無俟*[明]*河閒之縣為驗據汲本、殿本補。按:「河」原斗「何」,逕改正。   三二八五頁八行及劉表為牧*[民]*又豐樂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二八五頁八行至此逮八九年集解引惠棟說,謂「此」字衍,「逮」為「建」之鬥,脫「安」字。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八安字形不近,且是釋上「八九年」文,「八」字不當去,疑「八」上有「安」字,誤奪。按:如惠說,當作「至建安九年」;   如張說,當作「至建安八九年」。張說較長。   三二八五頁一0行*[荊州將]*有大喪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二八五頁一一行華容去州數*(日)**[百里]*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二八五頁一一行*[而劉]*表果死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二八五頁一四行去之深山*[以]*全身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二八五頁一四行厥*(災)**[妖]*狼食人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後漢書志第十四 五行二 災火草妖羽蟲孽羊禍   五行傳曰:「棄法律,[一]逐功臣,[二]殺太子,[三]以妾為妻,[四]則火不炎上。」[五]謂火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六]厥咎舒,[七]厥罰常燠,[八]厥極疾。[九]時則有草妖,[一0]時則有蠃蟲之孽,[一一]   時則有羊禍[一二]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蠃蟲,劉歆傳以為羽蟲。   注[一]鄭玄注尚書大傳曰:「東井主法令也。」   注[二]鄭玄曰:「功臣製法律者也。或曰,喙主尚食、七星主衣裳,張為食廚,翼主天倡。經曰:『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章施於五色作服,汝明。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是則食與服樂,臣之所用為大功也。七星北有酒旗,南有天廚,翼南有器府。」   注[三]鄭玄曰:「五行火生土,天文以參繼東井,四時以秋代夏,殺太子之象也。   春秋傳曰:『夫千乘之主,將廢正而立不正,必殺正也。』」注[四]鄭玄曰:「軒轅為后妃,屬南宮。其大星女主之位。女御在前,妾為妻之象也。」   注[五]鄭玄曰:「君行此四者,為逆天南宮之政。南宮於地為火,火性炎上,然行人所用烹□者也,無故因見作熱,燔熾為害,是為火不炎上。其它變異,皆屬沴。」春秋考異郵曰:「火者,陽之精也。人合天氣五行陰陽,極陰反陽,極陽生陰,故應人行以災不祥,在所以感之,萌應轉旋,從逆殊心也。」   注[六]鄭玄曰:「視,瞭也。君視不明,則是不能瞭其事也。」洪範曰:「視曰明。」   注[七]讖曰:「君舒怠,臣下有倦,白黑不別,賢不肖並,不能憂民急,氣為之舒緩,草不搖。」鄭玄曰:「君臣不瞭則舒緩矣。」   注[八]鄭玄曰:「視曰火,火主夏。夏氣長,長氣失,故常燠。」   注[九]鄭玄曰:「長氣失,故於人為疾。」   注[一0]鄭玄曰:「草,視之物可見者,莫觿於草。」   注[一一]鄭玄曰:「蠶螟蟲之類。蟲之生於火而藏於秋者也。」   注[一二]鄭玄曰:「羊畜之遠視者也,屬視。」   建武中,漁陽太守彭寵被征。書至,明日潞縣火,災起城中,飛出城外,燔千餘家,殺人。京房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盛火數起,燔宮室。」儒說火以明為德而主禮。時寵與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見浸譖,故意狐疑,其妻勸無應徵,遂反叛攻浮,卒誅滅。[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十二月,雒陽市火。二十四年正月戊子,雷雨霹靂,火災高廟北門。明帝永平元年六月己亥,桂陽見火飛來,燒城寺。章帝建初元年十二月,北宮火燒壽安殿,延及右掖門。元和三年六月丙午,雷雨,火燒北宮朱爵西闕。」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宮宣室殿火。是時和帝幸北宮,竇太后在南宮。   明年,竇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宮盛饌門合火。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後寵衰怨恨,上有欲廢之意。明年,會得陰後挾偽道事,遂廢遷於桐宮,以憂死,立鄧貴人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漢中城固南城門災。此孝和皇帝將絕世之象也。其後二年,宮車晏駕,殤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絕。   安帝[一]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漢陽*(河)**[阿]*陽城中失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勝長,鄧皇后貪殤帝少,欲自養長立之。   延平元年,殤帝崩。勝有厥疾不篤,腢臣鹹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勝,遂更立清河王子,是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掩)**[厭]*服,謀欲誅鄧氏,廢太后、安帝,而更立勝。元年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其後涼州叛羌為害大甚,涼州諸郡寄治馮翊、扶風界。及太后崩,鄧氏被誅。   注[一]古今注曰:「永初元年十二月,河南郡縣火,燒殺百五人。二年,河南郡縣又失火,燒五百八十四人。」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園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庫火。[一]是時羌叛,大為寇害,發天下兵以攻御之,積十餘年未已,天下厭苦兵役。   注[一]東觀書曰:「燒兵物百*(一)**[二]*十五種,直千萬以上。」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陽陵園寢殿火。凡災發於先陵,此太子將廢之象也。若曰:   不當廢太子以自翦,如火不當害先陵之寢也。明年,上以讒言廢皇太子為濟陰王。後二年,宮車晏駕。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誅賊臣,立濟陰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漁陽城門樓災。   順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一]   注[一]古今注曰:「二年五月戊辰,守宮失火,燒宮藏財物盡。四年,河南郡縣失火,燒人六畜。」   陽嘉元年,恭陵廡災,及東西莫府火。[一]太尉李固以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禍及枯骨,規廣治之尤飾。又上欲更造宮室,益台觀,故火起莫府,燒材木。   注[一]古今注曰:「十二月,河南郡國火燒廬舍,殺人」也。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一]先是爵號阿母宋娥為山陽君;後父梁商本國侯,又多益商封;商長子冀當繼商爵,以商生在,復更封冀為襄邑侯;追號後母為開封君:皆過差非禮。[二]   注[一]臣昭案楊厚傳是災。   注[二]古今注曰:「六年十二月,雒陽酒市失火,燒肆,殺人。」   漢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陽劉漢等百九十七家為火所燒,[一]後四年,宮車比三晏駕,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注[一]東觀書曰:「其九十家不自存,詔賜錢廩谷。」古今注曰:「火或從室屋閒物中,不知所從起,數月乃止。十二月,雒陽失火。」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宮掖庭中德陽殿火,及左掖門。先是梁太后兄冀挾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喬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誣奏固、喬而誅滅之。是後梁太后崩,而梁氏誅滅。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庫火。五月丁卯,原陵長壽門火。先是亳後因賤人得幸,號貴人,為後。上以後母宣為長安君,封其兄弟,愛寵隆崇,又多封無功者。去年春,白馬令李雲坐直諫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連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宮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東闕火。戊辰,虎賁掖門火。   五月,康陵園寢火。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內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園寢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千秋萬歲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   閏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陽前殿西合及黃門北寺火,殺人。[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是時連月有火災,諸*(官)**[宮]*寺或一日再三發。又夜有訛言,擊鼓相驚。陳蕃、劉*(智)**[矩、劉]*茂上疏諫曰:『古之火皆君弱臣強,極陰之變也。前始春而獄刑慘,故火不炎上。前入春節連寒,木冰,暴風折樹,又八九州郡並言隕霜殺菽。春秋晉執季孫行父,木為之冰。夫氣弘則景星見,化錯則五星開,日月蝕。災為已然,異為方來,恐卒有變,必於三朝,唯善政可以已之。願察臣前言,不棄愚忠,則元元幸甚。』書奏不省。」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轉行,民相驚噪。[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是時宦豎專朝,鉤黨事起,上尋無嗣,陳蕃、竇武為曹節等所害,天下無復紀綱。」   靈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園災。   光和四年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一]   注[一]陳蕃諫云:「楚女悲而西宮災,不御宮女,怨之所致也。」   五年五月庚申,德陽前殿西北入門內永樂太后宮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宮雲台災。庚戌,樂*(城)**[成]*門災,[一]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歡殿。案雲台之災自上起,榱題數百,同時並然,若就縣華鐙,其日燒盡,延及白虎、威興門、尚書、符節、蘭台。夫雲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術籍、珍玩、寶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是時黃巾作慝,變亂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時俱發,命將出觿,雖頗有所禽,然宛、廣宗、曲陽尚未破壞,役起負海,杼柚空懸,百姓死傷已過半矣。而靈帝曾不克己復禮,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騶騎電激,官非其人,政以賄成,內嬖鴻都,並受封爵。京都為之語曰:「今茲諸侯歲也。」天戒若曰:   放賢賞淫,何以舊典為?故焚其台門秘府也。其後三年,靈帝暴崩,續以董卓之亂,火三日不絕,京都為丘墟矣。[二]   注[一]南宮中門。   注[二]魏志曰:「魏明帝青龍二年,崇華殿災,詔問太史令高堂隆:『此何咎?   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為災。」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上天降監,故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荅天意。昔太戊有桑谷生於朝,武丁有雊雉登於鼎,皆聞災恐懼,側身修德,三年之後,遠夷朝貢,故號曰中宗、高宗。此則前代之明鑒也。今案舊占,災火之發,皆以台榭宮室為誡。然今宮室之所以充廣者,實由宮人猥多之故,宜簡擇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罷省其餘。   此則祖己之所以訓高宗,高宗之所以享遠號也。』詔問隆:『吾聞漢武帝時柏梁災,而起宮殿以厭之,其義雲何?』對曰:『臣聞西京柏梁既災,越巫陳方,建章是營,以厭火祥,乃夷越之巫所為,非聖賢之明訓也。五行志曰:「柏梁災,其後有江充巫蠱□太子事。」如志之言,越巫建章無所厭也。孔子曰:「災者,修類應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是以聖主鶯災責躬,退以修德,以消復之。今宜罷散民役,宮室之制務從約節,內足以待風雨,外足以講禮儀,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立作,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疲民之力,竭民之財,實非所以致符瑞而懷遠人也。』」臣昭曰:高堂隆之言災,其得天心乎!雖與本志所明不同,靈帝之時有焉,故載其言,廣災異也。   獻帝初平元年八月,霸橋災。其後三年,董卓見殺。[一]   注[一]臣昭案:劉焉傳,興平元年,天火燒其城府輜重,延及民家,館邑無餘也。   庶征之恆燠,漢書以冬溫應之。中興以來,亦有冬溫,而記不錄雲。[一]   注[一]越絕范蠡曰:「春燠而不生者,王者德不完也。夏寒而不長者,臣下不奉主令也。秋暑而復榮者,百官刑不斷也。冬溫而洩者,發府庫賞無功也。此四者,邦之禁也。」管子曰:「臣乘君威,則陰侵陽,盛夏雪降,冬不冰也。」   安帝元初三年,有瓜異本共生,*(一)**[八]*瓜同蔕,時以為嘉瓜。或以為瓜者外延,離本而實,女子外屬之象也。是時閻皇后初立,後閻後與外親耿寶等共譖太子,廢為濟陰王,更外迎濟北王子犢立之,草妖也。[一]   注[一]古今注曰:「和帝永元七年三月,江夏縣民舍柱生兩枝,其一長尺五寸,分為八枝,其一長尺六寸,分為五枝,皆青也。」   桓帝延熹九年,雒陽城局竹柏葉有傷者。占曰:「天子凶。」   靈帝熹平三年,右校別作中有兩樗樹,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長,長丈餘,大一圍,作胡人狀,頭目鬢鬚發備具。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人狀。」[一]   注[一]臣昭以木生人狀,下人將起,京房之占雖以證驗,貌類胡人,猶未辨了。   董卓之亂,實擁胡兵,傕、汜之時,充斥尤甚,遂窺閒宮嬪,剽虐百姓。鮮卑之徒,踐藉畿封,胡之害深,亦已毒矣。   五年十月壬午,御所居殿後槐樹,皆六七圍,自拔,倒豎根在上。[一]   注[一]臣昭曰:「槐是三公之象,貴之也。靈帝授位,不以德進,貪愚是升,清賢斯黜,槐之倒植,豈以斯乎?」   中平元年夏,東郡,陳留濟陽、長垣,濟陰冤句、離狐縣界,[一]有草生,其莖靡累腫大如手指,狀似鳩雀龍蛇鳥獸之形,五色各如其狀,毛羽頭目足翅皆具。[二]近草妖也。是歲黃巾賊始起。皇后兄何進,異父兄朱苗,皆為將軍,領兵。後苗封濟陽侯,進、苗遂秉威權,持國柄,漢遂微弱,自此始焉。[三]   注[一]風俗通曰:「西及城皇陽武城郭路邊。」   注[二]風俗通曰:「亦作人狀,操持兵弩,萬萬備具,非但彷彿,類良熟然也。」   注[三]應劭曰:「關東義兵先起於宋、□之郊,東郡太守橋瑁負觿怙亂,陵蔑同盟,忿嫉同類,以殞厥命。陳留、濟陰迎助,謂為離德,棄好即戎,吏民殲之。   草妖之興,豈不或信!」   中平中,長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樹中,有人面生鬢。[一]   注[一]魏志曰:「建安二十五年正月,曹公在雒陽,起建始殿,伐濯龍樹而血出。   又掘徙梨,根傷而血出。曹公惡之,遂寢疾,是月薨。」   獻帝興平元年九月,桑復生椹,可食。[一]   注[一]臣昭曰:桑重生椹,誠是木異,必在濟民,安知非瑞乎?時蒼生死敗,周、秦殲盡,餓魂餒鬼,不可勝言,食此重椹,大拯危命,雖連理附枝,亦不能及。若以為怪,則建武野谷旅生,麻菽尤盛,復是草妖邪?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鳥集濟南台,十月,又集新豐,時以為鳳皇。   或以為鳳皇陽明之應,故非明主,則隱不見。凡五色大鳥似鳳者,多羽蟲之孽。   是時安帝信中常侍樊豐、江京、阿母王聖及外屬耿寶等讒言,免太尉楊震,廢太子為濟陰王,不悊之異也。章帝末,號鳳皇百四十九見。時直臣何敞以為羽孽似鳳,□翔殿屋,不察也。[一]記者以為其後章帝崩,以為驗。案宣帝、明帝時,五色鳥腢翔殿屋,賈逵以為胡降征也。帝多善政,雖有過,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萬口,*(爾)**[是]*其驗也。帝之時,羌胡外叛,讒慝內興,羽孽之時也。樂□圖征說五鳳皆五色,為瑞者一,為孽者四。[二]   注[一]臣昭曰:已論之於敞傳。   注[二]□圖征曰:「似鳳有四,並為妖:一曰鷫叵,鳩喙,圓目,身義戴信嬰禮膺仁負智,至則旱役之感也;二曰發明,烏喙,大頸,大翼,大脛,身仁戴智嬰義膺信負禮,至則喪之感也;三曰焦明,長喙,疏翼,圓尾,身義戴信嬰仁膺智負禮,至則水之感也;四曰幽昌,兌目,小頭,大身,細足,脛若鱗葉,身智戴信負禮膺仁,至則旱之感也。」國語曰:「周之興也,鸑鷟鳴岐。」說文曰:「五方神鳥:東方曰發明,南方曰焦明,西方曰鷫叵,北方曰幽昌,中央曰鳳皇。」   桓帝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鳥見濟陰己氏。時以為鳳皇。此時政治衰缺,梁冀秉政阿枉,上幸亳後,皆羽孽時也。[一]   注[一]臣昭案:魏朗對策,桓帝時雉入太常、宗正府。朗說見本傳注。   靈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鳥見於新城,觿鳥隨之,時以為鳳皇。時靈帝不恤政事,常侍、黃門專權,羽孽之時也。觿鳥之性,見非常班駁,好聚觀之,至於小爵希見梟者,虣見猶聚。   中平三年八月中,懷陵上有萬餘爵,先極悲鳴,已因亂□相殺,皆斷頭,懸著樹枝枳棘。到六年,靈帝崩,大將軍何進以內寵外嬖,積惡日久,欲悉糾黜,以隆更始□政,而太后持疑,事久不決。進從中出,於省內見殺,因是有司蕩滌虔劉,後祿而尊厚者無餘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諸懷爵祿而尊厚者,還自相害至滅亡也。[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九年,六郡八縣鼠食稼。」張璠紀曰:「初平元年三月,獻帝初入未央宮,翟雉飛入未央宮,獲之。」獻帝春秋曰:「建安七年,五色大鳥集魏郡,觿鳥數千隨之。」魏志曰:「二十三年,禿鶖集鄴宮文昌殿後池。」   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一]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是時梁太后攝政,兄梁冀專權,枉誅漢良臣故太尉李固、杜喬,天下番之。其後梁氏誅滅。   注[一]說文曰:「肋,脅骨也。」    校勘記   三二九一頁五行厥咎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舒」一作「荼」。   三二九三頁一一行漢陽*(河)**[阿]*陽城中失火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二九三頁一三行司空周章等心不*(掩)**[厭]*服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九四頁五行燒兵物百*(一)**[二]*十五種據汲本、殿本改,與聚珍版東觀記合。   三二九四頁一五行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按:校補謂紀作「丁亥」。   三二九五頁一三行先是亳後因賤人得幸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桓帝鄧皇后初冒姓梁氏,帝惡梁氏,改姓為薄。而李雲傳云「立掖庭民女亳氏為皇后」,此志亦云「亳後」,蓋古文亳與薄通。   三二九五頁一三行愛寵隆崇按:校補謂案文「愛」當作「爵」。   三二九六頁六行諸*(官)**[宮]*寺或一日再三發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九六頁六行陳蕃劉*(智)**[矩劉]*茂上疏諫按:時無劉智茂其人。集解引惠棟說,謂當是劉矩、劉茂。矩為司徒,茂為司空,陳蕃時為太尉也。今據改。   三二九六頁一五行永樂太后宮署火按:校補謂本書靈紀「火」作「災」,章懷注引志亦作「災」,疑此作「火」誤。   三二九七頁一行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宮雲台災庚戌樂*(城)**[成]*門災按:本書靈紀書「二月己酉,南宮大災」。章懷注引志云「時燒靈台殿、樂成殿」。何焯以為此「雲台」似當為「靈台」。惠棟謂御覽八百三十三卷正作「靈台」。校補則謂靈台在北郊,與南宮雲台無涉,紀注引續志文有誤,御覽文字轉鈔多謬,更不足證。惟「樂城」之「城」,應從章懷注作「成」。志注既明言南宮中門,而紀注以為樂成殿,蓋門繫於殿,以殿言,則知是宮中之門,非城門,或紀注「殿」下原有「門」字,轉寫脫去耳。今據改。   三二九七頁一行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歡殿集解引惠棟說,謂「闕」下御覽有「度」字。按:靈紀章懷注引亦有「度」字,今據補。   三二九八頁一一行*(一)**[八]*瓜同蔕集解引惠棟說,謂符瑞志云「東平陵有瓜異處共生,八瓜同蔕」。「一」當作「八」。今據改。   三二九九頁一一行皇后兄何進異父兄朱苗皆為將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靈帝紀及何後紀皆稱何苗,苗本姓朱,惟見於此。此稱異父兄,而前卷稱同母弟,亦小異。   三三00頁二行又掘徙梨按:「徙」原斗「徒」,逕改正。   三三00頁一二行*(爾)**[是]*其驗也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0一頁二行大翼原作「翼大」,逕據汲本、殿本乙正。   三三0一頁一四行後祿而尊厚者無餘矣按:校補謂據下文,「後」當作「懷」。   ************後漢書志第十五 五行三 大水水變色大寒雹冬雷山鳴魚孽蝗   五行傳曰:「簡宗廟,不禱祠,[一]廢祭祀,[二]逆天時,[三]則水不潤下。」   [四]謂水失其性而為災也。[五]又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六]厥咎急,[七]   厥罰恆寒,[八]厥極貧。[九]時則有鼓妖,[一0]時則有魚孽,[一一]時則有豕禍,[一二]時則有耳痾,[一三]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魚孽,劉歆傳以為介蟲之孽,謂蝗屬也。[一四]   注[一]鄭玄注曰:「虛、危為宗廟。」   注[二]鄭玄曰:「牽牛主祭祀之牲。」   注[三]鄭玄曰:「月在星紀,周以為正,月在玄枵,殷以為正,皆不得四時之正,逆天時之象也。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辛*(卯)**[亥]*郊』,譏運卜三正,以至失時,是其類也。」   注[四]鄭玄曰:「君行此四者,為逆天北宮之政也。北宮於地為水。水性浸潤下流,人所用灌溉者也。無故源流竭絕,川澤以涸,是為不潤下。其它變異皆屬沴。」   注[五]太公六韜曰:「人主好破壞名山,壅塞大川,決通名水,則歲多大水,五穀不成也。」   注[六]鄭玄曰:「君聽不聰,則是不能謀其事也。」洪範曰:「聰作謀。」孔安國曰:「所謀必成當。」馬融曰:「上聰則下進其謀。」   注[七]鄭玄曰:「君臣不謀則急矣。」易傳曰:「誅罰絕理,不雲下也;顓事有知,不雲謀也。」   注[八]鄭玄曰:「聽曰水,水主冬,冬氣藏,藏氣失,故常寒。」   注[九]鄭玄曰:「藏氣失,故於人為貧。」   注[一0]鄭玄曰:「鼓聽之應也。」   注[一一]鄭玄曰:「魚,蟲之生水而游於水者也。」   注[一二]鄭玄曰:「豕,畜之居閒□而聽者也,屬聽。」   注[一三]鄭玄曰:「聽氣失之病。」   注[一四]月令章句:「介者,甲也。謂龜蟹之屬也。」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四年,東郡以北傷水。七年六月戊辰,雒水盛,溢至津城門,帝自行水,弘農都尉治*(折)**[析]*為水所漂殺,民溺,傷稼,壞廬舍。二十四年六月丙申,沛國睢水逆流,一日一夜止。章帝建初八年六月癸巳,東□城下池水變赤如血。」   臣昭案:諸史光武之時,郡國亦嘗有水災,而志不載。本紀「八年秋大水」,又云「是歲大水」,今據杜林之傳,列之孝和之前。東觀書曰:「建武八年閒,郡國比大水,湧泉盈溢。杜林以為倉卒時兵□權作威,張氏雖皆降散,猶尚有遺脫,長吏制御無術,令得復熾,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聞先王無二道,明聖用而治。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信道,傳其法於有根。狼子野心,奔馬善驚。   成王深知其終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宗分唐叔,撿押其奸宄,又遷其餘於成周,舊地雜俗,旦夕拘錄,所以挫其強禦之力,詘其驕恣之節也。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合符重規,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稍弱六國強宗。邑里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併之民,萬里之統,海內賴安。後輒因衰麤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法,政皆神道設教,強幹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寧之福,無怵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助也。其被災害民輕薄無累重者,兩府遣吏護送饒谷之郡。或懼死亡,卒為傭賃,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贍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行,將致國於桓公,乃留連貪位,不能早退。   況草創兵長,卒無德能,直以擾亂,乘時□權,作威玉食,*(狃)**[狙]*猱之意,徼幸之意,曼延無足,張步之計是也。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陛下昭然獨見成敗之端,或屬諸侯官府,元元少得舉首仰視,而尚遺脫,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復昌熾從橫。比年大雨,水潦暴長,湧泉盈溢,災壞城郭官寺,吏民廬舍,潰徙離處,潰成坑坎。臣聞水,陰類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樂也。而猥相毀墊淪失,常敗百姓安居。殆陰下相為蠹賊,有小大勝負不齊,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詩云:「畏天之威,於時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來懼思,天下幸甚。』」謝承書曰:「陳宣子興,沛國蕭人也。剛猛性毅,博學,明魯詩。遭王莽篡位,隱處不仕。光武即位,征拜諫議大夫。建武十年,雒水出造津,城門校尉欲奏塞之,宣曰:『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廟,為萬世基,水不當入城門。如為災異,人主過而不可辭,塞之無益。   昔東郡金堤大決,水欲沒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亡身□以住立不動,水應時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災,豈況朝廷中興聖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絕,水去。上善其言。後乘輿出,宣列引在前,行□,乘輿欲驅,鉤宣車蓋使疾行,御者墮車下。宣前諫曰:『王者承天統地,動有法度,車則和鸞,步則佩玉,動靜應天。昔孝文時,邊方有獻千里馬者,還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為法。』上納其言,遂徐行按轡。遷為河堤謁者,以病免,卒於家。」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國九大水,傷稼。[一]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而)**[雨]*殺人,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謂泰,厥水水殺人。辟遏有德,茲謂狂,厥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谷。」[二]是時和帝幼,竇太后攝政,其兄竇憲幹事,及憲諸弟皆貴顯,並作威虣虐,嘗所怨恨,輒任客殺之。其後竇氏誅滅。[三]   注[一]谷梁傳曰:「高下有水災曰大水。」   注[二]春秋考異郵曰「陰監臣逆,民悲情發,則水出河決」也。   注[三]東觀書曰:「十年五月丁巳,京師大雨,南山水流出至東郊,壞民廬舍。」   十二年六月,穎川大水,傷稼。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有欲廢陰後之意,陰後亦懷恚怨。一曰,先是恭懷皇后葬禮有闕,竇太后崩後,乃改殯梁後,葬西陵,征舅三人皆為列侯,位特進,賞賜累千金。[一]   注[一]廣州先賢傳曰:「和帝時策問陰陽不和,或水或旱,方正鬱林布衣養奮,字叔高,對曰:『天有陰陽,陰陽有四時,四時有政令。春夏則予惠佈施寬仁,秋冬則剛猛盛威行刑。賞罰殺生各應其時,則陰陽和,四時調,風雨時,五穀升。今則不然,長吏多不奉行時令,為政舉事幹逆天氣,上不恤下,下不忠上,百姓困乏而不恤哀,觿怨鬱積,故陰陽不和,風雨不時,災害緣類。水者陰盛,小人居位,依公營私,讒言誦上。雨漫溢者,五穀有不升而賦稅不為減,百姓虛竭,家有愁心也。』」殤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國三十七大水,傷稼。董仲舒曰:「水者,陰氣盛也。」   是時帝在襁抱,鄧太后專政。[一]   注[一]臣昭案:本紀是年九月,六州大水。袁山松書曰:「六州河、濟、渭、雒、洧水盛長,泛溢傷秋稼。」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壞民田,壞處泉水出,深三丈。是時司空周章等以鄧太后不立皇太子勝而立清河王子,故謀欲廢置。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是年郡國四十一水出,漂沒民人。[一]讖曰:「水者,純陰之精也。陰氣盛洋溢者,小人專制□權,妒疾賢者,依公結私,侵乘君子,小人席勝,失懷得志,故湧水為災。」   注[一]謝沉書曰:「死者以千數。」   二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紀京師及郡國四十*(有)**[大]*水。周嘉傳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應時澍雨,歲乃豐稔,則水不為災也。   三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紀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   四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紀雲三郡。   五年,大水。[一]   注[一]臣昭案:本紀郡國八。   六年,河東池水變色,皆赤如血。[一]是時鄧太后猶專政。[二]   注[一]水變。占曰:「水化為血者,好任殘賊,殺戮不辜,延及親戚,水當為血。」   注[二]古今注曰:「元初二年,穎川襄城*(臨)**[流]*水化為血,*[不流]*。」   京房占曰:「流水化為血,兵且起,以日辰占與其色。」博物記曰:「江河水赤。   占曰,泣血道路,涉蘇於何以處。」   延光三年,大水,流殺民人,傷苗稼。是時安帝信江京、樊豐及阿母王聖等讒言,免太尉楊震,廢皇太子。[一]   注[一]臣昭案:左雄傳順帝永建四年,司冀二州大水,傷禾稼。楊厚傳永和元年夏,雒陽暴水,殺*(十)**[千]*餘人。   質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樂安、北海,溺殺人物。是時帝幼,梁太后專政。[一]   注[一]春秋漢含孳曰:「九卿阿黨,擠排正直,驕奢僭害,則江河潰決。」方儲對策曰:「民悲怨則陰類強,河決海澹,地動土湧。」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師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殺故太尉李固、杜喬。   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是時梁太后猶專政。   永興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一]   注[一]臣昭案:朱穆傳云「漂害數*(千)**[十]*萬戶」。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裡數,懷容水澤,浸溉萬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勝任也,三公之禍不能容也,率執法者利刑罰,不用常法。   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一]   注[一]梁冀別傳曰:「冀之專政,天為見異,觿災並湊,蝗蟲滋生,河水逆流,五星失次,太白經天,人民疾疫,出入六年,羌戎叛戾,盜賊略平*[民]*,皆冀所致。」敦煌實錄張衡對策曰:「水者,五行之首,滯而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教逆也。」潛潭巴曰:「水逆者,反命也,宜修德以應之。」   永壽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陽城門,漂流人物。[一]是時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權震主。後遂誅滅。   注[一]臣昭案:本紀又南陽大水。   延熹八年四月,濟北*[河]*水清。九年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   襄楷上言:「河者諸侯之象,清者陽明之征,豈獨諸侯有規京都計邪?」其明年,宮車晏駕,征解犢亭侯為漢嗣,即尊位,是為孝靈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沒殺人。是時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無嗣。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河水清。[一]五月,山水大出,漂壞廬舍五百餘家。[二]   注[一]袁山松書曰:「禱於龍飯。」   注[二]袁山松書曰是河東水暴出也。   熹平二年六月,東萊、北海海水溢出,漂沒人物。   三年秋,雒水出。   四年夏,郡國三水,傷害秋稼。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餘里。   中平五年,郡國六水大出。[一]   注[一]臣昭案:袁山松書曰「山陽、梁、沛、彭城、下邳、東海、琅邪」,則是七郡。   獻帝建安二年九月,漢水流,害民人。是時天下大亂。[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曹操專政。十七年七月,大水,洧水溢。」   十八年六月,大水。[一]   注[一]獻帝起居注曰:「七月,大水,上親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還殿。」   二十四年八月,漢水溢流,害民人。[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明年禪位於魏」也。   庶征之恆寒。   靈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餘。[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是時腢賊起,天下始亂。讖曰:『寒者,小人暴虐,專權居位,無道有位,適罰無法,又殺無罪,其寒必暴殺。』」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風如冬時。[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時帝流遷失政。」養奮對策曰:「當溫而寒,刑罰慘也。」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國三雨雹,大如雞子。[一]是時和帝用酷吏周紆為司隸校尉,刑誅深刻。[二]   注[一]春秋考異郵曰:「陰氣之專精凝合生雹。雹之為言合也。以妾為妻,大尊重,九女之妃闕而不御,坐不離前,無由相去之心,同輿參駟,房艱之內,歡欣之樂,專政夫人,施而不博,陰精凝而見*(滅)**[成]*。」易讖曰:「凡雹者,過由人君惡聞其過,抑賢不揚,內與邪人通,取財利,蔽賢,施之,並當雨不雨,故反雹下也。」   注[二]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年十月戊辰,樂浪、上谷雨雹,傷稼。十二年,河南平陽雨雹,大如杯,壞敗吏民廬舍。十五年十二月乙卯,鉅鹿雨雹,傷稼。   永平三年八月,郡國十二雨雹,傷稼。十年,郡國十八或雨雹,蝗。」易緯曰:   「夏雹者,治道煩苛,繇役急促,教令數變,無有常法。不救為兵,強臣逆謀,蝗蟲傷谷。救之,舉賢良,爵有功,務寬大,無誅罰,則災除。」   安帝永初元年,雨雹。二年,雨雹,大如雞子。三年,雨雹,大如鴈子,傷稼。   劉向以為雹,陰脅陽也。是時鄧太后以陰專陽政。   元初四年六月戊辰,郡國三雨雹,大如杅杯及雞子,殺六畜。[一]   注[一]古今注曰:「樂安雹如杅,殺人。」京房占曰:「夏雨雹,天下兵大作。」   延光元年四月,郡國二十一雨雹,大如雞子,傷稼。是時安帝信讒,無辜死者多。[一]   注[一]臣昭案:尹敏傳是歲河西大雨雹,如斗。安帝見孔季彥,問其故,對曰「此皆陰乘陽之征也。今貴臣□權,母后黨盛,陛下宜修聖德,慮此二者」也。   三年,雨雹,大如雞子。[一]   注[一]古今注曰:「順帝永建五年,郡國十二雨雹。六年,郡國十二雨雹,傷秋稼。」   桓帝延熹四年五月己卯,京都雨雹,大如雞子。是時桓帝誅殺過差,又寵小人。   七年五月己丑,京都雨雹。是時皇后鄧氏僭侈,驕恣專幸。明年廢,以憂死,其家皆誅。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雨雹。   四年五月,河東雨雹。   光和四年六月,雨雹,大如雞子。是時常侍、黃門用權。   中平二年四月庚戌,雨雹,傷稼。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雹如斗。[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雹殺人。前後雨雹,此最為大,時天下潰亂。」   和帝元興元年冬十一月壬午,郡國四冬雷。是時皇子數不遂,皆隱之民閒。是歲,宮車晏駕,殤帝生百餘日,立以為君;帝兄有疾,封為平原王,卒,皆夭無嗣。[一]   注[一]古今注曰:「光武建武七年,遼東冬雷,草木實。」   殤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陳留雷,有石隕地四。[一]   注[一]臣昭案:天文志末已載石隕,未解此篇所以重記。石*(以)**[與]*雷隕俱者,九月雷未為異,桓帝亦有此隕,後不兼載,於是為*(長)**[常]*。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四年五月戊寅,穎陰石從天墜,大如鐵鑕,色黑,始下時聲如雷。」   安帝永初六年十月丙戌,郡六冬雷。[一]   注[一]京房占曰:「天冬雷,地必震。」又曰:「教令擾。」又曰:「雷以十一月起黃鐘,二月大聲,八月闔藏。此以春夏殺無辜,不須冬刑致災。蟄蟲出行,不救之,則冬溫風,以其來年疾病。其救也,恤幼孤,振不足,議獄刑,貰謫罰,災則消矣。」古今注曰:「明帝永平七年十月丙子,越巂雷。」   七年十月戊子,郡國三冬雷。   元初元年十月癸巳,郡國三冬雷。   三年十月辛亥,汝南、樂浪冬雷。   四年十月辛酉,郡國五冬雷。   六年十月丙子,郡國五冬雷。   永寧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建光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延光四年,郡國十九冬雷。是時太后攝政,上無所與。太后既崩,阿母王聖及皇后兄閻顯兄弟更秉威權,上遂不親萬機,從容寬仁任臣下。[一]   注[一]古今注曰:「順帝永和四年四月戊午,雷震擊高廟、世祖廟外槐樹。」   桓帝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憲陵寢屋。先是梁太后聽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靈帝熹平六年冬十月,東萊冬雷。   中平四年十二月晦,雨水,大雷電,雹。   獻帝初平三年五月丙申,無雲而雷。   四年五月癸酉,無雲而雷。   建安七八年中,長沙醴陵縣有大山常大鳴如牛呴聲,積數年。後豫章賊攻沒醴陵縣,殺略吏民。[一]   注[一]干寶曰:「論語摘輔像曰:『山*(亡)**[土]*崩,川閉塞,漂淪移,山鼓哭,閉衡夷,庶桀合,兵王作。』時天下尚亂,豪桀並爭:曹操事二袁於河北;   孫吳創基於江外;劉表阻亂觿於襄陽,南招零、桂,北割漢川,又以黃祖為爪牙,而祖與孫氏為深讎,兵革歲交。十年,曹操破袁譚於南皮;十一年,走袁尚於遼東。十三年,吳禽黃祖。是歲,劉表死。曹操略荊州,逐劉備於當陽。   十四年,吳破曹操於赤壁。是三雄者,卒共參分天下,成帝王之業,是所謂『庶桀合,兵王作』者也。十六年,劉備入蜀,與吳再爭荊州,於時戰爭四分五裂之地,荊州為劇,故山鳴之異作其域也。」   靈帝熹平二年,東萊海出大魚二枚,長八九丈,高二丈餘。明年,中山王暢、任城王博並薨。[一]   注[一]京房易傳曰:「海出巨魚,邪人進,賢人疏。」臣昭謂此占符靈帝之世,巨魚之出,於是為征,寧獨二王之妖也!   和帝永元四年,蝗。[一]   注[一]臣昭案:本紀光武建武六年詔稱「往歲水旱蝗蟲為災。」古今注曰:「建武二十二年三月,京師、郡國十九蝗。二十三年,京師、郡國十八大蝗,旱,草木盡。二十八年三月,郡國八十蝗。二十九年四月,武威、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農蝗。三十年六月,郡國十二大蝗。三十一年,郡國大蝗。中元元年三月,郡國十六大蝗。永平四年十二月,酒泉大蝗,從塞外入。」謝承書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彌行兗、豫。」謝沉書鍾離意譏起北宮表云:「未數年,豫章遭蝗,谷不收。民饑死,縣數千百人。」   八年五月,河內、陳留蝗。九月,京都蝗。九年,蝗從夏至秋。先是西羌數反,遣將軍將北軍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夏,蝗。是時西羌寇亂,軍觿征距,連十餘年。[一]   注[一]讖曰:「主失禮煩苛,則旱之,魚螺變為蝗蟲。」   五年夏,九州蝗。[一]   注[一]京房占曰:「天生萬物百谷,以給民用。天地之性人為貴。今蝗蟲四起,此為國多邪人,朝無忠臣,蟲與民爭食,居位食祿如蟲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舉有道置於位,命諸侯試明經,此消災也。」   六年三月,去蝗處復蝗子生。[一]   注[一]古今注曰:「郡國四十八蝗。」   七年夏,蝗。   元初元年夏,郡國五蝗。   二年夏,郡國二十蝗。   延光元年六月,郡國蝗。   順帝永建五年,郡國十二蝗。是時鮮卑寇朔方,用觿征之。   永和元年秋七月,偃師蝗。去年冬,烏桓寇沙南,用觿征之。   桓帝永興元年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是時梁冀秉政無謀憲,苟貪權作虐。[一]   注[一]春秋考異郵曰:「貪擾生蝗。」   二年六月,京都蝗。   永壽三年六月,京都蝗。   延熹元年五月,京都蝗。[一]   注[一]臣昭案:劉歆傳「皆逆天時,聽不聰之禍也」。養奮對策曰:「佞邪以不正食祿饗所致。」謝沉書曰「九年,揚州六郡連水、旱、蝗害」也。   靈帝熹平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鮮卑前後三十餘犯塞,是歲護烏桓校尉夏育、破鮮卑中郎將田晏、使匈奴中郎將臧旻將南單于以下,三道並出討鮮卑。大司農經用不足,殷斂郡國,以給軍糧。三將無功,還者少半。   光和元年詔策問曰:「連年蝗蟲至冬踴,其咎焉在?」蔡邕對曰:「臣聞易傳曰:   『大作不時,天降災,厥咎蝗蟲來。』河圖秘征篇曰:『帝貪則政暴而吏酷,酷則誅深必殺,主蝗蟲。』蝗蟲,貪苛之所致也。」是時百官遷徙,皆私上禮西園以為府。[一]   注[一]蔡邕對曰:「蝗蟲出,息不急之作,省賦斂之費,進清仁,黜貪虐,分損承安,*(居)**[屈]*省別藏,以贍國用,則其救也。易曰『得臣無家』,言有天下者何私家之有!」   獻帝興平元年夏,大蝗。是時天下大亂。   建安二年五月,蝗。    校勘記   三三0五頁一0行夏五月辛*(卯)**[亥]*郊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0六頁一二行東郡以北傷水按:「東」原斗「來」,逕改正。   三三0六頁一三行弘農都尉治*(折)**[析]*為水所漂殺據集解本改。按:校補謂據前書地理志音義正。又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前志弘農有析縣,續志析屬南陽,然前志弘農無都尉,析下亦不言都尉治,建武六年已省諸郡都尉,不應弘農獨存。且本紀但云「是夏連雨水」,亦無車駕親往行水之事。疑古今注誤。又按:「所」原斗「沂」,逕改正。   三三0六頁一五行建武八年閒郡國比大水按:汲本、殿本「比」皆作「七」。   三三0七頁一行傳其法於有根按:「根」疑當作「漢」,然各本皆作「根」,聚珍本東觀記亦作「根」,惟嚴可均輯全後漢文作「漢」,殆嚴氏以意改也。   三三0七頁一行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按:左傳「氏」作「民」。校補謂「殷氏」與下「懷姓」對文,自屬傳本之異。   三三0七頁四行邑里無營利之家按:「營」原斗「管」,逕改正。   三三0七頁五行追觀往法按:「觀」原斗「即」,逕改正。   三三0七頁五行是以皆永享康寧之福按:「以皆」原斗倒,逕乙正。   三三0七頁六行亦所以消散其口救按:「救」疑「數」之鬥。   三三0七頁八行*(狃)**[狙]*猱之意據何焯校改。   三三0七頁八行曼延無足按:校補謂案文「足」當作「定」。   三三0七頁九行令得復昌熾從橫按:「令」原斗「合」,逕改正。   三三0七頁一0行潰徙離處按:「徙」原斗「從」,逕改正。   三三0七頁一一行言性不相害按:「相」原斗「用」,逕改正。   三三0七頁一六行尚修正弭災殿本「正」作「政」。按:正政通。   三三0八頁四行其水也*(而)**[雨]*殺人校補謂以前志校之,「而」乃「雨」之鬥,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三三0九頁六行郡國三十七大水按:校補謂紀「大水」作「雨水」。   三三0九頁一0行不立皇太子勝按:張森楷校勘記謂皇子勝未嘗為太子,「太」字衍,下卷大風條同訛。   三三0九頁一二行妒疾賢者按:「妒」原斗「治」,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0九頁一五行京師及郡國四十*(有)**[大]*水校補謂「有」乃「大」之鬥,本紀可證,各本皆失正。今據改。   三三0九頁一五行嘉收葬客死骸骨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范書周嘉傳,乃嘉弟暢也,注所據乃司馬書。按:校補謂詳觀此注,實即約舉本書獨行傳周嘉傳文,「收葬」上「嘉」字蓋本是「因」字,後人妄改,未見本傳耳。既系約舉,原不必定詳收葬者何人。惠氏補注因此一字之疑,遂謂注所據為司馬書。然注先舉本紀,即范書本紀也;次舉周嘉傳,又未別言,是本傳也。   三三一0頁九行*(臨)**[流]*水化為血*[不流]*「臨」汲本、殿本作「流」。今據改。又集解引惠棟說,謂「血」下脫「不流」二字。今據補。   三三一0頁一0行占曰泣血道路涉蘇於何以處按:「占」殿本作「名」。「何」汲本作「河」。校補謂「涉蘇於何以處」,亦屬誤文,不可強通。   三三一0頁一三行殺*(十)**[千]*餘人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一頁四行漂害數*(千)**[十]*萬戶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朱穆傳、桓帝紀並雲數十萬戶,「千」當作「十」。今據改。   三三一一頁四行懷容水澤按:「懷」原斗「壞」,逕改正。   三三一一頁七行太白經天按:「經」原斗「絕」,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一一頁八行盜賊略平*[民]*校補謂案文「平」下當有「民」字,或亦唐人因避諱去之。今據補。   三三一一頁一三行濟北*[河]*水清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濟北」下脫「河」字。   又校補引錢大昭說,謂據本紀作「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是「濟北」上亦脫四字。今按:紀志所記,容有不同;「濟北」下則明脫「河」字,今補。   三三一二頁七行四年夏郡國三水按:校補謂紀作「七大水」。   三三一二頁九行中平五年郡國六水大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帝紀作「七大水」。   三三一三頁八行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國三雨雹大如雞子按:聚珍本東觀記作「郡國大雨雹,大如雁子」。   三三一三頁一一行房艱之內按:「艱」原作「任」,逕依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三頁一一行施而不博按:「博」原斗「傳」,逕改正。   三三一三頁一一行陰精凝而見*(滅)**[成]*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三頁一二行抑賢不揚按:「揚」原斗「易」,逕改正。   三三一四頁三行三年雨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紀作「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雹」。   三三一四頁五行大如杅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杅杯」東觀記作「芋魁」。   三三一四頁八行尹敏傳是歲河西大雨雹如斗安帝見孔季彥問其故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季彥事今在孔僖傳,或司馬彪書以季彥附尹敏傳。校補謂此注引季彥事,亦明為范書孔僖傳文,當由尹敏同列儒林傳,遂至誤載。   三三一四頁一一行順帝永建五年郡國十二雨雹按:汲本、殿本「五」作「三」。   三三一五頁八行光武建武七年遼東冬雷按:汲本、殿本「七」作「十」。   三三一五頁一0行石*(以)**[與]*雷隕俱者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五頁一一行於是為*(長)**[常]*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五頁一四行恤幼孤按:「恤」原斗「率」,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一六頁九行延光四年郡國十九冬雷是時太后攝政按:和熹崩於建光元年,安得延光四年復言太后攝政?「是時」疑是「先是」之誤。   三三一六頁一三行東萊冬雷按:汲本、殿本「冬」作「大」。   三三一七頁四行山*(亡)**[土]*崩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一八頁二行二十八年三月郡國八十蝗按:校補謂光武時郡國九十三,如八十蝗,蝗幾□全國矣。桓、靈之末,無此奇災,況中興盛時,何宜有此。「八十」蓋是「十八」誤倒。   三三一九頁五行是時梁冀秉政無謀憲按:校補謂「憲」疑是「慮」之鬥。   三三一九頁一0行聽不聰之禍也按:汲本、殿本「禍」作「過」。   三三二0頁三行*(居)**[屈]*省別藏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志第十六 五行四 地震山崩地陷大風拔樹螟牛疫   五行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謂土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思心不容,是謂不聖。厥咎霿,厥罰恆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惟金、水、木、火沴土。」華孽,劉歆傳為蠃蟲之孽,謂螟屬也。   世祖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國四十二地震,南陽尤甚,地裂壓殺人。其後武溪蠻夷反,為寇害,至南郡,發荊州諸郡兵,遣武威將軍劉尚擊之,為夷所圍,復發兵赴之,尚遂為所沒。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申)**[寅]*,山陽、東平地震。   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國十三地震。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坼,畔震起 ,山崩淪。」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將以是受禍也。   後五日,詔收憲印綬,兄弟就國,逼迫皆自殺。   五年二月戊午,隴西地震。儒說民安土者也,將大動,行大震。九月,匈奴單于於除*(難)*鞬叛,遣使發邊郡兵討之。   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說奄官無陽施,猶婦人也。是時和帝與中常侍鄭觿謀奪竇氏權,德之,因任用之 ,及幸常侍蔡倫,二人始並用權。   九年三月庚辰,隴西地震。閏月,塞外羌犯塞,殺略吏民,使征西將軍劉尚擊之。   安帝永初元年,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是時鄧太后攝政專事,訖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於是陰類並勝,西羌亂夏,連十餘年。   二年,郡國十二地震。   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   四年三月癸巳,郡國四地震。   五年正月丙戌,郡國十地震。   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元初元年,郡國十五地震。   二年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   三年二月,郡國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國九地震。   四年,郡國十三地震。   五年,郡國十四地震。   六年二月乙巳,京都、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地坼裂,湧水,壞敗城郭、民室屋,壓人。冬,郡國八地震。   永寧元年,郡國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壞城郭室屋,壓殺人。是時安帝不能明察,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雲)**[言]*,破壞鄧太后家,於是專聽信聖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豐等皆得用權。   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國十三地震。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   二年,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   三年,京都、郡國二十三地震。是時以讒免太尉楊震,廢太子。   四年十*[一]*月丁巳,京都、郡國十六地震。時安帝既崩,閻太后攝政,兄弟閻顯等並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征諸國王子,未至,中黃門遂誅顯兄弟。   順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漢陽地震。漢陽屋壞殺人,地坼湧水出。是時順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張昉等用權。   陽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時爵號宋娥為山陽君。   四年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庚)**[丙]*申,京都地震。是時宋娥構奸誣罔,五月事覺,收印綬,歸田里。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時龔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之止雲。   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隴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壞,壓殺人。閏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餘騎入金城塞,為涼州害。   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五年二月戊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涼州*(都)**[部]*郡六,地震。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日)**[地]*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三月,護羌校尉趙沖為叛胡所殺。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時順帝崩,梁太后攝政,欲為順帝作陵,制度奢廣,多壞吏民頤。尚書欒巴諫事,太后怒,癸卯,詔書收巴下獄,欲殺之。丙午地震,於是太后乃出巴,免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持權。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猶秉政專事,至延熹二年,乃誅滅。   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   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興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壽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   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風、涼州地震。   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時桓帝與中常侍單超等謀誅除梁冀,聽之,並使用事專權。又鄧皇后本小人,性行無恆,苟有顏色,立以為後,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   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皆專權。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   六年十月辛丑,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靈帝時宦者專恣。   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湧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頓,縣易處,更築城郭。   獻帝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興平元年六月丁丑,地震。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會稽南山崩。會稽,南方大名山也。京房易傳曰:「山崩,陰乘陽,弱勝強也。」劉向以為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君道崩壞,百姓失所也。劉歆以為崩猶*(地)**[弛]*也。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   七年七月,趙國易陽地裂。京房易傳曰:「地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   是時南單于觿乖離,漢軍追討。   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殺百餘人。明年冬,*(至)**[巫]*蠻夷反,遣使募荊州吏民萬餘人擊之。   元興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風雍地裂。是後西羌大寇涼州。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東*(恆)**[垣]*山崩。是時鄧太后專政。秋八月,殤帝崩。   安帝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東楊地陷,東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   六年六月壬辰,豫章員溪原山崩,各六十三所。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其後三年正月,蒼梧、鬱林、合浦盜賊腢起,劫略吏民。   二年六月,河南雒陽新城地裂。   延光二年七月,丹陽山崩四十七所。   三年六月庚午,巴郡閬中山崩。   四年十月丙午,蜀郡越巂山崩,殺四百餘人。丙午,天子會日也。是時閻太后攝政。其十一月,中黃門孫程等殺江京,立順帝,誅閻後兄弟,明年,閻後崩。   順帝陽嘉二年六月丁丑,雒陽宣德亭地坼,長八十五丈,近郊地。時李固對策,以為「陰類專恣,將有分離之象,所以附郊城者,*(事)**[是]*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是時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權分爭,後中常侍張逵、蘧政與大將軍梁商爭權,為商作飛語,欲陷之。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郡國六地裂,水湧出,井溢,壞寺屋,殺人。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三年,郡國五山崩。   和平元年七月,廣漢梓潼山崩。   永興二年六月,東海朐山崩。冬十二月,泰山、琅邪盜賊腢起。   永壽三年七月,河東地裂,時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內患之。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左馮翊雲陽地裂。   三年五月*(戊申)**[甲戌]*,漢中山崩。是時上寵恣中常侍單超等。   四年六月庚子,泰山、博尤來山判解。   八年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陽高平永壽亭、上黨泫[一]氏地各裂。是時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專恣。冬,桓帝崩。明年,竇氏等欲誅常侍、黃門,不果,更為所誅。   注[一]工玄反。   靈帝建寧四年五月,河東地裂十二處,裂合長十里百七十步,廣者三十餘步,深不見底。   和帝永元五年五月戊寅,南陽大風,拔樹木。   安帝永初元年,大風拔樹。是時鄧太后攝政,以清河王子年少,號精耳,故立之,是為安帝。不立皇太子勝,以為安帝賢,必當德鄧氏也;後安帝親讒,廢免鄧氏,令郡縣迫切,死者八九人,家至破壞。此為瞉霿也,是後西羌亦大亂涼州十有餘年。   二年六月,京都及郡國四十大風拔樹。   三年五月癸酉,京都大風,拔南郊道梓樹九十六枚。   七年八月丙寅,京都大風拔樹。   元初二年二月癸亥,京都大風拔樹。   六年夏四月,沛國、勃海大風,拔樹三萬餘枚。   延光二年三月丙申,河東、穎川大風拔樹。六月壬午,郡國十一大風拔樹。是時安帝親讒,曲直不分。   三年,京都及郡國三十六大風拔樹。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癸巳,京都大風雨雹,拔郊道樹十圍已上百餘枚。其後晨迎氣黃郊,道於雒水西橋,逢暴風雨,道鹵簿車或發蓋,百官沾濡,還不至郊,使有司行禮。迎氣西郊,亦壹如此。   中平五年六月丙寅,大風拔樹。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大風,發屋拔木。   中興以來,脂夜之妖無錄者。   章帝七八年閒,郡縣大螟傷稼,語在魯恭傳,而紀不錄也。是時章帝用竇皇后讒,害宋、梁二貴人,廢皇太子。   靈帝熹平四年六月,弘農、三輔螟蟲為害。是時靈帝用中常侍曹節等讒言,禁錮海內清英之士,謂之黨人。   中平二年七月,三輔螟蟲為害。   明帝永平十八年,牛疫死。是歲遣竇固等征西域,置都護、戊己校尉。固等適還而西域叛,殺都護陳睦、戊己校尉關寵。於是大怒,欲復發興討,會秋明帝崩,是思心不容也。   章帝建初四年冬,京都牛大疫。是時竇皇后以宋貴人子為太子,寵幸,令人求伺貴人過隙,以讒毀之。章帝不知竇太后不善,厥咎霿也。或曰,是年六月馬太后崩,土功非時興故也。    校勘記   三三二七頁一一行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申)**[寅]*校補謂帝紀作「甲寅」。按:   是年三月癸卯朔,無甲申,今依帝紀改。   三三二八頁四行匈奴單于於除*(難)*鞬叛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難」字衍。又引惠棟說,謂紀無「難」字。今據刪。   三三二八頁八行使征西將軍劉尚擊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又一劉尚,乃南陽宗室,襲封朝陽侯者。又引周壽昌說,謂袁紀作「執金吾劉尚」。非建武二十二年之武威將軍,彼前以擊夷而敗沒矣。本紀作「行征西將軍」,此無「行」字。   三三二八頁一四行郡國四地震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安紀「四」作「九」。   三三二九頁一行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錢大昭雲本紀但有二月丙午之事,此「正月壬寅」四字疑衍。按:校補謂當衍者乃「二月丙午」四字。   是年四月丙申晦,日有食之,紀、志並同。四月晦為丙申,則二月不得有丙午。   紀本有誤,而此志「二月丙午」四字,疑後人據紀妄增也。   三三二九頁七行壞敗城郭按:汲本、殿本「壞敗」作「敗壞」。   三三二九頁一0行建光元年九月己丑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安紀作「十一月己丑」。   三三二九頁一一行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雲)**[言]*據何焯校改。   三三二九頁一二行皆得用權校補引錢大昭說,謂「用」閩本作「□」。今案:殿本亦作「□」。   三三二九頁一四行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紀無「十二」字。   三三三0頁一行四年十*[一]*月丁巳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順帝紀作「十一月」。   按:延光四年十月乙酉朔,無丁巳,今依紀改。   三三三0頁一行兄弟閻顯等並用事按:「兄弟」原作「弟兄」,逕乙正。   三三三0頁七行永和二年四月*(庚)**[丙]*申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順帝紀作「丙申」。按:是年四月戊寅朔,無庚申,今從帝紀改。   三三三0頁一四行涼州*(都)**[部]*郡六地震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   三三三0頁一四行凡百八十*(日)**[地]*震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日」字衍。   又引惠棟說,謂紀云「地百八十震」,非百八十日也。按:校補謂「日」乃「地」之鬥。言震不言地,則無以明其確為地震,故紀亦必云「地百八十震」也。今據校補說改。   三三三一頁一行尚書欒巴諫事按:集解王先謙謂「事」疑「爭」之誤。   三三三一頁一一行聽之按:疑當作「德之」,與上文和帝永元七年「和帝與中常侍鄭觿謀奪竇氏權,德之」同。   三三三二頁二行光和元年二月辛未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作「己未」。   三三三二頁四行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氏」紀作「是」,古字通。   三三三二頁九行劉歆以為崩猶*(地)**[弛]*也校補謂「地」乃「弛」之鬥,前志引劉歆說「崩,弛崩也」可證,各本皆失正。今據改。   三三三二頁一三行明年冬*(至)**[巫]*蠻夷反校補謂據紀「至」乃「巫」之鬥。   今據改。   三三三三頁二行河東*(恆)**[垣]*山崩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恆山在上曲陽,不屬河東,應如殤紀作「垣山」為是。今據改。   三三三三頁五行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校補謂紀作「二月己卯」。按:是年二月壬辰朔,無己卯,紀鬥。   三三三三頁六行劫略吏民按:「吏民」原作「民吏」,逕據汲本、殿本乙正。   三三三三頁一三行*(事)**[是]*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三四頁六行延熹元年七月乙巳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桓紀作「己巳」,下云「甲子,太尉黃瓊免」,則宜以續志「乙巳」為是。   三三三四頁七行三年五月*(戊申)**[甲戌]*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桓紀「戊申」作「甲戌」。按:是年五月甲子朔,有甲戌,無戊申,今據紀改。   三三三四頁八行泰山博尤來山判解按:校補謂紀作「岱山及博尤來山並頹裂」。   就志言之,泰山郡名,博縣名,尤來山名,判解是從中分裂,特指尤來一山。   自紀言之,則岱山亦言山,與尤來山並頹裂,明是兩山矣。   三三三四頁一0行永康元年五月丙午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桓紀作「丙申」。   三三三四頁一一行竇氏等欲誅常侍黃門按:「氏」疑當作「武」。   三三三五頁二行以清河王子年少號精耳校補謂「精耳」疑當作「精敏」。今按:   「耳」疑「聰」字之鬥,聰字脫其右半,遂成「耳」字也。   三三三五頁一三行其後晨迎氣黃郊按:汲本、殿本「黃」作「東」,鬥,此與禮儀志合。   三三三六頁一0行於是大怒按:「於是」下疑脫「帝」字。   三三三六頁一二行章帝不知竇太后不善按:張森楷校勘記謂竇後在章帝世不應稱太后,「太」疑當作「皇」。   ************後漢書志第十七 五行五 射妖龍蛇孽馬禍人痾人化死復生疫投蜺   五行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一]厥咎眊,[二]厥罰恆陰,[三]厥極弱。   [四]時則有射妖,[五]時則有龍蛇之孽,[六]時則有馬禍,[七]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八]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九]皇,君也。極,中也。眊,不明也。說云:此沴天也。不言沴天者,至尊之辭也。春秋「王師敗績」,以自敗為文。   注[一]尚書大傳「皇」作「王」。鄭玄曰:「王,君也。不名體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則王極像天也。天變化為陰為陽,覆成五行。經曰:『歷象日月星辰 ,敬授民時。』論語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是則天之道於人政也。孔子說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為政。』則王君出政之號也。極,中也。建,立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為中和之政也。王政不中和,則是不能立其事也。」古文尚書:「皇極,皇建其有極。」孔安國曰:「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謂行九疇之義。」馬融對策曰:「大中之道,在天為北辰,在地為人君。」   注[二]尚書大傳作「瞀」。鄭玄曰:「瞀與思心之咎同耳,故*[子駿]*傳曰眊。   眊,亂也。君臣不立,則上下亂矣。」字林曰:「目少精曰眊。」   注[三]鄭玄曰:「王極像天,天陰養萬物,陰氣失,故常陰。」   注[四]鄭玄曰:「天為剛德,剛氣失,故於人為弱。易說亢龍之行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此之謂弱。或雲懦,不*(敬)**[毅]*也。」   注[五]鄭玄曰:「射,王極之度也。射人將發矢,必先於此儀之,發則中於彼矣。   君將出政,亦先於朝廷度之,出則應於民心。射,其象也。」   注[六]鄭玄曰:「龍,蟲之生於淵,行*[於]*無形,游於天者也,屬天。蛇,龍之類也,或曰龍無角者曰蛇。」   注[七]鄭玄曰:「天行健。馬,畜之疾行者也,屬王極。」   注[八]鄭玄曰:「夏侯勝說『伐』宜為『代』,書亦或作『代』。陰陽之神曰精氣,情性之神曰魂魄,君行不由常,侜張無度,則是魂魄傷也,王極氣失之病也。   天於不中之人,恆耆其*[味,厚其]*毒,增以為病,將以開賢代之也,春秋傳所謂『奪伯有魄』者是也。不名病者,病不著於身體也。」   注[九]鄭玄曰:「亂謂薄食□並見,逆謂*[贏]*縮反明,經天守舍之類也。」太公六韜曰:「人主好武事兵革,則日月薄蝕,太白失行。」   恆陰,中興以來無錄者。[一]   注[一]臣昭案:本傳陽嘉二年,郎顗上書云:「正月以來,陰闇連日。久陰不雨,亂氣也。得賢不用,猶久陰不雨也。」   靈帝光和中,雒陽男子夜龍以弓箭射北闕,吏收考問,辭「居貧負責,無所聊生,因買弓箭以射」。近射妖也。[一]其後車騎將軍何苗,與兄大將軍進部兵還相猜疑,對相攻擊,戰於闕下。苗死兵敗,殺數千人,雒陽宮室內人燒盡。[二]   注[一]風俗通曰:「龍從兄陽求臘錢,龍假取繁數,頗厭患之,陽與錢千,龍意不滿,欲破陽家,因持弓矢射玄武東闕,三發,吏士呵縛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書、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謁者、衛尉、司隸、河南尹、雒陽令悉會發所。   劭時為太尉議曹掾,白公鄧盛:『夫禮設闕觀,所以飾門,章於至尊,懸諸象魏,示民禮法也。故車過者下,步過者趨。今龍乃敢射闕,意慢事丑,次於大逆。   宜遣主者參問變狀。』公曰:『府不主盜賊,當與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為道路死傷,既往之事,京兆、長安職所窮逐,而住車問牛喘吐舌者,豈輕人而貴畜哉,頗念陰陽不和,必有所害。掾史爾乃悅服,漢書嘉其達大體。   令龍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況於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處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職,凡在荒裔,謂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節之萌者?孔子攝魯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纖介之漸,從政三月,惡人走境,邑門不闔,外收強齊侵地,內虧三桓之威。區區小國,尚於趣捨,大漢之朝,焉可無乎?明公恬然謂非己。詩云:「儀刑文王,萬國作孚。」當為人製法,何必取法於人!』於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謝,申以鈴下規應掾自行之,還具條奏。時靈帝詔報,惡惡止其身,龍以重論之,陽不坐。」   注[二]應劭曰:「龍者陽類,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應也。此其象也。」   安帝延光三年,濟南言黃龍見歷城,琅邪言黃龍見諸。是時安帝聽讒,免太尉楊震,震自殺。又帝獨有一子,以為太子,信讒廢之。是皇不中,故有龍孽,是時多用佞媚,故以為瑞應。明年正月,東郡又言黃龍二見濮陽。   桓帝[一]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二]襄楷以為夫龍者為帝王瑞,易論大人。天鳳中,黃山宮有死龍,漢兵誅莽而世祖復興,此易代之征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漢。[三]   注[一]干寶搜神記曰「桓帝即位,有大蛇見德陽殿上,雒陽巿令淳於翼曰:『蛇有鱗,甲兵之象也。見於省中,將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誅也。』乃棄官遁去。   到延熹二年,誅大將軍梁冀,捕治宗屬,揚兵京師」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長可百餘丈。」   注[三]臣昭曰:夫屈申躍見,變化無方,非顯死之體,橫強之畜。易況大聖,實類君道。野王之異,豈桓帝將崩之表乎?妖等占殊,其例斯觿。苟欲附會以同天鳳,則帝涉三主,年踰五十,此為迂闊,將恐非征矣。   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黃龍見。時吏傅堅以郡欲上言,內白事以為走卒戲語,不可。太守不聽。嘗見堅語云:「時民以天熱,欲就池浴,見池水濁,因戲相恐『此中有黃龍』,語遂行人閒。聞郡欲以為美,故言。」時史以書帝紀。桓帝時政治衰缺,而在所多言瑞應,皆此類也。又先儒言:瑞興非時,則為妖孽,而民訛言生龍語,皆龍孽也。   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坐上。是時靈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一]   注[一]楊賜諫曰:「皇極不建,則有龍蛇之孽。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宜抑皇甫之權,割艷妻之愛,則蛇變可消者也。」案張奐傳,建寧二年夏,青蛇見御坐軒前。奐上疏:「陳蕃、竇氏未被明宥,妖眚之來,皆為此也。」敦煌實錄曰:「蛇長六尺,夜於御前當軒而見。」   更始二年二月,發雒陽,欲入長安,司直李松奉引,車奔,觸北宮鐵柱門,三馬皆死。馬禍也。時更始失道,將亡。   桓帝延熹五年四月,驚馬與逸象突入宮殿。近馬禍也。是時桓帝政衰缺。   靈帝光和元年,司徒長史馮巡馬生人。[一]京房易傳曰:「上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後馮巡遷甘陵相,黃巾初起,為所殘殺,而國家亦四面受敵。   其後關東州郡各舉義兵,卒相攻伐,天子西移,王政隔塞。其占與京房同。   注[一]風俗通曰:「巡馬生鬍子,問養馬胡蒼頭,乃好此馬以生子。」   光和中,雒陽水西橋民馬逸走,遂嚙殺人。是時公卿大臣及左右數有被誅者。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戊子,民轉相驚走,棄什物,去廬舍。   靈帝建寧三年春,河內婦食夫,河南夫食婦。[一]   注[一]臣昭曰:案此二食,夫妻不同,在河南北,每見死異,斯豈怪妖復有征乎?河者,經天亙地之水也。河內,河之陽也。夫婦參配陰陽,判合成體。今以夫之尊,在河之陽,而陰承體卑,吞食尊陽,將非君道□弱,無居剛之德,遂為陰細之人所能消毀乎?河南,河之陰。河視諸侯,夫亦惟家之主,而自食正內之人。時宋皇后將立,而靈帝一聽閹官,無所厝心。夫以宮房之愛惡,亦不全中懷抱,宋後終廢,王甫挾奸,陰中列侯,實應厥位。天戒若曰,徒隨嬖豎之意,夫噉其妻乎?   熹平二年六月,雒陽民訛言虎賁寺東壁中有黃人,形容鬚眉良是,觀者數萬,省內悉出,道路斷絕。[一]到中平元年二月,張角兄弟起兵冀州,自號黃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和,將帥星布,吏士外屬,因其疲餧,牽而勝之。[二]   注[一]應劭時為郎。風俗通曰:「劭故往視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污處,膩赭流漉,壁有他剝數寸曲折耳。劭又通之曰:季夏土黃,中行用事,又在壁中,壁亦土也。以見於虎賁寺者,虎賁國之秘兵,扞難禦侮。必*(是)**[示]*於東,東者動也,言當出師行將,天下搖動也。天之以類告人,甚於影響也。」   注[二]物理論曰:「黃巾被服純黃,不將尺兵,肩長衣,翔行舒步,所至郡縣無不從,是日天大黃也。」   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何人白衣欲入德陽門,辭「我梁伯夏,教我上殿為天子」。   中黃門桓賢等呼門吏僕射,欲收縛何人,吏未到,須臾還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時蔡邕以成帝時男子王□絳衣入宮,上前殿非常室,曰「天帝令我居此」,後王莽篡位。今此與成帝時相似而有異,被服不同,又未入雲龍門而覺,稱梁伯夏,皆輕於言。以往況今,將有狂狡之人,欲為王氏之謀,其事不成。其後張角稱黃天作亂,竟破壞。[一]   注[一]風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宮中黃門寺有一男子,長九尺,服白衣。   中黃門解步呵問:『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宮掖。』曰:『我梁伯夏後,天使我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見。劭曰:尚書、春秋左傳曰,伯益佐禹治水,封於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龍多歸之,帝舜嘉之,賜姓董氏。   董氏之祖,與梁同焉。到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閒乘釁,廢帝殺後,百官總己,號令自由,殺戮決前,威重於主。梁本安定,而卓隴西人,俱涼州也。   天戒若曰,卓不當專制奪矯,如白衣無宜蘭入宮也。白衣見黃門寺,及卓之末,中黃門誅滅之際,事類如此,可謂無乎?」袁山松曰:「案張角一時狡亂,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滅漢之征也。」案劭所述,與志或有不同,年月舛異,故俱載焉。臣昭注曰:檢觀前通,各有未直。尋梁即魏地之名,伯夏明於中夏,非溥天之稱,以內臣孫*(夫)**[未]*得稱王,征驗有應,有若符契。復云「伯夏教我為天子」,後曹公曰「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此乃魏文帝受我成策而陟帝位也。風俗通云「見中黃門寺曹騰之家」,尤見其證。   二年,雒陽上西門外女子生兒,兩頭,異肩共匣,俱前向,以為不祥,墮地棄之。自此之後,朝廷霿亂,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二頭之象。後董卓戮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廢天子,後復害之。漢元以來,禍莫踰此。   四年,魏郡男子張博送鐵盧詣太官,博上書室殿山居屋後宮禁,落屋讙呼。上收縛考問,辭「忽不自覺知」。[一]   注[一]臣昭曰:魏人入宮,既奪漢之征,至後宮而讙呼,終亦禍廢母后。   中平元年六月壬申,雒陽男子劉倉居上西門外,妻生男,兩頭共身。   靈帝時,江夏黃氏之母,浴而化為黿,入於深淵,其後時出見。初浴簪一銀釵,及見,猶在其首。[一]   注[一]臣昭曰:黃者,代漢之色。女人,臣妾之體。化為黿,黿者元也。入於深淵,水實制火。夫君德尊陽,利見九五,飛在於天,乃備光盛。俯等龜黿,有愧潛躍;首從戴釵,卑弱未盡。後帝者*(三)**[王]*,不專權極,天德雖謝,蜀猶傍纘。推求斯異,女為曉著矣。   獻帝初平中,長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斂月餘,其母聞棺中聲,發之,遂生。   占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其後曹公由庶士起。   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縣女子李娥,年六十餘,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斂,瘞於城外數里上,已十四日,有行聞其頤中有聲,便語其家。家往視聞聲,便發出,遂活。[一]   注[一]干寶搜神記曰:「武陵充縣女子李娥,年六十餘,病死,埋於城外,已十四日。娥比捨有蔡仲,聞娥富,謂殯當有金寶,盜發頤剖棺。斧數下,娥於棺中言曰:『蔡仲,汝護我頭。』驚遽,便出走。會為吏所見,遂收治,依法當棄巿。娥兒聞,來迎出娥將去。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召見問事狀。娥對曰:『聞謬為司命所召,到得遣出,過西門,適見外兄劉伯文,為相勞問,涕泣悲哀。娥語曰:「伯文,一日誤見召,今得遣歸,既不知道,又不能獨行,為我得一伴不?又我見召在此,已十餘日,形體又當見埋藏,歸當那得自出?」伯文曰:「當為問之。」即遣門卒與戶曹相問:「司命一日誤召武陵大女李娥,今得遣還。娥在此積日,屍喪又當殯斂,當作何等得出?又女弱獨行,豈當有伴邪?是吾外妹,幸為便安之。」荅曰:「今武陵西男民李黑,亦得遣還,便可為伴。」輒令黑過,□娥比捨蔡仲,令發出娥也。   於是娥遂得出,與伯文別。伯文曰:「書一封以與兒佗。」娥遂與黑俱歸,事狀如此。』太守慨然歎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為『蔡仲雖發頤,為鬼神所使,雖欲無發,勢不得已。宜加寬宥。』詔書報可。太守欲驗語虛實,即遣馬吏於西界推問李黑得之。黑語協,乃致伯文書與佗。佗識其紙,乃是父亡時送箱中文書也。表文字猶在也,而書不可曉。乃請費長房讀之,曰:『告佗:   當從府君出案行,當以八月八日日中時,武陵城南溝水畔頓,汝是時必往。』到期,悉將大小於城南待之。須臾果至,但聞人馬隱隱之聲,詣溝水,便聞有呼聲曰:『佗來!汝得我所寄李娥書不邪?』曰:『即得之,故來至此。』伯文以次呼家中大小問之,悲傷斷絕。曰:『死生異路,不能數得汝消息。吾亡後,兒孫乃爾許人!』良久謂佗曰:『來春大病,與此一丸藥,以塗門戶,則辟來年妖厲矣。』言訖忽去,竟不得見其形。至前春,武陵果大病,白日見鬼,唯伯文之家,鬼不敢向。費長房視藥曰:『此方相臨也。』」博物記曰:「漢末關中大亂,有發前漢宮人頤者,宮人猶活。既出,平復如舊。魏郭後愛念之,錄置宮內,常在左右。問漢時宮中事,說之了了,皆有次緒。郭後崩,哭泣哀過,遂死。漢末,發范明友奴頤,奴猶活。明友,霍光女婿。說光家事,廢立之際,多與漢書相應。此奴常*(且)**[游]*走居民閒,無*(正)**[止]*住處,遂不知所在。」   七年,越巂有男化為女子。時周腢上言,哀帝時亦有此異,將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獻帝封於山陽。   建安中,女子生男,兩頭共身。   安帝元初六年夏四月,會稽大疫。[一]   注[一]公羊傳曰:「大災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粿也。」何休曰:「民疾疫也,邪亂之氣所生。」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三年,揚徐部大疾疫,會稽江左甚。」案傳,鍾離意為督郵,建武十四年會稽大疫。案此則頻歲也。古今注曰:   「二十六年,郡國七大疫。」   延光四年冬,京都大疫。[一]   注[一]張衡明年上封事:「臣竊見京師為害兼所及,民多病死,*(上並猥)*死有滅戶。人人恐懼,朝廷燋心,以為至憂。臣官在於考變禳災,思*(在)**[任]*防救,未知所由,夙夜征營。臣聞國之大事在祀,祀莫大於郊天奉祖。方今道路流言,僉曰『孝安皇帝南巡路崩,從駕左右行慝之臣欲征諸國王子,故不發喪,衣車還宮,*(優)**[偽]*遣大臣,並禱請命』。臣處外官,不知其審,然尊靈見罔,豈能無怨!且凡*(夫私)**[大祀]*小有不蠲,猶為譴□,況以大穢,用禮郊廟?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天地明察,降禍見災,乃其理也。   又閒者,有司正以冬至之後,奏開恭陵神道。陛下至*[孝]*,不忍距逆,或發頤移屍。月令:『仲冬土事無作,慎無發蓋,及起大觿,以固而閉。地氣上洩,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厲氣未息,恐其殆此二*(年)**[事]*,欲使知過改悔。五行傳曰:『六沴作見,若時共禦,帝用不差,神則不怒,五福乃降,用章於下。』臣愚以為可使公卿處議,所以陳術改過,取媚神祇,自求多福也。」   桓帝元嘉元年正月,京都大疫。二月,九江、廬江又疫。   延熹四年正月,大疫。[一]   注[一]太公六韜曰:「人主好重賦役,大宮室,多台游,則民多病溫也。」   靈帝建寧四年三月,大疫。   熹平二年正月,大疫。   光和二年春,大疫。   五年二月,大疫。   中平二年正月,大疫。   獻帝建安二十二年,大疫。[一]   注[一]魏文帝書與吳質曰:「昔年疾疫,親故多離其災。」魏陳思王常說疫氣云:   「家家有強屍之痛,室室有號泣之哀,或闔門而殪,或舉族而喪者。」   靈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氣墮北宮溫明殿東庭中,黑如車蓋,起奮訊,身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貌似龍。上問蔡邕,對曰:「所謂天投蜺者也。不見足尾,不得稱龍。易傳曰:『蜺之比無德,以色親也。』潛潭巴曰:『虹出,后妃陰脅王者。』又曰:『五色迭至,照於宮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圖曰:『天子外苦兵,威內奪,臣無忠,則天投蜺。』[一]變不空生,占不空言。」[二]先是立皇后何氏,皇后每齋,當謁祖廟,輒有變異不得謁。中平元年,黃巾賊張角等立三十六方,起兵燒郡國,山東七州處處應角。遣兵外討角等,內使皇后二兄為大將統兵。其年,宮車宴駕,皇后攝政,二兄秉權。譴讓帝母永樂後,令自殺。陰呼并州牧董卓欲共誅中官,中官逆殺大將軍進,兵相攻討,京都戰者塞道。皇太后母子遂為太尉卓等所廢黜,皆死。天下之敗,兵先興於宮省,外延海內,二三十歲,其殃禍起自何氏。[三]   注[一]案邕集稱曰:「演孔圖曰:『蜺者,斗之精也。失度投蜺見態,主惑於毀譽。』合誠圖曰:『天子外苦兵者也。』」注[二]邕對又曰:「意者陛下樞機之內,衽席之上,獨有以色見進,陵尊踰制,以昭變象。若腢臣有所毀譽,聖意低回,未知誰是。兵戎未息,威權漸移,忠言不聞,則虹蜺所在生也。抑內寵,任中正,決毀譽,分直邪,各得其所;勒守衛,整武備,威權之機不以假人,則其救也。」   注[三]袁山松書曰:「是年七月,虹晝見御坐玉堂後殿前庭中,色青赤也。」    校勘記   三三四一頁八行則王極像天也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尚書大傳此下有「人法天,元氣絕,則不可以一體而言之也」,凡十六字。   三三四一頁九行譬如北辰是則天之道於人政也今大傳「道」作「通」。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則天之道於人政,所謂「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則即法也。此正譬如之義。作「通」誤。   三三四二頁一行故*[子駿]*傳曰眊據文獻通考補。按:皮錫瑞尚書大傳疏證引陳壽祺說,謂鄭注引劉子駿五行傳以眊釋瞀,續漢志此注脫「子駿」二字。   三三四二頁三行陰氣失按:今大傳「陰」作「養」。   三三四二頁五行懦不*(敬)**[毅]*也據今大傳鄭注改。按:陳壽祺謂續漢志引此注「毅」作「敬」,誤。   三三四二頁八行行*[於]*無形據今大傳鄭注補。   三三四二頁一0行夏侯勝說伐宜為代按:王先謙謂前書夏侯勝傳作「伐」,鄭說未詳所出。   三三四二頁一一行恆耆其*[味厚其]*毒據今大傳鄭注補。按:通考郊祀考亦有此三字。   三三四二頁一三行逆謂*[贏]*縮反明經天守舍之類也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據大傳鄭注,「縮」上脫「贏」字。今據補。   三三四三頁九行令龍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汲本、殿本「令」作「今」,「大」作「太」。按:文有脫鬥,不可強通。   三三四三頁一0行何有近目下而致逆節之萌者按:「目下」疑「日下」之鬥,日下謂京都也。   三三四三頁一二行明公恬然謂非己按:「己」下疑脫一字。   三三四五頁一行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坐上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青蛇事張奐傳作「建寧二年」,謝弼傳同,此志及楊賜傳並作「熹平元年」,非也。   或雲當作「建寧元年」,然蕃、武之被害在建寧元年九月,而奐、弼之言災異俱有誅陳、竇事,則非建寧元年之夏可知。從張、謝傳是。   三三四五頁三行陳蕃竇氏未被明宥按:本書張奐傳作「武、蕃忠貞,未被明宥」。   又汲本、殿本「氏」作「武」。   三三四五頁一一行乃好此馬以生子汲本、局本「好」作「奸」。按:好與奸形近,疑作「奸」是。   三三四六頁四行而靈帝一聽閹官按:汲本、殿本「官」作「宦」。   三三四六頁五行徒隨嬖豎之意按:殿本「嬖」作「閹」。   三三四六頁一一行必*(是)**[示]*於東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四六頁一四行中黃門桓賢按:殿本「桓」作「相」,疑形近而鬥。袁紀作「桓覽」,賢覽亦形似易鬥。   三三四七頁七行如白衣無宜蘭入宮也殿本「蘭」作「闌」。按:闌蘭古通作。   三三四七頁九行以內臣孫*(夫)**[未]*得稱王按:「夫」字不可解,何焯以北宋殘本校,「夫」作「未」,當是。今據改。   三三四七頁一三行朝廷霿亂按:汲本「霿」作「瞀」。   三三四八頁六行後帝者*(三)**[王]*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四八頁一一行頤中有聲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宋本「有」下有「人」字。   三三四八頁一四行聞謬為司命所召按:校補謂案文「聞」當是「閒」。   三三四九頁一行今得遣歸按:「今」原斗「令」,逕改正。   三三四九頁一一行兒孫乃爾許人按:校補謂案文「人」當是「大」。   三三四九頁一五行此奴常*(且)**[游]*走居民閒無*(正)**[止]*住處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五0頁七行臣竊見京師為害兼所及民多病死按:校補謂「害兼」二字當作「厲氣」。   三三五0頁七行*(上並猥)*死有滅戶據汲本、殿本刪。   三三五0頁八行思*(在)**[任]*防救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五0頁九行*(優)**[偽]*遣大臣據殿本、集解本改。按:錢大昭雲閩本作「偽」。又按:閻後紀云「偽雲帝疾甚,詐遣司徒劉喜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則作「偽」者是也。   三三五0頁一0行且凡*(夫私)**[大祀]*小有不蠲校補謂案文「夫私」二字當作「大祀」。今據改。   三三五0頁一一行陛下至*[孝]*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五0頁一三行*[民必]*疾疫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五0頁一三行恐其殆此二*(年)**[事]*校補謂案文「年」當作「事」。今據改。   三三五0頁一四行五福乃降按:汲本、殿本「五」作「萬」。   三三五一頁三行則民多病溫也按汲本、殿本「溫」作「瘟」。   ************後漢書志第十八 五行六 日蝕日抱日赤無光日黃珥日中黑虹貫日月蝕非其月   光武帝[一]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蝕之。在危八度。[二]日蝕說曰:「日者,太陽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虧,為陰所乘,故蝕。蝕者,陽不克也。」其候雜說,漢書五行志著之必矣。[三]儒說諸侯專權,則其應多在日所宿之國。[四]   諸象附從,則多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則咎害除。[五]是時世祖初興,天下賊亂未除。虛、危,齊也。賊張步擁兵據齊,上遣伏隆諭步,許降,旋復叛稱王,至五年中乃破。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蝕之。」即更始三年。   注[二]杜預曰:「歷家之說,謂日光以望時遙奪月光,故月蝕。日月同會,月奄日,故日蝕。蝕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輪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當而相奄閒疏也。然聖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蝕為文,闕於所不見。」春秋潛潭巴云:「甲子蝕,有兵敵強。」臣昭案:春秋緯六旬之蝕,各以甲子為說,此偏舉一隅,未為通證,故於事驗不盡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廣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謀,後大水在東方。」   注[三]春秋緯曰:「日之將蝕,則斗第二星變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蝕。」   注[四]春秋漢含孳曰:「臣子謀,日乃蝕。」孝經鉤命決曰:「失義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蝕。」管子曰:「日掌陽,月掌陰,星掌和。陽為德,陰為刑,和為事。是故日蝕,則失德之國惡之;月蝕,則失刑之國惡之;   彗星見,則失和之國惡之。是故聖王日蝕則修德,月蝕則修刑,彗星見則修和。」   注[五]孝經鉤命決曰:「日蝕修孝,山崩理惑。」   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一]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時世祖在雒陽,赤眉降賊樊崇謀作亂,其七月發覺,皆伏誅。[二]   注[一]潛潭巴曰:「乙卯蝕,雷不行,雪殺草不長,奸人入宮。」   注[二]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蝕之。[一]史官不見,郡以聞。[二]在尾八度。[三]   注[一]潛潭巴曰:「丙寅蝕,久旱,多有征。」京房曰:「有小旱災。」   注[二]本紀「都尉詡以聞」。   注[三]朱浮上疏,以郡縣數代,腢陽騷動所致,見浮傳。   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蝕之,[一]在畢五度。畢為邊兵。秋,隗囂反,侵安定。   冬,盧芳所置朔方、雲中太守各舉郡降。[二]   注[一]潛潭巴曰:「癸亥日蝕,天人崩。」鄭興曰:「頃年日蝕,每多在晦,*[皆月]*行疾也。君亢急,臣下促迫。」   注[二]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並日有蝕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蝕之,[一]在昴七度。昴為獄事。時諸郡太守坐度田不實,世祖怒,殺十餘人,然後深悔之。   注[一]潛潭巴曰:「辛丑蝕,主疑*(王)**[臣]*。」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蝕之,[一]在胃九度。胃為廩倉。時諸郡新坐租之後,天下憂怖,以谷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養之官也。其十月,廢郭皇后,詔曰「不可以奉供養」。   注[一]潛潭巴曰:「乙未蝕,天下多邪氣,鬱鬱蒼蒼。」京房曰:「君責觿庶暴害之。」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蝕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為上倉,祭祀谷也。   近輿鬼,輿鬼為宗廟。十九年中,有司奏請立近帝四廟以祭之,有詔「廟處所未定,且就高廟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廟。有簡墮心,奉祖宗之道有闕,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蝕之,[一]在畢十五度。畢為邊兵。其冬十月,以武溪蠻夷為寇害,伏波將軍馬援將兵擊之。[二]   注[一]潛潭巴曰:「戊申蝕,地動搖,侵兵強。一曰:主兵弱,諸侯*(爭)**[強]*。」   注[二]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蝕之,盡。」   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蝕之,[一]在東壁五度。東壁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諸王各招來文章談說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諸王所招待者,或真偽雜,受刑罰者子孫,宜可分別。」於是上怒,詔捕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為明設刑禁,一時治之過差,故天示象。世祖於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注[一]潛潭巴曰:「丁巳蝕,下有敗兵。」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蝕之,[一]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後二年,宮車晏駕。   注[一]潛潭巴曰:「癸酉蝕,連陰不解,淫雨毀山,有兵。」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蝕之,在斗二十度。斗為廟,主爵祿。儒說十一月甲子,時王日也,又為星紀,主爵祿,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蝕之,[一]在氐二度。氐為宿宮。是時明帝作北宮。[二]   注[一]潛潭巴曰:「壬申蝕,水*(滅)**[盛]*,陽潰陰欲翔。」   注[二]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時加未,日有蝕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蝕之,京師候者不覺,河南尹、郡國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蝕之,時雒陽候者不見。」   八年十月[一]壬寅晦,日有蝕之,既,[二]在斗十一度。鬥,吳也。廣陵於天文屬吳。後二年,廣陵王荊坐謀反自殺。   注[一]古今注曰十二月。   注[二]潛潭巴曰:「壬寅蝕,天下苦兵,大臣驕橫。」   十三年十月[一]甲辰晦,日有蝕之,[二]在尾十七度。[三]   注[一]古今注曰閏八月。   注[二]潛潭巴曰:「甲辰蝕,四騎脅大水。」   注[三]京房占曰:「主後壽命絕,後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蝕之,[一]在柳十五度。儒說五月戊午,猶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後二歲,宮車晏駕。   注[一]潛潭巴曰:「戊午蝕,久旱谷不傷。」   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蝕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時明帝既崩,馬太后制爵祿,故陽不勝。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蝕之,[一]在東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   是時腢臣爭經,多相非毀者。[二]   注[一]潛潭巴曰:「庚辰蝕,彗星東至,有寇兵。」   注[二]又別占云:「庚辰蝕,大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蝕之,[一]在翼六度。翼主遠客。冬,東平王蒼等來朝,明年正月,蒼薨。[二]   注[一]潛潭巴曰:「辛未蝕,大水。」   注[二]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蝕之。」   *(元)**[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蝕之。史官不見,佗官以聞。日在氐四度。[一]   注[一]星占曰:「天下災,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蝕之。[一]史官不見,涿郡以聞。日在奎八度。[二]   注[一]潛潭巴曰:「壬午蝕,久雨,旬望。」   注[二]京房占曰:「三公與諸侯相賊,弱其君王,天應而日蝕。三公失國,後旱且水。」臣昭以為三公宰輔之位,即竇憲。   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蝕之,[一]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軒轅,在左角,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二]上免太后兄弟竇憲等官,遣就國,選嚴能相,於國蹙迫自殺。   注[一]潛潭巴曰:「戊戌蝕,有土殃,主後死,天下諒陰。」京房占曰:「□嫁家欲戮。」   注[二]案本紀:庚申幸北宮,詔捕憲等。庚申是二十三日。   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蝕之,[一]在觜觿,為葆旅,主收斂。儒說葆旅宮中之象,收斂貪□之象。是歲鄧貴人始入。明年三月,陰皇后立,鄧貴人有寵,陰後□忌之,後遂坐廢。一曰是將入參,參、伐為斬刈。明年七月,越騎校尉馮柱捕斬匈奴溫禺犢王烏居戰。   注[一]潛潭巴曰:「辛亥蝕,子為雄。」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在翼八度,荊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蠻夷反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蝕之,在東井二十二度。東井,主酒食之宿也。婦人之職,無非無儀,酒食是議。去年冬,鄧皇后立,有丈夫之性,與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傷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蝕之,在胃二度。胃主廩倉。是時鄧太后專政,去年大水傷稼,倉廩為虛。[一]   注[一]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蝕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蝕之,在虛八度。正月,王者統事之正日也。虛,空名也。是時鄧太后攝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虛,故於正月陽不克,示象也。於是陰預乘陽,故夷狄並為寇害,西邊諸郡皆至虛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蝕之,[一]在東井一度。   注[一]潛潭巴曰:「丙申蝕,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橫恣,上下相賊,後有地動。」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一]在尾十度。尾為後宮,繼嗣之宮也。是時上甚幸閻貴人,將立,故示不善,將為繼嗣禍也。明年四月,遂立為後。後遂與江京、耿寶等共讒太子廢之。   注[一]潛潭巴曰:「戊子蝕,宮室內淫,雌必成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滅,後有大水。」   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蝕之,在心四度。心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蝕之,在婁五度。史官不見,遼東以聞。   四年二月乙*(亥)**[巳]*朔,日有蝕之,[一]在奎九度。史官不見,七郡以聞。   奎主武庫兵。其*[月]*十*(月)*八日壬戌,武庫火,燒兵器也。   注[一]潛潭巴曰:「乙亥蝕,東國*(發)*兵。」京房占曰:「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盜竊以為積,天子未知,日為之蝕。」   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蝕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見,張掖以聞。[一]   注[一]潛潭巴曰:「丙申蝕,夷狄內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禮,宗廟不親,其歲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蝕之,幾盡,地如□狀。[一]在須女十一度,女主惡之。後二歲三月,鄧太后崩。[二]   注[一]古今注曰:「星盡見。」春秋緯曰:「日蝕既,君行無常,公輔不修德,夷狄強侵,萬事錯。」   注[二]李氏家書,司空李合上書曰:「陛下祗畏天威,懼天變,克己責躬,博訪腢下。咎皆在臣,力小任重,招致咎徵。去*[年]*二月,京師地震,今月戊午日蝕。夫至尊莫過乎天,天之變莫大乎日蝕,地之戒莫重乎震動。今一歲之中,大異兩見,日蝕之變,既為尤深,地動之戒,搖宮最醜。日者陽精,君之象也。戊者土主,任在中宮。午者火德,漢之所承。   地道安靜,法當*(坤)**[由]*陽,今乃專恣,搖動宮闕。禍在蕭牆之內,臣恐宮中必有陰謀其陽,下圖其上,造為逆也。災變終不虛生,推原二異,日辰行度,甚為較明,譬猶指掌。宜察宮闕之內,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謀,無令得成。   修政恐懼,以荅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蝕之,周家所忌,乃為亡征,是時妃後用事,七子朝令。戊午之災,近相似類。宜貶退諸後兄弟腢從內外之寵,求賢良,征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澤及山海。」時度遼將軍遵多興師重賦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納其言。建光元年,鄧*[太]*後崩。上收考中人趙任等,辭言地震日蝕,任*[在]*中*(官)**[宮]*,竟有廢*[立]*之謀,合乃自知其言驗也。   永寧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蝕之,[一]在張十五度。史官不見,酒泉以聞。[二]   注[一]潛潭巴曰:「乙酉蝕,仁義不明,賢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強,司馬將兵,反征其王。」   注[二]石氏占曰:「日蝕張,王者失禮。」   延光三年九月庚*(寅)**[申]*晦,日有食之,[一]在氐十五度。氐為宿宮。宮,中宮也。時上聽中常侍江京、樊豐及阿母王聖等讒言,廢皇太子。   注[一]京房占曰:「骨肉相賊,後有水。」   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蝕之,在胃十二度。隴西、酒泉、朔方各以狀上,史官不覺。[一]   注[一]案馬融集,是時融為許令,其四月庚申,自縣上書曰:「伏讀詔書,陛下深惟禹、湯罪己之義,歸咎自責。寅畏天戒,詳延百僚,博問公卿,知變所自,審得厥故,修復往術,以荅天命。臣子遠近,莫不延頸企踵,苟有隙空一介之知,事願自效,貢納聖聽。臣伏見日蝕之占,自昔典籍『十月之交』,春秋傳記、漢注所載,史官占候,腢臣密對,陛下所觀覽,左右所諷誦,可謂詳悉備矣。雖復廣問,*(陷)**[昭]*在前志,無以復加。乃者茀氣干參,臣前得敦樸之*(人)**[征]*,後三年二月,對策北宮端門。以為參者西方之位,其於分野,并州是也,殆謂西戎、北狄。其後種羌叛戾,烏桓犯上郡,並、涼動兵,驗略效*[矣]*。今復見大異,申誡重*(諱)**[譴]*,於此二城,海內莫見。三月一日,合辰在婁。婁又西方之宿,觿占顯明者。羌及烏桓有悔過之辭,將吏策勳之名。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脫目前,皆粗圖*(身)**[伸]*一時之權,不顧為國百世之利。論者美近功,忽其遠,則各相*(不大)**[美其]*疢病。伏惟天象不虛。老子曰:『圖難於其易也,為大於其細也。』消災復異,宜在於今。詩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傳曰:『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   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月安民,三曰從時。』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漢典設張,侯甸采□,司民之吏,案繩循墨,雖有殿最,所差無幾。其陷罪辟,身自取禍,百姓未被其大傷。至邊郡牧御失和,吉之與凶,敗之與成,優劣相懸,不誡不可。審擇其人,上以應天變,下以安民隸。竊見列將子孫,生長京師,食仰租奉,不知稼穡之艱,又希遭阨困,故能果毅輕財,施與孤弱,以獲死生之用,此其所長也。不拘法禁,奢泰無度,功勞足以宣威,踰濫足以傷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貧苦,長於撿押,雖專賞罰,不敢越溢,此其所長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無斷,畏首畏尾,威恩纖薄,外內離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將兼有二長之才,無二短之累,參以吏事,任以兵法。   有此數姿,然後能折衝厭難,致其功實,轉災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觿,雲無若人,臣以為誣矣。宜特選詳譽,審得其真,鎮守二方,以應用良擇人之義,以塞大異也。」   順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蝕之,[一]在翼九度。   注[一]潛潭巴曰:「甲戌蝕,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後小旱。」   陽嘉四年閏月丁亥朔,日有蝕之,[一]在角五度。史官不見,零陵以聞。[二]   注[一]潛潭巴曰:「丁亥蝕,匿謀滿玉堂。」京房占曰:「君臣無別。」   注[二]案張衡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覺日蝕,此郡懼有兵患。臣愚以為可□北邊須塞郡縣,明烽火,遠斥候,深藏固閉,無令谷畜外露。」不詳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蝕之,在須女十一度。史官不見,會稽以聞。明年,中常侍張逵等謀譖皇后父梁商欲作亂,推考,逵等伏誅也。   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蝕之,[一]在東井三十三度。東並,三輔宿。又近輿鬼,輿鬼為宗廟。其秋,西羌為寇,至三輔陵園。   注[一]潛潭巴曰:「日蝕己丑,天下唱之。」   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蝕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後宮,繼嗣之宮也。以為繼嗣不興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在營室三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是時梁太后攝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蝕之,[一]在東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東井主法,梁太后又聽兄冀枉殺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注[一]潛潭巴曰:「丁卯蝕,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諸侯欲戮,後有裸蟲之殃。」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蝕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見,廣陵以聞。[一]翼主倡樂。時上好樂過。[二]   注[一]京房占曰:「庚辰蝕,君易賢以剛,卒以自傷,後有水。」   注[二]阮籍樂論曰:「桓帝聞琴,淒愴傷心,倚扆而悲,慷慨長息曰:『善乎哉!   為琴若此,一而足矣。』」永興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蝕之,在角五度。角,鄭宿也。十一月,泰山盜賊腢起,劫殺長吏。泰山於天文屬鄭。   永壽三年閏月庚辰晦,日有蝕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例在永元四年。後二歲,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誅。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蝕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一]   注[一]梁冀別傳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見道術家常言,漢死在戌亥。今太歲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蝕柳宿。朱雀,漢家之貴國,宿分周地,今京師是也。   史官上佔,去重見輕。』璜召太史陳援詰問,乃以實對。冀怨援不為隱諱,使人陰求其短,發擿上聞。上以亡失候儀不肅,有司奏收殺獄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日有蝕之,在營室十三度。營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鄧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殺,家屬被誅。呂太后崩時亦然。   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蝕之,[一]在營室三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谷永以為三朝尊者惡之。其明年,宮車晏駕。   注[一]潛潭巴曰:「辛卯蝕,臣代其主。」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蝕之,[一]在輿鬼一度。儒說壬子淳水日,而陽不克,將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盜賊)**[海溢]*。   注[一]潛潭巴曰:「壬子蝕,妃後專恣,女謀主。」   靈帝建寧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一]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   注[一]潛潭巴曰:「丁未蝕,王者崩。」   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右扶風以聞。   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蝕之。梁相以聞。   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蝕之。[一]   注[一]潛潭巴曰:「辛酉蝕,女謀主。」谷永上書:「飲酒無節,君臣不別,奸邪欲起。」傳曰:「酒無節,茲謂荒,厥異日蝕,厥咎亡。」靈帝好為商估,飲於宮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蝕之,在虛二度。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專權。   [一]   注[一]蔡邕上書曰:「四年正月朔,日體微傷,腢臣服赤幘,赴宮門之中,無救,乃各罷歸。天有大異,隱而不宣求御過,是已事之甚者。」   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蝕之,趙相以聞。[一]   注[一]谷永上書:「賦斂滋重,不顧黎民,百姓虛竭,則日蝕,將有潰叛之變。」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蝕之,在箕四度。箕為後宮口舌。是月,上聽讒廢宋皇后。[一]   注[一]案:本傳盧植上書,丙子蝕自巳過午,既蝕之後,雲霧晻曖,陳八事以諫。蔡邕對問曰:「詔問踐阼以來,災眚屢見,頻歲日蝕、地動,風雨不時,疫癘流行,勁風折樹,河、雒盛溢。臣聞陽微則日蝕,陰盛則地震,思亂則風,貌失則雨,視闇則疾,簡宗廟,*(上)**[水]*不潤下,川流滿溢。明君臣,正上下,抑陰尊陽,修五事於聖躬,致精慮於共禦,其救之也。」   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蝕之。   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蝕之,[一]在角六度。   注[一]潛潭巴曰:「庚寅蝕,將相誅,大水,多死傷。」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蝕之。[一]   注[一]潛潭巴曰:「壬辰蝕,河決海[溢],久霧連陰。」   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蝕之。其月浹辰,宮車晏駕。   獻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在營室四度。[一]是時李傕、郭汜專政。   [二]   注[一]潛潭巴曰:「甲寅蝕,雷電擊殺,骨肉相攻。」   注[二]袁宏紀曰:「未蝕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過度,無有變也。』於是朝臣皆賀。帝密令尚書候焉,未晡一刻而蝕。尚書賈詡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誤上下;太尉周忠,職所典掌,請皆治罪。』詔曰:『天道遠,事驗難明,且災異應政而至,雖探道知機,焉能無失,而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從。於是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   興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蝕之。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蝕之。[一]   注[一]潛潭巴曰:「庚午蝕,後火燒官兵。」   六年*(十月癸未)**[二月丁卯]*朔,日有蝕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蝕之,[一]在尾十二度。   注[一]潛潭巴曰:「癸未蝕,仁義不明。」   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蝕之。   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蝕之。[一]   注[一]潛潭巴曰:「己亥蝕,小人用事,君子縶。」   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凡漢中興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蝕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暈抱,白虹貫暈,在畢八度。[一]畢為邊兵。秋,隗囂反,侵安定。[二]   注[一]古今注曰:「時日加卯,西面東面有抱,須臾成暈,中有兩鉤,*(征)**[在]*南北面,有白虹貫暈,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   注[二]皇德傳史曰:「白虹貫,下破軍,晉分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貫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乙丑地西北曲入。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須臾成暈,有白虹貫日。殤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暈上有半暈,暈中外有僪,背兩珥。十二月丙寅,日暈再重,中有背僪。順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貫日。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貫交暈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暈兩珥,白虹貫珥中。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暈兩珥,中赤外青,白虹貫暈中。」案郎顗傳,陽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貫日。又唐□傳,永建五年,白虹貫日,□上便宜三事,陳其咎徵。春秋元命苞曰:「陰陽之氣,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倍僪,分為抱珥。」考異郵曰:「臣謀反,偏刺日。」巫咸占曰:   「臣不知則日月僪。」如淳曰:「蝃蝀謂之虹,雌謂之蜺,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環向日曰抱,在傍直對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黃氣抱日,輔臣納忠。」   靈帝時,日數出東方,正赤如血,無光,高二丈餘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一]其占曰,事天不謹,則日月赤。是時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數矣。[二]   注[一]京房占曰:「國有佞讒,朝有殘臣,則日不光,闇冥不明。」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   注[二]春秋感精符曰:「日無光,主勢奪,腢臣以讒術。色赤如炭,以急見伐,又兵馬發。」禮斗威儀曰:「日月赤,君喜怒無常,輕殺不辜,戮於無罪,不事天地,忽於鬼神。時則天雨,土風常起,日蝕無光,地動雷降。其時不救,兵從外來,為賊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無故日夕無光,天下變枯,社稷移*(亡)**[主]*。」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黃氣抱日,黃白珥在其表。[一]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則有喪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雲皆赤黃,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氣大如瓜,在日中。[一]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則水淫溢。」   五年正月,日色赤黃,中有黑氣如飛鵲,數月乃銷。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貫日。[一]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虹貫日,天下悉極,文法大擾,百官殘賊,酷法橫殺,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獄多怨宿,吏皆慘毒。」又曰:「國多死孽,天子命絕,大臣為禍,主將見殺。」星占曰:「虹蜺主內淫,土精填星之變。」   易讖曰:「聰明蔽塞,政在臣下,□戚干朝,君不覺悟,虹蜺貫日。」   獻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貫日。[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兩倍。」吳書載韓馥與袁術書曰:   「凶出於代郡。」   桓帝永壽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蝕非其月。[一]   注[一]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暈五重,紫微青黃似虹,有黑氣如雲,月星不見,丙夜乃解。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齒,往往出入。」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蝕非其月。[一]   注[一]袁山松書曰:「興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門中重暈二珥,兩白氣廣八九寸,貫月東西南北。」   贊曰:皇極惟建,五事克端。罰咎入沴,逆亂浸干。火下水騰,木弱金酸。妖豈或妄,氣炎以觀。    校勘記   三三五七頁四行在危八度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後漢紀作「十度」。   三三五七頁七行虛危齊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也」一作「地」。   三三五七頁一二行有兵敵強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開元占經引作「有兵狄強起」。   三三五八頁三行或逆枉矢射按:「矢」原斗「失」,逕改正。   三三五八頁四行陰為刑按:「刑」原斗「則」,逕改正。   三三五八頁九行雷不行雪殺草不長奸人入宮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雷不行,霜不殺草,長人入宮」。   三三五八頁一0行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按:依當時行用之歷,後簡稱時歷。   建武四年五月庚戌晦,非乙卯。今推是年六月合朔在庚戌晨夜,日蝕不能見。   古今注誤。   三三五八頁一二行丙寅蝕久旱多有征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丙寅日蝕,蟲,久旱,多水征」。   三三五八頁一三行本紀都尉詡以聞按:校補謂此本紀當是續漢書本紀。   三三五九頁一行天人崩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大人崩,王者憂之」。   三三五九頁一行*[皆月]*行疾也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三五九頁二行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並日有蝕之按:依時歷,建武九年七月辛亥朔,無丁酉。今推是年八月合朔己卯,實時歷七月晦,日蝕可見。十一年六月己亥朔,癸丑非朔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戊辰,實時歷六月晦晨夜,日蝕不能見。又是年十二月丁酉朔,辛亥亦非朔日。今推是月合朔丙申,時歷十一月晦,日蝕可見。此處古今注皆誤。   三三五九頁五行主疑*(王)**[臣]*按:「主疑王」不詞,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主疑臣,三公有免黜者」。今據改。   三三五九頁一五行地動搖侵兵強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地動搖,宮室摧,侵兵強」。   三三五九頁一五行主兵弱諸侯*(爭)**[強]*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0頁一行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蝕之按:依時歷,建武二十六年二月甲辰朔,無戊子。今推是年二、三月均無日蝕,古今注誤。   三三六0頁六行下有敗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敗」作「聚」。   三三六0頁九行淫雨毀山有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毀山」作「數出」。   又按:校補謂占經「兵」下有「起」字。   三三六0頁一一行其占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此下當有闕文。下永平十六年,日蝕,儒說其占重,後二歲,宮車晏駕。此條下當云「明年,宮車晏駕」。或蒙三十一年之占,不重出也?   三三六0頁一三行水*(滅)**[盛]*陽潰陰欲翔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滅」作「盛」,是。今據改。   三三六0頁一五行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蝕之按:依時歷,永平六年丁巳朔,丙戌晦,庚辰二十四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丙戌,實時歷六月晦晨夜,日蝕不能見,古今注誤。   三三六一頁三行古今注曰十二月按:志文作「八年十月壬寅晦」,明帝紀同。今推永平八年十月壬寅晦日蝕,與志、紀合,古今注鬥。   三三六一頁四行天下苦兵大臣驕橫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天下苦兵大起」。   三三六一頁五行十三年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明帝紀作「十月壬辰晦」,注引古今注作「閏八月」。按:依時歷,是年閏七月,十月甲辰為朔,非晦,亦無壬辰。   今推是年八月合朔甲辰,實時歷閏七月晦,日蝕可見。紀、志與古今注皆鬥。   三三六一頁七行四騎脅大水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無「大水」二字,「脅」作「爵」。   三三六一頁八行主後壽命絕按:「主」原斗「王」,逕改正。   三三六一頁九行日有蝕之「蝕」原作「食」,以前後皆作「蝕」,今改歸一律。   三三六二頁一行彗星東至有寇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彗星東出,有寇兵,旱」。   三三六二頁五行辛未蝕大水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大水」下有「湯湯」二字。   三三六二頁七行*(元)**[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蝕之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元和」當作「章和」,閩本亦失正。按:推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蝕,章帝紀亦書於章和元年,錢說是,今據改。   三三六二頁一四行有土殃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無「土」字。   三三六三頁三行子為雄按:王先謙謂占經引「雄」下有「近臣憂」三字。   三三六三頁五行無非無儀殿本「儀」作「議」。按:此與毛詩合。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列女傳引詩正作「議」,蓋本魯詩。   三三六三頁一0行三年三月日有蝕之按:今推是年三月合朔辛卯,無日蝕,古今注誤。   三三六三頁一五行丙申蝕諸侯相攻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丙申日蝕,諸侯相攻,夷狄內侵,旱」。案本書注例,日名同者不更注,乃此引「諸侯相攻」句,後元初五年八月丙申朔下引「夷狄內攘」句,同日異占,不可曉。今按:   校補謂錢氏以後注引「夷狄內攘」句為即「夷狄內侵」之異文,其說亦誤。蓋注所引潛潭巴丙申占驗,本闕「夷狄內侵旱」五字,說另詳後。   三三六四頁一行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集解引惠棟說,謂本紀三月癸酉朔日蝕。今按:元初元年三月合朔壬戌,無日蝕,紀誤。   三三六四頁四行雌必成雄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必成雄,有憂」。   三三六四頁七行四年二月乙*(亥)**[巳]*朔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安紀作「乙巳」,下雲乙卯、壬戌,則日辰當以本紀為是。又引周壽昌說,謂下云「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庫火」,與紀同。計乙巳朔至壬戌正十八日,若是乙亥朔,則下不得有壬戌,宜從本紀。今按:推是年二月合朔乙巳,日蝕可見,洪、周說是,今據改。又按:劉注引春秋諱潛潭巴「乙亥」云云,足證所見本原作「乙亥」。   三三六四頁八行其*[月]*十*(月)*八日據集解引周壽昌說改,與安紀合,說詳上。   三三六四頁九行乙亥蝕東國*(發)*兵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作「乙亥日蝕,陽不明,冬無水,東國兵」。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東國」下無「發」字是,若有「發」字則與乙巳占同,非也。今據張說刪「發」字。   三三六四頁一一行潛潭巴曰丙申蝕夷狄內攘按:校補謂案占經作「庚申日蝕,夷狄內攘」,是「丙申蝕」乃「庚申蝕」之誤。而此引「潛潭巴曰」十一字應在後「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蝕之」下,因「庚申」誤為「庚寅」,故注文亦誤移於此。錢大昕氏偶忘「夷狄內攘」四字本為庚申蝕占驗,故雖知前注所引潛潭巴丙申蝕占驗有誤,而仍不免誤說也。   三三六四頁一五行去*[年]*二月京師地震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六五頁三行法當*(坤)**[由]*陽據汲本、殿本改。按:「法當坤陽」不可解,由有從義,當不誤,今據改。   三三六五頁七行建光元年鄧*[太]*後崩據汲本補。按:「元年」汲本、殿本並斗「二年」。   三三六五頁七行辭言地震日蝕任*[在]*中*(官)**[宮]*汲本、殿本作「辭言地震日蝕在中宮」。按:上文言「戊者土主,任在中宮」,足證原本「任」下脫「在」字,「宮」誤「官」,而汲本、殿本則「在」上脫一「任」字也。今據以改正。   三三六五頁八行竟有廢*[立]*之謀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六五頁九行永寧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蝕之安帝紀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乙酉,無日蝕。   三三六五頁一0行賢人消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引「消」上有「退」字。   三三六五頁一二行延光三年九月庚*(寅)**[申]*晦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安紀作「庚申」,上雲丁酉、乙巳,則日辰當以本紀為是。今據改。   三三六五頁一六行案馬融集是時融為許令按:「馬」原斗「焉」,「時」原斗「蝕」,逕改正。   三三六六頁三行*(陷)**[昭]*在前志據張森楷校勘記改。   三三六六頁三行茀氣干參按:「干」原斗「於」,逕改正。   三三六六頁三行臣前得敦樸之*(人)**[征]*校補謂「人」當作「征」,今據改。   按:融於順帝陽嘉二年以敦樸征。   三三六六頁四行殆謂西戎北狄按:「北」原斗「此」,逕改正。   三三六六頁五行驗略效*[矣]*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六六頁五行申誡重*(諱)**[譴]*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六頁六行將吏策勳之名按:「勳」原斗「動」,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頁六行皆粗圖*(身)**[伸]*一時之權據校補說改。   三三六六頁七行則各相*(不大)**[美其]*疢病據校補說改。   三三六六頁一二行施與孤弱按:「孤」原斗「不」,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頁一四行狐疑無斷按:「狐」原斗「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七頁二行王命不行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王命」作「主命」。   三三六七頁一一行日蝕己丑天下唱之按:錢大昕考異謂占經引作「己丑日蝕,臣伐其主,天下皆亡」。又按:「日蝕己丑」汲本作「己丑蝕」。   三三六八頁三行有旱有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旱」上無「有」字。   三三六八頁四行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蝕之桓帝紀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無日蝕。   三三六八頁七行淒愴傷心按:「淒」原斗「連」,逕改正。   三三六八頁一四行太史陳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梁冀傳「援」作「授」。   三三六九頁三行九年正月辛卯朔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桓紀作「辛亥」,下雲己酉,則日辰當以續志為是。   三三六九頁五行臣代其主按:殿本「代」作「伐」,與占經合。校補謂桓帝崩,靈帝由外藩入繼而代其位,則作「代」亦自可通。   三三六九頁七行勃海*(盜賊)**[海溢]*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盜賊」誤,案紀云「勃海海溢」也。今據改。   三三六九頁八行壬子蝕妃後專恣女謀主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壬子日蝕,女謀王,女主憂」。   三三六九頁一二行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蝕之靈帝紀同。按今推是年四月合朔丁卯晨夜,日蝕不能見。   三三六九頁一四行辛酉蝕女謀主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辛酉日蝕,女謁且興,奸邪欲起」。   三三六九頁一四行谷永上書按:「谷」原斗「公」,逕改正。   三三七0頁一行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蝕之靈帝紀同。按:是年十二月乙巳朔,晦為甲戌而非癸酉。今推三年正月合朔甲戌,實時歷上年十二月晦,日蝕可見,紀、志俱鬥。   三三七0頁二行天有大異按:「天」原作「夫」,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七0頁六行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蝕之靈帝紀同。按:今推是年二月合朔辛亥,無日蝕,紀、志俱鬥。   三三七0頁一0行簡宗廟*(上)**[水]*不潤下據汲本、殿本改。按:「簡宗廟」下疑脫一「則」字。   三三七0頁一一行其救之也按:海原閣校刊本蔡中郎集作「則其救也」。   三三七0頁一六行河決海*[溢]*久霧連陰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河決海溢,久霧連陰」。今按:「河決海」不成語,據錢說補一「溢」字。   三三七一頁三行雷電擊殺骨肉相攻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雷擊殺人,骨肉爭功」。   三三七一頁一0行後火燒官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占經作「火燒後宮」。   三三七一頁一一行六年*(十月癸未)**[二月丁卯]*朔獻帝紀作「三月丁卯」。集解引洪亮吉說,謂「十月癸未」應作「三月丁卯」,此因下文十三年而誤。今按:   建安六年三月丁酉朔,無丁卯,十月甲子朔,非癸未,推是年二月合朔丁卯,八月合朔甲子,實時歷七月晦,均有日蝕可見。足證志月日俱誤,獻帝紀「三月」則為「二月」之鬥,今據以改正。   三三七二頁七行*(征)**[在]*南北面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七二頁九行皇德傳史按:汲本「皇」作「星」。   三三七二頁一四行偏刺日按:汲本作「□週日」,殿本作「□刺日」。   三三七三頁六行時則天雨按:汲本、殿本「天」作「大」。   三三七三頁七行社稷移*(亡)**[主]*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志第十九 郡國一 河南河內河東弘農京兆馮翊扶風右司隸   漢書地理志記天下郡縣本末,及山川奇異,風俗所由,至矣。今但錄中興以來郡縣改異,及春秋、三史會同征伐地名,[一]以為郡國志。[二]凡前志有縣名,今所不載者,皆世祖所並省也。前無今有者,後所置也。凡縣名先書者,郡所治也。[三]   注[一]臣昭案:志猶有遺闕,今觿書所載,不可悉記。其春秋土地,通儒所據而未備者,皆先列焉。   注[二]本志唯郡縣名為大書,其山川地名悉為細注,今進為大字。新注證發,臣劉昭採集。   注[三]帝王世記曰:「自天地設辟,未有經界之制。三皇尚矣。諸子稱神農之王天下也,地東西九十萬里,南北八十五萬里。及黃帝受命,始作舟車,以濟不通。乃推分星次,以定律度。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一名須女,曰星紀之次,於辰在丑,謂之赤奮若,於律為黃鐘,斗建在子,今吳、越分野。自婺女八度至危十六度,曰玄枵之次,一名天黿,於辰在子,謂之困敦,於律為大呂,斗建在丑,今齊分野。自危十七度至奎四度,曰豕韋之次,一名娵訾,於辰在亥,謂之大淵獻,於律為太蔟,斗建在寅,今衛分野。自奎五度至胃六度,曰降婁之次,於辰在戌,謂之閹茂,於律為夾鐘,斗建在卯,今魯分野。自胃七度至畢十一度,曰大梁之次,於辰在酉,謂之作噩,於律為姑洗,斗建在辰,今趙分野。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沉之次,於辰在申,謂之涒灘,於律為中呂,斗建在巳,今晉、魏分野。自井十六度至柳八度,曰鶉首之次,於辰在未,謂之□洽,於律為蕤賓,斗建在午,今秦分野。自柳九度至張十七度,曰鶉火之次,於辰在午,謂之敦牂,一名大律,於律為林鐘,斗建在未,今周分野。自張十八度至軫十一度,曰鶉尾之次,於辰在巳,謂之大荒落,於律為夷則,斗建在申,今楚分野。自軫十二度至氐四度,曰壽星之次,於辰在辰,謂之執徐,於律為南呂,斗建在酉,今韓分野。自氐五度至尾九度,曰大火之次,於辰在卯,謂之單閼,於律為無射,斗建在戌,今宋分野。自尾十度至斗十度百三十五分而終,曰析木之次,於辰在寅,謂之攝提格,於律為應鐘,斗建在亥,今燕分野。凡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也;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故四方方七宿,四七二十八宿,合百八十二星。東方蒼龍三十二星,七十五度;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西方白虎五十一星,八十度;南方朱雀六十四星,百一十二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分為十二次,一次三十度三十二分度之十四,各以附其七宿閒。距周天積百七萬九百一十三里,逕三十五萬六千九百七十一里。陽道左行,故太歲右轉,凡中外官常明者百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合二千五百星。微星之數,凡萬一千五百二十星,萬物所受,鹹系命焉。此黃帝創製之大略也。而佗說稱日月所照三十五萬里。   考諸子所載,神農之地,過日月之表,近為虛誕。及少昊氏之衰,九黎亂德,其制無聞矣。洎顓頊之所建,帝嚳受定,則孔子稱其地北至幽陵,南暨交址,西蹈流沙,東極蟠木,日月所照,莫不底焉,是以建萬國而制九州。至堯遭洪水,分為十二州,今虞書是也。及禹平水土,還為九州,今禹貢是也。是以其時九州之地,凡二千四百三十萬八千二十四頃,定墾者九百*(一)**[三]*十萬*(八)**[六]*千二十四頃,不墾者千五百萬二千頃,民口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於塗山之會,諸侯承唐虞之盛,執玉帛亦有萬國。是以山海經稱禹使大章步自東極,至於西垂,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又使豎亥步*[自]*南極,*(北)*盡於北垂,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四海之內,則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經]*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萬四千五十六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以供財用,儉則有餘,奢則不足。以男女耕織,不奪其時,故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有窮之亂,少康中興,乃復禹多。孔甲之至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民離毒政,將亦如之。殷因於夏,六百餘載,其閒損益,書策不存,無以考之。又遭紂亂,至周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矣。民觿之損,將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錯,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萬一千人,周之極盛也。其後七十餘歲,天下無事,民彌以息。及昭王南征不反,穆王失荒,加以幽、厲之亂,平王東遷,三十餘載,至齊桓公二年,周莊王之十三年,五千里內,非天王九儐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於庶民,凡千一百八十四萬七千人,除有土老疾,定受田者九百萬四千人。其後諸侯相並,當春秋時,尚有千二百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殺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至於戰國,存者十餘。於是從橫短長之說,相奪於時,殘民詐力之兵,動以萬計。故崤有匹馬之禍,宋有易子之急,晉陽之*(國)**[圍]*,縣釜而炊,長平之戰,血流漂鹵。周之列國,唯有燕、衛、秦、楚而已。齊及三晉,皆以篡亂,南面稱王。衛雖得存,不絕若瞪。然考蘇、張之說,計秦及山東六國,戎卒尚存五百餘萬,推民口數,尚當千餘萬。及秦兼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殺傷,三分居二;猶以餘力,行參夷之刑,收太半之賦,北築長城四十餘萬,南戍五嶺五十餘萬,阿房、驪山七十餘萬,十餘年閒,百姓死沒,相踵於路。陳、項又肆其餘烈,故新安之坑,二十餘萬,彭城之戰,睢水不流。至漢祖定天下,民之死傷,亦數百萬。是以平城之卒,不過三十萬,方之六國,五損其二。自孝惠至文、景,與民休息,六十餘歲,民觿大增,是以太倉有不食之粟,都內有朽貫之錢。武帝乘其資畜,軍征三十餘歲,地廣萬里,天下之觿亦減半矣。及霍光秉政,乃務省役,至於孝平,六世相承,雖時征行,不足大害,民戶又息。元始二年,郡、國百三,縣、邑千*(四)**[五]*百八十七,地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六頃,民戶千三百二十三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多周成王四千五百四十八萬五十五人,漢之極盛也。及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至光武中興,百姓虛耗,十有二存。中元二年,民戶四百二十七萬千六百三十四,口*(三)**[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人。永平、建初之際,天下無事,務在養民,迄於孝和,民戶滋殖。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閒,兵饑之苦,民人復損。至於孝桓,頗增於前。永壽二年,戶千六百七萬九百六,口五千六萬六千八百五十六人,墾田亦多,單師屢征。及靈帝遭黃巾,獻帝即位而董卓興亂,大焚宮廟,劫御西遷,京師蕭條,豪桀並爭,郭汜、李傕之屬,殘害又甚,是以興平、建安之際,海內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故陝津之難,以箕撮指,安邑之東,後裳不完,遂有寇戎,雄雌未定,割剝庶民,三十餘年。及魏武皇帝克平天下,文帝*(授)**[受]*禪,人觿之損,萬有一存。景元四年,與蜀通計民戶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十一人。又案正始五年,揚威將軍朱照日所上吳之所領兵戶凡十三萬二千,推其民數,不能多蜀矣。昔漢永和五年,南陽戶五十餘萬,汝南戶四十餘萬,方之於今,三帝鼎足,不踰二郡,加有食祿復除之民,凶年饑疾之難,見可供役,裁若一郡。以一郡之人,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自禹至今二千餘載,六代損益,備於茲焉。」臣昭案:謐記雲春秋時有千二百國,未知所出。班固雲周之始,爵五而土三,蓋千八百國。轉相吞滅,數百年閒,列國耗盡,至春秋時,尚有數十。   Ua**河南尹***   秦三川郡,高帝更名。世祖都雒陽,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一]   二十一城,永和五年戶二十萬八千四百八十六,口百一萬八百二十七。   注[一]應劭漢官曰:「尹,正也。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肇自建武,訖於陽嘉,注其清濁進退,所謂不隱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後人是瞻,足以勸懼,雖春秋采毫毛之善,罰纖厘之惡,不避王公,無以過此,尤著明也。」   Ub**雒陽**[一]周時號成周。[二]有狄泉,在城中。[三]有唐聚。[四]有上程聚。[五]有士鄉聚。[六]有褚氏聚。[七]有榮錡蚍。[八]有前亭。[九]有圉鄉。   [一0]有大解城。[一一]**河南**[一二]周公時所城雒邑也,春秋時謂之王城。   [一三]東城門名鼎門,[一四]北城門名干祭。[一五]又有甘城,[一六]有蒯鄉。   [一七]**梁**故國,伯翳後。[一八]有霍陽山。[一九]有注城。[二0]**熒陽**有鴻溝水。[二一]有廣武城。[二二]有□亭,□叔國。有隴城。[二三]有薄亭。   有敖亭。[二四]有*(費)**[熒]*澤。[二五]**卷**[二六]有長城,經陽武到密。   [二七]有垣雝城,或曰古衡雍。[二八]有扈城亭。[二九]**原武***   *陽武**[三0]**中牟**[三一]有圃田澤。[三二]有清口水。[三三]有管城。[三四]有曲遇聚。[三五]有蔡亭。**開封**[三六]**菀陵**有棐林。[三七]   有制澤。[三八]有瑣侯亭。[三九]**平陰***   *谷城**瀍水出。[四0]有函谷關。   [四一]**緱氏**[四二]有鄔聚。[四三]有轘轅關。[四四]**鞏**[四五]有尋谷水。[四六]有東訾聚,今名訾城。[四七]有坎埳聚。[四八]有黃亭。有湟水。[四九]有明溪泉。[五0]**成睪**[五一]有旃然水。[五二]有瓶丘聚。有漫水。有汜水。[五三]**京**[五四]**密**[五五]有大騩山。[五六]有梅山。[五七]有陘山。[五八]**新城**[五九]有高都城。[六0]有廣成聚。[六一]有鄤聚,古鄤氏,今名蠻中。[六二] l**匽師**[六三]有屍鄉,[六四]春秋時曰屍氏。[六五]**新鄭**詩鄭國,祝融墟。[六六]**平**注[一]摯虞曰:「古之周南,今之雒陽。」魏氏春秋曰:「有委粟山,在陰鄉,魏時營為圓丘。」皇覽曰:「縣東北山萇弘頤,縣北芒山道西呂不韋頤。」   注[二]公羊傳曰:「成周者何?東周也。」何休曰:「周道始成,王之所都也。」   帝王世記曰:「城東西六里十一步,南北九里一百步。」晉元康地道記曰:「城內南北九里七十步,東西六里十步,為地三百*(裡)**[頃]*一十二畝有三十六步。城東北隅周威烈王頤。」   注[三]左傳僖二十九年「盟於狄泉」,杜預曰城內太倉西南池水。或曰本在城外,定元年城成周乃繞之。案:此水晉時在東*(官)**[宮]*西北。帝王世記曰:「狄泉本殷之墓地,在成周東北,今城中有殷王頤是也。又太倉中大頤,周景王也。」   注[四]左傳昭二十三年「尹辛敗劉師於唐」。   注[五]古程國,史記曰重黎之後,伯休甫之國也。關中更有程地。帝王世記曰「文王居程,徙都豐」,故此加為上程。   注[六]馮異斬武勃*(也)**[地]*。   注[七]左傳昭二十六年「王宿褚氏」,杜預曰縣南有褚氏亭。   注[八]左傳周景王「崩於榮錡氏」,杜預曰鞏縣西。   注[九]杜預曰縣西南有泉亭。即泉戎也。   注[一0]左傳昭二十二年單氏「伐東圉」,杜預曰縣東南有圉鄉。又西南有戎城,伊雒之戎。   注[一一]左傳昭二十三年晉師次於解,杜預曰縣西南有大解、小解。   注[一二]帝王世記曰:「城西有郟鄏陌,太康畋於有賄之表,今河之南。」本傳有*(員)**[負]*犢山。   注[一三]鄭玄詩譜曰:「周公攝政五年,成王宅雒邑,使邵公先相宅,既成,謂之王城。」博物記曰:「王城萬七百二十丈,郛方*(七)**[一]*十里,南望賄水,北至陝山。」地道記曰去雒城四十里。左傳定八年「單子伐谷城」,杜預曰在縣西。   注[一四]帝王世記曰:「東南門九鼎所從入。」又曰:「武王定鼎雒陽西南,雒水北鼎中觀是也。」   注[一五]左傳昭二十四年「士伯立於干祭」。皇覽曰:「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周靈王頤,民祠之不絕。」   注[一六]杜預曰縣西南有甘泉。   注[一七]左傳昭二十三年尹辛攻蒯。晉地道記曰:「在縣西南,有蒯亭。」   注[一八]有陽人聚。史記曰:「秦滅東周,不絕其祀,以陽人地*[賜周君]*。」   注[一九]左傳哀四年「楚為一昔之期,襲梁及霍」。   注[二0]史記曰魏文侯*(四)**[三]*十二年敗秦於注。博物記曰:「梁伯好土功,今梁多有城。」   注[二一]文穎曰:「於熒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即官度水也。」   注[二二]西征記曰:「有三皇山,或謂三室山。山上有二城,東者曰東廣武,西者曰西廣武,各在山一頭,相去二百餘步,其閒隔深澗,漢祖與項籍語處。」   注[二三]左傳文*(三)**[二]*年「盟於垂隴」。   注[二四]周宣王狩於敖。左傳宣十二年「晉師在敖、鄗之閒」。秦立為敖倉。   注[二五]左傳宣十二年楚潘黨逐魏錡及熒,杜預曰縣東熒澤也。   注[二六]左傳成十年晉鄭盟修澤,杜預曰縣東有修武亭。   注[二七]史記蘇秦說襄王曰:「大王之地,西有長城之界。」   注[二八]史記無忌謂魏王曰:「王有鄭地,得垣雍」者也。杜預曰即是衡雍。又今縣所治城。   注[二九]左傳莊二十三年「盟於扈」,杜預曰在縣西北。   注[三0]有武強城。史記曰曹參攻武強。秦始皇東遊至陽武博浪沙中,為盜所驚。   注[三一]左傳宣元年諸侯救鄭,遇於北林,杜預曰縣西南有林亭,在鄭北。   注[三二]左傳曰原圃。爾雅十藪,鄭有圃田。   注[三三]左傳閔二年遇於清,杜預曰縣有清陽亭。   注[三四]杜預曰管國也,在京縣東北。漢書音義曰:「故管叔邑。」   注[三五]前書曹參破楊熊。   注[三六]左傳哀十四年「逢澤有介麋」,杜預曰在縣東北,遠,疑*[非]*。徐廣曰逢池也。   注[三七]左傳宣元年諸侯會於棐林,杜預曰縣東*[南]*有林鄉。徐齊民北征記曰:「縣東南有大隧澗,鄭莊公所闕。又大城東臨濮水,水東溱水注於洧,城西臨洧水。」   注[三八]左傳*(宣)**[成]*十*[六]*年諸侯遷於制田,杜預曰縣東有制*(城)**[澤]*。   注[三九]左傳襄十一年諸侯之師次於瑣,杜預曰縣東有瑣侯亭。   注[四0]博物記曰:「出潛亭山。」   注[四一]西征記曰:「函谷左右絕岸十丈,中容車而已。」   注[四二]左傳曰呂相絕秦伯,「殄滅我費、滑」,杜預曰滑國都於費,今緱氏縣。   案本紀,縣有百壞山。干寶搜神記曰:「縣有延壽城。」   注[四三]左傳王取鄔、劉,杜預曰鄔在縣西南。   注[四四]瓚曰:「險道名,在縣東南。」   注[四五]鞏伯國。左傳曰「商湯有景亳之命」,杜預曰縣西南有湯亭。帝王世記曰:「湯亭*[在]*偃師。」又曰:「夏太康五弟,須於雒汭,在縣東北三十里。」   注[四六]左傳昭二十三年王師、晉師圍鄩中。史記*(曰)*張儀*[曰]*「下兵三川,塞什谷之口」,徐廣曰縣有尋口。   注[四七]左傳昭二十三年「單子取訾」,杜預曰在縣西南。晉地道記曰在縣之東。   注[四八]左*(氏)**[傳]*,周襄王出,國人納之坎埳,杜預曰在縣東。地道記在南。   注[四九]左傳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於皇」,杜預曰有黃亭,在縣西*(北)**[南]*。   注[五0]左傳昭二十*(三)**[二]*年「賈辛軍於溪泉」。   注[五一]史記曰,成睪北門名*(王)**[玉]*門。左傳「破燕師於北制」。杜預曰「北制,一名虎牢」,亦即此縣也。穆天子傳曰:   「七萃之士,生搏虎而獻天子,命為柙,而畜之東□,是曰虎牢。」左傳曰鄭子皮勞晉韓宣子於索氏,杜預曰縣東有大索城。尚書禹貢「至於大岯」,張揖雲成睪縣山。又有旋門□,縣西南十里,見東京賦*(曰)*。   注[五二]左傳襄十八年楚伐鄭,次旃然。   注[五三]左傳曰周襄王處鄭地汜。   注[五四]鄭共叔所居,左傳云「謂之京城大叔」。應劭曰:「有索亭。楚漢戰京、索。」北征記又有索水。   注[五五]春秋時曰新城,傳曰新密。僖六年諸侯圍新城,杜預曰一名密縣。   注[五六]山海經曰:「大騩之山,其陰多鐵,多美堊。有草焉,狀如蓍而毛,青華而白實,其名曰*(□)**[□]*,服者不夭。」   注[五七]左傳曰襄十八年楚伐鄭,右回梅山,在縣西北。   注[五八]史記魏襄王六年伐楚,敗之陘山。秦破魏華陽,地亦在縣。杜預遺令曰:「山上有頤,或曰子產,邪東北向新鄭城,不忘本也。」   注[五九]左傳曰文十七年周敗戎於邥垂,杜預曰縣北有垂亭。史記秦遷西周公於□狐,徐廣曰「與陽人聚相近,在雒陽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閒」。   注[六0]史記蘇代說韓相國以高都與周者。   注[六一]有廣成菀。   注[六二]左傳昭十六年楚殺鄤子,杜預曰縣東南有蠻城。又祭遵獲張滿也。   注[六三]帝王世記曰:「帝嚳所都,殷盤庚復南亳,是為西亳。」皇覽曰「北有睪繇祠」,又曰「有湯亭,有湯祠」。   注[六四]帝王世記曰:「屍鄉在縣西二十里。」   注[六五]左傳昭二十六年劉人敗子朝之師於屍氏。前書田橫自殺處。   注[六六]皇甫謐曰:「古有熊國,黃帝之所都。」   Ua**河內郡***   高帝置。雒陽北百二十里。*十八城,戶十五萬九千七百七十,口八十萬一千五百五十八。 Ub**懷**有隰城。[一]**河陽**[二]有湛城。**軹**[三]有原鄉。[四]有湨梁。[五]**波**有絺城。[六]**沁水**[七]**野王**有太行山。[八]有射犬聚。[九]有邘城。[一0]**溫**蘇子所都。濟水出,王莽時大旱,遂枯絕。[一一]**州***   *平睪**有邢丘,故邢國,周公子所封。[一二]有李城。[一三]**山陽**邑。有雍城。[一四]有蔡城。[一五]**武德***   *獲嘉**侯國。**修武**故南陽,秦始皇更名。有南陽城,[一六]陽樊、攢茅田。[一七]有小修武聚。[一八]有隤城。[一九]**共**本國。淇水出。[二0]有泛亭。   [二一]**汲**[二二]**朝歌**[二三]紂所都居,[二四]南有牧野,[二五]北有邶國,南有寧鄉。[二六]**蕩陰**有羑里城。[二七]**林慮**故隆慮,殤帝改。   有鐵。[二八]   注[一]左傳曰王取鄭隰城,杜預曰在縣西南。傳又曰卻至與周爭鄇田,杜預曰縣西南有鄇人亭。   注[二]左傳曰王與鄭盟,杜預曰縣南孟津。   注[三]左傳曰王以蘇忿生田向與鄭,杜預曰縣西北地名向上。   注[四]左傳曰王與鄭原,杜預曰沁水西北有原城。   注[五]左傳曰襄十六年諸侯會湨梁。   注[六]左傳曰王與鄭絺,杜預曰在野王縣西南。   注[七]山海經曰沁水出井陘東。   注[八]山海經曰:「其上有金玉,下有碧。有獸焉,其狀如麋而四角,馬尾而有距,其名曰驒還。」酈食其說曰「杜太行之道」,韋昭曰在縣北。   注[九]世祖破青犢也。   注[一0]史記曰紂以文王、九侯、鄂侯為三公,徐廣曰「鄂」一作「邘」。武王子封在縣西北。   注[一一]皇覽曰:「縣郭東濟水南有□公頤。」   注[一二]臣瓚曰:「丘名也,非國,在襄國西。」   注[一三]史記曰邯鄲李同□秦兵,趙封其父李侯,徐廣曰即此城。   注[一四]杜預曰古雍國,在縣西。   注[一五]蔡叔邑此,猶鄭管城之類乎?   注[一六]左傳僖四年晉文公圍南陽。史記曰:「白起攻韓南陽,太行道絕之。」   山海經曰:「太行之山,清水出焉。」郭璞曰:「修武縣北黑山亦出清水。」   注[一七]服虔曰:「樊仲山之所居,故名陽樊。」杜預曰縣西北有*(纓)**[攢]*城。左傳曰定元年魏獻子田大陸,杜預曰西北吳澤也。   注[一八]春秋曰寧。史記曰高祖得韓信軍小修武,晉灼曰在城東。   注[一九]左傳隱十一年「以隤與鄭」。   注[二0]前志注曰水出北山。博物記曰:「有奧水,流入淇水,有綠竹草。」   注[二一]凡伯邑。   注[二二]晉地道記曰有銅關。   注[二三]有鹿腹山。   注[二四]帝王世記曰紂糟丘、酒池、肉林在城西。前書注曰鹿台在城中。   注[二五]去縣十七里。   注[二六]史記旡忌說魏安僖王曰「通韓上黨於共寧」,徐廣曰有寧鄉。左傳曰襄二十三年「救晉,次雍榆」,杜預曰縣東有雍城是也。   注[二七]韋昭曰:「羑音酉。文王所拘處。」   注[二八]徐廣曰:「洹水所出。蘇秦合諸侯盟處。」班叔皮游居賦亦曰「漱余馬乎洹泉,嗟西伯於牖城」。   Ua**河東郡***   秦置,雒陽西北五百里。*[一]二十城,戶九萬三千五百四十三,口五十七萬八百三。   注[一]博物記曰:「有山澤近鹽。沃土之民不才,漢興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絕也。」   Ub**安邑**[一]有鐵,有鹽池。[二]**楊**有高梁亭。[三]**平陽**侯國。[四]   有鐵。堯都此。[五]**臨汾**[六]有董亭。[七]**汾陰**[八]有介山。[九]**蒲□**有雷首山。[一0]有沙丘亭。[一一]**大陽**有吳山,上有虞城,[一二]   有下陽城,[一三]有茅津。[一四]有顛軨□。[一五]**解**[一六]有桑泉城。[一七]有臼城。[一八]有解城。[一九]有瑕城。[二0]**皮氏**有耿鄉。[二一]有鐵。有冀亭。[二二]**聞喜**邑,[二三]本曲沃。[二四]有董池陂,古董澤。[二五]有稷山亭。[二六]有涑水。[二七]有洮水。**絳**邑。[二八]有翼城。[二九]**永安**故彘,[三0]陽嘉二年更名。[三一]有霍大山。[三二]**河北**詩魏國。有韓亭。**猗氏**[三三]**垣**有王屋山,兗水出。[三四]有壺丘亭。[三五]有邵亭。[三六]**襄陵**[三七]**北屈**[三八]有壺口山。[三九]有採桑津。[四0]**蒲子**[四一]**濩澤**侯國。有*(祁)**[析]*城山。[四二]**端氏**[四三]   注[一]帝王世記曰:「縣西有鳴條陌。湯伐桀,戰昆吾亭。左傳昆吾與桀同日亡。」   地道記*[巫]*鹹山在南。   注[二]前志曰池在縣西南。魏都賦注曰在猗氏六十四里。楊佺期雒陽記曰:「河東鹽池長七十里,廣七里,水氣紫色。有別御鹽,四面刻如印齒文章,字妙不可述。」   注[三]左傳曰僖*(九)**[二十四]*年晉懷公死高梁,杜預曰在縣西南。地道記有梁城,去縣五十里,叔向邑也。   注[四]左傳曰成七年諸侯盟馬陵,杜預曰□地也,平陽東南地名馬陵。又說在魏郡元城。   注[五]晉地道記曰有堯城。   注[六]博物記曰有賈鄉,賈伯邑。   注[七]左傳曰晉改搜於董,杜預曰縣有董亭。   注[八]博物記曰:「古之綸,少康邑。」   注[九]縣西北有狐谷亭。郭璞爾雅注曰:「縣有水口,如車輪許,濆沸湧出,其深無限,名之為瀵。」   注[一0]史記曰趙盾田首山,息桑下,有餓人只彌明。縣南二十里有歷山,舜所耕處。又伯夷、叔齊隱於首陽山,馬融曰在蒲□華山之北,河曲之中。   注[一一]左傳曰文十二年秦晉戰河曲,杜預曰在縣南。湯伐桀,孔安國曰河曲之南。   注[一二]杜預曰虞國也。帝王世記曰:「舜嬪於虞,虞城是也。」亦謂吳城,史記秦昭王伐魏取吳城,即此城也。皇覽曰:「盜跖頤臨河*[曲]*。」博物記曰傅巖在縣北。   注[一三]□邑,左傳僖二年虞、晉所滅。縣東北三十里。   注[一四]左傳曰「秦伐晉,遂自茅津濟」,杜預曰在縣西。南有茅亭,即茅戎。   注[一五]左傳曰「入自顛軨」。博物記曰在縣鹽池東,吳城之北,今之吳□。杜預曰在縣東北。   注[一六]左傳曰咎犯與秦晉大夫盟於郇,杜預曰縣西北有郇城。博物記曰有智邑。   注[一七]左傳僖二十四年晉文公入桑泉,杜預曰在縣西二十里。   注[一八]左傳曰晉文公入取臼衰者也。杜預曰在縣東南。博物記曰:「臼季邑。   縣西北卑耳山。縣西南齊桓公西伐所登。」   注[一九]左傳僖十五年晉侯賂秦,內及解梁城。   注[二0]左傳文十二年秦侵晉及瑕,杜預曰猗氏縣東北有瑕城。   注[二一]尚書祖乙徙耿。左傳閔元年晉滅耿,杜預曰縣東南有耿鄉。博物記曰有耿城。   注[二二]左傳僖二年,晉荀息曰「冀為不道」,杜預曰國,在縣東北。史記蘇代說燕王曰「下南陽,封冀。」   注[二三]博物記曰縣治涑之川。史記曰伐韓到干河。郭璞曰:「縣東北有干河口,但有故溝處,無復水。」左傳曰僖三十一年「晉搜清原」,杜預曰在縣北。   注[二四]曲沃在縣東北數里,與晉相去六七百里。見毛詩譜注。   注[二五]左傳曰「改搜於董」,「董澤之蒲」。   注[二六]縣西五十里。左傳曰宣十五年「晉侯治兵於稷」。   注[二七]左傳呂相絕秦,曰「伐我涑川」。   注[二八]縣西有絳邑城,杜預曰故絳也。   注[二九]左傳隱五年曲沃伐翼,杜預曰在縣東八十里。   注[三0]史記曰周穆王封造父趙城,徐廣曰在永安。博物記曰有呂鄉,呂甥邑也。   注[三一]杜預曰縣東北有彘城。   注[三二]爾雅曰:「西南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左傳曰閔元年晉滅霍,杜預曰「縣東北有霍大山」。史記曰原過受神人書,稱「余霍大山山陽侯天吏也」。   又蜚廉於山得石幟,仍葬也。   注[三三]地道記曰:「左傳文十三年『詹嘉處瑕』,在縣東北。」   注[三四]史記曰:「魏武侯二年,城王垣。」博物記曰:「山在東,狀如垣。」   注[三五]左傳襄元年晉討宋五大夫,寘諸瓠丘,杜預曰縣東南有壺丘亭。   注[三六]博物記曰:「縣東九十里有郫邵之阨,賈季迎公子樂於陳,趙孟殺諸郫邵。」   注[三七]晉地道記曰晉武公*[自]*曲沃徙此。   注[三八]左傳曰「二屈」,杜預曰「二」當為「北」。傳曰「屈產之乘」,有駿馬。   注[三九]禹貢曰:「壺口治梁及岐。」   注[四0]左傳僖八年晉敗狄於採桑,杜預曰縣西南有採桑津。   注[四一]左傳曰晉文公居蒲城,杜預曰今蒲子縣。   注[四二]前志曰在縣西南。   注[四三]史記曰,趙、韓、魏分晉,封晉端氏。   Ua**弘農郡***   武帝置。其二縣,建武十五年屬。雒陽西南四百五十里。*九城,戶四萬六千八百一十五,口十九萬九千一百一十三。 Ub**弘農**故秦函谷關,[一]燭水出。[二]有枯樅山。[三]有桃丘聚,故桃林。[四]有務鄉。[五]有曹陽亭。[六]**陝**[七]本□仲國。[八]有焦城。[九]有陝陌。[一0]**黽池**谷水出。[一一]有二崤。**新安**蚍水出。[一二]**宜陽**[一三]**陸渾**西有□略地。[一四]**盧氏**有熊耳山,[一五]伊水、清水出。[一六]**湖**故屬京兆。[一七]有閺鄉。[一八]**華陰**故屬京兆。[一九]有太華山。[二0]   注[一]左傳曰「□公敗戎於桑田」,杜預曰在縣東北桑田亭。   注[二]前志出*(衡)**[衙]**(山)*嶺下谷。   注[三]本傳赤眉立盆子於鄭北,古今注曰在此山下。   注[四]左傳曰守桃林之塞,博物記曰在湖縣休與之山。   注[五]赤眉破李松處。   注[六]史記曰,章邯殺周章於曹陽,晉灼曰縣東十三里。又獻帝東歸敗處,曹公改曰好陽。   注[七]史記曰:「自陝以西,邵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   注[八]杜預曰□都上陽,在縣東*[南]*。有□城。   注[九]故焦國,史記曰武王封神農之後於焦。   注[一0]博物記:「二伯所分。」   注[一一]前志曰出谷陽谷。   注[一二]博物記曰:「西漢水出新安入雒。」又有孝水,見潘岳西徵賦。   注[一三]有金門山,山竹為律管。   注[一四]左傳僖十五年晉侯賂秦,東盡□略,杜預曰從河曲南行,而東盡故□。   注[一五]山海經曰:「其上多漆,其上多潰。浮豪之水出焉,西北流注於賄,其中多美玉,多人魚。」   注[一六]晉地道記:「伊東北入雒。」   注[一七]前志有鼎湖。   注[一八]皇覽曰:「戾太子南出,葬在闅鄉南。」秦又改曰寧秦。   注[一九]史記曰魏文侯三十六年齊侵陰晉。前志曰高帝改曰華陰。呂氏春秋九藪云「秦之陽華」,高誘曰「或在華陰西」。誘又曰「桃林縣西長城是也」。晉地道記曰「潼關是也」。   注[二0]左傳晉賂秦,南及華山。山海經曰:「太華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廣十里,鳥獸莫居。有蛇焉,名曰肥遺,六足四翼,見則天下大旱。」武王放馬牛於桃林墟,孔安國曰在華山東。   晉地道記山在縣西南。   Ua**京兆尹***   秦內史,武帝改。其四縣,建武十五年屬。雒陽西九百五十里。   *[一]十城,戶五萬三千二百九十九,口二十八萬五千五百七十四。   注[一]決錄注曰:「京,大也。天子曰兆民。」   Ub**長安**高帝所都。[一]鎬在上林菀中。[二]有細柳聚。[三]有蘭池。[四]   有曲郵。[五]有杜郵。[六]**霸陵**有枳道亭。[七]有長門亭。[八]**杜陵**[九]   酆在西南。[一0]**鄭**[一一]**新豐**有驪山,[一二]東有鴻門亭[一三]及戲亭。[一四]有*(嚴)**[掫]*城。**藍田**出美玉。[一五]**長陵**故屬馮翊。   [一六]**商**故屬弘農。[一七]**上雒**侯國。有頤領山,雒水出。故屬弘農。   [一八]有菟和山。[一九]有蒼野聚。[二0]**陽陵**故屬馮翊。   注[一]漢舊儀曰:「長安城方*(亦)**[六]*十三里,經緯各長十五里,十二城門,九百七十三頃。城中皆屬長安令。」辛氏三秦記曰:「長安地皆黑壤,城中今赤如火,堅如石。父老所傳,盡鑿龍首山為城。」皇覽曰:「□思後葬城東南桐*(松)**[柏]*園,今千人聚是。」   注[二]孟康曰:「長安西南有鎬池。秦始皇江神反璧曰:『為吾遺鎬池君。』」古史考曰:「武王遷鎬,長安豐亭鎬池也。」皇覽曰:「文王、周公頤皆在鎬聚東杜中。」   注[三]前書周亞夫所屯處。   注[四]史記曰秦始皇微行夜出,逢盜蘭池。三秦記曰:「始皇引渭水為長池,東西二百里,南北三十里,刻石為鯨魚二百丈。」   注[五]前書高帝征黥布,張良送至曲郵。   注[六]史記曰白起死處。三秦記曰:「長安城西有九嵕山,西有杜山。」杜預曰「畢國在西北。」   注[七]前書秦王子嬰降於軹道旁,地道記曰霸水西。   注[八]前書文帝出長門,若見五人於道北,立五帝□。   注[九]杜預曰古唐杜氏也。   注[一0]杜預曰:「在鄠縣東。」決錄注曰:「鎬在酆水東,酆在鎬水西,相去二十五里。」   注[一一]史記殺商君鄭黽池。鄭桓公封於此。黃圖云:「下邽縣並鄭,桓帝西巡復之。」   注[一二]杜預曰:「古驪戎國。」韋昭曰:「戎來居此山,故號驪戎。」三秦記曰:「始皇墓在山北,有始皇祠。不齋戒往,即疾風暴雨。人理欲上,則杳冥失道。縣西有白鹿原,周平王時白鹿出。」案關中圖,縣南有新豐原,白鹿在霸陵。   注[一三]前書高帝見項羽處,孟康曰「在縣東七十里,舊大道北下□口名」。關中記雲始皇陵北十餘里有謝聚。   注[一四]周幽王死處,蘇林曰縣東南四十里。   注[一五]三秦記曰:「有川,方三十里,其水北流。出玉、銅、鐵、石。」地道記有虎候山。   注[一六]蔡邕作樊陵頌云:「前漢戶五萬,口有十七萬,王莽後十不存一。永初元年,羌戎作虐。至光和,領戶不盈四千。園陵蕃□粢盛之供,百役出焉。民用匱乏,不堪其事。」   注[一七]帝王世記曰:「契所封也。」左傳哀四年「將通於少習」,杜預曰少習,縣東之武關。   注[一八]山海經曰雒水出*(護)**[讙]*舉之山。案*(觿)**[史]*記雲雒水出熊耳。山海經曰雒出王城南,至相谷西,東北流,去虎牢城西四十里,注河口,謂之雒汭。   注[一九]左傳哀四年,楚司馬軍於菟和。   注[二0]左傳曰*(昭)**[哀]*四年楚*(左)**[右]*師軍蒼野,杜預曰在縣南。   Ua**左馮翊***   秦屬內史,武帝分,改名。雒陽西六百八十八里。*[一]十三城,戶三萬七千九十,口十四萬五千一百九十五。[二]   注[一]決錄注曰:「馮,馮也。翊,明也。」   注[二]潘岳關中記曰:「三輔舊治長安城中,長吏各在其縣治民。光武東都之後,扶風出治槐裡,馮翊出治高陵。」   Ub**高陵***   *池陽**[一]**雲陽**[二]**祋祤**永元九年復。**頻陽***   *萬年**[三]**蓮勺***   *重泉***   *臨晉**本大荔。有河水祠。有芮鄉。[四]有王城。   [五]**合陽**永平二年復。**夏陽**有梁山、[六]龍門山。[七]**衙**[八]**粟邑**永元九年復。   注[一]爾雅十藪,周有焦獲,郭璞曰縣瓠中是也。地道記「有□□山,在北。   有鬼谷,生三所氏」。案:史記鬼谷在穎川陽城,與地記不同。   注[二]有荊山。帝王世記曰:「禹鑄鼎於荊山,在馮翊懷德之南,今其下荊渠也。」   注[三]帝王世記曰「秦獻公都櫟陽」是也。   注[四]古芮國,與虞相讓者。   注[五]史記曰秦厲恭公伐大荔,取其王城,即此城也。左傳晉陰飴甥與秦伯盟王城,杜預曰後改為武鄉,在縣東。   注[六]詩云:「弈弈梁山。」在縣西北。公羊傳曰河上之山也。杜預曰古梁國。   史記曰本少梁。爾雅曰梁山,晉望也。   注[七]書曰導河積石,歷龍門。太史公曰「遷生龍門」,韋昭曰在縣北。博物記曰:「有韓原,韓武子采邑。」   注[八]左傳文二年晉敗秦於彭衙。皇覽曰:「有蒼頡頤,在利陽亭南,墳高六丈。」   Ua**右扶風***   秦屬內史,武帝分,改名。*[一]十五城,戶萬七千三百五十二,口九萬三千九十一。   注[一]決錄曰:「扶風,化也。」   Ub**槐裡**周曰犬丘,[一]高帝改。**安陵**[二]**平陵***   *茂陵***   *鄠**[三]   豐水出。[四]有甘亭。[五]**郿**有邰亭。[六]**武功**永平八年復。有太一山,本終南。垂山,本敦物。[七]有斜谷。[八]**陳倉**[九]**汧**[一0]有吳岳山,[一一]本名汧,汧水出。有回城,名回中。[一二]**渝麋**侯國。**雍**[一三]有鐵。[一四]**栒邑**有豳鄉。[一五]**美陽**有岐山,[一六]有周城。[一七]**漆**有漆水。[一八]有鐵。[一九]**杜陽**永和二年復。[二0]   注[一]又名廢丘,周懿王、章邯所都。   注[二]皇覽曰:「縣西北畢陌,秦武王頤。」   注[三]古扈國。   注[四]左傳曰「康有酆宮之朝」,杜預曰有靈台,康王於是朝諸侯。   注[五]帝王世記曰在縣南。夏啟伐扈,大戰於甘。又南山有王季頤。   注[六]史記曰封棄於邰,徐廣曰今斄鄉。又案王忳傳,郿之斄亭,為番鬼報戮故亭長者也。秦是榮縣,後省。帝王世記曰:「秦出公徙平陽。」新論曰:「邰在漆縣,其民有會日,以相與夜中巿,如不為,則有災咎。」   注[七]前志在縣東。   注[八]西徵賦注曰:「□斜谷,在長安西南。南口□,北口斜,長百七十里。其水南流。」   注[九]三秦記曰:「秦武公都雍,陳倉城是也。有石鼓山。將有兵,此山則鳴。」   注[一0]爾雅*(曰)*十藪,秦有楊紆,郭璞曰在縣西。   注[一一]郭璞曰:「別名吳山,周禮所謂岳山者。」   注[一二]來歙開道處。   注[一三]左傳邵穆公采邑,史記有鴻頤。   注[一四]帝王世記曰秦德公徙都。   注[一五]鄭玄詩譜曰:「豳者,公劉自邰而出,所徙戎狄之地名。」又有劉邑。   注[一六]左傳椒舉曰:「成王有岐陽之搜。」山海經曰:「其上多白金,其下多鐵,城水出焉,東南流注於江。」   注[一七]杜預曰城在縣西北。帝王世記曰:「周太王所徙,南有周原。」   注[一八]山海經曰:「*(□)**[羭]*次之山,漆水出焉。」郭璞曰:「漆水出岐山。詩云『自土沮、漆。』」地道記曰水在縣西。皇覽曰:「有師曠頤,名師曠山。」   注[一九]杜預曰豳國在東北。帝王世記曰有豳亭。   注[二0]詩譜曰:「周原者,岐山陽,地屬杜陽,地形險阻而原田肥美。」      注[一]漢*(書)*舊儀曰:「司隸治所,故孝武廟。」魏*(志)*略曰:「曹公分關中置漢興郡,*(國)**[用]*游楚為太守。」獻帝起居注曰:「中平六年,省扶風都尉置漢安郡,鎮雍、渝麋、杜陽、陳倉、汧五縣也。」    校勘記   三三八五頁九行其山川地名悉為細注今進為大字按:細注既進為大字,則山川地名與郡縣名同為大字,殊欠分曉,今郡縣名悉用黑體字以別之。   三三八五頁九行新注證發汲本「新」作「細」。錢大昭謂閩本亦作「新」。   三三八五頁一0行帝王世記按:別本「記」皆作「紀」,今悉依原本。   三三八五頁一一行自斗十一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費直周易分野壽星起斗十度,蔡邕月令章句壽星起斗六度,陳卓雲斗十二度。   三三八五頁一二行自婺女八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   三三八五頁一二行至危十六度按:惠棟謂陳卓雲十五度。   三三八六頁一行自危十七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陳卓雲十六度。   三三八六頁二行自奎五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奎二度,蔡邕起奎八度。   三三八六頁三行自胃七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婁十度,蔡邕起胃一度。   三三八六頁四行自畢十二度按:惠棟謂費直起畢九度,蔡邕起畢六度。   三三八六頁五行自井十六度按:惠棟謂費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   三三八六頁五行自柳九度按:惠棟謂費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   三三八六頁五行至張十七度按:惠棟謂陳卓雲十六度。   三三八六頁六行斗建在未按:「斗」原斗「中」,逕改正。   三三八六頁六行自張十八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張十三度,蔡邕起張十二度,陳卓起張十七度。   三三八六頁七行自軫十二度按:惠棟謂費直起軫七度,蔡邕起軫六度。   三三八六頁八行今韓分野惠棟謂陳卓雲鄭之分野,鄭玄案堪輿書,壽星,鄭也,作「韓」者誤。按:王先謙謂韓滅鄭,故亦稱鄭,竹書可證,惠以「韓」為誤字,非。   三三八六頁八行自氐五度按:惠棟謂費直起氐十一度,蔡邕起亢八度。   三三八六頁九行自尾十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   三三八六頁九行至斗十度汲本、殿本「十」作「七」。按:惠棟謂陳卓雲斗十一度。   三三八六頁一一行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蒼龍、玄武、白虎、朱雀各言星度之數,下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不應於北方星度獨言四分度之一也,「四分度之一」五字自是衍文。今據刪。   三三八七頁二行定墾者九百*(一)**[三]*十萬*(八)**[六]*千二十四頃據殿本改。按:以下不墾者之數合計九州之地數,殿本是。   三三八七頁二行不墾者千五百萬二千頃按:「千」原斗「午」,逕改正。   三三八七頁三行是以山海經稱禹使大章步自東極至於西垂按:惠棟謂「垂」一作「極」,下「北垂」同。又按:惠棟謂自「禹使大章」至下「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山海經無此文,淮南子墜形訓有之。   三三八七頁四行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惠棟補注本「三千」作「二千」,注云「二」一作「三」。汲本、殿本及惠棟補注本「五百里」皆作「三百里」。   今按:淮南子墜形訓作「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   三三八七頁四行又使豎亥步*[自]*南極*(北)*盡於北垂王先謙謂以上文例之,「南極」上奪一「自」字,「北」字衍。今據刪補。按:淮南子作「步自北極,至於南極」。   三三八七頁五行出水者按:惠棟謂一作「出水之山者」。   三三八七頁五行*[經]*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萬四千五十六里惠棟謂「經」字當在「名山」上。今據改。   三三八七頁六行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按:惠棟謂自「東西二萬八千里」至此,皆山海經中山經之文,彼文「九」下有「十」字。   三三八七頁一二行平王東遷三十餘載至齊桓公二年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東遷至齊桓公二年七十九年,非三十餘載,文有訛。今案:「三」疑「七」之鬥。   三三八七頁一五行晉陽之*(國)**[圍]*據殿本改。   三三八八頁三行不過三十萬按:「三」字原斗「二」,逕改正。   三三八八頁四行武帝乘其資畜按:汲本、殿本「乘」作「承」。   三三八八頁六行縣邑千*(四)**[五]*百八十七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前漢書地理志,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然則合計千五百八十七也,本文「四百」應是「五百」之訛。今據改。   三三八八頁七行民戶千三百二十三萬三千六百一十二按:前志作「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   三三八八頁七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人按:前志作「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   三三八八頁九行口*(三)**[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人據汲本、殿本改。按:   惠棟補注引李心傳說,謂西漢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四十八口有奇,東漢戶口率以十戶為五十二口。此上云「民戶四百二十七萬千六百三十四」,以十戶為五十二口計之,祗二千一百萬餘,則原作「三千一百萬」,斗也。   三三八八頁一四行文帝*(授)**[受]*禪據殿本改。   三三八九頁二行尚有數十按:「十」字原空白,據汲本、殿本補。   三三八九頁五行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按:「郡」字原空白,據汲本、殿本補。「畫」原斗「盡」,逕改正。   三三八九頁六行罰纖厘之惡按:汲本、殿本「罰」作「貶」,「厘」作「介」。   三三八九頁一一行熒陽汲本、殿本「熒」作「滎」。按:段玉裁謂熒澤、熒陽,古無作「滎」者,淺人任意竄易,以為水名當作「滎」,不知泲水名熒,自有本義,於絕小水之義無涉也。   三三八九頁一二行有*(費)**[熒]*澤集解引惠棟說,謂「費澤」無考,案注及濟水注當作「熒澤」。今據改。   三三九0頁一行谷城前志作「谷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古字通以「城」為「成」,見劉寬碑陰及韓氣別碑。   三三九0頁三行成睪汲本「睪」作「睪」,殿本作「戲」,注同。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睪」當作「皋」,字形相涉而鬥。校補引柳從辰說,謂睪為皋之或體字,作「睪」者,蓋偶斗缺一筆,未可概指為鬥。黃山謂睪亦可通「皋」。   三三九0頁五行新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城」作「成」,古字通。   三三九0頁五行今名蠻中集解引惠棟說,謂說文「新城□中」,古蠻□字或相通。   按:黃山謂欒□相通,蓋古本名欒中,故說文作「□中」耳,非蠻□字相通也。說詳校補。   三三九0頁六行匽師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匽」作「偃」。   三三九0頁一0行為地三百*(裡)**[頃]*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0頁一三行在東*(官)**[宮]*西北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0頁一六行伯休甫之國也按:「甫」原斗「川」,逕改正。   三三九一頁一行馮異斬武勃*(也)**[地]*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一頁四行即泉戎也按:殿本「戎」作「城」。   三三九一頁五行單氏伐東圉按:「圉」原斗「園」,逕改正。   三三九一頁六行昭二十三年晉師次於解按:依左傳「三」當作「二」,「晉」當作「王」。   三三九一頁七行本傳有*(員)**[負]*犢山集解引馬與龍說,謂本書劉昆傳,昆避難河南負犢山中,彼注云「郡國志河南郡有負犢山」。作「員」者,形近致訛,李賢所見本尚不誤。今據改。按:「本」原斗「才」,逕改正。   三三九一頁八行郛方*(七)**[一]*十里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一頁一四行以陽人地*[賜周君]*據殿本考證齊召南說補,與史記秦本紀合。   三三九一頁一六行魏文侯*(四)**[三]*十二年敗秦於注按:魏文侯立三十八年卒,無四十二年。敗秦於注,乃三十二年事。各本皆未正,今據史記改。   三三九一頁一七行於熒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汲本、殿本「熒」作「滎」。按:熒陽之「熒」本從火,作「滎」者後人妄改,見前「熒陽」條校記。   三三九二頁三行左傳文*(三)**[二]*年盟於垂隴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二頁一三行左傳閔二年遇於清「二」原作「一」,逕據汲本、殿本改。按:   左傳閔二年無此文。   三三九二頁一六行在縣東北遠疑*[非]*據殿本補,與杜注合。   三三九二頁一七行縣東*[南]*有林鄉惠棟謂諸本皆脫「南」字。今據補,與杜注合。   三三九三頁二行左傳*(宣)**[成]*十*[六]*年諸侯遷於制田集解引惠棟說,謂諸侯遷制田,成十六年事,注誤。今據改。   三三九三頁二行縣東有制*(城)**[澤]*據集解引惠棟說改,與杜注合。   三三九三頁一0行湯亭*[在]*偃師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三九三頁一二行史記*(曰)*張儀*[曰]*按:注所引乃張儀說秦惠王之辭,「曰」字當在「張儀」下,今乙正。   三三九三頁一四行左*(氏)**[傳]*王先謙謂「氏」例當作「傳」,此駁文。今據改。   三三九三頁一四行地道記在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水經注「南」當作「西」。   三三九三頁一五行左傳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於皇按:「二十二年」原斗「一十二年」,逕改正。   三三九三頁一五行在縣西*(北)**[南]*集解引惠棟說,謂「西北」今左傳注云「西南」。今據改。   三三九三頁一六行昭二十*(三)**[二]*年惠棟謂「三」當作「二」。今據改,與左傳合。   三三九三頁一七行成睪北門名*(王)**[玉]*門據殿本改。按:前書及通鑒並作「玉」。   三三九四頁二行見東京賦*(曰)*汲本「曰」作「雲」。按文此字當衍,殿本無,今據刪。   三三九四頁四行周襄王處鄭地汜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襄王所處在穎川之襄城,注文重出,當去此存彼。   三三九四頁六行一名密縣按:今左傳杜注作「新鄭,鄭新密,今滎陽密縣」。惠棟雲注文有脫誤。   三三九四頁七行多美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今山海經云「多美玉青堊」。   三三九四頁七行其名曰*(□)**[□]*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四頁八行在縣西北按:「在」上當脫「杜預曰」三字。又按:左傳杜注「西北」作「東北」。   三三九四頁一五行楚殺鄤子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左昭十六年經傳「鄤」均作「蠻」,注誤。   三三九五頁五行有絺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絺」說文作「郗」。   三三九五頁一二行王取鄭隰城按:「取」疑「與」之誤。左隱十一年王以蘇忿生田與鄭,有隰郕,杜注「在懷縣西南」。僖二十五年傳「隰郕」作「隰城」。   三三九六頁一三行左傳僖四年晉文公圍南陽按:注有誤。僖四年重耳方出亡,安有所謂「晉文公圍南陽」事?   三三九六頁一三行太行之山按:「行」原斗「時」,逕改正。   三三九六頁一五行縣西北有*(纓)**[攢]*城據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七頁一一行洹水所出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水經「洹水出上黨泫氏縣」,注云「出洹山,在長子縣也」。又「東過隆慮縣北」,注云「縣北有隆慮山」。是隆慮非即洹水所出。   三三九七頁一三行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絕也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大衣冠」不詞,疑「大」下有「族」字,「衣冠」屬下為句。   三三九七頁一五行蒲□按:前志「□」作「反」。   三三九八頁五行兗水出集解引惠棟說,謂「□」當作「沇」。又引錢大昕說,謂□即沇字,古人從水字或橫寫,沇作□,亦是以立水為橫水,隸省為六爾。□州本以沇水得名,非兩字也。按:說文「沇」下段注雲,古文作□,小篆作沇,隸變作□,此同義而古今異形。   三三九八頁六行有*(祁)**[析]*城山據殿本改。按:錢大昕謂「祁」當作「析」。   三三九八頁七行*[巫]*鹹山在南王先謙謂「鹹」上脫「巫」字,班志可證。今據補。   三三九八頁一0行僖*(九)**[二十四]*年晉懷公死高梁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注引左傳紀年多訛,晉文公入國而後殺懷公於高梁,是僖二十四年事。今據改。   三三九八頁一一行□地也平陽東南地名馬陵按:注引杜注有誤。春秋成七年杜注作「馬陵,□地。陽平元城有地名馬陵」。又按:王先謙謂「□」當作「魏」。   三三九八頁一四行縣有董亭按:校補謂今左傳注作「汾陰縣有董亭」。考晉志無汾陰縣,此或據魏舊言之,而其時亭地已改隸汾陰耳。   三三九八頁一五行古之綸少康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梁國虞縣有綸城,少康邑,注失考。   三三九九頁五行盜跖頤臨河*[曲]*集解引惠棟說,謂案皇覽,頤臨河曲,直宏農華陰山潼鄉,注脫「曲」字也。今據補。   三三九九頁一0行在縣西二十里按今左傳杜注作「在河東解縣西」,不言「二十里」。   三三九九頁一四行杜預曰猗氏縣東北有瑕城按:今左傳僖十二年無此注。僖三十年「許君焦、瑕」,杜注「晉河外五城之二邑」,即此,然不云「猗氏縣東北」也。   三四00頁七行在縣東八十里按:左傳杜注云「在平陽絳邑縣東」,不言「八十里」。   三四00頁一一行得石幟按:汲本、殿本「幟」作「棺」。   三四00頁一六行晉武公*[自]*曲沃徙此據集解引馬與龍說補。按:馬與龍謂注「曲沃」上脫「自」字。漢書地理志「河東郡絳,晉武公自曲沃徙此」。注地道記說蓋即本班志,當在前「絳邑」下,不知何以置此。地道記不應若是之誤,劉昭亦不應誤引若是,當由後人傳寫誤脫,因妄竄耳。   三四0一頁八行有務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劉聖公傳作「蓩鄉」,音莫老反。   三四0一頁一三行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此注錯簡,當在下「陝有陝陌」之下。   杜預左傳注云「桑田,□地,在弘農陝縣東北」。蓋舊志陝有桑田亭,而劉昭引此文為注也。又按:注「桑田亭」原斗「桑裡亭」,逕改正。   三四0一頁一四行出*(衡)**[衙]**(山)*嶺下谷按:前志「衡」作「衙」,水經河水注及開山圖亦作「衙」。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衡」當作「衙」。又前書補注引段玉裁說,謂「嶺」誤析為「山領」,古「嶺」祗作「領」字。王先謙謂段云「山」字衍,是。今據以改刪。   三四0二頁四行□都上陽在縣東*[南]*按:左傳僖五年「晉侯圍上陽」,杜注「上陽,□國都,在弘農陝縣東南」。今據補。   三四0二頁一0行從河曲南行而東盡故□按:今左傳杜注作「從河南而東盡□界也」。   三四0二頁一四行奏又改曰寧秦按:齊召南謂此注六字亦錯簡,當在下華陰注「高帝改曰華陰」之上,證以前志自明。   三四0二頁一七行名曰肥遺殿本「遺」作「□」,與今山海經合。按:校補謂□後起字,疑本通作「遺」。   三四0三頁七行有*(嚴)**[掫]*城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本書劉玄傳注引續志作「掫城」,「嚴」是「掫」字之訛。今據改。   三四0三頁一0行長安城方*(亦)**[六]*十三里據校補引錢大昭說改。按:史記呂後紀索隱引亦作「六十三里」。   三四0三頁一一行葬城東南桐*(松)**[柏]*園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四0四頁一七行雒水出*(護)**[讙]*舉之山集解引惠棟說,謂「護舉」山海經作「讙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水經亦作「讙舉」。今據改。   三四0四頁一七行*(觿)**[史]*記雲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0五頁三行左傳曰*(昭)**[哀]*四年楚*(左)**[右]*師軍蒼野據左傳改。   三四0五頁三行杜預曰在縣南按:今左傳杜注云「在上雒縣」,不言「南」。   三四0六頁一行杜預曰古梁國按:左傳文公十年,晉伐秦,取少梁,杜注「少梁,馮翊夏陽縣」。與此異。   三四0七頁五行爾雅*(曰)*十藪按文「曰」字當衍,今刪。   三四0八頁一行漢*(書)*舊儀按:「書」字衍,今刪。   三四0八頁一行魏*(志)**[略]*曰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今本魏志無此文,疑出魏略,「志」字偶誤。按:游楚事見魏志張既傳注,正引魏略,今據改。   三四0八頁一行*(國)**[用]*游楚為太守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國」當作「以」。   今按:何焯以宋殘本校,「國」作「用」,國用形近易誤,今從何校改。   ************後漢書志第二十 郡國二 穎川汝南梁國沛國陳國魯國右豫州魏郡鉅鹿常山中 山安   平河閒清河趙國勃海右冀州 Ua**穎川郡***   秦置。雒陽東南五百里。*十七城,戶二十六萬三千四百四十,口百四十三萬六千五百一十三。 Ub**陽翟**禹所都。[一]有鈞台。[二]有高氏亭。[三]有雍氏城。[四]**襄**有養陰裡。**襄城**[五]有西不羹。[六]有泛城。[七]有汾丘。[八]有魚齒山。[九]**昆陽**有湛水。[一0] l**定陵**有東不羹。[一一]**舞陽**邑。**郾***   *臨穎***   *穎陽***   *穎陰**[一二]有狐宗鄉,或曰古狐人亭。有岸亭。[一三]**許**[一四]**新汲**[一五]**□陵**春秋時曰□。[一六]**長社**有長葛城。[一七]有向鄉。[一八]有蜀城,有蜀津。[一九]**陽城**[二0]有嵩高山,[二一]洧水、穎水出。[二二]有鐵。有負黍聚。[二三]**父城**有應鄉。[二四]**輪氏**建初四年置。   注[一]汲塚書:「禹都陽城。」古史考曰「鄭厲公入櫟」,即此也。晉地道記曰去雒陽二百八十六里,屬河南。   注[二]左傳曰「夏啟有鈞台之享」,杜預曰有鈞台陂。帝王世記雲在縣西。   注[三]左傳成十七年□侵鄭,至高氏,杜預曰縣西南。   注[四]左傳襄十八年楚伐鄭,侵雍梁,杜預曰在縣東北。史記齊愍王十二年攻魏,楚圍雍氏。   注[五]左傳定四年「盟戲鼬」,杜預曰縣東南有城戲亭。   注[六]杜預曰有不羹城。   注[七]杜預曰在縣南。周襄王所處。   注[八]左傳襄十八年楚治兵於汾,杜預曰縣東北有汾丘城。   注[九]左傳謂魚陵,杜預曰魚齒山也,在粲縣北。   注[一0]左傳襄十六年,楚公子格與晉戰於湛阪。   注[一一]杜預曰縣西北有不羹亭。地道記曰:「高陵山,汝水所出。」   注[一二]左傳文九年楚伐鄭,師於狼淵,杜預曰縣西有狼陂。獻帝遣御史大夫張音奉皇帝璽綬策書,禪帝位於魏,是文帝繼王位,南巡在穎陰,有司乃為□於穎陰。庚午,登□,魏相國華歆跪受璽綬,以進於王。王既受畢,降□視燎,成禮而反。帝王世記云:「魏文皇帝登禪於曲蠡之繁陽亭,為縣曰繁昌,亦禹貢豫州之域,今許之封內,今穎川繁昌是也。」   北征記曰:「城在許之南七十里。東有台,高七丈,方五十步,台南有□高二丈,方三十步,即受終之□也。」案北征記雲是外黃縣繁昌城,非也。   注[一三]史記魏哀王五年秦伐魏,走犀首岸門,徐廣曰岸亭。   注[一四]左傳莊二十八年楚伐鄭,鄭奔桐丘,杜預曰縣東北有桐丘城。獻帝徙都,改許昌。   注[一五]左傳文元年□孔達侵鄭,伐撓訾及匡,杜預曰縣東北有匡城。成十七年伐*(齊)**[鄭]*至曲洧,杜預曰縣治曲洧,城臨洧水。   注[一六]春秋鄭共叔所保,故曰「克段於鄢」。又成十六年晉敗楚於鄢陵。李奇曰:「六國曰安陵。」   注[一七]左傳隱五年宋伐鄭,圍長葛。縣本名長葛。地道記曰:「社中樹暴長,漢改名。」   注[一八]左傳襄十一年諸侯師於向,杜預曰在縣東北。   注[一九]史記曰魏惠王元年韓、趙合軍伐魏蜀澤。   注[二0]帝王世記曰:「陽城有啟母頤。」   注[二一]山海經謂為太室之山。禹貢有外方山,鄭玄毛詩譜雲外方之山即嵩也。   孟子曰「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注雲嵩高之北。   注[二二]晉地道記曰:「穎水出陽干山。」   注[二三]史記曰周敬王十九年鄭伐負黍。馮敬通賦「遇許由於負黍*(山)*」也。   注[二四]杜預曰應國在西南。史記曰客謂周最,以應為秦王太后養地。   Ua**汝南郡***   高帝置。雒陽東南六百五十里。*三十七城,戶四十萬四千四百四十八,口二百一十萬七百八十八。 Ub**平輿**有沉亭,故國,姬姓。[一]**新陽**侯國。**西平**有鐵。有柏亭,故柏國。**上蔡**本蔡國。**南頓**本頓國。**汝陰**本胡國。[二]**汝陽***   *新息***   [侯]*國。 l**北宜春***   *□強**侯國。**灈陽***   *期思**有蔣鄉,故蔣國。**陽安***   [有]*道亭,故國。[三]**項**[四]**西華***   *細陽***   *安城**侯國。有武城亭。**吳房**有棠溪亭。[五]**鮦陽**侯國。[六]**慎陽***   *慎***   *新蔡**有大呂亭。[七]**安陽**侯國。有江亭,故國,嬴姓。**富波**侯國,永元中復。**宜祿**永元中復。**朗陵**侯國。[八]**弋陽**侯國。有黃亭,故黃國,嬴姓。**召陵**[九]有陘亭。[一0]有安陵鄉。 l**征羌**侯國。有安陵亭。[一一]**思善**侯國。**宋**公國,周名郪丘,漢改為新郪,章帝建初四年徙宋公於此。有繁陽亭。[一二]**□信**侯國。有賴亭,故國。[一三]**原鹿**侯國。[一四]**定穎**侯國。**固始**侯國。故寢也,光武中興更名。有寢丘。[一五] l**山桑**侯國,故屬沛。有下城父聚。有垂惠聚。[一六]**城父**故屬沛,春秋時曰夷。[一七]有章華台。   [一八]   注[一]有*(摯)**[□]*亭,見說文。   注[二]杜預曰縣西北有胡城。地道記有陶丘鄉。詩所謂「汝墳」。   注[三]杜預曰在縣南。袁山松書有朔山。魏氏春秋曰:「初平三年,分二縣置陽安都尉。」   注[四]故國,左傳僖十七年魯所滅。地道記曰有公路城,袁術所築。   注[五]左傳曰房國,楚靈王所滅。又楚封吳王夫概於棠溪。地道記有吳城。   注[六]皇覽曰:「縣有葛陂鄉,城東北有楚武王頤,民謂之楚王岑。永平中,葛陂城北祝裡社下於土中得銅鼎,而銘曰『楚武王之頤』。民傳言秦、項、赤眉之時欲發之,輒頹壞*[填]*厭,不得發。」   注[七]地道記曰故呂侯國。左傳昭四年吳伐楚,入櫟,杜預曰縣東北有櫟亭。   注[八]左傳成六年楚拒晉桑隧,杜預曰縣東有桑裡亭。   注[九]左傳昭十三年楚蔡公與子干、子□盟於鄧,杜預曰縣西南有鄧城。   注[一0]左傳僖四年齊伐楚,次陘,杜預曰在縣南。蘇秦說韓宣惠王曰:「南有陘山。」   注[一一]史記無忌說魏安僖王曰:「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博物記曰故安陵君也。   注[一二]左傳襄四年楚師繁陽,杜預曰鮦陽南有繁陽亭。   注[一三]史記楚封王孫勝白公。杜預曰□信縣有白亭。   注[一四]春秋左氏傳僖二十一年宋盟鹿上,杜預曰原鹿縣也。   注[一五]史記曰楚莊王封孫叔敖子,又蒙恬破楚軍。   注[一六]蘇茂奔垂惠,王劉紆。   注[一七]夷屬陳,左傳僖二十三年楚所取。有干溪,在縣南。   注[一八]杜預曰:「章華宮在華容縣城內。」   Ua**梁國***   秦碭郡,高帝改。其三縣,元和元年屬。雒陽東南八百五十里。*九城,戶八萬三千三百,口四十三萬一千二百八十三。 Ub**下邑**[一]**睢陽**[二]本宋國閼伯墟。有盧門亭。[三]有魚門。[四]有陽梁聚。[五]**虞**有空桐地,有桐地,有桐亭。[六]有綸城,少康邑。**碭**山出文石。[七]**蒙**[八]   有蒙澤。[九]**谷熟**有新城。[一0]有邳亭。[一一]**□**故屬陳留。**寧陵**故屬陳留。[一二]有葛鄉,故葛伯國。[一三]**薄**故屬山陽,*[湯]*所都。[一四]   注[一]左傳哀七年築黍丘,杜預曰縣西南有黍丘亭。   注[二]北征記曰:「城週三十七里,南臨濊水,凡二十四門。」地道記曰:「梁孝王築城十二里,小鼓唱節杵下而和之,稱睢陽曲。」   注[三]左傳桓十四年宋伐鄭,「取太宮之椽,為盧門之椽」。昭二十一年敗吳鴻口,杜預曰縣東*[南]*有鴻口亭。地道記曰:「昭二十一年『御諸橫』,橫亭在縣南。」   注[四]左傳僖二十二年邾人懸公冑於魚門。   注[五]左傳十二年楚伐宋,師楊梁,杜預曰有梁亭。僖二十八年楚子玉夢河神謂己曰「吾賜汝孟諸之麋」,杜預曰在縣東北。爾雅十藪,宋有孟諸。   注[六]左傳哀二十六年,宋景公死空桐。   注[七]史記曰高祖隱於芒、碭山澤岩石之閒。有陳勝墓。   注[八]帝王世記曰有北亳,即景亳,湯所盟處。   注[九]左傳宋萬殺宋閔公於蒙澤。僖二年齊侯盟貫,杜預曰縣西北有貰城,貰字與貫字相似。   注[一0]左傳曰文十四年諸侯會新城。帝王世記有南亳。   注[一一]古邳國。   注[一二]左傳成十六年會沙隨,杜預曰縣北有沙隨亭。   注[一三]*(左傳)*[杜預]曰在縣東北。   注[一四]杜預曰蒙縣西北有薄城。中有湯頤。左傳宋公子御說奔亳。其西又有微子頤。   Ua**沛國***   秦泗*(川)**[水]*郡,高帝改。雒陽東南千二百里。*二十一城,戶二十萬四百九十五,口二十五萬一千三百九十三。 Ub**相**[一]**蕭**本國。   [二]**沛**有泗水亭。[三]**豐**[四]西有大澤,高祖斬白蛇於此。有枌榆亭。   [五]**酇**[六]有鄍聚。[七]**谷陽***   *譙**[八]刺史治。[九]**洨**有垓下聚。[一0]**蘄**有大澤鄉,陳涉起此。[一一]**銍***   *鄲***   *建平***   *臨睢**故芒,光武更名。**竹邑**侯國,故竹。**公丘**本*(膠)**[滕]*國。[一二]**龍亢**[一三]**向**本國。 l**符離***   *虹**[一四]**太丘***   *杼秋**故屬梁國,有□淵聚。[一五]   注[一]左傳桓十五年會於袲,杜預曰在縣西南。一名犖。   注[二]北征記:「城周十四里,南臨污水。」   注[三]亭有高祖碑,班固為文,見固集。地道記有許城。左傳定八年,鄭伐許。   注[四]地道記曰:「去國二百六十,州六百,雒千二十五里。」   注[五]案:前志注「枌榆社在縣東北十五里」。或鄉名,高祖裡社。戴延之西征記曰:「縣西北有漢祖廟,為亭長所處。」   注[六]左傳昭四年吳伐楚入棘,杜預曰縣東北有棘亭。襄元年鄭侵宋,取犬丘,杜預曰縣東北有犬丘城。帝王世記曰「曹騰封費亭侯,縣有費亭是也。」   注[七]左傳曰「冀為不道,伐鄍三門」,服虔曰鄍,晉別都,杜預曰是虞邑,地處闕,則非此鄍矣。博物記曰:「諸侯會於鄍亭。」   注[八]平陽邑,左傳僖二十三年楚所取。干溪在南。   注[九]漢官曰去雒陽千二十里。   注[一0]高祖破項羽也。   注[一一]史記曰高祖擊黥佈於會甀,徐廣曰在縣西。   注[一二]杜預曰在縣東南。   注[一三]地道記曰左傳隱二年入向城,在縣東南。   注[一四]地道記雲左傳昭八年「大搜於紅」。   注[一五]左傳襄二十年「盟於澶淵」。   Ua**陳國***   高帝置為淮陽,章和二年改。雒陽東南七百里。*九城,戶十一萬二千六百五十三,口百五十四萬七千五百七十二。 Ub**陳**[一]**陽夏**有固陵聚。[二]**寧平***   *苦**春秋時曰相。有賴鄉。[三]**柘***   *新平***   *扶樂***   *武平**[四]**長平**故屬汝南。[五]有辰亭。[六]有赭丘城。   注[一]帝王世記曰:「庖犧氏所都,舜後所封。」左傳僖元年會於檉,杜預曰縣西北有檉城。爾雅曰:「丘上有丘曰宛丘。」陳有株邑,蓋朱襄之地。博物記曰:   「邛地在縣北,防亭在焉。詩曰:『*(卬)**[邛]*有旨苕,防有鵲巢。』」注[二]史記高祖五年*(楚)**[追]*項籍至固陵,晉灼漢書注雲汝南固始縣。   注[三]伏滔北征記曰:「有老子廟,廟中有九井,水相通。」古史考曰:「有曲仁裡,老子裡也。」地道記曰:「城南三十里有平城。」   注[四]左傳成十六年,諸侯侵陳鳴鹿,杜預曰縣西南有鹿邑。   注[五]左傳宋華氏戰於鬼閻,杜預曰縣西北有閻亭。   注[六]左傳宣十一年盟辰陵,杜預曰縣東南有辰亭。   Ua**魯國***   秦薛郡,高後改。本屬徐州,光武改屬豫州。*六城,戶七萬八千四百四十七,口四十一萬一千五百九十。 Ub**魯**國,*[古]*奄國。[一]有大庭氏庫。[二]有鐵。有闕里,孔子所居。[三]有牛首亭。[四]有五父衢。[五]**騶**本邾國。[六]**蕃**有南梁水。[七]**薛**本國,[八]六國時曰徐州。[九]**卞**有盜泉。有郚鄉城。[一0]**汶陽**[一一]   注[一]帝王世記曰:「黃帝生於壽丘,在魯東門之北。少昊自窮桑登帝位,窮桑在魯北,後徙曲阜。」應劭曰:「曲阜在魯城中,委曲長七八里。」左傳曰伯禽封少昊之墟。僖二十九年介葛盧捨於昌衍,杜預曰縣東南有昌平城。皇覽曰:「奄裡伯公頤在城內祥捨中,民傳言魯五德奄裡伯公葬其宅。」   注[二]杜預曰:「大庭氏,古國名,在城內,魯於其處作庫。」   注[三]漢晉春秋曰:「鍾離意相魯,見仲尼廟頹毀,會諸生於廟中,慨然歎曰: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況見聖人廟乎!』遂躬留治之。周觀輿服之在焉,自仲尼以來,莫之開也。意發視之,得古文策書,曰『亂吾書,董仲舒。治吾堂,鍾離意。璧有七,張伯盜一。』意尋案未了。而卒張伯者、治中庭,治地得六璧,上之。意曰:『此有七,何以不遂?』伯懼,探璧懷中。魯鹹以為神。」意別傳曰:「意省堂有孔子小車乘,皆朽敗,意自糶俸雇漆膠之直,請魯民治之,及護幾席*(嗣)**[□]*履。後得甕中素書,曰『護吾履,鍾離意』。」又禮記矍相之圃亦在城中西南,近孔子廟。而仲尼墓在魯城門北便之外泗水上,去城一里。葬地蓋一頃,墓墳南北十步,東西十三步,高一丈二尺。墓前有瓴甓為祠□,方六尺,與地平。塋中異木以百數,魯人莫能識也。皇覽曰:「孔子本無祠堂,塋中不生荊棘及刺人草。伯魚頤在孔子頤東,與孔子頤並,大小相望。子思頤在孔子頤南。」案:今墓書孫在祖前,謂此為驕孫祔。   注[四]左傳曰桓十四年宋伐鄭,取牛首。   注[五]地道記曰在城東。   注[六]有騶山,高五里,秦始皇刻石焉。劉薈騶山記曰:「邾城在山南,去山二里。城東門外有韋賢墓,北有繹山。左傳文十三年邾遷於繹。郭璞曰繹山純石,積構連屬。城北有牙山,牙山北有唐口山,唐口山北有陽山。城北有孟軻頤焉。」   注[七]左傳襄四年戰狐台,杜預曰縣東南有目台亭。   注[八]地道記曰:「夏車正奚仲所封,頤在城南二十里山上。」皇覽曰:「靖郭君頤在城中東南陬。孟嘗君頤在城中向門東北邊。」   注[九]史記曰齊宣王九年與魏襄王會徐州而相王。   注[一0]左傳文公七年城郚,杜預曰縣南有郚鄉城。隱元年盟於蔑,杜預曰蔑,地名,縣南有姑城。襄十七年齊圍桃,杜預曰縣東南有桃墟。   注[一一]左傳桓十二年盟曲池,杜預曰縣北有曲水亭。地道記「臨淄縣西南門曰曲門,其側有池」。案:魯桓與杞、莒盟,不往齊地,地道為妄。      高帝置。雒陽東北七百里。*[一]十五城,戶十二萬九千三百一十,口六十九萬五千六百六。   注[一]魏志曰:「建安十七年,割河內之蕩陰、朝歌、林慮,東郡之□國、頓丘、東武陽、發乾,鉅鹿之廮陶、曲*(陽)**[周]*、南和、*(廣平之)*廣平、任*(城)*,趙國之襄國、邯鄲、易陽,以益魏郡。十八年,分置東西都尉。」   Ub**鄴**[一]有故大河。有滏水。[二]有污水,有污城。[三]有平陽城。[四]   有武城。有九侯城。[五]**繁陽***   *內黃**[六]清河水出。有羛陽聚。[七]有黃澤。[八]**魏***   *元城**[九]*[五鹿]*墟,故沙鹿,[一0]有沙亭。[一一]**黎陽**[一二]**陰安**邑。**館陶***   *清淵***   *平恩***   *沙**侯國。[一三]**斥丘**有葛。[一四]**武安**有鐵。[一五]**曲梁**侯國,[一六]故屬廣平。有雞澤。[一七]**梁期**注[一]帝王世記曰:「縣西南有上司馬,殷太甲常居焉。」魏都賦注曰:「縣西北有鼓山,時時自鳴,鳴則兵。」又交谷水在縣南。案:本傳有西唐山。又鄴北太行山,西北去,亦不知山所極處,亦如東海不知水所窮盡也。   注[二]魏都賦曰:「北臨漳、滏,則冬夏異沼。」注云:「水經鄴西北。滏水熱,故名滏口。」   注[三]史記曰項羽破秦軍污水上。   注[四]史記曰靳歙別下平陽。   注[五]徐廣曰一作「鬼侯」。與文王為紂三公。   注[六]左傳襄十九年會於柯,杜預曰縣東北有柯城。昭九年荀盈卒於戲陽,杜預曰縣北有戲陽城。   注[七]世祖破五校處。   注[八]前志曰在縣西。   注[九]左傳成七年會馬陵,杜預曰縣東南有地名馬陵。史記曰龐涓死處。   注[一0]左傳:「沙鹿崩。」谷梁傳曰:「林屬於山曰鹿。沙,山名也。」   注[一一]左傳定七年盟於沙*(亭)*,杜預曰[沙亭]在縣東南。七年盟於瑣,晉地道記曰縣南有瑣陽城。   注[一二]左傳定十四年會於牽,杜預曰縣東北有牽城。   注[一三]魏都賦注曰有龍山。   注[一四]杜預曰有干侯。魯昭公所處。   注[一五]即台孝威隱於縣山。   注[一六]左傳宣十五年敗赤狄於曲梁。   注[一七]左傳襄三年諸侯會雞澤,杜預曰在縣西南。   Ua**鉅鹿郡***   秦置。建武十三年省廣平國,以其縣屬。雒陽北千一百里。*十五城,戶十萬九千五百一十七,口六十萬二千九十六。 Ub**廮陶**有薄落亭。   **鉅鹿**故大鹿,有大陸澤。[一]**楊氏***   *鄡***   *下曲陽**有鼓聚,故翟鼓子國。[二]有昔陽亭。[三]**任***   *南和***   *廣平***   *斥章***   *廣宗***   *曲周***   *列人***   *廣年***   *平鄉***   *南□**注[一]有廣阿澤。呂氏春秋九藪趙之鉅鹿,高誘注雲廣阿澤也,山海經曰大陸之水。史記紂盈鉅橋之粟。許慎云:「鉅鹿之大橋也。」鉅鹿南有棘原,章邯所軍處。前書曰沙丘台在縣東北七十里。   注[二]杜預曰縣西南有肥累城。古肥國,白狄別種。   注[三]左傳昭十二年晉荀吳入昔陽,杜預曰沾縣東有昔陽城。*(取)**[肥]*故都也。   Ua**常山國***   高帝置。建武十三年省真定國,以其縣屬。*十三城,戶九萬七千五百,口六十三萬一千一百八十四。   Ub**元氏**[一]**高邑**故鄗,光武更名。刺史治。[二]有千秋亭、五成陌,[三]光武即位於此矣。**都鄉**侯國。有鐵。**南行唐**有石臼谷。**房子**贊皇山,[四]濟水所出。[五]**平棘**有塞。**欒城**[六]**九門**[七]**靈壽**□水出。**蒲吾**[八]**井陘***   *真定***   *上艾**故屬太原。   注[一]晉地道記有石塞、三公塞。   注[二]漢官曰去雒陽一千里。   注[三]縣南七里。   注[四]在縣西南六十里。   注[五]晉地道記有礫塞、中谷塞。   注[六][在平棘]縣西北四十里。   注[七]史記趙武靈王出九門,如野台以望齊、中山之境。碣石山,戰國策雲在縣界。   注[八]史記番吾君。杜預曰晉之蒲邑也。古今注曰:「永平十年,作常山呼沱河蒲吾渠,通漕船也。」   Ua**中山國***   高祖置。雒陽北一千四百里。*十三城,戶九萬七千四百一十二,口六十五萬八千一百九十五。 Ub**盧奴***   *北平**有鐵。*(母)***   *[毋]*極***   *新市**有鮮虞亭,故國,子姓。[一]**望都**[二]**唐**有中人亭,[三]有左人鄉。[四]**安國***   *安□**本安險,章帝更名。   **漢昌**本苦陘,章帝更名。**蠡吾**侯國,故屬涿。**上曲陽**故屬常山。   恆山在西北。[五]**蒲陰**本曲逆,章帝更名。有陽城。[六]**廣昌**故屬代郡。   注[一]杜預曰白狄別種。   注[二]左傳晉伐鮮虞及中人,杜預曰縣西北有中人城。晉地道記有馬安關。   注[三]博物記曰:「堂關在中人西北百里,中人在縣西四十里。」列子曰:「趙襄子使新囁穆子攻翟,取左人、中人。」   注[四]帝王世記曰:「堯封唐。堯山在北,唐水西入河,南有望都山,即堯母慶都所居,相去五十里。都山一名豆山。」博物記曰:「左人,唐西北四十里。」   注[五]有泉水,干吉得神書。晉地道記:「自縣北行四百二十五里,恆多山□,名飛狐口。」   注[六]晉地道記曰:「有陽安關。陽城。蒲陽山,蒲水出也。」   Ua**安平國***   故信都,高帝置。明帝名樂成,延光元年改。雒陽北二千里。*十三城,戶九萬一千四百四十,口六十五萬五千一百一十八。 Ub**信都**有絳水、呼沱河。**阜城**故昌城。**南宮***   *扶柳***   *下博***   *武邑***   *觀津**[一]**經**西有漳水,津名薄落津。[二]**堂陽**故屬鉅鹿。**武遂**故屬河閒。**饒陽**故名饒,屬涿。有無蔞亭。[三]**安平**故屬涿。**南深***   (國)***   *[澤]***   故屬涿。   注[一]本清河下縣。決錄注曰:「孝文竇皇后父隱身漁釣,墜淵而卒。景帝立,後為太后,遣使者更填父所墜淵而葬,起大墳於縣城南,民號曰竇氏青山。」   注[二]史記曰,趙武靈王曰:「吾國東有河、薄落之水。」   注[三]馮異進豆粥光武。案:志有解犢侯,靈帝封。   Ua**河閒國***   文帝置,世祖省屬信都,和帝永元*(三)**[二]*年復故。雒陽北二千五百里。*十一城,戶九萬三千七百五十四,口六十三萬四千四百二十一。   Ub**樂成**弓高***   *易**故屬涿。**武垣**故屬涿。**中水**故屬涿。**鄚**故屬涿。**高陽**故屬涿。有葛城。**文安**故屬勃海。**束州**故屬勃海。**成平**故屬勃海。 l**東平舒**故屬勃海。   Ua**清河國***   高帝置。桓帝建和二年改為甘陵。雒陽北千二百八十里。*七城,戶十二萬三千九百六十四,口七十六萬四百一十八。 Ub**甘陵**故厝,安帝更名。**貝丘***   *東武***   (成)***   *[城]***   **鄃***   *靈**和帝永元九年復。   [一] l**繹幕***   *廣川**故屬信都。有棘津城。[二]   注[一]地道記曰有鳴犢河。   注[二]太公呂尚困於棘津城,琅邪海曲,非此城也。案:永初元年鄧太后分置廣川王國,後王薨,國除。太后崩,還益清河。   Ua**趙國***   秦邯鄲郡,高帝改名。雒陽北千一百里。*五城,戶三萬二千七百一十九,口十八萬八千三百八十一。 Ub**邯鄲**[一]有叢台。[二]**易陽**[三]**襄國**本邢國,秦為信都,項羽更名。有□台。[四]有蘇人亭。**柏人***   *中丘**[五]   注[一]張華曰:「趙奢頤在邯鄲西山上,謂之馬服山。」   注[二]有洪波台。   注[三]魏都賦曰:「溫泉毖湧而自浪。」注曰:「溫泉在易陽,世以治疾,洗百病。」   注[四]史記曰趙成侯,魏獻榮椽,因以為□台。   注[五]晉地道記曰有石門塞、燒梁關。   Ua**勃海郡***   高帝置。雒陽北千六百里。*八城,戶十三萬二千三百八十九,口百一十萬六千五百。 Ub**南皮***   *高城**侯國。**重合**侯國。**浮陽**侯國。**東光**[一]**武***   *陽信**延光元年復。**修**故屬信都。   注[一]有胡蘇亭。胡蘇河之名見爾雅。       校勘記   三四二一頁一0行有泛城按:「泛」原斗「汜」,逕改正。   三四二一頁一一行臨穎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和帝女封臨穎公主,志似脫「邑」字。桓帝時,邊韶為臨穎侯相,蓋公主之子襲封為侯也。   三四二二頁一行□陵按:前志「□」作「傿」。   三四二二頁三行輪氏按:前志作「綸氏」。   三四二二頁三行建初四年置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前志穎川郡有綸氏,疑縣不自建初置也。今按:漢書補注王先謙謂「置」疑「復」之誤。   三四二二頁一五行高陵山汝水所出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志,穎川、汝南俱有定陵,此定陵下但云「有東不羹」,其高陵云云在汝南定陵下,今於此處注之,非是。   三四二二頁一六行是文帝繼王位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上下文義,「是」字頗不相屬,疑當作「時」,否則下有「時」字脫去。   三四二三頁五行徐廣曰岸亭集解引惠棟說,謂當作「岸門亭」,諸本缺「門」字。   今按:史記魏世家裴駰集解引作「岸亭」,小司馬索隱引作「岸門亭」。   三四二三頁六行獻帝徙都改許昌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考獻帝改都許在建安二年八月,改許縣為許昌縣在魏文帝黃初二年,非獻帝徙都時改名也。注誤。   三四二三頁七行成十七年伐*(齊)**[鄭]*至曲洧按:據左傳「齊」當作「鄭」,各本皆未正,今改。   三四二三頁九行克段於鄢按:「段」原斗「□」,逕改正。   三四二三頁一二行伐魏蜀澤按:殿本考證謂魏世家作「濁澤」,六國年表又作「涿澤」。   三四二三頁一七行史記曰周敬王十九年鄭伐負黍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周本紀無此文。年表是周威烈王十九年鄭敗韓於負黍,時鄭繻公十六年,韓景侯二年也。又按:「伐」原斗「代」,逕改正。   三四二三頁一七行遇許由於負黍*(山)*據集解引惠棟說刪。   三四二四頁五行新息*[侯]*國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國」上當有「侯」字,馬援所封。今據補。按:集解又引馬與龍說,謂光武封朱浮為侯,在馬援前,見浮傳。   三四二四頁六行□強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說文「□」作「濦」,云「濦水出陽城少室山,東入穎」。   三四二四頁六行*[有]*道亭故國張森楷校勘記謂「道」上當有「有」字,各本皆脫,蓋道是國,道亭非國也。按:張說是,今據補。   三四二四頁七行安城侯國按:前志作「安成」。錢大昕謂銚期封安成侯,即此安城也。光武又封劉賜為安成侯。   三四二四頁八行慎陽集解引惠棟說,謂索隱、路史引司馬志皆作「滇陽」。前志作「慎陽」,闞駰雲合作「滇」。今按:前書師古注謂「慎」字本作「滇」,音真,後誤為「慎」耳。   三四二五頁一行有*(摯)**[□]*亭見說文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摯」當作「□」。   說文「汝南平輿縣有□亭」,讀若晉。今據改。   三四二五頁六行縣有葛陂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葛陂」一作「葛陵」。   三四二五頁六行民謂之楚王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汝水注作「楚王琴」,雲楚人謂頤曰琴也。   三四二五頁七行輒頹壞*[填]*厭集解引惠棟說,謂諸本脫「填」字。今據補。   三四二五頁九行縣東有桑裡亭按:今杜注云「郎陵縣東南有桑裡」,不言「亭」。   三四二五頁一二行無忌說魏安僖王按:「無」原斗「元」,逕改正。   三四二五頁一三行鮦陽南有繁陽亭按:今杜注云「繁陽,楚地,在汝南鮦陽縣南」,不言「亭」。   三四二五頁一四行史記楚封王孫勝白公按:下引杜注,「史記」疑「左傳」之誤。   杜注見左哀十六年。   三四二五頁一四行□信縣有白亭按:左傳哀十六年杜注「□信縣」下有「西南」二字。   三四二六頁七行谷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熟」當作「孰」。   三四二六頁七行□按:前志作「傿」。   三四二六頁八行薄故屬山陽*[湯]*所都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案「山陽」下脫「湯」字。薄與亳通,前書臣瓚注「薄,湯所都」是也。今據改。   三四二六頁一四行邾人懸公冑於魚門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睢陽宋國,不應有邾城門事。此亦錯簡,當在「魯國騶本邾國」下。   三四二六頁一五行杜預曰有梁亭按:今杜注云「睢陽縣東有地名揚梁」。   三四二七頁四行左傳宋萬殺宋閔公於蒙澤按:柳從辰雲左傳「殺」作「弒」,無「宋」字。校補謂今案注引左傳文往往有增損字句處,章懷注亦然。「弒」多改「殺」,則有所避忌也。   三四二七頁八行*(左傳)**[杜預]*曰在縣東北集解王先謙謂「左傳」二字應作「杜預」,見桓十三年注,諸本皆誤。今據改。   三四二七頁九行杜預曰蒙縣西北有薄城按:杜注見莊十二年,「薄」作「亳」。   三四二七頁一0行秦泗*(川)**[水]*郡殿本考證謂「川」何焯校本改「水」。集解引惠棟說,謂「川」當作「水」。今據改。   三四二七頁一五行公丘本*(膠)**[滕]*國據殿本改。按:前志亦云「故滕國」。   三四二七頁一六行虹按:汲本作「紅」。前志作「□」,音貢。   三四二八頁三行左傳定八年鄭伐許按:定八年無鄭伐許事,疑有誤。   三四二八頁一七行襄二十年盟於澶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春秋之澶淵,杜雲在頓丘縣南,劉昭以杼秋之澶淵當之,非也。   三四二九頁一行戶十一萬二千六百五十三口百五十四萬七千五百七十二張森楷校勘記謂每戶十三四人,戶少口多,毋乃不倫?今按:惠棟補注前引李心傳雲,西漢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四十八口有奇,東漢戶口率以十戶為五十二口,此必有誤。   三四二九頁六行*(滘)**[邛]*有旨苕據集解本改。   三四二九頁七行*(楚)**[追]*項籍至固陵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二九頁七行晉灼漢書注雲按:「灼」原斗「卿」,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四二九頁七行汝南固始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淮陽有固始縣,云「汝南」者,非也。   三四二九頁一五行魯國*[古]*奄國據殿本補。按:汲本亦脫「古」字,王先謙謂大注「奄國」上缺「古」字,各本皆有。   三四二九頁一六行六國時曰徐州按:此「徐」非禹貢徐州之「徐」。司馬貞謂「徐」字從「人」,說文作「□」,並音舒。何焯校本定作「壽」。說詳補注。   三四三0頁二行黃帝生於壽丘按:「生」原斗「主」,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四三0頁七行亂吾書董仲舒按:校補謂本書鍾離意傳章懷注引意別傳「亂」作「修」,未詳孰是。   三四三0頁八行璧有七按:此「璧」字及下兩「璧」字原皆斗「壁」,逕改正。   三四三0頁一0行及護幾席*(嗣)**[□]*履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三0頁一三行與孔子頤並汲本、殿本「並」作「近」。按:並,相並也,作「並」義長。   三四三0頁一四行宋伐鄭取牛首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左傳之牛首,杜元凱以為鄭邑,劉昭以魯之牛首亭當之,非也。   三四三0頁一六行劉薈騶山記按:汲本「薈」作「會」。   三四三一頁六行縣南有郚鄉城按:今杜注作「有郚城」,無「鄉」字。   三四三一頁一0行縣邑*[公]*侯國九十九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兗州作「縣、邑、公、侯國八十」,以有東郡□公國也。今豫州汝南郡有宋公國,則此「侯」上亦當有「公」字。今據補。   三四三一頁一二行鉅鹿之廮陶曲*(陽)**[周]*集解引馬與龍說,謂「陽」當作「周」,諸本皆誤。今據改。   三四三一頁一三行*(廣平之)*廣平任*(城)*錢大昭謂閩本無「廣平之」三字,據建武十三年省廣平國入鉅鹿,則不得云「廣平之廣平」。今據刪。又集解引馬與龍說,謂謝鍾英雲任城屬東平,任縣屬鉅鹿,志衍「城」字。今據刪。   三四三二頁一行*[五鹿]*墟故沙鹿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河水注引郡國志,云「五鹿墟故沙鹿,有沙亭」。案前書元後傳云「元城東有五鹿之墟,即沙鹿地也」。   應脫「五鹿」二字。今據補。   三四三二頁三行梁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史記作「梁淇」。   三四三二頁一二行前志曰在縣西前書地理志魏郡內黃註:「應劭曰,今黃澤在西。」按文「前志」當作「應劭」。   三四三二頁一五行盟於沙*(亭)*杜預曰*[沙亭]*在縣東南集解引惠棟說,謂左傳云「盟於沙」,衍「亭」字。杜注云「沙亭在縣東南」,脫「沙亭」二字。今據以刪補。   三四三二頁一五行七年盟於瑣按:杜注云「瑣即沙也」。   三四三三頁八行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郻」,古字通。   三四三三頁一四行*(取)**[肥]*故都也據殿本改。   三四三四頁一0行*[在平棘]*縣西北四十里按:汲本、殿本作「在縣西四十里」。   集解引惠棟說,謂哀四年,國夏伐晉,取欒,杜預云「欒城在平棘縣西北」。此脫「在平棘」三字。今據補。   三四三四頁一五行*(母)**[毋]*極據殿本改。按:校補謂作「母」者誤,通典作「無極」,可證。   三四三五頁四行晉地道記有馬安關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水注引地道記作「馬溺關」,又引中山記,云「人渡馬溺,是山之要害也」。   三四三五頁五行堂關在中人西北百里按:汲本、殿本「堂」作「唐」。   三四三五頁九行有陽安關按:「關」原斗「闕」,逕改正。   三四三五頁一二行阜城故昌城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昌城縣屬信都郡,而勃海郡卻有阜城縣。又引惠棟說,謂宋書州郡志雲前漢渤海有阜城縣,續志雲故昌城,信都有昌城,未詳孰是。   三四三五頁一四行南深*(國)**[澤]*故屬涿據殿本改。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國」當作「澤」。案前志,涿郡、中山皆有深澤縣,而涿郡加「南」字,續志有南深澤,無深澤。   三四三六頁四行和帝永元*(三)**[二]*年復故據殿本改。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三年」應作「二年」。   三四三六頁一一行東武*(成)**[城]*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三七頁四行中丘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故屬常山」。   三四三七頁一一行高城侯國按:前志作「高成」。   ************後漢書志第二十一 郡國三 陳留東郡東平任城泰山濟北山陽濟陰右兗州東海 琅邪   彭城廣陵下邳右徐州 Ua**陳留郡***   武帝置。雒陽東五百三十里。*十七城,戶十七萬七千五百二十九,口八十六萬九千四百三十三。 Ub**陳留**有鳴鴈亭。[一]**浚儀**本大梁。   [二]**尉氏**[三]**雍丘**本□國。[四]**襄邑**有滑亭。[五]有承匡城。[六]**外黃**[七]有葵丘聚,齊桓公會此。城中有曲棘裡。[八]有繁陽城。**小黃**[九]**東□**[一0]**濟陽**[一一]**平丘**有臨濟亭,田儋死此。有匡。[一二]有黃池亭。[一三]**封丘**[一四]有桐牢亭,或曰古蟲牢。[一五]**酸棗**[一六]**長垣**侯國。有匡城。[一七]有蒲城。[一八]有祭城。[一九]**己吾**有大棘鄉。[二0]有首鄉。[二一] l**考城**故菑,[二二]章帝更名。故屬梁。[二三]**圉**故屬淮陽。有高陽亭。[二四]**扶溝**故屬淮陽。   注[一]左傳成十六年□伐鄭鳴鴈,杜預曰在*[雍丘]*縣西北。陳留志曰:「有桐陵亭,古桐丘。」   注[二]帝王世記曰:「禹避商均浚儀。」晉地道記:「儀封人,此縣也。」通俗文曰「渠在浚儀,曰莨蕩」也。   注[三]陳留志曰:「有陵樹鄉,北有澤,澤有天子菀囿,有秦樂□,漢諸帝以馴養猛獸。」   注[四]陳留志曰:「城內有神井,能興霧雹。」案:徐齊民北征記曰:「有呂祿台,高七丈。有酈生祠。」曹植禹廟贊曰:「有禹祠,植移於其城,城本名□城。」   注[五]左傳莊三年次於滑,杜預曰在縣西北。   注[六]地道記曰在縣西。左傳文十一年會晉卻缺於承匡。有桐門亭,有黃門亭。   襄元年會鄫,杜預曰縣東南有鄫城。   注[七]左傳「惠公季年,敗宋師於黃」,杜預曰宋邑,縣東有黃城。   注[八]左傳昭二十五年「宋公佐卒曲棘」。   注[九]漢舊儀曰:「高祖母起兵時死縣北,為作陵廟於小黃。」   注[一0]陳留志曰:「故戶牖鄉有陳平祠。」   注[一一]有武父鄉。左傳桓十二年「盟於武父」,杜預曰縣東北有武父城。縣東南有戎城。縣都鄉有行宮,光武生。   注[一二]匡人之亭,曹公破袁術處。   注[一三]陳留志云:「黃亭在封丘。」左傳哀十三年盟黃池,杜預曰在*[封邱]*縣南。傳曰「吳囚子服景伯以還,及戶牖」,然即黃池在戶牖西。或以為外黃縣東溝,非也。   注[一四]博物記有狄溝,即敗狄於長丘是也。   注[一五]左傳成五年諸侯會蟲牢。陳留志:「有鞠亭,古鞠居。」   注[一六]左傳鄭太叔至於廩延,杜預曰縣北有延津。襄五年會城棣,杜預曰縣西南有棣城。東有地烏巢,曹公破袁紹處。陳留志曰:「城內有韓王故宮闕。」   注[一七]陳留志曰:「孔子*(囚)**[圍]*此。」北征記城週三裡。左傳僖十五年會牡丘,次於匡,杜預曰匡在縣西南。昭十三年會平丘,杜預曰縣西南有平丘城。   注[一八]左傳成九年會於蒲,杜預曰在縣西南。史記曰孔子自匡過蒲。陳留志云「有子路祠。」   注[一九]杜預曰鄭祭封人仲邑。陳留志曰:「有蘧伯玉墓及祠。」又西南有宛亭。   左傳僖二十八年□人盟宛濮,杜預曰近濮水。   注[二0]左傳宣二年鄭破宋師大棘,杜預曰在襄邑縣南。   注[二一]左傳*(桓八)**[僖五]*年齊侯*(師)**[會]*於首止,杜預曰在襄邑東南,有首*(止城)**[鄉]*。   注[二二]陳留志曰:「古戴國地名。」杜預曰:「戴在外黃東南。」爾雅曰:「木立死曰菑。」呂氏春秋:「草郁即為菑。」   注[二三]陳留志曰:「有箕子祠。有谷亭。古句瀆之丘。」案本傳有蒲亭。   注[二四]陳留志曰:「有萬人聚,王邑破翟義積屍處。」前書「今高陽」。文穎曰:「高陽,聚邑名,在縣西。」   Ua**東郡***   秦置。去雒陽八百餘里。*十五城,戶十三萬六千八十八,口六十萬三千三百九十三。 Ub**濮陽**古昆吾國,[一]春秋時曰濮。有鹹城,或曰古鹹國。[二]有清丘。[三]有鉏城。**燕**本南燕國。有雍鄉。[四]有胙城,古胙國。有平陽亭。[五]有瓦亭。[六]有桃城。[七] l**白馬**有韋鄉。[八]**頓丘**[九]**東阿**[一0]有清亭。[一一]**東武陽**濕水出。**范**有秦亭。   [一二]**臨邑**有*(沛)**[泲]*廟。**博平***   *聊城**有夷儀聚。[一三]有聶*(戚)**[城]*。[一四]**發乾***   *樂平**侯國。故清,章帝更名。**陽平**侯國。有莘亭。[一五]有岡成城。[一六]**□**公國。本觀故國,姚姓,光武更名。有河牧城。[一七]有竿城。[一八] l**谷城**春秋時小谷。[一九]有巂下聚。[二0]   注[一]杜預曰古□也。帝王世記曰:「顓頊自窮桑徙商丘。」左傳曰「□,顓頊之墟」,杜預曰帝丘,昆吾氏因之,故曰昆吾之墟,縣城內有顓頊頤。皇覽曰:   「頤在城門外廣陽裡中。」博物記曰:「桑中在其中。」   注[二]左傳僖十三年同會於鹹。   注[三]左傳曰宣十二年盟清丘,杜預曰縣東南。   注[四]謝沉書曰,赤眉攻雍鄉。   注[五]左傳哀十六年「□侯飲孔悝酒於平陽」。   注[六]左傳曰定八年會於瓦,杜預曰縣東北。   注[七]史記曰春申君說秦曰「王又舉甲拔桃入邢」是也。   注[八]杜預曰:「縣東南有韋城。古豕韋氏之國」。   注[九]*(白虎通)**[皇覽]*曰「帝嚳頤在城*[南]*台陰野*[中]*」是也。   注[一0]左傳桓十年會於桃丘,杜預曰縣東南有桃城。襄十四年孫林父敗□侯於阿澤,杜預曰縣西南大澤。魏志有渠丘山。   注[一一]左傳隱四年「遇於清」是也。   注[一二]左傳莊三十一年「築台於秦」。地道記在縣西北。   注[一三]左傳僖元年「邢遷於夷儀」。   注[一四]左傳曰「聊攝以東」。   注[一五]杜預注傳曰□作新台在縣北。□殺公子伋之地,故曰「待諸莘」。   注[一六]秦封蔡澤為岡成君,未詳。   注[一七]左傳文元年會於戚,鄭救晉中行氏,晉敗鄭鐵,杜預曰戚城南有鐵丘。   注[一八]前書故發乾*(縣)**[城]*。   注[一九]左傳莊三十二年「城小谷」,杜預曰城中有管仲井。又傳曰埋長狄榮如首於周首之北門,杜預曰縣東北有周首亭。   注[二0]左傳僖二十六年追齊師至酅,杜預曰縣西有地名酅下。皇覽曰:「縣東十五里有項羽頤。」   Ua**東平國***   故梁,景帝分為濟東國,宣帝改。雒陽東九百七十五里。*七城,戶七萬九千一十二,口四十四萬八千二百七十。   Ub**無鹽**本宿國,任姓。[一]有章城。[二]**東平陸**六國時曰平陸。有闞亭。[三]有堂陽亭。[四]**富成***   *章***   *壽張**春秋曰良,漢曰壽良,光武改曰壽張。有堂聚,故聚屬東郡。[五]**須昌**故屬東郡。[六]有緻密城,古中都。有陽谷城。[七]**寧陽**故屬泰山。   注[一]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奔郈,杜預曰縣東南有郈鄉亭。   注[二]古國。左傳莊三十年,齊取鄣。   注[三]左傳桓十一年會於闞,杜預曰在須昌縣東南。有闞城,博物記雲即此亭是。   注[四]故縣,後省。   注[五]地道記曰:「有蚩尤祠,狗城。」皇覽曰:「蚩尤頤在縣闞[鄉]城中,高七丈。」   注[六]杜預曰:「須句,古國,在西北。」   注[七]左傳僖三年會陽谷,杜預曰在縣北。   Ua**任城國***   章帝元和元年,分東平為任城。雒陽東千一百里。*三城,戶三萬六千四百四十二,口十九萬四千一百五十六。 Ub**任城**本任國。有桃聚。   [一]**亢父**[二]**樊**注[一]光武破龐萌於桃鄉。   注[二]左傳襄十三年「取邿」,杜預曰縣有邿亭。哀六年「城邾瑕」,杜預曰縣北有邾瑕城。   Ua**泰山郡***   高帝置。雒陽東千四百里。*十二城,戶八千九百二十九,口四十三萬七千三百一十七。 Ub**奉高**有明堂,武帝造。[一]**博**有泰山廟。   岱山在西北。有龜山。[二]有龍鄉城。[三] l**梁甫**侯國。有菟裘聚。[四]**鉅平**侯國。有亭禪山。[五]有陽關亭。[六]**嬴**有鐵。**山茌**侯國。**萊蕪**有原山,潘水出。[七]**蓋**沂水出。[八]**南武陽**侯國。有顓臾城。   **南城**故屬東海。有東陽城。[九]**費**侯國,[一0]故屬東海。有祊亭。[一一]有台亭。[一二]**牟**故國。   注[一]前書曰在縣西南四里。左傳昭八年「大搜於紅,至於商、□」。紅亭在縣西北,杜預曰接宋、□也。   注[二]左傳定十年齊歸龜陰之田,杜預曰田在山北。琴操孔子作龜山之操。   注[三]左傳成二年齊圍龍,杜預曰在縣西南。史記作「隆」。又楚有蜀之役,杜預曰縣西北有蜀亭。   注[四]左傳隱公「使營菟裘,吾將老焉」,杜預曰縣南有菟裘城。   注[五]即古所禪亭亭者也。   注[六]左傳襄十七年「師自陽關」。桓六年會於成,杜預曰縣東南。成城即孟孫之邑。   注[七]杜預曰汶水出。   注[八]左傳會於防,杜預曰在縣東南,有防城。   注[九]呂氏春秋夏孔甲游田於東陽萯山。左傳哀八年「克東陽」。襄十九年城武城,杜預曰南城縣。哀十四年司馬[牛]葬丘輿,杜預曰縣西北有輿城。   注[一0]曹勝封費是酇縣費亭,非此國。   注[一一]左傳隱八年鄭歸祊,杜預曰在縣東南。閔二年莒人歸共仲及密,杜預曰縣有密如亭。   注[一二]左傳襄十二年莒圍台,杜預曰縣南有台亭。   Ua**濟北國***   和帝永元二年,分泰山置。[一]雒陽東千一百五十里。*五城,戶四萬五千六百八十九,口二十三萬五千八百九十七。   注[一]臣昭案:濟北,前漢之舊國,此是經並泰山復分。   Ub**盧**[一]有平陰城。有防門。[二]有光裡。有景茲山。[三]有敖山。[四]   有清亭。[五]有長城至東海。[六]**蛇丘**有遂鄉。[七]有下讙亭。[八]有鑄鄉城。[九]**成**本國。[一0] l**茌平**本屬東郡。**剛**。[一一]   注[一]左傳隱三年齊鄭尋盧之盟,杜預曰今縣故城。有邾山,在縣北。成二年封銳司徒女石窌,杜預曰縣東有地名石窌。   注[二]左傳襄十八年齊御晉平陰,燎防門,杜預曰在縣北。又齊登巫山以望晉師,杜預曰在縣東北。   注[三]杜預曰在縣東南。   注[四]左傳曰「先君獻、武廢二山」,即敖山、具山。   注[五]左傳哀十*[一]*年,齊伐魯及清是也。   注[六]史記蘇代說燕王曰「齊有長城、巨防」。巨防即防門。   注[七]古遂國,左傳莊十三年齊人滅遂。   注[八]左傳桓三年送姜氏於讙。   注[九]周武王未及下車,封堯後於鑄。左傳有棘地,成公三年叔孫僑如所圍。   杜預曰汶水北地有棘鄉。東觀書有芳陘山。   注[一0]左傳「□師入郕」,杜預曰東平剛父縣西南有郕鄉。   注[一一]左傳哀八年齊取闡,杜預曰在縣北,有闡鄉。   Ua**山陽郡***   故梁,景帝分置。雒陽東八百十一里。*十城,戶十萬九千八百九十八,口六十萬六千九十一。 Ub**昌邑**刺史治。有梁丘城。[一]有甲父亭。   [二]**東緡**春秋時曰緡。[三]**鉅野**[四]有大野澤。[五]**高平**侯國。   故橐,章帝更名。[六]有茅鄉城。[七]**湖陸**故湖陵,章帝更名。[八]**南平陽**侯國。有漆亭。[九]有閭丘亭。[一0]**方與**有武唐亭,[一一]魯侯觀魚台。[一二]有泥母亭,或曰古寧母。[一三]**瑕丘***   *金鄉**[一四]**防東**注[一]左傳莊三十二年遇於梁丘,杜預曰梁丘鄉在縣西南。   注[二]杜預曰甲父,古國名,在縣東南。左傳隱十年「取防」,杜預曰縣西有防城。   注[三]左傳僖二十三年齊圍緡。   注[四]左傳桓七年「焚鹹丘」,杜預曰縣西有鹹亭。   注[五]春秋西狩獲麟之所。爾雅十藪,魯有大野。杜預曰縣西南有*(□)**[郥]*亭。定十三年齊伐晉之所。   注[六]前漢志莽改曰高平,章帝復莽此號。左傳隱*(九)**[元]*年費伯城郎,杜預曰縣東南有郁郎亭。   注[七]杜預曰茅鄉在昌邑西南。   注[八]前漢志在王莽改曰湖陸,章帝復其號。博物記曰苟水出。地道記縣西有費亭城,魏武帝初所封。   注[九]左傳城漆。   注[一0]左傳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杜預曰縣東北有漆鄉,西北有顯閭亭。哀七年囚邾子負瑕,杜預曰縣西北有瑕丘城。   注[一一]左傳桓二年盟於唐,杜預曰在西南。   注[一二]春秋經隱五年矢魚於棠。   注[一三]左傳僖七年盟寧母,杜預曰在縣東。三十一年臧文仲宿重館,杜預曰縣西北有重鄉城。   注[一四]晉地道記曰:「縣多山,所治名金山。山北有鑿石為頤,深十餘丈,隧長三十丈,傍□入為堂三方,雲得白兔不葬,更葬南山,鑿而得金,故曰金山。   故頤今在。或雲漢昌邑所作,或雲秦時。」   Ua**濟陰郡***   故梁,景帝分置。雒陽東八百里。*十一城,戶十三萬三千七百一十五,口六十五萬七千五百五十四。 Ub**定陶**本曹國,[一]古陶,堯所居。   [二]有三鬷亭。[三]**冤句**有□棗城。[四]**成陽**有堯頤、靈台,有雷澤。[五]**乘氏**侯國。[六]有泗水。有鹿城鄉。**句陽**有垂亭。[七]**鄄城***   *離狐**故屬東郡。**廩丘**故屬東郡。有高魚城。有運城。[八]**單父**侯國,故屬山陽。**成武**故屬山陽。[九]有郜城。[一0]**己氏**故屬梁。[一一]   注[一]郭璞曰:「城中有陶丘。」皇覽曰:「伯樂頤縣東南一里所,高四五丈。」   注[二]帝王世記曰:「舜陶河濱,縣西南陶丘亭是。」   注[三]湯伐三鬷,孔安國曰今定陶。   注[四]史記蘇秦說魏襄王曰:「大王之地,東有淮、穎、煮棗。」   注[五]禹貢曰:「雷夏既澤。」帝王世記曰:「舜耕歷山,漁雷澤,濟陰有歷山。」   注[六]博物記曰古乘丘。   注[七]左傳隱八年遇於垂。史記無忌說魏安僖王曰:「文台墮,垂都焚。」徐廣曰:「縣有垂亭。」   注[八]左傳襄二十六年「齊烏余以廩丘奔晉」,杜預曰今縣故城是。又「襲□羊角取之」,杜預曰今縣所治城。又襲我高魚,杜預曰在縣東北。   注[九]左傳隱七年「戎執凡伯於楚丘」,杜預曰在縣西南。   注[一0]左傳隱十年「取郜」,杜預曰縣東南有郜城。地道記有秺城。   注[一一]皇覽曰有平和鄉,鄉有伊尹頤。      高帝置。雒陽東千五百里。*十三城,戶十四萬八千七百八十四,口七十萬六千四百一十六。 Ub**郯**本國,刺史治。[一]**蘭陵**有次室亭。   [二]**戚朐**[三]有鐵。有伊盧鄉。[四] l**襄賁***   *昌慮**有藍鄉。[五]**承***   *陰平***   *利城***   *合***   (城)***   *[鄉]***   [六]**祝其**有羽山。[七]春秋時曰祝其,夾谷地。[八]**厚丘**[九]**贛榆**本屬琅邪,建初五年復。[一0]   注[一]博物記曰:「有勇*(王)**[士]*亭,即勇士*(萬)**[菑]*丘欣。」   注[二]地道記曰:「故魯次室邑。」列女傳有漆室之女,或作「次室」。   注[三]山海經曰:「都州在海中,一曰郁州。」郭璞曰:「在縣界。世俗傳此山在蒼梧徙來,上皆有南方樹木。」博物記:「縣東北海邊植石,秦所立之東門。」   注[四]史記曰,鍾離昧*(頤)**[家]*在伊盧。   注[五]左傳昭三十一年邾黑肱以濫來奔,杜預曰縣所治,城東北有郳城。郳,小邾國也。   注[六]漷水自此南至湖陸。   注[七]殛迺之山。杜預曰在縣西南。博物記曰:「東北獨居山,西南有淵水,即羽泉也,俗謂此山為懲父山。」   注[八]左傳定十年會齊侯夾谷,孔子相。   注[九]左傳成九年「城中城」,杜預曰在縣西南,有中鄉城。   注[一0]左傳「齊伐莒,莒子奔紀鄣」,杜預曰縣東北有紀城。地道記曰:「海中去岸百五十步,有秦始皇碑,長一丈八尺,廣五尺,厚八尺三寸;一行十二字。潮水至加其上三丈,去則三尺見也。」   Ua**琅邪國***   秦置。建武中省城陽國,以其縣屬。[一]雒陽東一千五百里。*十三城,戶二萬八百四,口五十七萬九百六十七。   注[一]案本紀,永壽元年置,都尉治。   Ub**開陽**[一]故屬東海,建初五年屬。**東武***   *琅邪**[二]**東莞**有鄆亭。[三]有邳鄉。有公來山,或曰古浮來。[四]**西海**[五]**諸**[六]**莒**本國,故屬城陽。[七]有鐵。有崢嶸谷。**東安**故屬城陽。**陽都**故屬城陽。有牟台。[八]**臨沂**故屬東海。有叢亭。[九]**即丘**侯國,故屬東海,春秋曰祝丘。**繒**侯國,故屬東海。有概亭。[一0]**姑幕**[一一]   注[一]杜預曰古鄅。左傳哀三年城啟陽,杜預曰開陽。   注[二]山海經雲有琅邪台,在勃海閒,琅邪之東。郭璞曰:「琅邪臨海邊,有山嶕嶢特起,狀如高台。此即琅邪台。」齊景公曰:「吾循海而南,放乎琅邪。」   越絕曰:「句踐徙琅邪,起觀台,台周七里,以望東海。」史記曰秦始皇徙黔首三萬戶琅邪台下。傳有勞山。   注[三]左傳曰「公處鄆」。   注[四]左傳隱八年盟浮來,杜預曰邳來山之閒,號曰邳來。莊九年鮑叔受管仲,及堂阜而脫之。杜預曰:「東莞蒙陰縣西北有夷吾亭,或曰鮑叔解夷吾縛於此,因以為名。」即古堂阜也,東莞後為*(名)**[郡]*。   注[五]東觀書曰有勝山。博物記:「太公呂望所出,今有東呂鄉。又釣於棘津,其浦今存。」   注[六]左傳莊二十九年「城諸」,杜預曰諸縣在城陽郡。又隱四年「莒人伐□,取牟婁」,杜預曰縣東北有婁鄉。   注[七]左傳成八年申公巫臣會渠丘公,杜預曰縣有蘧丘裡。   注[八]左傳宣元年會於平州,杜預曰在縣西。   注[九]左傳隱六年盟於艾,杜預曰縣東南有艾山。七年「城中丘」,杜預曰縣東北有中丘亭。博物記曰:「縣東界次睢有大叢社,民謂之食人社,即次睢之社。」   注[一0]左傳莊九年盟於蔇,杜預曰在縣北。   注[一一]左傳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杜預曰縣東北有茲亭。博物記曰淮水入。城東南五里有公冶長墓。   Ua**彭城國***   高祖置為楚,章帝改。雒陽東千二百二十里。*八城,戶八萬六千一百七十,口四十九萬三千二十七。 Ub**彭城**[一]有鐵。**武原***   *傅陽**有柤水。[二]**呂***   *留**[三]**梧***   *菑丘***   *廣戚**故屬沛*(國)*。   注[一]古大彭邑。北征記城西二十里有山,山有楚元王墓。伏滔北征記曰:「城北六里有山,臨泗,有宋桓魋石槨,皆青石,隱起龜龍鱗鳳之象。」   注[二]左傳襄十年滅偪陽,杜預曰即此縣也。   注[三]西征記曰城中有張良廟。   Ua**廣陵郡***   景帝置為江都,武帝更名。建武中省泗水國,以其縣屬。雒陽東一千六百四十里。*十一城,戶八萬三千九百七,口四十一萬百九十。 Ub**廣陵**[一]有東陵亭。[二]**江都**有江水祠。**高郵***   *平安***   *凌**故屬泗水。**東陽**故屬臨淮。有長洲澤,吳王濞太倉在此。[三]**射陽**故屬臨淮。[四]**鹽瀆**故屬臨淮。**輿**侯國,故屬臨淮。**堂邑**故屬臨淮。有鐵。春秋時曰堂。**海西**故屬東海。   注[一]吳王濞所都,城周十四里半。   注[二]博物記曰:「女子杜姜,左道通神,縣以為妖,閉獄桎梏,卒變形莫知所極。以狀上,因以其處為廟祠,號曰東陵聖母。」   注[三]縣多麋。博物記曰:「千千為腢,掘食草根,其處成泥,名曰麋畯。民人隨此畯種稻,不耕而獲,其收百倍。」又扶海洲上有草名□,其實食之如大麥,從七月稔熟,民斂獲至冬乃訖,名曰自然谷,或曰禹餘糧。   注[四]有梁湖。地道記曰有博支湖。   Ua**下邳國***   武帝置為臨淮郡,永平十五年更為下邳國。雒陽東千四百里。*十七城,戶十三萬六千三百八十九,口六十一萬一千八十三。 Ub**下邳**本屬東海。[一]葛嶧山,本嶧陽山。[二]有鐵。**徐**本國。有樓亭,或曰古蔞林。[三]**僮**侯國。**睢陵***   *下相***   *淮陰**[四]**淮浦***   *盱台***   *高山***   *潘旌***   *淮陵***   *取慮**有蒲姑陂。[五]**東成***   *曲陽**侯國,故屬東海。**司吾**侯國,故屬東海。**良成**故屬東海。春秋時曰良。[六]**夏丘**故屬沛。   注[一]戴延之西征記曰:「有沂水,自城西西南注泗,別下回城南,亦注泗。舊有橋處,張良與黃石公會此橋。」   注[二]山出名桐,伏滔北征記曰今盤根往往而存。   注[三]杜預曰在僮縣東南。伏滔北征記曰:「縣北有大頤,徐君墓,延陵解□之處。」   注[四]下鄉有南昌亭,韓信寄食處。   注[五]左傳昭十六年齊師至蒲隧,杜預曰縣東有蒲姑陂。   注[六]左傳昭十三年晉會吳於良。      注[一]魏氏春秋曰:「初平三年,分琅邪、東海為城陽、*(新)**[利]*城、昌慮郡。建安十一年,省昌慮並東海。」    校勘記   三四四八頁二行有大棘鄉有首鄉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大注此二鄉皆應在上文襄邑「有承匡城」之下。大棘、首鄉皆襄邑地,非己吾地也,不知何以脫入於此。   三四四八頁五行杜預曰在*[雍丘]*縣西北左傳杜注作「在陳留雍丘縣西北」。按:   晉泰始元年封魏廢帝為陳留王,治小黃,省陳留入之,晉無陳留縣,此「雍丘」二字不可省,今據補。   三四四八頁一六行縣東南有戎城按:此亦杜注,見隱二年。   三四四九頁二行在*[封邱]*縣南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杜注在封邱縣南,注脫「封邱」二字。今據補。   三四四九頁八行孔子*(囚)**[圍]*此按:校補謂「囚」當是「圍」之鬥。今據改。   三四四九頁一四行*(桓八)**[僖五]*年齊侯*(師)**[會]*於首止據殿本考證齊召南說改。   三四四九頁一四行有首*(止城)**[鄉]*據殿本考證齊召南說改。   三四五0頁四行濕水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及水經皆作「漯」。說文作「濕」,從水□聲。   三四五0頁五行有*(沛)**[泲]*廟按:前志作「泲」。集解引惠棟說,謂案風俗通云「濟出常山房子贊皇山,東入沮,廟在東郡臨邑縣」,則是濟瀆之廟也。尚書古文「濟」作「泲」,當從「泲」。今據改。   三四五0頁五行有聶*(戚)**[城]*集解引惠棟說,謂京相璠云「聊城縣東北三十里有故攝城」,當作「聶城」。今據改。   三四五0頁七行有岡成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引作「岡成亭」。   三四五一頁二行*(白虎通)**[皇覽]*曰帝嚳頤在城*[南]*台陰野*[中]*是也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在城」下諸本脫「南」字,「野」下脫「中」字。語見皇覽,云「白虎通」者誤也。今據改。   三四五一頁九行杜預注傳曰□作新台在縣北按:「新台」疑「莘亭」之鬥。左桓十六年「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杜注「莘,□地,陽平縣西北有莘亭」。   三四五一頁一一行晉敗鄭鐵按:晉敗鄭鐵乃哀二年事,注系文元年下,疑有脫誤。   三四五一頁一二行前書故發乾*(縣)**[城]*據汲本改。按:校補謂不曰「前志」而曰「前書」,則固非指前志之發乾,蓋前志之發乾所治已非故地,而竿城即前漢故發乾城,其地至後漢已併入於□也。如即前志之發乾城,則既言「前」,不必改言「故」矣。前書□青傳封青子登為發乾侯,或即在此。是則故發乾乃侯國城,一作「縣」,非也。   三四五一頁一六行雒陽東九百七十五里按:汲本作「六百七十二里」。   三四五二頁一行有闞亭按:校補謂前志東平陸,應劭云「古厥國,今有厥亭是」,與此言有闞亭,即春秋「會於闞」之闞不符,未詳孰是。   三四五二頁二行富成按:前志作「富城」。   三四五二頁五行杜預曰縣東南有郈鄉亭按:今杜注云「郈在東平無鹽縣東南」,不言「郈鄉亭」。   三四五二頁八行故縣後省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前志堂陽屬鉅鹿郡,東漢省,與此絕遠,注誤證。   三四五二頁九行狗城按:前志東郡壽良縣有朐城。此作「狗城」,「狗」與「朐」疑形近而誤,當從前志。   三四五二頁九行蚩尤頤在縣闞*[鄉]*城中集解引惠棟說,謂注「闞鄉城中」,諸本脫「鄉」字。今據補。   三四五二頁一六行杜預曰縣北有邾瑕城按:今杜注作「邾婁城」。   三四五三頁一行十二城戶八千九百二十九口四十三萬七千三百一十七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十二城而祗八千餘戶,城不及八百戶,太少。八千餘戶而有四十三萬餘口,太多。以李心傳東漢戶口率十戶為五十二口准之,「八千」之「千」當作「萬」,各本並誤。又按:「口四十三萬七千三百一十七」末「七」字,汲本作「一」。   三四五三頁四行梁甫按:前志作「梁父」。   三四五三頁四行有亭禪山按:前志「禪」作「亭」,當從前志。   三四五三頁四行山茌按:各本「山」字皆連上為句。錢大昕謂「山」字當連下句,山茬,縣名也。又王先謙謂前志作「茬」,通鑒胡注後漢改曰山茌。又按:   集解引惠棟說,謂此與濟北之茌平,皆當作「茬」。   三四五三頁四行潘水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潘水無考,或淄水之誤,前志作「甾」。   三四五三頁五行南城按:前志作「南成」。   三四五三頁一四行杜預曰在縣東南有防城按:隱九年經「公會齊侯於防」,杜注「防,魯地,在琅邪華縣東南」。   三四五三頁一五行杜預曰南城縣今杜注「南城」作「南武城」。按:南城晉志作「南武城」。   三四五三頁一五行司馬*[牛]*葬丘輿集解引惠棟說,謂諸本脫*[牛]*字。今據補。   三四五四頁七行有景茲山按:左傳「景」作「京」。   三四五四頁八行成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泰山郡有式縣,無成縣。按:前志補注引李賡芸說,謂前志泰山郡有式無成,後漢分置濟北,有成而皆無式,蓋東都省式置成也。   三四五四頁一二行杜預曰在縣北按:今杜注作「平陰城在濟北盧縣東北,其城南有防,防有門」。   三四五四頁一三行杜預曰在縣東南按:今杜注作「在平陰城東南」,此「縣」字疑當作「城」。   三四五五頁五行東平剛父縣西南有郕鄉按:集解引羅革說,謂郡有剛縣,晉為東平國之剛平,無剛父。   三四五五頁一0行故橐汲本、殿本「橐」作「櫜」。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橐」,州郡志作「□」,案東平王傳亦作「□」。   三四五六頁二行縣西南有*(□)**[郥]*亭據汲本、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郥古□字。   三四五六頁三行左傳隱*(九)**[元]*年費伯城郎據左傳改。按:九年亦書「城郎」,但無杜注。   三四五六頁五行苟水出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諸書無苟水,前志引禹貢「通於河」,「河」當作「菏」。菏苟形近,此蓋亦「菏水出」之誤。   三四五六頁七行哀七年囚邾子負瑕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當注「瑕丘」下。   三四五六頁九行左傳桓二年盟於唐杜預曰在西南按:隱二年經「公及戎盟於唐」,杜注「高平方與縣北有武唐亭」。劉昭注引經傳及杜注多刪節,若此注則有脫誤矣。   三四五七頁一四行戎執凡伯於楚丘按:春秋經「執」作「伐」,傳亦云「戎伐之於楚丘」。   三四五七頁一六行有平和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皇覽作「平利」。   三四五八頁四行伊盧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史記作「廬」,韋昭曰今廬中縣。   三四五八頁五行利城按:前志作「利成」。   三四五八頁五行合*(城)**[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有合鄉,無合城,晉書地理志東海亦只有合鄉縣,此「城」字必「鄉」之訛。又引惠棟說,謂案前志及水經泗水注皆作「合鄉」。又引馬與龍說,謂泗水注漷水出東海合鄉縣,漢安帝永初七年封馬光子朗為侯國,亦見馬防傳。今據改。   三四五八頁八行有勇*(王)**[士]*亭即勇士*(萬)**[菑]*丘欣殿本「萬」作「菑」,王先謙謂作「菑」是,「王」乃「士」之鬥。今據改。   三四五八頁一0行都州在海中按:「州」原作「洲」,逕據汲本、殿本改,與今山海經合。   三四五八頁一二行鍾離昧*(頤)**[家]*在伊盧據殿本改,與史記淮陰侯列傳合。   三四五八頁一三行左傳昭三十一年至郳小邾國也按:昭三十一年經「黑肱以濫來奔」,杜預注「黑肱,邾大夫;濫,東海昌慮縣」。又莊五年經「郳廣來來朝」,杜注「東海昌慮縣東北有郳城;黎來,名」。釋文「郳,五兮反,國名,後為小邾」。此注節引杜注錯亂,驟睹之幾不可解。   三四五八頁一五行即羽泉也按:校補謂「羽泉」當作「羽淵」,見左傳,此回改未盡者。   三四五九頁二行在縣西南有中鄉城按:今杜注云「在東海廩丘縣西南」,不言有中鄉城。   三四五九頁三行海中去岸百五十步按:汲本、殿本「五」作「九」。   三四五九頁四行一行十二字按:汲本、殿本「二」作「三」。   三四五九頁四行潮水至加其上三丈按:何焯校本「丈」改「尺」。   三四五九頁五行琅邪國秦置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此注不明,郡與國亦略有別,秦置琅邪郡,前漢因之,光武改為國,省城陽國來屬,此其始末也。「秦置」之下當有「郡」字。   三四五九頁五行十三城戶二萬八百四口五十七萬九百六十七按:張森楷校勘記謂若如此文,則一城祗千餘戶,太少,一戶凡三十口,太多,殊不近情,疑「戶」下脫去一「十」字。   三四五九頁九行西海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無西海,蓋「海曲」之鬥。   劉盆子傳「琅邪海曲有呂母」,注「海曲,縣名,故城在密州莒縣東」。又引惠棟說,謂何焯雲疑「海曲」之鬥。   三四五九頁一0行有崢嶸谷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說文作「崝嶸」,徐鍇雲俗作「崢」,非。   三四五九頁一一行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春秋傳僖十四年,鄫子來朝,杜預云「今鄫縣」,陵氏雲本或作「繒」。又按:校補謂谷梁「鄫」皆作「繒」。   三四六0頁二行邳來山之閒號曰邳來殿本考證謂案杜注原文云「邳鄉西有公來山,號曰邳來閒」。今案:杜注「邳鄉」上有「縣北有」三字,劉注錯謬,考證引亦不全。   三四六0頁三行東莞後為*(名)**[郡]*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四六0頁六行縣有蘧丘裡按:今杜注云「莒縣有蘧裡」,無「丘」字。   三四六0頁七行杜預曰在縣西按:今杜注云「在泰山牟縣西」,不雲在陽都西。   三四六0頁八行縣東南有艾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杜氏注云「泰山牟縣東南有艾山」,不雲在臨沂,未詳。   三四六0頁八行縣東北有中丘亭按:今杜注云「中丘在琅邪臨沂縣東北」,不言亭。   三四六0頁一四行有柤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柤」一作「祖」。京相璠雲縣西北有祖水溝,去偪陽八十里。   三四六0頁一五行故屬沛*(國)*集解引惠棟說,謂「國」字衍,前志為沛郡也。   今據刪。   三四六一頁四行建武中省泗水國按:「省」原斗「有」,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四六一頁八行堂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玉篇「堂」作「□」。   三四六二頁三行盱台按:前志「台」作「眙」。   三四六二頁四行潘旌按:前志「潘」作「播」。   三四六二頁一0行縣東有蒲姑陂按:今杜注「姑」作「如」。   三四六二頁一三行初平三年分琅邪東海為城陽*(新)*[利]城昌慮郡集解引馬與龍說,謂徐州無新城郡,「新」當作「利」,形近而訛。今據改。按:錢大昕謂魏志太祖紀,建安三年分琅邪、東海、北海為城陽、利城、昌慮郡,以臧霸傳考之,蓋禽呂布後所置,魏氏春秋以為初平三年分者,誤。   ************後漢書志第二十二 郡國四 濟南平原樂安北海東萊齊國右青州南陽南郡江夏 零陵   桂陽武陵長沙右荊州九江丹陽廬江會稽吳郡豫章右揚州 Ua**濟南國***   故齊,文帝分。雒陽東千八百里。*十城,戶七萬八千五百四十四,口四十五萬三千三百八。 Ub**東平陵**有鐵。有譚城。[一]有天山。**著***   *於陵**[二]**台***   *菅**有賴亭。[三]   l**土鼓***   *梁鄒***   *鄒平***   *東朝陽**[四]**歷城**有鐵。有巨裡聚。[五]   注[一]故譚國。   注[二]杜預曰縣西北有於亭。陳桓子以封齊公子周。   注[三]左傳哀六年公如賴。   注[四]杜預曰縣西有崔城。   注[五]耿弇破費敢處。皇覽曰:「太甲有頤,在歷山上。」   Ua**平原郡***   高帝置。雒陽北一千三百里。*九城,戶十五萬五千五百八十八,口百萬二千六百五十八。 Ub**平原**[一]**高唐**濕水出。**般***   *鬲**侯國。   夏時有鬲君,滅浞立少康。[二]**祝阿**春秋時曰祝柯。[三]有野井亭。[四]**樂陵***   *濕陰***   *安德**侯國。**厭次**本富平,明帝更名。   注[一]地道記曰有篤馬河。   注[二]魏都賦注曰縣有蓋節淵。三齊記曰:「城南有蒲台,高八十尺,秦始皇所頓處。在台下縈蒲繫馬,今蒲猶縈者。」   注[三]左傳哀十年「取廣及轅」,杜預曰縣西有轅城。故縣,省。   注[四]左傳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於野井」,杜預曰在縣東。   Ua**樂安國***   高帝西平昌置,為千乘,永元七年更名。雒陽東千五百二十里。   *九城,戶七萬四千四百,口四十二萬四千七十五。 Ub**臨濟**本狄,安帝更名。[一]**千乘***   *高菀***   *樂安***   *博昌**有薄姑城。[二]有貝中聚。[三]有時水。[四]**蓼城**侯國。   [五]**利**故屬齊。**益**侯國,故屬北海。 l**壽光**故屬北海。有灌亭。[六]   注[一]地道記曰:「狄伐□懿公。」   注[二]古薄姑氏,杜預曰薄姑地。   注[三]左傳齊侯田於貝丘,杜預曰縣南有地名貝*(中)**[丘]*。   注[四]左傳莊九年「戰於干時」,杜預曰時水在縣界,岐流,旱則竭涸,故曰干時。   注[五]杜預曰縣東北有攝城。   注[六]古灌國。   Ua**北海國***   景帝置。建武十三年*(有)**[省]*菑川、高密、膠東三國,以其縣屬。*十八城,戶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一,口八十五萬三千六百四。 Ub**劇**有紀亭,古紀國。**營陵***   *平壽**有斟城。[一]有寒亭,古寒國,浞封此。**都昌**[二]**安丘**有渠丘亭。[三]**淳於**永元九年復。有密鄉。[四]**平昌**侯國,故屬琅邪。有蔞鄉。[五]**朱虛**侯國,故屬琅邪,永初元年屬。   [六]**東安平**故屬□川。六國時曰安平。有酅亭。[七]**高密**侯國。**昌安**侯國,安帝復。**夷安**侯國,安帝復。**膠東**侯國。**即墨**侯國。有棠鄉。[八]**壯武**安帝復。[九] l**下密**安帝復。*(拒)***   *[挺]***   [一0]**觀陽**注[一]杜預曰有斟亭。古斟國,故縣,後省。   注[二]左傳莊元年齊遷紀之鄑城。地道記曰鄑城在縣西。   注[三]地道記曰有渠丘城。   注[四]左傳隱二年紀莒盟密。故密鄉,在縣東北,後省。   注[五]左傳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杜預曰縣西南有防亭。   注[六]左傳莊元年齊遷紀郚,杜預曰朱虛縣東南有郚城。鄭志曰:「有小泰山,公玉帶曰岐伯令黃帝封東泰山,即此山也。」   注[七]故兆。左傳莊三年「紀季以酅入於齊」。地道紀有羌頭山。   注[八]左傳襄六年圍棠,杜預曰棠國也。   注[九]故夷國。左傳隱元年紀伐夷。   注[一0]地道記曰:「*[奚]*養澤在西,幽州藪。有萊山,萊王祠。」   Ua**東萊郡***   高帝置。雒陽三千一百二十八里。*十三城,戶十萬四千二百九十七,口四十八萬四千三百九十三。   Ub**黃**[一]**牟平***   *惤**侯國。[二]**曲成**侯國。[三]**掖**侯國。有過鄉。[四]**當利**侯國。**東牟**侯國。**昌陽***   *盧鄉***   *長廣**故屬琅邪。**黔陬**侯國,故屬琅邪。有介亭。[五]**葛盧**有尤涉亭。**不***   (期)***   *[其]***   侯國,故屬琅邪。[六]   注[一]地道記曰:「縣東二百三十里至海中,連岑有土道,秦始皇登此山,列二碑,東二百三十里有始皇、漢武帝二碑。」   注[二]地道記曰有百枝萊君祠。三齊記曰:「南有蹲犬山,山似犬蹲,有神,劉寵出西都,經此山,山犬吠之,寵曰『山神謂我人也』。」   注[三]前書禱萬里沙,在縣。   注[四]故過國。   注[五]左傳襄二十四年「伐莒,侵介根」,杜預曰縣東北計基城。號介國。   注[六]三齊記曰:「鄭玄教授不*(期)**[其]*山,山下生草大如□,葉長一尺餘,堅刃異常,土人名曰康成書帶。」   Ua**齊國***   秦置。雒陽東千八百里。*六城,戶六萬四千四百一十五,口四十九萬一千七百六十五。 Ub**臨□**本齊,刺史治。[一]**西安**有棘裡亭。[二]   有蘧丘裡,古渠丘。**昌國***   *臨朐**有三亭,古郱邑。[三]**廣***   *般陽**故屬濟南。   注[一]爾雅十藪,齊有海隅,郭璞曰海濱廣斥。左傳齊戍葵丘,杜預曰在縣西。   皇覽曰:「呂尚頤在縣城南,去縣十餘里,在齊桓公頤南。菑水南桓公頤西北有晏嬰頤。」孟子注曰:「南小山,曰牛山。」博物記曰縣西有袁婁。   注[二]杜預曰在縣東。陳桓子封子山。   注[三]左傳莊元年齊所徙,杜預曰在縣東南。應劭曰伯氏邑也。地道記曰有石高山。      秦置。雒陽南七百里。*三十七城,戶五十二萬八千五百五十一,口二百四十三萬九千六百一十八。 Ub**宛**本申伯國。[一]有南就聚。有瓜裡津。[二]有夕陽聚。[三]有東武亭。**冠軍**邑。**葉**有長山,曰方城。[四]   有卷城。[五]**新野**有東鄉,故新都。[六]有黃郵聚。[七]**章陵**故舂陵,世祖更名。[八]有上唐鄉。[九]**西鄂**[一0]**雉**[一一] l**魯陽**有魯山。[一二]有牛蘭累亭。[一三]**犨***   *堵陽***   *博望***   *舞陰**邑。**比陽***   *復陽**侯國。有杏聚。**平氏**桐柏大復山,淮水出。[一四]有宜秋聚。[一五]l**棘陽**[一六]有藍鄉。[一七]有黃淳聚。[一八]**湖陽**邑。[一九]**隨**[二0]西有斷蛇丘。[二一] l**育陽**邑。有小長安。[二二]有東陽聚。[二三]**涅陽***   *陰***   *酇***   *鄧**有鄾聚。[二四]**山都**侯國。**酈**侯國。[二五]**穰***   *朝陽**[二六]**蔡陽**侯國。[二七] l**安觿**侯國。[二八]**築陽**侯國。有涉都鄉。[二九]**武當**有和成聚。[三0]**順陽**侯國,故博山。有須聚。**成都***   *襄鄉***   *南鄉***   *丹水**故屬弘農。[三一]   有章密鄉。有三戶亭。[三二]**析**故屬弘農,故楚白羽邑。[三三]有武關,在縣西。[三四]有豐鄉城。[三五]   注[一]荊州記曰:「郡城週三十六里。」博物記有申亭。南都賦注曰有玉池、澤陂。   注[二]東觀書鄧奉拒光武瓜裡。   注[三]袁山松書曰:「賈復從擊鄧奉,追至夕陽聚。」   注[四]杜預曰方城山在縣南。屈完曰「楚國方城以為城」。皇覽曰:「縣西北去城三里葉公諸梁頤,近縣祠之,曰葉君丘。」   注[五]左傳昭二十五年楚子使季然郭卷。   注[六]王莽封也。   注[七]吳漢破秦豐地。   注[八]古今注曰:「建武十八年,使中郎將耿遵築城。」   注[九]前志曰故唐國。下江兵,荊州軍。   注[一0]有精山,朱鑈破孫夏。山海經曰:「有豐山,神耕父處之,常游清泠之淵,出入有光,見即其國為敗。有九鍾焉,是知霜鳴。」郭璞曰:「清泠水在西鄂縣山上,神來時水赤光耀,今有屋祠也。霜降則鐘鳴,故言知也。物有自然感應,而不可為也。」南都賦註:「耕父,旱鬼也。」皇覽曰王子朝頤在縣西。   注[一一]博物記曰滍水出。   注[一二]前志曰古魯縣。南都賦註:「有堯山,封劉累,立堯祠。」   注[一三]謝沈書雲牛蘭山也。   注[一四]前書曰在縣南。荊州記曰:「桐柏淮源湧發,其中潛流三十里,東出大復山南,山南有淮源廟。」博物記曰:「有陽山,出紫草。」   注[一五]伯升見下江兵。   注[一六]荊州記曰東北百里有謝城。   注[一七]伯升襲甄阜*(也)**[處]*。   注[一八]又伯升攻梁丘賜。杜預曰蓼國在東南。前志蓼國湖陽是。   注[一九]荊州記曰:「樊重母畏雷,為石室避之,悉以文石為階,今存。」   注[二0]古隨國。   注[二一]即銜珠之蛇也。杜預曰有賴亭。左傳僖十五年齊伐厲,在縣北。帝王世記曰:「神農氏起列山,謂列山氏,今隨厲鄉是也。」荊州記曰:「縣北界有重山,山有一穴,雲是神農所生。又有周回一頃二十畝地,外有兩重燎,中有九井。相傳神農既育,九井自穿,汲一井則觿井動,即此地為神農社,年常祠之。」   注[二二]漢軍為甄阜所破處。   注[二三]朱佑破張成處。   注[二四]左傳桓九年楚師圍鄾。   注[二五]荊州記曰:「縣北八里有菊水,其源旁悉芳菊,水極甘馨。又中有三十家,不復穿井,仰飲此水,上壽百二十三十,中壽百餘,七十者猶以為夭。漢司空王暢、太傅袁隗為南陽令,縣月送三十餘石,飲食澡浴悉用之。太尉胡廣父患風羸,南陽恆汲飲此水,疾遂瘳。此菊莖短花大,食之甘美,異於余菊。   廣又收其實,種之京師,遂處處傳植之。」   注[二六]南都賦陂澤有鉗盧,注曰在縣。   注[二七]襄陽耆舊傳曰:「有松子亭,下有神陂,中多魚,人捕不可得。」南都賦所稱。   注[二八]博物記曰:「有土魯山,出紫石英。」   注[二九]杜預曰谷國在縣北。博物記曰今谷亭。荊州記曰:「縣北四里有開林山,西北有□山。」   注[三0]荊州記曰:「縣有女思山,南二百里。有武當。」   注[三一]南鄉、丹水二縣有商城,張儀與楚商於之地。   注[三二]左傳哀四年晉執蠻子畀楚師。   注[三三]左傳昭十八年「許遷於白羽。」   注[三四]南都賦曰武關在其西,文穎曰去縣百七十里。   注[三五]左傳哀四年「司馬起豐、析」。荊州記曰:「縣有龍淵,深不測。縣北有馬頭山。」   Ua**南郡***   秦置。雒陽南一千五百里。*十七城,戶十六萬二千五百七十,口七十四萬七千六百四。 Ub**江陵**[一]有津鄉。[二]**巫**西有白帝城。[三]**秭歸**本*(歸)*國。[四]**中盧**侯國。[五]**編**有藍口聚。[六]**當陽**[七]**華容**侯國。雲夢澤在南。[八]**襄陽**有阿頭山。[九]**邔**侯國。有犁丘城。[一0]**宜城**侯國。[一一]**鄀**侯國,永平元年復。[一二]**臨沮**侯國。有荊山。[一三]**枝江**侯國。   本羅國。有丹陽聚。[一四]**夷道**[一五]**夷陵**有荊門,[一六]虎牙山。[一七]**州陵**[一八]**很山**故屬武陵。   注[一]史記曰楚熊渠立長子康為句亶王,張瑩曰今江陵也。皇覽曰:「孫叔敖頤在城中白土裡。」   注[二]左傳莊十九年楚子大敗於津。荊州記曰:「縣東三里餘有三湖,湖東有水,名萇谷,又西北有小城名曰冶父,左傳曰:『莫敖縊於荒谷,腢帥囚於冶父。』縣北十餘里有紀南城,楚王所都。東南有郢城,子囊所城。」史記蘇秦說楚威王:「楚東有夏州。」左傳楚莊伐陳,鄉取一人以歸,謂之夏州。今夏口城有洲,名夏口。   注[三]郭璞曰有巫山。   注[四]杜預曰夔國。荊州記曰:「縣北一百里有屈平故宅,方七頃,累石為屋基,今其地名樂平。宅東北六十里有女須廟。」   注[五]襄陽耆舊傳曰:「古盧戎也。縣西山中有一道,漢時常有數百匹馬出其中,馬形皆小,似巴、滇馬。三國時陸遜攻襄陽,又值*(比)**[此]*穴中有數十匹馬出,遜載還建業。蜀使來,有五部兵家滇池者,識其馬色,雲亡父所乘,對之流涕。」荊州記云:「是析縣馬頭山。又縣南十五里有□水,東流注沔。水中有物如馬,甲如鮮鯉,*[射]*不可入。七八月中好在磧上自曝,膝頭似虎掌爪。   小兒不知,欲取弄戲,便殺人。或曰,生得者,摘其鼻,厭可小,小便名為木盧。」   注[六]下江兵所據。左傳□緡以權叛,楚遷於那處,杜預曰:縣東南有那口城。   注[七]杜預曰縣東*[南]*有權城。楚武王所克。荊州記曰:「縣東南有麥城,城東有廬城,沮水西有磨城,伍子胥造此二城以攻麥城。」   注[八]杜預曰州國在縣東*[南]*。枝江縣有雲夢城,江夏安陸縣東南有雲夢城,或曰華容縣東南亦有雲夢。巴丘湖,江南之雲夢也。爾雅十藪,楚有雲夢,郭璞曰巴丘湖是也。   注[九]岑彭破張楊。襄陽耆舊傳曰:「縣西九里有*(萬)**[方]*山,父老傳雲交甫所見游女處,此山之下曲隈是也。」荊州記曰:「襄陽舊楚之北津,從襄陽渡江,經南陽,出方關,是周、鄭、晉、□之道,其東津經江夏,出平睪關,是通陳、蔡、齊、宋之道。」   注[一0]朱佑禽秦豐蘇嶺山。   注[一一]杜預曰縣西舊羅國,後徙枝江。   注[一二]左傳楚文王伐黃,還及湫,杜預曰縣東南有湫城。   注[一三]山海經曰:「其陽多鐵,其陰多赤金,其*(東)**[中]*多牛。」荊州記曰:「西北三十里有清溪,溪北即荊山,首曰景山,即卞和抱璞之處。」南都賦注曰:「漢水至荊山,東別流,為滄浪之水。」   注[一四]史記曰秦、齊破楚屈□,遂取丹陽。   注[一五]荊州記曰縣西北有宜陽山,東南有羊腸山。   注[一六]岑彭破田戎處。   注[一七]荊州記曰:「荊門,江南;虎牙,江北。虎牙有文如齒牙,荊門上合下開。」   注[一八]史記楚考烈王納州於秦。   Ua**江夏郡***   高帝置。雒陽南千五百里。*十四城,戶五萬八千四百三十四,口二十六萬五千四百六十四。 Ub**西陵***   *西陽***   *軑**侯國。[一]**鄳**[二]**竟陵**侯國。有鄖鄉。[三]*(立)**[有]*章山,本內方。[四]**雲杜**[五]**沙羨***   *邾**[六]**下雉***   *蘄春**侯國。**鄂** l**平春**侯國。**南新市**侯國。[七]**安陸**注[一]杜預曰:「古□國,在東南,有□城。」   注[二]史記曰無忌說魏安僖王曰「秦不敢攻冥阨之塞」,徐廣雲即此縣也。   注[三]左傳桓十一年「鄖人軍蒲騷」。   注[四]荊州記曰:「山高三十丈,周回百餘里。」縣東有*(申)**[臼]*水。左傳楚公子比為王次魚陂,杜預曰在縣西北。   注[五]杜預曰縣東南有鄖城,故國。   注[六]地道記曰:「楚滅邾,徙其君此城。」   注[七]案本傳有離鄉聚、綠林。   Ua**零陵郡***   武帝置。雒陽南三千三百里。*十三城,戶二十一萬二千二百八十四,口百萬一千五百七十八。   Ub**泉陵零陵**陽朔山,湘水出。[一]**營道**南有九疑山。[二]**營浦**[三]**泠道**[四]**洮陽***   *都梁**有路山。**夫夷**侯國*(故屬長沙)*。**始安**侯國。[五]**重安**侯國,故鍾武,永建三年更名。**湘鄉***   *昭陽**侯國。[六]**烝陽**侯國,故屬長沙。   注[一]羅含湘中記曰:「有營水,有洮水,有灌水,有祁水,有宜水,有*(春)**[舂]*水,有烝水,有耒水,有米水,有淥水,有連水,有*(倒)**[瀏]*水,有*(偽)**[溈]*水,有*(伯)**[汨]*水,有資水,皆注湘。」   注[二]舜之所葬。郭璞山海經注曰:「其山九溪皆相似,故曰九疑。」湘州營陽郡記曰:「山下有舜祠,故老相傳,舜登九疑。」   注[三]營陽郡記曰:「縣南三里餘有舜南巡止宿處,今立廟。」   注[四]有*(春)**[舂]*陵鄉。   注[五]始安郡記曰縣東有駁樂山,東有遼山。   注[六]荊州記,縣東有餘水,傍有漁父廟。   Ua**桂陽郡***   高帝置。上領山。在雒陽南三千九百里。*十一城,戶十三萬五千二十九,口五十萬一千四百三。 Ub**郴**有客嶺山。[一]**便***   *耒陽**有鐵。**陰山***   *南平***   *臨武***   *桂陽***   *含洭***   *湞陽**有苲領山。[二]**曲江**[三]**漢寧**永和元年置。   注[一]湘中記曰:「項籍徙義帝於郴而害之,今有義陵祠。又縣南十數里有馬嶺山,山有仙人蘇耽壇。」荊州記曰:「城南六里縣西北有溫泉,其下流有數十畝田,常十二月下種,明年三月新谷便登,一年三熟。」   注[二]始興郡記有吳山。   注[三]始興郡記縣北有臨沅山。   Ua**武陵郡***   秦昭王置,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雒陽南二千一百里。*[一]   十二城,戶四萬六千六百七十二,口二十五萬九百一十三。   注[一]先賢傳曰:「晉代太守趙厥問主簿潘京曰:『貴郡何以名武陵?』京曰:『鄙郡本名義陵,在辰陽縣界,與夷相接,為所攻破,光武時移東出,遂得見全,先識易號。傳曰「止戈為武,高平曰陵」,於是改名焉。』」臣昭案:前書本名武陵,不知此對何據而出。荊州記曰:「郡社中木麃樹,是光武種至今也。」   Ub**臨沅**[一]**漢壽**故索,陽嘉三年更名,刺史治。[二]**孱陵**[三]**零陽***   *充** l**沅陵**先有壺頭山。[四]**辰陽***   *酉陽***   *遷陵***   *鐔成***   *沅南**建武二十六年置。**作唐**注[一]荊州記曰:「縣南臨沅水,水源出牂牁且蘭縣,至郡界分為五溪,故雲五溪蠻。」   注[二]漢官儀曰去雒陽三千里。   注[三]魏氏春秋曰:「劉備在荊州所都,改曰公安。」   注[四]馬援軍度處。有松梁山,山有石,開處數十丈,其上名曰天門。   Ua**長沙郡***   秦置。雒陽南二千八百里。*十三城,戶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五十四,口百五萬九千三百七十二。 Ub**臨湘***   *攸***   *荼陵***   *安城***   *酃**[一]**湘南**侯國。衡山在東南。[二]**連道** l**昭陵***   *益陽**[三]**下雋***   *羅**[四]**醴陵**[五]**容陵**注[一]荊州記曰:「有酃湖,周回三里。取湖水為酒,酒極甘美。」湘東記曰:   「縣西南母山,周回四百里。」   注[二]郭璞曰:「山別名岣嶁。」湘中記曰:「衡山有玉牒,禹案其文以治水。   遙望衡山如陣雲,沿湘千里,九向九背,乃不復見。」   注[三]荊州記曰:「縣南十里有平岡,岡有金井數百,淺者四五尺,深者不測。   俗傳雲有金人以杖撞地,輒便成井。」   注[四]帝王世記曰:「有黃陵亭。」*(洞)**[湘]*中記亦云二妃之神。劉表為之立碑。   注[五]荊州記曰:「縣東四十里有大山,山有三石室,室中有石默石臼。父老相傳,昔有道士學仙此室,即合金沙之臼。」      注[一]魏氏春秋:「建安二十四年,吳分巫、秭歸為固陵郡。二十五年,分南郡之巫、秭歸、夷陵、臨沮並房陵、上庸、西城七縣為新城郡。」   Ua**九江郡***   秦置。雒陽東一千五百里。*十四城,戶八萬九千四百三十六,口四十三萬二千四百二十六。   Ub**陰陵***   *壽春**[一]**浚遒**[二]**成德***   *西曲陽***   *合肥**侯國。**歷陽**侯國,刺史治。**當塗**有馬丘聚,徐鳳反於此。[三]**全椒***   *鍾離**侯國。**阜陵** l**下蔡**故屬沛。[四]**平阿**故屬沛。有塗山。[五]**義成**故屬沛。   注[一]漢官雲刺史治,去雒陽千三百里,與志不同。   注[二]左傳哀十二年會吳於橐戲,杜預曰在縣東南。案宋均傳,縣有唐後二山。   注[三]帝王世記曰:「禹會諸侯塗山。」皇覽曰:「楚大夫子思頤在縣東山鄉西,去縣四十里。子思造芍陂。」   注[四]左傳成七年吳入州來,杜預曰下蔡縣。   注[五]應劭雲山在當塗。左傳「穆有塗山之會」。   Ua**丹陽郡***   秦鄣郡,武帝更名。雒陽東二千一百六十里。建安十三年,孫權分新都郡。*十六城,戶十三萬六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十三萬五百四十五。 Ub**宛陵***   *溧陽***   *丹陽***   *故鄣**[一]**於潛***   *涇***   *歙**[二]**黝**[三]**陵陽**[四]**蕪湖**中江在西。[五]**秣陵**[六]南有牛渚。**湖熟**侯國。**句容***   *江乘***   *春谷***   *石城**注[一]秦鄣郡所治。吳興記曰:「中平[二]年,分縣南置安吉縣。光和末,張角亂,此鄉守險助國,漢嘉之,故立縣。中平二年,又分立原鄉縣。」   注[二]山海經曰三天子鄣山在閩西海北,郭璞曰在縣東,今謂之玉山。魏氏春秋有安勒烏邪山。   注[三]魏氏春秋有林歷山。   注[四]陵陽子明得仙於此縣山,故以為名。   注[五]左傳襄三年楚子伐吳,克鳩茲,杜預曰在縣之東。   注[六]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建安十六年,孫權改曰建業。十七年,城石頭。   Ua**廬江郡***   文帝分淮南置。建武十[三]年省六安國,以其縣屬。雒陽東一千七百里。*十四城,戶十萬一千三百九十二,口四十二萬四千六百八十三。 Ub**舒**有桐鄉。[一]**雩婁**侯國。**尋陽**[二]南有九江,東合為大江。[三]**潛**[四] l**臨湖**侯國。**龍舒**侯國。**襄安***   *晥**有鐵。**居巢**侯國。[五]**六安**國。[六]**蓼**侯國。**安豐**有大別山。[七]**陽泉**侯國。[八]**安風**侯國。   注[一]古桐國。左傳昭五年吳敗楚鵲岸,杜預曰縣有鵲尾渚。   注[二]有置馬亭,劉勳士觿散處。   注[三]釋慧遠廬山記略曰:「山在尋陽南,南濱宮亭湖,北對小江,山去小江三十餘里。有匡俗先生者,出殷周之際,隱遯潛居其下,受道於仙人而共嶺,時謂所止為仙人之廬而命焉。其山大嶺凡七重,圓基,周回垂五百里。其南嶺臨宮亭湖,下有神廟。七嶺會同,莫升之者。東南有香爐山,其上氛氳若香煙。   西南中石門前有雙闕,壁立千餘仞,而瀑布流焉。其中鳥獸草木之美,靈藥芳林之奇,所稱名代。」豫章舊志:「匡俗字君平,夏禹之苗裔也。」   注[四]左傳曰昭三十一年「吳人侵楚伐夷,侵潛、六,楚沈尹戍帥師救潛」是也。潛有天柱山。   注[五]皇覽曰:「范增頤在郭東。又庭中亞父井,吏民皆祭亞父於居巢庭上,長吏初*(親)**[視]*事,皆祭而後從政,後更造祠於東。」廣志曰有二大湖。   注[六]皇覽曰戲陶頤在縣。   注[七]左傳昭二十三年吳敗諸侯之師於雞父,杜預曰縣南有雞備亭。   注[八]廣志曰有陽泉湖。   Ua**會稽郡***   秦置。本治吳,立郡吳,乃移山陰。雒陽東三千八百里。*十四城,戶十二萬三千九十,口四十八萬一千一百九十六。 Ub**山陰**[一]會稽山在南,上有禹頤。[二]有浙江。[三]**鄮**烏傷**[四]**諸暨**[五] l**余暨**[六]**太末**[七]**上虞**[八]**剡***   *余姚***   *句章**[九]**鄞***   *章安**故*(治)**[冶]*,閩越地,光武更名。[一0]**永寧**永和三年以章安縣東甌鄉為縣。**東部**侯國。   注[一]越絕曰:「句踐小城山陰是也。稷山者,句踐*(濟戎)**[齋戒]*台。」吳越春秋曰:「句踐築城已成,怪山自至。怪山者,琅耶海中山也。一夕自來,故名怪山。」   注[二]山海經曰:「會稽之山四方,上多金玉,下多*(瑛)**[□]*石。」郭璞曰有禹井。越絕曰有重山,句踐葬大夫種。   注[三]郭璞注山海經曰江出歙縣玉山。   注[四]越絕曰:「有常山,古聖所採藥,高且神。」英雄交爭記曰:「初平三年,分縣南鄉為長山縣。」   注[五]越絕曰,興平二年分立吳寧縣。   注[六]越絕曰西施之所出。謝承書有涉屋山。魏都賦注有蕭山,潘水出焉。   注[七]左傳謂姑蔑。初平三年,分立新安縣。建安四年,孫氏分立豐安縣。二十三年,立遂昌縣。東陽記:「縣龍丘山有九石,特秀林表,色丹白,遠望盡如蓮花。龍丘*(長)**[萇]*隱居於此,因以為名。其患際復有巖穴,外如□牖,中有石林。巖前有一桃樹,其實甚甘,非山中自有,莫知誰植。」   注[八]漢末分南鄉立始寧縣。   注[九]山海經曰:「余句之山,無草木,多金玉。」郭璞曰:「山在余姚南,句章北,故二縣因以為名。」句踐欲遷吳王於甬東,韋昭曰縣東洲。   注[一0]晉*(元)**[太]*康記曰本鄞縣南之回浦鄉,章帝章和元年立。未詳。   Ua**吳郡***   順帝分會稽置。雒陽東三千二百里。*十三城,戶十六萬四千一百六十四,口七十萬七百八十二。 Ub**吳**本國。[一]震澤在西,後名具區澤。   [二]**海鹽**[三]**烏程**[四]**餘杭**[五]**毗陵**季札所居。北江在北。   [六]**丹徒**[七]**曲阿***   *由拳**[八]**安**[九]**富春***   *陽羨**邑。[一0]**無錫**侯國。[一一]**婁**注[一]越絕曰:「吳大城,闔閭所造,週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又有伍子胥城,居巢城。昌門外闔閭頤虎丘。穹隆,赤松子所取赤石脂也,去縣二十里。有*(鹿)**[麋]*湖,欐溪城。又石城,闔閭置美*[人]*山。虞山,巫咸山。」皇覽曰:「縣東門外孫武頤。又要離頤,縣西南。」   注[二]爾雅十藪,吳越之閒有具區,郭璞曰縣南太湖也。中有包山,山下有洞庭,穴道潛行水底,去無所不通,號為地樁。越絕書曰「湖週三萬六千頃」。又有大雷山,小雷山,周處風土記曰舜漁澤之所。臣昭案:此僻在成陽是也。又吳伐越,敗之夫椒,杜預曰太湖中椒山是也。   注[三]案今計偕簿,縣之故治,順帝時陷而為湖,今謂為當湖。大旱湖竭,城郭之處可識。   注[四]左傳襄三年楚伐吳至於衡山,杜預曰在縣南。或雲丹陽縣之橫山,去鳩茲不遠,子重所至也。吳興記曰:「縣西北*(其)**[卞]*山有項籍祠。興平二年,太守許貢奏分縣為永縣。」   注[五]顧夷曰:「秦始皇至會稽經此,立為縣。」史記曰,始皇臨浙江,水波惡,乃西百二十里,從狹中渡。徐廣曰餘杭也。臣昭案:始皇所過乃在錢塘、富春,豈近餘杭之界乎?   注[六]越絕曰:「縣南城,*(在荒)**[古淹]*地。上湖中頤者,季子頤也。名延陵墟。」皇覽曰暨陽鄉。   注[七]春秋曰朱方。   注[八]左傳曰越敗吳於檇李,杜預曰縣南醉李城也。干寶搜神記曰:「秦始皇東巡,望氣者云『五百年後,江東有天子氣。』始皇至,令囚徒十萬人掘污其地,表以惡名,故改之曰由拳縣。」   注[九]越絕曰:「有西岑頤,越王孫開所立,以備春申君,使其子守之,子死遂葬城中。」   注[一0]郭璞曰:「縣有張公山,洞密有二堂。」   注[一一]史記曰:「春申君城故吳墟,以自為都邑。」城在無錫。皇覽曰:「吳王太伯頤在吳縣北梅裡聚,去城十里。太伯始所居地名句吳。」臣昭案:無錫縣東皇山有太伯頤,民世修敬焉。去墓十里有舊宅、井猶存。臣昭以為即宅為置廟,不如皇覽所說也。越絕曰:「縣西龍尾陵道,春申君初封吳所造。」臣昭案:今見在,自是山名,非築陵道。   Ua**豫章郡***   高帝置。雒陽南二千七百里。*二十一城,戶四十萬六千四百九十六,口百六十六萬八千九百六。[一]   注[一]豫章記曰:「新吳、上蔡、永修縣,並中平*[中]*立。豫章縣,建安立。   上蔡民分徙此地,立名上蔡。」   Ub**南昌**[一]**建城**[二]**新淦***   *宜春***   *廬陵**[三]**贛**有豫章水。**雩都***   *南野**有台領山。**南城***   *鄱陽**有鄱水。黃金采。[四]**歷陵**有傅昜山。**余汗***   *鄡陽***   *彭澤**彭蠡澤在西。**柴桑***   *艾**[五]**海□**侯國。[六]**平都**侯國,故安平。**石陽***   *臨汝**永元八年置。**建昌**永元十六年分海□置。   注[一]豫章記曰:「江、淮唯此縣及吳、臨湘三縣是令。」   注[二]此地立名上蔡者。豫章記曰:「縣有葛鄉,有石炭二頃,可燃以爨。」   注[三]興平元年,孫策分立廬陵郡。   注[四]建安十五年,孫權分立鄱陽郡,治縣。   注[五]左傳哀二十年吳公子慶忌所居。   注[六]在昌邑城。豫章記曰:「城東十三里,縣列江邊,名慨口,出豫章大江之口也。昌邑王每乘流東望,輒憤慨而還,故謂之慨口。」       校勘記   三四七二頁四行左傳哀六年公如賴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左傳云「使胡姬以安孺子如賴」,此云「公」,誤也。   三四七二頁五行縣西有崔城按:襄二十七年杜注云「朝陽縣西北有崔氏城」。   三四七二頁七行平原郡九城按:錢大昕謂「九」當作「十」。說見下。   三四七二頁九行濕水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及水經注「濕」作「漯」,說文從水□聲。   三四七二頁一0行濕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亦作「漯陰」,說見上。杜預注左傳,又作「隰」也。   三四七二頁一四行杜預曰縣西有轅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地理志轅縣屬平原,水經作「援」,酈元引杜預釋地,雲轅即援也,濟南祝阿縣有援城。   三四七二頁一六行高帝西平昌置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文當云「高帝置」,不應有「西平昌」三字,其為衍字無疑。後讀宦者傳,彭愷為西平昌侯,注雲西平昌縣屬平原郡,乃悟此三字當屬上文平原郡,而平原郡九城當為十城,因此三字錯入樂安注中,校書者遂改「十」為「九」,以合見成之數耳。又按:張森楷謂錢說致確,但前志平原有平昌縣,當即此西平昌,漏未引及。   三四七三頁二行高菀殿本「菀」作「苑」。按:前志作「宛」,菀、苑、宛三字古通作。   三四七三頁二行有薄姑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大傳作「蒲姑」。   三四七三頁六行古薄姑氏按:汲本作「左傳姑氏」。惠棟謂當作「古薄姑氏」,「蒲姑」諸本皆訛作「薄姑」,或脫「蒲」字。   三四七三頁七行縣南有地名貝*(中)**[丘]*據殿本改,與杜注合。   三四七三頁九行杜預曰縣東北有攝城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左昭二十年傳「聊、攝以東」,杜注「聊、攝,齊西界也,平原聊城縣東北有攝城」。蓼城非聊城,注誤證。   三四七三頁一一行景帝置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志為北海郡,故注云「景帝置」,此國為世祖所立,不得依用其文,當云「景帝置郡」,下接「建武」云云,乃為可通。   三四七三頁一一行*(有)**[省]*菑川高密膠東三國按:校補謂「有」乃「省」之鬥,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三四七四頁三行*(拒)**[挺]*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拒」當作「挺」。宋書州郡志注挺令,前漢屬膠東,後漢屬北海。或以琅邪之櫃當之,琅邪之櫃從木不從手,志不言故屬琅邪,字形偏旁亦異,故知非也。王先謙謂錢說是,今據改。   三四七四頁一一行故兆按:集解引陳景雲說,謂注「故兆」未詳,疑「故紀邑」之訛。   三四七四頁一二行杜預曰棠國也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案左傳注原文「棠,萊邑也。北海即墨縣有棠鄉」。此作「棠國也」,非是。   三四七四頁一四行地道記曰*[奚]*養澤在西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按:錢氏謂注所引地道記,即前志琅邪長廣注文,「養澤」上當有「奚」字。後漢長廣改屬東萊,劉氏不注於東萊之長廣,而注於北海之拒,未詳其故。   三四七四頁一五行雒陽東三千一百二十八里按:汲本、殿本「一」作「二」。   三四七五頁一行惤侯國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說文,從心之「惤」是河南密縣亭,從巾之「□」是東萊縣,則此當從巾而從心,誤也。今按:張說是。前志作「□」,王先謙謂說文「□布出東萊,從巾弦聲」,是作「□」為正,縣蓋以布得名也。   三四七五頁一行掖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夜」,夜音亦,又音掖。   三四七五頁三行不*(期)**[其]*按:前志作「不其」,惠棟、齊召南皆謂作「不期」誤,今據改。注同。   三四七五頁五行列二碑按:汲本、殿本「列」作「刻」。   三四七五頁一二行秦置按:張森楷校勘記謂齊古建國,非秦置,秦置齊郡耳。   前志亦是齊郡。此當詳其沿革之由,第云「秦置」,殊疏。或「置」下有「郡」字,誤奪去。   三四七五頁一三行臨□按:前志作「臨淄」。   三四七五頁一四行有三亭古郱邑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三」字誤,或是「郱」字。   三四七六頁七行有長山曰方城按:前志作「有長城號曰方城」。惠棟補注引水經注、晉志及盛宏之荊州記,證「長山」當作「長城」。   三四七六頁一二行涅陽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安帝妹涅陽公主食邑,當有「邑」字。   三四七六頁一四行有和成聚按:汲本、殿本「成」作「城」。   三四七七頁一行有章密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及水經丹水注皆作「密陽鄉」。   三四七七頁七行杜預曰方城山在縣南屈完曰楚國方城以為城按:殿本考證謂推尋文義,當云「左傳屈完曰『楚國方城以為城』,杜預曰方城山在縣南」。今此文誤倒。   三四七七頁一一行吳漢破秦豐地按:「地」原斗「也」。徑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四七八頁一行博物記曰滍水出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此引博物記疑當在「魯陽」下。說文滍水出南陽魯陽堯山,東北入汝。灃水出南陽雉衡山,東入汝。   前志亦云魯陽有魯山,滍水所出,東北至定陵入汝。雉衡山灃水所出,東至□入汝。水經說同。明此注誤。   三四七八頁八行伯升襲甄阜*(也)**[處]*據汲本、殿本改。按:「也」疑為「地」字之鬥。   三四七九頁一行上壽百二十三十按:汲本無「三十」二字。   三四七九頁三行此菊莖短花大按:汲本、殿本「花」作「葩」。   三四七九頁一六行秭歸本*(歸)*國據汲本刪。按:殿本考證謂推尋文義,「國」上衍一「歸」字,注杜預曰夔國,非歸國明矣。   三四七九頁一六行中盧按:殿本「盧」作「廬」。   三四八0頁二行鄀按:前志作「若」。   三四八0頁四行很山汲本、殿本「很」作「佷」。按:前志作「佷」,惠棟謂宋書州郡志作「很」。   三四八0頁七行湖東有水名萇谷按:汲本、殿本「萇」作「長」。   三四八0頁一四行又值*(比)**[此]*穴中有數十匹馬出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0頁一五行甲如鮮鯉按:汲本「鮮」作「鮫」。王先謙謂水經沔水注作「鯪」。   三四八0頁一五行*[射]*不可入何焯據宋殘本校,補一「射」字。今據補。   三四八0頁一六行摘其鼻厭可小小便名為木盧按:水經沔水注作「摘其戲厭可小小使名為水虎者也」。王先謙謂「厭字屬下,即厭勝之厭」。又按:何焯據殘宋本校,改「木」為「水」。   三四八一頁三行縣東*[南]*有權城惠棟補注依杜注增「南」字,今據補。   三四八一頁三行城東有廬城按:汲本「廬」作「盧」。王先謙謂水經沮水注作「驢」,諺云「東驢西磨,麥城自破」。   三四八一頁五行州國在縣東*[南]*惠棟補注依杜注增「南」字,今據補。   三四八一頁七行縣西九里有*(萬)**[方]*山據汲本、殿本改。按:疑「方」原斗「萬」,傳寫斗為「萬」也。   三四八一頁八行出平睪關按:汲本、殿本「睪」作「澤」。   三四八一頁一三行其*(東)**[中]*多牛據殿本、集解本改。按:今山海經作「其中多犛牛」。   三四八二頁五行軑原斗「□」,逕據集解本改。按:前志作「軑」,孟康曰音汏。   補注引周壽昌曰:「說文軑,車□也。從車大聲。今從犬者,誤。」   三四八二頁五行*(立)**[有]*章山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前志及晉志,「立」字衍。   校補謂「立」當作「有」,涉下「章」字而鬥。今據改。   三四八二頁一一行縣東有*(申)**[臼]*水集解引錢大昭說,謂「申」當作「臼」,左傳定五年,「涉於成臼」,杜注「竟陵縣有臼水,出聊屈山,西南入漢」。今據改。   三四八二頁一一行杜預曰在縣西北按:今杜注作「竟陵縣西北有甘魚陂」。   三四八三頁一行陽朔山按:校補謂案前志作「陽海山」,說文同。水經注謂陽海山即陽朔山。   三四八三頁二行夫夷侯國*(故屬長沙)*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前志,夫夷本屬零陵,長沙無是縣,此四字衍文。今據刪。   三四八三頁三行烝陽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承陽」,承音烝。   三四八三頁五行有*(春)**[舂]*水據校補引柳從辰說改。   三四八三頁六行有*(倒)**[瀏]*水有*(偽)**[溈]*水據校補引柳從辰說改。   三四八三頁六行有*(伯)**[汨]*水據集解本改。按:汲本、殿本斗「泊」。   三四八三頁一0行有*(春)**[舂]*陵鄉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三頁一三行高帝置上領山在雒陽南三千九百里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上領山」三字於上下文皆不屬,不知何縣下山脫攛於此,俟詳考之。   三四八四頁七行晉代太守趙厥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晉書「厥」作「廞」。又引周壽昌說,謂延江水注引先賢傳同,惟「趙厥」作「趙偉」。   三四八四頁一四行去雒陽三千里按:汲本、殿本「三」作「二」。   三四八五頁一行雒陽南二千八百里按:汲本「二」作「三」。   三四八五頁三行攸前志作「收」。按:攸,孟康音收,前志因斗「收」,詳漢書補注。   三四八五頁三行荼陵汲本、殿本「荼」作「茶」。今按前志,殿本作「茶陵」,補注本據汲本作「荼陵」。王先謙據說文,謂荼與茶通。   三四八五頁三行安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及州郡志皆作「安成」。王先謙謂城成通作。   三四八五頁九行*(洞)**[湘]*中記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六頁一行浚遒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浚」一作「逡」。   三四八六頁一行西曲陽按:前志作「曲陽」,惠棟謂下邳有曲陽,故加「西」。   三四八六頁四行去雒陽千三百里按:汲本「三」作「二」。   三四八六頁五行有唐後二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風俗通作「唐居山」。   三四八六頁九行丹陽郡殿本考證謂「陽」當作「楊」。今按:前志作「揚」。補注引宋祁說,謂當作「陽」。又引王鳴盛說,謂「揚」字□手,其屬縣丹陽則□□,而南監本俱作「陽」,晉志或作「揚」,或作「陽」,而屬縣則作「楊」,且注云「丹陽山,多赤柳,在西」,然則縣名□木甚明,而郡亦當以此得名,凡□手□□,皆傳寫誤也。   三四八六頁一一行丹陽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晉志「陽」當作「楊」。今按:前志作「陽」。   三四八六頁一一行於潛按:前志「潛」作「朁」,音潛。   三四八六頁一一行黝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一作「黟」,見說文。   三四八六頁一二行湖熟按:前志作「湖孰」。   三四八六頁一四行秦鄣郡所治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秦」當作「故」。   三四八六頁一四行中平*[二]*年集解引惠棟說,謂沉約、歐陽忞皆雲中平二年,諸本脫「二」字。今據補。   三四八六頁一六行今謂之玉山殿本作「今謂之三王山」。按:今山海經郭注亦作「三王山」,然歙縣玉山並見會稽郡注,則作「玉山」為是,何焯校本亦作「玉山」,殿本殆據今山海經改也。   三四八七頁五行建武十*[三]*年省六安國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應作「十三年」。後章帝元和二年,復改廬江為六安國,至章和二年,和帝即位,復省六安入廬江,此注未明。今據齊說,補一「三」字。   三四八七頁八行晥前志作「睆」,殿本作「皖」。按:晥睆皖並通。   三四八七頁九行六安按:前志六,屬六安國,無「安」字。   三四八八頁二行長吏初*(親)**[視]*事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八頁五行縣南有雞備亭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備」改「人」。今按:今杜注亦作「備」,何氏殆據殘宋本改也。   三四八八頁七行立郡吳殿本考證謂當改「吳立郡」。今按:校補謂立郡吳,謂縣升為郡也,改之於說反窒。   三四八八頁一0行太末按:前志「太」作「大」,孟康曰「大音如闥」。   三四八八頁一0行章安故*(治)**[冶]*閩越地光武更名殿本「治」作「冶」,王先謙謂作「冶」是,今據改。今按:通鑒胡注引洪氏隸釋,謂中有脫文,當作「章安故回浦,章帝更名,東侯官故冶,閩越地,光武更名」,於文乃足。此郡之末有「東部侯國」四字,□是衍文。說詳通鑒漢獻帝建安元年注。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閩越地」宋書州郡志作「閩中地」。又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鄭宏傳,舊交址七郡,貢獻轉運皆從東冶泛海而至。所云東冶,即會稽之冶縣。宏以章帝建初八年為大司農,其時尚稱東冶,則非光武更名明矣。   三四八八頁一二行東部侯國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宋書州郡志侯官,前漢無,後漢曰東侯官,屬會稽。此「東部侯國」當即「東侯官」之鬥,漢時未見有封東部侯者也。今按:錢說是,然此四字□是衍文,說見上。   三四八八頁一三行稷山者句踐*(濟戎)**[齋戒]*台殿本「者」作「有」。汲本、殿本「濟戎台」皆作「齋戒台」。按:越絕書作「齋戒台」,寶慶會稽縣志云「稷山在縣東五十三里,亦名齋台山」,則以作「齋戒」為是,今據汲本、殿本改。   三四八八頁一五行下多*(瑛)**[□]*石據殿本改。按:今山海經作「□」,注云「砆武,大石似玉」。   三四八八頁一五行有重山按:今本越絕書「重」作「種」。   三四八八頁一六行江出歙縣玉山按:今山海經郭注云「按地理志,浙江出新安黟縣南蠻中,東入海,今錢唐浙江是也。黟即歙也」。   三四八九頁三行有涉屋山按:汲本、殿本「屋」作「皇」。   三四八九頁三行潘水出焉汲本、殿本「潘」作「潛」。按:前書補注王先謙謂潛水即潘水也。   三四八九頁四行建安四年孫氏分立豐安縣二十三年立遂昌縣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宋書州郡志與此異,未知孰是。   三四八九頁五行龍丘*(長)**[萇]*隱居於此殿本考證謂「長」當作「萇」。按:   集解引馬與龍雲,龍丘萇見任延傳。今據改。   三四八九頁五行中有石林按:汲本「林」作「默」。   三四八九頁八行余句之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山海經當作「句余」。   三四八九頁一0行晉*(元)**[太]*康記曰本鄞縣南之回浦鄉錢大昕謂「元康」當作「太康」,今據改。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考班志冶與回浦本是二縣,意者東漢初嘗省回浦入鄞縣,故有「回浦鄉」之稱。今按:洪氏隸釋謂鄞及回浦皆西漢縣名,謂西漢割郡而置縣,或未可知。至章帝時,回浦已非鄉矣。太康所紀,亦誤也。說詳通鑒漢獻帝建安元年胡注引。   三四八九頁一一行十三城按:據錢大昕考證,當作「十二城」,詳下安縣條校勘記。   三四八九頁一四行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漢、晉、宋志皆無此縣,本志又不言何年所置,前無所承,後無所並,疑即「婁」之訛,因「婁」脫其半而為「安」,校者不能是正,疑有脫漏,又增「婁」於「無錫」後,並改「十二」城為「十三」。   三四八九頁一五行婁殿本考證謂監本脫此一縣,依宋本添。按:前安縣即婁縣之誤,後人不曉,增此一縣,說見上。   三四八九頁一六行昌門外闔閭頤按:殿本「昌」作「閶」,與今本越絕書合。   三四九0頁一行有*(鹿)**[麋]*湖據殿本改,與今本越絕書合。   三四九0頁一行又石城闔閭置美*[人]*山集解引惠棟說,謂「美山」無考,案越紐錄曰「石城,闔閭置美人山」,脫「人」字也。今據補。   三四九0頁一行虞山巫咸山按:「巫咸山」之「山」,疑當作「出」。今本越絕書作「虞山者,巫咸所出也」。寰宇記九十一作「巫咸所居」。   三四九0頁六行順帝時陷而為湖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水經注「順帝」作「安帝」。   三四九0頁八行*(其)**[卞]*山有項籍祠據何焯校本改。   三四九0頁一一行縣南城*(在荒)**[古淹]*地上湖中頤者季子頤也汲本「在荒地」作「在荒連」,此據殿本改。按:今越絕書云「毗陵縣南城,故古淹君地也」。   又云「毗陵上湖中頤者,延陵季子頤也,去縣七十里,上湖通上洲」。殿本殆據越絕書改也。   三四九0頁一七行吳王太伯頤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太伯非吳王,疑此文有衍誤。   三四九一頁五行永修縣按:汲本「修」作「修」。   三四九一頁五行並中平*[中]*立集解引惠棟說,謂諸本脫「中」字。今據補。   三四九一頁六行建城按:前志作「建成」。   三四九一頁七行南野按:前志作「南□」。   三四九一頁一二行此地立名上蔡者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案上文豫章郡戶口下分注「豫章記曰」一條三十二字,應在此文之下。□檢本志,引書必有所指。   上文豫章記言「上蔡民分徙此地」,即「此地立名上蔡者」之註解也。不知何以將「豫章記」一條移置於前,後人遂無糾正者。   ************後漢書志第二十三 郡國五 漢中巴郡廣漢蜀郡犍為牂牁越巂益州永昌廣漢屬 國蜀   郡屬國犍為屬國右益州隴西漢陽武都金城安定北地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張掖屬國張掖居延屬國右涼州上黨太原上郡西河五原雲中定襄鴈門朔方右并州涿郡廣陽代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玄菟樂浪遼東屬國右幽州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右交州 Ua**漢中郡***   秦置。雒陽西千九百九十里。*九城,戶五萬七千三百四十四,口二十六萬七千四百二。 Ub**南鄭**[一]**成固**媯墟在西北。[二]**西城**[三]**□中**[四]**沔陽**有鐵。[五]**安陽***   *錫**有錫,春秋時曰錫穴。   [六]**上庸**本庸國。**房陵**[七]   注[一]華陽國志曰:「有池水,從旱山來。」   注[二]前書雲在西城。帝王世記亦云姚墟在西北,有舜祠。   注[三]巴漢志雲漢末以為西城郡。   注[四]華陽國志曰有唐公*(防)**[房]*祠。   注[五]華陽國志曰有定軍山。博物記曰縣北有丙穴。巴漢志曰:「縣有度水,水有二原,一曰清檢,二曰濁檢。」   注[六]左傳文十一年,楚伐麋,至於錫穴。   注[七]巴漢志曰:「建安十三年別屬新城郡。有維山,維水所出,東入瀘。」   Ua**巴郡***   秦置。雒陽西三千七百里。*[一]十四城,戶三十一萬六百九十一,口百八萬六千四十九。   注[一]譙周巴記曰:「初平*(六)**[元]*年,趙穎分巴為二郡,欲得巴舊名,故郡以墊江為治,安漢以下為永寧郡。建安六年,劉*(綽)**[璋]*分巴,以永寧為巴東郡,以墊江為巴西郡。」蜀都賦注云:「銅梁山在巴東。」干寶搜神記曰:   「有澤水,民謂神龍,不可鳴鼓其傍,即使大雨。」蜀都賦曰:「潛龍蟠於沮澤,應鳴鼓而興雨。」   Ub**江州**[一]**宕渠**有鐵。**朐忍**[二]**閬中**[三]**魚復**[四]扞水有扦關。[五]**臨江***   *枳**[六]**涪陵**出丹[七]**墊江***   *安漢***   *平都**[八]**充國**永元二年分閬中置。[九]**宣漢**[一0]**漢昌**永元中置。[一一]   注[一]杜預曰巴國也。有塗山,禹娶塗山。華陽國志曰:「帝禹之廟銘存焉。有清水穴,巴人以此為粉,則膏*(暉)**[澤]*鮮芳,貢粉京師,因名粉水。」   注[二]巴漢志曰:「山有大小石城*(勢者)*。」   注[三]案本傳有俞水。巴漢志曰:「有彭池、大澤、名山、靈台,見孔子內讖。」   注[四]古庸國,左傳文十[六]年魚人逐楚師是也。   注[五]史記曰,楚肅王為扞關以拒蜀。   注[六]史記蘇代曰:「楚得枳而國亡。」華陽國志有明月峽、廣德嶼者是也。   注[七]巴記曰:「靈帝分涪陵置永寧縣。」巴漢志曰:「涪陵,巴郡之南鄙,從枳南入折丹涪水,本與楚商於之地接。漢時赤*(田)**[甲]*軍常取其民。」   注[八]巴記曰:「和帝分枳置。」   注[九]巴記曰:「初平四年,復分為南充國縣。」   注[一0]巴漢記曰:「和帝分宕渠之東置。」   注[一一]巴記曰:「分宕渠之北而置之。」   Ua**廣漢郡***   高帝置。雒陽西三千里。*十一城,戶十三萬九千八百六十五,口五十萬九千四百三十八。 Ub**雒***   (州)*刺史治。**新都**[一]**撓竹**[二]**什邡***   *涪**[三]**梓潼**[四]**白水**[五]**葭萌**[六]**郪***   *廣漢**有沈水。**德陽**[七]   注[一]華陽國志曰:「有金堂山,水通巴*(漢)*。」   注[二]地道記曰:「有紫巖山,撓水之所出焉。」   注[三]巴漢志曰:「孱水出孱山。」   注[四]地道記「五婦山,馳水出」。建安二十二年,劉備以為郡。   注[五]山海經曰白水出蜀而東南入江,郭璞曰今在縣。   注[六]華陽國志:「有水通於漢川,有金銀□,民洗取之。」   注[七]華陽國志曰:「有□閣道,三十里,至險。」   Ua**蜀郡***   秦置。雒陽西三千一百里。*十一城,戶三十萬四百五十二,口百三十五萬四百七十六。   Ub**成都**[一]**郫***   *江原***   *繁***   *廣都**[二]**臨邛**[三]有鐵。**湔氐道**[四]岷山在西徼外。[五]**汶江道**[六]**八陵***   *廣柔**[七]**撓虒道**[八]   注[一]蜀都賦注曰:「武帝元鼎二年,立成都郭十八門。」   注[二]任豫益州記曰:「縣有望川源,鑿石二十里,引取郫江水灌廣都田,雲後漢所穿鑿者。」   注[三]博物記曰:「有火井,深二三丈,在縣南百里。以竹木投取火,後人以火燭投井中,火即滅絕,不復然。」蜀都賦注曰:「火井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許隆隆如雷聲,爛然通天,光耀十里,以竹筒盛之,接其光而無炭也。取井火還,煮井水,一斛水得四五斗鹽,家火煮之,不過二三斗鹽耳。」   注[四]蜀王本紀曰:「縣前有兩石對如闕,號曰彭門。」   注[五]山海經曰:「岷江,江水出焉,東北注於海。中多良龜,其上多金玉,其下多白□,其獸多犀、象、夔。」郭璞曰:「今蜀山中有大牛,重數千斤,曰夔。」   蜀都賦注曰:「岷山特多藥,其椒特多好者,絕異於天下之好者。」   注[六]華陽國志曰:「濊水、駹水出焉,多冰寒,盛夏凝凍不釋。孝安延光三年復立之以為郡。」   注[七]帝王世記曰禹生石紐。縣有石紐邑。華陽國志曰:「夷人營其地,方百里,不敢居牧。有過,逃其野中不敢追,雲畏禹神;能藏三年,為人所得,則共原之,雲禹神靈佑之。」   注[八]華陽國志曰:「有玉壘山,出璧玉,湔水所出。」   Ua**犍為郡***   武帝置。雒陽西三千二百七十里。劉璋分立江陽郡。*九城,戶十三萬七千七百一十三,口四十一萬一千三百七十八。   Ub**武陽**有彭亡聚。[一]**資中***   *牛鞞***   *南安**[二]有魚*(泣)**[涪]*津。[三]**僰道**[四] l**江陽**[五]*(荷)***   *[符]*節***   *南廣***   *漢安**注[一]岑彭死處。南中志曰:「縣南二十里彭望山。」益州記曰:「縣有王喬仙處。王喬祠今在縣,下有彭祖頤,上有彭祖祠。」   注[二]蜀都賦注曰:「縣之南有五屼山,一山而五里,在越嶲界。」   注[三]蜀都賦注曰:「魚符津數百步,在縣北三十里。縣臨大江,岸便山嶺相連,經益州郡,有道廣四五尺,深或百丈,斬鑿之跡今存,昔唐蒙所造。」博物記:   「縣西百里有牙門山。」華陽國志曰:「縣西有熊耳峽,南有峨眉山,去縣八十餘里。」   注[四]華陽國志曰:「治馬湖江會,水通越巂。舊本有僰人。有荔枝、姜蒟。有*[蜀]*王*(岳)**[兵]*蘭。李冰燒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黃。魚從楚來,至此而止,畏崖映其水故也。」   注[五]華陽國志曰:「江、雒會,有方*[山]*蘭祀,江中有大闕小闕。」蜀都賦注云:「沱、潛既道,從縣南流至漢嘉縣入大穴,中通剛山下,因南潛出,今名復出水是也。」   Ua**牂牁郡***   武帝置。賄陽西五千七百里。*十六城,戶三萬一千五百二十三,口二十六萬七千二百五十三。 Ub**故且蘭**[一]**平夷***   *鄨**[二]**毋斂***   *談指**出丹。[三]**夜郎**出雄黃、雌黃。[四]**同並***   *談□***   *漏江***   *毋單***   *宛溫**[五]**鐔封**[六]**漏臥***   *句町**[七]**進乘***   *西隨**[八]   注[一]地道記曰:「有*(沉)**[沅]*水。」   注[二]地道記曰:「不狼山,鄨水所出。」   注[三]南中志曰:「有不津江,江有瘴氣。」   注[四]案本傳有竹王三郎祠。   注[五]南中志曰:「縣北三百里有盤江,廣數百步,深十餘丈。此江有毒氣。」   注[六]華陽國志曰:「有溫水。」   注[七]案本傳有桄榔木。地道記有文觿水。   注[八]地道記曰:「麋水,西受徼外,東至麋泠,入尚龍溪。」   Ua**越巂郡***   武帝置。賄陽西四千八百里。*十四城,戶十三萬一百二十,口六十二萬三千四百一十八。 Ub**邛都**南山出銅。[一]**遂久**[二]**靈關道**[三]**台登**出鐵。[四]**青蛉**有禺同山,俗謂有金馬碧雞。[五]**卑水**[六]**三縫**[七]**會無**出鐵。[八]**定莋**[九] l**闡**[一0]**蘇□***   *大莋***   *莋秦***   *姑復**[一一]   注[一]南中志曰:「縣東南數里有水名邛廣都河,從廣二十里,深百餘丈,有魚長一二丈,頭特大,遙視如戴鐵釜狀。」華陽國志曰:「河有唪雋山,又有溫水穴,冬夏常熱。」   注[二]華陽國志曰:「有繩水。」廣志曰:「有縹碧石,有綠碧。」   注[三]華陽國志曰:「有銅山,又有利慈。」   注[四]華陽國志曰:「有孫水,一曰白沙江。山有砮,火燒成鐵。」   注[五]華陽國志曰:「有鹽官。濮水出。」   注[六]華陽國志曰:「水通馬湖。」   注[七]華陽國志曰:「信道寧州,度瀘得*[蜻]*蛉縣。有長谷石時坪,中有石豬,子母數千頭,長老傳言夷昔牧豬於此,一朝豬化為石,迄今夷不敢往牧。」   注[八]郭璞曰,山海經稱縣東山出碧,亦玉類。華陽國志曰:「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頤,頤不閉戶,其中多珠,人不可取,取之不祥。有*(元)**[天]*馬河。   *(元)**[天]*馬日行千里。縣有*(元)**[天]*馬祠。民居家馬牧山下,或產駿駒,雲*(元)**[天]*馬子也。今*(其)*有*(元)**[天]*馬徑,厥多存焉。河中有銅船,今在,祠以羊可取也。河中見*(子)**[存]*。土地特產好*(腢)**[犀]*牛。東山出青碧。」   注[九]華陽國志:「縣在郡西。度瀘水,賓岡徼白摩沙夷有鹽坑,積薪,以齊水灌而後焚之,成白鹽,漢末夷等皆錮之。」   注[一0]華陽國志:「故邛人邑,治邛都城。」   注[一一]地道記:鹽池澤在南。   Ua**益州郡***   武帝置。故滇王國。雒陽西五千六百里。諸葛亮表有耽文山、澤山、司彌瘞山、婁山、辟龍山,此等並皆未詳所在縣。*十七城,戶二萬九千三十六,口十一萬八百二。   Ub**滇池**出鐵。有池澤。[一]北有黑水祠。[二]**勝休**[三]**俞元**裝山出銅。[四]**律高**石室山出錫。鼎町山出銀、鉛。**賁古**采山出銅、錫。[五]   羊山出銀、鉛。[六]*(母掇)***   *[毋棳]***   [七]**建伶***   *谷昌***   *牧靡**[八]**味***   *昆澤***   *同瀨**[九]**同勞***   *雙柏**出銀。**連然***   *梇棟**[一0]**秦臧**注[一]澤在縣西,見前書。南中志曰;「池週二百五十里。」   注[二]華陽國志曰水是溫泉。又有白蝟山,*(淮)**[惟]*有蝟。   注[三]南中志曰:「有大河,從廣百四十里,深數十丈。」地道記曰「水東至*(母掇)**[毋棳]*,入橋水。」   注[四]華陽國志在河中洲上。   注[五]前書曰在縣北。   注[六]在縣西。地道記曰:「南烏山,出錫。」   注[七]地道記曰:「有橋水,出橋山。」   注[八]李奇曰:「靡音麻。」出升麻。   注[九]地道記曰:「銅虜山,米水所出。」   注[一0]地道記:「連山,無血水所出。」   Ua**永昌郡***   明帝永平*[十]*二年分益州置。雒陽西七千二百六十里。*[一]   八城,戶二十三萬一千八百九十七,口百八十九萬七千三百四十四。   注[一]廣志曰:「永昌一郡,見龍之耀,日月相屬。」   Ub**不韋**出鐵。[一]**巂唐**[二]**比蘇***   *楪榆**[三]**邪龍***   *雲南**[四]**哀牢**永平中置,故牢王國。**博南**永平中置。南界出金。[五]   注[一]華陽國志曰:「孝武置不韋縣,徙南越相呂嘉子孫宗族居之,因名不韋,以章其先人之惡。」   注[二]本西南夷,史記曰古為巂、昆明。古今注曰:「永平十年置益州西部都尉,治巂唐,鎮尉哀牢人楪榆蠻夷。」華陽國志曰;「有*(同)**[周]*水從徼外來。」   注[三]有河。廣志曰:「有吊鳥山,縣西北八十里,在阜山,觿鳥千百腢共會,鳴呼啁哳,每歲七月、八月晦望至,集六日則止,歲凡六至。雉雀來吊,特悲。   其方人夜然火伺取,無嗉不食者以為義鳥,則不取也。俗言鳳皇死於此山,故觿鳥來吊。」地道記有澤,在縣東。   注[四]南中志曰:「縣西高山相連,有大泉水,周旋萬步,名馮河。縣西北百數十里有山,觿山之中特高大,狀如扶風太一,郁然高峻,與雲氣相連結,因視之不見。其山固陰冱寒,雖五月盛暑不熱。」廣志曰:「五月霜雪皓然。」   注[五]華陽國志曰:「西山高三十里,越*[山]*得蘭滄水,有金沙,洗取融為金。   有光珠穴。」廣志曰:「有虎魄生地中,其上及旁不生草,深者四五八九尺,大者如斛,削去外皮,中成虎魄如升,初如桃膠凝堅成也。」   Ua**廣漢屬國***   *(都尉)*故北部都尉,屬*(蜀)**[廣漢]*郡,安帝時以為屬國都尉,別領三城。*戶三萬七千一百一十,口二十萬五千六百五十二。 Ub**陰平道***   *甸氐道**[一]**剛氐道**[二]   注[一]華陽國志曰:「有白水,出徼外,入漢。」   注[二]華陽國志曰:「涪水所出,有金銀□。」   Ua**蜀郡屬國***   故屬西部都尉,延光元年以為屬國都尉,別領四城。*戶十一萬一千五百六十八,口四十七萬五千六百二十九。 Ub**漢嘉**故青衣,陽嘉二年改。有蒙山。[一]**嚴道**有邛僰九折□者,邛*(刻)**[郵]*置。[二] l**徙**[三]**旄牛**[四]   注[一]華陽國志曰:「有洙水,從邛來出岷江,又從岷山西來入江,合郡下青衣江入大江,土地多山。」蜀都賦曰「廓靈關而為門」,注曰山名也。地在縣南。   注[二]山海經曰「崍山,江水出焉」,郭瘰曰「中江所出也」。華陽國志曰:「道至險,有長嶺若棟,八渡之難,楊母閣之峻,昔楊氏倡造作閣,故名焉。邛崍山本名邛莋,故邛人、莋人界也。巖阻峻,回曲九折,乃至山上,凝冰夏結,冬則劇寒,王陽行部至此退。」   注[三]華陽國志曰:「出丹砂、雄雌黃、空青、青碧。」   注[四]華陽國志曰:「旄,地也,在邛崍山表。邛人自蜀入,度此山甚險難,南人毒之,故名邛崍。有鮮水、若水,一名洲江。」   Ua**犍為屬國***   故郡南部都尉,永初元年以為屬國都尉,別領二城。*戶七千九百三十八,口三萬七千一百八十七。   Ub**朱提**[一]山出銀、銅。[二]**漢陽**注[一]南中志曰:「縣有大淵池水,名千頃池。西南二里有堂狼山,多毒草,盛夏之月,飛鳥過之,不能得去。」蜀都賦注曰:「有靈池在縣南數十里,週四十七里。」   注[二]案前書,朱提銀重以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他銀一流直一千。   南中志曰:「舊有銀窟數處。」諸葛亮書云:「漢嘉金,朱提銀,采之不足以自食。」      注[一]本梁州。袁山松書曰:「建安二十年復置漢寧郡,漢中之安陽、西城郡,分錫、上庸為上庸郡,置都尉。」   Ua**隴西郡***   秦置。賄陽西二千二百二十里。*十一城,戶五千六百二十八,口二萬九千六百三十七。 Ub**狄道***   *安故***   *氐道**養水出此。[一]**首陽**有鳥鼠同穴山,[二]渭水出。[三]**大夏***   *襄武**有五雞聚。**臨洮**有西頃山。[四]**枹罕**故屬金城。**白石**故屬金城。**鄣***   *河關**故屬金城。積石山在西南,河水出。   注[一]巴漢志曰:「漢水二源,東源出縣之養山,名養。」南都賦注曰:「漢水源出隴西,經武都至武關山,歷南陽界,出沔口入江。」巴漢志曰:「西漢,隴西嶓頤山,會白水經葭萌入漢。始源曰沔,故曰漢沔。」   注[二]爾雅曰:「其鳥為□。其鼠為鼵,如人家鼠而短尾。□似鵽而小,黃黑色。   穴地入三四尺,鼠在內,鳥在外。」孔安國尚書傳曰:「共為雌雄。」張氏地理記雲不為牝牡。山海經曰:「山多白虎、白玉。」   注[三]地道記曰:「有三危,三苗所處。」   注[四]前志曰在縣西。本傳*(縣)*馬防築索西城。   Ua**漢陽郡***   武帝置,為天水,永平十七年更名。在雒陽西二千里。*[一]十三城,戶二萬七千四百二十三,口十三萬一百三十八。   注[一]秦州記曰:「中平五年,分置南安郡。」獻帝起居注曰:「初平四年十二月,已分漢陽、上郡為永陽,以鄉亭為屬縣。」   Ub**冀**[一]有朱圄山。[二]有緹腢山。有雒門聚。[三]**望恆***   *阿陽***   *略陽**有街泉亭。[四]**勇士***   *成紀**[五]**隴***   (州)*刺史治。[六]有大□名隴坻。[七]豲坻聚有秦亭。[八]**豲道**[九]**蘭干***   *平襄***   *顯親***   *上邽**故屬隴西。[一0]**西**故屬隴西。有嶓頤山,西漢水[一一]。   注[一]史記曰:「秦武公伐冀戎,縣。」   注[二]前志曰在縣南。   注[三]來歙破隗囂處。   注[四]街*(水)**[泉]*故縣,省。   注[五]帝王世記曰:「庖犧氏生於成紀。」   注[六]漢官云:「去雒陽二千一百里。」   注[七]三秦記:「其□九回,不知高幾許,欲上者七日乃越。高處可容百餘家,清水四注下。」郭仲產秦州記曰:「隴山東西百八十里。登山嶺,東望秦川四五百里,極目泯然。山東人行役升此而顧瞻者,莫不悲思。故歌曰:『隴頭流水,分離四下。念我行役,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零雙墮。』度汧、隴,無蠶桑,八月乃麥,五月乃凍解。」   注[八]秦之先封起於此。   注[九]史記秦孝公西斬戎王。   注[一0]秦州記曰:「縣北有利山,川中平地有土堆,高五丈,生細竹,翠茂殊常。二楊樹大數十圍,百姓祀之。」   注[一一]史記曰:「申命和仲居西土。」徐廣曰:「今之西縣。」鄭玄曰:「西在隴西*[之]*西,今謂之*(人)**[八]*充山。」   Ua**武都郡***   武帝置。雒陽西一千九百六十里。*七城,戶二萬一百二,口八萬一千七百二十八。Ub**下辨**[一]**武都道**[二]**上祿***   *故道**[三]**河池**[四]**沮**沔水出東狼谷。 l**羌道**注[一]有赤亭。   注[二]華陽國志曰:「有天池澤。」   注[三]干寶搜神記曰:「有*(奴)**[怒]*特祠,秦置旄頭騎起此。」   注[四]地道記曰:「有泉街水。」   Ua**金城郡***   昭帝置。雒陽西二千八百里。*十城,戶三千八百五十八,口萬八千九百四十七。   Ub**允吾**[一]**浩亹**[二]**令居***   *枝陽***   *金城***   *榆中***   *臨羌**有崑崙山。**破羌***   *安夷***   *允街**注[一]西羌傳有唐谷。秦州有牢北山,傍有三窟。   注[二]有雒都谷,馬武破羌處。   Ua**安定郡***   武帝置。雒陽西千七百里。*八城,戶六千九十四,口二萬九千六十。 Ub**臨涇**[一]**高平**有第一城。[二]**朝那**[三]**烏枝**有瓦亭,[四]出薄落谷。[五]**三水**[六]**陰盤**[七]**彭陽***   *鶉觚**故屬北地。   注[一]謝承書曰「宣仲為長史,民扳留,改曰宜民」,見李固傳,而志無此改,豈承之妄乎?   注[二]高峻所據。   注[三]有湫淵,方四十里,停不流,冬夏不增減,不生草木。郭璞注山海經曰:   「涇水出縣西*(丹)**[□]*頭山,入渭。」   注[四]牛邯軍處。   注[五]本傳有龍池山,地道記曰烏水出。   注[六]有左谷,盧芳所居。   注[七]舊有陰密縣,未詳所並。杜預曰:「定安陰密縣,古密須國。」史記曰,秦遷白起於陰密。山海經曰:「溫水出崆峒山,在臨汾南入河,華陽北。」郭璞曰:「水常暖。」   Ua**北地郡***   秦置。雒陽西千一百里。*六城,戶三千一百二十二,口萬八千六百三十七。   Ub**富平***   *泥陽**有五柞亭。[一]**弋居**有鐵。**廉**[二]**參□**故屬安定。[三]**靈州**注[一]地道記曰:「泥水出郁郅北蠻中。」   注[二]前志卑移山在西北。   注[三]有青山。謝沉書:「屬國降羌胡數千人,居山田畜。」   Ua**武威郡***   故匈奴休屠王地,武帝置。雒陽西三千五百里。*十四城,戶萬四十二,口三萬四千二百二十六。 Ub**姑臧**[一]**張掖***   *武威***   *休屠***   *揟次***   *鸞鳥***   *樸□***   *媼圍***   *宣威** l**倉松**[二]**□陰**故屬安定。**租厲**故屬安定。**顯美**故屬張掖。**左騎**千人官。   注[一]地道記:「南山,谷水所出。」   注[二]地道記曰:「南山,松陝水所出。」   Ua**張掖郡***   故匈奴昆邪王地,武帝置。雒陽西四千二百里。獻帝分置西郡。   *八城,戶六千五百五十二,口二萬六千四十。 Ub**觻得***   *昭武***   *刪丹**弱水出。**氐池***   *屋蘭***   *日勒***   *驪靬***   *番和** Ua**酒泉郡***   武帝置。賄陽西四千七百里。*九城,戶萬二千七百六。 Ub**福祿***   *表氏***   *樂涫***   *玉門***   *會水***   *沙頭***   *安彌**故曰*(緩)***   *[綏]*彌。***   *干齊***   *延壽**[一]   注[一]博物記曰:「縣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筥□,注地為溝。其水有肥,如煮肉洎,羕羕永永,如不凝膏,然之極明,不可食,縣人謂之石漆。」   Ua**敦煌郡***   武帝置。雒陽西五千里。*[一]六城,戶七百四十八,口二萬九千一百七十。   注[一]耆舊記曰:「國當干位,地列艮墟,水有縣泉之神,山有鳴沙之異,川無蛇虺,澤無兕虎,華戎所交,一都會也。」   Ub**敦煌**古瓜州,出美瓜。**冥安***   *效谷***   *拼泉***   *廣至***   *龍勒**有玉門關。   Ua**張掖屬國***   武帝置屬國都尉,以主蠻夷降者。安帝時,別領五城。*戶四千六百五十六,口萬六千九百五十二。 Ub**候官***   *左騎***   *千人***   *司馬官***   *千人官。** Ua**張掖居延屬國***   故郡都尉,安帝別領一*(郡)**[城]*。*戶一千五百六十,口四千七百三十三。Ub**居延**有居延澤,古流沙。[一]   注[一]獻帝建安末,立為西海郡。      注[一]袁山松書曰:「興平元年,分安定鶉觚、右扶風之漆置新平郡。」   Ua**上黨郡***   秦置。雒陽北千五百里。*十三城,戶二萬六千二百二十二,口十二萬七千四百三。Ub**長子**[一]**屯留**絳水出。[二]**銅鞮**[三]**沾**[四]**涅**有閼與聚。[五]**襄***   *垣**[六]**壺關**有黎亭,故黎國。[七]**泫氏**有長平亭。[八]**高都**[九]**潞**本國。[一0]**猗氏**[一一]**陽阿**侯國。**谷遠**[一二]   注[一]山海經曰:「有發鳩之山,*(章)**[漳]*水出焉。」上黨記曰:「關城,都尉所治。令狐征君隱城東山中,去郡六十里,即壺關三老令狐茂上書訟戾太子者也,茂即葬其山。」   注[二]上黨記曰:「有鹿谷山,濁漳所出。有餘吾城,在縣西北三十里。」   注[三]上黨記曰:「晉別宮墟關猶存,有北城,去晉宮二十里,羊舌所邑。」左傳成九年晉執鄭伯於此。   注[四]山海經曰:「有少山,其上有金玉,其下有銅。」郭璞雲在沾。   注[五]史記曰,趙奢破秦兵閼與。山海經云:「謁戾之山有金玉,沁水出焉,南流注於河。」郭璞曰在涅。   注[六]上黨記曰:「邑帶山林,茂松生焉。」   注[七]文王戡黎即此也。上黨記曰:「東山在城東南,晉申生所伐,今名平睪。」   注[八]史記曰,白起破趙長平。上黨記曰:「城在郡南山中百二十里。」   注[九]前志曰有天井關。戰國策曰桀居天井,即天門也。博物記曰:「縣南地名即垂。」   注[一0]左傳哀四年齊伐晉壺口,杜預曰:「*(路)**[潞]*縣東有壺口關。」上黨記曰:「潞,濁漳也。縣城臨潞。晉荀林父伐曲梁,在城西十里,今名石樑。   又東北八十里有黎城,臨壺口關,至建安十一年,從洶河口鑿入潞河,名泉州梁,以通於海。」   注[一一]漢書音義縣出鶡。   注[一二]上黨記曰:「有羊頭山,沁水所出。」   Ua**太原郡***   秦置。*十六城,戶三萬九百二,口二十萬一百二十四。 Ub**晉陽**本唐國。[一]有龍山,晉水所出。[二]刺史治。[三]**界休**有界山,有撓上聚。[四]有千畝聚。[五]**榆次**[六]有鑿壺。[七]**中都**[八]**於離***   *茲氏***   *狼孟***   *鄔**[九]**盂**[一0]**平陶***   *京陵**春秋時九京。[一一]**陽曲***   *大陵**有鐵。[一二]**祁***   *慮虒***   *陽邑**有箕城。[一三]   注[一]毛詩譜曰堯始都於此,後遷河東平陽。   注[二]山海經曰:「有懸甕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銅,其獸多閭麋,晉水出焉,東南注汾。」郭璞曰在縣。左傳曰:「遷實沈於大夏。」賈逵曰:「陶唐之胤劉累也。」杜元凱曰:「今晉陽縣。」   注[三]漢官曰:「南有梗陽城,中行獻子見巫皋。」   注[四]左傳曰晉文公以撓上為介之推田。界山,推焚死之山,故太原俗有寒食。   注[五]左傳曰「晉為千畝之戰」,在縣南。   注[六]左傳謂塗水。   注[七]史記曰,韓魏殺智伯,埋於鑿壺之下。   注[八]左傳昭二年執陳無宇於中都,杜預曰界休縣南中都城是也。   注[九]史記韓信破夏說於鄔*[東]*,徐廣曰音於庶反。   注[一0]晉大夫*(孟)**[盂]*丙邑。   注[一一]禮記曰趙武從先大夫於九京,鄭玄曰「晉卿大夫之墓地。『京』,字之誤,當為『九原』」。   注[一二]史記曰趙肅侯游大陸,出於鹿門。即大陵。   注[一三]左傳僖三十三年晉敗狄於箕。   Ua**上郡***   秦置。*十城,戶五千一百六十九,口二萬八千五百九十九。 Ub**膚施***   *白土***   *漆垣***   *奢延***   *雕陰***   *楨林***   *定陽***   *高奴***   *龜茲屬國** l**候官** Ua**西河郡***   武帝置。雒陽北千二百里也。*十三城,戶五千六百九十八,口二萬八百三十八。Ub**離石***   *平定***   *美稷***   *樂街***   *中陽***   *戲狼***   *平周***   *平陸***   *益蘭***   *圜陰***   *藺***   *圜陽***   *廣衍** Ua**五原郡***   秦置為九原,武帝更名。*十城,戶四千六百六十七,口二萬二千九百五十七。Ub**九原***   *五原***   *臨沃***   (父)***   *[文]*國***   *河*(除)**[陰]***   **武都***   *宜梁***   *曼柏** l**成宜***   *西安陽**北有陰山。[一]   注[一]徐廣曰:「陰山在河南,陽山在河北。」史記曰,蒙恬築長城臨洮,延袤萬里余,度河據陽山。   Ua**雲中郡***   秦置。*十一城,戶五千三百五十一,口二萬六千四百三十。 Ub**雲中***   *咸陽***   *箕陵***   *沙陵***   *沙南**[一]**北輿***   *武泉***   *原陽***   *定襄**故屬定襄。**成樂**故屬定襄。**武進**故屬定襄。   注[一]案:烏桓有蘭池城,烏桓之圍耿曄處。   Ua**定襄郡***   高帝置。*五城,戶三千一百五十三,口萬三千五百七十一。 Ub**善無**故屬鴈門。**桐過***   *武成***   *駱***   *中陵**故屬鴈門。   Ua**鴈門郡***   秦置。雒陽北千五百里。*十四城,戶三萬一千八百六十二,口二十四萬九千。Ub**陰館**[一]**繁畤***   *樓煩***   *武州**[二]**汪陶***   *劇陽***   *崞***   *平城**[三]**埒***   *馬邑**[四]**鹵城**故屬代郡。[五]**廣武**故屬太原。有夏屋山。[六]**原平**故屬太原。[七]**強陰**注[一]史記曰漢蘇意軍句注,應劭曰山險名也,在縣。爾雅八陵西隃鴈門是也。   郭瘰曰即鴈門山。山海經曰,鴈門山者,鴈飛出於其閒。   注[二]前書武帝誘匈奴入武州塞。   注[三]前書高帝被圍白登,服虔曰去縣七里。   注[四]干寶搜神記曰:「昔秦人築城於武州塞內以備胡,城成而崩者數矣。有馬馳走一地,周旋反覆,父老異之,因依以築城,城乃不崩,遂名之為馬邑。」   注[五]山海經曰:「*(秦)**[泰]*戲之山,無草木,多金玉,呼沱之水出焉。」   郭瘰曰,今呼沱河*[出]*縣武夫山。周禮:「并州,其川呼沱。」魏志曰:「建安十年鑿渠自呼沱入汾,名平虜渠。」   注[六]史記曰,趙襄子北登夏屋山,以銅鬥殺代王。郭璞曰,爾雅山中有獸,形如菟,相負共行,土俗名之□。   注[七]古史考曰:「趙衰居原,今原平縣。」   Ua**朔方郡***   武帝置。*六城,戶千九百八十七,口七千八百四十三。 Ub**臨戎***   *三封***   *朔方***   *沃野***   *廣牧***   *大城**故屬西河。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十一年十月,西河上郡屬*(魏)*。」魏志曰:「建安二十年省雲中、定襄、五原、朔方,置一縣領其民,合以為新興郡。」   Ua**涿郡***   高帝置。雒陽東北千八百里。*七城,戶十萬二千二百一十八,口六十三萬三千七百五十四。 Ub**涿***   *乃**侯國。[一]**故安**易水出,雹水出。[二]**范陽**侯國。**良鄉***   *北***   *新城**有汾水門。[三]**方城**故屬廣陽。有臨鄉。[四]有督[亢]亭。[五]   注[一]史記漢武帝至鳴澤,服虔曰在縣北界。   注[二]案本紀,永元十五年復置縣鐵官。   注[三]史記曰,趙與燕汾門。   注[四]故縣,後省。惠文王與燕臨樂。   注[五]劉向別錄曰:「督亢,膏腴之地。」史記荊軻奉督亢圖入秦。   Ua**廣陽郡***   高帝置,為燕國,昭帝更名為郡。*世祖省並上谷,永*(平)**[元]*八年復。五城,戶四萬四千五百五十,口二十八萬六百。 Ub**薊**本燕國。刺史治。[一]**廣陽***   *昌平**故屬上谷。**軍都**故屬上谷。**安次**故屬勃海。   注[一]漢官曰:「雒陽東北二千里。」   Ua**代郡***   秦置。雒陽東北二千五百里。*[一]十一城,戶二萬一百二十三,口十二萬六千一百八十八。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二十七年七月屬幽州。」   Ub**高柳***   *桑干***   *道人***   *當城***   *馬城***   *班氏***   *狋氏***   *北平邑**永元八年復。**東安陽***   *平舒***   *代**[一]   注[一]干寶搜神記曰:「代城始築,立板干,一旦亡西南板,四五十里於澤中自立,結葦為外門,因就營築焉,故其城周圓三十五丈,為九門,故城處呼之以為東城。」   Ua**上谷郡***   秦置。賄陽東北三千二百里。*八城,戶萬三百五十二,口五萬一千二百四。 Ub**沮陽**潘永元十一年復。**□***   *廣□***   *居庸***   *雊瞀***   *涿鹿**[一]**下落**注[一]帝王世記曰;「黃帝所都,有蚩尤城、阪泉地、黃帝祠。」世本雲在*(鼓)**[彭]*城南,張晏曰在上谷。於瓚案禮五帝位雲黃帝與赤帝戰於阪泉之野,不在涿鹿,是伐蚩尤之地。   Ua**漁陽郡***   秦置。雒陽東北二千里。*九城,戶六萬八千四百五十六,口四十三萬五千七百四十。 Ub**漁陽**有鐵。**狐奴***   *潞***   *雍奴***   *泉州**有鐵。**平谷***   *安樂***   *傂奚** l**獷平** Ua**右北平郡***   秦置。雒陽東北二千三百里。*四城,戶九千一百七十,口五萬三千四百七十五。Ub**土垠***   *徐無***   *俊靡***   *無終** Ua**遼西郡***   秦置。雒陽東北三千三百里。*五城,戶萬四千一百五十,口八萬一千七百一十四。Ub**陽樂***   *海陽***   *令支**有孤竹城。[一]**肥如***   *臨渝**[二]   注[一]伯夷、叔齊本國。   注[二]山海經曰;「碣石之山,*(綱)**[繩]*水出焉,其上有玉,其下多青碧。」   水經曰在縣南。郭璞曰:「或曰在右北平驪*(城)**[成]*縣海邊山也。」   Ua**遼東郡***   秦置。雒陽東北三千六百里。*[一]十一城,戶六萬四千一百五十八,口八萬一千七百一十四。   注[一]案本紀,和帝永元十六年郡復置西部都尉官。   Ub**襄平***   *新昌***   *無慮***   *望平***   *候城***   *安巿***   *平郭**有鐵。**西安平**[一] l**汶***   *番汗***   *沓氏**注[一]魏氏春秋曰:「縣北有小水,南流入海,句驪別種,因名之小水貊。」   Ua**玄菟郡***   武帝置。雒陽東北四千里。*六城,戶一千五百九十四,口四萬三千一百六十三。Ub**高句驪**遼山,遼水出。[一]**西蓋*(鳥)**[馬]***   **上殷台***   *高顯**故屬遼東。**候城**故屬遼東。**遼陽**故屬遼東。[二]   注[一]山海經曰:「遼水出白平東。」郭璞曰:「出塞外*(銜)**[□]*白平山。   遼山,小遼水所出。」   注[二]東觀書安帝即位之年,分三縣來屬。   Ua**樂浪郡***   武帝置。賄陽東北五千里。*十八城,戶六萬一千四百九十二,口二十五萬七千五十。   Ub**朝鮮***   *□邯***   *浿水***   *含資***   *占蟬***   *遂城***   *增地***   *帶方***   *駟望***   *海冥***   *列口**[一]**長岑***   *屯有***   *昭明***   *鏤方***   *提奚***   *渾彌***   *樂都**注[一]郭璞注山海經曰:「列,水名。列水在遼東。」   Ua**遼東屬國***   故邯鄉,西部都尉,安帝時以為屬國都尉,別領六城。*雒陽東北三千二百六十里。Ub**昌遼**故天遼,屬遼西。[一]**賓徒**故屬遼西。   **徒河**故屬遼西。**無慮**有醫無慮山。**險瀆**[二]**房**注[一]何法盛晉書有青城山。   注[二]史記曰,王險,□滿所都。      武帝置。雒陽南七千一百里。*七城,戶七萬一千四百七十七,口二十五萬二百八十二。 Ub**番禺**[一]**博羅**[二]**中宿***   *龍川***   *四會***   *揭陽***   *增城**有勞領山。   注[一]山海經*(注)*「桂林八樹,在賁禺東」,郭璞雲今番禺。   注[二]有羅浮山,自會稽浮往博*(羅)*山,故置博羅縣。   Ua**蒼梧郡***   武帝置。雒陽南六千四百一十里。*十一城,戶十一萬一千三百九十五,口四十六萬六千九百七十五。 Ub**廣信**[一]**謝沐***   *高要***   *封陽***   *臨賀***   *端溪***   *馮乘***   *富川***   *荔浦** l**猛陵**[二]**鄣平**[三]   注[一]漢官曰:「刺史治,去雒陽九千里。」   注[二]地道記曰:「龍山,合水所出。」   注[三]永平十四年置。   Ua**鬱林郡***   秦桂林郡,武帝更名。雒陽南六千五百里。*十一城。 Ub**布山***   *安廣***   *阿林***   *廣郁***   *中溜***   *桂林***   *潭中***   *臨塵***   *定周***   *增食***   *領方** Ua**合浦郡***   武帝置。雒陽南九千一百九十一里。*五城,戶二萬三千一百二十一,口八萬六千六百一十七。 Ub**合浦***   *徐聞**[一]**高涼**[二]**臨元***   *朱崖**注[一]交州記曰:「出大吳公,皮以冠鼓。」   注[二]建安二十五年,孫權立高梁郡。   Ua**交趾郡***   武帝置,即安陽王國。雒陽南萬一千里。*十二城。   Ub**龍編**[一]**羸□**[二]*(定)***   安*[定]***   [三]**苟漏**[四]**麊泠***   *曲陽***   *北帶***   *稽徐***   *西於***   *朱佞***   *封溪**建武十九年置。[五]**望海**建武十九年置。   注[一]交州記曰:「縣西帶江,有仙山數百里,有三湖,有注、沆二水。」   注[二]地道記曰:「南越侯織在此。」   注[三]交州記曰:「越人鑄銅為船,在江潮退時見。」   注[四]交州記曰:「有潛水牛上岸共□,角軟,還復出。」   注[五]交州記曰:「有堤防龍門,水深百尋,大魚登此門化成龍,不得過,曝鰓點額,血流此水,恆如丹池。有秦潛江,出嘔山,分為九十九,流三百餘里,共會於一口。」   Ua**九真郡***   武帝置。雒陽南萬一千五百八十里。*五城,戶四萬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二十萬九千八百九十四。 Ub**胥浦***   *居風**[一]**鹹歡***   *無功***   *無編**注[一]交州記曰:「有山出金牛,往往夜見,光曜十里。山有風門,常有風。」   Ua**日南郡***   秦象郡,武帝更名。雒陽南萬三千四百里。*五城,戶萬八千二百六十三,口十萬六百七十六。 Ub**西卷***   *朱吾**[一]**盧容**[二]**象林**[三]**比景**[四]   注[一]交州記曰:「其民依海際居,不食米,止資魚。」   注[二]交州記曰:「有采金浦。」   注[三]今之林邑國。   注[四]博物記曰:「日南出野女,腢行不見夫,其狀皛且白,裸袒無衣襦。」      注[一]王范交廣春秋曰:「交州治羸□縣,元封五年移治蒼梧廣信縣,建安十五年治番禺縣。詔書以州邊遠,使持節,並七郡皆授鼓吹,以重威鎮。」   漢書地理志承秦三十六郡,縣邑數百,後稍分析,至於孝平,凡郡、國百三,縣、邑、道、侯國千五百八十七。世祖中興,惟官多役煩,乃命併合,省郡、國十,縣、邑、道、侯國四百餘所。[一]至明帝置郡一,章帝置郡、國二,和帝置三,安帝又命屬國別領比郡者六,又所省縣漸復分置,至於孝順,凡郡、國百五,縣、邑、道、侯國千一百八十,[二]民戶九百六十九萬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萬二百二十。[三]   注[一]應劭漢官曰:「世祖中興,海內人民可得而數,裁十二三。邊陲蕭條,靡有孑遺,鄣塞破壞,亭隊絕滅。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將馬援、謁者,分築烽候,堡壁稍興,立郡縣十餘萬戶,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上笑曰:   『今邊無人而設長吏治之,難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營,屯田殖谷,弛刑謫徒以充實之。」   注[二]東觀書曰:「永興元年,鄉三千六百八十二,亭萬二千四百四十二。」   注[三]應劭漢官儀曰:「永和中,戶至千七十八萬,口五千三百八十六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又帝王世記,永嘉*(二)**[元]*年戶則多九十七萬八千七百七十一,口七百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三十六。應載極盛之時,而所殊甚觿,捨永嘉多,取永和少,良不可解。皇甫謐校核精審,復非謬記,未詳孰是。豈此是順朝時書,後史即為本乎?伏無忌所記,每帝崩,輒最戶口及墾田大數,今列於後,以見滋減之差焉。光武中元二年,戶四百二十七萬九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明帝永平十八年,戶五百八十六萬五百七十三,口三千四百一十二萬五千二十一。章帝章和二年,戶七百四十五萬六千七百八十四,口四千三百三十五萬六千三百六十七。和帝永興元年,戶九百二十三萬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萬六千二百二十九,墾田七百三十二萬一百七十頃八十畝百四十步。安帝延光四年,戶九百六十四萬七千八百三十八,口四千八百六十九萬七百八十九,墾田六百九十四萬二千八百九十二頃一十三畝八十五步。順帝建康元年,戶九百九十四萬六千九百一十九,口四千九百七十三萬五百五十,墾田六百八十九萬六千二百七十一頃五十六畝一百九十四步。沖帝永嘉元年,戶九百九十三萬七千六百八十,口四千九百五十二萬四千一百八十三,墾田六百九十五萬七千六百七十六頃二十畝百八步。質帝本初元年,戶九百三十四萬八千二百二十七,口四千七百五十六萬六千七百七十二,墾田六百九十三萬一百二十三頃三十八畝。   贊曰:觿安後載,政洽區分;侯罷守列,民無常君。稱號遷隔,封割糾紛;略存減益,多證前聞。    校勘記   三五0六頁八行錫按:前志作「鍚」,應劭曰音陽。王先謙補注謂應劭後漢人,時尚有此縣,應音必不誤,當以作「鍚」為正。三五一六頁七行同。   三五0六頁一二行有唐公*(防)**[房]*祠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防」當作「房」,漢人隸書「房」或作「□」,因斗為□旁。今據改。   三五0六頁一四行至於錫穴按:左傳「錫」作「鍚」。   三五0七頁二行初平*(六)**[元]*年惠棟補注謂初平無六年,當依華陽國志作「初平元年」。今據改。   三五0七頁二行趙穎分巴為二郡三國誌劉焉傳「趙穎」作「趙韙」。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沉約所引譙周巴記元文及通鑒並作「韙」,疑「穎」字誤。   三五0七頁二行故郡以墊江為治安漢以下為永寧郡按:錢大昕考異謂案華陽國志,趙穎建議以墊江以上為巴郡,治安漢,江州至臨江為永寧郡,是安漢、墊江同在巴郡之內,而安漢且為郡治,穎為安漢人,故欲移巴郡之名於安漢也。   此文似有誤。   三五0七頁三行劉*(綽)**[璋]*分巴據殿本改。按:殿本亦有作「綽」者,故考證齊召南謂「劉綽」當作「劉璋」,璋分巴東、巴西二郡,蜀志可考。   三五0七頁八行則膏*(暉)**[澤]*鮮芳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0七頁一0行山有大小石城*(勢者)*據集解引惠棟說刪。   三五0七頁一二行左傳文十*[六]*年據殿本考證補。   三五0七頁一五行從枳南入折丹涪水本與楚商於之地接殿本「水」上有「陵」字,「與」上無「本」字。考證齊召南謂按析、丹水皆縣名,與涪陵相接,注當云「從枳南入析、丹水、涪陵,與商於之地接」。「析」斗作「折」,「丹涪陵水」又倒其字,遂不可解。今按:集解引馬與龍說,謂析、丹水二縣屬南陽郡,與商於地接,然與涪陵南北懸隔,又非可從枳南入也。商於未嘗屬楚。今考華陽國志,涪陵,巴之南郡,從枳縣南入,泝舟涪水,秦司馬錯由之以取黔中。據此,疑注「折」當作「泝」,「丹」當作「舟」,「商於」當改「黔中」,於地望方合。   三五0七頁一五行漢時赤*(田)**[甲]*軍集解引惠棟說,謂「赤田」當依華陽國志作「赤甲」。今據改。   三五0八頁七行*(州)*刺史治殿本考證齊召南謂各州刺史治例無「州」字,此「州」字衍。今據刪。   三五0八頁七行什邡按:前志作「汁方」,功臣表作「汁防」,晉志又作「什方」,諸本不一。   三五0八頁九行水通巴*(漢)*集解引惠棟說,謂案華陽國志雲水通於巴,注衍「漢」字。今據刪。   三五0九頁二行汶江道按:前志無「道」字。   三五0九頁二行八陵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有蠶陵,無八陵,晉志亦作「蠶陵」。又引惠棟說,謂靈帝以汶江、蠶陵、廣柔三縣置汶山郡,「八陵」當作「蠶陵」。   三五0九頁二行撓虒道按:前志無「道」字。   三五一0頁一行有魚*(泣)**[涪]*津集解引錢大昭說,謂「泣」當作「涪」。吳漢傳漢與公孫述將魏黨、公孫永戰於魚涪津,注雲在南安縣,北臨大江。蜀都賦注作「魚符津」,符涪聲相近也。今據改。   三五一0頁二行*(荷)**[符]*節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有符,無荷節,疑「荷」乃「符」之鬥,而衍一「節」字也。今按:符節長王士,見蜀志楊戲傳,是東漢改名符節,三國蜀因之,「節」字當非衍文,荷與符則形近而斗也。今改「荷」字,不刪「節」字。   三五一0頁五行縣之南有五屼山一山而五里在越巂界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今蜀都賦注曰「一山有五重,在縣南」也。   三五一0頁九行有*[蜀]*王*(岳)**[兵]*蘭集解引惠棟說,謂江水注云「縣有蜀王兵蘭」,蘭與闌古字通。今據惠說補改。按:華陽國志亦云「棘道有故蜀王兵蘭」。   三五一0頁九行李冰燒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黃按:「燒」上疑脫「所」字。今華陽國志作「其崖□峻不可鑿,乃積薪燒之,故其處懸崖有赤白五色」。又云「李冰所燒之崖有五色,赤白映水玄黃」。   三五一0頁一一行有方*[山]*蘭祀集解引惠棟說,謂各本脫「山」字。今據補。   三五一一頁一行進乘按:前志作「進桑」,水經葉榆水注亦作「進桑」。   三五一一頁二行有*(沉)**[沅]*水據王先謙說改。按:水經注「沅水出牂牁且蘭縣」。   三五一一頁八行有文觿水按:王先謙謂班志、酈注並作「文像水」。   三五一一頁九行東至麋泠按:殿本、集解本「麋」作「麊」。   三五一一頁一二行台登按:補注引何焯說,謂前志台登,應劭雲今曰台高,則「登」當作「高」也。   三五一一頁一三行三縫前志作「三絳」。按:華陽國志作「三縫」。   三五一一頁一四行闡按:前志作「闌」。補注王先謙謂「闌」續志及華陽國志作「闡」,案宋志沈黎郡領蘭縣,漢舊縣作「闌」,然則作「闌」是也。   三五一一頁一六行又有溫水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溫水」一作「溫泉」。   三五一二頁六行度瀘得*[蜻]*蛉縣集解引惠棟說,謂今華陽國志雲蜻蛉縣。今據補。   三五一二頁九行有*(元)**[天]*馬河集解引惠棟說,謂「元馬河」華陽國志及水經注皆作「天馬河」。隸書天字有似元者,見無極山碑。今據改,下同。   三五一二頁一0行今*(其)*有*(元)**[天]*馬徑集解引惠棟說,謂「其」字衍。   今據刪。按:華陽國志無「其」字。   三五一二頁一0行河中有銅船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華陽國志廖寅本「船」作「胎」,蓋據水經注作「胎銅」校改。惟交州記「越人鑄銅為船,在江潮退時見」,此「銅船」似不誤,故惠氏正誤亦不及「船」字也。黃山謂就下文「可取」言,似又不當作「船」。   三五一二頁一0行今在祠以羊按:惠棟補注謂一作「今以羊祠之」,案下文又云「河中見存」,文不應重出,當有舛誤。   三五一二頁一0行河中見*(子)**[存]*惠棟補注謂「子」字誤,今華陽國志作「存」。今據改。   三五一二頁一0行土地特產好*(腢)**[犀]*牛惠棟補注謂今華陽國志云「土地特產犀牛」也。按:犀與腢形近而鬥,今據改。   三五一三頁一行勝休按:惠棟補注謂沉約作「騰休」,晉志作「滕休」。   三五一三頁一行裝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懷山」。   三五一三頁三行*(母掇)**[毋棳]*據前志改。按:殿本作「毋」,不誤。又按: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說文棳從木,此從手,誤,前志亦作「棳」。   三五一三頁三行牧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作「收靡」,華陽國志作「升麻」,雲出好升麻,晉書作「牧麻」,按靡與麻古字通,山海經有「壽麻之國」,呂覽作「壽靡」是也。又按:漢書補注引段玉裁說,雲收升牧三字同紐。   三五一三頁三行同瀨按:前志作「銅瀨」。   三五一三頁四行梇棟按:前志作「弄棟」。   三五一三頁六行*(淮)**[惟]*有蝟集解引惠棟說,謂華國陽志曰「山無石,惟有蝟」,「淮」當作「惟」。今據改。按:御覽九百十二引「惟有」作「而多」。   三五一三頁七行水東至*(母掇)**[毋棳]*據前志改,詳前「毋棳」條校記。   三五一三頁一三行銅虜山米水所出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云「談虜山,迷水所出」。銅談聲相近,米即迷也,縣蓋以山得名。瀨虜聲亦相近。   三五一三頁一五行明帝永平*[十]*二年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本書,永平十二年以益州徼外夷哀牢王內附,置永昌郡,是「二年」上脫「十」字。今據補。   三五一三頁一五行戶二十三萬一千八百九十七口百八十九萬七千三百四十四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永昌僻郡,而戶口繁庶如此,且以除法計之,每十戶過八十餘口,逾恆率矣,疑口數有鬥。   三五一四頁二行楪榆按:前志作「葉榆」。   三五一四頁六行有*(同)**[周]*水從徼外來據前志及華陽國志改。按:王先謙謂同周形近而誤,錢坫以為今怒江也。   三五一四頁一二行越*[山]*得蘭滄水據華陽國志補。   三五一四頁一四行廣漢屬國*(都尉)*據集解引錢大昕說刪。   三五一四頁一四行屬*(蜀)**[廣漢]*郡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注「蜀郡」應是「廣漢郡」之訛。陰平、甸氐、剛氐三道舊屬廣漢,陰平道即廣漢北部都尉治也,前書可證。今據改。   三五一五頁五行有邛僰九折□者邛*(刻)**[郵]*置集解引惠棟說,謂案司馬相如傳「嚴道邛郵」,徐廣云「嚴道有邛僰九折□,又有邛郵」。「刻」當作「郵」。   又引洪頤粻說,謂前書淮南厲王傳注,張晏曰「邛郵,置名也」。「刻」是「郵」之誤。今據改。   三五一五頁七行有洙水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洙水」華陽國志作「沫水」,音妹,又音末。   三五一五頁七行從邛來出岷江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華陽國志「來」作「崍」。   三五一六頁二行有堂狼山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堂蜋山」。   三五一六頁六行縣道*[一]*百一十八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一七頁三行本傳*(縣)*馬防築索西城據殿本考證刪。   三五一七頁六行秦州記曰按:「州」原作「川」,逕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一七頁六行已分漢陽上郡為永陽按:集解引馬與龍說,謂上郡與漢陽地望懸隔,不得並以分郡,此注有誤。疑「上郡」為「上邽」之鬥,「已」字為「郡」字之鬥,當云「分漢陽上邽為永陽郡」。觀注言以鄉亭為屬縣,必以縣為郡明矣。   三五一七頁八行有雒門聚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來歙傳「雒門」皆作「落門」,縣有落門山,故名。   三五一七頁八行望恆按:前志作「望垣」。此作「望恆」,蓋恆與垣形近而鬥。   三五一七頁八行略陽按:前志作「略陽道」。   三五一七頁九行隴*(州)*集解引惠棟說,謂「州」字衍。今據刪。   三五一七頁一五行街*(水)**[泉]*故縣省據殿本考證改。   三五一八頁三行山東人行役升此而顧瞻者按:「役」原斗「投」,逕改正。   三五一八頁八行西在隴西*[之]*西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五一八頁八行今謂之*(人)**[八]*充山據汲本、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八充山」一作「兌山」,見裴駰史記注,北宋本作「人充山」,誤。   三五一八頁一0行下辨前志「辨」下有「道」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洪適雲李翕碑題名有下辨道長任詩,則志闕一「道」字。又按:本書光武紀作「下辯」,辨辯古字通。   三五一八頁一0行武都道前志無「道」字。按:「下辨道」作「下辨」,「武都」作「武都道」,疑上下誤寫。   三五一八頁一0行沔水出東狼谷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云「沮水」,華陽國志云「河池水」。今按:水經注「沔水一名沮水」,華陽國志作「河池水」,誤。   三五一八頁一一行羌道按:前志屬隴西。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下脫「故屬隴西」四字。   三五一八頁一三行有天池澤汲本、殿本「天」作「大」。按:廖刻華陽國志顧校謂「天池」原斗「天地」。又按:前志云「天地大澤」,王先謙謂即仇池。   三五一八頁一四行有*(奴)**[怒]*特祠集解引惠棟說,謂注「奴特」史記注及魏文帝列異傳皆作「怒特」。今據改。   三五一九頁六行烏枝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作「烏氏」,師古讀氏為枝,梁統傳亦作「烏氏」。又引惠棟說,謂史記、漢書作「烏氏」,音枝,本傳亦作「氏」,作「枝」者非也。   三五一九頁六行有□亭出薄落谷殿本「出」作「山」。惠棟補注出「有□亭山」四字,雲一作「出」,誤。今按:□亭非山名,注文在「□亭」下可證也,惠說誤。疑「出薄落谷」四字乃側注,當在注文「烏水出」下。   三五一九頁七行陰盤按:前志作「陰盤」。   三五一九頁七行鶉觚按:前志作「鶉孤」。   三五一九頁一0行涇水出縣西*(丹)**[幵]*頭山殿本考證齊召南謂「丹頭」當作「幵頭」,各本俱誤。集解引惠棟說,謂依前志及山海經,皆作「幵頭」,傳寫誤作「丹」也。今據改。   三五一九頁一三行有左谷集解引惠棟說,謂盧芳傳注引續漢志曰「三水有左右谷」。今按:此三字疑是正文,當連正文「三水」下。   三五二0頁六行戶萬四十二按:汲本、殿本「四十二」作「四十三」。   三五二0頁九行倉松殿本「倉」作「蒼」。按:前志亦作「蒼」。   三五二0頁九行□陰按:前志作「鶉陰」。   三五二0頁九行租厲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武紀及志皆作「祖厲」,案司農夫人碑,其字作「祖」,今誤「租」。   三五二0頁九行左騎千人官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蓋別居一城,並姑臧等十三縣數之為十四也。至張掖屬國則領五城,以左騎、千人各一城,與此互異。   又王先謙謂李兆洛雲今地闕。   三五二一頁一行戶萬二千七百六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此下當有口數,脫去。   三五二一頁二行福祿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作「祿福」。魏志龐淯傳及皇甫謐列女傳載龐娥事,云「祿福趙君安之女」,又云「祿福長尹嘉」,曹全碑亦云「拜酒泉祿福長」,則知作「福祿」者誤也。又引惠棟說,謂晉志亦作「福祿」,誤。   今按:漢書補注引吳卓信說,謂漢魏之閒猶稱「祿福」,其改為「福祿」,當自晉始。又按:本書列女傳云「福祿長尹嘉」,則其誤不自續志始也。   三五二一頁二行表氏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作「表是」,是氏古通用也。   三五二一頁二行沙頭按:前志作「池頭」。   三五二一頁二行故曰*(緩)**[綏]*彌前志作「綏彌」,王先謙謂「緩」乃「綏」之鬥。今據改。   三五二一頁六行戶七百四十八口二萬九千一百七十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此戶數有斗誤,否則戶有四十許人,太不近情矣。   三五二一頁八行拼泉按:前志作「淵泉」。   三五二一頁九行別領五城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下有候官、左騎、千人、司馬官、千人官,皆官名,非城名也。前志張掖領十城,後志領八城,其居延別為居延屬國,顯美改屬武威郡,未知張掖屬國所領之五城為何名也。又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張掖屬國別領五城,以志考之,惟有候官、左騎、千人、司馬官、千人官,而不領縣,以左騎、千人各一城,又別有千人官一城,與候官、司馬官為五城,與武威郡之左騎千人官為一城者互異。   三五二一頁一二行安帝別領一*(郡)**[城]*殿本考證謂「郡」字何焯校本改作「城」。今據改。   三五二一頁一二行口四千七百三十三按:殿本「三十三」作「三十二」。   三五二一頁一四行獻帝建安末立為西海郡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獻帝起居注,建安十八年復禹貢九州,雍州部已有西海郡,是立郡不在建安末也。   三五二一頁一五行郡*(國)*十二據汲本刪。   三五二二頁五行猗氏前志作「陭氏」。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應如前志作「陭」,與河東所屬者有別。又按:說文「□,上黨□氏阪也,從邑奇聲」,則當以「陭」為正。   三五二二頁六行*(章)**[漳]*水出焉據惠棟補注改。   三五二二頁七行壺關三老按:「三」原斗「二」,逕改正。   三五二三頁一行*(路)**[潞]*縣東有壺口關據汲本、殿本改。按:今左傳杜注亦斗「路」。   三五二三頁六行秦置按:下脫洛陽北裡數,下上郡、五原郡、雲中郡、定襄郡、朔方郡同。   三五二三頁八行有鑿壺集解引惠棟說,謂史記、戰國策、水經汾水注皆作「鑿台」。今按:壺與台疑形近而鬥。   三五二三頁一五行界山推焚死之山按:殿本「界」作「介」。   三五二四頁一行左傳謂塗水按:注有脫誤,當云「左傳知徐吾為塗水大夫,杜預曰榆次有塗水鄉」。   三五二四頁三行杜預曰界休縣南中都城是也按:左傳杜注作「界休縣東南」。   三五二四頁四行韓信破夏說於鄔*[東]*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五二四頁五行晉大夫*(孟)**[盂]*丙邑據汲本改。按:前志亦作「孟丙」,補注引段玉裁說,謂「孟」或作「盂」,廣韻「左傳晉有盂丙」,則是以邑為氏。   王先謙謂作「盂」是。並引顧炎武說,謂以其為盂大夫而謂之盂丙,猶魏大夫之為魏壽余。   三五二四頁一0行雕陰按:前志有「道」字。   三五二四頁一三行益蘭按:前志作「益闌」。   三五二四頁一六行*(父)**[文]*國據殿本改。按:前志作「文國」,王先謙謂續志後漢因,「文」或斗「父」。   三五二四頁一六行河*(除)**[陰]*據殿本改。按:前志作「河陰」。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作「河陰」。   三五二五頁四行箕陵集解引惠棟說,謂何焯雲前志有楨陵,無箕陵。今按:李兆洛以箕陵即前漢楨陵縣地。   三五二五頁八行武成按:前志作「武城」。   三五二五頁九行戶三萬一千八百六十二口二十四萬九千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大計,此十戶幾八十口矣,疑「三」當為「五」字。   三五二五頁一0行汪陶前志作「□陶」。按:「□」即「汪」之本字。   三五二五頁一一行有夏屋山按:前志作「賈屋山」。補注引錢坫說,謂夏屋即賈屋,如淮陽國陽夏縣,應劭、如淳音夏為賈是矣。   三五二六頁四行*(秦)**[泰]*戲之山據汲本、殿本改。與今山海經合。   三五二六頁四行今呼沱河*[出]*縣武夫山集解引惠棟說,謂諸本脫「出」字。   今據補。   三五二六頁九行大城按:前志作「大成」。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城」字去土旁。   三五二六頁一一行建武十一年十月西河上郡屬*(魏)*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魏」字鬥。按光武記,建武十一年省朔方牧,並并州,此西河上郡必朔方刺史所部,至此始屬并州耳。班史馮野王為上郡太守,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之,是上郡屬朔方部之證也。注文當有脫漏,又因下引魏志而衍一「魏」字耳。今據錢說,刪一「魏」字,但注文有脫漏,「西河上郡屬」亦不成句。   三五二六頁一五行北新城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故屬中山」。今按:前志中山國北新成,王先謙謂志末論十二國分域,北新成屬涿郡。   三五二七頁一行有督*[亢]*亭按:集解王先謙謂據水經巨馬水注引,此「督」下奪「亢」字。今據補。   三五二七頁七行昭帝更名為郡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下缺「宣帝復為國」五字,蓋本始元年更為廣陽國,至光武始入上谷郡耳。   三五二七頁七行永*(平)**[元]*八年復錢大昕考異謂據和帝紀,永元八年九月復,此「永平」當為「永元」之鬥。殿本考證齊召南說同。今據改。   三五二七頁一五行北平邑前志無「北」字。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帝女平邑公主,章懷注「平邑屬伐郡。」   三五二八頁五行□前志作「寧」,惠棟謂古書寧與□通。又按:「□」原作「□」,即□之俗寫。下「廣□」同。   三五二八頁六行下落按:惠棟補注本作「下洛」,王先謙漢書補注謂水經□水注「落」作「洛」。   三五二八頁七行在*(鼓)**[彭]*城南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刑法志雲黃帝有涿鹿之戰,鄭德雲在彭城南,小顏雲彭城者上谷別有彭城,非宋之彭城也。「鼓」當作「彭」。今據改。   三五二八頁七行於瓚按:惠棟補注本作「干瓚」,雲漢書注有「臣瓚」,莫知姓氏,酈元謂之薛瓚,或謂之傅瓚,劉孝標、姚察皆曰干瓚,未詳孰是。   三五二八頁一0行漁陽有鐵按:前書作「有鐵官」。   三五二八頁一0行潞按:前志作「路」。   三五二八頁一0行泉州有鐵按:前志作「有鹽官」。   三五二八頁一0行傂奚按:前志作「厗奚」,補注引王念孫說,謂「厗」當作「虒」。   三五二八頁一三行土垠按:「土」原斗「上」,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三五二八頁一三行俊靡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說文「俊」當作「浚」。又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耿弇傳作「浚靡」。   三五二八頁一五行有孤竹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爾雅作「觚竹」,四荒之一也。   三五二九頁二行*(綱)**[繩]*水出焉汲本、殿本作「編水」,集解引惠棟說,謂「編」一作「繩」。今據改,與山海經合。   三五二九頁二行右北平驪*(城)**[成]*縣據集解本改。按:前志作「驪成」。   三五二九頁四行戶六萬四千一百五十八口八萬一千七百一十四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如此文,則戶不能二口矣,非情理也,疑「八萬」上有脫漏。   三五二九頁七行無慮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下當有「有醫無慮山」五字。今按:   後遼東屬國「無慮」下「有醫巫慮山」五字當移此。   三五二九頁七行候城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玄菟郡有候城,雲故屬遼東,則此「候城」為衍文矣。王先謙謂錢說是。   三五二九頁八行汶前志作「文」。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滅去□。   三五二九頁一0行戶一千五百九十四口四萬三千一百六十三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如此文,則戶幾四十許人矣,亦非情理也,疑「一千」之「千」字當為「萬」字。   三五二九頁一一行西蓋*(鳥)**[馬]*據殿本考證齊召南說改。按:前志作「西蓋馬」,縣以蓋馬山得名,「馬」作「鳥」,乃形近而鬥。   三五二九頁一二行候城故屬遼東按:殿本考證齊召南引顧炎武說,謂候城改屬玄菟,而遼東復出一候城,無慮改屬遼東屬國,而遼東復出一無慮,必有一焉宜刪者,然則天下郡國少二城矣。   三五二九頁一三行出塞外*(銜)**[衛]*白平山按:汲本、殿本「銜」作「御」,殿本考證謂「御」當作「銜」,此正作「銜」,與考證說合,然王先謙謂考證之「銜」字當作「衛」,山海經、水經並作「衛」,今據改。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今山海經云「遼水出衛□東」,衛□山名,轉寫既久,因析「□」為「白平」,復誤「衛」為「銜」,遂令此字義無所附。桑欽水經亦作「白平」。   三五三0頁一行占蟬按:前志作「黏蟬」。   三五三0頁一行遂城按:前志作「遂成」。   三五三0頁四行遼東屬國按:殿本考證杭世駿謂案此郡獨無戶口。   三五三0頁五行昌遼故天遼集解引惠棟說,謂案闞駰十三州志雲遼東屬國都尉治昌黎道,又前志遼西郡交黎縣,應劭雲今昌黎,然則「昌遼」當作「昌黎」,「天遼」當作「交黎」。又通鑒注雲昌黎,漢交黎縣,屬遼西,後漢屬遼東屬國都尉,則知胡氏所見本尚未舛謬也。又引錢大昕說,謂黎遼聲相近,故「昌黎」亦作「昌遼」,猶「烏氏」為「烏枝」,「厗奚」為「傂奚」也。   三五三0頁五行賓徒按:前志「徒」作「從」,補注王先謙謂作「從」誤。   三五三0頁五行無慮按:無慮已見前遼東郡,此當作「扶黎」,後人傳寫之誤。   說詳惠棟補注。   三五三0頁五行有醫無慮山按:此五字當移於前遼東郡「無慮」之下。說詳前。   三五三0頁一0行戶七萬一千四百七十七口二十五萬二百八十二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二十」之「二」當作「三」,乃合李心傳東漢戶約五口之率,若如此文,則戶不能四口矣,非情理也。   三五三0頁一一行博羅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沉約云「博羅」,二漢皆作「傅」字,晉太康地誌作「博」。案此則班、馬本書皆作「傅羅」,後人誤為「博」也。   三五三0頁一二行山海經*(注)*按:下所引乃山海經海內南經正文,「注」字衍,今刪。   三五三0頁一三行自會稽浮往博*(羅)*山集解引惠棟說,謂何焯云「羅」字衍。   今據刪。   三五三0頁一四行雒陽南六千四百一十里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蒼梧去雒陽較南海遠,上南海雲七千一百里,此祗六千餘里,殊非事實,且郡首縣廣信,是廣信即郡治也,廣信下注雲去雒陽九千里,則非六千餘里矣。「六」字疑誤。下鬱林同。   三五三一頁七行鬱林郡十一城按:集解引馬與龍說,謂此郡與交趾及幽州之遼東屬國,皆闕戶口之數。   三五三一頁八行中溜按:前志作「中留」。   三五三一頁一二行臨元前志作「臨允」。按:漢書補注王先謙謂「元」乃「允」字之鬥。   三五三一頁一二行朱崖按:前志作「朱盧」。   三五三二頁一行羸□殿本考證謂「羸」應作「□」,前書孟康曰□音連,則作「羸」字非也。今按:漢書補注王先謙謂地道記作「□□」,蓋後人因孟音而制「□」字,廣韻載之,皆誤。   三五三二頁一行*(定)*安*[定]*據殿本改。按:前志作「安定」,王先謙補注謂續志後漢因,或誤「定安」。   三五三二頁一行麊泠集解引惠棟說,謂「麊」說文作「□」,從米尼聲。按:漢書補注引王鳴盛說,亦謂作「□」是。   三五三二頁一行曲陽前志作「曲昜」。按:昜陽古今字。   三五三二頁三行有注沆二水按:汲本、殿本「沆」作「沅」。   三五三二頁六行角軟還復出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上言上岸共□,已是出矣,不當雲復出,疑是「入」字之誤。   三五三二頁一一行鹹歡前志作「鹹驩」。按:驩歡古今字。   三五三二頁一一行無功按:前志作「無切」。   三五三二頁一五行西卷按:前志作「西卷」。   三五三三頁一五行鄉三千六百八十二按:汲本、殿本「八十二」作「八十一」。   三五三二頁一五行亭萬二千四百四十二汲本、殿本「四十二」作「四十三」。按:   聚珍本東觀漢記亦作「三」。   三五三四頁一行永嘉*(二)**[元]*年集解引何焯說,謂永嘉無二年,「二」當作「元」。今據改。   三五三四頁八行口四千八百六十九萬七百八十九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和帝之世,口五千三百餘萬,戶祗九百二十餘萬,此戶已九百六十餘萬,而口祗四千餘萬,反更少之,殊非情理,疑「四」是「五」之訛。下順帝口數同。   ************後漢書志第二十四 百官一 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將軍   漢之初興,承繼大亂,兵不及戢,法度草創,略依秦制,後嗣因循。至景帝,感吳楚之難,始抑損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廣,民用匱乏。世祖中興,務從節約,並官省職,費減億計,所以補復殘缺,及身未改,而四海從風,中國安樂者也。   昔周公作周官,分職著明,法度相持,王室雖微,猶能久存。今其遺書,所以觀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來事之范,殆未有所窮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學漢官篇,諸文倜說,較略不究。[一]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記漢承秦置官本末,訖於王莽,差有條貫;然皆孝武奢廣之事,又職分未悉。世祖節約之制,宜為常憲,故依其官簿,粗注職分,以為百官志。[二]凡置官之本,及中興所省,無因復見者,既在漢書百官表,不復悉載。   注[一]案:胡廣注隆此篇,其論之注曰:「前安帝時,越騎校尉劉千秋校書東觀,好事者樊長孫與書曰:『漢家禮儀,叔孫通等所草創 ,皆隨律令在理官,藏於幾閣,無記錄者,久令二代之業,闇而不彰。誠宜撰次,依擬周禮,定位分職,各有條序,令人無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劉君甚然其言,與邑子通人郎中張平子參議未定,而劉君遷為宗正、衛尉,平子為尚書郎、太史令,各務其職,未暇恤也。至順帝時,平子為侍中典校書,方作周官解說,乃欲以*(漢)**[漸]*次述漢事,會復遷河閒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獨不易矣。既感斯言,顧見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學為漢官篇,略道公卿外內之職,旁及四夷,博物條暢,多所發明,足以知舊制儀品。蓋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為作詁解,各隨其下,綴續後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廣前後憤盈之念,增助來哲多聞之覽焉。」   注[二]臣昭曰:本志既久是注曰百官簿,今昭又采異同,俱為細字,如或相冒,兼應注本注,尤須分顯,故凡是舊注,通為大書,稱「本注曰」,以表其異。   太傅,上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二]   注[一]大戴記曰:「傅,傅之德義也。」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賈生曰:「天子不喻於先聖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見禮義之正,詩書無宗,學業不法,此太師之責也,古者齊太公職之。天子不惠於庶民,不禮於大臣,不中於折獄,無經於百官,不哀於喪,不敬於祭,不戒於齊,不信於事,此太傅之責也,古者周公職之。天子處位不端,受業不敬,言語不□,音聲不中,進退升降不以禮,俯仰周旋無節,此太保之責也,古者燕召公職之。天子燕業反其學,左右之習詭其師,荅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辭,已語之適,簡聞小誦,不博不習,此少師之責也。天子居處出入不以禮,衣服冠帶不以制,御器列側不以度,采服從好不以章,忿悅不以義,與奪不以節,此少傅之責也。天子居處燕私,安而易,樂而耽,飲食不時,醉飽不節,寢起早晏無常,玩好器弄無制,此少保之責也。此古天子自輔弼之禮也,自為天子而賢智維之,故能慮無失計,舉無過事,終身得中。」   注[二]胡廣注曰:「猶古頤宰總己之義也。」案:靈帝之初,以陳蕃為太傅,蕃誅,以胡廣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長安,又自尊為太師,位在太傅上。應劭漢官儀曰:「太師,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見,授詔,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靈壽杖,省中施坐置幾。太師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闕。」又漢官云:「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太傅置掾屬十人,御屬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長史,與漢異。」   太尉,公一人。[一]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謚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二]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三]   注[一]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前書曰「秦官」,鄭玄注月令亦曰「秦官」。尚書中候雲舜為太尉,東□據非秦官,以此追難玄焉。臣昭曰:   緯候觿書,宗貴神詭,出沒隱顯,動挾誕怪。該核陰陽,徼迎起伏,或有先征,時能後驗,故守寄構思,雜稱曉輔,通儒達好,時略文滯。公輸、益州,具於張衡之詰;無口漢輔,炳乎尹敏之諷。圖讖紛偽,其俗多矣。太尉官實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賦政,將是據後位以書前,非唐官之實號乎?太尉所職,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稱太尉,乃中候之妄,蓋非官之為謬。康成淵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禮而忘舜位,豈其實哉!此是不發譏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廣微之誚,未探碩意。說菀曰「當堯之時,舜為司徒」。新論曰「昔堯試於大麓者,領錄天子事,如今尚書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總領百事」。說者以百揆堯初別置,於周更名頤宰,斯其然矣。   注[二]漢官儀曰:「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制置司馬。時議者以為漢軍有官候、千人、司馬,故加『大』為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   注[三]蔡質漢儀曰:「府開闕,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篡盜神器,故遂貶去其闕。」   漢官儀曰:「張衡云:『明帝以*[為]*司馬、司空府*[已榮]*,欲*(復)*更*[治]*太尉府。時公趙□也。西曹掾安觿鄭均,素好名節,以為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旱魃為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捨,員職既少,自足相受。□表陳之,即*[見]*聽許。其冬,*[帝]*臨辟雍,歷二府,光觀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雲)*。顯宗東顧歎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為宰。」時□子世為侍中,驂乘,歸具白之,□以為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開陽城門內」,與此不同。」臣昭案:劉虞為大司馬,而與太尉並置焉。   長史一人,千石。[一]本注曰:署諸曹事。   注[一]盧植禮注曰:「如周小宰。」   掾史屬二十四人。本注曰:漢舊注東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雲。[一],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及軍吏。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   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谷事。黃合主簿錄省觿事。[二]   注[一]漢書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注[二]應劭漢官儀曰:「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核,選擇英俊、賢行、廉絜、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又舊河堤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注曰:漢舊注公令史百石,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   御屬主為公御。[一]合下令史主合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章表報書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二]   注[一]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御屬如錄事也。」   注[二]應劭漢官儀有官騎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徒,[二]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三]   注[一]孔安國曰:「主徒觿,教以禮義。」   注[二]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並存。每歲州郡聽采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雲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闇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諤之節,憚首尾之譏,縣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屠須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   周禮有外朝,干寶注曰:「禮,司徒府中有百官朝會殿,天子與丞相決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注[三]漢舊儀曰:「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郡國守長史上計事竟,遣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讀□畢,遣□曰:『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   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飭儉恪,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謹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方,董卓自太尉進為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丞相府門無蘭,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一]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二]   注[一]漢官目錄曰三十人。   注[二]*(漢)**[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復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九年十一月,詔司直比司隸校尉,坐同席在上,假傳置,從事三人,書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一]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二]世祖即位,為大司空,[三]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四]   注[一]馬融曰:「掌營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   注[二]韓詩外傳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馬、司空、司徒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   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辨,明其得,此之謂三公之事。」   注[三]應劭漢官儀曰:「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注[四]漢舊儀曰:「御史大夫□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殿下佈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長史到郡,與二千石同力為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上]*。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方察不稱者,刑罰務於得中,惡惡止其身。選舉民侈過度,務有以化之。問今歲善惡孰與往年,對上。問今年盜賊孰與往年,得無有腢輩大賊,對上。』」臣昭案: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慮免,不得補。荀綽晉百官表注曰:「獻帝置御史大夫,職如司空,不領侍御史。」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一]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注[一]漢官目錄雲二十四人。   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一]   注[一]蔡質漢儀曰:「漢興,置大將軍、驃騎,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左、右、前、後,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師兵衛,四夷屯警。」   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為卿號,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   成帝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及前、後、左、右雜號將軍觿多,皆主征伐,事訖皆罷。[一]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征之,還後罷。和帝即位,以舅竇憲為車騎將軍,征匈奴,位在公下;還復有功,遷大將軍,位在公上;復征西羌,還免官,罷。安帝即位,西羌寇亂,復以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征之,還遷大將軍,位如憲,數年復罷。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寶為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繼為大將軍,如三公焉。[二]   注[一]魏略曰:「曹公置都護軍中尉,置護軍將軍,亦皆比二千石,旋軍並止罷。」   注[二]梁冀別傳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禮儀。大將軍朝,到端門若龍門,謁者將引。增掾屬、舍人、令史、官騎、鼓吹各十人。」   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一]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二]掾屬二十九人。[三]令史及御屬三十一人。   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又賜官騎三十人,及鼓吹。[四]   注[一]東觀書曰:「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   注[二]東觀書曰:「大將軍出征,置中護軍一人。」   注[三]案本傳,東平王作驃騎,掾史四十人。   注[四]應劭漢官儀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員。舍人十人。」   其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純)**[屯]*,*(純)**[屯]*長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為副貳。其別營領屬為別部司馬,其兵多少各隨時宜。門有門候。其餘將軍,置以征伐,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其職吏部集各一人,總知營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稟假掾史主稟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遼將軍,以衛南單于觿新降有二心者,後數有不安,遂為常守。[一]   注[一]應劭漢官儀曰:「度遼將軍,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十)**[永平]*八年,行度遼將軍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銀印青綬,秩二千石。長史、司馬六百石。」東觀書雲司馬二人。    校勘記   三五五五頁一二行劉千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劉千秋即劉珍。文苑傳雲珍字秋孫,疑傳誤。   三五五六頁四行乃欲以*(漢)**[漸]*次述漢事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星衍輯漢官解詁,「以漢」作「以漸」,是。今據改。   三五五六頁六行為作詁解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詁解」作「解詁」。   三五五六頁一六行已語之適按:「語」當作「諾」,已諾猶言然否或許與不許也。   今賈誼新書傅職篇正作「不知已諾之適」。大戴禮作「不知已諾之正」。汲本、殿本作「言語之道」,乃後人臆改。   三五五七頁六行自是而闕按:「自是而」下有闕文。孫星衍校輯漢官儀,此「闕」字代之以□,雲今本本作「闕」,乃校者所記,而後來誤入正文也。今據孫校,「闕」字用小一號字排。   三五五八頁二行說菀曰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菀苑通。   三五五八頁五行元狩六年罷太尉按:校補謂案前書百官公卿表,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漢官儀誤也。又按:下文「官候」應作「候官」,見前三五二一頁。   三五五八頁七行明帝以*[為]*司馬司空府*[已榮]*欲*(復)*更*[治]*太尉府據御覽卷二百七職官部五引補刪。   三五五八頁九行員職既少自足相受按:汲本、殿本「受」作「容」,孫輯本同。   御覽「既」作「鮮」,「受」作「授」。   三五五八頁九行即*[見]*聽許據御覽補。   三五五八頁一0行*[帝]*臨辟雍據御覽補。   三五五八頁一0行而太尉*[府]*獨卑陋*(雲)*按:汲本、殿本「太尉」下有「府」字,「卑陋」下無「雲」字,孫輯本同,御覽同。今據以補刪。   三五五九頁一一行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按:竇憲傳注引作「光武中興,以幽、冀、并州兵騎克定天下」。   三五六0頁三行有官騎三十人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作「二十二人」。今按:   孫雲輯自續漢志補注,則所據本不同。   三五六0頁一四行縣囊捉撮集解引惠棟說,謂「捉」當作「括」,淮南子「燭營指天」,高誘注「燭營讀曰括撮,傴僂之象,喻容悅之臣」。   三五六0頁一四行其與申屠須責鄧通校補引陳景雲說,謂「須」當作「顯」,或作「頓」。按:黃山雲當據嘉傳作「坐責」為是,不必於字之形似求之。   三五六一頁二行郡國守長史上計按:孫星衍輯漢舊儀「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一頁二行遣公出庭按:孫輯漢舊儀「公」作「君侯」,「出」下有「坐」字。   三五六一頁二行記室掾史按:孫輯漢舊儀「史」作「吏」。   三五六一頁三行丞史歸告二千石按:孫輯漢舊儀「史」上有「長」字。   三五六一頁四行無煩撓奪民時按:孫輯漢舊儀「撓」作「擾」。   三五六一頁五行今日公卿以下按:孫輯漢舊儀無「今日」二字。   三五六一頁五行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按:孫輯漢舊儀「奢」上有「今俗」二字,「以」上有「日」守,「身」上有「務以」二字。   三五六一頁五行請謹以法汲本、殿本「謹」作「諭」。按:孫輯漢舊儀亦作「諭」,雲本作「謹」,從續漢志補注引改。   三五六一頁六行無飾廚養按:孫輯漢舊儀作「無飾廚傳增養食」。   三五六一頁六行又更過度按:孫輯漢舊儀作「或更尤過度」。   三五六一頁六行長吏以*[聞]*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六一頁七行牆垣阤壞不治孫輯漢舊儀「不」作「所」。按:如依孫輯本改「不」為「所」,則「所治」二字應連下讀。   三五六一頁七行無辦護者汲本、殿本「辦」作「辨」。按:孫輯本作「辦」。   三五六一頁七行不勝任按:孫輯漢舊儀「勝」作「稱」。   三五六一頁七行歸告二千石聽按:孫輯漢舊儀「聽」上有「勿」字。   三五六一頁七行十年更名相國按:校補引陳景雲說,謂「十年」上有脫文。   三五六一頁九行漢丞相府門無蘭汲本、殿本「蘭」作「闌」。按:闌蘭通。   三五六一頁一一行建武十八年省也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光武紀十一年夏四月省大司徒司直官,獻帝紀注亦作十一年,「八」字誤。   三五六一頁一三行*(漢)**[獻]*帝起居注曰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六一頁一三行九年十一月按:汲本、殿本作「十二月」。   三五六二頁一0行守長史到郡按:孫輯漢舊儀「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二頁一一行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上]*據孫輯漢舊儀補。   三五六三頁五行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按:沉家本謂「皆」字疑誤。   三五六四頁八行案本傳東平王作驃騎掾史四十人按:校補謂范書東平王傳文不載驃騎掾史,劉昭所引蓋是續漢書本傳文。   三五六四頁一一行曲下有*(純)**[屯]**(純)**[屯]*長一人據汲本、殿本改。   按:純屯二字古每不分,亦猶「屯留」之作「純留」矣。   三五六五頁二行明帝*(十)**[永平]*八年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據紀,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為明帝初,「十」字衍。黃山謂案史無紀年不著年號者,蓋注實闕「永」字,「平」字亦殘其半,遂斗為「十」字也。今據黃說改。   ************後漢書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 太常光祿勳□尉太僕廷尉大鴻臚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禮儀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禮儀;   及行事,常贊天子。[二]每選試博士,奏其能否。大射、養老、大喪,皆奏其禮儀。每月前晦,察行陵廟。[三]丞一人,比千石。[四]本注曰:掌凡行禮及祭祀小事,總署曹事。[五]其署曹掾史,隨事為員,諸卿皆然。   注[一]盧植禮注曰:「如大樂正。」   注[二]漢舊儀曰:「贊饗一人,秩六百石,掌贊天子。」   注[三]漢官曰:「員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騎吏,九人學事,十六人守學事。」臣昭曰:凡漢官所載列職人數,今悉以注,雖頗為繁,蓋周禮列官,陳人役*(放)*[於]前,以為民極,寔觀國制,此則宏模不可闕者也。   注[四]盧植禮注曰:「如小樂正。」   注[五]漢舊儀曰:「丞舉廟中非法者。」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時、星歷。凡歲將終,奏新年歷。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一]丞一人。明堂及靈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靈台。靈台掌候日月星氣,皆屬太史。[二]   注[一]漢官*(儀)*曰:「太史待詔三十七人,其六人治歷,三人龜卜,三人廬宅,四人日時,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許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請雨、解事各二人,醫一人。」   注[二]漢官曰:「靈台待詔四十*(二)**[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風,十二人候氣,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鍾律。一人舍人。」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僕射,中興轉為祭酒。[一]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   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書三,歐陽、大小夏侯氏。詩三,魯、齊、韓氏。禮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嚴、顏氏。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本四百石,宣帝增秩。[二]   注[一]胡廣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舊說以為示有先。」   注[二]本紀桓帝延熹二年,置秘書監。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國祭祀,掌讀祝,及迎送神。[一]丞一人。   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注[一]漢舊儀曰:「廟祭,太祝令主席酒。」漢官曰:「員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饌具之物。凡國祭祀,掌陳饌具。[一]   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員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宰二四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士一十五人。」   大*(子)**[予]*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樂。凡國祭祀,掌請奏樂,及大饗用樂,掌其陳序。[一]丞一人。[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學事,四人守學事。樂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盧植禮注曰:「大*(子)*[予]令如古大胥。漢大樂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內侯到五大夫子,取適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顏色和,身體修治者,以為舞人。」   注[二]盧植禮注曰:「大樂丞如古小胥。」   高廟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廟,掌案行掃除。無丞。[一]   注[一]漢官曰:「員吏四人,□士一十五人。」   世祖廟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廟。[一]   注[一]漢官曰:「員吏六人,□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園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園,案行掃除。丞及校長各一人。本注曰:校長,主兵戎盜賊事。[一]   注[一]應劭曰漢官名秩曰:「丞皆選孝廉郎年少薄伐者,遷補府長史、都官令、候司、馬。」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時節祭祀。[一]   注[一]漢官曰:「每陵食監一人,秩六百石。監丞一人,三百石。中黃門八人,從官二人。」案:食監即是食官令號。   右屬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後轉屬少府。有太卜令,六百石,後省並太史。   中興以來,省前凡十官。[一]   注[一]案前書,十官者,太宰、均官、都水、雍太祝、五畤各一尉也。東觀書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平元年省。」   光祿勳,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宮殿門戶,典謁署郎更直執戟,宿□門戶,考其德行而進退之。[一]郊祀之事,掌三獻。[二]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胡廣曰:「勳猶□也,易曰『為□寺』。*(官)**[宦]*寺,主殿宮門戶之職。」   注[二]漢官曰:「員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一人斗食,二人佐,六人騎吏,八人學事,十三人守學事,一人官醫。□士八十一人。」   五官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一]五官中郎,比六百石。   本注曰:無員。[二]五官侍郎,比四百石。本注曰:無員。五官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無員。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宿□諸殿門,出充車騎。唯議郎不在直中。[三]   注[一]蔡質漢儀曰:「中郎解,其府對太學。」   注[二]郎年五十以屬五官,故曰六百石。   注[三]蔡質漢儀曰:「三署郎見光祿勳,執板拜;見五官左右將,執板不拜。於三公諸卿無敬。」   左中郎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一]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二]本注曰:皆無員。   注[一]蔡質漢儀曰:「*(郎)*中*[郎]*解,其府*(府)*次五官*[府]*。」   注[二]三郎。   右中郎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   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無員。[一]   注[一]三郎,並無員。   虎賁中郎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虎賁宿□。[一]左右僕射、左右陛長各一人,比六百石。本注曰:僕射,主虎賁郎習射。陛長,主直虎賁,朝會在殿中。   [二]虎賁中郎,比六百石。虎賁侍郎,比四百石。虎賁郎中,比三百石。[三]   節從虎賁,比二百石。[四]本注曰:皆無員。掌宿□侍從。自節從虎賁久者轉遷,才能差高至中郎。   注[一]前書武帝置期門,平帝更名虎賁。蔡質漢儀曰:「主虎賁千五百人,無常員,多至千人。戴鶡冠,次右將府。」又虎賁舊作「虎奔」,言如虎之奔也,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賁,故名焉。孔安國曰「若虎賁獸」,言其甚猛。   注[二]漢官曰:「陛長,墨綬銅印。」   注[三]荀綽晉百官表注曰:「虎賁諸郎,皆父死子代,漢制也。」   注[四]四郎。   羽林中郎將,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一]羽林郎,此三百石。本注曰:   無員。掌宿□侍從。常選漢陽、隴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補。   本武帝以便馬從獵,還宿殿陛巖下室中,故號巖郎。[二]   注[一]案:漢末又有四中郎將,皆帥師征伐,不知何時置。董卓為東中郎將,盧植為北中郎將,獻帝以曹*(操)**[植]*為南中郎將。   注[二]前書曰初置名建章營騎,後更名。出補三百石丞、尉。荀綽晉百官表注曰:「言其嚴厲整銳也。」案此則為巖郎,與志不同。蔡質漢儀曰:「羽林郎百*(一)**[二]*十八人,無常員,府次虎賁府。」   羽林左監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左騎。[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孝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監官屬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羽林右監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騎。丞一人。   奉車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一]掌御乘輿車。   注[一]漢官曰三人。   駙馬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一]掌駙馬。   注[一]漢官曰五人。   騎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一]本監羽林騎。   注[一]漢官曰一十人。   光祿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一]凡大夫、議郎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詔令所使。凡諸國嗣之喪,則光祿大夫掌吊。   注[一]漢官曰三人。   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無員。[一]   注[一]漢官曰:「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六百石。本注曰:無員。[一]   注[一]漢官曰:「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諫議大夫,六百石。本注曰:無員。[一]   注[一]胡廣曰:「光祿大夫,本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諫大夫為光祿大夫,世祖中興,以為諫議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於古皆為天子之下大夫,視列國之上卿。」漢官曰三十人。   議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一]   注[一]漢官曰:「五十人,無常員。」   謁者僕射一人,比千石。本注曰:為謁者台率,主謁者,天子出,奉引。古重習武,有主射以督錄之,故曰僕射。[一]常侍謁者五人,比六百石。本注曰:   主殿上時節威儀。[二]謁者三十人。其給事謁者,四百石。其灌謁者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掌賓贊受事,及上章報問。將、大夫以下之喪,掌使吊。本員七十人,中興但三十人。[三]初為灌謁者,滿歲為給事謁者。[四]   注[一]蔡質漢儀曰:「見尚書令,對揖無敬。謁者見,執板拜之。」   注[二]漢官曰:「謁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特)**[持]*使也。」   注[三]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皆用孝廉年五十,威容嚴恪能賓者為之。明帝詔曰:『謁者乃堯之尊官,所以試舜賓於四門,四門穆穆者也。』昔燕太子使荊軻劫始皇,變起兩楹之閒,其後謁者持匕首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板。」   注[四]蔡質漢儀曰:「出府丞、長史、陵令,皆選儀容端正,任奉使者。」   Ui右屬光祿勳。本注曰:職屬光祿者,自五官將至羽林右監,凡七署。自奉車都尉至謁者,以文屬焉。舊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書奏事,平省之。世祖省,使小黃門郎受事,車駕出,給黃門郎兼。有請室令,車駕出,在前請所幸,徼車迎白,示重慎。中興但以郎兼,事訖罷,又省車、戶、騎凡三將,[一]及羽林令。   注[一]如淳曰:「主車曰車郎,主戶□曰戶郎。」   □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宮門□士,宮中徼循事。[一]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漢官曰:「員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二人學事,一人官醫。□士六十人。」   公車司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南闕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征詣公車者。[一]丞、尉各一人。本注曰:丞選曉諱,掌知非法。尉主闕門兵禁,戒非常。[二]   注[一]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議郎□林為公車司馬令,位隨將、大夫。舊公車令與都官、長史位從將、大夫,自林始。」   注[二]胡廣曰:「諸門部各陳屯夾道,其旁當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   南宮□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南宮□士。[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九十五人,□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宮□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北宮□士。[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七十二人,□士四百七十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一]本注曰:主□戟士,徼循宮,及天子有所收考。   [二]丞各一人。   注[一]周禮司寤氏有夜士,干寶注曰:「今都候之屬。」   注[二]漢官曰:「右都候員吏二十二人,□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候員吏二十八人,□士三百八十三人。」蔡質漢儀曰:「宮中諸有劾奏罪,左都候執戟戲車縛送付詔獄,在官大小各付所屬。以馬皮覆。見尚書令、尚書僕射、尚書皆執板拜,見丞、郎皆揖。」   宮掖門,每門司馬一人,比千石。木注曰:南宮南屯司馬,主平城門;[一]*(北)*宮門蒼龍司馬,主東門;[二]玄武司馬,主玄武門;[三]北屯司馬,主北門;[四]   北宮朱爵司馬,主南掖門;[五]東明司馬,主東門;[六]朔平司馬,主北門:[七]   凡七門。[八]凡居宮中者,皆有口籍於門之所屬。宮名兩字,為鐵印文符,案省符乃內之。[九]若外人以事當入,本*(宮)**[官]*長史為封棨傳;其有官位,出入令御者言其官。   注[一]漢官曰:「員吏九人,□士百二人。」古今注曰建武十三年九月,初開此門。   注[二]案雒陽宮門名為蒼龍闕門。漢官曰:「員吏六人,□士四十人。」   注[三]漢官曰:「員吏二人,□士三十八人。」   注[四]漢官曰:「員吏二人,□士三十八人。」   注[五]漢官曰:「員吏四人,□士百二十四人。」古今注曰:「永平二年十一月,初作北宮朱爵南司馬門。」   注[六]漢官曰:「員吏十三人,□士百八十人。」   注[七]漢官曰:「員吏五人,□士百一十七人。」   注[八]漢官曰:「凡員吏皆隊長佐。」   注[九]胡廣曰:「符用木,長*(可)**[尺]*二寸,鐵印以符之。」   Ui右屬□尉。本注曰:中興省旅賁令,□士一人丞。[一]   注[一]漢官目錄曰:「右三卿,太尉所部。」   太僕,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車馬。天子每出,奏駕上鹵簿用;大駕則執馭。[一]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漢官曰:「員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騎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學事,一人官醫。」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鎧之屬,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主織綬諸雜工。[一]左右丞各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百九人。」   車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輿諸車。[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二十四人。」   未央廄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輿及廄中諸馬。[一]長樂廄丞一人。[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七十人,卒騶二十人。」   注[二]漢官曰:「員吏十五人,率騶二十人。苜蓿菀官田所一人守之。」   Ui右屬太僕。本注曰:舊有六廄,皆六百石令,[一]中興省約,但置一廄。   後置左駿令、廄,別主乘輿御馬,後或並省。又有牧師菀,皆令官,主養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興皆省,唯漢陽有流馬菀,但以羽林郎監領。[二]   注[一]前書曰,有大廄、未央、家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車府、路軨、騎馬、駿馬四令丞。晉灼曰:「六廄名也,主馬萬匹。」   注[二]古今注曰:「漢安元年七月,置承華廄令,秩六百石。」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平獄,奏當所應。凡郡國讞疑罪,皆處當以報。[二]正、左監各一人。[三]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決詔獄。   注[一]應劭曰:「兵獄同制,故稱廷尉。」   注[二]胡廣曰:「讞,質也。」漢官曰:「員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史)**[吏]*,文學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獄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騎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醫。」   注[三]前漢有左右監平,世祖省右而猶曰左。   右屬廷尉。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獄二十六所,各令長名世祖中興皆省,唯廷尉及雒陽有詔獄。[一]   注[一]蔡質漢儀曰:「正月旦,石官朝賀,光祿勳劉嘉、廷尉趙世各辭不能朝,高賜舉奏:『皆以被病篤困,空文武之位,闕上卿之贊,既無忠信斷金之用,而有敗禮傷化之尤,不謹不敬!請廷尉治嘉罪,河南尹治世罪。』議以世掌廷尉,故轉屬他官。」   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其郊廟行禮,贊導,請行事,既可,以命腢司。諸王入朝,當郊迎,典其禮儀。及郡國上計,匡四方來,亦屬焉。[二]皇子拜王,贊授印綬。及拜諸侯、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鴻臚召拜之。王薨則使吊之,及拜王嗣。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周禮「像胥」,干寶注曰今鴻臚。   注[二]漢官曰:「員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騎吏,十五人學事,五人官醫。」永元十年,大匠應順上言:「百郡計吏,觀國之光,而捨逆旅,崎嶇私館,直裝衣物,敝朽暴露,朝會邈遠,事不肅給。昔*[晉]*,霸國盟主耳,捨諸侯於隸人,子產以為大譏。   況今四海之大,而*(百)**[可]*無乎?」和帝嘉納其言,即創業焉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諸郎。[一]丞一人。治禮郎四十七人。[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四十人。」   注[二]漢官曰:「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學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學事,十二人守學事。」東觀書曰:「主齋祠儐贊九賓。又有公室,主調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補。」案盧植禮注曰:「大行郎亦如謁者,兼舉形貌。」   右屬大鴻臚。本注曰:承秦有典屬國,別主四方夷狄朝貢侍子,成帝時省並大鴻臚。   中興省驛官、別火二令、丞,[一]及郡邸長、丞,但令郎治郡邸。[二]   注[一]如淳曰:「漢儀註:『別火,獄令官,主治改火事。』」注[二]漢官目錄曰:「右三官,司徒所部。」    校勘記   三五七一頁四行常贊天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常」依注及袁山松百官志當作「掌」。   三五七一頁一一行陳人役*(放)**[於]*前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七二頁六行漢官*(儀)*曰據汲本刪。   三五七二頁七行醫一人汲本、殿本「一」作「二」。按:醫一人,正符三十七人之數。又按:上「三人易筮」,惠棟雲北宋本「三」作「二」。若依北宋本,則「醫一人」當作「醫二人」,方符三十七人之數。   三五七二頁八行靈台待詔四十*(二)**[一]*人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四十二」孫輯本作「四十一」,是。今按:舍人一人不在待詔之列,是「四十二」當作「四十一」也。今據改。   三五七二頁一0行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僕射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本僕射」上當有「本注曰」三字。   三五七二頁一二行春秋二公羊嚴顏氏按:錢大昭續漢書辨疑謂「公羊」二字疑衍,徐防傳注引漢官儀亦無「公羊」。   三五七三頁七行大*(子)**[予]*樂令按:汲本、殿本「大」斗「太」。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太子」當為「大予」。明帝紀永平三年改大樂為大予樂,注引漢官儀雲大予樂令一人,秩六百石。又引惠棟說,謂「子」依北宋本當作「予」,注同。今據改。   三五七四頁一一行*(官)**[宦]*寺主殿宮門戶之職據汲本改。按:孫輯漢官解詁無「宦寺」二字。   三五七五頁七行*(郎)*中*[郎]*解其府*(府)*次五官*[府]*按:「中郎」二字斗倒,據汲本、殿本乙。又孫星衍謂「府次五官」當作「次五官府」,斗倒。今據改。   三五七六頁八行獻帝以曹*(操)**[植]*為南中郎將校補引陳景雲說,謂「操」當作「植」,見魏志植傳。今據改。   三五七六頁一0行言其嚴厲整銳也按:「銳」原斗「說」,逕改正。   三五七六頁一一行羽林郎百*(一)**[二]*十八人汲本「一」作「二」,孫輯本同。   今據改。   三五七七頁五行唯詔令所使按:汲本、殿本「令」作「命」。   三五七八頁七行六百石*(特)**[持]*使也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七九頁五行戒非常按:「常」原斗「掌」,逕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七九頁一二行□士四百七十一人按:汲本、殿本「七十一」作「七十二」。   三五八0頁二行在官大小各付所屬按:汲本「官」作「候」,通典注引作「宮」,未詳孰是。   三五八0頁二行以馬皮覆汲本、殿本「皮」作「被」。校補謂「以馬被覆」四字不知何指,通典注省。今按:蓋以宮中之人,故以馬皮覆之,不欲人見。各本「皮」斗「被」,遂令人不知何指矣。   三五八0頁四行*(北)*宮門蒼龍司馬主東門據汲本刪。按:校補謂北宮三門,另列在後,此皆南宮門,不應有「北」字。   三五八0頁七行若外人以事當入本*(宮)**[官]*長史為封棨傳據殿本改。按:   校補謂外人謂無官位者,受本官所遣,當封棨傳為信也。作「官」是。   三五八一頁一行長*(可)**[尺]*二寸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八二頁一行後置左駿令廄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令廄」二字當乙。黃山謂今案承上「但置一廄」言,重在廄,疑令、廄本同時置,兼言之也。   三五八二頁一0行十六人二百石廷*(史)**[吏]*據汲本、殿本改。按:孫輯漢官作「吏」。   三五八二頁一五行蔡質漢儀曰按:「質」原斗「賀」,逕改正。   三五八三頁一0行昔*[晉]*霸國盟主耳捨諸侯於隸人按:事見左襄三十一年,此脫「晉」字,遂不知所指矣。今依何焯校本補一「晉」字。   三五八三頁一0行而*(百)**[可]*無乎據汲本改。   三五八四頁三行中興省驛官別火二令丞按:沉家本謂「驛」當作「譯」。   ************後漢書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 宗正大司農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   [一]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胡廣曰:「又歲一治諸王世譜差序秩第。」漢官曰:「員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 ,六人騎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學事,一人官醫。」   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一]   注[一]漢官曰:「主簿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長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 ,從官二人。」東觀書曰:「其主薨無子,置傅一人守其家。」   右屬宗正。本注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一]   注[一]如淳曰:「主罪人。」   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諸錢谷金帛諸貨幣。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谷簿,其逋未畢,各具別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足。[一]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二]   注[一]漢*(書)**[官]*曰:「員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學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學事,一人官醫。」   注[二]古今注曰「建初七年七月,為大司農置丞一人,秩千石,別主帑藏」,則部丞應是而秩不同。應劭漢官秩亦云二千石。   太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受郡國傳漕谷。[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九十九人。」   平准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百九十人。」   導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干糒。導,擇也。[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晨吏百一十二人。」   Uc右屬大司農。本注曰:郡國鹽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一]又有廩犧令,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鴈鶩之屬。[二]及雒陽巿長、[三]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   余均輸等皆省。[四]   注[一]魏志曰:「曹公置典農中郎將,秩二千石。典農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農校尉,秩比二千石。所主如中郎。部分別而少,為校尉丞。」   注[二]漢官曰:「丞一人,三百石。員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學事,五人守學事,皆河南屬縣給吏者。」   注[三]漢官曰:「巿長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補。員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嗇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鐐棹丞,三百石,別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馬巿東,有員吏六人。」   注[四]均輸者,前書孟康注曰:「謂諸當所有輸於官者,皆令輸其土地所饒,平其所在時賈,官更於他處貨之。輸者既便,而官有利。」鹽鐵論:「大夫曰:『往者郡國諸侯,各以其物貢輸,往來煩雜,物多苦惡,或不償其費,故郡置輸官以相給運,而便遠方之貢,故曰均輸。開委府於京師,以籠貨物,賤則買,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利,故曰平准。准平則民不失職,均輸則民不劬勞,故平准、均輸,所以平萬物而便百姓也。』文學曰:『古之賦稅於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農人納其獲,工女效其織。今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買貨物以便上求。閒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留難與之為巿。吏之所入非獨齊、陶之縑,蜀、漢之布也,亦民閒之所為耳。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必苦女工繭稅,未見輸之均也。縣官猥發,闔門□巿,即萬民並收。並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利。自巿則吏容奸,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以取貴,未見准之平也。蓋古之均輸,所以齊勞逸而便貢輸,非以為利而賈萬物也。』」王隆小學漢官篇曰:「調均報度,輸漕委輸。」胡廣注曰:「邊郡諸官請調者,皆為調均報給之也。以水通輸曰漕。委,積也。郡國所積聚金帛貨賄,隨時輸送諸司農,曰委輸,以供國用。」前書又有都內籍田令、丞,斡官、鐵巿兩長、丞,郡國諸倉農監六十五官長、丞,皆屬之。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一]   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漢官曰:「員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石)**[食]*,三人佐,六人騎吏,十三人學事,一人官醫。少者小也,小故稱少府。王者以租稅為公用,山澤陂池之稅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漢官儀曰:「田租、芻□以給經用,凶年,山澤魚鹽巿稅少府以給私用也。」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諸醫。[一]藥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   注[一]漢官曰:「員醫二百九十三人,員吏十九人。」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飲食。[一]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飲食。甘丞主膳具。湯官丞主酒。果丞主果。[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六十九人,衛士三十八人。」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制,太官令秩千石。丞四人,秩四百石」,不與志同。   注[二]荀綽云:「甘丞掌諸甘肥。果丞別在外諸果菜茹。」   守宮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紙筆墨,及尚書財用諸物及封泥。[一]丞一人。[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六十九人。」   注[二]漢官曰:「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獸。頗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獸送太官。[一]丞、尉各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五十八人。」案桓帝又置鴻德苑令。   侍中,比二千石。[一]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觿事,顧問應對。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余皆騎在乘輿車後。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二]   注[一]漢官秩雲千石。周禮「太僕」,干寶注曰:「若漢侍中。」   注[二]蔡質漢儀曰:「侍中、常伯,選舊儒高德,博學淵懿。仰占俯視,切問近對,喻旨公卿,上殿稱制,參乘佩璽秉□。員本八人,陪見舊在尚書令、僕射下,尚書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書下。司隸校尉見侍中,執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又侍中舊與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畢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上,舉伏誅,侍中由是復出外。」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從入內宮,贊導內觿事,顧問應對給事。   黃門侍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王朝見於殿上,引王就坐。[一]   注[一]漢舊儀曰:「黃門郎屬黃門令,日暮入對青□門拜,名曰夕郎。」宮閣簿青□門在南宮。衛*(瓘)**[權]*注吳都賦曰:「青□,戶邊青鏤也。一曰天子門內有眉,格再重,裡青畫曰□。」獻帝起居注曰:「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書事。改給事黃門侍郎為侍中侍郎,去給事黃門之號,旋復復故。舊侍中、黃門侍郎以在中宮者,不與近密交政。誅黃門後,侍中、侍郎出入禁闈,機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比尚書,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又曰:「諸奄人官,悉以議郎、郎中稱,秩如故。諸署令兩梁冠,陛殿上,得召都官從事已下。」   小黃門,六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受尚書事。上在內宮,關通中外,及中宮已下觿事。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則使問之。   黃門令一人,六百石。[一]本注曰:宦者。主省中諸宦者。[二]丞、從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從丞主出入從。   注[一]董巴曰:「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   注[二]漢官曰:「員吏十八人。」   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各一人。丙署長七人。皆四百石,黃綬。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宮別處。   中黃門□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從。居則宿衛,直守門戶;出則騎從,夾乘輿車。   中黃門,比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比三百石。掌給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後宮貴人采女事。[一]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婦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   注[一]漢官曰:「吏從官百六十七人,待詔五人,員吏十人。」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侍使。[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六人,吏從官三十四人。」   注[二]漢官曰:「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補浣之屬。[一]丞、織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七人,吏從官三十人。」   注[二]漢官曰:「右丞一人。」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典中諸小祠祀。[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注[一]漢官曰:「從官吏八人,騶僕射一人,家巫八人。」   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一]。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宮東北別小宮名,有園觀。苑中丞、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離宮。果丞主果園。鴻池,池名,在雒陽東二十里。南園在雒水南。[二]濯龍監、[三]直裡監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濯龍亦園名,近北宮。直裡亦園名也,在雒陽城西南角。   注[一]漢官曰:「吏從官四十人,員吏四十八人。」   注[二]漢官曰:「又有署一人,胡熟監一人。」案本紀,桓帝又置顯陽苑丞。   注[三]應劭漢官秩曰:「秩六百石。」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內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中布張諸*(衣)**[褻]*物。[一]左右丞各一人。   注[一]漢官曰:「從官錄事一人,員吏十九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諸好器物。[一]丞一人。   注[一]漢官曰:「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尚書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一]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帝用士人,復故。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觿事。[二]   注[一]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唐、虞官也。詩云『仲山甫王之喉舌』,蓋謂此人。」   注[二]蔡質漢儀曰:「故公為之者,朝會*(不)*[下]陛奏事,增秩二千石,故自佩銅印墨綬。」   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觿事。[一]   注[一]蔡質漢儀曰:「僕射主封門,掌授廩假錢谷。凡三公、列卿、將、大夫、五營校尉行復道中,遇尚書僕射、左右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車豫相迴避。衛士傳不得迕台官,台官過後乃得去。」臣昭案:獻帝分置左、右僕射,建安四年以榮邵為尚書左僕射是也。獻帝起居注曰:「邵卒官,贈執金吾。」   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置尚書四人,[一]分為四曹:[二]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三]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四]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四]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六]世祖承遵,後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七]凡六曹。[八]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錄文書期會。左丞主吏民章報及騶伯史。[九]右丞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一0]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一一]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一二]   注[一]韋昭曰:「尚,奉也。」   注[二]漢舊儀曰:「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斷獄。」蔡質漢儀曰:「典天下歲盡集課事。三公尚書二人,典三公文書。吏曹尚書典選舉齋祀,屬三公曹。靈帝末,梁鵠為選部尚書。」   注[三]蔡質漢儀曰:「主常侍黃門御史事,世祖改曰吏曹。」   注[四]漢舊儀曰:「亦云主刺史。」蔡質漢儀曰:「掌中*(郎)**[都]*官水火、盜賊、辭訟、罪眚。」   注[五]蔡質漢舊儀曰:「典繕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注[六]尚書:「龍作納言,出入帝命。」應劭曰:「今尚書官,王之喉舌。」   注[七]蔡質漢儀曰:「天子出獵,駕,御府曹郎屬之。」   注[八]周禮天官有司會,鄭玄曰「若今尚書」。   注[九]蔡質漢儀曰:「總典台中綱紀,無所不統。」   注[一0]蔡質漢儀曰:「右丞與僕射對掌授廩假錢谷,與左丞無所不統。凡中宮漏夜盡,鼓鳴則起,鐘鳴則息。衛士甲乙徼相傳,甲夜畢,傳乙夜,相傳盡五更。衛士傳言五更,未明三刻後,雞鳴,衛士踵丞郎趨嚴上台,不畜宮中雞,汝南出雞鳴,衛士候朱爵門外,專傳雞鳴於宮中。」應劭曰:「楚歌,今雞鳴歌也。」晉太康地道記曰:「後漢固始、鮦陽、公安、細陽四縣衛士,習此曲於闕下歌之,今雞鳴是也。」   注[一一]蔡質漢儀曰:「尚書郎初從三署詣台試,初上台稱守尚書郎,中歲滿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客曹郎主治羌胡事,劇遷二千石或刺史,其公遷為縣令,秩滿自佔縣去,詔書賜錢三萬與三台祖餞,余官則否。治嚴一月,准謁公卿陵廟乃發。御史中丞遇尚書丞、郎,避車執板住揖,丞、郎坐車舉手禮之,車過遠乃去。尚書言左右丞,敢告知如詔書律令。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稱曰左右君。丞、郎見尚書,執板對揖,稱曰明時。見令、僕射,執板拜,朝賀對揖。」   注[一二]古今注曰:「永元三年七月,增尚書令史員。功滿未嘗犯禁者,以補小縣,墨綬。」蔡質曰:「皆選蘭台、符節上稱簡精練有吏能為之。」決錄注曰:   「故事尚書郎以令史久缺補之,世祖始改用孝廉為郎,以孝廉丁邯補焉。邯稱病不就。詔問:『實病?羞為郎乎?』對曰:『臣實不病,恥以孝廉為令史職耳!』世祖怒曰:『虎賁滅頭杖之數十。』詔曰:『欲為郎不?』邯曰:『能殺臣者陛下,不能為郎者臣。』中詔遣出,竟不為郎。邯字叔春,京兆陽陵人也。有高節,正直不撓,後拜汾陰令,治有名多,遷漢中太守。妻弟為公孫述將,收妻送南鄭獄,免冠徒跣自陳。詔曰:『漢中太守妻乃系南鄭獄,誰當搔其背垢者?   懸牛頭,賣馬脯,盜跖行,孔子語。以邯服罪,且邯一妻,冠履勿謝。』治有異,卒於官。」   符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為符節台率,主符節事。凡遣使掌授節。尚符璽郎中四人。本注曰:舊二人在中,主璽及虎符、竹符之半者。[一]符節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書。[二]   注[一]漢官曰:「當得明法律郎。」周禮掌節有虎節、龍節,皆金也。干寶注曰:   「漢之銅虎符,則其制也。」周禮又曰:「以英蕩輔之。」干寶曰:「英,刻書也。蕩,竹箭也。刻而書其所使之事,以助三節之信,則漢之竹使符者,亦取則於故事也。」   注[二]魏氏春秋曰:「中平六年,始復節上赤葆。」   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舊別監御史在殿中,密舉非法。[一]及御史大夫轉為司空,因別留中,為御史台率,[二]後又屬少府。治書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選明法律者為之。凡天下諸讞疑事,掌以法律當其是非。[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舉非法,受公卿腢吏奏事,有違失舉劾之。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大封拜,則*(一)*[二]人監威儀,有違失則劾奏。[四]   注[一]周禮:「*[小宰]*掌建邦之宮刑,以主治王宮之政令。」干寶注曰:「若御史中丞。」   注[二]風俗通曰:「尚書、御史台,皆以官蒼頭為吏,主賦捨,凡守其門戶。」   蔡質漢儀曰:「丞,故二千石為之,或選侍御史高第,執憲中司,朝會獨坐,內掌蘭台,督諸州刺史,糾察百寮,出為二千石。」魏志曰:「建安置御史大夫,不領中丞,置長史一人。」   注[三]蔡質漢儀曰:「選御史高第補之。」胡廣曰:「孝宣感路溫舒言,秋季後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御史起此。後因別置,冠法冠,秩百石,有印綬,與符節郎共平廷尉奏事,罪當輕重。」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惠帝以後,無所平治,備位而已。」   注[四]蔡質漢儀曰:「其二人者更直。執法省中者,皆糾察百官,督州郡。公法府掾屬高第補之。初稱守,滿歲拜真,出治劇為刺史、二千石,平遷補令。見中丞,執板揖。」   蘭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書。   Uc右屬少府。本注曰:職屬少府者,自太醫、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御史,皆以文屬焉。承秦,凡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屬少府。世祖改屬司農,考工轉屬太僕,都水屬郡國。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苑有離宮燕休之處,世祖省之,並其職於少府。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湯官、織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監,胞人長丞,宦者、昆台、[一]佽飛[二]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屬官令、長、丞、尉二十餘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廣,加嘗藥、太官、御者、鉤盾、尚方、考工、別作監,皆六百石,宦者為之,轉為兼副,或省,故錄本官。[三]   注[一]昆台本名甘泉居室,武帝改。   注[二]佽飛本名左弋,武帝改。   注[三]蔡質漢儀曰:「少府符著出見都官從事,持板。都官從事入少府見符著,持板。」漢官目錄曰:「右三卿,司空所部。」    校勘記   三五八九頁九行從官二人按:汲本「二」作「三」,孫輯本漢官同。   三五九0頁四行漢*(書)**[官]*曰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書」當作「官」,諸本皆未正。今據改。   三五九0頁六行亦云二千石按:此承上文「秩千石」而言,「二」字疑衍。   三五九0頁一二行導官令宋書百官志「導官令」下引司馬相如封禪書「導一莖六穗於庖」,史記司馬相如傳「導」作「遲」。按:說文云「遲,遲米也,從禾道聲。司馬相如曰『遲一莖六穗』也」。是「導官令」之「導」當從禾作「遲」。   三五九一頁一0行准平則民不失職按:校補謂「准平」殿本注作「平准」,與今本鹽鐵論合。   三五九一頁一三行必苦女工繭稅按:校補謂「繭稅」今本鹽鐵論作「再稅」。   三五九一頁一七行斡官鐵市兩長丞汲本、殿本「斡」作「干」。按:漢書百官表作「斡」,注如淳曰:「斡音莞,或作『干』,干,主也。」   三五九二頁三行四人斗*(石)**[食]*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九三頁二行上林苑令一人按:此與下「主苑中禽獸」兩「苑」字,原皆作「菀」,菀苑本通,然以下「苑中丞」等之「苑」,皆不作「菀」,今改歸一律。   注同。   三五九三頁五行本注曰無員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朱穆傳,言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黃門侍郎一人。宦者傳永平中始置員數,中常侍四人,小黃門十人,自明帝迄乎延平,其員稍增,中常侍至有十人,小黃門二十人。   此志於侍中、中常侍、黃門侍郎、小黃門皆雲無員,亦未深考耳。   三五九三頁一三行顧問應對給事按:「給事」二字應移入下行「黃門侍郎」上,說詳下。   三五九三頁一四行黃門侍郎按:沉家本謂應作「給事黃門侍郎」。「給事」二字誤在前一行之末。宋志云「漢東京曰給事黃門侍郎」,此其證也。隋煬帝時始去「給事」之名,見隋志。   三五九三頁一四行朝見於殿上按:汲本、殿本「上」作「中」。   三五九四頁六行*[本注曰]*宦者無員據殿本補。   三五九四頁一二行皆四百石黃綬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黃綬」二字疑衍,公卿以下綬制已見輿服志,不應單出此條。   三五九五頁四行典官婢侍使按:校補謂「侍使」當依周禮酒人注作「侍史」。   三五九六頁八行掌*[宮]*中布張諸*(衣)**[□]*物據漢書宣帝紀注引續漢書志補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黃圖引續漢書曰「掌宮中步帳□物」,宣帝紀亦引作「□物」,誤作「衣」也。校補引錢大昕說,謂宣帝紀注亦引作「掌宮中」,知志文「掌」下亦脫「宮」字。   三五九六頁九行從官錄事一人按:汲本、殿本「錄事」作「祿士」,孫輯漢官同。   三五九六頁一三行奏下尚書曹文書觿事按:汲本無「曹」字。   三五九六頁一五行朝會*(不)**[下]*陛奏事集解引惠棟說,謂以漢官儀、漢官典職校之,乃下陛奏事,「下」訛「不」。今據改。   三五九七頁四行成帝初置尚書四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成帝」當作「武帝」。   應劭漢官儀雲尚書四員,武帝置,成帝加一為五。有三公曹,主斷獄。世祖分為六曹,並一令一僕,謂之八座。又引李祖楙說,謂前書成帝建武四年,初置尚書五人,中以一人為僕射。注雲四人,別僕射言。   三五九七頁七行左右丞各一人按:左右丞與下侍郎原皆提行,校補謂左右丞、侍郎皆尚書官屬,不應提行。今從之。   三五九七頁八行侍郎三十六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一作「三十五人」,一作「三十四人」。   三五九七頁一五行掌中*(郎)*[都]官水火盜賊辭訟罪眚按:集解本據通典改「郎」為「都」,今從之。   三五九九頁七行干寶注曰按:「干」原作「於」,逕據集解本改,下同。   三五九九頁七行以英蕩輔之按:「蕩」周禮作「簜」。   三五九九頁一五行則*(一)*[二]人監威儀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九九頁一六行周禮[小宰]掌建邦之宮刑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六00頁一行主賦捨按:汲本「賦」作「賊」。   三六00頁一行或選侍御史高第按:汲本、殿本「選」作「遷」,疑誤,下注引漢儀「選御史高第補之」,可證。   三六00頁四行令侍御史二人治書御史起此按:「御史起此」上疑脫「治書」二字。   ************後漢書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 執金吾太子太傅大長秋太子少傅將作大匠城門校 尉北   軍中候司隸校尉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二]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御也。[三]丞一人,比千石。[四]緹騎二百人。本注曰:無秩,比吏食奉。[五]   注[一]漢官秩雲比二千石。   注[二]胡廣曰:「□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徼於外,相為表裡,以擒奸討猾。」   注[三]應劭曰:「執金革以御非常。」漢官曰:「員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學事,主緹騎。」   注[四]漢官秩雲六百石。   注[五]漢官曰:「執金吾緹騎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腢僚之中,斯最壯矣。世祖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武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   Uc右屬執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車駕出,掌在前清道,還持麾至宮門,宮門乃開。中興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罷,不復屬執金吾。又省中壘、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輔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職掌輔導太子。禮如師,不領官屬。[一]   注[一]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唐、虞官。」   太長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將行,宦者。景帝更為大長秋,或用士人。   中興常用宦者,職掌奉宣中宮命。凡給賜宗親,及宗親當謁見者關通之,中宮出則從。[一]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注[一]張晏曰:「皇后卿。」   中宮僕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馭。本注曰:太僕,秩二千石,中興省「太」,減秩千石,以屬長秋。   中宮謁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宮謁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   宦者。主報中章。   中宮尚書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書。   中宮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幣帛諸物,裁衣被補浣者皆主之。[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注[一]丁孚漢儀曰:「中宮藏府令,秩千石,儀比御府令。」   中宮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宮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宮黃門□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從。[一]   注[一]丁孚漢儀曰:「給事中宮侍郎六人,比尚書郎,宦者為之。給事黃門四人,比黃門侍郎。給事羽林郎一人,比羽林將虎賁官騎下。」   中宮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宮清署天子數。女騎六人,丞、復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復道丞主中閣道。   中宮藥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   Uc右屬大長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長秋上,亦宦者,主中諸官。成帝省之,以其職並長秋。是後皇后當法駕出,則中謁、中宦者職吏權兼詹事奉引,訖罷。宦者誅後,尚書選兼職吏一人奉引雲。其中長信、長樂宮者,置少府一人,職如長秋,及余吏皆以宮名為號,員數秩次如中宮。[一]本注曰:帝祖母稱長信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位在長秋上,及職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宮。長樂又有□尉,僕為太僕,皆二千石,在少府上。[二]其崩則省,不常置。   注[一]長樂五官史,朱瑀之類是也。   注[二]丁孚漢儀曰:「丞,六百石。」   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輔導為職,悉主太子官屬。[一]   注[一]漢官曰:「員吏十二人。」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   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無員,如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無員,更直宿□,如三署郎中。[一]   注[一]漢官曰:「十三人,選良家子孫。」   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倉谷飲食,職似司農、少府。   太子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倉谷。   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飲食。   太子僕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車馬,職如太僕。   太子廄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車馬。   太子門大夫,六百石。[一]本注曰:舊注雲職比郎將。舊有左右戶將,別主左右戶直郎,建武以來省之。   注[一]漢官曰:「門大夫二人,選四府掾屬。」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員五人,職如侍中。   太子洗馬,比六百石。本注曰:舊注雲員十六人,職如謁者。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一]   注[一]漢官曰:「選郎中補也。」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徼循。   太子□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門□士。   Uc右屬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屬皆罷,唯舍人不省,領屬少府。   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一]本注曰:承秦,曰將作少府,景帝改為將作大匠。   掌修作宗廟、路寢、宮室、陵園木土之功,並樹桐梓之類列於道側。[二]丞一人,六百石。   注[一]蔡質漢儀曰:「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   注[二]漢官篇曰「樹栗、漆、梓、桐」,胡廣曰:「古者列樹以表道,並以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宮室並主之。」毛詩傳曰:「椅,梓屬也。」陸*(機)**[璣]*草木疏曰:「梓實桐皮曰椅,今*(民)**[人]*雲梧桐是也。梓,今人所謂梓楸者是也。」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一]   注[一]安帝復也。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一]   注[一]安帝復也。   Uc右屬將作大匠。[一]   注[一]前書曰屬官又有左、右中候,*(右)**[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成帝省。   城門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陽城門十二所。[一]   注[一]周禮:「司門。」干寶注曰:「如今校尉。」   司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門每門候一人,[一]六百石。[二]本注曰:   雒陽城十二門,其正南一門曰平城門,[三]北宮門,屬衛尉。其餘上西門,[四]   雍門,[五]廣陽門,[六]津門,[七]   小苑門,開陽門,[八]秏門,[九]中東門,[一0]上東門,[一一]谷門,[一二]   夏門,[一三]凡十二門。[一四]   注[一]周禮每門下士二人。干寶曰:「如今門候。」   注[二]蔡質漢儀曰:「門候見校尉,執板不拜。」   注[三]漢官秩曰:「平城門為宮門,不置候,置屯司馬,秩千石。」李尤銘曰:   「平城司午,厥位處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開平城門。」   注[四]應劭漢官曰:「上西所以不純白者,漢家初成,故丹*[漆]*鏤之。」李尤銘曰:「上西在季,位月惟戌。」   注[五]銘曰:「雍門處中,位月在酉。」   注[六]銘曰:「廣陽位孟,厥月在申。」   注[七]銘曰:「津名自定,位季月未。」   注[八]應劭漢官曰:「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來在樓上,琅邪開陽縣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光武皇帝使來識視,悵然,遂堅縛之,刻記其年月,因以名焉。」銘曰:「開陽在孟,位月惟巳。」   注[九]銘曰:「秏門值季,月位在辰。」   注[一0]銘曰:「中東處仲,月位當卯。」   注[一一]銘曰:「上東少陽,厥位在寅。」   注[一二]銘曰:「谷門北中,位當於子。」   注[一三]銘曰:「夏門值孟,位月在亥。」   注[一四]蔡質漢儀曰:「雒陽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門,門一亭。」   Uc右屬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監五營。[一]   注[一]漢官曰:「員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鴻臚一人,斗食。」   屯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一]司馬一人,千石。[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百二十八人,領士七百人。」   注[二]蔡質漢儀曰:「五營司馬見校尉,執板不拜。」   越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注[一]如淳曰:「越人內附以為騎也。」晉灼曰:「取其才力超越也。」案紀,光武改青巾*(右)**[左]*校尉為越騎校尉。臣昭曰:越人非善騎所出,晉灼為允。   注[二]蔡質漢儀亦曰掌越騎。漢官曰:「員吏百二十七人,領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注[一]初置掌上林菀門屯兵,見前書。   注[二]漢官曰:「員吏七十三人,領士七百人。」   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胡騎司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衛,主烏桓騎。   注[一]如淳曰:「長水,胡名也。」韋昭曰:「長水校尉典胡騎,廄近長水,*(胡)**[故]*以為名。」長水蓋*[關]*中小水名。   注[二]蔡質漢儀曰:「主長水、宣曲胡騎。」漢官曰:「員吏百五十七人,烏桓胡騎七百三十六人。」   射聲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注[一]服虔曰:「工射也。冥寞中聞聲則射中之,故以為名。」   注[二]蔡質漢儀曰:「掌待詔射聲士。」漢官曰:「員吏百二十九人,領士七百人。」   Uc右屬北軍中候。本注曰:舊有中壘校尉,領北軍營壘之事。有胡騎、虎賁校尉,皆武帝置。中興省中壘,但置中候,以監五營。胡騎並長水。虎賁主輕車,並射聲。[一]   注[一]案大駕鹵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Uc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長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長、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諸邊鄣塞尉、諸陵校尉長,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隸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孝武帝初置,[二]持節,掌察舉百官以下,及京師近郡犯法者。[三]元帝去節,成帝省,建武中復置,並領一州。[四]   從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從事,主察舉百官犯法者。[五]功曹從事,主州選署及觿事。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則奉引,錄觿事。簿曹從事,主財谷簿書。其有軍事,則置兵曹從事,主兵事。其餘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為百石雲。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錄合下事,省文書。   門亭長主州正。門功曹書佐主選用。孝經師主監試經。月令師主時節祠祀。律令師主平法律。簿曹書佐主簿書。其餘都官書佐及每郡國,各有典郡書佐一人,各主一郡文書,以郡吏補,歲滿一更。司隸所部郡七。   注[一]蔡質漢儀曰:「職在典京師,外部諸郡,無所不糾。封侯、外□、三公以下,無尊卑。入宮,開中道稱使者。每會,後到先去。」   注[二]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司隸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陽石公主巫蠱之獄起,乃依周置司隸。」臣昭曰:周無司隸,豈即司寇乎?   注[三]前書曰:「置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蠱,督大奸猾,後罷其兵。」   注[四]蔡質漢儀曰:「司隸詣台廷議,處九卿上,朝賀處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謁大將軍、三公,通謁持板揖。公儀、朝賀無敬。台召入宮對。見尚書持板,朝賀揖。」   注[五]蔡質漢儀曰:「都官主雒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博物記曰:「中興以來,都官從事多出之河內,掊擊貴戚。」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請。其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長安,皆秩中二千石,謂之三輔。中興都雒陽,更以河南郡為尹,以三輔陵廟所在,不改其號,但減其秩。其餘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其置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校勘記   三六0五頁六行無秩比吏食奉按:「吏」原斗「史」,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0六頁一行*[持戟]*五百二十人據北堂書鈔設官部引應劭漢官儀補。按:   五百即伍百。集解引李祖楙說,謂古今注雲五百,一伍之伯也。五人曰伍,五長曰伯,一曰戶伯。又校補謂宦者傳注引韋昭辨釋名,說五百義與古今注異。   三六0八頁九行員吏十二人按:汲本、殿本「十二」作「十三」,孫輯漢官同。   三六0八頁一0行太子率更令至職似光祿按:御覽二百四十七引作「率更令秩千石,與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勳,掌宮殿門戶之禁,郎將屯衛之士」。校補謂此御覽所據本異也。通典亦作「似光祿勳」,多「勳」字。   三六0九頁九行太子洗馬按:集解引李祖楙說,謂前書「洗」作「先」。   三六0九頁九行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按:御覽二百四十六引「者」作「一人」二字。   三六一0頁四行樹栗漆梓桐按:汲本、殿本作「樹栗、椅、桐、梓」。   三六一0頁五行陵*(機)**[璣]*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0頁五行今*(民)**[人]*雲梧桐是也張森楷校勘記謂「民」當作「人」,疑是後人轉改唐本而誤者,觀下文猶稱「今人」可見。按:張說是,今據改。   三六一0頁一一行*(右)**[石]*庫據前志改。   三六一一頁一行秏門按:御覽一八三引李尤旄城門銘作「旄門」。沉家本謂門不當以秏名,作「旄」是。   三六一一頁六行故丹*[漆]*鏤之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六一一頁九行位季月未按:「未」原斗「木」,逕改正。   三六一一頁一二行秏門值季月位在辰按:御覽一八三引作「旄門直季,位月在辰」。   三六一一頁一三行中東處仲月位當卯按:御覽引作「東處仲月,厥位當卯」。   三六一二頁八行青巾*(右)**[左]*校尉集解引惠棟說,謂「右」當作「左」,青巾左校尉建武九年置,十五年改也。今據改。   三六一三頁一行廄近長水*(胡)**[故]*以為名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三頁一行長水蓋*[關]*中小水名集解引惠棟說,謂沉約引辨釋名雲蓋關中小水名也。王先謙謂韋注「中」上奪「關」字。今據補。   ************後漢書志第二十八 百官五 州郡縣鄉亭裡匈奴中郎將烏桓校尉護羌校尉王國 宋衛   國列侯關內侯四夷國百官奉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監御史,監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一]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二]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三]錄囚徒,[四]考殿最。[五]初歲盡詣京都奏事,[六]中興但因計吏。[七]   注[一]古今注曰:「常以春分行部,郡國各遣一吏迎界上。」諸書不同也。   注[二]蔡質漢儀曰:「詔書舊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國,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斷理冤獄,以六條問事,非條所問,即不省。一條,強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強陵弱,以觿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任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怙恃榮勢,請托所監。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諸州刺史初除,比諸持板揖不拜。」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並郡,復禹貢之九州。冀州得魏郡、安平、鉅鹿、河閒、清河、博陵、常山、趙國、勃海、甘陵、平原、太原、上黨、西河、定襄、鴈門、雲中、五原、朔方、河東、河內、涿郡、漁陽、廣陽、右北平、上谷、代郡、遼東、遼東屬國、遼西、玄菟、樂浪,凡三十二郡。省司隸校尉,以司隸部分屬豫州、冀州、雍州。省涼州刺史,以並雍州部,郡得弘農、京兆、左馮翊、右扶風、上郡、安定、隴西、漢陽、北地、武都、武威、金城、西平、西郡、張掖、張掖屬國、酒泉、敦煌、西海、漢興、永陽、東安南,凡二十二郡。省交州,以其郡屬荊州。荊州得交州之蒼梧、南海、九真、交趾、日南,與其舊所部南陽、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長沙、零陵、桂陽,凡十三*[郡]*。益州本部郡有廣漢、漢中、巴郡、犍為、蜀郡、牂牁、越巂、益州、永昌、犍為屬國、蜀郡屬國、廣漢屬國,今並得交州之鬱林、合浦,凡十四*[郡]*。豫州部郡本有穎川、陳國、汝南、沛國、梁國、魯國,今並得河南、滎陽都尉,凡八郡。徐州部郡得下邳、廣陵、彭城、東海、琅邪、利城、城陽、東莞,凡八郡。   青州得齊國、北海、東萊、濟南、樂安,凡五郡。」獻帝春秋曰:「孫權以步騭行交州刺史。」東觀書曰:「交趾刺史,持節。」   注[三]胡廣注曰:「巡謂驛馬也。縣次傳駕之,以走疾,猶古言附遂。」   注[四]胡廣曰:「縣邑囚徒,皆閱錄視,參考辭狀,實其真偽。有侵冤者,實時平理也。」   注[五]胡廣曰:「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為殿,舉免之。其有治能者為最。察上尤異州,又狀州中吏民茂才異等,歲舉一人。」   注[六]胡廣曰:「所察有條應繩異者,輒覆問之,不茹柔吐剛也。歲盡,繼所狀納京師,名奏事,差其遠近,各有常會。」   注[七]胡廣曰:「不復自詣京師,其所道皆如舊典。」東觀書曰:「和帝初,張酺上言:『臣聞王者法天,熒惑奏事太微,故州牧刺史入奏事,所以通下問知外事也。數十年以來,重其道歸煩撓,故時止勿奏事,今因以為故事。臣愚以為刺史視事滿歲,可令奏事如舊典,問州中風俗,恐好惡過所道,事所聞見,考課觿職,下章所告,及所自舉有意者賞異之,其尤無狀,逆詔書,行罪法,冀□戒其餘,令各敬慎所職,於以衰滅貪邪便佞。』」韓詩外傳曰:「王者必立牧,方三人,所以使窺遠牧觿也。遠方之民,有饑寒而不得衣食,獄訟而冤失,職賢而不舉者,入告天子。天子於其君之朝也,揖而進之曰:『意朕之政教,有不得爾者邪?如何乃有饑寒而不得衣食,獄訟而冤失,職賢而不舉?』然後其君退而與其卿大夫謀之。遠方之民聞,皆曰『誠天子也』。夫我居之辟,見我之近也;我居之幽,見我之明也。可欺乎哉!可欺乎哉!故牧者所以開四目,通四聰。」   皆有從事史、假佐。本注曰:員職略與司隸同,無都官從事,其功曹從事為治中從事。   豫州部郡國六,冀州部九,兗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荊州部七,揚州部六,益州部十二,涼州部十二,并州部九,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國相,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屬國都尉。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並省郡縣四百餘所,後世稍復增之。[一]   注[一]臣昭曰:昔在先代,列爵殊等,九服不同,畿荒制異。雖連帥相司,牧伯分長,而封疆置限,兼庸有數,如身之使臂,手之使指,故能高卑相固,遠近維緝,腢後克穆,共康兆庶。爰及周衰,稍競吞廣,邦國侵爭,遞懷貪略,猶歷數百年,乃能成其並一,豈非樹之有本,使其然乎?秦兼天下,開設郡縣,孤立獨王,即以顛亡。漢祖因循,雖不頓革,分置子弟,終龕諸呂之難,漸剖列郡,以減大都之權。後嚴安之徒,猶□慨發憤,謂千里之威,即古之強國,慮非安本無窮之計也。孝武之末,始置刺史,監糾非法,不過六條,傳車周流,匪有定鎮,秩裁數百,威望輕寡,得有察舉之勤,未生陵犯之釁。成帝改牧,其萌始大,既非識治之主,故無取焉爾。世祖中興,監乎政本,復約其職,還遵舊制,斷親奏事,省入惜煩,漸得自重之路。因茲以降,彌於歲年,母后當朝,多以弱守,六合危動,四海潰弊,財盡力竭,綱維撓毀,而八方不能內侵,諸侯莫敢入伐,豈非干強枝弱,控制素重之所致乎?至孝靈在位,橫流既及,劉焉徼偽,自為身謀,非有憂國之心,專懷狼據之策,抗論□世,薦議愚主,盛稱宜重牧伯,謂足鎮壓萬里,挾奸樹筭,苟罔一時,豈可永為國本,長期勝術哉?夫聖主御世,莫不大庇生民,承其休謀,傳其典制。猶雲事久獘生,無或通貫,故變改正服,革異質文,分爵三五,參差不一。況在豎騃之君,挾奸詐之臣,共所創置,焉可仍因?大建尊州之規,竟無一日之治。故焉牧益土,造帝服於岷、峨;袁紹取冀,下制書於燕、朔;劉表荊南,郊天祀地;魏祖據兗,遂構皇業:漢之殄滅,禍源乎此。   及臻後代,任寄彌廣,委之邦宰之命,授之斧鉞之重,假之都督之威,開之征討之略。晉太康之初,武帝亦疑其然,乃詔曰:「上古及中代,或置州牧,或置刺史,置監御史,皆總綱紀,而不賦政,治民之事,任之諸侯郡守。昔漢末四海分崩,因以吳、蜀自□,自是刺史內親民事,外領兵馬,此一時之宜爾。今賴宗廟之靈,士大夫之力,江表平定,天下合之為一,當韜戢干戈,與天下休息。諸州無事者罷其兵,刺史分職,皆如漢氏故事,出頒詔條,入奏事京城。   二千石專治民之重,監司清峻於上,此經久之體也。其便省州牧。」晉武帝又見其獘矣,雖有其言,不卒其事,後嗣纘繼,牧鎮愈重,據地分爭,竟覆天下。   昔王畿之大,不過千里,州之所司,廣袤兼遠。爭強虎視之辰,遷鼎革終之日,未嘗不藉蕃兵之權,挾董司之力,逼迫伺隙,陵奪沖幼。其甚者臣主揚兵,骨肉戰野,昆弟梟懸,伯叔屠裂。末壯披心,尾大不掉,既用此始,亦病以終。   傾輈愈襲,莫或途改,致雒京有銜璧之痛,秦台有不守之酷。胡、羌遞興,氐、鮮更起,摩滅腢黎,流禍百世。堅冰所漸,兼緣茲蠹。嗚呼!後之聖王,必不久滯斯多,靈長之終,當有神筭。不然,則雄捍反拒之事,懼甚於此心,憑強作害之謀,方盛於後意。   凡州所監都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一]王國之相亦如之。每屬國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本注曰: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決訟檢奸。常以春行所主縣,勸民農桑,振救乏絕。秋冬遣無害吏案訊諸囚,平其罪法,論課殿最。[二]歲盡遣吏上計。[三]並舉孝廉,郡口二十萬舉一人。[尉一人],典兵禁,備盜賊,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輔都尉各一人,譏出入。邊郡置農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屬國都尉,主蠻夷降者。中興建武六年,省諸郡都尉,並職太守,無都試之役。[四]省關都尉,唯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稍有分縣,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輔有陵園之守,乃復置右扶風都尉,京兆虎牙都尉。[五]皆置諸曹掾史。[六]本注曰:諸曹略如公府曹,無東西曹。[七]   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正門有亭長一人。主記室史,主錄記書,催期會。無令史。合下及諸曹各有書佐,干主文書。[八]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三月,令郡太守、諸侯相病,丞、長史行事。十四年,罷邊郡太守丞,長史領丞職。」   注[二]案律有無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漢書音義曰:「文無所枉害。」蕭何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   注[三]盧植禮注曰:「計斷九月,因秦以十月為正故。」   注[四]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應劭曰:「每有劇*(職)**[賊]*,郡臨時置都尉,事訖罷之。」   注[五]應劭漢官曰:「蓋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尚矣。易稱『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時務農,一時講武』。詩美公劉『匪居匪康,入耕出戰,乃裡餱糧,干戈載*(錫)**[揚]*,四方莫當』。自郡國罷材官騎士之後,官無警備,實啟寇心。一方有難,三面救之,發興雷震,煙蒸電激,一切取辨,黔首囂然。不及講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驅之以即強敵,猶鳩鵲捕鷹□,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戰常負,王旅不振。   張角懷挾妖偽,遐邇搖蕩,八州並發,煙炎絳天,牧守梟裂,流血成川。爾乃遠征三邊殊俗之兵,非我族類,忿鷙縱橫,多僵良善,以為己功,財貨糞土。   哀夫民氓遷流之咎,見出在茲,不教而戰,是謂棄之,跡其禍敗,豈虛也哉!   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國威抑私力也。今雖四海殘壤,王命未洽,可折衝壓難,若指於掌,故置右扶風。」   注[六]新論曰:「王莽時置西海郡,令其吏皆百石親事。」一曰為四百石,二歲而遷補。   注[七]蔡質漢儀曰:「河南*(府)**[尹]*掾出考案,與從事同。」   注[八]漢官曰:「河南尹員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諸縣有秩三十五人,官屬掾史五人,四部督郵*(史)**[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獄仁恕三人,監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學守助掾六十人,書佐五十人,*(循)**[修]*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屬官,每縣、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長,四百石;小者置長,三百石;侯國之相,秩次亦如之。[一]本注曰:皆掌治民,顯善勸義,禁奸罰惡,理訟平賊,恤民時務,秋冬集課,上計於所屬郡國。[二]   注[一]應劭漢官曰:「前書百官表雲,萬戶以上為令,萬戶以下為長。三邊始孝武皇帝所開,縣戶數百而或為令。荊揚江南七郡,唯有臨湘、南昌、吳三令爾。   及南陽穰中,土沃民稠,四五萬戶而為長。桓帝時,以*(江)*[汝]南陽安為女公主邑,改號為令,主薨復復其故。若此為系其本。俗說令長以水土為之,及秩高下,皆無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書,斯近其真。」   注[二]胡廣曰:「秋冬歲盡,各計縣戶口墾田,錢谷入出,盜賊多少,上其集簿。   丞尉以下,歲詣郡,課校其功。功多尤為最者,於廷尉勞勉之,以勸其後。負多尤為殿者,於後曹別責,以糾怠慢也。諸對辭窮尤困,收主者,掾史關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縛責,以明下轉相督□,為民除害也。明帝詔書不得僇辱黃綬,以別小人吏也。」   凡縣主蠻夷曰道。公主所食湯沐曰*(國)**[邑]*。縣萬戶以上為令,不滿為長。   侯國為相。皆秦制也。[一]丞各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本注曰:丞署文書,典知倉獄。尉主盜賊。凡有賊發,主名不立,則推索行尋,案察奸宄,以起端緒。[二]各署諸曹掾史。本注曰:諸曹略如郡員,五官為廷掾,監鄉五部,春夏為勸農掾,秋冬為制度掾。[三]   注[一]史記秦並天下,夷郡縣,銷兵刃,示不復用。   注[二]應劭漢官曰:「大縣丞左右尉,所謂命卿三人。小縣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注[三]漢官曰:「雒陽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員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鄉有秩、獄史五十六人,佐史、鄉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嗇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書佐九十人,*(循)**[修]*行二百六十人。」   鄉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一]掌一鄉人;[二]   其鄉小者,縣置嗇夫一人[三]。皆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順孫,貞女義婦,讓財救患,及學士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門,以興善行。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盜。又有鄉佐,屬鄉,主民收賦稅。[四]   注[一]漢官曰:「鄉戶五千,則置有秩。」   注[二]風俗通曰:「秩則田閒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   注[三]風俗通曰:「嗇者,省也。夫,賦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賦。」   注[四]風俗通曰:「國家制度,大率十里一鄉。」   亭有亭長,以禁盜賊。本注曰:亭長,主求捕盜賊,承望都尉。[一]   注[一]漢官儀曰:「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水家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過)**[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障塞烽火追虜。置長史一人,丞一人,治兵民。當兵行長領。置部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民,不給衛士。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民就田。應合選為亭長。亭長課徼巡。尉、游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五兵:弓弩,戟,楯,刀□,甲鎧。鼓吏赤幘行滕,帶□佩刀,持楯被甲,設矛戟,習射。設十里一亭,亭長、亭候;五里一郵,郵閒相去二里半,司奸盜。亭長持二尺板以劾賊,索繩以收執賊。」風俗通曰:「漢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蓋行旅宿會之所館。亭史舊名負弩,改為長,或謂亭父。」   裡有裡魁,民有什伍,善惡以告。本注曰:裡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檢察。民有善事惡事,以告監官。[一]   注[一]風俗通曰:「周禮五家為鄰,四鄰為裡。裡者,止也。裡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同事舊欣,通其所也。」   邊縣有障塞尉。本注曰:掌禁備羌夷犯塞。[一]其郡有鹽官、鐵官、工官、都水官者,隨事廣狹置令、長及丞,秩次皆如縣、道,無分士,給均本吏。本注曰:凡郡縣出鹽多者置鹽官,主鹽稅。出鐵多者置鐵官,主鼓鑄。[二]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稅物。有水池及魚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漁稅。在所諸縣均差吏更給之,置吏隨事,不具縣員。   注[一]太公陰符曰:「武王問太公:『願聞治亂之要。』太公曰:『其本在吏。』武王曰:『吏者治也,所以為治,其亂者何?』太公曰:『故吏重罪有十。』武王問『吏之重罪。』太公曰;『一、吏苛刻;二、吏不平;三、吏貪污;四、吏以威力迫脅於民;五、吏與史合奸;六、吏與人亡情;七、吏作盜賊,使人為耳目;八、吏賤買賣貴於民;九、吏增易於民;十、吏振懼於民。夫治者有三罪,則國亂而民愁;盡有之,則民流亡而君失其國。』武王曰:『民亦有罪乎?』太公曰:『民有十大於此,除者則國治而民安。』武王曰:『十大何如?』太公曰:『民勝吏,厚大臣,一大也。民宗強,侵陵腢下,二大也。民甚富,傾國家,三大也。民尊親其君,天下歸慕,四大也。觿暴寡,五大也。民有百里之譽,千里之交,六大也。民以吏威為權,七大也。恩行於吏,八大也。民服信,以少為多,奪人田宅,贅人妻於,九大也。民之基業畜產為人所苦,十大也。所謂一家害一里,一里害諸侯,諸侯害天下。』武王曰:『絕吏之罪,塞民之大,奈何?』太公曰:『察民之暴吏,明其賞,審其誅,則吏不敢犯罪,民不敢大也。』武王曰:『是民吏相伺,上下不和而結其讎。』太公曰:『為君守成,為吏守職,為民守事。如此,各居其道則國治,國治則都治,都治則裡治,裡治則家治,家治則善惡分明,善惡分明則國無事,國無事則吏民外不懷怨,內不徼事。』」注[二]胡廣曰:「鹽官掊坑而得鹽,或有鑿井煮海水而以得之者。鑄銅為器械,當鑄冶之時,扇熾其火,謂之鼓鑄。」   使匈奴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護南單于。置從事二人,有事隨事增之,掾隨事為員。護羌、烏桓校尉所置亦然。[一]   注[一]應劭漢官曰:「擁節,屯中步南,設官府掾*(吏)**[史]*。單于歲遣侍子來朝,謁者常送迎焉,得賂弓馬氈罽他物百餘萬。謁者事訖,還具表付帑藏,詔書□自受。」   護烏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烏桓胡。[一]   注[一]應劭漢官曰:「擁節。長史一人,司馬二人,皆六百石。並領鮮卑。客賜質子,歲時胡巿焉。」晉書曰:「漢置東夷校尉,以撫鮮卑。」   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一]   注[一]應劭漢官曰:「擁節。長史、司馬二人,皆六百石。」   皇子封王,其郡為國,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導王以善,禮如師,不臣也。相如太守。有長史,如郡丞。   漢初立諸王,因項羽所立諸王之制,地既廣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職傅為太傅,相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諸卿,皆秩二千石,石官皆如朝廷。國家唯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一]至景帝時,吳、楚七國恃其國大,遂以作亂,幾危漢室。及其誅滅,景帝懲之,遂令諸王不得治民,令內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漢內史、中尉、郎中令之名,[二]而王國如故,員職皆朝廷為署,不得自置。至*(漢)*成帝省內史治民,更令相治民,[三]太傅但曰傅。[四]   注[一]胡廣曰:「後漢妾數無限別,乃制設正適,曰妃,取小夫人不得過四十人。」   注[二]前書曰:「改漢內史為京兆尹,中尉為執金吾,郎中令為光祿勳。」   注[三]漢舊儀曰:「大司空何武奏罷內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參職。是後中尉爭權,與王相奏,常不和也。」   注[四]臣昭曰:觀夫高祖之創業也,豈直鴻勳碩德,大庇腢生,蕩其毒虐,厝之和泰而已哉!至於謀深慮久,封建子弟,蕃維盤固,規謀弘遠。及於三趙不終,燕靈夭絕,齊、代、淮、楚皆為外重,故宋昌曰「外畏齊、楚、淮南」,斯非效與?事過則獘,孰或通之?全國之難,誠固財物之富,作衛之益,亦既得之於前矣,故賜以幾杖,用息奸謀。嗣隕局下,怨生有以,逮連師構亂,兵交梁闕,禦侮摧寇,肇自密戚。景帝遂削蕃國之權,刻骨肉之援,封為君而不聽治其民,置為主而稍賤其臣,矯枉過甚,遂臻於此。呂、霍之危朝,後族愈貴於來寵,吳、楚之叛奔,侯王恆藉以受誚,故賈誼欲觿建以少其力,列虛以侯其生,此乃達觀深識,監於親陪之要者也。頤嗣必傳萬里之地,分支欲使動搖不得,於經維遠筭,且已礙矣。復哀平之際,劉氏□於四海,宗正著錄,遂以萬數。及乎後漢,彌循前多,光武十子,並列畿外近郡,孝明八國,不能開庇遠民。國近則不可以大,不大則不足為強,此所以本枝之援,終以少固。若使漢分兩越置二三親國,剖吳、楚樹數四列蕃,割遼海而分皇枝,開隴蜀而王子弟,使主尊顯,依漢初之貴,民無定限,許滋養之富;若有□虐之嗣,可得廢而不得削,必傳劉氏。民信所奉,發其侵伐兼併之釁,峻其它族篡殺之科,制其入貢輕重之法,疏其來朝往復之數。君君臣臣,永許百世之期,一國之民,長無遷動之志,四方得志,聽離官列封,懷賢抱智,隨所適樂土。強弱相侔,遠近相摧,舉其大歸,略其小滯,與其畫一,班之海內。天子之朝,自非異姓僭奪,不得興勤王之師。諸蕃國,自非雜互篡主,不降討伐之詔。犬牙相經,共為嚴國,雖王莽善盜,將何因而敢竊,曹操雄勇,亦安能以得士。斯無俟極聖然克行,明賢粗識亦足立。故父子首足也,昆弟四支也,當使筋骨髓血,動靜足以相勝,長短大小,干用足以相衛。豈有割脛致腹,取骨肉以增頭,僄背露骨,剝膏腴以裨頷,而謂顱顙魁岸,可得比壽松、晉,喉咽擁腫,必能長生久視哉?漢氏得之微,猶能四百載,魏人失之甚,不滿數十年。爰自晉世,矯枉太過,入列皇朝,非簡賢之授,唯親是貴,無愚智之辨。不能勝衣冠,早據公相之尊,童蒙幼子,遄登槐岳之位。職應論道,而未離保母之養,續侯賦政,而服二三尺衣。英賢大度,稟彼□稚,高才碩儒,恭承藐識。公餗覆而不憂,美錦碎而愈截。兼授若流,回遷競路,才駑任重,功□釁多。曉比名於公旦,夕同罪於盜跖,□稱無位,可以充德,貶退刑轘,不足以塞咎。*(或)**[威]*力強濟,聲實隆重,嫌猜畏逼,身受其獘。   覆滅分體,若梟仇寇,*(繼)**[齏]*粉同氣,有過他逆。忠貞之士,橫羅其凶,志節之人,狼狽其禍。閼伯、實沈,繼踵史筆,顯思顯甫,比有國書。趙倫以*(惷)**[憃]*愚排天,齊攸以賢明謝世,枉郁殄夷,冤孫就盡,不可勝載矣。豈周、漢之君多孝悌之性,晉、宋之主稟豺狼之情,蓋事勢使之然也。朝行斯術,夕窮崩亂,未能革悛,來事愈甚。蒼生為此將盡矣,四海為此構□矣!   聖帝英君,欲反斯敗,必當更開同姓之國,置不增之約,罷皇胤入宮之禍,守盟牲礪河之篤,乃可還嶮墜之路,反乎全安之轍也。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職如郡都尉,主盜賊。[一]郎中令一人,僕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衛,官如光祿勳。自省少府,職皆並焉。僕主車及馭,如太僕。本*(注)*曰太僕,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僕,又皆減其秩。治書,比六百石。本注曰:治書本尚書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賀正月,及使諸國。本皆持節,後去節。謁者,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長冠。本員十六人,後減。禮樂長。本注曰:主樂人。衛士長。本注曰:主衛士。醫工長。本注曰:主醫藥。永巷長。   本注曰:宦者,主宮中婢使。祠祀長。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二]郎中,二百石。本注曰:無員。   注[一]東觀書曰:「其紹封削絀者,中尉、內史官屬亦以率減。」   注[二]自禮樂長至此,皆四百石。   衛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後姬常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後孔安為殷紹嘉公。十三年,改常為□公,安為宋公,以為漢賓,在三公上。[一]   注[一]五經通義:「二王之後不考功,有誅無絕。」鄭玄曰:「王者存二代而封及五,郊天用天子禮以祭其始祖,行其正朔,此謂通三統也。三恪者,敬其先聖,封其後而已,無殊異者也。」   列侯,所食縣為侯國。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為徹侯,金印紫綬,以賞有功。   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後避武帝諱,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令諸王得推恩分觿子土,國家為封,亦為列侯。舊列侯奉朝請在長安者,位次三公。中興以來,唯以功德賜位特進者,次車騎將軍;[一]賜位朝侯,次五校尉;賜位侍祠侯,次大夫。其餘以胏附及公主子孫奉墳墓於京都者,亦隨時見會,位在博士、議郎下。[二]   注[一]胡廣漢制度曰:「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特進,在三公下,不在車騎下。」   注[二]胡廣制度曰:「是為猥諸侯。」   諸王封者受茅土,歸以立社稷,禮也。[一]列土、特進、朝侯賀正月執璧雲。   注[一]胡廣曰:「諸王受封,皆受茅土,歸立社稷。本朝為宮室,自有制度。至於列侯歸國者,不受茅土,不立宮室,各隨貧富,裁製黎庶,以守其寵。」   每國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縣。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長,不臣也。但納租於侯,以戶數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理家事。列侯舊有行人、洗馬、門大夫,凡五官。中興以來,食邑千戶已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滿千戶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馬、門大夫。   關內侯,[一]承秦賜爵十九等,為關內侯,無土,寄食在所縣,民租多少,各有戶數為限。[二]   注[一]如淳曰:「列侯出關就國,侯但爵身,其有家累者與之關內之邑,食其租稅也。」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初令關內侯食邑者俸月二十五斛。」   注[二]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時六國未平,將帥皆家關中,故以為號。」劉劭爵制曰:「春秋傳有庶長鮑。商君為政,備其法品為十八級,合關內侯、列侯凡二十等,其制因古義。古者天子寄軍政於六卿,居則以田,警則以戰,所謂入使治之,出使長之,素信者與觿相得也。故啟伐有扈,乃召六卿,大夫之在軍為將者也。及周之六卿,亦以居軍,在國也則以比長、閭胥、族師、黨正、州長、卿大夫為稱,其在軍也則以卒伍、司馬、將軍為號,所以異在國之名也。秦依古制,其在軍賜爵為等級,其帥人皆更卒也,有功賜爵,則在軍吏之例。自一爵以上至不更四等,皆士也。大夫以上至五大夫五等,比大夫也。九等,依九命之義也。自左庶長以上至大庶長,九卿之義也。關內侯者,依古圻內子男之義也。秦都山西,以關內為王畿,故曰關內侯也。列侯者,依古列國諸侯之義也。然則卿大夫士下之品,皆放古,比朝之制而異其名,亦所以殊軍國也。古者以車戰,兵車一乘,步卒七十二人,分翼左右。車,大夫在左,御者處中,勇士居右,凡七十五人。一爵曰公士者,步卒之有爵為公士者。二爵曰上造。造,成也。古者成士升於司徒曰造士,雖依此名,皆步卒也。三爵曰簪褭,御駟馬者。要褭,古之名馬也。駕駟馬者其形似簪,故曰簪褭也。四爵曰不更。不更者,為車右,不復與凡更卒同也。五爵曰大夫。大夫者,在車左者也。六爵為官大夫,七爵為公大夫,八爵為公乘,九爵為五大夫,皆軍吏也。吏民爵不得過公乘者,得貰與子若同產。然則公乘者,軍吏之爵高者也。雖非臨戰,得公卒車,故曰公乘也。十爵為左庶長,十一爵為右庶長,十二爵為左更,十三爵為中更,十四爵為右更,十五爵為少上造,十六爵為大上造,十七爵為駟車庶長,十八爵為大庶長,十九爵為關內侯,二十爵為列侯。自左庶長已上至大庶長,皆卿大夫,皆軍將也。所將皆庶人、更卒也,故以庶更為名。大庶長即大將軍也,左右庶長即左右偏裨將軍也。」古今注曰:   「成帝鴻嘉三年,令吏民得買爵,級千錢。」   四夷國王,率觿王,歸義侯,邑君,邑長,皆有丞,比郡、縣。   百官受奉例:[一]大將軍、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   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十六斛。斗食奉,月十一斛。[二]佐史奉,月八斛。[三]凡諸受奉,皆半錢半谷。[四]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二十六年四月戊戌,增吏奉如此,志例以明也。   注[二]漢書音義曰:「斗食祿,日以斗為計。」   注[三]古今注曰:「永和三年,初與河南尹及雒陽員吏四百二十七人奉,月四十五斛。」臣昭曰:此言豈其妄乎?若人人奉四十五斛,則四百石秩為太優而無品,若共進奉者人不過一鬥,亦非義理。   注[四]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延平中,中二千石奉錢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錢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錢五千,米三十四斛。一千石月錢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月錢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月錢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月錢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月錢一千,米九斛。百石月錢八百,米四斛八斗。」獻帝起居注曰:「帝在長安,詔書以三輔地不滿千里,而軍師用度非一,公卿已下不得奏除。其若公田,以秩石為率,賦*(輿)*[與]令各自收其租稅。」   贊曰:帝道淵默,頤帥修德。寡以御觿,分職乃克。不置不監,無驕無忒。程是師徒,寧民康國。    校勘記   三六一七頁五行外十二州按:汲本、殿本「十」下有「有」字。   三六一七頁一0行省察治政按:前表顏注引「治政」作「治狀」。孫星衍輯本同,孫雲光武紀注引「治狀」作「政教」。   三六一七頁一二行喜則任賞按:前表顏注引「任」作「淫」,孫輯本同。   三六一七頁一二行煩擾苛暴按:前表顏注引「苛」作「刻」,通典注同。   三六一七頁一二行剝戮黎元按:前表顏注引「戮」作「截」,通典注同。   三六一八頁一行怙恃榮勢按:前表顏注引「怙恃」作「恃怙」,孫輯本同,通典注同。   三六一八頁二行比諸持板揖不拜按:孫云「諸」下當有脫文。   三六一八頁七行東安南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東安南郡無可考。秦中記中平五年分漢陽置南安郡,晉志南安郡領□道、新興、中陶三縣。疑此本作「南安」,而衍「東」字耳。   三六一八頁八行凡十三*[郡]*據汲本、殿本補。   三六一八頁九行凡十四*[郡]*據汲本、殿本補。   三六一九頁一六行雖不頓革按:「頓」原斗「□」,逕改正。   三六二0頁七行夫聖主御世按:「主」原作「王」,逕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二0頁八行共所創置焉可仍因汲本、殿本「置」下有「哉」字。今按:「共」疑當作「其」,「其」既斗「共」,後人遂於「置」下增一「哉」字。   三六二一頁四行凡州所監都為京都置尹一人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都」為「部」字之鬥,又顛倒其文,「凡州所監都為」當作「凡州所監為部」,此六字乃注文,「京都置尹一人」,則志正文也。黃山校補則謂「都」為「郡」字之鬥,凡郡為京師則置尹,兩漢皆如此。按:錢、黃兩說似均未諦,姑乃其舊。   三六二一頁八行*[尉一人]*典兵禁備盜賊王先謙謂「典」上疑當有「尉一人」三字而奪之。今據何焯校本補「尉一人」三字。   三六二一頁一一行安帝以羌犯法三輔有陵園之守按:「法」字疑衍,「三輔」二字疑當屬上讀,本書西羌傳可證。   三六二二頁三行每有劇*(職)**[賊]*據汲本改。按:校補謂都尉本以備盜賊,作「職」非也。觀順帝紀置太山、琅邪都尉,即是因有劇賊置。   三六二二頁五行乃裡餱糧按「餱」原作「炮」,逕改正。   三六二二頁五行干戈載*(錫)**[揚]*據汲本、殿本改。按:「載」當作「戚」。   三六二二頁一0行故置右扶風按:孫星衍謂此下當脫文。   三六二二頁一二行河南*(府)**[尹]*掾出考案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二二頁一三行四部督郵*(史)**[吏]*部掾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二二頁一四行*(循)**[修]*行二百三十人集解引惠棟說,謂據北海相景君碑陰及王充論衡,「循行」當作「修行」無疑。今據改。下同。   三六二三頁三行以*(江)**[汝]*南陽安為女公主邑集解引惠棟說,謂「江」當作「汝」,陽安,汝南縣也。今據改。   三六二三頁九行公主所食湯沐曰*(國)**[邑]*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按:前表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后公主所食曰邑。   三六二三頁一三行銷兵刃按:「銷」原斗「鑄」,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二四頁一行鄉有秩獄史五十六人按:汲本「史」作「吏」。   三六二四頁一0行大率十里一鄉按:校補謂此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鄉」,注有脫誤。   三六二四頁一三行*(過)**[邊]*郡太守據殿本考證改。按:孫校本漢官舊儀亦作「邊」。   三六二五頁一二行六吏與人亡情七吏作盜賊使人為耳目按:校補謂以上二「人」字亦當是「民」字。唐時功令,習後漢書者兼習八志,「民」字並經避改,此亦回改未盡者。   三六二五頁一二行吏賤買賣貴於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賣貴」當作「貴賣」。   三六二六頁八行設官府掾*(吏)**[史]*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二六頁一一行客賜質子歲時胡巿焉汲本、殿本「焉」作「馬」。按:本書烏桓傳云「於是始復置烏桓校尉於上谷寧城,開營府,並領鮮卑,賞賜質子,歲時互巿焉」,則「客」當作「賞」,「胡」當作「互」,「焉」字不鬥。   三六二七頁七行至*(漢)*成帝省內史治民按:「成帝」上不當有「漢」字,今刪。   三六二七頁一四行全國之難誠固財物之富按:「全國之難」以下文有脫誤。「固」疑「因」字之鬥。   三六二八頁一五行*(或)**[威]*力強濟據汲本改。   三六二八頁一六行*(繼)**[齏]*粉同氣據汲本改。   三六二八頁一六行橫羅其凶按:汲本、殿本作「罹」。「羅」「罹」字通。   三六二八頁一七行趙倫以*(惷)**[憃]*愚排天據集解本改。   三六二九頁六行本*(注)*曰太僕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注」字衍。此言王國之僕其初亦稱太僕,武帝時始去「太」字耳。今據刪。   三六二九頁八行本注曰掌冠長冠本員十六人後減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句疑有脫誤。漢朝謁者掌賓贊受事及上章報問,則王國之謁者所掌亦宜如之。或雲掌官長別是一官,如禮樂長、□士長之類,則員不得若是之多也。校補據輿服志「唯長冠諸王國謁者以為常服」,謂「掌」當作「常」。今按:凡「本注曰」云云,皆說明其職掌,改「掌」為「常」,於例不合,校補之說亦未諦也。   三六三三頁六行中二千石奉錢九千按:殿本「奉」作「舉」。校補謂此注下文皆以月計,似「奉」「舉」皆「月」之鬥,否則「奉」下脫「月」字。   三六三三頁一0行賦*(輿)*[與]令各自收其租稅據汲本、殿本改。   ************後漢書志第二十九 輿服上 玉輅乘輿金根安車立車耕車戎車獵車軿車青蓋車 綠車   皁蓋車夫人安車大駕法駕小駕輕車大使車小使車載車導從車車馬飾書曰:「明試以功,[一]車服以庸。」[二]言昔者聖人興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害,躬親其事,身履其勤,憂之勞之,不避寒暑,使天下之民物,各得安其性命,無夭□暴陵之災。是以天下之民,敬而愛之,若親父母;則而養之,若仰日月。夫愛之者欲其長久,不憚力役,相與起作宮室,上棟下宇,以雍覆之,欲其長久也;敬之者欲其尊嚴,不憚勞煩,相與起作輿輪旌旗章表,以尊嚴之。   斯愛之至,敬之極也。苟心愛敬,雖報之至,情由未盡。或殺身以為之,盡其情也;弈世以祀之,明其功也。是以流光與天地比長。後世聖人,知恤民之憂思深大者,必饗其樂;勤仁毓物使不夭折者,必受其福。故為之制禮以節之,使夫上仁繼天統物,不伐其功,民物安逸,若道自然,莫知所謝。老子曰:「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此之謂也。   注[一]孔安國曰:「效試其居國為政,以差其功。」   注[二]孔安國曰:「賜以車服,以旌其德,用所任也。」又一通:「諸侯四朝,各使陳進治化之言,明試其言,以要其功。功成則錫車服,以表顯其能用。」   夫禮服之興也,所以報功章德,尊仁尚賢。故禮尊*[尊]*貴貴,不得相踰,所以為禮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順禮也。順則上下有序,德薄者退,德盛者縟。故聖人處乎天子之位,服玉藻邃延,日月升龍,山車金根飾,黃屋左纛,所以副其德,章其功也。賢仁佐聖,封國*(愛)**[受]*民,黼黻文繡,降龍路車,所以顯其仁,光其能也。及其季末,聖人不得其位,賢者隱伏,是以天子微弱,諸侯脅矣。於此相貴以等,相讟以貨,相賂以利,天下之禮亂矣。至周夷王下堂而迎諸侯,此天子失禮,微弱之始也。自是諸侯宮縣樂食,祭以白牡,擊玉劍,朱干設鍚,冕而□大武。[一]大夫台門旅樹反坫,繡黼丹朱中衣,鏤簋朱紘,此大夫之僭諸侯禮也。[二]詩刺「彼己之子,不稱其服」,傷其敗化。   易譏「負且乘,致寇至」,言小人乘君子器,盜思奪之矣。自是禮制大亂,兵革並作;上下無法,諸侯陪臣,山楶藻梲。降及戰國,奢僭益熾,削滅禮籍,蓋惡有害己之語。競修奇麗之服,飾以輿馬,文罽玉纓,像鑣金賾,以相誇上。爭錐刀之利,殺人若刈草然,其宗祀亦旋夷滅。榮利在己,雖死不悔。及秦並天下,攬其輿服,上選以供御,其次以錫百官。漢興,文學既缺,時亦草創,承秦之制,後稍改定,參稽六經,近於雅正。孔子曰:「其或繼周者,行夏之正,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故撰輿服著之於篇,以觀古今損益之義雲。   注[一]鄭玄注禮記曰:「此皆天子之禮也。宮縣,四面縣也。干,盾也。鍚,傅其背如龜也。武,萬舞也。白牡,大路,殷天子之禮也。白牡,殷牲。」   注[二]鄭玄曰:「此皆諸侯之禮也。旅,道也。屏謂之樹,樹所以蔽行道。管氏樹塞門,塞猶蔽也。禮,天子外屏,諸侯內屏,大夫以簾,士以帷。反坫,反爵之坫也,蓋在樽南。兩君相見,主君既獻,於[此]反爵焉。繡黼丹朱以為中衣領緣也。繡讀為綃。綃,繒名也。詩云:『素衣朱綃。』又曰:『素衣朱襮。』襮,黼領也。鏤簋謂刻而飾之也。大夫刻之為龜耳,諸侯飾以象,天子飾以玉。   朱紘,天子冕之紘也。諸侯青組,大夫士當緇組,紘纁邊。」   上古聖人,見轉蓬始知為輪。輪行可載,因物知生,復為之輿。輿輪相乘,流運罔極,任重致遠,天下獲其利。後世聖人觀於天,視斗周旋,魁方杓曲,[一]   以攜龍、角為帝車,於是乃曲其輈,乘牛駕馬,登險赴難,周覽八極。故易震乘干,謂之大壯,言器莫能有上之者也。[二]自是以來,世加其飾。至奚仲為夏車正,建其斿旐,尊卑上下,各有等級。[三]周室大備,官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四]一器而腢工致巧者,車最多,是故具物以時,六材皆良。[五]輿方法地,蓋圓象天;三十輻以象日月;[六]蓋弓二十八以象列星;龍旗九斿,七仞齊軫,[七]以象大火;[八]鳥旟七斿,五仞齊較,[九]以象鶉火;[一0]熊旗六斿,五仞齊肩,以象參、伐;[一一]龜旐四斿,四仞齊首,以象營室;[一二]弧旌枉矢,以象弧也:[一三]此諸侯以下之所建者也。[一四]   注[一]春秋緯曰:「瑤光第一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合為鬥。」   注[二]孝經援神契曰:「斗曲杓橈,像成車。房為龍馬,華蓋覆鉤。天理入魁,神不獨居,故驂駕陪乘,以道踟銦C」宋均注曰:「房星既體蒼龍,又像駕駟馬,故兼言之也。覆鉤,既覆且鉤曲似蓋也。天理入魁,又似御陪乘。」   注[三]世本云:「奚仲始作車。」古史考曰:「黃帝作車,引重致遠,其後少昊時駕牛,禹時奚仲駕馬。」臣昭案:服牛乘馬,以利天下,其所起遠矣,豈奚仲為始?世本之誤,史考所說是也。   注[四]周禮曰:「審曲面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   注[五]鄭玄曰:「取干以冬,取角以秋,絲漆以夏,筋膠未聞。」自此至弧旌枉矢,皆出周禮,「鄭玄曰」即是周禮注。   注[六]鄭玄曰:「輪象日月者,以其運行也。日月三十日而合宿。」   注[七]鄭玄曰:「軫謂車後橫木。」   注[八]鄭玄曰:「交龍為旗,諸侯之所建也。大火,蒼龍宿之心,其屬有尾,尾九星。」   注[九]鄭玄曰:「較者,車高檻木也。」   注[一0]鄭玄曰:「鳥隼為旟,州里之所建。鶉火,朱鳥宿之柳,其屬有七星。」   注[一一]鄭玄曰:「熊虎為旗,師都之所建。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   注[一二]鄭玄曰:「龜蛇為旐,縣鄙之所建。營室,玄武宿,與東壁連體而四星。」   注[一三]鄭玄曰:「覲禮曰『侯氏載龍旗弧韣』,則旌旗之屬皆有弧也。弧以張縿之幅,有衣謂之韣,又為設矢,像弧星有矢也。妖星有枉矢者,蛇行有尾,因此雲枉矢,蓋畫之。」玄注禮含文嘉曰:「蓋旗有九名:日月為常,交龍為旗,通帛為旃,雜帛為物,熊虎為旗,鳥隼為旟,龜蛇為旐,*(奎)**[全]*羽為旞,析羽為旌」盧植注禮記曰:「有鈴曰旗。」干寶注周禮曰:「枉矢象妖星,非其義也。枉蓋應為枉直,謂枉矢於弧。」   注[一四]白虎通曰:「居車中,不內顧也。仰即觀天,俯即察地,前聞和鸞之聲,旁見四方之運,此車教之道。論語曰:『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內顧。』所以有和鸞以正威儀,節行舒疾也。鸞者在衡,和者在軾,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其聲鳴曰和敬。舒則不鳴,疾則失音,明得其和也。故詩云『和鸞雍雍,萬福攸同』。魯訓曰:『和,設軾者也。鸞,設衡者也。』」許慎曰「詩雲八鸞鎗鎗」,則一馬二鸞也。又曰「輶車鸞鑣」,知非衡也。毛詩傳曰:「在軾曰和,在鑣曰鸞。」杜預注左傳亦云「鸞在鑣,和在衡」。傅玄乘輿馬賦注曰:「鸞在馬勒鑣。」寶周禮注曰:「和鸞皆以金為鈴。」史記曰:「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   步中武象,驟中韶*(護)**[濩]*,所以養耳也。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寢兕持虎,蛟韅彌龍,所以養威也。故大路之馬,必信至教順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   天子*(五)**[玉]*路,[一]以玉為飾,[二]*(錫)**[鍚]*樊纓十有再就,[三]   建太常,十有二斿,九仞曳地,[四]日月升龍,像天明也。[五]夷王以下,周室衰弱,諸侯大路。秦並天下,閱三代之禮,或曰殷瑞山車,金根之色。[六]   漢承秦制,御為乘輿,所謂孔子乘殷之路者也。   注[一]周禮王之五路,一曰玉路,二曰金路,三曰象路,四曰革路,五曰木路。   釋名曰:「天子所乘曰路,路亦軍事也,謂之路,言行路也。」   注[二]古文尚書曰:「大路在賓陛面,綴路在阼陛面。」孔安國曰:「大路,玉;   綴路,金也。」服虔曰:「大路,總名也,如今駕駟高車矣。尊卑俱乘之,其采飾有差。」鄭玄曰:「王在焉曰路,以玉飾諸末也。」傅玄乘輿馬賦注曰:「玉路,重較也。」韻集曰:「軛前橫木曰輅。」   注[三]鄭玄曰:「*(錫)**[鍚]*面當盧刻金為之,所謂鏤*(錫)**[鍚]*也。樊讀如鞶帶之鞶,謂今馬大帶也。」鄭觿曰:「纓謂當匣。士喪禮曰:『馬纓三就,以削革為之。』三就,三重三□也。」鄭玄曰:「纓,今馬鞅。玉路之樊及纓,皆以五采罽飾之。十二就,就,成也。」杜預曰:「纓在馬膺前,如索營。」乘輿馬賦注曰:「繁纓飾以旄尾,金塗十二重。」   注[四]鄭觿曰:「太常九旗之畫日月者。」鄭玄曰:「七尺為仞,天子之旗高六丈三尺。」   注[五]崔駰東巡頌曰:「登天靈之威路,駕太一之象車。」   注[六]殷人以為大路,於是始皇作金根之車。殷曰*(乘)**[桑]*根,秦改曰金根。乘輿馬賦注曰:「金根,以金為飾。」   乘輿、金根、安車、立車,[一]輪皆朱班重牙,[二]貳轂兩轄,[二]金薄繆龍,為輿倚較,[四]文虎伏軾,[五]龍首銜軛,左右吉陽筩,鸞雀立衡,[六]□文畫輈,羽蓋華蚤,[七]建大旗,十有二斿,畫日月升龍,駕六馬,[八]象鑣鏤*(錫)**[鍚]*,金*(鍐)**[鋄]*方釳,插翟尾,[九]朱兼樊纓,赤罽易茸,金就十有二,左纛以犛牛尾為之,在左騑馬軛上,大如斗,[一0]是為德車。五時車,安、立亦皆如之,各如方色,馬亦如之。白馬者,朱其髦尾為朱鬣雲。   所御駕六,余皆駕四,後從為副車。[一一]   注[一]蔡邕曰:「五安五立。」徐廣曰:「立乘曰高車,坐乘曰安車。」   注[二]周禮曰:「牙也者,以為固抱也。」鄭觿曰:「牙謂輪輮也,世閒或謂之輞。」   注[三]蔡邕曰:「轂外復有一轂抱轄,其外乃復設轄,抱銅置其中。」東京賦曰:   「重輪貳轄,疏轂飛軨。」   注[四]徐廣曰:「繆,交錯之形也。較在箱上。」說文曰:「□文畫蕃。」蕃,箱也。通俗文曰:「車箱為較。」   注[五]魏都賦注曰:「軾,車橫覆膝,人所馮止者也。」   注[六]徐廣曰:「置金鳥於衡上。」   注[七]徐廣曰:「翠羽蓋黃裡,所謂黃屋車也。金華施橑末,有二十八枚,即蓋弓也。」東京賦曰:「樹翠羽之高蓋。」薛綜曰:「樹翠羽為蓋,如雲龍矣。金作華形,莖皆低曲。」   注[八]東京賦曰:「六玄虯之奕奕。」   注[九]獨斷曰:「金*(鍐)**[鋄]*者,馬冠也。高廣各五寸,上如*(三)**[玉]*華形,在馬髦前。方釳,鐵也。廣數寸,在馬*(鍐)**[鋄]*後。後有三孔,插翟尾其中。」薛綜曰:「釳中央*[低]*,兩頭高,如山形,而貫中翟尾結著之。」   顏延之幼誥曰:「釳,乘輿馬頭上防釳,角所以防罔羅,釳以翟尾鐵翮象之也。」   徐廣曰:「金為馬*(□)**[文]*髦。」   注[一0]徐廣曰:「馬在中曰服,在外曰騑。」騑亦名驂。蔡邕曰:「在最後左騑馬頭上。」   注[一一]古文尚書曰:「予臨兆民,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逸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馬,諸侯駕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周禮四馬為乘。毛詩天子至大夫同駕四,士駕二。易京氏、春秋公羊說皆雲天子駕六。許慎以為天子駕六,諸侯及卿駕四,大夫駕三,士駕二,庶人駕一。史記曰,秦始皇以水數制乘六馬。鄭玄以為天子四馬,周禮乘馬有四圉,各養一馬也。諸侯亦四馬,顧命,時諸侯皆獻乘黃朱,乘亦四馬也。   今帝者駕六,此自漢制,與古異耳。蔡邕表志曰:「以文義不著之故,俗人多失其名。五時副車曰五帝車,鸞旗曰雞翹,耕根曰三蓋,其比非一也。」   耕車,其飾皆如之。有三蓋。一曰芝車,置□耒耜之箙,上親耕所乘也。[一]   注[一]新論桓譚謂揚雄曰:「君之為黃門郎,居殿中,數見輿輦,玉蚤、華芝及鳳皇、三蓋之屬,皆玄黃五色,飾以金玉、翠羽、珠絡、錦繡、茵席者也。」   東京賦曰:「立戈迤戛,農輿路木。」薛綜曰:「戈,句孑戟。戛,長矛。置車上者邪柱之。迤,邪也。是謂戈路。農輿三蓋,所謂耕根車也。東耕於藉,乘馬無飾,故稱木也。」賀循曰:「漢儀,親耕青衣幘。」東京賦說親耕,亦云「鸞路蒼龍。」賀循曰:「車必有鸞,而春獨鸞路者,鸞鳳類而色青,故以名春路也。」   賦又曰:「介御閒以剡耜。」薛綜曰:「耜,耒金也。廣五寸,著耒耜而載之。   天子車參乘,帝在左,御在中,介處右,以耒置御之右。」   戎車,其飾皆如之。蕃以矛麾金鼓羽析幢翳,□冑甲弩之箙。[一]   注[一]漢制度曰:「戎,立車,以征伐。」周官「其矢箙」。通俗文曰:「箭箙謂之步□。」干寶亦曰:「今謂之步□。」鄭玄注既夕曰:「服,車箱也。」顏延之幼誥云:「弩,矢也。」   獵車,其飾皆如之。重輞縵輪,繆龍繞之。一曰闟豬車,親校獵乘之。[一]   注[一]魏文帝改曰闟虎車。   太皇太后、皇太后法駕,皆御金根,[一]加交*(路)**[絡]*帳裳。[二]非法駕,則乘紫罽軿車,[三]雲□文畫輈,黃金塗五末、[四]蓋蚤。左右騑,駕三馬。   長公主赤罽軿車。大貴人、貴人、公主、王妃、封君油畫軿車。大貴人加節畫輈。皆右騑而已。   注[一]重翟羽蓋者也。   注[二]徐廣曰:「青交*(路)**[絡]*,青帷裳。」   注[三]字林曰:「軿車有衣蔽,無後轅者謂之輜也。」釋名:「軿,屏也。四屏蔽,婦人乘牛車也。有邸曰輜,無邸曰軿。」傅子曰:「周曰輜車,即輦也。」   注[四]徐廣曰:「未詳。疑謂前一轅及衡端轂頭也。」   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青蓋,金華蚤,黑□文,畫轓文輈,金塗五末。   皇子為王,錫以乘之,故曰王青蓋車。[一]皇孫[則]綠車以從。皆左右騑,駕三。[二]公、列侯安車,朱班輪,倚鹿較,伏熊軾,皁繒蓋,黑轓,右騑。[三]   注[一]徐廣曰:「旗旗九旒,畫降龍。」魏武帝令問東平王:「有金路何意?為是特賜非?」侍中鄭稱對曰:「天子五路,金以封同姓,諸侯得乘金路,與天子同。此自得有,非特賜也。」   注[二]獨斷曰:「綠車名曰皇孫車,天子有孫乘之。」   注[三]車有轓者謂之軒。   中二千石、二千石皆皁蓋,朱兩轓。其千石、六百石,朱左轓。轓長六尺,下屈廣八寸,上業廣尺二寸,九文,十二初,後謙一寸,若月初生,示不敢自滿也。[一]景帝中元五年,始詔六百石以上施車轓,得銅五末,軛有吉陽筩。中二千石以上右騑,三百石以上皁布蓋,千石以上皁繒覆蓋,二百石以下白布蓋,皆有四維槓衣。賈人不得乘馬車。除吏赤畫槓,其餘皆青雲。[二]   注[一]案本傳,舊典,傳車驂駕乘赤帷裳,唯郭賀為*(冀)**[荊]*州,□去襜帷。謝承書曰:「孔恂字巨卿,新淦人。州別駕從事車前舊有屏星,如刺史車曲翳儀式。是時刺史行部,發去日晏,刺史怒,欲去別駕車屏星。恂諫曰:『明使君傳車自發晚,而欲徹去屏星,毀國舊儀,此不可行。別駕可去,屏星不可省。』即投傳去。刺史追辭謝請,不肯還,於是遂不去屏星。」說文曰:「車當謂之屏星。」   注[二]古今注曰:「武帝天漢四年,令諸侯王大國朱輪,特虎居前,*(虛)**[左]*兕右麋。小國朱輪畫,特熊居前,寢麋居左右,卿車者也。」   公、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夫人,會朝若蠶,各乘其夫之安車,右騑,加交*(路)**[絡]*帷裳,皆皁。非公會,不得乘朝車,得乘漆布輜軿車,銅五末。   乘輿大駕,公卿奉引,太僕御,大將軍參乘。屬車八十一乘,[一]備千乘萬騎。   西都行祠天郊,甘泉備之。官有其注,名曰甘泉鹵簿。[二]東都唯大行乃大駕。   大駕,太僕校駕;   法駕,黃門令校駕。   注[一]薛綜曰:「屬之言相連屬也,皆在後,為三行。」   注[二]蔡邕表志曰:「國家舊章,而幽僻藏蔽,莫之得見。」   乘輿法駕,*(八)**[公]*卿不在鹵簿中。河南尹、執金吾、雒陽令奉引,奉車郎御,侍中參乘。屬車*(四)*[三]十六乘。前驅有九斿雲罕,[一]鳳皇闟戟,[二]   皮軒鸞旗,[三]皆大夫載。[四]鸞旗者,編羽旄,列系幢旁。[五]民或謂之雞翹,非也。[六]後有金鉦黃鉞,[七]黃門鼓車。   注[一]徐廣曰:「斿車有九乘。」前史不記形也。武王克紂,百夫荷罕旗以先驅。   東京賦曰:「雲罕九斿。」薛綜曰:「旌旗名。」   注[二]薛綜曰:「闟之言函也,取四戟函車邊。」   注[三]應劭漢官鹵簿圖曰:「乘輿大駕,則御鳳皇車,以金根為列。」   注[四]胡廣曰:「皮軒,以虎皮為軒。」郭璞曰:「皮軒革車」,或曰即曲禮「前有士師,則載虎皮。」   注[五]胡廣曰:「建蓋在中。」   注[六]胡廣曰:「鸞旗,以銅作鸞鳥車衡上。」與本志不同。   注[七]說文曰:「鉞,大斧也。」司馬法曰:「夏執玄鉞,殷執白鉞,周杖黃鉞。」   古者諸侯貳車九乘。秦滅九國,兼其車服,故大駕屬車八十一乘,法駕半之。   屬車皆皁蓋赤裡,*(木)**[朱]*轓,戈矛弩箙,尚書、御史所載。最後一車懸豹尾,[一]豹尾以前比省中。[二]   注[一]薛綜曰:「侍御史載之。」   注[二]小學漢官篇曰:「豹尾過後,罷屯解圍。」胡廣曰:「施於道路,豹尾之內為省中,故須過後,屯圍乃得解,皆所以戒不虞也。淮南子曰『軍正執豹皮,所以制正其觿』,禮記『前載虎皮』,亦此之義類。」   行祠天郊以法駕,祠地、明堂省什三,祠宗廟尤省,謂之小駕。每出,太僕奉駕上鹵簿,中常侍、小黃門副;尚書主者,郎令史副;侍御史,蘭台令史副。   皆執注,以督整車騎,謂之護駕。春秋上陵,尤省於小駕,直事尚書一人從,其餘令以下,皆先行後罷。   輕車,古之戰車也。洞朱輪輿,不巾不蓋,建矛戟幢麾,□輒弩服。[一]藏在武庫。大駕、法駕出,射聲校尉、司馬*(史)**[吏]*士載,以次屬車,在鹵簿中。諸車有矛戟,其飾幡斿旗幟皆五采,制度從周禮。吳孫兵法云:「有巾有蓋,謂之武剛車。」武剛車者,為先驅。又為屬車輕車,為後殿焉。   注[一]徐廣曰:「置弩於軾上,駕兩馬也。」   大使車,立乘,駕駟,赤帷。持節者,重導從:賊曹車、斧車、督車、功曹車皆兩;大車,伍伯璅弩十二人;辟車四人;[一]從車四乘。無節,單導從,減半。   注[一]周禮滌狼氏干寶注曰:「今卒辟車之屬。」   小使車,不立乘,有騑,赤屏泥油,重絳帷。導無斧車。   近小使車,蘭輿赤轂,白蓋赤帷。從騶騎四十人。此謂追捕考案,有所□取者之所乘也。   諸使車皆朱班輪,四輻,赤衡軛。其送葬,白堊已下,灑車而後還。公、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郊廟、明堂、祠陵,法出,皆大車,立乘,駕駟。他出,乘安車。   大行載車,其飾如金根車,加施組連璧交絡四角,金龍首銜璧,垂五采,析羽流蘇前後,雲氣畫帷裳,□文畫曲轓,長懸車等。太僕御,駕六佈施馬。佈施馬者,淳白駱馬也,以黑藥灼其身為虎文。既下,馬斥賣,車藏城北秘宮,皆不得入城門。當用,太僕考工乃內飾治,禮吉凶不相干也。   公卿以下至縣三百石長導從,置門下五吏、賊曹、督盜賊功曹,皆帶□,三車導;主簿、主記,兩車為從。縣令以上,加導斧車。公乘安車,則前後並馬立乘。長安、雒陽令及王國都縣加前後兵車,亭長,[一]設右騑,駕兩。璅弩車前伍伯,公八人,中二千石、二千石、六百石皆四人,自四百石以下至二百石皆二人。黃綬,武官伍伯,文官辟車。鈴下、侍合、門蘭、部署、街裡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隨所典領。驛馬三十里一置,[二]卒皆赤幘絳□雲。   注[一]纂要,雒陽亭長,車前吹管。   注[二]臣昭案:東晉猶有郵驛共置,承受傍郡縣文書。有郵有驛,行傳以相付。   縣置屋二區。有承驛吏,皆條所受書,每月言上州郡。風俗通曰:「今吏郵書掾、府督郵,職掌此。」   古者軍出,師旅皆從;秦省其卒,取其師旅之名焉。公以下至二千石,騎吏四人,千石以下至三百石,縣長二人,皆帶□,持棨戟為前列,揵弓韣九鞬。[一]   諸侯王法駕,官屬傅相以下,皆備鹵簿,似京都官騎,張弓帶鞬,遮迾出入稱*(課)*促。列侯,家丞、庶子導從。若會耕祠,主縣假給辟車鮮明卒,備其威儀。導從事畢,皆罷所假。   注[一]通俗文曰:「弓韔謂之鞬。」   諸車之文:乘輿,倚龍伏虎,□文畫輈,龍首鸞衡,重牙班輪,升龍飛軨。[一]   皇太子、諸侯王,倚虎伏鹿,□文畫輈轓,吉陽筩,朱班輪,鹿文飛軨,旗旗九斿降龍。公、列侯,倚鹿伏熊,黑轓,朱班輪,鹿文飛軨,九斿降龍。卿,朱兩轓,五斿降龍。二千石以下各從科品。諸轓車以上,軛皆有吉陽筩。   注[一]薛綜曰:「飛軨,以緹油廣八寸,長注地,畫左蒼龍右白虎,系軸頭。二千石亦然,但無畫耳。」盧植禮記注曰:「軨,轄頭*[靼]*也。」楚辭云「倚結軨兮太息」,王逸注曰「重較也」。李尤小車銘曰:「軨之嗛虛,疏達開通。」案二家之言,不如綜注所記。   諸馬之文:案乘輿,金*(鍐)**[鋄]*方釳,插翟象鑣,[一]龍畫□,沫升龍,赤扇汗,[二]青兩翅,□尾。駙馬,左右赤珥流蘇,飛鳥節,赤膺兼。皇太子或亦如之。王、公、列侯,鏤*(錫□)**[鍚文]*髦,朱鑣朱鹿,朱文,絳扇汗,青翅□尾。卿以下有騑者,緹扇汗,青翅尾,當盧*(□)**[文]*髦,上下皆通。   中二千石以上及使者,乃有騑駕雲。   注[一]爾雅注曰:「鑣,馬勒旁鐵也。」此用象牙。   注[二]詩云:「朱幩鑣鑣。」毛傳曰:「人君以朱纏鑣扇汗,且以為鑣飾。」    校勘記   三六三九頁五行導從車「車」原作「卒」,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四0頁三行效試其居國為政按:汲本、殿本「效」作「考」。汲本「居」作「君」。   三六四0頁六行故禮尊[尊]貴貴據汲本、殿本補。   三六四0頁九行封國*(愛)**[受]*民據汲本改。   三六四0頁一0行於此相貴以等按:汲本、殿本「此」作「是」。   三六四0頁一二行冕而□大武按:集解引黃山說,謂此下應有「此諸侯之僭天子禮也」一句。志本據禮郊特牲為說,彼文作「諸侯之僭禮也」,與下「大夫之僭禮也」一律,此亦當與下「此大夫之僭諸侯禮也」一律,明有奪誤。   三六四一頁八行於*[此]*反爵焉據汲本、殿本補。   三六四二頁七行天理入魁按:汲本、殿本「理」作「罡」,下同。又按:古微書「入」作「八」。   三六四三頁六行*(奎)**[全]*羽為旞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四三頁一0行其聲鳴曰和敬按:「和」下疑脫「和則」二字。大戴禮保傅篇作「聲曰和,和則敬」,是其證。   三六四三頁一三行驟中韶*(護)**[濩]*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四三頁一五行天子*(五)**[玉]*路集解引黃山說,謂「五路」乃「玉路」之鬥。周禮巾車鄭注,玉路以玉飾諸末,金路以金飾諸末,像路以象飾諸末,革路挽之以革而漆之,無他飾,木路不挽以革,漆之而已。今作「天子五路」,下接「以玉為飾」,不可通。此涉注文「五」字而斗也。各本皆失正。今據改。   三六四三頁一五行*(錫)**[鍚]*樊纓十有再就據汲本改,與周禮合。三六四三頁一七頁所謂孔子乘殷之路者也按:殿本「所謂」二字在「孔子」二字下,「路」作「輅」。   三六四四頁五行軛前橫木曰輅按:汲本、殿本「輅」作「路」。   三六四四頁六行*(錫)**[鍚]*面當盧刻金為之據汲本改,與周禮巾車鄭注合。   三六四四頁一一行殷曰*(乘)**[桑]*根集解引惠棟說,謂禮記「大輅,殷輅也」。   鄭玄云「大輅,木輅也。漢祭天乘殷之輅,今謂之桑根車」。然則「乘」當作「桑」也。今據改。   三六四四頁一二行金薄繆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繆」禮書作「璆」。   三六四四頁一三行建大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旗」徐廣作「常」。   三六四四頁一四行象鑣鏤*(錫)**[鍚]*據汲本改。   三六四四頁一四行金*(鍐)**[鋄]*方釳據文選東京賦及李善注引獨斷改,注同。   按:盧文劭校獨斷謂鋄,亡犯切,馬頭飾也,舊斗從亨。段注說文引此文亦作「鋄」。   三六四五頁四行轂外復有一轂抱轄至抱銅置其中集解引惠棟說,謂二「抱」字皆當作「施」,禮志可證。今按:邕說見獨斷,今獨斷「抱」作「施」,「轄」作「舝」。   三六四五頁六行人所馮止者也按:「止」原斗「上」,逕改正。   三六四五頁七行置金鳥於衡上按:殿本「鳥」作「烏」。   三六四五頁一一行上如*(三)**[玉]*華形汲本、殿本作「三」作「五」。集解引惠棟說,謂文選注引「五華」作「玉華」。按:今獨斷亦作「玉華」,「三」與「五」疑皆形近而鬥,今據改。又按:「上」原斗「匕」,逕改正。   三六四五頁一一行在馬*(鍐)**[鋄]*後殿本考證謂「鍐」當作「鬃」。按:今本獨斷作「鬃」,盧校改為「鋄」,今從盧校改。   三六四五頁一二行釳中央*[低]*兩頭高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中央」下脫「低」字,見文選注。今據補。   三六四五頁一三行金為馬*(□)**[文]*髦據汲本、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馬文髦」一本作「馬文尾」,何焯校本作「馬又髦」。集解引惠棟說,謂「文」北宋本作「□」。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晉輿服志「金亨以鐵為之,以金為文旄」,則作「又」作「□」皆非。黃山謂柳說是。通典亦載以黃金為文髦,作「文」自不誤。「髦」之作「尾」,亦形近而鬥。   三六四五頁一五行諸侯駕四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王度記曰「諸侯駕五,卿駕四」也。   三六四六頁四行置□耒耜之箙按:黃山謂「之」乃「弩」字之訛,當以「置□耒耜弩箙」為文,耒耜與弩箙皆逼置車中,即月令所謂介御閒也。   三六四七頁一行太皇太后皇太后按:集解引陳景雲說,謂當有「皇后」二字。   三六四七頁一行加交*(路)**[絡]*帳裳集解引陳景雲說,謂「路」當作「絡」,劉盆子傳引此文正作「絡」。王先謙謂陳說是,後大行載車仍作「絡」,不誤。   今據改。   三六四七頁五行青交*(路)**[絡]*據陳景雲說改。   三六四七頁九行朱班輪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班」一作「斑」。   三六四七頁一0行皇孫*[則]*綠車以從按:本書安帝紀李注引作「至皇孫則綠車」。集解引黃山說,謂「則」字直貫「以從」為句,李注引志省「以從」二字,此文乃並刪「則」字,非也。今據補。   三六四七頁一二行魏武帝令問東平王按:汲本無「令」字。   三六四八頁一行後謙一寸按:殿本「一」作「二」。   三六四八頁三行除吏赤畫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徐廣車服注「畫」作「蓋」。   三六四八頁五行郭賀為*(冀)**[荊]*州按:郭賀拜荊州刺史,見本書蔡茂傳。   校補謂注誤,當據傳改,今從之。   三六四八頁九行*(虛)**[左]*兕右麋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四八頁一一行會朝若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朝」一作「廟」。   三六四八頁一一行加交*(路)**[絡]*帷裳據陳景雲說改。按:本書劉盆子傳李注引正作「絡」。   三六四九頁四行*(八)**[公]*卿不在鹵簿中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八卿」獨斷作「公卿」,儒林傳注作「公」,脫「卿」字。今據改。   三六四九頁四行奉車郎御按:百官志奉車無郎,「郎」字疑鬥。集解引惠棟說,謂百官春秋雲奉車都尉執轡。   三六四九頁五行屬車*(四)**[三]*十六乘集解引惠棟說,謂「四」宋志作「三」。   又引錢大昕說,謂當作「三十六乘」。按:今獨斷亦作「三十六乘」,盧校雲續漢輿服志作「四十六乘」,誤。今據改。   三六四九頁一0行以金根為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列」當作「副」。   三六四九頁一六行*(木)**[朱]*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宋本「木」作「朱」。   今據改。   三六五0頁七行洞朱輪輿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洞」顏師古注引作「雕」。   三六五0頁七行建矛戟幢麾□輒弩服按:集解引惠棟、黃山說,謂前書張安世傳顏注引「建」作「菑」,「□」作「□」,無「輒箙」二字。又按:汲本「服」作「箙」。   三六五0頁八行司馬*(史)**[吏]*士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五0頁九行吳孫兵法殿本「吳孫」作「孫吳」。按:校補謂本書皇甫規傳「勤明吳孫,未若奉法」,是作「吳孫」不誤也。惟章懷注以為指吳起、孫武,而通典注則作孫子兵法,而不及吳起。夫二子不共為書,其書又不皆言武剛車制,志文何為並舉?疑「吳孫」雲者,專指吳孫武也。   三六五0頁一三行辟車四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車」北宋本作「居」。   三六五0頁一四行周禮滌狼氏按:殿本「滌」作「條」,與今本周禮合。   三六五一頁六行長懸車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懸」徐廣作「與」。   三六五一頁九行三車導按:汲本、殿本「導」上有「從」字。   三六五一頁一0行則前後並馬立乘按:殿本「後」作「從」。   三六五二頁三行每月言上州郡按:殿本「言」作「吉」。   三六五二頁六行出入稱*(課)*促集解引陳景雲說,謂「課」字衍。「促」一作「娖」。   中山簡王傳「官騎百人,稱娖前行」,注「稱娖猶整齊也」。今據刪。   三六五二頁九行皇太子諸侯王倚虎伏鹿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下既有列侯,則此「侯」字當衍。   三六五二頁一一行朱兩轓按:汲本、殿本「轓」作「輪」。   三六五二頁一四行軨轄頭*[靼]*也集解引黃山說,謂曲禮「僕展軨效駕」,釋文引盧注「軨,轄頭靼也」,此奪「靼」字。今據補。   三六五二頁一四行倚結軨兮太息按:楚辭「太息」上有「長」字,此脫。   三六五二頁一四行重較也汲本「較」作「軨」。按:今本楚辭王逸注作「伏車重軾而涕泣也」。   三六五三頁二行金*(鍐)**[鋄]*方釳按:「鍐」當作「鋄」,前已出校記。   三六五三頁三行鏤*(錫□)**[鍚文]*髦按:「錫」當作「鍚」,「□」當作「文」,前已出校記。下「當盧*(□)**[文]*髦」,同。   ************後漢書志第三十 輿服下 冕冠長冠委貌冠皮弁冠爵弁冠通天冠遠遊冠高山冠 進賢   冠法冠武冠建華冠方山冠巧士冠□非冠□敵冠樊噲冠術氏冠鶡冠幘佩刀印黃赤綬赤綬綠綬紫綬青綬黑綬黃綬青紺綸後夫人服上古穴居而野處,衣毛而冒皮,未有制度。後世聖人易之以絲麻,觀翬翟之文,榮華之色,乃染帛以效之,始作五采,成以為服。見鳥獸有冠角□胡之制,遂作冠冕纓蕤,以為首飾。凡十二章。故易曰:「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干と。干と有文,故上衣玄,下裳黃。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一]作繢宗彝,[二]藻火粉米,[三]黼黻絺繡,[四]以五采章施於五色作服。[五]天子備章,[六]公自山以下,侯伯自華蟲以下,子男自藻火以下,卿大夫自粉米以下。至周而變之,以三辰為旗旗。王祭上帝,則大裘而冕;[七]公侯卿大夫之服用九章以下。[八]   秦以戰國即天子位,滅去禮學,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漢承秦故。至世祖踐祚,都於土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顯宗遂就大業,初服旒冕,衣裳文章,赤舄絇屨,以祠天地,養三老五更於三雍,於時致治平矣。   注[一]孔安國注尚書曰:「華,像草華;蟲,雉也。」   注[二]古文尚書「繢」作「會」。孔安國曰:「以五采成此畫焉。」宗廟彝樽,亦以山、龍、華蟲為飾。   注[三]孔安國曰:「藻,水草有文者。火為火字,粉若粟*(米)**[冰]*,米若聚米。」   注[四]孔安國曰:「黼若斧形。黻為兩己相背。葛之精者曰絺。五色備曰繡。」   杜預注左傳曰:「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   注[五]孔安國曰:「以五采明施於五色,作尊卑之服。」   注[六]鄭玄周禮注曰:「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   注[七]鄭觿曰:「大裘,羔裘。服以祀天,示質也。」   注[八]鄭玄曰:「華蟲,五色之蟲。周禮繢人職曰『鳥獸蛇雜四時五色之位以章之』,謂是也。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所謂三辰旗旗,昭其明也。而冕服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畫以為繢;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絺以為繡。則袞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畫以雉,謂華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畫虎蜼,謂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絺刺粉米無畫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法言曰:「聖人文質者也,車服以彰之,藻色以明之,聲音以揚之,詩書以光之。籩豆不陳,玉帛不分,琴瑟不鏗,鐘鼓不□,吾無以見乎聖也!」   天子、三公、九卿、特進侯、侍祠侯,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玄上纁下。   [一]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皆備五采,大佩,赤舄絇履,以承大祭。百官執事者,冠長冠,皆祗服。   五獄、四瀆、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皆袀玄長冠,五郊各如方色雲。百官不執事,各服常冠袀玄以從。   注[一]東觀書曰:「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議春南北郊,東平王蒼議曰:『孔子曰:   「行夏之時,乘殷之路,服周之冕。」為漢製法。高皇帝始受命創業,制長冠以入宗廟。光武受命中興,建明堂,立辟雍。陛下以聖明奉遵,以禮服龍袞,祭五帝。禮缺樂崩,久無祭天地冕服之制。*(接)**[按]*尊事神*(禮)**[只]*,絜齋盛服,敬之至也。日月星辰,山龍華藻,天王袞冕十有二旒,以則天數;   旗有龍章日月,以備其文。今祭明堂宗廟,圓以法天,方以則地,服以華文,像其物宜,以降神*[明]*,肅雍備思,博其類也。天地之禮,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冕冠,垂旒,前後邃延,[一]玉藻。[二]孝明皇帝永平二年,初詔有司采周官、禮記、尚書□陶篇,乘輿服從歐陽氏說,公卿以下從大小夏侯氏說。冕皆廣七寸,長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綠裡,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系白玉珠為十二旒,以其綬采色為組纓。[三]三公諸侯七旒,青玉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為珠。[四]皆有前無後,各以其綬采色為組纓,旁垂黈纊。[五]郊天地,宗祀,明堂,則冠之。[六]衣裳玉珮備章采,乘輿刺*(史)**[繡]*,公侯九卿以下皆織成,陳留襄邑獻之雲。   注[一]邃,垂也。延,冕上覆。   注[二]周禮曰:「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鄭玄注曰:   「繅,雜文之名也。合五采絲為之繩,垂於延之前後,各十二,所謂邃延也。   就,成也。繩之每一□而貫五采玉,十有二旒則十二玉也。每就閒蓋一寸。朱紘,以朱組為紘也。紘一條屬兩端於武,此為袞衣之冕。十二旒則用玉二百八十八。鷩衣之冕,繅九旒,用玉二百一十六。毳衣之冕,七旒,用玉百六十八。   絺衣之冕,五旒,用玉百二十。玄衣之冕,三旒,用玉七十二。」   注[三]說文曰:「組,綬屬也,小者以為冕纓焉。」禮記曰「玄冠朱組*(綬)**[纓]*,天子之服」是也。   注[四]獨斷曰:「三公諸侯九旒,卿七旒」,與此不同。   注[五]呂忱曰:「黈,黃色也。黃撓為之。」禮緯曰:「旒垂目,纊塞耳,王者示不聽讒,不視非也。」薛綜曰:「以珩玉為充耳也。詩云:『充耳琇瑩。』毛萇傳曰:『充耳謂之瑱。天子玉瑱。琇瑩,美石也。諸侯以石。』」注[六]蔡邕曰:「鄙人不識,謂之平天冠。」   長冠,一曰齋冠,高七寸,廣三寸,促漆纚為之,制如板,以竹為裡。初,高祖微時,以竹皮為之,謂之劉氏冠,楚冠制也。民謂之鵲尾冠,非也。祀宗廟諸祀則冠之。皆服袀玄,[一]絳緣領袖為中衣,絳稿憊,示其赤心奉神也。五郊,衣幘稿憊各如其色。此冠高祖所造,故以為祭服,尊敬之至也。   注[一]獨斷曰:「袀,紺繒也。」吳都賦[注]曰:「袀,皁服也。」   委貌冠、皮弁冠同制,長七寸,高四寸,制如覆杯,前高廣,後卑銳,所謂夏之*(母)**[毋]*追,殷之章甫者也。委貌以皁絹為之,皮弁以鹿皮為之。行大射禮於辟雍,公卿諸侯大夫行禮者,冠委貌,衣玄端素裳。[一]執事者冠皮弁,衣緇麻衣,皁領袖,下素裳,所謂皮弁素積者也。[二]   注[一]鄭觿周禮傳曰:「衣有襦裳者為端。」鄭玄曰:「謂之端,取其正也。正者,士之衣。袂皆二尺二寸而屬幅,是廣袤等也。其袪尺二寸。大夫以上侈之。   侈之者,蓋半而益一焉。半而益一,則其袂三尺三寸,袪尺八寸。」   注[二]皮弁,質也。石渠論玄冠朝服。戴聖曰:「玄冠,委貌也。朝服布上素下,緇帛帶,素韋鮓。」白虎通曰:「三王共皮弁素積。素積者,積素以為裳也,言要中辟積也。」   爵弁,一名冕。廣八寸,長尺二寸,如爵形,前小後大,繒其上似爵頭色,有收持笄,所謂夏收殷冔者也。[一]祠天地五郊明堂,雲翹舞樂人服之。禮曰:「朱干玉戚,[二]冕而舞大夏。」此之謂也。   注[一]獨斷曰:「殷黑而微白,前大而後小;夏純黑,亦前小而後大,皆以三十六升漆布為之。詩云:『常服黼冔。』書曰:『王與大夫盡弁。』上古皆以布,中古以絲。孔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注[二]鄭玄曰:「朱干,赤大盾也。戚,斧也。」   通天冠,高九寸,正豎,頂少邪□,乃直下為鐵卷梁,前有山,展筩為述,乘輿所常服。[一]服衣,深衣制,有袍,隨五時色。袍者,或曰周公抱成王宴居,故施袍。禮記「孔子衣逢掖之衣」。縫掖其袖,合而縫大之,近今袍者也。今下至賤更小史,皆通制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為朝服雲。   注[一]獨斷曰:「漢受之秦,禮無文。」   遠遊冠,制如通天,有展筩橫之於前,無山述,諸王所服也。[一]   注[一]獨斷曰:「禮無文。」   高山冠,一曰側注。制如通天,[頂]不邪□,直豎,無山述展筩,[一]中外官、謁者、僕射所服。太傅胡廣說曰:「高山冠,蓋齊王冠也。秦滅齊,以其君冠賜近臣謁者服之。」[二]   注[一]獨斷曰:「鐵為卷梁,高九寸。」漢書音義曰:「其體側立而曲注。」   注[二]史記酈生初見高祖,儒衣而冠側注。漢舊儀曰:「乘輿冠高山冠,飛月之纓,幘耳赤,丹紈裡衣,帶七尺斬蛇□,履虎尾絇履。」案此則亦通於天子。   進賢冠,古緇布冠也,文儒者之服也。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公侯三梁,[一]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兩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學弟子,皆一梁。宗室劉氏亦兩梁冠,示加服也。[二]   注[一]胡廣曰:「車駕巡狩幸其國者,侯衣玄端之衣,冠九旒之冕,其盛法服以就位也。今列侯自不奉朝請侍祠祭者,不得服此,皆常三梁冠,皁單衣,其歸國流黃衣皁雲。」晉公卿禮秩曰:「太傅、司空、司徒著進賢三梁冠,黑介幘。」   注[二]獨斷曰:「漢制禮無文。」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建光中,尚書陳忠以為『令史質堪上言,太官宜著兩梁,尚書孟*(希)**[布]*奏,太官職在鼎俎,不列陛位,堪欲令比大夫兩梁冠,不宜許。臣伏惟太官令職在典掌王饔,統六清之飲,列八珍之饌,正百品之羞,納四方之貢,所奉尤重,用思又勤。明詔慎口實之御,防有敗之奸,增崇其選。侍御史主捕案,太醫令奉方藥供養,符節令掌幡信金虎,故位從大夫,車有韜沂,冠有兩梁,所以殊親疏,別內外也。   太官令以供養言之,為最親近,以職事言之,為最煩多,令又高選,又執法比太醫令,科同服等,而冠二人殊,名實不副。又博士秩卑,以其傳先王之訓,故尊而異之,令服大夫之冕。猶此言之,兩梁冠非必列於陛位也。建初中,太官令兩梁冠。春秋之義,大於復古。如堪言合典,可施行。克厭帝心,即聽用之』。」獻帝起居注曰:「中平六年,令三府長史兩梁冠,五時衣袍,事位從千石、六百石。」   法冠,一曰柱後。[一]高五寸,以纚為展筩,[二]鐵柱卷,[三]執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監平也。或謂之獬豸冠。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四]胡廣說曰:「春秋左氏傳有南冠而縶者,則楚冠也。秦滅楚,以其君服賜執法近臣御史服之。」   注[一]獨斷曰:「柱後惠文。」   注[二]前書注曰:「纚,今之縰。」通俗文:「幘裡曰纚。」   注[三]荀綽晉百官表注曰:「鐵柱,言其厲直不曲橈。」   注[四]異物誌曰:「東北荒中有獸名獬豸,一角,性忠,見人□,則觸不直者;   聞人論,則咋不正者。楚執法者所服也。今冠兩角,非像也。」臣昭曰:或謂獬豸乃非定名,在兩角未足斷正,安不存其豎飾,令兩為冠乎?   武冠,[一]一曰武弁大冠,諸武官冠之。[二]侍中、中常侍加黃金璫,附蟬為文,貂尾為飾,謂之「趙惠文冠」。[三]胡廣說曰:「趙武靈王效胡服,以金璫飾首,前插貂尾,為貴職。秦滅趙,以其君冠賜近臣。」[四]建武時,匈奴內屬,世祖賜南單于衣服,以中常侍惠文冠,中黃門童子佩刀雲。   注[一]一雲古緇布冠之象也。或曰繁冠。   注[二]晉公卿禮秩曰:「大司馬、將軍、尉、驃騎、車騎、□軍、諸大將軍開府從公者,著武冠,平上幘。」   注[三]又名鵔鸃冠。   注[四]應劭漢官曰:「說者以金取堅剛,百煉不耗。蟬居高飲絜,口在掖下。貂內勁捍而外溫潤。」此因物生義也。徐廣曰:「趙武靈王胡服有此,秦即趙而用之。」說者蟬取其清高,飲露而不食,貂紫蔚*(采)**[柔]*潤,而毛采不彰灼,故於義亦取。胡廣又曰:「意謂北方寒涼,本以貂皮暖□,附施於冠,因遂變成首飾。」   建華冠,以鐵為柱卷,貫大銅珠九枚,制似縷鹿。[一]記曰:「知天者冠述,知地者履絇。」春秋左傳曰:「鄭子臧好鷸冠。」前圓,以為此則是也。[二]天地、五郊、明堂,育命舞樂人服之。   注[一]獨斷曰:「其狀若婦人縷鹿。」薛綜曰:「下輪大,上輪小。」   注[二]說文曰:「鷸,知天將雨鳥也。」   方山冠,似進賢,以五采縠為之。祠宗朝,大予、八佾、四時、五行樂人服之,冠衣各如其行方之色而舞焉。   巧士冠,*[前]*高七寸,要後相通,直豎。不常服,唯郊天,黃門從官四人冠之,在鹵簿中,次乘輿車前,以備宦者四星雲。[一]   注[一]獨斷曰:「禮無文。」   □非冠,制似長冠,下促。宮殿門吏僕射冠之。負赤幡,青翅燕尾,諸僕射幡皆如之。[一]   注[一]獨斷曰:「禮無文。」   □敵冠,前高四寸,通長四寸,後高三寸,制似進賢,□士服之。[一]   注[一]獨斷曰:「禮無文。」   樊噲冠,漢將樊噲造次所冠,以入項羽軍。廣九寸,高七寸,前後出各四寸,制似冕。司馬殿門大難□士服之。或曰,樊噲常持鐵楯,聞項羽有意殺漢王,噲裂裳以裡楯,冠之入軍門,立漢王旁,視項羽。   術氏冠,前圓,吳制,差池邐迤四重。趙武靈王好服之。今不施用,官有其圖注。[一]   注[一]淮南子曰楚莊王所*(復)**[服]*讎冠者也。蔡邕曰:「其說未聞。」   諸冠皆有纓蕤,執事及武吏皆縮纓,垂五寸。   武冠,俗謂之大冠,環纓無蕤,以青系為緄,加雙鶡尾,豎左右,為鶡冠雲。[一]   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五中郎將、羽林左右監皆冠鶡冠,紗縠單衣。虎賁將虎文稿,白虎文□佩刀。虎賁武騎皆鶡冠,虎文單衣。襄邑歲獻織成虎文雲。   鶡者,勇雉也,其□對一死乃止,故趙武靈王以表武士,秦施之焉。[二]   注[一]莊子曰「縵胡之纓,武士之服」是也。   注[二]徐廣曰:「鶡似黑雉,出於上黨。」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冠插兩鶡,鷙鳥之暴疏者也。每所攫撮,應爪摧□,天子武騎故以冠焉。」傅玄賦注曰:「羽騎,騎者戴鶡。」   安帝立皇太子,太子謁高祖廟、世祖廟,門大夫從,冠兩梁進賢;洗馬冠高山。   罷廟,侍御史任方奏請非乘從時,皆冠一梁,不宜以為常服。事下有司。尚書陳忠奏:「門大夫職如諫大夫,洗馬職如謁者,故皆服其服,先帝之舊也。方言可寢。」奏可。謁者,古者一名洗馬。[一]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十三年,初令令長皆小冠。」獨斷曰:「公卿侍中尚書衣皁而朝者曰朝臣。諸營校尉將大夫以下,不為朝臣。」   古者有冠無幘,其戴也,加首有頍,所以安物。故詩曰「有頍者弁」,此之謂也。   三代之世,法制滋彰,下至戰國,文武並用。秦雄諸侯,乃加其武將首飾為絳袙,以表貴賤,其後稍稍作顏題。漢興,續其顏,□摞之,施巾連題,□覆之,今喪幘是其制也。名之曰幘。幘者,賾也,頭首嚴賾也。至孝文乃高顏題,續之為耳,崇其巾為屋,合後施收,上下腢臣貴賤皆服之。文者長耳,武者短耳,稱其冠也。尚書幘收,方三寸,名曰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迎氣五郊,各如其色,從章服也。   皁衣腢吏春服青幘,立夏乃止,助微順氣,尊其方也。武吏常赤幘,成其威也。   未冠童子幘無屋者,示未成人也。入學小童幘也句卷屋者,示尚幼少,未遠冒也。喪幘□摞,反本禮也。升數如冠,與冠偕也。期喪起耳有收,素幘亦如之,禮輕重有制,變除從漸,文也。[一]   注[一]獨斷曰:「幘,古者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也。董仲舒止雨書曰『執事者皆赤幘』,知不冠者之所服也。元帝蹌有壯發,不欲使人見,始進幘服之,腢臣皆隨焉。然尚無巾,故言『王莽禿,幘施屋』。冠進賢者宜長耳,冠惠文者宜短耳,各隨其宜。」漢舊儀曰:「凡齋,紺幘;耕,青幘;秋貙劉,服緗幘。」   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上有□,[一]貴賤有殊。佩,所以章德,服之衷也。   □,所以執事,禮之共也。故禮有其度,威儀之制,三代同之。五霸迭興,戰兵不息,佩非戰器,□非兵旗,於是解去□佩,留其系璲,[二]以為章表。故詩曰「鞙鞙佩璲」,此之謂也。[三]□佩既廢,秦乃以采組連結於璲,光明章表,轉相結受,故謂之綬。漢承秦制,用而弗改,故加之以雙印佩刀之飾。至孝明皇帝,乃為大佩,沖牙雙瑀璜,皆以白玉。[四]乘輿落以白珠,公卿諸侯以采絲,其*[玉]*視冕旒,為祭服雲。   注[一]徐廣曰:「□如*(巾)**[今]*蔽膝。」   注[二]徐廣曰:「今名璲為縌。」   注[三]鞙鞙,佩玉貌。璲,瑞也。鄭玄箋曰:「佩璲者,以瑞玉為佩,佩之鞙鞙然。」   注[四]詩云:「雜佩以贈之。」毛萇曰:「珩、璜、琚、瑀,沖牙之類。」月令章句曰:「佩上有雙衡,下有雙璜,琚瑀以雜之,沖牙蠙珠以納其閒。」玉藻曰:   「右征角,左宮羽,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瑲鳴焉。」纂要曰:「琚瑀所以納閒,在玉之閒,今白珠也。」   佩刀,乘輿黃金通身貂錯,半鮫魚鱗,金漆錯,雌黃室,五色罽隱室華。諸侯王黃金錯,環挾半鮫,黑室。公卿百官皆純黑,不半鮫。小黃門雌黃室,中黃門朱室,童子皆虎爪文,虎賁黃室虎文,其將白虎文,皆以白珠鮫為□口之飾。   [一]乘輿者,加翡翠山,紆嬰其側。[二]   注[一]通俗文曰:「刀鋒曰□。」   注[二]左傳曰:「藻繂鞞贗。」杜預曰:「鞞,佩刀削上飾。贗,下飾也。」鄭玄詩箋曰:「既爵命賞賜,而加賜容刀有飾,顯其能制斷也。」春秋繁露曰:「□之在左,青龍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之在前,朱鳥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飾也。」臣昭案:自天子至於庶人,鹹皆帶□。□之與刀,形制不同,名稱各異,故蕭何□履上殿,不稱為刀,而此志言不及□,如為未備。   佩雙印,長寸二分,方六分。乘輿、諸侯王、公、列侯以白玉,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二百石以至私學弟子皆以象牙。上合絲,乘輿以縢貫白珠,赤罽蕤,諸侯王以下以綔赤絲蕤,縢綔各如其印質。刻書文曰:「正月剛卯既決,靈殳四方,赤青白黃,四色是當。帝令祝融,以教夔龍,庶疫剛癉,莫我敢當。   疾日嚴卯,帝令夔化,慎爾周伏,化茲靈殳。既正既直,既觚既方,庶疫剛癉,莫我敢當。」凡六十六字。[一]   注[一]前書注云:「以正月卯日作。」   乘輿黃赤綬,四采,黃赤*(紺)*縹*[紺]*,淳黃圭,長[二]丈九尺九寸,五百首。[一]   注[一]漢舊儀曰:「璽皆白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皇帝行璽,凡封之璽賜諸侯王書;信璽,發兵征大臣;天子行璽,策拜外國,事天地鬼神。璽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囊白素裡,兩端無縫,尺一板中約署。皇帝帶綬,黃地六采,不佩璽。璽以金銀縢組,侍中組負以從。秦以前民皆佩綬,金、玉、銀、銅、犀、象為方寸璽,各服所好。奉璽書使者乘馳傳。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千里為程。」吳書曰:「漢室之亂,天子北詣河上,六璽不自隨,掌璽者投井中。孫堅北討董卓,頓軍城南,官署有井,每旦有五色氣從井出。堅使人浚得傳國璽。   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方圍四寸,上有紐文盤五龍,□七寸管,龍上一角缺。」獻帝起居注曰:「時六璽不自隨,及還,於閣上得。」晉陽秋曰:「冉閔大將軍蔣干以傳國璽付河南太守戴施,施獻之,百僚皆賀。璽光照洞徹,上蟠螭文隱起,書曰『*(旻)**[昊]*天之命,皇帝壽昌』。秦舊璽也。」徐廣曰:   「傳國璽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   諸侯王赤綬,[一]四采,赤黃縹紺,淳赤圭,長二丈一尺,三百首。[二]   注[一]徐廣曰:「太子及諸王金印,龜紐,纁朱綬。」   注[二]荀綽晉百官表注曰:「皇太子朱綬,三百二十首。」   太皇太后、皇太后,其綬皆與乘輿同,皇后亦如之。   長公主、天子貴人與諸侯王同綬者,加特也。   諸國貴人、相國皆綠綬,三采,綠紫紺,淳綠圭,長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一]   注[一]前書曰:「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高帝相國綠綬。」徐廣曰:「金印綠綟綬。」綟音戾,草名也。以染似綠,又雲似紫。紫綬名緺綬,*[緺]*音瓜,其色青紫。綟字亦*(盩)**[盭]*,音同也,傳寫者誤作「縶」。公加殊禮,皆服之。何承天云:「緺音媧。青紫色綬。綟,紫色也。」   公、侯、將軍紫綬,二采,紫白,淳紫圭,長丈七尺,百八十首。[一]公主封君服紫綬。   注[一]前書曰:「太尉金印紫綬。御史大夫位上卿,銀印青綬,成帝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將軍亦金印。」漢官儀曰:「馬防為車騎將軍,銀印青綬,在卿上,絕席。和帝以竇憲為車騎將軍,始加金紫,次司空。」   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綬,三采,青白紅,淳青圭,長丈七尺,百二十首。   [一]自青綬以上,縌皆長三尺二寸,與綬同采而首半之。縌者,古佩璲也。佩綬相迎受,故曰縌。紫綬以上,縌綬之閒得施玉環鐍雲。[二]   注[一]一號青緺綬。   注[二]通俗文曰:「缺環曰鐍。」漢舊儀曰「其斷獄者印為章」也。   千石、六百石黑綬,三采,青赤紺,淳青圭,長丈六尺,八十首。四百石、三百石長同。[一]   注[一]漢官曰:「尚書僕射,銅印青綬。」   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黃綬,*[一采]*,淳黃圭,*(一采)*長丈五尺,六十首。自黑綬以下,縌綬皆長三尺,與綬同采而首半之。   百石青紺*(綸)**[綬]*,一采,宛轉繆織*[圭]*,長丈二尺。[一]   注[一]丁孚漢儀載太僕、太中大夫襄言:「乘輿綬,黃地冒白羽,青絳綠五采,四百首,長二丈三尺。詔所下王綬,冒亦五采,上下無差。諸王綬四采,絳地冒白羽,青黃去*(綠)**[緣]*,二百六十首,長二丈一尺。公主綬如王。侯,絳地,紺縹三采,百二十首,長丈八尺。二千石綬,羽青地,桃華縹三采,百二十首,長丈八尺。黑綬,羽青地,絳二采,八十首,長一丈七尺。黃綬一采,八十首,長丈七尺。以為例程。民織綬不如式,沒入官,犯者為不敬。二千石綬以上,禁民無得織以粉組。」皇太后詔可,王綬如所下。   凡先合單紡為一系,四系為一扶,五扶為一首,五首成一文,文采淳為一圭。   首多者系細,少者系麤,皆廣尺六寸。[一]   注[一]東觀書曰:「建武元年,復設諸侯王金璽綟綬,公侯金印紫綬。九卿、執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長秋、將作大匠、度遼諸將軍、郡太守、國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中郎將、諸郡都尉、諸國行相、中尉、內史、中護軍、司直秩皆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中外官尚書令、御史中丞、治書侍御史、公將軍長史、中二千石丞、正、平、諸司馬、中宮王家僕、雒陽令秩皆千石,尚書、中謁者、謁者、黃門□從、四僕射、諸都監、中外諸都官令、都候、司農部丞、郡國長史、丞、候、司馬、千人秩皆六百石,家令、侍、僕秩皆六百石,雒陽巿長秩四百石,主家長秩皆四百石,以上皆銅印黑綬。諸署長楫棹丞秩三百石,諸秩千石者,其丞、尉皆秩四百石,秩六百石者,丞、尉秩三百石,四百石者,其丞、尉秩二百石,縣國丞、尉亦如之,縣、國三百石長相,丞、尉亦二百石,明堂、靈台丞、諸陵校長秩二百石,丞、尉、校長以上皆銅印黃綬。縣國守宮令、相或千石或六百石,長相或四百石或三百石,長相皆以銅印黃綬。而有秩者侍中、中常侍、光祿大夫秩皆二千石,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尚書、諫議大夫、侍御史、博士皆六百石,議郎、中謁者秩皆比六百石,小黃門、黃門侍郎、中黃門秩皆比四百石,郎中秩皆比三百石,太子舍人秩二百石。」   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廟服,紺上皁下,蠶,青上縹下,皆深衣制,[一]隱領袖緣以絛。翦犛蔮,簪珥。珥,耳璫垂珠也。簪以輂瑁為擿,長一尺,端為華勝,上為鳳皇爵,以翡翠為毛羽,下有白珠,垂黃金鑷。左右一橫簪之,以安蔮結。   諸簪珥皆同制,其擿有等級焉。   注[一]徐廣曰:「即單衣。」   皇后謁廟服,紺上皁下,蠶,青上縹下,皆深衣制,隱領袖緣以絛。假結,步搖,簪珥。步搖以黃金為山題,貫白珠為桂枝相繆,一爵九華,熊、虎、赤羆、天鹿、辟邪、南山豐大特六獸,詩所謂「副笄六珈」者。[一]諸爵獸皆以翡翠為毛羽。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為華雲。   注[一]毛詩傳曰:「副者,後夫人之首飾,編發為之。笄,衡笄也。珈,笄飾之最盛者,所以別尊卑。」鄭玄曰:「珈之言加也。副既笄而加飾,如今步搖上飾,古之制所未聞。」   貴人助蠶服,純縹上下,深衣制。大手結,墨輂瑁,又加簪珥。長公主見會衣服,加步搖,公主大手結,皆有簪珥,衣服同制。自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為緄帶,各如其綬色。黃金辟邪,首為帶鐍,飾以白珠。   公、卿、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夫人,紺繒蔮,黃金龍首銜白珠,魚須擿,長一尺,為簪珥。入廟佐祭者皁絹上下,助蠶者縹絹上下,皆深衣制,緣。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蠶衣為朝服。   公主、貴人、妃以上,嫁娶得服錦綺羅縠繒,采十二色,重緣袍。特進、列侯以上錦繒,采十二色。六百石以上重練,采九色,禁丹紫紺。三百石以上五色采,青絳黃紅綠。二百石以上四采,青黃紅綠。賈人,緗縹而已。[一]   注[一]博物記曰:「交州南有蟲,長減一寸,形似白英,不知其名,視之無色,在陰地多緗色,則赤黃之色也。」   公、列侯以下皆單緣籛,制文繡為祭服。自皇后以下,皆不得服諸古麗圭襂閨緣加上之服。[一]建武、永平禁絕之,建初、永元又復中重,於是世莫能有制其裁者,乃遂絕矣。[二]   注[一]司馬相如大人賦曰:「垂旬始以為襂。」注云:「葆下旒也。」則襂之容如旌旒也。   注[二]蔡邕表志曰:「永平初,詔書下車服制度,中宮皇太子親服重繒厚練,浣已復御,率下以儉化起機。諸侯王以下至於士庶,嫁娶被服,各有秩品。當傳萬世,揚光聖德。臣以為宜集舊事儀注本奏,以成志也。」   凡冠衣諸服,旒冕、長冠、委貌、皮弁、爵弁、建華、方山、巧士,衣裳文繡,赤舄,服絇履,大佩,皆為祭服,其餘悉為常用朝服。唯長冠,諸王國謁者以為常朝服雲。宗廟以下,祠祀皆冠長冠,皁繒袍單衣,絳緣領袖中衣,絳稿憊,五郊各從其色焉。   贊曰:車輅各庸,旌旗異局。冠服致美,佩紛璽玉。敬敬報情,尊尊下欲。孰誇華文,匪豪麗縟。    校勘記   三六六一頁八行遂作冠冕纓蕤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蕤」北宋本作「緌」。   三六六二頁七行粉若粟*(米)**[冰]*集解引李良裘說,按孔傳本作「粉若粟冰」,作「米」,斗也。此志北宋本亦作「粟冰」。今據改。   三六六三頁一行裳二章按:「二」原斗「一」,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六三頁九行*(接)**[按]*尊事神*(禮)**[只]*據汲本、殿本改。按:聚珍本東觀漢紀同。通典卷六十一引作「接尊事神」,無「禮」字。   三六六三頁一一行以降神*[明]*據汲本、殿本及通典補。   三六六四頁一行乘輿刺*(史)**[繡]*校補謂案對下「織成」言,「刺史」蓋「刺繡」之鬥。書益稷鄭注「刺者為繡」。前書賈誼傳「美者黼繡,是古天子之服」,師古注「繡者,刺為眾文」。今作「刺史」,列乘輿上,公侯下,明誤。今據改。   三六六四頁八行玄冠朱組*(綬)**[纓]*據汲本改,與今禮記合。   三六六五頁一行吳都賦*[注]*曰按:下所引乃文選吳都賦注文,明脫一「注」字,今補。   三六六五頁二行委貌冠皮弁冠同制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宋本作「委貌與皮弁冠同制」。   三六六五頁二行夏之*(母)**[毋]*追據集解本改。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白虎通「毋追,言其追大也。」字一作「無」,周禮追師鄭注作「牟」,釋名同。   三六六五頁三行委貌以皁絹為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絹」一作「繒」。   三六六五頁一六行展筩為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此下脫「筩緌犀簪導」五字。   三六六六頁七行*[頂]*不邪□集解引惠棟說,謂「不」上宜從董巴輿服志及三禮圖增「頂」字。今據補。   三六六六頁八行太傅胡廣說曰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胡廣」上脫「南郡」二字。   三六六七頁一行尚書孟*(希)**[布]*奏集解引惠棟說,謂「希」當作「布」,漢隸□即布字,故誤作「希」也。   今據改。按:尚書孟布見本書陳忠傳。   三六六七頁五行名實不副按:「副」原斗「嗣」,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六八頁九行秦即趙而用之按:「趙」原斗「漢」,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六八頁九行貂紫蔚*(采)**[柔]*潤據殿本、集解本改。   三六六八頁一六行方山冠似進賢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下脫「前高七寸後高三寸纓長八寸」十二字,當從三禮圖增。   三六六九頁二行巧士冠*[前]*高七寸集解引惠棟說,謂「高」上脫「前」字。   今據補。   三六六九頁二行黃門從官四人冠之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官」北宋本作「宦者」。   三六六九頁一四行楚莊王所*(復)**[服]*讎冠者是據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服」字監本誤作「復」,依宋本改。   三六七0頁二行紗縠單衣集解引惠棟說,謂「紗」上脫「著」字。   三六七0頁四行秦施之焉按:殿本「之焉」作「安焉」。惠棟云「安焉」一作「用之」。   三六七0頁五行縵胡之纓武士之服按:集解引黃山說,謂今莊子說劍篇無「武士之服」四字。   三六七一頁五行入學小童幘也句卷屋者按:殿本考證謂「也」疑作「施」。   三六七一頁一0行服緗幘按:汲本、殿本「湘」作「緋」。   三六七一頁一三行解去□佩按:「□」原斗「紱」,逕據汲本、殿本改正。下「□佩既廢」同。   三六七一頁一三行留其系璲按:北堂書鈔儀飾部引董巴輿服志「系璲」作「絲縫」,初學記二十六、御覽六百八十二引董志作「絲襚」。下「連結於璲」同。   三六七一頁一四行轉相結受按:御覽引董巴志「受」作「授」。   三六七二頁一行乘輿落以白珠御覽六百九十二引董巴輿服志「落」作「絡」。按:   落絡通。   三六七二頁二行其*[玉]*視冕旒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六百九十二引董巴輿服志作「其玉視冕旒」,此脫「玉」字。今據補。   三六七二頁三行如*(巾)**[今]*蔽膝據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巾」當作「今」。   三六七三頁三行正月剛卯既決按:「決」當依前書莽傳注作「央」,與下「靈殳四方」□韻。   三六七三頁四行慎爾周伏按:前書注「周」作「固」。   三六七三頁七行乘輿黃赤綬四採集解引惠棟說,謂「四」當依董巴輿服志作「五」。   今按:北堂書鈔服飾部及宋本御覽六百八十二引董志並作「四」,惟初學記二十六引董志作「五」。下云「黃赤縹紺」,明只四采,不當作「五」。   三六七三頁七行黃赤*(紺)*縹*[紺]*集解引惠棟說,謂「紺縹」當從董志作「縹紺」。今據以乙正。   三六七三頁七行長*[二]*丈九尺九寸集解引惠棟說,謂「丈」上當從三禮圖增「二」字。今據補。按:北堂書鈔、初學記及御覽引董志,並作「長二丈九尺」。   三六七三頁一五行*(旻)**[昊]*天之命據汲本、殿本改。按:北堂書鈔服飾部引晉陽秋亦作「旻」,王石華校改「旻」為「昊」。   三六七四頁一行長二丈一尺三百首集解引惠棟說,謂董志「一」作「八」,博物誌仍作「一」。今按:北堂書鈔服飾部引應劭漢官作「長二丈一尺」。   三六七四頁八行紫綬名緺綬*[緺]*音瓜據汲本補。按:汲本脫「綬」字,殿本「綬」下脫「緺」字。   三六七四頁八行綟字亦*(盩)**[盭]*據汲本改。按:「亦」下當脫「作」字。   三六七四頁一四行古佩璲也集解引惠棟說,謂「璲」北宋本作「襚」。今按:御覽六百八十二引董志亦作「襚」。   三六七四頁一四行佩綬相迎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董志「綬」作「襚」。   三六七四頁一五行縌綬之閒得施玉環鐍雲集解引惠棟說,謂「鐍」北宋本作「玦」。   今按:御覽六百八十二引董志亦作「玦」。   三六七五頁六行黃綬*[一采]*淳黃圭*(一采)*長丈五尺六十首集解引惠棟說,謂董巴輿服志曰「皆黃綬,一采,淳黃圭,長一丈五尺,六十首」,崔豹古今注同。今據以乙正。   三六七五頁八行百石青紺*(綸)**[綬]*據集解引惠棟說改。按:惠云「綬」斗「綸」,當從董巴輿服志改。   三六七五頁八行宛轉繆織*[圭]*長丈二尺集解引惠棟說,謂「長」上脫「圭」字,當從董巴輿服志增。今據補。   三六七五頁一0行青黃去*(綠)**[緣]*據殿本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漢官儀「去緣」作「赤彩」。   三六七五頁一0行長二丈一尺按:汲本作「長一丈二尺」,殿本作「長二丈二尺」。   惠棟雲北宋本作「二丈一尺」。   三六七五頁一一行長丈八尺集解引惠棟說,謂漢官儀作「二丈八尺」。今按:孫星衍校漢官儀云「二」當作「一」。   三六七五頁一一行黑綬羽青地集解引惠棟說,謂漢官儀作「黑綬白羽青地」。今按:孫校云「白」字當衍。   三六七六頁六行其丞尉秩二百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北宋本「二」作「三」。   三六七六頁一一行簪以輂瑁為擿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擿」一作「揥」,又作「摘」。錢大昕謂擿即揥字。   三六七六頁一五行一爵九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一爵」當依徐廣輿服雜誌作「八爵」,三禮圖引作「一爵」,訛。   三六七七頁八行助蠶者縹絹上下皆深衣制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縹」一作「青」。   三六七七頁一五行又復中重按:集解引黃山說,謂明紀永平十二年詔云「有司其申明科禁」,和紀永元十一年詔云「但且申明憲綱」,凡詔書遵用舊章,未有不言申者。易稱「重巽以申命」,荀子富國篇「爵服慶賞,以申重之」,王霸篇「案申重之,以貴賤殺生」。   「中」當即「申」形近之訛。   三六七八頁一行垂旬始以為襂集解引惠棟說,謂「襂」當作「幓」。今按:史記司馬相如傳作「幓」。   三六七八頁三行各有秩品集解引惠棟說,謂「秩」北宋本作「科」。   三六七八頁六行絳緣領袖中衣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袖」下脫「為」字。   三六七八頁六行絳稿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下脫「示赤心」三字。    後漢書 作者:范曄 後漢書卷一上 光武帝紀第一 上 後漢書卷一下 光武帝紀第一 下 後漢書卷二 顯宗孝明帝紀 第二 後漢書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 第三 後漢書卷四 孝和孝殤帝紀 第四 後漢書卷五 孝安帝紀 第五 後漢書卷六 孝順孝沖孝質帝紀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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